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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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一个都要养不起了。

真是没顶之灾。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管是人,还是猫。

然后一点不敢懈怠地去做绝育了。

出于负责——不,是猫控——的心态,在小夫妻感激涕零的道谢声中,尤嘉欢欣地把五只都抱回来了。

哦,忘了说,大白是只品种不明的长毛黑猫,隔壁波斯是纯种的波斯,他们的孩子一个奶牛色,一个小灰,一个黑猫白爪子,一个白猫黑耳朵,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只橘猫,虽肥但不懒、跳脱爱动又挑食的不纯种橘猫,大约是基因变异了吧!反正没有一只纯黑纯白的。

刚抱回来还怕陆季行不同意,怂兮兮地偷偷藏在猫房里,陆季行知道后果然皱了眉头,妈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无声抗议,然后爸爸忽然抱住了妈妈,养,你说养就养,别说五只,五十只都可以。

看,会哭的孩子能养猫,恃宠而骄真是个凝聚无上智慧的词语,还有啊…爱情真的让人不理智!

无论如何,单单因为这一窝小崽子让妈妈后来没有因为大白去世而过度悲伤,陆季行都觉得这是一件再值得不过的事了。

悯之有时候很羡慕爸爸妈妈,年少时能遇见一生的爱人,多不容易的事。

那时年轻,不懂得爱,容易受伤。

是有多幸运,才能一路牵手,从未犹疑从未彷徨从未张望。

悯之也渴望这样的爱情,但从小到大被哥哥保护得太好,导致她都没机会犯错。

谁不犯错呢!

即便是圣人也犯错。

悯之也想犯错,她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她很少有过分的要求,所以想得到的很少得不到。

这很好,但也很不好。

她觉得。

·

陆遥之把缠带一圈一圈地缠绕到手上,像外科医生耐心地缠绕绷带,一层一层密密匝匝地堆叠,完美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岷前大馆,一家私人运动馆,舅舅的杰作,作为资本主义挥霍无度的重要见证,在这里矗立了十多年了。它的恢宏和气势磅礴曾让无数人伫立仰望,以为这是个了不得的会馆或者私人收藏馆,其实不过是个私人运动馆罢了。

它并不对外开放,所以总显得荒凉静寂,只有保洁人员和场馆管理员风雨无阻地定期过来查看检修维护清洁,除此之外,并无人气。

小时候悯之也在这里练琴,她喜欢空无一人的屋子,最好一件装饰都没有,空荡荡的四堵墙,要水泥色,墙壁最好是未经粉刷的斑驳,中间摆上钢琴,窗户要开着,外面最好种着花,花要白色和红色的,阳光从窗格间投射过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金色的痕迹。天气格外好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金色的尘埃在空气中慢慢漂浮。

她小时候很苛刻的,对自己理解的浪漫有着一丝不苟的追求,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小孩子无谓的妄想,打一顿就好了的矫情,可悯之不一样,她想要的,都会有人帮她张罗,除非无法实现。

所以这里除了健身器材、塑胶跑道、球类场馆、室内游泳池、电玩室…之外,还有一间偌大的空房间,掺杂黑科技,十六扇无痕迹窗户,每四扇一个组合,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开启,以保证全天日升日落之间阳光都能正好地透过窗户,房间外围的花总是盛开着,每一种凋零,都有另一种替换。

悯之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每天都有奇奇怪怪的想法,这里她只光顾了大约两年,之后就再也不来了。对她来说,对一件东西的喜爱超过两个月,都已经算是非同一般的喜爱了。两年已经够久了。

这里作为她青春的重要见证,被永久地保留着。

他以前也过来,但自从工作之后,这里就仿佛尘封了一般,显出一丝破败的荒芜来。

——即便玻璃门依旧是光洁如新的,地板上铺设的毯子上几乎毫无尘土,各种器材都没有因为疏于使用而蒙尘破旧。

陆遥之缓缓抬头看了面前的人一眼,他向来是个吝啬笑容的人,面容严肃而冷峻,尤其面对是不那么喜爱的人,浑身的冷气压能辐射方圆十里。

他缓慢地开口:“听说你打过拳,一起试一试吧!”

他把一副拳击手套扔到对方手里。

声音透过高而阔的空间显得有几分渺远和空灵。

嘭,仿佛运动会长跑前的那一声枪响,是号令的意思,宣布比赛开始。

这不是比赛,这只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光影斑驳,微弱而飘摇。

今天的阳光并不强烈,微风吹过来也很舒爽。

但这里,就在这一刻,空气仿佛被烧灼了,战鼓擂响,庄严而肃穆的声音笼罩大地,没有喊杀声,但刀剑似乎已经举了起来。

宋易在片刻的沉默后,抬手摘了眼镜,瞳仁微微锁定目标,眼珠黑的白的分明,像凝固了的雕像作品,表情定格成沉默而阴冷的姿态,那其中又夹杂了些微的狂热躁动,他把外套也脱了,袖子慢慢卷上去,露出一节肌肉紧实的小臂。

他说:“好啊!”

有些事情就像是伤疤,随着时间会慢慢淡化,经年之后,被新的肉覆盖或者掩藏,但痕迹永远也消不掉,它不再疼痛,甚至变得比别处更加坚韧,但不能被凝视,被伤害的疼痛和流血的狰狞样子,会随着目光和伤疤的碰撞慢慢从记忆深处爬出来,它照旧可怖而刺目,甚至更甚。

“你调查过我吧?”宋易举拳护在头部,目光锐利如刀,直直地切过去。

破风声随之而来,陆遥之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拳头已经直逼面门,宋易瞳孔微缩,在一股窒息般的压抑中求生本能般地把头偏向一侧。

零点几秒的偏差,拳头擦着他的脸而过,蓬勃的肌肉力量有如实质一般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还没完,落空后勾拳侧劈,宋易一个错误的下蹲,膝盖狠狠地顶上他心窝,他闷哼一声,感觉一口血堵在心口。

陆遥之给了他一口喘息的时间,后退半步。

“是。”他语调平直地回答了宋易的问题,整个人好像一架只会打斗的冷漠机器,“所有的,包括你留宿悯之这件事。”

那声音里没有审问,没有责备,甚至没有恼怒,什么都没有。

宋易拿手碰了碰心口,疼得四肢百骸都在抽搐,肋骨好像断掉了,但又能清晰地感觉到,没有。

陆遥之的分寸感和掌控力到了可怕的地步。

悯之对他哥哥武力值的描述,实在是九牛一毛的浅薄。

他想起来一件事,虽然与现在的境况不太相关,但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缓缓吐了一口气,做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曾经在拳馆做陪练,有一个富豪,他有很多钱,但他过得很不如意。他有一个很强势的太太,太太家里权势滔天,他自卑,隐忍,敢怒不敢言。他有心理障碍,定期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他压力太大,需要释放,偶尔会带他去治疗活动室打击假人发泄,他觉得不够,就找我这种陪练。他很享受殴打别人的感觉,或者不能算殴打,他喜欢暴力,和我父亲一样,但又不希望对手太弱,不能是猫戏弄老鼠的那种感觉,他想要猎豹追逐野狼的体验。他跟我约定,他打断我一根肋骨,给我一千,我打断他一根肋骨,他给我一万。”

他那时候急于给宋晴看病,加上自负和年少冲动,就应了。

但他那时候还小,打不过对方,经常被揍得躺在地上大喘气,整个人仿佛快要死掉了,血性上来的时候也殊死反抗,闲下来就练肌肉,企图压倒对方。

每当他表现出搏命的时候,对方是最兴奋的。

某些时刻,他从心底里对他的兴奋感到惧怕。这会让他觉得,人是多可怕的一种生物。比恶魔还要更像恶魔。

有时他也会想到父亲,两种人有着殊途同归的恶劣因子。

极偶尔的情况下他才能做到成功反杀。

就像赌博一样,就算按概率来说输赢都是一比一,但其实输得几率比赢大很多。而仿佛饮鸩止渴,越输会越想赢,越想赢输得会越惨。

“我经常半死不活地被拳馆的医生带走,然后生命力极其顽强地很快恢复,我赚了很多钱,但大多是我被打。那一年,我差不多十六岁,还没成年,拳馆一位保洁阿姨报了警,那位富豪被拘留了,拳馆倒闭了,舆论以极大的热情痛斥了富豪和以富豪为代表的一类自私冷漠、以资本压榨廉价劳动力、凌驾于法律、甚至人性之上的人。”

陆遥之的手从防卫姿态缓缓放了下来,听他说话。

宋易胸口实在疼得厉害,于是席地而坐。

“但只有一天,准确来说只有几个小时,很快所有的媒体都统一口径似的,集体缄默,这件事我想你没有查出来。毕竟最后警局的档案里,拘留的是我,而我是用高额保证金被人保释出来的。非法经营的拳馆倒闭了,最终媒体着重在这个点上进行了大肆报道,政府下狠手整顿了,再往后去,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

这件事中,错误的是谁呢?

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服务。

但从某一层面上讲,有人愿打,有人愿挨,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不被许可的,就是错误的。

“后来,我没了工作,我还小,涉世未深,什么也做不了。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

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死了就死了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我拒绝了参与偷窃。那时候很穷,真的很穷,看不起病,吃饭都成问题,我妹妹经常发疯,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哪里有钱。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然后自责,愧疚,我有时候安慰她,有时候也觉得厌烦。”

兄妹情深?没有的事,只是被某种责任感压迫着,深夜无眠的时候,他很多次想,如果没有宋晴,或许他就会轻松点了。

“后来她死了,大概是愧疚,或者绝望,趁我不在的时候,吞了很多药。里面有强安定的药,最后神经麻痹导致休克死掉了,医生说如果早些送过去,或许还能救。但那天我在外面待着,觉得家里压抑,不想回去。”

看见宋晴的那一刻,他第一感觉其实是松了一口气。

“我觉得我解脱了,某一刻,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像所有的压抑和郁闷一瞬间扫荡干净了,我从死胡同里看到一扇窗,光哗啦一下透过来。”

说喜极而涕,也并不为过。

“但随之而来的,并不是对生活的希望。是一种茫然和无措,继而是巨大的悲伤,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不好的全部隐去,只剩下一些细枝末节的毫无意义的东西,我突然发现我该死地想她。”

她不漂亮,内向,性格怪异,不可爱,不温柔。

但对他来说,无可取代。

“我知道,人生一团糟,我的无能和懦弱显得可悲且可笑。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活着不如死了。”

他有想过去死。

“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勇气。”

陆遥之摘了拳套,手指缓缓地屈伸了一下,“所以呢?”

“我承认,我配不上悯之。”他说。

陆遥之微微眯了眯眼,重新把手套戴上,“然后呢?”

·

悯之吃完了早饭,哥哥还没有回来。

他忽然有些不安了。

她像一只跳蚤一样,来回蹿动,惹得最宠她的二哥哥都没耐心地一把拍在她后脑勺,问她是不是吃了兔子肉,这么能跳腾。

悯之懊恼地在沙发上打滚,拿手机给哥哥打电话,给宋易打电话,都没人接。

她哀哀地抱住二哥哥的胳膊,“大哥哥是不是去找宋易了哇?他会不会打他啊?”

会的,肯定会的,大哥哥这个人又不太讲理,宋易这个人又有点儿狂妄自大傲慢无礼,最重要的,他对悯之…还做过不那么好的事。

“完了。”悯之拍着沙发,郁闷地把脸埋在靠枕上,“我觉得我可能要失恋了。”

彼时她只是有些沮丧,但总归还是抱着一点点侥幸心理的。

但当她看见哥哥受伤回来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可能真的完蛋了。

她还没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的火焰。

陆遥之的胳膊受伤了,严重到骨裂的地步,去医院固定了一下才回来。

他胳膊被架了起来,神色始终是肃穆冷凝的,唇抿得很紧,是极度生气的姿态。

悯之只知道他的确去见了宋易,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是真的不知道,也不太敢问。

从小到大,悯之还是第一次见大哥哥受伤到这步程度。

也第一次见他真的生气。

她很心疼,还有点儿难受,不知道是埋怨宋易,还是埋怨哥哥。

总之很难受,沮丧极了,从小到大,从没有一刻让她觉得如此难过的。

她躲在猫房里发呆,一二三四五,五只猫围着她打转,毛绒绒的尾巴一个一个扫过她的身体,那只不纯的橘猫矫健地从爬架上飞下来,然后跳上了悯之的胳膊,她抱着她睡衣袖子练爪子,啃着她脖子上的毛球热情地撕咬,悯之仿佛没知觉似的没理会它,它生气地冲她龇牙咧嘴,悯之还是无动于衷,于是它改变了策略撒娇蹭她,悯之依旧无视了它,它终于恼羞成怒,捞了她一爪子,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转身走了,大约是在骂她吧!

闹腾声消失了,悯之才反应过来,抱歉地去抚摸它,但这下换它不理她了。眼神冷漠又傲娇地撇过了头。

其实世上大多事都是如此,碰壁多了,就掉头走了。

悯之又不是真的人民币,谁也不会吃了一次又一次闭门羹,还能敞开怀抱去追逐她。

那是初秋一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

悯之很难过。

她从没有恋爱过,这会儿已经感受到了失恋的悲伤。

思思表姐说,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对错不重要,也没有意义,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试图从各种纷繁复杂的情绪中理出一个因果关系,那是愚蠢的,聪明人懂得转移目标。

夜晚降临的时候,陆遥之把悯之叫去了书房,他用完好的左手在写字,偌大的斗笔,笔锋凌厉,一挥而就,他这样的男人,在粉丝看来,合该荷尔蒙炸裂地去撩妹,奈何他是个穿着西装像男神,脱了西装练毛笔字画画的“退休老干部”一样无趣的男人。

他很聪明,甚至是通透,那种超脱一般的天才的思维让他很多时候像个看透一切的老人家,他总是沉稳而睿智的,所以才更让悯之沮丧。

如果他执意拒绝,那可能宋易真的不适合她吧!

悯之坐在他对面的小凳子上,委屈巴巴地坐着,也不说话,整个人显得可怜,像没有猫粮吃且马上要被遗弃的五只小猫崽。

——但那五只猫其实从来没有缺过猫粮,而悯之也从来没有受过委屈。

陆遥之写了三个大字。

——断、舍、离

这真像是某种不详的预兆。

陆遥之搁笔,目光缓缓上抬,落在他从小最宠爱的妹妹身上,眸色是他一惯的凉薄,其中夹杂的些许温度,也并不是很明显。

“他不合适你,当然,如果你执意,我不拦你,但我希望你好好想一想。你长大了,哥哥不替你做决定。”

悯之哭着出去的,呜咽声听起来可怜极了。

陆遥之心疼不已,但没有去哄她。

以前有人问他,妹妹长大了怎么办,不能怎么办,就像鸟儿长大了要飞翔,他就算再有能力保护她,她不需要,那也没有办法。

人生就一次。

就那么一次。

谁也不能替谁做决定。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对与错,谁说得清呢!

这本来是个喜剧故事,忽然变得悲情起来了也怪让人难受的。

悯之时常会回忆起那天,她记得阳光不很强烈,天气不冷不热,只是清晨的那会儿,微风吹过来有一点点的凉,她为此加了一件外套,然后觉得刚刚好。

但二哥哥说那天很热。

阿姨说天气有些闷,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了。

爸爸很讨厌那天的风,吹得他整个人都不太好。

对同一件事。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同。

她有时也会回忆起第一次见宋易的场面,如何准确定义第一次呢?大约是吃饭那次,她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个子很高,比哥哥还要高,眉目冷峻,神色沉威,几乎没有笑,整个人显出几分阴沉沉的气息来,他目光扫过来的时候,悯之吓了一下,筷子陡然掉了下去。

她是怕他的。

第一印象里,他并不是很好相处的人。

但她其实不应该被吓到,可能只是她看他看得太入迷,所以被他目光扫了一下,白眼吓到的。

她其实第一次见他,就很好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然后是电梯里,他依旧很冷肃,整个人因为李静的渲染,变得变态又可怕。

悯之小心肝颤抖着,小心翼翼地看了他好几次,脑补了无数被变态会长凶的场面,自己把自己都吓哭了。她记得他怕她感冒,给了她自己的外套,她也记得他把手机给她分散注意力,她甚至还记得,他把手递给她去握的时候的神情,不是很情愿,但莫名透着股柔软。

她从骨子里认为他是个好人。

是因为他曾向她展现过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面,虽然别扭又笨拙,但是是真心的,悯之感受得到,她有着最纤细的触觉。

她记得自己去还衣服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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