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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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祸起

  看来此女虽生在豪门,但本性冲动暴躁,一言一行想不表现在脸上都不行,倒是个容易对付的,但却不可掉以轻心,有句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说不定她一冲动之下,就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这边小小插曲自是没人注意,那边却传来将士们马靴踏在硬土地上豁豁的声音,原本空荡荡的广场,此时却塞满了兵士,森森的戈尖仿若湖里鳞鳞水光,刺得人眼花潦乱。

  那圆脸将军想是早和宁王交过手,不过时日已久,如此有了这样的机会,脸上兴奋之色尽显,早跃跃欲试了,拱手退下,把那两面旗子舞得上下翻飞,场上兵士便来回穿梭,前后纵列,便成合围之势。

  擂鼓声起,神策营的人果然不同凡响,久经训练,场上兵士配合得天衣无缝,戈来剑往,无论何时,都将宁王呈包围之势围着,可宁王到底不同寻常,白色身影如同闪电在森森地剑戈之中来回穿插,左右冲突,如果不是有阵列相护,他又不愿意伤人,估计早就将众将士打得侍卫人仰马翻,戈丢剑弃了。

  看来我的话起了作用,他身形明显减慢,有时竟任由那剑戈刺了上身,这才以内力将之震开,如此一来,惹得将士们火气更大,那圆脸将军更是脸如蕃茄,又青又红,到了最后,干脆将手里调旗揣了入怀,亲自上场督战,一时间喊杀声更胜从前。

  到了最后,宁王腾空而起,二十几根长矛举天相迎,只听得冷光四溅,他竟不躲避,任那长矛全刺了上身。

  看得侍卫首领脸色都白了,嘴唇急速蠕动,估计在讲:如果铠甲不管用,这可怎么办才好?怎么办才好?不是一个窟窿,是几十个窟窿啊啊啊!

  还好,铠甲管用,虽有剑戈刺身,只溅得火花四现,却依旧没有刺破铠甲。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好端端坐在一边的郡主看得兴起,扬声叫道:“表哥,我也来。”

  不等宁王答话,她就冲进了场子里,随手夺过了一名士兵的剑戈,腾空而起,点了几名兵士的头顶,直往宁王所立的中心冲了去,看来她的轻功不错,身体也不重……点得那些兵士个个儿头一缩……到了阵中心,更是把碍事的兵士踹开了几个,兵士显然也知道她的身份,见她一来,阵列就有些乱了,总之一句话,她走到哪,那里的兵士就乱到哪。

  她挥戈上前,和宁王交上了手,手腕翻转,身形穿梭来回,宁王却如闲亭信步,只守不攻,看在我的眼里,便感觉有些奇怪:怎么这宁王也象那兵士一样,她的剑戈挥到哪儿,他便避走不及?

  看了一会儿,我便明白了,她对宁王和对兵士还是有些不同的,对兵士她是毫不留情,可对着宁王,她手里的剑戈虽然挥得声势浩大,可一不经意,就有一个明显破绽,可让人用手抓住剑戈一头……我看了,怎么有一种她一门心思想宁王伸手一拉她的剑戈,她便趁势钻进他的怀里的感觉?

  这可是大庭广众之下,众目众睽睽之下啊!

  这时莺儿才敢悄悄地凑了上来:“主子,风寒乍起,奴婢去给您拿件衣服?”

  我回头瞧了她一眼,发现她眼神有些闪躲,便道:“不用了……”

  她眼神闪过一丝失望,我便又道:“我和你一起去,加件衣服也好。”

  我们从对方的眼里都看清了同一个词:溜之大吉。

  彼时我正座在摆了青瓷果盘的长案旁边,长案上五色点心散着淡淡香气,我顺手取了一块点心入口,正待起身,眼角余光之处,却见远处有阳光反射白光,不知为何,心中陡生警意,来不及思索,滑下椅子,就势一滚,就钻进了那长案底下,长案矮而低,我的四肢贴伏地面,姿势肯定是不雅的,想也想得出,有点象四脚贴地之乌龟。只听见扑扑连声,长案震动,我便听到媚月和莺儿的惊叫声。

  缓缓地转过头去,便见一柄长戈短刃插在我刚刚坐的椅子之上。

  我伏在案下不敢动,又过了许久,才听得媚月颤声道:“主子,您还好吧?”

  我怕出去还会有东西无缘故的飞了过来,道:“腰闪着了……”

  看来她们很明白我的意思,让我在底下多躺了躺,也先不忙扶我出来了,我是祸之根源,我既安全了,她们也就不会被殃及池鱼了。

  侧着头向校场上望过去,那郡主扑花飞蝶般地向宁王攻击,四周围的列阵早已散乱,一两个不知死活的兵士上前帮忙,手忙脚乱之下,居然将郡主挤离了宁王的身边,郡主武技实在不高,可还是拼命往前冲,也不知道怎么的,她的脚被地上的武器绊了一下,向后一仰,原本站直了就没事的,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小兵急着立功,向前一冲,撞了郡主一下,让她一不留神就跌倒了,而且跌了个四脚朝天………她摔跌的姿势真是很美啊很美……前边的衣襟都给摔开了,露出了里边穿的浅红绣花中衣,更露出那一片不经意的雪白,正如白雪残梅,让人不得不想起那一室的旖ni……怎么不穿件锦绣绫萝的抹胸呢,那更美了。

  围在她身边的兵士自是有多远躲多远,以免背上污人清白后不得不娶了回家的麻烦,她手忙脚乱地爬了起身,先掩上衣襟,然后手插了腰……不用猜我也知道,她在大声喝骂:谁,谁,谁撞了我?谁谁,谁割了我的腰带?

  宁王行了上前,不知劝了几句什么,她才恢复了几分女儿姿态。

  不用看我也知道,此时的她,在宁王面前,虽是恼怒无比,脸上却也是薄怒娇嗔的,粉颈低垂,惹人怜爱的。

  如果是一般世家,她如此作为,自是有损闺誉,以后连嫁人都恐有困难,但正是因为她不是一般人家,她若闯祸,自是有无数的人帮她遮掩,也会有人想了千方百计地让她之窘态不流传出去,在人前,她自还是一名秀雅郡主,所以,她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第三十二章驴打滚儿,好名

  如此一打岔,这场比武再也进行不下去了,但我还是决定在桌子底下再躺躺的好,在危险并未完全消失之前,这底下还是比较安全的。

  从雕有西番莲的长案矮脚往外望,可见一双紫色绣有华胜的靴子渐行渐近,膝上银铠扑打着靴子边缘,而它的近旁,便是一袭青袍鹿靴,那两对靴子终在长案边停下:“成什么体统?还不把你家主子扶了出来?”

  “表哥,你这位美人有趣得紧呢。”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声轻笑。

  鹿靴向紫靴靠近,紫靴便向旁边移了两步,看得我很有趣。

  长案被搬开了,媚月和莺儿扶起了我,我手扶了腰,皱着眉头向宁王行了个半礼:“王爷,妾身失礼了……”

  我抬眼一望,只见让摆放在一边的长案之上插了两根断头短戈,深入木中,幸好尚未穿过,如若不然……

  看来,这位郡主心倒狠得很,和宁王有得一拼。

  那郡主笑着望了望我:“对不住啊,和表哥打得兴起,一不小心,将断刃踢了过来,差点伤着了你!幸亏你那驴打滚儿,想是平日里练了的,使得可真熟练。”

  想是在宁王面前,个个美人都保持了端庄美态,从来没有人用这用办法不顾体态避祸,此话一出,连莺儿都有些愧疚之色,我原来不准备理她的,可眼角瞧到了宁王一幅坐山观虎斗的神态,心想这样没把任何女人放在心上,只把一位‘男人’放在心上的人也值得我们女人相斗?

  搞清楚对象好不好?

  不过,他既想看了,我自得演了给他看,于是向郡主福了一礼:“妾身自是比不得郡主连跌了落地,都姿态优美,半掩春se,令人望而失措,再说了,人有甘昔祸福,此等意外自是怪不得王爷和郡主失手的,只是隔几日便是妾身入宫交付银铠的日子,妾身还真怕误了太后娘娘的事儿……”

  她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听到后半句,脸又渐渐变白,张口欲辩,望了夏候商一眼,终忍下了这口气,我腹中暗笑,悄悄望了一眼宁王,见他表情不动,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宁王虽未参与,可也袖手旁边,以他的身手,如果要阻止这刁蛮郡主的‘意外’自是小菜一碟,可他没有阻止,我自得将他也拖了下水,如果我的意外传到宫中太皇太后的耳朵里,两人一顿责罚想是免不了的了。

  郡主见他没有出声,便笑着上前,欲查看我的伤势:“没伤到哪里吧?”

  我将半边身子倚在了莺儿身上,做娇娇纤弱状,满意地看清这英姿勃发的郡主眼内闪过一丝轻蔑:“不碍事,不过闪了腰而已,擦些药油就好了。”

  她便道:“前些日子府内从海外购了一些红蛤油来,听闻对跌打损伤有奇效,我叫人送了过来……”

  宁王这时才道:“不用麻烦郡主了,本王府上也有,依本王看,花美人的伤恐也不很严重……”

  他淡淡的脸色让这郡主很受用,她便笑道:“表哥,总是我闯了祸!”

  这时,那圆脸将士一瘸一拐上前拱手,苦笑:“王爷,岁昌自不量力,以为几年苦练,可抵挡得王爷几招,未曾想……”

  “你也不必妄自菲薄,和前些年相比,你的武技倒是提高了不少。”

  两人寒暄了几句,那圆脸将军便告辞而去,那郡主看来并不想跟着回去,可宁王冷着脸未加挽留,她也只好跟着走了……夏候商冷脸的时候,的确可冻死个把人的。

  他们带着将士来的时候,步伐整齐,威武雄壮,可离开的时候,手里的兵器断的断,损的损,更有那脸上青紫,脚下一瘸一拐的,虽然勉强整了军型往外走,和开始来之时的军姿自是相差甚远,也不能将木槿花儿都震得跌了落地。

  见他们走了,我的手便从腰上滑了下来,见宁王目光扫过,便低音道:“不敢欺瞒王爷,妾身仅为避祸而已。”

  在明眼人面前,我也不想装了,挑明了告诉他,我知道有祸,而且这祸来的时候你还袖身旁观,既然不怕太皇太后责难,那我还怕什么?

  银色铠甲衬得他脸上镀了一层亮白,下巴更是仿如银玉雕就,他轻轻一笑,却未出声,我忙拿了铰好的面巾给他擦脸。

  他伸手接过了,却只抹了抹手,便把面巾丢下,原来,他脸上一滴汗都没出,看来,这场架打得意犹未尽啊。

  侍卫首领这时才抹了抹额上冷汗上前:“王爷,要不叫八骏陪你玩玩?”

  八骏是他的八名暗卫,身手高强,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来府多日,只听其名,未见其形,守住丝织房的,就有其中两俊绿耳,超光。

  可还不是让丝织房烧了?

  我不以为然。

  他背手而立,眼望前方红墙碧瓦,无尽虚空,眼里却有萧索之色:“不必了,能让本王有兴趣拔出龙渊宝剑的人,已不在这世上了。”

  我又不以为然了,这世上能人可多了,想沉迷脂粉之中便沉迷罢,还找借口。

  ‘啪’地一声,我的站着的桌子上面丢了一个银色护腕,吓了我一跳,抬头一望,宁王面色冷俊,目光如刀,仿佛无意般扫过了我的手指:一无聊,我就拿了两根裙带打了个蝴蝶结。

  他移开了目光问道:“银铠有何不足之处?”

  把蝴蝶结藏在衣裙褶子里,我忙站起身回道:“妾身观看了王爷演练,剑戈如林,刺在王爷身上,基本上身体所护部位全都刺中,可铠甲却完好无损,妾身认为,此铠甲已然完美无缺。”

  “完美无缺?真要抵得过西夷勾刺箭,那才能叫完美无缺!”

  我忙道:“王爷最后腾空而起,自空而下撞到了戈剑之上,其力量,角度,戈剑应比勾刺箭的伤害更大,妾身深信,妾身必不负王爷所托。”

  他这才脸色好了一点,认为我坐在这里虽则爬了一回案底,打了一回蝴蝶结,倒是没有无所事事,他的威武雄姿全都看进去眼里去了,眼眸之中顿时风光霁月起来:“还是用勾刺箭试试较好。”

  我忙道:“王爷,工官早叫人试过了,确是无法穿透的。”

  他恩了一声:“去绿倚轩吧!”

  第三十三章梅夫人

  (原以为没人投票的,没想到过了两日一看,又有几人投了粉红票,所以,我还是更新吧。

  随之往离校场不远的绿倚轩走去,想是准备换衫,他没有开口叫我退下,我只有跟着。

  绿倚轩是梅夫人的住处,跟我们这些美人不同,她跟了宁王三年,性格更是平顺温和,获得王府上下尊重,因而尊称一声:夫人。地位自然比我们高的,以前我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只知道她在夏侯商心目之中颇是重要,他虽宠其它美人,不过三五月便厌,但对她,虽无对其它美人一宠便宠上天去的情形,可也历久不衰。

  见我们进来,她早带了两两侍婢迎了上前。

  她眼眉淡淡的,身穿一件娥黄印有暗花的抹胸长裙,和着院子里淡淡的桂花香味,真使菊羞梅妒,听闻她的父亲,也不过是滇南府一名叫梅在周的知县,并不是什么豪门世家,但看种种情形,虽不能坐正妃位置,侧妃的品位却是只等夏侯商大婚之后了。

  侍她向宁王行礼之后,我便向她行礼,叫了一声夫人,她便浅笑道:“早想去拜访妹妹了,可我的身子骨总是好一阵歹一阵的,怕过了病气给妹妹……”又向夏侯商笑道,“王爷可累了?”

  说着便上前拿了手绢,给他拭了拭额上并不存在的汗水,夏侯商捉住了她的手,见她耳后的一缕散发被风吹到了她的额前,便伸手将这缕头发帮她拂到了耳后。

  两人自然而对,有着莫名的默挈,夏侯商的眼里更没了往日的冷硬,平添一份温柔,两人在侍婢的凑拥下向屋内走,夏侯商的手扶在她的腰间,白玉斑指衬着娥黄丝带,看在我的眼里,仿佛春日暖阳。

  我想,这才叫琴瑟和鸣了?

  可男人的胸到底宽大,装了一个,还可以装无数个,装了女人居然还能装男人。

  不由自主地,我摇了摇头,却未曾想宁王一拧头看见了,皱眉道:“你还杵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进来侍候?”

  除了扯君辗玉的闲话的时候,他从来对我没半分好话,属于典型的过了河便拆桥,我忍了满腹不满,款款向他走近:“是,王爷。”

  梅夫人的脸色有些奇异,看了我一眼,又转向夏侯商:“王爷,妾身备了薄酒,知王爷喜欢刀板香,妾身便把去年腌制的咸肉取来蒸了,给王爷下酒。”

  夏侯商便点道:“如此甚好。”

  她一边和夏侯商绪绪地说着家常,一边便指挥人却手除下他身上的银铠,又备了热水,亲手拧开了毛巾给他擦脸,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普通百姓家,面前见到的,不过是和睦与共的一对夫妻。

  梅夫人面面俱到,见我在一旁默不做声,恐冷落了我,将除下的银铠前身递了过来:“妹妹看看,这银铠可有损坏?”

  身旁的侍婢檀香便接了银铠,我唯有手抚银铠,仔细翻了翻,向她道:“还好,并无损坏。”

  她便抬头向宁王道:“妹妹日日督制铠甲,费神劳力,只可惜妾身帮不上忙。”

  阳光从窗棂间照了进来,将缕空的花纹映在两人的身上,仿若一张暗花薄透的锦被将两人包裹,她的手抚在夏侯商竖起的衣领之上,仔细地帮他理了理领角,说此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淡淡的无奈。

  “今儿的药喝了没有?”夏侯商便问。

  “每日都喝,可妾身的身子骨恐怕就是如此了。”说着,就轻咳了两声,欲走到茶几旁拿了杯子饮茶。

  我忙走了上前,拿了茶杯递给她,她点头向我道谢,浅浅地抿了抿,又接过旁边黄木盒子里拿了咸甘橘,放了入嘴,轻嚼了吞下,这才把喉咙里的咳意压了下去。

  递给她茶杯的时候,她的手指不经意地碰到了我的,只是一瞬间,我便感到了指尖的沁凉,我本来就体寒,她却更凉过我,不由抬头望了她一眼,离得近了,才发现她的鬓角之处,隐隐有墨印,显见是用医术除了的,再涂了脂粉,并不显眼,可却让我心底一惊,便想再仔细地瞧清楚一点,她却似有所觉,侧过了头去,只向宁王道:“王爷,想来菜已备好,今日有妹妹作陪,当饮得尽兴。”

  我发现了另一个奇特的地方,对着夏侯商的其它女人的时候,梅夫人眼色平和,眼里并无其它美人的嫉恨妒意,这个发现,让我一下子对她有了好感。

  再说了,我的胃口虽大不如从前,吃了油腻的东西,胃里就直往上冒酸气,可依旧对大块大块的刀板香有无限浓厚的兴趣,吃不着,闻闻也好。

  刀板香是徽府名菜,取农家腌肉,用香樟木板蒸煮,熟了之后,肉内夹有香樟的香味,油而不腻……想当年……烤一架流着肥油的嫩羊,饮一碗色泽如澄的碧罗春,击刀鞘和着马头琴的呜咽低吟,赏七健儿踏歌而武……此情景仿佛犹在眼前。

  哎,我又想起当年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情形了。

  梅夫人的刀板香自不会是大块大块的,肥黄透亮的刀板香切得薄薄的,用一个瓷碗盛了,用嵌银丝的筷子夹了入嘴,把此等粗野之食也衬出了七分富贵之气。

  我勿自夹了旁边的藕片入嘴,引得梅夫人掩嘴而笑:“妹妹是怕吃了此物影响舞姿吧?”

  府内美人吃喝都讲究,自不愿吃这些油腻发胖之物,我正要含笑做答,夏侯商在一旁把筷子啪了一声放下:“给本王斟酒。”

  又不知道哪里惹了他了,我只有站了起身,来到他的右手边,手持青瓷酒樽为他倒酒,而梅夫人,忙将刀板香蘸了些醋,放进他的碗里。

  他闷声把那酒一杯喝了,看了看我,道:“陪本王喝两杯。”

  我便重坐了他的身边,拿起酒杯,轻吟浅酌,他却又不满了,道:“你不是挺能喝的吗?”

  我怔了怔,看来是那日把酒浇在他头上惹下的祸端,忙含羞笑道:“王爷,妾身怕又失态,冒犯了王爷。”

  如此一来,他就又不言语了,只把那价值千金的酒当成了水一般往喉咙里灌。

  我自是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只诈做不知,又站起身来,给他倒了杯酒。

  梅夫人更是劝道:“王爷,酒喝多了伤身,您今晚还要入宫呢。”

  他终于把酒放下了,意兴珊澜地道:“入宫做什么?”

  我一愕,夏侯商对梅夫人到底不同,在她面前没有顾忌,连这样的话都说了出口,梅夫人的目光扫在我的脸上,我忙垂了头饮了一小口酒,只装成没有听见。

  话虽这么说,夏侯商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在梅夫人的伺候之下整装。

  我也趁机告辞,使人将寒蚕银铠放了入库,这才携莺儿媚月回到住处。

  进了门,我才问道:“莺儿,那郡主是什么人?”

  “主子,您不知道?”她愕然道,“她姓秦啊……”

  第三十四章惊喜

  我心中一惊,明白了宁王为何对她很是忌惮,原来这件郡主,便是当今皇后的侄女,被封为雅郡主的秦诗芝。秦家本为百年侯门世家,自君家将西疆大祸之后,镇国公秦承领兵西疆,秦家一门,有皇后主持**,又掌握兵权,做为他的女儿秦诗芝当然成了炽手可热的人物。

  “你说陈美人现在还一拐一跛的?”

  “是啊,这校场之上,可不止她一人呢,王爷练武喜欢人陪,可郡主隔三岔五的喜欢往这里跑,每一次,就要出点儿事,不是有美人被武器架子砸了,就是无缘无故地跌了……可就算是再大的事儿,再受宠的……我们王爷可也没怪过郡主!”

  他当然不会怪,他自己除,还要动心思动脑筋,现成送了一个免费的刀子过来,他当然得好好利用,想除谁了,只需透点风声出去,引了这位郡主过来,便什么都不用做了。

  莺儿意犹未尽,说完雅郡主,又提起了另一位时常随江妃来府的姑娘,是江妃娘娘的远房侄女,因江妃出身漠河,留在建都的亲戚并不多,只有送亲时一名堂兄而已,后因江妃受宠,这名堂兄便受皇封,留在了建都,经过十多年经营,已然位列九卿,官居廷尉,而这位江紫初小姐便是这位江廷尉的幼女了。

  莺儿说起这位江紫初小姐的时候,眼露敬佩倾慕之色,跟雅郡主完全不同,这位江紫初姑娘很有其姑母遗风,温柔婉约,无论对谁都不曾发过脾气,因而她一来府,自上至下,自是人人欢迎的。

  我暗暗想,看来是这两位女子争夺宁王正妃之位了?

  看出了我的想法,莺儿迟疑半天道:“其实,还有一位,来过王府的,不过确是不太可能。”

  我看她的神色,更添几分好奇,这莺儿说起这位的时候,神情更是不同,增添了几分尊敬之意,与前两位相比,显然这一位更为特殊?

  我随手赏了件玉钗给她,她才又说了:“这一位,可是姓宁的,可前年龄尚小……”迟疑半天才道,“太子还未立太子妃呢!”

  我当然知道太子只有一名良娣,几名绪人,并未册立太子妃,皇后娘娘也不着急。

  我脑内忽地一闪,明白了莺儿所说,她说的,可是宁太后的外孙女儿,宁启瑶,宁家外戚极少,太后娘娘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妹妹,早年更是因难产而死,但一旦富贵,自是有人攀附了上来,不过短短几十年,宁家便成了建都大户,比那传承百年的世家大族并不煌多让,尤以宁启瑶的祖父宁晃月为首,宁晃月是太后的远房侄子,为人精明善谋,更是知进退,手段圆滑,连当今皇上也不得不依靠于他,已位居九卿之首,但是如娶了她,自是或多或少会得到太后的帮助,太皇太后虽不理事多年,但受过其恩惠的人遍布朝野军政,秦家和江家势力虽大,却又怎比得这一呼百诺的声势呢,这一位,自是比那两位更让人心动了。

  如果娶了宁启瑶,倒真的等于得到了太后的首肯认同,更何况听闻宁启瑶少时就聪慧无比,不到五岁便阅遍了论语,尚书,宁太后本性聪慧,更喜欢聪慧的女子,因而对这位宁启瑶更是捧在了手心里。只不过听闻宁启瑶如今也不过十二岁的年龄,看来太子有得等了。

  听莺儿的语气,这宁启瑶对宁王也有意思?

  再问下去,莺儿却不愿意说了,只道主子们的是非并不是做奴婢的人胆敢私下议论的,我只得放了她退下,托腮想了半天,宁王和太子殿下的婚事,又会引起一场混战啊!

  因在夏侯商那里没吃什么东西,又和莺儿谈了半天话,一翻忙乱下来,就有些饿了,叫侍婢檀香去厨房让人煮碗粥过来,可左等右等也不来,正想拍了桌子亲自去厨房。

  却听见窗子轻轻地一磕,黄杨木依呀做响,回头望去,桌子上便摆了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上面几点青绿的葱花浮着。

  再回首,却见屋内嵌丝镶玉的玫瑰椅上,坐了一位身穿夜行衣的人,手指轻抚座椅扶手,素白的手,黑色的绸衣,头发如漆染,双目如寒星,含笑向我:“夜半客来,是否有酒相迎?”

  我后退几步,忽地奔了上前,作势便往他身上扑,他忙一个转身,翻过了椅背,警惕地将我望着。

  “小七,你终于来了。”我扑了个空,双手唯有扶在椅子上,对椅上的镂空雕花纹,眼框有了湿意。

  “我来了……”他和我隔了那玫瑰椅两两相望,眼内雾升云绕,却又笑道:“要不要用手帕擦擦眼泪?”

  我眨了眨眼,让潮湿的眼框恢复正常,回头上下打量他:“不错,又长高了。”

  每当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总是不期然地脸一红,想是想起那不堪入目的以往,这一次也不例外,咳了一声,回头望着桌上的粥:“吃吧,快凉了。”

  我走到桌前,捧起那碗粥,只觉那清香从毛孔里渗透了进去,不管其它,便呼鲁起来,只感觉这么多日了,这是我吃东西吃得最香的一次。

  在他面前,我自是不用掩饰本性的,更让人惊奇的是,他今天没说粗鲁,让我大为吃惊,在吸了半碗粥入肚以后,我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看他满脸的沉思之色,眼睛幽幽暗暗地,不知想到了何处,便问:“小七,你吃了吗?”

  我们俩打招呼,一般从这句话开始的,少年之时,相约野外聚餐,暗号便是:吃了吗?如没吃的话,他挖野菜,我便捉鸡屠狗,用一土制瓦罐,捡几根干燥柴火,搭一个简易砖灶,煮一锅香熏糜肉,这便是我们最大的乐趣了,只不过,后来伙伴便越来越多,三个,五个,七个。

  他收回思绪,转头望了眼我,道:“没事。”

  我便又开始呼鲁了,长久没吃他煮的东西,直鲜得我差点把舌头给吞了进去,吃得太快,喉里的东西来不及下到胃里,气往上冒,就开始打嗝,他无可奈何地走进了我,用一只手上下抚着我的后背,另一支手递了茶给我:“你以为还是以前吗?”

  第三十五章是谁摔的?

  以前我可以大口的吃肉,大碗的吃粥,腹中却总是不饱,哪比得现在,略吃一点东西,便感觉腹中上下翻腾不止,可长年的习惯,又怎么能改?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茶,饮了一口入嘴,却没什么效果,只得一边打着嗝一边道:“咯……小七……咯,以后煮多两碗……咯……”

  他改抚为拍,以手指点击我后背穴位,我知道他在查探我身体脉络情况,也知如果不让他查探,他必是不放心的,便道:“你那颗药,冷玉丸,我已吃了。”

  “哦?你的寒症没有以前厉害,我已查觉到了,那颗药丸能抵半年时间,不过到了那时,想必我们已经想到办法了吧?”

  我在心中低叹,他一直没有放弃彻底治好我的病,仅这颗药丸,便是他使了无数手段才炼制而成的:一年之内,他偷遍江湖十大门派,拼得九死一生,才将他们秘不外传的疗伤圣药全盗了出来,再研究其药性,提炼精取,才得这一颗而已,也不过能保我半年时间,半年之后,各门派的人早已严加防范,再者上次他将人家的药偷了个七七八八,这些药都是极难炼制的,怕是各门派尚来不及补齐,再偷取炼制,却哪里还有那么容易?

  “小七,其实,我已知足……”我低声道,不知不觉地,那打嗝便好了。

  他敲击我背后的手停了一下,良久没出声,又隔良久才道:“但我却不知足。”

  我知道如何劝他为好,只得沉默。

  他以手指轻压我肩胛穴位:“其它的药,可需补齐的?”

  我怔了一下:“哦?”

  他手指稳定如昔,语气却有些迟疑,吞吐半天道:“比如说,那展欢丸?”

  “哦?那个啊?”我想了一想,这药没用上,可上次丢到宁王嘴里的时候一下子没丢进去,后来放在袖子里辗碎了,少了一颗,于是道,“少了一颗。”

  他手指倏地一顿:“什么,吃了?那……那……有效果吗?”

  血气方刚啊,血气方刚,什么事儿都不问,就光问这事了,我们俩虽然从小一个坑上长大,但到底男女有别,我有点不好意思同他讨论这个,又想起了初进府宁王一下子要办倒三个的勇猛,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唾沫,含混道:“效果吧?我也不大知道……”

  “你不知道……?”这声音有些大,我忙扭转了身子,去捂他的嘴,自是没办法捂得着的,倏忽之间,这小子又闪到了我的前面,功夫又见大长了。

  他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神色很有些扭捏:“真不知道?那有没有……”

  这小子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啊!我没好气地道:“没有谁吃,那药丸碎了,我怎么知道效果?”

  他不由自主地抚了抚前胸:“那,他没叫你……侍……那个寝?”

  我皱眉道:“侍寝就侍寝罢,什么叫侍……那个寝?当然没有……”

  他明显吁了一口气,兴灾乐祸了一会儿,开始自责起自己:“我的手艺不高啊,你的容貌还是有缺陷的……”

  我怎么听都感觉他语气中嘲弄之色多过自责,于是淡淡地道:“你这么喜欢打听这事儿,不如你亲自试试?又或者我们邀个时间出府,一同走一走建都的青楼?”

  他张口结舌,嘴像鱼一般地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怔了半天才,终用了一句敬语:“属下,属下是……”

  我有些黯然,摇手道:“不是告诉过你,你我之间,再无属下上司之分吗?”

  他垂头而立,身长玉立的身子在屋内灯光的照射之下只影单形,仿如一张暗色剪纸:“只是,连一名无知妇人都能欺侮于您,让您居于案下,您叫属……我……”

  他语气之中添了些哽咽之意,听得我心中一酸,强笑道:“有你的护助,又有何人能欺侮于我?”

  白日之时,他藏身于那帮军士之中,不动生色地叫雅郡主摔了个四脚朝天,也让她打消了对我再行杀着,只略一晃眼,他虽穿了军士铠甲,在森森兵刃,如潮将士之中,我又岂能认不出那十多年朝昔相处的身影?

  所以,我谴退了众侍婢,独自一人留于房中,一直在等着他,因我知道,他既已现身,我们离终点便又进了一步。

  他黑色绸衣衬得容颜似雪,看着我的时候眉眼之中却有淡淡的温暖:“不错,自今以后,您不再是一人,将军……”

  我没有阻止他的称谓,因知道,这个称谓恐是在这建都之中最后一次的称呼了,我道:“一切就绪,只欠东风。”

  他沉默半晌,才道:“草原的大雨,终会洗尽那染了碧血的绿叶……”

  我道:“只是耽误了你,为朝廷歼杀无数劲敌的副将,居然被称为卖国贼,这种滋味,恐不好受吧?”

  他笑了笑:“朝廷本就不在我的心中,我心中只有天地,杀敌不过为了追随你的将令,况这世上卖国贼何其多哉,多我一个,又能如何?”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本是一个生于天地间的人,由白狼养大,七岁之时,因缘际会之下,我设陷阱杀了那狼王,让他恨我入骨,一连多日跟缀在我的身后,伺机而杀,那个时候,我尚未被老父重视,学武没有系统化,是东一招,西一招跟叔伯们学的,年纪又小,不过五六岁,能打得过谁?虽感觉了危险,可他藏于暗处,我却无可奈何,只得连睡觉之时都在枕头底下放了一把剑刃,怕就怕半夜醒来,看见这位满脸是毛的小男孩忽地扑了上来,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知道害怕。

  可他终是没来得及动手,就被老父擒了,老父那天打了胜仗,喝了酒,高兴之下便同我多说了两句话:玉儿啊,知道野兽的爪子要怎么样才能收回去吗?用鞭子和笼子……

  我却没有听他的,照自己的方法来,帮他刮了脸上身上的毛,然后带了他到镜子旁,我永远记得他第一次望着镜子的样子,迷惑,不解,终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个人?不是狼?

  第三十六章恩仇啊

  (爬上来一看,跌到了十名之下……)

  他恍然之后,认准了同类,为狼报仇就没那么热心了,可见这个人性还是有的,只不过潜在了狼性之下,整天跟在我的后面,有好几次我在后溪洗澡,他也跳了进来,上上下下地朝我的身体打量,然后朝自己的身形比对……虽然后来挨了老父一顿猛训,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你知不知道啊啊啊……你是个女孩啊啊啊,以后要怎么嫁人啊啊啊。

  终于,他认为我们俩真是同类了,于是吃饭要一个饭碗,他自己那碗是不吃的,专抢我的……走路不光手拖着手,还一定要挨在一起,睡觉他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天可怜鉴,那时,我比他还小一岁啊。

  可他这一跟随,就跟了我十多年,一直未曾分开过。

  我知道他和我不同,他不崇礼仪仁教,更不尊君臣父子,佛教道礼只当它是放屁……就连老父,他一开始也是不拜的,只是我劝了他之后,他仅以拱手之礼相拜,老父无可奈何,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对投身西夷,他心中没有愧疚,虽则他半面脸遮黑色面具杀敌之时也曾杀不眨眼,也会为自己属下将士伤亡痛而失声,但他却是认为,那一场战争,只是那一场而已,如若丛林野兽扑食,强者为王,只是,是不是就因为如此,我才会让他去?

  原本我学之武技,因老父倾瓤相授,更加之学了不少残篇断卷,因而高于他不少,可如今,却是一切只能依靠于他了,老父已然魂散草原,想来也不会怪我将君家私技另教他人吧?

  小七是唠叨了很久,从衣食住行,到行动举止,事无巨细,他一一唠叼了个够,直至我最后睡眼朦胧,他才放过了我,如是以前,我定会一拳打了过去再说,可如今,却只能端坐听训,很是幸苦。

  他尤其提到了我在宁王面前的失态:虽说你对他的威武不以为然,但怎么能表现出来呢?就算他是一堆屎,咱也得把他当成一堆香喷喷的屎……我反驳,我不是照你说的,一对某事不以为然了,就垂头用裙带打蝴蝶结吗?

  他道:“可你的表情连我隔了这么远都感觉到了其中含着的轻视,你想以宁王那傲骨逼人的性子,能不感觉到吗?”

  我总感觉他眉眼之中有些探查的意味,明为指责,实则暗喜,于是喃喃:“我怎么感觉你语气之中含着的酸意呢?”

  他张口结舌,终于训不下去了。

  我不以为意,他一向对宁王看不顺眼,起因也缘为一位美人。

  那个时候,宁王新为监军,从一开始的挑刺儿,到以美酒佳肴相请军士,再严整军纪,刹住了军营里不少中饱私瓤的歪风邪气,西疆守军虽以君家军为主,但也不止君家军一个,在上位者又怎能放心让君家军一家独大呢?旁系便以曹统领为首的连驽营,全营将士皆使精良连驽,装备犀皮铠甲,骑大良宝马,人数虽没有君家军多,却是战斗力极强的营,营中将士大多是建都豪门之子,为建功立业在此镀金而来,所以,这个营可谓是极为豪奢的,老父对其一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们不惹事儿,他巴不得他们整天吃喝玩乐。

  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家都是从京城而来,熟识京城规则,有共同的语言,所以,可这些豪门之子就把宁王当成了同一类人了,宁王以皇家宴席宴请上下官兵,有些人并不领情,可有些人却是久旱逢甘露,颇有知已之感。

  连驽营的高级将领,举止优雅,装扮一丝不苟,佩剑多镶珠玉宝石,再加上其出生豪门大家,从小便请武林高手教习,所以,他们的身手比其它营高出很多,再加上老父的姑息养奸,让他们个个儿把眼睛长在了额头上,不过,他们是不敢挑衅我的亲兵的,只因为,我可没那么多讲究,一言不合,打得他们满地找牙,所以,他们一般不和我这个乡野粗夫一般见识……他们喜欢来阴的,喜欢脸上带笑,暗地里掏刀子,特别是那位曹统领,脸上总是含春风般的微笑,礼节一丝不苟,让人挑不出一点儿错处,可暗地里却让老父吃了好几次大亏,比如说朝廷运来的军粮,还未到军营,他便向老父禀告,说此趟运粮大队之中有京城他们曹家自己送来的米粮,是专属连驽营的,老父自是知道,连驽营的确有此习惯,营中贵族子弟极多,为了方便,就有心痛子侄的长辈顺带跟随押粮车而来的私货,老父便准他前去帮运自己的东西,他便派人前去迎了,不但拿了自己的东西,更将那上好的干肉鹿肉粮米迎进自己营中,留下差的次的,如有人问起,便称是主帅同意了的,他领的粮食总数是对的。

  军粮也分三六九等,原本分配的时候是优质的和普通的掺杂来分,他如此一做,分配给我们的就大都是劣粮,优粮便少了十之七八,我们的军粮下锅的时候,是将劣粮与优粮掺杂而煮的,如此一来,引得全军上下气愤难平,我自不管其它,率了北斗七星连夜闯入了姓曹的主账,指责问罪一概不说,因我知道,我说一句,他有十句冠冕堂皇的借口等着我,只说借粮,如若不借,便失手了,茶杯无缘故地从案台上飞起,砸在他的脸上,又或他营账之中上好的砚台莫名地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又或他腰里镶嵌宝石的宝剑被嗜爱珍宝的老三摆了个艳羡的神态顺手借来瞧了瞧,东一敲西一摸,那上面的宝石便掉了……耗了两个钟头,终于让他开口答应借粮了,立下字据,盖了印章,自是不会写还的期限的……一切照足规矩来,我对他道:“我们是从不以势压人的,借了的东西肯定是要还的……”

  他这时恐在心底把我们骂了上千遍:‘强盗,土匪,无赖……’可脸上依旧带了笑容:“哪里,哪里,君少将要的东西,小可自当奉送才对,哪里敢要您还的。”

  这句话他倒是说对了,我借的东西,自然没有还回去的道理。

  第三十七章色字头上

  所以,我把他营中的粮食连带着他们自己家族送过来的好东西,全借了出来,自此之后,他再不敢带人中途抢粮。自此之后,凡他生一计,我便出其不意地用旁的手段压他一压,被他暗地里骂了无数‘旁门左道,卑鄙下流’,可见了面却是亲热得如两兄弟。他们一向被我用无赖手段打压着,如今从京城来了位天潢贵胄,带来不少奇人异士,让他们一下子有了主心骨,自是想好好地巴结,用以对抗我这个无赖。离中军主营寨不远的地方,有一处罪奴寨,所收的全是获罪流放边境的犯人,平日里为将士浆洗衣物,修整兵器,制作营寨物品等等,这都是一些普通犯人,却有一些被充为营妓的女子,在寨中独为一营,这些女子很多是官宦人家的女儿妻妾,未获罪之前用美食锦衣滋养,很有些容貌出色的,老父一向治军严谨,更不赞同以此种手段来拢络将士,因而规定如要去到妓营之中寻欢,却是要支付银钱的,而且每次去了,记事官定会记录在册……暗地里的寻欢,谁都愿意,但如果唱得大家都知道了,还是有些损脸面,官兵们虽是粗鲁之人,可一样要脸面,谁也不想以后退伍了,娶老婆,回家看妻子儿女的时候,家人脸有荣光地等着地保前来宣读:此人英勇善战,屡立奇功,获将军奖赏无数……入营妓嫖妓十次,付银钱百两……所以,那妓营的生意不是太好。连驽营的人和官场之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有些想打落水狗,或有托人来斩草除根的,老父如此做,却隐隐保护了那些罪臣眷属,自然引起连驽营内很多人不满。那一年宰相李士元因金矿之事获罪判刑之后,京中有大臣不断地上了奏折,揭出李士元贪赃枉法,收受贿赂的证据,从他家老宅子里搜出来的金银珠宝听说堆了十辆马车,又被人查抄出与西夷亲王的通信,指欲引西夷兵入关,以扩军获利,被人称为国之大贼,他既已病亡,已葬身墓穴,本朝皇帝仁慈,也不好行那鞭尸暴虐行径,只是祸及家属那是必然的了,李姓家族亲及三族包括家生奴隶共千余人,全被四散流放,流放到西疆的,就有二百来人,其中就有李沐卉,李士元唯一的嫡亲孙女儿,获罪成为营妓。因其祖父罪行巨大,她半边脸被用墨刑,可既使这样,也遮挡不住她原本的绝艳之色,更何况有些男子更是偏好这一口呢?更何况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连驽营?而李士元为宰相的时候,颇有清正之风,得罪的人极多,他的孙女儿落得如此下场,自是有人想方设法地要折辱于她。这一次,曹统领学乖了,他不直接出面,打的却是宁王的旗号,亲自带人进妓营抢人的时候,告诉那里的管营嬷嬷,他要把李沐卉送给宁王为侍妾,叫她立刻放人。罪臣之女一般人是不能独霸的,可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士,莫非皇臣,皇室子弟却是有这个权利,所以,他的理由让人无法拒绝。可当他听到管营嬷嬷的话之后,却是眼珠子快要瞪了出来,因管营嬷嬷布满皱纹的老脸红了红,告诉他:“曹统领,对不住了,凡事都得有个先来后到,这次来的,有几个好货色,七校尉为慰劳他的属下,带了全连的兵士正在里面享用呢,你要为宁王求她,也得等他们办完事不成?”小七一向以正直不苟颜笑闻名于全军,素是不近女色的,更何摆如此大的阵仗?再者,被享用了的营妓,宁王还能要吗?他急了:“他们进去多久了?”管营嬷嬷以为他急了,暗骂男人都是这德性,撇了撇嘴道:“好半天了,您瞧瞧,队都排到了外边呢。”果有几个小兵排成一列,脸有憧憬地站着。隔了一会儿,营寨中有一处就冒了浓烟,曹统领正待询问,便有人自动向他汇报,那李沐卉不堪受侮,咬舌自尽了,七校尉大怒,将她的尸体淋上了火油,一把火烧了,等曹统领不顾管营嬷嬷的阻拦,带人冲进来的时候,尸体已烧成了一团焦,分不清烧的是人还是猪!此事疑点自是多得不得了的,可真要人去抓了,却什么也抓不到,人是她自己要寻死的,可每年自杀在妓营里的没有一百,也有几十,自是怪不到小七头上,只不过,小七最后还是在统帅那里领了二十军杖,治了个惊扰军营之罪。曹统领自是找不到李沐卉的下落,虽然有点明白那团烧焦的东西只怕是前两日军营里刚杀的一头大猪的一边,可他没有证据,所以,我当天晚上带了人向他借点肉给营里的兄弟打牙祭的时候,他也没敢问我:前天你们营不是刚杀了头大猪吗?怎么就没肉了?只是小七送李沐卉往避远山村的时候,半路上却被一群武功极高的蒙面人劫了,让我们一番计算落到了空处,我不可能老去纠缠这件事儿,人既没有救到,也唯有罢手。事后小七怀疑此事只怕是宁王插了手,但我们一样没有证据,只得不了了之。只是曹德宝一口气难出,在军营中大散流言,说七校尉当真胆大,连宁王殿下看中的人都敢先出手梳用了……后又发生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磨擦,两人自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也不顺眼!小七和他不是一个级数的,我勉强算得上和他一级数,于是他便把对小七的怒气撒在我的身上,那几年的辛酸苦辣,真是一匹布那么长。那李沐卉,当年我只远远地望过一眼,她那时半面被黔,加以青丝拂面,自是认不得太清楚,可那眉眼之中的神韵,却是怎么也遮挡不了的。就如梅夫人。

  第三十八章惊蛇

  所以,梅夫人,小七自是知道的,他将对梅夫人的怀疑告诉我,道:“我去查一查,如真是她,罪臣之女,他可收为婢奴,却不能为妾的,更别提让人尊为夫人了,只这一项,传了出去,便让他有得忙了!”

  我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如果真是李沐卉的话,你就不用管了……她的容貌,倒是和以前略有些不同。”

  他道:“是不是她也……?”

  我微笑不语,他便瞧了瞧我道:“和你在一起这么多年,我总猜不透你如何下棋的,每当我弄清楚上一个棋局之后,你下一个棋局就变了,不过还好,我只要做那个执棋子的人就行了。”

  我慢吞吞地道:“如果你愿意听,我也会告诉你的。”

  他连连摇手:“不必了,不必了,这样就好,听得多了,整天脑子里转得直打架,连睡觉都睡不好。”

  我轻轻一笑,道:“我只是没想到,他会将她放在身边,放在王府,原以为……”

  “她容貌改变那么大,加上脸上的刺青去尽,或许王府才是最适合她的地方,有谁会想到李……”他望了我一眼,“她会以宁王侍妾的身份呆在王府呢?”

  “不错,想起来,这里的确是较安全的,只不过,所谓安全,只怕是以前的事了,自太皇太后下旨重制银铠开始,只怕,那些人会将一切不可能查探清楚,所有疏漏的地方都会堵住,而宁王手里握的这枚炸药,他们更会利用,你找个机会,将李沐卉还活着的消息传了出去。”

  “为什么,如此一来,不是将她陷于危险之中吗?”

  我轻轻一笑:“不用担心,没到关键时候,他们不会点燃这颗炸药的。太子殿下,可是一个小心谨慎之极的人。”

  小七便不再问,点头应了,将桌子的茶杯递给我,道:“媚蕊的家人三个月之前就被人带走了,算算时间,正是你们入府之时!”

  我点了点头:“他不会有这样的疏漏的,我们不过是尽尽人事而已。”

  他道:“不必担心,她不过一个小人物,不知道什么内情……”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她既效忠了太子,就应该预计到了今天这个局面。”我淡淡地道。

  他望了我一眼,见我垂头饮茶,低声一叹:“其实将军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属下很清楚。”

  我有些恼怒,瞪了他一眼,问道:“商团的事进行得怎么样了?”

  他垂头避开我的目光,低声道:“近日之内,身毒商团就要到了。”

  我点了点头道:“你找的那人怎么样?”

  他道:“不但形似,且容貌八九分相似,她的身世来历属下已经安排好了,消息也传了进去。”

  我轻声一叹:“如此一来,会不会让他略有一些心动呢?”

  他沉声不语,良久才道:“他如果不是顾念旧情,便是动了杀意,只中其中一样,都会引他到来,他一定会亲自来搞清楚这样事的,这件事,可不能假手于人。”

  “不错,这件事,对他来说,的确比什么都重要!”我一笑道,“只是不知道,会引些什么人来?”

  小七有些迷惑不解,但如果我不向他解释,他一向是不愿意多问的,道:“最近京城倒没什么异动,但属下依您的意见,关注西陕,粤南方面的消息,那边有飞鸽传书,一个月内,果有官员或病亡,或失踪。”

  “都是有关人等?”

  “不错。”他有些担忧,“他们会不会在京城下手?”

  “不会的,当年的人,全被他们调往远处,关键的人,已经处置了,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外围人物……太皇太后略一动作,果然让他们慌了手脚。”

  “如此一来,我们不就更查不出什么了?”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你担心什么,您忘了,最了解真相的人,却是那些核心人物,他们可都毫发无损!比如说那曹德宝……”

  “曹德宝?调回京师之后,他可是官运亨通,由五品骑都尉升为正三品的中都督,恐怕是由西疆回京的原将领之中,升迁最快的。”

  “原将领?京师哪里还有回来的原将领?连宁王府都没有了一个西疆将士,只怕一提君家将,人人唯恐避之不及吧!”我冷冷地道,“只有那些死心塌地效忠于他的人,才能善终,赏罚分明,他这一点哪能做得不好?”

  “那么,要不要属下从他这里入手?”

  “不用了,曹德宝可是一个滴水不漏的人,派人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就行了……我们现在的人手可比不上在西疆之时。”

  “将军另有打算?”

  我微笑道:“关键的时候,曹德宝可是一个极重要的人。”

  小七望了望我,叹了一口气,又挠了一下头:“幸好属下是一个不很好奇的人……也是一个不喜欢动脑筋的人。”

  我轻笑了一声,答他的话,只道:“这段时间会很轻松的!”

  他点了点头,道:“的确如此,反而现在倒是最安全的时候。”

  我缓缓地道:“过些日子,可就没有这么轻松了。”

  他道:“怕只怕,到时他会狗急跳墙,到时候……”

  “到时候,自然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况且,如今的我和他并不是同一个级数的,配得上让他恨之入骨的人,并不是我,凡此天潢贵渭,既使吃了亏,也会不屑于恨一个卑微之人,只以为我不过人手中棋子……况且那个时候,他怎顾得及其它?”

  他眼眸低垂,以手指磕了磕桌台:“确是如此,他们永不会知道他们的对手是谁。”

  希望如此吧,不知道为何,我心中却有隐隐的不安,想要仔细思索那不安来自何处的时候,却又捕捉不到。

  外面传来了鸡鸣之声,天色虽暗,却也知道他该告辞了,我们之间原也不会那么婆妈的,红烛透过琉璃灯罩映在他的眼里,让我看清了他眼内的鳞鳞水光,可他的眼一闭,再睁开时那湿意却消失无踪,眼眸坚如硬石:“那,您多保重。”

  我转过身去,只听见背后的窗子开了又关上,再回首时,屋内已空无一人,只余一个壁挂残粥的空碗。

  第三十九章去哪里……

  当晚宁王去了皇宫,便宿在了那里,一晚未回,第二天中午时分才回府,可他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跟着他的,却有一青顶小轿,却原来是江妃娘娘下了懿旨,他的另一名表妹江紫初其嫡母亲新丧,江妃怜其孤苦,让她在王府小住,以便江妃常常宣其入宫开解,我心想,这借口找得当真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留在自己家里,就不能被宣入宫了?偏要来王府?

  可话虽这么说,江紫初的到来却并没给宁王府带来多大的困扰,因江紫初性格真和江妃娘娘一样,是一个温柔婉约的人儿,一进府,便送了每个院子里住的美人每人一件礼物,或是燕窝人参,或是珠钗锦锻,各不相同,奇的是,每一样都按其喜好而来,引得全府上下皆大欢喜,和那英姿勃发的雅郡主相比,人人皆想:如果有这样一位主母,我们这些为妾室的,以后的日子自会好很多。

  而且她自来王府之后,只是安守自己院内,并不和宁王多做接触,这也获得了合府上下一致赞扬。

  我想,宁王对她也应是欣赏的,如若不然,既使有江妃娘娘的旨意,他也不会同意让其居于府内,虽则,很可能他是利用江紫初来挡住雅郡主的私心。

  江紫初进府之后,我只见过她一面,且在众目暌暌之下。

  她入府之时,宁王设宴招待,将我等一众美人无论受没受宠的,全给请了出来,迎接其进府,在一团锦绣繁花之间,她扶着一名丫环的手缓缓而入,穿一袭笼纱紫衫,头上只插一个镶有明珠的白玉簪,眼波流转之时,仿若千年暗河,幽幽而光,只这一眼,便把席上装扮精致的众人比了下去,我自不用说了,作为女子来说,我只略具其形,还得时时警醒自己别露了馅儿,怎比得她身姿卓然?

  宁王对她不像对雅郡主那么排斥,听闻经常前去拜访,谈词弄文,抚琴吹萧,而江妃,想念儿子的时候,也宣了她一同入宫,如此一来,宁王对着她的时间,却比对着我们的时间多出了不少。

  听闻自江姑娘来了之后,宁王便再也没唤人侍寝了,想是给江姑娘留一个好映像,以便日后迎娶,表明他也是可以对某一人三千宠爱如一身的,可不知平日里的生理需求要怎么解决?听闻男人一旦开了荤,一日不开,便难过得很,以他一下子办倒两三个的能力,那方面的需求可不是一星半点……想在西疆的时候,恐怕是尚未开荤,所以尚忍得住,所以,憋得紧了,才对……君辗玉有了莫名幻想。

  哎,想太多了。

  府内之人虽有怨言,虽然可她高贵的身份摆在那里,又有何人胆敢微言?

  又过了几日,便是先皇的祭日了,每年这个时候,家庙祭祠之后,皇帝太子和**众妃斋戒沐浴七日,以寄哀思,各分府出去的皇子,更是要斋戒十四日,闭门谢客,在府内颂经唱佛。

  可任何做皇帝的,恐怕都不想自己的百姓顾念前朝,所以,此项祭祀却是只有皇室内部的成员参加,其它人等却并未做要求。

  皇帝和太子事务烦忙,却不能因此而荒废了国事,所以,他们每日早朝和处理政事都是正常进行,只是每日饭食少了荤腥,每晚念经诵佛一个时辰,**之中绝了丝竹音乐而已。

  为先皇祭祀的斋戒沐浴,我等无品级美人自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可江紫初却是自备了香炉木鱼,一样吃斋念佛,她之所为,传遍王府,自是获得无数赞赏,如此一来,府内美人群起而效仿,一时间王府青菜豆腐告急,猪鱼之肉尽臭,暴缅天物之极。

  这一日,我将前几日从菊夫人那里讨来的刀板香叫人在小厨房蒸了,温了一壶色泽如玉的琥珀酒,叫莺儿取来从西疆艺人手里买回的马头琴,拨了拨弦,却被莺儿拦住了:“主子,不成,这几日府内不能动丝弦。”

  我只得将马头琴放下了,夹了一筷子刀板香入嘴,引得莺儿满脸的不赞同之色:“主子,府内人多口杂,传到王爷那里,便不好了。”

  我惆怅地道:“王爷可有好久没进这院子了吧?”

  她眼有疑惑,看来对我心情不好就以肥肉疗之很不理解:“主子,您也得加紧些才行,如王爷大婚之后,可就更难了。”

  吃了两块肉,太过油腻,感觉胃酸直往上冒,叹了一口气,心想身体状况到底不如以前了,以前有内力在体内巡环流动,吃多少东西下去,都会马上消化了,如今却是吃什么都不能太多,要不然身体就唱会反调。

  吃下不东西,便顺手又拿起那马头琴用手指一拔,低沉暗哑的声音如低咽一般随着琴弦的颤动在屋内缓鸣,自是吓了莺儿一跳,回头用不赞同的目光望了我一眼,见我拨了一弦之后,又没了动静,便没有开口劝说,只是为我将酒杯满上。

  琥珀玉甜中带酸,从喉咙滑入腹中,甜润如玉,自是没有烧刀子吞入腹中犹如烈火燃腹,可这酒后劲绵长,略饮了几口,便感觉有些昏昏然了,莺儿想是见惯了府内美人借酒消愁,也不劝说,只叫媚月去厨房备一些八仙汤来。

  喝了酒,便有些胆大妄为了,趁她一转背,我又将那马头琴拿起,左手齐弹,一连串音从手指之间溢出,吓得她花容失色,却不敢上来抢夺,只道:“主子……”

  我抬头望了她身后,却见门口立了一人,青紫长袍,冷冷的神情,却正是夏侯商,我吓了一跳,站起身来:“王爷,您来了?”

  我这一声叫,莺儿被吓得略白的脸更加白,腿一软,就跪下了,我也随之跪下,手里的马头琴随之便跌了落地,琴弦颤动,发出嗡嗡之声。

  “起吧……这个,是马头琴?”他面无表情,淡淡地道。

  莺儿很知机,忙将马头琴从地上拾起,递到了夏侯商的面前,他一手接过,手指轻轻抚了抚琴弦,弦在玉制斑指划过,引得阵阵和鸣之声。

  “妾身前些日子外出购买连缀丝线,经过长乐坊,见了这件乐器,以前在家乡之时,妾身可是常听的,便买了回来,以求一乐,未曾想惊扰了王爷。”

  他嘴角露出了浅笑,只道:“是吗?”

  这番话,他自然不信的,不过以为这是我让他注意自己的手段,无非就是君辗玉而已,处心积虑地弄了个马头琴来,不也因为君辗玉闲暇之余喜同将士们舞剑相击,喜欢此等苍凉空旷的伴奏?

  其实我是有这样想法的,可还没开始行动呢,所以今天才又喝酒又吃肉的。

  他垂头望了一眼桌上,莺儿的脸就更白了:桌上的金黄的烤肉上一滴肥油滴在洁白的瓷盘上,同放在一边的青菜相映成趣。他眼有奇异之色,恐是想着你不知本王此时会来吧,没时间假扮了,所以才吃肉又喝酒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底的不安又涌了上来,可等我朝他望的时候,他的目光却转开了,只道:“陪本王出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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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人其实很贱

  我没出声答应,只愕然地抬起头:“可王爷斋戒之期未过……”

  他一甩袖子,向门口走去:“这倒是奇了,花美人倒顾及起这点来。”

  我只好跟了他向门口走,莺儿在后头跟着,他却回头道:“不必跟着你家主子……”又朝我上下打量一番,“换身衣服吧!”

  没等我开声,早有他身边的近侍拿了个包裹给我,我只得接过了,回房打开一看,却原来是一身极平常的细斜纹绵布裙衫,一双青布圆口鞋,看起来是普通妇孺日常穿的,我抬头望他,这才瞧清楚他身上的衣服也是较普通的青紫长袍,头上更除却了束发玉冠,以束布相系,如普通的富家子弟,我只得重入房内,换下了身上的笼雾轻纱,除掉头上掐丝镶玉的钗环,把包袱里的衣服和鞋子换上,莺儿不待我吩咐,就为我梳了一个普通的妇人圆髻,打扮整齐出来,早有马车在院子里等着了,车上没有家族记号,连车帘都有些残破,显见是花了功夫从街上请了来的。

  驾车了是我从未见过的两名年轻人,衣着普通,见我们出来,弯腰行礼之后并无其它话,赶车驾辕与一般车夫无异,但我知道,夏侯商身边,怎么会有普通之人?也不知这两人是八骏里的哪两位?

  作为娇弱柔美的花凝昔,自是温柔和顺的,所以,他上车之后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我便静悄悄地在他身边坐了。

  计算起来,我从来没有和他单独在一起离得这么近过,每一次见面,至少都有三两个侍婢,要不一大堆妻妾同行,以前,倒是有过的,但那个时候,怎么能相同?

  那个时候,彼此之间只是上下属的关系而已。

  所以,在马车摇晃之中,他的衣衫若有若无地轻触我的,两相磨擦,让我感觉到莫名的紧张,又有些懊恼。

  “不知王爷要带妾身去哪里?”

  其实也就是没话找话说,带都带了,到了目地地自然知道去哪里了,更何况既使他不说,我也能猜到他带我去哪。

  如果不出意外,他带我去的,应该正是和小七谋划了许久想让他去的地方。

  那些特意让他听到的消息,想必已传进他的耳内了吧?

  身毒商团,当年曾横跨西疆,带来西域各国的奇珍异宝,也将中原的物品转手西域,其中,就包括君家所获的朝廷赏赐,在当时,那些失踪的赏赐却也是君家将藐视皇家的证据之一,虽然过了多年,身毒商团已然人事全非,可是,当年接洽的人如果再现,他会不会前去探个究竟?

  更何况,那个商团会有君辗玉的影子,马提琴,健舞,美酒,都是他之所爱。

  所以,他一定会去。

  且会亲自前去。

  他果然没答我的话,只道:“你脸上脂粉太多了。”递了方锦帕过来,示意我将脸抹上一抹。

  平日里在王府,自然得和一众美人争奇斗艳的,我虽不爱脂粉,却也只能随了大流,其实王府的脂粉,自是好的,擦在脸上薄而轻,服贴之极,擦了跟没擦一样,我出府之时走得匆忙,衣服首饰全摘了,脸上倒没有办法顾及到。

  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一边在腹内咕哝着,一边接过了手帕,想胡乱擦上一擦便算了,可他侧了脸,皱着眉望着我,我只得认真起来,从上至下缓缓地擦拭下去,有人监视下做的事自是认真仔细的,一翻擦拭下来,锦帕上染满了浅黄的脂粉,可他仿佛不太满意,道:“还是太艳了,惹人注意。”

  于是夺过了我手里的锦帕,皱了眉头,在我脸上擦了起来,他手掌宽大,掌中有茧,是常年拿剑的手,原以为他不会做这么细致的活儿的,擦在脸上肯定生疼生疼,却想不到,却是轻柔之极。

  我一怔,便望向他,他的脸离我近,可见褐色的皮肤,笔挺的鼻染,双眸深如寒星,眉头却是紧皱着,很不耐烦的样子,擦到我的嘴唇时,却大力起来,锦帕绣花的部分磨擦着我的唇,让我感觉嘴唇边传来了刺痛之感。

  “行了,整整吧。”他将锦帕丢到我的手里,坐直了身子,道。

  我只得用手抚了抚脸,把鬓角的乱发笼入了发鬓之中。

  他不爱说话,以前在边疆之时,所说的无不是言出必行的命令,自不用他多废口舌,而杀戮决断,也是令行禁止,不用闲扯辩论,比不上我,从小便有许多小伙伴玩在一起,如欺负了人,不会强词夺理,恶人先告状的话,可是要被人用竹条打屁股的,所以,无论做什么,总是先想好狡辩的语言然后再行动。

  所以,和一个沉默不语的人坐在一起,我实在感觉憋屈,于是没话找话:“王爷,我们就这样出去,不打紧吗?”

  “恩。”

  “妾身实在是怕被人捉住了把柄,西夷使者来了京都,又正值先皇祭日,府内人多口杂……如果传了出去,对王爷可是不好。”

  “不用多管。”

  其实我也知道,我这是白担心了,以他的手段,处理了无数姬妾,且这些姬妾身份虽特别,却没有惹上什么麻烦,更让人意外的是,既便府内有如此多别有用心的人,可全府却治理得井井有条,光只这一点,我便知道,他虽韬光养晦,可如果有人真欺了上门,他决不会手软的,所以,太子才会如此忌惮于他吧?

  让我感觉奇怪的是,如是以前,他见了我,三句不到,便会问起君辗玉的种种,可是,这一次,他却不知道为什么,什么话都不愿意说,甚至我有意无意地说起西疆种种,他也不接话,只是恩恩连声,让我感觉无从下手,便想,是不是我说的太过平淡,所以,他没了兴趣?

  可那不平常的,我也不能说啊,我能说其实那君辗玉表面上是一位受人敬仰的大将军,言行举止端正严谨,其实私底下只是一名爱喝酒吃肉,爱耍赖爱捉人小辩子的无赖?惯常使用下三赖的手段解决问题?最喜欢欺负捉弄下属?更喜欢捉奸?

  理想和现实如果相差太远,他会相信我吗?

  他不把我一脚踢了出马车算好的了。

  所以,到了最后,我也没了说话的兴趣,只默默地陪他坐着。

  其实还有一点我很不理解,我是他的姬妾,依照以前他一入花丛便采的情形,照理来说,他如果动手动脚一番,那是很理所当然的,他可不是圣人,当然,我就要纠结于要不要将小七制的药丸丢入他的嘴里了……可是,他却端坐一边,丝毫没有如此打算,让我又纠结了……难道我的容颜让他提不起那兴趣?又或因为我脸上脂粉抹去了,所以,看起来不娇艳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人其实是很犯贱的,我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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