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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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凌晨送过去的,您不去看看吗?”刘秘书迟疑着,欲言又止,“首长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很多病情我们都是瞒着他的。特别是他的心脏病,非常严重,我们一直没敢跟他说…”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5)

“…”

樊世荣的病房在医院南楼顶层的最里边,过厅整面墙都是落地大窗,窗外花园中的树木一览无余,大部分树叶都黄了,秋的缤纷一点点地渗透进来。大理石的地板光亮可鉴,照得出人影来,走廊两边摆着大盆的绿色植物,显得生机勃勃。病房是个套间,布置得非常舒适,地上铺着素雅的地毯,沙发电视一应俱全,如果不是空气中弥漫苏打水的味道,根本就感觉不到是在医院里。

只不过一夜未见,樊世荣就苍老了十岁都不止,躺在病床上显得非常虚弱,还插着氧气管子。看到连波进来,竟然还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到底是我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比我亲生的儿子孝顺多了…”

连波手里还拿着那份文件,站在老爷子床边,没有搭话,像是在走神,“首长,这份文件到您这有多久了,怎么才给我?”

“我给你打了电话,要你过来,你不是一直不肯来嘛,怎么了?”樊世荣打量着神色恍惚的连波,蹙起眉头,“出什么事了吗?”

连波若有所思地叹口气:“原来,我还有亲人。”

“嗯,我听说了,是你海外的一个叔叔来找你了吧,他‘*’前去的海外,真不容易,居然还找到你了。”

“我跟他通了电话,他要我去北京见他。”

“那你去吧,我给你安排。”

连波不置可否,他只觉伤感,自母亲去世他以为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不想叔叔还活着,真没想到他还活着。关于这个叔叔,小时候倒是经常听父亲提起,还看过他的照片,只是时间过去太久,连波印象已经很模糊。只知道叔叔当年是追随恋人(后来成为他妻子)去的海外,后来“*”爆发,叔叔没办法回来,而连波跟随父母辗转迁移,先后居住过几座城市,于是就失去了联系。亲人久别重逢原本是很喜悦的事,可是连波却难掩哀伤,因为叔叔这次回来找他是因为身患绝症,已经无药可治,而婶婶几年前去世,叔叔膝下无儿无女,巨额财产无人继承…连波对金钱一向没概念,他难过的是,刚刚找到的亲人又将面临离别,他这一生注定要孤苦到死吧。

连波没有在樊世荣病房待太久就离开了,临到出门,樊世荣突然叫住他:“连波,你不想问朝夕的下落吗?”

当时连波正握着门把手,身子僵住,却没有回头。

“如果你想知道,我把她地址告诉你。”

“首长,没有用的。”连波挺直脊背,长长地叹口气,“太晚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

太晚了。只此一句。

樊世荣看着被轻轻带上的门,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绝望,老泪纵横…是的,太晚了,无论他做什么,怎么去弥补,都太晚了…

我们因为什么记住一个人?是爱,是恨,是眷恋,是错过,还是迷失?很难说清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记住一个人,原本拼命想忘掉,当真的快忘了的时候,又拼命地去抓牢那些记忆,紧紧地抓住,一点一滴都唯恐漏掉。是舍不得啊,当过往的一切被时间慢慢冲淡,当青春的光影所剩无几,我们还怎么舍得忘记?

那爱情已经死了,或者正在死,樊疏桐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只能在无数个夜晚,不开灯,就那么在黑暗中默默祭奠死了的爱情,抽根烟,放首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然后慢慢地泪流满面…

樊疏桐觉得,他比那些狗血的文艺片中的男主角还无耻,白天人模狗样的,到哪都威风凛凛,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德性,可是一到晚上,在没有人的角落,他就会现了原型,就会陷入那样的哀恸不能自拔。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6)

实在是很狗血!

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所以他从来不让别人看到卸下面具的自己,这是他从不留女人在公寓过夜的原因,要*在外面*。三年来,他换女伴跟换衣裳似的,最长的不过半年,后来是三个月,再后来一个月,到现在基本上一个星期就玩完。反正名声已经坏了,他愈发地肆无忌惮,他甚至直截了当地跟那些女伴们说,跟他谈什么都可以,包括谈钱谈价码都OK,但就是不要跟他谈什么见鬼的爱情,否则他就一个字:滚。

一大早,樊疏桐还没起床就接到寇海的电话,说要他中午到云雾山打高尔夫,顺便在云雾山庄用午餐,唐三公子请客,要他务必捧场。

樊疏桐说,他什么时候没请过客?寇海一想,也是啊,这小子一天到晚就是请客,没办法,丫钱太多了,寂寞无聊。

唐三,本名叫啥极少被人提起,老子是某某部的头,家世显赫,他在家排行老三,所以一帮狐朋狗友都叫他唐三,或唐三公子。丫就是一公子哥儿,北京玩厌了,就跑到聿市来玩,在聿市投资做地产,大把的人买他的账,确切地说是买他老子的面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钱更是滚滚如流水进账。别人是为怎么赚钱劳心,唐三公子是为怎么花钱操心,据他自己说,他每天早上醒来都要为这天干什么犯愁,公司都是家族的人在打理,他不用坐班,一个星期去晃下就不错了。所以唐三公子最热衷请客,朋友遍天下,来聿市没一年,上上下下,圈里圈外,都混得滚熟了,连樊疏桐这样低调的人,都被他搭上了关系。

樊疏桐对唐三此类公子哥儿是不排斥的,唐三这人很简单,除了吃喝玩乐基本不会跟人有利益冲突,而且待人也很真诚,挺讲义气的,何况他背后的家世实在太招眼,对任何一个做生意的人都是有备用价值的。一说是谁谁谁的儿子,甭管哪条道上的人,都会买他几分账。刚好最近码头上有些麻烦事,樊疏桐烦得要命,想尽快摆平,也许唐三能派上点用场。寇海在海关,就是管码头管进出口的,也知道这事,暗示过他,“其实你有比唐三更大的面子。”樊疏桐当即翻脸,当时两人在酒吧喝酒,樊疏桐把杯子都摔了,指着寇海的鼻子,“以后你要是再提什么面子不面子,我他妈废了你!”

寇海骇得再不敢多嘴,连忙举起手:“我说错话了,我投降还不成?”

一直就是这样,每触及到某个敏感话题,樊疏桐就翻脸不认人。他连姓都改了,这是众人皆知的事,谁敢捅马蜂窝谁就是找死。所以朋友们在他面前都很小心,免得吃不了兜着走,可是即便如此,他樊疏桐是谁的儿子,也是众人皆知的事。交游甚广的唐三公子在还没认识樊疏桐之前,就已经知道他是谁的儿子了,对于樊氏父子的恩怨,唐三公子经常摇头叹息说:“这俩父子,早晚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唉,可惜了…”

樊疏桐答应去赴唐三的约,问寇海去不去,寇海说:“我去,细毛和黑皮也都去,对了,黑皮说他最近又找了个赚钱的营生,要拉我们入伙呢。”

樊疏桐就两个字:“扯淡!”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帮兄弟这几年都发展得不错,就黑皮兄弟起色不大,当然钱也赚了些,可跟起樊疏桐和细毛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提起黑皮的创业经历,那可是滔滔长江水,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婚介所早就不开了,先前办了个婚庆公司,办得还不错,可黑皮嫌来钱太慢,两年前改行做中介公司,就是租售房子那类的,没干几天又倒卖起海鲜和野味,本来小赚了笔,结果因为倒卖国家保护动物,被罚了一大笔钱不说,还被刑拘了半个月,最后还是樊疏桐出面把他捞出来的。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7)

二进宫出来后,黑皮老实了一阵,可还是想着赚钱,有阵子学英语的人很多,他就拉了几个老师办了个英语培训学校。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我们的黑皮兄弟自己连ABC都不认得,还好意思去教别人ABC,结果没干几天又转行去电子市场买了个摊位卖水货手机,折腾来折腾去的,黑皮得了个外号“倒爷”。他实在是太能倒腾了,什么赚钱就去倒腾什么,每次还撺掇着樊疏桐和寇海他们入伙,有一次他谋划着想开个当铺,要拉樊疏桐入伙,樊疏桐投了十万块钱进去,结果当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封,那十万块钱也打了水漂。所以听到寇海说黑皮又在拉人入伙,他就骂了句“扯淡”,寇海在电话哈哈大笑,问:“你不对他这次倒腾什么感兴趣吗?”

“他当鸭子我都没兴趣。”

“扯淡!”寇海也学他的话,笑道,“他那身皮相能当鸭子?要说你倒是够资本,天生一副好皮相…”

樊疏桐接过话:“我要是鸭子,你还泡我不成?”

寇海答:“我不会泡你,我妹妹有这可能。”

“滚!”樊疏桐啪的一下就挂了电话,在床上翻了个身,一翻身刚好压住了一只藕段似的白玉胳膊。“樊哥!”对方也翻身抱住了他,香奈儿的甜香很撩拨人,樊疏桐的手很放肆地在她身上游走,“讨厌啦!”那女孩嘴上这么说,可是却很顺从地任由着他抚摸,然后和他翻滚在一起…

可是从浴室冲凉出来,樊疏桐却马上换了副面孔,看见女孩还坐在床沿,很诧异地抬起眉毛:“你怎么还没走?”那脸上的冷酷让刚刚还沉浸在激情中的女孩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地说:“我,我等你啊…”

“等我干什么?”樊疏桐板着脸,一边换衣服一边不耐地说,“你走吧,我还有事呢,自己到酒店门口打个车。”说着想起什么,从上衣口袋掏出钱夹,随便抽出一大叠钞票递给她,“拿去,喜欢什么就买。”

女孩瞪大眼睛,看看钞票又看看樊疏桐,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眼泪刷的一下就涌出来了:“樊哥,你知道我不是为这个。”

樊疏桐二话没说,把钱摔地上。他从容不迫地踩着钞票踱步过去,俯身抬起女孩的下颚,嘴角勾起一抹淡笑,眉目却森冷得令人发颤:“那你说,你是为什么?”

女孩眼泪汪汪的:“我,我喜欢你,一直就喜欢你。”

还好,她不是说“爱”,否则樊疏桐极有可能捏碎她的下巴!不过这已经让他很意外了,很久没有听到有人说喜欢他,因为没人敢。刹那间,他的瞳人里迸射出利刃般的寒光,他拍拍女孩的脸,嘴角笑着,瞳孔却在极具收缩,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他暴怒的前兆。可是女孩跟他不熟,还傻不拉唧地看着他,以为他会回应她,说出很温情的话,结果他附在她耳根呵着气,声音不急不缓,说出的却是:“我数三下,马上从我眼前消失,立刻,马上!”

他清淡的呼吸直扑在女孩脸上。

那是魔鬼的气息。

“樊哥…”女孩开始发抖。

“一。”樊疏桐站直了身子。

女孩还坐着不动,抬起头来看着他,但见他缓缓蹙紧两道浓眉,眸光寒彻入骨,直视着她:“二。”

他的声音并不高,却透着杀气。

“我走,我走,我马上走!”女孩不等他说出“三”,就战战兢兢地拿起手袋夺门而出,都到走廊上了,樊疏桐突然又探出头“呃”的一声叫住她,女孩惊喜地回头,以为有了转机,不想得到的是一句:“不要再打我电话,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8)

说完,砰的一声重重关上了门。

关上门了,樊疏桐都还在纳闷,刚才那女孩叫啥名来着?

樊疏桐从酒店驾车往云雾山去的路上,忽然觉得一阵心悸。耳畔响起轰轰的雷声,刚才他甩给那女孩钞票的情景骤然显现在脑海中,电石火花般,噼里啪啦燃起一片模糊的烟和雾,什么都看不清,却又分明看见了什么,待他努力撩开那些烟雾,某段遗失已久的记忆慢镜头似的拉到了他的面前—

他分明看见了当年的她,弯着腰在污迹斑斑的地毯上捡起那些钞票,一张张地叠好叠整齐,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然后她仰着一张小脸看着他,眼里闪过迷离的笑意,声音低微,却透着森冷的寒意:“我肯定要这五万块的,我要给妈妈治病给舅舅还债,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要,怎么能让你有嫖的感觉呢?”

朝夕!

一连串刺耳的紧急刹车。

车子疾速打了个弯横在了路边,差点就撞上隔离栏杆。樊疏桐大口喘着气,眼前一阵阵发黑,太阳穴里仿佛针刺般疼得他抽搐。“咚”、“咚”…他痛得连连用头撞车窗,只觉透不过气,意识亦渐渐模糊。他拼命扯着高领衫的领口,伏在方向盘上喘气,过了半晌他才从上衣的夹层口袋里摸索到一个小药瓶,胡乱倒出一颗药丸来,就着唾沫痛苦地吞了下去。

每次都是这样,一头疼就必须靠吃药才能缓解。

待他呼吸渐渐平稳,仿佛从惊悸的梦中醒来一样,人已经出了一身冷汗。而眼前还是黑糊糊的,街上的人流和车辆不断交错重叠,根本无法辨清。他只能仰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静等药效渗透到头部。可是他分明感觉到眼角有某种温热的东西滑落下来,他不敢用手去拭,只能任由其滑落…三年了,任凭他如何的醉生梦死,就是无法摆脱她的影子,每次一念及她的名字,心就割裂般地疼,就如此刻,那些依稀的往事,飘零缤纷,一幕幕从眼前闪过,他分明看见她就站在他跟前,如白玉般皎洁的脸庞,透着莹润的迷人光泽。

“朝夕…”他梦呓般地唤出她的名字。

她似乎听到了,抑或没有,但见她睫毛轻轻扬起,漆黑的瞳人像是浸在水银里的黑宝石,清澈得仿佛能让他看见自己;她的模样还是那般清瘦,看上去还是那么哀愁,一语不发地望着他,那凄婉忧伤的眼神叫人心疼得发颤…

“你在哪里,朝夕,告诉我你在哪里?”樊疏桐俯身趴在方向盘上,意识渐渐清明,心却愈发撕裂般地疼起来。

而随着幻觉的消失,他头部的剧痛也慢慢隐去。他已经无药可救了,医生说幻觉属于他头疼的并发症,是正常现象。事实上,折磨他的并非单单是头疼,还有那毒药般慢慢吞噬他意念的幻觉,他害怕头疼,又迷恋那幻觉,因为只有在幻觉中他才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的模样。三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黄昏,他在北京也是出现这样的幻觉,以为在火柴的光亮中看到了她,结果昏迷在街头,如果不是被巡防员送去医院,那天晚上他就冻死了,如果真冻死了也就好了,至少不用忍受现在这样的折磨。

三年来,他从未在梦境中见到过她,要见她只能是藉由着头疼带来的幻觉,挖心掏肺的思念最后演变成恶性循环,每一日,每一夜,他都像在地狱的油锅里煎。“为什么不让我死啊?!”他经常这样诅咒自己,他知道活不了多久了,虽然医生极力隐瞒着病情,可他心里明镜似的,三年,两年,甚至更短,上苍不会给他更多的时间了。这也是他万分焦急的原因,他怕自己到死都见不到朝夕了。所以他拼命地放纵自己,花天酒地,夜夜笙歌,让自己彻底麻醉,让自己彻底腐朽,不能想那些过往,一点点都不能想,因为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9)

朝夕,真的只能这样了。

很意外,樊疏桐比寇海要先到。

大老远地就看见唐三公子从球场边上走过来,一身白衣,衬着茵茵草地,甚是*倜傥。唐三单从样貌上看其实很一般,但他胜在气质出众,年轻又多金,一副贵胄公子的派头,站在人堆里也是相当打眼的。都说三代出一个贵族,唐家可不是富了三代了,民国前家族里就有人留洋英国,能人辈出,随便说出家族里的一个名字,都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怎么,寇海他们还没来吗?”樊疏桐跟唐三很熟了,见面就免了那套繁文缛节,说话也很随便。

唐三说:“寇海去医院看细毛的二姐了,刚打电话说晚点过来。”

“哦,他二姐…现在怎么样了?我有些日子没去了。”樊疏桐一边说着一边跟着唐三往球场里边走。

唐三直摇头:“怕是捱不了多久了,何夕年再有钱都没办法,钱买不来命啊,所以说钱不是万能的。”

非常不幸,两年前细毛的二姐二毛被确诊患上了淋巴癌,何夕年上天入地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还是没法出现奇迹,只能一日拖一日,进行保守治疗。据说二毛现在的头发都掉光了,连进食都很困难,深爱二毛的何夕年不离不弃,把工作减少到最低,尽可能地多留时间陪伴在二毛身边。细毛每次谈到二毛,就泪眼婆娑地说:“我姐福分太浅了,何夕年那么好的人…唉,她就是没福分…”

何夕年和二毛订婚有三年了,却一直没有正式结婚,其实就是二毛的病情给耽误下来了,眼见病情没有转机,何夕年几次提出举行婚礼,都遭到二毛的婉拒,说是不想连累他,也不想被人怜悯,既然是一个人来到这世上,就一个人无牵无挂地走吧。

何夕年为此痛苦不堪,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在公司露面,公司现在都交由细毛和其他何氏家族的人在帮忙打理。本来是一段很美好的姻缘突遭不幸,眼看就要天人永隔,从前羡慕朴家的人无不扼腕叹息,欷歔不已。这世间的事,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上天从来不会给你想要的一切,上天总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给你最沉重的打击,无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贵胄豪门。

“要不要打几杆?”唐三问樊疏桐,岔开话题。因为每次说到细毛的二姐,大家的心里都不好受。

樊疏桐推辞:“不了,这几天有些累,改天吧。”

“我看你脸色是不好,人也瘦了很多,别太累了,有空多上我这来呼吸下新鲜空气吧,包你神清气爽。”

唐三所说不假,云雾山的确是目前聿市最好的休闲放松之地。虽然山整体不高,但连绵数十里,放眼望去一片云雾缭绕,云雾山也正是因此得名,遍山野花和随处可见的林间小溪绝对让人流连忘返,每逢周末就有很多人驾车来这里呼吸新鲜空气。还有一部分人来这里则是为了打高尔夫,聿市现在很流行打高尔夫。当然,不是在普通人中流行。而聿市目前唯一的高尔夫球场正是唐三公子及其家族开发的,这是他在聿市开发的首个项目,地理位置极佳,坐落在云雾山地段最好的半山腰。本来这里属于重点保护的区域,往常节假日的时候,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还会限制车流,虽然很多地产商早就垂涎这块风水宝地,但谁都知道这种自然保护区是不被允许建楼盘或开发项目的,所以谁都没有提出过要开发,搞不好碰一鼻子灰,还会被政府列入破坏环境的黑名单,再要开发其他的项目就难了,实在得不偿失。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0)

结果,唐三公子成了吃螃蟹的第一人。

他第一次来聿市就看上了这块地,十天后就带了一大帮人马驻扎进聿市,据说是在聿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包了一层楼。从报批,到批文下来,花了半年时间,所耗的资金无从计算,外人问起,唐三公子往往打哈哈,一笑了之。而云雾山即将被开发的消息一传开,立即激起民愤,市民纷纷到政府门前静坐,横幅拉了一条街,强烈抗议无良地产商开发聿市唯一的绿地云雾山。媒体也展开热烈讨论,其他开发商更是煽风点火,唐三公子立即被推到了风头浪尖。但球场照建不误,全部按照国际化标准规划设计,推平了好几个山头,光园艺就耗资不菲,还修了一条柏油马路从山脚一直通往球场。工程竣工后,骂声还在持续,很多开发商不遗余力地要将唐三公子赶出聿市,只有一个人对他伸出橄榄枝,表示愿意合作,希望可以在球场的边上建一个园林式山庄,说是按五星级酒店标准修建,为打球的客人提供休息住宿和商务会谈的场所。

此举立即得到唐三公子的响应,双方一拍即合,球场开发的第二年,云雾山庄也开门营业了。而山庄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伪资本家P先生朴赫,简称细毛。当然,细毛只是小老板,真正出资的是他背后的大老板何夕年先生,也就是细毛的准二姐夫。何夕年应该算是聿市的首富了,他当然不会自己出面,而是指派细毛去跟唐三公子谈判,因为细毛是本地人,唐氏要在聿市站稳脚跟就必须有本地势力支持,否则绝无可能长久。果然,双方的合作非常愉快,尽管细毛因此被聿市众多商人骂做叛徒走狗,但是一点也不影响他的滚滚财源。因为山庄地处环境优美的云雾山,加之旁边又有一流的高尔夫球场,营业半年后就被政府列为外宾专属接待酒店,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客人,一下被抬到了高山仰止的地位,这让很多当初唱反调的开发商肠子都悔青了。

而细毛和唐三公子惺惺相惜,公开拜了把子,两人又先后在聿市联手开发了好几个项目,有钱一起赚有妞一起泡,现在是聿市出了名的两公子哥儿。用黑皮奚落他们的话说,就是两纨绔,从里到外都*透了的两纨绔。但是每次细毛打电话要黑皮去山庄玩儿,黑皮却又从不拒绝,见了面又要相互揭底,二十几年的发小,发财了也好,没发财也好,交情倒是没见浅,吃喝玩乐从来都少不了兄弟的份。每次细毛见着黑皮就要问:“哟,最近又在卖什么了?”黑皮每每气得发昏,有一次怄不过,甩过去一句:“我卖身行不?”

两人见了面就斗嘴,寇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幸灾乐祸煽风点火,倒是樊疏桐很少参与其中,偶尔在旁边笑笑,不太搭话。唐三公子私底下跟细毛和寇海说,在聿市最神秘低调的两个人除了何夕年,就是樊疏桐了。何夕年的低调是个性使然,虽然稳坐首富位置,但为人谦卑行事谨慎,甚少出现在公共场合,特别是二毛病重后,他更是鲜有露面,尽心尽力地陪伴二毛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而跟何夕年的低调不同的是,樊疏桐的低调是刻意的,这些年来,在江湖待得越久他越看透江湖的险恶,所以两年前樊疏桐脱离了雕哥的组织,自立门户开了家贸易公司,虽然做的仍然是码头物流,但都是正经门道的正经生意,他再也不想过那种提心吊胆半夜做梦都吓醒的日子了。经过两年的运营,加之有一帮兄弟的帮衬,樊疏桐的公司已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至少在聿市码头这块地盘上他是站稳了脚跟的,对此他很是欣慰,不是欣慰每月的进账,而是欣慰他不走旁门左道一样可以有饭吃。堂堂正正地做人,图的就是个心安。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1)

但樊疏桐一点也不敢张扬,他深知树大招风引火烧身的道理,很多事情能不出面他就尽量不出面,毕竟他的过去不是那么光彩,如果哪天被好事者翻出来,他是脱不了干系的,虽然雕哥也已金盆洗手,现在定居美国颐养天年,可是他手下的人很多都还在码头上混,谁不认识雕哥曾经最器重的樊疏桐?

麻烦就在这里,因为樊疏桐现在只做正经生意,而且还做得风生水起,引得很多过去跟他混过码头的人眼红,其中就有侯勇。侯勇外号“刀疤”,过去也是雕哥手下的人,此人蛮横凶狠,在雕哥的组织解散后很快又集结一帮流氓地痞,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在码头上成天惹是生非,这次更是格外针对樊疏桐,几次故意挑起冲突,不仅打伤了樊疏桐的手下员工,还抢走了不少生意。樊疏桐不是不敢动他,而是不想跟这种流氓混混打交道,更不愿因此卷入这种乌七八糟的是非,他听说刀疤因为过于嚣张已经被海关盯上了,如果他真跟刀疤干起来势必也会进入海关的视线,而寇海就是海关缉私队的队长,樊疏桐不想让兄弟为难。

寇海这个人是这样,兄弟是兄弟,公事是公事,两者他很少混为一谈,别看这小子邪乎的时候很邪乎,浑蛋的时候很浑蛋,但涉及到原则问题他从不马虎,那股子正气像极了他爹寇振洲,他自己就经常说,我不会给我爹脸上抹黑。这也是樊疏桐非常烦躁的原因,因为他不想给寇海添麻烦,于是他想到了身份显赫的唐三公子。

在云雾山庄跟唐三碰了面,樊疏桐犹豫了很久,还是跟唐三谈起了码头上的事,唐三果然很讲义气,拍着胸脯说交给他了,他来当和事佬。

樊疏桐这才放下心,有唐少出面,刀疤再嚣张也要忌惮三分的。两人正站在球场边说着话,细毛跟寇海一前一后地过来了,细毛大老远地就挤兑唐三:“哟,唐少,今儿身边怎么没有佳人啊,改邪归正了?”

唐三回过去:“你还有脸说我,前天我都看见你带一小姑娘在名典喝咖啡,见了我还装作不认识,我呸!重色轻友的家伙!”

“嗳,是谁装作不认识啊,你这是恶人先告状!”细毛一点也不相让,操着手踱过来,“我分明看见你带着那个陈小姐一起进的咖啡厅,我还正准备跟你打招呼呢,结果你丫扭头就上楼上包房了,喝个咖啡还上包房,还是大白天…”

“大白天怎么了?大白天就不能谈正事?”

“哟,孤男寡女的待在包房里,还能谈正事啊?”

“行了,行了,”寇海没好气地指着他们说,“我看你们谁也甭说谁,都是半斤八两,腐朽堕落的资本家。”

细毛居然很欣慰的样子:“谢天谢地,我终于被你正名了,是资本家,不是伪资本家,黑皮这臭小子给我戴的帽子今儿总算揭了。”

“不要脸!”话音刚落,黑皮突然就现身,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他跟蔡四平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松树下正瞅着他们乐呢。

大名鼎鼎的蔡四平是京城首屈一指的大律师,也是唐三公子的私人律师及唐氏集团的首席律师代表,当初帮唐三出面跟上头要云雾山这块地的就有蔡四平,可见这人的嘴巴不是一般的会说,死的能说成活的,活的能给说得跳楼。蔡家和唐家在京城就是世交,蔡四平跟唐三也算是发小了,因为两人都喜欢泡夜店,私生活精彩,京城一帮死党就给他们取了个绰号“不三不四”。到了聿市碰上寇海这样的刻薄鬼,就更没好话了,寇海经常挖苦他们是狼狈为奸,一个捞钱,一个负责消灾,当然还有一个伪资本家,帮着捞钱也帮着消灾,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2)

球打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唐三吆喝着收杆,去山庄吃饭。五个人说笑着,朝球场外走,迎面就撞上一对璧人,男子一身白色球衣,潇洒从容气度不凡,而他身边的女伴娉娉婷婷,模样清丽,很亲热地挽着他的手,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唐三显然认识他们,隔老远就打招呼:“哟,阮少,可有些日子没见了啊,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

那男子戴着副墨镜,莞尔一笑:“刚从纽约回来,这不惦记着你嘛,一大早就过来了,只是你唐三公子眼睛里没有我,瞧不见我。”

“此言差矣哦,阮少,是你身边有佳人相伴,我不好搅了你的良辰美景。”说着唐三朝阮少身边的那位清丽佳人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那女子腼腆地回了个羞涩的笑容。

“这些都是你朋友?”阮少闲闲地支着球杆,指了指寇海他们。唐三连忙一一介绍,双方客气地握握手。这个阮少似乎有些倨傲,虽然手是握了,但神态中显出毫不掩饰的疏离,跟唐三随意闲谈几句后就扬长而去。走出几步远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回头,冲着樊疏桐看了几秒,然后露齿一笑,点点头,潇潇洒洒地走远了。

樊疏桐有些莫名其妙,问唐三:“这人谁啊?神经兮兮的…”唐三夸张地耸耸肩:“阮少…你们都不认识?”

除了蔡四平,众人一起摇头表示不知道,蔡四平只是笑笑,他长年跟唐三厮混,唐三认得的人他自然也是认得的。跟唐三的随和慵懒不一样,蔡四平因为是做律师的缘故,平常看上去非常严肃,不苟言笑,但这只是他的外表,私底下玩起来一点也不逊色于唐三,甚至更疯狂。

他跟众人介绍:“是盛弛集团的总裁阮丘雄,31岁,海归。”

“哦—”黑皮嘴巴张得老大,连连颔首,“原来是他啊,不就是,不就是…那个那个的儿子吗?”

寇海也点头:“原来是他的儿子,听我爸提起过。”

那个人的名字,即便没听过,面孔也是熟悉的,电视上经常有。但细毛颇有些不屑地说:“难怪这么拽,原来是有拽的资本,不过也没必要在我们面前拽吧…”说着把目光投向樊疏桐,“他刚才冲你笑是啥意思?”又问唐三,“啥意思啊?我们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凭什么只冲士林笑?”

“因为我比你帅。”樊疏桐一本正经地道。

“哈哈哈…”

说笑间大家已经在山庄落座,菜是唐三早就点好了的,唐三一向好客,成天闲得发慌,有客人来是他最高兴的事。酒足饭饱后众人到山庄的庭院喝茶,中式的庭院非常幽静,花草苁蓉,小桥流水,坐在藤廊下一边喝茶聊天,一边远眺云雾山的如画风光,是很惬意的事情。寇海忽然想起黑皮要拉大家入伙的事,就问他:“你不是说谋了个新营生么,怎么不给我们透露透露,赚不赚钱啊?”

樊疏桐也说:“是啊,你这回又准备卖什么了?”

跟往常的殷勤麻利不同,黑皮这回有点支支吾吾,很顾忌的样子,目光直往细毛那边瞟。细毛好奇地扬起眉毛:“你看我干什么,我知道我没士林帅。”

唐三笑:“黑皮,你就拿出来吧,肯定又有新名片了吧,干吗揣兜里?我都瞧见你好几回往兜里掏,就没掏出来…”

这么一说,大家更好奇了,都撺掇着黑皮把名片掏出来。黑皮还在犹豫,寇海的土匪本性显露出来了,直接从他口袋里去掏,果然还真掏出一叠名片,寇海站起身拿着名片大声念了出来:“永…安园销售经理…陆春江…”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3)

足足有数秒,众人没有反应过来。

“永,永安园?”唐三是外地人,显然不知情,还大大方方地问,“哪个楼盘?谁开发的?我怎么没听说过呢?”

黑皮涨红着脸,恨不得钻桌子底下去。

寇海小心翼翼地望向细毛,又扭过头,抬脚就把黑皮的椅子踹一边去:“你他妈有病啊,什么不好卖,卖墓地!丫想钱想疯了吧,要不就是脑子进水了是不?连死人的钱你也赚,你缺德不缺德…”

“海子!别骂,做正经生意赚钱光明正大,有什么好骂。”细毛制止寇海,嘴角牵出一丝苦笑,“没什么的,你们不要顾及我,你们越这样我越难受,我姐…唉,迟早的事,何夕年那么有本事的人,都束手无策…”

说着拉黑皮坐下,搭着他的肩膀说:“兄弟,我知道你很不容易,别顾忌我,真的。只要兄弟我帮得上的,我从来不说二话,把名片给我吧,我…我…”细毛的眼眶看着看着就红了,哽咽起来,“我二姐怕是不行了,今天寇海去看了的,拖不了几天了,医生也说要我们安排后事…”

“对不起,细毛,我…”黑皮耷拉下脑袋,样子也很不好受,“我真不是那意思,前阵子卖手机亏了钱,一时又没本做别的生意,刚好看到永安园招销售经理,我就去应聘…我真没有那种意思,就是怕你心里不好过…”

寇海见状叹口气,不再吭声。

作为老大的樊疏桐终于发话了:“没事,自家兄弟,哪有那么多忌讳,相信细毛也不会介意的。”说着冲黑皮拉下脸,“只是你丫的做一行就沉下心去做行不行?别一天到晚瞎折腾,你看你折腾了这么些年,折腾出啥了?年纪也不小了,还一事无成,你怎么进得了你家的门,别怪你爹妈不认你。”

唐三和蔡四平面面相觑,似乎已经明白了永安园不是什么楼盘,是给死人躺的墓地,出乎意料的是,蔡四平居然很看好,推推眼镜道:“嗯,这个行业蛮有前途的,现在的人越来越有钱,生前住豪宅,死后肯定也要找个好阴宅,不用愁销路。”说着朝唐三抬抬眉毛,“你可以考虑投资,绝对比你做楼盘好卖。”

唐三一向视蔡四平为军师,不免也动心起来:“你是说可以做?可这赚的是死人的钱呢…”蔡四平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朗声大笑:“死人的钱才好赚呢,活人还跟你讲价,死人是不会跟你讲价的,虽然付钱的是活人。”

细毛沉吟片刻,跟黑皮说:“把你那里最好的墓地留给我,要最好的,不要管价钱,一定要是最好的!我给我姐…准备…”话还没说完,就捂住脸恸哭,“我苦命的二姐啊,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老天太不公平了,她还那么年轻…从小我姐就疼我,每次我闯了祸就她帮衬着我,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只留给我,比我妈待我都好,她这要真是走了,走了,我可怎么办啊,我苦命的二姐…”

“细毛!”寇海搭住他的肩膀,“生死有命,怨不得人的,别太难过。”

唐三不免也动容,叹道:“细毛,别哭了,这段时间多陪陪你姐,生意上的事可以放一放的。”众人轮番劝慰悲伤欲绝的细毛,只有樊疏桐一人坐着不动,像是陷入沉思,他掏出烟盒和火柴,抽出一支烟在桌上顿了顿,划亮火柴点上。他长长地吐出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问黑皮:“你那里也给我留一块墓地,我买下。”

他们再也不能靠近(14)

众人齐齐将目光投向他。

寇海不明所以:“你要买墓地干什么?”

黑皮也好奇:“是啊,你要买给谁?”

樊疏桐坐在阳光找照不到的暗处,表情看不清楚,只一双眼里,似燃着两簇幽暗火苗,嗤嗤的似有火星飞溅开来。

他嘴角向上一扬,反问黑皮:“你说呢?”

樊疏桐那样的表情,寇海是极熟悉的,从小一起玩到大,樊疏桐挑挑眉毛,寇海都知道他下面要干什么。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寇海只当是啥都不知道,从云雾山返回的路上,他故意坐上樊疏桐的车,自己的车给黑皮开。

“说吧,你想干什么?”寇海紧盯着他问。

樊疏桐打开音响,闲闲地敲着方向盘:“你说还能干吗呢,当然是给死人躺的,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反正不是给你躺。”

“士林,你别干蠢事啊,首长现在的身体很不好,你不尽孝心就算了,不要再去刺激他好不好?”

寇海果然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樊疏桐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你怎么就知道那块墓地就一定是给首长准备的呢,我要是比他先挂呢,我倒是想看看,我跟首长同志谁先躺进去,嘿嘿…”

“士林!适可而止好不好?”寇海看上去是真生气了,“你都跟首长斗了这么多年了,有意思吗?他到底是你爹…”

樊疏桐马上翻脸:“闭嘴!忘了我怎么警告你的?”

寇海对付樊疏桐很有一套,卖起了关子:“好好好,我闭嘴。不过有件事,我还真不知道该不该说…”

“有屁就放!”

“是关于朝夕的…”

“吱”的一声,车子紧急刹在了路边。

寇海吓出一声冷汗:“你找死啊,我还不想死…”

樊疏桐眼睛如能噬人,咄咄地逼视着寇海:“朝夕?”他的眉心突突地跳起来,说着一把扯过寇海的衣领,“你知道她在哪?快说,她在哪里!”

寇海见惯了他这德性,不慌不忙地掰开他的手指:“你想知道她在哪里,就得停止做傻事,别去刺激樊伯伯,不然你撬掉我的牙齿我也不会说。”寇海虽然一直让着樊疏桐,但也并不表示怕他,小时候两人打架,樊疏桐头天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第二天在大院碰上,他还是一副硬骨头的样子,一点也不妥协。这也是樊疏桐一直跟寇海走得比较近的原因,小时候是觉得他禁打,长大了知道这叫爷们,他自己就是一个打不死的爷们,他很欣赏同样很爷们的寇海。

樊疏桐看着寇海,目光冰利寒冷:“你威胁我,就凭你?”

“我哪敢威胁你,我没这本事,不过我不说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寇海吃定了樊疏桐在没得知朝夕的下落前不会掐死他。

“你不说我就把车开到山崖去!”果然,樊疏桐耍起了无赖。

寇海倒一笑:“好啊,咱兄弟俩今儿要是能死在一起也算是造化,黑皮会帮我们挑块好墓地的,我很放心,我放心得很。”

樊疏桐吼了起来:“我问你朝夕在哪?!”

“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说!”

“你他妈真是找死!”樊疏桐咬牙切齿,狠狠拍打着方向盘,他深知寇海的底子,他不说还真是撬掉他的牙都不说,没办法,这回他只能妥协了,“好好好,我他妈就答应你,保证不会刺激首长,让他老人家安享晚年!”他眼睛都红了,布满血丝,像极了传说中的困兽,“现在你可以说了吧,快说!”

寇海横他一眼,撇撇嘴:“你他妈还真是情痴,重色轻友的浑蛋!”

“我要你快说!”樊疏桐狂暴不已,那样子就像是要掐死他,寇海也深知这浑蛋的底子,如果他今儿不说,他还真会被这浑蛋掐死,最后只好如实相告:“我,我这次出差在北京…见到朝夕了,没错,她就在北京!”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1)

北京的秋天是最美的,飒飒的,静静的,很悲凉的说来就来了。在北京待的这几年,朝夕最迷恋的就是这里的秋天,整条街都是那种金黄色的叶子,走在落叶缤纷的街头,仿佛置身色彩艳丽的俄罗斯油画,常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那满地的金黄。北京秋天的意境也就在此,不同于南方的秋,南方的秋天过于潮湿,天空常是阴雨绵绵,让人觉着压抑。朝夕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奔波于苏杭、云南、广州和香港,在那些城市中是很难感觉到秋天的气息的,顶多有点些许的凉意,跟北方的秋天不可同日而语。

在北京即使不出门,早晨起来,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看着那透过树叶漏下来的斑驳阳光,心情也是舒畅的。特别是起风时,满地落蕊,如柳絮,如飞花,那意境就不用说了。朝夕很喜欢北京的老槐树,落蕊纷飞的时候,铺得满地都是。脚踏上去,软软的,若有若无,心情格外不一样。从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公司,朝夕每天都会经过那样一条狭窄但深邃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着,一路上都是那样的落蕊,走在上面几乎无声,偶尔可以看到三两个遛鸟的大爷在树底下摆摊棋,下得入迷。

如果不是下很大的雨,朝夕一般都是步行到公司,也就三四十分钟,权当是锻炼身体。可是每次只要赶上下雨,甭管大小,林染秋就会驾车绕一大圈过来接她,下了班也会送她回家,每次朝夕婉谢,他就央求着说:“你就当给我献殷勤的机会好不好,老天都成全我呢,憋了这么多天总算下雨了,多不容易…”每每逗得朝夕忍俊不禁。他这人就这样,明明是很正经的话也会当玩笑来说,明明是想表明什么,结果说出来就成了玩笑话,久而久之,林染秋说什么朝夕都不当真了,有时候明知道是他的真心话,也不当真,或者说是故意不当真。

三年了,林染秋也算是超级有耐心,不急于表态,不急于得到某种肯定,他有一句口头禅,“慢慢来嘛”,他干什么都是慢慢来,不急于一时。可是三年过去了,林染秋发现自己严重失误,他的“慢慢来”不但没有培养出他所期待的感情,反而让朝夕也学会了他的“慢慢来”,每次他想得到某种明确的答复,朝夕就会说“不急,慢慢来嘛”,搞得林染秋哭笑不得。

可是林染秋都三十好几了,他意识到继续如此“慢慢”下去,他头发等白都未必等得到结果。何况家里人早就催命似的催着他赶紧结婚成家,老爷子更是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年内再不带个媳妇回家,他就甭回家过年了,一个人在外面凉快去。以至于林染秋成天在公司唉声叹气,故意当着朝夕说:“怎么办啊,我上哪去拽个媳妇,没媳妇我怎么回家过年…”朝夕只当是耳边风,有时候还怂恿公司其他女同事,“我们林总想媳妇想疯了,你们赶紧想想办法吧。”

有一次,有个叫阿桑的女同事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把林总拍卖吧,反正拍卖是我们的行当,明码标价,价高者得。”

此言一出,一办公室的人都笑翻。

没错,林染秋现在开的就是家拍卖公司,专营艺术品拍卖,三年前他从日本回来就从M学院辞了职,出来单干。一是因为喜欢艺术这个行当,二是男人终归要有自己的事业,当个悠闲的老师一天到晚混时间不是长久之计,要不老爷子会一天到晚念叨他不务正业。尽管开了公司后,还是被老爷子骂作不务正业,但好歹有了一份事业,经过三年的经营,公司目前已经步入正轨,终于开始盈利了。虽然这种盈利在家族其他经商的亲友眼里实在不值一提,不过他觉得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着赚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业,那就跟神仙无异了。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2)

林染秋很感激朝夕,陪他捱过了最艰难的创业期,那个时候公司租在一个废弃的旧仓库,一边是办公室,一边用以堆放待拍卖的艺术品,有画作、雕塑、瓷器,还有工艺品什么的,林染秋和朝夕,还有一个合伙人祥子,以及另外招来的两个女孩子就一起挤在那些艺术品中间办公,大热天的连电风扇都没地方放。林染秋和祥子还好,因为是爷们,实在太热就光着膀子,这让朝夕她们非常羡慕,开玩笑说这破仓库最值钱的艺术品就是林染秋,*,浑然天成,可以直接拿去拍卖了。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是年轻吧,对理想和事业都充满激情,什么苦都能吃。现在公司已经发展到二十来人,搬到了正规的写字楼里办公,还租了间上千平米的大仓库,业务也已经拓展到国外了,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就是将国内艺术品拿去香港或者海外拍卖,因为在国内拍卖这个行当还不被大众所接受,业务发展相对要缓慢些。

公司逐步稳定下来后,林染秋终于有时间开始认真考虑和朝夕的关系,他知道他拖不起了,再拖下去老爷子会将他扫地出门不说,他自己也觉得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如果朝夕对他真没那意思,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另做打算。

可是这种事情时机很重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来挑明这件事,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然只能是碰一鼻子灰。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林染秋把朝夕叫进办公室,吞吞吐吐地说:“朝夕,能不能帮我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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