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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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地上打了一通拳,活动了一下身体,宋临仙躺下睡觉。

这一觉,她睡的相当踏实,等她醒过来的时候,正好太阳从水平面升起,宋临仙赶紧穿好衣服出门,一边跑步,一边利用太阳初升时那一悄东来的紫气再度冲刷身体。

跑完步,宋家人都还没起床,宋临仙洗了手脸就开始做饭,把粥熬好,又弄了几碟小咸菜,宋临仙敲响宋德夫妻的房门,在外头小声道:“爸,妈,今天没干粮了,能不能给我点钱,我出去买些油条。”

“真是的,这么早干嘛。”方芳有几分小抱怨,起床拿了几角钱从门缝里递给宋临仙:“买回油条先放到锅里扣着,等我们起来再吃。”

宋临仙答应一声,拿着钱出去买油条。

昨天她好容易攒的一元钱都拿来陷害宋文彬了,她再没有一分钱,这对她十分不利。

宋临仙想着要先攒些钱,然后再想个法子赚一笔小钱,起码能够她买符纸朱砂以及符笔所用。

她如今一身修为尽毁,想要拾起来是千难万难,必得从头再练,原先凌空划符什么的现在是别想了,一个月之内能够在符纸上划出最低等的符来就已经是得天保佑的结果了。

宋临仙要是一直呆在宋家,像前世一样,一直到宋家人发现她并不是宋家亲生的女儿再回沈家的话,那完全可以慢慢修习符术。

可是宋临仙并不想呆在宋家,她如今看到宋家人就讨厌,而且,她也知道这个时间段沈家人过的极其艰难,她如今有些能力,自然想早早的回归沈家,然后帮着沈家发家致富,还有,早点积攒实力对付宋家,万万不能叫沈家再次毁在宋家人手上。

第5章 聚灵草

宋临仙拿着钱出门,慢跑着到了另一条小胡同中。

这个小胡同离宋家不太远,里头也有一些卖小吃的,但是除了宋临仙,宋家别的人都没有注意,方芳一般都是到大市场里买油条,除了方芳,宋家连宋德在内,别的人都不会去干这类的事情,自然更加不晓得哪里有卖食物的。

小胡同里有一对中年夫妻油条做的好吃,但是因为地方偏僻,价钱上就比别处低上一些。

宋临仙跑过去,看到已经有三个人等着买油条了,她笑着打声招呼,就在一旁等着。

过了片刻,炸油条的女人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小姑娘要几斤油条?”

宋临仙思索了一阵,终于记起宋家人的食量。

伸出两根手指报了个数:“两斤。”

那个女人利落的拿了油条放到秤上称好,又装到袋子里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接过来提好,把钱递给女人:“马大娘,是不是一块四?”

马大娘笑了,接过两块钱,找了宋临仙六角:“是啊,小姑娘常来的吧?”

“您家的油条好吃,我经常过来。”宋临仙笑着称赞一声,拿了钱对马大娘摆摆手:“往后我还过来。”

“吃着好就常来。”马大娘也笑着跟宋临仙招呼,等宋临仙走远了才赞了一声:“小姑娘长的怪俊的,说话也好听。”

宋临仙提着油条往家走,一边走一边算帐,别处的油条都是八角一斤,马大娘家的却是七角,二斤油条她能捞着两角钱,买十天下来才两块钱,还真少。

不过,要是把买菜买米之类的活计都揽下来的话,一天也能存好几角的零用,赶在开学之前,或者能存上几元钱,有了这几元钱,就能买些符纸朱砂了。

至于说毛笔,好的毛笔如今也很贵的,她这样攒钱的话,就算攒上一年,也不见得买下一支毛笔。

宋临仙有主意,她记得宋德是个爱写字的,毛笔字写的挺好,而且,宋德那里也有好些上好的毛笔,宋临仙想着,借学字的名誉跟宋德讨要两支笔。

趁着现在宋家人还没有那样讨厌她,她要赶紧沾些便宜。

打算好了,宋临仙已经进了家门,她把油条放好,把煮好的粥盛出来,又弄了点小咸菜,就去敲宋德的房门:“爸,妈,吃饭了。”

过了好半天,宋德和方芳才不情不愿的起床。

两个人胡乱洗了脸坐到餐桌前,宋临仙乖巧的给他们端上饭菜,宋德的饭量大,吃了好几根油条,又喝了一大碗粥才抹了抹嘴走了,方芳吃的少一点,不过也吃了两根油条。

她吃完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钱递给方芳:“妈,这是买油条剩的钱,您收着。”

方芳一看手中的四角钱立马笑了:“还是我们临仙乖巧,一分都不贪,好孩子。”

宋临仙也笑:“妈,你和爸还要上班,每天好辛苦的,反正我现在放假,每天在家也没多少事,不如把买菜买米买面的活都给我吧,我多跑几趟腿,您和爸也轻省点。”

“哎哟。”方芳更乐了:“我们临仙这小嘴真巧,不只小嘴巧,还真心疼爸妈,成,往后家里买东西的活都给你,不过咱们说好了,你可不能贪钱,小小年纪养成贪钱的毛病,以后还怎么得了。”

“嗯,嗯。”宋临仙重重的点头:“妈,你放心,我保管不贪一分钱,我每天买什么花了多少钱都记上帐,您过几天查查帐就成。”

这话叫方芳心里高兴,一时欢喜坏了,回屋拿了十元钱递给宋临仙:“拿着,花完了再跟妈要。”

“谢谢妈。”宋临仙赶紧站起来慎重的接过钱,像是接受了什么重大任务一样,两脚一半行了军礼:“报告首长,保证完成任务。”

这下更把方芳逗的不成,摸摸宋临仙的头:“行了,行了,别跟我耍花招,赶紧吃饭,吃完了把饭扣起来,一会儿文彬和玉仙还要吃呢。”

宋临仙笑着答应着,眼中却是带着冰渣子瞧着扭着屁股进屋的方芳,紧捏着拳头,手指甲几乎都要掐进肉里。

她告诉自己,如今还太弱小,只能这样奉承仇人,等到将来有一日强大了,必然把宋家狠狠的踩在脚下,踏上一万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坐下来匆匆吃了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饭菜端到厨房拿东西扣起来,她关好厨房的门就回屋去了。

宋临仙并没有修炼,而是坐在桌前开始写字,写了半上午,她拿钱出去到市场买菜。

离宋家不远有一个小市场,那里倒有好多菜卖,只是菜并不新鲜,而且价钱上也不低,宋临仙刨除这个地方,她一边走一边想,最终选定记忆深处一个才开不久的菜市场,那里的菜和肉都很新鲜,而且价钱上并不高,有时候还能讲讲价。

为了省下钱来,宋临仙也舍不得坐公车,一路跑着去了菜市场。

她过去的时候,早市已经过去,临中午还有一段时间,买菜的人并不多,这个时间点了,最容易讲价钱了。

宋临仙先买肉,她挑了一块五花肉,和老板磨了好一会儿磨下一毛钱来,欢欢喜喜的称肉付钱。

随后,宋临仙又去买了黄瓜、西红柿还有小油菜这些当季的蔬菜,提着小篮子喜滋滋的往回走。

这一回买菜,她又多了三角钱的私房钱,加上上午存下的两角钱,宋临仙半天的功夫就存了五角钱,她觉得,再存几天就可以买符纸了。

握拳,宋临仙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加油,要加紧修炼,早日画出最低等的符来。

离中午还有一个来小时,宋临仙并不急着回家,她不知道多少年没有仔细的欣赏过燕京城的风光了,这会儿有时间,自然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呼吸着如今还算新鲜的空气,欣赏着路旁的高高的树木以及鲜嫩的花朵。

当宋临仙走到一个街心小公园旁边时,猛的停下步子来,脸上带着难得的凝重。

她竟然感觉到了灵气的波动,在这个灵气十分稀薄,几乎没有听说过什么修行者的星球上,竟然还有这样强烈的灵气波动?

宋临仙咬牙,心里清楚,这种情况不是灵草灵植,便是有什么灵宝要出世。

她顺着灵气的波动慢慢走进小公园中,在一丛杂草里看到一棵模样和那些杂草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两片叶子上有着细细的红痕,边沿部分也有火红痕迹,顶上带着两颗淡淡红色小果子的小草。

宋临仙咧开嘴笑的十分开心。

真是缺什么来什么,才说修行太慢了,便得了这个宝贝。

这草名叫聚灵草,属于一级灵草,在无尽大陆并不难寻,但是在地星,恐怕还真没有多少,遇着一棵,那就是难得的机缘了。

第6章 洗髓

宋临仙进门,各个房间都看了一遍,见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大松一口气。

她顾不上放下肉和菜,就先到墙角阴凉有些杂草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从公园里移出来的那棵聚灵草种下。

把土填好,宋临仙想了想,又去外头移了些杂草进来做了掩护,叫人看不出聚灵草和别的草之间有什么不同,又再三的观察,没有任何的异常,她才洗手做饭。

因为惦记着聚灵草,宋临仙做饭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同时,也不想做什么复杂的饭菜,简单的弄了些汤,又把剩下的馒头热了热,炒了个蕃茄鸡蛋,拌了黄瓜,五花肉和小油菜炒了一锅,就算是做得了。

她才把饭菜摆上,宋德和方芳就下班回家了。

宋临仙赶紧给两个人盛汤,又出去喊宋玉仙和宋文彬回家吃饭。

宋玉仙就在古月家,宋临仙一喊她就听着了,答应一声就往回跑,宋文彬在小胖家,离的稍远一点,半天才磨磨噌噌的回来,他站在门口瞪着宋临仙,瞪了好一会儿,啐了一口:“不是个玩意。”

宋临仙微眯了眯眼睛,在宋文彬进门的时候,悄无声息的一绊一推。

就听咚的一声重响,宋文彬直接跌了个狗啃泥,原先挺白嫩的一张脸整个着了地,鼻子碰破了一大块,嘴里都嗑的流了血。

“小弟。”宋临仙做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文彬你怎么了?哎呀,都流血了…”

她又着里头着急的喊着:“爸,妈,文彬碰着了,流了好多血。”

“什么?”方芳也顾不上吃饭,放下筷子就跑过来,一看宋文彬脸上都是血登时急的眼都红了:“文彬,怎么,怎么碰了一脸血,这可怎么办?”

宋德也跑了过来,看了一眼啥话不说,背上宋文彬就往外跑。

宋临仙一看明白了,这应该是找大夫瞧了,立时对方芳道:“妈,爸没带钱,您赶紧带上钱跟着。”

方芳吓的六神无主,听宋临仙一提醒,立刻回屋拿了钱就往外跑。

一边跑还一边嘱咐宋临仙:“临仙,你好好看家,别到处乱跑。”

宋临仙答应一声,忍笑送方芳出门。

等到她回到厨房里的时候,就看到宋玉仙一丝着急的样子都没有,正稳稳的坐在桌前吃饭,那一盘油菜炒五花肉已经下了一少半,应该都是宋玉仙吃的。

宋临仙目光微闪,心里对宋玉仙更加厌恶。

她宋临仙和宋玉仙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以后知道这些,宋玉仙陷害她也就算了,可宋文彬却是宋玉仙的弟弟,宋文彬碰成那个样子,宋玉仙竟然一点都不着急,还能趁着别人都忙活宋文彬的时候把好的饭菜都据为忆有,宋玉仙的心肠都有多冷硬?

难怪上一世能那样的害她,不只害她,连宋玉仙自己的家人,还有她的丈夫都算计进去,真可谓心硬如铁了。

不过,宋玉仙再怎么心狠,也比不过她的姐姐,真正的宋家人宋宝珠,如今应该叫沈宝珠才对。

一瞬间,宋临仙心里转了无数个想法,她叹了口气,坐下吃饭。

吃饱了之后,宋临仙也没指望宋玉仙帮忙,她把拨出来的饭菜放到锅中,又把碗洗干净,把厨房收拾好了就回屋去了。

过了约摸有一个来小时,宋德背着宋文彬回家。

宋临仙过去看的时候,就见宋文彬脸上贴了纱布,应该是包扎过了,他一直哭,方芳着急的围着他转,许下好多的好处,才哄的宋文彬不哭了。

宋临仙过去说了几句话表示关心,见宋文彬不理会她,也不想拿自己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就跟方芳说了一声,自己回屋写字去了。

这一天,宋家过的十分的精彩,宋文彬脸上疼,一会儿一闹,搞的方芳和宋德也没什么心思吃饭,睡觉都睡的不踏实。

好容易熬到后半夜,宋家人都睡着了,院子里一片安静。

而一直等着机会的宋临仙悄悄的穿好衣服下了床,她推开门,看到外头月光照下来,十分的明亮,墙角里,那颗聚灵草顶上的两个果实已经由青转红。

宋临仙一笑,轻轻走过去,蹲下来静静守着。

她知道,聚灵草成熟就在今天晚上了,要是过了今晚这个最好的时间点,聚灵草的效用就要大打折扣的。

等了一个多小时,就在宋临仙都快要睡着的时候,终于看到聚灵草的果实由红转变淡紫色。

她笑了,伸手利落的把两个果实采下来,捧着飞快的跑进厨房。

厨房中的炉子这会儿烧的正欢,她放了锅和开水,把果实放进去熬煮,煮了十五分钟,把锅端着进洗手间,洗手间里有一个小浴缸,宋临仙把水倒进去,又倒了些凉水,随后就脱了衣服泡进浴缸中。

聚灵草虽然名叫聚灵,但是凝聚灵气的作用并不大,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洗髓,自然,也有些聚灵的作用,洗髓之后,会凝聚一些灵气到身体里,以助修行。

这个在无尽大陆那个灵气充足的世界根本没有什么稀罕之处,但是在地星,那就是十分珍贵的灵植了。

真正要聚灵草发挥效用,其实还应该配合别的草药炼成药丸子用,但是宋临仙现在条件不允许,再者,聚灵草采摘之后,过了一个小时不用就会失去效果,所以,她只能将就着熬成药汤来洗浴用。

宋临仙整个身体泡在水中,过了没有五分钟,就觉得身体内骨骼肌肉都在疼痛。

就像是有一些细小的如牛毛一样的针在慢慢扎进身体里,往身体里头狠狠的钻着。

先是带着麻痒一样的疼,后头是深入骨髓般的疼,这种疼慢慢加剧,到最后,竟是那种撕裂身体的剧大的疼痛,能叫人死去活来的疼。

为了不惊动宋家人,宋临仙忍着痛,不发出一点的动静。

好在,这种疼她在无尽大际修行的时候也经过许多次,已经有了些抵抗力,所以能够忍受下去。

要是换一个人,只怕这会儿已经疼的大喊大叫,或者疼昏过去了。

宋临仙疼的额上身上直冒汗,大量的汗水出来,又有药水补充进去,身上更疼了。

慢慢的,她的身体里渗出一些灰黑色的脏污,脏污渐渐布满全身,除了眼睛之外,全身上下都变成了灰黑色。

第7章 符纸

用了三缸水,终于把身上洗干净了,宋临仙换上睡衣进屋,盘坐在床上开始试着修行。

过了两个小时,宋临仙睁眼,嘴角的笑怎么都遮掩不住。

要说,聚灵草的效果还真不错。

不只给她洗髓,还给她身体里聚集了一些灵气,虽然说这些灵气量很少,可是,如今天地灵气本就稀薄,想要聚集一些灵气恐怕得用好几天的时间。

可以说,聚灵草聚集的灵气抵得上她好几天日夜不缀的修习了。

最主要的是,她经过洗髓的身体能够更好的吸收灵气,修炼的速度也大大增加,这其中要省却多少时间精力。

修习了一夜,宋临仙起身,对着镜子仔细看。

发现她脸上肌肤白皙了一些,五官显的更加的精致灵透。

只是这些都是微小的差别,要是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五官的变化以后还会慢慢加剧,应该用一年多的时间,五官变化结束,到时候,她的五官相貌就会大变,变的精致完美,那时候,身体的改造也彻底的完成,她的身体就会更加易于吸收灵气,修行的速度更快。

这些都可谓意外之喜,叫宋临仙一天都有好心情。

今天,她同样帮着方芳买了油条,中午买菜做饭,又攒下好几角钱,到了晚间,宋临仙挪进宋德的书房,看到宋德坐在椅子上看书,桌上放了一杯茶,茶水还冒着热气,她轻轻过去端起茶递给宋德:“爸,喝茶。”

宋德端起茶杯,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有事?”

宋临仙笑了笑:“爸,我想跟您学写字。”

“怎么想起学字来了?”宋德皱眉,他很不耐烦教导小孩子学字的。

宋临仙深吸一口气,没办法,为了毛笔,只能捧着宋德了,要不然,她一个符道宗师,又怎么会看得上宋德那一笔烂字:“我看爸写的字好,也想像爸一样写一笔好字,老师说,字写的好,以后考试的时候会加分。”

宋德一听,这个理由也挺充分,虽然还是不耐烦,但是,到底是孩子提出来的,他就勉为其难的教教吧,他站起身,拿了些纸铺在桌上,又挑了两杆笔,一杆给宋临仙,一杆自己拿着,调好墨开始写字。

宋德先写了一个永字,给宋临仙讲解:“想学字,就先学永字八法,你看我怎么写的…”

等到宋德讲完,叫宋临仙也写一个。

宋临仙拿笔,努力克制着不要写的好,模仿初学者的样子写的有些歪扭。

但是,即便如此,也叫宋德很是惊讶,他看到纸上那很有灵气的永字,惊喜道:“虽然笔力不行,结构也不好,但是难得字有灵性,好,好,以后下苦功,学一笔好字。”

宋临仙见宋德高兴,趁机提出要求:“爸,我想再挑一支笔,以后有时间我可以在自己房里练字。”

宋德高兴,自然也不介意,大手一摆:“你自己挑去。”

宋临仙心里欢喜,可还得装作不怎么在意的样子,实在憋的难受。

她快步走到书柜前,拉出底下的抽屉来,这个小抽屉里放了满满一抽屉的毛笔,宋临仙指尖在毛笔上划过,快速挑出合适的笔来。

她先同一杆青玉杆狼毫笔,又拿出一支紫檀木做杆但是并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做成的笔。

这支笔上带着微弱的灵气,应该是古董。

只是如今不过八十年代,古董并不值钱,这支笔也不知道宋德是从哪弄回来的,就这么随意扔着,应该是不重视的。

果然,当宋临仙拿着两支笔过去的时候,宋德不过随意看了一眼,点点头:“别光看样子,这两支笔不太适合你。”

看宋临仙紧紧握着笔不松手,宋德也没叫她换,叹了口气:“算了,你喜欢就先拿着,等过两天我再给你挑两支好的。”

宋临仙一笑:“谢谢爸,那我回屋练字去了。”

宋德叫过想要出门的宋临仙,找了一本字帖给她:“拿着练去。”

宋临仙拿着字帖和笔高高兴兴的回房,一回到屋里,立时拿起那支紫毫笔亲了一下:“不想竟然还能碰到这么好的宝贝,还是灵物,可惜没有灵智,不过,这也能使好一段时间了,在突破符道宗师前都能用得上。”

有了这支笔,轻易不用再找别的笔,宋临仙满心欢喜,打定了主意,再攒两天钱就赶紧去买朱砂和符纸。

后头的几天,宋临仙一边加紧修炼,一边努力攒钱。

终于这一天存了约摸有四元多钱,她想着应该能够买丁点朱砂,也能买少许的符纸,就趁着家里没人揣上钱出了门。

出门之后,宋临仙就傻了。

她忘了这里是地星的八十年代,并不是无尽大陆。

现在才过了那个疯狂的十年,封建迷信什么的还是很被人不屑的,她又要到哪里买符纸去?

宋临仙站在人行路上转头四顾,一时间竟然有一种苍茫大地不知道去向何处的感觉,心中迷茫,眼中也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哀愁。

她小小的年纪,人也长的玉雪可爱,正是天真无邪的时候,可却满身的沉寂,眼中的愁怨叫看到她的人也会跟着心情沉重。

这不,一个六十多岁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大爷看到宋临仙这样很不放心,就过来关心的询问:“小姑娘,你这是怎么了?不认得家了?”

宋临仙醒过神来,赶紧笑着回答:“不是,我就是想买点东西,不知道去哪儿买。”

老大爷一听扑哧一声笑了:“这个好办,你跟爷爷说想买什么,爷爷带你去买。”

宋临仙不着痕迹的打量老大爷一番,在他身上没有感觉丝毫恶意,反倒是满满都是善意,她就笑着说了一句:“我想买些纸,不是写字的纸,是那种,那种黄纸。”

她说的含糊不清,但是老大爷听懂了,老大爷长叹一声:“买那个啊,你这么丁点年纪确实不知道到哪儿买,这么着吧,爷爷带你过去。”

宋临仙赶紧摆手:“不麻烦您了,您告诉我在哪买就成。”

老大爷一笑:“麻烦什么,正好老头子我也要过去,顺路的事。”

宋临仙这才笑着答应一声,赶紧扶住老大爷,叫他给指路,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前走去。

老大爷姓唐,是个退休老教师,是正正经经燕京城里土生土长的人,一辈子都在燕京城里生活,城里的大街小巷就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唐大爷的老伴去世了两年多,眼瞧着周年祭就要到了,唐大爷出来给老伴买烧纸,正好碰着宋临仙。

这些消息都是宋临仙路上打听出来的,她有了三世的生活经历,心思灵透的早已成精,就是唐大爷这样经过不知道多少事的老人家,也叫她不露声色的套出许多话来。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绕过几个小胡同,终于到了一个很小很破旧的门面前。

唐大爷指着这个门面对宋临仙道:“这里不但卖烧纸,还有别的纸,好像还卖什么道士用的符纸,至于真不真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想买黄纸,这里肯定有。”

第8章 避邪符

宋临仙一阵惊喜,没想到这样一个小门面里竟然有卖符纸的。

她扶着唐大爷进门,一进门,唐大爷就扯着嗓子喊道:“老王头,赶紧出来招呼客人。”

“喊什么喊,你是客人吗?”

从里屋跑出来一个矮矮胖胖的的老头来。

老头头发花白,面色红润,看模样长的不错,可打扮的却十分古怪。

他头顶白发,留着长长的白胡子,圆圆的脑袋,粗粗的脖子,又穿着一身红色轻绸衣裳,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特大号的红包。

宋临仙看到这个老王头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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