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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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剑,直戳胸口,害余笙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诶,秘书大哥,你这不能颠倒主次啊!工作要紧,我这都是小事,你这不是让你家boss升级当昏君了吗?”

不好好工作提问什么鬼的单词。

秘书郑重地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老板娘!”

余笙被他一声老板娘叫得浑身发麻,飘着出去了,走没多久就听见秘书一板一眼在一个一个拨电话,把刚刚堵回去的人又叫了回来。

余笙索性不出去了,含着一口老血回去跟姜博言说:“我觉得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秘书可能脑子有点儿直,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么耿直的秘书?秘书不应该是个美人小姐姐,说话三分笑,七分婉转,八面玲珑那种? ”

“电视剧看太多了吧你!”姜博言把她扔到沙发上坐着,给了她一本杂志,“自己在这边待一会儿,我的秘书挺好的,虽然情商不高,但是执行力很强,你瞎操什么心。而且我要是放个美女在身边,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你看你狭隘的。”

姜博言笑了笑,“哦,是我狭隘,改天招个女秘书,按你刚刚的标准来。”

余笙一下子坐直了,“你敢!”

很快就中午了,然后当然中午余笙可以去吃饭了,他问她吃什么的时候,她几乎没犹豫,“我要吃海鲜!”

“不吃!”没想到姜博言比她更直接,一口回绝了,他说,“今天三十号!”

余笙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跟“天凉王破”一样搞笑,“三十号怎么了?三十号禁食海鲜日?”

姜博言给她披了外套,拒绝了秘书要给他订餐的要求,打算带余笙出去吃,“你经期快到了,海鲜太寒了,吃点儿别的吧!”

余笙然后才反应过来,“…感觉我过得随便又粗糙啊!你比我还上心。”

“你还知道自己随便又粗糙?”

“…”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小年夜回家吃了一顿饭,粗糙又随便的余笙都在他公司待着,一边伺候着姨妈,一边背单词、刷题,偶尔抱着他的商务笔记本玩游戏,看看杂志,把欠杂志社的专栏给写了,《黎明前,日暮后》,这个名字很早就想好了,思考了许久,最后分享了她三年前的那场经历。

回忆并不美好,很多无法介怀的事情总会让人下意识去回避,可是余笙现在已经能与回忆和解了,再回头的时候,已经能从上帝视角去看待这件事,不仅仅有懊悔,也有对自己的谅解和心疼。

当然,更心疼的是卫臣,无论他是被人推下去的,还是自己失足跌落,他都是最无辜最让人惋惜的存在。

余笙每次想起他温和带着腼腆的笑意,都觉得心口一阵发闷,生命太过脆弱,死亡就像一朵花的凋零,似乎太过容易了。

而那个警察语出惊人地认为卫臣是卫峥推下去的这件事,最后似乎是不了了之了,卫峥被鉴定为自杀,很快就结了案,据说警局有联系鬼妹,鬼妹表示会回国为姐姐收敛尸体,至于三年前的事,谁还在乎呢!

余笙最后在文章中写:行过千百里路,最曲折的还是人心。黎明之前,日暮之后,藏着最深的黑暗,但是天总会破晓,光明总要降临。

写完直接发给了编辑,对方对她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鸡汤啊!”

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黑人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

最后编辑对她这脱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转眼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挺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马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头处理事情。

偶尔她问起,罗阳会说,“他这甩手掌柜做太久,都是报应啊!”说完才想起,六哥最近这是忙着恋爱呢,怕余笙多想,又补了一句,“也就这几天了,剩了一点儿尾巴,六哥这人完美主义者,所以较真儿。阴历二十八就是年会,到时候这一公司的人就都该回家过年去了。”

余笙点点头,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事,越发乖巧,每天除了学习,在公司基本不给他捣乱,他不开口,她连一句废话都不多讲。

她这多动症一样的人,能做到这步真是感天动天。

有时候他加班,她也陪着,只是多数情况下她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是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阴历二十七的晚上,姜博言加班到凌晨,一身倦怠地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光景,他站起身,看了眼窗外的天,漆黑如墨,只远处的霓虹晃出来一点儿色彩,对面写字楼已经彻底暗下来,夜绵长而寂静。

“途路”刚起步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一抬头,已经是凌晨,窗外是漆黑而安静的夜,孤独感扑面而来,步步艰难,深夜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他很多次想过要放弃。

他经常在凌晨出门,那时候公司还在创业园区的孵化中心,出门是一条很长的银杏路,他会沿着走,尽头右拐就是A大,再往前是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大学开学没多久她就搬了过去。

站在外面,六点的时候能准时看见四楼窗子里的灯光亮起来,然后他会寻个长椅坐下来,像是孤单的人企图寻求一种温暖,盯着一个小小的窗子来取暖,抽一支烟,然后起身回去,继续艰难地爬行。

那是个隐秘的往事,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姜博言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余笙,只是孤独的时候,她恰恰好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她就以那样一种怪异的姿态陪伴了自己许久。

现在想起来,也算一种缘分吧!

这会儿余笙已经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他走进去,拍了拍她的胳膊,她翻了个身,哼了两声,眼睛却没睁,没过多久就安静下来,再次睡沉。

大概是太累了,她陪着他陪到十一点,实在撑不住才去睡的,这个时间,姜博言也不忍心叫醒她,于是脱了外套,掀开被子,和衣躺进去,抱着她睡下了。

这几日,他精神绷得也很紧,明天就阴历二十八了,一切都暂告一段落,这会儿终于放松下来,只觉得困意一层一层地翻卷上来,闭上眼就觉得神经被扯进一片无边无际的漩涡里,很快就没了意识。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进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眯着眼,不甚清醒地折身下床,提上鞋子站了起来,从床头摸了皮带系上。

推门出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跳,手里一沓卷子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腰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子,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子看了眼,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做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摇头,“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下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

第51章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水,灌了一口,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口,是辆双门牧马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头一跳,刀刀姐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罗阳出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口的她,叫了声,“小嫂子?”

余笙抬起头,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巴能塞进去一颗鸭蛋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阳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口饭吃。我们单身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子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的地段开平价早点铺子,罗师兄真是有钱任性…偷偷问一句,收入能抵消房租吗?”

罗阳笑了起来,往里面看了一眼,确认父母听不到,才压低了声音说:“有时候还是能的。”

余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办法,老头老太太一辈子做这个,让他们安心养老跟谋财害命似的,我把他们从老家接过来就租了这么个店,他们开心就好,别的不重要。”罗阳领着余笙往里走,边走边说着,“我爸妈从乡下来,人实诚,我要是让他们把价格按原料的几倍提上去,他们非揍我不可。”

“因为你是奸商思维,阿姨和叔叔不是。”

“无商不奸,所以我爸妈不适合做生意,偏偏又喜欢,我能有什么办法。”罗阳颇无奈地摊了摊手。

余笙这才想起来,跟姜博言一起创业的,除了出身好的二代子,还有罗阳这种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的上进青年。

“这不还有师兄你吗?”有这么个儿子,做梦都该笑醒了。

不过叔叔阿姨大概也没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多宝贝的儿子。

余笙一脚跨进去,然后看见刀刀,她对面坐着的…是鬼妹!

得,今儿个这趟没白出来,她拽了拽自己的衬衣衣角,半尴不尬地往里走。

“刀刀姐也在,她昨天回来的。”罗阳循着余笙的目光,解释了句。

余笙盯着看了眼,高挑的身形,精致的眉眼,看多少遍都惊艳的人。

刀刀也看见了余笙,愣了片刻后,笑着挥了挥手,“笙笙,好巧啊!”

余笙走过去,欠了下身,对着两个人拘谨地点点头,“好巧,我前几天来过一次,今天才知道是罗师兄家的店。”

“嗯,店虽然小,味道还是很好的。…博言呢?我听罗阳说他昨晚在加班,也不知道有多少关紧事,都这个时候了,还不消停,你也就惯着他。”刀刀摇了摇头,似乎很不认同这件事,片刻后又问了句,“你过来给他带早餐?”

余笙点点头,“嗯,这几天一直窝着,早上就出来走动走动,顺便带早餐回去,他熬夜加班,这会儿应该还没醒。”

刀刀颔首,却是转了话题,“以前公司在创业园区的时候,每次来这边吃饭都要开四十分钟的车,没想到公司这么快就搬到了这里,从这里到新公司,也就几分钟的路吧?”她捏了一个包子咬着,不胜唏嘘。

以前在创业园区的时候,她总会在早上带一份早餐给姜博言,他一直都挺拼的,有时候整宿整宿的熬夜,早上她去上班就能看见他随便窝在沙发的身影,或是一身倦怠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他从来不心疼自己,都是她在心疼,请营养师开单子,照着食谱去给他准备早餐,他会说谢谢,嘱咐她不用太操心,可是她怎么会不操心?然而转眼间,这些琐事就再也不需要她去做了。

她也再没理由去做。

人与人之间,亲近或是疏远,有时候只是一转眼的事。

余笙这早上跟得了别扭症一样,说话都快不利索了,打包的早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终于在心里松了口气,跟刀刀姐和鬼妹说了再见。

一直埋头吃着饭,打了招呼就没再说一句话的鬼妹突然抬了头,她的声音和她的长相一样,都从骨子里透着冷,但又不是冷漠的冷,她问,“听说你想去域城?”

余笙本来已经站起了身,这下居高临下地把目光投过去,也不知道她这是听谁说的,错愕了一瞬,忽然想起姜博言的话来,“放不下就别逞能了,我知道你想去域城干什么,好奇,还有愧疚,想做些什么来弥补。余笙,人有时候同情心太泛滥不是善良,是灾难。”

她略一沉吟,回答,“嗯,有想过,但是现在不想去了,我没我想的那么有勇气。”像姜博言说的,有时候要学会释然,不是每一件事都能有一个结局的。

鬼妹没多说什么,只解释了一句自己的用意,“我要带卫峥和卫臣的骨灰回域城,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带着你。”

余笙点点头,“谢谢,如果需要,我会联系你。”

“也不急,我夏天才动身,随时可以联系我。”鬼妹拿纸巾擦着手,看向余笙,“没别的意思,卫铮说过你喜欢探险,我想你应该会喜欢那边。”

“好,”余笙颔首,又说了次,“那先再见!”

“快回去吧!”刀刀看向她,“只穿了件衬衫,待会儿再感冒了。”

余笙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不伦不类的衣服,又看了看刀刀姐和鬼妹得体的衣装,顿时有些自惭形秽,红着脸“嗯”了声。

人走了,刀刀拿勺子在碗里胡乱搅着,盯着余笙的背影,直到最后一点儿衣角消失不见,她才低头露出一个苦笑,她太羡慕余笙了。

又有点儿可怜自己,爱而不得,最是心酸。

只是她这感伤还没进行多久,罗阳就蹭了过来,坐在她身边,手足无措了片刻,还是开了口,“姐,你说放下了,其实还是放不下吧?”

鬼妹就坐在旁边,但是他也没避着,总觉得鬼妹这人就跟一座冰冷的雕像或者花瓶似的,往那儿一坐,半点儿俗世的烟火都沾惹不到,跟空气没两样,旁人说话她从不插嘴,似乎也兴趣。

他这人脾气直,不会弯弯绕绕的,想安慰人也只能开门见山,学不会婉转,这会儿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刀刀。

“这哪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她笑了笑,没试图隐藏,爱过,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只不过不凑巧,她爱的人不爱她而已,“我得好一阵缓了。”可能一个月,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一辈子,那得看她能不能遇见一个比姜博言更合她心意的人了,能吗?应该挺难的。

她说的坦坦荡荡,语气太寻常太冷静,让罗阳一时接不上话来。

过了许久他才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要不考虑考虑我吧!拿新欢葬旧爱,多好的办法。”

刀刀噗嗤一声笑了,“这可一点儿都不好笑。”

“你不还是笑了,”罗阳耸了耸肩,微微松了一口气,说出这话来纯属冲动,只是忽然觉得可惜,这么好的女孩,偏偏不得所爱,为情所伤过的人一抓一大把,有时候连伤感都让人没力气去伤感,可她不一样,她在他心上就是白月光。当初刚来公司的时候,公司上上下下谁不喜欢她,每天为她跑腿打杂都要几个人石头剪刀布,那时候大家都还小,一个个毛头小子似的冲动又莽撞,给她添了不少麻烦,她都是笑着,体贴地化解所有的尴尬。她总是那样,优秀,光芒万丈。他从没肖想过她,也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无论是哪个方面。可是这一冲动就口不择言了,她是谁?就算是不得所爱,也不需要来屈尊纡贵地让自己迁就,依旧会有大把大把的有为青年才俊供她挑选。

自己大概是疯了,好在她没放在心上,只当他哄她说的笑话,他一面觉得松了口气,一面又不免有些失落,索性接着这玩笑的由头又表了句真心,“我还是觉得这办法可行,你要是乐意,我这怀抱随时为你张开啊姐。”

刀刀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余笙穿着那件骚包的衬衣回去的时候,还不到八点,可是天知道途路的员工上班竟然如此积极,即便是最后一天,也都一个个早早地到了,这会儿已经聚在姜博言的办公室的小会议区里确认晚上的流程。

余笙推门进去的时候,一群人还以为是秘书,嘲讽说,“你是飞去大洋彼岸去泡咖啡了吧!等你弄好…哟,嫂子回来了?”话说了一半才看清人,连忙转了话头。

姜博言本来抱着胳膊坐那儿听着众人叽叽喳喳讨论,闻声才抬起头,看见愣在门口的余笙,他的衬衣松松垮垮地挂在她的身上充当外套,她像个偷穿爸爸衣服的小女孩,做错事般怯生生站在那里,似乎是没料到有这么多人,一时傻在那里。

他觉得有些喉咙发紧,只好微微错开目光,面无表情地说:“去把衣服穿上,别感冒了。”

余笙这才回过神来,愣愣地“哦”了声,然后提起手里装着早餐的纸袋晃了晃,问了句,“你要先吃吗?还是等开完会?”

他摇了摇头,“先放休息室吧!我待会儿再吃。”

余笙匆匆跟大家打了招呼,就快步往休息室去了,关上门之前还能听见那边有人在调侃姜博言,“诶哟,六哥,这大早上的,能不能稍微关照一下单身狗…”

她靠在门背上,狠狠地吐了一口气,完蛋了,这下玩出花来了,臊得脸都红了。

外面姜博言一本正经地坐着,脑子却早就飞了,偏偏边上的人还在揶揄他,“哦,六哥,嫂子早餐都给你带回来了,你还不赶紧去吃?”

“端什么架子,想去就去啊,我们又不会嘲笑你。”

“当然,你要是顺带想做些别的事,我们也可以给你及时腾个地儿的。”

“…”

他硬绷了几分钟,终于坐不住了,“算了,不听你们瞎扯淡了,我有点儿饿,先去吃个饭。”

几个人哈哈大笑,催着他,“快去快去!”

一个个的,也不知道瞎急切什么。

他无语地扫视了一圈,跨着长腿往里走。

后头一群人还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他扭头的时候,再次摆出一副无语地表情来,拿手指蹭了下鼻尖,“看什么,我就进去吃个饭。”

作者有话要说:嗨呀,我就进去吃个饭!

第52章

休息室原本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柜, 他偶尔加班的时候躺一躺,衣柜里的衣服也只是备用, 要参加特殊场合来不及回去换衣服的时候才会一用。

不过是个临时歇脚的地方, 他从没费心思去整理这里。

余笙在这儿待的几天才置办了些别的,比如小圆桌, 矮脚凳,铁艺花架,壁挂什么的, 啰哩巴嗦放了一大堆, 倒是多了几分人气。

他一直嘲笑她,“纯属浪费!”

她反唇相讥,“没情调!”

最后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 然后互相嘲笑对方幼稚, 不过他说归说,也从没干涉她,任由她把一间小小的休息室布置得花里胡哨的。

他是个多有秩序的人, 生平最讨厌别人打乱自己脚步,却总是放任她在他的世界横冲直撞。

也是稀奇。

这会儿进去的时候, 余笙已经换了衣服, 却也没有穿她自己的衣服,依旧套了一件他的外套, 衣柜里唯一一件休闲卫衣,当初毕业的时候卓诚送他的。

送给他的时候,卓诚语重心长地说, “不是我说你六哥,年纪轻轻的,非搞得自己跟老头子似的那么严肃,活泼点儿,啊。”那一个平声的“啊”说的骚里骚气的,导致他对这件衣服都有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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