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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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别墅待了两三天, 滑雪,打纸牌和麻将,一起去散步、爬山,在大雪天夜里办露天篝火晚会, 在室内马场跑马, 悯之曾经寄存在这里的小马驹已经长大了,都不认识她了, 不过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 和她一样,呆呆的, 反射弧特别长, 经常慢吞吞地无意识地走, 大约是在和母星沟通吧!

那几只猫和唐佳文玩熟了,她当了几天的铲屎官, 莫名爱上了宠物, 后来回学校后又找了一个宠物店的兼职, 周末偶尔还去救助站做义工。再再后来她和一个咖啡店老板恋爱了, 据说咖啡店老板家里有十只猫, 他们很快结婚了。悯之知道的时候还挺高兴,有时候爱情弯弯绕绕, 要经过很多路,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

罗御宁性子温和, 有些怯, 整个年都不太敢和陆季行搭讪, 倒是和悯之的舅妈周倩聊了不少,最后舅舅还很不体面地吃了飞醋,打牌的时候坑了人家不少钱。

罗御宁很迷乱地问过陆遥之,自己是不是哪里惹尤总不高兴了,陆遥之都不好意思说他舅舅吃飞醋。只说他就是这个脾气,让对方不要在意。

乔茵还爱着罗御宁,但却很冷漠,因为明知道两个人不可能。乔茵家里从政,父母是老派知识分子,思想上有些根深蒂固的偏见,不会接受一个娱乐圈出身的女婿的,而罗御宁显然也不愿意为此遭受羞辱。他对演艺事业有着非比寻常的热爱,并不打算为了爱去舍弃梦想。乔茵曾经以为爱情比任何事情都伟大,也坚信车到山前必有路。但现在越来越发现,感情太脆弱了,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把它惊得支离破碎。

这是一道无解的题。

他们已经再也没有可能了。

即便偶尔无意的对视,都能从对方眼里看见明显都痛楚和隐忍,即便深夜无眠的时候,还会一遍一遍回想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即便在无人的时候曾歇斯底里地呐喊过。但他们是真的,没有可能了。

尤嘉对宋易很好,这让陆季行很不爽,于是变本加厉地针对他。

怎么看他都不顺眼。

宋易也没刻意去讨好谁,谁怼他,他就多对悯之好一点,十分不要脸不要命地在长辈面前秀恩爱,肉麻兮兮的悯之都快揍他了。

好在他还算有分寸,没有过分到再次挨打的地步。

熬岁的时候,外公外婆给每个小辈都准备了红包。

新年第一天互相拜年,又收了爸爸妈妈还有舅舅舅妈的红包。

开车回市区的时候,又给了压车钱。

悯之拿了很多零花钱。

最后数了数宋易的,比她还多。——陆季行多塞了他一份。

宋易趴在悯之耳朵上,得意地说:“这是给女婿的见面礼。”

——悯之被套了戒指,起初还没人发现,后来思思表姐哟了声,“我们悯之长大了。”然后才忽然被人围观。

结局当然是爸爸舅舅还有两个哥哥,然后连带着妈妈和舅妈都坐不住了,几个人连番对宋易实行了再教育。

最后妈妈和舅妈在和悯之也谈过的前提下,表示支持。

两个哥哥持中立态度。

舅舅依旧表示看他以后的表现。

唯独陆季行同志,坚决地抵抗,悯之也说了不少好话,但没辙。

没想到竟然会给他单独塞红包。

男人心啊,海底针。

悯之拍拍他的后脑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

他爸爸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当然不好说话,但悯之喜欢啊,相处时间不久,但陆季行又不傻,看得出来两个人是真的互相喜欢,不是演出来的恩爱,所以即便再不情愿,他也只能认了。况且深入了解一下宋易,会发现他本质不坏,品性还算良好。

但还是撂了狠话,“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就是一辈子不嫁人,我也能保她一生无忧。她呢,有很多小缺点,你既然这么早来摊牌,我自然当你是能容忍,往后去,你们有什么矛盾,她就是有千般错,我也不允许你对她恶语相向,更别拿她的缺点攻击她。爱情是相互包容,如果哪天你无法容忍她,务必把她好好带回来交还给我。同样的话,我也会说给悯之听。你没有家里人了,往后去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了。”

宋易郑重应了是。

回市区后,大家分道扬镳。

*

年过后。

悯之每天盼开学,开学了就能经常见到宋易了。

掰着手指等啊等,过了一天又一天。

踏进学校的第一天,宋易去接她,帮她拎着行李,两个人并排走在校园里。那天天很冷,西北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吹过来,带着冻透骨骼的冷寒,悯之因为太兴奋,眼睛亮得像塞了漫天星辰,走路都轻飘飘的,像是随时能飞起来,她把手塞在上衣兜里,后退着走,和他面对面,讲大哥哥和二哥哥的八卦。

“你不知道,我大哥哥把他的助理给辞了,陈翎姐姐跟了她四年诶,业务能力特别好,人也很好,我一直以为陈翎姐姐会跟他到退休,他竟然把人给辞了。就很遗憾。我爸爸都问他为什么。”悯之咧着嘴笑起来,“你猜怎么了?”

宋易摇了摇头,手伸进她的大口袋去握她手。

她的手软软的小小的,他能整个把她手握在掌心。

悯之转过身,和他并排着走,挨着他的胳膊,接着说:“他说避嫌。他喜欢陈翎姐姐。你知道我大哥哥吧,性子很冷很冷的,我还从来没见过他谈恋爱,连暧昧对象都没有。好好奇他怎么谈恋爱的。还有我二哥哥,他竟然比你还禽兽。”她都不敢相信,“除夕夜那天,我二哥哥亲了我室友。”还是宁宁忍不住和她透露的,问她这样算不算就是恋爱了。

因为陆逸之并没有给她更明确的表示。

悯之当然是怂恿她不要大意地去让他负责啦,亲了当然要负责,不然当人家是什么,亲了亲就完事?

宁宁真的就去问了,然后陆逸之说:“是。”

宁宁兴奋了一个寒假了。

每天和她一样都在盼开学,设想了无数遍以后谈恋爱的细节,还很忧愁地问悯之,师生恋肯定不能公开,那么地下恋该怎么谈呀!

不过后来证明是她想多了,陆逸之开学之后直接打了辞职报告,并且推荐了一名履历很不错的朋友过来替代他的职位,他还是合同工,并不是正式教师,辞职并不麻烦,工作交接一下,然后就直接走了。

他走的那天,宁宁去送他,沿着梧桐树大道,一直走到锦湖桥,穿过工程学院的教学楼,他的车停在工院北门的停车场那里,他把办公室收拾出来的物件盒子搁在副驾驶上,然后倚着车门拥抱了宁宁。

“我过两天去欧洲待几天,然后转道去冰岛,或者去俄罗斯,总之去四处转转。我回来的时候,大概你该毕业了,我会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的。”

那一瞬间宁宁是懵的,这和她设想的一点都不一样,她想谈一场黏黏腻腻的恋爱,而分离是件太痛苦的事。

她单是想想就觉得心里难受得要命。

有那么一会儿,她忽然觉得陆逸之可能并不想和她谈恋爱,那个昏暗的灯光下,那个暧昧缠绵的吻,或许只是气氛太好了而已,他一时情难自控,但并不意味着什么。

但她不想去问,怕答案她承受不了。

她自私地觉得,哪怕是这样表面维持的关系也好,只要想想现在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了。她从没有任何一刻,怀着如此卑微又卑微的幸福的心。

陆逸之看出她的悲伤,捧着她的脸,给了她一个深吻,但并没有妥协说不走,只是告诉她,“我会经常寄明信片给你。”

宁宁点点头,“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当然。”

然后他们就分离了,宁宁看着他的车驶出银杏西路,慢慢消失在视线。

以悯之对二哥哥的了解,她觉得,大概二哥哥是处于一种微妙的负罪感?宁宁太小了,比悯之还要小一点,十九岁,才刚刚成年。而他是个太理智的人,这件事上却冲动得超乎寻常。他大概是想静一静,去认认真真地捋清这份情感,然后也给宁宁一些时间,去思考是不是真的爱他,或者只是单纯的好奇和朦胧的崇拜。

“这证明他是真的认真了。”悯之肯定地说。

这话给了宁宁莫大的安慰。

二哥哥走的那天没有告诉宁宁,下了飞机才发了消息,说他人在东欧。宁宁很沮丧,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很沉默,泡在琴房里练琴,弹她最爱的古典音乐,也弹被老师诟病的一些现代流行情歌。她反常地都开始听枯燥的只有教授才能津津有味欣赏的无调性音乐了。

她经常领着悯之去看音乐剧,看歌剧,偶尔也看看戏剧,对学业突然有了异乎寻常的热爱。

转眼就到了夏天。

过完这个夏天,悯之就迈入大三的行列了,她和十一位同学一起去做四个半月的交换生。

大三一开学她就要走了。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大哥哥和陈翎分手了。

那天下着暴雨,天气阴沉沉的,风在半空打着旋,枝叶疯狂摆动着。

悯之一下课就看见陈翎姐姐撑着伞站在教学楼下。

她问她,“方便一起去吃个饭吗?”

悯之“嗯”了声,发短信给宋易说,不用来接她了。

爱情开始得太容易,维持起来却难。

“我妈妈瞒着我问遥之要钱,”陈翎说这话的时候,眼眶就开始泛红了,她感觉自尊正在被人狠狠地放在地上践踏,碎成一片一片,混入泥土,捡都捡不起来,让她觉得痛苦,作呕。

“他值得更好的,我这样的家庭,只会拖累他。或许一开始还好,我妈妈对金钱的需求对他来说或许只是举手之劳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全部的尊严了。长久下去,还会有更多我意想不到的事,他也会厌烦,会失望,我会更无措,我妈妈就是那样的人,我没办法摆脱,也在时刻希望她能够明达一点,但她很难改变了,所以我害怕。就这样吧!希望你大哥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陈翎把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推到悯之面前,“我没脸再去见你大哥,你帮我还给他吧!我对不起他,代我向他道歉。”

“这件事,我大哥哥也做得不对,他应该征询你的意见的。或许他只是因为你想讨好你的家人?但他做法确实是不太恰当。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了。但我还是希望姐姐你再给我哥哥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我哥哥你别看他整天好像很厉害似的,其实感情方面就是个白痴呢,他可是母胎单身,连和女生说话都很少,演戏因为演不来亲热戏,至今连部爱情片都没演过呢!…”

可以说是真的毫无经验了,以悯之对大哥哥的了解来说,他对陈翎姐姐,真的已经是非常喜欢了,但可能性格原因,他总是显得不那么热情。

悯之说了好多,但陈翎姐姐还是觉得这份感情已经无法维持下去了,为了以后不变得面目全非,在还算美好的时候,就这样放手好了。

她希望两个人还能保持点儿美好的回忆。

虽然很遗憾,但悯之还是选择尊重她的选择。

只是打电话给大哥哥的时候,骂了他一句,“大哥哥你是笨蛋吗?”

作为一家五口脑子最不灵敏的悯之,她很少有机会去说大哥哥笨蛋的。

同样陆遥之作为智商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做任何事都如鱼得水的人,也很少有机会被骂笨蛋。

但他知道自己没办法去反驳。

在感情方面,他确实是个笨蛋。

悯之开学没多久就去了奥地利。

据说那里已经是秋天了,秋天会很短暂,冬天会很冷,但具体的不知道,妈妈塞了很多钱给她,让她到那里看着买些日用品。

爸爸联系了一个在因斯布鲁克的朋友,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女儿,因为并不算太熟悉,这样麻烦人家很抱歉,爸爸甚至答应,以后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来找他。

爸爸其实最讨厌欠人人情了。

所以悯之知道自己备受宠爱。

妈妈总担心她在那边会不习惯,一遍一遍去查攻略,叮嘱她要记得买厚衣服,那边冬天很冷,叮嘱她生活上的各项小事。被唠叨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据说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乖宝宝,但也最不耐听外婆唠叨,看来妈妈们到了一定年纪,唠叨是必修技能。

大约是因为太爱了。

悯之这样想。

走的那天,宋易开车来机场,当着陆季行同志的面抱了抱悯之,深情款款地说:“记得打电话给我。我有空了去看你。”

悯之偷偷瞥了一眼爸爸。

爸爸轻哼了声,一副受不了的表情,但却没有其他表示了。

悯之开心地亲了下宋易的脸,“嗯!”

这下爸爸不耐地拍了宋易一巴掌,“好了,别腻歪了。”然后催悯之,“该安检了。”

悯之冲爸爸吐了个舌头。

然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飞机起飞之后,悯之透过窗户看见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的地面建筑,终于感觉到了一缕愁绪。

好像还没走,就开始思念了。

第29章 如果离别二

29.

悯之走的第二个月。

国庆节后没多久, 天气渐渐转凉, 因为合作了一个大项目, 加班已经第三周了。

宋易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换掉, 装进洗衣袋里让干洗店的员工来拿。

他洗了个头,打算今晚回家去休息, 出来的时候碰见肖恩慈。

用周乔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 有着水墨画一般的气质, 浓淡相宜的面目。很温柔, 说话轻声细语。

她是合作方派来的监工,和他们一同工作,她经常捧着热水杯像个小老爷一样弯着腰查看每个人的电脑, 但很少说什么。她会买咖啡分给大家喝。

她喜欢穿长裙, 头发偏到一侧,公司里的小年轻都很喜欢她, 暗戳戳地谋算着约她去看电影。

她总是能礼貌又不失体面地拒绝。

慢慢的, 大家都知道她对他们不敢兴趣。

或者说,她只对宋易感兴趣。

她从来不查看宋易的电脑。

她给每个人买大杯的美式, 唯独给宋易买双份的意式浓缩。

她在路上碰见任何人都礼貌地点头, 唯独碰见宋易时会笑。

她经常在楼下的意式餐厅吃焗饭,因为宋易经常会去那里。他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肖恩慈会在他对面坐下来, 说:“好巧啊!”

宋易吃饭很快, 五分钟搞定一盘意面。他喝水很大口, 既不斯文,也不赏心悦目。他付完款就走,经常全程只在她坐下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她,冷淡又不失礼貌地回一句“嗯”。

他从不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好奇她为什么喜欢坐在他对面。

更不想知道,她任何的信息。

这很简单地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不感兴趣!

但肖恩慈乐此不疲。

她今天又遇见他,看见他洗头发,她就知道,她今晚要回家。——这是观察多天的结论。

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她,让她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就租住在你家附近。我很会做夜宵的,作为回报,我可以请你去我家吃夜宵。”她眨了下眼睛,是一副半开玩笑的俏皮表情。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漂亮有时候是张通行证,可以轻易地得到别人的爱、关怀,还有诸多其他的便利。

宋易凝视了她几秒钟。

在这短暂的几秒钟里,她觉得自己在被一种冷漠的目光审视,她看见他眉毛微微隆起,聚成小小的一个峰。

宋易单手叉腰,另一手捞着自己的风衣外套,头发还是湿的,整个人显得放诞不羁。他这个人很奇怪,回家之前总是要换个衣服,然后再洗个头发。明明回家更容易搞定的事,但却非要这样做。

有些人天生就比较古怪。

但她喜欢他这种古怪。

他在沉默了几秒钟后,终于开口:“抱歉,不太方便。”

他抬腕看了看表,“晚上七点钟,离最后一班地铁还有两个小时,我想比让我载你更简便。”他用同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回答,“最好不要随便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我也不太喜欢带陌生女人,我女朋友心眼丁点儿小,我不太希望她不开心。”

那是第一次交锋。

肖恩慈笑了笑,“啊,还想着蹭个便车呢!看来不能占便宜喽。”

宋易礼貌地微笑,侧身,绕过她,走了。

晚上风已经很冷了。

落叶被吹得打着旋儿,萧瑟的秋意渐渐地浓烈了。

他忽然又担心他的悯之,那个个头不到一六五,抱起来很轻,身材娇小的可以整个钻进他怀里漂亮又善良的悯之,她很喜欢笑,待人和善,很少生气,只有他才能惹她跳脚。

她在奥地利不知道如何了。

据说那边很冷,她有很多华人朋友,她的英文不错,也会点儿德语,但她说周围人说英文反而多,她经常被人约着出去逛,因斯坦布尔有个大叔是陆季行的朋友,她去那边做客的时候,和大叔的儿子一起去山脚下看风景。

宋易吃了好几天飞醋。

不知道有没有臭崽子们去骚扰她。

她前段时间还在说路上看见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白皮肤男孩,形容他像是童话里的精灵王子一样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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