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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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保镖又应一声,快步出门去。

秦晴看着他步伐匆匆地离开,唇角划开细小一道弧,无声地笑了笑。

小静单纯,如果不是因为身后有邓南疆的缘故,她根本不可能看上她,可这邓南疆,也是一把双刃剑。

小静爱着孟歌,他就是助力。

可眼下,孟歌在对付宋望,这傻姑娘却跟着扯后腿,要去给程思琪当助理,到时候要是让她们好成姐妹了,那邓南疆,于他们孟家还有什么用。

自然得让小静知难而退。

若是她跟着程思琪出去,意外受了伤,别说帮助,估计邓南疆心里都膈应,自然不可能帮扶宋望,指不定,还会迁怒。

秦晴如意算盘打得响,正出神,猛不丁,抬眼看到正往出走的孟青。

“小五。”秦晴声音柔和地唤了一声。

“夫人。”孟青看着她,眉眼温和地笑了笑,唤了一声,并无异样。

“怎么这么客气?”秦晴松了一口气,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温声道,“不是说了吗?既然到了孟家,就是孟家的一份子,哪里需要叫我夫人?”

“我身份卑微,怎么配?”孟青语调淡淡的,很谦和。

他两只手垂在身侧,甚至也没有动一动,微微低垂眼眸,完全一副扶不上台面的小家子气。

秦晴看着他,宽容地笑了笑,道:“这孩子。”

又道:“你这是准备出去?”

“嗯。”孟青笑道,“和两个朋友出去玩几天,消消暑。”

“去吧。”秦晴点点头,放行。

孟青转身朝外走,步伐坚挺,脊背笔直,一步一步地,远离着秦晴的视线。

他妈妈临死前的那一幕画面在他脑海中反复回放,孟歌嫌恶说着乞丐的面容也浮现在他脑海里,甚至,他进入孟家,孟歌曾经捏着他下巴打量的鄙夷眼神,也慢慢地,浮现在他脑海里。

走一步,他恨不得将秦晴踩在脚下,狠狠碾压。

走两步,他恨不得将孟歌踩在脚下,狠狠碾压。

走三步,他恨不得将整个孟家踩在脚下,为他可怜的母亲陪葬。

孟青凉薄的眼眸里泛着水光,唇角却带着十分温柔礼貌的笑,就那样,没回头,看着正前方,一步一步地,离开了孟家。

他原本只想着和小静更进一步,却没想到,意外地,看到了秦晴说话。

他曾经当过小偷和乞丐,也算在黑道混,不过在最底层。

他勤奋上进,不但学了英语,还精通哑语和唇语,他和秦晴距离虽远,可她每个字,他都完全可以辨识。

这女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心狠手辣。

难怪人总说,最毒妇人心,可她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要让小静受伤吗?

啧,真是个送上门来的好机会。

孟青淡淡地想着,带着笑,一路到了孟家大宅外。

“三哥。”等在车边的年轻男人穿着普通的黑色短袖,看见他,毕恭毕敬地唤了一声。

“嗯。”孟青笑了笑,弯腰上车去。

他九岁做乞丐,自然不可能一辈子做乞丐,入住孟家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的势力,那些势力见不得光,他代号“阿三”,在圈里,也位居第三。

自然比不得宋望和孟家,可对他来说,已经相当不容易。

“直接去机场?”前面开车的年轻男人也穿着简单干练的黑色短袖,看着后视镜里他俊秀白皙一张脸,语带征询。

“嗯。”孟青淡淡地应了一声,闭目养神。

“邓南疆那闺女也是个能折腾的。”开着车的男人语调顿了一下,又道,“她已经是孟二的女人了,哥你何必委屈自己,跟着她转悠呢。”

“要是想,那不是大把的女人排队倒贴。”男人声音小小地又嘀咕了一句。

“开车。”孟青睁开眼,轻斥道,“话那么多?”

男人从后视镜里看见他微微蹙眉,知道自己逾矩,连忙规规矩矩地应了一声:“是。”

专心开着车。

混了有些年头,他自然晓得,圈子里那一句“宁可得罪大哥,莫要得罪三哥。”

孟青看上去最文弱无害,可他,实打实拼了命才挣得今天这样的地位,连命都看轻的人,自然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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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下半年的任务,生宝宝

开车的男人在心里唏嘘一声。

靠在座位上,孟青重新闭上眼睛,想着秦晴的话,淡淡道:“那女人想对小静动手,估摸着就在今天,你们跟着我,到时候看我手势行事。”

“对小静动手?”副驾驶的男人愣了一下,啧啧叹道,“对自己儿媳妇也下手,真是最毒妇人心!”

“呵呵。”孟青低低笑一声,没说话。

靠着座位,他在自己心口的位置轻轻按了下,微微蹙眉。

他替孟秋挨了一枪,那一枪是他专门授意,非常凶险,算得上九死一生,才堪堪从鬼门关走了回来。

冲他开枪的那个兄弟回来后差点以死谢罪,这事情,亲近的几个人自然知道。

佩服他的胆量,又喟叹他的遭遇。

其实原本已经生活得很好了,也实在想不通,他为何非得回孟家做低伏小,受那份洋罪。

开车的男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突然想到些什么,握着方向盘的一只手都忍不住抖了抖,连忙道:“三哥,你不是想替小静受伤吧?”

这人对自己一向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可这身板,能扛得住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自我糟践吗?

“嗯。”孟青低低应一声,没有睁开眼,唇角却染了淡淡地一抹笑,若有所思道,“小静那丫头,被人救一次就眼巴巴跟着以身相许,我要是因为她受了伤,依着她那个性子,不得心疼死?”

“这,”男人听着他自嘲的语气,为难道,书 快 電 子书“何苦和自己过不去?你身体能吃消吗?过段时间天气凉下来指定难熬,这当口还是别受伤的好。”

“到时候看我手势行事吧。”孟青没接他话茬,继续道,“秦晴的人指定认识我,到时候一个也别放过,处理得干净点。”

“放心吧。”男人无奈地应了声。

孟青点点头,舒了一口气,看向车窗外。

除了夏天,他秋、冬、春三季都不好过,尤其是秋冬季节交替,浑身疼起来,很多时候要人命。

可他喜欢疼着,疼了,才能时刻提醒着他,才能督促他鞭打他,让他拼命往前走,该死的人一个也别放过。

他看着窗外,唇角勾着凉薄的弧度,放在腿面的一只手不小心触碰到手机,低头看了看,他拿起手机,发短信给小静。

“和程思琪见面了吗?”

短信提示音响起来,小静刚乘车到了橙光,一边往里走,一边掏出手机,低着头看了看。

陌生的一串电话号码,没备注。

小静微微蹙眉,略微想了想,回复道:“你是谁?”

“小五。”

孟青简短地回复了两个字,孟家一众人都这么称呼他,小静自然知道。

他有自己的手机号码,竟然,还光明正大地给自己发短信?

他不怕被别人发现吗?

小静登时紧张起来,一边往里走,一边低着头飞快回复道:“你怎么有我的手机号码?”

“方便联系。”孟青回复道。

他说的理所当然,小静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回复了。

过半天,出了电梯,她才抿着唇,紧张兮兮道:“你别找我了,要是被别人发现了,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心疼吗?”孟青道。

“什么?”小静看着手机,飞快回复,紧紧皱眉。

“你害怕被发现,是担心别人找我麻烦?”

“这个不是重点。”小静简直被他打败,想不通,他怎么能堂而皇之地问出这样的话,他都没一点惭愧羞耻吗?

“小静,对我来说,这个就是重点。”孟青隔着电话,用语言撩拨她,“告诉我,是觉得会心疼我吗?”

他发着短信,微微低着头,俊俏的眉眼都染着笑,好整以暇地等待回复。

“我到了,不和你说了。”小静回复了一句,觉得自己一张脸都发烫,将手机放回到包里去,不理他了。

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掏出手机,准备删掉孟青的电话和短信。

手指放在了按键上,又有点不舍得。

这情绪实在微妙,她神色怔怔地站在原地,海水一样的眸子里闪过茫然,半晌,她鬼使神差的给他添了备注“青”,又给两人的短信加了密。

密码:“mengqing 。”

这样设置完,她将手机装包里,去打听程思琪在哪间办公室。

另一边,孟青看着她最后一条短信,冰凉的指尖摩挲着自己的薄唇,弯着眼睛,无声地笑了笑。

副驾驶上的男人不经意看到他,略微想了想,道:“三哥,小静是孟二的女人,你不会对她动情吧?”

“怎么可能?”孟青挑眉看看他,眼角眉梢那一抹温柔消失得无影无踪,唇角勾起讥诮的一道弧,淡淡道,“我不至于到那种地步。”

是了,他怎么可能到那种地步。

他不过是想玩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想着让孟二的女人臣服痴迷他,想让她神魂颠倒,背叛孟二,爱上他。

他不过是,想要羞辱孟二而已。

就像他以前那般,羞辱鄙夷他,打压轻视他那般,狠狠地,羞辱他。

只是有目的的接近利用,怎么可能对她动情?

她已经是孟二的女人了。

对,小静已经是孟二的女人了,他怎么可能,接纳他的女人。

永远不会。

孟青搁在腿面的一只手慢慢握起,如是想。

……

程思琪的专辑发布会辗转三个城市--青阳、澄明和云京。

第一站,家乡青城。

下午三点四十五分,一众人乘坐的航班抵达青阳,过了出站口,大厅里翘首盼望的粉丝便挥着爱心牌齐齐欢呼起来。

这是程思琪在上大学后第一次回青阳。

不曾想,会有这样的场面等着她。

此刻,眼看着年轻的男孩女孩密密麻麻站了许多,笑意满满地拉着宽长的横幅,横幅上,简单有力的一句“思琪,欢迎回家”差点让她掉下泪来。

这地方让她哭让她笑,曾经,也让她痛苦,让她幸福。

青城承载了她所有的过往,埋藏过她的青春,可同时,也给了她宋望,并且见证了他们所有的悲欢离合。

不只是家乡那么简单,是让她又爱又恨,让她能轻易流泪的地方。

程思琪看着挥动爱心牌的一众粉丝,忍不住笑起来。

她笑起来总是好看的,落落大方,温柔包容,可不知怎么的,一众粉丝眼看着她大而黑亮的眼眸里泛着泪,都无比心疼。

就好像,他们喜爱的女孩,在外奔波良久,落叶归根。

她的表情太喟叹,哪里像个意气风发,第一次出专辑的年轻人,反而更像,历经世事,投入家乡人民怀抱的老年人。

粉丝们怔了怔,最当先一排齐齐摇着横幅,争先恐后地喊起来。

“思琪,欢迎回家!”

“思琪加油,挚爱思琪!”

“我们是青阳粉丝后援会,程思琪永远的后盾!”

她的粉丝也是年轻学生居多,一贯无组织无纪律,此刻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喊起来,机场大厅都震颤。

“哇!”边上的小静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忍不住探头惊叹一声。

她边上的绯川逸和荣晴忍不住笑了笑,看着程思琪,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情也登时放松了。

程思琪即将上大二,在这个圈子里算新人。

《天籁之音》后,因为星际音乐掌权人更替,这一届选手的后续包装推出原本有所滞缓,再加上程思琪大一学业忙,她的这张专辑,来的有些晚。

和昨天刚播出的《篮球宝贝》一样,检验她人气的时刻,才真正来临。

此刻,一眼望过去,赶来接机的粉丝不上千也得好几百,她的影响力不言而喻,她的家乡,也没有让人失望。

能得到家乡人民喜爱的偶像,总归是有底气的。

程思琪也感动,在保镖和众人的簇拥下往出走,和凑到近前的粉丝一一握手,不断开口道:“谢谢,谢谢支持,我会努力的!”

粉丝们大多是因为《天籁之音》喜欢上她,知道她是青阳人,自然引以为傲,眼下第一次见到她本人,自然无比激动,前面许多人收了横幅,追着跑。

程思琪走得不快,尽量避免粉丝们失望。

出了机场大厅,刺眼的阳光让她恍惚了一下,下意识,抬眼朝天上看去。

目之所及,一片明媚而清澈的白。

像她前世第一次遇到宋望的天色,程思琪忍不住笑起来,低低呢喃道:“宋望,我回来了。”

回到了我们的青城。

她心情有些复杂,说话的声音很低很小,根本没有人听见,眼看着粉丝们追出来,边上的荣晴温声道:“上车吧,天气热。”

“嗯。”程思琪应了声,转头朝向跟得最紧的几个女孩道:“谢谢你们来,天气热,跟着跑来跑去的,小心中暑了。”

“我们没事。”几个粉丝笑嘻嘻说了句。

程思琪也笑,朝着一众人挥手,在几个人簇拥中,上了保姆车。

专辑发布会在青阳大酒店举行。

从机场过去,也有将近一个小时车程,她的专辑发布会,从五点半到六点半,历时一小时。

时间还早。

程思琪靠在座位上,休息起来。

边上,小静从中午一直跟着,跑来跑去,却不觉得倦,有些兴奋,声音小小地和绯川逸说着话。

车子发动没一会,程思琪的手机突然响起起来。

她打着呵欠拿起来,是宋望。

“喂?”程思琪接通电话笑了笑,不等宋望开口,连忙道,“已经到了,有点困,我忘了打电话给你说。”

“嗯,认错态度良好。”宋望握着手机,一本正经地说了句,叮咛道,“那边热,多喝水,小心别中暑了。”

“我知道。”程思琪笑了笑,看着车窗外,一时间没再说话。

“晚上住在青城吗?”宋望略微想了想,又道。

“嗯。”程思琪应声道,“在青城过一夜,明天去澄明,明天晚上就能到回来的。”

“啧。”宋望听着她说话,喟叹道,“真难熬。”

暑假里两人朝夕相处,基本上,还没有分别过,哪怕就一夜。

程思琪听着他说话,忍不住笑了笑,声音小小地哄着:“一晚上而已,你别耍脾气了,昨晚不已经……”

她说着话,声音慢慢低了下去。

“已经怎么样?”宋望挑挑眉,被她声音里的意思逗笑,靠着椅子往后面退了一步,声音低柔地问。

已经喂饱你了……

程思琪本来想这样说,话到嘴边,突然意识过来,宋望他,根本喂不饱的。

她索性不说话了。

宋望等了半天,知道她羞,也不逼着,低低笑一声,撒娇道:“宝贝儿,回来补偿我。”

“嗯。”程思琪有些不情不愿,闷闷地应了一声。

如果说宋望和记忆中哪里差异最大,其实她觉得,就在这一方面需求上,他从前,还算节制,眼下,分明需索无度。

就是一匹,怎么也喂不饱的狼,还是饿极了的那一种。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

程思琪挂了电话,还觉得挺苦恼,感觉起来,总有一天自己得被他榨干了。

她捂着嘴打一个哈欠,又觉得困倦,靠着座位休息起来。

下午四点四十分,众人到了青阳大酒店。

位居西南山区,云中省在全国来说,城市发展速度不算快,省会青阳,也就算二线城市。

可因为云中省自然地理条件奇特,景色宜人,风光秀丽,又有许多古老的民俗文化,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也还好,慕名而来的游客很多,带动了经济发展,慢慢地,倒也形成了良性循环。

程思琪胡思乱想着,到了酒店一楼宴会厅边上的休息室。

换衣服、化妆。

她在青城专辑发布会上要现场演唱《三百六十五天的想念》这首歌,为了契合风格,她自然是穿长裙献唱。

色彩斑斓的长裙裹着她玲珑曼妙的身姿,举手投足,自有迷人风韵。

相貌无可挑剔,她甚至不需要化浓妆来勾勒面部轮廓,不到半小时,化妆师便轻松收工。

五点半,专辑发布会正式开始。

宴会厅人满为患,到场的粉丝们拿着爱心牌,一遍一遍地欢呼尖叫,程思琪在入口处,都能听到一波一波的喊声,潮水一样。

她在几个人的簇拥中上了台,晃动的爱心牌便呼啦啦举起来。

“思琪!思琪!”的喊声,几乎掀翻顶棚。

程思琪握着话筒笑了笑,边上发布会的主持人便掌心向下,做了个安静的手势,笑着开口道:“欢迎青阳的围棋们参加程思琪专辑发布会!”

“我们是程思琪青阳粉丝后援会,挚爱思琪,此生不渝!”粉丝们这下倒是异口同声,突然大喊了一句。

“谢谢大家。”程思琪握着话筒,笑着道谢。

主持人大方地笑了笑,直接开门见山地和程思琪交流起来,他一开口,宴会厅的粉丝们便渐渐安静下去。

“思琪的第一张专辑取名《见面礼》,有什么特殊含义吗?”主持人笑着问了第一句。

“感谢所有歌迷对我的支持,这第一张专辑是我呈现给大家的第一部作品,我希望不会让大家失望,《见面礼》是我的诚意,也凝聚了制作团队许多心血和努力,希望大家喜欢。”程思琪握着话筒,淡淡笑道。

“主打歌呢?一会要现场献唱主打歌吗?”主持人又道。

“主打歌是一首动感情歌,名字叫《爱的主打歌》,节奏非常快,很酣畅,相信喜欢快歌热舞的朋友们都会非常喜欢。不过一会首先让大家听到的是专辑里的第二主打《三百六十五天的想念》,是相对缠绵轻缓的情歌。”

“哦?”主持人故作诧异地扬扬眉,笑着继续道,“看过《天籁之音》的观众都知道,你唱歌风格多变,没有固定性,基本上什么歌都能驾驭,你觉得自己这样的风格好不好?第一张专辑就挑战融合了多种风格的歌曲,会不会担心它的市场前景,对你自己而言,是更喜欢快歌,还是慢歌?”

风格多变虽然容易聚拢不同偏向的听众,可相对的,风格多变又不太容易聚拢死忠粉,买专辑珍藏的听众一般都相对挑剔,偏好也固定。

主持人这问题云淡风轻,其实已经包含着对她第一张专辑前景的些许担忧。

毕竟,程思琪的粉丝以年轻学生为主,在电子产品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个随身听,甚至只要有手机,网上所有歌曲便可无限量下载。

专辑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

歌坛许多天王天后出专辑,都会慎而又慎,再三评估之后,确定第一批专辑的发售量。

程思琪看着他,坦率地笑了笑,道:“风格好不好,其实不是由我说了算,需要由市场检验,我能做的,就是用心唱好每首歌。至于快歌和慢歌,其实我没有特别的偏好。”

程思琪看着台下聚精会神的粉丝,语调顿了顿,继续道:“我觉得其实没有人永远喜欢快歌,也没有人永远喜欢慢歌。听歌由心所致,代表着每个人那一刻的心情。心情当然是没有一成不变的,再叛逆张扬的人,他也有安静伤感的时候,再文静恬淡的人,他也有情绪爆发的时刻。音乐抒发不同的心情,而我,希望的歌声能随时陪伴着每个喜欢我的人,你们快乐的时候有我,你们难过的时候有我,你们激动的时候有我,你们人生的低谷,也有我。好吗?”

她说到最后,唇角带着温柔的笑,循循善诱,大而黑亮的眼睛里闪着期待和一丝罕见的狡黠,然后,她有些紧张地抿抿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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