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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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李光明,都不好意思上来打招呼。

倒是陈老板让李光明给自己也上了一份炸猪排,然后坐了过来。

朱婉婉和穆昌玉从未和亲人以外的成年男人一起吃饭,很不自在,陈老板也就没和她们多聊,只跟穆琼说话。

一个月过去,陈老板的西餐馆的生意又慢慢变差了,如今虽然每天都能赚几块钱,但跟之前完全不能比,因而陈老板打算过几天就开始停业装修。

当初穆琼给陈老板做软装的时候,餐馆是照常营业的,但这次要动的有点多,就必须停业几天了,好在很多东西,比如楼梯,陈老板都已经量好尺寸找木工做好了,到时候直接装上就行,因而不需要停业太久。

“我们上海那家新开的油漆厂,本是没有白色油漆卖的,但我问过之后,他们竟是专门调制出白色油漆来,已经给桌椅漆上了。”陈老板对穆琼道。

为了赶《留学》的结局,穆琼已经好几天没来陈老板这里了,都不知道这件事:“这样再好不过,用白色的桌子,店里更亮堂,看着也干净。”

“确实。”陈老板点头:“最要紧的是跟别处不一样。”

别的跟他一个级别的西餐馆,和他现在一样都用的八仙桌,到时候他们餐馆,一定会显得与众不同。

他们还会卖更加与众不同的吃食。

吃过饭,穆琼要付钱,但陈老板坚决不收,只拜托穆琼帮他制作几张菜单。

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这么一天下来,应该挺累的,但朱婉婉和穆昌玉的精神却格外好,甚至还惦记着要学习。

“娘,今天已经晚了。”穆琼有些无奈。

“所以,我们就稍微复习一下,写几个字。”朱婉婉道。

朱婉婉的眼神很坚定,穆琼轻笑起来:“好。”

朱婉婉和穆昌玉点了蜡烛练字的时候,傅怀安正在灯下看小说。

报纸上已经刊登到江振国认识女主角,喜欢上女主角的情节了。

女主角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会唱歌会画画,她还很有想法,她跟江振国交流的时候,提出了很多自己的见解。

那些进步人士看的时候,对女主角钦佩万分,都没空去想感情,但傅怀安…

作为一个骚动的少年,虽然只看到一些隐晦的感情描写,但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地快了起来。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极强的小说,傅怀安就代入了进去,一时间对女主角喜欢得不行。又琢磨着自己将来一定也要去留学,一定也要娶一个这样的女人。

正看着,傅怀安的房门被敲响了。

傅怀安起身,打开房门一看,就看到傅蕴安正站在门口。

傅怀安对自己的这个三哥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从小听自己的父母说这个三哥多么多么厉害,他心中自有一份崇拜和敬仰,另一方面…父亲对他的不耐烦,这个三哥对他的冷淡,又让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一股不满,心里还总有一股气想要冲出来。

“你…你怎么来了。”傅怀安问,今天傅蕴安有事出去了,因而吃晚饭的时候并没有遇到…现在傅蕴安是专门来找他的?

“今天的大众报。”傅蕴安道。

傅怀安愣了愣,然后怒气冲冲地转过身拿了一张报纸,又想拍到傅蕴安的手上。

但他没敢。

他恭恭敬敬地把报纸递给了傅蕴安:“哥,你的报纸。”

傅蕴安接过报纸,转身就走。

傅怀安回到屋里,暗骂了傅蕴安几句,还是不太高兴,直到看到自己桌上摊开的大众报。

哼!傅蕴安这么拽又怎么样?还不是跟他要大众报看小说?

傅蕴安拿了报纸回房间,就看了起来。

最初看的时候,他只觉得这小说写得挺好,但看到现在,却有点感同身受了,就是…这个小说,到底还是美化了一些事情。

有时候现实更加残酷无情。

他看东西很快,很快就看完了一遍,然后又慢慢地读,还顺手用钢笔加上了标点。

对于一个从国外回来的人,没有标点他一直不太习惯。

看完没多久,有人敲了敲门。

傅蕴安听到熟悉的敲门声,便道:“进来。”

进来的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就是他在医院的助手。

“三少,这些是从各地发来的电报。”他们将东西放在傅蕴安面前,又道:“穆琼的身份,我们也查出来了。”

“哦?”傅蕴安问了一声。

那人将一张记录了穆琼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的纸放在傅蕴安面前:“他叫穆昌琼,是穆永学的长子。从小在苏州长大,两年前被穆永学接去北京,后来又被穆永学赶走了。”

“穆永学的儿子?还真没想到。”傅蕴安看向那张纸:“那他就没问题了,不用再盯着。”

“是,三少。”

“穆永学以后,怕是要后悔,”傅蕴安突然笑了,然后将那张纸收在抽屉里,拿过旁边的电报翻阅起来。

第二天穆琼照旧起得很早,起来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

今天下雨了,蒙蒙细雨笼罩了整个上海,气温也陡然降了几度,他刚打开窗户,整个人就克制不住地打了个寒颤。

翻了一件薄棉袄出来穿上,穆琼刚下楼,就闻到了炒鸡蛋的香味。

朱婉婉和穆昌玉已经做好早餐了。

主食又是粥,菜则是炒鸡蛋和腌萝卜,穆琼吃完,就觉得身上暖洋洋的。

“琼儿,你还要出门吗?”朱婉婉看到穆琼拿伞,不解地问道。

“嗯,我出去一趟。”穆琼道。

他撑伞出门,走了没多久,鞋子就湿了,但运气极好地看到了一辆黄包车。

穆琼叫了车,让车夫把他拉去傅蕴安的诊所。

下着雨还出来拉车…付车费的时候,穆琼多付了两个铜元,这才进了诊所。

因为下雨的缘故,诊所里今天来的病人很少,也就没让他们待在院子里,全都叫进了屋。

而傅蕴安,他今天非常难得地没有给人治病,倒是在给这个诊所的两个医生讲解一种药品的用法。

看到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今天下雨,你怎么也过来了?”

“我反正无事可做。”穆琼道,《留学》已经写完了,他打算把精力全部放在《求医》上,就算不来傅医生这里,也想去其他的诊所看看。

比如隔壁张老先生那里…今儿个下雨,张老先生那里竟然依旧非常热闹。

“我今天没什么事情,你若有想问的,就问吧。”傅蕴安道,说着,就让这诊所里的两个医生去帮病人诊治了。

穆琼也就顺势问了一些治病求医方面的事情。

傅蕴安都说了,只是他回国不久,对一些国内的事情,其实并不了解。

“傅医生,你对中医怎么看?”穆琼突然问。

“中医啊…它不够科学。”傅蕴安道。

“傅医生也觉得中医应该取缔?”穆琼问。

“不,我不这么觉得。”傅蕴安道:“中医不够科学,但就算这样,几千年的经验积累下来,其实也很了不得。”

此时的西医,大多都是跟中医势不两立的,穆琼还真没想到傅蕴安会这么说,不免有些惊讶。

“中医里面的很多药,其实都是有用的,倒是西医,现在能用的药不多。如果大家不斗得那么厉害,相互结合,应该能慢慢改变现在缺医少药的情况。”傅蕴安道。

“我也这么觉得。”穆琼笑起来。

“对了,就要入冬了,公济医院联合其他医院,要给贫苦百姓做义诊,你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傅蕴安问。

他知道穆琼想写一部跟求医有关的小说,就这么问了。

“好。”穆琼一口答应。

上辈子他写小说,因为身体原因常常没办法亲力亲为地去经历什么,但现在不同…既如此,他当然要去看看。

第37章 出发去义诊

穆琼答应下来之后, 傅蕴安就说了一些做义诊的事情。

这次义诊,会组成一些小的团队, 然后从上海出发, 去周边的乡村帮人治病,历时一个礼拜。

这跟穆琼想的略有不同,时间也偏长, 但他还是应下了。

他穿越过来之后,一直待在上海,从未出去过,去周围看看也好。

义诊的团队三天后出发,在公济医院门口集合, 到时候穆琼会以志愿者的身份加入进去。

得到确切的消息,把傅蕴安送到公济医院之后, 穆琼就去了一趟书店。

他家里有很多稿纸, 但稿纸携带起来不方便…穆琼花五毛钱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进口的硬壳笔记本,方便到时候可以随时记录东西。

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支钢笔并一瓶蓝色的墨水。

他现在用的钢笔是加黑色墨水的,现在多一支加蓝色墨水的钢笔, 做笔记做记录更清晰更方便。

从书店出来,他又去了一趟卖进口商品的店铺,买了一双日本进口的橡胶鞋,也就是俗称的套鞋雨鞋, 又买了一把质量还算不错的伞和其他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出远门要带的东西,他家里一样都没有, 只能添置起来。

这么一买,五个大洋就没了…穆琼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还不够有钱。

这天下午,穆琼除了给陈老板画菜单以外,就是教导朱婉婉和穆昌玉读书了,同时,他把自己要去做义诊的事情也告诉了她们,还拜托朱婉婉去买一些咸肉咸鱼回来,他打算蒸熟了带上。

穆琼没有参加过这样的义诊,但他知道,到时候他们的生活条件一定不怎么样。

不说别的,在吃食上面,他们就不可能有大鱼大肉吃。

现代的时候,一些人去偏远地区支教,会特地带上一些食物,到了那里好打牙祭,在这里当然也是行的通的。

“琼儿,我再买点鸡蛋,到时候煮熟了你带上吧。”朱婉婉道。

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做的准备不止于此,他还特地带上了朱婉婉给他做的厚棉衣和棉裤。

在义诊的前一天,把陈老板要的菜单送过去的时候,他更是从陈老板那里购买了一些能放好些天的干面包,又去买了一些糖。

他们应该不会缺主食,他也不吃糖,这些他其实不是为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义诊途中,他可能遇到的贫困而又饥饿的孩子准备的。

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底层百姓的日子都过得不好,到了外面…穆琼虽未亲眼所见,却也能想象。

第二天,穆琼按照傅医生的交代,去了公济医院。

时间还很早,但公济医院门口已经聚拢了很多人,有男也有女,他们大多比穆琼大几岁,也有跟穆琼差不多年纪的,看着都是学生。

如今这天气还不到最冷的时候,这两天天气又不错,因而这些人大多穿的挺单薄,同时也非常体面——不论男女,他们都穿着漂亮的皮鞋。

穆琼的到来,引来了很多人的侧目,毕竟穆琼带着的东西实在有点多,他的穿着打扮也跟这些人格格不入。

虽然《留学》的发表给穆琼带来了不菲的稿费,但他并没有乱花,至少,他就没有去裁缝铺做衣服买鞋子——他的衣服都是朱婉婉和穆昌玉做的。

穆琼并不追赶潮流,对款式也不敏感,在他看来,衣服鞋子这种,干净整齐穿着舒服就行了,因此这会儿,他毫不介意地穿着虽然崭新,但款式很老土的衣服和布鞋。

这也就算了,他除了斜挎着一个小布包以外,还背着一个打包好的大布包,然后一手拎着一个巨大的藤篮,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包裹。

如果放到现在来对比一下…那他和那些学生,就是大包小包的农名工和衣着光鲜的大学生的区别了。

当然了,这时大街上穿着打扮跟他一样的人挺多的,这些大学生的素质也不错,因而看了他一眼,就没人再关注他了,而是聊了起来…聊《留学》。

“我把《留学》寄给了我的父亲,他从天津发电报回来,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不知道江振国能不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把《留学》里面的很多句子都摘抄了下来,时时诵读,深有感触。”

这些人夸《留学》夸得很厉害,穆琼都有点惊讶了。

他知道《留学》应该很受欢迎,但因为他没什么朋友,平常除了待在家里,也就是去报社、西餐馆还有傅蕴安那里的缘故,对《留学》到底多么受欢迎其实并不清楚。

直到这会儿,听到这些学生都在议论《留学》,他才发现自己的写的小说,比他想象的更受欢迎。

他在现代时,曾经听一位长辈说起八十年代,说那是个对作者非常友好的年代,在当时一个作者若是写出一部好作品,甚至可能会引起全民热议,让全国的文学青年都读他的作品,然后迅速出名。

因为在当时,好书好作品太少了。

但即便如此,八十年代也只是半个黄金时代。

作者最容易出名的年代,其实是民国。

之前穆琼虽然听了,但感触并不深,可现在…他感受到了。

正这么想着,穆琼突然听到一个男生道:“振国这个名字真的非常好,我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名字改成振国。”

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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