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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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谁?”孤儿不禁问道,想上前走几步,却给阿德斯死死抓着的。抬头一看,他眉头拧得好紧,这是他对别人敌视时的样子,再看那个冷漠地男人,正和阿德斯针尖对麦芒。

“我们是周易研究僧,也就是驱魔师,天师,统称为捉鬼的。”研究僧之一道,“我叫包大同,旁边这个讨厌男人叫阮瞻,是我的朋友,但你们不必理会他。”

“失敬失敬。”孤儿一听,兴奋的不得了,因为她只在传说中听过这种职业,没想到现在遇到了个活的,若不是阿德斯拉着她,她真想走过去捏捏这两个人,看他们是不是真实的。“不客气,有生意照顾一下我们。”包大同道,“看个阴宅阳宅,洁净自身都行地,我们还有驱魔套餐,价钱合理,小姐不如试一下啊。”

“笨蛋,她身边地男人法力这么古怪强大,用得着你吗?”阮瞻冷冷的道,然后继续和阿德斯顶牛。

“也是啊,难道是同行?那可要谈谈了,不如我们联合了,刚才那个风妖是你们灭地吗?”包大同道。

“是啊,但那是风妖吗?我们是无意中遇到的,不是要抢你们生意,我老公也是为保护我才灭了它的。”孤儿连忙道,心里涌进一股喜悦。

之前她想让阿德斯做明星,但现在知道出名的坏处了,实在不得自由,所以她这几天在考虑阿德斯做什么新职业比较好。今天看来,将来回地球后,也许他可以做天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也许,可以和这个包大同好好谈谈。

“他很强啊。”包大同道,“我很有兴趣和他切磋切磋。”

“他这是超强西方魔法,切磋的事以后再说。”孤儿小声道,“你先把电话给我,改天我们谈谈。”

包大同立即答应,和孤儿几乎一拍即合,而那两个男人仍然石像一样敌视着,但现在已经没人在意了。

“啊,他是前几天电视里播的市民英雄。”包大同才把电话号码给了孤儿,就认出了阿德斯,“来,合个影留念吧?”

他这一闹,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绷不住了,一左一右,像两个方向离开。当然阿德斯拉着孤儿,阮瞻不理包大同。不过孤儿没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门逛逛,也能除鬼灭妖,当一下都市驱魔人啊。而且以后的工作有着落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之所以把这段话摆在前面,是怕有的读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绝不是凑字数,可能您不喜欢,但我好冤枉啊。我说过了,因为本书第三册要到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为本书后面的内容不多了,所以为了保证不断更,才写分支剧情的。我每天花尽心思写这种短小的小品文,尽量写得活泼可爱,就是为了让大人们开心,包了月而不必没有东西看。

大家明白我这一片心吗?

我已经尽力了,非常非常尽力了。本来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负大人们对我的好处。所以大人们每天把它点小甜点吧,大菜从月日就开始继续奉上。也就是说,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后一章,然后进入原来剧情。

这一章,是我对环境的感悟,我真的觉得每个人都对环境负有责任,这才写了这一篇。文………………

白天出门遇到狂热粉丝,晚上出门遇到“脏东西”,倒霉的阿德斯和孤儿只好窝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和非真正意义上的睡觉外,就是坐在沙发前看电视,不敢再出门了。

孤儿认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后,做驱魔人的可能性,觉得还是很大的。再说这职业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危险,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错的。

为了增加阿德斯做驱魔天师的觉悟,这几天孤儿拉着他看一套老剧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不过他不怎么爱看,经常看到一半就关掉影碟机转台。那天晚上,两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则新闻节目中看到许多外国人在游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们在干什么?”他疑惑万分,“不过这些人的长相倒和塔撒大陆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国人的相貌那样独特,我在这里偶尔才见到与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陆了?”孤儿笑着问。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地说。哈,谁说这男人不会甜言蜜语,似乎是男人就会这项功能。

孤儿吻了阿德斯一下。“他们是在游行,抗议穿动物皮毛。”

“为什么?”阿德斯很意外。“在我们驿马家,如果不穿动物皮毛会冻死的,这些人难道因为我们取暖而抗议吗?”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一样的。”孤儿耐心解释,“我问你一句话,你觉得是塔撒大陆生活舒适,物质发达。还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实回答。

“那你觉得地球的环境好?还是塔撒大陆的环境好?”孤儿再问,“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气,喝的水,还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当然是塔撒大陆。”阿德斯想也不想地道。

孤儿无奈一笑,“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处在大自然中奋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会死,那么没什么话讲。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天经地意的,这和凶猛地动物捕猎是一样的,不是为了寻开心,也不是为了无意义的装饰或者兴趣……而是为了生存。那么不管做了什么也没有好指责的。但是在地球,动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种奢侈品,是有钱人炫耀财富和美丽的东西。为这个目地而杀戮,不是可耻的吗?”

阿德斯想了想,点了点头。但看样子还不能彻底领悟孤儿的意思。但难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杀人不眨眼类型的。所以他能勉强同意孤儿所说的话就不错了。

“那么,我送你的那件变色狐狸的毛皮大衣,你——厌恶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不,我很喜欢,因为塔撒大陆和地球的情况不一样,地球上的物质极大丰富,完全有东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陆上不同。”孤儿解释道,“再说,那是你为母亲而做的,而且都是在变色狐狸死后才剥的皮,所以你不必内疚。”

阿德斯长出了一口气,真怕孤儿说起那件衣服时露出一点点不开心地表情。

“不过嘛——”孤儿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变色狐狸冢?”

“干什么?”阿德斯一愣。

“因为虽然变色狐狸死掉后才被剥皮,不存在为毛皮而残杀的可能性,但因为这样的皮毛简直是暴利,所以总有人铤而走险,为了这些东西而丧命。而你封掉那个地方,就再没有人可以进到鬼影森林的深处了,这样也相当于救了人哪,虽然那些是贪婪的人,可也有人是因为太过穷困而为的。”

“你真善良。”阿德斯又甜言蜜语了,“你这样地女人看一眼都是福气,何况能娶到呢?”

孤儿笑靥如花,“嘴巴这么甜,一定有心事没告诉我。但你答应我地要求,我还是很高兴的。你知道吗?地球有一种东西叫沙图什(shahtoosh意为羊绒之王,主要指一种用藏羚羊绒毛织成地披肩。沙图什披肩十分轻巧,重量仅有百克左右,可以穿过戒指,所以又叫“指环披肩”。由于这种披肩纤维细密具有上佳保暖性,是很多所谓贵妇最爱的秋冬装饰品。欧美市场上一条“沙图什”披肩的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贵得多。据说,拿破仑当年就曾送沙图什给他的情妇约瑟芬。你知道这样一条披肩要杀掉多少只藏羚羊吗?多少可爱无辜的羊为了这个而遭到屠杀吗?听说这种羊有一种可爱的特性,如果有一只被逮到,其他羊就不会走,而那些凶残的猎人就利用这些大肆屠杀他们,让这些可爱的羊濒临绝种。而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赚更多黑心的钱,为了满足一些贵妇人的欲望。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也不能随意践踏别的生命是不是?不是说不能打猎,而是说不要这样为了奢华而大面积的屠杀,如果生态遭到破坏,倒霉的可是所有的人呀。”

这一番长篇大论说得阿德斯目瞪口呆,可孤儿却还在演讲。

“就是因为地球人乱砍乱伐,乱排放气体和污染,所以环境才这样差,所以才会生出很多怪病,所以夜空没有那么明媚,空气没有那么清新,水流没有那么清澈。就说每天洗碗的洗洁精和洗衣服的洗衣粉吧,如果使用不当,再加上不良厂商,你知道那含磷有多高吗?混入地下水中,你知道要带来多大的污染,然后又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吗?很多人看到灾难电影后不胜唏嘘,但出了电影院的门口,该干什么干什么,这种虚伪的环保者是可耻的。其实总说环境保护,其实从自我做起就行了,每个人都注意一点点,少开一点车,少开一会儿冷气,少用一点化学品,不要随便扔掉电池和电子垃圾,环境就会好很多。”

“你说的对。”阿德斯被孤儿滔滔不绝的说晕了,但心里却隐约觉得她说得对。

“就是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是一定要靠国家和法律。地球只有一个,一旦毁坏了没地方去移民,只能忍耐着痛苦。我们孤家的人可以到塔撒大陆去躲避,别人行吗?大家都不注意,还不是毁了自己的家园和前景吗?所以,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吧。多节约一点水,少用一点高磷洗衣粉,大家都这么做,环境一定会改善很多的。”

阿德斯望着孤儿,沉吟了半天才道,“如果我统一了塔撒大陆,一定不会让它变成地球这个样子,到时候我会放一点像花粉苞子一样的小魔球,谁破坏环境,就先让他倒霉。”

孤儿听到这儿,不禁笑了起来,多想地球能够变成塔撒大陆的样子啊。

“不过——今天晚上我要单独出去一下。”阿德斯突然说,“然后明天我们一起出去,我有话要对你说,再不怕那些粉丝和魔鬼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乌龙求婚事件

阿德斯不仅刷卡一次,还取了一部分现金。对这两次消费,孤儿完全不知情,但她想,男人也要适当的给予一点自由,管太紧了反而不好,所以试探几次未果后也就不问了。

只是,他花的数目不小,尽管是他当英雄市民赚来的,孤儿还是有点肉疼的。在地球不比塔撒大陆做第一首富,金币可以随便花差花差,现在他们两个都没有工作,坐吃山空,不计划着点哪行。

“我们出去吃饭如何?”天一擦黑,阿德斯就问。

“你昨天说过了啊,所以我都没有煮饭。”孤儿怀疑的看着阿德斯,总觉得他有点紧张。再看他今天穿的,浅灰色西装,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气质中冷漠中带点粗犷、优雅中又有点不羁,真是帅死了。关键是,他今晚的着装非常正式,似乎要参加什么重大仪式似的。

“哦,那我们走吧。”他说,咳了一下。

“你订好了位子了吗?”孤儿狐疑的问。

“没有,随兴吧,看到哪里好就在哪里吃。”阿德斯回答,眼睛往别处飘,孤儿一看就知道他就在说假话。但她不拆穿,这男人大概是想给她惊喜,制造点浪漫吧,那她就假装不知道,让他也开心好了。

为了这份惊喜,孤儿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桔色与玫红相间的条纹吊带裙,白色心型领小T恤,红色鱼嘴高跟鞋,白色圆片大耳环和同系列项链手镯,追求活泼与温柔并重的品格,简单但亲切的气质。

两人手挽手走在街上,路过好几个餐馆。阿德斯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孤儿只有随他走,直到一间冷饮店前。可是冷饮?!

“这里面卖吃的东西吗?”孤儿浑身发寒……

阿德斯点了点头,不过孤儿明白这里的吃的东西就是布丁一类地甜点。这能当晚饭吃吗?早知道在家先吃点垫垫底了。

一进门,发现客人并不多,毕竟这时候吃冷饮的人很稀少。阿德斯看也不看,直接带孤儿到二楼的一个安静角落,似乎早就观察好地形了。而他们坐下后也没点餐。就有服务员端上两大杯冰激凌。孤儿怀疑的看着阿德斯,见他示意她吃。她也就尝了一口。

只一口,她肚子里的饿虫和馋虫就给勾全出来了,于是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就吃完了一大杯。这家的冰激凌很不错,让人停不了嘴,而这东西也有热量。好歹填一下肚子也行。

不过阿德斯一口没吃,刚开始还带着兴奋与期待的看着孤儿,后来变成疑惑和意外,最后震惊地望着面前的女人。怎么了?”孤儿问。

“你没吃到东西?”阿德斯问,脸都白了。

“没有啊。”孤儿很疑惑,“就是冰激凌呀。那有什么特殊意义,不能这么快吃光吗?”

“不是。我在里面放了戒指,求婚用地,你怎么——没吃出来?没咯到?我的天,你不是给吞到肚子里去了吧?”阿德斯说着站起来,“这么大的东西也叫你吞下去了。快吐出来,东西没关系,你会出事的。”

他这么一说,孤儿也慌了,忙问,“你买的什么戒指啊?有没有宝石钻石珍珠?多少克拉?戒箍是什么材质?”她可听说过老年间有人吞金自杀的。虽然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原理。但会死是肯定地。天哪!

她使劲咳嗽,试图呕吐。阿德斯也冲过来拍她的背,从背后勒她的腰,但一直不管用,到最后阿德斯都打算抓住孤儿的双脚,把她倒过来甩,以方便吐出戒指的时候,一个服务员怯生生的走过来道,“两位客人,对不起,刚才我们一时疏忽,戒指忘记放到冰激凌杯里去了。”

啊?!乌龙了!

折腾得气喘吁吁的两个人瞪着眼前这个服务员,还有他手中地戒指,先是大脑一片空白,接着就气不打一处来,尤其孤儿,一把夺过那只戒指,大步跑出了店,阿德斯紧紧跟随,幸好他提前付了钱,别人也没拦他,只在后面喊,“先生,先生,那下面的小提琴音乐和鲜花还上不上啊?”

没人理他,阿德斯追着孤儿到了门外。

“耍我呀?”孤儿有些生气的喊。

阿德斯很无辜,“我是求婚嘛。我看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啊,你平时看到这些会很开心的,所以我才这么做,以为你会高兴,一下子就答应我。咱们在地球上定了,等塔撒大陆地事情解决,就可以直接结婚了。”

看到他的表情,听他说的话,孤儿本来气呼呼的,却忽然想笑,心里也软软的。想想,他也是为了哄自己,而且错误不在他,是那家店的店员不敬业嘛。所以,原谅他吧。

想到这儿,脸色平和了下来。

阿德斯在一边看到,心中大喜,连忙趁热打铁,“那你戒指已经收下了,算答应我了吧?”

“什么?想得美。”孤儿把戒指塞回到阿德斯手里,“你随便请我吃个冰激凌,还吓我个半死,非得让我吐出来,这就算成功了?不行!重新求婚,直到我满意为止。”

她以为阿德斯会为难,反正她只是逗逗他,她这辈子不嫁他嫁谁?可没想到阿德斯笑了,一脸胸有成竹,“好吧,我知道这不容易,所以预备了三套方案,第一套虽然失败了,但还有两次机会。来,宝贝,跟我来。”

好嘛,很有心机呀,但愿不要再乌龙了!孤儿喜滋滋,还有点期待地被带到河边,情侣们最爱约会地地点。

“坐在这儿等我一会儿。”阿德斯让孤儿坐在一条干净的长凳上就离开了。

过了大约十分钟,有一只桔黄色人形毛公仔熊出现在孤儿地面前,手里还拿着玫瑰花。孤儿一见就笑了起来,“你还真老土啊,居然扮小熊来哄我开心,就想不出别的招?”话是这么说着,但还是很高兴,站起身,迎上去,想也没想的就拿过玫瑰花,还来了个大大的熊抱。

“好吧,勉强答应你吧。”她笑着说。

可是话才说完,身后就传来一声暴喝,一回头吓了一跳,就见一只凶恶的黑猩猩出现在她身后,全身黑漆漆的,身材高大、长相可怕,吓了她一跳。但是细想一下,忽然觉得眼前的小熊好像身高不足,这只猩猩倒像是某人。

“阿德斯。”她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什么斯?我不是。”小熊挠挠头说说,“旁边商场促销情侣装,我是店里的宣传人员。不过小姐你好可爱,电话几号。啊!”惨叫声中,小熊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被猩猩丢到了几米外的花丛中。

而猩猩一把摘下头套,对孤儿吼,“我需要一个解释,你为什么抱别的男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我立即去宰了他!你连我也认不出吗?”

“那你穿成这样,我哪认得出?”孤儿腻过去,陪着笑,在他身上蹭着,又抛两个媚眼,这才搞定了这看起来可怕的男人,而周围的情侣们早吓得跑光了。

“你前几天看《金钢》,不是说那是最佳男主角,喜欢得不行吗?我还不是为了让你开心!”某猩猩愤然道,“哼,不怕,我还有最后一次机会,我就不信娶不到你。”说着拉了孤儿就走,也不脱掉这绒毛外套。

不到半个小时,大街上就流传着一句话:金钢来中国了,抢了中国美女走!

而此时在一片空旷地,某猩猩正把一个个的烟花摆在地上,打算放烟火,然后在灿烂火花和星空下浪漫的求婚。

孤儿也比较喜欢最后一招,不过可惜老天不喜欢,大概也不想自己统治下的人类姑娘被个异界人弄走。于是,就在阿德斯要点燃第一个烟花的时候,晴朗的天空突然阴了起来,并且立即下起了雨,烟花只冒了一个灰烟就熄灭了。

阿德斯抬头望了一会儿天,突然大步几孤儿走来,抓住孤儿的手,野蛮的把戒指套在孤儿的手指上,“弄这些花样干什么,这样不就好了。你记着,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了!”也不管孤儿同意不同意,霸道的宣布

第三卷 第八十八章 心脏

……………………前情提要………………

因为外篇时间较长,怕大家忘记前面剧情,特此写几句话,提醒大家一下。

前情说到:塔撒大陆已经开战,盈禄家保持了中立,不可一视的贵族们损失惨重,根本不是阿德斯的对手。但是阿同学不好好打仗,经常半夜摸进孤儿的房。孤儿和父亲决定带他上地球,让他体会和平,然后放弃战争,回到谈判桌上来。

于是孤儿带阿德斯穿越了,过了一阵幸福的生活。文………………………

这一天两人在逛街,突然遇到了孤儿以前相亲过的那个医生单立人,阿德斯很不高兴,因为单立人和孤儿很热络,似乎还想追求似的。孤儿见状,故意对这名心脏科的年轻权威很亲切,终于感到了扬眉吐气。

因为到这边不用蒙面,孤儿每天和阿德斯上街,都有无数花痴女追着他看,还有人主动给他电话号码,完全当她是透明。也难怪,虽然他脸上有伤痕,但整个人帅得冒泡,高大挺拔,面容酷烈,他的黑发蓝眸和地球男人很少有的男性气质都令他格外出众。

“我没有电话,从来不用那东西。”每当有女人找他要电话号码时,他总是冷冷的、用孤儿教他的简单中文说着。那些女人看到他的神情,听着他发音不准的中文,只觉得他酷毙了,岂不止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电话,而且即不耐烦接,也不会打。

还有……他禁止孤儿穿清凉的地球女性夏装,就更不用说去游泳了,还禁止她和任何男人笑一下或者多说一句话。他这样霸道让孤儿很烦恼又甜蜜,因为他是如此在意她,就算见多了地球的美女辣妹也是一样没有变过,多美多暴露的美女从他身边走过,他也可以目不斜视。

“你的男朋友很帅,但不知道为人怎么样?是做什么职业地。”为了故意看阿德斯妒忌的样子。孤儿淘气的约了单立人出来吃午饭。

一餐饭,阿德斯表现得像要吃人。凌厉的冰蓝眼眸一直冒着寒光,害单立人坐立不安,幸好他除了几句日常用语,不会说中文,否则还不知道会不会语言威胁。而在阿德斯去帮孤儿买冰激凌时,单立人才敢擦擦冷汗。问几句正常话。

“他是——算是军人。不过他虽然凶巴巴的,人却很好哦。你不要怕啦,他不吃人。”孤儿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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