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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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要帮着一点。

更何况,她多多少少有点心虚——她儿子盯上了人家的哥哥…

这天晚上,盛朝辉照旧带着两个护卫来孤儿院这边吃饭。

他这会儿身无分文,又不好意思出去借钱,只能听穆琼的话这么做了。

盛大少以前从没这么狼狈过,现在当真是后悔地不行。

吃过饭,朱婉婉就将孤儿院的孩子分成两个班,她自己教初级班,让傅怀安去教高级班,倒是刚刚好。

而这个时候,穆琼却是出了门,去了傅蕴安的医院。

医院这边他来过几次,但之前一直没建好,也没什么好看的,如今却不同,现在这医院差不多已经建好了。

只是这医院,跟现代他住过的医院还真是不能比,放现代,兴许有些诊所的规模,都比这个医院来的大。

但傅蕴安能建起这么一个医院,已经很不容易了,至少里面那些医疗仪器,就价值不菲。

穆琼过去的时候只看到了孙大林。

“穆先生,你来找傅医生?他在实验室,我去叫他。”孙大林道。

“不用,我等一会儿就行了。”穆琼道,又问:“这里还有实验室?”

“有啊,傅医生想要试着研究出一些药来。”孙大林道。

现在国内缺很多药,傅蕴安是想做一些药出来?

穆琼觉得挺好的。

他如今一直是随身带着纸笔的,这会儿要等傅蕴安,就干脆拿出来,开始写东西。

他写的都是鸦片的害处,并且不是从个人来写的,而是从整个国家来写的。

如果任由鸦片泛滥,到处都有人种植罂粟,到时候这个国家的人,兴许从小就开始吸食鸦片,这样的人,将来又能有什么用?

穆琼洋洋洒洒写了千余字,傅蕴安才出来,看到他有些惊喜:“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穆琼道,之前他没想好要怎么处理自己和傅蕴安的感情,接傅蕴安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不会做的,但现在既然已经互通了心意,自然要有来有往:“傅怀安还在给那些孩子上课,我们先回去?”

这个时间,已经快要上好课了,毕竟他是订好了时间从实验室出来的…傅蕴安看向穆琼,点了点头:“好。让孙大林去去接怀安,顺便把朱姨送回家吧。”

穆琼本就有这样的打算,当即答应下来。

第131章 细菌

穆琼决定和傅蕴安先走, 是怕朱婉婉露出点什么来,让傅蕴安不自在。

他们才刚刚确定关系, 这么快就让傅蕴安见家长不太好。

不过等这么决定之后…他又意识到, 两人一起回去,也是多了点单独相处时间。

只是这相处时间比他以为的要短——他和傅蕴安走出医院之后,才发现傅家的车夫拉着包车在门口等着。

所以, 傅蕴安以前明明可以坐车回家,却天天去等他和他一起回去?

穆琼觉得,自己应该对傅蕴安更好一些,虽然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对傅蕴安好。

回去的路上,穆琼问了一些傅蕴安的爱好, 诸如喜欢吃什么之类,然后一一记下。

他们是坐黄包车回来的, 比朱婉婉穆昌玉早了很久, 穆琼就去厨房烧了水,先洗漱了一下。

等他洗好澡,朱婉婉和穆昌玉才回来。

朱婉婉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只要想到孙大林告诉她,说穆琼去找傅蕴安了, 会和傅蕴安一起回家,她就觉得心虚。

穆昌玉倒是毫无所觉,愉快地去洗澡了。

“琼儿,你就算喜欢傅蕴安, 也不要打扰人家…”朱婉婉见穆昌玉走了,对穆琼道:“傅医生是个好人, 对你有恩,你可不要把人家往歪路上引。”

穆琼:“…”明明是傅蕴安把他往歪路上引。

不过很显然,那时傅蕴安的追求太隐蔽了,以至于别人压根就不知道他在追求自己。

“娘,你放心,我不会做什么的,而且我觉得傅蕴安对我也有好感。”穆琼道。

“傅医生就是比较温和而已。”朱婉婉道,她长这么大,就碰到自己儿子这么一个异类,这时一点都不觉得傅蕴安也喜欢男人。

“娘,我有分寸。”穆琼道:“我还有东西要写,先上楼去了。”

朱婉婉到底没有拦着。

既然已经跟朱婉婉通过气,第二天,穆琼早上干脆就没在家里吃,而是用自己因为锻炼酸疼的厉害的手敲了傅家的大门。

傅蕴安昨天告诉他,说他胃不太好,所以平常吃的清淡,他也就不给傅蕴安买早餐了,直接自己上门来蹭。

傅家的早餐果然清淡。

昨天吃的是皮蛋瘦肉粥,今天吃的则是太湖银鱼粥。

米粥里放入太湖银鱼以及少许姜丝还有菜叶,这样的粥不仅样子好看,吃起来更是鲜美,此外还有包了豇豆的包子和煎饺。

前者是给傅蕴安吃的,后者是傅怀安的最爱,至于穆琼,他两样都尝了尝。

“穆老师,你以后都来我家吃早餐吧!”傅怀安一边把自己碗里的姜丝挑出来扔在桌子上,一边对穆琼道。

“好啊。”穆琼看着傅蕴安道。

傅蕴安给他夹了个煎饺,两人相视一笑。

他们两相处的时候,自觉是很亲密的,但傅怀安却一点都没看出来,只自顾自吃的高兴。

这天,穆琼照旧是和傅蕴安一起坐黄包车走的,倒是傅怀安孙大林和朱婉婉一起走了。

到了医院,和傅蕴安分开之后,穆琼和昨天一样买了十二个大包子外加三碗豆浆,让人送去盛朝辉的住处。

而等黄杨二人吃过早餐,他就跟着锻炼起来。

只是他今天做的锻炼的强度,就远不如昨日了。

昨天早上在这边运动许久,他到了下午,就觉得胳膊和腿有点酸,睡了一觉今天早上起来,更是连走楼梯都觉得痛苦,毫无疑问拉伤了肌肉,应该还拉伤的非常严重。

穆琼上辈子闲暇之余,看过一些健身锻炼方面的书,知道肌肉都已经拉伤了,最好别再做剧烈运动,先做点舒缓的,等肌肉好了再继续练比较好。

不过,很显然黄杨二人不是这样想的:“先生,身上疼是正常的,多练练就不疼了。”

穆琼只能道:“我不着急,慢慢来就行。”

黄杨二人见穆琼这样,又开始担心自己的工作要保不住了——穆琼才练了一天就不想练了,肯定不会跟着他们学几年…

穆琼并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他做了些简单的训练,活动开筋骨就作罢了,而这时,魏亭来了。

魏亭的脸色很不好,一进来就直奔坐在屋里,看起来没精打采的盛朝辉:“盛朝辉,你长本事了啊!竟然抽大烟!”

盛朝辉耷拉着脑袋,愧疚万分:“校长…”

魏亭深吸了几口气,才道:“这大烟你必须给我戒了,若是你戒不了,以后我就当不认识你了!”

盛朝辉连忙道:“我正在戒! ”

其实没犯毒瘾的时候,盛朝辉戒毒的心思还是很坚定的。

但犯了毒瘾很难受的时候,他就开始惦记着再来一点了。

“你抽大烟的时日尚短,抽的也不多,要不了多久应该就能戒掉。”魏亭的神色缓和下来:“再往后,你也别跟你那些狐朋狗友一起玩了。”

盛朝辉又点头:“我已经知道错了。”

魏亭在盛朝辉这里待了一会儿,就和穆琼一起离开了。

“穆琼,你比盛朝辉小很多,但比他成熟很多,挺好。”魏亭道:“你要保持住…如今上海的名媛,找对象的时候都会找人去打听一下,抽大烟或者爱逛青楼的人是绝对不要的。”

穆琼:“…”魏亭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来了?

“盛朝辉家世好,自己也有本事,原本上海这边的名媛,他基本都是配得上的。但现在他这么闹了一出,以后找的结婚对象,怕是要差很多。”魏亭又道,然后老父亲一般给穆琼讲了一些诸如要怎么得到女子的芳心之类的话:“幸好你没有犯这样的错误,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个各方面都出色的妻子。”

穆琼:“…”魏亭在第三任妻子去世之后一直不娶妻,他还当魏亭是个情圣,是那种要爱情不要江山的,没想到他还挺务实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这年头家境不好的女子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肯定比不上那些受过教育的女孩。

魏亭的大学已经办的差不多了,年底就能开始招生,他忙得很,跟穆琼聊过几句就离开了。

而穆琼等他走了,却是回了教育月刊编辑部写《传染》。

接下来连着几天,穆琼都过着和傅蕴安偷摸着恋爱,去盛朝辉那边练武,在教育月刊写文的生活。

他和傅蕴安都是第一次恋爱,两人是摸索着来的,特别纯情,但不能否认,这样也挺甜蜜,他对傅蕴安,还一天比一天喜欢。

至于习武…几天后,穆琼身上的肌肉不再酸疼,他就加重了训练量。

习武的效果,没个几个月一年,是看不出来的,穆琼倒也不着急。

等教育月刊这一期卖出的钱陆续收回的时候,新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市了。

这一期的希望月报上,已经没有了《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但刊登了足足五万字的《传染》。

瘟疫越来越严重,很多人死去,也就是这个时候,主角聂焕研究出了一种注射之后,可以让人不再感染瘟疫的疫苗。

细菌和病毒不是一回事,不过穆琼写的时候,并没有严格区分开,而这跟他想写一些相关的防疫知识有关。

民国时期,国内是爆发过瘟疫的,偏偏这时候的人对如何控制瘟疫之类所知不多,更不知道要如何治疗瘟疫,以至于最后死了不少人。

所幸的是,基本上都是局部爆发,从未有过席卷全国的疫情。

穆琼对如果如何防止疫情扩散,如何制作疫苗之类是不懂的,但他看过一些影视剧和小说。

将自己在小说影视剧看到的控制疫情的方法和疫苗的制作方法梳理一下,再加点自己的想法,写上去不仅能让外行人觉得很高深很厉害,应该还能给此时的医生一些启发。

小说里,聂焕研制出了疫苗,但这疫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的,事实上,很多人用了疫苗也没用。

也就是这个时候,聂焕发现了一种能杀死致病细菌的药物。

故事就停在这里。

整个故事松弛有度,其中,医生冒着被感染的风险救人之类的情节非常感人,同时,聂焕内心的挣扎,也很有看头。

聂焕的爷爷,是死在日本人手上的,所以他很纠结,纠结要不要救那些日本人。

当然了,他最后还是救了人的。

希望月报靠着新奇的故事,销量越来越好,这一期刚刚上市一天,已经加印了的希望月报,就卖掉了三分之一。

天幸的小说质量很好,买回去的人怕是都会给好评,相信要不了多久,这些希望月报,就能全部卖完了。周念乡当真是说不出的自得。

而与此同时,那些看希望月报的人,却都对那种聂焕已经有了想法,但书中并未正式写到的药物好奇起来。

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细菌之后,西方人一度恐惧到连面包都不吃——面包里面有酵母菌,他们担心吃了会生病。

在此时的人看来,细菌是人类的大敌。

第132章 影响

傅蕴安曾经义诊的诊所旁边, 有个门庭若市的诊所,那是上海名医张老先生开的。

张老先生名叫张杜若, 他出生于医药世家, 四五岁就开始学医,到了二十多岁就开始自己行医,如今他七十多岁, 早已是上海最有名的中医之一了。

他收了很多弟子,教授他们中医,又治好过很多人,平日里还行善积德赠医施药,在上海是极有名望的。

他一般起得很晚, 但他的诊所开的挺早,早上的时候, 都是由徒弟或者子孙打理的。

这日, 他来到诊所,看了看自己诊所门口热闹的景象,然后就来到里面的位置上,戴上了一副老花眼镜。

这眼镜是他的一个学生买来给他的, 非常昂贵,而自从有了这眼镜,他看东西就方便多了。

这会儿,他拿出大众报, 先看了上面的《流浪记》。

张老先生以前是不怎么看小说的,直到有人给他推荐了《求医》。

《求医》这本书里面写了很多故事, 他非常喜欢,看完之后就又去看了《留学》,现在更是每天都看点《流浪记》当做消遣。

豆豆的生活很苦,但它一直很乐观…张老先生觉得,看《流浪记》能让人珍惜眼下的生活,正是因为这样,他让自己的重孙子必须看一看。

而正是楼玉宇的这三本书,让张老先生喜欢上了阅读,之后,他陆陆续续看了希望月报、教育月刊之类的书,就连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他也看了一些。

这看书比看戏,倒是更有趣一点。

张老先生年纪大了,一般不是大人物,不会亲自给人诊治。看了大众报之后,没有需要他出手诊治的病人过来,他就又翻了翻自己面前其他的杂志。

结果,就看到了希望月报。

张老先生精神一振。

希望月报上天幸写的小说,都非常有趣,他是很喜欢的,《传染》这个故事,更是勾起他很多回忆来,让他又怕又爱。

张老先生活到七十多岁,这辈子经历过很多事情,他儿时出过天花,长了满脸的麻子,等长大,因为是医生的缘故,更是见识过很多场瘟疫。

《传染》里描写的瘟疫,就让他想起了以前的种种。

同时,也让他了解了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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