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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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醒了。”秦绾慢吞吞地坐起来。

荆蓝立刻端了梳洗的热水过来。

李暄伸了个懒腰,起身下床。

秦绾拿起一边备好的浅黄色外袍给他披上,一边整理衣带,一边道:“对了,望夫石还在客厅坐着呢,王爷见是不见?”

荆蓝一脸的茫然。

望夫石是什么鬼?不过,想起客厅坐着的是谁,她又是一副石化后又开裂的表情。

“见。”李暄点点头,接过荆蓝递来的热手巾擦脸,又道,“荆蓝,你去请凌元帅到书房稍等。”

“是。”荆蓝应声而去。

“明天再见也行吧。”秦绾有些不满,毕竟,这人也是刚刚昏睡了三天,才清醒过来的,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没事了!

“军情紧急。”李暄只道。

解蛊之前,他也没想到居然会因此昏睡了三天,在这个档口,也难怪凌从威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反正他也觉得现在身轻体健,感觉极好,那还是趁早安一安军心吧。

“别谈太久。”秦绾叮嘱道。

“知道了,这几天辛苦你了。”李暄微笑道。

“知道就好。”秦绾“哼”了一声,替他打理好衣饰,又从怀里取出个挂坠,不由分说套进了他的脖子。

“这是什么?”李暄掂着那只垂到胸口的木雕小猫很无语。

浅褐色的编织绳,编得很细密,并不是在小猫身上打了个洞穿起来的,而是做了个活扣扣在小猫的脖子上,用一颗沉香木珠固定,下面还垂了条精致的穗子。

“猫。”秦绾眨巴着眼睛,回答了一个字。

“…”李暄想说我认识这是猫,可重点是,为什么是猫?

“你不喜欢?”秦绾失望道。

“没有,我喜欢。”李暄停顿了一下便道。

虽然这只猫不好塞进领子里面去,可他腰上还挂着大婚时秦绾给他绣的那个粉红色猪头香囊呢,还怕脖子上再挂一只猫?反正,也没人敢笑。

“喜欢就好。”秦绾立即眉开眼笑,“虽然不是我雕的,但绳子可是我自己编的,不许嫌弃。”

“为什么不打个洞?”李暄翻来覆去地把玩着小猫,好奇道,“这样不是容易掉吗?”

“这个原本是摆件,没有环扣,难道要在脑袋上打个洞?那不成死猫了吗?多不吉利!”秦绾睁大了眼睛,一脸的天经地义。

“…”李暄忍了忍,终于还是没说出口,你拿个绳圈套在小猫脖子上,不成了吊死猫了吗?哪儿吉利了!

算了,她高兴就好吧!

出了房门,秦绾和李暄在外院和内院的中门处分开,李暄去书房,秦绾出门。

执剑和孟寒去置办一些应用之物了,今天跟着她出门的是蝶衣和叶随风。

叶随风也服了暂时性的解药,短期内不会有问题,不过他的性子也乐天得很,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儿的顶着,王妃总是有办法的,所以,对自己中毒的事也毫不在意。

“那件事,你和你父亲商量过了?”秦绾随口问道。

“嗯,我爹挺乐意的。”叶随风笑眯眯地说道,“对了,我也问过小妹了,看起来…她应该也是高兴的?”

秦绾无语地瞥了他一眼,这种事居然去问妹子,果然是能和唐少陵比谁更二的蠢哥哥!

“不过,南楚这仗一时打不完吧?”叶随风又道。

“灵儿年纪小,又不急着嫁。”秦绾没好气道,“等这仗打完,国丧也过去了,军职在身,提亲也更好看些。”

叶随风连连点头,对于王妃给小妹提的亲事,叶家上下是一万个满意,虽说以后就算是绑在摄政王船上了,可这船又大又稳,完全没有翻船的危险,为什么不上?

“前日遇见顾夫人,说是要去含光寺进香,为前线的将士祈福。”秦绾忽然道。

“顾夫人真是好人。”叶随风顿时心领神会,打算着回家提一提,上香嘛,女人不都信这一套?让小妹也去吧!

秦绾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当初顾月白托她挑儿媳妇,她也是几经考虑才选中了叶灵,她甚至想过李惜,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不是因为这次李惜的亲舅舅晋国公牵涉谋反大案,而是之前就有了这个念头。经历过猎宫之变的李惜整个人都消沉了不少,这样伤春悲秋的女子娶回家去,岂不是还得让男人天天哄她开心?

虽然秦绾对李惜还算是喜欢,但还是放弃了。

顾宁以后会很忙,没空在后院天天哄女人。

何况,顾宁的身份,出身于江湖,而前途无量,妻族太过强盛会成为掣肘,太低又没有助力,叶家这样的,刚刚好,也算是互利互惠。按照这样的条件去找的话,本来合适的人选就不多了,再比较一个几个姑娘,她还是选择了叶灵。

叶灵容貌好,性子活泼却不刁钻,更能和出身江湖的顾家合得来,最重要的是,当初宴会上一群姑娘羡慕顾星霜冬日里的轻薄身姿,过后顾星霜的确如约手抄了几本内功心法给她们,而坚持练下来的,也只有凌霜华和叶灵两个,那之后顾星霜和叶灵的交情也不错,想必这对姑嫂之间会相处得融洽。

至于顾宁的意见,秦绾在江州分手时也问过,不过少年的回答和陆臻倒是很相似,既入朝堂,追求什么爱情未免太过奢侈,合适就好。再说,他现在没有爱人,既然娶了一个美貌温柔的姑娘为妻,相依相伴,凭什么不能爱上这一个?

所以,含光寺进香,也算是找个借口,让顾夫人相看儿媳妇了。而对叶灵来说,早点和婆婆相处好了也是好事。

秦绾一边走,一边盘算着。

她身边的人年纪都不小了,国丧之后,她就以长姐的身份替陆臻向柳家提亲。

秦诀和秦姝相处时间还不长,可以放一放,执剑和荆蓝…其实他们俩就挺合适的。沈醉疏——沈醉疏的寿命问题若是能解决,她第一时间就把他和邵小红扔进洞房!最麻烦的是…

秦绾看了身边的蝶衣一眼,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蝶衣能幸福。只是,经过李钰的事后,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却硬生生地把自己的心封闭成了一口枯井,再不起任何波澜。

蝶衣疑惑地看过来,用眼神问道有什么事。

如果不是最好的,她也舍不得让蝶衣“将就”。

“前面好热闹啊。”叶随风忽然道。

“怎么不热闹,今天晋国公府的人要行刑。”秦绾毫不动容。

李暄昏迷的这三天里,有关晋国公府的判决却是快刀斩乱麻般的飞快,也有杜太师告病,没人唱反调的原因,不过最主要还是证据太确凿了,抄家的时候,甚至从乔安卧室的暗格里搜出不少他和李键密谋的信件。

“王妃要去看看吗?”叶随风问道。

“你很喜欢看人砍头?”秦绾奇怪地问道。

“…”叶随风顿住,本来倒确实想去看热闹,但被这么一说,感觉好像真的有点怪怪的。

“要是有兴趣,还不如去看看教坊门口撞死人了没有,要是死人了赶紧通知京城令来收拾。”秦绾又道。

叶随风泪奔,教坊门口撞死人难道就比菜市口砍头好看吗?

“放心吧,撞不死几个的。”秦绾看他的表情,凉凉地补充了一句。

“为什么?”叶随风不解道,“听说,言家抄家那日,教坊门口血流成河,台阶上的血色半个月都没冲洗干净。”

“虽然立场不同,但言家是千年世家,终究有世家应有的风骨气节,可晋国公府算什么?”秦绾冷笑道,“几十年前,乔家也不过是个赤脚农夫,一个暴发户罢了。你看六大世家虽然也有纨绔子弟,但何曾出过一个乔霏霏这般的女子。”

叶随风闻言,仔细想了想,也不禁叹服。

世家对于女儿的教养总是比儿子苛刻得多,所以,虽然不成器的儿子多,可绝没有不知羞耻的女儿。

“不想看走走吧。”秦绾掉转了方向。

要去南疆,她也有不少事需要安排的,因为李暄的昏睡,已经耽误了三天,不剩多少时间了。

转战南疆副本~

轮回蛊:从第一章开始,终于轮到我出场了~/(ㄒoㄒ)/~

☆、第七章 初入南疆

南疆,其实是一块很广阔的土地,只是气候环境恶劣,族民沿袭着几千年来的族规传统,极度排外,加上神秘莫测的巫蛊之术,更让这块土地一直笼罩在一种传奇的色彩中。

自从南疆王庭被灭后,东华的官府追杀南疆族民已经到了杀红眼的地步,毕竟俪影山里葬送了无数将士,而且死状奇惨,谁没有亲近的袍泽兄弟呢,在复仇之火的燃烧下,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南疆的土地上别说是人,就连活物都看不见。直到近些年来,随着朝廷慢慢放松了对南疆的监控,开始有一些因为贫穷、逃荒或者各种活不下去的百姓背井离乡,在南疆外围生存扎根。

这里虽然环境恶劣,但也少有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土财主的压迫,想要生存还是不难的。

秦绾这次出来,除了唐少陵和苏青崖两个多出来的,一个是自称要保护妹妹,一个是对南疆的蛊虫感兴趣,她就只带了蝶衣、孟寒,以及秦诀秦姝两兄妹。

因为南疆地域的特殊性,秦诀也被要求现身跟着他们一起动身。

一辆外观毫不起眼的青色马车,拉车的马却是千里挑一的好马,而太显眼的白云被留在了王府。

驾车的是冷着一张脸的秦诀,苏青崖大约是嫌车里太暗,坐在他旁边,捧着一本医书看得津津有味,唐少陵倒是想黏着妹子,只可惜被秦绾以太挤了为由赶出来骑马。

孟寒的白发太过醒目,却被秦绾留在了马车里。

虽然看着普通,但司碧涵亲自设计的马车,工部用最好的材料打造出来的,内部宽敞得很,其实再多坐几个人也不会挤。

“好久没看见人烟了。”秦姝趴在窗子上自语道。

“这一带附近有毒沼,一到晚上,没有了阳光,就会升起瘴气,就连南疆的族民也不敢夜晚在这里久留。”孟寒淡淡的答道。

“南疆都是这样的吗?”秦姝问道。

“也不是。”或许是因为回到了家乡,孟寒的话也多了些,“王庭附近,我们族民的聚居地很美,四季如春,鲜花盛开。”

“真的呀?”秦姝睁大了眼睛,诧异道,“那为什么总听说南疆多是穷山恶水,到处都有毒虫沼泽?”

“穷山恶水,毒虫沼泽当然是有的,培养蛊虫需要那样的环境,但是…”孟寒脸上就像是写满了“你是白痴”四个字,“那是养蛊的地方,谁会住在那里?南疆人也不是百毒不侵,不比你多两条命,而且…南疆也不是人人都会养蛊的。”

“…”秦姝无言,果然是传说误人啊!

“天黑前能穿过这里吗?”秦绾问道。

“最好再加快点速度。”孟寒想了想,回忆道,“我记得穿过这里,前面原本是有个部落的,小时候父王还带我来过,印象中是个很大的寨子,就算现在已经没有人了,但也该还有些保存完好的房舍。”

“几十年没人住过的房子,不会变成蜘蛛洞吗?”秦姝打了个寒颤。

“这天要下雨,蜘蛛洞还是冒雨赶夜路?”孟寒问道。

“会下雨吗?”秦姝疑惑地看着天空,明明是阳光明媚,看不出一点儿要变天的征兆。

“云的速度不正常。”孟寒淡淡地道。

“云?”秦姝又去看碧蓝的天空中飘过的白云,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

“在南疆,还是听孟寒的吧。”秦绾笑道。

驾车的秦诀显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加了一鞭子,提高了速度。

“你确定这个地方没有人?”唐少陵忽然道。

孟寒楞了一下才道:“要是从前,白天的时候会有蛊师来这里练蛊,但现在…应该是没有人了才对。”

“不对哦。”唐少陵眯着眼睛道。

“有人。”秦诀冷声道。

“多少人?是误入的百姓,还是…”秦绾微微皱眉,也知道误入的可能性不大,这里虽然还是南疆外围,但距离最近的有人烟的村庄已经有二十多里,又不是沈醉疏那样的路痴,才会误入到这么深处来。

“好像只有一个。”秦诀道。

“我去看看!”唐少陵留下一句话,从马背上飘起,一个纵跃,已经远远落在马车前方。

“喂!”秦绾掀开车帘喊了一声,咬牙切齿。

这个不听人话的笨蛋哥哥,在南疆这种地方还敢乱来,不是告诉他这里有毒沼泽了吗?

秦诀拉了拉缰绳,让马车缓缓地停下来。

很快的,就见唐少陵手里拎着一个人回来,顺手把人扔在马车前,竟是个穿着破烂的中年汉子,一脸的老实巴交,实在不像是有什么阴谋诡计的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说!”秦诀的长剑已经架在那人脖子上,语气冷得像是能掉冰渣子。

“别、别杀我!我是这附近的百姓!”那人慌忙道。

“胡说!这附近哪有什么百姓!”秦诀手里的剑又往前送了送。

“真的真的!”中年汉子想点头,但又怕动作太大脑袋会被分家,只能僵硬无比地道,“我们的村子就在前面不远,不到一里,我是趁着天黑前再来找点吃的。”

“这附近有毒沼,怎么可能住人,还有村子?”秦诀一声冷嗤。孟寒才刚刚说过,这里不能久留,何况这个一看就是个连武功都不会的普通人。

“可…村子就在那里呀。”中年汉子说着,猛地眼前一亮,急忙道,“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的!”

“这里天黑后就会升起瘴气,为什么你们住在这里却没事。”马车里传出孟寒的声音。

“原来你们也知道这里会有瘴气。”中年汉子舒了口气,赶紧说道,“我们是不妨的,不过…外来人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

被当做了“外来人”的孟寒脸上一黑,掀开车帘,直接跳下地。

“杀、杀人凶手啊!”谁料,那汉子一见到他,眼珠子瞪得滚圆,一声大叫,居然连脖子上刚才还让他怕得要死的剑都顾不得了,连滚带爬地往后退去。

“…”跟着下来的秦绾木然道,“你怎么他了?杀他全家了?”

“我离开前还是个孩子,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人。”孟寒茫然道。

这些年来,看见他的发色后,有人恐惧,有人恶心,有人对他喊打喊杀骂他是妖孽、恶鬼,可是,杀人凶手…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毕竟,之前他一直躲在深山里研习蛊毒之术,只有缺乏生活物品才不得不进入有人的市镇,随后他就遇到了欧阳慧,许下了承诺。他从未亲自动手杀过人,就算按照欧阳慧的要求给人种蛊,也从未以真容示人。

“白、白头发、杀人魔鬼!”中年汉子恐惧道。

“白发?”秦绾和孟寒对望了一眼,眼底都闪过一丝凝重。

这世上的老人十个有九个半白头,少年白发也不少见,能把人吓成这样,定然不会是只有一头白发的原因。

“这位大叔,你是不是认错人了?”秦姝一脸天真地道,“我们都是今天才进入南疆的,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大叔呢。”

“真、真的?”中年汉子犹豫道。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看起来实在是很无害。

“是呀,大叔是遇到坏人了吗?跟这位大哥长得很像?”秦姝指着孟寒道。

或许是被少女脸上的笑容安了心,中年汉子虽然还有些瑟缩,但也敢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

“看清楚了吗?”孟寒一声冷哼。莫名其妙就被人当成杀人狂魔,心情自然不好。

“这…”中年汉子吓了一跳,赶紧垂下眼,听到他的问话,这才用眼角的余光继续打量了几眼,随即喏喏地道,“那个人…年纪似乎要再大一些,就像是…这位小哥再过十几年的模样。”

“哎,人有相似嘛,虽然跟个坏人长得像挺倒霉的。”秦姝把人扶起来,一边又道,“大叔,你还没说,为什么你们村子不怕瘴气呢?”

“一言难尽。”中年汉子确定自己认错人后,尴尬地笑笑,倒也不怕了,随即就开始倒苦水,“其实我们以前不住在这里,出了这个地方,有一个废弃的村落,这十年来有不少走投无路的各国百姓拖家带口来到这里,安顿下来,时间久了,倒也过得不错。但是,就在两个月前,忽然来了一群奇奇怪怪的人,要把我们全部赶走…虽说我们也是外来者,但毕竟都在这里扎根多年了,自然是不肯的,于是,就有一个白头发的…跟这个小哥很像的男人,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一挥手,就死了好多人,然后,还有很多虫子从那些死人的七窍里爬出来,太恐怖了!”

说到这里,他眼中又流露出恐惧的神色来。虽然说,被迫躲到这里生存的人,对于生死其实都已经看过了,可这样的死法未免太过恐怖和恶心了。

蛊毒?秦绾做了个口型。

孟寒微微点头。

那种手法,是蛊毒,而且是正宗的南疆蛊术。而白发,却是王族的象征。

如果,那人不是凑巧就是个少年白头,那就说明,他是王族后裔,孟寒的血亲?

“那么,你们就逃到这里来了吗?”秦姝继续问道。

“是啊,那些人看见我们逃进了这里,就没有再追,后来才知道,这里根本就是一条死路,难怪不追。”中年汉子苦笑道,“也是我们运气好,刚好遇见了一位采药的姑娘,指点我们采集对症的草药,每天喝了之后,就不怕瘴气了。”

秦绾一怔,再去看孟寒。

“很正常。”车辕上的苏青崖目光还在他的医书上,仿佛一直没看见多了个人,这会儿才答道,“天生万物,必定是相生相克,既然这里的瘴气是天然形成的,那不远的地方就有克制瘴气的草药也是常理。”

“南疆人专修蛊术,辅修蛇虫之毒,对于草木的药性确实造诣不高。”孟寒道。

秦绾记得这话在她刚刚重生的时候,孟寒就说过一次,这会儿再听见,也就是稍稍挑眉。

“跑到这种地方来采药的姑娘?”秦姝疑惑道。

“是呀,幸好有那位姑娘,要不然,我们这些人也早就死光了。”中年汉子感慨道,“那姑娘还教我们辨认这里没有毒的野菜,否则还要饿死人。”

“这样啊,那大叔,刚刚对不起了,刚好我们顺路送你回去吧。”秦姝笑眯眯地道。

“这怎么好意思。”中年汉子连连摇手,“小姐您看我这一身泥…”

“哪来这么多废话。”唐少陵翻了个白眼,拎着人的后颈就丢到了自己马上。

“啊!”中年汉子一声大叫,赶紧俯下身,抱住了马脖子。

“大叔别怕,这马儿很温顺的,不会乱跑。”秦姝笑着安慰了一句。

“多、多谢了,我的篮子还在那里。”中年汉子指了指刚刚被拎过来的方向。

“知道啦。”众人上车继续前进,唐少陵理所当然地挤到了秦绾身边去,惹来一个白眼。

路过之前抓人的地方,地上果然有一个装了小半篮野菜的篮子,秦诀顺手捞起来,放在车辕上。

“就在前面左拐,穿过那片小树林就是了。”中年汉子趴在马背上指路。

孟寒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那里有什么不对吗?”秦绾轻声问道。

“没有。”孟寒摇了摇头,迟疑了一下,又道,“不过,那里确实有一些房舍,原本是有些蛊师建造的,因为有一种常用的叫做噬心蛊的蛊虫,必须饲养在这里的毒沼中才能成活。所以,蛊师白天会在这里练蛊,黄昏前离开。”

“那你犹豫什么?”秦绾奇道。

“我只是在想,这些人还真是命大。”孟寒冷笑道,“不同于之前我说过的村寨,这里可是真正的蛊师休憩的地方,保不准还残留着点什么,就连那边上的毒沼中,是不是还生存着噬心蛊的幼虫都不知道。”

“不是吧?”秦姝小脸发白,紧张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失去了饲主的蛊虫还会活着吗?”

“蛊虫种类不同,有些会随着主人的死去而自行消亡,有些却能沉眠千万年,若是惊醒了他们,失去了主人的蛊虫会无差别攻击一切活物。”孟寒沉声道。

“好可怕。”秦姝哭丧着脸道。

“这个给你好了。”秦绾从怀里掏出一个挂件,套在她脖子上。

“这个好像是王爷的?”秦姝惊讶道。

“嗯,辟邪珠。”秦绾点点头。

“这是给王妃的。”秦姝说着就想摘下来。

“我不怕任何蛊和毒,辟邪珠还没我自己好用。”秦绾按住她的手,笑道,“你带着吧。”

秦姝一怔,下意识地去看蝶衣。

蝶衣对她笑笑,摇头示意自己也不需要。

她和孟寒共事多年,对于蛊毒远比秦姝了解得多,何况,当初她那一剑穿喉的伤势,是孟寒用蛊虫救回来的,虽然不能像是秦绾体内寄宿着轮回蛊那样免疫一切蛊毒,但一般的,尤其是没有主人控制的蛊虫,也不会以她为第一攻击目标。

何况,蝶衣从来没有离开秦绾身边的打算。

“可是…”秦姝很不安。她是侍卫,辟邪珠这样的宝物,就算王妃不需要,不是也能给公子和苏神医护身吗?

“得了,他们一群男人还保护不好自己,跟女孩子抢东西?好意思么。”秦绾冷哼道。

秦姝尴尬地笑笑,这才小心翼翼地把辟邪珠收进了衣服里,贴身带着。

“前面就到了。”中年汉子有些兴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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