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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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江山已经成为爱新觉罗,南方的江山恐怕也不会姓朱。

李文秀一直以为到这个时候,离开就好了,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李文秀反而不想跑了。

这里是她称为家的地方,这里有她熟悉的乡音,有她熟悉的空气,最重要的是,这个地方有她爱的人,她的丈夫。

她不想离开了。

马家骏一天比一天沉默,清兵南下,一纸诏书要剃发,这剃发的要求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反抗,清兵所到之处,一片杀戮。

运河的水都被染上了血色。

“你回回疆吧。”有一天,在李文秀做饭的时候,马家骏突然开口说道。

李文秀差点将汤勺扔到地上,他不可置信地看着马家骏,似乎自己幻听了。

马家骏看着李文秀,眉宇间透着一丝无奈,他转身背对李文秀,似乎是不愿意再看到她的脸,“江南不太平,我留下,你回回疆,你一个女人,这样的大事和你没有关系…”

李文秀看不到马家骏的表情。

回回疆,李文秀不禁想笑,很久之前她就是这样想的,江南一旦发生战争,他们就回回疆,回到哈萨克部落隐姓埋名过一辈子。

虽然哈萨克人不喜欢汉人,但是却很善良,他们夫妻武力值那么强大,还怕会受欺负么?

没有想到如今自己想要留下来,但是马家骏却让自己走。

李文秀摇摇头,说道:“我哪里也不去,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这句话是李文秀的实话,就算是在交通发达的现代,一旦分离,那就是永久的见不到面了,更何况是交通极其不发达的古代。

李文秀不信,老天让她穿越一把,不会给她活命的机会。

没有想到,李文秀极其坚定的一番话会被马家骏厉声拒绝,马家骏转身看着李文秀说道:“你留下就是添乱的,让你走你就走,我才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

李文秀翻了一个白眼,她根本就不理会马家骏这番说辞。

“我不走,你不走,我也不走。”

于是,马家骏开始和李文秀冷战。

可是冷战还没有几天,来自邻镇的逃亡过来的,浑身鲜血的百姓带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消息——清兵来了。

清兵血洗了不愿意剃发的邻镇,清兵的血铁手腕让所有人震惊。

此时就算是想要跑也没有办法,因为清兵的诏书已经来了。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南明朱氏在清兵面前竟然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就连马家骏这种王权的维护者也忍不住说了一句“真没用”。

军队不能保护国土,那么这军队要来还有何用?

小镇上的百姓自发的组成民兵,一致要对抗清兵,大家坚决不愿意妥协。

李文秀看着那些拿着锄头的普通汉子,面容平静地看着马家骏,“就算是我现在走也迟了,你还要坚持不理我么,也许过几天,我们都没命了…”

马家骏抱住李文秀,吻上了她的嘴唇,他的小丫头,不知不觉长大了。

清兵诏书下来的时在一个清晨。

小镇的县令很年轻,八股取士虽然限定了很多人的思维,但是没有限定一个人的操守。

年轻的县令,他的儿子站在他身后,七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代大儒的风范。

“怕么?”县令低头问儿子。

小孩子神色淡然,他有一双和他爹一样明亮的眼睛,“不怕。”

七岁的孩子都不怕,小镇的大人会怕么?

县令回头,问镇上的百姓,“怕么?”

“不怕。”

怕么?

怎么不怕?

但是这种时候,我们不怕。

宁剃头,不剃发!

手无缚鸡之力的县令,斩杀了下旨的清官,那曾经是大明江山的官员,可是这个人投靠了满清,鞑子的皇帝也是一个稚童。

这个人枉读诗书。

江南这个地方,轻易不会引起战乱,江南多学子,读书人的嘴巴,比刀子还要锋利,没有人愿意留一个恶名。

可是现在,江南的烟雨都染上了血色。

李文秀杀红了眼,她不知道杀了多少清兵,她找不到马家骏。

到处都是人,都是杀红眼的人,每个人的衣服都被染成血红色,都是血的腥臭味。

天下起了雨。

这原本就是梅雨时节。

鲜少见如此大的雨。

李文秀后背被砍刀砍伤,腿也被箭射中,狼狈的倒在地上。

她看不见马家骏的脸。

周围都是尸体,清兵的,还有镇上的百姓的。

良久,她闭上了眼,一片死寂。

李文秀醒来发现她在马上,抱着她的是马家骏。

马家骏浑身都是干涸的血,整个人狼狈不堪。

“你醒了?”马家骏看着李文秀,他想给李文秀一个笑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李文秀扬起的却像哭一般。

马家骏的声音非常嘶哑,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仿佛一夜之间,他老了十岁。

“我们要去哪里?”李文秀同样声音喑哑,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回疆。”马家骏勉强说道。

他们没有家了,那一夜的场景,马家骏觉得他此生都不愿意想起,越来越多的清兵,越来越多倒下的同胞兄弟。

他看到了倒下的,他的小丫头。

年轻的,只剩一口气的县令抱着他早已死去的儿子,握着他的手对他说,“大势已去…螳臂当车,走,走得越远越好…”

“别回来了…”

这江山已经不再姓朱,这执掌江山的人也不再是汉人。

王朝更替,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事实。

马家骏想哭,江南,江南成了永远的痛。

他想,此生他都回不去江南了。

李文秀伸手,头埋在马家骏的胸口,“我陪着你…”

塞北江南,我会一直陪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啦,种太阳,啦啦啦种太阳,蹦跶蹦跶,哈哈~~~~

美人有毒

春寒料峭,凉风阵阵,星光点点。

李文秀和马家骏策马来到一个小山丘,远远地,他们看到了火光,富有异域风情的琴声歌声笑声,一浪高过一浪。

这天是哈萨克人的节日,欢声笑语,载歌载舞。

扯住马缰,他们谁也没有再往前行,一路上,风餐露宿,万无踪迹,看到山丘下,熟悉的衣着和口音,他们沉默了。

江南,回疆,分不清哪个才是梦,哪个才是真。

吴侬软语,就像是从未出现那般。

身怀武功,李文秀和马家骏的眼力极好,一眼就看到山丘下正在进行摔跤。

一个身材瘦长的青年正在和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在火堆前角逐。

围着的哈萨克人叫好声一片。

两个青年扭打在一起,互不相让,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有一种原始的力量感在里面。

和江南完全不同的风情。

李文秀眼神透着点迷茫和惆怅,江南的风情似乎离他们远去,欢声笑语是不属于他们的寂寞。

就在李文秀暗自伤感的时,一旁的马家骏却皱起了眉头,他的视线放在了皮肤黝黑,身材更为结实的青年身上。

这摔跤的二人看似旗鼓相当,事实上,瘦高的青年已经输了,他之所以坚持到现在,只是凭着一股巧劲儿。

他太瘦了,或许更适合轻巧的功夫,而不是力量角逐的摔跤,偏生他功夫又不到家,赢不了他的对手。

至于那个身材结实的青年,马家骏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身旁的李文秀,李文秀此时正陷入自己的情绪中,丝毫没有注意到身边男人的异样。

小丫头没有认出来,并不代表自己也认不住来。

虽然轮廓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眉宇之间,依稀可以窥出他青涩时的模样。

那是长大的苏普,那个倔小子。

下一刻,马家骏就开始后悔,没有早早的拉开李文秀,因为这个时候,围观的哈萨克族人开始呐喊助威,“苏普”“桑斯儿”交替出现,一声高过一声。

李文秀耳力不差,加上这是晚上,万籁俱静,齐刷刷的叫好声在夜幕中更加突兀。

“那是苏普?我们认识的那个苏普?”李文秀愕然地看向马家骏。

不知为何,马家骏心情突然变得很好,不为别的,只为李文秀那句简单的“我们”,没有经过任何大脑,脱口而出的“我们”。

他们才是一家人,小丫头是他的妻。

那些关于他们年纪诧异,小丫头和这傻小子青梅竹马的胡思乱想都烟消云散。

呼吸着南疆凌冽的空气,寒风吹走了他们身上洗不掉的血腥味,江南杀戮的噩梦似乎慢慢地离他们远去。

马家骏不动声色地伸过手,牵起李文秀的手,冰冷的指尖的触感,让李文秀微微惊讶,习武之人的最初的紧张过后,是无尽的放松,李文秀对马家骏莞尔一笑,两个人单手拉着缰绳,肩并肩牵手离开山丘。

他们还有彼此,只要人在,家就在。

*********

夜还在继续。

马家骏和李文秀不知走了多久,突然,两匹马发出了粗重的呼吸,蹄下出现骚动,似乎有些躁动不安。

两匹马都极有灵性,若不是这样,它们也无法驮着主人逃离杀戮的江南,远赴南疆。

“有人。”马家骏压低声音,李文秀抚摸着马匹的鬃毛,小心翼翼安抚身下的坐骑。

“我们要不要去看看?”李文秀口气有些迟疑,她已经经历了太多杀戮,身心俱疲,并不像多管闲事,但是马的反应,却让她暗生警惕,不由得询问马家骏。

马家骏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也好,不过我暂且装扮一下。”

这次来到南疆,马家骏一直深信不疑,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情,最让他担心的,莫过于华辉,那个让他最为忌惮的师父。

那个人养育了他,教给了他武功,却心狠手辣,想要在人家水里下毒,他不愿,出手伤了他。

欺师灭祖,外加师父锱铢必较的性格,马家骏一直惶恐不安,他对华辉的恐惧已经是根深蒂固,毕竟他见识过当年“江南镇一指”最辉煌的时候,原不想连累李文秀,但是两人却阴差阳错的成了夫妻。

因为他怕死,因为他不想离开李文秀,这些年他一直未曾放弃淬炼自己,武功的提升也让他有了一些信心,更重要的是,小丫头并非没有自保的能力。

这让他稍稍放心了一些。

李文秀不是没有见过马家骏精妙的易容技巧,原以为马家骏所说的装扮一下,是要拿出人皮面具,让她意外的是,对方只是下马抓起一把沙土往自己脸上身上抹了一把,原本因连夜赶路,他们就显得格外落魄,被这一涂抹,看上去更加狼狈,甚至有些邋遢,加上这些日子马家骏并未修剪胡须,看上去倒像是丐帮弟子。

看了马家骏的样子,李文秀扑哧笑了,“你看上去倒像是个乞丐头子。”

马家骏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手轻佻的在李文秀脚踝一捏,“我若是乞丐头子,你就是乞丐娘子,娘子且看我这一身装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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