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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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蕴安是院长,办公室非常大,里面有一张很大的办公桌,一个书架,还有一张给病人看诊时躺的窄窄的床和一些简单的医疗仪器。

穆琼跟着傅蕴安进了办公室,关上门,就照着傅蕴安的脸亲了一口,又道:“蕴安,我下午还有事,就先走了。”

“好。”傅蕴安道。

穆琼下午,其实是要写他的新小说《丝乡》。

一开始,他是想在傅蕴安这里写的,反正这里地方很大,但后来又想到,真要待在傅蕴安这里,他恐怕静不下心来写小说,就决定还是回教育月刊编辑部写。

穆琼回到教育月刊编辑部,深吸了几口气摒除杂念,就写了起来。

《流浪记》后天就会刊登大结局,明天他要把《丝乡》的第一部分给大众报那边送去才行。

穆琼在写《丝乡》的时候,美国的一所大学里,有人正在看《留学》和《求医》这两本书。

这几年,因为欧洲开始打仗,美国这边又发展的越来越好,跟中国的关系也不错,很多中国人留学,就选择了美国。

国内的消息,这些留学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大众报什么的也收到过,但全本的《留学》和《求医》,大多数在美国的留学生,都没有看过。

毕竟寄东西不方便。

但最近,他们学校有人收到了国内寄来的这两本书,然后大家就传阅起来。

“《留学》里写的很多细节,我感同身受。”

“没想到国内也有写的这么好的小说!”

“我一直在想汉字的出路。他们说要废除汉字我是不赞同的,我觉得以后大家应该写白话文,做白话诗!”

这群人讨论起来,而其中一个穿着漂亮的洋装,打扮的格外时髦的女孩子,更是满脸激动:“楼玉宇写的江振国太帅太感人了!等我回去,一定要去见见他!”

霍小溪,不,霍安妮已经打定主意要去见一见这两本书的作者了。

第157章 孤儿院出名

傅蕴安的医院, 第一天下午就有二三十个患者前来,到了第二天, 来治病的患者的数量就更多了, 光上午就有三十个。

这人数搁现代,看着特别少,但在这个时代, 却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时候看病贵,医生赚钱非常多。

就说傅蕴安,现在要找他看诊,光诊费就要一元二角, 诊治过后,药费什么的还是另算的, 至于动手术那就更贵了。

傅蕴安这样的医生, 一天哪怕只看五个病人,这五人光诊费,就要给他将近六元,他一个月就能赚将近一百八十元了。

他收费贵, 对患者的态度也就极好,穆琼第二天中午过去的时候,便看到傅蕴安非常细致地交代一个过来看病的又吐又拉的洋人各种注意事项,又给他开了药。

其中还包括一样中成药。

这中成药, 是跟傅蕴安合作的那个大药房卖了很多年的药,很对这种症状, 只是之前他们都是做成药丸装在瓷瓶里卖的,现在则被装进了玻璃瓶,贴上了标签标明了保质期,看着跟这时候的一些西药没什么区别。

这个病人,傅蕴安花了一个多小时诊治,还让助手扶他去病床上躺着,给他喝热水吃药,照顾的异常周到。

当然了,病人也付了不菲的诊金和药钱——加起来足足五块钱。

在沙船厂给人扛沙袋卖苦力的,很多人一个月也就赚五块。

“看病真贵。”穆琼道,一边说,一边把自己带来的饭菜拿出来,摆在傅蕴安的办公桌上。

他是来给傅蕴安送饭的。

“如果找别人,会便宜很多。”傅蕴安笑道,他们医院的普通医生,诊费只要两角钱,是他的一个零头。

其实穷人得了同样的病,花几毛钱在他们那里一样能治好。

穆琼和傅蕴安一起吃了饭,这才下楼,下楼的时候,就看到楼下有人在装电话机。

穆琼在这个时代,是见过电话机的,但从没用过,就站在旁边看了看——若是这电话机好用,教育月刊编辑部也可以装一个。

跟穆琼一样对电话机好奇的有很多人,都兴致勃勃地看着,一边看,一边还有人出言询问。

问了装电话机的人,穆琼才知道这时候的电话每月月费要十元,一般还只能接听上海本地的电话。

电话机是挂在墙上的,用之前,要先用手摇一段时间,让电话通电。它不需要拨号,摇过之后拿起听筒,直接跟另一头的接线员报出要打的号数就行,号数上面还要说一个区名,比如南区23号之类。

然后,那一头的接线员,就会把两个电话用线连起来,让这两人可以通话。

而你找的人,如果正在跟别人打电话,那你就只能等他打完,再跟他连线。

据说,之前上海这边电话少的时候,连号数都不用报,摇过电话机,直接跟接线员说诸如“平安医院”,接线员就知道是哪里,直接帮忙接通了。

当然了,民国时期,科技发展挺快的,等到民国后期,这样的电话机就没人用了。

这电话机用起来非常麻烦,穆琼立刻就歇了装电话的打算。他暂时是用不着的,等以后教育月刊这边发展的越来越好,倒是可以装一个。

估计再过两年,月费也能降低一点。

医院开了之后,傅蕴安就清闲下来了,穆琼对此时的医院,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会儿的医院,除了给单独上门的病人看病以外,还会跟一些工厂之类的地方签订契约,工厂那边固定出每月多少钱给医院,然后他们工厂的工人若是有病痛,可以直接来医院诊治,不需要另外给诊费。

当然了,若是要开药,那就要工人自掏腰包了。

而这种,也算是工厂给工人的福利。

傅蕴安的医院,就签了这么几家工厂,因此他的医院完全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穆琼刚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是想帮忙牵线,让霍英工厂的工人来傅蕴安这里治病的,但想到霍英最近跟那些日本人斗得不可开交,就作罢了。

他怕霍英连累了傅蕴安。

傅蕴安的医院开的很好,而又过了一天,《流浪记》在大众报上登完了。

《流浪记》是穆琼穿越过来之后,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

在现代,连载的小说长了,读者看得不耐烦了,兴许就去看别的小说了,但在这时候,因为书少,读者基本上是不会变少,只会在连载期间越来越多的。

因此这时候的小说家,有时候一部小说,会在报纸上连载个几年。

穆琼曾经看过的一部民国时期的奇书《蜀山剑侠传》就特别厉害。这部引领了后来的武侠仙侠潮流的书光正传就有四百万字,还有很多很多的外传之类,作者从1932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一直写到了1948年还没写完,因为字数太多,书局跟他算稿费都不用银元了,直接给他金条。

而作者能这样,就是因为写多了,名气大了,看的人越来越多。

他的《流浪记》也是如此,看报纸追连载的人比追他前面两篇文的多多了。

现在《流浪记》完结,无数人感到不舍。

“明明还可以继续写,怎么不写了?”

“可以写到豆豆长大,我还想看豆豆结婚生孩子呢。”

“我也想看豆豆结婚生孩子。”

人们议论纷纷。

当然了,也有人觉得写到这里刚刚好:“豆豆有了个好结局,在这里完结刚刚好。”

“跟着豆豆经历了大半年的流浪,我的心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

“如今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的无奈了,豆豆如果长大,肯定会遇到,我不想看到乐观的豆豆变了样子,就停在这里好了。”

震旦大学,有很多学生买大众报看穆琼写的小说,看完完结章,一个学生道:“如果真的有书上写的孤儿院就好了,能让那些孤儿有一条活路。”

他周围的人纷纷点头。

郑维新路过正好听到这话,笑道:“本来就有这样的孤儿院,你们不知道?”

“有吗?”那个同学好奇地问道。

“当然有。”郑维新道:“孤儿院是霍二少开的,之前报纸上报道霍二少的工厂的时候,也提过一嘴。”

“我当时是在报纸上看到了,但我以为这不过是说说。”那个学生道:“既然真有这样的孤儿院,怎么只对工厂大肆报道,不好好宣传一下孤儿院?”

“宣传的太好了,会有很多人故意扔了孩子。”郑维新道:“这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那些人闻言,都是一愣。

郑维新又道:“如今孤儿院里的孩子已经有一百多人了,我还曾组织班里的同学给他们捐过东西…那里的孩子,都过得很好。”

“霍二少真是仁善。那些孩子都需要什么?我们也是能给他们捐献一些东西的!”这些学生纷纷道。

郑维新道:“现在孤儿院的孩子最需要的,是各种御寒的衣物。他们不要花哨的衣服,那不能穿,最好就是给他们你们不要的旧棉袄旧棉裤,另外,你们不要的旧书,纸笔之类,他们也是要的。”

“他们还要纸笔?”这些学生吃惊,普通百姓都是不识字的,这些孤儿院的孩子难道还读书?

“孤儿院的院长会教这些孩子认字。”郑维新道,他时常去平安医院,顺路也去过平安孤儿院。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地方…能带我们去看看吗?”有学生问,其他学生也面露向往。

这当然是可以的,郑维新带了一些人,往平安孤儿院走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平安孤儿院没在报纸上打过广告,甚至连招牌都不挂一个,非常低调,但知道这个孤儿院的存在的人,还是很多的。

至少,那些曾经来采访过的记者,还有巡捕房的人,就都是知道的。

如今《流浪记》完结,看到豆豆进了孤儿院的情节之后,很多人对孤儿院好奇,这些知道孤儿院的存在的人,就把一些好奇的人带来了孤儿院。

这天中午,孤儿院里就来了好些人,其中有郑维新和他的同学,还有几个记者带了一些有钱的妇人过来。

今天上午,孩子们的任务是做棉鞋,他们做了很多,到了中午已经超额完成,然后就拿着自己的碗去盛饭了。

四岁以上的孩子,都是自己去盛饭的,盛好饭就乖乖排队,让孤儿院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打菜。

他们的碗很大,是平常人家用来盛汤的大海碗,有些孩子又特别小,让人担心他们会抱不劳。

可事实上,所有人都抱得牢牢的。

菜是油渣炒青菜,还有豆腐猪肝羹,每人每样一勺,郑维新他们来的时候,孩子们正大快朵颐。

第158章 新书《丝乡》

夏天天热, 江浙沪一带的菜蔬挺少的,反倒是天冷了一些之后, 各种各样的蔬菜越来越多。

这时节, 青菜就是极其便宜的,自己去乡下买的话,随便给几个铜元, 农户就愿意把地里的菜全卖了。

豆腐也同样便宜。这边的农村,但凡有地的,家家户户都会种黄豆。

黄豆还青的时候,可以连着豆荚一起煮来吃,等黄豆老了, 则可以拿来换豆腐。

若是用水泡软了,加点肉摊上最便宜的猪皮碎猪肉之类煮上一大锅, 全家还能高高兴兴开一次荤, 吃个肚皮滚圆。

家家都种黄豆,黄豆的价格自然上不去,再加上一把黄豆能做很多豆腐,豆腐的价格也就不贵。

但猪油和猪肝就不便宜了, 不过这两样,在菜里放的并不多,这么加一点,完全就是为了给孩子们补充营养。

穆琼一直觉得营养很重要, 朱婉婉受他的影响,也很重视这些, 以至于孩子们吃得挺好的。

郑维新带来的那些同学见到这一幕,挺吃惊的:“这孤儿院里的孩子,吃的真好。”

“这里看着也干净。”

“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眼前的这个孤儿院,比穆琼在《流浪记》里写的孤儿院好太多了。

当然,他们都是有钱人,倒是并不嫉妒,只是有些感慨,然后就好奇地看着这些孩子。

跟郑维新来的学生,有好些是学医的,其中一个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吃,忍不住问:“小朋友,你怎么盛了这么多饭?吃的完吗?”这么小的孩子吃这么多,怕是要把肚子撑坏!

那个孩子抱住比他脑袋大上很多的碗,戒备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就埋头吃了起来,最后竟是将成年人都不见得能吃完的饭吃了个干干净净。

郑维新和他带来的人,看地目瞪口呆。

洪婶和戚秀芬已经分完了菜,她们同样盛了饭菜,坐到孩子们中间吃起来。

她们吃得是跟孩子们一样的,就是菜和饭没放在一个碗里,分开盛了。

刚才担心那个孩子吃不完的大学生跑过去,就对洪婶道:“阿姨,有些孩子吃太多了,他们的身体会受不住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洪婶道,“一般吃很多的,都是刚来的孩子,他们饿怕了,就拼命往自己的肚子里塞吃的,不过等过些日子就好了。”

郑维新等人都愣了,也是到了这时候,他们才清晰地认识到,这些孩子是孤儿。

洪婶说完,又吃起来,而这个时候,那些孩子已经去井边打水,开始洗自己的碗筷了。

他们洗完,年纪小的去午睡,年纪大的就聚在一起读书。

他们读的是一年级的课本,一边读,一边自己认上面的字,还用木棍在地上写,一个个认真极了。

郑维新等人看到这情况,心情都莫名地变好了。

他们相信,豆豆如果是真实存在的,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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