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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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误会。”

谢长青赶紧解释:“是真的误会,我真没想过打扰余芳同志的工作,厂长书记放心,我会一心工作,绝对不会惹麻烦的。”

解决了谢长青的问题,余芳一心扎在医术上,不出两年,又攻克了一项疑难杂症,还获得了医学上的国际大奖,一时间名扬海内外。

谢长青拿着报纸,看到余芳意气风发的样子,真的是悔不当初。

他那时候离平步青云那样近了,只要再迈一步,他这辈子就什么都有了。

可是,全都叫他给搞乱了,那样一个厉害的媳妇,就这么搞没了。

除了谢长青,后悔的还有一个人。

赵建刚看着电视上跟着领导人出国访问的余小花,也是后悔的什么似的,要是当初他能打动余小花的心,那现在他得有多风光,可惜了,当初他太心急…

又过了一年,余芳被孟国忠打动,答应嫁给他。

而余全也找到了命定的伴侣。

只有一个余小花,辈份最高,年龄最大,可却一直没有结婚。

沈临仙也不催她,她哥哥们不敢催,余小花的日子也过的着实不错。

然后,突然间有一天,余小花往家带了一个男人,向着众人宣布她要结婚。

余大狗四兄弟看着跟在自家妹妹身边的小男人,眼睛都直抽抽。

他们看看余小花,再看看沈临仙,心说莫不是遗传,这娘俩咋都爱找小丈夫呢?

无它,余小花的对象比她起码要小十多岁呢。

可是,那个男人却是爱惨了余小花,看着余小花的时候就仿佛眼中盛了全世界,里面全都是温柔以及爱恋。

沈临仙自己找了个小丈夫,自然不会怪余小花找的对象年纪小,反而相当高兴,不住的夸赞余小花有眼光。

余家众人:…

第209章 种马男的前任

沈临仙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身上各处又都疼的要命。

她微微睁开眼睛,就发现身在一个狭小的散发着恶臭的巷子里。

而且,在离她不远处,一个长的叫人十分恶心的男人发出一阵奸笑来:“小美人,来,哥哥让你爽一爽。”

不用想,沈临仙就明白她如今的情况了。

她狠狠咬了一下舌尖,一股鲜血的味道充满口腔之中。

沈临仙立刻精神了起来。

看到那个男人马上就要扑过来,沈临仙发狠的踢了过去。

她一脚把那个男人踢出老远,快速起身,跑过去又添了几脚:“爽你妈的,我叫你爽,叫你爽…”

有了沈老太太的经历,沈临仙的脾气火爆了许多,做事也更加的爽利干脆。

那个男人被她打的不住哀号,沈临仙打的过了瘾,整了整衣服转身出了巷子。

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去哪了。

沈临仙摸摸身上,没有纸币,也没有带银行卡,更没有手机,原身恐怕是叫人抢劫了吧?

不过,幸好她还有空间,空间里也装了不少好东西。

沈临仙找出一块宝石来,然后快步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转了起来,她很快找到一家珠宝行,等她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在大的包,包里装了许多现金。

沈临仙找了一家酒店,登记的时候要身份证,沈临仙随便拿出了一个空间里的身份证,竟然登记上了。

这叫沈临仙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能住下,她倒是挺高兴的。

拿了房卡进了房间,沈临仙把钞票装到空间里,然后按铃点了餐,叫客服人员送过来。

点了餐之后她洗了个澡,从空间里挑出一身衣服来穿上,等了一会儿,客服人员就送了晚餐过来。

沈临仙也不客气,把餐车推进来之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吃过饭,她觉得身上累的很,就躺到床上开始接收原身的记忆。

沈临仙费了半天劲才接收到了原身的记忆。

实在是原身的经历有些不好,她也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在沈临仙来的时候,原身的灵魂几乎要消散怠尽。

原身姓沈,单名一个琳字,和沈临仙的名字很接近,她家世不高不低,可谓普通,长相清秀,但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也很好,从小学一路读下来,几乎都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沈琳应该会读大学,然后考研或者找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再找一个家世相当的爱人,组成一个小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沈琳大学的时候恋爱了。

对方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还是个农村出身,家里挺穷的男孩。

男孩个子不高,长相清秀,学习也很刻苦用功。

沈琳喜欢男孩刻苦的劲头,也觉得和他很聊得来,在偶遇过很多次之后,男孩向他表白,她就顺势答应了。

两个人谈了两年,到了大三的时候,沈琳再也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了。

她的男朋友叫程放,开始的时候对沈琳还行,可到了大二的时候,程放就成天的不务正业了,即不学习,也不干活,成天就是上网玩游戏,沈琳说过他几回,他答应的好好的,可私底下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沈琳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女孩,自然看不惯,为此,和程放闹了好几回分手。

到了大三的时候,程放更是变本加厉,为了玩游戏,在校外和人合租了房子,时常逃课出来玩。

玩也就算了,他还越来越懒,屋子不收拾,衣服也不洗,成天垃塌的要命。

沈琳没课的时候还要出来帮他打扫屋子,帮他洗衣服做饭,渐渐的,沈琳就不干了。

她也是家里的娇娇女,沈琳的家世放在大城市也只是普通,可对于农村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

她的父母都是公务员,父亲还是一个小干部,家里有房有车,并不缺钱,而且还只有她一个孩子,她自小就被娇惯着长大的,从来没干过什么活,也没有缺过钱花,可以说从没受过委屈。

可自从和程放交往之后,沈琳就时常受委屈,在程放的朋友面前要捧着程放,以防他自尊心受伤,程放又讲哥们儿义气,朋友的事情都爱大包大揽,他又没那个能力,经常都是沈琳帮他擦屁股。

程放还穷,沈琳还得时常补贴他,还得给他干活。

沈琳这个城市的娇娇女一天两天还能为爱忍受,时间长了,怎么都受不住了。

她就提出和程放分手,程放不同意,两个人吵了一架。

沈琳回家之后,家里那边有一个世交家来访,还带着自家的儿子。

这位世交家早先和沈琳的爸爸是一个单位的,后头辞职下海经商,结果赶上好政策,再加上他头脑灵活,成了第一批富起来的那种,如今家里有个小公司,在这个城市有别墅,有豪车,虽不算豪门,可比起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是相当不错的。

世家交的儿子如今子承父业,在自家公司干活,为人很不错,长的也挺好的。

沈琳的父亲很喜欢那家的儿子,一直在搓合沈琳和那个孩子。

那家的儿子也喜欢沈琳这样的女孩,拜访过后,就时常来找沈琳玩,那个男孩很有风度,出手也阔绰,再加上两家交情又好,一来二去的,沈琳就动了心。

然后,沈琳就像是那种都市文中的开头一样,带着富二代的男友十分炫耀的去和程放分手,并且把程放贬的一分不值。

分手之后,沈琳原以为她会和富二代男友结婚,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却没想到,这才是她不幸的开始。

程放被刺激到了,然后痛改前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这之后就开始发达起来,还交了校花女友,他一直记着沈琳对他的羞辱,在发达之后就开始打压沈家,并且还打压沈琳的男友,使得对方家里的公司破产,沈琳的父亲母亲相继被辞退。

就这还不算完,他还带着女友在学校羞辱沈琳,说沈琳见利忘义,说她拜金,现实,反正骂的很难听。

沈琳家道中落,男友家也一厥不振,再加上前男友的羞辱,一时想不开出来买醉。

然后就被一个男人给劫到小胡同里,不只抢了她的钱包还有手机什么的,还想要强奸她。

在那个男人想要强奸沈琳的时候,沈琳就已经存了死意,她豁出命来和那个男人撕打,被男人推到墙角,一头撞到香消玉陨,取而代之的就是沈临仙了。

沈临仙接受完原身的记忆之后,心头一万匹马飞奔而过。

这情节,还有男主的名字,还有沈琳的经历,都像极了白清偷看过,后来又介绍自家老哥看的一本都市种马文。

那本书中,程放就是独一无二的男主,程放被前女友羞辱抛弃,被前女友的富二代现男友耻笑,一时发愤图强,正好碰到了天外来的系统加身,自然变身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不是,是变身超人,超打富二代的脸。

他做任务,抽到许多奖励,有透视眼,有各种技能,然后凭借这些技能赚了许多钱,又会什么炼丹炼器啦,还能拣宝,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然后自然就是报仇,报复前女友,报复羞辱他的富二代。

后头又有许多各种优秀的女人哭着喊着要跟他,不嫌弃他有那么多女人,反正就要做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就收集各种美女,校花、警花、熟女、萝莉,明星,总之他收集的女人都能开个展览了。

最后,程放自然称王称霸,地球都盛不下他了。

第210章 种马男的前任

想到那本书中的情节,以及程放的各种狂霸拽和无敌,还有各种无可言喻的描写。

沈临仙真是满心无语。

这个程放如果没有运气超级无敌到捡了一个系统,恐怕一辈子就也是混吃等死的命了,像他这种不求上进的烂人,竟然也会有那么好的运气,而且,他发达之后收的那些女朋友他就认为全部清高纯洁,想起前女友就认为拜金庸俗。

简直就是脑袋秀逗了,进水了,被驴踢了被门夹了。

他怎么不想想,如果后头那些女人真的那么好,先前他是一个烂人的时候怎么没跟他?偏偏在他越来越厉害之后才上赶着要跟他?

他的前女友再怎么不好,可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也跟了他两年多,也是后来他实在烂的无可救药了,人家才和他分手的。

想想,人家一个城市的娇娇女要拿平时攒下来的压岁钱和零花钱供你吃喝,还要替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要担心你的学业,成天着急上火的,人家没该着你没欠着你的,凭什么就非得跟着你?凭什么就不能和你分手?

这种人不从自身找原因,一有事就埋怨别人,好像全世界都对不住他似的,像这种人,沈临仙是一万个看不过眼的。

而且,程放还那么小心眼,翻身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整治前女友一家,逼的人家没有活路,他却逍遥自在。

不说感情,先把前女友供他吃喝穿住什么的这份恩情拿出来,他也不该如此害人家啊。

最后一点,沈临仙觉得原身之所以被人盯上,被人抢劫强奸,可能就是程放或者他的现任女友蒋娜指使的。

这次沈临仙没死成,那对渣人肯定不甘心,以后指不定会遭到各种各样的迫害。

唯今之计,沈临仙觉得还是先离开的好。

她现在一无所有,又没有修为在身,也不好和渣男硬碰硬,最好带着父母去乡下…

突然间,沈临仙想到原身的老家就在偏远农村,不过,打从她爷爷那辈出来之后,就没怎么回去过,她记得原身的父亲提到过他们在老家还有一所老宅。

也许,是该回去看看了。

沈临仙躺在床上,理清了事情的大概脉络之后,就沉沉睡去。

在沈临仙睡着的时候,京城那边的韩家却闹翻了天。

韩家一直是世家豪门,是华夏顶尖的家族,向来以眼光精准,出手狠辣闻名,只可惜的是,韩家一直支庶不繁,到了这一代,韩家就只剩下韩扬一个男孩,其余全是女孩。

韩扬排行第四,在京城人称韩四少。

他自小学习优异,不管是学文还是学武,都比别人快的多,是天才一般的人物。

韩家所有的资源人脉全部都用到了他的身上,他也不负重望,长大之后也十分优秀。

韩家老爷子为了让家族更加稳固,在韩扬很小的时候就给他订了一门亲事,是同为京城大家族的李家的孙女李云儿。

韩扬和李云儿从小一起长大,他们又知道长大要结为夫妻,因此感情还不错,到如今韩扬已经创立了自己的公司,而李云儿明年也要大学毕业,两家的家长就商量着让两人结婚。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闹出事来。

无它,韩扬突然之间要退婚,死活都要退婚。

韩家老爷子给气坏了,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孩子还是梗着脖子要退婚,韩家人就真没了办法,总不能因为孩子不娶李家姑娘就把孩子给打死吧。

这不,韩家一家老小都娶在一起,连同韩扬上头三个姐姐,底下两个妹妹都在,一起讨伐韩扬。

韩老爷子坐在沙发上,板着脸瞪着韩扬。

“你说说,你为什么非得退婚,不知道这对咱们韩家意味着什么吗?退了婚,咱们和李家可就结仇了。”

韩扬坐的端正,脊梁挺的笔直,一双眼睛也十分有神彩。

他一点不怕的回视韩老爷子:“我不喜欢李云儿,我想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为妻。”

“什么?”韩老爷子都快要气死了:“就,就这一个原因?”

韩扬点头:“是,这一条就足够了,我以前年纪小并不懂这个,可现在我想清楚了,娶妻是一辈子的事,我不能委屈自己,我现在才二十多,往后还有六七十年好活,总不能让我在六七十年的光阴里每天对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吧。”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韩老爷子更加生气:“我和你爸他们也没有啥爱不爱的,这不都日子都过下来了吗,为什么你就不行?咱们世家大族娶妻讲究门当户对,讲究利益关联,可不说什么真爱,你要再给我扯犊子,就趁早滚蛋。”

韩扬不再说什么,起身就往外走。

“你干嘛去?”韩老爷子立刻问了一声。

“滚蛋。”韩扬斩钉截铁道。

“滚,滚。”韩老爷子一拍桌子:“走了你就别回来,你往后就不是韩家的人了。”

“我很乐意。”韩扬拎着大衣就往外走。

韩父赶紧过去安慰韩老爷子,生怕老头气出个好歹来。

韩老爷子确实生气,他哆哆嗦嗦的伸手:“给,给我断了他的钱,谁也不能接济他…”

韩扬的大姐韩素轻声道:“爷爷,小扬的公司是自己开的,而且这些年他炒股玩古董什么的也赚了不少钱,他也建立了自己的人脉关系,我们断不断他的钱,他都不怕,他比我们有钱。”

而韩扬的二姐韩绢已经起身追了出去。

韩老爷子这才恍然:“我说前两年他对小云就很冷淡,借口创业都不跟小云出去玩了,原来,他早就有这个打算了,前两年不说是翅膀没长硬,现在翅膀长硬了,这才…好,好,真好,跟老头子我也斗起心眼来。”

一家人都是怒气冲冲的,而且也十分为难,他们不知道要怎么去向李家交待。

韩老爷子想了许久:“先别跟李家说退亲的事,这事压着,反正李家丫头大学还没毕业,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呢,这一年里头也不知道生出多少变故来。”

韩父点头:“爸爸说的对,这一年里头,说不定小扬会改变主意。”

第211章 种马男的前任

沈临仙在酒店住了一晚上,一早起来买了早点回家。

沈爸沈妈是有眼光的,早先房价没起来之前买了两套房,一套小平米的,还有一套四居室的大房子,现在沈家被程放整的很惨,大房子都卖了,就只剩下早先买的一套小平米的旧宅子。

旧宅子是五十来平米的两居室,在一个老旧的小区内,沈临仙提着早点回去,轻松的爬上四楼。

她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两张带泪的脸。

“爸,妈。”

沈临仙叫了一声,把早点放下:“你们这是怎么了?”

沈爸擦了一下眼泪,沈妈早拉着沈临仙过去上下打量,看她没受伤,也没有被怎么样才放下心来:“你昨天晚上干嘛去了,我和你爸担心了一晚上…”

“昨天晚上跟几个同学出去玩了,后来喝醉了住在同学家。”沈临仙解释了一句,拉着沈爸沈妈的手坐下:“对不起啊,我醉的厉害,忘了给你们打电话,让你们担心了。”

沈妈摇头:“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和你爸还以为程放那个烂货不放过你呢。”

沈临仙腹诽一句,可不就是不放过吗,只是她没有说出来。

“我没事。”沈临仙笑笑:“我买了早点,你们赶紧吃,吃完了我有事情和你们商量。”

沈爸沈妈一听这话就赶紧吃起早餐来,等吃过早餐,收拾了垃圾,沈临仙才坐下,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抬头眼圈微红道:“爸,妈,对不起,都是我识人不清,不但连累了咱们家,还害了汪伯伯一家,我想去跟汪伯伯还有汪大哥道个歉。”

沈爸点头:“这是应该的,说起来,老汪一家还是受咱们牵连。”

沈临仙苦笑一声,接着道:“我想来想去,咱们在这边是呆不下去了,只要程放在一天,我们就别想找着工作,也别想好好的生活,除非有一天我死了…”

“别胡说。”沈妈一听脸上变色,搂住沈临仙哭道:“你可别吓妈啊,咱们就是一家子讨饭,只要咱们在一起就行,妈只要你没事,怎么都好,都是一家人,别说什么牵连不牵连的,再说,你也没错啊,那个程放,那就是个烂人,他怎么能这样呢…”

沈爸脸上也带了几分沉重。

真要说起来,沈爸和沈妈确实没觉得自家闺女做错了什么。

孩子在大学期间谈个把男朋友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毕业分手的也多的是,谈对象嘛,合则聚,不合则散,谁又能说什么,不说谈恋爱,就是结了婚那离婚的也多了去了,也没见非得弄的对方家破人亡的啊。

可偏偏这孩子命不好,遇上那么个渣人,不过就是分手罢了,就非得逼着自家…

要真说起来,那个程放不也是喜新厌旧的么,现在不也交了个校花女朋友吗,他要真是深情不悔,他干嘛前脚才分手不久,后脚就又谈了个对象呢?

“你妈说的对,有些事情别胡说。”沈爸也是个疼孩子的,看着自家闺女难受,这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沈临仙笑了笑:“我就那么一说,没那个想法,我还没活够呢,我就想着咱们与其在这里受罪,不如回老家吧,回到老家咱们再图东山再起,再一个,不说程放,就是我的同学们,也没有人知道咱们老家在哪的,等咱们回去了,过一段时间程放找不着人,说不定就把这事放下了,等个一年半载的,他指不定就忘了我是谁呢。”

沈爸思量了半晌,想到现在的处境,再想想程放那个紧追着打的架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咱们回老家,我记着家里还有一座老宅子,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在的话咱们回去修修先住着,等挣了钱再说以后的事。”

沈妈也笑了笑:“我这里还有几件首饰,不行就卖了吧,现在咱们最主要的是活下去。”

沈爸答应了一声:“等离开这里再卖吧,不然让程放知道又要起波折了。”

沈爸沈妈商量好了回老家的事情,两个人就开始收拾东西。

沈临仙也帮着沈妈收拾,等收拾好了东西,沈临仙和沈爸打了个车去了汪家。

汪家现在的公司破产,所有的家产都用来还债,一家三口就挤在一个筒子楼里,看起来情况比沈家还要惨一点。

沈临仙和沈爸进去的时候,汪父态度还不错,拉着沈爸坐下说话,汪母就是一脸怒色的瞪着沈临仙:“你们还来干嘛,还嫌害的我们家不够吗?”

汪鹏飞则拉着汪母坐下,同时对沈临仙一笑:“我妈这几天心情不好,你别介意啊。”

汪母气哼哼的,一点都不想看到沈临仙。

沈临仙站在那里深深的鞠了个躬,面带歉意对汪鹏飞道:“对不起,这件事情是我不好,我识人不清,连累了伯父一家,我特地来给汪伯父还有汪伯母和汪大哥赔罪的。”

汪鹏飞赶紧起身拉住沈临仙:“说这些做什么,这也不是你的错,你也不想的。”

汪父也笑道:“是啊,这也不是你的错,再说,这件事情也并非都是坏事,鹏飞这几年有点膨胀了,受点打击也好,好磨磨他的性子,再说,有了这件事情,也叫伯父看清了好些事,好些人。”

沈临仙对于汪家父子的大度以及开阔的胸怀很有好感,她再度道:“总归是我不对,是我连累了伯父一家,这是我的错,我是一定要承认的。”

汪父点头,对沈临仙多了几分好感:“你们也不容易啊,你们家这次受的打击也不轻,算了,不说这事了,琳琳先坐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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