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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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类似于催眠的行为,通过反复的心理暗示把一些记忆压制在潜意识里,达到遗忘的目的,余笙最后接受了。

她想,忘记了就好了。

只是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余笙躲在黑洞洞的空间里,脑海里是卫臣和卫峥两个人从龙脊崖翻下去的画面,同一个地点,同一种方式,同一个噩梦。

“笙笙…你别吓我!”姜博言的声音就在耳边。

余笙好想抱抱他,把自己埋进他怀里,可这会儿她有点儿无法控制自己。

大概是昏迷了,她想。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抱抱我,姜博言,我有点儿冷。

大约发生了奇妙的心灵感应,下一刻姜博言抱紧了她。

真有默契啊!

余笙想,我醒过来就还你一个。

不,两个。

诶,其实多少都可以啊!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明天的章节~

第45章

余笙醒过来的时候, 在顺风旅馆后院客房的床上。

太婆抽着水烟,坐在一旁盯着她看, 看见她醒过来, 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造孽喽!”

姜博言坐在床边, 强势地抓着她的手,余笙觉得他快把她手攥骨折了。

如果他的爱用这个力量来衡量的话,余笙觉得他大概已经爱她到无法自拔了。

他眼底有些憔悴, 看见她睁开眼, 目光才带了点儿光彩,“你要吓死我啊!”

余笙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冲他露出一个傻不拉叽的笑。

看着她这蠢样, 他终于也露出一点儿笑意, 紧绷了许久的脸色,渐渐和缓。

余笙一点儿也不想醒过来,脑子里被塞了太多东西, 她觉得像是吃了太多消化不动似的,累得只想睡, 可无奈这边儿姜博言死命地抓着她的手, 那边陆玥在拼命掐她的人中,余笙觉得自己都快被她掐秃噜皮了, 再不醒过来估计她该被陆玥这没轻没重的死丫头给强行掐断人中了。

她这个在姜博言面前自动开启臭美模式的人,怎么能忍受被人在脸上给掐出花来这样有损光辉形象的事。

所以她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把我掐破相了我跟你急啊!”虽然这句威胁因为虚弱并不带有任何震慑意味, 反而有点儿搞笑。

陆玥被她吓得半死,这会儿猛地松口气,又气又想笑,最后也没舍得给她一个爆栗,“刚醒来就贫,你怎么这么能耐啊!”

“快给我个镜子,我怎么觉得人中破皮了,疼死我了,你一个姑娘家就不能力气小点儿。”余笙折起身的时候,眼一黑,差点儿没又跌回去,姜博言接住了她,把她扶正了,“你个已婚青年妇女,那么臭美做什么。”他安慰她,“没破皮,还是很漂亮。”

说完又补了超级酸的一句,“我眼里你最美。”

其他人齐齐吐了一个长长的“呕”,冷凝了的气氛,这才大地回春般活泛起来。

诶呦喂,这糖衣炮弹砸的,余笙捂着胸口,“已婚就已婚,妇女是什么鬼?还有,你脸皮真厚。”

这么多人呢!

姜博言笑了笑,“没你脸皮子厚!”

余笙知道他又在调侃她那晚把他按在床上的事,横了他一眼,没理会他。

她晕倒了大概有两个小时了,警察赶到的很快,真的派了直升机过去,把所有人暂时撤离到了这里,尸首拍照后被带回去给法医做鉴定。

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不是他们这些人一面之词就可以判定的。

所幸还有余笙的相机,她那时候做了全程跟拍,就连最后卫峥从上面跳下来的画面都有——相机在三脚架上,余笙没来得及关闭。

余笙没有多大的事,就是猛地受了刺激,一时没缓过来才晕倒的,这会儿醒过来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就是心里觉得很沉重,灌了铅似的,她这小身板几乎要提不动心脏了,胸口闷得像是六月里的暑热天,恨不得去南极跳个舞才能缓解的那种燥乱。

“之前没有任何的预兆,我从来没觉得她会去寻死,她工作一直很努力,手下有一个杂志社,是份时尚杂志。…前段时间她还费力去请了很厉害的模特来做封面人物,是我去做的摄影师,那时候她跟我说,能不能翻身,就看这次了。…她还请我们去吃饭,席间她公司的姑娘跟我说,她已经很久没合眼了,加班加点了很久,这么努力,一切也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我总觉得她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去死。”余笙出门的时候,几个警察迎了上来,问询的时候,她这样回答。

然后又皱了下眉,补充说,“不过我想跟三年前有点儿关系,那次我们一起徒步翻越邬西山脉,也是在龙脊崖,她男朋友失足跌落,就是她死的那个地方…”

余笙把过程复述了一遍,包括所有的细节。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余笙为什么会昏倒,也不知道这件事和她有什么关系,只是单纯地以为余笙是被吓晕过去的。

毕竟那场面连警察见了都忍不住皱眉,惧怕死亡是人的天性,一个人有多大的决心才能从一百五十多米的高空跳下去?

最后变成一团肉酱,给活人的感官已经不是一个惊恐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直到余笙把几年前那件事说出来的时候,几个人才似乎有那么点儿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然后是“千人一面”的震惊。

如果不是警察在,陆玥几乎要跳起来大吼一声“这特么是怎么回事,你特么竟然出这么大事都不告诉我”了,这会儿卓诚只能死命地拉着她,“都过去了,过去了,别激动。”

“扯淡,又不是你闺蜜!”陆玥瞪着他,眼眶红红的,像是要哭出来了,卓诚只能举手投降,“我扯淡,是我扯淡!”

这话一说,本来不想哭的陆玥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怕惊扰警察,也怕余笙担心,扭过头去,捂着嘴,一脸扭曲地掉眼泪,卓诚难得正经了会儿,把她搂进怀里,“好了,哭吧!”

林池抱着叶琛的胳膊,一张小脸煞白煞白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作为一个脑洞大得可以装下整个银河系的编剧,这会儿也有点儿接受无能了,那可怜的小模样,让叶琛连推开她都不忍心了,就那么任她抱着。

照这情形下去,叶琛怎么都有种被吃的死死的错觉。

这可就有点儿操蛋了。

姜博言直接把余笙揽进怀里,“这不是你的错。”他的声音有些僵硬,心疼得彻彻底底。

那语气里的沉沉的关心像一道屏障,为余笙隔绝了不安,

余笙从他怀里钻出来,拍了拍他的手臂,不安的躁动的心像是被春雨滋润过,泛着湿润的光泽,她笑了笑,小声跟他说:“我都知道,别担心。”她握着他的手腕,要他别激动,两个警察大哥还在问话呢!

其中一个体贴地等他们在这边儿你侬我侬演电视剧似的,腻腻歪歪地抒发完感情后才又礼貌地开口问了句,“你是说她可能是殉情?”

余笙回过神来,摇摇头,“不好说,但我觉得有很大的关系。”

同一个地点,如果和卫臣没关系,余笙想不出来别的原因。

一个拿本子做记录的年轻警察忽然抬起头来问了句,“你刚说三年前是忽然听见一声卫峥的尖叫,然后你们才从帐篷里出来的,那时候卫臣已经跌落下去,跌落之前,你们有人目睹吗?”

“没有。”余笙摇摇头,那时候下暴雨,所有人都待在帐篷里。

那个警察拿着笔敲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转了下眼珠,“当时报警了吗?”

姜博言看了他一眼。

余笙还是摇头,“没有,只有保险公司的人过来做了个鉴定,没人想起来要报警。”

因为也没什么值得报警的地方,简单明了的意外。

“所以也没有人怀疑过当时是卫峥杀了卫臣吗?”

“什么?”余笙突然抬起头直视着对方,“怎么可能?”

那警察挑了下眉,可能是觉得自己吓着了对方,换了个温和的语气,“根据你刚刚的描述,卫臣是个很温和的人,那么他冒进的几率是很小的,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少发生事故?就是说危险的地方人们会更注意去规避危险源,从而不容易出事。失足跌落这件事,听起来只是个意外,但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他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失足?单纯不小心?情绪激动?或者…被人推下去?”

“这…不可能吧…”余笙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依旧拿笔敲着下巴,“为什么不可能?你也说了,没有人目睹,所有的情况都是卫峥转述的,你能确定她说的都是真的?”

“我不能…”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吧?两个人是情侣,虽然卫峥对他有诸多的怨言,但是两个人的关系也没有僵化到需要让对方去死的地步。

如果仅仅是那点小矛盾,这动机站不住脚啊!

另一个稍微年长警察用眼神制止了拿本子的年轻警察的问话,转头去跟余笙说,“别紧张,我们只是在做一种猜测,任何一种可能都要考虑到,这位是实习生,年轻人思维比较活跃,你见谅。”

余笙点了点头,本来不紧张的,被他一说忽然就有点儿紧张,紧紧地攥着姜博言的手,这次是她把他的手差点儿攥骨折。

姜博言捏着她的手心,低声在她耳边说,“怕什么,我不在呢吗?”

余笙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愣了一会儿,眨着眼笑了。

目前已经暂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如果能够最后确认是自杀,很快就会结案。

“谢谢你的配合,如果有其他问题,我们会再来打扰你的,抱歉。”

余笙摇摇头,“你们辛苦了。”

警察起身要走的时候,犹豫了好一会儿的姜博言忽然叫了一声,“警官…”

两个警察一齐看向他,姜博言慢条斯理地站起身,和他们面对面站着,他点了下头,“我有些事情要补充。”

拿本子的年轻警察挑了下眉,重新翻开那个硬皮本,“请讲。”

姜博言伸手示意了下,两个人重新坐下来。

姜博言说,“卫峥有过自杀史,大概也是三年前,比我太太说的时间要晚两个月左右。我觉得有三点十分可疑,第一:按我太太说的,卫臣的死对她打击挺大的,但她很快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就算是一种痛苦下的代偿,似乎也显得有点儿不近人情了。第二:域城是个很原始落后的地方,位于邬西山脉深处,通讯和交通都处于很闭塞的状态,卫峥的外婆生病,还是在那样一个时间点上,她是怎么知道的?第三:她自杀的时候,那天是卫嵘,也就是鬼妹的生日,我干妈的女儿和鬼妹认识,那天去替她庆生,夜里九点左右的时候我去接她,几个人喝醉了把自己锁在天台看月亮,我托了酒店的人去找,偶然才把房间里的卫峥找出来,那天并没有人知道她在场,至于她为什么自己没有受邀请过去,为什么会选择在那里自杀,我一直觉得疑惑,但是事关**,就一直没有机会去问。”

年轻警察习惯性地拿笔敲着下巴,这似乎是他思考的标志,顿了片刻,他问了句,“她妹妹什么反应?”

“看不出来,她妹妹是个性格古怪的人,而且冷冰冰的,没什么情绪,从她脸上,经常看不出表情。那天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对我道了谢,然后补办了手续,之后一直在医院照顾,看起来挺正常的,不过没多久因为工作原因就去了瑞士。”

“她们关系怎么样?”

“这我就不知道了,表面看关系并不大好,没有事情不去联系的那种。”

年轻警察点点头,“知道她妹妹现在在哪里吗?”

“据我所知应该是在瑞士,她是个挺有名的模特,不知道警官听说过没有。但是我想只是简单的了解情况话,她不见得会专程回来一趟。”

年长警察站起身,同他握了手,“好的,我们知道了,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两个警察一起走了,带走了俱乐部的负责人回去做笔录,其他人就地解散,一场好好的野外岩降变成了一个自杀现场,这感觉怪渗的慌的,没什么人停留,很快就都离开了。

院子里只剩下姜博言这一批人。

卓诚说:“我们也回去?”

几个人一起看着余笙,她刚刚有些出神,这会儿才回过神来,扫视了一圈,无奈地一摊手,“你们别用这种同情加沉痛的眼神看我,我真没事,我不是小孩子了,很多事想得明白。”

姜博言抓着她的手肘,担忧地看着她,“真没事?”

余笙点点头,冲他笑了笑,“完全没,不是有你在呢吗?”

姜博言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脑袋,也看不出来她是在逞能,还是在真的没事,只问了句,“回去?”

她“嗯”了一声,“回去吧!”

几个人上了车,叶琛开着他那辆拉风又骚包的重型摩托要载吓坏的林池小姑娘回家,陆玥担忧地从姜博言的车窗里探出头来,“林池,你要不要坐这个车?”

林池倔强地摇摇头,搂着叶琛的腰搂得更紧了,仿佛谁要是把她从摩托车后座给拽下去就跟谁急似的,“没事,我觉得坐这个挺好的。”

余笙扯了陆玥一下,用眼神警告她不要“棒打鸳鸯”,然后扭头跟林池说:“那你们小心点儿,路上注意安全。”

林池点点头,把头埋在叶琛背上,小声说:“我们走吧?”

寒风中,叶琛叹了口气,发动了摩托,低沉的引擎声咆哮开,他冲着车上的人潦草地挥了挥手,就带着这个叫她无比头疼又蛋疼的姑娘踏上了回程的路。

牧马人掉了个头,也往前驶去。

余笙盯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树木,怔忪了片刻,忽然开口说了句,“我想去一趟域城。”

姜博言方向盘打了个飘,“你说什么?”

陆玥从后座趴上来,“你疯了?”

“嗯,”余笙认真地点了点头,“估计是。”

第46章

余笙这无比天马行空又充满革命冒险精神的计划不到十个小时就被姜博言无情剥夺了。

因为信誓旦旦说着自己完全没有事的她, 很快就被啪啪打了脸,那声音还有点儿响亮。

凌晨三点钟, 在整个城市陷入沉睡, 就连夜生活丰富的妖精族男男女女们都已经疲倦地爬到床上的时刻,姜博言猛地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 一秒清醒之后,发现自己太太正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地做噩梦。

他拧着眉心,晃了晃她, “笙笙, 醒醒。”

又是昏迷又是噩梦的,这出息的样子还去域城,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余笙清醒过来的时候, 迷茫地看了姜博言一眼, 觉得自己脸上湿湿痒痒的,伸手摸了一把,在她还没有发表出“咦, 怎么是湿的”这种高论的时候,姜博言就开了大灯, 问她:“做噩梦了?”

白光撒下来, 余笙眼睛有些承受不住地眯了一下,偏过头去。

听见他的问话, 余笙好像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拿手遮眼睛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一巴掌盖在了脸上, 遮住自己那丢人无比的眼泪,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像是终于被扛不住了似的坦白说,“那时候也经常做噩梦,无论自我催眠多少遍错不在我身上,都没有用。”

像是失手碰碎了邻居家的玻璃,尽管那玻璃摇摇欲坠早就该寿终正寝了,可还是会觉得自己是那个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会打心眼地觉得自己并不无辜。

不是她想不明白,只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我明天带你去看个心理医生吧!”姜博言靠在床头,把她揽进怀里,温热的大手搓着她的肩臂,“现在还睡得着吗?”

余笙点点头,回他,“嗯,你也快睡吧!”

姜博言歪头看了她一眼,“扯淡!”

“…那你还问我?”什么毛病。

“出去走走吧!”姜博言下床,“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余笙想起那句被老爸和老妈无数次给小萝卜头门灌鸡汤说的话——“你见过凌晨四点半的哈佛图书馆吗?”,忍不住乐了起来,跳下床,“走,去见见!”

穿衣服,换鞋,推开门的时候余笙抓着姜博言的手,“那你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见过啊!”姜博言伸手把她松松垮垮挂在脖子上的围巾往上缠了两圈,“创业起初的时候,不是太顺利,一堆破事,所以经常失眠,早上睡不着的话,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凌晨三点钟,街上的车辆都匆匆闪过,路上几乎没有行人,霓虹闪烁的光影虚幻地不太真实,孤独而辽阔的星空盖在头顶,会让人生出几分渺小的感慨来。

孤独和寂静更利于思考,凌晨三点钟,那几乎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今天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寂寥,街上披红挂绿的,红色的灯笼和喜字早就高高地挂起来了,来年是猴年,各式各样的贴画和玩偶已经新鲜出炉,争奇斗艳地被塞在每个显眼的地方,一路过去,虽然街上没什么人,但霓虹闪烁的灯光和浓浓的喜庆味道,平添了几分热闹,也冲淡了凌晨三点钟A市的萧瑟。

“后天就是小年了。”余笙忽然想起来,惊呼了一声,时间过得真快。

姜博言“嗯”了声,“小年夜回趟家吧!”

余笙点点头,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回谁家?”

作为已婚青年妇女,余笙不得不考虑一个亘古难题,回谁家过年?

“我陪你回去。”

那就是回余笙家了,“那姜叔叔和姜阿…呸,改不过来口了——怎么办?”

“大年夜再回去,可以吗?”他歪着头看她,似乎是在她商量。

这可真是稀奇,一向说一不二,颇有□□者臭毛病的六哥,也有同人打商量的一天。

余笙忍不住倍感自豪和骄傲地笑了起来。

小年夜去她家,大年夜去他家,没什么毛病,她是个挺好说话的人,愉悦地应了声,“行啊!”

可是说完,过了会儿,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爸妈已经四五十岁了,转眼她就嫁人了,她一个独生女,一想到大年夜爸妈要独自守着年夜饭看春晚就有点儿眼酸。

余笙说,“以后生两个孩子,一个随你姓,一个随我姓。”

他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这脑袋瓜里究竟又想起了什么,顺着话头回她,“行啊,没问题,或者可以生两对儿龙凤胎,两个随你姓,两个随我姓!”

余笙无语地盯了他几秒钟,觉得他这造物主一样的论调真是傻的可爱,“看把你能耐的!”

他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沿着中央大道的人行道往前走,街上只有匆匆而过的车辆,人行道连个流浪汉都没有——这特么冷的天,流浪汉都去找暖和的地方栖息了。

就他们两个傻X大半夜的出来吹冷风,一看就是那种脑子有泡的。

余笙顶着一脑子的泡张着手臂往前狂奔了一会儿,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她这智障的行为做的毫无心理负担,跑了一会儿,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扭过头来看见姜博言一脸一言难尽地看着她,顿时蹲在地上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怎么娶了这么个智障媳妇儿?我跟你说,晚了,本品贵重,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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