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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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瑞掏出手绢斯斯文文擦了嘴,抬起眼来瞥了苏锦香一眼,没好气道:“刚请你吃了面,吃完就不认人了?行了,别瞎担心,你二妈她不会疯的。”

苏锦香刚刚拭去泪水的眼眶瞬间又湿润了,她瓮声瓮气道:“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医生,不,你又不是她,你怎么晓得她心里头多难熬……”

“谁不难熬?你容易还是我容易?这楼里,这公馆,又有哪一个过得顺畅无忧?”苏锦瑞见苏锦香又要流泪,不觉软了口气,“好了,我虽然不是她,可我知道她是谁,她可是这东楼里威风了十几年,跟我作对了十几年的二姨太。”

“可她今天都上吊了啊,她都不想活了,一点也不顾念我。”苏锦香再也忍不住,一下哭出声,“还说什么盼着我嫁得风风光光,让她也跟着长脸,什么以后要享我的福,全都是骗人的,讲的话都不作数,为点小事转头就能抛下我。那腰带要不是太脆受不住力,她就能真吊死……”

她说不下去,偏过头拿手捂住了嘴。

苏锦瑞叹了口气:“别哭了,你再哭我也不会心疼你,这个时辰没外人来,我可没什么耐心宽慰你,跟你演姐妹情深。”

苏锦香抽抽搭搭道:“谁,谁要跟你姐,姐妹情深啊,我哭我的,关你什么事?!”

苏锦瑞好笑道:“喂,我可是会笑话你的。”

“我怕你笑话啊?你笑话我还少?”苏锦香边哭边骂,“上回……上回谁带同学来家,当着外人的面奚落我……”

苏锦瑞没法了:“你再哭,我就喊阿秀姐进来看了。”

“你们俩本就是一丘之貉,她不看,你等下也会跟她讲。”

苏锦瑞只好掀开门帘喊:“阿秀,阿秀。”

阿秀女应声而来,苏锦香吓了一跳,到底还是讲颜面的年纪,忙不迭地拿手绢擦眼睛。

“打盆水来,”苏锦瑞瞥了苏锦香一眼,“要热水。”

阿秀女转头去打水,不一会儿果真捧进来一盆热水,上头搭了白毛巾。她目不斜视,放下东西就走,对这屋里两姐妹之间的事皆视而不见。

苏锦瑞亲自站起来试了试水温,拿毛巾浸了水,绞干了递给苏锦香。苏锦香接过敷到脸上,哑声道了谢。

这倒稀奇了,苏锦瑞坐下来挑了挑灯芯,室内光线愈发明亮。她盯着灯,过了会儿开口道:“你也别以为我要宽慰你,我就讲几句实话,省得你在我这白哭了一场。你听好了,二妈又不是我娘亲那样的女人,谁都会疯,她不会。”

苏锦香拉下毛巾,静悄悄看着她。

“世上的女人千万种,有生来是情痴,有生来是薄凉,有生来万事不过心,也有生来就会打自家的小算盘。二妈是哪一种我不好说,但我晓得,她投缳那一刻,或许是真魔障了不想活了,可她既然没死成,那本性中的东西便早晚要回来。她十多年来在这东楼里风风火火的,顶得上大半个太太,为老爷两巴掌骂几句就偃旗息鼓了?你觉着她乐意?

“至于我亲娘,过世的大太太,人人都以为我记不得她了,毕竟她走的时候我还小,可我其实对她是有印象的。我记得她穿一身白衣裳,鬼一样在房内手舞足蹈,又笑又叫,追着天窗上照下来的太阳光,连我都认不出来。她伸手抓我,手劲很大,疼得我号啕大哭都不放,所以她活着时我挺怕她,怕她没药水喝时摔东西发脾气,也怕她喝了药水疯疯癫癫又笑又闹……”

苏锦香略有所动,哑声问:“干吗跟我说这个?你不怕我日后拿来当作把柄?”

“你会吗?”

苏锦香垂下头,咬着唇道:“那要看我高兴不高兴。”

苏锦瑞无所谓道:“随你,反正我讲这么多,其实就一句,你二妈没疯。你知道吗?刚刚我去看她,她还不忘跟我提起你,我随便夸你一句,她高兴得眼睛里都多了神采。所以说,只要有你在,她怎么舍得发疯?她清醒着呢。”

苏锦香肩膀耷拉了下来,似乎整个人松了口气,她把毛巾往桌上一甩,起身道:“很晚了,我们也没到可以秉烛夜谈的情分,就这样,我走了。”

苏锦瑞点点头说:“小心点,让阿秀女拿灯照你过去。”

“不用,这楼里都走了八百回,我不会摔。”苏锦香走到门前,掀开门帘,却忽而转了头,“喂,我也有句实话跟你讲。”

“嗯?”

“我是抢你的请柬去陈公馆,但我从来不是为了跟你抢邵表哥。”苏锦香咬着下唇,“我可没习惯捡你手指缝里漏下的玩意儿。”

苏锦瑞呆了呆,没料到她会如此直白,一时半会儿倒让这直白到粗陋的坦率噎得说不出话来。她难得的呆愣令苏锦香目露愉悦,她轻哼了一声,甩开门帘,摇摇摆摆走了出去。

十三 遇劫

沙面在省城犹如一座独立的王国,静谧优雅,隔绝于世,俨然另一处好天地。那里四面环水,绿树成荫,石板路间隔着柏油路,路面干干净净,便是遇上落叶的时节,也有专门侍候马路的工人起早贪黑,将这里拾掇得近乎一尘不染。这里欧式建筑林立,每隔数米便有黄铜精钢浇筑的路灯柱子,柱子顶端皆是镶嵌了四面玻璃的方形灯罩。早在省城的电力公司叫电灯公司的时候,这些路灯便有了,或者更早些,在电灯公司尚未出现于省城之前,这里的路灯便每日有人负责手持细长火棍,夜幕降临时一盏一盏点过去,天明时分再一盏一盏熄灭。每天夜里,这座孤岛望过去总是一片明珠璀璨,更衬得一江之隔的河南城郊乌漆麻黑。若挑选个天气好的时日来此地散步,不留神会以为时空错置,误入了哪座欧洲小镇,可当你再仔细端详,便会发觉哪座欧洲小镇也没这里的整齐划一、井然有序。一栋栋红墙白柱、拱形廊柱、石膏石花岗岩砌成的外墙台阶,整洁得过了头,仿佛不是为了让人群居,而是为了注解欧美文明而存在。

留过洋的人倘若愿意,还能分辨这一栋是英吉利样式,那一栋是法兰西以南的大陆风格。那一扇一扇弧形的落地玻璃窗内鬓影衣香,衣冠楚楚,往来的大多是绅士与淑女。一般笔挺的西服,一样考究的领带结,一样锃亮的发膏和皮鞋,一样“叽里呱啦”的番鬼话,你便是从中看到华人,却也会有些恍惚,仿佛那些人不是黄皮肤黑眼睛,而是被番鬼们附了体的,不晓得该归入哪一类合适。空气中弥漫着树木散发的清香,偶尔夹杂某间敞开的门户里飘来的咖啡香味,倘或与女士们擦肩而过,还能闻到浓浓的香水味。眼前跑过来一辆黄包车,拉车的车夫瘦精精的躯干,黝黑的手臂与上头坐着的,穿着及踝旗袍、露着肥白胳膊的太太形成鲜明对比。直到此时你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沙面,从前清咸丰年间开始,这里便被英法两个强国给占了,大半边被划成英租界,小半归了法国人,成为法租界。为了彰显此处的独立与特殊,当年还特地用人工开凿了一条环岛河涌。如今河涌内流水潺潺,与珠江连着的那片水面岸边长满高大榕树,绿荫成片,凉风习习。冲着这一处阴凉,水上停满密密麻麻的篷船,住着珠江水域里常见的以船为家的贫民。可只是拐个弯,却是广厦巨构、欧陆风情,一水之临,却是泾渭分明的两处世界。

从英领事馆再往前,绕过几棵高大的凤凰木,便是犹太人居住的地方。早在前清时期,便有精明的犹太商人横渡重洋,把生意做到省城来。待久了,他们粤语官话都说得,做的生意林林总总,有钟表、珠宝、布匹、食品等。圣诞新年,那些市面上备受青睐的奶酪甜酒、奶粉罐头,多从犹太人开的商铺而来,东西正宗、价格适中,又迎合省城娇惯的太太小姐们的脾胃。一到应景年节,东西供不应求,便是邵表姨妈这样四下吃得开的太太,要想买也得提前来打招呼才能订得到。

和邵表姨妈打惯交道的犹太商人名叫雅各,姓却有好几重,一口气念下去像要把半部家谱都交代出来似的。跟他打交道的华人,没一个记得住那些冗长的姓氏,于是雅各渐渐入乡随俗,把雅当成了姓氏,生人客气唤一句“雅先生”,熟人则干脆叫他“老雅”。雅又与粤语“哑”同音,于是他又多了个绰号,人称“哑佬”,他开的店顺理成章便被人叫作“哑记”。雅先生说一口流利的广东话,几乎媲美他的母语荷兰语,尤其擅长讲中西合璧的洋粤语,深受一帮贵妇的喜爱。他早年混迹过英法,也到过上海,做的生意五花八门,成功的却没几桩。后来机缘巧合来到省城,反倒与汇丰银行的华人买办圈有了交集,这才渐渐安顿下来,做开了贸易,闲暇之余在沙面英领事馆后头开了一间叫“玫瑰”的西餐馆。这西餐馆门脸小、地段又在沙面,注定顾不上普通老百姓的喜好。雅先生便索性把客户做窄,专盯着沙面上来来往往的时髦男女。虽说是西餐馆,可雅先生不在吃的东西上下功夫,他聘的大厨不过是个从商船上退下来的水手,手艺自然与爱群、美丽权那些大酒店里的中西名厨相去甚远,与大三元、岭南酒楼的新式西菜相比也逊色得很。然而这厨子却有一处别家没有的手艺,他煮得一手好咖啡,从选豆到磨料,从温度到器皿,花样繁复得堪比闽籍商客点功夫茶。这厨子烹煮的咖啡还名目众多,要浓缩有浓缩,要勾兑有勾兑,个个皆有来头,新鲜还讲究。渐渐地竟也以此项出名,令雅先生的“玫瑰”西餐馆渐次变成有身份讲脸面的绅士淑女们常来常往,吃咖啡聊事情的雅致之处。

苏锦瑞如今已能确定,邵鸿恺这些时日,每到下午三点钟前后,多半会在此消遣。

帮苏锦瑞打听这种事的自然是她的密友,而当初来她家做客的五个小姐妹中,有一位姓冯的小姐,恰好是帮她做这件事的不二人选。冯小姐名媛洁,也是西关大户出身,家中祖父母父母俱在,是比苏家还讲规矩的人家,迄今晚辈还要给长辈晨昏定省,犯了错还要去跪祖宗牌位。她父母照足旧例,早早替她寻好了夫婿,只等着她一从女中毕业,便可与夫家商议着把婚事办了。她是苏锦瑞的小姐妹圈中最无忧无虑的一个,生得珠圆玉润,老天赏了一张不笑都带了三分笑意的脸。这种相貌有说法,人称喜相,五行八字一排盘,没有不好的。冯家虽然规矩大,可冯媛洁却自有好命,她从小乖顺乐天,父母长辈皆多疼爱,没过门的夫家也是门当户对,拿她八字命格一看,也是分外满意,再一瞧本人,果然是宜家宜室的模样,于是更加喜欢。唯一的问题是未来夫婿人在国外求学,与冯媛洁素未谋面,未免有些盲婚哑嫁的嫌疑。然双方家长早早商议,一完婚便让冯媛洁出国陪读,不必伺候公婆,又能长见闻,又没夫家约束,实在没有比这更新式更熨帖的亲事了。

冯媛洁没什么主意,家里人个个都讲她有福气,她听多了,也便稀里糊涂觉着所谓有福气便是自己这样了。趁着离结婚还有段时日,冯太太生怕她嫁到摩登家庭要丢人,天天拖着她出来买东西学交际多见人。因她婚后要出国,沙面这等洋人聚居的租界自然要多来,为了早日适应那些社交礼仪,也为了吃习惯洋玩意儿,雅先生的“玫瑰”西餐馆几乎成了她的练习场。冯媛洁生来有些迟钝,又备嫁备得神经兮兮,明明在此处撞见了邵鸿恺好几回,却一心只顾着忧愁餐桌上的刀叉程序,没分神去探究那个窗边固定留座的青年到底是谁。

直到苏锦瑞来同她旁敲侧引,冯媛洁才反应过来那原来就是邵鸿恺。她大惊道:“难怪那么眼熟,与他一起总有位顶顶时髦的小姐,我记得还同母亲讲过的,反倒被母亲骂我吃东西东张西望很失礼……”

她骤然发现自己话里隐含的意思,吓得捂住了嘴,结结巴巴道:“黛西,我,我也不是瞧得很真切,兴许不是邵大少爷,就算,就算是他,那个社交场合陪女士用饭也是礼仪嘛,母亲教过我的……”

苏锦瑞一听便明白了,冯太太多半是早就认出了邵鸿恺,只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故隐而不发,连带着也不准女儿多嘴。看来邵鸿恺与她们苏家的蹊跷,外头的人已开始瞧出端倪,连带苏锦香这段时日频繁出入陈公馆,只怕什么风言风语都有了,没准儿已成了下午茶佐点心的一道谈资,偏她一个当事人被蒙在鼓里。

苏锦瑞只觉一种耻辱感瞬间袭来,她深吸一口气,强笑道:“那到底是他不是?”

冯媛洁干巴巴地道:“我也不能确定,要不然我问一下母亲……”

“阿洁,你同我讲实话。”苏锦瑞微微颤抖着,“不要连你都来瞒着我,等着看我的笑话……”

她语带哽咽,冯媛洁吓到了,忙道:“你别多心,我说,我说还不成吗?那个,我瞧着八成,八成是他了。”

大抵是苏锦瑞的脸色不好看,冯媛洁有些担忧,小心翼翼道:“黛西,你莫不是生我的气?我不是有意的,实在是我自己忙得昏沉沉的,顾前不顾后,没注意那个就是邵少爷。我没想起是他还有个缘故,离圣诞假期分明还有几日,可瞧他在玫瑰西餐馆那却有了固定座位,似乎已回来挺久了,我没想到他回来省城你却不知道。那个,他一次都没来找过你?”

苏锦瑞想了想,最终还是不想撒谎,直白地摇了摇头。

冯媛洁反倒比苏锦瑞还要不知所措,她呆呆地问:“怎么会这样?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苏锦瑞与邵鸿恺的事,小姐妹们都是知道的。豆蔻年华,便是学校有专门的修女嬷嬷督查,严格管理她们,然而女孩们该有的罗曼蒂克想象一样不缺。她们小圈子中明确定了亲的有两个:一个是冯媛洁,她本就万事听父母做主,婚姻自然不例外,故对父母之命全然不反感,然要说多期待兴奋也不尽然;另一个唤作黎宝珺。黎小姐与冯媛洁截然不同,她自来有主意,家中堂兄弟又多,打小跟着男孩们看林纾翻译的西洋小说,认定自由之爱方为婚姻缔结之前提,故对包办婚姻反感至极。可黎小姐与冯媛洁一样,生在一个万般不由己的旧式大家庭中,亲事完全做不得主。她只要一想到有朝一日要嫁与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就觉得痛苦不堪。其余的三个小姐妹情窦未开,不足为论,相比之下,几个人中便数苏锦瑞最好。邵鸿恺与她青梅竹马,两家本就是亲戚,算是知根知底。邵鸿恺又是青年才俊,苏锦瑞只看脸也算个美人,生母与邵表姨妈又有老情分可讲,即便有朝一日嫁过去,看在这个老情分上,邵表姨妈也端不起恶婆婆的架势。小姐妹们每每聊起这个话题,总要为赋新词强说愁地叹口气,然后讲一句“黛西最好命了”。确实,在她们看来,苏锦瑞简直就如西洋小说中的女主角,既能享用到两小无猜的浪漫爱情,又不用承担小说中的波折和磨难,天底下简直再没有比这桩姻缘更加美满的了。

可现在偏偏就是大家最看好的姻缘出了岔子,旁人或许会看笑话,可冯媛洁却深感焦虑而慌乱。她是习惯听话的性子,在家听长辈父母的,出嫁就听公婆丈夫的,在嫁与未嫁之间,自然是听比自己有主意的朋友的。苏锦瑞长得好又聪明,待她们几个朋友也真诚,在她心里是隐隐有些崇拜的。她平日里也喜欢与苏锦瑞做比较,可那比较却不是竞争,而是拿她当成一种标准来关照自己,颇有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义气在里头。邵鸿恺的事令她骤然间不知如何是好,她思忖,苏锦瑞比她聪明美丽,家世也好,懂的又多,待人接物天生就晓得如何游刃有余,嫁妆听闻生母已在临终前便替她备下,存在汇丰银行里这么多年,早就是一笔不小的款子。苏锦瑞样样都这么好,邵鸿恺还要生二心,那自己呢?她即将步入的婚姻还能好吗?

冯媛洁连日来备嫁的压力骤然膨胀,逼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头一低,眼眶就红了,眼泪禁不住往下掉,她对自己缥缈不定的未来莫名忧心忡忡了起来。异国他乡,压根儿不熟悉的丈夫,连蒙带猜还半懂不懂的洋文,举目无亲的境地,届时她只怕连公寓门都不够胆迈出去,还谈什么过日子?她又想,她出国说是去陪读,可照着中国人的观念,读书就没她什么事,她的主要功用,多半还是要照料丈夫的衣食起居,还要如这边花枝招展的女人们那样,出入沙龙派对,为丈夫的事业打太太交际这张牌。

可自己练了这么久,连什么勺配什么餐盘都会弄混,她怎么可能去照料他人,谁又来照料她呢?

她这才开始意识到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结婚不仅意味着告别故国家人,还意味着她要告别自己以往的生活,连自己的姓名都要被渐次隐没,换成某某太太了。

冯媛洁哭得越发伤心,小半是为苏锦瑞,大半却是为自己,真情实意得过于厚重,反倒亟待苏锦瑞来安慰她。两人宾主倒了过来,苏锦瑞想劝她莫要哭了,又深知冯媛洁一哭起来不尽兴不罢休,她有些无奈地掏出手绢递过去:“我这个当事人都没哭,你倒比我还伤心,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被邵鸿恺瞒着骗着的那个。”

冯媛洁接过去,抽抽搭搭回她:“就,就因为你不哭,我才要替你哭,连你那份一起哭……”

“你倒有理了你,好好好,你多哭两声啊。”苏锦瑞只好哄她,“再把我的眼泪给引出来,咱们俩就可以凑一对乌眼鸡了,只是那样你不就白哭了吗?”

冯媛洁一想也是,勉力止住了眼泪,一边打嗝儿,一边问:“你,你有什么打算?”

“能有什么打算呢?耳听为虚,左右还是得眼见为实啊。”苏锦瑞漫不经心道,“等见了他的人再说吧。”

冯媛洁诧异地睁大眼,忽然坚决摇头:“我不同意,要是他当面让你难堪呢?不行的,那里人虽多,讲话声音却低,要是你们吵起来,你也丢死人了,要不,要不你不要管他了吧。”

她猛然想到这个可能性,眼睛骤然一亮:“对,你不要管他了,黛西,你就跟我一起出国吧。你跟我走,买张船票而已,我有钱,我来出好了,我偷偷存了好几百块呢。有你跟我做伴,去哪儿我都不怕了,到了国外你想念书也罢,想观光散心也罢,横竖都跟我一起,我们就跟以前读书时那样不分开,多好……”

苏锦瑞被她孩子气的一番话说得想笑,嘴唇一翘,眼眶却热了,她问:“那到时你的夫婿不同意可怎么办?”

冯媛洁哑了,她没想过这个可能性怎么应对,她悄声道:“那,那我要坚持,他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好歹留洋的……”

“只怕人家要讲,不讲理的是你和我。”苏锦瑞叹了口气,“哪有人新婚带着朋友一起?不说碍不碍事,首先就不是好意头,你母亲,你夫婿,你夫婿家都不会同意,你一个刚过门的小媳妇,要为了我跟他们作对吗?”

冯媛洁咬了下唇,豁出去一样讲:“真要那样,我就不结婚了,我看他娶哪个。”

她的神态娇憨中带了无知无畏的底气,硬是将一件虚无缥缈的事讲得确信十足,反倒令苏锦瑞感动了起来。她心想,到底在这么难堪的节骨眼儿上,有人能担忧自己,替自己想解决的办法,哪怕想得天马行空不切实际,可到底心是真的。

苏锦瑞压着泪笑道:“行了,要是你真结不了婚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婆,我才不想天天见你呢。难道跟你一起自梳吗?”

冯媛洁也知道自己说得太幼稚,她微微红了脸,不服气道:“那又怎样?你敢嫌弃我吗?”

“怎么不敢?”

“黛西!”

苏锦瑞笑了,温柔地看着她:“所以你别让我嫌弃,你要高高兴兴去结婚,随夫婿去国外见世面,回来做个顶顶美丽时髦的太太,大伙都学着你的穿衣打扮,争相要结识你。到时候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领我们逛戏院逛游乐园,让我们也脸上有光,你再在自家花园里办茶话会,比今天陈公馆办得还出名还雅致……”

冯媛洁憋着哭腔问:“所以,你不能跟我走吗?”

“不能,就如你不能跟我去玫瑰西餐馆一样。”苏锦瑞道,“有些事是注定要一个人去做的,你要去嫁人,我要去做我该做的事,戏文里管这个叫什么?对了,叫单刀赴会。”

苏锦瑞打发了冯媛洁,第二日果真一个人叫了黄包车上沙面。冯媛洁之前特地交代了,去那里最好穿洋裙戴洋帽,还得配双高跟鞋,进门最好讲英文,点餐最好不看餐牌。林林总总,几乎将她母亲对她循循善诱那些教导都复述了一遍。

苏锦瑞却没怎么听。

她想的是,到底要不要真的去见邵鸿恺呢?

她心里晓得要做些什么,才能把局面拼搏成赢面,说起来你不仁我不义,谁也怪不了谁。可真的想要付诸行动了,她却分外犹豫。有些办法可以拿来对付二姨太,对付叶棠这些外人,却不能那么对付邵鸿恺,因为事情一旦做下了,就再也回不了头。

邵鸿恺和她之间,分明累积了十余年青梅竹马的情谊。

苏家人都有些一脉相承的冷心冷肺,他们耳闻目睹,或多或少对恋慕这回事都心存警惕,认为不是恰当之举。当初苏大老爷要娶大太太,不顾门第,不顾将来,颇有些色令智昏的成分在,然而不多久,他便从这股热潮中撤了出来。纳二姨太进门,不图色不图利,甚至他本人也未必有多喜欢,可他仍然要纳,仿佛多了个女人,自己房里头才算四平八稳。他是这样,其余的苏家人对恋慕这回事更是走一步退三步,审时度势,权衡利弊。二爷三爷都有少年荒唐的时候,可人心里头哪怕有再多的情感,被这么一番加减乘除下来,热度都要减退许多,从未有谁因恋慕闹出什么事来。

苏锦瑞对邵鸿恺也是一样,与其说是恋慕,不如说除了恋慕,大家找不到更精确表达他们之前情感羁绊的形容词。青梅竹马,男才女貌,还有不成文的婚约,从小玩到大的情分,一见面嘀嘀咕咕,不见面三天两头有信件往来。这样的关系不是恋慕,又能是什么?就如小姐妹们常常感叹的那样——“黛西你最好命了”。她们说得多,苏锦瑞自己也莫名其妙觉得事情就是如此,就算人人都说错了,多少年下来也只能将错就错。

然而比起恋慕,苏锦瑞更能确定,她对邵鸿恺怀的是另一种感情,一种介于兄弟姐妹与亲密同伴之间的信赖。她能与邵鸿恺毫无保留地谈论自己与二姨太之间的矛盾,正如邵鸿恺能跟她埋怨自己父亲窝囊不顶用一样。有时,苏锦瑞甚至会跟他谈论自己对父亲的失望,怀疑父亲为了母亲不再续弦纳妾,不过是他冷漠的一种托词;而邵鸿恺也对她直言不讳邵表姨妈目光短浅,远不及他在香港的其他同学家的母亲。他们都在对方面前表示过,如果不生在彼此这样糟糕的家庭,或者两人会过得更好也未可知。

对两个早熟又精明的年轻人来说,这等大逆不道的话语,只有在最信得过的人面前才可能和盘托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俩交换的仿佛不是对长辈的不满,不是对彼此所在的旧式家庭的厌倦,而是在袒露自己性格中的尖酸刻薄,缺乏包容。他们对自己那些恶劣都心知肚明,可从小就学会了用种种宽和大度、装腔作势来掩饰,唯有在对方面前,因为了解那个人也跟我一样相似,才能做到坦诚,才能达成亲密。她与他都清楚,这种亲密是恰逢其时的,再长大一些,再世故一点,他们将再也无法对任何人产生同样的信赖。而幸好他们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做底,这种信赖,才愈加显得弥足珍贵。

可惜时至今日,就连这种笃信的珍贵,都渐渐丧失了它的价值。

苏锦瑞左思右想,还是坐黄包车去了沙面。那天她穿得很朴素,长及踝的灰色厚棉袍鼓鼓囊囊的,系着黑毛线编的长围巾,把头脸虚虚包着,脚上是白袜黑绒面布鞋,脸上素面朝天。她神情肃穆,像去祭奠什么一样,手里紧紧抱着一个布包,里头裹的是邵鸿恺给她写过的二三十封信。她昨晚看这些信看到深夜,每一封都仔仔细细折好放回信封,整整齐齐的一摞,收在包袱里竟然也有些分量。可这点分量仔细琢磨又太轻,两小无猜的欢愉,经年的相互依赖,秘而不宣又心知肚明的亲密,以及对两人在一起的未来或多或少怀有的期待。这些感情仿佛被挤干水分,又放到大太阳下曝晒,最终压扁,合拢起来也不过就是一摞纸的重量。这一摞纸,原本还以为能收拢在匣子里,收到若干年后,等诸事已定,还能拿出来与邵鸿恺说笑,可转眼之间却无处着落,被苏锦瑞抱在怀里,极像上坟要焚烧的纸钱。

苏锦瑞罕有地自怜自艾起来,她觉得自己就如读过的西洋小说中那样毅然决然离开家,奔向不可知前方的女主角。这天天气阴沉,像要下雨,又像只厚积着云无所作为,寒风吹在脸上,江面上水波荡漾,处处增添了悲壮气氛,令她觉得这样的奔赴,已不必有一个相濡以沫的大结局了。是的,那些小说中的西洋奇女子,最后也多半落得个孤苦伶仃的下场,她又凭什么奢望邵鸿恺能瞧在这一摞纸的分上幡然悔悟,再续前缘?不,苏锦瑞深深觉得,最好邵鸿恺能当众翻脸,当面羞辱她不知廉耻,或者干脆把她推到地上,那样她才能肝肠寸断地与他割袍断义。或许到时再将信扔到他脸上去,扔过去时,还含泪问一句你的心呢?不行,这句话太无气势,根本不是她擅长的弱不胜衣。那么,最好还是含泪骂一句狼心狗肺?对,还要骂狠点,可骂的时候,哭却是必不可少的。

那扔信的角度是照脸扔好呢,还是打耳光好?

苏锦瑞正胡思乱想,突然车子一阵颠簸,险些把她从车上颠下来。她回过神,却见黄包车已不知何时跑到临近江面的十字路头,前头骑楼那闹哄哄跑来一堆人。当前两个衣衫褴褛、颧骨高耸,面相穷凶极恶的人正飞奔过来,后面跟着好几个黑衣巡警操着警棍猛追,边追边喊:“抓逃犯啦!”又有一个巡警停下急吹哨子,顿时左右两条岔路跑过来好几个人,有巡警,有宪兵,还有好事的市民。两个被追的男人见势不妙,分两路逃窜,后面跟的人顿时分开两拨紧追不舍。其中有个显然更有逃跑的经验,只见他曲线跑动,一路故意拉下沿途摊档杂物无数,制造后面人追赶的障碍。他急速跑来,正朝着苏锦瑞坐的黄包车,车夫想拉着车头避开,哪知他避左边,那人便故意逼近左边,他避右边,那人又趋近右边。车夫不过老实本分卖力气的,哪里避得开这样的人?转眼间被那人飞起一脚,狠踹在胸肋上,惨叫一声扑倒到一旁,那车也顺势被他带翻。车上的苏锦瑞尖叫一声,身不由己摔了下去,手里的包袱掉到地上,“砰”的一声闷响,额头就磕到了车柄上。

还没等她惊魂稍定,却觉头发一疼,整个人被那歹徒揪着发辫拽了起来,拖着往后退了几步。挟持她的人身上传来一股恶臭,熏得她几欲作呕,更听得那人低声怪笑着抽出一柄匕首抵在她脖子上,咧嘴道:“哎哟,居然是个细皮嫩肉的娇小姐,我奉劝你别动,刀可不长眼睛,划破你细嫩嫩的皮肤可就不好了。”

那人语气中带着的淫邪意味令苏锦瑞备感屈辱,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什么时候试过被个逃犯胁迫,还被拿刀子抵脖颈直接威胁到性命?她又惊又怒,眼瞅着追赶的巡警纷纷围了上来,顿时不管不顾大叫着:“救命啊,救命啊,救……”

她哪知这种亡命之徒的厉害,这一举动直接激怒了对方,话还没喊完,只觉头皮剧痛,原来那人狠命揪住她的头发,紧接着脖子一疼,不用看也知道匕首已割破肌肤。她这才从屈辱中惊觉过来,意识到原来身后这个人逼急了真的会捅死自己。一阵恐惧涌了上来,苏锦瑞怕得发抖,她咬住嘴唇不敢再喊,眼眶中的泪水却再也忍不住滴落下来。她平生第一次束手无策,莫名其妙地想起自己今日出门,妆镜台上的首饰匣子可没关牢,要是死在这里,那里头的东西可就便宜了苏锦香。

还有邵鸿恺,她要死了,那个男人也不知会不会看在多年情分上哭两声?她脑子里突然涌起邵鸿恺压着悲痛红着眼睛的模样,涌起的不是悲戚,反倒是愤怒。苏锦瑞霎时间明白了,若她死了,邵鸿恺不管出于真心还是假意,定会这边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那边娶妻纳妾什么都不耽误。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而这样的人苏锦瑞原本熟悉得就如熟悉自己一样。同样的事情若轮到她头上,她也会这么做,他们都是面子里子都要,名声实惠都想抓。对他们而言,这两者根本没有截然分离,本就是一体两面,面子上潦倒困苦,里子再富丽堂皇也不痛快;反过来名声人人称颂,好处一样没捞着,他们不会吃这种哑巴亏。他们俩才是西关大行商的嫡系后代,骨子里的算计,行事上的世故,表现上的谦让,必要时的寸土必争,逆境中会隐忍蛰伏,顺境时会张牙舞爪。

他们这样的人,谈什么山盟虽在锦书难托,不是惺惺作态又是什么?

苏锦瑞顿时觉得,自己今日揣着信来佯装与邵鸿恺乍然重逢,简直蠢到极点。

在这一刻,冒死逃出看守所、穷凶极恶的逃犯拿匕首挟持住她,围捕的巡警宪兵多以观望为上,想是不好从她这身灰扑扑的棉袍上判断她是不是真的有身份,要不要卖力救她,大家心里都有些没底。在这样前所未有的恶劣境地中,苏锦瑞理当又怕又急,可她偏偏神游起来,莫名其妙地将与邵鸿恺有关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都想得清楚,莫名其妙地懊悔今日莽撞出门,幸亏被人半路劫持,反倒避免了一件事后想起定然要羞愧万分的蠢事。

她将视线转移到适才车翻倒时掉在地上的包袱,原本裹着那叠信件的包袱布已散开,一封封信散落出来。不巧的是,昨天晚上刚刚下过雨,地上泥泞不堪,这会儿那些信已经沾上污垢,有几封还落入一旁的污水坑中。她还记得,每一封信收到时她都很高兴,很珍惜地看,顺着原来的折痕轻轻折好,每个信封拆得都极有耐性,开封的口子用小剪子小心剪开,平整得仿佛还未被人拆开过一样。

可原来保存得这么精心的东西,想要丢入臭水沟,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苏锦瑞眨眨眼,突然有些感慨,这回她想的不是邵鸿恺,也不是自己,而是一种源自体内的遗憾。这种遗憾根深蒂固,生来有之,仿佛继承自她的生母,那位在稀薄的线状光线中翩跹着装疯卖傻的女子。她想,原以为自己一点不像那么无用的母亲,原来绕了一大圈,女人的遗憾都是差不多的。

不同的只是她接下来有很多事要做,可她的生母选择了什么都不做而已。

那自己怎么能死在这么一个浑身发臭,头上插草都卖不到几块钱的逃犯之手?

苏锦瑞被拖着一边后退,一边道:“你跑不了的。”

“你懂个屁,给老子闭嘴!”

“你本就筋疲力尽,匕首都拿不稳,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有多久没吃过东西了?就你虚成这样还想拖着我跑,不要痴心妄想。”

她头皮又一疼,那男人揪住她的头发迫使她仰面对着自己,随即冲她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我跑不了?告诉你,要真跑不了,老子就宰了你垫背也不冤,你以为老子是谁?老子坐监可是手上犯了人命的,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回本!再给老子屁啰唆,宰了你这种小娘们儿不过顺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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