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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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场的灯全关了,它又占地极大,真像身处於野外草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席妙妙从封殊身上爬下来,嘟哝:“好黑啊,我都要看不见你们了…”

啪。

一个响指,便架起了笼罩住二人的光圈。

温语:“神说,要有光。”

“可以再撑大一点,不过待会他要下来,就没必要了。”

温语忍不住了:“那个,封哥,能拜托你驱下虫吗?”

封殊点头。

稍一动念,十里来的飞虫肉身粉碎。

听完效果后,席妙妙突发奇想,拍拍他的肩:“封殊,你不去灭虫公司上班真是浪费人才啊!”

封殊赧然一笑,不敢居功:“举手之劳而已。”

表扬完自家大狗狗,席妙妙转头看向好友,她真回家换了一套造型。

一字肩的修身红裙,正红色,这种颜色很容易把本人的脸抢得面无人色,稍不小心,再贵的裙子也像淘宝夜店款,而再天生丽质,素颜或是淡妆都压不住衣裳,而温语向来擅长这类美艳得霸道的穿搭,浓妆红唇大波浪长发,武装到眼睫毛的无懈可击。

如果说,封殊的英俊是透着邪气的,或者说‘天然去雕饰’,那温语人工的痕迹要多上许多,优秀的底子,配上熟练而有品味的上妆风格,美得很有档次。

席妙妙脱口而出:“温语,你今天真好看。”

“我很尊重这个场合啊。”

温语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她在回家后,就卸妆了,现在脸颊软乎乎的,抹上去也不会蹭一手粉:“不过,你不化妆也很可爱,反正在神仙眼中,你是最可爱的一个,对吧?”

“别捏我脸!”

“嗯,她最可爱。”

封殊坦然同意了这个在他眼中,显然易见的事实。

夜探高尔夫球场,尚且浓妆华服上阵,温语自觉很尊重这位下凡的神仙。

但是,有神比她更重视这个场合。

“我们约定是这个时辰。”

封殊话音刚落,原本清朗的夜空,不知不觉间,竟聚起了万丈乌云,与封殊扬言证明自我的那一夜,不谋而合。风起云涌,交叠着,宛如暴雨将至,螺旋状聚至人工湖的顶上,路人看了都想撑伞。

温语仰着头,美艳的脸庞上没有表情,做足了心理预备去接受世界观的崩塌。

倏地,一道金光从云海中央劈下,直直落至湖心。

席妙妙看得目瞪口呆,轻扯封殊衣角:“你们…神仙下凡,都是这么拉风的吗?”

“不是。”

下一刻,更惊人的异象出现了。

在渺无人烟的高尔夫球场,人工湖边,竟响起悠扬古意的音乐。

“封殊,神仙出场都是自带bgm的吗!?”

“…不是。”

在封殊的万年神生中,第一次有了想掩脸哭泣,连呼‘我不是这不是我我们不是这样的…’的冲动。

然而来人显然没听到他脑海里的祈求。

金光破开乌云,映着月华的白龙乘着金光破空游曳而下,一路火花带闪电,扎进了湖心,又瞬间拔空而起,溅起浪花无数!

沾了水后,白鳞更是闪闪发亮的洁净华美。

龙悬在湖面,一切凡词都无法言述它的出尘。

“…这位,就是伏云君?”

“嗯,是他。”

得到男友的确定之后,席妙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这之前,她通过封殊的陈述,还有伏云君不着调的话语,曾把他想成轻浮的男人,而这一照面,她就觉得自己应该误会了,白龙诶…

大抵觉得逼装到位了,白光一闪,龙身便化为星星碎点,再重新聚为人身,立於湖心中央。

翩翩白衣少年郎,朝三人方向走来,凌空於湖上,步步生莲。

待他走近了,席妙妙也随之看清了他的脸。

当真一副光风霁月的好相貌!

封殊邪俊,气质偏向反派魔王,而伏云君的模样,却真如她想象中,误入凡间的谪仙,只得天上才有的绝代风华。俊美到发梢都像浸润月光,钟灵毓秀的人物。

“让各位久等了。”

他开口,声音朗润。

别说他根本没迟到,踩着点儿来了,即使晚了些许,也不忍苛责於他。

封殊不爱拆别人的台,即使他内心已经充满了‘为啥开道门能过来的事儿,要搞得像天降神罚一样’、‘天降神罚也不会有乐声啊’以及‘司**的那位工作人员怎么会答应你这么玩的’的疑惑,话到嘴边,也依旧只有一句淡然友好的:“没等多久。”

“哪位姑娘想见我?”

伏云君抬眸,目光这才矜持地从友人身上转到两位同行的女伴身上,显得特别不好女色。

“我,”

温语拉着慵懒笑意的尾音,已经接受了这玄幻的发展:“大开眼界。”

“姑娘可是不信封殊的身份?他没有原形,确实难以取信於人,我代他向你请罪了,不如乘我到天上,一赏月色,以慰姑娘受惊…”

开场白说到一半;伏云君才礼貌而绅士地观察起她来,想看看有多漂亮。

只是一眼,就坏了。

“居然是你!”

第29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句话, 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 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 ”她稍作停顿, 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 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 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 她是很了解的, 向来喜新厌旧, 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 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 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 那些名字, 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的样子,精致得很有欺负他的价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会记住,你不认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云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回想起来的事。

他费心装了一个神仙下凡的逼,出尘的仙气,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间烟花的仙君,却在看见故人后,抖成了一个街上看见初恋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说,不记得我是谁,是睡了我之后的第七天。”

“…”

两个大龄雏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温语。

相对而无言。

少顷,竟是伏云君先调节过来──他费了大力气将翻腾的情感压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谙凡间规矩,化人的时候,几乎将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干干净净,黑发黑眼,乍看上去,只是个俊逸得过分的帅哥而已。然而终究非我族类,眼底始终有一抹深沉的金光,大部份时候,它都明亮干净。而这时候,像却被化学药剂洗涤着的金子,眼看着要融化成泪,却在下一刻新凝固定形。

“是我失态了,”伏云君开口,脆如鸣玉之声:“转世就是对前世的事一笔勾消,我不应该提起来的,让你们尴尬了,望两位勿见罪。”

他像是重新找回了章法,得体的俊雅稳稳当当重新回到了脸上,唇角一勾,带了歉意的笑,笑进心坎里,又带了点讨饶的意味,真教人对他气不起来。

席妙妙本来就没怪他,只是不希望跟男友的好朋友弄得关系尴尬,但她转头看向温语,想知道好友的意思。

后者若有所思:“前世的事情,我是真不记得了,不过…确实是我会干出来的事情。”

三观被疯狂刷新的封殊:“…”

正主都这么说了,席妙妙再也忍不住吐糟的冲动:“是你的风格。”

“我什么风格啊?”

在席妙妙的记忆里,温语对任何人都很冷淡,从来没见过她为情所困的样子,初初一起到s市的时候,倒是一起为财所困过一段时间。在感情上,太潇洒,有时就是一种冷酷无情,但她始终是她的好朋友,是以换了个温和的说法:“呃…太潇洒?”

‘太潇洒’的温小姐抿着唇哑笑了一下,眉梢眼角都沾染了她的笑意,席妙妙暗道不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刚才你说让我乘着飞的承诺,还有效吗?”

──太过分了吧!

明显是要玩人家两次啊!

封殊牵起席妙妙的手,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到了一边儿去,充满了对城里人真会玩的景仰。

伏云君显然没料到还有这一着,仙君的皮险伶伶地挂着,眼底金光晃荡,将信将疑,而她依旧是那副很含蓄的笑,若有若无的,撩一下就退回安全线,矜持得很诱人。

封殊看着她,莫名觉得有点熟悉。

但他很肯定,今天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至於前世?他还是初次听说伏云君还有这件旧事。

苦思片刻,他终於摸索到了熟悉感的源头──平时伏云君向仙子笑,就是这副德性!

神与人之间的分别,有时别着天涯,有时近得只是一步之遥。

天若有情天亦老,完美形象的高岭之花,只因还没碰到能治他的人。

“…当然有效,”

伏云君慢声说到,依然想将先前摔得粉碎的形象捡回来,重新组装好。但话一说完,他就迎上了她洞若观火,似笑非笑的美目──他长得温文秀美,胆子却大,从没怕过事,更别说怕女人了,但这一眼,却被看得背上发热,心头狂跳,甚至忍不住丢盔弃甲,转向好友求助:“人多才有意思,我难得下来一趟,总不能冷落了你们俩,席姑娘也没乘过龙,上来一起吧?”

怕上神情商低,他还用了传音入密:‘社会我封哥,小的求你来骑我了!跟她单独相处我好紧张啊!’

这是封殊第一次听见伏云君跟女人相处还会紧张。

他没有落井下石的恶趣味,对友人体谅有加:‘我是愿意帮你一回,但我要陪着妙妙,如果她不想骑你,我也不去了。’

伏云君感动得五体投地,良心发现,深刻反省自己之前忽悠他凡间规矩的举动──封殊倒是没往心里去,只记住了他帮自己通了网,让他得以结识妙妙的恩情,转头问:“妙妙,你想乘吗?你想的话,我陪你一起。”

席妙妙转头看向温语。

她看明白了,她对伏云君,应该也许可能有点意思,而对闺蜜有兴趣的男人,她当然不能染指,只能送出助攻。她对闺蜜的男人没有兴趣,但对一条会上天的龙…实在是不争气地很想乘一回啊!

玄幻小说看得少,《千与千寻》却是看过的,人类对飞翔有本能的渴望,席妙妙爱看动画,曾对《魔卡少女樱》里骑魔法棒飞天的一幕向往得做梦也想做魔法少女,后来看了一部《魔法少女小圆》才打消了这个想法…

但是,骑一条龙,确实是她众多不切实际的中二病梦想之一。

“一起吧,人多热闹。”

温语曼声道,脉脉地看住伏云君,红唇勾出令人不安的浅浅笑意。

当他重新化为龙时,才察觉出了不对──龙身极长,分别坐於首尾的话,说话都要扬着嗓子,温语很不讲究地将撕开长裙,撕成高叉的款,一对白且细的长腿往龙头上跨坐,俯身问道:“我可以抓住你的角吗?”

“…可以。”

柔软的小手捏住龙角,她回首道:“你俩坐到尾上去吧,我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

头一次骑龙,席妙妙乐得找不着北,自是说什么都好,封殊怜悯地看了眼急得满头大汗的伏云君,传音入密一句‘爱莫能助’,就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拉着女友坐到后边去了。

伏云君焦虑得要掉鳞片了。

他起飞得慢,温语更不畏高,尚有余力停伏在龙鳞之上,下巴抵着软鳞,夜凉如水,冰凉的鳞片贴了一会,竟发起烫来。他不言不语,她却不想一路沉默无话,噫地笑了一下,坏得人心头直跳:“害羞了?”

“…”

“这么怕我?”

“…”

“你再不说话,我要咬你了。”

龙角和鳞片一样,白生生像玉制而成,流转着淡淡白光,非任何模型或是cg模拟出来的美,温语往前挪了个身位,思索照刻,见他真的不说话,竟一口就吻了下去,嘴唇所碰到的地方,飞快发烫。

“你别碰我的角!”

伏云君再也憋不住,气急败坏地制止她的举动。

夜空荡出银铃般的笑声,如此熟悉。

神仙没有时间观念,一切彷佛都发生在昨日,伏云君觉得自己又被玩儿了。

赌咒发誓过再也不上凡人的当,如此这般,游戏仙间还比较好,就像,发誓再也不去隔壁班偷看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让人沦陷的不是漂亮,而是特别。

当意识到一个人对自己来说是特别的时候,他就占据了不败之地,永远对你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第30章

龙首没羞没臊, 龙尾却是另一种画风。

席妙妙坐在龙背上, 虽然没有角可以让她抓着,但她背后的封殊坐得很稳,她名正言顺地靠在他怀里,能够舒适地享受夜风拂面的温柔──被公主抱是很梦幻, 但要俯瞰这座城市, 还是有座骑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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