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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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二少,好久不见。”穆琼也笑着打招呼。

霍英跟穆琼打过招呼,又去跟魏亭盛朝辉打招呼, 而打完招呼,他的注意力便又回到了穆琼身上:“穆先生,我最近一直在看你写的《流浪记》,也看了你主编的教育月刊, 都非常好看,很有教育意义, 我还推荐给了我的父亲。”

“能让二少喜欢,是我的荣幸。”穆琼闻言道,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惊讶——霍二少竟然把他的小说推荐给了霍大帅?!

“你太谦虚了。”霍英又寒暄了几句,然后看向宋彦秋:“穆先生和我们工厂的这个工人熟识?”

霍英并不是平易近人的人,他虽然近来住在工厂这边,但从来没来工人住的地方看过,也从没跟这些工人聊过,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宋彦秋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一时间非常激动,身体都微微颤抖。

穆琼道:“也不算熟,今天是第二次见。他的学问不错,当工人有点可惜了,二少,教育月刊编辑部缺人,不如让他去我那里工作?”

宋彦秋现在表现挺好的,但如果他能把人带在身边观察一段时间,那也就能彻底放心了。

“穆先生,我就是因为缺人手才花钱培养他们的,你还是不要跟我抢人了。”霍英笑道。

霍英都这么说了,穆琼当然不再坚持,毕竟宋彦秋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霍英见状,又道:“几位,要不要看看我的工厂?”

大家当然是要看的。

这样大的工厂,除了穆琼,其他人从没见过!

霍英闻言,当即喊了一个管事带路,然后一起去看工厂。

霍英的工厂有很多家,这会儿,有几家已经开工了。

大家进的第一家工厂,是一家生产雨靴的工厂。

这里生产的,就是那种黑色的橡胶雨靴,这会儿工厂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但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双高筒的橡胶雨靴。

穆琼在影视作品里时常见到这样的雨靴,现实中也曾看到环卫工之类的穿这样的雨靴,但他自己倒是从未穿过。

当然了,他现在是很想要一双的——穿布鞋大雨天走路,实在不怎么舒服。

而这时,霍英身边的一个管事捧起这双雨靴,自豪地说了起来:“这鞋子是用橡胶做的,完全不漏水。现在全国,就只有我们这里能生产!”

他说了很多,穆琼也意识到,这种在现代价格便宜的雨靴,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

参观了雨靴厂,他们又去了纽扣厂。

这里放着一台机器和无数的蚌壳,还有人在操作机器,他们从蚌壳上切出一颗颗指甲大小的圆片,再在圆片上钻出四个孔洞,一颗纽扣就做好了。

“我们买了好几台机器,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能生产数千枚纽扣。”那管事又一次自豪的说。

这做纽扣的蚌壳,就是最常见的河蚌的蚌壳,做出来的纽扣是白色的,一颗颗并不大,但正好可以用在衬衫上。

现代这样的纽扣基本是用塑料做的,一块钱能买一大把,但这时候的纽扣,怕是不便宜,所以数千枚应该也能赚不少了?

看过纽扣厂,他们又去看了一些别的工厂,其中就包括纺织厂面粉厂。

这些工厂搁现代,兴许一些家庭小作坊都比它来的大。

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非常大的工厂了,开工后能赚到很多很多钱。

穆琼挺感慨的,但他对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会跟着赞叹,但很难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些再简单不过的机器。

他只想看生产青霉素的工厂,可惜的是,那工厂霍二少肯定不会给他们看。

而且…这工厂现在应该也还没用上——青霉素还不能批量生产。

宋彦秋是那些工人里面最出色的,之前穆琼对他另眼相看不说,霍英也很看重他,甚至让穆琼不要跟他抢人,管事的就把他也带上了。

大家一起参观面粉厂,魏亭等人在惊叹面粉的细腻的时候,穆琼干脆就跟他聊了起来,问了他的家人的情况。

宋彦秋毫不设防地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了,又说自己的薪水,明天就会捎回去:“二少真是好人。”

被宋彦秋觉得是好人的霍英眉头微皱。

他确定穆琼跟这个宋彦秋没什么关系,但他也发现,穆琼对这个宋彦秋很关注。

他找来管事,问了几句。

等穆琼等人参观完离开,霍英就把宋彦秋叫了来。

宋彦秋被带到霍英面前的时候,霍英正躺在一张藤编的躺椅上抽烟,吐出一个个烟圈来。

宋彦秋觉得二少实在厉害,这抽烟都抽的跟别人不一样,同时,他也有些惶恐兴奋,二少找他,是不是想要提拔他?

“我问过管事,管事的说你认字,做事也勤快…让你做工人确实委屈了。”霍英道。

“不委屈…”

“行了,不用说虚伪的谦虚话。你以后就跟着老张做事吧!”霍英道。

宋彦秋并不知道老张是谁,有些茫然,但霍英已经挥挥手,让他离开了。

霍英说的老张,是霍英手底下一个专门负责采买各种东西的管事,现在霍英在上海这边开工厂,要采买的东西很多,他那边也就非常缺人。

看到霍英送来的宋彦秋不仅年纪轻轻学问不错,还对霍英忠心耿耿,他当即决定要好好栽培。

只是做他们这活儿,是要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以后一年不见得能在上海待一个月…张管事当即表示,宋彦秋走之前,最好先把家里人安排好。

他给了宋彦秋一百元钱,又给了宋彦秋四个大兵,然后道:“你的工友不是要回炉县送钱送东西吗?现在这事交给你办,你带着钱和这四个人回去,一路的吃饭住宿全部由你来安排,回来的时候,你再给我买点炉县当地的特产回来。”

这是要锻炼自己呢!宋彦秋激动地应了一声,带着人回家乡去了。

宋彦秋那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正有些无奈——盛朝辉真的太能花钱了!

他和盛朝辉刚刚宴请了平安中学的老师吃饭,没过两天教育月刊收回一大笔钱,盛朝辉又说他们应该设宴,请上海这边的中小学校长,还有其他杂志的主编编辑,以及亲朋好友之类一起吃个饭,庆祝教育月刊办得成功。

此时酒店的酒席,一般是三四个银元一桌,还不算烟酒,而这么多人算下来,肯定要个十几二十桌。

又有一大笔钱要花出去了。

教育月刊每个月虽然赚的钱不少,但除去房租和给员工的薪水,还有搬家时买家具的钱,再加上给平安中学的钱还有这酒席钱,这两个月怕是剩不下什么。

但这样的酒席,却也是不能不办的。

穆琼虽然不爱交际,但他很清楚,这样的交际对他们有利。

就是如此一来,他少不得缺钱,盛朝辉那里的一千大洋更是短时间里还不上。

穆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新城月刊,决定开自己的第三个马甲,写书赚钱。

这个马甲,他暂时就只让郑润泽知道,相信郑润泽应该不会告诉别人。

至于这个马甲写什么…左右是马甲,不如就想写什么写什么,还能跟人打打笔仗,骂骂人。

这两天有人在报纸上骂天幸,他特别想回骂。

穆琼这么想着,直接在纸上写下了“当官”二字。

其实对于思想什么的,穆琼依旧是不太会写的,他很少看那种大部头的哲学书,因为从小不上学的缘故,政治之类的课更是不曾听过。

但短篇小说散文之类,他还是会写的,这次他写的就是个很有讽刺意味的短篇小说。

穆琼上辈子看过很多案例,这时找了一个,进行艺术加工之后,便写了起来。

他故事写的,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心想要当个好官,却当不成,最终同流合污的故事。

这个时代的官场就是这样,你就算想要当个好官也当不成。

树根都烂了,还能指望叶片是绿的?

第122章 新笔名

《当官》的开头, 一个年轻人有幸成为一方父母官。

他的父亲说你一定要爱护百姓,一转眼, 却又盛情难却收了别人送来的古画。

他的母亲说你一定要当个好官, 一转眼,却又靠着他当官,帮娘家的侄子找了个好工作。

他的姐姐说你一定要公正廉洁, 一转眼,却又求他帮自己的丈夫周旋,低价买下一块地。

此外,他在工作上,也遇到诸多问题, 发现自己的上司,是个彻头彻尾的贪官。

他不免鄙夷, 但他的上司说, 你又哪里比我好了?又说自己当初,也想当个好官。

穆琼发现自己一写,就容易写多,他想写短篇小说, 但这个故事,估计会超过三万字。

但也无妨。

这篇小说,穆琼花了三天功夫去写,写完了之后又进行删改, 特地写的不那么白话,此外, 还加入了一些他在现代看过的带有讽刺意味的“名言警句”,比如说主角顿悟:“帮上司做了无数好事,不见得能得上司看重,但若与上司一道做了件坏事,便与上司成了自己人了。”

穆琼把这篇文章写完,又修改好的时候,盛朝辉要办的酒宴,便开始了。

这日晚上,他们包了一家酒楼,在酒楼设宴。

“普通酒席,就上些鸡鸭之类的常见菜,是一桌四元,其他的稀奇菜色,可以另加进去,诸如加鱼翅四元,当然没什么必要。我就只加了些少见的小菜,诸如从你工作的西餐馆买来的烤鸭,还有炸藕合之类。酒用的是绍兴黄酒,还有酒楼自制的米酒,最后核算下来,一桌酒席六七元左右,我又另外给每个人备了伴手礼,每桌放一包烟,算下来一共两百三十二元。”进去的时候,盛朝辉给穆琼报了账。

这么多钱,都够在租界外面买个小房子了…但有些花销是必要的,穆琼倒也不觉得有问题。

这次他们请的,除了工作上需要结识的人以外,还包括各自的亲朋好友。

盛朝辉朋友很多,穆琼的朋友却并不多,他请了陈老板傅蕴安傅怀安金怀来,便是连郑维新和孙奕尧都请了,也就凑了一桌而已——李荣华章澈这样的编辑,是和其他编辑坐一起的。

这宴会非常热闹,穆琼和盛朝辉一个个去敬酒,认识了不少人,与此同时,穆琼就是楼玉宇的事情,知道的人也更多了。

见到楼玉宇这么年轻,很多人发出惊叹,同时也更看好穆琼。

也是在这个酒宴上,穆琼突然得知郑维新和郑润泽还是堂兄弟,此外,在场的很多人沾亲带故,或者是同学之类。

此时有文化的,就是最顶尖的那一波,大家都是相熟或者认识的。

一顿饭吃下来,好几个学校表示要订购教育月刊,还有人愿意以十元一条的价钱,在教育月刊上刊登广告,倒也是意外之喜了。

穆琼不知道自己酒量到底如何,但觉得应该不会太好,敬酒之时,就特地换了兑水的酒,让教育月刊编辑部的一个编辑跟在自己身边,拿了个里面水多酒少的坛子给自己倒,倒也糊弄了过去。

今天这一场,他算是正式打入上海的社交圈了。

一般来讲,这种时候他与人交际,是要说说家庭的,但穆琼并不想跟穆永学有牵扯,便特地没说,别人倒也没问——以他如今的情况来说,便是没有家庭加分,也足以让人看重。

更何况,没人觉得他的家境会不好。

他若是家境不好,哪能出国留学?哪有本事办杂志?

没错,不熟悉的人依旧觉得,他应该是去留过学的。

酒宴结束后,绝大多人都回家去了,但盛朝辉带了许多年轻人去别处继续玩,他问穆琼要不要一道去,而穆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当官》虽然写好了,但《传染》还没写好,他也挺忙的…

傅蕴安还有事,这天并没有和穆琼一起回家,还把傅怀安带走了,穆琼回去的路上,便干脆去拿了霍三少寄来的信。

他把《传染》寄给霍三少之后,又跟霍三少通过几次信,并且已经将第二部分的《传染》寄了出去。

每次他寄出信去,霍三少都会第一时间回信,不过他倒是会拖几天再回信,回信也尽量少写。

必要的时候,穆琼是打算舍弃这个马甲的。

这次,霍三少在信里直接称呼他为“老师”了,并且又求教了几个问题,而穆琼把会的回答了,不会的就不答了,同样只有寥寥数语。

信已经写好了,穆琼倒是没有拖延时间,第二天就把信寄了出去,同时也去了一趟新城月刊的编辑部找郑润泽。

新城月刊是几个新派人士合办的,刊登的很多文章都不受当权者欢迎,同时,他们出刊也很自由,这个月稿子多,就厚一点,下个月稿子少,就薄一点,投稿的好文章特别多,还会弄个增刊。

穆琼过去的时候,郑润泽正在写稿子。

得知穆琼是来投稿的,郑润泽欣喜万分,当即看了穆琼的稿子。

穆琼自己觉得自己的短篇还有散文之类写的不好,主要是因为他看过这个时代一些大家的文章,这些人的短篇和散文,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能超越。

这时候最有名的大家,甚至值得后世的人专门去研究他的文章,为他著书。而穆琼很清楚,自己没有那个水平。

然而,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这样的文豪大家,总共也没几个。

说起来,郑润泽后期倒也是其中之一,但他现在还年轻,写的文章还没他后来写的那么好。

此外,如今还是民国初期,新文化运动都没开始,穆琼觉得好的文章,都还没写出来…

如今新城月刊上刊登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机会流传后世的,穆琼的文章比不上那些大家,但在质量上,绝对比这时期绝大多数的人写的文章好。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的那么多文章,写的那么多小说,也不是白看白写的。

“好文!你跟我说你不会写短篇,这不是写的很好吗?”郑润泽欣喜万分:“这官场的黑暗,都被你写出来了!”

郑润泽不像穆琼,看过许多经过历史考验的民国时期的好文,在他眼里,穆琼的小说已经非常好了。

听到郑润泽这么说,穆琼道:“其实还是有点拖沓了,主题也不够明确。”其实穆琼也想过写点更深刻的,但他想到的很多文章,都是那些这时期的名人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后会写的。

他既不想抄袭也不想模仿,很多东西也就不能写了。

“我看的时候完全没觉得。”郑润泽道:“你这文章,我就刊登在下一期的杂志上,至于稿酬…这篇文章比较长,稿酬不能给太多,我给你一百二十元如何?”

这篇文章大约三万字,一百二十元也就是千字四元,也算不错了,但称不上多高。

新城月刊这边,有些文章的稿费会给五六元乃至更高,但主要是因为那些文章比较短。

郑润泽给稿费很爽快,很快就拿了稿费来给穆琼,还道:“你若是有别的文章,都可以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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