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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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段时间,沈临仙又给高正轩添了几个丫头,高正轩简直要醉死在温柔乡里。
沈临仙手段频出,把高家人整治的对她言听计从,真的把高家人当猪养了。
隔了两三年的时间,高俊考中秀才,沈临仙挑了一个志不在官场的进士,那位进士想要游玩,不过手头上钱不多,沈临仙出钱,让他带着高俊四处游学,多长见识。
而就在这个时候,高老太太就提出高家只有高俊一个子嗣,未免太单薄了些。
沈临仙只说高正轩有好几个丫头伺侯着,也时不时的宿在她那里,可没有一个人有孕的,这也是没办法的。
高老太太也看出来了,沈临仙并没有对丫头小妾用手段,更没有给丫头们灌药,可这两三年没有一个有身孕的,也实在是太让人着急了。
沈临仙就提出,是不是高正轩被绑票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以至于他不能生了。
这可是顶顶重要的事情,高老太太一听就着急了,立刻悄悄的请了大夫给高正轩诊治。
然后得出的结论就是高正轩往后生育上是有了困难。
高老太太和高老太爷简直就愁坏了。
他们一方面把高俊当成了宝,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的想要高正轩再生个一儿半女的。
为此,高正轩简直就成了种马。
但凡是高老太太看着有福像,能生养的女人,她就想法子往家里拉,早先,高老太太给高正轩找小妾都是找长的好的,而现在,她都找屁股大的,不管长的咋样,只要看着腰圆屁股大,就直接纳回家。
纳了好几房的小妾,还是没动静。
高老太爷就出手了。
他更绝,他找的是那种生养过孩子的妇人。
这时候,还流行典妻,穷人家为了过活,把自己的媳妇租出去给人生孩子,租几年之后得一笔钱,自家置买田产,日子才能过下去。
好些都是找那等富贵些的人家典,多数都是正室不生养的,妇人生了孩子就走,那孩子就当是正妻生的,再不会叫她瞧的。
而这个妇人有家有业,有子有女,也不会太过记挂这边的孩子,是最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高老太爷就给高正轩租了好几个妇人。
高正轩不情愿,可被逼着不得不睡那些长的不好看,看起来粗腿大膀的妇人。
这些妇人可高兴了。
高家给的钱多着呢,而且,高正轩长的好呢。
高正轩别看人品不怎么样,可容貌是真的好,个子高,身条好,脸又白又嫩,一双桃花眼,看着十分风流。
这些乡间的妇人哪见过这样的风流公子哥,自然抢着和高正轩睡,不此还大打出手。
高正轩就成了真正的种猪,每天被不同的妇人睡,可就这么折腾了好几年,高家还是没有一子半女出生。
高老太太和高老太爷真正的死心了,将那些小妾遣散,租来的妇人也给了不少银两打发回去。
而这个时候,高正轩患上了恐女症。
他再见不得一个女人,只要看到女人,就吓的哆嗦。
实在是他被压榨够了。
凭着谁,只要是正常的男人,被不同的力气足,粗声大气没情趣的粗鲁妇人没日没夜的睡,谁都得留下心理阴影,高正轩能撑几年,这已经够厉害的了。
沈临仙和韩扬看到他这个样子,真是暗地里憋笑不已。
不过,高正轩成了这样,沈临仙就更省事了。
他给高正轩院子里全换上小厮,自此之后也不怎么见高正轩,心里暗爽,可见了高老太太,却是一副委屈愁苦的样子,让高老太太都觉得对不住她。
自家儿子不能生孩子,现在见着女人都怕,自家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就要守活寡,还要替整个家里操心,简直就是太委屈这孩子了。
而且,沈临仙表面很大度,从来不说高正轩任何一个不好的字眼,让高老太爷都觉得她是真的好。
再加上,高家以后全要指着高俊了,高老太爷和高老太太就对沈临仙越发的好了,以此来弥补对她的亏欠。
再过几年,高俊考中进士做了官,而高正轩一病不起,没多长时间就去了。
沈临仙的日子更加如鱼得水。
她和韩扬帮着洪老大那些人种玉米,种红薯,又改良种子,种高产作物,拿着这些高产的作物来替高俊升官,又替洪老大他们谋得良民的身份,使得他们不用再在山上躲躲藏藏的。
而白莲早就在山上被一帮子绑匪折磨的几乎疯掉。
她再没了原先的骄情,整个成了粗理的疯妇,凭是谁看到她,都想不到这是那位诗才遍锦州的白莲小姐。
沈临仙和韩扬在这个世界又呆了十来年,等高老太爷和高老太太先后去世,高俊位极宰相,生儿育女之后,两个人这才离开。
等再次睁眼的时候,沈临仙发现她站在一个充满高科技感的地方。
第343章 星际网红
沈临仙看着周围高耸入云的大厦,这些大厦几乎都是飘浮着的,不占用一点地方,而地上,则是种满一各种各样的植物。
而她周围,则能看到很多交通工具。
有在地上跑的车子,还有浮在半空中的飞行器。
一辆半飘着的大型飞行器停下,沈临仙身后有人拍了她一下:“公交来了,赶紧走。”
沈临仙跟着那人坐上飞行器,飞行器起飞,等到了一个小区门口停下,一个女生拽着沈临仙下来,沈临仙还有些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女生就拽着她进了小区。
进了小区,那个女生就没了踪影。
沈临仙就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开始接收剧情。
等她接收完剧情,真是哭笑不得。
这是一个挺叫人想不到的世界。
沈临仙这次附身的人也叫沈临仙,是一个考古系的学生。
她今年才考上大学,因为从小对于古代很喜欢,所以考的是考古这种十分冷门的专业。
实在是,这个时代虽说对于古代十分的热衷,尤其是喜欢去母星探险,可是,到底因为经历过星际迁移,许多那个时期的文明都遗失了,甚至于连文字都不齐全了,人们想要考古,那是真的千难万难的。
没有传承,再加上科技发展的太快,人们对于远古还有中古时代的各种事物根本无法理解,就更不要说考证了。
所以,考古专业很冷门。
但真要是学有所成,还是大有可为的。
所有在考古方面能做出贡献的人,几乎都会被当成全民英雄对待。
而原主就是这么一个考古系的萌新学生,但她并不是主角。
主角也是考古系的学生,和她一个班级,叫王美丽。
是的,就这么一个十分庸俗的名字,但在星际时代的人看来,这个名字就十分美丽。
主角王美丽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星际F4和灰姑娘的故事。
王美丽凭借着很好的对于古代知识的认知,打动了联盟大学一位公子哥的芳心,两个人你情我愿谈起了恋爱。
这位公子哥还有几个好朋友,公子哥和他的好友可以说是整个联盟大学的校草,偶像。
而沈临仙因为和王美丽是好友,就被那些嫉妒王美丽的白富美们陷害,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郁郁而终的下场。
她就是个炮灰中的炮灰,被女主连累至死的那种。
不过,沈临仙来的时候还挺好,今天原主才去大学报道,后天联盟大学才正式开学。
可以说,原主现在还不认识王美丽,更不要说和她成为朋友了。
原主现在就是一个家庭美满幸福,而且十分快活的小姑娘,一切,都还来得及。
沈临仙笑着握了握拳,很好,这样的话,她就能省不少事情,她可以围观一场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倾城绝恋,给自己这场旅行增加一点乐趣。
沈临仙巡着记忆回到家中。
星际时代的房屋建造的很有特征。
楼很高,但每一层楼都很开阔,沈临仙这具身体的家世还不错,可以说是小康之家,家里条件很好,她家就占了一个楼层。
沈临仙上了二十楼,刷脸开了门。
她放下包包先去洗了个澡,再换了衣服躺到床上开始接收深层记忆。
刚才,她只是接收的一点大概的剧情,现在嘛,她需要接收的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用了很短的时间,沈临仙就搞明白这个星际时代是怎么来的了。
可以说,这个时代是沈临仙所在的现世的几乎几千年上万年之后的时代。
地球上在过了几百年之后,被一场突出其来的末世给破坏掉。
末世来的很快,人们几乎没有反应过来,人类已经消失大半。
和华夏很不对付的倭国在海啸和地震中直接消亡,米国火山暴发,然后还有各种自然灾害,政府抢救不及时,人们悲观情绪笼罩,自杀风气盛行,一场大型的袭击式的自杀过后,又死了好些人。
再有就是各种病毒的入侵,也使得人口消失很多。
而华夏呢?
华夏人自古就很勤劳勇敢,而且十分坚强,心理素质太好了。
华夏自古流传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想当年,华夏多少次自然灾害,人们都到了把树皮都扒干净的地步,宁可吃土都没人想死的,自然,这次末世也是坚强的挺下去了。
就算是有病毒又怎么样?
华夏人的身体还有各种器官早就叫各种各样的污染给锻炼出来了。
大气污染,水源污染,各种各样的疾病,地沟油,苏丹红,漂白粉,福尔马林等等,把华夏人几乎打造成铜筋钢骨,又何具小小的末世。
最后,华夏人口留下的最多,可以说,剩下的人口中,一多半都是华夏人。
然后,这些人研究出了宇宙飞船,挑选了精英进行宇宙旅行,来找一个新的栖息地。
而这些挑选出来的人,华夏人也占了多数。
为啥?
谁知道宇宙中会发生什么,会有什么样的病毒呢?
华夏人对抗病毒的能力最强,而且,最能忍耐,自然华夏的人数占的多,而且,这也是投票决定的,华夏人口太多,就算是群殴也不怕,更不要说投票了。
这些人带了好些科技方面的书籍还带了装满资料的电脑以及各种储存器等等开始进行星际航行。
这次航行进行了几乎百年。
其间又发生过许多次大的灾难。
等到人类再次找到新的栖息地的时候,好些文学方面的东西都已经丢失了,剩下的只是科学方面的资料。
人类找到新的适合生存的星球,开始努力建造这个星球。
这个时期,科学才是最有用处的,那些无病呻吟的文学还有古物什么的被视为一钱不值,但是,当人类安定好了,经过上千年的发展繁衍生息,科技已经超过当时的地球太多的时候,人类想要重视文学时,却发现为时已晚。
这些年,被他们丢弃的东西太多了,就算是想捡也捡不回来了。
而之后两千年,人类返回母星,想要寻找祖先的踪迹。
可是,母星已经发生过许多新的灾害,可以说,人类的踪迹几乎整个毁灭,母星,已经成为一颗全新的星球。
人类发现,这个时候他们没了根,不知道祖先是怎样的生活,不知道他们是怎样一步步发展的。人类想探索,却找不着门路。
而考古学,这个时候越来越被人所重视。
人类疯狂的发掘母星,每次考古到什么东西,都会引来许多追捧。
但是考古太难了,首先,远古时期,中古时期的文字就让人类头疼,连文字都弄不懂,更不要说别的了。
沈临仙睁开眼睛,她笑了起来。
不了解远古和中古时期啊,真好,她可是对这两个时期了解的透透的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韩扬只怕再没比她更了解的人了吧。
第344章 星际网红
接收完关于星际时代的记忆,沈临仙就从床上起来。
她现在很饿,想找点吃的。
只是当她走进厨房,打开储藏箱后,发现这家还真干净的很,几乎没有什么食物。
她这才想起,这个时代对于环保那真的是严苛的很,人们为了环保,几乎都是吃的水煮的食物,或者营养剂。
另外,也是因为星际航行的时间过于长了,人们对于烹饪几乎剩不下什么记忆,华夏上下五千年关于吃的记忆,到了这里,也没多少了。
沈临仙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食物。
她干脆换了衣服出门买菜。
小区外头有个大型的超市,沈临仙进去之后刷信用点买了米面还有好些蔬菜和肉食。
说起来,这个星球和地球是真的很像。
人类找到这个星球之后,发现这里的植物和地球也很像,再加上人类带了好些种子,在这里开垦荒田搞种植,所以,地球上常见的食物,在这里也都能找得到,就算是肉食,经过多少年的基因改良,和地球上的肉食也差不了多少了。
沈临仙提着一兜子各色食物回去,她把东西放到厨房,打开蒸饭机把米淘好放进机器里边,然后就开始洗菜,切菜。
她蒸了米饭,做了一条水煮鱼,又做了红烧肉,炒了蒜苗鸡蛋,再弄了个清炒娃娃菜,蒜蓉油麦菜,还做了一盆冬瓜丸子汤。
把饭做好了,才端上桌,门就开了,沈临仙这世的父母回家。
沈爸抽抽鼻子,闻到厨房传出来的菜香味,只觉得肚子饿的咕咕直叫。
沈妈满脸的疑惑:“临仙叫了外卖么?她叫的是哪个酒店的外卖,这味道真绝了。”
沈临仙端着三碗饭从厨房走出来,她脸上带着笑:“不是外卖,是我做的。”
“什么?”沈爸沈妈差点没惊掉下巴。
沈妈上下打量沈临仙:“乖女儿,你什么时候会做饭了?没,没烧到什么吧?没受伤吧?”
沈临仙笑着摇头,她把饭放到桌上,把筷子摆好:“没受伤,我是天才,做饭么,看看就会了,对了,前段时间我看了一些中古时期的资料,正好看到一些厨艺视频,我就拿来做了试验,你们尝尝好不好吃。”
沈爸赶紧脱了外套,挽起袖子坐到桌前拿着筷子就去夹菜。
沈妈也不甘落后,脱了鞋和衣服也跟着坐下吃饭。
这一尝,两人的舌头差点咽掉。
简直太好吃了,好吃的两人都快掉眼泪了。
不容易啊,活了半辈子,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怎么说呢,这饭菜看着样子就是平常,可味道是真好,有一种,对,吃进嘴里让人感觉很温暖,有一种幸福的味道。
“太好吃了。”沈爸抽空对沈临仙竖了竖大拇指。
沈临仙笑着吃饭,等吃饱喝足了,她又倒了两杯水端给沈爸沈妈。
那两个已经撑的起不来,倒在沙发上捧着肚子直打饱嗝。
“还是咱闺女好啊。”沈妈幸福的叹了一声:“做的饭真好,老沈,咱往后有口福了。”
沈爸就剩下傻笑了。
过了一会儿,沈爸才问沈临仙:“去学校报道了吗?感觉怎么样?”
沈临仙笑着答了一声:“报道了,感觉挺好的,考古系人不多,老师倒是挺负责的,我感觉能学到东西。”
沈妈推了推沈爸:“咱们给小仙买个小型的飞行器吧,要不然这孩子每天挤公交有点太辛苦了。”
沈爸点头:“是啊,太辛苦了,而且以后考古还要飞来飞去的,没有一个飞行器有点不方便。”
两人说话间就开始在网路上下单。
过了没一会儿,机器人就把小型飞行器送到了。
沈临仙在这个时空中已经成年了,自然可以驾驶飞行器。
她看到飞行器还是挺高兴的,她开过车,开过飞机,开过坦克,也踩过飞剑,就是还没有驾驶过飞行器呢。
飞行器就停在家里的阳台上,沈临仙直接驾驶着在天上转了一圈,等手熟了,她把飞行器又停在阳台上,然后回家。
这一天晚上,沈临仙在未来的网络上畅游,把未来的一些科技也了解了一些,还有一些人文景观什么以及这里人们的生活习惯什么的也都熟悉了一番,觉得再不会出错,第二天,她就驾驶着飞行器又在外头转了一圈,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又买了一些食材。
到晚上,沈临仙又做了一顿大餐,把沈爸沈妈吃的都快动弹不得了。
到第三天早起,沈临仙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餐就驾驶飞行器去上学。
联盟大学是整个星际联盟中最好的大学了,这里的专业很多,而且,每个专业都属于顶尖水平,尤其是考古专业,是整个联盟最高水平了。
当然,这所大学十分难考,进入大学之后,对于学习要求也很严苛。
能够进入这所大学的,一般都是那种家境还不错,并且十分聪明,学习也有毅力的学生。
当然,也有很多权贵之家的学生。
就比如,后来和王美丽谈对象的那位公子哥。
沈临仙记得那个公子哥好像是叫宋志鸿,宋家是个大财阀,投资了很多生意,各种生意遍布星际,是整个星际数一数二的家族。
和宋志鸿在一起的另外三个公子哥也都是财阀家族的少爷。
另外三人好像分别叫金富贵,岳小飞,郑失败。
对,就是叫这三个十分让人吃惊的名字,但是,对于未来人说,这三个名字十分高大上。
因为他们的家族历史悠久,家里都藏着一些远古时代的书籍,金家爷爷说富贵这个名字在远古的时候是十分有派头的名字,所以,在金家长孙出生之后,就直接叫了这个名字。
而岳家爸爸收藏有一本书,是讲岳飞的故事的,他十分崇拜这位大英雄,他正好也姓岳,自然,他不敢给儿子取名叫岳飞,就直接叫岳小飞。
郑家爸爸听说远古时候有一位叫郑成功的人,他又听说过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
他就想着,他要给儿子起一个很炫的名字,比郑成功还要厉害一些,所以就取了郑失败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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