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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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的秘密恋人 作者:云檀

挽不回的旧时光,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题记】

泰戈尔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翱翔天际,一个却深潜海底。”

在陆子初和顾笙的世界里,陆子初是飞鸟,顾笙是鱼;陆子初翱翔天际,顾笙深潜海底。

【正文】

阁楼光线昏暗,看起来有些阴森可怖。

顾笙扶着陈旧的家具,一步步走到窗前,她最近胃口很差,没有按时进食,身体太过虚弱,走几步就会气喘吁吁。

窗户被铁条钉的严严实实,只因最初搬到这里的时候,顾笙打破窗户玻璃,试图从三层高的阁楼上跳下去找她的陆子初。家人吓坏了,当天就封了这扇窗户。

顾笙听着敲敲打打的声音,她很害怕,缩在墙角里,掩面嚎啕大哭…他们夺走了她的期望。

大四那年,顾笙21岁。陆子初对她说:“阿笙,你先回美国,最迟半年,我去找你,你等我。”

后来呢?后来的事情顾笙都忘了。

21岁那年,顾笙在美国出了一场车祸,一病六年,近乎病态的想念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天天念叨着他会来接她,浑浑噩噩的活着,所有人都说她疯了。

最初,她还会跟别人说:“我不是疯子。”

“每个疯子都不承认自己是疯子。”

他们眼神太冷,顾笙望着窗外,任由悲喜淹没在一方天地里。

在房间里关的时间太久,后来顾笙真的疯了,痴痴傻傻,今夕不知明日,病了五年,近年才有所好转,意识开始慢慢恢复清醒。

有关于过往,21岁之前被顾笙铭记;21岁之后被顾笙遗忘。

不再吃药,她怕她会忘了陆子初,好在她比以前安份了许多,家人不再管她。他们有自己的人生要走,有谁会太过关注一个疯子的感情世界。

2月末,西雅图春暖花开,明媚的阳光被窗户上深嵌的铁条撕裂成摇曳的光束。

顾笙伸出手,手心明晃晃的,她的表情有些木然,缓缓握紧光束,然后再颤颤的松开。她笑了,还好,温暖还在。

她已经很久没有再说过话了,每天就这么呆呆的坐在阁楼里。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陆子初来接她,也许她会语气轻松的跟他打招呼:“嗨,陆子初,好久不见。”

但她很快又落寞的笑了,一别6年,顾家从旧金山搬到了西雅图,他还能再找到她吗?他是否还记得她?

也许,早已忘了她吧!

楼下客厅里响起电视声,她站在原地,静静听了一会儿,好像是nba球赛直播,她记得陆子初很喜欢篮球赛,他此刻也在看球赛直播吗?

此时,陆子初的确在看nba球赛直播,不过不是在电视机前,而是在纽约现场。

当晚有媒体报道:著名模特卡尔和中国房地产富豪陆子初观看nba球赛,举止亲密,被疑暗中秘密交往…

美国,纽约。

2月末的纽约,阳光还算温和,但陆子初的手和脚却有些凉。

女秘书见老板走出酒店,已经眼明手快的打开了后座车门。

细算下来,向露跟在陆子初身边已经有五年了。身为老板,陆子初对公司员工很大方,但他在日常生活细节上却极为苛刻。比如说他畏寒,所以身为秘书,向露会随时准备一只保温箱,里面装着清一色热毛巾。

向露坐上副驾驶座,关上车门,拿出一条热毛巾递向后座。

陆子初暖了一会儿,擦了擦手,指尖这才有了暖意。

向露把毛巾收好,又把经济报和娱乐报递了过去,她是有心的,今天刻意把娱乐报放在了经济报上面。

陆子初垂眸翻看报纸,向露手背碰了碰司机手臂,示意他开车。

车内一时很静。

今天八卦男女主角分别是中国富商陆子初和中美混血女模卡尔。大意无非是两人nba赛场现身观赛,暧mei互动,恋情扑朔迷离…

仅仅看了一眼,那张娱乐报纸就被陆子初随手扔到了一旁,认真留意起经济动向,对绯闻缠身并不上心。

车行半小时左右到了酒店,在这里有一个重要会议需要陆子初现身出席。

向秘书先下了车,打开了后车门,司机这时候也下车站在了车身旁。这是规矩,给陆子初做事马虎不得。

“预订餐厅,中午我要和她共进午餐。”陆子初下车吩咐向露,整理了一下西装,迈步朝酒店走去。

向露拿出手机拨打卡尔经纪人的电话。商人、名模联手炒作,互惠互利,聪明人是不会拒绝的。

美国,西雅图。

临近黄昏,6岁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张照片,踩着楼梯匆匆上楼。

她叫顾流沙,华裔,英文昵称:jane,中文昵称:简。

顾家楼梯很长,从下面往上面看,黑漆漆的,通向未知的尽头。其实那个未知有抵达的彼岸,那里囚禁着一个沉静如水的女人,偶尔挣扎绝望,长时间无悲无喜,被时光掩埋。

楼梯墙壁上处处可见顾家成员照片,有男主人顾行远,女主人沈雅,儿子顾城,儿媳徐秋,孙女简,惟独没有女儿顾笙的照片,就连全家福里也没有她的存在。

在顾家,顾笙是一个多余的人。

两年前,顾行远食道癌去世。

昨天早晨,沈雅翻看娱乐报,看到“陆子初”的名字,突发性脑梗塞,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地。虽然救回来一条命,但现如今还在医院里躺着。

徐秋守在医院里;顾城是律师,早晨开车去医院探望母亲,然后再匆匆驱车赶往律师事务所。他负担一家老小的温饱和开销,不忙碌难成活。

“简,下来。”楼下有人开口,低沉,严肃。

顾流沙咬了咬唇,把照片装进口袋,无奈转身:“好的,爸爸。”

阁楼常年上着一把锁,那是顾家的禁地。

顾城准备晚餐时,顾流沙趁其不备,偷偷上了阁楼。

阁楼上有一个小暗窗,顾流沙需要踮起脚尖才能拉开铁板。

房间里摆放着一个朱红色大衣橱,年代久远,橱身斑驳,早已看不清楚它的外貌,但橱身上深嵌的大镜子却依然光滑可鉴。

借着廊檐下的光,镜子投射出房间一角,空荡凄凉。

房间光线幽暗,顾流沙吃力的抓着小窗口,轻轻叫了一声“姑姑”,没有人应她。过了几秒,她开始改变称呼,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伸到暗窗里:“顾笙,照片,你要的照片,我帮你找到了。”

窗口终于出现了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冷透彻,没有温度,毫无人气。

顾流沙并不害怕,察觉手中照片被顾笙抽走,这才把手臂从暗窗里缩了回来。

她不喜欢别人说顾笙是个女疯子。因为顾笙不会又哭又笑,更不会振振有词喋喋不休,相反的她很寡言沉默,那双美丽的眸子很多时候都是静止不动的。

如果有人发现了顾笙的存在,轻蔑的唤她疯女人,顾流沙会执拗的跟那个人解释:“我姑姑不是疯子,她只是…只是找不到那个人。”

楼梯上突兀响起的脚步声异常沉闷,顾流沙心里一咯噔,连忙抓紧时间询问顾笙:“顾笙,你写给他的信,我帮你寄出去了,可这么久了一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地址错了?”

声音很低,宛如孩童密谋私语,顾流沙不确定顾笙有没有听到,她只知道,铁板被无情拉下,顾城把她夹在臂弯里,转身朝楼下走去。

顾流沙挣扎求情:“爸爸,求你,放姑姑出来吧!”

顾城置若罔闻,下楼步伐加快,“放她出来只会伤人伤己,我们这是在保护她。”他不能让邻居再次把阿笙送到精神病院,是心狠,也是不忍。

“陆子初——”顾流沙想起一人,激动道:“爸爸,拜托你去找陆子初,姑姑见到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顾城脸色忽然阴沉下来。

那个男人毁了阿笙,他从来都不是顾笙的救赎,而是灾难。

现如今,陆子初身为金融界权贵,睥睨商场,众人环绕,身边更是女人无数,大概早已忘记了阿笙的存在。即便记起,又能如何?他能接受现如今支离破碎的阿笙吗?

他和她早已回不到最初,那些石沉大海的信件,注定只是阿笙温暖自己的一场梦。

陆子初这种人,他们顾家惹不起,至少还能躲得起。

阁楼里,顾笙紧紧攥着照片,手心有些湿。

照片中,她依偎在他怀里,她笑得清浅明媚,他笑得宛如月光清雅。

——子初,近日我有些嗜睡,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照照镜子,好像开始有白头发了,你别嫌弃我......

晚餐时,顾城叮嘱女儿顾流沙:“这两天你最好不要到阁楼上面去,你奶奶住院这件事,不能让你姑姑知道。”

顾流沙沉默,6岁的孩子已经过早学会了倔强。无言,宣示着她的反抗。

顾城皱了眉,表情较之以往更加严肃:“我在等你的回答。”

“ok。”顾流沙一口气喝完牛奶,留给顾城一道小小的背影。

只余一人安坐的晚餐桌太显空旷,顾城疲惫的靠着椅背,沉沉的闭上了双眸。

漆黑的夜,有女子声音沿着旋转楼梯漂浮在室内每个角落里。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

泰戈尔的诗句,顾笙最爱这一句,似是承诺,反复吟诵。

她声音平静,但一颗心早已千疮百孔,灵魂宛如她的命运颠沛流离的太远,早已不知归处…

饭菜早已变凉,顾城吸完最后一支烟,捻灭,走进厨房。

窗外,很黑。有夜风从窗缝里挤进来,稀薄中夹杂着淡淡的粘稠。

顾城端着晚餐和牛奶上了楼。

“哥,放我出去吧!我不闹…”

阁楼里响起顾笙的呢喃声,很轻,但却字字清晰。

顾城手指蜷缩,端着餐盘站在房门外,良久没有再动。

陆子初回国已经是3月初了。

3月5日中午,陆子初有约,相亲。

相亲是母亲韩淑慧一手安排的,推拒已晚,只能赴约。女方父亲在商界颇有名气,陆子初和他在一起吃过饭,既然有所往来,总不能失了礼数。

方欣看到陆子初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面前放着一杯柠檬茶,冒着热气。

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可以看到陆子初的侧脸,轮廓冷峻,只是静静的坐着,就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相亲多次,方欣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心跳加速,什么叫紧张不安。

方欣目光羞怯,把书放在餐桌一角,坐在陆子初对面:“抱歉,我刚才在书店买书,一时误了时间。”

“不妨事。”陆子初放下报纸,手指搭放在茶杯上。

方欣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敢盯着他的手指看,指节修长性感,指甲修剪的很圆润。她紧张的连气也不敢出。

“喜欢泰戈尔?”

清清冷冷的声音,方欣愣了愣,终于抬眸看向陆子初,只见他深深的凝视着那本泰戈尔诗集,淡漠疏离的眼眸里竟有了柔和的光晕。

“喜欢。”方欣回答很简洁,来之前看过不少有关于陆子初的报道,他似乎偏爱女子寡言。

陆子初眉眼间竟隐隐透露着有情:“有特别喜欢的诗句吗?”

“有。”

方欣内心激动,猜测像陆子初这样的男人,究竟会偏爱哪句诗词。

想了想,这才开口:“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绝唱。”

方欣留心查看陆子初的表情,他嘴角笑容依旧,喝茶时有些漫不经心,不知在想些什么,眼神却恢复了如常淡漠。

放下杯子,陆子初声音很淡:“挺好。”

简短两个字,却让方欣意识到:相亲被她搞砸了。

3月5日晚上,彼岸酒吧。

“彼岸”老板名字叫石涛,31岁,陆子初的同学兼好友。

石涛,外号石头,喜欢自由随性的生活,人生贵在享受,周围朋友谁都没有石涛活的潇洒自在。

陆子初回国后饭局比较多,来彼岸之前,刚结束一场饭局,半瓶烈酒入腹,虽说表面依然面不改色,但确实是喝多了。

专属包间里,石涛端了一杯温水递给陆子初,忧声道:“你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逼死自己。”

“什么?”陆子初揉着太阳穴,头疼的厉害。

石涛看着陆子初直摇头,出去片刻,再进来时,手里多了一份报纸。

头刊图片,陆子初和卡尔餐厅秘密约会,虽然偷~拍角度不好,但脸部轮廓却很清晰。

陆子初瞥了一眼报纸,表情平静。

石涛问:“还在找她?”

“没有。”陆子初语气颇淡。

石涛叹气,“已经六年了,还是忘不了吗?”

“…忘了。”

陆子初语调如常,放下水杯,拿起外套:“走了。”

酒吧喧哗吵闹,石涛站在门口,看着陆子初渐渐消失的背影,失神良久。

忘了吗?

如果真的忘了,又怎么会忌讳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她”。

6年来,陆子初像个无头苍蝇,茫无目的的寻找着顾笙。

醉酒的时候,他把手臂搁放在眼睛上,长相那么好看的一个人,笑起来竟是异常的难看。

他说:“美国那么大,你让我去哪儿找你?”

他在美国,只和当红明星传绯闻,住宅固定,哪怕出行不便,却从来没有搬家的打算。

别人不知道为什么,石涛却知道原因。

顾笙消失6年,细细想来大概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顾笙不幸遇难,意外死亡。

第二种:顾笙见异思迁,爱上了别人,所以抛弃、遗忘了陆子初。

陆子初朋友们担心的是前者,害怕陆子初会接受不了打击。

顾笙朋友们担心的是后者,害怕顾笙会辜负陆子初。

t大校园,不分男女,人人都爱陆子初。

仰之,慕之。

陆子初不担心前者,也不担心后者,他利用女星名气,无非是希望顾笙能够在美国看到他。

多年前,他大病一场,梦里呢喃:“纵使你不再爱我,至少要当面跟我说清楚。只见一面,可好?”

有时候,石涛会很憎恨顾笙。

如果她还活着,怎能如此绝情避不相见?

司机陈煜把车停在了t大校门外,是陆子初的意思。

已是深夜,接近凌晨,校门口行人不多。

“啪”陆子初点了一支烟,车内没有开灯,烟头发出明明灭灭的光。

陈煜抿唇看向后座,陆子初的身影隐藏在黑暗里,他在拨打电话。

有手机在陆子初贴身口袋里震动着,他置若罔闻。

无人接听,有女子声音缓缓响起:“你好,我是阿笙,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有事请留言。”

声断,口袋里的手机缓缓归于平寂。

汽车内,男子开口,呢哝不清:“开车。”

声音似有哽咽。

又过了两天,晚上陆子初尚未结束商务饭局,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他喝了点酒,为了安全起见,司机陈煜开车送他回家。

陆家宅院古色古香,进了大门,触目就是花园和偌大的荷花池塘,如果是白天,兴许还能看到池塘中畅游嬉戏的金鱼。

鹅卵石阻断了花园和池塘的亲密,穿插而过,直通陆家三层小洋楼。

韩淑慧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吃水果,电视里播放着年代历史剧,见陆子初走进来,也不说话,指了指一旁的沙发。

她有话跟儿子讲。

陆子初坐下后,倒了一杯水,问韩淑慧:“我爸呢?”

“老战友聚会,一时半刻回不来。”韩淑慧皱了眉,看着陆子初,难免有些不悦:“你在美国绯闻缠身,你爸听说后气的不轻,他不在家也好,免得你们吵起来,我夹在中间难做人。”

陆子初只顾喝水,并不搭腔。

韩淑慧试探道:“你觉得方小姐怎么样?”

“不合适。”大概乘车回来时,开车窗散酒气吹了风,陆子初头有些疼。

韩淑慧强压怒火,气的胸口起伏,“方欣哪里不好了?虽说方家不如我们陆家有背景,但娶儿媳妇最重要的是人品,其次才是家世。方欣那个孩子性情很温顺,我看着也很喜欢…”

陆子初放下茶杯,声音不大,韩淑慧却吓了一跳,儿子虽说淡漠冷清,但却从未在她面前发过火。

陆子初起身,离开前语气生硬:“我对她没兴趣。”

韩淑慧恼了,跟在陆子初背后,愤声道:“你对谁有兴趣?顾笙吗?你还嫌那个女人把你害的不够惨吗?”

这话,如果放在以前,韩淑慧是万万不敢讲出口的,尤其还是当着陆子初的面。

今天实在是气糊涂了。

陆子初僵了步伐,脸色发白,但仅仅只有一瞬间,很快就恢复如常,神色冷淡。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看着陆子初离去的背影,韩淑慧后悔不已。

陆子初在外有私人住宅,单栋别墅,坐落在几年前陆氏新开发的富人小区里,房价惊人,环境清幽。

薛阿姨在陆家工作多年,虽说是保姆,却把陆子初当亲人看待,如今见他醉酒头疼,跟在陆子初身后絮絮叨叨了很久,直到陆子初拿了睡衣去洗澡,这才作罢。

薛阿姨再进来时,陆子初已经洗完澡,正站在窗前吸烟。

他穿着黑色睡衣,越发衬得身材修长,如今独立一隅,气质卓然,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令人难以忽视的冷漠疏离。

薛阿姨把茶杯放在桌上,站在原地,也不走近,迟疑片刻,这才劝道:“少吸烟,对身体不好。”

陆子初不说话,薛阿姨离去前喉间的叹息萦绕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隐隐惆怅。

白瓷杯里,漂浮着几瓣小桔花。薛阿姨煮的茶,味道香冽。

由热到凉,无人品尝。

陆子初很忙,因为地产竞标案,一周前动身前往邻市出差,待诸事敲定,准备回来的前一日,他接到发小吴奈的电话。

吴奈直接开门见山:“你抽空回一趟望江苑。”

听到望江苑,陆子初片刻闪神:“怎么?”

“你家邮箱里塞满了信件,新邮件塞不进去,邮递员快急坏了。”

多年来,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t大的老师学生们,彼此间心照不宣,他们知道那个女人除了阿笙,想必不会是旁人了。

阿笙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陆子初,木然的眸子里有光华流转,竟站起身,慢慢迎向陆子初。

细心的同学会发现,陆子初的眼神变了,眸间温柔融化了淡漠的眉眼。

就是这样的目光,曾经让很多人意识到陆子初选择和自己的学生在一起,是慎之又慎的。

昔日恋人分隔六年,朋友酒吧四目相望,眼眸温情,足以转移很多人的注意力,但还是有人发现阿笙右手攥得很紧,指缝间似乎有黑色粘稠物溢了出来。

手松开,那是一颗看不清形状的黑巧克力。酒吧室温很高,再加上之前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黑巧克力早已在阿笙手心里融化了。

如今,阿笙把黑乎乎的掌心伸到陆子初的面前,嘴角笑容宛如初春的露,模糊的声音从生涩的喉咙里迸发而出。

“子初,很好吃。”

一时间,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断不会相信阿笙会做出这种不合时宜的举动来。

陆子初异常沉默,但他的表情却是极为平静的,眼睛里的笑意甚至还未完全退去,被灯光蒸发出潮润的光。

石涛想上前,却被吴奈抓住手臂,他这才察觉到吴奈竟然在发抖。

江宁变了脸色,她没想到,那颗巧克力竟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舍不得吃。

每个人都发现了阿笙的异常,唯有粗线条的关童童尚未察觉,原本想上前打破僵局,却因为陆子初的举动,僵住了步伐。

陆子初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握着阿笙的手,舔舐着她掌心的那些巧克力。这个资产惊人,面对美味佳肴都挑剔不已的男人,在这一刻竟不嫌脏的吃着黑乎乎的巧克力。最重要的是,他在微笑,没有难堪,没有尴尬,只有平静和包容。

酒吧太过寂静,以至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就在众人被这一幕打动,感慨万千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道异常尖锐的惊呼声。

阿笙站立的位置上,不知何时竟有一滩水渍溢了出来。

阿笙看到了一张张震惊的脸庞,茫然的正欲低头,却被一股大力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很紧,阻挡了别人偷窥她的视线。

那人对她说:“阿笙,巧克力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

2012年6月,阿笙。

子初,前些天我闯祸了。

有一天,母亲走进我房间,她说外面太阳很好,问我想不想出去走走。我连忙点头,我已经很久没有外出了,身上好像都有霉味了。

太阳很毒,母亲留我一人在门口,她回去拿遮阳伞去了。

有女人从我面前经过,她在打电话。我跟在她身后,等她打完电话,我向她借手机。

我想问问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可她不借,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抢了她的手机。

她抓着我的头发,我不疼,可是子初,接电话的人不是你,他说我找错人了。

我怎么会找错人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手机号啊!

那个女人把我脸抓伤了,她骂我是神经病。

我不是神经病。子初,你知道的,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是太想念你了。

2012年8月,阿笙。

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出去了。

母亲说我伤人伤己,最好呆在房间里。

我不怕一个人,我怕的是沉甸甸的回忆,忽而清晰,忽而模糊,如同我的神智。有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但我却记得一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陆子初。

我混淆了时间,嫂子那天给我送饭,她对我说,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这里不是旧金山,而是西雅图。

房间很安静,静的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我想哭,但却哭不出来,不是害怕,而是畏惧。已经五年了,我的五年哪去了?

嫂子一定在骗我。

2012年8月,阿笙。

原来,我真的病了,疯了。

我父亲一年前死了。

我没印象,我那时候生活在一片迷雾里,失了孝道。

我给母亲下跪,“放我出去,就五分钟,我只想给爸爸磕个头。”

母亲同意了,我把头磕出了鲜血,但我不痛。全家人都在哭,他们哭什么呢?

那天,我看到了简。她是我哥哥的女儿,很小的孩子,喜欢笑,她不怕我,不怕人人口中的疯女人。

她说:“姑姑,别担心,你写了那么多日记,我每隔半个月撕几张给他寄过去,他如果看到这些信,就一定会来接你。”

子初,我摸着她的头发,手指竟然在发颤,她的头发很软,我的心却碎了。

5年过去,你在旧金山找不到我,大概早就把我忘了吧?你会不会埋怨我,恨我?

你别恨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有太多的不明白,好像一直在犯错,躲在无人角落里,一病经年,负了你的情。

我对不起你。现如今我这样,我已不敢再等你。

客厅内。

吴奈不敢吭声,看完其中一封信,眼眶已湿。

胸闷异常,一颗心沉沉的往下落。

疯了?那个平时寡言聪明,笑容浅淡的阿笙,竟然疯了!

“子初,你跟我说说话。”吴奈忽然很担心陆子初。

难怪吴奈会担心了,陆子初全身都在发抖,紧紧攥着信纸,喉结颤动,好像随时都能哭出来一般。

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近乎死绝般的崩溃。

那个冷静如斯,善于隐忍克制的男人,再也承受不了内心涌起的痛,把那些信纸贴在他的脸上,失声痛哭起来......

美国,西雅图。

春末气候情绪多变,乍寒乍暖。昨夜大雨侵袭,今日竟是艳阳高照。

3月8日那天,阿笙走出阁楼,扶着楼梯一步步往下走,她脚步虚浮无力,一度以为自己会踩空失重滚下去。

阿笙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片刻眩晕。

她今天穿着一条白色棉布长裙,外罩一件黑色针织衫,一双深蓝色运动鞋,院子里泥土湿润,鞋底沾了湿泥。

顾城跟在阿笙身后,面对他的妹妹,很多时候他是无力的,因为他治不好她的病。

多年前,他知道了陆子初的存在。一眼相见,他就深深的意识到,陆子初对女人来说是罂粟,美好惊艳,才情雅致,远观赏心悦目,一旦靠近,无疑将悲喜全都交诸给了对方。一如阿笙,纵使寡言寡语,遇到陆子初,终究一醉**。

现如今,阿笙逆着光,麻木的站在院子里,顾城不其然想起那日:阁楼上,阿笙趴在桌上睡着了。

日记本上,字迹被眼泪晕染,模糊不清:“时光偷窥我的不堪,触目所望,竟是满目疮痍。”

文字刺眼,顾城难以呼吸。如同现在,她转身看他,眸色浅淡,似乎想面对面跟他说些什么,但因为太久没有在阳光下说话,张嘴竟是无声。

顾城期待而又难过,心内只剩怅然。

可阿笙毕竟还是开了口:“妈妈不在家吗?”

“阿秋陪她外出旅行,不在家。”

母亲沈雅脑梗塞住院,阿笙不宜知晓。

“今天是她生日。”说这话的时候,阿笙表情沉静,期待化成了泡沫。

3月8日,属于中国女人的节日,同时也是母亲沈雅的生日。

阳光下,热气蒸腾,阿笙温和的语气中夹杂着太多的千帆过尽,隐隐落寞。

顾城看着她,眸子莫名的疼。

“要不要出去走走?”他对阿笙说话,却不看她。

阿笙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盯着沾染泥土的运动鞋,情绪淡淡的:“不了,如果我犯病头脑不清楚,别人会笑话你。”

一句话,撞疼了顾城的心。

前年开春,院子里种了两棵梨树。昨夜雨大,枝叶上还顶着未干的水珠。

顾城从身后抱住阿笙,紧紧的,眼眶微微泛红,“阿笙,国内气候温润,想必梨花早已绽放枝头了。”

阿笙抬眸看着含苞待放的梨花,微风吹来梨花气息,苦中带涩,香中带甜。

宛如她的回忆。

北方城市到了三月中旬,郊区梨花盛开,凝着清淡的香。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往机场。

车内,空气粘稠凝滞。

陆子初透过车窗,望着沿途梨花林,眼眸氤氲如水。

微醺的午后,窗镜上映照出他的面庞,不知不觉间,竟已垂垂老矣。

听说,动物会冬眠。其实人类的记忆也有冬眠一说。

在吴奈的潜意识里,“顾笙”这个名字早已被众人心照不宣的搁置在了六年时光里。二十多封信件,装满了期待和无望,从美国到中国,惊人隐情一夕间冒出来,以至于吴奈对顾笙长达六年的愤怨忽然间丧失了全部意义。

吴奈尚且如此,更何况陆子初本人了。

在这世上,有一种男人,展眉蹙眉间便可花开花落。

他家世好,学历高,相貌堪称优中极品。“陆子初”三个字在各大商业杂志上炙手可热。千般性情,见之忘俗,无人企及。

犹记得求学期间,许多女孩子深深迷恋着陆子初,找尽借口接近他,奈何淡定优雅如他,纵使身处喧嚣中依然不为所动,兀自清悟得透,一身琉璃。

他从容不惊,睿智谦逊,万千男人中只此一人能够拥有如此强大的气场和罂粟魅力。

多年前,陆子初听到“阿笙”的名字,眼眸柔软,花开明媚;阿笙消失后,吴奈时常猜测,如果阿笙忽然回国,陆子初会有怎样的神情?

恨多于喜,还是喜多于恨?

如今卸下伪装的陆子初,被吴奈偷窥殆尽。这是陆子初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失声痛哭,眉目间凝聚着一团戾气,眼眸漆黑寡情,没有丝毫温度。吴奈内心深处忽然对陆子初平添了几分恐惧。

机场大厅里,吴奈问他:“如果见到阿笙,你准备怎么做?”

“…”陆子初不吭声,脸上神情漠然,隐隐克制。

吴奈垂眸,咬了咬牙,再抬头时眸色淡淡的,拍了拍陆子初紧绷的背:“有需要,别忘了给我打电话,阿笙…也是我朋友。”

陆子初心里浮起暖意,就是这股久违的暖意,暂时覆盖了他的酸涩。

临别一眼,无声胜有声,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吴奈站在大厅里,看着陆子初慢慢走远。一如六年前,吴奈也曾像今天一样机场送行。陆子初的背影和6年前重叠,过安检,走进候机室,步伐坚定而又决绝。

只不过6年前,陆子初孤身一人回国;6年后,也许…也许沧海桑田,最终会迎来花开并蒂。

三万英尺高空,空姐走过,因为对方是陆子初,难免多看了几眼。

他毫无所知。

陆子初在看信,俊挺的眉,垂敛的睫毛投射出阴影。

那些颜色泛黄的纸张,记录着阿笙的疼痛和斑驳泪痕,陆子初抬手细细抚摸着那些文字,企图触摸阿笙的过往。

午后阳光柔和,照亮舷窗,洒落在最后一张纸页上。

2013年1月,阿笙。

若有下一世,只盼不通情爱,你我各自安好天涯。

陆子初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阿笙在黑暗中背道而驰。累了、痛了、迷路了,跌跌撞撞一大圈,终于在原点遇到了对方。

梦中重逢,现实中,陆子初眼眸潮湿,心脏好像生病了。

美国,西雅图。

临近黄昏,东郊住宅区迎来了一位亚洲男人。容貌俊雅,神态淡漠,吸引不少路人频频回首观望。

他应该是在寻人,一路上都在查看住宅门牌号,偶尔会用英文询问附近住户,声音平和,简洁精练。

东郊住宅多是独院独户,院墙很高,数不尽的蔷薇花伸出枝头,在夕阳下含羞绽放,向沿途路人诉说着情话。

男子身形挺拔修长,被夕阳拖拽出一条长长的暗影,曾经以为死去经年的心脏,却因为越来越接近目的地,竟然再一次鲜明的跳动起来。哪怕跳动节奏宛如迟暮老人,虚弱而又无力,但至少它正在死灰复燃着。

“先生,坐车吗?”出租车司机透过半开的车窗,有礼询问着。

“不用。”男子嗓音很有磁性,很安静。他抬眸看了一眼门牌号,喉结颤动,但语气却是淡淡的:“我到了。”

与此同时,顾城刚从阁楼上走下来,餐盘里放着早已凉却的午餐,阿笙未动分毫。

“姑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顾流沙无心再看电视,跟着顾城一同走进厨房,稚嫩的眉眼间尽是隐忧。

顾城背对着顾流沙,似乎在缓和自己的情绪:“她会吃的,晚餐…她必须吃。”

就算她不吃,他也会强行逼她吃下去。

是他疏忽了。西雅图走进三月后,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迹象发展,沈雅度过了危险期,身体正在一日日恢复康健;就连阿笙也日渐好起来,虽然很多时候不怎么说话,但举止言谈却和正常人相差无几。但她两日前却发病了。

那天中午,顾城正在做饭,阿笙见阳光好,就把沈雅的床褥抱到院子里暴晒。

她在沈雅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张报纸,男女绯闻主角:陆子初和卡尔。

报道写的太露骨,也太暧mei,阿笙看的专注,顾城发现的太晚,等他从阿笙手里抢过报纸时,阿笙已经看完了整篇报道。

顾城还来不及说些什么,阿笙却开口说话了。她看着顾城,嘴角笑了:“饭什么时候好?饿了。”

清浅的言语,虽然一如往昔,但阿笙平静的表情却出卖了她的受伤。

顾城进厨房准备午餐,却分心留意着阿笙,但眨眼间功夫,再抬眸却发现阿笙不见了。

中午街道,烈阳炙烤着大地。

阿笙穿着白色睡袍,家用拖鞋早已跑掉了,赤脚在大街上奔跑,刹车声尖锐响起,车主余惊未了,瞪着她骂她是神经病。

阿笙立身其中,在众人异样的目光里,步伐凌乱,寻觅着陆子初的身影,仓惶无助的像个孩子。

阿笙信念瓦解了,陆子初爱上了别人,嘶哑的呼唤无法掩饰她的绝望。

“啪——”

车流中,心急如焚,惶恐后怕的顾城狠狠扇了阿笙一巴掌,他眼神血红,额头上都是汗水,瞪着阿笙身体颤抖,手心发烫。

“顾笙,你想死吗?你回答我,你就那么想死吗?”

顾笙似乎忽然间清醒了,茫然看着四周,嘴角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但笑着笑着却有大滴大滴的眼泪开始往下掉。

“哥,我生不如死。”

门铃声响起,击退了顾城眼眶中的湿意。

“我去开门。”顾流沙已经转身离开了客厅。

黄昏时分,夕阳笼罩在阁楼里,锈迹斑斑的窗户被岁月刻画出沧桑的痕迹,窗户四周隐隐透着青霉色。

阿笙坐在椅子上,她维持这样的姿势已经一整天了,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面色苍白,眼神呆滞。

壁橱衣镜里映照出她的身影,她无声看着,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小时候,阿笙晚上调皮不睡觉,母亲沈雅就会凶巴巴的骗她说:“**树下有鬼。”

西雅图院子里也有一棵**树,搬到这里后,有将近大半年时间里,阿笙每天晚上都要站在窗前等鬼。如果等到了,阿笙想让他/她帮她回到过去。她想看看,那五年,她是怎么疯癫度日的。究竟是怎样一种变故,才能让她痛不欲生长达五年之久。

在这世上,有一种失去,它的名字叫:五年。

记忆如此,感情更是如此。

阿笙不是没想过,6年音讯全无,也许她早已被陆子初遗忘在旧时光里,转而爱上了别人。

如果是这样,也是…很好的。

两个人不能一起不幸,总要有一人获取幸福才不枉相爱一场,如果不是她,那就只能是他。

虽然阿笙口口声声说陆子初会来接她,但她心里比任何人都明白,陆子初是不会来了。

阿笙做了一场梦,一场偶尔清醒自欺欺人的美梦,梦里面盛开着一望无际的彼岸花,花红似火,烫的眼眶发热。

小时候,有人告诉阿笙,彼岸花是无情花,寓意分离,回忆悲伤。

佛曰:彼岸花,花开无叶,叶生无花,花叶永不相见,生生相错;彼此想念,却不得见,独自行走彼岸路。

此花开的艳丽,却浸染了一世离别。阿笙不喜。

夕阳偏移,地板上被拉长的阴影一寸寸迫近阿笙,阿笙手指微微颤动,漆黑的眸子,宛如一场**的梦境,深不见底。

她终于意识到,有些人,有些事,永远都无法忘记,哪怕终其一生也无法再靠近彼此。

陆子初站在顾家门外,内心百感交集,花香混杂着他一路奔波的汗水,掩盖了他的紧张,也在瞬间安抚了他的迫切。

伴随轻微的声响,门开了。

有小女孩从敞开的门缝里探出小小的头颅,圆碌碌的大眼睛盯着陆子初直瞧,五官稚嫩精致,眉眼间神态倒是和阿笙颇为相像。

顾流沙在皱眉,男子默然伫立,极为眼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她之前在哪见过。

亚洲男人,容貌似曾相识…记忆回潮,顾流沙忽然张着嘴,不敢置信的仰脸望着陆子初。

“简?”最先开口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阿笙在书信里提过这个小女孩,她应该是顾城的女儿。

顾流沙有些意外,呐呐道:“对,是我。”顿了顿,她再次开口,紧张而又期待:“你是陆子初?”

陆子初唇角有着隐约的笑意:“对,我是陆子初。”

顾流沙不曾见过陆子初,却比任何人都期待陆子初的到来。他的出现,意味着阿笙终将结束灾难,灵魂得以放逐,自由乘风。

在此之前,受阿笙所托,她在一本陈旧的刑法学课本里,找到了一张照片:陆子初和阿笙的合影照。

照片中,陆子初和阿笙都还很年轻。男子俊雅帅气,嘴角笑容**潋滟,柔软和暖,罂粟容颜可谓倾国倾城;女子容貌并不惊艳,但笑颜如花,如水纯净,直抵人心。

现如今,阿笙清醒的时候无悲无喜,麻木的虚耗着青春;陆子初眼神淡漠寡情,好比午后花草,垂着头,满腹心事,沧桑满怀。

“对,我是陆子初。”

简单一句话,却让顾流沙险些失控哭出来。她为阿笙感到高兴,大半年辛苦邮寄信件,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回音,一时间百感交集。

原来,有一种快乐是从内心最深处绽放而出,因为喜悦太满,险些溢出来。

“你终于来了,姑姑等了你6年,都快等绝望了。”顾流沙在笑,但眼泪却沉潜在她的酒窝里,转瞬滑落。

“是我的错。”陆子初近前,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手势温情,眼眶亦是潮湿一片。

顾家客厅,时间仿佛冻结了。

四目相对,姿态定格,气氛剑拔弩张。

陆子初眸色沉郁,顾城脸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

顾城没想到,时隔六年后,陆子初竟然会为了阿笙跨国而来。适才看到他,恍若隔世,一度以为犹在睡梦中。

气氛沉窒,顾流沙意识到顾城的愤怒,内心急促不安,上前解围:“爸爸,让姑姑见一见陆叔叔吧!她等了那么多年…”

顾城目光太过冷戾,以至于顾流沙未出口的话语悉数吞到了肚子里,

“简,你能自己在房间里呆一会儿吗?”顾城语气阴霾,话语生硬。

顾流沙不敢再吭声,咬着唇,看了看顾城,又看了看陆子初,慢吞吞的走着,不时回头看着他们。

她在担心,担心顾城太过强硬,担心陆子初无功而返,见不到姑姑…

顾流沙离开后,顾城面色当即阴沉无比,那道冷哼声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想见阿笙?”

陆子初望着盘旋楼梯,薄唇抿得很紧,泛着青白色,但他的神色却尽显淡漠,就连话语也是平静到了极点,有些答非所问:“如果我非要见呢?”

顾城笑了,双臂环胸,隐含讽刺,“见到阿笙,你又能如何?你能医治她吗?你能让堂堂法学系高材生恢复如昔自信吗?你能承载她的悲伤和绝望吗?”

夕阳沉没,室内光线有些发暗,顾城盯着陆子初,眉眼冷沉,隐隐透着逼仄暗芒。

陆子初默然伫立,心里因为麻木,早已失去了知觉。

顾城双眉一沉:“如此这般,你还执意要见她吗?”

“劳烦带路。”

陆子初开腔,眸色阴骘,宛如夜色。

众所周知,陆子初是天之骄子。哪怕是此刻,他也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做到镇定如斯。

登梯而上,便可和阿笙近在咫尺。

顾城在前面带路,走的很慢,背部线条僵硬紧绷,陆子初也好不到哪儿去。

外套在上楼前被陆子初搁置在了客厅里,如今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如此精英装扮,倒像是随时都能坐下来跟人商讨地皮开发案,精准的评断出房产商业价值。

陆子初外表淡定从容,并不代表他内心深处真的就无波无澜。

越往上走,陆子初就越发行走艰难。

一颗心,绷得紧紧的,仿佛有巨石压在心头,险些喘不过气来。

他急于见到阿笙,却又紧张迟疑,惧怕难安。盘旋楼梯,步伐声如雷似鼓,陆子初的表情由复杂到痛苦,当阁楼近在眼前,他竟全身出了一层冷汗,站在外面只剩下颤抖和害怕。

他担心过去的阿笙早已死在时光里,担心他会看到一个木然呆滞的阿笙…

一门之隔,陆子初盼望奇迹出现,但顾城却在这个时候打开了门。

陆子初抬眸,心中火苗瞬间熄灭,心如刀绞,有液体转瞬间模糊了双眼。

阿笙蜷缩在窗前摇椅里,背对着门口,穿着陈旧泛黄的白色睡裙,漆黑浓郁的长发披散在瘦削的肩头,身影被夕阳拖拽出一条暗影。

他和她,相隔五米,为了这一眼,却寻觅错过了太多年。

阿笙单薄的身体笼罩在透明的晚霞里,阁楼骤然间空荡荡的。这一刻,撕裂人心的痛压过了陆子初所有的欢喜,阴郁的情绪宛如阴司恶灵,吞噬着他的希冀和生命支撑。

短短几步,陆子初却走了将近一分钟。

气氛凝滞,陆子初不说话,阁楼就好比死寂的坟。

晚霞似火,在发黄的天际散发出最后一丝余热,好比心头血。陆子初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虚弱迟缓,宛如久病之人。

陆子初蹲在阿笙面前,他将所有的痛悉数逼进黑暗里,伸出手,才发现手心竟然都是指甲痕迹。

光线被遮挡,阿笙容颜隐在黑暗里,喜悲不明。

阿笙容貌之美,无关惊艳脱俗,贵在清新聪睿,淡然如菊。如今,阿笙呆呆的坐在那里,素颜因为太过苍白,几近病态。

陆子初轻轻握住阿笙的手,手指颤抖的那个人竟是他。

阿笙的手指原是极为漂亮的,修长干净,指节蜷缩,隐带寂寞。

“阿笙…”说这话的时候,陆子初感觉心脏绞着痛,而一旁的顾城,双手插在裤袋里,冷冷的看着,并不上前,眸光中夹杂着报复般的块感。

闻声,阿笙睫毛颤动,目光定定的看着陆子初,安静平和,没有激动和欣喜。紧张的,似乎只有一个陆子初。

“第156次。”

“什么?”

“幻觉。”

陆子初胸口一紧,眼眶生涩…

阿笙读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奶奶对顾城说过这么一句话:“阿笙的心其实跟雪花一样,看起来有些冷,但却很干净。爱一个人不是难事,但她却可以倾心待人一生。真希望以后会出现那么一个人,能够真心爱她,免她苦难,赐她欢喜。”

奈何造化弄人,阿笙遇到了陆子初,因为爱的深,反而在素白年华里历经世事,受尽苦难。

带陆子初上楼,顾城心有不甘。愤怒和恨意击垮着他的理智,同样是爱,凭什么阿笙活的人不人鬼不鬼,可陆子初却完好如初。

电光石火一瞬间,顾城想到了“毁灭”,阿笙已然如此,陆子初理应悲难同当。

如果陆子初顾念旧情,对阿笙心存不忍,那么阿笙的不堪,势必会造就成陆子初致命的心头伤。

但,顾城后悔了。

阿笙的呆滞漠然,陆子初泛红的眼睛,隐忍的泪,见证了他和她最初情感的飞蛾扑火,以及后来的沧海桑田,千疮百孔。

一句“幻觉”,顾城竟心酸的痛不可言。

陆子初下楼了,他不愿意在阿笙面前落泪,于是那些泪在他转身间,瞬间湿了面庞。

有一种难以言明的痛,在陆子初体内凶戾逃窜着,血气笼罩脑海,眼前楼梯虚晃着,似乎所有的力气也无法支撑他全身的重量。

顾城看着陆子初坐在二楼楼梯口,双手覆面,泪水渗出指缝,砸落在地板上,溅出一朵朵潮润的暗夜花朵。

空气里一时间只剩下顾城的呼吸声,沉重而又压抑,他从不知道,一个男人压抑的哭声,竟然可以这么悲恸,仿佛可以把所有的痛苦全都哭出来。

陆子初的镇定,其实徒有虚表,脆弱的一捅即破。

顾城无需言语刺激陆子初,仅仅看着阿笙的现状,就足以压垮陆子初紧绷的神经。

顾城苦涩的笑了,不知道是在笑尘世无情,还是在笑爱情伤人。

他忽然意识到,在陆子初风光的外表下面,其实那颗心早已满目疮痍。

这个男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顾城走进阁楼,阿笙保持最初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

如果顾城上前观望的话,他会明白陆子初的痛苦是从何而来,也许顾城不用窥探,早就已然明了。

阿笙的眸子原本宛如溪流进驻,清亮透彻,但现如今眼眸却是一片死灰色。她看人,很多时候更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沉寂的房间里,阿笙紧了紧手指,竟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干涩:“不是幻觉?”

“不是。”顾城站在她身后,迟疑道:“既然清醒,为什么要装傻?”

阿笙抿紧苍白的唇,沉沉闭上眼睛,竟是无泪:“我已经毁了顾家,不能再毁了他。”

她等,他来,兑现了昔日承诺;一眼,足矣。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的话,阿笙下一世想变成一条鱼,不惹尘世,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

七秒,深深记住一个人;余生,拼尽全力忘记那个人。

如果命运可以重新选择的话,阿笙下一世想做一个心向暖阳的女子,情绪里不再带有他人的喜悲,对人不再冷漠尖锐,时时防备,只愿无忧处世,恬静安好。

春末白日,庭院生机盎然,到了黄昏,倒让人越发觉得凄迷荒凉。

细细想来,五年记忆空白,那时候的她反而是最幸福的。也许每日想起陆子初的时候,她都会傻傻发笑,心无城府。

嫂子徐秋曾经对阿笙说过:“来西雅图之前,你的精神状况很糟糕,直到举家搬到西雅图,这才有所好转。”

阿笙的精神状况在他们来到西雅图之后,确实有所好转。停止吃药最初,她依然在混沌中摸索着,有时候家人跟她说话,她的耳边总是会出现很多声音,过去的,现在的,她没有分辨的能力。

后来,她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也许,陆子初只是她的幻觉,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长时间以来,她都在跟另一个自己,在狭小的空间里进行着一场分不出输赢的拉锯战,战况激烈,患得患失。

她意识尚未复苏,他却凛冽的闯入她的梦;他不来,她眼巴巴的盼着他来;他来了,她反倒惧怕难安,无所适从。

若他对她心存旧情,她怎能害他一生?若他对她早已忘情,她更加不能自私拖累他。

暗夜吞没了最后一抹晚霞,顾城开了灯,太刺眼,阿笙敛眸低垂,望着错综复杂的掌心,宛如她的命运,迷失太远,早已无处安放。

不动声色的握紧掌心,她在此时此刻送给自己一抹笑,试图温暖自己。

两日前,一篇娱乐报道,是真也好,是假也罢,却宛如一盆冷水,浇熄了她的执拗,助长了她的理智。

现如今她这样,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一个人?

阁楼里,阿笙背对顾城,卸下伪装,嗓音疲惫:“离开时把门锁上,累了…”

她已不想再出去。

室内投射出的暗影,有着清醒时,阿笙专属的冷漠。

多年来,顾城格外想念阿笙的笑容。

笑颜明媚,足以撞碎阳光,她的笑,曾经是亲朋好友眼里,心里倾城的暖。如今,阿笙的目光里却弥漫着烟火人间。即便面对念念不忘的陆子初,依旧染尽了沧桑。

其实,阿笙也好,陆子初也罢,哪怕笑容伪装的再好,却让人禁不住心头发颤。

顾家楼梯口,陆子初清隽的面容中散发出浓浓的戾气,眼眸猩红。

“她是人,不是畜牲。”

他咆哮着,像疯了一般死死抓住顾城的手臂,身体里传来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身为家人,怎么能这么狠心对待她?怎么能…”

春末三月,时节温暖,但入了夜,风从敞开的窗户里灌进来,却有些冷。

比夜风更冷的,是陆子初的眼神。

顾城的反应很平淡,侧眸望向窗外。梨花在院子里寂静盛开,满院的白,顾城似是入了迷,良久之后,轻轻开口:“你知道阿笙最喜欢吃什么粥吗?”

陆子初好看的眉忍不住皱了起来,顾城这个时候已经转眸看向陆子初,他在等陆子初的回答。

“鲜虾粥。”

话落,陆子初竟是呼吸一窒。有些东西早已渗入骨血,总会在某一个瞬间就浮上心头。

双眼被灯光照热,顾城表情无波,“阿笙两天没吃饭了,如果我做鲜虾粥端上去的话,你觉得她会吃吗?”

那一瞬,陆子初静默如石,但却松开了手。

手心,竟是汗湿一片。

顾城一直觉得,时间会是最好的良药,它会让所有的执念在漫长的岁月里悉数幻化成泡沫,即便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不能幸免于难。但顾城唯独忽略了一个阿笙,如果不是因为阿笙疯了,顾城不会知道她爱陆子初会那么深;他更不会知道,原来他可以对阿笙如此心狠,囚禁经年。

阿笙第一次静脉注射氯丙芩,顾城对着窗户哭了,失眠了好几宿。

陆子初指责他们对阿笙太心狠,殊不知,如果阿笙正常如初,他们怎么忍心这么狠心对待她。

阿笙曾经因为发病,被邻居送到了精神病院,束缚带限制了她的自由。阿笙静静的坐在墙角,一动也不动。匆匆赶来的顾城忽然觉得,他的妹妹像是一只被人缝缝补补的破娃娃,他不能任由她在疯人世界里自生自灭。

如果不爱,顾家不会远离旧金山,定居西雅图。

有人说,西雅图是疗伤养病圣地。阳光温暖,有一种直入人心的神奇力量。

奇迹最初并没有光顾阿笙。

搬到西雅图的第二天,阿笙打碎了阁楼窗户玻璃,左手小拇指关节处毛细血管破裂,有一道1.8厘米的伤口,流了很多血。

阿笙从三层高的阁楼上往下跳,宛如失去羽翼,欲将下坠的蝶,如果不是顾城在最后一秒抓住阿笙手臂,也许早已酿成了大祸。

阿笙如此疯狂,只是因为她出现了幻听,她听到陆子初在家门口叫她的名字…

白烟袅袅,顾城拿着勺子搅拌着鲜虾粥,眼睛被烟熏的有些发疼,缠绕了淡淡的雾气。

他跟陆子初讲阿笙缝针事件。阿笙指关节缝了五针,钩形针碰到她的指骨,阿笙脸色惨白,目光涣散,顾城看着都觉得疼。

顾城说话的时候,陆子初背对着他。他在看顾家全家福,那里面没有阿笙。

粥好了,顾城盛了一碗粥,准备好勺子放在托盘中,推向陆子初的方向,无声妥协。

“我只有这一个妹妹,哪怕她生不如死,我也希望她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三月份的西雅图,入了夜,气候温暖适中。

阁楼里,陆子初伫立在门口,深沉复杂的眸与阿笙无言对视着。

空气凝结,不知名的情绪刺痛了阿笙的神经,但她却用平静封存了内心所有的澎湃。

这个世界很残酷,残酷到昔日恋人近在咫尺却无话可说。

陆子初笑了,宛如初春雨露,蕴着淡淡的暖。

阿笙也在笑,笑容蔓延眼角眉梢,宁静平和。

他和她的笑容,只有自己最清楚,究竟有多牵强。现如今,哪怕他们笑的再灿烂,也无法挽回旧时光。花至荼蘼,留不住的是阡陌红尘,似水流年,唯一能留在彼此生命里的却是繁华三千,缄默不语。

房间安静的很。

陆子初看着阿笙,黑眸沉静,轻声问:“还能认出我是谁吗?”

“…陆子初。”阿笙坐在椅子上,眼神温暖,笑容清浅。

心竟痛的无以复加,陆子初单手抓紧托盘,才不至于手松打翻晚餐。

很久之后,陆子初方才开口:“这些年,你过得…过得还好吗?”

“还不错,你呢?过得好吗?”阿笙言语不着痕迹,带着诸多云淡风轻。

“…好,我很好。”

陆子初说这话的时候,单手插在西装裤袋里,另一手端着餐盘,靠着阁楼房门,低着头,情绪不明。

阿笙唇角带着笑,静静的看着他,即便是多年后的今天,陆子初背对着光,依然美好如初,仿佛一幅凝固在时光里的名画。

阿笙喉咙有些紧,张嘴试了几次,这才发出声音来,“再不把晚餐端给我的话,该凉了。”

陆子初抬起头,眼眸温润,但嘴角这次却是真的笑了。

他把餐盘放在桌上,阿笙已经撑着椅子扶手站了起来。因为坐的时间太久,她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往餐桌方向走。

走近,阿笙看着碗里盛放着香菇鸡肉粥,低语道:“看起来很好吃。”

她和他离得很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心跳声。

阿笙心跳迟缓,睫毛颤动,试图打破这份突如其来的沉寂,伸手正欲端粥时,身体却被陆子初圈到了怀里。

“这个拥抱,迟了六年。”呼吸贴着她的耳廓,声音低哑紧窒。

阿笙鼻息间都是陆子初的气息。一夕间,似乎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不见了,好像只要彼此相互拥抱,就可直达地老天荒。

她说:“曾经的顾笙已经死了。”

“她没死,只是灵魂破碎了,哪怕她的灵魂需要缝缝补补,我也不舍丢弃。”

阿笙额头贴着陆子初脖颈,所以陆子初说话的时候,她能很清晰的感受到他的喉结在颤动,就连声音似乎也有些呢喃不清。

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抬头想看他,却被他按住脑袋,“别看。”

阿笙不再看他,因为潮湿的情绪,早已溢满了她的双眼。

沉默的拥抱,似乎能够开启所有未曾说出口的语言。

对于阿笙来说,她做了一个遐长的噩梦,但陆子初的到来,却冲淡了流年里所有的悲伤。她告诉自己,也许假以时日,曾经念念不忘的人会搁浅在老去的时光里,像深山野花般自生自灭。

跌宕起伏的从来都不是命运,而是心境。但如今,她靠在陆子初的怀里,这才意识到她有多渴望他的靠近,时间无法销蚀她的思念,但却生疏了拥抱。

六年不曾亲近彼此,她隐隐颤抖,呼吸紧张,那么轻缓的速度,似乎生怕会惊扰了陆子初。

模糊不清的记忆里,曾经有人对阿笙说:“爱上一个人将是承载苦难的开始,但这世上有远比爱情更加矛盾的存在。假以时日,你还会想起那个念念不忘的他,但内心深处将不再有任何波澜。”

说这话的人是谁,阿笙早已忘记了,但那个人说话的语气,阿笙却深深的记在了脑海里,悲悯温暖中却又夹杂着怅然。

那个人错了,再次见到陆子初,她的心依然会漏掉好几个节拍,瞬间就失了分寸。但那个人说的话也并非全都是错的,至少有一点他说对了。在这世上确实有比爱情更加矛盾的存在,比如说:时间、现实和变故。那是人生里无端浮出来的空白,好似一堵墙,生生隔开了她和陆子初。

于是,任何的喜悦,一旦用悲情作为结局,似乎就连拥抱也能呈现出一种伤人的姿势。

“都说相见不如怀念,但能见你一面,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阿笙抬眸看向陆子初,眸子里焚烧出决绝的光:“明天你回国,不要再来西雅图了。”

陆子初没有放开她,把她禁锢在怀里,语气很软:“好,我们一起回去。”

“子初…”阿笙抿着唇,表情阴郁,“现如今我神智安好,你觉得没什么,一旦我脑子不清楚,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你会对我失望,你会后悔…”

阿笙不再说话,因为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就静静的听着,仿佛他只是在听一些前尘旧事。他不生气也不激动,子夜般的双眸安静的看着阿笙,目光清邃温柔,似乎可以包容一切,包括阿笙的喜悲。

陆子初开口,语调谦卑平和,“我们分开六年,我就茫无目的的寻找了你六年。我很累,不想再走了,我想停下来好好歇歇。”

他放开她,摸了摸她的发,眸光温柔,好似一汪湖水,言语沧桑:“阿笙,我今年31岁了,早已不再年轻。”

寻觅六年吗?是心疼还是感动,阿笙已经分不清楚了。

“别人会笑话你。”阿笙轻叹,容颜低垂,苍白静好。

“没关系,我还有你。”手放在她的背上,陆子初轻轻拍着:“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陆子初执意要带阿笙离开西雅图,顾城并不表态。

客厅里响起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异常清脆响亮。顾城在工作,明天上午,他将出席法庭,为一件棘手的刑事案进行无罪辩护,在这种时刻,他需要的是解压,而不是被陆子初施加压力。

表面看来,陆子初并没有言辞犀利,执拗相逼,但他坐在沙发上不动,垂眸转动着手机,看似漫不经心,但却透着莫名的寒意。

到了陆子初这个年纪,修为和学识足以让他修炼成一只千年老狐狸,为人处世,一举一动浑然天成,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倘若女子被他深深凝视,必定趋之若鹜;但顾城却是满心的冷。虽说陆子初气质卓绝,但骨子里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冷漠,因为有时太过理智和无情,反而让人不敢轻易招惹。

顾城记得,他第一次看到陆子初的时候,他就深深意识到,这个男人将被上帝饱经宠爱。

曾经,国内律师行业里,流传着一个神话,他的名字叫陆子初,办理各种类型犯罪案件百余起,辩护手法精练,往往能够在不经意间杀的人措手不及。

纵使多年前,他在一片轩然大波中义无反顾的离开法律界,后来经商创造出另一番神话,但有些东西注定深入骨髓。好比现在,他把话光明正大的讲出来,然后老僧入定般,不温不火的坐在那里,等待顾城反击。

这场心理战,顾城有意在沉默中跟陆子初一决高下,但他忽略了顾流沙。

顾流沙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先是站在远处观望陆子初,过了一会儿,这才悄悄走到顾城面前,不是倒水喝,就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漫画书。

翻书声音有些大,顾城颇为头疼,“啧”了一声,听得出来隐隐透着不耐:“能回房间看书吗?”

顾流沙合上漫画书:“我想跟陆叔叔说说话。”

顾城没想到顾流沙会这么说,皱眉看着她,虽然不悦,但却没有发表意见。或许,比起发怒,他更想知道顾流沙究竟想跟陆子初说些什么。

顾流沙深深的看向陆子初,后者目光软了几分,“请说。”

顾流沙咬了咬唇,这才迟疑开口:“如果姑姑跟你在一起,姑姑发病的话,你会把她关起来吗?”

陆子初因为她的话,眸光在明暗中转换着:“不会。”

顾流沙声音小了几分,试探道:“因为同情和怜悯?”

“…她是我今生不能错过的那个人。”

后来,顾流沙常常会想起这一幕。

当一个男人很认真的看着一个孩子,用虔诚的话语跟她倾诉时,她竟在他幽邃沉静的眼神中迷失了清醒。

顾城眯起眸子,盯着陆子初看了很久,似乎想要把他看穿一般,但语气却很轻淡:“如果阿笙嫁过人呢?”

那一刻,陆子初的目光极为慑人。

那么可怕的眼神,看似无喜无怒,仿佛一潭死水,但在灯光下却迸射出狠戾的寒光。

陆子初死死的捏紧手机,恨不得将顾城吞吃入腹,齿根狠狠迸出来一句话:“你把那个他叫过来,我要带阿笙走,如果他敢拦,我必定奉陪到底。”

凶狠的话语并没有驱散陆子初眉眼间的戾气,反而寒光越来越浓烈,若不是陆子初修养好,换做旁人的话,只怕早就失去理智了。

即便如此,陆子初将他的凶狠和愤怒暴露人前,这还是第一次。

顾城毕竟阅历丰富,再加上说这话之前,他对陆子初的反应有过心理预期,所以目睹此情此景并不意外,但顾流沙就不同了。

并非害怕,但多少有些不安,顾流沙身体向后瑟缩了一下,低头拨弄着漫画书,一时也不敢吭声。

顾城端起水杯,乌黑的眸子仿佛浸在了茶水里:“看来,你并不相信阿笙结过婚。”

如果相信,陆子初震惊之余,是否应该先问问那个男人是谁?但他没有。

该发火的时候,他越是淡定,就越是让人觉得可怕。好比此刻,陆子初目光凝结成钉,听了顾城的话,竟然在勾唇浅笑,只不过笑意冷嘲讽刺,带着森冷的煞气。

眉心清寒的淡雅男子,明明是有话要反击的,但他眸光微错间,忽然收起了眉心残留的冷意,望向楼梯口,俨然不复先前阴戾。

顾城太过敏锐,目睹陆子初起身,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转头望去,身形瘦削的阿笙赤脚站在楼梯口,被头顶灯光一照,容颜苍白,精神恍惚。

“我…结过婚?”平静的问话,藏储好所有的情绪和心事。

顾城起身朝阿笙走去,稳定呼吸:“没有,我刚才是在跟陆子初开玩笑,他要带你走,我舍不得…”

阿笙起伏的心事因为顾城的话,纷纷烟消云散。

此时,陆子初已经离阿笙很近了,眉眼清朗,皎如秋月。

“哥哥刚才在开玩笑。”阿笙看着陆子初,话语中有抱歉,也有淡淡的解释。

一句话,顾城皱了眉,陆子初却勾起了好看的唇:“我知道。”

“如果我结婚,我一定会知道我丈夫是谁,但我没印象。”阿笙看着陆子初,眸色沉静,一如既往,许久之后,笑了:“子初,我不可能嫁给别人。”

“玩笑话,不能当真。”唇角的笑意温暖了陆子初冷清的线条,站在台阶下抬眸看她:“睡不着吗?”

阿笙笑容很淡。

现如今,他还在她面前,就怕醒来,只是做了一场梦。怎能睡得着?

“穿上鞋,我陪你去院子里走走。”淡漠的语气透着纵容。

而这时,一双鞋子竟无声的出现在阿笙的面前,是顾流沙。

月光透过窗户,一缕一缕的照射进来,很清冷,却很明亮。

年轻的时候,顾城和阿笙异国分离,来往并不频繁,直到近年来,时时接触,虽然言语不多,但阿笙的喜好,他却处处留心,可谓了若指掌。

顾城很想念曾经的阿笙。国际长途,她声音如水,顾城可以想象电话那端的阿笙,当她说话的时候,嘴角一定会带着浅浅的微笑。

那时候,她是真的开心,不像现在,就算跟陆子初在一起,她也不肯彻底卸下她伪装的坚强,她把这些年承载的痛苦和惶恐悉数淹没在隐忍的微笑里,执意欢欣。

但顾流沙却在寂静的客厅里说话了。

她对顾城说:“姑姑人生很穷,穷的只剩下一个陆子初。你发现没有,陆子初对姑姑微笑的时候,姑姑同样会报以微笑,我虽然不知道这些笑容都意味着什么,但我看了,却觉得很温暖。”

顾流沙握着顾城的手,当他垂眸看她时,顾流沙把脸贴在了他的手背上,压低声音道:“爸爸,我很爱姑姑,如果你也爱她,就让陆子初带她离开吧!姑姑从小生活在国内,她的朋友圈在那里,如果他们可以温暖她,我打从心里面为她感到高兴。”

尖锐的痛苦蔓延到血液里,顾城脑袋传来钝钝的疼。

搬到西雅图,如此用心良苦,只为阿笙能够开心,如果不能,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将失去它应有的意义。

他应该放手,但心里却萦绕着不甘。

手机在裤袋里响起,顾流沙已经懂事的松开了顾城的手。

熟悉的号码,但近年来,已经很少来往了。

顾城紧抿唇,看了一眼窗外的陆子初和阿笙,最终还是接了电话。

“听说妈生病了。”简洁的话语,是记忆中不容错辨的声音。

“不碍事。”那声“妈”让顾城无意识皱了眉。

“明天我会乘坐早班机前往西雅图,想必近期你会很忙,阿笙不适合继续留在顾家…”

“别来——”

顾城拒绝的很快,家里已经有一个陆子初了,如果再来一个他的话,只怕真的要天下大乱了。

对方大概没想到顾城情绪会这么激动,一时竟也不再开口说话。

沉沉的呼吸,致使通话气氛颇为凝重。

“阿笙不能再受刺激了。”这是顾城挂断通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窗外,几朵梨花绽放在一起,陆子初摘下来别在阿笙的发间,阿笙垂眸间,似是笑了。

顾城扯了扯唇,除了陆子初,是不是再也没人能够让阿笙像个孩子般,心无城府的开怀大笑?

美国洛杉矶,到了夜间,霓虹灯昼夜不息。

办公室里,英俊的男子握紧手机,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骨节泛疼。

阿笙见到他,会受刺激?

他用了好几秒,大脑才开始接受这个讯息,却觉得无比讽刺。显然,顾城高估了他对阿笙的影响力。

助理敲门走了进来,“机票订好了,明天早上…”

“取消。”想了想,接着道:“打电话帮我预约罗恩医生,就说我想约他一起打球。”

“好的。”

院子里,阿笙走的很慢,偶尔停下来仰脸望着夜空。

今夜,星星有些稀疏,但月亮却很皎洁,月辉洒在阿笙脸上。她若笑,必定犹如花开。

曾经,因为阿笙唇角一缕浅笑,从此以后,陆子初再也无法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再相遇,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横跨在陆子初和阿笙之间。阿笙清醒时,还是会对陆子初微笑,但却不似过去那般亲近自在。

过去和现在,感情由热烈走向生疏,巨大的反差,令陆子初不知所措。那些日记,让他痛不欲生,他没能力让阿笙在回忆里获取平静,反而造成她最直接的痛苦,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树下,阿笙对身后的陆子初说:“我曾经以为**树下有鬼,但我等了大半年,夜夜等,等的都快绝望了,可还是没有等到那只鬼,每一次我都会告诉自己,也许我还不够虔诚。”她说完,又轻声说道:“后来我才意识到,**树下没有鬼,但我的心里却住了一只贪吃鬼,它寄居在我的体内,不时出来作祟,掏空了我的所有。”

陆子初手指在裤袋里握紧,隐隐觉得阿笙有话要对他说,他想阻止,但所有的话语却在她面前找不到支撑点。

阿笙转身看着他,低头笑了:“子初,可不可以把回忆卡在温暖里?”

陆子初眸光很黑,面色难看:“你不能对我这么残忍,六年前你已经伤害我一次,六年后的今天,难道你还要拿着刀剜我的心吗?”

阿笙看着夜色,半晌后,这才开口:“你看,六年前,我和你的爱情就已经蒙了尘,难道六年后仅仅因为我生病就可以不计前嫌,把这些年累积的灰尘全都擦干净吗?”

周围很安静,陆子初声音平淡,一如既往,他说:“阿笙,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不会跟你回国的。”

看了他一眼,阿笙准备回房间,却被陆子初抓住了她的右手,修长的指节刚好覆盖在她的小拇指伤疤上,阿笙咬唇不语,陆子初一字一句道:“好,不回国,我留在美国也是一样的。”

阿笙慢慢抽出自己的手,脸庞在月光下异常苍白,她对陆子初说:“这些年我并不寂寞,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常常看到你,因为你出现在我的幻觉里,我还能听到你的声音。小拇指这道伤疤时刻提醒我,我究竟有多不正常。缝针的时候,医生对我说,如果疼的话,一定要说出来。我不觉得疼,但心却很难受。我把幻听当成了现实,我六年前失约,一直觉得对不起你,我想见到你之后,跟你道歉,我早已不奢望能够跟你在一起。现在的我甚至不敢照镜子,镜子里面的顾笙很陌生,陌生的让我感到害怕。很多东西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为了爱你,我很累…”

陆子初心头掠过一阵寒气,身体僵硬,仿佛被人逼到了悬崖边。

阿笙回房间的时候,陆子初还站在院子里,她走的不快,如今的她,注定无法快步行走。

身体,早已在岁月里衰败不堪。

她想起小时候,她在南方小县城里肆意奔跑,不知疲倦。她跑的很快,又加上石子路坎坷不平,时常会摔倒在地,于是双膝处往往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奶奶心疼她,一边帮她上药,一边喋喋不休:“冤家啊,我都这把岁数了,你就不能让我少操点心吗?”

她当时不觉得疼,反而想不明白,摔伤的那个人是她,怎么奶奶看起来比她还要疼?

后来,她长大了,她开始明白,什么叫爱,什么叫悲喜与共。

直到现在,她都没办法接受生病后的自己,她在漫长的岁月里,仿佛每一日都行走在刀刃上。她体验过这种茫然和锥心之痛,所以不愿意再强加给别人。

陆子初的完美,她的残缺,仿佛王母划出的那道银河,隔开了牛郎织女,也隔开了她和他。

世界沉寂了,仿佛所有的声音全都消失在了夜色尽头。

她现在已经不敢轻易点头许诺,怕给他空头希望,怕伤了他的心,怕疼。

多年来,“顾笙”这个名字,让陆子初在死心塌地中备受煎熬。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子,六年音讯全无,昔日恋人若是过得比他好,他没办法牵强祝福。

他过得不好,所以私心里也不希望阿笙过得比他好。

但多年后,再遇阿笙,事实远比现实残酷,在他以为阿笙幸福快乐的同时,她却在密封的房间里受苦。

他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痛苦和绝望,他一度很迷茫,他想不明白,美好的年华里,阿笙被岁月尘封,这对突遭变故的她来说,究竟是慈悲,还是残忍?

手机在响,这是他来到西雅图之后,被人拨打的第36通电话。

这些人大多是昔日校园故友,阿笙说的对,六年改变了很多事情,但有些东西却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比如说:想念。

“怎么不接?”顾城不知何时已经走了过来,掏出一支烟递给陆子初。

陆子初没说话,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接了烟,却没有点燃。

阿笙不喜男人身上有烟味,她觉得吸烟害人害己。

顾城问他:“阿笙不愿意回国对不对?”

陆子初神情漠然:“我不改初衷,如果她不愿意回去,我可以留在这里。”

顾城沉默吸烟,声音微哑:“阿笙结过婚,是真的。”

陆子初眸色灰败,眼中伪装的平静开始破碎:“我对那个他不感兴趣。”那支香烟早已被陆子初揉碎,声音没有丝毫温度:“顾先生,不要再苦苦相逼,我已经低到了尘埃里,难道我还不够退让吗?”

顾城良久没说话,抬手抹了一把脸,“我不知道我能瞒多久,法律上她毕竟是别人的妻子。”

陆子初皱眉,没想到顾城竟然在此刻妥协了。

他问:“为什么?”

“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妹妹,至于你?”顾城看着他,目光深邃:“我宁愿相信你带阿笙回国,是因为爱,而不是恨。”

这天晚上,也许不能称之为晚上。

凌晨四点,阿笙从睡梦中睁开眼睛,看到了不该出现在阁楼里的顾城。

顾城穿着黑色直领衬衫,因为在家里,所以没有系领带。这么晚不睡觉,守在阿笙床前,分明是有话要对阿笙说的。

顾城宛如老僧入定,见阿笙醒了,也不说话,保持原有姿势,似是想事情出了神。

坐的太久,顾城有些腿脚麻木,就连思维也变得越发僵滞。

朦胧的床头灯光下,先前陆子初别在阿笙发间的梨花,悄然放在床头柜上,颜色温暖。

阿笙觉得,这样的沉寂很有可能会在某一个瞬间将她淹没其中,她正准备说些什么时,顾城却开口说话了。

——前几天,我和几位同事去一家华人餐厅吃饭,餐厅里播放着一首30年代的歌曲,卢前先生的《本事》。

——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困觉了,梦里花儿知多少。

顾城念得很慢,声音低沉,很好听,这首词被他娓娓道来,比原有词意更加温暖怀旧。

阿笙垂眸,将所有情绪隐藏在了黑暗里。她能够听得出来,顾城嗓音隐隐发颤。

很久之后,顾城嘴角带笑,但眼眶却有些湿润:“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生活在大院里,男孩斗蛐蛐,女孩玩跳绳;我们曾经是那么快乐。不像现在,长大了,可长大却伴随着伤痛。回首望去,记忆中的那些人,死的死,伤的伤…这首歌,让我心里很难受。”

顾城这时候已经习惯性的从烟盒里抽出来一支烟,夹在指间,拿出打火机正欲点燃,却因为看到了阿笙,动作僵在了那里。

阿笙阻止他把烟收起来。

“没关系。”她说。

烟被点燃,烟雾袅袅中,顾城的脸,阿笙怎么都看不清楚。

“阿笙,我想家了,我想回到大院里,找回我们的过去,如果找到了,我想问一问,曾经的我们都到哪儿去了?”

阿笙没有看顾城,因为她知道,他的脆弱不希望被她亲眼目睹。原来,忘不掉过去的人,不仅仅只有她,还有顾城。

记忆中,那个穿着校服,神采飞扬的少年,早已被顾城亲手葬送在了成长里。现如今,他眼睛很空,没有温度,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阿笙放手。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门口,手里拿着两张机票,目光落在阿笙的脸上,是在逼她,也是在逼他自己:“我们一起走,或是我留下,永远留下。”

陆子初出了一道选择题,答题人是阿笙。

阿笙咬着唇,陆子初就像是种在她身体里面的毒,深入骨髓,得或弃,都是伤。

没有人知道,顾笙需要鼓足多大的勇气,才能允许自己尘埃落定,万念俱寂。但陆子初却用几秒钟成功演绎了百年身,漠然逼仄的目光维持着作为男人最后的尊严。

他让阿笙看到了他的执拗,哪怕这段昔日感情早已面目全非,依然坚持着;跨国奔赴西雅图,如此卑微,卑微到了近乎强人所难。

他帮阿笙收拾行李,衣服装进去,又被阿笙拿出来,如此反复几次,就算是无坚不摧的陆子初,也终于在这一刻体验到了什么叫做心力交瘁。

一件衣服,在陆子初和阿笙的手里争执不下,紧绷的气氛一触即发。

陆子初下颚收紧,率先松开手。

阿笙紧了紧手中的衣服,站在那里,垂头不吭声。

这时候的顾城反倒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如果陆子初连清醒时的阿笙都应对不了,那他又怎么放心把阿笙交给陆子初带回国呢?

陆子初抿紧唇,看了她一会儿,“不带衣服也可以,回国后,我再让人帮你置办。”

“你别逼我。”阿笙声音很低。

太阳穴跳动着,陆子初伸手扯开衬衫衣领,简单的动作间却透露着疲惫,看向顾城,皱了眉:“顾先生能暂时回避吗?我有话跟阿笙说。”

阿笙从不知道顾城竟会这么配合陆子初,她听到了关门声,然后低垂的眸子里,看到了靠近她的陆子初。

修长有力的手臂圈在了她的腰间,他并不说话,冰凉的唇落在了她的额头上,声音低哑:“阿笙,世事无常,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我听从你的意愿离开顾家,在大街上出了车祸,坐飞机发生空难,你有没有想过,你和我很有可能因此再也无法相见,就算是这样,你也要狠心跟我分开吗?”

阿笙喉咙收紧,发不出任何声音,抬眸看着陆子初,颤动的睫毛上隐有湿意。

陆子初眸光漆黑,深不见底,额头与她相抵,彼此呼吸缠绕间,他说:“在你眼里,我对你的情就那么薄吗?律师阿笙,我要;疯子阿笙,我也要。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六年,我不想再有另一个六年从我们生命里溜走。”

阿笙从不知道她的心竟然可以化成一池秋水,湖水很凉,但却被温暖包裹着,如同现在她在陆子初的怀里,她看到他冷峻的五官靠近她的脸,察觉到了唇上的温度。

这个藏在记忆里的亲吻,无关强势,只有克制,仿佛把她当成了易碎珍品。

她没启唇,他并不勉强她,临摹着她的唇线,**温情。

“跟我走,嗯?”手指滑入她浓密的发丝里,潮润的气息竟一路飘到了心里。

这一刻,他把她当成孩子轻哄诱骗着,她何时见他这么低声下气过?

她看着他的眼睛,心里竟是酸涩一片。

闭目,妥协。他是她的毒,戒不掉的。

顾城上午有案件需要出庭,没办法去机场送阿笙。

在家里吃早饭时,阿笙说:“我回国这件事,需要跟妈说一声吗?”

顾城说了一声“不用”,便再没任何反应。

顾城有心事,让阿笙离开,他的决定无疑很冒险。母亲出院回家,如果看不到阿笙,想必又是一番兵荒马乱。

母亲沈雅生病住院,阿笙是不知道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母亲了,这次离开西雅图,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如今听了顾城的话,神情如常,但内心却多少有些失落。

餐厅光线有些昏暗,阿笙的反应落在陆子初的眼里,他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顾城的沉默,让陆子初有了某种预感,沈雅怕是出事了。

陆子初没问,他跟顾城鲜少打交道,但却清楚顾城的为人。自尊心很强,不轻易接受别人的帮助,他若帮顾城,十有八~九,顾城是不会接受的。

这顿饭吃的异常沉默,就连顾流沙也沾染了离愁,眉眼间溢满了不舍。

她看着陆子初,眼睛红红的,“陆叔叔,你要好好照顾姑姑。”

陆子初点头。对于顾流沙,他喜欢她之余,更多的却是感激。如果没有她,他和阿笙将会相见无期。

阿笙的表情,始终都是淡淡的,但手指却在桌下悄无声息的握住了顾流沙的小手。

早晨七点左右,西雅图格外清新宁静,不远处的房屋建筑被晨曦阳光笼罩着,仿佛画中景。

顾城和阿笙拥抱离别。

阿笙脸贴在顾城胸前,衬衫面料上带着他的体温,烫红了阿笙的面颊,也烫红了她的眼睛。

“能不能告诉我,六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阿笙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干巴巴的。

六年前,那些被阿笙遗失的过往,顾家人闭口不谈,如同顾家阁楼里面的她,都是不能言说的秘密。

阿笙有时候会欺骗自己:也许有些东西随着时日渐长,注定会在光年里慢慢老去,直到再无痛感。秘密如此,悲喜如此,感情更是如此。

但午夜梦回,她总是能从脸上找到哭过的痕迹,摸向枕头,竟是濡湿一片。

她在梦里哭,在现实中学会麻木,每天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她心存恐惧,那句“生不如死”,是真的。

顾城松开她:“我只知道六年前你出了一场车祸,其他的一概不知。”

除了这一句,顾城再也说不出其他话。

阿笙小拇指的伤疤又开始隐隐作痛了,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你知道吗?那六年光阴,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它让我从年轻,一步步走向了苍老…”

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么?

平静的话语,但闻听者的内心却传来钻心的疼。

陆子初站在一旁,脸色有些发白,但很快又恢复了如常神色,淡漠中夹杂着冰冷。

顾城牢牢箍住了阿笙的手臂,眼神深邃压抑,他想对阿笙说些什么,随便说什么都可以,但他最终选择了无声,一寸寸松开阿笙手臂,背转身,无力的摆了摆手,示意她离开。

街道里,晨间喧嚣声忽然一下子远去了,只剩下顾流沙压抑的啜泣声。

陆子初握着阿笙的手,轻声说:“走吧!”

漫长飞行,头等舱异常寂静。

阿笙做了一个梦。

熟悉的梦境里,她被人紧紧的抱在怀里,那么亲密的拥抱,仿佛能够挤出她胸腔里所有的空气。

男人身体在颤抖,脸庞埋在她的脖子里,温热的液体灼烧着她的肌肤。

她说:“别碰我,恶心。”

醒来,是因为有人在给她擦眼泪,指腹温暖,没有看那人,但却把脸转了个方向,埋在了他的颈项里。

“做噩梦了?”陆子初单臂搂着她,指尖触摸她的发根,声音温润。

阿笙摇头,该怎么跟陆子初说呢?神智清醒的时候,她每天都盼着能够回到中国,如今她终于坐上飞往中国的班机,反倒有些近乡情怯,害怕起来。

太久没回去,记忆中的那些人,在沙漏中流失,她都快忘记他们长什么模样了。

“梦里面有我吗?”陆子初看着她,眸光温柔如水。

愣了愣,阿笙说:“…不清楚。”

阿笙看不清梦中人,曾经以为梦中男人是陆子初。如果是陆子初,她是万万不会跟陆子初说“恶心”两个字的。

如果是别人,那这个人会是谁?

有时候她会想,这样的梦境片段,会不会是她失去记忆的一部分?又或许,这样的梦无关现实,只是她在睡梦中的天马行空。

离得近了,阿笙这才发现陆子初眼睛里竟都是血丝。

“有多久没睡觉了?”她发现的太晚,他在西雅图好像一直都没有调时差,好好休息过。

陆子初没说话,嘴角隐有笑意,她在关心他,虽然浅淡,但他还是听出来了。

该怎么告诉她呢?获知她在西雅图,他连家都没回,直奔机场。他那么迫切的想要见到她,担心她搬家离开西雅图,担心空欢喜一场。一颗心,忐忑难安,怎么可能在飞机上安心入睡?后来,在顾家看到她,痛心难过的同时,更怕是一场梦,种种情绪挤压,以至于盖过了疲惫。如今她开口询问,以他这样的傲气,是断不可能说出口让她担心的。

面对他的沉默,阿笙并不追问,身体靠近陆子初,依偎在了他的怀里,于是之前陆子初再多的疲倦,在这一刻悉数化成了满心温柔。

飞机降落前,陆子初叫醒阿笙,她睁开惺忪的眸子,头发乱乱的,没精神的看着他,像个孩子。

“头发乱了。”他在她耳边轻声细语。

机舱内,空姐例行降落前安全巡查,回过头,就看到了这一幕。

那是一对极为出色的男女,尤其是男人,容貌惊艳,气质雅贵,旁边的女子清新逼人,看起来很困,靠在男子肩上闭眼入睡。

男子将女子一头长卷发,侧编成麻花辫,松散随意的搭在肩膀一边,露出光洁的额头,清新甜美。

编完头发,男子垂眸看着女子,嘴角笑容撩人,带着千帆过尽,余留下的安静淡然。

他说:“阿笙,我们到家了。”

抵达t市,已经是凌晨两点钟。

阿笙体寒,一年四季,手足寒凉。

陆子初和阿笙是最后下飞机的,他从行李袋里取出一件针织毛衣给阿笙穿上,阿笙这才发现她的卷发变成了麻花辫。

抬手摸了摸,陆子初注意到,眸子带笑:“好看吗?”

阿笙被他一问,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没有镜子,看不到。”

陆子初双手捧着她的脸,俊雅的脸庞凑近她,鼻尖碰鼻尖,气息痴缠。

阿笙不自在,刚想别开脸,就被他扳正,语调温和:“看到了吗?”

灯光下,陆子初的眸子漆黑明亮,眼瞳里浮现出两个小小的阿笙。

阿笙略显尴尬,长时间疏于交往,陆子初生活在她的回忆和幻觉里,反而在现实中很难轻易找回过往亲密,但这个男人是不容许她退缩的。

她不答,他就一下又一下的亲吻她的唇,每亲吻一下,就会呢喃出声:“看到了吗?”

阿笙沉溺在他的气息里,唇很烫,怕被人看到,也实在是脸皮薄,连忙小声道:“看到了。”

闻言,陆子初笑了,这一笑男色惑人,魅力不可抵挡。

“好看吗?”他问。

“…还可以。”阿笙有些为难。夸自己好看,诸如此类的话,她说不出口。

乘客已经陆续离开机舱。

阿笙起身,睡得太久,恍惚下没有站稳,陆子初及时扶住她。于是下飞机,牵着她的手,再也不曾松开过,好像松手间,她就会再次摔倒一般。

机场大厅,经过六年时间洗礼,早已不复先前模样。如此陌生,反倒让阿笙意识到了时间的可怕。

虽然是凌晨,但出口处却簇拥着很多接机人。

此行,陆子初是极为低调的,但因为气质出众,所以不时有人向他和阿笙投以关注的目光。

阿笙长时间没有深入人群,原本在西雅图机场就很紧张,如今更是满脸的茫然无措。

在有心人眼里,陆子初无疑是个好男友,或是好丈夫。

他左手提着行李袋,右手牢牢牵着阿笙,走的不快,配合阿笙的步伐,不时侧脸跟她说着悄悄话,笑容温暖。

想来,他试图用轻松的话语让阿笙松懈紧张,好在阿笙笑了,尽管笑容勉强。

两人走向出口,陆子初问她:“困吗?”

“不困。”在飞机上,阿笙疲倦的睁不开眼睛,但当她踏上故土,反而没有了睡意。

有谁能想到,就是在这里,机场大厅一别。从此,分离数年。

走出机场,天很黑,灯光点缀着这座不夜城,阿笙低头走路,步伐迟缓,感觉像是一个老人。

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阿笙,你看谁来了?”

阿笙有一瞬间的茫然。

夜风很大,阿笙穿着一袭白色棉布长裙,黑色针织毛衣,瘦削的身材,一看就是骄矜清冽的女子,但此刻却愣在那里,连表情都僵住了。

阿笙没办法和故友惊喜拥抱,她有些麻木,也许还有恐惧。

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跟人相处。

一辆路虎座驾停放在机场外,离得很远,有两个男子正一起大步朝陆子初和阿笙跑过来。

一个温文尔雅,一身西装英俊帅气,是吴奈。

一个慵懒散淡,一身休闲装穿的异常潇洒随性,是石涛。

时间无情,它让他们在岁月里一步步走向成熟,若想忆往昔,只能从眉眼间偷窥出年少踪迹。

相较于阿笙的漠然,吴奈和石涛虽然在笑,但内心深处却早已是翻江倒海。

阿笙,那个独立一隅,从容不惊的女子,如今立身风中,倘若不是陆子初握着她的手,只怕早就随风飞了起来。

她瘦了,任由夜风寒凉,依然可以做到不声不响,无动于衷。

最先抱住她的那个人是石涛,石涛没有说“好久不见”,也没有说“你好吗?阿笙。”

石涛说:“这座城,没有你,空荡荡的。阿笙,欢迎回家。”

这个男人,试图用最平静的话语来冲淡重逢后的喜悦,但有力的拥抱却泄露了他伪装的坚强。

在陆子初温柔的注视下,阿笙伸出手想要拥抱石涛,但又轻轻的缩了回去,表情无措。

吴奈站在一旁,迎上阿笙的目光,他在微笑,右脸颊上旋出一个酒窝来。

曾经,好像有人对阿笙说过:“吴奈不笑则以,笑起来必定迷死人不偿命。”

但如今,吴奈的微笑绝对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难看了。

他看着阿笙的眼睛,语速缓慢:“回来就好。”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气氛造就了一切,几乎是吴奈落泪的瞬间,石涛也流泪了。

就是这些眼泪,冲击着阿笙的神智和那些沉潜经年的回忆。

对阿笙来说,吴奈和石涛亦兄亦友,陪她一同见证了青春悲喜历程,如今她被眼泪传染,突然开始落泪,一颗接一颗,没有声息。

那些泪,从石涛的怀里,过渡到陆子初的怀里。

他身体温暖,带着少见的矜持和紧绷,阿笙手臂移动,圈住他的腰,很快她就在他的胸前闻到了泪水的味道。

陆子初把手放在阿笙的后背上,轻轻拍着,语气柔和:“再哭下去,吴奈和石头该笑话你了。”

故友重逢,毕竟很煽情,要不然阿笙也不会这么难过了。如今她在陆子初的怀抱里,仿佛走过了四季更替,在绝望和痛苦中走出了柳暗花明。

四人仿佛寒冬取暖般紧紧拥抱在一起,虽说笑中带泪,但却隔世淡然。

阿笙回国,注定将是一个无眠夜。

陆子初刚扶阿笙坐上车,就被石涛拉到了一旁,“去彼岸坐坐吧!”

“怎么?”陆子初有些漫不经心,目光一直注视着阿笙,她坐在车里,眼巴巴的看着他,膝上紧握的双手透露着她的不安。

这座城市,曾经给过她喜悲,但从未想过,有一天还会给她带来恐惧。

石涛声音压得很低:“阿笙同学们听说她要回来,昨天晚上全都聚集在了彼岸。”

“还在?”陆子初皱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多,已经很晚了。

“没看到阿笙,怕是不会轻易离开。”石涛顿了顿,似是担心陆子初拒绝,又加了一句:“他们只是想念她,没什么恶意。”

陆子初没吭声,他当然知道那些孩子没什么恶意,只是…

石涛在这件事情上也很为难,阿笙在学校时,虽然性情温淡,但人缘却很好。

六年前,阿笙音讯全无,阿笙朋友宁愿相信她背叛了陆子初,也不愿意相信她在国外出了意外。阿笙定居西雅图这件事,吴奈当时只告诉了几位朋友,后来也不知道是谁把消息散播了出去,以至于这两天,吴奈和石涛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如今,一大群人都在彼岸酒吧等着,凌晨不睡觉,只是为了见一见阿笙,总不能让他们失望而归吧?

陆子初已经坐上车,关上了后车门,吴奈打开副驾驶门的时候,听到陆子初轻声问阿笙:“石头前几年开了一家酒吧,名字叫彼岸,要不要去坐坐?”

“好。”

石涛系上安全带,松了一口气。他并不知道阿笙的真实想法,现如今的阿笙对很多事情都失去了热情,麻木的附和着别人。她害怕身边的人会因为她的言行,对她有所失望。

车内传来水木年华的歌。

他们唱《一生有你》: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那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

他们唱《在他乡》:那年你踏上暮色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你看着周围陌生目光,清晨醒来却没人在身旁。

水木年华从2001开始唱《一生有你》,那年阿笙15岁,少女时期编织的美梦,被青春一路葬着快乐行走。如今她27岁,水木年华老了,早已不再青春,而她也早已长大,可她的人生却好像从未开始过一样。

阿笙眼睛不累,但心却累了,恨不得靠着车窗,随时入梦。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垂眸不知所谓的笑了笑,这样的笑容落入陆子初的眼里,眼神如水,摸了摸她的头:“小傻瓜。”

声音,呢喃不清。

有很多东西,被藏匿在岁月的某个角落里,它们会在某一个瞬间毫无征兆的冒出来作祟。

彼岸酒吧,有男人互搂肩膀嘶哑着声音,大声唱着《死了都要爱》,原本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因为阿笙的出现忽然归于沉寂。

众人纷纷站起来,神色各异,呆愣几秒之后,有人喊“阿笙”,有人喊“班代”,呼唤声此起彼伏,激动、压抑、欢喜…

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出现在眼前,阿笙下意识抓紧了陆子初的衣摆。

就在刚刚,阿笙还以为她是不认识这些人的。直到他们走近了,那些被尘封在记忆中的面孔这才一一浮出水面对号入座。

她是认识他们的,不但认识,曾经还无比熟悉。

他们是她的同学。当年青涩懵懂的他们,转眼间竟已奔赴青年。

全班同学大部分人都在,将近四十位左右。阿笙不敢认人,怕不小心叫错名字,对方会寒心。

短暂的尴尬,出面解围的那个人竟是陆子初。

他带着阿笙,和大家一一握手,并且能挨个叫出那些同学的名字来。

有同学开始尖叫,握着陆子初的手,兴奋不已,激动道:“陆老师,你真是我的偶像,我们毕业这么多年,你竟然还记得我们的名字,记性真好。”

“那是,我们陆老师的记忆力可是顶呱呱的,无人能及。”

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有人在这个时候抱住了阿笙,三个人。

有一种莫名的情感蔓延阿笙的全身,这三个女人想来阿笙是万万不会认错的。

她们是阿笙的舍友,曾经在一起相处了将近四年,同属陆子初的学生。

每天戴着大框近视眼镜遮住半张素颜的关童童;每天晚上拿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背英文单词的薛明珠;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要勤的江宁。

许是她们的热情感染了阿笙,她叫她们的名字:童童,江宁,明珠。

于是,话落间,一场久别重逢的同学聚会,竟然在瞬间演变成了江水决堤现场直播。

阿笙是没有泪的,她对她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大学时期。如今的她有些茫然无措,童童摘掉了眼镜,变成了大美女;明珠一身职业装,变成了女强人;最让她感到意外的是江宁,只恋爱不婚嫁的人,竟然怀孕了,穿着孕妇装,挺着大肚子,母爱光芒涌动…

寒暄,询问近况,阿笙静静的听着,偶尔会说些简短的话,通常都是模糊不清的,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在说些什么。

学生太多,陆子初被绊住脚步,远远看到阿笙跟关童童她们在一起,也就放了心。

再说关童童这边,对于她们来说,六年未见,很明显有很多话要对阿笙说,这种喜悦和激动足以让她们忽略很多东西,比如说阿笙的异常。

阿笙这几年经历过什么,关童童她们是不知道的。

曾经有人对孕妇是否可以吃巧克力,专门展开过一项用户调查。

60%的用户认为可以吃,24%的用户认为不可以吃,16%的用户认为应该慎吃。

众说纷纭,江宁偏爱巧克力,为此特地询问过医生朋友,被对方告知,可以适量。于是每次外出,皮包里都会放上几块巧克力,并不见得一定会吃,只是为了想吃的时候,方便解馋。

江宁说着话,嘴却没闲着,一直在找东西吃,最后从皮包里找出一颗巧克力,已经剥了锡纸,正往嘴边送的时候,不经意对上了阿笙的目光,见她眼巴巴的看着她,先是愣了愣,随后笑了,把巧克力送到阿笙嘴边,“尝尝,很好吃。”

阿笙没有张嘴,而是从江宁手中接过了巧克力,江宁以为阿笙不习惯被人喂东西吃,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她们说话的时候,阿笙指甲掐在掌心里,传来淡淡的刺痛。

从进ru彼岸酒吧开始,阿笙就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惊惧,她也不知道她在害怕什么,仿佛跌入了暗无天日的深渊里,喉咙起先有些发痒,以为口渴,喝了两杯白开水,但这样的举措并没有舒缓她的紧张,以至于她的喉咙里开始有了诡异的窒息感。

所以薛明珠再次把水端给阿笙时,阿笙恹恹的看了一眼,无声推开。莫名的烦躁萦绕在心头,她知道这样的自己很不好,于是费力抿着唇,垂下了眼睑。

薛明珠素来敏感,等她察觉阿笙有些不对劲时,已经是许久之后了。

薛明珠声音很轻,叫了几声“阿笙”,阿笙先是没反应,过了几秒,这才茫然抬头看着她,目光涣散…

就是这样的目光,让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心里一咯噔,表情由轻松,一点点转变成了凝重。

此次同学聚会,虽说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阿笙接风,但有些同学毕竟还是心存私心的,以陆子初今时今日的地位,多寻机接近,只会有利而无一害。就算抛开这层私心,陆子初毕竟是他们的老师,难得相聚再见,免不了人人都要过来和陆子初寒暄几句。

薛明珠快步走过来的时候,陆子初周围都是学生。薛明珠心里有些发急,要不然也不会挤进人群里,扯了扯陆子初的衣袖。

陆子初不喜与人太亲近,熟识他的人都有这层认知,如今被人扯了袖子,侧眸间看到薛明珠,这下子是真的皱了眉。

直觉阿笙出事了。

“阿笙看起来怪怪的。”薛明珠凑近陆子初,声音压得很低。

这句话,似寒针,毫不留情的扎在了陆子初的心窝上。

实在是备受瞩目的人,所以当陆子初迈步朝阿笙走去时,所有人都停止交谈,朝他望了过去。

多年来,商业奇才陆子初有个众所周知的怪癖。

陆氏集团旗下有个赫赫有名的模特公司,一年四季,每隔三个月,一定会有当季新潮婚纱面世。

那些穿着婚纱,行走t台的模特们有着共同的标志:眉眼笑意清浅,气质宜室宜家。

只有这个时候,眉眼寡淡的陆先生才会偶露笑意。

有人猜测:“陆先生心里一定藏着一个女人,并且经年不忘。”

t大的老师学生们,彼此间心照不宣,他们知道那个女人除了阿笙,想必不会是旁人了。

阿笙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陆子初,木然的眸子里有光华流转,竟站起身,慢慢迎向陆子初。

细心的同学会发现,陆子初的眼神变了,眸间温柔融化了淡漠的眉眼。

就是这样的目光,曾经让很多人意识到陆子初选择和自己的学生在一起,是慎之又慎的。

昔日恋人分隔六年,朋友酒吧四目相望,眼眸温情,足以转移很多人的注意力,但还是有人发现阿笙右手攥得很紧,指缝间似乎有黑色粘稠物溢了出来。

手松开,那是一颗看不清形状的黑巧克力。酒吧室温很高,再加上之前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黑巧克力早已在阿笙手心里融化了。

如今,阿笙把黑乎乎的掌心伸到陆子初的面前,嘴角笑容宛如初春的露,模糊的声音从生涩的喉咙里迸发而出。

“子初,很好吃。”

一时间,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断不会相信阿笙会做出这种不合时宜的举动来。

陆子初异常沉默,但他的表情却是极为平静的,眼睛里的笑意甚至还未完全退去,被灯光蒸发出潮润的光。

石涛想上前,却被吴奈抓住手臂,他这才察觉到吴奈竟然在发抖。

江宁变了脸色,她没想到,那颗巧克力竟一直被阿笙攥在手心里舍不得吃。

每个人都发现了阿笙的异常,唯有粗线条的关童童尚未察觉,原本想上前打破僵局,却因为陆子初的举动,僵住了步伐。

陆子初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握着阿笙的手,舔舐着她掌心的那些巧克力。这个资产惊人,面对美味佳肴都挑剔不已的男人,在这一刻竟不嫌脏的吃着黑乎乎的巧克力。最重要的是,他在微笑,没有难堪,没有尴尬,只有平静和包容。

酒吧太过寂静,以至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就在众人被这一幕打动,感慨万千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道异常尖锐的惊呼声。

阿笙站立的位置上,不知何时竟有一滩水渍溢了出来。

阿笙看到了一张张震惊的脸庞,茫然的正欲低头,却被一股大力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很紧,阻挡了别人偷窥她的视线。

那人对她说:“阿笙,巧克力很好吃,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

那天,阿笙因为极度紧张,当众出丑。

目睹这一切的人都惊呆了,比起尴尬,震惊的情绪几乎占据了全部意识。

他们怀疑眼前这位女人,真的是他们记忆中的阿笙吗?如果是,时光怎么会把她折磨到如此田地?

这里站着的每个人,因为职业关系,大都精明理智,但此刻每一张脸色都是极为难看的。突如其来的难堪,冲散了他们适才的喜悦和欢欣,每个人的内心都被一股莫名的伤感包裹着。

曾经被阿笙授之以好的人,早已仓惶落泪。

此刻,陆子初和阿笙是焦点。

陆子初习惯隐藏喜悲,多年来虽然冷清寡言,但他的眸光却极具威慑力,没有情绪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好像不管怎么绞尽脑汁,都没办法窥探他的内心。

如今,他就那么紧紧搂着阿笙,脸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寒冰。

离开西雅图之前,顾城对他说:“你听说阿笙精神失常,会觉得痛苦难过,可我要告诉你,一旦你们回国,真正相处起来,这种痛苦会被放大几十倍,几百倍…”

如今他体会到了这种痛,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在瞬间给掏空了。

而阿笙呢?这个身形瘦削的女人,推开陆子初,就那么愣愣的低头看着地面。就是那一眼,让阿笙从噩梦中清醒过来,地上的那滩“水”落入眼中,仿佛她刚才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

阿笙手指攥的很紧,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强压涩意,睁大的双眼里,有什么东西几欲夺眶而出。

也不知是谁的哭泣声惊醒了陆子初,他勉强撑起游离的神智,藏起所有的情绪,淡淡的笑,云淡风轻:“抱歉,阿笙有些不舒服,我们先失陪了。”

拦腰抱起阿笙,朝他在彼岸的专属包间快步走去,那么疾快的步伐,险些撞翻沿途桌椅。

石涛连忙跟了上去,帮忙打开包间门,陆子初身影沉没进房间的时候,惯常冷漠的声音里终于出现了裂缝:“别进来。”

酒吧很静,骇人的静。

石涛靠着紧闭的房门,狠狠抹了一把脸,良久没有再吭声。

江宁双腿发软,薛明珠眼尖,扶她坐下。江宁落座,近乎瘫软,她紧紧抓着薛明珠的手,放到她的胸口上,“明珠,你摸摸我的心脏,是不是生病了?一抽一抽的,很难受…”

江宁的泪,忽然扑簌簌的往下落,“我想不明白,她那么理智的一个人,究竟遭遇了什么,要不然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江宁语气很轻,但所有人都听到了,仿佛有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口鼻,窒得眼眶泛红。

望向紧闭的包间门,门里门外,将他们和里面的人,生生的隔断成了两个世界。

包间外,石涛很后悔。

他不应该告诉陆子初,彼岸里聚集着阿笙的同学,阿笙原本可以避开这些难堪的,都是他的错。

吴奈说:“最痛苦的人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是阿笙,是子初…”

吴奈说的对,阿笙站在一门之隔的包间内,使劲掐着掌心,她知道她闹笑话了,她给陆子初抹黑了。

从进包间的那刻起,陆子初就掏出手绢半跪在地上,撩起她的裙摆,给她擦拭善后。

还有比这更能让她感到羞愧的事情吗?

她今年27岁,纵使精神恍惚,但也顾及颜面,如今闹出这种事情来,垂眸看着陆子初,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不该回来,如果不回来,就不会体会到什么叫万念俱灰。

《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在少林大会上,虽说为了争名雪耻,出手极其狠辣,但她跟俞莲舟两败俱伤之际,在她的内心深处竟是一片赴死之意。

阿笙不是周芷若,却做着和周芷若类似的事情,因为心有所欲,所以才会跟随陆子初回国,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却早已不再对情爱心存半分奢念。

21岁,她回国之前,陆子初对她说:“阿笙,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

当时的她没办法回答陆子初,但多年后的今天,阿笙眼中光彩尽失,身心俱疲。

“别擦了,求你…别擦了。”

陆子初动作微僵,没有停止擦拭,反而动作很轻,但阿笙双腿却传来灼烧般的疼痛。

阿笙看着陆子初的眼神在这一刻终于发生了变化,常年积累的负面情绪悉数迸发而出:“我们放过彼此吧!”

她有多渴望跟他在一起,就有多害怕跟他在一起。就像今天,她不介意丢脸,但因为他也在这里,所以她才会这么痛不欲生。

阿笙的心境,陆子初未必不知道,他停止了动作,但却张嘴毫不迟疑的咬伤了阿笙的小腿肚。

阿笙痛呼出声,难受的弯下腰。

咬伤人之后,陆子初放下阿笙的裙摆,站起身,出乎意料的是他很平静,声音甚至很温柔:“疼吗?”

阿笙紧抿唇,面色痛苦。

陆子初看着她,表情竟比她还要疼,“六年了,我在心里盖了一座坟,里面住着一个未亡人,什么时候你把这个未亡人从我心里搬走了,我再放过你。但在这之前,我不许你胡思乱想。一个人的问题,两个人去修正;一个人的挫败,两个人去承担。”陆子初把脸贴在阿笙的脸上,绝望中盲目寻求希冀:“如果你决定放弃自己,我不拦着,但请你把曾经的阿笙还给我。”

阿笙没办法把少女阿笙还给陆子初,但她想说,如果她能在旧时光里和少女阿笙重逢,她会告诉少女阿笙:“不要招惹你大学老师陆子初。”

1994年,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在香港公映,票房不佳,却在1997年,迅速走红内地,风靡经久。

一只月光宝盒,承载了至尊宝的全部希望。

一首“波若波罗密”被至尊宝反复吟诵,无非是希望能够借助时光倒流,拯救自己的爱人,挽救失去的爱情。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拥有这样一只神奇的月光宝盒,阿笙也不例外。如果可以回到过去,阿笙希望能够改变那些让她抱憾终身的过往。

时光倒退经年,1997年,阿笙刚刚11岁。

阿笙是南方人,上大学之前一直生活在县城胡同大院里。白墙青瓦,因为年代久远,部分瓦片陈旧破碎,就连院里院外铺陈的青石街面,也是坑坑洼洼。艳阳天还好,若是碰到下雨天,常常一脚下去,水花四溅。

老宅伫立在风雨中,怎么看都平添了几分诗情画意,但几家合用一个院落,可想而知,每天有多热闹了。

在阿笙的童年记忆里,爷爷的咳嗽声曾经是大院组成的一部分。

阿笙爷爷从事律师工作36年,恪尽职守,在当地颇有名望,人人提起顾家老爷子,无不点头称赞。

那一年,老爷子癌症晚期,卧病在床,回天无力。

1998年,阿笙12岁。

那天,她在班里上课,哥哥顾城忽然冲到教室里,在一片嘈杂声里,把她的语文课本快速装进书包里,拉着她的手就往教室外面走:“快回去,爷爷不行了。”

顾城走的急,阿笙被他扯着手臂,跌跌撞撞的跟在他后面,下楼梯的时候,阿笙一脚踩空,顾城大惊失色之下护着她,兄妹二人愣是从十几层高的楼梯上滚了下来。

经此一摔,顾城手臂严重脱臼,事后打石膏两个多月,阿笙情况要比顾城好,正值夏季,膝盖擦破了皮,流了血,没有大碍。

兄妹两人顾不上处理伤口,就匆忙往大院跑,但还是迟了,凄厉的痛哭声从大院传进巷子里。

老爷子过世,哭得最伤心的那个人不是阿笙父亲,也不是阿笙奶奶,而是阿笙的姑姑顾清欢。

顾家老爷子虽说为人和善,但骨子里却极为保守,多年来在教育子女方面,一直都很严苛,顾家出了一个大孝子顾行远并不奇怪,却又偏偏出了一个不孝女顾清欢。

顾清欢二十五岁那年,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顾家老爷子在无数次劝解失败后,彻底寒了心,甚至放出狠话,要跟顾清欢断绝父女关系,从此以后只当没有这个女儿。

顾清欢当年离家的时候,阿笙只有两岁,所以对顾清欢几乎没有任何印象。1998年,阿笙看清了她姑姑的模样,老爷子从过世到下葬,顾清欢哭的死去活来。

不知情的人目睹这一幕,都说这姑娘没白疼。

老爷子下葬当天晚上,顾家在饭桌上爆发了一场压抑已久的家庭战争。

“顾清欢,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难道你真的打算就这么没名没份的跟他一辈子吗?”

顾行远声音沙哑严厉,手上动作也没闲着,筷子往碗上“啪嗒”一放,接触声刺耳。

顾行远这么一发威,沈雅缩了缩肩头,阿笙奶奶更是瞬间没了食欲。

顾城置若罔闻,继续吃饭,但阿笙却扯了扯顾城完好的右臂,使了个眼色,顾城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下了筷子。

这边,顾清欢沉默许久,轻声说了这么一句话:“哥,我今年35岁了。”

顾行远眉头紧皱,他不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35岁的女人来说,如果没有婚姻可以给我带来安全感,那么至少我还可以在工作中寻求快乐,我很清楚,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面对顾清欢的执迷不悟,顾行远愤怒了:“顾清欢,你想以后回到老家被人戳着脊梁骨,背后骂你是小三,是狐狸精吗?你不要脸,我们顾家还要。”

1998年,顾行远说完这句话之后,大手一挥,餐具碎了一地。顾清欢当夜离家,顾家老太太靠着门框,目送女儿的背影。

顾清欢回首,停留,行走,再回首端看…

老太太对身旁的阿笙说:“今天一别,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事后,阿笙做作业的时候对顾城说:“或许,姑姑真的很爱那个人,要不然怎么会单身这么多年。”

顾城狠狠咬了一口苹果,冷笑道:“你记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有钱就变坏,虽说姑姑有错,但那个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完这句话,见阿笙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忽然意识到这话把自己也绕进去了,顿时尴尬的清了清嗓子:“看着我干什么?顾家男人除外。”走到门口,似是又想起一人来,回头补充道:“许飞也除外。”

提起许飞,就势必要提一下刘依依。大院住户大都从事律师行业,同年龄段的孩子本就不多,阿笙和刘依依同岁,若按月份来算的话,刘依依要比阿笙小两个月。顾城年龄最大,比许飞大两岁,比阿笙和刘依依大三岁,所以在大院里,顾城是典型的孩子王。

2001年,顾行远因为工作关系,几经商议,举家移居美国。

阿笙正在上高中,不宜频繁更换学校,若是去了国外,适应环境是一回事,就怕误了学业。

顾行远思虑很久,同意阿笙留在国内,高考结束后再去美国。

彼时顾城18岁,早已被美国知名大学录取,只好先行去了国外。临别前,顾城对许飞他们说:“以后哥不在国内,谁要是敢欺负你们,记得给哥打电话,哥坐火箭回来给你们报仇雪恨。”

此话一出,许飞眼睛红了,刘依依眼眶湿润润的,唯有阿笙觉得顾城说话很欠揍。

奶奶执意留在国内,原因有三。

1、阿笙学习压力大,正在长身体,国内必须有人留下来照顾阿笙。

2、老爷子葬在国内,她没事还可以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再加上她年纪大了,跟院里的老人们彼此熟稔,也实在是舍不得他们。

3、顾清欢是她的一块心头病,老太太没办法对自己的女儿做到不闻不问。

此时的顾清欢,时年38岁。这一年,t市赫赫有名的投资金融家韩永信终于和妻子离婚,一个月后低调迎娶顾清欢。

2003年,阿笙17岁。

六月份,她带着高三的迷茫和清醒走进了考场。

顾城特地回国,顾家老太太原本要跟顾城一起送考,被顾城阻止了,天气太热,老太太年纪大,实在是不宜来回折腾。

考试前一晚,阿笙失眠了大半夜,好不容易睡着了,后半夜也没闲着,一直在梦里面解答高考题。

早晨没胃口,顾城摸她的手,很凉,皱眉道:“阿笙,放轻松。”

这话没能安抚阿笙,不紧张是假的,她怕自己发挥失常,辜负了家长和老师的期望。

出门前,接到了许飞的电话:“一直不敢给你和依依打电话,就怕你们有压力,考试结束后,记得给我打电话,汇报一下试后心得。”

许飞早已在一年前考进了北方名校t大,许爸爸和许妈妈大摆筵席,连续庆贺了三天。

顾家老太太当时拉着阿笙的手,笑着对她说:“我们家阿笙争点气,到时候也考进t大,别人摆三天筵席,奶奶给你摆六天。”

阿笙听了,失笑不已。

阿笙是有考t大潜质的,她成绩一直都很好,在学校里成绩拔尖,被人称为学霸。刘依依学习也是很不错的,虽说没有名列前茅,但每次考试,至少能排在年级前三十名。

阿笙和刘依依没有分在一个考场,在大院里两人相互打气,刘依依竟比阿笙还要紧张,她说她早晨刷牙的时候,一直在干呕,难受死了。

阿笙笑了:“平常心,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顾城站在一旁,觉得好笑,阿笙自己明明紧张的要命,竟然还好意思佯装淡定,劝依依放宽心。

“依依。”顾城唤依依的名字。

“大哥。”依依低低应了一声,眸光有些闪烁。

顾城是大哥,许飞是小哥,依依小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扯着顾城衣袖玩,长大后,小女儿心性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似乎被顾城多看一眼,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顾城伸手揉了揉依依的头发,温声道:“考试结束后,大哥带你和阿笙出去大醉一场。”

一句话,竟压下了刘依依的紧张,她抬眸看着顾城,笑了。

阳光慵懒,隔着玻璃窗,暖暖的洒落在阿笙的肩上。阿笙手指有些冰凉,奋笔疾书,解题答卷的时候,她看着那些黑色字迹,仿佛光影里栖息的小鸟,经历了行尸走肉般的高三生涯,它们和每个高考孩子一样,都累了。

高考结束那天,阿笙是最后一个走出考场的,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放眼望去,处处可见同学们抱着家长失声痛哭,阿笙仰脸看着炙热的阳光,听着他们哽咽的哭泣声,微微的叹息声诉说着相同的无奈。

顾城远远走来,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没有问她考得如何,而是背对着光,含笑问她:“还好吗?”

阿笙轻轻道:“安好如初。”

03年,高考制度太过残酷,好似一幕幕永不停歇的悲喜剧。

高考结束后学生自己先估分,参照往年大学录取分数,然后填报志愿,最后出成绩,等待各大学校录取分数出来。

很多人低估了分数,或是报考学校失误,只能去差强人意的学校开始他们的大学生涯。

填志愿那天,阿笙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她在学校电话亭里给远在美国的父亲打了一通电话:“我可不可以在国内读大学?”

顾行远良久没说话,最后他轻声说:“可以。”

阿笙在志愿栏那里填了:t大。

刘依依不敢填t大,考试结束后,她和同学们比对答案,发现考试结果不尽人意,她本人是很希望报考t大的,但却不敢冒险。

刘依依咬着圆珠笔,看了看阿笙的志愿表,神色纠结:“万一考不上t大呢?”

阿笙的表情是很平淡的:“那就再复读一年。”

刘依依犹豫再三,最终没有选择t大,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所大学,虽不如t大有名气,但也是百年名校。

“不管怎么说,以后都在一个城市里,彼此好照应。”刘依依起身交志愿,尘埃落定。

阿笙离校回家,老太太站在院子门口,朝路口频频张望,见阿笙回来,反倒转身进去了。

顾城在厨房烧水,说老太太想洗头。阿笙帮忙兑好温水,把老太太从屋里喊了出来。

老太太要自己洗,阿笙执意帮忙,老太太也不推脱了,哼道:“洗干净。”

阿笙只笑不语。

洗完头,阿笙帮老太太梳头的时候,对她说:“奶奶,志愿表我填的是t大,坐火车的话,四个多小时,离家挺近的。”

老太太好一会儿才含糊的应了一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

阿笙给老太太找台阶下:“是不是洗发水流到了眼睛里?”

“…嗯。”

顾城倚着门框,看了阿笙一眼,转身进屋了。

过了一会儿,阿笙走进顾城的房间,他正在收拾行李,明天动身前往美国。

阿笙张嘴想说些什么,出口之声竟是叹息。

良久,顾城打破了漫长的沉默:“我知道你能考上,考上t大那天,别忘了跟爷爷报喜。”

阿笙心一松,应了。是应该看看爷爷的,正因为爷爷已经去世,所以他比他们这些活着的人更寂寞。

阿笙说:“没能跟你一起去美国,我很抱歉。”

顾城声音平缓,他说:“预期之内,我并不意外。”

03年9月份,刘依依在家人陪同下,在t市火车站和阿笙分道扬镳,许飞提着阿笙的行李,带她正式走进了t大校园。

阿笙当初报专业的时候,选择了法学系。

顾家老爷子和顾行远都是律师,顾城在国外主修法律,到了阿笙这里,之所以选择法学系,并非是盲目跟风,从小受家庭熏陶,毕竟是喜欢法律的。

阿笙住在508宿舍里,四人房间,下面是书桌,上面是床铺,舍友都是父母陪着一起来的,所以看到许飞和阿笙一起走进来时,原本热闹的谈话场面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许飞性子开朗,把领来的床褥放在阿笙床上,就开始跟家长们打招呼,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叫得人心花怒放。

这边,许飞跟人打外交,阿笙也没闲着,爬到上铺,开始铺床,邻床姑娘热心肠,取出阿笙的白蓝格子床单,对她说:“我帮你。”

“谢谢。”阿笙回头看那姑娘,长得很漂亮,最重要的是不娇柔做作,顿时对她很有好感。

“我叫江宁,你呢?”女生开始做自我介绍了。

阿笙礼貌道:“顾笙,叫我阿笙就好。”

铺床的时候,江宁指了指许飞,小声问阿笙:“你男朋友?”

“啊?”阿笙有些吃惊,再看江宁笑的意味不明,这才意识到为什么刚才家长们看到她和许飞一起走进来,笑容那么牵强了,当即忍不住笑道:“不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也在t大读书,今年大二。”

江宁恍然大悟:“我明白了,青梅竹马。”

阿笙笑了笑,青梅竹马也没错。

身为竹马,许飞无疑很称职,像学生证、图书卡、饭卡和选课卡都是他帮阿笙领回来的,许飞离开宿舍后,江宁躺在床上感慨万千:“此竹马,是好马。”

阿笙额头冒黑线,她分不清楚,江宁这话究竟是褒还是贬。

江宁是苏州人,从小就是美人胚子,“貌美如花”诸如此类的形容词,指的大概就是江宁这种大美女。

阿笙同宿舍,还有另外两位舍友,分别是关童童和薛明珠。

关童童是太原人,最大的标志就是那副黑框大眼镜,为人很和善,脾气好的没话说。

至于薛明珠,她是广西客家人。江宁说起薛明珠,原话是这么说的:“这姑娘的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

这是阿笙第一次住集体宿舍,跟她想象中差不多,新鲜,融洽,要想彼此间熟稔交好,尚且需要时间。

这天晚上,阿笙失眠,她格外想念胡同大院,想念她的奶奶。

阿笙奶奶是在04年夏天去世的。早晨刷牙的时候,老太太忽然栽倒在地,脑溢血死亡,事先没有一点征兆。

阿笙闻听噩耗,吓得六神无主,她给远在美国的父母打电话。顾行远担心阿笙一个人难以应对,连声叮嘱她:“阿笙,你先去找你姑姑,我们马上回国。”

学校电话亭里,阿笙第一次拨通了顾清欢的电话。

早晨的风很清爽,陆子初走过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电话亭里,有少女握着话筒哭得泣不成声。

04年夏天,显得格外漫长。

老太太拉去火化那天,阿笙在老太太房间里呆了一天**。那天晚上,顾家人集体失眠。

顾家老爷子和老太太葬在了一起,几十年夫妻,理应生同寝,死同穴。

阿笙在墓碑前下跪,她知道,死亡带走了她的亲人,从此以后,胡同大院里,再也不会有人等她回家了。

葬礼过后,顾行远希望阿笙能够跟他一起去美国,就连顾城也开始劝阿笙转学去美国。

阿笙拒绝了,她说她用了一年时间,才开始熟悉大学生活,即将大二,不想再来回折腾。最后她说,人总要学习一个人生活。

顾行远为此好话说尽了,也没能说服阿笙跟他一起走,毕竟还是放心不下阿笙,要不然顾行远也不会对顾清欢说:“阿笙一个人在国内,如果方便的话,劳烦帮我好好照顾她。”

家兄言语疏离,顾清欢扯了扯唇,“这话见外了,我毕竟是她姑姑。”

暑假,为了避免阿笙回到大院触景生情,顾清欢带阿笙第一次走进了韩家。

韩家地处市中心自然开发公园,住在这里的人说句很俗气的话,都是非富即贵的人,要不然也不可能住在这里饱览自然风光。

一进门就是偌大的游泳池,四周被灌木覆盖着,池水若隐若现。

阿笙跟着顾清欢沿着鹅卵石小路,登了几层石阶,这才看到韩家别墅。

那天,阿笙不仅仅看到了一个非常富裕的现代化大家庭,也看到了韩愈。

韩家别墅旁,有一处露天花园,遮阳伞下,有男子正在喝茶看书,脚旁草地上卧着一只牧羊犬,乖顺的闭着眼睛,打着瞌睡。

韩愈上身穿着米白色休闲衣,下身穿着灰色休闲裤,家用白色拖鞋,搭配简单,但可能跟家庭有关,贵气无比的同时,活脱脱一个韩剧花美男。

他是韩永信的儿子,比阿笙大7岁,时年25岁,目前正在美国读经济学博士。

当然这些都是顾清欢对阿笙说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韩愈终于察觉到有人造访韩家,放下书,抬眸对上阿笙的视线。

对于一个25岁的男人来说,这样的目光多少夹杂着不友善,但能够看得出来,他毕竟是有礼貌的,在顾清欢上前跟他做了简单介绍后,韩愈虽说坐着没动,但却朝阿笙颔首点头,也算是打招呼了。

这样的举动对于阿笙来说,有些出乎意料之外。暑假过后,姑姑邀请她来韩家,她拒绝多次,这次姑姑干脆跟她一起住在大院里,一个星期过去了,最先投降的那个人竟然是阿笙。

阿笙妥协,收拾东西。顾清欢心里跟装了明镜似的,对阿笙如此排斥去韩家清楚的很,坐在床沿,轻声叹道:“阿笙,连你也相信姑姑是专门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吗?”

阿笙睫毛颤动,继续整理衣服:“你是吗?”

“如果我说我不是,你相信吗?”

阿笙没有再说话,理智击垮了感性,她跟姑姑不常来往,不了解姑姑和韩永信之间的感情纠葛,所以不好说。

跟韩愈的初次交锋,对方谨守礼貌,非但没有让阿笙松了一口气,反倒绷了心弦,暑假期间,不求和睦共处,惟愿不惹事端。

晚上韩永信回来,这位睥睨金融界的中年男人,对阿笙竟是出奇的亲切温和。

阿笙发现韩永信右腿似是行走不方便,需要借助手拐走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就是这样的目光却被刚刚下楼的韩愈尽数纳入眼中。

阿笙脸有些红,她知道她刚才的举动是极为不礼貌的,她并没有恶意,但韩愈却好像为此盯上了她。

晚餐,阿笙吃得食不下咽。

饭桌上,韩愈目光灼灼,倒没有一直看着她,但每当她抬头,都能恰好精准的捕捉到他的目光,说不上很冷,但也绝对随和不到哪里去,阿笙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韩永信见阿笙很少夹菜,主动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放柔了声音:“多吃菜,以后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要拘谨。”

阿笙一颗心被韩家父子搅得七上八下,父亲温和,儿子难缠,如果不是基于礼貌,她真的很想直接起身走人。此刻的阿笙,身在曹营心在汉,韩家晚餐很丰盛,也很美味,但她却格外想念大街上吃过的路边摊,不为别的,就图一个自在。

用罢晚饭,韩愈接了一通电话,拿着车钥匙出了门。顾清欢喊阿笙去客厅吃水果,刚聊了没几句,韩永信走过来拍了拍顾清欢的肩,好像是在谈工作,一起去了书房。

阿笙一个人坐着无聊,就去了厨房,韩家老佣人冯妈正在洗碗,阿笙挽起袖子要帮忙,冯妈连声阻止,但最终拗不过阿笙,由着她留在厨房里帮忙擦碗。

阿笙性子温淡,虽然平时寡言,但对长辈却很有礼貌,冯妈跟她谈了一会儿家常话,倒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深夜阿笙口渴,起床下楼喝水,发现一楼书房里面的灯还亮着,隐隐有说话声传来。

“我知道你对我和清欢有成见,但阿笙是个好孩子,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不能让清欢和阿笙觉得心里不舒服。你已经长大了,有些话不用我说的太明白,至于怎么做,自己要学会掂量轻重。”是韩永信的声音。

阿笙没有继续偷听下去,担心喝水会惊醒正在谈话的父子两人,干脆转身上了楼。

这天晚上,阿笙躺在陌生的床上,想起姑姑,不其然想到了四个字:后妈难当。

暑假,有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阿笙介入了韩愈的生活,也不知道是不是韩永信的话起了作用,韩愈虽说没有找阿笙麻烦,但他们在韩家却也从未交谈过,漠然相处,比陌生人还不如。

阿笙曾经想过打破隔阂,但生性被动,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夏末,母亲在美国已经催了好几次,韩愈订好飞往美国的机票,走到阳台上。正值黄昏,花园人工草坪上,阿笙正坐在椅子上看书,他喂养多年的牧羊犬趴伏在她身边,很乖顺。

微风刮动她手中翻阅一半的书籍,泰戈尔的散文集。

她似乎很喜欢泰戈尔。

大二开学,顾清欢希望阿笙能够走读,但阿笙拒绝了,韩永信虽说为人和善,把她当亲人照顾,但毕竟不是亲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好像隔了一层纱。好在开学了,阿笙有太多的理由可以不必再去韩家,尽管姑姑可能会因此感到很失望。

今年开学跟往年不太一样,508宿舍里炸开了锅。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03级法学系的学生们全都在议论他们的新老师陆子初。

江宁提起陆子初的时候,眼冒花心,甚至夸张的咽了咽口水,阿笙认为江宁表情太显浮夸。

人人都在谈论这位新老师,阿笙就算再不上心,也或多或少知道这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大学老师,听说是位人间绝色。

因为“人间绝色”这四个字,阿笙想到了韩愈,撇开性格不说,韩愈的长相已经够拔尖了,至于陆子初,阿笙起初以为能当大学老师,年纪一定很大,至少三十几岁吧!但那天她无意中经过大学老师任教栏,看到了陆子初的照片,年轻的过分,至于帅不帅?嗯…应该帅吧!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关童童已经和薛明珠去教室占座了,阿笙早晨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忘了时间,如今匆匆赶回宿舍,拿了课本就要出门。江宁这人没有时间观念,拿着眉笔慢条斯理的化着妆,做着她的白日梦:“等我用美人计拿下陆子初,以后但凡是他的课,我们尽情的逃,尽情的不及格,妞们别怕,全都包在姐姐身上。”

阿笙关上宿舍门。白日梦,有时候也是一种病,江宁病的不轻。

来到t大一年多,阿笙从不知道一个大学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强大的号召力。

阶梯教室里人满为患,有不少生面孔,很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薛明珠最先看到了阿笙,教室里人声鼎沸,薛明珠喊了好几次,阿笙才听到,连忙抱着书穿过人群,说了太多次:“不好意思,借过。”这才顺利抵达薛明珠和关童童身旁。

刚坐下没多久,江宁也来了,香水味扑鼻,阿笙鼻头发痒,连打了好几声喷嚏。

那天,教室里的声音分为三种:喧哗热闹——鸦雀无声——窃窃私语。

人间绝色拿着课本从门口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江宁捂着心口,嘴里呢喃着:“不能呼吸了,你说我这时候晕过去,他身为老师会给我做人工呼吸吗?”

旁边立马有女生鄙夷的瞪了江宁一眼,江宁不在意,继续“啧啧”道:“帅,真帅,真他妈帅。”

阿笙想叹气,江宁这人也就看着好看,其实处起来,完全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阿笙看着讲台上的男子,她不得不承认,他的魅力并非是空穴来风的。

时年22岁的男人,穿着亚麻衬衫,黑色西裤,休闲式皮鞋,右手插在裤袋里,垂眸看着名单表,就那么站在被阳光沐浴的讲台上,清冽沉静,仿佛一幅被镶刻在时光里的名画。

此景,很美。

身为大学老师,陆子初主讲03级《刑法学》。

没有人质疑这个年轻人是否能够胜任讲师一职,就凭这样的容貌和气质,从容不惊的往讲台前一站,足够他叱咤t大讲坛了。

t大那时候还在流行上课点名制,唯有陆子初,上课从不点名,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话说,陆子初开讲第一课,还是点了名。不为考勤,主要是为了认识一下他的学生们。

陆子初每点一次名,都会认真看一眼站起来的学生,往往一秒即过。

那天,被点过名字的女生们压抑着兴奋,嘴角残留着尚未消散的笑意,薛明珠感叹世风日下,小声嘟囔道:“以貌取人,肤浅。”

关童童抿嘴笑,碰了碰阿笙的肩,示意她看江宁。

江宁一双美眸自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陆子初,眼睛像小女孩一样闪着光,如果江宁此刻站起来大声尖叫“老师,我爱你”,阿笙也是毫不意外的。

事实证明,江宁把“厚脸皮”这门学问早已修炼到了巅峰之境,当陆子初念出江宁的名字时,江大小姐站了起来,身姿亭亭玉立,但出口之声却石破天惊:“老师,请问您有女朋友吗?”

阶梯教室安静的要命,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江宁,沉寂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很快众人就笑开了。

有很多同学撇着嘴,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这姑娘胆儿可真大。

江大胆含笑接受,就是可怜了关童童和薛明珠,两人觉得丢人,后悔坐在江宁旁边,在江大胆说完这句话之后,两姑娘屁股向下蹭了蹭,如果阶梯教室有洞的话,想必还是很愿意钻进去的。

相比之下,阿笙就淡定多了,她尽可能把注意力放在《刑法学》课本上,一遍遍进行着自我催眠:别人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阶梯教室很热闹,但他们这位大学老师好像不管立身多热闹的场合,都能如斯安静淡然。

他看着江宁,声音不大,磁性,很有穿透力:“江同学如果对我私人感情有兴趣的话,不妨课后去办公室找我,我想我还是很乐意解答的。”

这样的回答,不至于让江宁问题驳回,丢了面子。陆子初言尽于此,江宁如果有胆量的话,大可以下课后去办公室里找他问个明白,不过依阿笙对江宁的了解,江宁充其量也是有贼心没贼胆。

阿笙想事情入了神,以至于陆子初已经是第二次点她的名字了。

想要找到顾笙并不难,陆子初只消顺着众人的视线望过去就能看到她。

阶梯教室里,少女静谧安坐,侧眸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双眼眸清如静水。

陆子初眼眸有光划过,这个少女,他还是有印象的,七月份的时候,他受校方邀请,回过一次t大。

那天,她好像在电话亭里哭得很伤心。

阿笙很少在课堂上跑神,实在是…唉。

t大校园,可谓人才济济,阿笙虽说没有江宁漂亮,追求者却很多,但不管对方是何方神圣,全都在阿笙的拒绝声里胎死腹中。

陈钧是个异类,因为他屡战屡败。

陈钧比阿笙高一届,是许飞的同班同学,有一次阿笙去法学系找许飞时,陈钧看到了阿笙,用陈钧的话来说,他对阿笙一见钟情,自此以后变着花样追求阿笙,大半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死心。

大路敞亮,开学第一天,陈钧和几位男生路过阶梯教室原本很正常,唯一不幸的是,他看到了阿笙,阿笙也看到了他。

阿笙回神,是因为关童童。关童童用课本挡脸,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老师点你名,快站起来。”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成为了众人焦点,再看陆子初,姿态闲适,也不催她,靠着讲桌,拿着笔也不知道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

阿笙略显尴尬的站起身,犹豫着是否应该举手说“到”,怕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顾笙?”

突如其来的声音,倒让阿笙松了一口气。

陆子初念“顾笙”名字时,隐有询问,所以尾音上扬,声音倒是很好听的,宛如淙淙湖水,说不出的清冽雅致。

阿笙抬头,竟和陆子初望过来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如此漆黑沉静的眸,阿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平复情绪,开口道:“对,我是顾笙。”

这边,阿笙一颗心尚未落定,陆子初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请坐。”

“…谢谢。”阿笙落座的时候,汗都出来了。

听到那声“谢谢”,陆子初垂眸间,眼里蕴着淡淡的笑。

这孩子,看起来很紧张。

陆子初继续点名,薛明珠写了一张纸条越过关童童递给阿笙:“刚才老师点名,你没应,也不知道他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看样子,小妹你以后日子难混了。”

对此,阿笙并不担心,只是一次点名走神而已,陆子初如果因此盯上她,也不配站在大学讲台上。

一堂课下来,人间绝色用精练的语言,自然平和的语调,深邃的语意,震惊了他的学生们,也震惊了外系学生,课后被冠予“男神陆”。

那天阳光明媚,阿笙望向窗外,陈钧早已离开,却用黑色记号笔在玻璃上留下了爱情宣言,字迹清晰有度。

“钧爱笙。”

幼稚,缺德。

可怜阿笙课后,跟做贼一样,拿着餐巾纸,蘸着矿泉水,毁字灭迹。

也是在这样一个课后,陆子初把那张名单表夹在了课本里,隐藏了他之前写过的字迹。

——顾笙,03年高考成绩位居t大榜首,大一期间每科只考80分,资质平庸?天才。

t大真正的天才,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

知道陆子初年纪的人,一开始都会浮起相同的疑惑:“陆子初才22岁,他有什么资格出任t大讲师?”

他还是很有资格的。

陆子初是神童,15岁考上t大,并在大三被保送英国知名大学进行硕博连读,在英国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两年就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前多在英国工作。

陆子初身上光环不仅仅如此,据说他专攻刑事辩护,据说他在02年回国间隙,初露锋芒,在t市接手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年20岁的他名声大噪;据说02年末,他被评为t市“优秀刑辩大律师”,03年先后获得“t市十大新闻人物”之一、“t市十大刑辩律师”之一、“t市十大风云律师”之一,此人纯属是妖孽,据说还是t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名誉委员…

江宁唾沫四溅,歌颂陆子初这些丰功伟绩的时候,她正坐在宿舍上铺,晃着一只脚丫子,屈膝涂着脚指甲油。

阿笙躺在床上翻看《证据法学》,没有参与其中。

薛明珠和关童童倒是兴致勃勃,立刻围了上去,问题一个接一个:“他家境如何?有兄弟姐妹吗?”、“他发展前景那么好,回t大任教是为了还母校栽培之恩吗?”、“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阿笙觉得女人八卦起来,威力还真是不容小觑。

江宁倒是很慷慨,,慢条斯理的满足了舍友们的好奇心。

1、听说,陆子初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巨擘陆昌平;他母亲韩淑慧是一位知名建筑师。陆子初在家里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

2、至于陆子初为什么回t大任教,原因不明,尚待追查。

3、目前看来,陆子初在国内好像并没有女朋友,至于国外有没有女友?同上,尚待追查。

阿笙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她在想:有关于陆子初这股学院风,不知道还要刮多久?

已经一个多月了,整个宿舍楼里,几乎每个女生都在谈论陆子初,晚上熄灯后还能聊上很久,但凡女生提到他就会脸红心跳。

阿笙从不加入此类话题,任由江宁她们讲的天花乱坠,始终淡然处之。

怎么说呢?

面对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只会让爱慕他的人敬而远之,高攀不起。阿笙偏偏又不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他是老师,她是学生,根本就不是一条直线上面行走的人。

对于阿笙来说,跟陆子初在一起,不切实际。与其憧憬男女情爱,还不如多看书,早点修完大学学分。

课堂上,男子清隽,分析案件时疏理有道,言谈举止格外清雅出尘,唯有阿笙没有忽略他眉眼间流露出的冷淡。

这,就是距离感。

10月中旬,508宿舍霉运连连,归根究底,无非是因为感情债。

10月13日,江宁感冒请假,在宿舍里躺了一整天。

江宁追求者听说此事,急坏了,夜晚买了宵夜,怕宿管老师阻拦,为爱冒险,顺着下水管道,准备一鼓作气爬到508。

谁料想,二楼有女生正在敷面膜,刚好走到窗前照镜子。

男生受了惊吓,以为夜半见鬼,当场尖叫出声,直接从二楼摔了下去。

听说,男生因此腿部受伤,拄拐月余。

10月15日,这次女主角换成了阿笙。

03级法学系的人都知道:陈钧在追阿笙。

陈钧在不旷课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粘着阿笙,就连阿笙上课,也是陪读在侧。好在陈钧上课还算安分,坐在阿笙身边倒也相安无事,但同学眼神太过暧mei,阿笙如坐针毡。

所以但凡有课,除非老师有点名习惯,阿笙必须现身之外,平时几乎看不到她的人,尤其是刑法课,因为陆子初不点名,所以阿笙没少旷他的课。

江宁为此专门数落过阿笙:“只有傻子,才会错过陆子初的课。”

无疑,阿笙就是那个傻子。

旷课这些日子以来,阿笙在干什么呢?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圆珠笔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随着她思考问题,圆珠笔在她指间调皮的转动着。

阿笙看书极为专注,好像只要书没看完,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法惊动她。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03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03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

都说顾笙很聪明,眼下做出这种举动来,陆子初觉得有点好笑。

他清了清嗓子,率先开口:“中午好。”

简单一句话,却让阿笙彻底死了心。她原本还奢望全系学生那么多,陆子初大概不会认出她来,没想到…

阿笙动了动身子,慢吞吞的站了起来,低声唤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颔首点头,“看书呢?”

“嗯。”阿笙低着头,摆弄着圆珠笔。

圆珠笔在桌面上被迫转着圈,看起来比她本人还可怜。

陆子初挑了挑眉:“红楼梦?”

典型的明知故问。

“…嗯。”阿笙脸开始红了。内心百味杂陈,他会不会发现她接连逃了一星期课?

阿笙等了很久,都没听到陆子初再开金口,刚抬头,就见他依然盯着她看,顿时连气都不敢出了。

陆子初憋住笑,这孩子就这么怕他吗?心虚吧?

“站着不累吗?”话落间,陆子初手指微抬,示意她坐下。

“谢谢老师。”阿笙连忙坐下,看起来乖巧听话。

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坐立难安了,因为陆子初在看书,没有再说话的打算,而阿笙呢?唯恐陆子初发现她逃课,行讲师之道,克扣她学分。

权衡之下,阿笙只好开口:“陆老师平时看红楼梦吗?”

闻言,陆子初抬眸瞥了她一眼,显然这孩子正在试图挽救她的学分命运。很奇怪,他竟知道她在想什么。

陆子初说:“偶尔。”小学看过,现在没时间看。

重头戏来了。

阿笙说:“老一辈人告诉我,通读红楼梦,以后走入社会,人际关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言下之意,《红楼梦》也应该作为教科书并入法学系课程里。

陆子初失笑,为了学分,还真是难为她了。

他顺着她的话,开口问她:“你觉得红楼梦里谁的性格最好?”

阿笙正儿八经道:“平儿,远近周全。”

想了想,陆子初又问她:“你不觉得林黛玉很聪明吗?”

阿笙并没意识到陆子初在这次谈话中,给她设置了语言陷阱。

她笑了笑:“林黛玉确实很聪明,可她最大的错误,就是她不懂得掩饰她很聪明。”

掩饰聪明吗?

陆子初放下手中的书,若有所思。

自从那日,阿笙在图书馆偶遇陆子初之后,每逢有他的课,必定老实报到。

陈钧依然不死心,继续追求阿笙。

508宿舍的人很佩服陈钧,因为他脸皮很厚,可以不理会众人目光,坚持陪读,执念可嘉。

这天,刑法学课堂上,陈钧大出风头。

陆子初讲了一起刑事案件,到了学生主动发言环节,陈钧踊跃举手。陈钧毕竟还是有真才实学的,待他阐明观点,发言完毕,陆子初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同学好像不是03级学生?”

如果阿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她会事先拿着针线筐把陈钧的嘴缝起来,因为陈钧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报告老师,我是顾笙的家属。”

此话一出,惹来笑声一片。

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相信陈钧的话,看了他一眼,嘴角微扬:“是么。”

阿笙很淡定,继续看书,她在想,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但陈钧的喜欢,却让她觉得很困扰。

下课,陆子初收拾课本走人,还没走到办公楼,就觉察出不对劲了,转身望去,身后远远的跟着一个人。

阿笙自己也没想到,她会跟陆子初同走一条道。

一前一后,刻意放远距离。

陆子初今天穿着黑色开襟针织毛衣,米色休闲裤,沐浴在阳光里,周身仿佛镀了一层金。

阿笙不得不承认,今天陆子初帅得出奇。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谁知陆子初会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她的同时,向她招了招手。

阿笙愣了几秒,这才朝他跑了过去。

“陆老师。”

阳光下,少女跑得急,有些气喘吁吁,陆子初眼眸柔和:“有事?”

“呃…有事。”阿笙原本想说没事的,但这里离办公楼还有一段距离,她这人怕冷场。

阿笙迟疑开口:“那个人不是我家属。”

阿笙说完,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有没有家属,跟陆子初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可她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呢?只能说,她实在不知道该跟陆子初说些什么。

陆子初起先没听懂她的话,待明白过来,眼里开始有了笑意,“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她的话。

他明白,她是怕冷场,但无疑这个话题很失败,此刻她大概很懊恼吧?

并肩而行,阿笙很郁闷,她觉得自己好像变笨了,不管说什么都不对。

“老师。”她轻声唤他。

“嗯?”

深吸一口气,她说:“我不是为了跟您解释,这才跟在您身后,是英语老师有事情找我,我才来办公楼的。”

陆子初很想克制笑意,但最终还是没能忍住。

“我知道。”他真的知道。

04年冬天来得很晚,拖到11月末,这才开始有了寒意,一连下了好几日大雨,所以显得阳光格外弥足珍贵。

12月初,迎来了韩永信五十岁生日。

生日前一天,姑姑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地点约在了咖啡馆。

咖啡馆距离鑫耀投资公司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阿笙抵达咖啡馆的时候,姑姑正在跟合作方谈公事。

顾清欢一身白色套装,典型的女强人装扮,远远看到阿笙走过来,顾清欢笑容依旧,眼神示意阿笙先找地方坐下。

阿笙随手取了一本杂志,坐在了远处角落里。娱乐杂志,阿笙对明星不感兴趣,翻了两页,就丢到了一旁,点了一壶柠檬茶。

半壶茶下肚,顾清欢终于起身跟人握手告别,把人送到电梯口,这才转身朝阿笙走过来。

阿笙倒了一杯茶放在顾清欢面前,顾清欢先是询问了阿笙的学业和生活状况,这才切入正题。

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只盒子,很精致,递给阿笙:“你姑父的礼物,我帮你选好了,明天你直接送给他就行。”

阿笙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支名牌钢笔,阿笙抬眸看向顾清欢:“如果钢笔很贵的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我买的。”她还是学生,哪来的钱?

顾清欢笑了,“是不是你买的并不重要,只要是晚辈送给他的礼物,他都喜欢。”

阿笙把钢笔收好,保留意见,尽管她觉得这么做并不好,但让她亲自挑礼物,好像又太难为她了。像韩永信这样的人,名利双收,如果礼物可以用金钱买来的话,那他想必是什么都不缺的。

顾清欢很忙,手机响起的时候,她并不急着接,而是看着阿笙:“还回学校吗?”

“嗯,下午还有一节课。”

顾清欢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我送你。”

阿笙拒绝:“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顾清欢想了想,说:“也好,明天我让司机去学校接你。”

阿笙原本想拒绝的,但拒绝次数多了,又怕顾清欢多想,就点点头,拿起外套,跟在顾清欢身后,结账离开。

晚上入睡前,江宁她们继续夜聊八卦,这次的男主角终于从陆子初换成了韩永信。

薛明珠拿着手电筒,从被窝里探出头,脸色煞白,女鬼都没她吓人:“报纸上都说了,明天是韩永信五十岁生日,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也给我爸办一场豪华生日宴,气死他们。”

典型的心理不平衡。

关童童感慨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江宁在做仰卧起坐,喘着粗气:“听说韩永信有个儿子,就是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我是不是有机会?”

根据以往经验,八卦可以支撑江宁她们亢奋大半夜,阿笙把耳机塞进耳朵里,安心入眠。

翌日黄昏,阿笙没有迎来韩家司机,倒是在大学门口看到了…韩愈。

暑假一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再次看到韩愈。

bmw标志,银白色座驾,暑假期间,阿笙曾见韩愈开过几次,不过比起宝马,他好像更加偏爱越野车,倒不是名牌,出行低调,也是在那个时候,阿笙方才觉得这位豪门子弟,虽说有点阴郁,却离“纨绔”两个字相距甚远。

半个小时前,顾清欢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司机外出办事还没回来,你姑父已经让韩愈去接你了,到时候你们一起回来。”

“谁?”阿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韩愈。”这一次,顾清欢放慢了速度,阿笙听清楚了。

她竟忘了,韩愈是韩永信的儿子,父亲过五十大寿,身为儿子越洋回国祝寿,也是理所应当的。

汽车停在校门口对面,韩愈斜靠在车身上,摆弄着手机。好像他只是路过办事,很快就会把车开走。即便如此,修长的身形,出色的外表,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正好有几位女生从阿笙身边走过,阿笙听到其中一人激动道:“小伙子长得真帅,你们再看那车,一看就是有钱人啊!”

一人虚心求教:“bmw是什么车?”

此话一出,顿时激起好几道谴责声:“我鄙视你,宝马。”

阿笙额头冒黑线,这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陌生号码,接电话的时候,下意识抬眸看向韩愈,他已经看到了她,单手插在裤袋里,站在马路对面也不见他招手,只有冷淡的声音通过手机传进了阿笙的耳中。

“看到我了吗?”

“嗯。”她又不是瞎子。

“过来。”

话音还在阿笙耳边回响,韩愈已经率先结束了通话,绕过车头,直接上了车。

还真是行事利落啊!

阿笙过马路的时候,感慨万千,没想到她和韩愈第一次交谈竟是在电话里完成的,彼此冷淡礼貌的背后,是淡淡的疏离。

韩愈坐在车里,眯眼看着向他走来的少女。

素面朝天,背着双肩包,可想而知,里面一定装了不少书本,也许这些书里面,还会出现一本有关于泰戈尔的散文集。

韩愈好看的眉无意识皱了起来,他不喜顾清欢,连带的对顾笙也没什么好感。至于他为什么会记得她的习惯和爱好,也许只是因为她是顾清欢的侄女。

阿笙这时候已经走了过来,打开前车门,抱着双肩包,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落落大方,倒是很有教养。

车子发动,预期之内,气氛很沉寂,一个专注开车,一个侧眸望向窗外,阿笙抬手在车窗上无聊的画着小圈圈,彼此相安无事,直到…

“去哪儿?”方向不对,这条路不通韩家。

韩愈正在开车,侧眸看了她一眼,“还要再接一个人。”

几分钟之后,阿笙宁愿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出发地:t大。

目的地:望江苑。

历经时间:5分钟。

停放地点:一幢别墅前。

韩愈开门下车前,嘴角竟带着笑意。

他问阿笙:“下车,还是在车里等?”

“车里。”阿笙想,或许别墅里住着韩愈的女朋友…

窗外,韩愈推开白色小木门,穿过鹅卵石小路,已经在按门铃了。阿笙笑了笑,不管那人跟韩愈有什么关系,依照礼貌,她都不应该继续坐在副驾驶座上。

黄昏时分,陆子初正坐在书房里,起草委托辩护诉讼书。

石涛刚结束西藏游,尚未回家,打算在陆子初这里借住几天。睡了一下午的他,终于懒洋洋起床,穿着睡袍,睡眼惺忪的靠着书房门,半眯着眼睛,“有茶吗?”

“咖啡,可以吗?”陆子初抬眸,看向石涛。

“我不挑。”

陆子初放下工作,起身离开书房,去了吧台。

煮咖啡的时候,门铃乍响,是石涛开的门。

韩愈之前跟石涛有过几面之缘,如今看到他,仅仅愣了两秒,就笑了。

石涛也在笑,移开身,方便韩愈入内。

“听说你之前去了西藏。”韩愈率先开口。

石涛关上门,跟在韩愈身后:“呆了半年,是不是晒黑了?”

韩愈回头看了石涛一眼,扬起嘴角:“是成熟了。”

“很高的评价。”石涛微笑时,牙齿在晒黑的面孔映衬下显得很白。

望江苑这幢房子,陆子初买下来还不到半年,所以说,这还是韩愈第一次来。

一看就是陆子初的风格,简单,但却很有品质。穿过玄关,因为陆子初畏寒,所以地板上早已铺上了薄薄的地毯,冲淡了冷清严谨的装修格局,带着淡淡的暖意。

看到韩愈,陆子初笑了笑:“喝咖啡吗?”

“可以来一杯,但不确定有没有时间喝。”走到落地窗前,少女不知何时早已下了车,饶有兴致的参观着小区建筑,闲闲的在车周围转悠着,倒是挺能自得其乐。

“在看什么?”石涛瘫倒在沙发上,好奇询问。

韩愈一笑,转身走到沙发前落座,随手拿起一本财经杂志,问陆子初:“听姑姑说,你在t大任教?”

“是有这么一回事。”陆子初走过来,端着两杯咖啡,递给石涛和韩愈。

石涛在沙发上坐正,接过咖啡,紧跟着开口:“你还真打算当老师啊?”

他对陆子初回母校任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之前没听说他的梦想是三尺讲台,为人师表。

“人情债,暂时的。”陆子初笑容不变:“你们先聊,我上楼换衣服。”

韩愈合上杂志,看向陆子初,因为在家,他穿着惯常家居服,米色休闲上衣,灰色棉质休闲裤,穿着闲适。

确实需要换衣服。

看得出来,别墅主人,很有小资情调。

廊檐下,放着两把白色木椅,霞光照射在上面,似乎就连光束也在瞬间凝固在了时光里,格外幽静安宁。

花园里种满了不知名的花朵,攀附着篱笆,看起来很美,阿笙深呼吸,凉风送来花香,很清淡。

下车等韩愈时,小区里有人经过,打量阿笙的同时,也会顺势扫一眼她身旁的座驾。

阿笙靠着车身,不其然想到了许飞。

男孩热衷研究汽车和玩具,还记得许飞上次过生日,他的生日愿望就是拥有一辆bmw,因为很适合追女孩。bmw,还有一个意思,就是be—my—wife,寓意深长。

当时,刘依依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big—most—woman,长舌妇的简称,也是bmw。”

阿笙思绪正开着小差,耳边传来汽车刹车声,因为近在咫尺,所以侧眸看向来人。

国产越野,从车上下来一位年轻男人,穿着西装,精神帅气。

那人拿着车钥匙,看到阿笙,挑了挑眉,推开木门,重复韩愈之前的动作,按门铃。

这人大概好奇阿笙的身份,等待开门的间隙,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

阿笙微扯嘴角,夕阳西下,落日余晖,豪宅名车,帅哥前赴后继,似乎很适合在这样的背景影响下…思春。

客厅里,吴奈和韩愈是旧相识,称得上是从小一起玩到大,并不惊讶他在陆子初家里出现。事实上,因为彼此长辈认识,今天晚上,吴奈也要出席韩永信的生日宴会。

“子初呢?”吴奈见客厅里没有陆子初的身影,眼眸望向楼梯,猜想他可能在楼上。

果然,石涛开口:“楼上换衣服。”

吴奈并不入座,站在客厅里,“我刚才在外面看到一位小姑娘,你带来的?”

那姑娘站在韩愈的汽车旁,所以吴奈才会这么问。

“嗯。”韩愈垂眸抿了一口咖啡,并没多言。

适逢陆子初下楼,韩愈站起身,看向缺眠的石涛,发出邀请,“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韩家?”

石涛也站起身,歉然一笑:“下次吧!实在是太累了,改天我亲自拜访伯父。”

“也好。”韩愈笑笑,没有多加勉强。

陆子初走进客厅,问石涛:“晚餐可以自己解决吗?”

石涛点头,半开玩笑:“子初乃吾亲人也。”

陆子初看了他一眼:“我只是担心,你会像上次一样毁了我厨房。”

有些无聊,好在阿笙发现了新乐趣,柞树下,有一个小小的蚂蚁窝,几只蚂蚁正往洞里搬运着草屑。

开门声,牵引了阿笙的目光。

韩愈,越野帅哥,最后出现的人…竟是陆子初。

在望江苑看到陆子初,完全出乎阿笙意料之外。

跟往日穿着不同,陆子初今日一扫之前英伦学院风,穿着很正统的黑色西装,衣着讲究,配上高挑的身形,气质越发从容淡雅。

阿笙在晚霞中直起身,刹那间,思绪百转。

——别墅主人是陆子初?

——韩愈和陆子初是旧时?

——他们是什么关系?

别墅区种了很多精品树种,柞树虽说不可多得,但在这里却很常见,最后一个问题过脑时,阿笙眸色微敛,随手扯着柞树叶片,却忘了叶缘有锯齿,指腹扎了一下,不疼,但足以让她恢复冷静了。

在阿笙眼里,陆子初也好,韩愈也罢,一个是她大学老师,一个是韩永信的儿子,仅此而已。

学校里,她尊陆子初为师;韩家范围内,她敬韩愈为兄;至于私底下…他们是否认识,其实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看到顾笙,陆子初同样很意外,步伐虽然稳健,但却稍有停顿。

“陆老师好。”阿笙率先开口。空旷之地,寥寥数人,陆子初又怎会看不到她?

吴奈止步,转身看向阿笙,没想到她和子初还有师生关系?

略感吃惊的人,除了吴奈,还有韩愈。

“认识?”韩愈看了阿笙一眼,他只知道陆子初在t大任教,具体教大学几年级,并不清楚,难怪会这么问了。

“我学生。”陆子初侧眸看向韩愈,眸色如墨。

陆子初很少会出现这样的神色,如果出现,那他必定是在想事情,或是难得对某件事有了求知欲。

韩愈毕竟是了解陆子初的,淡淡解释道:“她也姓顾。”

简短四个字,却能引发想象无数。

顾清欢和顾笙同姓顾,如今被韩愈刻意提出姓氏,往远了想,至少也是一家人;往近了想,八成是有血缘关系的。

陆子初看着阿笙,若有所思。

韩永信是他舅舅,几年前和舅妈离婚,紧接着迎娶顾清欢,母亲对此是极为不满意的,私底下对顾清欢颇有成见。

陆子初常年在国外,回国期间,倒也和顾清欢见过几次,了解不深,所以对她虽然称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亲人吗?陆子初大概知道顾笙和顾清欢是什么关系了。

韩愈那句“她也姓顾”,隐有冷意;阿笙听了,并不多话,韩愈说的没错,她的确姓顾。

心情郁闷吗?或许吧!

阿笙想,这次生日宴,其实她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松口答应。

“子初。”吴奈打开车门,示意陆子初上车。

显然…两辆车,陆子初坐吴奈的车,至于阿笙,好像没办法自己选择,只能坐韩愈的车。

吴奈发动引擎,对陆子初随口说道:“韩愈说话的时候,你学生出现了撅嘴的表情,这说明韩愈的话,伤害了她。”

闻言,陆子初微微皱眉。

吴奈任职t市中心医院,著名外科医生,《t市晚报》专栏心理顾问约稿人,精通微表情和微动作分析,所以吴奈对顾笙的评价,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汽车缓缓开出小区,陆子初看着沿途街景,因为吴奈的话,不其然想起了顾笙。

有一点,陆子初需承认,在他所有的学生里面,顾笙是最特别的那一个,因为她善于隐藏自己的喜悲,哪怕是在最糟糕的状况下,也能把情绪演绎的滴水不露,将最清淡的微笑绽放在嘴角。

后车镜里,bmw紧随其后,陆子初收敛眸光,其实他并不懂顾笙,因为他不窥探,不深究,他只是看懂了她眉眼间,偶尔冒出来的坏情绪。

窗外,夕阳越来越淡,有微小尘粒漂浮在霞光中,自由散漫,随遇而安。

晚霞穿过车窗,洒在阿笙脸上,她微眯着眼睛,车内放着深沉委婉的歌,陈奕迅的《十年》。

听懂这首歌的人,憎恨时间无情,无奈人性使然,漫长岁月里,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发生着改变。

有人历经沧桑,但却初心不改;有人顺风顺水,但却面目全非。

原本可以一直相安无事的,只可惜阿笙的祈祷最终夭折在韩愈的声音里。

“你姑姑曾经是我家庭老师,我很尊敬她。”韩愈声音很淡,专注开车,并不在乎阿笙是否在听他的话。

阿笙没说话,眸光直视前方,那是吴奈的越野车,平稳内敛,倒是很搭吴奈的气质。

“那年,父亲和母亲经历了无休止的争吵,断断续续,整整持续了大半年,后来父亲对母亲说,他爱上了顾清欢。”说这话时,韩愈打开车窗,随口问道:“介意我抽烟吗?”

“介意。”她闻不惯烟味。

韩愈绅士风度满满,但显然并不厚待阿笙,他终究还是点燃了一支烟,夹在指缝间,闲适的搭放在方向盘上面。

阿笙侧眸看他的手,腕骨很好看。

十字路口,红绿灯转换,韩愈踩了刹车,脸庞在烟雾缭绕中有些模糊不清,但嘴角笑容却无懈可击:“我曾经那么相信她,但她却伤害了我母亲,怎能释怀?”

最后一句话出口,似讽,似嘲。

也许是顾清欢破坏了韩愈的家庭,所以每次面对韩愈,阿笙都会喘不过气来。如今汽车内部空间有限,阿笙似乎避无可避。

红灯数字正在慢慢锐减,阿笙收回目光,忽然开口:“可以在这里下车吗?”

“因为我的话?”韩愈瞥了眼阿笙,并不意外。

她动手解安全带:“烟味太刺鼻。”

韩愈倒是很配合,把烟捻灭,伸长手臂,越过她,打开了副驾驶车门,赶在她下车前,终于重新找回了他的绅士风度:“确定?”

阿笙没回答韩愈,因为已经没必要了。她下车后,直接关上了车门。

她很确定,从未这么确定过。

韩永信过生,韩愈做事不宜过分,以免让外人看笑话。

他给吴奈打电话:“过了十字路口,靠边停,顾笙坐你车。”

“吵架了?”吴奈起了好奇心。

韩愈看向窗外,少女穿过人行道,霞光洒在她的发上,有亮光闪耀。

靠着椅座,韩愈声音很轻:“她受不了烟味。”

电话那端,吴奈结束通话,笑了笑,韩愈吸烟吸得厉害,谁都劝不了,所以顾笙受不了烟味,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顾笙选择这时候下车,想必是另有其因。

“怎么?”陆子初声音平淡,听不出丝毫情绪。

陆子初求学期间,曾经辅修过心理学,虽然没有吴奈精通,但有关微表情,他还是略有研究的。

顾笙习惯咬手指甲,图书馆那次尤为明显,顾笙出现这种举动,并不代表她很紧张,或是很不安,反而说明,她时常会因为现状倍感寂寞和空虚。

大学最美好的年华里,顾笙开始对她的未来有了迷茫,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是一件幸事,她有多焦虑,就代表她有多理智。

今日的她,跟往日迥然不同,仿佛一个孩子,因为太过纯粹,所以略显任性。

吴奈开车经过她身边,喊她上车,却被她拒绝了,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陆子初。

韩愈大概以为吴奈此举会很顺利,所以过了十字路口,率先开车离去,只可惜苦了吴奈,顾笙不上车,他如果开车离去,似乎太没礼貌了。

吴奈一筹莫展之际,忽然传来关门声,侧眸看去,陆子初早已离开了副驾驶座。

台阶上铺着错落有致的青砖,阿笙低头走路,她想说,她理解韩愈,但却不会对这件事做出任何回应,并非因为顾清欢是她姑姑,而是因为她对姑姑感情生活毫无所知…就算有所知,有些话,大概终其一生,她都不会说出口。

“决定散步去韩家吗?”身后传来淡淡的声音,属于陆子初。

阿笙转身看着他,他原本就走得很慢,保持适当距离,如今面对面站着,矜贵清冽的气质,就连微笑似乎也平添了几分温暖。

阿笙笑了,笑容爬上眼角眉梢,很好看。

她说:“陆老师,我并不想隐瞒我的坏情绪。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能单独去韩家。”

阿笙不愿找借口,横竖骗不了陆子初,何必多生笑料?

陆子初意识到,这孩子生起气来,原来可以比冰还要冷。

“如果韩愈的话伤害了你,我代他向你道歉。”半晌,陆子初说了这么一句话。

阿笙笑了笑:“他没错,他只是习惯用他的仁慈掩饰他的不仁慈。”

她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回应陆子初,实在是不简单。

顾笙执意独行,陆子初并未多加勉强。

少女正值好年华,白皙的脸上,似有桃红晕染,宛如盛开的花朵,被夕阳轻柔怜爱着。

瞬间心动,她用干净的眼神和简洁的言语,触碰了陆子初心底的柔软。尽管只有一瞬间。

行车途中,陆子初侧眸看向窗外,道路两旁种满了蔷薇类低矮植物,冬天略显衰败,若是到了夏天,必定花团锦簇,绚丽多彩。

回国后,陆子初除了在t大教学之外,还有几起诉讼案经手,实在是太忙,忙得没时间停下来好好谈一场恋爱。

一路走来,他在众人眼中,可谓顺风顺水,少有坎坷,他虽待人适宜,看似亲善,但对感情却很挑剔。

石涛曾经说他情感有洁癖。

其实,跟洁癖毫无关系,他只是鲜少动心。见识过太多形形色色的女人,反倒看淡情感,也曾对女子心存欣赏,但却动心未满。

这种欣赏,跟他对顾笙的欣赏,隐隐有些不一样。

天色渐暗,车辆拥堵,吴奈打开车灯,两人身上披了一层朦胧的银光。

“在想什么?”吴奈侧眸睨了一眼陆子初,他从上车后就不曾再说过话。

陆子初没说话,该怎么告诉吴奈呢?说他对顾笙有好感?说他短暂心动,瞬间抹杀?

对于陆子初来说,红尘男女之间,最不可信的就是动心。

“动心”这种东西,向来是稍纵即逝。

顾笙虽说跟其她女子不一样,但若论阅历,毕竟太过年轻,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而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冒险,而是静水深流。

幸好,对她只是略有好感,至于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大概自此以后终将不会再出现。

出租车还没驶进韩家,就在岔路口被人拦下了。

阿笙其实并不意外,像今天这种日子,韩愈不能不顾及韩永信的感受。若是两人分开回去,顾清欢不悦是小事,就怕韩永信届时心里不舒服。

车费是58元,阿笙掏钱时,面前突然横出一条手臂,手指修长,夹着一张百元红钞,递给了出租车司机。

——不用找了。

——下车。

前半句是对司机说的,气息深沉淡郁。

后半句无疑是说给阿笙听的,不似先前轻漫,大概这里临近韩家地界,所以就连性情较之不久前也温软了许多。

阿笙没有坚持付账,他既然“有心”,她又何必阻止?

也不知他在这里等了多久,地上倒是散落着好几个烟头,待阿笙下车,韩愈率先走在前面。

阿笙抱着双肩包,默默跟在他身后,隔着一段距离。

她故意走得慢,不想跟他并肩而行,直到韩愈回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折返身向她走来,她在疑惑不解中,微微皱了眉。

韩愈伸出手,手心纹络清晰:“包给我。”

阿笙眯了眯眸子,做戏吗?这人真适合当演员。

韩家私人夜宴,来往宾客大都是t市赫赫有名的人物,个个有身份有地位。

韩愈跟人握手,简单寒暄,穿梭在宴会厅里,偶尔会回头看一眼阿笙,大概怕她跟丢了。

这样的举动,只会为阿笙引来无尽的关注度。

阿笙的双肩包,虽然是黑白色,但一看就知道是女式包,如今出现在韩愈手中,再加上他的目光,难免会让人浮想联翩了。

越是大场合,阿笙越能沉得住气,跟在韩愈身后,穿梭在宴会厅里,收放自如。

顾清欢在宴会厅主持大局,远远看到韩愈带着阿笙走过来,嘴角笑容加深,奈何贵客缠身,顾清欢走不开,只能指了指左拐角方向,无声打着哑谜。

阿笙在韩家住了一个多月,对这里的房间布局还是很了解的。

那里,好像是韩永信的书房。

走廊不似大厅喧闹,显得尤为安静。

书房门没关,隐隐有说话声传来,韩永信的声音,好像是在跟后辈说话,叮嘱对方平时多注意身体。

韩愈敲门,室内谈话声暂时终止,只听韩永信开口道:“请进。”

韩愈竟在这个时候把双肩包递给了阿笙,阿笙一头雾水,她以为韩愈会当着韩永信的面把背包还给她?但他没有…

为什么?

韩愈不容阿笙多想,已经推开了门。阿笙跟在韩愈身后,刚进去,就看到了陆子初。

陆子初坐在韩永信对面,低声交谈着什么,眉目低敛,有阴影落在眼睑处,因为灯光照耀,目光犀利而又强势。

韩永信见来人是阿笙,含笑站起身,陆子初基于礼貌,紧跟着站了起来。

那天,韩永信把陆子初和阿笙分别介绍给对方。

对于陆子初来说:顾清欢是顾笙的亲姑姑,在他猜测之内。

对于阿笙来说:虽说她之前预想过陆子初和韩愈的关系,但却没想到韩永信会是陆子初的亲舅舅。

韩永信得知陆子初是阿笙大学老师,高兴之余,又叮嘱陆子初在学校里多加照顾阿笙。

陆子初笑容轻淡,对待长辈极有耐心,点头应允,不厌其烦。

阿笙祈祷陆子初只是为了抚慰韩永信,这才无奈答应。要不然,大学被他多加照拂,她怕是会激起众怒,寸步难行。

阿笙从包里掏出礼盒,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韩永信。

毕竟是姑姑代她买的礼物,阿笙送的时候有些心虚,好在韩永信并不介意这些,看到钢笔,连声道谢,并说他很喜欢。

“子初,你陪阿笙四处转转或是说说话,我先和韩愈去外面招待一下客人。”说这话时,韩永信拍了拍陆子初的肩,送给阿笙一抹笑,和韩愈一前一后离开了书房。

据说,t大女生闲来无事,给陆子初贴了很多标签,五花八门。

比如说:容貌清隽雅致;笑容柔软和暖;气质淡定优雅;为人低调内敛;思想清悟得透;风貌内外兼修…总之,像陆子初这样的人,年纪轻轻,就能拥有现如今的成就,所以不管他呈现出哪一面,都会让人觉得气质迷人。

阿笙想得却和她们不一样,陆子初标签越多,就越说明他捉摸不透。

现如今,这个在阿笙眼中令人捉摸不透的人,左手插在裤袋里,隐约笑了一下:“想出去走走吗?”

“好。”阿笙想,走走也好,书房很静,这种静,她不喜。

阿笙跟在陆子初身后,距离偏远,她是深知陆子初魅力的,学校但凡有他的课,必定学生爆满,其中外系女生居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倒也奇怪,虽说很多女生心存花痴之心,但却只敢离远观看,私底下热议幻想,现实中却没人敢主动亲近陆子初。

并非因为他是大学老师,到了她们这个年纪,虽说有做梦的权利,但却深知,有些人,纵使她们终其一生也无法触摸。

这种疏离感,不仅在t大适用,到了韩家宴会厅同样很适用。

宴会厅,短短十几秒,陆子初很轻易就夺走了来往宾客的焦点,有女人走过,频频回首,眼神缱绻。

没人敢上前,高贵如他,令人隐隐自惭形秽。

人潮太多,阿笙走的又慢,陆子初发现后,放缓步伐,待她走近,方才淡淡开口:“我身上有细菌?”

“…”陆子初话语太犀利,阿笙郝然:“我走路一直都很慢。”

虽说是借口,但阿笙说起来却有些理直气壮,反倒像是在埋怨陆子初走路太快一样。

陆子初笑了,神态有些漫不经心,但步伐却慢了下来。

韩永信举行生日宴,并非吃饭那么简单。

阿笙没想到,在场商人,几乎人人都认识陆子初,没走几步就有人跟他打招呼,可见好人缘有多旺。

阿笙很无奈,站在陆子初身旁,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未婚女性盯着她皱眉了。

陆子初跟人交谈,阿笙有些无聊,适逢有侍者端着饮品走过来。

阿笙伸手去拿,刚碰到香槟杯,就被陆子初伸手阻止。

手心贴合在她的手指上,阿笙垂眸,睫毛颤动了一下,他的手有些凉,体寒吗?

陆子初侧眸看她:“果汁可以吗?”

“好。”

陆子初向谈话者歉然一笑,转身走向一旁。

此举引起不少人注视阿笙,阿笙有意忽略他们意味深长的笑容。唉,想必有人误会了她和陆子初的关系。

陆子初走过来,将一杯果汁递给阿笙:“凉,少喝。”

吴奈站在不远处,看到这一幕,微扬眉,和陆子初从小一起长大,几时见他对女人这么体贴过?

有些意外。

人活一世,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虽说那些男人衣着考究,对陆子初毕恭毕敬,但好奇起来,比女人还要八卦。

商人甲佯装惆怅,感慨道:“陆先生对女朋友还真是体贴入微。”

商人乙仔细打量阿笙,眼神并不会让阿笙反感,儒雅轻笑:“第一次见,女朋友很漂亮,陆先生有福了,很让人羡慕。”

阿笙有些窘迫,抬眸看陆子初,他倒是很淡定,嘴角挂着浅笑,淡淡解释:“她是我学生。”

此话一出,瞬间转了话题,他们没想到陆子初会跑去当老师,并非对老师这个职业有偏见,而是陆子初在律师行业内顺风顺水,前途一片光明,半途转行,实在是匪夷所思。

“大学老师吗?”商人乙收起惊讶,好奇道:“不知道陆先生在哪儿任教?”

商人丙插了一句话:“t大吗?我记得,t大好像是陆先生母校。”

商人甲点头附和:“也是,除了t大,实在想不出哪个学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你这尊大佛。”

他们七嘴八舌的说着话,阿笙觉得好笑,抬眸不其然对上陆子初的眼睛,他眸中似乎也浮起了浅淡的笑意:“怎么?”

有人在场,阿笙不便说话,总不能说这些人说话有趣吧?于是摇摇头,但笑意却绽放嘴角,很好看。

笑容最易感染周遭人的情绪,陆子初原本略显克制,见她明媚浅笑,眸中笑意加深了几分。

这一幕当事人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落入外人眼中,却在无形中添加了某种莫名臆想。

两人长得都很出色,少女虽然容貌不惊艳,但气质却很独特,知性沉静,尤其是笑容,看着很舒服。

很般配。那一刻,商人中有人脑海中闪现出这样的想法。

“小姑娘,陆老师平时对学生严厉吗?”有年岁较大的商人,开起玩笑来。

阿笙认真道:“不严厉。”但也不亲和。当然后面这句话,阿笙没有说出来。

听到这么正经的回答,几人笑了起来,阿笙有些发窘,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正反思着,陆子初却取走她手中的果汁杯。

果汁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她喝掉大半。

陆子初淡笑问她:“知道茶水室在哪儿吗?”

“知道。”毕竟在韩家住过,怎会不知道?

陆子初食指轻敲玻璃杯,眸光温润:“帮我倒杯水,等会我去找你。”

“哦。”阿笙转身时,额头直冒汗。

松了一口气,是因为这种场合,她真的不喜,陆子初无疑替她解了围。

想流汗,是因为陆子初的话。

茶水室,是她刚才一直想去的地方,因为清静,如今陆子初说出来,反倒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

商人甲看着阿笙背影,笑道:“小姑娘很可爱。”

说者无意,听者上心。

可爱吗?陆子初无意识喝着阿笙喝过的果汁,心想着:她应该喜欢呆在茶水室吧?

想要在这样的日子里寻觅一处安静之所,十分不易。

韩永信喜茶,所以茶水室特意装修过,花草满室,冬日喝茶,仿佛置身暖春。

暑假期间,这里是阿笙最喜欢滞留的地方。

一壶茶,一本书,阳光照射进来,似乎就连文字也开始有了温度。

阿笙推门进来,淡淡的花草香,吊篮错落有致,绿意盎然,小花朵五颜六色,落入眼中,阿笙看了,内心欢喜一片。

陆子初回到茶水室,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本该温茶的人,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脚步声,抬眸望去,见来人是陆子初,放下书,站起身笑了笑:“不知您什么时候过来,怕茶凉了不出味。稍等,我现在煮茶。”

陆子初觉得眼前少女,熟悉而又陌生。

浅色针织毛衣,黑色牛仔裤,一双短靴,简单编发,露出白皙修长的颈。还是原来的顾笙,但早已不见先前窘迫,坐在陆子初对面清洗茶具,姿态大方。

陆子初微扬唇,这孩子性情千变,善于遮掩。此时温壶投茶,表情静好,最为真实。

茶室沉寂,陆子初随手拿起食谱翻看,阿笙适才已经看了大半。

陆子初半开玩笑:“我以为你只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阿笙浅浅的笑,想起图书馆事件,倒是一脸淡然:“我不挑书。”

斟了一杯茶递给陆子初,他放下食谱,刚伸出手,还没摸到茶盏,就因为响亮的开门声,手指悬在了那里。

有人把上半身探了进来,是吴奈。

宴会当晚,韩家贵客来访。

她的名字叫常静,韩永信前妻,韩愈亲生母亲。

常静回来很突然,事先毫无征兆,就连韩愈也不知晓,所以在宴会厅看到常静现身时,下意识皱了眉。

常静虽然人到中年,但却很有气质,一条棕色皮草围脖气派十足,再加上硬朗的小西装,瞬间就把职场女性的干练风格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恶俗剧情并未出现,常静没有大闹前夫生日宴,更没有掌掴顾清欢。因为韩永信抛下宾客,把常静带进了书房。

那天,常静从书房走出来,发丝稍显凌乱,红唇微肿,无视顾清欢难看的脸色,径直转身离开。

韩愈原本要追常静,却被陆子初阻止:“你去宴会厅招待宾客,找到舅妈,我给你打电话。”

陆子初那声“舅妈”让阿笙百感交集,在他们心中,韩家女主人其实一直都是常静,至于顾清欢,充其量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韩愈去了宴会厅,陆子初和吴奈一起外出寻找常静,陆子初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了阿笙,返身回来。

一步步走近少女,她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通往书房的走廊里,有些无所适从。

清冽孤傲的人,在少女面前站定,目光竟是一片柔和暖人,“小闹剧,别往心里去。”

“嗯。”

“无聊的话,可以呆在茶水室,或是到前厅找些吃的,别饿着自己。晚点儿我过来接你回学校。”

“…好。”

那天,常静红唇微肿,发丝凌乱;韩永信也好不到哪去,薄唇突现伤口,渗出殷红血珠。

可想而知,之前两人究竟在书房里发生了什么事。

韩永信坐在书桌后,似是疲惫到了极点,抬眸看着为他清理伤口的顾清欢,有点恍惚。

韩永信对她笑了笑,情绪里溢出苦涩:“让你难堪了。”

饱经歉然,沉甸甸的情感,仿佛全都累积在了这短短几个字里面。

顾清欢摇头,她原本性情寡淡,若是没办法迎合别人,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沉默。

韩永信握住她的手,闭眼不再说话。

顾清欢抚摸着他的头发,抬眸看着前方,她的面容映照在玻璃窗上,她心如止水的看着自己,很陌生。

韩永信想独处,顾清欢同意了。

走出书房,没想到阿笙还在,顾清欢恍过神,朝阿笙笑了笑,上前握着阿笙的手,柔声问她:“饿吗?姑姑带你找东西吃。”

韩永信生日宴,顾清欢从早忙到晚,如今韩愈在宴会厅应酬宾客,她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歇一歇了,但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愣愣的看着桌面,似乎心事满怀。

阿笙敛了眸,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语调不变:“我一会儿回学校。”

顾清欢端起水杯,眼眸仿佛浸润在水波里,过了一会儿,抬眸看着阿笙,笑着说:“好,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阿笙低头转动着水杯,韩家让她感到窒息,她怕再呆下去,会忍不住质问姑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但她不能,奶奶曾经暗自垂泪:“打死我都不相信我姑娘会那么坏,这些年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其实心里比谁都苦…”

阿笙看着窗外,不知不觉间冬天竟已走了大半。

阿笙离开前,因为没有陆子初手机号码,所以在茶水室里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她有事,先回学校了。

让司机在t大附近停车,这一带小吃摊位比较多,一晚上没有怎么吃东西,阿笙有点饿。

没想到,陈钧和几位朋友正在聚餐,他们是知道阿笙的,看到阿笙过来,纷纷朝陈钧使眼色,此起彼伏的吹着口哨,邀请她过去坐坐。

陈钧喝了酒,被同学一阵怂恿,竟真的站起身,摇摇晃晃的朝阿笙走过来。

陈钧原本借着酒胆,是很有勇气的,但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站在他面前,看似无招无式,却让陈钧忽然心思发怵。

有时候,人的勇气需要激励和怂恿,陈钧短暂犹豫,却最终抵不过一旁同学起哄,纷纷扯着嗓子喊,让陈钧向阿笙表白。

年轻人肆意挥霍着青春,把爱情看得很神圣,惹来行人围观,摊位主人一边给阿笙下面,一边笑眯眯的看着陈钧和阿笙。

不过,气氛好像有点怪。

男孩脸很红,看起来很激动,但即将被告白的女孩却是一脸漠然,好像注意力全凝定在了那碗等着被她带走的汤面上。

显然,郎有情,妹无意。

闹市大街,永远不缺闲来无事,喜欢看笑话的人。

围观人群里,也不知是谁笑嘻嘻道:“哥们,我看你没戏了,这姑娘明显对你没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死心吧!”

这话刺激了陈钧,紧张的看着阿笙,当着众人的面,破釜沉舟道:“顾笙,我喜欢你,如果你肯做我女朋友,我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阿笙没说话,克制着坏情绪。

围观路人怪笑道:“姑娘痛快点,行或不行,一句话的事。”

陈钧见阿笙眸色冰冷,心悬在了半空,“顾笙…”

声音小心翼翼,她好像生气了。

沉默几秒,阿笙终于抬眸看着陈钧:“抱歉,你的爱很盛大,也很隆重,但我要不起。”

陈钧急声表露心迹:“我对你是真心的。”

阿笙扯了扯唇:“所以呢?一句真心,就足以让我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付给你,从此在你身上失了阵地吗?”

陈钧结巴了:“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法学系高材生向来嘴巴不饶人,不说狠话则已,一旦话语出口,必定伤人见血。

“到此为止,不要让我亏欠你,不要奢望我有热情可以回应你,更不要说你爱我,我已惧怕被你爱。”阿笙从口袋里掏出五元钱放在一旁的桌面上,对老板说道:“这是面钱。”

“小姑娘,面快好了。”老板正在下面,见阿笙转身离开,连忙喊她。

“抱歉,不要了。”想必,纵使面做好,她也不会有食欲。

身后传来陈钧的愤怒声:“顾笙,你狠,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今天的决定,放弃你之后,我一定会找一个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人,我要让你明白,我陈钧并不是非你不可。”

阿笙轻笑出声,冷静理智完全超出同龄人,“陈钧,你真像个孩子。”

围观众人听了阿笙的话,有人心照不宣的笑出声,此举无疑刺激了陈钧,快步走向阿笙,脸色涨红,很吓人。

另外几个同学见状,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连忙踢开塑料凳子,一边喊陈钧的名字,希望他冷静,一边快步往这边赶。

众人一时愣在那里,唯有阿笙,眸色如常,无动于衷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陈钧。

已经有人想为阿笙鼓掌了,这是哪个科系的同学,不仅说话犀利,胆识更是惊人。

阿笙想,这一巴掌,如果陈钧敢打下来,她无非是受点皮肉之苦,但陈钧怕是要为酒醉冲动买单了。

那一巴掌,并不见得陈钧真的敢打下去,就算敢打下去,也不见得忍心打。陈钧迎着寒风,倒是冲散了些许酒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之所以扬起手臂,实在是这么多人看着,面子上过不去。

少女眼神沉静,陈钧一颗心七上八下,步子已经慢了下来,甚至希望谁能阻止他,但…

那帮损友磨完嘴皮子之后,因为喝的烂醉,竟没人能阻止他,至于围观路人,神色各异,有些人觉得事不关己,等着看笑话;有些人内心天人交战,犹豫是否多管闲事,出手相帮;以至于都像电线杆子一样直愣愣的伫在那里,陈钧气的想骂人,世上好人怎么就那么少…啊。

最后那声“啊”,是陈钧喊出来的,有人及时出现,握住了他的手,力道很重,陈钧疼的眼泪直流,但却松了一口气。

是好人出现了吗?

陈钧眯起眼睛,极力想要看清楚那个好人是谁,但看清来人容貌,顿时投胎的心都有了。

阿笙原本以为陈钧那一巴掌会落下来,但有人却挡在她身前,清新的草木香,侧眸看向那人。

阿笙心一紧,没想到来人竟是陆子初。

有一种遇见,毫无征兆,偏偏怀有几分心有灵犀。

行走18年漫漫人生路,于万千人中,阿笙相识了太多人,他们丰盈了她的成长;岁岁年年中,感谢无数次相遇和相识,因为有了他们,她总能在最糟糕的时候,怀抱一份欢喜,心存温暖。

今夜,最美好的时光,没有在韩家上演,也没有出现在陈钧告白瞬间,而是在此刻。

陆子初现身突然,但却用一朵花开的时间,见证了阿笙情绪变迁。

阿笙第一次体会到,原来遇见,也可以令人怦然心动罘。

路灯下,陆子初目光深沉冷冽。

陈钧吓得腿脚发软,刚站直身体,同醉舍友已经摇摇晃晃走了过来飕。

皆知醉酒惹事,几人一扫之前醉态,紧张的咽着口水:“陆老师好。”

声音不齐,但一致口齿不清,显然之前没少喝酒。

陆子初松开陈钧,侧眸看着阿笙,她站在他身后,倒是淡定如初。

夜间返回韩家,在茶水室没有看到阿笙,但却看到了她留给他的纸条。

——陆老师,我有事先走了,谢谢您在宴会上对我的照顾。阿笙。

字如其人,看似娟秀,笔锋却很犀利,偏向草书,总之笔迹很漂亮,之前应该学过书法。

夜市小吃临街,陆子初和吴奈同住望江苑,驱车经过,原本已经开出一段距离,但因人群聚集看热闹,吴奈思想邪恶,以为出了人命,于是停车观望。

吴奈刚走到人群外围,就笑意融融的走了回来,敲了敲车窗玻璃,待陆子初按下车窗,就听吴奈对他说道:“你猜主角是谁?”

“没兴趣。”陆子初兴致缺缺,一点面子也不给吴奈。

“顾笙。”吴奈说完这个名字,好整以暇的抱着胸站在了一旁,他倒要看看陆子初是下车,还是不下车。

陆子初皱眉间,已经打开了车门:“她怎么了?”

“应该是交桃花运了。”吴奈盯着陆子初的背影,摇了摇头,不是没兴趣吗?这老师当得还真是尽职尽责,话说他对每个女学生都这么关心吗?

好奇啊!

有人说,大学是恋爱最佳场地。

陈钧喜欢顾笙,陆子初是知道的。大三学生多次出现在大二课堂上,可见爱情魔力有多大。

陈钧追人招数频繁,虽给顾笙造成了困扰,但在课堂上,面对陈钧出现,窃窃私语,暧昧含笑的永远是别人,至于她,神态间永远都是一副清清淡淡,事不关己。

他以为她会一直无视陈钧,没想到今夜终究还是爆发了。

也许,并非爆发,而是发泄。

她是一个矛盾的人:看似温暖,但却冰冷;看似有情,但却无情;看似坚强,但却敏感易伤。

如今,她一扫之前笑意清浅,言语犀利,对追求者不留丝毫情面,仿佛一个无情的刽子手,抓了一把盐,用最随意的姿态往陈钧伤口上撒着盐。

但又不能说,她是错的,毕竟陈钧表白太过莽撞,越过了顾笙的底线。

庆幸他目睹了一个惹恼她的人,究竟会被她怎样对待,更让他知道,这孩子究竟有多表里不一,遇事并非善茬。

若是寻常,女子出言狠毒,他必定心存反感,但听她说话,竟会心存激赏。

众目睽睽之下,少女始终都保持着微笑,不惊艳,但却很深入人心。

面对陈钧恼羞成怒,顾笙从容以对,他原本想看看她打算怎么解决,但力道又怎会敌得过陈钧?

一念起,向来不管闲事的他,已经快步挡在了她身前。

她并不害怕,因为脸色如常,眼睛里没有畏惧和紧张…

陆子初唇角微扬,这孩子勇气可嘉,但也太能闯祸了。

阿笙抬眸看向陆子初,光线柔和了他的眉眼,隆冬季节隐隐透着暖意,仿佛置身三月暖阳,将明媚镶刻在了他的一双眼睛里。

“怕吗?”他明知故问。

她摇头:“不怕。”

“顾大胆。”话语里竟带着连他都未曾察觉的宠溺和包容。

阿笙笑了,她很想告诉陆子初,其实她胆子一点也不大,奶奶常说她胆子很小,因为她怕壁虎,任何爬行动物,她都怕。

恐惧和害怕是人类情绪组成的一部分,她并非无所不怕。

怕死亡,怕遗忘,怕失去。

t大小吃街很有名气,到了夜晚,必定人潮纷沓而至。

t大学生认识陆子初,并不见得人人都认识他,但看到陆子初的人,都会忍不住心生慨叹。

若是人人都注重容貌,那么见到他的人,浮现脑海的第一个年头必定是:这人长得真好看。

当然,除了长相好看之外,依陆子初今时今日收获的名利和阅历,气质浑然天成,并不好惹。

陈钧抹了把脸,气息不稳,看着陆子初,目光闪烁:“陆老师,我刚才喝了点酒,不是成心的。”

陆子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阿笙提着双肩包,就停下脚步,无声伸出手。

阿笙愣了愣,反应过来,把双肩包交给他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很轻:“谢谢老师。”

悍马越野车停在路边,再加上吴奈一身西装,修身如玉,一看就是家境殷实。

陆子初带着阿笙一路走过去,牵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围观人群里,有人唉声叹气道:“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小吃街离学校不远,阿笙想把双肩包要回来,眼看陆子初打开后车门,连忙开口:“陆老师,您能把包给我吗?我想直接回学校。”

“先上车。”

车门开着,这边陆子初还在等阿笙上车,她一咬牙,钻进了后车座。

吴奈驱车离开时,阿笙侧眸看向车窗。窗外,陈钧还维持着先前姿势,愣愣的看着她。

阿笙移开视线,不再看他。

年华素白,青春易逝,她注定没有办法许他一场春暖花开。

街道两旁种植着很多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干,诉说着季节转换,t市熬完了饱含凉意的秋,上演着千般凛冽的冬。

吴奈专注开车,还不忘开阿笙玩笑:“小孩儿,如果明天小伙子跟你道歉,你会原谅他吗?”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呼阿笙是“小孩儿”,她听了,干脆学吴奈的语气,一副老气横秋道:“我们小孩子之间没有隔夜仇。”

吴奈听了,哈哈大笑,觉得这姑娘说话很有趣,就连陆子初的眼睛里也有了笑意。

吴奈接着问:“你拒绝所有追求者,都这么不留情面吗?”

阿笙倒是很认真的想了想,这才回道:“不是我无情,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情感世界。”

吴奈挑了挑眉,觉得这姑娘说话腔调,有时候跟陆子初倒是很相似。看似豁朗,实则冷漠。

陆子初翻看着手机,似乎在回复信息,但嘴角笑意隐约,不难窥探。

窗外,t大校园一闪而过,阿笙无意识咬了咬唇,很想问陆子初,他们打算带她去哪儿,但话到嘴边,却迟迟问不出口。

吴奈为人亲和,开车途中和阿笙闲聊着,反倒是陆子初,看着窗外,侧脸冷峻,闭上眼睛,似是入了眠。

夜晚景色昏暗,但阿笙还是认出了路况,实在是柞树太过醒目,在寒风中仿佛受尽了颠沛流离的苦,所以才能在隆冬肆虐里无悲无喜。

这里是望江苑,阿笙不会错认。

吴奈在陆子初家门前,停车,熄火。

陆子初已经开门下车,见阿笙坐在车里不下来,扶着车门,弯腰对上她的视线:“我和吴奈晚饭还没吃,要不要一起?”

她在小吃街出现,给了面钱,却没有吃面,应该是饿了。想必回到学校,晚餐是不打算吃了。

阿笙是很想拒绝的,经过陈钧闹事,她哪还有食欲?况且陆子初住在这里,并非她观念陈旧,而是她一直都觉得她和老师们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距离感,不宜接近。但她却乖乖下车了,不知是因为陆子初清澈沉静的眼眸,还是他嘴角弯起的弧度…或是,她确实有点小饿。

等她意识全部归位,她已经跟着陆子初进了屋。

阿笙很后悔。

虽说她进这栋房子的时候心不甘情不愿,但她毕竟是客人,哪有主人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其实让她做饭的那个人不是陆子初,而是一个叫石涛的男人。

石涛身形高大魁梧,皮肤黑黑的,长相硬朗,一脸正气。

阿笙站在玄关处正在换鞋,就见一个男人穿着睡袍,睡眼惺忪的走了过来,看到阿笙,揉了揉眼睛,然后不敢置信的张着嘴,大惊小怪道:“哪来的孩子?罘”

阿笙很无奈,这男人好像比她大不了几岁吧?

“他叫石涛,平时我们都叫他石头。”陆子初弯腰把阿笙脱下来的运动鞋放在鞋柜里,阿笙见了脸有些红。

石涛故作严肃:“不许叫我石头,要叫我哥哥,来,叫声哥哥,让我听听。飕”

阿笙笑了,这人行径好像有点孩子气,但话说回来,石涛毕竟比她大,叫声“哥”也是应该的,于是阿笙大大方方的叫了一声“涛哥”。

石涛应得眉开眼笑,引来吴奈侧目,看着顾笙,有些不悦了:“一路上怎么也没听你叫我一声哥呢?”

阿笙额头开始冒汗,不是来吃晚餐吗?怎么演变成了认哥大会?

陆子初为阿笙解围:“可以不叫。”看向石涛,语气轻淡:“家里有女生在,回房间换身衣服。”

石涛朝阿笙眨了眨眼睛,仿佛在说:稍等,等哥换完衣服,再出来陪你聊天。

阿笙轻笑,她很喜欢这种性格的人,生性直爽,快乐多于悲伤。

陆子初把双肩包放在沙发上,然后倒了一杯水递给阿笙:“无聊的话,可以看电视。”

吴奈走到沙发前坐下,冲着陆子初的背影道:“也给我倒杯水。”

“自己倒。”陆子初声音远远传来,很随性。

看得出来,他和吴奈、石涛感情甚好。

吴奈瘫倒在沙发上,唉声叹气,石涛还没进屋,在一旁落井下石:“看到没有,典型的见色忘友。”

石涛并不知道阿笙的身份,但可以肯定她不是陆子初的女朋友,因为之前没听陆子初提起过。

阿笙忍不住为陆子初辩解道:“陆老师不是这种人。”

见色忘友,跟陆子初不挂钩啊!

吴奈低低的笑,陆子初正走向盥洗室,闻言,嘴角扬起笑容。

唯一没笑的那个人是石涛,问阿笙:“那小子是你老师?”

“嗯。”

“我明白了。”石涛表情认真,就在阿笙好奇石涛究竟明白了什么时,只听他恨铁不成钢道:“园丁不养花,也不护花,现在开始流行采~花了。”

“…”阿笙彻底无语了。

说句幼稚的话,房间里有三个男人,其中吴奈和石涛是坏人,喜欢逗她,唯有陆子初是好人。

可这个唯一的好人,在盥洗室洗手的时候接了一通电话,一打就是半个小时,事关工作,不宜挂断。

当然,吴奈和石涛不可能白等半个小时再让陆子初做饭,他们很饿。

石涛不会下厨,如果吴奈没有故意贬低石涛的话,那么石涛就真是一个生活白痴。

似乎下厨重任只能落在吴奈身上了。

几分钟之后,吴奈切菜伤了手指,阿笙坐不住了,离开客厅,去了厨房。

目睹厨房盛况,阿笙真心觉得吴奈是人才,很少见。

仅仅是切个菜而已,竟然可以把菜“剁”得到处都是。

阿笙表情有些僵硬,一边挽袖子,一边问吴奈:“你以前做过菜吗?”

“第一次,跟想象中有些出入。”吴奈带着伤手离开厨房,大概意识到厨房这个地方还是比较危险的,有些不放心,追问阿笙:“你确定自己可以吗?”

“嗯。”阿笙母亲做菜很好吃,她上初中就开始帮家人做饭,厨艺尚可。

吴奈叮嘱她:“小心。”

阿笙“扑哧”一声笑开了。

陆子初走进厨房,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大概他也没想到这个电话可以通这么久,干脆用了蓝牙,在厨房看到阿笙,有些意外。

毕竟这里是陆子初的家,老师学生厨房共处,怎么看都有些奇怪,阿笙比较虚伪的笑了笑,小声道:“米饭,炒几个菜可以吗?”

陆子初没听清,阿笙就倾了身子,凑到陆子初耳边,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不知是因为阿笙离的太近,气息温润,还是因为右耳那里戴着蓝牙,陆子初有短暂恍神。

点头。

厨台上放着几盘菜,已经切好,刀功还不错,可见她平时没少在厨房里出没,原本还想让她出去等着,见此情形,也便由着她了。

阿笙示意陆子初离开厨房,他在这里,她反倒有些紧张;心想着,他若不在,她或许还能自在一些。

陆子初确实不宜呆在厨房里,取出围裙,见阿笙正忙着炒菜,就站在她身后,帮她系着围裙。

阿笙因为陆子初的靠近,忽然莫名紧张,心脏跳动停摆,连气也不敢出。

陆子初帮她系着腰间裙带,大概没听到翻炒声,嗓音响起,蕴含着柔和:“菜别烧焦了。”

阿笙回神,又连忙炒菜,这人可真是妖孽,蛊惑人心的本事,不容小觑。

很好,五菜一汤,刚上桌没几分钟,就快被吴奈和石涛扫吃殆尽。

感谢他们不忘阿笙功劳,边吃边竖着大拇指:“好吃,看不出来小家伙手艺这么好。”

对于夸奖,他们毫不吝啬。但阿笙有些小郁结,她怎么又成小家伙了呢?

饭菜可口美味,激发了吴奈和石涛的频繁问话。

石涛:“做菜这么好吃,谁教你的?”

阿笙:“我妈妈。”

吴奈:“我住在隔壁,双休日没事的话,欢迎来找我。”

阿笙:“…不方便吧?”

吴奈:“很方便,你擅长做什么菜?”

阿笙:“家常菜。”

吴奈:“我最喜欢吃家常菜,以后你过来,提前说一声,需要什么食材,我事先准备好。”

阿笙:“…”

有人往阿笙碗里夹了菜,轻声说了句:“先吃饭。”

可能因为师生关系,阿笙下意识就会听陆子初的话,乖乖吃饭,不再说话。

于是一顿饭下来,只听到吴奈和石涛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仿佛一辈子都没吃过什么饭一样。阿笙扪心自问,她做菜真的就那么好吃吗?

如果好吃,也没见陆子初表现出任何好吃的迹象。

“怎么?”陆子初灵敏度太高,精准捕捉到阿笙视线,眼眸沉沉,宛如一潭湖水。

阿笙低声问他:“饭菜可以吗?”

陆子初笑了笑,“可以。”其实吴奈和石涛说的并不夸张,阿笙厨艺确实很好。

少女嘴角沾了米粒,陆子初抽出面纸伸过去,原本是要给她的,但她没反应过来,于是纸巾无声轻拂阿笙嘴角。

阿笙当场石化,吴奈和石涛看到,一个喝汤呛着,一个筷子砸在桌面上,滚落在地。

陆子初并不解释,帮阿笙擦掉米粒,阿笙深吸一口气,克制脸红的冲动:“谢谢老师。”

真丢人。

“不客气。”陆子初眼眸平静无波,不理会吴奈和石涛怪异的表情,慢慢站了起来,对吴奈说:“记得洗碗。”

“我手受伤了,不能沾水。”吴奈“工伤”在身,说话有些理直气壮。

“死不了。”陆子初凉凉的看了他一眼,迈步去了书房。

陆子初离开后,石涛又开始作了,也抽出一张面巾纸,含情脉脉的盯着吴奈:“奈奈,你嘴角沾了米粒,来,我帮你擦了。”

吴奈不配合,因为被恶心到了。

阿笙原本脸不红,这时候却被他们言行逼红了。

有些后知后觉,刚才的小举动,好像确实有点小暧昧。

t大有门禁,宿舍楼晚上23:00必定关门。

已经深夜十点半了,陆子初开车送阿笙回学校。

吴奈的车,阿笙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透过车窗跟吴奈和石涛挥手再见。

车内放着轻音乐,阿笙确实是累了,原本还比较紧张,但音乐舒缓了情绪,靠着椅背,反倒有些昏昏欲睡。

望江苑离t大很近,只有几分钟路程,陆子初把阿笙送到法学系女生宿舍楼下时,她方才睁开眼睛,醒了过来。

他说:“回宿舍再睡。”

“哦。”她似是想起她的双肩包,难得泛起了小迷糊:“我包呢?”

“后座。”他侧身帮她解安全带,离得太近,阿笙后背紧紧贴着椅座,恨不得身体嵌在里面,唯恐和他靠的太近,会心律失常。

陆子初侧脸轮廓清隽,阿笙低头看着他,睫毛颤动了一下,轻声唤他:“陆老师。”

“嗯?”

她迟疑开口:“找到你舅妈了吗?”

“嗯。”他抬眸看她。

阿笙表情有些忧闷,“所有人都说我姑姑是个狐狸精,但她说她不是,我该相信她吗?”

陆子初没想到她会跟他说这些,直白,毫不避讳。

沉默几秒,他说:“…你如果已经做出了决定,不必顾忌任何人。”

阿笙静静的看着陆子初,最后总算平静开口:“我想相信她一次,因为她的人生很贫瘠,有太多人舍弃她,我不能,也不忍。”她在表明她的立场,他们有维护常静的权利,但她身为顾家人,同样拥有心疼顾清欢的本能。

就这样吧!坚持己见,互不干扰,试着理解顾清欢,只因为她是她姑姑,无关其他。

说完这话,阿笙开门下车,又打开后座,把背包拿了出来。

陆子初按下车窗,叫住她:“顾笙。”

阿笙止步,转身看他,原以为他会围绕顾清欢,对她说些什么,但他没有。

陆子初眸色温润,轻轻说了声:“晚安。”

停顿几秒,阿笙开口:“晚安。”

陆子初看着阿笙走进宿舍楼,又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这才驱车绝尘而去。

这边,阿笙正在上楼,感应灯,一明一灭,照亮了楼梯,也“照亮”了手机屏。

阿笙并不意外,是许飞的电话。她隐约猜到许飞这么晚打电话八成跟陈钧有关。

果然,电话接通,许飞声音有些急:“怎么回事?我听说陈钧今天给你难堪了?”

“他喝醉了。”许飞大三考研,每天都很忙,最近在学校里,阿笙也很少见他,以为这件事不会传进他耳朵里,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知道了。

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况且一个班,一个宿舍楼,想不知道都难。

许飞骂道:“喝醉就能打你吗?他这一巴掌没有落在你脸上,他要是敢打,看我怎么收拾他。”

阿笙劝他:“他喝醉了,我们不跟他计较。事后想想,我当时说话太狠,没有给他留面子,也难怪他会恼羞成怒。”

许飞话语很冲,嚷道:“说你干什么,我说的是他。”

“我也有错。”楼梯有回音,阿笙声音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许飞声音扬高:“你有什么错,错得那个人是他。”

许飞怒气很重,小时候有男孩欺负阿笙和刘依依,他都会不依不挠很久,那时候许飞个子还很小,但面对比他高大许多的男孩子,却从来也没有畏惧过。先护短,事后再讲对错,大院里的人私底下给许飞起了一个小外号:小霸王。

如今,小霸王早已成长为霸王爷,性子也沉淀了许多,但阿笙毕竟还是知道他脾气的,一直在劝他,上了五楼,阿笙有意结束话题,“这事你别管。”

“懒得理你。”许飞直接挂断电话。

阿笙皱眉,也不知道许飞究竟有没有听进去她的话。

宿舍还有十分钟才熄灯,阿笙开门走进去,江宁和关童童已经睡了。

阿笙松了一口气,显然江宁她们还不知道这事,否则不可能这么早就入睡。

薛明珠撩开床上布帘,探出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有事耽搁了。”阿笙坐在椅子上,打开双肩包,向外掏着课本。

薛明珠发困,打着哈欠:“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明天上午还有课。”

“你先睡,我收拾完就睡觉。”阿笙把背包放在书桌上,起身去了盥洗室。

阿笙洗脸的时候,不其然想起陆子初,他对很多女孩子都这么好吗?还是只对她特别?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对着镜子笑了笑,嘴角溢出无奈的叹息,她怎么也开始犯起了花痴病。

这病不好,胡思乱想是小事,就怕异想天开。

这一夜,韩愈失眠。

受时差干扰,凌晨三点,别人正在睡梦中,唯有他还坐在卧室床上翻看资料。

凌晨四点,终于有了睡意,他的外国友人没有掐好时间,又给他打来了越洋电话,浑浑噩噩的对着话,至于对方说了什么,好像过耳即忘。

结束通话,再无睡意,内心不胜其烦。

掏出一支烟,刚点上,似是想起了什么,微微出神。

汽车上,他问她:“介意我抽烟吗?”

她说:“介意。”

凌晨想到这番对话,韩愈难免心生郁结。

手中烟雾缭绕,忍着吸烟的冲动,摁灭。

凌晨五点,韩愈起身换衣,拿着手机和车钥匙下了楼。

客厅昏暗,还能感受到宴会气息,但繁华后尽是落寞,韩愈有时候会觉得豪门盛宴,还真是讽刺。

韩愈漫无目的的开着车,车速不快,平缓行驶,等他在隆冬街道转个好几个大圈之后,发现时间才走到凌晨六点。

手指敲了敲方向盘,好像t大离这里并不远。

早晨七点半,t大附近停着一辆bmw,阿笙已经走过,虽觉得熟悉,跟某人座驾很像,但却未曾多想,只因那个人不可能一大早就出现在这里。

阿笙从早餐店出来,没想到座驾还在,特别留意了一下车牌号,阿笙抿了抿唇,真的是他。

韩愈靠着椅背,入睡不到半小时,就被一阵敲窗声惊醒。

睁开眼睛,车窗外,少女脸庞沐浴在晨光里,干净圣洁,恍如梦中,很不真实。

如果有人问韩愈:“为什么要把车停在t大校门外?”

也许韩愈会说,他只是刚好路过。

晨曦下,韩愈按下车窗,没有迎来少女问话,倒是迎来了一杯豆浆和一袋装好的油条。

深沉的眸锁视她,韩愈没接。变相示好?他知道她不是这样的人。

早晨风大,她如果知难而退,就此离开,也就罢了,但她执意要把豆浆和油条给他,反倒透着几分孩子气罘。

“豆浆我收下,油条就算了。”出口之声,隐有无奈。

阿笙笑了,收起油条,见韩愈把豆浆接在手里,然后放在车前台上,似是不急着喝,就提醒道:“豆浆是温的,再放下去会凉。”

韩愈只得拿起豆浆,敷衍的喝了几口,豆香味很浓,老实说他喝不惯飕。

见顾笙还站在外面,这跟她往日性情略有不同,迟迟不走,那必定是有话要对他说。

他和她之间有什么可说的?还是有的,比如说顾清欢。

打开车门,阿笙提着油条坐了进来,韩愈这才发现,豆浆和油条她原本只买了一份。

感动吗?不,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顾笙这是先礼后兵。

车内,韩愈额前发丝垂落,遮住冷郁的眸,那双眸子原本就比一般人还要黑,如今更是漆黑如墨。

这就是韩家人,骨子里渗出一股迫人气势,若是商场应敌,未战气势上便已胜了三分。

他和陆子初是截然不同的人,韩愈冷漠,陆子初只是淡漠。前者是悬崖,后者是沼泽。

沉默片刻,阿笙终于开口,声音很淡:“韩愈,其实我很怕面对你。”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名字,没有挑衅,没有激动,没有漠视,但却透着不协调的郑重。

她低着头,接着说:“因为姑姑,顾家一直对韩家有所亏欠,所以我在你面前,总是会底气不足,自矮一截。”

韩愈淡淡的掠了她一眼,“现在就不怕面对我吗?”

主动面对他的人,好像是她。

阿笙笑了笑:“现在也怕,但有些事,有些话,我不能逃避一辈子。”阿笙淡淡陈述道:“我姑姑偷走了你母亲的婚姻,让你母亲从期待走向痛苦,但这一切并非都是我姑姑一个人酿成的错。你父母如果感情深厚,决不会因为莫须有的第三者在婚姻岔路口分道扬镳,他们走到今天这步田地,只怪他们爱得不够深。”

韩愈面色沉了下来,偏偏阿笙神情依旧,冷静而又淡漠。

他真想掐死她,为顾清欢开罪,还能倒打一耙,法学系高材生,果然不是善茬。

阿笙没看韩愈,神情不变,语调也不变:“小时候,老人告诉我,这世上或许有轮回,有人下辈子脱胎成了人,也有人下辈子为畜,或为飞禽走兽。那时候我就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还想成为一个人,想法很坚定,好像永远也不会改变一样,但长大后,我开始意识到,世上万物,最快乐的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海洋中畅游的鱼。拥有七秒记忆,七秒一生,爱如磐石,情比金坚,然后在七秒之后忘记所有爱恨,游离尘世之外。我想,你父母一定深深爱过彼此,只不过,光阴荏苒了伤痛,彼此之间的爱错过了最初的花期。婚姻路上,他们不是爱得不够深,而是被现实伤得太彻底。你看看,这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有太多人对风花雪月无师自通,但能携手一生的人却很少,他们历经生活给予的悲喜,却没办法走出一个沧海桑田。”

车内只有阿笙一个人的声音,那么清冷,以至于车内气氛凝滞如死。

阿笙侧眸看向韩愈,原本长相那么好看的一个人,现如今眸底阴霾浮动。

阿笙激怒了他。

了解韩愈的人都知道,他很少生气,但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眼神太冷,仿佛冰冻三尺。

他有多愤怒,就说明在这件事情上,他有多敏感,多脆弱。

阿笙并不见好就收,继续变本加厉,“不是我姑姑坏的太突然,而是你父母在婚姻路上走的太匆忙。”

“顾笙。”韩愈一字字从齿缝中迸出来,盯着阿笙,好像她再多说一个字,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掐死她。

阿笙静静的看着韩愈,韩家客厅里摆放着韩永信和韩愈的父子照,很多。父子关系融洽亲密,但随着时日渐长,后来的合影照里,韩愈甚少微笑,就算偶尔微笑,也是隐带嘲讽。

在这件事情上,被伤害的人除了常静之外,还有一个韩愈。

阿笙都知道,正因为知道,她才明白,究竟什么话才能刺中韩愈的软肋。

暑假期间,她从冯妈口中得知,韩愈从小尊敬韩永信,以父亲为偶像,上学后更以父亲为奋斗目标,但韩永信却背叛了家,伤害了常静,也伤害了他。

韩愈经不起这样的背叛,更经不起有人撕裂他的伤口。

他越是平静,内心积攒的怒火就越旺,无情吞噬着他的悲喜,这样一个人,只能绝情,要不然难以支撑他的恨。

两人一致沉默,目光在车内相撞,无声较量,任谁看到这一幕,都不会认为他们关系暧昧,反倒会担忧两人是否有安全隐患。

良久,阿笙方才开口说道:“其实你恨得人并不是我姑姑,而是你爸爸,因为你比谁都明白,发生这种事,通常最大的错不在女人这里。”

话落间,车内是真的一片死寂了。

今天阳光很好,明晃晃的照在挡风玻璃上,光影层叠,却透着说不出的苍白。

许久之后,韩愈发出吔语:“顾笙,你自以为很了解我吗?”

阿笙表情漠然:“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过去的事情,你或许清楚,但我不清楚,可今天这番话,我还是说了,不为别的,只是觉得,你把满满的恨都投放在我姑姑身上,这不公平。”

韩愈看着她,眼神意味不明,声音凝滞:“顾笙,我小瞧你了。”

“抱歉,她是我姑姑,在国内,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我们对亲人宽容,对外人苛刻,我原本就是俗人一个,只关心离自己最近的人和事。”

“…下车。”韩愈闭上眼睛,冷冷下达逐客令。

阿笙下车,走了几步,回头看韩愈,他还坐在车里,黑色风衣把他衬得越发挺秀孤独。

阿笙咬了咬唇,把心里话说出来,她并不痛快,反而怅然难过。

她成功逼出了韩愈的脆弱,却在目睹他脆弱的瞬间,意识到了她的残忍和心有不忍。

阳光缩短了她的身影,清晨的阳光融合着寒风,有些凉。

有熟悉车辆从她身旁呼啸而过。

韩愈开车远去,一车豆香味。

那杯只被他喝了几口的豆浆格外碍眼,路过红绿灯,路口放置着垃圾桶,拿起豆浆,本想投进去,但却迟疑了。

后面,一排汽车鸣笛催促,韩愈扯唇涩笑,因气愤就随手乱扔东西,他几时这么幼稚过?

可见他被那丫头气的不轻。

喝了一口豆浆,皱眉咽下,把豆浆重新放回原处,原本温温的豆浆,早已在谈话过程中变凉了。

再见陈钧,阿笙足足愣了好几秒,这才走过去。

脸上淤青红肿,跌伤可能性不太大,很显然之前被人揍过。

离上课时间还有段距离,两人去了安全楼梯拐角处,那里人少,便于说话。

有些话,是必须要说明白的。

酒醒后,陈钧面对阿笙有些不好意思,大概担心阿笙不理他,或是不给他好脸色看,目光乱飘,就是不敢跟阿笙对视。

可他明明是来见阿笙的。

阿笙问:“谁打的?”

“许飞。”

果然,好在陈钧言语间并无怨愤,要不然事情还真是没完没了。

“我代他向你道歉。”

阿笙这么一说,陈钧反倒不好意思了:“不怪他,原本就是我有错在先。”

“不管怎么说,打人就是不对。”

阿笙这话,原本没有影射之意,但陈钧自知理亏,对号入座,脸顿时就红了,清了清嗓子,尴尬道:“昨天是我不对,喝醉惹事,你别生气。”

阿笙笑了笑:“你也说了,你只是喝醉了,也不是什么好回忆,我忘了,你也忘了吧!”

“顾笙…”陈钧看着她,目光灼灼,迟疑道:“你对我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

低头想了想,阿笙抬眸看着他:“陈钧,我不是草木,你对我的感情,我都知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依依,平时很喜欢看《泰坦尼克号》,百看不厌,每次看都会泪流满面。她说爱情很短,短到不愿那么快就说再见。但这世上好在还有一种痴情,它的名字叫:73年。即便杰克早已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她把她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全都交付给了时间。所以爱情不在长短,在于是否彼此相知交心,在于生命中的那个人是否能温暖对方心里的寒冬。”

陈钧失落一笑:“我不是那个人。”

阿笙轻叹:“抱歉,我无法刻骨铭心的记起你。”

“什么叫刻骨铭心呢?”陈钧问她。

“我不需要回忆,他已经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在他面前,不管历经多少年,依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倒退时光,成为一个孩子。”

陈钧死心了,他喜欢她,极力表现,小心翼翼的讨好她,却无法让她心动,只因他唯一能给她的,恰恰是她不需要的。

陈钧问她:“你遇到这个人了吗?”

“也许不会有这个人。”花园鲜花那么多,赏心悦目的再不济也有好几朵,她又怎么知道,她挑中的那朵刚好就是最适合她的呢?

有些适合在一起的人,注定要在选择中退出她的生命。

“从来没有人让你心动过吗?”

阿笙短暂迟疑,有吗?一个人的脸庞从她脑海中一闪而过,太快,抓不到踪迹。

“没有。”她说。

虽说死心,但听到阿笙的话,陈钧心里却好受了许多。这么说来,可怜之人并非只有他一个。

陈钧感慨道:“我以为你会喜欢像陆老师那样的人。”

阿笙无意识皱眉:“…为什么会这么想?”

陈钧笑着说:“女生都喜欢他。”

沉默几秒,只听阿笙开口说道:“不,我不喜欢他。”这话是说给陈钧的,但更像是在说给她自己听。

上课时间快到了,阿笙和陈钧道了声再见。

眼见陈钧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处,阿笙这才迈步上楼。

那天上午阳光真的很好,比清晨还好,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课本,身体笼罩在阴影里,漆黑深沉的眸紧紧锁视着阿笙。

阿笙从不知道,像他这样的人,目光竟也可以这般灼人。

他不知何时站在了楼梯口,听到了她和陈钧的对话,也听到了那句:“我不喜欢他。”

等阿笙头脑清醒一些时,陆子初早已离开。

阿笙欲哭无泪,陆子初每天都是踩着点进阶梯教室的,万万没想到会被他撞上这一幕。

学生不喜欢老师很正常,他应该不会生气吧?

刑法课堂上,阿笙整堂课都低着头,不敢看陆子初。

原本不喜欢一个人也不是什么大罪,但被陆子初听到,意义就不一样了。

她竟有点心虚。

陆子初视线扫过阿笙,眸色沉了沉,她以为低着头,他就看不到她了吗?

这堂课还真是度日如年,阿笙看着腕表,眼见下课时间逼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陆子初点名唤她:“顾笙。罘”

“到。”阿笙完全是条件反射,起身太猛,可怜椅子,“啪嗒”一声合在了一起。

同学们都在笑,只有阿笙笑不出来,陆子初为人师表,纵使觉得好笑,想必也不好意思当众笑出来。

陆子初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法学课程结合实际案例,从法律视角写一份案例分析和法理论述,下周一交给我。飕”

“什么案例?”阿笙头都大了,陆子初这是在公报私仇吗?这也太明显了吧?

“法律前沿话题,实务热门话题,类型不限,可自定。”布置完作业,陆子初直接拿课本走人。

众同学有些意外,原本陆子初布置作业,人人自危,唯恐点到自己的名字,但陆子初只点顾笙交作业,他们又开始不适应了,但心里委实松了一口气。

大学期间,谁愿意整天被学业所累?

江宁一边感慨陆子初来去潇洒如风,一边无比同情的看着阿笙,“啧啧”道:“可怜的孩子,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案例分析?法理论述?我想想就头疼。”

这人纯属落井下石,阿笙快速收拾课本,在全班同学同情又虚伪的目光里,奔出教室,但愿还能追上陆子初。

校园里,阳光洒在陆子初肩头,铁灰色毛呢风衣被风刮动一角,身旁有女孩子经过,激动道:“美男啊!”

阿笙觉得这姑娘以后一定会在容貌上吃大亏,长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况且陆子初这个人表里不一,心眼小得厉害。

阿笙追上陆子初确实不易,书包很重,一路都能听到文具盒在里面疯狂跳动的啪嗒声。

有点狼狈,她气喘吁吁,陆子初优雅如斯。

陆子初看着阿笙,清淡的眸子一如既往:“有事?”

“关于案例分析,我…”

他已打断她的话:“案例分析按照顺序撰写,先阐述案情,探究原因,了解现状问题,体现法理,撰写解决方案时个人观点一定要鲜明。字数不能少于1500字,案例论述控制在500字之内。”

“…”阿笙自诩口齿伶俐,但在陆子初面前,完全是小鬼见大王。

陆子初优雅的站在那里,语调低沉冷漫:“法理论述需要我另外再讲一遍吗?”

“…不需要。”他这么认真,她注定在劫难逃。

陆子初面无表情道:“周一交给我。”

“周一时间太赶。”是真的很赶,不到三天时间,她脑细胞估计会死掉大半,况且陆子初对学业极其苛刻,鸡蛋里挑骨头,难伺候着呢。

“没关系,这次作业算在专业学分里,到时候可以直接扣学分。”平静的语气听不出丝毫情绪。

阿笙无语了,垂死挣扎:“其他同学不用写吗?”她只想知道,他是不是在公报私仇?

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她被他看得头更晕了,某人终于移开视线,“寒假快到了,这次作业列入考试之内。”

这算不算解释?

阿笙愣了愣,如果陆子初没骗她的话,那他并不是公报私仇?

“为什么这次只有我一个人交作业?”她问出内心疑惑。

闻言,陆子初眼眸暗敛,神态清离:“昨天晚上在韩家,我不是答应过我舅舅会好好照顾你吗?”

阿笙点头。嗯,她明白了,原来他就是这么照顾她的,她谢谢他,有机会的话,还要好好谢谢韩永信。

“还有事吗?”陆子初抬起腕表,似乎有事的那个人是他。

“没有了。”列入考试成绩,借她十个胆,她也不敢再发牢。

陆子初离开,如果阿笙留心看的话会发现,陆子初步伐看似优雅稳重,但比往日却慢了许多。

阿笙回到宿舍,江宁她们全都一窝蜂围了上来。

关童童跟在阿笙身后,追问道:“陆老师怎么说?”

“维持原判,法外求情无效。”

江宁一屁股坐在阿笙书桌上,抬手敲着桌面,恨铁不成钢:“一定是你方法没用对,你如果抱着他的腿哭爹喊娘,他绝对会因为怜香惜玉,改变心意。”

薛明珠白了她一眼,没好气道:“都哭爹喊娘了,这么彪悍,还怎么让男人怜香惜玉?”

江宁被人挑刺,不高兴了,站直身体,口气很冲:“能不挑语病吗?累不累啊你?”

“不累。”薛明珠脾气也不太好,直接扛上了。

阿笙眼见她们要吵起来,打开电脑,对他们凉凉的说了一句话,成功扼杀了纷争。

她说:“这次作业,不仅我要写,你们过一段时间也要写。”

关童童走了过来:“我们为什么也要写?”

“因为这次作业将被列入寒假考试成绩。”

“陆老师亲口说的?”薛明珠不相信,以为阿笙在诓她们。

阿笙面对殷殷望着她的三双眸子,平静点头:“属实。”

两秒后,508宿舍里除了阿笙淡定如初外,另外三人全都有气无力的瘫倒在了床上。

周日深夜,阿笙整理作业,发现外面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点缀暗夜,宛如昙花绽放,耀目喜人。

叫醒江宁她们,一个个俱是欢喜不已。

阿笙是南方人,很少遇到下雪天,所以对北方冬雪有着说不出来的喜欢。

夜晚入睡,做了一个好梦,跟冰雪有关。

周一起床,阿笙起了大早,把作业装进双肩包。出了宿舍楼,呼吸间,尽是醉人的香,雪花香。

学校很热闹,有人团了雪团,在打雪仗,也有人合伙堆雪人,阿笙并未参与其中,但一路走来,难免祸及全身,头上身上落了很多小雪花。

周一没陆子初的课,但法学系老师通常会在周一上午召开研讨会,所以想要找到陆子初并不难。

陆子初办公室,阿笙是知道的,独立成间,待遇堪比老教授,纵使没有上锁,她也不便入内。

办公楼附近有处篮球场,上午没课的学生们聚集在那里玩积雪,阿笙原本只远观,并不走近,直到看见了江宁,见她朝她挥手,这才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过去。

江宁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大一财经系学生,姐弟恋。

阿笙还是第一次见江宁男朋友,男孩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胖,和江宁站在一起,各种不搭,但对江宁很好。但凡有人朝江宁扔雪团,必定护在她身前,自己被打了,还笑眯眯的,比喝了蜜还要甜。

趁男孩不在,江宁问阿笙:“小伙儿可爱吗?”

“现在对你挺好的。”至于以后,交给时间,况且江宁堪称花心大姐大,她和这个小伙子能够走多远,实在是不好说。

“他现在对我好就行,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江宁说完这话,朝男孩勾勾小手,男孩立马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别提多殷勤了。

说到底,还是“红颜”惹的祸。江宁要是一个丑八怪,只怕屁颠屁颠跑过去的那个人要换成江宁了。

周一研讨会,陆子初向来是不参加的,如今一早出现,惊了不少人,一个个望着窗外,敢情天降大雪,陆子初冻糊涂了?

所谓研讨会,陆子初听了一会儿,开始发现他先前不参加是对的,全都是书面语,都可以集结成教科书了。

有些无聊,但出于礼貌,半途离开似乎不太好。

他们自讲他们的,而他呢?倒了一杯水,走到窗前,一片银装素裹,这种天气,他不喜,体寒人畏冷,他宁肯呆在家里面不出来,也不愿欣赏冬雪盛景。

但他今天却因为和某个人有约定,所以驱车来到了学校。以前不参加研讨会,还有理由可以混过去。比如说,他很忙,周一没空,但今天来了,怎么说也要做做样子。

篮球场很热闹,不经意间看到了顾笙。

那么多人,为什么会一眼就认出她来,实在是…有点小笨。

她和别人打雪仗,任由别人拿着雪团掷她,却不忍把雪团扔到别人身上。

溢出一声叹息,那个“笨”字在舌尖滚动了好几次,却终是不忍心说出口。

笨,有时何尝不是一种良善?

阿笙虽然在打雪仗,但却一直留意着陆子初的办公室,眼见熟悉的人走出研讨厅,还以为他已经开完了研讨会,阿笙也顾不上打雪仗了,跟江宁知会了一声,就去找陆子初了。

远处,顾笙逆风走来,深蓝色长围巾在身前肆意飞扬着,大概冬日风大,她今日把长发编成了一条麻花辫,垂放在胸前,担心陆子初看不到她,高高的挥动着手臂,笑容灿烂。

陆子初步伐慢了下来,心口有什么东西瞬间涨得满满的。

原本以为心动只是一时,谁曾想…似乎有些心不由己。

尘世喧嚣忽然间远去了,只有漫天飞雪和迈步走来的她。不其然想起她的那句:“我不喜欢他”,嘴角笑容就那么隐了下去。

彼时,她已经来到他面前,眼眸清亮:“我以为研讨会要开到十点半,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

研讨会确实要开到十点半,但谁让他看到了她,唉…

有些后知后觉,认识她之后,他好像开始学会叹气了,这习惯不好。

离得近了才发现,阿笙头上全是碎雪,衣领上也是。

陆子初移开视线,朝办公室方向走:“作业完成了吗?”

“完成了。”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作业,递给陆子初。

陆子初接过来,并不急着看,走进办公室,抬手指了指门旁矮柜,“那里有毛巾,把雪清理干净再进来。”

阿笙只得取出一条毛巾,待擦干净,把毛巾用衣架挂起来,已经是五分钟之后。

陆子初站在桌旁,单手插在裤袋里,还在看她写的作业,见他那么认真,她反倒有些紧张了。

站在他身旁,随时等待挨训。

陆子初没抬头,但却开口说道:“有一次性杯子,自己倒杯热水喝。”

“可我不想喝水。”阿笙站着不动。

“驱寒气。”陆子初看向她,眼神竟然浮起淡淡的温柔,就是这样的眼神,忽然让阿笙有些站立难安了。

“哦。”阿笙力持镇定的应了一声,取出两个杯子,分别倒了两杯热水,其中一杯放在了陆子初面前。

办公室很静,阿笙喝了半杯水,身体暖和了许多,再看陆子初,早已把她的作业放在了一旁,站在窗前,看着篮球场方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难道他也想去篮球场打雪仗?

“顾笙。”陆子初忽然唤她,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她从沙发上站起身,以为陆子初会围绕作业跟她展开话题,但他却转头看着她,“过来。”

清冽的嗓音里竟多了几分轻柔。

阿笙一滞,心漏了好几拍,慢吞吞走过去。

男子一身琉璃,背对着光,温和的眼神紧锁着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出口之声竟是——

“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 阿笙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喜欢陆子初?”

& & 如果是别人问她,她可能会说因为陆子初是她老师,因为陆子初和韩家有血缘之亲,因为陆子初优秀,她配不上他…诸如此类,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但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她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 & 陆子初好比罂粟,只有学会欣赏,方能保全己身;若爱,必定要将一生悲喜尽皆交予他手,哪怕缠绵被泪水取代,也终究不忍离散。

& & 这种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毒,沾惹之人,无药可救。

& & 如果喜欢上陆子初,她的人生注定要在动荡中度过,她需要追赶他的步伐,时刻都要为了能够配得上他而努力…

& & 室内温度很高,白衬衫服帖在他肩膀手臂上,线条完美。

& & 这样一个他,越是不动声色,越是令人捉摸不透,谜一样的男人,明明阅历千帆,却自称平凡。他本惜字如金,淡漠待人,可今日问出这句话,阿笙自认始料未及,只因她从未将陆子初规划到她的人生之内。

& & 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度完大学四年,每天早晨起床,用过早餐后上课,然后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没有课的时候,可以坐在校园草地上晒太阳一整天。()

& & 一如她在qq上编写的个性签名:无爱无欢,所以淡然。

& & 她不傻,从小到大,学校师生都夸她是学霸,她太明白,陆子初的魅力有多大,爱上他的女人,不管经受怎样的伤害,注定走不出这段情,只能沉浸在虚幻和现实交织的梦境里麻痹存活。

& & 爱上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彼此较真,很多恋情之所以走不到最后,不是因为时间现实无情,而是因为太在乎。

& & 有时候,太喜欢,太在乎,也是一种罪。

& & 大一暑假,烈日高悬,大院老槐树下,刘依依和阿笙坐在小板凳上,她们分开一只大西瓜,各拿一半,拿着勺子舀着吃。

& & 刘依依说:“我这辈子生无大志,只盼白日邀约温暖,黑夜安然入睡。”

& & 阿笙听了,暖暖的笑,这时的刘依依在她眼中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不再是一天到晚迷迷糊糊的小女孩,一年大学历练,早已让她破蛹成蝶。

& & 破蛹成蝶的那个人是刘依依,作茧自缚的那个人却是阿笙。()

& & 阿笙不是不能喜欢陆子初,而是不敢喜欢陆子初,她承认自己心有胆怯,对爱情有着太多保留,怕她会在长久相处中失去自我。

& & 她看着陆子初,突然想起那日,高三(2)班全体师生在殡仪馆送走了年仅18岁的少年。

& & 少年静静的躺在冰棺里,忧郁的眸子永远的冥闭在旧时光里,他睡得很熟,走得时候听说很安详。

& & 他原本就是骄傲的少年,和阿笙在学业上并驾齐驱,考上t大那晚,同学聚会,少年喝多了,红着脸对阿笙说:“顾笙,真好,从此以后一所学校,我们又可以一起学习了。”

& & 后来,阿笙才知道,这话从少年口中说出来,究竟有多不易。

& & 他叫陶然,他曾陪阿笙一起走过了漫长岁月,后来阿笙算了算年份,一共11年,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同校同班。

& & 她不能刻骨铭心的记起陈钧,却能刻骨铭心的记起他,因为他把人生的最后绝唱化成了最动听的音符,从此以后萦绕在耳,再也不曾消散过。[.qlprint. 齐鲁书网]

& & 开学半月前,陶然回农村老家,路过河坝,见有几位孩童贪玩溺水,少年良善,果断跳了下去。

& & 三名儿童,被他救了两名,另外一名孩子和他一起…溺毙。

& & 陶然事迹轰动县城,锦旗一面接一面的往家里送,陶然父母抱着儿子的尸首哭的撕心裂肺。

& & 阿笙初听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是恶作剧,直到刘依依流眼泪,她才知道是真的。一路上,她和刘依依飞快的往陶然家里跑,行人纷纷看着她们,诧异、不解。

& & 他们奇怪这两个孩子怎么会哭的这么伤心。

& & 陶然出事那天,陶家无眠,高三(2)班的学生们俱是哭了一夜。

& & 他们在学校里点上白蜡烛,围成一个圈,坐在地上,一遍遍大声唱着周华健的《朋友》,唱到最后均是泪流满面,哽咽难言。女扮男装:极品三少爷

& & 陶然下葬那天是个大晴天,阳光送走少年,盛夏灰尘在空气中漂浮着,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嚣着,令人心烦气躁。

& & 阿笙把白菊花放在陶然胸前,她仿佛看到少年在微笑,有声音在耳边回响:“顾笙,t大开学那天,我们一起去学校报到,好不好?”

& & 阿笙抿了抿唇,眼眸潮湿,看着少年再也无法睁开的双眸,轻声呢喃道:“好。()”

& & 陶然的死冲刷了高三(2)班对大学的憧憬和兴奋,那几天阿笙情绪很低迷,直到陶然死后第五天,她接到了陶然母亲的来电。

& & 声音沙哑,哽咽:“顾笙吗?能来我家一趟吗?陶然有东西留给你。”

& & 高三(2)班个人纪念留言薄里,她的笔迹跃然纸上:“写给陶然:都说黑色高三,青春屠宰场,我们的青春在这里覆灭,但我却想感谢高三,因为有它,我们的青春才有场地可以肆意绽放,久居不走。同学:阿笙。”

& & 在她的留言下方,出现了这么一行字。

& &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陶然。写给陪我一起长大的女孩——阿笙。”

& & 眼泪“啪嗒”一声砸落纸页,晕染了陶然的字迹。

& & 那天,她看到了陶然的日记本,看到了陶然收集的照片,每一张里面都有一个她。

& & 他说:“为了有资格站在你身边,我一直都很努力。”

& & 他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我同窗这么多年,如果以后分隔两地,你是否会忘记我?顾笙,能不能不要忘记我,我会努力。”

& & 他说:“我喜欢你聪明,但又惧怕你太聪明。我总怕你跑的太快,我追的太慢,我怕我只顾着追你,可一抬眸,你却早已跑远了,到大学后,你能不能等等我?”

& & 他说:“我看到你会紧张,会像个孩子,这让我很懊恼,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我这个人很无趣,除了学习,好像什么都不会,这样一个我,你怕是不会喜欢的。今天太阳很温暖,你从街道上走过,我在我家阳台上看到你,既紧张又高兴。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有了喜欢的人,你在他面前会紧张,会出糗,会像个孩子,我笑了,笑你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但醒来后,我笑不出来…顾笙,我有点小难过。”

& & 他说:“考上t大,除了要感谢老师和父母,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顾笙,我收获了成长中的独一无二。梦想在未来,希望高三(2)班的同学们都能带着梦想展翅高飞。”

& & 阿笙走出陶然家的时候,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陶然母亲给她拿了一把伞,路上有车辆经过,溅了她一身污水,她就那么站在大街上,低头看着湿湿的布鞋,

& & 她待人素来不亲近,她喜欢泰戈尔哪句诗词,若不是真心喜欢,陶然怎会知道?

& & 她看到了陶然的心声,内心涌起的不是感动,而是看清后的悲凉。

& & 曾经的陶然就好比现如今的阿笙。

& & 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阿笙轻轻微笑,室内声音仿佛都消失了,只有陆子初清冷的眉眼。

& & 她对陆子初说:“老师,不是不能,是不敢,也不愿。”

& & 她声音很轻,不愿在情爱中做一只囚鸟,在某个人走过的风景中试图追赶他,她是胆小鬼,不愿成为第二个陶然。

& & 也许,她还不如一个陶然。陶然是越出色,越勇敢;而她是越出色,越惧怕。

& & 学生嬉闹声传进耳中,隐隐约约,仿佛被寒风吹散在隆冬里,陆子初漆黑的眸落在阿笙脸上,良久溢出一声叹息,声息轻淡:“那就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后还很长,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

& & 窗外,天空阴沉沉的,冬雪模糊了天地,连带人也开始变得有些莫名其妙。

& & 一句“我不喜欢他”,竟可以一直操控他的坏情绪。

& & 周一来校,只为检查她的作业,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好笑。

& & 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未这么鲁莽,失去冷静过。

& & 这样一个他,不似他,隐隐陌生

那日办公室寥寥数语,似乎只是一场梦。()

& & 再相见,他仍是陆子初,清冽美好,叱咤讲坛,他对案件分析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布阵沉稳,只言片语便能牵引学生思维跟着他打转。

& & 接连好几天,阿笙曾多次问自己,陆子初为什么会那么问?

& & 喜欢她?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一介学生,被教授青睐,比白日做梦还不真实。

& &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她的话伤了陆子初颜面。陆子初心里如果为此郁结难平,也是可以理解的,那样的言语,想必对于一路走来饱经时光厚待的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吧!

& & 课堂上,两人目光偶尔相撞,他表情依旧,她淡淡移开,阳光透过玻璃窗,幽幽的飘进教室,阿笙放下笔,手指因为缺乏温暖,有些凉。

& & 她把手指放在阳光里,嘴角浮起温暖的笑。

& & 讲台上,陆子初板书转身,目光扫过学生,却被室内某一角的阳光灼热了双眼。

& & 阿笙座位临窗,阳光一寸寸铺陈开来,以至于她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里,刺目白光映衬下,少女身影稀薄,若隐若现。

& & 刹那间,世界仿佛安静了下来。()

& & 那时的陆子初还没有意识到,午后阳光伴随少女的身影悄无声息的被他储存在了时光里,命运早已在短暂凝望中,脱离了固守轨迹。

& & …

& & t大,男女待遇不公平。因为女生可以自由出入男生宿舍,但男生却不能自由出入女生宿舍。

& & 阿笙不是第一次去男生宿舍楼,但每次去都会经历一番兵荒马乱。

& & 走廊行人不断,有打篮球的,有靠着走廊一角偷偷吸烟的,也有和女朋友面对面悄声说话的…最出彩的不是人,而是此起彼伏的口哨声。

& & 每逢有女生入内,男生宿舍楼总会口哨声不断,吹口哨技术好的,口哨似乎能够绕着圈飘到房顶上。

& & 阿笙第一次来找许飞,很不习惯,但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 & 宿舍里只有叶鹏一人,他平时和许飞关系还不错,所以阿笙自然也是认识他的。

& & 叶鹏在洗衣服,阿笙叫了他好几声,见他没反应,走近,这才发现叶鹏耳朵里塞着耳机。难怪听不到她在叫他,音乐声很大,阿笙站在一旁都能听得到。

& & 拍拍叶鹏的肩,叶鹏诧异回头,就看到了阿笙,连忙扯下耳机,“来找许飞啊?”

& & 这话问出来有些多此一举,叶鹏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甩甩手上泡沫,对阿笙说:“许飞不在宿舍,今天系里组织了一场篮球赛…”

& & 那么,许飞就一定在篮球场了,他从小就喜欢打球,又是篮球社主力,球技很好,遇上这种日子,说什么都不会轻易错过。()

& & 一场篮球赛,凝聚着校园人气。

& & 通往篮球场的道路上,学生似乎比平时多了许多,阿笙去的时候,球场站满了人,阿笙发现了好几位同班同学,向她高高的扬起手,算是打招呼了。

& & 篮球场很热闹,哨子声和呐喊声不绝于耳。

& & 想要找到许飞并不难,穿着一身清爽的运动服正在做最后投球,跃起,球离手,进篮,堪称完美。

& & 阿笙去的很及时,上半场比赛刚好结束,许飞队暂时领先。

& & 许飞正和队友庆祝胜利,远远看到阿笙站在坐席上方,摆手间,已经快步朝她跑了过去。

& & 再怎么说,许飞在学校里也称得上是篮球黑马,原本打球制胜就已吸引了很多目光,如今走向阿笙,众人目光难免落在了阿笙身上。()

& & 许飞性情爽朗,偶尔粗线条,看到阿笙,难免喜悦,搂着阿笙,低头就说:“今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 & 阿笙对体育项目一向是敬而远之,很少会出现在篮球场,也难怪许飞会这么说了。

& & “有事找你。”说着,皱眉问他:“打你手机怎么一直关机?”

& & 许飞哼了一声,咬牙切齿道:“昨天黄昏乘公交车,被小偷偷走了。”

& & “…”手机被偷走,阿笙只能叹气,对他说:“后天是依依生日,我怕你太忙,别到时候忘记准备礼物。”

& & 许飞哈哈笑道:“哪能忘?礼物早就准备好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依依学校找她。”

& & 阿笙点头,提醒他:“别忘了买手机。”

& & “你先找地方坐下等我,等篮球赛结束,你陪我去买,。”远处篮球队员正往裁判员方向集合,许飞仓促间揉了揉阿笙的头,跑回队伍中去。穿越之天命难违

& & 可怜阿笙看着许飞的背影,很无奈,她好像没答应他,要陪他一起外出买手机吧?

& & …

& & “在看什么?”

& & 办公室里,石涛站在陆子初身旁,同他一起看向落地窗外的篮球场,那里刚刚结束了上半场篮球比赛,此刻少了呐喊声,安静了许多。()

& & 陆子初没说话,转身倒水,身后石涛“咦”了一声,讶声道:“那不是顾笙吗?打篮球那男孩是她男朋友?”

& & 某人接水动作微滞,转移话题:“陈老听说你回来,已经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希望你能去他律师事务所帮忙,你是怎么想的?”

& & “我没打算这么快就上班。”

& & 陆子初端着两杯水走过来:“陈老事务所发展空间很好,你可以考虑一下,机会不会永远等着你。”

& & “…那我再想想。”石涛接过一杯水,放在手中暖着,目光尚未移开篮球场,问陆子初:“你认识顾笙男朋友吗?小伙子长得挺不错,刚才路过,看他打篮球,球技很好。”

& & 石涛原以为顾笙很乖,没想到小女孩这么快就交了男朋友。

& & “不认识。”石涛的话让陆子初呼吸一窒,但语气却很轻描淡写。

& & 男朋友吗?眸光移到篮球场,暖阳下,男生揉了揉顾笙的头,笑容灿烂,转身跑回篮球场。

& & 顾笙看着男生背影,似是笑了…

& & 还记得那日她对他说:“老师,不是不能,是不敢,也不愿。”

& & 他以为所谓不敢,是因为他是她老师,却忽略了那个不愿。原来,这就是她的所谓不愿。

& & 陆子初无意识抿了抿唇,见石涛还在盯着顾笙看,冷慢开口:“窗帘拉上。”

& & “啊?大白天拉窗帘干什么?”石涛吃惊的看着陆子初。

& & “阳光太刺眼。”

& & 只能说陆子初太深藏不露,就连声音里潜藏的坏情绪,石涛都没察觉到。

& & 石涛无语,冬日阳光唯恐不够刺眼,陆子初是嫌阳光太刺眼。

& & 他今日,有点怪。

& & 尽管如此,石涛还是挺配合陆子初的,拉上窗帘,顿时室内光线暗了好几分,再看某人,表情不变的坐在电脑前查阅文件。

& & 这么看来,认真工作的陆子初,可是一点也不怪。

& & …

& & 篮球场,阿笙穿着羽绒冬衣,脸庞略显消瘦,但一双眸子却越发沉静透彻,宛如含苞待放的花朵,正在时光中悄然绽放。

& & 不时有人朝她张望,气质好的女生似乎在学校里格外受人青睐。

& & 阿笙倒是乖乖留下来等许飞了,但对篮球赛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目光有些散漫,不经意间抬眸看向办公楼一角。

& & 那是陆子初的办公室,厚厚的窗帘紧紧闭合着,阿笙有些恍惚,看来今天没课,他并未来学校。

& & …

& & 翌日,陆子初讲完课,留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 & “中午前,班长负责把作业送到我办公室。”

& & 众位同学惨叫声哀鸿遍野,阿笙直接叹气出声。

& & 同学陆续把案件分析和论述报告交给了阿笙。

& & 两天前,因为班长身体不好,已经办理了休学手续,暂时告别学业,回家休养,班主任干脆伸手一指,钦点阿笙出任代班长一职。

& & 阿笙无力推卸,只能硬着头皮顶了这个职,陆子初是不可能知道这些的,所以当他在办公室看到阿笙时,眉微不可闻的皱了皱。

& & 见某人处于认真沉思状态,阿笙率先打破沉默,开了口:“陆老师,这是您要的作业,请问放在哪儿?”

& & 某人靠着椅背,典型的处变不惊,手中钢笔敲了敲书桌。

& & 真是惜字如金啊!

& & 阿笙放好作业,站在书桌旁,笑道:“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 & “嗯。”某人头没抬,已经在批改作业了。

& & 离开办公室,阿笙松开手,阳光下,手心明晃晃的,那是汗。

&刘依依生日那天,空气里弥漫着湿冷的味道,昨夜下了一场冬雨,刺骨的寒意肆无忌惮的刮在脸上,钻进衣服里,风很大,逆风而行,行人夹在天地间举步维艰。()

& & 公交车上,阿笙手机短信提示音,不停的往外蹦,听得许飞耳膜生疼,凑近阿笙,瞥了一眼短信内容,忍不住嘟囔道:“马上就到了,催什么催?”

& & 话音透着不耐烦,但唇角却带着笑意,所谓好姐妹大抵如此吧!

& & 阿笙笑着回复依依:“还有十分钟,校门口见。”

& & 阿笙看着街道上粗壮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干,因为掉光叶子,所以看上去有点可怜。

& & 她想起小时候,想起大院记忆中那些给过她温暖,却又消失不见的人和事,试图在琐碎中拼贴完整。转眼间,他们竟已在这座城市里走了这么久,送走了春夏秋冬,迎来了成长洗礼,六季花开,刹那温暖。

& & 依依学校临近法院,阿笙和许飞路过法院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陆子初。

& & 陆子初在法院出没很正常,阿笙只是觉得她和陆子初似乎太有缘分了,跨越半个t市来找好友,竟然还能在茫茫人海中和陆子初相遇,该称为缘分吗?也许是孽缘。

& & 阿笙脚步微滞,许飞察觉异常,侧眸问她:“怎么了?”

& & “陆老师。()”阿笙小声解释。

& & 大概今天出庭,陆子初穿的很正式,一身黑色西装,同款黑大衣,戴着眼镜,冷静精练,手中提着公事包,跟往日装扮相差甚远,却在不经意间拨动了阿笙的心湖。

& & 瞬间,心起涟漪。

& & 陆子初这时候也看到了阿笙,当然,还有她身旁的许飞,视线最后凝定在阿笙身上,眸光沉静,朝她微微颔首,便和几位西装革履的人一起坐车离开。

& & 一旁,许飞问阿笙:“见到你老师,怎么也不打声招呼?”

& & 阿笙对老师向来有礼貌,若见面必问好,今日没有打招呼,就那么木木的站着,有点奇怪。

& & 阿笙笑了笑:“人多,不宜打扰。”

& & …

& & 依依生日聚会并不热闹,她跟阿笙一样,喜静,除了几位同班好友,就只有阿笙和许飞了。

& & 男生少,女生多,许飞被众人灌了很多酒,喝得酩酊大醉。就算是阿笙,也禁不住他人起哄,红的白的,总之没少喝。

& & 酒足饭饱,再加上又是周六,哪能轻易散场,相约一起前往ktv,阿笙原本想推托,回去睡觉,但又怕扫了依依兴致,只得硬着头皮留了下来。()

& & ktv里,几杯啤酒下肚,许飞是真的醉了。

& & 依依见他难受,扶着他去了盥洗室,阿笙坐了一会儿,不放心许飞,跟了过去。

& & 盥洗室,有人走出来的时候,还往里面望了望,嘴角笑容意味不明。

& & 阿笙好奇,还未走进盥洗室,就听到了依依的声音:“小哥,我把你当哥哥。”

& & 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止了步。

& & “我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阿笙聪明有主见,你乖顺,每天傻傻的跟在我们身后,就连笑起来也是傻傻的,可我喜欢。我从初中那会知道什么是心动,就喜欢上了你,这么多年了,一直不敢表露出来,就怕吓到你,但是依依,再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懂你…”

& & 沉默了许久,依依终究还是开了口:“小哥,我有喜欢的人了。”依依说着,又轻声说道:“很喜欢,很喜欢…”

& & 盥洗室似乎安静了下来,然后阿笙听到了哭声,许飞的哭声。

& & 起先是他在哭,然后依依也哭了起来,她说:“小哥,对不起,你别哭,你一哭,我很难受,真的很难受。”

& & 到最后,依依哭声竟比许飞还要伤心,她一向善良懂事,怕伤害许飞,更怕失去她的小哥哥。()

& & “为什么不能喜欢我?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许飞痛苦的呢喃声从盥洗室飘出来,传进阿笙耳中,阿笙一下子懵在了那里。

& & 不其然想起那日,陆子初也是这么问她的:“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 & 阿笙闭上眼睛,属于ktv混合在一起的杂乱音乐声似乎忽然间全都远去了,她自诩和许飞、依依青梅竹马,却从不知许飞喜欢依依,更不知依依心里已经住了一个人,如今看来,她还真不是一般的迟钝。

& & 她忽然明白,在这世上总会出现那么一个人,值得对方不遗余力的付出,尽管这样的付出,并非一定会花开并蒂,水到渠成,但却甘之如饴。

& & 依依同学还在陶醉的唱着歌,半个小时后,依依走了进来。

& & 好在室内光线昏暗,没有人发现依依之前刚刚大哭一场,阿笙把水果送到依依面前,问她:“许飞呢?”噬神者们

& & “他有事先回学校了,让你今晚别回去,跟我住在一起。”依依表情有些木然,还没从伤心中回过神来。

& & 阿笙皱眉:“他喝了那么多酒,万一没回学校怎么办?”他那么伤心,纵使想独处,阿笙也不能不顾及他的安全。[.hswenming. 黄山文学网]

& & “那怎么办?”依依似是忽然间清醒了过来,紧张的看着阿笙。

& & “我先回去了。”阿笙拿起外套,站起身:“回学校找到许飞,我给你打电话。”

& & “我跟你一起吧!”依依也站了起来,阿笙阻止道:“你留下,不是大事。”走到门口,阿笙回头看依依,笑容一如既往的温暖:“依依,生日快乐。”

& & “谢谢。”依依笑,眼中已有泪花浮动。

& & …

& & 阿笙等电梯的时候,不远处有谈话声渐行渐近。

& & “韩先生,这件事还需要你多多费心,我们公司…”

& & 男子陪笑声被人打断:“袁总,消遣时间谈公事,似乎不太好。”

& & 这声音…

& & 阿笙微愣,转身望去,离她几步远,韩愈站在那里,身旁跟着一位中年男人,对方似是喝了不少酒,脸红红的,反观韩愈,倒是如常冷漠,虽说没有黑着一张脸,但眸色却透着浓浓的不耐烦。

& & 在这里看到阿笙,韩愈有些意外,打量了她一眼,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拿着车钥匙,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 & 等电梯,当然要站在电梯口了。

& & 这边,袁总继续陪笑,附和韩愈先前的话:“那是,那是,找机会我们再聚。”

& & 电梯门打开,两人入内,袁总大概要送韩愈下楼,正要进来,却听韩愈皮笑肉不笑道:“袁总请留步。”

& & 袁总只得尴尬的笑笑,竟真的止了步。

& & 阿笙感概,万恶的资本家。谁万恶,显而易见。

& & 电梯只有他们两个人,韩愈不说话,阿笙更没有说话的意愿。

& & “同学聚会?”没想到,他竟率先开了口。

& & “不是。”想了想,又多加了一句话:“今天朋友过生日。”

& & 他瞥了她一眼,不再说话,似乎刚才那句话只是随口问问,阿笙有些懊恼,她应该装作没听见,干嘛要回答他。

& & …

& & 阿笙离开后,依依跟好友们交代了一声,走出房间,站在了走廊里。

& & 手机在她手心里攥了很久,沉默片刻,终究还是鼓足勇气拨通了那组电话号码。

& & 越洋电话,横跨美国和中国,束缚着依依的情感寄托,她有些紧张,还有些不安。

& & 电话在响了几声后,被人接通,当对方温润的唤她“依依”时,刘依依忽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委屈,轻轻捂着嘴,怕喉间哽咽会被他听到。

& & 她说:“今天我生日。”

& & 他在电话那端笑:“礼物不是给你邮寄回国了吗?怎么还说这样的傻话。”

& & 依依想哭,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多昂贵的礼物,而是他。

& & 借着酒醉,今天的刘依依有些任性,鼓足勇气,终于说出了埋藏在心里的少女心事,是受许飞影响,还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她已经分不清了,她只知道,她喜欢他,应该让他知道,这并不可耻,她怕再晚表白,他会爱上别的女人,到那时,她将一点儿机会也没有。

& & 她说:“大哥,你真的不明白吗?我喜欢你。”

& & 电话忽然陷入沉寂之中,依依心口窒闷,是她先越界的,她担心表白不成,反而会永远失去他,更怕这种沉寂会维持很久。

& & 但他终究还是说话了,声音温和轻柔:“喝酒了吗?”

& & 依依轻声说:“我没醉,如果你肯回头看我一眼,你会发现,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 & 请再等等她,她虽然没有阿笙聪明,但她会为了将来能够走到他身边,一直努力着。

& & 大洋彼岸,顾城站在图书馆一角,聆听着少女任性的言语,哽咽的哭声,心思泥泞成灾。

& & 有人走来,给他送来了热咖啡,下巴搁放在他肩头上:“谁打来的?”

& & 顾城垂眸笑了笑,隐隐苦涩。

& & 她是他女友,徐秋,而依依…爱情来得太晚。 &

阿笙走出ktv,寒风袭面,下意识皱了眉。

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很高,韩愈尚未出门,工作人员就把他的车开了过来,今天不是宝马,而是国产越野。

见韩愈出门,已有人站在车身旁,打开了车门。

韩愈走了几步,回头看向阿笙,“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是询问,是邀请,但韩愈说话,早已独具一格,有意无意间冷漠无温,好像不管对谁,都是如此盥。

“不用,我打车回去。”阿笙不再看他,拉高围巾,迈步朝前方路口走去。

路口来往车辆确实很多,但今夜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接连过来好几辆出租车竟都载了乘客。

阿笙也不急,总会有车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而时间,她有。明天周日,正好可以休息一整天泸。

这么想的时候,国产越野从她面前驶过,却在开出一段距离时,快速退了回来,停在了阿笙身边。

“上车,我送你回去。”韩愈再次开口,如果阿笙对韩愈足够了解的话,她会知道,韩愈跟人说话,向来不会重说第二次,如今破了戒,而对方…不领情。

“出租车一会儿就过来,你先走吧!”阿笙只差没对韩愈说“你别管我”,跟韩愈在一起,并非惧怕,而是他身上流露出的危险讯息,总能让她下意识退避。

开门声响起,韩愈下车,几个大步就走到阿笙面前,阿笙抬眸看他,眼神交错的那一瞬间,韩愈心口莫名一紧。

灯光下,少女眼眸神彩惊艳,氤氲着水光,不是眼泪,因为在寒风中略显迷醉,所以才会光华涌动。

莫名情绪涌上来,原本隐有怒气的韩愈,刹那间似是被水波环绕,声音出口,坏情绪全都消失不见。

“不冷吗?”韩愈音调很低,散在寒风里,更添冷意。

“正好散散酒气。”阿笙不明白,韩愈为什么会去而复返,他不是很讨厌她吗?讨厌一个人,通常不是习惯敬而远之吗?

韩愈扬眉道:“喝了很多酒?”

“不多。”语气略重了一些。

她不喜欢韩愈扬眉,别人扬眉雅观,他扬眉却似讥嘲。

韩愈原本就离她很近,有意无意遮住寒风,她不察,因为不悦,脸庞很生动。

眼里竟有了笑意,二十几年来,韩愈尚未向女人开启的耐心,竟在此刻平缓的溢出来,就连声音也比往日轻快了许多:“你在跟我斗气吗?”

“…”阿笙微愣,斗气?跟韩愈?侧眸看了他一眼:“你多想了。”

“顾笙,聪明的人不会拿自己身体开玩笑。”韩愈语气中并没有太大的波动,好像只是宣读事实。

“抱歉,我听不懂你的话。”

韩愈眼眸锁视着阿笙,平静开口:“拒绝别人可以,但要分情况,如果你在这里一直等不到出租车呢?难道打算走着回t大?”

“晚上散散步,没什么不好。”

韩愈有耐性,但却没有维持耐性的克制力,三番两次被阿笙拒绝,韩愈难免有些生气,看着顾笙,眼眸沉沉,似笑非笑道:“听说这一带到了晚上治安不太好,前几天还有人在这里出了事,哦,我想起来了,是个女孩子,年纪好像跟你一般大。”

阿笙不敢置信的看着韩愈,像他这样的人竟然会吓唬她,有些不可思议。说什么年纪跟她一般大?他怎么不直接说那女孩名字也叫顾笙。

见阿笙已经有了恼意,韩愈淡淡一笑,语气竟是出奇的温和:“顾笙,和我私下相处,让你很不安吗?”

“…”阿笙语塞,这人太难缠了。

又有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客满,刺骨寒风刮在脸上,呼吸间,冷空气迫进体内,阿笙手脚早已冰凉一片。

“固执。”

这时候,韩愈给阿笙找了台阶下,拉着她的手腕往车里带。

阿笙甩了甩手,没挣开,意思意思也就算了。刚才韩愈请她上车,她不上,现在反悔上车,似乎也太矫情了,但真让阿笙原地等车的话,寒冬夜,确实是太受罪了。

车内温暖,韩愈和阿笙各自系着安全带,见她脸色发白,显然冻得不轻,忍不住勾起唇角,这姑娘简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同于先前争锋相对,上了车,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僵。

缓速行驶,车内尤其的静。

这样的气氛,大概韩愈也感受到了,随手打开音乐,一首接一首的钢琴曲舒缓响起,不知名。

知不知道名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车内有了声音,无疑冲淡了先前冷窒。

毕竟是喝了酒的,在外面风刮着,还能保持清醒,但在热意融融的汽车内,阿笙困得眼皮直打架,视线望向窗外,试图转移注意力。

这边韩愈开着车,烟瘾又犯了,十字路口等车时,伸手已经摸到了烟盒,但不知想到了什么,拢眉间,终是把手缩了回来。

车窗映照着韩愈英俊的侧脸,阿笙看着“他”,不期然想到了陆子初。

陆子初和韩愈都是性情淡漠的人,待人接物大多时候传递着冷意,透着疏离,但两者相比的话,陆子初清冽,韩愈深沉。

对于阿笙来说,陆子初和韩愈都不是那种让人觉得有亲和力的人,甚至难以亲近。

韩愈目光具有侵略性,好像他可以造就一个人,同样也可以毁灭一个人。

陆子初眼睛虽冷,但里面却积攒着很多东西,仿佛暗夜大海,因为未知,所以神秘。

距离t大还有一条街的时候,韩愈无意间看到阿笙正在往车窗上画圈圈。

好像上次,她乘坐他的车,也曾有过这种小举动。

韩愈多少有些好奇:“在画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阿笙一愣,抬眸看着他,手指离开玻璃,乖乖的放在了双腿上。

“说出来,也许你会生气。”她说。

阿笙的话,让韩愈有些意外,“不生气。”看来,她的鬼画符跟他有关…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韩愈皱了眉,眸子变得有些危险。

“我在画圈圈。”

“为什么画…圈圈?”韩愈直接联想的是花圈,眼眸波云诡谲。

似乎因为喝了酒,阿笙虽然力持清醒,但脑子毕竟晕晕乎乎的,有些话知道不该说,但却口不由心:“因为我想把你放在圈圈里。”

圈圈代表深坑,把他放在里面,黄土一埋,竖上石碑吗?

韩愈脸都黑了,忽然刹车,阿笙措手不及,身体前倾,安全带勒得身体一阵发疼,这时候倒是不迷糊了,但却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下车。”某人声音仿佛刚从冰窖里捞出来,表情沉戾,盯着阿笙,眼神堪比仇人相见。

莫名其妙。

阿笙乐得下车,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纵使不欢而散,下车时,也没忘跟韩愈道了声谢。

这边,阿笙刚下车,国产越野就跟逃难似的,如箭离弦,呼啸而去。

寒风过,原本还一脸茫然无知的少女,低头间,嘴角不自觉溢出一抹浅浅的笑。

那笑,隐有恶作剧后的快~感。

故意惹他生气吗?好吧!她承认她有意惹他生气。

t大近在眼前,不过百米距离,若不是看到t大,她又怎会故意说出这番话惹他生气,被他赶下车。

寒风刺骨,嘴角笑容却越扩越大,有来有往,很公平。

韩愈没有绕原路回去,隔江看到望江苑,车头调转方向,直奔陆子初家门而去。

起初,韩愈确实很生气,这姑娘心眼太坏,不说话则以,出口必定噎死人。但车行两分钟之后,韩愈冷静下来,忽然明白了。

她是故意的。

灵动慧黠的双眸,沾染了孩子气,她不喜他之前对她的不友善,但又念及顾清欢,不想跟他撕破脸皮,所以她把反击掩饰在醉酒里,看似纯真,实则居心叵测。

好一个顾阿笙。

被戏耍还能心存愉悦,除非戏耍目的带着善意,要不然只会郁结难舒,放在圈圈里诅咒韩愈,这是后者,但韩愈不气不恼,反而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所以门铃声响起,陆子初打开~房门,就看到了韩愈难得一见的笑脸。

那笑,沁心和暖,引人深思。

周日上午,阿笙给许飞打电话:“中午一起吃饭,我请你。”

阿笙主动邀约,其实心里很没底,生怕许飞拒绝,好在他沉默片刻,答应了。

一夜宿醉,许飞姗姗来迟,过了中午十二点才走进餐厅,临近望江苑,餐厅新开不久,环境清幽。

餐厅比较大,许飞在门口来回张望,沿着一楼大厅差不多走了一遍,终于在靠窗位置看到了阿笙,她正笑着对他摆手。

许飞坐下,大概夜间没睡好,精神有些颓废,当然眼神里还透着小憔悴盥。

接过阿笙递过来的白开水,许飞问她:“干嘛请我吃饭?”

阿笙只笑,不答。

抬手叫来服务生,阿笙倒也没问许飞想吃些什么,但她拿着菜单,报出的菜名,却都是许飞平时喜欢吃的泸。

许飞窝在椅子里,似是已经习惯了,阿笙从小就对细节极为注意,身边人有什么喜好,她总能悄无声息的铭刻在心,但今日,许飞有些受宠若惊,八道菜,全是为他而点,这并不寻常。

阿笙点完餐,放下菜单,抬眸看着许飞:“还想吃什么?”

许飞哼了一声,没好气道:“还想吃你。”两个人,八道菜,怎么吃得完?

类似这种小玩笑,对于青梅竹马来说,并不算什么,许飞说着无意,阿笙听着无心,倒是一旁记录菜单的服务员瞬间红了脸,看了阿笙和许飞一眼,尴尬的清了清嗓子。

现在的年轻人,口味可真特别。

待服务员离开,许飞终于皱了眉:“说说,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阿笙想了想,说:“请你吃饭本不算什么,但我这时候请你吃饭,确实是别有用心。”

这话,阿笙说得很直白,但许飞听了却是面上一愣,不期然想起昨晚告白被拒,难道依依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阿笙,两人关系一向很好,若是告诉阿笙也很正常,但…心里毕竟是不舒服的。

阿笙看了他一眼,慢慢说:“依依早上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她说你们昨晚闹了点小别扭,所以今天想让我做中间人,约你出来吃顿饭,握手言和。”

许飞皱眉,有些怨恼,端起水杯,一口气喝完,放下杯子时,气息有些喘:“所以请吃这顿饭是她的主意?”

阿笙没答,直视许飞,笑容浅淡:“看来不仅仅是小别扭,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着呢!如果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僵,那就太不值当了。”

阿笙心知许飞要面子,有关许飞告白被拒一事,她不会主动过问,只当没有听说过。但却不能无视许飞和依依因为这件事渐行渐远,所以依依给她打电话,请她帮忙时,她才会答应下来。

在这世上,并非只有爱情可以刻骨铭心,亲情和友情同样很珍贵。

头有些疼,阿笙昨夜没睡好,夜间出汗,被子踢到一边,后半夜冻醒,好在没有发烧,但嘴里一点味道也没有,隐有鼻音。

阿笙心想着,待两人和好,她或许应该去趟药店。想到这里,阿笙拿出手机,给依依发了一条短信。

许飞抿抿唇,阿笙不知道告白事件,这让许飞松了一口气,并非为了面子,有意遮掩。有时候隐瞒,又何尝不是为了避免尴尬。

“不是请吃饭吗?她人呢?”许飞似是平复了情绪,拿起茶壶倒水,表情若无其事,但眼眸却装了很多沉甸甸的未知情绪。

阿笙笑笑,抬眸望向餐厅某一处,许飞心里一紧,顺着阿笙目光望过去,这一看,半天才回过神来。

刘依依站在不远处,大概心有迟疑,并未走近。阿笙叫了一声“依依”,刘依依这才走了过来。

曾几何时起,他们竟也有相处无言的时候。

阿笙知道自己该起身离席了,站起身:“我先去趟洗手间。”

阿笙在盥洗室呆了很久,靠着墙,把玩着手机,直到刘依依给她打电话,她才慢悠悠的往回走。

阿笙最近运气比较好,好像不管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熟人。

陆子初也在这里用餐,对面坐着一位女人,很年轻,笑颜如花。

女人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脸庞素净,穿着时尚大方,美丽却不张扬,她和陆子初坐在一起用餐,还真像一幅画。

两人外貌原本就很出色,如今午间用餐,虽然低调,但却牵引众人视线频频张望。

陆子初背对着阿笙,并未看到她,这样挺好的,要不然…她还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阿笙移开视线,回到餐桌前坐下,饭菜已上桌,许飞和刘依依用餐时都有些心不在焉。

阿笙明白,有些伤痛只能交付给时间,别无他法。

这顿饭,刘依依和许飞并无食欲,而阿笙因为感冒,食不知味。

此时,早已停止进餐的许飞,无聊打量着餐厅布局,不经意间看到了陆子初,看了一会儿,压低声音:“看到你老师了吗?他也在这家餐厅用餐。”

阿笙不知不觉间已经喝了半碗汤,听了许飞的话,抬起眸子顺势看了一眼:“嗯,还真是他。”

“他对面那女孩是谁?”倒不是许飞八卦,只能说陆子初太出名,天之骄子的私生活难免饱受瞩目。

阿笙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动着,笑了笑:“没见过。”

“女朋友?”

“也许。”阿笙放下勺子,低头擦着手,头也没抬。

过了一会儿,许飞得出结论:“应该是女朋友,我看两人关系匪浅。”

有种莫名情绪在阿笙眸子里发酵,许飞这话她并不认同,不见得男女关系匪浅,就一定是男女朋友,好比她和许飞,平时走的近一些,难道就是恋人吗?

吃完饭,三人聊了一会儿,阿笙离开餐厅前,去了一趟洗手间。

洗手的时候,恶心感涌上来,起先还能克制,但走到洗手间门口,竟一发不可收拾。

阿笙站在盥洗台旁,对着水流,呕吐不止,有人从洗手间出来,目睹她的狼狈,关切道:“你怎么了?是哪儿不舒服吗?”

阿笙精神有些恍惚,实在是太难受,抬眸看向对方,竟是先前和陆子初一起吃饭的女士,一时间竟想不到好说辞,只是笑了笑…那笑很苍白。

比起笑,阿笙脸色更苍白,额头都是汗,腹痛来得太快,眼前一花,盥洗室一景一物,身旁年轻女孩的脸越来越模糊…

女士一边扶着她,一边拿出手机,似乎在给她叫救护车。

阿笙想说,她怕是食物过敏。

小时候不小心吃了异体蛋白质水产品,险些吓坏家人,跟这次很像,她想或许问题出在那碗汤里。

意识陷入黑暗前,感觉有人把她抱了起来,清凉的薄荷香,淡淡的,好像曾经在哪儿闻过…

醒来,是在医院急诊室,手臂正在输液,看到某些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阿笙脑子有点乱。

她现在应该是在中心医院,因为她看到了穿着一身白大褂的吴奈。

“总算醒过来了,再晚一会儿,只怕你们陆老师还敢把医院给拆了。”吴奈这话不似是在开玩笑,阿笙视线对上陆子初,他站在床前,静静的看着她,眼神平静无波,但却沉沉的像是一潭水。

房间里再次响起吴奈的声音:“阿笙醒了,你倒是说句话啊!刚才不是见你挺能说,挺能指挥我的吗?”

“…”某人沉默。

吴奈双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在房间里继续优哉游哉的踱着步:“阿笙,你不知道你们陆老师有多急…”

“别闹了。”一直沉默的某人终于打断了吴奈的话,声音冷清:“找人过来帮她好好检查一下。”

吴奈撇撇嘴,止了话。

这还是吴奈第一次目睹陆子初失去冷静,自从他驾照拿到手,从来都是规规矩矩开车,从来没有违章过,但今天却为了顾笙,超速逆行,闯红灯…啧啧,真是天下红雨,稀奇着呢!

阿笙心里有点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意识到是陆子初把她送到了医院,心里感慨万千,确实是难受,连话也不愿意说。

吴奈离开急诊室叫人去了,阿笙忍不住在想,急诊室怎么就她一个病人呢?如果多一个人就好了。

那天,午后阳光从窗帘隙缝里洒进来,他和她的视线在暖冬光晕中交汇,醉了时光。

阿笙不是没有和陆子初单独相处过,但每一次私下相处,都会泛起小小的无措和紧张。

如今,她又有些紧张了,男子本就气质矜贵,眸子向来冷静自持,但今日,也不知是不是阿笙的错觉,那双眸子怎么看都有些晦暗难测。

陆子初静静的站着,不发一言,内心并不平静。

顾笙在餐厅吃饭,他是知道的。

今日刚进餐厅,就看到了“熟人”,只因篮球男孩和顾笙关系亲近,所以才会稍加留意,原以为他是顾笙男友,却没想到会看到那一幕盥。

走近时,似乎听到男孩说:“你可以不接受我,但你不能阻止我继续喜欢你。”

眉微微皱了起来,引起身旁老同学注意:“怎么了?”

扯扯唇,不语。他只是有些奇怪,男孩如果和顾笙在一起,又怎么会背着顾笙和别人谈情说爱,像她那样的女子…泸…

陆子初眸色变了,像她那样的女子,值得被人倾心相待。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良久沉默,在他潜意识里,是否早已不再只是把她当成他的学生?

她从洗手间出来的那一瞬间,其实他就看到了她,片刻出神,没想到她也在。

三人用餐看似和睦融洽,或许从一开始他和石涛就先入为主,误解了她和篮球男孩的关系。

尚未用完餐,老同学就给他打来了电话:“快来帮帮我,有一个女孩在洗手间里似乎病的很重。”

他本不是良善之人,就算去了,也不见得就会亲力亲为,亲自带对方去医院,但那个人是她…

他的很多坚持,似乎总能在她身上宣布瓦解,看到她晕倒,心里竟是狠狠一缩,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紧紧攥住他的心神,以至于关心则乱,让吴奈看尽了笑话。

如今她躺在床上,脸色惨白,乌发散在枕头上,衬得她脸庞很小,眉眼间有着不为人知的脆弱。

“疼吗?”陆子初垂眸看她,淡淡的嗓音里带着柔和。

阿笙就连微笑也是虚弱的:“现在不怎么疼了。”

她在说谎,胃里空空的,身上也没有力气,原本是胃疼,现如今倒好,全身都在疼。

陆子初并不见得就信了她的话,但也没拆穿的打算,悠悠开口:“疼点才好,否则怎么长记性?”

“…”

阿笙沉默,陆子初语调听似漫不经心,但又怎会没有关心?心里很暖,这时想起许飞和依依,不由问道:“老师,您有没有看到我朋友?”

半晌,他才说话:“在外面,急诊室不让病人以外的人入内。”

阿笙看了他一眼,病人以外的人?那他呢?

陆子初似是知道她想法一般,平静开口:“你拉着我衣服,不让我走。”

阿笙愣了,险些被口水给呛住,见陆子初表情如常,不像在骗她,难免有些尴尬:“怎么会?我不是昏过去了吗?”声音竟是越来越低,心里乱作一团,懊恼不已,她没事抓着陆子初衣服干什么?

陆子初微微扬眉:“昏过去不代表你不会抓住我衣服不放。”

阿笙想说,其实他可以掰开她的手,但能在急诊室看到他,对于没有亲人在身边的她来说,仿佛被打了一针安心剂。内心深处,她是感激他的。

有人推门进来,吴奈带着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走了进来,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闲适的站在一旁等着。

检查,免不了来回折腾,阿笙躺在床上,配合医生指示,脸色煞白,难受的很,偏偏吴奈悠悠闲闲的坐在一旁椅子上,叮嘱同仁:“检查细致点,免得某人怀疑我们医院治病不尽心。”

吴奈口中的那个某人,似是没有听到吴奈的话,站在一旁,看着医生动作不知“轻重”,无意识皱着眉,隐忍不发。

医生走了,吴奈开了金口:“等会办理住院手续,输几天液再出院。”

一听要住院,阿笙有点急,看着吴奈:“可不可以不住院?”快到年关了,学校课业安排比较紧,阿笙宁愿每天医院学校两边跑,也不愿意天天呆在这里耗时间。

“可以。”吴奈笑得温和:“不过离开医院呕吐晕倒的话,可不关我什么事。”

“…”她在想,吴奈是否有些夸大其词。

一旁,陆子初迈步朝门口走去,开口问吴奈:“办理住院手续在几楼?”

“一楼电梯口左拐一百米。”吴奈看着陆子初,笑得意味不明,这两人相处气氛颇不寻常。

“老师,我——”

阿笙急于唤住陆子初,但却硬生生打住,没有说完。

什么事情都是陆子初帮她张罗的,这让她心里很过意不去,觉得太麻烦他了,但见他转身看着她,更觉不自然,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此刻,在陆子初眼里,少女眼眸微垂,模样沉静婉约,一双眸子乌黑莹莹,似是凝聚着水光,眼睛不眨时,隐有水汽翻腾。

心一寸寸的软了下来,又多站了一会儿,对吴奈说道:“我回来之前,别离开她。”

吴奈笑了一下,对着陆子初的背影喊道:“得得得,干脆你留下,我去办住院手续算了。”

这话也不知陆子初听到了没有,反正阿笙听到了,那个尴尬啊!

想那吴奈之所以开玩笑,无非是因为陆子初在这里,如今陆子初走了,倒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对阿笙嘘寒问暖,热情的很。

很快就搬进了病房,独房独看护,想必吴奈运用了特权,陆子初更是把金钱渗进了医院。

许飞和依依被阿笙吓坏了,没想到吃个饭还能食物中毒。许飞不知阿笙不能吃异体蛋白,但依依知道,阿笙出事后,她一直在埋怨自己,如果事先喝汤的话,也许阿笙就不会出事。

阿笙宽慰了他们几句,让许飞送依依回学校去,依依不走,许飞也没动静,阿笙看了他们一眼,笑了:“都走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许飞拍了拍依依的肩,示意出门,走了几步,又回头看阿笙:“送依依回学校之后,晚上我过来陪你。”

想了想,阿笙说:“别来回跑了,我已经给姑姑打过电话,她会过来照顾我。”

许飞不疑有他,点头道:“那好,我明天再来看你。”

还没打完点滴,阿笙腹部又疼了起来,她叫来特护,对她说:“有点恶心。”刚说完这话,就拔掉输液管,下床的时候,连鞋子都没穿,跑到隔壁洗手间里,吐了好久,她不可能吐出东西来,如此一来,反而更难受,不多时身上就出了一层冷汗,蹲在地上,起不来。

特护正欲扶阿笙起来,已经有人把手臂格挡在她和阿笙之间,那人说:“我来。”

男子惊艳,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仿佛被岁月打磨的奇珍异宝,在灯光下闪烁出精致光芒。

特护脸有些红,长这么大,她还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这边,阿笙连腰都直不起来,恍恍惚惚中看到陆子初,自我调侃,苦笑道:“再这么吐下去,只怕吾命休矣。”

陆子初皱了眉,把她抱起来,轻声斥道:“别胡说。”

对于如此亲密接触,阿笙无力阻止,病痛掩盖了心头悸动,被他抱在怀里,她真想就这么一直睡下去。

陆子初把她放在床上,看她病恹恹的躺在那里,沾了床,便想入睡。

“想让你姑姑来医院陪你吗?”他把被子拉到她身上,帮她盖好。

“不了,我不想她担心。”阿笙翻了个身,蜷缩着身体,似乎这样睡能让她舒服一些,话语虚弱,“陆老师,今天谢谢您,您也回去吧!这里不是有看护吗?我没事。”

陆子初看着她,她背对着他,是不想让他看到她偶尔浮起的脆弱吧?

过了一会儿,他说:“等你睡着了,我再走。”

特护走过来,小声对陆子初说:“陆先生,顾小姐点滴没输完,可能还需要继续扎针输液。”

陆子初看到少女又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再抬眸看了看未输完的点滴,还有一小半…

前一秒,陆子初还在想,这瓶点滴不管怎么说都应该输完才行。

下一秒,当护士从被窝里寻到阿笙的右手,想给她继续扎针输液时,陆子初皱了眉。

因为突然拔针,流出来的鲜血弄花了手背,青肿一片。

陆子初缓了口气,拿被子盖住阿笙的右手:“不输了。”

特护愣了一下,紧接着说道:“可以换左手。”

“…不输。”

阿笙睡得早,深夜醒来,因为没有胃口,晚餐几乎没有进食,连带胃里空空的,头晕不说,身上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

摸到手机,原本是想看看时间,漏接了一通电话,哥哥打来的。

阿笙盯着手机屏幕,发了一会儿呆,没有回拨过去的打算。

嗓子干哑,若是给顾城打过去,一定会被他听出端倪,到时候唠叨训斥也就罢了,只怕还会惊动姑姑。

阿笙想,明天打过去也是一样的盥。

病房很静,静得阿笙甚至能够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床头灯散发着朦胧的光,不刺眼,看起来很温暖,特护名字叫:李欣悦。也不知道有没有在病房里,阿笙试探喊了一声“李护士”,等了两秒,没人应,但耳力却很敏锐,沙发处似乎有异声响起,不大,但在寂静的夜晚里,却很清晰。

阿笙费力撑起身体,有人从沙发上站起身,光线昏暗,面容看不清楚,只知道人很高,身形颀长,待那人走近了,阿笙看着他清隽的脸庞,心里一紧,渐感无力,慢慢的躺在了床上泸。

这样的气质,这样的人,不是他,还能是谁?

病房温度适宜,他穿着黑色针织毛衣,原本隐晦的颜色,穿在他身上,却被演绎出了优雅,低调内敛。

病房灯光被他打开,亮光太刺眼,阿笙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眸子,他已经站在了病床前。

对上他的眼睛,依然淡漠清冽,但却掺进了柔和。

他是一个好老师,她已经让他离开了,没想到他还在,她只是他学生,他没必要把私人时间也花费在她身上。

他已出口问她:“不舒服吗?”

阿笙略显尴尬,她之所以叫特护,不是因为不舒服,而是…她想去洗手间。

这话跟陆子初说怕是不合适,总不能让他扶着她去洗手间吧?

“口渴。”她说。

于是,陆子初扶她坐起来,半杯兑好的温开水放在她手里,站在床前,看着她喝。

嗓子太干,温水入喉,阿笙嗓子火燎燎的疼,被水呛住,低头咳嗽起来。

陆子初已经拿走了她手中的水杯,放在床头柜上,抽出面纸,一边帮她擦嘴,一边轻拍她的背:“慢点喝,我还能跟你抢水喝吗?”

倒不是斥责,怎么听都有些无奈。

阿笙嗓子难受,但想到陆子初如果真跟她抢水喝的画面,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陆子初听到她的笑声,眼里也开始有了笑意,问她:“还要喝水吗?”

“不喝了。”她不怕呛死,但怕膀胱会撑死。

气氛似乎一时间又静了下来,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依偎在陆子初的怀里,近到能在感冒鼻塞的干扰下,清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香。

如此姿势亲密,陆子初也感觉到了,左手还在轻拍她的背,右手呢?拿着纸巾看似在擦她的唇,却在此刻停滞在了她姣好的嘴角。

灼热的呼吸吹拂在阿笙额头上,阿笙呼吸加促,觉得脸很热,似乎要烧起来一样。

她动了动身体,知道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岔开话题,哪还顾得上脸面问题,轻声说道:“我想去洗手间。”

陆子初声音如常,在她头顶响起:“一个人能走吗?”

“能。”

这话说得太快,阿笙刚坐起来就头晕目眩,等她下了地,才意识到腿脚发软,步步虚浮。

她原本可以独自一人走到洗手间的,但陆子初站在一旁,显然是看不下去了,伸出手扶住她,带她去洗手间的时候说:“病成这样还逞强。”

阿笙自知理亏,一声不吭的被陆子初扶进了洗手间,陆子初继续发挥绅士风度,转身离开往门口走:“我在外面,好了叫我。”

阿笙扯了扯唇,她现在这种级别,怕是堪比重病患吧!如果把这事说给508的舍友听,她们只怕会一个个扯着嗓子哇哇怪叫吧!

他可是陆子初,陆子初留守医院,彻夜照顾她…

阿笙抿了抿唇,自语道:“陆子初,不要对我这么好。”

请不要对她这么好,她怕有一天他会成为她这一辈子都戒不掉的毒。

陆子初并没察觉到他对顾笙有多好,看她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只觉刺眼,眉下意识拧成一团。

伸手探向她额头,不烫,松了心,问她:“饿吗?”

她晚上好像没吃什么东西。

阿笙摇摇头,迟疑片刻,对陆子初说:“陆老师,我要睡了,您回去吧!”

他明天上午还有课,彻夜照顾她,怎么受得了?

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站起身:“那你好好休息。”话落,竟真的拿起外套离开了病房。

阿笙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出神,这人…刚还说他有绅士风度呢!并不见得他一定要留下,但至少…至少不能说走就走。

其实,陆子初哪能真的离开,去了一趟医院地下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从里面拿了几份文件,这才重新进了医院。

走廊里,遇到几个值夜班的小护士,离得很远,看到他眸子粲然,笑得喜人。

今夜,陆子初嘴角是隐有笑意的,不期然想起病房里的少女,她笑起来的时候,眸光并非粲然,而是明媚。

明明不愿一个人,排斥医院,但却言不由衷的让他离开,此刻怕是一个人在生闷气吧?

心里竟是水波萦绕,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一个顾笙,竟能牵引他的情绪,她一笑,仿佛花开明媚。

摇摇头,病的不是她,是他吧!

是夜,走廊遇见陆子初的小护士们聚集在一起,兴奋的议论起陆子初。

“欣悦没说错,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有人长得这么帅。”护士甲眼里只差没冒花心了。

护士乙取笑道:“你以前不是说金城武和元彬长得最帅吗?怎么这么快就换人了?”

护士甲撇嘴道:“能一样吗?我说的是现实生活中,我遇到的男人里,他是最帅的。”

护士乙笑着补充:“不仅帅,还有钱,听说和我们医院吴男神还是好朋友。”

护士丙嘟着嘴,委屈道:“我也想和他们做朋友。”

护士乙白了她一眼:“想得美,吴医生还可以憧憬一下,至于刚才那位,我看我们还是放在梦里约约会比较实际。”

“为什么?”护士丙不明状况,有些不懂。

护士乙喝了口水,润润喉,这才解释道:“你没听欣悦说吗?他和特护病房食物中毒那位小姑娘是恋人,点滴没输完,心疼小姑娘手背青肿,直接省了扎针环节。可怜欣悦跑到吴医生办公室请帮忙,吴医生笑了半天,直接回了一句:没事,他有分寸。”最后护士乙感慨道:“护士工作太难了。”

这时,护士丁拿着输液瓶走过来,插进来一句话:“今天下午看到他,我就觉得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回去查了查,你们猜他是谁?”说着看了一眼众人,低语道:“我市十大律师名人之一,陆子初。”

护士甲好奇道:“我对律师平时不太关注,很出名吗?”

护士丁说:“在律师界是很出名的,你可能不认识他,但他父亲,你们一定认识。”

“他父亲是谁?”就连性情火辣的护士乙也起了好奇心。

护士丁增加神秘性,一字一字道:“房地产巨擘陆昌平。”

休息间静默三秒钟,没有人说话,一个个心思百转,然后也不知道有谁开口叹道:“这姑娘真是走了狗屎运。”

如今,走了狗屎运的顾笙,坐在床上,原本正闭眼休息,听见开门和脚步声,还以为是李护士,直到那人在她面前站定,嗓音淡淡的开了口,她才惊讶的睁开眼睛。

那人说:“不是要睡觉吗?”

那一刻,阿笙也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感觉,甜甜的,酸酸的,涩涩的…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可能是夜色太浓,灯光太暖,也可能是男子眼眸太温润,所以阿笙在短暂沉默后,终究还是开了口:“陆老师,您怎么出尔反尔?”

她语气中带着小情绪,陆子初只觉得好笑:“我只说你要好好休息,几时说过要离开了?”

“…”阿笙张张嘴,竟是说不出话来。

陆子初嘴角溢出笑:“以后记住了,跟人说话,要多长个心眼。”

阿笙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他竟在病房里跟她开讲授课,而且还是免费的,一人课。

果真是受宠若惊啊!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爱情在睡觉,只露尖尖角

后来,阿笙常常会想起那一夜。ai悫鹉琻

病房里少了消毒水的味道,反而弥漫着凉凉的薄荷香。

病房很静,阿笙睡不着,躺在床上偷偷打量陆子初。

他正坐在沙发上低头翻看着文件,手里拿着一支笔,偶尔在文件上备注着文字,很少皱眉,也对,他专业知识好,经验丰富,想必也不会因为诉讼案件愁眉不展。

陆子初隐隐觉得对面有人在看她,抬眸,就撞上了阿笙的视线盥。

阿笙偷窥被发现,倒也镇定,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陆老师,虽说工作重要,但也别太累着自己了。”

“嗯。”陆子初嘴角一弯,这孩子这么关心他,怎么他听来反倒像是欲盖弥彰呢?

“那…我先睡了,您忙完就回去吧!”后半句是发自内心的,这时候倒真的希望陆子初回去了,他若继续在这里待下去,阿笙怕自己会被七上八下一颗心给折腾死泸。

陆子初见阿笙闭目入眠,摇头笑了笑,打开一旁的台灯,然后起身把病房灯光关了,一时间病房内有些昏暗,并不阻碍夜间视物。

临近凌晨,医院12楼,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远处高楼大厦,庞大的建筑群里,隐有高低不齐的房产建筑矗立在那里。

那是陆氏新开发的建筑群,临街位置,霓虹灯闪烁,纵使是隆冬深夜,依然车流量不断,将t市街道点缀的无比繁华。

站了一会儿,转身看了一眼病床,只看到她侧身而眠,睡颜安静恬好。

暖意融融的房间里,陆子初双臂环胸,看着少女,良久未动。

他知道他对少女的感情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是喜欢,还是爱,现如今他并不确定,他只知道,惦念她的悲喜,这种感觉并不糟糕。

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她还小,将来充满了未知,他的感情能发展到什么田地,尚不知晓。这么看来,不管是她,还是他,他们的感情都需要慢慢成长。

陆子初早晨离开,阿笙还在睡,蒙着头,蜷缩在被子里。

叫了她两声,没应,陆子初再冷静,也由不得皱了眉,俯身揭她蒙在头上的被子,她意识迷糊,竟然还揪着被角小小抗争了一番。

陆子初眼睛里盈满了笑意,室内温度高,蒙着被子睡觉,她也不怕捂出病来。

被子拉低,被光线所扰,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不管怎么说毕竟看清了陆子初,叫了一声“老师”,又闭眼入睡了。

阿笙昨晚做了一夜梦,好梦,噩梦,一梦天亮,自是困极了,看到陆子初还以为犹在梦中。

模模糊糊中,听到陆子初似乎在跟她说话:“我去学校了,中午来看你。”

“嗯。”

他问:“中午想吃什么?”

“不想吃。”

“香菇鸡肉粥,怎么样?”声音清冽美好,仿佛漂浮在晨曦烟雾中,阿笙觉得不真实,只当梦没醒,又“嗯”了一声。

陆子初离开前,叫来了李护士,把阿笙的药准备好放在床头。

陆子初穿好外套,压低声音对李护士说:“不要叫醒她,等她醒了,先给她倒杯水喝,如果没有胃口,劝她多少吃一点,饭后叮嘱她把药吃了。如果继续发烧的话,直接找吴医生。”

李护士听着,面上带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多好的男人啊!体贴入微,她遇见的太晚,不曾想被小女孩捷足先登了。

阿笙醒来,已经是上午八点多了,喝了半杯水,去了趟洗手间,梳洗回来,李护士已经把早餐帮她端了进来。

早餐清淡,原本很好,但阿笙吃了几口,就没了食欲,刚放下筷子,正在忙着倒水的李护士就走了过来,把筷子重新拿起来,放在了阿笙手中:“顾小姐,你还是多少吃一点吧!陆先生不希望你空腹吃药。”

陆先生?陆子初。

阿笙微愣,拿着筷子,问李护士:“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知道?”诓她的吧?

李护士转身继续之前的工作,“你当时还在睡觉,陆先生叫不醒你,所以他说了什么,你并不知道。”

阿笙心不在焉的吃着早餐,有些发窘。她没印象,但愿没有做出什么丢人事。

李护士把水端过来,放在床头,看着顾笙,笑着说:“顾小姐,你男朋友对你真好,我们私底下都很羡慕你。”

这话倒让阿笙又是一愣:“男朋友?”

“陆先生啊!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阿笙无语若干秒,无奈一笑:“你误会了,他是我大学教授。”

“哇,师生恋啊!”谁料,恍然大悟后的李护士竟激动不已,“我上大学那会,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帅的教授呢?”

阿笙额头冒汗,冷汗,只能继续无语下去。

阿笙早晨发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问李护士借了充电器。

开机后,上午似乎一直在接电话,短信也是一条接一条,电话来自508舍友,还有一些同学,听说阿笙生病住院,字里行间关怀不已。

有些同学平时仅限点头问好之交,没想到阿笙住了院,同学情谊真切暖人,阿笙看着那些短信,没有触动是假的。

她给许飞打电话的时候,许飞正准备离校来看她,她说:“我同学怎么都知道我住院了?”

“还不是江宁那丫头,早上醒来见你没回宿舍,给我打电话,我说你住院,然后就像现在这样,全都知道你食物中毒在住院。”

“…”食物中毒,很光彩吗?不,这一刻,阿笙想叹气。

许飞说:“我一会儿去医院看你。”

“好啊!正好可以见见我姑姑,还有韩家司机。”阿笙算准了,只要她一提韩家司机,许飞绝对不敢来医院。

果然,许飞“啊”了一声,嘀咕道:“那算了,司机认出我来,多尴尬啊!”

阿笙笑,这事要追朔到大二暑假。

大一暑假,姑姑为了劝阿笙跟她一起去韩家,在大院住了一个多星期,阿笙固执不走,司机没办法只能在县城宾馆也住了一个多星期,名车就停在宾馆停车场。

许飞倒好,放着午休不睡觉,烈日下,拿着刀片,在名车车门处画了一条清晰的长痕,不巧的是这一幕正好被司机看到,于是烈日下,两个人进行着追逐战,待许飞汗流浃背,仿佛从热水里捞出来站在阿笙面前时,哭丧着脸说:“阿笙,我怕是要进局子里面了,记得给我送饭啊!”

在阿笙追问下,许飞不耐烦道:“顾姑姑被韩永信害了一生,我让韩永信破破财怎么了?”

堂堂法学系高材生,竟然做出这么幼稚的事情来,阿笙当时想吐血。

事后,阿笙把这事说给顾清欢,顾清欢只笑着说了一句:“孩子气。”后来给司机打了一通电话,这事也就过去了。

如今,阿笙并非有意吓许飞,而是…上午努力回想了很久,睡梦中,陆子初似乎说他今天中午会过来。

许飞如果看到陆子初,阿笙自说他和陆子初之间就是师生关系,很清白,但指不定许飞如何咋呼呢!

刚跟许飞结束通话,吴奈就穿着一身白大褂走了进来,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又让人帮她量了体温,最后招手示意护士给阿笙输液。

阿笙配合的伸出右手,她也想早点儿治好病,离开医院。

“陆先生早上离开时,叮嘱过我,顾小姐输液时最好避开右手。”李护士在一旁探出头,说着认真的话,脸上却是笑嘻嘻的,暧昧着呢!

吴奈被呛住,咳嗽了好几声,抬眸见阿笙脸微红,吴奈笑的更迷人了,点头道:“嗯,那就左手输液,请孙护士叫来,她经验丰富,扎针也不疼。”

“呃…不用这么劳师动众。”阿笙见李护士真的出门找孙护士去了,有些急。这不是闹笑话吗?

吴奈悠悠一笑,“你们陆老师那么苛刻,我如果不把你照顾好了,他回来剥了我的皮怎么办?”

阿笙那个尴尬脸红啊!陆子初怎么会有这种朋友,表面敬业随和,尊重他人意愿,但骨子里特爱戏耍欺负人。

不用陆子初剥他的皮,阿笙自己都想动手剥了。

几分钟后,孙护士来了,正给阿笙扎针输液,吴奈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上面闪烁着“阿愈”两个字。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她在他身边,爱情打了个照面

临近中午,韩愈来到医院,太阳很好,阳光隔在窗帘之外,透着稀薄的光。ai悫鹉琻

阿笙当时正站在窗前,隔着窗帘隙缝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她似乎很喜欢发呆。

04年夏天,她在韩家居住,看书间隙常常会跑神,望着某个地方失神良久,待有人唤她,她会在回神后,送给自己一抹笑容,眼神氤氲,仿佛不久前刚刚做了一场梦。

韩愈站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阿笙穿着宽大的病号服,越发显得身形消瘦。

给吴奈打电话之前,韩愈并不知顾笙住院,当时韩永信和顾清欢正在客厅里谈公事盥。

“谁住院了…顾笙…是么…”漫不经心的接着电话,听来近乎冷漠,但打电话的人却从茶水室走到了客厅,并在顾清欢皱眉时,倒了一杯水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这边,顾清欢因为不知道阿笙出了什么事,急得不行,一颗心七上八下,好几次想问韩愈,但见他似乎没有结束通话的意思,只得兀自强忍着。

两分钟后,韩愈终于神情懒散的结束了通话泸。

“阿笙怎么了?”顾清欢说着,就要拿起手机给顾笙打电话。

“食物过敏,听说腹痛,似乎很严重,怕是接不了你电话。”韩愈放下水杯,宛如看笑话般:“小姑娘脾气倒挺犟,虽说家人都在美国,好歹姑姑还在t市呆着,出了这种事情,宁愿住医院,也不愿意来韩家,大概医院伙食条件比较好吧?”

听了韩愈的话,顾清欢脸色并不好看,但听说阿笙只是食物过敏,心里毕竟是松了一口气。

韩永信禁不住皱了眉,喊了一声“阿愈”,声音很重,垂眸想了想,对韩愈说:“你去医院找医生好好谈谈,如果可以出院回家休养的话,就把阿笙接回来,有家不回,住在医院里,像话吗?”

“还是我去医院接阿笙吧!”顾清欢站起身,韩愈语气不善,她担心阿笙会受委屈。

“清欢。”韩永信拉住顾清欢手腕,声音一顿,皱眉看着韩愈:“你去医院把阿笙接回来,医院伙食哪能跟家里比。”

韩愈慢悠悠起身,勾起嘴角,笑容浅淡。

来医院这一路上,韩愈心境并不平静,这样一个他,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

听说顾笙住院,明明关心她,但却介于面子不愿说出口,故意在客厅讲电话,稍加刺激,便能让韩永信主动发话,他窥探了韩家人的心理,计算好了每个过程,却惟独把他遗漏在外。

不知何时起,他似乎早已不再将她视作顾清欢的侄女,没有敌意阻断,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底蔓延…

韩愈被自己的念头给惊住了,胸口沉闷,就连心口也开始有了细微的刺痛感。

他这是太久没女人了吗?要不然何至于对顾家人动心?

医院见到顾笙,一路悬着的心终于安定落地,但韩愈的身体却一点点的凉了下来。

也许只是错觉,就像现在,他觉得身冷心冷,但室温明明已经攀升至24度。冷的不是人,是莫须有的感觉。

阿笙听到了开门声,以为是李护士,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头,不曾想映入眼帘的却是韩愈。

阿笙皱了皱眉,不说话了。

上次见面两人不欢而散,阿笙以为他和她必定要许久不见,没想到…

不必过问韩愈怎么知道她在这里,不会是陆子初,因为她曾对他说过,她不想姑姑担心。他当时虽没做出任何承诺,但阿笙知道若非经过她同意,他是万万不会主动给韩家打电话的。

那么就只能是吴奈了。

韩愈不看阿笙,冷漠的眸光掠过病房一角,薄唇开阖间,话已出口:“你姑姑让我带你回去。”

“我需要输液。”如果韩家和医院二选一的话,她宁愿选择后者。

“有家庭医生。”

韩家家庭医生,暑假期间,阿笙曾见过几次,听说在t市医学界很出名,果真是有钱好办事,至少能将很多不可能转变成了可能。

“吴医生不希望我这么快就出院。”阿笙只能拿吴奈的话充当挡箭牌。

韩愈声音凉凉地:“他说可以出院。”

阿笙皱眉,韩愈还不至于说谎骗她,只是…吴奈昨天还说她最好住院,今天又说她可以出院,想法还真是诡谲多变。

想了想,阿笙说:“既然可以出院,我回学校也是一样的。”

“你需要休养。”

“在学校也可以休养。”

韩愈抿唇,盯着她,好一会儿没说话。

终于,他开口说道:“顾笙,需要你姑姑亲自过来接你吗?或是你希望过来接你的那个人是我爸爸?”

韩愈声音冷寂,话音一晃就沉没在了空气里,连尾音都寻不到。

阿笙还真敢让顾清欢亲自来接她,但韩永信…不亲,所以客气。

阿笙没办法不妥协,总不能一直让陆子初来医院看她,一晚两晚不算什么,连续几晚上都呆在医院里,谁能受得了?

“…陆老师手机号码是多少,我需要给他打个电话。”阿笙说着,已经走到病床前,从床头拿起了手机。

还未拨号码,一支黑色手机已经出现在了阿笙面前,上面闪烁着“子初”两个字,正在等待接通。

见阿笙不接,韩愈不耐烦道:“拿着。”

阿笙只得接过韩愈的手机,韩愈听吴奈说了,陆子初在餐厅吃饭,正好遇上食物过敏的顾笙,这才把她送到了医院。如今顾笙要出院,给陆子初打电话说一声,也是应该的。

那日中午,陆子初声音清越如泉,在电话中缓缓响起:“阿愈。”

“陆老师,是我,顾笙。”阿笙抬眸,面前站着同样疏朗英俊的男子,眉目宛然,但一双眸子好像不管何时都笼罩着一层寒冰。

电话那头短暂沉默,片刻后,浅浅的“嗯”了一声,问她:“身体好些了吗?”

这就是陆子初,遇事不多问,有时候涵养好得出奇。

“好多了。”阿笙咬着唇,小声说:“姑姑希望我回韩家休养…”

本来也不是大事,但阿笙却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她和他好像有约定,中午他要来医院看她的,但她却食言了。

“回去也好,学校这边,我帮你请过假,身体好了再来学校,不急。”顿了顿,对阿笙说:“把电话给阿愈,我跟他说两句。”

“好。”阿笙把手机递给韩愈,韩愈看了她一眼,接过电话。

也不知陆子初说了什么,韩愈漫不经心的应和着,不时抬眸看着阿笙,阿笙有些莫名其妙,盯着韩愈不动了,他似乎又觉得生起气来的顾笙比先前要可爱多了,嘴角竟有了一丝笑意。

老实说,韩愈和陆子初一样,长相好,气质佳,尤其是眉眼间的神彩,仿佛历经了岁月沉淀,跟以往阅历脱不了关系。

这样一个他,自是生动无比,难怪李护士走进病房后会一直盯着他看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看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很吃香。

那边,陆子初和韩愈正说着话,李护士凑近阿笙耳边,轻声说道:“顾小姐,今天就要出院吗?”

“嗯。”阿笙笑了笑,“李护士,我住院的时候,多谢你贴心照顾。”

李护士笑道:“瞧你说的,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其实阿笙出院,李欣悦内心一片不舍,一来顾笙脾气确实很好,为人和善,她很喜欢顾笙;二来,阿笙住院,陆子初常来,也许这个帅哥也会常来,并不见得心存幻想,至少看着也是极为赏心悦目的,但出院毕竟是好事,没有劝留的道理。

这边,韩愈已经结束了通话,阿笙好奇问他:“陆老师都跟你说了什么?”

韩愈似笑非笑道:“说你晚上睡觉打呼,流口水,夜间还磨牙…”

“胡说。”纯属污蔑。

韩愈轻轻一笑,再看阿笙,眸光冷且温:“知道我在胡说,还生什么气?”说到这里,总结出来一个字,凉凉的送给了阿笙:“傻。”

阿笙真想回韩愈一句“你才傻”,只可恨韩愈这人太阴毒,事先声明他在胡说,无需生气,她若因为那个“傻”字生气,那才真的要变成傻妞一个了。

心里存了气,阿笙也懒得理韩愈了,转身准备换衣服。

韩愈嘴角隐隐浮起笑容,阿笙要换衣服,他不宜留在病房里,离开时他说:“回去后,让冯妈晚上住在你房间里。”

“为什么?”

韩愈挑了挑眉:“子初说你夜间爱踢被子…”

阿笙微愣。

“我哪有…”声音很低,微不可闻,难道昨晚陆子初帮她盖了好几次被子…脸竟红了。

韩愈已经走到门口,久不见阿笙说话,回头望去,阳光晕红了少女的脸颊,默然伫立,清丽动人,狠狠一下子撞进了韩愈的心窝里。

上午十点左右,陆子初结束刑法课,拿着课本直接走人。

想要吃粥,t市人都知道,只有“粥满堂”熬出来的粥最美味。

从t大出发,需要从城东横穿城西,环绕大半个城市,才能买得到。

10:50分左右,粥满堂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站在冗长的队伍里,冷峻的脸,眉目如画,戴着修边框的眼镜,帅气又不失文气,黑色毛呢风衣,金色双排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众人把视线投落在他身上,也不见他局促不安,或是隐隐焦躁,反而随着队伍移动,慢条斯理的翻阅着粥满堂给各位顾客发放的粥品类别宣传册盥。

实在是男子长得太好看,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众人尽收眼底。

男子手机响起,他在看到来电显示时,似是笑了笑。

一通电话,虽然只有寥寥三分钟,但男子手持电话,清冷的眉目中带着淡淡的温情,足以让很多人铭记许久了泸。

也许离开粥满堂的下一秒,他们就会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或是家人:“知道吗?我今天在粥满堂遇到了一个男人,离远看,就像是一幅画。”

此时,男子已经走到窗口前,声音清冽:“一碗香菇鸡肉粥,打包外送。”

待男子报出外送地址时,工作人员愣了好一会儿:“先生,外送地址在市中心,一碗粥钱还不够来回油费,不划算。”

“没关系,现在送过去,应该还不会凉。”男子说着,从钱包~皮夹里掏出几张钞票,放在了柜台上,转身走人。

工作人员看着男子背影,再看看放在吧台上的红色钞票,嘀咕了一声,把钱收起来,对一旁的同事小声说道:“接收人名字叫顾笙,十有八~九是女生名字,你猜这个女孩和刚才那个男人是什么关系?”

同事把粥装好,从窗口递给下一位买粥顾客:“花这么多外送钱,只为了一碗粥,依我看两人可能是恋人。”

“唉,真浪漫。”说着,摘掉工作帽,对同事们交代着自己接下来的行踪:“我送粥去了。”

陆子初开车回去,车速较之来之前,慢了许多。

顾笙给他打电话,说她要回韩家休养,表面听来他声息平淡,心内却隐隐纠结。担心回到韩家,冯妈事情忙,难免会疏忽照顾,但顾清欢毕竟是她姑姑,想来自会尽心照顾她,顾笙如果同意去韩家,身为外人,他是不能说什么的。

他放心不下她,接受她去韩家,却又担心她午餐没食欲…阳光透过车窗,照在他身上,陆子初看着后车镜,镜子里的自己在阳光笼罩下有些面容模糊,他不是一个善心的人,对任何一个学生都能做到嘘寒问暖,细致入微,他清楚他对顾笙的不同,私底下也不想掩饰他对她的特别。曾几何时她已经在他的灵魂里扎了根,如果置之不理,也许假以时日,还能长成参天大树。

多么惊人的发现,顾笙…陆子初笑了笑,打开转向灯,这孩子打着好学生的幌子掩盖了真实的自己,不动声色间就能蛊惑人心,不简单啊!

对于阿笙来说,蛊惑人心的那个人除了一个陆子初,其实还有一个韩愈。

说句不偏激的话,他们都是外表沉默冷静,富有思想和内涵的人,这种人矜持冷峻,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情感变化和喜怒哀乐。

有人说,这种人通常很腹黑。

但陆子初和韩愈的腹黑度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陆子初为人才华满腹,知性冷静,学识令人折服,但却明收暗藏,不管对什么人,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恰到好处。通常这种人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把温度调控在合适的度数间。

陆子初若不笑,必定让人觉得只可远观,不可近赏;若笑,必定沐风流情,宛如午后浓咖啡,越品越有味。

只可惜,陆子初很少有展眉朗笑的时候,他始终都是淡淡的,像是一朵盛开的白莲,经络间纵横着朗朗乾坤,但却始终独立一隅,静好淡然。

韩愈为人老成持重,讲究细节,措辞到位,好像不管怎么看都是那么无懈可击,他很冷漠,那样的冷,就连是家人,有时候也无法通过表面在他身上找到被重视的感觉。他习惯掩饰真实的自己,把内心隐藏起来,拒绝被人看透。

阿笙想,这样一个男人,怕是很少有人能够走到他的心里。

越是寡言少语,越是桀戾无常…

中午时间段,正是下班高峰期,路面堵的厉害,和韩愈在一起,阿笙已经习惯了两相沉默。

阿笙身上没力气,坐在车里,闭着眼睛,倦意涌来,疲惫不堪,偶尔睁开眸子,见车堵在一起,越发烦躁,干脆闭眼懒得再看,车温暖人,不多时竟昏昏欲睡起来。

奇异的是,韩愈今天并不显烦躁,心境反而出奇的温和平静,侧眸看向旁边的她,是因为她的关系吗?

她靠着椅背,歪着头似是入了眠,头发滑落下来,遮住了眉眼,韩愈伸出手,原本是想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但又担心吵醒她,更何况,这种举动毕竟不合时宜。

就这么睡着了,若是感冒加重,纯属活该。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韩愈已经违背心意,探身拿起搁置在后座上的厚外套,盖在了她身上。

似是感受到了暖意,她把脸又往他的衣服里缩了缩。

小小举动,韩愈笑了,这般贪睡,若是把她卖了,想必也不知道。

再看前方车辆,就算韩愈再如何心平气和,也忍不住蹙了眉,早知道换条路回去了,路况太堵,也不知道还要堵多久。

阿笙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她见到了陶然,陶然笑着朝她伸出手,就在她伸手回握时,陶然指缝稀薄,无尽的冷风从阿笙手指间穿插而过。

“阿笙,成长路上,别走得太急,你等等我…”

阿笙抬眸去看陶然的脸,笑容渐渐透明起来,仿佛随时都能追风而去。

“陶然…”

阿笙紧紧抓住陶然,从噩梦中惊醒,一抬眸,就是一双漆黑的眸子,阿笙回过神来,她竟紧紧抓住了韩愈的手。

背上有汗沁出,比起梦境心慌,韩愈的眼神更让她觉得焦躁。

她和陶然之间没有爱情,但却有同窗好友情,十几年来,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相互私下较量,一步步考进t大,到最后他死,她生;他爱,她无知;他努力,她…让他那么努力。

如果早知道他会死,如果早知道他对她有情,她会试着让自己平庸一些,至少不让少年活着的时候那么累…

那年桃花烂漫,初三同学相约一起外出郊游,路过湖水畔,依依和几位同学挽起裤管,跑到浅水处捉鱼。

不谙水性的人站在湖边,那里面也有一个他。

有同学起哄喊她下水,“下来一起玩,整天就知道学习,小心变成书呆子。”

她只笑不语,依依为她解围:“阿笙怕水,小时候掉进水里,差点溺毙。”

同学恍然大悟,但随后就不以为意,冲她喊道:“没关系阿笙,大不了以后找个会游泳的老公,万一有一天你落水的话,不是还有他救你吗?”

依依往同学脸上泼水,怒道:“乌鸦嘴,你以后才落水呢!”

陶然日记本里,没想到同学当年一句戏谑之言,竟被陶然放在了心上。

他为她学游泳,原本是为了那个万一,却不曾想,他生命中最后一次跳跃,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几个陌生孩子…

这么说来,陶然之死跟她息息相关。如果他不会游泳,是不是就能避开死亡,奈何生命轨迹已定,就像她无法回答依依的问话。

“如果陶然没死,他向你告白,你会答应他吗?”

会吗?阿笙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她那时候眼里只有学习,还没想过要去爱上一个人,倘若最先走进她人生的那个人是陶然,如果他没死,或许假以时日,她会真的爱上他…

如果,阿笙笑了笑,这世上没有如果,她已经很久没做梦了。

如今,她在韩愈冷冷的眸光里,看到了她湿润的眼角,然后在他的注视下,一寸寸的松开手指…韩愈不是陶然,谁也不可能成为他。

韩愈却在阿笙松手间,紧紧握住了她的手,韩愈唇角分明在笑,但却让人觉得笑容很冷。

“陶然是谁?”

那日,韩家车库,阳光渗不进来,触目所景,皆被淡墨笼罩其中,就连韩愈脸上似乎也笼罩了一层薄薄的寒冰。

早在阿笙醒之前,韩愈就把车开到了车库里,只因阿笙还在睡,这才没有急着下车。

醒来的那一瞬间,她抓着他的手,口中呼唤着“陶然”,语气那么紧张,那么难过,也不知怎了,韩愈心里竟刮起了寒风,刺骨的凉。

那个“陶然”必定是个男子,韩愈能够真切感受到顾笙的伤心,可见这个人对顾笙来说,究竟有多重要。

她在人前,习惯将微笑化作伪装,真实的顾笙,因为与她相处过,所以韩愈多少有一些了解钋。

礼节得体,理智自信,看似淡然,却对看重的人和事,不轻言放弃,因为太聪明,所以偶尔会有些小迷茫,不过不打紧,无非是成长路上必须要经历的小过程。

对于韩愈来说,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包括她屡次不动声色的挑衅他,诅咒他,事后想想都是十分有趣的,但这声“陶然”听在耳中,却激起了他前所未有的愤怒和不安。

陶然是谁?她喜欢的人?他人在哪儿罴?

他竟忘了,今年18岁的她,他能看到她站在太阳下散发出来的光芒,别人又怎会看不到?

大学恋爱不知何时早已成为一种时尚,若是有人追求她,若是她有男朋友…

心口涌出失落,隐隐焦躁。

真正焦躁的那个人是阿笙。手被韩愈握着,眼神漫不经心,撩拨着阿笙每一处躁动的神经末梢。

她很清楚,韩愈这个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她若不答,他们就势必要在车里继续耗下去。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阿笙脸色并不好看,陶然被她放在心里,未曾开始,却无人可及。

活着的人又怎么能跟死人相比呢?就算能相比,十余年同窗情谊早已演变成亲情,有些东西是深入骨髓的。

死亡造就了永恒,纵使无关情爱,“陶然”两个字又何尝不是她的刻骨铭心。

韩愈是恶魔,所谓恶魔,虚伪笑脸一旦卸下,必定暴戾无常,以前他从骨子里藐视阿笙,现如今直接传递到了眼睛里,那么灼热的盯着阿笙,好像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把她燃烧成灰。

阿笙并不惧怕,但他身上的青草气息却让她屏住了呼吸,如此近距离,令人心生抗拒。

是啊!为什么要告诉他?韩愈勾起唇角,浑身却散发出清冽的气质,左手搭放在方向盘上,就那么盯着阿笙不放,手指悄无声息的握紧,然后松开。

“男朋友?”

出乎意料的是,韩愈出口之声很平静,阿笙的挑衅并没有成功把他激怒,到了韩愈这个岁数,考虑事情虽也有冲动的时候,但毕竟心细如尘,阿笙初唤陶然,眼神湿润,他看在眼里,想必分手了吧?

年轻人谈恋爱,分分合合很正常,若她跟陶然分手…尚未得到答案,心竟出奇安定了下来。

韩愈语气很温和,完全出乎阿笙意料之外,回想刚才,她在睡梦中主动抓住韩愈,呼唤“陶然”醒来,韩愈出于好奇,问她“陶然是谁”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她…可能生病,也可能是梦境扰心,多少有些欠缺理智。

他已松开她的手,暗自松了一口气,在韩家和韩愈闹僵对她没什么好处,阿笙有心缓和气氛,想了想,说:“故友。”

一句带过,话音很轻。

阿笙这个人,虽说遇事冷静,但听了阿笙的话,还是微微皱了眉。

“故友”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旧友,老朋友。另一种指的是亡友,死去的友人。

无需多问,阿笙提起“陶然”总会带着缅怀之意,韩愈猜想,这个陶然怕是后者居多。

两人各有想法,却都没有说出口,车内一时很静。

终于,韩愈开口问道:“很喜欢他?”

“我亏欠他。”

又是短暂沉默,韩愈坐在那里,看着顾笙,见她低着头,无意识抠着手指,手背上还有扎针输液痕迹,泛着淡青色,他想伸手过去,却又觉得太冒失了。

车库里摆放着一辆辆名车,韩永信有收集古董车的习惯,有时候走进车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参加小型车展。

韩愈声音在寂静的车库里响起:“顾笙,人要往前看,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逝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活下去。”

那一刻,阿笙脑海中涌起的念头是:“你父母已经离婚了,你能忘掉过去,试着跟我姑姑和平共处吗?”但她没有说出口,她太明白韩愈的心结,一旦触及,必定火花四射。

认识这么久,这还是韩愈第一次用这么温情的语气跟她说话,阿笙有些不适应。

此刻的阿笙是有些恐慌的,她虽然是个书呆子,但能成为03年t大高考状元,毕竟是存有几分小聪明的。

陆子初和韩愈是什么样的人,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优雅贵公子,他们可以自由自在的追逐梦想,不必为金钱发愁,更何况容貌出色,想找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但短短几日,她察觉到了陆子初和韩愈待她的不同。

陆子初问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他?

病房贴心照顾,见她对输液心生抗拒,他会酌情纵容她的坏情绪,她可以装作粗线条不知,但毕竟还是放在了心上。

韩愈来医院接她,下电梯的时候,乘客比较多,阿笙站在角落里,抬眸是他宽厚的背。

独立一隅的她,拥挤的乘客,被他分隔成了两个世界。

车内醒来,有外套从她身上滑落,知道“陶然”的存在,语气温和,试着安慰她…

陆子初对她好,因为她是他学生?

韩愈开始关心她,是因为她是顾清欢的侄女,见她生病,难得同情心外露?

借口太牵强,那两人都是生性淡漠的人,只对最亲近的人好,至于别人,礼节到,仅限泛泛之交,想荣获真心,难着呢!

她今年18岁,顾家祖祖辈辈都从事着法律事业,家教严苛,从顾家出来的人纵使有时候看似简单,但又能简单到哪里去?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你好,对你好的人只有家人,至于其他人,要么是为友谊,为爱情,为事业,为名利…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喜欢追根究底,到最后懒得继续深究,待一个人好,似乎也开始变成了习惯。

阿笙问自己,他们为什么对她好?总会有一个原因的,抛开所有猜测,似乎只有男女之情了,但…

路子初和韩愈双双对她动心,可能吗?她觉得有些好笑,大概是病糊涂了。

过了好一会儿,阿笙对韩愈说了这么一句话:“韩愈,如果你能冷漠待我,我可能会更自在一些。”

韩愈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这姑娘心思通透,他虽说她傻,但她有多聪明,他心知肚明,如今听了她的话,是因为她察觉到什么了吗?

阿笙看着韩愈:“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他倒想听听她究竟要说什么。

阿笙说道:“如果你想诱惑我,借机刺激、伤害我姑姑,最好适可而止;如果你看惯了美女,像我这样的清汤小挂面不小心入了你的眼,还请你把我从你眼睛里抹去,因为近几年,我不打算谈恋爱。”

受关童童荼毒,阿笙虽然不看言情小说和爱情电视剧,但宿舍熄灯后,关童童喜欢讲述剧情发展。阿笙听多了,会发现很多剧情都是一致的,很俗套,比如说:如果男主角和女主角亲人有仇的话,男主角就会利用女主角,一步步柔情攻势,在女主角爱上他之后,借机报复女主角亲人…

在阿笙看来,韩愈如果存了这方面的心思,也是很正常的,狗血戏码很附和言情小说和电视剧剧情发展。

韩愈开始有些想笑了:“那你觉得我是前者,还是后者?”

25年来,韩愈从没见过说话这么直白的人,如果她不提醒他,韩愈真不知道原来他还可以这么心机叵测。

“前者居多。”

阿笙动手解安全带,耳边传来韩愈的声音,透着轻漫:“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后者呢!”

阿笙已经在开车门了,闻言动作一滞,心事烦扰,迫切想要远离他,车门打开,刚松了一口气,面前突然横出一条手臂关上了车门,而她整个人竟在转瞬间被韩愈搂至胸前。

摊牌后,剧情发展脱离阿笙预想轨迹。最新更新:

阿笙被韩愈搂在怀里,浑身僵硬,脑子一片空白。

她有些失神,茫然看着韩愈,长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冷漠的眼,唯一能够让她感到温暖的,除了他的怀抱和呼吸之外,还有他温温的唇。

阿笙唇很烫,不知是被他呼吸灼热,还是受了惊吓。

保留18年的初吻,忽然间就这么没了,她在恼怒之余,看着韩愈的眉眼,忽然意识到禁锢她的男人,究竟有多强势,好像只要他选定目标,随时都能攻城掠地。

周遭声音全都消失了,只有他们的呼吸声和心跳声,相贴的唇呈现出亲密暧昧的姿势,诉说着车厢里刚刚都发生了什么罴。

韩愈满心的不确定,在亲吻阿笙的那一瞬间,化作了一湖春水,石子落湖,激起涟漪无数。

心脏失了往日跳动节奏,韩愈呼吸凝滞,竟因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亲吻,像个未经情事的毛头小伙子,内心波澜起伏。

他用一个吻验证了他的情动,不是错觉,情路行走多年,几时有过这般心境变迁?

阿笙此时连自己心境都难以描绘,又哪有闲暇时间偷窥韩愈内心世界,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就算她再如何从容冷静,也不由慌了起来。

好在韩愈松了力道,阿笙才能一把推开他,打开车门,当着他的面,逃离而出。

冷冷的风刮打在阿笙脸上,阿笙脚步不稳,走在鹅卵石路上,险些被绊倒。

太阳那么暖,暖的心潮泛湿。

身后脚步声越来越近,阿笙越走越急,待那人扣住她手腕,一声“顾笙”刚刚出口,就被顾笙反射性用力一推,眼前一花,当她听到重物落水声时,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力气会那么大。

想来,确实是怒了。

那日,天很蓝,游泳池畔,少女身形纤弱,站在鹅卵石小路上,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指,清澈泛蓝的池水里,韩愈浮出水面,脸色铁青。

别人索吻顶多是被女方打一巴掌,他倒好,险些送命。

毫无征兆之下,韩愈被顾笙推到了游泳池里。隆冬季节,若不是池水恒温,又在家里,韩愈怕是要冻死在池水里。

“这是怎么一回事,好端端的,怎么会掉进游泳池里?”是顾清欢的声音,实在是落水声音太大,她和冯妈原本正在客厅里等韩愈和阿笙回来,听到异响,两人均是吓了一跳。

阿笙低着头,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没吭声。

顾清欢已经走到游泳池边,看了阿笙一眼,又看了看浑身湿哒哒上了岸的韩愈,眉微不可闻的皱了起来。

此情此景,并不寻常。

韩愈失足落水?或是韩愈喜欢冬游,怕着凉,所以穿着衣服跳水?

诸如此类的谎话和借口,连小孩子也不会相信。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韩愈落水跟阿笙有关。

顾笙是什么性格,顾清欢又岂会不知,这孩子知礼懂事,若非动怒,又怎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顾清欢没往深处想,以为韩愈因为她的缘故,故意为难阿笙,两个孩子之间这才发生了冲突,一时间也不忍责怪阿笙,好在韩永信此刻不在家,要不然哪能轻易蒙混过关。

冯妈目睹此景,经不起吓,捂着胸口,正站在台阶上,就听顾清欢朝她喊道:“冯妈,别愣着了,你快去煮壶姜茶,一会儿端到阿愈房间里。”

冯妈连忙说了一声“好”,哪还敢耽搁,急匆匆离开了。

此时,韩愈已经一步步走近阿笙,水珠从发梢滴落,脸色很难看。

顾清欢担心韩愈找阿笙麻烦,连忙抓住韩愈手臂,“入了冬,池水冷,赶紧回房间洗个热水澡,重新换身衣服,别回头感冒了。”

韩愈垂眸看了一眼顾清欢的手,目光这次是真的冷了。

顾清欢察觉到,讪讪的松开手,身体半挡在阿笙身前,笑着说:“阿愈,顾笙年纪小,有时候做事难免鲁莽,若是她做错了什么,我代她向你道歉,你别怪她。”

韩愈越过顾清欢,把视线投落在阿笙身上。

她站在那里,没有害怕,也没有惊慌失措,眼眸沉静从容,但毕竟知道自己做错了,在歉疚和怨愤中小小挣扎着。

这样的人,这样的小举动,纵使是脾气不好的韩愈,表情上也温软了许多。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声音虽冷,但却没有斥责,反而多了几分容忍。

她在车内推开他,韩愈并不意外,毕竟毫无征兆吓着她了,至于被她推进池水里,虽然面子不好看,但他知道她不是有心的。

不遇顾笙,竟不知他能待人宽厚至此。

顾清欢有些意外,原以为韩愈会发怒,不曾想…

韩愈越是好脾气,阿笙就越是想逃离,看向韩愈,大概觉得冷,背挺得很直,流利的线条里透出强硬之气。

若不是顾

清欢在这里,阿笙很想回一句:“你说我走那么快干什么?”

突然被吻,或许若干年后,等她修炼成职业白骨精,或许还能淡定如常,但18岁的她,还不能做到无动于衷,眼睁睁看着初吻被夺走,心情又岂是“复杂”两个字就能形容的?

阿笙不愿在顾清欢面前展现出她的坏情绪,所以垂头,不语。

阳光下,浑身湿漉漉的年轻男子,见阿笙低头,眉心微不可见的皱了皱,摊开右手,一支手机出现在阿笙面前:“你下车的时候,手机落在车里,刚才进了水,你试试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我赔你一支新的。”

顾清欢这次是真的吃惊了,茫然的打量着韩愈,然后再看向阿笙,她认识韩愈那么多年,几时见他这么好说话过?

冻糊涂了吗?

阿笙微愣,接过手机,外壳水渍有些凉,她没想到韩愈在后面追她,是想把手机给她,她还以为…

车里车外,一幕幕萦绕脑海,宛如毛线绕城一团,阿笙心里有点乱。

中午,韩永信回来,先是对阿笙嘘寒问暖,叮嘱她以后吃东西要小心,并且交代冯妈,不要做海鲜类食物。

顾清欢抿嘴笑,不说话。

不见韩愈出现在餐桌上,韩永信皱眉道:“阿愈出去了?”

“正在房间里洗澡。”顾清欢说着,看了阿笙一眼。

“大中午洗什么澡?”韩永信是谁,很快就从顾清欢的神情中发现了端倪,反倒慢条斯理的坐了下来:“他怎么了?”

“阿愈他…”

“韩愈…哥哥掉进了游泳池里,我不是有心的。”阿笙打断顾清欢的话,韩愈落水跟她息息相关,没必要藏着掖着。

还是有私心的,阿笙故意说得含糊不清,只说韩愈掉进了游泳池,至于怎么掉进去的,并不说明,徒留韩永信一人去猜。后半句隐隐后悔内疚,任何一个长辈见了,都会心生不忍。

韩永信也不例外。

韩永信并不避讳他对阿笙的欣赏和喜欢,小小年纪,不骄不躁,**一隅时,眉目沉静从容。看得出来,阿笙是个能够很好克制情绪的人,如果她和韩愈闹别扭,韩愈怕是事先做事说话惹恼了她。

韩永信声音温和,笑着安抚阿笙:“小事,别放在心上。”

“孩子间小打小闹原本也不是大事,下次注意就好。”顾清欢紧了紧阿笙的手,站起身,扶韩永信起身:“永信,我陪你上楼看看阿愈。阿笙,你不用等我们,吃完午饭,回房间好好睡一觉,下午让医生来家里再给你好好看看。”

顾清欢了解韩永信,虽然有时对儿子颇有微词,但毕竟是亲生骨肉,听说落水,难免会有所担心。

阿笙看着顾清欢和韩永信的背影,哪有心思吃饭,这边刚放下筷子,就听到了门铃声。

冯妈还在厨房里,阿笙起身离开别墅,下了台阶,走过鹅卵石小道,就看到了韩家雕花黑铁门。

有一个戴着黑色棒球帽的年轻小伙子正提着保温箱站在外面,向里面频频张望着,看到阿笙,笑了笑,在阳光下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小伙子笑道:“是顾笙,顾小姐吗?”

阿笙微愣,没想到来人是找她的?

“对,我是。”

闻言,小伙子从保温箱里取出一只密封好的水晶碗,交给顾笙:“顾小姐,您的粥。”

水晶碗温温的,碗盖上贴着一张纸条。

阿笙揭下来,只见上面写道:“忌嘴,莫贪吃。陆。”

简单字句,带着难得一见的小幽默。

小伙子离开前,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阳光下,少女静默不语,垂眸看着小纸条,清丽的脸上,仿佛沾染了胭脂似的薄媚…请牢记本站域名,[屋?檐?下的拼音.后缀是]

隆冬落水,韩愈下午发起高烧,一直昏睡到了黄昏。

临近年关,公司事情很多,韩永信还没吃完午饭就驱车去了公司,顾清欢担心冯妈一人没办法照顾阿笙和韩愈,干脆留在了家里。

家庭医生姓陈,中年男子,个子不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摺叠出细密的纹络,说起话来温柔亲切。

他有一双锐眼,竟看出阿笙排斥扎针输液,所以扎针输液时,一直在给阿笙讲笑话听,并不见得笑话很幽默,但这份心意飘进耳中,落在心里,阿笙若说没有感动,那是骗人的。

阿笙输液的时候睡着了,并不知道韩愈浑浑噩噩睡了一下午,得知此事,已经是下午五点了钋。

顾清欢走进阿笙房间,活动酸痛的手臂,能够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忙了一下午,精神疲惫,整个人很累。

阿笙这才知道韩愈落水,得了重感冒。

“韩愈一直高烧不退,急死人了。”顾清欢能够这么说,并不是演戏,她是真的关心韩愈罴。

一个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某种小情绪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而出,提及韩愈,顾清欢会担心。

阿笙掀被下床,弯腰穿鞋时,问顾清欢:“现在退烧了吗?”

顾清欢松了一口气,“退了。”

阿笙有些无动于衷,穿好鞋,起身朝洗手间走去。

顾清欢以为阿笙出于愧疚,打算探望韩愈,紧跟着站起身,“阿愈刚睡着,晚会再去。”

阿笙转身,看着顾清欢,轻轻一笑:“姑姑,我几时说过要去看他了?我只是忽然间很想吃蛋糕…”

顾清欢微愣,无语。韩愈因她感冒,难得她还能摈弃内疚,自得其乐。

04年盛夏,韩永信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阿笙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对,阿笙善良,同时也很心狠。

她这个小侄女,看似有情终无情,看似无情终有情,想法难测,顾清欢看不清,总之道行颇深。

黄昏,宽敞明亮的厨房里只有阿笙一人,她在做蛋糕。

鸡蛋调好,放入蛋糕粉,加入少许牛奶和小块橙子,搅拌均匀后,放入微波炉。

橙子加热后,略有苦味,阿笙以前在家里尝试过,味道还不错。

高火五分钟,蛋糕膨胀起来,仿佛怀揣着满满的喜悦,随时等待赏识者采撷。

“叮——”

阿笙从烤箱里捧出蛋糕,闻着浓浓的香气,洁白的颜色,饱经白雪厚待,隐有烈阳光华涌动。

阿笙切了一块蛋糕,放在小碟子里,配上叉子,软软的蛋糕含在嘴里,淡淡的苦,心里却溢满了温暖。

吃完蛋糕,阿笙又去院子里转了转,这才返身回房,路过韩愈房间时,门没关紧,韩愈生硬沙哑的话语从门缝里溜了出来。

“顾笙呢?你把她叫来。”这话是对冯妈说的。

阿笙装作没听见,回到房间,刚在床上躺好,冯妈就走了进来,原本想叫阿笙去看看韩愈,走到床边却看到阿笙在睡觉,左右为难,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后来,阿笙是真的睡着了,再次醒来已是深夜,房间里静悄悄的,阿笙伸手摸手机看时间,却忽然想起手机进水,早已不能用了。

508几位舍友、依依和许飞联系不到她,也不知道会怎么胡思乱想。

兴许姑姑知道她黄昏时胃口不错,吃了两块蛋糕,所以才没有叫她下楼吃晚餐。

夜里很静,阿笙打开门,下楼喝水,经过韩愈房间时,里面毫无声息,应该是睡了。

喝完水,阿笙上楼,深夜十点左右,幽深的走廊里,灯光朦胧,若不是对方修身如玉,容貌英俊,阿笙可能会以为夜半遇鬼。

那人不是韩愈,还能是谁,穿着厚厚的灰色睡袍,脸色苍白的站在那里,正好堵住了阿笙房门,一双眸子盯着阿笙,乌黑深沉。

来者不善。

“顾笙,你真狠。”韩愈神情平静,字音却压得很重。

两人房间距离很近,只有几步路而已,顾笙明知他重感冒,还能避不相见,不是心狠,又是什么。

阿笙笑了笑,她可以善良,但她从不轻易出售她的善良。

“能让开吗?我要睡觉了。”她说。

韩愈眉皱了起来,“我们谈谈。”声音还真不是一般的沙哑。

阿笙垂眸看着地面,想了想,抬眸看他:“韩愈,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的人,身边众女环绕,甘心某一天被一个女人束缚自由吗?”

“如果心动,又有什么不可以?”说着,轻轻咳嗽起来,如此一来倒是冲淡了他话语间透露而出的锐度。

阿笙视线越过他,投向角落盆栽,悠悠道:“一朝心动,不过是水月镜花。”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此情不长?”韩愈在笑,但习惯使然,那笑怎么看都带着几分讥嘲。

略一沉吟,阿笙凝声道:“顾清欢是我姑姑。”

“那又怎样?”为了避开他,她还真是煞费苦心,连顾清欢都被她搬出来充当挡箭牌。

她越是对他不上心,他越是要得到她。

这次轮到阿笙皱眉了:“你不是很讨厌我姑姑吗?”

“你是你,她是她。”

深沉的夜,阿笙看着韩愈,男子静默而立,漆黑的眸,仿佛尘埃被吹散一角,折射出凛锐的光。

他是认真的。

是夜,阿笙无声无息呆坐大半夜,到了凌晨才入睡,醒来已经是早晨八点左右了。

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气色好了许多,也许明天就可以回学校了,至于韩家…她唯恐避之不及。

睡了一夜,头发有些乱,阿笙一边动手编头发,一边往阳台走去。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不受约束的渗进房间里,阿笙想,或许一会儿她还可以到花园里四处走走。

暖冬风微凉,腊梅绽放枝头,满目花色。

对于阿笙来说,忽然走出房间,站在烈日下,眼睛多少有些不适应,待她避开眸子,适应光线,花园景色终于在她眼前慢慢清晰起来。

阿笙的眸在转瞬间,被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融进了冬日温情里。

她没想到陆子初会来韩家,有些意外,似乎还有些欣喜。

冬日上午,花园里,清隽男子正在给花草浇水,灰色开襟针织毛衣,里配黑色衬衫,米色休闲裤,休闲皮鞋,戴着黑色边框眼镜,对触目花草照顾有加,韩永信拿着工具蹲在地上给树木花草施肥,两人不时说着话。

阿笙笑了笑,他可知,现如今的他,气质矜贵之余,又增添了好几分亲和力,站在神坛上的男子,在和亲人说话的时候,终于在眉眼间沾染了尘世烟火。

“起床了?”身后响起姑姑的声音,短短三个字传送进阿笙耳中,也传进了花园里。

陆子初抬起头,眸子静默如夜,看到阿笙时,眼里有了笑意:“早。”

阿笙笑,阳光下笑颜如花。

还早吗?已经八点半了,这么贪睡,倒让他笑话了。

顾清欢站在她身旁,同她一起看向花园里的人,只不过姑侄心绪各异,一个看的是陆子初,一个看的却是韩永信。

顾清欢说:“我让冯妈把早餐给你热一热,今天天气好,吃完早餐,正好可以去花园里走走。”

“好。”应声飞快,隐带欢欣,不像她。

“今日倒是挺乖。”姑姑未曾察觉到异常,笑着离开了。

换衣下楼,正好遇见端着餐盘下楼的冯妈,食物未动,想来那人没有食欲。

热早餐需要时间,再说阿笙也不急着用餐,径直去了花园,顾清欢在她身后喊道:“吃完饭再出去。”

阿笙声音消失在客厅里:“老师来了,我跟他打声招呼。”

腊梅树下,陆子初看着阿笙一步步走近,关了水龙头,站着不动了。

阳光刺眼,阿笙抬手遮挡阳光,跟韩永信打招呼,原本心绪还算淡然,一旦立身陆子初面前,竟又隐隐紧张起来。

“嗨——”她轻轻的笑。

“今天起的好早。”话音中竟带着戏笑。

阿笙笑容加深,明媚粲然。无法反驳,确实起晚了。

尴尬吗?也许,抬眸看着腊梅树,为了转移话题,随口说道:“梅花开得很漂亮。”

陆子初勾起唇角,抬起手臂,只听“啪”的一声轻响,修长的手指间已经折下了一枝腊梅花。

“把手伸出来。”

阿笙睫毛颤动,缓缓伸出手,一枝梅花静放掌心。

阿笙低头看着,腊梅花,亦是一朵朵温暖的花。

抬眸看着男子,他站在花树下,嘴角笑容若有似无,温情和暖,纯属妖孽一个。

阿笙有些懊恼,她好像中了魔怔,总是走不出他眼眸里的千山万水。

隆冬寒风天,绽放枝头的不是梅花,而是希望。

韩永信喜爱花草,以至于韩家一年四季花香迷人,就算到了12月下旬,依然万花纷呈,阿笙伫立在花圃之中,手中拿着梅花,浅浅微笑,恬淡怡然。

她用柔婉的神彩,点燃了时光静好。

阿笙对梅不喜不厌,但今日却因为一个陆子初爱上了梅花。

一枝腊梅,花朵少了冷清,丰腴优雅缀满枝干,花香淡雅,阿笙在12月,闻到了春天的气息钋。

不经意抬头,温暖的阳光和一树梅花勾勒出陆子初嘴角的笑,只是眨眼间功夫,似乎明媚的春已经破冬而出,急着在圣诞节之前悄然上演。

陆子初笑容含蓄,总是淡淡的,阿笙想,若是他肯大笑,笑容必定可以覆盖满园群花。

景美,人美,阿笙就连心情似乎也明亮清晰起来罴。

她意识到,有些人纵使相处多年,她依然无法描绘出他的眉眼,但有一种人,也许只消一眼,便能被她存放在记忆里,永世难忘。

“身体好些了吗?”陆子初看着阿笙,阳光和阿笙背后的白色花朵融进他的眼眸里,淬成了一群群展翅欲飞的白鸽。

阿笙声音很轻:“好多了。”

静静看着她,他说:“气色还不错。”

“因为起得早。”少女话语玲珑聪睿,学他适才戏笑,花影照人,在陆子初心里荡漾出一池悠悠春水。

此刻,阿笙不期然想起佛语。

佛曰:“只此一眼,迷醉半生。”

最美好的时光铺陈在陆子初的眉眼间,随着黑眸流转,仿佛能晕染出一世缱绻春光。

阿笙知道,此景,此人,必定会被她镶刻在脑海中。陆子初是她眼眸中的白月光,至于是不是她心头的那颗朱砂痣,尚未深想。

她在想,如果将这么一个人融入骨血,刻进灵魂里,对她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昨天深夜,她还对韩愈说男女心动好比水月镜花,很不真实,但今日见到陆子初,她却亲自推翻了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四目相对,心事轻柔,涟漪层叠,又何尝只是心动那般简单。

有心摆脱心事困扰,阿笙想起那碗香菇鸡肉粥,还未开口,心里就已浮起淡淡的暖意:“谢谢您让人送来的粥,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她没告诉陆子初,水晶碗被她刷洗干净,至今还在房间里放着,看一眼,烦心事瞬间消散。

“喜欢就好。”陆子初原本想对她说,如果喜欢的话,下次可以带她一起过去,但舅舅在一旁站着,此话脱离师生轨迹,有些不合时宜。

“我明天回学校。”阿笙说完这话,又有些懊恼了,她回学校,原本无需告诉陆子初,但也不知怎么了,话到嘴边,就那么老老实实的交代了行踪。

陆子初还没说话,韩永信已经拿着施肥工具走了过来:“身体还没好,别急着回学校。”

阿笙说:“年前考试,我需要回学校复习功课。”

陆子初笑了,废寝忘食翻看红楼梦的人,几时这么认真过?

“学业重要,身体更重要。”韩永信摘掉白色手套,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先不急着回学校,问过医生再说。”

韩永信毕竟是一片好意,阿笙纵使不愿,又能如何?

陆子初看出她隐隐有些小情绪,想来在韩家诸多不自在,眼眸不由浮起浅淡的温柔。

这么关注一个人的喜悲,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念念不忘,放心不下,他之前从未经历过。

如此轻易,就被一个顾笙操控着情绪,比起之前刻意忽视,现如今倒是增添了诸多无奈。

昨天和陈医生通话的时候,陈医生唉声叹气道:“小姑娘太难缠了,去韩家给她输液,怕她排斥扎针,可怜我搜肠刮肚给她讲笑话听,只可惜最后笑话没讲成,反倒自己变成了笑话。”

“哦?她都说了什么?”想起那个孩子,陆子初眉眼间已经开始有了笑意。

“我给她讲李元霸,说李渊四子力大无穷,功绩赫赫,一对金锤横扫千军,只可惜天妒英才,最后举锤骂天,竟然被雷劈死了。小姑娘听了之后,皱着眉,很认真的对我说,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李元霸,李元霸虚构原型来自于李渊之子李玄霸。唐书列传中曾经提起过,李玄霸年十六早死,但在历史上他什么也没干。”

陆子初轻轻的笑:“嗯,像是她说的话。”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顾笙偶尔认真起来,纯真执拗,像个孩子。

“她还希望我以后能够尊重历史。”说着,陈医生又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为了这句话,陆子初挂断电话后笑了很久,格外的想念她。

两年前,陈医生儿子被牵扯进一桩刑事案件里,陈医生恳请陆子初帮忙,两人这才有了交集。

陈医生为此一直对陆子初心怀感激,那日下午,正准备动身前往韩家,陆子初给他打来了电话,说小姑娘排斥扎针,扎针的时候可以多跟她说说话。

认识这么久,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请他办事,陈医生还笑问陆子初,小姑娘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陆子初在电话里笑了笑,“陈叔,她还是个孩子。”

在他眼里,她还是个孩子,可他比谁都清楚,顾笙是个情绪掌控高手,善于伪装,看似温吞谦逊,其实骨子里比谁都执拗难缠。

既然她想离开韩家,或许…

或许私底下,他可以跟陈医生事先沟通一番,如果她真的不适合回学校,说什么也不能由着她胡来。

不经意抬头,竟看到了韩愈,不知何时早已立身阳台,穿着睡袍,双臂环胸,垂眸看着他们。

阿笙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抬眸望去,因为刚睡醒,韩愈发丝略显凌乱,但男人若英俊,不管怎样都会让人觉得很好看。

距离有点远,阿笙看不到他的眼睛,并不见得韩愈在看她,但她却觉得浑身不自在,更何况陆子初就在她身旁站着,阿笙竟跟做了亏心事一般,不愿看韩愈,更不敢看陆子初。

花园花朵开的不管不顾,从高处往下看,宛如一只只展翅欲飞的七彩蝴蝶,韩愈从不知道,家中花园竟可以这么美。

见陆子初朝他挥了挥手,韩愈笑了,再看阿笙,垂头看着手中的腊梅花枝,似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可就在刚刚,她明明看到了他。

装作没看到他,至少说明他在她眼里,并非是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花园里,也不知道陆子初低头对阿笙说了什么话,只见她点点头,跟着陆子初和韩永信一起离开了花园。

这丫头在公共场合举止得当,可一旦到了私底下俨然换了一副面孔,典型的表里不一。

冬季清寒,百花晃眼,韩愈看着顾笙的背影,也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那双经年冷漠的眼眸,不知何时早已因为一张笑靥有了融化的迹象。

陆子初去找韩愈时,韩愈正在换衣服,也不催他,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一本财经杂志翻看起来。

待韩愈从更衣室里走出来,这才从杂志上移开视线,抬眸问他:“好端端的,怎么感冒了?”

陆子初昨天很忙,在望江苑忙完工作,已经是深夜11点左右了,睡前给陈医生打了一通电话,原本是想询问阿笙身体怎么样,就多聊了几句,然后陈医生提起了韩愈,说韩愈落水,下午发高烧,好在烧退了,虚惊一场。

已经很晚了,陆子初没再给韩愈打电话,一大早过来,明着是来看望韩愈,暗地里…看看顾笙。

“不小心掉进了游泳池里。”韩愈低头扣着衬衫衣扣,声音有些哑。

陆子初笑了笑:“看来,这个不小心有些不寻常。”

“昨天我好心归还手机,却被顾笙推进游泳池里,你说这姑娘是不是恩将仇报?”话虽如此,语音里却没半分埋怨的意思。

陆子初看着他,若有所思:“顾笙不是这么冲动的人。”

“你倒是了解她。”

陆子初合上手中杂志,再开口,声音凉凉的:“你欺负她了?”

若非气恼,顾笙怎么会动手推他?他可以不了解顾笙,但对韩愈却是十分了解的。

韩愈进更衣室拿外套,听了他的话,走到门口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吻她算不算欺负?”

“啪嗒”一声,手中杂志被陆子初扔到了一旁矮桌上。

餐桌上,腊梅在花瓶里吐露着芬芳,阿笙想:陆子初上楼也有好一会儿了,不知道韩愈有没有乱说话…

“在想什么,吃个饭还这么心不在焉。”顾清欢端来了一杯牛奶,放在阿笙餐盘旁边。

阿笙回过神,说谎不眨眼:“昨晚没睡好,有些犯困。”

“吃完早餐,回房间好好补补眠。”顾清欢站在餐桌旁,接着说:“昨天晚上你爸爸给我打来了电话,打不通你手机,担心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阿笙皱眉:“你怎么告诉我爸爸的?罘”

顾清欢见她有些紧张,忍不住笑道:“看把你紧张的,我说你手机坏了,今天让你抽时间给他回个电话。”

阿笙笑了笑:“谢谢姑姑。”

顾清欢没好气道:“谢我说谎,替你隐瞒生病这件事?飚”

“报喜不报忧,再说我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没必要让他们在美国为我担惊受怕。”

顾清欢笑着摇头,离开餐厅,很快又走了回来,手中拿着一只盒子,放在了阿笙面前:“看看,如果款式不喜欢的话,可以拿到店里再换。”

阿笙放下汤勺,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安放着一支银白色手机,女款,是时下女孩子都很喜欢的款式。

原本阿笙打算回学校之后再买手机,没想到姑姑私底下都帮她置办好了。

姑姑眼光一向很好,她挑选的,阿笙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阿笙抬头问她:“我如果对你说谢谢,你会不会生气?”

顾清欢撇嘴道:“肯定会生气。”

阿笙含笑不语,低头把玩着手机,耳边响起顾清欢的声音:“刚才听永信说,你明天想回学校?”

“年考在即,总不能因为生病一直耽误学业。”阿笙端起牛奶,浅喝一口,有点小甜,不加糖的话,会更好。

顾清欢可不是那么好骗的人,扫了一眼四周,见冯妈正在厨房里忙碌,坐在阿笙身旁,压低声音道:“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韩愈私底下又找你麻烦了?”

“没有,他对我很客气。”最近确实很客气,除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吻。

顾清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沉默了好几秒,这才对阿笙说道:“阿笙,远离韩愈。”

阿笙微愣,失声道:“姑姑你——”发现什么了吗?

顾清欢轻叹一口气:“没有人能够在伤害韩愈之后还能独善其身,他向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你把他推到游泳池里,大病一场却不记仇,这并不寻常。”

“姑姑多想了。”这话,阿笙说的心虚。

“真的是我多想了吗?他昏睡醒来,追问冯妈,得知你一直没去看他,当时就动了怒,让冯妈喊你过去,后来冯妈对他说,你在睡觉。韩愈脸色这才缓和了许多…”顿了顿,顾清欢神情严肃起来:“阿笙,姑姑是过来人,韩愈看你眼神不一样,还有他对你的态度…”

顾清欢没把话说完,有些忧心忡忡。

静默片刻,阿笙说:“姑姑,不管韩愈是否对我有意思,我都不会跟他在一起。”

顾清欢挑眉:“因为我嫁给了韩愈的父亲?”

“因为我不爱他。”

“现在不爱,你能保证以后也不会爱上他吗?”

阿笙笑了:“姑姑是不喜欢韩愈这个人,还是单纯不希望我和韩愈在一起?”

顾清欢“唉”了一声,侧眸看着阿笙:“感情对于韩愈来说不是必需品,而是生活调剂品。他能很快的投入一场新恋情中,同时也能快速的从一段旧恋情里抽身而出。曾经,韩愈有一个女朋友忍受不了韩愈和她分手,以死相逼,希望他能够回心转意。那女孩当着他的面割破手腕,寻常人面对这一幕,不管有情还是无情,只怕早就打电话叫救护车了,可韩愈呢?视若无睹,继续煮咖啡,去书房工作前,还特意问了问女孩,要不要来杯咖啡提提神继续闹。”

“后来呢?”韩愈倒也狠心。

“家佣担心出事,打电话给永信,那天永信在开会,我代永信接了电话,听说此事,连忙让家佣带女孩去医院,好在送得及时,没有酿成大祸。为此,韩愈还把家佣给辞了,嫌他多事。”

阿笙总结道:“这女孩有点傻。”

男人若不爱,就算女人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重燃心动,有的只是心惊肉跳。韩愈是男人中的异类。

“重点不是女孩傻不傻,而是韩愈太无情,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不爱,比谁都狠。”顾清欢说着,抬眸看了一眼通往二楼的盘旋楼梯,话锋一转:“还有楼上那位陆子初,有女孩为了他要跳江,为此还惊动了警察,女孩执意要跟陆子初通话,警察无奈只得找到陆子初,希望他能够暂时说谎稳住女孩的情绪,你猜怎么着?陆子初表面应允,但接过电话却对电话那头等着跳江的女孩说:‘需要我为你倒数吗?’说着,还真的从10往前倒数起来,陆子初声音多淡定啊!一个个数字从他嘴里蹦出来,沉稳有力,就跟阎罗王索命一样,那女孩当场就崩溃了,还没等陆子初数到2,就冲陆子初大声吼道:‘陆子初,你真狠。’陆子初说:‘不是我狠,是你太懦弱,如果你真的跳江,我或许还能多看你一眼,但你不跳,所以我连跟你说句话,都觉得对你是一种恩赐。’在场的人听到陆子初的话,全都吓出一身冷汗,唯恐女孩想不开跳下去。”

“那女孩跳江了吗?”阿笙有了兴致。

顾清欢“哼”了一声:“他都把话说得那么绝情了,傻子才会往下跳。”

阿笙笑出声:“听似无情,毕竟还是断了女孩跳江念头,说起来应该算是有情了。”

反观韩愈,女友和他毕竟相识一场,割腕后经受待遇比陌生人还不如,阿笙几乎敢断定,倘若不是家佣打电话求助,后来把女孩送到医院,韩愈怕是真的会任由女孩死在他家里。

“阿笙,你这是在替陆子初说话吗?”顾清欢有些不高兴了。

“姑姑,我只是实话实说。”阿笙伸手放在顾清欢手背上,轻轻握住她的手:“你放心,我明天回学校,以后会试着远离韩愈。”

顾清欢靠着椅背,叹气道:“我现在倒不担心你了,反倒是担心韩愈,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阿笙松开手,笑了笑,不接话,端起牛奶杯,喝了一口,皱了眉,牛奶放凉了。

陆子初和韩愈一前一后走下楼,未见顾笙,反倒是率先听到了她的声音。

她在跟人讲电话,站在客厅落地窗前,上午阳光洒满温室,仿佛世间万物都能在刹那间破茧而出。

韩愈看了顾笙一眼,问陆子初:“要喝水吗?”

“不用。”陆子初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

韩愈离开后,他站在楼梯口,静静的看着顾笙。

她今日衣着宽松,白毛衣和灰色休闲裤,阳光笼罩一身,低头说话时,垂落下来的发丝几乎遮住了她讲话时的神情。

她并没有觉察到陆子初的存在,走近,属于她的轻言声淡淡的传进耳中。

“圣诞节我就不去美国了…对,时间太赶…你跟爸妈说一声,今年我想回老家过年…你要回来?爸妈呢?他们知道吗…”

陆子初之前听说过,顾笙有个哥哥,想来她在跟顾城通电话,轻声细语,会让人误以为很乖巧。

阿笙讲话间隙,无意中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陆子初,对他微微一笑,移开眸子继续讲电话。

等阿笙结束通话,客厅里并不见陆子初的身影,阿笙走出客厅寻他,却在门口被韩愈唤住脚步。

“这个给你。”

同样是一支新手机,静静的出现在阿笙面前。

“不用,姑姑已经给我买了新手机。”没想到,生着病,他还记挂着她手机进水不能用。

被人拒绝还是第一次,韩愈皱眉:“拿着,我不喜欢欠人。”

阿笙开始有了小情绪:“就算你给我,我也不会用。”

“那就扔了。”

韩愈原本说的只是气话,也料定阿笙不会真扔手机,谁曾想…

手上一空,紧跟着韩愈看到了阿笙走向花园的背影,再然后韩愈目睹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从阿笙手中划出,最后落在了台阶下方的游泳池里。

“如此一来,你我扯平了。”阳光下,阿笙笑着转身,看到了脸色异常难看的韩愈,也看到了花园一角,单手插在裤袋里,独立一隅的陆子初。

那日,阳光真的很暖,柔柔的投落在三人身上,光影移动间,是他,还是她,仿佛被施加了魔咒,彼此对望,却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陆子初在看她,韩愈也在看她,仿佛刹那间凝固了时间。

阿笙离陆子初很近,只有几米距离,却在几米距离里,移开眸子,不愿正视他的眼睛。

韩愈毕竟是他亲人,被他目睹这一幕,他会怎么想她?没教养,还是太冲动?

阿笙是这么想的,韩愈若是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那她最好反其道而行之,若她所作所为不再是她,他还会不改初衷吗罘?

这手机,阿笙纵使不接受,也没必要当着韩愈的面,直接扔进游泳池里,这么不给韩愈面子,无非是希望他能讨厌她,就算不讨厌,若像以前一样对她冷漠相待,也是很好的。

但韩愈却没有恼羞成怒,只盯着阿笙,不说话。

等了一会儿,韩愈哑着嗓子,送给阿笙两个字:“幼稚。飚”

说着,转身进屋,一时间院子里只剩下陆子初和阿笙,阿笙心里有点难过,也有点委屈,陆子初不说话,她更没有主动开口的打算。

“顾笙。”率先说话的那个人竟是陆子初。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鼻头发酵,酸酸的,阿笙垂眸,不答腔。

陆子初看了她好一会儿,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无奈,克制上前的冲动,再开口,声音淡淡的:“委屈?”

“没有。”两个字从阿笙嘴里说出来,言不由衷。

陆子初听出来,嗓音低沉浅淡:“手机是我买的。”

“呃…”阿笙忽然抬头,吃惊的看着陆子初。

一大早,陆子初给韩愈打电话,韩愈听说他要来韩家,就让他挑一款女式手机带过来,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为此挑了很久,没想到第一次挑手机送人,对方竟是顾笙。

初听韩愈亲吻顾笙,激起了他前所未有的坏情绪,如今顾笙把手机扔进游泳池里,故意惹韩愈生气,反倒冲散了他眸子里的冷意。

她怕是气坏了,否则怎会做出这么失礼的举动来?

陆子初目光太深邃,阿笙心头悸动莫名,阿笙低头说:“我不知道是你买的手机。”

那一刻,陆子初很想问顾笙,如果事先知道手机是他买的,她是否还会把手机扔进游泳池里,但这话注定没办法问出口,因为隐约有脚步声响起,韩愈拿着外套走了出来。

险些忘了,不久前母亲打来电话,声称很久没有看到韩愈,让他们中午一起回陆家吃饭。

“走了。”虽说韩愈语气平静,心里毕竟存了几分恼意,大步走下台阶,担心多看顾笙一眼,就会忍不住发起火来。

临走前,陆子初问她:“明天回学校吗?”

“嗯。”是一定要回去的,在韩家继续待下去,她怕自己会心力交瘁。

“明天上午10:20分,有一节刑法课,不要迟到了。”

“好。”

那声“好”也不知道陆子初有没有听到,阿笙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有些怅然若失。

冬日阳光充沛,游泳池畔,有少女沿着池岸,试图找到手机落水的踪迹。

路上,陆子初和韩愈各怀心事,很沉默。

十字路口,陆子初忽然开口:“如果你不是认真的,最好不要招惹她。”

闻言,韩愈看了他一眼,良久之后,说:“如果我很认真呢?”

陆子初不语,沉默了好一会儿,淡淡的说:“你以前交过几任女朋友,每一次看起来都很认真。”

韩愈皱了眉:“她跟她们不一样。”

陆子初勾起唇角:“依我看,没什么区别。”

如果顾笙真的跟那些女人不一样,韩愈至少应该试着尊重她。

强吻,好像跟尊重并不挂钩。

韩愈眉皱得更深了:“什么意思?”

陆子初侧眸看了他一眼,嗓音轻漫:“字面意思。”

下午,陈医生来到韩家,帮阿笙扎针输液,叮嘱她回学校后要注意饮食,如果身体有任何不适,可以给他打电话。

陈医生开了口,阿笙又执意要回学校,韩永信也不好继续挽留,晚上吃完饭,又给阿笙拿了几千块钱,让她吃不惯学校伙食的话,可以叫外卖。

阿笙连忙推托不要,求助姑姑,姑姑在一旁笑道:“你就拿着吧!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做长辈的一点心意。”

阿笙只得收下,却是诸多不自在。

那一晚,韩愈并未回来,听韩永信说,韩愈晚上留宿陆家,回来也要等明天了。

阿笙心里一块大石落地,不用面对韩愈,这让她觉得很轻松。

翌日天亮,韩家派车把阿笙送到了学校,时间还早,回到508宿舍,舍友惊喜不已,围着她嘘寒问暖。

江宁拍着阿笙的肩,唉声叹气道:“吃个东西也能过敏住院,注定命中无福,原指望你今后嫁入豪门,姐们跟着沾沾光,如今看来,是没指望了。”

阿笙听了,只笑不语。

什么叫有福呢?得遇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阿笙觉得,所谓爱,通常都被融进生活里。有些人的爱情之所以看起来很神秘,无非是因为这些人距离世人生活比较远,有神秘感的通常都不是感情,而是人。

世上爱情都长着一样的面目,不管是政商名流,还是尘世路人,爱情都要历经平淡,越是日子琐碎,越是可以看到相濡以沫的深情厚爱。

在顾家,阿笙一直觉得父母感情很好。

父亲每次叫母亲名字,声音就会很温柔,熟人听了,总会羡慕一笑,瞪着自家老伴:“你看人家老伴。”

父母像任何夫妻一样,也曾吵过架,吵得最凶的时候,可以相互斗气不说话长达一星期,即便如此,日子还是要在无尽的琐碎中继续走下去。

母亲生病,父亲会焦急紧张;母亲生气,父亲会笑着安抚她;两人夫妻二十多年,从没向对方说过“我爱你”,母亲说:“说不说我爱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他心里。”

深情藏匿在生活里,所以嫁给豪门,还是嫁给贫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是否能在平淡中坚守,哪怕历经磨难也要厮守一生。

刑法学课堂上,再见陆子初,阿笙内心溢出了小喜悦。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之窗。

第一次相见,陆子初的目光就强烈吸引着阿笙,他思索问题时,眼神专注犀利,很有内容。

这个男人成功演绎了岁月静好,他把安宁淡然放进了云卷云舒中,就那么独立一隅,似乎人世间所有纷扰都能跟他无关。

她知道他很有魅力,她很少看到有男人可以在举手投足间把淡定从容,一寸寸融进浑然天成的气质里。

阿笙在大学期间,一度很迷茫,她想在终将逝去的青春里关注一些现实以内的东西。但现实以内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她毫无头绪。

好在她遇见了陆子初。

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触动和梦想,遇到他的每一天,都能激发出无限正能量,他把经历和岁月收藏在他的灵魂里,所以她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她会看到怎样一个陆子初。

陆子初正在认真讲课,他每次进教室都会拿着课本,但所有学生都知道,课堂上他从来不碰课本,他讲的东西是学校没办法给他们的。因为他,他们学会了思维延伸,她开始明白,所谓学识,需要在岁月和一次次经历中燃烧自己,正因为他有故事,所以他们才能在他的语言中感受到法学的魅力。

这样奇妙的经历,并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给她的。

教室里,陆子初眸光对上阿笙,他冷清依旧,她敛眸移开,看似风平浪静,内心却泛起浅波涟漪。

台上,男子转身板书,嘴角有笑意淡淡浮起,刚才某人上课似乎有点不专心。

台下,阿笙把手伸进风衣口袋里,那里装着一支失而复得的手机,昨天上午沉潜在了游泳池里,但却被她想方设法捞了上来。

好在手机没摔坏,开机,屏亮,阿笙从不知道原来她的快乐竟也可以这么简单。

如此反复,只因他对她说:“手机是我买的。”

那天课罢,陆子初收拾课本离开前,当着03级全系学生的面,对阿笙说:“顾笙同学课后来一下办公室,我有事情找你。”

一时间,阿笙饱经全系学生眼神垂爱,当事人坐在座位上沉淀了情绪,这才起身,拿着背包走人。

前往办公楼,阿笙面前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陆子初的办公室在甬道尽头,那里有一面明亮的玻璃墙,离得很远,就能看到自己的小身影,随着走近,一点点拉高,清晰。

薛明珠有一次来办公楼交作业,看到这面玻璃墙,还曾对她们说:“这面玻璃墙很神奇,仿佛能看到自己从婴儿时期一点点长大成人。几十秒,小小的自己眨眼间就长成了现如今这副模样,忽然有点小感伤。”

阿笙明白:所谓日子,经不起推敲钏。

房门没关,阿笙在办公室外面停了两秒,抬手敲了敲门,这才推门走了进去。

陆子初正站在打印机前整理资料,阿笙走进来的时候,他侧眸看了她一眼,神情平静:“下午要输液,别忘了。”

“…嗯。”阿笙略感意外,他喊她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糅?

他问:“有人陪你去医院吗?”

“有。”t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学校附近,步行十分钟就到了,就算没人陪她一起输液,阿笙一个人也能应付过来。

早已敲定好的,陆子初下午要和诉讼当事人面谈,所以没时间照应阿笙,听到有人陪她一起输液,倒也安了心。

想了想,陆子初说:“输完液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阿笙很想问他,给他打电话干什么,但出口话语却是:“我没有你电话号码。”

有些后知后觉,陆子初这才意识到他们认识这么久,但却从来没有向对方告知过彼此的电话号码。

笑了笑,陆子初低头对阿笙说:“把你手机给我。”

递给陆子初的是一支银白色手机,至于那支被她千辛万苦捞出游泳池的黑色手机则一支潜伏在她的口袋里,不敢轻易拿出来示众。

也许,口袋里潜伏的早已不再是一支手机,而是她深深藏匿的心思,担心一朝暴露,迎向她的却是惴惴不安。

陆子初拿着手机,手指娴熟的输着号码,把名字编写在内,存入电话薄之后,又用阿笙的手机拨打着他的号码,听到手机在响,这才挂断电话。

把手机还给阿笙,阿笙低头看着电话薄,“陆子初”三个字烫红了她的眼。

下午,许飞陪阿笙去医院输液,殷勤周到,不时有目光投落在阿笙这边,输液室有女病友小声感慨道:“唉,好男人永远都是别人的。”

期间,刘依依给阿笙打来了电话,阿笙佯装不经意的看了一眼许飞,一直笑眯眯的许飞,笑容终于维持不下去了,凑到阿笙耳边,小声说道:“我先去趟洗手间。”

“去吧!”阿笙理解许飞的感受,惟愿时间能够冲淡一切烦愁。

电话那端,刘依依问阿笙:“刚才是谁在跟你说话?”

“许飞。”

刘依依忽然沉默了,阿笙只能主动打破沉默,对刘依依说:“我昨天跟哥哥通过电话,他说他有可能今年会回国过年。”

“真的?”刘依依一扫之前消沉,声音很激动,那样的欢喜倒让阿笙失笑不已。

那时候的她又怎么会知道,刘依依之所以激动欢喜,并非因为她的大哥要回国了,而是她终于可以见到她心仪喜欢的男人…

大哥和爱人,岂可相提并论。

“那么激动干什么?他只说有可能,还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能回来。”阿笙担心刘依依只是空欢喜一场,毕竟还不知道爸妈是否放行。

刘依依笑道:“一定会回来的。”

阿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依依说的那么坚定,好像哥哥已经提前预定好机票,回国在即。

“我就知道。”有时候,刘依依对某些人,某些事情的坚持比阿笙还执拗。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这才挂断电话。

许飞回来时,看到阿笙坐在椅子上,头低垂着,似是睡着了,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她身上,无声坐在她身边,扶着她的头,让她靠在他肩上。

似是睡着的阿笙,轻轻睁开眼睛,随后闭上。

许飞很好,只可惜刘依依不爱。

输完液,许飞和阿笙在外面简单吃了饭,把她送到宿舍楼,许飞这才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阿笙险些吓一跳,508舍友正在集体做面膜,一张张发青的脸,别提多瘆人了。

薛明珠正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看书,见阿笙回来,好心道:“阿笙,要不要做面膜?”

“不做。”

这话本正常,奈何江宁故意曲解,也有心逗阿笙,便从床上坐起来,伸出兰花指:“来嘛小妞,做一次一百,做两次两百,再送一次。”

阿笙送了江宁两个字:“下流。”

闻言,江宁笑得天花乱坠:“我说的是做面膜,你想的却是男欢女爱,大伙评评理,我和阿笙,究竟谁下流?”

“…”阿笙拿着手机,直接去了洗手间。

阿笙给陆子初打电话的时候,陆子初正在参加一个饭局,听到手机响,再看名字,嘴角微微上扬,对餐桌众人歉然一笑,这才起身走到了房间一角。

“输完液了?”直接开门见山,陆子初话语简洁有力,但能从玻璃窗里看到他讲话时柔和的脸部线条。

“嗯。”阿笙紧接着问他:“给你打电话,有没有打扰你?”

“没有。”她还记得打这通电话,对于陆子初来说,可谓暖人心扉。

窗外,夜幕笼罩尘世,万家灯火点缀了双眼,陆子初语声轻柔温和:“有没有吃晚饭?”

“回学校之前吃了一碗馄饨。”回话的时候,阿笙并未多想,说完之后,听到对方低低的笑声,这才懊恼不已。

她只说自己吃过饭就行了,又何必老实交代自己晚上吃了一碗馄饨?

话已出口,难以收回,好在陆子初没有站在她面前,要不然一定可以看到她蒸红的脸。

门上响起敲门声,紧接着薛明珠的声音尖锐响起:“阿笙,快出来,我都快憋死了。”

这声音来的太突然,阿笙来不及捂手机,别说是陆子初了,只怕隔壁宿舍的人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果然,陆子初淡声问她:“你在哪儿?”

“洗手间。”就算她不说,陆子初又怎会猜不到。

电话那端,陆子初笑容加深:“是薛明珠吧?听声音似乎很急,出去接电话,别把她憋坏了。”

“哦。”阿笙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有这样的舍友造孽啊!

打开门,更惊悚的话还在后面。

薛明珠看到阿笙出来,幽怨的白了阿笙一眼,关门前,嘴巴特毒:“阿笙,老实说你是不是便秘啊!”

“你才便秘。”阿笙下意识还击薛明珠,这话也不知道薛明珠有没有听到,反正陆子初是听到了。

阿笙恨不得刨个坑,把自己给活埋了。

“那个…”我不便秘。

阿笙终是没说出口,如果她真告诉陆子初,她不便秘的话,反倒像是在遮掩她便秘一样。再次感慨,她的舍友们,都是她人生中的贵人啊!

瞧瞧,因为她们,她平淡无奇的人生里被强行增加了多少笑料?

陆子初隐约猜到那孩子怕是脸红了,忍着笑,怕自己笑出声,增加她的难堪,有意结束通话:“早点睡,别熬夜。”

阿笙拿着手机,有气无力的回到宿舍,关童童连忙关切道:“阿笙,你真的便秘吗?我妈那里有一个偏方挺灵的,回头我把偏方要来给你。”

“…”阿笙躺在床上,装作没听见。

江宁“啧啧”道:“羞什么?谁还没便秘的时候,别怕,姐姐不笑你。”

“…”阿笙直接拿被子蒙着头,她爱508,真的。

这边,陆子初挂断电话,嘴角笑意清凌照人,涟漪荡漾,一向漠然待人的陆子初,何曾有过这样的神彩?

落入同僚眼中,俱感讶异,纷纷望向他,猜测能让男子这般微笑,是否跟之前那通电话有关。

“怎么?”陆子初端起水杯,淡淡的扫向同僚们。

“没什么,没什么…”

那天阿笙离开韩家,韩愈并不知晓,所以阿笙回到学校后,一直担心韩愈会找她,事实证明确实是她想多了,手机风平浪静,韩愈是知道她手机号的,但却一直没给她打过电话。

也许,他只是随口说说,并未上心…

转眼间迎来了圣诞节,且不说大街小巷是否都摆上了圣诞树,挂起了小彩球,就说t大校园吧!几乎所有图书馆和餐厅里都摆上了大小不一的圣诞树,彩旗高低起伏的挂在天花板上,一派节日喜庆。

到了平安夜那天,刘依依来学校看阿笙,给她送了一只大大的水晶苹果,阿笙两只手合起来也没把苹果拢在手心里,笑道:“这么大,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天气太冷,刘依依哈着热气,跺着脚说:“吃不完也要吃,把整个苹果吃完,这才吉利。罘”

阿笙和刘依依回到宿舍,舍友们还是第一次见刘依依,直夸她长得漂亮,就连以美貌著称的江宁也忍不住说刘依依气质很干净,还问阿笙,是不是南方女孩,气质都很好。

这话连带也把江宁自己给夸了,一屋子的人都在笑。

那天508宿舍里,刘依依从包里掏出一只包装好的苹果递给阿笙,对她说:“你把这只苹果给小哥送去,就说是你送的,我在宿舍等你。飚”

“许飞宿舍离这里不远,你自己送给他。”阿笙看着那只苹果,不接。

刘依依已经把苹果塞到了阿笙手里:“快去,回来后,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飞没在宿舍,他的舍友说导师找许飞有事,一时半刻回不来。

刘依依在宿舍等她,阿笙没有久待,把苹果放在许飞书桌上,跟他的舍友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回去后,刘依依问她:“小哥怎么说?”

阿笙去洗手间洗手:“没看到他,我把苹果放到他书桌上了,他一回宿舍就能看得到。”

“哦。”刘依依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

刘依依想法,阿笙还是知道的,他们打小就感情深厚,纵使无关情爱,却不愿彼此关系渐行渐远。依依急于和许飞回到最初,但却不知道该怎么修补表白被拒引起的疏离和隔阂。

这时,薛明珠走了进来,对刘依依点头笑了笑,然后对阿笙说:“你猜我刚才在操场旁的小树林里看到谁了?”

“谁?”虽是询问,阿笙却是半点好奇心也没有。

薛明珠愤愤道:“江宁和她那位小男朋友,这两人竟然躲在树后接吻。”

“恋人接吻很正常。”阿笙笑,不知情的人只怕会误以为薛明珠暗恋江宁小男友,否则怎会这么生气?

“目睹这一幕,江宁在我心里的形象一下子降到了这里。”薛明珠说着,还配合手势,直接从胸部降到了腰间。

阿笙觉得被降低的形象高度,其实还是挺高的。

“明珠,你上辈子一定是教堂里的老修女,等你以后谈恋爱,估摸着接吻比江宁还勤。”关童童走过来,趁薛明珠反驳前,搂着阿笙和薛明珠的肩,提议道:“平安夜,恋人扎成堆,要不我们这群没男朋友的,晚上一起出去聚一聚?”

“我看行。”薛明珠摆出女王范,甩开关童童的手,扭腰去洗手间了。

关童童又看向阿笙:“阿笙,你呢?”

阿笙看向静静看书的刘依依,刘依依笑了笑:“我没意见。”

“那就一起吧!”

晚饭是在江边吃的,江宁小男友请得客。

就在508舍友准备集体外出吃饭时,江宁回来了,“姐妹们,我相公说了,晚上请大家吃饭,不能不赏脸啊!全都要来,依依也来,人多才热闹呢!”

小男友是富二代,用薛明珠的话来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不白吃。”

阿笙和刘依依原本不想凑热闹,感觉这顿饭像是在宰那位富二代,但又不好扰了大家的兴致,于是几个人浩浩荡荡的往江边走去。

有名的川菜馆,每道菜都很辣,吃得江宁小男友眼泪直流。

江宁笑眯眯问他:“是我辣,还是川菜辣。”

这话初听有些莫名其妙,但后来众人猜想,这话可能是两人私底下比较隐秘的小情趣,如今当众说出来,怎么看都有当众***的嫌疑。

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每道菜刘依依都会率先尝一尝,觉得放心了,这才让阿笙动筷子。

薛明珠在一旁笑道:“阿笙吃顿饭,享受的待遇都快赶上皇帝老子了,饭前需要身旁内侍先试毒试吃,羡慕死我了。”

饭桌下,阿笙和刘依依的手握在了一起,什么叫闺蜜,大抵如此了。

一顿饭下来,饭桌上有男生,不喝酒是不可能的。

薛明珠是酒桌高手,508宿舍的人都知道,但关童童一口一杯白酒下肚,却是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之外,齐呼她深藏不露,是女中豪杰。

小男友一看这阵势,当时就有些怯胆了,一个薛明珠就难以应对了,再加上一个关童童,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女友在侧,面子不能丢,小男友两面夹击,江宁也有心放任他喝醉,偶尔小男友推辞不喝,江宁还会在一旁皱眉道:“别扫了大家的兴致。”

于是,不能扫了兴致的小男友,在接连轰炸下,终究还是醉了。

见小男友那么可怜,刘依依小声对阿笙说:“怎么感觉江宁对她男朋友不太上心呢?”

阿笙笑:“那你说说看,怎么才叫对男友上心呢?”

“至少看到他喝那么多酒,会焦急,会心疼。”

刘依依是没有谈过恋爱的,阿笙觉得有趣:“那你为谁焦急心疼过?”

“哎呀,不理你了。”刘依依没好气的推了推阿笙,看那神情,分明是不好意思了。

阿笙和刘依依虽然没搀和其中,但同在一个饭桌上,又哪能不喝酒?虽然不多,但对酒量浅的她们来说,酒劲难免上头,好在意识还很清楚,至少还能回学校。但小男友明显是喝多了,江宁只得扶着他先打车离开。

离开前,江宁交给薛明珠一张卡,豪气道:“蓝钻包间,之前预定好的,我们是去不了了,你们去吧,就在斜对面,挺近的。”

蓝钻在t市很出名,是一家大型ktv,消费昂贵,薛明珠之前就说,等以后赚钱了,一定要每天去蓝钻高消费,如今拿着这张卡,又怎肯放过机会?

阿笙和刘依依对唱歌没多大的兴致,平时又都是喜静的人,原想推拒,但关童童和薛明珠达成了同盟,经由劝说无效,干脆拖着她们往蓝钻方向走去。

阿笙觉得被拖着走,实在是影响不好,只得妥协,跟在她们身后,很无奈。

不愧是蓝钻,一辆辆私家车整齐的停在外面,醒目的车标,代表着豪车价钱究竟有多昂贵。

“小家伙。”

阿笙还没走进蓝钻大厅,就有人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阿笙一愣,回头看去,一张灿烂的笑容,还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不是石涛,还能是谁。

“怎么还不进来?”薛明珠原本已经走进了大厅,见阿笙没进来,就折返身走了出来,看到阿笙面前站着一位男人,似乎跟阿笙认识,就笑着打了声招呼:“嗨,帅哥——”

石涛看了薛明珠一眼,问阿笙:“来唱歌?”

阿笙笑着点点头。

“你陆老师知道吗?”听石涛的语气似乎极不赞同阿笙夜间来蓝钻。

阿笙小无语,她来唱歌,好像跟陆子初没什么关系吧?

石涛抬起腕表,看了看时间:“你们几个人?”

“四个。”阿笙不明白石涛是什么意思。

石涛直接做出了决定:“一起吧!你陆老师也在。”

“呃…”阿笙没想到,陆子初也在这里,一时间倒真的想直接溜走了。

石涛又怎容许阿笙在他面前跑掉,看着依依三人,笑容微醺:“几位美女,要不要一起?正好可以介绍几个帅哥给你们认识。”

“有你帅吗?”薛明珠趁着酒醉,胆子也大了起来,看着石涛,开起玩笑:“有你帅,我们就过去,没你帅,那还是算了。”

“你们去看看就知道了。”石涛轻轻的笑,故作神秘,直接搂着阿笙的肩往前面走。

阿笙泄气了,回头怜悯的看了一眼跟在后面,异常欢欣的薛明珠和关童童,等一会儿看到陆子初,但愿她们还能笑得出来。

那个包间,一看就是经过特别装修设计的私人包间。

脱离阿笙想象之外,包间尽头有一个如梦似幻的小舞台,上面摆放着钢琴、架子鼓,以及其它一些乐器。

石涛推开门,阿笙就听到了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初听还以为是他们点的钢琴曲,入内才知道确实有人在弹钢琴,女子隐隐熟悉,似是那天在和陆子初一起在餐厅吃饭的女子。

姑且不说她钢琴弹得怎么样,只需那么坐着,灯光打在她身上,就足以美轮美奂了,况且她钢琴确实弹得很好。

想要找到陆子初并不难,一群人围坐在沙发上,他也在里面,身边坐着一个女人,年龄应该和阿笙差不了几岁,虽然很年轻,但眉眼间却很自信,容貌竟比江宁还要漂亮许多钏。

江宁是美丽,此女是美得精致,陆子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惹来女子低眉浅笑,眸子里分明带着少女应有的纯真和娇羞。

“阿奈,子初,你们看谁来了?”石涛声音不大,却成功吸引众人向阿笙她们望了过来。

这时的阿笙无暇顾及偶遇陆子初,薛明珠和关童童她们会有怎样的震撼,地方只有这么大,陆子初一抬头,墨色漆黑的眸子就淡淡的投落在她的身上糅。

“哟,阿笙来了,快来这边坐。”吴奈说着,示意身边朋友起身,给阿笙她们让座。

阿笙只得拉着依依的手往那边走去,阿笙还好,举止得当,但薛明珠和关童童明显很紧张,众人还以为年龄小,一下子见这么多人,怕生。

薛明珠和关童童还没落座,就对某人毕恭毕敬的唤了一声:“陆老师好。”

此话一出,所有人先是一愣,随后都乐了,有人起哄道:“我说呢!原来是陆少的学生。快跟大伙说说,你们陆老师平时在学校是不是很凶?”

陆子初只静静喝水,不说话。

薛明珠和关童童缩着脖子,也不敢吭声,灰溜溜的回到位子上坐好,瞅准时机,和阿笙四目相对时,幽怨的瞪了她一眼,怪她不早说。

阿笙想叹气,她该怎么说?关系乱着呢!

吴奈在一旁笑道:“阿笙,看到你们陆老师,也不打声招呼吗?”

闻言,众人又把目光投落在阿笙身上,阿笙只得看向陆子初,淡淡的笑道:“陆老师好。”

陆子初深深的看了一眼阿笙,颔首点头,算是应了。

这时,舞台上弹钢琴的女子走了过来,阿笙见她走近,连忙站了起来,率先打招呼:“你好。”

“真的是你。”女子认出阿笙,会心一笑。

阿笙也笑道:“上次谢谢你,改天我请你吃饭。”

“我只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真正救你的人可不是我,是你们陆老师。”说着,似是看了某人一眼。

阿笙没把目光移过去,笑容依旧:“陆老师要感谢,你也要感谢。”顿了顿,阿笙伸出手,很有礼貌:“我叫顾笙,很高兴认识你。”

唐汐伸手回握:“我叫唐汐,是一名律师,有时间的话不妨一起约着出来玩。”

唐汐想起那日,陆子初抱着少女奔出餐厅,那么焦急的神色,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老师关心学生安危吗?也许吧!毕竟是自己的学生,相处过,便该存有几分感情,至少不能视若陌生人。

如今,楚楚坐在陆子初身边,低声说着话,陆子初静静聆听,嘴角挂着隐约的笑,除此之外,不露丝毫情绪。

唐汐笑着摇摇头,她这个老同学,道行深着呢!

一群人熟不熟不重要,特定的场合里,坐在一起,散漫的聊着天,喝着酒,再唱几首歌烘托一下气氛,不熟也能变得很熟。

唱累了,有人点了一首久石让的钢琴曲,阿笙看向媒体屏幕,触及背景画面,心思竟是泥泞成灾。

奶奶曾经说过,她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悲凉感,这股悲凉跟多愁善感无关,跟隐隐关闭自己有关。

背景画面是一片大海,很唯美,关童童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海?这么漂亮。”

这么多人,竟无一人知晓。

只余音乐环绕的房间里,缓缓响起一道轻柔浅淡的声音来:“它是世界上最深的海沟:马里亚纳海沟。那里的海水又深又冷,严峻的条件几乎不允许任何生物存活。但《国家地理》记载,在这样的深海最深处,面对黑暗,却有一种安康鱼幸福的生活着。安康鱼在鱼类中,品貌并不好看,甚至可以说很难看,但这并不阻碍它们追求爱情,每当安康鱼遇到爱情,就会在自己的背上长出一盏灯来。”

音乐渲染下,少女声音宛如被时光珍藏的优美旋律,很动听。

众人纷纷看向阿笙,没想到小女孩竟然知晓这些,石涛喜欢旅游,闻言自是兴致勃勃,直说安康鱼很有意思。

阿笙笑了笑:“科学家曾经解释说:安康鱼在恋爱中,眼睛会出现盲点,随着爱情加深,盲点会越来越大,大到看不见前面的路,所以才会在自己背上长出一盏灯,试图代替眼睛,弥补恋爱中的缺失,免得迷失方向。”

众人一时不说话了,最后出声的吴奈代替大家说出了内心所想:“安康鱼恋爱中眼睛出现盲点,这一点,倒是跟人类很像。”

“以前不知道,现在反倒喜欢上了安康鱼。”唐汐饶有兴趣,看着阿笙,笑道:“这鱼痴情吗?”

阿笙说:“雄鱼很难找到雌鱼,所以一旦遇到雌鱼,就会终身相附致死,因为雄鱼生存的养分需要雌鱼供给一生,所以它们之间的配偶关系是绝无仅有的。”

说话时,阿笙目光不经意看向陆子初,陆子初也微微抬眸看着她,两人这么一对视,阿笙率先敛了眸。

吴奈问阿笙:“平时关注地理频道吗?要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些?”

阿笙轻轻咬了一下唇,这才笑着说:“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很喜欢安康鱼,收集了很多安康鱼的图片…”

阿笙没有继续说下去,刘依依心有所触,无声搂着阿笙肩膀,阿笙侧眸看着她笑了笑,似是告诉她:我很好。

这一幕落入吴奈眼中,若有所思。

高二隆冬夜,有天晚上,她有事找陶然,给陶然事先打过电话,说她会过去,谁知奶奶身体不舒服,待她请医生给奶奶看过病,等她睡下,再去找陶然时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

那天风很大,陶然站在路口,手里拿着手电筒,冻得脸色发青,看到姗姗来迟的阿笙,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的笑:“我刚才还在想,你如果再不来的话,我就直接回家,不管你了。”

阿笙问:“你等了多久?”

陶然伸手比了个“2”,阿笙心里很过意不去:“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家在哪里,犯得着在外面巴巴等着我吗?”

“你以为我愿意等你啊!路口灯坏了,我们这边最近在修路,我这不是怕你摔伤管我要医药费嘛。”

后来,陶然死了,阿笙看到他的日记本,想起他曾经讲过的安康鱼,她终于明白,人人都会历经爱情,但爱情究竟是什么,很多人都会觉得很迷茫,但阿笙在17岁那年,从一个叫陶然的少年那里明白到,所谓爱情,其实只是黑暗里亮起的那盏小明灯,一个人迷失了自己不要紧,最重要的是,有人会照亮前方的路,带她回家。

安康鱼的记忆勾起了阿笙甚少被提及的过往,后来的谈话,阿笙很沉默。

陆子初望过去,灯光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润湿了少女的眼眸。

很早以前,陆子初就知道,顾笙和其他学生不一样,因为她不骄不躁,安静的活着,偶尔会在课堂上出神发呆,思绪似乎能够飞得很远。

有时候,他在学校里看到她和舍友们走在一起,其她三个人推推搡搡,热热闹闹的说着话,她很少参与其中,只是淡淡的笑。

少女心中似乎埋藏了什么伤痛,至于是什么,陆子初并不知晓,但他想,成长的过程原本就伴随着伤痛,有些事情,有些坎,需要她自己去经历,没有人能够帮她。

目光里,少女有些恍惚,端起面前的杯子,距离太远,陆子初想阻止,自是来不及了。

少女喝了一口,才知道是酒,涨得脸色通红,陆子初皱了眉。

那天在蓝钻,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阿笙一直都恍恍惚惚的,记不全。

归根究底,全都是“真心话大冒险”惹的祸。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你想对你的恋人,或是念念不忘得人说些什么。”

转盘时针最先指向了薛明珠,薛明珠一脸苦瓜相,“我没恋人,也没念念不忘的人,爸妈算吗?”

有人说:“仅限家人以外的异性,父母不算数。罘”

薛明珠认真想了想,泄气道:“真没有。”

“没有就罚酒三杯。”有人乐呵呵的倒了三杯酒,满满的,未喝就能率先吓破胆。

薛明珠笑着咬牙:“三杯,真狠。”话虽如此,被气氛这么一烘托,三杯烈酒愣是豪气入肚,刘依依在阿笙身边缩了缩身体:“三杯,我可喝不了。飚”

“喝不了,就说实话,原谅姐姐,姐姐今天喝了太多酒,真心没办法帮你喝。”薛明珠打着酒嗝,压低声音,酒香窜鼻。

薛明珠意思很简单,各位最好自求多福。

转盘第二轮指向了石涛,石涛倒也大方,爽朗一笑:“如果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分钟,我想对我的初恋女友说:我死了之后,别为我伤心难过,我会寄宿在你家里,隔三差五入梦和你相会…”

石涛话还没说完,大家都笑了,吴奈直接扔了一个抱枕过去,“这姑娘是造了什么孽,我看你是想吓死她。”

石涛接着抱枕,笑容收敛,这次认真多了,再次开口:“刚才我在开玩笑,哪能真吓你?虽说我们没有走到一起,但我真心希望你能过得比我好,找到一个比我好上千倍万倍不止的男人,好好疼爱你。祝你幸福。”

这番话为石涛收获了掌声,有人吹了声口哨,喊道:“石头,好样的。”

转盘第三轮指向了刘依依。

依依有些紧张,在众人温煦的目光下,终究还是开了口,笑容羞涩,但目光却很坚韧,她说:“你相信吗?我对你的爱,可以维持一辈子。我那么喜欢你,所以你能不能也喜欢我?”

酒精作祟,阿笙虽意识迟钝,但却微微惊讶,虽然好奇那人是谁,但阿笙心里比谁都清楚,依依不愿提及那人名字,她身为朋友,唯一能做的就是尊重,若依依不说,她就永远不会过问。

但阿笙不过问,并不见得其他人也跟她一样。有人笑道:“小姑娘,那男孩叫什么名字,他敢不喜欢你,我第一个不饶他。”

依依笑,这才认识多长时间啊!却在无形中建立起了友谊,纵使是醉语,听在耳中,但却心怀感动。

吴奈帮依依解围:“好了,小姑娘能说出这番话,已经是很不容易,就不要再发问了。”

事实证明,真正需要解围的人不是依依,而是吴奈自己。就在他帮依依说完话,转盘继续启动,这次直接转到了吴奈那里。

众人哄笑,能够看得出来,吴奈有些为难,但经不住损友们一句接一句瞎起哄,吴奈无疑被逼上了梁山,目光就那么出乎意料的落在了唐汐身上。

太突然,以至于喧哗声尽消,目光在吴奈和唐汐身上打转,唐汐原本还在笑,见吴奈眼神看过来,一时间笑容僵在了唇边。

就在这个时候,吴奈说话了:“唐汐,我…”

“我去趟洗手间。”女主角忽然站起身,略显紧张的离开了包间。

阿笙等人不知情,但看吴奈朋友们都抿唇不吭声,想必吴奈和唐汐关系匪浅,再看陆子初,仍是神色淡淡的,倒像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你去看看她。”陆子初终于开口说话了。

“还是算了。”吴奈牵强的笑了笑,自倒三杯酒,“要守规矩,我先自罚三杯。”

说着,竟真的把三杯酒依次一饮而尽。

包间有短暂凝滞,众人也有心缓和气氛,有人喊道:“继续,继续…”

于是,转盘继续,阿笙想,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伤,提一次,痛一次。好比陶然,他用死亡凸显了他曾经对她所有的好,以至于她每次想起他,内心都会泛起温暖。他是她少女时期的过往云烟,被她收藏在心里,不敢轻易去打扰。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命运垂青阿笙,转盘指针竟指向了阿笙。

其实,她已经醉了,看包间里的人,只觉得人影浮动,想要看清楚,必须眯着眼睛,那三杯酒,她是不可能喝下去的。

她一向珍惜她的身体,不愿勉强别人,也不愿勉强自己。

众人又在起哄了,阿笙清醒了一些,沉默了几秒,眸光中闪烁着迷离的光,轻轻开口:“我刚才还在想,如果时针指向我,我该对你说些什么呢?因为你,我学会了写日记;因为你,我开始不喜欢八月,我在八月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你离开后,我沿着校园道路,走了一遍又一遍,阳光很刺眼,路过教室,我从镜子里看到我晒红的脸,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我原本可以不必在烈日下行走的,我只是觉得很冷,担心你也冷。”阿笙声音里隐有颤音,虽然尽力掩饰,但还是被人捕捉了端倪。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少女声音轻柔,但却隐藏大悲伤,她用最温暖的话语说着年少往事,反倒让人心里涩涩的。

陆子初抿唇,定定的看着阿笙,眼眸深邃,宛如一汪清泉,只有拢起的眉泄露了他的小情绪,内心深处的陆子初,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

“如果我的人生只剩下一分钟,我想对你说,谢谢你让我明白,人要偶尔犯傻,要不然只会让人际关系变得很尴尬;谢谢你让我学会放慢成长脚步,不至于为了人生,过早弯了腰;谢谢你陪我长大,赐我空悲喜…”阿笙话音淡淡的,盯着玻璃酒杯,浅红的液体像是积蓄已久的血泪,她接着说:“我很后悔,以前的我,嘴巴太笨拙,说不出温暖的话,其实我有点怪你,被你影响的我,让我觉得很厌倦。但是陶然…”

阿笙说到这里,忽然很想哭,努力忍着泪,最后说道:“如果可以的话,请入梦看看我,我很想念你。”

包间内一片沉寂,众人内心复杂不已,尤其是薛明珠和关童童,从不知道在阿笙的生命里,竟然还有这么刻骨铭心的一个人存在过。

一直垂眸不语的刘依依,早已掩面哭了起来。

阿笙拍了拍刘依依的背,嘴角带着柔柔的微笑,平静起身:“抱歉,我去趟洗手间。”

阿笙并没有在洗手间看到同样落荒而逃的唐汐,她只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打开水龙头,掬起冰凉的水拍打着脸庞,试图让自己神智更清醒一些。

那些顺着脸庞缓缓滑落的水珠,是水,也是她的眼泪,在无人时见证了她的失态。

眼前人影晃动,恍惚中,似乎有人圈住了她的身体,理智告诉她,她应该推开他的,但眼泪却在他灰色针织毛衣上洇成一片湿湿的小水花。

他身体紧绷,虽在轻拍她的背,但却手势僵硬,过了一会儿,似是叹了一口气:“很爱他?”

熟悉的声音,似是某人。

阿笙抬眸,试图透过泪眼看清楚他是谁,灯光下,男子脸上似乎被镀了一层银光,但眼睛却冻结成最深沉的寒冰,他低头凝视她,距离很近,继续问他,音调平平:“很爱他?”

“我…”

刚启唇,甚至还没把话说完,阿笙就觉得腰间一紧,猝然不及的吻重重落在她的唇上,霸道灼热,铺天盖地,强势掠夺着她的气息。

韩愈上次吻她只是唇贴唇,而这次,对方舌尖寻觅到她的,辗转采撷,吞噬着她的呼吸,阿笙昏昏沉沉,仿佛在云端行走。

吻太深入,她又没经验,阿笙喉咙里发出一道哽咽声,她被吓坏了,双手紧紧抓着他有力的手臂,睁着一双眸子,定定的看着他,男人虽在吻她,但却一直盯着她,眸子阴鸷。

终于在她喘不过气时,离开她的唇,阿笙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耳边响起男子微喘的低哑声:“不管你爱不爱他,都别告诉我,我不喜,也永远不想知道。”

阿笙说不出话来,一定是出现了幻觉和幻听,他不可能是陆子初…但清隽的容貌,淡漠的眉眼,不是他,还能是谁?

唇,似是被他咬破了,火辣辣的疼。

翌日醒来,阿笙还未清醒,就被刘依依教训了很久。

宿醉头疼,阿笙较之平时沉默了许多,任由刘依依在她耳边念叨,根据以往经验,只要她不插话顶嘴,这事也就过去了。

刘依依说:“你昨天晚上差点吓死我,离开蓝钻,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我去洗手间找不到你,都快急坏了。”

“啊?”阿笙愣愣的看着刘依依,她一个人离开了蓝钻?

刘依依起身给阿笙倒水,背对着她,唉声叹气道:“听宿管阿姨说,送你回宿舍的人是唐汐,你可别忘了感谢人家。罘”

听了刘依依的话,阿笙头更疼了,忽然想起一事来,面色顿时变了,她想到了陆子初…

“还没睡醒吗?”刘依依转身,把水递给犹在晃神中的阿笙。

阿笙迟疑片刻,抬眸看向刘依依:“昨天你去洗手间找我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殳”

刘依依皱了眉:“什么其他人?洗手间里面根本就没人,前后不过五分钟,你说你都已经喝醉了,怎么还能跑那么快?”

“…陆子初你还记得吗?他是我大学老师,他跟你们一起离开的吗?”

刘依依有些不解,但还是点头道:“陆子初在包间里倒是接了一通电话,跟我们说唐汐送你回学校了,你走后没多久,我们一群人也就散了。”

阿笙端着水杯,没察觉热气扑面,刚凑到嘴边,就被刘依依半路拦截,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大姐,这是热水,喝个水也能这么心不在焉,要是烫伤你,看你找谁哭去?”

阿笙脑子乱成了一团,她想,刘依依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管家婆;她还在想,发生在洗手间里的那个吻,究竟是她的幻觉,还是真实发生过?

抬手摸唇,那里传来淡淡的疼。

心一紧,冲依依喊道:“依依,把镜子给我拿过来。”

一面镜子,映照出小小的阿笙,唇角有着细小的伤口,浅淡,但却很扎眼。

依依很天真:“上火了吗?需要吃药。”

阿笙的脸,忽然间红了…

虽说阿笙平时有些小迷糊,但她很清楚,自己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比如说修满学分,大二英语过六级,大三考托福,提前毕业,随后参加司法考试…这些都在她的计划之内。

她有那么多的计划,却惟独没有在这些计划里添加一个爱情。

年少的时候,少女们似乎都爱做梦,梦想生命中会出现一个白马王子,但阿笙很少做梦,从小爷爷就教导她:“女人可以依靠男人,但却不能依赖男人存活,有时候尊严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自己给予你自己的。”

她承认她对陆子初有好感,也许躲在内心发酵的情感早已超越了好感,但在潜意识里,一个陶然未曾相恋,就已让她心力交瘁,她实在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勇气再去接受另一个人。

此时的顾笙,惧怕被人爱,怕自己没有太多的热情可以回应这段感情,怕亏欠了对方。

她不知道陆子初是怎么想的,在她眼里,陆子初是天之骄子,如果他是天上的飞鸟,那她就是沉潜在海底的鱼。飞鸟和鱼并非永世不能相爱,它们原本也是可以相爱的,要不飞鸟坠入深湖,要不海鱼挣扎上岸,但等待它们的注定都将是悲剧,既然如此,又何必彼此心伤?

他为什么吻她?阿笙不敢深想,怕自己太多情自信,怕太明白反而束缚身心。

薛明珠等人回来,给阿笙和刘依依带了早餐,很贴心的举动,她们仍像往常一样开着属于女生间的冷幽默,但薛明珠、关童童,还有江宁她们各自都知道,经过包间真心话大冒险之后,阿笙依然是她们的好姐妹,但对这个好姐妹,更多的时候,内心涌起的感受是心疼,还有更多的理解。

青春就像夏日晨露,太阳一照,瞬间就蒸发了。

她们都是这世上最琐碎,最平凡的女子,喜欢装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和秘密,呆在小小的房间里,有些敏感和伤痛不愿被他人触摸,不是没有打开心门的勇气,而是担心打开心门后,那些记忆会沾染太多其他人的味道。

有些人看似每天无关痛痒,其实她只是…在充沛的感情外面披上了一层太贫瘠的外衣,欺骗了别人,到头来也欺骗了自己。

阿笙很想自我欺骗,但陆子初并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事发三天后,年前考试最后一堂刑法课上,陆子初表情依旧,没有丝毫尴尬,好像为此觉得羞愧的那个人只有阿笙一人。

陆子初是不可能尴尬的,阿笙想,像他这样的人,身边向来不缺女生,这辈子主动投怀送抱,热情献吻的人大概不计其数,就算那夜基于喝醉吻了她,也不至于为此念念不忘,跟她一样耿耿于怀。

一堂课,在阿笙的胡思乱想中就那么缓缓流逝。课后,陆子初提醒全系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希望年考成绩都能顺利及格。

阿笙紧绷的情绪,在陆子初离开后,终于化为散乱。

陆子初在乎这件事,阿笙会紧张,可他不在乎,阿笙反倒有些怅然若失了。

复习了大半个月,终于迎来了年考。

阿笙整天泡在图书管里,当然她并不寂寞,薛明珠、关童童,就连江宁也在,四个人每天坐在图书馆里,都快把图书馆当家了。

江宁说:“临阵磨刀,为时不晚。”

话是江宁说的,但她心里比谁都清楚,临阵磨刀的下一句,其实是,为时晚矣。

江宁抱着阿笙的课堂笔记,晚上挑灯奋战,长长的白纸条叠在一起,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文字,俗称:小抄。

除此之外,江宁还买了一件白秋衣,穿在羽绒服里面,阿笙抱着课本回来,看到她以极其诡异的姿势往秋衣上誊抄文字时,片刻无语。

江宁写小抄很累,阿笙她们看着也觉得很累。

一月中旬,英语口语考试排在了第一场,陆子初作为一名出色的英国海龟和其他几位教授担任主考官。

阿笙坐在走廊长椅上,明明学生很多,但每个人都跟提前进入更年期一样,站在走廊里,面对着墙壁,喋喋不休。

关童童看了她们一眼,搓着手说:“阿笙,我太紧张了,怎么办?”

“没事,我在你前面。”其实阿笙也有点紧张,所谓紧张,并非是考前压力,而是里面的主考官是他。

大半个月没有见到他,再见…前景叵测啊!

终究还是迎来了面试,在此之前有同学出来,额头上竟都是汗,直呼四位考官太吓人。

“不是五位考官吗?”关童童不解。

同学唇还在抖:“陆老师可一点也不吓人,我进去的时候,双腿直打颤,陆老师亲切的很,还用英语对我说,让我别紧张。”说着嘿嘿的笑:“还真不是我在吹牛,陆老师说英语可好听了。”

阿笙松了一口气,她关注的是前半句,看样子,陆子初今天心情还是很好的。

阿笙想得太天真,当里面传来一道英文声,示意她入内时,她还恍惚的想,这道声音应该是陆子初说的吧?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陆子初说英语,低沉性感,声音很有辨识度,她是不会错认的。

五位主考官,有史以来英语口语考试最大阵容,陆子初坐在左侧第二个位置上,一身西装,很正式。

阿笙进来的时候,他正在低头翻看她的学期综合评价,阿笙坐在椅子上,仿佛随时等待上刑场,总之一句话,主考官未发言之前,她坐在这里,分分秒都是煎熬。

没想到,轮到阿笙时,主考官竟是陆子初,这种巧合似乎太诡异了一些。

陆子初抬头,目光扫过阿笙,那神情太严肃,分明是想公事公办。

阿笙自知陆子初不是善茬,不敢掉以轻心,有那么一瞬间,的确是想摈弃杂念,好好回答问题的,但…

“我很好奇,你期许的爱情应该长着什么模样?”陆子初语速不急不躁,盯着阿笙,眉眼间可以确信的是,没有丝毫笑容。

阿笙摸着心口承认,陆子初用英语说这话,真心好听,但这话出自陆子初之口,阿笙着实愣了很久,就连另外几个主考官亦是一脸神色古怪。

这是什么怪问题?

如果是平时,阿笙或许会反问陆子初:“一定要回答吗?”但此刻他主考,她应试,面对他的提问,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回答,她无比坚信,只要她放弃此题,那么陆子初绝对会在她英语口试成绩上画了大鸭蛋,也许鸭蛋太小,会直接升级成大鹅蛋。

同班同学的声音还在阿笙耳边回响:陆老师亲切?

她眼拙,还真是没发现他有多亲切。

t大实行学分制,阿笙只要提前修完学分,就能顺利毕业。面对此情此景,她分得清孰轻孰重。

在此之前,每当有同学从教室里出来,关童童就会上前热心询问,刚才老师们都问了些什么?有没有很严厉?讲话语速快不快?能不能听懂?

阿笙难免耳濡目染,倒也总结出一些规律来,每个教授问的问题都会凸显各自的教学特色,但大都跟学业靠边,唯有陆子初,问题多是关于梦想和大三实践规划安排…

如今,陆子初依然很有自己的特色,他问她爱情是什么,口语答题最少也要五分钟,阿笙就算天马行空的现场乱编,也需要一个胡诌的过程。

老实说,阿笙脑子有些发懵罘。

抬眸看向陆子初,提出问题后,他就闲适的翻看着老师平时对她的课业评价,他那么一目十行的人,什么时候看东西那么仔细过?

绿色档案夹,这种颜色如果放在夏日,定当生机盎然,但此刻落在阿笙眼里,却觉得无限凄凉,好比她的心境,揪成一团,又疼又麻。

这问题太刁钻,阿笙后齿槽都快咬出血腥味来殳。

她这边正纠结着,陆子初倒也不催她,慢条斯理的等着,摆明了是想看她笑话,真没想到平时斯斯文文一个人,做起事情来会这么毒。

陆子初不催,并不代表其他教授不会催顾笙,已经有教授等的不耐烦了,敲了敲桌子,“同学,想好了就抓紧时间回答问题,后面还有学生等着呢!”

阿笙无语,他们这么多教授坐在这里,难道就没有发现陆子初是在故意为难她吗?

垂眸,清了清嗓子,阿笙终于使用英语,开始她为时五分钟的口语演讲。

演讲内容:如下。

我不曾期许过爱情,但我坚信爱情的存在。我爷爷喜欢喝茶,所以我奶奶练就了一手好茶艺。午后温茶,总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就那么安静的放在茶桌上,瓷杯花纹精致,咫尺相对。

一壶茶可以供给他们一下午的水分,因为他们喝茶的时候,喜欢说话,我从未见过一对老伴相扶走到晚年,竟然还有那么多的话可以讲给对方听,并且不嫌对方话语啰嗦。

他们讲的都是最琐碎的生活点滴,就连以前住的房子朝西还是朝东,都能笑眯眯争执好半天。

奶奶说:这是情趣。

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关注我父母的感情生活。

他们是大学恋人,爱情很平淡,乏味可陈。他们平时话语很少,喜静,爱看书,各自守着一间书房,小时候我曾一度认为,我父母如果长此以往下去,或许有一天会在无话可说里一步步走向离婚。但我后来发现,我父母在彼此面前,从不避讳各自的优缺点,当他们把缺点暴露给对方知道的时候,很快另一人会用优点覆盖住对方的缺点。

母亲说:其实爱和婚姻无关,如果两个人彼此相爱,纵使没有婚姻,也会彼此为了爱,坚守一辈子;倘若男女之间没有爱,那么婚姻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道程序而已。

爱情只能在生活里才能凸显出它的纯度和高度,如果它能脱离浪漫,在柴米油盐中来回折腾几十年,每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演悲喜剧。那么,它便是这世上所有人最期许的爱情。

阿笙口语演讲临近收尾时,因为突然响起的敲桌上戛然而止。

毫无疑问,终止演讲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阿笙含笑看着他,眼睛开始隐隐有火光冒出来了。

人家陆子初并不惧怕,身体靠后,倚在红木椅子上,语速迟缓,淡淡的说:“顾同学,你在转移话题,我问的是你,不是你爷爷奶奶,也不是你父母,请不要答非所问。”

阿笙想鼓掌了,好一个答非所问。

阿笙用力呼吸,再用力呼吸,看向陆子初,迎上他宛如子夜的眼眸,笑得明媚:“首先,我要感谢陆老师,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

陆子初闻言微愣,看着阿笙,眼波里似有水波流动,挑挑眉,不语。

“同学,拍马屁无效。”有教授清了清嗓子,唇角甚至还带着笑意。

“呃…”阿笙想流汗了,陆子初又不是一匹马,即便她想拍马屁,也需要陆子初走近,在她面前背转身啊!要不然怎么找位置一掌拍下去。

想了想,阿笙说:“我是这么想的,所谓情爱,太费心思。之前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老师您既然问了,那我就试着答一答。因为年轻,如果说错了什么话,还请老师们多担待。”

有教授没能维持严肃表情,忍不住笑了。

一开始,他们确实为这个小姑娘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她口语能力很好,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曾经在国外居住过,更何况听一个年仅18岁的少女提及爱情,分享感受,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

小姑娘搬出“年轻”做挡箭牌,希望老师们更多关注的是她的口语,而不是话语本身是否存在问题。

不能不说,她很聪明。

阿笙这一次说的很慢,担心时间不够五分钟。

在我眼里,爱,其实就是一种习惯。

习惯了一个人,讨厌可以转化成喜欢,喜欢也可以转化成爱。

没有人规定,爱情一定要费尽周折,一定要轰轰烈烈。

年轻人喜欢风花雪月,计较爱情,然后在爱情里执意长大。倘若失恋,自有一群人陪着,喝酒、唱歌、嘶吼、痛骂、拥抱、哭泣…他们醉的一塌糊涂,拒绝排斥面对现实。他们为自己曾经付出的爱情觉得委屈,那些啤酒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丘,但里面埋藏的从来都不是痛苦,而是一段过早夭折的爱情。

中年人谈爱,惧怕劳心劳力,但却重视对方履行责任的诺言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老年人又比中年人多了几分沉稳,阅历沉淀,反倒觉得,期许一场爱情,还不如期许一场别开生面的葬礼。不是说他们厌倦憎恨爱情,或是受过爱情的伤,而是说他们在韶华已逝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爱,其实无关风花雪月,无关诺言兑现,跟爱有关的,从来都是那个终年伴在身旁的那个她/他。

我期许的爱情,是后者。

话到这里,已有教授忍不住笑了起来,除了陆子初之外,另外几名教授都有妻有子,之所以觉得有趣,倒不是她对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感情理解有多透彻…笑点在于她的语气。

那句“我期许的爱情”,隐隐透着小委屈和小谴责,目光幽怨的盯着陆子初,说的极为不情愿。

为了学分,还真是豁出去了。

陆子初眸光落在阿笙脸上,目光竟是一扫之前严苛,似乎藏匿着温润的光,合上她的档案,表情认真:“然后呢?”

“我想要的,其实一直很简单。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他会觉得欢喜;他能在人潮里读懂我的小情绪;可以在我最糟糕的时候,不窥探我的坏情绪,给我一个最简单的抚慰。”

今天天气不太好,窗外阴沉一片,教室里开着灯,阿笙坐在教室正中间的椅子上,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闪烁着陶瓷般的圣洁光泽。

阿笙顿了顿,微微一笑:“爱情是一场遇见,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了那个他,也许下一秒,我就会在他那里找到此生圆满。”

室内很静,听到这里,几位教授内心最深处,在此刻不期然浮现出来几分小尴尬,好像光明正大偷窥了少女的心事…

唯一正常的那个人是陆子初,提起钢笔似是在打分,腕上手表在灯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线,阿笙垂眸避光,却看到自己错综复杂的掌心纹络,宛如心里一池被搅乱的湖水。

结束口语面试,在陆子初无声授意下,阿笙起身准备离开,正欲松一口气的时候,却被陆子初唤停了脚步。

他叫她:“顾笙。”

阿笙轻轻咬唇,回头看他。该不会还要为难她吧?

谁知,他缓缓站起身,漆黑的眸定定的看着她,用英语,一字一字道:“虽说放缓成长会让你过早弯了腰,但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另外几名教授看着陆子初和阿笙,均是一脸疑惑不解。

在打哑谜吗?

阿笙转身,眼眶竟已湿润。

陆子初的话并没有让阿笙纠结太久,一轮接一轮的年考,把每个人折腾的死去活来,薛明珠每次考试完回到宿舍,都会躺在床上,直呼很累,想睡觉。

年考终究还是结束了,那天走出考场,天空飘起了小雪花,关童童缩着脖子,双手移到唇边哈着热气取暖,她说这场雪,有可能是年前最后一场雪。

阿笙这才意识到,时间过得有多快。

考试的时候,阿笙手机在震动,没敢接。走出考场,拿出手机一看,漏接的那通电话竟是哥哥打来的。

回到宿舍,回拨电话给顾城,电话通了,但接电话的人却不是顾城,而是一个女人钕。

“阿笙吗?你哥哥刚才出去,忘带手机了,等他回来,我让他给你回个电话。”女人声音温柔,传进阿笙耳中,阿笙有些恍惚。

那是阿笙第一次知道徐秋的存在,而徐秋虽然没有见过阿笙,但顾城和徐秋私下相处时,时常会谈论起他的妹妹,所以阿笙之于徐秋,并不陌生。

临近中午,顾城给阿笙打来了电话,阿笙并没有提及徐秋,反倒是顾城,并无隐瞒的意思:“阿笙,她是徐秋,我女朋友。凄”

想了想,阿笙说:“你一定很喜欢她。”

顾城也在电话那端笑,没接话,但却开口说道:“最近接了几个案子,怕是没办法回国过年,你一个人回老家过年,没事吧?”

阿笙笑着说:“没事。”

心里,隐隐有些小失望。

考试结束,夜晚508宿舍的人睡得很早,也睡得很熟。

8点左右,手机在阿笙枕头旁肆无忌惮的震动着,实在是太困了,阿笙模模糊糊的挂断了手机。

第二天起床拿起手机一看,被挂断的那通电话,竟是唐汐打来的。

阿笙懊恼不已,上次唐汐把她从蓝钻送回宿舍,她还不曾好好感谢对方,昨夜又不小心挂断了唐汐的电话,怎么看都像是卸磨杀驴。

给唐汐打电话,阿笙尚未解释那通被她无意中挂断的电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唐汐的声音就从话筒里传了过来:“睡醒了?”

唐汐母校也在t大,所以她知道年考时间很正常,阿笙笑了笑:“昨天太困,不小心挂断了你的电话,实在很抱歉。”

“学姐也是过来人,我懂。”唐汐笑声温婉,跟阿笙说了一会话,询问她各科考试怎么样?阿笙浅浅的应着,话到最后,唐汐终于切入正题:“今天晚上我过生,凤城会所,我已经给依依打过电话了,到时候你们一起过来。”

唐汐过生,阿笙若是不知情,届时不参加,也就算了,但被唐汐这么一告知,反倒不好推辞了。

于是,含笑应下,并说自己晚上一定会出席。

挂断电话的时候,阿笙还在想,最怕欠下人情债,欠人容易,还人难。

上午9:30分,全校师生齐聚大礼堂开会,校长叮嘱学生放假期间注意安全,然后又说了一些场面话,最后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

阿笙听得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该给唐汐买什么礼物,纠结得很。

江宁站在她身边,听得哈欠连连,压低声音:“看到陆老师了吗?我来来回回找了一遍,也没看到他。”

闻言,阿笙抬眸,台面上站满了老师,阿笙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愣是没把陆子初找出来。

“估计没来。”阿笙说。

江宁感慨道:“真牛,全校老师都来了,就他没来,简直是太有范了。”

阿笙垂眸没接话,不期然想起那日,陆子初对她说:“请你…不要放缓成长。”

她可以忘记陆子初说话时的表情,却忘不了他说话时的怅然,还有他的眼眸,那么深,那么黑。

陆子初今天有访客,这也是他为什么没能出现在大礼堂的原因。

来者名字叫楚培华。t市赫赫有名的金牌律师,曾经创办了t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定位一致,只接刑事辩护。

楚培华和陆子初父亲相识多年,来往甚密,值得一提的是,陆子初之所以会成为一名律师,最初的时候是受楚培华影响。

如果说,陆子初职业启蒙老师是谁的话,那么一定非楚培华莫属。

学校没有学生走动,静悄悄的,陆子初带楚培华沿着校园大道,参观学校的同时,浅声交谈着。

楚培华年轻的时候留过学,后来回国发展,平时工作很忙,算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t大。一路走来,直夸t大学习氛围很好

临近中午11点,校园里开始出现三三两两的人群,想必是会议结束了。

走了这么久,楚培华毕竟上了岁数,有些累,陆子初便带着他往回走,路过法学系宿舍区,离得很远,就看到顾笙和一个女孩子抱在了一起,笑的很开心。

那女孩,陆子初是认识的,名字叫刘依依,好像和顾笙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

这么明媚的笑容,陆子初前几天还在顾笙脸上看到过,不过当时和现在相比,略显牵强。

英语考试教室内,她眼眸弯弯,夸他问题提的好,但两只手却紧紧绞缠在一起,泄露了她的口是心非。

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只不过这笑,触及她在蓝钻流下的泪水,变得有些沉。

“怎么了?”楚培华毕竟是楚培华,身为金牌大律师,眼神敏锐,虽然陆子初表情如初,但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望了过去。

天有些阴,白雪辉映下,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手拉手走进了宿舍。

楚培华问:“她们是你学生?”

陆子初收回目光,在长辈面前,习惯性勾起唇角:“对。”没必要说依依是外校学生,也并不见得楚培华就有兴致听这些。

陆子初想错了,楚培华对依依或许没什么兴趣,但对一人还是颇有兴趣的。

“我之前听楚楚说,你的学生里有一个女孩叫顾笙,她好像是03年t大高考状元。”

陆子初笑了笑,遇事淡定,再说这事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楚楚那天在蓝钻见过顾笙,原本挺活跃的,后来似是装了心事一般。陆子初和楚楚虽然称不上是青梅竹马,但少时因为双方父母的缘故,倒是常常见面,还曾应楚培华之邀,暑假期间当过楚楚的课业辅导老师。

楚楚很聪明,03年考取t市高考状元,当时还兴奋的给远在英国的陆子初打电话,讨要礼物。

离开蓝钻的那天晚上,陆子初送她回家,她在后座问陆子初:“那个叫顾笙的女孩子,你知道她的高考成绩是多少吗?”

听出她话语间的闷闷不乐,陆子初毕竟是了解她的,知道她自信心受损,原本不想搭理她,却听石涛笑道:“这事你怎么不问我,我私底下问过阿笙,这事保不齐我比子初还清楚。”

陆子初皱眉,石涛和顾笙几时走得这么近。

石涛说:“顾笙高考总成绩是720分(满分750分),其中奥赛加了20分,我专门查了查,顾笙文综成绩差0.5分就是满分,纵使如此,还是创下了当地高考单科成绩之最。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顾笙虽是文科生,但数学却得了满分。”

闻言,楚楚皱了眉。

石涛没觉察到楚楚情绪有变,含笑问她:“楚楚,话说03年高考,你的高考成绩是多少?”

楚楚笑了笑,不说话。

03年高考,楚楚的高考成绩是702分(满分750分),分获文科状元和英语单科状元。当然这样的成绩,远远比不上陆子初的高考成绩:749分。

曾经有人戏称过陆子初的高考成绩,说他此生若想圆满,只差那个“唯一”了。

人家陆子初,8岁就开始参加数学竞赛,潇洒来回不下几十余场,他是常胜冠军,高二就被保送国内顶级名校,但高考结束后,却选择了t大。他是天才,有谁会傻傻的跟天才去比拼成绩。

但楚楚不跟陆子初比,并不代表她不会跟同性相比,她原本在另外一座城市念书,那夜在蓝钻看到顾笙,激起了她的求胜心,再加上陆子初也在t大教学,私心里她是很想转校的。

如今,楚培华来t大,上午见陆子初,下午见校长,目的很明确,楚楚想在明年开春转进t**学系。

在楚培华眼里,高考状元是凭实力得到的荣耀,虽说包含着运气,但离不开平时勤奋好学。

陆子初是他看着长大的,从陆子初考进法学院的那天起,他就知道,陆子初早晚会成为法律界炙手可热的领军人物,假以时日,所获成就甚至会盖过他。

楚培华很欣赏这个晚辈,年纪轻轻,但在职场上足够的冷静,也足够的心狠,他曾观摩过陆子初在法庭上的表现。

年轻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在进攻和防守间理性娴熟,轻松驾驭着诉请逻辑,难怪有人会称陆子初是为刑辩而生的人。

陆子初能力显著虽让楚培华欣赏,但他更欣赏陆子初的却是他毕业后的选择罘。

在中国,坚守刑辩为专职的律师凤毛麟角,很多年轻人参加完司法考试后,用专业字句来形容的话,他们通常会为了生活“弃刑经商”,这里的“弃刑经商”指的并不是放弃律师职业,进军商界,而是说,刑辩流年不利,并不是赚钱的肥差,但抛开刑辩这条路,接收其他案件的话,都将是肥差。

倒也不是说陆子初不为金钱所动,他父亲是有名的房产巨擘,家里惟独不缺的就是金钱,这么想来,背后有陆家财力做支撑,陆子初职业规划难免顺风顺水多了,但陆子初毕竟是有一身傲骨的,从不仰仗家里帮忙,更没寻求过楚培华的帮助,每件棘手的案子落在他手里,到头来都能完美收场。

在他身上,有一种令诉讼人信服的力量殳。

面对这个处变不惊的年轻人,楚培华比谁都清楚,楚楚若是转到t大,一定会从陆子初这里收获到很多专业素养,所以面对女儿转校,楚培华虽然不太认同,但还是妥协了。

妥协的原因有很多,但这些原因里,一定有一个原因是关于陆子初。

校园大道上,两人慢悠悠的走着路,楚培华拍拍陆子初的肩,笑道:“子初,楚楚开春转到t大,到时候还需要你多费心。”

陆子初笑了笑:“楚叔客气了。”

楚楚转校太突然,楚培华刚才又在他面前提起顾笙来,想必楚楚转校跟顾笙多少有些关系。

好胜心强,有时候不知是福还是祸。

那个孩子…不期然想起顾笙,聪明,敏感,虽然骨子里会流露出成长带来的伤痛,但所幸活得简单。

下午的时候,阿笙和依依去了一趟商场,学生党没多少钱,但还是破费了,一双手套,一只包,这就是两人逛了一下午收获的成果。

唐汐家境很好,并不见得会喜欢,但两人既然受邀参加,总不能空手而去。

乘坐出租车前往凤城会所,外面停着一排排名车,听说唐汐家人为她包下了整个凤城会所,更为宾客准备好了住宿房间。

确实需要夜间住宿,凤城会所在市郊半山腰上,深夜聚会完毕,无车一族想要打车回去,只怕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至于那些有车一族,酒足饭饱之后,主人大概也不放心他们醉酒开车离去。

阿笙之前不是没有参加过名流派对,比如说韩永信过生日那次,但这次和上次是截然不同的体验。

上次宾客大都是商场资本家,中年人占主场,这次全是年轻人,唐汐父母为了女儿能够和朋友们玩得开心,担心现身会扫了大家的兴致,所以晚上露露脸,就走了,很亲切。

依依说:“唐汐父母对女儿真的很好。”

阿笙笑,每一对父母对自己的子女都很好,只不过这些好表现在细微之处,有些明显,有些不易察觉罢了。

身为主角,唐汐晚上很忙,刚和阿笙、依依说了几句话,就被人叫走了,便让他们自己先找位置坐下,等她回来好好聊。

没想到,还没找位置坐下,迎面就走过来一群人,中间那人不是韩愈,还能是谁。

他今夜穿着灰色羊毛衫,黑色长裤,身材在一群人里面显得格外修长挺拔,他和陆子初一样,都是穿什么都好看的人。

见阿笙停下脚步,依依很有眼色,好奇道:“那人是谁?”

“韩永信的儿子。”

依依“哦”了一声,不说话了。

阿笙拉着依依,想转身避开,装作没看到韩愈。

阿笙这时候很希望韩愈没有看到她,算起来他们有将近一个月没见面了,在这里碰到韩愈,虽然意外,但仔细想来,吴奈、石涛、陆子初他们都认识唐汐,所以韩愈认识唐汐,出席生日宴,似乎也很正常。

“顾笙。”

甚少在公共场合主动开金口的韩愈,竟在这个时候叫住了阿笙。

阿笙咬咬唇,再转身的时候,嘴角带着笑意。

韩愈眸光淡淡的落在她身上,没有走近,就在原地站着,于是一帮朋友因为不明状况,也都站在那里,好奇前面两个女孩,究竟哪个是顾笙。

韩愈目色漆黑:“你过来。”

阿笙站着没动,他以为他是谁,凭什么他让她过去,她就过去。

韩愈见她站着不动,竟迈步向她走来。

刘依依紧张了,小声问阿笙:“他这是要打你吗?”

阿笙其实很想告诉刘依依,虽说韩愈平时有些喜怒无常,但他并不打女人。

她注定没办法告诉刘依依这些,因为韩愈已经走到了她身边,阿笙下意识往后挪了挪,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低头对她说:“我介绍他们给你认识。”

“我为什么要认识他们?”阿笙挣了挣手,却被他握得更紧,有人在场,阿笙不便做的太难看。

“我还能害你吗?”韩愈声音还在阿笙头顶飘荡,阿笙人已经被韩愈拉到了那群人面前。

男女步子有差距,韩愈停下脚步时,阿笙没站稳,直直的撞在了韩愈的身上。

韩愈扶住她身体,嘴角似是有了笑意,就是这抹笑,令周围一群人惊诧不已。韩愈在圈子里难缠素来出了名,别人是惜字如金,他是惜笑如金,如今他在公共场合拉着少女的手,嘴角隐带笑意,很有意思。

韩愈看向众人:“介绍一下,她叫顾笙,目前正在t**学系读大二。”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笙终于知道,韩愈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的确没有害她,反而是想帮她,这群人都是律师新贵,谈吐间经验老成,其中几个,阿笙前些时候还在专业报纸上看过有关于他们的报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谈话不到三分钟,阿笙大三实践目的地就有了着落。

刘依依寻到间隙,对阿笙说:“韩愈还是挺不错的。”

阿笙不明白,韩愈为什么要帮她?正好遇到她的时候,身边有几位律师朋友,所以水到渠成,顺便介绍一下?

不过,韩愈还是挺君子的,介绍双方认识之后,就寻了个借口暂时离开了。

有人很好奇,问阿笙:“你和韩先生是什么关系。”

毕竟之前谈过话,阿笙不能不回答,但真要她回答他们是什么关系的话,还真是不好说,所以告诉那人:“比较复杂。”

这话,听在别人耳中,瞬间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意思,总之被他们先入为主,添加了暧昧漂染剂。

后来,在宴会上遇到了石涛和吴奈,惟独不见陆子初,阿笙先跟他们寒暄了几句,这才状似不经意的开口问道:“陆老师怎么没过来?”

石涛说:“子初委托人患有深度抑郁症,黄昏的时候情绪低迷,自杀未遂,现在还在医院里,今天晚上怕是不过来了。”

阿笙忽然有些失落。

鉴于上次前车之鉴,阿笙这次原本说好斟酌饮酒,但没想到最终还是喝醉了。

唐汐说,果酒很甜,不管喝多少都不会醉。事实证明,果酒很好喝,但阿笙和刘依依却都醉了。

被唐汐送回房间,阿笙胃里绞着疼,后来只觉得眼前有好几道人影在晃动,似乎看到了韩愈,凑到她耳边,气息温热:“酒量这么浅,还学别人喝什么酒?”

再然后,唐汐似乎为她换了房间。

半夜的时候,阿笙昏昏沉沉间,觉得身边床位一沉,有人在她身旁躺了下来。

她还以为是刘依依,含糊不清道:“依依,回你自己床上去。”

那人身体一僵,然后极其缓慢的坐起身…

夜里下了一场大雨,灌木丛在隆冬季节茂盛依旧,宛如遗忘了季节,在磅礴大雨中显得越发迷茫和无助。

天地间,雨水肆意凌虐着凤城会所,似是一个叛逆的少年,不肯轻易为他的恶作剧买单。不到天亮,绝不散场回家

房间昏暗,凤城会所清一色素白大床上,依稀可以窥探两道朦胧的身影。

其中一道应是女人,虽然盖着被子,但隐约可见曲线玲珑,海藻般的长发铺散在白色枕头上,撩人心扉。

另外一道应是男人,身影修长,半坐在床上,宛如精瘦的猎豹,在黑暗中静待时机,以便随时猎狩钕。

男子侧眸看向身旁的女人,似乎想辨识她的身份,良久后,似是轻轻叹了一口气,见被子下滑女子腰际,便把被子拉高,尚未给女子盖好,不曾想扰了女子安睡,忽然转身抱住了他的腰,懊恼道:“依依,别乱动,乖乖睡。”

被对方误以为是女人,男子似是有些哭笑不得,垂眸看着女子,她缩在他的怀里,显得很小,睡意浓浓,因为脸颊枕在他胸前,大概压到了衬衫纽扣,让她很不舒服,闭着眼睛来回蹭了蹭,似乎这样做,可以把纽扣蹭掉一样。

小举动很容易就让男子联想到一种小动物,外婆家午后安睡的小猫,眯着眼睛,也像她一样喜欢蜷缩着身体,惹人怜爱凄。

此刻,男子理应避嫌离开,但腰间手臂却令他心生迟疑,终是在她身旁躺下,顺势拉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

被窝里的暖意让女子更亲近的依偎在男子怀里,似是幻觉,阿笙在睡梦中,感觉依依搂着她的腰,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耳畔,“唉,迷糊精。”

阿笙虽然觉得这道声音太过清冷,也太过低沉,跟依依声音不像,但终是抵不过睡意,沉沉睡去。

这一夜,阿笙一夜无梦,某人却是一夜无眠。

阿笙醒的比较早,凌晨五点多就醒了过来,倒不是她睡饱了,而是…生理需要,迫切想去洗手间。

房间很静,那么静,以至于阿笙初醒就听到了指尖敲击键盘传来的清脆声。

有人在房间里,依依?

阿笙坐起身,然后看到了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还以为看错了,闭眼,再睁开,不是幻觉,真的是陆子初。

他坐在大床对面的沙发上,身边散落着一些文件,腿上放着笔记本,看起来很忙。

阿笙惊吓不小,试图回忆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越想头越疼,悲哀的发现,对于酒后发生的一切,她完全没有丝毫印象。

床上的人正在懊恼不已,一直忙碌工作的人,似是知道她醒了过来,目光并未从电脑屏幕上移开,但却开口说道:“睡得好吗?”

“…好。”阿笙犹豫片刻,很轻很轻的问他:“您怎么会在我和依依的房间里?”

还有依依呢?依依哪去了?

陆子初抬起头:“你和你朋友房间号是多少?”

阿笙稍稍一愣:“602。”

陆子初笑了一下,好心提醒她:“这个房间的房间号是812。”

“呃…”阿笙呆了,难道她喝醉,跑错了房间?可这并不合理,那么多房间她不进,怎么会独独跑进了陆子初的房间?

室内很静,陆子初忙着工作,而阿笙忙着修复昨晚缺失的记忆。

昨天晚上,她似是抱着依依睡了一夜,如果那人不是依依,那只能是…陆子初?!

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阿笙更想去洗手间了。

“昨晚,我们…”欲言又止,怎么好意思问陆子初,他们昨天晚上都发生了什么?

他似是知道她想法一般:“什么也没发生。”

“啊?”阿笙将信将疑,恍惚记得昨夜睡觉她抱住了“依依”,难道是她在做梦?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了手头工作,挑眉看着她,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刚才那个语气词太显诡异,好像期待昨夜能够发生一些什么事,但清早起来却发现昨夜什么也没有发生,所以才会隐隐失落。

也不知陆子初有没有误会她的意思,反正她觉得挺尴尬。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说:“你过来。”

阿笙脑子很乱,乖乖下床,穿着拖鞋走到陆子初面前。

陆子初把电脑放在一旁桌案上,慢悠悠的站起身,于是男女身高悬殊,原本是她垂眸看着陆子初,现如今变成了陆子初垂眸看着她。

离得那么近,阿笙只感觉他温热的气息在向她靠近,紧张的不敢抬眸看他,只能专注研究他衬衫上的纽扣,究竟是什么颜色…

“嗯…”

脖子那里忽然传来一阵刺痛,但阿笙知道,蒸红她脸庞的并不是突如其来的疼痛,而是陆子初滚烫的唇,炙热的呼吸,此刻就亲密的贴合着她的脖颈。

阿笙受了惊吓,呆呆的站在那里不敢乱动,直到陆子初的唇离开她的颈侧,她才回过神来。

“昨晚什么事也没发生,但现在…发生了。”男子笑容撩人。

阿笙舌头打结:“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以为你会很期待。”语气轻柔,温热的话语在她耳边打转,阿笙甚至能够感受到他的呼吸,开始有些口干舌燥了。

阿笙低头看着地面,“我没说我很期待。”

接下来,陆子初说了三句话,分别是:

“是么,看来是我误会了。”

“咬都咬了,还能怎样?”

“要不你也咬我一下,两清。”

阿笙无语,陆子初待人淡漠,不管面对谁,眉宇间都会夹杂着三分疏离,如今雅痞一面曝光人前,较之以往冷清,魅惑人的效果更加惊心动魄。

咬陆子初,一报还一报?阿笙不敢,也不愿,因为太幼稚,到头来吃亏的那个人还是她。

再看陆子初,对她施完恶行后,抱回电脑,坐在沙发上继续工作。

他怎么能这么淡定?

“还站着干什么?不是要去洗手间吗?”男子低头工作时,嘴角勾起的浅笑无比真实。

阿笙百感交集,不再过问他怎么知道她要去洗手间,免得自己又会变成一个大笑话,抬手摸向颈侧,那里隐隐泛疼,懵懵懂懂离开了。

阿笙离开后,没有注意到,看起来气定神闲的某人微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他比她还紧张。

洗手间里,阿笙脖子里出现了一道吻痕,吻痕不是亲出来的,也不是咬出来的,明显是被陆子初吸出来的。

他还真能狠得下心,下得了口。

幸亏是冬季,如果是夏季的话,她哪还有脸出去见人啊?

阿笙乱了,她试图回忆她和陆子初是怎么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但醉酒初醒,想要理清头绪,实在是太难。

“顾笙。”

是陆子初,见她久久不出来,已经在敲门了。

阿笙真的不想那么快就出去,但又顾及上次“便秘”事件,不得不打开门。

陆子初站在门外,手里提着电脑包,看那架势,是打算离开了。

阿笙微愣,还未说话,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八点左右别忘了下楼用早餐。”

“哦。”阿笙看他的时候,避开他的眼睛,迟疑道:“那你…”这是要去哪儿?

“避嫌。”

这话不用陆子初说,阿笙也知道他们应该避嫌,如果被人看到他们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只怕她和陆子初会被双双淹死在口水里,但…她没想到陆子初会说得这么直白。

陆子初静静的看着她,良久之后,这才缓缓开口:“上次在蓝钻洗手间里,我曾吻过你,真得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阿笙一惊,抬眸看着陆子初。

灯光明亮,洒在他冷峻的脸上,优雅天成,贵气逼人,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课堂初见,只不过…那双眸子比平日多了几分温润,眼眸太深邃,让阿笙隐隐不安起来。

陆子初将她的不安和迷茫尽收眼底,淡淡的移开眸子,“逃避并不能掩盖发生过的事实,你好好想想,我为什么会吻你。”

“我不明白。”阿笙声音很轻,殊不知内心早已纠结一片。

阿笙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喜欢上她呢?

陆子初抿了抿唇,半晌才说:“你是不想明白。”

t市天气真的很奇怪,昨天晚上还大雨磅礴,早晨拉开厚厚的窗帘,便有阳光不受约束的逃窜入室,触目所望,凤城会所被群树包围着,可能是受情绪影响,阿笙觉得这些树从排列上看,貌似太显拥挤。

就在昨夜之前,她还以为她的大学生涯会在风平浪静中度过,前景海阔天空,但没想到早晨醒来,命运却向她开起了玩笑。

临近八点,阿笙正在房间里纠结是否下楼吃饭时,刘依依来了。

于是,昨夜记忆还原。

原本阿笙和刘依依住在双人房间里,但阿笙喝多了,胃里不舒服,吐到了床上罘。

唐汐无奈,只得找人来帮忙,正好碰到韩愈,于是委托韩愈把她送到了812。

为什么送到812呢?因为会所工作人员都很忙,一时半刻怕是没办法收拾房间。812是陆子初的房间,而陆子初事情缠身,吴奈之前对唐汐说过,陆子初估计不会来了,会所房间爆满,只有812没有人居住,这也是阿笙为什么会出现在812的原因。

唐汐这样安排本来没有错,但谁曾想深夜时分,几位好友未曾散场,唐汐见陆子初姗姗来迟,罚酒三杯,一桌子人跟着起哄拼酒,陆子初自知理亏,难得没有推拒殳。

酒过三巡,唐汐忘了顾笙在812,事先没跟陆子初提个醒,这才有了后来那一幕。

当然陆子初半夜入住会所这件事,刘依依是不知道的,见阿笙坐在床上,一脸郁色,忍不住说道:“我刚才来找你,无意中听到会所工作人员在聊八卦,一直在议论陆子初,我这才知道,原来你老师竟然是凤城会所的少东家。”

听到“陆子初”三个字,阿笙头又开始疼了。

阿笙和刘依依去餐厅之前,唐汐一失往常冷静,略显急切的跑到了812,进屋后,先对阿笙笑了笑,只不过那笑很牵强,然后状似不经意的扫了一眼房间各个角落,连洗手间都没有放过,眉头皱得更紧了。

依依不明状况,看着唐汐,好奇道:“怎么了?”

“没什么。”唐汐笑。

阿笙笑了笑,心知肚明,装作不知情。

走廊里,唐汐表情佯装轻松,轻声问阿笙:“昨晚睡得好吗?”

“好。”

唐汐是在餐厅二楼找到陆子初的,某人面前摆放着餐点,但并不急着吃,反倒是坐在沙发上,一脸沉静的翻看着早间晨报。

“你昨晚在哪儿睡得觉?812?”唐汐在陆子初身边坐下,声音压得很低。

陆子初从报纸上移开视线,怪异的看了唐汐一眼,“你不是说顾笙住在812吗?”

“呃…”唐汐微愣:“我对你说过阿笙住在812?”

“还没清醒吗?”陆子初转眸看向一旁醉酒未醒,略显困倦的石涛,慢条斯理道:“石头,给小汐端碗醒酒茶。”

唐汐被陆子初堵住了疑惑,小声嘟囔道:“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陆子初笑容温和:“因为你醉了。”

唐汐片刻无语,过了一会儿,又问陆子初:“会所房间客满,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得?”

陆子初放下报纸,拍了拍石涛手臂,“我昨晚在哪儿睡得觉?”

“我房间,怎么了?”石涛托着脸,睁开惺忪的眸子,皱眉看着陆子初和唐汐。

陆子初嘴角浮现浅浅的笑:“没什么,继续睡。”

“哦。”石涛闭眼,继续打着瞌睡。

唐汐松了一口气,她可以不相信老奸巨猾的陆子初,但却不能不相信石涛,老同学这么多年,陆子初她猜不透,但石涛,她却一清二楚。

石涛是从来不会说谎的。

陆子初似是没看到唐汐的小动作,漆黑的眸子里有光划过,但很快就将所有的情绪收敛在了眼底最深处。

朋友多年,陆子初对石涛了解的很透彻。石涛倘若喝醉,必定睡得很沉,再大的噪音也叫不醒他。

凌晨五点多,陆子初走进石涛房间的时候,他还在睡,于是等石涛醒来,就看到正在工作的陆子初,跟阿笙一样,当时也是吓了一跳:“什么时候来的?”

陆子初在文件上写着字,偶尔敲着电脑键盘,连头也没抬:“昨晚,见你睡得沉,就没叫醒你。”

“哦。”石涛不疑有他,继续倒头大睡。

如今,陆子初端起面前的咖啡,浅浅喝了一口,他平时是不喝咖啡的,但没办法,一夜未眠,需要提神。

侧眸看向楼下,顾笙和刘依依正在用餐,陆子初靠在沙发里,勾起嘴角。曾几何时,不屑说谎的人,竟然愿意为了某个人,把谎言说得惟妙惟肖,可谓煞费苦心。

一辆国产越野车停放在凤城会所门口,韩愈斜靠在车身上,指间夹着一支烟,在风中冒着明明灭灭的火星子,眼神如墨如夜。

见阿笙出来,韩愈把烟熄灭,“我送你们回去。”

“还是算了,依依校区比较远,来回比较麻烦。”韩愈这个人,还是少接触为妙。

韩愈已经打开了车门,定定的看着她,微微挑眉:“我有嫌麻烦吗?”

会所门口,行人还是挺多的,僵得越久,于己于人面子上都不好看,阿笙只得拉着依依的手,一起上了车。

车里很安静,依依话也很少,来回看着韩愈和阿笙,隐隐觉得不对劲,但又不便说些什么。

阿笙这个人就是这样,韩愈不主动跟她说话,她是绝对不可能主动挑起话端的。

依依刚好跟阿笙相反,见不得气氛僵滞,不管怎么说韩愈主动送她回学校,内心深处她还是很感激他的。

依依问:“韩先生,你在美国读书时,有没有去过林肯故居?”

韩愈倒也配合:“去过。”

“听说,林肯出生地是一栋用木头建造的乡村小屋,只有一个房间,是真的吗?”

“嗯。”

依依又问:“那你去过猫王故居吗?”

“去过。”

依依神情激动,因为猫王是她偶像:“真的吗?我很喜欢猫王。”

“是么。”

依依含笑问道:“那你一定也去过霍加斯故居,对不对?”

阿笙差点被口水呛死,韩愈也不淡定了,转动方向盘,淡淡的说:“…霍加斯故居不在美国,在英国。”

“啊?哦。”依依低头吐吐舌头,小姑娘明显尴尬了。

阿笙替闺蜜解围,“依依说的是伯恩·霍加斯,不是英国那位霍加斯。”

韩愈透过车镜,看了阿笙一眼,嘴角微扯,她倒是挺能掰。再看刘依依,见阿笙为她解围,连忙点头,标准的狼狈为奸。

刘依依的话没有起到多少缓和作用,气氛依旧沉默,把她送到学校,刘依依率先松了一口气,跟阿笙约好明天回家时间,这才跟韩愈和阿笙分别挥手离开。

送阿笙回t大途中,韩愈主动打破沉默:“你可以留在韩家过年,想必你姑姑也是这么想的。”

阿笙侧眸看着窗外:“不了,过完年,我再去韩家看望姑姑也是一样的。”

韩愈皱眉:“老家不是已经没人了吗?”

“房子还在。”况且房子里装满了回忆。

“你在躲避我?”韩愈双手轻敲方向盘,专注的看着路况,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心弦一紧。

“…”阿笙沉默几秒,这才认真的看着他:“韩愈,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韩愈点点头,心平气和道:“除了拿你姑姑做挡箭牌之外,随便给我一个理由。”

阿笙咬着唇,这个韩愈还真是难缠的很。一句话堵死了她所有的后路。

想了想,阿笙终是开口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陶然?”话音淡淡,却隐有小讥嘲。

陆子初的名字在阿笙喉间几欲夺口而出,但她不能说出口。

韩愈盯着前方路况,半晌之后,方才开口:“顾笙,你说你不喜欢烟味,这一路,我有当着你的面吸过烟吗?”

阿笙不看他:“那又怎样?”

韩愈笑了笑:“不怎样,我只是开始顾虑你的感受,开始试着让你喜欢我。”

韩愈声音没有半点起伏,内心起伏的那个人是阿笙。

陆子初和韩愈是兄弟,她夹在中间该怎么办?兄弟俩如果因为她闹翻的话,她…

阿笙忽然间觉得心里很难过。

1月18号,t大正式放假,寒假结束时间是在2月13号。

将近一个月不能见面,508舍友们决定在离开前一起去校外小餐馆聚餐。

有了前车之鉴,阿笙那夜没喝酒,至于另外三名室友,小酌,微醺。

回到宿舍,阿笙给顾清欢打了一通电话,她是执意要回老家过年的,于是顾清欢再多的不愿注定只能化为一声叹息,挂电话的时候叮嘱阿笙:“什么时候回t市,给我打个电话,我开车去接你。”

将近半年没回家,阿笙躺在床上,格外想念大院的一切,包括孩童喧闹声钕。

那一夜,在江宁她们的侃侃而谈里,阿笙睡着了,她做了一个梦,都是大院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亲切,温暖…

1、年少无知,每当孩童吵架扭打在一起,就会顺势愤骂对方父母,哭闹声似乎可以在大院上空盘旋很久。

2、大院家长素质还是很好的,平时很少护短,遇到打架事件,双方父母就会揪着自家孩子耳朵向对方家长和小孩道歉。家长沟通,表情无奈,至于孩子,站在大人身边,早已忘了先前不快,和好如初凄。

3、老槐树下,夏季蝉声扰耳,老人们会拿着纸扇子聚集在一起,边喝茶边下棋;如果是冬日,碰上好天气,还会像模像样的在院子里比划着太极拳,引来孩童争相模仿,笑声一片。

4、每逢节假日学校放假,孩子不上课,就跟撒欢的野马,每到饭点就跑得无影无踪,每当这个时候,家长就会站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呼喊孩子回家吃饭。

阿笙最后想起的,是爷爷的咳嗽声…

醒来,天已亮,阿笙把被子拉高,试图遮住眼角润湿。

上午许飞来找阿笙,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在前面走着,不时叮嘱阿笙走快一些。

学校今天放假,打车的人很多,许飞担心等他们赶到火车站的时候,会误了时间。

门口确实不易等车,许飞和阿笙等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拦到车。

面前有辆私家车经过,又倒了回来,停在了许飞和阿笙面前。

许飞扫了一眼,也没看清楚车主是谁,想来也不认识,就继续伸手拦车去了。

许飞没看清,阿笙却看清楚了,盯着某人,兀自出了一会儿神。

车窗缓缓下坠,露出一张清隽的脸庞,嗓音清冽:“几点的火车?”

“10:05分。”阿笙说。

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左右,时间有点紧。

“陆老师?”许飞在一旁听到声音,觉得熟悉,走过来一看,竟真的是陆子初。

陆子初颔首点头,“把行李放进后车厢,我送你们去火车站。”

“谢谢老师,不用了…”这话许飞说的虚伪,阿笙跟他认识这么多年,又怎会不知道许飞的小心思,明明已经心动了,偏偏还要装模作样,假意推辞一番。

陆子初单手敲击方向盘,慢条斯理道:“还有一个小时,火车就要开走了,你们确定要继续在这里等下去吗?”

“不等了,不等了,我们这就上车。”许飞变脸速度极快,话音刚落,就打开后车厢,把他和阿笙的行李放了进去。

阿笙站在后车厢那里,扯了扯许飞的袖子,她是很想拒绝的。

许飞着急道:“再磨蹭下去,火车真的要开走了,万一路上再堵车…总之有什么事,上车后再说。”

阿笙盯着许飞,他已经坐在了副驾驶座上,阿笙无奈,只得打开车门,乖乖上车,谁让她赶时间呢?

从t大前往火车站,需要跨越半个城区,还真被许飞乌鸦嘴说对了,前面路口堵车,拥挤的车队,长长一大排,场面很壮观。

许飞皱眉道:“怎么办?万一堵在这里,怕是真的赶不上火车了。”说着,转头看着阿笙,唉声叹气道:“阿笙,你最好做个自我检讨,如果你早晨没有去图书馆借书的话,我们也不至于这么急。”

阿笙自知理亏,没说话。

许飞也只是随口发发牢,哪舍得真埋怨阿笙,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许飞身体一歪,如果不是系着安全带,只怕早就撞在车门上了。

许飞会如此,是因为陆子初忽然调转车头,汽车朝另外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许飞问:“陆老师,去火车站还有另外一条路吗?”

“嗯。”陆子初低低的应了一声,不过那声音略显冰冷。

比声音更冰冷的,是他的气质,这位男神态度忽然转变这么大,许飞也没多想,t大传闻,陆子初原本就是这么一个人,笑得时候,能够暖死人;冷得时候,典型的冰冻三尺。

去火车站真的还有另外一条路,不过道路不太好,一路颠簸,许飞替陆子初座驾感到委屈,着实心疼。

提前二十分钟赶到火车站,陆子初解开安全带,下车帮许飞把行李从后车厢里提出来,不经意道:“喜欢看书是好事,如果赶不上火车,她比你还内疚,不要埋怨她。”

许飞愣了愣,再看陆子初,他已经迈开修长的双腿,朝阿笙走去。

需要检票,阿笙已经在排队了,见陆子初朝她走过来,笑了笑:“今天谢谢你。”

陆子初低头看了她一眼:“比起书面语,我更喜欢实际报答。”

阿笙小纠结,不知道他口中的实际报答,指的是什么?寒假结束后请吃饭可以吗?可像他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在乎区区一顿饭。

见她皱眉,陆子初勾起嘴角,轻声问她:“除夕那天,会给我打电话,祝我新年快乐吗?”

阿笙小声嘟囔道:“我还要看春节联欢晚会。”

许飞这时候已经站在了阿笙身后,闻言,差点笑喷。阿笙说话一直淡定冷静,何曾闹过类似小情绪?

许飞觉得很稀奇。

“那就看完之后,再给我打电话。”这回不仅是阿笙,就连许飞也听出来,陆子初声音里含着淡淡的笑意。

许飞觉得更稀奇了。

想了想,阿笙说:“发短信可以吗?打电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陆子初双臂环胸,站在队伍旁边,笑道:“无话可说?”

“不知从何说起。”

陆子初这次没有说话,距离阿笙很近,近到阿笙能在火车站这种地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冷气息。

下一秒,陆子初抬手摸了摸阿笙的头,话音里包含着纵容:“还好不是无话可说。”

许飞以为自己眼花了,后来验证自己没有眼花,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

老天,这对师生,怎么看起来关系怪怪的。

检票进站,阿笙回头看向陆子初,他站在检票口,修长挺拔的身影在人潮里若隐若现…

上午时分,陆子初站在阳光下,他原本就肤色白皙,长相清隽,眼神很黑,但却难抵眼神间的疏淡和清冷。

俊帅优雅的男人,早已吸引很多来往乘客频频向他回头张望,看着阿笙渐渐消失不见,男子薄唇轻抿,微微皱了眉。

她还尚未离开t市,他就已经开始想念她了。

在候车区见到刘依依,她拿着火车票,一脸焦急的站在检票口,远远看到阿笙和许飞跑过来,终于松了一口气。

谢天谢地,再迟一会儿,只能坐下一班火车回家了。

火车驶离t市,三人简单寒暄,话语间难掩兴奋和激动,后来阿笙笑意收敛,是因为许飞。

许飞看着阿笙,若有所思:“我怎么感觉你和陆子初之间怪怪的。”

阿笙眸光一转,反问许飞:“哪里怪?”

“他让你给他打电话。”许飞提出疑惑一。

阿笙说:“新年学生给老师打祝福电话,很奇怪吗?”

“他摸你的头。”许飞提出疑惑二。

阿笙接过刘依依递给她的饮料,并不急着打开,放在手心把玩着:“你算算,从小到大,到底有多少老师摸过我的头?”

“不仅摸过,还夸你脑袋瓜很聪明。”刘依依在一旁插话,顺势摸了摸阿笙的头,举动很淘气。

许飞眉皱得更紧了,良久后,呢喃出声:“…反正我觉得他对你有点特别。”

阿笙笑了笑,不接话。

火车穿过隧道,短暂黑暗之后,视野之内一片豁然开朗。

其实,令阿笙心有迟疑的,并非因为他们是师生,也并非担心没有热情可以回应这段感情,她只是在担心,感情在经历飞蛾扑火和泥足深陷后,却注定走不出一个柳暗花明。

感情路上,隐患重重,一如姑姑,一如韩愈,也许…还有他的家人。

陆子初开车离开火车站的时候,接到了母亲的电话,说晚上有聚会,让他下午回家一趟。

下午回到家,陆子初跟父母打了声招呼,直接回书房办公去了。

韩淑慧敲门进来,就见桌子上堆满了文件,稍显凌乱,桌子上放着一壶茶,兀自冒着热气。

陆子初还在埋头工作,韩淑慧走过去,凑近看了看,陆子初正在电脑上敲打着辩护词,韩淑慧看到了“故意杀人”四个字,觉得心脏受不了,就没再看。

韩淑慧动手帮陆子初收拾桌面:“这案子什么时候开庭?钕”

“后天。”抬眸看了母亲一眼,陆子初问:“怎么?”

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敏锐。

韩淑慧说:“你外婆一个人在家闷得慌,想让你和韩愈抽空回去看看她。凄”

“等案子结束吧!这两天抽不开空。”

韩淑慧点点头,“那你自己跟她打电话说一声,别让老人家心里难过就行。”

“嗯。”

“你写完辩护词,来我房间一趟。”韩淑慧没有打扰陆子初,往他喝了大半茶水的杯子里蓄满茶,这才转身关门离开。

陆子初写完辩护词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又给外婆打了一通电话,老太太絮絮叨叨说了很久,陆子初脾气是很好的,含笑听着,偶尔听到此起彼伏的猫叫声,还会觉得有趣。

自从外公逝世后,外婆就一个人守着韩家老宅,家里养了很多流浪猫,冬末夏初,群猫发起春来,尤其是母猫,会绕着院落“嗷嗷”直叫,叫声撕心裂肺,韩愈直呼受不了,觉得影响睡眠。

前年春节,韩愈被猫叫声吵得夜不能眠,直接把母猫关在了笼子里,这下好了,母猫听到公猫叫声,狂暴的抓着铁笼,急于逃出去。

此事惊动外婆,韩愈为此被老人接连唠叨了好几天,说他没爱心。

韩愈说:“奶奶,如果你喜欢养猫的话,我改天给你送几只好猫…”

可怜韩愈话还没说完,就被老人劈头盖脸好一阵训斥:“什么叫好猫?名贵一点的猫就是好猫吗?我告诉你韩愈,我就喜欢养土猫怎么了?你小时候在我这里,也是被我和你爷爷放养长大的,别以为喝了几年洋墨水,就忘了本宗姓什么。”

陆子初当时靠在门边,有两只母猫围着他打转,在他脚旁温顺的厮磨着。

男子嘴角笑容微不可见,这世上敢骂韩愈的人很少。骂他,他还不敢顶嘴的,大概只有老太太一人了。

电话里,老太太听说陆子初后天晚上过去,兴奋不已,乐呵呵道:“我这就给韩愈打电话,到时候你们一起过来,多住几天,也好陪我说说话。”

陆子初笑了笑,韩愈纵使答应前去看望老太太,只怕想到那些流浪猫,也会念而怯步吧!

前往父母卧室,韩淑慧正在更衣间挑选首饰,年前应酬多,她晚上需要参加商务宴会,陆昌平也比较忙,晚上应酬缠身,必须出席。

韩淑慧正在试戴项链,见陆子初进来,转头问他:“给你外婆打电话了吗?”

“嗯。”陆子初站在更衣室门口,首饰柜上已经放了很多首饰,微微扯唇,他母亲明显是挑花眼了。

果然,韩淑慧开始求助儿子了,拿着一条项链虚挂在脖子上:“这条怎么样?”

“不错。”陆子初有些意兴阑珊,对韩淑慧说:“既然你和爸爸晚上要参加宴会,那我先回去了。”

韩淑慧放下项链,转身唤住了陆子初:“别急着回去,今天晚上你爸爸需要应酬,你陪他一起去。”

陆子初皱眉看着她,不说话。

看出儿子隐隐不悦,韩淑慧认真道:“你爸爸这两天肠胃不舒服,我担心到时候别人敬酒瞎起哄,你说这酒,他是喝,还是不喝?你陪他一起去,我比较放心。”

韩淑慧话已至此,陆子初又能说什么?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下楼找陆昌平去了。

这天晚上,似乎每个人都很忙,陆子初陪父亲出席酒局,在饭桌上浅笑言谈;韩愈公司即将上市,通宵忙工作;阿笙接受刘依依家人盛情邀请,晚上和刘依依同宿一床,说了半宿话,最后累了,默契停止谈话,双双入眠;许飞望着刘依依熄灯的窗户,失眠大半宿;也有这么一个人,为了营造惊喜,此刻正在三万英尺高空上…

回家第二天,许飞和刘依依帮阿笙收拾房子,半年没住人,家里蒙了薄薄一层浮灰,阿笙感慨万千。

进屋,爷爷和奶奶的黑白照片摆放在桌案上,笑容亲切。触及眼帘,润湿了阿笙的眼睛。

许飞拍拍她的肩:“你可别哭,不是还有我们吗?”

阿笙抬眸,刘依依抱着需要清洗的床单,站在门口,笑容温暖。

阿笙笑了笑,转身擦拭家具:“你以为我眼泪比水龙头还厉害吗?说来就来…”

都说岁月无情,有些人可能会慢慢淡忘在时光里,但某个回首的刹那间,却会从心里翻涌而出,永不逝去。

原来,那些以为能够遗忘的过往,那些今生再也无法相见的人,其实早已成为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岁月铸成了生命里刻骨铭心的温暖。

整整忙了一上午,中午在许飞家吃饭,许飞提前回家帮忙做菜,依依在天台上晒床单,阿笙蹲在院子里清洗锅碗瓢盆时,手机响了。

顾城打来的电话,阿笙捞起沾满泡沫的双手,随便往围裙上擦了擦,接通电话,顾城并不急着出声,阿笙还以为电话出了什么故障,“喂喂”了好几声,直到不经意间看向院门口,那里不知何时竟已站着一位男子,远远看着她,笑容温润,眉目俊秀明朗。

“你不是说,你不回家过年吗?”阿笙心里明明很高兴,却湿了眼角。

“想我妹妹了。”他不急不慢的说,挂断电话,提着行李,一步步走近阿笙。

抱紧她,顾城声音里带着笑意:“胖了。”

“冬衣太厚。”阿笙搂着他,也轻轻笑了起来。

“我回家过年,你高兴吗?”

“嗯。”

“看到我,高兴吗?”

“嗯。”

“半年不见,有没有想我和爸妈?”

“…想。”非常想。把脸埋在顾城胸前,因为已有液体夺眶而出。

顾城轻拍她的背,亲人相聚,顾城情绪受了感染,竟也湿了眼眶:“不该留你一人呆在国内。”

“我很好。”她轻声说。

顾城嘴角笑容微不可见:“我看到了,是真的很好。”

天台上,竹竿撑起一张张床单,凉风融在阳光里掀动着床单,温柔的亲吻着依依的脸颊。

担心床单晒干后会起褶皱,依依踮起脚尖扯着床单,水渍调皮的弹跳在她的脸上,依依觉得有点痒,微微眯着眼睛。

似乎有人上了天台,慢慢走近,依依透过床单,看着那道人影越来越清晰。

“小哥?”那样的身高,不会是阿笙,那么只能是许飞了。

风吹动,床单卷起,触及那人面容,依依瞬间呆滞,不敢置信道:“大哥。”

那人只笑,不应声。

依依皱眉,以为自己因为思念出现了幻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掀开床单,鼓足勇气,用湿凉的手摸了摸男人的脸。

指腹传来淡淡的温热…

“站在你面前的人,是顾城吗?”男子在笑,阳光下笑容仿佛沾染了水汽,朦胧迷离,依依似乎看到有很多小泡泡在围着他打转。

可能在太阳下站的太久,依依脸色涨红,有些头晕目眩。

这么明朗温暖的笑容,注定是属于顾城的。

真的是他,他回国了。他之前不是对阿笙说,他不回来过年吗?她为此还难过了很久…

天很蓝,暖阳高照,一张张床单在冬风轻拂下,轻轻摆动着,依依看着忽然出现在面前的顾城,内心波澜起伏。

有些人,注定会在心中发光一辈子,在依依心中,永不消逝的并非只是经年深恋,还有他唇角的一抹笑,比任何东西都要来的真实温暖。

再见顾城,依依微笑的同时,却有眼泪夺眶而出。

她说:“大哥,你能回来,我真的很高兴。”

那晚,为了迎接顾城回国,四人一起前往餐厅吃饭。

原本气氛很好,但用餐期间,顾城接了一通电话,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却让场面安静了下来。

“不会是女朋友打来的电话吧?”许飞私底下喜欢开玩笑,但没想到这次还真被他蒙对了,因为顾城说:“她叫徐秋,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我交往半年的女朋友…”

“啪。”依依手中的汤勺砸落在碗里,汤水飞溅,波及胸前衣服,她今日穿着一件米色长毛呢,喝得又是酸辣汤,此刻暗色汤水点缀在米色衣服上,颜色夺目。

几人视线望过去的时候,依依已经局促起身:“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你们慢慢吃,不用等我,你们刚才喝了不少酒,我回去正好可以煮茶等你们回来…钕”

她语速很快,说了长长一段话,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都说了些什么,眼睛望着桌上那碗酸辣汤,眼睛眨动着,似乎在抑制着什么东西。

“依依——”阿笙见依依快步离开,连忙起身,却被许飞抓住手腕,他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他侧眸看了一眼顾城:“你去看看她,她从小就听你的话。”

顾城抬眸,看了一眼许飞,继续低头把事先盛好的酸辣汤喝好,这才起身,拿起外套,离开了凄。

顾城离开后,许飞动手给阿笙盛了一碗汤,“发什么愣,再不喝,该凉了。”

阿笙不笨,事实上心如明镜,四人饭桌,心思波诡云谲的人却有三个。

顾城有女友,依依反应这么大,许飞镇定,顾城平静…

阿笙扯了扯唇,放松身体,靠着椅背:“其实你一直都知道,依依喜欢的那个人是我哥哥吧!”

这是陈述,不是疑问。

依依没有回家换衣服,而是去了顾家,煮茶,看着袅袅升起的白烟,神情恍惚。

门口传来敲门声,她去开门,看到顾城,并不意外,笑了笑:“你先坐,茶马上就煮好了。”

转身走进厨房,顾城站在客厅里犹豫了一会儿,这才走到厨房门口,看着依依的背影欲言又止,不说话,也不走近。

最先打破沉默的那个人是依依,背对着顾城,依依声音很轻:“你知道的,我房间里长年累月都会挂着一本日历,小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快点长大,等我长大了,你就不会把我当妹妹和小孩子来对待。我每天放学都会看一眼日历,数着自己还有多久才能长大。可什么时候才算长大呢?18岁生日。”

依依低头,咬了一下唇,“我那天跟你表白,紧张、不安、期待、恐惧…担心你会把我的表白当成一种负担,为此排斥,远离我,我不想和你之间连兄妹也不能做,所以多年来,我小心翼翼的克制着自己。你要去美国,我不舍,却强颜欢笑,你走的那天,我把你送到院门口,看着你的背影一点点的消失不见,我觉得我把你弄丢了。那天我躲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爸妈以为我是不舍得你这个好大哥,又怎么知道,我是舍不得一个叫顾城的男人。”

说到这里,依依转身看着顾城,看着他英俊干净的脸庞上,微微蹙起的眉,依依心里苦笑,他应该是真的只把她当妹妹来看待吧!

“我那么渴望长大,可今天晚上我却很希望能够回到童年,那时候我们很天真,无忧无虑,刚开始学习写字,我写数字‘2’,却总是把它写成‘n’,妈妈教我很久,可我还是写不好,最后妈妈生气了,把我作业本撕了,铅笔也掰断了,我哭的泣不成声,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笨了。你听到哭声来我家看我,教我写字。多么神奇,妈妈教我那么多遍,我都写不好,可你一来,只教了我一次,我就写对了…”依依深吸一口气,停顿了下说:“上学那天,我第一次过马路,是你牵着我和阿笙的手,走到了马路对面。第二次过马路,你站在我和阿笙身后,护着我们过马路,第三次…”

依依笑了,那笑伴随着伤痛:“这些记忆都有些年代久远了,我曾以为伴随着长大,有一天我会模糊这些记忆,但没想到,跟你讲这些的时候,它们依旧很清晰,我看到了旧时光的离去,却忽略了它经过我身边时,早已刻在了我脑海里。”

顾城一双眸子,很黑,也很静,就那么沉沉的看着依依:“依依,任何一个人的青春都装满了无奈和疼痛,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可以过得简单而快乐,但却忘了,生活原本就是在不停的制造问题,你是我妹妹,一辈子都是。”

“一辈子?人的一辈子能有多长?”依依语气轻柔,没有委屈,也没有埋怨,仿佛回到童年,无忧无虑的跟顾城说着话。

厨房里水壶声响越来越大,传进耳中,好比一颗心,躁动不堪。

依依想,她应该离开了,要不然这种坏情绪尽数暴露人前,只会让顾城越发讨厌她,她喜欢他那么多年,怎么能让他讨厌她呢?

经过顾城身边时,她说:“大哥,我早该想到,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如果喜欢我,我又怎会感觉不出来呢?是我把爱情想得太简单了。”

顾城抿紧薄唇,任由依依跟他擦肩而过。他和依依擦肩而过,又岂是只有这么一次。

依依离开了,院子里灯光略显昏暗,走到灯光通明处,她看着地上的影子,仿佛天台上常年无人收拾的晾衣竿,影子拖拽的很长,透着荒凉。

阿笙回来时,顾城正把衣服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放在床上,一件件整理着。

衣服被阿笙夺走,顺势坐在床上,她说:“叠得不对,容易起褶。”

顾城笑,坐在一旁,索性放手罢工,看着她叠衣服,她有一双巧手,衣服叠得很好,整齐又美观。

阿笙问:“爸妈身体好吗?”

“好。”

“你好吗?”

顾城笑了笑:“好。”

阿笙垂眸:“你知道的,我问得不是身体。”

“…”顾城安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顾笙说:“我不是一个好妹妹,对情感比较迟钝,有些后知后觉,我竟不知道,你一直都把依依放在心里。”

“好了,阿笙,别说了。”顾城抱住阿笙,下巴支在她肩头,同她一起望着室内某一角发呆。

这才意识到,顾家老宅到了晚上,竟出奇的空旷。

阿笙轻叹:“你心里既然有依依,为什么不说呢?”

顾城缓缓说道:“出国前,我原本想对依依说些什么,但她那时候正在念高中,我担心她会分心;后来高考结束,我以为我终于能对她说些什么的时候,许飞对我说,他喜欢依依很多年…”顾城沉默片刻,这才叹声道:“我们一起长大,感情深厚,许飞就跟我亲弟弟一样,我不能为了跟依依在一起,伤害许飞。”

阿笙心一紧,不期然想到了陆子初和韩愈…

拍拍顾城的手,他松开她,帮她一起把衣服放在衣柜里,阿笙说:“许飞刚才对我说了,他知道高考结束后,你想对依依表白,所以才会故意…”

顾城却打断了阿笙的话:“阿笙,如果男人愿意为了女人耍心机,那只能说明他是真得喜欢她。”

就算依依不跟他表白,他也会回国陪阿笙过年的,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父母对她牵肠挂肚,偏偏她又不肯去美国,他只能回来了。

他以为回国后,如常相处,假以时日,一切都能回到最初,四人之间没有争吵和隔阂,却不曾想还是搞砸了。

如今,阿笙反问他:“如果你爱依依,又怎么能让徐秋取代依依在你心里的位置呢?”

顾城看着阿笙,良久之后,他终于开口说道:“阿笙,我和徐秋之间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回国后,顾城很忙,拉着阿笙和昔日同学相聚见面,一起拜访初、高中老师,日子很忙碌,转眼间就到了年三十。

临近中午,阳光微醺,不巧来月经的阿笙坐在藤椅上看书。

房间里,许飞正在帮顾城贴年画,依依拿着浆糊站在一旁,三人分工明确。

阿笙靠着椅背,听着巷子里传来的鞭炮声,轻轻闭上眼睛。

好像…一切都未曾改变。

年三十中午,母亲打来了电话,聊了一会儿,母亲笑着问阿笙:“在t大,有没有谈男朋友?”

“没有。”话虽如此,但却不期然想起了陆子初。

母亲似是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以后我们全家都在美国定居,如果你大学谈恋爱,到时候来美国,对男方也不负责任。”

顾城在一旁插话,“阿笙可以继续留在国内,现在坐飞机挺方便的。”

母亲语气变了,隐隐不悦:“我把女儿养这么大,怎么舍得把她一个人留在国内。钕”

阿笙没接话。

黄昏的时候,陶妈妈来了,听说顾城和阿笙在家过年,邀请他们前往陶家守岁桥。

阿笙看向顾城,她在征询他的意见,顾城心知阿笙对陶然心有愧疚,陶然死后,时常和陶家联系,关心二老日常起居,实在不想妹妹为难,就含笑同意了。

天色有点黑,一盏盏红色灯笼点缀长街,散发着朦胧的亮光,阿笙侧眸看顾城,轻轻说了声:“谢谢。”

顾城握紧她的手:“你记住,陶然爱你,不是你的错。”

阿笙笑了笑,那笑看似无关痛痒。

顾城叹气,如果真的无关痛痒就好了。

因为陶然喜欢阿笙,连带陶然父母也把阿笙当成了他们的儿媳妇,顾城对此虽然不悦,但却不便说些什么。

守岁,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偶有笑声,虽然尽量避谈陶然,但并不见得陶妈妈不会睹物思人。

顾城和阿笙手机短信一条接一条响起,全是同学新年祝福语,阿笙和陶爸爸聊天时,手也没闲着,话语简洁:新年快乐。

好歹是亲自输入的短信,阿笙最怕转发祝福语,没诚意,好像只是为了在特定节日里完成一项任务…

发现陶妈妈不在客厅,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阿笙起身倒了一杯热水,去了陶然房间。

陶妈妈坐在陶然床上,正在整理陶然旧物,陶然遗物,陶妈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翻出来,细细拂去灰尘,然后再一件件放好。

敲门声响起,陶妈妈没有抬头,但却抡起手背快速擦了擦眼睛。

阿笙靠着门框,静静的看着她,片刻后,垂眸看着冒着热气的茶水,温声道:“阿姨,我陪你去看看陶然吧!我好像…还没对他说新年快乐呢!”

年三十,陆子初很忙,临时有事,回了一趟英国,夜幕低垂,出了机场大厅,陆家司机已经在机场外等候多时。

街道上,一派节日喜庆,处处可见红色灯笼,鞭炮声阵阵,也不知她现在在干什么?看春节联欢晚会吗?

这么想着,纵使冬日很冷,但心却觉得特别温暖。

年夜饭是在韩家老宅吃的,跟往年没什么不同,顾清欢没有出席,大概担心会破坏气氛,惹老人家不高兴。

陆子初还没走进宅院,就见韩愈靠着路灯,在寒风中吸着烟,见他下车,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陆子初挑眉:“等我?”

韩愈把烟扔在地上,抬脚捻灭:“你以为我愿意等你?老太太非让我出来迎接你,我有什么办法。”

“我看你是烟瘾犯了。”老太太最看不惯后辈吸烟,偏偏韩愈嗜烟如命,也实在是难为他了。

老太太是极为疼惜韩愈和陆子初的,见陆子初回来,示意他坐下,亲自泡了一杯花茶端到他面前:“快喝茶,暖暖身体。”

韩愈坐在沙发扶手上,故意凉凉道:“奶奶,内孙和外孙哪个亲,拜托您老认真衡量一下,外孙有茶喝,请问内孙茶去哪儿了?”

老太太哭笑不得,“内孙外孙一样亲。”转身原本想帮韩愈泡茶喝,但想想又不对劲,回头白了韩愈一眼:“想喝茶自己倒去。”

韩愈起身时,拍拍陆子初的肩:“看到了吗?老太太不待见我。”

陆子初笑笑,放下花茶,洗手去了。

团圆饭吃完,守岁无聊,陆昌平和韩永信干脆下起了象棋,韩愈饭后接了一通电话,临出门时,老太太堵在门口,愣是不放韩愈离开。

“除夕夜,你给我老实呆在家里。”

韩愈好话说尽,保证两个小时内赶回来,老太太这才气呼呼的放他离开。

韩淑慧端了一盘水果放在陆子初面前,见他靠着沙发,拿着手机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每有短信,就会低头瞧上一眼。

韩淑慧觉得有趣:“每年这个时候,手机都被你甩在一边,你是从来不看手机短信的,今年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陆子初端起面前喝了一半的茶水,眸子状似不经意间落在了墙壁时钟上。

临近12点,属于她的短信,至今还未发送过来,忘了吗?

垂眸笑了笑,陆子初啊陆子初,曾几何时,你竟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一般,只因一条短信,就这么沉不住气…

春节晚会结束半个小时了,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万家灯火,单手滑入裤袋,指尖触及手机边缘,微微拧了眉。

大年初一,凌晨时分,阿笙手机在陶家客厅内响起,陶爸爸接的电话,阿笙和陶妈妈还没回来,出门前手机落在了陶家。

顾城前不久去接他们了。

陶爸爸看到“陆子初”三个字,也没多想,还以为是阿笙的同学,当然…男同学。

“你好。”陶爸爸先打了声招呼。

电话那端沉默了几秒,这才有男子声音响起。

“你好。”男子嗓音通过电话传来,多了几分清冷:“我找顾笙,请问她方便接电话吗?”

陶爸爸说:“前不久她去看陶然,现在还没回来。”

这次沉默时间比较长,陶爸爸还以为对方早已结束通话,拿起手机凑到眼前看了看,还在通话中,正欲说话,就听对方开口问道:“请问您是哪位?”

“陶然爸爸。”陶爸爸想,这位男同学,大概是阿笙大学同学,倘若是高中同学,他还不曾记得哪个小伙子声音有这么好听。

片刻后,那人说:“抱歉,打扰了。”声音竟有些生硬和冰冷。

阿笙和陶妈妈回到陶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眼见陶妈妈睡着,阿笙这才起身告辞。

陶爸爸把她和顾城送到门口,忽然想起一事,连忙返身回到沙发前,把阿笙手机还给她:“你出门后,有人给你发了好几条短信,还有一通电话,我帮你接了。”

阿笙道了声谢,拿着手机跟在顾城身后,十三条未读短信,都是同学发来的祝福短信,再看通话记录。

屏幕上的荧光刺痛了她的眼睛,“陆子初”三个字进入眼帘,阿笙这才想起她竟忘了给陆子初发短信。

原本应该给他打电话的,但…临近两点,他大概早就睡了。

寒风中,阿笙发送给陆子初的短信,姗姗来迟:“抱歉,刚才有事出去,手机忘在朋友家里了,祝您新年快乐。”

那一夜,阿笙手机未见回复,也许他真的睡了。

过年期间,顾城应酬很多,不时有人约他外出吃饭,跟他一起不见人影的还有依依和许飞,似乎每个人都很忙,反倒是顾笙,成了那个最闲的人。

闲来无事,阿笙会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慢走,曾经熟悉的街道,一年一景,变化神速,唯一不变的似乎只有学校。

接下来的几天里,阿笙有了新去向。

学校空荡荡,偶尔遇到留守学校的老师,阿笙会停下来寒暄几句,谈谈近况,心里溢满了温暖。

沿着校园大道,阿笙不时望着旁边的教学楼和图书馆,慢吞吞的走着。

坐在操场台阶上,仿佛还能听到昔日呐喊助威声,一坐就是大半天。

天色暗下来,顾城给她打电话,她才起身离开。

顾城站在院门口看着她,阿笙穿着黑色长毛呢,发丝在风中飞舞,整个人放佛融进了夜色里。

这才是她,冷漠,独立,不喜欢依靠任何人,也不喜欢别人依靠她。

每一段成长,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岁月在身后流淌,但前方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他/她们去走。

顾城知道,纵使他们不在她身边,她依然可以把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年后,顾城提前订好机票,事务所很忙,美国那边已经屡次打电话催他回去,顾城不便继续在家滞留。

许飞陪父母远行探亲还没回来,碰巧那天陶妈妈生病,阿笙没空送顾城,以至于最后送顾城离开的那个人是依依。

阿笙想,依依送顾城离开,其实挺好的,或许他们欠缺的就是这么一次私下告别。

临别前,阿笙曾问顾城,是否去t市看望一下姑姑再走?

顾城正在收拾行李:“下次吧!我赶时间。钕”

阿笙知道,顾城排斥的不是姑姑,而是韩家。

午后,依依来陶然家找阿笙,陶妈妈已经睡了,陶爸爸外出有事,怕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

依依来的时候,阿笙正蹲在地上洗衣服,目睹此景,皱了眉桥。

依依蹲在阿笙身边,压低声音道:“陶然不在了,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但陶然爸妈不能因为爱屋及乌,就把你当成陶然的替身,这对你不公平。”

阿笙笑笑,没吭声。依依不会明白,最初,陶然学游泳是因为她;死亡,也是因为会游泳;日记本曝光后,倘若换成任何一个不明事理的父母,只怕早就不分青红皂白对阿笙破口大骂了,但陶然父母没有,安慰她,说陶然溺毙跟她没关系…

换言之,她和陶然认识了这么多年,从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中,友情深厚,他死了之后,在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照顾陶然父母也是应该的。

她知道,依依是在心疼她。

阿笙转移话题:“哥哥走了吗?”

“走了。”

那天,依依帮阿笙洗完衣服,和她一起坐在陶家门前石阶上,看着大街上往来穿梭的人群。

依依说,这世上有太多的感情,尚未开始,就因为剧情转变,过早拉下帷幕。最后她说,暗恋的对面,站的不是柳暗花明,而是自生自灭。

阿笙搂着她,是真的迎来了春天,午后阳光温热了阿笙的脸,把头靠在依依肩膀上,她在想,每一段看似美丽的爱情,夭折速度都是很快的,如果想要寻觅长久的爱情,只能把爱情融进或转变到亲情里。

2005年初春,街头有洒水车经过,带着蔡琴那首《恰似你的温柔》响彻了整条街道。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2月12日,禁不住姑姑一催再催,阿笙提前一日去了t市。

提前说好的,司机会在火车站外面等她,阿笙坐在火车站台阶上,等了很久,也不见司机来,她是有司机手机号的,但却不好意思催他,万一已经在路上,堵车呢?

寒假归来,总容易让人心生困怠,在阳光下坐得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阿笙起身活动身体时,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看情形似乎站了很久。

那人定定的看着阿笙,打破沉默:“车在半路追尾,我来接你回去。”

阿笙又站了一会儿,弯腰提行李:“好。”

她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丝毫情绪外泄。

那人已经提起了她手中的行李,阿笙笑笑,松手,走下台阶。

过了几秒,身后传来他的声音:“过年期间,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阿笙身形一顿,脚步未停。

感情的事,不宜拖泥带水,要不然只会害人害己,韩愈电话,她看到了,但却不接,她以为她的举动足以说明一切。

阿笙说:“抱歉,我没热情可以回应你。”

“因为你把热情都给了一个死人?”

这一次,阿笙终于停了下来,转身看着韩愈,眼神无波无澜,一字一字道:“韩愈,陶然不该成为你刺伤我的利器,就像我永远不会拿你父母失败的婚姻来刺伤你一样。”

这就是顾笙,看似良善,其实攻击别人的时候,比谁都狠。

一句话,换来了韩愈的面无表情。

刚才还略显柔和的脸庞,因为她的话,瞬间冷峻下来。

阳光下,韩愈眯起眼睛,他终于意识到,横跨在他和顾笙之间的并非是一句喜欢和不喜欢,而是他心中那颗经年毒瘤,以为可以忽视置之不理,但忽视,并不代表不存在。

她毫不在乎的随便刺一下,他会痛,痛得愤恨交加。

那天,阿笙最终没有去韩家,而是提着行李,打车去了学校。

韩愈把她一人丢在了火车站,其实并未离开,而是坐在车里,看着她拦了一辆出租车,载着她渐渐消失在视线之内。

汽车内,习惯使然,韩愈伸手去老位置拿烟吸,那里竟是空空如也,忽然记起,赶来接她时,知道她不喜欢车内有烟,顺手就把烟和打火机都给扔了…

某人靠着椅背,脸色阴沉,从没见过这么不识好歹的人。

他韩愈活了26年了,今天开眼,还真是长见识了。

韩愈眼中那位不识好歹的人刚把行李从车上提下来,手机就响了,是姑姑打来的电话。

“韩愈回来脸色很难看,说你回学校了,你们吵架了吗?”

“姑姑,你什么时候见我跟人吵过架。”可以想象,顾清欢一定在电话那头皱了眉。

顾清欢似是叹了一口气:“没有吵架,好端端的回学校干什么?不是明天才去学校报道吗?”

“有很多东西需要收拾,我改天再去看你。”宿舍楼并不寂静,已经有学生提前来学校,一楼走廊里,随处可见提着茶瓶来回走动的校友。

顾清欢大概也听到了走廊里女生们的欢笑声,语气缓和下来:“这样吧,下午我去学校找你,晚上一起吃饭。”

“好。”

挂断电话,阿笙站在楼梯口,深感无力,提行李爬楼梯是个力气活,她住在五楼,真心不容易。

其实宿舍楼内部有电梯,但今天外面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好几个黑色字迹,异常醒目。

“电梯维修,暂停使用。”

气喘吁吁爬到了508,已经是十分钟之后了,宿舍没人,但薛明珠床位早已铺好,人却不见踪迹。

阿笙把行李放好,收拾床位的时候,薛明珠提着茶瓶回来了,看到阿笙,兴奋的抱着她,一边说着新年快乐,一边把家里的土特产拿到阿笙面前,让她品尝。

“阿笙,还是你最好,我还以为今天晚上我要独守空房了。”话语幽怨,但薛明珠说起话来,却是笑眯眯的。

阿笙笑了笑,寒假分开,确实是想念她们了。

下午五点左右,姑姑真得来了,拿了好几袋补脑营养品,想必爬楼梯很累,微微喘着气,尽管如此,依然气质迷人。

“气质迷人”四个字不是阿笙说的,是薛明珠说的,她悄悄问阿笙:“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你有姑姑?”

“你有告诉我,你父亲有几个兄弟姐妹吗?”阿笙笑着反问她。

“呃…”薛明珠语塞,回头瞄了一眼顾清欢,顾清欢察觉到,对她友善微笑,薛明珠捂着胸口感慨道:“一看就是女强人,请问咱姑在哪儿高就?”

阿笙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在哪儿高就,你不是很清楚吗?”

“我哪儿知道?”

“她不是咱姑吗?”

“…”薛明珠再次语塞。

阿笙倒了一杯水端给顾清欢,顾清欢围绕阿笙和顾城如何过年浅浅聊了几句,又坐了一会儿,站起身,邀请薛明珠和她们一起外出吃饭。

薛明珠推辞不去,但经不起顾清欢邀约,只能无奈的看着顾笙,拿着外套,和她们一起出门了。

校园林荫大道上,顾清欢车开得并不快,薛明珠和阿笙一起坐在后座,阿笙原本和顾清欢说着话,薛明珠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碰了碰阿笙的手臂:“你看陆老师和谁在一起。”

顺着薛明珠视线望过去,不远处,那人修身如玉,单手插在裤袋里,含笑慢行的人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

确实有人在他身边,女孩年轻,笑容明媚,很漂亮的面孔,说起来阿笙和她还有一面之缘。

那日在蓝钻…

“我们好像在蓝钻见过。”薛明珠皱眉,似是在回想这个人是谁,过了两秒,只听她“啊”了一声,“这姑娘名字是不是叫楚楚?”

阿笙不接话,视线移开,阳光被隔在车窗之外,隐约透着浅黄。

2月中旬,彻底跟冬天道一声再见。

05年2月份,03级法学系有两个女生的名字响彻t大。

一个叫楚楚,一个叫顾笙。

前者是转校生,貌美有才,刚入校还不到一星期,就有很多男生拜倒在她的魅力之下,可谓惊艳t大。

后者是03级法学系公认的“怪才”,除了英语口语面试获得满分之外,其他科目效仿往年,依然保持在80分,因为此事,阿笙每逢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戳着脊梁骨,不是不是在咒骂她,而是在背后畅谈八卦。

“她就是顾笙,每次考试都是80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得。钕”

“巧合吧!要不然就太诡异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高考状元毕竟还是有实力的。”

“有人还说她是天才,屁天才,我看她就是想出风头。桥”

“你怎么对她有这么大的怨气,她惹你了?”

“她惹恼的人可不是只有我一个,我听说法学系有老师为了让她突破80分,故意把年考题目出的很难,没想到,那么难,她还是得了80分,不仅老师崩溃了,就连我们也跟着遭殃,今年不及格,需要补考的人,比往年多出一倍不止。”

刚开学没几天,教导主任请阿笙去喝茶。

这茶,还真是不好喝。

阿笙去的时候,没想到陆子初也在。

助教手里拿着补考模拟卷,正在询问陆子初一些工作细节,而陆子初呢?一如既往的冷峻,眉目间似是多了几分清冷,靠着桌案,修长的手指间拿着一支钢笔,话语浅淡,在模拟卷上勾划注意事项时,助教会认真的侧身倾听。

初见陆子初,阿笙原本还有些小紧张,但见他似是没有看到她,也就没吭声。

寒假回校,阿笙能够感觉的出来,陆子初对她疏远了很多。

也许…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喜欢她。

这么想着,心神却有些恍惚,不知跑哪儿去了。

教导主任这时候已经看到了阿笙,倒也热情,请她入座,对于以后离开校门,极有可能为学校添光的人,主任一向是礼遇有加。

法学系那么多人,能让教导主任记住名字的人不多,但这些为数不多的人里面,绝对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顾笙。

每学期都会有教授来跟他抱怨哭诉,说班里有个女孩极其难缠,课题容易,她能得80分,课题很难,她也能跌破眼镜保持在80分,这种情况很罕见,也很诡异。

就连校长也曾问过此事,尤其是今年,听说有教授有意试探顾笙,出题刁钻,这姑娘倒好,轻轻松松答卷,最早一个走出考场,教授回去后,迫不及待的改卷,然后泄气丢笔,又是一个华丽丽的80分。

欺负人啊!

教导主任坐在沙发上,跟顾笙一起回忆他的高中生涯,说他那时候为了考进大学,高三天天淹没在题海里,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考一次试,月考、期中、期末、一模、二模…高中三年压榨着他的世界,为了考大学,他只能任由世界转变成狭小的空间。后来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孩子命苦,一旦大学毕业,找到好工作就可以改变一生的命运。于是刻苦学习,争取每科成绩都能成为最优,因为毕业后,学业成绩很重要,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来学校挖人,最先看的就是成绩…

最后,教导主任话锋一转:“小顾啊!你成绩是很好,但你是不是还可以表现更突出一些,今天跟你说这番话,无非是盼着你今后能够在这行有个好前途,好发展。”说着,主任拍拍顾笙的肩,语重心长道:“你这孩子我看出来,潜力不凡,值得好好培养,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阿笙笑容乖顺,抬眸,无意中对上陆子初的视线,一双眸子,沉静深邃,当他凝望阿笙时,仿佛能够照透她的内心。

阿笙一时竟忘了移开视线,恰逢有教授敲了敲房门:“主任,能出来一下吗?我有事找你。”

主任起身时,对阿笙笑着说:“你再坐一会儿,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阿笙只得起身,目送主任离开。

那边,陆子初跟助教商量完工作,助教也离开了,于是宽阔的办公室里转眼间只剩下陆子初和顾笙两个人。

气氛尤为沉寂。

陆子初静静的倚在窗边,低头翻看着考卷,轮廓清晰,脸孔清隽,窗户开着,有风吹进来,轻轻刮动着他手中的考卷。

阿笙不期然想起一句话:太多人被时光埋没损毁,唯有他,饱经时光厚待。

专注阅卷的某人,微微抬眸,眼神清澈动人,触及阿笙目光,没有移开,反而盯着她。

她坐在沙发上,面容静好,嘴角挂着浅浅微笑,略显虚伪。

“哗啦”一声响,某人合上手中试卷,出门前,一句话冷冷的抛了过来:“顾笙,你打算抱着80分,度完整个大学生涯吗?”

声还在,人已走远,阿笙嘴角笑容收敛,她只是想要安于现状,但目前看来,似乎很难。

周二刑法课堂上,陆子初讲到了一起刑事案件,原告方控告被告杀人,被告自首后却开始翻供,否认杀人,如果被告委托在座学生为他进行无罪辩护的话,学生应该怎么做。

于是一节课,开始围绕怎么辩护展开了热烈讨论和回答。

508宿舍的人,除了顾笙,几乎都起来畅舒己见,陆子初并未发表意见,眸光一转,看向顾笙,修长手指朝她指去,傲气逼人。

阿笙万万没想到,陆子初会点名让她起来回答问题。

楚楚也没想到,拿着笔在指尖转动着,侧眸看向顾笙,她倒想看看顾笙是怎么回答问题的。

众目睽睽之下,阿笙语言似乎变得很迟钝。

“在当事人自首的前提下,我…”

阿笙的话被陆子初打断,看着顾笙,话锋犀利:“我想知道,在你眼中,你当事人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

阿笙心里一咯噔:“无罪。”

脑子这才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犯了大忌,果然…

陆子初淡漠声缓缓响起:“自首代表着有罪,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当事人自首’五个字时,就代表在你心里,你的当事人是有罪的。身为当事人辩护律师,既然要进行无罪辩护,怎么能在法庭上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

这话还真不是一般的狠,学生们纷纷望着顾笙,不敢吭声,陆子初教书半年来,什么时候见他这么严厉过。

他说顾笙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好比直接说顾笙很愚蠢,太伤人了。

阿笙呼吸停滞,脸当时就红了,无地自容吗?女孩哪有不要面子的。

楚楚笑了笑,放下手中的圆珠笔,举起手…

课堂上,楚楚侃侃而谈,江宁拉了拉阿笙的手臂,待她坐下,小声安慰顾笙:“别放在心上,好多同学都说‘当事人自首’五个字,我看陆子初是想杀一儆百,并非有意说你…”

阿笙坐在位子上,默默无语,现在的问题不是“杀一儆百”,也不是陆子初是不是刻意针对她,而是…

陆子初说得对,她犯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错误。

那天上午,楚楚分析案件条理清晰,头头是道;陆子初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能够看得出来,他对楚楚的回答还是很满意的。

一堂课临近尾声,男子眸光似是不经意望向室内某一处,那里有少女默然静坐,垂眸看着课本,就那么坐了半堂课,纸页好像还停留在最初那一页,未曾翻动过…

男子微微拧眉,布置课后作业,提前下课。

阿笙收拾课本的时候,508舍友纷纷过来安慰她,也不多话,拍了拍她的肩:“走,姐姐请你吃肉去。”

阿笙笑了笑:“我没事。”她真的没事。

外面有人拦着楚楚,手里拿着一束花,如此张扬,吸引了很多来往学生停驻围观。

“有什么可看的?无聊透顶。”美女相斥,江宁拉着阿笙直接离开。

关童童在身后嘟囔道:“你忘了别人追求你那会儿,比楚楚追求者更无聊。”

薛明珠抱着书,紧随其后:“如果有很多男人追求一个女人,只能说明这个女人很有魅力,各方面都很优秀。”

前面,江宁凉凉开口:“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女人深谙男人心理,所以才能百战不殆。”

有人说,这世上美女有很多,但总体上却分两种:一种是让男女都喜欢她;另一种美女,男人喜欢,但女人却不喜欢。

前者很难,如果这个美女不是真的品性善良的话;那么她一定做事八面玲珑,极有手段。

楚楚是前者,江宁是后者。

这边楚楚和江宁在班里自持美貌,每日私下讥讽,那边阿笙也没闲着。

如果有人问顾笙在哪里?去图书馆或是自习室找她准没错钕。

自从上大学之后,阿笙停留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什么书她都看,并非所有书都对她有用,但谁又能知道,哪本书以后会对她有用呢?

爷爷曾经对她说过:“法律是门大学问,但真正能在法庭上救人性命的,很多时候只是一句话,想要救人,成为一名好律师,只能事先把自己投身在书海里。”

许飞有一次来图书馆,已经是凌晨三点了,看到阿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走近才发现真的是她桥。

阿笙读书用功,许飞是知道的,但从未见她这么用功过。

原本想摇醒她,终是收回手,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坐在她身边,守了一夜,天亮了才离开。

天亮,阿笙浑然不觉许飞来过,站起身,伸展酸痛的手臂,看了看时间,不敢久待,抱着课本,回到宿舍,舍友们都起床了,看到阿笙,吃了一惊。

关童童皱眉道:“你别告诉我,你现在才从图书馆回来。”

江宁说:“完了完了,陆子初害人不浅,阿笙八成是受刺激了。”

薛明珠刷完牙走进来,“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你那么在乎他的话干什么?从小到大我们身为学生,被老师课堂训斥,类似这样的事情,难道还少吗?”

最后这句话是江宁说的,阿笙挤牙膏动作微滞,她如今这样,是因为在乎陆子初吗?

03级学生都知道,陆子初有意忽视顾笙的存在。

讲台上,男子眼神成熟沉静,每当提出犀利问题时,人人寒蝉若惊,但这并不影响学生答题热情。

学生之所以这么踊跃答题,课堂积极应对,是因为这学期课堂表现也列入学分之内。

每次学生举手,其中必有阿笙,但就是这样一个她,却被陆子初无视了整整一个多月。

难过吗?怎会不难过?她辛辛苦苦泡在图书馆里,只差没把图书馆当成第二个宿舍了,她想要的是什么?是陆子初的公平对待,而不是一味漠视。

火车站,他还尚且留有温情;过完年,变脸速度比翻书还快,她私底下找过原因,无非是因为年三十忘了给他发短信,她已经道歉了…可是,像陆子初这样的人,他真得会因为一条迟来的短信公报私仇吗?

这堂课结束,又被忽视的阿笙,在同学饱含同情的目光里,抱着书,试图追上离开教室的陆子初。

男子背影挺拔修长,只有咫尺距离,她却停下了脚步,就那么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的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内。

转眼间到了4月中旬,原本人缘极好的阿笙,却在一夕间和508舍友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

那天正上着课,阿笙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着,许飞同学说许飞打篮球脚踝受伤,目前在医疗室,让她下课后去看看他。

这堂课,阿笙听得心不在焉,反正陆子初也不会提问她,熬完一节课,收拾课本,紧随陆子初身后出了门。

这两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擦肩而过,陆子初站在原地,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她跑过时,余留下的发间清香,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如同她这个人。

她…竟对他视而不见。

闹情绪,还是…他对她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大学教授?

“子初哥,我爸爸这周末想请你去我家吃饭,让我来问问你,这周末你有没有时间?”身后传来楚楚的声音。

回头,有女子抱着课本,亭亭玉立,笑意融融的看着他。

“周末比较忙,下次吧!”转身,人已走远。

有同学待陆子初走远,这才站在楚楚身边,“啧啧”道:“太羡慕你了,私底下还可以跟陆老师常常见面。”

待陆子初消失,楚楚这才收回目光,嘴角微勾,去了图书馆。

私下常常见面算什么?她要的是相伴一生。

那天,阿笙回到宿舍,508舍友们都对阿笙摆上了冷脸色,看到她进来,几人该说说,该笑笑,完全把她孤立在谈话之外。

这样的谈话,并不见得阿笙有兴趣参与,她性子淡,没有主动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想来纵使她问了,也不会有人主动搭理她。

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到头来欢笑的是她们,尴尬的那个人只有她。

阿笙起身去了阳台,阳光和煦,适合洗头。

阿笙洗头的时候,洗发水流进眼里,于是眼角渗出眼泪来,她低着头,有水珠一滴滴的砸落在水盆里。

她觉得,她之所以会觉得伤感,是因为她想起了奶奶。

阳光洒落院落,每当她洗完头,奶奶总会让她坐在小板凳上,给她梳头…

老太太笑眯眯道:“今天开家长会,老师说你在学校人缘很好,你说说看,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我小孙女呢!”

她有些不好意思,傻气的抠着手指:“我也不知道。”

童年稚嫩,那时候的她又怎会想到有一天她会面临这番困局。

大二下学期课题增加,往往是四个人组成一个小组,然后对课题展开讨论,课堂上集体回答。

往常都是508一起研究课题的,但如今…阿笙一人。

其他同学因为事先不知,所以早已组好团队,下课后聚集在一起读书,看到孤零零抱着课本进出图书馆的阿笙,好奇道:“阿笙,我刚看到江宁她们在医学院图书馆查资料,你怎么还没去?”

阿笙笑了笑:“我还有事。”

她越来越害怕回宿舍,有时候坐在操场上,独自温书,没有课的时候,能呆上一上午,或是一下午。

陆子初有时候从操场经过,看到她坐在那里,仿佛外界喧嚣都跟她无关,看书累的时候,她会把书盖在脸上,就那么躺在草地上,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很久都没有再动过。

“陆老师,你在看什么?”有教授问他。

他这才回神,竟失神看了她很久。

阿笙依然是阿笙,面对同学,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好像诸事云淡风轻。

许飞最先发现了异常,餐厅吃饭,观察了好几次,江宁她们独坐一桌,阿笙吃饭的时候通常都会很晚。

这天,阿笙端着餐盘吃饭时,许飞也端着餐盘坐在了她对面。

“真巧。”许飞笑。

阿笙笑了笑,把碗里的红烧肉夹到许飞碗里,“脚踝好了吗?”

“早好了。”许飞说着,在桌子下伸腿,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你看,多灵敏。”

阿笙笑容加深,眼神明亮:“下次打球注意一点。”

“知道了。”许飞低头吃饭,状似漫不经心道:“最近吃饭,怎么每次都是你一个人,江宁她们呢?”

“我看书容易错过吃饭时间。”阿笙淡淡解释道。

“难怪。”许飞没说什么,把阿笙适才夹给他的红烧肉,夹起一块送到她唇边:“最近脸色不太好,吃块肉好好补补。”

图书馆,江宁、关童童、薛明珠正在做课后讨论,许飞来了,敲了敲桌子,面无表情道:“跟我出来一趟。”

已经是4月末了,校园里处处可以闻到花香,微风吹来,刮在脸上,很舒服。

许飞脸色不太好看:“你们是怎么回事?孤立阿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薛明珠皱眉道:“我们什么时候孤立她了,是她说的?”

薛明珠语气太冲,听得许飞火冒三丈,眼下她们就这么厉害,谁知道私底下究竟给了阿笙多少冷脸。

许飞“哼”了一声,冷笑道:“你以为别人都是瞎子吗?我就好奇了,我们阿笙究竟是哪儿得罪你们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仇恨?”

“我们跟她没仇。”关童童小声说。

许飞不耐烦道:“总要有个原因,都是成年人,拜托把话说清楚。”

薛明珠说:“听说阿笙姑姑是小三,品性有问题,破坏别人家庭。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顾笙父母之所以定居国外,都是阿笙姑姑私底下拿韩家钱打点的…”

“这是谁造得谣?”许飞是真的怒了,气得咬牙切齿。

关童童说:“我们也是从图书馆里无意中听到的。”

“你冲我们吼什么啊?”江宁怒道:“全班同学这几天都知道了,你以为孤立阿笙的只有我们吗?”

气氛沉窒,05年,对小三深恶痛觉的人大有人在,学生爱憎分明,抛开人情世故,表达感情的方式又激进了一些。

有人把顾家黑到如此田地,也难怪508对阿笙心有芥蒂了。

在太阳下站得久了,许飞手心开始冒汗,他看着江宁她们,声音很平静:“我和阿笙从小一起长大,我可以告诉你们,阿笙姑姑不是那样的人,至于顾家,虽然称不上是豪门,但却家底殷实,祖辈好几代都在从事律师行业,人人一身傲骨,韩家的确有钱,但顾家不稀罕,从没用过韩家一分钱。还有阿笙…”深吸一口气,许飞说:“阿笙跟你们相处这么久,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们应该很清楚,如果连你们也因此排斥她的话,那我只能说,失去这样一个朋友,将是你们一辈子的损失。”

许飞走了,这一次江宁她们站在原地,一个个神情复杂,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

许飞找到阿笙时,她正坐在花园白色木椅上看书,很安静,身边有蝴蝶飞来飞去,画面太美,不忍心破坏。

走近,站在椅子后,双手放在她肩上,突如其来的接触,让她身体一僵,回头,见来人是他,这才放松身体。

“怎么了?”她笑。

许飞想,她怎么能这么风平浪静呢?被人孤立,她私底下可曾哭过?

“我刚才去找江宁她们了。”他不想隐瞒她。

阿笙没说话,翻动书页,过了一会儿,竟反过来劝慰他:“你也没必要生气,这事早晚都会过去的。”

许飞微愣:“你知道?”他以为她不知道…

“可以猜到。”每次她转身,背后就有窃窃私语声,先是508孤立她,接着是全班…

许飞忧心忡忡:“打算怎么办?”

阿笙注意力都在课本上:“无妨,有时候被伤害,被孤立,又何尝不是一种成长?”

顾笙被孤立,陆子初并不知晓,手头接了好几个刑事案件,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一周三堂课,上完就离开了。

发现顾笙变了,是在周四上午。

顾笙不再举手回答问题,独自坐在位子上,记录着课堂笔记,偶尔侧眸望着窗外,却是很少会再发呆了,眸色冷清,越发沉静。

课堂上,偶尔目光和他对视,竟比陌生人还不如。

在t大,法学系很多教授都觉得,顾笙在课堂上不说话则以,一旦说话,必定语惊四座。

也就是那天,陆子初在课堂上提及刑事案件,问及刑辩律师是否应该为杀人犯进行辩护?

学生自由发言,众说纷纭,很多人都觉得杀人犯罪恶滔天,像这种社会败类,应该早点判处死刑,身为刑辩律师,不该站在法庭上为坏人说话。

“楚同学也是这么想的吗?”陆子初看向楚楚。

楚楚习惯使然,手中圆珠笔在她手指间娴熟的转着圈,思索片刻,耸耸肩,显然她很赞成大部分同学的观念,这种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钕。

陆子初站在讲台上,表情依旧,心里却隐隐有些失望,原以为楚培华的女儿至少会有其父风姿,没想到…是因为年龄太小吗?

清冷的目光扫过台下学生,落在阿笙身上,她坐在角落,双手交叉,搭放在课桌上,眉目低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想来,她是不会回答的,那样的置身事外,似乎这堂课的讨论主题跟她半点关系也没有桥。

不期然想起那双不带情绪的眼眸,连他自己也没注意到,眉已深深拧了起来。

学生见了,心里均是一紧,暗暗猜测,莫非刚才的回答有问题?

“抱歉,我不赞同有些同学的观点。”

清冷之声忽然在教室内响起,因为出声太突然,学生惊诧瞬间,纷纷朝声音来源处望了过去。

竟是在课堂上日渐沉默的顾笙。

陆子初倚靠在讲台旁,看了阿笙一眼,垂眸翻看着课本。他是从来不看课本的,但今日却翻动了一页,而且看得似乎还很认真,至于有没有看进去课本内容,大概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他没说话,就是在放任顾笙继续说下去。

楚楚侧身看向阿笙,眸光闪烁,顾笙选择这个时候打破沉默,这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众目睽睽之下,阿笙起身,缓缓开口:“小时候,我不明白法律,明明那个人罪恶滔天,为什么还会有律师昧着良心站在法庭上为他说话。99年,我父亲为一名杀人犯进行无期辩护,被害人家属堵截法院门口,说我父亲狼心狗肺,字词不堪入目。我不明白,那么多律师都望而却步,为什么我父亲会那么傻,就算顶着舆~论压力,也要为坏人说话。后来,父亲告诉我,作为刑辩律师,很多时候都要淡化骨子里的英雄情结,不是没有是非观念,而是有太多人不明白什么叫法律,什么叫刑辩律师。刑辩律师就算经受谩骂,也要站在法庭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每个人,包括死刑犯,都享有最基本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独立宣言》说,造物者赋予每个人生存的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其中生命权最为重要。在我眼里,法律是由立法者制定的,但立法者不能只因为情理或道德束缚法律。多年来,西方国家,一直对我国保留死刑颇有微词,但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环境,就目前看来,我国还不允许废除死刑,很多刑辩律师主张慎杀,所以有一天如果在座各位有幸成为一名刑辩律师,还请慎重对待每个人的生命权,因为就算是杀人犯,她/他在法庭上,也有说话的权利,不能因为她/他犯了错,就剥夺她/他生来就拥有的合法权益。”

阿笙声音不大,但那些话从她嘴里一一道出,却容不得旁人有半点辩驳。

教室寂静,学生们目光还凝定在阿笙身上,没有移回来。以前就觉得她气质很好,如今她站在阳光下,脸庞白皙清秀,讲话时很从容,不动声色的从容。

楚楚也在看她,微微出神…

讲台上,某人清隽的脸上,掠过淡淡的笑意。

“明天皖南法院,正巧有一个杀人犯需要我为他站出来说话,顾同学如果有时间的话,欢迎前去旁听。”

陆子初嗓音清冽,宛如流水,闻言众人均是一惊,楚楚更是心头一凛。

天之骄子陆子初,在业界被誉为“神辩”,多年来被他邀请前往法院旁听的人甚少,顾笙是一个例外,还是一个意外?

有同学开始后悔了,早知道也这么回答了,能够亲眼目睹旁听陆子初在法庭上现身说法,机会难得。

换成这里任何一个人,纵使明天再忙,也会排除万难,前往皖南法院,但…有人不领情。

阿笙静了一瞬,语气疏淡:“抱歉,比起旁听,我更希望有一天站在法庭上为杀人犯说话的那个人是我。”

此话出口,因为出乎意料之外,众人一片哗然。

这算不算变相拒绝?顾笙竟然会拒绝陆子初的邀请,脑子进水了吗?

楚楚皱眉,因为看不懂顾笙,所以才皱眉。

陆子初看着阿笙,眸色幽深如夜,凝视许久,这才侧开眸子,语气淡得不能再淡了:“平地盖高楼,挺好。”

一句话,再次将好不容易有所缓和的师生关系,再次降至冰点。

陆子初开始同情自己了,第一次邀请别人,第一次被拒绝,第一次在学生面前,有了坏情绪。

有同学在笑,也许心里在说:顾笙,你活该。

可是谁在乎呢?阿笙意兴阑珊的望着窗外,家猫容易在春季闹情绪,但却懂得取悦主人,说起来她还不如家猫呢!

最近情绪不佳,好比这天气,现如今阳光很好,但天气预报说了,明天有雨,会变天。

陆子初情绪不太好。

这天晚上住在陆家,久不成眠。

陆家佣人薛阿姨半夜起床,看到放映室亮着灯,疑惑走近,屏幕上正在放映着国外大片,陆子初坐在沙发上,单手支头,望着室内某一点,神游太虚,心思明显不在电影上。

没有惊动陆子初,薛阿姨悄悄回房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子初没吃早餐,就拿着车钥匙离开了,今天他要出庭,需要回一趟望江苑,比较忙。

韩淑慧不放心,追出去,朝他背影叮嘱道:“别忘了吃早餐。”

韩淑慧转身回屋时,还在想,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她的话。

薛阿姨从厨房走出来,抬手往围裙上擦了擦,把昨天晚上的事情跟韩淑慧说了,韩淑慧笑了笑:“他今天不是有案件需要出庭吗?想必有压力,所以才会睡不着。”

薛阿姨摇头:“我看不像,那么魂不守舍,倒像是在想什么人。”

韩淑慧眸色如常,倒了一杯水,平静道:“他是我儿子,如果真的喜欢谁,我还能不清楚吗?好了,别瞎想了,快点把早餐做好,昌平一大早还要去趟公司,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吃早餐。”

简单一句话,转移了薛阿姨关注的焦点,连忙转身忙碌去了。

卧室里,陆昌平已经起床了,韩淑慧把水杯递给他,转身去盥洗室,把牙膏挤在陆昌平牙刷上,方便他漱洗,不耽误时间。

陆昌平刷牙时,她双臂环胸,站在一旁,沉吟片刻,把薛阿姨原话跟陆昌平说了,然后问他:“你说子初会不会真的有了喜欢的人?”

陆昌平刷完牙才说话,“这事我们最好不要过问,他已经长大了,做事自己知道分寸。”

韩淑慧垂眸笑了笑:“你就不好奇那女孩是谁吗?”

“如果他真的有了交往对象,总会跟我们见面的。”陆昌平拿毛巾擦嘴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天气预报有误,周五、周六都没变天,晴转多云,微有小风。

周五下午,许飞主动给依依打电话,让她约阿笙出去走走。经合计,三人决定去郊外爬山,周六晚上,阿笙和依依住在一个双人帐篷里,许飞住在单独帐篷里,三个人隔着帐篷,说了一夜的话,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周日清晨,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好像老天憋了两天的眼泪,忽然哭出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雨太大,三人只能把帐篷草草收拾起来,搀扶着往山下走。虽然雨水打在身上有点疼,身体也觉得很冷,但当时的画面却被阿笙铭刻了一辈子。

此次郊游,阿笙付出了小小的代价。阿笙周日下午送走依依,回到学校后,在图书馆看书,后来实在是太困,晚上回到宿舍,508舍友都睡了,阿笙自己也是沾床就睡。

周一醒来,已是上午,刑法课,缺席。

郊游淋雨,阿笙得了重感冒。

宿舍里空无一人,阿笙睁开眼睛,一眼就能看到她的书桌,上面摆放着照片。

顾城、她、依依,还有许飞。

恍惚的笑笑,这才发现,就连笑,也觉得很累。

手机在床头震动,阿笙侧眸看了一眼,“陆子初”三个字刺伤了她的眼睛,竟是他,真稀奇钕。

一通电话,等待被接通的时间,究竟有多长?阿笙没细算,但她知道,“嘟嘟”声一共响了九次,然后声音戛然而止。

为什么不是十声呢?也许,人生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十全十美。

阿笙有自知之明,病来如山倒,她扛不住桥。

躺了一会儿,踩着床梯下床,头晕眼花,竟是一点力气也没有,开门声响起,心神一恍惚,谁知脚下踩空,阿笙一惊,眼看就要摔在地板上,却听“砰”的一声响,有人撞在了床栏上,及时接住了她的身体。

那人接她时,没有掌握力道,箍着她腰身,那么紧,让她一阵难受。

“生病不在床上好好呆着,瞎折腾什么?”声音很冷,透着寒气,阿笙有点头晕,在他怀里轻轻闭上眼。

陆子初现身女生宿舍,不仅阿笙意外,就连宿管老师也感到很意外。

刑法课上,不见顾笙,陆子初放下课本,让学生自习看书,把关童童叫出教室。

陆子初直接开门见山:“顾笙怎么没来上课?”

“不知道啊!”关童童也是一头雾水,她们离开时,顾笙还在睡觉,原以为她是昨夜在图书馆看书回来比较晚,所以才会贪睡,就没在意。如今想想,早晨起床,那么大的声响,都没把她惊醒,不由皱了眉…

“不会是生病了吧?”关童童轻声呢喃着。

江宁她们虽然表面没说什么,态度却有些松动,这几日已有和阿笙和好的念头,只是抹不开面子罢了。

想到阿笙有可能生病,若说关童童内心没有触动,是假的。

陆子初先是给阿笙打了一通电话,无人接听,终于皱了眉,对关童童说:“你回宿舍…”说到这里,话锋又是一转:“我跟你一起去。”

“好。”关童童并未多想。

陆子初给助教打了电话,安排好工作,和关童童一起走进女生宿舍楼,宿管老师远远望去,就见一男一女走了过来。

“嗨,同学,说你呢?哪个班的?这是女生宿舍楼,不能…陆老师,你怎么来了?”宿管老师态度转变的很快,吃惊的看着陆子初,又看了一眼关童童,一头雾水。

关童童解释道:“老师,我舍友好像生病了,陆老师不放心,我们一起回来看看。”

宿管老师一听,哪还敢拦着,原本想跟着上楼的,但又担心有人来宿舍楼找不到人,只能在下面等着。

陆子初认为,每一次看到顾笙,她总能给他带来惊喜,这次也不例外。见她差点从床上摔下来,心脏差点停摆,从不知道他的脚步竟可以那么迅捷。

伴随着“砰”的一声响,肩膀一痛,但所幸接住了她。

不高兴吗?确实有些不高兴,下个床还能这么粗心大意,她平时都是怎么照顾自己的?

对于阿笙来说,陆子初的怀抱很温暖,但这样的温暖,却让她隐隐排斥。

不愿接陆子初的电话,更不愿见到他这个人,在他面前她会觉得自己像个孩子,没办法经受委屈。

直到不再头晕,阿笙这才睁开眼睛,抬眸看他,他环着她的肩膀和腰身,正用清冽的眸子盯着她。

看得出来,他很不高兴。

“谢谢老师。”嗓子很痛,但再痛,也不能失了礼貌。

陆子初抿着唇,俊颜上好看的眉,也微微皱了起来。

阿笙推开他,弯腰拿鞋,起身时,差一点再次跌倒。这一次,陆子初直接把她扶到椅子前坐下。

关童童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进屋后本想询问阿笙身体状况,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眸光转动间,见江宁的内~衣裤放在床上忘了收起来,脸都红了,趁陆子初没注意之前,连忙把宿舍里的“某些东西”该收的收,该藏的藏。

等关童童收拾妥当,刚想松一口气,却在看到陆子初在干什么时,讶异的张着嘴,呆呆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

阿笙坐在椅子上,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能看到陆子初略显冷漠的侧脸,他正蹲在地上帮她穿鞋。

阿笙缩了缩脚,却被他霸道的握住脚踝,手心温度透过袜子传递到阿笙皮肤上,一片温热。

垂眸看去,脚落在他的掌心,显得很小,就算是哥哥,也不曾给她穿过鞋,如今…

陆子初没有那么多的小想法,凉薄的唇弧线冷冽,坏情绪浮上心头,不知是因为她排斥他,还是因为她感冒。

“你下床,原本想干什么?”虽然某人专注的帮她系着鞋带,但说话对象是她,她还是听出来了。

“去医院。”嗓子沙哑难受。还在发呆,脑子一片混乱的关童童,已经无意识的倒了一杯温水无声递给阿笙。

阿笙看着面前出现的水杯,睫毛颤动了一下,没有马上去接,关童童竟有些紧张起来,咬着唇,正想把水杯放回桌上时,阿笙却接过了水杯。

阿笙双手紧紧地捧着水杯,似乎想汲取最后的温热,喝了几口,这才意识到,她究竟有多渴。

这边,阿笙喝水的时候,关童童忍不住笑了,再看陆子初,仍然觉得像是在做梦。

从不知道陆男神这么体贴绅士,对学生实在是太好了。

帮阿笙穿好运动鞋,陆子初扶她起来,她是真的没力气,手心冰凉,需要抓着他手臂,才能支撑住身体。

陆子初看不下去了,拦腰把她抱起来,迈步朝门口走去:“我送你去医院。”

“我可以自己走。”陆子初臂弯很有力,但阿笙却无法安心躺在他的怀里。

陆子初低头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想再次摔倒吗?”

阿笙:“…”

眼见陆子初抱着阿笙离开宿舍,关童童如梦初醒,连忙关上宿舍门,跟了出去。

走廊里,陆子初抱着她,同住一栋宿舍楼的校友们目睹这一幕,惊吓不已。

有人认识关童童,拉着她,小声问道:“你舍友怎么了?”

“重感冒,烧糊涂了,老师送她去医院。”关童童知道谣言的厉害,刻意加重阿笙“烧糊涂”三个字,果然,周围几位校友恍然大悟,马上转移了注意力:“顾笙好福气。”

“我也想感冒。”

这次无语的那个人是关童童。

阿笙脸庞贴着陆子初的胸口,心驰荡漾吗?并不…

她很累,累得此刻不想跟任何人计较任何事,只想昏天暗地的好好睡一觉。

一楼大厅,宿管老师跑了过来,见陆子初怀里抱着一个女孩,竟是顾笙,紧张道:“她没事吧?”

很多高校的宿管老师,似乎都有这方面的天赋,整栋宿舍楼的女生们,都能一一叫出名字来,再加上顾笙很沉静,是个特别的小姑娘,所以宿管老师对她的印象又深刻了一些。

阿笙刚想回答,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需要去医院。”把阿笙放在大厅沙发上,陆子初直起腰,对宿管老师说:“麻烦帮我照顾她一下,我把车开过来。”

顿了顿,又把目光投向关童童,让她先回教室。

关童童看了一眼阿笙,欲言又止,终是什么话也没说,转身离开了。

陆子初离开后,宿管老师拿了一支体温计给阿笙量体温,一看高烧超过39度,顿时急了:“你这孩子,生病怎么也不吭一声,烧糊涂的话可怎么办?”

阿笙平时上课或是回来,都会跟宿管老师打招呼,还算熟悉,听了她的话,无力的笑了笑:“老师,你别骂我,我是真的难受。”

能不难受吗?再烧下去会死人的。

几分钟后,宿管老师看到急步走来的陆子初,连忙迎了上去:“刚才给她量了一下,烧到39度,太吓人了。”

陆子初脸色一变,视线内,阿笙无精打采的闭着眼睛,恹恹地蜷缩在沙发上…

心,泛起了淡淡的疼,陆子初眼睛里竟有了湿意。

上前,蹲在沙发前,把她搂在怀里:“没事,我们去医院。”

周一上午,吴奈很想当着陆子初的面抹脖子自杀。

不久前,市里发生了一件重大车祸案,悉数送往市中心医院,吴奈刚走出手术室,还没来得及去趟洗手间,就见实习医生小刘匆忙跑了过来:“吴医生,您有访客。”

那位访客就是陆子初。

医院到处都是病人和病人家属,离得很远,吴奈就看到了陆子初。

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西裤,立身人群中,整个人显得格外修长笔挺,俊逸逼人钕。

怀里似乎抱着一位女子,吴奈微微皱眉,也不知怎了,下意识就觉得那人极有可能是顾笙。

果然。

顾笙躺在陆子初臂弯里,长发散乱,脸色苍白,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浸湿了额前发丝…桥…

多么熟悉的场景,上次陆子初也像现如今一样抱着她冲进了医院,只不过这次,脸色明显比上次难看了许多。

阿笙这次不是食物过敏,像是…

吴奈简单检查了一下,抬头看着陆子初:“应该送到内科。”

“我只信任你。”很难得,陆子初竟然在皱眉。

“…”吴奈默然,能被陆少信任,多么高的评价。

“今天医院床位紧张…”吴奈不说话了,因为陆子初露出了招牌式笑容:淡漠,清高。

陆子初低头看着阿笙,头也不抬的反问道:“你休息室床位也很紧张吗?”

“…”吴奈再次默然,这人说话真狠。

于是,一分钟之后,阿笙躺在了吴奈的床上,没过多久,又有医生走了进来。

阿笙高烧39.3c,显然是烧糊涂了,吃药的时候,软软的靠在陆子初怀里,不过还算听话,乖乖把药吃了,进行物理降温,护士在里面帮阿笙擦拭身体的时候,陆子初走了出来。

外面,已经有小护士配好药,准备稍后给阿笙输液,陆子初侧眸看了吴奈一眼:“把孙护士叫过来。”

“她很忙。”吴奈想吐血,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陆家大少还真不是一般的挑剔。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医院是陆家开的。不过话说回来,当年医院确实是由陆氏一手承包建造的。

陆子初唇角微扯:“忙到没办法帮病人输液?”

“…”吴奈只得让小刘跑步找孙护士,如果孙护士不忙的话,抓紧时间把她叫过来。

其实不管谁扎针,阿笙都会疼,陆子初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只是在寻求简单的心理安慰吗?并不…

陆子初做事一向有分寸,之所以钦点孙护士,还是源于她扎针经验丰富。

阿笙血管很细,上次在医院输液,护士一连扎了三次才成功,陆子初站在一旁脸都寒了。

吴奈看着陆子初,若有所思,上次就觉得他对阿笙很特别,如今看他,眉眼间透着焦虑,分明是动了情。

在此之前,吴奈从未想过,清高倨傲的陆子初有一天会折身在一个小丫头身上。

吴奈觉得,他应该抽时间找陆子初好好谈谈,倒不是阿笙不好,而是…韩家老太太和韩淑慧一直对顾清欢颇有成见,若是陆子初动情阿笙,怕是情路坎坷。

吴奈这边还在为好友忧心忡忡,忽然听到陆子初开口说道:“别动,万一针头跑偏了,还要重新扎针。”

原来,孙护士扎针的时候,因为疼痛,阿笙片刻清醒,陆子初担心她乱动,按住了她的手臂。

人在生病的时候,对痛觉特别敏感,阿笙也不例外,但再痛也比不过昏昏沉沉的意识。现如今,她连睁眼看人的力气也没有,疼痛消散,等待她的又是新一轮睡意来袭。

输完液,医生和护士先后离开,一时间休息室里只剩下吴奈和陆子初,当然还有躺在床上,陷入沉睡的阿笙。

吴奈看着陆子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在面对顾笙时,眼眸里竟平添了些许温暖。

吴奈在看他,陆子初是知道的,好友究竟在想些什么,他也能隐约猜得到。

他并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师生关系、家世悬殊,从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谁适合他,谁不适合他,她的特别吸引了他的目光,一颦一笑都被他收藏在了眼睛里,他从不知道,他的动心竟可以维持这么久。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人生中展开的第一段恋情,竟然会是师生恋。

他有多喜欢顾笙,他并不清楚,唯一敢肯定的是,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走进他灵魂最深处的人。

那样的动心和惦念,他知道此生不会出现第二次。

每一次接触,都能让他心里开出欢喜的花;大半年时间里,她一寸寸侵入他的人生,越走越深,直到再也走不出来,他这才意识到,不是她不肯走,而是他不愿放她走。

如此深陷其中,懊恼吗?并不,既然没办法与她撇去情爱纠缠,那就守她经年。不再隐藏,不再言不由衷,只因他知道,他已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缺席他的人生。

蓝钻得知“陶然”存在,他虽说对“陶然”这个人不感兴趣,但事后却上了心。

于是,通过关系,他知道了陶然:少年英雄救人溺毙,全校师生墓园送别…

那天,他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看着灯火人间点缀暗夜,不期然想到她的眼泪,失神良久。

少年美好,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人世,注定会被顾笙铭记一辈子,而活人是永远无法跟死人较量的。

很多事情,只能寄托于时间,让她自己去明白,去想通,然后试着走出来,一如成长,谁也帮不了她。

再然后,大年初一得知她前往墓园看望陶然,挂断电话,他忽然间明白了,他需要密谋一场爱情,等她看清自己的心,等她主动打开心门。

这孩子抗拒人生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防患于未然,所以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她不愿事事拔尖,不愿过早长大,他便逼迫她去成长,去竞争…

课堂上无视她的一举一动,偶尔看着她失落的眼神,他会想,他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不对呢?

上周四,目睹她不带情绪的眼眸,他竟开始感到后悔,为什么一定要逼迫她长大呢?在她还不愿长大的时候,就这么守着她,也是很好的。

她的喜悲开始影响他的情绪,看到她生病,心思转瞬间泥泞成灾。

他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在一起久了,让彼此成为对方的“习惯”,安静度日,在平淡中寻求长久。

所以那个伴他一生的人,不是她,还能是谁呢?

“确定是她了吗?”吴奈语调散漫,在他身后缓缓响起,带着不易察觉的隐忧。

语意莫名,陆子初却瞬间明白了吴奈的意思,侧眸看着他,嘴角撩起笑:“很明显吗?”

吴奈暗叹一声,只是笑,未作答。

那么毫不掩饰的承认,让吴奈意识到,陆子初是真的爱上了,从前的他之所以无爱无欢,是因为生性淡然;现如今眉眼间之所以弥漫着烟火人间,是因为心有所念。

优雅含笑的男人,此刻内心里一定绽放了一朵花。

吴奈忽然开始佩服起顾笙来,究竟要有多优秀,才能抓住陆子初的心。

吴奈挑眉道:“想好了吗?顾清欢是她姑姑,选择她,今后你会很累。”

“我和她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人生里?”语气淡淡的,看着顾笙,眼神却是和暖一片。

吴奈笑着摇头,终于承认陆子初这次是真的泥足深陷了。

门口传来敲门声,吴奈拍拍陆子初的肩,离开时丢了一句话过来:“阿笙还小,大学尚未毕业,就这么把你人生中尚未涉足开启的情感全都交给她,是否稳妥?对于这一点,我很质疑。”

落地窗里映照出陆子初的面庞,嘴角隐隐含笑,于是他知道,是否稳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信那个孩子能够支撑他的情感重量。

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她是顾笙。

都说他过分冷静,过分没有人情味,在法庭上言辞犀利,太过狠毒,冷漠于常人,绝不轻易流露感情,所以像他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愿意为了某个人交付所有,低头认输,那么一定是因为邂逅了爱情。

下午两点,陆子初坐在一旁沙发上低头看书,因为阳光润染,一身琉璃。

察觉有人看他,抬眸,就对上了顾笙的视线。

某人目光平静,早已不见先前焦虑,“想喝水吗?”

阿笙没说话,喉咙发痒,轻轻咳嗽着,一双眸子盯着他,冰冷专注。

陆子初放下书,看出来了,她在怪他钕。

果然,阿笙强忍咳嗽,嗓音嘶哑,醒来出口第一句话竟是:“我以为醒来看到你,我会拿东西砸你。”

听到这话,陆子初薄唇微勾,隐隐觉得好笑。

看来这场有预谋的课堂漠视,终究还是有成效的,至少激发起了她的坏情绪桥。

还有,阿笙头脑意识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清醒,但至少证明她没有烧糊涂。

“你想拿什么物件砸我?杯子还是枕头?需要我帮你拿过来吗?”

男子含笑看着她,眼眸里的水光仿佛能够淹没阿笙,阿笙不便跟他继续纠缠下去,恹恹的闭上眼睛:“陆子初,你太欺负人了。”

声音微不可闻,近乎呢喃。

那声“陆子初”听得某人内心越发柔软,暗笑自己,原来和她在一起,想要收获快乐,其实很简单,好比一个名字。

陆子初眸光清亮的盯着她,嘴角还噙着笑,静默片刻,淡淡开口:“你见我什么时候欺负过别人?”

阿笙心念一动,秀眉缓缓展开,睁开眸子,入目就是陆子初漆黑明亮的眸。

不算太大的休息室,因为异常干净整洁,所以阿笙躺在床上,连动也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定定的看着陆子初。

如此近距离,近在咫尺,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陆子初目光太深幽,清冷气息逼近阿笙,好像随时会倾身吻住她的唇,如同那次在蓝钻…

事实证明,阿笙纯属胡思乱想,陆子初倾身靠近,不是为了吻她,而是探手摸向阿笙额头,看她是否还在发烧。

所以阿笙看向陆子初的时候,就看见他的白色衬衫上,黑色袖扣在光线下越发刺目耀眼。

活了19年,阿笙从未见过有男人可以把最平凡的白衬衫穿出贵族气质来,陆子初除外。

如今这个姿态优雅,气质独特的男人就坐在她对面,她却心思平静,不愿对他微笑,不愿长久面对他。

她在害怕,害怕之前拒绝面对的东西会在他温润的眼神里失去坚持的意义。

她想,她是喜欢他的,如果不喜欢,人前冷静理智的她,又怎会屡次在他面前紧张出糗…

她对陈钧说过,一旦遇到对的那个人,男人或女人会在不知不觉间倒退时光,变成一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她在陆子初面前偶尔闹些小笑话,偶尔紧张不安,偶尔出现一些坏情绪和小别扭,哪一个举动不是像极了孩子?

课堂上被他训斥,她尴尬羞恼;举手回答问题,被他漠然忽视;将近两个月,他和她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宛如陌路人,好像之前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被508舍友,全班同学孤立的日子里,她没有在人前流过眼泪,却在晚上梦见他渐行渐远的身影,翌日醒来,枕头湿了一片。

她这才意识到:原来,早已泥足深陷的那个人是她。

委屈吗?委屈。

怪陆子初吗?都想拿东西砸他了,怎能不怪?

陆子初知道,她在生气…

她性子淡,若她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小情绪,又何尝不是一种在乎呢?

这么想着,忍不住笑了,她一向冰雪聪明,若是吴奈都能看出他喜欢她,她又怎会不知道呢?

更何况他从未在她面前掩饰过他喜欢她。

对陆子初来说,对这段感情势在必得的同时,他更希望彼此灵魂上能够相互占有,一起在漫长年岁里死心塌地的牵着手,奔赴苍老。

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

她在咳嗽,脸庞涨红,见她这么难受,陆子初想替她受罪的心都有了。

离座,倾身扶她坐起来,又把枕头垫在她身后,起身倒了一杯水,递给她,开玩笑道:“水喝完了,杯子可以用来砸我,怎么解气,怎么砸。”

一句话,引发了阿笙连月来的委屈,就连陆子初也没想到,阿笙紧紧握着水杯,仿佛被水汽蒸疼了眼睛,有泪水夺眶而出,砸落在水杯里,“啪嗒”一声响,在沉寂的室内,尤为响亮。

陆子初确实有些意外,眸色加深,就那么沉沉看了她一会儿,见小姑娘眼泪没有止住的趋势,原本应该心疼才对,但目睹阿笙眼泪一滴滴的砸落在水杯里,竟觉得好笑,取走她手中的水杯,放在一旁的桌案上,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和,“怎么了?”

“是你先招惹我的。”阿笙怨气宛如六月飘雪,飞天入地。

他不问还好,如今这么一问,阿笙之前压抑的委屈和难过,全都在刹那间爆发而出,她也没想到她这么能哭,而且还是当着陆子初的面,自己也知道流泪不好看,坐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哭得泣不成声。

于是,实习医生小刘在外面听到哭声,还以为顾笙出了什么事,连忙敲门冲了进来,然后目睹眼前一幕,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抱歉,我先出去了。”

倒不是说画面有多暧昧,而是…那样的气氛,容不得别人多管闲事瞎掺和。

病床上,陆子初搂着顾笙,女子在他怀里哭得很委屈,眼泪浸湿了陆子初胸口白衬衫。

陆子初倒也没有劝阿笙别哭,只是搂着她,轻拍她的背,离得那么近,近到能够闻见她清淡的发香。

有没有心猿意马?怀里的人哭得肝肠寸断,他哪还有心思花前日光下。

轻轻叹了一口气:“别哭。”

顾笙哭声依旧,咳嗽声加重。

陆子初终于皱了眉,索性开口说道:“再哭,小心我吻你。”

这话还是很凑效的,怀里的人渐渐不哭了,然后伴随着哽咽声,终于恢复沉寂。

对于陆子初来说,顾笙不再哭泣,还真是谢天谢地,但因为惧怕他吻她,所以止了哭声,他有些难以接受。

但不接受,也要接受,阿笙大哭一场后,精力耗尽,脸颊贴着他的胸口,沉沉闭上眼睛,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陆子初低头看着她,哭笑不得。

女子容颜白皙清秀,人前清醒时,那双眸子会透出几分清冷和很多女子缺失的淡漠和冷静;她也只有在生病脆弱时,才会流露出别人无法窥探的小情绪,如今睡颜沉静,梦中小声抽泣着,竟隐隐透着几分可爱。

抬手擦去她眼角泪珠,语气中包含着纵容:“像个小孩子。”

毕竟还是个孩子,家人远在国外,虽说顾清欢还在国内,但却不敢轻易打扰…

抱紧她,声音在房间里清冽如泉:“睡吧,我守着你。”

阿笙醒来,临近黄昏,睡得太久,头有些沉,一时不知身在何处。

夕阳透过挡风玻璃照在她的身上,下意识抬手想要遮住眼睛…

挡风玻璃?

阿笙这才发现自己坐在汽车里,皱眉间看向身侧…

她原本就不该感到意外,陆子初坐在她身旁,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含笑看着她,眸光深幽。

“睡得好吗?”

因为之前哭过,阿笙眼睛有些疼。她关注的焦点不是她睡眠质量怎么样,而是…她不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带她来望江苑?

他一定会读心术,因为他靠着车座,侧眸看着她:“为什么带你来望江苑,你可以自由发挥想象。”

阿笙沉默片刻:“我可以回学校。”

“想把感冒传染给其他同学吗?”

阿笙:“…”

陆子初静静的看着她,眼眸深深:“或者你想去韩家?”

阿笙咬了一下唇,不,她不想去韩家。

“糊涂虫。”陆子初微微一笑,解开安全带,推门下车。

阿笙反应过来,不悦道:“你才是糊涂虫。”

彼时,陆子初已经打开副驾驶座,帮她解开安全带,把她从车里抱出来,笑容散漫:“我可没哭着睡着。”

“…”阿笙终于记起睡前小插曲,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她和陆子初怎么能这么亲密呢?仿佛感情深厚的情侣,这让她觉得很暧昧。

抱着阿笙走进客厅,陆子初把她放在沙发上,弯腰娴熟的脱掉她的运动鞋,放在玄关处,阿笙紧盯着他的背影,还以为他会拿家用拖鞋给她,但却看到他转身朝茶水室走去…

“那个…”阿笙略显局促的摸了摸额头,几秒后,看着陆子初,勉强笑了笑:“方便给我拿一双拖鞋吗?”

她总不能穿着袜子在客厅里来回走动吧?

“不用。”某人回答简洁精练钫。

“为什么?”这人真小气,连拖鞋都舍不得让她用。

某人转头看着她:“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下地走路的机会。”

夕阳无限好,融进客厅里,漂浮着淡淡的黄晕,某人站在茶水室门口,白衬衫和黑西裤将他的身姿凸显的格外挺拔,说话间,眉目间似乎还噙着淡淡的浅笑翰。

那一秒,阿笙沉默了,也只能沉默了,谁让他的眼睛电光袭人,看一眼就惊心动魄。

抬手摸着自己的脸,不承认脸上传来的热度是因为脸红了。

一杯白开水放在客厅茶几上,陆子初弯腰拿起遥控器,把电视打开:法制频道。可见他平时看法制频道居多。

把遥控器递给她:“喜欢看什么,自己调。”转身上楼,再下来,手里已经多了一张薄毛毯。

阿笙正在聚精会神看电视,因为陆子初忽然靠近,心一紧,后背紧紧贴着沙发,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毛毯盖在她身上,一动也不敢动。

陆子初神色自若,“我是洪水猛兽吗?”

阿笙不答腔,他比洪水猛兽还厉害。

直起身,陆子初唇角微扬,揉了揉她的头:“别睡着,我在厨房里,有什么需要记得叫我。”

其实,阿笙完全可以自由走动,整个客厅都铺着厚厚一层织锦,颜色素雅,倒不会让人觉得很奢侈。

厨房是开放式,阿笙能够直接看到某人,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腰间系着黑围裙,认真切菜的时候,俊颜上带着些许雅痞之态。

暗暗叹了一口气,一个连做菜都能保持优雅的人,他的人生还真是严谨克制,一丝不苟…

如果问阿笙,在这栋别墅里,对她来说最大的惊喜是什么的话,她一定会说,是满屋子的书。

陆子初的家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客厅、盘旋楼梯、二楼…好吧!二楼她还不曾涉足,但可以想象,一定跟客厅和楼梯一样,高至天花板的原木书架上摆满了书籍。

她喜欢看书的男人…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郝然,不再乱瞄,目光移到电视屏幕上,却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了。

“想去洗手间?”属于陆子初的声音从厨房传进客厅,阿笙侧头望过去,就看到陆子初双手撑着案台,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现在不想去。”说完这句话,阿笙又开始反省了,她为什么要说现在不想去呢?这句话还隐藏了另外一种意思,现在不去,等会还是要去洗手间的。

果然,某人莞尔,继续做菜,“那你想去洗手间了,再叫我。”

阿笙有些出神,她只是感冒而已,可待遇,堪比重病患。

晚餐上桌,陆子初抱起阿笙前往洗手间,阿笙略显迟疑道:“其实我可以自己走。”

陆子初眼睑半敛,遮住眸中微芒:“如果我说,我愿意抱着你呢?”

“…”阿笙强自镇定,避开他视线,不接话。

为什么会这么了解顾笙?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她不喜太急切的感情,不愿被人逼迫,不愿被迫接受…所以有些事,有些话,点到即可,因为她都明白。

两人都不是话语很多的人,一顿饭下来,几乎没说几句话,晚餐气氛对于他们来说稍显静谧,但却不会让人觉得尴尬。

阿笙原本没什么食欲,但一整天没吃饭,再加上陆子初做菜很清淡,竟出奇的很合她口味,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一顿晚餐下来,她竟吃了两碗粥。

陆子初之前一直在帮她夹菜,忙着照顾她,所以她放下汤匙的时候,他还在吃。

眉头一展就花开的男子,就连低头吃饭,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帅,说秒杀众生也不为过,阿笙有时候会想,上天似乎格外厚待陆子初,就连偏爱也可以弘扬得光明正大。

阿笙没有掩饰好偷窥小举动,被忽然抬眸的陆子初逮个正着,某人明知故问:“在看什么?”

“…没什么。”

饭后半小时,阿笙还要吃药,闲得无聊,似乎只能看电视了。

法制频道节目结束,阿笙拿着遥控器把台调到了动物频道上,陆子初端了两杯水走过来,看了一眼电视,屏幕上蟒蛇游走,吐着蛇信子,有点瘆人…某人微不可闻的皱了眉。

“换个台,不怕晚上做噩梦吗?”某人坐在她身旁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阿笙盯着电视屏幕,轻声叹道:“其实我很害怕爬行动物。”

陆子初微扬眉:“害怕还看?”

“它们出现在电视上,我不害怕。”

“…”陆子初不发表意见。

十几分钟之后,阿笙开始感到后悔了,因为讲解员正在讲述蟒蛇交配。

侧眸看向陆子初,男子靠着沙发,双臂环胸,不动声色的看着电视屏幕:雄蛇发现雌蛇时,双眼冒光,饥渴的伸着蛇信子紧追不舍,恶心巴拉的嗅着雌蛇尾基部…

阿笙征询陆子初的意见:“要不要换个台?”

孤男寡女夜晚坐在沙发上观看蟒蛇交配,好像有点不合适吧?

“不用。”陆子初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就没离开过电视,淡淡道:“比起捕猎,我更喜欢看它们是怎么交配的。”

“呃…”

阿笙呆滞的看着电视画面:雄蛇寻到时机,直接冲到雌蛇背上,然后呢?然后雌雄两条蛇后半身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进行交配…

阿笙开始口干舌燥了。

“我是不是该吃药了?”清了清嗓子,她开口问他,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陆子初终于侧眸看了她一眼:“再等五分钟。”

于是,这五分钟时间里,阿笙如坐针毡,屏幕上交配的明明是蟒蛇,压根不关她什么事,偏偏她坐在沙发上心头烫烫的。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她终于知道了,自作孽的那个人其实指得就是她。

五分钟后,一杯水,一包药喝完,阿笙松了一口气,因为蟒蛇交配过程终于讲述完毕,讲解员开始介绍起蟒蛇品种来。

阿笙想回房间睡觉了,但她的房间在哪儿呢?陆子初不说话,她就只能继续坐下去。

药里面有安眠成分,坐了二十分钟左右,阿笙睡意来袭,原本靠着沙发在睡,可等她察觉到不对劲,蓦然睁开眼睛,下一秒就跌进一双黑眸中…

她竟然靠在陆子初的肩上睡着了,她被他盯得心脏乱动,想要镇定坐直身体时,他却把她的脑袋按在他肩上,“继续睡。”

阿笙被迫靠在他肩上,有点小拘谨,其实她可以睡得更舒服一些,比如说睡在床上。

陆子初继续看电视,随口说道:“别把口水流到我白衬衫上。”

这人…

时间一分分流逝,阿笙靠在陆子初肩上怎么可能还有睡意?

“睡不着吗?”有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我担心睡眠姿势不对,明天早上起来会落枕。”

陆子初勾唇笑了笑,想睡觉,直接说一声就好了,偏偏她死鸭子嘴硬,活该受罪。

关掉电视,陆子初掀开毛毯,弯腰抱她起身,阿笙因为之前被他抱了好几次,在这方面已经有了经验,他还未曾把她抱起来,她就主动伸手环住了他脖子。

于是,刹那间,两人面对面,呼吸缠绕,近在咫尺。

所以说,女人有时候真的不能太主动,陆子初眸色转深,气息靠近她的时候,阿笙呼吸紊乱,侧脸避开,于是纤细白皙的脖颈就那么落入某人眼中,眼里开始有了笑意。

害羞了吗?

除了害羞,阿笙还很紧张,因为她被陆子初困守在沙发和他之间,所以只能将额头抵在他肩上,轻声道:“我感冒还没好。”

“所以感冒好的话,可以继续?”抱她起身,某人语气淡淡的。

阿笙脸红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陆子初笑容撩人:“没关系,我认为是这个意思就行。”

那个夜晚,透着不寻常。

阿笙在黑暗里睁开眼睛,不期然想起陆子初,脸上热度开始消散,脑部活动却越发活跃起来。

近年来,她像一只缓速爬行的蜗牛,因为怕受伤害,所以把勇气蜷缩在了躯壳里,内心最深处总会涌出一股莫名的悲凉感,茫茫无助,不知如何自处。

不习惯接受别人安慰,不习惯在别人面前展露出坏情绪,于是有一天,她在别人眼里成为了一个冷漠的人。

陆子初是例外钫。

她看到他会脸红,言语会褪掉以往冷静,像个小孩子,肆无忌惮的在他面前绽放着她的坏情绪,然后那些坏情绪似乎也能在他温润的眼神里开出一朵朵芳香馥郁的小花。

多年来,为了保护自己,她在情感外围竖起了太多棱角,如今棱角被他磨去,很难再拼凑完整。

内心深处藏储着太多想法,这些成长路上带来的疑惑和迟疑是否要因为他有所改变,阿笙陷入长久沉默之中…翰…

全世界有那么多人,每个人都是**的个体,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才造就出了这世上的独一无二。

既然独特,就不能丢弃自己在某方面的坚持。

夜色如墨,卧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阿笙抱着枕头坐在地窗一角,看着小区里的点点灯火,试图平复因为未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

同样失眠的那个人还有陆子初。

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暧昧纠缠的雌雄大蟒蛇,变成了他和阿笙。

阿笙漆黑的发铺散在枕头上,灯光照射下,皮肤泛着淡粉色光晕,在他低头吻她的时候,她轻轻含笑,左脸上旋出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

于是,热情一发不可收拾,亲密交缠,交颈热吻…

凌晨两点,陆子初忽然睁开眼睛,胸口起伏,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极其缓慢的坐起身,懊恼的抓了抓头发。

几分钟后,陆子初换下床单和睡衣,丢进洗衣机里,在机器运作声里,体验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失眠。

卧室内,电子表闪烁着荧绿的光芒,时间向后有条不紊的推进着。原来,长夜漫长,有时候也是一种煎熬。

倒了一杯水,起身走到阳台上,小区里隐有灯光还在亮着,因为太孤独,所以略显苍白,寂静的夜静谧美好吗?没感觉到,只觉得太难熬。

翌日清晨,陆子初揉着发疼的额角,迈步下楼,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阵炒菜声。

阿笙一大早起床,虽然浑身没力气,烧还没有退,但住在陆子初家里,总不能像少奶奶一样,凡事都让他伺候着。

应该有所回报才对,好像只能做饭了。

在医院出没一整天,衣服需要清洗,问题来了,阿笙没有带换洗衣服,早晨起床,打开衣橱,看到里面挂着几件衬衫,取出一件黑衬衫在身上比了比,刚到大腿,穿在身上还是很合适的。

于是,在这样一个清晨里,阿笙没有一点防人意识,穿着陆子初的黑衬衫出现在了厨房里。

清早,厨房,女人穿着男主人平时惯穿的黑衬衫,怎么看都有些性感。

陆子初在门口静静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完,气息尚未平复,就听阿笙在身后跟他打招呼:“早——”

陆子初没回头,又慢条斯理的倒了一杯水,可能是因为晨起,嗓子有些低沉沙哑:“早。”

阿笙声音又在他身后响起,透着些许不自在:“不好意思,我衣服洗了,没有衣服穿,所以就借穿了你的衬衫…”

陆子初这才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厨房门口,乌黑的发披散在肩上,面容白皙静好…

移开眸光,陆子初端水前往客厅,说了这么一句话:“很适合你。”

阿笙看着他的背影,双臂环胸,勾唇笑了,很适合,有多适合呢?

睡了一觉,阿笙整个人精神了许多,就连坏情绪和迟钝的意识也都宛如海水退潮而去,经过一夜胡思乱想,似乎想通了很多事,此刻的她反倒轻松自在了许多。

她并不是一个好人,骨子里有着与生俱来的小邪恶。

小时候,有男生欺负她,总喜欢在上课的时候扯她头发玩,她当时没说什么,但当天晚上回去,就央着哥哥给她抓一只壁虎玩。

哥哥当时看着她,一副见鬼的表情,“发烧了吧?你不是很怕壁虎吗?”

她笑的天真无邪:“我想养在玻璃容器里,没事的时候拿出来多看看,保不齐以后就不怕了。”

哥哥无语几秒钟,然后仰天长叹:“我妹妹乃神人也。”

话虽如此,兄妹两人还真是趁着夜色,拿着手电筒抓住了一只大壁虎。

哥哥抓到后,忽然伸到她面前,故意吓她,她也确实吓得够呛,扶着墙壁,险些瘫倒在地。

但被吓,心里却很高兴,因为听说那名男同学比她还害怕壁虎。

隔天早晨,全校师生齐聚在一起升国旗,人群里忽然传来一阵乱,紧接着有男生受惊哭声凄厉响起。

听说,那男同学看到肩膀上栖息着一只肥肥的大壁虎,伴随“妈呀”一声尖叫,紧接着像个小跳一样在人群里又蹦又跳,伴随着国歌声,惊声连连:“快帮我把它弄下来,快啊——”

周围很乱,唯有阿笙站在广场上纹风不动,激情澎湃的唱着国歌,越唱心越暖,这歌真好听。

那天早自习结束,没人再揪阿笙头发,阿笙心情格外舒朗,去车棚推自行车时,看到陶然骑在自行车上,单脚支地,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陶然说:“我看到了,去广场集合之前,你把壁虎放在了杜明康身上。”

“莫名其妙。”阿笙瞥了一眼陶然,把自行车推出车棚:“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平时很怕壁虎。”

陶然老气横秋道:“之所以会害怕,是因为你暂时关闭了你的勇气,就像今天,你不是很勇敢吗?”

认真看了陶然一会儿,阿笙说:“陶然,我能给你提个意见吗?”

“请说。”

“暂时关闭你的眼睛,我不会把你当成近视眼。”

每个女人都会有孩子那一面,阿笙往煎蛋里放盐时,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早餐不是在餐桌上吃的,陆子初在客厅临窗位置上整理文件,阿笙把早餐端过去,站在他身旁,看他静静的吃着早餐。

稀薄的阳光淡淡的洒落在陆子初身上,似乎浸润了潮湿的心事。

男子用餐之前,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然后道了声谢,拿起刀叉,切着盘中煎蛋,气质很迷人,把煎蛋吃进嘴里,慢慢咀嚼更加迷人…

阿笙在一旁皱了眉,含笑问他:“早餐怎么样?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陆子初的反应跟她预想的不太一样。

“有。”陆子初暂停用餐,抬眸看了她一眼:“太甜,你放了几勺糖?”

阿笙愕然,糖吗?她明明放的是盐。

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陆子初身边:“我尝尝。”

陆子初切了一小块煎蛋,送到她唇边,她张嘴刚吃进嘴里,就“呸”了一声,直接吐在了地上。

陆子初低低的笑,放下刀叉,单手支脸,侧眸看着她,一双眸子里溢满了笑意。

阿笙原本脸庞素净美好,在阳光下闪现出温玉亮泽,但此刻却染上了绯红颜色,瞪着他,又羞又恼。

活该,谁让她使坏。

阿笙告诫自己不能生气,一生气就露馅,试图打圆场:“怎么是盐?我明明放的是糖。”

“嗯,糖和盐原本就很容易混淆在一起,不奇怪。”陆子初给她台阶下,坐正身体,重新拿起刀叉,把剩余的煎蛋全都固定在叉子上,启唇全部吃下。

阿笙微愣,他不觉得很咸吗?

“别吃了,我重新给你做。”她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就想拿盘子。

陆子初却握住了她的手,黑眸深湛,穿着黑色开襟针织衫的他,脸部轮廓越发俊逸,温声问她:“解气了?”

这女孩很记仇。

阿笙尴尬的垂下头,低声道:“我原本就没生气。”

嗯,她没生气,她只是不小心在煎蛋里放了几勺盐,还真不是一般的咸。

松开她的手,陆子初急于找水喝,走了几步,回头看她,见她已经起身,弯腰收拾餐盘,修长的腿在衬衫下若隐若现,呃…

“回房间换身衣服,别着凉了。”嗓音低沉,听不出任何情绪。

阿笙转头看他:“可我没衣服穿。”

“…你先回房间,我帮你找衣服。”

陆子初家里不可能有女人衣服,于是米白色针织毛衣穿在阿笙身上,很宽松,领口下滑,能够恰到好处的露出她漂亮的锁骨,就连灰色家居休闲裤也是挽了好几道,因为太长…誓…

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穿着,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感觉像是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

下楼走进客厅,陆子初刚从茶水室走出来,清逸挺拔,手里端着一杯水,打量了一眼她的穿着,眸子里浮起浅淡的笑意。

虽然衣服穿在她身上略显滑稽,但心情还是很好的。

把水放在客厅茶几上,抬手示意阿笙过来,袖子很长,遮住了阿笙的手,陆子初垂眸帮她专注的挽着袖子。

陆子初说:“待会把药吃了,陈医生会过来帮你输液。”

“陈医生?韩家家庭医生吗?”上次陈医生帮她输液,话语风趣幽默,所以阿笙对他印象很深。

“嗯。”

沉默几秒,阿笙问:“他会不会告诉姑姑我生病了?”

“不会。”为了安她的心,陆子初又加了一句:“我和他是旧识。”

“哦。敦”

帮阿笙挽好袖子,陆子初很自然的牵起她的手:“今天天气很好,输完液,如果太阳还在的话,我带你出去散散步。”

阿笙点头,心里却在想,就这么被他牵着手,手心别出汗才好。

刚吃完药,陈医生就来了,和陆子初简单寒暄之后,陈医生坐在阿笙对面找血管,准备消毒扎针输液。

陆子初在阿笙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要不要听笑话?”

阿笙看着陆子初,略显质疑,像他这么严肃的人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淡淡开口:“作家郁达夫有一次和妻子看电影,妻子发现他从鞋底抽出了几张钞票。于是妻子问他为什么要把钱放在鞋底?郁达夫解释,刚出道时,日子过得很清苦,每天为钱发愁,现在有名气,有钱了,就应该把钱踩在脚下出气。他妻子听了感慨万千,作家就是作家,连藏个私房钱,也可以这么振振有词。”

左手背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阵刺痛,阿笙微微皱眉,望着陆子初,眸光盈盈。

陆子初眸色微敛,握着她的右手,紧了紧力道,轻声问她:“好笑吗?”

阿笙点头,好不好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么煞费苦心的试图用笑话转移她的注意力,实在是为难他了。

她对扎针输液有阴影,因为血管特别,所以每次去医院都会演变成一场噩梦,曾经有一次在小诊所里,手背都扎肿了,医生还是没有找对位置,最后只能在头上扎针输液,母亲站在一旁心疼的直掉泪。

所以平时,能不去医院,她就不去医院。有时候护士扎了几次,都找不对地方,看到对方急的满头大汗,她还会安慰对方:“没事,慢慢找。”

多年来,除了家人,没人知道她对扎针心生排斥,除了他。

陈医生目光扫过他们交握在一起的双手,轻轻笑了,阿笙在他的笑容里察觉到了浓浓的暧昧气息,饱含善意。

她想,如果每次她扎针输液的时候,陆子初都能在她身边,就算被扎好几次,疼痛中也一定会伴随着欢喜。

陈医生打趣道:“没想到,陆先生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无奈的笑了笑:“没办法,家里有小朋友,打针吃药需要时刻哄着才行。”

陈医生笑出声,陆子初那句“家里有小朋友”,更是让阿笙烫红了脸。

陈医生离开了。

那天上午,阳光温暖,银白色的光流泻一室。

临窗藤椅,一壶花茶,醒来时,她正枕着他的腿,左手一片温热,大概担心她在睡梦中压到针头,所以左手才会被他握在手中。

阿笙看着他,忽然就失神发起呆来。

他在看书,骄矜而清冽,不期然想起初次见面,仿佛前世旧识。

男女情爱,有时候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爱上了,就犹如长箭离弦,失了方向,弄不好还会失了力道。

陆子初垂眸,对上阿笙目光,阳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折射出象牙色的光晕。

他隐隐觉得她有话要对他说,微笑的同时,却无意识屏住了呼吸。

果然,她轻声呢喃道:“我们现如今这样,算什么呢?”

闻言,陆子初竟松了一口气,显然她已经开始正视他们之间的关系了,对他来说,正视远胜逃避。

一直在等待她主动打破现状,如今她终于问了,他是必须要做些什么的。

低头,气息逼近。

阿笙盯着他好看的唇,心跳有些失常。

春末花开明媚,暖阳融融。阿笙额头异常滚烫,那样的热度烫的她脑袋发晕,怀疑落在她额头上的不是吻,而是一块烙铁。

那一刻,似乎万物都消失了,空旷的世界里只剩下她和陆子初

tang。

薄唇离开她发烫的额头,陆子初嘴角挂着笑意:“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呢?”

紊乱的呼吸,失了节奏的心跳声,致使阿笙没勇气看向陆子初,因为那个吻,脑子有点乱,师生恋太超前,她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大学恋爱完全脱离了她最初的大学规划。

陆子初轻轻摸着她的发,嗓音微哑,带着浑然天成的温淡和冷静:“那天楼梯口,你对陈钧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你讲《泰坦尼克号》,你说爱情很短,短到杰克和露丝不愿那么快就说再见;我想告诉你,如果你不说再见,我绝对不会抢着跟你说再见。你说这世上有一种痴情叫73年,纵使杰克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我想告诉你,我的痴情或许没有73年,但我愿意把我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和沧海桑田全都和你捆绑在一起。”

阿笙没想到,04年她跟陈钧说的话,陆子初竟都记在了心里。抬眸看他,光线温暖了他的眉眼,少了平时清冷,多了几分柔和。

她从未见陆子初这么认真过,这样认真的一个他,反倒比男色惑人更管用。

阿笙眼眶有些湿。

陆子初低头看她,薄唇弯起,“我的爱不盛大,也不隆重,所以你能要得起。我对你是真心的,所以为了这句真心,你可以把你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给我,从此以后在我身上失了阵地…”

短暂愕然,反应过来,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话很熟悉,之前陈钧醉酒向她表白,她当时好像就是这么拒绝陈钧的,只不过到了陆子初这里,他把有些字改了,意思瞬间全变了。

从没想到,曾经她用来拒绝别人的字句,有一天竟会被他学以致用,岂止是聪明那么简单?

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怕,懂得步步为营,知道她不易被感动,就用她曾经说过的话现场重新演练。

用她的话,堵她的嘴,逼得她无话可说…她又能说什么呢?直觉告诉她,他对她讲这些话的时候,是很慎重的,还带着一丝压抑良久的温情。

阿笙笑了,她看到他,心脏会砰砰直跳,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有时候感情无需主动去追和被追,相处和长久了解,可以让两个人的心慢慢靠近,在无意识中对彼此萌生好感,真正的爱情应该没有太多压力,轻松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这个男人比任何人都明白,喜欢一个人,最忌太急切,感情来的快,消失的也会很快,想要爱情获取长久,唯有细水深流。

阿笙百转千回时,陆子初也是感慨万千。第一次,他开始对一个人心怀执念,不愿放任她消失在他的人生轨迹里,所以面对她的沉默,他是紧张的。

“所以,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他讲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柔和,耐心十足。

轻轻叹了一口气,阿笙伸手扣住他黑色开襟毛衣衣扣,手指修长洁白,定定看着他,声音软软的:“你能不能等我三个月?”

一句话,暖热了陆子初的笑容,融化了他的紧张,更是胜过这世上千言万语。

从未想过,一句话,竟能让他收获这么大的感动。

陆子初伸出手臂,抱高她的身体,在她旋出的酒窝处印上一吻,饱含虔诚,倒像是一种变相的承诺仪式。

“好,我等你。”

藤椅上,男子抱着女子,唇角上扬,女子脸埋在他颈侧,因为笑意,眸子微弯。

在彼此眉眼间,他们成全了最美相遇,自此以后,有一种情感将在彼此心中久居不走。

为什么要让陆子初等她三个月呢?

在t大,用三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一年毕业,并不奇怪。用两年时间修完四年学分,提前两年毕业,不是不可能,而是有点难,尤其还是在t大。

阿笙大一下学期就开始修学分,所以有时候并非对感情迟钝或是逃避,实在是课程安排太紧凑,除了公休日可以休息之外,其它时间几乎全天满课,忙碌的学习生活,容不得她胡思乱想。

508宿舍里,最闲的是江宁和关童童,因为她们要好好享受她们的大学生活;最忙的两个人是薛明珠和阿笙,因为她们要提前修满学分,继续考研,或是参加司法考试…

阿笙大一下学期向法学院提交申请,学院领导综合阿笙学习成绩,批准她可以提前修学分;薛明珠直到大二上学期才获批通过钚。

阿笙大学计划制定的很满,每天在教室、宿舍、餐厅和图书馆辗转行走着。

两年大学生涯,许飞和阿笙见面屈指可数,有时在大三课堂上看到阿笙,总会无奈微笑。

她这么努力,反倒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他很有压力荬。

阿笙充分利用所有的空闲时间,合理分配时间,每天除了上课还是上课,几乎所有法学院的学生都认识她,身影常常出没在高年级学长和学姐之中。这样的她,其实早已在加快成长步伐,每科学业成绩持平,只是为了某个人的遗言,成绩中上就好,无需事事拔尖。

阿笙有多忙,陆子初是知道的,04年夏只知道她大一下学期比其他同学多选了五门课,04年年末阿笙成绩出来,他才知道她竟早已修完了大三学分。

所以说,这孩子比任何人都理智,纵使初涉情爱,依然可以很好的坚守人生规划,不至于被爱情冲昏了头。

对于这一点,他是欣赏她的。

同样的,对于阿笙来说,刑法课程还好,因为跟其他课程没有时间冲突,但有时候碰上两门课同时进行,难免会选择“去尾留头”,在一门课程快结束时,奔赴另一门即将开始的课程中去。

阿笙大二最忙,如果奶奶不去世的话,她或许会真的应了陶然的话,放缓成长,不至于为了人生过早的弯下腰。因为她留在国内,有她的心之所牵,如果奶奶不去世,她可以一年少修几门课,按部就班的顺利毕业,继续考研读博…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奶奶去世后,父母屡次催她转学,姑姑在国内又有属于自己的家,她似乎没有理由继续逗留国内。

提前修完学分,前往美国,早已在04年初夏,被她搬上了日程。

很多时候,图书馆不到闭馆时间,阿笙绝不回宿舍,依依每隔几天就会给她打电话:“悠着点,别累着了。”

其实,两年修满学分并不困难,只要合理安排时间,很多同学都能做到。

距离大二结束,还剩下三个月,她要在这段时间里修满学分,准备好毕业论文…所以这才有了三个月之约。

还是有所出入,原计划里,没有陆子初的存在,一旦毕业,阿笙就会前往美国,但…04年夏末,命运却开起了阿笙的玩笑,她在课堂上邂逅了陆子初。

想起陆子初,内心里总会涌出一股莫名的温暖。

午后,陆子初换了一身西装,清俊逼人。

出门前对她说:“我需要去趟法院,你可以一个人呆在家里吗?”

笑着点头,在他眼里,她好像永远都是一个孩子。

果然,对方摸了摸她的头,笑容撩人:“乖。”

阿笙:“…”或许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只宠物。

下午四点左右,陆子初驱车回来,透过车窗远远就看到了阿笙,家里落地窗没有拉窗帘,室内一目了然。

阳光较之上午温柔了许多,阿笙窝在藤椅上看书,听到车声,抬起眸子,短暂晃神,然后放下书,起身的时候笑了。

把车停在白色栅栏外,阿笙已经站在花园里,聘婷玉立,笑意清浅。

车内,陆子初凝望着阿笙,微微一笑,推门下车。家里有一个她,感觉挺好。

打开后车厢,陆子初从里面提出几个袋子,阿笙走近,有些好奇,包装袋上的标志,她还是认识的,都是牌子,而且还是女装。

“看看合不合适?”陆子初把袋子递给她。

阿笙微愣,接过袋子,也没多想,当着陆子初的面,从最外侧的袋子里拿出一件衣服来…呃,不是衣服,正确的说是一件粉红色女式胸衣。

“你…”怎么能这样啊?阿笙脸当时就红了。

陆子初也没想到那是一件女式胸衣,眸光一闪,还算镇定:“我只提供了衣服尺寸,托人买的。”

她总不能一直穿着他衣服,陆子初担心时间长了,心脏会出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衣服尺寸是多少?”

“离开前,我有去晾衣台看过你衣服尺寸。”

阿笙脸快烧起来了,晾衣台上,她黑色胸衣挂在上面迎风招展,很明显全都入了他的眼。

阿笙有点小郁闷,心想着她的胸衣size再大点就好了。

四月末的风里,夹杂着太多诱惑气息,她的一颦一笑,似乎可以让世界瞬间变成静音模式。

“谢谢。”她提着衣服袋子,虽然脸红,却没有失了礼貌。

就是太礼貌了,反而让陆子初挑了眉。

“只有一声谢谢吗?”嗓音略显低沉。

闻言,阿笙抬眸看他,四目相对,阿笙心跳加速,因为陆子初眸子里都是她,气息靠近,薄唇和她近在咫尺,若有似无的摩擦着她的唇,“表达感谢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说你可以吻我,或者我吻你也可以…”

阿笙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动也不敢动一下,“我感冒…”

陆子初眼中笑意渐浓,漆黑深幽的眼睛里满是温柔的水光:“没关系,我们可以一起感冒。”

“…”什么意思?她怎么觉得有点小危险。

不用问什么意思了,因为阿笙眼前一花,身体已被陆子初拦腰抱起,男子眉目间带着淡淡笑意,一双眸子沉沉闪闪,穿过栅栏和花园,直接朝别墅走去。

受了惊,阿笙险些丧失说话的能力,“你要干什么?”

陆子初勾了唇,很好,她问的是你要干什么,而不是你想干什么,至少说明,她曾花费时间了解过他。

这个男人很霸道,也很邪恶,直接把阿笙放到了他那张卧室大床上。

宛如大灰狼和小红帽,陆子初立身床边,清隽的面孔,眸色如波,嘴角因为浓浓的笑意上扬着。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陆子初静静的盯着阿笙,慢条斯理的脱掉了西装,然后开始解衬衫扣子…阿笙头都懵了,进展是不是太快了?

阿笙从床上爬起,想要从另一头跳下床,但再快也不及陆子初快。

于是,一个半跪在床上,一个站在床前,把她禁锢在怀里,俯身间,唇舌已经深深含住了她的唇。

阿笙上半身后仰,奈何陆子初含住她的唇不放,胸腔里的心,因为他的吻,轻轻扯动着。

算起来,这还是两人清醒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吻,阿笙以为她会融化在他柔软的唇舌里,全然不知该怎么回应。

唇舌纠缠,彼此呼吸都有些急促,陆子初见她睁着眼睛,眸子里有了笑意,终于离开她的唇,把脸埋在她的颈侧,低低的笑了起来:“接吻的时候,记得闭上眼睛。”

阿笙靠在他怀里轻轻喘息着,一双眸子波光盈盈,瞪着他:“你说过要等我三个月的。”

“嗯,我说过。”

阿笙继续瞪他:“那你脱衣服干什么?”

挑眉看了她一眼:“换衣服下楼做饭。”显然某人思想邪恶了,那个某人这次可不是他。

阿笙尴尬的咳了咳:“…那你把我抱到你房间干什么?”质问声音明显弱了几分。

“你今天没午休,晚饭前最好睡一觉。”

“…那你为什么吻我?”质问声音更低了。

抬手摸着她的脸,开玩笑道:“不接吻,我们怎么一起感冒?”

阿笙汗颜,这次丢人丢大了,她思想怎么就这么…xx呢?

初涉情爱,面对陆子初,阿笙似乎显得很被动。

陆子初待她很好,她之前说过,在他眼里,她更像是一个孩子,倒也不会无时无刻都亲亲热热,每一分每一秒都腻在一起,但他总能在忙完工作后,替她留心极微小的事情,比如说每次到了饭点,凑近一看三餐菜色竟都是她爱吃的…

坐在电脑前,阿笙随手点开网页,不期然想到了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比如说喜欢一个人,付出并不一定会得到,没有付出有时候反而能水到渠成。

网页里弹出来一个小窗口,是一篇有关于陆氏和陆昌平的报道。

陆昌平在t市很有名气,因为他是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在t市每条街道上走一走,几乎都能看到陆氏开发的楼盘和建筑物钫。

望江苑是他开发的,t市繁华的商业街也是他开发的,陆昌平在采访中透露,为了感念t大对陆子初的培养,他还准备在05年夏季施工建造一个大型图书馆赠送给t大…

嗯,大手笔。

“什么时候接受的采访?”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阿笙身后翰。

“昨天下午。”这人还真是神出鬼没。

陆子初应了一声,看网页报道时,站在阿笙身后,把她圈在怀里操作着。

阿笙还真是如坐针毡,离得那么近,陆子初清凉的呼吸吹拂在她的脸侧,颈项和耳际,出奇的痒。

侧眸看了一眼陆子初,只看到他冷峻的侧脸轮廓,那人原本正目不专睛的看着新闻报道,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移开眸子对上她,目光漆黑而深幽。

太突然,阿笙眨了一下眼睛,若有其事的移开眸子,专注的看着电脑屏幕,表情淡定的很。

陆子初慢吞吞的站直身体,双臂环胸,似笑非笑:“想吻我?”

“呃…没有啊!”语气很认真,阿笙敢发誓,这话是发自肺腑的。

“那你为什么偷看我?”

“…”阿笙见他脸庞带笑,一时语塞答不出来,最后只能唉声叹气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赏心悦目了。”

陆子初勾起唇角,他承认这话很中听。

“午饭做好了吗?”阿笙关掉电脑,氛围偏暧昧,阿笙试图打破尴尬。

“嗯。”

是阿笙太大意了,刚站起身,还未松口气,就被陆子初拉住手腕。

直觉他要吻她。

还真是猜对了,陆子初吻了她一下,见她睁着眼睛,在他怀里紧张的连气也不敢出,无声微笑,修长的手指滑入她的发丝间,轻声诱哄:“闭上眼睛。”

她就不闭,万一接吻的时候,他睁着眼睛,她闭着眼睛,那也太不公平了。

陆子初见状,轻咬她的鼻子,见她脸红皱眉,笑道:“固执。”

于是,抬手捂着她的眼睛,双唇相抵,清凉湿润的气息里含着淡淡的柠檬香味,阿笙想,他之前一定泡了一壶柠檬茶。

察觉她的心不在焉,某人渐渐加深这个吻,直到她主动搂着他,瘫软在他怀里,某人嘴角这才流露出笑意,深吻也变得格外缠绵起来。

平时冷静自持的人,一旦到了私底下,其实比谁都难缠,索吻的时候,热情比谁都高涨。

待陆子初好心放过她,把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替她顺气时,阿笙还在想,原来亲吻有时候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

女人一味固执也不好,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阿笙有些后知后觉。

“饿了。”伸手拉着他的衣袖,声音很轻。

陆子初扬起唇角,嗯,这一招小可怜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明知她的小心思,可看到她扯着他衣袖,那一秒对她,是心存怜爱的。

轻拍她的背,温和放行:“先去洗手。”

陆子初帮阿笙请了三天假,最后一天,虽然感冒还没完全好,但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许多。

她是一个喜欢阳光的人,连日来会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坐着看书,陆子初为此说过她几次,担心看得时间久了,会伤眼,她一边迎合他的话,一边却又故技重施。

对此,他是很无奈的,也许宠溺成分更多一些。

半倚在门口,远远的看着她:刺眼的阳光下,她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发光体,她偶尔会抬起手臂遮住眼睛,过了一会儿再继续看书。

自作自受。

他这么想着,花圃里的她似乎心有所触,抬眸准确无误的看向他,面容上开始露出柔软的笑容。

那抹微笑,看起来有点傻气,但陆子初的心却涨得满满的。很早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特别的孩子,冷的时候近似无情;暖的时候像是一池温润柔软的湖水;理智的时候淡漠疏离,令人不易接近;糊涂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时刻需要大人惦念嘱咐着…

陆子初笑了笑,他喜欢的人,坚强亦脆弱,看似时常微笑的背后,其实有一颗敏感易伤的心,眸子里偶尔会流露出茫然和伤感。

这么多面的一个她,他很庆幸能够时刻感受着,触摸着…

端了一壶茶放在廊檐下的白色木桌上,抬手示意她过来,太阳下晒的时间久了,难保她不会头晕眼花。

天气好,她穿着一袭天蓝色长裙,外面罩了一件白色开襟薄毛衣,习惯性穿着休闲运动鞋…发现了,她偏爱深蓝色运动鞋。

典型的大学生装扮。

“很少见你穿连衣裙。”阿笙走近时,他说。

她笑:“每天在各个教室来回奔波,穿牛仔裤会比较方便一些。”

走到廊檐下,他这才发现在太阳下待得久了,阿笙的脸有些红。

微微皱眉,感慨自己有先见之明,从一旁的托盘中取出一条湿湿的热毛巾,帮她擦拭着脸和颈侧。

“我自己来。”她有些不好意思了,担心被他继续擦下去,她会缺氧晕过去。

陆子初倒是很配合,也没说什么,把毛巾递给她的时候,似是随口说道:“你穿连衣裙很漂亮。”

也许应该多给她买几套这样的衣服。

转身倒茶,良久没有听到她说话,陆子初回头看她,见她站在他身后,白皙的脸上有红霞晕染,竟带着几分窘迫。

陆子初微笑,在他面前,她很容易就害羞,就连偶尔闹出来的小情绪,也让她看起来像个最纯粹的小孩子。因为是偶尔,所以才弥足珍贵。

他是很喜欢看她羞窘这一面的,但又不忍她长时间脸红下去,看起来像是一只熟透的红苹果,令人忍不住想要狠狠咬上一口。这么看来,表面上是她被他戏弄了,其实很多时候落入下风的那个人是他。

陆子初走过来,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椅子前坐下,对她说道:“虽然穿连衣裙很好看,但以后在学校里还是穿t恤,牛仔裤比较好。”顿了顿,陆子初状似解释道:“不是说上课很方便吗?”

这话毕竟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好看的衣着在他面前穿着就好,总不想让别人看了去。

喝茶的时候,陆子初坐在一旁问她:“晚上回学校,还是明天一早回去?”

“…晚上吧!”阿笙语气竟是迟疑的,倒不是担心回到学校继续面对各种冷遇,而是几天相处,她已习惯身边有一个他。

习惯,多么令人怅然若失的发现。

陆子初叮嘱她,很有耐心:“感冒还没好,不要因为忙着学习就误了三餐,药也不能忘了吃。”

“嗯。”

阿笙虽然答应的很利落,但陆子初显然不放心,回到客厅,把阿笙的药全都拿出来,拿着圆珠笔在上面一一做了注释。

阿笙端着水站在客厅门口看着他,沙发上男子清隽斯文,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表情认真专注,阿笙看着看着,眼眶竟有些湿。

阿笙是下午回学校的,因为下午的时候,陆子初接到了警局电话,他要进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想见他一面。

这一去,少说也要好几个小时。

工作要紧,阿笙对陆子初说:“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

“我送你。”他已经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那天,陆子初座驾刚刚驶离小区还不到一分钟,一辆国产越野车就缓缓驶进了望江苑。

座驾里坐着韩愈,还有韩家老太太。

当天下午,陆子初开车送阿笙回学校途中,接到了一通电话。

韩愈打来的:“没在家?”

“在外面。”陆子初转动方向盘,太阳暖洋洋的,坐在车里很容易就昏昏欲睡,阿笙坐在副驾驶座上,午睡没有休息好,看起来很没精神。

或许,他应该劝她回学校后,应该先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老太太大驾光临望江苑,你要不要回来见见她?”兴许站在太阳下暴晒着,韩愈声音里多了一丝坏情绪,但更多的却是对韩家老太太的无可奈何洽。

陆子初皱了眉:“怎么?”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老太太突然驾临望江苑,事先连招呼也不打一声,这事透着蹊跷钤。

韩愈答:“下午老太太去医院检查身体,吴奈跟她开玩笑,说你金窝藏娇,老太太一听也不检查身体了,拉着我就往你这里跑。”

“…”陆子初安静了一会儿,手指轻敲方向盘,并不急着说话。

韩愈好奇道:“你真的有女朋友了?”

静默一瞬,陆子初没有回答韩愈,而是开口说道:“我会尽快赶回去。”

韩愈之前说过的话,对阿笙做过的“小举动”,一直让他耿耿于怀,虽然韩愈戏说他对阿笙是认真的,但…陆子初笑了笑,认真的吗?

他这个表哥从十六岁就开始谈恋爱,这么多年来,女朋友少说也有十几个,忙得时候晾到一边,想到的时候约出来见见喝喝茶,从未付出过真心。

在陆子初看来,韩愈对阿笙并非喜欢,而是报复性戏耍。顾清欢是韩愈喉咙中的一根刺,常静过得有多痛苦,韩愈就有多恨顾清欢。

吴奈曾对他说过:“选择阿笙,你知道你今后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吗?”

他当时在想,面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父母或许不看好这段感情,但他说过,他和阿笙不该活在顾清欢的人生里。

对她,他没办法放手。

现在还不是把她介绍给家人的时候,她课业很忙,不宜分心,更何况,在她还有梦想的时候,他希望他能站在一旁帮她守护住梦想,而不是盲目摧毁。

“还要再回望江苑吗?”阿笙并不知道打电话的是谁,听到陆子初跟对方说,他一会儿赶回望江苑,所以才会这么问。

“嗯。”陆子初握住她的手,未曾再松开。

街道上车辆不多,虽然已是春末,但放眼望去,处处可见花团锦簇,五颜六色的花把一条条街道点缀成了绚丽的花海。

阿笙侧眸看着他,温声道:“你开车注意安全,不要因为赶时间就开快车。”

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咬了一下,她小小惊呼一声,陆子初轻笑,又温存的吻了吻刚才轻咬留下的齿印,俊脸融在光线里,清晰而生动:“像这样的唠叨,以后可以常说。”

阿笙唇角微勾,别开脸望着窗外,无声笑了。

长街一千米,左转会出现一条繁华街道,那里就是赫赫有名的小吃街,纵使是白天,依然人潮熙攘。因为美食诱惑,人人脸上都会出现欢喜的神韵,绕道右转一分钟左右,便是开往t大的方向,那里是通往梦想的地方,因为陆子初,原本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涯开始变得无比生动起来。

没有让陆子初送她入校,而是让他把车停在t大斜对面,于是阿笙下车的话,还要穿过马路,再走上一分钟才能入校。

陆子初摇头,虽然觉得有点好笑,这么小心翼翼,弄得好像跟做贼一样。

嗯,怎么说呢?很新奇的体验。

陆子初帮她解开安全带,不舍放行,揽住她脖颈,黑眸清澈逼人,再一次进行确认:“三个月,对吧?”

“但愿我能顺利毕业。”他可真大胆,附近有很多学生来往走动着,虽说不会无缘无故就关注这辆停在路边的座驾,但毕竟还是很扎眼的。

“你要不要吻我?”他又开始循循善诱了。

阿笙还是有所回应的,推开他,提着衣服袋,推门下车,“谁理你。”

也许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的语气里还带着女子特有的小娇嗔。

陆子初坐在车里,含笑看着阿笙背影,轻轻唤她:“阿笙…”

阿笙心思瞬间泥泞成灾,一声“阿笙”道着数不尽的留恋,开启了她潜伏在内心最深处的温情。

转身看他,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陆子初坐在驾驶座上,素色衬衫,脸庞清冽冷肃,偏偏在看向她的时候,眸光带着诸多温柔。

“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陆子初话语温润,于是就连四周空气也变得湿热动人起来。

“嗯。”

阿笙转身,走得很慢,那一瞬间,在邪恶的大灰狼面前,她体验到了身为小红帽内心最深处的良善和温软。

陆子初轻飘飘一句话落入她耳中,仿佛清风拂耳,在转身间,她忽然间很想做些什么,来表达她此时此刻难以言明的心境。

似是察觉到他长久的凝视,她缓缓回头,果然他在看她,目光深沉,仿佛这世上最耀眼夺目的黑曜石,吸引人沉沦其中。

陆子初坐在车里,没想到阿笙会忽然间转身朝他快步走来,原以为她把什么东西忘在了车里,却没想到…

阳光下,女子脸庞闪烁着玫瑰色光泽,站在车外,弯腰倾身,柔软的唇坚定不移的落在了男子好看的唇上。

老实说,此举太突然,完全出乎陆子初的意料之外,向来冷静自持的表情难得出现了愕然。

春暖花开的季节里,陆子初有力的心跳声,似乎因为突如其来的惊喜漏掉了很大,很大一拍。

只可惜,吻太短,稍纵即逝,陆子初还没来得及回味,就没了。

朝阿笙望去,心脏差点宣告罢工,大概觉得不好意思,阿笙奔跑穿越马路,车虽不多,但毕竟很危险,看得陆子初心惊胆颤。

这边,阿笙脸色绯红,脑子晕乎乎的,怀疑自己是不是感冒加重了。

手机响起,阿笙看着来电提示,咬了咬唇,转身看向马路对面的黑色座驾,虽然看不到陆子初,但她知道他在看她。

接通,没想到陆子初第一句话竟是:“亲都亲了,你过马路的时候急什么?我又不会因为你亲我,找你麻烦。”

“…”阿笙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下次过马路要小心。”这次语气温软了许多。

“哦。”自知理亏,阿笙不多言。

电话一时间陷入沉寂,空气里漂浮着车辆驶过声和来往学生嬉笑交谈声,伴着微风,甚至还能嗅到若有若无的月季花香气。

“阿笙。”陆子初轻声唤她。

“嗯。”

“你吓到我了。”低沉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似乎还带着笑音。

阿笙微窘:“…”

“不过,我很喜欢。”呢喃声仿佛近在阿笙耳畔。

阿笙摸着自己的脸,还真不是一般的烫。

平时那么严谨克制的一个人,谁能想到私底下对情事却是直白的很。

那天,阿笙走进学校后,陆子初坐在车里,侧眸看着空无一人的副驾驶座,回味临别一吻,微微一笑,她把他祸害的不浅啊!

开车离去,有笑容刻在了嘴角。

回望江苑之前,给吴奈打了一通电话,这通电话打得很及时,因为再有十几分钟,吴奈就要整装待发前往手术室了。

电话接通,陆子初直接开门见山:“金屋藏娇四个字是你说的?”

吴奈在医院忙了一天,累的说不出话来:“我只说你金屋藏娇,可没说你金屋藏笙。”换句话说,陆子初还应该感谢他。

停了几秒,陆子初说:“我和阿笙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

“打算一直瞒下去?”吴奈语气极不认同。

“再等等,现在还不是时候。”

吴奈轻叹:“那你觉得什么时候才是摊牌好时机?”

“等她毕业。”他从未告诉阿笙,这三个月同样也是他需要的。

窗外,马路道路中间的月季花毫无征兆的开了一大片,蝴蝶扇动羽翼,在花丛中缠绕嬉戏着。

陆子初忽然觉得,今年春天流逝的太快,似乎一不小心就跌进了夏天。

那天在图书馆,阿笙没想到会遇见楚楚。

她站在刑法图书区域,那个位置虽然略偏,但楚楚的一举一动却尽收眼底。

在蓝钻第一眼看到楚楚,阿笙就觉得她很漂亮,那种漂亮较之江宁更添灵性,家世堪好,才貌双全的女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耀眼夺目的发光体。

一头漆黑浓密的波浪长发衬得肤色异常白皙,典型的美人瓜子脸,笑起来宛如花朵绽放。

一袭素色长裙把她身材勾勒的玲珑有致,手上戴着名牌手表,薛明珠私底下曾经感慨过:“这表少说也有十几万。”

十几万,对有钱人来说,也许什么也不是,但身为学生党,十几万…并不是小数目钤。

如今,戴着名表的女子正在跟同班好友讨论功课,神情专注认真,兴是经过讨论之后,问题解决了,笑容拂面,流光溢彩。

楚楚魅力不容小觑,邻桌男女已经不下数次往她那边偷瞄了。

楚楚转校之前,阿笙是法学系出了名的怪才学霸,现如今长时间遭受冷遇的阿笙光芒尽散,真正的法学系新星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楚楚。

失落吗?阿笙笑了笑,很多人之所以把人生过得很累,一方面是因为生活,但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攀比和***。

终其一生,她都不会被后两者所累。

抬手刚摸到法理学方面的书籍,就听到有人在她身旁打招呼:“嗨,好巧。”

这道声音阿笙还是很熟悉的,在课堂上屡次用专业知识和聪明才智征服教授,阿笙把书从架子上抽出来,侧眸正好对上楚楚一双清亮的美眸。

楚楚安静的站在阿笙身旁,露齿一笑;出于礼节,阿笙也笑了笑。

一般情况下,同学间打完招呼,一定会有诸多话题可以讲,但萦绕在楚楚和阿笙之间的却是沉寂,唯一不曾发生改变的,是两人唇角扬起的笑容。

能够在尴尬时刻勉强自己微笑的人,通常都能笑到最后,楚楚是个中翘楚,阿笙更是把微笑修炼的炉火纯青。

于是四目相对,别人看的是同学友好,楚楚和阿笙感受到的却是波谲云诡。

最先开口的那个人是楚楚,笑语嫣然:“听说你生病了,还是子初哥带你去医院的?”

一声“子初哥”无形中拉近了楚楚和陆子初,凸显了两家关系深远。

“对,你子初哥人很好。”

楚楚是笑语嫣然,阿笙是笑得灿如夏花,眼见楚楚扬眉,阿笙移开眸子,绕过书架,继续寻找所需图书。

楚楚跟了过来,懒散的瞅着一排排书籍,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润随和:“你好像并不喜欢我。”

这话听似是疑问,其实更像是在陈述事实。

“我不是男人。”仰脸寻书,阿笙没有正面回应楚楚的话。

楚楚踮起脚尖,白皙的手指搭放在一本法制类书籍上,状似两人之前根本就没有谈过不愉快的话题,抽出来递给阿笙:“是在找这本书吗?”

“谢谢。”阿笙伸手接过,对于楚楚的反应,她并没有感到意外和惊讶,楚楚颇有其父行事作风,平时善于管理自己的小情绪,人缘极好,没有两把刷子,又怎么能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在法学系混得风生水起。

楚楚双臂环胸,继续之前的话题:“好奇问一句,你讨厌我的原因是什么?”这话有些咄咄逼人了。

阿笙看了她一眼:“比如说,我来图书馆只是为了看书,但你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你这样让我很困扰。”

说这话时,阿笙一直在笑,那笑颇显无奈,倒像是大人面对小孩子无理取闹,包容的站在一旁,近似慈悲。

阿笙的话没有让楚楚生气,但阿笙的眼神却让楚楚收敛了笑容,但她是楚楚,懂得用最狠的话语来回击对方,她说:“我忘了,顾同学习惯独来独往,我就这么冒冒失失跑过来跟你说话,确实会让你觉得很困扰…”顿了顿,看着阿笙,可爱的眨眼道:“不好意思啊!”

阿笙把书籍抱在胸前,一双沉静的眸子里倒映出楚楚的面容来,她就这么定定看着年龄跟她相仿的美丽女子,忽然丧失了说话的心情,但她还是开口说话了,她想总不能一味沉默下去,总要说些什么才是。

于是,阿笙言语淡漠,但字里行间却透出几分认真来,她说:“楚同学,你当初为什么要转进t**学系,而且还是和我一个班?”

“巧合吧!”

阿笙接着说:“但凡我在各个教授课堂上有什么新观点,你都会紧接着提出异议,所以…楚同学是对我有敌意吗?”

楚楚扬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在课堂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难道有错吗?”

阿笙动了动唇,半晌,才缓缓说道:“散播我姑姑是狐狸精,致使数月来我被同学孤立,敢问楚同学居心何在?”

这话,阿笙说得突然,楚楚听了只觉得瞬间晃神,但她反应能力极好,强自镇定的看着阿笙,语句极其不善:“荒谬,看来除了不合群之外,你本人还有极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阿笙扯了扯嘴角,被害妄想症吗?

楚楚没来之前,她过得风平浪静,楚楚来了之后,风起云涌,学校知道她姑姑是顾清欢的人很少,一个许飞,一个陆子初,就连曾经跟顾清欢一起吃过饭的薛明珠也不曾知道姑姑名讳,所以除了楚楚还能是谁?

阿笙虽然从不询问这件事,但多少能够听到一些风言风语,最初传播谣言的人,好像跟楚楚走得很近。

女人第六感通常很准,她活了十九年,谁对她有敌意,笑容虚伪,她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综上所述,楚楚转学t大,只是为了证明她是最棒的,而她顾笙只是一个顶着学霸的草包而已。

“楚同学嫉妒我?”略显沉寂的图书馆,阿笙轻声开口。

楚楚哼笑了一声,语气极其刻薄:“笑话,我嫉妒你?嫉妒你有一个好姑姑?”

阿笙不怒反笑:“不嫉妒我就好,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想必比谁都明白,有时候嫉妒一个人,就是在间接承认她比你强。”

“…”楚楚微愣,没想到会被顾笙反将一军。

阿笙慢条斯理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想不通,我们法学系一众高材生,平时在课堂上分析条理来,头头是道,理智冷静,怎么会在一件极其微小的事情上头脑打结呢?我父亲可以不计较名誉利益得失,执着为杀人犯进行最后尊严辩护,像他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接受我姑姑馈赠和施舍,拿着韩家金钱举家移民美国呢?”

楚楚冷笑着眯起眼睛:“那又怎样?一颗老鼠屎通常能破坏一锅汤,所以不管那汤之前熬的有多好,遇上老鼠屎,那它就是一锅招人反胃恶心的杂烩汤。”

楚楚话音里充盈着满满的讽刺,连拐弯抹角都懒得掩饰了,说完这话,她原本应该很解气才对,但她看到了顾笙嘴角的那抹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回头望去,适才跟她讨论课题的同学们不知何时早已站在了她身后,复杂的看着她…

楚楚抿着唇,坏情绪涌上心头,拼命压抑克制着。

再看阿笙,早已像没事人一样往另一排书架走去,楚楚没有理会同学们,紧跟阿笙身后,书架掩饰,楚楚直直的站着,她和阿笙身高差不多,平视相对,阿笙漠然,楚楚倒有些盛气凌人了。

“你是故意的?”

“你去问问,谁不是在伤害中被迫学会成长和算计,现如今我是故意的,你当初散播我父母接受韩家馈赠,也是故意的,我和你…”说到这里,阿笙笑了,笑的深不可测,却又极其冰冷,盯着楚楚一字一字道:“我和你彼此彼此。”

楚楚脸色终于变了变,挺直了腰杆,瞳孔缩紧,却故作无谓:“一山不容二虎,不管是大学,还是将来你我在法庭上对峙,赢得那个人只能是我。”

阿笙笑得坦然:“同学一场不易,我也想告诫你,女人的风度需要用内涵来支撑,才貌双全是你最宝贵的财产,但不该成为你攻击别人的利器。”

转身离去,她无意和楚楚竞争,走廊里,微风穿过窗户轻柔拂面,闻着淡淡的花草香,阿笙淡淡一笑。

还有三个月就要毕业了,再度让楚楚引以为憾,她感到很抱歉。

五月,送走了春末,迎来了夏初。

阿笙重感冒离校三天,关机三天,同样消失在508舍友视线内三天。

几日前,江宁她们回到宿舍,看着阿笙未曾整理的床褥,开始长达好几个小时的沉默和郁郁寡欢。

四人03年夏天相识,当时忘了她是高考状元,忘了她父母和哥哥早已拿到美国绿卡,而是把她的微笑铭刻在了心里。

阿笙是个沉静的人,偶尔流露出哀伤,也是因为她对旧时光有着浓浓的眷恋,那天晚上,阿笙不在宿舍,似乎一夕间远离了她们的生命,三人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旷钚。

关童童躺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片刻后隐有哭泣声传来,另两人沉默,许久之后,江宁问她:“你哭什么呢?”

“说不出来,心里很难受。”

关童童为什么哭呢?听宿管老师说阿笙高烧39度以上,仿佛触动了关童童胸腔里最柔软的东西。她忽然无比怀念阿笙的微笑,从未告诉过阿笙,她的笑,有一种让人跟着微笑的魔力荬。

那天晚上,她们谈论起阿笙,竟小声说了大半夜,说她的好,说她的不好。

薛明珠说:“刚认识她的时候,觉得这姑娘语言寡淡,我还以为她看不起我,所以一开始并不喜欢她。后来有一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她回头看我,阳光温热了她嘴角的笑容,我那时候才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对我微笑,是我太偏激,觉得所有人都会因为我穷,瞧不起我…”

江宁说:“我骄傲惯了,从小到大别人说我漂亮,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公主,既然是公主,就应该所有人都围着我打转,时间长了,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人,很少有喜欢的人和事,但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她,第一次看到她,她临窗站着,不温不火,微笑静好。像我这么性格激烈的人,受她感染,渐渐变得很温和…”江宁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眶有些湿:“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变成现如今这个样子,也许是因为我们每次谈论起韩永信和顾清欢的时候,她都不作声,把我们当成了外人,更让我们像个傻子一样。知道顾清欢是她姑姑,我们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觉得我们被阿笙欺骗、伤害了,但现在想想,在她最需要508舍友陪在她身边共度难关的时候,我们却落井下石,疏远孤立她,她心里该有多难受。”

那夜,有泪从江宁眼角滑落,宿舍内第一次在夜间有了某种共通的默契,任由沉默蔓延到了翌日天亮。

阿笙抱着书籍回到508宿舍,江宁她们都在,原本正在说话,因为她突然回来,话音仿佛忽然间被扯断的琴弦戛然而止。

薛明珠眼睛不时的朝阿笙瞄过去,阿笙神情依旧,把书放在书桌上,整理书台的时候,乌黑的秀发垂落下来,遮住她美好的面容。

她还是那么冷静,安静的眉眼间带着如初淡泊,打理着自己的手头工作。

江宁三人有些异常沉默,不再聚团说话,而是心不在焉的看书或是趴在床上写报告。

薛明珠书桌和阿笙临近,她走过来倒水的时候,屈起的手肘不小心打翻了阿笙的水杯,只听“啪嗒”一声脆响,水杯应声落地,摔成了碎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薛明珠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蹲下身体,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却有一只手托住了她的手臂:“别用手捡,容易割伤。”

阿笙声音很温暖,没有任何责备,反而溢满了关怀。

一句话让薛明珠心里酸酸的,暖暖的,低着头,鼻翼抽动了两下,眼里涌起的水光好像是不轻易示人的眼泪。

抬眸看着阿笙,薛明珠眼睛红红的,欲言又止:“阿笙我…”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那么云淡风轻,好像之前小纠纷,只是一场略显悲伤的梦。

转眸一一对上关童童和江宁的视线,她在她们眼眸里看到了久违的温情,送走了春末,一个个好像在夏初破茧成蝶,丢弃了丑陋和不堪,在阳光下对即将面对的未知颤抖,欢喜,期待着…

她读懂了她们的表情和所有的喜悲,了解这种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一个人说,但面对他/她的时候,却觉得语言特别匮乏。

爷爷、陶然、奶奶相继死了之后,她发现她变成了一个言辞寡淡的人,她在他们明亮如镜的墓碑上看到了另外一个顾笙。

嘴角无法拉扯出上扬的弧度,眉目无法下弯,她在短暂的无悲无欢里体验到了世事无常和瞬间失言。

她知道,其实有些东西无需讲明,有些隔阂和抱歉无需语言点缀,话语在彼此的眼角眉梢里,她懂,真的懂。

因为年轻,所以才爱折腾,四人天南海北走到一起,性格差异巨大,缘分遇之不易,处之艰难,遇到隔阂和伤痛时,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

于是,那日下午,508临窗书桌前,摆放着四把椅子,阳光温柔的洒落在她们身上,浅淡交谈声里,有情绪飘落在柔软的心头,不经意间就哽了喉,但嘴角的弧度却一直倔强的上扬着…

晚上,江宁她们正在跟阿笙说话,阿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陆子初。

“药吃了吗?”他声音原本就好听,严格意义上说是很清冽,但阿笙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觉得那些声音有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和。

“嗯。”阿笙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轻声问他:“用晚餐了吗?”

“还没有,吴奈请吃饭,石涛也在。”

阿笙还真听到了吴奈和石涛的声音,石涛嗓门很大,似乎让吴奈把火关小一些。

“听声音似乎在家里。”阿笙说。

陆子初在电话那头笑了:“耳力很好。”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次厨房风波,吴奈和石涛对厨房热衷度很高,奈何都没这方面的天赋,现如今两人出现在厨房里,阿笙忽然开始担心了。

她问:“在你家,还是在吴奈家?”

“他家。”

阿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如果在你家厨房做饭的话,我担心吴奈和石涛会毁了你家厨房。”

“什么时候把我家变成我们家就好了。”声音很轻,宛如近在耳边呢喃。

阿笙握着手机,耳朵有些发烧。

望江苑,吴家。

石涛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很少看到他跟人讲话时,神情间透着耐心和纵容,似他,又不似他。

厨房是开放式,石涛坐在吧台前,抬起手指叩了叩桌面,问吴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子初这是在跟谁打电话呢?”

吴奈正纠结怎么清理那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听了石涛的话,终于舍得从鱼身上移开他那双惆怅的大眼睛,朝陆子初方向看了一眼,扯扯唇,意味不明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答应某人保密,吴奈因为“谎报”消息,再加上韩家老太太并没有在陆子初家里发现“阿娇”身影,于是下午特意又去了一趟医院,把吴奈狠狠教训了一顿,韩愈倚在门口,无视他救援的目光,似笑非笑看了一下午笑话。

那目光,现在想起来就让人生气。

等着吧,以后生气的那个人怕是韩愈自个儿,陆子初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最受不了的那个人应该是他吧?

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五月,送走了春末,迎来了夏初。

阿笙重感冒离校三天,关机三天,同样消失在508舍友视线内三天。

几日前,江宁她们回到宿舍,看着阿笙未曾整理的床褥,开始长达好几个小时的沉默和郁郁寡欢。

四人03年夏天相识,当时忘了她是高考状元,忘了她父母和哥哥早已拿到美国绿卡,而是把她的微笑铭刻在了心里。

阿笙是个沉静的人,偶尔流露出哀伤,也是因为她对旧时光有着浓浓的眷恋,那天晚上,阿笙不在宿舍,似乎一夕间远离了她们的生命,三人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旷赘。

关童童躺在床上,拉高被子蒙着脸,片刻后隐有哭泣声传来,另两人沉默,许久之后,江宁问她:“你哭什么呢?”

“说不出来,心里很难受。傀”

关童童为什么哭呢?听宿管老师说阿笙高烧39度以上,仿佛触动了关童童胸腔里最柔软的东西。她忽然无比怀念阿笙的微笑,从未告诉过阿笙,她的笑,有一种让人跟着微笑的魔力。

那天晚上,她们谈论起阿笙,竟小声说了大半夜,说她的好,说她的不好。

薛明珠说:“刚认识她的时候,觉得这姑娘语言寡淡,我还以为她看不起我,所以一开始并不喜欢她。后来有一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她回头看我,阳光温热了她嘴角的笑容,我那时候才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对我微笑,是我太偏激,觉得所有人都会因为我穷,瞧不起我…”

江宁说:“我骄傲惯了,从小到大别人说我漂亮,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公主,既然是公主,就应该所有人都围着我打转,时间长了,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人,很少有喜欢的人和事,但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她,第一次看到她,她临窗站着,不温不火,微笑静好。像我这么性格激烈的人,受她感染,渐渐变得很温和…”江宁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眼眶有些湿:“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变成现如今这个样子,也许是因为我们每次谈论起韩永信和顾清欢的时候,她都不作声,把我们当成了外人,更让我们像个傻子一样。知道顾清欢是她姑姑,我们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觉得我们被阿笙欺骗、伤害了,但现在想想,在她最需要508舍友陪在她身边共度难关的时候,我们却落井下石,疏远孤立她,她心里该有多难受。”

那夜,有泪从江宁眼角滑落,宿舍内第一次在夜间有了某种共通的默契,任由沉默蔓延到了翌日天亮。

阿笙抱着书籍回到508宿舍,江宁她们都在,原本正在说话,因为她突然回来,话音仿佛忽然间被扯断的琴弦戛然而止。

薛明珠眼睛不时的朝阿笙瞄过去,阿笙神情依旧,把书放在书桌上,整理书台的时候,乌黑的秀发垂落下来,遮住她美好的面容。

她还是那么冷静,安静的眉眼间带着如初淡泊,打理着自己的手头工作。

江宁三人有些异常沉默,不再聚团说话,而是心不在焉的看书或是趴在床上写报告。

薛明珠书桌和阿笙临近,她走过来倒水的时候,屈起的手肘不小心打翻了阿笙的水杯,只听“啪嗒”一声脆响,水杯应声落地,摔成了碎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薛明珠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蹲下身体,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却有一只手托住了她的手臂:“别用手捡,容易割伤。”

阿笙声音很温暖,没有任何责备,反而溢满了关怀。

一句话让薛明珠心里酸酸的,暖暖的,低着头,鼻翼抽动了两下,眼里涌起的水光好像是不轻易示人的眼泪。

抬眸看着阿笙,薛明珠眼睛红红的,欲言又止:“阿笙我…”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那么云淡风轻,好像之前小纠纷,只是一场略显悲伤的梦。

转眸一一对上关童童和江宁的视线,她在她们眼眸里看到了久违的温情,送走了春末,一个个好像在夏初破茧成蝶,丢弃了丑陋和不堪,在阳光下对即将面对的未知颤抖,欢喜,期待着…

她读懂了她们的表情和所有的喜悲,了解这种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一个人说,但面对他/她的时候,却觉得语言特别匮乏。

爷爷、陶然、奶奶相继死了之后,她发现她变成了一个言辞寡淡的人,她在他们明亮如镜的墓碑上看到了另外一个顾笙。

嘴角无法拉扯出上扬的弧度,眉目无法下弯,她在短暂的无悲无欢里体验到了世事无常和瞬间失言。

她知道,其实有些东西无需讲明,有些隔阂和抱歉无需语言点缀,话语在彼此的眼角眉梢里,她懂,真的懂。

因为年轻,所以才爱折腾,四人天南海北走到一起,性格差异巨大,缘分遇之不易,处之艰难,遇到隔阂和伤痛时,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

于是,那日下午,508临窗书桌前,摆放着四把椅

tang子,阳光温柔的洒落在她们身上,浅淡交谈声里,有情绪飘落在柔软的心头,不经意间就哽了喉,但嘴角的弧度却一直倔强的上扬着…

晚上,江宁她们正在跟阿笙说话,阿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陆子初。

“药吃了吗?”他声音原本就好听,严格意义上说是很清冽,但阿笙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觉得那些声音有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和。

“嗯。”阿笙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轻声问他:“用晚餐了吗?”

“还没有,吴奈请吃饭,石涛也在。”

阿笙还真听到了吴奈和石涛的声音,石涛嗓门很大,似乎让吴奈把火关小一些。

“听声音似乎在家里。”阿笙说。

陆子初在电话那头笑了:“耳力很好。”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次厨房风波,吴奈和石涛对厨房热衷度很高,奈何都没这方面的天赋,现如今两人出现在厨房里,阿笙忽然开始担心了。

她问:“在你家,还是在吴奈家?”

“他家。”

阿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如果在你家厨房做饭的话,我担心吴奈和石涛会毁了你家厨房。”

“什么时候把我家变成我们家就好了。”声音很轻,宛如近在耳边呢喃。

阿笙握着手机,耳朵有些发烧。

望江苑,吴家。

石涛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很少看到他跟人讲话时,神情间透着耐心和纵容,似他,又不似他。

厨房是开放式,石涛坐在吧台前,抬起手指叩了叩桌面,问吴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子初这是在跟谁打电话呢?”

吴奈正纠结怎么清理那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听了石涛的话,终于舍得从鱼身上移开他那双惆怅的大眼睛,朝陆子初方向看了一眼,扯扯唇,意味不明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答应某人保密,吴奈因为“谎报”消息,再加上韩家老太太并没有在陆子初家里发现“阿娇”身影,于是下午特意又去了一趟医院,把吴奈狠狠教训了一顿,韩愈倚在门口,无视他救援的目光,似笑非笑看了一下午笑话。

那目光,现在想起来就让人生气。

等着吧,以后生气的那个人怕是韩愈自个儿,陆子初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最受不了的那个人应该是他吧?

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周六,楚培华亲自派司机前来望江苑,陆子初推辞不得,只得坐车赴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到达“舒悫鹉琻

中午在楚家用餐,陆子初对楚培华还是颇为尊重的,饭菜上桌期间,陪他在客厅浅漫交谈着。

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

“妈,不要做排骨汤了,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忍不住开口说道:“王妈,多炒一些,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

王妈一边应声,一边低头笑,楚楚再看母亲,也是一脸笑意,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你们笑什么?钫”

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取笑道:“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缺食材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楚楚脸红了,清了清嗓子:“懒得理你们,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

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饭桌上很热情,不时为他添汤夹菜旱。

表面看来,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身为后辈谦卑守礼,可谓礼节周全,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

餐半,楚楚起身,拿起红酒瓶,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亲自帮他把酒续满,举起杯子,模样颇为豪爽:“子初哥,我转学之后,你平时对我很照顾,这杯酒我敬你,因为有你,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

陆子初嘴角含笑,放下刀叉,并不急着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并未起身,抬眸看着楚楚,淡声道:““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不适合喝酒。”

楚楚妩媚一笑,并不勉强,仰头喝完杯中酒,笑着对陆子初说:“工作重要,子初哥随意。”

既然是随意了,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他表现的那么自然,跟往日神态一致,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甚少饮酒,尤其是工作场合,从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现如今不喝酒,也没多想。

饭后,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起身告别。

楚培华多精明的人,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于是寻了借口,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

楚楚热情高涨,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微微扬起唇角:“今天天气不错,有兴趣一起走走吗?”

对于陆子初的提议,楚楚求之不得,笑容欢喜。

她说:“好。”

其实很不好,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

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反而兴致正浓。

一个小时前,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一个小时后,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垮下僵硬的笑脸,扭动着双脚。

并非楚楚娇气,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显得高挑而性感,但穿起来却很累。

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但走的时间长了,小脚趾侧、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不用看,刺痛感传来,一定是起水泡了。

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但没想到…

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忍痛踩着高跟鞋,追赶上他:“子初哥,你渴不渴?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简直是活受罪。

“累了吗?”陆子初眼神关切。

楚楚嘴硬,“不累。”

陆子初笑容迷人:“不累就好,我记得再有几条街,有家老店专做饼干,味道很好,你陪我一起过去,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

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楚楚脸当时就白了,但因为性子倨傲,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好啊!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

于是,楚楚为了“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踩着高跟鞋,穿过几条街,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疼痛,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喜欢一个人,太不容易,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

有一次,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唤住陆子初,想对他说自己脚疼,走不动,可当陆子初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琝鉬鞋,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穿这么高的鞋子,不累吗?”

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看起来甚是动人,还不待说话,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你穿高跟鞋,很漂亮。”声音娓娓动听。

也就是这么一句话,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夸她,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你刚才叫我,想对我说什么?”

楚楚忍着痛,咬牙微笑:“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还有多久才能到。”

“大概十分钟。”转身,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搭配清隽的五官,秒杀路人无数。

这天晚上,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接到陆子初的电话,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

披衣下楼,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要不就是彻夜不归,外出狂欢去了,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不是埋头苦读,写报告,写论文,就是在睡大觉。

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一路跑过去,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

教学楼几乎没人,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看似光明正大,却又显得很隐蔽。

阿笙忍不住想笑,两人现如今在学校见面,场面多少透着心酸。

陆子初原本正坐在车内闭目养神,听到车门声响,瞥了副驾驶座一眼,就见阿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发丝有些乱,脸有些红,额头上还有汗…

陆子初皱眉:“一路跑过来的?”

“怕你等得太久,会不耐烦。”前面那一句是认真的,后面那一句是在开玩笑。

陆子初笑了一下:“傻气。”对她怎么会不耐烦呢?

陆子初抽出一张面巾纸,单手揽住她脖颈,帮她擦拭起来。阿笙笑着没动,这时候又觉得她仿佛又变成了他女儿。

车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味,阿笙深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很香。”

陆子初笑了笑,没说话,帮她把额头上的薄汗擦干净,这才探身从后座里取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阿笙好奇打开,“巧克力饼干?”

“尝尝,这次感冒吃药,你不是一直说嘴里没味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吃这个。”他从里面拿出一块巧克力饼干送到她嘴边,就着他的动作,阿笙吃了一口,确实很好吃。

她问:“在哪买的?依依也喜欢吃,下次我可以带她过去。”

“你喜欢的话,我开车给你买,那里离t大比较远。”

“哦。”她有些愕然,因为吴奈口中有洁癖的某人把她吃了一半的饼干放进嘴里,吃的一干二净。

好吧!无视就对了。

夜晚风有些凉,但车内却很温暖,浅淡的光线折射出陆子初较之以往更加幽深的眸,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阿笙吃饼干,眸光温润,似乎可以这么饱含耐心的看上一辈子。

“阿笙,如果有委屈,别忘了告诉我。”

阿笙微愣,委屈?他在说她被同学孤立这件事情吗?她不确定。

应该是的,因为他的目光太过撩人心弦,仿佛看一眼就能拨动她潮润的心湖。

在他的注视下,阿笙轻轻抱住他,脸埋在他怀里,“必须要告诉你,谁让你是我家长呢!”

陆子初抱紧她,把脸埋入阿笙的颈项里,她无法看到陆子初当时略显阴沉的表情。

阿笙重感冒期间,他偶尔会离开几小时去t大上课,无意中听到了孤立事件,那天回来看到躺在藤椅上熟睡的她,坏情绪涌上心头,他知道,他那是心疼她。

有些事情,他不能帮她,否则只会让她成为公敌,处境更为艰难,人生中出现的有些磨难需要她自己去面对,她做得很好…

从未告诉过她,他为她感到骄傲。

转眼间到了六月初,期间阿笙很忙,陆子初也很忙,除了上课可以见到彼此之外,各自来去匆匆,但再忙,电话和短信却是必不可少的洽。

他们说的话都是日常最琐碎的点滴,可就是这些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却让阿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

忙着修满学分,忙着交毕业论文,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时间,对于阿笙来说,好像永远都不够用。

偶尔走出教室,抱着几本厚厚的书籍,会不期然慢下脚步,忽然发现每天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冷落了沿途风景,从春到冬,常年往来奔波,却是第一次惊觉:风景,原来日日不同;如同时光,每一个昨天都是死去的自己,一觉天亮,另一个崭新的自己将会换上新面貌,重新游离在尘世之内。

所以,在逝去的年华里,装着太多需要改变的顾笙,她宿命的认为,成长原本就需要改变。

送人温暖,手留余香。可能毕业在即,她对同学们反而越加包容,每日一抹微笑,同学们每每触及,都会失神很久,仿佛柔和的阳光笼罩疲惫潮湿的心头,散发出一种温暖的味道。

有同学感慨道:“发现没有,阿笙越来越美了。”

是的,阿笙越来越美,因为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了陆子初,彼此不窥探,不深究,给对方最大的私人空间,用来放飞梦想。她知道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遇上比他更懂她的人。

还记得五月下旬,有一天晚上,他给她打电话,得知她在图书馆,让她五分钟之后到一楼大厅等他。

大厅空旷,没有人烟,就连大厅管理员也偷懒趴在桌上打起盹来。

阿笙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水很大,开始为他担心了,他总说她傻,其实傻的那个人是他,下这么大的雨,何必辛苦奔波钤?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头发衣服上纵使沾染着湿气,依然淡定优雅,远远走来,递给她一只颜色素雅的保温瓶。

她接过,有点沉。

他说:“今天在粥满堂附近办事,想到你喜欢吃那里的粥,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带过来,趁热吃,别凉了。”

他是真的有事,跟她说话的时候,手机就在响,接通电话,并不急着说话,而是摆手示意她上楼读书,来不及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晚,阿笙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自习室内,闻着香味弥漫的香菇鸡肉粥,舀一勺放在嘴里,还是热的。

晚上回到宿舍,问江宁有没有听说过粥满堂?

江宁说粥满堂很出名,她之前被她小男朋友带去过一次,不堵车的话,去一趟就要一小时左右,来回两小时,从城东横跨城西,绕大半个城市,远着呢。

阿笙就那么抱着保温瓶,眼睛有些湿润,想起他嘴角的那抹浅笑,心里酸酸的,却又带着淡淡的甜。

事隔两天,他有课,课罢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在敲门,没想到进来的那个人会是她。

看到她,他是很欢喜的,某人在遭遇偷亲事件之后,迎来了阿笙的拥抱。

面对阿笙投怀送抱,陆子初原本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又担心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就那么站在办公室里,任由她抱着他,轻轻拍她的背,任由沉默渲染一室。

“别让我依赖你。”她在他怀里静静开口,声音闷闷的。

他忽然间明白了阿笙情绪由来,摸着她的头发,柔和的语调消融在甜腻的空气里:“不是你依赖我,而是我依赖你。”

六月初,阿笙翻看手机日历,这才发现,距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了。

时间很小气,因为它每次都来去匆匆,让人来不及看清它过去的面容,就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六月,t大学院团委,体育教研室承办了一场田径运动会,并在学院田径场隆重开幕。

开幕式那天,各学院负责人全部到场,副校长上台,做了简短发言,真的很简短,只有五分钟,说完后全校学生都在为副校长鼓掌,感谢他没有像往年一样用长篇大论荼毒他们的耳朵。

阿笙原本不想参加的,为此辅导员还专门找她谈过话,说她身为班代,要做好表率,要有集体意识,团队精神…

阿笙足足听训一个小多时,最后站起身:“老师,您别说了,我参加…”她怕自己不点头的话,辅导老师很有可能会说上一整天。

于是,不擅长运动的阿笙赶鸭子上架参加了长跑项目,并被选为法学系运动员代表上台进行宣誓。

还记得,报名参加长跑项目之后,她给陆子初打电话:“运动会那天你来吗?”

陆子初正在忙,电话那端有行人来往走动声:“去的可能性不大。”

阿笙松了一口气,开始自黑起来:“我报名参加了长跑项目,你不去也好,我跑的很慢,估计会是最后一名。”

闻言,陆子初似是在电话那端笑了,沉吟一下,笑着回了一句:“输赢不重要,贵在参与。”

所以结束通话,也没说那天他到底是来,还是不来。

6月5号那天,陆子初还是来了。

很低调,事先也没跟阿笙说一声,阿笙发现他,并非偶然,陆子初现身田径场,势必会引起一阵***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没有太阳,只有清凉的风。

阿笙抬眸,就看到那人站在看台上,白衬衫外搭了一件黑色毛衣,戴着眼镜,离得远,阿笙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那人很高,嗯…身材还是很好的。

江宁在旁边活动四肢时,又开始色~欲熏心了,盯着远处的陆子初,“啧啧”了好几声,感慨道:“陆子初真讨厌,今天又来引诱我了,要不是姐姐我一会要披甲上阵,还真想把他压在操场上就地正法。”

阿笙看了江宁一眼,只能说这姑娘真强悍。

薛明珠喜欢和江宁拌嘴,在一旁冷嘲热讽道:“算了吧,不是姐们瞧不起你,你再美,也顶多就是一花瓶,人家陆子初将来找女朋友,那女人就算不是一天仙,也绝对会满身插着金羽毛,身家堪当…”

阿笙有些汗颜了,尴尬的退到一旁,免得话题祸及到她,她不是天仙,也没有浑身插满金羽毛,如果有一天508舍友知道她和陆子初在一起,怕是会集体崩溃吧!

长跑哨声响起不多时,陆子初慢条斯理的踩着石梯,一步步走下看台,跟裁判老师闲聊起来。

原本跑最后一名也不算什么,但如今陆子初就那么闲适的站在田径跑道一旁,反而激起了阿笙潜藏已久的小执拗。

怎么说也不能跑最后一名,免得他以后笑话她。

长跑赛道,难免会有肢体碰撞的时候,有同学后来居上,于是肩膀相撞,阿笙只觉得眼前景物一歪,膝盖处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再看那姑娘,不是楚楚,还能是谁?

只能说楚楚演戏天分很高,当真应了她的名字,楚楚可怜的站在那里,反应过来,连忙弯腰扶她起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有同学从身边跑过,阿笙笑了笑,她当然知道楚楚不是故意的,因为她是有意的。

人前,她和楚楚是同班好同学,借助楚楚手劲站起身,抬眸望向陆子初,裁判发现这一幕,原本想过来,却被陆子初阻止,眸光定定的看着她,摆明了是让她忍着痛坚持比赛结束。

剧情发展跟电视和小说相差甚远,根据电视小说情节发展脉络,陆子初这时候应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跑过来抱她就医才对,然后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享受身为女主角的殊荣,脸埋在他怀里,试图掩饰内心的小窃喜…

幻想的情节永远很美好,而生活带给他们的往往是残酷。

阿笙忍着痛坚持完长跑,觉得自己小命都快没了,弯着腰,喘着粗气,连跟江宁和薛明珠拍手庆贺的力气都没有。

一百名长跑运动员,阿笙跑了第49名,不是最后一名,她觉得挺好。

抬眸朝陆子初望去,田径场上早已没有他的身影,真狠心…

于是三分钟之后,狠心的那个人给阿笙打来了电话:“能一个人走到校门口吗?”

“能。”长跑都能坚持,这时候没道理连大学校门也走不出去,她还没那么娇气。

“出来吧,我在外面等你。”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坐校园公交车出来。”

阿笙拿着手机发了好一会愣,这才拿起白色运动外套,对江宁简单打了一声招呼,离开时遇到了楚楚。

楚楚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站在那里看起来聘婷玉立,笑着道歉:“真不好意思,需要我带你去医院吗?”

阿笙笑得温和,跟她擦肩而过时,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狗咬你一口,难道你还指望那条狗会好心带你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吗?”

身后似有阴霾的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只是…谁在乎呢?

小时候,阿笙走路,常常会跌倒,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但她并不觉得疼,几乎从未因为跌倒失声痛哭过。

在她看来,如果有一天她流泪的话,那一定是因为心灵受伤了,她笃定自己不会因为身体伤痛仓惶落泪。

所以医院里,护士含笑问她疼不疼时,她笑着摇头,其实还好,她说过身体上的疼痛,她都能承受。

擦伤比较严重,伤口出血,需要把运动裤纤维从上面清理干净,护士拿着棉签消毒清理,阿笙是真的疼,陆子初站在一旁也皱了眉:“轻点。”

护士笑道:“已经很轻了,再忍忍。钫”

于是,阿笙忍得脸色煞白,那护士有可能是近视眼,或是忘戴隐形眼镜了,棉签在阿笙破了皮的伤口上不知轻重的刮动着,那滋味还真不是一般的疼。

陆子初脸色有些难看,站在阿笙面前,把她的头按在他怀里:“别看。”话虽如此,他却一直盯着护士,那护士原本清理伤口,手法还是很稳的,但被陆子初这么一注视,反倒紧张起来。

这人长得好看,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却让人不容小觑,手竟开始颤抖起来旱。

护士手头这么一抖,阿笙下意识腿部抽动了一下,倒抽一口凉气,跑步的时候气氛渲染倒不觉得疼,但此刻上了药水之后,疼的钻心。

陆子初拍了拍阿笙的背,眉头紧锁,对额头冒汗的护士开口说道:“你告诉我怎么清理,我来。”

“啊?您来?”护士吃惊的望着陆子初。

老实说,陪女朋友前来就医的男人有很多,但像陆子初这么疼女朋友的男人却很少,而且还是这么帅气的男人,护士一时间芳心大动。

陆子初这时候已经拿了一根棉签,坐在了阿笙身旁,把她的腿拉放在他的腿上,抬眸看着呆愣在一旁的小护士:“你帮我拿着消毒水。”

于是,身份转换,小护士拿着棉签和消毒水站在一旁,陆子初低头,神情专注的帮阿笙清理起伤口来。

如果是以前,阿笙或许会觉得尴尬,但此刻,萦绕心头的却是百感交集。

兴许是戴着眼镜的缘故,让他面部轮廓柔和了许多,黑毛衣衬得他肤色很白,眉目清冽,专注做事的时候,隐隐透着几分锐利。

他是很小心的,也很有耐心,担心她会疼,每清理几下,就会抬眸看她一眼,隔得那么近,目光灼亮暖人。

“让护士帮我清理吧,我不疼。”她轻声说,护士站在一旁拿药,一直在忍着笑,她觉得挺不好意思的。陆子初这样,跟嫌弃护士没两样。

陆子初淡淡答:“不疼就不会皱眉了。”

阿笙被他这么一堵,嘟着嘴,也不便再说些什么了。

倒不是说陆子初技术有多好,事实上还不如护士手法,但贵在有心,阿笙看着他,感动之余,又觉得好笑,弄得好像他抱得不是一条人腿,而是一条金腿一样。

“笑什么?”陆子初没抬头,但阿笙怀疑他有第三只眼,要不然怎么会知道她在笑。

她当然没告诉他实话,笑着说:“小时候每次跌倒,我都会觉得很欢喜,因为紫药水很漂亮,涂在身上,好像被医生在腿上画了一朵朵小花。”

闻言,护士在一旁忍不住笑了起来,觉得这姑娘说话可真有趣。就连原本眉头紧蹙的陆子初,眸中也开始浮起浅浅的笑意。

他说:“孩子气。”

轻轻的话语,却带着难以言明的温情和宠溺,阿笙脸庞忽然就热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棉签在他修长的手指间灵活的移动着,小声说道:“那是小时候,后来长大了,反倒开始害怕受伤,因为每一次受伤,表面看来最痛的是自己,其实最痛的是那些在乎你的人。”

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眉目因为她的话舒展开来,她这是在变相宽慰他吗?并未接话,因为清理伤口完毕,他把棉签交给护士,手放在她腿上,微暖,有点痒。

这样的姿势对于恋人来说本不算什么,但在护士带笑的眼神下就有些小暧昧了,陆子初浑然未觉,在护士的指导下上药,包扎…

护士站在一旁,看着陆子初,脸有些红。阿笙想,倘若陆子初是医生的话,怕是有很多女病患会一眼就爱上他,这男人魅力大着呢。

老实说,陆子初包扎技术并不好,但阿笙却反复看了好几遍,受伤的人,嘴角笑意欢喜。

陆子初洗手去了,护士收拾棉签和纱布时,侧着身体对阿笙小声说道:“你男朋友对你可真好。”

阿笙心弦一动,看向一旁洗手的陆子初,天气阴沉,治疗室里开着灯,阿笙的眼睛里,吹进了一缕淡紫色的风,宛如小时候涂抹在伤口处的紫药水,纯真美好。

原来爱上,周遭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成为背景色,唯一的主角只有他,亦或是她。

那天,陆子初洗完手,走到阿笙面前,阿笙还以为他要抱她起来,就主动伸出手,但…

他只是抽出一张面纸,擦拭着镜片,淡淡的说:“自己起来。”

“…”跟自己想象的有出入,阿笙选择暂时不说话,免得闹笑话。这人一会温情,一会冷漠,心思深啊!

“回到学校后,还让我每天抱着你上下课吗?”说这话时,他终于舍得从镜片上移开目光,静静的看着她,眸色如水。

阿笙愣了一秒钟,咬咬牙,站起身,谁稀罕他抱着。

陆子初笑了一下,跟护士拿了药,重新戴上眼镜,回头见阿笙已经朝门口走去,嘴角笑容加深,眼眸波光潋滟。

护士偷偷瞄了一眼,心脏再度漏掉了一拍,一时感慨万千,医院如果每天多来几个这样的病人家属,她怕是要得心脏病了。

医院走廊里,阿笙和陆子初一前一后,女子眉目清秀,神情漠然,微抿的唇隐隐透着小倔强。

男子跟女子相反,一身休闲装扮的他,高挑俊朗,轮廓清隽,单手插在裤袋里,右手拿着一袋药,看着女子背影,眸中掠过淡淡的笑意,

医院行人,纷纷侧目猜测,这两人看起来很像是情侣,兴许是闹了小别扭。

有病人小声嘟囔道:“男朋友长得这么好看还生什么气,看着就赏心悦目。”

这话被阿笙听到了,她无意识撇了撇嘴,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走那么快,腿不疼吗?”悦耳的嗓音从身后传来,却让阿笙心头倏的一跳。

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再痛也要忍着,谁让没有人每天抱着我上下课。”

“阿笙,真不了解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有时候心狠放任她去成长,又何尝不是在变相关心她?

阿笙微微一怔,侧眸看着他的脸,微不可闻的笑了。笑容柔和,带着嗔怪,显然她并没有生气。

也对,她一向聪明,她只是面子抹不开罢了,这孩子在人前还是很爱面子的。

走近,握着她的手,她没挣开,两人不紧不慢的走着。

阿笙说:“老实说,我当时真怕你会跑过来。”

陆子初挑眉看着她:“真心话?”

阿笙笑了笑:“好吧,不是发自真心的,我刚摔倒的时候,幻想过你会跑过来送我去医院,但我发现,剧情发展跟电视上演的不一样,所以有点小失望。”

紧了紧她的手,他毫不客气道:“电视情节都是骗小孩子的。”

“我19岁了。”听语气,她有些不满。

陆子初勾起嘴角,这孩子认真的时候,总是这么有趣。

阿笙沉默了一会儿,想起田径场那一幕,陆子初必定看在了眼里,又想起之前他听说她被同学孤立,阿笙不愿他为她的事烦心,所以犹豫片刻,对陆子初说:“…我和楚楚之间可能有点小误会,但不是大问题,我自己能解决。”

“我知道。”停了一下,陆子初补充道:“你做的很好。”

简单称赞,却让阿笙笑意欢喜,轻声道:“这次长跑,我是第49名。”

“祝贺你。”这一次,陆子初直接付诸行动,在医院大厅里,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如此快节奏,倒让阿笙有些意外了,心脏跳得欢快,察觉有面容愁苦就医的病患哀怨的看着他们,阿笙忽然觉得他们在医院里公然亲热,似乎有些罪大恶极。

陆子初倒是神情无谓,他是不会在意这些的,握紧她的手,带她离开医院大厅时,嘱咐道:“这两天膝盖别碰水。”

有一位中年女人站在一楼大厅里,望着陆子初和阿笙的背影,若有所思,那不是淑惠的儿子吗?

他身旁那女孩是谁?女朋友吗?

膝盖上留着淡淡的疤,如果不细看,几乎和皮肤颜色融为一体,像是一朵朵衰败凋零的小花。

江宁在床上看到,下床走到柜子前,在里面来回翻了好几遍,找到一支药膏,扔给阿笙:“涂涂这个,兴许疤痕能淡下去。”

一支祛疤药膏,静静的躺在薄被上,江宁站在床下,仰脸对阿笙说:“女人要懂得爱自己。”

这话是江宁自己亲口说的,但几天后,在宿舍暴饮暴食的那个人却也是江宁本人。

小男友脚踩两只船,这对江宁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讽刺钰。

她没想到,和女性朋友逛一次街,竟然会邂逅小男友和别人卿卿我我,江宁有些受不了,但她毕竟是江宁,懂得在最愤怒,最痛苦的时候回避现实,只因那些现实里有她不愿触摸的心事。

508宿舍,已经深夜了,她们还在聊。聊什么呢?聊男人和女人,聊爱情走到极致,便会迎来穷途末路。

那么笃定的语气,似乎再坚硬的爱情,一旦遭遇时间,必定会墙体崩塌,到最后收场的必定是断壁残垣咬。

江宁说这场恋爱,她谈的很失败,因为发生这种事情之后,她在太阳下坐了一下午,那么烈的太阳,却始终没有温暖她冰凉的手脚。

她把下巴支在膝盖上,语气少了以往火爆,谈起小男友,仿佛在谈天气好坏一般,看得出来她在控制自己的情绪,只可惜…江宁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情绪掌控高手,因为表情出卖了她的内心,她越是想表现的无所谓,就越是漏洞百出。

可她毕竟是成长了,至少她开始学会了伪装坏情绪,她躺在床上,对她们说:“天亮说分手,这次恋爱谈得时间有点长,以至于就算发现他背叛我,依然想安稳的呆着。”

阿笙发现,江宁是真得变了,怎么说呢?是变得成熟了,关童童安慰江宁:“我比你凄惨多了,眼看大二就快结束了,可连个男朋友也没找到,看来只能寄希望在大三或是大四了。”

一句“大二快毕业”,引来薛明珠连声叹气,“一年过去了,我好像有很多计划都被搁置在了各种琐事和借口里。我跟你们不一样,虽然期望能够发生一段大学恋爱,但我每次想到父母就觉得很难过,那种难过可以击退我所有的幻想和浮想联翩。我记得很清楚,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在乡里面读书,一个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去,父亲都会把皱巴巴的钱塞在我手里,让我拿到学校里面买粮票买食物吃。吃着饭菜,我从未想过这些钱的出入,直到那次,我看到爷爷和父亲趁我上课的时候,拉着一车木柴前往学校食堂,卖了之后换成钱,两人舍不得吃饭,就一人买了两个馒头,蹲在食堂外面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我躲在一旁,不是觉得难堪,而是很难过…我不能对不起他们,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薛明珠湿了眼角,开口说道:“江宁,其实我一直都很羡慕你,你看,就算你失去了爱情,但你还拥有很多东西,比如说亲情,比如说我们…”

对于阿笙她们来说,这还是薛明珠第一次谈起她的家事,她们虽说不是出身豪门,但仔细想来,这一生确实没有为温饱和上学发愁过,但薛明珠不一样,以前觉得她性格有点古怪,但古怪的背后又何尝不是隐藏着伤痛?

江宁内心是感动的,她温暖的笑,笑着笑着,却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她对阿笙说:“阿笙,说不定七月份你就要毕业了,你跟我们说些什么吧!”

阿笙认真想了想,这才说道:“学会爱身边的人,它会让我们变得很温暖。”

又是好一阵沉默,然后薛明珠声音响起:“阿笙,考研吧!我们还住一个宿舍。”

黑暗里,阿笙笑了,这就是薛明珠,很早之前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她活得很有计划性,“未来毫无头绪”六个字跟她毫无关系。

那天晚上,外面在下雨,雨很大,仿佛老天在呜咽。

深夜时分,依依给阿笙发来了短信:“睡了吗?”

“没有。”

“不忙或是不困的话,陪我聊聊。”

最近依依似乎状态不太好,很少登qq,也很少主动联络,偶尔短信联系,总是寥寥数语,用最简洁的话语维持着青梅之交。

她们在一起聊的最多的,通常是年少时光,听似美丽,但因时光流逝,每次谈起,难免会沾染上些许惆怅。

阿笙并未窥探依依最隐秘的心事,她在想,她是有足够耐心的,只要依依愿意,她随时可以把她的心事讲给她听。

但依依不说,爱上顾城,却被顾城拒绝,对于依依来说,这是一道伤…

痛而不言,阿笙懂。

6月末,江宁和小男友正式分手,听说分手那天江宁格外平静,小男友问江宁是否爱过他这个人?

江宁想了想,点头:“爱过的。”但也仅仅是爱过。

那天,阿笙在餐厅吃饭,江宁端着餐盘坐在她对面,问阿笙:“明年我开始制定学期计划,你说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虽说时间无情,但它毕竟也有良善的那一面。

6月,是个破茧成蝶的好季节,阿笙迎来了毕业论文答辩。

举行答辩会前一夜,陆子初给她发来了短信:“紧张吗?”

“还好。”

“明天我会出席答辩会。”

阿笙看着短信,竟觉得文字生暖。

她和陆子初已经很久没有再见面了,学分已满,她无需再去教室里上课,每天准备毕业论文确实很忙。这段期间,陆子初很少跟她打电话,偶尔会发短信,简单的问候,他尊重她一切意愿,不忍打扰。

数日前,他发了一张图给她,毕业倒计时,日历上的数字被他圈圈点点,她发呆看了很久,嘴角流露出笑容都不自知。

答辩会那天,法学系权威教授齐聚,那架势颇像是在开批斗会,一双双眼睛凝定在阿笙身上,说不紧张是骗人的。

“别紧张,慢慢来。”不急不缓的声音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的,疏淡的仿佛平时聊天一般。

阿笙没敢看陆子初,怕心绪会乱,他能在这时候给她言语鼓励,让她安心不少。

主答辩教授让阿笙先用15分钟阐述论文,面对专业知识,阿笙一向冷静沉着,概述完论文,主答辩老师进行提问,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问阿笙是否需要独立准备20分钟再答题?

阿笙略一沉吟:“谢谢老师,我现在就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陆子初对阿笙还是很有信心的,但听到主答辩老师出的问题之后,不由皱了眉。

主答辩老师故意增设难度,把有些专业词汇说的略显含糊,学生一般情况下是听不出来的,陆子初难免有些担心,担心阿笙因为紧张会产生慌乱,背上心理包袱,那心情跟送孩子参加高考没两样。

但她还是让他略感意外,回答问题时不紧不慢,条分缕析,层次分明。就连那些极其细微的小陷阱都能被她一针见血的指出来,并在观点相左时,用反问语气把问题丢给了提问教授。

无疑她是聪明的,在教授的笑容里成功化解危机,于是阿笙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拟定成绩和评语时,陆子初眼中掠过极淡的笑意。

这抹笑很有感染的魔力,当阿笙被召回,教授当面宣布阿笙通过时,她站在那里,眸光柔如水波,白皙的面容上有笑花缓缓绽放。

似是极为随意的望向陆子初,那眼神中分明带着一丝欢喜。

阿笙很有礼貌,和教授们一一握手道谢,到了陆子初那里,阿笙眸色微敛,怕喜悦太满,会在人前流露出端倪。

陆子初唇角勾起,放下手中钢笔,站起身,牢牢握住阿笙的手:“祝贺你。”

阳光下,手指交握,他紧了紧力道,阿笙乌黑的眼眸里,有着淡淡的笑意。

他不会知道,为了这一刻,她需要跟教授们一一握手,才不会被人看出端倪,那么费尽心思,只是为了此刻最真实的触摸。

也许,陆子初是知道的,她肯为他如此大费周折,握手刹那,满心欢喜。

唐汐和阿笙平时颇有来往,电话联系居多,有时候联系频繁,关系难免会越走越近。

阿笙毕业论文通过那天,唐汐请阿笙和508舍友外出吃饭。

吃饭这事没跟陆子初说,阿笙等人抵达餐厅,推开包间门,阿笙第一眼就瞥见了楚楚。

没想到她也在,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唐汐不知道阿笙和楚楚之间有什么矛盾,还以为两人都是同学,再加上彼此都认识,所以就都叫了过来肫。

楚楚穿着一袭素白连衣裙,听到开门声,回眸望去,漂亮的双眸里荡漾着无限风情,只不过看到来人是阿笙等人时,眸色微微变了,瞬间就降了热度。

看来,这次吃饭,食客尚有他人。

江宁喜怒分明,看到楚楚明显有些不快了,在身后小声嘟囔了一句:“早知道她也在,我才不过来受这份闲气。”

“少说两句。”这话是薛明珠说的摩。

唐汐看到阿笙笑了笑,起身迎上,轻轻抱住她:“祝贺你。”

“谢谢。”这声谢谢,阿笙说的很真诚,因为唐汐是真心的,至于另外一个人…

楚楚含笑走过来,伸出手:“顾笙,祝贺你。”

有些不快,会在某个时间段,躲在窗帘之后,轻轻一拉,室内室外将会演变成两个世界,阿笙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现在,纵使看出楚楚的言不由衷,依然含笑伸手回握,她说:“谢谢。”

原来,“谢谢”这个词很多时候讲出来并不是为了表达谢意,只是为了最漠然的应酬而已。

楚楚是个很会开启话题的人,谈论当下最新热点,有意孤立阿笙等人,不时和唐汐说着话,笑得花枝乱颤。

关童童推了推大大的黑眼镜,有些看不下去了,借着喝水的动作,小声说道:“幼稚。”

阿笙勾了唇角,是有些幼稚,但楚楚不幼稚,又怎么显现出她们这群人很高雅呢?

有人推门走了进来,阿笙等人望去,竟是石涛和吴奈…

唐汐朝他们身后望了一眼:“子初呢?”

吴奈淡淡解释:“停车位爆满,正在下面找停车位。”

阿笙有些意外,没想到唐汐也邀请了陆子初他们。

石涛和吴奈前来,难免少不了祝贺阿笙,选席位的时候,也不知道吴奈是不是故意的,搂着阿笙,看情形是要和阿笙坐在一起,但等众人落座,却把他和阿笙中间的位置空了出来。

空给谁,不言而喻。

这时,有人进来,陆子初姗姗来迟,因为阿笙和楚楚坐在对面,所以对她的表情一目了然,看到那人出现,适才消散的无限风情再次浮上眼眸,请客方唐汐尚未说话,她倒是先开口说道:“子初哥,你来晚了。”

阿笙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水,也不知道楚楚称不称得上喧宾夺主?

陆子初笑了笑,算是回应了楚楚的话,扫了一眼餐位,拉开阿笙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坐下的时候,也不知道吴奈凑到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阿笙侧眸望去,只见他笑意加深的眼眸,越发幽沉。

江宁她们略显局促,起身跟陆子初问好,508舍友都站了起来,唯有阿笙坐在那里不动的话,也太显蹊跷,于是这时候阿笙不得不站起身:“陆老师好。”

“嗯。”陆子初扬起好看的眉,端起阿笙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阿笙也不敢吭声,她确定他是故意的。

陆子初确实是故意的,阿笙知,吴奈知,在场的其他人都不知,于是这一幕被对面的楚楚尽收眼底,脸色微变,迟疑道:“那是顾笙的杯子。”

“是么…”陆子初状似惊讶,有些后知后觉的看着手中水杯,然后放在阿笙面前,歉声道:“不好意思,用错了杯子。”

“没关系。”阿笙能说什么呢?不当面叹气就不错了。

吴奈在一旁笑意无限,石涛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抽风了?”

很难得,吴奈竟没有出言还击,没想到遭遇爱情,平时冷且暖的阿笙竟会被陆子初吃得死死的。

石涛最能活跃气氛,饭桌上气氛还是很好的,唐汐原本叫了几瓶红酒,却被陆子初阻止,用他的话来说,这里有学生,喝果汁比较好。

江宁等人感动的看着陆子初:老师真好。

其实这位对学生很好的老师,担心阿笙会被众人灌醉,所以才会出言相阻,只能说借口找的很冠冕堂皇。

这顿饭,阿笙吃得既紧张又心安,总之心境很矛盾。

众人说话的时候,无人看到的桌子底下,陆子初很自然的牵着她的手,她低头看着两人十指相扣的手指,温暖的掌心带给她莫名的心安,有一种微妙的情愫缠绕在心头,于是一颗心伴随着欢喜,浅浅跳动着。

阿笙侧眸看他,那人侧脸线条柔和,握着她的手,指腹轻轻厮磨着她的手指关节,做着类似的小动作,还能漫不经心的和别人谈

tang笑风生。

阿笙开始有点佩服他了。

对面,楚楚不知何时皱了眉。

她和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但目光却不时飘向陆子初和顾笙。

她隐隐觉得不太对劲,那两人整顿晚餐下来,几乎从未正式交谈过,但坐在一起,却让人觉得气场很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萦绕在两人之间,仿佛任何人都插不进去。

她注意到一个小细节,顾笙伸手端果汁的时候,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临时改了主意,放弃喝果汁,端起陆子初刚才用过,尚且冒着热气的水杯,慢慢喝起来。

楚楚忽然觉得自己眼前一花,脑子出现短暂空白,再看陆子初,似乎并未察觉阿笙正在喝他的水,表情波澜不惊,跟唐汐正浅淡的交谈着。

楚楚咬了唇,以前还真是没看出来,顾笙这人还真是不要脸。

其实楚楚眼中那个不要脸的人很无奈,喝果汁的时候,手刚碰到果汁壁,桌下的手就一紧,隐有小警告,一顿饭下来她确实喝了好几杯果汁,喝多了,难免对胃不好,陆子初那杯水原本就是为她准备的,喝水的时候,暖意袭身,她又怎么知道转眼间功夫,她在楚楚眼中地位再次升级,化身成了一个不要脸的人。

那天,陆子初接了一通电话率先离开了,阿笙在他离开后,收到了他发来的一条短信:“别喝酒。”

吴奈凑过来,好奇道:“谁的短信?”

“朋友。”阿笙把手机放进口袋。

吴奈撇撇嘴,朋友吗?他相信才有鬼,两人刚才在桌下小动作不断,真以为他不知道吗?

这两人坏着呢!

那天,唐汐下楼结账,被告知有位先生已经把账结了,唐汐猜想是陆子初,给他打电话,果然…

他那边声音很嘈杂,话语很简短,“没什么,原本就应该我请客。”

有些莫名的话语却让唐汐若有所思,有什么念头在唐汐脑海中一闪而过,此事值得仔细推敲。

05年7月,迎来了顾清欢42岁生日。

阿笙感慨时间流逝太快,04盛夏,因为顾家老太太忽然离世,顾清欢错过了她的41岁生日,转眼间一年过去了,除了故人不在,年龄虚长,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过改变。

韩永信原本要为顾清欢专门举行生日宴的,但被顾清欢拒绝了,她只盼家人能够在一起开开心心吃顿饭。

可就是这么再简单不过的愿望注定是一场奢念。

那天,顾清欢亲自开车去学校接阿笙,下午给阿笙买了好几套衣服,阿笙无奈试穿,恍惚以为是她在过生日。

售货员误解了顾清欢和阿笙的关系,嘴很甜:“这位太太,你女儿简直就是一个衣架子,这些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很好看…”

阿笙想解释,这边顾清欢倒也没说什么,把卡递给售货员:“刚才试过的衣服,全都包起来。”

售货员自是眉开眼笑,阿笙扯着顾清欢的衣袖:“要不了这么多。”

顾清欢拉着阿笙,走到一旁坐下:“可以以后穿,再说你穿起来确实很漂亮,就当是姑姑送给你的毕业礼物。”

那天,阿笙收到的毕业礼物是好几袋衣服,而顾清欢的家庭生日宴却是一片兵荒马乱。

幸福和悲伤,从来都是不期而遇。

顾清欢42岁家庭生日宴,是在一片兵荒马乱中度过的,餐厅一片狼藉。

原本生日宴上只有韩永信、顾清欢和阿笙三个人也挺好的,人少,反而清净,但像这样的场合里,注定会来一些不速之客前来搅局。

也许,不能称之为不速之客,毕竟人家原本就是韩家女主人。常静的到来掀起了生日宴最高~潮。

常静来之前,似是喝了酒,阿笙料到她会来惹事,但没想到她对姑姑的仇恨会那么深,看似优雅,毫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把满桌酒菜悉数掀翻在地,菜肴混在一起,一片狼藉钰。

阿笙闪身避开,怔怔的看着,心里忽然有些难过,那是姑姑亲自动手做的,她在厨房做菜的时候满脸微笑,长这么大,她还不曾见姑姑那么开心的微笑过。

“阿静,你胡闹什么?”阴霾声响起,是甚少动怒的韩永信。

韩永信这时候是不应该说话的,他一开口,倒像是在维护顾清欢一般,这对常静来说,是万万不能忍受的咬。

仿佛有尖锐的锥子狠狠扎在心头,痛楚蔓延全身,激起了常静潜藏已久的愤怒:“韩永信,如果没有她,我和你何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和你离婚,全都是这个婊~子害得。我过得不好,她也别想好过。”

常静说完这句话,谁也没想到她会忽然间扑上去,紧紧掐着顾清欢的脖子,奇怪的是,顾清欢未曾闪避,自始至终都很平静,似乎早已习惯了,就那么静静的站着,一动也不动。

“姑姑——”阿笙心悬起来,原本要上前的脚步硬生生止住了,她呆呆的站在那里,只因常静掐顾清欢的时候,有两行眼泪顺着顾清欢的眼眶缓缓滑落,可她的嘴角却分明是在微笑着。

是错觉吗?那抹微笑看起来竟像是彻底解脱了。

奶奶说:“你姑姑这辈子的哭声都是无声无息的,除了在你爷爷的葬礼上。”

奶奶说错了,姑姑还失声哭过一次,奶奶下葬那一天,她从大院就开始哭,一直哭到了墓园,哭声惨烈。

餐厅里响起常静的叫骂声。

“贱人,大不了一命赔一命,就算以后坐牢,我也要掐死你。”

常静是真的失去了理智,指关节用尽了全力,韩永信动了怒,脸色异常难看,厉声重重的喊着常静的名字,这次有别于以往,完全是连名带姓,见常静加重力道,拄着手拐就要上前…

这位中年男人太心急,不察脚下滑腻的食物,一脚踩上去,竟生生跌倒在地。

他是睥睨商界的投资传奇韩永信,这一生何曾有这么狼狈的时刻?

常静是顾虑不到这边情形的,她完全失去了理智,一心想让顾清欢去死,优雅的女人被现实和婚姻摧残的只剩下满心满眼的仇恨,嘶哑着嗓子,边哭边骂顾清欢。

“婊~子”、“贱人”、“狐狸精”、“货”女人一生中所有难听的词汇全都甩给了顾清欢…

顾清欢宛如风中柳叶,随着常静的动作身体虚晃着,脸色涨红,眸子里隐有血丝,这样下去,绝对会出事。

阿笙眼睛涨得酸痛,上前抓住常静手腕,“阿姨,你这样解决不了问题,你先放开我姑姑,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好好说。”

“姑姑?”常静眼睛里都是血丝,手指力道未松,狠狠的瞪着阿笙:“顾家人这么快就登堂入室了?我告诉你,你姑姑是贱人,你也是小贱人,有什么样的姑姑,就有什么样的侄女,你以后的下场跟你姑姑一样,下场凄惨,注定要一世受人指点谩骂…”

“啪——”

这一巴掌很响亮,就那么狠狠的掌掴在常静的脸上,然后常静在看向那人时,失焦的瞳孔中溢满了不敢置信,就那么愣愣的看着那人,手指松了力道。

这一巴掌是韩永信打得,拄着手拐站在那里,衣服上尽是菜污,但眼神却极尽阴霾。

“闹够了没有?”韩永信拄着手拐重重的砸落在地,气的胸口起伏。

想来以前就算常静再如何胡闹,韩永信都不曾打过她,但这次却下了狠手,难怪常静会泪流满面了。

“姑姑。”阿笙扶着顾清欢,顾清欢一脱离钳制就大口的喘着气,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刚刚遭遇了什么的常静,抬手就狠狠回了韩永信一巴掌,目光煞气冰冷,那是痛彻心扉的恨意。

韩永信也真够狠的,抬手又是一巴掌,只不过这次却没有落下去,因为有人握住了韩永信的手腕。

这时候出现在韩家餐厅的人,是韩愈和常静共同的儿子,韩愈。

一米八二的年轻男子就那么冷冷的站在餐厅里,因为急着赶来,额头上还有细密的汗珠,一双漆黑的眸子比平日里阴郁了许多。

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用最直接的动作宣泄了他的愤怒和长久以来压抑的怨恨,手指使力一甩,韩永信有腿伤,是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站稳身体的,就那么狼狈的倒在了一旁的橱柜上。

“永信。”尚未平复呼吸的顾清欢,出于担心,已经跑了过去。

阿笙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韩愈,她这才意识到,面前这个男子心狠的时候,究竟可以有多狠,他的戾气尚未完全开启,阿笙并不意外,如果韩愈憎恨一个人的话,他或许会用尽一切方法毁了那个人。

他阴霾血腥的眼神,是这么告诉阿笙的。

常静见到儿子,宛如溺海的人,终于在茫茫无助中寻觅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发丝凌乱,优雅尽毁的女人,紧紧抱着韩愈,在他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那天,韩家被哭声给淹没,顾清欢好好一场生日宴就这么被毁了。

韩永信被顾清欢扶起来,看韩愈的眼神,像是从未认识过他,韩永信说:“带你母亲离开韩家,这里不欢迎她。”

韩永信话语很低,讲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喉咙里还隐有哽咽。

阿笙这才发现,韩永信老了,商场只会让他意气风发,但生活却让他身心交瘁。

一句话,宛如对常静下了禁令。

常静彻底惊呆了,从韩愈怀里抬起头,极其缓慢又陌生的看向韩永信,似乎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口中讲出来一般。

无力感笼罩常静周身,泪水失去了控制,刹那间有哭声从常静紧咬的唇齿间迸发而出,宛如受伤的幼崽,哭得悲痛欲绝。

韩愈脊背挺的很直,近乎悲悯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在常静的哭声里,抿紧唇线,原本就白皙的脸庞,此刻看起来竟是毫无血色。

在韩愈的记忆里,母亲还不曾这么绝望的失声痛苦过,美国多年,她染上了嗜酒恶习,白天优雅高贵,一旦到了晚上却跟酒鬼没两样。

他欲夺她手中的酒瓶,她就抬眸,醉眼迷蒙的看着他微笑:“儿子,妈妈失眠,不喝酒,妈妈睡不着。”

她也曾无数次醉酒后,在他面前痛哭过,但从不曾哭得像现在这般凄厉,餐厅余音绕梁,满屋子都是她的哭声。

这一刻,她是真得感受到了绝望,体验到了受伤。

韩愈看着韩永信,又看了一眼常静,这个孤寂,长时间生活在家庭压抑氛围下的男人突然笑出声来。

那样的笑声,仿佛从喉咙最深处宣泄而出,毫无欢愉,反而因为太过冰冷,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那天生日宴,留在阿笙脑海中的最后一个镜头略显沉窒,那段只有几秒钟的记忆,是留给韩愈的。

他对上她的视线,深邃的眸子犹如被定格了一般,英俊的五官轮廓因为极度紧绷,所以略显阴沉。

阿笙忽然明白了,韩愈眸子之所以被定格,是因为他在强忍泪水。偏偏他在微笑,那笑极尽讥嘲,极尽讽刺。

讥嘲谁,讽刺谁?也许只有韩愈自己最清楚了,阿笙尽可能维持着自己的面无表情,她在韩家,有什么立场说话,又有什么立场去表达自己的喜悲。

这一天,过得真是糟糕透了。

韩愈拉着常静离开了,他和韩永信之间的父子关系似乎已经到了决裂的边缘。

韩永信摔的不轻,顾清欢不放心,送他去医院之前,让阿笙留在韩家,等他们回来。

阿笙帮冯妈一起收拾餐厅的时候,想起顾清欢嘴角那丝释然的微笑,忽然间觉得很冷,释然背后隐藏着什么,她不敢深想,怕想的太深,会心存胆怯。

这天晚上,韩家客厅里,手机在阿笙口袋里轻轻震动着,是陆子初打来的。

阿笙没接,她怕自己的坏情绪会一不小心就传染给陆子初。

陆子初在韩家老宅,常静离开韩家之后,直接去了老太太那里,韩愈拦都拦不住。老太太今天身体不太好,没什么胃口,在陆子初的劝说下,刚吃了几口饭,就被哭啼啼的常静扰了用餐兴致。

客厅里,任凭常静哭得有多撕心裂肺,老太太自始至终都没有表露过态度,拿着干面包片,一条条慢条斯理的撕下来,放在脚旁的小碟子里,学着猫叫,召唤小猫过来吃食钰。

韩愈坐在院子前的石阶上,整个人笼罩在阴暗的光线里,听着母亲的哭声,只觉得心烦意乱,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

这里的人,不管是淡定,还是不淡定,全都内有乾坤。

今夜,陆子初原本不想发火的,在茶水室给阿笙打电话,意料之内,她没接。就那么拿着手机出神了好一会儿,端了两杯茶朝客厅走去,还没走近,就听常静咒骂完顾清欢,又开始骂起了出手帮助顾清欢的顾笙,那声“顾家小蹄子”太过粗俗,不仅让韩老太太皱了眉,也让陆子初凉了眸咬。

“舅妈,您和我舅舅已经离婚了。”陆子初突然出声,声音冷淡。

“你说什么?”常静有些茫然的望着陆子初。

陆子初没有马上接话,只是看着常静,过了好一会儿,这才唇角微扬,“离了婚,各自珍重,如今他已经有了新生活,您又何必抱着过去念念不忘?”

常静倒抽一口凉气,眯起哭红的眸子:“子初,你这是在替你舅舅说话,还是在替顾清欢说话呢!”

灯光下,陆子初一双眸子更显深邃,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高深莫测了:“我谁都不帮,只讲事实,您这么闹下去毫无意义,舅舅原本对您情份很深,只可惜再深的夫妻之情也经不起您这般来回折腾,恭喜您成功把它挥霍殆尽。”

刹那间,室内寂静,只有此起彼伏的猫叫声,大概又到了叫春的季节,吃东西也没闲着猫嘴,叫的格外欢畅。

常静惊呆了,不相信这话是从陆子初嘴里说出来的,清隽的面容,冷漠的眉眼,是陆子初,又跟往日的他大不同。

韩家老太太没吭声,继续逗弄着腿边来回嬉戏奔走的小猫,仿佛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一截烟蒂从韩愈手指间掉落,烟灰溅开。

不知何时早已站在客厅门口,远远的看着陆子初。

这样的四目相对,其实更像是一幅画,一幅太显压抑沉窒的画。

韩愈穿着铁灰色衬衫,领口三颗扣子未系,灯光照在他的眉眼间,越发衬得一双眸子漆黑如墨。

陆子初呢?陆子初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袖子挽起,优雅冷峻,他就那么站在客厅里,身形修长而高挑。

韩愈眼眸桀骜冰冷,陆子初眼神疏淡漠然。

前者没有温度,后者眼神太过无波,情绪难测。

吴奈曾经是这么戏称陆子初的,说他看似温情,其实完全是个冷血动物。

今天之前,韩愈一直以为陆子初是和他很像的人,待人清清淡淡,因为两人家世,成长经历类似,所以不管陆子初表现出哪一面,他都能在陆子初的眼睛里找到那个小小的自己,但此刻,他却觉得陆子初有点陌生。

陆子初从不曾这样对待过常静,敬她是舅妈,言语向来是客客气气的,但今天说的话却太显无情,即便他说的都是事实。

但事实,并不见得人人都喜欢听,想听,愿意听…

韩愈只觉得胸腔里都是苦涩,就连刚才吸的烟也是苦的,对于韩老太太来说,韩愈此刻的眼神太显深邃莫测,这样的眼神仿佛随时都能过渡到一场硝烟战争里。

一直未曾说话的韩老太太,担心内孙和外孙届时因为言语冲突打起来,转眸看向陆子初:“子初,你不是还有事吗?回去忙你的正事,不用记挂我。”

夜色已深,道路光影斑驳,五颜六色的彩光交叉辉映,数不尽的车辆在夜色中来往奔波着。

深夜t市,老街、行人、车辆、路边各种小摊位,宛如一曲缓缓流动的沧桑老歌,诉不尽的曲意缠绵,百年风雨。

这些东西,看得见,摸得着,让人觉得心里很安稳。

已经7月了,从车窗里溜进来的风带着夏季空气里专属的燥热,一缕缕扑打在陆子初的脸上,这么热,怕是不日将有一场大雨不期而至。

阿笙并未等顾清欢回来就离开了,因为陆子初来了。

陆子初靠着车身,远远看着向他走来的顾笙,突然想起那一日,t大校门外,她坐在车里跟他讲顾清欢,眼眸里有着不易察觉的执拗和忧伤,仿佛有耀目的花瞬间从盛夏衰败到了冬末。

她今日挽着松松的发髻,穿着一袭长裙,一直垂到脚面,素白颜色,领口和裙摆绣着一朵朵玉兰花,他说过她穿长裙是很漂亮的,此刻就那么安静的走出韩家雕花大门,双眸在路灯下仿佛浸润了山水。

阿笙走向他的时候,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

他是一个对情感有洁癖的人,动心便是一生,在上流生活圈出没久了,按理说应该疲于感情,但多年来,见过太多逢场作戏,所以不愿有一天和一个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填补寂寞,遇到阿笙之后,他忽然明白寻寻觅觅这么久,之所以会越发淡漠无情,不是因为现实所逼,而是还没遇到那个可以温暖他的人而已。

对于陆子初来说,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会倍感珍惜。

阿笙没问他为什么会来,他既然出现在韩家,就足以说明这里之前发生过什么事,他都知道。

站在他面前,阿笙睫毛低垂着,陆子初看不见她眸子里隐藏的小情绪。

“不开心?”说这话时,陆子初是带着笑意的,语气平和,表情柔软。

阿笙也笑了笑,轻轻摇头,下一秒,身体被他搂在怀里。简单的小动作,无关安慰,也可能陆子初在不知该如何安慰中体会到了无能为力,而拥抱是最能表达情感的方式。

阿笙靠在他怀里,像是韩家老太太宅院里养的那些猫,安静,乖顺。

“吃晚餐了吗?”跟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垂眸看着她,眼眸像是最清澈的泉水。

她说:“吃了一点。”

轻拍她的背:“饿吗?”

“有点。”

陆子初笑了,松开她,抬起手指理好她脸旁散落的发丝,“要不要共进晚餐?”

回望江苑的途中,两人话语不多,没有提及韩家任何人,阿笙望着窗外万家灯火,嘴角笑容清浅,她说:“毕业后我要参加司法考试,考研,考驾照,这么看来,我似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他有意逗她开心:“这些未来计划里似乎没有一个陆子初。”

阿笙轻轻的笑,没接话,但却伸出手,还没触碰到他的手指,就被他紧紧的握在了手里。

有些话是不用说的,她有时寡言,对情事略显被动,但她在想什么,他都懂。

回到望江苑,陆子初倒了一杯水给阿笙,这才转身去厨房忙活起来。

一个男人,时刻挂念她的一日三餐,愿意为了她,这么晚泡在厨房里,阿笙心怀动容。

他不让她进厨房,但阿笙实在是没兴致看电视,沿着满屋子书架,一本本的找书看。

夜色安静,他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她在客厅沙发上看书,仿佛尘世夫妻,还没怎么过,就在梦中搀扶走过了半生。

一本书,阿笙看到三分之一,陆子初已经开始端菜上桌了。

“阿笙。”他叫她洗手吃饭。

阿笙看书正入迷,口口声声虚应着,却迟迟不见她有起身的意思。

于是,等她后知后觉察觉有熟悉气息迫近的时候,已经晚了,属于陆子初清冽的呼吸,一寸寸缠绕在她的鼻息间,搂着她的腰,轻柔却又坚定。

她还是不学乖,接吻的时候睁着眼睛看他,于是对上一双深沉如水的眼眸,里面有着她熟悉的笑意。

他轻轻咬着她的唇:“阿笙,我们会在一起,别动摇。”

一句话,听得阿笙心中柔情万千。

原来,他并非像表面看来那么冷静淡定,也许在他的内心最深处,他是隐隐不安的。

“好。”她听到她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

隔天,顾清欢专程来了一次学校。

昨天购买的衣服全都遗落在了顾清欢的车里,她是专程来给阿笙送衣服的。

天有些阴,不多时便下起了小雨,顾清欢和阿笙坐在车里,她把衣服交给阿笙的时候,对她莫名说了一句话:“这是姑姑的钱。”

闻言,阿笙心里酸酸的,点头,也只能点头了。

“他…身体怎么样?”这话阿笙问的迟疑,那声“姑父”,她是万万叫不出口的,但又不能直呼其名,这样的话太显不礼貌,只是这么一个“他”问出口,似乎也礼貌不到哪里去钰。

“没有大碍。”

好在顾清欢并未介意,这就是顾清欢,很多时候无波无澜,她是一个真正的情绪掌控高手,很多时候都把自己藏身在私密的盔甲里,她在里面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自疗自伤,然后整理好情绪,面对别人时,永远都是那么无坚不摧。

雨刷器在视线内来回摆动着,那句话徘徊在阿笙心头,她终是开口问了出来:“常静掐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咬”

顾清欢没有因为阿笙的话倍感意外,瞬间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笑了,侧眸看着阿笙,目光温润柔和,抬手覆在阿笙手背上,然后手指一点点握紧:“阿笙,人活一世,最忌活得太清醒。”顿了顿,再出口,那声音宛如最悠长的叹息:“因为清醒,所以悲哀。”

阿笙看着顾清欢,忽然不说话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姑姑是对的,只要她糊涂一些,佯装看不见姑姑眉梢间的起落,那么就能假装姑姑一直都是快乐的。

学期临近结束的时候,有一场全程公开的刑事案件在t市举行,陆子初担任被告律师,那天阿笙也去了,事先没知会陆子初。

课堂上,他曾邀请她前去法庭观摩,但被她拒绝了,当时的她那么言之凿凿,执意不去,无非是心有怨气罢了。这么看来,很多时候能够左右人类言行的,从来都不是思想,而是——情绪。

那天下着小雨,法院外聚集着很多人,几辆汽车驶过来的时候,记者冒雨一涌而上。

细雨濛濛中,有人打开副驾驶车门,下车后直接打开一把伞,快速走到后车门位置。

车灯和镁光灯在雨水辉映下越发迷离缱绻,光影交错间,仿佛有强光灯照在了一身西装的年轻男子身上,仿佛晨曦刚跃出地平线的阳光,看得太入迷,似乎一不小心就能晃花眼。

记者很关注这次审判结果,二审开庭,陆子初主张改判减刑,在业界几乎认定是不可能的事情,也难怪会吸引大批记者前来争相报道此事了。

大批的人簇拥在陆子初周围,跟随在陆子初左右的律师团队和他之间极有默契,拿着公事包,撑伞行走间,有条不紊,节奏适宜。

只是,快走进大厅的时候,陆子初忽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群,周围的人不解,悉数停了下来,顺着他的目光朝人群望去。

一把把雨伞遮住了来往人群面容,陆子初微微敛眸,只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恍惚以为阿笙来了。

陆子初身影没入大厅的时候,阿笙直起腰,旁边有位老太太对她说:“谢谢你啊,小姑娘。”

“不客气。”

就在刚刚,地面湿滑,老太太险些滑倒,阿笙伸手去扶老太太,于是雨伞倾斜,遮住了她的身体。

有时候喜欢陆子初,其实很简单。

因为他睿智,在刑事案件上有气魄,看似不动声色,却能把所有的精密都藏在心里。

那是阿笙第一次目睹陆子初刑事辩护,也是最后一次。

法庭上的他俨然像是变了一个人,言语辛辣睿智,把一场在众人眼中毫无改判可能的辩护案解构的淋漓尽致。

陆子初最大的辩护风格,就是能把案件拆解成细碎的小零件,冷酷的展示在众人面前,触动人心之后,再慢条斯理的重装回去。

这场辩护案,陆子初在种种全新证据下,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伴随着一场辩护案的结束,往往有人欢喜,有人痛苦。

原告家属听到宣判结果时,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那么尖锐凄厉的哭声仿佛有人掐着家属脖子一般,绝望,痛苦,愤恨…

家属是近不得陆子初周身的,走出法庭的他,眼神瞬间陌生,近乎悲悯的看着原告的痛苦,被告的欢喜,仿佛刚才为被告辩护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别人一般。

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足够理智,心肠够狠的人,漠视疼痛,就算遇到难题,也只是轻锁眉头,生命里安置了太多情绪,但惟独没有绝望。

陆子初坐车离开了,来去安然,未曾跟记者正面交谈过,想起江宁曾经说过:“陆子初从不接受采访。”

还真不是一般的低调。

汽车消失在视线里还不到一分钟,阿笙手机响了。

陆子初发来的短信:“刚才在法院外似乎看到你了。”

阿笙微愣,撑着伞,在雨中给他回信息:“错觉。”

陆子初:“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空气里弥漫着雨水气息,湿湿的,阿笙穿着编织凉鞋踩在雨水里,微凉,但在这样的季节里很舒服。

看到短信时,微微一笑,“我们才三天没见而已。”

陆子初:“三天,亦是三秋。”

公交站牌前,广告镜面光滑,里面映照出阿笙的身影,影子安静,手里撑着伞,拿着手机,仿佛任何一个等待上车的女子,看着短信内容微笑着。

“那…见见。”遇上他之后,她似乎开始变得越发主动了。

等车的时候,前不久在法院外遇见的老太太蹒跚走来,阿笙收起手机,撑伞走近,“奶奶,路滑,我扶您。”

韩老太太认出阿笙来,笑了笑,这孩子倒是有心了,看似平平淡淡一句话,但却藏着诸多心思,现在的老人明明行走不便,却不愿服老,这孩子说了一声“路滑”,反倒间接成全了她的面子。

公交车来之前,韩老太太和阿笙闲聊起来,问了她年龄,得知她才只有19岁,便问她是不是认识原告或是被告,要不然怎么会来法院?

阿笙对老人是极有礼貌的,看到大街上的老人,总会不期然想起爷爷和奶奶,很自然就会生出许多亲近感。

听了老人的话,就淡淡解释她是法学系学生,对法律很感兴趣。

老人听了,笑容加深,状似不经意的问阿笙:“你觉得原告和被告哪个辩护律师最出彩?”

阿笙笑,如果是熟人问她这话,她是万万不会说最出彩的那个人是陆子初,怎么看都有些自夸其名,但老太太毕竟是陌生人,于是阿笙开口说道:“对被告辩护律师印象深一些。”

“是么,我也这么认为。”这边,老太太正乐呵着,阿笙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陆子初发来的短信:“既然你这么想见我,那就勉为其难,见见。”

文字映入眼中,阿笙眸子里浮起清淡柔和的笑意。

韩老太太看到,问道:“男朋友?”

男朋友吗?没想到第一次承认身份竟是在一个陌生的老太太面前:“对,男朋友。”

上午雨水加大,阿笙扶着老太太上车,公交车爆满,给老太太寻了位置坐下,叮嘱她下车的时候慢点走。

老太太对阿笙说谢谢,阿笙回以微笑,气质恬淡,微微含笑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心里格外欢喜。

阿笙下车了,她跟老太太不同路,不同车,老太太看着她的背影,沧桑的眼眸里出现了少有的暖意。

上车之前,公交车来了一辆又一辆,只剩下62路公交车迟迟不来,所以老太太才会认为阿笙也坐这班车,没想到…真是个傻孩子,虽傻,却暖人,像这样能够处处为人着想的好孩子这年头不多见了。

这天,陆子初和阿笙吃饭的时候,接了一通电话,韩家老太太打来的。

“我今天遇到一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哪个学校的,反正是法学系的学生,应该是专程去法院看你的。”

“嗯。”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察觉出了端倪,问道:“你今天去法院了?”

阿笙正在吃菜,听到陆子初的话,还以为他在问她,抬眸见他正在跟电话那端的人说话,松了一口气。

老太太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女孩真的很好,我看着挺喜欢的,只可惜人家有男朋友了,要不然把她介绍给你或是阿愈就好了。”

陆子初笑笑,有些无奈,老太太刚帮家猫配完对,显然不甘寂寞,又开始帮人配对了。

该怎么告诉老人呢?说他有女朋友了?但…看向对面安静吃饭的人,某人似乎还没吐口呢!

转眼间,迎来了大二暑假,江宁她们担心阿笙来年不考研,一个个抱着她,愣是不肯撒手,逼阿笙发誓来年还住一起,这才放她重获自由。

依依说:“大学时期,友谊最可贵,这样的真性情,出了校门,怕是再难遇见。”

05年7月,依依说完这话,告别阿笙,没有回大院,用勤工俭学的钱,只身前往丽江,开始了一个人的放逐之旅。

隔日,阿笙受邀和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酒会,值得一提的是,和她一起毕业的还有许飞。

他暂时不参加司法考试,开学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搂着阿笙参加酒会的时候,唉声叹气道:“悲哀,真悲哀,我比你高一届,但毕业却在同一年,回去后,大院的人指不定怎么笑话我呢!钰”

阿笙笑,问许飞:“暑假期间回家吗?”

“哪有时间,手头好几个课题,忙着呢!”言罢,问阿笙:“你呢?暑假有什么打算?”

“参加司法考试。咬”

许飞皱眉:“疯了吗?还有两个月,能来得及吗?”

其实许飞的顾虑和阿笙是一样的,两个月,单从时间上来说,确实很吃紧。

阿笙说:“试试再说,考不上,那就再等一年。”

许飞点头,认真的想了想,问阿笙:“那你暑假准备住在哪里?一个人住在宿舍里吗?”

阿笙笑了笑,不期然想起日前她和陆子初的对话,提到住宿问题时,陆子初很适时的提出诱饵:“搬到望江苑吧!这样一来,我也方便照顾你。”

令阿笙动心的不是陆子初的话,而是他这个人,灯光下,男子面庞英俊,男色逼人。

“同居吗?”她这话也算是一针见血了,某人闻言挑起好看的眉:“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并不介意。”

可问题的关键是,她介意。

“婚前不同居。”阿笙说这话是很认真的。

某人很不给面子,笑了许久,最后说:“同屋不同房,还是你认为,我们住在一起,就一定要睡在一张床上?”

阿笙一愣,这人又在逗她了,不过察觉陆子初还算一个正人君子,心里多少松了一口气。

这么想着他,对方电话就打了过来,他也很忙,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陪她闲唠叨,一共说了三句话。

——不要喝酒,海鲜类食物不要碰。

——聚会结束给我打电话。

——不要和男生言行甚密。

“甚密”两个字说的很重,隐隐带着小警告。

**霸道吗?有点。

话虽如此,有聚会的地方难免有交际,再加上毕业典礼,很多人都玩疯了,纵使有许飞替她挡酒,也难免喝了少许。

在很多人眼里,今夜的阿笙尤显美丽,只能说顾清欢眼光很好,帮阿笙挑选的长裙很适合阿笙的气质,只消那么静静一站,便能吸引众人目光频频相望。

这才意识到,褪掉t恤,牛仔裤,运动鞋的顾笙,穿起一袭长裙来,美得竟是那般惊心动魄。

美丽的女子,免不了男生搭讪,没喝醉的校友还好说,有些校友喝醉,难免手脚有些不规矩,有男生把手放在阿笙肩头时,阿笙皱眉,下意识寻找起许飞来。

想叹气了,需要许飞的时候,偏偏他不在,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被几个男生围在身边,阿笙还算淡定,只是深深觉得,这场毕业宴会,她或许不应该前来。

这边,阿笙找借口去了酒店外,原想离开,不曾想被两个男生尾随而至。并非无事抹黑本校校友,而是任何一个学校里不能要求人人都有高素质,总有那么一两个性情乖戾的人。

醉酒之人,丑态百出,拦住阿笙,摆明不让她离开,一位男生更是伸长手臂欲朝阿笙手腕抓住,只是…手尚未摸到阿笙,就被横空出现的一只手紧紧扣住手臂。

阿笙抬眸,竟是脸色发寒的韩愈。

天气热,韩愈袖子挽起,不似陆子初那般优雅知性,反倒流露出几分美国西部蛮荒时代的野蛮劲。

阿笙觉得t市还真是小,小到吃个饭,聚个会也能碰到他。

被韩愈握住手臂的那个人不是阿笙,但阿笙可以想象韩愈手劲究竟有多重,男生因为疼痛眉头打结,愤且恨的瞪着韩愈,看那表情,倒像是恼羞成怒了。

但像韩愈这样的人,成长到今天,背景加上人生阅历,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浑然天成的气势来,两位男生虽然有些生气,但却不敢多吭声。

僵持的时候,酒店老总跑了出来,看着眼前阵仗,有心打圆场:“韩先生,年轻人喝醉酒难免会有些小摩擦,别动怒,我那里有一瓶珍藏多年的好酒,有兴趣进去喝一杯吗?”

说着,来回看了阿笙好几眼,似在猜测阿笙和韩愈的关系,阿笙装作没看见。

韩愈从裤袋里掏出车钥匙直接甩给酒店老总,做这些动作的时候,那个霸气啊!只管扔,也不管酒店老总是否能接住:“帮我把车开过来。”

阿笙有点好笑了,这男人…有时候真是没礼貌的很,指挥酒店老总帮他把车开过来就算了,还表现的这么理所当然,重点是,老总还真跑过去,把那辆国产越野车开了过来。

韩愈这才甩开男生手臂,那男生原本就很白,穿着短袖,如此一来,手臂都红了,被韩愈甩开后,垂眸抚摸着手臂,眼睛从下往上偷瞄着韩愈,暗自好奇他的身份,只觉得眼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直到韩愈拉着顾笙离开,耳边传来酒店老总的话,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酒店老总说:“年轻人,以后遇到韩愈最好绕道,少招惹这位爷,要不然只会自毁前程。”

后怕吗?也许。

听说,韩愈有意在国内发展,脱离其父韩永信投资公司,自立门户,上市公司运行后,短短时间内就收购好几家公司,为人冷酷,魄力非凡。

酒店老总说,韩愈能毁了他们前程,还是很有可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还能砸死人。

车内,韩愈手搭在方向盘上,任由沉寂晕染,过了一会儿,对阿笙说:“喜欢什么音乐,自己开。”

阿笙勾了唇角,看来有人也开始觉得气氛太沉默了。

“不放音乐,挺好的。”阿笙说。

韩愈不吭声,又过了一分钟,这才不紧不慢道:“我把你从狼窝里解救出来,不感谢我吗?”

阿笙靠着椅背,看着窗外夜色,慢吞吞道:“称不上是狼窝,毕竟校友一场,他们只是醉酒出丑,没那么严重。”

韩愈侧眸看了她一眼,眸子无温:“不识好歹。”

阿笙没接话,按下车窗,凉风伴着热气吹进来,扑打在两人的脸上,韩愈原本喝了点酒,如今被风一吹,说实话只觉得难受。

强忍着不说,到了十字路口,头有些疼了,侧眸看向阿笙,她正单臂屈起,趴在车窗上看着街景发呆,竟生生止了话。

灯光下,女子白皙灵秀,被长裙包裹的身材玲珑有致,手臂裸露在外,光泽动人…

韩愈收回目光,一边开车,一边随口说道:“就算是校友,自己也该长点心,现在的男人没你想的那么单纯。”

阿笙直接回了一句:“我看你挺单纯的。”这话真心没讽刺的意思,酒足饭饱,被风这么一刮,想事情,包括说起话来,反倒没那么深的心思。

“单纯?”韩愈瞥了她一眼,再出口话语竟带着些许自嘲:“我只是比你那些校友更懂的控制男性荷尔蒙。”

兴许是风太大,有风灌入阿笙口鼻间,呛得不轻。

隔天,在陆子初巧舌如簧攻势之下,阿笙正式入住望江苑。

别墅群有一位看门的老大爷,之前见过阿笙几次,每次看到她都笑眯眯的,跟见了亲孙女一样。

这天,陆子初开车路过,老大爷弯腰朝阿笙瞄了一眼,眨着眼睛,颇显暧昧,竟笑着问陆子初:“陆先生,好事快近了吧?”

陆子初倒是笑了:“结婚的时候通知你。”

老太爷先是一愣,大概没想到会被他一语道中,反应过来,连声应道:“好啊,好啊。”

阿笙无语,抬起手臂贴着额头,距离结婚好像还远着呢!

05年盛夏,跟随阿笙一同搬进望江苑的还有她满满一箱子书。

很多年后,每每想起望江苑,心里都会溢出温暖,那时候她才发现,05年7月到9月,看似短短的两个月,却是她和陆子初一生中最无忧的时光。

因为无忧,所以才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陆子初果真说到做到,推掉好几个辩护案,搁置工作,陪她在家每天抱着书勾画出重点让她背。

有人戏称司法考试是中国第一难考,比高考还要水深火热。

阿笙仿佛回到了高考时期,她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和陆子初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入住望江苑两个星期,阿笙连花园都没去过,除了吃饭和睡觉,把时间全都花费在了读书上膦。

阿笙很累,陆子初看起来就比她清闲多了,喝喝茶,看看闲书,做做饭,晨晚浇浇花,她偶尔出神发呆的时候,会适时淡淡的看她一眼,“是不是该回神了?”

她有时候心里会呕的半死,也有发脾气的时候,把书甩在一边,跟他发牢:“难背死了。”

这时候,他会放下手上的闲书,走到她身边,捡起那本书,平心静气的问她:“哪段难背,你指给我。”

故意指着最难背的段落给他看,满满两页,“就这些。”

想了想,他说:“如果我能背出来,不许闹情绪。”

“…好。”

阿笙知道,纵使段落再难背,他也能背出来,果然半个小时后,男子音调低沉平和,一字不差的背给阿笙听,溢满她身心的不是敬佩,而是无力。

这就是天才和地才的区别。

陆子初看着她,语重心长道:“这世上没有难背的书,说到底还是你心不静。”

这话还真是一针见血,离开书房时,陆子初指了指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看书累的话,不妨上上网。”

阿笙下午才明白,陆子初口中的“上网”另有深意,网上学习,打开电脑,桌面上就出现很多专门针对考试的资料,名师讲座,让阿笙最为触动的是,那些考试资料都被陆子初细心备注了重点…

原来,她累死累活读书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她是跑着下楼的,陆子初正在厨房里切水果,察觉有人从身后抱着他,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放松身体,眼里有着淡淡的笑意,没看她,继续切水果,提议道:“要不要出去走走?”

“还有很多书没看。”为了安心读书,阿笙手机都没用,接连两个星期一直呆在房间里,她又何尝不想出去走走,分心啊。

陆子初拿了两只苹果,准备清洗,拍拍她的手,她不放,无奈笑笑,这时候知道粘着他了,于是只能带着她,慢慢朝厨洗台走去,洗苹果的时候,陆子初问她:“高考过去两年了,你现在每次回忆起高考,还会觉得那段时期是人间炼狱吗?”

沉默几秒,阿笙说:“当时觉得很痛苦,学生崩溃,家长也崩溃,但现在每次回忆起高考,却很怀念当年的学习过程。”

陆子初洗好水果,然后慢条斯理的削起水果来,温声道:“两年后,你再回头看05年的今天,你不会把司法考试当成是一种折磨,反而会觉得现在的学习过程看似很痛苦,却是一种享受。”

阿笙脸贴着他的背,过了好一会儿,这才轻声叹道:“你放下工作陪我学习,我如果考不上,会觉得很羞愧。”

“考上或是考不上,你都是顾笙。”

陆子初转身,顺势把她反搂在怀里,拿着一小块苹果送到她嘴边,清隽的脸上噙着浅浅的笑,宛如盛夏花开。

靠在他怀里,阿笙静静吃着苹果,笑了。

是啊,无需忐忑不安,陆子初身上有一种温润如水的力量,足以支撑她度过未知一切难关。

因为有他,所以哪怕时间再难熬,都可以成为生命里最珍贵的美好时光。

这天陆子初开车带阿笙外出,看门老大爷看着渐渐消失的汽车,发呆了很久,直到老伴在身边唤他,他才回过神来。

老大爷坐在椅子上,点燃一支烟,在吞云吐雾中,唉声叹气道:“这小姑娘真可怜,才两个星期,就消瘦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唉,现在的年轻人太不知节制了。”

老伴狐疑的看了一眼老大爷,汽车内部私密性极高,她眼神那么好都没看清楚车内的人,他又是怎么看到的?况且…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知节制了?”老伴说这话的时候,纵使是在丈夫面前,也有点小尴尬。

老大爷压低声音,“吴先生不是和陆先生是好朋友吗?上次我问吴先生,怎么不见小姑娘出来?吴先生说陆先生谢绝来客,最近两个月都很忙,禁止打扰。”

“这说明了什么?”老伴不解。

老大爷白了老伴一眼:“笨,陆先生家庭背景不得了,小姑娘想嫁给他,怕是陆家会反对,所以两人就想利用这两个月时间抓紧造人,你想

tang啊,一旦小姑娘怀孕,陆家总不能还继续反对吧?”

“…”老伴忽然不说话了,把需要清洗的脏衣服放在洗衣盆里,忽然发现,相处几十年的丈夫其实还是很“有才”的。

奇怪了,拥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他怎么不改行写小说呢?

车内,阿笙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揉着鼻子说:“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

陆子初这时笑了一下:“可能是温度太低了。”把车内温度调高一些,在十字路口,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有发烧,悬着的心松了下来。

阿笙说:“最近好像一直没有看到吴奈。”

陆子初微沉吟,“他可能很忙吧!”

“哦。”医院事情确实很多。

那个在陆子初口中很忙的人,其实阿笙搬进望江苑第一天晚上,他就提着红酒前来祝贺,却被陆子初拒之门外,拒绝理由很简洁:“阿笙在看书。”

“你看我都提着酒过来了,好歹让我进去坐坐。”

吴奈想从门缝里挤进去,却被陆子初伸手推了出去:“你认为我会让你跟她一起喝酒吗?”

吴奈也觉得不可能,于是吴奈望着紧闭的房门,只能提着酒怅然而归。

今天超市促销,平时八百多,现如今一百多一瓶,只可惜这么好的酒,却没有人能够跟他分享抢购喜悦…

所以说,都是一群没福气的人。

这天在外吃完饭,看见有小姑娘在卖太阳花,一束束整理好,用丝带缠绕着,花瓣收敛,在夜色中看起来黯然无光。

顺着阿笙目光望过去,陆子初问:“喜欢?”

阿笙笑了一下:“我妈妈喜欢太阳花,说太阳花花语很好:沉默的爱,向往光明和温暖。”

“你呢?”陆子初眉眼间,浮现出同样的笑意。

“喜欢。”阿笙说:“你看,没有阳光的时候,它们会收敛花瓣,因为它们把爱都给了阳光,但是面对阴暗,却绝不低头,直至花败。”

陆子初笑笑,掏钱上前买了一束递给阿笙:“如果你喜欢,家里可以种些太阳花,面对阴暗,不低头很好,但直至花败,太傻。”

多年后,阿笙住在阁楼里,在日记本上一遍遍描绘着太阳花,却始终不觉得花败太傻,只觉得太阳花是一朵寂寞悲伤的花,希冀温暖,却在黑暗里兀自绝望,麻木的痴守着阳光。

阳光何时来?不知,因为不知,所以才会被时光耗空了希望,变得无悲无喜。

但05年盛夏,阿笙把太阳花带回去,插在花瓶里,用清水浇灌,次日上午看着它们盛开绽放。

她弯腰看着,舍不得移开目光,陆子初陪她一同看着,笑出声:“欢喜吗?”

“欢喜。”

这样的欢喜注定没有维持太长时间,一朝花开,一朝花落。它们在早、晚、阴天闭合,在阳光里盛开,下雨多日,终于天色放晴,阳光正好,太阳花却低了头,萎谢衰败,在黑暗里太久,注定没能迎来新一轮阳光…

那天,阿笙体验到了人生犹如天气,不可捉摸,变化莫测,生命里注定会有很多终其一生也无法调和的温情和决绝。

05年7月,顾清欢生日宴当天,韩永信并非身体无碍,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病重住院,渐渐减少在人前公开露面。

此事保密,陆家不知,韩老太太不知,韩愈…也不知。

05年7月下旬,阿笙打开手机,一条条短信和彩信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很多都是依依发来的。

于是,这天上午没有看书,陆子初有事外出,中午才能回来,阿笙干脆起身煮了茶,拿着手机窝在藤椅上看起彩信来。

7月4日,雨后窄巷,青石板诉说着沧桑,潮湿的青苔似乎也能流露出清新的味道,照片隐隐熟悉。

依依说:“像不像通往我们大院的那些小巷子?钶”

7月7日,阳光很好,依依展开指缝,透过指缝看天空,光线穿过手指,在她脸上形成一条条斑驳的光影。

依依说:“一连下了好几日大雨,一直觉得冷,今天好不容易放晴,真想把这里的阳光永远留在回忆里。闽”

7月8日,简易的早餐摊位,临街,一碗豆浆,一只勺子,四个小笼包,包子袅袅冒着热气。

依依说:“买豆浆的时候,竟然对老板说,再要一碗绿豆粥。老板笑我食量大,一个人竟然能吃两碗,反应过来,连忙摆手说不要了。突然想到了你,想到你最喜欢吃的绿豆粥,所以即使街头再空旷,我也觉得很温暖。”

7月12日,木桌上放着一杯红茶,隐隐映照出依依的面容,那是一张略显冷漠的脸。

依依说:“来这里,是为了忘掉一个人,曾经那么义无反顾的爱上他,明明知道情路坎坷,依然执迷不悟。你那么聪明,定是猜到了什么,等我梳理好情绪,我们好好谈谈,阿笙。”

依依的短信和彩信截止到7月12日,中间留有很长一段空白期,一直到7月18日,依依发来了一条短信:“很好,勿念。”

为了这短短四个字,依依试图找回曾经的自己,用自欺欺人和试图遗忘成全着不离不弃。

那段感情她深深埋在心里长达十几年,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顾城,得知他在异国有了恋人,不敢争,不敢抢,怕他为难,怕这段感情会被冠上“卑微”的记号。

阿笙握紧手机,窝在藤椅里闭上了眼睛,她该怎么帮助她的朋友,虽说时间有疗伤的功效,但有些人,有些回忆,注定会被依依卡在呼吸里。

那个地方,安置了太多绝望。

盛夏,阿笙越发贪睡。

望江苑,阿笙在睡梦中前往丽江邂逅了依依,小巷偶遇,两人笑开了,弯弯的眉眼间,溢出了丝丝缕缕的温暖…

再醒来,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遮挡了阳光,阿笙正想翻身,就看到身旁睡着一个人,顿时呼吸尽消。

房子是陆子初的,能够躺在她身旁的人,除了他,不会是别人了。

陆子初呼吸平稳,躺在她身旁睡熟了。

阿笙看着他,这还是第一次在睡梦中打量他,挺直的鼻梁,薄唇弧线美好…

薛明珠曾经说过:“男人唇薄,情也薄。”

情薄吗?那个人一定不包括陆子初,那么贴心照顾她的起居,又怎会是情薄之人?

最初看到陆子初躺在她身旁,阿笙小有紧张,但很快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是毫无必要的,因为陆子初睡姿中规中矩,虽然两人睡在一起,却和她占据大床两端,薄毯全都盖在了她身上。

阿笙心里一暖,拿起毯子刚想盖在他身上,就见他翻了身,有转醒迹象,连忙闭上眼睛,不敢乱动了。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果然醒了,先是看了一眼阿笙,见她还在睡,毛毯却从腰间滑落,笑了笑,把毛毯重新盖在她身上,坐起身,抬起手腕看了看腕表时间,皱了眉,轻手轻脚的下了床,直到陆子初离开~房间,阿笙才敢睁开眼睛,摸了摸脸,发烫的温度并没有让她感到意外。

十几分钟后下楼,看到高挑的男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正在厨房里准备午餐,午睡起床尚未打理的头发稍显凌乱,但却很性感…

阿笙坐在楼梯上,双手撑着脸颊,觉得陆子初性感的时候,无声笑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她竟开始男色至上了?

陆子初准备好午饭,正欲上楼叫阿笙,就见她坐在楼梯上含笑看着他。

“什么时候起床的?”上前,有力的手臂环住她小小的身体,直接把她抱了起来。

“刚刚。”阿笙把头靠在他肩上,小声说:“没食欲,能吃冰淇淋吗?”

“你觉得呢?”

肯定是吃不成了,但被拒绝,阿笙心里却是充满了喜悦。

爱情贵在两情相悦,她和陆子初遇见彼此的时候,很庆幸,他和她的爱情刚刚苏醒…

七月和八月,学习累了,陆子初会带阿笙夜间外出散步;白天因为天气热,很少出去,偶尔外出,也是用完午餐就回来,并不会在外面久待。

看门老大爷有些奇怪,每次看到阿笙,都会往她身上打量,说的话也有些莫名其妙。

有一次,趁陆子初在一旁接电话,老大爷走过来,热心问阿笙:“有了吗?”

“有什么?”阿笙不解的看着老大爷。

“唉,看来是没有。”老大爷一脸惆怅,“啧啧”了好几声,背着手进屋了。

结束通话,陆子初过来牵阿笙的手,问她刚才在跟老大爷说什么。

阿笙摇摇头,她自己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老大爷究竟是什么意思。

八月中旬,t大有位教授突发性心脏病过世,陆子初一大早就去了殡仪馆。这一去就是一整天,到了黄昏,阿笙等他回来,也没心情读书了,换了衣服,去望江苑入口等他。

老大爷远远看到阿笙走来,跟见了亲人一样,笑颜逐开的迎了上去,悄悄塞给她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很多中药材。

老大爷说:“这是我专门托人从老家带来的药方,你和陆先生平时可以试试。”

“什么药方?”

需要她和陆子初一起试的药方?阿笙预感可不太好。

“你这孩子,自己知道就行了,非让我说出来干什么。”老大爷说着,还幽怨的白了阿笙一眼。

阿笙被那一眼白的脑部缺氧,“大爷,我是真的不知道。”

此话出口,老大爷深深的皱着眉,说了一句“怀孕秘方”就背着手离开了,现在的孩子说话做事可真不实诚。

“…”八月夕阳很美,但在下面站的时间久了,还是会感到头晕目眩,阿笙拿着那张怀孕秘方,一时间只觉得血气翻涌。

在老大爷关切的目光里,阿笙没办法等陆子初回来,返身原路走回去,刚到家不久,陆子初就开车回来了。

阿笙正准备做晚餐,等他走近,倒了一杯水放在厨房吧台上,问他:“晚餐吃凉面可以吗?”

“嗯。”陆子初去盥洗室洗手:“你去客厅看书,晚餐我来做。”

这就是陆子初和顾笙,对他人生死近乎漠然,能够影响他们情绪的人有时候细细算来,真的很少,除了亲人,就只有身边几个最亲近的朋友了。

陆子初洗完手出来,拿起吧台上的水杯,喝了几口,这时候终于看到了那张怀孕秘方。

“谁写的?”陆子初拿起来,阿笙书法很好,字也很漂亮,但这张纸上面的字…很难看。

“门口老大爷。”阿笙继续低头择菜。

“你生病了?”说这话时,陆子初难得皱了眉。

虽说他对中医不了解,但这上面都是药材名,也难怪他会紧张了。

“没有。”

陆子初心放下来,随手把那张纸放在一旁,俨然没有丝毫兴趣,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阿笙很平静,抬眸看他:“怀孕秘方。”

“咳咳——”

生平第一次,陆子初被水呛得脸色微红…

阿笙轻叹,被门口老大爷误会两人每天在房间里那啥,能不尴尬吗?最重要的是,那张“怀孕秘方”似乎从某一程度上打击了陆子初。

是夜,陆子初笑容撩人,破天荒邀请吴奈来家里做客。

吴奈原本还打算半推半就,甩脸色给陆子初看,以此宣告近段时间被陆子初冷落的愤愤之情,谁料想,刚进门,甩脸色的那个人竟然是陆子初。

一张纸迎面而来,某人面无表情道:“劳驾解释一下。”

8月中旬,吴奈因为故意误导看门老大爷,被陆子初面无表情的训斥了一顿,只知道那天吴奈笑着来,离开的时候却哭丧着脸,嘴里愤愤念叨着:“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吴奈有没有倒血霉,阿笙不知道,只知道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时间里,阿笙再也没有见过吴奈。

为了这次司法考试,陆子初放弃了很多日常交际,几乎每天都在家,跟陪读没什么区别。

8月下旬,t市温度热到了极点,持续高温,在烈日下站一会儿,就会觉得头晕目眩。两人渐渐减少外出时间,几天后,阿笙干脆闭门不出,每天坐在书房里,迎着空调冷风抱着书猛啃。

她是一个做事读书都很认真的人,能够长时间保持集中注意力,有时候能够连续好几天关在房间里钶。

陆子初从不打扰她,饭点按时叫她,她若长时间不下楼,也不催她,把饭端到她面前,然后再关门离开。

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国第一考,好在阿笙原本就是法学专业出身,所以难度系数降低了许多,至少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考前轻松了许多。即便如此,考前好几个晚上,阿笙几乎天天做噩梦,梦里面自己一直在做习题,但交上去的试卷却是一张张空白卷…

她惊得一身是汗闽。

其实最受折磨的那个人不是她,而是陆子初,惊醒的夜晚里,她睡不着觉,陆子初就穿着睡衣,牵着她的手陪她在望江苑里散步聊天。

他说,等以后老了,他们可以住在安静的院落里,种些花花草草,煮茶看书,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她问他:“在望江苑养老,不好吗?”

他笑:“望江苑适合年轻人居住,但并不适合养老。”

05年9月,他们想到了晚年厮守,却惟独遗忘了青年成长伴随的未知…

那时候起,阿笙把陆子初比喻成了一杯水。简简单单一杯水,却需要它来维持阿笙一天的生命力。

平时私下相处,两人并非每次都讲话,偶尔静静的走着,或是她在前,他在后,走一段路,她转过脸,会看到修长而清决的他,静静跟在她身后,含笑看着她,彼此之间沉静如水。

望江苑很大,走累了,他会背她往回走。趴在他背上,阿笙会觉得很平静,内心一片安宁,仿佛瞬间回归了家庭。

她觉得,在陆子初身上,有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吸引着她一再靠近。

某天半夜,老大爷在小区巡视,无意中遇见了两人。

老大爷看着趴在陆子初背上沉沉入睡的阿笙,笑着说了一句:“小两口大晚上不睡觉,真浪漫。”

阿笙对此并不知情,早晨醒来刷牙,看到脖子上有一个印记深刻的吻痕,脸当时就红了。

显然夜间她被某人偷袭了。

下楼原想找陆子初理论的,没想到陆子初竟温存的抚摸着她脖子上的吻痕:“不觉得很浪漫吗?”

“…”阿笙彻底无语了。

转眼间,迎来了司法考试。

9月17日,各大考点,处处都是学生和家长,阿笙下车前,陆子初帮她解开安全带,手指她的发间:“我在外面等你。”

“你有没有什么话要送给我?比如说让我别紧张之类的。”阿笙试图用开玩笑,来舒缓自己的压力。

陆子初挑了挑眉,略一沉吟,低头间,薄唇毫无偏差的吻上了她的唇。

他已经很久不曾在她读书的时候吻过她了,怕她读书分心,如今吻她,原本只是浅尝辄止,但吻上她柔软的唇,却觉得难以割舍。

忘了时间和地点,忘了她即将要面临的考试究竟有多紧张,有限的汽车空间里,浅吻演变成了深吻,那么热烈的吻,在她唇齿间游移着,吻得动情而又缠绵。

阿笙在陆子初的柔情亲吻里毫无招架之力,攀附着他的肩,浅浅的回应着…

外面,烈日当头,车内冷气凉身,两人体温却在持续升温,在彼此的亲吻里,品尝到了幸福和安定,试图通过一个吻,留住当下美好。

在近乎缺氧的情况下,陆子初终于依依不舍的离开阿笙的唇,声音有些哑,“我眼光一向很好。”

这话隐藏暗语:他相信她是最好的。

17日上午,试卷一的考试科目是综合知识,11:30考试结束,阿笙走出考场,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

年轻男子俊逸挺拔的站在那里,一身琉璃,不时有人看向他,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身边已经围了很多人。

那些人阿笙印象深刻,都是t大应届毕业生,当然还有今年参加复考的校友。

阿笙今日略显烦躁,可能是因为天气太热,或许是考试压力大,见陆子初被人围着,一时走不开,就自己找了阴凉处坐下。

“阿笙——”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语带惊喜。

阿笙抬眸,是位熟人,曾经追求过她的陈钧。

阿笙笑了笑,“嗨”了一声,算是打招呼了。

陈钧在她身旁坐下,虽说他和许飞同级,但今年却没毕业,今天来这里,是为了陪学长来参加考试的。

阿笙问:“那位学长呢?”

“去洗手间了。”陈钧侧眸看着阿笙,她比以前更加漂亮了,坐在这里静静的,那么多人,却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旧情难忘吗?也许…

陈钧热心询问阿笙:“考得怎么样?”

说实话,一场考试完毕,最害怕别人问她考得怎么样?阿笙手臂贴合着腹部,温声开口:“还好。”

“要不要一起吃饭,我们…”

“不舒服吗?”

陈钧的提议被突如其来一道声音给打断了,那声音清冽悦耳,待看清来人,陈钧张着嘴,愣在了那里。

竟是陆子初。

视野内,陆子初弯下腰,搂着阿笙起身,见她掌心按着小腹,皱了眉,修长的手指竟覆盖在阿笙的手背上,轻声问她:“小腹痛?”

“有点。”阿笙说着,似是想起了什么,把手中文具袋交给了陆子初:“我先去趟洗手间。”

忽然想起,这月月经推迟,小腹有下坠感,这情形有些熟悉,好像是月经要来了。阿笙走得急,身后传来陆子初的轻斥声:“别走那么快。”

陈钧呆呆的站在那里,怀疑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看了看早已消失不见的顾笙,再看了一眼就算身处盛夏,依然神清气爽的陆子初,迟疑之后再迟疑,先尊师重道的唤了一声“陆老师”,见对方礼貌的点点头,并未有说话的意思,陈钧只能尝试再次开口:“老师您好,我叫陈钧,曾经听过您的课。”

“是么?”陆子初笑容淡淡,眼前这位男同学,他又怎么会不认识呢?毕竟曾经那么热情的追求过阿笙…

“您和顾笙…”陈钧欲言又止,实在是不方便问出口,万一不是他认为的那种关系呢?但他们刚才的互动太显亲密,远远超过了师生关系。

还有,陆子初出现在司法考点,也太奇怪了。

出乎意料的是,听了陈钧的话,有笑意爬上陆子初的嘴角,反口问道:“我和阿笙怎么了?”

“呃…没什么。”

只能说陆子初气势太逼人,简单一句反问,却压迫感十足,陈钧哪还敢再问下去?

陆子初也没想到,向来心高气傲的他,看到陈钧坐在阿笙身边,心里竟泛起莫名的酸意来。

阿笙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陈钧已经离开了,树荫下只有陆子初依然气定神闲的站在那里。

“如果小腹还疼的话,最好去一趟医院。”考点人潮渐渐散去,顶着烈阳,陆子初搂着阿笙前去寻找座驾。

阿笙小声嘟囔道:“…有时候小腹疼,跟去不去医院没关系。”

侧眸看着她:“那跟什么有关系?”

“比如说…”见他眸色认真,阿笙有些挫败:“唉,我月经来了。”

此话出口,短暂沉默,然后陆子初嘴角微扬:“挺好,开门红。”

阿笙呕得想吐血,哭笑不得,抓起陆子初的手就往嘴边送,轻轻咬了一口,羞恼的瞪着他,谁让他笑话她。

搂紧她,陆子初笑出声,“小野猫。”

待两人上车离开,没注意到考点外面,陈钧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

一定是中暑,所以才会出现了幻觉。

9月17日,下午考试科目是刑事与行政法律,考试内容不难,但足足坐在教室里180分钟,阿笙就有点受不了了。

小腹痛,坚持到17:00,额头上都是汗,冷汗。

忽然想起吴奈的口头禅:“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那天,阿笙也感觉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月经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在这时候溜出来找事,不是倒霉,是什么呢?

阿笙出教室比较晚,最后一个磨磨蹭蹭出来,看到陆子初,他从早坚守到晚,一直陪着她,心里瞬间溢满了温软钫。

陆子初许是一直不见阿笙出来,跟t大学生说话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不时朝出口望去。

他原是低调的人,但为了她却选择站在最醒目的地方,让她能够走出考场,一眼就看到他,在他身上,有一种阿笙能够随时触摸的美好。

远处,男子容颜清隽淡定,眉目漆黑幽冽,湛湛的朝阿笙望了过来…旱…

无疑,他已经看到了她。

阿笙忽然开始佩服起自己,面对陆子初,她内心惊动,明明花开明媚,偏偏表情无关痛痒。

真的无关痛痒吗?如果真的无关痛痒,她不会在他走来时,像个孩子般,委屈的想哭,脑海中反反复复的回响着吴奈的口头禅。

陆子初上前搂着她的时候,她对他说:“倒了八辈子血霉,疼死我了。”

对于陆子初来说,前半句他不喜欢听,后半句更不喜欢听,但她是真的疼,脸色不太好,要不然也不会当着那些学生的面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动也不想动一下。

已经有学生望着他们的背影呆若木鸡了。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目光不经意间对上适才跟陆子初讲话的校友们,有些愕然,他们的表情比她更夸张,惊愣的张着嘴,一个个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和陆子初。

t大已经开学了,相信今天晚上她和陆子初的事迹就能传得人尽皆知。

想到这里,阿笙不期然皱了眉,开学半个月,陆子初好像每天都陪着她,似乎从未去过学校…

“最近你好像一直都没有去学校,没关系吗?”这话,阿笙问得委婉。

专注开车,某人平静开口:“我没对你说过,当初去t大任教,是为了还人情债。”

阿笙微愣:“什么人情债?”

“其实也称不上是人情债,大二刑法学教授曾经是我老师,04年夏天师母病重,他们一辈子教书育人,膝下无子,师母出了这种事情,老师就想趁她还活着的时候,多带她出去走走。那时候我刚回国不久,老师请我帮忙代课,所以我才会来t大暂时任教。”

似是想到了什么,阿笙皱了眉:“上个月,有位教授心脏病去世,是不是…”

阿笙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陆子初的沉默说明了一切。

t大老师共有三百多名,教授40人,副教授87人,讲师181人。

俗话说各扫门前雪,学校那么大,学院种类那么多,很多老师,阿笙都是不认识的,那天陆子初去殡仪馆,她还以为去世的那位教授跟他关系不深,如今看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似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握住她的手:“师母是笑着离开的,死人都能这么豁达,活着的人又怎么好意思愁眉不展,嚎啕大哭呢?”

阿笙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意识到长辈去世,陆子初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内心一定饱受触动,但在这种时候,似乎一切语言都太显苍白…

紧了紧他的手,她轻叹:“我不会劝人。”

“保持现在这个样子,挺好。”陆子初语气里透着纵容。

难得沉寂,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说:“阿笙,以后我们要个孩子吧!”

阿笙:“…”

陆子初这时笑了笑,轻声道:“并非因为传统观念,一定要生个孩子传宗接代,我只是在想,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有一天我不幸走在你前面,至少还有孩子陪着你,女儿最好,不是说女儿贴心吗…”

车镜里,阿笙眼眶里蓄满了湿意,勉强自己微笑,却有泪水无声滑落…

车停了,身体被搂进陆子初的怀抱里,他笑,轻轻拍着她的背,无奈,怜惜,懊悔:“傻,跟你开玩笑呢!我哪舍得走在你前面?”

阿笙也不知道那天是怎么了,紧紧搂着陆子初,在他怀里哭得很伤心。她已不能没有他,容不得他有一天走在她前面。

黑色汽车停在路边,窗外是盈盈绿绿的风景,因为群花点缀,耀眼满目。

有人说,爱情要么冷暖自知,要么就一定会血肉纠缠。

阿笙觉得,她和陆子初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他懂她,两人之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默契感,需要无尽的宽容和理解,得之不易。

就像现在,他把她搂在怀里,小心翼翼的安慰她,温热的呼吸近在耳边,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听了他的话,她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就是想哭,那种难过的情绪来得太莫名,仿佛就在她满怀喜悦的时候,忽然有人狠狠斩断了前路。

这种感觉很不好。

晚上回去,阿笙喝了红糖水,躺在床上不愿吃饭,陆子初坐在床边,无奈的看着她,最后还是把饭端到了房间里,哄着她坐起来,亲自喂她吃饭。

看着送到她唇边的饭菜,她隐隐不悦:“我不是小孩子。”

他突然笑了笑,柔声道:“对,你不是小孩子,你是我的小女人。”

一句话,竟莫名逗笑了她。

她忽然间觉得很可悲,这个男人深深影响着她的喜悲,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情绪被他牵引,当初是不设防,现如今竟是这般心甘情愿。

那天,她说:“感觉自己像个疯子,又哭又笑的。”

他静静的注视她,漆黑的眸子波光流转,他说:“是疯子也没关系,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一起疯。”

多年后,阿笙每次想到他们之间的对话,都会缩在角落里无声痛哭,一语成戳,长达六年的分离,将两人生生拉出了彼此的生命之外…

在疯子的精神世界里,又哭又笑的那个人只有她,不知当初是她遗弃了他,还是他遗弃了她。

9月18日,下午17:30分,卷四历时210分钟,终于结束。

阿笙走出考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惬意。

那天,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捧着她的脸,吻了吻她的唇,低沉出声:“祝贺你,也祝贺我,苦日子终于到头了。”

阿笙身体里仿佛窜起了一把火,忽然燃烧到了面部,在男女考生和陌生又熟悉的校友目光注视下,阿笙脸上的热度,很久都没有消散下去。

那天回去,t市大街小巷群花绽放,开得不管不顾,无视阴雨侵袭,因为太过热烈,反而有些仗势欺人。

阿笙饱含温情的看着它们,觉得它们很像是一群被季节宠坏的孩子,放肆中却又带着烈日灼烧下的破釜沉舟。

也就是那天,吴奈有心找茬,在医院里给陆子初打电话,却声称要找阿笙。

阿笙接电话,得知吴奈邀请她外出吃饭,下意识看了一眼陆子初。

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淡淡开口:“就说你没时间,不去。”

阿笙捂着话筒,有点小纠结:“可我有时间啊!”

陆子初放下报纸,靠着沙发,看了她一会儿,嘴角勾起笑,缓缓起身:“确定有时间?”

她已经预感到了危险,尤其见陆子初缓缓靠近她,心里多少有些小颤动,身子往后缩,见陆子初眸色渐深,连忙对话筒那端的人说:“不好意思,我没时…”

只可惜,阿笙还没说完,唇音就消失在陆子初的唇齿间。

“听你刚才的语气,似乎很想背着我赴约?”嗓音微哑,低沉而又撩人。

阿笙欲哭无泪,她哪敢啊?

柔软的唇被他摧残的不轻,吸吮连带啃咬,阿笙被他有力的手臂禁锢在怀里,潮湿的气息里,似乎藏着太多蠢蠢欲动…

直到一阵突兀的开门声响起,及时打断了两人的柔情似火,陆子初拧眉朝门口望去,微愣,眉皱得更深了:“爸,你怎么来了?”

05年7月到9月,阿笙做了一场温润人心的梦。

天很蓝,阳光很烈,风很热,高温下一朵朵小花耷拉着脑袋,病恹恹的兀自绽放着颓废的生命,撞进眼里全都是温柔。

仿佛回到了南方县城,因为那里是她的出生地,很容易就能让她产生眷恋的情绪,所以每次回去,都能欢喜的笑出声。

从没想过,那种快乐有一天会过渡到t市望江苑,因为这里有一个陆子初,所以触目所望,全都是最美好的一切,满目风光。

但如今,看到门口突然出现的中年男人,有种欢喜,忽然在9月18日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看到陆昌平,不淡定的那个人是阿笙,最淡定的那个人是陆子初钤。

“爸,你怎么来了?”声音平静,情绪没有起伏,似乎好心情并未因为陆昌平的到来受到丝毫影响。

这是阿笙第一次看到陆昌平,虽是初见,却在各类报纸杂志上看了太多有关他的新闻报道,为人低调,鲜少接受记者采访,陆子初在某些方面其实和他很像。

将近五十岁的男人,常年出没商界,纵使站在那里不开口,依然气势逼人,阿笙不紧张是骗人的。

陆子初原本搂着阿笙,见到陆昌平,手臂下滑,然后牢牢握住了她的手,站在她身边,跟阿笙没有任何语言,安静的像是一棵树。

陆昌平倒是很镇定,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眼阿笙,唇角不管怎么说,多少带着点笑意:“楚楚这丫头今天晚上来家里做客,说你今年没有继续在t大任教,我刚好在附近办事,你妈妈就让我过来看看你。”

阿笙想,对方毕竟是长辈,总不能面无表情的站在这里吧?就算不打招呼,嘴角也该带着笑容,但现在,嘴角笑容看似如常,只有她自己知道,隐隐有下垮趋势。

很显然,参加司法考试的校友,已经把她和陆子初的关系传到了学校里,楚楚想必闻听风声,所以才会在今晚前往陆家做客。

看了一眼陆子初,他还真是祸害了不少女人啊!

陆子初也在看她,眸子那么深,让人猜测不到他在想什么,阿笙是知道他性情的,隐隐猜到了什么,忽然有些不安起来,但他已经镇定开口,他对陆昌平说:“爸,她叫顾笙,我女朋友。”

原来听到这话,还是会心跳加速的,“女朋友”三个字,他从未在人前说过,此刻听到,阿笙心口都是麻的。

她现在是真的有些发呆了,直到陆子初凑到她耳边,温声道:“跟爸爸打招呼。”阿笙才回过神来。

看着陆昌平,阿笙轻轻唤了一声“叔叔好”就熄了话音,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

陆昌平点点头,看着阿笙,若有所思:“姓顾?”

阿笙心里一咯噔,她在想,如果是聪明人,一般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可能会先否认她和顾清欢之间的关系吧?等以后和陆家培养出感情,再说实情也不迟,但…

陆子初没隐瞒的意思,阿笙也没有,她是顾清欢的侄女,并不可耻,如果在这世上,连她也遗弃了姑姑,那姑姑在国内就真的成为孤家寡人了。

“叔叔,顾清欢是我姑姑。”

这话说完,她看到陆昌平微微皱起的眉,还有那双一点点凉下去的眸子,阿笙的心也开始一寸寸的往下坠。

陆子初让阿笙去茶水室泡茶,有意支开她,客厅里一时间只剩下父子两人。

大概担心谈话会被阿笙听到,陆昌平声音较之往日压得有些低:“你们同居了?”

“没有。”陆子初似是不想父亲误会阿笙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孩子,所以又加了一句:“阿笙最近参加司法考试,暂时住在这里,我也方便照顾她。”

陆昌平挑眉:“法学系学生?”

陆子初点头,沉吟了一会儿,抬眸认真道:“请你不要为难她,就算不喜欢她,也不要当着她的面表现出你的坏情绪。”

陆昌平看着陆子初,目带审视:“看来你是真的动了心。”

“她是我喜欢的人,我不愿失去她。”说这话时,陆子初眉目间染上了微光。

陆昌平微微愣了一下,但毕竟历经世事,很快就恢复正常,儿子这么勇于承认内心,还是很让他感到意外的。忽然觉得那位叫顾笙的小丫头很不简单,竟能融化看淡情事的陆子初,想来必定有过人之处,应该也是一个很出色的人。

转眸看了看正在茶水室煮茶的顾笙,陆昌平缓缓开口:“这姑娘眉目清浅,性子应该很沉稳,倒也宜室宜家,但顾清欢是她姑姑,你应该很清楚,你母亲还有你外婆知道后,怕是会反对。”

听出陆昌平的话外音,陆子初略一沉吟,问父亲:“这么说,你并不反对我们在一起?”

陆昌平身为父亲,其实很开明。对于陆昌平来说,陆家不缺钱,所以无需为了所谓的门当户对牺牲陆子初的婚姻幸福。

人活一世,快乐难觅。

陆家旗下集团,涉猎很广,陆昌平只有一子,按理说,为了集团前景着想,陆昌平应该让儿子经商才对,但他却跌破众人眼镜,尊重陆子初的选择,义无反顾的支持他走上刑事律师行列。

在陆子初眼里,陆昌平是一位好父亲。

陆昌平说:“韩愈和吴奈,还有你那个好朋友石涛,这些年不知换了多少女朋友,就你一个人每天独来独往,你外婆说你清高,我反倒觉得这样挺好,男人要学会对女人负责,一段感情,不该欢喜着开始,结束的时候却是两败俱伤,人间悲剧。你如果真心喜欢她,想跟她牵手走下去,最好对人家小姑娘负责,以后纵使有人反对,也不能迫于压力,弃她不顾。”

陆昌平声音悠远,这番话说得更是语重心长,陆子初是明白父亲意思的,父亲是希望他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

“谢谢爸。”阿笙端茶出来前,陆子初对陆昌平说了这么三个字,简短,但却发自肺腑。

一壶绿茶,茶水过杯,清香四溢。未喝,人先醉。

阿笙斟一杯茶,双手送到陆昌平面前,他双手接过,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眉眼间有着和陆子初一样的沉稳和冷静,看出阿笙有些小紧张,倒也没有刻意安抚她,而是把安抚做得不动声色,茶杯送到嘴边,品尝一口,放下杯子,陆昌平眼里开始有了笑意,问阿笙:“煮茶技术很好,跟谁学的?”

阿笙说:“爷爷和奶奶平时喜欢喝茶,所以曾经专门跟人学过。”

陆昌平笑了:“现在的孩子,很少有人能够沏出这么好的茶汤来,看得出来,你对老人很用心。”

陆昌平音调很温暖,眸子里闪烁出家庭的光,仿佛融进了柴米油盐,平和如水,让阿笙对他突然有了好感。

他是陆昌平,身上却没有丝毫商人气息,宛如学者文人,浅淡的交谈,询问阿笙学业,聊聊未来学业规划,谈话极有分寸。

他的谈话让阿笙心存感动,无形中拉近了亲近的距离。

她喜欢这位房地产巨擘,并非因为他是陆子初的父亲,而是因为人生阅历,让他身上的气质变得厚重无比,跟他静心交谈,收获颇丰。

他们谈话的时候,陆子初很少插话,坐在一旁,含笑听着,修养极好。

坐了半个小时左右,陆昌平起身离开,临走时,对阿笙说:“有时间,子初带着你,我们一起外出吃个便饭。”

“好。”

送陆昌平出门,在花园里巧遇刚开车回来的吴奈,看到陆昌平也在,先是一愣,快速扫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大概疑心陆昌平是来找麻烦的。心里是这么想着,面上却是溢满了笑容,迎了上来:“陆叔,好久不见。”

上前,就是一个大拥抱,看得出来,陆昌平是极为爱护晚辈的,拍了拍吴奈的背,笑着说:“似乎比前些时候又瘦了。”

“工作太忙,没办法。”

叮嘱吴奈管理好身体,司机这时候已经打开了后车门,陆昌平上车前,看着顾笙:“但愿我今天突然过来,没有让你受到惊吓。”

阿笙笑答:“不会,您很温善,也很亲切,我在您面前唯恐失去了矜持。”

闻言,陆昌平眼中的笑意陡然加深,这姑娘说话不急不躁,言语聪慧。

对这个孩子,他是心存喜欢的。

晚上,吴奈死皮赖脸的登堂入室,摆明了要在陆子初家里蹭饭吃。

陆子初心情还是很好的,非但没有赶走吴奈,甚至提议给石涛打电话,让他也过来聚聚,人多热闹。

吴奈觉得天下红雨了,一直偏好清净的人,有一天竟然也开始喜欢起热闹来,稀奇啊!

话虽如此,还是热情洋溢的打起电话来。

阿笙在厨房里帮忙,心不在焉的洗着菜,“刚才我的表现是不是很差?钫”

陆子初眸子里掠过浅淡的笑意,这样喜欢一个人,他还是第一次经历,老实说刚看到父亲大驾光临,毕竟还是有些紧张的,担心父亲会摆脸色给阿笙看,倒不是说对未来很茫然,他对这段感情还是很谨慎的,怕阿笙会受伤害,会觉得难堪,怕一不小心就让她对这段感情心生迟疑…

今夜,他对父亲有着太多的感激,父亲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察觉的出来,父亲还是很喜欢阿笙的。

“你表现的很好。”他从身后拥住她,适时安抚,和她一起清洗着蔬菜旱。

阿笙不再说话,他和她的手在水流和蔬菜里穿梭着,手指碰在一起,他已经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一时间只有哗哗的水流声在厨房里沉闷响起。

阿笙觉得,今年盛夏天气太热,但却多了很多令人舒心清爽的东西。

打破这份沉静的是吴奈,拿着手机走进来,看到这一幕,“哎呀”一声,音调加重,极尽扭曲。

石涛在电话那端,不明所以,音量透过手机传过来:“怎么了?”

“一言难尽。”吴奈说着,幽怨的看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伸长手臂,把手机递给了陆子初:“石头说不过来,你自己跟他说。”

陆子初并没有马上接过来,毕竟手上都是水,从厨房里抽出一条毛巾把手擦干净,这才接过手机,听了两句话,也没接腔,打开了手机免提。

“石头有话要对你说。”陆子初解释道。

阿笙这边有些疑惑,还没来得及说话,石涛就开口说道:“阿笙,考得怎么样?”

“凌晨十二点,网站才会准点公布正确答案,所以究竟答对多少题,连我也自己也不清楚。”

“打算熬夜对答案吗?”

想了想,阿笙说:“估计不会。”

石涛轻笑:“你这丫头,倒是挺能沉得住气,我就不行了,当初为了对答案,愣是从十二点熬到了凌晨四点多…”

阿笙有些尴尬:“倒不是说我能沉得住气,我只是比较懒罢了。”

石涛在电话那端爽朗大笑,“吴奈说,你们都在子初家?”

“对,你也来吧!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一起好好聚聚。”阿笙猜想,石涛应该还不知道她已经在望江苑住了两个多月。

有些感慨,已经两个多月了吗?时间过得真快。

石涛似是在电话那端沉吟了一会儿,然后“啧”了一声,笑道:“好吧,半个小时后给我开门。”

吴奈趴在吧台上撇撇嘴:“那尊大佛,我请了半天也没请动,还是阿笙面子大,一句话就搞定了,石涛那家伙典型的见色忘友。”

此时,石涛早已挂了电话,陆子初把手机还给吴奈,嘴角笑意淡淡,看到她跟他朋友们打成一片,心里有一种撩拨人心的暖。

饭桌上,石涛给阿笙倒了一杯红酒,却在中途被陆子初拦截:“她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下次再喝。”

见石涛有些泄气,阿笙凑到陆子初耳边,小声说道:“难得高兴一次,少喝一点没关系。”

“不许贪杯。”终究还是妥协了。

阿笙无语,他就在她身边坐着,她哪敢贪杯?又不是酒鬼。

石涛有些后知后觉,终于发现了端倪,跟雷达一样,来回扫了一眼陆子初和阿笙,疑惑顿生,手肘蹭了蹭吴奈的手臂,压低声音:“怎么怪怪的?”

“很正常啊!”

石涛皱眉了,正常的话,吴奈摸着鼻子笑什么?

吴奈是在笑石涛,竟然这么迟钝,用餐这么长时间,竟然现在才发现了异常。

餐桌上,石涛只是觉得陆子初和阿笙互动较为亲密罢了,也没多想,但…

筷子掉在地上,石涛弯腰捡筷子时,发现陆子初和阿笙十指相扣,石涛刚把筷子拿到手里,见到这种情形,筷子再次掉在了地上。

“筷子就那么难捡吗?我帮你。”说着,吴奈也蹲了下来,石涛伸手指了指两人交握的手指,然后做了个“在一起”的手势,疑惑的看着吴奈,等待解答。

吴奈点头,石涛见了,差点飙出眼泪来,直接掐上吴奈的脖子,小声道:“看来你早就知道了,知道还不告诉我,害我刚才死了大批脑细胞。”

“兄弟,我也不容易啊!”

久不见两人起身,阿笙想弯腰看他们的时候,陆子初似笑非笑道:“别管他们。”

事实证明,石涛得知陆子初和阿笙在一起之后,先是礼貌的说了声恭喜,只差没有说恭喜发财了,然后就是漫长的谴责,说陆子初和阿笙不够朋友,在一起也不告诉他,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阿笙听着石涛的话,浅浅微笑,终于打开很久不曾用过的手机,开机后,消息一条接一条,未接电话也有很多。

508舍友在今夜,短信一条接一条,跟qq聊天没两样,问的无非是她和陆子初在一起究竟是真,还是假。

阿笙有些头疼,摸了摸额头,该怎么回应呢?

这时,有人发来了短信,阿笙看到发信人,无意识咬了咬唇。

“发什么呆?”陆子初走过来,递给她一杯水。

阿笙心一紧,手机就在这个时候瞬间黑了屏,没电了…

回到房间,充电,开机,有关于那条短信,却始终没有打开过。

她既然选择了陆子初,就应该渐渐远离韩愈的人生,这是对陆子初负责,也是在对韩愈负责。

9月20日,这天是陆子初的生日。

生日前一天,陆子初就曾不动声色的跟她暗示过,但阿笙故作糊涂,一头雾水的看着他,于是,某人干脆放弃了,挑了挑眉,两手插在裤袋里,深不可测的看着她。

他大概觉得,她这个女朋友似乎也太不尽心了,连他生日是哪一天也不知道。

她只能继续装糊涂,担心吴奈、石涛过来搅局,一大早起床,换了一身纯白色棉布长裙,刺绣,很有民族特色。

下楼的时候,她看到他眼中有光划过,双臂环胸倚着餐桌:“要出去?”语气是不甚认同的。

“我跟依依有约,怕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昨天晚上,故意当着他的面,跟依依通话,两人约着今天一起逛街看电影,事实上,约依依见面是真,她和陆子初的事情,依依有所耳闻,她有必要跟她见见。

某人一听晚上,皱了眉:“晚上几点?”

“不确定。”

想了想,陆子初说:“晚餐前一定要回来。”

“我尽量。”已经忍不住想笑了。

见她转身朝玄关走去,陆子初认命般拿起车钥匙,轻声叹道:“在哪见面,我送你过去。”

行车途中,陆子初停车,下车片刻再回来,把一袋早餐递给了阿笙。

一杯牛奶,一个汉堡。

阿笙吃着汉堡,垂眸笑了笑,寂静安然,侧眸看向陆子初,早晨路况拥堵,他熟练打着方向盘,神情专注。

“不给我吃一口吗?”话语略显冷淡。

阿笙笑笑,把吃了几口的汉堡送到他嘴边,某人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大口,声音含糊,变本加厉道:“牛奶呢?”

阿笙把吸管插进牛奶杯里,再次送到陆子初嘴边…

于是,抵达目的地,阿笙喂陆子初吃完了大半个汉堡,至于牛奶,全都入了陆子初的口。

他是故意的。

下车的时候,陆子初眯眼问她:“真的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某人彻底泄气了:“算了,约会结束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开车回去,韩愈给他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晚上一起聚聚。

“中午吧!晚上我有事。”敞开的车窗里,微热的风迎面扑来,为九月晚夏带来了一抹清凉。

t市北环,有一条狭长的老街,古老,质朴,文化底蕴浓厚,平时会有很多中老年人结伴在此,流连忘返。

喜欢这里的人,当然也不乏一些年轻人,阿笙和依依就是这些年轻人中的一份子。

茶馆里,环境清幽,来这里喝茶的人,身份多样,有老外,有富商,有海龟,有白领…还有一些是话剧演员,并不出名,阿笙和依依从未看过他们的演出,却很喜欢坐在那里,听他们说话。

这些人的眼神里有着怀才不遇的怅然,言行间有着文艺工作者的清傲,常年默默无闻,在特立独行里兀自固守坚持,阿笙觉得,每一种职业,只要是为了梦想和生活谋生奋斗,就理应受到尊重。

在这世上,对异性有之心的,并非只有男人,女人也不例外钫。

看到帅气的男人,女人会在瞬间开启情感上的敏感度。依依讲陆子初,眼眸明亮,露齿微笑时,笑容温婉恬静。

“你和陆子初在一起,老实说我很意外。”依依说。

阿笙认真的回了一句:“我也很意外。旱”

依依嘴角浮现出笑意,靠着椅背,位置是她选的,靠窗,雕花屏风阻隔视野,**成间。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很多生活习惯有着惊人的相似度。许飞迷恋动漫,其中最喜欢的动画片是《足球小将》,每次看到阿笙和依依,就会戏称两人是现实版的大空翼和岬太郎,俗称黄金搭档。

对于阿笙和陆子初在一起,依依还是比较淡定的,毕竟没见面之前,阿笙和她通过电话,事先打过预防针,她能够感觉到,阿笙遇见了最适合她的男人。

依依手指敲着桌面,盯着阿笙看了一会儿,方才开口:“我在蓝钻见过陆子初,冷静自持,有修养,无疑他很出色,他选择你,必定是慎之又慎,我并不担心你们之间的感情,唯一让我不放心的,是他们家人的态度,我担心陆家或是韩家会因为姑姑,反对你们在一起。”

阿笙双手支着下巴,看着茶水出神了好一会儿,笑道:“到时候再说吧!”

有时候想得长远,只会对感情愈发计较,她不愿自己像个孩子一样在感情中索求无度,更怕自己付出十分感情,换来的却是对陆子初依赖至骨髓。

无论何时何地,不管你有多爱那个人,都不能拿出十分的热情,八分适宜,另外两分,一分是给予他最大程度的自由,另一分是留给自己,保持最真实的自己。

这次见面,阿笙发现依依变了,眼神里有淡淡的欢喜,因为清晰,所以很容易就能辨认。

她把这种改变理解成:老友再见,喜悦生暖。

9月20日这一天,被韩愈一生铭记。

就是在这天中午,男主角迟迟未到,最先抵达目的地的人是石涛和唐汐,韩愈被侍者领往包间的时候,石涛和唐汐正在讲话。

唐汐:“18日深夜,有位校友给我打电话,说子初和阿笙私底下在交往,这事可靠吗?”

石涛:“两人交往有一段时间了,阿笙不是要参加司法考试吗?子初怕她分心,所以才没有公开。”

唐汐:“我就说嘛,上次阿笙食物过敏,子初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看,开车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违反交通规则,眼见阿笙出事,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冷静。还有上次在蓝钻聚会,我在洗手间门口,遇到了他们,当时阿笙喝醉,子初抱着她从洗手间出来,我也没多想,正好我要回去,就顺便把阿笙送了回去,现在想想,从那时候起就有点不对劲了。”

石涛:“反正这次,子初是陷进去了。”

唐汐:“这两人都是学霸,还真别说,站在一起,看着挺赏心悦目的。”

吴奈来的时候,就看到尴尬站在一旁的侍者,还有站在门口,背对着他的韩愈,疑惑走近,还未见其面,就率先拍了拍他的肩:“怎么不进去?”

话落间,目睹韩愈神色,吴奈一怔,眉心蹙成了深深浅浅的沟壑。

韩愈眼瞳漆黑深沉,面庞阴霾密布,身体异常紧绷,似乎就连阴戾的表情也僵滞在了那里。

这时,包间内的石涛和唐汐也闻听声音,打开原本没合紧的房门,看到韩愈站在那里,先是一愣,忽然开始后悔刚才那番谈话了。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韩愈讨厌顾清欢,连带也很讨厌顾笙,所以忽然间听说陆子初和阿笙在一起,脸色才会这么难看。

唐汐抿抿唇,她好像闯祸了。

“你们刚才说,子初和谁在交往?”

韩愈声音很冷静,但双手却早已插在裤袋里,无人看到的地方,修长的手指早已握成了拳头。

空气似乎变得很稀薄,唐汐和石涛都没有吭声,但势必要有人打破这份难捱的沉窒,吴奈轻声叹道:“阿愈,别站在门口,我们进去说。”

韩愈站着没动,冷冷一笑,近乎咬牙切齿,一字一字道:“我再问一遍,子初和谁在交往?”

这次连吴奈也不敢开口说话了,老实说他从未见韩愈这么恼怒过,那么冷的眼神,仿佛冷到了零摄氏度以下。

向来在人前不形于色的韩愈,这一次是真的怒了。在人前,他甚至撕掉了伪装,就那么声势逼人的追问着。

他已经相信了这样的事实,只不过犹不死心罢了。

“有关于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来问我。”清冽的声音,镇定自若,平静中带着淡然,就那么神奇的打破了僵局。

吴奈等人松了一口气,男主角来了,问题交给他去解决吧!他们对这事真的是爱莫能助。

韩愈转身,神情似是笼罩了一层薄冰,那样的目光似乎能够把任何人逼进黑暗里,他说:“为什么一定要是她?”

走廊清凉,可以听到午间前来用餐的人,忽远忽近的话语声,模糊中透着说不出的朦胧和苍白,好比此刻韩愈的心境。

陆子初眉目宛然,清清冷冷道:“只能是她。抱歉,我不想将就我的婚姻。”

简单一句话,宛如尖刀利刃,狠狠剖开韩愈血肉,若非不能轻易示人,想必里面必定是脓血**。

韩愈目光阴鸷,里面充斥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涛暗潮,微微侧开眸子,不再看他,整个人笼罩在骇人的阴暗里,眼角挑出来的光,宛如隆冬晨间冰霜:“陆子初,你过界了。”

兄弟两人,似乎因为这件事情,感情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缝。

就那么擦肩而过,陆子初表情冷峻,也没拦他,只淡淡的陈述事实:“你有多恨顾清欢,跟我没关系,但你要明白,阿笙跟韩家没有任何关系。”

韩愈步伐一停,背影有着一触即发的愤怒,步下楼梯,伸出手,掌心里竟都是月牙形指甲痕迹。

韩愈离开后,吴奈皱眉道:“因为顾笙,和韩愈反目成仇,值得吗?”

值得吗?陆子初看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心里升起怅然,那丝怅然是留给韩愈的,但他很清楚,顾笙是他戒不掉的毒,既然戒不掉,那他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值得的。

离开餐厅,韩愈在酒吧泡了一下午,在里面碰到几个富二代,典型的纨绔子弟,看到韩愈,干脆凑到了一起。

这些人,韩愈平时接触过几次,但不熟,也不屑熟,如今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只当他们是空气,连虚伪应酬的心思也没有。

那么要命的喝酒方式,一杯杯名酒入腹,看得众人一个个摸着鼻子,坐在一旁不敢吭声,直觉一向冷傲的韩愈今天有心事。

彭家少爷坐在韩愈身旁,见韩愈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手机,那是一组号码,没有名字,反复的看,就是没有拨打的意思。

不知怎么的,隐约觉得那是一个女人的电话号码。

“韩少爷,不会是失恋了吧?”彭少压低声音,见韩愈没有理睬他的意思,也不生气,轻轻一笑,神秘兮兮道:“酒吧里有几位姑娘长得挺漂亮,你要不要见见?”

这时,不待韩愈说话,旁边有人听到,忍不住起哄道:“有多漂亮,快带进来让我们瞧瞧。”

于是,光线迷离的包间内,有几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人站成一排,站在最左边的女孩刚好出现在韩愈的视线里,最先入目的是一双帆布鞋,韩愈有些恍惚了,他有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阿笙了,但记忆中她很喜欢穿帆布鞋,偏爱深蓝色和白色。

抬眸,女孩一袭素色长裙,头发比阿笙的还要长,眉眼竟和阿笙有着几分相似。

彭少误解了韩愈的意思,以为他对那女孩有兴趣,就抬手示意那女孩过来。

女孩是极为欢喜的,虽说做这一行没有挑客人的权利,但今天看到这么帅的金主,心里难免有些心花怒放。

上前坐下,见韩愈靠着沙发把玩着手机,就大着胆子,也有心调和气氛,伸手轻轻拿着手机顶端:“先生,要不我陪你喝几杯?”

这边,韩愈手指原本正悬在拨号键上,女孩伸手拿手机的时候,他下意识握紧,于是…竟然按下了拨号键。

向来不知紧张为何物的韩愈,此刻竟因为一个电话紧张起来,犹豫着该挂断,还是等待对方接通。

“松手。”冷冷的声音,让女孩连忙松开手指,有些不知所措。

这位客人长得挺好看,就是性格似乎有些冷,酷酷的,却很吸引人。

手机“嘟嘟”声响起,韩愈一颗心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备受煎熬,从紧张、期待,一点点转化成了冰冷。

无人接听。

彭少这时候又凑过来,饶有兴趣道:“韩少爷,给谁打电话呢?”

韩愈微抿唇,终于开了金口,“借用一下手机。”

彭少哪有不借用的道理,连忙把手机递给了韩愈,眼见韩愈熟练的拨了一组号码,好奇心切,示意众人安静,一时间包间里只有“嘟嘟”的电话声缓缓响起。

手机被人接通,众人隐约间似乎听到一位女子声在手机那端响起:“你好,请问哪位?”

就在彭少等人疑惑那女人是谁时,只听“砰”的一声脆响,韩愈把手里的手机狠狠的砸在了墙壁上。

手机壳、电池、手机卡彻底分家,支离破碎。

众人吓了一跳,韩愈在商界堪称黑马,老狐狸一个,平时虚伪处世,几时这么情绪外露过?

显然是气坏了。

韩愈摔坏的可是彭少的手机,彭少却不敢多加埋怨,一个手机而已,花不了几个钱,平时彭少如果见韩愈发这么大的火,浑身充满戾气,说什么也不敢招惹他,但今天身处酒吧,喝了酒,胆子明显大了许多,笃定自己之前猜测正确,韩愈这么生气怕是因为女人,失恋可能性比较大。

不过也奇怪了,像韩愈这么好的身家,竟然还会有女人嫌弃他,对那人忽然生出几分好奇来。

“别生气,不就一个女人吗?这里有的是,只要你喜欢,我都能帮你通通找过来。”彭少说着,对坐在韩愈身边举手无措的女人挤眉弄眼道:“还不好好陪韩少喝几杯,伺候好眼前这位主,以后有你享福的时候。”

这话虽说有玩笑成分,但像韩愈这样的人,也曾游戏花丛,听说对女人一向大方,所以彭少倒也没有空头许诺。

只可惜,今天韩愈心情是真的很不爽,巴结韩愈没错,错就错在挑错了时机。

那女孩靠近韩愈,柔软的手臂刚碰到韩愈的手,就被韩愈一把甩开,“滚——”

“滚”这个字,也只有韩愈才能表达出逼人的气势来,一字出口,女孩吓得连忙站起身,包间内的男男女女们全都屏住了呼吸。

这时候,韩愈已经站起了身,掏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一张卡,甩在了彭少身上:“手机钱,酒钱,使劲刷,预祝你们醉生梦死过一生。”

韩愈迈步走到门口,又停下步子,看了一眼站在角落吓成一团的女孩,冷冷一笑:“出来卖,还穿这么纯,白瞎了这身衣服。”

这话可真是恶毒到了极点,女孩脸色青白交加,眼里瞬间就蓄满了泪水。

女孩同行搂着女孩,轻声安慰她。

有人皱眉道:“韩少今天这是怎么了?跟吃着**一样,一点就着,火气还真不是一般的旺。”

彭少原本有些不悦,感觉自己之前完全是热脸贴冷屁股,韩愈傲气十足,虽说没给他好脸色看,但好歹留下了金卡,之前也不算是白受气了。

女孩同行看不下去,忍不住问道:“那人是谁啊?说话这么毒,无非长得好看一点,有什么可拽的?”

彭少搂着身旁女伴,说话轻佻:“妹妹,这你就说错了,你知道刚才那人是谁吗?韩愈。鑫耀投资公司少东,商界投资传奇韩永信的儿子,陆氏房地产巨擘是他姑父,韩家资产远比你想象中还要惊人。”

进来的女人们听说他是韩愈,有人诧异,有人恍然大悟。

有女人小声说道:“难怪我一看到他就觉得眼熟,好像前段时间还在杂志上看过他的一篇专访。”

彭少端起酒杯浅浅喝了一口:“这人从小就孤傲,学习出色,家境好,能力好,生来就高人一等,瞧不起任何人,再加上长得帅,眼光挑着呢!说实话,你们还真是入不了他的眼。”见身旁女伴有些不高兴,彭少似笑非笑的亲了亲她的脸:“你也别恼,高雅之物入不了哥哥的眼,哥哥我就喜欢你们这种俗物。”

酒吧纸醉金迷,打情骂俏,这里是堕落的天堂,用金钱麻痹了痛苦,助长了虚幻的快乐。

韩愈开车离开,城市早已拉下了夜幕,车灯如火,他把车开的很快,燥热的风穿过车窗吹打在他的脸上,终于有了片刻清凉感。

在这样一个夜晚里,他把车停在了望江苑对面,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停在这里,仿佛奶奶家里圈养的那些流浪猫,被他关在笼子里,撕心裂肺的尖锐哭叫着,挣扎的抓着铁笼,试图奔窜而出。

看门老大爷是认识他的,看到他的时候,笑眯眯道:“韩先生,陆先生和顾小姐前不久开车出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顾小姐?韩愈心里传来针扎般的疼痛,究竟需要来往多少次,看门老大爷才能对顾笙这般熟悉?

“她常来望江苑吗?”

“顾小姐吗?”老大爷笑道:“顾小姐搬进望江苑有两个多月了,她和陆先生同居很久了。”

韩愈心里狠狠一瑟,眼前一片眩晕。

车内的人久不出声,老大爷弯腰透过车窗看向韩愈,见他无力的靠着椅背,望着小区建筑,愣愣的出着神,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老大爷刚想说话,却听韩愈音调冰冷,淡淡的投掷出来,似是呢喃自语,又像是在跟老大爷说话一般。

“原以为她还小,没人能那么快就发现她的好,没想到…迟了吗?”

老大爷听不出这话是什么意思,再加上韩愈声音很轻,有些字老大爷也没听清楚,只觉得今日韩愈褪掉了冷漠,整个人笼罩在黑暗里,隐隐绝望。

晚上在餐厅吃饭,往年这个时候,若是在国内,陆子初必定和家人或是朋友聚在一起,但今年跟往年有些不同。

和阿笙简单的吃顿饭,说说话,也是挺好的。

其实晚餐很讲究,那家餐厅夏天的时候,陆子初带阿笙来过,她很喜欢这里,餐厅装潢很独特,白色的墙壁上挂着很多酒,白酒或是红酒,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酒架上,很精致。

侍者带两人找位置坐下,陆子初事先点过餐,直接上餐就行。

她好像并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用餐的时候很安静,中途放下刀叉,起身时对陆子初说:“我去趟洗手间。”

“需要我带你过去吗?”陆子初问。

“不用。”她笑,又不是小孩子。

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陆子初来说,很突然。

这样的惊喜,他从未预想过,通常都是男人为女人制造惊喜,却没想到…她却反其道而行之。

两分钟后,餐厅里响起她俏皮的声音,通过麦克风,她说:“嗨,陆先生,如果听到我声音的话,麻烦看向我,谢谢。”

隐隐含笑的声音,瞬间让餐厅陷入沉寂中。

突然听到阿笙的声音,陆子初险些被食物呛到,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抬眸朝声源处望去,心脏差点停摆,几秒后,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终于开始恢复正常跳动,一下又一下,急促,有力…

这家餐厅名字叫:如果·爱,是一家音乐主题餐厅,来这里就餐的人多是情侣、夫妻。

餐厅每到固定时间段,就会有钢琴独奏,今天也不例外,女钢琴师看起来比阿笙年长几岁,早已坐在钢琴旁就位,阿笙站在钢琴旁,陆子初看向她的时候,她对他露齿一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眼波流转,很耀眼。

水晶灯光下,女子一袭长裙,领口有着精美的刺绣,赤脚穿着一双少数民族特色凉鞋,头发松松挽起,斜插着一根簪子。

精美的民族衣服,很少有人能穿出这种特色韵味来,偏偏穿在她身上却带着说不出的优雅。

她信佛,脖子里常年挂着一条白金项链,吊坠是一块和田坐佛,笑容慈悲温暖钶。

她对他说过,这块玉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希望她能在佛祖庇佑下,一世无忧。

时年19岁的她,早已出落的亭亭玉立,众人瞩目下,仿佛暗夜里盛开的白莲花,盈盈光辉,破夜而出。

侍者为她送来小提琴,在他略显意外的目光注视下,这一刻,她终于羞涩的笑了笑明。

他竟不知道,她会拉小提琴…

看着她,有一种心动被她撩拨的无法克制。

耀眼舞台,年华美好的女子,明媚的微笑,一把小提琴,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陆子初心头被浸润,眼眸里有光一闪而过,他在寂静无声的主题餐厅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清晰,辨识度很高。

钢琴伴奏下,《卡农》被阿笙缓缓拉出,相同的旋律,却因为亲密纠缠,相互追逐缠绕,曲调缠绵至极。

这首乐曲,没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和惊心动魄,但却引起了众人共鸣。就餐男女靠着椅背,或是支着下巴看着台上的女子,安静聆听着。

陆续有人进来用餐,很安静的拉开椅子就坐,将声音控制到了最低。

陆子初忽然明白阿笙为什么会选这首乐曲了,看似平凡的韵律却有着宛如她一般的沉静如水,里面包含着瞬息万变的生命力。

日常琐碎,看似平凡,却有着温润人心的力量,所谓爱,理应经得起生活中最平淡的坚守。

卡农最后曲调融合在一起,仿佛恋人生死追随,永不分离。

餐厅冷气袭身,陆子初心里却炙热的像是一把火,就那么万分缱绻的望着她,不愿打破刹那间勾画出来的圆满。

一曲毕,女子放下小提琴,原本清冷的语调不期然消融在沉寂里,嘴角笑容清浅,美好的不忍轻易触碰。

阿笙说:“谢谢餐厅经理,同时谢谢我身旁这位钢琴伴奏,隆重介绍一下,08号穿着白衬衫的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阿笙视线略显放肆,就那么坚定无误的投落在陆子初身上,看着他微笑,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坏孩子。

众人不约而同,一致望向陆子初,齐刷刷的视线里起初有着探寻,有着艳羡,能被如此气质优雅的女人用心对待着,想必男人必定有着过人之处。

确实有着过人之处,众人目光惊艳,男子容貌堪称男色极品,长得帅,气质佳,清越闲适,静静的看着小女友,慵懒的微笑着。

间或有人呢喃出声:“她男朋友真帅。”

“哇,帅哥。”

这样的赞美之词,很容易就引起男方醋意,酸溜溜的补充了一句:“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长得好看,还是能当饭吃的,赏心悦目,看着也就饱了,陆子初成全了别人眼中的赏心悦目,而阿笙成全了陆子初的刻骨铭心。

陆子初眸色温柔,单臂搭在椅背上,另一手敲打着桌面,从未觉得“男朋友”三个字如此动听。

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有力的武器是感动。此刻,因为她,心念落定,内心丰盈成灾。

阿笙缓缓开口:“很多年以前,我们都是懵懂无知的小孩,恨不能早日相识,以至于彼此笑容里沾染了太多世事尘埃,但依然要感谢上苍,让我能够在成长路途中遇到这样一个男人。若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会如此眷恋一个人…”

这些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被赋予了更深层的意义,让陆子初的嘴角盛放出一朵朵炫目的花。

见他无声微笑,阿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整张脸因为笑容格外生动,好像能发光一般,堪似水晶。

阿笙看向陆子初,那一眼,带着往日罕见的娇嗔,笑容羞涩:“陆先生,拜托你别笑,说实话,在人前说这些话,我有些紧张。这么笨拙的表达内心情感,我还是第一次。今天是我男朋友生日,如果我没有任何表示的话,他怕是会甩脸色给我看,所以请大家多担待,如果打扰了大家用餐兴致,还请把谴责的目光瞪向我男朋友。”

俏皮的话语,隐藏着小幽默和小智慧,陆子初无法抑制嘴角上扬,侧眸看着她,笑容无法抵挡,惟愿这样的笑容能够挂在她脸上一辈子。

一席话,获得掌声和一阵或低沉,或悦耳的笑声,很善意,仿佛阳光洒满一室,暖暖的。

一曲《卡农》,外加小提琴独奏《生日快乐》,音调优美轻快,餐厅里坐满了人,听者心里莫不溢满了温情

陆子初内心一片轻柔,她是他喜欢的女子,也许第一眼见到她,课堂上第一次唤出“顾笙”的时候,心就遗失在了她的眉眼间。

陆子初看着她,19岁的她,一双眸子漆黑明亮,宛如月夜光华,在夜色中随着音符缓缓流动着,弹奏的曲调里有着她不轻易流露的柔情。

9月20日,这一天被韩愈一世铭记,同样也被陆子初铭记一世。

前者如坠深渊,后者扶摇云霄。

众人忘不了,年轻女孩是如何为男友庆生,帅气的男人又是如何回馈女友精心策划的生日惊喜。

她为他营造的氛围,他是那么喜欢,以至于后来失去她的日子里,他不敢再过生,怕会记起她,怕会目睹她如烟花般的微笑。

那天,桌上花瓶里,他摘了一朵白玫瑰,迈步走向她。

众目睽睽之下,搂着她的腰,把花插在她的头发上,她抬手摸了摸,眸子湿亮,轻声问他好不好看?

“好看。”那一声有着别样的撩人。

人前,陆子初珍之重之的亲吻着她光洁的额头,阿笙眉目低敛,静静微笑。对的,就是这种感觉,和他在一起,她会很平静,仿佛什么坎坷都能一起度过。

也是在那天,情侣主题许愿墙上,阿笙在便签上写下祈祷文:“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

陆子初后来握着阿笙的手,宛如教小孩子写字一般,一同在这句话的后面添加了一句话:“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细水深流。”

写完了,他维持姿势不动,从身后拥着她,下巴支在她肩上,同她一起看着那些字,漆黑的自己晕染在淡黄色便签上,衍生出一段情迷,短短几句话,见证了他和她的故事和过往。

“除了小提琴,你还会什么乐器?”声息在耳畔,含着压抑下的情动。

阿笙偎在他怀里,抬手环着他脖子:“下次,我可以拉二胡给你听。”

“好。”轻轻抱着她,闻着阿笙发间清淡的发香,陆子初心里被煨得暖暖的。

请不要让她眉间沾染上忧伤,如果她能一直这么笑,他愿意拿他的喜来换取她今生所有的悲。

那天回望江苑,有车停放在陆子初家门口,朦胧迷离的灯光下,韩愈靠着车门,手里夹着一支烟,火光明灭闪烁,脚下少说也有十几支烟头。

看到阿笙下车,韩愈目光直直射向她,宛如夜色阴鸷。

阿笙站着没动,忽然想起出发前他曾给她打过电话,但却没有接听。心虚吗?她只是不想和韩愈有太多牵扯…

陆子初此时已经下车,看到韩愈,竟然还能做到面不改色。

韩愈看也没看陆子初,只是看着顾笙,声音有些哑:“你过来,我带你回韩家,或是回学校。”

不管去哪儿,就是不能留在望江苑。

阿笙之前的喜悦被冲淡,抿唇不吭声。

陆子初握住阿笙的手,盯着韩愈,眼神透着说不出的清冷。

韩愈今天太显执拗,他没看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指,仰脸望着灯光,也不知道在出神的看些什么,或是他只想逼退眼睛里的湿意。

“顾笙,你跟我走,我…不欺负你。”

骄傲如他,此刻竟然语带请求,阿笙心里忽然很难过,她看着脸色发白的韩愈,又看向身旁沉默如树的陆子初。

陆子初什么话也没说,但握着阿笙的手劲却很重,看似镇定的神情间隐藏着疏离和愤怒。

他那么聪明,韩愈彻夜守在这里,说着莫名的话语,他定是猜到了什么,脸色并不好看。

两兄弟,韩愈目光冰冷,陆子初目光淡漠,四目对视,竟是互不相让。

那夜,兄弟两人并未撕破脸,因为韩永信病重抢救,顾清欢在双方僵滞的时候,给韩愈打来了电话。

20日深夜10点左右,鑫耀投资公司总裁韩永信心脏病发住院,并接受了心肺复苏手术,韩家、陆家齐聚,一直坚守到凌晨,方才转危为安,送出手术室。

韩永信心脏原本就有问题,之前多次感染呼吸道疾病,但20日才爆出对方心脏病复发,消息一出,外界对鑫耀接~班人饱受期待和争议。

鑫耀管理层,一方拥护副总裁顾清欢,另一方拥护韩永信儿子韩愈接管鑫耀。

其中,对于顾清欢接管鑫耀,争议最大,但因她手中持有决胜性股权,所以外界争相报道,鑫耀少东想要回归鑫耀管理层,无疑前景堪忧。

21日清晨,韩永信苏醒后,发表简单声明,声称身体已无碍,不会影响未来管理决策,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淡化此事造成的负面影响。

那天,阿笙一夜未眠。

临走时,陆子初紧了紧她的手:“阿笙,你在家等着,有消息我给你打电话。”

那通电话,是清晨响起的,阿笙耳力敏锐,下意识从沙发上坐起来,“怎么样?”

“醒了。”顿了顿,陆子初的语气竟是沉重的,他说:“阿笙,去看看你姑姑。”

阿笙心里一咯噔,好半晌,才低低的“嗯”了一声。

门铃响起的时候,顾清欢正穿着家居服,赤脚站在窗前,双臂环胸,似乎想给自己一些温暖。

开门,未见来人,顾清欢嘴角率先浮起笑意,见来人是阿笙,微愣,笑容加深,声音很轻:“怎么这时候来了?”

不该这时候来的,因为顾清欢太狼狈,脸颊红肿,听说是被韩老太太掌掴的,因为她隐瞒韩永信心脏有问题,害得韩老太太差点失去儿子。

顾清欢云淡风轻道:“有些东西很私密,没办法和人一起分享,也没人能够分担。人世间的喜和悲,从来都是不期而遇的,没有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老天坏着呢!”

顾清欢的话有些莫名,阿笙听得懵懂,怀疑顾清欢是否生病了,或许她该问一下姑姑,她是否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

但阿笙知道,向来无坚不摧的姑姑,在今日终于掀开了盔甲一角,顾清欢说:“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日子经不起推敲。今天凌晨,从医院回来,天色阴沉,我看着车镜里的自己,眼角竟已生出这么多的鱼尾纹。这么多年过去,好像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改变。对你爷爷和奶奶,我心存内疚,我不是一个好女儿,这一生,我过得何其失败,仿佛每个毛孔里都装满了罪恶,但是阿笙…”顾清欢看着阿笙,眼眸温柔:“没有人天生喜欢当坏人。”

天有点阴,风很凉,阿笙看着顾清欢,看她如何痴言痴语,看她如何不痛不痒的说着冰冷的话语。

她姑姑就像是一条常年被封冻,进行冬眠的蛇,就算心情再如何糟糕,也无法触摸心中的那份柔软。

足够冷漠的人,不贪婪温暖,阿笙在姑姑的眼睛里看不到丝毫情绪。

她忽然意识到,姑姑内心深处一定饱经伤痛,这份伤痛淹没了她所有的喜悲,所以才能在经年累月中如此苛待自己。

姑姑说:“阿笙,因为我,让你在学校饱受排挤,我感到很抱歉。”

阿笙微愣,随即恢复如常:“没有,没有人排挤我。”

“那次我去学校找你,无意中听到学生在说你,在说我,我一个中年女人躲在洗手间里,竟然不敢出来。我始终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但那一刻,我心存愧疚。我去宿舍楼看你,见你形单影只,独来独往,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在国内,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为了你好,我应该疏远你,但阿笙…姑姑不舍,偶尔见见,可就连偶尔,也总能让你见到我最狼狈的那一面。”说这话的女人,微笑着,笑声却是那么难听:“别再跟姑姑联系了,就当是我求你了。”

阿笙扯着顾清欢的衣摆,眸色潮湿,她轻声说:“奶奶活着的时候,一直牵挂着你,她死了,我替她继续牵挂你。姑姑,我不让你一个人,国内至少还有我为你养老送终…”

顾清欢背对着阿笙,死死咬着唇,有温热的液体划过眼眶,但却一寸寸的掰开阿笙的手,忍着喉间哭声,“我睡了,你自便。”

阿笙看着顾清欢的背影,想试着微笑,嘴角却无法拉扯出微笑的弧度。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的呢?爱情死在了顾清欢的身体里,唯一能支撑她活着的,只有亲情了,如果有一天亲情永断,她只怕连清淡的欢愉也没有了。

韩家雕花大门“吱呀”一声被冯妈推开。

她送阿笙离开。

阿笙走得艰难,每一步仿佛都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泪眼中,路况幻影多重,脚踩空,险些跌倒,却有一双手臂牢牢搂住了她。

入目,是陆子初冷峻的脸,他在这里似乎等了很久。

不愿让他看到她眼角的泪光,并不避讳冯妈,踮起脚尖,伸手环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间。

“阿笙…”陆子初似是想说些什么,最终将语言化成了举动,抱着她,轻拍她的背:“要回去吗?”

“嗯。”

冯妈站在门口,不敢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他们这是…

回到望江苑,阿笙说要回房间午睡,陆子初也没多说,纵容放行。

午饭做好,去卧室叫她,就看到原本该午睡的某人正在收拾行李。

陆子初止步,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她。

随着年龄增长,阿笙眸子越发温和坦然,05年夏末,终于在成长中迎来了破茧成蝶。

有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她的好,他并不是毫无反应的,之前没感觉,是因为他对自己有自信,但现在,出现了一个太过优秀出色的韩愈,无疑内心深处他是焦躁的。

他该如何?同处一个屋檐下,有多少次想把她彻底变成私有物,但他不能吓坏她,有时候尘埃落定是需要过程铺垫的。

这时,阿笙转身看到他,没有意外和惊讶,继续整理衣服:“我明天回学校。”

她不是在跟陆子初商量,而是在陈述事实。

陆子初倒是处变不惊,“因为韩愈,还是因为你姑姑?”

“…都不是,读研的话,住在望江苑会不方便。”声音有点哑。

陆子初倒了一杯水递给阿笙。

“谢谢。”

她接了过来,低头看着杯壁,过了一会儿,对他说:“你和韩愈别因为我反目成仇。”

陆子初微抿唇,轻描淡写道:“你早就知道他喜欢你?”

阿笙不说话,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话不说,偏偏对陆子初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因为她,他和韩愈关系闹僵,她觉得很抱歉。

陆子初心口一紧,看着她,目光深湛,循循善诱:“阿笙,说你喜欢我。”

语言谨慎,隐隐克制。

阿笙微愣,他这是在不安吗?

这次回学校,确实跟姑姑和韩愈无关,刚才接到法学系主任的电话,作为学校推免生,阿笙免试读研,学校让她明天或是后天回学校报到。

她的举动是否吓坏他了?

“我对你,岂止是喜欢那么简单。”阿笙轻轻一笑,声音且轻且柔。

陆子初心弦被拨动,竟那么容易就被她安抚了。

9月22日阿笙回学校,陆子初随行。

陆子初在t大是名人,阿笙好歹也是学霸级人物,这样两个人平时独自出行,回头率就极高,现如今陆子初提着行李走在前面,阿笙跟在他身后,就这么光明正大的现身女生宿舍楼,吓坏了沿途众人。

之前倒是闻听过风声,但大多数人都是半信半疑,此刻亲眼目睹,一个个张着嘴,回头率200%。

阿笙走得很慢,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偶尔会放缓步伐,等她跟上。

夏末,t大校园,男女皆是出色的人,男人出类拔萃,女人沉静安然,路遇各系教授,都会好奇的看一眼阿笙,然后停下脚步跟陆子初简单寒暄。

老实说,若不是之前陆子初教过阿笙,这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是天作之合,出奇的赏心悦目,只是…众人没想到的是,清傲如陆子初,有一天竟会被一个小丫头吃得死死的娲。

不难发现,陆子初跟人谈话的时候,会看向阿笙,没有任何话语交流,但那么轻柔的眼神,摆明了在这段感情中,某人早已泥足深陷。

这一天,但凡见过陆子初和阿笙的老师们,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同一个问号:“小姑娘真有本事,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追上陆子初的?”

不仅是在他们眼中,全校师生几乎都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话题延伸至508,江宁三人看着陆子初,拘谨的站在宿舍里,尚未关闭的房门口,更是围满了好奇的人。

一口一个“陆老师好”,平时说话口无遮拦的舍友,俨然化身成了乖宝宝,有礼得很。

陆子初说:“我已经不在t大任教,叫我名字就好。”

“陆老师…”关童童忽然止话,吐了吐舌,“哎呀,叫习惯了。”可爱的笑了笑,问陆子初:“您和阿笙真的在交往吗?”

“嗯。”

门口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异响,听得出来,很多人听到这句话,无疑心绪杂乱。

薛明珠笑道:“这是大喜事,陆老师改天要请我们吃饭才行。”

陆子初轻笑了一下,竟允诺薛明珠她们:“我最近不太忙,确定在哪儿吃饭,可以让阿笙转告我。”

“太好了。”薛明珠几人欢喜拍掌庆贺,江宁似是想起了什么,好奇问:“陆老师,阿笙当初是怎么追上您的?”

陆子初嘴角微扬,看了一眼略显尴尬的阿笙,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事实上,是我追阿笙的,司法考试结束后,阿笙才同意和我交往。”

“啊?”众人惊呼,然后一致沉默,陆子初主动追阿笙,已经是匪夷所思了,又被告知,阿笙嫌弃陆子初,众人怎能不震惊?

好半晌,江宁发表感慨:“我们阿笙魅力无极限啊!”

阿笙:“…”

送陆子初离开,走廊里好奇目光无数,他握着她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

等电梯的时候,阿笙对他说:“谢谢。”

他担心508舍友埋怨她隐瞒恋情,所以才会说司法考试后,她才同意和他在一起,算起来两人交往只有两天光景而已,这么一来,江宁她们便不好再说什么,也能堵住众人的口,这么一来,两人更称不上是“师生恋”,如此为她着想,她是知道的。

陆子初侧眸看了她一眼,眸色淡淡的,没吭声。

那一眼,看得阿笙心里直发毛,难道“谢谢”说错了吗?

应该是错了,进了电梯,待电梯门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轻关闭,阿笙觉得眼前一黑,陆子初的唇转瞬间就覆盖在了她的唇上。

阿笙反应不及,没想到他会在学校电梯里乱来,电梯里有摄像头,一楼宿管老师如果坐在电脑前的话,能看得一清二楚,他…

阿笙很紧张,被他吻着,也不敢乱动。

明明那么冷清孤傲一个人,私下面对她的时候,似乎总会情难自制,比如说,吻她,却不分场合。

阿笙被他吻得身体发软,再看他,眸子里似乎燃起了可疑的火光,但他做事毕竟还是有分寸的,一楼数字闪现时,离开她的唇,指腹温存摩擦着阿笙被他吻红的唇,含着小警告:“不许再对我说谢谢。”

“…”她不敢了,真的。

越是谨言慎行的人,内心就越是阴险狡猾,陆子初是其中之最。

出了电梯,阿笙下意识往宿管老师那里望去,松了一口气,还好,宿管老师并未坐在电脑前,要不然她又要扬名t大了。

这天,阿笙回到508宿舍,一进门,就遭遇了几人围攻。

江宁:“阿笙,我说你脑子是不是秀逗了,陆男神你都嫌弃,什么眼光啊你。”

关童童:“你说说,陆子初哪点不好了,你究竟嫌弃他什么啊?”

薛明珠说话更狠:“老实说阿笙,陆子初追你的时候,其实你心里早就乐成了一朵花吧?”

阿笙:“…”

那天,陆

tang子初跟阿笙告别之后,并未急着回去,而是去了校长办公室。

两人平时私交不错,校长又极为器重陆子初,一番浅谈茶聊,校长无疑也听到了风声,笑道:“看来你是非她不可了。”

陆子初看着茶水,出神了好一会儿,嘴角笑容迷人:“她很美好,值得我给她最完整的爱。”

看到她微笑,他的世界会在刹那间豁然开朗,这辈子想和她成为一个人,紧紧牵着她的手,白首不分离。

他是如此的…喜欢她。

午后,阿笙去图书馆借书,路遇校友,看到阿笙,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会主动上前跟她说话,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你和陆老师真的在交往?”、“听说是他先追你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听说你们已经住在一起了?”

诸如此类的问题,五花八门,一个接一个,阿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一个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问题接踵而至,生生不息。

对于这话,阿笙感同身受。

图书馆几乎没什么人,正值午休时间,再加上图书馆空调坏了,这么热的天气里,几乎没有人愿意留在这里继续受罪,聪明的人都去自习室了。

阿笙是笨人,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里,这时候去自习室,怕是耳根难以清静了。

清脆的高跟鞋声,在图书馆里缓缓响起,阿笙回头,竟是很久未见的楚楚,怀里同样抱着几本法学名著,正朝她一步步走过来。

天气热,楚楚脸色微红,但并不影响她的艳光四射。

一袭长裙将她衬托的妩媚动人,看到阿笙,小小蹙眉,但难抵眉间自信。

看到现在的楚楚,自信,小露霸气,不难想象她的未来,必定会成为法律界翘首。

“好久不见。”楚楚坐在阿笙对面,话语很有风度,但笑容太显生硬,但她已经做得很好了,至少没有冷脸相对。

“好久不见。”回应,是礼貌。

楚楚维持笑容,低头翻书,睫毛扇动,很迷人。介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私底下见面,是不可能和睦共处的。

“你和子初哥私下交往有多久了?”楚楚翻动书页,声音镇定。

阿笙拿着笔,记录要点:“你可以去问他。”

楚楚轻轻笑了下:“我和他见面,你不介意吗?”

“为什么要介意?”阿笙终于抬眸看着她,转动着手中的圆珠笔。

楚楚笑容收敛,盯着顾笙,眸子深沉幽暗:“顾笙,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有必要装傻吗?”顿了顿,微眯双眸,郑重开口:“我喜欢陆子初,你真的不知道?”

阿笙看了她一会儿说:“很多人喜欢他,难道我要一一提防吗?”

“你是不是觉得你很有魅力,所以才会在那么多人里脱颖而出?”这话,楚楚问得掷地有声,近乎咄咄逼人。

阿笙心情不受影响,“抱歉,我没这么想过。”

“人要有自知之明,陆家是不可能接受你的,就算陆子初现在跟你在一起也没什么,这世上有很多恋爱,看似美好,却经不起现实打磨,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在一起多久。”

05年9月22日午后,楚楚骄傲的表情和笃定的眼神落在阿笙眼里,预示了10月末的晴天霹雳。

9月末,这天午后,阿笙走出图书馆,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不该出现在这里的韩愈。

他就站在那里,离她不过咫尺距离,那么近,却又好像很远。

图书馆外面,来往学生好奇的打量着她和他,有人认出韩愈,惊讶,意外。

时年26岁的他,穿着烟灰色衬衫,黑西裤,手上戴着瑞士名表,精明干练,眼神锐利,但很多时候都藏匿着内敛的光。

这样一个午后,时间静止,仿佛电影里惯常出现的镜头:男人英俊,女子清丽,四目相对,理应缠绵唯美…只可惜,他和她,无法眼神交流,缠绵缱绻钶。

“要不要晚上一起吃饭?”平淡的语气,神情如常冷漠,但韩愈却改变了太多。

在她面前,他不再强势,开始学会在发出邀请的时候,征询她的意见,多么难能可贵。

“好。”正好,她也有话要对他说明。

黄昏,盛景大厦,32层高楼,夕阳光束摇曳,仿佛给办公室镀了一层轻纱,光影斑驳,年轻男子站在窗前,良久伫立,指间烟,浮起淡淡的薄雾。

六点,男子把烟捻灭,拿起桌上的手机和车钥匙开门离开。

韩愈抵达咖啡厅是六点半,经理跟他打招呼:“韩先生,您预约的客人已经到了。”

到了?心里竟松了一口气,有着不可抑制的欢喜,来之前还担心她会反悔不来,如今她来了,方才明白,一下午的心烦气躁,究竟是因何而起。

远远看到顾笙,韩愈抬手扯了扯领口,解开的扣子,少了以往严谨,反倒多了几分随和。

沿途有女侍者看到他,脸红微笑,他并未察觉,心思全飞往了那个人身上。

镂空包间,有一处敞开的阳台,他看到她的时候,她正趴在阳台上,背对着他,单手支着侧脸,很安静。

韩愈步伐很轻,站在门口,看着她,沉默无声。

今天她的装扮,跟第一次在韩家看到她很相似。

白t恤,深蓝色牛仔背带裤,一双蓝色帆布鞋。他从不觉得顾笙长得很漂亮,甚至称不上很惊艳,跟他之前交往过的女朋友相比,顾笙姿容无疑黯然失色了许多,但他却偏偏对她上了心。

对她上心,是因为她特别,那么多女人,在他生命里来来去去,从来都是过往云烟,感觉稍纵即逝,唯有她。

不愿承认,04年盛夏,他和她虽然毫无交集,但一整个夏天,他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她。

韩家,她帮冯妈晾床单的时候,白皙的脸上会溢满孩子般的微笑,阳光目睹她的微笑,也变得格外温情起来,轻柔的洒落在她的额头上,宛如时光停驻,唯一闪现在脑海中的词汇就是:美好。

顾清欢为什么是她姑姑呢?如果不是,现在感情中的胜利者,会不会变成他?

得知她和陆子初在一起,几天以来,他在愤怒和绝望中做了太多次有关于她的梦。

他们和睦共处,浅浅聊天,聊生活,聊梦想,聊日常琐碎,他的嘴角有淡淡的笑意,只因她让他着迷。

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沉静温暖的人,看书的时候,牧羊犬绕着她打转,她会偶尔放下书,伸手摸摸牧羊犬,低头也不知道跟它说些什么,他只知道少女笑容很美。那样的笑容,不会让他觉得刺眼,想要一心摧毁,反而希望能够被她维持一辈子。

多么稀奇的想法。

一直以为她还小,她这样的年纪对于他来说,确实是小了一些,求学期间,有节制表达喜欢,给她最大的自由攻读学业,静待她长大,如果到那时,心意不改,依然喜欢她,那他将不会有任何迟疑,可世事无常,花朵盛开,有人欣赏,亦有人摘取独享。

晚了吗?迟了吗?

就那么望了她许久,韩愈终于率先开了口:“什么时候来的?”

阿笙转身,没有意外,表情淡然,“下午没什么事,就提早来了。”说着,进屋,坐在沙发上,帮他倒了一杯茶,放在了韩愈面前。

韩愈在她对面坐下,桌上放着一只水晶瓶,里面插着一束小邹菊,黄黄的花瓣,素净淡雅,像她。

沉默许久,韩愈说:“午后突然去学校见你,会不会太唐突了?”

她笑了一下:“不会。”

韩愈缓缓道:“应该给你打电话的,想必打了,你也不会接。”

阿笙不应声,该说什么呢?不接电话是事实。

“顾笙…”唤了一声她的名字,韩愈绷着嗓音,问她:“你讨厌我?”

阿笙很缓慢的抬眸,看着他,眸光宛如春雨,最后摇了摇头。

“不讨厌,但也不喜欢。”韩愈声音轻描淡写,仿佛诉说的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

阿笙轻叹:“我以为你是在开玩笑。”

纵使知道他不是开玩笑,也不敢深思多想。

室内片刻沉寂。

“说喜欢你,是认真的。”韩愈声音散在空气里,转瞬即逝。

终究还是说出了口,就这么把心放在她面前,如果她足够狠心,随便一个眼神或是言语就能刺伤他。

都无所谓了。

他对顾清欢的恨,和对阿笙的喜欢,都是十分炽热的,那么矛盾的并存着,但他是韩愈,能够很好的区分开两人的差别,不愿沉溺在温情里,不愿被情爱控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理性。

26年来,嗜烟,不贪杯,情绪不好时,喜欢一个人坐在放映室看卓别林喜剧电影,喜欢养狗,喜欢微阴天气,喜欢…顾笙。

他说喜欢顾笙的时候,顾笙低着头,双手握着水杯,他看不到她眼里的小情绪。

“你恨我姑姑,可我无法舍弃我姑姑。”阿笙涩然一笑:“韩愈,你看,我和你之间看似没有矛盾,但又怎会没有任何矛盾呢?”

可韩愈在此刻竟然学会了妥协,他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定居国外,永远都不再回来,看不到你姑姑,我不会再恨她,你也不会为难…”

阿笙静静的听着,看着他漆黑的眸,心里有着异样的难过。他放下骄傲,这样跟她说话,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次在望江苑,他近乎请求她跟他走,她不应,如今…怕是也不会应了。

她摇头,轻声说着“对不起”,眼里升起雾气,试图用微笑来掩饰,但笑容却失去了以往的淡定和温暖。

韩愈脸色发白,想他韩愈竟然也有今天,如此低声下气,如此孤注一掷,得到的却是回绝,心口热度似乎在肆意燃烧下,最终化成了一堆死灰。

他看着她,面色一分分沉了下来,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阿笙手机就是在这时候响起的,在桌面上轻轻震动着,上面闪烁着“陆子初”三个字。

韩愈眸色微冷,盯着阿笙,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微抿唇,移开眸子,抬手去拿手机,却有一只手快速的越过桌子,抓住了她的手。

“别接。”

声音紧绷,韩愈手心都是汗,就那么紧紧握着阿笙的手,很快她手心里也开始有了湿意。

手机在响了一阵之后,终于停了,他仍然握着她的手,没有松开。

阿笙抽回自己的手,没有羞涩,没有难堪,只有镇定。

阿笙拿起手机,缓缓握紧,想了想,对韩愈说:“不管我和陆子初以后能不能在一起,我都希望你和他不要因为我反目成仇,因为不值得。”

韩愈坐在那里,忽然沉默了,转着水杯,水波流转在他的眼眸里,微亮。

阿笙起身离开,走到门口,因为男子突然起身,身后传来一阵哗啦声响,似是水壶被他碰倒在地…

阿笙心一紧,韩愈已经从身后抱住她,手臂用力,那么紧,他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里,近乎咬牙切齿道:“顾笙,那么多人你不喜欢,为什么独独喜欢上了一个他。”

阿笙不答,怎能用言语再刺激他呢?

良久,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似是自语,又像是在讲给阿笙听:“如果是别人,我一定会毁了他,但为什么是他?”

阿笙没看到韩愈的表情,不曾知道,男子一贯锐光逼人的眼眸,说这话时忽然染上了淡淡的氤氲。

阿笙只知道,听了他的话,身上的力气瞬间全都消失了。

让他如此难过,如此愤郁难舒,都是她的罪。

也是在那天黄昏,陆子初接到了石涛的电话。

石涛:“我刚才和委托人在咖啡厅见面,你猜我看到了谁?”

陆子初随口问道:“谁?”

石涛:“韩愈和阿笙。”

石涛最先看到的是阿笙,原想和委托人谈话结束,再过去打声招呼,没想到不多时,韩愈也走进了包间,这两人私下见面,石涛多少有些意外钽。

“…嗯。”平淡的声音,不起丝毫波澜。

石涛有些意外陆子初的反应:“不担心韩愈找阿笙麻烦吗?”

“他们私下改善一下彼此关系,挺好的。”手机那端,陆子初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冽好听抉。

闻言,石涛笑了:“话说阿笙越长越美,气质迷人,如果那人不是韩愈,她就这么背着你,单独和男人私下约会,我还真替你担心。”

这边,陆子初正在打印文件,单手看似闲适的撑在打印机上,听了石涛的话,手指蜷缩了一下,不能否认,这通电话让他心情颇受影响,但却冷静开口:“如果别人能够轻易抢走她,那只能说明我做得还不够好。”

结束通话,陆子初看着打印机吞吐出一张张文件,丧失了整理的心情,拿起手机迟疑了片刻,拨通了阿笙的手机。

“嘟嘟”声长久响起,她没接。

陆子初还算平静,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整理文件。

他问自己:蝴蝶破茧而出,畅游天地时,是否还会留恋当初囚困她自由的那只茧?

无妨,就算她破茧成蝶,她也跑不掉,到最后,她终究还是他的。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宿舍,陆子初打来了电话,阿笙当时正在洗澡,电话是江宁接的。

“老师,我是江宁…阿笙啊,她在洗澡…估计快出来了,她洗澡比较慢,除了学习,平时做什么事情都是慢吞吞的,急死人了…”

这时,阿笙顶着一头湿发打开了浴室门,江宁连忙对手机那端的人笑嘻嘻道:“老师,阿笙爬出来了,呃…我的意思是,阿笙洗完澡了,我把电话给她。”

“陆子初,快接电话。”江宁把手机递给正在擦头发的阿笙,补充来人是谁时,声音微不可闻。

阿笙又怎会听不出那人是陆子初,江宁那声“老师”喊得那么大声,估计隔壁宿舍的人也都听见了。

“洗完澡了?”陆子初声音跟往日没什么不同,低沉悦耳。

“嗯。”

阿笙有些晃神,不期然想起咖啡厅那一幕,最后主动放开她的那个人是韩愈,他说:“顾笙,如果没有你姑姑,你最先爱上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

她看着韩愈,眼神清冷又慈悲:“这话有语病,如果没有我姑姑,你又怎会认识我呢?”

很多东西都是命中注定的,尚未见过韩愈,她就自矮三分,因为都说是姑姑破坏了他的家。对他,虽然疏离,但却深感惭愧。

最后,韩愈笑意冰冷,双臂环胸,刹那间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漠,他不紧不慢道:“你有没有想过,陆家有可能接受你吗?”

阿笙注视他良久,轻轻笑了一下:“韩愈,这是我和陆子初之间的事,与你无关。”

电话里,似是察觉阿笙有些心不在焉,陆子初短暂沉默,过了一会儿,方才问她:“头发吹了吗?”

“还没。”

陆子初语气自然:“吹头发吧!吹干再睡。”

原以为他会率先挂断电话,可阿笙等了一会儿,通话还在继续中,她只得轻声开口:“挂了。”

“嗯,你先挂。”

那天,阿笙主动挂断了电话,陆子初握着手机,脑海中再次浮起先前的疑问,答案可能要改动了。

如果她破茧成蝶,不再留恋曾经的茧,那他可能会剪掉她的翅膀…只是,他忍心吗?

多日不见陆子初,阿笙每天在实验室仿真法庭里,扮演着角色实战,教授规定上课时间关闭手机,陆子初打电话难免少了许多,多是发短信,寥寥数语,联系并不频繁。

这天,阿笙外出,一家金店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听说前两天有人恶性抢劫金店,致使店员两人死,一人伤,今天警察带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前来指认现场。

隶属刑事案件,阿笙上前,没想到会在那里偶遇熟人。

几日不见,陆子初依然眉目清隽,风姿不减。

白衬衫,黑西裤,惯常穿着,戴着眼镜,手上戴着白手套拿着证据一一询问犯罪嫌疑人,离远看,整个人精明能干,即便身处案发现场,依然气质卓然。

阿笙原本打算默默走开,没想打扰他工作,但他已经看到她了。

走了几步,手机响了,是他打来的电话:“附近有家冷饮店,先去里面等我。”挂电话之前,又叮嘱了一句:“别点冷饮。”

于是冷饮店里,阿笙点了一杯红茶,十几分钟后,红茶见底,陆子初还没来,阿笙干脆又点了一杯冷饮。

天气实在是太热,冷饮店还好,凉凉的,但玻璃窗外阳光白得刺眼,单是看着,就觉得很热。

几分钟后,陆子初方才走进冷饮室,额头上有着细密的汗珠,看到阿笙正在吃冷饮,皱了眉,但却没有多说什么。

阿笙抽出几张纸巾,起身帮他擦额头上的汗,轻声问:“忙完了?”

“嗯。”陆子初含笑看着她,阿笙擦干净他额头上的汗,又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了:“很热。”

“今天外面高温。”说着,模仿她刚才的动作,摸了摸她的脸:“很凉。”

她笑,笑容有时候真的很微妙,可以化解原本理应出现的尴尬,毕竟几日未见,但如今见了,反倒想念胜过了时间。

陆子初搂着她,捋顺阿笙有些凌乱的鬓发:“饿了,一起吃午餐?”

“好。”

两人上了车,陆子初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勾起嘴角,问话状似很随意:“几天不见,有没有想我?”

阿笙清了清嗓子,反问道:“你呢?”

陆子初没接话,似是没听到一般,慢条斯理的发动引擎,转打着方向盘,倒是阿笙有些沉不住气了,“你还没问答我的问题呢!”

“嗯?”陆子初侧眸看了她一眼,然后移开眸子,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路况,出口话语却是:“回答什么?”

“说你很想念我。”

陆子初嘴角微挑:“嗯,你很想念我。”

他说完这话,阿笙看着他眼里流露出来的笑意,方知自己上当受骗了,侧眸看着窗外,拒绝再说话。

适逢到了十字路口,陆子初停车,看着阿笙侧脸,嗓音柔和:“恼了?”

“没有。”坏情绪那么明显,某人竟然还好意思说没有。

陆子初声音淡淡响起:“迄今为止,我们有98小时42分35秒没有近距离相处,在这98小时42分35秒的时间里,每一分每一秒,我都格外想念你。”

阿笙一时不好意思起来,脸庞发烫,抑制不住嘴角的笑意,这人啊…

入目,陆子初眼眸漆黑幽深,搂着她的腰,轻声诱惑她:“阿笙,你要不要吻我?”

“呃…”沉寂的车内,阿笙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咬了咬唇,在他温润目光注视下,终是伸手环住他脖子,把唇贴在了他的唇上。

陆子初眉眼含笑,静静的看着她,只能说他很配合,微启唇,任由她加深这个吻,车内心跳声,是她的,还是他的,何需辨识?

不同的性别,不同的个体,却同样生长着一颗为对方搏动的心脏,多么神奇的发现。

这天学校门口,楚培华约女儿楚楚吃饭,亲自开车来学校接楚楚,尚未开车离开,就看到了前方熟悉的座驾。

有男女一前一后下车,楚培华若有所思,问异常沉默的女儿:“那孩子就是顾笙吧?”

楚楚低头摆弄手机,没表情的回了一句:“这姑娘很有能耐,把子初哥迷得神魂颠倒…似乎很喜欢她。”

“男人年轻的时候谈几段恋爱不算什么。”楚培华笑道:“陆家门槛很高,那姑娘还年幼,先不说两人能不能走到最后,就算心事敲定,怕也入不了陆家门槛。”

“但愿。”

10月中旬,阿笙走出实验室,打开手机,上面有一通未接来电,看到手机号码,阿笙有着小小的激动。

回拨过去,倒是很快就接通了。

“阿笙。”低沉的声音,沾染了尘世沧桑,反而愈发显得厚重无比。

“爸爸。”单是唤着这声称呼,就让阿笙忍不住笑容满面。

顾行远话音里也沾染了笑意:“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钽”

“啊?晚上…”阿笙一时没反应过来,待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时,不敢置信道:“你回国了?”

“嗯,回国有点小事,顺便来看看我女儿。”

“顺便?”阿笙语带不悦,但却难掩兴奋抉。

顾行远笑了起来:“爸爸说错了,这次回国主要是看看我女儿,顺便处理点小事。”

“这还差不多。”跟父亲说话,阿笙难得流露出了小女儿娇态。

挂电话之前,顾行远笑道:“6点半,爸爸去校门口接你。”

这天阿笙回到508,薛明珠见阿笙脸挂笑容,感慨道:“阿笙,你今天笑得好?”

阿笙:“…”

赴约之前,陆子初给阿笙打电话,竟也是约她一起外出吃饭,阿笙有些抱歉,“今天不行,我有约。”

“嗯,男人还是女人?”这话,陆子初问的不动声色。

“男人。”

听了阿笙的话,陆子初倒是笑了:“今天心情似乎很好。”

“我爸爸回国了,晚上一起吃饭。”阿笙笑着解释。

“这样啊!”陆子初似是略感意外,随即征询她的意见:“我要不要见他一面?”

“就这么出现在我爸爸面前,他会被你吓坏的。”至少她应该先给父亲说一声,让父亲有个心理准备。

想了想,陆子初说:“也好,你们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我去了反而不自在。至于和你父亲见面…反正你又跑不掉,总会见到的。”

阿笙笑了笑,什么叫跑不掉?这人也太自信了。

再见,父女拥抱,很久未见,亲情羁绊,让阿笙湿了眼眶。

顾行远笑着问她:“想爸爸了吗?”

“不想…”

顾行远哈哈笑了起来,女儿性情还是跟以前一样,对于贴己话,很多时候都是口是心非。

晚餐只有父女两人,顾行远点了一桌菜,都是阿笙平时喜欢吃的。

阿笙倒了一杯水放在顾行远面前,劝道:“我们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每样都尝尝,你看看你,都瘦了。”顾行远又点了几个菜,这才作罢。

父女久不见面,自是有很多话要聊,阿笙问了母亲,又问了顾城近况。

顾行远说:“7月份,阿城回国,没来看你吗?”

阿笙微愣:“哥哥七月份回国了?”

顾行远皱了眉:“这小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回国后整天心不在焉的,跟变了一个人似得,对徐秋也是不冷不热的…”似是想起了什么,顾行远对阿笙解释道:“哦,徐秋是你哥哥女朋友。”

阿笙低头喝茶,哥哥回国,却没有跟她联系,那他去了哪里?

同样是七月份,依依那时候在丽江,他们会在一起吗?

并非是自己想象力太丰富,而是依依从丽江回来后,似乎挥走云雾,笑容明媚了许多,难道跟哥哥有关?

“在想什么?”顾行远问。

阿笙好奇道:“爸爸,我哥和徐秋是怎么认识的?”

“徐秋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民美国,后来我们搬到美国,和徐家成了邻居,她和你哥哥见过几次,但不熟,只知道她是医学院学生。一天早晨,你哥哥外出晨跑,见有人昏迷在地,适逢看到站在外围的徐秋,就让她出手帮忙。徐秋当时很为难,但病人情况严重,在你哥哥的劝说下,徐秋对病人实施了急救。后来病人醒了,按理说应该感谢徐秋才对,但听说徐秋没有行医执照就对他实施急救,竟然坚持起诉徐秋…”

“怎么会这样?”

阿笙皱了眉,这时服务员已经端着菜走了进来,顾行远夹了菜放在阿笙面前的小碟子里,这才缓缓说道:“不管怎么说没有行医执照就冒险救人,原本就很麻烦,纵使徐秋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听说这件事情,徐秋随时都有退学的危险,徐秋那孩子身体原本就不好,出事后哮喘病发多次,你哥哥很自责,请我帮忙辩护。两个年轻人多次找病人沟通,后来大概产生了感情,总之就在一起了。”

阿笙可以想象哥哥和徐秋当时历经的心理煎熬,父亲讲述的很简单,也很平淡,但其中周折奔波,想必是十分艰难的。

“徐秋这孩子很善良,就是太依赖你哥哥,但总体上来说,我和你妈妈还是挺喜欢她的。”顾行远说着,见阿笙没动筷子,催促她趁热吃。

阿笙想起依依,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说再多话也没用,关键是哥哥…

待饭菜全都上桌,顾行远看着阿笙,语重心长道:“阿笙,其实爸爸这次回国,是想劝你跟我一起去美国,我们都在那里,把你一个人留在国内,我和你妈妈心里都不好受。”

应该早些带阿笙去美国的,她一个人留在国内,逢年过节一个人,想想就觉得可怜。

阿笙心情有些失落:“爸爸,我学业还没结束,哪都不想去。”

“那你给爸爸一个期限,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去美国吗?”

“我还想读博呢!”筷子翻动着碟子里的菜,仿佛她的心事,直接拒绝又怕拂了父亲的好意,伤了他的心。

读大学时,她说本科毕业后会去美国;如今本科毕业,她又说研究生毕业后,她还想读博…说话不算话的那个人是她啊!

果然,顾行远语气开始有些不悦了:“女孩子要那么高的学历干什么?”

阿笙不说话了,再讲下去,感觉像是在跟父亲顶嘴一般。

毕竟是自己的女儿,顾行远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妥协了,叹声道:“想读博就读博吧!也不差这三五年,你高兴就好。”

顾行远有自己的打算,他膝下只有这么一双儿女,这么辛苦奔波,无非是想给他们最好的生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更希望能够为他们的事业铺路,让子女少一些坎坷,希望能在自己的能力之内,儿女一世无忧,自在而活。

顾行远对阿笙一向包容,如今妥协,阿笙动容眼红,起身走到父亲身后,轻轻抱着他:“爸爸,谢谢你。”

拍拍她的手,顾行远笑了笑:“阿笙,爸妈老了,半截身体埋入土中,过一日少一日,活到这把年纪,不求别的,只希望儿女能够留在自己身边,一家人都能好好的。”

阿笙瞬间湿了眼眶。

晚上,把顾行远送到酒店,阿笙坐出租车回学校,马路上车灯如火,缤纷交错,她给陆子初打电话:“我是不是很不孝?”

陆子初从她的语气里隐约猜到了什么,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轻柔:“阿笙,我让你为难了吗?”

“没有。”阿笙手肘撑在车窗上,她说:“在国内,我会想念父母;可如果跟父母回美国的话,我一定会格外想念你。”

那句“想念你”,原来说出口竟是如此简单。

电话那端良久都没有声音,然后竟然被他挂断了。

阿笙盯着手机,无语了一路。他这是什么意思啊?

陆子初其实没什么意思,手机没电了。

宿舍楼附近,来往行人不时看向陆子初,男神教授光临学校,怎不惊奇,看这情形怕是来找女朋友的。

夜晚9:30,阿笙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清静恬淡。

他知道,他无法放下她,明白了她的为难,她的不忍,他怎能让她一个人去承受这些?

迈步走近,阿笙见到他,小小惊讶:“怎么来了?”

“想把你留在国内,想对你说,纵使你父母没有在你身边,我也会拼尽所有护你周全。”

陆子初嗓音柔和,似是撕破了暗夜,阿笙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微笑的眼眸,阿笙微笑的同时,分明有液体夺眶而出。

是夜,路过行人四散传播现况:“陆男神欺负顾笙,把顾笙给气哭了。”

见过阿笙后,顾行远回了一趟老家。

10月,天空飘着雨,顾清欢火车站送行,问他:“还来t市吗?”

常年分离,顾行远对妹妹的态度圆润了许多,不过声音仍是冷冷的:“离开前,不管怎么说,都应该再见阿笙一面。”沉默几秒,对顾清欢说:“这两年你对阿笙的照顾,我都放在心里,谢谢。”

顾清欢笑了,她哥哥对她说谢谢呢!那么生疏,好像他们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雨丝飘打在她的脸上,有时候真的很羡慕这些雨水,无忧无虑的像个孩子,想哭的时候,可以尽情的流泪,不像大人,哭泣只会让自己变得脆软。

“对阿笙,我有太多的抱歉,身为姑姑,我似乎很失败。”顾清欢语声柔软,听得顾行远心里泛起一阵淡淡的疼。

毕竟是自己的妹妹,人到中年,有将近十几年的时间里不敢回家,被家人疏远,恼她的同时,又深深的怜惜她桎。

所以说,人的情绪,有时候真的很善变,经不起回忆…

顾行远过安检进站,走了几步,回头看顾清欢,她还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他,眸光温润。在她还是少女时,眉眼间都是耀目风情,现如今眼眸无波无澜,岁月已经把她打磨成了一个无欢的人。

软卧,顾行远坐在下铺,疲惫闭眼,眼眶里涌起一股湿意,他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可就连这唯一的妹妹,似乎也没有办法让她快乐起来。

路是她选的,她为什么要这么不快乐的活着?

法庭上,他可以救助很多人;生活里,却对自己的妹妹无力救赎。

“哥。”轻轻的呼唤声,不可能是她,顾行远只当自己是在做梦,但…睁开眸子,竟真的是她。

她在火车启动前一分钟,拿着匆匆买来的火车票,在列车员的催促下,跑步疾奔,像小时候一样,气喘吁吁的追上顾行远,扯着他袖子,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对他说:“哥,带我一起玩吧!”

小时候,顾行远觉得这个妹妹太粘人,太烦;长大了,她不再跟在他身后,反而生出许多落寞来。

如今,她笑得尘埃落定,把期待写在了眼角细微的皱纹里,她说:“哥,我跟你一起回去看看爸妈,我想他们了。”

顾行远望着窗外,火车启动了,这一刻终于意识到,日子来不及细数,不知不觉间,他和他的妹妹都已经老了。

行驶的火车,漆黑的隧道,仿佛能把人带进不愿回首的过往,顾清欢蜷缩在床上睡着了,顾行远坐在床沿眸光沉沉的看着她。

现如今的她,有谁会看得出来,她是t市赫赫有名的投资控盘高手?

犹记得,顾清欢如花年纪里,回到老家,消沉了许久,原因不明。

那一年是1988年,顾清欢25岁。

后来有消息传出,她恋上了有妇之夫,顾家老爷子前往t市,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她脸上,那时她已无泪,好像那痛不是自己的,转身离开,顾行远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想说些什么,却是长久沉默。

最后,她说:“哥,你别管我。”

好,他不管她,看着她在岁月里一天天变老,看着她如何在韩家委曲求全,这是她自找的,跟他无关,但真的无关吗?

他们是这世上血缘最近的亲人啊!

移民美国后,逢年过节,她会主动给他打电话,问候简短,清浅的话语里,有着云淡风轻的小温暖。

很多时候,他都是沉默的,直到电话结束,一句话也不说,但她依然时刻记挂着他,语气轻松自然,偶有笑音,会让他觉得她一直都过得很好。

临近下午五点,她醒了,一盒米饭出现在她面前,耳边有声音响起:“随便吃点垫垫胃。”

顾清欢坐起身,抬手压了压略显凌乱的发丝,接过米饭,鼻翼抽动了一下,低头沉默的吃着饭:火车上提供的米饭很硬,菜味太淡,但她却吃得很香。

吃惯美味佳肴的她,把一盒米饭吃得干干净净,起身扔盒子的时候,看着顾行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很好吃。”

很好吃吗?她醒来之前,他勉强吃了半盒,最终扔掉了,有点难吃。

回到县城的当天晚上,顾清欢生病了。

雨夜,很冷。

小诊所里,顾行远忙前忙后,拿着暖水袋放在她输液的掌心下。手心暖暖的,顾清欢在那个夜晚,头轻轻靠在顾行远肩头,那些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

顾行远没看她落泪的模样,盯着她手背,上面有着针头和白色胶布条,很久之后问她:“哭什么呢!”

话音出口,竟是带着叹息。

“我是不是很任性?”她问。

顾行远道:“都说侄女随姑,阿笙和你一样,平时温顺良善,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冷清的人,对认定的事执着到底,哪怕碰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说到这里,顾行远凝声

tang道:“清欢,有时候太执着,不好。”

顾清欢沉默了,到了中年,方才明白,有很多东西会在岁月里慢慢夭折,从25岁到42岁,整整17年时间里,她把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山穷水尽。

那天,她在医院里,絮絮叨叨的跟顾行远说着话,兄妹两人有很多年不曾这么心平气和的说过话了。外面雨声淅沥,诊所内的人,因为沧桑,所以淡然。

顾清欢说:“这些年,我过得很恍然,除了一日三餐,每天都把时间花费在工作和应酬上,好像日子原本就应该这么一直过下去。”

顾清欢说:“韩永信前段时间病了,公司盛传我会取而代之,接管鑫耀,但是哥…我没有那么大的权欲心,鑫耀是永信一手创立的,他病了,我替他好好守着,公司迟早会交还给韩愈,到时候我净身出户,如果你愿意收留我的话,我就在你家附近买套房子,闲时陪你和嫂子说说话,以后帮阿城或是阿笙带带孩子,你说好不好?”

顾行远眼眶湿润,喉结滚动了一下,他说“好”。

一个字,逼出了顾清欢积蓄已久的眼泪。

那一夜,兄妹两人依偎在一起,他们是血缘那么亲近的人,却无法像小时候一样在人生路途中搀扶到老,她有她的人生要走,而他也有他的人生要走。

同胞血亲,小时亲密,长大后却意味着分别。

他们在县城停留了两天,走曾经共同走过的路,去儿时上过的小学,路过小巷口,顾行远买了一杯豆浆递给她。

顾行远说:“你以前最喜欢喝这家的豆浆了,不过做豆浆的陈伯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儿子子承父业,味道没有原来好,但已经很不错了。”

那豆浆很浓,很香,确实不如以往。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偶尔想起,却也只能放在回忆里细细珍藏。

关机两天,无事一身轻,顾清欢从未这么放松过,回t市那天,前去墓园看望父母,鼓起的坟墓上长满了野草。

她和顾行远很沉默,默契的伸手把草拔干净,满身大汗忙碌完,眼圈都红了。

人死了,一具尸首,一把灰,自此以后阴阳相隔,永不再见。

回家时一路沉默,来t市亦是很沉默,火车站告别,顾清欢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哥,过年我去美国看你。”

顾行远没回头,冲她摆摆手,声音隐带颤意:“好,我等你。”

05年10月19日,阿笙机场送别顾行远,老人排队过安检,不时回头看女儿,冲她连连摆手,示意她回去。

阿笙不听,随着队伍移动,细细叮嘱:“爸爸,你少吸烟,别喝酒,平时要注意身体。”

“好。”

阿笙继续道:“妈不喜欢运动,你和哥哥如果能每天带她一起晨跑就好了。”

顾行远点头,停顿了一秒,开了口:“知道了。”声音有些哑。

就要过安检了,阿笙忽然说:“爸爸,我爱你。”

顾行远动容了,站在安检台上,安检员看到老人抡起手背拭泪,再看老人身后的女儿,亦是泪流满面。

不时有人望向这对父女,感慨万千,亲情往往能够触动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柔软。

那天,顾清欢匆匆赶来送行,但却迟了。

她给顾行远打电话:“注意身体。”

“你也好好的。”候机室里,顾行远看着窗外停落的飞机:过年再见,很快的。

日子似乎就是这么一分一秒过下去的,经不起思量。

阿笙每天在仿真环境里进行着模拟实战,值得一提的是,她和许飞变成了同学,偶尔实战演习,或原告,或被告,角色转换,收获颇丰。

陆子初闲暇时会来学校找她,有时一起外出吃饭,有时看她一眼,浅聊几句,便匆匆离开。对谈听似不着痕迹,却带着浓浓的惦念和温暖。

双休日,望江苑成了她的栖息地。

阿笙喜欢花草,陆子初便买了许多盆栽放在家里,满室盈绿,隔三差五浇水小心伺候着,看得出来,花草也生长的格外欢喜钽。

偶有空闲,邀请吴奈、石涛和唐汐前来做客。朋友相处融洽,一顿饭合力做下来,收获到的喜悦是平日遍寻不到的。

饭后一壶茶,青花瓷杯,紫檀桌案,未喝,看着这样的摆设,就已先被茶香暖醉。

泡茶的工作,通常都是阿笙一人完成的,陆子初看她一件件把茶具摆好,女子精致的眉眼间,宛如山泉流水,盈满了笑意抉。

她清楚知道他朋友的喜好,宛如长在他身体里的人,因为懂得,所以彼此相像。

陆子初偶尔会动容微笑,笑她如此上心,笑他看着她就觉得欢喜。

偶尔,陆子初会邀请508舍友一起外出吃饭,像这样的聚餐,也曾邀请过许飞和依依,他喜欢她,所以连带也喜欢她的朋友。

石涛说:“我喜欢现在的陆子初,沾染了尘世情爱,多了人情味,挺好的。”

一次外出吃饭,餐厅里摆放着秋千架,她多看了一眼,隔日望江苑花园里便多了一支白色秋千。

他说:“入秋了,气候清爽,很适合玩秋千。”

于是,上午秋阳高悬,他和她并肩坐在秋千上,他看文件,她看书,如此静默温和。

吴奈回家看到,倚着车门,双臂环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

依依说:“他很宠你。”

她喜欢太阳花,于是每次她去望江苑,家里的太阳花都会骄傲盛放着,仿佛回到了春天,触目所望,尽是耀眼的生命力。

她说:“别买了,浪费钱。”

瞧瞧,她是如此的俗气,在他不动声色的温情里提及到了金钱这么俗气的字眼,但他却温声笑道:“难得你喜欢。”

好像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但凡金钱能办到,他都会送到她面前。

许飞说:“这辈子能够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不容易,他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爱情刚好在身体里苏醒了,于是成就了最美的时光,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顿了顿,男子笑容明朗:“阿笙,你要惜福。”

因为他,她学会了分享,看到美好的风景,会打电话告诉他,话末,他会说:“下次,我们一起去。”

他外出吃饭,觉得饭菜可口,会另叫一份打包外卖,请人送到学校,并打电话给她:“喜欢的话,我们下次一起过来吃。”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在最美时光里遇见了他,而是觉得,遇见他之后,她才有了最美时光。

7月到10月,天空里装进了明媚和温暖,凉意袭人的秋,阿笙不去想未来,不去想过去,惟愿时光停驻。

这样的平和,一直维持到了10月末。

10末深夜,阿笙还在睡觉,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江宁她们在睡梦中牢了几句,又蒙着头睡着了。

陆子初打来的电话,寥寥数语,手机从阿笙手中滑落,啪嗒一声砸落在地板上,摔得四分五裂。

噩耗太突然,以至于韩家、陆家,还有阿笙,毫无心理准备。

t市投资传奇韩永信心脏病发送医急救,顾清欢重伤昏迷,伤势危极。

不是车祸,韩家是案发现场,顾清欢被匕首捅入胸口,离心脏咫尺之近。

冯妈说,那晚夫妻两人发生争执,然后惨祸就发生了。

乘电梯下楼,阿笙只怪电梯下得不够快,奔出宿舍楼,看到趴在方向盘上,浑身被阴霾笼罩的陆子初,不难猜测他的心情有多糟糕。

敲了敲车窗,他机警抬眸看她,眸子竟是晦暗难懂,阿笙站在车外,就那么隔着车窗沉沉的看着他。

她有些恍惚,想微笑,不愿眼里的水光暴露在他面前。

陆子初这时看到阿笙,眼里终于有了波动,倾身打开门,阿笙坐进车里的时候,眼里有强忍的波光。

这个男人平时运筹帷幄,可在此刻却因为场面失控,有些手忙脚乱了。

准备开车,却发现阿笙还没有系安全带,陆子初倾身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手指竟在颤抖,阿笙握着他的手。那一刻,他和她的手都很凉。

他忽然紧紧抱着她,声音很低,有些沙哑:“阿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她听到自己轻轻的应和声,觉得今夜发生的一切,一定是场梦,一场噩梦。

没有问姑姑情况怎么样?一路上,他一直握着她的手,那么紧,那么牢,仿佛只要他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和化解不了的伤悲。

入了夜的十月末,太冷了。

医院,病房里的哭声传递到走廊里,阿笙止了步,一颗心宛如粗绳悬挂的巨石,绳断,巨石急剧下坠。

韩永信死了。

阿笙走不动了,实在是走不动了,陆子初步伐迟缓,眸子里一片死水。

满屋子的哭声,韩老太太趴在韩永信身上,哭的撕心裂肺,韩淑慧搂着母亲,同她一起哭得凄厉难过。

可哭得最凶的那个人分明是常静,仿佛有人掐断了她的脖子,哭声哽咽,宛如断气之人,死死的摇晃着韩永信,不敢相信纠缠半辈子的人竟然就这么死了。

韩老太太痛失儿子,哭喊道:“我们韩家,这都是造了什么孽啊?”

老太太伤心过度,哭昏了过去,陆子初连忙去叫医生,病房里一阵混乱。

韩愈孤零零的坐在走廊里,双手覆面,但却仍然难抵泪花从指缝间滑落。

他恨他父亲,却又深深的爱着他,如今亲人亡,他心中的痛不下于任何人。

女人可以哭,男人的哽咽很多时候只能从喉咙里迸发而出,像个受伤的野兽,无力自救。

此事发生之前,任由阿笙想象力再如何丰富,也绝对想不到韩永信会突然离世。

那个性情仁慈威严的长辈,阿笙虽告诫自己和韩家慎来往,但对他却是百般感激的,因为他是真的视她如晚辈,暂居韩家的那段日子里,对她呵护有加,照顾周到。

死了,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呢?

这就是夫妻,一人死,一人生死未卜,孽缘。

阿笙步伐仿佛有千斤重,但再慢,也走到了手术外。

那里,空无一人。

她试着微笑,都说姑姑是坏人,既然是坏人,怎么会轻易离世呢?

凌晨,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脏器受损,病情严重。

阿笙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想给父亲打电话,却忆起手机摔坏了。

泪水,宛如暗夜开出的花朵,一滴滴的砸落在病危通知书上。

“别哭。”

有人抽走那张可怕的纸,站在她面前,轻轻搂着她,泪水浸湿了他的衬衫,他揉了揉她的头,隐忍泪水,“不管发生什么,我们一起去面对。”

是的,他说过要护她周全,他现在正在这么做,介于两难境地,却依然来到她身边,他用行动告诉她,他不会放开她的手。

凌晨四点,顾清欢病危解除,送进重症监护室,短暂清醒,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询问韩永信有没有大碍。

得知韩永信死了,她良久不说话,苍白的脸上,那双眼睛格外漆黑幽深,带着悲哀和浓浓的绝望。

阿笙忽然对顾清欢出现这样的眼神感到很不安,死气一片,似乎再也了无生趣。

趁顾清欢还清醒,刑事调查小组征求医生同意,前来问话。

办案小组告诉她,韩永信临死的时候,告诉众人,顾清欢身上的伤,是他刺得。

顾清欢起初没有眼泪,眼圈红得厉害,闻听韩永信临死时说的话,浑身像筛子一样,抖个不停,那些积蓄已久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夺眶而出。

她终究还是哭了,那道哭声,仿佛从灵魂最深处撕裂而出。

阿笙忽然觉得眼眶酸涩无比,眸光微错间,分明看到常静嘴角微扬,那是诡异般的冷笑。

是韩愈报的案。

前不久,韩永信出院,对外界宣称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为了打消外界对鑫耀管理层的疑虑,频频出席各种商业活动。

内部消息称,比起儿子,韩永信似是极为看中顾清欢接管鑫耀,大有把总裁职权转移给顾清欢的架势。

医院花园,陆子初问韩愈:“为什么要这么做?”

凉飕飕的风吹打在脸上,韩愈眼神冷,声音更冷:“一死一伤,隶属刑事案件,交给警察处理,有错吗?钶”

“没错吗?”陆子初和韩愈都是一米八二左右的身高,如今站在一起,身高相等,连带目光也含着迫人的光。

韩愈直了直身体,嘴角扯出一抹弧度:“顾清欢明知道我爸爸身体不好,却在夜间发生争吵,难道她不应该对我爸爸的死承担应有的责任吗?”

“如果舅舅没说谎,真的是他刺伤了顾清欢,那么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不…还是有意义的。”陆子初静了几秒,表情凝重:“涉及刑事案件,纵使顾清欢是清白的,也会被流言蜚语泼上一盆盆洗不掉的脏水。韩愈,你现在这么做,无非是想利用舅舅的死,制造舆~论毁了顾清欢,让她身败名裂。明”

花园很静,似乎就连空气也惨遭冻结。

韩愈先是冷冷看了陆子初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只可惜毫无温度,英俊的脸庞一寸寸逼近陆子初,精明的眸微微眯起:“陆子初,我爸爸是你什么?是你舅舅,你舅舅现如今死了,你口口声声维护的又是谁?这么快就把顾清欢当成你未来姑姑,你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陆子初抿唇没说话,他听出来了,韩愈话音里含着浓浓的嫉恨。前者是因为顾笙,后者是因为顾清欢。

这一刻,韩愈只是小试牛刀,浅浅露出内心怨恨一角。

陆子初和他兄弟多年,深知他一贯做事风格,人若犯他,他不会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只会想尽一切方法,把那人拉进地狱里。

陆子初眉目冷然,因为花园灯光照耀,眸子里有流光萦绕其中,“你想过没有,这盆脏水不仅泼在了顾清欢身上,同样也泼在了舅舅身上,夫妻夜间争执发生血案,到时候众说纷纭,就连舅舅也不能幸免…”

“是么?”韩愈嘴角扬起凛冽的笑容:“说句大不敬的话,如果今天死的那个人是姑父,你也能这么冷静理智的分析问题吗?”

这话,岂止是大不敬,堪似诅咒,不留丝毫情面。

韩愈气糊涂了,所以才会这么说。

陆子初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脑海中仍有一根弦瞬间崩断,心口温度逐渐陷入冰凉,视线中韩愈背影倨傲,一步步走远。

这样的背影,和儿时极其相似。

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区域选拔赛里,陆子初越级参赛,荣获第一,韩愈第二。

还记得那时,韩愈12岁,英俊骄傲,容不得别人超越他。

“下次,我第一。”那样的骄傲,仿佛世事尽数掌握他手。

有一年的时间里,韩愈每天沉没在题海里,心性颇烈,对于外界邀约,悉数推拒。

隔年韩愈13岁,这一年他险胜陆子初一分,赢得了第一。可就是这么一分,却让他笑的像个小恶魔。

“我说了,我第一。”他说。

事后,老师找陆子初,指着那道可惜流失的一分,对陆子初说:“这道题你之前做过,怎么还会错呢?”

是啊!为什么还会错呢?他评估试题难度,间接流失好几分,只因为韩愈是他哥哥,既然是兄弟,很多东西都可以相让给他,唯有顾笙不行。

帮顾清欢说话,不是因为顾笙,只是讲述事实,家事闹得人尽皆知,得利的是媒体,消费的却是此刻陷入愁云惨雾的韩家。

没人能劝得了韩愈,就像他说的,他才是韩永信的儿子,所以有权利寻求立案调查。至于别人,无权干涉。

阿笙在医院前台拨通了顾行远的电话。

“阿笙。”顾行远的声音让阿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喉咙仿佛被棉花堵住了一般。

这样的沉默让顾行远突生了某种担心:“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阿笙嗓子有些沙哑,那些音调发出来好像不是自己的一般:“爸爸,姑姑出事了。”

入了夜的深秋,手脚冰凉一片,因为心无温。

阿笙回去的时候,就见外面聚集着很多医生和护士,叫骂声和哭泣声从监护室里传出来,阿笙心一紧,跑过去扒开人群,就见姑姑苍白无力的躺在病床上,常静跟疯了一般,冲到了顾清欢床前。

顾清欢刚做完手术,哪经得起这般折腾?仿佛临死之人,不知痛,不知怒,就那么疲惫的看着常静,近乎悲悯。

韩老太太也苏醒了,还算有理智,因为她试图喝止常静,厉声道:“松开她,当时发生了什么,只有她最清楚,她如果出事,我第一个不饶你。”

韩淑慧站在窗口,冷冷的看着这一切,陆昌平要上前帮忙,却被她伸手拉住:“别去,让她们闹。”

韩淑慧眼睛红肿,当初韩永信要离婚,她劝说无效,如今前妻后妻齐聚,因爱成魔,活脱脱一出家庭悲剧,真可怕。

阿笙奔进去的时候,医生正试图拉开常静,反被她抓伤,“这个贱人害死了永信,凭什么她还活着?她如果真的爱永信,怎么不跟着永信一起去死呢?”

常静手劲有多大,阿笙之前见识过,如今顾清欢身体能熬多久还是未知数,任由常静闹下去,难保姑姑不会出事。

阿笙从未想过,有一天和陆子初家人见面,竟会是在那么糟糕的情况下。

她叫了一声“阿姨”,试图阻止常静,却被常静抓伤了脸,阿笙看不到,只觉得脸上一痛,她心心念念的人只有姑姑,哪还顾得上这些。

阿笙抓着常静的手臂,试图安抚她:“阿姨,您别激动,我父亲快回国了,到时候我们坐下来好好谈。”

“有什么可谈的?”常静一把推开阿笙,阿笙经受不住这股力道,直接跌倒在床上,似是压在了顾清欢的身上,听到姑姑发出一道痛苦的闷哼声,阿笙脸当时就吓白了。

连忙起身查看顾清欢,见她疼的眉头紧皱,阿笙急了:“姑姑,你哪里痛?”

顾清欢意识还算清醒,摇了摇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韩老太太记性很好,面前这位小姑娘曾跟她有过一面之缘,所以韩老太太是认识她的,如今她出现在这里,原本就很意外,听她叫顾清欢“姑姑”,忍不住皱了眉。

再说阿笙这边,空气里萦绕着常静的叫骂声:“是她,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贱人,永信也不会死,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能说死就死呢?”

阿笙平心静气的听着,她背对着常静,抬手帮顾清欢擦干额头上的汗,然后才站起身,面对她,沉默几秒,方才开口:“阿姨,你觉得爱情是什么呢?”

这话问的太莫名,众人纷纷疑惑不解的看着阿笙,面对此情此景,少女并未慌乱或不安,神态间反而透着气定神闲,语声更是平和到了极致。

她说:“阿姨,今天躺在医院太平间的那个人,他是你前夫,是你深爱经年的男人。我相信,在我姑姑出现之前,你们也曾感受过彼此炙烈的心跳;也曾花前月下度过无数最浪漫的时光;他也曾心甘情愿为你付出过,在你最痛苦的时候紧紧拉着你的手,对你说别怕;但爱情是一把双面刃,步入婚姻,你们一定经历过争吵,也曾在争吵后和好如初,也曾幻想一前一后奔赴苍老,然后手牵着手在柴米油盐中相濡以沫。有人说这世上所有的爱情要想长久,势必要转化成浓浓的亲情。所以即便你们之间的感情在生活里被消耗成了残羹剩饭,但我坚信,在韩叔叔的精神世界里,你一直都是他无法割舍的亲人。爱能感人,也能伤人;你爱韩叔叔毋庸置疑,我奶奶告诉我,爱是一种付出,而不是索取,在这世上,任何纷争,若是因爱而起,就不值得肆无忌惮的彼此伤害下去。爱不伤人,能够伤人的只有人。我一直以为最爱韩叔叔的那个人是你,但我此刻明白了,最爱韩叔叔的那个人其实是我姑姑,因为她痛而不言。现如今,韩叔叔孤零零一个人躺在太平间里,你若真爱他,就算再如何恨我姑姑,也不会抛下韩叔叔不管…”阿笙扯了扯唇,叹息悠长:“阿姨,夫妻一场,彼此爱过,难道一旦失去爱,就一定要转变成恨和苦吗?”

阿笙的话传递进众人耳中,但却无法传递进常静的耳中。韩永信的死,激发了她内心最深处的隐晦。

阿笙眼前恍惚,她不是医生,没办法平息一个抑郁症患者的愤怒,所以只能听到她更疯狂的叫骂。

那些骂声,阿笙听不到,她觉得发生的这一切真是糟糕透了。

被晚辈如此言语相激,常静似是疯了。

眼前常静情绪失控,把怒火全都发泄在了阿笙身上,气的韩老太太愤声道:“阿静,你闹够了没有?”

常静摇晃着阿笙,恨声道:“你爱过人没有,你懂什么?你懂什么?”

声音宛如从牙根深处蹦出来一般,阿笙也不反抗,只冷冷的看着她:“你这么闹下去,你说韩叔叔如果看到这一幕,他会不会失声痛哭呢?”

此话一出,只会激怒常静,但围观众人却都对顾笙佩服的不行,这姑娘别看年纪小,嘴毒,心肠狠,最重要的是性子沉稳惊人,控制情绪近乎完美。

事实上,阿笙只是努力让自己面无表情,这一屋子的人,只有她能帮姑姑,只有她,但…

“够了。”

有人快步上前,一把扯开紧抓阿笙不放的常静,把阿笙护在了怀里,当着众人的面,掌心放在她脑后,把她按在了怀里,不让她触及外界纷争,那是保护者的姿态,那么旁若无人,那么坚定。

室内忽然安静下来,就连常静也停止了沙哑的叫骂声,韩老太太和韩淑慧看到这一幕,一时愣住了。

韩愈站在门口,目睹这一幕,神情漠然。

阿笙和陆子初的恋情就是以这种方式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

迎接他们的是一片兵荒大乱吗?还不至于。

韩永信死了,韩老太太没心力管这种事,陆昌平事先知晓,忽略不计,倒是韩淑慧看着拥抱在一起的人,眸光复杂,眉头紧锁,她觉得有必要找儿子好好谈谈。可这样的母子谈话注定要延后了,因为律师来了。

凌晨五点,律师前来宣读韩永信死前立下的遗嘱,遗嘱是在顾清欢病房宣读的,出乎现场所有人的意料之外:鑫耀投资公司由顾清欢接任总裁一职,国外投资股份悉数归韩愈所有…

韩永信国外投资股份惊人,虽不如鑫耀投资公司,但那些股份累加起来,却是一笔很惊人的遗产。

让众人意外的是,韩永信把鑫耀投资公司看得很重,理应传给儿子,没想到竟把毕生心血,全都交给了一个外人。

房间里很静,常静不相信,拿着遗嘱反复看了好几遍,“这不可能,韩愈是他亲生儿子,他怎么能把公司交给一个外人?”说着,怒指顾清欢:“她算什么?一个贱货,凭什么接任总裁?”

律师说:“抱歉,韩先生确实是这么安排的,另外…”律师掏出一封信递给顾清欢:“韩太太,韩先生之前委托我们,等他去世后,一定要把这封信交给你。”

常静扯了扯唇,似是想笑,但终是没能豁达的笑出来。争了一辈子,到头来,韩太太是别人的,就连公司也是别人的,再看韩愈,他明显是受伤了,眸色深邃,眉梢拧起,身为母亲,她忽然意识到,儿子正在试图逼回泪水。

常静理智,似乎就那么忽然间尽数归位,轻轻握住了韩愈的手,他没有回握,掌心里都是汗,但却僵硬的厉害。

韩愈对韩永信残留的最后一丝父爱,似乎在此刻尽数挥霍殆尽。

那封信是韩永信半月前交给律师的。

清欢:

还记得初次见面,你来韩家面试,你站在客厅里,身上都是雨水,手臂有明显擦伤。

那天你在路上摔倒了,但为了遵守时间约定,所以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赶了过来。

韩愈很喜欢你,说你话语不多,但却满腹才学,受益匪浅;家里时刻有女孩出没,再加上你又很漂亮,阿静起初是不放心的,她担心你会贪财引诱我。

我记得当时我笑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一个看书那么安静的女孩子,偶尔出神发呆,偶尔满腹心事,偶尔…寂寞并绝望着。

一直都知道,你是一个矛盾的人,绝望但却从容生活,我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认识你,直到把你视作亲人。

25岁到38岁,你从韩家家教,一步步成长为鑫耀副总裁。众人都说你是为了我,所以才经年不嫁。

我也这么认为过,我想若不是爱,怎能让你为了这样一个我,心甘情愿的守护经年。

13年,你把你最美好的年华给了鑫耀,似乎替我守护鑫耀,早已成为你的习惯,那般无欲无求,好几次我都想问你:“这么做,值得吗?”

但我该怎么问呢?一切只是猜测,你是我红颜知己,是我商界最得力的黄金搭档,你那么了解我,比我了解我自己还要深。

如果没有你,我和阿静也势必会离婚的,她该有新生活,而我只会把她变成婚姻里的囚鸟。

一场婚姻分居战,持续经年,僵持的我和她彼此身心交瘁,你在那段时间成为了炮灰,承受着莫大的委屈,也曾想过召开记者会澄清我和你的关系,但这么一来,似乎只会越描越黑。

清欢,我是喜欢你的,不敢深化到男女之爱,所以只能仅限于此了。

38岁,你生日那天,你笑容温和,第一次握着我的手,对我说:“永信,我们结婚吧!后半生,我陪你走。”

我觉得你疯了,我也疯了,因为我和你结婚了,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一直觉得对你有所亏欠,可婚后的你看起来很开心,那些笑仿佛能吹进人心里。

知道吗?傻姑娘,你没掩饰成功,每年3月15日,你都会关机消失;每年7月8日前后,你会躲在房间里,就那么发呆一整天;我知道的太晚,上次病发住院,心脏忽然很疼,为你感到心疼。

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会在岁月里成长的这般不快乐。

我知道我活不长久了,心脏跳动的越来越吃力,可我放心不下你,为了我,你成为了孤家寡人。

能不能不要在人群中走路时,倔强的仰着头;能不能拥有你自己的悲喜。能不能在我心脏停止跳动的时候,还能好好的活着。

顾清欢,我害怕了。

这一辈子,是我负了你和阿静,阿静有韩愈,可你有什么呢?

你知道鑫耀对我来说究竟有多重要,我把它交给你,你帮我好好的守着,好好的活着…

夫妻一场,最终走向曲终人散,但我想告诉你:清欢,你人生里所有的沉默,我都懂得。

所以,如果你有爱过我这个人,请善待自己。

那天,顾清欢看信的时候,没有眼泪。

不顾医生劝阻,在阿笙的搀扶下,一步步走进了停尸间。

顾清欢脸上毫无血色,跪在停尸房,趴在韩永信胸口上,久不闻心跳声,终于有泪无声滑落。

她哭的时候没有任何声息,究竟要有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强迫自己不哭出来。

在场众人无不动容,常静眼前一阵恍惚,唇微启,良久方才沙哑开口:“顾清欢,都说我狠,其实最狠的那个人是你,为了一颗心脏,你生生破坏了我好端端一个家。”

一语出,宛如惊雷,众人都惊呆了。

阿笙来不及有所反应,就听韩老太太惊声道:“把话说清楚,什么意思?”

常静近似悲哀的看着韩老太太,目光一一扫过众人,最后步伐迟缓的走到韩永信面前,目光温存的打量着他的遗容,吐出惊人之语:“1988年,永信发生车祸,他心脏原本就有问题,车祸发生后急需心脏移植,后来院方说有个男人前几天发生车祸,脑出血引发脑死亡,但心脏还在继续跳动着,最后还是院方出面说服了男人家属,把心脏移植给了永信。”

“所以呢?”韩老太太声音颤抖的厉害。

“我最近才知道,17年前,那个男人是顾清欢的男朋友。”

常静说这话时,顾清欢已经面无表情的站起身,身形摇摇欲坠,人影虚浮,眼前一黑,在她栽倒在地之前,陆子初已经快速上前接住了她的身体…

阿笙立在原地,尚未消化常静的话,只觉头脑发懵,一片空白。

有时候,世人想要的,往往是命运无法给予的。更甚者,不给予却掠夺。

1984年,顾清欢21岁,也就是这一年,她认识了苏澜,萌生了第一次心动。

他们是在朋友聚会上相识的,不同校,不同系,却相知。

他是一个豁达开朗的男人,喜欢登山和打篮球,笑起来的时候有洁白的牙齿。

他叫她“清欢”,语调轻柔,她那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名字被人叫起来也可以那么美钿。

她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缠绵的像是一场美梦。犹记得,那时嘴角扬起的笑,比夏花还要明媚妖娆。

她爱他,因为他是她初恋,因为他们那时候爱的很纯粹。

苏澜生性幽默,偏生她性情寡淡,他是一个坐不住的人,却在认识她之后,喜欢陪她静静看书,偶尔看书累了,抬眸总能看到他温存的眸光,他会越过桌子,双手捧着她的脸,俊颜逼近她:“清欢,你说我怎么会这么喜欢你呢?匝”

一句话,心里足以开出耀眼的花。

四年相爱,仿佛把彼此融进了掌心纹络里,不易察觉,却在生命里不可或缺。

3月15日是苏澜的生日,从1984年到1988年,都是她陪他一起度过的。

1988年的3月15日,是她陪苏澜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生日那天,苏澜说:“清欢,什么时候带我回家,一起见见咱爸咱妈,商量一下我们的婚事。”

这话听似是在开玩笑,但苏澜当时的表情却很认真。

她笑,其实早已打算88年暑假带他回家,她想她会安静的站在他身旁,跟家人介绍:“他叫苏澜,我很爱他。”

苏澜是7月8日出事的,出事前跟她通电话,能够听得出来,为了见她父母,他很紧张,唯恐细节做得不到位,频频询问她父母平时有什么喜好没有?

想了想,她说:“你先去商场等我,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苏澜笑着说:“你看看,娶你可真不容易。”

那天,顾清欢乘坐出租车前往商场,汽车内本市交通频道正在播报一条车祸讯息:今天上午10:15分,在三环东大桥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一位车主系酒后醉驾,在逆向车道撞向两辆轿车,两辆车被迫相撞,车体严重变形。一轿车车主当场死亡,另一轿车车主受伤严重,已送医急救,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出租车司机在前面叹了一口气:“唉,又是一幕人间悲剧,谁家摊上这事,非哭死不可。”

顾清欢只安静的听着,没说话。地球这么大,几乎每天都有人死去,再亲密的人,也终有一天会走向曲终人散,所以在彼此还在的时候,一定要紧紧的抓着对方的手,好好的活着。

所幸,她爱的人都还好好的活着。

到了目的地,顾清欢下车,苏澜还没到,抬头望天。7月8日那天,天很蓝,上面漂浮着大朵大朵的白云,仿佛棉絮,忽然想起了苏澜,微笑的时候很温暖,宛如天空一般洁净。

天太蓝,云太白,刺疼了她的眼睛,不知为何,低头揉眼睛的时候,心里忽然很难过。

7月8日,苏澜车祸重伤头部,深度昏迷。

7月9日,苏澜丧失自主呼吸,需要呼吸机维持生命。下午,医生对苏澜父母说:“接近脑死亡,请你们做好心理准备。”

7月10日,苏澜脑死亡,但心脏却在不缺氧的情况下,还在继续跳动着。

苏澜父母已经彻底绝望了,每天以泪洗面,顾清欢没有泪,她趴在苏澜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对苏澜父母说:“你们听,苏澜还活着,他心脏还在跳。”

听了她的话,苏澜父亲背转身擦泪,苏澜母亲捂着嘴哭,但那样的无助和绝望,又怎能抵挡哭意逃窜而出?

握着他的手,她轻声说:“苏澜,你醒醒,我们说好要结婚的。”

是的,他们说好要结婚的,都是她的错,如果她不提议去商场,他也不会出事,是她亲手葬送了她的幸福。

7月11日,院方有人前来找苏澜父母,这些人要取走苏澜的心脏,一直不流泪的顾清欢,得知苏澜父母同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她紧紧抱着苏澜,不肯松手。

苏澜父母也哭:“清欢,如果苏澜活着,我想他也会支持我们这么做的。”

她那么茫然无助,她给苏澜父母下跪:“我求求你们,别把苏澜心脏给别人,我们再等等,一定会出现奇迹的,苏澜一定会醒过来的。”

苏澜父母因为顾清欢的坚持,有了动摇。

医生在一旁叹声道:“苏先生此刻用器械和药物才能维持生命迹象,但他的心脏和肺功能会很快衰竭,到那时心脏将会彻底停止跳动…”

医生的话彻底粉碎了顾清欢的白日梦,摧毁了苏澜出事昏迷后,她所有的信仰和坚持。

她凄厉的哭,眼睁睁看着苏澜身上的器械被拔掉,眼睁睁看着苏澜被推进手术室被人取走心脏。

那日,一个叫韩永信的男人正在手术室里做着手术,苏澜的心脏即将移植到他的身体里,站在手术室外的,是饱含希望和紧张的韩家和陆家人。

停尸间里,顾清欢选择了沉默,不再流泪,怕那些泪流出来,身体里涌出来的痛,便再也毫无遮掩。

“你看看,娶你可真不容易。”谁能想到,这是苏澜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把脸埋在苏澜的脖颈里,笑着说:“苏澜,我是你的清欢。”

苏澜死后,好比花草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壤,顾清欢心里住着一个已亡人,于是花草枯了,只能日复一日绝望的生活着。

她叫苏澜父母爸妈,说她会奉养他们一辈子,但两位老人却在欣慰落泪的同时,悄无声息的搬了家,临别时留给顾清欢寥寥数语。

“这座城,有温暖,有欢笑,有痛苦,有绝望,我和你叔叔老了,无力承受,我们走了,彻底离开这里,试图忘记过去;孩子,忘了苏澜,忘了我们,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珍重。”

有时候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太清醒。

为什么那么爱苏澜?因为他开启了她的热情和爱情,因为他给了她别人无法给予的深爱。

进入韩家,从未想过破坏韩永信和常静的夫妻生活,她只想走近“他”身边,不动声色的陪着他。

如果时间可以重回,如果韩永信还活着,也许在他得知苏澜存在的那一刻,曾经扪心自问过:日日相陪左右的女子,你真的了解过她吗?

那句“你究竟爱的是我这个人,还是我这颗心?”反复被他呢喃出声,却最终没有写在那封信里。

已经不重要了,不管她爱的是谁,她都不曾属于过他,唯一属于他的,只有那个“韩太太”。

没有人知道,韩永信临死的最后一刹那,眼角滑落的泪水,是为顾清欢而流。

他想起她38岁生日那一天,他含泪答应娶她,她片刻晃神,然后傻傻的笑了,笑的那么灿烂,笑的那么孩子气。

认识那么多年,他从未见她笑的那么开心过。

清欢啊!要一直这么笑下去…

顾清欢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阿笙守着她,看着病床上,脸色苍白的姑姑,说不出一句话。

很多事情,一旦了解顿悟,便会发现,那些曾经坚持的真理和是是非非,究竟有多可笑。

姑姑藏得深,她和顾家了解的太浅薄。

苏澜死后,顾清欢的记忆陷入了沉睡,她无法戒掉有关于苏澜的一切,更何况13年日夜想念,早已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她已习惯爱上消失人海的那个他。

为了四年爱人,13年孤影一人,被家人离弃,值得吗?如果顾清欢醒来,也许她会说:无关值不值得,韩永信离婚后,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她是愿意的。

陆子初拿着药水弯腰帮阿笙上药,脸颊微疼,看到她皱眉,陆子初好看的眉微不可见的皱了一下:“忍忍。”

常静抓的伤口虽然不深,但却细碎,若是不处理,难保以后不会落疤。

她握着了他的手,然后松开,从口袋里掏出之前韩永信留给顾清欢的那封信,递给陆子初:“你把这封信交给你舅妈,至少要让她知道,在他们离婚前,我姑姑和你舅舅是清白的。”

05年10月31日清晨,韩家血案涉及刑事纷争,被警察立案调查,于是鑫耀总裁去世一事暂时被医院封锁了消息。

陆子初把信转交给常静,离开病房时,看到了坐在走廊里的韩愈,一夜未眠,双眸沉如暗夜,深不见底。

停在原地,陆子初灼热的目光凝定在韩愈的身上:“现如今是自诉案,一旦检察院介入,就会变成公诉案,到那时,想撤诉就来不及了。”

“有一句话叫覆水难收,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吗?”说这话时,韩愈没有抬头,但面容却带着阴气。

陆子初抿紧唇,就那么沉沉的看着韩愈,他无法窥探韩愈的情绪,只能看到他苍白的面容钶。

纵使顾清欢婚前和韩永信是清白的,也难以消除韩愈常年积压的怨和恨,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忍受不了人生中出现的任何小瑕疵。

如此步步紧逼,纵使顾清欢声名狼藉,也不见得他就能高兴到哪里去?

悲哀的人,岂是只有一个顾清欢明?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回头,是母亲。

韩淑慧说:“子初,我们去花园走走。”

最终没有去花园,10月末的最后一天,天空变得难以捉摸,雨水量很大,哗啦啦的从天而降,肆意摧残着花园灌木。

韩淑慧很喜欢下雨天,尤其是在这样的月份里,下一场大雨,凉爽清冷,不显燥热,仿佛能冲刷所有的悲伤和痛苦。

“那女孩叫顾笙?”韩淑慧的声音融进风雨中,若不是站得近,怕是会模糊难辨。

“嗯。”

韩淑慧看了陆子初一眼,欲言又止。

陆子初很清楚,那一眼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他和阿笙在一起,母亲是不悦的。

韩淑慧短暂沉默,然后轻描淡写道:“你应该很清楚,我无法同意你们在一起,你爸爸在商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别人表面或许不会说什么,但背后会怎么笑话我们陆家,你想过没有?”

陆子初并不急着说话,看着秋雨,眸光深邃,语气却很温软:“妈,你有多爱我爸爸,我就有多爱顾笙,但愿我和她能够少一些坎坷,有一天迎向我们的是春暖花开,而不是柳暗花明。”

陆子初声音平淡,听似温情,但话语里却带着强硬的张力,字里行间透着小小的迫压。

韩淑慧没说话,知名建筑设计师,上流圈赫赫有名的陆夫人,纵使听了儿子“忤逆”的话语,也不见丝毫情绪外露,有雨水扑打在她的脸上,掏出手绢擦干,平静道:“你和她的事以后再说吧!你外婆身边有我陪着,至于阿愈,心里铁定不好受,你多陪陪他。”

韩淑慧去医院了,很快韩永信的尸首将会送往殡仪馆…舅舅死了,除了外婆和母亲,无疑韩愈将是最痛苦的那一个。

该如何安慰他呢?母亲其实一直都不够了解韩愈,他越痛苦,就越强势,他现在需要的是冷静,否则任何言语都有可能刺激到他。

病房里,阿笙拧干热毛巾上面的水,吃力的扶起顾清欢,想要帮她把身上浸出来的汗擦干净。

“我来。”突然伸出来的手臂接替了她的动作,阿笙心一紧,侧眸,是笑容温润的陆子初。

他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把顾清欢扶起来,靠在他怀里,见阿笙拿着热毛巾站着发呆,抬手刮了刮她鼻子:“愣着干什么?快擦。”

阿笙眼睛是潮湿的,最孤立无援的时候,还有他陪在她身边,心里就像是一池被搅乱的湖水…

有陆子初帮忙,阿笙轻松了许多,帮顾清欢擦完汗,陆子初扶她躺下,帮她盖上被子,然后请医生进来。

医生检查顾清欢身体时,阿笙催促陆子初去殡仪馆,韩永信是他舅舅,顾清欢又是她姑姑,她知道,他夹在中间有多为难,但他给她的只有抚慰,这个男人在寡淡的言语中为她撑起了一片天。

他揉了揉她的头,离开了病房,阿笙原以为他去了殡仪馆,却没想到他帮她叫了一碗粥和几份清淡的小菜。

阿笙也确实是饿了,折腾了一晚上,疲惫至极,他给她递什么,她就吃什么,吃完了,方才有些后知后觉,他好像什么也没吃。

阿笙说:“你一会儿出去,别忘了吃早餐。”

“好。”

陆子初看着她好一会儿,漆黑深邃的眼瞳里闪过一丝温情:“下午我来看你,到时候在医院附近给你开间房,你好好休息一下。”

阿笙点头,有些话不擅长讲出口,想必“谢谢”两个字说出来,一定会惹他生气,于是上前抱着他,有他在,她很安心。

此刻她才意识到,她究竟有多依赖这个男人。

陆子初却误会了她的心绪变迁,轻拍她的背,“别担心,你姑姑不会有事的。”

陆子初没有时间用早餐,上午去了殡仪馆,利用午餐时间又去了一趟韩家,于是午餐自动取消。

陆子初去的时候,警察刚找冯妈问过话。

韩家客厅,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眉目冷清,眼见冯妈端着一杯茶走过来,只淡淡的瞥了她一眼,接过茶,道了声谢谢,方才开口:“冯妈,能跟我说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冯妈说:“我也不太清楚,夜间先生和太太好像发生了争执,然后我就听到太太惨叫一声,等我跑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先生昏了过去,太太捂着胸口,浑身都是血。”

“就这些?”陆子初表情并无异样。

冯妈站着,垂眸不语:“我只知道这些。”

“坐。”陆子初看了她一会儿,示意冯妈坐在他对面,若无其事开口:“我听警方说,韩家监控录像几天前就坏了?”

冯妈连忙点头:“对,坏了。”

陆子初静静喝茶,头也不抬:“坏的真及时。”

冯妈微愣,迟疑道:“你…认为我是在说谎?”

陆子初放下杯子,紧紧盯着她:“冯妈,舅舅去世前,说刺伤顾清欢的那个人是他,这话可能会骗了警方,却骗不了韩家人。我舅舅信佛,忌杀生,是个素食主义者,平时情绪掌控有度,这样一个人,你觉得他会拿匕首伤人吗?而且那个人还是他的妻子。”说到这里,陆子初言语轻轻,似笑非笑:“如果舅舅没有伤害顾清欢,总不能顾清欢自己拿刀捅自己吧!还是说…”陆子初语气故意一顿,冯妈蓦然抬眸,屏息看着他,陆子初在她略显紧张的目光下,缓缓开口:“还是说,真正蓄意谋杀顾清欢的那个人,其实根本就不是别人,而是你。”

陆子初的话在空旷的客厅里,有一种直刺人心的锐利,冯妈被误解,急着辩解:“怎么可能是我,是先生和太太的意思,是他们不让我…”

冯妈忽然不说话了,因为她看到陆子初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识到她中了陆子初的语言圈套,脸色一时难看的很。

陆子初眸子一紧,笑容溢出来:“冯妈,一旦案件公诉,你如果继续坚持撒谎的话,到时候你犯有包庇罪,再加上做伪证,只会数罪并罚。如此包庇凶手,值得吗?”

闻言,冯妈呼吸窒闷压抑,目睹陆子初冰冷的眼神,仿佛有冷意瞬间蔓延冯妈全身。

医院里,顾清欢还未醒来,就有警察前来查看不下两次。

中午的时候,警察对医生说:“韩太太醒的话,请及时联系我们。”

阿笙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水,这雨已经下了一上午,但却没有转小的趋势。

中午12:30,她在医院电话亭里拨通了韩愈的手机:“我们谈谈。”

大街上,梧桐树枝干在狂风吹袭下摇来摇去,天地间尽是雨雾,视线内那棵梧桐树已经老了,也不知道还能经受多少次风雨摧残。

沉寂无声的汽车内,只有雨刷器轻轻摆动着,前景一会模糊,一会清晰,周围来往行人,容貌难辨。

“怎么样才肯放了我姑姑?”阿笙问。

“你希望我怎么回答你?”侧眸看阿笙,汽车内开着车灯,韩愈的眼睛灼灼发亮,“让我想想言情电视剧都是怎么演类似情节的…”韩愈唇角弧度加深,逼近她:“如果我说用你身体来交换,你愿意吗?”

轻佻讽刺的言谈,瞬间让阿笙凉了手脚,麻了心。

面对韩愈,语言变得很匮乏,那些积蓄已久的话语,明明想说,却不知从何说起。

那句“用身体来交换”虽然突兀,但阿笙还不至于恼羞成怒。这是毫无必要的,毕竟他事先说过,这番话来自于电视剧狗血情节,而如今…他们生活在尘世中。

她想,不管韩愈怎么做,她都无权怨恨他。每个人都有自私的那一面,如同她,哪怕亲人有错,也会在潜意识里守护到底,韩愈只是做了跟她一样的事情,她守护顾清欢,而他守护他的家人,如此而已辊。

这个男人生来凛冽,说着轻佻讥讽之言,却能认真的注视着阿笙的眼睛,漆黑的眼神看似阴沉,但却夹杂着爱恨交织。

她明白了,他的灵魂在挣扎,因为无处皈依。

有些坏情绪,无需言语说明,阿笙也曾历经过亲人离世,悲痛淹没了世间所有的欢喜。她想这一刻,韩愈的痛和恨,她是懂得的。

但懂得,并不代表放任。

“韩愈,如果我用我身体来交换,你要吗?”阿笙轻声说。

寻常女子如果听到他的话,该做出什么反应呢?是生气,还是愤怒,或是一巴掌甩过来鹿?

不,她是顾笙,没有人能够拿捏眼前这位女子的喜悲,她可以在众人都悲痛的时候,漠然相待,也可以在众人都欢喜的时候,藏匿自己浅淡的小忧伤,她在他面前总是寡言寡语,偶尔坏的不动声色,偶尔无情决绝。

她说这话时,跟他之间的距离其实很近,只有咫尺之遥,那么近的距离,以至于他能清晰看到她的眼眸。

那双眼眸褪掉以往冷清,融合着罕见的媚气,但却冰冷锋锐,仿佛能一寸寸的钻进人心里。

唇与唇近乎相贴。

韩愈忽然明白,顾笙现如今如此气定神闲,必定心存恼意,但心知此刻发火会显得很愚蠢,所以只能压抑忍耐。

大雨冲刷着车身,却好似冲刷在韩愈身上一般。

如果顾笙真的拿身体来换,他要吗?

想他韩愈何至于沦落到如此田地?说句难听的话,女人身体构造一致,或胖或瘦,或玲珑有致,或宛如飞机场,游走人世多年,如果他只是为了欲而欲,何至于面对她如此痛苦?

比起身体,他更想住进她心里,但她不要。

那一瞬间,韩愈缓缓与她拉开距离,靠着椅背的同时,心里仿佛被刀划过。

他说:“从得知噩耗到我爸爸去世,我一直没流眼泪,知道为什么吗?”

阿笙本想说些什么,但目睹痛到麻木的韩愈,忽然说不出任何话语来。

“小时候,我爸爸告诉我,男人不能轻易落泪,如果我想哭,一定要在哭之前,高高的仰着头。爸爸去世后,我一直仰着脖子,脖子都仰酸了,但跟我说话的人却注定此生无法再见。”

韩愈无声笑了笑,不带丝毫情绪,笑容就那么僵滞在嘴角好一会儿,方才再次开口,语气轻飘:“站在我的角度上看待问题,我无法原谅你姑姑,但比起憎恨,我更想知道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真正刺伤你姑姑的人究竟是谁?”

阿笙微微皱眉,平静叙述:“你父亲临死前,说刺伤我姑姑的那个人是他。”

“你相信?”韩愈眸子瞬间沉了下来,仿佛嵌进了铁钉,直直的盯着阿笙。

阿笙迎上韩愈锐利冰澈的眼眸,“如果你爸爸真的在说谎,那你有没有想过他的说谎动机,也许他是为了保护某个人?”

阿笙并不掩饰她的意图,这话明显话里有话,韩愈岂会听不出来?他淡淡的瞥了阿笙一眼,微微眯起的眼神,仿佛能窥探人心。

“比如说,我母亲?”韩愈唇角扬起一抹笑,不过却是冷笑。

阿笙抿唇不语,她确实是这么想的。要不然韩永信何至于临死还要包庇那个人?除了是常静,她想不出还能是谁?

“不是我母亲,那天我和我母亲在一起。”

此话一落,阿笙呼吸有了片刻停滞,兴许在车里坐的太久,手脚似乎越来越凉了。

其实,不是她手脚凉,真正手凉的那个人是韩愈。

无言的沉寂中,他忽然握紧了阿笙的手,那手很凉,有着不轻易示人的软弱,似乎只要紧紧抓着她,就能固守一辈子,一起奔赴苍老。

他并不解释为什么会突然握着她的手,事实上,他再坚强,也希望能够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有这么一个人,一只手可以被他牢牢紧握。

阿笙手颤了一下,她还是很镇定的,任由他握着,良久不语。

“为什么不拒绝?”他问,声音隐忍。

车里车外,因雨水造访天地,隔绝成了两个空间,深秋凉意袭人,许多叶子肆意飘落,看上去莫不哀伤。

阿笙静静开口:“还记得04年盛夏,我们初见时的情形吗?”

“年纪轻轻,但却眉目寡淡,难缠。”韩愈声音很轻,初见,他并不喜她

tang,少女脆软又坚强,是个矛盾的人。

“七月阳光足够炎热,看到你的瞬间,我就在想,你如果为难我,我该怎么办?”阿笙微微一笑,当时的心境确实如此,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的韩愈,抛开身份不谈,只那么静静的坐着看书,无疑他是美好的。

闻言,韩愈想起旧时光,因为纯碎,所以温暖,一时感慨万千。

“韩愈,我想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最初的时候一定饱经时光厚待,哪怕见面方式再如何糟糕,若干年后想起,必定会觉得那是一场最美的遇见,一如你我,一如你父亲和我姑姑…”

握着她的手,一点点松开,有时候,突然涌出来的温情总会在现实面前缩在龟壳里,直到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10月31日下午,韩愈回到殡仪馆,离得很远,就看到了母亲和陆子初。

走廊一角,两人背对着他,他们的神情,韩愈看不到。

“阿愈。”韩老太太在不远处叫他。

韩愈并未深想,迈步走向韩老太太,忘了这茬。

也是在那天下午,阿笙回了一趟t大,508舍友都去上课了,但阿笙床上却留着一张字条:“急死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回来后,给我们联系。”

纸条旁边,放着那晚她摔坏的手机。

阿笙收拾了几件衣服,走到门口,又返身回来,拿起笔在便签上给几人留了一句话,很简短:“离开几日,过后详谈,勿念。”

去办公楼请了假,教授见她脸上有细碎的伤痕,拧了眉:“跟人打架了?”

阿笙笑了笑,从伤口上看,明显是抓伤,难怪教授会这么问了。

“劝架,不幸祸及自身。”

阿笙故意用轻松调侃的语气说话,教授闻言失笑:“听起来,似乎有些倒霉。”

阿笙想,如果仅仅是倒霉,吃点亏倒也不算什么,事实上,现实远比“倒霉”更加残酷。

下雨天打车难,再加上堵车,待阿笙赶回医院,已是下午四点半左右了。

彼时,顾清欢早已醒来。

在走廊里遇到特护,手中拿着热水瓶,阿笙和她慢慢往回走,浅淡细聊。

听特护说,警察之前来过,见她精力不佳,就先离开了。

又听说,常静也来过,在病房里和顾清欢呆了半小时左右。

“两人发生争吵了吗?”阿笙有些担心。

特护说:“没有,担心她们起争执,我专门守在外面,没听见里面有什么动静。”

走近病房,听到里面传来谈话声,阿笙随口问了一句:“谁在里面?”

“陆先生,刚来不久。”

推门入内,阿笙微微愣神。

顾清欢因为缺水,嘴唇干裂成了好几道纹络,陆子初正拿着棉签蘸着水帮她擦拭嘴唇。

这些举动,看似家常,但依陆子初这样的性子,他能做到如此地步,实属不易,若不是把顾清欢当亲人来照看,又怎么能把这么尴尬的事情做得如此自然?

听到开门声,顾清欢朝门口望去,看到顾笙,试图微笑,清浅疏淡,如同往日。

陆子初穿着黑衬衫,外加一条石墨色长裤,身形挺拔修长,回眸看了一眼阿笙,倒也没说什么,俯身继续之前的动作。

外面阴雨连连,室内灯光洒落,阿笙看着他浓密的黑发,轻柔的动作,心从未那么安定过。

“怎么身上都是水?”顾清欢躺在床上,虚弱的看着阿笙。

“回了一趟学校。”雨很大,身上难免沾染了湿气。

陆子初没抬头:“洗手间有毛巾,先把头发擦干净。”

“哦。”

阿笙先倒了一杯水静静放在桌上,方才走进洗手间,拿了一条干毛巾,把头发擦干净,这才走出来。

阿笙在一旁看着,都是一夜未眠,陆子初周转两边,自是比她还辛苦,眉眼间隐有疲惫,但照顾顾清欢却很细致。

只这么看着,心里竟已溢满了温情。

顾清欢眼神在陆子初和阿笙之间打转,心下明了。

细细想来,凌晨常静病房大闹,她因为身心俱疲,再加上意识有些恍惚,只知道陆子初护住了阿笙,当时未及多想,直到陆子初走进病房。

年轻男子,冷静如斯,眼神平和,不热情不寡淡,好像生来如此,但对她却是饱含善意。

实在不知该和这个年轻人说些什么,她在沉默中,察觉到了自己的言语究竟有多苍白。

唇干,嗓子有一种撕裂般的疼。

是他先开的口,看向一旁特护,似提醒:“盐水,棉签。”

瞧瞧,他的话多么简洁,特护连忙准备了盐水和棉签,要上前帮顾清欢擦拭时,陆子初说:“我来吧!”

陆子初已经挽起了袖子,简单的动作却被他演绎的洒脱而帅气。

特护先是呆了呆,见陆子初不像是开玩笑,反应过来,先是“哦”了一声,却忘了把棉签递给陆子初,直到他淡淡的看着她,方才彻底清醒,清了清嗓子,把棉签递了过去。

特护知道陆子初和阿笙的关系,但她没想到,陆子初会对阿笙的姑姑做到如此地步,难免有些吃惊。

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并不敷衍,也不是随便做做样子,顾清欢起先有些不自在,但他眼神太通透,以至于她在他眼里看到了满满的热诚,体会到了久违的感动。

阿笙进来之前,顾清欢看着面前容颜清隽的晚辈,艰涩开口:“就这么来医院,你父母不说什么吗?”声音虚浮,不稳。

“在国内,她除了你可以依靠,唯一能依靠的那个人只有我。”这话也算是间接回答了顾清欢。

有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容不得退缩。

韩永信死了,陆子初固然伤心,但身为男人,有时候需要担负的责任有很多,一边是舅舅,一边是阿笙,他们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累一点,苦一点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两者权衡,不能寒了所有人的心。

顾清欢不说话了,认识陆子初多年,交往疏淡,平时甚少交集,之前只看到他冷漠无情的那一面,却不曾触及他的温情。

也许,那时候之所以未曾触及,是因为他的温情还不曾被阿笙开启。

多么奇妙的缘分纠缠,犹记得,她之前叮嘱阿笙远离韩愈和陆子初,却没想到,命运齿轮转动,最终让他们的人生交织在一起,难舍难弃。

她想,她或许从不了解面前这个年轻人,他比她想象的更加温软良善。如此有担当,实属难得。

如今,顾清欢觉得阿笙眼眸中的光,透露出熟悉的味道,有着似曾相识的旧模样。

阿笙看陆子初,就像她看苏澜一样,每一次相见,似乎都饱经想念。

若是陆子初真心爱阿笙,惟愿他们能少些坎坷…这么想着,顾清欢心里竟是狠狠一瑟,因为她的缘故,阿笙情路怕是不好走。

第一次,她发现了自己的残忍。

顾清欢看向顾笙,伸出手,阿笙走近,把手放在了她手心里,然后握紧。

阿笙说:“如果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

一句话,顾清欢坚强被瓦解,原来这么多年来,她想要的只是家人一句关怀的温暖。

那天下午,顾清欢在病房里度过了一段安宁的时光。

三人浅淡交谈,因为顾清欢身体虚弱,声音自是很小,陆子初偶尔会凑近听她说话,耐心十足。

他叫她“姑姑”,站在阿笙立场上,视顾清欢为亲人;因为是陆家人,保留“舅妈”称谓。

并非四两拨千斤,而是对所有人的尊重。

顾清欢因爱执拗经年,陆子初抛开个人因素,心存感佩,了解她的喜,她的悲,更加了解她的脆软。

阿笙言语很轻,对姑姑,她有着诸多抱歉,曾经把那么多的不堪和坏情绪强加给姑姑,如今想来,竟是那般的不成熟。

顾清欢注定无法长久说话,聊天时睡着了。

陆子初起身,走到阿笙面前,挑起阿笙的下巴,盯着她的脸端详了一会儿,皱了眉:“脸上有伤,沾了雨水,也不怕留疤。”

声音压得很低,怕吵醒顾清欢。

阿笙跌进他漆黑的眼眸里,嘴角笑意浅浅。他这么轻声训斥她,她却心存温暖。

陆子初眼眸中划过一丝宠溺般的无奈,拿起沙发上的纸袋,递给她。

那是一支新手机,她还不曾置办,反倒被他放在了心上。

还不待她说话,陆子初已经牵住了她的手:“姑姑一时半刻怕是不会醒,我带你先去酒店好好睡一觉,这里有特护在,不会有事。”

黄昏六点,酒店电梯间,数字逐层攀升,侧眸看着陆子初,觉察到她的目光,他移眸看她,勾起嘴角,揉了揉她的头。

阿笙洗了澡,陆子初看着她入睡,方才离开。

她没想到,他也没想到,有些噩耗,总会在人生里不期而遇…

时间倒回10月31日午后。

陆子初从冯妈口中获知,30日深夜韩家有访客,是个中年男人,看起来略显潦倒。

韩家几时有过这样的客人,冯妈下意识多看了几眼。

韩永信似是极不欢迎男人前来找他,脸色当时很难看。

他们在书房谈事情,不多时书房里就传来一阵争斗声,顾清欢担心韩永信出事,冲进了书房里钿。

紧接着顾清欢惨叫声响起,冯妈吓了一跳,赶过去的时候,就看到那位中年男人惊慌失措的跑了出去。

冯妈想报警,却被韩永信阻止,似乎有意包庇凶手。

冯妈说那晚他们争执声很大,她担心出事,就离得近一些,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话,似乎常静和那个男人认识匝。

冯妈虽然毁了韩家临近几日的监控录像,但当夜为了以防万一,预留了一份。门口录像,画面中男人身影模糊,但走到韩家雕花大门监控区域时,面庞瞬间清晰无比。

31日下午,陆子初把截取下来的照片交给常静,让她确认一下,是否认识凶手。

常静看了很久,却没有丝毫印象,看她表情,不像在说谎…

常静确实对那个男人毫无印象,韩永信已死,唯一的知情人除了凶手,只有顾清欢了。

31日下午,常静现身医院。

常静说:“永信留给你的信,我看了,但我仍然无法原谅你,在你出现之前,我和永信夫妻感情很好,但自打你出现,我们夫妻感情一日不如一日,你敢说跟你没有丝毫关系吗?”

“跟我没关系。”顾清欢呼吸浅薄,话音很慢:“但跟你有关系。”

常静怒道:“血口喷人。”

顾清欢平静开口:“你敢说你从未婚内出轨吗?”

“胡说,你…”常静似是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不敢置信的看着顾清欢。

顾清欢扯了扯唇:“想起来了吗?1989年,你频频出没各种酒会和舞会,醉酒和别人发生了一夜~情,这个男人生来游手好闲,早就盯上了你。那夜过后,你惊慌而逃,以为无人获知,却不知,那男人早就拍下了你们的性~爱视频,当天就发给了韩永信。”

“不可能。”常静脑子一片空白,仿佛有把刀子,刮割着常静的心,刹那间,剧烈的痛从伤口处弥漫开来。

“你可知,那份性~爱视频每到那人缺钱时,就会邮寄给韩永信。从89年到05年,包括他临死,一直在为你默默善后,16年来,花费了大把金钱,试图堵住那个人的嘴巴,却助长了那个人越发贪得无厌。”

常静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竟是脸色惨白到了极点。

原来,这就是他要跟她离婚的原因,原来这就是他不碰她的原因…

顾清欢却兀自缓缓说道:“1990年,又是那一日,那人再次邮寄视频录像,韩永信被刺激的心脏不舒服,我刚扶起他,却被你误会我和他私下有染,你不问缘由,当场就给我一巴掌,韩永信当时抬手要打你,却最终舍不得,无从下手。当时的你看不到他内心煎熬,认为他抬手要打你,都是因为我…一时间,我和他在你眼中坐实了偷~情罪名。”

这一次,常静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脸上带着灼人的疼。

“真不公平,16年后,你忘记了这个男人是谁?但韩永信每一年却要亲眼目睹自己的妻子和别人滚床单…你知道韩永信是怎么说的吗?他说,韩愈活着有两个信仰,一个是父亲,一个是母亲,前者信仰已毁,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韩愈对你有所失望。30日,你告诉韩永信,我和苏澜的过往,殊不知他早已知晓,同样是那一晚,那个人竟然找到韩家,再次狮子大开口,这一次韩永信拒绝了,他自知活不长久,担心那人以后找我,找韩愈要钱,所以打算彻底了断此事。那把匕首是韩永信的,原本想耍狠吓退那人,但那人不怕,嬉皮笑脸,言语淫秽,韩永信怎么受得了?常年积压的恨,全都发泄在了一把匕首上,他原本想刺那个人的…”顾清欢轻轻的笑,似苦似哀:“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守护经年,怎么容许他亲手毁了自己?可我拼命保他,却最终还是失去了他…”

那个他,是苏澜,还是韩永信,顾清欢不说,常静也没发问。

病房很静,空气被压抑包裹,顾清欢似是说累了,躺在床上不再说话。

常静心沉到了谷底,因为羞愧,死死的咬着唇。病房那么静,静到只有她们浅浅的呼吸声。

只不过,这次深浅呼吸不再有较量,似是走到了天色尽头,两个伤痕累累的女人终于决定偃旗息鼓。

离开医院,常静去了殡仪馆,守着韩永信,仿佛回到旧时,贤淑温婉,一派贤妻模样。

她说:“我和你夫妻一场,竟从来都不曾了解过你。”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越说声音越低,越说越觉得自己之前活得像个小丑。

躺着的人注定无法回应她的话,摸着他的脸,她轻声呢喃:“究竟是你残忍,还是我残忍?

多年前,是她先追求韩永信的。

第一次主动拉他的手,他没拒绝,看着她,薄唇微勾,似乎隐隐觉得好笑。

也许他是知道的,短暂几秒钟,她的心境犹如过山车,忽上忽下,担心他会甩开她的手,担心他会厌弃她。

她主动,他接受,虽然有些被动,但她却满心欢喜。

牵手后,晚上舍不得洗手,她躺在床上看着手,傻傻的笑。

隔天醒来,觉得不踏实,跑着去教室找他,迟疑问:“我现在…是不是你女朋友?”

他笑,“我不会随便跟女孩子牵手。”

于是,第一次心潮澎湃,是因他而起。

十指紧扣,原以为可以相握一辈子,却最终抵不过时光打磨。

离婚后,她之所以念念不忘,是因为他婚前对她太好。她那时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病,它的名字叫:积爱成疾。

回首望去,他们在平淡的流年里彼此走的太快,如今回头,方才察觉,他们早已在婚姻岔路口走散,一散便是十几年。

心境,从未有过的平和。

常静讨厌下雨天,但31日黄昏却步入雨中,感受着朦胧的湿气,殡仪馆附近临近大街,街上行人匆匆,一把把伞,五彩斑斓。

离婚后,她变成了一个奇怪的人,被无尽的怨恨遮住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奇怪就奇怪吧!人这一辈子,总要为了某个人奇怪一次。她的爱情,有着属于自己的私密方式,因为固执,所以才悲哀。

有伞遮在她头顶,侧眸望去,是韩愈。

那是一把黑伞,几乎全都移到了她头顶,很快韩愈周身就湿了大半。

既是奔丧,韩愈自是穿着黑色衬衫,因为风雨吹袭,衣领竖起,整个人仿佛融进了夜色里,可能水雾晕染,一扫往日冷漠阴戾,多了几分随和。

面对儿子,她忽然心存愧疚,多年来,身为母亲,她让他目睹了太多不堪。

抬手把伞朝他那边推了推:“已经湿了,你撑着吧,别回头感冒了。”

常静衣服确实湿了,雨水没有停止的迹象,地上触目尽是明亮。

韩愈执意把伞移到常静头顶,对她说:“我在殡仪馆守着爸爸,你回家洗个澡,好好休息,明天再来。”

“也好。”她垂眸笑了笑,再抬眸看韩愈,应该是水雾映照的,眼眸里有着妖娆的水光,她轻轻抱着韩愈。

拥抱的那一刹那,明显察觉韩愈僵了一下,原来多年来兀自活在愤怨和酒精中,到头来竟和自己的儿子疏离了拥抱。

世上最亲密的拥抱姿势,竟被他们演绎的如此陌生。

“儿子,对不起。”她说,是后悔,是愧疚,还是不舍?

韩愈沉默几秒,沙哑开口:“…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太多太多,不知从何说起。”

拍拍她的肩,韩愈想要温声说话,但话语融进这种坏天气里,注定只能凝化成冷冽的冰:“那就留着以后说,等处理完爸爸的后事,找到凶手,我们就回美国,不再回来。”

常静紧紧拥抱着儿子,分不清脸上流下的,究竟是眼泪,还是雨水。

那天,拦车离去,韩愈打开车门,眼见她坐上车,弯腰轻轻唤了一声:“妈。”

因为这声称谓,她红了眼眶。

“别喝酒。”一贯无波的眼眸里藏匿着太多隐晦和不好的记忆。

那一瞬间,她发现了长久以来,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罪人,在儿子面前上演着仇恨史,以至于让他想到母亲,就跟“酒精”联系在一起。

尘世一遭,因为爱,她变成了一个优雅的女人;同样因为爱,她丢失了满目疮痍的优雅。

出租车内,常静捂着脸,无声痛哭。

司机以为出了什么事,关切询问常静怎么了?

她只是心里很难受…

那天出租车内,跟常静哭声交融在一起的,是王菲的《流年》。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作词者林夕,是否也对流逝的感情难以释怀,带着残缺的遗憾,感叹时光流逝太快,不经意间就已注定物是人非?

那天深夜,常静母子私宅,有女人把所有的抑郁症药物,全都倒进了马桶里,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水流将它们冲刷殆尽。

似是一场最无声的告别。

同样是31日深夜,晚上10点左右,洛杉矶飞往t市的飞机在机场徐徐降落。

顾行远冒雨赶往医院,顾清欢半夜醒来,看到床畔坐着的人,怀疑是一场梦,安静的看着顾行远,不忍打扰。

“是我。”顾行远握着她的手,满身疲惫,眼里爬满了沉痛,但却送给了顾清欢一抹笑:“清欢,我来了。”

幽暗的病房,朦胧的灯光,交握的双手,逼出了顾清欢的眼泪,她微弱出口:“谢谢。”

亲情疏远经年,以至于稍微贴近,便能触动心怀,内心湿润成灾。

那一夜,韩老太太经不起熬夜,韩淑慧带她回家了,陆昌平前半夜处理陆氏公事,后半夜联系鑫耀高层,向他们公布了韩永信去世的消息。

那一夜,陆子初和韩愈双双跪在韩永信棺木前守夜,前者眸间光华清凉;后者眸色寡情。

昔日兄弟,现如今却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竟是一夜无语。

10月末最后一场雨,一直下到了11月1日清晨。

上午不见常静来殡仪馆,韩愈给她打电话,迟迟不接,韩愈拿着手机短暂失神,待他回过神来,脚步已经下意识朝停车场奔去。

那场雨卷走了枝头所有树叶,凌乱的铺陈在别墅区里,清洁工拿着扫帚“哗啦”的清理着沿途路面。

韩愈刹车急,路面上的积水喷洒在车身上,叶子更是吸附着车轮,经过碾压,毫无生气。

花园里种了很多季节花,被风雨吹打在潮湿的草坪上,颜色五彩,就那么夹杂在一片绿色中,倒像顽皮的孩童趁大人不注意撕碎了彩纸,从高处挥洒,扔得到处都是。

推开门,典型的欧式风格家具伫立在客厅里,越发显得房子空旷。

外面天气有点阴,室内光线暗淡,韩愈打开灯,环目四望,扬声道:“妈,妈…”

常静没应。

韩愈掏出手机,给常静打电话,或许她已经出门了。

二楼传来熟悉的手机声,韩愈心里一凛,极其缓慢的望向了楼梯。

韩永信死后,原以为最想不开的那个人会是顾清欢,却不曾想率先奔赴死亡的那个人竟会是常静。

常静死了,服食大量安眠片,死得安详,经过一夜,原本柔软的身段,变得极其僵硬。

这个女人竟用如此决绝的死亡方式抛弃儿子,追随韩永信而去,死的时候,嘴角似乎还挂着上扬的微笑。

韩淑慧落泪,骂她自私;韩老太太不能再受刺激,这事发生后,一直瞒着她。

短短两天,父母接连去世,彻底摧毁了韩愈。

他原本就是性情狠戾的人,1日上午似是被人逼到了绝境,面对静默不语的陆子初,韩愈眼眸中浮起了怒火,周身笼罩的阴霾,就算再强劲的风也吹不散。

他死死的咬着牙,冷冷的盯着陆子初:“昨天下午,你都对我母亲说了什么?”

面对常静自杀,陆子初从获知消息的那一刻,就如同颠簸在惊涛骇浪中,挣扎沉浮,却最终沉没深海。

不期然想起昨天下午,他和顾清欢的对话。

顾清欢:“子初,我可以相信你吗?”

陆子初:“你可以试着相信我。”

顾清欢:“1、鑫耀投资公司帮我转到韩愈名下。2、请你父亲帮忙找到那个人,视频不能公开,韩愈性子你知道,睚眦必报,那个人落在他手里,保不齐会发生什么事,所以…”

陆子初:“找到那个人之前,我和爸爸会对这件事情保密。”

常静对于韩愈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1990年,韩永信向常静提出离婚,常静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分居多年。两年后,顾清欢进入鑫耀投资公司,天资聪慧,职位迅速攀升。

面对日渐亲密的丈夫和新欢,常静心灰意冷,前往美国投奔亲人,后来亲人在美国去世,她便长时间留在了那里。她是执拗的一个人,面对前景无望的婚姻,坚决不离婚。

从常静认定丈夫出轨的那一刻起,就有念头在脑海中落定:一旦离婚,韩永信和顾清欢势必会手牵着手奔赴婚姻,所以离婚协议书,她不能签。

世人生来自私,受伤时,大部分人总是习惯无视别人的痛苦,放大自己的伤口铄。

定居美国多年,韩愈放心不下母亲便同她生活在了一起。

曾经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把她人生里唯一的卑微奉献给了婚姻,她也曾在分居期间试着妥协,试着改变,只是那样的强颜欢笑无疑很可笑。

韩愈不能笑,身为儿子怎能嘲笑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瑚?

一段失败的婚姻,铸就了母亲长达十几年的愤怨和痛苦。

曾经信仰的爱情把她打倒,从此以后一蹶不振。白天刷着父亲的卡,疯狂购物,晚上睡不着,需要酒精才能入睡。

她原来不是这样的,受了刺激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很多时候,她在镜子里看着醉眼朦胧的自己,觉得那不是她。

韩愈起先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母亲,但后来他不阻止了,他悲哀的发现,他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

曾经那么幸福的一个家,一夕间分崩离析,母亲像醉鬼一样生活着,他身为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无动于衷。

长年累月,她患上了抑郁症,靠药物抑制。

01年,父亲来美国,约母亲外出,无非是谈离婚一事,即便如此,母亲却很高兴,试穿裙子,跑到书房问他:“好不好看?你爸爸看了,会不会喜欢?”

他长久不说话,多么可悲,父亲已经不再爱她,但她还在执着的爱着他父亲。

他想她是他母亲,他不能用言语击垮她的喜悦,纵使心知她的喜悦并不会维持很久,也许和父亲碰面后,就会瞬间崩塌,但此刻她是高兴的,她已经很久不曾这么开心过了。

果然,那天回来,她抱着他哭的很伤心。

她最终还是离婚了。

路上,两人起了争执,险些酿成车祸。劫后余生,父亲声息疲惫:“阿静,我们离婚吧!我真的累了。”

那天晚上,常静流了一夜泪,多年后韩愈已经忘了母亲流泪时的模样,却深深记得她绝望时的目光。

她没想到,他也没想到,父亲会在离婚后,那么快就迎娶顾清欢。

父亲结婚很低调,没有大操大办,母亲知道的比较晚,消息传到美国,已经是隔天中午了。

她自杀了,割破手腕,那时候他才方知,她的抑郁症有加重趋势。

他一直都知道,常静不是一个好母亲,韩永信也不是一个好父亲,因为他们比他还要自私,但血缘注定会在三人身体里游走一辈子,有些羁绊也会跟随他一辈子。

常静两次自杀,一次他发现的早,抢救及时;另一次是现在,发现的晚,无力回天。

1日早晨,他看到母亲双手交叠,静静的躺在床上,瞬间呼吸停滞,极其缓慢的走到床边,先是轻轻的唤了一声“妈”。

那声“妈”,讲出来轻飘飘的,她没应。

手指窥探她的鼻息,血流忽然间冲击着大脑,再多的力气也撑不住他全身的重量,眼眸蒙上雾气的刹那间,连他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那么惶恐的哭出声。

那道哭声,仿佛在喉咙里滚动了好几圈,在经历了一道含糊的吞咽声后,就那么迸发而出。

事发后,陆家人悉数赶了过来,韩愈就那么悲绝的站着,不敢去想母亲死亡时的表情,那是一道疤,不管历经多少年,他都不会忘记。

韩淑慧流泪的同时,骂常静太自私。

韩愈扯了扯唇,他明明想冷笑,却最终笑不出来,他母亲确实自私,就那么了无牵挂的走了,何曾想过失去父母后,他会如何?

曾经看过一些励志片,一幕幕家庭苦难史,或丈夫,或妻子意外离世,留下来的那个人也曾崩溃绝望过,但他们在历经低谷之后,会为了子女,咬牙坚强的活着…如今想来,电影和生活有关联,但也时有脱节,有些上演的励志悲情史,在现如今的韩愈面前,纯属扯淡。

常静死的时候,胸前放着一张照片,她和韩永信在大学里的合影照,那时候夏花灿烂,他和她站在花影下,笑得绝世明媚。

那里面可有他?没有。被父亲抛弃,紧接着被母亲舍弃,好像对于他们来说,他只是一个多余的人,或是他们认为他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承受所有的变故和生命之重。

心脏狠狠揪在了一起,父亲死后,母亲虽然痛苦,但并未有自杀的迹象,若说反常,只有昨天黄昏了。

31日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她在见了陆子初之后,听司机说她随后去了医院…

这么看来,陆子初和顾清欢都有刺激母亲自杀的嫌疑。

他问陆子初:“昨天下午,你都对我母亲说了什么?”

陆子初看了他良久,眸色幽邃沉静,仿佛能看到他的心里去。

韩淑慧皱眉,见两人僵持对视,心下一紧,朝两人走过来:“怎么回事?”

“我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不妨好好问问你儿子。”韩愈眼眸平寂,却隐藏着杀伐决断的戾气。

“子初。”韩淑慧担心出什么事,看向陆子初,声音重了一些。

陆子初脸色沉郁地站在客厅里,挺拔的身影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他最终还是说话了,言语平稳。

他说他和常静浅淡数语,聊的都是家常话。

韩愈疾声道:“见我母亲之前,你刚从韩家回来,你让我怎么相信你跟我母亲聊的都是家常话?”

停顿一秒,陆子初说:“是,我问她,30日那天,是否把苏澜和顾清欢的事情告诉给了舅舅,仅此而已。”

陆子初的话无非是在间接告诉韩愈,常静把苏澜和顾清欢的关系告知给了韩永信。韩永信虽然早已知晓,但想到心脏是苏澜的,难免和顾清欢起了争执。爱能暖人,也能伤人,当晚刺伤顾清欢的那个人确实是韩永信,但韩永信心脏病去世,最初的缘由却是来自于常静。

“如果那天你不找我母亲说话,也许她根本就不会死。”埋在心里的痛涌出来,韩愈突然哽咽了。

陆子初薄唇紧抿,眉梢抖动,似是挣扎,良久后,声音响起,却带着空茫感:“…也许。”

如果他不找常静确认那个人是谁,常静不会找顾清欢,更不会在得知真相后,羞愧自杀。

说起来,他或多或少需要担负一些责任。

韩愈深吸一口气,偏头看向窗子,半晌才开口:“知道吗?逼死我母亲的那个人,你也有份。”

“如果你及时收手,撤案取消调查,什么事也不会发生。”那些秘密注定只能成为秘密,不会曝光在当事人面前,更不会挑战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度。

韩愈身体有些发冷,看着陆子初,宛如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很好,看来我和你有了共通点,都是逼死我母亲的凶手,好一对难兄难弟。”

韩淑慧面含忧虑,但看着关系陷入僵局的韩愈和陆子初,却不知该如何劝解。

陆昌平走过来,先是拍了拍韩愈的肩,方才语重心长道:“阿愈,把案子撤了,早晨我找顾清欢谈过,她说当时确实是永信伤了她,如果凶手是别人,永信和她没必要一起说谎。”

韩愈咬着牙,哑声低吼,“姑父,连你也要帮她…”

陆昌平说:“我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帮你爸爸,人已死,难道死后还要让他被人说三道四吗?”

韩愈很久没说话,眼眸中一片死灰色,韩淑慧担心,轻声叫他:“阿愈…”

“别叫我阿愈,曾经的韩愈随着我爸妈的死,已经彻底死了。”

那天上午,陆家人面前,韩愈话语比棉絮还轻,一晃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世上男女其实都一样,注定要被尘世所扰,在爱恨和生死间辗转执迷。

常静自杀那天,天气阴沉,整个城市显得很潮湿。

听到消息,病房里很安静。

阿笙一颗心沉了下来,良久失神。

顾清欢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眸,内心缠绕的情绪,似乎只愿在无人独处时才会神秘打开洽。

阿笙给陆子初打电话,无人接听,韩家发生这么多的事情,阿笙不方便继续打下去。

1日上午,韩愈来医院找顾清欢,在阿笙的意料之内,常静死亡时间段和她之前来医院见姑姑太贴近,也难怪韩愈兴师问罪了钤。

幸好,医院有她守着,父亲去酒店安置行李,一时半刻不会来医院。

韩愈来的时候,阿笙正拿着检查单准备回病房。

走廊尽头,韩愈一身浓重的黑,远远走来,纵使医院背景再如何明亮,也无法厚待他分毫。

人如果伤得次数多了,就会周身没有丝毫温度。

看到他,阿笙心微微疼了一下,只因他苍白的面容,不稳的步伐,看不出情绪的眼眸。

将心比心,阿笙没有触动是假的。站在韩愈立场上想问题,父亲和母亲接连去世,换成任何一个人都经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韩永信和常静都是他的弱点,父母去世,悲愤难当,所以不管他做什么,她都可以理解,因为短短时日里,他经受的煎熬是别人难以想象的。

同情吗?她知道,骄傲如他,哪怕陷身如此境地,也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同情。

她该说些什么呢?又能说些什么呢?

也许,她可以什么也不说,他看到她,好像她不存在一般。短暂对视,安静,安静的近乎诡异。

韩愈已经进了病房,阿笙杵在那里,看着紧闭的病房门,呆立了一会儿,最终没有进去。

阿笙不解,常静为什么要自杀?她也曾怀疑姑姑,是不是在31日下午说了什么话,刺激了常静,但想来,纵使问了,姑姑也不会多说什么。

一个苏澜,可以被姑姑放在心里惦念经年,爱得深沉,爱得执着,爱得隐忍。即使被家人误解,依然可以为了一颗不曾停止跳动的心脏,守护另外一个男人十几年…她活得真实,真实的对人生和未来没有任何希望。

这样一个人,想必不会对常静口出恶言。

那天病房里,顾清欢确实选择了沉默,头顶的灯照在韩愈身上,将他的身影拖拽成一条长长的阴影。

投射在墙上,像是一根孤零零的枝干。

第一次,他在这个他曾经欣赏,后来又厌弃失望的女人面前,流露出他的脆弱。

他说:“看到我妈妈遗体的那一瞬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死的那个人怎么不是你呢?”

说这话时,心里竟然涌起撕心裂肺般的痛。

顾清欢咬着唇,紧闭的眼睛里,明显有液体悄无声息的缓缓渗出来…

那是她的泪。

良久之后,顾清欢说:“鑫耀投资公司是你的,我…”

韩愈侧开眸,不再看她的脸,声音仿佛从冰缝里钻出来一般,“嗟来之食,我不要,好好守着鑫耀,我倒要看看是鑫耀命长,还是你命长。”

走廊里,阿笙见韩愈走出病房,迟疑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送韩叔叔最后一程。”

韩永信生前待她极好,关怀备至,是应该送送的,要不然冷情至此,韩永信到了九泉之下,岂不心寒?

“不用。”

韩愈言语冷漠,嗓子沙哑得厉害,走了两步,步伐不稳,竟是险些栽倒,等阿笙意识到她在做什么时,她已经扶住了他。

手刚好握着他的手,很烫人。

“你生病了?”热度传递到她的手心里,韩愈怕是发烧了。

韩愈看着她,眸色暗沉,但却很亮,亮的不像一个病人。

他说:“顾笙,你是在同情我,还是可怜我?”

顾笙拧了眉,没有接话,她不否认,此刻的关心,是因为他病着,是因为他绝望着,她了解失去亲人的痛苦,更何况一夕间丧失双亲…这样的打击,是致命的。

见她不答,韩愈冷笑,只不过那笑听不出情绪,仿佛从幽深的井底一缕缕飘上来,萦绕在耳的只有空洞。

韩愈眼里的痛,让阿笙开始鄙夷起自己突兀的关心。如果她不帮他,任由他这么离开医院,或许他还能心情舒服一些。

刚松开他的手,却被他牢牢抓住了手臂,深邃的眼眸就那么紧紧的盯着她,盯得时间久了,冰冷的眸终于开始有了热度。

韩愈唇角抿成一条线,来往医生、护士和病人频频望向两人,并不见得人人都认识他们,但这样的对峙确实太诡异了一些。

过了一会儿,他方才开口:“如果我接受你的同情,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

他是真的病了,短短一句话讲出来,脸红气喘,胸口更是起伏不定。

听了他的话,阿笙微微变了脸色,关心是偶然,是任何一个人下意识都会做出来的感慨和反应,但她又能做什么呢?

“是不是很可悲?我父母因为你姑姑,双双步入黄泉,可我竟然还喜欢你,看到你想到的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他说着温情的话,但表情却略显麻木,好像说完所有的话,便再也百毒不侵。

阿笙恍惚听着他的话,感触最多的就是疼,他抓着她手臂,力道很重。

“科学家说:男人和女人初次见面,如果男人对女人的关注时间可以超过8.2秒,那么这个女人对于这个男人来说,绝对不止吸引那么简单。”顿了顿,他低声沉吟:“我开始回想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你的关注时间何止8.2秒。”

阿笙心一紧,抬眸看他。

这应该算是情话了,但传进阿笙耳里,却带着一股冷漠。

她下意识想抽出自己的手,但没成功,反倒被他单臂紧搂在怀里,那么亲密的姿势,别人目睹会觉得很暧昧,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样的搂抱,比寒冰还要冷上几千倍。

阿笙盯着他,眼睛宛如一泓湖水。

韩愈抬起手,手指发烫,轻轻抚摸上她的眉眼,声息温情:“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陆子初没对你说过吗?你的眼睛很漂亮,风情诱人,就算无动于衷的看着我,也像是在勾~引我…”

略显嘲讽的话,又何尝不是一种伤?

韩愈和她离的很近,再加上游移的手指,两人这样,怎么看都像是陷入热恋的爱人。

他牵了牵唇角:“我忘了,他是不会对你说这些的,因为他是个高明的律师专家,最擅长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的宠着你,让你渐渐依赖他,直到离开他,你会丧失爱人的能力,变得非他不可。这就是我和他最大的区别,看到一朵花,爱花的人会给它浇水,喜欢这朵花的人会想摘下它。我一直觉得他是前者,我是后者,但在你的事情上,我做错了,给你浇水,期待你成长,却终是晚了一步,被他捷足先登,率先把你摘在了手里。”

说到这里,韩愈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喜欢你?”

他的语气有些死气沉沉,阿笙抿唇不语。

韩愈脸庞缓缓靠近,阿笙侧脸避开,却被他单手强硬按在脑后,逼她与他正视。

于是,两人对视漠然,俊颜靠近,不是为了亲吻她,而是额头与她相贴,挺直的鼻梁温情的厮磨着她的鼻尖,“刚才我问你,如果我接受你的同情,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你不用回答了,不管你的回答是什么,我都不会再要你。小时候我喜欢玩玩具,长年累月累积下来,旧玩具几乎摆了一房间。有一天,我有了新玩具,就想把那些玩具都给扔了,但奶奶不让。她说:旧玩具应该捐给比自己不幸的人。如今,你就是陆子初手里的旧玩具,而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不幸。”

炙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阿笙何尝听不出他语气里的不善?但却没有怒气,爱而不得,爱而不能,如今说着伤人的话,是否也伤了自己?

有护士路过,脸色绯红,她忽然察觉,这样的举动,再加上那样一番谈话,倒像是两人刚刚结束了一段缠绵深情的长吻。

看着韩愈,恰好目睹他把视线掠向她身后,乌沉的眼眸似乎也连带一滞。

阿笙心跳忽然慢了下来,回头就见陆子初站在不远处,目光冷清。

11月1日,虽然不下雨,但仍然是个坏天气。

阿笙没有韩愈想象中那般惊慌失措,就算她被他禁锢在怀里,依然有一种奇异的光环笼罩在她身上,清傲恰似东篱菊。

韩愈和陆子初之间更不曾出现狗血镜头:出手打架或是口出恶言,并未被他们搬在人前上演。

情绪不好时,言语会生刺,出口必伤人,阿笙之前见识过,但即便是在愤怒的状况下,韩愈依然能够很好的克制住怒意,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盯着陆子初。

走廊里脚步声杂乱,但在三人看来,却有着死一般的沉寂洽。

两人迎面而立,沉沉的眸光触碰在一起,不确定是否有火花,只知道就连空气里似乎也萦绕着危险的气息。

韩愈的怀抱,烫人热度消褪,骤然间变得很冷,仿佛能够把阿笙冰冻起来钤。

“10点召开记者会,你还有半个小时可以赶到鑫耀。”清清淡淡的声音,是属于陆子初的,只不过有些沙哑。

这话,很明显是对韩愈说的。

韩愈抿着唇,眼里没有情绪,垂眸看阿笙,她并不推他,语气平静:“记者会结束,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为什么?”韩愈呼吸变得很浅,似乎怕惊扰了蛰伏的坏情绪。

“韩愈,我并不是一个生来冷漠的人。”

那天上午,阿笙说完这句话之后,韩愈收回手,有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谁愿意生来冷漠?”

修长挺拔的背影被灯光镀上了一层亮光,转身的刹那间,韩愈眼角分明有浮光划过…

阿笙没有深究那抹浮光是什么,也许只是不愿承认,那是他隐忍的泪。

韩愈走后,气氛似乎变得有些紧绷。

阿笙抬眸看陆子初,他不动声色的从容着,就那么无波无澜的看着她,情绪不明。

这样的对视,宛如一场无声电影,画面流动,看似风平浪静,但却藏匿着波涛汹涌。

阿笙只能自己猜测,或许他在生气。

“需要我说对不起吗?”

她说这话时,有人给陆子初发来了一条短信,他垂眸翻看,冷峻的面庞在灯光下显得扑朔迷离。

“你做错了吗?”嗓音掺杂着些许凉薄。

想了想,阿笙说:“没有。”

收起手机,陆子初抬眸看她,语气颇淡:“那就不要道歉。”

“…”听他这么一说,阿笙心里更是七上八下,所以他这是生气还是没生气啊?

其实阿笙这样纠结是完全没必要的,因为陆子初紧接着说话了,他说:“阿笙,我远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大度,看到这一幕,我会愤怒,会吃醋,更想把你从他身边拉开,但我不能。一旦我这么做,就是在瓦解我和你之间的信任。”

停顿两秒,陆子初的声音方才再次响起:“你想做的事情,你想说的话,我都懂,所以不要道歉,一旦说出那声对不起,就等于在间接承认你做错了。”

听到那声“我都懂”,阿笙嗓子一紧,眼角开始有了酸疼感。

原来,他并非无动于衷,但却赢在了人生态度上,顾及韩愈感受,顾及她的感受…

他就那么逆着光站在她面前,表情平静,语调更是平淡的听不出丝毫端倪,但就是这样寥寥数语,却给了她莫大的感情依靠。

何其有幸,此生能够得遇这样一个他。

“来。”见她呆立原地,陆子初微微放软了声音,朝她伸出手。

阿笙走近,把手放在了他手里,然后被他缓缓握紧。

不同于韩愈,他的手有些凉,天生体寒,阿笙抬起另一手贴合着他手背,他低头看她,眼眸深邃。

手冷没关系,有火苗在心里慢慢燃烧着,因为她的体贴,缘于她无声的抚慰。

他问:“顾叔叔来了吗?”

“昨晚上就已经到了。”

陆子初点点头,顿了顿,他说:“这几天我会比较忙,怕是没时间来医院,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阿笙抬眸,跌入一双漆黑深幽的眼眸里,隐有血丝,心里忽然泛起淡淡的疼,额头抵在他胸前:“抱歉,我什么都帮不了你。”

陆子初眸色温润,单臂环着她,轻拍她的背,嗓音虽哑,但却带着异样的温柔:“阿笙,时间会带走很多东西,比如说伤痛。我此刻难过,是因为亲人离世,但也只是此刻,纵使再痛苦,我们也要对未来心怀希望。”理智如他,冷情如他,温暖如他,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修长的手指滑入她的颈后,清邃的眼眸与她对视,“你在我身边,所以我很好。”

阿笙眼睛酸酸的,认识他之后,她变成了一个很容易就心怀感动的人。

这就是她和陆子初的爱情,交集的目光里,总有情愫在他们之间缓缓流动,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一个动作就能冲刷所有的不快。

就像他说的,他尊重她所做的每个决定和说过的每句话,因为他是懂她的。

找到一个爱她的人很容易,但能找到一个了解她的人却很难,所幸她遇到了。

鑫耀投资总裁韩永信和前妻常静双双离世。

消息一出,各大新闻争相报道,大街小巷但凡是报亭,几乎都能看到有关于韩永信和常静的新闻报道。

说句大不敬的话,韩永信虽然在t市是名人,但他去世还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轰动效应,但跟他一起去世的那个人还有常静,而且还是自杀死亡,大有夫妻情深,追随前夫共赴黄泉之势,一时间让很多人对常静感慨万千,原本就可怜她,常静自杀之后,众人对她的同情心瞬间暴涨。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口舌之争;不幸中枪的那个人无疑是顾清欢。

有报道宣称,鑫耀管理层最近变动起伏,韩永信恰恰在这个时候死亡,事有蹊跷,很有可能是顾清欢为夺总裁之位…

之后便是一系列蓄意谋杀猜测。

还有八卦周刊把韩永信、常静和顾清欢三人的感情史挖出来进行分析,主角自是顾清欢,说她如何成功上位,如何引诱韩永信,如何床上功夫了得,如何跟鑫耀管理层股东暧昧不清,顺利坐上副总裁之位…

报道说的那么真,好像曾亲眼目睹过顾清欢十几年职位升迁路。

最先看到不实报道的那个人不是阿笙,而是顾行远。

他从酒店走出来,原本已经走过报亭,随后返身回来,买了一份,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表情波澜不兴,但却把报纸随手扔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去医院,阿笙正在外面接电话,见顾行远走来,把手机拿开,压低声音叫了一声“爸”。

顾行远示意她继续接电话,走进了病房。

韩永信去世的消息一经曝光,阿笙的手机就没停过,朋友们接连不断的打来了电话或是短信。

508舍友:“早晨看到报道,不敢相信竟是真的。阿笙,你还好吗?”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等你回来。”

许飞:“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阿笙:“和姑姑在一起,等这阵子忙完,我回学校找你。”

许飞:“姑姑还好吗?”

阿笙:“好。”

许飞:“她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你陪她说说话。”

阿笙:“嗯。”

依依话语很简单,打通后,长久沉默,她不喜欢说虚浮的安慰语,因为那些话,在她看来是毫无意义的。

她不喜欢说,阿笙也不喜欢听,所以她们如此不同,但在有些方面却是如此相像。

依依只说了一句话:“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我都可以陪你说说话。”

已经够了,仅仅一句,胜过人间千言万语。

彼时,顾行远已经走进了病房,他还在想着怎么阻止外界流言蜚语传进她耳中,她已经挣扎着要起来。

顾行远连忙上前制止她:“好好躺着,医生说了,你现在不能乱动。”

顾清欢躺在床上,微微喘着气,但却拉着顾行远的外套:“哥,永信走了,我如果不出面,媒体又要乱写了,鑫耀经不起折腾。”

顾行远皱了眉:“公司重要,还是你身体重要?”

“哥…”

这次不待顾清欢说话,阿笙走到病床一侧,认真的看着顾行远:“爸爸,你让姑姑去吧!她知轻重。”

韩永信下葬那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阿笙没有去墓园,顾清欢的意思,她什么都没说,但阿笙懂,顾行远也懂。

顾清欢脸色苍白,有人说:“这女人化妆技术可真好。”

顾清欢步伐徐晃,摇摇欲坠,有人说:“瞧见没,就这演技,完全可以媲美奥斯卡金像奖。”

他们一边道尽她的坏,一边争相拿着话筒,无视她的痛,采访言谈苛刻犀利,伤人不见血钿。

而顾清欢呢?

电视截取的画面中,顾清欢一身黑衣立身墓碑前,气氛和衣着越发衬得她脸色苍白。

那双长年累月无波无澜的眸子里,氤氲如水,垂眸看着冰凉石碑上“韩永信”三个字,看得久了,于是就有泪水“啪嗒”一声砸落在墓碑上,跌碎成了小水花杂。

在她身旁,媒体给了韩愈一个特写,韩愈眸色漠然,仿佛随着父母的死,早已心如死灰。

外界对她的流言蜚语,不是顾行远想要隐瞒就能隐瞒得了的。

顾清欢比谁都清楚,她在众人眼中,究竟有多不堪。

无妨,首先她是鑫耀总裁,在韩愈接受鑫耀之前,她要替他好好守着它。既是女强人,有人风雨就必须要经历,睁着眼穿过去。

其次她是韩永信的妻子,既是妻子,为夫送葬,面对曾经陪她走过春夏秋冬的男人,面对曾经共同历经的喜怒悲欢,她不介意顶受恶名,在媒体和众人面前袒露她脆弱的坏情绪。

01年到05年,四年夫妻,从温淡走向生死离别,她不是冷血动物,纵使最初因为一颗心脏接近韩永信,但长久相守,没有情义,那是骗自己的。

也许苏澜在先,她对韩永信的喜欢还深化不到爱情,但他所有的好,长久以来无声的守护,全都被她珍藏在了日渐柔软的眼眸里。

数不尽的话筒交错伸在她面前,被鑫耀高层格挡开,记者问:“韩太太,韩先生去世前把鑫耀交给您,外界对此疑惑重重,请问…”

后面的话被顾清欢自动忽略了,缓缓抬头,墓园绿化做得很好,透过树木枝杈,看着高高的天,白白的云,顾清欢仿佛回到了过去。

父亲说:“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叫清欢吗?清欢:清淡欢愉,温良静婉,宜室宜家。”

苏澜说:“四年了,经历过太多的喜怒哀乐,但你我还能深深的依恋着彼此,这不是爱,还能是什么呢?”

韩永信说:“清欢,你的不快乐,我懂。”

时光无情,她深爱的三个男人都死了,冥冥中,似乎一切早有安排。

和苏澜相爱四年,和韩永信夫妻四年,如今她还虚弱的活着,顾清欢不确定抬眸望天,有关于这个姿势,是否太寂寞,她只知道喉咙里有叹息被压抑,有很多东西被永远的定格在了今天。

耳边是记者的发问声,侧眸间看到了同样被媒体包围的韩愈。

有人问:“韩先生,听说您母亲的骨灰已经火化了,但却没有跟韩总裁同时下葬,请问您有什么打算吗?”

“韩先生,听说韩太太有意把鑫耀还给您,但却被您拒绝了,请问您拒绝的原因是什么?”

一把把伤人的刀毫不留情的刺向韩愈,没有人试图站在他的立场上,体会他的痛苦,也许都曾想到他会很痛苦,但无关自己亲人,所以任何的“感同身受”,都是一场天大的笑话。

什么叫感同身受?亲人一起出事,这才叫感同身受,否认任何的感同身受,只是过了期的痛,无关痛痒的嘻哈语…

常静死后,韩愈未曾在人前流过泪,哪怕是陆家人面前,哪怕韩老太太抱着他哭的肝肠寸断,他也不曾哭过。

一句“韩愈已死”,被他用尖锐的锥硬生生的隔开了血脉亲缘。办丧事期间,他和陆家交往冷淡,将自己困守在角落里,不允许人靠近,也不再希冀从任何人身上寻求温暖。

陆子初叫他“哥”,眼眸沉沉:“我们不是仇人。”

韩愈用上扬的唇成全了他的冷漠:“我们不是仇人,还能是什么呢?”

不管父母和顾清欢有着怎样的感情纠葛,他只知道,曾经相互纠缠的三个人,现如今两人死,一人活。

没有人愿意当恶魔,所有的恶魔最开始的时候,都是从天使蜕变的。

电视镜头里,韩愈在助手簇拥下,驱车离开了,画面被定格,阿笙只看到他冷漠的眉眼间,有着万年都融化不了的寒冰。

那是阿笙05年最后一次看到韩愈,电视上,生活中。

听说韩永信下葬当天,其子韩愈抱着母亲骨灰出现在机场大厅,目的地美国。

国内负责善后的,是陆昌平和陆子初父子,其父儒雅沉稳,其子眉眼间清雅神韵无人复制…

11月,陆氏股市攀升,而鑫耀股市却是一片动荡,股指在一定范围内有窄幅波动,成交量萎缩。

11月6日,顾清欢不顾医生劝阻,带病回归鑫耀,试图力挽狂澜。后经顾行远劝阻,这才同意在医院办公。

丧事过后,阿笙和陆子初鲜少见面,阿笙知道近段时期他很忙,也就没敢打扰他。

这天,阿笙先去酒店探望了父亲,和他说了一会话,然后父女两人一起来到了医院。

开门,没想到陆子初也在。

顾清欢和他坐在沙发上正在讲事情,听到开门声,双双止了话锋,回头看她…当然还有顾行远。

太突然,阿笙有些发愣。她在想,该怎么跟父亲说明她和陆子初的关系呢?

彼时,陆子初已经站起身,看着顾行远,礼貌得体:“您好,顾叔叔。”

说话间,伸出手,待人接物无懈可击。

顾行远还有些茫然,但出于礼貌,一头雾水的伸手回握。

这一握手,就算是认识了,既然是认识,自是少不了寒暄。

几日不见,陆子初似乎瘦了,但清隽如昔,似是察觉到她的视线,漆黑的眸望过去时,阿笙已经率先垂了眸。

不能否认,她现在有些紧张。事先没沟通过,就这么见面,很容易就出事。

顾行远毕竟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行走多年,场面话一波接一波。浅聊,不显热络,但也不显冷漠。

阿笙在一旁听得心惊胆颤,父亲还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人是谁,和他女儿又是什么关系,如果知道,当场血压飙升就不太好了。

姑姑在一旁见了,看出了名堂,问阿笙:“你爸爸还不知道你和子初在一起吗?”

阿笙摇摇头,时机不对,她哪敢说啊?

此时,陆子初手机响起,他先对顾行远说了声“不好意思”,这才离开病房接电话。

似是讲了一会儿话,顾行远有些口渴,阿笙倒了一杯水递给他。

阿笙问:“爸爸,你觉得他怎么样?”

“谁?”

“陆子初。”很小心的说出这三个字。

想了想,顾行远说:“谈吐不凡,修养上佳,比你哥好。”

阿笙觉得这评价不低了,就又问顾行远:“你知道他是谁的儿子吗?”

“陆昌平。”顾行远记性多好啊!他之前在电视上见过陆子初,早就得知他是陆昌平的儿子,刚才看到真人,可能大脑还没对号入座,所以握手后才想起他就是电视上的那个人。

他跟陆家无冤无仇,没什么偏见,值得女儿这么小心翼翼吗?他吹了吹杯子里冒出来的茶汽,觉得好笑。

阿笙说:“他以前当过我老师。”

“刚才听他提起过。”

阿笙微愣,有吗?她怎么没听到?

阿笙豁出去了:“那他有没有对你说,我和他正在交往?”

“咳咳——”顾行远被水给呛住了,明显受了惊吓,顾清欢连忙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兄长。

真是一团乱。

陆子初已经结束通话,推门走了进来,他这一进来,顾行远也不咳嗽了,嘴角挂着笑,不过多少有些勉强,还有…因为之前咳嗽,脸有些红。

陆子初还真是镇定过了头,不多问,不多想,“顾叔叔,快到中午了,我已经订好了餐厅,如果您方便的话,我想请您吃顿饭。”

闻言,阿笙心快提到了嗓子眼,爸爸别拒绝才好。

有关于父亲和陆子初的初次见面,阿笙之前设想过脚本。

找个好日子,其实日子好不好也没关系,重要的是那天父亲心情一定要很好,然后她会请父亲坐下,很正式的跟他讲她和陆子初的事情。只要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信父亲还是很开明的…

事实证明,计划远不如变化,病房相见,太意外,也略显仓促。

面对陆子初午餐邀约,顾行远没有拒绝。

后来,顾行远对阿笙说:“我怎么拒绝?那孩子太精明,先说订好了餐厅,再提出邀约,我如果不答应,似乎显得太不近人情了。”

陆子初把午餐订在了一家地方菜馆里,在t市很出名,最重要的是招牌菜浓郁,总之一句话:很有家乡味道钤。

姑姑没来,所以**房间里只有陆子初、顾行远和阿笙三人,阿笙最怕场面尴尬,一旦气氛无法缓和,什么高招都用不上,那么三人之间便只剩下长久的没话说。

点餐前,陆子初先给三人依次倒了一杯水,这才示意服务员把菜单先拿给顾行远,请他先点。

顾行远推辞一番,于是菜单最终又回到了陆子初手里,顾行远既然说他不挑食,陆子初点餐的时候也就没有再询问他的意见,做事利落,别人点餐需要耗时很久,询问很久,陆子初翻看着菜单,不到两分钟悉数搞定。

按理说,点完餐,等菜过程中应该会很尴尬才对,毕竟如果寻找话题的话,似乎太显刻意。

穷紧张,瞎操心的那个人似乎只有阿笙,陆子初点餐的时候,房间大屏电视上正好在放映nba球赛。

为了这个“正好”,阿笙特意瞄了瞄父亲,见他端着茶,聚精会神的看着球赛转播现况,感慨某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陆子初此举无疑是撞到了父亲的心坎上,父亲是篮球迷,每逢球赛必看。

2005年11月2日,科比对阵掘金加时赛仅剩0.6秒时,命中23英尺超远制胜球,一时引起球迷沸腾不已。

11月是多事之月,父亲频频来往医院和酒店,没时间看球赛,怕是也没心情看,如今球赛转播,心情是无比激越的。

陆子初也是篮球迷,一时间围绕扣篮、防守、闪躲聊了起来,这么快就找到共同话题,而且还是围绕一个篮球赛,阿笙喝茶的时候想:男人的世界,她不懂。

她对球赛一向没什么兴趣,但如今看他们相处起来气氛融洽,深深觉得nba功不可没。

饭菜上桌也没制止他们的谈话,于是被遗弃在外的阿笙,只能不停的给顾行远和陆子初夹菜。

“爸爸,别只顾着说话,菜该凉了。”

“子初…”

那声“子初”叫的声音比较小,顾行远听了,淡淡的瞥了她一眼,老眼昏花了吗?女儿的脸有点红。

陆子初夹起她放在他面前小碟子里的菌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难得见她这么乖巧,看样子这顿饭下来,最紧张的那个人是她。

最紧张的那个人的确是阿笙,这两人一顿午餐下来,谈的一直是nba球赛,话题根本就没往阿笙身上绕。

于是饭后,陆子初开车送顾行远回酒店休息时,阿笙坐在车里,佩服完父亲的隐忍,又开始佩服起陆子初的淡定。

到了酒店,陆子初下车,对顾行远说:“顾叔叔,方便留个电话吗?您在酒店如果呆着无聊,可以打电话给我,t市有些旅游景点,我可以陪您四处走走。”

阿笙觉得两人私底下见面想想就觉得很诡异,顾行远连声说“可以”,于是两人在酒店外完成了交换电话的神圣仪式。

眼见陆子初开车离开,顾行远侧眸看了一眼阿笙:“人都走远了,还看?”

阿笙清了清嗓子,小声嘟囔道:“我没看。”

“脸都红了。”

阿笙又连忙抬手摸脸,顾行远拿一副没救的表情看着阿笙,背着手朝酒店对面走去:“陪我到对面公园坐坐。”

阿笙想,这一坐,怕是要挨训了。

公园里,顾行远坐在椅子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阿笙落座。

有些事情既然躲不过,还不如坦然面对,阿笙这一坐,无疑有些破釜沉舟,干脆直接开门见山道:“我以为你会很喜欢陆子初。”

顾行远沉默几秒钟,这才开口说道:“这样一个年轻人有谁不喜欢?高知识分子,高素质,家庭背景好,容貌出众,在律师行业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跟他谈话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究竟什么形容词才能适用于他的身上。内外兼修?成熟谦逊?阅历千帆?不,这些词汇都不足以代表这个年轻人身上具备的光芒。韩永信去世后,他和其父陆昌平接受记者采访,发言得体适宜,自然平和,把所有的悲伤全都压在面具之下,他和其父都是很厉害的情绪掌控高手。老实说,我喜欢这个年轻人,年纪轻轻就名利尽收,身处浮华圈子里,却能做到清悟待人,低调内敛,就像今天,如此从容不惊,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坚信,这样一个男人,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所以你喜欢他,我可以理解,但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又是一回事,你明白吗?”

阿笙心一沉,没吭声。

有时候沉默,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反抗。

顾行远又怎会不知女儿内心不悦,轻声叹道:“能看得出来,他喜欢你。这样一个人必定生性清傲,但却为了你,不动声色的取悦我,出手阔绰,临时找人安装了高清晰电视…”

阿笙微愣,讶声道:“别的房间没有吗?”

顾行远说:“有,但看球赛的话,画面感很差,我中途去了一次洗手间,他那时候接电话,我有去别的房间看过,这样的电视,只有那个房间有。”

阿笙内心感觉一时还真是说不出来,她没想到陆子初会费心至此。

顾行远接着说:“还有那些菜,一半是你爱吃的,还有一半是专门照顾我的口味…”

阿笙原以为父亲只顾着说话,没注意到这些细节,不曾想都被他看在了眼里。

顾行远叹道:“这孩子太聪明,一顿饭下来,有意和你保持距离,深谙父母心理。你是我女儿,如果他当着我的面和你太亲密,势必会引起我反感。所以从头到尾都在跟我交流,不显山不露水,很对得起他的职业。”

阿笙无奈道:“你这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

如果不是父亲说起,阿笙还真是没想到这一点。饭桌上她还在郁闷,他似乎对她太无视也太冷淡了…

如今内心可谓百味杂陈。她喜欢陆子初,难免会紧张父亲是否也喜欢陆子初。

眼下看来,父亲是持反对意见的。

顾行远表情严肃认真:“你姑姑被韩永信刺伤,虽然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原因,但毕竟牵扯到了刑事案件,医院这么多人,试问陆家是怎么堵住悠悠之口的?你以为只有金钱吗?还有常静自杀一事,你看当时影响力多大,但仅仅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你再到大街上看看,哪个报亭还有常静的自杀绯闻…阿笙,陆家远比你想象中还要复杂,陆子初前途不可限量,像他这样的家庭,就算有一天你进了陆家门,基于你姑姑的关系,只怕陆子初双亲也不会待见你。”见阿笙垂眸抠着手指不吭声,顾行远语气温软了下来:“阿笙,爸爸养女一场,如果以后你嫁人,只求放心,不求对方名利。”

阿笙黄昏离开酒店,乘出租车离开时,接到了陆子初的电话。

司机平时应该很喜欢听单田芳先生讲评书,阿笙坐上车的时候,司机正在听《白眉大侠》,偶尔听到欢喜处,会轻声笑笑。

果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心情不好?”虽然隔着电话,陆子初却能从她短暂的沉默里窥探出她的小情绪。

“没有。”阿笙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不好奇我爸爸对你有什么看法吗?”

“想必他并不接受我们在一起。”陆子初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很有穿透力:“可以理解,他把你养大,忽然间有个男人要把你从他身边带走,顾叔叔心生排斥和担忧很正常。”他应该是在翻看文件,说到这里,似乎停下了动作,声音很柔也很轻:“别担心,不是大事。”

他的话总能直抵人心,磁性安静,让人听了心思安宁。

阿笙心神安定,嘴角浮起了笑意,轻声问他:“对你来说,究竟什么才算大事?”

手机那端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响起他温润如水的声音:“失去你。”

其实,陆子初心里是无比焦躁的,除了顾行远反对两人在一起之外,持反对意见的人还有韩淑慧。

这天上午,陆子初回了一趟家,跟陆昌平提起了“徐启光”,他说:“我已经请人私底下寻找徐启光,舅舅和舅妈死讯曝光后,他应该是担心出事,躲了起来,一时间没了线索,并不好找。”

陆昌平把刚刚泡好的茶递给陆子初:“你有什么想法,不妨说出来听听。”

陆子初淡淡开口:“目前看来只能在他平时常去的地方死蹲候守,不过会很耗人力和财力。洽”

陆昌平道:“这点钱,陆家砸得起,一年不行就两年,只不过…时间我们能耗得起,就怕徐启光会狗急了跳墙,如果把录影带卖给媒体,事情就不好办了。”

陆子初笑笑:“如果卖给媒体,你准备怎么办?”

“他敢卖,也要看有没有媒体敢买。”陆昌平喝了一口茶,方才继续开口:“况且你我很清楚,这些年你舅舅把他胃口养大了,他比谁都清楚,卖给媒体的话,他得到的钱只是一个小零头…”说着,陆昌平眉宇间藏匿着几分冷漠:“等着吧!狗改不了吃屎,这种人等过了风头,迟早还会卷土重来。”

陆子初颔首,没再多说什么钤。

这时韩淑慧走下楼,一身运动装,手里拿着设计稿,看样子是要外出。

韩淑慧走进客厅,陆昌平端给她一杯茶。

韩淑慧应该是急着走,站着喝完,对陆子初说:“如果方便的话,把我送到工地上去,顺便有话要对你说。”

陆昌平应该知道韩淑慧要对陆子初说什么,所以才会在陆子初拿钥匙出门前,拍了拍陆子初的肩:“有话好好说,别惹你妈生气。”

陆子初心下明了:“我明白。”

05年夏季,陆昌平在t大附近施工建造一处大型图书馆,承诺赠送给t大学子,图书馆建筑设计师不是别人,正是韩淑慧。

去工地的路上,韩淑慧直接开门见山:“你和她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陆子初打着方向盘,声音有些漫不经心:“她是谁?”

韩淑慧笑了下:“好吧!你和顾笙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有一段时间了。”表情波澜不兴。

韩淑慧道:“6月初,你王阿姨曾经在医院里看到你,说你当时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她?”

“你希望我说不是吗?”清清凉凉的声音还算温和。

韩淑慧抿着唇,好半天不说话,最后开口说道:“我当时听了,还觉得你王阿姨有些大惊小怪,想到你有可能在谈恋爱,但却没想到那个人会是顾清欢的侄女。”

“…如果阿笙不是顾清欢的侄女,你会同意她和我在一起吗?”

韩淑慧面无表情道:“她不是顾清欢的侄女吗?”

陆子初眸色漆黑,侧眸看了一眼韩淑慧:“妈,和我过一辈子的人不是顾清欢,是顾笙。”

“一辈子?你还打算和她结婚吗?”韩淑慧压抑怒气,重声斥道:“子初,你太不理智了。”

陆子初眼眸深不见底,看着前方路况,专注开车,很久之后,才缓缓说道:“有一道选择题是这样的,说母亲和妻子双双掉进水里,男人应该先救谁?这道题在我看来很可笑,问问题的人也很愚蠢,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父母的生死都可以不管不顾,那他又怎么会善待别人呢?我不希望有一天这么愚蠢的选择题会横竖在陆家和顾笙之间…”

如果身旁这个人不是她儿子,韩淑慧可能会为他鼓掌。儿子拿话堵她的口,事先强调不希望家人让他二选一;如果她现在让他选择,那她岂不要沦落成他口中愚蠢的人?

韩淑慧忍下心头不悦,试着改变语气,语重心长道:“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你可以不喜,但你要明白,我都是为了你好,有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孩子顺风顺水过一辈子?”

陆子初沉静面容不变:“抱歉,你的意见我可以参考,但我想试着尊重我的选择。”

“看来我们都需要好好冷静一下。”韩淑慧想她不能逼得太急,有些事情是需要慢慢来的。

陆子初握着方向盘,在车镜里看到自己略显冷峻的眉眼,忽然有些头痛,十字路口停车,抬手按了按太阳穴。

失去冷静,在母亲面前暴露出坏情绪,这还是第一次。

他并不担心母亲反对他们在一起,他担心的是他喜欢的人会因此受委屈。

顾清欢住院期间,阿笙忙完学校的事,就会来医院。每次来都会带着一束花,走进病房,如果顾清欢在忙,就会笑笑,径直走到桌案前,把新花插进去,旧花取出来。

待忙完,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有时候看书,有时候去医院花园走一会儿。

助理见了,微微含笑:“小姑娘安静淡然,挺好。”

顾清欢听了,会走到窗前,寻找花园中阿笙的身影,找到了,会轻轻开口:“太淡,也不好。”

这边阿笙转一圈回到病房,顾清欢刚忙完事,阿笙见公司人准备离开,礼貌道别:“叔叔再见。”

“再见。”多年后,助理犹记得阿笙的微笑:纯真美好,一尘不染。

阿笙在泡茶,顾清欢问她:“医院学校来回跑,身体吃得消吗?”

“为了见你和爸爸,累一点不算什么。”这话多少掺杂着玩笑语,讲到父亲,阿笙问顾清欢:“我爸爸今天没来医院吗?”

“我见他精神不太好,就让他先回酒店休息了。”

阿笙应了一声,父亲几乎日日都在医院里,大概是累了。

端茶走过来,工艺花茶,名字也好听:七星伴月。

绿绿的叶片,洁白的花蕊,泡在水中,宛如夜间昙花乍现,缓缓绽放开来。

看到这些花,第一感觉就是温暖和美好。

“我问过你爸爸,他似乎并不赞成你和陆子初在一起。”顾清欢说着,眼神黯了黯:“我很抱歉。”

阿笙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姑姑,你是你,我是我,就算没有你,谁又能保证我和子初在感情路上就能走的一帆风顺呢?”

闻言,顾清欢面上微微动容…

下午,顾行远来医院看她,顾清欢说:“哥,或许你应该跟那孩子见一面,有些话说清楚比较好。”

顾清欢想,有接触才会有了解,也许通过接触,顾行远会改变想法也说不定。

阿笙不知道的是,11月13日,顾行远和陆子初开车前往海边,有了一番长谈。

顾行远问陆子初:“你有多爱阿笙?”

陆子初笑了笑:“今年夏天很热,也很长,但因为有她在,我觉得很短。有一天醒来,天变凉了,发现夏天过去时,情绪很糟糕,忽然很想把失去的夏天全都搁置在回忆里。因为她,我变成了一个恋家的人,但凡聚会邀约,频频推辞,那里没有顾笙,就那么丧失了前往的兴致。”

顾行远慢吞吞的走着路,唇角微扬,“每天和她呆在一起,不会腻吗?”

陆子初眼里浮起清淡柔和的笑意:“怎么会腻呢?您的女儿很有趣,看似寡言寡语,却总能在某些时候蹦出几句让人啼笑皆非的话语来,和她在一起,乐趣不用刻意寻找,我是喜欢和她呆在一起的,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

顾行远这时候抽出来一支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打了几次都没打着。

陆子初见了,无声取过打火机,手心拢起,打着后,顾行远也不推辞,靠近,吸了两口把烟点着,随后接过陆子初手中的打火机,随口问道:“如果我反对你们在一起呢?”

陆子初沉默片刻,语气平静:“对于我和阿笙来说,我们尊重家长的意见,但尊重并不代表会在这件事情上选择妥协。我会和她走下去,这里所说的走下去,不是一个月,也不是一年,而是一辈子。有生之年,我会尽力护她一世无忧。”

顾行远道:“你觉得我会把阿笙放心交给你吗?”

斟酌词句,陆子初说:“我会像您一样去爱她。”

又是长久沉默,很久之后,顾行远弹了弹烟灰,嘴角有了几分笑意:“跟我去趟酒店,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顾家算得上是书香世家,阿笙书法很好,源自于顾家老爷子和顾行远。

酒店书房桌案上,一张宣纸静静的横铺在上面,前不久顾行远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字:粥。

简简单单一个字,笔势委婉含蓄,可见顾行远纵使移民美国多年,平时依然勤练书法。

陆子初不解,无声询问顾行远,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米的左右有两个弓,代表了两个在岁月里慢慢变老的恋人,在一起日子久了,激情消褪,爱情转化成了亲情,昔日挺拔的身姿也渐渐弯成了驼背,但他们依然还能被柴米油盐黏在一起,这就是生活。爱情融进生活里,好比是在熬粥,粥好不好吃,全在熬粥的那个人。”言罢,顾行远拍了拍陆子初的肩,“熬粥,火候很重要。铋”

顾行远的举动很平凡,但平凡中却带着温暖,仿佛把岁月融化成了一股热流,缓缓的渗进了陆子初的心脏脉络里。

“顾叔,我会好好待阿笙。”陆子初说。

顾行远颔首,静待墨迹干透,然后把纸张卷好送给了陆子初南。

阿笙现在还年轻,不过19岁,未来还有很多变数,且行且观望。

难得见阿笙这么喜欢一个人,他又何必在晴空上方给她添置阴霾呢?她和陆子初能走到哪一步,还是顺其自然吧!

这天晚上,顾行远前往医院,街道两旁市民人来人往,举家和睦,夜间牵手散步,看得人心里暖暖的。

在病房门口止步,顾清欢正在和助理谈公事,他不便进去打扰,前去找医生,询问了顾清欢的身体状况,得知已经没有大碍,不久就能出院,顾行远松了一口气。

坐在医院走廊里,他对自己说:“等清欢出院,就回美国吧!”

这天,阿笙正在实验室里研究案例,江宁给阿笙打电话的时候,阿笙还没吃晚餐,于是二十分钟后,江宁和薛明珠提着晚餐前往实验室看望阿笙。

原本吃着饭,彼此聊着最近课程,也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陆子初和她的事情上。

薛明珠说:“最近学校纷纷流传你和陆子初已经分手了。”

阿笙吃着饭,既然是流言,她又何必放在心上?

“韩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最近又不见陆子初来学校找你,所以大家才会说你被陆子初甩了,细细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江宁拿着指甲剪慢条斯理的修剪着白骨爪,阿笙没抬头,把快餐盒往一旁挪了挪,怕江宁指甲“跳”到饭盒里。

江宁不察,见阿笙坐远,又往她身旁挪了挪:“陆子初也真是的,再忙也应该来看看你,你看你这小脸,几日不见就蜡黄蜡黄的,跟1942年全国大饥荒一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营养不良。”

1942年全国大饥荒?阿笙对江宁的无知感到很无语,深深怀疑她当初是怎么考进t大的。

薛明珠在一旁也听不下去了:“1942年河南大饥荒,你想说的应该是1959年至1961年全国范围内三年大饥荒,这是两码事。”

江宁这个人脸皮太厚,字典里永远都没有羞愧两个字,听了薛明珠的话,理直气壮道:“什么两码事,都是大饥荒,有差别吗?”

薛明珠也无语了,耸耸肩,缴械投降。

江宁热情不减,“阿笙,说实话,你难道就没有担心过吗?如果陆子初真的因此跟你分手,你怎么办?”

阿笙无奈道:“还能怎么办?分手呗。”

这话真的不该说,其实江宁问话结束的时候,薛明珠就在对江宁和阿笙使眼色,江宁看到了,但阿笙垂头吃饭,自是看不到,于是此话一出,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但江宁却拽了拽她衣摆。

江宁这时已经变了脸色,阿笙顺着她目光望过去,就看到陆子初面无表情的站在她身后。

阿笙觉得自己运气可真好,陆子初这几日事务缠身,都不是粘在一起的人,各有各的事情忙,但每天晚上都会通话。

距离上次和父亲一起外出吃饭,他们已经有三天没见了,正确的说,陆子初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来学校找她了,今天怎么就来了呢?

江宁和薛明珠已经抬起手,僵硬微笑:“陆老师好。”

陆子初面上看不出情绪,朝两人点点头,竟是看也不看阿笙一眼,微抿唇转身离开了。

呃…就这么走了?

江宁心怀懊恼,急声道:“阿笙,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找陆子初去,他怕是生气了。”

“…”阿笙觉得自己点很背,江宁完全就是传说中的乌鸦嘴。

“阿笙,阿笙…”

江宁可能平时言情剧看多了,伸出一双白骨爪扣住阿笙肩膀,疯狂的摇晃着:“亲爱的,你怎么了?怎么了…”

那一连串的“怎么了”实在是太闹心,阿笙刚吃了午餐,被江宁这么一摇,开始不舒服了:“别摇了,我想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江宁立刻止了动作,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然后和同样惊愣的薛明珠一起极缓极慢的看向阿笙平坦的腹部。

江宁吞咽着口水:“阿笙,你有了?”

“…”回应两人的,是阿笙的背影。

t市进入11月中旬,天黑的很快,阿笙沿着校园找陆子初,试图辨认沿途行人,心里有些发急。

刚才给陆子初打电话,竟是助手接的电话:“您好,陆先生外出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里。”

只能说t大校园实在太大,道路错综复杂,想要找到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

岔路口有一处小花园,走捷径的话距离校门很近,阿笙犹豫着陆子初会不会从这里离开。

这么想着,已经迈步走了进去。

只能说,阿笙选路选对了,朦胧灯光照射下来,衬得年轻男子身形格外挺拔修长。

鹅卵石小道,阿笙不敢走快,步伐有些慢,有恋人从阿笙身边走过,女生问:“刚才那人是不是陆教授?”

男生回头又朝那人背影看了一眼:“像是。”

女生很笃定:“绝对是,你看看人家,就连背影也那么帅。”

男生不高兴了:“人靠衣着打扮,明天我也买这身衣服穿,背影一样帅。”

女生反驳:“得了吧?再帅,有人家腿长吗?”

“踩着高跷,我腿也长。”男生嘿嘿笑。

女生被男朋友逗的直乐:“得了,这话也敢说,也不嫌丢人。”

阿笙再看前方背影,确实腿长,转瞬间就消失在了花园一角。

阿笙疾步紧追,走到陆子初消失的方向,却是再也看不到陆子初的身影,来回张望,无意识皱了眉。

“做什么?”

略显无温的声音从她身后响起,在夜色中犹显诡异,阿笙转头,灯光,灌木、阴影三合一,陆子初笼罩其中,面容看不真切,情绪难辨。

“子,子初…”阿笙承认,自己有些被吓到了,这人也太神出鬼没了。

陆子初墨黑的眼睛盯着她:“找人?”

阿笙大脑终于开始恢复运作:“找你。”

“找我干什么?”他动了动身子,于是朦胧的光关爱的照在了他的脸上,目光平平,不带丝毫感情。

阿笙微愣,其实她也没做错什么,那句话看似伤人,但却建立在陆子初跟她分手的前提下,如果陆子初主动跟她分手,她总不能哭哭啼啼缠着他,惹他厌弃吧?

“道歉。”她想或许“分手”两个字让他心生不快了。

“…”陆子初表情一如最初那般平静无波,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盯着她。

阿笙无计可施了,陆子初一旦动了怒,难缠的很。

气氛相当诡异,校园小花园是什么地方?白天还好,一旦到了晚上,恋人穿梭其中,拥抱、接吻比比皆是。

一片静默中,阿笙被陆子初言语“刺激”的脑子发懵,看到有恋人花前月下,还不待谴责,就察觉自己不知何时也变成了被人谴责的一份子。

她被陆子初禁锢在怀里,那么紧的力道,阿笙完全动弹不得。

“阿笙,你听着,我不会跟你分手,永远。”淡漠的嗓音却带着些许怒气,略带警告道:“所以你也永远不能跟我分手。”

阿笙头皮发麻,并非因为他的话,而是前方有几个人影很熟悉,好像是昔日同班同学…

今天一定是个黄道吉日,所有好事都撞一块去了。

顾家算得上是书香世家,阿笙书法很好,源自于顾家老爷子和顾行远。.pinwenba. 品 文 吧

酒店书房桌案上,一张宣纸静静的横铺在上面,前不久顾行远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字:粥。

简简单单一个字,笔势委婉含蓄,可见顾行远纵使移民美国多年,平时依然勤练书法。

陆子初不解,无声询问顾行远,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米的左右有两个弓,代表了两个在岁月里慢慢变老的恋人,在一起日子久了,激情消褪,爱情转化成了亲情,昔日挺拔的身姿也渐渐弯成了驼背,但他们依然还能被柴米油盐黏在一起,这就是生活。爱情融进生活里,好比是在熬粥,粥好不好吃,全在熬粥的那个人。”言罢,顾行远拍了拍陆子初的肩,“熬粥,火候很重要。”

顾行远的举动很平凡,但平凡中却带着温暖,仿佛把岁月融化成了一股热流,缓缓的渗进了陆子初的心脏脉络里。

“顾叔,我会好好待阿笙。”陆子初说。

顾行远颔首,静待墨迹干透,然后把纸张卷好送给了陆子初。

阿笙现在还年轻,不过19岁,未来还有很多变数,且行且观望。

难得见阿笙这么喜欢一个人,他又何必在晴空上方给她添置阴霾呢?她和陆子初能走到哪一步,还是顺其自然吧!

这天晚上,顾行远前往医院,街道两旁市民人来人往,举家和睦,夜间牵手散步,看得人心里暖暖的。

在病房门口止步,顾清欢正在和助理谈公事,他不便进去打扰,前去找医生,询问了顾清欢的身体状况,得知已经没有大碍,不久就能出院,顾行远松了一口气。

坐在医院走廊里,他对自己说:“等清欢出院,就回美国吧!”

这天,阿笙正在实验室里研究案例,江宁给阿笙打电话的时候,阿笙还没吃晚餐,于是二十分钟后,江宁和薛明珠提着晚餐前往实验室看望阿笙。

原本吃着饭,彼此聊着最近课程,也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陆子初和她的事情上。

薛明珠说:“最近学校纷纷流传你和陆子初已经分手了。”

阿笙吃着饭,既然是流言,她又何必放在心上?

“韩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最近又不见陆子初来学校找你,所以大家才会说你被陆子初甩了,细细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江宁拿着指甲剪慢条斯理的修剪着白骨爪,阿笙没抬头,把快餐盒往一旁挪了挪,怕江宁指甲“跳”到饭盒里。

江宁不察,见阿笙坐远,又往她身旁挪了挪:“陆子初也真是的,再忙也应该来看看你,你看你这小脸,几日不见就蜡黄蜡黄的,跟1942年全国大饥荒一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营养不良。”

1942年全国大饥荒?阿笙对江宁的无知感到很无语,深深怀疑她当初是怎么考进t大的。

薛明珠在一旁也听不下去了:“1942年河南大饥荒,你想说的应该是1959年至1961年全国范围内三年大饥荒,这是两码事。”

江宁这个人脸皮太厚,字典里永远都没有羞愧两个字,听了薛明珠的话,理直气壮道:“什么两码事,都是大饥荒,有差别吗?”

薛明珠也无语了,耸耸肩,缴械投降。

江宁热情不减,“阿笙,说实话,你难道就没有担心过吗?如果陆子初真的因此跟你分手,你怎么办?”

阿笙无奈道:“还能怎么办?分手呗。”

这话真的不该说,其实江宁问话结束的时候,薛明珠就在对江宁和阿笙使眼色,江宁看到了,但阿笙垂头吃饭,自是看不到,于是此话一出,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但江宁却拽了拽她衣摆。

江宁这时已经变了脸色,阿笙顺着她目光望过去,就看到陆子初面无表情的站在她身后。

阿笙觉得自己运气可真好,陆子初这几日事务缠身,都不是粘在一起的人,各有各的事情忙,但每天晚上都会通话。

距离上次和父亲一起外出吃饭,他们已经有三天没见了,正确的说,陆子初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来学校找她了,今天怎么就来了呢?

江宁和薛明珠已经抬起手,僵硬微笑:“陆老师好。”

陆子初面上看不出情绪,朝两人点点头,竟是看也不看阿笙一眼,微抿唇转身离开了。

呃…就这么走了?

江宁心怀懊恼,急声道:“阿笙,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找陆子初去,他怕是生气了。”

“…”阿笙觉得自己点很背,江宁完全就是传说中的乌鸦嘴。

“阿笙,阿笙…”

江宁可能平时言情剧看多了,伸出一双白骨爪扣住阿笙肩膀,疯狂的摇晃着:“亲爱的,你怎么了?怎么了…”

那一连串的“怎么了”实在是太闹心,阿笙刚吃了午餐,被江宁这么一摇,开始不舒服了:“别摇了,我想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江宁立刻止了动作,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然后和同样惊愣的薛明珠一起极缓极慢的看向阿笙平坦的腹部。

江宁吞咽着口水:“阿笙,你有了?”

“…”回应两人的,是阿笙的背影。

t市进入11月中旬,天黑的很快,阿笙沿着校园找陆子初,试图辨认沿途行人,心里有些发急。

刚才给陆子初打电话,竟是助手接的电话:“您好,陆先生外出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里。”

只能说t大校园实在太大,道路错综复杂,想要找到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

岔路口有一处小花园,走捷径的话距离校门很近,阿笙犹豫着陆子初会不会从这里离开。

这么想着,已经迈步走了进去。

只能说,阿笙选路选对了,朦胧灯光照射下来,衬得年轻男子身形格外挺拔修长。

鹅卵石小道,阿笙不敢走快,步伐有些慢,有恋人从阿笙身边走过,女生问:“刚才那人是不是陆教授?”

男生回头又朝那人背影看了一眼:“像是。”

女生很笃定:“绝对是,你看看人家,就连背影也那么帅。”

男生不高兴了:“人靠衣着打扮,明天我也买这身衣服穿,背影一样帅。”

女生反驳:“得了吧?再帅,有人家腿长吗?”

“踩着高跷,我腿也长。”男生嘿嘿笑。

女生被男朋友逗的直乐:“得了,这话也敢说,也不嫌丢人。”

阿笙再看前方背影,确实腿长,转瞬间就消失在了花园一角。

阿笙疾步紧追,走到陆子初消失的方向,却是再也看不到陆子初的身影,来回张望,无意识皱了眉。

“做什么?”

略显无温的声音从她身后响起,在夜色中犹显诡异,阿笙转头,灯光,灌木、阴影三合一,陆子初笼罩其中,面容看不真切,情绪难辨。

“子,子初…”阿笙承认,自己有些被吓到了,这人也太神出鬼没了。

陆子初墨黑的眼睛盯着她:“找人?”

阿笙大脑终于开始恢复运作:“找你。”

“找我干什么?”他动了动身子,于是朦胧的光关爱的照在了他的脸上,目光平平,不带丝毫感情。

阿笙微愣,其实她也没做错什么,那句话看似伤人,但却建立在陆子初跟她分手的前提下,如果陆子初主动跟她分手,她总不能哭哭啼啼缠着他,惹他厌弃吧?

“道歉。”她想或许“分手”两个字让他心生不快了。

“…”陆子初表情一如最初那般平静无波,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盯着她。

阿笙无计可施了,陆子初一旦动了怒,难缠的很。

气氛相当诡异,校园小花园是什么地方?白天还好,一旦到了晚上,恋人穿梭其中,拥抱、接吻比比皆是。

一片静默中,阿笙被陆子初言语“刺激”的脑子发懵,看到有恋人花前月下,还不待谴责,就察觉自己不知何时也变成了被人谴责的一份子。

她被陆子初禁锢在怀里,那么紧的力道,阿笙完全动弹不得。

“阿笙,你听着,我不会跟你分手,永远。”淡漠的嗓音却带着些许怒气,略带警告道:“所以你也永远不能跟我分手。”

阿笙头皮发麻,并非因为他的话,而是前方有几个人影很熟悉,好像是昔日同班同学…

今天一定是个黄道吉日,所有好事都撞一块去了。

风凉凉的吹过来,干燥凛冽,已有小刀刮面的错觉。

离得近,阿笙闻到陆子初气息里有着果酒味,淡淡的酒香,蒸得她意识发懵。

“喝酒了?”阿笙声音很小,心想着夜色黑,同学们未必能看清楚他们是谁,也许远远看到有人抱在一起,或许会绕路离开。

陆子初几乎是贴着她耳朵在说话,声音沙哑:“意识很清楚。”

她傻傻发问:“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你说呢?”这句话说得异常轻柔。

阿笙双手搁置在他胸前,侧开脸:“我不知道。”

这话说完,阿笙就后悔,这么一番对话怎么听都像是挑逗,再看陆子初眼眸,氤氲如水。

他没醉,她知道,只能说灯光太迷离。

“我有多久没有吻你了?”黑发下,陆子初眼神被灯光照的异常明丽。

阿笙心乱如麻,看着前方几位同学,也没细想陆子初的话,无意识开口:“半个月吧!”

好了,说完这句话,阿笙后悔莫及,因为陆子初嘴角荡出淡淡的微笑,“如你所愿。”

什么叫如她所愿?下一秒,阿笙心跳加速,陆子初带着果香的唇已经贴在了她的唇上。

潮润的舌温存描绘阿笙唇形的瞬间,阿笙从头到脚都是麻的,浑身力气似乎一瞬间全都消失不见了。

“阿笙,闭上眼睛。”

阿笙乖乖闭上了眼睛,不是听他的话,而是有同学似乎觉得他们很眼熟,眸子望了过来。

这时候闭眼,眼不见为净。

陆子初的唇原本很凉,辗转在她唇上却变得异常灼热,那么热的力道,阿笙紧张的同时,颤栗感席卷全身。

她鄙视自己,小花园人来人往,她竟然还会因为陆子初的吻兴奋不已,真是疯了。

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炸开了,属于陆子初沉稳的气息在她唇边蔓延:“乖,把嘴张开。”

阿笙原本坚决不张嘴的,但看到几位同学径直朝这边走来,阿笙张开了嘴,她原本是想告诉陆子初有同学来了,不曾想却给陆子初行了方便。

陆子初的舌长驱直入,横扫阿笙口腔,因为酒香,温润而又带着别样的热情。

跟以往的亲吻不同,大概长时间没有亲密接触,所以这个吻仿佛狂风骤雨,那么热烈,忘记了时间和地点,阿笙只觉得身体发烫,腿脚发软,轻喘出声时,双手已经搭放在了陆子初的肩膀上。

旁边响起几道吸气声,仿佛有盆冷水瞬间浇熄了阿笙的热情。

阿笙欲哭无泪,跟陆子初纠缠的舌忽然显得异常笨拙,他似是没听到身旁响起的怪异声,搂紧她腰身,显然没有松开她的打算,未曾间断的热吻比刚才缠绵了许多,轻轻含着,仿佛在诉说着无声的情话。

阿笙若不是攀着他的肩,只怕早就滑倒在地了。

陆子初还算有理性,在她差点窒息断气前,结束这个吻,但却徘徊在她唇边,隐隐不满:“心不在焉。”

面对阿笙那句“你知道什么叫本垒打吗?”,陆子初还算镇定,在沉默十几秒之后,平平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说:“洗洗睡吧!”

这句话,一度让阿笙想自我了结,她真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对陆子初讲这些?

05年,有关于“本垒打”这个流行语正在慢慢消退它原有的热度,陆子初常年在国外,或许他真的不知道“本垒打”是什么意思洽。

这晚,陆子初把车钥匙丢在厨房吧台上,倒了一杯水,单手滑进口袋里,上楼时,微不可闻的笑了笑。

她刚才那句话算是挑~逗吗?

这天,阿笙去医院看望顾清欢,顾行远也在,正说着话,电话响了。

阿笙在看到来电显示时,朝顾行远和顾清欢笑笑,出去接电话了。

电话是谁的,不言而喻钤。

阿笙上学期间,陆子初和她见面多是在周五、周六或是周日,平时知道她课业忙,几乎不约她出去,但每天一通电话是少不了的。

初次当着父亲的面,陆子初打电话过来,她是不好意思接的,任由手机响着。

父亲当时正在低头削苹果,不紧不慢道:“接吧,要不然该担心了。”

父亲的话,无疑是特赦令,接了电话,那声“子初”不便叫出口,因为之前父亲说过:“毕竟是你老师,说话的时候注意一点。”

于是,阿笙一口一个“您”,手机那边陆子初听得频频无语,病房这边顾行远也忍不住皱了眉,待结束通话,顾行远问阿笙:“你叫他‘您’,你觉得合适吗?”

阿笙觉得自己处境可真难,好像不管怎么叫都是错的,顾清欢在一旁笑道:“哥,现在的年轻人不比我们那时候,‘您’除了代表尊敬那个人之外,还有一种意思,比如说:你在我心上。叫‘您’,也是一种情趣。”

顾行远清了清嗓子,把削好的苹果递给顾清欢,看了一眼阿笙,不说话了。

阿笙只觉得汗颜,后来离开医院,把这事讲给陆子初听,他低低的笑:“寓意挺好,就是听着别扭,改回来吧!”

“哦。”想起什么,问陆子初:“我爸爸似乎对你态度改变了许多。”

她并不知道陆子初私底下和顾行远见过,陆子初也不挑明,“这不是很好吗?”

是很好,她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11月18日,星期五,司法部发来公告,双休日不受影响,次日八点就可以查询成绩。

顾行远请阿笙、许飞和依依外出吃饭,一顿饭下来,倾听三个晚辈说话,笑容温热。

许飞说:“顾叔,这顿饭请早了,明天八点才公布成绩,等阿笙通过司法考试再请我们也不迟。”

顾行远笑了一下,侧眸看着阿笙:“一直没问你,九月份司法考试,考得怎么样?”

“尽力了。”阿笙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明天考试结果就出来了,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反正我对阿笙有信心。”依依搂着阿笙的肩,因为笑容,眼角下弯。

“在你眼里,阿笙什么都是最好的。”许飞总结道。

“那是。”依依和阿笙异口同声,许飞听了,“啧啧”舌,难得调皮的看着顾行远:“顾叔,您老实跟我说,依依和阿笙是不是异卵双胞胎。”

“臭小子,胡说什么。”顾行远也不气,只觉得好笑,就连轻斥声也带着几分爱护后辈的暖意。

对于阿笙来说,这样融合的相聚氛围是极为难得的,仿佛有暖流融进了血液里,如丝如缕,萦绕经年。

同样是18日,饭后,顾行远说:“阿笙,爸爸今天回美国,下午的飞机。”

阿笙一下子愣了,知道父亲迟早有一天会回美国,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明天公布司法考试成绩,你不想知道我的考试成绩吗?”说这话时,心里是难过的。

顾行远拍了拍她的肩:“成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尽力了,不管结果怎么样,爸爸都为你感到骄傲。”

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父亲,在人生道路上给她最大的自由和追梦权利,不苛求,不**,让她纵使在高压学习下,依然能够没有任何负担的生活着。

回到医院,把这事给顾清欢说了,顾清欢眼泪竟止不住的往下流,顾行远见了,忙抽出纸巾帮她擦眼泪,笑道:“多大的人了,也不怕阿笙笑话你。”

阿笙是笑不出来的,恍惚看到多年后的她和顾城。人到中年,最怕离别。

酒店里,顾行远收拾行李时,递给阿笙一张卡,得知卡里存了不少钱,阿笙起初怎么都不肯要,顾行远塞到她口袋里,然后握住她阻止的手:“阿笙,陆家是豪门,如今你和陆子初在一起,顾家虽没多少钱,但爸爸绝对不允许陆家看轻了你。”

阿笙手里捏着那张卡,眼睛酸涩。父爱如山,不管何时何地,对子女的爱一直都很深沉浓郁。

顾清欢原本要送父亲去机场,被顾行远阻止了,她现在出任鑫耀总裁风头正茂,认识她的人迅速攀升,还是少出现在公众场合比较好。

去机场的路上,陆子初打来了电话,谈话中得知顾行远今天要走,话语里似乎有了几分生硬:“顾笙,你太不懂事了。”

陆子初连名带姓的称呼阿笙全名,可见是真的不高兴了,阿笙自己也有点委屈,看了父亲一眼,小声对电话那头的陆子初嘟囔道:“事出突然,我也很意外。”

“狡辩。”陆子初似是叹了一口气:“把手机给你爸爸。”

阿笙把手机移向顾行远:“爸爸,子初有话要对你说。”

顾行远接过手机,就听他开口说道:“美国事情比较多,那边已经催了好几次,不走不行…昨天晚上订的票,今天才告诉阿笙,比较突然…你忙你的,不用过来了,照这个速度抵达机场,不到半个小时,我可能就要登机了…”

讲了一会儿,结束通话,顾行远把手机还给阿笙,阿笙问:“子初怎么说?”

顾行远道:“他要来送我,我说时间太赶,就没让他过来。”

离别在即,言语似乎变得很匮乏,接下来这一路,阿笙和顾行远都没有再说话,不时的看着车辆和时间,用表面的平静维持着内心因为离别即将带来的小焦躁。

这是阿笙第二次在t市机场送别父亲,不同于上一次,这次送父亲离开,阿笙发现父亲已有老态,鬓角白发渐生,心里忽然间觉得很伤感。

子女长大,就意味着父母正在一日日奔赴苍老,缩短的人生轨迹里,她似乎因为各种原因,参与的越来越少。

她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对于父母,她亏欠的太多太多…

那天,陆子初还是在百忙中赶到了机场,路上给阿笙打电话:“顾叔叔登机了吗?”

“我刚才给爸爸打电话,已经关机了,应该是在飞机上。”阿笙情绪有些失落,她果然不适合送行,易伤感,不喜离别。

感受她情绪落差,陆子初声音轻柔了几分:“在机场大厅等我,我去接你。”

陆子初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20分钟之后了,想要找到阿笙并不难,她正在跟两位外国人说话,纯熟的英语,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从小就生活在国外。

那两位外国人都是白人,一男一女,男人有着一头卷发,笑起来很爽朗,吸引了很多人。

来往行人关注更多的,应该是阿笙。

阿笙站在大厅里,风致清雅,眼神清亮,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容貌称不上惊艳,但却很有魅力,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百媚生姿。

陆子初站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随着时日渐长,阿笙出落的越发迷人美好,关注她美丽的人也越来越多,他早就知道,在她身上,有些光芒是时光无法遮挡的。

谈话结束,挥别外国友人,阿笙正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出神时,身后响起陆子初的声音:“恋恋不舍?”

阿笙下意识笑了,转身对上他的视线,“哪有,我只对你恋恋不舍。”

陆子初没想到她会说这种话,微微一愣,近前牵着她的手,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嘴很甜。”

此话一语双关。

附近有人走过,感慨道:“年轻真好。”

2005年11月19日,那天是周六,天气还算晴朗,虽然未曾驱走冬日阴霾,但阳光却最终微露笑脸。

陆子初那天很忙,抽不开空,所以陪阿笙一起查分数的人是许飞。

那天,阿笙手机快爆了,熟识的朋友打来了电话,打不进来就发短信,一条接一条,不约而同询问阿笙,考试是否通过了。

许飞在一旁酸溜溜道:“我家阿笙人缘可真好。”

陆子初八点十分左右在办公室里给阿笙打电话,电话里有女声机械的提示着: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铋。

阿笙的电话来的比较迟,9点左右才打过来,“还在忙吗?”

“不算太忙。”这话算不算撒谎呢?

陆子初其实很忙,早早来到办公室就在整理受理案件审批手续,打算稍后移送刑事庭,听出她言语轻快,再抬眸看了看腕表,眼里有了笑意南。

看来,司法考试通过了。

阿笙问:“这时候给你打电话,会不会打扰你工作?”

“不会。”事实上,她如果不给他打过来,等一会儿忙完,他也会给她打过去。

“司法考试,我通过了。”

阿笙语气很平静,陆子初弯了嘴角,不期然在想,等待他回答的时候,她可能会咬着唇,笑容清浅。

明知她期待他说些什么,他偏偏有心逗她,慢条斯理的放下文件,站起身:“这样啊!”

阿笙短暂沉默,学着他的语气,“这样啊!哪样啊?”

“那你想怎样?”他轻松开口,看来有人不满了。

阿笙一时愣了,深深觉得她斗不过陆子初:“没想怎样。”

这边阿笙正郁闷着,听到陆子初笑声从电话里传过来,热了脸,“你笑什么?”

声音娇嗔,听起来似乎还带着埋怨。

“让我想想,既然你通过了司法考试,那我把自己送给你怎么样?”男子嗓音清雅,带着戏谑,从手机里淡淡飘来。

阿笙被他的话噎了一下,直接回绝:“不要。”

某人被嫌弃,却不失落。

陆子初站在办公室里,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听着她淡淡的呼吸声,眉梢间带着罕见的温情。

稍安勿躁,孙悟空翻不出如来手掌心,这个典故用在阿笙和他身上同样适用。

既然考试通过,免不了要请客吃饭,这一顿请下来可不得了,几乎全班同学都来了。

刘依依看着那么大的阵仗,当场懵了:“非吃穷你不可。”

阿笙倒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白天顾城打来了电话,有先见之明:“这是好事,估计要请客吃饭,我往你卡里打了钱,如果钱不够,到时候给我打电话。”

阿笙好几次想问顾城七月份是否去了丽江,但话到嘴边又不知如何启口,顾城回国没告诉她,想来是不愿她知道。既然如此,她装作不知道似乎比较好。

楚楚没来,可以预见,她在班里的热度正在持续下降,女人太强势太自信,初时会让人敬佩欣赏,但时间长了,优点淡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缺点,比如说不合群,比如说容易得罪人。

楚楚和阿笙其实很相似,但阿笙的聪明之处在于,她懂得收敛自己的聪明,偶有冷漠,但对待朋友却心怀坦诚。这对于学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不见楚楚,江宁笑得尤其开心。

薛明珠道:“她哪有时间来聚会,自从阿笙读研之后,她就受了刺激,玩命学习,忙着呢。”

关童童看了一眼四周,对两人道:“小声一点,同学里有人和她关系很好,别回头把话传到了她耳里。”

江宁不以为然:“我就是看她不顺眼。”

刘依依站在一旁,对阿笙轻声道:“那位叫楚楚的,人缘似乎不太好。”

“纵使是落花,在有些人眼里也是美丽的。”阿笙正在低头发短信。

刘依依没好气道:“她之前散播姑姑谣言,害你被孤立,你还替她说话。”

阿笙笑了笑:“我不是替她说话,我只是不习惯私底下说别人坏话,再说通过那件事情,我成长了许多,所以我感谢她。”

刘依依还能说什么呢?阿笙的容人之量,非同龄人可比。

“你在给谁发短信?”刘依依好奇道。

阿笙没抬头,飞快的输打着文字:“石涛、吴奈、唐汐,他们正在路上,一会儿到。”

许飞走过来,给阿笙和依依各自端了一杯水,问阿笙:“你那位呢?”

“他中午有一个饭局,推不掉,让我们先吃,他稍后会过来。”之前给陆子初打电话,陆子初说:“聚餐能挪到晚上吗?”

阿笙很无奈:“同学一致决定中午聚餐,说是吃完饭,下午正好可以去ktv唱歌。”

电话那端,陆子初总结道:“挺会玩。”

谁说不是呢?

陆子初接近下午两点才赶到饭店,二楼大厅里几乎都是昔日学生,乱的很,笑声不断,有人率先看到陆子初,大声叫了一声:“教授来了。”

顿时惹来一阵动,不知情的人大概还以为哪位明星来了。

阿笙坐在最里层,陆子初想过去找她,岂止是磨难重重,劝酒声一波接一波。

这些学生们平时对他很敬畏,如今都喝得差不多了,难免放开了拘谨,闹哄起来,声势很大,压都压不住。

毕竟是迟到了,罚酒很正常,阿笙起初还能淡定如昔,眼见陆子初一连含笑喝了好几杯,终于开始不淡定了。

适逢有女生走过来,那女生在班里一向活跃,初见陆子初就很喜欢他。05年情人节陆子初和阿笙尚未确定恋爱关系,她还曾偷偷送过陆子初一盒巧克力,谁知陆子初礼貌回绝:“不好意思,我不吃巧克力。”

为此她伤心了很久,怪自己选错了礼物,再然后阿笙和陆子初交往消息曝光,心都凉了。

如今逮着机会,自是不肯放过,端着酒递给陆子初:“教授,我敬您一杯。”

那酒被阿笙接在了手里:“他下午还有工作,我帮他喝吧!”

此话一出,口哨声无数,有人喊道:“班代,女中豪杰也。”

陆子初笑了笑,也不阻拦,她出面代他喝酒,这份私密是外人无法分享的,心里涌动的感动,是翻涌的情潮。

女生不愿意了,急道:“这可不行,代喝不算。”

旁边有男生站起来看向大家:“大家说这酒代喝算不算?”

“算。”那声音,好一番石破天惊。

女生明显有些尴尬了,眼睁睁看着阿笙代喝完,只能悻悻作罢。

想要回到座位上,实在是太难,跟结婚办喜宴差不多,有这种想法的时候,阿笙忍不住笑了。

被酒围攻的陆子初和阿笙,最后还是吴奈和石涛出面解了围,分摊喝酒,这才逃过一劫。

期间,有同学起身敬酒,说了这么一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刚才一直在纠结,班代是教授女朋友,那我们今后是不是该叫她师母啊?”

此话一出,哄堂大笑,阿笙被酒呛得不轻,笑倒在陆子初的怀里,抬眸看陆子初,某人眉眼里亦是溢满了笑意。

陆子初凑到她耳边说:“师母听起来还不错。”

“不好,把我叫老了。”

陆子初垂眸看着她笑出声。

气氛忽然沉寂,僵滞了两秒,这才继续闹起来。

就在刚刚一瞬间,那幅画面真的很美,男女相视而笑,好像这世上所有的权欲纷争都不及彼此嘴角的那一抹笑。

眼尖的人看到陆子初一直握着阿笙的手,露出苦瓜脸,摸着胸口直嚷嚷:“受不了了,刺激人啊!”

真正受刺激的是刚才那位敬酒的女生,远远看到陆子初坐下后,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剥掉锡纸,送到阿笙嘴边。

对于喝酒的人来说,酒后多吃点糖份的东西,比如说巧克力之类的,可以治头疼和醒酒。

陆子初担心阿笙喝醉,所以特意在来之前去了一趟超市。

阿笙咬了一口,把巧克力推到陆子初嘴边,陆子初竟含笑吃了。

女生心扑簌簌的往下坠,陆教授说过,他不吃巧克力的…

那天,阿笙喝醉了,陆子初低声说:“我带你回去休息。”

虽然醉了,但阿笙还在略显清醒的意识里挣扎着:“不能回去,吃完饭还要去ktv,之前说好的,不能反悔。”

陆子初听她说话,只觉得好笑,因为醉酒迷迷糊糊的,想来纵使去ktv也是睡大觉吧?

抬手示意吴奈过来,对他说:“我已经在蓝钻订好了房间,你和石涛一起过去,别让他们喝多了。”

吴奈“啧啧”舌:“兄弟,这可是个大工程,总不能嗨完之后,我和石涛还要负责一一送他们回学校吧!铋”

“蓝钻附近锦澜商厦,你找经理说一声,31到33层,房间我包了,周一把账单送到事务所。”说这话时,陆子初已经扶起了阿笙,阿笙站不稳,吴奈见了,笑道:“这丫头今天勇气可嘉,我说你可真狠,竟然忍心让她代你喝了那么多酒。”

唐汐在一旁笑道:“子初,我现在寄希望你别酒后失德,趁着阿笙酒醉,霸占我们家阿笙。”

陆子初不参与其中,带阿笙离开前,还不忘阿笙的好朋友,叮嘱唐汐:“帮忙照看一下依依,如果她不想住酒店,可以把她送到望江苑。南”

吴奈暧昧一笑:“去望江苑,会不会打扰到你和阿笙…”

“你说呢?”某人面不改色,想要陆子初脸红,无疑他们功力还不够。

陆子初今天没开车,要不然阿笙喝醉,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带她回去。

上了出租车,阿笙原本趴在他腿上,不知想到了什么,挣扎着要起来。

陆子初按着她的手,笑道:“怎么了?”

阿笙语声含糊:“他们还在饭店里,我不能就这么走了。”

陆子初把她重新搂在怀里,她倒是挺会为同学着想,轻抚她的背:“自身难保,还有心思关心别人。”

阿笙胃里难受,她怎么自身难保了,她就是头晕想睡觉。

“热。”她小声说。

她说热,陆子初并没有打开车窗,11月下旬的风足够寒冽,醉酒吹风,只会让她翌日醒来后越发头疼。

“忍忍。”他是这么说的。

毕竟是喝醉了,在出租车上还好,等下了车,陆子初扶着她找钥匙开门时,她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站不稳,于是抬手环着他肩膀,免得滑下去。

陆子初今日也喝了不少酒,白酒加红酒,但毕竟在各种应酬场合奔走多年,所以喝酒还是很有分寸的。

接连应酬,老实说有些疲惫,但怀里这位主儿没安顿好,他怕是也难以休息。

陆子初打开门,打算抱她进屋,她不依,应该是胃里难受,紧紧的抱着他不肯进去。

陆子初哄了一会儿没有用,只得面对面把她抱高进了客厅。

先把阿笙放在了客厅沙发上,拿了一条厚毛毯盖在她身上,陆子初这才走进厨房,烧水泡了一杯蜂糖水,兑温了端过来,把她扶起来,靠坐在他怀里,她睁开迷离的眼眸看他,笑了:“子初…”

声音轻得好似一阵暖风。

“嗯。”他应了一声,把杯子凑到她嘴边。

“子初…”她又轻声唤他。

“嗯?”这次,陆子初笑了起来,发现了,她唤他没有逻辑性,纯碎只是唤着好玩。

陆子初低头哄她:“来,把蜂糖水喝了,我带你上楼睡觉。”

她侧开脸:“我不想睡觉。”

“那你想干什么?”询问声耐心十足。

她想了一会儿,似是想不出来自己想干什么,干脆笑吟吟的盯着他看。

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可以看到他好看的下巴和上下滑动的男性喉结。

她抬手摸了摸,很迷茫:“为什么我没有喉结?”

陆子初憋着笑,以后绝不能让她在公众场合喝酒,这样的俏皮话,总不想让别人听了去。

“因为你是女人。”陆子初说。

阿笙感慨道:“女人命苦,都说男女平等,其实根本就不平等,你不知道,女人产子的时候痛的死去活来…”

陆子初控制不住嘴角的笑意:“你见过女人产子吗?”

阿笙认真道:“没有,但我见过母猪产子,一窝十几头,母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难受着呢!”

如果这时有人看到陆子初,一定会惊艳不已。

男子低沉的笑溢出口,“花开明媚”都不足以形容他唇角的那抹笑,笑容撩人心扉。

阿笙看着他:“子初,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很好看?”

“没有。”陆子初唇角笑意加深,担心她弄洒蜂糖水,就把水杯放在了一旁的桌上。

阿笙笑了笑,“那我现在告诉你,你长得很好看。”

“嗯。”她半躺在他怀里,宛如父亲抱着女儿,男子眼眸里尽是纵容,轻声问她:“你喜欢吗?”

“喜欢。”短短两个字出口,竟是毫不犹豫,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闻言,陆子初眼眸温润一片,伸手理好她有些凌乱的发丝:“有多喜欢?”

认真想了想,她说:“你的一切,我都喜欢。”

陆子初呼吸一紧,她给他的感动远不止这些,因为她接下来开口说道:“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对她,他向来没有抗拒力,所有的冷静自持在她这里全都不受用,喝醉酒的她宛若另外一个顾笙:迷糊,言谈逗趣,表达感情直接,是他的小开心果。

因为不轻易示人,所以才弥足珍贵。

酒香融合在一起,沙发上开展的这个吻失去了以往的控制,陆子初越吻越深,吻得她气息不稳,小声哽咽着。

宛如小猫一样的声音只会愈发刺激陆子初,男子眼眸波光潋滟,那只原本搁置在她腰畔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探进了阿笙的针织毛衣内,烫人的温度,皮肤最真实的触摸,足以让阿笙身体发软。

温热的唇细心描绘着阿笙的唇线,阿笙被他磨得受不了,不知轻重,模仿他的动作,咬了咬他的下唇。

有些痛,陆子初勾起嘴角:“妖精。”

声音魅惑入骨,耳边传来她微微发颤的声音:“你才是妖精。”

陆子初笑了笑,轻轻含着她红红的耳垂,声息沙哑:“阿笙,我把我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这话他在她清醒的时候问过她,当时她拒绝了,现如今再问,她意识完全迷糊,举动和话语都是遵循本能:“要…”

纵使她说这话没多少意识,可陆子初还是情潮涌动,吻她的脖颈,一寸寸的舔舐着,毛衣下的手指更是温柔攀附在了她的胸衣上,力道轻缓,陆子初有意缓解她的紧张,事实上阿笙喝醉了,哪里会紧张,在他的热吻和怀抱里情绪渐渐安定,不一会儿竟睡着了。

阿笙睡着的时候,陆子初正伸手解她的胸衣扣子,察觉到不对劲,动作僵了,抬眸看她,阿笙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脸上,陆子初竟是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阿笙…”他试探的叫了她两声,她没应,但却把脸往他怀里蹭了蹭,于是先前的挫败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看着她闭合的双眸,心下柔软,叹了一口气,把她衣服整理好,抱着她上了楼。

用热毛巾帮她擦了脸,她自己也知道舒服,在毛巾离开她脖颈的那一秒,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原以为,她是让她继续擦,谁知道她把他的手放在了她烫烫的脸边,睡梦中呢喃出声的竟然是他的名字。

“子初…”

陆子初气息不稳,坐在床边看着她,眼眸像是两汪深潭。

她是否在睡梦中梦到了他?

睡梦中,阿笙恍惚觉得,似乎有人把脸埋进了她的颈窝里,说着轻柔的话,听不真切。她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她很安心。

这天深夜,阿笙手机响了,是顾清欢打来的电话,听到电话接通,也没多想:“聚会结束了吗?”

陆子初见阿笙在睡梦中皱了眉,就拿起手机走了出去。

“阿笙喝醉了,现在还在睡。”

“…”顾清欢不说话了,陆子初的声音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停了几秒,顾清欢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有你照顾她,我很放心,等她醒了,你让她给我回个电话。”

顾清欢那句“放心”明显是话里有话,陆子初抬手按了按眉心,走进卧室,阿笙睡得正熟,呼吸轻浅,陆子初眼神渐渐温暖…

早上醒来,阿笙头疼的厉害,她知道自己被陆子初带到了望江苑,至于后面的事情却记不清楚。

枕头一侧放着一套衣服,阿笙翻看了一下,是新衣服,她的穿衣尺寸,标签已经被剪了下来,甚至还熨烫过。

阿笙把脸埋在衣服里,有洗衣液的味道,笑了笑,心里竟是一片欢喜甜腻。

冲完澡,换好衣服,把昨天穿过的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洗漱完毕,下楼找陆子初。

今天天气比昨天好,很适合外出散步。

下楼的时候,厨房里弥漫着一缕缕粥香,陆子初双手撑着吧台,等待粥熟间隙,正垂眸看着报纸新闻。

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头打招呼:“早。”

“早。”阿笙朝吧台走去。

阿笙开口问他:“衣服是专门给我买的?”

“有时候你会在这里过夜,四季衣服都准备几件会比较好。”陆子初喝了口咖啡,打量了一眼阿笙穿着:“衣服很好看。”

中性风格,简单利落,比她以往的装扮颜色偏重了一些,很有英伦风,但很适合她。

阿笙挑了挑眉,只是衣服好看。

似是察觉出她的不悦,陆子初抬手示意她过去。

阿笙坐在了吧台对面,意识还有些迟钝,正想问什么事时,陆子初已经探过身体,含住了她的唇,“衣服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

阿笙垂眸笑笑,见陆子初在喝咖啡,诧异道:“今天早上怎么了?你平时不喝咖啡的。”

陆子初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最终漫不经心道:“嗯,偶尔会有需要喝咖啡的时候。”

他没有她那样的好运气,可以一觉睡到天亮,昨晚失眠了一夜,不喝咖啡,他怀疑自己白天是否有精力。

阿笙未曾多想,接过他递过来的蜂糖水,这次倒是很乖,喝了几口,眸光不经意间落在了他的唇上,如果不细看,很难发现他唇上的小伤口。

“你这里怎么了?”阿笙指了指自己的唇,问他。

这时候陆子初刚好看完报纸,看着阿笙,笑得迷人:“没什么,昨晚被某人强吻、强啃、强抱了一整夜,比起险些名节不保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阿笙:“…”她有这样吗?

家里温度高,陆子初穿着白衬衫,解开了三颗衬衫扣,沐浴在晨曦阳光下,俊雅卓然。

现如今她还算清醒,就被他男色迷惑,如果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许…是真的。

对上陆子初漆黑的眼眸,阿笙清了清嗓子,为了避免尴尬,急于转移话题,“我能通过司法考试,你功不可没,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陆子初嘴角笑意融融,什么都买给他吗?怎么办?她似乎觉得他很好打发…

阿笙万万没想到,陆子初这个人会狮子大开口。

吃完早餐,陆子初开车带她出门,两人行程是这么安排的。

先去了商场专卖店,阿笙虽然平时并不关注名牌衣服,但看到店名,还是小无语了一把,先前的镇定开始松懈,怕钱不够。

店员是四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女人,像这种店,女人貌美是第一,身材是第二,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嘴角时刻保持着微笑,绚烂如花。

这些店员都有着火眼金睛,眼睛堪比扫描仪,只消一眼,就能大概猜出客人们身上的衣着价位是多少铌。

陆子初身上的衣服不用说了,一个字:贵。

阿笙身上的衣服更不用说,陆子初帮她准备的,怎么说也价钱不菲。

可问题的关键是,陆子初是富人,阿笙不是桊。

阿笙站在门口不愿进去,不过不能做的太明显,至少嘴角还带着微笑,“你要买衣服?”

陆子初慢慢道:“昨天你把我衬衫扣子扯掉了,按理说,你应该赔我一件。”

阿笙皱眉,她昨晚真的这么野蛮?

“我手工很好,可以帮你把扣子缝上。”为了几颗扣子就想讹她,这人太狠了。

陆子初看了她一眼,开口道:“既然已经走到了店门口了,就买一件吧!”

这边阿笙还想挣扎一下,陆子初已经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店员看到进来的这两人,有些发呆。

除了没戴墨镜,就这样的容貌和气质简直比明星还耀眼。男人冷峻优雅,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就算放大镜照过来,也绝对是360度无死角的帅;女人很年轻,但却很有气质,站在男人身旁安静淡然,眼神清晰平和。

一男一女看着就赏心悦目,选衣服更是利落明快。

某人抬起修长的手指,指着一件黑衬衫问阿笙:“这件怎么样?”

还不待阿笙发表意见,店员就在一旁忍不住说道:“先生,您气质这么好,穿黑衬衫一定很好看。”

“你说。”某人似是没听到店员的话,含笑询问阿笙的意见。

想了想,阿笙说:“冬天了,穿白衬衫可能会比较好。”

于是,陆子初试穿白衬衫的时候,阿笙被店员请到沙发前坐下,服务殷勤周到,端茶给阿笙,老实说阿笙接茶的时候,心里直打鼓。

诸如此类的衣服,在陆子初的更衣间里触目皆是,她知道陆子初穿衬衫很好看,但她知道,店员不知道。

有店员小声问身旁的同事:“你有没有觉得这位男顾客很眼熟?”

“不是眼熟,是很眼熟。”同事似是沉思了片刻,方才讶声道:“不会是陆家皇太子吧?”

帅哥穿衬衫,气质做底蕴,最重要的是身材。

店员可谓见多识广,来来往往那么多客人,唯有眼前这位让她们觉得惊艳到了极点。

倒三角,腰线,臀线,长腿…极品啊!

有很多人撑不起衬衫,但陆子初却把衬衫穿得很有型,店员眼冒花心,正要近距离帮他整理衣服,就听陆子初说道:“不用。”

陆子初动手系袖扣,看向坐在沙发上喝茶的人:“过来帮我一下。”

阿笙走近,陆子初已经把手伸到了阿笙面前,看着帮陆子初系袖扣的阿笙,店员眼红红的。

帮他扣好袖扣,陆子初开口问:“怎么样?”

“还行。”这么多人看着,她总不能睁眼说瞎话吧!

陆子初潇洒的很,“那就这件吧!”

“好。”心在滴血。

某人很满意,薄唇微勾:“去结账。”

阿笙提着衣服袋子从专卖店走出来,背后是店员笑吟吟的眼眸,还有那句热络的欢送语:“欢迎下次再来。”

这件衣服花了阿笙好几千块钱,倒也不是买不起,顾家虽然不是豪门,但也颇为富裕,所以才会说阿笙从未在金钱方面为难过,但那些钱都是父母和兄长的,给陆子初买礼物用他们的钱似乎不合适。

如今结账出来,陆子初问她:“你心疼?”

“不心疼。”阿笙嘴角含笑,一年的大学奖学金全砸在这件衣服上,能不心疼吗?

陆子初伸手揉了揉她的头:“乖。”

坐进车里,陆子初发动车子,这才问阿笙:“接下来有想去的地方吗?”

阿笙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我们这是在约会吗?”

陆子初嘴角挂着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如果你期待,我奉陪。”

男女约会通常会选择公园散步、酒吧舞厅消遣、体育运动、参观博物馆、游乐场、餐厅吃饭,当然还有看电影…

事实证明,阿笙选择看电影真是大错特错,体验远没有江宁描述的那么美好。

国外文艺片,电影剧情挺好,人不多,只有寥寥几对情侣,值得一提的是,前方座位上有一对热情似火的恋人把持不住,竟然在阴暗光线掩饰下,搂抱亲吻在一起,这都不算什么,关键是不雅声音越来越大。

阿笙偷偷瞄了一眼陆子初,他似是没察觉到异常,平静无波的看着影片,在她看向他的时候,侧眸看着她:“怎么?”

“没什么。”她承认,陆子初比她要淡定多了。

两分钟后,实在是前方声音有失控趋势,阿笙朝那两人望去,呃…儿童不宜观看。

眼睛被一片温热覆盖,她探手摸去,那是陆子初的手。

“小心闪瞎眼。”清冽的声音里含着淡淡的笑意。

现在的问题不是闪瞎眼,而是陆子初捂着她眼睛,离得那么近,耳边又是前方闹人的喘息声,阿笙一边替他们感到羞愧,一边又觉得尴尬脸红,怕自己急躁的心跳声会被陆子初听到。

“走了。”陆子初手从她眼睛上放下来,牵着她的手离开。

阿笙跟在陆子初身后,是真的脸红了,以后打死都不来电影院。

就这样一路沉默,回到车里坐好,阿笙下意识看了一眼车镜,脸色绯红,唉…看着闹心。

陆子初翻看了一下手机,似笑非笑:“电影院约会,印象深刻。”

阿笙摸了摸额角:“今天是例外。”

陆子初转头看她,目光比平时灼热了许多,也放肆了许多,阿笙被他看得心乱如麻:“怎么了?”

陆子初淡声使唤她:“帮我把外套拿过来。”

阿笙把外套递给他,陆子初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了阿笙:“送你。”

阿笙疑惑接过:“是什么?”浮现脑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首饰。

“打开看看。”

阿笙打开盒子,里面摆放着一只翡翠镯子,阿笙虽然不了解翡翠,但听人说过,翡翠贵在:绿、透彻、亮。

这只翡翠,细腻纯净无瑕疵,绿色艳丽,而且色形很好,一看就是上品。

阿笙这边还在发愣,陆子初已经侧身坐好,拉着阿笙手腕,另一手拿起镯子,比划了一下,又把镯子放在盒子里:“回去再戴。”就这么冒冒失失戴上去,怕会伤了她的手。

阿笙说:“还是放着吧!别回头不小心磕坏了。”

“乌鸦嘴。”

“为什么送我镯子?”

“女友通过司法考试,身为男朋友送一只镯子很奇怪吗?”他说的平静,但嘴角却上扬着。

阿笙沉淀了一下情绪:“我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送给我一只镯子?”

陆子初眸色幽深,碰了碰她的唇,“你说呢?”

阿笙还真是不知道,垂眸看着那只静静安躺的翡翠镯子,为了掩饰内心泛起的微妙情愫,话语不饶人:“你说我是乌鸦嘴,那你刚才亲我,是不是代表你也是乌鸦。”

当晚回到508宿舍,舍友们看着阿笙红肿的唇,一致暧昧轻笑。

江宁:“哇啊,阿笙,你被蹂~躏了?”

薛明珠:“绝对是,快跟我们分享一下蹂~躏细节。”

关童童:“阿笙,和陆哥哥接吻是什么感觉啊?”

什么感觉?阿笙只记得说完那句话之后,陆子初的唇瞬间就吞没了她,隐含惩戒。

当天,阿笙打开电脑,在百度一栏输入“男人送女人手镯代表了什么”诸如此类的查询字符,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俗气一点:男人想套女人一辈子;高雅一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电脑前,阿笙看着那些温暖的字,白皙的脸霎时被桃花晕染。

研究生课程很紧,上课时间段一般分布在上午8:00,下午14:30或是晚上18:30。

20日早晨,阿笙跟顾清欢通电话,顾清欢语气还算平静,只有寥寥数语:“周一中午,我让司机去学校接你。”

周一,刑事证据学结束,司机就打来了电话:“顾小姐,我已经到了,需要进去接你吗?”

“不用,我这就出去。”

午餐是在茶餐厅吃的,阿笙推门进去时,顾清欢已经到了,她是今天上午出的院,除了气色不太好之外,状态跟往常一样铌。

听到开门声,顾清欢抬头望去:“下午有课吗?”

“没有。”阿笙在她对面坐下。

榻榻米结构,放置着柔软的坐垫,盘腿坐着并不会觉得不舒服桊。

顾清欢在泡茶,动作干练帅气,把茶递给阿笙,阿笙抿了一口,对顾清欢说:“提前出院,身体吃得消吗?”

“不碍事。”顾清欢喝了几口茶,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静静的放在桌上,然后推给阿笙:“这是我以前购买的房子,姑姑是这么想的,学校规矩多,关门锁门都有时间限制,如果你外出时间太晚,不方便回学校的话,可以去那里。”

阿笙笑道:“姑姑,你这是话里有话。”

顾清欢听她这么说,干脆挑明了:“你和陆子初在一起?”

“我和他一直在一起啊!”

顾清欢张了张嘴,好半晌才呐呐开口:“我的意思是,你们…你们…”

眼见顾清欢“你们”了好半天,依然没明确主题,阿笙心知肚明她想说什么,佯装不懂,只默默喝茶,不接话。

这样的沉默没维持太久,阿笙只觉得脖颈一凉,原来是顾清欢扯开了她的衣领。

阿笙脖子上有着正在消褪的红痕印记,分布在白皙脖颈上,显得很刺目。

顾清欢收回手,眉头微皱:“阿笙,你和子初未来尚不明朗,姑姑不希望你以后受伤。”

阿笙抿抿唇,未作回应。

顾清欢伸手越过桌面,握着阿笙的手,“姑姑并不是反对你们在一起,而是…”说到这里,顾清欢轻叹一口气:“因为我,韩家对我们顾家一直有成见,姑姑不希望韩家看轻你。”

“我明白。”阿笙对上顾清欢忧心的眼眸:“但是姑姑,如果爱情需要条条框框来束缚,那它还是爱情吗?”

顾清欢良久失神,17年前的她又怎么会知道,17年后她的侄女会爱上陆子初,如果知道,如果知道…

只可惜,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如果。

请服务员上餐前,顾清欢问阿笙:“你确定非他不可吗?”

阿笙想了想,是这么回答顾清欢的:“01年,父母移民美国,我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奶奶;04年,奶奶去世,我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你;05年,本科毕业,执意留在国内,因为舍不得陆子初。姑姑,你看我是这么固执的一个人,但我的执拗却可以在陆子初面前失了阵地,所以我不是非他不可,而是非他不嫁。”

阿笙相信,顾清欢能够读懂她所有未开启的话语,因为她也曾义无反顾的爱过,纵使悲剧收场,依然难以消散那些被她珍藏多年的美好过往。

一个女人,这一生总要遇到一个能够让她心无城府去微笑的男人。如果遇到了,无需再像以前笑得那么拘谨,无需每次需要用微笑才能掩藏所有的心事和坏情绪。

因为不管你是开心或是不开心,只要身旁有他,阳光就一定会吹散阴霾,还复大地一片潋滟春色。

11月下旬,日子过得很快,多是阴天,如果是往年,江宁她们上完课回到宿舍,一定会抱着零食窝在被窝里看小说,但进入大三之后,反而开始考量起很多现实以内的事情,比如说考研、参加司法考试…

一日,江宁揽镜自照,夸张的压着眼角细纹,唏嘘感叹道:“看来,我是真的老了。”

那是笑纹,证明江宁平时爱笑。

薛明珠和她斗嘴斗习惯了,故意刺激她:“赶紧买眼霜吧!要不然只会行情大跌。”

阿笙给陆子初发短信:“你觉得人这一辈子有多长?”

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正在分析案件,手机短信响起的时候,探讨声终止,众人齐刷刷地望向事务所负责人:mr陆。

坐在主位上的男人表情波澜不兴,拿起桌面上的手机,垂眸翻看的同时,嗓音冷淡依旧:“继续。”

于是探讨声继续,陆子初看到短信内容,勾了唇,这个问题可不太好回答。

“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长。”这是陆子初的回答。

有成员朝平时玩得好的同事努了努嘴,示意对方看向陆子初,深深觉得mr陆回复短信时,眉目间似乎藏匿着柔和的光彩。

韩老太太给陆子初打电话,在他的意料之外,同时也在他的意料之内。

午餐添置了很多菜,没有口舌之争,也没有质问抗拒,韩老太太只是静静的吃着饭,偶尔给陆子初夹菜,并不多言。

陆子初之所以淡定,是因为他在等待韩老太太先开口。

韩永信死后,原以为韩老太太会被击垮,但她却异常坚强,只是话语少了,连带笑容也少了许多。

饭后一壶咖啡,她是一位思想开放的老太太,年轻时出国留过学,喜欢这世上一切温暖的人和事。

今天还是没有阳光,窗台上摆放着一些小玩意,都是老太太闲着无聊,自己手工制作的。

韩愈曾经戏称老太太有一双巧手,还记得老太太当时没好气道:“我不是手巧,而是闲不下来。”

如今,咖啡依然好喝,但有些人却固守纽约,再也不肯回来。

“韩愈有没有打电话回来?”老太太窝在檀木沙发里,抚摸着怀里的老猫,一下下梳理着猫毛,很细致。

“没有。”陆子初眼眸深了些许:“几天前,我母亲专门去了一趟纽约,原本想劝他回国,但他前一天去了华盛顿,所以没有见到他人。”

“这里对他来说,是个伤心地吧!”韩老太太话语如常,岁月把她磨砺的越发平淡如水:“就让他暂时呆在美国吧!他在那里生活多年,远比他在国内呆的时间还要长,你舅舅死了,我能挺过来,相信他也能,我不担心。”

老太太说的平静,但喝咖啡的时候还是呛住了,忽然间咳嗽不已,怀里的猫尖叫一声,从她怀里窜逃而出,眨眼间功夫就跑远了。

陆子初接过她手中洒掉大半的咖啡,轻拍她的背,待她气息渐渐恢复,这才开口说道:“以后还是少喝咖啡吧!不好。”

“有些东西,一旦成为习惯,一辈子都戒不掉。”腿上洒了咖啡渍,老太太爱干净,皱了眉,站起身往盥洗室走去。

陆子初不放心,跟了过去,老太太低头擦拭着污渍,就那么平静的开了口:“你母亲希望我找你谈谈,可你应该清楚,这样的谈话对于外婆来说很陌生。”

陆子初斜倚着门框,蹙了眉:“让您为我费心,我很抱歉。”

“费心的那个人倒也不是我,而是你母亲。”说到这里,老太太抬头看向陆子初:“你能理解你母亲吗?”

陆子初若有所思:“理解,但是外婆,我有我的坚持。”

老太太没直接发表意见,继续低头擦拭污渍:“你能理解就好,至于你和小姑娘…我无力再管,你们能走到哪一步,全看彼此之间缘分有多深。”

陆子初有些意外,原以为最难缠的那个人会是外婆,没想到最开明的那个人竟也是她。

“这日子啊!过得很快,时间经不起推敲,很多人,很多事,说没就没了,人活着贵在开心,你做事向来冷静有分寸,我只是想告诉你,身为男人,坚持喜欢对的人没错,但坚持的同时,千万别忽视了父母的感受。”

老太太静静说着话,话语轻软包容,声音里有着岁月碾轧过的痕迹,不惑之年,银丝刺眼。

陆子初上前,从她手中取过毛巾,轻轻握着老太太干燥的手掌,上面有着深浅不一的纹络。

弯下腰,帮老太太清理污渍时,他说:“谢谢。”

t市转眼间进入了隆冬季节,顾城从美国寄来了家庭合照。

那是一个午后,洛杉矶的太阳看上去很慵懒,顾行远和沈雅坐在花园摇椅里,顾城站在他们身后,身体下弯,亲热的搂着父母,家人嘴角微笑就像是岁月里流淌出来的歌,美好的不似在人间。

薛明珠看到照片,“哇哇”大叫:“阿笙,这就是咱哥吗?长得真帅,有女朋友吗?”

江宁评价顾城:温润如玉。

阿笙听了,但笑不语铌。

温润如玉只是假象,其实顾城童年很叛逆,没少被家人修理,但他读书很好,生来潇洒平和。

在阿笙还是孩子的时候,顾城对她说:“我的梦想其实很简单,一方天地,一个家,一份事业,一个我。”

阿笙那时候并不懂顾城的话,但却记住了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眼里有光,那是梦想之光桊。

后来阿笙开始懂事,回头再想顾城的话,开始觉得哥哥梦想太小,直到长大,看多了人情世故,世事无情,方才明白想要在尘世中做回自己究竟有多难。

顾城出国后,阿笙时常盼望顾城能回来,兄妹间平和的话语,总会带给她莫名的感动,那是对亲人的不舍羁绊。

合影照里还有几张顾城的独照,是他外出登山时照的,站在山峦间,背着登山包,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坚韧。

顾城写道:“盼你来,一起登山,你大概会喜欢这样的风景。”

阿笙拿着照片,笑容很轻,其实不用去,她已是满眼风景。

遥远的异国,生活枯燥忙碌,他们各自以自己最舒适的方式努力的生活着,因为平静,所以才会心思温润。

那日去市中心图书馆,一杯红茶,一本书,靠窗而坐,因为是周一,所以来图书馆的人并不多。

说什么也不会想到,阿笙会在这一日偶然邂逅韩淑慧。

确实是偶然。

t市那么大,两人却能在图书馆相遇,阿笙站起身的时候,尽可能往“缘分”两个字上面想。

韩淑慧并不会专门调查跟踪阿笙,见到她也有些意外。

她负责t大图书馆设计,此番前来市图书馆,是有几个问题请教市图书馆设计者,远远看到顾笙,内心起了波澜,面上却是平静如初。

小姑娘远远看到她,朝她弯腰,还算有礼貌。

韩淑慧正在忙,不可能撂下敬重的前辈和顾笙多说什么,点点头,算是回应,和几位前辈走远了。

阿笙松开掌心,手心里竟有了湿意,忍不住自嘲笑笑,因为她是陆子初的母亲,她竟然开始有了紧张感。

午饭是在一家小店吃的,小店比较偏,位于一个狭窄的小巷子里,店面布置的很素雅,也很有特色,看得出来店主平时很喜欢旅行,店里陈列着许多少数民族特色刺绣,桌面也铺陈着亚麻木,是阿笙喜欢的装饰。

刚进店,就喜欢上了这里,心想着,待陆子初有时间,一定要带他过来看一看。

这么想着,结果刚点完餐,他就打来了电话,询问她是否在用午餐?

她说了店名,说这里如何如何好,老板和老板娘有着怎样的巧心思,淡淡的话语,日常琐碎,他却安静聆听着,偶尔会有低沉的笑声从电话里蔓延过来。

他听出来了,她确实很喜欢那里。

他问她上午去了哪里,她说图书馆,却没有跟他说在图书馆里遇到了谁,只是偶遇,想来也没必要告诉他。

那天回学校,遇到了楚楚,她抱着课本和几位同学刚从自习室走出来,没有看到阿笙,米色风衣随着她走动的动作轻轻摆动着,有两位男生从她身旁走过,寒风送来了他们的交谈声。

“没想到t大女生这么漂亮。”

“早知道高三多努力,当初报考t大了。”

阿笙笑了笑,原来是其他院校的学生。

身影没入灌木小径,并不知适才谈话的男生,一人目光微错间看到她的侧影,目光微微闪烁,感慨道:“还真别说,t大就连美女也是卧虎藏龙。”

翌日午后,陆子初在t大附近办事,只有半个小时空闲时间,打电话给阿笙,举动很绅士,“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出来陪我待一会儿吗?”

陆子初开了口,阿笙不便回绝,也不能回绝,赶到校门口半个小时已经花费了十几分钟。

打开车门,在副驾驶座上坐好,还不待开口,对方已经按住了她的后脑勺,阿笙有点受惊,这边他已经轻咬她的唇,把舌探了进来。

发现了,他很喜欢在她身上制造痕迹,上次因为一句“乌鸦嘴”,阿笙脖颈被他咬的很红,为此还引起了姑姑的误会,如今吻完,把只顾着喘气的她搂在怀里,挺直的鼻梁厮磨着她的脖颈,痒痒的。

阿笙直觉完了,回去照镜子,果然又是泛着淡淡的红。

薛明珠从外面回来,取掉脖子里的围巾,进门就说:“刚才在外面吃饭,看到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当场就气坏了,这年头像陆子初那样冷静自持,凡事懂得克制的男人是越来越少了。”

自持,克制?阿笙看着脖子里的吻痕,拉高衣领掩饰住,也许…

12月下旬,唐汐来学校办事,事后约阿笙外出吃饭。

坐进车里,阿笙随口问了一句:“就我们两个吗?”

“原本给楚楚打电话,打算请她一起去的,但那丫头关机。”唐汐已经发动车子:“算了,我们两个人吃饭也不错,清静。”

阿笙也没往心里去,唐汐开车去了芙蓉苑。名字很好听,菜价也很好听,出了名的贵。

唐汐对阿笙说:“你可能不知道,芙蓉苑幕后股东是陆家少爷。”

“陆氏幕后投资?”阿笙想,唐汐或许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这个。

“不,是陆子初,不是他父亲,也不是陆氏。”

阿笙:“…”她很少过问这些,如果唐汐不说,还真是不知道。

唐汐开门下车和阿笙并排走着:“他没告诉你?”

“没有。”

“如果子初不当律师的话,他在商界绝对大有作为。”唐汐笑着示意阿笙走进大厅,正是用餐时间,大厅里顾客还是很多的。

走了几步,唐汐应该是看到了熟人,“咦”了一声,“那不是子初吗?”

阿笙微愣,顺着她手指方向望去,只看到那人的背影,清隽优雅,正是陆子初。

唐汐笑笑,拉着阿笙的手就往他消失的方向带:“走,找他去。”

“还是算了。”阿笙想拒绝,他如果在谈公事,就这么冒冒失失的过去打招呼,怕是不太好。

唐汐倒是不以为意:“大不了打声招呼,我们再离开。”

阿笙最先看到的,是陆子初,下一秒看到的,是一个女子的背影。当然也是熟人,那样美丽的栗棕色波浪卷发,只属于一人:楚楚。

对于唐汐来说,陆子初和楚楚在一起并不稀奇,毕竟私底下都认识多年,既然是多年,可见交情尚可。

阿笙是很想掉头离开的,她这样跟查岗差不多,但唐汐已经朝他们喊道:“子初…”

陆子初抬眸,清淡的眸光就那么对上了阿笙,有沉敛的光划过,某人很镇定,他原本就是一个太过淡定的人。

在楚楚回头望去时,他已经抬起手,示意她们过去。

刚迈动几步,阿笙就不想走了,感慨自己今天真是…

有女士拿着手机从对面走来,浓浓的优雅气息,衣着看似简单,但气质却极为独特,不是韩淑慧,还能是谁。

唐汐一看来人,也开始后悔了,步子放慢,小声问阿笙:“你还没见过子初母亲吧?”

阿笙把手放在风衣口袋里:“见过,但没交谈过。”

“唉,早知道就不过来了,就这么见面多尴尬啊!”唐汐话音里隐藏着小抱歉。

“没关系。”这时候如果离开就太不礼貌了,阿笙似乎只能硬着头皮死撑到底了。

韩淑慧这时候也看到了阿笙,大概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皱眉的小举动,不愧是商场打拼多年的女强人,因为正在接电话,所以只是朝唐汐和阿笙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唐汐压低声音问:“紧张吗?”

“称不上紧张,只是没有心理准备。”

这顿饭吃得有些食不知味。

陆子初是个很聪明的人,在母亲还对顾笙颇有成见时,不便和顾笙当着母亲的面举止亲密,要不然只会让母亲越发不满,所以才会在就餐时,没有拉阿笙在他身旁就坐。

阿笙坐在了楚楚身边,这姑娘当着韩淑慧的面俨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看到阿笙脸色难看只有一瞬,很快就恢复如常,甚至挂起了久违的笑脸,先是跟唐汐打招呼,然后拉着阿笙的手:“真巧,坐在我身边吧!”

人家都主动开口了,阿笙若不坐,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所以说有时候阿笙也挺能装的,不过却在坐下后,桌底下的手挣了挣,有了桌面做掩饰,楚楚也懒得再演戏,松手时微微使力,由此可感受到楚楚用餐受她打扰内心涌起的怒气有多深。

陆子初虽然和韩淑慧没有交谈,但能从端茶的小动作里看得出来,他对母亲是极为孝顺的铌。

阿笙觉得这样很好,现在很多女人一直纠结在男友心中,究竟是自己重要,还是母亲重要。

这种想法是极为自私偏激的,换位思考,如果男人问女人:“在你心里,是我重要,还是你父亲重要?”想必女人面对这样的问题,也是左右为难。

不要说妻子重要,母亲不重要,试问男人如果连母亲都不孝顺,又怎么会对其他女人好呢桊?

阿笙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并不知道交错的时空里,陆子初也曾对韩淑慧说过类似的话…

韩淑慧饭前才结束通话,阿笙坐在她对面,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着阿笙。

阿笙属于无须打理就文艺范浓郁的人,气质淡然从容,觉察到韩淑慧的目光,抬眸看她,目光清澈,笑了笑,看起来很和善。

其实阿笙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韩淑慧目光灼灼,让她浑身不自在,韩淑慧这时候开口说话了:“趁热赶紧吃。”

阿笙没想到,韩淑慧会动筷给她夹菜,“顾笙是吧?别拘谨。”

“谢谢阿姨。”阿笙拿起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菜静静吃着。

顾家家教原本就很好,顾笙在饭桌上也是谨小慎微的一个人,让韩淑慧挑不出毛病来。用餐的时候很少说话,偶尔会在别人跟她说话时浅浅回应。

楚楚有心给阿笙添堵,她叫韩淑慧“慧姨”,说这里的饭菜味道虽好,却不及韩淑慧做的饭菜香,韩淑慧笑了笑:“难得你喜欢,有时间去家里,我再做给你吃。”

“就怕麻烦您。”楚楚笑得娇媚。

“不会。”韩淑慧说着,夹了菜给楚楚,末了又看了看沉默吃饭的阿笙,声音温柔:“顾笙啊!有时间的话欢迎来陆家做客。”

这是客气话,陆子初听出来了,顾笙又怎么会听不出来?

韩淑慧叫唐汐“小汐”,叫楚楚也是含着几分笑意,唯有顾笙连名带姓的唤出口,阿笙并非计较这些,但心里难免升起些许失落。

并未表现出来,回答的时候语气如常:“好。”

韩淑慧又对陆子初说:“今天下午在商场看到有衬衫很适合你,楚楚帮我选的颜色,回头你要好好谢谢她。”

陆子初笑笑,看了一眼楚楚:“有心了。”

楚楚低头,眸色潋滟,竟是美不胜收。

阿笙中途去了一趟洗手间,二楼洗手间人太多,干脆去了一楼。

下楼时,手机响了,是陆子初打来的,“在哪儿?”

“洗手间。”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一楼。”

于是等她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正在跟穿着酒店工作服的人员交谈,想起唐汐的话,他和这里的人认识也很正常,不是说他是股东吗?

他一直注视着洗手间这边的动静,见阿笙出来,对工作人员简单说了两句,那人就离开了。

大厅明亮的灯光下阿笙走过来,眼眸流转,倒有些似笑似嗔。

陆子初勾起唇角,无疑这是错觉,阿笙此刻怕是连笑容也难以维持。

对上他的视线,阿笙笑了一下:“怎么下来了?”

“来看你有没有逃跑。”

阿笙不答腔,转身就往大厅门口方向走去。

“你干嘛?”陆子初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扯动唇角:“逃跑啊!”

“你敢。”陆子初腰微弯,竟然把阿笙扛在了肩上,阿笙下意识锤他的背:“快放我下来。”多难为情啊!

已经频频有人朝他们张望了,陆子初没有乘电梯,大步往楼梯方向走去,阿笙从没试过这样的姿势趴在男人肩上,几乎倒着看地面。

“你放我下来,我不跑。”

“迟了。”陆子初说着,还拍了拍她的后腰,警告她别乱动。

她开始找借口:“我胃里难受。”

此时已经到了楼道拐弯处,听了阿笙的话,陆子初忙把她放下,见她脸色如常,心放了下来,但却挑了眉,轻声叹道:“阿笙,有些事情逃不掉。”

阿笙垂眸不语,她明白,她不正在面对吗?还有…哪能真逃?他自然也知道她在开玩笑,却由着她,纵容她的小情绪。

“你和楚楚怎么会在一起?”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声音有些冷。

陆子初看着她,阿笙语气很值得深究:“她和我母亲在一起,前不久给我打电话,我就来了。”

“她和你母亲关系很好。”这话与其说是在询问,还不如说是在陈述或是感慨。

“我母亲看着她长大,还算可以。”听出来了,有人心里吃味了。

阿笙此刻还在他怀里,并不亲近,但他的手臂却亲昵的环着她腰身,阿笙一眼就看到了他熨帖整洁的白衬衫。

对于这件衬衫,阿笙记忆犹新,毕竟是花她钱买的,想到刚才韩淑慧的话,嘴角的笑容终究还是没能维持下去。

阿笙皱眉道:“你把衬衫脱了。”

陆子初听她的话才有鬼,看着她,眸子漆黑幽深,站着不动。

他不动手,阿笙干脆亲自动手,之前没帮陆子初动手解过衣扣,没想到手法倒是很麻利。

陆子初拉住她的手,轻斥:“别闹。”他口中说着“别闹”,眼里却有了笑意。

“你马上就有新衬衫穿了,还穿着我买给你的衬衫干嘛?”怨气岂止是一点点,都快冲天了。

“醋坛子。”陆子初声音含着淡淡的哑,眸子里有着罕见的明丽,揉了揉她的头:“好了,以后别人为我选衬衫我都不穿,不过你也要赶紧赚钱了,要不然每天只有这么一件衬衫,你让我怎么外出见人?”

阿笙轻轻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前:“不见人才好。”

“每天粘着你,你看了不烦吗?”这话出口,异常的轻柔。

对于陆子初来说,阿笙性子一向寡淡,从未对他有过任何的占有欲,如今心里骤然间涨的满满的,触及便想贪婪得更多。

“不烦。”说这话时,还有着小情绪,他原本就是一个体寒的人,如今被她解开好几颗衬衫扣子,隐隐露出白皙的肩颈来。

“我想咬你。”她说。

“什么?”

待陆子初反应过来,阿笙已经咬了下去。

有点痛,陆子初微微皱眉,小女友偶尔任性胡闹,心里却溢满了欢喜,仿佛冬日久违的暖阳,纵使被咬,依然感动。

有侍者原本要从楼梯口下楼,看到这一幕,脸当时就红了,连忙走开,在走廊里和一个漂亮的女人擦肩而过。

陆子初和阿笙出来好一会儿了,楚楚坐不住,原本想出来看看,在见到侍者脸红离开时,心里竟是一咯噔,迈步走近,当场气血逆流。

楼梯转角处,俊雅男子衣衫略显凌乱,安抚着怀里的女孩,女孩把脸埋在男子线条美好的肩颈处…此举太暧昧,也太伤人。

楚楚之前听闻两人夜间校园接吻,但仅限听说,从未亲眼目睹过,如今见了,只觉得头脑发懵,一颗心重重的往下沉…

失魂落魄回到餐桌前坐下,韩淑慧察觉出异常,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楚楚有些僵硬的笑笑,“慧姨,我晚上还有事,先走了。”

韩淑慧眸子微闪,没有多问,含笑道:“等子初回来,我让他送你回去。”

“不用了,打车很方便。”楚楚拿起外套,起身告辞。

因为芙蓉苑里发生的小插曲,楚楚为此专门找过阿笙。

“顾笙,你有多爱陆子初?”

开门见山,质问的话语并未击垮楚楚的优雅风姿,但她是愤怒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应是一夜未眠。

阿笙当时正坐在自习室里,手中拿着圆珠笔,楚楚说完这番话,阿笙方才停下手头工作,并不说话。

“有我爱吗?”楚楚声音逼近,带着莫名的恨意:“从我记事起,陆子初的名字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小时候,他走路快,我跟不上,摔倒了之后就趴在地上伤心痛哭。陆子初这时候会返身回来,扶我起来之后,会递给我纸巾,笑着说:‘哭什么呢?’那样的语气,我永远都忘不了;都说我生来骄傲自信,无非是为了掩饰我在他面前的自卑。他那么优秀,优秀到我自惭形秽,可我生来倔强,不愿那么清隽的人到头来却不是我的。我那么努力,无非是想缩短我和他之间的距离落差。蓝钻初见,我看到了他对你的不同,他的表情会因为你的举动和话语有所改变,与其说我嫉妒你学习好,还不如说我是因为潜在的危险而感到害怕…顾笙,我不甘心。”

阿笙抬眸,楚楚长得好看,于是就连怒气似乎也显得异常赏心悦目,此刻她把双臂撑在桌子上,咄咄逼问:“你扪心自问,你有我了解陆子初吗?你知道他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所有的成长轨迹吗?你能爱屋及乌,知道他父母所有的喜欢和不喜欢吗?”看着阿笙皱起的眉,楚楚尾音张扬,那是讥嘲的姿态:“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以为你爱陆子初,其实你只是爱上了自己的感觉。钤”

阿笙把玩着手中的圆珠笔,静静的看着楚楚,看她精致的面孔,看她宛如陶瓷般发光的脖颈,轻轻笑了一下:“对于没能参与他的过去,我感到很遗憾,但这并不影响我参与到他的现在和未来。”

“未来?你以为你和陆子初真的能走出一个柳暗花明吗?韩永信死了,你姑姑坐享其成,一夕之间成为鑫耀总裁,想那鑫耀可是韩家产业,当年韩老爷子辛辛苦苦筹建而成,如今被你姑姑霸占,身为韩家人,韩老太太能忍,韩愈能忍,韩淑慧却没办法忍…”说到这里,楚楚笑了,红唇宛如披散在天际的云霞:“知道她为什么不能忍吗?这就要好好问一下你姑姑了。你姑姑还没嫁给韩永信之前,她领导的团队负责了一起大型收购案,就是那次令她名震商界的收购案害得被收购方受不了打击割腕自杀,那人据说是韩淑慧多年好友。”

楚楚的话确实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手中的转动的圆珠笔不知何时早已停止了转动。

楚楚高高仰着下巴,似笑非笑道:“虽说韩淑慧因为此事怨恨韩永信,但韩永信毕竟是她哥哥,纵使怨,至少还有一层血缘关系在那里横摆着,但顾清欢就不同了,韩永信当初和她结婚,韩淑慧什么话也没说,但却不相往来多年。人都有感觉综合症,爱屋及乌,恨亦同乌,况且你亲近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唯一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你想要韩淑慧接受你,你觉得可能吗?”

眯了眼,阿笙低头翻看了一页学习资料,平淡道:“没关系,人最怕孤军奋战,我不是还有陆子初吗?”

“不要脸。”楚楚发现,不管她说什么,丝毫不影响顾笙的情绪,淡淡的眉眼,就连嘴角的笑也是淡淡的…

看着真是刺眼到了极点。

阿笙淡淡一笑:“跟我这么不要脸的人说话,莫不是你也是没脸没皮的人?”

“顾笙——”

这一次,楚楚是真的愤怒了,顺手抓起阿笙放置在桌上的学习资料,就那么奋力朝阿笙身上扔去。

一张张纸页在阿笙和楚楚之间缓缓飘落,楚楚气的胸口起伏,阿笙只静静的靠着椅背看着她,冷眼漠然。

这样的眼神因为太过无波,反倒像是在变相的嘲笑着楚楚,宛如一个成功者在登上高峰之后,一脸纵容的看着失败者是如何垂头丧气,咆哮反抗。

都说顾清欢是商界女强人,目的性强,从不讲人情,其实最无情的那个人不是顾清欢,而是顾笙,现如今她年纪还轻,未曾进入社会,一旦融进其中,必定能够无情到极致。

拥有这样一双眉眼的人,又有几个是善茬,不出口则以,一旦出口势必伤人见血。

场面还是很壮观的,纸页散落,阿笙也不恼,更不曾动怒,在她这里没有所谓的面子问题,只有计较和不计较。

对于楚楚的挑衅和愤怒,阿笙不愿计较,因为太费心思。

阿笙离开座位,弯腰捡地上的学习资料,楚楚站着没动,看着她捡,过了一会儿,方才语气生硬道:“我赌你和陆子初走不长久。”

这不是打赌,听起来更像是诅咒。

“走不长久也没关系,至少漫漫人生路,我曾陪他走过一程,至于你…”阿笙语气温和,嗓音极其动听:“我出现以前,你没机会陪他走,以后就更没机会了。”

楚楚面色一变,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圣诞节来临前一天,阿笙有约。

出了名的咖啡厅,环境清幽,阿笙为了来这里倒了好几趟车,颇为周折。

早到,阿笙在侍者带领下去了预定房间,很隐蔽,位于角落,但视野很好,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

把外套脱掉,侍者已经把一杯热水放在了她面前。外面天气太冷,阿笙端起水杯,静静暖着,眸光看向窗外:时已隆冬,大街上一片萧索之景,看着分外凄凉。

在这里等人并不会觉得无聊,因为书很多,阿笙拿起一本书,不知不觉间翻看了几十页,再看表,竟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临近午后一点,阿笙拿着手机,小小纠结了一下,犹豫着是否应该打个电话询问一声,正这么想着,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

昨天出现在她手机上的新号码,早已被她储存在了手机里。

“抱歉,有事耽搁,你先吃,我会尽快赶过去。”

阿笙看着短信出神了好一会儿,放下手机后,抬手示意侍者过来:“你好,我要点餐。”

于是,等韩淑慧来咖啡厅的时候,阿笙已经吃了一份意大利面,喝了一杯热热的奶茶。

韩淑慧平时应该是个对时间把控度很高的人,对于自己姗姗来迟,频频道歉,阿笙反倒不好意思了,摆手道:“没关系阿姨,反正我下午没事。”

韩淑慧还没用餐,抬手示意侍者过来时,对阿笙说:“要不要再吃点?”

阿笙笑着摇头,午餐吃得很饱,纵使点了餐,只怕也吃不下去。

韩淑慧点完餐,询问阿笙学习和生活状况,气氛还算融洽,不过这种融洽只是表象而已。

韩淑慧语气还算温和:“我可以叫你阿笙吗?”

阿笙点头,放在桌面下的手指却紧了紧。

“你是一个让人觉得很舒服的孩子,性情谈吐也很讨长辈喜欢,但是阿笙,我无法喜欢你。”

韩淑慧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柔软,有她对阿笙的欣赏,也有对阿笙的抱歉。看似言语矛盾,但却不显虚伪,反而透着平淡如水的光。

对于顾清欢,那种不喜欢累积经年,她只是尘世俗人,放不开心胸接受顾清欢侄女和自己儿子在一起。

阿笙垂着头,良久不说话,她是一个习惯隐忍的人,内心足够坚韧,纵使有再大的难处也能笑容覆面,但此刻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难过来。

如果韩淑慧言语相逼,阿笙或许还能舒服一点,但韩淑慧没有,她温良叙述,因为太平静,反倒让阿笙不知该说些什么,又能说些什么。

那天,阿笙眸色温润:“阿姨,我可以等,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陆子初,所以我的爱情可以走的慢一点。”

回去的路上,阿笙看着公交车外摇摆的枝干,恍惚想起那人淡漠中依稀藏匿着温暖的眉眼…爱情似乎走到了拐角。

2002年,电视剧《流星花园》风靡全国,同时捧红了片头曲《情非得已》;2005年的圣诞前夕,这首歌在t大校园广播里响起,主持人声音轻快:“05级商学院汤文同学为同班陈晓若同学点了一首《情非得已》,希望她能接受他,牵手走一辈子。”

阿笙拉高围巾遮住口鼻,冒着寒风走在校园道路上,这就是爱情,有人飞蛾扑火,有人无力自救…

2005年圣诞节,陆子初收到了一条围巾,是阿笙亲手织的。

“学业安排那么紧,还有时间织围巾吗?”话虽如此,陆子初却在十字路口踩了刹车,反复打量着围巾,嘴角流溢出淡淡的微笑。

“再忙,织围巾的时间还是有的。”阿笙眼睛掠过放在一旁的巧克力盒,应该是女生送给陆子初的,如果这礼物是陆子初送给她的话,不会打上那么精巧的蝴蝶结。

这条围巾,因为是阿笙亲自动手织的,所以才弥足珍贵。

陆子初把围巾递给阿笙,阿笙笑了笑,她竟知道他在想什么,已经这么有默契的了吗洽?

这边阿笙正在帮陆子初围围巾,不曾想陆子初嘴角带笑:“围巾不是这么围的。”

“怎么围?”阿笙止了动作钤。

于是陆子初亲自示范:一条长长的围巾,在阿笙脖子上绕了两圈,最后回到陆子初的脖子上,将两人紧紧的系在了一起。

阿笙:“…”

伸手要解围巾:“等一下你还要开车…”

“长在我身上就好了。”陆子初发出感慨,伸手揽住阿笙脖子,额头与之相抵,阿笙心有触动,伸手环住他的腰,头轻轻靠在了他胸前。

就这么静静拥抱着彼此,仿佛一下子就走到了天荒地老。

后面已经有汽笛声在催促了,陆子初拍了拍她的背,把围巾取下,围在阿笙脖子里。

挂档,放下手刹,手指娴熟的握上了方向盘。

专注看着路况,陆子初说:“快放寒假了,今年和我一起过年,好不好?”

没有声音,阿笙看着窗外,似是没听到他的话。

他叫她:“阿笙?”

“嗯?”侧眸看他。

临时改了话,陆子初问她:“晚餐想吃什么?”

“都可以。”阿笙眸光微转,看到那盒礼品,顺口说了一句:“吃巧克力好了。”

陆子初也看到了,基于前车之鉴,淡淡解释:“下属送的,不便拒绝。”

“女人?”

“已婚。”

阿笙:“…”

陆子初笑道:“气了?”

“没有。”阿笙如实开口:“我只是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情敌,希望你能试着尊重我。”

“怎么个尊重法?”

阿笙表情认真:“至少要给我找个好点的情敌,这样的话会比较有挑战性。”

那一瞬间,有笑容刻在了陆子初的唇角,眼睛里藏匿着太多内容,沉甸甸的,那里面有着和阿笙有关的情感交织。

2005年即将走到年末,待进入新年,似乎一不小心就会跌入暖人心扉的春。

阿笙新年回到了老家,没能留在t市,因为有同学要结婚,再三邀请她和依依当伴娘,推托不得。

临行前,陆子初送她去火车站,警告她:“顾笙,离伴郎远点。”

依依在一旁笑,偷偷对阿笙说:“看不出来,这人占有欲还真大。”

高中同学叫洛霞,高考落榜,没有上大学,21岁结婚,应该算早婚了。

结婚那天,同学齐聚,场面很热闹,对于他们来说,新郎年纪较大,32岁,但为人很风趣,喜欢笑,跟男同学说话,侃侃而谈,是个能在人群里玩得很开的人。

依依问阿笙:“这一刻你想起了谁?”笑容促狭,有意引她说出“陆子初”的名字,可她偏不。

那天,洛霞和阿笙呆在房间里单独说话,洛霞说:“知道吗?我曾暗恋陶然多年。”

再次被人提及那个名字,阿笙心里滋味并不好受,陶然是她心头的一道伤,只要她还是阿笙,就永远都不会忘。

“我知道陶然喜欢你,但这并不阻碍我喜欢他。阿笙,我们长大了,开始沾染世间恶习,每一次的付出都希望能够有所回报。更多的时候,我们关注的是那个人的缺点而不是优点,碰到伤害自己的人会想要瑕疵必报。陶然死后,我正在一点点变成这样的人,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很难过。”说到这里,洛霞眼睛有些湿润,阿笙怕她哭花妆,便搂着她,安抚轻拍她的肩。

洛霞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这才说:“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陶然穿着校服向我走来,心是喜悦的,但那么近的距离,我走了整整一夜,却还是没能走到他面前。”

“你爱他吗?”这个他指的自然是洛霞老公。

“他知道陶然,但他愿意包容我的喜悲,于是我知道他是那个可以和我走进婚姻的人。”洛霞说着,自我调节糟糕的坏情绪,笑着说:“也许婚姻就是这么一回事,平凡琐碎,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至终老。”

最终洛霞也没告诉阿笙,她是否喜欢新郎。仪式台上,洛霞和新郎执手相看,洛霞笑着落泪,新郎抬手帮她擦掉,所有的关爱全都付诸在一个小小的举动里,似乎今后生活中出现的所有不如意,都能被他们温柔对待。

那一刻,阿笙确实是想起了陆子初,想那些奔走在骨血里的欢情和眷恋,忽然发现四季花开,冬去春来,日子看似如水,但想起他却像是每日观看日出东方那般自然。

习惯真可怕,因为它会让一个人丧失重新去爱的勇气。

陆子初给她发来了短信:“伴郎帅吗?”

“不太清楚。”她没怎么认真看。

过了一会儿,他回道:“好孩子。”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阿笙梦到了陆子初。

有人说,如果晚上梦到了某个人,这就说明那个人正在想你。

陆子初有没有想念阿笙,阿笙并不清楚,她只知道隔日醒来,她感冒了。

下午陆子初给她打来电话,听她说话时带着鼻音,又是好一番训斥。

训斥归训斥,却把她的病记挂在了心上:“去医院了吗?”

“…没有。”阿笙以为自己能扛过去。

“现在去。”陆子初似是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

阿笙还是很乖的,去医院的路上,寒风吹得凛冽,嗓子鼻子愈发不舒服,到了医院,打了点滴,阿笙干脆盖着被子睡着了。

打完点滴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天色已黑,乘出租车回去,司机说:“晚上怕是要下雨。”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家吃了药,饭都没吃,昏昏沉沉睡着了。天气预报说没雨,却被司机一语成戳,夜晚当真下起了大雨。

早晨,大院里的人陆续起床,有人外出买早餐,看了一眼停放在院外的汽车,知名豪车,但车身上却分布着好几道划痕…

有人啧舌,可惜了这么好的车。

刘妈妈外出买豆浆回来,看到车身旁站着一位男人,在清晨蒙蒙细雨中静静的站着,穿着一件黑色毛呢风衣,活动着手臂,看上去有些疲惫。

刘妈妈走进大院,又回头看了一眼那男人,啧啧舌,“唉”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长的真好看。

刘妈妈回到家,见依依正拿着梳子站在镜子前梳头,随口说了一句:“门口有一男的,长得可好看了。”

刘妈妈眼光高,很少夸人,如今说出这样的话,依依难免有些好奇,拿着梳子出了门:“真的假的,我去看看。”

刘依依没想到那人会是陆子初,因为外面还在下雨,男子身上传递出来的清冷气息越发浓郁,一身黑衣服,衬得他格外修长挺拔。

依依眼睛里满是不敢置信:“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不久。”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语调平平。

适逢有同院小男孩走出来,平时调皮惯了,见依依和陆子初正在说话,坏坏的笑道:“依依姐,这是你男朋友吗?长得真漂亮。”

刘依依脸都红了,尴尬不已,冲男孩摆手道:“一边去,别瞎起哄。”再看陆子初也没生气,抱歉一笑:“小孩子说话不过脑,别介意。”

“不会。”陆子初声音还是那样低沉悦耳,但却带着沙哑。

依依忽然反应过来,再打量了一眼他的车,这哪是刚来不久,怕是来了很久很久吧…

“我叫阿笙起床。”刘依依转身就要进大院,却被陆子初叫住。

沉默了两秒,陆子初说:“再等等,她身体不舒服,好不容易才睡着,等她醒了再说。”

2006年春,小巷青石板道路上,青苔在蒙蒙细雨中颜色深了几许,饱经年华洗礼的院落,被岁月温成了烟色迷离。

阿笙昨晚做了若干个小梦,混混沌沌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连成了一个梦。

早晨醒来,生病头发懵,情绪很糟糕,试图微笑隐藏,却发现有些欲盖弥彰。

起床时,有人发来了手机短信。

“快起床,有人找。”是依依铌。

同学们知道她今年在家过年,会不时的过来找她,阿笙并未深想,简单洗了把脸,把水煮上,这才迈步去开门。

开门,阿笙停了一瞬间。

庭院很深,廊檐下的雨水异常欢快的滴落着桊。

门外,有人停留。

既是院落,幽深,但不静谧。触目所望,院里湿漉漉的,满目清新,但阿笙的心却无法安宁柔和。

凝固的时光里,阿笙恍然若梦,以为犹在睡梦中。

五米远的地方,昨晚睡前方才通过话的男人,此刻竟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身黑色衣服,肤色白皙,在寒凉的细雨中越发显得眼睛如墨,初看会觉得疏淡无比,但他本人长相又是极为清隽的,气质稍显冷冽。

短短时间内,阿笙脑子放空。

依依站在一旁,笑道:“傻了吧!”

确实有些傻了,对上他的视线,那双黑眸在注视她的时候犹显深邃。

“怎么来了?”阿笙声音有些哑,已经很难得了,至少她还能在这种情况下找回自己的声音,当真是不容易。

陆子初盯着她看,见她气色不太好,眸色又深了几分,语气却听不出丝毫情绪:“听说生病的人很脆弱,一个人呆在家里会哭。”

一旁有淡淡的笑声响起,是依依。以前没发现,陆子初这个人淡漠归淡漠,但说起话来,有时候还是挺幽默的。

也许这样的幽默只是针对阿笙而言,平时他跟人说话,通常都是冷淡疏离的…

阿笙倚着门口,有些迟钝,电视剧里都是怎么处理这种镜头的呢?拥抱,还是深情凝望?这些事情,她做不来,但心里却有着暖暖的湿意。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陆子初淡然出口,好心提醒她。

阿笙反应过来,出门下台阶,陆子初见了缓缓迈步,伸出了手。

阿笙握着他的手,很凉,“什么时候来的?”

“凌晨三点左右。”并未告诉阿笙,这里并不好找,车子入了县城,仅是找这条巷子就驱车来回绕了好几圈。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她皱了眉,从t市驱车过来,需要七个小时左右,看到他,有惊喜,但更多地是感动,那种心情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你在睡。”轻描淡写的三个字,却从中传递着温情般的宠溺和纵容。

依依脸上原本一直都挂着笑容,听到两人最平淡无奇的对话,忽然内心湿润成灾,欢喜有人可以待阿笙至此,感触自身情路迷茫。

“见到我,不高兴吗?”那人声音在雨幕中响起,宛如轻声呢喃,近在耳边。

“…高兴。”他长途驱车来看她,又在外面守了好几个小时到清晨,纵使高兴,这些高兴里也不期然沾染了几分触动心扉的疼。

他是那么了解她,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肩,把她圈在臂弯里,低头看她,眸子黑的仿佛能滴出水来,笑道:“家里藏着男人吗?”

“呃…”阿笙满脸通红,若不是依依在场,真想抓着他的手,狠狠的咬上一口。

陆子初嘴角扬起,抬眸扫了一眼四周:“不跟邻居们打声招呼吗?”

阿笙顺着他的视线,这一看可不得了,只见大院不少邻居站在自家阳台或是窗前好奇的看着他们,阿笙望过去的时候,有人甚至还抬手在打招呼。

“阿笙,男朋友啊?”有人俯视观望,朝下喊道。

这声还真是石破天惊,一语出,一楼院落里很多门都打开了,有人陆续从屋里走出来,阿笙开始笑颜牵强了。

她自小在院里长大,被这么多长辈看着,多少有些不太自在,再看陆子初,就比她冷静自持多了,淡定从容的站在那里,任凭他人打量,平时他对外人很少展露微笑,但今日却是笑容淡淡。

就是那抹笑,屡获了阿笙的心,也屡获了隔壁老阿婆的眼。

阿婆晨起刷牙,小小的个子,弓着腰走近,眯着眼打量着陆子初,然后又返身朝水池走去,阿笙伸手要扶她,被阿婆拒绝了,压低声音嘟囔道:“长点心,漂亮的人不可靠。”

阿婆耳背,自己还以为这话声音很小,殊不知全都被陆子初听了去。

某人失笑,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夸奖。

刘妈妈站在自家窗前看到这一幕,小小惊讶,没想到那人会和阿笙认识,推开窗户,朝依依喊了一声。

依依跑过来,刘妈妈问:“那人和阿笙是什么关系?”

“恋人关系。”

刘妈妈“哦”了一声,这才把目光从陆子初身上移开,“你请他们来家里吃饭,我再炒几个菜。”

依依赶在阿笙和陆子初进屋前,把这事给他们说了,阿笙说:“算了,还是不去了,太麻烦。”

“就家常小菜,又不是美味珍肴,一会儿我来叫你们。”依依没等阿笙拒绝,就转身踩着轻快的步子回家了。

阿笙有些无奈,眸光不经意间对上陆子初,见他含笑看着她,有些脸红,声音很轻:“怎么了?”

“你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随着反讽话语落定,阿笙感觉脖子里被轻轻咬了一下,不会痛,反而有些痒。这人啊!就连表达不悦都喜欢咬她,原来咬人和被咬,有一天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好比此刻,被咬的人,心内溢满了喜悦。

那是陆子初第一次走进顾家老宅,室内光线较暗,阿笙打开灯,于是洁白的灯光照在原木家具上,反射出柔和的光。

进门就是偌大的书架,几乎占据了一面墙,原以为满满的书全都搬到了客厅,谁曾想书房也竟然全都是书,房间里随处可见书法作品,有《兰亭序》,有《出师表》,有《沁南春·雪》,有《满江红》。

书法有甲骨文,有大篆、草书、隶书,形态不一,意趣迥异。

阿笙帮陆子初挂好外套,见他看得颇有兴致,有心考他:“猜猜看,哪幅作品是我写的?”

倒也不难猜,这些作品极具个人特色,笔墨转换间,挥毫自如,神韵俱佳。顾行远曾经当着陆子初的面写过字,气势豪放,所以他指着那幅《沁南春·雪》,对阿笙说:“这幅应该是你爸爸写的。”

“…”阿笙微怔,只当他是瞎蒙猜对,便让他继续说下去。

陆子初没见过顾老爷子,也没见过顾城,但阿笙曾对他提起过家人,好在书法可表现一个人的性情。

《出师表》字体宛如奇峰突起,草书作品,随意挥洒,应该出自顾城之手。

《兰亭序》宛如玉龙琢雕,可见笔功苍劲有力,肃穆沉郁,应该是顾老爷子闲暇时写的。

最后那幅《满江红》,选用的是篆书,用笔简约,虽笔法力图凝练略显笨拙,却又静谧如烟,因为风雅,韵味非凡。这幅作品的主人应该是阿笙,书法比他之前看的要差很多,但却透着天真烂漫。

“小时候写的吗?”陆子初侧眸看她。

阿笙对陆子初的钦佩之情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先是惊讶,后是摇头叹息:“子初乃神人也。”

这句话,阿笙是用地方方言说的,略显俏皮,陆子初初次听她说方言,觉得有趣,见阿笙朝厨房走去,也没跟上去,看向客厅里摆放的黑白照片,眸光有刹那凝滞。

无疑,他们应该是阿笙的爷爷和奶奶了。

这边,阿笙端着一杯水从厨房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站在客厅里,把香点燃,然后插在香炉里…

阿笙止了步,站在不远处看着,心仿佛跌入了柔软的湖水。

她不经意间认识他,时至今日,竟已变成了心怀温软的人。

觉察到她的目光,他转眸望去,疏淡的眉眼间注入了温情。岁月温柔,惊艳了他和她,这一刻因为太温暖,所以仿佛拥有了地久天长,

刘家用餐,刘妈妈热情十足,把菜一一端上桌,客气道:“比较仓促,没准备什么菜,也就家常便饭,希望别嫌弃。”

“不会,早餐很丰盛。”这话是陆子初说的,因为阿笙看到那些菜直接无语,看了一眼帮忙端菜的依依,依依无奈的耸耸肩。

这哪是没准备什么菜,分明满满一桌子特色招牌菜,有一点陆子初没说错,丰盛的很。

待刘爸爸和刘妈妈入座,不知情的人会以为陆子初是他们的亲生儿子,不停地夹菜,催促道:“尝尝看,也不知道这边的菜合不合你口味。”

依依担心父母太热情,陆子初会受不了,若是尴尬不自在就不好了,看向陆子初,倒是浅笑接受,但凡父母夹到碗里的菜,他都吃了铍。

阿笙没什么胃口,刘妈妈这时候还不知阿笙生病,夹了荤菜放在她碗里,阿笙正纠结着,已经有筷子把荤菜夹到了自己面前的碗里,陆子初对刘妈妈解释道:“不好意思阿姨,阿笙身体不舒服,清淡一点的食物会比较适合她。”

阿笙和依依从小一起长大,刘妈妈看待阿笙就跟亲生女儿一样,听说阿笙身体不舒服,紧张道:“看过医生了吗?”

“看过了,今天下午还要去医院输液。”阿笙说枇。

刘妈妈数落道:“你这孩子,平时都是怎么照顾自己的?”

陆子初这时候夹了青菜放在阿笙碗里,对刘妈妈说:“她在生活上偶尔会比较迷糊。”

接下来的话题是怎么展开的呢?简直变成了“声讨”大会,女主角正是阿笙。

刘爸爸爽朗,刘妈妈热情,说起阿笙童年过往,果真是妙趣横生。

刘爸爸说阿笙小时候是摔倒大王,走路不稳,但跑起来却很快,摔倒的机率很高,别人摔倒会疼的直哭,她摔倒站起来,膝盖流血,还能跟没事人一样,问她疼吗?她认真的想想,然后说疼。

阿笙略显尴尬,插话道:“我小时候可能对痛觉比较迟钝。”

陆子初面上看不出情绪,但桌下的手却握住了阿笙,十指交扣,静静的安放在他的腿上,指腹轻轻摩擦着她的手指关节。

这样的小举动早已成为一种习惯,阿笙怕刘叔和刘妈妈看出端倪,挣了一下,陆子初放任她抽走手,神情自若的回应着刘叔叔的话:“其实阿笙跑步还可以,上次跑了49名,应该跟小时候喜欢跑步有关。”

此话一出,刘叔叔、刘妈妈还有依依都“哈哈”笑了起来,依依不知道这件事情,捂着肚子问阿笙:“阿笙,你真的跑了49名?”

阿笙脸那个红啊,瞪着微微含笑的罪魁祸首,泄气之余,只能埋头吃着饭,装作没听见。

尽管如此,阿笙对陆子初却是心怀感激的,他在进餐时是个很少说话的人,一般都是能免则免,但依依父母生性好客,饭桌上话语不断,陆子初就静静的听着,嘴角始终都挂着浅浅的笑。

对于刘妈妈来说,一顿饭下来,早餐没吃几口,却一直在打量着陆子初。人有爱美之心,看到美好的人和事物会投以关注度,况且还是长相这么好看的人,在县城是很难遇到的。

她发现到了一个细节,陆子初和她们交谈的同时,心思仿佛都在阿笙那里,用餐中途,阿笙来回看看,刘妈妈还没弄明白她在找什么,一只修长干净的手已经抽出一张面纸递给了她。

那样的默契不在彼此的眉眼间,似乎只是下意识做出来的举动。

期间和刘爸爸交换了一下眼神,一致心照不宣,他们觉得这孩子行,看起来还是很可靠的。

吃完饭,刘爸爸请陆子初去客厅喝茶说话,阿笙和依依帮刘妈妈洗碗,收拾桌面。

刘妈妈先是小声夸陆子初如何如何好,紧接着话锋一转,开始唠叨依依了:“瞧见没,以后跟阿笙多学学,冲这相貌找,你带回来我们老刘家也有面子。”

阿笙拿着干碗布擦碗,知趣不接话。

依依怕母亲再说,连忙转移话题:“夸人就夸人嘛,好端端的怎么又说起我来?”

这话倒是提点了刘妈妈,从水池里捞出沾满泡沫的手,对陆子初充满了好奇:“阿笙,你和那孩子是怎么认识的?”

“呃…”阿笙之所以纠结,是不知道从何说起。

依依在一旁解围道:“他是阿笙大学教授。”

刘妈妈闻言“啊”了一声,扭头看阿笙,明显是受了小惊吓:“阿笙啊,他真是你老师?”

“代课老师,只教了一年。”

阿笙这边刚说完,依依笑着补充:“别看他年纪轻轻,人家可是知名大律师,听说案子到了他手里,就从未败诉过…”

依依跟母亲说着话,刘妈妈也听得津津有味,阿笙把擦好的碗摆放整齐,笑了笑,看到这一幕,忽然开始想念母亲了。

阿笙还要回家吃药,从刘家出来,刘爸爸拍着阿笙的肩,小声说:“这孩子不错,好好把握。”

阿笙感慨陆子初魅力果真是无穷大。

待刘家人进屋,陆子初问阿笙:“刘叔叔跟你说了什么?”

“说你不可靠,让我小心。”

陆子初:“…”

连续奔波,一夜未眠,陆子初陪阿笙说了一会儿话,确实是困了,在她面前松懈下来,显得很没精神。

把床整理好,那是她的房间,书香味浓郁,是个念旧的人,摆放着很多旧时布偶玩具,还有她从小到大斩获的一大垒奖状…

床上放着一本书,《泰戈尔》诗集,翻看的次数太多,有些地方已经有脱线痕迹,低头翻看了几页:“泰戈尔如果知道你这么喜欢他,他一定会很感动。”

阿笙发窘,把书从他手里抽出来,“那你好好睡一觉,梦里面遇到泰戈尔,代我告诉他一声,我很喜欢他。”

陆子初扬眉,女朋友当着自己的面大方承认喜欢别的男人,生气吗?但…

脚上有了某种异样,低头,她正蹲在地上帮他解鞋带,内心触动是非常大的,陆子初眸色如水,原本应该他照顾她的,怎么变成了她照顾他?

这样的平淡相处,有着属于家庭般独有的温暖。

阿笙起身时,他拉住她:“陪我一起睡。”

“可我不困。”阿笙略带笑意,不受对方迷惑,慢慢开口:“不过我可以守着你。”

陆子初笑了笑,对于这种角色互换,其实还是很受用的。

并不勉强阿笙,摸了摸她的头,对她说:“中午记得叫我,我们一起吃饭,然后带你去医院输水。”

她低低的应了,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阿笙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他都没反应。

阿笙俯身,离开前,吻了吻他的唇,原以为他不知道,却不知房门关闭的刹那间,原本困怠入睡的男子缓缓睁开深邃的眸子,看着门口,抬手轻抚适才被她吻过的地方。

是真的累了,闭眼入睡前,好看的嘴角有上扬的趋势。

想让她主动一次,可真是不同意。

中午,细雨停了下来,陆子初才睡了两个小时左右,不可能那么快就醒来,阿笙也没叫他,吃完午饭,拿起外套出门了。

有邻居看到,问阿笙:“男朋友呢?”

阿笙清了清嗓子:“在睡觉。”

这话本没什么,但成人想法通常比较复杂,看向阿笙的眼神顿时变得很暧昧,于是再碰到有人问起陆子初,阿笙干脆笑笑,不答话了。

走出大院,看了一眼陆子初停在外面的车,上面的划痕看得她心口一紧,下雨路滑,他之前还不曾来过这里,也不知道他都是怎么开过来的。

向来冷静自若的人,想不到有一天竟会做出毛头小子才会做出的事情来。

输液回来,陆子初还没醒,阿笙就提着水桶接了半桶水,拿着抹布出门了,遇到依依从外回来,于是两人分工把车清理了一遍。

车身划痕清晰,阿笙眸色沉敛,怕是要把车送到修理厂了。

依依清洗着抹布,对阿笙说:“看出来了,他对你很真。”

阿笙笑,06年春节,细雨梦飞,那个人从t市来到她的身边,只是因为她患了一场小感冒,那一刻她确定他很爱她。

陆子初醒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了。

七点,外面天色已黑,打开门,客厅里亮着灯,却不见阿笙,走近了,方才发现她窝在沙发里睡着了。

身上盖着厚毛毯,整个人缩成一团,有书掉在了沙发旁的地板上。

陆子初弯腰捡起,嘴角无意识上扬。还好这次不是《红楼梦》,而是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

翻看了几页,上面甚至还做着批注,大都是玉女剑招,陆子初看了只觉得好笑铍。

把书放在一旁的茶几上,陆子初弯腰掀开毛毯,打算抱她起来,她在这时却睁开了眼睛,见是他,很快又闭上了眼睛,叮嘱道:“饭菜在桌上,热热再吃。”

陆子初心里划过暖流,低低的“嗯”了一声,把她抱起来,轻声说:“回房间睡。”

待陆子初再次走进卧室,时针早已指向了八点,卧室里开着朦胧的灯,阿笙虽然困,但浅眠,稍有风吹草动就能从梦中惊醒,察觉有人在她身旁躺下,她先是身体一僵,想到那人是谁,这才放松身体,扭头看他,却对上一双漆黑的眸,眸色太深,阿笙忽然不敢看他枇。

“吃药了吗?”低沉的声音在房间里发酵,有着似水温柔。

“嗯。”

陆子初眼睛如墨,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在被窝里握住了她的手:“下午输液怎么不叫醒我?”

“你在睡。”

闻言,陆子初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原以为她会拒绝,没想到她很乖,脸靠在他胸前很安静。

陆子初这时低头笑了一下:“今天怎么这么乖?”

阿笙抬眸看他,似乎在组织语言,他伸手帮她把发丝撩开,“有话要对我说?”

阿笙过了一会儿说:“车身上有好几道划痕,路上是不是出了事故?”

“不算事故。”陆子初凑近她耳畔,吻了吻她的脖颈:“只是小摩擦。”

真的只是小摩擦。

陆子初开车,向来沉稳,像这种天气,别人擦伤他的车还有可能,不可能他开车擦伤别人。

确实如此,路况不太好,有车主车轮胎打滑,在路上和陆子初的车有了小摩擦。

那位车主下车看到陆子初的车是什么标志时,差点哭出来,后来陆子初摇下车窗,也没看划痕有多重,直接对那人说:“不碍事。”

车主以为自己听错了,半信半疑道:“您要不要下车看看再说?”

于是陆子初在对方的千呼万唤里下了车,扫了一眼车身,又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语出口:“还好。”

车主闻言,险些一口气背过去,暗叹自己走了狗屎运,车身擦成这样还能逃过一劫,一定跟他平时“行善积德”有关。

只是如今,在他眼中的小摩擦,无疑让阿笙浮起了担忧。

“担心我?”他淡淡的笑。

阿笙没声音,事实上因为两人靠的太近,身上热度攀升,气息炙人,就连他放在她腰间的手也是烫人的厉害。

“阿笙…”他轻轻的叫了她一声,在她对上他眸光时,凉薄的唇碰了一下她,今夜也不知怎么了,简单的碰触就让阿笙觉得头晕目眩。

这个吻远没有那么早就结束,他是很有耐心的,慢慢吮着她的唇,充满了思念和索取,清冽的气息席卷而来,仿佛有电流过身,舌与舌纠缠嬉戏,阿笙喘不过气的同时,脑子里有根弦也绷得紧紧的。

一吻结束,阿笙舌头都快麻痹了,空气里似乎全都是他的气息。

“上次你问我什么叫本垒打。”陆子初嗓音沙哑的很。

“…我没问过。”阿笙身体一僵,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当初为什么要说这种话,以为他不知道或是已经忘了,没想到…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也许。

“我听到了。”陆子初慢慢道:“你要不要试试三垒,先练练手?”修长的手指钻进她的衣服,顺着腰线慢慢往上移动着,烫的阿笙心乱如麻。

“子初…”阻止的声音竟是虚弱无比,阿笙伸手要抓他的手,却被他反握在手,坚定的朝他身上探去。

那么炙热的温度让阿笙额头直冒汗,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珠来,手下意识想要缩回去,却被他紧紧握住,不容她退缩。

“阿笙,我对你是有的。”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愈发炙热:“别拒绝我。”

这世上有很多事会在某个瞬间变幻成刻骨铭心,那天晚上的记忆让阿笙一度觉得无颜见人,正确的说是无颜在光天化日之下再见陆子初。

昏暗的房间里,克制的喘息伴随着摩擦声,交织成了最磨人的旋律…

那晚最后的记忆是什么呢?她下床洗手,陆子初躺在床上,抬臂搭放在额头上,因为放纵,嗓音略显慵懒,他在笑:“感觉很好,等你病好了,我们可以尝试本垒打。”

阿笙差点瘫软在地,这人怎么能这么得寸进尺?

走进洗手间,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红。

卧室里,昏暗的光线掩饰了陆子初脸上泛起的红,情难自制啊!

但愿没有吓坏她。

所幸夜里陆子初很规矩,阿笙也因为心力交瘁很快入眠,一夜无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旁有他的缘故。

翌日清晨,陆子初被一阵门铃声惊醒,掀被起床,手被拉住,回头看她,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她多少有些不自在,“可能是依依喊我们吃早餐,我没胃口。”

陆子初把她的手塞在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脸:“你再睡一会儿,纵使不去,也应该跟依依父母道声谢。”

早晨八点,阿笙起床,拉开窗帘,天气晴朗的不像话,阳光明亮耀眼,真想坐在太阳下晒上一整天。

客厅书架子附近,陆子初就坐在那里,长腿随意交叠,闲适优雅,手里拿着一本书,正低头翻看着。

那书可不正是《神雕侠侣》吗?阿笙走近,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眸看她,“我不知道你还是金庸迷。”

阿笙摇头,“我可不是金庸迷。”

“看来除了泰戈尔,你还很喜欢杨过。”平静的话语隐隐有些小情绪,阿笙觉得好笑。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杨过,也不是小龙女,而是林朝英。”

陆子初有些意外,放下书,伸手示意她过去,阿笙走近,就被他拉坐到了腿上。

手臂圈住阿笙腰身,陆子初开口问道:“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想了想,阿笙说:“王重阳和林朝英原本两情相悦,却又相互怨恨一生。他们这一辈子,咫尺之近,却无法在一起。一个久居终南山,一个常年困守在活死人墓里;王重阳也曾让我感动过,当年因为林朝英受了重伤,王重阳便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觅得寒玉床送她疗伤;战况危急时,还能坚持给林朝英写信;但再深的感动也经不起一句儿女情长不及民族大义重。为了民族大义,原本应该执手一生的人,却郁郁不得,林朝英心里势必会心存怨气,你看她那些玉女剑招,招式优美,譬如:西窗夜话、清饮小酌、举案齐眉…爱的最深的那个人不是王重阳,而是林朝英,血红嫁衣埋在箱子里多年,因为王重阳出家入道,那声‘爱’再也无法说出口。你看他们那么般配,都是武学奇才,没有第三者插足,没有外界阻拦,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于是我开始明白,他们是真的有缘无份。”

陆子初看着她,心里是有触动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改变了许多,不再那么寡言,就连眼神也变得温暖了许多,但他渐渐发现,骨子里的她其实是很冷漠的,把很多事情看得很淡,也很透彻,活得太明白,所以往往会给人一种无情的假象。

陆子初说:“所幸,我不是王重阳,你也不是林朝英。”

“我如果是林朝英就好了,武功那么高,没人敢欺负我。”

陆子初笑问:“谁欺负你了?”

阿笙不说话了,看着陆子初,想起昨晚,脸又不期然红了,陆子初会意,搂着她轻笑,开口说道:“阿笙,林朝英武功高,的确没人敢欺负,但情感上却有一人能欺负到她,那就是王重阳,因为她在乎他。”

“我可不在乎你。”阿笙没他口才好,尴尬的推了他一下:“我去倒杯水。”

陆子初倒是纵容,松开她,“只许喝半杯,等一会儿还要吃早餐。”

阿笙从小居住的县城是出了名的风景县,每年春节就会很热闹,游人如织。

青石板巷子里,有女子在人群里穿梭,沉静安然,偶尔会回头看向身后,若是距离远了,会在人群里喊那人的名字。

“子初…”

有人闻声望去,会看到女子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一位男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随着女子唤他名字,嘴角笑容会加深,似是极为贪恋自己的名字被她温柔唤出。

2006年的春,虽然沐浴在阳光下,仍然会觉得小冷,但男子嘴角的笑却犹如花开明媚,和煦舒心铍。

有人看的入迷,走着走着就撞到了前面的人背上,心里一惊,连忙道歉。

每条巷子两旁都摆放着各种特色小摊位,饰品琳琅满目,阿笙有时候看到入眼饰品,会停下脚步,拿起来端详查看。

并不见得每次拿起的东西都喜欢,巷子深处,阿笙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下了脚步枇。

这次停留的时间久了一些,陆子初上前,那是一个手工制作摊位,清一色银器,有项链,也有戒指…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阿笙扫了一眼他腕表上那只价值吓人的瑞士名表,再看看那只一百多块钱的对戒,老实说有些无语。

“不搭。”她轻叹出声。他的生活圈和别人不一样,戴着银戒出门,怕是会被人私底下非议。

“戒指不在于贵贱,在于和我一起戴对戒的那个人是谁。”说这话的男人,已经拿起另一只戒指,牵起她的手,把戒指帮她戴了上去。

阿笙被动的看着,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不算是被胁迫?

那人帮她戴上戒指,又站在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吻了吻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警告道:“不许摘下来。”

“…”阿笙侧眸间就看到摊主因为笑意,眼睛快眯成了一条缝。

他大概觉得又有一对有情人在他制造的戒指里寻觅到了圆满。

阿笙垂眸,十指交握,戒指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陆子初说得对,戒指跟价位无关,贵在和她一起戴戒指的那个人是谁,如果那个人是陆子初,就算他把饮料易拉环当做戒指戴在她手上,她也会珍藏一辈子。

长河边有座桥,长桥一侧有家百年茶店,店里店外摆满了花草,阳光垂洒而落,一片宁静恬和。

这里的老板是位老爷爷,再见,阿笙和他拥抱问好,态度亲昵,宛如亲人。

阿笙对陆子初说:“他是我爷爷的好朋友,在家排行老六,所以我们都叫他六爷。六爷从小看我长大,我的茶艺有一半是跟他学的。”

阿笙又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跟六爷说:“爷爷,他叫陆子初,是我男朋友,我带他来看看你。”

“哦?”六爷恍然大悟,声音拉长,复又开口感慨道:“老了,老了,我们家阿笙都开始有男朋友了。”

闻言,陆子初和阿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六爷耳背,但前来喝茶的人却很多,陆子初不明原因,问阿笙,阿笙正弯腰采摘花草,嗓音温润:“六爷亲和,前来喝茶的人都是老顾客,念旧,也素来敬重他,你看这满园的花花草草,大都是老主顾每次前来喝茶时帮忙打理的。”

确实如此,茶屋装满了故事和岁月磨砺下来的沧桑,闲暇时来这里静静坐着,也是一种享受。

茶屋里,六爷煮茶,六奶奶就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口纳鞋底,阿笙小声对陆子初说:“鞋底是给六爷纳得,六爷只穿六奶奶做的鞋。”

陆子初忽然被感动了,面上却是平静的,含笑问阿笙:“你如果会纳鞋底,我也穿。”穿一辈子。

阿笙把手心里采摘的花草伸到他面前,笑着说:“我可不会纳鞋底,不过我可以为你煮茶。”他不厌,她就为他煮一辈子。

来到阿笙居住的城市,陆子初从未有过的放松,开始希冀安于一室,独享欢愉。

她在茶室里用心沏了一壶好茶,双手端给他:“你尝尝。”

他品了一口,兴是心境不同,竟喝出温暖来,她在等待他的品茶评价,握着她的手,他说:“很有人情味。”

人最怕有朝一日没了人情味,那么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彻底失了真。

下午说了很多话,六奶奶拉着阿笙的手,听说她有了男朋友,就一直在提阿笙小时候,说学校谁曾给她写过情书,说谁曾晚自习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

这些事情连阿笙自己都忘记了,六奶奶却记得很清楚,她说:“这些都是你奶奶告诉我的,你从小就只知道读书,对感情比较迟钝。有男孩傻傻的,把情书塞到你家门口,被你奶奶看到,就是在这间茶屋里,你奶奶约那男孩见面,苦口婆心的劝他好好学习,为你善后…”说到这里,六奶奶开始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擦拭着眼角滑落的泪珠:“不提这个,一提你奶奶,我心里就难过。”

阿笙也低着头,眼睛湿湿的,怕抬眸看六奶奶,怕自己会难过。

陆子初和六爷一起走出来,就看到阿笙低着头,拿着一根枯树枝在地板上画着乱七八糟的图画。

陆子初眸子沉敛,轻轻唤了一声“阿笙”,她抬起头来,站起身,眸子如水柔软。

六爷摸着阿笙的头,对她说:“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这一次,阿笙是真的难过了。

从茶屋出来,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行走在长桥上,他说:“等以后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怎么样?”

她停下脚步看他:“这里远没有t市繁华。”

“这里很好,人和事没有那么多弯弯角角,在这里住的久了,会觉得自己原来也可以变得很干净。”

阿笙说:“你原本就很干净。”

“傻气。”话虽如此,她这么维护他,他心里却是溢满了欢喜。

巷口有一棵历经风雨吹袭的合欢树,树杈上挂满了红丝带,或祈祷或祝福。

阿笙松开陆子初的手,买了两根红丝带,提笔在上面写字时,陆子初笑着说:“你还信这个啊?”

“半信半疑。”

阿笙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根红丝带上,然后系在一起,对陆子初说:“老人说了,把写上名字的红丝带系在枝杈上,那么这两个人就能一生一世不分离。”

她把红丝带高高抛起,却没挂在枝杈上,落地了捡起来也不气馁,继续跳起来往上抛。

再次失败,陆子初摇头,上前,伴随着她的惊呼声,他已经面对面把她高高抱起,清冽的声音里含着笑音:“快系,你很重。”

“胡说。”阿笙系丝带还不忘镇定反驳:“我只有82斤。”

“说谎也不怕鼻子变长。”陆子初很不给面子。

阿笙咬牙道:“85斤。”

“…”陆子初嗓子里低低哼了一声。

阿笙痛心疾首道:“好吧,90斤。”

“小骗子。”陆子初难得笑了笑,待她系好丝带,放她下来,伸手扯了扯她的脸颊:“明明94斤。”

“你怎么知道?”他偷看她体检报告了吗?

某人瞥了她一眼:“我抱你次数还少吗?”

此话出口,阿笙没脸红,却惹来旁边几位女生脸红不已。

走远的人影并不知道,那天有孩子骑在父亲肩头系红丝带时,不小心弄断了枝条,写着陆子初和顾笙名字的红丝带从半空中随着枝条疾速下坠…

一连两天,阳光变得很好,早晨起床看到阳光悄悄爬过窗棂,嘴角浮起的那抹笑,让阿笙整个人变得生动无比。

陆子初问她:“我没来之前,你是怎么过完一天的?”

阿笙知道,这话问出口的同时,其实代表了这个男人正在心疼她瑚。

她早晨六点左右出门,如果天气好的话。

那时候街面还有些冷清,沿途可以看到上了年纪的老人练剑或打太极。她不喜欢跑步,但很喜欢散步走路,可以从大院一直走到江坝口。

临近七点半,她开始往回走,这时候道路上行人越来越多,她会在路上买份早餐带回去。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说给他听,他会不发一言的沉默聆听着,还好嘴角始终都挂着浅笑,要不然她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了。

上午在家收拾东西,满满的都是过往记忆,一张张废弃的考卷,一本本日记积放在一起,恍然若梦。

曾经跟自己形影不离的东西,有一天看在眼里,竟觉得很陌生铄。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给她,垂眸看了一眼箱子,说她是好学生,因为所有箱子里摆放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有关。

顾家人念旧,阿笙小学、初中、高中的书籍全都被家人悉心保存着,考卷亦是,如今她早已忘了第一次考年级第一时的喜悦心情,但看着那些冰冷的成绩数字,却觉得心里有点酸,因为那些数字触动了她的心。

她对陆子初说,箱子里装的不是纸,而是她十几年的成长轨迹,只有这些东西可以记录她的过去,因为过去的过去除了努力学习,她一无所有。

“现在呢?”陆子初问她。

她说:“现在除了学业,还有一个你。”

陆子初不期然想起阿笙居住的院落,人与人之间没有防备,越是平凡琐碎,越是接地气。

在大街上行走,若是有人认出“阿笙”,会扯着嗓子扬声叫她的名字,那么大的嗓门,仿佛可以传递到很远很远…

陆子初并未经历过这些,他生活在一个条条框框的世界里,邻居不会敞开门无缘无故对你微笑,不会温暖的大声呼喊你,生活只会让人变得越来越冷漠。

路上有风,阿笙倒着走,对陆子初说:“倒着走能挡风,如果我这么一直倒着走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孩子气。”

当地行人经过,看到这一幕纷纷投以目光关注:清丽的女孩握着男朋友的手,一步步倒着走,说着温软的话,被她牵着走的帅气男友,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偶尔在她快要撞到行人时,会眼明手快的把她护在怀里。

“阿笙…”有人在人潮中叫阿笙的名字。

那是陶妈妈的声音,阿笙循声望去,果真见陶妈妈正在不远处朝她挥手。

“认识?”陆子初没忽视阿笙嘴角忽然僵滞的微笑。

阿笙“嗯”了一声,过了几秒,又补充了一句:“陶然母亲。”

陆子初皱眉,多看了陶妈妈一眼,那边陶妈妈也对陆子初很好奇,见他目光望过去,陶妈妈连忙移开了眸子。

“需要我回避吗?”这话还算如常平静,他在维持最基本的风度。

“不用,我跟她打声招呼就过来。”松开他的手,阿笙朝陶妈妈走去。

陆子初看着阿笙的背影,心头思绪千回百转,复杂得难以言喻。他从未询问过她和陶然是怎么一回事,但不问,并不代表不介意。

抚额轻叹,刚才不应该那么大方的。

那天,人潮喧嚣的大街上,陶妈妈问阿笙:“刚才那位是你男朋友吗?”

“嗯。”

“你很爱他?”陶妈妈说这话时,不禁想起了陶然,语气竟有些哽塞。

阿笙神色坦然平静,“他真心真意待我,我没理由不爱他。”

陶妈妈看起来有些脆弱。

“陶妈妈,家里的窗帘不能一直闭合着拒绝阳光,时间长了,房间会变得很潮湿,一个人的心也会变得很湿润,您还年轻,人生才走了一半,不该把余生都交付给眼泪,陶然如果知道的话,我想他会很伤心…”阿笙语气很静也很稳,好像只是平静叙述一件事情而已,难以窥探到丝毫情绪。

阿笙说完这话,转眸朝不远处看了一眼,礼貌开口:“陶妈妈,陶爸爸,我男朋友还在等我,我先走了。”

阿笙离开,陶妈妈一直低着头,似乎在隐忍眼泪。

“如果陶然不死,或许阿笙就是陶然的女朋友了。”陶妈妈轻声呢喃。

陶爸爸拍了拍妻子的肩:“放宽心,陶然喜欢她,自然希望她能够开心快乐,你不是很喜欢阿笙吗?那就祝福她吧!”

“我只是心里有点小难过,明知道阿笙早晚都会交男朋友,但…”陶妈妈摸向胸口,艰涩道:“心里酸酸的。”

陶爸爸安慰道:“我了解,以后别当着阿笙的面提起陶然,你提一次伤心一次,阿笙心里也不会好过。”

“我知道。”陶妈妈转身,抡起手背擦了擦湿润的眼角。

春日阳光下,阿笙迈步走来,那双漆黑的眸,如水盈盈。

某人待她走近,转身就走。

“我以为至少要叙旧半小时。”

淡淡的声音,没有半点不满和不悦,但阿笙却洞察了他的别有所指,于是唇角扬起,双眸便含了笑意。

阿笙不接话,默默的跟在他身后,直到他背在后面的手无声朝她摆了摆,她才在满眼笑容里,把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

“如果我说我想去墓园探望陶然,你会觉得很突兀吗?”陆子初话语声虽然漫不经心,但却是阿笙一贯喜欢的语调,清冽低沉。

“有点。”

闻言,某人不紧不慢道:“那算了。”

“…还是去吧!”这人心眼小着呢!

墓园里,陆子初把一束小邹菊放在陶然墓碑前,长久沉默,后来开口,语调极缓,多了几分柔和,“陶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喜欢笑,笑起来会露出洁白的牙齿,眉眼间都是欢喜。”顿了顿,阿笙方才接着说道:“是个藏不住快乐的人。”

陆子初不答腔,伫立在那里,长身如玉,越发衬得身影清冷料峭。

“我看来很老奸巨猾吗?”他终究还是开了口,唯一不变的是言语中的那份清冷。

阿笙忍住笑:“陆少爷,你这是在吃醋吗?”

“我没办法不嫉妒。”他清透的眼眸滑过她的眉眼,神色虽有凝滞,但眸色却很淡:“你的好是否也曾属于过别人?”

阿笙失笑,难怪依依说他对她的占有欲很强烈,转眸看向墓碑,目光柔软。

牵手回去的路上,她跟他讲陶然,讲他们十几年的朋友之谊,连她自己也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陶然竟已离开他们两年半了。

春日气息湿润,墓园比较偏,挨近农户,离得很远,隐隐约约可见羊群走动。

她讲陶然的时候,陆子初并不插话,伸手揽住阿笙肩膀,半圆弧度刚好把她纳入保护圈里,阿笙心事落定,问陆子初:“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一早。”沉默了一会儿,状似随意道:“你快开学了吧?”

“嗯。”

想了想,他问:“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阿笙还没想过这些,之前跟依依约好要一起回t市的,明天一早依依怕是难成行。

“如果你拒绝,我可以理解。”某人擅长欲擒故纵,先礼后兵,阿笙不满,但也确实不放心他一个人开车回去。

终是妥协道:“明天一早,我陪你一起回t市。”

回去把这事跟依依说了,依依说要好好想想,晚上来找阿笙:“好吧!明天早上一起走。”

结果许飞半夜从t市赶回来,说是钱包和身份证被人给偷了,所以才会连夜赶回家打算明天一大早补办身份证,于是第二天等许飞忙妥,四人这才离开。

许多年后,阿笙依然记得那个场景,长途路上,四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法律,浅谈案例分析。

许飞直言收获匪浅,夜半在陌生城市吃饭,仿佛家庭出游聚餐,很热闹。

夜幕垂落,窗外霓虹灯闪烁,阿笙想上天待她不薄,因为真正的朋友都在她身边。

陆子初是男朋友,同时也是她精神上的蓝颜知己。

开学后,各种案例分析纷沓而至,仿真法庭对峙每隔几天就要上演,不胜其烦。

一日,江宁在qq上发了一条感慨,引来全班同学参与评论,她说:白驹过隙,蓦然回首,原来是我亲手把最初的自己丢弃在了旧时光里。

不是什么好句子,但却引起了共鸣。

阿笙看到这条个性签名时,台上同学正在仿真法庭里进行着无罪辩护瑚。

开始有些出神,2004年和2005年发生了很多事,以至于她都没时间整理自己的心绪,每天呆在学校里,她有太多事要忙,有太多的报告消耗着她的精力,也有累的时候,但时间总会不知疲倦的拽着她跌跌撞撞的往前跑。所幸,正是因为繁忙和一系列的变故,才让她明白了什么才叫生命之重。

06年上半年,阿笙被各种法规法条淹没,已有律师事务所透过学校向她发出邀请实习,为此她特意征询过陆子初的意见。

他说:“学校有很多东西需要你去学,等以后进入社会,想学也没机会。”

她听了他的话,一心把精力扑在了学业上,五月份连教授都找她谈话了,暗示那么好的事务所能够发出邀请,无疑是看中了她的潜力,希望她不要错失那么好的机会铄。

再见面,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陆子初低头翻看着文件不为所动。

阿笙开口道:“隆泰律师事务所确实不错,我想过去试一试。”

陆子初面不改色的看了她一眼,笔尖划过纸张,钻进她的耳里,声音温润:“隆泰事务所确实不错,但负责人却是一个大色鬼,你确定要过去吗?”

阿笙有些意外,想了想说:“我容貌平庸,他大概不会看上我。”

他盯着她蹙起的眉,静静道:“再平庸,诱惑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阿笙一时不说话了,他这分明是话里有话。两个月前,他们在顾家同床共枕过几日,除了那一夜有过亲密举动,后来他都很规矩,看出她还没准备好,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还是很尊重她的。

有时候夜半醒来,看到他眸色漆黑的盯着她看,待她尴尬的想翻身时,他已经深深的吻上了她的唇。

一边吻她的唇,一边叫她小妖精。

阿笙对未曾涉足的领域确实有着未知的恐惧,不是还没准备好,而是传统观念太强烈,婚前发生性行为,她之前想都没想过。

自知理亏,阿笙止了口,陆子初话语很简短,但他的意思很明显,对于她有意前往隆泰,他并不同意。

阿笙又怎么知道陆子初的心思?对于陆子初来说,他在刑事领域游走多年,见识过太多的阴暗面,不忍她过早进入这个行业,被现实打磨的遍体鳞伤…

吴奈说他太宠她,反而是在害她,人早晚都要融入尘世,有些坎坷她必须要经历。

“也许她适应的会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好。”石涛也在一旁开口说道。

这边,阿笙在陆子初这里受了委屈,再跟顾清欢见面时,难免发了几句牢,顾清欢隔了几天专门抽时间和陆子初见面,言语委婉,意思陆子初听懂了,又气又笑,这孩子竟找来这么一群帮手挤兑他。

就那么想去律师事务所吗?

顾清欢最后说:“干脆让她去你律师事务所好了,省得你不放心。”

这事陆子初之前跟阿笙提过,被她拒绝了,她说他们关系摆在那里,不想让人说闲话。

这天回去,简洁明亮的办公室内,助理的声音从内设电话里响起:“陆先生,许律师来了。”

“请她进来。”陆子初放下手中钢笔,靠进了椅背。

“陆先生,您找我?”许晓在刑事方面是个难得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女人。

陆子初说:“六月份,会有新人来事务所,你带一下。”

“啊?不是说事务所不招律师吗?”难怪许晓会意外了,需知律师行业里,陆子初是一个并不注重长期投资的人,反而重视短期效益。

当年他初出茅庐,名声大噪,后来创建“君尚”,外界众说纷纭,业内人士眼红,难免会聚在一起乱嚼舌根,有人说他鼠目寸光,不懂经营之道,有人说他难成大器,君尚建立不到半年,一准关门倒闭…但君尚却在几年间规模越扩越大,很快就引领律师界翘首。

君尚拥有一支庞大的精英律师团队,每个成员都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大多数人毕业名校,均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律师都拥有心理学和金融学位,业界后来又有人宣称陆子初野心很大,试图把律师业和金融业相结合,试图垄断t市律师市场。

陆子初认为:“律师行业,人才流失跳槽将会成为大趋势,投资需谨慎。”

当时这一说法被某些人拿来说笑了很久,最后那些笑话陆子初的人,自己却变成了大笑话。

他们在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身上进行了庞大的投资,但这些学生参加工作后真正回馈给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四年之后了,这时候成长起来的毕业生绝大多数会不满足于现状,急于跳槽,于是这就造成了人才流失。

陆子初最大的聪明之处在于,别人悉心培养的人才,他用金钱和梦想做诱饵,把他们悉数网罗旗下,丰厚的薪水和团队办案让君尚律师事务所在无形中达成了最坚实的联盟团队。

君尚里的人都知道,陆子初从不招新人,纵使那人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但此刻他却说要招人进来,许晓的震惊是无法言喻的。

陆子初的回答很简洁:“偶尔会有例外的时候。”手指敲击桌面,似是在跟许晓说话,又像是在轻声呢喃。

“君尚暂时改个名字怎么样?”

“…”许晓愕然。

六月份,许晓前来学校主动接洽阿笙,邀请她前往“泰和”律师事务所实习,阿笙和她见过几次,比起对方开出的条件,她更看重的是泰和的前景,许晓描述的很合阿笙的意。

周六见面,她直接开门见山:“我想去泰和上班。”

陆子初不动声色道:“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比如说来君尚帮我。”

“不自在,还是算了。”

天气热,阿笙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饮料,正欲拉掉易拉环,饮料已经落在了陆子初的手里,他找了一条干毛巾,把饮料瓶擦干净,这才打开递给阿笙。

阿笙接过,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有洁癖。

“你怎么看?”饮料不冷不热,喝着很舒服。

他把之前切好的水果端到她面前:“我之前和泰和打过交道,还不错,如果坚持过去的话,凡事谦虚,多向前辈学习。”

“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她挑了眉,不知为何,心里有着不详的预感。

陆子初淡淡的瞥了她一眼:“我只是为了杜绝你找你姑姑告我状。”

在这件事情上,阿笙确实是疏忽了,后来仔细想来,陆子初应该事先跟教授打过招呼,所以教授才会支持她来“泰和”。

更何况,阿笙之前从未来过君尚,她连君尚坐落在哪里都不知道,所以那天跟随许晓来到“泰和”,才会那么大意。

没有“泰和”的标志,她还以为事务所素来低调,直到进入内部,方才意识到“泰和”有多大,除了专业的律师团队,还有不少办公人员,走廊里不时有工作人员推着复印整理好的一垒垒文件送往各个律师办公室。

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忙碌着,这让阿笙对老板有了莫名的敬佩。

说起来,许晓一直没有提及老板是谁,阿笙也没有多问,毕竟教授担保在先,她难免卸下了心防,于是来到许晓的办公室,阿笙在为期半年的实习书上签了字,此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紧接着,许晓带阿笙一一见过同事,对于这位空降兵,众人是饱受好奇的,目光灼灼,许晓原以为阿笙会不自在,却没想到这女孩淡定的很,顿时刮目相看起来。

期间陆子初发来了短信:“感想如何?”

“累。”认识人很累,看往日案例更累。

过了一会儿,某人回了很简单,很简单的两个字,就是这两个字让阿笙差点气血逆流。

那人说:“活该。”

许晓走过来拍了拍阿笙的肩,“走吧!我带你见一见我们老板。”

“好。”

阿笙收起手机,起了身。

ps:明天大更一万五。

“泰和”老板是个对生活很有情调的人,今年夏天来的比较早,六月份的天早已被炎热覆盖,但阿笙却在“泰和”的走廊里收获到了满眼盈绿。

一罐罐看似粗糙的罐子,里面种满了各色花草,绿意占了主调,并不常见的花朵点缀在绿色里开得猖狂而又热烈,有了陶罐做修饰,非常惹人喜爱。

阿笙一路走来,心是欢喜的,如果她是这些花,六月开在温室里,被主人照顾得当,必定此生了无遗憾。

许晓见阿笙不时望着那些花草,笑道:“这些花草都是老板请人种的,花团锦簇,春意盎然,我们看了也觉得心情舒畅。瑚”

这边,阿笙还没见“泰和”老板,就对那个人膜拜不已,她的新上司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就连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做得这么赏心悦目,实在是不简单。

在办公室门口停下,许晓小声提醒阿笙:“到了。”

办公室门口墙壁上艺术半掏空,从墙体里种植了一株株绿色植物,当然还开着一些小小的花朵。

阿笙叫不出名字,但却很喜欢那青青的藤蔓,看起来很有生机铄。

许晓已经抬手敲门了,基于之前保持的默契,等了两秒钟,并未等里面的人“传唤”,许晓就轻轻推开了门。

阿笙跟在许晓身后刚走进办公室,就察觉一道道视线“咻”的一声向她射了过来,当然他们射过来的时候是无声的。

许晓挡着她,所以她先看到的是沙发上好几位男女,穿着清一色白衬衫,干净帅气,每个人的腿上都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她进来的太突然,有人的手指甚是还停放在电脑键盘上。

许晓开口说话了:“陆先生,顾小姐今天来报到了。”

她这么一说话,回头看了一眼顾笙,然后就那么大方的移开了身体,阿笙还在发懵“陆先生”是怎么一回事时,眸光就与一人对上了,瞬间就僵了身体,眼睛只差没瞪向那人了。

她开始不冷静了。

那人单手插在裤袋里,倚着办公桌,姿势闲适优雅,只消一眼,阿笙就移不开眸子。

仍然是一贯的白衬衫,但侧面轮廓却显得沉静淡然,冷峻的气质和俊雅的容颜,将他晕染的清傲逼人。

这人该死的熟悉,该死的好看。

这一幕完全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久违的惊喜。

阿笙低头翻出许晓之前给她的名片,没错啊!的确是“泰和”,那么…“君尚”什么时候改名字了?

相较于阿笙的意外,陆子初就淡定多了,眸光甚至有些无动于衷,淡淡的看了阿笙一眼,方才站直身体,轻轻叫了她一声:“顾笙?”

这个名字出自任何人之口,也就只是个名字而已,但被他说出来,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阿笙心头一颤,好像“顾笙”两个字被他不小心交付了温情,总之…很好听。

阿笙觉得自己真是失败,都说她聪明冷静,但面对爱情,似乎一直都很迟钝,譬如说现在。

阿笙收敛心神,他能装,她也能装,上前一步,稍微拉近距离,以示礼貌:“您好陆先生,我是顾笙,以后请多指教。”

陆子初没有及时回应阿笙的话,反而再次放松的靠着办公桌,端起放在一旁的绿茶,喝了几口,方才慢条斯理道:“不用拘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怎么说我们也师生一场,老师会好好关照你的。”

耳边响起一道道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别提多精彩了,阿笙也想抽气,如果不是现在掉头就走不太礼貌,她真的很想直接转身离开,陆子初太欺负人了。

“谢谢老师。”阿笙面上功夫了得,笑容不灭。

办公室的人这一刻全都自动变成了隐形人,一双双眼睛来回往阿笙和陆子初身上瞄,他们知道陆子初先前曾经在t大任教,但却没想到这位空降兵竟然会是陆子初的学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大新闻。

“对这里还满意吗?”陆子初语气里颇有几分玩味。

“…满意。”回答的有点牵强。

“是么。”陆子初打量了她一眼,语调疏淡:“徐律师经验丰富,先由她带着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阿笙很真诚的看着他:“不敢麻烦您。”

“不麻烦,你是我学生,我不关照你,还指望谁关照你?”陆子初尾音上扬,颇让阿笙焦躁。

这话出口,这次连抽气声也没了,办公室静的掉根针估计都能听得见。

阿笙笑容开始有点僵了,他是故意的。

陆子初放下茶杯,缓缓迈步走向阿笙,走得近了,方才意识到他今日没有系领带,胸前衬衫纽扣解开了两颗,袖子更是挽到了手臂处,不是一般的慵懒随性。

“合作愉快。”他伸出手。

阿笙看着他伸出的右手,下意识看了一眼他的左手,还好,早已滑进了裤袋里,于是并不急着握手,而是把手背后,悄悄取下了右手的情侣对戒,惊得一身是汗,这玩意戴在手上,实在是太危险了。

做这些动作的时候,脸有些烫,只因她能感觉到,陆子初的目光一直灼灼的凝定在她的身上。

阿笙伸手回握,尽可能平静:“合作愉快。”估计愉快不到哪里去。

陆子初手指力道很紧,偏偏他又做的不动声色,松开她的时候,手指似是无意间划过她的右手中指指关节,动作无声,至于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陆子初知,阿笙也知。

阿笙收回手,手心竟有些湿,只当那是她的错觉。

“陆先生,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带顾小姐先出去了。”感谢许晓,终于在这一刻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宛如天籁,至少解救了阿笙。

“嗯。”陆子初态度又恢复成了疏离和冷漠,不再看阿笙,开始跟下属探讨起案例来。

阿笙前脚刚离开办公室,陆子初的短信就追来了:“中午下班停车场等我。”

“老实说我是不是被你设计了。”她边走边发短信,许晓偶尔看向她,她还要微笑以对。

真累。

陆子初:“见面再说。”

“我不想在泰和…君尚上班了。”一定不能留在这里,他不别扭,她别扭。

陆子初:“见面再说。”

阿笙看着“见面再说”四个字,发送那么快,让她一度怀疑陆子初是不是在复制粘贴敷衍了事。

阿笙此刻的心情跟之前不太一样,之前是欣赏和轻松,现在是各种感慨,得知这里就是君尚,难免看到景物的视角就会变得不一样。

君尚不愧是知名律师事务所,冷色调主打场,但因为盆栽、植物和吊篮点缀,所以显得尤为清新舒适。

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各个工作人员忙碌着手头工作,有人坐在电脑前起草诉讼报告,有人拿着文件找助手复印,有人聚集在一起分析案件,有人正和当事人通话了解案件详情…

老实说阿笙喜欢这种工作氛围,每个人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时间很宝贵,几乎不受外界干扰。

许晓推开一间办公室,对阿笙说:“顾小姐,这是你的办公室,有什么需要你可以找我。”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称呼我阿笙。”顾小姐听着还是很别扭的。

许晓也是一个大气的人,爽朗道:“好啊,我比你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如果你不嫌我倚老卖老的话,就叫我一声许姐好了。”

言罢,两人竟都心照不宣的笑了,那是许晓第一次看到阿笙明媚的微笑,纵使身为女人,依然一下子就被蛊惑了,她的笑容有一种击打人心的魔力。

有时候笑容能够让原本陌生的人无形中靠近彼此,之前毕竟打过交道,许晓好奇问阿笙:“老板真是你老师?”

“代课老师,教过我一年。”阿笙早就猜到,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比如说众人的好奇心。

“没想到你和老板还有这层关系,老实说老板在学校里是不是有很多女孩子追他?”做事一直都很沉稳的许晓,没想到还会有这么八卦的一面,所以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呢?女人普遍爱八卦。

这个问题阿笙不好回答,只得笑着反问许晓:“这里有女同事喜欢子…陆先生吗?”

闻言,许晓笑了:“有谁不喜欢他?如果我没结婚,绝对会倒追他。”

阿笙感慨不已,陆子初魅力不浅啊!不敢再问,问多了,倒像是在查勤了。

六月阳光,称不上温暖。

盛夏从春末季节里惊蛰窜出,上午温暖,中午闷热,下午温度适宜,去“君尚”上班的第一天,阿笙喝茶翻看一垒垒堆积如山的刑事案例,偶尔跑神之余,会觉得天气走的太快,以至于她都无法抓到春末的尾巴。

期间去洗手间,有人在外面洗手,声音不期然传进阿笙耳中。

“听说这位新来的小姑娘是mr陆的学生。”

“我就说嘛,一定是靠关系进来的。”

“不过我听许晓说,这姑娘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两年就拿到了本科学位,现如今正在攻读硕士,在t大还是一位风云人物。铄”

“再优秀也别忘了,君尚从不招新人,这次mr陆破例招她进来,多少存了几分私心。”

“可能这姑娘真的很优秀。”

“也没见mr陆对她有多特别啊!可能有教授推荐,只是顺便卖个人情吧!”

开门声惊醒了两位女同事的谈话,待两人看到出来的人是阿笙时,背后嚼人舌根被人当面逮住,多少有些尴尬。

阿笙面色如常,走到盥洗台前静静的洗手,神色自若,仿佛之前什么都没听到。

两位女同事相互看了一眼,默契不出声,转身离开了。

阿笙抬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唉”了一声。

中午没有去停车场等陆子初,有些不听话,跑到了马路对面,陆子初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吃冰。

几分钟后,有车停在了冷饮店外面,陆子初没下车,阿笙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你最近是越来越不听话了。”陆子初语调很慢,少了锐气,但却明显透着不悦。

这话还真是一语双关,不听话包含的含义其实有很多,譬如说她没听他的话在停车场等他;譬如说他不让她吃冷饮,她偏要吃…

走出冷饮店,天很蓝,云朵很白,原本还冒着凉气的冷饮,在阳光下可以清楚的看到薄烟浮起,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阿笙站在店前的廊檐下,因为阳光照射,脚步又往后面退了退,并不急着下台阶上车,而是站在那里,望着车内的陆子初,白皙的脸上有笑意绽放。

车窗降下来,露出陆子初的脸,也不催她,不得不承认,此刻的顾笙长发及腰,编织着很清新婉约的麻花辫,悉数披散下来,站在冷饮店外面挑衅的看着他微笑,就是那么得意的眼神,一下子击中了陆子初的心。

“真磨人。”电话还没挂断,所以当他很随意的说出这三个字时,仿佛有溪流滑过,清冽悦耳,宛如一阵春风拂耳。

阿笙自己也知道还是车里凉快,在冷饮店外面站了一会儿,这才走下台阶,上了车。

“还没吃够吗?”某人虽说帮她系着安全带,但语气却是不善的。

她说:“看着解暑。”

没拆穿她的小借口,陆子初发动车子:“午餐前不许再吃了。”

阿笙没应声,停了几秒没忘记正事:“君尚什么时候把名字改成了泰和?”

陆子初平静的打着方向盘:“有这种想法,但后来想想还是君尚比较合适。”

“…那我之前跟你说泰和的时候,你怎么不告诉我泰和就是君尚呢?”分明就是故意的。

陆子初别有意味的看了她一眼:“你没问我泰和是不是君尚,如果你问,我又怎么会骗你?”

“…”阿笙无语了,他这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迟疑片刻,她说:“我不想在君尚上班。”

“你确定?”因为之前有过心理准备,所以陆子初很平静。

“确定。”其实还是有些纠结的,但跟他一起工作,总觉得怪怪的。

陆子初淡淡提醒她:“合同怎么办?你已经签了半年,就这么离开君尚,先付了违约金再说。”

阿笙愕然:“讹我?”

她第一天上班,工资还没领呢!老板这都开始先伸手问她要钱了,果真是无奸不商啊!

陆子初扯了扯嘴角,慢悠悠道:“‘讹’这个修辞我不太喜欢,你也是律师,应该比我还清楚合约的重要性。”

“我签的是泰和,可不是君尚。”幸好她还有取胜法宝,只可惜…

陆子初单手翻找出她的合约书递给她,目光带着同情:“你再仔细看看。”

阿笙心一突,还未看就知道自己中计了,翻看合约书,果真见上面写着君尚,而不是泰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泰和。

“你算计我?”阿笙脸色涨红,与其说是被陆子初气的,还不如说她是为了自己粗心大意而感到羞愧,太相信教授的推荐,以至于在小细节上面犯了错,简直是律师办案处事大忌。

陆子初赶在她气恼前,单手按在她的手背上,侧眸看她,就是那一眼,却有沉沉的情动在眼眸中缓慢游走:“我如果算计你,你现在怕是连骨头都不剩,全都被我吞进了肚子里…”

“吸血恶魔。”阿笙忽然间觉得很无力,仿佛被陆子初抓到了囚笼里。

这话说完,怨气是发泄了,但阿笙也收到了惩罚,前方车辆拥堵,正好给了陆子初做吸血恶魔的机会。

一直静待时机的陆子初逮着机会,倾身凑近阿笙,太突然,转瞬间鼻尖就贴上了她的鼻子,阿笙从温热的呼吸声察觉到了危险,身体往车窗旁挪去,“你想干嘛?”

“你不是说我是吸血恶魔吗?”

周遭仿佛瞬间安静了下来,陆子初忽然低头,含住了她的唇…

她今日涂着淡淡的唇彩,所以他离开她唇的时候,唇上也沾染了少许。

真是一个妖孽,陆子初双眸深邃如海,抬起拇指指腹蛊惑人心的擦拭掉唇上沾染的口红,然后皱眉看着她,就那么钳住她下巴,抽出一旁的纸巾,三五下就把阿笙唇上的唇彩全都给擦了。

“好端端的抹口红做什么?”语气不容反驳。

“上班第一天要正式,化妆也是一种礼仪。”

陆子初无奈抚额,借口可真多,缓和语气:“以后不许往脸上乱抹东西。”

“别人都化妆。”她小声嘟囔道。

“那是别人。”陆子初改变策略,温润的指尖滑过她的唇,轻声道:“就算你不化妆,一样很好看。”

看来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无意识间,阿笙笑靥盛放,嘴里却说道:“别以为说几句好听话,我就会留在君尚。”

“你不来事务所上班最好,但你是什么性子我了解,如果离开君尚,前去别的律师事务所,那你还不如留在这里。”陆子初顿了顿,方才继续说:“知道你顾忌什么,以后在事务所漠然相处好了。”

阿笙抬眸看他,一双清冷的黑眸欲语还休,她好奇怎么个漠然相处法?

陆子初并不待她开口,已经率先问道:“戒指呢?”

“…在口袋里。”她从口袋里掏出戒指。

陆子初接过,眸色沉沉的扫了她一眼:“我说过不许取下来,显然你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对戒太显眼…”

于是,中午吃过午餐,陆子初带她去了一趟商场,买了一条白金项链,把戒指穿起来,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样可以吗?”语气竟然充满了纵容。

阿笙低头,玉佛和金银尽收眼底,“听说,玉佛和金银不能佩戴在一起。”

陆子初毫不客气道:“忌讳是人定的,你只是嫌它们挂在脖子里不美观。”

阿笙:“…”早就说过了,这人说话向来都是一针见血。

想要做到淡漠相处,阿笙需要忽视女同事寻机接近陆子初,自我臆测遐想;时常面对一个淡漠疏离的他…但老实说,虽然同处一个屋檐下,陆子初很忙,阿笙也很忙,忙着查看以往案列,忙着向别的前辈取经。

6月7日,有人为高考焦头烂额,心绪烦躁,有人为是否接收棘手案件同样很发愁。

会议上,许晓把案例放在台面上,为难道:“前不久刘禹犯下故意杀人案,刘禹家属找到我,希望我能进行二审无罪辩护,我查看了现场采集到的证据,还有刘禹的资料,无罪辩护的请求老实说有些强人所难,但改判有期徒刑十几年还是有可能的。”

许晓把这事说出来,无疑是希望陆子初能够给一些意见,阿笙记得他先前好像辩护过类似案件…

陆子初扫视众人一圈,最后落在某个人身上,那孩子坐在角落里,拿着笔在记录本上勾勾画画,也不知道又在乱画些什么。

“顾笙,你怎么看?”清冽的语气,及时拉回了阿笙的心神,她看过刘禹的资料,情况确实很棘手,但进行无罪辩护并不是没可能。

“可以一试。”阿笙当时说这话没多想,说完之后才发现所有人都把目光凝定在了她身上,就连陆子初也扬了眉。

她还真敢说,果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如果一切可以重新来过,阿笙并不见得就会收回那四个字,最后陆子初说:“如果你能说服刘禹家人更换律师,我可以考虑你为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无罪辩护。”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顾笙来君尚才一个星期左右,就被委以重任,想想都觉得可怕。

有人等着看好戏,有人饱含同情的看着她,当然也有人鼓励她,离开会议室,有人对她做着加油的手势,但转过身却一个劲摇头叹息。

许晓说:“这个案子人人避之不及,那么多有经验的律师都不敢接,你怎么…”说着重重叹息一声:“如果反悔的话,你现在找老板还来得及。瑚”

许晓是真心爱护阿笙,小姑娘不似所里那些骄傲自负的女律师,每天云淡风轻的忙着自己的事,气质很独特,即便身处人潮里,也能一眼就看到她。现如今人人都不敢接的烫手山芋,被她糊里糊涂的接在了手里,也不知有多少人等着看她笑话,许晓当然有些焦急了。

“试试吧!总要有人把这个案子接下来,我想刘禹父母应该是走投无路了。”06年6月7日,阿笙说完这句话,许晓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走远了。

不多时,许晓把跟刘禹相关的文件全都送到了阿笙的办公室:“我很想帮你,但手头还有两个案子,况且对于刘禹杀人案我是真的无计可施。给你提个醒,如果遇到难处,可以找mr陆,或许他可以帮你。”

许晓说错了,陆子初根本就不帮阿笙,坐在办公桌后,话语凉薄:“有些话不能乱说,说了就要负责到底。铄”

被他这么一刺激,阿笙的犟脾气也开始崭露头角,从他桌上“哗啦”一声抱起刘禹的卷宗,转身就朝门口走去:“是你说的,只要我征得刘禹家人同意,你就把案子交给我,希望到时候你别食言。”

陆子初看着她的背影,丢下手中的钢笔,“脾气还挺大。”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两人第一次吵架,可问题的关键是,他们根本就没吵架,那丫头却一连多日不肯接他的电话。

陆子初倒是也能耐住性子,依然淡定从容的每天出没在律师事务所,偶尔看到顾笙办公室空无一人,会问许晓:“人呢?”

“还在做刘禹家属思想工作呢!”从阿笙接手以来,许晓就没停止过叹气。

陆子初眸光一敛,问许晓:“觉得她无法胜任?”

许晓纠结道:“倒也不是,阿笙进入君尚之前,我曾观看过她在仿真法庭上的表现,确实很出色,但那些都是假的,如果实战演习,好比这次,她人生中第一次接手的辩护案就这么棘手,如果输了,怕会打击到她今后的自信心。”

“如果赢了呢?”陆子初声音极淡。

愣了愣,许晓还是如实答道:“我觉得很难。”换言之,许晓不相信阿笙会赢。

陆子初不说话,转身朝办公室走去,许晓跟在他身后:“您觉得阿笙在这个案子里有胜算的余地吗?”

陆子初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干这一行这么久,‘绝地反击’的案例难道你经历的还少吗?”

许晓立身原地,看着陆子初远去的背影,忽然不说话了。

陆子初这个人从不猜测未知结局,法庭上任何对峙辩护,看似是对手,其实不管输赢,维护的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只要尽力,都应该受人尊敬。

他倒想看看,在没人帮她的情况下,她的潜力究竟能有多大。

刘禹案确实棘手,但还是有突破口的,他随时都可以点醒她,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点醒方式,也许并非是她想要的。

那个孩子在专业方面,远比任何人都要骄傲。

此时的顾笙屡屡受挫。

阿笙约见刘禹父母,第一次约见成功,待对方得知她是菜鸟律师时,脸都寒了,坚持换律师。

第二次再打电话约见,是刘禹父亲接的电话:“姑娘,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以为是扮家家酒吗?弄不好,我儿子一辈子可都搭进去了,我们不敢冒这个险。”

第三次是刘禹姐姐接得电话:“我代我弟弟谢谢你的好意,但求你,真的…能不能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了,这不是瞎添乱吗?”

阿笙从未这么挫败过,给依依打电话,依依劝她:“实在不行放弃算了,你说说看你这都是为了什么啊?简直就是吃力不讨好。”

依依这话也仅仅是说说,刑事辩护跟其他辩护案并不一样,因为接触的大都是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属、杀人犯、犯罪嫌疑人,呈现给他们的都是人性最隐晦的那一面,但同时因为涉及生命,所以才要慎之又慎,远比其他案件都要来的有意义。

阿笙说:“你没见过刘禹,他本性不坏,法律更多的时候是为了让一个人改过向善,而不是彻底摧毁那个人。”

“陆子初不帮你吗?”

“…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依依听出了异常,试探开口:“吵架了?”

“没有。”

依依没好气道:“还说没吵架,声音都快冒出火花了。”

阿笙抿唇不语,有依依说的那么夸张吗?

这天,阿笙在刘家吃了闭门羹,顶着大太阳,返身回去时,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停放在了大路边。

佯装没看到,阿笙径直往前走,打算拦车赶往目的地。

“阿笙,上车。”没想到声音主人竟是多日不见的石涛。

阿笙可以不给陆子初面子,却不能不给石涛面子,停了步伐,却没有上车的意思。

“怎么着,还打算让我亲自下车拉你上来吗?”石涛趴在后座窗口,跟阿笙开着玩笑。

陆子初坐在主驾驶位置上,穿着白加黑运动装,似乎前不久还在打高尔夫球,还真被阿笙给猜对了,车窗摇下来,阿笙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搁置在石涛腿边的高尔夫球杆。

这两人还挺会享受生活。

陆子初没有看她,清隽的眉眼看不出喜怒,副驾驶座是空的,应该是之前石涛专门给她腾的位置。

阿笙衡量了一下,这里也确实不好打车,陆子初已经打开了副驾驶车门,阿笙不冷不热道:“我坐后面。”

“随你。”陆子初不为所动,声音如常,关了车门。

阿笙坐进后座,石涛看了一眼发动车辆的陆子初,又看了一眼阿笙,无声询问阿笙:“吵架了?”

阿笙摇头,连续被刘家拒绝多次,再好的情绪也会变得很差,这年头做好事还会被人拒之门外,做人难,做律师更难。

她这边正伤秋悲月,前边就传来陆子初清润的声音:“接下来要去哪儿?”

阿笙不答腔,石涛就清了清嗓子,指了指自己:“问我吗?”这两人不说话的时候,气氛还真是冷啊!

“阿笙…”陆子初直接点名,看了一眼放置在一旁的湿纸巾,想递给她擦擦汗,想来她并不领情。

“在前面路口把我放下来就行。”

“去哪儿,我送你。”陆子初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无波。

阿笙说:“不顺路。”

“顾笙…”已经连名带姓叫她了,陆子初的耐性也是有限度的。

阿笙皱眉,终是说道:“去监狱。”

前几天她递交了书面申请,无非是希望见一见刘禹。那边午后来过电话,敲定时间下午阿笙前去探望刘禹。

沉吟片刻,陆子初静静开口:“我陪你一起过去。”

“不用。”

面对阿笙的回绝,陆子初紧了紧搁置在方向盘上面的手指,“还记得《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第八条是什么内容吗?”

阿笙不可能不记得,跟小孩子背书一样,缓缓说道:“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般应由两名律师参加,也可以由一名律师带一名律师辅助人员参加。”

“所以你确定要一个人吗?”清清淡淡的声音从前面传过来。

阿笙也不瞒他:“我和许晓通过电话,她说会和我在监狱门口见面。”

陆子初静静道:“她今天下午出庭,赶到那里至少也要三个小时之后了。”

“我可以等。”她有些寸步不让。

他透过车镜看她,眸色极深:“别闹,可好?”

声音温柔,带着压抑下的诱哄,如此放下架子,主动示好,让一旁的石涛险些被口水呛住。

如果不是坐在车里,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关于“不好”两个字在阿笙嗓子里滚动了好几圈,终是不复踪迹,这样一个他,她无法拒绝。

到了监狱,趁着陆子初停车,石涛大概问了一下是怎么一回事?

待石涛听完,忍不住心生感慨:“以前叫她顾大胆,还真是没叫错。”说着碰了碰陆子初的肩:“你多让着她点,没事多帮帮她啊!小丫头第一次就接手这么大的案子,压力可想而知了。”

见陆子初眸光正望向前方跟狱警说话的阿笙,石涛“啧啧”舌,“我看阿笙这气,怕是一时半刻难消了。”

陆子初没有因为石涛的话皱眉,但却因为阿笙的话皱了眉。

她对他说:“你在外面等我,我想单独跟他说说话。”她之前感受到,太多人看着刘禹,会让刘禹觉得很不自在。

陆子初是不放心的,好在站在外面可以看到里面的一举一动,否则绝不会放任她单独和刘禹呆在一起。

刘禹,水果店店主,25岁,顾客陈某前来买水果,因为陈某发牢说水果不新鲜,刘禹辩驳中双方发生了争执,随后互殴,后来刘禹不想把事情闹大,息事宁人。原以为此事已经过去了,但一个星期后的晚上,陈某却伙同卢某和蒋某前来砸水果店寻机报复,刘禹被三人拳打脚踢之余,失控之下拿起水果刀,失手刺死了卢某。

阿笙上次见刘禹是在一个星期以前,那时候他沉默的坐在她和许晓对面,消瘦的身形,绝望的眼眸,仿佛一阵风就能瞬间吹走这个年轻人。

刘禹坐在阿笙对面,低垂着头,面上一片死寂。

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刘禹,随后转眸看向狱警:“你好,能不能帮刘先生解开手铐?”

狱警有些为难,显然没少跟陆子初打交道,朝外看了一眼,陆子初面色有些难看,但还是点了点头。

狱警解开刘禹手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飞快的看了阿笙一眼,总之很复杂。

一副手铐看似圈住的是刘禹的双手,其实圈住的是他的希望。

阿笙也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刘先生,我打算为你进行无罪辩护。”

“…”刘禹手指蜷缩了一下,好久才哑声开口:“辩护代理费,我家里出了多少钱?”

这话隐含讽刺和讥嘲,但却并未激怒阿笙,她说:“我可以不要钱。”

“不要钱?”刘禹无疑自信心很强,已经开始冷笑了,终于抬眸看向阿笙:“那你是为了什么?想要因为我的案子一战成名?还是想要出头风光一把?”

任由刘禹如何刺激阿笙,阿笙都面不改色,沉静叙述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被群殴,之所以反抗,是因为太痛,你不想再痛了,你很恐惧,于是随手拿起了那把水果刀,但你没想到卢某会死在你的手里,你当时吓懵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错手杀死卢某…”

“不要说了。”刘禹开始暴躁起来,似是忽然间回到了杀人现场,情绪很激动:“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我杀了人,我偿命就是了,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辩护。”

阿笙没什么表情的笑了笑:“如果你有机会出狱,又何必一直呆在监狱里呢?”

“你管我?你以为你是谁?没人能帮我,我也不让人帮我,我的人生已经毁了,彻底毁了…”刘禹嘶吼着,越说越激愤,狠劲上来,隔着桌子一把抓住阿笙的手:“你说你能帮我,全都是骗人的,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一直关注里面情况的陆子初看到这一幕,脸色一变,已经开始喊狱警开门了。

“我是认真的。”阿笙毫无畏惧,手臂纵使被刘禹抓着,也不显慌乱,反而眼神坚定的看着刘禹,那一刻她分明看到刘禹的眼神狠狠挣扎了一下,但因为狱警开门,让他变得越发躁动偏激。

“胡说——”伴随着一声厉吼,阿笙被刘禹一把甩到了一旁。

那天阿笙跌进陆子初有力的怀抱里,修长有力的手指极稳的握着她手腕,查看她红红的手臂,眼睛冷沉的可怕,若不是场合不对,只怕早就上前还击刘禹了。

而刘禹呢?被狱警按压在桌子上,阿笙在陆子初的怀里,分明看到刘禹的眼睛里有泪水无声滑落。

她在想,人在绝望无助的人,其实最害怕的是一双双无情的眼睛,换身处地想一想,如果她是刘禹,此刻最需要的也许只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只要充满温暖,对于他来说,就都是最美好的。

那天回去,石涛开的车,上了高速,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盛夏夜晚,这座城市霓虹斑斓。

刘禹那么瘦弱一个人,发起狂来抓人力道却是惊人的重。

刚开始不觉得疼,如今精神放松,反倒觉得手臂火辣辣的在发烧,低头查看时,陆子初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青紫肿痕落入眼中,陆子初眸色暗沉,看不出情绪:“下次还打算解开当事人手铐吗?”

“可能还会。”

他似是动了怒,手指使力,她手臂更痛了,阿笙也有点委屈,这边还没有把手臂从他手心里挣出来,他已经伸出另外一条手臂环住了她的肩膀,然后滑过她的腰身,握住了她的右手。

于是,转瞬间功夫,两只手都被他覆盖在掌心下,他先是不动,似是在试探她的反应,等了几秒,见她没有闪避,这才与她手指交缠,指腹温柔的抚摸着她的指关节,越是无声,越是这么简单的小动作,就越是能打动阿笙的心。

那是保护的姿态。

那天回到望江苑,陆子初给阿笙上药,手臂果然已经泛青了。

陆子初蹲在她面前,手轻轻放在她的腿上,温声道:“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你进刑事这一行。”

“你是我刑法学老师,怎么能说这样的话?”话虽如此,阿笙心里却满是触动,“同样是刑事辩护,为什么你可以,我却不可以?”

陆子初双眸乌沉:“男人和女人怎么会一样呢?”女人做这一行,苦多于喜。

“一样的。”阿笙搂着他脖子,下巴支在他的肩窝处。

她明白他的所有意思,说出口,还有那些未曾说出口,她都懂。

阿笙歉声道:“最近我脾气不太好,太任性,太自我,我不想让你失望,但似乎每件事情都没有做好。”

“你做的很好。”陆子初揽住她的腰,语气柔和:“你知道刘禹父母为什么拒绝你为刘禹辩护吗?”

阿笙缓缓松开陆子初,“他们觉得我太年轻了,所以信任度才会大打折扣。”

陆子初目光与她平视,握住她的手,淡淡道:“这样的事情我也曾遇到过,因为太年轻,所以质疑声不断。有时候外界的声音如果开始成为我们的压力,那就暂时关闭耳朵好了,因为到最后有资本大声说话的通常是:能力。”

阿笙终于明白,数日来让她连续失落的坏情绪是什么了,是他肯定的眼神,是他温暖的一句:你可以。

手臂红肿并非没有收获,隔天下午,阿笙接到了监狱来的电话,说是刘禹想见她一面。

再次见到刘禹,起先他还很镇定,但阿笙提及刘禹父母,还没多说什么,刘禹就开始捂脸痛哭起来。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说那天很混乱,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那是一场噩梦。他说他不想坐牢,最后把希冀的目光投落在阿笙身上:“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对,我会帮你。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纵使再绝望,也要坚信在这世上总会有人站在绝望之外给你带来全新的信仰。”

6月下旬再见刘禹父母,他们对阿笙异常热情,迎进屋,倒茶打扇…

后来阿笙才明白,刘禹父母态度改变,源自于刘禹跟他们通过电话;陆子初也曾找过刘禹父母。

话语很简单,只有寥寥数语。

陆子初:“君尚不接没把握的案子。”

刘禹父亲:“可她只是一个实习医生,又那么年轻,没任何辩护经验。”

陆子初:“你说的没错,她的履历表一片空白,但你儿子将会在她履历表中留下最光辉的一笔。”

7月,t市终于迎来了真正的盛夏。

气候专家说,今年夏天会格外长,想要送走夏末,迎来初秋怕是要等到九月份了,这在南方并不算什么,但搁置在北方就略显稀奇了。

花园里的花都开了,怒放嫣然,宛如仙境一场。

这么美的景,阿笙却没有心情观赏,每天为了刘禹的案子来回奔波,石涛偶尔来君尚找陆子初,经过阿笙办公室,都会往里面看上一眼。

站在陆子初办公室里,石涛问那人:“老实说,你对阿笙有信心吗?”

那人平平淡淡的反问了一句:“你以为法学系校霸是浪得虚名吗?铄”

后来有次私人聚会,石涛把这事给唐汐和吴奈讲了,唐汐好半天不说话,咬着饮料吸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这姑娘还真敢接,一审判决有罪,如今想要无罪辩护成功很不容易,况且还是二审辩护…”

似乎每个人都不看好阿笙能辩护成功。

吴奈说:“小丫头最近压力挺大的,约她一起出来坐坐,我们最好谁都不要提案子的事。”

阿笙跟随陆子初一起来私人俱乐部那天,阳光很毒。

她最近因为累,所以很懒,办公室里被陆子初塞满了巧克力和酸奶,她这边刚吃完,隔天又有零食塞了进去。

她觉得她都胖了,那天穿着一袭白色及踝长裙,低头摸了摸腰:“我最近是不是吃胖了?”

“我摸摸看。”阿笙手伸进她腰间,故意使坏,逗得她发痒失笑,躲闪不及。

最后阿笙告饶,他才放过她,阿笙追问:“是不是胖了?”

“摸起来刚刚好。”陆子初高明,反正就是不说阿笙是胖是瘦。

有关运动项目,阿笙并未参与其中,吴奈邀约,她本想拒绝,但又不忍拂了他的好意,所以才会跟陆子初一起过来。

是带着工作一起过来的,陆子初也不勉强她,换好运动装,摸了摸她的头:“忙完了,可以去羽毛球馆找我。”

“好。”

休息室更像是一个家居室,里面什么都有,私人制,平时是陆子初和吴奈等人的聚集休闲地。

周围喧嚣声全都消失了,只有阿笙一人,她喜欢这样的安静。

冷气清凉,藤椅里,阿笙看书看到一半竟然坐着睡着了,忽然惊醒是因为脚踝那里传来了淡淡的痒。

她睁开眸子,全身一僵,还以为出现了幻觉,但…应该不是幻觉。

阿笙心境犹如过山车,维持着蜷缩在藤椅里的姿势不动,长发素颜,愣愣的看着蹲在藤椅旁的男人。

大半年不见,他容貌依旧,英俊冷漠,较之往昔削瘦了许多,五官轮廓越发清晰,他这么忽然现身,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蹲在藤椅旁握着她的脚踝,杀得阿笙措手不及。

过往发生的一幕幕快速在阿笙脑海中回旋转动,激的她完全忘记了该作何反应。

藤椅被安置在房间一角,周围铺满了鹅卵石,阿笙坐在藤椅上之前把鞋脱了,如今凉鞋却出现在他的手里。

见她醒来,他并不惊讶,把鞋帮她穿上,炙热的指尖在她脚背上游走,阿笙头都疼了,他这是做什么呢?

做什么呢?任阿笙想象力再丰富,也不会想到帮她穿好鞋之后,他会俯首亲了亲她的脚背。

阿笙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条件反射的从他手里把教缩回来,呼吸不稳,觉得被他亲吻过的地方,如火一样烫。

她没想到冷漠如他,竟会做出这种举动来。

他目光牢牢的锁视着她,慢慢的站起身,目光明明是在看她,但又不似在看她。

阿笙张嘴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什么都好,譬如说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譬如说…

房门轻微的闭合声惊醒了阿笙,环视一圈,他早已转身离开了,如同他来时一样,一样的无声无息。

应该是场梦,阿笙低头看着那双白凉鞋,或许这双鞋她一直都在穿着。

她给顾清欢打电话,犹豫道:“姑姑,韩愈回来了吗?”

“…”手机那端良久没人说话,然后顾清欢声音才响起,“他回国了吗?你听谁说的?”

陆子初回来时就看到了客厅里两只相距甚远的白凉鞋,弯腰捡起,见阿笙躺在藤椅里,长长的睫毛在她的脸颊上投落出一片浅浅的阴影。

“怎么了?”他总能很快就察觉出她的坏情绪,俯身看向她的时候,她已经抬手环住了他的脖子,陆子初干脆手里拿着鞋,把她拦腰抱了起来。

陆子初淡淡开口:“下次过来,不要赤脚踩在上面,鹅卵石下面有制冷处理器,石子很冰,容易生病。”

阿笙呼吸一滞,不说话了。

陆子初还以为她是因为即将开庭辩护,所以才会情绪起伏不定,但很快就知道不是了。

“这间休息室,平时都有谁会过来?”

虽好奇阿笙为什么会这么问,但陆子初还是说道:“我、吴奈、石涛、韩愈,唐汐偶尔会过来。”

阿笙沉默几秒,方才对陆子初说道:“韩愈回来了。”

闻言,陆子初止了步伐,垂眸看向阿笙,那眸子很深,很深…

韩愈离开俱乐部,司机早已打开了车门,“韩先生,接下来您要去哪儿?”

“机场。”声音冷漠。

司机微愣:“您刚回国,就要回去吗?”

车厢里沉默了片刻,紧接着韩愈开口轻唤司机的名字:“齐烈…”

“是。”

“你话太多了。”冷冷的言语,隐含小警告。

“呃…抱歉。”齐烈额头开始有流汗的迹象了。

沉稳行驶的汽车里,韩愈从口袋里取出一条项链,低头看着,修长的手指临摹着心形吊坠。

那是一条古董项链,心形吊坠里安放着一张照片:他的童年照,韩永信和常静坐在椅子上,常静抱着小小的他,笑的很开心…

项链之前被他放在了俱乐部里,可笑吗?大老远回来只是为了拿走这么小的物件,遇见她,更是偶然。

她当时睡着了,隔着几米远的地方站着,不想惊动她,但终是…

“你没救了。”嘴角泛着冷笑,轻声呢喃,似讥似嘲。

齐烈从后视镜里偷偷看着韩愈,男子低垂的眉眼里有着难以融化的冰冷。

大街上,媒体屏幕上闪现出鑫耀股票走向趋势,持续上涨前景堪好,俊美的男人勾起嘴角,把项链紧紧攥在掌心,靠进椅背,闭了目。

7月份,韩愈回国,仿佛真的只是一场梦。

陆子初没问阿笙,那天韩愈见到她之后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有时候他的涵养好得出奇。

阿笙也怕他问,说谎骗他,自己又做不到,若是实话告诉他,他怕是会介意。

他不问,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只记得那天离开俱乐部,车行一半,他忽然把车停在道路一旁,霸道吻她,完全不像他。

阿笙被他吻得心神俱颤,过了很久他才松开她,见她唇色很红,这才笑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笙很忙,因为刘禹故意杀人案终于二审开庭了。

开庭前,她问陆子初:“你要不要来看我?”

陆子初帮她整理辩护文件,“我以为你并不希望我在场。”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应该和你一起分享,或成功或失败。”她是这么回答陆子初的。

上午九点,刑事庭,法院传票开庭。

在审判庭打开之前,原告和被告家属争吵哭声不断,相较于对面律师的气定神闲,阿笙多少有些紧张,手机还未曾关机,陆子初发来了短信:“别慌。”

阿笙看向陆子初,没想到一贯冷清淡漠的他,竟会为了安抚她,像个大男孩一样,抬起修长的手指做了一个心型手势。

阿笙觉得好笑,这一笑,忽然不紧张了,许晓没注意到陆子初的手势,只看到阿笙嘴角的那抹笑,顿时又想叹气了,这姑娘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勇气可嘉,佩服不已。

审判庭打开,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依次走了进来。

这里是个庄严的地方,所有的爱恨情仇在法律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

2006年7月,顾笙初试锋芒,偌大的法庭里,似乎所有人都成为了背景,只剩下鲜明的一个她,咄咄逼人的她。

依依和许飞,甚至508舍友都来了,他们看着台上女子是如何冷静分析案情,如何呈上刘禹的伤势鉴定报告,如何请证人描述那天陈某等人是如何威逼恐吓刘禹的…

他们好奇,年纪轻轻的她怎能如此淡定,又是怎样克服了恐惧和紧张;明明第一次进行刑事辩护,却能像个老手般逼得原告律师屡屡无言。

阿笙说,先前互殴和后来陈某寻仇其实是两个概念,时间、地点、动机、参与互殴人员都不同,陈某等人对她的当事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所以刘禹杀死卢某,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

整个审判,一开始就被阿笙夺得了主导权,年纪很小,却能在寥寥数语间逼得原告,只能被动回答“是”或是“不是”。

到了辩论环节,阿笙反倒不怎么说话了,任由原告律师侃侃而谈,只在他话音落下时,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请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是什么?”

原告律师拒绝回答,法官驳回了原告律师的拒绝,于是原告律师颇为心不甘情不愿道:“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说完这句话,原告律师脸庞瞬间白了,阿笙眸色沉静:“谢谢您的回答。”转眸看向审判席:“法官大人,我辩论完毕。”

法庭上一时陷入动。

无疑,这样的辩论方式很特别,从头到尾她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正是这几句话借由对方的口全都说了出来。

直到法官力申肃静,方才平静下来。

阿笙的表现完全出乎许晓的意料之外,这人深藏不露啊!

法庭里,阿笙走到刘禹面前,伸出手,手心朝上,那是尊重一个犯人的无声手势,刘禹坐在那里,喉咙里似乎划过一道哽咽声,颤抖着手握住了阿笙的手。

众人看着阿笙的举动,一时鸦雀无声。

阿笙清晰的声音在法庭里响起:“请法庭酌案考虑,判定我的当事人无罪。”

泪水爬满刘禹的脸庞,从他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来,他说:“谢谢。”

原告辩护律师皱眉看着阿笙,那女孩是谁啊?从哪儿冒出来的?

当天,二审法庭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并对刘禹故意杀人案,进行重新审判。”

阿笙望向台下,陆子初微微含笑,那是对她最大的肯定。

10天后,法庭宣判,被告人刘禹无罪。

八月,顾笙名字开始在业界被人娓娓道来,被人誉为业界黑马,言辞犀利,前景不容小觑。

那天的记忆,很多年后阿笙大都记不起来了,却记得陆子初蕴着笑意的眼角眉梢,他什么话都没说,但阿笙的心里却忽然间生出了一双翅膀来,扑簌簌的扇动着,一颗心又颤又麻杳。

听说这世上能够长出翅膀的人,不是天使,就是恶魔。

06年,她相信她是一个天使。

阿笙进入君尚后的迎新宴和庆功宴是同时举行的,同事开始对她另眼相看,许晓曾对阿笙说过:“君尚的人自持有才,向来自负,如果想让他们尊重你,接受你,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用能力证明给他们看。”

在君尚,重要的不是学历和背景,而是一场场辩护案累积下来的荣耀。

那天的阿笙就像是一支立身在湖水中的睡莲,清冷美好,盈盈发光。

和陆子初在一起久了,很多事情俨然成为了习惯,但凡聚会场合,她几乎不碰酒,果汁代替,嘴角舒心的笑总会让人妥协不忍强逼。

期间移开眸子寻找陆子初,像他这样的人身边必定是众星拱月,几位律师前辈正聚在一起说话,他静静的聆听着,乌沉深幽的眼眸里藏匿着清冽的锐光。

许晓走过来,顺着阿笙视线望过去:“boss是不是很帅?”

许晓这话与其说是在问阿笙,还不如说是在问她自己。

阿笙笑笑不说话,她不方便夸陆子初,总觉得怪怪的铍。

有时候沉默会被别人当成默认,许晓笑道:“最近君尚私底下都在流传boss有女朋友,这件事你听说了吗?”

阿笙眸色闪了一下,不动声色的笑了:“这事我怎么不清楚?”

“你天天在忙刘禹的案子,得闲就回学校写论文去了,但凡在君尚呆上半天,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许晓说着,拉阿笙在一旁坐下,那里早已坐了几位女同事,听许晓提起这件事,顿时变成了八卦大会。

无疑,陆子初手指上的戒指引起了众人怀疑,但也仅仅是怀疑,所幸他们早已游走社会。纵使有t大毕业的同事,但因为年龄偏大,很多年不曾回学校,所以才会不知道阿笙和陆子初在一起。

这边她们说着话,阿笙几乎不插嘴,只是听到她们的猜测,偶尔还是会觉得好笑。

同事甲:应该是对戒,样式很简单,但mr陆戴起来还真别说,给那枚戒指增色不少,看着就觉得洋气。

同事乙:色泽很亮,应该是白金对戒,之前有同事借口去办公室,偷瞄了半天,回来后说,很有可能是银戒,简直是笑话。你们觉得mr陆会戴银戒出门吗?

同事丙:说不准,有钱人的嗜好大多跟常人不一样,谁能猜得透?

阿笙笑了笑,那对银戒确实很简单,简单到没有任何雕饰。

但爱情原本就是这样的,这世上一切的风花雪月和浪漫都是虚假的臆测,爱情和婚姻其实都一样,它们一点也不梦幻,不神秘,所有的梦幻和神秘全都来自于无知。经历过爱情的人会体会到爱情带来的伤和痛和最真实的平庸;进入婚姻的人会顿悟婚姻的琐碎和平淡下的坚守究竟有多难能可贵。

那枚银戒,阿笙很喜欢,一如她和陆子初之间的感情,正是因为简单自然,平淡如水,所以才弥足珍贵。

中午接到江宁的电话,学校已放假,江宁父亲开车来学校接她那一日,她走得急,把身份证遗落在宿舍里,现在急需要,让阿笙先把身份证复印件给她传过去。

饭是吃不了了,好在接近尾声,阿笙把情况给同事说了,都能理解,抬手跟她挥手再见。

离开,势必要跟陆子初打声招呼的。

“顺路,一起吧!”陆子初已经起身,拿起车钥匙,率先走在了前面。

众人也没往深处想,不是说了吗?她是他学生。在他们眼里,陆子初今后找对象,门当户对是基础,是不可能跟自己的学生掺和在一起的。

从餐厅走出来,空气不是那么炎热,上午下了一场雨,北方的雨不像家乡的大暴雨,每次袭来总会让人心有余悸,依依说:“t市的雨水,跟家乡相比,温柔了许多。”

依依已经获得了本科毕业证,回家专心攻读司法资料,阿笙把她之前做的笔记全都送给了她,临行前阿笙问她:“打算考研吗?”

“现在还没想过,过了司法考试再说。”

天气不热,阿笙按下车窗,吹着温暖的风,刚把手伸向窗外,陆子初的声音就清清淡淡的传了过来:“危险。”

阿笙于是把手缩回来,小声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是我父亲。”

陆子初俊雅的脸上掠过极淡的笑意:“我可没这么大的女儿。”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陆子初笑容加深:“我很荣幸,等我老了,记得要好好照顾我。”

“好,年轻时你照顾我,等你老了,我照顾你。”

玩笑话,但又何尝没有透着一份真切呢?

午后那个点,原本行人就很少,再加上放假,偌大一个学校瞬间空荡荡的。

陆子初在学校里遇到了以前的同事,是位副教授,以前教过阿笙,所以就停下来打了声招呼。

副教授有学术上的事情想请教陆子初,阿笙又急着回宿舍,陆子初便对她说:“你先去办事,我在办公楼等你。”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脱了身。

回到508,阿笙翻找江宁的书桌,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愣是没有看到身份证的踪影,最后给江宁打电话:“你确定放在书桌里了吗?”

“确定啊!”江宁说的那么笃定,但余音还未散去,紧接着又开口说道:“我也记不清了,要不你都找找?”

于是这一找,足足找了半个多小时,阿笙最终在江宁的风衣口袋里找到了她的身份证,来不及擦汗,又把江宁凌乱的衣物重新叠好归位,待一切忙完,阿笙下楼,学校复印店已经关门了,阿笙只好跑到学校外找复印店,待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江宁传过去,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了。

江宁那端收到,通过手机一连送了阿笙好几个飞吻,一口一个“爱你,爱你…..”听得阿笙笑意融融。

女孩相处,表达的感情通常细腻而深沉。为了对方,哪怕再辛苦再累,只要对方说一声“爱你”就足够了。

去办公楼找陆子初,留校学生开始出现在校园各处,每一个学院都能看到出没的学生。

走近办公楼,陆子初颀长的身子斜靠着原木大门,双臂环胸看着她,清隽的眉目间笑意温柔,并未因为等候多时有所怨言,而是开口问她:“要不要走走?”

阿笙点点头。

7月末,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和她并肩走在校园林荫大道上。路遇学生,看到两人走来,离远看只觉得很出彩,近了才发现那人是陆子初和阿笙,女生多会频频张望。

t大有很多在校生拥有生意经,纵使是放假期间,依然摆起了摊位。t大是名校,随时都会有人前来参观游玩,于是就有人设了小摊位,专门帮人拍照。

那日,有同学看到陆子初和阿笙走近,认出陆子初来,胆子也挺大:“教授,拍照吗?”

“抱歉,不拍。”

阿笙拉着陆子初就要走,那女生也胆大,也许只是寻机摸摸陆子初,一把抱住陆子初的手臂:“您就拍一张嘛。”

阿笙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陆子初垂眸看了一眼那女生的双手,女生有眼色,依依不舍的松开,微微低头,但却睁着一双大眼睛望向陆子初,盈盈水波,别提有多楚楚可怜了。

现在的女生不得了,阿笙如果是男生,绝对会心软,别说她了,连陆子初也心软了。

“那就拍一张吧!”

事后问陆子初是不是女生的眼神撞在了他的心坎上,他但笑不语,后来告诉她:“我们好像还没有照过合影照。”

那是他和她的第一张合影,也是唯一一张。

草地上,他搂着她,而她依偎在他怀里,起先不肯笑,他凑近了说:“微笑。”

暖暖的气息,他又故意挠她痒,于是那张照片里,她笑得清浅明媚,他笑得宛如月光清雅。

后来的后来,那张照片被他放大,挂在了望江苑客厅里;而她把照片放在了刑法学课本里。

八月,t市被绿意覆盖,闲暇时,阿笙很少出门,天气太热,真正外出活动通常都放在了黄昏和夜晚。

依依曾问过阿笙:“陆子初除了是你恋人,还是你什么?杳”

他是她的精神寄托。

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个人,从陌生走向熟悉,再一起奔向亲密无间,期间度过的风雨和情感历程是阿笙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

他们从未向对方说过“我爱你”,但却在平淡中把对方变成了彼此的不可或缺,那么亲近的距离,有时候就连梦境也可以缠绕在一起,惊人的相似。

他说:“昨晚梦到你,在笑。”

她说:“梦境里全是你的笑容。”

她依赖他,那种依赖的方式有时候连她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但事实上他确实狠狠驻扎在了她的心里,她的灵魂里。

八月走到一半的时候,迎来了陆昌平的生日,家宴,只有韩老太太、陆昌平、韩淑慧、陆子初,还有一人,那就是…阿笙。

陆昌平给阿笙打电话:“来家里坐坐,人多热闹。铍”

接完电话,她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陆子初站在秋千后,手指安放在她的双肩上:“如果不愿,可以不去。”

抬手覆上他的手背,阿笙沉默笑了。

还是要去的,她深知这是他和她在一起必须要经历的一道坎,在她看来任何摆在面前的坎都不可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和跨越。

尽管知道这顿饭并不会吃的很舒心,但被陆昌平邀约,内心还是很欢喜的。

想要被人接受,就必须要先付出。

陆昌平生日那天,陆子初开车带阿笙先去接韩老太太。

去的时候,老太太正蹲在院子后面的菜园里忙活着,阿笙很难想象这样一位身家惊人的老太太,晚年生活竟然会过得如此平凡家常。

一处院落,一片菜园,偶尔游走嬉戏的流浪猫…老太太独处一隅,欢喜自在。

看到陆子初带着阿笙走来,老太太看了她一眼就移开了眸子,继续忙着手头工作。

陆子初紧了紧阿笙的手:“叫外婆。”

“外婆。”阿笙轻轻叫了一声。

老太太没应,只对陆子初说道:“你们先去客厅坐着,等我忙完再走。”

陆子初没多说什么,离开前无声示意阿笙留下帮老太太,她明白他是想让她们私下里多相处。

“外婆,我帮您。”这话多少带着试探,老太太拔着蒜苗没抬头,但却开口说道:“客厅柜子里有手套,你问子初,他知道在哪儿。”

阿笙笑了笑,没有起身,就那么伸手把蒜苗拔掉,老太太不是也没戴手套吗?年轻人虽然爱干净,但也懂得什么叫“入院随俗”。

一颗颗蒜苗拔出来,连带白皙的手指上沾染了潮湿的泥土,老太太侧眸看了她一眼:“味道怎么样?”

阿笙把泥土凑到鼻前,闻了闻,笑了:“很新鲜,也很清新。”

老太太听到她的回答,嘴角终于有了温暖的笑容,她确信这是个傻孩子,一个懂生活的傻姑娘。

“我问的不是泥土,是蒜苗。”寻常人听到她的问话,直接会往蒜苗上面想,只有这个孩子,想到的是泥土。正是因为她能发现别人忽视的“平庸和丑陋”,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呃…”阿笙有着小小的尴尬,拿起堆放在一旁的蒜苗,闻了闻,这才说道:“有点辣。”

“我种得是辣蒜。”停了几秒,老太太说:“不嫌辣的话,可以拿些回去慢慢吃,就是味道比较大,年轻人可能不喜。”

“不,我很喜欢,外婆。”

那些堆积在一起的青翠蒜苗,只是家常蒜苗而已,老太太种得不是寂寞,她也无需吃得优雅。

年轻人在外再嘚瑟,回到家照样需要柴米油盐犒劳一日来的劳累和辛苦。她喜欢这样的平凡琐碎,欣赏韩老太太这样的“俗人”:深居简出,耐得住寂寞,平淡的话语里充满了故事。

对于老太太来说,阿笙言语轻轻,笑意浅浅,敏慧轻灵的女子,置身一片孑然的盈绿中,无疑是美好的。

坐车去陆家,老太太适应不了冷气,开了车窗,天气很好,蓝蓝的苍穹间没有云朵的痕迹,仿佛回到了春日,风刮打在沧桑的面孔上,缠绵的像是做了一场韶华美梦。

记忆深处,老爷子年轻时对她说:“阿玉,等我们老了,种一院蔬菜可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风温柔的拂过她的发,再后来被他绕到手指间,绕成了半生的孤守和想念。

他死了之后,她信守承诺,一个人种了满院蔬菜,她要活着,因为她还有儿女需要照顾;儿子死了之后,她依然要好好的活着,因为她还有女儿需要照顾…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脆弱是留给自己的秘密财产。

老爷子临死前对她说:“阿玉,不管是爱,还是人生,都是自己跟自己的对手戏,所有的悲喜都是持续的妥协,再忍一下,人这一辈就过去了。”

06年8月18日,韩老太太坐在车里,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云淡风轻的微笑,手心里有温暖传来,响起女子清淡的温暖声:“外婆,这么睡,到时候头会疼。”

老太太睁开眸子,入目是一张清丽的面庞,眉目如画,嘴角的那抹微笑,有着老太太旧时的模样。

阳光明媚,陆家外表看似古朴,里面却是布置奢华,有财不外露,客厅里摆放的古董,随便一个都价值不菲。

阿笙关注的不是这些名器,而是满院的花草。

陆昌平和韩淑慧都是喜爱花草的人,那一丛丛的花开得极其鲜艳,骄傲的盛放在阳光下。走进室内,随处都有花影,满室香味扑鼻。

韩淑慧面色如常,内心却是隐隐动怒,饭桌上的风平浪静,也仅仅是风平浪静罢了。

期间,陆子初接电话去了,阿笙沉默吃饭。上了新菜,韩老太太有心缓解韩淑慧和阿笙之间的气氛,对韩淑慧说:“小姑娘第一次来陆家难免拘谨,不好意思夹菜,你帮她夹一下。”

韩老太太开了口,韩淑慧只得夹起一只虾放在了阿笙面前的碟子里。

阿笙说了声“谢谢”却没动筷子,韩淑慧见了,放下筷子说:“不喜欢吃虾吗?”

阿笙想,如果说她吃不得海产品,韩淑慧纵使不会逼她吃,但心里总会是不高兴的。

“不,我很喜欢吃。”那只虾最终被阿笙吃了下去。

那天中午,阿笙用微笑武装着自己的不安,一只虾不会要她的命,不会像那日一样,因为误食太多海产品进了医院,但一只虾足以让她坐立难安了。

帮韩淑慧洗碗,她支走家佣,对阿笙说:“在我接受你之前,能不能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空间骤然间缩小,阿笙低头看着水流冲刷过她的手指,语言被冻结,化为了沉默。那道沉默是一道撒了盐的疤,纵使放在白日,依然被悄悄撕裂。

韩淑慧比起有些人脾气已经很好了,至少没有对她口吐恶言,拿钱砸她…..

她在洗手间给许飞打电话:“许飞,十分钟后你给我打电话,就说找我有急事,好不好?”

“为什么要说谎呢?”许飞察觉出了异常。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间觉得有点累:“有这样一个饭局,想早点脱身。”

“好。”

十分钟,这样的距离是安全的,因为彼时她已经坐在客厅里风平浪静的陪陆昌平一家人聊了一会儿天,许飞电话响起,她委实松了一口气。

她起身告辞,对陆昌平说着抱歉,陆子初也没往深处想,拿起车钥匙要送她。

到了院子里,她说:“我打车过去,今天是你父亲生日,我这时候走已经很不合适了,你至少应该留下来陪他说说话。”怕陆子初继续跟着她,她说:“子初,别让我为难。”

她叫他子初,因为他们是亲密的人,他无法避开这样的语言诱惑。

他是不会让她为难的,执意把她送上车,这才返身回去。

坐在出租车里,阿笙觉得难过,自己竟然开始学会了撒谎的小伎俩,而且脸不红气不喘,多么可悲。

远离陆家地域,阿笙方才淡淡开口:“师傅,麻烦去医院。”

医院。

阿笙原以为打一支过敏针就能平安无恙,但刚打完不久,还是出了不少红疹子,很痒。

她坐在医院花园里的亭子里,克制去抓身上的红疹,风温温软软的,阿笙抬眸望天,下巴尖削,细长白皙的脖颈里都是红痕。

“呀——”有人发出了一声惊呼,阿笙转眸望去,那是一个孩子,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面前。

小女孩穿着病号服,年纪六七岁,眼睛干净明亮,走到阿笙面前,细细的打量着阿笙的脖子和手臂,紧紧皱了眉:“姐姐,你是不是过敏了呀?铍”

听着清脆的童音,阿笙内心里忽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不自觉的笑了笑,模仿小女孩语气,开口道:“是呀,姐姐不听话,吃了不该吃的食物,所以就过敏了。”

小女孩不怯场,也不惧生人,是个自来熟,坐在阿笙身边,阿笙想这是谁家的孩子啊!家长就那么放心任她乱跑吗?抬眸向四周望了一圈,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女人,应该是小女孩母亲,含笑看着,并不走近杳。

“大姐姐,我能摸摸你脖子吗?”小女孩声音清脆,眨着大眼睛望着阿笙。

闻言,阿笙露出了浅浅的笑:“可以。”

脖子那里传来淡淡的痒,小女孩好奇的小脸几乎快贴到了阿笙的脸上,因为是孩子,所以小心翼翼的动作中透着童真,看起来很单纯。

“姐姐,是不是很痒?”小女孩轻声问道。

阿笙勾了唇,别说是孩子了,就算是大人,看到她身上起这么多红疹,只消一眼,就会躲闪避开,唯有孩子…孩子总归是美好的存在。

“不痒。”阿笙抬手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离开凉亭时,阿笙经过小女孩母亲身边,对方歉声道:“不好意思,我女儿眼睛不太好,也许会失明,所以有时候对于看到的人和事,她会比较好奇。”

简短的一句话说出来,却有着身为母亲带来的诸多的挣扎。

阿笙有些意外,回头看小女孩,她正在和同龄小孩嬉戏,开心的脸上满是无忧。阿笙明白了,冥冥中,小女孩母亲早已被宿命击垮,所以才会在未知的命运面前,任由女儿随了心性,自由自在,

最后,阿笙对小女孩母亲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哪怕再难,也不要放弃希望。”

哪怕希望很微弱,但总归是希望。

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去面对,仅此而已。

阿笙小时候喜欢玩捉迷藏,自认为很隐蔽的小角落里,却装着满满的紧张和窃喜。

在那个充满神秘和探索的小小空间里,只有自己浅浅的呼吸声,虽然黑暗有时候会让人觉得烦躁和恐惧,但被黑暗笼罩,更多的时候却是心安。

她可以骗过很多人,却无法欺骗自己,那满身的红疹,是她不能轻易示人的自卑,即将步入21岁的她,有着自己需要珍藏的骄傲。

黄昏,阿笙手机响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陆子初的电话,她不能不接。

接通,并不急着说话,只能隐约听到陆子初沉稳的呼吸声。

短暂的静默,陆子初很快笑了一下,嗓音低沉悦耳:“还和许飞在一起吗?”

“嗯。”她还是不适合说谎,怕说得太多会泄露伪装。

“快七点了,是时候回去了,事情没解决可以留在明天。”学校放假后,她并没有住进望江苑,顾清欢的房子派上了用场,因为离君尚很近,所以阿笙前段时间因为刘禹案件,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好,我一会儿回去。”

停了几秒,他说:“你在什么地方?我去接你。”

“不用,我一会儿就回去了。”阿笙说这话时隐隐焦躁,不停的抓着痒,手机荧屏光亮照射过去,但凡抓过的地方,红痕显目。

“怎么了?”他敏锐的觉察到了异常。

她该怎么告诉他,说她身上起了很多可怖的红疹?她自己都觉得惨不忍睹,更何况是他了。

电话忽然间陷入了寂静,再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偶尔听到,跟之前相比却是缓慢了许多。

这时有学生从外回来,女孩子兴许喝了酒,在走廊里大声唱着歌,隐约还能听到宿管老师絮絮叨叨的说着话。

太突然,阿笙想捂电话已经来不及了,怕是陆子初也听到了。

“…”陆子初确实听到了,但比较模糊,所以才会紧跟着问道:“你没和许飞在一起,对吧?”

阿笙抿唇沉默,然后轻声说道:“子初,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困了。”

原以为他会追问,但若追问,他就不是陆子初了,听了她的话,陆子初低低的“嗯”了一声,平静无波道:“你睡吧!”

声音漫不经心,却又低沉有力。

陆子初找到阿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508宿舍光线很黑,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阿笙就警觉的坐起了身,朝门口望去,隐约有人站在门口,指间拿着荧屏发着光的手机。

灯打开,阿笙下意识闭上眼睛,再睁开,就看到陆子初站在她的床铺前,修长的身影静静的伫立在那里,眸色静谧。

阿笙心跳速度加快,反应过来,抓起毯子就要蒙在身上,陆子初伸手扯毯子,声音隐忍克制:“让我看看。”

阿笙死抓着毯子不放,捂着脸,却忘了手臂,陆子初抓住她手臂,她皮肤原本就很白,如今身上起了红疹,多少有些触目惊心。

她没拿毯子蒙住自己之前,电光石火间他看到了她的脸,双颊很红,脖子上也是红红一大片…

“看医生了吗?”他并不把毯子从她身上扯下来,她心里在想什么,他想他能够理解,但理解并不意味着放纵。

“看了。”声音闷闷的。

她像个粽子一样把自己裹起来,却在里面乱动着,很明显正在里面抓痒,看起来像是一条毛毛虫,如果是以前,陆子初或许会觉得好笑,但此刻…他笑不出来。

“别抓了。”

他伸手隔着毯子准确无误的抓住了她的手。她这么抓下去,只会越抓越痒。

阿笙含糊开口:“可我痒。”

“你吃了什么?”陆子初皱眉问道。

“…”阿笙不说话。

陆子初没有等到回答,就只能自己猜测,如果她下午没跟许飞在一起,那问题绝对出在午餐上,回想了一下中午菜色,陆子初很快就锁定了目标,耐心询问:“吃了鱼,还是吃了虾?”

“虾。”

陆子初隐隐动怒,强忍不发:“顾笙,你不知道自己不能吃虾吗?就那么想进医院吗?”

上扬的尾音,昭显着他的不悦。

“…”阿笙痒的挠心挠肺,痒的时候力道不知轻重,狠狠去抓,待痒劲稍微过去,伴随的就是淡淡的疼,腿上还有脖子上好像还抓出了血痕,她怎么会不知道吃虾会过敏?但那菜是他母亲给她夹的,她有什么办法?

如今被他这么一训斥,顿时觉得很委屈,心里也是有气的,一把将毯子从身上扯下来,冲陆子初喊道:“你以为我愿意啊?菜夹到我碗里,总要吃吧!”

她这边生着气,却抬手继续往手背抓去,像个闹了情绪的孩子,陆子初看着既心疼又无奈。

是他气糊涂了,没有站在她的立场上面去想问题,阿笙平时虽然为人淡漠,与人看似亲密,但却总能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疏离有度,但她毕竟还很年轻,面对熟悉的人,譬如说亲人和他,也会有想要寻求慰藉的时候,但她跟别人不一样的是,因为对亲人心思太温软,所以总会保留伤痛,把所有的委屈都装在角落里。

她的一切妥协,都是因为他,他又怎么忍心一味苛责她呢?

陆子初不再说话,伸手把她紧紧的搂在了怀里。

脸往他衬衫上蹭了蹭,她说:“你别凶我,我也没想到会起这么多红疹。”

“不凶。”他说着,俊颜微侧,略带薄荷香的唇已经热烈的吻住了她。

值班宿管老师站在外面,忽然看到这一幕,脸都红了,避开时又好奇的偷偷瞄了两眼,真没想到冷面教授还有这么柔情的一面。

小心脏受不了啊!

亲了好一会儿才松开,陆子初看着她不说话。阿笙也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觉得脸痒,抬手要抓,被他制止。

他凑近亲了亲她红肿的脸:“还痒吗?”

阿笙是真的想哭,她都这样了,他还愿意吻她,纠结道:“我是不是很难看?”

“不会。”

只要生活是简单的,那么每一刻都会觉得很温暖,哪怕是在自己最糟糕的时候。

望江苑浴室里,调好的热水,干净的睡衣,淡淡的柠檬香,伴随着淅淅沥沥的水声,尚未湿润身体,阿笙眼睛倒先被洗热了。

在望江苑里,眼睛看到的一景一物一人,都是最温煦的阳光,温暖之余,心存甜蜜。

浴室有一只造型独特的陶罐,陶罐里插了好几支高矮不齐的太阳花,黄黄的颜色,看了总会心生触动。

对她,他是极为上心的,不管她有没有住在望江苑里,房间各处都能看到太阳花的影子,她喜欢叫它们“小向日葵”杳。

她伸手摸了摸花瓣,指尖上的水珠滑进花心里,瞬间就湮没了踪影,抬眸看向镜子里的她。

镜子上沾染了朦胧的水汽,里面照映出她的身体,那些红红的痕迹布满全身,体质摆在那里,容易过敏,吃东西有着太多的忌讳,这是她需要担负的“罪”铍。

这个澡洗的太久,出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陆子初坐在她的卧室里,桌子上放着药膏,他正在看说明书。

刚才趁她洗澡的时候,他开车去了一趟药店,买了一些清凉药膏,涂抹在身上,应该能够止痒。

室内明亮,窗帘没有拉,外面一片星光闪耀,不得不说,今天晚上夜色很好,但人…不太好。

见她出来,陆子初拍了拍沙发一侧,阿笙走近坐下,就听他开口说道:“衣服脱了。”

阿笙:“…”

“不脱衣服,怎么涂药?”声音就在她耳畔,清冽中却又透着说不出来的蛊惑,阿笙觉得脸色发烫,“我自己也可以。”

他看着她,黑眸清亮,平心静气问她:“背部也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于是背部的药是陆子初帮她涂的,阿笙趴在床上,裸着后背,感觉他微凉的指尖抚上她的后背曲线,无声强势流连,烫人的抚摸令她微微颤抖。

他应该感觉到了,开口问她:“冷气温度太低?”

她只能拿“痒”当借口,他把清凉的药膏涂在阿笙背上,温声道:“再忍忍。”

清亮的卧室内,随着时间流逝,沉寂中隐隐有莫名的躁动在空气里漂浮着,待后背上涂好药膏,阿笙把脸埋在枕头里,有多烫她自己最清楚。

“刚涂完药,先别穿衣服。”室内传来陆子初微哑的声音,如果她这时候回头看一眼的话,会发现他的呼吸失了往常的平稳。

“好。”阿笙应了一声。

“我去洗手。”他收拾药膏,下了床。

阿笙听着洗手间传来的水流声,只觉得度日如年,周身被清凉覆盖,确实不怎么痒了,但心里某个地方却痒的厉害。

终于水流声停止,陆子初拿着毛巾走出来,一边擦手一边问阿笙:“要不要喝水?”

“好。”除了说“好”,她似乎说不出别的话来,也确实是口渴了。

陆子初倒了一杯水端过来,阿笙准备接水时才发现了自己的尴尬,她上身没穿衣服,怎么喝水?

“不喝了,其实也没那么渴。”她开口说着违心的话。

陆子初看着她,笑了笑,也不说话,直接喝了一口,然后坐在床沿,伸手揽向她后颈,顺势把她反转在他怀里,直接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温热的水从他口中过渡到阿笙的喉咙里,她浑身僵硬的半躺在他怀里,下意识吞咽着那些水,不敢乱动。

不把水咽下去,她担心自己会被水呛住。

待她悉数喝完,陆子初沾了水的唇光泽涌动:“还要喝吗?”

那双眼睛太黑,就那么静静的凝视着她,离得那么近,近得只有彼此灼热的呼吸,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他怀里,阿笙就连身体也发起烫来。

摇了摇头:“不喝了。”声音竟是干涩的,明明几秒前才刚喝过水…

离开他的怀抱,趴在了床上,不去看他,陆子初唇角笑意加深,也不勉强她,站起身喝了小半杯水,这才放下杯子。

室内很久都没有动静,阿笙裸着上身不自在,刚想把上衣穿上,就感觉背上传来一阵湿热,心忽然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那人温热的唇在她后背使坏的同时,修长的手指也伸到她胸前,轻轻游走着。

阿笙忽然预感到在这个夜晚里,势必要发生点什么,没有紧张是假的。

她的呼吸声有些乱,恍惚间,有力的手臂托着她的腰微微使力,一个翻身的姿势而已,不过短短两秒钟,阿笙就被他按在了怀里。

“阿笙,如果你说不要,我们就在这里停止。”他说着温情的话,眼眸里的光却炽烈汹涌,极尽克制的隐忍着。

阿笙脸都快烧起来了,现在的局面是他穿着衣服,可她没有…她是喜欢他的。

“我身上都是红疹,再等等。”谁不希望第一次是美好的,倘若布满红疹…以后想起,势必会觉得不堪回首。

他笑,亲吻着她红肿的脖颈,简单的动作里却带着虔诚和情动:“你觉得很难看?”

“不难看吗?”

她甚至能从他的眸子里看到脸色红红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此刻有多难看,但他说话了,他说:“你曾对我说过,说你小时候摔倒,心里会觉得很欢喜,因为那些紫药水涂抹在身体上,就像是一朵朵漂亮的小花。”说到这里,陆子初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内心的渴望压都压不住,但眼角眉梢,甚至是他小小的动作里都藏匿着温柔,那是满满的坦诚:“布满在你身体上面的不是红疹,而是一朵朵鲜艳的花,看到它们在你身体上骄傲的绽放着,我心里也像你那时候一样溢满了欢喜,因为很美,很美…”

这算不算是陆子初说过最动听的情话?阿笙眼睛里有着淡淡的雾气,内心被感动冲刷着,看着他炽烈的眸,她伸手滑入他的发间,室内温度确实太低了,连带他的发丝也是凉的,但摸过去,却觉得很舒服。

“有人说,男人在床上说的话,都不可信。”

陆子初忍不住低笑起来:“我的话也不信吗?”

他不常笑,但面对她,有些笑是从骨血里溢出来的,悄无声息。他不曾知道,每次看到他的微笑,她的心里都能在瞬间开出花来。

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用动作传递了心声,唇刚贴上陆子初的唇,就被他颤吻上来。

这时候,还要什么理智,所有的克制和隐忍因为她的纵容忽然间找到了宣泄口,混乱的呼吸交融在一起,男女身体纠缠,令人头晕目眩。

因为她是顾笙,所以那些红疹在他眼里都可以在瞬间变成最美丽的图案,他埋头亲吻她身体每一处,潮润的舌吞吐着胸前花蕊尖端,随着他一寸寸往下,二十年来未曾开启的隐秘被他轻易霸占。

他那么温柔缠绵,唇舌带来的颤栗夹藏着莫名的潮湿席卷着她,令她隐隐发颤,喉咙里的声音支离破碎。

坦诚相见,属于他精壮的身躯覆盖而上,肌肤相贴,阿笙在他身下仿佛融化成了一滩水。

那是他们都未曾涉足的未知领域,初尝,难免有些过于急躁,虽然在情动之余告诫自己要慢慢来,但还是让她痛了。

就那么停在她体内不敢乱动,等待她适应他的同时,陆子初垂眸吻她,双手游走的同时,灵活的舌缠着她不放,黑眸里火光流萤。

初次,更多的时候是依循本能,室内开着冷气,但彼此身体上却都是汗,他一点点推进,任他平时再冷静寡淡,此刻也无计可施,只能用亲吻来安抚她,任何的语言在此刻都显得太苍白,也太多余。

他和她的第一次xing爱,建立在彼此的本能和懵懂上,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有力的律动中带着尘世男女最原始的情感交流。

室内灯光在阿笙看来,有些朦胧,在天花板上轻轻摇晃着,伴随着撩人萎靡的欢爱声响,她温柔的笑了,于是那灯光也随着她,一荡一荡,无比舒展。

阿笙第一次:生涩,但迷失。

共赴云端的那一刻,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喘息和呻吟交缠在一起,她在炫目的白光过后看到他含笑的眸。

他拥着她,平息紊乱的呼吸,指尖划过她的身体,柔声道:“身上的花更多了。”

“…”阿笙只当自己断气了。

一朵小花,总要经过漫长的破土、萌芽,无数风雨洗礼才能绽放馥郁芬芳。

阿笙早晨醒来,阳光吝啬,尚且不肯照射入室,微有小风,卷动窗帘轻轻飘扬。

前不久陆子初起床,她还是知道的,但因为筋疲力尽,所以很快就又睡着了,此刻身旁空荡荡的,掀开薄被,身上红疹早已消褪,但全身上下全都是他制造的吻痕,最初入目的是胸前,然后是大腿…

身上果真开满了花。

如果不是亲身体验,她绝对想不到清冷疏离的他在床上竟然会那么失控激烈枇。

朦胧记得,情潮涌动时,他注视着她,眸色虽然温柔,却被占据。

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动情亲吻她,虔诚而痴迷,只不过难免有些莽撞了,满身的红痕就是对他霸道强势下最真实的控诉铍。

xing爱是美好的,因为它能很轻易就被所控制,并能在奔赴鱼水之欢时击垮一个人坚守经年的理智和冷漠。

所有灵魂上的交流,必须要经过身心各方面真正的契合,因为一往情深,所以才能感受到彼此间的相濡以沫。

昨夜,他帮她擦身体,白皙的身体上,欢爱的痕迹令他欲火难息,忍不住覆身而上,阿笙颤栗的同时实在经不起再三索取,讨饶说累了,他这才缓下动作来。

太困,阿笙记忆有些迷糊,醒来忆起,一度以为是幻听。

他似乎俯首在她耳畔,“知道我忍了多久吗?”

声音带着蛊惑,又轻又柔,她抬眸看他,那张清隽惊艳的脸庞上眸色漆黑深幽,嘴角上扬的姿势,让她仿佛看到了近在咫尺的花。

一直都知道,他对她是不同的,那种不同来源已久,从压制到隐忍,再到坦诚,他用温柔无声告诉她,如果她愿意,他的心甘情愿和痴情可以随时交付给她。

那句“知道我忍了多久吗?”浮现脑海,并未在她嘴角弥漫出笑意,更多的是感怀。

他尊重她,敬她爱她,从不逼迫,有的只是再简单不过的“要或不要”。

如此看来,陆子初应该是温润如玉的男子,因为他足够绅士,但他的一举一动却分明透着隐忍城府和掠夺成性。

他不说,但她都明白,对于这段感情,他要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顾笙,而是一个可以和他血脉相连,精神相通的人。

她有很多不足,但她正在努力。

早晨空气很清新,起床后阿笙走到阳台上,风吹拂在脸上很舒服,再看院子里的草坪和鲜花,皆是喜人之景。

这天早晨阿笙看到的第一人不是陆子初,而是吴奈。

穿着睡衣,米白色休闲松软衣料,一双白色家用拖鞋,推开客厅门走进自家花园时,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

此人刚刚晨起,有喝咖啡的习惯。

吴奈头发有些凌乱,但不减帅气,一边喝咖啡,一边低头研究花草,后来抬眸看到阿笙,先是一愣,随即就笑了,举了举咖啡杯:“要不要请你喝一杯?”

“谢谢,不用。”

两分钟后,阿笙下楼,陆子初正在接电话,应该跟辩护案有关,修长的身影,单手撑着厨房吧台,安静的聆听着,兴是案件比较棘手,神情沉寂幽冷,一双漆黑的眸更是覆盖了一层薄冰。

阿笙站在楼梯口,一时没有再动,这时候的陆子初多少有些喜怒难测,一直都是知道的,他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刑事辩护领域里他的才能和“无情”同样出名。

尽管如此,陆子初还是听到了脚步声,朝阿笙望过去,手指敲了敲吧台桌面,阿笙走过去,隔着厨房吧台坐在他对面。

陆子初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有心结束通话:“暂时先这样,挂了。”

阿笙浑身酸痛的厉害,红疹事件再加上昨天晚上折腾了大半宿,她现在根本就是身心交瘁,眼见她打算趴在桌面上,被他眼尖发现制止了:“困的话,回房间好好睡一觉。”

“还要上班。”单手撑着脸颊,阿笙朝厨房里看了一眼,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粥香,忽然感觉有点饿了。

陆子初笑了,眼神温柔:“有谁强迫你一定要去上班吗?”

“我很自觉。”事实上,君尚今天上午要开会讨论案情,她对案件分析很感兴趣,不想错过。

陆子初看她颈侧印染着可疑的红痕,眸光闪了闪,过了几秒移开眸光,忍下心头悸动,轻声问她:“身体吃得消吗?”

阿笙脸颊发热,尽量言简意赅:“又酸又痛。”

“下次我轻点。”摸了摸她的头,他说。

这人…阿笙脸色只怕比之前更红了。

这天上午去君尚迟到了,阿笙在君尚不远处下车,对陆子初说:“我先进去,你晚点再进。”

“我就那么见不得人?”

他好整以暇的坐在车里看她,深邃的眼睛里笑意深浓,阿笙被他看得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对她毕竟心存爱怜,放她离开前,陆子初声息缠绵:“晚上我们一起回望江苑。”

很久很久之后,阿笙低低的“嗯”了一声。

前往会议室,许晓正站在外面等她,见她来了,责备道:“怎么这么晚才来?人都到齐了,老板不喜职员没有时间观念,幸亏他今天还没来君尚,要不然就这么冒冒失失走进去,就算你是他学生,也一准儿遭殃。”

“不好意思,以后我会注意。”许晓毕竟是为了她好,阿笙道歉也是应该的,可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人影走了过来。

清隽疏离,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如此优雅从容,正是陆子初。

男子经过许晓身边时,语气不冷不热:“别责备她,昨晚她和我在一起,今天不是有心迟到。”

几秒后,说这话的人早已走进会议室,只留下门外相对无言的两个人。

许晓震惊,阿笙无奈外加无语。

陆子初分明就是故意的,那么模棱两可的话语,拥有着庞大的想象空间,她早说过这人坏着呢!

许晓还以为自己刚才出现了幻听,问阿笙:“我是不是听错了?”

阿笙起先不说话,最后终是开口说道:“许姐,该进去了。”

会议室里隐隐透着不同寻常的躁动。

这次的会议主题围绕娱乐公司老总故意伤害罪拉开了序幕,陆子初听完叙述,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达不到定罪标准,示意下属可以朝“无罪”方向进行辩护。

会议上,刑事辩护总会带来异常尖锐的社会问题,众位律师侃侃而谈,口才卓越,往往能让无可辩驳的案件峰回路转,这时候人人都发表意见,只有前不久刚在刘禹案件中一鸣惊人的顾笙不说话,就难免引人侧目了。

人事部职员透露,阿笙简历上荣誉一大堆,从小到大都是学校校霸,年年稳拿第一,是个在学业方面很出色的人。

像她这种年纪,很难沉得住气,尤其是刚刚在业界小露名气的时候,但她却不卑不亢,能够听得进任何人的讲话,这是极其难得可贵的。

她还是数月前初进君尚的顾笙,沉默胜过语言,但偶尔抬眸看着发言方,那眼神会让对方觉得,对于他们的辩护路径,她是洞悉在心的。

陆子初几乎不询问阿笙的意见,偶尔目光落在她身上,也是老僧入定,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许晓受先前话语影响,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两人,只能说两人还真是深藏不露,偶尔目光对视,阿笙移开的眸子里,似有波光湛湛,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陆子初微微收敛的眸子里似乎也开始有了笑意。

许晓头疼了,这两人正以别人无法理解的方式传递着…爱意?

许晓:“昨晚boss和你在一起,这说明了什么?”

阿笙:“许姐,我是这么想的,既然他能这么说,这就代表在君尚,你是他值得信任的人,要不然当初我来君尚,他也不会放心把我交给你。”

许晓很久都没有再说话,陆子初神秘女友掀开面纱,竟是顾笙。

是啊!不是顾笙,又能是谁呢?这女孩不简单,话里有话,暗喻许晓不要轻易摧毁了这份信任,对于这场情事,女孩希望她三箴其口。

顾笙从来都不是软柿子,许晓一直都是知道的。

多年后,连阿笙自己也想不明白,她在君尚工作好几个月,除了许晓之外,一直没有被人察觉出她和陆子初的关系,并不能归功于他们演技有多好,而是君尚陆续有案子进来,每个人都很忙,就连阿笙自己也是,刘禹案让她初露锋芒,前来君尚指名请她辩护的人陆续多了起来。

八月,温柔一下子沉潜在心湖里。

唇角的笑意和眼底流露出的情意,是时光厚待彼此遗留下来的馈赠,因为珍贵,所以才透着烟火人生。

所有的情爱累加在一起,并未打乱阿笙的学业轨迹和成长步伐,陆子初是一位好恋人,给她最充裕的时间来追求梦想,对于时间上的妥协,只要她需要,他可以无限度放宽。但他又是一个极会利用时间的人,堪称千年老狐狸,标准的表里不一。在君尚,人前和她淡漠相处,浅淡交谈,趁着无人,或他办公室,或她办公室,亦或是走廊电梯里,逮着机会就会缠吻在一起。

后来,阿笙开始后悔自己那时候太过于忙碌学业,细算下来她和他的快乐时光也就那么一段,但她却把时间都给浪费了铍。

这话如果说给t大的学生听,他们也许会唏嘘感叹不已,因为那段时间在t大最风光无限的那个人是顾笙。

并非来源于陆子初,而是她的专业论文开始陆续在知名报刊或周刊上发表,引来业界前辈高度关注和赞赏枇。

刑事辩护出庭,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在记者的笔下,有人说:小小年纪学识深厚,对于法学专业知识的运用炉火纯青,看似无解的案件,总能在她敬业的背后发生戏剧性的改变。

值得庆幸的是:在她接手的案件里,所付出的努力未曾获得不公平的判决。

令她遗憾的是:从事刑事辩护以来,这一路她走的太顺,因为有陆子初在,所以从未在刑辩的道路上磕磕绊绊过。

阿笙九月回校,才知道她成为了t大名人,出入校园,就连其他院系学生也都认识她,江宁告诉她,06年9月,t大男生聚集在一起谈论的热门话题不是楚楚,也不是江宁,更不是院系系花,而是顾笙。

阿笙出入君尚时间有限,若有案子,大都在外和辩护人见面详谈,一天时间里,唯有晚上可以和陆子初呆在望江苑里,度过安静的二人世界。

彼时她已经真正搬进望江苑,正式和他住在了一起,白天各忙各的,晚上柴米油盐,灯光下围坐,他给她默默夹菜,询问工作难处,若有三言两语浅淡解决,若没有便是无事一身轻,饭后像个孩子一样腻在他的腿上,有时候看电视,有时候看文件,总能很轻易就睡着。

她是不可能长时间安睡的,对她,他食髓知味,每天晚上把她带进的沼泽地里,只要他愿意,房间任何一处都可以成为他们翻覆**的场地。

夜夜笙歌,让阿笙意识到他对她的身体是极为迷恋的。彼时他已能够很好的控制力道,避免在她身上制造痕迹,激情下的亲吻并不见得她会疼,但事后看到吻痕颜色加深,他是心存怜爱和心疼的。

也是在九月,陆子初从别人那里听说t大有学生公开和他叫板,发动情感攻势,想法设法试图追求阿笙。

这样的学生,不是一个两个,他听了,多是一笑了之。

也不能说陆少爷城府极深,他把一切归咎于未雨绸缪,甚少来校的陆少爷在九月下旬来到了t大模拟法庭,虽然低调,却引起台下一阵动。

陆少安坐观众席一角,静静的看着台上现况演习,并不知学生们不淡定,开始频频低头发起短信来。

“陆子初来模拟法庭了。”、“陆子初秘密看望女友,激动。”“陆子初来了,要不要过来?”诸如此类的短信经由手指一条条发出,后续影响力是惊人的。

有记者曾经问过顾笙,她在法庭上那么理智谨慎,言行老练,究竟来源于什么?

来源于模拟法庭,学生抽签扮演法官、原被告和辩护律师,所有的审判程序全都遵循现实展开。

阿笙做事向来很专注,纵使身为被告,面对原告律师言辞犀利,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不起丝毫波澜。

人人看她专业深厚,表面风光,但陆子初看到的却是她背后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清楚记得,那个孩子是怎么利用别人嬉闹玩耍时间躲在图书馆里背诵着厚厚的法学书籍,所有的光辉全都来自于努力,她是,他亦是。

模拟法庭演习结束,她远远看到坐在台下的他,眼里溢满了欢喜,快步走近,气息里有着紊乱的踪迹。

“怎么来了?”这话还有潜台词,来学校,怎么也不通知她一声呢?

“来看你,自然是想你了。”他说得直接,她听得郝然,好在同学站的比较远,大概不会没有听见。

牵着她的手往门口走,十指交扣,引来周围一阵窃窃私语:“模拟法庭上表现还不错。”

能被陆子初赞赏夸奖,是很多学生的荣幸。

阿笙神色淡定,漆黑的眸子里却带着浅浅的笑意,如果知道他来了,她还可以表现的更好。

离开模拟法庭,这才意识到外面似乎聚集了很多人,大都是新面孔,一年级新生出于好奇陆子初是谁,但凡不嫌麻烦,都赶了过来。

阿笙其实是很想笑的,这架势都快赶上明星出游了。

对于他们来说,陆子初无疑是美好的,连带他身旁的阿笙也变得格外美好起来。

男子穿着黑衬衫,白色休闲裤,清俊优雅,就那么站在天地间,背景是恢宏庄严的模拟法庭,身旁是清冷沉静的t大学霸天才,这样一幅画面,不管从哪个角度望过去,都是美好的,也极为醒目。

和陆子初在一起久了,她逐渐开始明白,但凡陆子初出没的地方,饱受关注度是必然,她正在努力适应。

“演习结束,你原本要去哪儿?”他开口问她。

“图书馆。”事先和508舍友约好见面,她不确定陆子初来学校找她是否有事:“下午你有什么安排?”

“有个案子需要我出庭。”两人就这么牵手走着,一路上引来不少人回头注视。

阿笙说:“好运。”

陆子初笑了一下,紧了紧她的手,如此又走了一段路,见她帆布鞋鞋带松散在一侧,就拉着她停了下来。

彼时篮球场附近,人来人往,他就那么旁若无人的蹲下身体帮她系鞋带,阿笙站在那里,白皙的脸上,隐有红晕浮现。

齐刷刷的视线射向她,无心查看别人,阿笙垂眸看着他,故作轻松道:“学校重地,注意影响。”

帮她系好鞋带,那人站起身,慢条斯理道:“我帮我女朋友系鞋带,犯法吗?”

“…”不犯法,但他到时候离开学校,苦的那个人却是她。

图书馆门口,508舍友看到陆子初,自是十分兴奋。

陆子初脸上挂着浅浅的笑,简单打了声招呼,抬手很自然的放在了阿笙的肩上:“我晚上回去会比较晚,可以不用等我。”

一句话,可谓隐喻深浓。

阿笙只觉得陆子初掌心贴合着她的肩,烫人的很,反应还算镇定:“需要为你留晚饭吗?”

“好。”陆子初眸中笑意加深,手离开她肩膀的同时,跟江宁等人告别,转身离开。

阿笙说过,陆子初这么一离开,受苦的那个人却是阿笙,果不其然,江宁等人双臂环胸,一脸坏笑的看着顾笙,嘴里不停的“哦”上“哦”下,再简单不过的一个单词,非要弄的跌宕起伏,神经兮兮。

江宁直接开门见山,眼里藏匿着小兴奋:“全垒打了吗?”

阿笙往图书馆走去,淡淡的甩了一句话过来:“怎么,有意见?”

陆子初在这件事情上有着小小的失算,他和阿笙感情再好,却无法制止别人追求阿笙。

研究院有位学长,某一日拿着一本书坐在阿笙对面,说了这么一句话:“顾笙,前些时候你出庭辩护,我特意赶过去看了看,不得不说,你真的很优秀。”

当时阿笙正在写论文,和一大堆专业词汇进行着拉锯战,只听到了学长的话,也没深想,点了一下头,道了声“谢谢”,此事也就被她抛在了脑后。

学长坐了一会儿,直待他离开,坐在一旁的关童童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提醒阿笙:“人家在跟你表白呢?”

“啊?什么?”她还有些搞不清状况。

关童童摇头,唉声叹气的拍了拍阿笙的肩:“没什么,你继续写。”她算是发现了,除了陆子初能搅动阿笙心湖之外,所有人在她看来都是浮云一朵。

有一必有二。

当又有追求者每天一束花开始送往508时,阿笙终于皱了眉。

那天,抱着花追上男孩,将花奉还,阿笙话语直截了当:“我有男朋友。”

男孩不以为意,认真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古词都搬出来了,阿笙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语调清凉:“抱歉,你好逑错了人。”

懒得多说,男孩也不嫌丢人,继续在她背后高喊爱情宣言:“顾笙,我不会放弃的,只要你一日不结婚,我就会永远追下去。”

薛明珠说:“这人完了,简直是中了魔怔,走火入魔了。”

走火入魔的那个人是江宁,听说她看上了一位历史系帅哥,这几天正在想方设法钓对方上钩。

追求者再次给阿笙送花时,江宁正在和关童童兴奋的商量着,怎么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制造出偶遇假象。

9月末,阿笙很不幸,因为这天追求者抱着一束花,在模拟法庭外面拦住了阿笙的去路,那么鲜艳的红玫瑰,想不吸引人注意都难。

有人吹口哨,这小子胆子大,陆子初的女朋友也敢抢,勇气可嘉!

这时有人看到人群外围的男子,顿时结巴起来,嘴张了张,愣是没开口唤出那人名字来。

“顾笙,我是真的喜欢你。”

诚挚感人的表白声传递进陆子初耳中,他笑了笑,正是这一笑,有人惊讶看向他的同时,下意识清出一条通道给他。

男孩看着突然现身的陆子初,有些意外,抱着花愣愣的站在那里。

阿笙小小蹙眉,今天可真热闹。

容不得她感慨万千,陆子初的手已经伸向她的颈后,指尖冰凉,轻轻抚摸着,惹得阿笙轻颤,那是她的敏感带。

“阿笙,有人追求你,这是你的福气。”冷清的嗓音从他嘴里徐徐道出,多少透着凉薄。

“也是你的福气。”她小声说了句。自夸一句,挑他当女朋友,只能说明他眼光还不错。

陆子初失笑,顺势握住了她的手。

男孩一旁见了,眼红不已,看着陆子初不服气道:“您好,我叫冯续,我知道我各方面都不如您,但我对顾笙是真心的。”

阿笙终于坚信薛明珠的话是对的,这位叫冯续的男孩子,完全是中了魔怔。

闻言,陆子初嘴角依然挂着淡淡的笑,但阿笙知道,他越是平静,内心就越恼怒,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法律界,有人是这么评价陆子初的:清隽内敛,攻于心计,恶隐于善。

越是深沉的人,越是拥有无坚可摧的内心。

阿笙爱上陆子初,其实很简单:那天他安静从容的站在讲台上,瞬间就温热了她的双眼。

容貌惊艳的男子,谁都爱,她也是俗人一个,试想那日:如果陆子初容貌平庸,她还会多看他一眼吗枇?

答案是不会,但话说回来,这世上本就没有如果,她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就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

认识他之后,她知道他并不完美,在这世上没有人是完美的,就连上帝也存有缺陷。

他戴着眼镜,儒雅中尽显学者风范,但就是那一层薄薄的镜片,遮挡了他的伪装,一旦卸下,法庭上的他儒雅尽散,那双深邃的眸子虽然充满了智慧和深沉,但却仿佛暗夜冰湖,藏匿着太多深不可测,没有敌手能经得起他长时间冷酷严峻的注视…

拨开爱情云雾,阿笙在君尚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铍。

都说君尚拥有一支配合默契的精英律师辩护团队,若是碰到棘手案件,必定集体作战。外界把他们夸大到了神人地步,6月阿笙走近君尚,第一次目睹陆子初的雷厉风行,对于她来说,那时候的陆子初是陌生的。

他是一位真正的天才,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这种天赋并不单单适用于刑事辩护,挪用到金融业同样适用。因为他深谙入世之道,懂得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扩充野心的同时独善其身。

许晓曾对阿笙戏言过:“其实我教不了你任何东西,真正能教你东西的人是boss。”

这话,许晓并非谦虚,楚培华是陆子初的启蒙恩师,那样一位业界前辈,曾经对他的下属这么形容过陆子初:“如果在法庭上和君尚那位狭路相逢,一定要谨记不能慌。”

阿笙看过几场陆子初的刑事辩护案,他是一个部署周全的人,看似漫不经心,却能出其不意的提出精辟问题杀的对方措手不及。

他精通心理学,身边还有一位心理学好友,譬如说吴奈。所以在法庭上,他能很精准的揣测出原被告的心理变迁,但凡跟案件有关的人,似乎都被他操控在内,于是楚培华对记者这么说道:“跟陆子初打交道那么久,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棘手的案件,他越是能够很轻易就抓到主控权,如果他在这样的案件中镇定自若,处变不惊,那么恭喜你,这场辩护案,他胜券在握。”

这话,阿笙并不反驳,有一点楚培华没注意到,陆子初对人言辞犀利之前,嘴角会适时的扬起一抹浅笑。

现如今他也是这么对待冯续的。

众目睽睽之下,他含笑看着冯续:“你说你对阿笙是真心的,那么你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冯续鼓足勇气,不甘示弱的盯着陆子初:“我可以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

阿笙接近无语,冯续大概以为,他喜欢她,她就一定会喜欢他,什么逻辑?

逆着光,陆子初表情难测,语调凉薄:“刚才是你自己说的,你各方面都不如我,既然不如我,又怎么能确定你给她的都是最好的呢?”

冯续被陆子初逼急了,心绪难平:“我现在不如你,但几年之后就难说了。”

此话一出,周围笑声不断,嘘声更是此起彼伏,这孩子吹牛当真是吹大了,就算他走了狗屎运,很多方面都强过陆子初,但身高、容貌、学识却是难以匹及的,不过也难说,整容弥补?有人闲着没事,认真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其他方面都可以勉强找借口持平,但身高…冯续不可能每天踩着高跷生活吧?

“几年?”陆子初微微眯起眼睛,轮廓冷峻清晰,宛如刀刻:“我现在就可以给她最好的一切,她又何必为了一个她不爱的人虚等好几年呢?”

冯续在陆子初那里受挫,又把目光移向阿笙,希冀道:“你爱他?”

听到这样的问话,阿笙觉得好笑,冯续追了她好几天了,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吗?

抬眸看了一眼陆子初,陆子初眼睛里的戾气让她隐隐发怵,阿笙唯恐闹出什么事情,连累陆子初名声有染。

紧了紧陆子初的手,阿笙对冯续说道:“他是我男朋友,我自然爱他。你喜欢我,我很感激,但是同学,你不理会我的拒绝,坚持送花给我,这对我来说是很困扰的一件事情。大家都是校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你想和我成为朋友,我欢迎,但如果是恋人,不好意思,就算你再优秀,我也不会接受你,因为我已经有了陆子初,我也只要他。”

这是阿笙第一次在人前表露心迹,而且还是在学生面前,闻听她的话,宛如有决堤的江水在陆子初的心头肆意奔腾,感动来的太突然,反而有些猝不及防,交握的手指间似有温情传递,有些话不说,她都懂。

阿笙的话无疑击垮了冯续最脆弱的心防,只见他拿着花,挫败的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就往外走,却因冯续的话止了步。

冯续这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好不容易太平无事了,谁知他又来了句:“如果有一天有人比你更爱顾笙,你愿意放手吗?”

那是阿笙第一次目睹陆子初的眼神究竟可以有多阴戾,盯着冯续,令人不寒而栗,冯续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有了一丝紧张和害怕。

围观众人都以为会出事,就连阿笙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们忽视了陆子初的自制力,他没忘记这里是学校,他曾经的身份不允许他做出失礼的事情来。

“能轻易放手的,还能称之为爱吗?”说这话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怒气,顷刻间他又是那个温情中带着依稀冷漠的陆子初。

这一次,冯续终于不再说话,眼睁睁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从他面前走远,有同学拍了拍他的肩:“同学,你行啊!敢跟陆子初叫板,不简单啊!”

不简单吗?冯续看着周围哄笑散场的校友,他似乎闹了一个大笑话。

林荫大道上,陆子初步伐与往日相比明显急躁了许多。

“子初,这事不怨我。”阿笙自己也觉得很委屈,她拒绝过,但那人不听,她有什么办法。

瞬间有怒火,陡然间窜至心间。

步子骤然停下,阿笙始料不及,就那么硬生生的撞在了他的怀里。

“顾笙,你最好离那些追求者远一点,下次再让我看到,不饶你。”

满腔的愤怒,因为不知从何宣泄,所以嗓音里才会溢出显而易见的怒气,清隽的脸庞上更是笼罩了一层寒冰。

为什么听他充满怒意的徐徐道来,她的心反倒像是被人用温水浸润过?

阿笙抬眸,陆子初正站在她面前,身影挺拔如竹,透着冷寒…冰冷愤怒之余,又何尝不是别样的温情?

都说他是个面对突发事件都能保持冷静的人,唯有面对她,情绪里总会不期然沾染了尘世间的七情六欲。

换个角度想,他若不在乎,又何需生气?

他叫她“顾笙”,虽然不如“阿笙”缱绻,但却宛如巨石投落深湖,余音盘旋,经久不息。

陆子初垂眸看她,见她嘴角笑容荡漾,当即皱了眉:“笑什么?”

阿笙若有所思:“你是不是吃醋了?”

某人挑眉,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那一眼似乎是在告诉阿笙:我会吃醋?开玩笑。

阿笙也不拆穿他,谁还没有遇事死撑的时候?

这天回到望江苑,他确实没怎么轻饶她,刚进门,直接在客厅里撩起她的衣服,扣子尚且没有全部解开,手已经霸道的覆在了她胸前的柔软上。

那个吻极具掠夺性,吻得她唇瓣都在疼,她笑,果真坐实了“妖精”罪名。

当炙热的埋在她身体里面时,看着微微颤抖的她,他笑得撩人:“继续笑,我倒要看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

原来有时候笑得太过火,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无助迎合着他,当他把推进最深处,致命的快感在身体里瞬间引爆,在一片看不到边际的浪潮里,陆子初微喘的声音缓缓响起,沙哑低靡:“你记住,你是我的,一辈子。”

混沌的世界里,阿笙手指滑入他汗湿的发间,无声笑了。

一辈子,他和她,这样的词汇连接在一切,总归是心向朝阳的。

冯续风波发生后,望江苑春意正浓,楚家气氛却有些怪。

那一幕,楚楚也看到了,她没想到陆子初那么清高孤傲的一个人,有一天会为了顾笙当着那么多学生的面险些跟冯续起了冲突。

之前的“一时新鲜”、“他迟早都是跟顾笙分手”,现如今看来似乎只是她自欺欺人的一场梦。

06年夏,楚楚法学本科毕业,暑假参加司法考试,同样作为推免生进入法学研究院,她自认不比顾笙差,但一年差距,生生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这天的她心情低落到了谷底,没有和同学外出聚餐,而是自己打车回到了家里枇。

父亲楚培华刚结束一起辩护案,所以这几天正是休息期,一天到晚几乎都在家里呆着。

楚楚回来时,他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报纸上有一篇学术报告,写的挺好的,阅读的时候,楚培华颇为欣赏,但看到名字时,微微皱了眉:顾笙铍。

这名字,太熟悉了。

门口有了动静,楚楚抱着书,看到楚培华,先是叫了声“爸”,然后径直往楼上走去。

楚培华坐在沙发上,扭头看她:“一会儿就下来,马上就要吃饭了。”

楚楚没回头,道了一声“没胃口”就在楼梯转弯处隐没了身影。

在父母面前,身为儿女都有任性的那一面,人前伪装可以在他们面前肆无忌惮的展露而出,楚培华猜想女儿有心事,上楼打开楚楚的门,就见她趴在床上无声抹眼泪。

楚培华沉了眸,坐在一旁不说话了,女儿是很少在人前流泪的,因为她生来就要什么有什么,而他也给她最好的一切。通常无视一切的人,是很少会被外界影响的,但楚培华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能够影响她的人和事还是有的,比如说陆子初。

跟陆子初有关吗?

楚培华看着楚楚:“楚楚,哭泣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楚楚抬起泪眼迎视楚培华,近乎自嘲道:“那你说怎么办?我究竟要怎么做,才能让陆子初回心转意,喜欢上我?”

果真是陆子初,楚培华没吭声,又在楚楚房间里坐了一会儿,任由她哭,这泪想必在外忍了很久,他越是劝解,她只怕会越哭越凶。

下楼时,妻子已经端菜上桌了,问他:“楚楚呢?怎么没下楼?”

楚培华也没多说什么,让妻子上楼看看她,回到书房,想了想拨通了陆子初的电话。

彼时望江苑,刚被激情潮水冲刷过的阿笙,缩在陆子初怀里睡着了,床头手机响起的时候,陆子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眸色微敛,说了声“等等”,垂眸看向躺在他臂弯里熟睡的阿笙,小心翼翼的移走了手臂。

陆子初穿上睡袍,起身下床,走到隔壁书房,关了门,这才开始说话。

楚培华的电话,无非是闲话家常,问完陆子初最近工作是否忙碌,又特意询问了陆昌平和韩淑慧身体怎么样?

对于楚培华,毕竟是长辈,陆子初还是很有耐心的,末了说道:“楚叔叔,我们不是外人,有什么事情您就直说吧!”

楚培华似乎一直在等陆子初这句话,闻言无声笑了,语气放缓,犹豫道:“是有关于楚楚的,她不是正在攻读研究院吗?学校平时会组织学生前往律师事务所观摩学习,她自己也想去事务所一边工作,一边累积经验,思来想去,我觉得君尚最适合她,她一向敬重你,如果到了君尚,一定能在你那里受益匪浅。”

陆子初看着书房某一角,那里挂着一幅书法作品,只有一个字,却异常醒目:粥。

那是顾行远送给他的书法作品。

陆子初语气颇为平淡:“楚叔叔说笑了,君尚在业界隶属后辈,团队还比较年轻,不似华跃事务所,那里聚集着众多老前辈,楚楚想去事务所实习,累积经验挺好的,我若是为了她好,就不应该支持她来君尚。您是她父亲,以后楚楚接手华跃事务所,在此之前必定有很多东西需要学,再说您经验非常丰富,由您带着她,她才真的是受益匪浅。”

楚培华在电话那头笑了:“子初,你说这话不是在笑话你楚叔叔吗?君尚如果不如华跃,也不可能每次对峙的时候,胜诉的时候多,败诉的时候少,君尚正是因为年轻,所有才有发展空间,不似华跃,到了一定瓶颈,想拼也拼不动了。”

陆子初看着窗外夜景,暮色深沉,转眸看了看壁钟时间,已经快八点了。

陆子初抬手按了按眉角:“楚叔叔谦虚了,您是我启蒙老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我有很多东西都是跟您学的,楚楚来到君尚,有所成就还好,倘若不如在华跃成长前景好,那我不是在害楚楚吗?”

楚培华一时没说话,过了几秒,方才笑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再找楚楚好好商量一下吧!看她的意思,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楚楚想去君尚,还请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凡事多提点。”

“应该的。”

不管这是不是楚培华自己顺着台阶下,基于楚培华和陆家的渊源,陆子初都不便再多说什么,言尽于此,倘若楚楚执意要来君尚,他总不能赶她出去吧?

楚家,楚培华挂了电话,气愤的把手机甩在了书桌上,“砰”的一声响,惊着了刚被妻子劝下楼的楚楚。

“爸,你怎么了?”

楚培华回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楚楚,抿唇不语,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刚给陆子初打电话,提议让你去君尚实习。”

楚楚睫毛颤动了一下,低低的应了一声,低头不吭声。

“被他婉拒了。”楚培华面无表情道。

楚楚惊愕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楚培华,那句话宛如蝎子倒钩,毫不留情的朝她意识刺了过来。

楚培华转身,走到窗前,不再看楚楚,但略冷的声音却缓缓传来:“楚楚,爸爸这一生从未向人认输过,我们楚家虽不如陆家背景硬,但想要找到一个和陆子初不相上下的女婿还是可以的,你就那么非他不可吗?”

楚培华原想让女儿前往君尚,和陆子初接触多了,主动争取之下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但被后辈拒绝,这还是第一次,面上岂止是无光?而且那个人还是他曾提点过的陆子初…

楚楚指甲掐在掌心里,痛意尖锐,袭卷着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她确实是非他不可,但她也有自尊,被人婉拒,怎能腆着脸走进君尚大门?

陆子初,陆子初…他和她自小就认识,他怎么能因为一个顾笙,就这么不念旧情的对待她?

一句“被他婉拒了”成全了顾笙嘴角的笑,却斩断她的后路,不给她留有丝毫念想。

楚楚眼中最后一丝光彩悄然消散,她是楚家人,父亲因她颜面受损,她理应对陆子初死心,但怎么甘心呢?

喜欢他多年,她做不到说忘就忘。

望江苑,陆子初回到卧室,见阿笙还在睡,就换了一身家居服离开了卧室。

下楼做了晚餐,端上楼,放在了床头,把灯光调大了一些。

她皮肤很白,却因为他之前抚过她身体,上面有着淡淡的绯红色,就连耳朵也是红的…陆子初眸色暗沉,凑到她耳边,恶意咬着她的唇,轻声唤她的名字:“阿笙…”

她听到了,似是觉得痒,伸手捂着耳朵,把脸埋在枕头里继续睡。

目睹她的小动作,陆子初笑了。

“起床看看,外面下雨了。”他静静地看着她,笑着说。

他这么一说,她果真睁开了眸子,略显迷蒙的眸却因为灯光的缘故,漆黑而平静,宛如山泉小溪,散发着淡淡的光。

“我看过天气预报,这几天都没雨。”说这话时,她翻过身,却觉得胸前一凉,这才意识到身上没穿衣服,下意识拉高被子,往被子里缩了缩。

陆子初挑了挑眉,“你身上有什么地方我没摸过,没亲过?”

阿笙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来。

陆子初笑笑,起身找了一件睡衣,帮她穿上时,一双手没少占她便宜,到最后看着靠在他臂弯里羞恼的她,眸中升起笑意,低头吻住她的唇,在她被他吻得晕头转向时,陆子初问她:“硕士毕业后,你要不要嫁给我?”

那晚,阿笙看着陆子初,看他白皙清隽的脸庞,看他灯光下潋滟流转的眸,在那样一个静谧美好的夜晚里,男子茕茕优雅,只消一眼,就再也难以摈弃在记忆之外。

和夜晚的痴缠掠夺不同,他说那句话的时候,眼眸里是满满的赤诚和浓浓的情义。

阿笙是愿意嫁给他的,但嫁给他之前,家人的祝福也尤为重要。

忙碌间隙,她会前去看望韩老太太,老太太对她的态度始终都是淡淡的,但老人是喜欢她的,她能感觉的出来。

后来老太太私底下对陆子初说:“阿笙顾家,也很乖,这点挺好的。”

在阿笙看来,老太太是个寡言的人,很少会絮絮叨叨,所以有时候说出来的话才会觉得受益匪浅。

这日去见老太太,她正在做手工,很好看的玻璃瓶子摆放在地毯上,旁边有着各种晒干的花瓣,还有一些干枯的植物小标本。

阿笙脱了鞋,在她对面坐下帮忙,老太太一会儿唤她拿剪刀过来,一会儿唤她找细碎的小花布…

纵使这般,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老太太还嘀咕着她动作太慢,阿笙听了心里却是欢喜的,有时候被人唠叨,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对于她来说,幸福就是平凡而琐碎的日常小事。只有生活简单了,才会觉得温暖。

后来,有很多事情虽然被时光打磨消逝,但老太太和她相处的点滴却在阿笙记忆里留下了惊鸿掠影。

日落晚霞,朴素的院落,满院的蔬菜…时刻想起,到最后慢慢的就被她珍藏在了心田里铍。

老太太问阿笙为什么喜欢陆子初。

这个问题,阿笙不好回答,但想了想,还是选了一个稳妥的答案,她说:“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

因为有魅力,所以才会吸引她的目光,继而爱上他。

老太太看了阿笙一眼,方才继续低头做手工,她说:“你要明白,男人之所以有魅力,全都来自于他的。越有值的男人,他的魅力就会越大。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的背后代表了心机、谎言、无情和利用,如果你觉得那个人很有魅力,那么只需爱他的表面,因为荣耀魅力的背后其实大都不堪入目。”

初听,会想老太太怎么能这么评价自己的外孙,但仔细想来,阿笙忽然明白了。

生活上,她和陆子初都想成为天使,每一日都柔软和暖,但事业版图上却因为职业关系,容不得他们太过心软,所谓的是非在他们看来远不及法律有温度,他们拿法律来解决问题,有时候帮杀人犯辩护减轻刑罚,在别人看来并非是人人都能理解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人评价陆子初“恶隐于善”。

老太太说那番话,其实是话里有话,老太太希望阿笙能够看清事情本质,爱上陆子初好的那一面,也应该包容他所有好的反面。

阿笙把绳子在玻璃瓶上打结,对老太太说了这么一句话:“外婆,人生道路上,我想和子初走成永远。”

老太太有着韩家人的特质,偶露冷漠,可就连这丝极其难以拿捏的冷漠,也能做到无声无息,但那天听到阿笙的话,眼角分明有着清晰的脉络。

这天回去,坐在公交车上看t市繁华街道,人来人往,看小孩排队有序过马路,看老人接头遛狗,看情侣牵手漫步,看少年少女一群说笑走过…

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世界其实都是一样的,这个世界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取决于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9月末,阿笙脸贴着公交车窗,感受着落日余晖,余温烫红了她的脸,也温热了她的心。

这天,陆子初回到望江苑,随行的人还有石涛和吴奈。

打开门,陆子初这边还没来得及换鞋,就看到阿笙正站在取书梯子上往吊篮一侧挂瓶子,身体倾向一旁,陆子初看得心惊胆颤,把车钥匙甩在玄关一旁,快步朝她走去。

陆子初踩了一层梯子,就把她拦腰抱了下来:“干什么呢?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

阿笙把手中的瓶子伸到他面前:“你看,这是我和外婆下午一起做的,里面装了很多花,五颜六色的,是不是很好看?”

陆子初松开她,皱眉道:“好看归好看,以后我没在家,这么危险的事情不要再做了。”

“那你帮我挂上去。”阿笙把瓶子交给陆子初。

陆子初踩上梯子,对她说:“吴奈和石涛来了,你招待一下。”

“啊?”阿笙回头,果真看到站在玄关处含笑看着他们的石涛和吴奈,见他们眸子里一片坏笑,阿笙小声埋怨陆子初:“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陆子初站在梯子上,扫了眼阿笙,他也要有时间告诉她才行,虽然很高兴看到她布置他们生活的家,但…或许他该把梯子清理出去,免得她趁他不注意再次爬到梯子上。

对于吴奈和石涛的喜好,阿笙自是很清楚。

给吴奈冲了一杯咖啡,给石涛沏了一杯绿茶。

袋装咖啡,没有吴奈家那么夸张,吴奈家有专门的咖啡机,磨咖啡工具一应俱全,架子上更是摆放着各种咖啡豆,以后不当医生,改行卖咖啡绝对顾客爆满。

只能说吴奈这人比较挑,喝了一口咖啡,就对阿笙说道:“杂味太重,一点也不滑腻爽口。”

阿笙失言,该怎么说呢?她和陆子初都很少喝咖啡,所以只备了速溶咖啡,自是比不上现磨咖啡有味道了。

“要不,改喝茶吧!”阿笙说。

“好啊!”吴奈这边刚要放下咖啡,就收到了陆子初冷冷一瞥,连忙拿起咖啡杯,改了口:“算了,其实偶尔喝喝速溶咖啡也不错。”

石涛最近接了一个案子,正在和陆子初坐在一旁探讨案件,吴奈打开了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模特大赛。

三点式泳装,一个个踩着高跟鞋正在t台上走秀。

男人似乎偏爱看这类节目,至少吴奈双臂环胸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没有换台的意思。

吴奈对此颇有研究,跟阿笙探讨哪个模特身体结构好,哪个走路娇柔做作…其实这些话,阿笙并不见得就乐意听,不得不承认,有点小尴尬。

“子初有没有对你说过,他比较喜欢吕燕。”吴奈忽然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阿笙微愣,问吴奈:“模特吕燕?”

阿笙对超模界其实一无所知,知道吕燕全都来自于顾城和许飞。也曾看过吕燕2000年的获奖照片,听说那年世界超模大赛爆了大冷门,丑小鸭一跃获得了亚军。如今听到陆子初喜欢吕燕,老实说阿笙是比较意外的,之前从未想过他有欣赏的对象。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那年,吴奈去国外看望陆子初,路上看到吕燕的宣传海报,就随口问了陆子初一句:“美吗?”

“还行。”陆子初压根就没看向海报,一路上都在修改辩护词,人家忙着呢!

吴奈见他这么敷衍,在手机上翻找出吕燕的照片送到陆子初面前:“我说你能不能尊重我一次,至少也要看一眼再说,ok?”

于是送到眼前的照片,陆子初看了一眼,回应简洁:“好。”

“你还能再敷衍一点吗?”吴奈面无表情的看着陆子初。

于是某人叹了一口气,认真的看了看那张照片,对吴奈说:“笑起来很干净。”

吕燕确实很迷人,但吴奈就这么误解陆子初的话,认定陆子初喜欢的女模特是吕燕,如今就这么讲给阿笙听,也不知道坐在藤椅上的男子会怎么想?

陆子初手指翻动着石涛收集的新证据,淡淡的看着,眸光不经意掠过客厅,就见吴奈凑近阿笙,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惹得阿笙低头微微含笑。

陆子初拿起一旁的杯子喝了一口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们,石涛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笑了。

吴奈撞枪口上了。

就那么静静的看了一会,眼见吴奈越说越嗨,单手撑着沙发背,那姿势倒像是把阿笙圈在了怀里,某人终于皱了眉,“啪嗒”一声放下杯子,起了身。

石涛忍着笑:“还没商量出结果呢!”

“你不饿?”声音微凉。

陆子初走出客厅,快到厨房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客厅里的两人,平淡的喊道:“阿笙,过来帮帮我。”

那天阿笙帮忙做菜,发现醋没了,陆子初开车去买,超市排队付款,有女人看到他叽叽喳喳议论开了:“这人好帅。”

好帅的人看到收银台旁边的货架上摆放着杜蕾斯,随手拿起一盒,和那瓶醋一起结了帐。

十一假期,陆子初原本计划来一次远行,只有他和阿笙,但老太太身体不好,未能如愿,最终难以成行。

一起看望老太太,那天没有开车,阳光非常好,穿过道路两旁的树干枝条,投落在地上光影斑驳陆。

陆子初放柔了声音:“阿笙,下次我们再一起外出旅行。”

“好。”

简单的对话之后,他就那么静静的牵着她,不再有任何语言,却有无需言明的东西在身体里蔓延着。

一条隐约可见尽头的路,似乎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

老太太虽然病恹恹的,精神不太好,但却是闲不下来的人,窝在沙发上,做着令她无比欢喜的手工:铺好布,画好尺寸,剪刀裁剪,如此简单,却又如此生动鲜活。

老太太是个倔强的人,不愿承认自己生病,见他们赖在家里不走,就摆手道:“走啦,走啦,没病也被你们瞧出有病了。”

于是,陆子初只能带着阿笙离开,纵使如此,每日都要抽空过来看看,方才安心。老人上了年纪,经不起折腾螺。

其实远行搁置,滞留t市挺好的,俗世红尘,幸福有时候可以很简单。

他们会像别的情侣一样,散步约会,有时间的话用心布置一次烛光晚餐。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太会制造惊喜的人,她说她喜欢小向日葵,于是小向日葵就成为了她的专属花朵,用餐或是每次回来,她的面前总会出现一片醒目的黄。

接过花束,阿笙抬眸看着送花的男人,语言忽然变得很迟钝,也很贫瘠,于是只能笑笑,对他说:“我很喜欢。”

“要插起来,否则容易枯萎。”他含笑提醒她,这就是顾笙,笑容纯净,面对他时常会流露出小羞涩,他看着心内总是爱怜倍生。

“我去找瓶子。”话落间,她已经抱着花起身离开,走动间,长裙荡漾,侧脸沉静美好。

他看着她把小向日葵插在玻璃器皿里,认真的往里面倒入清水,他想这样一场景,一幅画,是值得他珍藏一辈子的。

他喜欢她,就连她煮茶间隙坐在一旁看书,专注写论文,拿着笔发呆…他都觉得漫漫人生,他完全可以就这么看上一辈子。

很多时候,他们各自忙碌,互不打扰,却会在忙完后给对方泡上一杯茶,做好饭菜等待对方忙完,一起坐在餐桌前用餐。

当然很多时候他们会一起做菜,满厨房香气,美味绕鼻,自是惬意无比。

十一假期第三天,阳光明媚的下午,他们外出看了一场老电影,有些年代了,黑白色彩,那天满座,慵懒恬淡之余,弥漫着尘世温馨。

陆子初偶尔会外出,但大部分时间几乎都是和阿笙一起度过的。

阿笙开玩笑问他:“天天腻在一起,有一天你厌弃我怎么办?”

他听了,平静无波的看上她一会儿,然后抬手示意她过来,待她走近,便会伸手扣住她的后脑,薄唇亲密的贴合着她的唇,温情的攻城略地。

是的,他总能把霸道的事情做得很温情,她被蛊惑的同时,早已无力招架。

一夜欢爱,翌日总会被他厮磨在床上,挨近中午,才肯放她下床。

吴奈说:“别人谈恋爱,越谈越淡,从没见过你们这样的。”

他们的爱情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的呢?阿笙坐在书房里写论文的时候,还在想这个问题,陆子初处于休息期,原本坐在书房里看书陪她,此刻却躺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似是睡着了。

拿了一条毛毯盖在他身上,他没睡着,因为在她撤手离开时,他已经伸手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陪我睡。”他说。

书房沙发空间有限,他便把她抱到身上躺好,阿笙就那么趴在他身上,问他:“你会不会不舒服?”

“不会。”他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她更舒服的靠着他:“晚餐去外面吃。”

“还是在家里吃吧!”她略显俏皮道:“你做,我吃。”

“好。”他轻轻的应。

暖暖的阳光照进书房,被百叶窗分割成细碎的光影,书桌上放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几支小向日葵,沐浴在光影中,投射出浅浅的阴影。

靠在陆子初的怀里,聆听着他的心跳声,阿笙眼见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支着下巴,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被覆盖双眸的陆子初,只觉有淡淡的清香从阿笙手心里散发而出,幽幽心醉,有笑容浅浅爬上嘴角:“不累吗?”

“不累。”

确实不累,她只是有点小困,阿笙原本没有睡意,但靠在陆子初的怀里,睡意悄然袭来,那天下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成了妖精女鬼。

醒来觉得,妖精女鬼其实也不错。因为她想到了白素贞,为了许仙,从此交付出所有,纠缠不休。

如果这就是爱情,她能为爱情做到什么程度呢?

tang

她是愿意为陆子初交付所有的。

这天看望老太太,没想到陆昌平和韩淑慧也在。

阿笙想起那日韩淑慧对她说的话,心里没有波动是假的,但在人前不便多说什么。她可以在韩淑慧没接受她之前,不出现在韩淑慧面前,但却不能当着所有人的面冒冒失失的离开,这太突兀,也太难自圆其说了。

他们去之前,陆昌平正在提笔作画,韩老爷子去世之前喜欢作画,家里收集了不少墨宝,陆昌平正好有朋友要过生,便想送上一幅画给对方,于是就借着韩老爷子的画具作起画来。

阿笙正纠结着该怎么和韩淑慧说话,就听到陆昌平温声唤她过去。

原来陆昌平作画题词完,询问陆子初的意见,陆子初声音平稳的说了一句话:“画还可以,字…不及阿笙。”

听说阿笙书法不错,陆昌平有了兴致,这才把她叫过来,让她写上一幅开开眼界。

陆昌平开了口,阿笙推辞不得,提笔正欲落定,又听陆昌平问她:“以前学过画画吗?”

阿笙说:“看爷爷画过。”

陆昌平听她这么一说,知道小姑娘谦虚了,就站在一旁看着她:“那就画一幅吧!”

阿笙是有些紧张的,彼时韩老太太也拉着韩淑慧走了过来,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她若能心无杂念落笔作画,那才真的算有本事。

抬眸看了一眼陆子初,他对她笑笑,平静温润,于是那天上午,她手中的笔墨在他给予的笑容里素雅的盛开着。

陆子初为她研的墨,都是喜欢古老传统文化的人,乌黑的砚台衬得他手指格外修长白皙,阿笙性子也安定下来,随性作画,那一刻她把陆子初看成了夏末青竹,其实比起青竹,她更想画他。

那是一幅水墨画,寥寥几笔,看似简单,却把青竹勾勒的异常清高孤傲,淡雅矜贵,黑白分明,相映成趣。

阿笙提笔落字:无人赏高节,徒自抱贞心。

陆昌平看了,说这画作得好,词也选的对。对于顾笙,他是越看越喜欢。

中午做饭,韩老太太说:“阿慧,你没看出来吗?子初是很喜欢她的。”

她是他母亲,怎会没有看出来?

她一直以为,矜持的花朵无法开在沉默的枝桠上。子初是沉默的枝桠,顾笙是矜持的花朵。

但子初不再沉默,因为顾笙喜欢听他说话;顾笙也不再矜持,因为子初喜欢看她微笑。

不期然想起作画完毕,顾笙把笔搁置在砚台上,手侧沾染了乌黑的墨迹,她自己尚未察觉到,已经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抽出一旁的纸巾旁若无人的帮她擦拭着。

那个人是陆子初。

在那么多人面前,顾笙有些不自然,看向陆子初,眼眸清澈静谧,隐带羞涩,陆子初帮她擦手的时候,睫毛轻轻颤动着,像是秋日飞舞的蝴蝶,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韩淑慧也是在那个时候才发现,这个女孩是美丽的,站在陆子初身旁,依然能够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那天回去,陆昌平对韩淑慧说:“其实抛开顾清欢不谈,顾笙这孩子是真的无可挑剔,你看她作画写字,可见受家庭熏陶很深。画能反映出一个人,这孩子简单素净,挺好的。”

韩淑慧没说话,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早已汹涌泛滥。

十一假期完毕,阿笙给依依打电话,关机。后来又把电话打给刘妈妈,才得知依依外出旅游去了。

10月12日那天,阿笙在鑫耀附近办事,给姑姑到了电话,中午一起吃饭,阿笙见她面色不太好,就问她是否生病了?

姑姑笑着说:“最近工作太忙,作息混乱,等忙完这阵子就好了。”

阿笙明白鑫耀对姑姑究竟意味着什么,那是韩永信的事业,她自是看得很重。劝她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语,想必说了,她也不会多加理会枇。

用餐途中接到关童童的电话,对方有气无力道:“阿笙,你有空的话过来看看江宁,她被历史系帅哥抛弃了,我和明珠怎么都劝不住。”

阿笙问了地址,然后说:“我一会儿过去。”

挂了电话,姑姑问:“有约?”

“同学有事找我。铍”

姑姑饭量很小,简单吃了几口就没了胃口,喝着水,静静的看着阿笙吃,“你和子初最近怎么样?”

阿笙说:“挺好的。”

姑姑继续问:“有没有想过结婚这件事?”

阿笙沉默的吃着食物,过了一会儿才说:“姑姑,我现在还小,结婚这事我不急。”

“子初也不急吗?”

阿笙不说话了,韩淑慧不接受她之前,她压根就没想过结婚这件事。婚姻看似只是两个人的事,但真正结合在一起之后,需要顾虑的枝枝蔓蔓实在是太多了。

韩淑慧不接受她,迟早都会成为婚姻路上的隐忧。

又是好一阵沉默,姑姑终于再次开口,声音却是紧窒了许多:“陆昌平不同意?”

“没有,陆叔叔对我很好。”

姑姑抿唇不说话,垂眸看着杯子里漂浮的花瓣:“看来不同意你和子初在一起的人是韩淑慧。”

阿笙忽然没了食欲,刀叉搅动着盘子里的意大利面,心事烦扰,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清脆,隐隐刺耳。

顾清欢靠着沙发背,微阖着双眼,仿佛雨后睡莲,很安静。

阿笙放下刀叉,侧眸望向落地窗外,看着外面白花花的阳光,无言的沉寂里,阿笙忽然觉得06年的阳光似乎太厚颜无耻了一些,从九月到十月,每天按时出现,怎么看都有些没脸没皮。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长得貌美如花,同性莫不艳羡不已,但美貌却注定无法和才学兼容。江宁那一年究竟是怎么瞎猫碰上死耗子光荣考上t大,阿笙等人不知,她们只知道这么一位女中极品,却在感情道路上屡屡受挫。

但凡她喜欢交往的男生,第一次相见,对她绝对是惊艳,第二次相处,绝对是惊愕。

这位历史系帅哥跟江宁的恋情仅仅维持了不到半个月,最终男方率先开口,自此分道扬镳。

阿笙去的时候,江宁正羞恼的喝着酒,跟女疯子一样扯着薛明珠的肩,琼瑶剧附身,疯狂的摇着薛明珠,一遍遍的问着:“为什么啊?为什么啊?”

薛明珠干脆当自己死了,闭着眼睛,只要不头晕恶心,就任由江宁闹腾着。

阿笙走进餐厅包间,捞了一把椅子远远的坐在角落里,自知能力尚浅,既然没法劝江宁,看着她发疯也是可行的。

江宁分手原因有二。

一日,江宁和历史男牵手去影院看电影,那是一部泰国惊悚片,等待入场时,江宁问历史男:“知道顾笙吗?”

“知道。”彼时顾笙在t大已是声名鹊起,历史男想不知道都难。

江宁吃着爆米花:“她很喜欢泰国一位名作家。”

历史男其实对于江宁的话还是很感兴趣的,但他怎么都没想到,江宁接下来说出的作家名会是“泰戈尔”。

历史男还没消化完,就又听江宁说道:“其实我也喜欢泰国,等以后毕业了,真应该去泰国看看泰姬陵…”

据说那天历史男脸色发青的看着江宁,一直到电影放映结束,也没搭理江宁。

后来江宁把那天说过的话原原本本讲给薛明珠,让她帮忙分析,这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薛明珠仰天长叹:“大姐,泰戈尔是印度的,泰姬陵也是印度的,你有点常识好吗?”

“印度的吗?”江宁皱起好看的眉,埋怨道:“那他们没事都姓泰干什么,这不是存心唬人吗?”

薛明珠倒在床上想吐血。这人怎么这么厚脸皮啊?还好意思埋怨别人。

当然此事并不能导致两人分手,真正让两人分手的致命原因是历史男的亲妈。

历史男不是本市人,假期和江宁都没回去,历史男母亲来t市旅游,听说儿子交了女朋友,正好过过眼。

初次见面,第一印象双方还不错,坏就坏在江宁的一张嘴上。

晚上等待上餐,得知未来的婆婆只有四十四岁,江宁顿时笑颜如花,亲密的挽着未来婆婆的手臂:“我还以为您少说也有五十多岁,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阿姨您平时都是怎么保养的?”

未来婆婆传授江宁保养秘笈才怪,听了江宁的话,脸当时就绿了,狠狠的瞪了儿子一眼,恼羞成怒之下饭也没吃,拿起包就走了。

历史男也有些气急败坏,追出去之前颤抖着手,直指江宁:“你行啊!你真行…”

如此历史男迫于母亲那边的压力,隔天就跟江宁提出了分手。

如今江宁伤心痛哭,薛明珠不冷不热的说她没脑子,江宁不服气了:“如果他真心喜欢我,就算我没脑子,他母亲再不喜欢我,他也不会轻易跟我说分手。”

对于这话,阿笙还是很有触动的,终于说了劝慰江宁的第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话:“那你还哭什么,你失去的不过是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现在应该做的不是哭泣,而是微笑才对。你应该谢谢他的成全和放手,要不然你不会知道你们这段情究竟有多经不起考验。”

这天下午,陆家有客来访,家佣薛阿姨开得门,看到那人时,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几分钟后,薛阿姨方才返身回来,打开了雕花大门:“太太请你进去。”

陆家花园里,韩淑慧正拿着剪刀修理着庭院花草,离得很远就听到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渐行渐近,韩淑慧时至中年,性子足够的稳,也足够的淡,没有抬眸看向来人,更没有在来人走近时,有先行开口说话的打算。

那天仍然是一个大晴天,阳光明媚,天空很蓝,干净的不忍直视。

“我是为阿笙来的。”顾清欢开门见山。

韩淑慧修剪花枝慢条斯理,极具耐心,声音多少有些轻漫随性:“儿子大了,他有自己的选择,我的意见很重要吗?”

“重要。”顾清欢皱了眉:“因为我导致你无法喜欢阿笙,这对她不公平。”

“那么,究竟要怎么做才能称得上是公平呢?”

说这话时,韩淑慧终于放下手头动作,转眸看向顾清欢,四目相对,表面看来波澜不惊,但眸中却都溢满了隐痛。

顾清欢目光真诚:“淑慧,当年鑫耀收购案导致你朋友…我很抱歉,但我不后悔,商场历来如此,你也是游走在这个圈子里的人,应该更能明白经营层有着太多的苦衷和身不由己。”

韩淑慧眼眶漂浮着一层雾气,苦衷?身不由己?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往来十几年,亲如姐妹,从此以后友谊死在了身体里,怎么能说忘就忘。

怪韩永信和顾清欢手段阴狠,还是怪朋友心性太弱,承受不了打击?

再多的怨和恨也挽回不了一条生命的陨落。

再也没有修剪花草的兴致,韩淑慧把花剪搁到一旁,淡声道:“我没你想象中那么高风亮节,如果不是知道‘徐启光’的存在,你以为在我朋友和哥哥相继死后,我会让你走进陆家大门吗?简单的是非观,我懂。你宁愿被误解,依然顾及韩家名声,我替韩家谢谢你,但站在常静角度上,她当初为什么会醉酒犯错?女人直觉很敏锐,如果不是你和我哥哥走的太近,她何至于如此?”

顾清欢抿了唇,停了几秒才说:“常静醉酒犯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韩淑慧没表情的笑了笑,摘下手套,拿在手里拍了拍,有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漂浮着:“你可以因为一颗心脏接近我哥哥,又怎么能保证你偶尔过于关切的眼神不会引起常静的不悦呢?”

顾清欢静静的看着她:“淑慧,或许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谈。”

如果有人问,06年春夏秋冬交替,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阿笙会答:06年,几乎一整年阳光都很好。

10月下旬,阳光不再有烫人的热度,照在人身上开始暖暖的,很舒服。

阿笙学业吃紧,留在君尚的时间越来越少,偶尔过去,最常做的工作就是给那些花花草草浇水。

许晓看到,有时会笑着打趣:“瞧把你闲的,我看外面天气挺好的,你要真有那份闲时间,干脆把它们都搬到外面,晒晒太阳。梵”

还真别说,阿笙竟真的一罐罐搬出去,陆子初走出来看到,也不多说什么,不动声色的唤人帮忙搬陶罐…

许晓坐在办公室里,隔着玻璃窗看到这一幕,嘴角笑意泛滥成灾:有趣铌。

从没见陆子初如此纵容的对过谁,当然阿笙除外,许晓意识到boss是真的陷进去了。

望江苑书房墙壁上挂着一幅书法作品,阿笙觉得很熟悉,跟父亲顾行远的书法颇为相似,也曾想过会不会是父亲写的,但又觉得不太可能,父亲和陆子初私下好像不曾有过接触。

问过他,“粥”是什么意思?

“把粥熬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说这话时,他一把捉住她,把她扛在肩头,安放在沙发上。

10月末,天气渐凉,虽说书房里铺着地毯,但并不影响凉气从地板里窜逃而出。

她不喜在二楼区域里穿鞋,就这么赤着脚走路,每次看到,陆子初总要一边训斥,一边无奈的拿鞋给她穿。

半跪在地上,白皙的脚落入他的掌中,显得很小,他就那么沉默的盯着看,手指温存的摩擦着她的脚背,于是阿笙觉得似乎就连冰凉的脚也开始有了温度。

这一幕,不期然让她想到了韩愈。

俱乐部里,他也曾这样握着她的脚,虽然吻着她的脚背,眼里却有着莫名的寒气。

也许是她看错了,她竟觉得那双寒气逼人的眸子里溢满了掠夺和霸占。

恍神间,触及一双漆黑深邃的眸,较之往日暗沉了许多,她明白那是什么。

“想什么呢?”简单的问话里,声音早已沙哑。

陆子初并不是一个贪欲的人,反而很有节制,但若被他拉上~床,必定要折腾很久。

如果他在日常生活中是个情绪难辨的谦谦君子,那么他在床上就是一个很有野心的霸主,身体线条每一寸都带着张力,跟往日截然不同。

他喜欢把她撩拨的情难自制,当她眼眸水雾蒙蒙的看着他时,是他最为情动的时刻,扣着她的腰身,唇舌在她白皙柔软的胸前流连:“叫我子初…”

她若不应声,他落在她身上的吻就会越来越轻,宛如羽毛撩心,饱受折磨的那个人无疑是阿笙。

于是略带幽怨的“子初”唤出口,很难想象得到,平时自制力极好的他,闻听她的话,眸子里隐有笑意,动作更是迷恋失控。

情事开启,他们是彼此的第一人。

第一次懵懂,一切只是出于本能,经过长时“演练”,早已娴熟游刃有余,在床上他很少变着花样寻求新刺激,多是最直接的方式,但却很温柔,想要摆平她,对他来说很容易,阿笙根本就没有招架的能力。

他是很喜欢逗她的,每一次欢愉结束,他都会来上一句:“你还想不想要我?”

阿笙看着面上如常,情绪掌控极佳的陆子初,多是无言以对。

这人混淆事实,究竟是谁想要谁啊?好吧!被他撩拨的意识沦陷时,她对他同样饱含。

男女欢爱,性为辅,这并不令人羞惭。

一次,正到关键时刻,杜蕾斯没了,彼时她只觉得身体在他的亲吻中仿佛要融化一般,见他起身,拉着他:“明天再买。”

听着她格外柔顺的声音,看着她期期艾艾的眸,他是很想把她压在身下缠绵一番的,但理智最终战胜了,安抚的亲吻她:“你还没毕业,怀孕的话不好。”

阿笙心里是感动的,她能感受到来自灵魂那里传递出来的温度。

陆子初最终半夜开车出去买杜蕾斯,等他回来,她已经睡着了。

某人失笑,看了一眼手中的杜蕾斯,放在床头柜里,是不忍心叫醒她的,只能暗自压抑。

躺在床上,陆子初手指伸到她胸前,拿着那枚挂在她脖子上的银戒,反复看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诸如此类的句子,听多了,仿佛真的已经手牵着手在梦里走完了一生。

埋首在她肩窝处,他轻声低喃:“梦里是否有我?”

阿笙那天晚上确实梦到了陆子初,她梦到她和陆子初变成了这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梦里,那是一个春日,微风徐徐,街道两旁的花都开了,层层叠叠十分耀眼夺目。

人潮涌动,他和她在街头擦肩而过,只可惜故人已不识,走远了,她回头望去,方才觉得那人…自己似乎曾经认识。

隔天书房里,陆子初在办公,她窝在沙发上翻看泰戈尔诗集,看到了这么一句话:“我们一度梦见彼此是陌生人,醒来时却发现彼此是相亲相爱的。”

那一刻,梦境和诗句吻合,阿笙感慨万千。

她把这话念给他听,问他是否认同这句话。

“不认同。”他从电脑前移开眸子,盯着她,意味不明的看了好一会儿,方才轻漫开口:“我梦见你的时候,你不是陌生人。我也不会因为一个陌生人,在大清早用手解决我的生理。”

话音隐带谴责,似乎在说她昨晚不等他回来就先入睡,有些过分。

“…”阿笙沉默,还真是,没办法交流啊!

11月,似乎秋天还没怎么过,就迎来了隆冬。

一连多日细雨纷纷,这天阿笙撑伞外出,路过一家花店,脚步在外迟疑了几秒,终究还是推门走了进去。

吸引她入内的,不是今日有了好心情,心血来潮想要买花,而是店里那对老夫妻很吸引人。

年迈渐老,两人坐在花店里喝着茶,吃着糕点,云淡风轻的说着话,笑声不断。

几分钟后,阿笙抱着一束小向日葵从花店里走出来,她在想,所谓云淡风轻多是年轻时饱经故事打磨,她不喜,但若有一天,她和陆子初一起变老,她是很愿意和他坐在一起云淡风轻说着话的。

隔天去看望韩老太太,得知她要来,早早便站在了门口,阿笙眼眶有些热,仿佛看到了离世两年的奶奶。

以前每到放学时间,知道她会回来,奶奶也会像韩老太太一样站在门口迎她回来…

生活看似没有任何变化,日复一日的推进着,但仔细一思量,很多事情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改变。

不知何时起,“顾笙”这个名字早已被韩老太太放在了心里。

老太太是知识分子,满头白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看上去精神矍铄,每次去看她,房间里都是干干净净的,穿的也很体面,沧桑的眸有着诸多的尘埃落定,永远都是那么波澜不惊,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击垮她,只要她愿意,任何事都可以变得云淡风轻。

最近感受最多的就是“云淡风轻”,阿笙不确定这个词对于一路斩荆披棘的人来说,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

老太太精神不太好,从十月份到十一月,病情减退,但却面带病容。

陆子初带她去医院,多是推脱不去,像个孩子一样闹别扭:“就是寻常的小感冒,你这是咒我有病呢!”

陆子初只能作罢,就连韩淑慧也无计可施,老太太脾气犟起来,谁也劝不住。

请医生过来看病,抓了中草药,每天熬着吃,院子里开始弥漫着一股草药味,闻着就觉得苦涩。

老太太生病,家人自是很担心,几乎每天都有人驱车去看她,阿笙看了,触景生情。那情,是亲情。

那天回去,坐在公交车上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声音有些哑,在电话里压抑的咳嗽着,她问:“怎么咳成这样?”

父亲笑:“这几日,旧金山天气不太好,外出办事着了凉,不碍事。你在国内要好好照顾身体,别感冒了。”

她应,眼眸里的水光却沉甸甸的,仿佛不经意间就会瞬间失重,急速坠落。

2006年11月22日,这天是司法考试查分日,毫无疑问楚楚成绩通过,宴请同学欢聚。

t大遇到阿笙,楚楚眸光淡淡移开,阿笙松了一口气,最近忌讳口舌之争,楚楚不跟她过不去,这让她轻松许多。

楚楚和她擦肩而过,香风扑鼻,很好闻的味道,但在冬日里尽显凛冽。

关童童曾经说过一句话,她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有人为楚楚立了贞节牌坊,禁欲气质太浓郁了。梵”

也是在那个时候,阿笙才发现,这世上人人都不是善茬,即便是看似良善温软的关童童,如果她愿意,她依然可以把语言幻化成蝎子倒钩,毫不留情的刺伤敌人。

508宿舍的人没有去,听说那天参加宴请的同学不及阿笙宴请那日三分之一。

对于这些,阿笙是无暇顾及的,给依依打电话,询问考试成绩怎么样,她在电话那端笑了笑:“没过,不过没关系,明年继续。”

阿笙问:“打算考研吗?铌”

“先找事务所积累经验,总不能一直闲着。”电话那头很嘈杂,阿笙问她在哪儿,依依说:“杭州。”

阿笙不说话了,忽然想起了许飞,前不久他动身离开t市,把实习地点定在了江水绿如蓝的杭州。

挂断电话前,阿笙问:“许飞和你在一起吗?”

“前两天刚刚见过。”

“有他在你身边,我很放心。”阿笙说。

研二,阿笙很忙,再加上教授很器重她,阿笙每天都会逗留在图书馆和研究室里,几乎不再去君尚,也很少再接辩护案。

教授曾找她谈过话,打算写推荐信,送她出国深造。

阿笙拒绝了,这样的拒绝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教授后来迟疑开口:“是不是因为陆教授?如果是因为顾虑他,我可以找他私下谈谈。”

“不是。”阿笙笑了一下:“教授,我目前还没有出国的打算。”

父母远在美国,她如果想出国,早就离开了,迟迟不走,只因为舍不得那个人。

手头有好几份等待发表的学术论文,这天在图书馆待到临近中午,陆子初打来了电话。

那天是11月24日感恩节,他在电话那端说:“中午一起吃饭,我去接你。”

她看着桌上一大堆文件,头有些疼:“晚上可以吗?我现在有点忙。”

“嗯?”

尾音上扬,他发出这样的语气词,很有可能是没有听清楚她在说什么话,因为她听到他在电话那端跟人说话,然后噪杂声消失,片刻后响起他把窗户打开的声音…

果然,他开口问她:“你刚才说什么?”

阿笙可以想象他说话时的表情,或许他正在微微挑眉。

阿笙盯着桌上的论文看了一会儿,放下笔,临时改了原话:“在哪儿吃饭,我自己过去。”

原以为会迟到,没想到阿笙竟然来早了。

位置是提前就订好的,阿笙进了餐厅,报上陆子初的名字,已有人领她走了过去。

侍者上了热茶,阿笙脱掉外套,随手把围巾搭在椅背上,等待陆子初的同时,拿了一本书静静的翻阅着。

刚看了几页,手机里就来了短信,是陆子初发来的,老实说看到短信内容,阿笙脑袋有些懵。

陆子初说离开公司的时候遇到了韩淑慧,午餐可能要三个人一起吃了。

对此,阿笙是无奈的,但又不能临阵脱逃,只能坐在那里等着,并非惧怕韩淑慧,也没有那么多的紧张和不安,她只是觉得韩淑慧不喜欢她,用餐相处起来会比较尴尬。

韩淑慧态度依旧,跟她儿子一样,都是深藏不露的人,阿笙道行尚浅,看不出端倪,也不愿让自己变成胡思乱想的人,只能默默的吃着饭。

中途去洗手间,没想到韩淑慧也来了,阿笙这才有些拘谨,礼貌的唤了一声“阿姨”之后,便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韩淑慧洗完手,抽出一旁的纸巾擦了擦手,走到洗手间门口,不知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阿笙,开口问她:“圣诞节和子初有特别安排吗?”

“还不清楚。”阿笙完全是下意识回应韩淑慧的话,不明白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韩淑慧说:“如果有空,不妨来家里吃顿家常便饭。”

“…”阿笙有些愕然,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韩淑慧这是…她之前还说不想看到她的。

韩淑慧目睹她的表情,敛了眸:“你也可以拒绝。”

阿笙反应过来,已经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什么,嘴角浮现出感激的笑意:“谢谢阿姨。”

彼时韩淑慧已经转身,听到那声“谢谢”步伐小小停顿,走出洗手间,看到儿子斜倚在一旁看着她,韩淑慧是很想叹气的,儿子大概以为她会为难顾笙,所以才会跟了过来,如果不是她们站在女洗手间里,他是否会冒冒失失的闯进去?

“你们吃吧!我还有事,先走了。”甩了这么一句话给儿子,韩淑慧回到原座位,拿起包率先离开了。

阿笙从洗手间回来,没有看到韩淑慧,正想开口问陆子初,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语调平淡:“我母亲刚才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阿笙明白他在担心什么,就把韩淑慧的话都跟陆子初说了。

陆子初听了,眉却越皱越紧。

那天,陆子初给韩淑慧打电话,“妈,我很抱歉。”

韩淑慧正在工地里,声音混杂在机器声里,几乎微不可闻,她说:“人是你挑的,过得好,是你的福分;过得不好,是你的命。”

那天,陆子初握住阿笙的手,语气坚定,是在说给她听,又像是在说给他自己听:“阿笙,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

12月下旬,天气已经从热烈走向了冰寒地冻。

阿笙给父亲又打了几次电话,有时没人接,有时候接了,电话那端尽是咳嗽声。

她起先会叫他看医生,到最后她就那么一遍遍的听着,难过的情绪仿佛水藻一般缠绕着她。

中国和美国,距离太远,她能做的实在是太少。

给哥哥打电话,是母亲接的:“前不久你哥哥和徐秋闹分手,徐秋离家出走,你哥哥走的急,手机落在了家里,最近跟家里联系,号码都是异地号。”

阿笙沉默不语,挂断了电话,原指望哥哥多照顾双亲,现在看来,他自己也是分身乏术。

转眼间,迎来了圣诞节。

虽然事先计划好去陆家吃饭,但阿笙还是央着陆子初买来了圣诞树,每日从学校回来,花时间费心装扮着。

一棵圣诞树,低处交给她,高处通常都是他踩着梯子完成的,看着树枝上挂满了礼物,那种喜悦是无法言喻的。

12月25日去陆家吃饭,这次阿笙去厨房帮韩淑慧擦碗,她不再说那些难堪的话语,把洗好的碗递给阿笙,无言但对阿笙来说足够了。

那天没有开车,陆子初拿着阿笙的围巾走出来,帮她系上时摸了摸她的脸,含笑问她:“要不要走走?”

“好。”

于是陆子初转身示意陆家司机回去,牵着阿笙的手走在了灯光朦胧的大街。

风很大,寒意无情的凌虐着他们栖息的城。

阿笙转眸看陆子初,被他捕捉到窥探目光,低低的笑了:“其实你可以光明正大的看,我不介意。”

阿笙笑而不语,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阿笙回头望去,十指紧扣的同时,影子亲密无间。

她问:“这条路有多长?”

“长到可以一直走下去。”他说。

过完圣诞,t市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一场雪。

并非鹅毛大雪,而是很小的冰雹,砸在身上,调皮弹开,似乎只是在跟人类进行着一场自娱自乐的恶作剧。

冰雹也有凝结成冰的能力,地上薄薄的起了一层冰,阿笙走出图书馆不察,直接跌倒在地。

也不知她和陆子初是否真的心有灵犀,只知道她滑倒后,陆子初的短信就发过来了:“下雪路滑,外出小心。”

她也没多想,直接回了一条短信过去:“晚了,已经滑倒了。”

不该发这条短信的,后来听许晓说,会议开到一半,陆子初忽然起身离开了…

那天校园图书馆,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穿着黑大衣,头发和肩上还有未曾融化的雪粒,就那么旁若无人的来到她面前,眼神隐含斥责,蹲下身体的同时,手已经抚上了她的膝盖:“有没有摔伤?”

短短几个字,却勾出了阿笙内心最深处的柔软,那一刻忘了那里是图书馆,忘了有那么多双眼睛正在看着他们,阿笙轻轻抱着他:“没有,我很好。”

他轻拍她的背,温声道:“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去医院了,因为他是她最好的医生。

转眼间,t市迎来了2007年。

一月初,天空飘着雨,在这样的坏天气里,阿笙论文在权威报刊接连发表,江宁和薛明珠去报亭买报纸,前面有两个低年级同系女孩子正在议论阿笙。

女孩甲:“又是顾笙,怎么每次都是她见报?”

女孩乙:“如果你男朋友是大学教授,你的论文也能每次都见报。”

女孩甲:“什么意思?”

女孩乙:“说不定这些论文都是陆教授代写的。铌”

据说那天江宁和薛明珠为阿笙鸣不平,和那两个女孩子起了口舌之争,险些打起来,事后在图书馆找到阿笙,一个个自是愤愤不平。

江宁把报纸甩在了桌子上,“啪嗒”一声很响:“阿笙,这不公平,她们根本不知道你有多努力。”

薛明珠也是气呼呼的:“我能说我很恶心这种人吗?见别人比自己优秀,就百般挑刺,恶意中伤,分明就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对于这些,阿笙是有察觉的,但却不做反应,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传闻,最好的办法不是恼羞成怒直面回击,而是在最糟糕的时刻等待冷却。

2007年,步入21岁的她,在有些人眼中还很年轻,但却早已过了逞凶斗狠的年纪。她把幼稚抛弃在了18岁之前,18岁之后,开始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江宁和薛明珠为了她挺身而出,她是很感动的,那些感动足以维持一整天的好心情。

1月5号,老太太凌晨左侧腰部疼痛不已,拨通韩淑慧电话,紧急送医,诊断出患有肾结石。比较严重,老太太这样的年纪动手术有些危险,只能先用药物进行治疗。

阿笙去医院看望老太太,老人极力维持着精神劲,反复念叨着:“不是什么大病,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阿笙有时候过去,老太太睡着了,她就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她,保持一个姿势,可以就那么坐上一整天。

她握着老人的手,瘦削、苍老、透着不健康的颜色。

阿笙忽然想起了远在美国的父亲,近日他已很少接她电话,他不愿再让她听到他剧烈的咳嗽声。电话打过去,多是母亲接听电话,说起话来也是吞吞吐吐的,追问父亲身体怎么样?母亲试图轻松,但语气难免夹杂了几分沉重:“没事,有我呢!”

“哥哥还没回去吗?”

母亲轻叹:“我一个人也可以,你好好的。”

阿笙喉咙有些紧,紧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她在母亲支支吾吾的言语中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和不安。

她无法好好的,那是她父亲。

小学三年级,她代表学校去邻市参加考试,父亲陪她一同过去,考试结束,她说:“饿了。”

父亲买了一碗面给她,然后坐在对面含笑看着她。

“爸爸,你怎么不吃?”

“爸爸不饿。”

很多年后,她依然能够记得父亲嘴角的那抹微笑,慈爱温柔。

后来她才知道,父亲钱包被人偷走了,身上只有一碗面钱。回到家中,他对母亲只说了短短几个字:“不能饿了孩子。”

长大之后,历经世事,方才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也是最无私的,这份倾心相待,多是子女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才能铭心体会。

她给母亲打电话:“爸爸病得重吗?”

彼岸长时间沉默,然后母亲“嗯”了一声,电话这端,阿笙眼睛很烫,一滴泪“啪嗒”砸落在纸页上,晕湿了上面刚写好的字迹。

她有很多理由滞留t市,却没办法忽视身体里滚烫的血液叫嚣。

06年卷走了所有的好天气,所以老天才会让07年初遭遇了长达半个月的坏天气。

一连下了两天的雪,地面被冰雪覆盖,触目所望皆是湿漉漉的。

犹记得来到t市,第一次看到雪花,阿笙饱含欢喜,现如今竟然开始学会了厌弃。

老太太晚上疼得睡不着觉,陆昌平和韩淑慧毕竟人到中年,熬夜不好,虽然请了陪护,但陆子初晚上还是守在了医院里。

纵使在这种时候,他依然会打电话叮嘱她晚上盖好被子;出门小心,衣服穿厚,甚至让吴奈接送她来往学校…

阿笙想过要把父亲的事情说给他听,但在他疲惫的言语里是不忍多说什么的。

有些学校硕士两年就能毕业,不同的学校,不同的专业,所谓时间限制也会不一样。t大实行学分制,阿笙研一就修满了学分,研二提前完成工作量,还有频繁发表的论文,这些早已成为学校衡量一位学生专业成绩的标准。

周一,阿笙找到了授课教授,提出自己想要申请提前毕业,当然前提需要教授同意放人。

教授沉默了许久,轻轻叹着气,盯着申请书看了许久,仿佛与那张纸有着难以割舍的情谊。

教授说:“如果按照正常渠道的话,你还有半年就能顺利毕业,现在申请提前毕业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你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顾笙…”教授说到这里,又是好一阵沉默,最后抬眸定定的看着她:“就这么放你离开,作为老师,我舍不得。曾经劝你出国深造,被你屡次拒绝,那时候一心盼着你出去为学校争光添彩,现如今你终于要出国了,没想到却是以这样的形式…”

阿笙心里并不好受,“老师,我很抱歉。”

办公室内短暂沉寂,最后教授终于松了口:“这事我一个人定不了,我找领导商量一下,有结果了通知你。”

“放假前可以给我结果吗?”

“我尽量。”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笙开始申请办理美国护照,她不知道这次去美国,需要逗留多久,如果学校同意她毕业再好不过,倘若不同意,只能视父亲病情而定了。

陆子初每天在医院和事务所之间来回奔波,晚上回到望江苑,阿笙多是躺在床上睡着了,只不过半夜总会被翻来覆去的她扰醒。

“睡不着?”他轻声问她。

她在被子里摸到他的手,握紧了,却不说话。

最近她有些心不在焉,每次见他也是吞吞吐吐,她有事情瞒着他,他是知道的。原以为不管是什么事,她都会主动告诉他,但陆子初没想到,最先告诉他这件事情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授课教授。

1月16日,校方接受阿笙毕业申请,她是打算今日回到望江苑跟陆子初坦白的,只是没想到,陆子初竟然会在家。

他坐在客厅里,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跟我说?”

阿笙沉默,他这么问,就代表他已经知道了,事已至此,容不得她逃避,终是开口说道:“前几天我申请了提前毕业,校方同意了。”

闻言,陆子初只默默的看着她,冷静锐利的眸子攫取她脸上每一寸表情,看到这样一个他,她是心虚的,心虚的无法直视他的目光。

她竟然也会心虚?

陆子初是很想发火的,但理智占了上风,“我能知道你为什么要申请提前毕业吗?”

“我爸爸在美国生病了,我…”

“所以你申请护照,打算前往美国?”陆子初表情是平静的,语气也是镇定无比,但冷峻的面容上却透着一丝裂缝:“顾笙,如果我不问,你打算瞒我多久?出了这种事,我居然是最后一个才知道,我陆子初在你眼里究竟算什么?”

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阿笙除了说对不起,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客厅明明灯光明亮温暖,但陆子初脸上的表情却始终都是冷冰冰的,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声音方才响起,暗沉的听不出半点情绪:“阿笙,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

到最后,他终是不忍对她发火,抿紧了唇,近乎漠然的看着她…

阿笙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客厅里,他的话尚且还在耳畔嗡嗡作响,伴随“砰”的一声响,阿笙心一颤,耳畔传来撕裂的疼,再抬眸,客厅里早已不见陆子初的身影。

最怕告诉他,他不知道她有多想和他在一起,如果说了,但凡他有丝毫不舍,都会动摇她前往美国的决定。

爱情和亲情对于她来说,占据天平两端,没有所谓的轻重,她爱陆子初,但也深爱家人。

亏欠父母太多,所以有着太多的心生不忍。

那句“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让她无力反驳。

这天晚上,陆子初开车前往医院,冬雪笼罩着这座城,入了夜开始泛起淡淡的雾气,婉约的白,若隐若现。

医院里,老太太见陆子初去而复返,盘查之下得知事情经过,反倒劝解道:“阿笙是个好孩子,对老人尤为孝顺,对我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父母了。现如今我生病住院,她每天看到我,难免会想起她父亲,你要学着体谅她。不告诉你,换身处地想一想,何尝不是在乎你?梵”

静了一瞬,陆子初说:“我生气,不是因为她瞒着我,而是我在她眼里竟是那么不明事理的一个人。”如果她说她要去美国,他难道还会拦着她,不让她走吗?

“有什么事,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说,她现在正是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就这么丢下她不管,难保小丫头不会胡思乱想。”

老太太说着,见陆子初蹙了眉,忍不住笑了笑,催促他回去,活了大半辈子,人生倒着走,看多了情情爱爱,面对阿笙,老太太知道,她是那个可以和子初灵魂契合,携手一生的人。

阿笙理智清透,却在这件事情上忐忑难安,欲言又止;子初清淡孤傲,却能在最生气的时候还记挂着阿笙喜悲,只能说在这段恋情里,他们都是沦陷方。

所谓天长地久其实很简单,遇到那么一个人,她看到他会心生欢喜,他看到她亦是。

那天,陆子初回望江苑途中,收到了阿笙的短信:“快放假了,我回学校住两天。”

508宿舍,薛明珠数落阿笙:“难怪陆子初会生气了,你这么瞒着他,确实是你不对。铌”

数落归数落,得知阿笙要前往美国,她们是不舍的,江宁说她没良心,事先也不知会一声。

还有关童童,尚未离别,就已经开始流眼泪了。

大学同窗情,由陌生走向热烈成熟,前往美国不到半月,离别在即,阿笙心里忽然泛起莫名的伤感。

夜晚,她们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仿佛已经提前迎来了更年期,不知疲倦。

江宁一句话出口,让夜间谈话戛然而止。

江宁说:“其实我们在一起,哪有半个月,还有两天学校就放假了…”

无言的沉寂笼罩着508,大学生涯似乎还没怎么过,转眼间竟已走向了分道扬镳。

03年进入t大,到07年即将离开t大,阿笙对它的感情且深且浓。

她前去办公楼,一一鞠躬感谢曾经教过她的老师,心怀感恩,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如今的顾笙。尽管她并没有成长得很出色,但她始终都在努力着。

她是t大学生,是从那里走出来的人,一辈子都是。

03级法学系教室里,她站在讲台上,彼时天已放晴,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女子安然沉静,眉目静好。

时光是厚待她的,比起03年的青涩懵懂,07年的她淡淡眉眼,寡淡睿智,就那么站在讲台上,被阳光温情沐浴,越发显得清丽动人。

07年1月下旬,03级本科毕业,尚未毕业的学生们记住了阿笙的美,仿佛一块被埋藏多年的璞玉,终于绽放出最耀目的光彩。

其实她一直都在醒目的发着光。

黑板上写着几个偌大的粉笔字:致青春,我们心目中永远的班代。

他们齐声合唱《朋友》,熟悉的音乐,可亲的同学面前,阿笙移开了眸。

玻璃窗上,女子脸庞清晰,隐有泪花滚动。

众人起哄让她发言,她那时才发现语言究竟有多苍白,她在一双双殷切的目光下,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迷茫和难过。

她说:“来到t大,我最大的成就不是来自于学业,而是你们。感谢大家在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陪我一起尽情挥霍青春,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开始明白:朋友,不再是听说。”

正是这群朋友,让她学会了凡事多思量,身为班代,不管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尝试询问他人的意见,遇事多斟酌。

一句“善自珍重”逼出了同学们内心最深处的温软,有人开始潸然泪下。

约好每年都要聚上一次,届时春暖花开,正是青春肆无忌惮时。

遗憾的是,在这句话说完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她始终没有兑现承诺,屡次失约。

放假前一日,消失很久的陈钧给她打来了电话,“阿笙,一路顺风。”

陈钧话语里的忧伤,阿笙听出来了。对于爱情,没有得到,所以才会显得越发美好。除了陆子初,阿笙很少对一个人有着太多的探究求知欲,没有那么多的热情去完成一场华丽丽的心灵剖析。

对她来说,没办法回应,却一味窥探,反倒是一种罪过。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软肋,她的软肋无疑是陆子初。

已经两天了,陆子初没有给阿笙打过一通电话,也许他还在怪她。

她是想念他的,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哪一个都没有“想你”要来的直抵人心。

家门口,他看到等候多时的她,清丽的脸庞在寒风下冻得红红的。

他是很想板着脸说话的,但她一声“想你”,却让他生生止了话。

未开启的话语尽数斩断,他紧紧搂着她,低头吻住她的唇,掠夺着她的呼吸,那般激狂纠缠,不舍的那个人岂是只有她?

床笫之间,他向来顾虑她的感受,但那天却失去理智的在她体内欢愉纵情,推进中,有一种陷入癫狂的迷失感在体内肆意蔓延。

一再的索取,偌大的卧室里一时只有他和她的喘息和低吟声,蚀骨的快感让阿笙在那一刻有了全新的领悟,仿佛迷失已久的孩童终于在他的牵引下找到了回家的方向。

那天他们一直做到了凌晨三点,直到耗尽身体最后一丝力气。

只记得最后,她抚摸他汗湿的发,轻声说:“子初,我们不要吵架。”

“好。”

“你不要生我的气。”

“好。”

他应声的时候,声音温暖,把她搂在怀里,只因他听出了她话语间辗转的诸多委屈。

对她,他心存纵容和宠溺,只因他愿意。

1月18日t大放假,19日方才有学生开始陆续离校,学校广播里播放着水木年华的歌:《一生有你》、《蝴蝶花》、《今天我们要走了》…

一首首怀旧歌曲,听在耳里,有一种无力把持的狼狈。

江宁她们站在校园里,跟着水木年华一首接一首的唱,旁若无人。

终有唱累的时候,挥手告别,讲好谁也不许回头。风很大,阿笙回头看她们,她们拉着行李箱,长发在风中肆意飞舞着,最终离她越来越远。

校园里,阿笙伸出五指,有光影投落在她的脸上,隐有温暖的痕迹。

早就说过,她不喜离别。

陆子初和阿笙原本就不是多话的人,离别在即,很多时候都是沉默多过语言。

他会尽量抽时间回来陪她,像往常一样温和的生活着。不提离别,似乎离别的阴影就照不到他们的身上。

出发前几日,陆子初就开始帮她整理行李,见她带着刑法课本,也不多说什么,嘴角却有着难得的笑意。

走近,阿笙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等爸爸身体好一些,我就回来。”

“说不定不等你回国,我就去美国看你了。”他怎么舍得和她分开太久。

就那么抱着她,开始希望时间拉长,再拉长…

尽管如此,还是迎来了离别日。

前一日老太太病重,陆子初一直守在医院里,打电话给吴奈,让他先送阿笙前往机场,说他会尽快赶过去。

离登机还有半小时,原以为他不会来了,但阿笙却在排队过安检的时候,看到了匆匆赶来的他。

短暂凝视,陆子初清隽的容颜上开始浮起温柔的笑意,瞬间就逼出了阿笙的眼泪。

07年机场大厅,他匆促赶来,道一声“阿笙”,就已经把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那天有孩童被母亲牵着手走进机场大厅,孩童无忧的吹着小泡泡,那些梦幻般的泡泡飘向相拥的人,触及,瞬间幻化成虚无。

吴奈站在不远处,不知为什么,忽然觉得很难过。

07年1月走进尾声,陆子初温热的唇落在阿笙额头上:“阿笙,你等我。”

闻言,女子嘴角扬起温暖的花,只因她相信爱情。

ps:明天大更。

阿笙的快乐时光永远停留在了2007年。

无忧的豆蔻年华里,她遇到了陆子初,一眼心动,仿佛刚刚退潮的海滩,柔软而温润。谁能想到机场一别,爱情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尽头,戛然而止在那个春寒料峭,乍寒乍暖的春日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所谓的后来。

07年,那时候的她,在他目光注视下转身离开t市,天真的以为横跨在两人之间的只是一场小小的离别,殊不知错过的却是6年茫茫无期。

一句:“阿笙,你等我。”是开始,也是结束。

这么多年了,“陆子初”三个字一直在她灵魂最深处绝望的盛开着,她始终坚信他会来接她,却不知等待他的同时,岁月蹉跎了她的目光,那里面安放着迟暮人才该有的悲凉钤。

13年西雅图,迟来六年的重逢,没有带给她太多的喜悦,她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仿佛在看一去不复返的青涩之恋。

始于爱,终于爱。西雅图的阳光之所以有直入人心的力量,是因为它常年被阴雨笼罩,因为阳光少,所以才弥足珍贵,而她的笑纵使再如何明媚,也注定沾染了太多濡湿洽。

彼岸酒吧,他让她把曾经的顾笙还给他。她无力偿还,回忆过去,她的表情有些麻木,也有些漠然,长达六年的分离,早已让她变成一个阴翳的女子,学不来旧时言笑晏晏,就算此刻包间外同学云集,包间内被他赐予温暖,她依然会觉得六年如梦。

怎么一别就六年了呢?

以前喜欢看书,吴越王和王妃极其相爱,王妃回门数日,吴越王写信一封:“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吴越王看到花开,心中思念备至,虽恨不得妻子立刻回到他身边,却终是不忍扰了妻子思亲兴致,于是便用了“缓缓”二字。

那时读到此处,心是暖的,男子深情令人动容。

她那时候想,古有吴越王,今有陆子初;虽然不同年代,却都是花开明媚的男子。

再见,他仍是陆子初,却早已不再是陆子初,时至今日,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能把笑容演绎的分寸在握。

一张报纸,多是捕风捉影,却让她看到了六年后的他,早已成为众多女性心目中的梦中情人,从律师走向集团掌权人,他在镁光灯下完成了最华丽的转变。

他们都变了,他变得不善于表达,习惯把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掩藏在波澜不惊的外表之下,用平静的微笑粉饰太平。

脸颊相贴,仿佛两只伤痕累累的困兽,固执的汲取着对方所剩不多的温暖。他们曾经那么鲜明的温暖过彼此,只可惜却在长年累月中生疏了走近。

人人都要历经爱情,彼时蜜糖,彼时砒霜。邂逅已是恩赐,她仍然相信爱情,却早已不再对爱情心怀奢盼。

07年之前,陆子初体寒,一双手但凡到了春日多是冰凉无比;13年,手指冰凉的那个人却是阿笙。手被他握在掌心里,她能察觉出从他掌心传递而出的温暖。

先前被液体冲刷过的地方带来凛冽的寒意,可悲吗?她的人生还不够可悲吗?简直就是一场活脱脱的舞台剧,剧情不由己。

她这么想着的时候,嘴角扬起淡淡的笑,仿佛隆冬阴霾后乍现的暖春,试图通过微笑,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悲惨。

“怎么会这样呢?嗯?”她终究还是开了口,语调浅浅淡淡的,她在问陆子初,也是在问她自己。

俊雅男子看着她,彼时她眼眸无波,里面没有任何神彩,漆黑暗沉的眸带着凝固的悲伤。

陆子初心中大恸,分不清是她的话绞了心,还是她的眼神刺穿了心,只觉得一股股铁腥味在喉间蔓延着,他尝到了甜腥味。

小时候和吴奈一起看武侠剧,吴奈看到剧中人物吐血,总会嗤之以鼻,吴奈觉得怎么能那么夸张呢?那血怎么能说吐就吐呢?

可如今,何止是如今,早在望江苑看到她的信件,便有一根毒针毫不留情的扎在了心里,痛得陆子初连日来呼吸紧窒。

他不确定自己眼中是否有泪,抿紧了唇,在他即将被痛意击垮之前,将她揽在了怀里,那么紧的力道,仿佛要把她嵌进身体里。

“阿笙,我们忘了过去,重新开始,好不好?”低哑的声音混着压抑的呼吸,却再也无法烫热她的耳根。

阿笙想,聪明如他,怎么就犯傻了呢?真的能够忘记过去吗?她现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恨不得在每次出丑的时候把头埋在尘埃里,像她这样的人,还怎么开始啊?

“我好像一直都在做错事,或许我不该回国,把你变得如此难过,都是我的错,可是子初,我是希望你快乐的。”她说。

那一瞬,陆子初呼吸受窒,眼眸仿佛最幽暗的海水,遇风起浪,仿佛正在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劫。

2013年的春天,彼岸酒吧被无言的悲伤淹没,有人哭,有人默默抽烟,有人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感叹世事无常。

再如何换位思考,也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因为经历噩耗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迟来6年的同学重逢,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该报以期望重温回忆,有时候重温亦是在破坏那份美好。

短短相处,所有人都在试图找回青涩稚嫩时的感动,但6年足以让有些同学经历婚姻重组,事业起落,又有多少恋人在尘世中分崩离析…

曾经有多少人羡慕陆子初和顾笙,现如今就有多少人在造化弄人的宿命面前不能轻易释怀。

江宁情绪波动最大,哭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薛明珠劝她:“这么哭下去,对孩子不好。”

“怎么会这样呢?”江宁一边擦眼泪,一边问身旁的薛明珠和关童童。

似乎每个人都在说着同样的话,就连阿笙本人也避免不了,更何况是别人呢?

t市春日天气变化无常,来彼岸之前还不曾有下雨的迹象,离开彼岸,却开始有雨点滴落。

后车座,阿笙盯着外面的雨水看,掌心贴合着车窗玻璃,仿佛初次触及雨水的孩子。

邻座男子手指伸过去,却最终在她肩头上方停滞,就那么顾虑重重的缩了回来。

吴奈开车,透过车镜看到,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近几年,商界有多少人敬重陆子初,就有多少人背后惧怕他。虽然不愿承认,但吴奈知道,有很多事情早已不一样了。

譬如说陆子初:几年前,喧哗争议声中放弃律师行业,进军商界,处事极具威严,野心大,为人高明,在事业版图规划中出手狠辣,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不拖泥带水,几乎没有情绪化的时候。

6年前他就是一位情绪掌控高手,阿笙离开后,更是冷静到了极致,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过去,更加看不到未来,麻木的活着,日复一日…一个顾笙抽空了他的所有情感,从此以后把无畏熔炼的炉火纯青。

但今天,他开始有了某种意义上的不安,他是很想触碰阿笙的,吴奈能看得出来,有好几次他都把手伸了过去,却最终迟疑收回。

他怕吓坏阿笙。

吓坏?吴奈觉得这个词汇还真是讽刺,昔日恋人亲密无间,时间阻隔过往,不知不觉间竟已生疏到如此程度。

“到了。”

吴奈的声音拉回了阿笙的神智,这才发现车辆早已停了下来,独栋别墅,傍水而居,后倚山,地理位置极佳,占地广阔,这在六年后高楼林立的t市极为罕见。

阿笙试图回忆望江苑的别墅布局,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但她知道这里不是望江苑。

陆子初是极为注重**的人,别墅外专门设有保全系统,若是有人想进来,没被主人邀请入内的话,按规定保安一律不准放行。

“阿笙,我们到家了。”

车门打开,细雨濛濛中,阿笙看着立身雨中的男子,庭院耀目的灯光淬在他隐带血丝的眼眸里,仿佛笼了一层淡淡的氤氲之气,一片潋滟,光华琉璃。

惊鸿一瞥,惊艳绝伦,依稀有着旧时模样。

那些情绪波动的岁月里,阿笙把日子过得恍恍惚惚,偶尔时间放慢,重回旧地,细细思量,方才警觉,忽然六年已逝…

像是一个尘外来的客,阿笙站在客厅里,面对家佣打量,独自沉默。

“阿笙,她是薛阿姨。”陆子初温柔的拉着她的手,垂眸看她,气息近在咫尺:“薛阿姨以前在陆家做事,你还记得吗?”

阿笙神色麻木,仿佛没有听到陆子初的话,她望着室内某一角,那里是客厅死角,陆子初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阿笙的沉默,注定是一瞬,亦是一时洽。

薛阿姨无比震惊,不曾想到时隔六年后竟然会再次看到顾笙,看到顾笙的下一秒,瞬间就开启了6年前所有有关于顾笙的回忆。

事实上,薛阿姨只见过阿笙两次,两次都是在陆家,年轻沉静的女子来陆家做客,依稀记得嘴角扬起的笑容,足以点燃整个夜空。

跟6年前相比,她变化了许多,这种变化来自于触目一切。

顾笙穿着一袭白色裙子,头发很长,直达腰际,看起来有些凌乱,好在头发一侧编织起了麻花辫,露出她的侧面轮廓来钤。

她原是长相很好看的人,但下巴太瘦削,反倒像是尖锥一般衬得脸庞很小,很白,不健康的白,于是就显得眼睛很大、很黑;专注盯着某个地方发呆时,漠然之余又会让人觉得眼神异常凌厉…

薛阿姨感慨时间无情,不明白曾经笑起来温暖明媚的人怎么会长成了现如今冰冷的模样。

她的沉默,并未打击陆子初的温情,让吴奈先坐,便牵着她的手往楼上走,走了几步,回头见薛阿姨跟在后面,便开口问道:“衣服送来了吗?”

他带阿笙回国之前,就吩咐向秘书购买女性用品送到这边,她办事,他一向放心,如今过问,无非是确认一番罢了。

果然,薛阿姨站在楼梯下方,仰脸看着他:“今天上午就送来了。”

起初看到向露送来这么多女性用品,薛阿姨还好奇不已,六年来虽说陆子初绯闻不断,但却从不把女人带回家…想过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韩淑慧,但来人是谁还没弄清楚,就这么冒冒失失的把电话打过去怕是不太好。

谁曾想那个人竟然会是顾笙,薛阿姨在陆家工作多年,虽说不清楚陆子初和顾笙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六年来陆子初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无疑跟顾笙的音讯全无脱不了干系。

韩淑慧看到儿子这样,难免会厌弃顾笙…所以今天看到顾笙的时候,薛阿姨内心有过小挣扎,这件事还是暂时不告诉韩淑慧比较好。

“薛姨,半个小时后你端杯牛奶上来,不加糖,阿笙要喝。”

薛阿姨有些晃神,这话是陆子初对她说的,但目光却始终凝定在顾笙的脸上,一眉一眼,极尽温柔。

他已很久没有这么语带欢欣,开口唤她一声薛姨了,很多时候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多是无言,沉默的抽烟,然后按时入睡,机械的仿佛早已失去了烟火温度。

如果陆子初的心是一片濒临死绝的湖,那么顾笙就是那块重重砸下去的石头,唯有她可以扎进他的心窝里,刺穿他常年以来加固的心防。

薛阿姨半途返身走下楼梯,就看到吴奈靠着沙发,单臂搭放在眼睛上,似是倦怠到了极点。

也对,都已经凌晨好几点了。

“吴少爷需要来杯咖啡提提神吗?”唤吴奈“吴少爷”是薛阿姨很久以前就对吴奈的昵称,是开玩笑,也是一种身份上的尊重认可,久而久之就沿用至今了。

“好。”声音仿佛在喉咙里滚了好几圈才发出来,隐隐有些含糊。

薛阿姨觉得今天回来的三个年轻人都有些怪,吴奈出奇安静;顾笙出奇漠然;陆子初…变化最大的那个人无疑就是他了。

对于阿笙来说,六年时光匆匆溜走,但她却被命运禁锢在了21岁的灵魂里,这么多年来,似乎从未长大过,唯一学会的就是暗夜独自静处。

浴室里,陆子初打开所有的灯,灯火通明,宛如白昼。

灯亮的那一刻,他能清楚看到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局促和恐惧。

这让他心头一震。

把睡衣放在浴室外间台面上,窥探到她心绪不稳,他退开一步,眸色却比月光还要清润,沙哑开口:“阿笙,我让薛姨上来帮你。”

留她一人在浴室,他是不放心的。

抬眸,与他四目相对,阿笙容颜苍白:“我一个人可以。”不等他拒绝,她又极平静道:“在西雅图,我一个人也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陆子初沉默,呼吸瞬间似乎开始变得虚弱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很慢的说:“我看到了,你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语气怜惜,何尝不是纵容?

恍如初见。

只余她一人在内的浴室里,阿笙脱掉那条濡湿的内~裤,虚弱的靠着墙,心头钝痛蜇人,她就那么失神的看着,眼神空洞洞的,凌迟着她无力救赎的灵魂。

眸子里一片氤氲,将自己浸泡在浴缸里,所有重逢带来的欢喜全都幻化成了泡沫,仿佛此刻外面的天气,湿冷中缠绵下着小雨。

就连老天也在哭,凭什么她就流不出一滴眼泪呢?

浴室外,陆子初站在卧室内扫视一圈,片刻后打开门走了出去,如此又过了两分钟,吴奈也来了,陆子初伸手指了指房间里摆放的花瓶和盆栽,吴奈心照不宣,帮他一起搬到了外面。

所有陶瓷类和玻璃类的器物全都清理出去,走廊里吴奈问陆子初:“你担心阿笙伤害自己?”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淡淡答道:“我是怕这些东西在不小心打碎的情况下,会伤害到她。”

吴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看来你还是不愿承认她生病了。”

闻言,陆子初眼眸直视吴奈,眸子里像是凝了隆冬寒霜,很用力的说:“这话别再让我听到,她没生病,很健康。”

吴奈轻叹,站在走廊里,修长的身影在地上拖拽出长长的阴影,不再说话。

自欺欺人也是很好的,至少现如今有个人可以让他试着自欺。

浴室很静,阿笙听到浴室外传来淡淡的脚步声,似乎在门口止了声音。

彼时,阿笙已经离开了浴缸,光~裸着身体站在浴室内,抬眸看去,就见磨砂玻璃门外,有一道颀长的身影停在了那里,一动也不动。

一门之隔,阿笙不期然想起以前,她洗澡的时候,他偶尔会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后,雅痞一笑,含笑低语:“要不要共浴?”

镜子里,那还是自己的身体吗?6年前一场车祸,听说腿部受伤严重,安装了生物支架,多孔结构,骨骼组织或干细胞可以在其中生长。

嫂子徐秋是医学院高材生,1年前西雅图连续下雨半月有余,她左腿酸痛难忍,那时候才从嫂子口中得知,在她懵懂混沌的岁月里,曾经有支架植入她的身体里,1—2个月开始降解,骨骼开始生长,5—6个月内,生物支架完全被身体吸收,骨骼大致复原,但下雨多日便会有后遗症。

她静静的聆听着,仿佛在听一些陈年旧事。恍惚觉得,那时候的欢爱悲喜,犹如前生。

门外,他手指微抬,似是想敲门,却最终放了下来,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方才离开。

他们已经开始学会对彼此小心翼翼,不激进,怕打破这份好不容易重拾的相遇。

她在镜子里抚摸自己的脸,脱离现实生活太久,所以只能从脸部细微的表情里窥探出未解的过往。

几分钟后,阿笙走出浴室,就看到灯光下,陆子初微阖着双眼,眼睛下有淡淡的阴影,昭显着连日来的不眠不休。

灯光把他的身体拉出一道阴影,略显倾斜,听到脚步声,机警的睁开眸,似乎虽然闭目小憩,但却一直都在注意她的动静,看到她的同时,已经站了起来,袖子挽起一半的手臂,垂放在身体两侧,似乎随时都会拥她入怀,或是牢牢握住她的手。

最终端了一杯牛奶给她:“喝完好好睡一觉。”

她很听话,把牛奶喝了,回到床上,盖好被子,对他说:“晚安。”

陆子初握着空空的牛奶杯,手指紧了紧,嘴角却带着笑意:“晚安。”

他明白,那声“晚安”是阴影,是抗拒,是无言的拒绝。

她已开始害怕任何人的靠近,包括他。

凌晨,吴奈走到书房门口,步子僵住了。

门开着,灯光洒满书房各个角落,如果不是亲眼目睹陆子初的书房,很难想象在他的书房里究竟拥有着多么惊人的私人图书库,宛如小型图书馆,涉猎之广,令人叹为观止。

若干年前,阿笙爱书,学业那么吃紧的情况下,望江苑那么多的书籍还能被她翻阅近乎一半,她说闲时看书,一壶茶,一缕阳光,倘若照在那些墨迹上,就连字迹也会变得很温暖。

若干年后,购置房产,装修事宜一律交给别人,唯有书房一切,大到书架,小到一本书,全都是他细心添置的。

他告诫自己,他做这一切,不是因为顾笙,但不能否认的是,不管她在不在,唯有她影响他最深…洽…

吴奈止步,是因为陆子初坐在书房一角的藤椅上,侧脸轮廓紧绷,望着占据一面墙壁的书籍,深邃的眸子里早已没有先前对待阿笙时夹带的温柔,反而凝聚着冷冷的寒。

陆子初出现这样的神情,多年前吴奈曾经亲眼目睹过钤。

2011年即将走近尾声,陆子初把美国一位跟他年纪相仿的商人逼得家破人亡。

那天,吴奈听说陆子初生病,来家里看他,走到主卧室门口,正好听到他在讲电话。

“他不说没关系,先剁他一根手指头,告诉他,我若想他死,比踩一只蚂蚁还简单,我陪他慢慢耗。”

吴奈愣在了门口,一度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他记忆中的陆子初不是这样的,他是刑事法律界天才,连死刑犯都能公平相待,从几何时起竟然以身试法,挑战为人底线,如此冷酷,麻木不仁?

透过房门隙缝,他看到苍白绝艳的男子,挂断电话后,嘴角扬起的那抹笑冰冷无情,阴戾逼人。

也是在那时,吴奈才知道,在陆子初看似冷静自持的外表下,其实藏匿着一股压抑经年的欲~望,那种欲~望叫:暴戾。

如今这种充满寒意的冷笑再次浮现在他的嘴角,这次是针对谁?为什么他笑得如此冷,眼眸深处却有着浓浓的悲伤和绝望?

吴奈走进室内,顺着陆子初的目光望过去,那面墙摆满了书籍:有泰戈尔的中英文全套、金庸系列小说、红楼梦珍藏版套书精品…

陆子初很少看这类书籍,吴奈清楚的记得,阿笙以前很喜欢看泰戈尔的书。

吴奈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看到这样的陆子初,心里竟是惊痛不止。

陆子初脸在灯光下白的刺目,接近苍白,听到脚步声,朝吴奈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嘴角的笑容开始有了上扬的趋势,似乎之前吴奈所看,皆是幻觉。

“不困?”陆子初问。

吴奈走到他对面坐下:“刚喝了薛姨煮得咖啡,现在没什么睡意。”

陆子初往藤椅上一靠:“薛姨煮得咖啡确实提神。”

吴奈垂眸笑了笑,陆子初以前不喝咖啡的,近几年,茶很少碰,反倒为了工作,没少喝咖啡,现如今陆子初对咖啡豆的研究远胜于他。

“你看起来精神状态很差,不打算补补眠吗?”吴奈看着他,陆子初气色岂止很差,看得出来,好几个晚上都不曾好好睡过觉了。

“再等一会儿,阿笙睡着了,我再睡。”陆子初说着,眼见吴奈正欲抽烟,探身过去,伸手夺走:“这栋房子从此以后禁烟。”

吴奈并不见得非要吸烟,况且平时也没有那么大的烟瘾,眼见陆子初如此,知道他禁烟是为了谁,也不多说什么。

又坐了一会儿,抬眸看了看壁钟时间,竟然已经凌晨五点了。

吴奈起身时,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回去了,晚上和石涛一起来看阿笙。”

“在这里睡一觉再走。”陆子初也站了起来。

吴奈边往门口走,边回头跟陆子初说着话:“下午还有一场手术需要我主刀,我这会过去,在医院眯一会儿,今天怕是要忙上一整天。”

“注意开车。”吴奈现如今是医院副院长,能让他亲自主刀,怕是对方病情很棘手,陆子初不好再拦着。

吴奈示意陆子初留步,“你赶紧休息一会儿,得空的时候带阿笙来医院,我给她检查一下身体,太瘦了,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

“再等两天吧!”她若不愿,他又怎能强行带她过去?

陆子初站在二楼落地窗前,看着吴奈开车离开,这才返身回去。

这里不似望江苑,房子太大,于是凌晨万物俱籁,就显得空荡荡的,他看着自己投落在地毯上的影子,没表情的笑了笑。

那道阴影反射出另一面的他,仿佛是一个洞,怎么填都填不满。

那抹微笑注定无法长时凝结在唇畔,小心翼翼的打开门,灯光明亮的卧室内,床上根本就没有阿笙的身影。

陆子初脸色一变,径直走到床边,朝四周扫了一眼,最后把目光凝定在卧室一角。

这一望,目光惊痛。阿笙蜷缩在角落里,脸埋在双膝上,长发从脸侧披散,垂在了地毯上。

室内暖气适宜,不必担心她会冻着,看得出来她睡的很好,需要多少次如此难安入眠,才能把这样的姿势维持的自然而然?

垂放在身侧的拳头无意识紧握,陆子初犹如立风之竹,定定的站在那里,牙龈咬出血,也浑然不觉疼痛。

顾笙,你怎么能把自己逼仄到如此田地?

美国西雅图正值午后,阴霾多雨,天气糟糕。

来电话时,顾城正在医院里,消毒水味道浓郁,把化验单交给徐秋,拿着手机推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都是人,顾城跟对方说话,对方听不清,顾城抬眸扫了一眼四周,说了声“稍等”,拿着电话走到了楼梯口。

楼梯口角落里摆放着一株绿植,在医院里看到其他颜色,毕竟是喜人的,但顾城却无法心存欢喜。

因为对方说:“我请了这方面的权威专家,明天带他过去亲自给妈看看。”

顾城皱了眉:“再过不久,妈就可以出院了,不用那么麻烦。”

“她是我岳母,岳母生病,关心她理所当然,你觉得用麻烦两个字合适吗?”明明声调极其慵懒,但听在耳畔却带着略带寒气的迫压。

“…”顾城盯着那盆绿植,目光精湛,幽深无底。

“阿笙还好吗?”谈及“阿笙”,对方话语里开始有了难得的柔和。

顾城调整呼吸,才不至于咬牙出口:“好。”

“明天到了西雅图,我想看看她。”

“我说过,她怕是不想看到你。”顾城言辞毫不客气。

对于似是勾唇一笑,不紧不慢道:“顾城,你若再阻拦我见她,我可能会误会,她既然嫁给我,就是我太太,你是律师,阻碍我们夫妻正常见面,你觉得合适吗?”

轻缓的言语中分明带着刺。

顾城心头窜起一团火苗,猎猎燃烧着,一起一落间,绿植叶片早已被他扯在了手间。

“非要逼死她才甘心吗?”终究还是怒了。

“…我怎忍心逼她?”不是放她跟随顾家前往西雅图了吗?做的还不够吗?

洛杉矶,山顶别墅,主卧室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依稀可以看到有男人走了进来。

有力的手伸向厚重的窗帘,只听“哗啦”一声,窗帘大开,洛杉矶今天阳光很好,温暖的照进房间里,投射在男人的背影上,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那里是一面多功能媒体墙,满满的都是顾笙的照片。

虽然茫然、面无表情多一些,但却难掩清丽。

他从裤袋里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看着照片,目光是温柔的。

门口有影子掠过,他叼着烟,淡淡的唤了一声:“ada。”

声落,中年家佣拿着需要换洗的毛巾走了进来,“先生,您叫我?”

他说:“太太这几天会跟我一起回来,天气好的话唤上其他人把床褥抱到外面晒一晒,另外太太喜欢向日葵,家里要时常备换着。”

“好的。”ada有些意外,差不多快一年半了吧?太太精神状况越来越糟糕,有一日跑出去,先生开车去追,后来…

几天后先生回来,只字未提太太,时间久了才得知太太跟随家人去了西雅图。

别墅几位佣人聚在一起,私底下还打赌,先生和太太怕是婚姻走到了尽头,不曾想…

离开前,ada看了一眼站在窗边的男人:现如今像先生这么痴情的男人还真是少见。

美国,西雅图。

徐秋从病房里走出来,沿着走廊找了好几遍,这才在楼梯一角找到了顾城。

他坐在楼梯台阶上,并不忌讳地面是否很脏,就那么垂着头,满腹心事。

“怎么了?”徐秋在他身旁坐下,开口问他,他做事一向冷静稳重,很少这么忧心忡忡过。

许久,顾城扯了扯唇,淡淡说道:“他明天带医生来看妈,有可能还要带阿笙回洛杉矶。”

徐秋沉默了几秒,握住了他的手,隐含安慰:“…阿笙毕竟是他妻子。钤”

顾城犹豫了一下,终是开口道:“有件事我还没有跟妈讲,你帮我暂时瞒着她。”

“什么事?”

顾城轻描淡写道:“陆子初前两天来了,我让他把阿笙带走了。”

“啊?”徐秋心里一咯噔,她虽没见过陆子初,但他的名字却没少听,这世上除了那个“陆子初”,不会是别人了。

徐秋心里难免有些急,“阿城你…”未完的责备,因为他淡漠的神色,终是不忍多说什么。

从徐秋手里抽出手,顾城似讥似嘲道:“我只有这一个妹妹,我欠她太多,为了她,我是愿意付出一切的。”

徐秋心里泛起了苦涩,那滋味跟吃了酸果子没什么区别,调整心绪,看向顾城:“我帮你瞒着,但瞒不了太久…阿城,明天怎么办呢?”

顾城握紧手机,站起身,放进大衣口袋里,转身朝楼梯口走去:“随他。”

回到t市第一晚,阿笙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在病床上大声咆哮,对于世界,不再有任何留恋。

有人把她紧紧箍在怀里,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狠狠咬着那人的肩,咬得唇齿间都是浓浓的血腥味,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样就从那人怀里挣脱而出,竟然出手狠毒的拔掉自己手上的吊针,扯得太凶太快,伴随着一条血迹在虚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手背上鲜血淋淋…

梦境最后,是一幕幕奔跑的画面。

她在清晨、午间、黄昏高速公路上肆意奔跑,微风吹拂着她的脸,伸出五指探向虚空,仿佛就能窥探到明媚的阳光。

醒来竟是在床上,室内明亮,一眼就看到了飘窗上摆放的彩泥罐,各种造型,各种颜色,推挤的密密麻麻,里面插满了各类品种的太阳花,黄黄的颜色在阳光下很刺目。

心里还是很有波动的,房间一角传来微不可闻的纸页声,阿笙移眸过去,就看到陆子初似是一夜未眠,坐在沙发上审阅着积累已久的各种报告。

他…不困吗?

正在忙碌工作的陆子初,陡地抬头,起初神色清清冷冷,但望向阿笙时,转眼竟已经换了另一副模样,眸色泛着微微的暖意。

放下手头资料走过来,未开口,已有笑意浮现在好看的嘴角:“睡得好吗?”

“好。”她坐起身的同时,他已经把抱枕放在了她的背后,清晨打招呼,对于她来说略感生疏。

在西雅图的时候,多是哥哥上楼看她,陪她默默用餐,很少有说话的时候,偶尔说话,也只有短短几个字:“阿笙,我上班了。”

于是,她在哥哥离开后,站在窗前,看着他开车离开,有时候可以就那么一直站到中午。

清醒时不给别人造成负担,是她活在这世上唯一的价值,攀附别人而生,多么廉价。

陆子初坐在床沿看着她,她又在失神发呆了,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思绪难测。

长臂一伸,将她搂在怀里,她不察,唇擦过他的衬衫领子,幸好她从未有化妆的机会,倘若在上面印上唇印,总归是不好的。

陆子初埋首蹭着她的发,仿佛回到往昔,只是这么寂静相拥,仿佛就已找到此生圆满。

“是不是我工作吵醒了你?”他问。

“没有。”顿了顿说:“阳光很好。”

闻言,陆子初原本冷峻的脸开始变得柔和,嘴角微微上扬,这次是真的笑了。

“吃完早餐,我陪你出去走走。”理了理她额前有些凌乱的发,陆子初温声问她:“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没想好。”脑子一团混乱,t市发展太快,连人都有混淆的时候,更何况是地址。

“不急,慢慢想。”声音里含着笑意,看得出来,对于她愿意出去走走,陆子初是心怀欢喜的。

门口传来敲门声,几秒后薛阿姨走了进来,先是看了一眼阿笙,笑着说了声“早餐准备好了”,这才转身离开。

“我们先下楼用餐。”陆子初起身给她拿衣服。

她坐在床上看着他走进更衣室的背影,他变得更成熟,也更有魅力了,商界奔走多年,眉目间自是不怒自威。

没有问他这些年是怎么走过来的?想来问了,也是徒增尴尬,有些话题不能一味深入,适时避开,她懂。

清晨浴室刷牙,她尝试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上扬的唇角弧度,有着夏日般的灿烂,但转瞬间就被那么僵硬的笑泯灭了。

她习惯淡淡的笑,却早已不会开怀大笑,那样的笑容是属于少女顾笙,而她…时至今日,纵使她开怀大笑,只怕也无法在绝望中开出醒目的花朵来。

房子里除了薛阿姨,不带保安、司机的话,还有三位家佣,阿沁很年轻,负责打扫卫生;赵伯负责庭院花草园艺;陈坦是厨师出身,平时负责陆子初的一日三餐,至于薛阿姨多是照顾陆子初日常起居。

阿笙凌晨过来,当时除了薛阿姨,还不曾有人看见她,如今陆子初牢牢牵着她的手下楼,众人视线一致朝她望了过来。

第一感觉就是,这女孩头发好长,也很黑;同样漆黑暗沉的还有她的眼瞳,反倒衬得眼眸格外黑白分明,看起来很干净,但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只觉得那双眸子似乎太没人气了一些。

眼见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几人均是错愕不已。

他们不知阿笙身份,还以为这次又是哪个绯闻女明星…但他们这位陆先生好像在此之前从未把绯闻女友带回家里过。

难道说这个是认真的?

应该是认真的,陆子初平时忙起来,根本就没时间吃早餐,但今天一大早却亲自向陈坦敲定了早餐食谱。

除了开胃菜,还有一碗熬得香味扑鼻的浓粥。阿笙看着那粥,隐隐熟悉,以为只是错觉,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熟悉又隐隐陌生的味道让她心事渐起涟漪。

见她盯着那粥发呆,似是在想些什么,陆子初放下报纸,开口问她:“不好吃吗?”

他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但一旁的陈坦听了,却无意识皱了眉,他熬粥可谓一流,如果不好吃,陆子初当初也不会重金挖他过来了。

“以前似乎在哪儿吃过。”只可惜她想不起来。

陆子初微笑,柔声道:“粥满堂。”

他这么一说,阿笙才想起来,确实是粥满堂,只有那里的粥熬出来,才有这种好味道。

“什么时候买的?”那里好像离这里很远。

陆子初轻描淡写道:“不用买,陈厨会做,以后你想吃,跟他说一声就是了。”

关于粥满堂的很多记忆,阿笙都忘了,自然也忘记粥满堂熬粥技术一向不传外人,陈坦之所以能够熬出粥满堂的粥香味道,是因为大概三年前,陆子初投资粥满堂扩建,身为幕后大老板,要几张熬粥秘方并不算什么。

石涛得知,还记得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陆氏打算进军投资业。”

没有人知道,投资粥满堂,只因为曾经有个人很喜欢那里的粥。

常年下来,她饭量原就不大,一碗粥,纵使心怀感触,觉得味道很好,还是吃了一半不到,就放下了勺子。

陆子初也不劝她多说,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来,对她,他是很有耐心的。

示意陈厨把餐盘收拾了,陆子初起身,绕过桌子,拉她起身。

“想好要去哪儿吗?”

想了想,她说:“我姑姑现在还好吗?我想看看她。”六年不见,似乎父亲去世后,更是断了往来。

她没注意到,陆子初听了她的话之后,许多情绪在双眸里交错而过,最终化为一片无波。

“她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我再带你去看她。”握紧她的手,陆子初说:“不过,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外婆。”

t市有一坐很出名的山,名字叫:乐山;乐山山脚下有一座很出名的寺庙,常年烟火不断,名字叫:无忧寺。

春日,雨过天晴,太阳高悬于顶,照在山顶数不尽的墓碑上,无声诉说着世事沧桑,人活一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永恒。

山顶位置,那里被陆家重金买下,旁边植有草坪,内设白色双人长椅,但经过岁月洗礼,纵使年年有人过来维修,依然散发出沧桑的痕迹。

这里原本就是一个透露着死亡气息的地方梵。

青色墓碑上,黑白照片,旁刻生辰起始和终结,老太太和韩老爷子合葬在一起,墓碑孤独的伫立着,因为和其他墓碑隔开,所以才显得望而生畏。

其实,望而生畏的那个人是阿笙。

她万万没想到韩老太太已经去世了,指尖微凉,划过墓碑,触及上面的年龄终止日期:2007年6月28日。

阿笙呼吸在那一瞬间有了片刻屏息,直勾勾的看着那串数字,仿佛有零星的碎片在她脑海中划过,刺得她头痛欲裂铌。

那是来自记忆的碎片,不完整,闪的太快,仿佛只能拼凑出这世上最可怕的梦魇。

鲜血、眼泪、决裂,最后闪现在她脑海中的,是她那张比任何时候还要苍白的脸。

长椅上,他和她静静的坐在那里,倘若人有灵魂,老爷子和老太太是否也像她和陆子初一样,如此静默安坐过?

阿笙轻声问道:“外婆是怎么去世的?”

“肾结石。”说这话时,陆子初脸上是全然的冰冷,有莫名的阴气滑过他的眼角,瞬间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阿笙垂眸不吭声,好半晌才说:“抱歉,外婆待我很好,可我却没来得及送她最后一程。”

“不怪你。”那双漆黑的眸直勾勾的望着她,阿笙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岁月磨砺下的尘埃落定,心莫名疼了起来。

空气似乎被抽走了氧分,因为缺氧,所以才会觉得胸口难受,很想问陆子初,她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音讯全无,他当真不曾怨过她吗?但他似是知道她想说什么一般,率先堵截了她的话。

“对我来说,能再遇见你,便是上天对我最大的眷顾,除此之外别无所求。”字字发自肺腑,似乎不管时光怎样无情,他对她都会一如既往。

生病以后,阿笙不敢变得太贪心,不敢再奢求所谓的一生一世。一生太长,变数总会在最幸福的时候不期而遇,杀得人措手不及。

如果不是变故袭击人生,07年1月回到美国,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次膝前尽孝,按照预定好的轨迹,父亲病情稳定,她会回国,如果彼时陆子初愿意娶她,她愿意为他在厨房里庸碌一生。

她说过,她是一个对事业没有太多企图心的女子,惟愿得遇一心人,安好平稳的度完这一生。

电影里的爱情,通常讲述男女双方分开时还能爱的撕心裂肺,但那又如何,命运作祟,并非每对恋人都能相守走到最后。

她在陆子初眼眸中看到了云淡风轻,却也看到了自己的眼神,带着无尽的彷徨和绝望。

山顶寒气逼人,陆子初望着不远处的墓碑,眸光紧锁,犹如一潭凝结经年的湖水,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冰封的表面之下,早已是波涛汹涌。

“风大,坐久了容易着凉,走吧!”说话间,他已站起身,却忘了拉她起来,挺拔修长的背影立身风中,周身透着凛冽的寒。

那么僵硬急促的步伐,仿佛在这里坐久了,便会压迫出他抑制许久的坏情绪。

阿笙掌心落在椅子扶手上,缓缓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老太太的墓碑,默默的跟在了陆子初的身后。

一千多层台阶,来的路上,他拉着她,一层层拾阶而上;回去的时候,他在前,她在后,左腿传来针扎般的痛,但她想,这点痛不算什么,再多的痛苦都不及亲人离世。

她想对陆子初说些什么,但又能说些什么,人死了,再多的话讲出来也是枉然。

下山,左腿抽痛加剧,阿笙看着陆子初的背影,眼里有着淡淡的雾气:子初,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以前跑步跑了49名,真的跑不快,所以现如今找到了新借口不用再跑步,我心里是很欢喜的。

有一次,西雅图发病,我跑出去找你,当时不觉得腿很疼,隔天醒来,左腿肿的厉害。忘了告诉你,我现在不怕打针了,不管对方扎几次,我都没感觉,医生说我对疼痛已经有了免疫力。我是不是很厉害…

我知道你表面说不怪我,其实心里势必在怨我…

无忧寺,阿笙终于开口唤了一声“子初”,男子步伐微僵,转眸看她,她站在阳光下淡淡的笑,恍如云烟,仿佛风一吹就散了。

她说:“子初,我想拜拜佛。”

无忧寺神圣而壮美,顾笙长发披散,她今日围了一条大红色披肩,下穿一条素色小腿裤,帆布鞋。

她在寺前虔诚顶礼膜拜,陆子初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她,同他一起看向她的,还有一众游客。

那日天空万里无云,披肩太红,以至于她双手合十,显得手指格外苍白。

众人为什么看她呢?因为所有跪拜的信男信女中,唯有她最卑微,也最虔诚。

阿笙双膝跪在混着泥土气息的地面上,掌心向上,头低垂,额头触及地面,一步步跪向佛祖。

前尘旧事随着阿笙跪拜,在耳畔呼啸而过,无助跪拜,只因她承认生命的谦卑,无关祈求所愿,只盼死去的人早日荣登极乐,她所在乎的人能够喜乐多于痛苦。

倘若我佛慈悲,她将再无奢念。

跪在佛祖脚下,她抬眸望向佛祖,佛祖在微笑,眼眸慈悲,温润的手指间有着普度众生的信仰魔力。

阳光照在她的眼睛上,隐隐发烫。

阿笙跪拜的整个过程里,陆子初始终保持着沉默,他以为她会哭,所有人都以为她那么虔诚跪拜,定是希望被泯灭,无助绝望才会如此,但他在她的眼眸中却找不到丝毫湿意。

她似乎放下了过去,却也不再寄希望于未来。

不期然想起顾城的话:“阿笙结过婚,是真的。”

陆子初问自己,爱情如果变质了,重新包装之后,他是否能做到自欺欺人,继续以身试爱?

有人把心掏出来送你,你不要,因为你不喜欢那人;有人掏走了你的心,你还假装不疼,对她念念不忘,只因为你爱她…

陆子初望着阿笙的眼眸中,潜藏着淡淡的水意,有女子路过,心动留意,只觉那眸子波光潋滟,清美的令人心中怦然作响。

陆子初走上前,扶她起身,弯腰帮她清理着双膝上的泥土,轻声问她:“你在求佛祖什么?”

她说:“死者安乐,生者无忧。”

“你自己呢?”他深深的看着她,眼里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我很好。”

唯一不好的是,忘了过去,在狭小的空间里住了太久,每天一个人独处,以至于很多时候丧失了沟通的能力。不是不会说,是不愿说,不想说,她活在2007年之前,他们说的,她听不懂;她说的,并非人人都有兴趣听。

牵着她的手漫步离开,陆子初沉默许久,吐出一句话来:“07年,我曾去美国找过你。”

“…后来呢?”阿笙屏住呼吸,似乎随时可以把陆子初的话,铭刻在记忆最深处。

陆子初却看着她,只笑了笑,淡淡的说:“没有后来。”

阿笙喉间仿佛堵了一根刺。

唇齿间轻轻含着那几字,“没有后来”,阿笙心里一片死灰,果然,是她失约了。

见她停着不走,陆子初就那么握着她的手,微微抿唇,眼里有什么闪过。

陆子初上前,手臂圈在阿笙腰间,然后拦腰抱起了她。

沿途有人不时望过来,他置若罔闻的抱着她继续往前走,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轻声道:“07年没有后来,但13年,我们可以有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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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山回来的一路上,陆子初沉默,阿笙亦是很沉默。后来,他似乎对她说了什么,但她一句也没听见。

她安安静静的坐在客厅沙发里,触目所望对于她来说,都太显陌生,她的记忆和现实开始有了最激烈的碰撞。

明明那个人是陆子初,是曾经与她百般缠绵,温暖相待的人,是她盼之六年念念不忘的人,终于等到了,但他眼眸中偶尔浮现的痛和冷,却让她觉得满目凄凉梵。

时间流逝太快,也许她铭刻在记忆中的过往,早已面目全非。

耳边开始有了其他声响,似乎有人在说话,分不清是谁的,眼前白茫茫一片…

说话的人是吴奈和石涛,来这里已经大半个小时了,阿笙的眼眸始终都是呆滞麻木的,不应声,盯着某一处,可以看上很久。

如今,用石涛的话来说,他完全是死皮赖脸的跟阿笙说话,结果是一样的,阿笙不答腔。

石涛终于放弃了,看向陆子初,他已经站在窗前很长时间了,从他们来之前就站在那里。生病的那个人是阿笙,但他的脸看起来比阿笙还要苍白,神色平静,身影沐浴在黄昏里,清冷料峭。

陆子初指尖发凉,转头看着阿笙。她背对着他,坐在沙发上,单看背影依然有着记忆中的沉静安然,至于正面…有着脆软的病态铌。

不愿别人说她生病,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病了,病得经受不起一丁点刺激,任何来自亲人的隐晦都有可能彻底击垮她。

后悔带她前往乐山吗?陆子初清隽的脸上,沉黑的双眸里有着细微的挣扎。

六年了,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

2007年,前往美国找她,怎会没有后来?事实证明那些所谓的后来只是一场天翻地覆的劫。

2007年之前,那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从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冰火煎熬里,近乎麻木的活着。

她影响他之深,是别人难以想象的,有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但凡是他和她共同去过的地方,他都不敢去,近乎病态的活着。

为什么要花尽心思的找到她?是因为爱?不,他告诉自己不是的,他要看看她离开他之后,究竟过得有多好,有多快乐?

望江苑目睹她的信件,瞬间击垮了他内心最坚硬的防线,她怎么能过得比他还要惨,她这样让他怎么去恨?

前往西雅图的飞机上,他问自己,是否还爱顾笙?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心里忽然很难受,爱情虽然没有结出果实,但至少曾经开过花,向阳而生,绚丽灿烂的盛开过。

三万英尺高空,他看着飞机下的“沧海桑田”,想到了一句话:爱情里谁爱得多,谁就是最终的输家。

他就是那个输家。看着那些迟来经年的信件,他悲哀的发现,不管他多恨她,心中埋藏隐忍的爱总会比那些恨还要多一些。

“阿笙怎么会忽然间变成这个样子?”吴奈走过来,压低了声音。

陆子初片刻沉默,方才说:“上午我带她去了一趟乐山。”

吴奈忽然不说话了,07年的时候,老太太车祸去世,葬进了乐山。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陆子初送葬时的表情,那时候的眸子跟阿笙现如今一样,没有丝毫人气,空洞洞的,那些眼泪凝聚在眼眶里,却始终都没有流下来。

老太太下葬当天,陆子初就病倒了,彼时他刚从美国回来,身体竟是长时营养不良,虚弱程度令人惊讶。

晚上他发高烧,那些隐忍多时的泪悄无声息的从眼角缓缓滑落,他叫“外婆”,叫“顾笙”。

从那时候起,吴奈就知道,在陆子初的内心深处其实充满了伤痕,至于那些伤痕是什么,吴奈曾经一度以为是长辈离世,爱人失踪,他只能自己猜测。因为陆子初离开君尚之后,正式进入陆氏,有两年的时间里远离人群交际,偶尔约他出来,也是听的时候多,寥寥数语,寡淡,冷漠。

6年来,陆子初的魅力和知名度不下于当红明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绯闻,还有他出色的工作能力和惊艳的外表。

他能把最平凡的白衬衫穿出极富存在的贵族气质来,他很年轻,就拥有庞大资产调配权,时常登上时尚杂志,所到之处无不引起男女私下议论纷纷,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体寒易冷,冷静的不似常人,对工作对细节极为苛刻,过分的阴狠和没有人情味,自从他成为陆氏王国掌权人之后,集团上下员工无不怕他。

陆氏大大小小分公司众多,员工数量也惊人,但不管职位高低,但凡在陆氏工作的人都知道,他们这位陆先生寡言沉默,从不说多余的话,想看他笑,比天下红雨还难。当然他也有微笑的时候,不过通常都是应酬需要,但却没人敢说他笑的虚伪,因为纵使是虚伪的笑,被他演绎出来,也能瞬间变得迷人生动。

每个人都变了,世界在变,人又怎么可能会不变呢?

吴奈是不赞成陆子初带阿笙去乐山的,但又能说什么呢?连他也变了,向来心直口快的他,已经开始衡量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了。

长大了,于是开始在生活面前变得越发小心翼翼。

吴奈问:“阿笙有没有问起她姑姑?”

陆子初低低的“嗯”了一声,再开口,声音里开始透着强硬:“我没告诉她,以后你们跟她说话,也最好回避这个话题。”

“这事我有分寸。”沉默了一会儿,吴奈抬眸定定的看着他,问出了心中徘徊已久的话:“子初,你还爱顾笙吗?”

陆子初目光微沉:“为什么这么问?”

吴奈轻叹:“因为我能感觉的出来,偶尔你对她是有怨恨的,你虽然伪装的很好,但你忘了,我是一位心理学专家。”

“都过去了。”平静的语调,却有着太多的百转千回。

吴奈也不追问,只淡淡的说:“子初,没有人比阿笙更绝望了,那些消失的记忆让她无法向人诉说,这么多年来,她找不到安置自己的位置,现如今就算她跟你回到t市,但你看到没有,这里变了,这里的人也变了,跟她记忆中的那些人和事相差甚远,纵使呆在你身旁,也无法安定她的迷茫和不知所措。她不再像个孩子一样对你委屈哭泣,因为她比谁都明白眼泪流下来的时候究竟有多沉重。我们都变了,但她没变,她还是2007年以前的阿笙,年少持重,她只是学会了沉默,不再愿意跟人分享,对自己的过去有着太多的不明白。阿笙有这么大的反差,是我之前想象不到的,现实让她失望,难以预料的变数掏空了她所有的希望和感情,彼岸酒吧当众出丑,让她心头最后一丝幻想幻化成了泡沫,她在那一秒里,推翻了之前自欺欺人的美好。t市对她来说,曾经有多温暖,现在就有多冰冷,她失去了感受温暖的能力。我从没想到,有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会这么狠心的剖析阿笙的内心世界。她的世界从来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已习惯一个人面对所有狰狞的梦魇。长时独居,麻木不仁的活着,很轻易就封闭了她的感官世界,于是清醒后的她,会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场悲喜浩劫。这么多年了,很多事情她都忘了,但她却清楚的记得你,还有你身旁的我们。于是我开始明白,在她的内心最深处,唯有你,她是真心相待的。虽然这份相待里,早已没有所谓的欢喜,但她是爱你…”

陆子初站在原地,喉结滚动,漆黑的眸子亮的仿佛能滴出水来,那是隐忍的泪。

“阿笙睡着了。”

身后响起石涛的声音,然后就是几秒钟的沉寂。

几秒,仿佛是漫长的几百年。

陆子初转身,一步步走到沙发前,她沉沉的睡着了,靠在沙发扶手上,蜷缩着身体,睡姿像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近前,那张脸让他恨不得,爱不得,魂牵梦萦多年,弯腰抱她起身,步伐缓慢的朝楼梯走去。

他是愿意照顾她一辈子的,哪怕她疯癫不通世事,有朝一日忘了他,他也愿意护她一生,只因他爱她。

带她去乐山,是一时愤怨难舒,他早就心存后悔:别怪我,阿笙,再也不这样了…

有泪砸落在阿笙的眼角,不多时也有一行泪顺着适才泪水划过的痕迹从阿笙眼角缓缓滑落,只因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喜欢的男人哭了…

阿笙仿佛陷身在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里,她是渴望阳光的,费力睁开眼睛,在一片白花花的炫目光彩中,她看到了一个浑身都散发出光芒的人。

视线清晰,男子容貌清美,风采卓然。

看到他,她忍不住笑了,那是不设防的雀跃梵。

陆子初被她感染,唇角笑意淡如水纹,但下一瞬眸子就变了,那笑意来的快,去的也快。

“顾笙,07年我曾去美国找你,你人呢?”冰冷的话毫不留情的掷向阿笙,惊的她浑身都是汗。

闭上眼睛,再睁开,眼前哪里还有陆子初的身影,刚刚发生的一切,似乎只是她的幻觉。

房间灯光通明,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人,她赤脚走下床,一时竟不知身在何处。

黄昏,陆子初刚把阿笙抱回房间不久,向露和几位公司高层就来了,他已有好些日子没有坐镇公司铌。

回国后,还不曾好好休息过,休息两个小时,便起来工作,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已经连续阅读几十份报告,除了陪阿笙,尽可能压榨时间把周报告列出来,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实行。

近年来,公司进军投资业,在收购各方面管理层难免会意见分歧,争执不下,便找到了向露,请她联系陆先生,众人想当面商量这件事。

打这个电话前,向露颇为犹豫,陆子初之前对她说过,“但凡有人找我,一律婉拒。”

怪只怪几位管理层都是千年老狐狸,难缠的很,她找借口婉拒,他们便赖着不走,摆明了非要见到陆先生不可。

有人言辞强硬:“向秘书,好几亿的收购案,如果搞砸了,请问谁担这份责?”

向露拧眉不语,这事她做不了决定,只得给陆子初打电话,老实说打这通电话,向露内心是很忐忑的,倒不是担心陆子初发怒,因为跟他做事这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发怒的时候,是个懒得流露多余表情的人,但那双眼眸一旦盯着谁,保准那人吓的双腿发颤。

好在,只是一通电话,不用立刻面对陆子初,向露尽可能把责任推向管理层,四两拨千斤被她运用的游刃有余。

当时临近黄昏,陆子初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只有短短几个字:“让他们过来。”

挂断电话,有一位老总轻声问向露:“怎么说?”

“先生让几位老总现在就过去。”

那一刻,向露分明听到几位叱咤商界的管理层老总均都松了一口气。

商界谁不怕陆子初,头脑极好,表面冷静无波,但却内有乾坤,为商谋利,从不拖泥带水,狠着呢!

陆子初住的地方是一处风景别墅,在t市赫赫有名,别墅共三层,一层可以无限延伸,是客厅、餐厅、健身室、媒体室的同时,室内和室外的溪水,后山,树木相互穿插,很完美的融为一体。

对于公司高层来说,没少来这里找陆子初,很多轰动一时的公司举措都是在这里构思完成的。

二楼是起居室和书房,陆子初平时生活的地方,三楼是会客室,平台延伸,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溪流潺潺。树木繁盛,垂落在平台或是室内,就连倒影也显得极美。

这些倒不算什么,只能说陆子初除了是位很成功的商人,他还是一位美学者,懂得规划和投资,六年前这里地理位置还不算太好,但他却抢先购买方圆地皮,别墅建造成功,就那么随便拍了几组照片,一经刊出,富商纷纷涌来,陆氏尚未打地基建房,就已预约销售一空。

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而已,现如今这里完全成为了富人天下,商厦、超市林立。

有人说:“怕是再等几年,t市市中心要改成风景别墅了。”

管理层成员黄昏过去没有看到阿笙,倒是开车经过门口的时候遇见了吴奈和石涛。

双方都坐在车里,有人认识吴奈,打了声招呼,就各自驱车离开了。

会客室,陆子初坐在单人沙发里,翻看着下属带来的文件,黑色衬衫,神色清冷淡漠。

他不说话的时候,几位老总就默默的喝着咖啡,偶尔问话,便恭敬的回,向露坐在一旁,抱着笔记本按陆子初的指示做着记录,心里却觉得好笑。

这些威风赫赫的人平时在公司里人见人敬,到了陆子初面前,一个个就跟小学生一样,听话的不得了。

一项投资案,枝节繁多,细细敲定,时间倒是流逝的很快,不知不觉间竟已工作到了晚上九点半,陆子初没休息好,只觉得头昏脑涨。

工作尚未结束,陆子初见有人饿的直咽口水,也不多说什么,按了内线给陈厨,让他准备晚餐。

众人一听有晚餐吃,差点感激落泪,陆子初工作的时候不说吃饭,他们就不好意思提…

工作暂停,陆子初下楼去了主卧室,若是阿笙没醒,便让她继续安睡,若是醒了,正好可以一起吃晚餐,但…阿笙不见了。

起先见阿笙不在房间里,陆子初并不慌,直到他楼上楼下找遍了,就连衣橱、床底下都没放过,还是没有找到她,这个时候他才开始慌了。

对于陆家家佣来说,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寒戾的陆子初。

佣人和保安成员站在客厅里,一个个胆颤心惊,就连陆氏几位老总也不明所以的站在了一旁,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依稀能够听出大意来,好像是有人不见了。

陆子初的眼睛里都是寒气,先是扫过家佣,然后是负责保全工作的保安,冷冷的眼眸仿佛正在经历一场等级未知的风暴。

人人紧张不已。

家佣都在忙着各自的事,谁都没有看到阿笙,那保安呢?

“先生,我看到顾小姐出去,当时也没多想就放行了…”保安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从不动怒的陆子初,听了他的话之后,竟是死死的盯着他,握着手机的指关节隐隐泛白,显示着他正处于爆发边缘。

“先生,我很抱歉。”说这话时,保安声音甚至在发抖。

“别担心,阿笙只是外出,或许…”

薛阿姨的话被陆子初厉声打断:“你懂什么。”

陆子初声音冰冷到了极点,此话一出,就连薛阿姨也吓了一跳,她在陆家帮佣多年,几时见陆子初对她这么冷冷的说过话,一时不禁有了几分委屈。

这时候的陆子初哪还顾得上理会适才的话语是否伤了薛阿姨,站在客厅里,只觉得头晕的更厉害了。

似是想起了什么,陆子初拔腿就往外面跑,“陈煜,把车开到门口。”

话落,人已消失在了客厅里。

陈煜紧跟着跑出去,客厅里陷入一片死寂,过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是哪位高层成员说了一句话:“阿笙是谁?”

没人回应,震惊的何止是家佣,还有他们,跟陆子初做事这么久,几时见他失去冷静,如此方寸大乱过。

他也许还没注意到,他奔出去的时候,甚至还穿着家用拖鞋。

陆子初在车上拨电话给道路监控所属部门,委托朋友帮忙查看录像,等待结果的时候,被无尽的自责和后悔冲击着神智。

他不应该隐瞒她的不正常,至少家佣和保安会多留心,他更怪的那个人是他自己,他应该时刻守着她才对,是他把她弄丢了…

她现在毫无社交能力,如果脑子不清楚,出了什么事…他越想越觉得恐惧,心里发寒,催促那端的人:“快点——”

失控的话语,让那边的人也紧张不已,终于查到了,竟是满心欢喜:“从别墅走出来的女孩子九点十五分左右,走进了兴隆超市…”

话还未完,陆子初挂断电话的同时,已对陈煜说道:“兴隆超市。”

兴隆超市很大,但想找到阿笙很容易,陆子初赶去的时候,就见收银台附近,聚集着一群人。

陆子初心里一咯噔,奔过去,扒开人群,就见阿笙垂头站在那里,脸色惨白,唇上没有半点血色,怀里紧紧的抱着什么,有超市工作人员冷着脸抓着她的手臂伸手欲夺…

陆子初太阳穴突突直跳,长腿迈过去,火大的扣住工作人员手臂,暴力的甩到一旁,伴随对方措手不及“啊”的一声尖叫,阿笙已经被陆子初揽在了怀里。

阿笙吓坏了,浑身都在颤抖,或许她至今还不明白,刚刚都发生了什么。

有人此时已经认出了陆子初,周围呼吸声此起彼伏。

保安很为难,“陆先生,这位小姐刚才偷了超市的东西…”

“偷?”陆子初脸色难看的吓人,寒着脸,一字一字道:“兴隆是陆氏旗下产业,我女人来这里拿东西,还需要付账吗?别说她没偷,就算她偷了,谁敢拦?”

此话一出,超市瞬时陷入死寂之中。

再相对,阿笙没有难堪,她只是抱着“偷”来的东西坐在车里,然后又看向了窗外。

仿佛枯萎的花,毫无生气。

“吴奈说你是顾大胆,还真是没说错,这么远的路走过来,不累吗?”

她没回应,眼睛是空洞的洽。

“下次出门要记得穿鞋,如果不小心踩到什么东西受了伤,那可怎么办?”最后一句话说出口,语气较之先前愈发柔和。

他正用湿纸巾细心擦拭阿笙脏兮兮的双脚,她下意识缩了缩,却被他握得很牢。

“痒?”他先是猜测,方才接着道:“再忍忍。”

脚有些脏,他不确定阿笙一路走来,脚心是否受了伤,动作难免很轻,而她向来敏感钤。

陈煜在前座开车,偷偷瞄了一眼那位叫“顾笙”的女子,老板这么纡尊降贵帮人清理双脚污垢,并且自言自语的说着话,这还是第一次。

他曾多次听从陆子初的意思,把车停在t大校门外,能让老板念念不忘的人,应该就是她吧?

是个美丽的女人。是的,很美丽,因为气质独特,所以才让人印象深刻。虽说她精神看起来不太好,但周身却弥漫着一股干净的气息,犹如雏鸟惹人怜惜。

简单的亚麻白色睡裙,没有任何繁复装饰,长及小腿,和她的肤色很接近,因为太显白皙,所以那头长达腰际的浓密乌发越发显得漆黑如墨,还有那双眼睛…似乎也太黑了一些。

老板跟她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望着窗外,似乎身体和灵魂是两个**的个体,现如今她人在车里,但灵魂却早已飘到了车外。

陈煜内心有些惋惜,顾笙精神有问题,这话是不敢对陆子初说的,想必他是极不愿意别人这么说她的。

车内有一阵子是无声的,只有陆子初撕开湿巾包装袋的声音,直到阿笙双脚清理干净,他手指无意中上移,触摸到阿笙左侧小腿肚,似乎…

刚觉得有异常,阿笙已经把腿缩了回去。

陆子初眸色一闪,倒也没多说什么,又过了一会儿,方才抬眸望着她,黑眸清亮:“怀里抱着什么,我能看看吗?”

原以为阿笙并不见得就会搭理他,但话音落下,阿笙却缓缓转过脸,眼眸有些恍惚,盯着陆子初看。

她原本是想说些什么的,结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忽然想到那些逝去的岁月,宛如车窗玻璃蒙了尘,她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和外面的人,但却难以触摸。

莫名情绪涌上来,阿笙眼睛红了。

陆子初手指紧了紧,仿佛回到了2007年,从美国回来送外婆下葬后,他曾经回了一次望江苑。

第一次觉得望江苑空荡荡的,人走屋空,主卧室床头柜上静静安放着泰戈尔散文集,那天晚上他蒙着被子几乎哭了一夜…

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和眼泪绝缘的人,但遇到她之后,两次失声痛哭,一次是2007年,一次是2013年看到她邮寄过来的信件。

6年了,他以为若有一日再见她,怕是所有的爱恨悲欢都能悉数放下,所谓爱必定在旧时光里燃烧殆尽,但再见,他方才得知,曾经的那些缠绵和温暖,其实从未在他生命里消散过。

庆幸,彼此都还好好的活着,不曾阴阳相隔。多年苦心寻觅,原以为只是因为心里住了一只吃人的鬼,到头来才发现,一切不过是自欺。

想要找到她,从来都不是为了以泄私愤,而是为了能够站在她面前,握着她的手,亲口说上一句:“能不能和我重新开始?”

一盒巧克力送到了他面前,她沙哑开口,言语曾经对她来说是最骄傲的武器,现如今说起话来却尤为迟钝。

她说:“以前你送我吃巧克力,我觉的很幸福,也很快乐。很多事情我都忘了,我知道你在怪我,现如今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连一盒巧克力都没办法买给你…”

她说到这里止了话,神情一日往昔,没有喜悲,低着头,“我没打算偷东西,黑巧克力货架上只剩下最后一盒,我怕他们抢走了,就没了…”

宛如有冷水,沿头浇下。

陆子初的心狠狠揪了揪,他还是那么温润静默,但眼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有浮光在里面瞬间沉没,眼前渐渐模糊,就连那盒巧克力也开始变得朦胧起来。

打开盒子,陆子初手指是颤抖的,拨开锡纸,把巧克力送到阿笙嘴边:“尝一口。”

“你吃。”她把巧克力推到他嘴边,他吃了,带着笑意,眸子里的泪却在瞬间无声滑落。

巧克力,有苦有甜,就像做人,有快乐,也会有痛苦。

看到他的泪,陈煜惊呆了,那一刻陆子初不再是完美的神,而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七情六欲渗入那些眼泪里,让人看了,只觉得心碎。

阿笙却淡淡的笑了,那一笑,云淡风轻,说不尽的看破。

她犹豫着把头靠在他肩上,几乎是同时,他已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幸福似乎又回来了。

阿笙静静开口:“我以为我回来,你会比以前开心,可我让你难过了,看到你流泪,我也想哭了。但我不想再哭了,在西雅图,我哭了太多次,每哭一次就绝望一次。今天晚上出门,看到有老人沿街乞讨,我没办法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人,因为我觉得我比她还要惨,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过去,可我却把过去变成了一场浑浑噩噩的追忆。对于六年前发生的一切,我都来自于听说。听说我出了一场车祸,后来就变成了现如今这副模样。我为什么要活着呢?如果当年不明不白的死去,想来也是一种快乐。”

陆子初身体忽然有些发冷,仿佛在害怕什么,力道极重的握住阿笙的手,近乎厉声道:“你不许有想死的念头。”

“我不死,我好不容易盼到你,怎么舍得离开你呢?”她的头发宛如丝线缠绕在他的黑衬衫上,仿佛和他融为了一体,再开口,堪似许诺:“我守着你,等你以后有了妻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我也会一直守着你。”

没有动怒,陆子初反而很平静,软声道:“为什么我妻子不能是你呢?你明明是爱我的。”

“是啊!你看我们爱的那么深,但却因为命运捉弄,无法手牵着手走到天长地久,只因为经历了太多,早已回不到最初。跟你一起回国,我以为我会很快乐,但我每次出丑的时候,都觉得那是对你我最大的折磨。”

说这话时,阿笙心中有着说不出的痛。

身体相贴,如此接近,近的只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陆子初动了动身体,轻轻抱住了她:“阿笙,时光能改变很多东西,现如今你看似失去了一切,我看似拥有了一切,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不管我们之间隔了多少年,我只想见到你的时候,再次抱抱你。我怨过你,但怨恨的反面却是思念成灾。2011年,我受邀回学校金融系讲课,课堂上有位学生举手提问,他问我:‘陆先生,你还记得顾笙吗?’,我站在讲台上,很久之后才点点头,背转身板书时,眼睛是湿的…你消失的这几年,我常常会抬头望天,有人问我在看什么。我在找没有脚的小鸟。《阿飞正传》里没有脚的小鸟,一生都在飞行,飞累了就会睡在风里云里。我在想,我的阿笙是不是也在风里云里睡着了,所以才把我彻底给忘了。2013年3月16日,我乘坐飞机前往美国西雅图,心里溢满了欢喜,因为地球那一端有一个你,我终于决定在飞机上好好睡一觉。觉得自己睡了很久,很久,梦里面我回到了过去,找到了顾笙,我们说好要一辈子在一起,她答应了,我很开心。”

阿笙只觉得鼻子发酸,心里空落窒息,有风在里面肆意呼啸着,一绕再绕,良久方才轻声道:“一辈子很长,子初。”

“我知道。”他把脸埋在她颈窝里,淡淡的答。

如果一辈子里面有一个她,纵使再长,他也会觉得很短。

往昔恋人紧紧相拥,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拥抱而已,却因为太忘情,所以微醺的灯光里,拥抱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那么心无旁骛,仿佛抱住了,便是一生。

原来就连拥抱,有时候也可以美到极致。

刹那间,陈煜知道:他们是相爱的。

阿笙说的对,不是所有的恋人都能手牵着手奔赴天长地久,但人生路那么长,如果没有意外发生,是注定要走上一辈子的。漫漫几十年,如果找不到一双合脚的鞋子,将会是怎样一种煎熬梵?

比起清醒,他宁愿她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若是一朝清醒,也许就连此刻的相守也是奢念。

人人都要心怀希望,如果人生里没有希望和所谓的梦想,那么酸甜苦辣里注定只有满满的苦。

六年来,对于陆子初来说,这座城市时常漂浮着阴霾,偶尔变天,云层下压,会让他觉得胸口闷闷的喘不过气来。

六年,不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犹如指缝穿过的风,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咻”的一声擦耳而过,这时候才茫然顿悟,原来光景就是这么不见的。

心里的痛,开始随着时间变得越发迟钝,有时候他自己还没察觉,石涛就已然开了口:“你刚才皱眉了,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

阿笙远离他人生之后,他已很少皱眉,似乎再也没有人有能力激起他的痛觉。他只为自己痛,但痛的来源是什么,他却不愿深究。

2013年3月中旬,沉睡已久的热情被美国来信重新点燃,他第一次发现,这座城原来是那么美,到了黄昏,漫天霞光,美得惊心动魄。

终于开始认真的看待这座城,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在六年间宛如雨后春笋,迅速矗立,疯狂填充着这座城市的空虚和寂寞。

原来t市是五彩斑斓的,每天都在诉说着恬淡安宁的故事。

有人说阳光不公平,阳光很委屈,说它厚待每个人,只要世人心里有爱,不管那人有罪还是无罪,或是经历了怎样的伤痛,世人都会觉得很温暖铌。

浮世悲欢,人生不过才刚刚走了一半,伴随着灵魂苏醒,他和她不该游离在幸福之外。

只要她爱他一天,哪怕是在她不清醒的状态下说爱他,爱情就永远也不会过期。

抱着阿笙回到别墅,陆氏管理层成员早已有眼色的离开了,虽然不知道那个叫阿笙的是谁,但陆子初发了那么大一通火,谁还敢不要命的留在这里用餐?

薛阿姨和几位家佣站在客厅里,薛阿姨看到顾笙被寻回,明显松了一口气,很想说些什么,但陆子初已经开口说话了,看向薛阿姨,可能因为阿笙被寻回的缘故,语气较之先前柔和了许多。

“薛姨,准备几条温毛巾,一会儿送到我房间。”

薛阿姨也没多问,点点头,匆匆离开了客厅,她这一走,阿曼等人也都跟了过去。

上楼时,陆子初垂眸看着阿笙,她原本垂着眸,察觉到他的目光,笑了笑,那笑绽放在她苍白的脸上,无端让人心中一软。

“饿吗?”他问。

她点点头,这让陆子初心情好了许多,又让陈厨把晚餐端到卧室,虽说她吃的不多,但愿意吃东西,毕竟是好的。

回到卧室,把她放在床上,陆子初先去盥洗室洗了手,出来时,薛阿姨已经来了。

“需要再准备几条毛巾吗?”薛阿姨也不知道陆子初要干什么,担心不够用。

“暂时不用,有需要我再叫你。”陆子初取过毛巾,坐在床沿,伸手撩起阿笙裙摆,两条腿反差极大,右腿如常,但左腿却又肿又硬。

先前在彼岸包间里,他曾帮她擦拭过左腿,那时候还很正常,如今外出一趟,不可能只有左腿肿了起来,右腿却完好如初。

目光上移,开始有了片刻凝滞,陆子初眸瞳狠狠收缩,在她腿上有道淡淡的疤。

抬眸看她,她靠着抱枕,正温温的看着他。

“6年前,我出了车祸,左腿动了两次手术,不过已经好了。”话音淡淡的,最后一句无疑是在安抚陆子初。

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低着头,所以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觉毛巾温热,热度渗进皮肤,较之先前酸痛,舒服了很多。

“明天我带你去医院,让吴奈帮你检查一下。”语调如常,听不出情绪起伏,阿笙无法分辨。

“子初,你看看我。”无法窥探他的所思所想,这让她有些发慌。

沉默了几秒,他终于抬眸看她,眸子里却有着淡淡的笑意,“忙着呢!为什么一定要我看你呢?”

阿笙不说话了,他若有心藏起情绪,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陆子初却在这时候说话了:“疼吗?”

“现在吗?”

“六年前。”嗓音略显僵窒。

阿笙说:“我忘了。”

两人忽然陷入了沉默,阿笙想,忘记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痛,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不想不念,有时候左腿痛了,会觉得那些痛很陌生,如此一来痛苦大打折扣,其实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痛。

再看陆子初,他真的就那么平静无波吗?

若是有十个人看此刻的陆子初,绝对会有十个人说他平静过了头。并非刻意隐忍,别人看他眼眸漆黑不动声色,其实往深处看,会察觉平静的表面下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漩涡,藏匿在骨血里,锋芒毕露。

若是他把那锋芒露出来,只会让人觉得心生寒意,偏偏他是所有的阴暗全都藏了起来,那是他的体贴,因为他不愿她看到那样一个陆子初。

这样的沉默维持到用餐结束,彼时已经到了深夜十点半,拉高被子盖在她身上,轻声问她:“要不要我讲睡前故事给你听?”

初听,阿笙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以前。在望江苑的时候,他偶尔会逗她,她若脸红,他必定会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站在一旁,双臂环胸,含笑看着她。

过去果真不敢追忆,甜中带酸。

“累了。”是真的累了,走了那么远的路,筋疲力尽,如今躺在床上,是真的想睡了。

陆子初盯着她,笑意温和,黑眸似有氤氲雾气,温柔的拍着她的背:“那你睡吧!明天天气会很好,等你睡醒了,我带你去花园里荡秋千,或者一起散步去公园坐一坐,那里养了很多鸽子,也许你会喜欢。”

阿笙已经闭眼,不再吭声。

他抬起手指留恋的划过她的眉眼,声音极为柔和:“对于明天的安排,你喜欢吗?阿笙。”

“喜欢。”

阿笙睁开眸子,就见他眼眸清亮的看着她,阿笙试着微笑,他见了,眼里也浮起了笑意,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晚安,阿笙。”

【晚安,阿笙。】在心里积蓄了六年,如今他说给她听,她应了,方才觉得若是此刻能够凝固成永恒,他愿意赌上所有。

她睡着了,陆子初伸手探进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腿,跟先前相比,消肿了不少。

手机在一旁的桌案上震动着,是保安室打来的电话。

“先生,兴隆超市负责人开车来了,他想见您一面。”

走廊里,陆子初的声音淡不可闻:“我和他关系很熟吗?”

那端短暂沉默,保安说:“我明白了,先生。”

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漫步上了三楼,宽阔的平台上,树枝枝条在他身边轻轻拂动着,站在上面,远远就能看到门口发生的一切。

载着兴隆的汽车怅然而返,缓缓驶离…

也不知在上面站了多久,风刮在脸上,生生的疼,手机再次响起时,对于t市来说,已经很晚了。

来电号码他前不久刚刚储存过,看到“顾城”两个字,陆子初并不急着接,转身回到会客室,方才接通。

西雅图正是清晨七点左右,顾城话语简短:“阿笙好吗?”

“你希望她有多好?”这话听不出喜怒。

顾城不说话了,能感觉的出来,陆子初对顾家把阿笙关在阁楼里颇有微词,如此又过了一会儿,顾城方才说:“今天他要来西雅图接阿笙,如果看不到阿笙,怕是会回国找你。”

顾城没说那个“他”是谁,但他早已察觉到,陆子初是知道的,他只是不说罢了。

果然,陆子初的声音是漠然的,没有动怒,但却淬着冰:“你直接告诉他,是我带走了阿笙,他想带阿笙回美国,也不是不可以,除非踏过我尸体。否则,谁都不能从我身边带走她。”

这世上的“恶”,并非只能用“善”才能摆渡。6年前,他吃了“善”的亏,现如今还有什么输不起?

他来,他等。

阿笙醒的比较早,清晨6点钟,窗帘拉着,但卧室里却有阳光的味道。

昨天晚上睡得很沉,梦见太阳很好,她的打扮和一言一行都很正常,走在大街上,和沿途走过的人其实都是一样的。

梦境对她慈悲,现实对她亦是心存温软,因为子初没骗她,今天果真是个大晴天。

盥洗室洗脸,脸有些苍白憔悴洽。

卧室原本是陆子初的,她来了之后,一直住在这里,阿笙记得刚来这里的时候,隔间还没有梳妆台,但如今不仅有梳妆台摆放在房间里,上面还摆放着齐全的化妆品。

她本不爱化妆,唯一化过一次妆,还被他训斥了一顿,从此以后除了补水、保湿和防晒,几乎不在脸上涂抹任何东西,但今天她却化了淡淡的腮红。

脸色不好,他看了心情大概也不会好。

薛阿姨正在客厅里打扫卫生,见阿笙下楼,笑道:“以为你还要多睡一会儿呢!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钤”

阿笙只笑不语,她不想说话,说的越多,错的就越多,她不能保证前一秒看似完好的情绪里,是否会在下一秒左右她的另一面,让她变得不像曾经的自己,所以只能静默,尽可能不言不语。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家人和陆子初一样,在她犯错的时候,对她诸多包容。

“阿笙——”淡淡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是属于陆子初的。

阿笙循声望去,眸光沉静,如果陆子初不是商人的话,其实完全可以靠一张脸和一副身材混饭吃。

6年前的他,能把简单的衬衫和休闲裤穿出贵族气质来,举手投足间魅力非凡;6年后的今天,商界历练经年,他是t市众所周知的商业巨擘,女性心目中的极品男人,完美的脸部线条和深邃清冽的眼眸让人过目不忘,淡蓝色衬衫搭配黑色西裤优雅矜贵之余又多了几分商业化和性感味道。

他朝她走过来时,眸子是淡定的,在光线下,会显得格外锐利和明亮,待走近了,方才察觉那双眸子依然还是记忆中那双眸,温润中带着些许柔和。

阿笙看着他,这个男人现如今什么都不缺。

“我熬了粥,要不要尝尝?”他已握住她的手,深深的凝望着她,询问的话说出口,偏偏会让人觉得有些漫不经心。

以前在望江苑,早餐几乎都是他准备的,因为她早上要补眠,所以晨起下楼,就能闻到清淡的粥香味。

陆子初熬的粥,自是要吃的,一碗粥放在面前,热气扑了一脸,香味直往鼻子里窜,忽然开始有了胃口。

粥熬的很烂,舀一勺送到嘴里,软润滑口。

他坐在一旁问她:“好吃吗?”

点头,此时她才知道,她的胃口被他养刁了,以至于忘记很多事情的她,一旦吃到他熬的粥,身体里沉睡已久的感觉瞬间就苏醒了过来。

闻言,陆子初眼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黑眸盯着她:“今天起得比较早,吃完早餐,需要回房间补眠吗?”

“不了。”她说着,又摇了摇头,她最害怕的就是睡觉。

在西雅图,一天的时间里,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她已害怕困守在房间里。

陆子初轻声开口:“也好,吃完饭,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早晨七点钟,整个城市都苏醒了。

天光大明,但淡淡的雾气尚未消散,笼罩着大街小巷,微风带着湿气,晨曦阳光照在雾气上,泛着旧时光。

触目所望,生活恬淡安静,阿笙是喜欢的。

石板路,他牵着她的手,叮嘱道:“如果走累了,别硬撑,要告诉我。”

她知道,他是在担心她的左腿。

也不知道那条路叫什么,道路两旁种满了樱花树,正是樱花盛开的好时节,风吹过,宛如下了一场花瓣雨,扑簌簌的往下飘落着。

阿笙仰脸看着,下意识朝陆子初望去,他似有感应,也侧眸看向她,清隽的面庞因为有了笑容显得愈发柔和。

有花瓣落在她的发丝上,陆子初内心敛起波动,抬手拿掉花瓣,却不扔掉,牵着她的手继续走,任由花瓣在指尖碾碎成了水。

陆子初问:“喜欢这里?”

阿笙垂眸笑了笑,似是被他窥探到了不便言说的秘密,陆子初见了,眼里微微蕴了笑,“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再来。”

听到以后,心总归是温暖的。

过马路,他伸手揽着她,温润的声音在阿笙耳边漂浮,似蛊惑:“搂着我。”

阿笙不察,习惯听他的话,不明所以的搂着他的脖子,然后转瞬间身体就被他抱了起来,那么轻盈,仿佛是在抱一个孩子。

沿途已有过路人朝他们行注目礼了,正是上班时间,人群宛如汹涌的河流,到处都是来去匆匆的人,比起他们,陆子初和阿笙似乎就清闲了许多。

“我可以自己走。”太久没有融入人群,阿笙还不太习惯那么多人把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这让她觉得恐慌。

他淡淡解释:“人太多,容易撞到你。”似是知晓她的不安,陆子初贴着她的脸,在她耳边轻声呢喃:“别怕,我在这里。”

他的话无疑安抚了她,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里,亲密的姿势里藏匿着太多融入骨血的依赖,不去看,对于外界的认知全都来自于听力。

人潮声渐渐远去,他并没有放她下来的意思,她只得轻声说:“我早餐吃了很多东西,你抱着我,会不会累?”

良久不见他说话,阿笙终于离开他的脖颈,抬眸看他。这么一抬眸,还没看清他的表情,他已经微微偏头吻向她的唇角:“不累。”

彼时正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阿笙看着他沉静清邃的眼眸,久违的心跳仿佛重新启动,不经意间就漏掉了好几拍。

陆子初放下她,帮她把衣服整理好,方才开口问她:“对这里还有印象吗?”

阿笙这才发现他们来的地方不是公园,而是一家音乐餐厅,因为招牌上铭刻着高低音符,还有醒目的汉字:如果?爱。

餐厅名字,隐隐熟悉。

阿笙一时想不起来,陆子初不紧不慢道:“我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我女朋友那年刚好19岁,她那天用小提琴为我拉了一首曲子,我听了很感动,你知道她那天拉的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吗?”

阿笙好一阵子没说话,盯着餐厅看,最后看向陆子初,眸子也越发清明,迟疑开口:“…卡农?”

陆子初笑了,她还记得,一首《卡农》仿佛回到了旧时,带她走进餐厅,音乐声盘旋在餐厅每一处。早有值班经理领着一众服务员站在了大厅里,看到陆子初,态度恭敬,弯腰致礼的同时,齐声唤道:“上午好,陆先生。”

众人对阿笙的身份是好奇的,目光打量并未让阿笙情绪不稳,因为她的注意力都被拉小提琴的女人吸引了。

一袭长裙,站在钢琴旁边,场景很熟悉。

——隆重介绍一下,08号穿着白衬衫的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若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会如此眷恋一个人。

熟悉的场景,埋藏的话语从时光里流溢而出,阿笙笑了,眼睛却有些红,仿佛昨天才发生,转眼间,她已经从19岁走到了27岁。

时间,果真经不起推敲。

她记得这里还有一面情侣许愿墙,她和陆子初似乎还曾写下了祈祷文。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松开了她的手,她在餐厅里寻找着那面墙的存在,陆子初也不多话,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找。

2005年,少女站在钢琴台上笑容明媚,宛如池中莲花,沉静美好,那时候的她无所畏惧;2013年,对于他来说,她还是一个孩子,平静的外表下早已是遍体鳞伤,她已不再相信爱,不敢爱…带她来这里,原想让她找回最初的顾笙,谁曾想最先被触动的那个人却是他。

2005年的许愿瓶挂满了一整墙,但好在有日期标志,陆子初以为忘掉很多事的她,势必会忘了他的生日,不曾想她是记得的。

她记得他的生日,却不记得当时他们都写了什么话。

打开,属于她的字和他的字跃然眼前,她看着轻轻的笑,但笑着笑着却开始有了眼泪。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细水深流。】

眼泪宛如决堤的水,陆子初站在不远处,没有走过去,眸光柔软。

她能哭,总归是幸事一件。

男女相爱很多年,如果忽然间分开,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因为彼此早已习惯了对方的思维模式、一言一行和生活习惯,时间久了,就会被同化,通常他们分手后,会比滥情的人更加难以摆脱旧情洽。

陆子初就是这样的人。

时年31岁的他,感情生活比任何人都贫瘠,惦念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出现的人,近乎偏执的坚持着。

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随着时间流逝,他时常能在无人时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虚弱缓慢,宛如久病之人。

久病,所以病入膏肓,但他知道,他的药是一个叫顾笙的人。

多年前,他在“如果?爱”餐厅其实还许了一个愿:他愿用人生中所有的喜来换取她所有的悲,只愿她一世无忧。

八年过去了,愿望尚未过期。

在那个安静,充满回忆的餐厅里,他把他的六年讲给她听,琐碎的话题经由他讲出口,多了认真的味道,他要让她知道他的过去,贴近他,走近他。对于感情和未来,他是不容许她退缩的。

那些人生历程,虽然没有朝夕相处来的清晰,但阿笙静静的聆听着,仿佛在聆听这世上最温暖的故事,于是那些故事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有了朦胧的轮廓。

陆子初说:“六年来,我不曾忘记你,反而时常能够在睡梦中梦见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眼里却泛着淡淡的清华月光。一眼触及,也不知是他的眸,还是他的话,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沉入到了她的心底钤。

从18岁认识他,到现如今的27岁,9年时间差,仿佛早已过了好几个世纪。

在那些她不曾参与的时光里,陆子初的生活其实很规律,纵使不去公司坐镇,依然会每天早晨去湖边散步半小时,回到家里开始收发文件,阅读报告。

陆氏集团涉猎广泛,他每天需要阅读的报告是经由公司各层筛选之后专门呈递给他的,纵使如此,报告数量还是很惊人的。阅读完毕,会另外给这些书写报告的人发送电子邮件…

听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阿笙正抓着一把鸟食,蹲在公园广场上喂鸽子,可能阳光很好,内心里再无喜悲,只余一片安宁。

她问陆子初:“累吗?”

“还没到晚上,怎么能累?”有鸽子飞过来,他抬起手臂挡在她面前,防止白鸽翅膀会扇到她脸上。

略显深幽的话,阿笙却听懂了他的意思,靠在他怀里,歪着头看他,似是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把鸟食撒给那些白鸽,在它们争相抢食时,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手,手心覆盖住了他的眼睛:“子初,闭上眼睛,天就黑了。”

还跟以前一样,有些孩子气。

陆子初勾起唇,在她掌心下合上眼睛,嘴角的笑开始有了温柔的水波,荡着光影。

天黑了,阿笙。

从未告诉她,以前他最怕天黑,一个人的时候,思念总会跑出来跟他捉迷藏,进行着灵魂拉锯战,但他现在不怕了。

因为她回来了。

时间还早,陆子初带她去了一条幽深长巷。

有一家店面前聚满了人,冗长的队伍可见那家店人气有多旺。

去的时候,没想到陈煜也在,手里早已拿着食品袋,等候多时。

是陆子初的意思,没有以钱砸人,排队购买,熟悉的巧克力饼干,苦涩中却吃到了淡淡的甜。

他抬手,指腹擦拭着她嘴角沾到的饼干屑,笑道:“像个孩子。”

“子初,我今年27岁了。”她说,含着淡淡的怅然。

他笑,孩子气跟年龄无关,只要她一日是顾笙,那么在他眼里就永远都是孩子。

阿笙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先去外面转一圈再回去了,因为别墅里没有安装秋千架,但他带她外出一趟再回来,花园草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空气里有着青草的味道,那是一架原木秋千,静默的悬在那里,如此温暖。

上前坐下,他赐予她温情,而她收获的却是感动。

春日阳光很好,能够温热潮湿的心,阿笙靠在陆子初肩头,她在微笑,嘴角仿佛午夜盛开的花朵。

2013年3月20日,阳光明媚的午后,爱在他们身旁,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奢念。

韩愈抵达t市的时候,天在下雨,春日风很凉,纵使有人为他撑伞,依然沾染了一身潮气。

雨不大,这样的天气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心情极差,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好光景。

但再好的光景,却注定无法勾起他嘴角的那抹笑。

此番回国,消息走漏,已有旧属在机场等候多时。

韩愈之前在飞机上睡了一路,所以精神还不错,疲惫是难免的。

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头等舱里,韩愈身旁坐着一位女子,试图找他说话,韩愈摘掉眼罩,淡淡的望过去,女子顿时不出声了。

时光一直厚待韩家和陆家人,彼时34岁的男子,商界游走多年,俊美的五官轮廓越发迷人,坚毅的轮廓昭显着令人心动的成熟魅力,偏偏这样一个他,看人的时候比任何人都阴冷,灯光下脸色半明半暗,难怪那名搭讪女子会被不安无语。

兴是睡眠被打扰,韩愈就连下飞机的时候,表情也未曾松动过。

旧属看到这样的韩愈,眼神均是一滞,方才问好,恭敬的跟在他身后。

这些所谓的旧属,都是韩愈的长辈,但却没人敢在韩愈面前端着长辈的架子行事说话,反而看尽韩愈脸色,言行举止皆是小心翼翼。

6年前,鑫耀敌对公司庆誊,不动声色的将鑫耀掏空,顾清欢被债权逼迫,境况悲惨。

事发没多久,庆誊以为可以坐稳投资界翘首,却被相关部门登门查账,偷税漏税,数罪并罚…

庆誊老总听说此事乃顾清欢所为,难免起了报复之心…此事发生后,在t市轰动了许久,人人都以为鑫耀发生此番变故,韩愈势必会回国接手,谁曾想他从未露面过,仿佛鑫耀命运跟他没有丝毫关系。

真的无关吗?不尽然。旧属私下猜测:鑫耀和庆誊接连出事,怕是韩愈在国外指挥大局,推波助澜才有了后来这一切。

当然,一切只是猜测。当年顾清欢把鑫耀交给陆氏管理,现如今真正的掌权人是陆子初。

原以为陆子初比韩愈良善,谁曾想一个比一个狠,陆昌平稳坐一把手的时候还算顾念旧属和韩永信之间往日的情分,对他们还算礼遇;但陆子初接手陆氏后,手段不是一般的狠。

从他迈进鑫耀视察的第一天,昔日旧属全都弃之不用,旧属愤愤不平找韩愈哭诉,韩愈在电话那端笑:“怪不得他,你们也确实老了,该回家含饴弄孙了。”

话虽如此,但这些旧属毕竟是跟鑫耀一起成长的高层董事,顾清欢留下话,鑫耀真正的归属权在韩愈身上,而陆子初只是受顾清欢委托经营罢了,如今正主回国,昔日旧属董事难免都想好好巴结一番,指望韩愈卷土重来,把鑫耀抢回来。

韩愈近几年在国外风生水起,但凡和他交过手的人无不敬畏他的手段,狠戾冷酷,近乎高深莫测。

韩愈话语不多,从机场大厅一直到上车,只有短短两句话。

“股票还在跌?”韩愈直接开门见山,声音低沉冷漠。

旧属皱眉道:“从昨天到今天,大幅度下跌。”也不知道陆子初是怎么经营管理鑫耀的?

“陆氏那边有动静吗?”韩愈开口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没有。”

韩愈摘掉墨镜,冷冷的笑了,陆子初不是不管,他这是在拿鑫耀向他宣战。

他接了。

风景别墅,三楼媒体室。

偌大的屏幕上显示着鑫耀股票走势,陆子初带着蓝牙耳机,倚着办公桌看了一会儿,清润出声,怎么听都有些漫不经心:“亏了多少?”

向露说:“至少有五个亿。”

“他回来了吗?”男子语气淡淡的。

“刚到机场。”

“五个亿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明白我的意思吗?”陆子初语气竟是温和的,诡异的平静。

“明白。”向露就是太明白了,所以才会觉得牙疼。

有钱人拿钱玩游戏,她伤不起。

t市春日气候多变,上午阳光还很温暖,风也很轻,但午后却下起了濛濛细雨,停了几分钟之后,措手不及间就迎来了瓢泼大雨。

阿笙对下雨天一向敏感,原本正在午睡,左腿抽筋惊醒,额头上竟都是汗,也不理会腿上的疼痛,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赤脚下床,来到了阳台上洽。

庭院里,园艺师傅赵伯和薛阿姨等人穿着淡黄色雨衣正把花盆移送到花房里。

有些花朵很娇贵也很脆弱,经得起阳光厚爱,却经不起风雨摧残。

对花温暖的人,通常都会心存良善。有这种念头的时候,她看到了陆子初,站在花房门口,水雾中身影朦胧,若不是身处现实,阿笙会以为犹在梦中。

从昨天到今天,她努力回忆t大过往,温习的同时,她有着太多的不确定,过往确实跟她有关,但却太显陌生。

曾经,记忆里有他一抹笑,于是温暖了她整个旧时光。

她太明白微笑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他是喜欢看她微笑的。再见,除了报以微笑,她不知道她还能做些什么。

他说:“阿笙,没有过去,但我们还有现在和未来。”

现在摸得着,因为它正存在着,所以心里才会觉得很安稳钤。

很久没有接触过雨水了,西雅图常年阴雨绵绵,阁楼纵使被家人打扫的很干净,依然会有一股霉气。

记忆里她似乎并不喜欢下雨天,但此刻站在雨水里,心情却变得很好。

睡衣湿了,头发也湿了,雨雾里传来一道斥责声:“阿笙,回房间。”

熟悉的声音,明明是斥责,但听在耳里却觉得很温暖。

那人已经接过陈煜递过来的伞,快步朝她跑了过来,步伐是急切的,也许还皱着眉。

阿笙看着他,静静微笑,弯腰去搬离她最近的那盆花。

头顶雨水在她蹲下身的同时,开始朝四周缓缓滴落,宛如丝线注入水波中。

一个人,一把伞,呵护着她和她手中的小花。

阿笙蹲在地上,睡衣裙摆浸润在雨水里,浑身犹如湿人,就那么仰脸看着他,眸子如水清亮,就连嘴角的笑也显得极为潋滟。

陆子初看着她嘴角的那抹笑,心头一荡,眸色深了几分,弯腰扶她起来,手中的伞朝她那里倾过去:“怎么出来了?”

“我想帮你。”她说着,见他肩头淋湿了,抬手握住他撑伞的手,把雨伞朝他那边推了推:“子初,你别淋湿了,容易感冒。”

陆子初胸口陡地一紧,因为那个人是她,所以感动的情绪总会来的很莫名。

“我送你回房间。”他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欲把她往回带,但她却站在原地不走,举动中有着小小的执拗,“你们都在忙,我只会做这个了。”

闻言,陆子初握住伞柄的手指紧了紧。是啊,曾经无所不能的她,现如今似乎只会做这个了。

那一刻,他听出了她话语间藏匿的无力和自嘲。

潮湿的雨雾被凉风吹到了脸上,陆子初立身雨中,冷漠疏离的人,眼光却出奇的清澈暖人,抬手帮她理了理黏在脸上的湿发,方才弯腰单手拿起那盆花,递给了阿笙。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

陆子初盯着她,扬起好看的唇角,低声道:“不是要帮我吗?把花送到花房里,不许打碎了。”

“哦。”语气中颇为欢欣。

陆子初撑着伞行走在她的身边,不动声色的呵护着,一点小事就能让她这么开心吗?

侧眸看她,陆子初黑眸澄亮,俊雅的颜有了柔和的光彩,偶然发觉,下雨天原来也可以如此宜人。

韩愈午后下榻酒店,站在高处俯览这座城市,曾经出生地,如今处身其中,早已不觉温暖,反而眸瞳深沉,表情近乎阴鸷。

“韩总,律师来了。”说话的人是任洋,同时也是韩愈助理,这次陪韩愈一同回国,只因韩愈心里清楚,此行怕是会耽搁很久…

韩愈没回头,不紧不慢道:“先请他们去酒店会客室,我稍后就到。”

会客室里坐着两位男人和一位女人,衣着很正式,原本正在喝茶,看到有人推门进来,放下手中茶杯,站了起来。

“您好韩先生,我叫林鹏,是公证处的。”中年男人气质沉稳,简单做着自我介绍。

另一位男人叫俞峰,是任洋请来的律师;还有一位女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笔挺的精英套装,看起来精明能干。

“我叫薛明珠,鑫耀公司法律顾问。”说着伸出手:“韩先生,您好。”

看到韩愈,对于薛明珠来说,表面上虽镇定,但内心却很激动,上学的时候就时常提起他,不曾想多年后还能面对面见到这位商界奇才。

只能说,时间流窜太快,而缘分是很微妙的一件事。

无视面前伸出来的白皙手指,韩愈坐下时微微挑眉:“不是许晓?”

虽在国外,但对国内动向,韩愈却是了如指掌。据他所知,近几年许晓才是鑫耀的法律顾问…

素来听说韩愈又傲又拽,眼见他拒绝和她握手,薛明珠只得自己找台阶下,讪讪的缩回手,深吸一口气,解释道:“许晓是我师父,不过近几日身体不舒服,前几天住院了,所以这次才会委托我前来面见韩先生。”

这话也不知道有没有被韩愈听在耳里,只见他坐在沙发上,眼睛却望向了窗外,忽然问道:“这雨要下多久?”

语音漫不经心,似乎只是随口问问。

林鹏和俞峰相视一眼,显然之前没关注天气动向,薛明珠犹豫片刻,方才说:“大概黄昏雨势才会停下来。”

话落,韩愈又是很久没说话,他不开口,会客室就只能沉寂着。

薛明珠有些尴尬,抬眸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任洋,跟他上司一副摸样,没有温度的脸,冰冷的眼神…

毕竟游走社会多年,薛明珠很快就稳了稳情绪,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推到了韩愈面前,见他没有翻看的意思,薛明珠清了清嗓子,这才慢慢道:“韩先生,顾总裁去世前,曾立下遗嘱,鑫耀名下财产全都归您所有。这些财产主要包括鑫耀投资公司,以及鑫耀名下餐饮业、酒店、运输公司、商业店铺、商场和固定房产,不过…”

说到这里,薛明珠顿了顿,似是有些犹豫,见韩愈目光终于垂青望向她,迟疑道:“顾总裁在心宿路有一处私人房产,复式楼,市值六百多万。去世前,她曾说要把这栋房子送给…她的侄女顾笙。”

薛明珠说到“顾笙”两个字的时候,喉间哽了一下,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江宁她们昨天聚了聚,都想看看阿笙,但又怕刺激她,彼此看了伤心。

韩愈眸光微沉,似是想事情入了神,一时竟没开口说话。

薛明珠也不知韩愈心里是什么想法,转头看向林鹏,林鹏开口说道:“是的,韩先生,顾总裁去世前,确实口头说过这话…”

“给她。”谁能想到,韩愈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竟是罕见的柔和。

林鹏等人听到均是一愣,以为适才出现了幻听。不过想想也没什么,撇开鑫耀不说,韩愈在美国原本就资产惊人,远远胜过鑫耀,一栋房子,他又怎会看在眼里。

薛明珠松了一口气,敲了敲桌面,林鹏会意,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桌面上:“韩先生,这是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果您觉得没有问题的话,请在上面签字。”

那份文件俞峰先过了目,然后才交给韩愈:“我刚才看过,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吗?”韩愈靠着沙发背,唇角扯了扯:“目前鑫耀股票持续下跌,交接并不完善,偿还债务,追平损失,谁负责?”

众人一愣,没想到韩愈会这么说,一时全都不吭声了。

韩愈看了他们一眼,站起身,“总之,没有见到陆氏负责人之前,我不会签字。”

闻言,薛明珠皱了眉,这人怎么这么难缠?

韩愈走出会客室,对身后的任洋开口说道:“准备一份礼物,代我送到陆家,如果我姑姑问起,就说我刚回国,抽时间会亲自登门拜访。”

多年不见,是时候见一见了。

黄昏,雨终于停了。

这天下午,陆子初一直呆在书房里办公。一共接了两通电话,一通是薛明珠打来的,另外一通是母亲。

薛明珠在电话里一派公式化语气:“陆总,韩先生不肯签字。”

母亲语气里却夹杂着欢喜:“子初,阿愈回国了,我刚跟他通过电话,邀他晚上来家里吃饭,你也回来,多年不见,你们正好可以叙叙旧。”

挂断电话,陆子初一脸漠然,确实需要好好叙叙旧。

薛阿姨端着一杯咖啡走进书房,陆子初问道:“阿笙醒了吗?钤”

“我去看看。”

薛阿姨把咖啡放在桌上,转身欲走,却被陆子初叫住:“如果没醒,不要吵醒她;如果醒了,带她过来,就说我有事找她。”

门没锁,薛阿姨走进卧室,先是往床上看了一眼,床铺收拾的很整齐,看来顾笙早就醒了。

阳台,又是另外一个花房,欧式风格,面积很大,里面摆满了花草,吊篮错综垂下,在室内就可收获盎然春意。

阳台中间,摆放着藤编圆桌和圆椅,材质上佳,陆子初平时坐在上面看书,会让人觉得慵懒惬意,但此刻阿笙坐在上面,却被赋予了另外的韵味。

单看背影就很沉静,薛阿姨发现,顾笙性情比6年前更寡淡了,从她来到风景别墅的那天起,就很少说话,除了陆子初,几乎谢绝跟任何人讲话。

起初觉得时光无情,把曾经那么舒服美好的一个人,变成了傲气冷漠的人,但观察下来却发现,她确实冷漠,但并非傲气。就算是跟陆子初讲话,也是沉默的时候多,开口说话的时候少。

家佣阿曼问她:“薛姨,陆先生和顾小姐是什么关系啊?越看越糊涂。”

越看越糊涂的那个人还有她,说他们是恋人吧,总感觉顾笙性子太淡,有些心不在焉,时常盯着某一处能够看上许久,把自己困守起来,拒绝别人太过亲近。而陆子初呢?面对顾笙,言行举止小心翼翼,他的喜取决于顾笙今日是否欢喜。

能够看得出来,他们明明很相爱,但爱情的因素里似乎漂浮着太多…忧伤。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薛阿姨皱了眉,兴许是她看错了:时过境迁,6年后他们还能在一起,彼此心中高兴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忧伤呢?

阿笙穿着家居服,很薄的素色毛衣,v字领,恰到好处的裸露出美丽的肩胛骨,她的肩胛骨真的很漂亮,好像蝴蝶展开翅膀安然伫立。

如果只看背影,无疑顾笙是一个很温暖的人,但走近,她低垂着长长的睫毛,光线落在她白皙的脸上,有阴影栖息交叠,漆黑的眸仿佛蒙了一层纱。

“顾小姐。”薛阿姨站在藤椅旁边,见顾笙转眸看她,轻声道:“先生有事找你,请你去一趟书房。”

阿笙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掀开盖在腿上的薄毛毯,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又转身看向跟在身后的薛阿姨,眼眸微敛的同时,说了这么一句话:“薛姨,如果可以,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顾笙吧!”

离去的她没注意到薛阿姨听了她的话,脚步僵了一下。

原来,对她,顾笙还是有印象的。

书房里,陆子初正坐在办公桌前,通过电脑屏幕,召开视频会议。

不去公司,只能把工作挪到家里,因为是免提状态,所以阿笙站在书房门口,隐约听到很多交谈议论声。

颇有些心有灵犀,似是感应到阿笙来了,陆子初抬眸望去,看到阿笙站在门口,微微一笑,目光重回电脑屏幕上,跟那边的人简单交代了几句,这才关了视频。

“来。”陆子初抬手示意阿笙过去。

这时候,他已经站起身,把办公椅位置空出来,拉她坐在上面:“我看看你的腿。”

阿笙穿着棉质家居裤,所以裤管往上捋并不费力,她垂眸看他,睫毛颤了颤,只觉略显冰凉的手指贴附在她的左腿上,明明他的手指很凉,却仿佛可以直通心脏脉络。

下午搬完花,催她洗澡补眠,当时看了看她的腿,觉得还好,但在睡梦中,她偶尔会皱眉。

应该是难受了。

把这事给吴奈说了,询问平时是否需要注意什么,吴奈长久不说话,最后开口,嗓音沙哑艰涩:“像她这种情况,阴雨天左腿酸痛难受很正常,这种痛会跟随她一辈子,如果肿起来的话,多帮她按摩…”说着,似是越想越怒,陆子初只听到手机那端“啪”的一声脆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吴奈摔在了桌面上,“六年前,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这几天我越想越气…你说说,好好的人,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手机那端吴奈很愤怒,电话这端陆子初却很平静。愤怒只会让一个人彻底失去理智,现如今阿笙依附着他,他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否则无端发怒只会吓坏她。

他蹲在她面前,无声帮她按摩着,偶尔会问她力道是否可以。陆子初手指力道恰当,确实舒缓了阿笙小腿上的酸胀感。他手凉,她腿部肌肤温热,亲密触摸下,他和她开始有了相同的热度,

陆子初问:“在西雅图,如果觉得腿不舒服,会向家人求助吗?”

阿笙笑了一下:“不会。”

阿笙眼瞳很黑,但却有光在她眼睛里流转着,像西雅图那种气候,雨水连绵不绝,她不可能每次都麻烦别人,更何况,痛苦久了,也就习惯了。

陆子初蹲在那里,仰脸看她,眉目淡然的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单臂搂着她的腰,把脸埋在她胸前,声音宛如耳语:“在我身边,如果觉得腿不舒服,会跟我说吗?”

重复的问题,换了主语,意思却大相径庭,她轻轻笑了,抬手抚摸他的发,“你看,我不说,你却知道我不舒服,所以我说或不说,又有什么差别呢?”

陆子初埋首轻笑,谁说他的阿笙疯了,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又怎么会是一个疯子呢?

黄昏,动身前往陆家,陆子初是不放心的,再三叮嘱薛阿姨陪在阿笙身边,“她不想说话的时候,不要勉强她。”

薛姨无语,谁敢勉强顾笙啊?她还指望陆家退休金颐养天年呢!

陆子初说:“如果阿笙晚餐没有食欲,劝她多少吃一点。”

“好。”问题的关键是,顾笙会听她的话吗?

“有事情的话,给我打电话。”最后陆子初说。

薛阿姨终于忍不住失笑。为了顾笙,陆子初接连好几日没有去公司,现如今就连回家吃顿饭也这么放心不下,只差没把顾笙当孩子一样来照顾了。

上车前,陆子初摸了摸阿笙的头,柔声道:“我会尽快回来,你要听话。”

阿笙点头,目光与他对视,温声道:“子初,你别喝酒。”

陆子初心一紧,以前她也是这么叮嘱他的。过去和现在,话语重叠,宛如云烟融进了晨昏夜色里。

车子渐渐驶离别墅,陆子初透过后车镜看到阿笙安静的站在那里送他离开,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

机场大厅,有孩童吹出了五彩泡泡,她过安检的时候,频频回头看他…后来呢?后来她就像人鱼公主一样,泡沫幻灭,消失在他生命里长达六年之久…

“停车。”陆子初忽然开口。

陈煜微愣:“先生…”

“停车——”声音冷了许多。

黄昏里,汽车蓦然刹车,有男子打开车门,步伐由慢到快,到最后几乎是迈步跑到了阿笙面前。

阿笙正好奇他为什么去而复返时,就见男子微微喘着气,修长的手指捧着她的脸,凉薄的唇就那么坚定不移的落在了她的唇上。

触及,浅尝辄止。

这个吻,对于阿笙来说有些措手不及,先是震惊,然后才归于平静。

气息里带着淡淡的薄荷香,是他的味道。

薛姨等人还没进屋,看到这一幕,纷纷红了脸,谁能想到冷情冷性的人,有朝一日会在人前这般对待一个女人。

“我出门,你忘了吻我。”陆子初微笑。

“…”所以呢?

末了,陆子初说:“所以我吻了你。”

***

ps:明天大更。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谈笑风生,最虚伪的宽容

黄昏离开风景别墅,抵达陆家时,夜幕终于拉下了帷幕。ai緷赟騋

客厅里不时有谈话声传出来,陆子初在门口止步,他站的那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客厅会客区域。

茶几上安置着小叶绿萝,插在造型简单素雅的容器里,绿萝藤蔓柔软,因为没有攀附物,所以略显可怜的垂落在容器外壁。

陆家女主人的喜好和习惯一如经年,而有关于他和韩愈的过往却越发模糊。

记得那一年,外婆家瑚。

韩淑慧抱了一盆小叶绿萝送给老太太。阳光很温暖,绿萝葱翠,阳光从玻璃窗蛮横的渗透入室,照在叶片上,有着耀眼的光。

老太太见小叶绿萝开得自由散漫,便对女儿说:“长得倒是喜气,但不雅观。铄”

院子里种了一棵老树,有些年代了,时至今日,陆子初早已忘了那是一棵什么树,却清楚的记得,老太太把绿萝放在树木旁,方便缠附生长。

韩愈看到了,站在一旁说:“再过一些时候,树身上披满了藤蔓,你有想过树的感受吗?它和绿萝非亲非故,凭什么让它随心所欲攀附成长?”

那时候,韩愈站在老树立场上想问题,却遗忘了绿萝。外界强加,植物毫无反抗能力,古树不喜绿萝,并不见得绿萝攀附古树而生,就会心生欢喜。

客厅里传来陆昌平的声音:“这次回来,打算呆多久?”

“说不定。”还是陆子初记忆中的声音,惯常冷漠,说起话来有些漫不经心。

韩淑慧说:“干脆不要回去了,留在国内不好吗?离得近一些,姑姑也方便照顾你。”

那人似是笑了:“总不能常住国内不走,在国外,我也有家人需要照顾…”

韩淑慧还没来得及洞察韩愈口中的“家人”是什么意思,就见陆昌平看向客厅门口,笑道:“子初回来了。”

谈话终止,一扫之前热络,有了片刻僵滞,当然没人会联想到“难堪”两个字。

韩愈这时已经站了起来,缓缓转身。

兄弟两人距离不算近,但也不远,那一眼,仿佛隔着千山万水,又可谓电光石火。

都是极为出色的男人,六年过去了,时光给予了他们许多,却也带走了许多。外界谈论陆子初和韩愈时,都喜欢给他们贴上“成功人士”的标签。

他们也确实是成功人士,在敌人面前言辞犀利,直达痛处,毫不留情。

有人说陆子初从商清傲腹黑,有人说韩愈经商老练狠辣;但在媒体和很多男女的眼里,他们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

客厅水晶灯璀璨,古董字画也散发出独特的古韵气息,他们就那么默默的站在那里,仿佛行走t台天生的衣架子,走路时有格调,就连站着不动,散发出来的气场依然格外抢眼。

这就是时隔六年后,他们再次重逢的情景,挺拔的身躯孤傲而立,淡淡一眼,彼此容貌和神态早已落入对方眼眸最深处。

此时的陆子初,早已恢复了微笑,迈步走近,颀长身体往前一倾,靠近韩愈的同时,已经伸手抱住了他。

男人间的拥抱向来直接坦诚,陆子初温声道:“好久不见。”

对于韩愈来说,他万万没想到陆子初会上前拥抱他,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愣了一下,韩愈便伸手抱住了他,笑道:“确实是好久了。”

韩淑慧在一旁看了,也觉得欢喜,对陆昌平说道:“你们先聊着,我去厨房看看。”

拥抱带来的从来都不是热度,而是变相的冷却。

陆昌平在场,韩愈和陆子初之间的交谈多是少年趣事,纵使如此也是单调的乏味可陈,不过没关系,都是长袖善舞的人,再简单无趣的话题,硬是能说出趣味来,所谓“口中生花”不过如此。

在陆子初的眼里,韩愈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微笑,眸子漆黑深不见底,但一举一动却透着一股凌厉的气场,深敛,难以揣测。

那么在韩愈眼里,6年后的陆子初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还是跟以前一样,性情寡淡疏离,很少有人能够看透他;但时光流逝,六年后的陆子初又怎会跟之前的他一模一样呢?以前他在亲朋好友面前,并不会隐藏情绪,更不介意在他们面前真性情流露,因为他没把他们当外人看,但如今,陆子初是真的把他当外人看了。

六年,很多事情已更改,当初的他和他,因为固守彼此坚持,早已回不到最初。

韩愈喝茶间隙,微敛的眸不动声色的望向陆子初,如此熟悉,如此陌生,陆子初现在是否跟他一样,按捺着心中焚烧的烈火,用最冷却的表情强自压抑着?

韩愈的目光,陆子初似是察觉到,抬眸看向他,于是那笑就像是事先刻在唇角一般,虽然敷衍,却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陆昌平拿起茶壶帮韩愈续茶,开口问他:“跟律师见过面吗?”

“我没签字。”

陆昌平语重心长道:“你父亲把毕生精力全都交付给了鑫耀,陆氏暂代经营,但真正的幕后负责人却是你,如今你回国接手鑫耀,也算了却了你父亲一桩心愿。”

韩愈神色有片刻沉滞:“姑父说错了,纵使我接手鑫耀,了却的也不是父亲临终心愿,父亲临终前把鑫耀交给了顾清欢,所以不管我接不接手鑫耀,都跟我父亲没有任何关系。”

陆昌平拧了眉:“这么说来,你不肯签字,是因为顾清欢?”

“也不见得,鑫耀股票持续下跌,我就这么冒冒失失接过来,总归不太好。”韩愈说着,眸光滑过陆子初的眉眼,微微暗沉。

鑫耀股票下跌,陆昌平之前也听说了这件事,之所以持观望态度,是因为相信儿子的能力,如今被韩愈提起,便开口问陆子初:“这事,你说说。”

陆子初面色无波,冷静声音从容响起:“陆氏经营理念早已贯彻鑫耀内部,影响颇深,想要突然之间注入新的血液也不是不可以,但却需要一个契机。鑫耀继承人一夕间空降回国,经营理念自是跟陆氏有所不同,员工难免心生抗拒,股票持续下跌是偶然,虽然损失了不少钱,但重新赚回来并不难。”

陆子初语调极缓,清冽如昔,却夹杂着为商者的锐利,转眸看向韩愈,唇角笑容加深,眸色却是愈发的淡,“趁这个机会,你不妨出面解决危机,如此一来鑫耀员工势必会对你刮目相看,今后入主鑫耀也会少了很多麻烦。”

“你倒是挺会为我着想。”像感慨,又像是讽刺。

陆子初神色滴水不露,看着他:“你是我哥,偶尔为你出谋划策,多费点心也是应该的。”

“有心了。”韩愈盯着他,黑眸沉沉,始终不变的是唇角的那一抹笑。

陆子初笑的比他还要撩人:“兄弟之间不谈这个,说多了,就真的见外了。”

韩愈喝茶,掩去嘴角笑意。见外?他们什么时候见内过?

“阿愈,子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你好好考虑一下。”陆昌平静静开口。

韩愈点头,并不答腔接话。看出来了,他若不接这个烂摊子,陆子初绝对会袖手旁观,任由鑫耀破产,背负高额巨债。

其实鑫耀是死是活,他并不关心,但…有一点陆昌平说对了,父亲韩永信曾经把毕生精力都交付给了鑫耀,他不能视若无睹。

这顿饭吃的风平浪静,他们收敛被命运摧残之后的敏感,用温馨良善之花,掩饰那些遍地丛生的愤恨和邪恶。

吃饭的时候谈笑风生,话语间有了最虚伪的宽容。隐忍和克制成了饭桌上最珍贵的馈赠。

命运无情,把人折磨的失去了痛觉,却还能麻木的带着微笑。那笑虽说坚硬无比,但却因为韩愈的话开始出现了裂缝。

饭桌上难免聊到了家常琐事,长辈念叨着晚辈婚姻,韩愈34岁,陆子初31岁,年龄确实不小了,韩淑慧每次提及都会叹息不已。

韩淑慧帮韩愈夹菜的时候,随口问道:“有女朋友吗?”

韩愈笑着说:“没有女朋友,不过我有妻子。”

此话一出,餐厅忽然静了下来,尤其的静。

陆子初用餐动作依然得体,但泛白的薄唇却抿的很紧,表情淡漠,似乎韩愈的感情生活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韩愈早已结婚,震惊了陆昌平和韩淑慧。

原本34岁有妻子很正常,但韩淑慧难过的是,韩愈结婚,她竟然蒙在谷里,什么也不知道。

心里难免有些不悦,陆昌平开口,缓和有些凝滞的气氛:“外国人吗?”

“美籍华裔。”

“北方人还是南方人?”

“南方人。铪”

韩淑慧平复情绪,缓缓问道:“你们结婚多久了?”

“六年多。”

数字年份让韩淑慧又是好一会儿没说话,再开口,语气中竟带着轻轻的叹息:“性格好吗?”

“好。”

简单的一个字从韩愈唇齿间温情吐露,反倒带着柔和的音调:“她话语不多,通常都是我说,她听。不常笑,但偶尔微笑,会让人跟着她一起笑。家里的佣人说,她是一个很有魔力的人。”

听了他的话,韩淑慧和陆昌平相视一眼,忍不住笑了笑,看得出来,韩愈很爱他妻子。

韩愈能够找到喜欢的人,韩淑慧心里面还是很高兴的,“你原本就不多话,却愿意为她变成一个多话的人,这么看来,那孩子确实很有魔力。”

陆昌平问:“她这次跟你一起回国了吗?”

“我们没有一起回来。”这话可谓一语双关,一前一后,算不上一起回国。

韩淑慧觉得有些遗憾,看着韩愈:“如果下次她回国,带她一起来家里坐坐。”不能否认的是,韩淑慧起了好奇心。

能够虏获韩愈,不简单啊!

陆子初低头吃着晚餐,乌黑的眸宛如暗夜,似笑非笑:“隐婚六年,也真是难为你了。”

韩愈似是饿了,慢条斯理的吃着饭,话语更是轻漫到了极点:“没办法,私人生活受人关注,我总要保护好我太太,有时候低调处事,在所难免。”

那声“太太”比蝎子倒钩还要伤人,毒素入体,最先麻痹的,是陆子初早已失去痛觉的心。

陆子初抬眸看他,深幽的眸藏匿着无数的阴暗负面情绪,缓声道:“好花不常开,开得再娇艳的花,也终有一天会枯萎凋谢。你要小心,你所谓的幸福婚姻看起来遥遥无期,也许会很短暂,短暂到稍纵即逝,很多时候欺骗我们的不是现实,而是偶尔发盲的眼睛。”

韩愈眼波浮动,眸色沉沉:“眼睛是否发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太太冠着我的姓,这是谁也不能更改的事实。还有…婚姻当然遥遥无期,因为我们才一起共同度过了六年,今后还有更多的六年在未来等着我们。对于这段婚姻,我足够虔诚,不允许人生里出现所谓的‘短暂’,她是我韩愈的妻子,一辈子都是。”

那一刻,陆子初暗夜般的双眸里窜起火舌,带着吞噬一切的危戾。

韩愈饭桌上恶意般的挑衅致使陆子初失去理智了吗?没有。

“子初,你要去哪儿?”韩淑慧见儿子起身,皱了眉。

“烟瘾犯了,出去抽根烟。”声音远远传来,如同往昔淡漠,但背影却略显僵硬。

餐厅里,韩愈无动于衷,继续吃饭,随口说道:“我记得子初以前不吸烟。”

“这几年烟瘾确实重了一些。”韩淑慧勉强笑笑,一个顾笙,完全掏空了儿子所有,染上抽烟恶习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姑姑吃菜。”韩愈把菜夹到韩淑慧碗里,然后又给陆昌平夹了菜,嘴角挂着笑,眉目却尽显冷然。

看吧!生活早已把他们打磨得面目全非,过去…哪里还有什么过去。

陆家客厅门前挂着两盏古董灯,灯罩很有岁月沧桑感,但灯泡却散发出全新的生命力。微小的尘埃漂浮在光晕里,陆子初倚在门口,影子拉长,投射在地面上,看起来并不显孤单,因为有人正朝他走来。

没回头,似乎也没兴趣交谈,他就那么沉默的站在那里,长身如玉,身影略显清冷,犹如被时光细心剪裁,就连吸烟的动作也很完美。

韩愈目光滑过他的脸,淡淡开口:“不介意的话,能给我一支烟吗?”

陆子初摸出烟盒,抖了抖,娴熟精准的抖出一支烟,韩愈接过,夹在指间:“借个火。”

这次,陆子初掏出打火机,打开,火苗冒起,韩愈笑了笑,把烟放在好看的薄唇间,凑近把烟点上了。

从始至终,陆子初都没看向韩愈,吸了一半的烟在修长的手指间烟雾缭绕,目光放的很远。

韩愈朝他凝望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凉凉开口:“回国之前,我专门查了查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很想问一问,引诱有夫之妇,算不算犯法?”

陆子初眸子微敛,烟灰从指间弹落在地:“你说的是婚姻法,根据刑法,只要不在一方强迫下进行***易,就不算犯法。”

韩愈长眉轻挑,不紧不慢道:“这么说来,你只是道德有问题,小叔子觊觎嫂子,传出去是不是很有趣?”

陆子初终于侧眸看向韩愈,目光仔细,凌迟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表情,最后作出结论:“韩愈,你怎么能这么无耻?”

韩愈迎视陆子初的眸,毫不退避。

离的近了,方才察觉陆子初眉眼极为好看,但再好看却沾染了寒气,若不是这里是陆家客厅门口,他或许会真的大打出手。

这个男人,因为极度隐忍,眼睛里甚至渗出了细微的血丝,那是煞人的怒气。

韩愈眸瞳深沉,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你和我既然相看两厌,还不如老死不见,但前提是,把阿笙还给我…”

“还?”陆子初像是在笑,但眼睛里却没有丝毫笑意,有声音响在韩愈耳边,冷冷的:“也不是不可以,你把六年前的阿笙还给我,我就把六年后的阿笙还给你。”

韩愈蓦然抬起眼睑,眸色阴鸷:“卑鄙。”

“对,我很卑鄙,但及不上你龌龊。”陆子初也不见恼怒,把烟扔在地上,抬脚踩灭。

韩愈平复情绪,眼瞳里划过深沉的光:“倒也不是我龌龊,我记得我曾对阿笙说过,对她的感情,你是爱,我是喜欢,但又有谁能界定爱比喜欢深,喜欢比爱浅呢?你爱她,所以给她浇水,呵护她成长;我喜欢她,所以起了独占的念头,把她摘走了…我和你的感情其实都是一样的,多年前她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时机不对,身份处境不对,但现如今不一样了,她是我妻子,不管我手段是否高明,至少她是我的。这么多年来,你以为只有你爱她吗?我对她的爱不比你少…”

陆子初近乎咬牙切齿道:“你所谓的爱,就是把她逼疯?”

说这话时,他绷紧了线条优美的下颚,闭了闭眼睛,口吻几近嘲弄:“韩愈啊韩愈,对顾笙,我舍不得伤,舍不得骂,可你瞧瞧,现如今的顾笙满身都是伤,我跟她说话,她若能回我一句,给我一抹笑,我都想感谢老天,觉得那是对我的馈赠。6年前,她就连做梦也会带着微笑;6年后,她就算是在睡梦中依然背负着满身的伤。现如今她浑浑噩噩的活着,看不到活着的意义,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对她很粗暴,她害怕人群,更害怕曾经那些给予她温暖的人。我在美国看到她,反复在想,好好的人怎么就说没就没了呢?我想的头都疼了,可还是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你看婚姻是幸福,她看婚姻是幻灭,曾经她心中满满的都是温暖,可现在温暖成了奢侈品,爱成了稀薄物,她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只剩下一些残碎的旧时光可以在清醒时偶尔追忆。你把我的阿笙给毁了…”

最后那句话明明是愤恨无比的,但出口瞬间,却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戾气撤掉一半,余留下来的是空前的悲怆和绝望。

韩愈目色沉冷,漆黑的眸子里有着令人看不懂的东西,他没说话,是因为陆昌平走了过来。

“别光顾着聊天,有什么话留着吃完饭再说。”语调平平淡淡,却一下子终止了之前的谈话。

之前剑拔弩张瞬间烟消云散,余留在人前的,是陆子初漠然的脸,韩愈阴沉的眸。

陆子初进屋前,对韩愈说了一句话,声音听不出丝毫情绪:“晚餐结束,我带你去个地方。”

***

ps:还有一更。

春末早中晚温差比较大,到了晚上尤为寒冷,尤其是乐山山顶。

韩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墓碑前,站立着两位高大挺拔的男人,一个清隽淡漠,一个俊美冷酷。

六年前,老太太去世下葬,韩愈未曾露面,如今深夜来到山顶,目睹冰冷的墓碑,面上始终无波无澜,但就是这么无波无澜的人,下跪的同时,悄无声息的磕了三个头。

陆子初站在一旁,平静无波的扯了扯领口,然后解开袖扣,挽起袖子,待韩愈磕完头,轻声问:“我选的这个地方好不好?”

“挺好。瑚”

韩愈站起身,话音刚落,伴随着一道闷哼声,身体一晃,步伐不稳退了好几步,待站稳,抬手毫不在乎的擦拭唇角,手心内侧竟沾染了鲜血。

这一拳,可见陆子初打得有多重铄。

风迷乱了两人的双眼,陆子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背,上面亦是沾染了韩愈的鲜血,笑了:“这一拳也不算没有收获,至少让我知道,从你身体里面流出来的鲜血是红的。”

“总不能是黑的吧?”韩愈懒得理会唇角血迹,盯着陆子初,同样带着笑:“这一拳只当是还债了,谁让我和阿笙夫妻同床共枕多年,你憎恨我也是…”

下一瞬,韩愈衣领被陆子初狠狠揪住。对于韩愈来说,他从未见过那样的陆子初,愤怒、憎恨、毁灭…悉数窜进眼眸最浅处,近乎粗暴的挥拳揍向他。

韩愈挥拳还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大洞,偶尔有风吹来,会听到哗啦啦的回响声,很空洞,没刮一次,都会带来火辣辣的疼。

就像拳头带来的撕裂,痛觉会随着发泄一寸寸麻痹在寒风里。刮脸的风,伴随着互殴和喘息,送来了韩愈的声音:“知道她有多听话吗?日日夜夜,她叫的是陆子初,但却不知跟她上~床的那个人却是我…”

陆子初仿佛被三尺冰水沿头浇下,身心麻木,宛如心肝脾肺瞬间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出现了致命罢工。

暗夜掩去了韩愈眼中的嫉恨,却凸显了陆子初的凶戾。

“韩愈,你混蛋。”

一贯清冽冷静的人,在这一刻声音竟是凶残到了极点,透着浓浓的血腥,所有的伪装随着那声“混蛋”纷纷剥落。

如果此时有灯打在陆子初的脸上,会发现俊雅的面庞上带着沉沉的阴气,极阴极寒,跃然眼前。

韩愈下颚传来尖锐的痛,在陆子初的力道下,狼狈的跌倒在墓碑前,空气开始变得稀薄,身上传来火辣辣的疼。

粗糙的碎石子同样划破了陆子初的手,两人出手夹杂着六年来积累的愤怨和憎恨,恨不得把对方往死里打。

韩愈躺在地上,任由他挥拳,笑的明明很舒心,但在笑声里却藏匿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晦和黯然。

“骄傲如你,能够忍受顾笙和我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吗?你连一点小小的瑕疵都接受不了,愿意为了顾笙,把自己卑微到尘土里面吗?”韩愈说话的时候,微笑里透着阴沉,宛如最凌厉的锋刃,白晃晃的刺目耀眼。

“把我和阿笙逼迫到现如今这步田地,你开心吗?韩愈。你以为你得到了阿笙,你得到的是什么?和她朝夕相处的那个人是你,但活在她身体里面的那个人却是我,是我陆子初…”陆子初站起身的时候,面色白的近乎透明,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韩愈,狠劲冲上眼底,单膝跪在地上,又是一拳挥了过去:“你算什么东西。”

韩愈也只是勉力支撑,长途跋涉,至今未曾好好休息过,原本对峙就处于下风,出言激怒陆子初,原本是为了刺激他内心最深处的隐晦,和阿笙隔阂渐生,只不过如此一来,受苦的那个人却是他,撑起身体才发现浑身早已被疼痛麻痹,但骨子里的不甘和怨愤,却因陆子初的话悉数窜逃而出,在心头跑过的时候,宛如有刀划过。

“我是她丈夫,你是吗?我可以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你能吗?如果我要带阿笙走,你以为你能拦得住吗?”韩愈起身,凛然而立,不知费了多大的力气,这才扯出一抹虚弱的微笑,冷冷的看着陆子初:“知道什么叫现实吗?现实就是,六年后的今天,你已没有资格和她在一起。”

陆子初心里狠狠一瑟,积攒经年的仇恨,长时发泄,亦是虚弱无比,被风一吹,神思恍惚,但嘴角却扬起一抹笑。不可能是欢欣的笑,在墓园里犹显死气。

面对面站在那里,距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是长辈墓碑,昔日环绕膝下,关系交好,虽然没有口头说过要当一辈子好兄弟,但身体里却流淌着共同的血液,以为…原来,一切也只是以为。

两人宛如刚从水里捞出来,浑身都是汗,就连睫毛上也垂挂着细碎的晶莹。

韩愈受得伤比陆子初要重,纵使如此,陆子初也好不到哪里去,嘴角濡湿殷红,眉角也有擦伤,当他看向韩愈的时候,面上已经看不出任何的情绪,只有那双眸子,深浓一片。

风声呜咽,昔日兄弟,如今水深火热,再见似乎只剩下你死我活。

“她是怎么疯的?”陆子初开口问他,手心发烫,手背却是冰凉的很。

“等我快死了,我再告诉你。”韩愈掠了一眼陆子初,离开时,声音冷冷传来:“鑫耀危机过后,我会亲自登门接阿笙离开,你可以拦,除非你能承担阻拦我的后果。”

陆子初放下袖子,看着墓碑,但话却是对韩愈说的:“好,那就比比谁比谁命更长,只要我活在这世上一天,你就休想从我身边带走顾笙。”

韩愈一颗心急速下沉,迈步下山,一步一伐皆艰难。

仿佛回到了六年前,她从手术室里被人推出来,手指凉得没有一丝人气,口中呢喃着:“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仿佛一根常年卡在喉咙里的刺,明明很痛,却没有一滴泪。

那么痛,为什么还固执握着她的手,不舍分开?

——阿笙,我只有你了。

墓碑前,陆子初看着两位老人的遗容,忽然发现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良久之后,方才开口说道:“外公、外婆,我和他的兄弟情早在六年前就断了。”

时间永远都不能愈合伤痛,它只会出现淡化伤痛的假象。

为了顾笙,他可以卑微到极致,也不愿意失去她,因为她身边来来往往看似很多人,但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她是贫瘠的,贫瘠到只有一个他。

——外婆,那个孩子现如今只能盲目的往前走,却不敢回头观望过去,这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我没办法自欺欺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做不到。

2004年—2007年,我和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幸福时光,2013年回首望去,每个画面都伤人伤己,倍感凄凉。

如果你见到顾笙游离的灵魂,帮我把她带回来,我想告诉她,我不介意她的过去,不管她曾经经历了什么,她在我眼里,都是最美好的孩子。

她丧失了表达和倾诉的能力,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这让我一度很难过,但我不能在她面前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坏情绪。在她腿上有一条硬硬的伤疤,于是我明白,她是支离破碎的。

如果认识我,对她来说是一场灾难,我宁愿我从来都不曾见过她。

如果身份可以互换,灾难可以重置,我宁愿现在痛苦的那个人是我…

她是别人的妻子,我不能靠近她,但也不能离开她,她是我喜欢的人,她的名字叫顾笙。

乐山脚下,微风送来了寺庙檀香,一缕缕传递过来,撩人心扉。

任洋见韩愈脸上带伤,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上去。

陈煜站在另一旁,见下山的人只有韩愈,却没有陆子初的身影,抿了抿唇,迈步朝山上奔去。

坐上车,任洋不放心,皱眉道:“伤得不轻,安全起见,最好还是先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韩愈接过任洋递给他的手绢,擦拭着嘴角血迹:“简单处理一下,给律师和公诉方打电话,让他们带着法律文书到酒店找我。”

“现在吗?”任洋看了看腕表时间,已经快十点了。他们回到t市,还不曾倒时差,好好休息过,再说老板身体…吃得消吗?

“现在。”手绢上赫然出现一道血痕,韩愈看了,眸子狠狠缩了缩。

任洋迟疑道:“鑫耀股票下跌,目前亏损严重,陆氏身为经营方,应该负全责,您这时候接这个烫手山芋会很棘手。”

示意任洋开车,过了一会儿,韩愈略作沉吟:“打电话给欧阳,暂时把她调回来帮忙。”

任洋不说话了,连欧阳都调了回来,老板这是打算在这里扎根常驻吗?

“鑫耀漏洞填补起来需要几天?”韩愈问。

“至少一个星期。”

韩愈答:“三天。”

三天已是极限,想到阿笙和陆子初呆在一起,他就恨的寝食难安。依他现在这副模样前去见阿笙,只怕会吓坏她。

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任洋眉头都快打结了:“五天吧!账面亏了将近十亿,不是一笔小数目。”

“三天。”

带血的手绢直接砸在了主驾驶座前方的挡风玻璃上,任洋吓了一跳,不敢讨价还价,敛了心神,应道:“好,我尽力。”

任洋和韩愈认识十几年,虽然看似熟稔,但对他却是又敬又怕,这时候反倒佩服起山顶那位陆总了,这年头敢往韩愈脸上动手的人,是少之又少了,几乎没有,只此一个。

“这几天派人在风景别墅外面盯着,但凡出入座驾,都要跟紧了。”之前告诉陆子初,鑫耀危机过后,他会专门去别墅接阿笙离开,无非是语言陷阱。

陆子初若是听信了他的话,势必会把阿笙送到别的地方去,届时让他空跑一趟,找不到人。

任洋回头看了韩愈一眼,凝声道:“如果您要接太太回来,就算是陆子初,也没办法拦着。”

看到陆子初,她还愿意回来吗?六年夫妻情,她忘了和他相处的五年,却一直记得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孰轻孰重?

孰轻孰重…

他确实有很多方法可以带她离开,但他不想吓坏她。

他们还有一辈子要走,不该在恐惧和抗拒中过完这一生。

他说过,对顾笙,他可以等上一辈子。

现在拥有,不愿未来失去。

临近深夜11点,陆子初快要抵达风景别墅时,接到了薛阿姨的电话。

吹了风,陆子初头有些疼,还没听清楚薛阿姨说了些什么,就听陈煜讶声道:“顾小姐。”

陆子初微愣,目光正视前方,远远就看到一人,穿着白色睡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开襟毛衣,光着脚穿着家用拖鞋,安静的坐在别墅外面的台阶上,眼巴巴的望着大门口。

薛阿姨的声音传进耳里:“从您离开后,顾小姐一直坐在外面不肯进屋,已经四个多小时了…”

陆子初心头一软,眸色温润。

——阿笙,现如今,我和你如此近,这么近…

夜色浓墨,点缀着星星点点,清冷静谧。

汽车越来越近,和阿笙相隔一百多米,不远的距离,阿笙两条腿并在一起,双手圈在膝盖下方,寂寞的姿势仿佛能融进暗夜里。

她一直观望着门口,但眸色恍惚的却像是刚刚才做了一场梦。

兴是在外面坐久了,阿笙反应有些慢,刹车声响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

这一抬眸,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站在她面前,清俊的容颜上透着往日不轻易展现的柔和,就那么含笑看着她,不说话洽。

阿笙站起身,愣愣的看着他,神情看起来有些迷糊,但眸子却很冷然,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她在皱眉。

嘴角有血迹,眉角也有擦伤,他这是…和人打架了吗钤?

“…你受伤了。”声音近似呢喃,阿笙手指快到探到他唇角时僵住,担心他会疼。

受伤的是他,但痛的却是她,那种痛似乎可以在瞬间盖过这世间所有的苦难。

“不碍事。”陆子初握住她的手,搂着她进屋:“冷不冷?”

薛阿姨见陆子初受伤急坏了,翻找着药箱,刚把消毒水和棉签找出来,就听陆子初开口说道:“你先下去吧!这里有阿笙。”

薛阿姨一愣,放下手中药品,转眸看向阿笙。

说实话,她从不知顾笙会这么依赖陆子初,固执起来像个孩子,谁也劝不动,眼里心里似乎只有一个他。

就拿现在来说吧,陆子初回来后,顾笙的眼睛就一直凝定在他的身上,虽然她什么都不问,也不说话,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焦虑和担忧因为积蓄的太满,似乎不经意间就能从眼光里溢出来。

“你可以试着帮帮我。”陆子初拿起棉签蘸了药水,然后递给阿笙。

他不能让她继续“残废”下去,有些事情,她是很想做的。动作生疏没关系,只要时光厚待,有些美好的东西还是能长回来的,因为人心很柔软。

阿笙接过棉签,先帮他处理手上的伤,纱布包扎完,陆子初仔仔细细端详了好一会儿,笑道:“挺好,继续。”

她笑的时候表情很细微,换了一根棉签帮他擦着唇角,怕他疼,她的动作有些孩子气,凑上前,轻轻吹着,宛如微风袭面,清凉感可以直入心扉。

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陆子初看着她在灯光下白皙的面庞,黑眸沉沉,那目光让阿笙心头一撞,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再帮他擦药时,却是再也不敢抬眸看他了。

修长的手指无声滑入她的发丝中,伴随着那声缠绵入骨的“阿笙”,一张俊雅的颜慢慢靠近她…

陆子初的唇,很烫,却很温润柔软,隐隐克制。

他睡着了,接连多日不曾好好休息过,呼吸绵长均匀,疲惫到了极点。

入睡前,他躺在床上,撑着头看她:“阿笙,我们回望江苑住几天好不好?”

“好。”心头一酸,望江苑,再听名字恍如隔世。

时间让她变成了一个胆怯的人,她也只敢在他睡着时大着胆子打量他,眸子里漂浮着异常浓郁的光影和雾霭。

他们很少对彼此说“爱”,但如此相守,不是爱,又能是什么呢?

她曾问过自己,就这么不负责任的让陆子初承受她生命中的碎片,究竟是否残忍?

为了见他一面,她承受人生里所有的不圆满,只因她想和他一起吃饭,像任何一对阔别多年的恋人久别重逢坐在一起聊天。

年轻时光还没怎么度过,她却在西雅图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幻想起了以后,幻象真实,她在里面悲喜交加。

终有一日,他们体态蹒跚,年老色衰,一起散步,一起手拉着手睡觉…

画面太美,美得不敢继续往下深想。

脸轻轻贴着他的手心,她说:“子初,在地狱里挣扎的我,是那么想要好好的活着。”

签完法律文书,薛明珠离开时,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闭眼小憩的韩愈。

无疑他是出色的。在容貌上和陆子初各有千秋,陆子初待人冷淡疏离,韩愈却是真的冷,生人熟人没有得到他的宣召,一律不得亲近身旁。

他是一个很懂得保护自己的人,这种人通常内心是饱含创伤的。

薛明珠不期然想起大学期间,韩永信和常静接连去世,这对韩愈来说,一夕间丧失双亲,这样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变故让他变得不近人情,但不近人情的背后呢?

她不确定,是否在这一刻看到了鲜少展露人前的韩愈。

脸上的伤,无损英俊,靠着沙发背,闭合着双眸,倘若那双眼睛睁开,必定有着把人看穿的魔力。

微微抿起的唇,让他看起来像是等待命运宠幸的孩子。

“薛小姐。”耳边响起任洋的声音,身为助理他已经开始下达逐客令了。

薛明珠收回目光,跟在任洋身后,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韩愈。

彼时韩愈已经睁开了眸子,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薛明珠心一慌,险些跌倒在地。

宛如睡醒的猛狮,随时等待着捕捉猎物。

薛明珠脸上有着被逮到偷窥后的难堪,向韩愈尴尬的笑了笑,给自己找台阶下,韩愈没说什么,一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眼光放的很远,与其说是在看她,还不如说是在透过她看别人。

薛明珠移回目光,离开时,忍不住在想:这样一个人心里怕是早已没有温度了吧?

韩愈心中还是有温度的,这些温度全都来自于一个女人。

古时,男人若是有了心爱的女人,可以为她发动战争,甚至可以为她亡国。

世间的爱,生来自私,有了想要的人,又不愿将就自己的人生,于是就只能掠夺和霸占。自己的感受,往往会凌驾在别人的感受之上,他只是世间俗人一个,做不了所谓的成全和放手。

今夜,她睡的可好?

有时候,隐忍的方式太重要,暂时妥协,只是为了更好的决定婚姻的去向。

为了顾笙,韩愈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再回望江苑,棕榈树的叶子依然葱翠,就像是翻看古老纸张里的旧故事,心里的阳光可以洒满每个角落。

院子里种满了蔷薇花,仿佛回到了西雅图。天气太好,小花开的太猖狂,以至于眼睛都快晃花了。

隔壁传来窗户开启声,有人出现在窗前,端着一杯咖啡,是吴奈。

吴奈已经许久不住望江苑了,但昨天却搬了回来。

昨天晚上,陆子初从乐山回风景别墅时,接到了吴奈的电话。

吴奈在电话里对陆子初说:“熟悉的人,熟悉的地方,对她的病情只会有利无害。”

如今,吴奈看到陆子初和阿笙,他从窗户里探出咖啡杯高高举起,似是在跟阿笙进行着碰杯。

“嗨,要不要喝一杯?”上午阳光正暖,男子临窗而立,笑容明朗。

吴奈的微笑,很有感染力,陆子初走过来,把披肩围在阿笙身上,抬眸看了一眼吴奈,唇角勾起微笑:“你下来,正好可以陪阿笙坐在花园里晒晒太阳。”

后备箱里装着一些生活必备用品,陈煜把东西拿到车外,陆子初过来帮忙时,陈煜压低声音道:“先生,我们被人盯了一路,现如今跟到了望江苑,需要处理吗?”

别墅附近停靠着两辆黑色汽车,陆子初是知道的,是谁派来的,不言而喻。

韩愈以为他会把阿笙藏起来,确实是高看他了。

陆子初声音很淡:“春末夏初,为人办事也挺不容易的,若是我和阿笙一天不出门,他们是不是还打算闷在车里一整天不出来?”

“呃…”陈煜见老板如此平静无波,这也太淡定了吧?摸了摸鼻子:“偶尔还是会出来,譬如说吃饭,或是去洗手间。”

于是这天中午,送餐人员敲响了封闭严实的车辆,好一会儿,有人按下车窗,送餐人员递了签收单给里面的人。

“陆先生刚才为几位订了餐,今后几位的一日三餐,我们会专门派人送过来,另外还有饮料供应,任君选择。”

此话一出,几人倒抽一口气,额头开始直冒冷汗。

爱很琐碎,它是很微小的生活点滴,一点也不庞大。

3月21日午后,阿笙裹着披肩靠在门廊前的躺椅里,在阳光下打着盹。

陆子初拿了一条毛毯走出来,盖在她身上。她浅眠,这时候抱她回房间,怕是会扰了睡眠。

花园秋千许久不用,锈迹斑斑,他原想买新的,但看出阿笙对它的不舍,于是就留了下来。

铁球刷着铁锈,水盆里尽是年岁留下来的沧桑和痕迹,吴奈回了一趟家,再过来,手里多了一罐白漆,“只能刷漆掩盖了,要不然真是不忍直视。洽”

这句话说者无心,听者却触动心扉。

那天午后,漆味融合着花香在空气里发酵,然后蒸发…儿时玩伴,浅淡交谈,褪掉现实赋予的棱角,就连声音也变得温润慵懒起来钤。

吴奈蹲在地上,刷子在漆里搅了搅,抬眸问陆子初:“你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静了一瞬,陆子初说:“07年,我应该在机场抱住她,不让她走。”

如果时间可以冻结,她还是她,他也还是他。

六年来,他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无望期盼着奇迹,看着当初的感情是怎么被洪水一寸寸淹没。还好只是淹没,如果是淹死,他怎么去救?

吴奈抿唇,拿着刷子站起身,刷子上溢出来的漆化成了丝线滴落在漆桶里:“你的愿望是什么?”

“没什么愿望。”陆子初说着,目光望向阿笙,语气平和:“给她温暖,彼此陪伴。”

吴奈轻轻一叹,其实这也是一种愿望,卑微的愿望。

陆子初并不觉得卑微,只有拥抱,才能相互取暖;只有取暖,才能勇敢生存。

消失的六年,他注定找不回来了,但却有一种叫“思念”的东西缠绕在了他的生命里。

那孩子早已不再温暖,但遇到他之后,却愿意把身上最后的余热都给他,不再任性,不再轻易展露坏情绪,不再无声哭泣,更不会对别人提任何要求,每天就那么安静的**一隅,该是怎样的无奈?

吴奈也在看阿笙,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独特的人,多年后独特的人,内心里藏匿着一个巨大的深渊,没人知道深渊里面究竟隐藏了什么,她在淡淡的微笑之后,展露给他们的是尘埃落定。

陆子初和顾笙其实都是一样的人,追寻平淡,却忽视了,爱情越是融进平淡琐碎中,就越是浓烈决绝。

“阿笙平时不说话,你怎么和她沟通?”阿笙几乎不怎么说话,所以吴奈才会这么问。

陆子初淡淡反问:“哑巴是怎么相爱的?”

吴奈不吭声了,忽然明白了,表达爱的方式有千万种,而语言只是其中一种…

想起一事,吴奈开口道:“听说阿愈回来了。”

“是么。”表情波澜不惊。

吴奈没发现异常:“找个机会聚一聚,算起来有六七年没见了。”

“他怕是不愿见我。”

吴奈停止刷漆,看着陆子初:“为什么?”

“你不是问我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互殴所致。”陆子初没说互殴那个人是谁,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吴奈微愣,再次追问道:“为什么?”

春末气候温和,陆子初长眸微敛,轻描淡写道:“回家翻翻《十万个为什么》,也许你能从书里找到答案。”

下午三点,楚楚从青岛出差回来,抵达机场,助手接机。

从她走进机场大厅的那刻起,不时有乘客朝她观望,如果6年前的楚楚是美丽迷人,那么6年后的她绝对是自信惊艳。

一袭长裙,举手投足间尽是妩媚,兴是太累,所以眼眸略显迷蒙,轻轻眨动间煞是性感。

助手接过推车,“先回家,还是先回事务所?”

“先去中心医院。”楚楚撩了撩长发,出差一个多星期,如果不是有同学摔伤腿昨天住进了医院,她此刻应该去的地方是事务所才对。

昔日大学同学,虽然参加工作后甚少来往,但逢年过节偶尔还是会收到对方的短信,关系不算交好,但毕竟同学一场,像生病住院这种事难免要走走过场。

楚楚赶到医院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着好几位同学,看到关童童,眸子沉了沉。

她对508宿舍的人,一直没有什么好印象,看到她们,总会关联想起那个消失六年的人…

“楚美女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率先看到了她,楚楚微笑走近,关切开口:“医生怎么说?”

“肖爽这次拄拐一个月,怕是跑不掉了。”有同学在一旁幸灾乐祸,肖爽坐在床上听了,一边笑着说同学没良心,一边拿着枕头砸她。

病房顿时热闹起来,同学之间就是这样,经得起玩笑挖苦,纵使在病中,依然会觉得很温暖。

气氛一下子变得格外轻松,有同学问楚楚:“听说你最近接了一起连环杀人辩护案,减刑辩护有把握吗?”

楚楚轻轻笑了下:“应该没什么问题。”

又有同学附和笑道:“我想也没什么问题,我们楚美女前年被评为十大律师之一,03级同学里数你最厉害。”

关童童冷笑一声,看着那名同学,近乎讥嘲道:“罗茜,你以前还说阿笙是最厉害的,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此话一出,原本还气氛轻松的病房,瞬间陷入一片沉寂之中,所有人都渐渐收敛了笑意。

楚楚听到“阿笙”两个字时,心里有躁动的坏情绪开始窜了出来,这些年最恨别人拿她跟顾笙做比较。

顾笙是03级法学系的传奇,论文被教授当成模板公开在教学里,几乎年年都会对新生讲述那个人,所以即便顾笙消失在众人视线里长达六年,依然有很多人知道t**学系曾经有一位学霸,她的名字叫顾笙。两年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半就获得硕士学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业界高度赞赏。

顾笙实习期间一共接了三个案件,但这三个案件全都轰动一时,引起广泛关注。

一起是故意杀人案件,一审判刑,二审顾笙进行无罪辩护,成功。

一起是杀妻焚尸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顾笙进行辩护,改判无期。

还有一起案件,被告是个大学生,过失致人死亡,一审时顾笙进行辩护,法院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这么看来,顾笙在刑事辩护道路上,一直都是顺风顺水,逢案必胜;07年,她前往美国之前尚未名声大噪;待她的论文接连引起业界人士一致好评时,“顾笙”两个字才真正开始在法律界大放光彩。

只可惜那时候她已远离故土,所有的荣耀都跟她无关。

顾笙不费吹灰之力就让那么多人记住了她,但楚楚呢?有了顾笙光芒在先,以至于这么多年来,她需要用更大的努力,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成为“十大律师”,一度让她觉得很得意,但同学私下相处,她却听到了恭维祝贺后的奚落之言。

——如果顾笙在国内,“十大律师”还能给她?

此刻,唯有楚楚在笑,虽说笑容生硬,但毕竟还维持着最基本的风度。

“03级学生里,顾笙确实很厉害,如果有机会再见,我倒很希望能够跟她在法庭上为原被告进行辩护对决。”楚楚话语再柔和,也只是强自压抑罢了,因为她想到了陆子初。

6年来,陆子初对陆氏签约模特比对她还要好,看到那些相同气质的人,她恨不得拆了走秀t台。

“你还不知道吧?班代回国了。”肖爽轻声开口,语气沉重,颇多感慨,但楚楚已无暇顾及,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都凝聚在适才的那句话里。

她望着肖爽,顾盼生辉的眸有些沉滞:“谁回国了?”

“班代,顾笙。”肖爽说:“陆教授和她在一起。”

楚楚只觉得浑身冰冷,脑子宛如爆炸的气球,“嘭”的一声,震得耳膜发疼。

不期然想起了父亲的话:“顾笙这么多年不出现,怕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陆氏家大业大,陆子初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我能感觉的出来,韩淑慧其实对你还是很喜欢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再等等,他早晚都是你的。”

这一秒,楚楚脸色近乎灰败。

这一日,消失多年的鑫耀继承人终于曝光人前,从他走进鑫耀公司的那一瞬间,媒体和记者便早早守候在了鑫耀门口。

韩愈抵达鑫耀内部,可谓披荆斩棘。

鑫耀股票接连两日,可谓精彩绝伦,短时间内大涨大跌,受股票下跌影响,被套死的股民焦急不安的守在鑫耀门口。

如今鑫耀出于弱势,小小的负面因素都能引起股民恐慌,这种情况,韩愈之前就预想到,并不惊讶洽。

韩愈车刚到,就被股民围得水泄不通。

车里车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车外一片兵荒马乱,至于车内,韩愈垂眸翻看着文件,眉目间一片冷然。

再回鑫耀,阔别经年,总归是感慨万千,但再多的感慨也抵不过那双极深的眼眸,深沉之余透着锐利。

开门下车,一身黑色西装,修长挺拔,棱角分明的五官依稀可以看出和陆子初相似的痕迹,镜头前话语不多,有任洋在,韩愈很少会在这方面费心钤。

此行拥堵,保全人员护着韩愈一路前行,周遭是媒体争相采访声。

记者a:“韩先生,3月上旬,鑫耀股票涨幅超过50%,涨幅过大,当时就有业界人士宣称,鑫耀股票怕是会冲高回落,没想到一语中的,对于目前鑫耀股票暴跌,请问您打算怎么补救?”

记者b:“韩总,您和陆先生是堂兄弟,您回来之前,鑫耀一直由陆先生暂为管理,之前股票一直很稳定,不曾大起大落过,请问鑫耀股票出现波动,是不是陆先生和您私下商量好的,暗中操控鑫耀股票下跌,为您正式入主鑫耀树立威信?”

韩愈不答腔,迈步走进鑫耀大厅,身姿是冷傲的竹,眼眸里却装着皑皑白雪。

这就是陆子初,一步步把鑫耀逼进死角,还赚足了名声:有意股票下跌,煞费苦心帮好兄弟稳定人心。

这招,确实很高明。

大厅里,鑫耀员工早已列队等候多时,所谓欢迎仪式,恭敬之语,掌声齐鸣,人人紧张,人人抱持观望态度。

有几人是真心欢迎他回来?韩愈微不可闻的笑了笑,所以说世人多虚伪。

韩愈接任鑫耀总裁,势必会在一座城市里造成轰动,媒体报道此事的同时,于是韩永信、常静和顾清欢的豪门恩怨再次被人挖掘而出。

对于这些报道,韩愈是不会看的。

总裁办公室里,任洋把报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篓里:“内容还真是不堪入目。”

韩愈扯了扯唇,韩家家事被人消遣的次数还少吗?有些事经历的多了,连痛一下都是奢望。

办公桌上放着韩永信的照片,拿起相框,应该是专门有人擦拭,镜面很干净,看得有些入神,时间还真是无情,眨眼间七年就这么过去了。

相框摆在一旁,韩愈坐下时,开口说道:“严格控制仓位,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另外引外界资金介入,有资金才有主动权。”

任洋分析道:“目前鑫耀股价猛跌,想要融资的话,在国内圈不到那么多的钱,而我们在国外的资金流动一时之间难以到账。”

“帮我联系基金公司负责人,稍后我会亲自拜访。”韩愈是这么说的,但却皱了眉,任洋看到,心下一紧,凝声道:“您在担心什么?”

韩愈眸子寒了:“立刻核查鑫耀账目,看一看是否有严重亏损。”

望江苑,陆子初正在给秋千刷漆,公司副总袁东来了。放下刷子,陆子初起身的时候看了一眼还在睡的阿笙,叮嘱吴奈:“有公事要谈,帮我照看一下阿笙。”

吴奈点头:“去吧。”

午后别墅区很安静,之前有车停在家门口附近,被他识破后,那些人应该跟韩愈说了,如今不见那些人的踪影,总归清静了许多。

林荫大道上,袁东跟在陆子初身旁,把最新股票运势分析表递给陆子初:“这次鑫耀股票下跌空间超过很多人的想象,韩总想要补救怕是不容易。”

陆子初走的慢,垂眸翻看着图表,声音清淡:“别小瞧了他,机会永远都是跌出来的,目前国外资金不到账,他只能控仓降低风险,鑫耀现在最缺的就是现金…”顿了顿,陆子初从报表上移开目光,问袁东:“他约了哪家基金公司董事?”

“泰康基金。”袁东征询老板意见:“需要跟泰康董事打声招呼吗?”陆氏和泰康往来多年,交情颇深,韩愈在国外混得风生水起,但这里…是陆子初的天下。

陆子初收起图表,重新递给袁东,“不用,一旦资金介入,鑫耀股票会在短期内有所调整,到时匿名果断进入。”

闻言,袁东先是一愣,随即喜色尽露:“陆先生,看来您已经打算正式收购鑫耀了。”

都说陆子初是商界老狐狸,奸商一个,但在袁东看来,事实并非如此。就拿鑫耀来说吧!陆氏帮其经营多年,积累大量资金,却从不占为己用,为韩家事业忙碌,却不是做做样子,劳心费力多年。

陆氏经营层屡次劝陆子初吞并鑫耀,顾清欢遗嘱固然重要,但为商者,除了利益还是利益,就算他违背承诺,也没人敢说什么。

但陆子初拒绝了,起初都以为他是顾念兄弟情分,如今看来,陆子初之所以迟迟未动,正人君子那么久,无非是想公平对决。

他是有这个能耐的,往往一份至关重要的合约和收购案,总能在他清清淡淡的言语中成功拉下帷幕。

六年,虚善那么久,总该恶意一回了。

陆子初停下脚步看向袁东,袁东微微敛眸,不敢正视,陆子初的眸子里不管何时都会让人觉得很淡漠,令人捉摸不定。

他终究还是开口说话了:“袁东,想要收购鑫耀,并不容易。股票下跌的同时,经营实体也要接连受损,这是场硬仗,慢慢耗。”

“是。”

原路返回,离得很远,袁东就看到有女子站在白色栅栏外,栅栏内站着一位男人,正歪头跟女子说着话。男人,袁东是认识的,t市医学名人吴奈;至于女子…吴奈女友吗?

“回去吧!有事给我打电话。”话是对袁东说的,修长挺拔的身影已朝栅栏内外的男女走去。

袁东朝座驾停放位置走了几步,回头望去,就见陆子初先是含笑摸摸女子的头,然后拉着她的手,推开栅栏,走了进去。

袁东一时不察,没注意到脚步已经抵达座驾,身体撞在车头上,疼的很。

坐在车里,再次朝花园望去,他们冷面老板把蘸满白漆的刷子交给女子,然后从身后拥着她,引领她刷着秋千架。

多么…震撼人心的画面。

公司女员工若是看到这一幕,怕是要哭死了。

回到望江苑,陆子初变成了和阿笙一样的人,浓缩语言,隐忍缄默。

在春天即将走近尾声的时候,他把阿笙从大洋彼岸带了回来,于是所有的痛苦全都停留在了3月中旬,从此以后人生中再也不允许有任何的变故。

变故冻结在旧时光里,它的名字叫:2013年3月中旬以前。

为她做饭,煮一杯茶。

他深知她用餐喜好,却总是问她想吃什么,无非是引她多说一些话罢了。

她说:“都可以。”她不挑食,他做的,她都吃。

“你要不要帮我?”柔和的灯光下是他近在咫尺的脸,沐浴在光晕里,温润朦胧。

她帮忙做菜的时候,他并不提醒,只在忙碌间隙,含笑看着。一盘莲花酱肉丝,里面没有放盐,他是知道的。

饭菜上桌,他尝了尝,她问:“好吃吗?”

他吃着淡而无味的菜,漆黑的眼睛里开始有笑意进驻,看着她越发深沉,俊雅的五官轮廓愈发柔和:“好吃,我负责吃光,你别跟我抢。”

她是不可能跟他抢菜吃的,多年没有进厨房,炒菜早已变得生疏无比,唯恐菜不入口,他喜欢,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菜,确实好吃,纵使没有盐。

多年前,她调皮使坏,故意在餐食里放了很多盐,含笑端给他吃,那时候目光明媚,眼里的光有着少女独有的清透和沉静。

现如今,她的眸子里装着太多沧海桑田,于是他明白,他的阿笙只是长大了。

入睡前,阿笙需要床头亮着一盏灯,哪怕光晕再微小也可以,风景别墅也好,望江苑也好,陆子初在她闭眼入睡后离开,却在两个小时后再进来洽。

这两个小时他在干什么呢?坐在客厅沙发上平静无波的看电视,或是沉下情绪坐在书房里收发文件…

阿笙对床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那些迷失的过去。

那些过去,因为不知,所以全都来自于臆测。重逢后,他告诉自己,她就是他的现实,花费六年时间在无望中挣扎徘徊,所以再也不愿有另外一个六年从他眼前消逝。

一整夜的时间里,就那么坐在她身旁,看着墙壁上的时钟慢慢的走动着。

握着她的手,轻轻咬着她的手指,她在睡梦中皱了眉,但很快就舒展开来,他笑了,他知道他的笑容在这一刻很温暖。

——阿笙,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t市有一条用“樱花”命名的道路。三月下旬,樱花渲染春色,白天盛开,宛如花海,吸引着游客慕名而来。

夜晚吹起了凉风,送来了淡淡的花香,飞扬的樱花瓣在夜风中显得格外美丽妖娆,飘散在道路上的每个角落里。

车窗敞开着,有若干花瓣就那么肆无忌惮的瞄准时机飘了进来,落在韩愈腿上,宛如安详的孩子,终于为自己找到了最舒适的床钤。

关上车窗,花瓣被他无情的拂掉在地。他不喜樱花,原因很简单:花期太短。盛开的时候势不可挡,落败的时候悄无声息…

平板电脑上是陆氏股票运营走势,周线上穿,很强的股票,完全没有下跌的征兆。

电脑甩到一旁,韩愈问开车的任洋:“欧阳什么时候到?”

“明天早晨,到时候她会直接前往公司。”任洋说着,见韩愈靠着车背,闭眼小憩,轻声道:“我先送您回酒店。”

车内片刻沉寂,方才响起韩愈的声音,不紧不慢道:“…去望江苑。”

阿笙醒来是在床上,被子大半盖在她的身上,陆子初躺在她身旁,还是昨天的衣着,侧着身子睡着了,她静静的看着他,早晨和他一起醒来,算不算是一种幸福?

室内亮起朦胧的灯,光线有些暗,阿笙扯开厚重的窗帘,阳光泻了一室。

望江苑还跟6年前一样,但又怎能一模一样?四季变迁,就像人的心会生茧,建筑会有年岁痕迹,是一样的道理。

满目阳光,照在地面上白花花的,很耀眼。阿笙目光有所停驻,栅栏外停放着一辆车,站的高,再加上车窗玻璃阻挡,她很难看清里面究竟坐着谁。

“在看什么?”

陆子初的声音,有着晨起时的晏哑,低沉中带着温情。

阿笙回头看他,见他不知何时早已坐在了床上,什么时候醒的呢?

“有人把车停在了家门口。”她说。

因为那声“家门口”,陆子初眼里有了笑意,起身走到阿笙身旁,宛如一棵树笼罩着她,朝窗外看了一眼,眼里的笑意蔓延至嘴角,并未因为看到那辆汽车而有所减退。

“公司的车。”摸了摸她的脸,陆子初说:“你先刷牙洗脸,我下去看看。”

清晨阳光下,有淡淡的雾气漂浮着,一辆梅赛德斯奔驰g55停放在栅栏外,车旁地面上丢了不少烟头。

看来,昨晚对于某人来说,注定是个无眠夜。

他无眠了六年多,又该怎么算呢?

别墅区不时有人穿着运动装跑步经过,陆子初在车旁站了一会儿,抬手敲了敲车窗,片刻后车窗滑下,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四目相对,均是沉默无言。

陆子初穿着家居服,单手插在灰色长裤里,眸色宛如过了夜的白开水,淡的不能再淡来了。

韩愈坐在车里没动,只有他一人,任洋去接欧阳了,他在想,她起床时间不规律,或许再呆一会儿,还能看到她。

他大概是最这世上最委曲求全的丈夫,放任妻子和旧情人待在一起,不心怀芥蒂吗?这话连孩子也不信。

深沉的眸子里透着血丝,那是嫉恨所致。

“你别碰她。”声音又重又狠,从驾驶座飘了出来。

陆子初淡淡的笑,出色的容貌有着璀璨的光华,不过那笑没有任何欢愉的成分,比韩愈的话还要冷上好几倍,声音清晰有力:“同眠多日,现在才说这话,是不是太晚了?”

心仿佛被人狠狠提了起来,乐山墓园,韩愈拿话激他,现如今望江苑身份倒置,一样的痛,一样的鲜血淋淋,锐利的刺,扎进的地方往往是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气氛剑拔弩张,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道声音:“子初,你在跟谁说话?”

韩愈透着车镜,看到吴奈戴着耳机,因为之前运动过,头发湿湿的,正慢吞吞的往这边跑。

“打算对鑫耀赶尽杀绝?”韩愈在晨光里微微眯起眼睛。

陆子初翘起嘴角,浮起一抹浅笑:“忘了吗?赶尽杀绝这个词是你教我的。”

“很好。”

吴奈刚跑到车身旁,就见汽车宛如离弦的箭,疾驰而去,望着汽车离开的方向,吴奈摘掉耳机:“公司下属?”

两人站得近,吴奈身上的热气扑面而来,陆子初条件反射退了一步,转身就走,此番举动落入吴奈眼里,“啧”了一声,他这是嫌弃他吗?

这天上午,陆昌平打来了电话,约陆子初前往茶馆喝茶。

喝茶,多是找茬。

“上午的话,我没时间。”他看了一眼阿笙,她正在翻看漫画书,若是带她去见父亲,怕是…眸色微敛,如今早已跟6年前不一样了。

陆昌平言语利落:“你说个时间。”

“下午一点半。”阿笙通常要午睡两到三个小时,这段时间请人帮忙照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吴奈去医院了,陆子初给石涛打电话,让他来一趟望江苑。都是平时最信任的朋友,陆子初把阿笙交给他照顾,没什么不放心的。

倒不是担心韩愈来抢人,对于阿笙,韩愈颇有顾忌。他知道,韩愈在等机会,至于机会是什么,只有韩愈自己最清楚了。

他和他曾经是这世上最亲的人,只可惜所谓的兄弟情经不起现实折腾,到最后只能背道而驰,形同陌路。

石涛有钥匙,中午来望江苑的时候,阿笙正在睡觉,缩在陆子初的臂弯里,睡得很熟。

陆子初连鞋也没脱,侧躺在床上,轻轻拍着她的背,见石涛出现在卧室门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微微抬高身体,试着抽出手臂,眼看她皱眉,不敢再动,待她眉头舒展,这才把手臂抽了出来。

拉高被子帮她盖上,关了门,才对石涛开口说道:“她醒来之前,我会尽量赶回来;如果她醒了,没有看到我,你就带她到院子里坐坐,或是给我打电话。”

“放心。”石涛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跟他一起下楼,忧心道:“你说陆叔叔这时候找你过去,会不会是听说了阿笙的事?”

陆子初没接话。

下午13:30分,父子约见,是在一家寂静无人的茶馆。

午后阳光温煦,陆昌平准时抵达,推门进去,里面放着轻柔的音乐,陆子初早已等候多时,似是闲来无事,坐在窗边,拿着笔,低头在茶单上信手涂鸦着。

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起眸子,放下菜单和笔,动手帮陆昌平倒了一杯茶。

桌子上放着一束小皱菊,当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在它身上时,它终于迎来了属于它的温柔时光。

陆昌平看着那些温暖的花瓣,率先开了口:“那孩子回来了?”

是陈述,不是询问。

“谁告诉你的?”陆子初喝了一口茶,问的不动声色。

陆昌平表情不变:“楚培华,今天上午给我打电话,恭喜我陆家好事近了,老实说我活了大半辈子,听到他这句话,着实吓了一跳,询问得知顾笙回国,你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吗?”

陆子初迎视父亲的眸:“怎么想的?”

陆昌平近乎怜悯的看着他:“我儿子是不是中了魔怔?”

陆子初眸色微敛,所有的语言,都化成了泡沫,融入了荒芜的大海。

“别再让顾笙毁了你。”陆昌平靠着椅背,语气克制:“子初,你为什么弃律从商呢?你外婆为什么会死呢?你为什么在国外偷偷看了两年心理医生呢?你病了,自欺欺人有时候也是一种病。”

陆子初望着窗外,眸色无波,“没有那么多为什么?”语气中没有激动,没有彷徨,心境沉淀:“谁让我非她不可呢?”

邹菊的温暖是阳光,而他的阳光是顾笙,为了这束阳光,他已经找了很久,很久…

在石涛眼里,顾笙是漂亮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的美比时下女孩子多了些神秘,仿佛悬崖上开出的小花,激烈迷离。

棉布长裙,光脚穿着一双帆布鞋,浓密乌黑的长发松松的散落在胸前和后背,神情淡漠洽。

醒来得知陆子初外出,她很平静。没有人能看穿她的内心,就像没人知道生活中哪些事会在不经意让她情绪暗涌。

现在的顾笙,沉默不语,安于天命。

下午醒来,石涛给她端了一杯水,她安安静静的喝了,很听话,像个乖顺过了头的孩子,不想也不愿给他人添麻烦。

花园里有花盛放,有花枯萎,干掉的花瓣固执的攀附着花枝不肯离别散场,阿笙指尖刚刚触及,那些脆弱的干花转瞬间仓惶落地。

她蹲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良久没有起身。

石涛站在一旁看她,片刻后从花园里折了几枝蔷薇花,沉默着送到她面前,她看了,淡淡的笑,仰脸看他,笑起来的她像个纯真的孩子。

她找来了透明的玻璃杯,把蔷薇花插在里面,趴在桌面上,闭上了眼睛,像是入了梦。

石涛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平静,仔细想想,有时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钤。

他知道她没睡着,坐在她对面,她的脸隐藏在玻璃杯后面,朦胧迷幻。

“你放心,我不会自杀。”她忽然开口,因为长时不说话,声音有些沙哑。

“…嗯。”这是石涛来到望江苑之后,阿笙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阿笙坐起身,单手撑着脸,淡淡的说:“神智时好时坏是在2012年。西雅图,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太陌生,发现自己被人视作疯子,关在阁楼里,我很恐惧。”

她说着,白皙的手指缓缓抬起,轻柔的抚摸着蔷薇层层叠叠的花瓣,眼神寂静:“该怎么描述这种恐惧呢?我可以把我能记住的过往全都用煽情的话语讲出来,让别人饱含热泪倾听我的故事,只是…我不愿成为这样的人。可我现在又是哪样的人呢?西雅图雨水很充沛,有时候一天可以间隔下上好几场,起初很害怕打雷,可后来不怕了,每次打雷,子初都会出现,他紧紧抱着我,对我说别怕。”

仿佛烟火熄灭的眼眸,在提起“子初”时,开始有了复燃迹象,只可惜稍纵即逝。

她说:“他活在我的幻觉里。遇见他,我把我的全世界都给了他,可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幸福是什么模样,他就淡出了我的生命,这太突然,我接受不了。”

话落,长久不说话,石涛看着她眸色如水,她说着伤心的话,却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调诉说着,平淡的仿佛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

沉默了一会儿,她抬眸看着石涛,似是认了命:“你看,人生就像三月天气,阴晴不定,起起落落,未来会发生什么,谁也难以预测。”

宛如柔软的水波在石涛心中洇开,隔桌握住阿笙的手,石涛想说些什么,但却发现所有的语言在这一刻变得很苍白,于是只能无言。

“我回国后,子初开心吗?”

阿笙手指在他掌心下瑟缩了一下,石涛察觉到,松开之前安抚的拍了拍,温暖的笑了:“开心。”

是真的开心,两个拥有痛苦记忆的人,总要抓住上帝施舍的任何一丝温暖,否则只会被生活逼入绝境。

闻言,阿笙嘴角终于浮出了笑痕:“那就好,如果我带给他的痛苦比快乐还要多,那我现如今守着他,还有什么意义呢?嗯?”

最后那声“嗯?”带着自我安抚和解嘲,就连她的微笑也是淡漠的…时间已让她变成了一个无悲无喜的人,所有的喜,不过是一场最完美的伪装,那么小心翼翼的掩藏自己,无非是希望陆子初能够开心。

只有刻骨铭心的爱过,才会像怪物一样被人逼入绝境,譬如阿笙,譬如子初。

他们是一样的,只要还能在一起,便会狠狠的去爱。

望江苑。

再见顾笙,虽然有过心理预期,但楚楚还是惊呆了,就连呼吸也变得异常凝重。

真的是她,她回国了。

廊檐下,顾笙坐在那里晒太阳,瘦削的身材,依然清冽矜持,表情冷淡。

楚楚是开车来的,没有下车,隔着车窗打量着顾笙,于是表情僵了,坐在驾驶座上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肖爽对她说:“班代跟以前不一样了。”

有多不一样呢?她们起先没说,但又怎会追问不出来呢?

听闻顾笙在彼岸出丑,楚楚先是震惊,再然后竟是幸灾乐祸。

她真的不是一个好人,有着世俗女人的爱恨嗔怒,对不喜的人自私苛刻。

草坪在阳光下发着光,阿笙心有所触,抬眸望去,就见院外斜对面停着一辆银色汽车,车窗敞开着,隐约可以看到车主面容。

是个女人,四目相对,犹如前世熟知。

见阿笙看向她,楚楚身子向前倾了倾,探着身子歪头看了阿笙好一会儿,方才拉回身子,靠着车座,扯了扯嘴角。

顾笙现在怕是早已忘了她是谁吧?

这一趟也不算是没有收获,至少让她看到了6年后的顾笙;看到了,暂时心安了。

陆家怎么可能接受一个疯子?

阿笙看着缓缓驶的汽车,回忆适才女子的面容,表情有些麻木。

衣着光鲜,艳若桃李,自信妩媚,除了楚楚,还能是谁?

陆子初回到望江苑时,石涛正在煮咖啡。

扫了一眼客厅,陆子初问:“阿笙呢?”

“楼上。”

主卧室更衣间门没关,他和阿笙有两个隔断更衣间,中间有镂空隔断。

陆子初进来时没多想,卧室、盥洗室、浴室、书房不见阿笙,所以才会把目标定在了更衣室。

镂空隙缝里,隐约可见肤白如雪,蜂腰雪臀,虽瘦,但却依然撩人心扉。

下午晒太阳,阿笙浑身出了一层虚汗,待她换好衣服走出更衣间,就在主卧室里看到了陆子初。

“子初。”什么时候回来的?

陆子初背对着她,正在喝水,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语调不变,含笑问道:“石涛有没有惹你生气?”

“没有。”她盯着他手中的水杯,上午煮的水,放到这时候应该凉了。

陆子初把喝了大半的水杯送到她嘴边:“喝一口,温的。”

她喝了,脖颈纤细白皙,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若隐若现,陆子初见了,隐隐头晕。

她是他的不可控制。

临近黄昏,石涛回彼岸,陆子初征询阿笙意见:“晚餐在外面吃,好不好?”

“好。”

是一家西餐厅,装潢别致,一眼望去,停车位几乎都是车。

把车停好,陆子初刚下车,正准备绕过车头牵阿笙下车,就听身后有人喊道:“陆先生?”

只能说很巧,陆子初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泰康基金负责人翟建。

翟建伸出手,笑眯眯道:“陆先生,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出来吃个饭也能遇见。”

陆子初唇角带着笑,伸手回握,看了一眼翟建身边站着的女人,礼貌的点了一下头。

她是翟建妻子,长得并不出彩,但气质端庄大方,陆子初在商业聚餐上见过她几次,所以有印象。

翟太太微笑颔首,发出邀请:“陆先生晚餐和人有约吗?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要不大家一起?”

翟太太在圈子里是有名的贤内助,翟建知道妻子这是在帮他拉拢亲近陆子初,于是在一旁附和道:“是啊,人多热闹,您就别推辞了。”

“我问问,这事我做不了主。”陆子初笑笑,迈步向副驾驶座走去。

翟建和妻子面面相觑,这话倒真是稀奇了,一顿晚餐,陆子初这尊大佛做不了主?

翟太太探身朝副驾驶座看了看,隐约看到里面坐着一位女人,陆子初身体挡着,她看不清。

心里一咯噔,悄声问翟建:“陆总最近绯闻女友是谁?”

“名模卡尔,不过听说方家丫头最近频频出入陆家,也有可能是方欣。”翟建也起了好奇心。

翟太太不吭声了,不会是卡尔,那女人头发很黑,倒有些像方欣。

那女人不是方欣。

亚洲人,脸庞白皙,眼神沉静,拥有一头惹人艳羡的长发,不加任何修饰,就那么随意的披散在肩上,陆子初扶她下车时,乌黑的发丝调皮的缠绕在他胸前衬衫纽扣上,仿佛停留久了,就能开藤生花。

翟建和妻子很意外,所谓意外,并非来自于顾笙,而是来源于陆子初。

这位被《秀》杂志票选为“完美男人”的商界巨擘,拥有深邃的眉宇,引无数女性疯狂迷恋的性感唇形,他曾造成的时尚轰动在t市是空前绝后的,魅力无人能比。

可就是这样一个生性冷傲,在商界向来冷漠孤绝的男人,除了商业聚餐和绯闻见报,很少会被人捕捉到私下生活状态钤。

纵使是那些见报的绯闻女友,也不曾见陆子初如此呵护备至。

也许,那并不能称之为呵护,陆子初扶女子下车,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彼此之间应该熟稔多年,仿佛生活了大半辈子,一举一动,偶尔目光垂落,自然而又默契洽。

灯光下仔细看女子面容,站在陆子初身边,微微垂着头,翟建商界酒会混迹多时,什么女人没见过,但这女孩看起来很清透干净,跟现下很多女孩子格格不入,气质很好。

是不食人间烟火,还是被陆子初保护的太好?

翟太太在一旁碰了碰翟建的手臂,示意丈夫回神,眸光望向阿笙时,多了探究和好奇,翟太太嘴角挂着微笑,“陆先生,您也不介绍一下,这位小姐面生的很,应该是第一次见。”

陆子初指了指翟建和他太太,对阿笙简单介绍了一下,然后才搂着阿笙,对他们说道:“我女朋友,顾笙。”

虽然有心理准备,翟建和翟太太还是吃了一惊。时年31岁的陆子初,在商界名利双收,绯闻不断也在情理之中。

豪门感情史一直是媒体盯梢热点,商界圈尤以陆子初最重。多年来,陆子初倒是被媒体挖掘出很多绯闻花边。

女星暗中跟他表白;豪门千金制造机会引诱他;公司职员大胆示爱;花费千万只为跟陆子初吃顿饭的豪门阔太…

每个人都心怀鬼胎,男人长得太好看,有时候也是一种罪孽。

妄想成为陆太太的女人不在少数,即便是秦芸,也不曾有现如今这番礼遇。

秦芸是陆氏签约首席模特,出身书香世家,听说还是t大高材生。

她是唯一一个陪陆子初出席宴会的名模,屡次拍到一起外出吃饭;听说韩淑慧有一次看到秦芸,当时脸色很难看,媒体特意放大韩淑慧的表情,确实是不满。

有人问及韩淑慧,对于陆子初和秦芸之间的恋情怎么看?

韩淑慧笑的很优雅:“抱歉,你这个提问原本就存在着问题,请问陆先生什么时候承认过这段恋情?”

记者语塞,陆子初确实从未承认过。

短短一句话,足以让人看出韩淑慧对秦芸的不满,外界猜测韩淑慧是对秦芸的职业不满意,当然无从考证了,因为韩淑慧和陆昌平都是深居简出的人,平时低调做事,很少会公开露面,从他们嘴里套不出什么话,更别指望从寡言著称的陆先生嘴里套出内情了。

不过有一次,陆氏举行运动会,秦芸穿着运动服参加长跑忽然跌倒在地,一直冷静从容的陆先生,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了赛道上…

都说陆子初爱上了秦芸,秦芸成为陆太太指日可待,但最后此事却无疾而终。

秦芸为此消失在镜头前长达半年之久,后来复出接受采访,被人问及这段情,秦芸只说了短短几个字:“无可奉告。”

她自有傲气的本钱,陆子初毕竟是她旧情人,虽然没有指望成为陆太太,但陆子初毕竟是秦芸最坚实的靠山,有谁敢乱黑她?

这边翟太太正想着秦芸,目光却一直盯着阿笙看,这一看,越看越心惊。

陆氏签约t台模特,几乎都跟秦芸一样,有着相似的气质,单独看没什么区别,但每两个站在一起,总有类似的地方…

这位叫顾笙的小姐,无疑长得最像秦芸。

难道秦芸才是陆子初最爱,但迫于有些原因,所以才会无奈分开,而后来出现的人,其实都是秦芸的替身?

翟太太正在胡思乱想,却不察聚餐落定,翟建搂住妻子有些发胖的腰身,压低声音道:“发什么呆呢?”

回过神,翟太太见陆子初牵着顾笙的手走在前面,就小声对丈夫说:“你发现了没有?这位顾小姐长得很像一个人。”

“谁?”翟建兴趣并不大。

“秦芸。”

翟建微愣,好一阵没说话,走进餐厅前,方才开口说道:“确实像。”

翟太太看着前方阿笙的背影,感慨道:“这姑娘比秦芸有气质多了,只可惜又是一个替身,真可怜。”

顾笙可怜吗?很快翟建和翟太太发现,他们或许混淆了可怜的概念。

入席前,陆子初竟然亲自动手帮顾笙把米色开襟针织衫给脱了,挂在他身后的椅背上,这边顾笙刚落座,侍者送来了热毛巾擦手。

翟建把毛巾递给妻子就不管了,只管擦拭自己的,直到脚在桌下被妻子踢了一下,方才疑惑抬眸,就见坐在对面的陆子初正在帮顾笙擦手。

看得出来,陆子初私底下没少这么做,动作熟稔,嘴角始终都挂着淡淡的笑。

这种笑,出现在别人的脸上很正常,但出现在陆子初的脸上,只能用花开明媚来形容,就连观望的翟太太也忍不住心砰砰跳。

若是回到年轻时,不曾遇到翟建,那人若是陆子初,只消垂眸一笑,让她驻足一生也甘愿。

别说翟太太了,就算是翟建看到这一幕也忍不住张着嘴,只因太惊讶。

“怎么?”似是察觉到对面投射而来的目光,陆子初淡淡的问了一句。

“没什么。”

夫妻俩倒是很有默契,不约而同的端起面前茶杯,静静的喝起茶来。

点完餐,翟建心思开始往公事上面转了:“陆先生,韩先生昨天…”

“砰”的一声,陆子初手中的玻璃杯落在了桌面上,很轻的声音,但却成功拦截了翟建的话。

阿笙侧眸看他,他伸手紧了紧她的手,是微笑,也是安抚,待阿笙收回目光,重新望向窗外,陆子初方才笑容微敛,语气还是淡淡的,“翟总,吃饭不谈公事;如果您明天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约在公司里详谈。”

翟建这边心里没谱,也不知道哪里说错了,听到陆子初的话,着实松了一口气,顺着台阶也就下了:“那好,明天再说。”

餐厅偶遇陆子初,换来一次潜在的合作契机,翟建夫妻无疑喜气绕心。

翟太太看出陆子初对顾笙的不同,像陆子初这样的人,很少有外界东西可以引他动心或是高兴。翟太太想:倘若能和顾笙打好关系,怕是不会错的。

但那么标致的一个人,一顿饭下来,却是很少说话,翟太太跟她交谈时,顾笙多是在听,偶尔微笑,比陆子初还要寡言,夫妻两人开始怀疑,这对恋人私底下都是怎么沟通的?

是夜,翟总晚了一步,是陆子初付的帐。话别离开,翟建坐上车的时候,还在埋怨妻子:“你今天是怎么了,一个劲催我回家,我还打算跟陆总喝杯茶呢!”

翟太太白了丈夫一眼:“你没看到陆总的表情吗?一顿饭下来,心思全在那位顾小姐身上,想必两人饭后还有什么约会,你好意思继续当电灯泡吗?”

翟总听了,喝了红酒,难免感慨万千:“真没想到,陆子初竟然也会有这一天。”

翟太太望着窗外,轻轻叹了一口气,谁说不是呢?

陆子初和阿笙饭后没有约会,开车回去,刻意绕了一大圈,经过樱花路时,陆子初打开了车窗,樱花飘进车里,落在阿笙的腿上。

阿笙捡起,嘴角扬起温暖的微笑。

陆子初打着方向盘,淡淡一笑。他知道,她会喜欢。

舒缓的音乐融合着樱花飘荡在夜色中,十字路口停车,陆子初伸出右臂搭放在阿笙身后的车座上,清隽的脸庞在车灯照射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放软声音问:“明天,你要不要陪我一起去公司?”

***

ps:明天大更。

深夜11点左右,欧阳浨终于结束完一天的工作,起身拉开阳台玻璃门,活动着略显酸麻的四肢。

夜风很凉,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雾气,这座城市对她来说,初来乍到,无疑很陌生,但因为是“他”曾经居住的地方,所以立身可亲。

欧阳浨站了一会儿,回头看向瘫在沙发上的任洋,懒洋洋的问了一声:“吃泡面吗?”

“饿的话,直接叫餐。”任洋困的眼睛睁不开,调整姿势,直接躺在沙发上瑚。

“时差还没调过来,我想出去走走。”欧阳浨弯腰拿起外套,问任洋:“要一起吗?”

“不了。”任洋叮嘱道:“楼下有24小时营业便利店,别跑远了。”

欧阳浨应了一声,穿上外套,关上书房房门,路过外间房间时,步伐停了一下,手指扬起,似要敲门,终是垂眸笑了笑,放下了。

欧阳浨穿着针织长毛衣,双手插在毛衣口袋里,过马路的时候步伐中有着女子少有的英气,浓密的长发在夜风中肆无忌惮的飞扬着铄。

夜深,便利店门口几乎看不到顾客出没,有男子坐在便利店提供的休息区,一包烟,外加两罐冰咖啡。

走近时,男子在烟雾迷蒙中看了她一眼,然后又把目光凝定在手中的商业周刊上。

欧阳浨走进便利店,在货架上随手拿了一桶面,在开水区接了水,柜台付了帐,这才慢吞吞的推门走出来。

坐在男子对面,欧阳浨很安静,停了几秒才说:“最迟明天下午,鑫耀股票将会追平,股价上穿。”

韩愈单臂搭在椅背上,姿态老成:“你办事,我向来放心。”

空气中送来烟草味,很淡,欧阳浨睫毛颤动,看向韩愈,他手里夹着烟,翻看着周刊杂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是长相俊美的人,但脸上却有“擦伤”,外界好奇,问起脸上的伤所为何来,他只浅浅淡淡的回复道:“擦伤。”

不在乎是否有人相信,敷衍的近乎猖狂。

欧阳浨迟疑开口:“学长,爱一个人不是希望对方能够开心吗?”

是的,眼前这位男人是她学长,美国大学同校,后来更是成为了她的老板。

“我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如果你不开心,根本就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比你更开心。”他脸色看起来有点差,漆黑的眸子里带着倦意。

欧阳浨僵着身体坐了一会儿,似是累了,终于往椅背上一靠,“陆子初很难缠,你想带走太太,怕是不会太容易。”

韩愈看了她几秒钟,“那么,我应该放弃?”

“我不是这个意思。”欧阳浨后背一阵发寒,私下相处虽然随意了许多,但对他始终都是敬重有加。

韩愈放下周刊杂志,靠着椅背,望着空荡荡的街道,神情有些疲惫,过了一会儿,重新抽了一根烟,“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每个人都会对得不到的东西充满激情,为了这样东西,他可以像疯子一样,花费一生时间去追求。”

“6年了,你开心吗?”欧阳浨看着泡面,未曾抬头。

“我的喜悲,和她是否跟我在一起息息相关。”前句语气如常,但下一句却话锋一转,“别再问这种蠢问题,问多了,只会拉低你的智商。”

欧阳浨脸色有些发白。

一支烟尚未吸完,韩愈起身离开:“你慢慢吃。”

欧阳浨看着韩愈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回头看着泡面,揭开,泡的太久,面看起来很软。

水汽蒸发,同样烟雾缭绕,欧阳浨的脸看起来有些朦胧不清。

还好,虽然难吃,但填饱肚子足矣。

这一夜,阿笙睡得并不安稳,做了个梦,梦见她在跑,那样的奔跑速度,似乎可以在下一秒就跑到世界尽头。

“顾笙——”有人在身后叫她的名字,焦急,气急败坏。

她回头看他,却看不清他的脸,画面调转,她已被他禁锢在怀里。

男子怒急攻心,低头吻她,她感觉自己快喘不过气了,方才被他放开。

抱着她往回走,男子语带叹息:“若是有一天我跑不动了,怎么追你?”

那话是在问她,也是在问他自己。

“子初…”她努力睁开眼睛,试图看清他的模样,男子眼睛渐渐趋向清晰,暗沉阴郁…...

阿笙从睡梦中惊醒,身上都是冷汗,耳畔有均匀的呼吸声响起,她几乎是仓惶的下了床,立身黑暗中,就那么呆呆的看着床上沉睡的陆子初,一时分不清究竟是现实,还是身处梦境之中。

“阿笙,我只有你了。”似有呢喃声在她耳畔飘过,阿笙双手紧紧的抓着睡裙,梦中那人是陆子初?不是陆子初?

卧室清雅静谧,阿笙缩在墙角睡着了,陆子初坐在她身旁,静静的看着她。

很久之后,伸手搂着她的肩,片刻后感觉有温软的身体蜷缩在他的怀里…

陆子初就那么抱着她,坐在地毯上,彼此依偎,互相取暖。手指温柔的缠绕着她的发,白与黑,美得不可思议。

“07年2月10日,中国小年夜,我去美国找你。顾家家门口,我从白天等到了黑夜,等来了你母亲,却没有等到你。”陆子初俯身,脸贴着她的发,轻声开口:“阿笙啊!过去种种,譬如昨日之死。不想不念,我们都忘了,可好?”

声息微不可闻。

隔天,阿笙没有陪陆子初去陆氏总部,做好早餐,她还在睡。

昨晚跟泰康翟总有约,况且几日没去公司,总部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出面处理。陆子初原本想带阿笙过去,见她睡得正沉,总归不忍心叫醒她。

吴奈连夜动了一个大手术,疲惫到了极点,开车回家都快虚脱了,刚躺到床上,就听到有人在按门铃。

吴奈很想无视继续补眠,但门铃太扰耳,开门时,难免夹杂着怒气,看到门外站着的人,下意识皱了眉。

是陆子初。

“八点左右,石涛会来望江苑,在此之前帮我照看一下阿笙。”

八点钟,来望江苑的那个人不是石涛,而是唐汐。

结束旅行,唐汐凌晨四点回到t市,睡不着,就去了彼岸酒吧。

一壶茶,凑着水果拼盘,纯碎是混时间,和石涛有一搭没一搭的浅聊着。

石涛问她:“这次外出,都去了什么地方?”

唐汐半开玩笑道:“沙漠暴走,别人外出旅游是享受,我是纯属找罪受。”

石涛笑了笑,抬眸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嘟囔道:“这个点也不知道吴奈睡了没有,我给他打个电话,如果没睡,就让他过来。”

唐汐看着水杯中漂浮的绿茶,不接话。

打电话过去,吴奈手机关机,石涛又把电话打到了办公室,是值班医生接的:“吴院长还在手术室。”

石涛挂断电话时,对唐汐耸耸肩:“没办法,都是大忙人,只有你我最闲,凑合着聊吧!”

唐汐勾起唇,问石涛:“子初最近好吗?”

石涛抿抿唇,笑容牵强:“你还不知道吧!阿笙回来了。”

唐汐一怔,竟是好半天不说话,良久开口,半信半疑:“顾笙?”

“对,顾笙。”石涛语气沉重。

接下来的谈话略显沉滞,唐汐只静静的听,很少开口说话,石涛说完,同样选择了沉默。

这样的沉默可以维持很久,陆子初打电话过来的时候,石涛窝在沙发里刚刚睡着,唐汐在一旁听了,起身对石涛说:“我去吧!”

清晨,朝阳温暖,吴奈看着面前出现的人恍若隔世。

“什么时候回来的?”吴奈喉咙发紧。

“凌晨。”

唐汐疏离一笑,越过他走进了客厅:“我来找阿笙,她还在睡觉吗?”

“嗯。”身后是他欲言又止的声音。

她已不再看他,上楼,背影潇洒,他看不到的地方,适才伪装的微笑悄然崩塌。

上午八点半,唐汐坐在飘窗上,晃着腿,双手撑着冰凉的台面,看着睁开眼睛的阿笙,唇角笑意浅浅:“嗨,好久不见。”

光线迷离,阿笙沉默片刻,手臂撑起身体,缓缓坐起身,女子面容在她眼里渐渐清晰,阿笙眼里漂浮着隐约的温情:“…好久不见。”

2012年,阿笙思念陆子初的同时,偶尔会想起唐汐。

交往并不频繁,却像认识了几辈子,那种亲近感好比她和依依。

依依…回到t市接近一星期了,还不曾联系过依依。6年未曾联系,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只这么想着,心竟是潮湿的。若是看到依依,她想紧紧握着她的手,像小时候一样,靠在她肩上;入夏坐在老槐树下的板凳上合吃一只西瓜,比比谁能把西瓜籽吐的更远。

在依依面前,她也许会重拾眼泪和脆弱,像个孩子一般希冀着安慰:“依依,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洽”

依依一定会轻轻抱着她:“阿笙,我知道,我都明白。”

她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如此浓郁,灵魂如此贴近,很多事,不用说的那么直白,她都懂钤。

身体被人轻轻拥住,不是依依,是唐汐。

“阿笙,能再见到你,真好。”

三月春,唐汐挽着阿笙手臂,一个时年27岁,一个时年33岁,并行漫步街头,脸上带着淡漠的笑。

街头剥掉锡纸,吃着巧克力,笑起来的时候有着太多的诸事落定。

那些旧时光,她们都回不去了,坐在广场台阶上,唐汐说:“出去一趟再回来,这座城市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说着,唐汐歪头笑着问阿笙:“阿笙,我是不是老了?”

阿笙摇头,唐汐还跟以前一样,漂亮,自信暗敛,只是眼睛里却装满了故事。

唐汐结婚了,33岁的她不可能还单身一个人,据她说,那是一个家境平凡的男人,她一直在追求平淡,但婚姻三年,却发现无爱结合的婚姻生来就是一场悲剧。

曾经痴爱一场,但所谓初恋却耗干了她所有的爱情。

游走在陌生的城市里,站在汹涌的人潮中,旅途未知,原想放下一切,只可惜道行太浅。

“所以你回来了。”

阳光下,唐汐看着阿笙微笑,眼睛因为笑意有了弯弯的弧度,就那么认真的看着阿笙,看得眼眶发烫。

她发现,当顾笙用那么柔软的语气跟她说话,唐汐心里是微微的感动和泛泛的疼。

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唐汐握着阿笙的手:“阿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脱掉高跟鞋,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赤脚走着路。

阿笙这才发现,唐汐脚踝上纹了一只振翅欲飞的碟,黑色…

欲飞,却飞不起来,那样的飞翔姿势,无疑很寂寞。

脚踝被高跟鞋擦破,蝴蝶翅膀上带着血色,隐约让人着迷。

有人打来了电话,应该是唐汐朋友,她含笑接听,“刚回来…改天再聚吧…真的不方便,我和我朋友在一起…那好吧!”

唐汐朋友叫罗嘉,男性,著名设计师,签约陆氏集团旗下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罗嘉是婚纱设计师。和唐汐私交不错,得知她回来,便让唐汐带上朋友一起过去找他,中午正好可以一起吃饭。

罗嘉晚上有一场秀,很重要,春夏时装周婚纱发布会,唐汐带阿笙过去的时候,模特们正在t台上彩排着。

其中不乏模特明星在场,近年来,陆氏旗下奢侈品购买力度攀升,于是加入了明星效应,出现了不少熟悉的老面孔。

那是阿笙第一次涉足秀场,上面写着“2013春夏婚纱流行发布秀”,模特缓缓走来,婚纱唯美,蕾~丝、时尚印花…看得人眼花缭乱。

秀场很大,唐汐拉着阿笙在前台绕了一圈,愣是没找到罗嘉,把阿笙拉到一旁的看台休息区坐下,对她说:“你先坐在这里等我,找到罗嘉,我就过来。”

t台上的模特,在阿笙眼里,都是一朵朵美丽的花,殊不知她在有些人的眼里,亦是一朵仿佛开在暗夜里的白莲花。

罗嘉出来找唐汐,走过阿笙身边时,又停了下来。

女子穿着一袭素色长裙,面容干净,眼神淡漠,长发浓密卷曲,一双白色帆布鞋,坐在椅子上时,露出光裸的脚踝。

秀场鲜花斑斓,绿叶缠绕,早被工作人员用一双巧手打造成了神秘,美轮美奂的伊甸园。如今女子坐在那里,在美女云集的时尚界犹显清新,仿似天堂格桑花。

罗嘉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盯着阿笙瞧,阿笙近乎木然的看着他,这人有病,盯着她看什么?

不知自己有病的罗嘉,心里想的却是,若是此女化妆包装一番,必定会惊艳全场。最重要的是,罗嘉发现她长得跟秦芸有些相似,眼睛顿时亮了。

因为女子和陆氏模特气质太吻合,所以罗嘉把她误认成新应聘的模特。

罗嘉像是发现了新宝藏,连忙招呼造型师过来:“带她去后台上妆。”

“啊?模特齐了,服装都有安排。”造型师看了一眼阿笙,努了努嘴,长得挺漂亮。

罗嘉说:“压轴婚纱让她试穿一下,合适的话,立马换人。”

造型师皱了眉:“不太好吧!那套婚纱是给秦大小姐穿的,冒冒失失换人的话,怎么跟陆先生交代?”

罗嘉不耐烦道:“这事我自会跟陆先生说,秦芸耍大牌耍惯了,这都几点了,迟迟不现身,就算闹到陆先生那里,也是我有理。”罗嘉说着,见造型师还在犹豫,似是极为担心陆子初发火,拍了一下他的头:“还傻愣着干什么,我设计的婚纱,这事我做主,就算陆先生问起,也是我担着,你怕什么?”言罢拉起阿笙,对造型师说:“你快给她化妆,我去找小汐。”

“陆先生”和“小汐”诸如此类的字眼传递到阿笙耳中,是陆子初还是唐汐?阿笙有些乱,秀场音乐声很大,只觉得头晕目眩。

造型师妥协了,看着阿笙说:“跟我来。”

走了几步,见阿笙站在原地不动,造型师皱了眉,快步返回,推着阿笙往前面走:“每天来秀场应聘模特的人不在少数,老实说你今天真是走运了,罗嘉钦点你压轴,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你。”

阿笙听到“罗嘉”两个字,睫毛颤了颤,刚才那个人就是唐汐要找的朋友吗?

“罗嘉呢?”阿笙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哑,回头找罗嘉的身影。

“先跟我去后台,他一会儿就来。”造型师想的是这姑娘可真胆大,她叫罗嘉名字,是因为彼此共事多年,放眼望去,有多少模特私底下巴结罗嘉,想要多些出场机会,一个个娇滴滴的叫着“罗大师”,唯有眼前这位女子…

造型师笑了,她喜欢这种人,因为特立独行,模特最忌千篇一律,有个性方能出彩,在这条路上才能走的更长远。

后台,不同于前台光鲜亮丽,这里是一片嘈杂的世界。

“我睫毛没粘。”

“谁看见我另外一只鞋子了?”

“造型师,快帮我脱衣服。”

声息不断,整个后台宛如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场,模特往来其中,轮场间歇。

灯光炫目,触目所望:有人在吃零食补充能量;有模特在玩自拍;有造型师正在帮模特上妆;有模特弯着身体对着镜子自己补妆;有人在换衣服换鞋;有人聚在一起,翻看杂志,或是用手机翻看着小说…

阿笙被造型师带到后台,有模特看到,觉得面生,好奇道:“姚姐,这位是?”

“压轴模特。”

此话一出,原本还喧哗一片的后台瞬间安静了下来,众模特纷纷吃惊的看向阿笙。

皱眉的那个人还有阿笙,她怎么就成压轴模特了?

一个个目光审视,嫉妒是难免的,细看的话,这位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模特,倒是跟秦芸长得很像。

平时跟秦芸关系交好的模特不满道:“姚姐,这不太好吧!秦芸马上就到了,若是知道她被替换了,到时候我怕你难以收场。”

姚姐冷笑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罗大师的意思,有他担着,关我什么事?”说着,对助理喊道:“把压轴婚纱搬出来,先换衣服,然后再化妆。”

人体模型上,穿着一袭裸色婚纱,个性绣花设计,无疑它就是秀场主角,很漂亮。

姚姐取衣服下来时,模特聚拢过来,有人小声说:“秦芸毕竟是陆先生的旧情人,罗大师是不是糊涂了?”

阿笙一头雾水,微微迟疑了一下,问姚姐:“陆先生是谁?”

“呃…”姚姐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这姑娘外星来的吗?

“陆氏集团负责人,陆子初。”

宽阔明亮的办公室里,一份份文件堆积在桌面上,自从陆子初早晨来到公司之后,就没离开过办公椅。

“陆先生,翟总来了。”向秘书声音通过内线传递入室。

“请他进来。”陆子初低头批阅文件,商业精英装扮凸显了他的贵胄气质,精致的钢笔在他修长的手指间移动着,是个很出众的人。

“陆先生。”翟总推门走了进来瑚。

陆子初放下钢笔,终于离座起身,白衬衫将他的身形衬得越发挺拔,俊雅的容颜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走近握手:“抱歉,翟总到访,我应该亲自去迎,实在是走不开。”

翟建看了看陆子初桌面上的文件,握紧陆子初的手,笑道:“了解,该说抱歉的那个人是我才对,陆总百忙中抽空见我,泰康真是荣幸之至。”

“请坐。”陆子初松开手,引翟建坐在会客沙发上。

这边刚坐下,向秘书已经端着茶具走了进来铄。

一粒小小的茶球,放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在开水冲泡下,茶芽舒展,美轮美奂的花朵缓缓开放摇曳多姿,非常赏心悦目。

翟建也算是喝过不少好茶的人,工艺花茶没少喝,但这种花茶却是之前见都没见过,打量了一眼,含笑看着陆子初:“这茶倒是挺别致,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陆子初只专注看着花茶,不看翟建,嘴角还挂着笑:“新配的花茶,名字还没取,不过我之前倒是取了两个名字,说出来,翟总怕是要见笑了。”

翟建应道:“陆先生谦虚了,高雅之人,取的名字自然不会落入俗套。”

向露在一旁说道:“翟总给陆先生戴这么高的帽子,如果等一会儿陆先生茶名说出来难登大雅之堂,你让我们陆先生到时候怎么下台啊?”

翟建看了一眼向露,失笑道:“陆先生,您这秘书嘴巴可真厉害,泰康如果有向秘书这样的人才,我也不至于每天焦头烂额,不知道能少操多少心。”

“翟总,您就别取笑我了,我就是一秘书,哪有您说的那么厉害。”

向露说着,从茶盘下端抽出一份文件递给陆子初:“陆先生,这份文件急需您签字,我稍后进来取。”

起身时对陆子初和翟建弯了一下腰,端着茶盘离开了。

翟建看着向露的背影,眸光闪闪,向露是陆子初心腹,他听出来了,这茶有门道,陆子初分明是在暗喻什么。

毕竟在商界混迹多年,翟建有着为商者的精明,选择不动声色,笑着问道:“陆先生,您说您取了两个茶名,不知道茶名叫什么?”

陆子初笑笑,翟建总算是开窍了。

“一个叫隔岸观火,一个叫远交近攻;我拿不定主意,听说翟总是爱茶之人,想必能帮我把茶名定下来。”清淡的嗓音,委婉之余,但又太显开门见山。

翟建脸色微变,眸色微眯,看着翻看文件的陆子初,无意识皱了眉。

这一看,翟建眼皮下意识跳了跳。他明显看到,陆子初翻看的文件里,清楚写着“兴源”两个字。

他终于明白陆子初是什么意思了。这个老狐狸…

隔岸观火:泰康基金和同行兴源基金最近僵持不下,闹得不可开交,双方急于争夺陆氏这个大客户,陆子初口中的隔岸观火,无疑打算坐观龙虎斗,难保不会在适当的时机里趁虚而入。

远交近攻:泰康和陆氏业务不同,达成同盟,届时双方互利,削减同业实力,对谁都有好处。

但凡聪明人,都会选择“远交近攻”,翟总也不例外,但却没有轻易答应,陆子初心思不定,在商言商,凡事小心一点总没错。

翟建盯着陆子初,凝声道:“其实我个人比较喜欢远交近攻,但这个名字怕是跟这朵花茶不符。”

“那就只能换个名字了。”陆子初向后一靠,抖了抖手中的文件,竟然还能淡定的继续看下去,沉默一瞬,头也未抬,只静静说道:“翟总觉得‘树上开花’这个名字怎么样?”

翟建心里开始有些焦躁了,难道陆子初打算和兴源联手?

翟建说:“泰康能力有限,还不到开花季节,就是不知道陆先生是否能帮泰康树上添花?”

陆子初这时抬眸看了一眼翟建,眸色淡淡的,但在翟建看来,那双眸子却尽显傲气,尤为深沉。

“翟总觉得我这双手怎么样?”陆子初说着,右手伸出。

手指修长干净,很漂亮。

翟建善于察言观色,心忽然落定了,语气也轻松了不少,搁置在杯子上的手指蠢蠢欲动,道出最后一丝迟疑:“陆先生这双手很好看,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化腐朽为神奇?”

陆子初这次彻底放下兴源基金合作文件书,俊雅的容颜上有笑容缓缓漾开:“不防告诉翟总,我这双手生来灵巧,擅长做花。”

言罢,陆子初右手手心朝上,那是邀请姿势,意欲合作。怎么看都有一种安定人心的魔力。

这一次,翟建毫不迟疑的伸手回握,“合作愉快。”

“自然。”陆子初笑得撩人,假花有时候也是花。

那份兴源合作文件,倘若翟建留心的话,一定会发现,除了第一页有字之外,其他页面均是一片空白。

翟建离开后,向露走进来,拾起那份合作文件,走到办公桌前:“据我所知,泰康除了和我们达成了同盟,暗中也和鑫耀达成了利益关系,要不然鑫耀在资金不到位的前提下,不可能这么快就追平下跌股票。”

“所以说,谁都不要相信,越是看起来关系交好的人,越是容易背叛算计你。”陆子初嗓音低沉,慢条斯理,但眸子里的光却一分分阖了光线,晦暗不明。

向露微愣:“先生…”

陆子初丢下手中的笔,转过身,背对着向露,声音仍然是如常的声音,淡漠中覆盖了所有的情绪外泄。

他说:“泰康以为陆氏和鑫耀关系交好,出资帮助鑫耀,无非是在间接亲近陆氏,所以说人千万不能贪小失大。暂时不要理会鑫耀,由着鑫耀坐大,一个人爬的不高,怎么能体会到什么叫粉身碎骨?”

“您和韩总…”向露终于问出了心中疑惑,昔日兄弟,怎会如此仇恨彼此?

“不熟。”语气颇淡。

2005年,中国t市,韩愈说曾经的韩愈死了。

2011年年末,有一位美国华裔商人被陆子初逼得家破人亡,有谁知为了这个人,他找了整整五年。

如果可以成为天使,有谁愿意变成恶魔?

2012年年初,同样是中国t市,陆子初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万家灯火,心思成灰。他对自己说,韩愈是真的死了,死在了他的心里。

所以,他和他不是仇人,还能是什么呢?

向露转移话题,对陆子初说道:“方总刚才打电话过来,约您中午一起吃饭。”

“回绝,另外帮我准备一份礼物送给方太太。”陆子初转身,拿起了座机电话。

拒外攘内,在商界尤为通吃,向露深谙此道,陆子初的意思,她都明白,转身离开,身后有声音传进向露耳中。

“阿笙在做什么?”

关上门,向露想,那位阿笙魔力不浅啊!

唐汐找罗嘉的时候,手机响了,秀场太吵,只得走出去接听。

陆子初的电话,唐汐站在秀场外面,依稀可以看到远处陆氏高楼大厦。

其实陆氏和秀场离得很近。

唐汐把地址告诉给陆子初,刚结束通话,远远看到有人从车里走下来,身边跟着一位衣着光鲜的经纪人,助理两个。

唐汐眯了眯眼睛,那女人她是认识的,秦芸。家境殷实,有一段时间里石涛他们唯恐陆子初会和秦芸走到一起,任谁都能看得出来,秦芸和阿笙长得有些像,尤其是眉眼。

唐汐忽然有些后悔了,她不知道今天秦芸也会来,若是阿笙看到,毕竟不太好。

匆匆入内,倒不急着找罗嘉了,先找阿笙要紧。

t台附近光线比较暗,有一位衣着时尚的人走了过来,看到唐汐,拍了拍她的肩,见唐汐吓了一跳,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你想吓死我。”唐汐看清那人面容,回击过去,伸手拍向男子的头,看得出来彼此关系熟稔。

罗嘉止不住笑道:“不是说有朋友跟你一起来吗?人呢?”

唐汐朝秀场扫视一圈,不见阿笙,是真的急了,步伐也急躁起来:“我刚让她坐在这里等我,才一会儿功夫,人跑哪儿去了?”

“急什么,都是成年人,给她打个电话不就行了。”罗嘉觉得唐汐有些大惊小怪。

经罗嘉提醒,唐汐摸出手机,翻查电话薄时方才想起阿笙没电话,急的脸都白了:“这下惨了,子初等一会儿就来了,如果看不到阿笙,我死定了。”

罗嘉一怔:“陆先生一会儿要过来吗?”没听说啊!

“如果不是为了找你,阿笙也不会丢。”唐汐走了几步,回头见罗嘉站着不动,气急败坏道:“你还站着干嘛?倒是帮我找找啊!”

“你总要告诉我,她长什么样,要不然我怎么帮你找?”罗嘉见唐汐这么着急,也跟着紧张起来,莫非这位叫阿笙的女人跟陆子初关系匪浅?

“头发很长很黑,穿着素色长裙,帆布鞋…”

罗嘉脸色凝重,打断唐汐的话,指了指看台观众席,迟疑道:“坐在那里?”

“对。”唐汐皱眉问:“你怎么知道?”

“…我让人把她带到了后台。”罗嘉额头都快流汗了:“她不是模特吗?”

“模特?她是你上司的女朋友,你闯祸了。”唐汐说着,快步朝后台跑去。

女朋友?罗嘉表情太过震惊,幻听吧?

这边,唐汐赶到后台,就见模特聚集在一起,秦芸经纪人声音拔尖:“把罗嘉叫过来,我倒想问问,压轴主秀婚纱,究竟谁才有资格穿?”

唐汐心一咯噔,扒开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顾笙,她站在人体模型婚纱前,白皙的脸上有着清晰的巴掌印,神情漠然,似乎灵魂早已远离她的身体…

唐汐抿紧唇,脸色发寒,冲上前,伸手握住阿笙的手,竟是凉的很。

“阿笙。”唐汐轻轻唤阿笙的名字,阿笙睫毛微颤,抽出了手。

阿笙可是在怪她?

唐汐心里一阵难过,都是她的错,如果她不走开…

“这一巴掌,是谁打的?”虽是在问众人,但唐汐目光却精准的凝定在了经纪人身上。

“我打的怎么了?初来乍到不知轻重,我家秦芸的主秀场也敢抢,反了她。”经纪人话里藏话,拿小模特阿笙开刀,分明是在指桑骂槐,瞪向罗嘉,愤怨难消。

罗嘉脸色不太好,尤其得知顾笙身份,脸色更难看了,他好像真的闯祸了。

“你敢打她。”

唐汐上前,挥手就要朝经纪人脸上打去,这时候一直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化妆的秦芸,狠狠把椅子踢到一边,眼眸顾盼生辉,看了一眼那名跟她长相神似的“模特”,冷嘲着移开眸子,“唐汐,不看僧面看佛面,经纪人是陆氏帮我配的,要打也轮不到你。想要教训我经纪人,你还不够资格。”

“我有资格吗?”

清冽声音响起,众人均是面上一惊,回头望去,就见久未露面的陆子初,脸色阴沉的站在人群外围,眸色间尽是戾气。

这一日,久未露面的陆子初,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出现在秀场,刚走进会场入口,便引来驻守媒体追堵,秀场工作人员阻拦之下,外面一片混乱洽。

殊不知,真正混乱的不是秀场外围,而是后台。

谁也没想到陆子初会来这里,吃惊的何止是秦芸等人,还有唐汐。

心怀愧疚和自责,没想到会让陆子初看到这一幕,他怕是怒了。

任谁都能看出陆子初的怒气,他说话的时候,就那么伫立在光影处,背对着光,看不清眉眼,身后起初是浓浓的黑,下一秒才开始有浓浓的光晕勾勒出他的身形,颀长挺拔。

一片沉寂无声中,后台将近百人终于看清了陆子初的眉眼,那是一种不加掩饰的愠怒,宛如最汹涌的波涛,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轰然而至。

这样的陆子初比平时笑脸伤人还让人觉得可怕,众人下意识退到一旁,清出一条路给陆子初。

有人在看笑话,模特之间素来竞争压力大,秦芸独占鳌头那么久,早有人眼红看不顺眼了。听陆子初适才的语气,秦芸和她经纪人八成要倒霉了。

秦芸看到陆子初,眼里的光一闪而逝,在接触到他的眼眸时,心一咯噔,初见时的欢喜犹如退潮的海水瞬间湮没,余留下的只有不安和排山倒海的痛。

心,悬着。

阿笙脸上有着清晰的巴掌印,落入陆子初眼中,眸子狠狠缩了缩,迈步走进,眼中再无别人钤。

罗嘉心中忐忑,迟疑走近,歉声道:“陆先生,都是我的错,我以为......”

陆子初未曾看向罗嘉,彼时他已走到阿笙面前,淡淡掷下一句:“我有允许你跟我说话吗?”

有人倒抽一口凉气,陆子初和唐汐关系交好,罗嘉又是唐汐的朋友,陆子初对罗嘉说话还算客气,但这一次却是不给面子到了极点。

也是在这时候,众人才意识到,陆子初的怒不在表面,而是压在了心里。

“陆先生,我很抱歉。”罗嘉眸色间一片复杂,陆子初若是动了怒,没人有胆量承受。

唐汐自知理亏,没吭声,再看秦芸经纪人,面色难看,眼眸慌乱,分明是害怕了,但生来要面子,在人前尽力压制着。

镇定的伪装,其实不堪一击。

阿笙视线被身影笼罩,被人打过的右脸上原本滚烫一片,但很快就被冰凉覆盖,她撇开脸,就那么毫不隐晦的避开了他的触摸。

后台,是死寂的后台。

众人吃惊的看着陆子初的举动,纷纷好奇他和那位小模特之间是什么关系?

原以为陆子初动怒,是因为秦芸说话冲撞了唐汐,现在看来却不尽是。

陆子初的手僵在那里,停了几秒才缓缓握紧收回。

“恼我?”这话若是对旁人说,必定会让人胆颤心惊,但此刻经由陆子初说出口,却带着淡淡的温情和心疼。

秦芸经纪人心越来越慌,看了一眼秦芸,原想使眼色让秦芸帮她说两句好话,奈何秦芸宛如被人一夕间抽走了所有的力气,就那么面如死灰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眼里哪还有别人?

“是我的错,以后不管我去哪儿,都带着你,可好?”温软的声音仿佛被赋予了魔力,垂落在身侧的手被他握住,她想抽出来,却被他握得更紧了。

阿笙终于抬眸看向他,入目就是他俊雅的颜,那一刻阿笙看到了他眸子里的痛。

手终于放弃了挣扎,曾经隔着千山万水,至少此刻不再遥不可及,靠的那么近,近得呼吸缠绕在一起。

得与失之间,她已经失去了那么多,就算秦芸曾经是他的…总归是不舒服的,毕竟是个女人。

见她不再抗拒他,陆子初眼眸中恢复了些许光彩,看着顾笙,越是深情款款,秦芸和她的经纪人就越是脸色发黑。

众人的表情有些震惊,纷纷猜测女子身份,这个跟秦芸眉眼颇为相似的女人究竟是谁?陆子初和她怎会如此熟稔亲昵?

两人互动简单,甚至没有太多亲密“壮举”,却让人感受到了被时光积压的感情究竟有多浓郁。

老板新欢?还是很有可能的。

有人看着秦芸,嘴角已有冷嘲:原来秦芸也不过如此。

多年前,陆氏员工运动会,长跑项目中,秦芸上身穿着白色运动外套,下穿一条黑色运动长裤,跑步过程中摔倒了。

众人只看到向来冷静的陆子初忽然朝运动场跑去,一片哗然,后来呢?所有人都以为陆子初会英雄救美,带秦芸去看医生,他的举动表明,他是在乎她的。但那天陆子初站在摔倒在地的秦芸面前良久未动,送秦芸去医院的人是陈煜,尽管不是陆子初,依然被媒体报道多时,纷纷传言:陆子初很紧张秦芸。

没人知道,那天长跑第49名是个年轻男孩,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还在公司实习,后来被陆子初教诲提拔,现如今早已是陆氏旗下分公司总经理。

一次聚餐,男孩酒醉,大着胆子问陆子初:“陆先生,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惑,当年我能力一般,公司很多实习生都比我有潜力,为什么您独独对我多番提点?”

陆子初闭眼靠着椅背,似是入了眠,就在男孩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终于开口了:“因为你跑了第49名。”

多么奇怪的理由。

陆子初的心里原本蓄满了海水,六年时光下来,大海干涸,荒芜的长满了杂草,无垠无际。

暗夜,t大值班老师路过操场,远远看到有人在t大操场散步,一小时之后回来,那人还在沿着田径赛道不知疲倦的走着。

值班老师以为那人是学生,走近,灯光一照,才发现那人竟是陆子初。

“陆教授,您怎么…”值班老师说不下去了,因为灯光下陆子初眼眸潋滟,那是…水光。

“风把烟吹到了眼里,你要抽一根吗?”陆子初嘴角含笑,掏出烟盒递给值班老师。

值班老师犹豫了一下,抽出一根烟,跟陆子初坐在灯光朦胧的t大操场看台上,沉默的吸完一支烟,然后起身挥手再见。

值班老师看着陆子初的背影,融入黑夜里,转瞬即逝。

值班老师不明白,这个拥有一切的男人,眼眸里的水光究竟是因何而来?

后来在电视上看到陆子初,他依然是如初模样,冷静淡漠,傲气天成,值班老师再路过操场,想起那一晚,恍然如梦。

如今不是梦,有人打了阿笙,就连唐汐都恨不得掌掴回去,更何况是陆子初了。

有人说陆子初不笑则已,一笑必定倾城。众人看他,他的嘴角蕴着淡淡的笑意,但眼眸分明寒光乍裂。

从进来到现在,他一直没有看向那名打人者,但此刻却抬眸看向她。

就是那一眼,让经纪人心脏险些失去了跳动。

“你打的?”

陆子初平静声音响起,经纪人回过神,语气很急,显然是慌了:“陆先生,这事我可以解释,我…”

“你打的?”这次问话,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但清隽的脸庞却彻底沉了下来,眸子里透着冷意。

经纪人心头一颤,喉咙发紧:“…我打的。”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把她带到经纪人面前,凑到她耳边说话,柔和中带着循循善诱:“还回去,两清。”

阿笙没有动,此举可能会被人误以为心善,不忍回击,她只是懒得理会,不想脏了自己的手,经历了这么多事,诸事看淡。

陆子初没办法看淡,不理会周遭此起彼伏的抽气声,从身后拥住阿笙,柔声道:“手伸平。”

微微弯曲的手指在他耐心的引领下有了伸平的迹象,众目睽睽之下,他吻了吻她被人打伤的脸,“你要记住,没人能伤你,伤你之人,我会不惜一切帮你讨回来。”

一个吻,粉碎了一众模特隐藏在心底的所有豪门遐想。

一句话,震惊了众人,织就了秦芸苍白的脸,渲染出百位员工满目艳羡。

被陆子初吻过的地方,比初时挨打还要烫,余温未散,阿笙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只听“啪”的一声,异常响亮的巴掌声已经狠狠的扇在了经纪人脸上。

所有人都呆了,秦芸身影摇摇欲坠,经纪人更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力道被扇倒在地,捂着脸,失去了反应。

阿笙启唇,却终是什么也说不出来,那一巴掌与其说是被她打的,还不如说是被陆子初打得,他握着她的手,在触摸到经纪人脸颊的那一刻,忽然松开,所有打的那个人是他。

他一向不打女人,但这次却出手了,而且还…

出手竟这么狠。这是所有人的心声,没想到一次掌掴事件,会引来这么大的风波,可见顾笙对于陆子初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人。

放在心尖上了。

陆子初手心有些发烫,伸出手,陈煜跟随他久了,自然知道他需要的是什么,掏出湿纸巾,撕开后递给他。

陆子初拿着湿纸巾,小心翼翼的擦拭着阿笙有些红肿的右脸,嘴角笑容淡淡:“解气吗?”

阿笙知道他生气了,但没想到出手会这么重,担心此事闹大了,会有员工背后非议他,点了点头,应是不放心,又添加了一句:“子初,我不疼。”

陆子初眼里有了一丝动容,轻声笑了,近似呢喃:“我疼。”

连斥责都舍不得的人,如今却被人出手打了,怎会不怒?

听他说疼,阿笙还以为他是手疼,握着他的手,手心发烫,跟先前冰凉反差极大。

她什么也没说,但眼神却暴露了一切未开启的语言,陆子初触动心怀,修长的手指抚过她的发,压着她的小脑袋,把她按在了怀里。

秀场后台从未这么寂静过,语言沉没在无人顾及的角落里。谁能想到有一天陆子初会对一个女人温情至此。

秦芸面如死灰,经纪人更是脸色煞白,今天真是糟糕透了,入场听说主秀交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进来看到造型师正拿着衣服在一个女子身上比划着,当时就怒了。再看秦芸,紧紧的盯着那名小模特,脸色竟是出奇的难看,眼眸中透着不敢置信和嫉恨。

“你认识她?”经纪人疑惑道。

秦芸没接话,坐在椅子上,对着镜子,眸色寒冷一片,近乎咬牙切齿道:“把衣服给我拿过来。”

于是争执之下,经纪人不分青红皂白就狠狠扇了阿笙一巴掌。

那一巴掌,秦芸从镜子里看到,心里竟有说不出的畅快。

此刻,畅快顿消,哪里还有欢愉?

后台响起陆子初凉凉的声音:“陆氏庙小,装不下你,你被解雇了。”

秦芸咬着唇,垂眸看着跟随她多年的经纪人,经纪人也急了,站起身,她家里有房贷车贷需要还,还有孩子…陆氏对员工向来出手大方,她不能舍了这份工作。

经纪人涩声道:“陆先生,我跟随秦小姐多年,您就看在秦小姐的面子上,给我留条活路吧!”

陆子初挑了挑眉:“哦?秦小姐脸上镶着薄金吗?”

经纪人有些愣,看了一眼秦芸,这才小声道:“她毕竟和您相恋一场。”

“媒体说的?”

陆子初明显察觉到怀里的人身体僵了僵,嘴角竟浮起笑意,他能理解成她很在乎吗?

经纪人迟疑片刻,这才说:“关于恋情,秦小姐没否认。”

“你也配?”这一次,陆子初把目光凝定在秦芸的脸上,松松漫漫的说了这么三个字,无情,又何尝不是一种绝情?

此话落,人群中一片***动,这…难道秦芸根本就不曾和陆子初在一起?

不过仔细想想,陆子初确实从未回应过。

陆子初移开眸子,看向唐汐:“唐汐,你先带阿笙出去。”

松开阿笙,陆子初低头看着她,眼眸平静微凉,但却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阿笙忽然明白了,所谓旧情人,也许根本就是误传。

其实,他若曾经有过女朋友也很正常,毕竟六年来她一直音讯全无…但此刻,很多过往都变得不值一提,想必他有话要对她们说,而这些话,他并不希望她在场。

阿笙跟着唐汐,走了几步,回头看他,他依然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

笑容伪装,他希望她看到他温情的那一面,她是知道的。

陆子初嘴角的微笑在阿笙离开后一寸寸收敛,淡淡的看着秦芸:“你经纪人不认识阿笙,你也不认识吗?”

秦芸脸色微变,不由握紧了拳头,指甲几乎掐在了掌心里。

“秦小姐果真是有心人。”感慨声,近乎讥嘲。

秦芸抬起头,陆子初的五官映入眼中,忽略心头泛起的抽痛感,只觉得陆子初眼眸中有着说不出来的锐气。

果然,他的一切温软全都来自于顾笙。

秦芸仿佛回到了t大。

图书馆门口,清冽矜持的女子抱着书走出来,远远看到坐在路旁白椅上等候多时的男子,笑容明媚,快步跑了过去。

“什么时候来的?”女子问。

“刚来不久。”俊雅男子起身,摸了摸女子的头,顺势取走了她怀里抱着的书籍,单手牵着她往前面走。

远处有声音远远飘来。

他问:“想吃什么?”

“我不挑食。”

他似是笑了笑:“所以说,我家小女孩很好养。”

“我才不是小女孩…”女子声音里藏匿着少女应有的娇嗔和欢喜。

来往路人频频回首,站在他们身后久久观望的那个人还有她。

那个才气名动t大的女孩子,名字叫:顾笙。

那个惊艳绝伦,人人心向往之的男子,名字叫:陆子初。

秦芸曾经幻想过,若是能够被陆子初温柔对待一天,即便让她死,也是心甘情愿的,但…幻想和现实是有距离的,而且很远。

想了想,似是在回忆过往细节,片刻后,陆子初启唇,声音平淡:“09年四月份,你来公司应聘,我在秀场初次看到你,当时未有交谈,这是第一次见面。不能否认,你和她有点像。第二次见面,晚宴会场附近碰到你,你当时穿着高跟鞋步行,告诉我汽车抛锚,老实说借口太烂,说谎一场也算是有心,让你上车,于是在媒体眼里,你成了我唯一带进舞会的女人,关系匪浅。这么看来,我和公司女下属出席宴会,吃饭,应该全都关系匪浅才对。第三次见面,我和你父亲商谈外出吃饭,当时你和你母亲在隔壁商场,同来进餐,中途你父亲和你母亲有事离开,媒体擅长断章取义,你和我的报道开始有了关联。这种事,越描越黑,随它去,日子久了,也就没人惦念。第四次见面,我和你父亲等人前往高尔夫球场打球,你也来了,中午一起吃饭,至于媒体为什么只截取了你和我的照片,这事问媒体。第五次见面,你通过秘书,约我见面,说你有朋友遇到了麻烦,想向我咨询刑事方面细节。我不曾对人说过,刑事曾是我的专业,但多年来,听到刑事两个字就心头泛恶。也就是那一次,我母亲看到,误会了你我关系。第六次见面,运动会场,你穿着白运动衫,黑色长裤,长跑摔倒,离远看很像她。离得近了,你又怎会是她?第七次,你这么有心,我怎能不约着见你一次呢?一顿饭下来,我安心了,纵使你眉眼微整形,整得再像她,你也不是她。”

模特们交头接耳,她们都听到了什么?秦芸曾经整过容?不敢置信的目光投落在秦芸的身上…

凉薄的话撕裂了秦芸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眼鼻被酸水刺激着,尽是湿意。

是的,他和她第七次见面,是他主动约她的,她以为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谁知用餐完毕,他拿起餐巾擦了擦唇角,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水,起身时对她说:“似曾相识的眉眼落在你脸上,就像用餐时看到了一只苍蝇,只觉得反胃。”

秦芸当时如遭雷击,脊背贴着身后的椅背,尽是湿意,和现如今一样。

为此,秦芸消失在众人视野里长达半年之久,陆子初短短一句话,胜似千刀万剐。合约摆在那里,再见陆子初,是通过电话。

秦芸说:“我以为你会解雇我。”

陆子初:“秦总女儿签约陆氏,利益往来,我是商人,没道理拒绝。”

“我…”

陆子初:“做你自己,你不是她,也不可能是她。”

他善待那些和顾笙拥有同样特质的人,有时候何尝不是一种病态,他没对秦芸怎样?但适才的话比打她还要让她无地自容,从此以后人人谴责她,背后笑话她…

陆子初若心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一个人打入十八层地狱。

眉目寡淡的男子,不再看秦芸,扫了众人一眼,眸间冷意稍退,语气中有着温润的水意:“不是她像你们,是你们像她,谁也不是谁的替身,我只是…太想她,怕有一天会忘了她长什么样子。”

后台,鸦雀无声。

后台入口,唐汐下意识看了一眼站在那里未曾离去的顾笙,冷清女子,望着不远处的男人,眼眸中竟是烟雨。

谁也不是谁的替身,那么谁又是谁的谁呢?

阿笙把陆子初安放在内心最深处,无法触及,曾经以为彼此间的距离可以用手指来丈量,但冰封的心注定难以在岁月流逝中厚待解冻。

三月下旬的春,陆氏秀场后台,阿笙的心开始因为陆子初的一句话重新有了温度。

长时缩身在回忆里,靠回忆填补生存的氧份,时常害怕会有一双手把她从回忆里拉出来,那对她来说实在是太残酷。回忆里面的阿笙看似无坚不摧,现实中的阿笙,她的精神世界完全就是一场世间惨剧,失去所有生存技能的她近乎一无所有。

一句话,换来眼眸潮湿,心里滋长出一***的抱歉。

那些女人和她有着细微的相似,也许他可以通过曾经的照片把她记在脑海里,但六年后的她,对他来说太显迷茫,注定无法窥探出她的成长轨迹钤。

她知道,她把曾经的顾笙长歪了,树身上有着深浅不一的伤痛。看到这样一个她,对于他来说,该是怎样的心灵冲击?

车内后车座,她靠在他肩上,他用毛巾包着冰,给她敷脸的时候,仍是表情淡漠的男子,但动作中却透着小心。

对她,他心存怜惜。

不愿说话,谁能保证简单的语句,会不会一不小心就藏匿着复杂的心事,但此刻话语却开始变得不听话起来。

“原来,爱能伤人,回忆也能伤人。”她说,声息微不可闻。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伤人没关系,因为他需要这份蛊惑。

唐汐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窗外,她看到自己睫毛投落在车窗上,有颤动的迹象。

车内沉默,宛如时光倒回,有一场老旧的无声电影正在悄然放映。

所有声音,全都镶刻在了陆子初和顾笙的眼眸里。

垂下眼帘,唐汐笑了笑:尘世男女,爱的时候缠绵悱恻,就连伤,也能演绎的催人泪下;没办法做到不贪恋,不依赖,于是只能由着命运一味沉沦。

窗外是熟悉的城,唐汐的心倏地一下子就疼了。

在这里哪怕伤得再如何气势磅礴,看到条条街道,依然会觉得温暖。开始明白,有些东西是深入骨髓的,譬如共同走过的年岁,经历的种种,注定难以割舍。

6年前的陆子初,笑容惊艳,能够让人在下一秒就忘记了转身。

6年里的陆子初,似乎随时都能在商业周刊或是电视上看到他在微笑,但仔细去看,似乎他一直都未曾笑过。笑容疲惫,失去了顾笙,生活对于他来说,早已没有了颜色。

不要说他心狠,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笑容背后需要挂上一个问号,比如说:为什么微笑?

他没有微笑的理由。

6年后的陆子初,沧桑过后,终于找到了那个人。待人冷漠,只因拒绝被伤;赐她微笑,只因颤动的爱情需要温暖。

唐汐知道,纵使现如今阿笙病了,但对于陆子初来说依然是最珍贵的财富,认真的听她说话,不去计较六年得失,嘴角微笑带着历尽沧桑,超然一切的淡然。

车内音乐舒缓,秀场纷争似乎抽走了阿笙所有的力气,阿笙在他怀里睡着了,殊不知睡梦中还在叫着他的名字。

唐汐从车镜里看到:后车座,陆子初垂眸看着阿笙,嘴角笑容,犹如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注定只是一场华而不实的幻觉。

这天上午,韩淑慧应好友邀请,一起外出打球,中年人聚在一起,来往多年,自是有很多话题可以肆意展开。

临近中午,楚楚来了,坐在旁边含笑看着,送茶,送毛巾,照顾长辈体贴周到。

韩淑慧接过毛巾,擦汗时对楚太太说:“以后谁娶了楚楚,也是一种福气。”

这话可以说是发自真心,也可以说仅仅只是客套话。

“八字还没一撇呢!”楚太太看了一眼女儿,眼里有着不便向人诉说的骄傲,但数落女儿时,嘴巴却是一点也不客气:“你看看,转眼间都28岁了,可直到现在连个男朋友也没有,快愁死我和她爸爸了。”

楚楚坐在一旁没好气的笑了笑,那意思好像是在说:又来了…

韩淑慧劝道:“缘分这种事很难说,儿女大了,想法做事都有自己的主见,由着他们,我们总不能跟着他们一辈子。”

楚太太接过女儿递过来的水,喝了几口,解了渴,这才对韩淑慧说:“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过了30岁,身价大跌;男人过了30岁,多的是女孩子撒欢往前追。子初这么好的条件,你是不愁了。”

韩淑慧终于笑了笑:“能不愁吗?这都31岁了,我连女孩子人影都没瞧见一个。”

“听说方家丫头对子初一见倾心,这几日来往陆家频繁,怕是好事近了吧?”亲热的话语,倒是夹杂着试探。

韩淑慧嘴角挂着笑,上流圈消息倒是传播的挺快,慢条斯理道:“纯属我一个人瞎忙活,子初不上心,方家丫头再好,也是白搭。”

楚太太似笑非笑道:“倒也不是不上心,说不定子初是上心非人。”

这么一句话,听在韩淑慧耳里,委实有些似懂非懂,眼眸微闪,楚太太怕是话里有话。

韩淑慧问:“上心非人是什么意思?”

“妈——”楚楚走上前,抓着楚太太手臂,眼神不悦,小声嘟囔道:“你乱说什么啊?”

韩淑慧抿唇看了两人一眼,见楚太太似是因为说错话,笑容牵强,眼里有光一闪而过。

“楚楚,你说。”

“这…”楚楚为难的看着韩淑慧,对于要说的话,颇为踌躇。

韩淑慧拿着毛巾平心静气的擦着手,“当然,你也可以不说。”

陆家人向来难缠,一个个精明的很,韩淑慧自小出身豪门,几十年商界历练,有时候轻飘飘一句话,听在人耳里却如石重压。

楚楚迟疑道:“慧姨,子初哥这两天一直住在望江苑。”

闻言,韩淑慧脸色变了变,眸子里隐约透着一丝讶异的流光。望江苑,那里空置了将近六年,怎会…

停了几秒,韩淑慧静静开口:“偶尔回望江苑住住,也没什么。”

楚楚皱眉道:“慧姨,你可能还不知道吧!顾笙回来了。”

“顾笙”名字出口,韩淑慧表情震惊,擦手动作戛然而止,就连声音也失去了以往的稳淡,似是未听清,追问道:“你说谁回来了?”

“顾笙。”

韩淑慧离开后,楚楚开车送母亲回家。

阳光明媚,但她却觉得有点冷。

她问自己,多年前的楚楚,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满心欢喜,因为她喜欢那时候的她。

多年后,她在镜子里看到了面目全非的她,她成了一个真正的坏女人。爱情如果一味得不到,却又心存执念,不愿放下,那么余留下的只能是嫉恨。

顾笙消失后,因为同校、同专业、同教授,所以不管她多么努力,一直被人拿来跟顾笙比较着。

他们看不到她的闪光点。她和顾笙对比,她的光芒湮没在顾笙的名字之下,越发凸显她的不堪。

同学肖爽问她:“楚楚,现如今你是刑事领域名人,可你开心吗?”

她未作答,顾笙在的时候,她不开心;顾笙消失后,她似乎也从未感受过快乐。6年来,她似乎一直都在追赶顾笙的光辉,希冀可以跑到顾笙前面。6年后,达成所愿,她的名字覆盖在顾笙之上,人人都知道刑事领域有一个楚楚,有谁还记得那个消失多年的人。

可她又得到了什么?她功成名就,鲜花掌声无数,最想要的却是别人的。

再看顾笙,虽然浑浑噩噩,丢失了名利,但她却拥有那人久违的温情和呵护。

这么看来,人生赢家是顾笙,输家是她。

甘心吗?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惦念多年,梦魇成魔,她不甘心。

“实在是想不通,子初那么好的孩子,怎么就那么死脑筋,放着这么多好姑娘不要,偏偏看上了一个神经病。”楚太太声音从后座传来,感慨道:“你慧姨这会是不是去望江苑了?”

楚楚不说话,除了望江苑,韩淑慧还能去哪儿?

中午吃饭,是在一家法国餐厅,露天空中阳台,遮阳伞笼罩,一个个小型花圃间隔,私密空间很好,昭显着来这里用餐的人皆是品味不低洽。

韩愈点了餐,似是没食欲,未曾开动,靠着椅背,双腿交叠,翻看着杂志。

良久之后,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毫无征兆:“严重吗?”

任洋切着牛排,回道:“下手怕是不轻,没拍到照片,具体严不严重,并不清楚。”

杂志移开,露出一张英俊的脸,目光平静,但因为没有笑意,所以犹显锐利:“那位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

“还击一巴掌,解雇。”

韩愈不再说话,没有过多询问,譬如:“她哭了没有?”

不问,只因他知道,顾笙是不会哭的,她的眼泪都是为别人而流,从不为自己。

夫妻多年,她从未流过泪,很少微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半夜醒来,他从床上坐起,会看到她在卧室里走来走去,焦虑的呢喃着,似乎走在了悬崖边,恐慌无助;有时跟在她身后,看她在冰箱里找吃的,不知饥饱,呆滞的把零食塞到嘴里。

他伸手去抢,她轻轻的笑,声音很淡,恍若云烟:“我饿。钤”

于是,手松了,坐在一旁看着她吃。

放纵她的“喜好”,吃了太多零食的她,开始在洗手间里大吐特吐,水流卷走了那些未曾消化的食物,她静静的看着,嘴角微扬,带着嘲弄。

“这世上的肮脏是不是都能被水冲洗干净?”

说的那么人世沧桑,害得他以为那一刻她是清醒的,也许连她自己也分不清楚,哪些是幻觉,哪些是现实?

谁爱她,谁不爱她,对她来说,早已不再重要,她把自己封闭在密实的城堡里,拒绝伤害。

雪亮的刀叉摆放在素色餐巾上,餐巾一角绣着肆意绽放的白兰花,温雅宜人。

放下杂志,韩愈拿起温毛巾擦了擦手,这才开始进餐。

欧阳浨用餐时,抬眸看了韩愈一眼,“像今天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您为什么不让人直接带走太太?”

韩愈似是没听到她的话,切牛排的的动作依然沉稳优雅,好看的只是外形,焦虑的却是饱含煎熬的内心。

在阿笙之前,他有过几个女人,倒不是说情场高手,而是他清楚的明白一个事实:对女人要讲究进退适宜,有时候换一种方法可能会事半功倍。

对顾笙,只能采取逼压,能够让她妥协的只有现实,带走她不算什么,他要的是她在清醒的时候心甘情愿的回到他身边。

问过自己,如果她不回来呢?

她若不回来,他会亲自带她回来,到头来,她还是他的。

有五年时间里,她坐在阳光下入睡,他站在身后看她,恨不得冲进她的身体里,把住在她心里的人脖子给扭断。

爱,已让他变得近乎残暴。

多年前,他败给陆子初,是输给了命运投掷下来的恶作剧。阿笙选择陆子初,曾经让他愤怨难眠,但现在却成为了命运转折契机。

爱有多重,回忆就有多重,一旦痛苦进驻,就算是再轻盈的灵魂也无法展翅飞翔。

她若高空坠落,无需害怕,天地间不是还有一个他吗?接着,便再也不允许别人染指半分。

午后1点左右,韩淑慧抵达望江苑。

门铃响起,陆子初正在准备午饭,开门看到母亲的那一瞬间,就已经猜到了她为什么而来。

站在客厅里,隐隐可以闻到淡淡的饭菜香,那些香气宛如催化剂,足以让韩淑慧心中的怒火燃烧成灰。

“她人呢?”韩淑慧连鞋都没换,冰冷的目光在视线所及之处搜寻着,希望能够快一点找到那个人,但又抗拒看到那个人。

陆子初看着她,轻描淡写道:“楼上睡觉。”

话音还没消散,见韩淑慧迈步朝楼上冲去,陆子初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

“放手。”韩淑慧怒了,挣扎不休。

“放手之后,你准备干什么呢?打她?骂她?赶她走?”陆子初语调极缓,少了锐气,以至于言语表情都平静过了头:“在你找回冷静之前,我不可能让你见她。”

韩淑慧心中怒火越烧越旺,若是见到顾笙,她确实会打她、骂她、赶她走,但陆子初太聪明了,他那么直言不讳,接连反问,字字切中要害,杀得韩淑慧毫无反驳之力。

她不是一个苛刻的母亲,对儿子没有那么强烈的控制欲,她也很清楚,儿子的想法和做法,她没办法干涉,但如今她被焦躁和愤怨包裹着,噎得说不出话来。

一杯水递到她面前,韩淑慧没接,陆子初便把水杯放在了桌子上。

“陆子初,你无药可救了。”这话出口,近乎咬牙切齿。

陆子初眼神漠然,他越是面无表情,白皙清隽的脸上就越是透着寒气。韩淑慧眼神如刀,意识的太晚,直到此刻才发现儿子的治愈能力无人能及,他的容忍力怎能这般强大?

“一个人被人重伤后,对自己说一声‘不痛’,就真的能做到不痛不痒吗?”韩淑慧爱恨交加的看着儿子,语调平平:“陆子初,你偶尔回忆六年前发生的事,真的不会痛吗?”

奈何,陆子初根本就无动于衷,清冽的目光慢吞吞的落在韩淑慧的脸上,微抿的薄唇,多了几分硬气。

“过往掩盖在尘埃里,埋得时间久了,早已难辨喜悲。”陆子初说着,神情片刻凝滞,再开口,近乎叹息:“六年了,她和我说过的每句话,共同经历的每件事,我都不曾忘记。你不会知道这六年我是怎么一天天熬过来的。吃饭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把菜夹起伸到对面,因为那菜是她喜欢吃的,但筷子僵了,对面没人;于是那菜吃进嘴里,真苦。你有没有试过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周围那么多的人,但好像只有你一个,心里空荡荡的。不敢再笑,连自己都觉得微笑的自己很狰狞。偶尔徘徊街头,会出现幻觉,以为她正默默的跟在你身后,撑到路口回头,才发现现实究竟有多残酷。再也不会有人通过电话就能带给我欢笑和温暖;再也没人暖暖的叫我一声‘子初’。曾经以为一时分别,只是短暂的代名词,哪知一别经年,六年时光,谁能经受得起?我以为此生不会再见,终有一天会在时光里忘记彼此,但我没办法忘记顾笙,再深的怨,再浓的恨也不能让我忘记她,我能怎么办呢?”

最后那句话,是在问韩淑慧,也是在问他自己,带着几分恍然,尾音拖长了好几拍。

有一次记者采访他,问他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没回答,他想要的东西很私密,唯一想要的就是顾笙。

从2012年到2013年,她给他写信,他看着那些险些石沉大海的信件,忽然发现他们都老了,忽略了成长,却忘了有一天他们也会走向白发苍苍,他没办法在还有希望的时候,就那么松开她的手。

韩淑慧所有的怒气瞬间湮没,近乎悲悯的看着他:“你以为你们还能在一起吗?”

陆子初伫立在那里,身影清冷陡峭,明明是在看着韩淑慧,但目光却放的很远,语气温淡:“我不再良善,她不再无忧,但那又如何,她在我眼里,依然是6年前的顾笙。我爱她,所以可以容许她把刀插在我心口上。没关系,我不痛,也不在乎,只要我们还在一起,我可以忘掉一切负面过往…”

“陆子初,她疯了,你也疯了吗?”

韩淑慧终于无法容忍,一句话出口,牙龈险些咬出鲜血来:“你怎么能说的那么轻松?你被人陷害坐牢,你外婆出国找你出车祸,我每次想起,都好像有人在拿铅球砸我的头,我在美国看到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痛心吗?你是我儿子啊!我不知道心疼吗?”

说到这里,韩淑慧抓着陆子初的手臂,嗓音里夹杂着哽咽,“忘了顾笙,就当是我求你,别再让她毁了你。”

韩淑慧的声音里包裹着太多的感情,有爱也有恨。陆子初注定无法感触这份母爱护犊,楼梯口传来异响。

陆子初心一沉,挣开母亲的手,迈步跑过去,表情瞬间僵在了脸上。

一楼与二楼连接口,空气逐渐膨胀,有关于陆子初6年隐晦,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在顾笙震惊的表情里瞬间引爆。

一段话,开启了阿笙的天崩地裂。

宛如浮光掠影,某些遗失的过往片段快速闪过脑海,模糊朦胧,一度呼之欲出。

一个人的脑容量太大,大到片段漂浮而上,却在攀升途中仓惶下坠,跌的支离破碎;脑容量太小,小到无法接纳一段话带给她的冲击度。

混沌世界里,遍寻已久的出口,忽然间被封闭,她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精神旅程,在迷雾里跌跌撞撞。

灰色意识拖着她一直往下坠,宛如尖锐的刀子划过心头,周遭一切开始渐渐变得模糊,拼尽全力握着楼梯扶手才能保持最后一丝清醒,那双眼睛固执的看着陆子初,她想问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重逢以后,她曾好奇他为什么弃刑从商,却始终都没有问出口,他有自己的责任在这里,陆家拴着他,家人拴住他,员工拴住他…忘了,他还背负着一个她钤。

但所有的语言全都融进了仓惶里,是她毁了他?她吗?她害怕着,不安着…慢慢蹲下身体,泪水滑落,没有任何声响。

陆子初眸色阴鸷,迈步上楼,在她面前缓缓蹲下身体,手指伸到她的脑后,把她拥在了怀里。

“是真的?”窒息的话语,带着对于未知的恐惧,似乎只要陆子初点头,她就能走进漆黑无边的地狱。

陆子初垂眸看着怀里的女子,伸手抚过她的发,语气浅淡:“假的。”

韩淑慧站在楼梯下,看着楼梯口拥抱在一起的两人,目光太过悲悯,反而尽显寒凉。

一句“假的”,试图削减顾笙的负罪感,这个拥抱,看似温情,却尽显残酷。

再相遇,仿佛是上天厚赠的恩宠,他拔掉身上所有的刺,试图温暖病入骨髓的顾笙,却忘了他本身也是一个病人。

韩淑慧喉咙间有着诡异的窒息,一步步走出客厅,步伐迟滞,缓慢。

他们都病了,没救了。

房门关闭,以往每次想哭的时候,抬头望天,就一定能够把眼泪全都逼回去,但现在可能是阳光太刺眼,一直坚强冷静的韩淑慧只能勉强撑到花园里,无声跌坐在鹅卵石地面上,胸口太闷,抬手捶打着。

“妈——”

压抑哭声掷出,艰涩道出的却是饱含歉疚自责的血缘亲情。

身为子女,却让一位七旬老人发生了那么严重的车祸,这一切都是儿女的错。

室外哭声压抑,室内顾笙把头埋进陆子初的臂弯里,泪水渗透他的衬衫,在上面晕染出湿湿的痕迹。

回忆伤人,却偏偏要装得若无其事,陆子初目光有着浅淡的雾气,却始终不落。

两个人,总要有一个人用微笑掩盖另外一个人的眼泪。

她的崩溃来的毫无征兆,对于陆子初来说,那是一个全然不同的顾笙。

宛如有无数银针细刺密密匝匝的刺进阿笙的头骨里,她抱着头,剧烈的疼痛中,有人似在跟她说话。

她哭的歇斯底里,疯狂的乱扔东西,泪水宛如积压了许久,重复的念叨着:“没了,没了…”

陆子初抱着她,她已看不清面前站着的人是谁,呆滞的眸子狠狠的盯着陆子初,声音模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你杀了我吧!我没脸再见他了。”

所有的悲痛都是她一个人,无人能参与,她在他怀里乱踢乱打,声音尖锐,脸色通红如血。

这一折腾,陆子初额头身上都是汗,他看着几近疯狂的顾笙,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能狠狠的撕破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陆子初按着她的肩:“阿笙,我是子初…”

阿笙面色忽然变得很森冷,苍白的脸上笼罩着凛冽的寒气,一把甩开陆子初的手:“别叫我阿笙,我叫顾笙,你们有什么资格掌控我的命运?”

她意识全消,早已认不得人,因为愤恨,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尖锐的笑出声,但笑着笑着,却忽然间不笑了,眼里开始涌出绝望般的泪水,像个受人欺负的孩子:“等子初来了,我要把我受的苦全都说给他听…”

她这么说着,却哭得越来越伤心。

6年伤痛,一瞬间险些击垮陆子初紧绷的神智,手指倏地握紧,骨节苍白。

她用死寂的眼眸麻木的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陆子初喉结颤动,眸中隐忍的泪水几欲夺眶而出。

望江苑别墅之间隔音很好,但吴奈却在补眠时听到了异响,似是有人在撕心裂肺的哭,起先以为是幻听,蒙着被子打算继续睡,停了几秒,似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一把掀开被子,赤脚走到阳台上,拉开窗户,仔细聆听了一下,那哭声比先前清晰了许多。

心一紧,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就奔出了卧室,到了卧室外发现没穿鞋,又急匆匆的掉头返回来。

吴奈敲门,见没人过来开门,便拿出陆子初之前放在他那里的钥匙开了门。“子初…”

触目所望,客厅内一片狼藉,吴奈惊呼出声,有鲜血沿着阿笙嘴角和陆子初的手臂一滴滴的砸落在地,触目惊心。

吴奈看得胆颤心惊,阿笙咬得那么重,她病了,子初怎么也由着她咬?

该有多痛啊?但陆子初眼眸却是一片平和,清润无波,仿佛所有的痛全都沉淀在了逝去的年华里,他就那么守着她,不离不弃,不惊不痛。

看出来了,顾笙把陆子初当成了旷世仇人。

吴奈看不下去,上去试图扯开阿笙,陆子初说:“咬我,好过咬她自己。”

心知劝不动他,吴奈咬咬牙,快步离开了,很快又回来,气喘吁吁的冲到阿笙身边,动作太快,陆子初只看到吴奈似是把什么液体注进了阿笙的体内。

陆子初脸一沉,倏地抬眸看着吴奈:“你给她注射了什么?”

“现在谁也不能让她平静下来,但镇静剂可以。”吴奈回答的又快又急,注射完,快步走向洗手间,再过来手里已经多了一条热毛巾,彼时阿笙终于松开了陆子初的手臂,嘴上都是血,吴奈垂眸看了一眼陆子初的手臂,阿笙还真能下得了口。

她还没睡着,安静的缩在陆子初的怀抱里,像是一只飞累了,终于决定栖息的小鸟。

“擦擦吧!”吴奈目光沉幽,把毛巾递给了陆子初。

他近乎麻木的接过毛巾,擦的却不是他的手臂,而是阿笙嘴角的血迹。他给她擦拭的时候,她就那么眼眸朦胧的看着他,陆子初眉梢跳动了一下,把她抱高,苍白的脸轻轻的埋在了她的颈窝里…

混沌的世界里,阿笙脖颈里滚烫一片,湿湿的,仿佛千斤重的秤砣压迫着她的意识,将她带到了新一波的黑暗里。

这天午后,鑫耀总裁办公室电话响了,韩愈按下内线,任洋声音透过电话传递过来,只有简短的四个字:“陆总来电。”

韩愈眼睛里浮现笑意,丢下钢笔,靠着椅背:“接进来。”

连线接通,韩愈直接开门见山:“有事?”

这边,陆子初走进更衣室,衬衫脱下来,手臂上传来一阵尖锐的疼。

“聊聊。”更衣镜投射出他的眼眸,波光浅浅,反而会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我只有五分钟。”

“只需一分钟。”电话那端传来打火机开启声,显然那人正在抽烟。

韩愈嘴里叼着烟,翻看着手头资料,语气松漫:“那好,你说吧!”

陆子初目光扫过衣柜里悬挂整齐的衬衫,取出一件,关上柜门:“打着爱的名义,把她禁锢在身边,丧心病狂的插足别人的人生,改写一群人的命运,现如今你得到了什么。”

韩愈:“我至少得到了她五年时光,曾经沉陷地狱,因为她,我才恢复正常。每天早晨笑着醒来,这种感受,你懂吗?”

“不懂,人生讲究等价交换,她给了你微笑,你给了她什么,有让她开心笑过吗?”平静的系着衬衫扣子,蓝牙耳机里,那端有短暂沉默,陆子初唇角一勾,慢慢启口:“韩愈,你就是一混蛋。”

一分钟时间到,话已终止,韩愈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嘟嘟”声,望着百叶窗切割下的光束,眸色深幽。

混蛋也好,魔鬼也罢,他只是比任何人都明白,他和顾笙之间容不下他人。

卧室静谧无声,室内拉上窗帘,略显昏暗的光线带着老旧的温暖。

陆子初站在床边,静静的看着阿笙,她睡得很熟。

爱情是什么,它不是供氧呼吸机,需要的时候吸两口,不需要的时候就弃之一旁,它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氧分,拥有时不知满足,失去时空虚落寞。

6年过去了,没有人会一成不变。他的目标,不仅仅是一个鑫耀就能敷衍了事,区区一个鑫耀,宛如沉淀在深湖的死尸,他何曾放在眼里?

6年前,韩愈不动声色的织就了一张阴谋大网;6年后,命运重新开启,这场持久战,他耐心十足,会不惜一切陪着他慢慢耗咬。

客厅里:向日葵残碎的花瓣,破碎的玻璃渣和陶瓷罐,湿漉漉的清水,混合在一起织就成了一室狼藉。

陆子初从楼梯上走下来,手臂简单处理过,换了一件黑衬衫。身形修长,越发衬得眼眸疏淡幽深铩。

吴奈正在清理客厅。

“你回去休息吧!这里留给我收拾。”他走到茶水间倒了一杯水,留给吴奈一道背影。

吴奈是不可能离开的,看着陆子初,拧眉道:“好端端的,怎么忽然就这样了?”

陆子初沉默喝水,那些晦暗的过往是他不曾向人诉说的隐痛,每想一次就会有血流涌进脑海。

——曾经的顾笙已经死了。

——现如今我神智安好,你觉得没什么,一旦我脑子不清楚,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你会对我失望,你会后悔…

这是她在西雅图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在那些他不曾参与的年岁里,不敢想象她都是怎么一天天熬过来的?

凝滞的空气,带着阴沉死气,仿佛一不小心就会幻化出魑魅魍魉。

“她什么时候能醒?”

陆子初的声音漂浮在空气里,带着淡淡的沙哑。

“不确定,不过短时间内她不可能醒过来。”

药物作用下,阿笙睡了整整20个小时,脑子有接近几分钟都是空白的。

她很沉默,也很安静,没有向人发脾气,也没有任何过激行为,静静的坐在墙角,一动也不动。

任何人跟她说话,都被她抗拒在外,但她又是听话的,陆子初送到她嘴边的饭,她都乖乖的吃了。

于是他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都是知道的,她只是想要安静独处,困守在象牙塔里,守住自己的喜悲。

阳光明媚,气候凉暖适中,光束照在她的眼睛上,阿笙脸色近乎透明。

他把她垂落在膝盖上的手指包在掌心里,他的手心很凉。

“阿笙,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陆子初目光深幽平寂。

真的没有过不去的坎吗?如果没有,她怎么会想不开呢?她一遍遍的问自己,她在大学里那么辛苦奋斗,难道只是为了过这样的人生吗?

她的人生毁了,事业毁了,就算得到陆子初,她也无法弥补六年缺失。

之前听到的话语犹如噩梦一场,逼压着她的眼眶,想起就忍不住颤抖。

像她这样的人,注定会成为他的包袱,没有她,他会活得轻松许多。

爱情对于她来说,就像是隆冬季节,玻璃上哈出的那口热气,不是她用手指在上面写上“天长地久”,他们就真的能够走向天长地久。

她看清了,那一秒她写的是:镜花水月。

石涛给陆子初打电话:“阿笙怎么样?”

他刚给阿笙洗了头,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胸前,眼睛乌黑澄澈,盯着室内某一角,她可以这样坐上很久。

陆子初淡淡的移开视线,“不肯说话。”

石涛良久沉默,过了许久,对陆子初说:“要不中午一起聚聚,这几日薛明珠她们几个没事就来彼岸,打听阿笙现状,看得出来挺关心阿笙的。”

陆子初倒了一杯水,端给阿笙,她接了,安静的喝着。

他看着她,出去走走也好,总不能一直闷在房间里,开口问她:“还记得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吗?”

她没说话。

“中午一起吃饭,好不好?”

她不说话,他就没有再问。

下午醒来,看到他靠着沙发睡着了,他还那么年轻,但眉眼间却沾染了太多沧桑。

阿笙在床上坐了一会儿,下床走近,抬手覆在他的手背上,他一向浅眠,睫毛颤动了一下,下一秒睁开眸子直直的望进她的眼眸。

“如果她们有空的话,可以邀着一起,晚上吃顿饭吗?”她说。

陆子初的眸色黑黝黝的,手指翻动,握着她的手,“好。”

t市黄昏,街道喧哗而又拥挤,一座座高楼大厦被晚霞点缀的光彩夺目,饭店位于市中心主干路,临街。

刚到那里,车还没停,就听到薛明珠扯着嗓子喊她的名字“阿笙”。

薛明珠、关童童都在,江宁还在路上,停车位不好找,薛明珠握着阿笙的手,把她拉下车,吴奈坐了上去,示意陆子初哪里有停车位。

后来阿笙问自己:如果时间可以倒回,她还会下车吗?

她注定没办法回应自己的问题,因为时间只会拉着他们跌跌撞撞的往前走,残酷着呢!

饭店对面的电子屏幕上,一段广告之后,开始出现商业新闻,阿笙最初茫然抬眸是因为主持人提到了“鑫耀”两个字,姑姑?

不是姑姑,伴随着“韩总”一系列字幕,她在车辆横行的马路对面看到了韩愈......

那天的记忆很混乱,她拼尽全力试图逃离那个地方,身后一道道“阿笙”宛如这世上最无情的催命符,逼得她无所遁形。

“阿笙——”

陆子初的声音,急促,仿佛云烟,一下子就沉进了此起彼伏的刹车声里。

晚霞大街,阿笙眼前是白花花的车灯,脑海一空,伴随“砰”的一声响,身体被人毫无征兆的推到一旁,旁边是一辆紧急刹车的汽车,阿笙左侧头骨就那么狠狠的撞在了车身上。

钝痛迅速在脑海中蔓延,瞬间无情炸开…

殷红的鲜血从她发丝里缓缓流淌滑落,很快脸颊上沾满了腥腻。

“子初——”

头部嗡嗡直响,阿笙踉跄站起身,车主从车里纷纷探出头,她努力的想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真当她看到那人时,全身血液仿佛被寒冰过滤过。

阿笙彻底崩溃了,捂着嘴,茫然的看着四周,仓惶大哭。

鲜血从陆子初嘴里涌出来,吴奈双腿发软,可以肯定的是,肋骨断裂,就怕伤到了内脏…

吴奈忍着泪,宽慰道:“子初,救护车马上就到了,你再撑一下。”

陆子初吃力的抬起手,指向站在一旁,哭得声嘶力竭的顾笙,伸出的手,是一种无言的召唤。

血雾中,阿笙跪在地上握着他的手,把他的手放在脸上,头上流出的鲜血温暖了他的手,可他的手为什么还那么冷。

她不该回来,她怎么能把他带进地狱里?

“顾大胆,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哪能那么容易就出事?”他呼吸迟缓,话语很轻,仿佛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子初,子初…”她已说不出话,泪水一滴滴的往下落,他是她喜欢的男人,遇到任何事,都会宽容待她的人,可如今他就那么虚弱的躺在地上,仿佛随时都会离她而去。

她抓着吴奈的手臂,越哭越伤心:“你救救他,下辈子我给你当牛做马,好好报答你…”

老天已待她如此苛刻,别再让他出事,只要他好好的,她会离他远远的,再也不拖累他。

吴奈紧紧的抿着唇,泪水砸落,想说些宽慰阿笙的话,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他是医生,见多了生死无常,但此刻却异常恐惧不安,他在害怕…

吴奈衬衫衣摆被一股细微的力道扯了扯,他俯首在陆子初嘴边,热气伴随着血腥味蔓延口鼻,吴奈忍着泪,只听他轻声说道:“你是医生,她信你的话,你对她说,我没事。如果我真的有事,你把她送回西雅图,交给她哥哥,这世上谁都可能会伤害她,只有她哥哥不会…”

吴奈心脏失去了往日跳动节奏,那些泪不受控制的奔涌而出,遗言吗?狠狠的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深吸一口气,对吓坏的顾笙开口说道:“子初不会有事,我是医生,你信我。”

她似是在黑暗里看到了希冀的光,紧紧的抓着陆子初的手:“子初,你不会有事的,吴奈说你不会有事。”

“嗯。”

陆子初笑了,幸好,伤得最重的那个人不是她,她的身体已经经不起折腾了。

阿笙啊!重逢后,我能为你做的事情这么少,这么少…

那天晚上,顾笙似乎要把积压多年的眼泪一夕间全部哭完。

仿佛沉潜在黑暗里面的人,伸手不见五指,无力自救。

——阿笙,我愿意把我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和沧海桑田全都和你捆绑在一起。

——我的爱不盛大,也不隆重,所以你能要得起。我对你是真心的,所以为了这句真心,你可以把你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给我,从此以后在我身上失了阵地…

过往声音栖息在记忆最深处,伴随着发酵的声音,它们终于在医院里酿出了属于自己的喜悲。

那时的他们,以为手牵着手就能安稳度过一生,谁曾想长巷尽头,等待他们的不是天荒地老,而是命运转角铫。

他对韩淑慧说:“曾经以为一时分别,只是短暂的代名词,哪知一别经年,六年时光,谁能经受得起?”

六年时光,虽然满目疮痍,但却把点滴凝固成了最坚实的记忆。再如何不堪回首,也不忍唾弃鄙夷。

手术室,那里是未知的世界,通向一个人的生死。迈不开的脚步,无力的双手,是她对命运的避让。

幽深的走廊,明明空无一人,但她却好像看到了奔跑的人影,密密匝匝的声音在她耳边一绕再绕。

她看到自己脸色苍白的躺在推床上,视线里摇曳着医生和护士虚幻的五官,朦胧中似乎看到了韩愈的脸。

鲜血从她身体里涌出来,她想哭,却哭不出声音来。

“顾笙,你给我好好活着,我不许你出事。”充满戾气的声音,阴郁覆面,是属于韩愈的。

头,痛得厉害。

过往踪迹犹如虚幻的泡沫,慢吞吞的浮上水面,细碎的片段,仿佛躲迷藏的孩子,顽皮惯了,偶尔探出头,但很快就缩了回去。

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她知道有关于过往曾被她封闭在了脑海中某个细微的角落里,她能感受到那里传来的***动和焦躁。

阿笙坐在走廊椅子上,她跟别人不一样,站的久了,腿疼,怕全身力气会抽干,就那么直接晕过去。

别无所愿,他若活,她将远离他的生命之外;他若死…也没什么,无非是早走晚走,她陪着他。生时无法相守,死后在一起也是很好的。

陆子初还在手术中,陆昌平和韩淑慧赶来了,注定是一场逃不开,避不掉的劫。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两人再如何坚强,也抵不过突如其来的心灵冲击。

手术室外面,有护士匆匆进出,除了脚步声和家人急切的询问声,就只剩下无声的沉寂。

韩淑慧抬手狠狠的踢打着顾笙,哭喊道:“顾笙,你究竟要害死多少人才甘心?你这个杀人凶手。”

阿笙想,韩淑慧没说错,她确实害了太多人,让每个人因为她,都那么伤痕累累的活着,这一切都是她的罪。

她不反抗,眼里已无泪,静静的看着韩淑慧,“阿姨,如果子初出事,我拿命来抵。”

话音落地,心思成灰间却又透着那样的孩子气。

她是那么怕死的一个人,浑浑噩噩的活着,却畏惧死亡,只因心存希望,盼着能够在有生之年再见那个人一面。

见到了,以为能够重获欢愉,一直牵手走下去,没想到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走进了手术室。

人长大,开始连走路都不会了。

到底还是陆昌平冷静,过来拉韩淑慧:“阿慧,现如今所有的恩恩怨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子初是不是能够好好的活下来。”

对于儿子,陆昌平痛心又可气,他把自己逼到了绝境,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哪怕披荆斩棘也在所不惜。

再看顾笙,神情漠然,眼神中萦绕着雾气,仿佛天地间迷失了方向,她已找不到回家的路。

听说她疯了。

陆昌平移开眸子,眼里竟是一阵刺痛:是的,那个曾经明媚聪慧的女子早已消失不见了,从她神志不清的那刻起,早已迷失了回家的路。

她并不好过,灵魂仿佛追随陆子初一起走了,脸上有着干涸的血迹,陆昌平起先以为那是陆子初的鲜血,后来发现不是,那些血是从她发根处溢出来的。

有关伤势,薛明珠和关童童来到医院后,一直在劝阿笙,注定劝说无效,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手术室。

她在强撑着。也许所有的汹涌澎湃全都藏匿在看似平静的外表下。

后来,唐汐来了,握着阿笙的手,“阿笙,子初不会有事的,你要相信吴奈。”

“我知道。”话音沉静,所有的悲喜全都消失不见了,短短三个字说的那么笃定,仿佛吴奈拥有一双无所不能的巧手。

陆子初推进手术室一个多小时后,病危。

韩淑慧隐忍的泪终于再一次夺眶而出,阿笙手指颤了颤,很僵,很凉…

走近手术室,一门之隔,两个天地。

她从来不觉得她的爱情是场错误,那么孜孜不倦的等待着,纵使再痛苦,回首望去,过往依然美好如初,并非那么不堪回首。

——子初,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它只是凝结了六年时光,但总有一天会重见花开。

她是这么相信着,却从来没想到,这份执念会用他的生命做为抵押。

——对你,我心存感激。回国后,我收获了从未有过的欢喜和安宁,你给我的幸福时光,我终生不忘。

近年来,她时常会想念他们共同经历的点滴,那是一段难以磨灭的过去。

天冷时,她会钻到怀里取暖,知道他体寒,冰凉的手故意从他衣摆下钻进去,放在他的腰上,就那么贴合着他的体温。

“冷。”这么说着,却没舍得把她的手从衣服里拿出来。

靠在他的怀里,他们拥有相同的体温。

刑事案件,他从不帮她,只提供意见:“我记得某本书里,有一起刑事案例跟这件案子在某些地方有相似之处。”

有时候,眼见他不帮,焦头烂额之际,会忍不住发牢***:“你帮帮我怎么了?”

“这次帮你,下次呢?”

正因为他的“见死不救”,才能让她在辩护案中挖掘出全新的自己。

她走路的时候,常常心不在焉,对他的斥责声,她记忆犹新。

“阿笙,别走太快。”

“顾笙,过马路的时候,你能长点心吗?”

曾经过马路,独来独往,和他在一起之后,她开始学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紧紧抓住她的手不放。

——没能和你白头到老,不是你不够好,而是你伤了,我累了。

她把那么美好的一个人,弄成现如今这副模样,她有什么脸面再介入到他的人生里。

他还有人生可走吗?

手术室房门关闭,阿笙把脸贴在上面,轻声说:“我爱你。”

这是她第一次对他说“我爱你”。没想到这句话呢喃出口的瞬间,竟是在医院里,而她要表白的那个人此刻正躺在手术台上性命垂危。

有些话现在不说,她怕是再也没机会说了。

人在痛苦的时候,怒火会无意识转移,只有这样才能在窒息的愤怒中重新活过来,所以韩淑慧听到陆子初病危,仓惶大哭的同时,阿笙成为了她仇视的对象。

阿笙笑了:“子初你看,我和你之间隔了这么多,这么多…”

肩被人紧紧的按住,她看不到韩淑慧绝望的表情,听不到她的话语,薛明珠等人过来阻拦,挣扎中,有恶心感一阵阵涌上来,她费力压制住。

恍惚中,有人把她揽在了怀里。

男子英俊,穿着灰色衬衫,轮廓清晰,眼神宛如暗夜大海,深不见底。

是他,韩愈。

拉扯的众人因为韩愈突然到来,忽然陷入沉寂之中,他站在背光处,阴暗交替,衬得身影异常高挑。

对于他们来说,韩愈过来并不奇怪,但他搂着顾笙就奇怪了。

他们关系有那么熟吗?那样的姿势,看似简单,但却透着不寻常。

似是匆匆赶来,韩愈额头上有着细密的汗水,抬手拨弄了一下她被鲜血沾染的头发,嗓音低沉如昔:“我带你找医生。”

阿笙站着没动,就那么直视着韩愈,神情有些麻木不仁。

“阿愈你…”欲言又止的那个人是韩淑慧。

韩愈双眸一敛,声音宛如流水泄出,只有再简单不过的五个字:“我妻子,顾笙。”

音落,身份敲定。

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看着韩愈,以为出现了幻听。

走廊很静,唯有阿笙轻轻笑了,笑声宛如砂砾,刮得众人耳朵生疼。

他们看向她,看着她的人,还有韩愈。

从她头部撞到车身上,就一直想吐,如今胃里传来一阵痉~挛,倏地下滑,狼狈的当众呕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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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顾笙脸色似乎从未红润过呻。

????韩愈守着她,握着她的手,十指交握,亲吻她冰凉的指尖。这样的场景对于欧阳浨来说,并不陌生,反而很熟悉。

????他和顾笙是夫妻,但对于婚姻,他一直没有安全感。

????仓央嘉措说:珍宝在自己手里,并不觉得稀奇,一旦归了人家,却又满腔是气。

????这是人类的通病,但对于顾笙,韩愈的占有欲是史无前例的。

????顾笙每一次发病,哪怕再忙,他也会赶回家陪着她,就像此刻一样,握着她的手,不再担心她喜欢的是别人。她安睡着,是属于他的。

????欧阳浨和任洋心照不宣,他们能够感受到,比起清醒,韩愈宁愿顾笙永远都这么浑浑噩噩的活下去。

????六年心理煎熬,担心她清醒后,所谓婚姻会在某一天无路可走。

????欧阳浨是他学妹,美国求学,他那时便是风云人物,身边不缺女人,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笑起来微微带着冷嘲的男人,从某一程度上来说,格外吸引女人的注意铫。

????作为恋人,他并不合格,甚至可以说很不上心,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每一个分手后,不是哭的肝肠寸断,就是闹着要自杀。

????任洋在一旁看笑话:“纯属找虐。”

????那时候的他们又怎么知道,有一天视爱情如儿戏的韩愈会爱上顾笙呢?

????这是一段冤孽,连韩愈自己也承认,他对顾笙的偏执和感情,是一段化不开的孽缘。

????顾笙是天生来克韩愈的人,2012年,顾笙疯起来的时候可以接连闹上好几个小时,把每个人折磨的筋疲力尽。

????放她暂时回顾家,是无奈之举,他已不能让她恢复平静,那样撕心裂肺的哭闹声,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折磨?

????把她交给顾城的时候,他紧紧的握着她的手,最终只是轻轻拍了拍,然后放开了。

????回去的路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脾气很坏,欧阳浨和任洋随便一句话就能点燃他的怒火。

????但奇怪的是,那么易怒的一个人在顾笙面前脾气却是好到了极点。

????哪怕顾笙闹得再凶,他也能平和对待,他说:“女人偶尔闹点小情绪,没什么大不了。”

????他不把顾笙的不正常当成是一种病,而是把那样一个陷入疯癫的她,当成了一个正常人。

????2012年到2013年,没有顾笙的日子里,他戒了很久的烟开始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每个星期给顾家打电话:“阿笙最近怎么样?”

????“她只记得陆子初,你来只会刺激她。”顾城的话几乎千篇一律,但这个在商界意气风发的男人,却因为对方近乎敷衍的一句话,迟迟不敢动身前往西雅图。

????有人说,每颗心生来都是残缺的,这种孤独和残缺感会一直跟随左右,只有找到能够填补残缺的人,这颗心才会得到圆满。

????他一直都戴着婚戒,简单素朴的戒指,一戴就是六年。

????顾笙手上没有婚戒,因为有一次犯病,她把戒指摘下来就要往嘴里塞,幸亏家佣眼明手快,及时制止,这才没出事。

????晚上韩愈回来,家佣把这事给韩愈说了,他接过戒指,倒也没说什么,从此以后阿笙身上再无饰品。

????其实顾笙饰品很多,更衣间里放置着各种玻璃柜台,里面有着各种饰品,每年当季女性有什么最新饰品,韩愈都会给她买回来,只可惜她一次都没戴过。

????顾笙的那枚戒指,在韩愈的脖子里挂着。

????一次外出,天气太热,他扯动领口时,戒指从领口跑了出来,最先看到的是任洋,扯了扯欧阳浨的公事包,她这才察觉到。

????看了感慨万千,世上男女其实都一样,两情相悦可遇而不可求,大多数人都会面临同样的现实。喜欢你的人,你不爱;你爱的人,偏偏不喜欢你。

????世人感情归属早已暴晒在阳光下,那么清晰可见,却又忌讳莫深。

????执着不喜欢自己的人,何必呢?

????还是有必要的,韩愈比任何人都清楚,他的爱已经残废了,如果那个人不是顾笙,便再也不可能是别人了。

????她不爱他,他遗憾吗?

????因为有遗憾,所以幸福的时候才会感受到快乐。反之人生太圆满,那么所谓快乐只会在琐碎的日子里演变成白开水,淡的没味。

????欧阳浨来之前,吴奈终于动完手术,陆子初被推往重症监护室,仍然处于昏迷中,等待观察。

????从石涛口中得知此事,吴奈愤然找到韩愈,挥手就是一拳,韩愈握住了他的手,语气冷的呛人:“我欠陆子初,但不欠你。”

????“你会遭报应的。”这是吴奈被石涛和唐汐拉走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韩愈眸色紧了紧,坐在床边,握住阿笙的手:“我已经遭报应了。”微不可闻的笑了笑,“爱上你,还不算报应吗?”

????那句话,好像是说给阿笙听得,或者他只是在说给他自己听。

????只要她在他身边,就算与世界为敌,又算什么呢?

????手指上的戒指在灯光下散发出柔和的光晕,欧阳浨站在他身后,抬手搭在他肩上:“医生怎么说?”

????他没回头,声音跟往日没有什么区别:“没什么大碍,公司里的事,这两天你和任洋多费点心。”

????“好。”

????收回手,欧阳浨这才发现手心是黏腻的。这些年来,他的眼里只有一个顾笙,看不到那些爱他的人。摆在面前的,他不爱,遥不可及的,他偏偏要不惜一切的抢过来。

????顾笙是他的战利品,走到现如今这一步,场面早已失控。

????欧阳浨坐了一会儿,接了一通电话,起身告辞。

????韩愈松开顾笙的手,站起身说:“再过几天,你就回美国,那边不能没有人。”

????“…好。”欧阳浨很想拒绝,比起回去,她更想呆在这里,但她早就看到了,他身边没有她的位置。

????关上房门,她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直到有护士走过来,探询的目光望过来,她才迈步离去。

????回到车库,欧阳浨垂眸系安全带时,不小心碰到了车顶悬挂的木牌吊件。

????搁置在方向盘上面的手指缓缓垂落,盯着木牌看了很久,很久…

????顾笙喜欢泰戈尔,她却很喜欢仓央嘉措,尤其是他的那首《见或不见》。

????木牌字迹在晃动中暴露在眼帘前: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

????欧阳浨笑了笑,这首诗词倒是挺贴近现况,默然相爱的是陆子初和顾笙;此刻病房中寂静欢喜的那个人是韩愈。

????而她,不敢入戏太深,所以只能站在一旁观战,不愿成为爱情大餐里的其中一味佐料。

????顾笙就是血淋淋的例子。那样的爱,太令人动心,但情愫涌动的同时,伴随的却是惨淡。

????想要不受伤害,就要学会避开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面对,何尝不是一种伤?

????…

????医院里,韩淑慧去病房找韩愈,话音里带着从骨子里漫出来的悲愤:“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韩愈淡淡的答:“需要我拿结婚证给你吗?”

????韩淑慧大幅度点头,咬着字音道:“你不知道她是子初的女朋友吗?”

????“不重要。”

????韩淑慧看着他淡漠的侧脸,“在你眼里,亲情是什么?”

????“冰窖。”韩愈平静的直视她。

????“什么?”与其说没听清,还不如说韩淑慧被他的回应噎住了。

????韩愈唇畔讥讽更盛:“亲情装在冰窖里,我在里面常常会发抖,好在我上岸了,所以它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

????韩淑慧身体也开始冷了起来,问他:“身为姑姑,我待你不好吗?”

????韩愈表情疏隽,声音是没有任何温度的:“没有不好,但也不见得有多好。豪门亲情最可怜,在对我父母失望之后,你觉得我还会对其他亲人心存怀恩之心吗?”

????那一秒,韩淑慧似乎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失了节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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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江宁她们来说,阿笙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陆子初,并被他放在了心里。

盛夏初遇,当清隽淡雅的人抱着课本走进教室的那一瞬间,注定会有很多人沉沦在他的魅力之下。

508宿舍,除了情商比较迟钝的阿笙,其她三人或多或少都曾暗恋过他。

关于暗恋,讲出来并不可耻,这是少女最隐秘的心事,被他吸引,满心思都是他,偶尔会在课堂上开小差,幻想和他距离拉近呻。

也曾制造过所谓的“不期而遇”;观察他说话的语气,每个手势的意义;别人谈论他的时候,面不改色,但心里却早已心潮澎湃;晚上入睡,偶尔会在梦里梦到他…

那么多女孩,比顾笙优秀的人不在少数,可陆子初为什么独独看上了顾笙呢?

并非因为她们是顾笙室友,所以才会偏袒她,后来江宁她们顿悟了,她是让人一眼望去就喜欢的女子。

不说话的时候有点冷,眸子清晰干净,明明聪慧无比,却习惯隐藏自己铫。

衣着打扮和每个学生都是一样的,再简单不过的学生装,若是夏天,t恤,牛仔裤外加一双帆布鞋。

每天背着重重的书包,奔波在各个教室和图书馆里,她是一个要强的人,把学业排在人生中的第一位,纵使后来和陆子初在一起,也不能动摇她学习的乐趣。

薛明珠问过自己,如果她是男人,她会爱上顾笙吗?

也许会吧!当顾笙游览书店,一年四季,天气晴好时坐在长椅上看书,画面真的很美,有一种来自灵魂最深处的平静和安宁从她周身散发而出。

那时候的顾笙,包括现在的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大概还不曾知道,在这世上爱情若是无法逃避,就只能以命相抵。

多年后,陆子初名草有主,而韩愈看似正位高悬。

薛明珠承认,通过跟韩愈的接触,对他,她有了阔别已久的心动。时年34岁的男人,事业、外貌、名利都有了,没有女人会不心动。

她承认自己的世俗,就像她没办法否认自己的自私一样,如果那时候是心动涟漪,那么医院里就是心跳如麻。

她对关童童说:“怎么办?我心跳很不正常。”

“我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听了关童童的话,薛明珠平衡了,因为她是正常的。

江宁在医院附近等她们,她如今顶着大肚子,不方便进出医院,三人在夜间咖啡屋见面,把这事给她说了,江宁良久不说话。

她被吓到了:“阿笙怎么会嫁给了韩愈?”

关童童想了想,“或许她嫁给韩愈的时候,神智并不清楚。”

“陆子初醒了,如果知道这件事…”江宁心事重重道:“我不敢想。”

薛明珠说:“也许他早就知道了。”

几人忽然默契止口,搅动着杯中水果,各自忧心忡忡。陆子初如果知道,还能平静多时,这才是最可怕的。

被哥哥夺走恋人,换谁都接受不了。

江宁问道:“教授伤势怎么样?”

“还在昏迷,很严重。”关童童轻声叹了一口气,谁能接受那样一个人有一天会躺在重症监护室里,靠呼吸机提供的氧份,听天由命的试图度过危险期。

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缘故,听了关童童的话,江宁眼眶忽然就湿了,抽出纸巾擦了擦眼角,“阿笙呢?我现在出入医院不方便,你们多陪陪她。”

薛明珠和关童童点头应了,但心里却都忍不住在想,倒是很想陪着阿笙,但韩愈守着她,她们想要近身怕是不容易。

被一个出色的人厚爱,是命运赐予的恩宠,若被两个出色的男人厚爱,无疑是一场灾难。

爱情就跟情绪一样,反复无常,经不起颠簸,也经不起平淡。但阿笙的感情无疑是一场天翻地覆。

阿笙做了一场梦,梦境冗长,仿佛转瞬间就奔赴到了迟暮之年。

清晨六点,阿笙醒来,一眼就看到了韩愈。他靠着椅子扶手睡着了,室内光线尚不明亮,男子眉宇坚毅,时光并没有为他留下任何风霜,反而让他越发成熟英俊。

似是坐着睡不舒服,他动了动身子,睁眼瞬间,下意识去看顾笙,她还没醒,脸色很白,这时候他倒希望她能睁开眼睛来。

正是以为她睡着了,他才会放任自己亲吻她的唇。

温热的呼吸充斥着她的感官,阿笙一动也不动的躺在那里,心麻木了,所以才会毫无知觉。

“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回美国,不再回来,你说好不好?”

他竟然在问她“好不好”,以前的他只知道掠夺,何曾尊重过她?现如今他变了,而她也彻底的变了,变得自己也不认识了。

此刻是装睡,脑子实在是太沉,全身都没力气,后来半睡半醒间,似乎有人来找他,阿笙强撑意识,只听他对特护说:“办完事,我会尽快过来,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这天上午,忽然下起了下雨,韩愈有一份合同需要现身签约,站在大厦办公室里,应是天气缘故,心情格外的差。

微雨天气,他是最喜欢的,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只觉得心烦气躁。

对方迟到整整半个小时,因为路况原因,若是平时韩愈早就走人了,但对方频频打电话过来,一直在道歉,韩愈只得忍下怒火,耐着性子等着。

他已经是第八次低头查看腕表时间了,平均每隔两分钟看一次,今天跟他一起来的人是任洋,见了他的举动,开口说道:“有特护在,您就放心吧!”

韩愈看了任洋一眼没说话,他倒是挺会揣测他是什么心思。

任洋接触到他的目光,摸了摸鼻子,看来有些事知道了也要装作不知道,要不然就这么冒冒失失的说出口,老板面子偶尔会下不来。

签约途中,韩愈电话响了,在任洋身上,因为设了震动,所以他出去接电话的时候,韩愈并不知道。

挂断电话,任洋有些着急,平复情绪入内,签约已近尾声。

李总邀约中午一起吃饭,韩愈婉言拒绝:“抱歉,已经有约了,下次吧!我请。”

李总倒也爽快:“看来只能等下次了。”

离去同坐电梯,免不了闲聊,李总看着韩愈:“听说昨天黄昏陆总出车祸住院了,原本要见报,被陆氏暂时压了下来,这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韩愈逆着光,眼睫微垂,神情看不真切,慢吞吞的反问道:“听说?”

“有路人拍下了车祸现场照片,有人认出来那人是陆氏集团负责人。”李总疑惑道:“陆先生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韩总不知道吗?”

韩愈语声淡淡:“我和陆总许久未见,这事我确实不清楚。”

任洋跟随韩愈时间太久,他的心思,偶尔还能揣对几分,这次也不例外,待韩愈和李总告别,刚坐上车,任洋已经用平板电脑查出了网络上遭到曝光的车祸照片。

韩愈看了一眼,眉眼一沉,脸上表情冷肃到了极点:车道上,阿笙握着陆子初的手,面容清晰,很容易就能辨认出五官表情。

后面的照片,韩愈没有再看,声音骤然冷了下来,不带表情道:“想办法把照片删了。”

“怕是删不干净。”

韩愈眉头微蹙:“所以干脆什么也不做?”那是他妻子,以后传扬出去,必定会成为丑闻一件。

“这件事我会想办法处理。”任洋说着,迟疑道:“刚才您签约的时候,我接了您的电话,医院打来的。”

“阿笙怎么了?”韩愈表情变得冷峻起来。

任洋抿抿唇:“我说了,您可别着急。”

“说。”已经开始不耐烦了。

“两个小时前,太太从医院里消失了。”

两个小时前,唐汐来看阿笙,她起先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垂着头坐在床上,跟往常一样,沉陷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笙惨白的脸,让唐汐心疼不已:“想去看子初吗?”

这句话终于激起了她的反应,唐汐看到她睫毛颤动了一下。

“子初父母不在,我现在可以带你过去。”

闻言,阿笙缓缓抬眸,就那么定定的看着唐汐,出口之声竟是:“能借我一点钱吗?”

t市阴雨绵绵,病房桌子上摆放着一束小向日葵,黄色的花朵竞相开放,衬着玻璃上垂落的水珠,宛如那些欲语还休的话语。

那里是寂静的空间,不似火车站,人群喧嚣拥挤,火车徐徐发动,这趟旅程注定有人喜,有人悲,谁也不知道火车平稳的轨迹里究竟藏储了多少隐秘汹涌。

硬卧下铺,阿笙木然的坐在那里,手指轻轻贴合在沾满水珠的玻璃上,汽笛鸣响声中,她正在逐渐驶离t市洽。

唐汐站在车窗外看她,跟着火车慢慢走,开启的唇语似乎是在叫她的名字:“阿笙——”

阿笙笑了,贴着车窗玻璃,孤身一人回家,不是为了逃避伤痛,至少她很从容。

阿笙回老家了,那里是生她养她的地方,那里是她的疗伤地。

唐汐没有问她:“子初现如今还没有脱离安全期,你不是应该守着他吗?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选择离去?”

不问,是因为她体会到了顾笙心头的伤,这座城市已经开始让她感到窒息,这里的人让她痛不欲生。

她已这般孱弱坚强的活着,他们拿什么要求和理由来谴责这个女人钤。

上车前,唐汐说:“我陪你回去好不好?”放任她一人回去,唐汐怎能放心?

“唐汐,我已习惯一个人。”她知道,远离这里,她会很清醒,诱使她发病的是熟悉的人,熟悉的事。

“子初…”唐汐最终还是唤出了那两个字。

“他不会有事。”这话她说的又快又急。

阿笙转身,走了几步,唐汐看到她手中的票掉到了湿湿的地面上,她弯腰去捡,捡到票,好半天才直起身,然后步伐越来越快,把票递给检票员,微一闪身就沉没在了车厢里。

唐汐不确定,弯腰捡票的那一刻,阿笙是不是在流泪,她只知道,当阿笙把手贴在玻璃上,对她微笑的时候,唐汐流泪了。

唐汐开始明白,强制阿笙留在这座城,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残忍,每天心急如焚的等待着那个人是生还是死,就像刀片在凌迟着她的血肉。

不管不问,看似是逃避,怎能说不是一种自我保护呢?

她能保护自己很好,人生来自私,她早该为自己自私一次了。

年少的时候,他们为了爱可以飞蛾扑火不惜一切,却很少有人能够沉下心学习思量爱情,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忐忑和心思成灰。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果,谁愿意以身试爱,到头来弄得伤痕累累。

来火车站的路上,阿笙望着窗外的雨水,问唐汐:“我姑姑呢?”

唐汐良久不说话。

“她死了?”

唐汐似是被她淡淡的陈述吓了一跳,侧眸看她,眸色复杂的很。

6年前,顾清欢死了。

当时鑫耀敌对公司庆誊,使用卑鄙手段掏空鑫耀,顾清欢债台高筑。

没过几天,庆誊遭人举报,被相关部门登门查账,偷税漏税,数罪并罚。有人煽风点火,庆誊老总听说举报人是顾清欢,顿时起了报复之心。

汽车刹车失灵,当时顾清欢车里还坐着一位男人,据调查那名男人名字叫徐启光,和顾清欢未曾有来往,不知何事找顾清欢,车行没多久,就和顾清欢一起成了车下亡魂。

顾清欢死的很惨,车翻在地,没过几秒汽车漏油引爆…

火车上,车厢里有些吵,阿笙闭上眼睛,姑姑就这么走了…挺好的。

没有紧急抢救带来的恐惧,更没有死亡前盲目的祈求和希望,走的如此悄然,猝不及防。

姑姑的结局,她之前有胡思乱想过。如果姑姑还在,她不会连父亲的葬礼都不出席。一个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毫无征兆。

死亡太平静,反而让人无所适从。

莎士比亚说:悲剧就是将美好一点点的撕裂给人看。

阿笙知道,美好依然如昔,因为天堂里姑姑和爸爸亲人相聚了。

雨水沿着窗户蜿蜒滑落,睁开眼睛,对面卧铺上坐着一位小女孩,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伸出粉嫩的舌舔着手中的棒棒糖。

她似乎注视阿笙许久了,见阿笙睁开眸子,可爱的笑了。

看着小女孩嘴角的微笑,阿笙鼻子一酸,嘴角费力向上扬起,微笑的同时,那些忽如其来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夺眶而出。

“阿姨,你怎么哭了啊?”

“…我有一个小侄女和你一样大,看到你,就忍不住想到了她。”

“她长得好看吗?”

“好看,和你一样好看。”

出生地,曾经熟悉,现如今却透着面目全非。

这里不似t市,除了天有些阴之外,并没有下雨。

乘坐出租车回去,司机见阿笙干净的手指附在玻璃上,打量着大街小巷,笑着问:“出差还是回家探亲?”

“回家。”她哪里还有亲可探。

“多久没回来了?”

“七年了。”t市一年,美国六年,转眼间已经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许飞和依依长成了什么模样?

这么一想,心里终于开始有了些许温暖。

“这么久?”

司机慨叹声萦绕在车厢内,确实是好久了。

出租车在巷口停了下来,临近黄昏,巷子里有女儿三天回门,酒筵摆在外面,未散场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红着脸,眯着醉眼朦胧的眼眸划着拳。

熟悉又陌生的巷子,阿笙看着沿路青苔,路过一家院落时,找了许久,终于在外围墙找到了几道深深的痕迹。

“一”字型,高低不一,那是她、哥哥、许飞和依依曾经比身高划下的身高印。

哥哥最高,她如今站在那里,忍不住笑了:哥哥那时候可真矮。

这个时间段,多的是下班回来的人,她如今头部受伤,戴着棒球帽,怕是没几个人能认出她来。

来往的人,有些她觉得熟悉,却再也叫不出名字来,有些陌生,拥有年轻的面孔,为老旧的巷子注入了新生命。

再回大院,物是人非。

六年过去,有人走,有人来,老面孔越来越少,新面孔越来越多。

这座承载她幼时无数欢乐的老院,她曾在梦里回来上千遍,上万遍,如今回来了,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陌生。

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她最先去的地方是刘家。

心竟有了前所未有的激动。

敲门,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位中年女人,五官陌生。

那些即将出口的话语悉数咽了回去,习惯和对话的人拉开安全距离,再开口,声音竟有着细微的小结巴:“你好,我找刘博。”

“不认识。”女人应该在做饭,穿着围裙,跟阿笙说话的时候,抬手往围裙上擦了擦。

“他以前住在这里。”刘博,依依父亲,住在这里几十年,怎会不认识呢?

“刘博?以前这座房子的户主吗?我不太清楚,这房子是我丈夫跟户主洽谈的…”女人说着,见丈夫骑着摩托车下班回来,扬声喊道:“当家的,这姑娘找刘博,你过来跟她说说,我还要忙着做饭呢!”

她这么一喊,下班回来的人,全都纷纷探头朝这边望了过来。

女人丈夫还没走近,就有人站在楼上朝下喊:“姑娘,你找刘博啊?”

那一声,有着记忆中熟悉的踪影,阿笙转身抬眸。

站在楼上的人也在看她,就那么定定的看了她一会儿,忽然尖叫一声,那是发自内心的惊喜。

“阿笙,阿笙回来了…”那人喊着,身影已经消失在了阳台处。

楼下,阿笙被一位身材发胖的女人紧紧的搂在怀里,未说话,泪先流。

她是许飞母亲,看着阿笙长大,感情自是很亲厚。

许母拉她进屋,一边擦着泪,一边忙着给阿笙倒水,嘴里念叨着:“你这孩子,出国后怎么也不捎个信回来?”

许母上一秒还在抱怨,下一秒把水递给阿笙,打量了她一眼:“怎么瘦了?你爸妈平时都是怎么照顾你的?”

阿笙低头喝了口茶,手心很凉:“二娘,我爸爸已经去世了。”

二娘,因为许父在许家排行老二,所以大院里的人都习惯叫许父“二伯”,许母“二娘”。

冲击力太大,许母好半天没回过神来,待反应过来,连忙“哦”了一声,站起身:“我再给你拿盒点心吃。”

从背影望过去,许母似乎正在擦眼泪,阿笙放下杯子,“二娘,依依呢?还有许飞,如果他们在老家的话,我想看看他们。”

***

ps:还有一更,大概要到六点左右了。

许母说,多年前许飞回到了老家,没有成为一名律师,而是参加招教考试,现如今是一高高中教师。

一高,县城第一高中。她、顾城、依依、许飞和陶然都曾在这里度过一个个难忘的黑色高三,多年过去,没想到最后留在这里的那个人竟然会是许飞。

街道变得很陌生,如果不是打车过去,她怕是没办法顺利抵达目的地洽。

正是吃饭时间,学生们拿着饭缸,勺子敲着缸壁,“啪啪”直响,阿笙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虽然被学习所累,但到了饭点,却是喜颜顿开。

学生路过阿笙身旁,不时回头观望,有些胆子大的学生还会吹上几道口哨渲染气氛。

成长注定是无法回头的路,有关于80后的美好年华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散落天涯,他们偶尔回望,偶尔唏嘘感叹,这里已是年轻人的天下,而他们只能继续前行,谁也没办法一路退着追忆那些消失不见的旧时光。

她已无法成功找到办公楼在哪里,校舍翻新增建,陌生的让人忍不住想要迅速逃离此地。

沿途遇到女生盛饭回来,看到她会礼貌微笑,笑容腼腆羞涩,也许有一天会在阳光下出落的越发明亮。

向她们打听办公楼在什么位置,楼前安放着展示栏,在发昏的夜幕下散发出怀旧的气息,展览面有着明显的破损钤。

她在展示栏里耐心的寻找着许飞的名字,看到的时候,心里酸酸涩涩的,就像小时候最常吃的酸梅糖,看似只有酸和甜,其实吃进嘴里的那一瞬间,各种滋味都有了。

不用刻意上楼去找,他自己倒是率先走了下来,步伐匆匆,阿笙没有叫他,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心情,有着难以掩饰的小激动。

他比记忆中成熟了许多,五官硬朗,穿着一身休闲装,适才一瞥,眉眼间似乎蕴含着平和的光。

他走的太快,很快就把她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腿已开始有些疼了,阿笙盯着他的背影,心想他若是这时候回头看她一眼就好了,若是让她扬声喊他名字,是万万不可能的,她已不习惯在人前大声说话。

这么想着,他的身影竟然很快就出现在拐角处,目光来回巡视着周围校舍,似乎在找人…然后目光相对,毫无偏差。

许飞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抬手抚摸额头,背对着阿笙,止住眼眶中涌出的湿意,这才转身朝她走来。

他起先走的很慢,但走着走着忽然小跑起来,快到她面前时,却又减缓速度,变成了正常行走。

“你好,请问你找谁?”他在压抑他的激动,声音克制,但却有了笑意。

阿笙笑了:“我找许飞,他是我小哥。”

夜幕开始拉下,学校的灯亮了起来,刚亮时会显得很朦胧,但过一会儿就会散发出耀眼光芒。

有飞蛾在灯光下调皮的飞舞着,不去理会舞姿是否曼妙,渴望温暖,渴望光明,如同在黑暗里沉沦太久的她。

许飞站在路灯下,一步步走近,眸色红红的,阿笙只来得及看到他颤动的喉结,紧接着就被他抱在了怀里。

沿途有学生目睹此景很意外,儿时玩伴,多年不见,如今拥抱彼此,瞬间就湿了眼眸。

没有说“好久不见”,太过煽情,他只是一遍遍叫着她的名字,像个隐忍委屈,孤单很久的孩子。

那一刻,她装起自己的悲伤,赐他温暖,伸手回抱,语气平和:“听说你结婚了。”

许飞三年前结婚了,妻子是他同事,小两口住在教师公寓楼。

“家里有空房间,晚上住在学校里,别回去了。”

他要带她上楼去见妻子,被她拒绝了,“不了,我只想看看你。”

许飞垂眸不吭声了,低低的“嗯”了一声,良久后对阿笙说:“你在楼下等我,我上楼跟她说一声,今晚住在爸妈家,不回来了。”

他进了楼,没过几秒又跑了回来,呼吸有些喘:“阿笙,你别偷偷走了。”

她笑着摇头,站在楼下等他,向来无所畏惧的许飞,不怕离别,他只是害怕毫无征兆的错过。

之前许飞跟她指过,他家住在12楼,阿笙仰脸看着,过了一会儿看到有人站在阳台上往下望。

阿笙想,那人应该就是许飞妻子了。

两人在外面吃的饭,夜市大排档,许飞翻看菜单时,阿笙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

他没抬眸,但却笑了:“我是不是老了?”

“没有。”阿笙声音很轻,许飞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婚戒,熠熠发光。

他只顾着笑,点了菜,给阿笙倒了一杯水,“我妈给我打电话,说你回国来学校找我,我还以为她在开玩笑。”顿了顿又说:“你看到我,为什么不叫我?害我在学校里跑了好几圈。”

话语听起来颇显埋怨,但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微笑的时候嘴角略显僵硬,并不是说他笑的勉强,只能说明近几年他不常微笑。

阿笙想到了依依,许飞以前很喜欢依依的…

“她对你好吗?”那个她指的自然是许飞的妻子。

“好。”他是个世俗的男人,理想和现实往往存在着偏差,他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自己的人生要走,这辈子他的人生轨迹已然如此,得过且过,人生睁眼闭眼几十年,安心就好。

许飞自嘲一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开始向命运妥协了。

“先不提我了,说说你吧!这几年在国外过得还好吗?”灯光为许飞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盯着她看时,眸色温润。

“好。”似是担心底气不足,阿笙又加了句:“我很好。”

手指摩擦着水杯外壁,不愿让他看出异常来。

停了几秒,许飞问她:“有男朋友了吗?”

“…”阿笙手心用力,那里沁出了一层热汗。

许飞皱眉道:“你和陆子初之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要不然你们怎么会…”

阿笙沉默的盯着水杯,最终移开了眸子,有意转移话题:“刘叔叔一家什么时候搬走的?”

许飞怔了一下,随即回道:“好几年了。”

“你有依依联系方式吗?我想见见她。”

许飞放下杯子,似是担心手指泄露了某些隐晦,藏在桌面下,半晌才低低的说道:“没有,我跟刘家失去了联系,很多年都没有再跟…依依联系了。”

阿笙一瞬也不瞬的盯着许飞:“院里其他人知道吗?”

“不知道。”许飞说得急,很快就意识到刚才有些失控,伸手越过桌面,手心熨帖在她的手腕上:“阿笙,连我都不知道,还有谁知道呢?”

阿笙不再说话。是啊!如果连许飞都不知道,没人知道了。

这天晚上,许飞并没有回大院,用餐途中接了一通电话,妻子来电,似是身体不舒服,挂了电话,许飞看着阿笙满脸歉疚,不待他说话,她已握住他的手。

女人为了喜欢的男人,偶尔使用小伎俩,她懂。即便她是他儿时玩伴,爱情生来自私,容不得半点灰尘,而她…蒙尘太多。

许飞要送她回去,被她拒绝了,散步回去,挺好。

三月下旬,凉意袭面,阿笙走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座城市开始让她觉得陌生,触摸所望皆是迷雾,这里已经没有她的家。

她有多少年没有独自行走街头了?迈动的双腿,带给她更多的是无所适从,身后有光影打在她身上,阿笙走了一会儿,终于察觉到那车一直在跟着她。

回头望去,扎眼的光束里,她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他是齐烈,韩愈司机,跟随他多年。

“太太,我是齐烈,先生让我接您回去。”齐烈摇下车窗,声音融进风里,一吹尽散。

彼时,阿笙早已转身,冰冷的眼神似乎可以在瞬间划破苍穹。

大街上,女子摘掉棒球帽,露出漆黑浓密的长发,解下缠在头上的白绷带,随手往后一扔,有笑声从她唇齿间流露而出,麻木不仁,尖锐讽刺。

她这样的举动,一时间吓坏了沿途不少胆小之人。

疯子吗?流逝的岁月里,她什么时候正常过?

那晚,阿笙回到大院,齐烈没有纠缠不休,巷口停车,默默跟在阿笙身后。他跟随韩愈多年,为人处世早已精通老练,知道怎么做才不会让阿笙反感锞。

长巷里,有手机响起,齐烈声音很低,融在夜风里淡不可闻。

“太太——”齐烈叫住阿笙,把手机递给她:“先生有话要对您说。”

手机还在通话中,阿笙没接,齐烈也不多说什么,按了免提。

“一个人没关系吗?”声音很轻,仿佛通话的时候,他就站在她身边。

巷子静悄悄的,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声家猫叫声。

电话那端,韩愈也是良久不说话,好半晌才迟疑道:“知道我是谁吗?”

“…韩愈。”阿笙垂眸看着长巷一角,说的极为平淡,似乎叫出口的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名而已。

即便如此,电话那端的韩愈应该是笑了,话语里终于有了裂缝:“你已经很久没有叫过我名字了。”

在这样寂静的环境里,韩愈声音醇厚低沉,不急不缓。

这样的情形曾经也出现过,发生在多年前,如今想起,此去经年铪。

静了一会儿,阿笙语气颇淡:“医院里,你说我是你妻子。”

“所以你离开了医院?”韩愈几乎是下意识放软了语气:“阿笙,我很担心你。”

阿笙听着,神情漠然,问道:“我为什么会嫁给你?”

韩愈默然片刻,这才开口:“过去的事…想不起来吗?”

“我该想起什么吗?”阿笙绕开齐烈,继续往前走。

“既然忘记了,那就不要再去想,如果你暂时不想回来,我可以让欧阳过去照顾你。”商量的语气,对于韩愈来说确实很难得。

阿笙说话很慢,巷子风大,灌进口鼻,嗓音犹显干涩:“你一句话搅乱了我整个人生,现在我谁也不想见。”

“那好,我让齐烈把电话号码给你,你什么时候想回来了,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六年后的他是很好说话的,似乎只要阿笙肯跟他说话,什么事都可以放纵妥协。

那晚大院门口,齐烈把一个纸袋交给阿笙:“太太,这里有一些现金,如果不够的话,里面还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您的生日。”

阿笙立在那里,良久没动。是啊!她和他是夫妻,她花他的钱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人生,还真是一幕幕永不停歇的悲喜剧。

齐烈原路返回,走到巷子口,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车身旁的男子,纵使与生俱来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看起来依然长身如玉,英俊逼人。

顾笙离开t市,韩愈怎会不来?大街上觅得顾笙,他下车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他从她的背影里看到了他笨拙的爱情方式。

见到她,他满心欢喜。

电话浅淡交谈,有着生疏的迹象,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正常的说过话了。他知道她在西雅图病情时好时坏,清醒的时候多,发病的时候少。

也曾想过,也许熟悉的人,熟悉的事,能够让她彻底的平静下来。如今,她很平静,没有大吵大闹,没有情绪焦躁,平平淡淡的“韩愈”唤出口,欣喜之余,心里难免生出了几分忧虑。

有时候平静过了头也不好。

听到脚步声,他开门上车,很快齐烈也坐了进来:“需要我留下来吗?”

“不用。”

齐烈发动引擎,轻声问道:“您放心把太太一个人留在这里吗?”

韩愈盯着窗外看了一会儿,不答腔。

他和她骨子里都是尖锐的人,但命运有时候很奇妙,尖锐的人生活在一起,那些坚硬的壁垒会倒塌,武装也开始慢慢瓦解。那五年对她来说是混沌的,但对他来说却是最珍贵的幸福时光。

放任她一人留在这里,他并不放心,但这是六年来在她清醒的时候,她第一次这么心平气和的跟他说话,他想维护这份纯真。

这里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陌生之余却倍感亲切,风从车窗里灌进来,他看着长长的街,不由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追,那时候的幸福仿佛就在前方不远处,只要他跑快一点,就不再是遥不可及。

天气有些阴,他的声音从后座淡淡响起:“会下雨吗?”

齐烈打着方向盘:“我刚查过这里的天气,明天多云,不会下雨。”

那就好,她不喜欢下雨天。

晚上住在了许母家,许父前几天去外地,过两天才能回来,许母说:“真不凑巧。”

阿笙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十全十美。

许母把床铺好,那是许飞的房间,许母晚上陪阿笙说了很多话,多是询问家人现状,她能回应的问题真的很少。偶尔答不出来,许母会笑着说:“你这孩子,怎么对家人这么不上心?”

她只垂眸温吞吞的笑,确实不怎么上心,对于她来说“六年”仿佛还在昨日,但周围的人却都在提醒她,“六年”是把残忍的刀。

许飞打来了电话,避开重逢时的喜悦,事到如今,他们能谈及的话题实在是太少,说了没几句,两人就默契的止了话,那是一种极为难堪的沉默。

这个男人曾经在年少时骑着自行车载着她飞驰在大街小巷;也曾在大雨天脱下外套举到她和依依的头顶,一左一右护着她们回家;偶尔会在大院停电,居民聚在一起聊天时,坏心的给她和依依讲鬼故事。

记忆温暖,但却被雨淋湿了。

许飞试着打破这份沉默:“去美国后,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联系我呢?”

“我没手机。”

她回答的很认真,但许飞却笑了,他大概以为她在开玩笑。

许飞说:“阿笙,这个借口很烂。”

那一刻很想告诉许飞,她说的都是真的,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手机了。

这天晚上,阿笙做了一个梦。

07年2月春,阳光温暖的洒落在t市街道上。男子清隽,在大街上给她买了一支雪糕,站在一旁含笑看着她吃…

她拉高被子蒙着头,那么冷的天,他是不可能给她买雪糕的,她又在异想天开了。

隔天请了开锁工,重新换了门锁,阿笙开始收拾屋子。想起多年前,她、顾城、许飞和依依还在一起,共同打扫卫生,依依清洗床单时,手里蘸满了泡沫,大院孩童顽皮,伸手把盆里的泡沫捧在手心里,鼓着腮帮子使劲吹着。

一个个小泡泡飘在头顶,他们几个或站或坐,仰脸看着,脸上均是笑意融融。

如今…如今也没什么不同,她一个人在家,一个人做饭,心里并不寂寞。他们各自成家,有了需要花费一生去善待的人,她为他们感到高兴。

许飞妻子叫俞夏,临近中午许飞来接阿笙:“小夏听说我们一起长大,想请你吃顿饭。”

房子不大,只有110平方左右,但装扮的很温馨,俞夏拥有一双巧手,触目所望,很有家的感觉。

俞夏长得不算太漂亮,能言善道,这让阿笙轻松了许多,她话不多,来的时候还在担心,怕没谈两句会冷场。

俞夏除了觉得阿笙话很少之外,并没有把她当外人,所以阿笙去厨房帮忙时,俞夏并没有阻拦。

客厅里放着电视,电视频道正在播放一条新闻,陆氏集团负责人陆子初车祸病危,医生尽了全力,希望家属做好最坏的打算。

许飞正在泡茶,手里的杯子忽然摔在茶几上,声音刺耳。

“怎么了?”俞夏跑了出来,许飞连忙找遥控器想调台。遥控器还没找到,就看到了站在厨房门口的顾笙,她看着电视屏幕,表情漠然,至少在许飞看来,她很平静。

许飞调了台,忽然得知陆子初出车祸,许飞很震惊,阿笙若是伤心,或许他还会说些什么,但她那么平静,于是所有的话语悉数转化成了无语。

厨房里,阿笙切着洋葱,动作缓慢,不是刀钝,是她厨艺太显生疏。

俞夏站在一旁洗菜,侧眸见阿笙眼睛很红,有泪从眼眶中滑落,伸手欲拿阿笙手中的菜刀。

“不碍事。”阿笙抬起手臂抹了一下双眼,笑着说:“洋葱真辣。”

这顿午饭,许飞吃的很难过,他觉得他和阿笙生分了,她不再轻易展露喜悲,用漠然的表情和淡淡的微笑,生生拉开了他们的距离。

把菜夹到阿笙和妻子碗里,阿笙说:“谢谢。洽”

他低头吃饭,硬撑着没有在她们面前哭出来。

事实上,他早就想哭了,见到阿笙的那一瞬间,积压多年的眼泪险些汹涌而出,他有很多话想跟她说,但话到嘴边,所有的千言万语,却在下一秒变成了无言以对。

饭后,许飞送阿笙回去,离开学校,他伸出手臂,轻轻搂着她的肩:“阿笙,虽然我们多年不见,但我还是曾经的许飞,如果你想哭,不要硬撑。”

可她最终没哭,低头看着脚下的路,走的认真,似是担心道路不平稳,一不小心就会摔倒一般。

后来她说:“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回到了2001年,我们全家移民美国,我在那里学习成长,过得很开心。”

许飞问道:“现在不开心吗?”

她很久没说话,再开口,嘴角蕴着笑意:“现在也开心,我为梦里的自己和现实中的你们感到开心。”

许飞眉梢抽动,深吸一口气,语气显得很轻松:“你想去哪儿,我陪你。钤”

记忆中的长河已经有些浑浊了,百家茶店依然存在着,不存在的是人。

茶店有好几位员工,煮茶的是位中年人,并非六爷子女,许飞叫了一壶茶,端到外面倒给阿笙喝。

“六爷人呢?还有六奶奶…”她说着话,低头用指甲抠弄着桌腿,声音刺耳。

“六爷得了癌症,为了筹备手术费,把茶店卖了,不过后来还是去世了…”停了几秒,许飞接着说:“六奶奶还活着,搬到了邻市,跟子女住在一起,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

阿笙木木的听着,低低的应了一声,再没任何反应。

六爷的话犹在耳边回响:“没事常回来看看,我和你六奶奶岁数一大把,指不定哪天你回来,我们就不在了。”

人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

看着熟悉的景,仿佛六爷和六奶奶还在,六爷在屋子里煮茶,六奶奶坐在门口的小凳子纳鞋底。

就是在这里,她把煮好的茶端给陆子初,他夸那茶很有人情味。

他牵着她的手,对她说等以后他们老了,就来这里居住。他说这里的人和事没有那么多的弯弯角角,住得久了,人也会变得很干净。

许飞知道阿笙心里难过,每次路过这里他都会绕道离开,触景生情,难受着呢!

阿笙默默喝了一口茶,死寂的心又有了细微的波动,间隔时间太久,她虽很久没有再喝过六爷煮的茶,但她的茶艺几乎都是六爷教的。哪些茶水中,被六爷巧妙的添加过什么,她都能喝得出来,这茶…跟六爷煮的茶很相似。

把这事给许飞说了,他对茶没研究,见先前煮茶的那位中年男人从店里走出来倒茶叶,许飞叫住他:“你这茶艺都是跟谁学的?”

男人打量了一眼许飞和阿笙,问道:“两位是本地人?”

“本地。”许飞淡淡的解释道:“以前六爷还在的时候,我们常常过来喝他煮的茶,你这茶跟他煮的茶很像。”

男人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啊!你们口中的六爷是我六伯,我小时候跟他学过煮茶。”

“哦。”许飞恍然,问他:“你现在是这家店的老板吗?”

“算是吧!”男人憨厚,提着茶壶站在一旁,咋舌道:“这事不好说,正确的说,我捡了个大便宜,这家店是有人从别人手里高价买下来送给我的。”

有人在旁边喝茶,听了店主的话,撇嘴道:“不会吧老板,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你还别说,这事还真让我给碰上了。”店主看了一眼茶店,说道:“六伯去世后,这家店来回转手了好几次。五年前,陆先生来这里喝茶,喝完我煮的茶,没过两天,就把这里买下来送给了我,但却有一个附加条件,要把这家店继续开下去。”

阿笙微微抿唇,许飞也是一愣,看了一眼阿笙,这才看向店主,迟疑道:“你说的陆先生,该不会是…陆子初吧?”

“除了他,还能是谁?”店主笑道:“当年他还是陆氏少东,出手格外阔绰,我起初经营茶店入不敷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他打电话,过不了多久,钱就打了过来,后来他还找人专门过来教我怎么做生意,所以茶店生意才会越做越好。”

周围一片哗然,半信半疑的看着店主。有人听了,嘿嘿笑了两声,完全当成了笑话,显然没当真。

“后来,他有来过这里吗?”这话是阿笙问的,声音沙哑。

当年他过来喝茶,想必是一个人。一壶茶,透着物是人非,他该有多落寞…

店主摇头:“没有,不过有时候我去t市,会通过秘书联系他。他话不多,和我见面,只让我煮茶,不是一般的惜字如金。”

店主没说,煮茶的时候,陆子初看着他,但目光却放的很远,看似是在看他,但好像看得又不是他。

有人在一旁咋呼道:“我不相信,谁会平白无故买下这么大一间茶店送人?你该不会是在诓我们吧?”

“我又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骗你们干什么?”店主被人质疑,心里或多或少有些不快,但做生意习惯笑脸迎人,笑着回击了一句,拿着空茶壶进屋了。

沉默的是许飞和顾笙,议论纷纷,当成茶余谈资的是周围茶客。

茶客甲:“店主摆明是在唬人,陆子初会把钱砸在一家小茶馆里?开玩笑。”

茶客乙:“陆氏财大气粗,就算买下一百间这样的茶店,还不是眨眨眼睛的事。”

茶客丙:“反正我不信。”

茶客甲想起一事来:“你们看新闻了吗?陆子初出车祸,现如今还在重症监护室里躺着,听说昏迷不醒,连医生都束手无策,对外宣称尽人事,听天命。”

茶客丙笑了笑:“所以说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哪能什么好事都让他占了。年纪轻轻要什么有什么,上天给的多,所以掠夺的时候,才会格外不留情…”

摆明了幸灾乐祸。

许飞听不下去了,转头正要回击,却有冰凉的手指抓住了他的手。

阿笙想说些什么,但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掐住一般,发不出声音来。

“阿笙…”他有些担心,轻声唤她的名字。

似是被惊住了一般,阿笙有些神经质的缩回手,看着许飞,牵起嘴角试图微笑,“走吧!”

这一起身,带动了木椅,只听“呲啦”一声响,椅子绊住腿脚,阿笙身体重心不稳,直接朝地面跌去。

刚才说话的人有些意外,纷纷朝她看了过来。

她挣扎着要站起来,许飞过来扶她,被她挡开了:“我可以,我一个人可以…”

小时候她跌倒,从未感觉到很疼,家人说她对痛觉迟钝。每次摔倒,很快就能爬起来,但如今她摔倒了,才发现那种疼是深入骨髓的,疼的扎心。

她手撑着地,先是蹲在那里,把脸埋在膝盖上,过了几秒才站起身。

有孩童远远看到,咯咯的笑,没有恶意:“这姐姐可真笨。”

阿笙听见了,循声望去,不远处有几个孩子手拉着手在长桥上奔跑着,宛如姿态轻盈的蝶。

许飞终究还是揽住了她的肩,“他们刚才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阿笙想说,她没放在心上,已经忘了,真的。

茶店被她远远的抛在了身后,只有那一缕茶香,落在心里,催生出晚春的伤。

许飞没问阿笙,无需多问。这座城对于陆子初来说太显陌生,唯一让他和这里有联系的人,只有阿笙了,他买下这里是因为谁,不言而喻。

一路沉默走到了路口,合欢树有了苍老的痕迹,树杈上依然挂满了红丝带。她远远的看着,曾经的曾经她把她和陆子初的名字写在了上面,系在了枝杈上,希望两人能够一生一世不分离。

他笑:“你还信这个啊?”

当时的她半信半疑,现在…不信。

交错的时空里,08年四月阴雨,陆子初来到这座城,在这棵合欢树下,雨水打湿了他的发,旁边有一对恋人正在许愿,他笑了笑,转身远去,背影隐隐孤傲…

回到出生地,阿笙心境渐渐安定,很多事情不去深想,语言虽然变得迟钝,但却试着和每一个面带微笑的人打招呼。

大院长辈年岁渐大,饭前饭后时常会聚在一起聊天,许母有时候会拉阿笙一起出来,她安静的坐在一旁,聆听他们浅聊那些琐碎的生活片段。

年华渐逝,成人走向苍老,孩童开始长大。这些孩子已经对阿笙没有丝毫印象,她们会站在大院里远远的看着她,笑容腼腆羞涩洽。

也有胆小的孩子,迎视阿笙的目光,局促不安,干净纯真的眼神很像是无辜的小动物。

在这里,她可以做很多事打发时间,爷爷的老藤椅常年不用,已经有了破损的迹象,她拿湿毛巾去擦拭,满是灰尘,折腾干净,后背早已浮上了一层虚汗。

阳台花草早已枯死,她便把那些空花盆一盆盆的搬出去,堆放在墙角。时间果真是威力无穷。

不再看电视,开始整理起旧物来,她需要让自己忙起来。

杂物间里,摆放着好几个大纸盒,阿笙拆开时,灰尘呛得她鼻息受窒,有两只箱子是哥哥的。里面放着滚铁环;擎天柱;以前捏的泥巴小物件,泥巴干裂,轻轻一掰就断了。阿笙摆好,不敢再碰。

另外一只箱子是她的,那些陈放的物件总能让她沉默看上许久:风筝、折叠的纸飞机、跳过的松紧皮筋、还有收集过的各种糖纸钤。

阿笙从箱子里拿出一只八音盒,里面有个穿着白裙子的芭蕾舞演员,如果有电池的话,芭蕾舞演员还会在音乐声里不知疲倦的旋转着。

她没有再放回去,拿到客厅里,放在架子上,想了许久才记得,这个八音盒,好像是她过生日的时候,陶然送给她的。

陶然…仿佛前世熟知。

把曾经看过的书重新翻出来,书里有着霉味,翻开几页,还能看到白色的小书虫在上面缓缓爬行着。把它们一本本的拿出来,放在阳光下暴晒,书太多,所以晒书场面很壮观。

有孩童看到,好奇的走过来,隔着铁栅栏扫上一圈,满眼期待的看着阿笙:“顾姨,有漫画书吗?”

阿笙蹲在地上找了找,抬眸问他:“小人书可以吗?”

孩子很高兴,连声说“可以”,于是一本本小人书被阿笙翻出来,有《杜十娘》、《红娘子》、《筋斗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一上午很热闹,正值星期六,孩子们都跑了过来,笑容美好。

阿笙坐在躺椅上,翻看着一本叫日记,有阳光在脸上欢快的跳跃着。

翻开日记,就像是扯住毛线一头,拉扯间,毛钱越拉越远,那些久远的儿时记忆瞬间窜向脑海。

那并不是一本日记,而是歌词本,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刘依依”三个字,显然歌词本主人是依依。

犹记得,依依亲手誊抄的歌词本,小时候被她宝贝的要命,多年后竟然隐没在阿笙的书堆里,难免有些感慨万千。

字迹稚嫩,微微泛黄。一首首歌词在阿笙面前铺陈开来,《你潇洒我漂亮》、《打靶归来》、《一二三四歌》、《千年等一回》等等。

纸页上会根据歌词贴上相应的明星画。往下翻,是一张四大天王的合照,那时候的他们还很年轻,五官紧致,各有千秋,是让人心动的美男子。

阿笙手指停留在《新白娘子传奇》上,白素贞、许仙和小青站在一起,笑的青春无憾。

小时候看《新白娘子传奇》,觉得赵雅芝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依依始终傻傻坚信着许仙扮演者是个男人,直到上了初中,依依才相信叶童是个女人,美好信念被摧毁,伤心了许久,看着许仙和白娘子的海报,胸口郁闷不平,一个劲的嘟囔着:“怎么是个女人呢?我看她就是个男人啊!”

在依依眼里,许仙和白娘子是她最早接触的爱情版本,容不得一丁点瑕疵。

晚自习路上,依依和阿笙结伴回家,依依问她:“如果有一天我们可以变成白素贞和小青,你想变成姐姐,还是妹妹?”

阿笙想了想,对依依说:“小青吧!”

依依有些意外,并不认同阿笙的审美观:“我以为你会选白素贞,小青在这部剧里一直没有收获到爱情,到最后依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多可怜。”

阿笙只笑不语,拥有爱情并一定就会收获幸福,和白素贞相比,小青要比她无忧许多。

多年后,如果依依再拿相同的问题来问阿笙,她想她的回答依然不会改变。

小青的扮演者是陈美琪,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任何的打击都会使人痛苦伤心,但是切勿让那些不快的感受长时间留在心中,腾出一些空位去迎接美好的事才对。

一个女人能够说出这番话,阿笙是喜欢的。

这天午后外出,天空飘起了小雨,尚可成形,但走过一条街,那雨却越下越大,到最后竟变成了滂沱大雨。

阿笙只得站在一家书店门口躲雨,门口拴着一条狗,见到生人“汪汪”的大叫着,阿笙往旁边避了避,无意扰了这条狗的清静。

“这位小姐,里面有椅子,进来坐一会儿吧!”身后响起女人的声音,阿笙回头望去,女人很年轻,坐在收银台那里,一边看电视,一边嗑着瓜子,很悠闲。

店里还有一位男人,正把书一本本的放回书架里,他们应该是夫妻。

阿笙回头时,那男人刚好回头看她,阿笙礼貌的笑笑,看向女人:“谢谢,不用了。”

对于这场雨,阿笙不确定它什么时候会停下来,原本担心站在书店门口会打扰到他们做生意,但站了一会儿,像这种天气,这个时间段来这里看书、买书的人实在是太少,于是也就安心了。

片刻后,刚才那位男人从里面走出来,默默的递给了阿笙一把伞。

“雨很大,你先用着吧!”男人说话时,眼角有着微笑的纹络。

天蓝色雨伞,颜色很像天空。

阿笙再次说着“谢谢”和“不用”,雨大概很快就会停下来。她是这么想的。

“这伞是借你的,等天晴了,你随时可以还给我。”男人把伞直接塞给阿笙,话音堙没在雨水里,微不可闻。

阿笙看了看怀里的雨伞,回头又看了看身后的书店,男人背对着她继续之前的工作,至于女人,满脸好奇的看着她。

移开眸子,阿笙撑开伞,对书店里的男人说了声“谢谢”,男人没反应,也不知道是不是没听见。

雨幕中,水流沿着蓝色雨伞肆意流淌,阿笙背影渐行渐远,不曾看到适才送伞的男人站在书店门口看了她许久,许久。

“雷锋啊!没想到我未婚夫还是这么怜香惜玉的一个人,真稀奇。”女人也不嗑瓜子了,撑着脸颊看着男人,话语酸溜溜的。

男人掩下眼里浮起的黯然,走进书店,已经习惯性挂上了微笑:“别胡说,她是我校友,同年级不同班。”

女人撇嘴笑道:“还校友呢?人家都没认出你来,老实说你是不是暗恋她?”

“胡说什么?”男人不高兴了,眼眸最深处有着被拆穿后的羞恼。

她是顾笙,一高学霸,全校师生眼中的五好学生。高一时,他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塞到了她的书桌里,希望能跟她互勉互励,一起考上理想中的大学。

此事无疾而终,那封情书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应该是看到了,她选择了沉默,于是他读懂了她的拒绝。

同处一个学校,以为再见会很尴尬,但她…似乎并不认识他,忐忑、谨小慎微的那个人似乎只有他自己。

青春期,暗恋不分男女。多年再见,当初青涩的少女早已长大,他也褪掉了年少猖狂,学会了平淡处事,以为过往暗恋早已往事随风,但见到她的那一瞬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如今的顾笙脸庞清瘦,虽然微笑,但眼神却透着疏离和淡漠。他看了,眼里浮起寂寞的欢喜。

未婚妻的话开启了他的回忆,因为成熟长大,他开始为当初稚嫩的暗恋感到郝然。那是他心中的一个梦,虽然遥不可及,但每次想到“顾笙”,依然会觉得很美好,心也会微微牵动。

不曾告诉她,能够再次看到她,他很开心。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沧海桑田,蝴蝶已飞走

??翌日天晴,阿笙前去书店归还雨伞,男人外出购书,只有女人一个人在店里。ai緷赟騋

??看书的人比较多,女主人很忙,阿笙把伞悄悄放在收银台上,找来纸笔,只写了寥寥数字:“谢谢。”

??走出书店,透过苍白的手指,仰脸看着天际高悬的太阳,太阳挂的时间久了,已经生出了些许倦意。

??接连两日上街走走,看到干净的街道会有些不知所措。街道上的花宛如潮水汹涌,风一吹,好似雪花翻飞守。

??不期然想起T市,和樱花路何其相似。只敢想到这里了,也只能想到这里,那里的人不敢继续往下想。

??中午在一家小饭馆吃饭,卫生做得不到位,木桌上油油的。

??有食客进来用餐,皱了眉,抽出纸巾不耐烦的擦拭起桌面,只差没说“太脏”等字眼。

??店主是位中年女人,看到这一幕,脸上虽有笑,但多少有些尴尬,就是这么尴尬的微笑,让阿笙收回了抽纸巾的手指铫。

??决定饭后去看看陶然父母,注定白跑一趟,听邻居说他们卖了这里的房子,在县城一角构建了新房。

??邻居问:“我这里有他们新家地址,你要吗?”

??“不,不要了。”

??回去的路上,想起了陶然,他的音容已经在她脑海中变得很模糊,多年过去,只留下一个空洞的名字,提醒着她,这个少年曾经在她的生命里鲜明的出现过,只不过又猝然不及的消失了。

??也曾想过,如果陶然没死,她和他或许会在一起,或许会在日常琐碎中庸俗分手,或许根本就没有开始,她便会拒绝他的表白…

??年少爱情,萌了芽,却无法开出耀眼的花,因为有遗憾,所以才叫人生。

??许父回来了,二娘做了菜请阿笙过去一起吃,许飞和俞夏也在,饭后照全家福,阿笙站在一旁远远看着,却被许飞一把拉到身边:“都是一家人,你躲什么?”

??阿笙觉得不合适,但还是和他们站在一起合影留念,第一次没拍好,许飞重新调好焦,第二次才成功。

??照片能把一个人最美好的青春留下来,如果不满意可以重新去拍第二遍,但人生却不可以。

??那天,许飞没有急着回学校,带着俞夏去顾家坐了一会儿。

??茶几上摆放着一本日记,依依誊抄的歌词本,阿笙还没有收起来,许飞拿在手里随手翻看了一下,“刘依依”三个字宛如巨石压在胸口,歌词本“啪嗒”一声就砸落在了地上。

??俞夏不知其中隐晦,捡起来看了看,轻声呢喃“刘依依”三个字,眸色闪烁,笑道:“刘依依是谁?”

??阿笙和许飞竟是出奇的默契,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俞夏倒是挺有眼色,把本子重新放在茶几上,就那么轻轻松松的岔开了话题。

??这晚回去,许飞和俞夏各有心事,沉默了半路,俞夏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刘依依是谁?”

??许飞不吭声,沉默抽烟,手指间烟雾萦绕。

??“你喜欢她?”俞夏不依不挠,似乎许飞不回应的话,她可以一直这么问下去。

??许飞皱眉看着她,眸色压抑紧窒。

??面对情事,一旦失去理智,说起话来难免会伤人伤己,每一句都尽可能往对方的心窝里面捅,俞夏也不例外,“你喜欢她,干脆把她娶回家得了,我给你们腾位置,不碍着你们花前月下。”

??“到此为止,我不想和你吵架。”许飞已经开始不耐烦了。

??“恼羞成怒了?因为我说到了你的痛处?”俞夏尾音上扬,周围来往路人,好奇的打量着他们。

??许飞也怒了,积压一路的烦躁终于在这一刻被妻子点燃,“俞夏,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吃错药了?”

??“我吃错药?许飞,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依依这个名字,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你晚上睡觉,有时候半夜说梦话,这个名字从你嘴里吐出来不下上百次,我一直忍着不说出来,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我还不够忍屈求全吗?”俞夏越说越委屈,越说越悲愤,灯光下,眸子里水波流转,近乎控诉的瞪着许飞。

??许飞身体发凉,从头到脚仿佛被冷水浇过一般,鼻子是酸的,眼睛是红的。

??依依,依依…

??他在心里一遍遍发狠的念着她的名字,仿佛要把这个名字深深的刻在脑海里。

??他的沉默,只会让俞夏越发委屈,站在大街上,忽然就那么嚎啕大哭起来:“许飞,你还是不是人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

??俞夏哭声裹着雾气传进许飞耳中,许飞立在原地,周身仿佛笼罩了一层寒气,手中的烟不知何时被他紧紧的攥在了手心里。那里传来一阵灼痛,近乎自虐。

??几秒后,他好像听到俞夏在叫他的名字,毕竟是夫妻,就算再如何委屈,看到丈夫手心烫伤,还是会在瞬间方寸大乱。

??“你手心受伤了,别握着手。”俞夏声音焦急,低头查看着许飞的手,就在这时,身体忽然被许飞紧紧的搂在怀里,他把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紧…很快就有哭声从他嘴里迸发而出。

??俞夏愣了,这是结婚后,许飞第一次在她面前流眼泪,而且哭的这么伤心,这么悲痛。她忽然说不出话来,直觉他的崩溃跟那个刘依依息息相关,嫉恨之余,她又能在此时此刻多说什么呢?她的丈夫看起来是这么的伤心难过…

??抬起手臂轻轻抱着他,轻拍他的背:“不就是吵架吗?大不了下次不吵了,你别哭,我跟你认错。”

??泪眼中,许飞仿佛在大街上看到了刘依依,她穿着校服静静的站在那里,脸上带着羞涩的微笑,似乎从未离开过。

??…

??阿笙去墓园那天刚刚下过雨,天很凉,沿途树叶葱翠,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里此起彼伏的吟唱着陌生的歌谣,

??这里不似T市乐山墓园,说好听点是墓园,其实更像是乱坟岗,一座座坟墓没有规律性,离远看眼花缭乱。

??几年间,这里添了许多新墓,想要找到爷爷和奶奶的墓颇费周折。

??天气很阴,阿笙路过一座昔日长辈坟墓前,看到那里长满了毛毛草,弯腰拔掉,知道墓前干干净净的,嘴角这才有了淡淡的笑意。

??她记得这位长辈墓碑和爷爷奶奶墓碑离得很近,往前再走几步,果然看到了那个稍大的坟墓,因为是合葬,所以做了两个坟头,如今上面长满了杂草,仿佛连在了一起,不过还是很好辨认的。

??两位老人又有了新邻居,也许不能称之为新邻居,坟墓上亦是杂草丛生,凄凉的很。

??路过的时候,阿笙垂眸看了一眼。那一眼,有着太多的不经意和敷衍,以至于走过墓碑时,步伐忽然止住了。

??刘依依之墓。

??手中的白菊花仓惶落地,阿笙脑子一片空白,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有生卒年,但却有一张镶刻在石碑里的照片。

??依依照片怎么放在了这里,阿笙内脏瞬间绞成一团,跪在墓碑前,愤怒的伸手去抠依依的照片。

??如果那一刻有人看到顾笙,会发现她扭曲的脸究竟有多可怖。风吹在她单薄的身体上,因为执意要把照片抠出来,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不自然的潮红。

??阿笙指尖太用力,以至于在墓碑上留下了一道道血痕。

??不远处有人祭拜家人路过,看到这一幕,老人颤歪歪的走过来,拉着阿笙的手:“姑娘,凡事看开一些…”

??“不是,有人恶作剧,把依依的照片放在了这里,我要取下来…”见老人不松手,阿笙仿佛上了岸的鱼,大口的喘着气,“爷爷,你松开我的手啊,你松开啊”

??老人悲悯的看着她:“谁会拿生人照片开玩笑。”顿了顿,叹气道:“姑娘,她已经死了。”

??阿笙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眼前少女的照片幻化成了一团火,狠狠的灼烧着阿笙的头骨。

??似是受了惊,似是承受不了头部传来的剧痛,那墓碑好像是最狰狞的猛兽,张着血口,随时准备把她吞吃入腹。

??阿笙眼眸里开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仓惶爬起身,强忍几欲碎裂的脑袋,跌跌撞撞的往墓园出口逃去。

??老人看着她的背影,叹息摇头,再看向沾染了血痕的墓碑,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了擦,“比我孙女还年轻…你们都是可怜的孩子。”

仿佛有可怕的东西在身后紧追不舍,阿笙跑得很快,期间不知绊倒过多少次,挣扎爬起,继续往前跑。

那一刻忽视了腿部传来的疼痛,匆促拦了一辆出租车,汗湿的背紧紧贴着后座,似是困守玻璃缸中缺失氧分太久,阿笙单手撑着椅座,大口的喘着气。

“小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司机透过车镜看了她一眼,语声关切洽。

难怪司机如此,阿笙面白如纸,倒像是受了惊。

阿笙不回答,好像有什么东西狠狠的扎在心里,她需要狠狠的掐着自己的手掌,才不至于惶恐落泪。

哭不出来,但喉咙里却尽显苦涩,比喝了苦瓜水还要苦。

远离墓园,她整个人似乎在瞬间虚脱了,全身都在发抖,终于逃出来了。

后面有什么,她不知道。

…钤…

昨夜下了一场大雨,第二天中午才停歇,许飞积压着太多心事,晚上住在了书房,俞夏也没阻止,抱了褥被给他,纵使如此,第二日醒来还是感冒了。

俞夏一大早就上班去了,并不知道此事,许飞中午醒来,只觉得头昏脑涨,所幸今天没课,冲了一碗鸡蛋茶,实在是没味的很,倒在床上继续睡。

门铃声响起,他不是没听到,若是俞夏,自有钥匙开门,若是有客来访,注定无法接待。以为门铃响过一遍就会停止,谁知…

这已经是第三遍了。

开门,没想到那人会是阿笙。

她穿着一条黑色裙子,长发披散,有两缕垂落胸前,脸色苍白,整个人看起来瘦削单薄到了极致,但就是这样一个她,白与黑交融在一起,竟然带着夺人心魄的艳丽。

许飞这时候没有想到“艳丽”这个词,光线在阿笙身后凝聚,她站在门口,背对着光,许飞看不清她的五官,只觉得那双眸子漆黑如墨,仿佛这世上最幽深的枯井,可以吞噬她所看到的一切。

“阿笙…”你怎么来了?

这话许飞没有问出口,他看到了,她紧紧咬着嘴唇,那一刻许飞仿佛看到了阿笙小时候,她每次想哭的时候,都会咬着唇,不愿在熟悉的亲人朋友面前轻易掉眼泪。

如今,她这是受了委屈吗?

阿笙来到学校,查了课程表,知道许飞今天没课,问了他同事,得知他今天并没有出没办公楼,这才会来家里找他。

许飞把门打开之前,她正准备把手指从门铃按钮上收回来。

“快进来。”许飞从愣忡中清醒过来,把门悉数打开。

阿笙入内时,手指抚过门框,腿很麻,脚步很沉,似有千斤重。

她在玄关处止步,许飞回头,这才看到,她今天穿着一双黑色平底鞋,鞋上沾满了湿泥。

许飞也没在意,返身回来,拿了一双拖鞋放到阿笙面前,她看起来有些失魂落魄,站着没动。

许飞目光闪了闪,笑了:“看样子,你是打算让我帮你换鞋了。”

阿笙手指掐紧,指甲早已磨断,指尖处传来尖锐的疼,也不知道是谁创造了“十指连心”这个词?原来她还是会感觉疼的。

“好,我帮你换。”许飞猜到阿笙是出了什么事,具体是什么事,他不可能知道,但她这副模样出现在他面前,他很担心。

弯腰帮她换鞋,她垂眸看他,似乎所有的注意力全都凝聚在了许飞身上。

“今天下午,我去了墓园。”阿笙声音很平静,室内温暖,之前凝聚在她身上的寒气早已消散,但一颗心却在胸腔里冻得瑟瑟发抖。

“哦。”许飞换鞋动作依旧,似是迟钝没反应过来,几秒之后,忽然止了动作,手指贴着阿笙的脚背,心跳如擂鼓,很想抬眸看一看阿笙,但却在抬头前丧失了对视勇气。

“你猜我看到了谁?”阿笙默默看着许飞,嗤笑道:“依依,刘依依。”

许飞仿佛被施加了定身术,嗓子里犹如塞了一块石头,哽的难受。

阿笙单手撑着鞋柜,她怕自己会支撑不住全身的重量,许飞的沉默,宛如不负责任的在她胸口掷了一颗铅球,疼的喘不过气来。

阿笙目光忽然变得很尖锐,嘲讽道:“是不是很可笑?这世上有同名同姓的人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墓碑上面的照片跟依依长得一模一样。”

许飞终于颤颤的收回手,试着起身,却好像被人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脊背湿透,有无数声音在他脑海中拼命叫嚣着,但却发不出声音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以为他能淡漠对待,却不曾想,只是单单听到“她”的名字,就能瞬间撕碎他拼命伪装的自欺欺人。

“她是我认识的依依吗?”虽是询问,但心却沉入了谷底。

似是过了良久,许飞缓缓起身,红红的眼眸对上阿笙,艰涩出声,声音哑的不行:“阿笙,依依死了,她已经死了…”

空荡荡的声音回荡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阿笙终于垂下双手,身体里仅有的温暖,刹那间被冷水浇熄,丧失了全部的光和热。

“3月走进尾声,4月还没来,愚人节还没到,你们把玩笑开大了。”

阿笙脸色惨白一片,像是被人装在了棺材里,长久不见阳光,好不容易重获光明,周身却找不到丝毫人气。

依依的死对于她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现在越平静,心里的痛就越汹涌,也许随时都能击垮淹没她。

许飞唇线抿紧,头疼的厉害,真想躺在床上永远的睡下去,但…

“她什么时候死的?”这一声伴随着喉间哽咽,悲恸入骨,

许飞声音破碎:“07年。”

阿笙双眼猩红,一双失去焦点的眸子就那么执拗的盯着许飞,事实上她早已看不清楚许飞的容貌。

又是07年,她在美国生不如死的同时,每当想到依依,心里总会溢满希望,却不知同样是07年,她的依依早已和她天人永隔。

“怎么死的?”一向咬字清楚的她,如今只能从嘴里发出模糊的音节,话语成了最奢侈的交流。

许飞静静的看了她一会儿,忽然笑了:“你去问你哥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

这房间,分明溢满了温暖,但许飞话落瞬间,却好像被冰雪覆盖,阿笙如坠冰窖。

犹记得西雅图,哥哥曾经对她说过:“回首望去,记忆中的那些人,死的死,伤的伤…”

那话,她未曾深想,如今才恍然明白,原来所谓的死是依依,所谓的伤是她。

阿笙眼前一片模糊,身体很痛,但却说不清是哪里痛,她仿佛坠进了漆黑的世界里,这一次连光亮也没有了。

她看着自己的手指,那些青色的血管凸显在手背上,指尖都是血,她能感受到血液在里面凝固的声音。

过往一幕幕,宛如早已落幕的舞台剧。眨眼间,青春埋葬,最美好的年华在不知不觉间碎了一地。

天真的很阴,凉风吹在脸上,触面伤骨。

06年,杭州。

依依说:“司法考试我没过,不过没关系,明年继续努力。”

依依说:“阿笙,我在这里过得很好,看书、买喜欢吃的东西、结交新朋友、坐公交车上下班,只不过有时候看电影会想起你,只是偶尔,哈哈…”

依依说:“前些时候我路过一家琴行,看到一把小提琴,站在橱窗外看了许久,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可我现在没钱,不过没关系,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一定买来送给你,到时候你拉曲子给我听。”

依依说:“等你从美国回来,我们好好聚聚,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阿笙,我很想你。”

这天下午,路人看到有女人光着脚在大街上行走,笑容恍惚,气息微弱。

阿笙眼前模糊,每次看到依依的时候,她都会对人微笑,面对喜欢的人,不敢正视对方,因为她会觉得不好意思,是个生性腼腆的人。

——依依,我回来了,我走在熟悉又陌生的大街上,想念我们逝去的旧时光,想念你明媚的微笑,想念我们同床说过的悄悄话。马上要入夏了,今年谁陪我坐在老槐树下吃西瓜?1998年,《泰坦尼克号》在中国内地放映,那年我们12岁,我答应过你,有朝一日会和你一起去电影院重温《泰坦尼克号》。抱歉,12岁到27岁,整整15年过去了,我让你等了太久,太久…

许飞发现阿笙离开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了,出了校门,再行不远,就看到一群人聚在一起。

密密麻麻的双腿隙缝里,有女子穿着一身黑衣昏倒在地。

她早说过,人生就是一台华丽的舞台剧,兜兜转转一大圈,最终还是要回归尘世。

带她回t市的人是吴奈,对于这一切,昏迷中的阿笙茫然无知。后来听许飞说,吴奈是专程过来接她回去的,因为陆子初醒了,在找她。

至于后来怎么回到了韩愈下榻的酒店,阿笙没有印象,也没有多问,他若想带走她,方法自然有很多,仅是一纸婚书,足以把她牢牢的束缚在他身边。

那天醒来临近中午,周围很静,如果细听的话,还能听到细微的交谈声洽。

那些声音是从花园中传过来的,触目所望,卧室完全摆脱了酒店摆设,欧美家具,多是颜色厚重的原木,室内草木种类繁多,和偌大的卧室交融在一起,不显突兀,倒很搭衬。

阿笙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睡裙,全身无力,熟悉的无力感让她预感到了什么,脸当时就寒了。

每次发病,每次静脉注射氯丙芩,意识陷入黑暗的同时,她会接连昏睡很长时间。

她又发病了钤?

床头柜上摆放着一罐向日葵,开得耀眼夺目,阿笙眼睛狠狠扎了一下,赤脚下床,刚一接触地面,双腿一软,就那么生生跌倒在了地上。

跌倒声大概有些响,很快就有人冲了进来。

“太太——”

是一位年轻女人,五官精致,尤其是一双眼眸,湛湛中流露出水光,使整张脸增色不少;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铅笔裙,勾勒出好身材,视觉领域很吸引人。

“有地方摔伤吗?”说话间,她已经扶阿笙重新坐在了床上。

阿笙看着她,不说话,对于陌生人,她尤为警惕。

“我叫欧阳浨,韩总让我暂时过来照顾你。”欧阳浨淡淡解释,在美国她出没韩家多次,但那时候顾笙精神状况很差,现如今不认识她也很正常。

阿笙神情有些恍惚,再开口,声音虚弱无力:“我在哪儿?”

欧阳浨淡淡解释道:“t市,这里是韩总以前购买的房产,很清静,适合养病。”

阿笙听得蹙眉,盯着欧阳浨,目光宛如凝固的冰:“病?我有什么病?”

欧阳浨一愣,接着道:“太太,我很抱歉,我无意惹您生气。”

“我昏睡了几天?”她问。

“回到t市,你醒来不久就…有些失控,医生给您注射了氯丙芩,您昏睡少说也有24小时了。”欧阳浨止了话锋,显然她想说“发病”两个字,但为了避免刺激阿笙,所以才临时改了话。

听出阿笙嗓音干哑,欧阳浨端了一杯水给她。阿笙没接,药性还没过去,脑袋沉沉的,只想继续躺在床上大睡一场。

欧阳浨自会察言观色,放下杯子,伸手扶阿笙躺下,阿笙一偏,就那么错开了。欧阳浨也不多说什么,收回手站在床边,见阿笙躺好,这才对她说:“我在外面,有事您叫我一声。”

外面有声音传来,阿笙倒也没刻意辩听,那位叫欧阳浨的女人也没藏着掖着的意思。

“太太醒了…她怕是没食欲,这会又睡了…没有,情绪很稳定…”

阿笙侧眸看着那罐向日葵,圆形玻璃边,可以清楚看到花茎和清水。

现如今是清水,纵使再如何坚守自己,迟早会变浑浊,就像人。

中午,韩愈赶回来,坐在床边静静的看着阿笙,她在睡梦中皱着眉,紧紧咬着唇,似是做了什么噩梦。

“阿笙…”

韩愈叫她的名字,她并未苏醒,唇咬出了鲜血,他只得伸手扣住她的下颚,迫她张开嘴。

“依依…”有泪从她眼角滑落,韩愈伸手接住,那泪是凉的。

韩愈指腹轻擦阿笙眼角濡湿,却在听到她轻声呢喃“子初”二字时,手指僵了,唇角抿成了一条线…

阿笙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每次清醒过来只是片刻,全身无力,仿佛不是自己的,睁开眼睛,房间昏暗,似是到了晚上。

韩愈面容在她眼前渐渐清晰起来,对视宛如一场被时光埋藏的无声电影,音响蒙了尘,看似平静无波,但眸子里却积压着太多的波涛暗涌。

“饿了吗?我们去吃饭。”最先打破这份沉默的人是韩愈,所有情绪全都沉潜在了眸子里,没有说“醒了”、“你睡了好久”诸如此类的话,他是韩愈,言语向来直接。

对于一个长时昏睡,空腹饥饿太久的人来说,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亲近食物的机会。

回去一趟,她似乎更瘦了,下颚很尖,苍白憔悴。

他掀开被子,伸手要抱她,她往床头退了一下,他便不再动了,直起身看了她一会儿,那目光似乎在隐忍着什么,朝门外喊了一声“欧阳”,白天那位叫欧阳浨的女人很快就走了进来。

“你扶太太去洗手间简单洗漱一下,然后带她去餐厅用餐。”他吩咐完,未曾多看顾笙,转身离开了卧室。阿笙全身没力气,若不是欧阳浨支撑着她的身体,她只怕早就瘫软在地了。

刷牙洗脸,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漠然,似乎那张脸不是她的,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到了餐厅,饭菜早已上桌,未走近便香味扑鼻,饥饿的同时,却又忍不住有些反胃。

可能是饿过了头。

满满一桌子菜,韩愈坐在餐桌一侧,并未多说什么,欧阳浨已经把阿笙扶到他身边坐好。

一碗早已被他盛好的养胃汤送到她面前,热度消散,温热暖胃,正是喝汤的好时机。

他把汤匙放在碗里,她看了又把汤匙拿出来,他起先皱眉,但见她双手捧着汤碗静静的喝着汤,微敛的眸子里终于浮出了笑意。

她肯吃饭就好。

一碗汤见底,他并没有急着给她盛第二碗,总要吃些饭菜垫垫胃。

韩愈把菜夹到阿笙面前的小碗里,她拿起筷子机械的吃着,咬菜吃力,吞咽这些菜更是刮得喉咙生疼。

这边韩愈渐渐放下心,欧阳浨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些讽刺。

她专注的看着韩愈,韩愈眼里只有顾笙,而顾笙此刻眼里只有那些菜…

欧阳浨这么想着,忽然见阿笙捂着嘴,还不待站起身,就把适才喝过的汤全都吐了出来,汤水溅落在那些尚未动过的饭菜上,在灯光下微微发光。

韩愈踢开椅子,扶着阿笙,对呆愣在一旁的欧阳浨喊道:“发什么愣,打电话把医生叫过来。”

阿笙原本就没吃多少东西,在洗手间里吐得天昏地暗,到最后只觉得眼前身影模糊。

韩愈一边顺着她的背,一边有条不紊的让佣人把热毛巾送过来,这样的呕吐场面他似乎早已习以为常,所以才会这般镇定。

怎能不习以为常,阿笙每次注射完氯丙芩,再次醒来进餐,大多时间都会伴随呕吐状况发生。

她已无力,任由他帮她擦拭,仿佛食物中毒,整个天花板都在旋转。

韩愈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阿笙胃里痉~挛翻滚,比死还难受。

没有拿水给她,照顾她,他已经很有经验,每次喝完水,她一定会加倍的吐出来。最初几次不察,他给她倒水喝,每次喝完,她都抱着马桶,恨不得把胆汁都给吐出来…

他走出卧室,片刻后回来,手里已经多了暖水袋,用毛巾裹了一道,放在了她的肚脐上方。

在被子里摸索到她的手,软软的,很无力,韩愈便坐在床上,用手固定住暖水袋。

阿笙有着说不出来的难受,氯丙芩完全就是她的噩梦,每次想到这三个字,她就痛恨交加。

这么想着,原本舒服一些的胃部不期然又传来了一阵绞痛,她推开暖水袋,把身体蜷缩起来,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她舒服一些。

“再忍忍,医生马上就来了。”拿出暖水袋,他在她耳边说。

不该心存侥幸,这么快就带她吃饭的,但她…饿了多时。

阿笙意识渐沉,他又说了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见,等她再次醒来,已是黄昏。房间光线有些发昏,她刚抬起手臂,就被他握住了手腕:“别动,在输液。”

这才发现手背上扎着针头,她躺在那里很久没动,而他握着她的手腕自始至终都没有再松开。

不知过了多久,她说:“你给我哥打个电话,就说我想见他。”

一场电影之约,迟到了整整15年。一直以为她们还有很多时间,所以就一直拖着,不曾想兑现诺言之日,竟是天人永隔。

深夜,韩愈包下了整个电影院,偌大的电影院里只有她一个人。

四周光线变黑,安静的只能听到她的呼吸声,没有戴3d眼镜。放映前,她说:“依依,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间《泰坦尼克号》3d版都开始上映了。洽”

1998年,12岁的依依在电影频道观看《泰坦尼克号》,当她看到杰克落海冻死大西洋时,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那天她哭的很厉害,用完了顾家一盒纸巾,还是没能止住哭意。

哥哥在房间读书,听到依依哭声走出来,又看了一眼电视,似是觉得好笑:“泰坦尼克号沉船是真,爱情故事纯属虚构,你哭什么?”

多年后,顾城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鲜为人知的新闻报道:原来当年泰坦尼克号上,曾经真的上演过一段荡气回肠的生死恋。

美国绅士爱德华和美女作家海伦在搭乘泰坦尼克号时一见钟情,1912年4月14日当船撞冰山并沉没时,海伦登上救生艇,但爱德华却随船沉入大海。93年后,2人永别时的定情物听说将可能以1.2万英镑高价拍卖。

有人说,这才是真实版的《泰坦尼克号》。

那时候他才开始明白:一个人可以质疑爱情,不相信爱情,但却不能否定爱情的存在钤。

时间拉回1998年,那天陪同依依观看影片的是阿笙,她和依依关注的焦点不一样。依依看的是男女爱情,她看的却是灾难。

一望无际的海洋,当灾难来临时,船员乘客漂浮在海面上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就是那样的绝望和无助加深了她对水的畏惧。

阿笙不会游泳,若是前往江海边,必定远远观望,并不近前。

1998年,阿笙看得是画面、爱情、灾难。

2013年,阿笙看得是人物内心、现实和妥协。

原来一个人观看影片的标准会随着人生阅历逐渐层次化,看东西也会越来越深刻。

时至今天,当初对大自然感到畏惧的孩子早已长大成人,逐渐变成了一个无所畏惧的人。

她曾认为,观看灾难爱情片的人通常都是在找虐,但只有通过那些虐,才能验证自己生活的美好。

生活爱情幸福,有时候也是需要对比的:瞧,他们爱情来得如此来之不易,我们和他们相比,要幸福多了。

2013年3月即将走近尾声,电影院里,经典音乐响起,以为不会再有触动,但阿笙眼睛还是很快就被温暖包裹。

她相信,那一刻依依住进了她的眼睛里。

屏幕上101岁的老者在镜头前娓娓道来,那些对年少的回忆,足以引起所有人的共鸣。

阿笙笑了,时光引人追忆,但也引人伤感。

影片结束,阿笙坐在电影院良久未动,恍惚中似乎有人在拍她的肩,侧眸看去,眼眶中终于漂浮出薄薄的雾气。

是依依。

一张素颜,笑容温暖,坐在她身边静静的看着她。

深夜电影院,她和依依共同沐浴在浅浅的光线里,仿佛被三月暖阳笼罩。依依伸手握住她的手,叫一声“阿笙”,和她拥有了最为恬淡的相处时光。

阿笙缓缓闭上眼睛,想起儿时一场大雨,她和她在放学的道路上手牵着手奔跑着,白球鞋溅起水花,溅落在裤管上的不是污泥和水渍,而是她们淡淡的欢笑。

阿笙伸手回握,抓在手心的是一把虚无的空气,她在这一刻终于绽放出微笑,在寂静无人的电影院里对依依轻声呢喃,宛如少女在诉说着属于闺蜜间的悄悄话。

她说:“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生命。”

回去已是凌晨,街道上路灯散发出明亮的光,在树木下留下斑驳的光影,并不刺眼。

“除了看电影,你还想做什么?”说话的是韩愈,侧脸看着阿笙时,眼神深邃,无意给她造成太大的压力。

对她,他可谓是在尽力讨好。

她说要看电影,他就让人去安排;她说想一个人,他就在外面等她,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对待女人,他何曾纵容过?但对她,唯恐哪点做的不好,引她不快。

即便如此,依然未曾触动她分毫。

“我们离婚吧!”阿笙说。

韩愈身体一僵,下一秒,已经所有的坏情绪沉入深海,盯着阿笙,一双黑眸尤为逼人压抑:“除了这个,其他的我都答应你。”

阿笙扯了扯唇:“那算了。”

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需要。

韩愈是想说些什么的,随便什么都好,但终是压抑了下来。

齐烈在前座开车,气氛太过沉窒,以至于就连呼吸也比平时浅淡了许多。

进入别墅区,齐烈远远看到有一辆黑色汽车停在了那里,车身旁伫立着两位男人,距离韩家别墅只有百米不到。

齐烈未曾多想,直到离的近了,看清站在外面的那人是谁,这才张着嘴,讶声道:“陆总?”

阿笙心一紧,透过玻璃窗朝四周望去,待看到那人,心里五味杂陈,分不清是欢喜他醒来,还是再见剧痛。

车身旁,陆子初穿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在夜色中尤为挺拔消瘦,他本是白皙的人,如今被暗夜晕染,再加上才刚苏醒一天有余,脸色可谓苍白到了极点,但一双眸子却散发出阴鸷的冷光。

陪同他一起来的人还有吴奈,扶着他,见有车辆驶来,拧了眉。

像这样的伤势,有几个人敢不要命的跑出医院?只有陆子初。

他在医院醒来出口第一句话是“阿笙”,周围人瞒着他,说阿笙在望江苑好好的。

欺骗一时还可以,陆子初是何其精明的人,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挣扎出院要找她,被吴奈拦住了,他说:“唐汐前两天陪阿笙回老家了,你出了这种事,阿笙在这里并不好。”

陆子初这才暂时安了心:“你把她接回来,就说我醒了,她怕是吓坏了。”

吴奈只得开车把阿笙带了回来,也怪他大意,刚入t市不久,就被几辆车拦着,眼见阿笙被韩愈的人带走,吴奈也不敢回医院,再有电话打过来,只说有事耽搁,还没出发…

注定瞒不长久,陆子初得知阿笙被韩愈带走,愤怒的扯掉针头,无力的双腿几乎撑不住他的身体重量,简单的站立姿势伴随着疼痛,额头直冒虚汗。

若不是手臂扫翻了桌子上摆放的物品,噼里啪啦碎了一地,只怕吴奈还不知道他竟这般不要命。

韩愈脸色有些难看,静静的凝视着阿笙,不紧不慢道:“他来这里,应该是想带你离开。”

“…”阿笙没接话,她在平复自己不稳的心跳。

韩愈语气淡淡的:“阿笙,我想听听你是怎么决定的?”

阿笙侧眸看着他:“如果我打算跟他一起离开呢?”

韩愈静默片刻,倏地笑了,笑容很沉:“如果你要跟他走,我不拦着你,但他会因为你身败名裂,你是我妻子,精神不太好,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执意带你走,舆~论或许不会指责你,但陆子初绝对会被人耻笑诟病一时。”

就那么看了他一会儿,阿笙终于移开眸子,伸手解安全带,“你一定很爱我,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舍不得离开我?”

宛如最平静的叙述,但话语间透露而出的讥讽却是那么显而易见。

韩愈眸色一沉,下车后绕到车门另一侧,直接打开车门,把阿笙拉出来的同时,不顾她的僵硬,把她搂在了怀里。

六年前,顾笙说他和她要彼此折磨一辈子。这才短短六年,离一辈子还很远。对她,至死不放。

阿笙抿了唇,这就是韩愈,前一秒可以对她宠爱有加,下一秒却会张开最狰狞的獠牙,试图咬死每个试图亲近她的人。

他要的是独占,哪怕她会因此伤痕累累也在所不惜。

他搂着她,姿态那么霸道亲密,无疑是在向陆子初示威宣战,阿笙愤怒的挣了一下,却被他搂的更紧了。

陆子初眼神较之之前更冷了,迈了一步,脸上竟是惨白一片,他站在原地,伸出手,声息虚弱:“阿笙,你过来。”

这一幕对峙和多年前那一幕何其相似。

那一夜,韩愈的目光也像陆子初如今这般阴鸷,韩愈说:“你过来,我带你回韩家,或是回学校。”

韩愈说:“顾笙,你跟我走,我…不欺负你。”

骄傲如韩愈,说这话时竟然语带请求。陆子初当时站在她身边,紧紧握着她的手,盯着韩愈,目光清寒一片。

后来的后来,当初信誓旦旦说不欺负她的人,却是伤她最深的那个人钤。

时光流逝,身份反转,现如今站在她对面的人变成了陆子初。

他说:“阿笙,你过来。洽”

没有请求,没有任何伤痛,仿佛所有的爱恨痴缠全都被岁月沉淀,不逼迫,只是再平淡不过的叙述着。

这个男人已经习惯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完美的伪装自己,夜深人静回到寂寞的屋,喜悲自知,无人诉说,更加无人温暖,于是时间长了,手跟心一样逐年寒冷,再也没温暖过。

19岁那年,她为了陆子初,拒绝了韩愈;27岁,她问自己,难道她要故技重施,拒绝眼前这位被顾家和她伤透了心的男人吗?

他们是生活无名客,有人在颠覆生活,有人正被生活颠覆。

年少的时候,谁不曾为了爱情奋不顾身?长大后却开始踌躇犹豫,不是没了最初的勇气,不是不爱,而是多了考量和理智。

这份理智和考量,足以勒死她的爱情。

“子初,缘尽于此,你我善自珍重。”说这话时,阿笙的声音变了调,但嘴角却诡异的绽放出微笑,那笑宛如午夜绽放的昙花,惊艳脱俗,孤芳自赏。

别墅区种植了很多梧桐树,枝叶悄无声息的舒展着,抬头望去,厚压压一大片,仿佛承载了太多的前世今生。

不远处有笑声传来,竟是陆子初,那笑有着间歇的停顿,虚弱空洞。

沉静的眸盯着阿笙,眸子下有淡淡的阴影,他问:“什么叫缘尽于此?什么叫善自珍重?我听不懂。”

阿笙静静的站在那里,四目凝定,他依然是陆子初,倨傲淡漠,但那双眸子却承担了太多,太多…

小时候,阿笙长了一颗智齿,影响了吃饭,那颗智齿刚刚长出来,但每天都要经历疼痛,父亲带她去医院拔牙。

麻醉的时候,似乎无关痛痒,但麻醉药性过去,竟是疼的钻心。

她以为这世上再也没有任何痛可以高过拔牙之痛,但记忆汹涌而来的那一刻,她才明白现实远比幻想破灭还要来的残酷。

拔牙的地方早已不再痛,但心却开始有了某种久违的颤痛。

她站在原地不动,陆子初呢?竟然一步步走向她,拒绝吴奈搀扶,执拗虚晃的脚步,每一步都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07年小年夜,我在人潮中看到了你,追着你连续走了好几条街,停在“如果?爱”餐厅门口,才发现我看到的只是一场幻觉。

——我所想要的一直都很简单,我去上班,你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照看好家里的花花草草,中午、晚上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吃饭。饭后牵手散步,过最平淡的生活。

——04年认识你,从此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你以为一句“缘尽于此”,一句“善自珍重”就能让自己忘了我吗?

他已扣住她的手腕:“顾笙,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

阿笙手指发颤,似乎痛苦积压到了极点。

韩愈脸色岂止是用“难看”两字就能形容的?

他抓着陆子初的手臂,宛如私有物被人觊觎争抢,眼神冷戾:“你和她的一段情我都知道,但都是过去式,现如今你当着我的面说出这种话,你觉得合适吗?”

似是一场最为僵滞的持久战,韩愈看着陆子初,陆子初看着顾笙,而顾笙呢?身旁和面前那两道高大的身影在夜色里宛如阴影笼罩着她,偶尔有光线落入她的眼中,仿佛有鸟群飞过,寂静无声。

“让我跟他单独待一会儿。”良久阿笙开口,话是对韩愈说的,却对陆子初浮出一抹笑,犹如初见,温润如水。

一句话,犹如判定了死刑。

陆子初身体一僵,脸色发白,手指关节一寸寸松开了她的手腕。

闻言,韩愈亦是眸色一闪,不过转瞬间就恢复了如常神色,手从阿笙肩上收回来,转身离去,声音远远传来:“你身体还很虚弱,不要在外面停留时间太久。”

汽车后座,阿笙声音寂静:“那天和翟总夫妇去餐厅吃饭,我看到他们手里戴着婚戒,我忽然想起我和你也曾有那么一对银戒,里面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记得你把它戴到了我的脖子里,后来却不见了…”她说着,转眸看着陆子初,他靠着后座,脸上毫无血色。

她抿了唇,抬手覆在他冰凉的手背上,那里有着显眼的淤青。

阿笙指腹划过他修长的中指关节,轻声道:“你的戒指呢?”

“…”他没说话,却反手一握,生病的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就那么用力的握着她的手,不肯松开。

看着两人交叠在一起的手,阿笙眸色恍惚:“你把戒指归还给我的时候,‘执子之手’四个字上面还能看到干涸的鲜血,我在想你当时摘掉戒指的时候,该有多愤恨啊!”

陆子初身体一震,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声音沙哑:“你…”

“是,六年前的事,我都想起来了。”只这么说着,就有泪扑簌簌的落下来,砸落在他和她的手背上:“顾家对不起你,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怕见到你;以前每次想起你的时候,我都很快乐,但现在面对你,我却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恨不得拖着我母亲在你面前自杀谢罪…”

陆子初额头有着细密的汗,紧紧的握着阿笙的手,心仿佛被人揪了起来,痛的无以复加。

他总以为只要牵着她的手,哪怕前方是死胡同,依然可以闯出一条路来,但她却说她的痛苦来源于他,还有比这更无力的事情吗?

“阿笙,你希望我怎么做?”他说着,清隽的容颜上浮现出温柔的笑意,试图抚平她的喜悲,低头看着她:“你说。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喉间一窒,终究没能说完。

阿笙把头靠在他肩上,仿佛年少时,声息缠绵,“视我如陌路,忘了我。”

他沉默许久,方才道:“好,好…”那声音完全不带人类情感,却在她抬头离开他肩膀时,忽然用力把她抱在怀里,那么紧,不在乎是否会积压到他的伤口。

足足十几秒,他才自嘲出声:“阿笙,我多怕伤了你。”

夜色中,她看着渐渐驶离的汽车,良久伫立,有些人在她生命中来过,最后又消失了,不过不要紧,她知道她曾经温暖过。

身后有脚步声走近,她静静的等待着,待那人在她身旁站定,阿笙嘴角浮出一抹微笑。

“啪——”一巴掌就那么毫无征兆的落在韩愈的脸上,手心是烫的,韩愈眸色沉沉的看着她,未曾还手,未曾愤怒。

她冷冷的说:“这一巴掌是为了我女儿。”

宛如巨石从天而降,韩愈整个人都僵住了,心头巨骇难言。

她想起来了。

阿笙盯着他煞白的脸,一步步往后退,再转身步伐决绝。

他紧追几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脸如死灰,仓惶道:“你要去哪儿?”

“远离你们。”她眼神漠然:“你可以跟着我,可以禁锢我,但是韩愈,你只会得到我的尸体。顾笙从此以后只为自己活,谁也休想掌控我的人生。”包括她的家人。

手宛如最无力的浮萍,落下时,他冲着她的背影厉声喊道:“顾笙,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

可她仍然选择了远走,仿佛这里早已没有让她怀念的人。

韩愈脸色苍白如人偶,脚步宛如千斤重,脸上湿湿的,他不承认那是眼泪。

泪眼中,她的身影渐渐在夜色中汇成一个小点,他告诉自己,她会回来的,她身上没钱,在这里又没亲人,她就算想走又能去哪儿呢?

梧桐树叶被风刮动着,韩愈仿佛回到了2007年春。

***

ps:明天大更,讲述六年前。

2006年11月末,美国旧金山。

这座城每天都会出现太多表情冷漠,行色匆匆的人,他们各司其事,衣着时尚或休闲,仿佛穿梭在深海里面的鱼,支离游弋,冷暖自知。

这一年对于顾行远来说,是充满噩梦的一年。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恩,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文书,以顾行远名义挪用客户委托事务所保管资金,涉嫌金额4000万美元。

肖恩眼见事情有败露迹象,一夜之间举家逃离旧金山。

顾行远遭合伙人背叛,无计可施之下和受害者达成“还款协议”,债主宽限一个月。4000万美元对于顾行远来说是一笔庞大的还款数目,周围朋友全都借遍了,再加上自己的积蓄,却筹集了不到1000万美元钤。

对于妻子沈雅来说,丈夫将近半个月都很少回家,难免有些担心,前往事务所看他,这才得知事务所出了这么大的事。

沈雅急的直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顾清欢。

“清欢现在是鑫耀总裁,几个亿她一定能拿得出来。”她紧紧的抓住顾行远的手臂,试图说服丈夫寻求顾清欢的帮助。

顾行远比谁都清楚,这些年来顾清欢在鑫耀是如何步步维艰,几个亿她确实能拿出来,但集团有着自己的运营模式,划出这么大一笔钱,势必会引起他人非议。但他又很清楚,一旦他拿不出来这些钱,债主将会把他告上法庭,如此一来,他不仅会失去律师资格,还要面临坐牢的危险。

就在他迟疑着是否要给顾清欢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地方检察官那里正式起诉顾行远。

此次起诉并非“挪用贪污资金”,而是涉嫌“欺诈罪”。

肖恩毕业于名校,在旧金山当地有着属于自己的社交圈,结交的大都是一些有钱的投资人。

2002年结交顾行远,之后合资创办律师事务所。有此做保障,闲暇时以慈善家出席募捐,以此吸引一些商人参与他的投资,并承诺投资方会收到高回报。

从2004年到2006年,肖恩打着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安全协议,用新投资人打过来的钱偿还上一批投资人,通过此等诈骗,携带巨款潜逃。

那真的是一笔巨款,就算顾行远日夜不休再活几百年也没办法挣那么多的钱。

当顾行远听到肖恩除了挪用保管资金,甚至打着事务所名义诈骗投资人,携款56亿美元不知下落时,当时就懵了。

肖恩逃了,顾行远自是脱不了关系。

起诉顾行远的那个人是债主中损失最大的乔治?加农。此番起诉,还钱已经不能解救顾行远。身为律师犯下欺诈罪,重判是跑不掉了。

庞大的数字早已让顾行远和沈雅双双绝望,顾行远怒火攻心,当天就住了院。

2007年1月下旬,顾行远收监,4月末,法院将举行赔偿听证会。

顾行远和沈雅之前说过,此事不要累及一双儿女,顾笙之前说过要去美国,被沈雅拒绝了,她从母亲吞吞吐吐的话语里误以为父亲病重,顾行远和沈雅又怎知07年一月末她会乘坐班机飞往美国。

阿笙抵达旧金山那天是个罕见的大晴天,阳光刺得人眼睛发疼。

机场出口,司机帮她把行李放进后车厢,见她嘴角笑容浅淡,眼神虽然疲惫却隐含期待,便用英文笑着问:“旅游吗?”

“不,探亲。”陌生的国家,使用着陌生的语言,因为有父母在,所以才会倍感温暖。

寻到顾家住址,那天沈雅开门看到顾笙,恍若梦中,初见亲人,积压多时的无助和绝望,瞬间决堤崩溃。

阿笙嘴角的笑凝住了,看到母亲就那么蹲在前方不远处嚎啕大哭起来。

那样的哭声,她听出来了,不是兴奋,而是恐惧和痛苦。

顾行远挪用客户保管资金,无法还款被起诉,按照规定,吊销律师资格证,监禁可能在10年以下。

若是上述一例案子还好,但肖恩卷款潜逃,虽是他一人行为,律师事务所却是他和顾行远共同所有,先前有过案列,发生在美国某州,有人诈骗投资人十几亿美元,结果被判监禁50年。肖恩携款56亿美元,顾行远数罪并列,最起码也在50年以上。

彼时顾城不知音讯,顾行远入狱,沈雅无计可施,唯一能为此事奔走的人只有阿笙了。

没来得及倒时差,阿笙很清楚,所有的问题全都出自于那个肖恩,下午奔走拜访跟肖恩关系亲近的人,这些人之前也被警察问过话,初见阿笙还算温和,一旦阿笙提及“肖恩”的名字必定会冷脸相待。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母亲也从别处刚刚回来,扯出一抹难看的微笑:“我早试过了,没用的。”

阿笙不害怕奔波,她怕的如此费心费力,到最后依然无法保全父亲。

回到旧金山的第一个晚上,陆子初打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白天积压的恐惧和痛苦在那一瞬间忽然化成了朦胧的湿意。

“想着你早该到了,怕你在调时差,现在才打电话过来,吵醒你了吗?”他声音里带着笑意,仿佛近在耳畔。

“没有。”她看了一眼厨房,母亲正在做饭,默默擦着泪,她突感无力,拿着手机走到了院子里。

陆子初轻声问:“看过你父亲了吗?身体怎么样?”

阿笙顿了几秒,在这几秒里,她想就算她把此事告诉给陆子初,他又能做什么呢?几百亿人民币,就算他是她丈夫,她也难以张这个口。问题的重点是,她对美国法律不熟,咨询了几位美国律师,父亲判刑是跑不掉了,不是还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还好。”她转移话题:“外婆怎么样了?”

“情况不太好。”他说着,对阿笙说:“忙完这阵子,我去看你。”

“好。”挂断电话前,阿笙说:“老人生病,你要多陪陪她

那晚,阿笙在外面的石阶上坐了很久,直到沈雅喊她吃饭。

餐桌上,她和沈雅都很沉默,半晌后,她对沈雅说:“不能指望肖恩了,明天我就去找乔治?加农,想办法说服他和其他投资人撤诉,如果赔钱能解决这件事,我可以借…”

沈雅“啪嗒”一声放下筷子,“借?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几百亿人民币,你以后怎么还?”见阿笙垂着头,但却停止了用餐,沈雅鼻子一酸,语气软了几分:“检察官已经受理案件,律师都说了,判刑是跑不掉了,那些投资人撤诉有什么用?”

说到这里,已有了哭腔。

阿笙拿着筷子搅着面,良久后自嘲一笑:“妈,我还能怎么办呢?他是我爸,难道要我乖乖坐在家里,等着听证会召开吗?”

沈雅靠着椅子,只觉得浑身力气都被人抽走了。

时间倒回来,2007年1月下旬,美国洛杉矶。

这一日,韩愈和几位投资商外出打球,高尔夫球场与其说是打球休闲胜地,还不如说是生意洽谈最佳场所。

有人提及乔治,韩愈原本有些意兴阑珊,但他听到了“肖恩”,紧接着又听到了“顾行远”,微不可闻的拧了眉。

他对肖恩有印象,是因为肖恩除了是个律师,还是一位商人。曾对很多知名投资商畅谈过互惠投资大志,对待有意向合作的人,韩愈通常会事先调查对方,也是在那个时候才得知他和顾行远是合伙人。

后来因为各方面因素,虽然拒绝了肖恩,但有一点韩愈还是颇为触动的,那就是肖恩很孝顺,养母年迈住在疗养院里,他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前去看望她。

肖恩卷款潜逃,顾行远入狱,韩愈颇感意外。

那天打球结束,韩愈在办公室里伫立良久,对任洋说:“帮我订机票回国。”

1月18日晚,韩愈抵达t市,为什么会回国?顾行远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以为家人早已告知她,他以为她会…哭。

回去,也只是想看上一眼,她不曾知道,那一夜齐烈开车尾随,他坐在后车座是怎样看着她前往望江苑,又是怎样和陆子初交颈缠绵。

那样的痛直抵人心,搅得他血肉模糊,也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对她的占有欲和掠夺是渗入骨血的,并非刻意压制就能悉数淡忘。

他恨不得冲进别墅里,但冲进去之后呢?他该是怎样难堪的存在?

这一夜机场大厅,临上飞机前,他对任洋说:“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找到肖恩。”

07年2月3日,乔治亲自端了一杯咖啡递给韩愈,他和韩愈有过合作,彼此关系和每个商人朋友一样,不熟稔,但相处起来也不会显得太过陌生。如今他蒙受巨大损失,韩愈还肯和他来往,非常不易。

韩愈已经站在落地窗前很久了,乔治顺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望,看到楼下伫立的女子时,下意识皱了眉。

乔治朝办公桌走去,拿起内线:“顾行远女儿怎么还在这里?”

不多时,楼下已有人朝顾笙走去,赶她离开。

韩愈盯着楼下一景,喝了一口咖啡,“她怕是明天还会来。”

乔治好奇道:“韩先生和她认识?”

“不认识。”韩愈收回目光,走到一旁沙发上坐下,顾行远此次被指控参与骗局,怕是在劫难逃。

这天,阿笙前去探望顾行远,顾行远苍老了许多,一直在咳嗽。在美国,若有钱的话根据相应制度可以保释犯人出来等待受审,先不说保释金有多昂贵,事到如今他被人栽赃陷害,欺诈罪太过恶劣,根本就没有保释的机会。

顾行远认了命,握着阿笙的手:“阿笙,没人能帮我,牢狱之灾跑不掉了,事已至此,只怪爸爸遇人不淑,还是联系不到你哥哥吗?”

阿笙心里难过,摇了摇头。沈雅倒是联系上了徐秋,徐秋说顾城几日前就离开了,她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以后你和你哥哥要好好照顾你母亲…”顾行远说着,眼睛红了,低着头忍不住咳嗽起来,阿笙眼睛一酸,那泪险些砸落在桌面上钤。

她又何尝不知,就算找到肖恩,肖恩愿意承认罪责,无非是消除了父亲的诈骗罪。他是事务所合伙人之一,客户资金被挪用,他虽不知情,却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阿笙来说,父亲能够减刑毕竟是恩赐的希望。他已人到中年,哪里还有所谓的50年,就算有,只怕他也经不起牢狱折腾。

那天是个阴天,离开时狂风卷起,阿笙抬起手臂挡在眼睛上方,很快就有雨滴砸落,一场大雨轰然而至。

韩愈没说错,隔天乔治公司门口外,韩愈坐在车里果然等到了阿笙,齐烈问:“接下来要去哪儿?”

2月4日,韩愈去了一趟顾家。

那天他对沈雅说了什么,很多年后沈雅都忘的差不多了,她只知道倒给韩愈的那杯茶,他从头到尾喝都没喝过,离开前他说:“肖恩在我手里,我可以让他自首认罪,但前提是我要你女儿。”

当晚阿笙回来,手臂有擦伤。

沈雅追问,她只说不小心跌了一跤。也确实是跌倒了,眼见乔治离开公司,她急于上前,推搡中起了小摩擦。

沈雅没多问,晚上见她低头发短信,眸色微闪,问她:“你爸爸说,你在国内交了男朋友?”

阿笙抬眸看着沈雅:“对,他最近比较忙,过一段时间他会来美国亲自探望你和…爸爸。”听母亲问起男朋友,阿笙原本心情松阔了许多,但说到父亲,心事难免沉甸甸的。

沈雅沉默吃饭,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这天晚上母女同睡一床,沈雅摸着阿笙的头发,轻声问她:“你很爱他?”

这是母亲第一次过问她的感情,对此阿笙多少有些别扭,但终是低低的“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对母亲说:“他对我很好,你若见到他,一定会很喜欢。”

沈雅轻轻抱着她,脸颊贴着她的发,“睡吧!等你睡醒了,明天我们一起去看你爸爸。”

被子上散发着阳光味,入睡前,阿笙还在想,哪怕身处绝境,她也不能放弃希望,明天她还会去见乔治,如果他肯松口同意赔偿,她可以找姑姑,可以找子初…

晚饭时和陆子初通电话,他说:“有事给我打电话,只要用钱能解决的事,就都不是大事。”

这话他本来说着无意,无非是想到顾行远住院,怕顾家手头紧,这才委婉说出这番话宽慰阿笙,却不曾想如此贴合顾家目前困境。

可问题的关键是,纵使把钱全部归还给投资方,父亲依然要承担指控。

把脸埋在母亲的胸前,试图遮掩泪意。现如今顾家只有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也只有她可以依靠了。

07年2月10日是小年夜,距离顾笙最后一次跟陆子初通话已经过去了6天。这几日陆子初给顾笙打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

想到顾行远病重也说不定,再见外婆这几日病情比较稳定,便买了机票飞往美国。

顾家住址他是知道的,阿笙曾对她说过,抵达旧金山那天是上午,敲门多时,未见有人开启,猜想他们可能不在家,便在外面等着。

这一等没想到竟等到了黄昏,期间有人从他身旁走过,抬眸看了一眼顾家,嘴里嘟囔道:“这两天终于消停了。”

陆子初微微皱眉,透过院墙,只能看到顾家二楼一角,覆盖着厚厚的窗帘,颜色很暗,什么也看不到。

这句话他并未在意,母亲给他打来了电话,问他在哪儿?

他说:“国外。”

“见顾笙?”电话那端韩淑慧了然于胸。

“嗯。”

韩淑慧并未多说什么,挂断电话前对陆子初说:“明天晚上你外婆做手术,你要记得赶回来,别误了时间。”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抬起手腕查看时间了,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莫名烦躁。他注定不能在这里久待,心想着若是见不到阿笙,只能等外婆动完手术再过来一趟了。

天色渐暗,沈雅回来,离得很远就看到有人站在家门口。

走的近了,才发现那是一位长相清隽的年轻人,实在是太俊,她走到门口时,又朝他看了看。

陆子初这时候也在看沈雅,见她要开门,已经猜测到了她的身份。

“您好阿姨,我是陆子初,阿笙男朋友。”说这话时他面带微笑,态度更是得体有礼。

若不是天色昏暗,陆子初或许能看到沈雅微变的脸色。

但那天沈雅平复情绪,看着陆子初,温和道:“子初是吧?我听阿笙之前提过你,你是来找阿笙的吗?很不巧,她哥哥在外地,前两天她外出找她哥哥,指不定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陆子初顿了几秒,笑道:“阿笙手机没带吗?打电话好像一直都在关机。”

“留在家里了,这孩子跟她哥哥一样,有时候做事容易丢三落四。”

陆子初笑了笑,想到阿笙,其实很想对沈雅说,阿笙是一个做事很细致的人,虽然有时候会丢三落四,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可爱?

这话终究无法对沈雅说出口,看着沈雅,声音沉稳:“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去医院看望一下顾叔叔。”

沈雅歉然一笑:“你顾叔叔已经睡了,精神不太好,下次吧!”

想了想,陆子初说:“也好,我急着回国,如果阿笙回来,麻烦阿姨告诉她,我来找过她,如果可以的话,让她给我回个电话。”

“好。”

夜色下,沈雅站在门口,看着陆子初一点点的消失在她的视野里,心里忽然很难过,转身开门,死死咬着唇,才不至于让眼里的泪意转瞬滑落。

就在今日,她刚刚才见过韩愈:“能不能放过我女儿?我把命给你,你让肖恩自首好不好?”

韩愈冷冷的看着她:“你的命很值钱吗?”

沈雅在晚辈面前失声痛哭,她没办法了啊!

陆子初不曾知道,07年,被他忽视的顾家二楼,在那层厚厚的窗帘掩饰之下,顾笙蜷缩在地上,高烧数日,因为先前几天不停哭喊,以至于嗓音短暂失声,昏迷了大半日。

这天晚上沈雅做好晚餐,准备了感冒药,上楼端给阿笙。

她进去的时候,阿笙靠着床腿,死死的盯着她,因为高烧,眸光锐意退减。

“你还是不是我妈啊?”

那声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发出来,弱的几乎听不见,但她分明用足了力气,以至于憋得脸色通红。

沈雅只觉得内心惨淡,把食物放在一旁的桌案上,上午离开前,她端给阿笙的午餐,阿笙动也未动,起先她在房间里大吵大闹,但凡能看到的东西全都被她愤怒的摔碎了,她哭着拍打着房门,她一声声的叫着:“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说到最后,语气愤恨无比:“你放我出去。”

邻居以为家里住进了一个疯子,阿笙把楼上窗户给打碎了,铁栏杆束缚了她的自由。

5日清晨之前,她又怎知,一大早醒来竟会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囚禁在了房间里。

起先沈雅隔着门劝她:“等你结婚了,就会明白,再伟大的爱情也抵不过柴米油盐。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只要你肯嫁给韩愈,你父亲至少可以早点出狱,他爱你一生,你就为他牺牲一次吧,算妈妈求你了。”

“你把韩愈叫来,你把他叫来——”这是高烧前,她嘶吼出声的最后一句话。

“你还是不是我妈啊?”

空荡荡的房间里响起阿笙微不可闻的嘶吼声,沈雅站在原地看了她一会儿,这才端着碗上前。

蹲在她面前,沈雅舀了一勺粥,就那么递到阿笙嘴边:“来,吃完饭,把药吃了,然后好好睡一觉…”

话语未曾说完,阿笙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抓住沈雅手中的瓷碗,狠狠朝墙上摔去。

“啪嗒”一声脆响,碎碗伴随粥饭混合在一起,墙壁一角尽是狼藉钤。

就在沈雅还在晃神之际,阿笙挣扎站起,直接朝门口冲去,沈雅一惊,已经伸手牢牢从后面抱住了阿笙。

“阿笙,你让妈妈怎么办?你忍心让你爸爸后半辈子全都搭在监狱里面吗?我昨天去看他,他咳嗽越来越严重,我真怕他会熬不下去…洽”

沈雅说着,脸贴着阿笙的背,失声痛哭起来,“我知道你恨我,可我有什么办法?你来之前,我什么办法都用尽了,只有肖恩出面,你父亲才能轻判,50年以上,50年以上…”沈雅一连重复了两遍,声音一遍比一遍重,到最后痛声道:“你忍心吗?”

阿笙腰被沈雅箍住,她只觉得仿佛要断了一样,眼前头晕眼花,她张着嘴,想说些什么,嗓子却发不出声音来。于是所有的愤恨全都转化成了恼怒,锋利的指甲嵌进沈雅的手背上,沈雅闷哼一声,却执拗不肯松开。

在沈雅身上,伤口有多处,都是阿笙每次趁她送饭或离开时,试图逃跑,两人起了争执撕扯,纵使阿笙在最愤怒的情况下依然不忍对沈雅做出过激行为。

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来美国之前有一段时间里,纵使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偶尔也会觉得浑身无力,嗜睡,很容易就感到疲乏。

她的力气就算没有沈雅大,应该也差不多,但被关之后才发现力气究竟有多微弱,撕扯一会儿就会觉得累。

如今喘不过气的感觉又来了,也许是接连两日没有好好吃饭,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哇”的一声,竟吐了出来。

胃里本没有东西,她这么一吐,沈雅也慌了,也没来得及扶她去洗手间,任由她在卧室里吐得天昏地暗。

眼见她吐得这么厉害,沈雅锁了门,慌不择跌的找医生去了。

灯光明亮的室内,照着地上方才呕吐出口的秽物,阿笙摇晃着站起身,一步步走到门口,摇了摇门,随后拿起一把椅子,使劲的砸向房门。

“砰”的一声响,门纹风不动,椅子却反弹过来,砸到了阿笙的腿。

钻心的疼,轻飘飘的身子退后几步,从什么时候起,她竟成了犯人?

沈雅回来时,医生见满室狼藉,也没多想,沈雅在请医生来的路上,就曾对他说过,她女儿受了刺激,在家静养。

是一位中国老中医,沈雅以前看病一般都会找他,所以这次才会请他出面看诊。

阿笙根本就没有让他近身侧,她手里拿着摔碎的碗片,就那么横在脖颈边,她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了,她没病,也不允许任何人给她看病。

沈雅担心她做傻事,连忙和医生出去了。

待房门关闭,手中的碗片终于落地,她浑身没力气的瘫坐在了地上。

就在刚刚不久,她忽然预感到了什么,她已很久没有来月经了。

在国内,她和陆子初虽然每次都会事先做好安全措施,但难保有时候疏忽忘了,算算日子,怕是有两个多月了。

放假前她忙着出国和毕业,以至于遗漏了很多细节,现在想想,有人怀孕会呕吐,有人反应正常,她大概是属于后者。

这么一想,心里竟是一半酸,一半甜。

现如今她囚在这里,多日没有联系,他在国内也不知道会怎么想。

医生的到来让她寒了心,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给她检查身体。

母亲现如今为了救父亲,如果得知她怀孕,一定会想方设法打掉她的孩子。

在美国,很多州是不允许做人~流的,堕胎等于犯法。是谁说的,有法律的地方,就会有犯罪。

不允许,并不代表母亲不会寻找其他法子,这是她和他的孩子,虽然不知道能保多久,隐藏多久,但毕竟是一条小生命。

这么一想,竟是无望到了极点。

阿笙这边正伤心着,想到孕妇伤心,对孩子并不好,又连忙抬手把泪擦了。

两日没有吃饭,她没关系,但孩子不能饿着,她又挣扎着站起来,扫了房间一圈,墙角粥饭被她打翻了,她觉得可惜,好在托盘碗里还放着四个小笼包。

拿在手里,也不嫌凉,一口一口吃着,直到现在她还心存希望,等她身体好一些,她就想办法逃出去。

可谁知,没过两天沈雅就请人打了暗格,饭菜专门从那里递进去,阿笙把手伸出暗格,想要抓住沈雅,沙哑着嗓子,发出模糊的咆哮声:“你这是在犯法,你有什么权利囚禁我?”

沈雅说:“你好好冷静一下,4月末之前,你必须要嫁给韩愈,要不然你父亲后半生就真的完了。”

“你把这事告诉我爸爸了没有,他知道你这么做吗?我也想让我爸爸出来,但你这样对待我,不公平。”声音艰涩,她说的很慢,不确定沈雅究竟有没有听清楚她都在说些什么,她感觉发出这些声音的人不是她,倒像是从地底下渗出来的。

沈雅长时间不说话,很久之后,她才开口:“阿笙,什么叫公平呢?只有韩愈知道肖恩在哪里,他如果不自首,你打算为了爱情牺牲你爸爸吗?”说着,似是想起了那些旧时光,那里面必定有一个顾行远,因为沈雅眼睛湿了,嘴角第一次流露出冷意来:“为了你所谓的爱情,放任你父亲生死不管不顾,你怎么对得起他?你想想这些年他都是怎么对待你的?顾笙,做人不能忘恩负义。”

阿笙心里仿佛被扎了一下,她这都开始忘恩负义了,她何尝不想报答父亲,但报答不该是这样的方式,就算她嫁给韩愈,父亲减刑,他在狱中知道,只怕也会痛不欲生,自责不已。

她不再说话,她问自己,什么叫孝?所谓孝顺,就一定要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吗?所谓孝,是不是要把她自己投入烈火,焚烧殆尽,才能名垂青史,引人颂赞。

她没那么伟大,得遇陆子初,只想和他平安到老。爱情不就应该如此吗?她以前看待爱,只觉得美好,现在却觉得可怕。

她没想到有一天父亲出事,到头来却需要韩愈出手搭救,当然这种搭救是需要代价的。

她有时候会想,他还是她认识中的那个韩愈吗?

见到韩愈是在三月末,阿笙腹部已经凸起,穿着宽松的衣服,再加上她有意遮挡,完全看不出来。

这一次,母亲终于把她放了出来,纵使如此,她在客厅里坐着,母亲也不忘警惕,站在门口不远处,早已做好准备,如果她冲出去,绝对能够随时堵截她。

她笑了,不知道是她快疯了,还是母亲快疯了。

韩愈那天穿了一件白衬衫,她下楼前,他负手站着,袖子挽到一般,听到脚步声,转身看她。

她还跟以前,除了气色不太好之外,整个人跟原来没两样,

在她靠近时,韩愈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他是很想碰她的,但终是把手插在了裤袋里,率先走到沙发前坐下。

“坐。”他说。

阿笙产生了错觉,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而她…她险些忘了,这里也不是她的家。

她最终还是坐了下来,站的时间久了,怕被人看出端倪,但坐着,却能让她觉得安全许多。

阿笙说:“我以为2月份的时候你就会来找我。”

“你没给我回复,我可以一直等下去。”他看着她,一双黑眸里面闪烁着火光,热的像是一块烙铁。

她眼眸沉沉的看着他:“你话没说完。”

“我还需要说些什么吗?”他扯了扯唇,似笑非笑。

她模仿他的语气:“我可以一直等下去,但你确定你父亲能等吗?”

“学的很像。”他这么说着,竟真的笑了,“在这世上,还是你懂我。”

阿笙静默了一会儿,问他:“你觉得我会答应你吗?”

“现在不答应,不代表以后也不会答应。”他端起茶壶,帮她添满。

她说“不用”,茶杯被她推到一旁。

韩愈放下茶壶,挑眉问她:“怕我下毒?”

“这里是顾家,你还不至于这么明目张胆。”倒是亲人,疼她至深,伤她更深。

抬眸看了一眼沈雅,走到现如今这一步,沈雅对痛苦和歉疚早已麻木,更对阿笙的顽固彻底寒了心。

阿笙手指缓缓握紧,对韩愈说道:“我顾笙没什么本事,但生平最恨别人威胁我。我爸爸如果出事,是我不孝,可是韩愈,我宁愿以死谢罪,也不会嫁给你。”

韩愈倒也没生气,他若那么轻易暴露喜怒,那他就不是韩愈了,听了她的话,反问道:“不嫁给我,嫁给陆子初吗?”

“我若不嫁陆子初,又怎会嫁给你?”

“你倒是痴情,但他知道你在等他吗?”他端起杯子,透过茶沿看她,见她一脸漠然,从裤袋里掏出一只手机来。

那是她…当初陆子初买给她的手机。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阿笙心头蔓延,一直流窜到了四肢百骸,因为有了某种预感,心里突突的跳动着。

韩愈单手把玩着手机:“你应该谢谢我,每天帮你跟他报平安。”

“无耻。”

韩愈“啪”的一声放下杯子,“这话若是别人说,我怕是早就发怒了,但你说出来,倒像是打情骂俏。”

顾笙偏头望着窗外:“我不明白,像我这样的人,一身缺点,你究竟喜欢我什么?”

韩愈沉黑的眼睛盯着阿笙,看不出在想什么。

“我有说我喜欢你吗?娶一个人,一定是为了爱吗?”韩愈站起身时,整理了一下衣服,话语轻漫:“顾笙,你最好坚持下去,不改初衷,若是有一日撑不下去前来找我,我怕是会把你之前的坚贞当成是笑话一场。”

阿笙坐着没动,韩愈早已离开,直到眼前被阴影覆盖,她才抬起头,沈雅站在她面前,面色无波。

“我跟他接触过几次,看得出来是个别扭的男人,只要你肯对他服个软,说不定他真的会帮你父亲。”

“…”阿笙抿唇,没说话,似在隐忍。

沈雅继续说:“他是真的喜欢你,今后你跟他在一起,他不会亏待你,你…”

阿笙终于抬眸看着沈雅:“如果现在不是21世纪,我们生活在古时候,你是不是还打算把我卖到妓~院里,以身抵债?”

“啪——”

阿笙身体仿佛掉进了冰窟里,倒也不觉得脸有多疼,她没想到沈雅会打她,沈雅也没想到一巴掌就这么下来了。

她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心,这还是她第一次打顾笙,就连自己也惊呆了。

阿笙自嘲一笑:“这一巴掌我受了,因为你是我母亲,生我养我一场,所以我不还。但是妈,我就问你一句,你是不是要把我逼死才甘心?”

沈雅默然半晌,泪水竟流了一脸:“好,我不拦着你,你走,只当顾家没你这个女儿。”

阿笙抿着唇,看了沈雅好一会儿,竟真的咬牙转身朝紧闭的门口走去。

她这边还没走到门口,沈雅已经冲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竟生生的朝自己的小拇指砍了下去…

“妈——”

阿笙抢夺不及,伴随一道凄厉的惨叫声,沈雅颤抖着音,狠声道:“顾笙,只当我生了一个白眼狼,你滚——”

阿笙看着那只血涔涔的断指,心一直往下沉,往下沉…

时至今日,她终于发现,顾家最狠的那个人往往是看起来最温顺的人,譬如说她母亲。

她并不是一个良善的人,阿笙自己是知道的。

她也曾说过,这世上有很多东西远比爱情还要重要,比如说亲情。为爱情牺牲亲情,还是为亲情牺牲爱情?诸如此类的问题从未过脑,她在赌。

母亲不了解韩愈,她虽说了解不深,但毕竟还是共处多时。

犹记得,韩永信和常静双双离世,韩愈站在医院里,那些隐忍的眼泪,她至今不忘。她在想,他是一个把血缘亲情看得很重的人,要不然也不会痛恨姑姑,远走国外。

这样一个人又怎会真的拿亲情要挟她,他能做到在最后一秒漠然相待,视若无睹吗?

眼看就要四月了,日子跌跌撞撞往前飞奔着,四月末正在无声逼近钤。

身处这样的境地,她已无路可走,母亲用一只断指捍卫了她的丈夫,昭显了阿笙身为女儿的绝情。

她不肯把手指接上去,她要让顾笙每次看到都活在愧疚里。

那道门阿笙最终没能走出去,仿佛重拳砸在胸口,呼吸全都被人给夺走了。一股无从发泄的哭意从喉中涌出来,逼得眼眶中有温热滑落。

她知道母亲不是在开玩笑,只要她前脚离开,母亲后脚就会自杀。

看出来了,父亲在她眼里是家庭的主心骨,是她的精神支柱,为了他,她可以变成一个决绝的女人。

——母亲说:“你以后嫁人,对方有钱没钱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是不是真心待你。”

——母亲说:“阿笙,以后有了男朋友,一定要领回家让妈妈过过目,若是不如意,说什么也不能让你跟着他吃苦受罪。”

——母亲说:“顾笙,做人不能忘恩负义,感情可以慢慢培养。”

明明不愿去想,但想到“以后”的今天,却是满口的甜腥。

那一刀剁下去的不是沈雅的手指,而是她们连接在一起的母女血缘,纵使此事尘埃落定,她和母亲怕是再也回不到最初了。

断指的失去,演变成了最无情的控诉:顾笙,瞧瞧看,你是多么没心没肺的一个人。

为什么不能再等等呢?

阿笙一直以为事情还没到最绝望的时候,一直以为韩愈用恶包裹了内心对亲情的善,但她忘了,她生活的世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

从二月份到3月末,韩愈之所以未曾现身,是因为还不曾找到肖恩,他用一个最完美无缺的谎言成就了顾笙接连两月的囚禁。

真正找到肖恩是在4月中旬,为了引肖恩现身,韩愈费尽周折。

任洋问他:“就为了一个女人?”

韩愈没说话,他曾对欧阳浨说过:“如果你过得不幸福,根本就不能眼睁睁看着你爱的人比你更幸福。”

他也曾说过:“每个人都对得不到的东西充满激情,为了这样东西,他可以像疯子一样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求。”

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喜欢顾笙,仿佛是一种病态。

当然,他不可能把时间全都花费在寻找肖恩上,t市还有一场久违的商战即将上演。

任洋说:“许晓这个人,您听说过吗?”

想了想,韩愈说:“鑫耀法律顾问?”

“她是君尚律师事务所的人,应该是看出鑫耀账面资金有问题,这几天听说陆子初也开始介入此事。”这是一场策划多时的商战,幕后者不动声色操控着全局,鑫耀不曾想到韩愈会在国外对韩氏企业开刀,庆誊更不曾想到,一直向他们“无意”走漏商业机密的人会是鑫耀少东。

最大的赢家是韩愈,他用一场最完美的隔岸点火,完成了鑫耀和庆誊的自相残杀。

鑫耀是韩氏企业,有一天却被冠上顾姓,他觉得讽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韩愈为此策划多时,由不得有人从中作梗,尤其那人还是陆子初…...

“别小瞧了他。”韩愈沉默片刻,微不可闻的呢喃道:“我只差两个月,想办法支走陆子初,他若在必定坏事。”

忘不了医院里父亲僵硬的尸体,忘不了母亲狠戾的死亡,他早已被亲情抛弃,这世上他最爱的两个人,先后在他眼前离世,现如今他问自己,他还剩下什么呢?

身处黑暗太久,若是有阳光曾经照耀过他的生命,他会感到弥足珍贵,巴不得紧紧抓在手里,一辈子不舍不弃。

顾笙若是朝三暮四的女人,他必定不会多看一眼,但有时候却宁愿她是一个多情的人。始终坚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刚开始不喜欢他不要紧,但日子久了,待她死心,就会慢慢忘掉陆子初,安稳度日。

所以在顾家,他说他会等她回心转意,是发自内心的。

打着肖恩的名义,一步步逼压顾笙嫁给他,有错吗?他只不过是把无偿付出换成了等价交换,谈不上卑鄙。

可他注定是要卑鄙一回了,顾笙的不肯妥协,想必还在心存侥幸,以为他会在最后一秒妥协。他比她年长7岁,多出来的七年至少让他学会了察言观色,揣摩人心。

亲情绑架不会让她对爱情妥协,同样的爱情绑架更加不会让她对亲情妥协,两者分开,她是一个无坚不摧的人,但若两者同在,天平失控,顾笙该何去何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如此费尽心思,如此步步迫压,如此执拗难弃,无非是因04夏天,那天阳光很好,他站在阳台上,而她刚好坐在花园椅子上看书,他喂养多年的牧羊犬趴伏在她脚边,很乖顺。

他忽然间有种错觉,仿佛他们早已在一起生活多年。

韩老太太动了手术,尽管如此情况还是很不乐观,老太太活到这把岁数,无非是希望每天能够多和亲人相处,她对韩淑慧说:“我身体怎么样,我自己很清楚,就这么走了,也没什么可惜的,就是放不下阿愈。这座城是他的伤口,我不强求他回来,但我死了之后,他只有你这个姑姑可以依靠了,你要好好待他,凡事多包容。”

韩淑慧紧紧握着老太太的人,应了她的话,眼睛却红了。

“医生说了,你会长命百岁,别说丧气话。”韩淑慧试图安抚母亲。

老太太只笑不语,她能感受到身体究竟有多衰败,纵使还能多撑几年,这副身体怕是再也不复从前。

这一日想起阿笙,想起那孩子的傻气,心里竟是温暖一片。

她对陆子初说:“我暂时也不会有什么事,你不要每天都守着我,阿笙父亲身体不好,你去看看他,不要失了礼数。”

其实早该前往美国了,一方面是因为韩老太太,一方面是因为鑫耀内部资金调度流向…就像是毛钱团,找出其中一头,拉扯间棘手问题越来越多。

阿笙电话打不通,偶尔会有短信传来,若不是诸事绊住,怕是早已在美国了。

4月下旬,有关短信也终将石沉大海,给阿笙打电话,没想到这次却接通了,是阿笙母亲:“我们搬家了,阿笙大概因为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所以才会没跟你联系。”

出国前,陆子初对顾清欢说:“鑫耀屡屡受创,利益被庆誊和其他几家投资公司瓜分,这些投资公司里面,你要格外小心庆誊。”

4月19日,飞机降落旧金山,陆子初打开手机,顾家新地址已经被沈雅发了过来。

看到这样一条住宅地址,摆放在现实生活中,谁会像神经病一样研究上大半天,起疑查询?那是悬疑电视剧或是电影才会出现的镜头。

那时候,他心心念念是顾笙生病了,哪里会知道顾家早已变了天,沈雅身为一介家庭主妇,在巨额资金重压下无力自救,投资商和担保人每隔几天就会上门闹事,她承担了多少的恐惧和不安。

那些天文数字让她难以喘息,丈夫即将面临的刑罚让她痛不欲生,她能指望谁?又该指望谁?唯一的救命稻草,只有她女儿了。

在她把新地址发给陆子初之前,她刚刚和肖恩见过面,她哭着打骂肖恩,她捂着脸,那些泪汹涌滑落。

“肖恩,你这个混蛋,你让我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韩愈站在窗前,眸色冷淡。

人活一世,若不想别人对你狠,就只能在此之前先对别人狠。

两者相较,他选择了后者。

这一日,旧金山阴雨绵绵,微开的车窗里,有雨水飘了进来,扑打在陆子初的脸上,微微清凉…

得知陆子初出事,已经是晚上了。

阿笙不曾知道4月19日,沈雅在楼下哭了很久,她觉得自己是个罪恶的人,死后必定要下地狱。

阿笙更加不曾知道,4月19日,阴雨缠绵,“顾家新宅”凝固了陆子初的职业生涯。

阴雨中,男子穿着纯黑衬衫,眉目如画,就那么醒目的站在“顾家”客厅里,眼睛浓郁的像是装了几世纪的夜色。

若不是在院外看到沈雅站在楼上向他招手,他怎会轻易登门,若不登门,又怎会闻到那满院的花香?

像是一场最可笑的闹剧,面前是被他“殴打重伤”的私宅男主人,身后是报警赶来的警察铫。

在美国,私闯民宅是重罪,曾经有人误闯,被主人开枪射杀,法庭宣判主人无罪。这只是其中一项案列,美国法律是判例法。各州法律不同,并不代表私宅主人可以肆意枪杀闯入者。

对的,他成为了闯入者。

沈雅说:“我不认识他。”

陆子初没说话,盯着沈雅和私宅主人,眸子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威压。

如果上次沈雅看陆子初,觉得这个年轻人长得很俊,那么这次就是说不出的骇意。

她看到的仅仅是他的侧影,轮廓分明,却带着上位者特有的阴沉和失望,就是那样的气魄让沈雅察觉到了他内心最深处的阴戾和愤怒。

可他明明是于动无衷的,越是平静冷漠,就越是怒火喷薄。

多年后,沈雅才明白陆子初的可怕,他对陷害他的人从不心慈手软,他可以把私宅男主人逼得家破人亡,却独独放过了一个她。

她永远都忘不了,陆子初离开前,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说你不认识我,那么发到我手机上的住宅短信,可以证明你认识我吗?”

说这话时,他用的是中文,沈雅腿骨发软,心头涌出了前所未有的凉意。

沈雅的不安一直维持到了20日,外面风平浪静,陆子初没有公开短信内容。她不了解陆子初,但韩愈了解。

沈雅是顾笙母亲,陆子初纵使再如何愤怒,但想到顾笙,总归是留了几分情面。

那条短信,其实也说明不了什么,沈雅只发来了住宅地址,她不是私宅主人,只能称得上是客人。

陆子初不被主人邀请,擅自入内,总归是陆子初“不对”。

当天,陆子初随时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百思不得其解,他和沈雅何来这么大的仇恨?

这天,阿笙站在窗前,楼下街道里有一群小孩子正在玩耍。

她摸着凸起的腹部,最近精神越发不好,父亲听证会在即,她又怎能做到真正的无动于衷?

仿佛被人抛在案板上的鱼,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雨水顺着房檐缓缓往下流淌,宛如一缕缕透明丝线,很漂亮。

窗户被她打烂了,她把手伸出去,雨水很柔软,忍不住在想,若是孩子出生了,皮肤一定很白,因为他/她的父母都不是肤色偏黑的人。

陆子初想要一个女儿,但她却想要一个儿子,孩子有着和他相似的容貌,拥有灿烂的笑容。

这么想着,好像孩子已经出生了…

得知陆子初私闯民宅,阿笙站在那里,良久未动。

韩愈说对了,顾笙一改初衷,深夜前去酒店,就那么狼狈的出现在了他面前。

阿笙错了,她以为韩愈是一个把亲情看得很重的人,但他却能狠心对待陆子初,又怎会搭救她父亲?

之前的奢念彻底被粉碎,她想起父亲漫长的刑罚,想起陆子初…

两个她深爱的男人,舍谁,保谁?身心仿佛被撕裂成了两半,恨不得直接死了算了。

酒店房间里,任谁都看出阿笙动怒了。

“韩愈。”短短两个字从阿笙唇齿间迸出来,宛如最锋利的寒芒。

韩愈坐在窗前的夜视灯下看书,没有起身,甚至没有多看阿笙一眼。阿笙来之前,他已经通过电话讲明了,私宅主人正在考虑是否起诉陆子初,陆子初的职业生涯能不能保得住,一切取决于阿笙的态度。

“你嫁我,你父亲罪责有人承担,我会找最好的律师帮他打官司,陆子初也会安全无虞。”韩愈翻动书页,牵起了唇角:“顾笙,买卖不划算吗?”

阿笙眼神可怕,支撑着身体,就那么死死的盯着韩愈,似乎只要他多说一个字,都能在瞬间击垮她已经散落的坚持。

多么可怕的一个人,知道她在乎什么,他就要摧毁什么。

父亲和陆子初双双遭遇噩耗,父亲年迈渐老,让他余生在监牢里度过,她怎么忍心?

陆子初还年轻,他在事业上是那么出类拔萃的一个人,她怎么能毁了他?

不到四月末,她就已经被韩愈和母亲逼到了绝路上。

明明是奢侈明亮的酒店套房,阿笙却觉得气氛宛如死寂的坟。

她狠狠的掐着掌心,那一刻她听到她的声音,压抑、绝望、愤恨、无奈…

许久许久之后,阿笙涩然一笑:“好,我嫁给你,你现在就让肖恩自首,不要起诉…”

“子初”两个字,她却是再也说不出口,一股腥味冲上喉咙,太过刺鼻,逼得她眼泪哗哗的往下落。

终究还是在韩愈面前哭了,就这么哭吧!他胜利了,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欣赏落败者的惨烈,见到她屈服痛苦,他若能心里好受一些,也许会对父亲和子初宽容相待。

韩愈不说话,终于从书中移开眸子,看向一旁的落地窗,那里有一道暗暗的人影蹲在地上…

韩愈眉梢微不可闻的抽动着,心里仿佛住进了一只吃人的猛兽,吞噬着他的喜悲。

为什么看到她这么痛苦,他还是不愿放开她的手,只因他知道,一旦放开,那么今生今世,他只能永远沉潜在地狱里,再也不见丝毫阳光。

像他这样的人,不该拥有情爱,一旦拥有,注定将是一场天翻地覆的劫。

“我订了票,直飞洛杉矶,你和我。”声音冷淡,宛如最平静的叙述。

“好,好…”宛如吔语,微不可闻。

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你脖子里戴着一枚戒指,我不喜欢,取下来还给陆子初。”字音隐隐加重。

许久之后,阿笙终于有了动作,抬手摘下脖子里的戒指项链,动作麻木,仿佛被人逼进了黑暗里,抚摸着里面的“与子偕老”,脸色白的煞人。

她像是一个被韩愈操控的人,意识受他支配,现如今,她还有什么呢?原以为,即便身处最糟糕的情况之下,她至少还有亲人可以依靠。

一切也只是以为。哥哥毫无音讯,父亲入狱,唯一可以相守诉说委屈的母亲却采取了逼压。

没关系,她还有孩子,他/她长在她身上,很多话她不说,他/她都知道。

韩愈问:“有什么话要对陆子初说吗?”

“无话。”

那枚摘下的戒指,她和韩愈彼此心知肚明,一定会落入陆子初的手中,还用多说什么呢?

答应嫁给他的那一刻,她的爱情就已经死在了身体里。如此,说或不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就算有话要说,当着韩愈的面讲出来,他怕是要讥嘲许久。何必。

“那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韩愈站起身,身影笼罩在角落的阴影里,显得越发隐晦孤漠。

“如果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身为人妻,有了子女,你还会…”

他已经打断了她的话,笑了一下:“你说的如果不成立,你的丈夫只能是我,肚子里也只能孕育我的孩子。别人?那个别人是谁?”

最后一句话他问的很轻,似乎只要她敢说出名字来,他就会张开獠牙将对方咬碎,吞吃入腹。

阿笙想,幸好来之前她找布把腹部缠了几圈,若是被他发现端倪,指不定会生出什么祸端来。

她这都快赶上演悬疑大片了。

夜间飞机,任洋开车送她回顾家取东西。

变相守着她,他们也太高估她了,她如今就算想跑,为了孩子,怕是也跑不远。

车内,沈雅说:“等你爸爸的事告一段落,我去看你。”

阿笙语气讥讽:“不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若真为我爸爸着想,最好不要告诉他,我嫁人了。他经不起这刺激。”

听了阿笙的话,沈雅竟是悲从心来,鼻子一酸,险些流出眼泪来。

结婚那天是个大晴天,原以为繁琐的手续,想不到早已被他准备齐全,阿笙那时候才知道,这场婚姻绑架,他已策划太久。

只是登记结婚,没有婚纱照,没有宴请宾客,看得出来他很不喜。回去的路上,他对她说:“等忙完这阵子,我们把婚礼给办了。洽”

他想着不能亏待她,她却想着,今天的太阳怎么就那么刺眼呢?烫的眼睛直疼,委屈的一度想落泪。

他让她把戒指归还给陆子初,她归还了;他让她通过手机录音跟陆子初说分手,她说了。

——子初,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无心伤你,谢谢你给了我那么美好的一场梦,美好的我现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难受。你对我那么好,但我却要跟你分手。我爱过你,只是现在不爱了。终究还是我负了你,你可以恨我,但请不要拒绝爱情…子初,你要好好的…

过去真的像是一场梦,忽然从梦中惊醒,醒来她已嫁为人妇。

顾笙心里很清楚,对于陆子初的负疚感,她会铭记一辈子。

这场婚姻买卖,韩愈是买方,她是卖方。他说的对,她…并不吃亏。一桩婚姻,挽救了两个人的人生,值吗?

她咬牙告诉自己:值。

他说,私宅主人撤诉了;他说,肖恩主动自首后被关押起来,他会找最好的律师为顾行远打官司,争取减刑提前出狱钤。

她麻木的听着,她觉得挺好,事情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们好,她就好。

跟随韩愈回到洛杉矶,她已很少再去想陆子初,每次想起,心就会隐隐作痛,那种痛仿佛瞬间就能让她窒息而亡。

她已不是一个人,签字结婚的时候,她问自己,若不是有了孩子,她只怕早已撑不下去了。

不动声色的把手放在腹部,现如今这个孩子支撑着她的人生。

对于顾笙来说,最让她觉得可怕的并不是结婚,而是怎样隐瞒孩子的存在。

韩愈又岂知她的想法,签字结婚,尘埃落定,装在他心底的兽,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彻底的沉潜深海。

他在想,如今她是他妻子,身份压制,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她自然也就收心了,而他需要的无非是时间罢了。

这一路上,已经成为夫妻的两个人,选择沉默的同时,各自心怀鬼胎。

别墅装修是典型的欧美风,颜色厚重浓郁,窗帘和地毯多是选用布艺,暖色系,有家的感觉。

当韩愈兴致勃勃带着阿笙参观书房时,她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不愧是兄弟。

想到这句话,自己倒是自嘲的笑了。兄弟?殊不知最亲的人往往是伤“他”最深的人。

满面墙都是书,有专业的梯子放在一旁,在他胸前位置那里摆放着一排泰戈尔诗集,他说:“放在这个位置,以后你取书会方便一些。”

见她望着窗外,似是没听到他的话,他伸手过去。这边刚摸到她的发,她就反应极大的抬起手臂挡了回去。

他眸色沉沉的盯着她,停了几秒这才收回手,并不说话;阿笙并不觉得尴尬,只觉得受了惊:“卧室在哪儿,我累了。”

把她带到卧室,他似是有事要忙,那位叫任洋的男人站在卧室门口叫了他一声,离开前,他说:“你先休息,晚上一起吃饭。”

双人床,让她觉得尤为恐惧,即将入夏,夜间穿着睡衣,他若和她同床,迟早会发现她怀孕这件事。

晚上吃饭,她早已过了呕吐期,在旧金山的时候,每天关在房间里,她尽量每天都往好的方面想,看温暖的书,希望孩子出生后会变成一个温暖的人。

母亲端给她的饭,纵使没有食欲,她也会强迫自己去吃,吃了吐,回来后接着吃,她多怕孩子会营养不良。

在房间里一遍遍的走着路,试图让自己变成一个平静温和的人。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她算了算日期,大概七十天左右。时至四月下旬,将近五个月。

她很幸运,因为她害喜不像其她孕妇那么严重,没有变胖,除了时常会感到腰酸背痛。

午夜梦回,梦见她回到了望江苑,陆子初带她去做产检,亲自下厨给她做饭吃,她在梦里吃的欢喜,现实中却沾湿了枕头。

韩愈夹了菜放在她碗里:“吃完饭我要去趟公司,有事情让家佣给我打电话。”

她松了一口气,他不回来,让她安心了许多。

实在不愿睡在床上,连鞋也没脱,和衣躺在了沙发上,耳力警觉,但凡有风吹草动,就能让她马上苏醒过来。

——子初,我怀孕了。这个生长在腹腔里的小生命来的很不是时候。我被关在封闭的房间内,彷徨、不安、惊喜、期待…各种情绪矛盾的积压在一起,纷沓而至。我虽不良善,但也不是一个无情的人,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想不明白。

——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我已经失去了你,不能再失去他/她。胎动真的很神奇,我觉得很痒,孩子在我肚子里没完没了的猛踢着,好笑的同时,却有些难过…

从一月末到四月,她的人生逐步走向黑暗,但孩子的到来却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勇气,即便是在最痛苦的时候,一颗心也会变得异常柔软。

孩子又在踢她了,心里涌出暖暖的暗流,那种温暖可以在寂静的夜晚里直抵她的灵魂最深处,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在叫嚣着幸福感。

这一夜,韩愈并未回来,隔天醒来,她去了一趟书房,这才发现所有的家电只是摆设,没有连接网络,她住在这里,似乎与外界隔绝了。

对此,她选择了沉默,选了一本适合阅读的书,回到了卧室。

韩愈请了三位家佣,目的是什么,不言而喻。都是中年女人,眼神精明,阿笙早晨没下楼,直接让她们把早餐端到了房间里,尽量避免在她们面前活动,都是生育过孩子的人,稍不注意就会被她们看出端倪来。

韩愈是晚上回来的,正是用餐时间,餐厅不见阿笙,问了佣人,才知道她一整天都没下楼。

走进主卧室的时候,她正在吃饭,明明知道他进来,却连头也未曾抬过,表情寡淡,似乎指望她跟他说上两句话,完全是痴人说梦。

因为“痴人说梦”四个词,他皱了眉。

“饭菜可以吗?”走近,他轻声问她。

她不答,把他的示好转化成了一种敌意。

多么稀奇,他原本性情激烈,容不得别人违背他的意思,但面对她,却变成了一个性格温和的人。

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去了更衣室,片刻后走出来,见她还在吃,进浴室洗澡去了。

房间隔音很好,阿笙不可能听到水声,但她却放下叉子,忽然间丧失了食欲。

这一夜,他夜宿“婚床”,她在浴室里磨蹭了许久,等她出来,就见他坐在床头看书。

她没过去,坐在沙发上,翻看着白天没看完的书籍,在这种情况下,她需要给自己找些事情做。结婚不过两天,就如此难熬,未来的日子她不敢想象。

心不在焉之际,室内响起他低沉的声音:“不睡觉吗?”

“我看会儿书。”她终于说话,但那双眸子似乎除了书,什么也装不下。

“坐在床上看。”他语气还算柔和。

“我习惯坐在沙发上看书。”

他和她性格对立,同室第一夜就已这般不和谐,这让韩愈微微拧眉。

“需要我亲自请你过来吗?”

阿笙抬眸看他,微抬的下颚,有着不驯的恼怒。如此这般神色,倒有些像以前的顾笙了,韩愈见了,竟觉得可亲。

阿笙原本就没看书的兴致,放下书,回到床上躺好,占据床榻一角。

那床很大,她这么一躺,背对着韩愈,倒像是床中间画了一道银河,生生的隔开了他和她。

韩愈看了她一会儿,合上书,关灯睡觉。

当夜,相安无事。

这样的相安无事注定维持不了太久,白天还好,他在公司,但晚上同床共枕,身边躺着自己喜欢的人,况且两人早已是夫妻,没有男人能够做到无动于衷。

这天晚上,阿笙警觉了前半夜,却疏忽了后半夜,脖子上痒痒的,等她反应过来,才发现韩愈贴着她的背,正在吻她,阿笙身体当时就僵了。

韩愈气息很近,近在咫尺,阿笙一颗心转瞬提到了嗓子眼。

“你做什么?”

她伸手过去,直接推开了韩愈。

灯“啪”的一声被他打开,这才发现他的侧脸有些红,她刚才推他没注意力道,倒像是扇了他一巴掌。

韩愈眸色微眯,看得出来他有些不悦:“我们是夫妻,丈夫对妻子有***,很奇怪吗?洽”

阿笙浑身竟出了一层虚汗,声音冷的很:“我是人,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偶,我刚和你结婚不久,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韩愈盯着她,再开口,声息压抑:“顾笙,如果现在跟你说这话的人是陆子初,你还会拒绝他吗?钤”

“至少他从不勉强我。”

阿笙说的不温不火,韩愈听了却是整张脸都沉了下来,想到那一夜望江苑亮了大半宿的夜灯,宛如利刃剜心。

韩愈满腔妒火无处宣泄,尤其是见了她的神色,更是彻底激怒了他。不由分说,韩愈紧紧扣住阿笙下颚,唇贴上去的同时,灵活的舌已经强势的探了进去。

阿笙下颚受制,只觉得那吻粗暴到了极点,纠缠着她的舌,似乎打算吞噬掉她唇间所有的气息。

阿笙伸手推他,却被他按住肩膀,直接压在了床上,屈辱的泪转瞬滑落。

若不是韩愈尝到了一股淡淡的咸味,他说不定真的会失控占有她,但她哭了,他忽然清醒了。

看着她眼角滑落的泪,韩愈的心又像是被温水淋了一遍,说不出的后悔。

阿笙抿紧唇,抹去嘴上韩愈残留的气息,就那么静静的躺在床上,过了一会儿,她说:“韩愈,你这是婚内强~暴。”

韩愈有些气恼,曾几何时,他竟刻薄到失了男人风度?法律上她已经是他的妻子,说好要给她时间的…

那句“婚内强~暴”,宛如有人抬手扇了他一巴掌。比起她的身体,他更想得到的其实是她的心。

而他,差点斩断了所有的后路。

一室沉默,这一夜韩愈没有宿在卧室里,而阿笙坐在床上无眠了大半夜。

孩子轻轻踢着她的肚子,她抬手拍了拍:对不起,让你如此担惊受怕。

那天晚上发生的不越快,似乎只是生活中再寻常不过的小插曲,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两人同床共眠,却有些像是同床异梦。

怀孕的人体温较之常人高,但她每天躺在床上却觉得很冷,每次都躺在床的边缘,偶尔半夜惊醒,会看到韩愈静静的看着她。

“怕我?”他问,声音有些哑。

她不回答,有时候她真的不知道她该跟他说些什么,又能说些什么?嫁给他,她心不甘情不愿,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这些他都是知道的,那么他还想让她怎样呢?

“阿笙,你跟我说说话。”他抬手过去,他在试探她的反应,见她没有闪避,手指终于落在了她的脸上,温存抚摸着:“不管怎样,我们已经是夫妻了,这日子总要一天天过下去,嗯?”

这几日,有时候他白天回来,会看到她背对着他坐在阳台上,言辞依然寡淡,游离的眸子,足够的冷漠。

任洋偷偷说阿笙是一块难以消融的冰,只有他知道,当她**一隅临窗看风景,表情只会让人觉得无比静好。

他早已过了和他人拌嘴斗气的年纪,但面对她,偶尔动怒,偶尔彷徨,偶尔不知所措,偶尔…怅然若失。

那一夜,让她开始对这张双人床,对他心存恐惧,这是他的错,恨极了她怕他。

今夜说出这番话,他有心缓解僵持的局面,阿笙正是因为看出来,所以才会没有出言激怒他。

阿笙说:“韩愈,换位思考一下,我没办法不恨你。”

韩愈看着她,很久都没有再说话,最后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收回手的时候,他说:“睡吧!”

她开始发现,经过那夜寥寥数语,他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

几天…一星期…一个月…

他不在的日子里,她把日子过得很安静,每天在二楼区域活动,看书,喝水,听音乐…

随着孩子越来越大,每天遮遮掩掩,如此担惊受怕,阿笙内心并不安宁。

有时候,她会长久的望着窗外,对于未来充满了茫然。

也许,所谓生活,就是不去想以后。

没有经过她同意,家佣是不能上二楼的。有关于这些佣人私底下都说了什么,入不了阿笙的耳,自然也进不了她的心。

她每天自己给自己找事做,在隔绝的房间里,没有任何通讯和网络设施,入目的只有一方风景,不闻世事变化。

5月末,父亲判刑4年,韩愈当时在纽约,跟她说这事的人是任洋,他说:“太太,先生已经尽力了,好在只有四年,转眼间的事儿。”

她当时正在沏茶,听了任洋的话,很可惜,一壶好茶被她沏的无滋无味。

转眼间的事儿?父亲年岁一大把,整整四年牢狱之灾,在狱中指不定要受什么苦。

见她不说话,任洋也摸不准她是怎么想的,适逢韩愈打电话过来,讲了几句话,任洋把手机递给了阿笙:“先生有话要跟您讲。”

韩愈话语不多,算起来只有两句话。

——四年,很快。

——等忙完这阵子,我带你出去走走,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

韩愈在忙什么,她是不知道的,有时候她会想,他们都是一群等待救赎的人。

也许,真正需要救赎的那个人是她。

六月中旬,家佣提前给她送饭,她当时不察,未能掩饰好,当家佣收回狐疑震惊的眸,转身离开时,阿笙先是急,脚步尚未走到门口,反倒平静了下来,这一天早晚都要面对。

她能够感受到孩子在她肚子里滚动的节奏,她知道,她不是一个好母亲,对这个孩子,有着太多的抱歉,自从怀了他/她之后,就一直在委屈他/她。

韩愈是第二天凌晨回来的,风尘仆仆,她原本就没怎么睡着,当“砰——”的一声响,房门被人一脚踢开时,她听到韩愈对身后的人厉声道:“都给我滚下去,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上来。”

阿笙缓缓坐直身体,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发,当室内灯光通明,她看到了韩愈阴沉的脸。

纵使韩永信和常静死的时候,他也不曾这样怨毒的瞪过谁,可那天他先是和她目光对视,冰凉的眸子仿佛凝固成了最尖锐的冰,那样蚀骨的寒意令人不寒而栗。

阿笙抿着苍白的唇,脸色如常,眼睛里一片平静,但却死死揪着胸前的被子。

“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怎么也不下楼走走?”他一步步走近她,宛如阴司索命阎罗,但话语却出奇的镇定,所有的喜怒只能通过那双猩红的眸子方能窥探出踪迹。

韩愈镇定,阿笙比他更平静,坐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轻轻一笑:“院里院外,都有人跟着,走或不走,又有什么区别吗?”

韩愈寒着脸,死死地盯着阿笙,眼里有着恐惧来临前的紧绷:“家佣说你每天都在二楼活动,你说说看,你是喜静,还是在掩饰什么?”

说这话时,他已经来到了床边,那么近,近到他能从阿笙的眼睛里看到他的模样。狰狞的脸,是他吗?

韩愈有些恍神。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你似乎吃胖了许多。”他说着,弯腰拉扯她手中的被子,声线阴冷:“来,让我看看,你都哪里胖了?”

阿笙岂能松手,手指用力,指节隐隐泛白。

韩愈盯着阿笙的眸子越来越危险,不怒反笑,像个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

他说:“听话,把手松开。”

见阿笙不为所动,韩愈终于怒了,火大的扯开被子,阿笙因为这股力道,整个身体悬在床边一侧,险些摔到地上去。

她穿着睡裙,凸起的肚子,显而易见。

卧室很静,尤其的静。

韩愈死死的盯着她的肚子,感觉一颗心被一把无形的刀切成了细小的碎块。

他屏住呼吸,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了反应,“吃胖了?”

阿笙稳住呼吸:“我怀孕了。”

“哦。”韩愈语气平静的让人心慌:“几个月了?”

她坐在床沿找鞋子:“快七个月。”

韩愈忽然笑了,这才发现自己傻的可怜,他以为她需要时间,所以尽量不出现在她的面前,不曾想却是行她方便。

他恨不得掐死她。

韩愈冷冷嗤笑:“顾笙,你真狠。”

“不及你狠。”阿笙站起身,还没走过他身边,就被他粗暴的抓住了头发。

阿笙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天旋地转间,韩愈已经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我狠?顾笙,你以为这个孽种,它能安全出世吗?”

顾笙死死的咬着嘴唇,眸子里是数不清的怨毒和恨意。

阿笙在房间里昏迷了将近一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肚子,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额头传来一阵刺痛,那里受了伤,阿笙抬手摸到了纱布,想必她昏睡的时候已经被人处理过伤口。

那天,韩愈扯着她手腕,要带她出门,她预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激烈的挣扎着。韩愈发了狠,瞪着她的眼神,仿佛恨不得吃了她。

记忆最后,韩愈失去了理智,抓着她的头发,阿笙额头磕向了墙壁…

卧室里静悄悄的,阿笙内心凄惶,站在门口,却又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现如今她这样,每天都有人看着,又能去哪儿呢洽?

她站了一会儿,开始觉得头晕眼花,便一步步回到沙发前,蜷缩着躺了下来,真想就这么永远睡下去,等她睡醒了,也许会发现之前发生的一切,其实只是一场梦。

半睡半醒间,她原本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直到传来一道开门声,她忽然受惊坐了起来。动作太突然,只觉得头晕的厉害钤。

房间里一片黑暗,门口流泻出朦胧的光亮,那是走廊里的光照射进来的。

那人把食物放在门口,往前推了推,然后重新关了门。

阿笙看不清那人的容貌,但可以确信的是,不是以前照顾她日常生活的家佣,倒像是重新从外面找回来的。

失去节奏的心跳渐渐恢复正常,阿笙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热,起身把温度调低;过了几分钟又觉得太冷,温度重新调高;如此反复几次,浑身上下竟出了一层虚汗,汗水大概流到了额头伤口上,那里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头沉沉的,很难受。

可别发烧了才好。

孩子在她肚子里似乎有些焦躁,踢动节奏很快,她的心瞬间又温暖了起来,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把灯打开。

托盘里放着食物,一碗粥,两道小菜,还有一盘水果。

她蹲在那里,端起粥,碗壁温热,阿笙拿起勺子,刚把粥送到嘴边,似是想到了什么,又迟疑放了回去。

粥里如果下药…她不得不这么想,韩愈阴森的表情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不走,她现如今是他的妻子,却怀着别人的孩子,这口气他是绝对咽不下去的。

最后只把水果给吃了,她是没有丝毫食欲的,但却一口一口往嘴里塞着。她和孩子就像是大海中无依无靠的浮萍,她若倒下,就再也没人能护他/她周全了。

她一直害怕韩愈会过来,每天呆在房间里,小心家佣送来的每一道食物,夜里不敢关灯,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她感觉自己快疯了,也许她离疯已经不远了,如此疑神疑鬼,不像她。但她又是什么样子的人呢?她已经不太敢想她以前的样子了,两者相较,注定面目全非。

她不愿再过这样的日子,更不愿自己的孩子每天活在颤栗中。6月23日,她试探性打开门,门竟然开着,她的心里忽然升起了希望,步伐加快,下楼后不理会眸色各异的家佣,迈步就朝客厅外面跑,然后她看到了需要密码识别的雕花大门,希望在刹那间被现实无情粉碎。

豪华的庭院,精致的牢笼,阿笙站在草坪上,仰着脸看着天空,似乎一个人可以就那么寂寞的站上很久,很久…

6月25日,从韩愈上车的那刻起,齐烈就没敢开口说话。

他最近几天嗜烟厉害,烟抽的越多,痛觉就越麻木。

那个孩子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如果他足够狠心,大可不顾大人死活,把孩子打下来。残忍吗?每次冒出这样的念头,他都快被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罪孽感折磨的近乎崩溃。

回来拿衣服,实在不愿看到她,他怕自己会失控掐死她。

他脸色那么寒,以至于家佣见他回来,也不敢多说话,问了声好就连忙离开了。

原以为她会呆在楼上,没想到竟在餐厅里看到了他,沉默的吃着饭,寂静无声,几天不见,她似乎瘦了,餐桌挡着,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怀孕七个月的人。

这么想着,他又忍不住想要笑话自己了,事到如今还在自欺欺人吗?

这次回来,他的来去像是一场梦,漠然回来,只在离开时,发狠的甩上了门。

孩子似乎听见那道门声,在她肚子里颤动了一下,阿笙收回放空的眼神,抬手安抚的拍了拍:“别怕。”

后来,有人问韩愈,30几年人生路,是否做过什么事情让他觉得很后悔?

他把时间敲定在了6月28日。

凌晨回去,他直接进了书房。6点左右,任洋来找他,提到了陆子初。

任洋说:“顾家已经搬离旧金山,陆家现在找不到沈雅为陆子初作证,明天开庭,判刑是跑不掉了。”

韩愈听到“陆子初”三个字,只觉得有火苗在脑海中“咝咝”的燃烧着,声音冷沉,不大,却像是毒蛇一样,紧紧缠绕着闻听者的脖颈。

“这不很好吗?判刑入狱,皆大欢喜。”

书房和卧室比邻而居,那天若不是阿笙晨起喝水,见书房有光从门缝里渗出,或许有关于那番对话,她一辈子都听不到。

仿佛是一场噩梦,她的伤疤尚未结痂,再次被韩愈无情撕裂。

那天,阿笙目呲俱裂,她如此退步,换来的是什么?想到明天那个人就要站在被告席上,阿笙只觉得头痛欲裂。

韩愈没想到顾笙忽然就那么冲了进来,她死死的拽着他的手臂,声音是冷厉的,但却带着几分哭腔:“你答应过我,你不会起诉子初,你答应过我的…”

原来,他一直都在骗她,一直都在骗她。她把尊严放在脚下践踏,到最后却尝到了生不如死,百年后,她有什么颜面去见陆子初?

泪扑簌簌的往下落,她该怎么帮他?她现如今这样又能做些什么呢?莫名的疼痛涌入脑海,她只觉得半边脑袋都快要麻痹了。

韩愈看着她的泪,眸色紧缩,声音冰冷:“放手——”

她死死抓着他的手臂不放,近乎声嘶力竭:“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你有气,你冲着我来,你放过子初,他是你弟弟,你怎么忍心这么对待他?”

“子初,子初…”韩愈满眼通红,死死的瞪着顾笙:“我再警告一次,立刻给我放手。”

声音太大,几乎震慑了整间书房。

她不能放,她若放开他的手,那个人就真的毁了。

那些泪幻化成了最汹涌的血光,韩愈恼怒之下,用力把顾笙往一旁甩去。

任洋站在一旁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韩愈在愤怒之下失了力道,阿笙脚下不稳,一个趔趄就摔了过去。

阿笙的尖叫声,生生止住了韩愈的步伐,他极尽缓慢的转身,就见顾笙蜷缩在地上,单臂吃力的撑着身体,裙摆下有鲜血溢了出来。

“孩子…”她脸色煞白,喉咙里迸发出一声呜咽,止不住的泪水仓惶滑落。

韩愈没看清,但任洋却看得一清二楚,顾笙肚子撞到了桌子棱角…他看着都觉得疼。

任洋把车开的很快,遇到前方堵车,在鸣笛之后,会狠狠的一拳砸在方向盘上,转眸看向后车座,管不了太多,只管快车开往医院。

顾笙脸色白的吓人,韩愈也是在刚才抱她起身时,才发现她究竟有多瘦,鲜血顺着她的腿蜿蜒流下,这辈子他还不曾见过这么多的鲜血,他抬手给她擦,但那些血却越流越多…

那一刻,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韩愈,我答应你,我以后和你好好过日子,我再也不想他,不念他,你放了他,我求求你…”到了这个时候,阿笙神智在云海里漂浮,但却紧紧的抓住韩愈的衣服,用微弱的声音执拗的坚持着。

“我可以放了他,但顾笙…你如果出事,我会让他一辈子都烂死在监狱里。”他说这话时,那双眸子阴沉狠戾,他是认真的。

“好,好,我…活。”呜呜咽咽,道不尽的讨好。

到了医院,阿笙被送进了手术室,韩愈无力的靠着墙,全身都是血,抬起手,手心上尽是黏腥。

一滴泪,不觉砸落在掌心里,和上面残留的鲜血不知不觉间融合在了一起…

6月28日,对于韩愈来说,那一天是灾难日。

韩老太太在国内闻听陆子初在美国出事,乘车前往机场时,发生意外,当场死亡。

噩耗传来的时候,顾笙还在动手术…

同样是6月28日,顾笙躺在手术室里,昏昏沉沉,一度以为自己接近死亡地带,多么奇妙的体验,她甚至能感觉到冰冷的器械是如何一点点进入她的体内。周围只有机器声在响,她在风里海里漂浮着,随时面临从高空坠落的危险和恐惧,那种感觉可怕到了极点。

她躺在那里,黏腻冰凉的汗水打湿了她的发,就那么黏附在了脖子上,她什么也做不了,血腥蒙住了她的双眼,如果是黑色就好了,她可以当成现在是黑夜,永远的沉睡下去,再也不要醒来瑚。

她仿佛看到了曾经的她和她。

陆子初说:“阿笙,以后我们要个孩子吧!铄”

陆子初说:“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有一天我不幸走在你前面,至少还有孩子陪着你,女儿最好,不是说女儿贴心吗…”

那天,她感觉孩子离开了她的身体,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竟然撑到了最后,抬起手臂紧紧抓着医生,用英文问她:“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她觉得挺好,他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的。

喜悦未曾进驻她的眼眸,因为她看到了医生眼中的遗憾和怜悯。

“让我看看。”她分不清是悲伤,还是什么,声音仿佛水滴砸落地面,因为太轻,转瞬即散。

医生有些动容,身为人母,有权利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只不过实在是有些残忍。

那个孩子早已成形,医生把她从母体取出来的时候,她的小手还紧紧的攥着,她是那么想要活下去…

阿笙看着医生手中的孩子,稚嫩的身体上都是鲜血,就那么蜷缩着,似乎只是睡着了。

“她怎么不哭呢?”她轻轻的说,泪水沿着眼角一滴滴滑落,就算跟陆子初分手,她的心也没这么痛过,口鼻间都是腥气。

“你凑近一点,让我好好看看她。”她双眼模糊,看着凑到她面前的女儿。

离得近了,她才发现孩子身上颜色诡异,那是死亡色,仿佛充满怨气的亡婴…

“啊——”

那声尖啸,悲恸入骨。

这世上最大的丧痛,莫过于血亲离世。

她受不了这样的刺激,那不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还好好的活在她的身体里…

“你把她装回去,你们把她放回去…”她感受不到来自于身体上面的痛,看不到下~体缓缓流淌的鲜血,只想把孩子抢过来,重新来过。

这就是她的人生,她一步步往后退,直到退到了悬崖边,这才发现,她已无路可退。

医生过来劝她,她死死的盯着被医生带走的死婴,婴儿头部是致命伤…

阿笙胸口窒息,竟是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死神带走了孩子,却留下了顾笙。

病房里,阿笙躺在床上,脸色宛如这世上最洁白的纸,韩愈坐在一旁守着她,她的手指上夹着监测血压的小夹子,和仪器连接在一起,检测结果令人心惊胆颤。

手术室下来,她几乎丢了半条命。

顾笙变了,醒来后,她把望江苑的地址告诉给医生,她让他们去找陆子初,她说这世上她已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依靠谁,她只有他了。

她说她的孩子还活着,还在她的肚子里,有时候她会忽然抓住医生的手:“你摸摸,她在动。”

她每天说很多很多的话,沙哑虚弱的声音都不像是她自己的,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都在说些什么。

那天韩愈听到护士小声议论:“该不会是疯了吧?”

韩愈仿佛掉进了冰窖里,一种尖锐的痛直达心脏,轰然倒塌。

上学的时候,他参观过医学实验室,看到那些泡在容器里的死婴,心脏会莫名紧缩,不忍直视。那个孩子从手术室里送出来时,他看了一眼,心里有什么东西忽然间死去了。

他不敢离开她,错过了韩老太太的葬礼。

夜里,她被梦魇惊醒,她和他均是一脸眼泪,他抱着她,那么紧的力道,似乎能够挤走她胸腔里所有的空气。

有泪流进她的脖子里,他为外婆,为那个错手害死的孩子而哭,那是他从不轻易示人的良善;而她在那一刻竟是清醒的:“别碰我,恶心。”

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时常一个人呆坐着,认不清人,眼里雾蒙蒙的。

任洋问他:“你还爱她吗?”

“爱。”他把汤吹凉了送到她唇边,她麻木的吃着,她混淆了时间概念,却记住了韩愈的话。她只有好好活着,他才会撤诉,放了陆子初。

他有时候会握着她的手。手很冷,仿佛结了冰,暖的久了才会有着正常人的体温。

她并不见得就认出他是谁,偶尔她会自言自语:“手脚容易冰冷,说明没人疼。”

他听了,心里只觉得难过,把她当成了一个孩子,揽在臂弯里,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头发,言语丧失了阴戾,被温和取代:“阿笙,过去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们还年轻,人生还很长,我会好好照顾你,好好疼你…”

她没说话,只呆呆的望着室内一角,她有着自己的专属世界,至于外界红尘万千,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8月初,韩愈扶着阿笙去花园散步,洛杉矶接连下了好几日大雨,花园空气很好,但一阵阵风吹过来却很凉,他把外套脱下来穿在了她身上。

嘴角终于流露出久违的笑意,她就那么穿着他的衣服,看起来很小,就像是一个孩子。

欧阳浨来找韩愈,远远就看到了顾笙坐在椅子上,韩愈蹲在她面前,正在喂她吃饼干。欧阳浨分不清,他究竟是在赎罪,还是只想竭力疼爱她?

后来,欧阳浨恍然顿悟,她对任洋说:“先生入了魔。”

任洋沉默,韩愈和顾笙认识彼此,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任洋和韩愈认识多年,从不曾见他如此为一个女人费尽心机,不惜和兄弟决裂,他是那么想要把她放在心尖上,依偎过一辈子,也许连韩愈自己也没想到,时至今日伤她最深的那个人竟然也是他。

那天,她有公事找韩愈,他快把医院当家了,就连对顾清欢的迫压也失去了最初的兴趣,现如今他一门心思都在顾笙身上,她和任洋只得每天频频出没医院。

欧阳浨在一旁站着,眼见韩愈取出纸巾帮阿笙擦了擦嘴角沾上的饼干屑,这才站起身,朝她走来。

顾笙安安静静的坐着,欧阳浨是知道的,她可以就这么坐上很久,有时候会跟人说话,她似乎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根本不去理会有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在讲些什么。

但她也是有清醒的时候,那天她在韩愈口袋里发现了那两枚银戒。一枚是她的戒指,一枚是陆子初的。

她不知道陆子初的戒指怎么会在韩愈手里,但那天她看着“执子之手”四个字上面干涸的血迹,眼睛里忽然涌起了一片水光。

那天,阿笙拔腿跑出医院,她在陌生的城市里寻找着陆子初,车祸发生的时候,手中的两枚戒指被汽车撞飞了,她倒在血泊中,往前爬着去捡…

2013年春末夏初,顾笙从凌晨走到了晨曦乍现。公路上,有私家车停在了她面前。

那是幸福的三口之家,来t市探亲,一早开车返家。

男主人隔着车窗问阿笙去哪儿。

她站在那里,隔了会说:“杭州。”

“我们回去正好要经过杭州,送你一程吧!”男主人打开了副驾驶车门。

风很凉,阿笙靠着窗户,几欲入梦。

后座,小女孩问她母亲:“妈妈,人人都想要快乐,但快乐是什么呢?”

女主人被问住了,说了许多答案,小女孩都不满意。

“阿姨,你知道快乐是什么吗?”小女孩攀着副驾驶座,偏头看着顾笙。

阿笙转头看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扬起淡淡的微笑:“快乐就是嘴角上扬,把牙齿露出来晒晒太阳。”

“是不是像我这样啊?”小女孩咧嘴笑了,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明媚无忧。

阿笙眸色温润,孩子微笑落入她的眼中,宛如一朵温暖的小花…

***

ps:明天万字更。

像是做了一场久远的梦,梦里前世今生,偶然邂逅了一些人,他们来过她生命,只可惜又都离开了。

这里是杭州,是依依居住过的地方,多年前她曾邀请阿笙来这里,她说这里很美。

依依说的话,阿笙一直都记得洽。

半年前,阿笙来到这座城,是为了最初的承诺,更是为了跟故人告别。

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除了一张身份证,身无分文。

杭州第一天,她做小时工。饭店后厨一角,她坐在那里刷洗餐盘,周围人声鼎沸,她看着浸泡在泡沫里的双手,似乎正在被莫名的柔软轻轻抚慰着。

华灯初上,她买了四个小笼包,坐在台阶上一口一口的吃着,她觉得很美味。2007年到2013年,她再也不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过食物,生活和病痛让她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在饭店里接到钱的那一刻,手心竟是一片黏腻。

晚上风很大,她走在大街上,寻找廉价旅馆,晚上隔音不太好,躺在床上能够听到隔壁传来隐隐约约的鼾声。

她散着头发坐在床上发呆,后半夜下床推开窗户,趴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空荡荡的,除了偶来驶来的车辆,几乎看不到行人出没,透着荒凉钤。

凌晨入睡,梦见了依依,依依问:“阿笙,你还好吗?”

阿笙沉默片刻:“好,我只是有些累。如果有一天我找回了曾经的自己,你会为我感到高兴吗?依依。”

“会的。”依依轻轻的笑,眼睛里有着细碎的水晶,有安慰,有心疼。

阿笙睡的很沉,这座城如此静默,如此温暖,以至于她在睡梦中和依依忘记了生离死别,忘记了长大。

时间像丝绸,因为太过光滑,所以什么也留不住。

阿笙起初没想过会久待杭州,随着日子拉远,也便在这里安定了下来。这一待,没想到就是半年。

闹钟响起,阿笙从床上爬起,脱下睡衣,取了一件职业套装穿在身上,黑白色,不张扬,挺好。

她的房间很小,单人房间,洗漱和洗手间都在外面,租户公用,平时还好,到了夏天,下班回来想要洗澡的话会觉得很不方便。

阿笙刚开始不习惯,时间久了也便习以为常了,现如今她可以在公共澡堂里,在一群女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的洗澡,有时候想想习惯还真是可怕。

阿笙拿起杯子,在牙刷上挤好牙膏,拿了一条干毛巾挂在手臂上,开门后沿着窄窄的走道,来到了院子里的大水池旁边。那里已有上班族在洗脸刷牙,有人跟她问好,她笑了笑算是应了,刷完牙回到家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沉静,眼下有着疲惫的阴影,看起来精神欠佳。

阿笙觉得这样上班不太好,就在布柜里扒了扒,终于找到一支变色唇膏,涂了薄薄一层,苍白的嘴唇上终于沾染了些许艳丽。

早晨七点半,阿笙跨过雕着花纹的门槛,看着门口熟睡的老猫,把手里吃了几口的面包撕下一半放在了它面前。

她知道,它醒来势必会大快朵颐,没有人会拒绝食物,包括动物。

刚出门手机就响了,章嘉在电话那头说:“老地方,别误了时间。”

章嘉是阿笙直属上司,同时也是她的老板之一。

三个月前,阿笙结束打杂工作,前去一家很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做了一名律师助理,平时工作多是帮事务所几位律师准备材料打打下手,直到月前章嘉把她调到了身边,没有理由,只有短短几个字:“以后你跟着我。”

章嘉四十岁左右,丧妻,独自抚养女儿。章嘉女儿,阿笙见过,小名叫乐乐,是个很讨喜的孩子。

章嘉这个人高冷狂妄,很少会把别人放在眼里,破格亲自带职员更是前所未有的事,事务所上下说实话并不羡慕顾笙,反而有些同情她。

章嘉不是一般的难处,对于这点,阿笙深有体会。

章嘉最近接了一宗离婚案,女主人向章嘉透露,男主人在外包~养情人,于是这几日章嘉有事没事就带阿笙窝在这里,希望能够搜集到有利证据。

阿笙抵达小区的时候,章嘉还没到,她便拿出刚刚在外购买的报纸,坐在一旁等待着。

......

其实章嘉早到了,靠着一棵风景树,双脚悠闲交叉,看着不远处安然静坐的女子,抖了抖手里的烟灰。

她叫顾笙,三个月前来嘉誉律师事务所应聘,当时他就觉得她跟别人不太一样,皮肤很白,倒像是常年不见阳光,没有丝毫血色。没有花哨的简历,更别提曾经获取过什么荣誉,不过毕业学校倒是挺吸引人的:t**学系硕士。

“顾笙,07年t**学系硕士毕业。”章嘉默念了一遍,这简历还真是简单的一目了然。

章嘉问她:“有律师执照吗?”

“有。”她低着头,声音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

合伙人樊誉已经在一旁摇头了,不管是工作经历,还是应聘者的专业自信,无疑顾笙都不合格。

章嘉似是没看到樊誉在对他使眼色,双臂交握,搁置在桌面上,微微探身:“毕业后一直没工作?”

章嘉很好奇,2007年到2013年,中间有这么长时间,顾笙竟然连任何工作经历都没有,多少有些诧异。

“赋闲在家。”说这话时,顾笙抬眸看了他一眼,就是那一眼,让章嘉注意到了她的眼神,漆黑平静,不卑不亢。

那天,章嘉录用了顾笙,樊誉很不高兴:“能不能告诉我,你录取她的理由是什么?”

“名校毕业,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学妹。”章嘉没告诉樊誉,一个女子眼神能够如此沉静不卑不亢,又怎会是池中之物?

章嘉一个月前回了一趟t大,竟然在法学院出色学生栏看到了顾笙。照片有些年代了,那时候的顾笙应该只有20岁左右,素颜示人,笑容明媚。

也是在那天,他才知道,顾笙学习成绩很出色,稳居第一,年年独揽年级奖学金,当年在t市法律界引起热议的学术论文,也是出自顾笙之手。

回来把这事给樊誉说了,那家伙态度立马就变了,先是觉得事务所捡到了宝物,紧接着又疑心章嘉在骗他,“确定了吗?会不会是同名同姓?”

“懒得理你。”章嘉直接把背影甩给了樊誉。

顾笙当年打过三场官司,全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樊誉觉得顾笙当律师助理可谓屈才,跟章嘉商量过,想让她独挡一面,被章嘉回绝了。

“还是再等等吧!至少要询问一下她是怎么想的。”

......

小区里,有一位中年女人提着一袋垃圾扔进了垃圾桶,章嘉微微眯起眸子,认出来了,那人是“小三”聘请的保姆。

这边章嘉正打算过去,就见一直安然静坐的顾笙合上了报纸,待保姆离去,迈步朝垃圾桶走去。

章嘉倒不急着过去了,顾笙从裤袋里慢条斯理的取出一双白手套,戴在手上后探手往垃圾桶里翻找了一下,顺利找出了刚被弃之不久的垃圾袋。

僻静角落,顾笙把垃圾袋打开,耐心的翻找着垃圾。章嘉笑了,那笑愉悦明朗,又掺杂着几分怅然若失。

......

顾笙接到章嘉电话,刚走出小区就看到了他的车,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靠着车身,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刚才我见你在翻垃圾,你在找什么?”他明知故问。

阿笙取出一个密封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几团卫生纸,上面......

章嘉年纪比顾笙大,他见了都觉得尴尬,但拿着密封袋的人却是一脸漠然,把袋子递给章嘉,卫生纸上面是被告和小三欢爱后擦拭的**罪证,章嘉没接,转身打开车门:“我嫌脏。”

阿笙低头看了看,重新收好塑料袋,上了车。

章嘉开车的时候,不动声色的看着顾笙,她望着窗外,双手安分的搭放在膝盖上,是个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无声无息的人。

开了一会儿车,章嘉取出一封推荐信递给了顾笙:“这家上市公司在招法务,条件很好,或许你可以过去试一试。”

阿笙转眸看他,她这是......被解雇了吗?

章嘉似是看出了她的想法,“嘉誉事务所平时专门接离婚案,你在这里只会埋没你的才华。”说到这里章嘉叹了一口气:“你还很年轻,应该站在高处看看不一样的风景。”

阿笙掏出那封推荐信,公司名字跃之眼前:陆氏·盛景。

章嘉推荐阿笙去陆氏上班,完全是无心插柳,他不曾知道阿笙和陆子初之间有过那么一段情。

章嘉也没说错,陆氏工资待遇确实很好,阿笙的工作也很清闲,给公司审合同,处理日常法律纠纷。

她需要这份工作,正确的说,她需要钱。

她现在居住的地方很偏,住户也很杂,时常会有窃贼撬开门锁偷走钱物,尤其是晚上,隔壁住着一对夫妻,房子不隔音,夫妻夜间生活但凡激烈一些,声音绕耳,难以成眠。隔天见了面,她又不好多说什么,总不能让他们过夜生活的时候小点声吧?怕是会引起对方恼羞成怒。

进入陆氏上班不久,章嘉开车帮她搬家,阿笙行李少的可怜,章嘉皱了眉,大概觉得这姑娘怎么能混的这么惨呢?开始后悔当初她在嘉誉上班时,一个月给她开的工资太低了洽。

二室一厅,很小的房子,只有八十平方左右,她自己住,足够了。

中午请章嘉和乐乐吃饭,买了一个泰迪熊送给了乐乐,乐乐高兴的抱着,爱不释手钤。

章嘉拿起水壶倒了一杯水送到阿笙面前,“小孩子不能宠。”

阿笙看着乐乐,她在想什么呢?她在想,如果她女儿还活着,应该也像乐乐一样大了吧?这么一想,坏情绪又来了,她觉得不好,端起水杯,冰凉的指尖这才有了少许温热。

章嘉说:“阿笙,你在杭州无亲无故,有事情的话,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好。”时光让她变成了一个言简意赅的人。

那天饭后,乐乐吵着要吃冰淇淋,章嘉从冷饮店回来,一共买了两支,其中一支递给阿笙,阿笙接过的时候,低头笑了,他这是把她也当成了孩子。

忽然就那么想起了陆子初,他若在,是绝对不允许她吃冷饮的。

初恋总归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不怕距离,不怕时间,但面对遥遥无期的未来,爱情注定没能捱过等待。

再见,早已物是人非,就连说声爱都丧失了勇气,生分的宛如陌生人。爱情蒙了尘,褪了色,只会在某个凝固的瞬间转化成苍白的曾经。

10月中旬,她站在大街上,静静的吃完了一支冰淇淋,回去后胃部疼痛,折磨了大半夜。

深夜外出买药,她站在24小时营业超市里接了一杯温水,吞下苦涩的药丸,态度虔诚,似是一种救赎。

夜风冰冷,她紧了紧风衣,双手插在口袋里一步步走回家,在嘉誉事务所工作期间,她没少接触离婚案,听了太多的故事,所谓爱恨情仇,有关曾经,无关现在。

曾经让人怀念,现在让人失望愤怨。

在这样一个夜晚里,莫名想起了影星梁朝伟。梁朝伟说:“男人如果爱你,那你就一定会有感觉的,如果你现在想起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不安,那么,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阿笙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了,断绝曾经,远离情爱是非,这就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

盛景内部共有百来位员工,法务部共有六位员工,大都年龄偏大,只有一个叫章小贝的女孩子和阿笙年龄差不多,所以平时关系还算可以。

她也姓章,问过章嘉才知道,章小贝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要不然他也不可能知道盛景法务部招人。

在章小贝的眼里,顾笙是一个惜字如金的人,除了上班,就是下班回家,很少有什么私人活动,观察了大半个月,她手机很安静,好像连个朋友也没有。

章小贝是很喜欢顾笙的,笑容浅淡,是个相处起来很舒服的人。这天下班,阿笙走出公司大厦,仰头看着天际晚霞,收回视线,正准备坐公交车回家时,手臂却被人一把抱住了。

是章小贝。

章小贝兴致很高,拉着阿笙不肯松手:“走,我带你见识见识吃货都是怎么后期养成的?”

夜市摊,章小贝拿着电烤的羊肉串递给阿笙,阿笙摇头:“我不吃荤食。”

“准备成仙呢!”章小贝可不理阿笙是不是素食主义者,尝了一口觉得不辣,又让摊主在羊肉串上面洒了辣椒面。

“就一串。”一串冒着热气的羊肉出现在阿笙的面前,阿笙只得接了过来。

好像回到了少时,她和依依也曾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含笑吃完一串串烤肉。有那么一瞬间,她就那么把章小贝当成了刘依依。

后来,阿笙问章小贝:“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章小贝笑起来的时候依然没心没肺:“我哥哥说,你在杭州一个人,让我做你的好朋友。”

......

向露电话打过来的时候,陆子初正在回家的路上,靠着后车座似是睡着了。

顾笙离开后,他变成了一个靠回忆生活的人,梦里她趴在他肩头,跟他讲t大趣闻,讲一日生活点滴。

他若不忙,偶尔会含笑逗她,她多是会眯起眼睛,抱着他的脖子,主动咬他的唇。她原本是想惩罚他,但总是学不了乖,到最后被他吻得眼眸流转的人也是她,瘫软在他怀里,假装镇定:“亏大了。”

“亏吗?”抱她入房,无休止的索求,听着她一遍遍的叫他“子初”,恨不得从此死在她的身上。

什么叫物是人非?她说:“顾家对不起你,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怕见到你;以前每次想起你的时候,我都很快乐,但现在面对你,我却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恨不得拖着我母亲在你面前自杀谢罪…”

她说:“视我如陌路,忘了我。”

半年了,他知道她离开了韩愈,离开了t市,却强迫自己不去寻她,怎忍心逼她到绝境?

眼睛涨的难受,他睁开眸子,看着窗外,又是一日华灯初上,这座城对于他来说,曾几何时起竟让他一度想逃离。

手机执拗的响动着,应该是出了什么事,要不然向露不会接连打了两次。

陆子初靠着车座,伸手抹了一把脸,方才接通了电话。

......

是谁说的,只要是钱,都不好赚。

阿笙来盛景上班不到一个月,盛景名下建筑工地就出了人命案。

工人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有人拿水果刀捅伤了工友,杀人男子逃离现场,报警后,警方正在全力搜捕杀人犯。

阿笙接到消息的时候,受伤工人已被迅速送到医院抢救。法务部胡主任事发第一时间就赶了过去,章小贝开车来接阿笙去医院,路上对她说:“这事怕是要惊动上面了。”

那个所谓的“上面”,很显然是陆子初。

“老实说我进盛景五年了,也只见过陆先生一次,只可惜当时离得很远,什么也看不清。不过他长得帅倒是真的,你应该在商业杂志上见过他吧!也不知道这次他会不会亲自来杭州......”

这一路,章小贝围绕着陆氏**oss滔滔不绝了一路,阿笙也沉默了一路,从不觉得章小贝是这么能说的一个人。

夜幕重压,阿笙心思微动,那个人真的会来杭州吗?

......

身为记者,这是余笑笑第29次采访陆子初受阻。

21世纪,男人追求权利、财富和地位,女人除了秀服装和首饰,最重要的就是秀男人。

上流名媛楚楚和方欣,半年来明争暗斗,极力讨好陆家二老,为了能够嫁给陆子初,可谓耍尽了心机。

身为陆氏集团负责人,有谁不想知道他的感情归属?

犹记得半年前,陆子初出车祸,身旁曾有女子牢牢抓住他的手,那般亲密,虽说陆氏施压,很快就把有关图片全都删除了,但有关于女子是谁的话题却一直在媒体圈里广泛流传着。

有人曾经通过t大朋友那里获知,女子名字好像叫顾笙,这一消息尚未发布,就惨遭腰斩,似乎有两拨势力压制着有关于“顾笙”的曝光。

余笑笑是电视台红人,这世上原本就没有她采访不到的人,但这位陆先生似乎难缠到了极点。

这天前往陆氏总部,前台再次把她拦了下来:“抱歉余小姐,陆先生出差了。”

余笑笑不相信,陆子初昨天晚上还在t市出席商业活动,怎么今天一大早就出差了呢?

向露比陆子初先一步抵达杭州,刚下飞机就直奔医院,那名工人受伤严重,至于能不能活下来,还要看术后反应。

她在医院里见了工人家属,做了安抚工作,正跟家属说话的时候,向露心头一紧,似是看到了熟人,对家属道了声“抱歉”,抬手示意他们稍等,就快步朝电梯方向跑去。

电梯门早已关闭,向露穿着高跟鞋跑下楼,纵使如此依然没能追上那人洽。

像是一场错觉,她刚才好像看到了顾笙。

......

陆子初抵达杭州的时候,正是下午。阳光很好,街道上树木林荫,陈煜把车开的很慢,如果跟在车后行走,或许还能看到车辆拖拽出一条长长的暗影。

是陆昌平的意思,半年前陆子初发生的那起车祸让陆家人心惊胆颤。出院后,在他的出行安全方面难免涉入很深。

这是他第二次来杭州,第一次是盛景上市;第二次就是此刻。

07年出国前,她查看着地图,回头对他说:“依依在杭州,等我从美国回来,我们一起去看她,好不好?钤”

他当时答应了,不曾想却变成了空头承诺。

她可知依依已经死了?

08年,他回到了阿笙老家,买了两束她最爱的向日葵去了墓园,看到“刘依依”三个字时,伫立良久。

那天,他在坟前抽了一支烟,却始终没有送到嘴边去,凉风吹拂下,烟灰砸落,直到手指间传来一阵刺痛,这才发现一支烟早已烧尽。

“子初......”

墓园坟场,他茫然四顾,恍惚间似乎听到了她的呼唤声,待他回头望去,只看到身后无人,只有他被夕阳拉长的身影。

这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记忆会有关联效应。来到杭州,会让他想到依依,想到依依,也便想起了她。

他一直以为她和韩愈在一起,直到出院后,他才知道她早已离开了。那天,他坐在望江苑花园里的秋千上,把她习惯安坐的位置腾出来,好像她还在这里,未曾远走。

陈煜说:“只要您一句话,我一定帮您找到她。”

他良久没说话,找到她之后呢?她早已遍体鳞伤,经不起强迫和逼压了。她不知道,他有多想念曾经的顾笙。

他和她彼此相爱,是一年,还是一辈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历经多少年,她都在他心里。

十字路口停车,有两个年轻人正在穿越人行道,男孩在前面快步走着,女孩在后面追。

女孩高声喊道:“你跑慢一点,我追不上。”

男孩回头看她,爽朗的笑:“不急,我等你。”

陆子初笑了笑,那笑来得快,去的也很快,都是傻孩子:女孩说这话,无非是想男孩能够停下脚步,牢牢牵着她的手......

若是阿笙,她绝对不会这般扭捏,也绝对不会追着他乱跑,她做事一向稳淡,若是他走的快,只会在他身后,含笑轻唤他的名字。

是什么时候到医院的?车子早已停了下来,陈煜知他心性,也不叫他,下车后在车门处呆着。

隔着车窗,陆子初看到了站在医院门口的向露,还有她身后的盛景高层负责人。

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大约过了几十秒,抬手敲了敲车窗,陈煜已经默契打开了车门。

陆子初走下车子,依然是高高在上的集团负责人,掌握着陆氏旗下几万人衣食温饱,至于脸上的完美面具,自是被他运用的游刃有余。

向露早已迎了上来,也不知对陆子初说了什么,脸色当时就沉了下来。

盛景高层一个个均是战战兢兢,彼时陆子初早已走过他们身边,只有寥寥数语传来:“盛景延迟下班时间,通知法务部成员,尽快拟定好善后赔偿,晚上八点会议室集合。”

......

那位被刺伤的工友最终还是死了。

盛景气氛紧张,先前老板打过来电话,说是全体职员临时加班,因为大boss晚上会过来。

最紧张,最忙碌的莫过于法务部了。

这事有胡主任和其他几位前辈担着,阿笙和章小贝的工作无非是影印文件,文件室和茶水室挨得很近,有职员在里面偷懒聊天,章小贝对阿笙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就耳朵贴着门,认真的偷听起来。

阿笙把文件装订好,觉得章小贝此举有些夸张了,女职员声音兴奋拔尖,何须贴门偷听?

——听说大boss一会儿就要来公司,可怜我进入盛景多年,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大boss现身,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早知道我今天就穿那件桃红色衣服来上班了,绝对会紧紧抓住boss眼球。

——你歇着吧!幸亏你没穿那件桃红色衣服来上班,颜色太鲜了,现在公司是什么情况,你这不是往枪口上面撞吗?

......

“你听听,全公司上下全都在议论陆子初,估计扫厕所的大妈也在提这事。”章小贝走过来,帮阿笙把文件整理好。

这样的沉默并没有维持太久,事实上只有短短几秒,章小贝好奇道:“阿笙,你对即将登场的大boss难道一丁点的好奇心也没有吗?”

阿笙没有任何情绪波动,抬眸看着章小贝:“小贝,公司职员的关注点跑偏了,陆先生来杭州,是因为盛景出事,一旦曝光陆氏一定会受影响,在这个节骨眼上,职员不理智,可你是法务部的人,怎么也跟他们一样?”

章小贝一时哑然,没想到素来寡言的顾笙竟然会出言呛她,但她说的也着实在理,虽然面子有些过不去,但也只是鼓着腮帮子,没有顶回去。

阿笙也知道刚才那话,她说的有些狠,章小贝听了,心里势必会不高兴。倒也奇怪,事隔半年后,听说他要来公司,倒没有惊喜或是不安和紧张,而是平静。她想的是,虽说他赶了过来,但工友还是死了,也不知道家属会不会为难他?

他身边有陈煜,有向露,有盛景高层挡着,应该不会有事才对,再说这事虽然发生在施工地,但工友出事并非工伤,而是涉及刑事案件,警察已经介入此事,家属理应明事理......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多想了,自他接手陆氏,棘手状况自是经历了许多,这类事情怕是并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困扰。

......

晚上19:55分,盛景成员终于迎来了陆子初。有些人得天独厚,就连气质也是浑然天成,但凡出没人前,身后必定追随着大批管理高层。

对于盛景成员来说,管理层平时一个个傲气凌人,何曾见他们对谁点头哈腰过,如今见了,一路连笑脸也不敢陪,紧张之余,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他平时就不太爱系领带,这里气候比t市还要热,他大概初来受不了,白衬衫领口扯开了两颗纽扣,含蓄雅贵,袖子更是挽到了肘部,别人这么做,或许会觉得有失稳重,但他越是随性,越是会让人觉得很优雅。

一个人的容貌和气质果真是占尽了优势。

外套在向露手臂上搭着,他这一路过来,斩获了众人的目光,但目的地只有一个,那就是会议室。

他视若无睹,盛景职员却不敢怠慢,各部门分开站在一旁,但凡他经过,都会恭敬的唤上一声:“晚上好,陆先生。”

路过法务部的时候,盛景总裁汤总凑近陆子初道:“他们就是法务部成员。”

“还有两分钟,法务部成员......”陆子初的声音原本极为有力,却忽然止了话锋,就连脚步也僵在了那里,仿佛瞬间被人施加了定身术。

众人不明,好奇的望向陆子初。

向露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亦是心头一跳,那人竟是......顾笙?

陆子初脊背上都是汗,心跳如擂鼓,消失半年的人忽然就这么出现在他的面前,以至于他的所有注意力全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一双眸子更是忘了移开。

阿笙垂着眸,露出白皙的脖颈,隐约可见脖子里戴着的红绳,他知道红绳上系着一块坐佛。床笫之欢,他亲吻她身体的同时,也曾多次亲吻过那块坐佛......

那一刻,眼睛里传来的酸痛是因何而起?嗓子仿佛被人塞了一块巨石,言语变成了奢侈品,明明胸腔里有无数声音在肆意喧嚣着,但他却发不出声音来。

阿笙好像出现了错觉。

应该是错觉,他和她隔得不远,但也不近,这样的距离很安全,按理说她不可能闻到他身上的薄荷香,但还是闻到了,似乎还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

他可是吸烟了?

没有抬头看他,怕不小心会在人前泄露了她的小情绪,这份安静是她此生梦寐以求的,她知道他懂。

他一直都是懂她的。

汤总看出端倪来,虽然不解,但目光却朝阿笙望去,不待他说些什么,向露已经开口了,她对法务部成员说:“整理好相关文件,八点准时开会。”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自是能在某些时候揣测他的意思,见法务部成员离开,便小声提醒陆子初:“先生,该进去了。”

他似是没听见,向露又叫了一声,他这才从怔忡里回过神来。

......

会议室里,秘书上了咖啡,陆子初坐在主位有些心不在焉,手指摩擦着咖啡杯,目光偶尔会看向会议室门口,似是在等什么人从那里出现。

汤总是个精明人,揣测陆子初的心意,小声说道:“陆先生,法务部马上来,您再等等。”

这话若是以前,汤总是万万不敢说的,会议室从来都是别人等陆子初,陆子初何曾等过别人?但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八点整,法务部成员准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陆子初飞快的看了一眼法务部成员,当他在人群后面看到那抹身影时,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他刚才一直按捺着不出去找她,担心她一声不吭的选择离开,如今看到她,心忽然静了下来。

以法务部成员胡主任为首,开会前一一跟陆子初自我介绍,阿笙的眸终于迎上陆子初,“法务部,顾笙。”

她的声音有些低,清清淡淡,但是很好听。

咖啡杯传来的热度,让陆子初渐渐回神,眼神与之交汇,眼底划过潋滟的光芒,但消失的很快,仿佛被人一盆冷水浇熄的烈火,他在刹那间终于想起了她之前跟他说过的话。

再见不识,不识......

会议室有片刻沉默,汤总眼光在陆子初和顾笙身上打转,他越看越糊涂,陆子初怎么现如今看顾笙倒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呢?

“施工地发生血案,有关于法务善后,我想听听各位都有什么想法。”陆子初已恢复如常,转动着手中的咖啡杯,语气颇淡。

会议中途,顾笙起身派发文件,把文件交给陆子初的时候,他伸手去接,指尖似乎在她手心里轻轻划过......

阿笙垂眸看他,他静静的翻阅着资料,似是无意。

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宣传语: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你,即使有一天你消失不见,纵使大海捞针,他也一定会找到你。

顾笙离开后,陆子初可以动用一切力量去找她,这是21世纪,他可以动用关系网,或是任何一种方式,除非他不想找到她。

不是不想,是不能找。

杭州遇到顾笙之前,他曾问过自己,如果这一生都见不到顾笙,他会如何瑚?

半年,一年......或许他还能忍受,但若年复一年呢?

如果有人问他,半年来最怕的是什么?

或许他会说:“报纸。”担心社会版面会出现一个她。

从会议召开到会议结束,他和她自始至终没有再多说一句话铄。

盛景加班到深夜十点左右,除了法务部,其他职员早在九点半左右就下班了,阿笙离开公司的时候,出租车很难打。

章小贝早已忘了先前不快,拍了拍阿笙的肩,豪气道:“我把车开过来,一会儿我送你回家。”

等车间隙,身后传来一道温和声:“顾笙是吧?时间这么晚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说话的人是盛景一把手,人人都唤他汤总,平时严肃威严,难得有这么温和说话的时候。

阿笙回头,看到被盛景高层簇拥着走过来的陆子初,难怪。

“谢谢汤总,有同事和我顺路,我坐她的车回去。”

这句话,算得上是回绝吗?顾笙说的不温不火,汤总被职员拒绝,倒也不显尴尬,看了一眼同样站在门口等车的陆子初。

汤总是有名的人精,但却猜不透**oss究竟是怎么想的?起初在公司内部,见他盯着顾笙失神,不其然想起了陆氏旗下模特公司。汤总为了迎合上层喜好,难免做了许多工作,陆子初若不看顾笙还好,他这么一看,汤总倒是看出了眉目。

顾笙倒是和那些模特很像。

让司机送顾笙回去,毕竟是当着陆子初的面,汤总承认自己纯粹是为了“投其所好”,只可惜难得见到这么不领情的职员。

陆子初站在顾笙斜后方,看着站在台阶上的她,穿着黑色毛呢风衣,手里提着笔记本电脑,孤零零的影子投落在地面上,心忽然柔软无比。

公司门口陷入沉寂之中,陆子初不说话,就没人敢在这时候开口。

章小贝把车开了过来,阿笙转身,朝盛景高层,当然还有陆子初礼貌弯腰,算是打过了招呼,走下台阶,上了车。

章小贝发动引擎的时候问阿笙:“我是不是应该下车跟领导们打声招呼?”她还没看够**oss呢!

阿笙没接话,章小贝在开玩笑,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章小贝故意把车开的很慢,透过后车镜,看到几位盛景高层恭恭敬敬的把陆子初送上车,目送两辆豪车座驾离开,这才各自散场。

收回目光,章小贝似是想起一事来,好奇道:“你和陆先生之前认识吗?”

“为什么这么问?”

“开会的时候,好几次我都看到他在看你。”章小贝开始臆测了,难道陆子初对顾笙一见钟情?

“......”车厢里似乎有莫名的情绪无形中吞噬着阿笙。

......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家已是深夜十点半了,洗了手,换了一身家居服,冰箱里放着速冻饺子,正好可以煮一煮充饥。

煮水的时候,门铃响了,她靠着橱柜,看着袅袅热气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开门。

没有很意外,她在门口看到了陆子初,挺拔的身体背对着光,俊雅的容颜上没有丝毫笑意,就连那双眸子也是沉静无比,宛如夕阳落山,却在见到她的那一秒眼眸深处隐有流光浮动。

还不待阿笙说话,他已紧紧抓住她的手,自嘲道:“陌路不识,我做不到。”

......

隔天醒来,阿笙发现自己开始有了黑眼圈,昨晚失眠大半宿,到了公司,汤总难得亲自出来训话,“陆先生将在杭州逗留数日,希望大家工作的时候能够打起精神。要明白,你们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盛景......”

上午的时候,章小贝玩转滑椅,精准的滑到了阿笙身边,对她小声道:“你猜我刚才看到了谁?”

“谁。”之所以这么说,并不代表阿笙好奇,她只是想要赶紧结束对话。今天工作很忙,整个法务部可能只有章小贝才有闲情雅致畅聊八卦。

“陆先生来了,刚刚进了汤总办公室。”章小贝见胡主任眼神杀过来,不敢偷懒,脚往后一蹬,再次带动滑椅回到了工作区。

阿笙正往电脑上敲打着文字,听了章小贝的话,打字速度越来越慢。

昨天晚上,他抓着她的手,对她说:“陌路不识,我做不到。”

她靠着门框,微微垂着眸,过了许久才缓缓开口:“这半年,我过的很平静。”

她很久没有这么平静过了,在韩愈身边,她会焦躁;在他身边,她会愧疚、会觉得痛苦......每次看到他,她都会想起母亲,想起那个死去的孩子......

阿笙低敛的眼眸中开始有了潮湿的情绪,他没看到,却在听了她的话之后,一点点松开了她的手腕。

孤傲如他,有一日竟然选择了妥协,他说:“做朋友,可好?”

没想到汤总会主动来法务部找她,“阿笙,有关于善后细节,你跟我去趟办公室,亲自讲跟陆先生听。”

章小贝在一旁撅了撅嘴,这都阿笙了,她之前怎么不知道汤总和顾笙这么“熟”?

胡主任走过来:“汤总,顾笙对这事参与不多,怕是说不明白,还是我去吧!毕竟这事我最清楚。”

倒不是说胡主任好心解围,陆子初来盛景,人人都想在他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胡主任难免存了几分小心思,但最重要的还是担心顾笙阐述不明,如果到时候引起陆子初不悦,只怕整个法务部都要遭殃。

阿笙原本就没想过要当出头鸟,胡主任这么一说,她便顺了胡主任的意,“汤总,我能力尚浅,由胡主任亲自阐述,可能会更好一些。”

言罢,也不理会汤总阴沉的脸,拿着手头文件出门影印去了。

汤总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早已把愠怒的情绪压了下去,让顾笙来办公室,是他自己的意思,以为陆子初看上了顾笙,难免想看到她,但胡主任敲门进来时,汤总偷偷瞄了一眼陆子初,见他面色如常,并没有失落的迹象,这才松了一口气。

......

洗手间是很多公司职员偷懒,畅聊八卦的地方。

盥洗台传来“哗哗”的水流声,职员甲:“听说楚律师和方大才女,这半年来为了争当陆家儿媳,一直在明争暗斗。你觉得这两人斗法,谁的胜算更大一些?”

职员乙:“说句比较理智的话,楚楚和方欣或许会为了嫁入豪门私底下有所冲突,但绝对不会像媒体写的那么夸张。你想啊!一个是知名律师,一个是大提琴演奏家,最基本的素养还是有的,哪能公开闹笑话让媒体捕风捉影?”

“说的倒也是。”职员甲:“那你说说陆先生最喜欢谁?”

职员乙清了清嗓子,咯咯笑道:“喜欢我吧!”

“臭美。”

......

待嬉笑声消失,有人打开门,从独立卫生间里走出来。

盥洗台,阿笙洗手,抽出纸巾擦干手指,离去前,手中纸团被她精准的投落在了垃圾桶里。

这天中午下班,章小贝有约外出,阿笙一人外出吃饭,刚走出公司,就看到了迈步向她走来的陈煜。

“顾小姐,先生在车里等您。”说着,指了指公司对面的汽车。

正值中午,天色微凉,马路对面的商务车,低调霸气。为了不给她带来困扰,这样的距离无疑很安全。

陈煜松了一口气,真害怕顾笙会拒绝,见她一言不发的跟在他身后,倒有些感激顾笙了。

陈煜打开后车门,阿笙坐进去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子初,他正在低头翻看文件,侧脸轮廓清晰,就是有些情绪不明。

阿笙说:“下午两点,我还要上班。”

他的目光划破十月空气,就那么毫无遮拦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吃完饭,我送你回来。”

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洽。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情神话。一路走来,爱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钤。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将近半小时,一顿饭下来,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好像还不到十句。

黄昏回去,阿笙在小区超市里买了一袋干面条,几只番茄,外加几颗鸡蛋,她的晚餐一向简单,有时候会煮面,有时候会熬简单的稀饭。

一个人生活,吃住不讲究,很好打发。

小区里不时有人朝一棵梧桐树望去,阿笙走近才发现中午才见过的人,此刻竟出现在了梧桐树下。

单手插在裤袋里,似是等了许久,见她回来,笑容撩人。

这还是杭州见面后,他第一次对她笑。

她没说话,收回目光径直上楼,陆子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跟了上去,到了三楼门口,见防盗门开着,刚收敛不久的笑意不其然浮上了唇角。

房子很小,二室一厅,老房。

客厅里放着旧冰箱,房东遗留下来的沙发......陆子初心里是什么滋味呢?总归是不好受的,眼睛刺痛,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委屈过她?

好在茶几上摆放着茶具,应该是她自己购买的,她一向喜欢煮茶,不管在哪里生活,煮茶是少不了的。

几本法学方面的书籍杂乱的堆放在茶几上,页面中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小标签,客厅阳台上摆放着一盆盆绿色小植物......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他迈步走过去,最先入目的是一个小餐桌,上面铺着亚麻粗布,颜色素雅,上面放着一个白色陶瓷杯。

厨房虽然小,但是很干净,他进来时,她正在洗菜,见他进来,轻声问他:“吃饭了吗?”

“还没有。”原想带她一起出去吃的。

她在橱柜里摸索了一会儿,找出几根葱和蒜,蹲在地上有条不紊的择着:“番茄鸡蛋捞面,可以吗?”

“好。”

他要帮忙,她却开口说道:“你去客厅坐着吧,我一个人可以。”

陆子初没有离开,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切着西红柿,熟练的打着鸡蛋,眼眶竟是一片湿润,仿佛回到了旧时,他有很多年没有吃过她做的饭菜了。

偶尔品尝,也是在梦中。

阿笙正在炒菜,忽然有手臂搂住了她的腰,紧接着有下巴搁在了她的肩上,阿笙抿了抿唇,可能是被烟气熏得,声音有些哑:“还在炒菜。”

他抱得更紧了,把脸埋在她的肩窝处,轻声道:“再抱一会儿。”

阿笙心里一紧,站着不动了。

菜糊了,他却把一碗面吃的干干净净,她看着,眸光如水,傻气。

饭后他去厨房洗碗,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放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花茶,不是她之前用过的瓷杯,应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多年过去,她话语越来越少,但很多话不说,他都明白。

这天晚上,她送他离开,门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就这两天。”

他不让她下楼送他,道了声晚安,转身走远了。除了那个拥抱,似乎真的谨守朋友本分,绅士有礼到了极致。

......

隔天晚上,抛开施工地血案不谈,盛景几年来成绩斐然,陆子初难得来一次杭州,宴请盛景员工聚餐是难免的。

盛景员工自是不能跟陆氏总部相比,但人员也不少,足有百来位,当晚场面很热闹。

陆子初和盛景几位老总坐在一起,偶尔谈话应酬,有些意兴阑珊,目光偶尔会不动声色的望向一方角落。

她平时就不太爱和别人聊天,这种场合她无法回避,静静的吃着水果,旁边有人谈话,也不插嘴,偶尔看似歪头倾听,怕是左耳进,右耳出。

那个叫章小贝的女孩子,看起来应该和她关系还不错,至少阿笙不排斥她。

她在这里交了新朋友,他觉得挺好。

汤总等人喝了几杯,借着酒胆一一起身跟陆子初敬酒,陆子初如此一推拒,再朝那边望去,却是再也寻不见阿笙的踪影。

抬手示意向露过来,悄声吩咐了几句,向露沿着饭店找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顾笙,回来俯身凑近陆子初,把这事给他说了,陆子初却是再也坐不住了。

找了借口,有向露在,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陈煜开着车,陆子初在车上给顾笙打电话,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你好,我是顾笙。”

清清淡淡的嗓音,陆子初好笑之余又有些无奈。

这才记起,他的手机号码,她是不知道的。

“是我。”

手机那端沉默了,过了几秒,大概以为他在等她回复,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回家了?”

“嗯。”

这时,陈煜小声说道:“先生,您看那是不是顾小姐?”

路边,有人一边接电话,一边正慢吞吞的走着路,陆子初靠着椅背,笑了笑,抬手扯开领口,打开了车窗,有夜风吹进来,似乎被夜风包裹的人,正被暗夜无声厚待。

他在路口下了车,跟在顾笙身后,饭店离她住的小区并不远,隔了两条街,他看到她在回家前去了一家小超市,买了一瓶水,拎在手里也不急着喝。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见她上了楼,身影渐渐吞噬在黑暗中,又开始觉得烦躁了。

那天晚上,他敲响了顾笙的房门,在她开门的瞬间,身体逼近,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么一进一退,阿笙的背早已贴在了墙壁之上。

陆子初双臂撑在了她的身体两侧,看着她苍白的唇,俯首欲吻,被她避开了,他紧追而上,这一次直接吻上了她的唇。

阿笙没反抗,默默承受着他的急切。

饱经思念的吻,他怕吓坏她,压抑克制。

她问:“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

竟开始学会了谎言,她以为他醉了,扶他回卧室休息,他干脆借着酒劲紧紧抱着她,不肯撒手。

她只得趴在他身上,不敢乱动,过了一会儿,她轻声问道:“你在装醉,对不对?”

他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不让她看他嘴角流露的微笑。她若见了,怕是要生气了。

这夜,顾笙虽质疑他是否在装醉,但他在席间喝酒,她是知道的,见他似是睡着了,方才离开卧室。

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女子裹着夜风出了小区,不多时回来,手里似是提着一个袋子,他知道,袋子里一定装着醒酒药。

靠着窗户,他笑中带泪。

——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洽。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钤”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看书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半年来,韩愈把事业重心挪到了t市,昔日兄弟,在商界表面和睦淡然,私底下却是处处打压。

兄弟两人都是大家族继承人,在商界哪一个不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们是新闻宠儿,经常在上流社会游走,外界看他们出色的容貌、高学历、显赫的家世,还有发生在他们身边似真似假的花边新闻......都说他们得天独厚,但向露知道,其实他们都是病人,所谓心头伤,致使兄弟反目成仇,心结在顾笙。

阿笙提着水壶走进客厅,此时陆子初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笔挺的手工西装,长身如玉,清俊优雅。

“下午,我可能要回t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抬眸看他,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吗?偏偏眸色是平静的,她说:“我送送你。”

他忽然就那么笑了,阿笙微微低头,他这是在笑什么呢?说错话了吗?

从陆子初这个角度望过去,他看不到阿笙的表情,只看到她瘦削的肩,还有垂落在胸前的长发......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

像过去一样,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是柔和的:“楼上楼下,来回一跑,不累吗?”

他想起了她的腿伤,怎么忍心让她来回折腾。

那天陆子初下楼,离开小区前,抬眸朝楼上望去。

阿笙趴在阳台上看着他,视线对视,很久之后,陆子初转身离去,不说再见。

这样一个早晨,陆子初的背影在清冽的空气里越走越远。阳光刺眼,阿笙把脸藏在了手心里。

......

陆子初来去无踪,就像是一场梦,十月转瞬流逝。

11月初,章小贝生日,饭后对章嘉说,她想去灵隐寺许愿。

那天,章嘉从一侧走廊出来,扫视一圈,就看到了顾笙。

她穿着一件针织开襟毛衣,黑色牛仔裤,站在殿外台阶中层空地上,面前是一只大香炉,她手里拿着一束香,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许什么愿。

女子面容白皙,很沉静,章嘉远远的看着,失神漫漫。

阿笙把香***香炉内,抬眸时看到了站在台阶上方的章嘉,嘴角露出浅浅的笑。

“方便说吗?刚才许了什么愿?”章嘉自在随性,四十岁的男人坐在台阶上,含笑说话时,会让人觉得格外温润安宁。

阿笙只笑不语,有些话是不能与人诉说的,痛而不言,还是埋在心里比较好。

她的女儿,子初外婆,还有依依的生命全都停滞在了2007年,来灵隐寺许愿,许她们天堂安宁;许子初一生平安......

风很大,她穿的也太单薄了一些,章嘉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穿上吧,别回头感冒了。”

阿笙没有伸手去接,谢绝了,章嘉干脆把外套直接披在了阿笙肩上,阿笙再脱下来就不好看了,章嘉毕竟是一片好意,于是道了声谢,也便穿上了。

回去的路上,章小贝来回看着章嘉和阿笙,一个人兀自乐呵着,章嘉背着顾笙,暗地里警告了章小贝好几次。

阿笙只当没看见,章嘉喜欢她吗?她没往这方面深想,一个男人把外套贡献给女人,并不见得就跟喜欢有关。

章嘉先把章小贝送回了家,把顾笙送到家门口的时候,顾笙脱下外套递给了章嘉:“谢谢。”

章嘉把外套穿上,跟顾笙又简单的说了几句话,这才开车离开了。

......

小区一角停着一辆车,陈煜小心翼翼回头,偷偷看了一眼陆子初,他坐在后车座低头摆弄着手机,并未因为刚才那一幕心情受阻。

阿笙正要上楼的时候,收到了陆子初的短信:“如果有人说你的身后有阳光,你相信吗?”

阿笙心一紧,似是预感到了什么,回头望去。

2013年11月3日下午,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身后,单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颜色鲜艳的向日葵,薄唇含笑,整个人尤为出众迷人。

阿笙眼角泛起一抹泪光,她知道他会来,就像他知道,有些习惯是深入灵魂的,比如说:爱或被爱。

不知是谁说过:若想获取幸福结局,一定要抱着永不言弃的希望,一路继续前行。

陆子初很清楚,触动他内心的,并非因为这里是杭州,而是这样的人。

母亲说他走火入魔,他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人这一生,总会有某些东西会在岁月中被无情辜负,若是你得到了什么,那么一定会被命运夺走你最珍贵的东西去抵押。

他知道阿笙心里蒙了尘,但他并不急着擦拭,关于过去,因为已经发生,所以无法做到忽视漠然。

陆子初每个星期会来一次杭州,时间不定,有时候她从公司走出来,陈煜请她上车,若不是看到车里的人,她会以为犹在梦中洽。

她不知道他们的关系究竟算什么?吃饭、散步、帮她整理房间,叠衣服......

外衣还好,若是内~衣,阿笙难免会觉得尴尬,一次见他在阳台上收衣服,她连忙先一步把内~衣取下来藏在了身后钤。

他也不甚在意,但嘴角流露的笑意,她还是看到了,她只知道,脸有些烧。

没有问过他,来回奔波,会不会觉得累?他来,她把门敞开着,他若不来,她便继续安然生活。

很久以前,她就明白,越是深刻的爱,越是饱经伤痛。

一个在t市,一个在杭州,分开的日子里,他和她很少电话联系,就连短信也是能省则省。

报纸上隔三差五就会出现他的新闻报道,有他的,也有韩愈的。

公司职员有时候会偷偷议论陆子初和韩愈的感情生活。她们猜测陆子初什么时候会宣布婚讯,跟他结婚的那个人若不是楚楚和方欣,还能是谁?她们好奇韩愈两个月前留下的悬念,猜测他的妻子是谁?

两个月前,记者采访韩愈,问到他的感情问题,那天韩愈说出的话可谓是独家新闻大放送,新闻播出后,相关媒体一夜之间名利双收。

他说:“不好意思,我没女朋友,但我有太太。”

那天阿笙下班回家,路过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回到家放在了茶几上,直到吃完晚餐,倒了一杯水,这才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翻看着。

报纸上面,韩愈图像在中间,周围分布着好几个女人的照片,标题名字很直接:究竟谁才是真正的韩太太?

阿笙看了一下,欧阳浨位列其中。媒体分析的头头是道,韩愈拿着车钥匙外出,欧阳浨附耳不知在说些什么,照片下方搭配着醒目的文字:欧阳浨,真正的贤内助?

阿笙没有看完,合上报纸,端着热茶走到了阳台上。

外面的风有些凉意,但扑打在脸上,还是很温润的。

五月份的时候,她曾在杭州见过韩愈。

当时她正站在人才市场斜对面,韩愈穿着铁灰色衬衫正从里面走出来,任洋提着公文包,跟在他身旁,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阿笙站在那里,在他们上车离开的同时,转身远走,她原本想去人才市场找工作的,看到韩愈和任洋,她知道不必去了。

11月即将走进尾声,杭州刚刚下了一场大雨,章小贝这日批判阿笙,说她搬家后,还不曾请她去家里做过客。

阿笙便提议章小贝去家里吃饭,章小贝听了,自是喜不胜收,眼睛一转说:“干脆把我哥和乐乐也叫来吧!人多热闹。”

当初搬家,还是章嘉帮的忙,是应该好好宴请一次。

这天章小贝和阿笙一起去超市买食材,菜谱事先早已拟定过,章小贝腿脚快,阿笙念名字,取食材的任务自是都交给了章小贝。

章小贝和阿笙一起挑选蘑菇时,对她说:“你觉得我哥怎么样?”

“挺好。”

章小贝笑了笑:“我也觉得我哥挺好的,其实你和他在一起很配,就是年龄悬殊有些大,将近13岁......”

阿笙意味不明的看着章小贝,也不接话,没谱没边的事,说起来无非是浪费口舌。

“老实说,你对我哥有意思吗?如果喜欢的话,年龄不是问题。”章小贝不擅长察言观色,跟在阿笙身后喋喋不休的牵着红线,跟阿笙讲章嘉的感情史,讲他是个多么顾家的好男人,讲13岁年龄悬殊婚后相处究竟有什么好处......

她讲话的时候,阿笙从不参与,只在离开超市的时候,顺便给章小贝买了一瓶水,讲了那么多话,怕是累了。

喝水也没能堵住章小贝的嘴:“你倒是表个态啊!对我哥,你到底有没有那个意思?”

“没有。”直接拒绝,章小贝应该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吧!

“呃......你是不是害羞,不好意思承认?”

这一次,阿笙直接选择无视,无听。

......

门铃响起的时候,阿笙正和章嘉在厨房里忙着洗菜和准备下锅食材,章小贝陪着乐乐坐在客厅里看动画片。

有一点章小贝没夸错,章嘉的确很快做菜,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所以不曾经历门口的震惊和惊心动魄。

章小贝开的门,当她看到站在门口的男子时,心脏险些停止工作,呆愣几秒之后,傻气憨憨道:“陆......陆先生?”

做梦吧?陆子初怎会来这里?章小贝脑袋一片空白,挡在门口,整个人都石化了。

“章小贝?”清淡的嗓音,带着与生俱来的疏离,目光却越过章小贝,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上,好奇看着他的小女孩。

显然,阿笙今天晚上很忙,有客来访。

章小贝结巴了,万万没想到陆子初会知道她的名字,回应的时候开始有些语文轮次了:“对,是我,我是章小贝。”

“小贝,是谁来了?”

这时章嘉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到站在门口的男子,这般优雅出众,章嘉只觉得眼熟,好像见过很多次,但却叫不出名字来。

陆子初这时候也在看章嘉,灯光下,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熠熠生辉。

章小贝终于回过神来,连忙移开身体,请陆子初入内,人家是大老板,她真正的衣食父母,不管什么原因来到这里,总不能一直把对方拒之门外吧?

“陆先生,这是我哥,章嘉。”章小贝清了清嗓子,接着道:“哥,这是我们老板。”

章小贝说着,凑到章嘉耳边,小声补充道:“陆氏集团负责人,陆子初。”

这一次,章嘉有些愣神了,难怪他觉得这人很眼熟,之前在杂志和报纸上多次看到他,“陆子初”三个字,章嘉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很熟悉,但一直未见真人,刚才忽然间见了,难免有些晃神。

虽然好奇陆子初怎会来这里,但章嘉还是伸手笑道:“久闻大名,能够见到陆先生,真的很荣幸。”

章嘉一直觉得,当年陆子初弃律从商真的很可惜,简直是法律界一大损失,但人家毕竟是陆氏继承人,总不能放着偌大家业不管不顾吧!

有生之年,没想到会和邢辩天才面对面握手,章嘉内心是很激动的。平生少有佩服的人,陆子初算得上是其中一个。

陆子初伸手回握,声音疏淡:“客气。”

章小贝趁他们握手交谈的时候,快步朝厨房跑去。

厨房火很大,阿笙见章小贝扯着嗓子跟她说话,就把火关小了,这才听清楚章小贝的话。

“天啊,天啊,陆子初怎么来了?你和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啊?”章小贝激动的很,感觉有些精神错乱了。

阿笙已经由最初的微愣恢复了平静,把铲子交给章小贝,让她看着锅,摘下围裙走出了厨房。

差点和章嘉撞在一起,章嘉还不待说些什么,就见阿笙歉然一笑,越过他,看向了他身后的男子。

陆子初站在客厅里,单手闲适的插在黑西裤裤袋里,见她走来,微微勾唇。

“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淡淡的话音,隐含笑意。

“不会。”

“家里有酒吗?”

“没有。”

陆子初语气温和:“有客人在,没有酒会很失礼。”

给陈煜打了一通电话,陆子初让他买几瓶酒送过来。

“两瓶就够了。”她说。

陆子初笑了,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有备无患。”

简单的动作,虔诚迷恋。章嘉站在厨房门口,心里竟有着说不出的失落。

陆子初这次来杭州,事先没跟阿笙打过招呼,对于阿笙来说,倒也不算突然,但对于章嘉和章小贝来说,突然见到陆子初,一时还真是难以消化这个事实洽。

章小贝原本对两人的关系充满了好奇,打算阿笙进厨房的时候好好盘查一番,但没想到陆子初走了进来。

说句自贬的话,见到陆子初,章小贝就像是耗子见了猫,胆怯之余,竟是一改之前活泼明朗,淑女了许多。

“陆先生,您怎么进来了?”声音越来越低,这人长得太好看,目光对视,章小贝担心自己会精神失常。

尖叫出声或是晕倒的话,就太丢人了。

陆子初已经解开了袖扣,挽起白衬衫袖子,问章小贝:“还有什么菜没炒?”

“呃......”章小贝又开始不淡定了,陆子初该不会亲自炒菜给他们吃吧?

“龙井虾仁。”这时,阿笙走了进来,解章小贝于水火之中,这是一道江南地方名菜,原以为陆子初是不会做的,但没想到......他洗手后准备食材,倒是有条不紊。

厨房地方小,章小贝不知何时已经自动站在了厨房门口,饱含热泪的看着陆子初,至于有没有眼冒花心,她是不知道的了。陆子初做菜给她吃?这是之前想都未曾想过的。

阿笙弯腰去拿自己之前系过的围裙,对章小贝说:“你陪你哥聊聊天,还有两道菜,晚餐马上就好。”

章小贝这边应了,却没有马上离开,见阿笙把围裙无声递给陆子初,陆子初手头正忙着,微微偏了一下头,章小贝还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就见阿笙站在他身后,把围裙帮他系在了身上钤。

黑围裙,章小贝刚才还想吐槽,不明白阿笙怎么会选择这种颜色,直到围裙系在陆子初身上,章小贝才忽然惊觉,有人竟能把黑色诠释的如此到位。

都说“君子远庖厨”,但古人不知,当一个有魅力的男人穿梭在厨房时,厨房将会变成一间充满时尚气息的艺术作坊,展现出的风情,比任何时候都更有诱惑力。

这两人几乎没有任何言语,却能从细节中窥探出某种难于言明的默契和习惯,章小贝离开厨房时还在想,陆子初是十月份认识顾笙的,这两人难不成从十月份开始就在一起了吗?这也太快了吧?

客厅里,兄妹二人虽说在看电视,但都有些心不在焉,偶尔会往厨房方向看上一眼,章嘉小声说:“陆总和阿笙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今天晚上吓懵了,你信吗?”章小贝一头雾水,她也很想知道陆子初和顾笙究竟是什么关系,好奇着呢!

他们是怎么想的呢?陆子初和顾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世界的人,一个名声赫赫,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环绕左右,一个默默无闻,独居杭州,没有亲人和朋友,很少跟人往来......悬殊这么大,怎能不意外?

过了一会儿,章小贝感慨道:“或许是一见钟情。”

阿笙应该是十月份被陆子初盯上了,换句话来说,被陆子初看上的人,几乎没人能够抵抗他的魅力,所以阿笙若是被他攻陷,也是可以理解的。

......

透过厨房窗口,可以看到对面居民楼灯光通明,厨房内飘散着淡淡的菜香气。

陆子初把虾仁倒进锅里时,问阿笙:“谁喜欢吃龙井虾仁?”

阿笙忌吃海鲜类食物,平时外出吃饭,每次点餐都很谨慎,如今却做起了龙井虾仁,唯一的解释就是在照顾别人的口味。

果然。

“乐乐。”想到陆子初并不认识乐乐是谁,阿笙补充道:“章哥女儿。”

陆子初看向阿笙,嘴角带着一抹笑意:“他们是你在杭州新交的朋友?”

“我以前在章哥手下做事,他很照顾我。”阿笙把洗好的水果放在盘子里,打算一会儿做个水果甜汤。孩子应该都喜欢吃这个。

陆子初淡淡的“嗯”了一声,“挺好。”

......

饭菜上桌,一开始章嘉和章小贝还很拘谨,但陆子初没什么架子,主动给章嘉和章小贝倒酒,兄妹两人可谓受宠若惊。

陆子初说:“阿笙在杭州的这段日子里,多谢两位帮我照顾她。”

短短一句话,却让章嘉和章小贝心里均是一咯噔,“代其道谢”,两人关系已经亲密到这种程度了吗?

再看顾笙,她坐在一旁,似是没注意到这边的波涛隐晦,拿着筷子夹了虾仁放在乐乐面前的小碗里,含笑看着她吃,目光温润。

“顾姨,你怎么不吃啊?”乐乐吃了几口,发现阿笙没吃,就懂事的夹了虾仁想要送到阿笙碗里。

陆子初拿碗接了,对孩子倒是很和气,并不吝啬微笑:“你顾姨吃海鲜类食物会过敏,我帮她吃好不好?”

最后一句话,所有人都听出来了,是为了不让孩子被拒绝后感到失落。

男人若是长得好看,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还是不谙世事的孩童,都会觉得赏心悦目,更何况陆子初在笑,乐乐也不自觉的咧嘴笑了:“好。”

插曲虽小,却多少缓和了气氛,再加上喝了几杯酒,饭桌上浅淡闲聊,到最后章嘉竟放开之前拘谨,跟陆子初倒也相谈甚欢。

阿笙中途去厨房煮甜汤,偶尔出来,靠在厨房门口听着他们讲话,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盛汤的时候,章小贝溜了进来,有些话憋了一晚上,也真是难为她了。

“你和陆子初什么时候在一起的?”章小贝直接开门见山。

“好奇的话,你可以去问他。”水果汤应该很甜,阿笙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甜味。

“开玩笑,我可不敢。”章小贝用手指捣了捣阿笙的手臂:“我说你倒是大方一些,跟我透露几句怎么了?我绝对不告诉别人。”

“没什么可说的。”避开章小贝,阿笙端汤走了出去。

她和陆子初之间的事情,隔了太多年,被岁月侵蚀沉淀,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况且,独居生活,她早已忘了该怎么向人诉说。

一顿饭吃完,阿笙煮了茶,泡给他们喝,章嘉和章小贝之前未曾喝过,但评价却都是一致的,他们没想到阿笙泡茶技术会那么好。

“好多年没泡过茶,生疏了。”这话是谦虚,也是实情。

陆子初在桌下握住她的手,没有担心,也没有疼痛,他知道,她一直都在顽强的生活着......她能好好的活着,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恩赐了。

一直聊到夜晚十点,若不是乐乐困了,明天还要上学,只怕谈话时间还要往后延伸。

送他们离开,陆子初在厨房里洗碗,阿笙在外间打扫卫生,后来走进客房,把床铺好,拿着睡衣走进了浴室。

出来时,陆子初躺在沙发上,似乎睡着了,呼吸轻浅。

阿笙帮他把鞋脱了,转身走进客房,把被子抱出来盖在他身上,帮他掖被角的时候,他抬起手臂搭放在额头上,嘴角笑容加深:“我还没睡。”

阿笙蹲在那里,有些尴尬,一双手也不知道该不该收回来。

此时,他已经睁开了眼睛,拥着被子坐起身,拍了拍身旁的位置,待阿笙坐下时,他这才重新躺下来,枕着她的腿。

他说:“这次我会在杭州多逗留几天,你陪我四处走走。”

“我还要上班。”

“我跟小汤打声招呼。”

很难得,听了他的话,阿笙笑了,汤总年纪大概在四十五岁左右,比陆子初年纪要大上许多,“小汤”外号叫出口,倒像是恶作剧。

陆子初笑了一下,声音柔和:“笑什么?”

她说:“毕竟是盛景总经理,若在人前叫他小汤,汤总怕是会觉得很尴尬。”

“那你说我该叫他什么呢?”他含笑看着她。

“......”陆子初笑的太过迷人,阿笙领会的太迟,那声“小汤”,无疑他是在故意逗她开心,他待人一向谨守礼节,又怎会不知轻重在人前唤出那声“小汤”呢?

“阿笙......”等不到她回应,他轻声唤她的名字,低沉缠绵。

阿笙轻叹一口气,抬手盖住他沾染笑意的眼眸。

“你还是睡觉吧!”

阿笙没办法当一名好向导,因为她对杭州并不熟。瞙苤璨午其实她心知肚明,至于去哪里,陆子初并不在乎,他只是想和她四处走走。

对于陆子初来说,自从他接管陆氏后,一直都很忙碌,这样的悠闲时光,是极为少有的。

出门前,他问阿笙:“打算带我去哪里?瑚”

想了想,阿笙说:“我只去过灵隐寺。”

“西湖断桥呢?”

“没去过。”

西湖断桥,阿笙确实没去过,曾经坐出租车路过那里,司机指着断桥给阿笙看:“那就是断桥。”

一眼望去,没有多少想象和触动,在她眼里,那就是一座再平常不过的石拱桥罢了。

人人都说西湖有断桥,但桥从未断过铄。

西湖是没有断桥的,所谓“断”桥只是天气在蛊惑世人,季节变迁时开的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

白素贞和许仙断桥相会,在无数人心中被赋予了无限的想象和爱恨痴缠,“雪景断桥”,陆子初和阿笙选的不是时候,注定看不到断桥一景了。

陆子初说的,上午看看西湖断桥,下午去灵隐寺。

杭州是爱情之都,西湖的桥是情爱之桥,两人抵达的时候,桥上人潮拥挤,旁边有导游经过,“夫妻和恋人过桥的时候应该牵着手,这样就能恩爱永远。”

陆子初牵着她的手上桥,阿笙轻声说:“假的。”

他看着她,似笑非笑:“你如果不牵着我,到时候我被哪个小姑娘牵着手,你可别哭。”

最终还是牵手上了桥,陆子初也知道是假的,但曾几何时起,就连是谎言,只要是和她有关,他也愿意去相信,去尝试。

2004年夏天见到她,他的生活早已不复平静。2007年到2013年,心湖干涸,湖底积攒着岁月遗留下的尘埃。

没有能力清理,只能任由一颗心蒙了尘,雾蒙蒙的活着,似是一场前世亏欠的劫。

他知道他最想要的是什么,什么东西在他生命里不可或缺,他的所有坚持都是有原由的。之前走过那么一大圈弯弯绕绕的曲折人生路,只当人生必经过程,历练一场,对待顾笙,母亲说他病态,那就病态吧!

如此疯狂的贪恋一个人,不怕经受任何坎坷,只是想要牵着这双手走一辈子。

2004年到2013年,转眼间竟然走过了九个年头,陆子初第一次察觉到时间过得真快。

......

还没到午餐时间,两人在西湖附近散步,路过报亭时,看着悬挂在外面的娱乐周刊,上面有熟悉的人,阿笙回头多看了一眼。

看的不甚清楚,但图片还是看到了:面容姣好,气质迷人的女子手里拿着一张票,正欲递给陆子初......

陆子初步伐如常,称不上是解释,倒像是最平淡的叙述:“她叫方欣,大提琴演奏家,邀请我去听她的演奏会。”

“......”阿笙没说话,她其实并未多想。

“我没去。”声音轻淡,似乎夹着笑音。

阿笙有些无奈:“我没问以不用说。”

陆子初淡淡道:“还是要说的,我现在寄宿在你家里,你如果觉得我人品有问题,不让我进门,那我岂不是要露宿街头了?”

阿笙没接话,他又在逗她了。

“报纸上面的新闻,都是假的,媒体消遣我们,但我们不能消遣自己。”陆子初看着路边行人,语气略显淡漠,侧眸看向阿笙时,隐隐透着温情:“不管是楚楚,还是方欣、秦芸,或是任何一个女人,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可你总要结婚的。

这话阿笙没有说出口,怕这么一说,好好的气氛会变得凝滞。

陆子初见她默默低头走路,仿佛一株孤绝已久的清莲,风吹动她的头发,似是沉陷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陆子初细细观察她的神色,且叹且笑:“乱想什么呢?”

她笑了笑,抬眸看他:“饿了。”

......

午后去了灵隐寺后面的北高峰,石隥数百级,陆子初要背她,她执意不肯。

这么长的台阶走上去,他怎么受得了?

他牵着她的手,走走停停,期间抱着她上山。

她说:“你还是把我放下来吧,我腿没事。”

“抱还是背,你自己选择。”她腿受伤了,其实他一直想对她说没关系,道路平坦,他牵着她走过去,若是道路崎岖,只要那里她想去,哪怕再苦再累,他也会把他背上去。

阿笙心知劝说无用,看着他额头上的汗滑过脸庞,沿着下巴,一滴滴的砸落下来,她把脸移到一边,眼睛酸涩。

抵达北高峰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章小贝曾经对阿笙说过,在北高峰求签其实还是挺灵的。

阿笙去里面求签,求得是爱情:第七签,下下签。

签词是:风云致雨落洋洋,天灾时气必有伤;命内此事不顺当,艰难曲折终成双。

陆子初问过签释:说她的爱情要历经一些风雨磨难,还有一些来自于外界的压力。比如说社会舆~论,父母家人干涉。佛教里把这叫“孽缘”。

她听了签释,微微失神,陆子初上前握着她的手,这才发现她的手很凉。

她抬眸看他,浅浅笑了,拉着他出去:“假的。”

她是这么说的,但坐缆车下山时,她却把脸转向窗外,无声无息的憋红了双眼,他把她搂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别哭。你知道的,没有人能干涉我的想法,不管是九年前,还是九年后。”

刺伤阿笙的不是爱情坎坷,而是那句“孽缘”,怎么会是孽缘呢?她想不明白。

......

这支下下签,影响了阿笙,同样也影响了陆子初,他对她说:“求神拜佛只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不能当真。”

“我明白。”她已经恢复了平静,似乎之前发生的一切不愉快,都被她丢在了北高峰。

她越是这样,他越是忐忑不安,其实阿笙是真的看开了,如果他是她的劫,那么对于她来说,良缘和孽缘其实区别并不大。

陆子初给她买水,离开前让她不要乱跑,她点头应了。

街道上,有孩童追着气球跑,正是很小的年纪,应该是刚学会走路,步履蹒跚,仰脸看着气球,咿咿呀呀的嘟囔着让人听不懂的话语。

孩子妈妈正在跟人说话,没注意自己孩子正往马路方向走去。

路上车流还是很多的,阿笙见孩子已经跨过路边线,来不及多想,拖着酸痛的腿,快步跑了过去,一把将孩子抱在了怀里,身边有车惊险驶过,孩子当场就吓坏了。

听到哭声,孩子母亲醒过神来,心里一惊,和刚才谈话的朋友一起跑了过来,后怕不已。

孩子母亲一边道谢,一边从阿笙怀里接过孩子,一遍遍对孩子说着“对不起”。

阿笙静静的看着,对孩子母亲说:“他还很小,没有自保的能力,身为母亲,你要好好保护他。”

孩子母亲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孩子险些出事,无疑她的心里比谁都难受。

跟她们相隔一百多米的地方,陆子初宛如一尊雕像,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刚才看见阿笙忽然冲进车道,手里的饮料忽然砸落在地,他冲过去已经来不及了,直到她和孩子都没事,他的意识才开始归位,蹲在地上捡饮料,却是半天都没站起身来。

杭州街头,阿笙看着远去的母子,陆子初站在她身后看着她,他不曾知道她眼眸深处一片水光,她更不曾知道他的脸色究竟有多苍白。

阿笙转身就看到了陆子初,他站在那里,眸光灼灼的盯着她,分不清喜怒。

阿笙猜想,刚才那一幕,或许被他看到了,迈步走近,笑了一下:“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他的气息极其不稳定,阿笙伸手握他的手,这边还没触碰到,手臂一紧,就被陆子初拉到了怀里。

他紧紧的抱着她,不开口说话,但有力的手臂却昭显了怒气。

这就是他,纵使在最盛怒的情况下,也从未对她发过火,有时候无非是言辞犀利了一些。

怀抱窒息,她被他抱得难受,拍着他的背:“子初,我有分寸。”帮人,但惜命。

陆子初依然抱着她不松手,声音在她头顶紧窒响起:“顾笙,我现在老了,你如果想让我多活两年,最好别吓我。”

t市,韩家。瞙苤璨午

数不清是第几次做这样的梦了,梦境凌乱,记忆碎片交汇在一起,宛如天地间呼啸而过的风,天涯游荡。

07年,顾笙进过两次手术室。第一次是因为孩子;第二次是因为车祸。

死婴抱出来的时候,他看着孩子身上粘稠的鲜血,微微泛黑的身体,他的后背竟出了密密麻麻一层冷汗。

宛如抽走了灵魂的花朵,脱离母体后瞬间枯萎凋谢。

韩愈扶着墙壁,狼狈呕吐铄。

孩子是残缺的,七个月大,胎死腹中,被医生取出来后......所有残酷的言辞都不足以描述那种震惊和恐惧。

时隔多年后,每次想起,他还会做噩梦,更何况是顾笙呢?

手术室门口,她安静的躺在那里,脸色苍白,语气轻飘,孩子的夭折,让她的灵魂失去了应有的重量。

她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那时候,她已不会哭,只一遍遍念叨着,她在呼唤孩子的灵魂,天堂一定是群花芳菲,孩子若是喜欢,可慢慢欣赏,但一定要记得回家的路。

住院期间,她开始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病情时好时坏。

一场车祸,不仅带走了她的记忆,也带走了她的健康。出院后,她依靠轮椅大半年,逆来顺受的配合医生,做着各种检查。

有时夜间醒来,会看到她坐在轮椅上,一圈圈的游荡着,问她为什么不睡觉,她会仰起脸,用陌生的眼神看着他。

她失眠,长时间失眠导致精神越发暴躁,她的梦境,他无从得知。最初的两年时间里,她常常会半夜尖叫醒来,再想费力哄她入睡,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长时间生活在一起,没有摩擦和不快是假的。有时候,他会觉得她是在故意折磨他,她安静的时候,会让他觉得曾经的顾笙又回来了。

他亲吻她的唇,会看到她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着,主卧室床上,伸手覆在她的胸衣上,她会在温情的揉捏力道中睁着迷蒙的眼眸,抬手抚摸他的脸:“子初......”

声音低柔,清晰。

宛如一盆冷水沿头脚下,再炙热的***也会在刹那间转化成满心满眼的灰败。

床笫之欢,让他成为陆子初的替身,他接受不了。

给她时间,似是一场没有前路的救赎。

一次,两次......次数多了,他终究还是爆发了,拖着她的头发问她:“我是谁?顾笙,你说我是谁?”

她似是不觉得疼,看着他,目光惊奇,很久之后嘴角扬起一抹笑,“是啊,你是谁呢?”

“陆子初”三个字是他和她之间的导火索,微微提起,就会瞬间爆炸。最长一段冷落接近两个多月,他回来那天,家里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她。后来把监控影像调出来,锁定她没有出门,他和家佣在主卧室里翻箱倒柜的找,最后还是在衣柜最深处找到了她。

她蜷缩躺在一堆衣服里,怀里抱着一个枕头,脸上有着潮湿的泪,呼吸轻浅,偶有哽咽,就那么睡着了。

他以为他的心早已坚硬如石,每次看到她虽然又爱又恨,但却会在某个瞬间里温润成灾。

喜欢一个人,往往说不出理由,他无法忘记她。怎能忘?日积月累生活在一起,他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一个她,纵使在西雅图,也能隔三差五获知她的消息,但如今......已是半年过去了。

那一夜,她离开时,他曾让齐烈尾随,但终究还是跟丢了......

韩愈醒来的时候,伸手挡在眼前,阳光刺眼,烫的眼睛睁不开。

没吃早餐,齐烈开车送他去公司,任洋打来了电话:“查出来了,最近陆子初频繁前往杭州,可能跟前段时间盛景旗下施工地发生命案有关。”

韩愈看着窗外,晚上没睡好,以至于有些头痛欲裂。陆氏发生这么大的事,t市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可见陆氏公关工作倒是做的很到位。

“你看着办吧!”

半年来,陆氏和鑫耀私底下斗得你死我活,早已撕破脸,媒体面前公诸于世,也是早晚的事。

韩愈曾和陆子初在商业派对中数次碰过面,在外人眼里也曾看似心平气和的聊过天。

名利场,掉进去的商人们习惯在镜头前演戏,演给别人,也演给自己。

陆子初:“我们应该时常约着出来坐坐,很多时候只有面对面沟通,关系才能更加亲近,要不然我都不知道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

韩愈:“看到我,不会觉得如刺在喉吗?卡在喉里那么难受,何必呢?”

陆子初:“好办,把刺拔掉。”

韩愈:“拔不掉呢?”

陆子初:“方法还是挺多的,比如说把刺咽下去。”

韩愈:“可惜,看来我们没办法做到泾渭分明了。”

陆子初:“没办法,我心眼小,喜欢对敌人赶尽杀绝。”

韩愈:“小时候,我记得每次见到我,你都会叫我一声哥。”

陆子初:“所以说物是人非,那声‘哥’在07年全都被你挥霍完了。”

韩愈:“名利场,要么粉身碎骨,要么扶摇直上,我能不能在商界裨阖纵横,安身立命,你说了不算。”

......

广场街道媒体墙上,韩愈看到了陆子初。

陆氏集团负责人,t市商贾大亨,身价难以估算,出了名的大慈善家,外表看来谦和礼貌,私底下呢?私底下精于算计,花费六年时间在商界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繁杂社会关系。

那双藏在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很多时候代表的不是温润,而是孤僻和残忍。

韩愈闭上眼睛,2011年年末到2012年年初,私宅主人被陆子初逼得家破人亡,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韩愈就知道:身为一个男人,他们争得从来都不是输赢,而是一口气。所以他和陆子初若不是敌人,还能是什么呢?

......

北高峰之行让阿笙接连腿疼了好几天,回到家里第一夜,她忍着疼不说,陆子初想到她腿会不舒服,端了热水,蹲在她面前帮她洗脚......

阿笙是有些尴尬的,缩了缩脚:“我自己来。”

“别动,很快就好。”

他帮她按摩受伤的腿,对她说:“如果疼,一定要告诉我。”

她应了,也知道他的力道很轻,但还是疼的钻心。

陆子初是第二天早晨发现她腿肿起来的,眸子里有着压抑的光,抱着她去医院。

排队等待就医,她晚上疼了大半宿,在医院里有些困了,他伸出手搂着她,让她靠在他的肩上,脖子贴着她的额头,轻轻拍着。

走廊医者病患走过,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如此平淡,如此温暖。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是相爱的。

......

他了解她,从不勉强她跟他回t市,但这个男人却在不动声色间,再次成功进驻了她的生命。

在杭州停留的几天时间里,他抱着笔记本电脑忙碌工作的时候,她并不打扰他,沏好茶端到他面前,然后又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陆子初偶尔抬头寻找她的踪影,会发现她一直没闲着。她腿还没好,好在是在他面前活动,倒也允了。

她跪在地上擦拭地板,偶尔停下来歇歇,喝完一杯茶继续擦;做清淡的食物;给花草浇水;坐在沙发上看书,她有各种方法可以把生活过的很平静。

很多时候,她都会呆在厨房里研究食谱,做好饭菜端到他面前,若是他喜欢吃,下次用餐时必定会多上那么一道菜。

陆子初意识到,这样的平淡生活才是她最想要的。

来到杭州第三天下午,向露打来了电话:陆氏·盛景施工地血案被媒体曝光......

陆子初挂断电话,心情未受影响,彼时阿笙正蹲在洗手间里帮他洗衣服,他站在门口含笑看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可能一会儿要回去。”

阿笙默然半晌,低低的“嗯”了一声。

陆子初心神微微一荡,走进洗手间,弯腰蹲在了她身边,她仰脸看他,气息被他突如其来的吻深深淹没。

他说:“不要想我。”

笙笑了。

盛景法务部文件送呈,不知何时变成了顾笙的专属工作,胡主任说:“顾笙,你把文件亲自送到汤总办公室。”

章小贝私底下悄悄拉住顾笙:“最近几天公司里到处流传着你和汤总的谣言,你听说了吗?”

天天在这里上班,阿笙怎会不知?无非是汤总对她礼遇有加,于是就有人背地里开始说闲话了。

“有人说你是汤总新欢。”章小贝开始飙脏话了:“她们知道个p,汤总这不明摆着是在巴结陆先生吗?洽”

相较于章小贝的激动,阿笙似乎太平静了一些:“没必要生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顾笙这么一说,章小贝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能察觉出顾笙是个有故事的人,那么云淡风轻的性子,若不是被生活狠狠伤害过,是无法做到这般淡然的。

但顾笙什么也不说,包括她和陆子初是怎么在一起这件事,更是绝口不提,任凭章小贝绞尽脑汁发问,换来的只有顾笙的沉默。

那天晚上从顾笙家里走出来,章嘉叮嘱过章小贝:“这事你不要多问。钤”

“为什么?”章小贝不解。

章嘉无奈叹了一口气:“她不想说,你还问个不停,这不是在给她添麻烦吗?”

章小贝意味不明的看了章嘉好一会儿,问他:“哥,老实说,你喜不喜欢阿笙?”

章嘉皱了眉:“胡说什么呢!我把她当妹妹,这话以后千万不要再说了。”

事实呢?事实上章嘉很喜欢那个平淡如水的女子,也曾踌躇过年龄相差,真正死心是在见到陆子初之后。

陆子初是一位成功商人,但跟很多商人不同,他稳重、有脑子、帅气和有品位。

他出席商业活动,永远都是白色或黑色衬衫,搭配简约西装,很少系领带,却能把一身西装穿的很有品味。

商业巨子,三十出头,要什么有什么,不管他从哪方面来讲,实在让人挑不出毛病来,难怪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他。就连乐乐见过陆子初之后,也是一个劲的夸他好,说他是“帅叔叔”。

魅力惊人,连小女孩都不放过。

虽然章嘉不知道陆子初和顾笙的关系,但认识一个多月就能培养出那样的熟稔和默契程度是根本就不可能的。那么只有一种解释了,陆子初和顾笙或许早就相识。

章嘉曾看过陆子初的专访杂志,封面上男子眼神淡漠冷峻,令人不敢逼视;也曾见过媒体偷~拍他的生活照,寂静走路,背影有着淡淡的落寞。

有人说他从商阴险残忍,有人说他做慈善温情善良......但不管是善还是恶,他都是极为出彩的人,独具魅力,令人印象深刻。

章嘉也一直以为,陆子初是一个跟“温柔”绝缘的人,但一顿饭下来,想法完全改观,他在顾笙家里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

他原本眉眼淡漠,但看着顾笙时,智慧敛收,仿佛一汪深潭,深不见底,有一种叫“温柔”的情绪莫名牵引而出。

陆子初对顾笙的关爱是无声无息的,若不仔细观察,根本就难以窥探踪迹。

别说年龄不合适,纵使章嘉再年轻几岁,面对陆子初也只能望而却步了。

若是没有见到陆子初之前,章嘉或许还会承认他对顾笙有意,但见了之后,有些话还是埋藏在心里比较好。

章嘉口是心非,章小贝并非不知道,有时候情绪很私密,自尊也一样,或许凡事真的不该打破砂锅问到底,于人于己都不好。

办公室里,她看着顾笙拿着文件朝汤总办公室走去,又想叹气了。顾笙这么一进去,若是时间长不出来,谣言不知道又要难听多少倍。

阿笙把文件交给汤总时有一种错觉,好像她才是这里的老板,而汤总才是那个送文件的人。

“底下的人都是怎么做事的,怎么能让你亲自把文件送过来呢!”汤总说着从办公桌后走了出来,随手把文件扔到桌子上,示意阿笙到沙发前就坐。

阿笙倒是很想出去,但又不便拒绝,也就坐了下来。

汤总很殷勤,让秘书端了两杯咖啡进来,秘书离开的时候意味不明的看了一眼顾笙。

阿笙看到了,秘书秀眉微微蹙起,只差没有撇嘴鄙视了。

于是,任由咖啡味再如何浓郁,阿笙也没有端起来尝一口的打算。

汤总先是佯装关切,询问阿笙工作是否顺心,闲聊几句,见阿笙有些意兴阑珊,也便回归到了正题:“陆先生这几日跟你联系了吗?”

“没有。”他偶尔会跟她发短信,无非是叮嘱她一日三餐不要敷衍凑合。

汤总有些失望:“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会再来杭州?”

“没有。”

“这样啊!”汤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没注意温度,烫着了,皱眉放下咖啡杯,看向阿笙时,又是如初笑意:“如果陆先生来了,麻烦告知他一声,就说我想约他一起吃顿饭。”汤总之所以迫切想要见到陆子初,是因为最近盛景施工地血案曝光后,先前购房住户觉得忌讳,接连往工地闹了好几天,严重影响了楼盘销售。这事原本对于汤总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陆子初之前介入,上面不给话,他担心陆氏总部另有打算。

阿笙这日回家,一进门就看到了阳台上的花花草草。

陆子初来了之后,家里多了很多盆栽,都是陈煜送来的。有些兰花价值不菲,她是知道的,对陆子初说过:“怕是养不活。”

“不是还有我吗?”

她走到洗手间门口,梳洗架上原本只放了一支洗面奶、一瓶保湿水,但不知何时早已被他摆满了女士护理品。

爽肤水、隔离霜、眼霜、精华素、面霜、乳液......当然还有他的剃须刀。

洗发露、沐浴露和毛巾都是共用的,她之前给他准备的,他好像从未用过。

客房衣柜里几乎都是他的衣服,一个月时间里,他一点一滴的蚕食她的生活,即便他离开杭州,也能让她回家一眼就想起他。

他是一个傻气的人,顾家亏欠他,她负了他,她和其他男人同床共枕多年,身为别人的妻,早已配不上他,他还这么执着干什么?

不是傻气,还是什么呢?

韩愈是不可能和她离婚的,纵使他不在乎她的过去,她又怎能顶着有夫之妇的身份和他在一起?

她这样,不是在爱他,而是在害他。

......

这一周,如果口水能淹死人,阿笙怕是淹死了好几回,大学时期,她曾被人排挤过,没想到在职场中也不能幸免于难。

汤总新欢,罪名不轻,以至于阿笙在公司走一圈,人前职员各忙各的,人后绝对人声鼎沸,热闹的很。

全公司上下,除了章小贝,几乎人人都当阿笙是瘟疫病菌。

章小贝替阿笙抱不平,阿笙却觉得这样挺好,至少很清净。

周四上午,阿笙去洗手间,职员甲在隔断洗手间里正滔滔不绝的讲着阿笙坏话,隔壁入厕职员乙浅浅应着,片刻后职员甲低咒了一声:“惨了,我来大姨妈了。”

职员乙:“那怎么办?我卫生巾刚好用完了。”

片刻后,有卫生巾从底层隙缝递给了职员甲,职员甲一看感动了,连声说着“谢谢”。

“不用谢。”

此话一出,厕所尤为寂静,后来职员甲回到办公区,同事见了好奇道:“脸怎么这么红?”

职员甲看了一眼法务部门,隐约可以看到女子安静的坐在电脑前工作,大度的让人自惭形秽。

同样是这天下午三点左右,阿笙忙着修改文件,没注意办公室较之往日安静了许多,更没注意到章小贝偶尔嗓子不舒服,轻轻的咳嗽声。

阿笙预感到不对劲,是因为忙碌间隙,活动脖子时,看到有人从门口经过,飞快的扫了一眼她身后,那目光多少有些战战兢兢。

阿笙回头望去,这一看险些一口气背过去,离开几日的人不知何时竟站在了她身后,双手环胸,静静的看着她修改文件内容。

难怪办公室抽气声此起彼伏,原来不是因为空调温度太低,而是陆子初来了。

她连忙站起身,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陆子初一言不发,伸出长腿,脚一勾,她先前坐过的椅子已经滑到了他面前,他闲适坐下,拿起她电脑旁边放置的水杯,递给她:“帮我倒杯水,渴了。”

陆子初不仅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同时他还是众人眼中的“儒商”,才华横溢,谈古论今。

很久以前,章小贝就觉得这样一个男人,他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这里所说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他完美的外表,最重要的是他的内涵。

工作间隙,章小贝看到陆子初,还以为在电脑前工作太久,眼前出现了幻觉,直到办公室里的人都跟她出现一样的神情,章小贝方才心安,就算是幻觉,也是随大流,她平衡了。

身为外人,她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顾笙了。好家伙,这姑娘竟然还能做到面不改色,反应超出章小贝预期之外,她以为顾笙就算不惊喜,至少也会张着嘴,吃惊的“你,你......”半天吧刀?

章小贝忘了,那个人是顾笙,顾笙在公司上班是个情绪很单一的人,想让她出现不一样的神情,简直比登天还难。

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其实在阿笙忽视的时间里已经静了许久,如今只觉得寂静变成了浓稠的墨,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蠢蠢欲动。

阿笙接过茶杯,涣散的思绪开始重新聚拢,陆子初正在摆弄她桌上摆放的小物件,整个法务部除了他平稳的呼吸声,似乎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阿笙问自己,她有多了解陆子初呢?她的了解全都来自于过往相处,因为私底下的他是最真实的恍。

他和她其实都是相似的人,性子寡淡,日常少言,陆子初若是讲话,就算看似平淡琐碎,也是话里有话。

他就这么突然驾临陆氏旗下公司,若真是渴了,不用她殷勤跑后,自有人会把好茶送到他面前,但他却对她说:“帮我倒杯水,渴了。”

最后一句别人没听出来,阿笙却听出来了,带着淡淡的疲惫。

这几日在t市,工作太忙,怕是累坏了。

阿笙转身,看到汤总也站在不远处,目光对视时,汤总笑的可亲。

阿笙想叹气了,法务部今天可真热闹。

走出办公室,前往茶水间倒水,外间工作区若不是每个座位上都有人,绝对会让人产生恐慌错觉,好像听力出现了问题,平时外面是很热闹的:交谈声、键盘声、电话声......

众人注意力原本全都汇集在法务部,阿笙出来后,全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所以阿笙这一路走过去,并不比往日轻松。

还没走到茶水间,手机就在口袋里轻轻震动起来,陆子初发来的短信,只有短短几个字:“你把仙人掌养的很好。”

她这边正看着,谁曾想手机忽然被章小贝一把抢了过去,也不知道章小贝是怎么偷溜出来,又是怎么神出鬼没的飘到了阿笙身后,只知道章小贝在茶水间里反复看着短信内容,笑的暧昧不明:“陆先生这是夸你呢!”

果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阿笙桌上摆放的仙人掌,章小贝几乎天天看,在她看来平凡的完全可以做到视若无睹,殊不知陆子初却当成了美景之一。

阿笙没接话,泡了几片柠檬,看着很喜人,他平时爱喝这个。想到这里,阿笙又有些晃神了,那已经是07年之前的事情了,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喝茶习惯怕是早已发生了改变。

章小贝把手机还给阿笙,眨巴着眼睛,半开玩笑:“回头把你桌上的仙人掌送给我吧!我一定当菩萨一样每天敬着。”

好歹仙人掌被陆子初夸过,人人都知道陆子初很少表扬人,这条短信却一下子表扬了一人一植物,多么稀奇。

阿笙端茶离开,她想得却和章小贝不一样,仙人掌怕是没办法送给她了。

回到办公室,陆子初姿势就没变过,坐在她的椅子上,手中拿着她的圆珠笔,在一份文件上偶尔做着批注。

汤总弯腰,单手撑在椅子扶手上,看着文件,认真的倾听着。

法务部另外几名员工各忙各的,看得出来紧张未退。

阿笙把水放在桌子上,陆子初似是没注意到了她,垂眸翻看文件,并未间断之前和汤总的谈话。

她站在桌前,看了一眼放在一旁的仙人掌,抽出几张面纸,轻轻一拔......果然,仙人掌又被她浇死了。

为什么是“又”呢?她以前住在望江苑的时候,家里的仙人掌几乎都被她殷勤的浇死了,死因一致:浇水太多,根部烂掉。

这次也不例外。

之前看到那句“你把仙人掌养的很好。”比起章小贝的盲目激动,其实阿笙心里比谁都清楚,这句短信根本就不是夸奖。

根部坏掉的仙人掌,每天放在陶罐里,她是看不出端倪的,如今拿出来,看着坏掉的根部,那滋味怎么说呢?因为这事在陆子初面前出糗过太多次,倒也不至于脸红,但......

“已经死了,舍不得扔?”说话的人还在文件上“奋笔疾书”,却把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她甚至能听出来他话语间隐含的笑意。

阿笙现在一举一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庆幸她是在法务部里,若是在外面,

tang恐怕早被职员眼神杀的尸骨不存。

仙人掌被她丢弃在桌旁的纸篓里,养了两个多月,随手这么一扔多少有些触动。

“以后不要养仙人掌了。”陆子初终于放下文件,汤总也因为他的动作,站直了身体,同他一起望向顾笙。

看样子,陆子初是真的着了顾笙的魔。

今日下午陆子初突降公司,从秘书口中得知陆子初现身法务部,汤总从座位上弹跳起来险些吓出一身冷汗来。

阿笙靠着工作台,挑眉看着陆子初,并不应声,但眼里情绪,陆子初却一目了然,她在问他为什么?

“仙人掌适合懒人养,你太勤快。”陆子初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把文件递给汤总,站起身,垂眸看了一眼她端过来的柠檬水,眼里浮现出莫名的光辉。

端起茶杯,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乖。”

此话一落,法务部似是感染了病毒,同时好几人突兀的咳嗽着,陆子初眸光就那么淡淡一扫,真好,咳嗽声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次恢复平静。

他每次摸阿笙的头,阿笙都会有一种错觉感,仿佛自己是个宠物,或者是个孩子。

陆子初并不希望阿笙养仙人掌,每养必死,她又是喜欢花花草草的人,难免会有坏情绪的时候。

06年秋末,她捡了一只很小的流浪狗,抱到了望江苑,他找人专门做了一个小木屋给狗住。

最初两天,狗的胃口还不错,她喂它吃东西的时候,它会讨喜的伸出舌头舔她的手,她看了也觉得欢喜。

第三天的时候小狗病了,连带影响了她的三餐食欲,她有时候会在看书间隙,拿着书蹲在狗屋前看着小狗发呆。

吴奈有一次见了,隔着栅栏对阿笙说:“这狗怕是活不成了,你要是喜欢养狗的话,改天我送你一条。”

前半句残忍,后半句温情。阿笙笑着拒绝了,回到家里对他说:“或许一开始我就不应该抱它回来。”

生命无常,人如此,动物更是如此。

那条狗最终还是死了,他把它装进盒子里,带它离开望江苑的时候问她:“要不要再看最后一眼?”

“不看了。”

她转身进屋,并不看他手中的盒子,看似毫不留恋的背影,残酷的同时,却从灵魂最深处流露出浓浓的脆软。

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阿笙桌面上摆放着几个木头相框,不是自照像,而是植物和蝴蝶标本,手写英文注释,当然还有那罐遗失了仙人球的陶罐,凌乱累积的书籍......

她维持着曾经的习惯,一如往年。

柠檬水泛着淡淡的酸,但颜色温暖,曾经的阿笙回来了吗?博览群书,有思想,有智慧,对精神的追求远远高于物质享受......

“太酸。”他说着,把水杯送到她唇边,周围人是怎么看她的,阿笙已无暇深究,几乎被迫的喝了一口。

她觉得还好,不酸啊!抬眸疑惑的看着他,还是说她口味太重了?

陆子初笑出声,把那杯柠檬水喝完,阿笙脸红了,发现的太迟,她刚才喝过的地方被他温情覆盖,这人......

章小贝从外面走进来,很“不小心”的看到这一幕,镇定自若的走到椅子前,只可惜坐空了,“砰——”的一声跌坐在地,疼的钻心。

这算不算高调秀恩爱?

陆子初没有在法务部久待,一杯柠檬水喝完,拍了拍阿笙的肩,什么话也没有,就和汤总一前一后离开了。

就在他消失在法务部的下一秒,刚才还寂静无比的办公室忽然间热闹无比,众人视线纷纷朝阿笙射杀而来。这样的眼神,较之她和汤总传闻更加犀利,不敢置信中夹杂着显而易见的震惊。

说起来,刚才陆子初和顾笙并没有怎样互动,但一言一行,哪怕是一举一动都透着熟稔和默契,私底下不知往来多久了刀。

在法务部职员眼中,阿笙是个很安静的人,沉默寡言,做事很有主见,最重要的是专业素养让人挑不出毛病来,但她再好,一旦和陆子初扯上关系,怎么看都有些匪夷所思。

也许,陆子初在他们眼中是站在云端的人,俊雅帅气,智慧儒雅、他是一位学者,但在商界游走却可以做到果敢决断,而顾笙和他们距离太近,失去了所谓的神秘和幻想,所以众人才会在看到这一幕时冲击力这么大。

陆子初和顾笙是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法务部好奇,其他部门隔着法务部虚虚掩掩一面玻璃,宛如雾里看花,猜测外加好奇,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

职员和上司暧昧暖情,谈不上羡慕,反倒是充满了质疑和腹诽。

阿笙很清楚,经过法务部风波,有关于她的风言风语将会愈演愈烈,一个汤总已让她腹背受敌,更何况绯闻对象是陆子初了。

办公室职员,有人含蓄,有人明朗外向,有人能够潜藏心事,有人喜欢开门见山.....所以有人偷闲前往法务部,询问她和陆子初是什么关系时,阿笙真的很为难恍。

职员甲小声翼翼道:“顾笙,你和陆先生是什么关系?”问话犹显迟疑,似乎阿笙只要说出“恋人”两字,她就会晕倒一般。

“你和陆先生该不会在谈恋爱吧?”职员乙用手掩住嘴巴,小心的看了一眼四周,压低声音道:“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职员丙惊呼一声,猜测道:“难道是上次?boss似乎对你很特别。”

......

询问声此起彼伏,若是往常,胡主任早就驱赶她们离开了,但如今就连胡主任也懵了,虽然搞不清楚陆子初和顾笙是什么关系,总之不简单就对了,有人围着阿笙七嘴八舌,他也只是远远的看着,不敢贸然呵斥。比起法务部主任威严架子,他更想保住他的饭碗。

章小贝起先坐在一旁看热闹,原以为阿笙会焦头烂额,尴尬不已,谁知她依然能够闹中取静,慢条斯理的整理着一大堆材料。

章小贝喝了一口水,佩服。

阿笙长时沉默,喋喋不休的职员们终于觉得太过无趣,难免觉得阿笙如今傍上陆子初,身价高涨,自是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一时又恼又怨的转身离开了。

阿笙埋头工作没看见,但章小贝看见了,免费接收了好几个白眼,当然那白眼是针对顾笙的。

章小贝探头和阿笙搭讪:“恭喜你,树敌无数。”只怕全公司女职员经此一事,都要对阿笙“刮目相看”了。

这话看似幸灾乐祸,但章小贝语气认真,阿笙听了,只觉得感动。

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身边总会出现一些人,有人复杂,有人简单快乐。复杂的人会尝试打乱她的生活,简单的人会像冬日暖阳,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对生活的埋怨,偶尔一笑,美好感恩。

这天下午,不觉时间流逝有多快,阿笙还是阿笙,外面刮起了一股“上位”旋风,似乎跟她毫无关系。

法务部气氛变了,阿笙要影印文件,很快就有人先她一步抢走了,她只得无事一身轻的坐在位子上,她在这一刻体验到了“上位”者的福利和孤立。

陆子初下午一直呆在会议室里,盛景高层齐聚一室,商定施工血案补救措施,谁都能看得出来,陆子初今日心情很好,至少没有挑眉发怒,微微倾听下属汇报工作时神情专注,很诚挚。

什么叫儒商?没有人比陆氏员工更清楚了,满场精英也无法盖过他的逼人气势,这样一个男人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很少会在重要场合里多说一句废话,最忌一手提拔的高层员工遇事情急,失了分寸。

他曾说过:“在商言商,克制镇定,若不是逼不得已,千万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实心态,一旦行为举止出现反差,只会让自己,甚至整个陆氏处于被动。”

这种人若下决定,必定毫不拖泥带水,不讲丝毫人情,很多人见过狠辣的陆子初,但狠辣与温柔相撞,却是之前从未见过的。

这天临近下班时间,陆子初在汤总等人的簇拥下走了出来,庞大的工作区瞬间万籁俱寂,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径直走到法务部门口,没有进去,站在门口一眼就找到了顾笙。

章小贝当时正背对着门口,临近下班,警戒心顿消,心情更是持续飙升,撅着翘臀跟阿笙讲当下最热火电视剧,阿笙担心她把唾沫星子喷到她的脸上,往后退了退。胡主任的训斥声来的很突然,但对阿笙来说

tang很及时。那声“章小贝”怎么听都透着诡异,章小贝眼见胡主任等人全都站了起来,这才慢吞吞的转身,然后口水呛嗓,赶紧降低音调,涩涩的唤了一声“陆先生”。

声音一扫之前清亮,微弱的很。

阿笙这时候看到了陆子初,他站在法务部门口没有走进来,但却开口说道:“我和汤总有事外出,你跟我一起。”

陆子初声音原本不大,但盛景太寂静了,以至于再微弱的声音也会显得很突兀,她站起身,简单收拾了一下桌面,这才拿着手机和钥匙朝门口走去。

路过章小贝身边时,看了她一眼,这姑娘终于消停了下来,垂着头,乖顺听话。

陆子初在前面走,阿笙在后面默默跟着,他走了几步,似是觉得她走的太慢,返身回去牵她的手。

掌心热度熨帖着阿笙的指尖,阿笙还没反应过来,就耳尖的听到了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她也想倒抽一口气。

陆子初低了下颔问她:“腿还不舒服吗?”

“已经好了。”这话自是很轻,她知道他能听见,他听了薄唇勾出好看的弧度,牵着她往前走,步伐却放慢了许多,“那么,我是瘟疫?”

那话近在耳畔,气息掠过阿笙耳际,只觉得烫人的很。

仿佛回到旧时,韩永信过生,宾客云集,那时候他还是她的大学教授,他在前面走,她在后面默默的跟着,他也曾含笑问她,“我是瘟疫?”

阿笙当时听了,只觉得羞惭和尴尬,现如今却深深觉得,陆子初不是瘟疫,他是毒药,入喉毙命。但凡中了他的毒,注定无药可解。譬如:楚楚、方欣、秦芸、混迹绯闻女友名单的各个女孩,还有一个她。

他就这么神色自若的牵着她的手,当着所有员工的面,不加遮拦,旁若无人,完全忘了先前她曾对他说过:“我不想打破现在的平静。”

也许,他是记得的,阿笙想怨,却怨不起来,反而觉得好笑,他是怎么想的,她还是能够窥探一二的。

一步步侵入她的生活,不动声色却操控着她的一切,他要的从来都不是默默无闻,而是光明正大,执拗的像个孩子。

从未觉得工作区域很大,但那天好像走了许久,陆子初手心里仿佛燃烧着一把火,以至于阿笙手心很快就有了温暖。

这一路,收获了无数“关爱”目光,有职员沿途路过,手中的资料或是手机会忽然掉落在地。

“啪嗒”的一声响,在空旷的空间里尤为清晰,职员反应,阿笙不用看也知道,惊吓多于震惊。

前面是牵手而行的男女,后面跟着几位盛景高层,周围是面色各异的男女职员,场面恢宏吗?也许称不上恢宏,但在陆氏绝对是绝无仅有。

盛景副总凑到汤总身边,悄声道:“怎么回事啊?新欢?”

汤总没说话,看着陆子初和顾笙的背影,静静前行。曾经他也以为顾笙是陆子初的新欢,相似的容貌和气质,指不定是谁的替身,但......

这样的公诸于众,还真的是第一次,不管他之前有多少绯闻女友,全都不曾有顾笙这样的待遇。

那样的温情流露,又岂是新欢应有的待遇。

出了盛景,汤总看着漫天云霞:面对顾笙,陆子初也许是认真的。

***

ps:还有一更,估计十点左右,静待。

所谓“有事外出”其实只是外出吃饭,阿笙若是提前得知,十有八~九会拒绝。

吃饭场合难免会涉及工作,她是不懂这些的,况且都是一群男人,她位列其中,有些怪。就像是大人带着孩子参加宴会,来错了场合。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晚餐还不错,汤总热络殷勤,开席不过十几分,就已喝了好几杯,晚餐气氛倒是被他调动了起来,阿笙觉得身为老总其实也不容易,总有屈服的人和妥协的事,以前觉得汤总在盛景已经是龙头老大了,但陆子初一来,方才让人觉得人外有人。

除了命运和现实,世人惯常妥协的往往是金钱,谁掌握他人温饱,谁就有发号命令的权利。

陆子初在席间看似谈笑风生,但事实并不。他比任何人都清醒,深谙商界游走之道,懂得如何操控下属心理变化刀。

比如说盛景汤总。汤总是个精明人,不能否认的是,他很聪明。陆子初当初授命汤总成为盛景总经理,无非是利用汤总的攀附权贵,一步步实现陆氏不断扩张的野心和前景规划。

别人依附他而生,他榨取别人的可取之处,互惠互利,这才公平恍。

他们在讲什么,阿笙又没戴随身听,自是听得一清二楚,无非是商界暗暗道道,偶尔汤总说到兴致处,难免有些不着边际,隐藏着商界内幕隐晦,但稍露端倪就会被陆子初随便打个岔,不动声色间就转移了话题。

有很多涉及隐晦的负面信息,陆子初是不愿意让阿笙知道的,他从未承认自己是个好人,就算以前身为一名邢辩律师,也会有冷血无情的时候。商界游走,没有几个人手段是干净的,站的越高,只会越发身不由己。

阿笙并非不知,有些事情隐约可以猜得到,在法务部工作好几个月,这里面的汤汤水水,她多少懂了一些。

他不愿让她知道,她便装作无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无可奈何和逼不得已。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陆子初是老板,汤总等人敬着他也是应该的,但连带捎上她,阿笙注定无法气定神闲的端着、坐着。

他夹给她的菜,都是她平时爱吃的。她的喜好,似乎不管历经多少年,都不曾被他忘却。

无人看到的隐晦角落里,他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她看着嗨劲正浓的公司领导,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一眼,引来了他的眉眼深浓,浅浅一笑。

白皙的手指落在他的手心里,宛如飞累了栖息在安全港湾的白蝶,陆子初一边散漫应着汤总等人的话,一边包裹着她的手,只觉得掌心手指瘦削,如此这般,已经牵引了思绪,陆子初眉头微微皱起,眨眼间功夫已和她十指相扣。

他和她之间拥有的回忆太多,随便一个生活小细节就能引起石沉大海的日常点滴。

书房里,他看书的时候,她会趴在他肩头,手指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他还没说什么,她自己倒是先笑了:“我的手和你相比,是不是又粗又短?”

他眼中开始有了笑意,总觉得她还是一个孩子,说话偶尔会很傻气,她的手指原本就很漂亮,纵使比他小,也无需自贬到“又粗又短”。

继续看书,由着她揣摩两人手指究竟有何区别,那么认真的神情,倒像是在研究新学问。

后来问她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她的回答倒也别出心裁,下巴支在他肩上,轻轻的笑:“书上说了,上帝抽走了亚当的肋骨,这才创造出了夏娃。女人如果是男人身上遗失的那根肋骨,那么手指骨骼比男人小,也很正常。”

他深觉好笑,轻声叹息:“谬论。”合上书,打算起身,她还贴着他不放,于是抱起她,任她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说起亚当和夏娃,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管道昇的《我侬词》。”她搂着他脖子,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清冽之余,说不出的动听迷人。

他知道最动听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她念词时的神态,佯装淡定,却在眉眼间泄露了私密的小情绪。

温情,却又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她说:“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椁。”

犹记得,当时的他眼中笑意浮现,微挑的唇角更是笑意加深,看着念完埋首在他怀里不敢抬头的她,忍着抚摸额头的冲动,情潮涌动:“你啊。”

尾音拖长,宛如最不经意的叹息。

她和他在一起,她从未说过“我爱你”,是少女矜持,是性格使然,但这首《我侬词》却道尽了一切,比那句“我爱你”还要让他心生触动。

无非是双手交握,却让陆子初想起了过往,因为她就在身边,所以就连回忆也被注满了温暖,他能从温暖的触摸中收获到久违的感动。

晚上回去,车子在杭州街道行驶着,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陆子初还不曾好好看过这座

tang城。

阿笙坐在他身边,转眸看着窗外,双脚轻轻踢着脚下的地毯,陆子初见了,轻轻笑了。

他问:“吃饱了吗?”声音有些哑。

“饱了。”他们讲话的时候,她也没闲着,吃东西喝汤打发时间。碟子里的菜刚刚清理入腹,很快又被新的菜色覆盖。陆子初负责夹菜,她负责吃菜,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忙。

陆子初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不见你说话?”

闻言,阿笙终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有些意味不明,还有些欲言又止,他挑眉等待着,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又把目光移到了窗外。

陆子初还在猜测阿笙眼眸中的深意究竟是什么意思,见她无意多说,自是不肯轻易无视掠过。

“怎么?”他握着她的手。

“没什么。”

“你刚才似乎有话要对我说。”语声平静,似陈述。

阿笙轻轻侧过脸,看着灯光下的他:“有些话我说了,并不见得你会爱听。”

“看来不是好听话。”倒是很想听听,那些他不爱听的话,究竟会有多难听。

她在短暂沉默之后,方才缓缓开口:“你不是问我,饭桌上为什么不说话吗?我只是觉得饭桌上都是一群人才,没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这话有些出乎意料之外,就连无意偷听他们说话的陈煜也是翘起了嘴角,开始觉得有趣了,这话似乎把他们陆先生也影射进去了。

陆子初确实有些哑然,微微抿唇,那个一群“人才”显然也包括他。这个词汇被她一语道出,很显然跟褒奖无关。

“其实真正的人才是你,只可惜才华横溢,却没施展在正道上。”

一语道出,陈煜险些笑喷了,跟随陆子初多年,他确实不是一个多好的人,商界狡诈阴险,但从不曾被人当面道出,此女勇敢无畏,话音平静,隐隐诙谐,隐隐轻叹,隐隐智慧......

他对顾笙了解不算太深,所有的认知都是来自于陆子初对她的惦念和记挂,后来她从美国回来,精神状态很差,自是不觉得这个女子究竟有什么地方可以配得上陆子初,但顾笙自有顾笙的魅力所在,即便神志不清楚,依然气质独特。

半年前,陈煜无非觉得顾笙美得沉静苍白,但如今她虽苍白如昔,却在眼眸最深处多了红尘烟火,内敛凝聚,似乎栖息太久的睡狮,偶遇时机就会爆发而出。

后车座那里,顾笙话落,抬起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淡淡的看着陆子初,眸子里的莹莹光彩慑住了他。

就那么眸色深深的看了她好一会儿,陆子初缓缓松开她的手,双臂环胸,靠进了后车座。

这番话,商界说他的人不在少数,但当着他的面说出口的,唯有阿笙一人。反讽吗?她只是平淡叙述,无关反讽,带给他的不是不悦,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

如此老气横秋的语气,伶牙俐齿,有着阿笙旧时模样,他是无比怀念的。

陆子初脸微侧,车窗里浮现出一张清隽的容颜,嘴角流露出淡淡的笑意。情绪流露,如此明显吗?

竟是罕见的默契,几乎是同一时间,阿笙也望向了另一侧车窗,各自**一隅,但陈煜看到了,顾笙把脸贴在车窗玻璃上时,嘴角笑意竟和陆子初惊人一致。

......

阿笙太迟钝,陆子初体质偏寒,但握着她的手却很滚烫,晚餐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倒是喝了几杯酒,声音有着淡淡的沙哑,她还以为他是太累了,要不然不会行至中途就闭眼小憩,似是睡着了。

她未曾多想,陈煜把她送到楼下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睛,唤了一声“陈煜”,清了清嗓子,这才说:“送顾小姐上楼,我在车里等你。”

“你......”

不上去吗?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声,他是知道的,抬手摸了摸她的发,笑道:“忙着呢!明天中午我去公司接你吃饭。”

阿笙心想,他来杭州一次,必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下车,关了车门,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后车座。

车窗阻隔,她起先看不清后车座里面的人,但他似是在车里看到了她,按下车窗,微微侧头,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上楼。

这一夜,竟有些辗转反侧。

......

翌日上班,但凡职员在公司里看到顾笙,一律眼神射杀过来,章小贝去厕所偷懒,回来后顿时变成了复读机。

——看不出来,原以为这姑娘挺安分的,没想到潜规则上位,竟然勾搭上了陆先生,还真是内有乾坤。

——我看她也嘚瑟不了多久,好多人都注意到了,她长得很像秦芸,十有八~九某人做了替身还不自知。

——也真是可怜,她也不看看陆氏签约模特,哪个不是貌美如花,任何一个人拉出来都比她漂亮不知道多少倍,我看陆总也只是尝尝鲜,一旦过了那个新鲜度,绝对会甩了

她。

诸如此类的风言风语,其实有很多,章小贝专挑好听一些的话来说,阿笙静静的听着,章小贝模仿职员说话,还真是惟妙惟肖,不去当演员还真是屈才。

“不生气?”章小贝嘟着嘴,似乎有些不悦。

也对,她都那么卖力演出了,阿笙至少要有所表示才对,于是阿笙忙完手头工作,对章小贝说:“不气。”

有些话跳进章小贝的嗓子眼,终是缓缓道出:“她们说你长得像秦芸,是替身,你也不气?”

“嗯。”

章小贝恨铁不成钢,只差没有摇阿笙肩膀了:“你究竟认不认识秦芸啊?其实......她和你长得确实有些像,某些地方。”

就连章小贝也有些怀疑了,难道陆子初真正喜欢的人是秦芸,把顾笙当成了替身,那也说不过去啊?正主不追,没事追“替身”干什么?

章小贝还在这边暗自纠结时,阿笙手机响了,她的号码很少有人知道,况且打进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阿笙走到休息阳台接通,竟是陈煜。

“陆总来杭州之前,身体就有些不舒服,昨天晚上去医院输液,凌晨回到酒店,睡到现在还没醒,中午怕是没办法陪您一起吃饭了,要不......您来看看他。”

事情要追朔到几天之前,t市陆氏总部。

身为房产界首屈一指的商业霸主,这里一直都被赋予了传奇色彩。

从远处观望,陆氏总部高达38层,其中36层至38层隶属陆子初办公区域,那里有着专业运营工作团队,秘书部门男女分工明确,会在有条不紊中送呈着急需批阅的报表文件。

若是可以透视整栋办公大厦,会发现那里宛如最眼花缭乱的迷宫,办公桌、电脑、电话、忙碌的工作人员,穿梭在楼上楼下,仅看他们的步伐就能窥探出每日工作量究竟有多惊人;每个楼层部门不同,很多管理人员在来到公司之后,会先脱掉西装外套,固定的时间内坐在办公椅上,拿起金融报纸翻看不到几秒,秘书一定会按照上司喜好,端来咖啡或是淡茶。

有媒体对陆氏员工做过市场问卷,问他们最大的梦想是什么,结论大都是一致的。他们指着每个楼层的管理办公室,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坐在那里。

人人追求上位,人人追求财富和名利,殊不知所有的荣耀只是一时的,一个人可以成为财富的主人,却永远没有办法掌控市场恍。

在陆氏总部,最忙的当属交易室,股市开盘前后就连陆子初也没有休息的时间,每个人都捋起袖子忙碌着,在偌大的空间里来回奔走打电话,宛如涨潮扑岸,声势汹涌。

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的人,一定会觉得头脑发懵,丧失了所有的反应,那种紧迫和忙碌感能够随时淹没口鼻,让人透不过气来。

陆氏开盘后,行情出现剧烈变化,陆氏周围环伺已久的各大公司开始高风险抢盘,其中庞氏公司就是抢盘买入者,希望投机取巧,能够达到高位报价,低位成交,只可惜最终落入被套风险陷阱之中。

来杭州那天很突然,陆子初两天未眠,站在交易室里游刃有余的掌控着他的商业王国,庞总资金负债,突破保安重围,当着陆氏员工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在了他的面前。

交易室工作人员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各忙各的。人人都想分吃陆氏一杯羹,却忘了有没有那个胃可以撑得下。

庞总祈求陆子初高抬贵手,放庞氏一马,陆子初垂眸看了他一眼,有嘲弄,有怜悯,向露站在一旁,示意保安把人带走,被陆子初阻止了。

庞总原本没抱什么期望,之所以找陆子初,无非是不甘心,绝境面前,谁都想要破釜沉舟,也许......也许事情会出现转机呢?

竟真的出现了转机,在那间宽阔明亮,被高媒体覆盖的办公室里,庞总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终生都难以忘记。

陆子初语气冷静:“陆氏和庞氏在四年前曾经有过合作,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合作很愉快。有人说商人唯利是图,但总有例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不公平,但庞氏近几天的所作所为让我很失望。别说你没抢盘成功,就算你成功了,你以为区区一个庞氏就能踩着陆氏成为肩上霸主吗?”

陆子初疲惫的揉了揉眉心,在庞总看向他的时候,漆黑的眸缓缓投落在他的身上,似笑非笑:“你是小瞧了陆氏,还是小瞧了我陆子初。”

最后一句话陆子初说的很轻,却仿佛惊涛骇浪,庞总一颗心急速下沉。

不仅仅是庞总,就连向露也以为庞氏在劫难逃,但多年来一直出手不留余地的陆子初却不计前嫌,伸手扶起了庞总。他用罕见的宽容让庞总领会到了做人的道理,这让庞总觉得羞愧无比。

商界对敌,有时候赶尽杀绝,把人逼的走投无敌,还不如宽容放手,若知恩,必定手留余香。

陆子初只是在那一刻想到了阿笙,若非被现实逼到绝望,又怎会一病经年。

“您能对庞总宽容至此,为什么唯独不肯对鑫耀网开一面?”这番话讲出口,向露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半年来,陆氏和鑫耀势如水火,昔日兄弟,如今商场厮杀,令人感慨万千。

向露并不知韩愈、阿笙和陆子初之间的过往,所以才会这么说,说完多少有些后悔,因为她看到陆子初微微蹙起的眉头。

陆子初原本正在喝茶,听了她的话,握着茶杯的手指倏然用力,骨节攀附在瓷壁上,隐隐透着青白色。

在向露眼里,陆子初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流淌着暗潮激涌,宛如刀子一般,越发衬得他面容冷峻可怕。

不知过了多久,陆子初终于沉沉开口,只有短短几个字。

他说:“你懂什么。”

向露微微咬唇,她当时确实不懂,直到后来她才知道,为什么陆子初可以对别人宽容,却独独容不下一个韩愈。先不说别的,单是一个顾笙,就足以让他们成为这世上最冷漠的敌人。

陆子初和韩愈是截然不同的人,韩愈遵循竞争出强者。07年,陆子初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被韩愈夺得先机,掌控全局。一切以强迫为目的的手段,不管怎样辩解脱罪,都摆脱不掉“无耻”的阴影。那六年时光里,一系列手段得来的婚姻被韩愈视成了理所当然。

在韩愈眼里,

tang成功往往伴随着失败,若没有算计,又怎会有他和顾笙长达六年的婚姻时光。

其实世上男人都是一样的,对待喜欢的女人,拥有同样的占有欲。韩愈可以为了得到顾笙,费尽心机,陆子初呢?陆子初懂得拿捏感情分寸,在爱情世界里比韩愈多了几分收放自如,为了顾笙能够回到他身边,他同样可以做到不择手段,步步为营。

2007年1月末到2013年11月,时间相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他有幸能够活到90岁,那么人生早已走过了三分之一,但就是这三分之一却险些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终究不是圣人,做不到宽恕待人,爱憎分明在他这里是行不通的。

古人云:有仇不报非君子。以德报怨,割肉喂鹰?陆子初心里比谁都清楚,心里挤压已久的怒火和愤恨哪怕需要耗尽他半生光阴,他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吴奈私底下是这么评价陆子初和韩愈的,他说韩愈为了顾笙可以奋不顾身,说陆子初为了顾笙可以倾尽全力,纯粹到底。

不是纯粹到底吗?明知顾笙是韩愈的妻子,还能矢志不渝,爱的疯狂,爱的傻气沉重。他原是魅力十足的男人,商界复杂阴险,事业上获取的成功昭显着他的高瞻远瞩,但凡行人拥挤的地方,他一定会成为别人回头瞩目的焦点......有太多女人在他身边围绕,迂回纠缠,但他却把人生中所有的痴情全都给了顾笙。

面对命运无常,有人迷恋,有人心有余悸......这种爱,执着到近乎病态,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顾笙是病人,陆子初是病人,韩愈同样也是一个病人,至于谁病入膏肓,难以界定。

在很多女人眼里,一个男人若是可以为了女人方寸大乱,那么他一定很爱这个女人。但陈煜看到的却是不一样的陆子初,遇到事情,更多的时候,他会想着怎么帮顾笙解决难题,顺便把他和顾笙之间的距离无形中拉近。

盛景公司的传言,陆子初是知道的,刻意去办公室找顾笙,宣示着他的霸道和强烈的占有欲,宁愿她的绯闻老板是他,也不愿意是他以外的其他人。

这一趟杭州之行,他本不该来,理应回到家中好好休息,但还是来了,自己也知道身体吃不消,所以才会避开顾笙去了医院。

他是不愿意让她担心的。

阿笙前去酒店,见到陆子初的时候,他还在床上躺着,手臂搭放在额头上,遮挡了双眸,是他独睡时惯常的睡觉姿势。

床头柜上摆放着闹钟,他没忘记和她中午吃饭的约定,怕睡过了头,甚至定了时间——11:10分。

阿笙握住他的手指,怕惊醒他,力道很轻,但......

熟睡的人指尖颤动了一下,过了几秒,方才握紧了她的手,阿笙还没反应过来,陆子初就已经睁开了那双清冷的眸,然后笑了。

以为是梦,却道不是。

“怎么来了?”声音沙哑。

“陈煜说你生病了。”

“担心我?”他看着她,目光灼灼,早该想到,除了陈煜,还能是谁?

在他的目光下,阿笙笑了一下,不接他的话,抽出手,倒了一杯水端给他,他半坐起身喝水的时候,她轻声开口:“子初,你要好好的。”

之前输过液,陆子初并不怎么发烧,但没精神倒是真的。阿笙起身的时候,他拉住她的手,手心很烫,阿笙没站稳,直接跌在了他的身上刀。

他笑,手臂搂着她的腰身,把她圈在怀里,含糊不清道:“去哪儿?”

“陈煜说你早上没吃饭,我让他们送些吃的过来。”这话阿笙说的吃力,整个人贴在陆子初的身上,热度惊人。进来的时候,阿笙穿着室内拖鞋,陆子初这么一抱,拖鞋直接滑落在地

“砰——”的一声闷响,阿笙心脏险些漏掉了好几拍。

他抱着她不肯松手,在床上翻了个身,把她搂在怀里,闭着眼睛道:“我不饿,你留在这里,哪都不许去。”

陆子初没睡好,说话的时候勉强睁着眼。陈煜之前说他连续两天没睡觉,再加上生病,如果她不来,他怕是还能睡上很久。

阿笙心思柔软,不敢再乱动了,就那么躺了几秒,想到闹钟时间还没关,就从他怀里挣出来,刚把闹钟拿到手里,就被他再次按到了床上,呼出的热气吹打在她的耳际:“阿笙,听话。”

关掉闹钟,阿笙任由他抱着,生病时候的陆子初,看起来无害多了,少了人前冷漠,略显疲惫的睡颜多了几分亲和温暖。

睡觉真的能够感染人,阿笙昨晚也没睡好,靠在他的怀里,起先什么情绪都有,到最后意识陷入朦胧,追随着他的呼吸声沉沉睡着了。

中午的时候,陈煜见阿笙一直没出来,叫了餐,原本想敲门,最终落下,对酒店服务员说:“再等等,需要用餐的时候,我再打电话。”

恍.

阿笙醒来的时候,阳光透过窗帘隐约洒落入室。

她竟睡着了,下意识看向陆子初,身畔无人,跟她并排摆放的枕头上,有着浅浅的凹痕,证实陆子初之前确实在这里睡过。

她有些懵,这人现如今怎么这么浅眠?她以为他至少要睡到黄昏了。

抬起手表看向时间,阿笙皱了眉,下午三点,公司上班快一个小时了,她出来的时候,只跟胡主任请了半天假

“醒了?”门口传来陆子初的声音,阿笙抬眸望去,仿佛是一幅画,如今的他不需多加修饰,自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再加上他的阅历,所以即便穿着灰色羊毛衫,依然魅力非凡。

也不知他在门口站着看了她多久,见她掀被下床,方才慢吞吞的走了进来:“不多睡一会儿吗?”

“不了,我下午没请假,需要回公司一趟。”她坐在床沿,低头找拖鞋。

拖鞋在另外一侧,陆子初弯腰捡起,绕过床尾,放在了她面前:“我让陈煜给盛景那边打声招呼,下午不要去了。”

“不去不行。”穿鞋起身,阿笙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额头,“有份法务文件是我负责的,下午胡主任要过目,我把文件整理好就来看你。”

没有发烧迹象,阿笙去公司也能安心许多,刚要收回手,却被他牢牢握紧,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无奈一笑:“陆氏员工如果都像你这么敬岗敬业就好了。”

陆子初看她吃了午餐,这才放她前往盛景,事实上陆子初也很忙,纵使来到杭州,也没闲着,电脑在线,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

睡眠不足,屏幕那端几位老总有了意见分歧,眼见已有斗嘴迹象,若不是顾忌陆子初,只怕早就言语伤人了。

陈煜端了一杯咖啡送过来,见陆子初已经在按眉心了,再看屏幕那端几位集团老人口角之争愈演愈烈,陈煜知道陆子初正在隐忍边缘。

午后一点左右,陈煜接到了向露的电话,紧急视频会议,于是陈煜只能无奈叫醒了陆子初。这个会议维持的时间比较长,一直到顾笙睡醒,方才掐断了半个小时。

若不是顾笙这时候给陆子初打来了电话,陆氏总部那几位老总绝对会被陆子初训斥的颜面无光。

“身体怎么样?”听筒里传来阿笙的声音,掺杂在办公室忙碌的键盘声里别有一番风韵。

心情忽然好了很多,被顾笙如此记挂,以至于陆子初嘴角笑意加深:“不碍事,你什么时候过来?”

“那个”她似是觉得为难,清了清嗓子:“我也是来公司之后才知道,今天晚上全公司加班,我这时候离开的话,汤总怕是会很为难。”

陆子初先是沉默几秒,过了一会儿,这才开口说道:“失约,放我鸽子?”

阿笙:“”放着生病的他忙于工作,无情吗?好像有点。

这天下午,汤总从办公室走出来的时候笑容满面,临时宣布加班取消,晚上公司职员聚餐,陆先生买单。

此话一出,汤总看着阿笙眼神暧昧,男女职员更是齐刷刷的看着阿笙,表情各异,目光尖锐,充满了考究和凌迟。

章小贝笑容覆面,拍着阿笙的肩:“托你的福,我晚上可以大开吃戒了。”

阿笙头有些疼,看出

tang来了,陆子初这是要断了她在盛景苟延残喘的后路。

陆子初自有出手很阔绰的本钱,会所俱乐部,各种娱乐设施齐全,章小贝和阿笙去的时候,陆子初正在和另外三名盛景老总打牌。

阿笙看到这一幕有些意外,她从未见陆子初打过牌,但见他出牌娴熟,平时应该没少消遣打发时间。

陈煜最先看到她,唤了一声“顾小姐”,很自然的接过了她的外套。章小贝在一旁见了,也把外套递给了陈煜,陈煜眉头挑了挑,表情略显怪异,在意味不明的看了章小贝一眼之后,终究还是接在了手里,僵着一张冷脸,放外套去了。

章小贝看着陈煜的背影,蹭了蹭阿笙的肩,笑眯眯道:“还真别说,这孩子长得挺好,当司机实在太屈才了。”

阿笙淡淡解释:“陈煜,名牌大学金融系博士,与其说他是司机,还不如说他是陆总特助。”

陆子初每次外出,陈煜绝对跟随左右,他在陆氏总部的地位比很多老总还要高,只不过很少有人见过陈煜,难怪章小贝会对陈煜一无所知了。

果然,章小贝大吃一惊,“啊”了一声,似是埋怨阿笙不早告诉她,她刚才竟像使唤小弟一样,把外套递给了陈煜,这不是作死的节奏吗?

来不及跟阿笙多说话,连忙朝陈煜追去,陆子初特助给她挂衣服,她何德何能啊?

陆子初出牌似是赢了,周围爆发出一阵叫好声,有时候阿笙真的怀疑陆子初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睛,要不然明明专注做事的人,怎么每次不用看都知道她在哪里。

“阿笙——”他声音不大,但出口之后,偌大的娱乐会场里,顿时鸦雀无声,众人纷纷搜寻着阿笙的身影。

多年历练,虽然生疏,但阿笙至少可以从容以待,漫步走到打牌区域,倒也奇怪,别人玩牌会让人觉得乌烟瘴气,陋习不良,但陆子初几人坐在一起来牌却是雅致的很,估计跟他们身上笔挺的西装有关。

陆子初今日没有穿西装,素色衬衫,外搭开襟黑色毛衣,戴着眼镜,镜片在灯光下偶尔折射出精锐的光芒,成功掩饰了眉眼间先前的病态。

阿笙走近,陆氏职员让路,陆子初坐在那里,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并未抬头看向阿笙,却在她走近时,淡淡开口:“我记得你以前纸牌玩的很好。”

“很久没玩过了。”以前倒是和508舍友一起玩过纸牌,基本都是在考试前,目的是为了放松考试带来的紧张。陆子初是什么时候看到的,她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有八年了吧!”陆子初说着,歪头看了一眼阿笙,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

他这么一说,别说是公司职员了,就连汤总本人,也被那声“八年”震到了,众人面面相觑,难道两人八年前就认识彼此了吗?熟人?根本就不是新欢和潜规则上位者?

众人表情仿佛被天雷劈过,陆子初视若未见,站起身,拉她坐在他的位置上,把手中的牌交给她。

阿笙汗颜:“我不会。”她早已忘了该怎么打牌了,况且还是和公司老总

“你不是不会,是不愿。”陆子初说着,伸手取下阿笙头上的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瞬间倾泻在肩。

众人视线之下,男子伸出修长的手指温存的落在阿笙的发丝上,声息缠绵:“阿笙,帮我把曾经的顾笙找回来,我很想念她。”

他说:“阿笙,帮我把曾经的顾笙找回来,我很想念她。”

说这话的男人,他的名字叫陆子初,表情一扫之前慵懒淡漠,多了几分轻松柔和,仿佛回到了大学课堂,他站在讲台上,偶尔抬眸看她,笑的轻淡平静,却让目睹者心跳失常。

过去宛如错综纠缠的藤蔓,紧紧的缠绕在一起,覆灭在陆子初云淡风轻的外表之下,盛景职员看的是心动,阿笙和陆子初看的却是沧海桑田。

曾经的顾笙消失了太多年,他等得心如止水,须臾之间,以至于没了脾气。

11月的杭州,夜色初幕,他站在她身旁,手臂搭放在她身后的椅背上,像是把她环抱在了怀里,弯腰同她一起看着她手中的纸牌,忘了六年漫长间隔,眼眸晔兮如华,惊艳缱绻洽。

此刻,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近,阿笙出牌生疏,陆子初在她耳边不远处叮嘱道:“不急,慢点出。”

他说这话时,脸上表情让人捉摸不透,汤总等人想要从他的面部表情中偷窥出纸牌好坏,注定无功钤。

陆子初在商界游走六年,其实每天都在打牌,手中的牌或好或坏,他不能让别人看出丝毫端倪,若是手持烂牌,更要摆出镇定自若的气势,未战就先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率先退却。

阿笙手中的纸牌很烂,打牌前陆子初虽然没说,但汤总等人都知道,这场纸牌消遣并不能因为阿笙替场出现松懈和退让。

打牌,是否对敌人用心,意味着尊重。

不远处,陈煜靠着吧台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他跟随陆子初多年,顾笙回来之前,说句大不敬的话,陆子初简直是一位面瘫上司,那张太过帅气的脸庞几乎从未有过起伏变化,哪怕商界对敌获取胜利,仅仅是微扬唇角,大喜大悲注定和陆子初绝缘。

他有一颗看似无坚不摧的心,只可叹那颗心心如止水了太久,太久......

美国到t市,t市到杭州,陆子初强忍身体疲惫,隐忍感情,悄无声息的给爱情增加着砝码,却不激进,一直站在几步之外,静静的等待着。因为他知道,那个位置对于顾笙来说,不会引起恐慌和排斥,是最安全的距离。

陆子初成功了,他在金融界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爱情上,先是欲擒故纵,退后一小步,让出空间给顾笙,让她在选择接纳的时间里可以自由呼吸。

爱,不该是沉重的,多么美好的字眼,若是温情以待,必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渗入顾笙的心。

陈煜一通电话,原是试探,但顾笙终究还是来了,陆子初是欣喜的,她的出现宣示了她在乎他,但他没有被喜悦击垮,这个男人已经习惯用平淡的微笑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

前方传来叫好声,一道女子声音欢喜响起:“太好了,又赢了。”

陈煜侧眸望去,那人他有印象,章小贝。简单,幼稚,笑声......没心没肺。开始理解陆子初为什么放任这样的人出现在顾笙周围了,因为笨的傻气,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对顾笙构不成伤害和威胁。

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晚餐时间到了,放下手中的杯子,陈煜迈步朝牌桌走去。

阿笙没想到自己会赢,屡次都是烂牌,但她却在众人视线里沉了性子,以攻为守,出牌凌人,寻觅最佳时机。

盛景几位老总都是牌场高手,几局下来胜少败多,看着阿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就这牌技,还说自己不会?盛景职员很谦虚。

离席吃饭,陆子初扶她起身,阿笙抬眸看他,都是寡言的人,却可以透过眼睛读出那些藏匿已久的千言万语。

他把所有的话语全都花费在了晚餐里,那么突然,却又那么顺理成章。

服务员端着餐盘,有条不紊的摆放着晚餐食物,开放式餐厅,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公司聚餐氛围很好,能看见彼此,自是很热闹。

虽说陆子初精神不太好,但应对自如,别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坐在席位上,拿了托盘中放置的热毛巾,眼尖的人看到了,也没往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副总这么一问,很多职员下意识缓了缓手头动作,那么静,无疑好奇心憋了已久,想要迫切知道前因后果的人不在少数。

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餐厅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讶叹意外声,刚才还不敢光明正大把目光投射过来的职员,这下子全都把视线凝聚在了陆子初和顾笙身上。

十年?怎能不震惊?

汤总惊了好几秒,这才迟疑道:“您和顾小姐一直都在一起吗?”他还以为顾笙是新欢,但......

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又是一枚空降炸弹,炸的人头脑发懵,章小贝刚吃了一个丸子,于是那丸子从她开启的唇瓣间耀武扬威的滚落而出,砸在桌上,声音不大,但弹性很好,弹到地上后,一路滚啊滚,一直滚到了隔壁餐桌的桌腿一侧。

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阿笙手心里冒出了一层薄汗。

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腹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

陆子初说他想起顾笙的时候会笑,别人无从得知,陈煜却深有体会。

酒宴上,他若有事不贪杯,那么喝酒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陈煜的身上,如此一来开车回去,驾驶员就变成了陆子初。

有时经过t大门口,他想到顾笙会笑,手搭在薄唇上,笑意撩人,但那样的笑容注定无法维持太久,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2009年,陈煜陪陆子初前去国外出差,几天后启程回国,陆子初回家后整理行李,似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脸色当时就变了。

薛姨急匆匆唤他过去,说陆先生找他,陈煜入室,床上一片狼藉,上面散落着陆子初的衣服,可能久寻不到要找的东西,陆子初脸色很难看洽。

“我的围巾呢?之前在酒店衣柜里挂着,你收拾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把它放进箱子里?”

陈煜忘了这回事,见陆子初面露慌乱,也有些急了:“先生,我这就给酒店打电话。钤”

围巾还在酒店里,陆子初听了之后,竟下意识的笑了起来,但嘴角那抹笑,却让陈煜心酸不已。

薛姨找他过去的时候,对他悄声说过,那条围巾是顾笙织给他的,陆子初平时不让人碰,就连薛阿姨也不例外。

那么倾心收藏,又怎会允许它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见呢?

席间男子说话,话语平淡,似是讲述着最为平淡的日常过往,不曾和顾笙分隔多年,人人都在看他,他是一个近似完美的人,从外表看来很难挑出什么毛病,完美的让人怦然心动。

这样一个人,拥有一张百看不厌的面庞,不管在席间留下怎样的瞬间,都会令人一见倾心。更何况,他拼的从来都不是外在,而是内心。

一番话,有多少人在悄然叹息?

已经开启的言语在听者内心发酵着,未曾开启的言语,是他的私密情感,他只想说给顾笙一人听,于是所有的千言万语全都落入深邃的眼眸里,宛如深海,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

对于汤总等人来说,陆子初从未这么细腻的爱过谁?更不曾当着众人的面向谁坦诚过所爱是谁。但他今天说了,于是他们开始明白,埋藏在陆子初内心最深处的女人,十有八~九一直都是顾笙。

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牵起阿笙的手,最终没有选择在餐厅用餐。杭州街头,他和她各自一袭毛呢灰色风衣,倒有些像是情侣装,衣摆在风中摇曳着,顾笙有一头浓密的长发,宛如海藻,在凉风吹拂下,撩拨在陆子初的手臂上。

两人慢吞吞的走着路,陈煜开车跟在后面,无声无息。

他们的爱情在刀刃上成长,被命运玩弄太久,仿佛煎锅上面的肉,反复挤压,以至于血肉模糊。

他受伤了,她受伤了,她精神不好的岁月里,他在人群中行走,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偶尔回头凝望,目光落寞;她能从他走路的姿势中窥探出他的成长痕迹。

他背着她吸烟,她有时候会想,当他坐在沙发上,台灯照在他身上,那些缓缓飘升的烟雾是否夹藏着沧桑?

他是不会让她看到这些的,男人有男人的倔强和自尊,他可以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飞奔到她身边;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拥在怀里,擦去她的泪水;他可以在她喜悦时,把向日葵藏在身后,又能在她措手不及时,将黄黄的花朵送到她面前;午夜时分不睡觉,在她门口流连,想敲门最终颓然放下;当着众人的面,暗喻两人在一起,是他高攀她,并非她高攀他。

他用一个男人的方式在爱她,给她的都是正能量和抚慰,她沉陷在沼泽里,他不会和她一起沉沦,而是理智的拉她上岸。

沼泽太深,他怕拉的太急,她的身体黏附在沼泽里会难受,所以就耐着性子,一点一点的往上拉。就像她打牌时,他在她耳边一遍遍轻声说着:“不急,慢慢来。”

人人都说他完美,只有阿笙知道,他只是太善于伪装。

韩老太太对阿笙说过他的童年糗事,说他小时候嫉恶如仇,也曾拿玻璃瓶扎过别人的车轮胎,被陆昌平知道后狠狠训斥了一顿。

她当时听了,轻轻的笑,但后来却笑不出来了,小时候的子初被“天才”两个字泯灭在了岁月长河里,她是心疼的。

爱情是相互的,当她的软弱和狼狈全都被他尽收眼底,他没有像别人一样嘲笑她,反而站在一旁,微笑给她力量。那一刻,他治愈了她,可谁又来治愈他呢?

他和她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却深深的铭刻在了心里,试过忘记,殊不知这样的忘记却需要花费一生的心血。

就这么牵着手,在一座陌生的城,平安到老,过着最简单的生活,是她最想要的,他爱着她的每个瞬间,她都会觉得很寂寞,她已经被寂寞和痛苦折磨的太久,有些感觉注定会伴随她一辈子。

她无法面对的从来都不是他,而是她自己。

临街,夜市小吃摊,三碗再简单不过的馄饨,缓缓冒着热气。人比较少,陈煜坐在一旁,陆子初和阿笙相对而坐,隐隐有谈话声传来。

阿笙垂眸舀着碗里的馄饨,声音很轻:“如果你不认识我,也许你现在已经得到了幸福。”

“如果你不曾认识我,也许你会过的无忧许多。”陆子初越过桌子,握住阿笙的手,大概因为生病的缘故,掌心有着微薄的汗,“但是阿笙,如果我不曾认识你,我不会知道,有一天我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有些话我不说,但我知道你都懂,我是爱你的,不管你是完整还是残缺,只要你一日是顾笙,我就会多爱你一日。”

阿笙笑了一下,夜风一吹就没了,勺子触碰碗壁发出清脆的响声,良久后她说:“子初,我摧毁了你的生活。”

夜风很凉,却吹醒了陆子初的思绪,表情波澜不惊,“不要低估我的坚强,我活得很好,这颗心脏在时隔六年后依然还在为你跳动,你还不明白是因为什么吗?”

陆子初的声音有些沙哑,沉沉的,听不出情绪:“阿笙,我只盼你能好好的。”

阿笙抬眸看他,有颤颤的东西在眼里流转:“我母亲,我......都欠你一声对不起。”她说着,紧了紧他的手,眼眸深沉:“我在美国辜负你,嫁给了韩愈,你别怪我。”

“......不怪。”有一种无力的窒息感堵住了陆子初的呼吸,难受的很,但嘴角却带着淡淡的微笑。

陈煜坐在一旁,背对着他们,听到顾笙那句“嫁给了韩愈”,表情震惊。

他说“不怪”,阿笙应该释然微笑的,但此刻微笑似乎太显牵强,于是抽出手,把馄饨送到嘴边,吃进嘴里,成功掩饰了喉间哽咽。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外婆去世了,07年6月28日,我在干什么呢?我在......”话音忽然终止,阿笙涩涩的双眼里突然涌出滚烫的眼泪,她轻轻抬手,手肘撑着桌面,手心覆盖在额头上,挡住了眼睛,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眼前景物开始变得模糊。

陆子初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这才发现阿笙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将她搂在怀里,安抚的拍着:“都过去了。”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鼻音浓重:“等我回到t市,你让我给外婆再多磕几个头,她以前待我很好,我现在想到她,就会觉得很难过。是我害了外婆,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不会去美国,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你不会被她陷害入狱,如果外婆不去找你......你看,怎么能有那么多的如果呢?”

阿笙声音并不大,仿佛幽谷传音,带着空荡的回音,轻轻浅浅,如缕如诉,

“这不是你的错。”陆子初声音如常,一双漆黑的眸几乎和深夜融在一起,侧影斑驳。

“六年,外婆死了,姑姑死了,爸爸死了,依依......也永远离开我了,眼前发生的,耳朵听到的,都让我感到无比害怕。一个人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如果没有丈夫,我还可以厚颜无耻的留在你身边,但我和别人同床共枕多年,我拿什么颜面霸占你不放?来到杭州之后,我问自己,我还有家吗?县城老家空无一人,西雅图满墙照片,我在上面却找不到我的位置......”不知何时起,她竟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夜风在耳边呼啸,陆子初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在猝不及防间被人狠狠扎了一把刀,每动一下就会传来难以忽视的痛。

恍惚中,陆子初握着她的手,放在了他的胸口之上,阿笙能够感觉到陆子初的心脏正在强而有力的跳动着。

“这里有你的位置,我为你保留一辈子。”

半年来,阿笙时常会想起她的少女时期,任凭窗外四季变迁,景变人不变。

阿笙来杭州的时候,尚未入夏,数月后,夏天纷沓而至,炎热非凡,她租住的房子外面刚好有一棵梧桐树,每次回去都能听见知了没完没了的嘶鸣着。

这样的场景很容易就能让她想起县城老家,她和依依坐在书桌前写作业,依依懒得动脑筋,总会把她的暑假作业翻到最后几页,将后面附带的正确答案,细致的誊抄在前面的空白题目上。

阿笙手肘撑着桌面,托着脸静静的看着依依,“答案全部正确的话,老师会起疑。洽”

“放心。”依依抄的热火朝天:“我故意写错几题,老师不会发现的。”

阿笙觉得抄答案也费脑力和体力,见依依额头上都是汗,就起身把风扇挪到依依身后,依依觉得凉快了,会回头对她咧嘴一笑。

那笑,坏着呢。

院子里也有那么几棵梧桐树,印象最深的画面就是她和依依各自拿着冰棒,站在几位老人身后看他们下象棋钤。

17岁,高中校园里,依依说:“阿笙,我们还很年轻,未来的路长着呢。”

27岁,杭州街头,阿笙在心里对依依说:“依依,我快要28岁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站在一家琴行外面,看着一把小提琴发呆,忽然就那么想起了依依,很多年前陌生杭州,依依是否也曾像她一样,拥有同样的姿势,寂寞的看着那把小提琴?

——你失言了,因为我没收到那把小提琴。

几天前,章小贝问阿笙:“不在盛景上班,今后你打算怎么办?”问完,自己倒先吐了吐舌头,“我忘了,有陆总在,哪还能让你挨饿受冻?”

陆氏·盛景,阿笙是回不去了,就算她能泰然处之,同事们也会诸多不自在。辞职这事,他是知道的,没有多问,只有寥寥数语:“辞职也好,留在盛景,屈才。”

不管怎么说,顾笙曾经是他学生,自己学生有多大的才气,他知根知底,盛景是中型公司,阿笙在法务部里工作,确实有些不妥。

陆子初并未在杭州久待,那一夜杭州街头,她紧紧的攀附着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掌心下是他有力的心跳,耳边是他虔诚的话语。

——这里有你的位置,我为你保留一辈子。

她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

他和她之间,在外人眼里悬殊很大,但他不是王子,她也不是灰姑娘,所以没有别人预想那般轰轰烈烈,反而在温情中,渗透进了日常点滴。

夜色深浓,他的眼睛下方有着淡淡的黑影,疲惫到了极点,但却没有睡意。聚餐之前,陈煜已经订了明天一大早的机票,这事一直都没有告诉她,他是不愿离开她的。

床头灯光拧暗,阿笙在她身旁睡着了,蜷缩着身体,额头抵着他的肩,像是一个缺乏温暖的孩子。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然后轻轻吻着她的额头。微烫的唇在她脸上和颈部游移,她在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初醒,目光莹莹。

“吵醒你了?”

她未曾说话,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很久之后才闷声开口:“子初,你我都很清楚,曾经的顾笙回不来了。”

兴许是感冒了,陆子初眼里有着氤氲之气:“曾经的顾笙回不来了,但现在的顾笙却在我怀里。”

曾经以为他们相隔很远,原来他们还可以这么近......

阿笙第二天醒来,陆子初已经离开了。离开前,冰箱里被他塞满了食物,花草全都浇过水,她赤脚走到阳台上,不知道谁家喂养的宠物猫偷偷溜了出来,在小区里悠闲的溜达着......

返身回去,客厅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有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不说离开,不说再见,若在彼此心里,有些语言是可以自发省略的。

辞职这件事,阿笙是通过电话告诉陆子初的。最先接电话的人是向露,顾笙不曾知道,那天陆子初正在开会,若是旁人,向露早就做主把电话给挂了,但来电话的人是顾笙......

陆子初曾经对她说过,若是顾小姐来电话,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我。为了那个第一时间,向露着实不敢自作主张。

围绕辞职谈话很简短,她说,他听,通话时长还不到一分钟。

——辞职也好,留在盛景,屈才。

——不管做什么,去什么地方,一定要事先告诉我。

——不要让我找不到你。

陆子初不知道,顾笙给他打这通电话的时候,已经打算离开杭州了,当一颗心无波无澜,心静如水,其实不管她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离开杭州前,她把家里的花花草草全都送给了章小贝,傻姑娘一直在抹眼泪,她紧紧抱着顾笙:“不能不走吗?”

阿笙轻轻拍着她的背:“小贝,你曾问过我,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当时没有回答你,不是矜持,而是不知道我是否还有理想。但我现在很确定,我的理想不在杭州。”

“在t市吗?”章小贝吸了吸鼻子,她在那一刻忽然想起了陆子初,也许那里才是顾笙真正想去的地方。

沉默了片刻,阿笙说:“我还在寻找。”

11月19日,阿笙请章嘉和乐乐吃饭,对于阿笙要离开,章嘉出奇的沉默,饭后带乐乐去游乐场,阿笙陪乐乐坐旋转木马,小孩子很开心,在阿笙胸前,冲章嘉不停的挥手。

章嘉笑了,眼睛却有些湿,他们仿佛是一家人。

在顾笙家里见到陆子初之后,章嘉就知道顾笙离开杭州是早晚的事,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对待乐乐,顾笙很纵容,见孩子额头上都是汗,她会掏出湿巾蹲在地上,细心的帮乐乐擦拭着。

擦拭间歇,乐乐朝她呵呵的笑,她见了,嘴角笑容浅浅。看的出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孩子。

章嘉站在一旁,含笑对她说:“将来,你一定会是一位好母亲。”

阿笙温温的笑,把纸巾攥在手里,眼眸里的光恍如事过境迁。

陆子初离开杭州第四日,阿笙回了一趟老家。深夜,她躺在硬卧下铺,一夜未眠,凌晨去了趟洗手间,站在车厢交接处,看着窗外朦胧的夜色,双臂环胸伫立良久。

抵达老家是清晨,她把行李寄存在火车站,打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去了墓园。

隆冬季节,花店主人见有客人走过来,站起身的同时,下意识开口问道:“买白菊花吗?”

“不,请给我三束向日葵。”

花店主人奇怪的看着顾笙,但还是包了三束向日葵递给了她。

向日葵,希望之花。寒风萧瑟,树干光秃秃的,墓园石阶曲折,阿笙一步步踩上去,时隔半年,她终于有勇气来到依依墓碑前,对她道一声:“依依,我来看你了。”

有人在她之前来过墓园,小小的墓碑前,静静的安放着一束桔梗花。

阿笙静立许久,桔梗花其实有两种花语,一种是永恒的爱,一种是无望的爱。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反差这么大的花语会出现在同一种花的身上,但万千世界,并非事事都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墓园静谧安详,阿笙蹲下身体看着那束桔梗花,是谁送的?许飞吗?

她把手中的向日葵放在桔梗花旁边,掏出纸巾细细擦拭着依依的墓碑,动作很慢,很缠绵。

她抬手抚摸依依的脸,照片里依依嘴角微微翘起,笑的宁静,阿笙手指触摸她的微笑,那抹笑是冷的。

无言坐了一会儿,阿笙转身离去,身后似乎有年轻女子在唤她的名字,痴痴缠缠:“阿笙......”

狭长石阶,寒风卷起阿笙衣摆,她没有回头,伸手抓紧胸前垂挂的玉佛,一步步踩踏而下,任由那声音在她身后转为寂然。

——依依,07年我女儿夭折了,我不该央求医生把她抱到我面前,让我看她最后一眼。那一眼断送了我六年喜悲。我对她怀抱着最殷切的希望,奢望把她生下来之后,能够做个好母亲,但我从未想到,有一天我迎接的不是她的新生,而是胎死腹中。她爸爸是那么出色的一个人,我把她想象的太美好,以至于没办法承受那样一个她。她是残缺的,那样的惨不忍睹,语言在她面前只会显得很苍白。你我从小一起长大,闺蜜一场,如果你在天堂见到我女儿,能不能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免她苦忧,赐她欢喜?依依啊,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们......

半年后再见许飞,他穿着黑色羽绒服,远远看上去,人很消瘦。阿笙去的时候,许飞手中拿着粉笔,正在讲课,台下有学生正偷偷玩着手机,发着短信......

依依埋在故土,束缚了许飞一生,没有所谓的值得或是不值得,他是心甘情愿的。就像小时候玩的排队游戏,顾城站在最前面,依依排在后面看着顾城,许飞看着依依,俞夏看着许飞。

下楼的时候,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声音急喘,“阿笙——”

回头,是许飞。

“顾笙,你怎么能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台阶上下,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胸口起伏,气息不稳,黑色羽绒服上有着细碎的粉笔屑。

这话原本夹杂着不悦和紧张,但他说话间却泪光浮动,后来拉她到洗手间门口,刚进去不到几秒,又连忙出来看她,似是担心她趁他洗脸的时候,偷偷离开。

冷水洗脸,让他精神了许多,就连湿意也被他留在了洗手间里。

依依死后,他变成了一个最寂寞的人,孤独的守着父母,守着依依墓碑,守着他组建的家庭。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坚强却无助。

火车站候车区,他陪她等车,端来了两杯热水,适逢俞夏给他打电话,阿笙能够听得出来,他的语气温和而又忍耐。

阿笙安静的看着他,很久之后阿笙说:“依依已经死了。”话语漠然冷酷,似乎这才是顾笙,她可以在温情的时候融化一切,但也可以随时做到决绝无情。

许飞抬眸看她,他的情绪有些压抑,但他什么话也没说,低头摆弄着手中的水杯,热水洒出来,溅到他的手背上,他皱了皱眉,原来他还是会痛的。

阿笙问:“为什么要过这样的人生呢?钤”

“阿笙,你不明白,我已经累了,这辈子不想再折腾了。”许飞看着她,目光疼痛,但嘴角却挂着最温暖的微笑。

那两杯白开水,许飞和阿笙未曾动过。

他在检票口跟她告别,她走了几步,周围是脚步急匆匆的乘客,碰撞中她回头看向许飞,他挥手向她告别,笑容一如少时明朗,不顾那里是候车区,有多少人看着,他扯着嗓子朝她喊道:“阿笙,我过一段时间去看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火车载动,阿笙看着窗外,霓虹灯闪烁,宛如长河里废弃的五彩颜料,满街光秃枝干。

闭上眼睛,阿笙笑了,竟是一梦27年。

......

听说,孩子成长环境很重要,若是父母不和,势必会对孩子造成最无助的阴影。

美国是韩愈的逃难所,所有的坏情绪全都隐藏在阴晴不定的天气里,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他没有办法安抚母亲的悲哀,表面憎恨父亲,但韩永信垂危之际,他发现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于心不忍。

他跪在床头,伸手握住父亲的手,他想笑,但表情却故意让他出丑,那笑竟比哭还难看,他说:“你怎么能躺在这个地方呢?”

父亲的手有些凉,不似曾经那般温热,小时候他若受伤,这双大手一定会牢牢的牵着他,告诉他:“儿子,别怕。”

后来,那双大手不见了,他在外面不管受了多少伤,只会告诉自己:“韩愈,不是大事。”说完这句话的他,会把自己隐藏在冷漠的面具下,时间长了,竟真的无坚可摧了。

真的无坚可摧吗?

大半年过去了,任洋私底下对欧阳浨说:“古有苏妲己,现有顾笙,要我说,顾笙可比苏妲己厉害多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轻易击垮韩家大少。”

欧阳浨长久不说话,大半年过去了,韩愈亲自去杭州,去顾笙老家,去美国西雅图......他去了那么多的地方,宛如大海捞针,却始终没能找到顾笙。

中国那么大,如果一个人有心消失不见,就算他跑遍中国,也是注定找不到她。

一次酒醉,任洋鼓足勇气道:“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当时少一些愤怒和冲动,任由她把孩子生下来,或许现在她已经收心和你在一起了。”

孩子?最终还是因为孩子,韩愈又能说些什么呢?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回头药。

11月下旬出席商业活动,那是一场慈善募捐晚宴,韩愈签了支票,交给任洋之后,就躲到了清闲之地。

不愿承认烟瘾又犯了,那支烟最终没有点燃,他在阳台上看到了陆子初。

陆子初正在讲电话,衣袖卷在手肘上,凉薄的唇微微抿着,单手插着腰,语气严肃,看来陆氏总部几位老人没少给他添堵。

总部老人自恃资历高,私下融合多有分歧,相互拆台是常有的事情,若不是忌惮陆子初,被他时刻压着气焰,只怕早就翻天了。

没有避讳,韩愈走到一旁的圆桌前坐下,陆子初微微侧头,看到他时,面色无波,继续讲他的电话。

桌上放着一杯茶,应该是陆子初之前端过来的,那通电话应该讲了许久,因为那茶早就凉了。

片刻后,陆子初结束通话,在离韩愈最远的地方坐了下来,双腿交叠,把玩着手机,凝眸望着远处,自始至终都没有交谈的意思。

这一幕,竟被记者捕捉到,于是第二日报纸上面,陆子初和韩愈分别有了侧面大特写。陆子初穿着白衬衫,坐在藤椅上,望着漆黑的夜,眉目寡淡;韩愈穿着烟灰色衬衫,靠着椅座,闭目养神,似是睡着了。

简单的画面足以让人浮想联翩,一时间引起多家媒体关注,余笑笑多次采访陆子初受阻,干脆转移焦点,前去采访韩愈。

一样的难缠,余笑笑在鑫耀公司直接开门见山:“韩先生,我想做一期有关于您的报道,不知道方不方便?”

“不方便。”谈话地点在韩愈办公室里,工作繁忙,就连回绝也是简单利落到了极致。

余笑笑有些难堪,眼前这位男人,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明明五官英俊,却隐隐透着冷肃,是个不容易亲近的人。

她并没有那么快就选择放弃,慢慢耗吧,只要他不赶人,她就一直坐在办公室里,相信只要诚意深,到最后一定能够金石为开。

一个陆子初,一个韩愈,都是商界名人,媒体极力讨好的对象,谁不想采访他们,获取最新新闻?余笑笑采访陆子初受阻的时候,有朋友私底下开玩笑道:“用美貌引诱陆子初,说不定到时候你还能名利双收。”

余笑笑表面嗤笑,私底下却很心动,特地站在镜子前认真研究了胸型,第二日挺着胸去见陆子初,只能说陆氏犹如铜墙铁壁,刚走进大厅不到几分钟,就被秘书室的人请了出去。

要说难堪,韩愈比陆子初给面子多了,至少她现如今走进了韩愈办公室。

“引诱”这个词用在韩愈身上不合适,虽说韩太太是个难解的谜团,但韩愈毕竟名草有主,有些雷区,余笑笑只敢想想,一旦触及,成功上位还好,若是失败,必定身败名裂。

余笑笑赖着不走,韩愈并不赶她离开,期间签了几份文件,听完了两个汇报,到最后倚靠在沙发椅上,看了看时间。

上午10:25分,韩愈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僵着笑坚守阵地的余笑笑,也不多说什么,抽出一支烟,起身走到了落地窗前。

余笑笑在一旁看着,心想这人抽烟动作倒是帅气,就算采访不到他,拍两张照片也不算白跑一趟,但......身高一米八几的男子忽然返回办公桌,捻灭了手中燃烧一半的香烟,抓起桌上的手机就快步朝外奔去,动作可谓一气呵成。

余笑笑一惊,反应过来连忙紧随其后。直觉是大新闻,果真是无处不在的职业病。

鑫耀一楼大厅里,不仅仅是余笑笑,就连鑫耀职员也都一致望向韩愈,只见他一扫之前冷静,神情焦急,略显急躁的询问着门口保安,似是在找什么人。

余笑笑走近,只能隐约听到模模糊糊的字眼:“军绿色外套,头发很长......”

保安一脸茫然无知,余笑笑蹙眉,猜想那人或许是个女人,而且对韩愈来说,一定很重要。

余笑笑正欲上前,就见任洋跑了过来,韩愈对他低声说了几句话,任洋表情微讶,两人一同朝外走去,余笑笑想追已经来不及了。

有人拦着她:“余小姐,关于采访,韩先生爱莫能助,希望你明天不要再来了。”

再次回到t市,跟之前心境是截然不同的。

凌晨天气不太好,走出火车站有雨来袭,雨滴迎面扑来,眼前一片迷蒙,阿笙没办法迎接t市对她的“欢迎礼”,因为她浑身冰冷。

在t大附近找了一家酒店,连日火车奔波,确实有些累了。以为很难入眠,谁曾想无梦睡眠,从凌晨三点一直睡到了上午九点左右。

醒来,手机正在充电,拔掉直充器,坐在床上开机,手机里有两通未接电话,一通是许飞,还有一通电话是陆子初八点半左右打来的。

这才想起,之前跟许飞说好的,一旦抵达t市就会给许飞报平安,但手机没电,身上潮气很重,忙碌起来就忘了这茬。

看了看时间,这个时间段许飞应该正在上课,于是发了一条短信过去:“安好,勿念。钤”

给陆子初回电话的时候,她正在洗漱,手机开了免提,陆子初能从这端传来的水流声里猜测出她在干什么。

“刚起床?”陆子初话音沉稳,但嘴角却微微上扬,这通电话阿笙打的并不巧,有两位高层正在办公室里跟他汇报工作,手机响起,陆子初先是做了噤声手势,这才接通。

“嗯。”阿笙因为刷牙,声音有些含糊不清。

办公室靠窗位置,陆子初微微侧目就可以看到整面透明的玻璃窗,街道上一片繁华,昨夜一场大雨来袭,整个城市仿佛被重新洗涮过一般。

叮嘱她不要忘记吃早餐,随后问她:“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可能会出去走一走。”

他含着笑,轻声问:“t市这边雨刚停,杭州那边有没有下雨?”

“也许吧!”

这话意味深长,她不在杭州,所以不是很清楚,陆子初想的却是,她还未曾出门,不知外面天气阴晴其实很正常。

“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安全,过两天我去看你。”讲这话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后,整个人显得魄力十足,眉目清隽,那双太显淡漠的眼眸有了少见的温情。

挂断电话,见下属看着他发呆,陆子初只略略抬头,睨了两人一眼,轻敲桌面:“继续。”

......

上午路过鑫耀,阿笙站在门口停伫良久,几年间这里几经沉浮,从韩永信到顾清欢,再到陆氏代为管理,直到鑫耀重新回到韩愈手中,管理层更换之余,透着太多的世事无常。

回到t市,总要见韩愈一面,但不是现在。

这座城变化很大,站在大街上,偶尔会觉得脑部眩晕,她在临街位置看到了一家软泥店,一对卡通男女,笑的很开心。

她想买下那个“男人”,但店主不卖,她说:“他们是一对的,不能分开。”

阿笙站在店里看了一会儿,对店主说:“不要了。”

......

临近黄昏,陆子初收到了t大教授的电话,那名教授和他偶有来往,平时很少联系,所以看到对方来电,陆子初有些意外。

“我刚才在学校里看到顾笙,还以为看错了,她什么时候回国的?”说话的人一派欢欣,他曾经担任过03级教导主任,那批学生中对顾笙的印象最为深刻,难怪时隔多年后,他还能一眼就认出她来。

陆子初一愣,好半天没说话,沉淀了情绪,方才开口问道:“你确定那个人是顾笙吗?”

黄昏时分,繁华都市尚未灯火通明,但霓虹灯闪烁,晃得人眼花缭乱。

正值下班小高峰,路上都是车,陈煜开开停停,陆子初看着拥堵的路面,已经率先打开了车门:“在学校外面等我。”

回到t大,陆子初没有给阿笙打电话询问她的正确地址,依照他对她的了解,她很有可能会在操场那里呆着。

触目所及都是t大学生,一***学生走过来,走近时认出陆子初,激动的把他围在人群中间,纷纷找笔让他签名。

多是金融系的学生,t大曾经特邀陆子初回校演讲,现场直播,听说当年还在t市造成了轰动。明星出行也不过如此,眼看人员越聚越多,就连陆子初自己也忍不住叹气了。

“看来太有名气也不好。”教导主任赶来救驾,摇头失笑。

陆子初心中不免自嘲,名利对于别人来说是锦上添花,但对于他来说却是雾里看花,看似很美,只可惜稍纵即逝。

她果真在那里,坐在操场上的台阶上,背对着他,平淡沉静。

他一步步走过去,在她身后不远处默默伫立着,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回来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闻声,她回头看他,愣了许久,表情并不是很意外,一双眼眸黑不见底,呐呐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陆子初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看着热闹喧哗的篮球场,却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如果我说心有灵犀,你信吗?”

阿笙笑了笑,不吭声,很显然她并不相信。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太过白皙,手背上有青色血管微微鼓出来,如今被他这么轻轻一握,她甚至能够感觉到血液在里面轻轻流动着。

他轻轻道:“我以为你还在杭州。”

阿笙一瞬不瞬的看着他,呼吸很近,浅浅的缠绕在一起,竟不忍心开口打破这份宁静。

“如果你不来找我,我原本打算晚上给你打电话,请你吃饭。”

陆子初笑了,将头靠在阿笙瘦削的肩上,戏谑道:“你要请我吃什么,饮食方面,我很难伺候。”

阿笙抬手轻抚他的发,带着些许眷恋,小小的动作却让陆子初心头一悸,接近她的唇,灼热气息迎面扑来时,阿笙脑中一片空白。

她没忘记,这里是学校,但他似乎忘了,不理会这里是人来人往的校园大操场,薄唇覆盖而上,轻轻舔舐着。

舌尖侵入,先是浅吻,后来吻得越来越深,那样的不顾一切,似乎想要通过一个吻宣泄出所有的情感,透着压抑和疯狂。

这个吻因为太过热切激烈,辗转厮磨,以至于险些瓦解阿笙的抵御,但毕竟是多了几分理智,她能感觉到四周投射过来的视线。

若是有人认出陆子初,怕是会给他造成麻烦。

最终,还是阿笙避开了他的索吻,有些尴尬的看了看四周,站起身道:“走吧。”

陆子初坐在原地,伸手摸了摸唇,上面还残留着她的温度,不会忘了她的唇有多软,只是这么想着,嘴角就有着深刻的笑意。

“子初。”她弯腰想要扶他起来,第一次发现原来学校也可以这么危险。

关于尴尬或害羞诸如此类的话语,一直跟陆子初无缘,他是从来不关注这些的,所以当他站起身,周围过分关注亲吻事件的同学们看到陆子初的面容时,当即“啊”了一声,除了惊讶,更多的是不敢置信。

陆子初表情波澜不禁,面对众人诧异视线,足够的镇定自若,牵着阿笙的手,十指相扣。

这一路,因为男子出类拔萃和熟知度太高,吸引着众人的视线,也让他们纷纷把疑惑的目光凝定在了顾笙身上。

校门外,陆子初亲自打开车门,竟是副驾驶座,阿笙也没多问,一旁的陈煜却瞬间明白了陆子初的意思。

待阿笙上车,陈煜方才凑到陆子初耳边,压低声音道:“这事需要压下来吗?”

t大附近有光芒隐隐烁烁,十有八~九是之前一直跟梢想要挖掘陆子初新闻的媒体记者。

陆子初眼眸深邃莫名:“请他们喝杯茶,除了阿笙背影可以曝光之外,其余照片让他们当着你的面全都删掉。”

陈煜虽说应了,却猜不透陆子初的心思,把车钥匙交给陆子初,转身办事去了。

陆子初开车驶离t大,阿笙开口问他:“陈煜呢?”

“他有事要忙。”陆子初淡淡的岔开话题,握住她的手:“今天晚上打算请我吃什么?”

对于阿笙请客吃饭这件事,很显然陆子初念念不忘。

“西餐。”其他的,她也请不起。

西餐厅是陆子初挑的,位于市中心,西餐口味好,很早之前他就想带阿笙过来尝尝,只是没想到会在那里碰见“熟人”。

阿笙抬眸望去,离得很远就看到有一位衣着精致的女人含笑走来,那女人阿笙有些印象,好像是前些时候屡屡见报的方欣。

阿笙垂眸笑了笑,又一个陆子初爱慕者。

餐厅偶遇陆子初,方欣的欢喜显而易见,但走近看到陆子初身旁的女子时,欢喜瓦解,唇角那抹笑,怎么看都有些僵。

两人倒没有什么亲密举动,但陆子初平时很少和女人单独外出吃饭的,除了那些曾经跟他传出绯闻的女友们洽。

眼下这个女子也是他的绯闻女友之一吗?还是很有可能的。

方欣不怕男人花心,就怕专情,一旦认准谁,那么其他女人在他眼里只会变成将就,那才是最可怕的。她对陆子初一见倾心,虽然被他无视拒绝多次,但每次看到他,都会变得很不像自己,心里总归保留着一份奢念。

方欣镇定打招呼:“真巧。”

陆子初微微颔首,算是回应了,“一个人?”

“我和一个朋友。”方欣说着,侧头看了一眼顾笙,好奇道:“这位是?”

“顾笙。”陆子初指了指方欣,介绍简洁,“方欣。”

方欣笑了笑,跟阿笙握手:“你好,我叫方欣,很高兴认识你。”

阿笙伸手回握,比陆子初更加惜字如金:“顾笙。钤”

想来,她和方欣今后也不会再见,就算偶有见面,也不会热络到哪里去,既然如此,有些礼节无非是做做样子。

方欣笑容牵强,阿笙还是能看得出来的。老实说方欣气质很好,她和楚楚都是娇滴滴的大美人,只可惜爱上陆子初,注定是劫难一场。

这时陆子初掌心贴着阿笙的背:“累的话先找位置坐下。”

似是一直在等陆子初放行,话落,阿笙竟真的找了位置坐下,服务员适时递上了菜单。

方欣咬了一下唇,陆子初刚才的语气似乎透着纵容,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莫须有的危机感。

阿笙点餐的时候,陆子初走到她对面坐下,阿笙似是松了一口气,把菜单交给他:“你点。”

桌子上摆放着一束丁香,陆子初点完餐,就看到阿笙趴在桌子上看着丁香出神发呆。

“桌子凉。”

他越过桌子,抬手托住她的下颚,不让她接触桌面。阿笙只得坐直身体,闲时打发时间,围绕丁香花语展开了话题。

“你知道丁香花语是什么吗?”阿笙问。

陆子初微微扬眉:“嗯?”

“回忆。”

陆子初笑了:“嗯。”

“”阿笙意识到,男人或许对花语并不热衷,她能跟他讲一百种鲜花花语,但这些细腻的话语并不见得他会感兴趣。

她这边正乱想着,只听陆子初平静开口:“向日葵的花语是什么?”

阿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低头转着水杯,轻声道:“沉默的爱。”

“嗯。”陆子初看着她,勾起唇角:“我感受到了。”

阿笙:“”

方欣用餐结束,前往柜台结账时,经过陆子初用餐餐桌。陆子初把切好的小块牛排送到阿笙嘴边,阿笙摇头:“吃不下了。”

他并不勉强,端起面前尚且冒着热气的温水,放在阿笙面前:“喝点水。”

方欣以为面前出现了幻觉,刀叉和茶杯分享,是很私密的举动,若非关系深厚,又怎么会被方欣看到这一幕。

这位叫顾笙的女人,绝对不止绯闻女友那么简单。

一颗心,在迷茫无知面前转瞬间沉落谷底

晚上九点左右,阿笙靠着座椅睡着了,陆子初减速行驶,开的不算太快,车里车外是两个天地,车外喧嚣,车内宁静。

抵达风景别墅,陆子初把车停稳,看着熟睡的人,倾身帮她解安全带,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眸如秋水,立时撞进了陆子初的眼底。

灯光下,陆子初甚至能数的清阿笙浓密卷翘的睫毛,呼吸失了以往的节奏。

陆子初原是很理智的一个人,但面对顾笙,情感屡屡触及失控边缘,等他意识到他在干什么时,他已伸手托住阿笙后颈,固定接吻姿势,不容她避开。

薄唇落在她的唇上,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略显迟疑,方才慢慢的回应着。

似是没想到她会回应,陆子初眼眸很黑,深邃莫名,隐约可见里面燃烧着炙热的火焰。

浅吻愈加深入,若不是眼尖看到薛阿姨走了过来,陆子初哪能轻易放开阿笙?待放开彼此的唇,气息都有些不稳。

“这是哪儿?”脑部不再缺氧,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眸光望向窗外,一眼就看了有些尴尬的薛阿姨。

薛阿姨之所以会脸红不好意思,源于刚才不小心看到了车内接吻的两人

“我们的家。”那双有力的手臂,始终都在温暖的抱着她。

阿笙好半天没说话,再开口竟是:“送我回酒店吧,我东西还在那里。”

“既然回来,我怎么会让你住在酒店里?”声音渐渐模糊,湮没在她的发间。

似是担心她心生抗拒,陆子初并不急着下车,任由薛阿姨在外面急的额头直冒汗。

这一整天,阿笙跑了不少地方,到了夜间这个时间段可谓是又累又困,陆子初在车内安抚的抱着她,熟悉的体温和心跳渐渐消弭了她的坚持,睡意来袭,闭上眼睛靠在他怀里昏昏欲睡。

薛阿姨额头直冒汗是有原因的,半年来方欣没少往来陆家,再加上懂事体贴,会关心长辈,所以和韩淑慧关系还算亲厚。若是方欣以后成为陆家儿媳妇,韩淑慧还是很满意的,但就在今夜,方欣给她打来了电话,提到了顾笙,韩淑慧脑子当时就懵了。

此刻风景别墅客厅里,除了韩淑慧,方欣也来了,宛如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急于求助长辈,希望能够劝阻陆子初悬崖勒马,早日回头是岸。

韩淑慧等了一个多小时,从震惊到愤怒,再到现如今的平静,一颗心宛如过山车,经历了太多次动荡,以至于当她看到悠然入室的儿子时,除了面无表情,至少看起来还算镇定。

相比之下,方欣功力尚浅,原本还能勉强挂着笑坐着等着,但当她看到陆子初怀里抱着顾笙时,脸色瞬间大变,无意识起身,愣愣的看着他和她。

不愧是母子,韩淑慧冷静,陆子初比她更冷静,进屋之前,薛阿姨就悄悄对他说过这件事,他并不感到意外,依他对母亲的了解,只要他和阿笙在一起,她绝对会亲自前来兴师问罪。

韩淑慧坐在沙发上不动,可谓气定神闲,喝了一口茶,也不看陆子初和阿笙,慢条斯理道:“今天回来怎么这么晚?”

“路上堵车。”陆子初回应自若。

阿笙浅眠,听到交谈声,在陆子初怀里睁开了眸子,入目是刺眼的灯光,待眼睛适应光线,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韩淑慧。

受惊吗?确实有些受惊,复杂的看着陆子初,挣扎着要下来,却因为他紧窒的力道,只能无奈的停留在他的怀里。

“子初”她轻声唤他,眼神示意他把她放下来。

“没事。”他垂眸看她,安抚微笑:“我抱你上楼休息。”

韩淑慧冷笑道:“我看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她是有丈”

陆子初止步,站在楼梯上蓦然回头,声音清晰,一字一字道:“妈,有什么话可以稍后再说。”

明明话语没有丝毫阴戾之气,但说出口却让人觉得如石重压,喘不过气来,韩淑慧知道陆子初的底线,抿唇不语。

看着陆子初的背影,还有他怀里被他无声呵护的女子,方欣跌坐在沙发上,虽然没有怨毒和愤恨,但却深受打击,哀伤到了极点。

虽然不知顾笙是谁,但能让韩淑慧这么忌惮,陆子初这么紧张,这个顾笙不简单

一步步楼梯蔓延而上,他和她的目光从在客厅的那刻起就紧紧的痴缠在一起,无波无澜。

阿笙语气平和:“别惹你母亲生气,有什么话好好说。”

“嗯。”他揽紧她。

“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不管她说什么,都是为了你好。”

“嗯。”

阿笙笑了,有着无奈的叹息:“你看看,如果一开始你送我回酒店的话,今天晚上也不会让你为难了。”

“不为难。”陆子初垂眸看她,眼里有着她能看得懂的温柔,站在走廊里,低头贴着她的额头:“我只是不愿让你受委屈。”

“我没事,子初。”阿笙闭上眼睛,嘴角有着浅浅的微笑。

客厅窗户敞开着,冰冷的风肆无忌惮的窜逃入室,韩淑慧似乎打算通过这种方式冲散之前营造的紧窒。

隆冬寒风毕竟很冷,韩淑慧就那么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裹着毛呢风衣,面无表情的吹着风,望着漆黑的夜色,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来之前,韩淑慧告诉自己,凡事少冲动,要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但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当她看到顾笙的那一瞬间,克制对于她来说简直有些强人所难。

母子相见,本该嘘寒问暖,再不济也该平淡和睦,但在风景别墅里,室内室外皆是一片肃穆之状,韩淑慧瞬间丧失了好好说话的兴致。

“方小姐,我有话要单独跟我母亲讲,还请回避。”陆子初下楼,声音淡淡响起洽。

这话无情之余,似乎也太开门见山了。

“......”方欣轻轻咬唇,灯光下脸庞柔和,一双秋眸水气生光,转眸看向韩淑慧,轻轻唤了一声“伯母”,欲言又止钤。

韩淑慧转身看她,一步步走近,拍了拍她的肩,“我让司机送你回去,改天伯母请你喝茶。”

韩淑慧嗓音低柔,微微沙哑,总之很好听。这番话可以看出一个长辈对晚辈究竟有多爱护和体贴,但若有人深知韩淑慧的性情,一定能够听出韩淑慧话语间的冷然和疏离。

不管她有多喜欢方欣,这毕竟是陆家的家事,有些话确实不适合在外人面前讲出来,纵使陆子初不打发方欣离开,她也会随便找个理由打发司机送方欣回家。

方欣被方家娇生惯养,好比温室水仙,经不起现实打磨,遇事很难沉得住气,若不是性情温婉,知书达理,比楚楚少了些许心计,韩淑慧又怎会待见她多时。

陆家儿媳,可以没有经商头脑,但必须要安分守己,家境清白......这些,顾笙都达不到。

韩淑慧发了话,方欣不便继续逗留,走前看着陆子初,他正在跟薛阿姨说话,似乎让薛阿姨准备一杯热牛奶端到楼上去。

方欣喉咙发堵,好半天才发出声音来:“陆总,我先走了。”

陆子初终于抬眸看向方欣,就那么静静的看了她一会儿,看的方欣心头直打鼓,方才开口说道:“方小姐,我和你是什么关系呢?”

这话陆子初问得轻描淡写,方欣却有些被骇住了。是啊,她和陆子初是什么关系呢?

“下次来找我,麻烦提前预约,你是方总千金,我自会好好招待你。像今天这种情况,不得不说,方小姐做法欠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辜负了你的情。你今年26岁了吧,该长大了,凡事三思而行,于你于他人都好。”陆子初双臂环胸,姿态闲适,说这话时,嘴角微微翘起,因为笑意太浅,反倒有些似笑非笑。

闻君一席话,方欣唇色苍白,张了张口,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曾听父亲说过,陆子初在商界是个狠角色,不说话则以,一旦说话必定伤人见血。对此她并不认同,绝对父亲夸大其词,因为一直以来每次见面陆子初待她还算礼遇,于是自以为他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如今方才得知,陆子初的狠不在于他的语气和表情,而在于他的平心静气,他越是话语平淡,越是让人无地自容。

韩淑慧皱了眉:“子初......”再看方欣的脸,竟是全无血色,大概从小到大还不曾被人这么当面训斥过,一时水光潋滟,仿佛随时都能哭出来一般。

方欣担心韩淑慧因为此事和陆子初较真,连忙牵强笑道:“伯母,我没事。”

韩淑慧拉着她的手往外走:“子初讲这话没什么恶意,别往心里去。”

“我明白。”方欣低着头,却是再也不敢回头多看陆子初一眼,其实和韩淑慧一起来这里的时候,她就已经后悔了。对于她在背后打小报告,陆子初应该很反感吧?

她似乎从一开始就把事情给搞砸了。

韩淑慧送走方欣回到客厅,就看到陆子初坐在沙发上削水果,手势沉稳,削苹果皮的时候神情专注,那样的专注盖过了韩淑慧即将而来的愤怒盘问。

她就那么居高临下的看着陆子初,似乎只需那么站着,就能在谈话中夺得主动权。

“你似乎忘了,她是韩愈的妻子。”

“会离婚的。”

“如果韩愈执意不离呢?”

他说:“那也没什么,我会和她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韩淑慧想笑,却笑不出来:“为了这样一个女人,你原谅了她母亲,原谅了她的情感背叛,忘记美国牢狱之灾,忘记你外婆的死,亲手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六年悲苦,你真的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吗?”

陆子初沉默片刻,方才说道:“她19岁那年和我在一起,转眼间快九年了。九年间,我没有带她外出旅游过;06年十月份承诺她有机会一起外出旅游,我没做到;答应她一起去杭州看望刘依依,我没做到;陪她去电影院看过两场电影;带她去过一次海边;去庙里求过一次签,下下签;我们把时间都花费了在了工作和学习上,以至于回想过去,我欠她很多很多。她很快就要28岁了,疯了六年,除了陆子初女朋友的身份,我什么都没给她。西雅图顾家,满墙的照片,我找了许久,上面唯独没有一个她。她被家人不容,辜负我被周遭朋友唾弃......你问我,为什么不恨她母亲?我不是圣人,我也有恨,但我看到那样一个顾笙,没办法停止我的心疼。我有时候走在大街上,回到陆氏总部,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女人,她们和她年纪相仿,青春热情,生命力惊人,你再看看她,她还那么年轻,身心却接近残废.....我依然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时的情形,她坐在阶梯教室里,眼睛漆黑,笑容沉静。我很难想象六年没有自我的生活,她都是怎么一天天熬过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身边来来去去那么多女人,不是我不肯接受顾笙以外的女人,是我早已没有爱人的能力。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她对生活没有太多的渴求,喜欢在厨房里鼓捣食物,安静做饭,平静煮茶,饭后相陪散步。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和她早已回不到从前,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我来说,07年的时候,她早已是我的妻子,她疯了也好,病了也罢,我都会照顾她一辈子。”

他和她曾经买过一对情侣对戒,在他入狱第二日,她母亲前去“探望”他,低着头对他说:“对不起。”

一枚银戒,她的手机录音就那么送到了他的面前。

她说要分手,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呢?他一遍遍听着手机录音,一颗心冷凝如死。

入狱第三日清晨,父亲赶到美国旧金山,他被保释出狱,彼时顾家人去楼空,私宅主人效法同致。

他接连查找数日,得知顾行远出事,原以为审判日顾家会出面,却忘了若是顾家有心躲他,他又怎能找到他们?

起诉前一日,私宅主人一改之前强硬,授意原告律师提出撤诉,原本该松口气的,但陆家却愁云惨淡,国内母亲来电,尚未说话,只闻哭声撕心裂肺。

老太太车祸去世了。

07年6月28日,陆子初在美国旧金山对原告律师说过这么一句话。

“狡兔三窟,你让他藏好了,耗子本事再大,终究只能成为猫中餐。”

除了这句话,他抬手摘掉了手上那枚戒指,因为戴的时间太久,仿佛长在了手指上,摘下来的时候蹭破了皮,但他并不感觉疼,两枚戒指一起交给原告律师。

他想,私宅主人既然认识沈雅,这两枚戒指应该会回到顾笙手里,它们原是一对,即便分开,也不能离散。

2011年3月,顾行远病重,再加上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他虽派人在国外留心此事,却因为事发突然,命运再次薄情于他,顾行远自此杳无音讯。

同年年末,他终于找到了那只耗子,以罪恶抑制罪恶,在废了对方两根手指之后,对方终于松了口。

2012年春节前夕,他站在陆氏王国里,周围空旷寂寞,在得知幕后设计他的人是韩愈之后,他低低的笑了许久,那笑声在夜色中显得尤为诡异。

窗外高空烟花齐鸣,又是一年过去了,烟花烫热了他的眼睛,他忽然意识到,当初和她分手,她怕是逼不得已。

韩淑慧离开客厅的时候,脸色煞白,薛姨也不知道陆子初都跟韩淑慧讲了什么,只知道韩淑慧似是受了什么打击。

陆子初的淡漠和不苟言笑,其实很像韩淑慧,她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经常在上流社会游走,和丈夫陆昌平是t市赫赫有名的慈善家。不管是陆太太还是著名建筑设计师,她都能够把角色运用的游刃有余。

薛姨在陆家帮佣那么多年,除了韩永信去世,韩老太太车祸身亡,这还是时隔六年后第一次见她这般精神恍惚。

“太太,您这是怎么了?”薛姨不放心,上前扶着她洽。

“我没事,没事......”韩淑慧推开薛姨搀扶,走了几步,似是遗落了什么东西,又回头看着薛姨,眼睛似是没有焦点:“我包呢?”

“可能在客厅沙发上,我这就去拿。”薛姨连忙返身回去找包,彼时陆子初似是没了喝茶削水果的兴致,早已起身坐在了阳台藤椅上,背对着薛姨,薛姨只看到摇椅轻轻的摇动着,一下又一下,感受最多的不是宁静,而是心惊胆颤。

薛姨找了包,转身朝客厅门口走了几步,又转身快步走到陆子初身边,轻声道:“太太精神不太好,您要不要出去看看?”

陆子初很久没说话,就在薛姨轻声叹气打算放弃的时候,只听他轻声说道:“让陈煜亲自送她回去,你和我母亲认识多年,这几天暂时住在陆家,多陪陪她。钤”

薛姨预感到了事情不寻常,心知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点头应了。

这天回去,韩淑慧仿佛被人抽走了所有的力气,靠着后车座,短短时间内,想到了两个词。

一个是:为爱成魔;一个是:为情成痴。

前者是韩愈,后者是陆子初。

陆昌平给她打来了电话,他并不知道顾笙在t市,更不曾知道韩淑慧这么晚没回去,是因为她去了风景别墅。

一声“阿慧”刚刚出口,陈煜没想到,薛姨也没想到,韩淑慧竟捂着嘴伤心痛哭起来。

那些泪原本无声无息,到最后竟是汹涌滑落。

她说:“昌平,怎么会这样呢?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

半个小时前,灯光通明的客厅里,陆子初对韩淑慧说:“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和爸爸,你们只知道沈雅陷害我入狱,却不知沈雅只是帮凶,真正设计我入狱的那个人另有其人。”

韩淑慧显然没料到陆子初会这么说,愣了片刻问道:“谁?”

看似还算平静的话语,却因为心中的臆测越发站立难安,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不知何时早已坐在了陆子初对面的沙发上。

“07年鑫耀险些垮台,顾清欢债台高筑,你不是一直都心存疑惑吗?”彼时苹果皮削断,陆子初抬手把苹果皮直接扔进不远处的纸篓里,动作利落,堪称完美。

客厅沉寂了很久,静得让人发慌。

韩淑慧眼里有迷茫划过:“不会是阿愈,他当时在美国......”

“在美国就能证明他是清白的吗?”陆子初靠在沙发里,打开电视,一边观看财经频道,一边静静的吃着苹果,话语轻淡,似是在跟母亲简述家常,平淡的语气不显丝毫波澜:“出国找阿笙之前,我介入鑫耀财务,那时候就已经开始怀疑韩愈了。我在美国出事不久,鑫耀紧接着出事,庆誊公司一夕间查封倒闭,谣言误传顾清欢派人举报庆誊偷税露税......直到顾清欢祸事发生,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吗?韩愈早就织了一张大网,六年前牵制我回国,目的就是为了要让顾清欢身败名裂。怪只怪,当时沈雅陷害我,我万万没想到沈雅会和韩愈串通一气......”

他说过,他不是上帝,所以不曾通透每个人的命运脉络;更不是悬疑侦探小说家,面对生活中出现的磨难和坎坷都会疑神疑鬼第一时间想到韩愈。07年的时候,他又怎么会想到对他下手的那个人竟会是和他一起长大的亲人。

顾家在旧金山,韩愈在洛杉矶,毫无交集,就算顾行远入狱,韩愈也未曾出过面,关于陷害一事,沈雅在隔天去了一趟警局,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顾家出事,顾笙不愿连累他,而她也不愿他继续纠缠她女儿。

这个理由很伟大。

“你的意思是,当年你私闯民宅,是韩愈一手策划的?”韩淑慧脑海里划过韩愈的眉眼五官,表情不敢置信,但眼底的光芒却异常生硬逼仄。因为太尖锐,犹如一把尖刀,似乎随时都能扎到陆子初的眼眸最深处。

相较于韩淑慧的震惊,陆子初反倒是平静多了:“私宅主人亲自承认,不会有假。”

“我不相信,你是他弟弟......”对于韩淑慧来说,这简直是个晴天霹雳,痛的呼吸紧窒。眼前掠过韩愈儿时的笑脸,那么温软良善......

她曾对他说过:“你和子初都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但身体里毕竟流淌着相同的血液,今后如果我们不在了,在这世上,你们就是彼此的亲人,凡事多商量。”

现在想想,这话竟是讽刺的很。

陆子初吃苹果动作渐缓,微微抿唇,眸光平静冷锐,“顾笙和我分手时机太诡异,我刚出事,分手录音就来了;私宅主人态度那么强硬,执意起诉我,却在开庭前一日选择撤诉;顾笙又是六年前嫁给了韩愈,这么多事串联在一起,这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韩淑慧手心似乎掐出了鲜血,抬手抚向胸口,慢慢平复呼吸,凝声道:“他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顾笙?”

“为什么不说他在一箭双雕呢?我出事,你和我爸爸自是无暇顾及鑫耀,他一方面牵制陆家对顾清欢施加援手,另一方面情感要挟顾笙。07年,所有人都是他手中的棋子,借用别人的手害死顾清欢,顾行远出事,沈雅难撑大局,每天都有人前去顾家追债,暴力恐吓,在沈雅六神无主之际,利用亲情,联合沈雅设计了一出私闯民宅的好戏......2012年,我把寻找顾笙的重点转移到了洛杉矶,他知道私宅主人出事,干脆送走了顾笙。2013年,我收到了美国的来信,这才知道顾家搬迁到了西雅图。顾城告诉我,阿笙结婚了。我知道,那个人除了是韩愈,不会是别人了。”陆子初脸色越来越暗,不怒反笑:“妈,别说你了,若不是2011年年末得知私宅主人和韩愈有来往,我怎么会想到曾经某时某日,我表哥会在我不设防的情况下毁了我的事业,夺走了顾笙......”

陆子初说着,随手把吃了一半的苹果丢在桌面上,抽出几张面纸擦了擦手,端起面前温热的茶,并不急着喝,语气却是冷到了极点:“其实我要感谢他,他若不毁了我的事业,我又怎么会接管陆氏?又怎么会明白,良善在亲情面前有时候也可以不堪一击,所谓宽容是低能人才会把玩的游戏。若是一个人中了毒,就必须以毒攻毒。”他垂眸看着杯中茶,眸子狠狠一缩,“我跟你说这些,是想让你明白,我和韩愈早已回不去了,若是因为顾清欢,他故意栽赃陷害倒也算了,卖你,卖外婆和舅舅一个人情,只当07年走了霉运,不小心走错了门,但是妈......”

说到这里,陆子初忽然抬眸看着韩淑慧,一字一字道:“那个孩子有什么错?在我不知道的岁月里,她被人视作疯子,他既然娶了她,为什么不好好善待她?小时候,我告诉自己,他是我哥,所以很多东西是可以共享的,但惟独顾笙不行,每次见他,你不知道我需要用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克制自己不去掐死他......”

这话出口,却是再也没有兴致喝茶了,茶杯“砰”的一声砸在桌面上,惊得韩淑慧心头一颤,看着陆子初阴沉的脸,韩淑慧一颗心狠狠砸落到了谷底。

汽车内,寒风灌进车窗,宛如谁在无声呜咽,是谁在哭?

薛姨说:“太太,车窗关上吧,别回头感冒了。”

韩淑慧抬手抹了一把脸,这才发现脸上湿湿的。

所谓亲人相残,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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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明天加更。

这晚回到卧室,阿笙已经睡了,睡颜沉静,浓密的黑发披散在枕头上犹如暗夜拉下的帷幕。

这一夜,陆子初失眠,凌晨才有了几分睡意,后半夜冻醒是因为被子全都裹在了阿笙身上。

打开床头灯,阿笙蜷缩着身体,被子一半压在身下,一半盖在身上,陆子初看了一会儿,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

t市天气不比杭州,这时候那边还算温和,但这边到了夜里却是寒气逼人,她刚回来难免有些受不了洽。

她这么睡着,不舒服是一定的,原想把被子抽出来重新给她盖上,怕是会惊醒她,想想也就作罢了,起身调高室温,又找了一床被子盖在她身上。

喜欢的人就这么心无城府的躺在他身边,陆子初心有渴望吗?怎会没有?潜伏在身体里的***在暗夜里流窜着,但最终没有尝试冒险,所以凌晨五点左右,她寻找热源,缩在他怀里时,他仅仅是伸出手臂环住她腰身,把脸轻轻贴在她柔软的头发上。

杜拉斯写过这么一段话:“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t大不再是记忆中的t大,有些树木移植了,增添了新的校舍,比07年更美,但却失了原味钤。

黄昏的时候,他们路过法学系教学楼,她指着其中一间阶梯教室外墙对他说:“04年夏末,我第一次遇见你,就是在这间阶梯教室里。”

说这话时,她转头看着他微笑,淡淡的,微不可见。

旧时光一去不复返,她早已不是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和帆布鞋抱着课本站在林荫大树下明媚微笑的少女,现在的她习惯在孤独和黑暗里温暖自己,但对于陆子初来说,不管是04年的顾笙,还是2013年的顾笙,都是长在他灵魂里面的人。

——阿笙,这一刻,幸福不再是灰飞烟灭。

......

阿笙早晨起床并未看到陆子初,梳头时,他才出现。

显然,他今日要去公司,虽然还没有穿上西装外套,但一身商界职场精英装扮却将他的身形勾勒的异常挺拔出众。

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靠着卧室房门,含笑看着她,眉眼间原本冷清的气质有着柔和的痕迹。

她笑了笑,对着镜子继续梳头,他和她都是寡言少语的人,在一起多是平静温和,不必刻意寻找话题,她觉得这样挺好的。

身后有脚步声走近,很快手中的梳子被他取走,阿笙也没阻止。陆子初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游移着,不可能很熟稔,透着生疏,但却不显笨拙,从镜子里望去,就连梳头这种事也能被他做的很优雅。

阿笙是个能够耐得住性子的人,关于昨晚韩淑慧都说了什么,又是什么时候离开别墅的,她并不主动询问。事事都要钻研透彻,苦了别人,也苦了她自己。

他在给她编发,麻花辫,很蓬松,放在一侧,透着几分随意和慵懒。是个很聪明的男人,这样的编发很适合阿笙不说,还能遮掩他不太娴熟的编发技巧。

陆子初站在阿笙身后,双手扶住她的肩,弯下腰同她一起看向镜子。镜子里,他和她贴着脸,那样的姿势让他嘴角笑容加深,“好看。”

阿笙没接话,因为不确定他指的是麻花辫好看,还是她本人好看。

“饿了吗?”陆子初站起身,掌心仍然温存的安放在她的肩膀上。

“还好。”

他牵她起身:“下楼吃早餐。”

......

早餐是陆子初亲手做的,他上楼叫她用餐前,应该就摆在了餐桌上,所以阿笙尝了一口,那粥温度适宜,介于温热之间,仿佛往昔,很多时候他要比她早起,牙刷毛巾和当天要穿的衣服都被他事先准备好,若是有时夜宿望江苑,赶着上课,来不及吃早餐,他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打包好的早餐袋装进她的背包里,叮嘱她:“别忘了吃。”

有次吴奈晨跑回来看到,“啧”了一声,戏谑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阿笙是你女儿。”

她当时红了脸,如今却是脸色不太好,那粥原本很美味,况且又是他亲手熬的,尝了一口,却出神的发起呆来。

“发什么呆?粥要凉了。”陆子初坐在她对面,拿着筷子把菜夹到她面前,阿笙低头看着,餐桌上映出她的脸部倒影,浓粥热气氤氲,阿笙表情不甚清晰。

“你等一下要去公司吗?”吃粥间隙,她问。

“今天会比较忙。”陆子初沉默几秒,问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公司?”

她抬眸看了他一眼:“不了。”

陆氏不是盛景,她就这么冒冒失失跟他一起去公司,算什么呢?

陆子初并不勉强,放下筷子,拿起勺子吃粥,漫不经心道:“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不确定。”

想了想,陆子初说:“我把陈煜留给你,如果出行的话,他开车送你,会比较方便一些。”

“我可以打车。”

他听了,淡淡地斜睨了她一眼,眸色却是带着宠溺的光:“孩子气。”

最终还是把陈煜留给了阿笙,陈煜送陆子初上车,陆子初先是含笑朝阿笙挥了挥手,转身时,笑容渐消:“别让人接近顾小姐。”

“我明白。”

昨天t大牵手照今天一大早就遭曝光,虽然只是背影照,但任谁都能看得出来,那个男人是陆氏掌权人,至于女子,同样是个背影,但却众说纷纭,众人对她的身份十分好奇。

陆子初是这么想的,他若和阿笙在一起,那么他们的事情早晚都会有人知道,凡事一步一步来,他不能一直把阿笙藏在黑暗里。

这一天晨间早报,仅仅因为陆子初一张牵手照就占领了头条位置,在t市造成的轰动不下于之前任何一段绯闻。

众所周知,陆子初之前就算闹绯闻,也只是看似约会罢了,再不济摄像角度偏差,偶尔会出现暧昧情形,但这次没有任何作假,是货真价实的牵手照。

照片曝光的那一刻,周围熟识的人,面色各异。

......

t市仲春路:石涛外出吃早餐,不算太大的早餐店里,正在放着早间经济快讯,听到陆子初的名字时,石涛还在喝豆浆,却在听到“陆氏负责人和陌生女子在t大门口公然牵手”等字眼时,一口豆浆险些喷出来。

画面中的女子,虽然只显露背影,却是阿笙无疑。

......

市医院:夜间有伤患急需动手术,吴奈坚守到了早晨,回到办公室,只觉得太阳穴都是疼得,突突的跳动着,难受着呢!

办公室电话响起,他是不愿意接的,终究抵不过魔音绕耳,电话是石涛打来的。

“阿笙什么时候回来的?”石涛直接开门见山。

“什么?”吴奈没听清。

“赶紧看新闻。”

......

楚家餐厅:楚楚下楼见父亲盯着报纸脸色难看,好奇之下,走近看了一眼。

【财团巨擘携新欢现身母校,绯闻还是真爱?】

楚楚心头狠狠一瑟,恍惚中父亲似是开口问她:“顾笙吗?”

......

唐家厨房:唐汐系着围裙,拿着打蛋器熟练的打着鸡蛋,垂眸看着吧台上放置的晨间报纸。

程岩下楼时见她拿着鸡蛋碗,盯着报纸发呆,走近看了看,有些明白了:“认识?”

这里所说的认识,很显然指的并不是陆子初,而是画面中的女子,唐汐和陆子初关系素来交好,十几年的交情,感情有时候比他这个丈夫还要好,吃醋吗?

程岩苦笑,她在乎吗?不是还有一个吴奈吗?

唐汐抬眸看了他一眼,话音淡淡的:“朋友。”夫妻对话,礼貌疏离。

......

陆家客厅:陆昌平把报纸放在客厅茶几上,远远看到薛姨端着饭菜从主卧室走出来,微不可闻的皱了眉。

“不肯吃?”陆昌平问。

薛姨担心道:“说是没胃口。”

“早餐给我,你去忙吧!”

陆昌平端着早餐,走在长廊上,推开了主卧室的门。

......

韩家书房:韩愈手中攥着报纸,盯着上面的照片,眼神里仿佛酝酿着一场风暴。

“先生......”任洋小声唤道。

陆子初欺人太甚,韩愈报纸捏紧,关节泛白,昭显着他的怒气有多浓,声音足以达到零下几度:“备车。”

......

阿笙县城老家:一家酒店旅馆里,有男子倒水时看到电视画面中的男女,水壶中的水流哗啦啦流泻一桌。

“爸爸——”稚嫩的惊呼声响起,顾城方才醒神,连忙抽出纸巾擦拭桌面。

顾流沙走近,盯着电视看了一会儿,呢喃出声:“像是姑姑。”

t大牵手照曝光,同样大感意外的还有508舍友。

关童童起床时,未婚夫正抱着电脑游览网页,未婚夫是海龟,相亲认识,称不上一见钟情,反倒随着日子加长,感情越发深厚,已有谈婚论嫁的打算。

记得相亲没多久,有次谈话,未婚夫无意间提起,说他很崇拜陆子初,不管是刑辩还是经商,都是出色的人才。

关童童当时跟他提过:“陆子初是我大学教授,曾经教过我,虽然只有一年,但也多有交集。”

所谓交集,全都源自于阿笙,纵使阿笙在美国杳无踪影,但多年来陆子初对508舍友却是照拂有加。

江宁老公是电视台主持人,陆氏一直出高价赞助他的节目,要不然他也不会越来越有名气,栏目越来越红火,完全是用金钱包装和陆氏名气砸出来的钤。

曾经一度,有人怀疑陆子初和江宁老公之间有着不正当关系,简直是瞎扯淡。

再说薛明珠,陆子初当年弃刑经商,却把君尚律师事务所大手笔留给了许晓,后来薛明珠前去君尚上班,许晓亲自带她历练律师界,不能否认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顾笙。同是508舍友,又是同班同学,许晓待薛明珠自是不一般。

至于关童童自己,未婚夫回国后创立了一家小型上市公司,近两年因为有陆氏庇护,最大程度让利,所以公司规模越扩越大,对此关童童是极为感激的。

这天早晨,未婚夫见她起床,先是给她一个早安吻,起身去洗手间的时候,对她说:“你教授又出绯闻了,你看看。”

只差没说人红是非多了。

关童童坐在办公桌后,找到黑框眼镜,戴上后,果真看到了陆子初,再然后是......

关童童呼吸有些急,阿笙吗?

......

薛明珠昨夜熬通宵,今天有一场辩护案要打,临近早晨躺在床上,原本只想睡一个小时,谁曾想竟睡过了头,好在时间还来得及,顾不上吃早餐,抓着文件和车钥匙就出了门。

开车经过十字路口,等待后绿灯转换时,对面超市外面正在播放媒体画面。

几十秒之后,车后传来此起彼伏的汽笛声,原来车况早已通行,薛明珠座驾停在前面不动,车主们难免有些急。

驶离道路,薛明珠戴上蓝牙,给江宁打电话:“看报道了吗?”

“怎么了?”电话那端传来孩子的哭闹声,江宁儿子已经好几个月了,谁能想到昔日衣着光鲜的系花,有朝一日竟甘心为了丈夫和孩子每天围着锅台打转?

很久之后,薛明珠开口说道:“阿笙应该回来了。”

那般亲密的牵手照,除了是顾笙,薛明珠很难想象还会是谁。

有人说,男人一有钱就变坏,陆子初非常有钱,他掌握着几万员工的命运,拥有疯狂扩张的事业版图,上好的家教、学识和才貌,他出门开的是豪车,每到一处就会有人列队鼓掌欢迎,出手大方,身边女人无数,但生活中却没有女人进驻。身处名利场,投怀送抱的女人那么多,但他却始终坚守底线。

生活中怎么会有这种男人,专一,对女人从不心动......她们没遇到,并不代表没有。多年来,众人都以为顾笙不会再出现,唯有陆子初执拗寻找,是执拗,又何尝不是一种病态。

都说爱能让人圆满,但所谓爱却一度让陆子初和顾笙,也许还有韩愈,全都变成了残废的人。

顾笙三月末消失人海,十一月末重新回归,似是一场梦。

北方城市,似乎随时都能迎来一场大雪莅临人间,薛明珠握紧方向盘,2014年转瞬即至。

......

陆氏总部门口今日媒体爆棚,在保安的护驾下,陆子初方才迈步走进总部大厅。

除了媒体好奇,就连职员也在一大早兴起了八卦之风,当然只限于私底下,远远看到陆子初走来,原本步履匆匆,各自忙碌的职员们,纷纷停下来打招呼:“早上好,陆先生。”

这就是陆氏总部,金钱至上的商战之地,不是八卦娱乐场合,竞争激烈,精英云集,任何传言和绯闻在这里绝对不会逗留太久。

这座城近几年千万富翁纷纷出炉,21世纪早已不是稀奇的事,陆子初坐上陆氏一把手之后,改变经营模式,并不掩饰他追逐财富的***,没有人会嫌钱多,户头那些与日俱增的数字,越多就越麻木。

陆子初每次去办公室,都会经过偌大的交易厅,媒体墙上不断滚动着成千上万的股票报价,金钱和成就的诱惑力吸引着无数人向往奔赴其中。

“今天上午期货势头强劲,来自鑫耀买盘很多。”向露站在一旁开口说道。

陆子初站在媒体墙面前,双臂环胸,看着上面闪烁变化的数字,照这种形势走下去,股市开盘大概能创今日新高,最起码能上升到10个点,金融类股票在鑫耀降息以及陆氏投资利好推动下将会随着局势普遍走高。

陆子初在转身离开交易厅之前,下了一条购买指令:“试试水,两百万,鑫耀股票。”

对于鑫耀目前股市动向,很多股民停留场外观望。10月份,鑫耀投资总裁韩愈宣布,公司高层将决定收购日化龙头老大——康为。收购价格总值39亿美元,韩愈宣布将借助康为收购案打进日化市场。

同样是10月份,陆氏房产巨头陆子初宣布次级债资产减记62亿美元,此番举动轰动金融投资界,剧保守统计,陆子初的这项决策,极有可能直接导致季度亏损,陆氏总部全年盈利成为纸上谈兵。

对此陆氏内部并不担心,陆氏决策都是高层一致商定的结果,毕竟是巨额资产,陆子初就算砸钱,也不是这么个砸法,况且陆氏从不做亏本买卖。

“上午九点,您和泰康基金翟总有约,十点钟您有一个会议,将联合其他业界公司向食府大酒店提出收购要求。”

周围是来来往往的职员,明亮的地面上,隐约可以听到皮鞋和高跟鞋的声音,前者沉稳,后者因为紧随其后报告上司行程,所以亦步亦循间略显......轻快。称不上急切,向露在陆子初身边做事多年,很多习惯渐有同化迹象,脚步频率也曾仔细研究过,跟随其后,距离适当,这些年她做的很好。

办公室在即,陆子初说:“和翟总九点见面取消,挪到下午,上午九点到十点这个时间段空出来。”

“您有其他安排吗?”向露好奇道。

陆子初没有回应向露的话,有客来访,不在安排之内,但也不在意料之外。

......

这天陆氏总部确实有贵客来访,向秘书之前没跟一楼前台通过信,所以对方在看到来人时,着实为难了一把。

一方面韩愈没有预约,应该拦着;另一方面韩愈和陆子初毕竟兄弟一场,这么看来似乎不应该拦着......混口饭吃不容易,工作人员似拦非拦间,韩愈转眼间已乘电梯上了陆子初专属楼层。

顶层几乎被厚玻璃覆盖,正对市中心,距离韩家老宅倒是挺近,少时站在韩家顶楼,一眼就可以看到这座高楼大厦,俯视万物,景观壮丽。

韩愈眸色冰冷,步伐迈动间,煞气尽露,周围人纷纷闪身避开,当然接近秘书楼重地,也有为了工作不怕死的。

“韩先生,您真的不能进去......”

“闪开。”韩愈声音寒气太重,工作人员已经尽力了,眼看陆总办公室在即,也不好再拦着,适时止步。

办公室门口,有人出现在韩愈面前,韩愈看清那人,似是笑了笑:“怎么?陆总没时间见我?”

“恰恰相反,陆总请您进去。”向露嘴角带着笑,礼节周到:“韩总,请进。”

门被向露打开,韩愈站在门口,一眼就看到了坐镇陆氏总部的男人,悠闲的坐在沙发上,正在慢条斯理的泡着茶。

两只杯子,似是早就猜到他会来。

“陆先生,韩总来了。”向露上前几步,停在原地,并不走近。

陆子初拿起紫砂壶往两只水杯里蓄满茶:“你先下去吧!我和韩总有话要说,别让人进来。”

“好。”

陆氏聚首,没有剑拔弩张,但气氛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生活不是偶像剧,也不是言情小说,发生的剧情无法轻易抹杀篡改,午夜梦回,韩愈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竭嘶底里的去爱,哪怕三人痛苦一世,也执意不肯松手放下。

他别无选择。

豪门世家,父亲再婚,母亲在国外嗜酒如命,他在越来越陌生的亲情里看不到丝毫希望。后来父母一前一后离世,这是他之前所料未及的,这样的措手不及,包括有朝一日他会爱上顾笙。

为什么不能爱顾笙呢洽?

有谁不渴望阳光,不渴望抓住生命中出现的那抹彩光?遇到喜欢的女人,就算是男人也拥有做梦的权利,她不是灰姑娘,他也不是王子,所以在婚姻世界里,他们没有构建出童话,但多年相守,面对残酷现实,又怎会没有感情可言?

欧阳浨曾经问他:“顾笙在你心中意味着什么?钤”

她是他的救命稻草,情感皈依,婚后他曾对顾笙说过:“我父亲曾说要一辈子对我母亲好,他失言了,但我不会,你是我妻子,对你情感忠贞,我能做到。”

数不清的日日夜夜里,因为心中怀有深爱,所以安静守护,哪怕有时她会把他误认成陆子初,他也能堙没痛苦嫉妒,做到隐忍克制。

时至今日,他只有她了。08年美国春节,偌大的韩家里只有他和她。

这一晚,他亲自下厨,做她最爱吃宫保鸡丁,没有下厨经验,做了好几遍都没成功,回到客厅,看到她靠着轮椅睡着了,心忽然软了下来。

后来把她叫醒,把菜送到她嘴边,她静静的吃着,窗外是万家灯火,年味很浓,那一刻宁静的时光可以被他接连回忆几十年。

五年了,他的厨艺早已炉火纯青,若是她吃的欢喜,每天费尽心思泡在厨房里,他是心甘情愿的。

一杯茶,苦中带涩,仿佛回到了洛杉矶。

07年车祸后,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会坐在轮椅里,人非常苍白,家里常常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味。

她是不愿意喝药的,太苦,他知道。

“把药喝了,我给你拿巧克力。”这话很凑效,她乖乖的喝药,巧克力送到她面前,有时候她舍不得吃,攥在手心里,“子初喜欢吃,我们给他留着。”

有时候,她是认不出他是谁的,先把巧克力送到他嘴边,在他咬了一口之后,会把剩下的巧克力吃完,笑的像个孩子。

不管是人生还是婚姻,就像是一层层阶梯,如果每一步都是用爱的名义来堆砌,那么下面最坚实,上面最艰难。

纵使越往上越难行,但有时回头看看,身后早已无人,他已是最后一个。

第二杯茶蓄满,韩愈告诉自己,在这世上所谓失去只是短暂的,唯有失去最爱的人才算得上是永远的失去。

沉默半晌,韩愈开口:“阿笙曝光,对你有什么好处?”

“和我在一起,阿笙见不得光吗?”陆子初喝了口茶,室内温度高,衬衫解开了几颗扣子,沐浴在冬日阳光里,清冷疏朗。

韩愈似笑非笑,眼里结了冰,难掩眸中犀利:“你似乎忘了,跟你一起见报的女人,她有家,有丈夫,而你算什么呢?旧爱?还是破坏婚姻的第三者?”

陆子初也不恼,手指轻敲桌面:“你这么说,好像我真的不是一个好东西,这么看来,我和你还真是半斤八两,这一招我是跟你学的,比起07年你的所作所为,我好像要比你君子多了。”

韩愈起先没说话,盯着陆子初,眼神仿佛利刃出鞘,随时都能刺穿陆子初的眼睛。

他问:“阿笙在你家?”

陆子初没有否认:“家门为你敞开着,你完全可以效法我当初在旧金山私闯民宅,虽说国内不比国外重视私闯民宅罪,但让你进局子里喝喝茶的能力,我还是有的。”

“看来你是打算恩仇加倍了。”韩愈眼里升起怒火。

陆子初极轻的笑了起来:“我和你之间有仇无恩,今天邀你进来喝茶已是破例,希望下次韩总来陆氏,最好事先跟秘书预约,你这样会让我觉得很困扰。”

“说说吧,你究竟想怎样?”这话,韩愈说的一字一句,似是恨极了。

陆子初把玩着手中的茶杯,过了几秒,就那么忽然抬眸看着韩愈,眸光坚定,话语竟是韩愈之前从未见过的决绝:“我只要顾笙。”

短短几个字,瞬间激起了韩愈的怒意,他蓦然起身,近乎咬牙切齿道:“休想。”

陆子初坐着没动,“只要你肯和她离婚,回到美国,我可以当之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存在,自此以后,你我至死不见。”

韩愈站着俯视陆子初,眸色狠戾:“如果我执意不离呢?”

陆子初扬起唇角:“那也没什么?只要彼此相爱,是否有结婚证,真的很重要吗?”

韩愈握着拳,死死的盯着陆子初,陆子初是故意的,知道他受不了什么,就偏偏要说那些隐晦的词汇给他听,陆子初成功了,因为此刻的韩愈正在狂怒的边缘,就连手背也是青筋爆出。

韩愈眼眸一眯,冷然掷声:“你以为你真的能够和她在一起吗?”

陆子初终于站起身,“你若敢拦,我会陪你慢慢耗下去,到最后结局无非有三种,要么你踏着我尸体带走顾笙,要么我踏着你尸体留下顾笙,要么你我玉石俱焚。”

陆子初话语原本就透着阴寒,他这么说完,韩愈自是不肯示弱,嗓音更是在沉窒的室内透着冷酷,他说:“三种结局,我偏爱第一种,若是做不到第一种,我更偏向的是第三种。今天我也放一句话给你,想从我身边抢走顾笙,除非我死。”

话音落下,声音层层迭响。

“那就只能玉石俱焚了。”

陆子初说这话时,韩愈已经朝外走去,闻言脚步一滞,并未回头。

“我很期待,你究竟能有多狠。”韩愈说。

“拭目以待。”

韩愈冷笑,那声笑带着不屑,更像是带着最浓的恨意,伴随着“砰”的一声响,办公室房门被他狠狠关闭。

陆子初双手负后,不显山不露水的眸子在韩愈离开后,宛如冰封三尺的冰川。

......

韩愈尚未走出陆氏,就接到了任洋的电话:“陆子初派人守着别墅,我们的人根本就进不去。”

韩愈坏情绪瞬间分崩离析:“给我耗着,无论如何,一定要把太太给我带回来。”

......

陈煜给陆子初打电话:“您猜的没错,韩总的人一直在外面守着,好在顾小姐今天没有出门的打算,要不然还真是麻烦。”

陆子初问:“阿笙在做什么?”

“睡觉。”

......

上午11点,陆子初正在开会,向露拿着他的手机走了进来,交给他的时候,悄声说道:“家里来的电话。”

电话是陆昌平打来的,说是让他回家一趟,好在会议接近尾声,已无需他坐镇,后续事宜交给公司副总,直接离开了。

回到陆家,没想到楚母和楚楚也在,陆子初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们一眼,再将视线转向陆昌平:“我妈呢?”

“身体不舒服,卧室躺着。”这话陆昌平说的隐晦,今日楚家母女来访,用意是什么,陆昌平一目了然,来者是客,总不能拒之门外。客倒是迎了进来,却无暇应付,家里有人病着,也只能病着了,总不能把韩淑慧堵心之事说给外人听吧!

家丑不可外扬,这个道理小孩子都懂,他又何尝不懂。

陆昌平的意思,陆子初明白,对陆昌平说道:“你陪陪妈,这里有我。”

若不是有客人在,陆昌平是很想跟陆子初谈谈韩愈,谈谈顾笙的,事情搅合在一起,只能另外选时间了。

楚母寻了借口,跟陆昌平一起前去卧室探望韩淑慧,一时之间客厅里只剩下陆子初和楚楚。

“我今天看到报纸,顾笙回来了吗?”

最先开口的是楚楚,她看着坐在对面不紧不慢擦手的陆子初,摸不清他是怎么想的,顿了顿,这才继续开口:“07年,她说消失就消失,好不容易回来了,大半年前又一声不吭的离开了,她把你当成什么了?”

说着,竟是眼眶泛红:“子初哥,我早说过,顾笙她太任性,根本就配不上你。”

楚楚说话的时候,陆子初表情平静,擦净了手,开始倒茶喝,一直等她话落,这才慢条斯理道:“她不配我,你配我?”

***

ps:还有六千字,静待。

早晨上班之前,陆子初对阿笙说:“中午在家等我,我做饭给你吃。”

“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12:30。”

既是承诺,总要兑现,但在陆家,脚步却被绊了下来。

离开陆家时,已经是11:48分了,那句“她不配我,你配我?”陆子初说的温和平静,却让楚楚在最初的惊愣之后,一双眸子水光漫漫暇。

她委屈道:“子初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哦?那你是哪个意思呢?”明明嘴角含笑,但怎么听都有些咄咄逼人岛。

就在楚楚眸色渐变,正欲开口回应时,楚母从远处走过来,适时替自己的女儿解了围。

一番虚应浅聊,楚母不知先前事,只见楚楚眼里覆了一层薄薄的泪,微微皱眉,虽心急担忧,但碍着陆子初在客厅里坐着,也不方便多说什么。

离开陆家前,陆子初去卧室见了母亲,韩淑慧躺在床上,背对着他,这才短短一夜,竟然憔悴了许多,就连声音也是虚弱无比。

韩淑慧说:“如果没有顾笙,你和韩愈何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陆子初站在床前,薄唇微微抿着,最后轻声叹道:“你可以反对,但我有我的坚持。”

出门看到父亲站在门口,陆子初并没有很意外。

陆昌平说:“找时间我们谈谈。”

“好,你定时间。”话落,人已走远

正是下班高峰期,原定中午12:30到家的,一路上屡次超车,但还是堵在了半路上。照这么堵下去,别说12:30到家了,13:00回去就不错了。

陆子初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解开西装外套,司机老王正疑惑不解时,就见陆子初打开了车门,快步朝人行道奔去。

“先生,您这是要去哪儿啊?”老王从车窗里探出头,朝陆子初背影大声喊道。

只可惜,呼喊的人早已消失在了车阵里。

若是有人留心的话,会发现那一日陆子初边跑边脱下西装外套,迈开修长的双腿在街头奔跑,寒风夹杂着微凉的阳光迎面扑来,连带他的嘴角也有了浅淡的笑意。

如此冲动和莽撞,却道是第一次。

他已不想对她再失约,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再也不愿让她失望

12:00左右,阿笙起床,洗了把脸,这才走到庭院里等陆子初。

陆子初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一楼有着无限延伸的平台,可以和林中溪流和树木、灌木、假山融为一体,就拿溪流来说吧,从假山上流下来,可以直接流到室内。要不然这里也不会被称为风景别墅了。

她原本想去门口的,但陈煜却含笑说道:“您还是在这里等着吧!这里有好几个门,陆先生指不定从什么地方回来呢!”

听听也觉得在理,阿笙倒也没多说什么,站着等了一会儿,想起自己的行李还寄存在酒店里,就把这事给陈煜说了。

“等先生回来,我就去酒店帮您把行李拿回来。”其实昨晚就该去酒店,先生说不急,这才耽搁到了今日。纵使顾笙不说,他也原计划中午跑一趟的。

陆子初是个时间观念很重的人,陈煜频频看表,这都12:28分了,大门口还不见车影,再看顾笙,站在那里静静等着,正想用“堵车”等借口宽慰她,谁曾想风景别墅偏门方向,有脚步声越来越近。

脚步太快,以至于阿笙倏地抬头,还以为出现了幻觉。

她竟看到陆子初站在她前面,就像是忽然间从天而降,她原本以为他会从正门坐车回来,却不曾想他会在花园一角出现。

似是一路跑回来的,陆子初弯腰喘着气,额头上都是汗,但看着顾笙时,一双眼眸却熠熠生辉,仿佛夜幕星光,耀眼夺目。

阿笙愣愣的看着他,他这是

“12:29分,不算迟到吧?”把外套递给陈煜,似是觉得太热,他一边含笑问她,一边抬手扯开衬衫衣领纽扣。

阿笙心中生疼,忍下涩然:“你一路跑回来的?”

他拉住她的手,缓缓一笑:“散步,长时间坐在办公室里,路上堵车,正好可以好好运动一下。”

陆子初手心里出了汗,散发着热气,蒸热了阿笙的手心,她轻声说道:“晚点回来没事。”

“怕你饿着。”不愿在她面前成为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这话很暖情,但一旁守候多时的陈厨却抽搐了嘴角,某人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好歹他也是某人花重金聘请回来的厨师,顾笙回来后,厨房几乎被某人给独占了,而他自己也越来越无事可做。

前方,阿笙问道:“累不累?”

“还可以抱得动你。”陆子初竟真的把她拦腰抱起来,周围家佣看了,纷纷咳嗽低头,动作惊人一致,不好意

tang思啊!

陈厨没有胡子,如果有的话,此刻一定是看着陆子初消失的方向吹胡子瞪眼。

陈煜在一旁闲闲的提醒他:“表情收起来,先生看到该不高兴了。”

“搞错没有?现在最不爽的那个人是我。”陈厨求救道:“陈煜,看在我们同姓的份上,你帮我跟先生说说,厨房的工作最好还是交给我,你有见过雇主不让厨师进厨房的吗?”

“什么都不做,还有钱拿,不好吗?”陈煜抬手招呼家佣过来,把陆子初的外套交给她带进屋,他还有事要忙。

陈厨嘀咕道:“不下厨,那些钱我拿着心里不踏实。”

“你这也是一种病。”陈煜摇头走远,目的地顾笙之前下榻的酒店。

陈厨眯眼,腹诽对象这一次又添加了一个陈煜,大概是跟陆子初时间长了,就连说话也是歹毒的很

午餐,阿笙原本要帮忙的,陆子初不让,拿出一些碟片放在她面前,“可以看电影打发时间。”

陆子初没有看碟片的习惯,那些碟片都是石涛或是吴奈,有时候是唐汐不想回家,借宿时通宵看的影片,时间长了,竟积攒了厚厚一摞。

韩国电影《假如爱有天意》,似是翻看的次数太多,包装已有磨损迹象。

阿笙之前没看多,打量后面剧情简介时,陆子初已经换了一身家居服走了过来。

棉质休闲服,同样挺拔出众,少了先前西装带来的强势和疏离,多了几分家居亲和。

陆子初端了一杯水走过来,看到阿笙手中的碟片,笑了笑:“唐汐留下来的,看了好几次,每看必哭,你还是不要看了。”

阿笙也笑了:“我看影片不哭的。”

“万幸。”陆子初喝了一口水,觉得水温可以,这才把水杯递给阿笙:“你先看,做好饭我叫你。”

阿笙曾在望江苑里和吴奈一起看过电影,如今已经忘了当时影片的名字叫什么,却记得当时的情景。

吴奈抹了一把脸,似是想要掩饰眼底浮起的泪意,移眸间正好对上阿笙的目光,见她神色无波的看着他,吴奈清了清嗓子:“是不是很感动?”

“还好。”

“我以为你会哭。”她漠然的表现,似乎让吴奈有些失望。

阿笙很想说电影剧情都是假的,但话到嘴边却更换成:“我泪点比较高。”

后来证明,她在骗人,有长达好几年的时间里,她常常以泪洗面,那时候方才得知,原来她的泪点竟然可以这么低。

如今看这部电影,阿笙依然没哭,她在想,唐汐之所以哭,或许并非是因为剧情,就像是吴奈,他是医生,现实生活中见多了生离死别,在那种场合下他都没有触动,又怎会因为电影剧情眼含泪意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不管是吴奈还是唐汐,他们都在通过电影回忆某个人。

刚才有一句话一直想问陆子初,她想问:“唐汐和吴奈为什么没在一起呢?”她以为他们会在一起的。

但话到嘴边却生生咽了回去,问这番话,好比是在问陆子初:“我和你为什么没在一起呢?”

想来是一样的道理。

电影里,雨水濛濛,男主角把衣服撑到头顶,带着女主角在校园里踩着雨水奔跑着,那些溅起的水花似是一曲缠绵悱恻的歌,雨中的微笑是涉爱男女甘心承受的青春洗礼。

阿笙来到厨房,看到陆子初靠着一侧柜台正在切菜,低眸专注,那些即将下锅的菜似乎也能被他饱经厚待。

陆子初抬眸看到阿笙,嘴角含着笑:“饿了吗?”

“不饿。”

饭后,阿笙回房间收拾衣服,都是她在杭州买的,廉价,虽然实用,但陆子初看了总归是心里酸酸的。

他站在一旁看着,过了一会儿说:“不是这么叠的。洽”

坐在她身边,把她之前叠好的衣服打乱,重新整理,那一刻阿笙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陆子初手腕上佩戴的腕表,如果买四季廉价衣服穿的话,足够阿笙买好几辈子了。

这双手,随便签个合同,最少的也有几百万......这么一想,他替她叠衣服,似乎太过纡尊降贵了。

“想什么呢?”陆子初问。

阿笙握着他的手,阻止他继续叠衣服,沉默几秒,问他:“弃刑从商,你快乐吗?”

陆子初看了她好一会儿,轻轻抱起她,把她放在腿上,环着她的腰:“我的快乐,取决于你是否在我身边。”

他知道,她对沈雅陷害他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有关于这个心结不是不能解开,他和她都需要时间。

“你以前总说我傻气,其实傻气的那个人是你。”她靠在他怀里,聆听他的心跳:“我还没离婚,就这么不负责任的和你在一起,对你来说究竟是公平,还是不公平呢?”

陆子初笑了,笑容很淡:“有一段时间,唐汐迷上了杜拉斯,耳濡目染,杜拉斯好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是颓败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这话也是我想对你说的,我以前曾对你说过,我的爱不盛大,所以你要得起。钤”

“子初,我有些害怕。”说这话时,她的语气极为平静,那些隐藏深远的“恐惧”只能从她的眼眸最深处窥探出踪迹。

一闪而过,恍若云烟。

“别怕。”没有问她在害怕什么,他想他是知道的,她浑浑噩噩了这么多年,恢复记忆之后,周遭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这些都在默默的考验着她的承受力。

昔日大学同学,没有人在事业和未来规划上比她更有前景,但多年后的今天随便拉出一人都比她光鲜自信,这种强烈的落差,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

若她喜欢,她可以去君尚,或是别的律师事务所,他表面不会反对,但心里大抵是不愿意的。

以前觉得她在刑事领域历练历练也好,但一个人的想法不可能永成不变,她受了那么多的苦,而刑事太累......

这天午后,看似温和的男人压制了阿笙的恐慌,相拥了一阵之后,哄她入睡,有吻落在她的额头上,缱绻缠绵,看似吻,却未吻。

若是有人见到这样一个陆子初,绝对不会想到同样是这样一个他,却在下午三点左右开除公司大小副总,那两人都是陆氏老人,曾为陆氏立下汗马功劳,却因做假账被人揭发,贪小失大,直接被陆子初叫到了办公室喝茶。

好几位老总顾念以前旧情,亲自为两人求情,希望陆子初能够网开一面,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陆子初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人吗?窝里反比敌人更可怕,我善待众位,但并不盲目宽容,如果整个陆氏人人都做假账,陆氏何以在商界安然自处?祸害你们的从来都不是钱,这些年我什么时候在金钱方面亏待过你们?真正祸害你们的是贪得无厌的***。”

最后陆子初说:“身为男人,就算有朝一日阴沟翻船,也该掷地有声。念在你们为陆氏打拼多年,我不会亏待你们,该给的给,好自为之。”

没有人敢再劝陆子初,这事很快就惊动了陆昌平。

陆昌平说:“小惩大诫,在名利场游走,但凡是猫,全都沾腥。”

“这些年,我也厚颜无耻的沾了很多腥。”陆子初继续批改文件,声音冷漫:“老实说,我也很想回头是岸,只可惜我和很多人一样,眼拙呆笨,每次想要回头的时候都找不到岸在哪里。”

这番话,间接堵住了陆昌平未曾开启的语言,陆子初很清楚,这些人跟随陆昌平已久,虽是上下属关系,但感情自是很亲厚。他身为晚辈,几年来也颇为敬重他们,但触及底线,事情就要另作他谈了。

公司老人,越是资历深,越是容易得意忘形,工作上稍有纰漏,一个个犹如千年老狐狸,卑躬屈膝,看似能屈能伸,起先看看觉得有趣,只当看了一场免费的喜剧,看多了就会厌,为了不玷污眼睛,及早剔除是很有必要的。

陆昌平挂断手机,轻声叹了一口气,韩淑慧在薛姨搀扶下走了过来,“子初怎么说?”

“根本就没给我说话的机会。”陆昌平上前搂着韩淑慧,又对薛姨说:“泡壶茶端过来。”

扶着韩淑慧走到沙发前坐下,韩淑慧说:“毕竟跟随你多年,虽说有错在先,但你儿子说开就开,这让其他老人怎么想?”

陆昌平靠着沙发,沉声道:“你怕他们会心寒?”

“心寒是一定的,改天你请几位老人一起吃顿饭,开导一下,毕竟多年交情,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那份患难与共。”

“嗯,这事我有分寸。”陆昌平说着,见韩淑慧心事重重,忍不住问道:“还在想子初和韩愈?”

对于韩愈,陆昌平沉痛多于愤怒,他看着韩愈长大,再加上又是亲人,那份震惊和心痛是难以诉说的。

“等我身体好些,韩愈我是一定要见的,我现在反倒有些不安......”韩淑慧欲言又止。

陆昌平心有所触:“担心子初?”

很久之后,韩淑慧点头:“子初这几年戾气越来越重,做事绝情,从不拖泥带水,这本不算什么,他掌管陆氏,如果一味心慈手软,陆氏也不可能发展成现如今这番规模。可我怕的也是这点,他现在和当年的韩愈何其相似,这两人都不是善茬,因为顾笙,这次是真的扛上了。”

陆昌平抿唇,一时没怎么说话,不期然想起07年以前的顾笙,再想到如今......中间隔了太多事,心境又怎会还停留在最初?

薛姨这时走了过来,给陆昌平和韩淑慧每人沏了一壶茶,离开后,韩淑慧才压低声音道:“顾笙毕竟是韩愈妻子,却和你儿子住在一起,一旦传扬出去,媒体只怕要炸开锅了,你自己说说看,这是多大的新闻啊!这事比常静丑闻还轰动。”

“常静的事瞒着韩愈,原本是不想让他接连受刺激,却没想到这个孩子为了毁掉顾清欢,竟然......”陆昌平说着多少有些痛心疾首,见韩淑慧脸色不太好,有心转移话题:“我明天约子初出来谈谈,他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就在这件事情上犯糊涂,转不开弯呢?”

韩淑慧没有出言打击陆昌平,怕是谈不出个所以然来。陆子初和顾笙在一起,未来会发生什么,他都有过心理预期,很多事情他不是糊涂,他是走火入魔,跟韩愈一样,不拼个你死我活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最大的症结在顾笙,她如果不纠缠子初,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

开往t市的火车上,顾流沙坐在软卧下铺,呼吸很轻,晃悠着一双深蓝色帆布鞋,翻找着包里的糖果。

五颜六色的糖果,是爸爸之前买给她的,她舍不得吃,等她见到姑姑之后,一定要把糖果一颗颗剥给姑姑。

2012年西雅图,奶奶终于放姑姑下楼,那日有男同学送给她两只棒棒糖,她不喜欢那个白人小男孩,掉了两颗大门牙,她觉有失美观,但她喜欢他手中的棒棒糖,颜色像彩虹。所以她接收棒棒糖的时候并不觉得羞愧,骑驴找马,等以后他门牙重新扎出来了,她再决定喜不喜欢他。

她吃了一只,剩下一只递给奶奶:“奶奶,你剥给姑姑吃,可好吃了。”

那一日秋末黄昏,沈雅剥棒棒糖的时候,一直默默无语的顾笙,忽然抓住沈雅的手,盯着那只残缺的小拇指,仓惶的反复查看着:“妈,你的手指呢?你的手指哪去了?”

沈雅手中的棒棒糖掉落在地,扑簌簌的泪水里,顾笙声音迷茫“怎么就没了呢?”

......

顾流沙手肘撑着桌面,托住脸颊,旁边顾城闭眸似是睡着了,她把脸轻轻贴在父亲的手臂上,轻声道:“你说姑姑,她还记得我吗?”

楚楚很想摸一摸自己的额头,确定自己此刻是否清醒。

在此之前,陆子初从未对她说过重话,她也很少在他面前提及顾笙。她巴不得他尽快忘记那个人,又怎会有意无意说出“顾笙”的名字,加深他的回忆呢?

隐忍克制那么久,终究还是功败垂成。

陆家客厅,他的那句:“她不配我,你配我?”道出了他的气定神闲和她的无地自容。

她有些懵,为他的言辞,为他的态度,不期然想起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话:“他早已不是以前那个陆子初了,跟他说话要多长个心眼。”

她自诩职场冷静,但总有属于自己的软肋,每次看到陆子初,心里泛起的总会是淡淡的欢喜,欢喜过后,面对他的漠然,愉悦总会被忐忑和复杂的情绪肆意侵占钤。

中午之前,陆子初离开陆家没多久,她和母亲也起身告辞,她坐在车里,足足好几分钟,一动也不动。

楚母轻声叹了一口气:“你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直这么茫无目的的等下去。”

女儿对陆子初是什么心思,当妈的最清楚,劝解过,谁让女儿死心眼,那么多男人,只认准陆子初呢?

楚楚握着自己的手,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太过痛苦,强扯嘴角:“他以前待我挺好的,就是因为顾笙,一切都变了。”

这日,楚培华见妻子和女儿回来,看了两人脸色,嘴上不问,却心知肚明。

几年间,不管是楚家,还是楚楚办公室里,经常能收到名贵花卉,精致的卡片,送花的全都是楚楚的追求者,他也曾看到有人约楚楚吃饭、看电影,更有无名追求者夜间开车悄悄跟在楚楚身后护送她回家。

年轻人浪漫点子很多,只要喜欢,就能保持无穷的精力,燃烧着自己的热情。那些追求者也有条件适当的,虽然不及陆子初,但退而求其次,也不失为圆满姻缘,但楚楚不喜。

她倒是喜欢陆子初,但喜欢又有什么用?不管是07年以前,还是07年以后,楚楚和陆子初的关系一如往昔,没有丝毫进展。

多年前,他还可以劝楚楚,说这世上比陆子初优秀的男人有很多,但多年后的今天,楚培华深知,在他的视野圈里,没有人比陆子初更优秀了,陆氏版图扩张,将年纪轻轻的商业巨擘推向了名利最高峰。

女儿眼睛很刁,看过了最美的风景,于是别的风景就再也难以入目。

他就这么一个女儿,身为家父,爱女心切是一个原因,希望女儿能够婚后幸福也是一个原因,所以才会在几年间听之任之。

能不能和陆子初修成正果,全凭本事。

在楚培华的眼里,他的女儿在职场上绝不输给任何一个女人,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但那样一个商业霸主,在没有结婚对象的情况下,所有的以静制动和不动声色,全都是无用的。

豪门和书香世家但凡有未婚女儿,全都视陆家儿媳为目标,迫不及待的寻觅机会,创造搭讪机遇。

楚家最终还是没能沉得住气,因为韩淑慧似是颇为满意方欣。

楚培华很清楚,倒不是说韩淑慧有多喜欢方欣,她是欣赏方欣单纯简单。

韩淑慧看似温婉,但对有些事却是说一不二,方欣往来陆家,这让楚楚看到了危机,一旦韩淑慧看上方欣,一锤定音,事情就棘手了。

男未婚,女未嫁,有女方心怀豪门大梦,本无可厚非。按理说,楚家和陆家曾经往来甚密,儿女走到一起,对于两家来说,也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但陆家似是从未往这方面想过,有时楚培华刚想提及这个话题,总能被陆昌平四两拨千斤,三言两语就化解了。

他看在眼里,怎会不明白,陆昌平和韩淑慧并不属意自己的女儿,这让楚培华一度很羞恼,觉得陆家仗着手里有几个臭钱,也太瞧不起人了。

愤恨只是一时,心里总归堵了一口气,事后想想,倒也明白症结出在哪里。陆家门槛很高,名利也达到了一定高峰,所谓贫富差别和门当户对,其实看的并不重要,他们重视的是女方家境是否清白,女方是否孝顺安分......

楚培华之前见过方欣,不过两次,称不上有印象,但他能从楚楚恼怒的话语中听出端倪来,譬如说:方欣如何讨喜乖顺,如何讨好陆家二老......

这么看来,楚家女儿就算再如何出色优秀,但在陆家眼中,却抵不过一个乖顺的居家女——方欣。

最可怕的不是方欣,而是顾笙。

若是没有顾笙,有关于陆子初,楚家还等得起,但顾笙回来了,事情忽然变得棘手起来。

虽说儿女长大了,婚姻不由父母做主,但终身大事,最先征询意见的总归还是陆昌平和韩淑慧。

眼见楚楚午饭都没吃就开车回事务所,指不定怎么难受,楚培华想了想,最终决定晚上去一趟陆家,探探口风。

......

同样是这天下午,陆子初在办公室里连开公司大小副总;顾城和顾流沙在开往t市的火车上,大人入睡,小孩因为即将见到亲人,心怀激动;楚楚在办公室里发呆两个多小时之后,终于拿起车钥匙,趁陆子初不在别墅之际,造访而至。

保安把电话打进内宅,家佣接的电话,这事也没告诉陈煜,进了卧室,阿笙看书累了,靠着沙发似睡非睡。

家佣试探性唤了一声“顾小姐”,见阿笙睁开眸子,这才开口道:“楚小姐电话。”

阿笙一时没反应过来,“哪个楚小姐?”

“楚楚。”

电话转到了卧室,楚楚声音透过话筒传递过来,悦耳清晰:“好久不见。”

“......”阿笙站在二楼阳台上,冬日风景萧瑟,连带表情也沾染了几分湿冷。

楚楚说:“我在别墅门口,保安不让进,要不你出来吧!我们谈谈。”

“谈什么?”她不知道多年不见,她和楚楚之间究竟有什么可谈的?

楚楚似是笑了,“就当喝喝茶,叙叙旧。”

顾笙靠着阳台栏杆,怕是为了陆子初而来。

......

几分钟后,阿笙下楼,穿着一件黑色中长毛呢大衣,手里拿着一条围巾,正系围巾的时候,陈煜走了过来:“顾小姐,您要出去吗?”

“有点事。”外面风大,围巾肆意飞扬着,似被命运操控,有些孤苦无助。

“我送您。”韩愈的人还在外面,这时候出去怕是不好,但又不能限制顾笙的自由,还真是麻烦。

“不用了,有人在门口等我。”阿笙走进花园,朝正门方向走去。

陈煜跟在她身后,试着劝她:“可是先生说......”

顾笙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陈煜,眸色沉幽:“陆先生有说我不能外出吗?”

“......没有。”陈煜看着顾笙的眼睛,心里一咯噔,难道她知道韩愈的人在外面?

果然,顾笙慢慢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去:“你跟在陆先生身边这么久,难道还不明白他的心思吗?他如果真想瞒着我,早就断了别墅内的网络设施。如果因为外面有人盯着我,他就把我禁锢在这里,那他就不是陆子初了。”

陈煜脚步微滞,但很快就再次跟了上去:“顾小姐,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陪您一起出去。”

阿笙虽没同意,但也没拒绝,陈煜把车开到门口,看到楚楚,这才意识到顾笙要见的人究竟是谁。

门口除了楚楚的车,不远处还停留着几辆座驾,是谁的车,不言而喻。

楚楚也注意到了那几辆车,坐在车里朝后看了几眼,以为是盯着陆子初私生活的狗仔队,也没往心里去,直到顾笙出来。

汽车驶出别墅大门,楚楚正发动引擎打算跟上,就见先前停放已久的座驾忽然包抄而来,那架势完全震懵了楚楚,这是......

陈煜顾念阿笙安全,把车停了下来,看着堵住他去路的车辆,也不急,掏出手机,慢条斯理的准备打电话。

那通电话最终还是没能打出去,顾笙按下车窗,把手伸到窗外,没有任何言语,但很快就有人从其中一辆座驾里走了出来。

那人一身西装,在后车门位置站定,态度恭敬:“太太,您还是跟我们回去吧!”

阿笙极其平静道:“韩总电话是多少?”

顾笙给韩愈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高尔夫球场打球。

手机在欧阳浨手中,她站在一旁远远的看着,韩愈在几位集团老总的映衬下,一米八几的身高,再加上一身白色运动装,显得很扎眼。

一群商业老狐狸,齐聚高尔夫球场打球,看似是在消遣娱乐,事实上打球时间少,谈话时间多。

在这种场合,能够把生意和合作滴水不露的融入到只言片语里,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韩愈在这方面是高手,欧阳浨见几人相谈甚欢,知道合作一事,怕是自此敲定了。

韩愈手机响了,陌生号码,欧阳浨接听了:“请问您是哪位?沮”

对方沉默,似是在猜测欧阳浨的身份,或者是在查看电话号码是不是打错了。

“顾笙——”韩愈手机不是随便任何人都能接听的,既然能够接听,可见关系亲近。若亲近,怕是认识她。

顾笙声音不大不小,欧阳浨听到“顾笙”的名字有些发愣,直到任洋在不远处喊她,她才回过神来。

“韩总正在打球,您要跟他通电话吗?”欧阳浨下意识看向韩愈,球进洞,周围几位老总鼓掌谈笑,一群人拿着球杆慢吞吞的往下一处打球场地走去。

“如果他方便的话。”

阿笙声音清晰,这让欧阳浨感慨不已,弯腰拿起几条毛巾,欧阳浨听到她是这么回应顾笙的:“您稍等。”

草坪上,欧阳浨含笑把毛巾递给了几位老总,对方感谢接过,再看韩愈,男子戴着白手套,双手拄着球杆,期间看了她一眼,又跟周围老总浅声交谈着。

“先生,您的电话。”欧阳浨把毛巾递给韩愈的时候,顺势把手机递给了他。

韩愈也没多想,接过电话,话语简洁利落:“韩愈。”

“顾笙。”

那声音犹如骤雨密集而下,狠狠的击打在心间。

站在原地,动不得,说不得,未开启的话语被一股莫须有的堵塞生生压了回去。

隐隐约约中,周围似乎有人在说话,至于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清,却依稀听见顾笙在同他说话:“你定时间,我们见见。”

“现在。”语气竟有了几分急切。

欧阳浨在一旁听了,垂下眸子,脚尖踢着脚下的草坪。早就知道,顾笙一通电话,足以让他险险失控。

停顿一秒,阿笙说:“我有约。”

韩愈没问阿笙和谁有约,也没问她打这通电话的目的是什么,聪明如韩愈,又怎会不清楚她是在什么情况下才拨通了他的手机。

她既然说见面,就绝对不会避着他不见,这才是最重要的

阿笙把手机从车窗里伸出去,递给了韩愈的人,那人眼眸闪了一下,接在手里,“好我明白”

手机重新递给阿笙,阿笙摇上车窗,对驾驶座的陈煜开口说道:“开车吧!”

陈煜心事有些重,顾笙有和韩愈见面的打算,他觉得这件事有必要告诉给陆先生。

车行一段距离之后,之前几辆座驾减半,只余两辆尾随其后,陈煜皱了眉,韩愈果真不是善茬,再看阿笙,似是没有看到这一幕,望着窗外街景,很久之后,呢喃出声:“转眼间12月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陈煜熟练的打着方向盘,谁说不是呢!过完十二月,新的一年也要马上到来了

挂断电话,韩愈眸中已不见丝毫情绪,抬手招来任洋,对他简单说了几句话,于是陪几位老总打球的重任就落在了任洋的身上。

欧阳浨跟在韩愈身后,忽然有些失望。这个合同案,他们跟进了很久,只是一场球,韩愈只要多呆几个小时,至少可以为鑫耀带来一季度的盈利

这番话她是很想说给他听的,终究还是不敢。

“您要去找太太吗?”欧阳浨跟在他身后问道。

韩愈走进休息室,摘掉手中的白手套,回头看向欧阳浨:“车钥匙给我。”

欧阳浨站着没有动。

“给我。”

声音较之前一次更轻了,却让欧阳心弦一紧。咬咬牙,拿出车钥匙递给韩愈,看着他挺拔的背影越走越远,欧阳浨移开视线,沉沉的闭上了双眸。

不知是谁给韩愈打来了电话,那道手机铃声随着他的背影渐渐如烟飘散

咖啡馆里,陈煜在不远处给陆子初发了一条短信,发送成功后,回头看了一眼顾笙和楚楚。

前者面无表情,后者眸色冰冷。

“快七年了,我一直以为你不会再回来。”率先说话的人是楚楚,在说出这句话之前,其实心中疑惑重重。

风景别墅外面发生的一切盖过了之前的愤怨,思绪被好奇占据,楚楚满脑子都是那声“太太”,如

tang此这般,心性反倒平静了下来。

若是别人对阿笙说这话,她可能会告诉那人“这座城毕竟有我惦念的人”,但她对面坐着楚楚,一切又该另当别论了。

“听说你现在是刑辩金牌律师,恭喜你。”完全是客套话,纵使阿笙说的实诚,也不见得楚楚就会接受。

楚楚表情有些夸张了,张着嘴,愣了几秒,方才说道:“真难得,还以为今天这番对话,我会很吃力,毕竟在此之前,我从未跟疯子说过话你确定你此刻清醒吗?”

阿笙也不恼,反倒笑了一下:“确定。”

“你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事?要不然好好一个人,怎么会说疯就疯了呢?”楚楚皱眉,痛心疾首道:“我听说这件事之后,难过了很久,你以前是多出色一个人啊!t大回去了吗?现在法学系还放着你的照片,t大建校以来,那么多年的历史,百位出色学生中,你是其中之一,多大的殊荣啊!如果校领导知道,指不定该有多痛心呢!”

“是么。”阿笙唇角微微含笑:“我何德何能?有机会我回一趟t大,建议校方把你的照片换上去”

楚楚坐直了身体,有些不悦了:“可别,你这么一说,倒像是我在抢你荣誉一样。你自个留着吧!疯了之后就没工作吧?事业受创,一事无成,仔细想想,你也挺可怜的。”

阿笙语气平淡:“听说,说人可怜的人,其实自己才是最可怜的人。自以为找到了优越感,其实内心极为可悲,有这份同情心,不妨先疼一下自己。”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牙尖嘴利,让人又喜又恨。”楚楚凑近,阿笙头发太长,她挑起一缕,缠绕在指缝间。白与黑,异常醒目。

阿笙看着,也只是看着,“欢喜我回去慢慢体会,说说你的恨吧!”

“你知道什么叫曾经吗?再相见沧海桑田,物是人非,爱情在时光里褪了色,你当年不是走的很干脆吗?这么多年杳无音讯,怎么还有脸回来?哦~”楚楚拉长了声音,恍然大悟道:“难怪你会回来,一个疯子,脸皮厚一点,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两人坐的近,好像真的是多年故友,阿笙甚至能感受到楚楚温热的呼吸,明明很缠绵,却宛如毒蛇信子,直往阿笙心窝上戳。

阿笙眼睛定定的看着楚楚,有光芒在里面闪烁着,但她仅仅是轻轻一笑,并不作声。

楚楚恨恨的瞪着顾笙:“你笑什么?”

“我很庆幸,你的苛刻只是针对我,如果你用这副嘴脸跟你的辩护当事人说话,只怕整个t**学系都会因你而蒙羞。”阿笙语气轻飘的,带着讥嘲。

“顾笙——”手指使力,阿笙头发被她抓着,难免有些疼。

想叹气了,究竟谁才是疯子?

楚楚从牙缝间逼出一句话来:“你还回来干什么?就你现在这副鬼样子,哪里配得上子初哥?你如果真的爱他,就不该拖累他。”

“你倒是痴情,真是一个傻姑娘,真正爱你的人,又怎么舍得让你白等这么多年呢?他既然没回应,就只能说明他不爱你。”顾笙说着话,看着楚楚竟是一脸心疼,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有眼泪在她眼眶里打着转,似乎随时都能滴落而下。

楚楚嘴角抽搐,竟忘了手指上还缠绕着顾笙的长发她这是在演戏吗?

这边,陈煜远远看到,当即皱了眉,正欲上前时,已有一道身影越过他,宛如鬼魅的朝那边走去。

陈煜止步,是韩愈。

大半年后再见韩愈,阿笙平静的像个局外人,她已不轻易展露喜悲。

多年来,她在混沌的世界里,将自己的喜怒哀乐赤~裸裸的摊晒在阳光下,满是溃烂的伤口,但却从来不肯叫屈服软,哪怕人生走到了山穷水尽,也期望着有一天能够被治愈。

楚楚来电,拒绝的话语就在嘴边,但最终还是来了,她想看看七年过去了,是不是周围的人都在改变,唯有她还停留在过往。

她看到了,这样一个楚楚,较之七年前更加自信满满,那是用无数战绩浇灌的荣誉,她有炫耀的本钱,因为她是事业成功者,有资本向失败者传经授道,咄咄逼人。

但不管怎么变,楚楚还是曾经的楚楚,高傲的仰着头,习惯高人一等,长长的脖颈宛如最优雅的白天鹅洽。

楚楚原是很美的人,在蓝钻第一次看到楚楚,阿笙就觉得楚楚有一双澄澈妩媚的眼睛,自信坚定,清楚自己的人生轨迹,知道自己想要和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这种人活得明白,但同时也会活得很累钤。

楚楚并非对每个人都存有敌意,她的敌意、怨毒和愤愤不平全都是针对阿笙。

多年痴等,爱而不得,难免会郁结难舒。

发现楚楚还是以前的楚楚,阿笙心态平衡了,她不是一个大善人,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软脚虾,尤其是七年后的她,倒也不是无坚不摧,只不过......旁人若想伤她,三言两语伤不了,唾骂厮打痛不了,找不到她的软肋,所有的怨毒都是徒劳。

陈煜虽然站在不远处,但阿笙知道,他一直在关注这边的情形。如果韩愈不出现,阿笙眼中的泪或许会慢慢凝聚,然后再缓缓流下。

在别人不知道的岁月里,寂寞和无望被黑暗吞噬,她已经习惯自己和自己说话,研究自己的表情成为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功课。

那些泪说来就来,她自己还没察觉到,脸就已经湿了,那时候她才明白,从眼眶中流出来的液体,并非每次都是眼泪,把多余的水分从身体里挤出来,只是为了防止沾湿回忆。

她如果流泪,陈煜不会袖手旁观,就算旁观置之不理,这事势必会传到陆子初耳中......卑鄙吗?利用陆子初对她的好去伤害一个爱他的女子,这么看来,她纵使称不上卑鄙,但也跟良善无缘。

韩愈会来,在阿笙的预期之内,两辆座驾尾随,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韩愈远远看到阿笙,极力克制眼里窜出的火光,那光原本很微弱,但随着走近,在看到阿笙来不及敛收的薄泪时,目光落在了楚楚的手指上。

楚楚当初把阿笙长发缠绕指间,只是为了昭显优越感,但谁曾想弄巧成拙,不管谁看到这一幕,都像在欺负顾笙。

克制成了奢侈的代名词,韩愈眼中的火光瞬间燃成了一片绚丽的火海。

此时楚楚还没有看到韩愈,最先入耳的是一道冰冷的声音。

“把手松开。”

楚楚抬眸,眸子里还夹杂着怒气和傲慢,但看到说话那人是谁时,心里咯噔一惊——韩愈。

他怎么会在这里?

韩愈凛然直立,见楚楚坐在那里失神发呆,面容怎么看都带着几分阴气,“我数三声,再不松手,别怪我不客气。”

他那样的语气,似乎是在告诉楚楚,若她再不松手,他极有可能会折断她的手。

楚楚脸色突变,没想到韩愈会对她说出这种话来。儿时和少时,虽说她和韩愈之间的关系不似她和陆子初那般亲近,但毕竟相识多年,也曾大伙一起外出旅行过,也曾聚餐浅聊过......对韩愈,也许因为年龄偏差,也许因为性情喜怒无常,所以楚楚对他不招惹也不亲近。

韩愈没说出这番话之前,楚楚会以为韩愈因为顾清欢的原因是恨顾笙的,就算不恨,两者相较,顾笙待遇绝对不如她,但眼前发生的一幕,完全超出了想象。

楚楚这边还没反应过来,韩愈已经毫不留情的扣住了她的手腕,紧窒的力道逼得楚楚手指一松,阿笙长发脱离楚楚手指的刹那间,韩愈适时甩开了她的手。

楚楚的脸色是任何颜色都难以形容的,有羞恼,有愤怒,有震惊,有意外......她站起身,有一种难堪从骨子里逃窜而出,全都源自于熟识故友对顾笙的维护。

调整呼吸,楚楚从牙缝间逼出一句话来:“韩愈,你......”太愤恨,以至于话语一窒,目光掠过已经被韩愈扶起身的顾笙,楚楚火苗越烧越旺,指着顾笙道:“你为了顾笙,居然这么对我?”

难道他忘了顾清欢,忘了之前所有的恩恩怨怨?顾笙,顾笙......她是千年狐狸精转世吗?怎么每个人都在维护她?

“我和你很熟吗?”韩愈收敛了冷漠,语气舒缓了许多。或许他认为一个楚楚,还不足以让他怒火高涨。

“我和你认识二十多年,也许真的没有你和顾笙熟。”楚楚话语隐隐讥嘲,看似无谓,但周身却像是被冻雨淋过,看向顾笙:“你赢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让所有人围着你打转,看到又一个男人沦陷在你的石榴裙之下,你是不是很开心?”

顾笙是不可能给她任何回应的,她既然是楚楚口中的女疯子,那么偶尔不说话,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楚楚说着刻薄的话,但话语中却没有丝毫欢愉感,“韩愈,我真是没想到,你会维护这样一个女人......”

“哪种女人?”韩愈看着楚楚,他在笑,眸色仿佛被水光浸润过,看似静默随和,但出口话语却透着逼压。

楚楚有些后知后觉,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眸子紧缩,失声道:“难道你也看上了顾笙?”

闻言,韩愈看了一眼顾笙,几乎同时,顾笙把脸转向室内某一侧。

韩愈微微抿唇,垂眸间似是笑了:“嗯,看上了。”

那笑,竟带着温存。

楚楚问出这话,原本试探多于坚定,但韩愈话音一落,楚楚却是彻底惊呆了。

他竟然真的看上了顾笙!前有陆子初,后有韩愈,他们都中了魔怔吗?

都是出类拔萃的人,为什么独独偏爱顾笙?楚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t大校园里人人推崇顾笙,就连教授也屡次在课堂上提及她,“顾笙”这个名字就像是盛夏烈阳,刺得她双眸发疼,头脑一片眩晕。

楚楚此刻也有些晕,骄傲如她,接受不了命运对顾笙的诸多厚待,就像现如今的她,纵使比顾笙事业成功,又能如何?她要的是真真正正的打败,而不是没有敌手的胜利。

7年后的今天,顾笙失去了事业,却是感情世界里的胜利者,而她恰恰是那个牺牲品。

“这事你妻子也知道吗?”楚楚在笑,那笑却像是冷笑。

几个月以前,韩愈首次曝光自己有妻子,但妻子真面纱却始终未能浮出水面,媒体热情高涨,猜测了许久,那段时间但凡和韩愈有瓜葛的女子都会被媒体列出来试图找出蛛丝马迹。

既然韩愈说他有妻子,现如今却承认他看上了顾笙,楚楚开始觉得有趣了。

“知道吧!”这一次,韩愈声音里似乎隐忍着什么情绪,楚楚是听不出来的。

楚楚皱眉,嗤笑道:“真想看看她,身为韩太太,竟然能够这么大度容忍丈夫情感背叛,很不简单。”

“确实不简单,她只要站在那里,哪怕不动,就会给女人一种危机感,比如说此刻的你。”韩愈眼神漆黑如夜,深不见底。

这话其实隐喻极深,只可惜楚楚还是没能听出来。

楚楚撩了一下头发,缓缓说道:“那你可要保护好顾笙了,好像精神失常的人受不了一丁点的刺激......”

韩愈眸色狠狠一缩:“谁精神失常?”

“这么快就想英雄救美了吗?出言相帮,也要看某人领不领情。”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说话?”说这话时,韩愈一把擒住楚楚的手腕,抬起手,楚楚原以为他要打她,眸色顿时寒了,但韩愈没有,他只是抬手拍了拍她的脸,修长的手指下滑,就那么紧紧捏住了楚楚的下颚,逼她张着嘴,韩愈手指使力,近似叹声道:“对我妻子说话,这张嘴就不能偶尔吐几句人话出来吗?”

话音一落,楚楚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心脏狂跳,一颗心被吊车拖拽着,急促上升,整个人几乎麻木了。

韩愈刚才说什么?

妻子?谁?有些迷茫的视线慢慢转移到顾笙的身上,脑海中忽然传来之前那声“太太”,还有韩愈......他怎会突如其来的出现在这里?

如果顾笙没结婚,怎么会有人叫她“太太”?韩愈那样一个人,又怎会无缘无故现身维护顾笙?

太过震惊,楚楚脚步踉跄,盯着韩愈和顾笙,不敢置信道:“顾笙是你妻子?”

韩愈无视楚楚惨白的脸色,一字一句道:“这一次就算了,如果还有下次,我会告诉你什么叫玩火**。”

楚楚脸色近乎透明,不过不是因为韩愈的话,她从事刑事辩护多年,什么威胁和警告没听过,虽然忌惮韩愈,但也不至于让她惊吓如此,让她震惊的不外乎是那个韩太太。

任她再如何聪明,也绝对想不到韩愈的妻子竟然会是顾笙。

陆子初知道吗?还被蒙在谷里吗?先不管顾笙是怎么嫁给韩愈的,身为有夫之妇还跟陆子初在一起,简直是道德沦丧,无耻到了极点。

......

韩愈牵顾笙离开时,她已率先挣开了手,双手插在毛呢外套里,背影孤绝。

韩愈跟在她身后,似是一场宿命,命中注定会相遇,彼此伤害,每一次小心翼翼靠近,都会被现实无情扎伤。

他是爱她的,却在爱的基础上把她弄得遍体鳞伤,这完全脱离了他的本意,他要的是一生相守,而不是把她逼向绝路。

爱恨纠缠多年,孩子夭折之后,他想要对她好,想要弥补和重新开始,但那个夭折的孩子注定是他和她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

失去的痛苦无法磨灭,于是就演变成了咫尺之距的苦。

“离开t市之后,你一直在杭州吗?”身后,韩愈亦步亦循。

阿笙不答话,陈煜看了韩愈一眼,跟在了两人身后,至于矛盾复杂的楚楚还在沙发上呆坐着。

韩愈紧接着说:“我去杭州找过你。”

她当然知道他去杭州找过她,只不过她选择了避开。

“阿笙,回家吧!”

他已抓住她的手臂,力道不重,似是被逼到了死角,眉眼处有着无奈。

韩愈在想,如果她不愿意回去,他可以让步和妥协,在外面给她添置房子。她是他妻子,住在陆子初那里算什么?

阿笙看着他,似是在看那些浑浑噩噩的过往。五年夫妻,有时候想想恍如一场梦。

寂静中,韩愈盯着她的眼睛,极其平静道:“顾城回国了,刚刚抵达t市。”

五分钟之差,陆子初赶到咖啡厅的时候,只见楚楚,至于韩愈和阿笙早已离开了。

桌子上摆着一只白色透明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束蓝色妖姬,浓郁的蓝,花朵紧密的挨在一起,太阴郁,陆子初不喜。

真正阴郁的那个人是楚楚,她呆坐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她想不明白,顾笙喜欢的那个人不是陆子初吗?她怎么就嫁给韩愈了呢?

咖啡早已冷却,陆子初在她身旁落座时,她这才有了片刻清醒洽。

没有意外,在经历了韩太太风波之后,此刻的楚楚被一股前所未有的迷茫包裹着,眼前雾蒙蒙一片,看不清来路。

天色已有转暗迹象,咖啡厅灯光通明,穿着修身黑西装的服务员端来了托盘,轻声问陆子初:“先生,请问您要喝什么?”

“不用。”陆子初说着,看了一眼楚楚面前凉却的咖啡,随手指了指:“帮这位小姐续杯。”

凉却的咖啡重新被温热替代,楚楚垂眸看着,道了声“谢谢”,待服务员转身离开,楚楚这才开口说话:“你来之前,我见过顾笙。钤”

“然后呢?”陆子初看着楚楚,坐在身旁的女子,明眸皓齿,一头波浪长卷发披散在肩,双眸盈盈如水。

楚楚拿起勺子搅拌着咖啡,语气淡淡:“她跟韩愈一起离开了。”

“嗯。”

深吸一口气,楚楚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镇定:“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吗?”

陆子初沉默了一阵,问道:“什么关系?”

楚楚抬起头看向陆子初,眸光幽然,迟疑道:“韩愈说,顾笙是他妻子。”

楚楚一直在关注陆子初的面部表情,事实证明,她是不可能看出丝毫端倪的,那样的平静似是早就知道,又似是初次听说,他没说话,于是周围静默的吓人。

隔了许久,楚楚眼里有光划过,看起来比陆子初本人还气愤:“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在美国一声不响结了婚,回国后还好意思跟你在一起,她怎么能这样?”

“......”陆子初扯了扯唇,似是要笑,但终是没能笑得出来。

将他的反应尽收眼底,楚楚语声关切:“子初哥,你还好吧?”

“挺好的。”闭上眸,陆子初看起来有些疲惫,缓缓说道:“比起阿笙嫁作人妇,我更好奇你今天都跟她谈了些什么?”

楚楚抿了唇。

“......听说她回来,约着出来见一见。”楚楚话音一顿,认真的看着陆子初的眼睛:“你这么问,该不会是怀疑我欺负她吧?”

“怎会?”陆子初这次却是真的笑了,唇角微微上扬,似乎笑容可以勘透一个人的内心。

楚楚强迫自己恢复以往的冷静:“你知道顾笙结婚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你们之间的感情不会被人祝福,如果有人知道她背着丈夫和你生活在一起,你和她都会生活在舆~论里,她会间接害了你。”

说着,却道是真的动了感情,眼眸里隐隐水汽泛滥。

陆子初见她眼中泛着薄薄的雾气,似是心有触动:“原来,最关心我的那个人是你。”

陆子初的声音原是平静无波,宛如最公式化的叙述,但听在楚楚耳中却变了味,仿佛咖啡杯里被她搅拌后荡起的层层涟漪,有一种积蓄已久的情愫在胸腔处翻涌着。

她缓缓抬头,眼眸望着陆子初,痴等那么多年,他对她何曾说过这么温情的话语?

“子初哥......”

所有的言语和心事全都汇集在这声幼时称谓里,梨花带雨的女人,尤其开口闭口都是为了喜欢的人着想,就算是陆子初,大概也会心存感动吧?

男子眼眸里漂浮着浓浓的墨色,一点点逼近楚楚,那姿势倒像是......

楚楚紧张又期待的闭上眼睛,以为他的唇会轻轻的落在她的唇上,刻意放缓的呼吸里,她察觉到陆子初修长的手指似是穿梭在她的发间,温存而缠绵,楚楚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靠在沙发里竟是一点力气也没有。

如果可以,她希望时间可以永远的停止在这一刻。

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只不过有关于楚楚的美梦做的很短暂,不过数秒就被现实无情击垮粉碎。

头皮处一紧,她在吃痛和措手不及间仓惶睁开双眸,在接触到陆子初的目光时,手脚发寒。

浮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楚楚,你真是个大傻瓜。”

陆子初唇角扬起,却更像是面无表情:“陈煜说你抓着阿笙头发,差点把她惹哭了?”

“......我在跟顾笙开玩笑。”这话满是委屈和愤怨,陆子初之前跟她说话倒也还算客气,但今日......却是丝毫不顾念旧情。

韩愈只是口头警告,看似和她最亲的陆子初反倒是最狠的那一个。

头皮处并不很痛,真正痛的是内心。

陆子初手指滑出,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轻声问她:“疼吗?”

“......”那么亲切自然,说他们是恋人只怕也有人相信,但说这话的男人,眼眸融进了夜色,相处那么久,仿佛她从未认识过他。

这样一个陆子初,对于楚楚来说,是全然陌生的。陌生的让她感到惊惶和害怕。

泪,忽然滑落而出,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陆子初的可怕和无情。

他的温情是针对顾笙的,纵使他没办法和顾笙白头到老,也不会再把这份温情施加给别人。

“哭什么呢?感同身受,知道疼,下次才不会这么调皮。”陆子初降低语调,笑容一分分的凝了下去:“她现在跟你不一样,你在律师界名声大噪,口才非同一般,阿笙长久不跟外人接触,你能跟她谈什么?以后有什么话,直接来找我,我有时间的话,让向露沏上一壶好茶,我们坐下来慢慢谈。”

楚楚指尖在颤抖,父亲说的对,他早已不是过去那个陆子初了,七年情感空缺,岁月掏空了他大部分喜悲,商界勾心斗角,早已让他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

顾笙是疯子,还是正常人,是别人的妻子,还是孤身一人,对于陆子初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是不是他曾经喜欢的顾笙。

手指因为太用力,泛着青白色,窗外天色暗沉,楚楚声音颤抖之余,显得格外飘渺:“我从小就喜欢你,难道你一丁点感觉都没有吗?”

陆子初看着她,良久之后扯出一抹笑:“如果我不是陆家独子,不被外界传的神乎其神,不是人人簇拥的陆氏总裁,你还会喜欢我吗?”

“喜欢,喜欢,我就是喜欢你......”楚楚似是受不了陆子初质疑她的感情,高扬的话音有些失控,怎么听都有些不管不顾,不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她问:“如果没有顾笙,你会不会多看我一眼?”

陆子初说:“就算没有顾笙,我也不会爱上你。”

楚楚笑,但伴随着笑容,却有眼泪一滴滴的砸落在桌面上,“陆子初,你怎么能对我这么狠?”

“不爱你,却跟你在一起。我拯救了你,谁又来拯救我呢?”陆子初起身,垂眸看着楚楚,语气如常:“我不想让自己受委屈。”

楚楚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那杯咖啡续了一次杯,却最终没有入她的口,服务员走过来,习惯性问她:“小姐,要续杯吗?”

“不用了。”

咖啡可以续,姻缘也可以蓄满吗?她现在心里很空,一片荒芜。

回到家,全身力气似乎都被抽走了,父母不在家,家佣说他们好像去了陆家。

......

楚培华和妻子确实在陆家,不过陆家女主人不在,韩淑慧在这一天黄昏坐车去了韩愈住宅。

来之前,她询问过鑫耀秘书室,说是韩总开车外出,没有回公司,韩淑慧打韩愈电话,应该是没电了,关机。

韩家住宅在望,离得很远,就见门口站着一位小女孩,远远看到有汽车驶来,似是欢喜的叫了一声,快步跑了过来。

黄昏晚霞,小女孩似是掉落人间的天使,暮色在她脸上晕染出清晰的微光。

韩淑慧有些恍惚,这小孩是谁?

“姑姑——”顾流沙跑近了,隔着车窗朝里面看,在看到韩淑慧时,微微皱了眉,不是姑姑。

韩淑慧按下车窗,打量着顾流沙:“你是?”

“简。”

这天黄昏,楚楚“表白”被拒,没有泣声控诉,没有嘶吼挽留,她所说的每一言每一句都带着软软的求好。因为太爱,所以才会那般压抑克制。

曾经年少,多年后一个个即将奔三,或已经进入三十的阵营里,早已没有那么多的撕心裂肺和彷徨无助,比起咆哮和迷茫,他们已经学会了在理智中寻求冷静洽。

同样是这样一个黄昏,韩家住宅虽说没有经历兵荒马乱,但却透着死一般的沉寂。

韩淑慧并非善善之辈,换做任何一个人,见到顾家人,只怕早就厮打成一团了,但她没有,坐在韩家客厅里,语气沉戾:“劳驾给你母亲打个电话,就说我是韩淑慧,有些话我想当面问清楚。”

顾城说:“我母亲最近会回国,到时候我可以安排您和我母亲见一面。”

“多久?”

“不确定。”

“我问多久?”

倒也不是说韩淑慧语气有多逼人,气势在那里摆着,顾城还好,任凭周遭环境多恶劣,依然能够沉稳如初,平静的表情和死寂的氛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最迟半个月。钤”

相较于顾城的心平气和,小孩承受力就明显弱了一些,顾流沙往顾城怀里缩了缩,小心翼翼的偷瞄韩淑慧,她能够感受到韩淑慧言语中的敌意。

韩淑慧目光对上顾流沙,意识到那个孩子可能因为她的话语受了惊,起先在车里还觉得这小女孩很可爱,得知她是沈雅孙女之后,再多的喜爱也在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有了等待时间,韩淑慧态度明显有了缓和迹象,但也称不上有多柔和,若不是为了等韩愈回来,她是极其不愿意面对顾家人的。

顾城看起来倒是精明老练,遇事不慌,短短一瞬,就发现这个年轻人身上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只可惜......不能继续往下深想了,那是不能触及的源头罪孽,每次念起就会燃烧成燎原大火。

韩淑慧不说话,客厅里就没人再开口。顾城站在窗前,顾流沙不知何时又跑了出去,在花园里一边玩着石子,一边朝门口频频望去。

来到t市,率先打电话给韩愈,是有话要对他说的,司机把他和流沙接到韩家住宅,没想到最先迎来的不是韩愈,而是韩淑慧。

韩淑慧的怒气,顾城是知道的。身为顾家长子,他愧对阿笙,家里发生那么大的事情,他却没能承担起属于他的责任,以至于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悲剧,他觉得都是他的错。

有五年的时间里,他并不知道陆子初的存在,更不知道阿笙和陆子初之间有过那么一段情,母亲隐瞒不说,更怕见到阿笙,她说见到阿笙会觉得难受。

在阿笙和他们共同生活在西雅图之前,他一直以为阿笙是出了车祸,受了刺激之后才导致疯癫。

“阿笙爱他吗?”那个他,指的自然是韩愈,他一直觉得阿笙结婚太快了,快的像是一场梦。

“你也看到了,韩愈对她很好。”母亲在厨房里做菜,一刀一刀下去,小拇指缺失,他觉得眼前一片刺疼。

他问过母亲,手指是怎么一回事。母亲说人总会有想不开的时候,那段时间太难了。

她说着,开始抡起手臂擦拭着眼泪。

闲暇时,他会去洛杉矶看望阿笙,韩愈确实对她很好,百般呵护。

那天吃饭,他也在韩家,阿笙喝汤时,大概觉得味道太淡,直接把嘴里的汤吐到了碗里,韩愈拿餐巾给她擦嘴。

她转瞬间就忘了先前喝汤的事,她虽不记人,但韩愈待她好,她还是知道的,等韩愈给她擦完嘴角,她竟拿起放在碗里的汤匙,把她之前吐到碗里的汤重新舀起一勺,送到了韩愈嘴边。

阿笙什么话也没有,但目光却是殷切的。

他当时心一咯噔,正欲出言阻止,没想到韩愈在微微抿唇之后,竟含笑把汤喝了。

后来,顾城对韩愈说:“其实你可以不必喝。”

“之前有过这种情况,她把汤吐到碗里,过了一会儿忘记了,自己又端起来喝了。”他无奈的笑笑:“与其她喝,还不如我喝。”

当时的触动,让顾城眼眶瞬间湿润。他知道,这个男人一定会好好待他妹妹,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法律上,韩愈是阿笙的丈夫,他是没有权利把阿笙带到家里照顾的,也没那个条件。

顾家已非往昔,彼时顾家离洛杉矶很远,母亲身体不好,流沙年幼,父亲入狱后还要归还客户欠款,生活似乎走到了死角。

其实那些债务,韩愈早已暗中帮顾家还了,但顾城没有接受,想尽办法赚钱,每月把钱准时汇给韩愈。

韩愈给他打电话:“一家人,你这样倒是见外了。”

“这是顾家应该担负的责任,只要你待阿笙好,就算是在帮我了。”

真正知道陆子初的存在,是在父亲出狱后。

父亲一直不知道阿笙疯了,自从母亲有一次见他哭的太伤心晕倒之后,他就不允许家人去看他。

他在监狱里给家里打电话:“别来看我了,你们难受,我也难受,我在这里很好,没什么可牵挂的。”

他说:“我坐牢这件事,别告诉阿笙。”

老人那时候又怎知,他的女儿已经疯了,他一直怀揣美好期望,觉得儿女可以过的很好,所以出狱就医,回到家里得知阿笙出事,老人瞬间就崩溃了。

所有事实真相开始曝光人前,顾行远躺在病床上,把被子拉起来,蒙着脸嚎啕大哭。

哭声从被子里飘出来,他从不知道父亲可以哭的那么伤心。纵使是07年入狱宣判,也不见他流下一滴泪,但那天他似乎要把积蓄多年的泪水全都流尽一般。

母亲跪在父亲床头,父亲哭,她也跟着哭,她说:“我没办法了,没办法了......”

“我辛辛苦苦把她培养成才,就这么毁了......”顾行远嘶哑着声音,痛不欲生:“早知道我死了算了,我还出来干什么啊?”

顾城站在室内一角,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之前认定的事实,一夕间被全盘剥落,这才意识到现实可怕着呢!

夜里,顾行远撑着瘦弱身体,对顾城说:“带我去看看阿笙,看看......”我女儿三个字,顾行远最终没有说出口。

抵达洛杉矶是凌晨,一门之隔,顾行远却在别墅外止步,他先是走了几步,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着,好像随时都会晕倒一般,但几步远,顾行远却是再也不敢往前迈进,很快又返身往回走。

顾城上前要按门铃:“爸,我叫阿笙出来看看你。”

“不看了,不看了......”顾行远那时候走路已经很吃力了,听到顾城的话,却是越走越快,到最后却像是跑了起来,他说:“快走,快走......”

声音竟是一阵哽咽。

数月后,顾行远病情恶化,临死前,他终于见到了阿笙。

那是一个午后,父女多年不见,顾行远早已瘦削的不成人样,韩愈带她来的时候,顾行远只同韩愈说了一句话:“等有一天你有了孩子,你会明白我此刻的感受。”

“我和阿笙这辈子不要孩子。”那天,韩愈似是说了这么一句话。

顾行远让韩愈回避,他想和阿笙单独相处说说话。

阿笙局促的站在病房里,大概是回光返照,顾行远下床,拉着阿笙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一旁放着一盆温水,是之前顾行远让顾城端来的。

那天,顾城隔着门窗,看到顾行远半跪在地上给阿笙洗脚,室内的人在哭,他的泪也跟着一起滑落。

“你小的时候啊!我每次出差回家,你都会放下作业,烧热水给我洗脚,你说要给爸爸洗一辈子......”顾行远哽咽难言,过了一会儿又说:“孩子,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这辈子爸爸没有好好照顾你,让你吃了太多的苦,等到了下辈子,你还做我女儿,爸爸哪都不去了,就呆在老家,我们一家人过简简单单的生活,平安就是福,你说好不好?”

那话,也不知道阿笙有没有听进耳中,只知道她笑了,似懂非懂的说道:“好。”

顾行远是在晚上去世的,一直到死都没有原谅妻子,当时韩家住宅,韩愈端了一杯牛奶给阿笙,那杯牛奶她没握紧,当即摔碎在地。

似是血缘浓郁,阿笙看着地上的玻璃碎片,“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像是在杯碎瞬间,她失去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2013年的11月底,顾城透过落地窗,看到庭院中一大一小两道身影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轻轻笑了。

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长大了,就越来越怕相逢场合太煽情。

刻意营造的欢喜,精心设计的亲切缠绵,无谓般的嘻嘻哈哈......不管哪一种,倘若做的不好,就会让人觉得真心不足。

日落黄昏,即将28岁的顾笙眼神柔和,表情慈悲,当她安静下车,轻轻唤上一声“简”时,顾流沙猝然抬头,看见无悲无喜的那个人,突然之间,眼泪突如其来的砸落在了手背上。

顾城从客厅里走出来,这一晃,居然七年过去了。

时间是把无情的刀,世界在变,物价在飞涨,人在与时俱进中发生着改变,顾笙从绝望到现如今的正在被治愈,似乎书页翻过,生活不再对人有所亏欠。

人生低潮期,仿佛早已在无声无息中一步步走远钤。

站在阿笙面前,他在黄昏中试图微笑,阿笙牵着流沙的手,缓缓站起身,就那么淡淡的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这让顾城有些失落。

“姑姑,我和爸爸很想念你。”顾流沙在一旁开口说话,满脸欢喜。

阿笙摸了摸顾流沙的头发,一脸温柔:“我也想念你们。”

那声“你们”,囊括了顾城,看着顾笙和流沙的背影,因为逆着光,顾城微笑扬起的瞬间,眼睛竟是酸涩一片,似有眼泪即将滑落。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见到阿笙。”顾城走的慢,这话是对同步而行的韩愈说的。

“三月份的时候,她就想见你,当时未能如愿,但心里一直都在惦记着。你回国,总要见她一面。”韩愈声音还跟以前一样,有些冷,有些疲惫。

顾城侧眸看他,还记得初次见到韩愈,寥寥数语意气风发。他有这样的资格,定居国外,在当地很少有国人可以在他那个年纪成为商界翘楚。

他依靠的不是韩永信留给他的遗产,而是他自己的努力和辛苦打拼。

那天一起在韩家吃了一顿饭,人前精明能干,在家里却化身成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居家男人,他把最好的东西给了阿笙,最差的情绪留给了他自己。

顾城当时在想,这世上怕是没有人会像韩愈一样对阿笙好了。

多年来,他和韩愈之间的联系很少,每次打电话,多是询问阿笙近况,如果有人告诉顾城,韩愈很爱顾笙,他是相信的。

抛开顾清欢和韩永信不谈,顾城也一度把韩愈当成了顾家的恩人,却没想到恩情背后竟隐藏着毁灭般的伤害。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把对阿笙的毁灭和救赎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他毁了阿笙,却在数不清的日日夜夜里照顾着阿笙,没有丝毫怨言。

他是心甘情愿的。

恨他吗?恨。但那种恨却夹杂着太多的复杂和矛盾,于是长久以来就变成了堵在胸腔里的一口气,愤怨不平,郁结难舒。

这次找韩愈,是想跟他坐下来好好谈一谈阿笙,但客厅里似乎还有人早已守候多时。

“你姑姑来了。”顾城顿了顿,补充道:“在客厅。”

......

最先进客厅的是顾笙和顾流沙,韩淑慧见到顾笙,眸子里有光划过,只说了一句话,她说:“韩太太,如果你方便的话,我想抽时间和你单独谈谈,我们两个人。”

最后那句话,话音有些重,“两个人”别有深意,她不希望有第三者在场。与此同时,那声“韩太太”仿佛一道银河,生生隔开了顾笙和韩淑慧。

07年,韩淑慧或许还可以接受她,但2013年,韩淑慧有着太多的理由厌恶顾笙,比如说沈雅,比如说她和韩愈的关系,比如说她曾神志不清多年......

陆家接受不了这样一个她,阿笙是知道的。

“好。”

韩淑慧要谈什么,昭然若揭,阿笙不愿回避。有些人,有些事,避不开,躲不掉,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

韩愈走进客厅,韩淑慧目光压抑,紧绷的表情连带语言也变得紧窒起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不能改天吗?”韩愈看了一眼顾笙。

“现在。”韩淑慧在这一刻显得异常强势。

沉默了几秒,韩愈走到阿笙面前,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耳语说道:“别离开,至少要等我出来。”

韩愈去了书房,顾城走过来对阿笙说:“你要跟我们一起离开吗?”

阿笙摇头,紧了紧顾流沙的手,对顾城说道:“你和流沙先去酒店,开好房间,你把房间号发给我,晚些时候我去找你们。”

顾家人心性傲,顾城来韩家,并不代表会入住在这里,没有看到他和流沙的行李,就说明了一切。

“好。”顾城伸手拍了拍阿笙的肩,因为连日来奔波,声音有些疲惫:“我在酒店等你,哥哥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见到顾城后,阿笙一直在压制自己的情绪,但听到他这番话之后,心脏开始慢吞吞的收缩着,久违的疼痛感涌了上来。

她确实有很多话要问顾城,比如说:依依是怎么死的?相熟人避讳莫深,在她不知道的岁月里,依依究竟发生了什么?

“简,我们先去火车站取行李。”顾城摸了摸顾流沙的头。

顾流沙依依不舍的松开阿笙的手指:“姑姑,你一定要来找我,我给你留了好些糖。”

阿笙笑了,但内心深处却有些难过,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每次看到顾流沙,总会有一股莫名的泪意浮上眼底,尤其是她微笑的时候,阿笙眼睛是刺痛的。

也许,她是把顾流沙想象成了她女儿,如果当初那个孩子还活着,也有这么大了,是否也会像顾流沙这样讨喜可人?

如果,这世上哪有什么如果?

......

“07年,子初被人陷害私闯民宅,这事是你做的?”书房里,韩淑慧紧紧凝视着韩愈的眼睛。

韩愈并没有很意外:“对。”

只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个字,却让韩淑慧的心再次石沉大海,浑身凉气飕飕。

“因为顾笙?”

韩愈看着她,目光冷锐:“与其说因为顾笙,还不如说是因为顾清欢。他如果留在国内,我又怎么能够把顾清欢逼到绝路?”

“啪——”

那一巴掌直接扇在了韩愈的脸上,他完全可以避开的,但却没有。

韩淑慧用力很大,打完,自己的掌心也有些发烧,盯着韩愈,似是难以呼吸。

嘴角有出血迹象,韩愈走到办公桌前,抽出一张面纸,漫不经心的擦拭着,不恼也不怒。

在韩愈的认知里,韩淑慧可以很温柔,可以很严肃,但从未对他这么狠戾过,那样的冷漠,像是在骨子里溢出来的,愤怒之余又夹杂着悲痛。

韩淑慧逼仄的眼神宛如钉子一般,直接扎进了韩愈的眼中:“韩愈,陆子初是谁?你告诉我,他是你什么?为了逼死顾清欢,你竟然不惜向你弟弟下手,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逼死顾清欢?”韩愈目光凝成了冰凌,就那么淡淡的刺向韩淑慧:“不,我哪舍得让她那么容易就死去?除了借助庆誊的手逼压鑫耀,其它的事情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韩淑慧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庆誊老总误听谣言,为了报复顾清欢,在顾清欢汽车上动了手脚,导致她车毁人亡,报纸你看到了吗?那么惨烈的车祸现场,你看了晚上就不会做噩梦吗?”

“如果顾清欢没死,我也很想问一问,当初我爸妈先后离世,她有没有做过噩梦?”韩愈慢慢的抬起头,目光忽然直直的射向韩淑慧:“如果可以,谁不想做个好人,明知是错的,但我还是明知故犯,后来之果早有预料,却摆脱不掉当初之因。我妈死后,我回到美国,在那所空荡荡的房子里,宁愿她每天嗜酒如命,把家弄得乱七八糟,也不愿就我一个人。我没想到她会自杀,好好一个人怎么能说死就死呢?她那天早晨躺在床上,全身上下都冻僵了,那个人是我妈,是跟我相依为命多年的人,忽然没有了呼吸,再也没办法叫我一声‘阿愈’,你让我怎么接受这个事实?我把她的骨灰葬在了美国,接连好几个月,每到晚上就能梦见她。梦到她在哭,她跟我说她很冷,我大晚上跑到墓园,看到她的墓碑孤零零的竖在寒风中,你说我母亲能不冷吗?”

他这么说着,眼睛涨的生疼,似乎有了眼泪,但却别开脸,掩饰了眼眸中的水光:“07年陷害陆子初,这件事是我做的,你们大可瑕疵报复,但是顾笙,你最好让你儿子离她远一些......”

韩淑慧看着韩愈,一颗心水起沉浮,像是经历了一场难分输赢的持久战,眼神极具压迫性,近乎咬牙切齿道:“放心,只要我活在这世上一天,我就不允许你太太踏进陆家家门半步。”

这日黄昏,楚培华和妻子造访陆家,带上厚礼,美其名曰看望卧病在床的韩淑慧,但陆昌平却对他们的来意心知肚明。

韩淑慧不在家,但陆昌平还是让家佣沏了好茶,来者是客,不能失了最基本的礼数。

十几年前,陆昌平对楚培华的印象还不错,随着深交,开始发现这人的确有才,但处事不厚道,太过圆滑世故,纵使对待朋友也喜欢耍心眼,于是关系不冷不热,不远不近,就这么搁置着。他对楚楚倒是没有太多的成见,孩子嘛,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在能知错就改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做儿媳妇弛.

陆昌平没想过,对待婚事,他从未强迫过儿子,也很少过问,子初做事向来有主见,当年恋上自己的学生,他见过那个孩子,是乐见其成的,但如今只能说造化弄人。

在商界,陆氏父子是出了名的儒商,陆家客厅不见奢侈辉煌,倒是高雅朴素之地,处处可见花草书墨字画,不知陆昌平背景的人,大概会以为陆家是出了名的书香世家。

陆昌平气度澹澹,坐在沙发上淡定从容,只顾倒茶给楚培华和他妻子,等待对方先开口说明来意。

都是交际圈人精,楚培华明白陆昌平的意思,喝了几口茶,这才放下杯子,缓缓开口道:“昌平,这次我过来,是想跟你谈谈孩子之间的事。”

陆昌平并不急着应声,靠着藤椅,示意楚培华继续说下去。

楚培华叹了一口气:“多年朋友,我就不绕弯子了。我家丫头死心眼,你应该也看出来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都很喜欢子初,非他不嫁,你说我们做老的有什么办法?子初那个孩子,别说是楚楚了,我和我太太也喜欢的很。这事,我和我太太私底下合计过,你说我们两家来往多年,交情在那里摆着,如果能够结成儿女亲家,也称得上是美事一桩。嗄”

陆昌平嘴角带着笑,沉默了几秒,对楚培华歉声道:“华子,这事我做不了主。”

听陆昌平这么一说,楚培华皱了眉,坐正了身子:“你是子初父亲,他又一向孝顺,子初婚事总要征询父母的意见,你跟他提提,至少也要看看他是什么态度,保不齐他愿意呢!”

陆昌平觉得楚培华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儿子是什么性情,陆昌平还是很了解的,他或许会在婚事方面征询他们的意见,但在事情处理上却很有自己的主见。再说楚楚,子初和她相处多年,如果有感情发生,早就发生了,又怎会风平浪静这么多年?

强扭的瓜,不甜。

陆昌平说:“我个人是很喜欢楚楚的,这孩子在法律界名声大震,为人处事周到,对你们又很孝顺,可以想象以后她对公婆会如何关怀备至。不管将来谁娶了她,无疑是锦上添花,这么美好的孩子,我们子初怕是没这样的福气。”

陆昌平这番话该夸得夸了,该贬的贬了,但楚培华却有些面子挂不住,这不是暗地里反讽楚楚配不上陆子初吗?

楚太太眼尖,见丈夫脸色不郁,忍不住打圆场:“昌平,如果说配不上,那也是我们楚楚配不上子初。你和淑惠教子有方,子初年纪轻轻就把陆氏集团在短短几年间就经营成了商业王国,不知有多少人羡慕陆家出了这么优秀的儿子。我也知道,有很多女孩喜欢子初,做父母的巴不得让女儿嫁给子初。别说是她们了,就是我也坐不住了,子初是我看着长大的,这孩子是真的好,楚楚如果将来能够和他在一起,那是我们楚楚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也是我们楚家的福气。今天这事,我们也是来问问你和淑惠的意见,如果你觉得楚楚这孩子不错,这事就好办了。没有感情不要紧,我们做父母的多撮合撮合,创造一些机会给他们,日久生情,这事也就水到渠成了,你说是不是?”

楚培华有一个贤内助,平时不怎么说话,跟在丈夫身后多是微笑撑场面,但说起话来,又怎是泛泛之辈?

陆昌平淡淡一笑,拿起茶壶往楚太太杯中续了茶,这才平心静气道:“如果我对这事不表态,不是说楚楚不好,而是”说着叹了一口气,“子初性子,你们是知道的,他决定的事情,很难更改,就算我们身为父母,有时候也是无能为力。”

好一会儿没说话的楚培华平复情绪,看向陆昌平:“刚刚曝光的牵手照,你看了吗?”

陆昌平喝着茶,看不出情绪:“哦,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不是顾笙吗?”楚培华忧声道:“子初怎么能这么糊涂呢?我先前听说那个叫顾笙的,好像精神不正常”话音暂停,看了一眼陆昌平,见陆昌平移开茶杯,没了喝茶的兴致,楚培华表情松懈下来,摇头道:“如果有人知道堂堂陆氏总裁竟然和一个患有疯史的女人在一起,他这不是自毁前程吗?”

楚太太在一旁附和道:“是啊,听楚楚说,那顾笙当年去美国后,一直没联系子初,完全人间蒸发了,哪有这么不负责任的人,太把感情当儿戏了。”

陆昌平简单思忖,斟酌字词,微

tang笑道:“你们这么满意子初,我代子初谢谢你们,有时间的话我跟他提一提,至于楚楚也不能一味耽误她,如果有合适的对象,该见还是要见的,千万不要因为子初错失了好姻缘。”

陆昌平把委婉拒绝化成了太极拳,绕着弯说话,楚培华发愣之余,心中多少有些恼羞成怒,但面上却是客气得很。

楚培华如果固执起来,绝对不会输给自己的女儿。

陆家家大业大,再说陆子初也确实是楚培华心目中的东床之选,这事第一次提起,凡事需要慢慢来,能够看得出来,陆子初和顾笙在一起,陆昌平心存反对,这就是希望。

楚培华能屈能伸,有心转移话题,又浅聊了几句,楚培华和妻子这才起身告辞。

这天夜幕垂下,韩淑慧回到家中,对陆昌平说:“沈雅有可能半个月后回国。”

“谁说的?”陆昌平坐在藤椅上清洗着茶具。

“她儿子。”韩淑慧走近,看到陆昌平对面摆放的空杯子,随口问了一句:“谁来了?”

陆昌平把楚培华登门造访这件事跟韩淑慧说了,韩淑慧似是笑了笑,摘下围巾,转身朝楼梯方向走去,过了几秒,有声音漠然响起:“楚楚如果结婚,我一定备厚礼相送,但若想嫁给子初,不合适,也不可能。”

她韩淑慧还没老眼昏花,太会耍心眼的女人,陆家要不起

韩家客厅,阿笙坐在沙发上,韩愈蹲在她面前,“你离开后,我常常都在想,你在什么地方?身上有没有钱?有没有饿着?我很想找到你,但又怕找到你”

韩愈静静的阐述着,就连声音和语气也显得格外温存:“阿笙,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客厅短暂沉默。

“我们好聚好散吧!”阿笙声音空灵,飘渺的难以捉摸。

韩愈心头一沉,紧握的拳头里,指甲仿佛能够掐在掌心里,压抑情绪:“我和你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多,每天朝夕相对,难道你一点印象也没有吗?”他幽幽开口:“阿笙,我不相信你没有任何触动”

阿笙神情漠然,兀自道:“法庭对峙是下下选,如果”

“如果我不愿意,你打算起诉离婚吗?”他盯着她,却出其不意的抓住她的手,从衬衫下摆直接探到他的腹部,阿笙指腹触摸到他结实的肌肤,只觉得指腹处一阵滚烫。

阿笙手指颤了一下,不是因为那片热度,而是因为指腹下的伤疤。

“你发病的时候拿着水果刀,我怕你伤到自己,上前抢水果刀的时候,你把它刺到了我腹部,你没印象吗?阿笙。”

韩愈话语温柔,但阿笙却呼吸骤停,想要抽回手,却被他紧紧箍住腰身,咫尺之距,目光灼灼,话语却让人不寒而栗。

他冷冽一笑:“我只怪你这一刀刺得不够深,再深一些,疤痕和疼痛将会加倍,你伤我有多重,我爱你就有多深。你想离婚可以,但我得不到你,陆子初也休想得到。”

阿笙早已过了为了某件事情就大动肝火的年纪,就算身处命运漩涡,依然不愿意否定自身,有太多人对她落井下石,她没道理在人生难题面前反复纠结。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面对爱情,性情迥异,但心境其实都是相似的,每个人都会在某个瞬间里对爱情患得患失。

离开韩家,耳边似乎还残留着韩愈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顾笙,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洽”

似是最悲愤的控诉,多年来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妥协,所有的隐忍和自尊,在顾笙冷漠的眼神中终于宣布瓦解。

车厢里有着浅浅地呼吸声,陈煜打着方向盘,问阿笙:“要回去吗?”

“先去酒店。”

陈煜透过后车镜看向后座那个女人,两个在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男人为了她勾心斗角,可她始终都是平静的,没有仓惶和虚荣得意,摇下车窗,素净的脸庞迎着寒风的时候,眼眸中散发出来的光有个很令人伤感的名字,它的名字叫:洗尽铅华。

即将12月,t市因为进入隆冬,街道一片萧瑟之景,有行人迎着寒风,艰难瑟缩的行走着。

这是他们生活的世界,有人为了报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人为了梦想彻夜通宵奋战;有人为了亲朋好友肆意抒发着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有人为了安抚受了委屈的女朋友,焦头烂额之际被好友告知,其实一个吻就能重归于好;也有人因为爱上一个人时间太久太久,以至于忽然被他人问及时,早已忘了当初爱上那个她的理由钤。

阿笙没有问顾城,他是什么时候爱上依依的,她只想知道依依是怎么死的,离开的时候有没有痛苦?这么想着,心却沉了下来,每个人的死亡都会伴随着痛苦,或长或短,也许她本不该问。

秘密在不为人知的时光里被现实无情吞噬,顾城跟她讲07年属于他和依依的过往,彼时流沙已经躺在床上安睡,阿笙开始明白,在这世上有一种感情,不管有过怎样的山盟海誓,到最后依然会灰飞烟灭,好比生死之距,尘归尘,土归土。

他说:“回到美国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次上下班,我都会朝身后看上一眼,仿佛她就在我身后。”

他说:“依依名字没起好......”

未出口,竟语带凝噎,时隔多年,再次提起依依,纵使云淡风轻如顾城,依然还是失了分寸。

阿笙抽了一张面纸给他,他摆摆手,没有接。

几年前无意中看到《与妻书》,原文中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

短短一句话,瞬间湿了眼眶。

......

依依是1986年出生的,顾城比她大3岁。

3岁的男孩子,正是顽皮不谙世事的时候,在大院里破坏力十足。如果有人问顾城,3岁那年,他对依依有什么印象的话,他也许会告诉那人:“好丑。”

别说是顾城了,就连刘妈妈也觉得女儿不好看,但刘爸爸很激动,把又丑又可爱的女儿抱到大院里,不停的给人看。

百天之后,随着日子拉长,依依开始越长越好看,直到某一日午后,顾城看着笑颜如花的少女,他隐约听到了花朵盛开的声音。

顾城、依依、阿笙和许飞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彼此知根知底,关系亲近浓厚,比亲人还要近上几分。

依依15岁之前,顾城在理智范围内把依依安置在了“妹妹”那一栏。

那年是2001年,顾家移民美国。

在美国的日子里,他开始受到依依定期写给他的信件,内容含蓄,多是在谈她和阿笙的高中生活,学习、做习题和各种各样的模拟考......语气中有着令人想念的小埋怨。

春日暖阳,美国大学校园里,太阳照的人睁不开眼睛,顾城坐在草坪上含笑看着那些信纸,有女孩走过来红着脸对他说:“能认识一下吗?”

顾城扬了扬手中的信纸,女孩有了几分恍然,吐了吐舌头,道了声不好意思,走远了,背影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洒脱。

那些信纸被他收藏,学业忙碌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于是疲惫就那么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他自以为把依依写给他的每一字每一句都看的很清楚,但后来才发现,每次信尾,都会出现这么一句话:大哥,我和阿笙很想念你。

她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孩子,默默想念,默默欢喜,他看了,是心存怜爱的。

回国是2003年,阿笙17岁,那年阿笙和依依共同参加高考。

6月份,天气炎热,刘妈妈买早餐回来,在院中遇到邻居:“依依今天考试,状态怎么样?”

刘妈妈担心道:“别提了,一大早就说恶心,刷牙的时候一直在干呕。”

顶着考试压力,依依在紧张。

大院中见到她,她乖顺的叫他大哥,他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声道:“考试结束后,大哥带你和阿笙出去大醉一场。”

附带这句话的还有一支薄荷味口香糖。

依依是正常发挥,她对学业和生活都没有太高的要求,不似阿笙,对生活要求低,但学业上却力争上游。

后来顾城在想,如果03年,阿笙决定跟他一起回美国,阿笙不会遇到陆子初,更不会遇到韩愈;如果他不顾及兄弟之情,直接跟依依表白,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一切。

但这一切只是如果,许飞告诉他:“我一直在等依依长大,高考以前不说,是怕影响她的学业,但到了大学就不一样了,怕再不追的话,依依就要被别人给抢走了。”

说这话时,许飞竟脸红了,心无城府的搂着顾城的肩,爽朗笑道:“你是我哥,我喜欢依依,应该让你知道。”

知道,于是开始有了爱而不能。

在他眼里,这世上有很多感情远比爱情还要重要,如果爱情是建立在兄弟破灭的基础上,他只会退避三舍。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凡人,有时执拗,有时退避。

这是他选择的结果,以至于有了接下来的举步维艰。

后来认识徐秋,她身体不好,性情中有着残缺的坏情绪,被父母宠爱,难免会很骄纵,但身为医者却是善良的。

有病患出事,因为他的疾言厉色,徐秋无奈出手相帮,后来被病患起诉,险些被退学,病发好几次,他是心存内疚的。

等待学校通知,时间成了催命符,她在焦躁和不安中会一个人爬在矮矮的树干上,晃着腿,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有着倔强的光。

“在看什么?”他问。

她对站在树下的他强颜欢笑:“今年夏天很难熬。”

徐秋有着依依的影子,若干年前,依依对他说:“大哥,今天夏天太难熬,我快被数不清的题海给淹没了。”

徐秋又一次发病,她的脸上有着羞涩的光:“顾城,我喜欢你,能不能给我爱一次的机会?”

那个夏天充满了迷茫和幻觉,徐家和顾家日渐亲近,彼此照顾,虽然没说,但在徐家眼里,顾城早已是徐家的女婿。

顾父和顾母也很满意徐秋,只说儿子喜欢就好,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在发展。

依依生日那天,给他打了一通电话。

依依说:“大哥,你真的不明白吗?我喜欢你。”

依依说:“我没醉,如果你肯回头看我一眼,你会发现,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他在美国,听着她委屈的哭声,眼睛有些红,怎么告诉她,彼时他身边已有了女朋友。

05年春节,他回国陪阿笙一起过年,依依在天台上晾床单,他看着床单中影影绰绰的她,仿佛是一场幻觉。

觉得是幻觉的那个人也有她,她伸手摸他的脸,确认是他,微笑的时候像个孩子,床单在周围轻轻摆动着,有泪水滑出她的眼眶,她说:“大哥,你能回来,我真的很高兴。”

年后回国,依依送他离开,他需要坐车去临市乘坐飞机,他说:“依依,对不起。”

她有些仓惶,嘴角挂着勉强的微笑,摇头道:“大哥,你别对我说对不起。”她开始避开他的眼睛,绞着自己的手指:“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你没有对不起我。”

大巴启动,她跟着大巴走,隔着车窗跟他挥手,他摆手让她回去,她终于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大巴离开了。

他在车里忽然觉得很难过。

05年7月下旬,顾城在旧金山做了一个梦,梦境是关于依依的。沉沉的梦,不愿醒,早晨起床,手机里有一通未接电话。

陌生号码,国内来电,回拨过去,竟是束河当地一家小医院洽。

依依急性阑尾炎住院,给顾城打电话的时候,刚刚做完手术,不敢告诉家里人,孤零零呆在医院里,忽然很想念顾城,电话拨通的那一刻忽然很懊恼,响了两声就挂断了。

他在美国,有了交往的女朋友,她是不敢打扰他的。

......

顾城抵达束河那天,束河下着濛濛细雨,叶子淡青素雅,路两边种满了枝干饱满的树。很奇怪,明明下着雨,但天却很蓝,漂亮的像天堂。

距离医院有段距离,路况不太好走,顾城下了车,等他到医院的时候,头发是湿的,水珠从他发梢处一滴滴的砸落。

询问之下,找到了依依,她蜷缩在床上,很安静,也很孤单,就像小时候,生了病也不说难受,就那么乖乖的躺着,不愿给别人造成任何困扰。

他弯下腰握住她的手,她睁开眸子,干净的眸,毫不设防,迷蒙的光一下子就撞到了他的眼眸最深处。

她以为她在做梦,当得知不是梦时,却有眼泪缓缓溢出眼眶。眼泪背后隐藏了什么,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单独解释过钤。

“大哥,我想出院。”她不喜欢医院的味道,他带她回到了之前入住的客栈,很居家,有着小小的院落,里面种了很多花。

有一只胖胖的小狗崽远远看到他们进来,亲热的跑过来围着顾城的双腿直打转。

她在他怀里虚弱的笑,轻声唤它:“雪球,别闹。”

顾城一直都是知道的,依依人缘很好,老板见依依回来,连忙上前询问身体怎么样?松口气之余,又看向顾城,嘴角有着温和的笑容,“男朋友?”

罕见的默契,两人竟都没有开口解释。

......

顾城住在了依依隔壁,时光仿佛倒退了好几年,每天看到老板娘打扫庭院,住客打呵欠下楼用早餐,心是平静的。

05年,顾城在束河还有丽江、西双版纳停留了一个多月,放下工作,关闭手机,成人以后有了第一次任性。

后来他才发现,那是真正属于他和依依的幸福时光,短暂却深刻。

工艺市场,人潮汹涌,她被挤散了,他顶着满头大汗急匆匆找她,人群里,她也有些急,东张西望,见到他,竟失了矜持,紧紧的抱住他,他在短短的僵硬之后,用力的抱着她,他声音很轻,近似无奈呢喃:“我以为,我把你弄丢了。”

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回头看看,我其实一直都在原地等你。”

拥抱,似乎已经凝刻成了天长地久。

工艺品摊位前,遇到一位地道的古城人,他懂东巴文,她见有人把名字刻在小小的木牌上,就拉着顾城停了下来。

摊主问她:“想刻什么?”

她想了想,对摊主说,两只木牌,一只刻上“青梅”,一只刻上“竹马”,她那么隐晦,连名字也不敢刻不上去,她把“青梅”交给他,满足微笑:“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她带他去吃当地著名的洋芋鸡,熟练的左拐右拐,他跟在她身后,想的却是,她一个人当初是怎么摸索到了这里?于是锅里的洋芋和鸡块炖得声息清脆,他的心也开始暮霭沉沉。

附近坐着几位当地人,又唱又笑,无忧安乐,他忽然明白她为什么要来这里了。

不知何时起,她早已因为他变成了一个不开心的人。

......

夜晚古城,终于开始洗尽铅华,红绿光影在水波中流动着,五彩颜色为古城增添了说不出道不明的暧昧和妖艳,时间似乎过得异常缓慢。

一只莲花许愿灯被她轻轻放在水波中,红烛闪耀,她半跪在那里,双手合十,默默的许着愿。

拉她起来,回去时问她:“许了什么愿?”

“说出来就不灵了。”她垂眸轻轻的笑。

许多年后,有人问顾城:“你最快乐的时光发生在什么地方?”

是丽江,是束河,每天晚饭后和她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都会让他觉得无比温暖和快乐。

爱情是他们之间的禁忌词,离开丽江那天,仍然是她在送他,她说:“我还要在这里多停留几天。”

后来依依在日记本里这么写道:“每次看到你离开,我都会觉得很难受,那样的痛,是万万舍不得你去承受的。”

她那么坚强,看似无谓,但送他离开那天,她突然调皮的捂住他的眼睛,不让他看到她的泪水。

“依依。”他只能叫她的名字。

看不到她的面容,但她的声音却有些哽咽:“大哥,你一定要幸福。”

不敢拦,不敢再露骨表白,怕他会为难,怕家人会给他负担。

......

回到美国不久,他跟徐秋提分手,她没有哭泣,开口问他:“我能知道原因吗?”

“抱歉,我爱的是别人。”

原以为有些话会很难说,没想到说出口竟是那么轻而易举。

“好,我知道了。”她很干脆的挂断了电话,却在挂断电话半个小时后,用刀片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那次自杀事件,顾家人并不知道,但徐家父母知道,他们训斥顾城,撕打着他:“如果我女儿有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麻木的站在手术室外,徐秋抢救回来,不吃不喝,不接受输液,顾城问她:“你想让我怎么做,嗯?”

徐秋开始哭,她说她不能没有他。顾城在徐秋平静自杀的那一刻,察觉到她对生死的漠然和可怕。

分手的事情自此不提,他有时候翻出依依的电话号码,会觉得号码恍惚不清,却是再也没有打通过。

他开始在黑夜里喘息着惊醒,梦境黑暗,无力救赎。

......

顾城再次回国,已经是06年9月下旬了,有同学年纪轻轻就患癌症去世,电话打来的时候,他预感到了世事无常,关系交好,无论如何都应该回国的。

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包括阿笙,吊祭那天,他站在人群里,看着深秋落叶,从来不知道这座城竟然可以这么荒凉。

没想到会在吊祭人群中看到她,穿着黑裙子,手里拿着一朵白菊花,跟家属说着话,恍如隔世。

她在抬眸间看到了他,微愣,但很快就朝他走了过来。

一年不见,她瘦了很多,一双眸子应该之前哭过,有些肿。

她笑着问:“什么时候回来了?”

他说:“昨天晚上。”

似是怕他误会,她解释道:“他是我同学哥哥,我在家,应该来的。”

这时有人唤他过去,他说:“有机会再聊。”

“好。”她很温顺。

他一步步往前走,如果她当时不叫他就好了,但她没能管住自己,他也没能抵抗住那声轻轻的“大哥”。

那声“大哥”唤出口的瞬间,他听到了心脏结冰的声音,就连步伐也犹如千斤重。

那天晚上,她喝醉找他,似是无言壮胆,明明瑟瑟发抖,却缠着他,对他的唇又咬又啃。

她哭:“大哥,我没出息,我没救了。”

坦诚相见,她攀着他肩膀,眼神中一片水汽,他抚摸她的发,哑着声音道:“你叫我一声阿城......”

她声音模糊,在疼痛中轻轻的叫着:“阿城,阿城......”

回国是真的要摊牌了,离开前,她陪他一起去墓园看望爷爷奶奶,相缠的手,不肯轻易松开。

冰冷的墓碑让她眼眶湿润,她说:“爷爷奶奶生前待我很好,等百年之后,我葬在他们旁边,好好帮你孝顺他们。”

不知怎么地,他忽然有些不安。

她一向听话,唯一一次撒娇就是在墓园那天,回去的时候,她扯着他衣袖,赖在那里不肯走。

他回头看她,她笑着说:“你还没有背过我呢!”

他竟觉得有些心酸,蹲下身体,察觉她柔软的身体伏在了他的背上,长发拂过他的脸,她帮忙把头发撩开,轻声问他:“我是不是让你为难了?”

“没有。”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

他看不到她的表情,但脖子却湿湿的,她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女人,把你从徐秋身边抢走,这都是我的错。”

“傻瓜,就算有错,也是我的错,我们会在一起,你信我。”

***

ps:明天加更。

2006年9月下旬到9月末,顾城一再推迟回国行程,和依依在一起,忽略了时间的存在。

明明说好当天离开的,依依送他去车站,时间还早,他说:“我送你回去,然后再赶过来。”

车在中途却改了道,重新回到了酒店,持续逗留,身体放纵的同时还伴随着精神上的救赎。

他的老板是一位美国人,已经来回催他好几次了,每次都会说上这么一句话:“kevin,两天,我只能给你两天时间,两天见不到你,我就只能跟你说再见了。洽”

直白的话语,顾城听了,多是会淡淡一笑。

老板不会轻易炒他鱿鱼,当初想尽办法把他挖到事务所,又怎会放他离开?一个人的成长跟家庭教育有关,但这并不是决定因素,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个人。

从某一程度来说,他和阿笙是很相似的人,顾家兄妹在县城很出名,源于他们分别是当年高考学霸。在美国读书,除了假日,顾城几乎见不到亲人,他把时间全都分散在了学业上,经常为了额外课程没时间睡觉,他以自己的努力,每年都能获取奖学金,成绩名列前茅,只是不愿给父母增添负担。

有些人生来就是学业明星,比如说顾笙,比如说顾城。简单的衬衫、深色亚麻裤,棕色皮鞋,气质淡定温和,寒暄中透着成熟钤。

这样一个男子,注定会有人愿意为了他爱的死去活来吧?

不到半月相处,他给美国客户写e-mail的时候,她会帮他把衬衫熨帖的很平整,叠放的整整齐齐,就那么安放在床上。

偶尔不见她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会发现她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很贪恋这样的时刻,他知道她会是一个好妻子,要求不高,能够跟他一起平淡生活,如果他有幸,这双手他是愿意牵上一辈子的。

到离开的时候了,仍然是她送他离开,他说:“依依,你等我电话。”

如果他来电话,就定是好消息,他不能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和徐秋纠缠不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不公平。

她轻声说:“好。”

依依心里很难过,汽车离开后,她坐在汽车大厅里,抬手捂着脸,有泪水沿着手指隙缝缓缓滑落。

顾城离开,她是害怕的,害怕他不再回来,害怕对于未来的遐想,只是一场梦。

......

分手道出,注定是一场兵荒马乱,顾行远在沉默三天之后,对顾城说:“阿城,你的感情,爸爸做不了主,但徐秋身体不好,分手这件事情你要好好处理,有话好好说,别闹僵了。”

对待感情,徐秋是决绝的,顾城顾念她的身体,每次试着心平气和的和她交谈,但换来的却是无数次撕心裂肺。

病发两次,他看着病床上安睡的她,悲哀的发现,除了爱情,她已不需要任何东西,为了守护这份“爱”,她不惜拿生命做赌注。

徐秋母亲跟他下跪:“kevin,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你如果离开她,她会死的。”

他觉得自己像是一条被人打捞上岸的鱼,在暴晒中享受着无力自救。

爱情如果需要徐秋用自暴自弃来成全,依依怕是也不会开心。

老板说:“kevin,你还好吗?”

“好。”他听到他是这么说的。

人来人往的大街,他静静的走路,偶尔看到黑头发的亚洲面孔,会忍不住对自己微笑,如果依依在就好了。

但依依......他已经接连一月没有给她联系过了。

徐秋离家出走了,听到消息时,旧金山还是凌晨,顾城和徐家父母全都放下工作,她有几个大学闺蜜,不是同一个国度,徐秋母亲说,前几天徐秋住院还在跟她念叨,说是很想她们。

分散寻找,没有归期,顾城已经忘了日期,找到徐秋,是在德国当地一家医院里,她夜间发病,在缺氧的情况下,呼吸衰竭,如果不是她同学发现的早,只怕早就出事了。

她看到顾城,笑着流泪:“缺氧的时候我在想,我如果死了就好了,死了就不会纠缠你了。我活着,只会拖累你和我爸妈......”

顾城右手被她紧紧抓住,她把他当成了活下去的唯一一根稻草。

他笑笑,但却丧失了语言。

医院里给依依打电话,她在问明白他是谁之后,面对他的沉默,似是预感到了什么,也是长久不语。

很久之后,电话里传来她微微有些沙哑的笑声,宽慰他:“没关系的,9月下旬到9月末,你给了我从未有过的快乐,你不知道我有多感激你。”

卑微的语气,让他握着话筒无声流泪,她听出来,很想站在他身边抚摸安慰他,但她只是平静无谓道:“大哥,你别难过,我不怪你,真的。”

率先挂断电话的那个人是她,德国和中国,他握着话筒,泪湿满面;她攥紧手机,终于开始放声哭泣......

她知道他难,因为刻骨铭心,所以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痛苦和无力,从小到大,她从未见他那么痛彻心扉的哭过。

依依哭泣,是因为她的爱竟让他那么痛苦。

彼时,依依已经怀孕,她去了医院,却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走廊里落荒而逃。她知道她该离开了,在老家呆着,父母是不会让她生下这个孩子的,他们不知道,她有多爱这个孩子。

o6年11月中旬,依依找借口去了杭州,紧接着许飞也去了那里,她在那里一度过的很平静,挤公车上下班,她需要赚钱,生孩子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06年11月末,顾城留下一封信给徐秋,只有寥寥数字,没说他去哪里,只说他会回来。

最后那句话,徐秋明白,他不希望她做啥事。

12月末,徐秋从父母口中得知顾家出了大事,届时她已联系不到顾城,去了顾家,坐在顾城房间里,她看到了那些被顾城珍藏的信件,署名依依。

他遗留在家的手机里,徐秋看到了一条条信息,有些是事务所老板发来的,有些是一个叫许飞的男人。

许飞说:“我来杭州了,依依也在这里,昨天吃饭提起你和阿笙,忽然很想念你们。”

徐秋开始明白,藏在顾城心里的那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刘依依。

07年1月初,中国杭州,一个多月未见,许飞看到依依,笑着说:“看来还是杭州能养人,都吃胖了。”

依依听了却是心里一咯噔,她当时正在洗碗,水流哗哗作响,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1月中旬,依依不见了,许飞开始找不到她,房东说她退房了。

他在她有可能出没的地方寻找她,但她却消失的无影无踪,耳边回响着房东老太太的话:“那孩子好像怀孕了。”

2月上旬,美国旧金山,顾笙被关在房间里,接连大病多日,险些失声,在绝望中等待着救赎;云南丽江,顾城在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酒吧老板走过来对他说:“先生,你不能再喝了。”

他趴在桌面上,叫着“依依”的名字,凌晨丽江街道空荡荡的,他步伐踉跄,旁若无人的流着眼泪。

徐秋被父母宠坏了,受不了人生中突如其来的打击,顾城消失后,徐秋开始平静,重新审视自己的激烈和感情,床头柜上摆放着她和顾城的合影照,他的笑容总是淡淡的,快乐的时光似乎稍纵即逝。

每次想起他,记忆仿佛被疼痛汹涌的冲刷过。

5月份的时候,一封来自中国的信件出现在了顾家。此时顾家早已搬家,就连徐家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信件辗转落到了徐秋手中。

是刘依依的来信。

信件很短:“最近总做噩梦,不知为什么,忽然间感到很害怕。大哥,我怀孕了......”没有文字了,只有干涸的眼泪,可知她写信的时候该有多难过。

徐秋拿着信件沉默许久,她请了长假,5月末飞往中国时,她靠着舷窗,虽然闭着双眼,依然有泪水轻轻滑落。

她想,她爱那个男人,所以她可以爱他喜欢的女人和他的孩子。

o7年正是大学生支教盛行的年月,大批的年轻人往边远山区里面跑,把自己的青春全都奉献给了那些无忧可爱的孩子们。

山路崎岖,那是徐秋第一次见到依依,她挺着大肚子站在破烂不堪的讲台上讲着课,平和安静,脸上有着温暖的微笑。

徐秋声音艰涩:“我是徐秋。”

“我知道。”顿了顿,依依笑了:“我在他手机里见过你的照片。”

她带徐秋去她住的地方,徐秋觉得很难过,简陋的房间,但布置的很温馨,桌子上摆着一束向日葵,插在清水里,很好看。

“喜欢向日葵?”徐秋问。

“阿笙喜欢。”提起顾笙,依依眼睛里闪现出思念的光芒:“阿笙还在旧金山吗?”

“我没见到她。”徐秋见依依起身给她倒水,连忙扶她坐下,提起茶瓶倒了一杯水给她。

坐在床沿,徐秋看着她的肚子,心境是复杂的,这一路因为痛苦,所以早已开始麻木。

徐秋以为见到刘依依,她会憎恨这个女人,但见了,自己也说不上来,那种感情很微妙,徐秋竟然无法恨她。

徐秋问:“孩子几个月了?”

“9个月了。”

过了一会儿,徐秋说:“顾城没来,你别怪他,他不知道你给他写信,顾家搬家,连我也不知道他们搬到了哪里?”

依依有些意外,看向徐秋时,她握住了依依的手。

依依说:“对不起。”

“对不起你有了他的孩子?”徐秋嘴角牵出一抹笑:“他失踪以后,我才明白,有很多事情,其实我是可以妥协的。”

晚上徐秋打地铺,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们可以那么心平气和的谈论顾城。

徐秋说:“第一次看到顾城,我就喜欢上了他,他对我凶,疾言厉色让我救人,我当时什么也没想,这人虽然霸道,但却让人无法讨厌。我因此差点被学校勒令退学,我知道他是因为愧疚,帮我跟学院教授理论,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值得女人去依靠。”她在朦胧的灯光里看着依依,对她说:“依依,你知道吗?我和你只是很不巧,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不是你我的错,是命运给我们开了一个坏玩笑。”

依依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他,你可以一直爱一个人吗?”

徐秋想了许久说:“我不确定。”

“我可以。”

徐秋在那一刻发现,她爱顾城是自私的,自以为深厚,但在刘依依面前,却浅薄的不堪一击。

山区条件有限,徐秋希望依依能够去城市待产,依依说:“再等两天,新老师来了,课程交接后,我再走。”

依依没能迎来夏季,她在课堂上脸色惨白出事时,徐秋正在帮她洗衣服,远远看到学生跑过来,心一沉,起身时,打翻了水盆,浇湿了裤子和鞋面。

徐秋从未那么害怕过,胎位不正,只能紧急送医院,农用拖拉机上,她握着依依的手,理着她汗湿的发,对她说:“依依,不会有事的,等孩子生下来,我带你一起去找顾城,我再也不让你和他为难了。”

依依流泪了,她开始往坏处想:“你一定要帮我保住孩子,如果我出事,你要帮我好好照顾孩子,照顾大哥......”

徐秋忽然泣不成声。

2007年6月5日下午,阳光明媚,依依在医院里产下一名女婴,难产去世。

()“那个孩子是流沙?”

阿笙面庞慈悲,垂眸看着熟睡的流沙,黑发遮住了她的小脸,难怪每次看到这个孩子,她的心里总会觉得很难过。

她抬眸看着顾城,眼里有着泪光;顾城没有接话,但眼里却有眼泪慢慢的聚集在一起,然后缓缓滑落。

那一年,父亲入狱,母亲生病,阿笙疯了,依依去世了,许飞和他决裂,巨债缠身,孩子年幼......徐秋抱着孩子,对他说:“阿城,我或许不能成为一个好妻子,但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好母亲,流沙是依依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

三年后,他和徐秋结婚了,生活平淡,宛如死水,再也不起丝毫波澜。依依的死,已让他无力再去爱上其他人嗄。

依依下葬那天,依依父母哭的死去活来,他在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梦里回到了06年9月墓园,他背着她回家,她贴着他的脖子,他们一直往前走,那条路好像永远都无法走到尽头一般,虽然累,但彼此却很高兴弛。

她的灵魂似乎在那夜回到了他身边,躺在他身旁,抚摸着他的脸,轻声对他说:“大哥,我回来了。”

醒来,枕头是湿的。他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把她弄丢了。

所有人都在发生着改变,或他,或阿笙。

阿笙不再是天真安静的小女孩,不再浑浑噩噩,她的眼睛里开始有了沧桑和淡漠,在这世上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再让她开心。

生活很平静,如果不是熟知,根本就看不出生活究竟带来了什么,又在不知不觉间带走了什么。

顾城走到柜子前,从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因为年代久远,盒子依稀可以看到斑驳的痕迹。

阿笙一颗心忽然间很疼,有雾气在眼睛里浅浅浮动着。

那是一把小提琴,依依最终还是兑现了承诺,她买了下来,曾经在山区拿给徐秋看,她笑着说:“你不知道,阿笙小提琴拉的很好听。”

那么骄傲,好像夸奖的那个人是她自己。

深夜,天在下雨,冰冷的雨水打湿了阿笙的脸,以至于她分不清楚脸上流淌的究竟是雨水还是眼泪。

陈煜打开车门,看到她抱着小提琴,那么紧的力道,似乎想要把它融进身体里。

回去的途中,长久沉默后,阿笙忽然开口问陈煜:“你觉得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不好说。”陈煜说着,看向后车座的阿笙,询问真诚:“您觉得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她始终觉得依依没有离开她,流沙延续着依依的生命,看到那个孩子,心中的温暖一如少女时,仿佛依依就在她身边。

离开时,顾城问她:“已经决定和韩愈离婚了吗?”

一个人的心不能分成两半,她先爱上了陆子初,于是其他人就变成了沿途风景,见过太多脚踩两只船的女人,到最后只会让自己的感情变得很荒芜。

这么多年过去了,痛苦对于她来说早已变成了奢侈品,她连嘶吼谩骂的力气都没有,她真的累了,只想要简单的生活。

27岁的她,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会误以为她已经72岁了,原来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已经这么老了。

......

回到风景别墅,客厅里传来电视声,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看夜间新闻,面前放着一杯早已凉却的浓茶。

屏幕光亮照在他的脸上,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她忽然意识到过了年,他即将32岁了,可他们的人生似乎还没怎么开始过。

她回来,陆子初是知道的,能说他松了一口气吗?不是不知道她在韩家,不是不知道顾城来了,但他想她总会回来的,于是就这么耐着性子等吧!

等她回来,陆子初可以做很多事,亲自下厨做饭,饭菜凉了,这才发现没吃几口;看电视,一个接一个的换台,她不在,他很难心事安定。

“等我?”她淡淡的笑。

“浓茶喝的太多,睡不着。”

陆子初也笑,靠在沙发里看她,似乎在窥探她的情绪,若好,他看着也欢喜,若是不好,怕是该想办法安慰她了。

他把谎言说的太蹩脚,也不在乎她是否会揭穿。

平静的语气,没有怨气,没有不悦,就连抬眸望着她的眼睛也是一片温润。

他朝她招手。

在他身旁坐下,她把小提琴放在茶几上,他没有问她小提琴的由来,抬手先是摸了摸她的发,察觉有些湿,又摸了摸她的衣服,泛着潮气。

这才后知后觉外面在下雨。

他问:“吃饭了吗?”

“没有。”

陆子初拉她起身,催促她回房间洗澡换衣服,阿笙弯腰拿起小提琴,回到卧室,坐了良久,这才走进了浴室。

......

阿笙下楼,陆子初还在厨房

tang里忙碌着,靠着吧台,专心致志的研究着食谱,等他意识到有人在看他,还没抬眸看到阿笙,就率先笑了:“有什么心得吗?”

想了想,阿笙问:“如果我今天晚上不回来,你会一直等我吗?”

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放下食谱,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料酒,打开瓶塞,半真半假道:“我可能会洗洗睡了吧!”

阿笙垂眸笑了,坐在吧台上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今天晚上,哥哥对我说,简的亲生母亲是依依。”

陆子初皱了眉,明显很意外:“依依的孩子?”

“嗯。”她伸长手臂,趴在吧台上,声音很轻:“依依死了之后,我真的很难过,但得知简是依依的孩子,我从心里面为她感到高兴。”

陆子初倒了料酒,放下瓶子,擦了擦手,这才隔着吧台,轻拍她的肩:“那个孩子,我也很喜欢,她不是跟你哥哥一起来t市了吗?明天邀他们过来做客,如果他们不介意的话,不妨在这里多住几天。”

阿笙有些不给面子:“我哥哥怕是不会来。”

“怎么说?”他耐心询问。

她静静的看着他:“非亲非故,他带简来这里算什么呢?”

“嗯。”尾音拉长,陆子初靠着吧台,双臂环胸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孩子究竟想说什么。

沉默几秒,阿笙才缓缓开口:“三月份,你出车祸,我当时还在t市,我曾跟韩愈提出过离婚。”

陆子初屏住呼吸:“后来呢?”

“他没同意,那天晚上见到你,我说和你在一起很痛苦,希望我们可以陌路一生。”说这话时,她的眸光很温柔。

陆子初看着她不说话,眸子仿佛能够滴出水来。

她说:“我不再担忧韩愈是否会跟我离婚,我想就这么拖下去,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彼此就这么折磨一辈子。”

他喊:“阿笙。”

她抬眸看他,嘴角却有着浅浅的笑,“可你来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为难,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我都是残缺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能再爱一个人,现在的我还能给你什么?”

陆子初从厨房走出来,轻轻环住她的背,她把脸贴在他的衬衫上,上面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烫温了她的脸颊。

阿笙说:“曾经以为相爱并不代表相守,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毫无保留的爱着你,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那么余生能不能陪你一起走过,其实并不重要。但12月的今天,等过完年,你32岁,我28岁,我忽然发现我们都老了。或许我可以自私一次,不怕自己会连累你,不去理会世俗舆~论,不去理会家人反对,眼中只有一个陆子初,和你谈一场久违的恋爱,每天柴米油盐,在家看书、看电影、一起散步,忘记过去发生的一切,试图重新来过。”

很难得,一向泰山崩于前面色不变的他,竟是好半天没有说话,语言能力似乎全都消失了,耳边响起她的声音:“多年前看到这么一句话:人生本无定数,回首已是天涯。这话用在我哥和依依身上适用,用在你我身上同样适用,但我不想在还是咫尺的时候,将你我生生隔成了天涯。以前觉得这世上最美的情话是我爱你,历经世事方才得知,最美的情话其实是我把我所有的爱情全都给了你。”

他低头,额头抵上她的,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眼睛上,声音低哑:“你这是在向我表白吗?”

“我不想变成第二个依依,在我们还好好活着的时候,我愿意为了爱一次,在漫长的离婚诉讼案中,将自己的不堪和伤疤曝光在大众面前......”看到他眼中隐忍的雾气,她心中一阵不舍,抬手插进他浓密的发间,柔和的声音,似是一阵微风拂过,无奈笑道:“04年夏天,不遇见你就好了。”

()相爱其实很简单,笑在一起,就连哭也在一起。

很多人都会碰到这种情况,一道爱吃的菜,反复吃了很多年,忽然在某一个时刻腻了;还有那些曾经让你无比欢喜和自信的衣服,忽然间你看到它会觉得很俗,根本就穿不出去,却忘了当初你是怎么无比骄傲的穿着它展示着你的青春和美丽。

有些感觉会发生改变,但有些情注定会随着时间融进尘世男女的骨血里。

阿笙说过,起诉离婚是下下选,一旦公诸于众,媒体抽丝剥茧威力惊人,曝光的不仅仅是她的婚史,也许还有她和陆子初之前的一段情,她父亲入狱也不能幸免于难,若是媒体本事大,他们会在师生的基础上,更深层次窥探陆子初当年为什么弃刑从商

所以,若不是逼不得己,她是不愿意走这一步的,总想着不把陆子初牵连进来弛。

她已经没什么可伤害的了,但陆子初不一样了,有很多事她不得不想的更深远一些。

早餐的时候,她问陆子初:“如果私闯民宅这件事曝光的话,怎么办?嗄”

“不是什么大事。”陆子初握着她的手,于是指尖触摸到了他的掌心,他笑着安抚她:“为你私闯民宅,也不丢人。”

她听了,心里多少有些酸

再见顾笙,是真正意义上的恍如隔世。

雨过天晴,太阳有着迟来的羞涩,偶尔出来见见世人,但是很快就又隐身在云层后面。

晨起,给许晓打电话的那个人是陆子初,话语简短:“阿笙想见见你。”

这通电话对于许晓来说,无疑很惊喜,但奇怪的是,眼眶却是热的。下楼的时候,孩子问她:“妈妈,你眼睛怎么红了?”

她忽然说不出话来。

七年未见,许晓一方面担心再见顾笙会觉得生疏,一方面却又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踩着茶馆木楼梯,步伐急促。

她在二楼楼梯口停止了脚步,对着镜子理了理刘海,想让自己看起来多上几分郑重。

耳边响起“老板”的叮嘱语:“不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面露惊讶。”

起先不明白老板的意思,待她见到顾笙,方才明白,这世上残酷事情原来可以那么多。

阿笙已经到了,许晓最先看到的是她的背影,静静的坐着,看着窗外,似是在想什么心事。

许晓的心思全都飞到了阿笙的身上,连她自己也没注意到,她的步伐很轻,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阳光停在顾笙的脸上,会让人觉得缘分很美好,就连时光也可以那么饱经厚待。

此刻,顾笙坐在灯光下,还是如常清丽脱俗,白皙的面孔上表情安静,诸多云淡风轻。

“阿笙——”许晓站在桌旁,轻轻唤她的名字。

阿笙转头,眼神冷清,仿佛冬末春初绵绵流淌的细雨,眼睛里没有雾气,但却湿漉漉的,她有一双潮湿的眼睛,不似楚楚等人惊艳,但不知怎么了,每次看到顾笙,总会让许晓想到“风情万种”这个词,她比任何女人都有魅力。

阿笙起身,笑着伸手:“好久不见。”

这是最俗的见面问候语,但用在两人身上,多么贴切。确实是好久不见了。

许晓回握,在她对面坐下,透明水壶正在桌上加热,阿笙提起水壶往许晓杯中倒了茶,便不再说话。

许晓也没有,她在等待。

那天两人之间没有寒暄,很多时候都是阿笙在说,许晓在听。

虽然陆子初事先告诫过,但许晓还是震惊不已,耳边反复回响着阿笙的话。

——07年我在美国结婚了,几个月后,我在美国出了一场车祸,浑浑噩噩了五年,这期间一直和我先生生活在一起,2012年我被家人接到西雅图,开始有了长时间分居。

许晓觉得身体发凉,失声道:“你先生是谁?”

“韩愈。”阿笙低头端着水杯,似乎很冷。

“鑫耀总裁韩愈?”许晓更想说的是,陆子初的表哥?她觉得自己都快呼吸衰竭了。

阿笙点头。

——我知道你有美国律师资格证,我和韩愈都是美国公民,当初是在美国结的婚,所以这事我只能找你了。

她是信任许晓的,许晓看不出她眼睛里的情绪,只知道她在微笑,一如往昔。

——我只要离婚,其他的我什么也不要。

顾笙看着愣忡的许晓,笑容里有着沧海后的温暖:“许晓,这一刻跟你说这些,我很清醒。”

许晓看出了她的孤注一掷,要不然那些潮湿的话语不会这么平淡的说给她听。起诉离婚普通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特殊情况还会延长,上诉二审通常三个月,有关于起诉书,顾笙早已拟定好,许晓只需递交给美国当地法院,待法院接受原告文件和材料之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反之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告

tang知不予受理的缘由。

顾笙是法学系出身,再加上在杭州接触过章嘉办理的好几起离婚案,国内和国外其实大同小异,若是法院受理,会在立案五日内将顾笙起诉副本送达给韩愈,并告知韩愈在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辩,若不出面,法院将会照常审理案件。

这起离婚案无疑很难,许晓和韩愈打过交道,她知道那个男人有着太多的不可挑战和不可妥协。

去洗手间的时候,许晓偷偷给陆子初打电话:“怎么会是离婚案?”

“接不了,我找别人。”陆子初很忙,电话那端文件被他翻得哗啦啦直响,许晓听了心里直打鼓。

许晓被陆子初这么一激,语气也硬了起来:“接,怎么接不了?”

离开茶馆的时候,收到了陆子初的短信:“接下来去哪儿?”

“酒店。”

有一句话堵在陆子初喉里,说不出口,陆氏原本就是做房产的,最不缺的就是房子,总不能一直让顾城和流沙住在酒店里吧?

但就像她说的,顾城自有顾城的坚持,确实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上午,阿笙去酒店找顾城,把这事给他说了,顾城问她,为什么不找他打这场离婚官司。

阿笙坐在地上陪流沙玩拼图,话音淡淡的:“避嫌。”

她是陆子初恋人,同时又是韩愈妻子,这件事爆光的话,夺人眼球不在话下,到时候哥哥替妹妹打离婚官司,又是一大新闻能把事情简单化,何必复杂?

这时接到了陆子初的电话,话语很简洁,带着温柔的笑语:“下来。”

阿笙有些吃惊:“你在哪儿?”

顾城和流沙好奇的看着她。

“酒店门口,我只有十分钟。”声线柔和,带着催促,仿佛近在耳畔,足以融化冬日酷寒。

没想到他就那么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靠着车身,不在乎是否有人认出他,看到她下楼,笑了笑,伸出了手臂。

早晨离开时,他说过他今天会很忙,他出现在这里,对于阿笙来说,很意外。

兴许这人太放肆了,阿笙领教过他的狂傲,沉溺在他嘴角的那抹微笑里,一步步走近,刚靠在他怀里,就被他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闻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阿笙问他:“怎么突然过来了?”

“路过。”多么轻描淡写,没告诉她,为了这么路过,他愣是把宽绰的时间挤压的很紧,只为片刻相聚。

外面天冷,陈煜早已打开了车门,待她上车,陈煜却在外面候着,她正觉得这样太不厚道,就听他开口说道:“晚上约你哥和流沙一起吃饭?”

多么绅士,他在征询她的意见,这事她做不了主,“我问问看。”

“我到时候来接你们。”这算不算步步紧逼,陆子初直接做了决定,阿笙多少有些哭笑不得,刚刚才说他绅士说的太早了。

陆子初口中的十分钟,可以用来干什么呢?去掉阿笙下楼和外面的拥抱谈话时间,还剩下六分钟不到。

这六分钟,是在接吻中度过的,他把她抱在怀里,缠绵的吻上她的唇,探索描绘着她的唇线,微凉的手指抚摸着她的脸,那么不着痕迹的亲吻,像是在对待一件珍宝。

灼热的呼吸里,她避开他的唇,因为缺氧,趴在他肩上喘息着:“你是不是该走了?”话音里有着不易察觉的讨好。

闻言,他低低的笑,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间,该怎么告诉她呢?他不过是个最普通的男人,离开她,会心存眷恋。

中午在酒店吃了饭,下午的时候阿笙和顾城带着流沙一起去了墓园,时隔多年后拜祭顾清欢。

墓园不是在乐山,而是在城郊山坡处,兄妹两人一路上都很沉默,姑姑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亲人送葬,走的孤单。

出租车里,流沙坐在阿笙和顾城中间,她对顾清欢充满了想象,童言无忌,话语中多了几分早熟孩子应有的狡黠。

她仰脸望着阿笙,笑眯眯道:“爸爸说顾家出美女,五官都长得很好看,我是小美女,姑姑是大美女,姑奶奶一定是大大美女了。”

那声“姑奶奶”,冲淡了伤怀,顾城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就连阿笙也忍不住笑了。那笑映着窗外冬景,清新自然,唇角有着迷惑的美丽弛。

顾家确实出美女,但最奇妙的是,很多时候她们并没有身为美女的自知,所以少了诸多条条框框,最纯真美丽的是流沙,就像当初的依依,还没有被世界过早污染。

城郊山坡下是等候拆迁的民宅,也许再过几年,这里将会被高楼大厦重新覆盖。三人上山的时候,有一条狗也不知道从哪窜了出来,先是站在路边望着他们,起先他们也没在意,走了几步,流沙回头望去,见小狗竟跟在了他们身后嗄。

“它怎么一直跟着我们?”流沙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

阿笙看着那条狗,也许是太过感性了,竟隐隐觉得小狗眼神似曾相识,仿佛前世熟知。

顾城回头看了她一眼,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继续往前走,问她:“相信宿命?”

沉默几秒,阿笙说:“我不信命,我只信我自己。”

一束非洲菊,寄予着顾清欢能够永远快乐,流沙抱着花,阿笙双手搭放在她的肩上,陪她一起走到墓碑前。

一块墓碑,荒芜的枯草,周围长着几棵不算太高的松树,有些凄凉。流沙双膝跪在地上,把花朵放在墓碑前,阿笙跪坐在她身后,将她搂在怀里,同她一起看向顾清欢的墓碑。

似是一种生命的传承和延续,顾清欢不得善终,阿笙历经坎坷沧桑,惟愿流沙可以快乐一生。

“我想把姑姑的骨灰迁回老家,过段时间”顾城原本想说沈雅过段时间会回来,但看了阿笙一眼,最终止了口,她并不见得想听到这些。

阿笙说:“1984年,一群大学好友前来这里踏春游玩,其中也包括了苏澜和姑姑。苏澜对姑姑第一次说‘我爱你’就是在这里。她是喜欢这里的。”

韩永信死了之后,顾清欢就立下了遗嘱,死后葬在这里,她说这里空气好,能够让人获取平静和安宁。

顾城没有再说话,走到墓碑前,摸了摸墓碑壁,再然后轻轻的拍了拍,男人有男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一切言语尽在简单的手势里。

黄泉之下,顾清欢若知,就一定会懂埋藏在他们内心难以开启的情。

阿笙起身,弯腰拉起流沙,同她一起走向山坡一端,很难得竟然看到了一列大雁飞过。

秋末冬初,大雁会迁徙南方过冬,此刻已是冬末,看到它们人字阵飞过是极为难得的,流沙有些激动,拉着阿笙的手,欢喜道:“姑姑,你快看,有大雁。”

顾城和阿笙仰脸看着,大雁掠过,生动了天空,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不管看到任何一景一物,多年后再想起,都会觉得那景很美。

下山路陡,顾城一手拉着阿笙,一手拉着流沙,走了一段路,对阿笙说:“任洋你还记得吗?”

“嗯。”

“上午你来找我之前,任洋来酒店找过我,他给了我这个。”顾城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

阿笙看了一眼,没吭声。

“姑姑去世之前曾经立下遗嘱,她在心宿路有一处私人房产,是她自己出钱购买的,她把这套房子送给了你。”顾城说着,松开了阿笙的手:“是退是留,你自己做决定吧!”

顾城把钥匙递给阿笙,她没有接,步伐却放慢了许多,似是笑了:“既然是姑姑自己出钱买的房子,那就留着吧!”似是想到了什么,问顾城:“你和简打算在这里逗留多久?”

“不确定。”母亲十几天之后会回国,总要逗留一段时间,所以时间上不太好说。

阿笙说:“毕竟是顾家的房子,住起来也安心,一会儿我陪你们一起过去,把房子简单收拾一下,你和简总不能一直住在酒店里。”

“你要不要一起过来?”顾城有自己的想法,阿笙起诉离婚后,如果有媒体爆出她和陆子初住在一起,婚内出轨虽说有利于离婚,但她和陆子初担上这样的恶名,后续影响将会跟随他们很久,总归是有些不值。

确实是有些不值,每个人对婚内出轨的界定不同,顾笙不认为自己婚内出轨,没影的事,有谁愿意往自己身上泼脏水,简直就是一场闹剧。

自毁名节,太蠢。

有些事她需要和陆子初商量一下,好在风景别墅和心宿路并不远,

tang十几分钟车程,还是很快的。

乘坐出租车离开时,阿笙看到那条小狗追着车迷茫的奔跑着,触景生情,想起那些数不清的梦境片段,她赤脚在公路上同样被迷茫无情的追赶过

开始明白,世间万物其实都是一样的

复式楼,空置太久,但家具齐全。顾清欢死后,有专门的人定期前来清扫,所以并不是很脏,顾城把门窗敞开,流沙也没闲着,帮忙把家具表面擦拭干净。

顾笙去超市买日常用品的时候,遇到了任洋。

她相信这不是偶遇。

收银台结账,任洋递了一张卡过去,她没看,兀自掏出现金,递给了收银员。

收银员有些为难,但最终还是把卡还给了任洋。

走出超市,任洋又拦在了她身前:“太太,我开车送您。”

停下脚步,阿笙看着他,语气心平气和:“韩愈让你来的?”

“我来,韩总不知道。”任洋沉声道:“韩总虽说有错在先,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当年如果不是因为韩总,您父亲不可能减刑出狱;您生病后,他对您”

“正因为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起我女儿,我和他之间隔了太多人,也隔了太多恩恩怨怨,你让我怎么和他在一起?”阿笙绕开他,继续往前走。

任洋急着说:“他不是故意的,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弥补,您难道都看不出来吗?”

阿笙停在路边,伸出手臂招出租车:“看出来了,所以我才要离婚,放了他,也放了我自己。”

出租车开过来,阿笙开门上车,这一次任洋没有拦,站在她身后,声音无温:“对于您来说,您和陆总相恋两年是感情,难道韩总婚后悉心照顾你五年就不是感情吗?”

彼时阿笙已经上车,不可能回应任洋的逼问。

这两种感情怎么会一样呢?前者是在温情中开花结果,就连回忆也是暖人的;后者是在伤害的基础上播种发芽,就算开出花朵来,溢出来的也不是美好,反而夹杂着伤感和太多不堪回首。

任洋是韩愈的人,说话做事难免会站在他的立场上,但她呢?她何来公平可言?

关于晚上吃饭这件事,顾城的意思是:“你给陆总打电话,如果他不嫌弃的话,可以来家里吃饭。”

陆子初来的时候,陈煜手中提着不少玩具,尤其是怀里还抱着一个偌大的玩具熊,阿笙在厨房中看到,忍不住笑了,倒是为难陈煜了。

流沙很欢喜,很久以前阿笙就知道,流沙和陆子初之间有一种莫名的缘分,再见竟没有生疏感,陆子初弯腰抱起她的时候,流沙搂着他脖子,开口亲热的唤他:“陆叔叔。”

阿笙眼睛竟有些湿,却是再也不敢看了,低着头洗菜,顾城将刚才那一幕尽收眼底,轻声问她:“孩子的事,你对他说了吗?”

水流冲过阿笙的手指,她忽然觉得腹部有些空,有些疼,也有些冷。

顾城心里一软,搂着她的肩,温声道:“阿笙,你们还有机会。”

很久之后,她说:“如果他喜欢孩子,离婚后,我可以再为他生一个。”

任何女人,想必站在厨房灯光下炒菜,都会让人觉得很温暖吧?

陆子初靠在厨房门口,眼神渐渐柔和,她大概还没觉察到此刻的她究竟有多吸引人,低垂的颈有着美好的弧度,再加上灯光晕染,似乎还闪耀着迷离的光泽。

连阿笙自己也没想到,正炒菜的时候,顾家厨房,她会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牢牢的圈在了怀里。

“子初”顾城和流沙还在外面呢?指不定什么时候会进来,他这是

“五秒。”热气浮在她的耳后,阿笙信了他的话,真的不动了弛。

于是,五秒之后又五秒,陆子初摆明说话不算话,磨蹭着她柔软的发,同她一起看向锅里的菜,终于松开了她,清了清嗓子,道出了最中肯的意见:“是不是炒糊了?”

阿笙:“嗄”

饭桌上,流沙笨拙的用着筷子,吃着那道干煸土豆丝,刚入口就皱了眉,为了不伤阿笙脸面,试探道:“姑姑,这道菜味道好像有点怪。”

“有么?”阿笙夹起菜,送到嘴边,确实有糊味,但勉强还能入腹,言语有些言不由衷:“味道还可以。”

陆子初坐在餐桌前慢条斯理的吃着晚餐,灯光让他的面部轮廓更显柔和,听了阿笙的话,嘴角有笑容微微扬起。

顾城抬眸,不经意的观察着阿笙和陆子初的神情,依他看,是在厨房抱得时间太久,才会把菜炒糊了吧?

晚餐气氛并不僵,多是流沙和陆子初在说话,对于陆子初,流沙很好奇,问题一个接一个,陆子初倒是很有耐心,不把流沙当孩子,成人语气,话音柔和度比平时温润了好几分。

阿笙喝粥的时候,陆子初把手伸了过来,心一惊,抬眸看他,无声询问怎么了?

“喝个粥还跟孩子一样。”指腹自然而然的拂过她的唇畔,上面有着米粒,对面流沙在轻轻的笑,阿笙多少有些尴尬。

“谢谢。”

“不客气。”陆子初笑了,抽出面纸把指腹上的米粒擦掉,抬眸看向流沙时,只见小丫头低头吃饭笑的合不拢嘴。

陆子初笑容加深,早就发现了,流沙这个孩子乖巧懂事之余,很早熟。

这顿饭看似平静,桌下却不尽然,陆子初修长的手指覆盖在她的手指上,气氛很微妙,阿笙想抽出手,却被他握的更紧了。

他很少对她说甜言蜜语,但所有的话语全都汇集在了简单的动作里。

“陆先生,为了阿笙着想,我觉得她搬过来,跟我们住在一起可能会比较好。”用餐途中,顾城放下了筷子,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若说突然,也不突然,但话音落定,陆子初多少有些不悦,表情安之若泰,就连话音也是很淡的那种:“这事还是让阿笙自己拿主意比较好。”

这番话是陆子初自己说的,但阿笙去洗手间的时候,他却把她堵在了房门和他胸膛之间,亲吻她的额头:“跟我回去,嗯?”

陆子初低声细语,哑着声哄她,没有松动是假的,但终究还是狠心道:“我哥和流沙难得回国,我暂时住在这里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最妥当的安排,再说心宿路离你那里不远,有时间我去找你,或者你来看我”

陆子初慢慢收回手,退了一步,拉开彼此距离,听出来了,他原本想哄她回去,到头来却被她当成孩子哄了起来。

陆子初淡淡的呼吸吐纳,问她:“衣服怎么办?”

“晚上我跟你一起回去。”他这是生气了吗?

“你留在这里吧!我让陈煜给你送过来。”

声音清清冷冷的,几分钟后阿笙确定陆子初是真的生气了,招呼也没打,就转身上车离开了

陈煜办事效率很快,行李很快就送了过来,阿笙陪流沙说了一会儿话,回到房间里,拿出手机犹豫了片刻,这才走到阳台上拨通了陆子初的电话。

此时陆子初也正端着一杯水站在三楼平台上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手机响起的时候,他看了看耀眼的屏幕,只有一个字:笙。

原本漆黑的夜色似乎开始有光进驻。

“子初”她在电话那端唤他的名字。

“嗯?”

窥探不出任何喜怒的语气词,阿笙在电话这头纠结了好一会儿,转身靠着栏杆,眼睛瞄到房间一角的行李箱,于是开口说道:“我收到行李了。”

“嗯。”

阿笙不知该说什么了,同样一个字,无非是语气不一样,却生生堵截了阿笙原本就比较笨拙的话语。

“你睡了吗?”语气竟有些讨好。

“没有。”陆子初心里原本有些不快,她这么一问,气忽然间就那么消失不见了。

她轻声问他:“你是不是再生我的气?”

“嗯?”喝水动作微停,陆子初眼里有了笑意。

tang“为什么不让我跟你一起回去收拾行李?”竟有了小委屈,觉得他不懂她。

陆子初可以想象电话那端她的表情,嘟嘴了吧?忍不住弯了嘴角:“你跟我一起回来,我哪还舍得让你去外面住?”

“”阿笙这次无语时间比较长,他明知道她一颗心七上八下,还故意逗她。

陆子初喝水的时候聆听着她的呼吸声,觉得外面的月光似乎渗进了心脏脉络。

良久,他忽然问她:“知道追女孩子有什么诀窍吗?”

“不知道。”没他有经验。

“忽冷忽热,欲擒故纵。每天缠着你,你会腻,适当冷你几天,你自己就会想起我的好来。”温润的声音里有着小小的警告,话虽如此,能不能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笙轻笑不语。

陆子初嘴角勾起,眼神中有着动人的神韵:“行李箱里我给你留了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生日。”

“我自己有钱。”阿笙有些意外,她还没来得及翻看行李,想必衣服都是他帮她整理的吧!只是这么想着,清丽的面容上不由绽放出软软的笑,足以温暖冬日夜空。

听她说自己有钱,陆子初低沉的笑声漫过电话,倒不是笑话阿笙赚钱有限,死要面子,而是曾经那么倨傲不服输的孩子似乎又回来了。

拿着空杯子,陆子初看着悬挂在夜空上的那轮寒月,缓缓说道:“阿笙,我赚钱不是只为了给自己花的。”

短短一句话,阿笙烫红了脸

阿笙挂断电话,看着城市夜空,今天晚上看不到星星,但月亮却非常亮,寒风刮在身上,并不会让她觉得冷。

目光慢慢凝定在楼下某一角,那里停着一辆车,看不清车里的人,但可以看到车里烟头明灭闪烁

韩愈走进办公室,欧阳浨已经拿着文件,有条不紊的跟在了他的身后,报告着当天行程:“上午十点,新产品展示会需要您出席;中午十二点您和公司高层将会有一个饭局;下午两点半,公司会议。”

韩愈打开电脑,将一份文件递给了欧阳浨:“调查一下泰康基金。”

欧阳浨没有多问,接过文件,随手翻阅了几页,近几天,很多散户手中持有的鑫耀股票被泰康基金慢慢买入,造成了泰康基金手中持有大量股票,股价走势已有被泰康和另外几家投资银行操控的趋势。

此次“货源归边”很有可能会导致鑫耀股价暴跌。

欧阳浨收起资料,面对有人恶意收集鑫耀股票,并没有很惊讶,抬眸看向韩愈,见他脸色不太好,刚刚才送过来的咖啡,转眼间就被他喝完了。

“昨晚没休息好吗?”欧阳浨隐约猜到韩愈睡眠不足或许跟顾笙有关,但却不方便当面道出。

“让秘书再端杯咖啡过来。”韩愈声音都是哑的。

欧阳浨转身正欲离开,就见任洋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小包裹,低头反复查看着。

欧阳浨随口问道:“什么?”

任洋摇摇头,“刚刚签收的快递。”

欧阳浨没多想,转身出去了,在韩愈眼神授意下,任洋打开了包裹,没想到里面竟放着一张光盘。

任洋面色微讶,拿出光盘,看了一眼韩愈,韩愈挑了挑眉,也没多说话,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液晶屏幕,意思很明显,放出来看看。

谁也没有想到,那天上午t市上空突然一道雷声响起,紧接着倾盆大雨粗暴降临,毫无征兆。

阴霾的气候肆虐着天地,致使鑫耀办公室雾霭浓郁。

一张光盘,犹如惊雷劈下,激起了韩愈所有的坏情绪,几乎是在画面曝光的一瞬间,韩愈忽然睁大了眼睛,脸色刷的一下全都白了,身体仿佛掉进了万年冰窟。

面色铁青的他,几乎是嘶吼着赶走了任洋,这边任洋刚带上门,就听到办公室内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那样的大动作,指不定是什么办公室器具被里面的人毁灭了,外间秘书室的人均是一脸惶恐洽。

对于他们来说,韩愈冷漠示人惯了,何曾发过这么大的火?

欧阳浨端着一杯咖啡走过来,见任洋面色难看,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门口,再听办公室里传来的巨响,心一沉:“怎么了?”

任洋不知道该对欧阳浨说些什么,那样的光盘画面是无法向人诉说的,太过隐晦,至于里面的人,任洋在办公室看到的时候头脑还有些懵,被韩愈赶出来之后,认真的想了想,方才觉得画面中的女人似乎跟韩愈母亲很像。

任洋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整个面色都变得十分紧绷,韩愈的失常,无疑加深了他的猜想,那个女人除了是常静,不会是别人了钤。

任洋和常静也只见过数面,韩愈也很少向他和欧阳浨提起常静,但家里却摆放着常静的巨幅照片,是个温婉居家的女人,有着精致的面孔......除此之外,每逢常静忌日,韩愈都会取消当天所有工作安排,目的地只有一个,那便是墓园。

了解不深,但所有人都知道,韩愈深爱他的母亲。

任洋闭上了眼睛,那样的光盘画面,对于韩愈来说,无疑是最无情的打击。

欧阳浨见任洋不言不语,再听里面传来的动静,多少有些急,正欲打开门的时候,却听任洋开口说道:“别进去,这时候任何人进去都会挑起他的怒火。”

欧阳浨皱了眉,复杂的看了一眼任洋,彼此共事多年,欧阳浨比谁都清楚,任洋从不说无厘头的话,他这么说,事情必定非同小可。

外面静悄悄的,偶尔可以听到窗外传来的惊雷声,有疑惑浮上任洋心头:这张光盘究竟是谁寄过来的?

......

没想到t市会被阴雨笼罩,下雨的时候,阿笙正拿着湿毛巾跪在地上擦地板,雷声太响,阿笙只觉得心头一颤,明显受了惊。

“腿不疼吗?”顾城夺走阿笙手里的毛巾,转身朝盥洗室走去:“不用理会地板,你和简在家呆着,等我回来,我擦。”

“你要出门?”阿笙站起身,看着外面的暴雨,她是不喜欢下雨天的,每到这个时候,坏情绪就会跑出来作祟,提醒她的左腿究竟经历过怎样的变故。

“很快就回来。”顾城外出干什么,并没有多说,阿笙也没有多问,这是两兄妹长久以来养成的相处模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应对,会关怀,但却不会太介入。

阿笙只在他离开时,随口问了一句:“简呢?”

“在卧室睡觉。”

阿笙在卧室里坐了一会儿,以前倒也不觉得流沙长得像依依,自从知道她是依依的女儿之后,反倒开始从她身上寻觅着依依的相似之处。

对于依依,阿笙心存怀念,但这份怀念因为流沙,所以转变成了沉甸甸的情感。

旧时光会让人觉得无比难忘,狭窄小巷,斑驳大院,两小无猜,她和她曾骑着自行车洒下了无数欢声笑语。

也只能怀念了,偶尔把记忆拿出来晒一晒,因为她很清楚,回不去的除了过去,还有那时的心境。

窗户上雨水滑落,痕迹交错,阿笙双手环胸,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张素净的脸庞隐藏在迷蒙不清的窗户之后,平添了几分湿冷。

......

雷声响起的时候,陆子初正在顶楼会议室开会,周围坐着密密麻麻的公司下属,他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比起墙壁死角,陆子初更偏爱大扇透明玻璃,因为透明,所以无法藏纳污垢,有时办公乏了,稍稍移开视线,就能看到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心境是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

陆子初有多心不在焉,一般人是无法看出端倪的,他能把一心两用做到滴水不露,功夫非常人可比,但眼拙的人并不包括向露。

部门主管站在台上,拿着遥控器,根据报告演说出示图片时,陆子初并不像往常那般注重细节,而是草草过了一遍方案,简单询问了几句,原本有关部门提心吊胆的方案竟然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过关了。

向露甚至能够听到部门主管松了一口气的声音,就连她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陆子初。

她的上司把玩着手中的圆珠笔,看向参与会议的众人,已有尽快结束会议的打算:“关于丽景苑开发案,合作伙伴太显浮躁,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实在不行,另换合伙人。”

又是一道雷声响起,陆子初这次是真的坐不住了。

“散了吧!”

陆子初起身离开的同时,向露已眼明手快的收拾起桌上文件,快步跟了上去。

会议室一片哗然,boss没走远,声音全都压低了好几分。

——今天陆先生怎么这么好说话?

向露在陆子初办公室门外止步,门没关紧,隐约可以听到陆子初的声音。

“腿不舒服的话,要记得给我打电话。”

那声音一扫之前淡漠,语调中有着不轻易示人的忧虑。

向露知道那通电话是打给谁了,如果她没料错的话,无疑是打给顾笙的。

“只是打雷,别怕。”室内再次响起他的声音,冷清孤傲的人,谁能想到竟然会在一个女人面前放低身份,如此耐心。

向露把门关紧,抱着文件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还是等一会儿再进去吧!那人现在应该没心情理会工作。

能让堂堂陆先生如此上心,放眼望去,只有顾笙了。

......

阿笙翻看着手中的杂志,有小小的身体靠了过来,阿笙侧眸望去,撞进了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眸。

“姑姑,刚才是不是陆叔叔在跟你通电话?”流沙微笑的时候,眼睛弯成了月牙,好奇心太重,脸都快贴到了阿笙的脸上。

阿笙忍不住笑了,单手搭在书页上,伸出手臂搂住了流沙,“为什么觉得是他?”

“因为他能让姑姑笑。”

“......”很明显吗?她对生活没有太多期待,所以被人逗开怀的机率很低,但凡事总有例外,能够牵引出她微笑的人,怕是只有陆子初了。

“姑姑,你是不是很爱陆叔叔?”小小年纪,却很会享受,因为刚睡醒,干脆身体一歪,躺在了阿笙的腿上。

阿笙垂眸看着她,该怎么告诉流沙呢?如果遇到对的那个人,无论发生怎样的困境,都不用担心他会离开你。

这种信任,很多时候是源于爱。

......

顾城这天上午去了一家茶馆,韩愈之前跟他约好了,十一点左右,他可以把时间空出来。

等了很久,顾城给韩愈打电话,关机。再打电话给前台,被告知韩愈身体不舒服,取消了一日行程。

这次来t市,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见一见韩愈,纵使阿笙不起诉离婚,他也想为此事跟韩愈好好谈谈,可惜他不在,只能等下次了。

这场暴雨,一阵接一阵,顾城出门没带伞,走出茶馆的时候,湿漉漉的街道寒冷之余,寒风刮得人脸庞生疼。

路边拦车,下雨天出租车并不好拦,有车驶过,水花四溅,顾城起先并未在意,直到有伞移到了他的头顶,他才望向那人。

熟悉的眸子,清冷淡漠,竟是陆子初。

“你怎么在这里?”顾城有些意外。

陆子初指了指对面,那里是一家装潢奢华的餐厅:“中午有饭局。”回应淡淡的,并没有问顾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亲自打开了后车门:“这个点不好打车,让陈煜送你回去吧!”

顾城抿了抿唇,“如果我拒绝呢?”

“那也没什么。”陆子初说完这句,任由车门开着,拿着雨伞穿过马路,走到了对面。

顾城看着陆子初的背影,这小子性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傲。

他这时倒忘了,他比陆子初还小一岁呢!

这时陈煜礼貌道:“顾先生,上车吧!这个点确实不好打车。”

伴随着一场暴雨落幕,阴云散尽,大朵的云松软的堆积在天幕上,照亮了整个天地。

若干年前,如果有人问陆子初:“生活是什么?”

他可能会说:“生活意味着,你要永不停歇的去妥协。”

若干年后,如果有人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的答案可能会发生着改变,但想来意思大同小异。不管出生在任何年代,每个人都有它抹不去的无可奈何洽。

石涛昨天整理大学照片,发了几张老照片给他,他端详了很久,察觉到了时光无情,坐在办公椅上,任由思绪叹息倒流......

偶尔,他会怀念旧时光,不似现在,掌管陆氏,有着太多的身不由己。

高强度全日工作,平均每日睡眠不足四小时,只要不是在办公区域,似乎随时都能睡过去。

阿笙有时给他打电话,他其实已经很困了,但会在调整状态前不动声色的把手机拿远;这些她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跟许晓诉说离婚的第三天黄昏,顾城昔日同学邀约t市相聚,他带着流沙外出,晚餐前给阿笙打电话,说晚餐会和流沙在外面解决,让她不要等他们钤。

做饭的时候,她没听到手机在响,期间去了一趟客厅,这才看到手机在茶几上嗡嗡的震动着。

好几通未接来电,都是陆子初打来的。

“在忙?”这么久没接听电话,他并没有心存埋怨,至少话语听起来还跟平时没什么区别。

“刚在做饭。”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时钟,已经晚上七点左右了,便开口问他:“吃饭了吗?”

“没有。”

阿笙正想叮嘱他吃饭,却听楼下传来一阵汽笛声,心弦一紧,只因手机里也有这么一道声音。

通话开始有了短暂的沉默,阿笙下意识走到了阳台上,天色早已大黑,但路灯却照亮了楼下路况,阿笙一眼就看到了那辆车,某人座驾,价值不菲,却因为主人太过低调,并不显张扬。

她不说话了,站在阳台上,嘴角有了笑意。

阿笙问:“你在哪儿?”

“车里。”陆子初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从车窗处探出头,似是心有灵犀,知道阿笙走出来一般。

看到她穿着单衣就站在阳台上,某人皱了眉。

“站在阳台上不冷吗?”他说这话时,终于打开了车门,身影挺拔颀长,靠着车身,路灯照在他身上,怎么看都有些如梦似幻。

冷吗?看到他,多少有些惊喜。

她握着手机说:“我不知道你今晚会过来。”

“路过。”他站在楼下仰脸看她,声音低沉性感,也许他正在微笑。

见识过他太多次“口是心非”,阿笙笑容加深,问他:“我做了晚饭,要不要跟我共进晚餐?”

似是一直在等她主动发出邀请,阿笙话音刚落,只听陆子初声音清冷诱人:“开门。”

倒是霸气的很。

阿笙探头朝下望去,只见刚才还绅士站在楼下的人,身影转瞬就消失在了阿笙的居住楼层。

这顿饭吃着吃着就变了味,怪只怪阿笙喝汤没注意,呛得不轻。

咳嗽声里,有纸巾擦拭着她的嘴,嗓子刚舒服一点,紧接着又出现了一杯水,她漱口的同时,很快面前又出现了一只空碗,阿笙漱了漱口,本能的把水吐到了碗里。

喝了水,嗓子终于舒服了一些,再看陆子初,他蹙眉看着她,一条手臂搭放在她身后的椅背上,就那么弯腰看着她,动作亲昵自然,但语气却带着责备:“怎么跟孩子一样?幸亏流沙不在家,如果看到你这样,指不定怎么笑话你。”

听他这么一说,阿笙也心存庆幸,因为饭桌上只有她和陆子初,所以即便他训斥她,阿笙也不觉得难堪,倘若顾城和流沙也在,面红耳赤怕是跑不掉了。

阿笙没注意到,刚才喝汤那么一呛,清冷的眼眸微光闪烁,在灯光下怎么看都有些楚楚动人,发丝垂在脸颊上,陆子初伸出手,将她掉落的发丝撩到耳后,手指无意间触摸到她的耳后,察觉她颤了一下,这才后知后觉,刚才摸到的地方是她的敏感带。

恍惚中,微凉的唇落在了阿笙的唇上,带着淡淡的薄荷香气,阿笙心脏开始失了往常的跳动节奏。

科学家说,人类接吻有很多方式,比如说童话故事中吻醒睡美人的千年之吻,还有空中倒挂之吻。他们指出,接吻时,头偏向左侧的人在感情上相对来说比较冷漠,也有人说,这种举动说明不了什么,可能只是习惯性的机械动作。

混乱的思绪里,阿笙试图通过思考让大脑获取冷静,事实上真正让她冷静下来的不是“科学家”,而是门口响起的开门声。

就连阿笙自己也没预料到,她的动作会那么快,一系列动作伴随着门口传来的开门声几乎一气呵成。

1、推开陆子初。2、快速起身。3、拉着他离开餐厅。4、不理会他是否会不高兴,直接把他推进了她的房间里。

陆子初呢?站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望着面前忽然关闭的房门,竟是哭笑不得,这丫头......

门外传来父女两人和阿笙的交谈声。

阿笙声音如常:“怎么回来这么早?”

“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顾城把房间钥匙放在了玄关处,牵着流沙走进了客厅。

“我也不放心。”流沙笑声一顿,走近了,在阿笙脸上发现了异常,好奇道:“姑姑,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呃......”阿笙下意识摸了摸脸,除了脸,手心竟也隐隐发烫。

这时顾城走到了餐桌前,大概是想看看阿笙晚上都吃了什么,目光落在多出来的碗筷上,眼里有光划过,抬眸看着顾笙,漫不经心道:“有人来过?”

“嗯,子初。”阿笙有些懊恼,没时间收拾多出来的碗筷。

顾城挑了挑眉,朝四周打量了一眼:“没见他人。”

阿笙故作镇定:“他前脚走,你们后脚就回来了。”

顾城也没多想,“嗯”了一声,走进了卧室,父女两人在外面挂心阿笙,没有吃好,如今到家,一人盛了一碗粥,坐在阿笙对面慢条斯理的吃起晚餐来。

这顿饭,阿笙吃的食不下咽,她在想,子初还没吃饱呢?

她这才意识到,她似乎把事情弄复杂了,其实就算哥哥回来,看到陆子初在这里用餐也没什么,倒是她......

好不容易吃完饭,顾城在厨房帮阿笙洗好碗,这才示意流沙上楼洗漱睡觉。

阿笙记挂陆子初,刚才就那么冒冒失失把他推到了她的房间里,也不知道那人生气没有?

应该是生气了吧?冷落时间挺长的,像陆子初这样的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大概还不曾体验过这种待遇。

阿笙打开门,还没适应黑暗,就觉得手臂一紧,不过短短两秒而已,身体已被陆子初抵在了房门和他之间。

她起先看不到陆子初的表情,却可以感受到他灼热的呼吸,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冲击着她的感官神经,阿笙伸手抵在陆子初胸前,却因为他沉稳的心跳,掌心里开始沁出了温热的湿汗。

“我见不得人?”陆子初尾音上扬,看来情绪是真的不太好。

阿笙呐呐道:“我哥会误会。”

陆子初低头,作势要咬她的耳朵,说出来的话却很轻柔:“误会什么?”

“......”耳朵被某人咬住,阿笙一颤,抬眸看向陆子初,这次眼睛适应黑暗,是真的看清了他的喜怒。

陆子初眉眼间含着温柔的笑意,跟她说话的时候,距离她非常近,于是彼此心跳似乎也开始有了相同的频率。

“做贼心虚。”

陆子初冰冷的指尖滑到她的后颈,夹杂着无奈般的纵容。

阿笙双手环上他的腰侧,压低声音道:“我哥现在在楼上,我帮你看着,你快走。”

“没力气。”某人不配合。

“......我扶你。”

“饿了。”声音似乎过于低哑了。

阿笙对上他的视线,眼瞳那么黑,在那么露骨的注视下,阿笙多少有些尴尬。

“阿笙,我饿了。”他笑,眉目寡淡,但抱着她的力道却越来越紧,阿笙想叹气了,她好像引狼入室了。

夜色融融,一不小心就蒸出了浓浓氤氲。

很小的时候,阿笙就喜欢简单素雅的事物,越是简单,越是意味悠长,看久了,似乎性子也能安分下来。

她相信,人与人相遇,事与事相碰,都要讲究机缘。一如她和陆子初,情感融进日常点滴中,自此覆水难收。

爱他,光景多年。在这样一个夜色里,他的怀抱和呼吸牢牢的禁锢着她的身心,仿佛那些年经历的温暖和寒冷,全都化在了他如水的眼波里。曾经以为坚不可摧,不曾想,碰一下竟全都碎了。

朦胧的视线里,有光透过窗帘,阿笙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交叠栖息,呼吸一下又一下的轻轻拂过陆子初的胸口,一股莫名的躁动毫无征兆的开始从心底肆意蔓延,压抑已久的***似乎随时都能逃窜而出。

只是吻吻她,他这么想着,注视她水润的眸,将她压在门上,几乎贴在了她的身上,低头遽然覆住了她的唇,那么迫切,甚至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寻觅到她的舌,霸道的唇舌交缠钤。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吻得这么急切了,触碰到她柔软的唇,他才发现他的自制力远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好。

吻她,会在时间流逝中愈发上瘾,情难自控。

分开多年,时有被欲念操控的时候,梦里面他对身下的她动了情,燥热身体交颈缠吻,任由***流淌一室。

吻落在她的颈上,呼吸开始变得凌乱,他提醒自己该放开她,但双手却是不愿意的。

阿笙靠着门,心脏急促的跳动着,原本温润的水眸雾蒙蒙的,察觉陆子初的手指顺着她的腰际游移,紧接着探进衣摆,手指灼热,但凡所到之处,似乎在阿笙身上点了一把无名火......

原以为她的身体在时隔多年后已对陆子初有了陌生感,但他抚摸她的时候,她还是会觉得身体不听使唤。

“咚咚——”门口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暂时中断了失控的局面,阿笙身体一僵,意识稍稍清醒,身体已被陆子初带离门板,锁在了怀里。

“阿笙,你睡了吗?”外面传来顾城的声音。

阿笙呼吸滞了几秒,倒也没有惊慌失措,但毕竟有些紧张。一门之隔,似乎但凡大声呼吸就会被顾城听到一般。

耳边是陆子初有些失控的呼吸,因为靠在他胸口,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却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很烫。

阿笙在这一刻遗忘了如何开启语言。

“阿笙?”听顾城语气,尾音已有上扬趋势。他上楼不过一会儿,心想着阿笙就算犯困,也不可能这么快睡着,没有听到阿笙回应,顾城难免起了疑。

若是阿笙再不应的话,顾城很有可能会直接撞门进来。

“说你已经上~床睡了。”耳畔声音极轻极轻,陆子初带着温度的唇在触及阿笙耳廓的那一瞬间,阿笙若不是靠着陆子初,只怕早就瘫倒在地了。

似是鹦鹉学舌,阿笙倒是很乖,声音不高不低:“哥,我已经上~床准备睡了。”

顾城开始担心了:“怎么睡这么早?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我很好。”所幸不是面对面,要不然顾笙烫红的脸,绝对会被顾城一眼看出。

“那你早点睡,被子盖好,别着凉了。”门外响起顾城的叮嘱声。

“好。”

几秒后,顾城似乎走远离开了。

室内寂静,只有两人呼吸缠绕,晚餐没有配备红酒,但未喝,人已醉,无数念头在陆子初脑海里叫嚣着,一念起,欲牵全身。

连阿笙自己也没意识到此刻她有多明艳动人,松垮垮的毛衣扯落在肩,露出白皙的肩头和漂亮的锁骨,长发有些乱,一双眼眸犹如云中皓月,若隐若现。

天旋地转间,已有吻再次落下,这次温柔缠绵了许久,陆子初动手脱掉她的家居毛衣,伸手去解她的胸衣扣子,带着不管不顾。皮肤接触到空气,纵使开着暖气,阿笙也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终于在这个时候找回了理智,胸衣被他取下,阿笙开始慌了,摸索找到他的手,牢牢握着,“不可以。”

“可以。”吻落在她的脖颈上,循循善诱。

阿笙差一点就要妥协了,但终究还是咬着唇,低下头:“不可以。”声线有些低,带着不安和紧张。

温热的吻在她颈前停止,带着压抑和克制,他狠狠的抱着她,终是没有继续下去,埋首在她肩窝处,无奈叹息:“我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你的情。”

开灯的时候,欲念丛生的人不忘体贴,把阿笙揽在怀里,避免忽然开灯,会刺痛她的眼睛。

刺痛眼睛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彼时阿笙上半身已被他剥的丝毫不剩,胸前那抹白映入眼中,呼吸险些失了控制。

阿笙弯腰捡胸衣的时候,已被陆子初弯腰捡起,胸衣落入他修长的手指间,阿笙心脏跳动剧烈。就这么站在他面前,况且又是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阿笙没有尴尬是假的。

阿笙往前走了一步,双手揪着他的衬衫,哑着声音:“别看。”

意识到此刻的她很羞窘,陆子初漆黑的眼眸里闪现出星星点点的柔光,他对阿笙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常年思念伴随着咫尺之距,欲念之火随时都能把他焚烧殆尽。

今夜,兴许是夜色太浓郁,他确实是有些失控了,舍不得放开她,也不愿意放开她。

陆子初抬手抚上她的肩,低头吻了吻她的肩头,不带丝毫***,那么多年都等了,何必急于一时?

阿笙穿胸衣的时候,他扬了眉:“马上要睡觉了,还穿?”

阿笙有些语塞,该怎么跟陆子初说呢?他在这里,不穿胸衣面对他,总觉得怪怪的。

黑色胸衣,完美的托住阿笙姣好的胸部线条,陆子初原本就不承认自己有多正人君子,学不来回避,倒也勉强称得上是正大光明。

阿笙只知道陆子初的视线一直灼灼的投落在她的身上,却不知他的目光有过片刻阴沉,宛如一盆冷水沿头脚下,不易察觉的移开眸光,期待眼中异样情绪渐渐消散。

顿了一会儿,陆子初抬手落在阿笙右ru房内侧,似乎在竭力压抑着什么:“这里什么时候长了一颗痣?”

“啊?”阿笙似乎之前自己也没察觉到,陆子初这么一说,她垂眸望去,白皙的ru房上确实长了一颗朱砂痣,很小,若不仔细看,根本就察觉不出来。

阿笙笑笑:“不知什么时候长上来的,连我自己也没注意到。”

陆子初收回手,语气淡了好几分,这话似是在说给自己听,又似在说给阿笙听:“只是一颗痣。”

阿笙穿好衣服,见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床上,靠着床头翻看着杂志,也没多想,小声说道:“我去看看我哥是不是在客厅里,如果没在,我送你下楼。”

他抬眸看她,嘴角一勾,算是笑了。

客厅里传来电视声,阿笙远远就看到了顾城坐在沙发上的背影,单臂撑着沙发扶手,也不知道是在看电视,还是睡着了。

阿笙没走近,折身返回来,她开门关门动作都很轻,怕顾城听出动静,以至于连陆子初也没发现她什么时候走了进来。

陆子初拿着杂志,愣愣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侧面轮廓紧绷,看起来有些冷。

“子初......”她轻声唤他,他很少这么出神发呆过。

“嗯?”他慢慢抬眸看她,眼里却装了淡淡的笑意。

她有些为难:“我哥还在客厅里。”

陆子初伸手搂着阿笙的腰,阿笙乖顺的伏在他的怀里,头顶响起他的声音,带着笑音:“看来只能等你哥上楼睡觉,我才能安全脱身了。”

“我把事情搞砸了。”阿笙说。

将她视作孩子,陆子初把她护在怀里轻轻安抚着:“这样的相处时光,只有你和我,我很珍惜。”

卧室灯关了,有限的空间里一片漆黑,只有彼此浅淡的呼吸声,阿笙在他怀里睡着了,黑暗隐去了陆子初所有的表情,他在闭眼的情况下,没人能够窥探出他的内心世界。

不期然想起之前他和韩愈之间的争锋相对,韩愈声音冷漠:“六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大到回忆被侵蚀,小到阿笙胸口突然长出来一颗朱砂痣。”

窗外,隐隐可听风声绕耳。

“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不曾被改变。”

不大的声音,投落在寂静中恍不可闻。

韩淑慧一直都知道,顾清欢有一处私人房产坐落在心宿路上,但特意经过还是第一次。

陆子初接连好几日频繁往来心宿路,她有所耳闻,儿子为了见顾笙,不惜每天和媒体打起了游击战。

有时陈煜掩护,有时自己开车,颇费心思。

韩淑慧听到这样的讯息,多是无动于衷,有条不紊的坐在藤椅上修剪花枝,心事稍定,花瓶里的花错落有致,喜人的很。

已派人关注了顾笙好几日,知道她早市时会挑选新鲜水果,司机载着韩淑慧开车过来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膛。

很少有人能够拥有像她那样浓郁的长发,漂亮吗?说句中肯的话,还是很漂亮的,气质温婉素雅,站在拥挤的人群当中,也不见她面露浮躁,倒是沉静的很,和周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韩淑慧闭上了眼睛,某一段时期内,她早已对顾笙放下了成见,那个孩子每每触及,心存柔和温暖,但多年后的今天,顾笙已不能让她心平气和。说句悲凉的话,此时非彼时镰。

韩淑慧示意助理下车,助理跟随她多年,由她出面,韩淑慧没什么可担心的。

助理名字叫穆婉蓉,下了车先是站在人群外围,等了一会儿,见阿笙买了水果往回走,这才走到顾笙身边,兴许是在韩淑慧身边做事久了,穆婉蓉说起话来单刀直入,并不绕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道:“您好,我是穆婉蓉,韩女士助理,她在事务所想见您一面。”

这位穆婉蓉办事倒也老练,虽说陆昌平在t市赫赫有名,但韩家人一个比一个心气高,就连韩淑慧也不愿意成为陆昌平的附属物,比起人人羡之慕之的“陆太太”,她更希望别人唤她一声“韩所长”。

对于韩淑慧,抛开她的身份不谈,阿笙对她心存佩服,在外是女强人,在家里对陆昌平照顾有加,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在韩淑慧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先前在韩家碰面,韩淑慧就曾说过,抽时间的话,两人应该见一见。这一面,阿笙自知躲不掉,所以穆婉蓉请她前往建筑设计事务所的时候,她并没有很意外。

在车上给顾城打了电话,没有多说,只说会晚些回去,让他们吃早餐的时候不用等她。

陆氏最不缺的就是房子,但韩淑慧的办公大楼却是她自己一手创建的,阿笙跟在穆婉蓉身后,奇怪这一路竟没遇到任何人,就算没到上班时间,但一个人也见不到似乎就太说不过去了。

“刚赶往一项比较大的设计方案,事务所员工今天全体休假。”穆婉蓉眼尖,似是看出阿笙疑惑,在前头带路时,主动解释起来。

身后没有回音,穆婉蓉回头看她,只见顾笙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思量什么,她又怎知顾笙的想法。

顾笙在想,得幸是休假了,她和韩淑慧谈的是私事,如果刻意弄这么大的阵仗,就太大题小做了。

穆婉蓉却在想,能让韩淑慧亲自约见的人,又怎是泛泛之辈?所以一路上她偷偷查看了顾笙许久,这女孩太寂静无声,会让人觉得很良善。

穆婉蓉在办公室门前止步,敲了敲门,方才进去,阿笙出于礼貌在外面等着,过了片刻穆婉蓉走出来对阿笙说:“顾小姐,我们所长请您进去。”

阿笙早就获知,陆家人很有品味,韩淑慧的办公室称不上奢华气派,但里面却摆满了各种建筑模型,一栋栋精致牢固的房子,美轮美奂,最出彩的要数韩淑慧的奖杯,各种建筑大奖,并排摆放着,昭显着眼前这位中年女人并非上流富太太,比起金玉其外,更重要的是内有乾坤。

韩淑慧正在翻看文件,见阿笙进来,指了指沙发,阿笙入座没多久,穆婉蓉就端来了两杯咖啡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转身离开。

片刻后,韩淑慧走过来,坐在阿笙对面,并不急着说话,端起面前冒着热气的咖啡,不动声色的看着阿笙,似乎在观察她,又似乎是在斟酌她该怎么开始今天的谈话。

韩淑慧不说话的时候,阿笙就那么静静的坐着,垂眸看着咖啡杯,态度不急不躁,因为她是陆子初的母亲,所以不管历经多少年,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的恭谦都将一如往昔。

韩淑慧眸色里有复杂情绪划过,嘴角牵起,终于还是开了口:“如果子初不是我儿子,看到这样一个你,我是很喜欢的。”

阿笙微愣,抬眸看向韩淑慧,从韩淑慧嘴里说出这番话,让她感到很意外。

有笑意浮上韩淑慧的嘴角:“是不是觉得我跟你说的都是场面话?”

阿笙睫毛颤了一下,摇了摇头。

韩淑慧放下咖啡杯,靠着沙发背,似是陷入了回忆里:“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还很小,不过十八、九岁,正值好年华,眼神干净,站在太阳下,仿佛一朵轻柔,惹人呵护的小花。那画面美丽的像是一幅画,不管是子初,还是韩愈,如果看到那样一个你,不忍错过那份美好,心跳慢了好几拍,有过心动,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因为你们还很年轻,闭眼瞬间,随时都能入梦。

tang”

韩淑慧声音柔和,没有拿大家长的架子,从一开始就逼迫阿笙离开陆子初,至少她很平静,似乎邀阿笙过来,只是为了叙述那些陈年旧事,但阿笙知道,这样的平静无波注定维持不了太久。

果然

“07年之前,我确实有想过,如果你嫁给子初,我想身为婆婆我会好好待你的。”说到这里,韩淑慧笑了笑,隐隐自嘲,话锋一转,意思转瞬变了味:“谁又能想到,一别经年,你早已成为了别人的妻子。”

阿笙抬眸对上韩淑慧的眸子:“我和韩愈会离婚的。”

“离婚就能掩饰你结婚的事实吗?”韩淑慧挑了挑眉,问她:“阿笙,你嫁给的那个男人,你知道是谁吗?他是我侄子,是子初的表哥,兄弟俩因为你明争暗斗,你看了是什么滋味?”

“当初嫁给韩愈,我”

阿笙的话被韩淑慧打断:“逼不得已?”

短短四个字,瞬间刺到了阿笙的痛处,当初那么举步维艰,但从韩淑慧口中道出却显得格外轻描淡写,不值一提。

阿笙没有接茬,想来自己的痛处,也只是自己的,至于旁人无非是心存动容,若是当成消遣,她怕是会心存悲凉。

韩淑慧坐在沙发上,挺直了脊背,表情较之刚才严肃了许多:“子初曾跟我提过,说你父亲入狱,子初那时候又在美国出了事,你嫁给韩愈怕是逼不得已。民宅主人前一日提出撤诉,或许跟你有关,你为我儿子所做的一切,我感激你,但是顾笙,身为一个母亲,我是自私的。如果你只是疯了,子初一心要娶你,我可以和他爸爸睁只眼闭只眼,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只要他开心就好,但是顾笙陆家不是小门小户,放在国内,子初要叫你一声嫂子,纵使你和韩愈离婚,你知道舆~论有多惊人吗?丑闻阴影会跟随子初一辈子,你希望人人背后戳着子初脊梁骨说他霸占兄嫂吗?”

阿笙听了她的话,低着头,心脏似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的攥着:“子初不会在乎这些。”

“是啊,他不会在乎这些,但爱他的人却不能不在乎。”韩淑慧的声音终于开始有冷漠进驻,看着顾笙:“你扪心自问,你现如今能够给他什么?快乐?幸福?希望?”

阿笙不死心,“我和他说好了,不谈过去,我们还年轻,就算没有过去,可我们还有现在和未来。”

韩淑慧笑了,表面却不露声色,缓缓开口:“不谈过去?有几个男人会那么大度,你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生活了那么多年,他说不在乎,是宽你的心,其实你心里比谁都清楚,如果你们彼此深爱过,没有男人会不在乎。”

阿笙身体微微颤抖,那双眸子里写着愕然和受伤;韩淑慧看着她惨白的脸色,突然有些不忍。

“顾笙,做人不能这么自私,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和兄嫂纠缠在一起,你能做到视若无睹吗?抱歉,对于你和子初,我无法鼓掌祝福。”

“阿姨,您说的话,我会认真想一想,至于离开子初我无法丢下他第二次。”阿笙站起身,朝韩淑慧躬了下身:“谢谢您的咖啡,我先回去了。”

“子初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小时候但凡别人用过他的东西,最后归还给他,哪怕他再喜欢,也不会多看一眼。”韩淑慧在她身后说道:“他现在拿你当宝,但心里毕竟长了一颗毒瘤,也许他现在还没察觉到,但总有一天会因此和你心生芥蒂,厌弃你,疏离你。有美好回忆的时候,见好就收,给彼此留有一份念想不好吗?非要在现实中相互憎怨才满意吗?”

早就知道,这趟过来不会发生什么好事,这样的言语之前有过心理预期,但韩淑慧说出口的瞬间,阿笙还是心思恍惚了,犹如一盆冷水沿头脚下,手脚一片冰凉。

阿笙离去的背影挺的很直,带着最后一丝骄傲,她知道韩淑慧在看她,怎能轻易被击垮?

穆婉蓉见顾笙从办公室走出来,原就白皙的脸庞比之前还要苍白,虽然不知道韩淑慧都同她讲了什么,但做事有始有终,便跟在她身后,对她说:“顾小姐,我送你回去吧!”

阿笙走了几步,才意识到穆婉蓉在同她说话,回头看了她一眼,就算是这个时候,她也没忘记最基本的礼貌:“不用了,出门打车,很方便。”

“您的水果。”穆婉蓉把阿笙之前购买的水果袋递到了她手里,小姑娘气色不太好。

“谢谢。”

街道花圃旁,阿笙扶着一棵落光叶子的花树,慢慢滑下身体,无法控制的呕吐起来,胃部痉~挛,冷汗沾湿了她的额头,就连后背也是汗湿一大片,那样的呕吐架势,似乎能把胆汁也给吐出来。

这一带都是t市知名的事务所,五花把门,充盈着t市,有会计事务所,物流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侦探事务所等等,电视台好不容易约上了金牌律师楚楚,经过对方同意,余笑笑将会全天跟在楚楚身后,记录她的一日工作和生活细

节。

余笑笑一大早就去了楚家,如今更是坐在楚楚的座驾内,陪她一同前往律师事务所,两人原本交谈甚欢,距离事务所没多远,楚楚忽然停下了座驾,打下车窗,余笑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只见那里站着一位身材瘦削的女人,长发遮住了脸庞,有凛冽的风在她身旁吹过。

“认识?”余笑笑随口问道。

楚楚单手搭在方向盘上,虽说在这里看到顾笙有些奇怪,但就这么毫无征兆的看到她,老实说心情是真的很不好。

“媒体呼之已久的韩太太,能不认识吗?”

余笑笑心里一惊,讶声道:“哪个韩太太?”

“啊?”楚楚侧眸看向余笑笑,似是后知后觉说错了话,“我刚才有这么说过吗?”

昨天晚上,流沙说想喝柠檬蜂蜜水,所以阿笙才会一大早就去了早市,柠檬买了,离开事务所的时候,穆婉蓉还特意还给了她,但阿笙坐公交车回去,却把水果落在了公交车上,回到家里,流沙问她:“姑姑,柠檬呢?”

她立在原地,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竟是良久没说话。

顾城这时候端了一杯水走过来,递给阿笙,打量了她一眼:“早晨去哪儿了,脸色怎么这么差?”

“四处走了走。”手确实有些凉,阿笙端起水杯喝了半杯水,身体里这才又有了温暖,就连空空的胃也舒服了许多。

“姑姑,其实我也没那么想喝柠檬蜂蜜水。”流沙也看出了不寻常,比起柠檬,更担心的是阿笙的身体镰。

阿笙心里骤然间有着细微的感动,摸了摸流沙的头,“等我喝完这杯水,我们一起去超市买柠檬。”

…膛…

超市里,流沙在玩具区翻看着各种各样的拼图,有些乐不思蜀,顾城无奈,只得陪她慢慢挑选,阿笙拿着购物篮去了水果区。

挑选柠檬时,有人站在了她的身旁,是个女孩子,很年轻,时尚靓丽,应该是常常微笑的人,因为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出现细微的纹络,简称笑纹。

亲和力的微笑,仿佛是很早之前就刻好的面具微笑,标准完美,阿笙开始觉得这个女孩子隐隐熟悉,似乎之前在哪见过。

女孩挑了一只柠檬拿在手里,侧眸看了看阿笙袋子里装着的柠檬,对她说:“选柠檬,一定要选手感硬实,表皮紧绷亮丽的,像我这样”她说着,拈一拈柠檬,方才继续道:“份量一定要充足,如果果实发育好,柠檬才会多汁,也不至于酸度吓人。”

阿笙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对方,气质就那么凸显而出,镇定的很。买水果的时候,也许会有人向她热心传授经验,但眼前这位并不像是主动搭讪一族。

有见过穿着精致名牌服装,脚踩限量版高跟鞋,就连头发也由专业人士打理的人,会莫名其妙主动跟陌生人交谈吗?而且话题还是围绕着如何正确挑选柠檬,倒像是不小心偶遇购物频道主持人,要不然怎会讲解的这么详细。

虽然起疑,阿笙还是接过了那只柠檬,道了声“谢谢”,那女孩笑了笑:“不客气”。

顾城在附近挑选其他水果时,流沙拿着拼图跑了过来,阿笙嘴角带笑,低头问她:“买了什么?”

“一棵树。”流沙举高了拼图,方便阿笙一眼就能看到。

一棵春树,绿叶葱葱,有很多看似相同的叶片,怕是不好拼贴。

流沙征询她的意见:“怎么样?”

“挺好。”阿笙把拼图放进了购物车里,回头时,不经意间对上了一双发光的眸,礼貌笑了笑,继续挑选柠檬,流沙踮起脚尖帮忙,吃力但很讨喜。

“你女儿吗?很可爱。”身旁传来女孩的好奇声。

“不是,我侄女。”阿笙说着,垂眸看着流沙,流沙嘻嘻笑了笑,手中拿着一只柠檬,圈住了阿笙的腰。

女孩站在一旁,看着面前亲密无间的一大一小,眼里的光转为暗淡,她还以为是大新闻呢!

这时水果区走过来几个人,阿笙提着水果袋准备离开时,这才发现刚才那名女孩不见了,对面有市民正在挑选柠檬,浅声议论道:“刚才那人是不是余笑笑?”

“我也正想说呢!看着挺像,比电视上还要好看。”

阿笙微微抿唇,余笑笑?明星?直到阿笙某一日在电视上看到余笑笑,这才明白她是本市知名主持人,难怪会觉得眼熟,当然那是以后了。

再说余笑笑,她今日应该全程采访楚楚的,谁知路遇顾笙,并在楚楚无心失言之下获知顾笙竟是韩愈妻子,余笑笑激动的心脏差点停摆。须知有关于韩愈的妻子,媒体之前众说纷纭,猜测版本众多,但却一直没有获得证实,但楚楚是谁?她和韩愈虽然不常来往,但毕竟都在名流圈中游走,年轻时也偶有往来,所以她说的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如果属实的话,媒体制造了话题,市民也会饱经期待,只能说楚楚太警觉,说露嘴之后,无论余笑笑怎么皮笑肉不笑的套话,楚楚都一口咬定不曾说过“韩太太”之类的言语。她越是这样欲盖弥彰,就越是引起了余笑笑的好奇。

跟电视台告假,另外请人采访楚楚,比起金牌律师的一日生活,无疑“韩太太”的影响力更加振奋人心。

跟踪顾笙去了超市,只为近距离确认,她本人也是好奇不已,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竟会被韩愈保护那么久,不曾曝光人前。

这位韩太太跟余笑笑之前设想过的韩太太,相差甚远,倒不是说容貌怎样,实在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顾笙看起来比较狼狈,蹲在树旁吐得天昏地暗,当时离得远,只看到她的背影,又不好下车抛下楚楚,前去查看。

余笑笑找了借口,只说有事,可能会换主持人前来采访,原以为楚楚

tang会生气罢拍,没想到她竟体贴同意了,这让余笑笑对她平添了几分好感。

就那么驱车跟随韩太太回了家,紧接着又来了超市,可谓大费周折。

助理私底下对她说:“笑笑姐,你看韩太太吐得那么厉害,不会是怀孕了吧?”

余笑笑想,还是很有可能的。

超市交谈,顾笙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完全不见先前模样,能够看得出来,是个言语寡淡的人,同时内心很强大,不常微笑,性子喜静,周围不管再如何热闹,似乎都跟她无关。

这位韩太太穿的不是名牌,最普通的穿着,头发慵懒的挽在脑后,不会让人觉得散漫,反倒别有一番居家韵味,周身气质倒是宜室宜家。

走出超市的时候,余笑笑坐在了武装好的商务车里,准备全天跟拍。助理拿出相机给她看之前拍摄到的画面,就那么反复看了几张,助理忽然小声嘟囔道:“笑笑姐,你发现了没有,从侧面角度拍过去,这位韩太太很像一个人。”

“谁?”余笑笑听了,凑近仔细观察起来,这一琢磨还真是看出了新名堂,再看助理表情,助理也觉得新奇无比。

“没想到这位韩太太跟陆氏旗下名模秦芸竟会长得那么像。”

这话是助理说的,就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余笑笑脑海中忽然闪出一个念头来,只可惜一闪而逝,再想抓住那抹思绪,却注定功败垂成。

“如果知道韩太太叫什么名字就好了,偏偏楚楚不肯说。”助理拿着相机,靠着椅背,望着超市门口叹息不已。

“我已经托人打听房主叫什么名字,再等等,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我们可能碰到了大新闻。”

因为要在t市久待,顾城租了一辆车,从超市回来,已是临近中午,阿笙刚跨出车门,就听到有人在一旁叫她的名字。

“太太——”熟悉的声音,阿笙脚步一滞,并未回头。

顾城下车,牵着流沙的手,朝那人看了一眼,随后看到了大树底下的黑色座驾。

“你们先上楼吧!我一会儿上去。”阿笙把手中的食品袋递给了顾城,有些坏情绪不愿当着孩子的面流露而出。

“先生有事找您。”任洋话语简洁,大概因为上次交谈不欢而散,所以表情稍显冷硬。

座驾离她并不远,几步远的距离,走近,车门已打开,阿笙并未上车,而是站在外面,声音淡淡的:“什么事?”

韩愈坐在车里,所以阿笙看不到他的五官表情,如果可以看到,一定可以看到他的唇线僵硬在了唇角。

“生病了吗?”声音沉窒。

“没有。”她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停了一秒,韩愈说:“上午吐了?”

阿笙微愣:“…你听谁说的?”

“好端端的,怎么吐了呢?”韩愈眸色隐晦,前不久接到了楚楚的电话,只说他太不关心妻子,她在路上偶遇阿笙,见她吐得厉害,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韩太太有了喜事。

不其然想起了七年前,那时候,她就是这么瞒着他挺着大肚子嫁给了他…

他心存怒气,阿笙也有坏情绪在身体内发酵着,“韩愈,你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话落,也不等他回答,掉头就走。

韩愈忽然从车里跨出来,快步追了上去,阿笙身后脚步清晰,还没做出反应,身体就被韩愈一把搂住,明明是逼仄的姿势,但落入外人眼中,却变成了暧昧的保护姿态。

商务车里,传来余笑笑的催促声:“快拍。”

夫妻间再简单不过的拥抱姿势,因为男女不同,于是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

余笑笑透过车窗往外看,只觉得今天交了大运,原本已经做好了长时间守株待兔的心理准备,却不曾想竟在短短时间内遇到了韩愈,并被她拍下了这么难得的画面。

像韩愈这样的男人,在外人面前冷漠如冰,没想到面对自己的妻子倒是霸道浪漫的很,任何女人被这么出色的丈夫抱在怀里都会觉得很幸福吧?

余笑笑看不到韩太太的表情,韩愈身形太挺拔,几乎遮住了妻子的身体,但侧面轮廓清晰,韩太太闭上了眼睛,怎么看都像是在享受这个拥抱,殊不知却是隐忍。

韩愈抱得很紧,阿笙没有做无谓的挣扎,想来也是无济于事的,属于韩愈灼热的呼吸在她发顶轻拂,阿笙只觉得身体里的空气似乎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给逼走了,越来越喘不过气膛。

“连跟我说话也不愿意?”韩愈发问,不带任何情绪。

他最近应该嗜烟厉害,大衣上有着淡淡的烟草味镰。

阿笙上午呕吐,胃部空空的,如今更是泛起难受的酸气,有些话抵在嗓子眼,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韩愈深深吸了一口气:“你以前很喜欢跟我说话的。”

“别跟我提以前。”阿笙这话有些失控,声音低,但字音却咬的很重。

韩淑慧的话语突然窜进脑海,阿笙心口竟是绞着痛,手心一片潮湿。

韩愈也不怒,只静静的问了一句:“我和你的过往,就那么让你不堪回首?”

有些话多说无益,他刚才坐在车里那样质问她,倒像是给她定了罪。他的思绪没人能猜得到,她也不想猜,有人路过,看到这一幕,阿笙在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暧昧。

“你松开我,这里人来人往,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

她的推搡对于他来说,不具备任何力量,韩愈黝黑的眸子里藏匿着无尽的暗沉:“我和你此刻还是夫妻,有谁敢乱嚼舌根?”

阿笙低着头,死死的咬着唇,很快就不是了…

“怎么吐了?”他没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阿笙克制呼之欲出的怒火,“或许我怀孕了。”

阿笙一心想拿最尖锐的话刺痛韩愈,却不曾想,他听了这样的话,竟低低的笑出声来,修长的手指就那么覆在了她的腹部,声音轻轻:“怀孕了,嗯?”

兴许是错觉,她竟在他的话音里听出了嘲弄,但就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态度似乎松动了许多,圈在阿笙腰间的手臂慢慢加紧,他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间,呼吸湿热,声音竟是艰涩的:“最近几天我过的浑浑噩噩,室温明明调的很高,却一直觉得手脚发凉。我很怀念我们在洛杉矶一起走过的年月,虽然有痛苦,但生活却过的很平淡。”顿了顿,韩愈语气中夹杂着几分不轻易示人的软弱:“阿笙,我们别闹了,好不好?”

他这般讨好,若是寻常女人,早就心软投降了吧?阿笙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是否还有心。他就这么语气温软的跟她说着话,但她的脸色却一如往昔。

阿笙素颜惯了,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所以很难遮掩苍白的肤色,慵懒之余,透着难以言明的冷漠。

韩愈话语如常,但她能够听得出来,在平静的表面下,他的心境是抑郁的。

过了一会儿,阿笙问他:“我和你结婚后,你幸福吗?”

韩愈短暂沉默,似是没想到阿笙会这么问:“你在,我是幸福的。”

“你幸福就好,你当初帮顾家找到肖恩,帮我爸爸减刑,让顾家不至于为了巨额欠款家破人亡,顾家欠了你,我欠了你。我母亲既然把我卖给你,我就要做好取悦你的心理预期…”

她最终没能把恶毒的话说完,韩愈手臂使力,反转间,她已经面对面对上了韩愈的视线,目光撞进他视线的刹那,韩愈薄唇抿成了一条线,他气急了,反而扯唇笑了:“当律师的,都像你口才这么狠吗?”

她哪是在贬低她自己,一字一句直往他心口上面戳。所谓“卖”和“取悦”,伤的是她自己,还是他?

若问韩愈是否会因此愤怒,还不至于,比起她把他误认成“陆子初”,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韩愈眼神冷郁,嘴角扯出一抹笑,似是自嘲:“你不会明白,你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很喜欢你,但你是顾清欢的侄女,想爱,不敢太接近,所以只能隐忍。后来你和陆子初在一起,我本来以为自己没有机会了,但你回到了美国,伴随着你父亲出事,碰巧我和肖恩打过交道,知道他的软肋是什么,你母亲那时候已经走投无路,我知道我面前出现了一个机会,纵使很渺茫,但我总要试一试。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我也不认为我是趁虚而入,我和你的婚姻虽然是各取所需,但除了一开始的亲情威胁,我对你是真心的。”

阿笙抬眸和他对视,隔了许久,才一字一字道:“你欺骗了我,除了兑现肖恩自首,私底下你

tang却背着我对陆子初赶尽杀绝,这就是你对我的真心?”

“如果不是真心在乎你,我何至于嫉妒你心中有一个陆子初?”韩愈控制情绪,终是压抑道:“说起欺骗,也是你欺骗我在先。”

那个所谓的“欺骗”,无疑是指孩子一事,就算阿笙再如何平静无波,听他提起孩子,也不由面色苍白,许久才开口道:“如果我嫁给你的时候,直接告诉你,我有了身孕,你还会娶我吗?”

“…会。”

“你会允许我把孩子平安生下来吗?”

“…”韩愈忽然沉默了。

阿笙勉强自己微笑:“你看,你无法容忍我生下孩子。除了隐瞒,我还能做什么呢?”

韩愈眸色狠狠一缩,似是陷入了往事里:“婚后得知你怀孕,我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你事先告诉我,你有了身孕,我还是会娶你的,但孩子绝对不能留。但你出事之后,我开始后悔,早知道让你生下孩子好了,我会心存芥蒂,但时间久了,总会有感情的…”往事果真不堪回首,韩愈无力的垂下手臂:“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那个孩子无论如何都回不来了。”

“你说的对,有很多事情都回不去了。”阿笙抬起眼眸看着他,那双水光潋滟的眸放肆而直接:“我伴你五年,只当是还债了,至于我的伤口,我百炼成钢,自己舔。”

韩愈心脏一阵紧缩,极力控制情绪,薄唇轻启,分明是想说些什么,但还没开口,阿笙口袋里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那样的铃声足以打破这份沉寂,韩愈原本还复杂的双眸瞬间转变成了暗沉。

阿笙掏出手机,“子初”两个字在上面闪烁着,重新放进口袋里,没有接。

“我和你朝夕相处的那五年,对于你来说,究竟算什么?”韩愈的眼神就像是这世上最深最沉的海水,询问阿笙时,语调平平的。

阿笙一步步后退,转身上楼:“那是你的五年,不是我的。”

余笑笑望向窗外,只见韩愈背对着他们,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妻子上楼却没有任何动静,表情不明。

助理小声道:“可惜离得远,如果知道他们都谈了些什么就好了。”

余笑笑觉得人要学会知足,一上午收获颇丰,回台里请示领导后,似乎要开始着手写新闻稿了。

陆子初给顾城打电话,才得知阿笙今天身体不太好,中午连饭也没吃,就回房间睡觉去了。

他中午原本有饭局,推了,赶到顾家,推开卧室门,她正蜷缩在床上睡觉,被子蒙着头。

陆子初上前揭开被子,阿笙睡觉被扰,不得已睁开眸子,看清是他,房间很静,只能听到她的声音:“子初…”

“哪里不舒服?”应该是病了,她看起来脸色苍白,没有血色。陆子初抬手去探她的额头,不烫。

他来了,她不便再继续躺着,撑着身体要坐起来,陆子初拿了枕头放在床头,伸手抱她起来,却被她搂住脖颈,发烫的脸埋在了他的脖子里。

她说:“子初,你抱抱我。”

他将她搂在怀里,不期然想起刚进门时,顾城对他说的话:“阿笙刚和韩愈见过面。”

陆子初没问,韩愈和阿笙见面都说了什么?那通打给阿笙,未被接听的电话,想必当时韩愈就站在她的身边。

突然想起阿笙19岁那年,圣诞节当天,她在车里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有了情敌,希望你能试着尊重我。”

他当时还问她怎么个尊重法?

还记得她是这么回答他的:“至少要给我找个好点的情敌,这样的话会比较有挑战性。膛”

其实,所谓情敌,只是假想敌,认识她之后,他沦陷的很糟,哪里还有其他人?现在想想,她在05年末说的话,用在他身上倒是很适用。

因为她,他有了一个“好一点”的情敌,但他却体会不到竞争的乐趣,他是尘世间最平凡的男人,会嫉妒、会愤怒、会心有千千结,她的过去盖着别人的印记,只是偶尔想想,就愤怒的想杀人。

老一辈的人,总说他隐忍克制,但凡事不能过了那个度,对顾笙,从一开始他就有着强烈的占有欲,那么浓郁,连他自己也意想不到。

介意吗?介意镰。

能放开顾笙的手吗?不舍得,也不愿意。

他说过,不管是07年,还是此时此刻的今天,她对于他来说都是记忆中的阿笙。比起那些过往,他更珍惜他们还在一起。

有些隐晦的情绪,最好能够自私保留,是万万不能让她有所窥探的。从未对她说过,她是他生命的劫,因为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太饱满,所以才会有了后来的刻骨铭心。

传说,彼岸花也叫引魂花,需要救赎的不仅仅只有一个她,还有他。除了义无反顾的牵着她的手,他担心自己有一天会魂归无处。

面对他,她还是很乖顺的,听从他的话,起床吃午餐,眼见半碗粥下肚,他这边刚松了一口气,她就跑到洗手间里吐了起来。

这次不仅是他,就连顾城也急了,跑到洗手间门口:“会不会是肠胃不舒服?”

陆子初蹲下身体轻拍她的背,要带她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她的反叛在这个时候终于跳了出来,不肯乖乖合作,“早晨外出吹了风,没你们想象中那么严重。”

过多的话语不愿再说,她是不愿意去医院的,实在是厌倦了那种地方。

她回房间继续睡觉,安睡的姿势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睡前,她微笑着对他说:“你去公司吧!我就是没什么食欲,不是大事。”

“你睡着了,我再走。”他那时候意识到她的不寻常,只以为是跟韩愈有关,却没有多想。

室内语言遭遇了沉默,似乎有太多的情绪忽然间找不到出口,埋藏在心里,于是不经意间就冻结成了一片废弃的大海。

这天下午,阿笙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小公园外面时常可以看到卜命的算卦先生。

奶奶牵着她的手路过,算命先生总会热心的拉拢生意,“哎呦,这位小姑娘面相可真好,来算一卦吧!不好不要钱。”

有一次奶奶心动了,示意她坐在小板凳上,让算命先生好好的给她算一卦,这么多年过去了,对方说了哪些专业术语,她都忘了,只依稀记得,算命先生说她能得长辈之助,一生多贵人,婚姻美满,30岁之前必有所成就。

“荒谬——”

沉寂的室内,彼时陆子初刚刚出去,说出这两个字的女人,眼神冷漠讥嘲。

有福也好,没福也罢,从时光里爬出来的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没指望温暖福祉会降临在她的身上,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陆子初。

韩淑慧说的话并非没有道理,可即便现如今的顾笙是残缺的,也有眷恋温暖的渴望。

床头放着一张字条,是属于他的字迹:我去趟公司,很快就回来。

阿笙把字条拿在手中,反复看着,短短几十秒,却仿佛经历了漫长岁月。

这天下午三点半左右,阿笙不曾知道,伴随着一条条即时新闻播出,“韩太太”的名讳将她推到了风头浪尖。

不过半个小时,心宿路顾家楼下就被媒体围得水泄不通。几个月前,韩愈公开婚姻状况,人人都知他有妻子,但韩太太是谁却一直没有在媒体前曝光过。

只能说电视台炒作手段太高明,混淆众人视听,知道什么样的新闻才能刺激市民,于是在明知超市遇见的小女孩是顾笙侄女的情况之下,还特意选了几张照片并列在一起,引起市民争相猜测。

那些照片中有顾笙牵着顾流沙的手走出超市的画面,顾笙眉目宛然,看着顾流沙眼神柔和,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好母亲。

当然出于保护孩子,顾流沙的脸被打了马赛克。

另外几张照片,占据篇幅最多的,就要数韩愈和顾笙在楼下的拥抱照,亲密无间,倒像是夫妻间正在窃窃私语。

随着韩太太被曝光,有关于韩愈的婚姻愈发清晰,不过短短时间内,t市大街小巷,但凡媒体墙全都可以看到韩愈和顾笙的面容。

既然夫妻关系曝光,那么随之曝光的当然摆脱不

tang了韩家豪宅,所谓“大富隐于市”,傍上有名的不仅仅是韩家,还有陆子初的房产。于是专业人士不忘在这个时候凑热闹,从婚姻谈到了富豪大宅究竟有什么共通之处。

全都格外重视安全和保密措施,别墅看似坐落在闹事或是地皮昂贵的黄金地段,但却和外界几乎隔绝。

富豪榜单中尤以陆子初占据首位,风景别墅门口有专业保安警卫站岗,最重要的是围墙很高,想要偷偷攀上围墙无疑很棘手。

曾经有人通过不法手段,未经陆子初授意,拍摄到了住宅内部全景,后来还被他追究了法律责任。但经过此事,除了陆子初为了营销策略自己曝光的几张别墅照片之外,别墅全景在网站上流传了许久。

别墅第一印象就是很大,酒窖、台球室、游泳池、球场、网球室等等,几乎不用出门,想玩什么,里面几乎都有。

再说韩愈,虽然别墅内部全景没有被曝光过,但别墅坐落在什么地方,t市很多人都知道,但真正见过他的人却很少。

周围住户都是大富大贵的人,居然有人采访到了韩愈的邻居,询问他们有没有见过这位韩太太?对此,那些邻居回答倒是很一致,别说韩太太了,就连韩愈本人,他们也很少看到,每次只能通过车辆得知他是否回家。

韩愈在媒体面前很低调,他这样的性格很难被媒体或是外界窥探到任何的生活画面,韩太太在这个时候忽然遭遇曝光,这让很多人感到新奇又兴奋。

这天下午,有记者接连给鑫耀秘书室打电话,询问此事真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终于有人接了,似是之前有人专门叮嘱过,借口大同小异,全都以不方便回答为由,挂断了记者电话。

获知韩愈并未离开公司,媒体干脆打起了持久战,在鑫耀公司门口守着,如此围追堵截,摆明了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陈煜开车,路过市中心,只见马路对面,熙熙攘攘一群人聚集在商场门口,哄闹声中,不时仰脸望着媒体墙。

照片定格,画面中男人身形高大,把女子拥抱在身前,脸庞埋在了她的脖颈间…

向露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陆子初,他从看到新闻报道的那刻起就出奇的沉默,靠着办公椅,盯着画面看了许久,一双眸越来越冷,到最后仿佛裹了一层严冰。

“备车。”出口之声,竟是毫无温度。

此行前去鑫耀,明知媒体聚集在那里,可还是来了。

窗外画面刺的人眼睛生疼。

“但凡陆氏旗下所有商场,媒体墙一律关闭。”属于陆子初淡漠的声音一下子投掷过来,仿佛浸入冰水之中,透着刺骨的寒。

向露不敢说话,掏出了手机。

下午,陆子初在亲信陪同下现身鑫耀公司门前,遭到了记者群起围堵。

记者紧追其后,试图在陆子初这里找到突破口,请他讲讲这位韩太太,哪怕一句话也行。

那天,陆子初在三缄其口的状态下,应记者所需,果真说了一句话,这让记者记忆犹新,t市市民后来看到,均都忍不住笑了。

16:03分,陆子初在走进鑫耀大厅前止步回头,嘴角带着罕见的微笑:“止步。”

“韩太太”关乎着鑫耀总裁的情感归向,短短时间内演变成了商界最热门话题。

在陆子初看来,消息曝光太及时,韩愈临近中午才见到阿笙,下午阿笙就遭到了曝光,是故意为之,还是被人跟踪?有些事情,与其猜测,还不如直接问个明白。

对于鑫耀,陆子初幕后坐镇多年,条条道道陆子初自是熟悉的很,无需人前面领路,在公司员工诧异的目光注视下径直朝总裁办公室走去。

欧阳浨刚从总裁办公室走出来,关门转身就见一道修长的人影逆着光走了过来。

公司暖气裹身,陆子初穿着棉质白衬衫,石墨色长裤,挽起的衬衫袖子,很好的露出手臂线条,整个人清冷孤卓。

这样一个陆子初无疑让人觉得格外清俊惊艳,但欧阳浨转念一想,陆子初这时候过来怕是跟“韩太太”有关,哪还有心思看美男,连忙清了清嗓子,迎上前的同时,不忘婉言阻拦:“陆先生,韩总正在忙,如果您要见他,我先进去通报一声可能会比较好。钤”

陆子初倒也没勉强欧阳浨,立在办公室门口,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朝办公室方向摆了摆,那姿势倒是直接利落,似乎配合的很。

欧阳浨有些晃神,看陆子初适才的架势分明是来兴师问罪的,但他这么好说话,却是出乎欧阳浨的意料之外,一时倒忘记进去通报了。

陆子初见欧阳浨站着不动,终于挑了眉:“怎么?需要我秘书帮你进去通报吗?”

说这话时,陆子初语气不冷不热,虽然嘴角挂着笑意,但归类到皮笑肉不笑最为合适。就是这种笑足以让欧阳浨神智一清,瞬间就回过神来。

“抱歉,我这就进去通报。”欧阳浨走了几步,回头瞥了一眼陆子初,只见男子侧脸轮廓连半分笑意也没有,宛如冰刀,寒气乍现。

“韩太太”消息曝光没多久,韩愈就把目标指定到了楚楚身上,给她打电话,注定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办公室里,韩愈语气沉沉,令人生寒:“顾笙曝光是怎么一回事?”

楚楚当时正在外面,开车听着新闻,在韩愈说话的时候,调了调音量,故作讶异道:“为什么会这么问?看到新闻,我也是吓了一跳,阿笙这次怕是要吓坏了吧?”

“上午那通电话,你打的很及时,我见完顾笙,下午新闻就出来了,你说巧不巧?”韩愈顿了顿,收起了所有的尖锐,语气开始变得轻描淡写:“楚楚,如果我发现是你暗中搞的鬼,别怪我不念旧情。”

楚楚听他说出这番话,心里凉了半截,猛打方向盘,车子在发出刺耳的声响后转了个弯。靠边,停车,楚楚手握方向盘,嗤笑一声:“看来我是好心办坏事了,出于对阿笙的关心,我告诉你阿笙身体不舒服,你不领情就算了,总不能出了事就往我头上安罪名吧!你要这么想我,我也没办法,只当我多管闲事。”

最先挂断电话的那个人是楚楚,看似气愤,多少有些心虚,韩愈的手段她没有领教过,但却听说过,没有不安是假的。

后悔吗?

音量调大,新闻正在播报心宿路近况,说是媒体聚首居民楼下,奈何韩太太至今未曾现身......

楚楚靠着椅背,她说过,她得不到陆子初,顾笙也别想得到。顶着韩太太的头衔,看她还能兴风作浪到什么时候。

同样是这样一个下午,阿笙躺在床上睡的昏沉,梦境沉浮,混淆了时间,仿佛中了梦魇,想醒来,却被一双无形的手紧紧拽住手臂,兀自挣扎沉沦。

顾流沙站在窗前,撩开窗帘一角,偷偷朝楼下瞄去,入目就是黑压压一群人,手里拿着话筒和摄影机或坐或站,一时半刻人潮散去怕是不可能了。

“爸爸,楼下都是人。”顾流沙朝客厅走去,相较于她的担心,顾城倒是平静多了,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电视新闻,殊不知内心却是百转千回。

几乎是新闻爆出没多久,陆子初和韩愈就分别给他打来了电话,若不是心知两人冰火不容,顾城会以为他们私下对过话,要不然话语怎会接近一致?

——阿笙看到新闻了吗?

——现在正是风头浪尖的时候,你们暂时别下楼。

顾城不知道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陆子初和韩愈分别是怎样的心情,他只知道发生这种事,处境最艰难的那个人无疑是阿笙。

顾城不知道,比起楼下记者拥堵,鑫耀总裁办公室更是阴云密布,气愤僵滞到了极点。

“阿笙曝光,跟你有关?”办公桌前,陆子初表情阴暗不明。

韩愈坐在椅子上,放下钢笔,抬起眸子,对上那双沉静寒冽的黑眸:“陆先生,当着我的面直呼我太太名讳,你觉得合适吗?”

“太太?”陆子初忽然隔着桌子一把擒住韩愈的手腕,有一种强烈的怒意从眼中迸发而出,宛如寒冰利刃,充斥着满满的煞气:“你配当一个丈夫吗?”

欧阳浨在办公室里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她从未见陆子初发过这么大的火,担心两人在办公室里大打出手,届时场面失控,连忙上前劝道:“陆先生,我们有话好好说。”

韩愈抿唇坐着不动,盯着陆子初,却对欧阳浨说道:“你先出去。”

韩愈发了话,欧阳浨不能不出去,待办公室只剩下两人,韩愈被陆子初硬拉起来,一下子就撞进了他漆黑的眼睛里,“事到如今所有的悲剧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因为你,阿笙何至于病了这么多年?”

韩愈狠狠甩开陆子初的手,冷冷的笑了:“有幸目睹陆总发怒还真是难得,不过对于你的怒气我百思不得其解,顾笙是我太太,纵使被曝光也是韩家和顾家的家务事,跟陆总有关系吗?”

陆子初说:“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一个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那个人也一定会喜欢他。在你眼里,爱情是什么?施舍,还是逼迫?”

韩愈冷声讽刺:“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你这么愤怒,无非是因为顾笙现在是韩太太。怎么?无法在公众面前接受她是你嫂子,要不然何至于大动肝火?”

陆子初直勾勾的盯着韩愈,那目光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但他什么也没做,自负的笑了笑,就那么高深莫测的看着韩愈。

韩愈不愧是韩愈,明知道外面记者围堵,这时候还故意激怒他,若他动手,只会引人遐想,将事情弄得更糟。若是有朝一日他和阿笙的过往被曝光,此事一定会被翻出来落人口实。

陆子初眼神冷淡如水,声音却恢复了最初的冷静:“当一个人不能从能力上战胜另一个人时,就会从道德上批判对方。你以为一个韩太太就能把我逼进死胡同?我爱顾笙的时候,就早已认定她是我的妻子,这种想法07年以前不曾改变,07年以后不曾动摇,终其一生也不会更改。”

韩愈站着没有说话,陆子初就那么背着光站在他面前,冷峻的轮廓里藏匿着巨大的情感,平时冷傲的人再如何气势逼人,却不足以让韩愈败下阵来。

“不管你信不信,曝光这件事跟我无关。百般思量为顾笙着想的那个人并非只有你一个,我如果想曝光这件事,何至于等到今天?”韩愈声音冷的没有丝毫温度,甚至还带着逼仄的意味,“如果你真的爱阿笙,这时候就应该明白什么叫避嫌,什么叫雪上加霜?”

“不熟,忠告免了。”陆子初转身离开,明明语气极为简短,却因为声音冷硬,不期然生出了锐利的棱角。

欧阳浨站在办公室门外,看着陆子初等人渐行渐远,又看了一眼紧闭的办公室房门,她不明白,究竟是怎样的割舍不下,才让在商界叱咤风云的男人做到如此程度,明明前路困难重重,偏偏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伴随着韩太太曝光,很快就会有人知道韩太太本名叫什么?找到顾笙就读大学,陆子初和顾笙以往恋情也会随之曝光。

韩愈最忌讳别人提及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所以他说此事跟他无关,她信。

离开鑫耀,将记者隔绝在车身外,陆子初翻看了一下有关于顾笙的照片,其中有几张蹲在花树旁的背影照。

沉默几秒,陆子初开了口:“查一下我母亲一大早是否去了建筑事务所。”

这天下午天气时好时坏,阳光很少,偶尔藏在雾霭后面,把一场罕见的偷窥演变成了光明正大。

顾城和流沙呆在客厅里,外出散步的愿望化成了泡影,好在父女都是自得其乐的人,一个煮茶,一个坐在地毯上玩拼图,时间夭折在慵懒里,不理会外界种种,只要食物充足,似乎可以在房间里宅上许久。

下午五点左右,流沙再次走到窗前,却发现记者走了大半,好奇不已。

“人怎么走了?”她还以为记者至少要坚守两天左右,不曾想潼.

顾城心有所触,打开了电视,顿时了悟。

绯闻抑制绯闻,媒体再次爆出新一波富豪约会照。

虽说陆子初以前就绯闻缠身,但这一次确实不得了,可谓重磅新闻。

画面中,唐家千金唐汐穿着陆子初的外套,挽着他的手臂同他一起亲密出没在情侣会所里,如此明目张胆,并不避讳旁人目光垂询桎。

这两人走在一起,原就十分出众惹人眼球,况且一个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巨擘,另外一个是已嫁为人妇的唐家千金,虽说两人交情超过二十年,也有媒体把两人强行拉在一起配过对,但两人从未对此发表过声明。

除了秦芸,还有人暗中猜测过,其实陆子初最爱的人是唐汐。

几年间,媒体时不时会拍到这样的画面,有时候唐汐会夜宿风景别墅,天亮后会被唐家司机低调接走。

但有关此类报道注定会成为乌龙笑料一场,因为紧接着又会有媒体出面辟谣,逗留风景别墅的人并非只有唐汐,还有陆子初其他好友,似乎夜间入宿只是再简单不过的聚会而已。

俊男美女没有人会不喜欢,驻守顾家楼下的记者们,听闻线人爆料,说是陆子初和唐汐举止亲密,哪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既然已经知晓顾家地址,什么时候过来蹲守都是一样的,至于陆子初的第一手新闻,却是不愿意被其他媒体抢了头家。

这天会所吃饭,关童童和未婚夫也在,起初她并不知道陆子初来了,直到附近有情侣在议论陆子初和唐汐,关童童才皱了眉。

说来也巧,两桌间隔并不远,关童童透过镂空隔断静静的观察着陆子初,在关童童的眼里,陆子初还是当初那个风姿卓然的大学教授,不管身处哪种场合都无损于他矜贵的气质,至于那位唐大小姐,美人一个,笑起来的时候岂止是妩媚动人,只怕任何一个男人的魂魄都能被她勾了去。

唐汐凑近陆子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竟将头靠在了他的肩上,而陆子初呢?背对着关童童,他的表情,关童童看不到。

“不要脸。”关童童愤愤的切着牛排。

未婚夫刚结束通话,听了她的话,好奇道:“什么?”

“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太不像话了。”关童童说着,又朝那边望去,这次…真的是看不下去了,陆子初似是在亲吻唐汐的右脸,稍纵即逝。

“陆总怎么能这样?”关童童很受伤。

未婚夫顺着她的目光,朝那边望去,对他来说,很正常啊!他在国外和好友、校友都是这样见面打招呼的,再正常不过的礼节,很奇怪吗?

“很生气?”未婚夫收回目光,觉得童童有些大惊小怪了。

“我就是看不顺眼。”关童童怒气未消,牛排被她切得“支离破碎”。

未婚夫放下刀叉,郑重的叫她的名字:“童童?”

“嗯?”

迟疑片刻,未婚夫压低声音,神秘道:“老实说,你是不是喜欢陆总?”

“…”关童童抬眸,用那双戴着隐形眼镜的大眼睛瞪着他。

未婚夫皱了眉:“你真的喜欢陆总?”

关童童回以微笑:“滚一边去。”

唐汐去洗手间的时候,遇到了同来洗手间的关童童,多年前因为顾笙的缘故,她们见过数次,不深交,但基本的印象还是有的。

见面点头,唐汐算是打招呼了,但走到门口却被关童童叫住了步伐。

“唐小姐,请留步。”

唐汐止步,转身看向关童童,笑道:“有事?”

关童童不客气道:“您是有家,有丈夫的人了,有时候在外言行举止需谨慎,免得遭人话柄。”

唐汐也不生气,双臂环胸,气场淡定:“关小姐,如果今天陪子初吃饭的那个人是顾笙,你也会像告诫我一样,这么告诫顾笙吗?”

关童童心里一咯噔,不悦道:“唐小姐,你把话题扯远了,我说的是你,不是阿笙。”

“有什么区别吗?”唐汐笑的无害:“阿笙今天曝光,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子初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你难道真的就没有深想过吗?”

关童童微愣,忽然有念头浮上脑海,陆子初这么做,难道是为了压下“韩太太”绯闻继续播出,帮顾笙暂时脱困。

唐汐没好气

tang的笑了笑:“为了顾笙,他是什么事情都愿意做的,我和他相交二十几年,挽个手臂、靠个肩、吃个饭算得了什么?至于刚才的亲吻,角度问题压根就没落在我的脸上。我才是最委屈的那一个,为了转移媒体对顾笙的***扰,你陆教授不惜利用我制造话题,好歹我和他认识几十年,这人狠着呢!”

关童童:“…”

好像是有点狠,人家唐汐不管怎么说都结婚了,是有丈夫的人,怎么能找有夫之妇来演戏呢?她关童童就很不错啊!嗯…好像还是要找唐汐,毕竟话题很爆。

走出洗手间,早已不见陆子初,关童童小声问道:“人呢?”

“金蝉脱壳,你说他去哪儿了?”唐汐把玩着手机,纠结着回去后该怎么跟家人解释。

阿笙醒来,天色昏沉,手机不知丢在了哪里,躺在床上,觉得时间走得很慢,室内很安静,没有人打扰,好像整个房间里只有她一人。

她没想到自己会睡那么久,似乎很久都不曾这么好好睡一觉了,坐起来发了一会儿呆,脑子仍是沉沉的。

与卧室相连的阳台上,不知谁在放烟花,大朵大朵的烟花点缀着夜空,五彩缤纷很好看。

想来不是喜事,不逢年过节,在t市有一种习俗,夜间出殡,怕是有人在送葬,路口点燃烟火预示一路好走。

这么一想,倒也不会心情沉郁,穿着拖鞋走到阳台上,夜很轻,星星躺在那里很安详。

“姑姑,你在看什么?”室内开了灯,顾流沙站在了她身旁,同她一起仰脸看着夜空。

阿笙抬手放在顾流沙的肩上:“在美国那么多年,我从未见过这么明亮的星星。”

“是啊,今晚星星很亮。”流沙笑了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她这样的平淡像极了阿笙小时候,她在想,如果女儿还活着,大概也是这个样子的吧?

她这么想着,身体已被人从身后圈在了怀里,熟悉的味道,阿笙浅浅笑了。

“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陆子初收紧了手臂,埋首低吟:“外面风大,出来怎么也不加件衣服?”

阿笙知道他要训她了,尝试补救:“正要进去。”

没有揭穿为难她,陆子初侧眸,看到了站在一旁无声微笑的顾流沙,早熟的孩子,面对成人感情世界,有着好奇和窥探,但更多的是心存美好和温暖。看到顾流沙,他偶尔会忍不住在想,如果有一天他和阿笙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会是什么模样?想必也是可爱的人吧!

陆子初嘴角笑意加深,无声询问小丫头在笑什么?

顾流沙笑容扩大,沉默着摇了摇头。孩子有这种小举动是很触动人心的,陆子初松开阿笙的时候,抬手揉了揉顾流沙的头。

牵着阿笙的手往卧室里面走:“睡了一下午?”

“嗯。”

“还想睡吗?”眼里终于有了笑意。

“不了。”

陆子初笑问:“要不要出去走走?”

“好啊。”出去散散步也不错。

顾流沙在一旁有意见了:“陆叔叔,爸爸已经做好了晚饭,姑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

那个“一整天都没吃东西”让陆子初沉了眸,顺了顺阿笙有些乱的长发:“在家里吃,还是在外面吃?”

“外面吧!”兴许走走就有胃口了。

不算太明亮的月光穿过光秃的树干投落在地,仿佛琴键里被切割好的旧音符,随着跳跃,在街道旁凌乱的滚了一地。

陈煜把车停在了粥满堂门口,阿笙默念店名,有轻微的摩擦声从唇齿间缓缓流溢而出。

一顶黑色棒球帽戴到了阿笙的头上,阿笙看着他,眼神疑惑。

“情侣帽。”他说着,也拿出一顶同款棒球帽戴在了头上,率先下车,然后站在车门前,朝阿笙伸出了手洽。

阿笙看着他,他戴着帽子微微笑着。

上帝创造出一个陆子初,让人知道了什么叫做“少女杀手”。

陆子初是一个和“男色”挂边的男人,用“英俊”、“帅气”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他难免落入俗套,他的神情会给人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冷傲的陆家少爷,淡漠的大学教授,深情的男友,冷静的陆氏负责人,悲凉的陆子初…阿笙无法抹掉他的存在,就像鸦片,吸食过欲罢不能钤。

时光流转,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从未动摇过,好像不管发生任何事,他在她面前都可以很平静,很温柔,就那么默默一笑,仿佛冰雪融化,万物逢春。

他就那么站在灯光下,干净的手指上没有任何装饰品,定睛注视着她,似乎被他征服,早已成为了命中注定。

10年了,曾经以为浅薄,殊不知双手交握瞬间,依然能够碰撞出刹那芳华,转瞬遗忘了身后的满目黄沙。

有人说现实中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所以她一度分不清现实和幻觉。

当初是怎么爱上了陆子初?记不清了。也许是某个相处瞬间,某个眼神,某个怦然心动的举手投足…

爱情,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绽放。

这个时间段,店里用餐的人不多,只有两桌顾客,陆子初拉着阿笙的手没有松开过。

一碗粥,配上几样开胃小菜,颜色搭配看在眼里,会让人觉得很有食欲。

陆子初把粥吹凉了,送到阿笙嘴边,她犹豫了一下,把粥吃进了嘴里。

他们之间少言语,大部分沟通全都是来自于眼神和习惯,他喂她吃粥的时候,手法极稳,是个内心很强大的人,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如火山般深沉,好似随时都能冲破防线蓄势爆发。

她当初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想到爱情会走进死胡同,如果能够预知伤口,他问自己,是否还会爱上她。

人生路上,他在走过她身边的时候,脚步踉跄,于是造就了宿命步步紧逼。她给他下了蛊,逃不掉的。

她的唇是苍白的,他倾身吻向她的唇,阿笙没来得及避开,就被他扣住后脑勺深深的吻了下去。

尚未咽下去的粥似乎也被他卷走了。

店里顾客看到,脸红的移开了视线,见她唇上有了颜色,他的眼里终于增添了柔和,指腹温存的摩擦着她的唇,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叫了一声“阿笙”,却久久没有再开口说话。

阿笙环住他的腰身,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她是他眼里心里的小孩,爱情融进生活中,并不会让人觉得很高尚,尘世男女为爱所做的一切努力和坚持,只因为他们心目中认定的爱情让他们无比疯狂。

他是一个性情太过寡淡的人,不需要言语,站在那里就能让敌人感到压抑,亲人感到温暖,就像此刻,粥店拥抱虽然透着简单,但却带着莫名的张力。

“韩太太”新闻曝光5小时后,粥满堂连锁店铺里,陆子初说:“阿笙,我爱你,没有一刻不爱你。”

声音很低,却温柔到了极点。

她笑,浅浅的,目光潮湿。

世界上不会出现第二个陆子初,她过马路的时候,他会不厌其烦的叮嘱她要小心走路;生病的时候,他会拿笔在药瓶上标明药该怎么吃;从学校到出社会,他见证了她的成长,她夜半来月经,他是第一个开车给她买卫生棉的男人;每次外出下车,他都会把手放在她的头顶,避免她下车时撞到头…

没有人明白她对他的感情究竟有多深沉和绝望,在美国的每一天她都是孤独的,所以哪怕韩淑慧和很多人都反对他们在一起,她也想要为自己活一次。她知道自己是自私的,那只是因为在她最绝望的岁月里,她的灵魂里只住了一个他,只有他。

一碗粥吃了小半碗,她说:“我去趟洗手间。”

他放下勺子,含笑问她:“需要我陪你一起过去吗?”

“不用,我自己可以。”她在离开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

她在洗手间里再次吐了,她看着那些呕吐物,忽然觉得很害怕,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回到店里的时候,顾客早已走光了,只剩下陆子初,他就那么坐在椅子上,眼睛红红的,见她走来,起身拉住她的手,笑着说:“回去吧!”

这天晚上没有送阿笙回顾家,而是一起住在了望江苑,她靠在他怀里睡着了,夜里吴奈过来,打开卧室门,看到的第一眼就是阿笙窝在被窝里,陆子初倚坐在了床边。

“不管吃什么都会吐出来吗?”吴奈看着陈煜,压低了声音。

陈煜复杂的点点头,想起粥满堂店里,顾笙在洗手间里呕吐,陆子初站在门口,靠着墙,因为隐忍,眼眸都是红的。

他忽然开始担心起来,那些担心是用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的。

吴奈朝里面又看了一眼,示意陈煜阖上门,待房门关闭,吴奈倚着门,掏出了一支烟,递给陈煜,陈煜摇头没接,吴奈把烟点燃,吸了几口问陈煜:“子初吃饭了吗?”

“除了早餐,午餐和晚餐都没吃。”

吴奈不说话了。

“她这么呕吐是深度抑郁前兆,你把她交给我,我找她好好谈谈。”望江苑客厅里,吴奈看着陆子初的背影,说了这么一句话。

陆子初没吭声,但背影却僵硬了许多。吴奈的那些话,无疑他并非无动于衷。

吴奈上前,拍了拍他的肩:“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开口,我去跟她说。”

“不用,她没病。”陆子初终于开口说话,但那样的话音似乎之前就录好了音,平淡漠然。

吴奈皱了眉,沉声道:“子初,你应该明白,她根本就不可能完全康复。”

陆子初看着吴奈,目光慑人,“这话你不能说,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说。”

“你这不是在爱她,纵容不是爱。”吴奈悲悯的看着老友:“子初,你也病了。”

陆子初沉默,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很平静:“我接受过心理治疗,我知道过往暴露在别人面前会有多痛苦,不要对她那么残忍,你不知道我在西雅图看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没有朋友,没有可以说话的人,无法站在阳光底下,她跟家人对话偶尔会结巴,她独处太久,把所有的话都藏在了心里…吴奈,你试着想一想那种画面,不管是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流泪。”

陆子初眼睛里有酸涩涌上来,仿佛乌云积蓄的水汽。

室内有了令人窒息的沉默,陆子初从未跟吴奈提过西雅图重逢阿笙是怎样一种情形,这还是吴奈第一次听他诉说。

“子初,你不能安排她的人生,她还有爱她的家人…”

“除了我,还有谁尊重过她?家人?如果她被家人尊重,怎么舍得把她关在阁楼里?”陆子初抬眼看他,语气轻微,目光里却全是冷漠:“06年她在律师界崭露头角,办理刑事案过程中,有人往君尚寄来了威胁信,我担心她出事,又不敢让她知道,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每天车接车送,因为我无法接受她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那一年她20岁。27岁的阿笙是什么样子的?西雅图多雨,阁楼里有一股霉气,老旧衣柜上有着一排排牙齿印;她回到t市的第一晚,偷偷把灯打开,不敢躺在床上睡觉,她想靠近我,却害怕拖累我;我站的越高,她就越自卑,所以她不敢有***,就连跟我说话也是小心翼翼的。我怎么不知道她生病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生理,她早已被时间给掏空了,所以…你让我怎么忍心把她交给你,让你继续掏空她?”

吴奈垂了眸,有些话语轰然倒塌,哀怨作响,良久后偏头看着窗外,他救不了陆子初,如同他救不了他自己。

这天晚上,阿笙趴在床头干呕,颜色暗沉的胆汁,里面隐约可见血丝。

陆子初的脸忽然一下子就白了,没有任何颜色,连思维也停滞了。

吴奈把陆子初请了出去,“我帮她检查一下,你先出去。”

陆子初不在状态之内,被吴奈推到了卧室外,额头抵在房门上,呢喃着阿笙的名字,眼眶湿润,不知道是在说给房间里的吴奈听,还是在说给自己听淌。

他说:“我爱她。”

陆家客厅,陆子初和韩淑慧有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争吵。

陆子初站在客厅一角,眼眸如同一方深渊,只是看着韩淑慧,良久才道:“我说了,不是她非我不可,是我没有她不行。你看不出她有多努力想要活下去吗?明明很痛苦,可还是选择了微笑,面对这样一个她,你怎么忍心拿话伤害她?椋”

“她已经嫁给了别人,怎么能继续爱着你?”韩淑慧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大晚上儿子回来,谁能想到竟是兴师问罪。

“为什么不能爱上我?”陆子初的眼神闪过一抹阴郁,“七年了,望江苑里面的摆设从未改变过,你去看看鞋柜,她的鞋都还好好的摆在那里,我不敢回望江苑,却会让佣人隔三差五过来清洗晾晒,防止有霉味。你知道这些年我以阿笙的名义为她的母校捐了多少钱吗?纵使她消失了,我也要让她成为母校的骄傲。因为她是顾笙,我可以善待她在乎的所有人。那个叫陶然的,2010年初秋,陶然父亲开的工厂里出了一起安全事故,你知道我是怎么连夜赶回国帮他收拾烂摊子的吗?纵使她母亲那样对待我,我也舍不得迁怒她,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做的,我都做了。不舍得给她压力,她难过时给她拥抱,我处处把她放在心尖上,她为什么就不能爱上这样一个我?”

那样平淡的逼问让韩淑慧喉咙发紧,话语迸出时,嗓子发痛:“你太高估你的爱了。她早已不是曾经的顾笙,你和她相处一年两年没关系,但时间久了,你会厌倦照顾她。有过疯史的人,哪能那么轻易就恢复正常,会有一定的潜伏期,顾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犯病,认不出你是谁。你要小心翼翼伺候她所有的坏情绪,不管她闯了什么祸,你都要帮她善后,长此以往你只会因为她变得心力交瘁。”

陆子初眼中一时间掠过无数情绪,夹杂着寒冰似的冷漠:“妈,能不能收起你的苛刻,如果顾笙是你女儿,你忍心一再拿话刺伤她吗?她是一个渴望家庭温暖的人,但她的家人却不要她,西雅图满墙的照片中没有她的身影,这才是最让她痛心的。她在最绝望,最脆弱的心境下没有人来安慰她,没有人给她温暖,最该爱她的人,却把她当做了疯子,你知道她有多痛吗?你们有谁试着去懂她?去站在她的立场上去想问题。”

陆子初的话字字击在韩淑慧心头,对她而言,和陆子初对话,就想是在打一场毫无胜算的仗。

那么愤愤不平,那么割舍不下,无非是因为他是她儿子,做父母的,谁不想让子女活的更轻松一些。

她知道她对顾笙苛刻,但那样的苛刻在家人面前,无疑不具备任何力量。

陆昌平起夜,站在客厅一角,拿着水杯眸子沉沉的看着母子两人,抿着唇。他并不知道韩淑慧找顾笙一事,但听了一会儿,多少听出了端倪。

韩淑慧在商界游走那么久,若是言语刻薄一点也不输给任何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好,奈何儿子不领情,心中难免是有怨愤的,语气难免有些不好:“你懂她,所以你默认她的病态,不计较她是否结了婚?不管当初她是怎样迫不得已嫁给了韩愈,现如今她是韩愈妻子是事实,而你陆子初又算什么呢?旧爱?密恋?你这样***别人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你自以为是在爱她,但把她害到如今这步田地的人不是别人,是你…”

“淑惠——”陆昌平终于出面按住了韩淑慧的肩,这话说得太伤人了,无疑也刺伤了陆子初。

陆子初的眼里有东西瞬间破碎,灯光照在他的眼睛里,倒像是被扎满了透明的玻璃渣子,他觉得痛,但那样的痛却被母亲毫无重量的提起,这让他原本已经麻痹的痛觉神经再次变得敏锐起来。

他自嘲的笑笑:“你说得对,是我害了阿笙。我太紧张她,太想保护她,所以存了自私的坏心思,把她关在陆子初的天地里,对她纵容溺爱,生活上把她照顾的无微不至,出了事情尽可能的帮她善后,我太怕失去她,所以才会加倍对她好,希望她的眼里只有一个我,我和她的感情世界里容不下任何人。我以为只要我们爱的深,谁也不能把我们从彼此身边抢走。因为我爱她,所以我可以包容她的一切残缺。但我的爱却把她逼疯了,如果不是因为我,她不会那么痛苦的活着。我看到那样一个她,我不痛心吗?有多少次我想当着她的面,什么也不管,就那么抱着她嚎啕大哭,但我不能…我太怕吓坏她了,她的痛苦不叫痛苦,但在她的眼里,我的痛苦会被她加大好几倍。我早就知道我是一个卑鄙的人,比韩愈还要恶劣上千倍,但是妈…”

tang

陆子初嘴角扬起一抹笑,却让人从心底泛起了一股凉意。

他说:“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态度但凡恶劣一些,都不至于让她变成今天这副模样。回国之后,她那么戒慎恐惧,努力尝试着跟我重新开始,你以为是因为她自己吗?她心里对爱情哪里还有什么期待?她放不下的只是我而已。她没有道德廉耻吗?她不知道在有丈夫的情况下不能与我太过亲近吗?她什么都知道。我出车祸,她绝望迷茫,她就那么无计可施的看着我,她说只要我好好活下去,她不会再缠着我…她要有多无助,才能说出这番话?和我在一起,她没享受过心安理得,她如果自私,明知我中了魔,她就应该死死的抓住我不松手,你说什么,她都可以一笑置之,不会因为顾虑我的感受,被我的亲人伤害。”

韩淑慧移开眸子,觉得一双眼睛酸涩的很,是因为陆子初的话,还是因为其他原因,连她自己也分不清楚。

陆子初收敛了冷漠,语气舒缓平和:“你们是我父母,是公众眼中的慈善家,你们关爱弱势儿童,关爱残疾人,面对被病痛折磨的患者,你们会流泪,会觉得心痛,媒体说你们心存仁慈,可这样的仁慈,为什么就不能偶尔施舍给阿笙?她是我喜欢的人,你们爱我的同时,是不是能做到少许的爱屋及乌?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真的无路可走了,原以为我可以和她就这么手牵着手一直走下去,但她病了,你看似为我着想的话语全都变成了她的伤。”

韩淑慧眼眶生疼,她不承认冒出来的水汽是眼泪,耳边响起陆子初的声音:“09年,爸爸甲亢半身麻痹送医急救,你吓得接连三天没敢合眼,不仅仅是因为夫妻情深,是因为你深深的眷恋着躺在病床上的男人。阿笙回国后,她的舍友和朋友们通过各种途径想要和她见面,我想让她走出去,但又害怕别人会伤害她;想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却又担心她会恐惧不安;她不见了,我会发疯一样去找她;她差点出车祸,命悬一线,我只能发出一道声音,那就是她的名字。我不是没有理智的去爱她,是太明白,七年对我来说已经是最煎熬的时间段,我没勇气再经历一次七年。将心比心,我有多矛盾,你们真的感觉不出来吗?如果你们懂,怎么能劝我离开她,言语施压阿笙,让她放开我的手?”

陆子初面容原是清俊异常,但他今天晚上却气色很差,话语就算说的再如何平静,也带着几分咄咄指责。

韩淑慧没表情的笑了,眸子水雾弥漫:“人这一辈子会爱上很多人,你又怎么能保证她是你的最爱呢?”

“你错了,她不是我的最爱,而是只爱。”

“一意孤行,总有一天你会毁了整个陆氏。”这话是陆昌平说的,对他的孤注一掷和不管不顾,多少有些失望。

陆子初扯了扯唇:“那好,从今天起,我不再是陆氏负责人,顾笙的人生,我自己负责,不给陆氏添黑。”

闻言,陆昌平和韩淑慧呼吸一紧,客厅悄无声息,静的骇人。

人活一世,注定被现实所苦。

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善茬,就算是最脆软的人也会拥有强大的破坏力,当今社会没有所谓的弱者。

坐车回望江苑,陆子初开始明白,现实总会与愿望背道而驰,预期中的美好暴露在阳光下,偶尔会像泡沫一样不真实,缤纷但易碎。

陈煜一路沉默,他在陆家诡异的氛围中预感到了什么,很难有人能够完全拥有陆子初的内心世界,或是在他的灵魂里自成一局。

多少年了,他身边来来去去那么多女人,每个人为了得到他的目光,都会把自己放的很低很低,却注定得不到他的心。

他把他的心给了另外一个人。那么多条路他不走,偏偏选了一条最难走的路,因为唯有这条路才能让他看到希望钤。

车里,陈煜忽然开口问道:“陆先生,您觉得陆氏目前大盘走势还算正常吗?”

陆子初眸色一闪,大概没想到陈煜会忽然说起这个,但还是应了一声:“正常。”

陈煜紧接着又问道:“如果意外出现行情结束的迹象,陆氏该怎么做?”

“控仓避险,不过行情结束的概率很低。”后座没有开灯,陆子初整个人隐身在朦胧的光影里,如梦似幻。

沉默了片刻,陈煜看着后车镜:“周三鑫耀大盘冲高回落,从高点到收盘,回落点较多,您怎么看?”

“典型诱多下杀,杀伤力大才能振出浮动筹码,鑫耀这次洗盘手法凶狠,主力已经浮出水面了,大盘短线突破那么多均线,出现一次大力度洗盘很正常。”说到这里,陆子初语速缓慢下来:“下周走势,陆氏最好根据每日收盘做好应变准备。”

陈煜抿唇,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陆先生,您是一个操盘高手,在商界游走那么多年,早已和陆氏经营理念融为一体,说离开陆氏是气话,您心里很清楚,对于陆氏,您根本就放不下。”

陆子初望着窗外,陈煜跟随他多年,拐着弯劝他留在陆氏,他是知道的。

月色打在陆子初冷峻的脸庞上,柔和了之前的冷硬,他说:“07年,我应该跟她一起去美国,于是一别多年,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错过了温柔对待她的机会,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从前是天涯,现在是咫尺,我不想再错过。”

他的声音百转千折,出口后在车内久久萦绕不散。

陈煜握着方向盘,手指微不可见的紧了紧,他终于意识到,陆子初是认真的。

回到望江苑,阿笙之前吃的药里有安眠成份,睡的很熟,陆子初俯身贴上她的唇,把她搂在怀里,声息很轻:“阿笙,我带你私奔,好不好?”

寒冷的夜,他把大衣盖在阿笙身上,抱着熟睡的她下楼,吴奈站在客厅里,突然从身后抓住了陆子初的手。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经历过太多喜怒哀乐,眼神对视多是无谓坦然,但从不曾像如今这般暮霭深沉。

陆子初站着没动,只静静的看着吴奈:“我欠她一场旅行,在她还好好的时候,我想多带她出去走走,只有我们两个人。”

吴奈心里揪着疼,手慢慢的松开,然后无力的垂落在身旁。

陆子初走了几步,脚步微顿,没有回头看吴奈,但却轻声道:“代我谢谢唐汐,绯闻的事她肯主动出面帮我,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她怕是不会接我电话,况且…”吴奈自嘲的笑了笑:“她现在爱的那个人是她丈夫。”

“六月份,你晚上急性胃穿孔被佣人送到医院,唐汐坐在病床前守了你大半夜…”

吴奈站在原地良久没有再动,眼里窜起了薄薄的雾气,原来那夜不是幻觉,她是真的来了。

t市到了夜晚,变成了一座不夜城。

这天晚上,似乎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夜不能眠。

程家。

唐汐在半梦半醒间,察觉熟悉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她的腰身,她伸手按住,语气中有着疲惫:“程岩,改天吧!我今天累了。”

那双手停了下来,程岩看着唐汐的背影,沉默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娶你,一开始是为了唐家家业。”

“嗯。”当初嫁他,各取所需,纵使是夫妻,有些话也无需说的这么明白。

程岩凝声道:“后来是真的把你当妻子,想好好待你。”

“…嗯。”唐汐仍然背对着他,轻轻说了一句:“睡吧!你明天还要上班呢!”

程岩心一紧,不再说话,沉沉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夜,吴奈的车停在程家别墅外直到天亮,车里的人因为吸烟太急,呛的眼泪直流。

陆家。

陆昌平和韩淑慧坐在床上,均是无语。

良久后,韩淑慧说:“他明天一定会回公司的,陆氏几万人指望他活下去,他不会那么不负责任的。”

陆昌平拍了拍她的手背,摇头道:“你还是不太了解你儿子,他这次是认真的。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吗?那孩子现在病了,有什么事,什么话不要当面找她谈…”

陆昌平倒也没有斥责韩淑慧,但韩淑慧多少有些委屈:“你也认为我对顾笙太苛刻了?”

陆昌平叹了一口气,搂着她的肩道:“换成任何一对父母,都难以接受自己的儿子和一个精神不太好的人在一起,更何况那个孩子还和韩愈结了婚。你的焦躁不安,我都懂。子初的孤注一掷,我也懂。我找子初谈话,他的话语让我感到难过,这几日我一直都在想,如果顾笙不够好,当初我也不会纵容她和子初来往。你也不会放手让他们在一起。我们一直都在说顾笙变了,子初变了,这个时代变了,其实他们都没变,一直在改变的是我们。我们越老就越害怕,害怕晚年陆家蒙羞,害怕世俗流言。”陆昌平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阿慧,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接受一个事实,想让子初放弃顾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我们强行拆散他们,陪葬的将是子初一辈子的快乐,还有可能会失去这个儿子。我们这么做,真的值得吗?”

床头灯光线柔和,韩淑慧的声音幽幽传来:“等有一天他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会明白当父母的究竟有多难。”

这天晚上,欧阳浨前去公司,在韩愈办公室内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的传真:离婚起诉书副本。

站在落地窗前,俯览t市夜景,给韩愈打电话,关机。

不知为何,有一种酸涩感从胸口掠起。

在顾笙混沌的岁月里,她确实和韩愈悲喜与共过,可悲的是,那些难以割舍的过往是韩愈自己一个人的,因为他清醒的牵着她的手走过了五年,他知道那些岁月都是怎么从指缝间溜走的。

在这段婚姻里,韩愈能够记起婚后的每一天,所以执拗不肯放手;顾笙记不起,所以可以无情。

半个月期限,韩愈要亲自去趟美国,有些事情是瞒不了的。

韩家。

“录像带是谁寄过来的?”韩愈站在花园里,寒风呼啸,眉眼冷厉。

任洋先前给他打电话,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他猜测是跟录像带有关,所以才会站在花园里等候任洋,见他拿着资料逆风走过来,心知没有猜错。

“顾清欢的助理,展鹏。”任洋说着,把展鹏的资料递给了韩愈,拧眉问他:“需要安排个时间,约他出来和您见一面吗?”

“明天推开所有行程,时间地点你定,到时候发到我手机上。”韩愈攥紧文件,进了屋,背影透着说不住的锐意。

顾城倚在床头给顾流沙讲睡前故事时,收到了一条短信,是陆子初发来的。

“我带阿笙外出走走,你和简最近住在心宿路怕是不方便,陈煜稍后会去找你们,安排地方入住。”

顾城给陆子初打电话,却是再也打不通了。

高架桥上,窗外是万家灯火,陆子初发完短信,关了机,抱紧了躺在他怀里熟睡的人,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从这一刻起,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不去想天长地久,不去想白头偕老,就这么平平淡淡的度过每一天,现在就是他们最美好的时光。

发现自己在火车上,这让阿笙很惊讶。晚上九点左右,她在望江苑入睡;凌晨两点,却在不知不觉间告别了t市,在软卧下铺睁开了眼睛。

车厢内一片昏暗,沿途灯光照射进来,阿笙一度以为犹在梦中。

直到轰隆隆的声音传进耳中,阿笙才开始消化这个事实,她的确是在火车上淌。

车厢里有人压抑咳嗽着,阿笙动了动身体,腰间手臂紧了紧,阿笙望去,这才看到陆子初靠在床头睡着了,鼻息很轻,却因为姿势不对或是睡眠环境不好,睡的并不安稳。

心里竟是松了一口气,陌生的环境,不知航程目的地,所幸身边还有一个他。有他在,她是心安的。

看着近在咫尺的他,阿笙抬手欲摸他的头发,却又担心会吵醒他,只能躺在他的怀里不敢乱动。

窗外灯光昏黄,也不知道途径哪座城市,隐约可见迷离的雨丝,缠绵的像是那些随时都可以消散的红尘往事。

同样的天,摆在不同的城市里,气候却变幻无常。

隆冬,夜晚寒凉,阿笙移开陆子初的手臂,他是真的困了,平时那么敏感的一个人,在这个时候却难得松懈下来,警觉度较之往日大打折扣椋。

阿笙坐在床沿,把被子盖在他的身上,她是一个对黑夜异常敏感的人,有人在看她,她是知道的。

视线来自对面下铺,那是一个老太太,花白的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见阿笙抬眸看她,温和的笑了笑。

阿笙不期然想起了奶奶,想起了韩老太太。

人到迟暮之年,很多时候都会变得很沉默,痴痴的看着身边的人和事,对于当下度过的时光,痴迷流连。

咳嗽声就是老太太发出来的,年迈,苍老,是个善良的人,因为担心会吵醒其他乘客,咳嗽的时候会提起被子掩住口鼻,压抑的咳嗽着,咳得阿笙呼吸缓缓。

老太太大概嗓子发痒,忍久了,难免眼眶红红的,满是皱纹的手指探向了一旁的桌案,上面摆着一只茶杯,不过已经空了。

阿笙起身的时候没有站稳,长时空腹,多少有些没力气,她扶着桌案,稳了稳神,这才拿起杯子,对要坐起身接水喝的老太太轻声说道:“奶奶,我帮您。”

这种季节不似夏天,狭长的走道上空无一人,鼾声和呼吸声交错,嘈杂,但很有生活气息,再过不久就是春运了,到了那时候,只怕要真的车载满员了。

接了水,回到车厢,阿笙先把水杯放在了桌上,弯腰扶老太太坐起身,拿了枕头垫在她身后,坐在她的床沿,轻轻吹着热水。

老太太看着身旁的陌路女孩,在她眼里无疑阿笙是个好孩子,美好温暖。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因为刚起床凌乱的披散在胸前和肩上,颜色太黑,所以缱绻中似乎又带着大海一般的潮湿,就是肤色太白了。

老太太看了,对这个体贴懂事的晚辈是心存怜爱的。

“奶奶。”仍是温淡的语调,没有过多的话语,阿笙把水杯送到老太太嘴边。

老太太不好意思,道了声谢,又说自己来,那水喝在嘴里,滋润着老太太发痒的嗓子,有一种沁人心扉的暖,半杯水喝完,水份似乎全都蒸发到了眼睛里。

阿笙扶老太太躺下,转身时对上了一双漆黑深幽的眸,笑着走近,在外人看来也不知道何时修来的默契:陆子初伸手的刹那间,阿笙并没有看,但却伸手精准的握住了他。

微弱的光线投射在阿笙的睫毛上,落下柔和的阴影,陆子初坐起身的时候,把被子盖在她的身上,连人带被搂着她:“做好事,是不是应该给你奖励?”

她坐在床沿,笑容仍是浅浅的,很多事只是出于本能,看到老人心里总归是温暖的,沧桑藏匿在皱纹里,因为生活给予了厚重,所以眼神才会那么慈悲平和。

他亲吻她的脸,笑叹:“你要收买陆子初的心,真的很容易。”

属于情人间的私密情绪,被老太太尽收眼底,会心的笑了。闭眼入睡的时候,她在想:真是一对漂亮的孩子。

阿笙没有问陆子初,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她接连两天情绪不太好,吃东西又吐,很明显他是在担心她。

雨丝打在窗户上,像是错综复杂的蜘蛛网,阿笙靠在他怀里,静静的看着窗外,那里是一片冬日萧索之景。

陆子初问她:“是不是想起了顾老太太?”

阿笙唇角有了笑意,早说过,他是最了解她的人。

“其实我和爷爷奶奶很难正儿八经的说上一回话。上学的时候,每次回到家,除了写作业,只能在饭桌上浅聊几句。星期天想深谈,但没说两句,就会被奶奶挥手赶走,让我不要偷懒,赶紧回房间写作业。”听了几秒,阿笙继续道:“我一直以为我和我奶奶还可以拥有很多回忆,比如04年夏天回到老家,我可以陪她坐在沙发上看看年代历史剧,听她发牢***,就算不说话,陪她煮茶躺在藤椅上发发呆也是挺好的。”

谁又能想到

tang,偏偏就是04年夏天,奶奶去了。

下巴支在她的肩上,陆子初眸子里沾染了微光:“那天你哭的很伤心。”

阿笙微愣,转眸看他:“你怎么知道?”

他心情很好,上扬了嘴角:“你第一次看到我是在阶梯教室,我第一次看到你,听到‘顾笙’这个名字却是在法学系宿舍楼附近的电话亭。”

“…”记忆中,陆子初似乎跟她提过这件事,说到电话亭,过往回忆似乎一下子全都回来了。

那天她似乎哭的很狼狈。

“怎么?”他忍不住笑了,笑容撩人。

“我一定哭的很丑。”

“不会。”陆子初收紧了手臂:“我觉得这孩子蹲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很让人心疼。”

阿笙没了声音…

火车行驶着,凌晨卧铺,他们拥着被子轻声说着话,这样的体验是之前从未有过的,靠在他的怀里,似乎找到了最坚实的依靠。

在望江苑入睡前,吴奈告诉她,陆子初回陆家了。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火车上,她不问,是因为她知道,陆子初怕是因为她和家人闹僵了。

其实家人都一样,盼着子女将来能够少走一些弯路,过得比谁都好,对子女付出不求回报,但同时也会很护短。这是很多家长的通病。

其实韩淑慧并没有错,如果她是韩淑慧,她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在一起,大概全世界99%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会站出来反对,至于另外1%,尚待考究。

这世上能伤她的人乏陈可数:她的过去,一个陆子初。

韩淑慧的话针针见血,字字往她心窝上面戳,若说不介意,那是假的。但她不恨韩淑慧,更不曾有丝毫的怨愤。

韩淑慧说的对,没有男人会那么大度,不介意她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那么多年。

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这辈子认准一个人,那么不管生死,她都是他的。所以纵使在知道自己结婚后,她也一直在自我欺骗她是属于陆子初的。

五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控制不住自己去呕吐,她觉得自己脏了,从里到外都是残缺的。那是一种伴随经年的自厌和无望。

倒不是担心陆子初有一天会厌弃她,他是天上的飞鸟,她是深潜海底的鱼,太怕有一天他会因为她举步维艰。

阿笙问:“就这么走了,许晓找我怎么办?”

“我会跟她联系。”

她太后知后觉,声音有些不稳:“你这是…要跟我私奔吗?”

陆子初看着她,眸子里是遮不住的笑意,“所以,别拒绝我。”

“…”阿笙就算想拒绝,也不可能让火车半路停下来。

席慕蓉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久,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再见,要心存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和陆子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不曾忘却过,仿佛开在枝桠上的丝绸花,经年不谢。

***

ps:还有四千。

来束河,太突然。

面的师傅说:“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束河和丽江12月和1月最冷,白天还好,就是早晚温差比较大。”

陆子初说:“季节不重要。”

面的师傅和善微笑:“出来游玩,季节不重要,什么才重要?”

其实这样的话问了也等于没问,还不够一目了然吗?说实话他开车这么多年,见过不少游客,可这么漂亮的游客却不多见,男人长得帅,身旁的女孩子气质也很好,就是不太爱说话,偶尔男人同她说话,她的回答会让人觉得很妥帖,也很有分寸。

一看都是出身好家庭的人椋。

陆子初仅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面的师傅的话,抵达束河的时候正是午后,这个季节虽是淡季,但想看到游客并不难,有导游拿着小旗子,身后跟着一群游客,阿笙看着,仿佛正在经历依依曾经走过的路,心里很温暖。

两人来束河,倒像是随遇而安,走哪停哪,没有目的地,当然对吃住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面的师傅问:“去酒店吗?”

“不,去客栈。”

客栈是陆子初拿着当地客栈图临时选的,征询阿笙的意见,阿笙觉得客栈设计的很有艺术感。

去的时候,陆子初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再换地方。”

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客栈男主人是知名大学美术系毕业,装修设计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客栈门口悬挂的灯,用素布蒙在外面,上面画着手绘图案,现在是白天,还没打开,若是晚上点燃,一定会散发出淡雅的美。

院子里溪流,鹅卵石,花草,假山应有尽有,伞下摆放着原木家具,造型很独特,刷上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漆,看起来很古朴。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走进客栈庭院的时候,台阶上站着一只猫,弓着身子,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

阿笙觉得好笑,扯着陆子初的衣摆不肯上前,不忍心扰了家猫领地,让它感受到威胁,倒是他们不对了。

“它叫肉团,别看它很凶,其实很和善,明天再看见你们,绝对会围着你们直打转。”老板娘说着,叫了声“肉团”,肉团立马收敛了适才的凶神恶煞,乖顺的跑到老板娘脚旁,亲热着呢。

老板娘对阿笙笑道:“你看,特别缠人,甩都甩不掉。”

阿笙低头看那只家猫,嗯…似是极具灵性,背着老板娘在瞪她,不过肉团似乎只是在针对她,对陆子初倒是喜欢的很。

陆子初和客栈男老板谈话的时候,肉团一直围着他打转,仰着猫脸,“喵喵”的叫着,那模样倒像是在叫春。

敲定好房间,陆子初走过来,摸了摸阿笙的头,“走了。”

束河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阳光穿过镂空的木窗户洒落入室,古朴的家具,倒像是居家卧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很有当地特色。

忽然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舍酒店住客栈了,因为居家,因为客栈里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因为接地气,所以增添了人情味。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

tang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

阿笙被点名,看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笑:“改天你问她。”

她的吸引力被天花板吸引。

床的上面,也就是房顶竟然镶了一块大玻璃,越发佩服起老板的巧妙心思,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如果束河今天晚上有星星的话。

“喜欢?”看到客栈内部设计图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里的,有些喜好不管历经多少年,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嗯。”

陆子初看着天花板,已经开始想怎么设计卧室天花板了,紧了紧阿笙的手,他说:“以后我们可以盖一座这样的房子。”

“一定很漂亮。”靠在他肩上,阿笙闭上了眼睛,似乎房子已经盖好了。

陆子初见她闭上眼睛,不愿她再继续睡着,叮嘱道:“不能再睡了,我们去找吃的。”

这一路上,好几顿没进食,她自己也是知道饿的,所以他把食物送到她面前,她吃的时候很安静,并不急,吃几口如果没胃口的话,会停下来喝水歇一歇,过一会儿继续吃。

期间吐过一次,不算太严重,先前咳嗽不已的老太太跟他们顺了好几站路,看到阿笙脸色不太好,皱了眉,关切道:“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你们这些孩子,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成一回事,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阿笙听了,心里难免很感动,老太太下车的时候,阿笙亲自把她搀扶到了火车外,离得很远,还能看到老太太在向她挥手再见。

不是亲人,在那一刻却胜似亲人。

陆子初当时还笑着问她:“我老了,你会不会这么对我?”

“等你老了,我每天搀着你走路,扶不动的话,你就坐轮椅,我推着你也是一样的。”

这次,感动的那个人变成了陆子初。

下楼,老板娘正坐在圆桌前做布艺手工,她有一双巧手,陶罐做成的花瓶,里面插着黄黄的菊花。

阿笙觉得这夫妻俩倒是天作之合。

客栈老板在做木工,他说打算再做几把椅子,到了旅游旺季,客人比较多,有时客人朋友前来串门总不能没地方坐,多准备几把椅子,总归是有备无患。

陆子初站着观察了好一会儿,似是有了兴致,对客栈老板说道:“我回来帮你。”

“你会?”老板爽朗的笑了。

“可以学。”这人发号

施令霸道惯了,说完后才意识到语气有问题,于是改变了语气:“可以学吗?”

倒是很谦虚。

“当然可以。”客栈老板说着,友好的抱了抱陆子初。

阿笙收回视线,看着跳上桌子终于消停下来,眯眼打盹的肉团,问老板娘:“肉团是公的,还是母的?”

“母的。”

阿笙笑了,她没猜错,早就说过母猫思春,叫声跟公猫完全不一样。

面前水流潺潺,背后是暖暖的下午阳光,客栈老板娘说:“天气好的话,你可以坐在这里看书,或是我们一起说说话。”

阿笙很久没有和人谈天说地,话语太过简洁的话,怕对方会增生不便,但老板娘很热情,发出了邀请,于是阿笙应了下来。

走出客栈,阿笙问陆子初:“好端端的,怎么忽然想做木工了?”

“我父亲身体不太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把藤椅送给他。”当然,他还需要寻求老板帮助。

阿笙心思触动,一句话顺口而出:“…我帮你。”

“好,站在旁边别给我添乱。”陆子初笑,手指扯了扯她的脸颊,是真的把她当孩子了。

告别t市,远离熟识的人,过往种种似乎离阿笙越来越远,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陆子初在一起,反倒开始遗忘曾经在她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

这么看来她确实冷漠,没有询问哥哥和流沙是否知道她离开了t市,纵使来到依依曾经逗留过的束河,也很少再想起依依。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她总觉得她和陆子初之间的回忆太少,里面掺杂了太多人,所以就连过往也变得格外厚重洽。

来到束河古镇第一日,这天下午,他们来到了四方街,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有着浅浅的安定。

面的师傅说得对,束河白天还是很温暖的,阿笙穿着中长驼色大衣并不觉得冷,纵使如此还是被陆子初三令五申戴上了帽子和围巾。

一群孩子百无禁忌,嘻嘻闹闹的玩着孩童游戏,有人做新郎,有人做新娘,玩的不亦可乎。

阿笙问身旁的男人:“你小时候玩过家家酒吗?”

“没有。”顿了顿,陆子初说:“我少年老成。”

“…钤”

阿笙留给陆子初一道背影,他跟在身后默默的笑,步伐倒是不急不躁。

少年老成,这成语用错了吗?

原汁原味的古城,可能天气太好,所以就连特色小吃摊也变得越发生动起来。

阿笙离得很远就闻到一股土豆味,走近,摊主正在煎土豆块,香气四溢。

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会尽量避免阿笙接触油炸类食品,在国内油炸食品的卫生问题首当其冲,吃多了毕竟不好,但凡事总有例外。

难得面对食物,她有想吃的***。

没有买太多,一人份,站在摊位前,她夹起一块土豆送到他嘴边,他吃了,面前是异客他人,第一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身边再有一个她,经历难忘。

是在一家土菜馆用的餐。

束河客栈或是特色饭店里随处可见粗朴的陶罐,素净的插花,越是不加修饰,越是有着震动心扉的美。

她喜欢简单的东西,简单的人和事,在爱情上没有所谓的至死方休,只有平平淡淡。

一座陌生的城,异乡异客,两个人,牵着手似乎可以一直走到天长地久。

陆子初倒是点了很多菜,只可惜阿笙吃的少,倒是不停给他夹菜,直到菜堆的很高,这才放下筷子,单手支着脸颊,像个孩子一样看着他吃。

欢喜显而易见,他看了却是百感交集。

陆子初把青菜送到她嘴边,她吃的少,他看了只会愈发不安。

她吃了,却在他再次夹菜给她时,手搭在他的手腕上,把菜送到了他面前:“你吃。”

陆子初不再勉强,或许人真的应该知足,她虽吃的不多,好在没有吐出来。

这里的人似乎闲着没事做,就会找地方悠闲的晒太阳,一张张不同年龄段的脸庞在阳光下很生动。

在大街上看到一位老太太,穿着民族特色服饰,青黑面料,庄重素雅,阿笙问陆子初:“这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

“纳西族。”外面还是很热的,见阿笙额头上出了一层汗,陆子初动手帮她把围巾取了下来,摘下棒球帽的时候,掏出纸巾帮她擦着汗。

身旁有一男一女走过,笑着看了他们一眼,走过的时候,男孩身体碰了碰女孩的身体,女孩也效法模仿,倒像是在***了。

阿笙收回目光,对陆子初说:“我想跟老太太拍张照。”

“去吧!”

陆子初找地方把纸巾扔了,返身回来就看到阿笙和纳西族老太太浅浅交谈着,笑了笑,低头摆弄着数码相机,调好焦,一连照了好几张照片。

照好相,阿笙道谢离开,谁知老太太却喊住了她:“小姑娘,你找我跟你一起拍照,要给钱的。”

“呃…”阿笙抬眸看向不远处的陆子初,他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拿着相机,微笑的时候,嘴角略微向上翘起,线条性感,如果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阿笙也不会感到讶异。

纳西族老太太也说了:“你男朋友吗?小伙子长得挺好看。”

阿笙觉得老太太思维跨度还是很大的,前一秒还在问她要钱,后一秒却被陆子初转移了注意力,直夸小伙子长得帅,难怪刚才跟她合影的时候,老太太笑的合不拢嘴。

她以为,老太太是喜欢和晚辈一起合影的,又怎知合影还要收费。

“多少钱?”阿笙问老太太,早已没有了当初拍照的兴致。

老太太伸手比划了数字“1”,阿笙半天没动,100块?阿笙觉得这老太太可真狠。

阿笙原本应该讨价还价的,100块钱跟讹人有什么区别?但语言交流让她变得很困扰,阿笙是没有钱的,跑到陆子初面前,尴尬道:“拍照还要收钱。”

这样的话摆明了是在问陆子初要钱。

陆子初忍着笑,倒是很配合,掏出钱包让阿笙自己取钱。老太太收取镜头肖像权也没错。

谁知,阿笙把100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竟吃惊的看着她,摆手不接:“太多了。”

听那语气,似乎是在嫌弃阿笙太实在。

最实在不是阿笙,而是老太太,那个“1”指的不是100块,也不是10块,而是1块钱。

阿笙把1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细心收好钱:“留作纪念。”

阿笙的郁闷,陆子初看出来了:“不开心?”

她挽着他的手臂,把头搁在他的肩上,没精神道:“刚才老太太是在逗我吗?”

陆子初顺了顺她有些乱的头发:“被老人捉弄,也是一种福气。”

阿笙一直觉得陆子初在生活上就像是一个智者,说出来的话,看似平淡,却往往能把一个人从坏情绪里解救出来。

回客栈的路上,陆子初偶尔会问阿笙累不累,她知道他是担心她的腿,走的路确实有些长,但不累却是真的。

阳光透过枝干漏下斑驳光影,沿着青石板道路一直走下去,会看到水边有很多酒吧,白天几乎没什么客人,到了晚上才会热闹起来。

阿笙想起了“彼岸”,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石涛。石涛、吴奈和陆子初三个人,最潇洒的那个人当属石涛。

吴奈在医院里每天分身乏术,有时候忙起来可以接连好几日不回家。至于陆氏,陆氏统领旗下众多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各行行业,譬如地产、货运、商场、酒店、网络、电讯等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陆子初每天有多忙碌可想而知,比起在旅途走走停停的石涛,陆子初能有这样的休闲机会并不多。

这里的水很清,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水波,一群群黑鱼在游人注视下游来游去,阿笙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黑鱼,对陆子初说:“这样一条鱼,我们怕是要吃上好几天。”

旁边有女孩在笑,话是对阿笙说的,但却一直在看着陆子初:“这些鱼在当地人眼中很神圣,没人吃它们,要不然也不可能长这么大。”

阿笙脸有些发烫。

“不知道自己吃鱼会过敏吗?”出来好半天,她的脸色微微泛白,陆子初拉着她离开。

“可以养鱼吗?”不能吃,看看也挺好的。

“可以。”

身后,刚才搭讪的女孩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发呆,男朋友手背拍了拍她的肩:“唉唉,回神了。”

女孩收起花痴表情,看着河里的鱼,怅然若失道:“其实我吃鱼也过敏。”

男孩“切”了一声,转身走了:“拉倒吧你。”

临近黄昏,束河很安静,小狗很友好,看到行人走过来会殷勤的摇着尾巴。

她终究还是累了,趴在他的背上昏昏欲睡。

陆子初不愿她就那么睡过去,担心着凉,背着她回去的时候,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不知怎么的,提起了唐汐,阿笙随口问道:“如果我和唐汐一起掉进了水里,你会救谁?”

“救你。”竟是不假思索。

阿笙嘴角有了笑意:“为什么?”

“唐汐会游泳,至于你…”陆子初微笑,低语道:“旱鸭子,不能不救。”

想了想,阿笙继续问道:“如果唐汐也不会游泳呢?”

“救唐汐。”

“为什么?”可别说他会跟她一起殉情之类的话,太俗。

“你在我身边,我又怎么可能让你落水呢?”

低沉的嗓音是温柔的,但阿笙并不买账,跟陆子初对话,她根本就占不到便宜,看着柔和的阳光,轻声呢喃道:“友谊和爱情之间的区别在于:友谊意味着两个人和世界,然而爱情意味着两个人就是世界。在友谊中一加一等于二;但在爱情中一加一还是一。”

软软的身体趴在他的背上,陆子初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谁说的?”

“泰戈尔。”

这一日,t市茶楼。

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雨笼罩着这座城,雾气笼罩,窗外车辆藏匿在水雾中,在韩愈眼中渐渐化成了虚无,一颗心空落落的,那里面长满了荒芜的野草,拔不掉,割不得。

给阿笙打电话,关机。

给顾城打电话,他说阿笙不在这座城,跟她同时不在这座城的那个人还有陆子初。

顾城在电话那端对他说:“韩愈,她已然如此,你和她早已回不去了。”

那五年是他偷来的吗椋?

看似无法重回的岁月里,他在午夜梦回时努力回忆,试图把它们刻画在脑海中,却发现曾经鲜活的他们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对彼此凉薄的人。

所有的所有似乎早已飘逝在了风声里,谁是谁的才下眉头,谁是谁的却上心头。

有些人,就像是身上的纹身,纵使有一天洗掉了,依然会有疤痕留在心里,只有爱了,心才会疼,爱情如此,亲情亦如此。

——阿笙,你可知,我已很久没有去墓园看过爸爸,偶尔经过,也是远远绕开;一直觉得他对不起母亲,殊不知在那场早已不见踪影的婚姻战争中,每个人都是伤痕累累。

门口传来了叩门声,韩愈站着没动,也没有应声的***,只是那么望着窗外,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究竟在看什么。

有人入室,无声无息,他知道展鹏来了。

不是第一次见顾清欢助理,却没想过再见展鹏会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惊爆的事实,难以启齿的话语,死去的人,时隔多年后被重新挖出来,虽然不见血,但却传来钝钝的痛。

昔日总裁助理,如今小公司职员,展鹏留有一身本领,却不愿再登高商界,他坐在椅子上,面前茶水袅袅,一张脸被雾气蒸发的模糊不清。

他说:“成就再大又有什么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顾清欢一生勤勤勉勉,死后不得善终,她为鑫耀打下了半壁江山,可她死后又得到了什么?”

平静的话语,掺杂着生活带来的沧桑和冷漠,也许还有讥嘲,讽刺那么明显,无疑是针对韩愈的。

韩愈对他的态度,完全出乎展鹏的意料之外,原以为韩愈会发怒,但他很平静,至少外表看起来很漠然,就那么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望着窗外的雨雾,似乎神智全都飞走了。

展鹏知道,对面这个男人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在他的心里定是积压了一团熊熊烈火,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燃起。若是以前,展鹏或许会怕,因为他是鑫耀皇太子,因为他是鑫耀员工的幕后老板,但现在展鹏不怕了。

顾清欢死后,他开始明白,怕是吃人的魔鬼,他如果想要度完余生,就必须克服恐惧。那个所谓的恐惧,包括一个韩愈。

如今,怒的竟是展鹏,静默的那个人竟是韩愈。

韩愈开口问他:“你喜欢顾清欢?”若不是为了爱,展鹏怎敢一再挑衅他?

展鹏冷笑道:“是,我喜欢顾清欢,无关爱情,我敬重她。我做了她八年助理,她这一生都在为鑫耀打拼,可一起车祸烧焦了她的尸体,我为她不值。”

面对展鹏的恼怒,韩愈的眼神宛如深海孤舟,随风飘荡,但也随时都能沉没海底:“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听你和她究竟有多主仆情深,说说录像带吧!你是怎么得到的?”

“07年,鑫耀被庆誊掏空,顾清欢那时候纵使债台高筑也不曾亏待过我们,后来庆誊被相关部门查账,庆誊老总随时都要面临牢狱之灾,一怒之下起了报复之心,在顾清欢座驾上动了手脚。那天有一位叫徐启光的男人来办公室找顾清欢,他们在办公室谈了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他们外出的时候,车翻在地,徐启光想从车门处爬出去的时候,不知被什么卡住了,没过几秒汽车漏油引爆。后来我在顾清欢办公桌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盘录影母带,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顾清欢临死的时候会紧紧抓住徐启光的腿,至死不松手…”展鹏眼睛红了,死死咬着唇,这才凝声道:“画面中的男人就是徐启光。”

韩愈整个人冷到了极点。徐启光这个名字,任洋查到了,但顾清欢死状他并未亲眼目睹,闻听展鹏描述,只觉得从小到脚都是凉的。

展鹏垂眸,眼里有泪水蒸发:“韩愈,你怎么能那么狠?她到死还在维护你母亲,维护韩家名声,但你是怎么对待她的?”

韩愈眼底拢上了一层阴霾,冷冷盯着展鹏:“你想要多少钱,我的意思是封口费你要多少?”

“我不要钱,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来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人都死了,还要钱干什么啊?”展鹏声音很轻,仿佛融在了茶雾里,飘渺,没有丝毫重量。

韩愈静静开口:“为她不平?”

展鹏疾声道:“对,我为她不平,有些真相你应该知道,给你寄去录像带,是想告诉你,你当初错的究竟有多离谱,你欠她一声对不起和谢谢。”

昔日韩愈,无非是冷酷无情,但何曾狠戾到如

tang此田地,可叹世事无常。

韩愈是不可能跟顾清欢说对不起和谢谢的,他有自己的立场,而且十分坚定。他抬眸看着展鹏,眸子凌厉,虽然只是一眼,但力道惊人,就算是展鹏看了,纵使没有胆寒,但揪着一颗心却是真的。

他哑声道:“你说你当初发现的是录影母带,可我收到的不是,母带还在你手里?”

“我把母带交给了陆总…”

宛如血流涌上脑海,韩愈身体血液倒流,仿佛要确认什么一般,厉声道:“哪个陆总?”

展鹏说:“陆昌平。07年交给他的时候,原以为他不知道这件事,没想到这件事在陆家早以不是秘密,这事不仅陆昌平知道,韩淑慧知道,就连陆子初也知道,他们一直瞒着你。陆昌平原本想拿钱堵我的口,但我对他说,我做这一切只是能够让顾总安息。因为我知道,陆家和韩家是血缘之亲,不可能利用录像带炒作。前几天寄给你的录像带,是我唯一复制的子带,因为我一直觉得当时鑫耀出事太过蹊跷。录像带的秘密,我原本可以死埋在心里一辈子,但我前不久偶然间获知07年逼得顾清欢走投无路的那个人竟然是你,顾清欢被你间接害死,我想不明白,她这是图的什么啊?”

明明这些话都是用来刺伤韩愈的,但说出口,展鹏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痛,蒙着脸,手指间有晶莹滑出。

宛如惊雷霹下,韩愈体内有一种戾气争相游走着,眸子里一片死灰色,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痛似乎随时都能撕裂他。

陆家知道?他母亲的淫秽不堪全都暴露在陆家人面前,一瞒经年,这是怎样一种寒?

展鹏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离开前他说:“韩总,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父亲当初跟你母亲离婚,正是因为你母亲婚内出轨了。陆家知道的比我多,或许你应该去陆家把有些事问清楚。”

是啊,他应该去陆家问清楚,他冲出茶楼,身后任洋和欧阳浨在叫他的名字,他听不到声音,一心只想去陆家,却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迷失了方向。

他的精神防线被击垮了:残缺的家;父母一前一后离世;独居异国假装无谓,暗夜舔舐着伤口;此生深爱的妻子,隔阂疏离…

周身重量全都抽空了,磅礴大雨中,他忽然跪在地上悲恸大哭。

“学长——”

欧阳浨走近,忽然很害怕,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害怕,她只知道这样一个韩愈仿佛迷了路,外表再如何光鲜,其实一颗心早已满目疮痍。

她蹲下身体抱住了这个失声痛哭的男人,雨水打在脸上,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眼泪。

任洋撑着伞,护在两人头顶,茫茫人海,不知归处。

束河那么热,摆明了晚上会下雨,阿笙被滴滴答答的雨滴声惊醒,身下湿湿的,手指触摸到,身体僵了。

赤脚走到阳台上,风吹打在脸上,生疼一片。

陆子初在客栈男主人帮助下正在做木工,老板娘看到阿笙,对陆子初笑着说了一句,他抬眸,看着阿笙,嘴角笑容温柔。

阿笙笑,缓缓背转身子,眼睛潮湿,她想和这个男人一直走下去,别对她和子初这么苛刻,如果上天厚待她,她愿意拿她仅有的去交换。

一只玻璃花瓶安放在洗手间窗台上,窗户没关,绵绵细雨中风信子开得很安静,叶片上悬挂着透明的雨珠。

陆子初回到房间,阿笙之前点了薰衣草香,一缕缕飘起,香味弥漫一室。

阿笙在洗手间,穿着面料松软的家居服,一头长发散乱着,蹲在地上背影看上去有些单薄,水流哗哗作响,她正在手洗床单,就连被罩也扯了下来,浸泡在一起,默默搓洗着。

陆子初倚在门口,挑起了俊挺的眉:“怎么忽然间想起洗床单了?洽”

陆子初回来的时候无声无息,忽然说起话来,阿笙倒也没有受惊吓,手头动作没停,仰脸看了他一眼,笑了:“睡的不习惯。”

也不知道陆子初信没信,倒是“嗯”了一声,紧接着开口问她:“床单洗了,今天晚上我们怎么睡?”

她似乎被他问住了,这次想了想才说:“再向老板娘要一床被褥床单好了。”

再要一床被褥床单,一样的睡不习惯,不是还要洗吗?陆子初心里说不出的好笑,她不是一个说谎高手,很轻易就能从小动作里流露出破绽,比如说此刻:耳朵有些红钤。

“我来。”说着,已经解开袖扣,挽起袖子蹲在了她旁边。

之前在阿笙手中亲密熨帖的床单转瞬间落在了他的手里,阿笙想阻止,已是来不及。

那些颜色原本暗沉的湿痕,早已经过她的搓洗有了浅淡的痕迹,就那么大咧咧的暴露在陆子初的视线里,她是尴尬的。

“来例假了?”陆子初看着她,像是被有趣的事情给逗笑了。

“…嗯。”该怎么告诉他呢?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例假了,时年27岁的女人,身体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平衡被打破。她是那么与众不同,以为自己过早闭经,需要以后好好调养,不曾想…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丢失已久的东西忽然间又回到了她身边,告诉她,其实它从未离开过。

惊喜,不安,她不知道月经来潮,究竟意味着什么?

未曾经历的人,是不会懂的。时间曾经怎样爬过她的生命脉络,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只洗床单可以吗?睡裤拿过来。”

耳边传来陆子初的声音,阿笙回过神来,缓了缓说:“那个,我可以自己洗。”

他说的毕竟还是很隐晦的,在照顾她的面子,既然洗睡裤,内~裤也势必要一起洗了,怎能…

“腿不舒服,哪能长时间蹲着。”他说这话的时候,脸色还好好的,但翻开床单一角,却发现经血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床单覆盖着盆中的血水,看了多少有些怵目惊心。

怎会这么多?

陆子初脸上明显在隐忍着什么,察觉阿笙在看他,不易察觉的放下床单,展了眉,侧眸看着阿笙,口气温和:“听话,把睡裤拿过来。”

阿笙知道推拒不得,起身把睡裤拿过来,原本打算晚些时候避开他再洗,最终还是听了他的话。

内~裤和睡裤上都是一些暗沉的经血,颜色不正常,他看了,只把它们放在干净的盆子里,打算一会儿分开洗。

他问:“女人来经血前几天,会不会没胃口?”

阿笙浅浅一笑,谁会想到这个大财阀有朝一日在束河客栈洗手间里,就那么蹲在地上搓洗床单时,会对女人经血来潮那么感兴趣。

“也许。”这话还是很中肯的,时间太久,她早已忘了月经来临前会有什么感受。

他转脸看她:“吃东西会呕吐吗?”

阿笙顺着他的话走:“我可能是例外。”

陆子初想起了什么,开口问她:“肚子疼吗?”

“不疼。”没有任何感觉,来的那么毫无征兆。措手不及吗?有点。

陆子初停下手头搓洗动作,起身洗手,还不忘回头看她,眼眸很深:“还是躺在床上比较好,我让梁茉上来把床褥换了。”

梁茉是客栈老板娘的名字,比陆子初小一岁,梁茉说她30岁的时候,阿笙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梁茉看起来很年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梁茉上来的时候,不见陆子初的身影,梁茉一边换床褥床单,一边笑着说:“陆先生刚才问我附近有没有小超市,这会应该去超市了。”

阿笙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也不知道他带伞了没有。

换好床单,梁茉站在阿笙身后对她说:“晚饭好了,我上楼叫你和陆先生。”

阿笙转脸看她,嘴角笑容弯弯:“谢谢。”

梁茉笑着离开了,她是喜欢阿笙的,安安静静的女人,身上有一种沉静的知性美,话少但良善。

梁茉不曾知道,也很难想象语言对于顾笙来说,究竟有多吝啬,更不曾想过,以前的顾笙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她是幸运的,因为她在束河客栈遇见顾笙的时候,顾笙正在努力和这个世界去交流,倘若她见到以前的顾笙,她会惊觉眼前这个女人可以接连好几个月不说一句话,

和外界脱离太久,有很多感觉也开始变得不清晰起来,但她总会想起陆子初,始终相信这辈子最懂她的人一定是他。

他的身上沾染了湿气,收伞,脱了外套,这才提着袋子走向她。水珠从袋子外滑落,他拿出一包卫生棉,撕开包装,取出一片递给她:“去洗手间换了。”

阿笙开始想象,当他帮她购买卫生棉的时候,如果身旁有女人在,他该有多么尴尬。可他在面对她的时候,音量不高,短短几个字,无言的举动,却包含着太多太多。

很多时候,她为陆子初感到不值,世间美好女子那么多,可他偏偏把青春无偿送给了她,以至于哪怕现实再如何不尽人意,她也相信她可以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

盆子里,床单被血水浸泡着,阿笙皱了眉,怕他看了多想,阿笙把水倒了,来回换了几次水,直到颜色趋于正常,这才作罢。

从洗手间出来,他并不在房间里,几分钟后他端了一盆热水进屋,无声放在了床边。

他说用微烫的水泡脚,坚持15分钟,有利于促进血液循环。他没说,那些暗沉的经血,让他心有余悸。

冲了一杯黑糖水放在她面前,她泡脚的时候,他重新回到洗手间洗床单,阿笙转眸望着窗外,隆冬季节,但他安静的守护和沉默的等待,早已在她心中长成了参天大树,在那道虚掩的洗手间房门后,也许再次打开的时候,会有一抹淡淡的笑,忽然间就那么闯进她的世界里。

“哗哗——”

床单在陆子初手中,因为绞拧力道,水流一缕缕的滑落在盆子里,察觉柔软的身体偎在他的背后,他先是一僵,随后放松身体,嘴角勾起:“添乱。”

“我上辈子一定是小偷。”阿笙环住他紧实的腰身,汲取着温暖。

“嗯?”

她慢吞吞道:“你看我偷了陆子初这么多的情意。”

陆子初抿嘴笑,任由她抱着,一点点的拧着床单,笑而不言。

该怎么告诉他的阿笙呢?对她,他总会有占有欲爆发的时候,她是他的,没有人可以夺走。爱情世界里,此生只爱她一人,就算掏心挖肺也要专心去爱。

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再爱一个男人,在很多人眼里,也只是爱而已,但男人如果痴情去爱,便会比女人痴情还要感染人。

晚餐阿笙吃的不多,客栈老板叫邰铭,是个健谈的人,所以一顿饭下来,还不至于冷场。

偶尔梁茉同阿笙说话,阿笙也多是颇有兴味的倾听着,梁茉收拾碗筷的时候,阿笙起身帮忙,梁茉笑着阻止:“在束河或是丽江,就算你什么也不做,也不会有人指责你是一个懒惰的人。”

阿笙眸光柔和,原来懒惰并不会让人觉得很羞耻。

陆子初和邰铭说话的时候,阿笙靠着他睡着了,他看着躺在他臂弯里的女人突然觉得很平静,仿佛所有的俗世纷扰全都被他抛弃在了束河烟雨中。

束河,深夜,满院花草沐浴在雨雾中。廊檐下,灯光朦胧,柔和的照耀在他和她的身上,男子嘴角有着温和的笑。

一生最惧纠缠,却想被一个叫顾笙的女人纠缠一辈子,这是怎样一种纠结心理?爱,最磨人。

t市舆~论逐日高涨,最先刮起风暴的不是媒体,而是t大03级学生。

彼时,这些学生早已毕业工作多年,有人历经结婚离婚,有人事业家庭美满,有人正在实现梦想,有人已经实现梦想…

在03级学生的记忆里,陆子初和顾笙是t大的传奇佳话,“韩太太”曝光后,媒体一时间不知道女子是谁,但03级学生知道。

冲击力很大,在媒体得知韩太太名字叫顾笙之前,有关于顾笙结婚,陆子初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议论瞬间飙升成了03级校友的热门话题。

有关于顾笙在法学系的名人轶事,伴随着她长达七年的堙没,早已成为了过往云烟,但陆子初的名字却在t大耳熟能详洽。

在商界,他是大财阀富豪;在t大,短短几年间,他为法学系创建了两座图书大厦,每年法学系都会有新学霸诞生,人人都想成为第一名,因为不论男女,都可以得到陆子初的资助。若是其中有人留学国外,陆氏甚至会承担留学生一切生活开销。

有过这样的传闻,有人说陆子初曾经是t大学生,这么做只是为了回馈学校;也有人说,资助学霸就读,是因为顾笙钤。

起初有人不知顾笙,会好奇发问:“顾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问及的人总要想上许久,倒不是淡忘了顾笙的音容,而是不知道什么形容词用在她身上才合适,最后会说出中肯的回答:“素面朝天,书不离手,是个很沉静的人。”

03级学子以为:陆子初坚守多年,只是为了一个顾笙,所以才会割舍不下。顾笙同学虽知顾笙早已不是曾经的顾笙,现如今的她和陆子初看似咫尺,却远在天涯,但心里却饱含着期望,兴许他们真的能够留住当初那份美好,总有一天会花开并蒂,喜结良缘。

谁能想到,顾笙结婚,丈夫却另有其人,而且这个男人不是陌路人,而是陆子初的表哥。情感关系错综复杂,众人在震惊之余饱经关注。

已有媒体闻听风声,接近03级学生多方位打听顾笙,薛明珠是知道的。

有记者不知从哪得知,她曾经和阿笙共宿舍,给她打过电话,希望能够做个采访,被她拒绝了。纵使她知道,就算她不说,也会有大批的人赶着上镜告诉记者,但有些事情…不能做。

她不接受采访,关童童和江宁也一样,这日雨水笼罩这座城,她和关童童、江宁一起聚餐,不巧的是遇到了楚楚。

已经七年了,很多事情沿袭了上学时的不甘示弱,基于以前大大小小所有恩怨,双方狭路相逢,口角之争是难免的。

楚楚起先并未提起顾笙,话语犀利,直言508狗仗人势,耀武扬威。

那些狗寓指薛明珠等人,仗得谁的势?无非是陆子初。

江宁和楚楚在学校曾经为了系花之争水火不容,斗法斗惯了,虽然婚后没有从事律师行业,但嘴皮子却是很溜的,被楚楚这么一说,倒也不气,冷冷的笑了两声:“一条好狗价值千万,比人金贵着呢!就怕有狗自欺欺人,以为披上价值不菲的狗毛,就是一条名狗,事实上呢?却是连狗也不如。”

这话出口,能不吵起来吗?都是律师出身,可以围绕一个“508”缠斗上许久,楚楚提及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等人暗地里受了陆氏多少恩惠,拐着弯说顾笙是个厚颜无耻,道德沦丧的人,世俗难容。

导火索就是这么由来的,一场口舌之争在隔断间演变成了大打出手。

平时和和气气的关童童,把茶杯狠狠砸在桌子上:“顾笙厚颜无耻,道德沦丧,就算世俗不容又能怎样?陆子初不介意,他爱她也好,宠她也罢,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每天痛苦多于快乐,那也是哭给对方看,煽风点火围观者最好闭嘴。”

这场争斗,阿笙不曾获知,她在束河古镇,远离是是非非,有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就连话语也是温和的。

察觉语言有了温度,心里仿佛被装进了温暖。

梁茉和她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对她说:“看出来了,你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谁说不是呢!她帮梁茉打理小院卫生,修剪花枝,看着冬季满院的绿,湿润的空气里,周遭一切都会让人觉得很安静。

陆子初在邰铭的帮助下做着藤椅,对父母尽孝,她看了总归心生感动,对他说:“做好后,我帮忙刷漆。”

若因她和父母闹僵决裂,是不值得的,他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男子,处理事情面面周全,一如记忆中的陆子初。

一面是她,一面是父母,难为他了。

总应该做些什么的,有时候她能为他做的事情真的不多,正是因为力所能及,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他看着她,眼神幽深灼热,她无法在人前凝眸,以至于他在笑,客栈男女主人也适时发出了善意的微笑。

生活似乎一下子就明亮生动了起来。

他忙的时候,还要分心留神她在做什么,梁茉有时候笑着说:“你看,你在这里,他还要一心两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也是很好的,陆子初在她们出门前,对梁茉礼貌道:“阿笙走路有时候会像个孩子,一路上还请你多操心。”

梁茉笑着应下了,这样一个男子,谁能不爱呢?

束河接连下了两日细雨,阿笙撑着伞,脚下的青石板早已水迹斑斑,脚踩在上面,会溅起细小的水花,阿笙听梁茉讲她和邰铭的情感故事,她说她来丽江旅游,结识邰铭之后,就再也不想走了。她说她对邰铭是一见钟情,为了他远离父母,不是一个好女儿。

阿笙说:“但你现在很幸福。”

“对,我很幸福。”梁茉会心的笑,对阿笙说:“男女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相互取暖。我在他身边感受到了温暖,所以他成就了我生命中的一米阳光。”

阿笙忽然开始羡慕起梁茉和邰铭来,此刻她走过的巷子狭长湿润,短短两日,她便把自己当成了古镇一份子,不想过去和将来,只有现在。如此闲适,无波无澜,住得久便越发贪恋。

梁茉问她:“陆先生是你的一米阳光吗?”

阿笙笑着摇头,脚下路滑,她伸手扶住沧桑斑驳的青砖墙,手心潮湿,梁茉伸手扶她,心想还真被陆先生说对了,阿笙走路有时候确实会有些不专心。

梁茉知道,陆子初和阿笙都是有故事的人,换言之来束河的人,很多人都是带着故事来的。

若不是把喜欢的人放在心上,又怎会对彼此那般了解?

梁茉还在等着阿笙的回答。

阿笙说:“他在我最黑暗的时候,给了我满世界的阳光。”

梁茉微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喜人:“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虽是下雨天,一路上却见不少纳西族妇人背着手编篓往来菜市场,阿笙跟在梁茉身边,看她扯着嗓子讨价还价,笑容浅浅。

梁茉买了半袋子腌萝卜,阿笙尝了一口,虽然酸,但香气扑鼻,还是很好吃的。

梁茉把袋子口打成结放在了菜篮里:“陆先生说你胃口不好,这里腌制的萝卜很开胃,回去拌饭吃,说不定就有胃口了。”

阿笙眸色如水,梁茉怎能如此可亲呢?

有老太太在卖水果,水果皱巴巴的,阿笙上前的时候,梁茉拉住了她的手:“换一家吧!这一家水果不好吃。”

阿笙笑着谢绝:“没关系。”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像这般年纪出来卖水果,纵使不是因为生活窘迫,这份精神也是值得人动容的。

那水果还是很甜的,让梁茉咬了一口,她似是有些无奈,吃着水果说着含糊不清的话:“害的我也想善良一把!”

说着,竟真的买了十块钱皱巴巴的苹果,周围卖新鲜水果的摊贩皱眉看着她们,大概以为她们是善心泛滥了。

有时候在老人摊位前买难吃的水果,并不是因为善良作祟,而是想起了自家老人,将心比心,不管是谁都会心存触动。

客栈门口站着一人,似是等候多时,梁茉远远看到,忍不住笑了:“看不出来,陆先生竟也这么缠人。”

陆子初也不理会梁茉的取笑,在她们走近时,点头颔首,握住了阿笙的手,掌中手指温软。

他说:“你出门才想起,衣服似乎穿的有些薄了。”

“不冷。”

陆子初笑着紧了紧她的手,耳语般说话:“是啊,手还是热的。”

阿笙轻声道:“我买了一些橘子,就是样子不太好看,回去我剥给你吃。”

“我剥给你。”

梁茉在前面走路,身后话语如缕如诉,不知怎么了,竟是心生感动。

橘子淡而无味,陆子初还算给足了阿笙面子,勉强吃了一只,阿笙再剥第二只橘子给他,却是再也不肯吃了。

晚上陆子初开始不舒服,阿笙难免有些后悔,看着也心急,手指从他睡衣衣摆下探进去,被他按住手,声音瞬间变得沙哑起来:“阿笙…”

“我只是想帮你揉揉。才”

灯光照在陆子初的脸庞上,柔和的清俊线条仿佛正在做一场缱绻的美梦,眼神深邃,一半是挣扎,一半是柔情,火焰蛊惑人心,看得久了,似乎能把人灼伤,一同化为灰烬。

陆子初开口,很突兀:“我拒绝。”

阿笙怔了怔,噤了声。

他无奈般呻吟叹息:“你这样,只会让我不顾你是否还在生理期,变成一个饥渴无度的毛头小子。”

阿笙身体有些僵,男人和女人想法还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停了1秒,陆子初伸出手臂把她抱紧,看似紧窒,却很温柔:“你在我怀里,这才是最重要的。摹”

阿笙伏在他怀里没动,外面雨声淅沥,可她和他的心跳声却如鼓如雷。

雨过天晴,阿笙望着天花板,房顶的大玻璃不再被雨水浇灌,蓝蓝的天,就连阳光也温柔的投射在了床上。

觉得刺眼,阿笙抬起手臂挡在了额头上,房间一角传来温润的笑声。

放下手臂,望向那人,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穿戴完毕,正坐在木艺沙发上看报纸。

“早。”

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闹钟,上午九点半了,忽然意识到他在取笑她。

他勾起了微薄的唇:“起床,我们出去走走。”

“还没吃早餐。”食欲似乎被她找回来了。

“等着。”他放下报纸,走出了房间。

趁他准备早餐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门开着,能够清楚听到他咚咚的往楼上走,声音沉稳仿佛有了回音。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柔和,嘴角带着笑…

托盘上豆浆冒着热气,一圈摆放整齐的小笼包,还有她之前和梁茉一起去市场买的腌萝卜,早餐简单,但陆子初是一个有情调的人,木盘中间摆放着一只很小的精致骨瓷花瓶,里面插着一支花开饱满的粉红色山茶花,香气弥漫。

这属不属于自得其乐?一只花瓶,一支花,就餐品味一下子就攀升了许多。

也算是借花献佛了,阿笙取出山茶花递给了陆子初,“送你。”

他在微愣之后,伸手接过,停了几秒,看着含笑吃饭的阿笙,猝然笑了。

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人送我花。”

“感觉怎么样?”

陆子初拿起一只小笼包送到她嘴边,在她咬了一口之后,这才说:“不太好。”

“嗯?”声音含糊不清。

陆子初笑的迷人:“感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阿笙险些被呛到。

那支山茶花被他摘下来,别在了阿笙的鬓旁,她原本就拥有一头浓密松散的长发,如今粉红色花朵相称,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因为山茶花开始有了颜色。

阿笙笑笑,没有和他目光对视。轮廓清晰,眼神清晰锐利的男人,在看向她的时候,表情慵懒散漫,柔和的眼神里分明窜起了满满的火焰…

一辆崭新的脚踏车摆放在庭院中,难怪下楼前他看着她的衣服摇了摇头:“需要换衣服。”

这次出来,衣服都是他准备的,她也是打开行李箱才知道,里面竟然放着红色运动衣和白色运动裤。

邰铭见陆子初和阿笙下楼,迎了上来,前一日邰铭又找了好几人过来帮忙,藤椅总算是完成了,选漆需要过问陆子初的意思,陆子初跟他谈话的时候,阿笙上前打量着脚踏车。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走过来,问阿笙:“会骑自行车吗?”

“我初中、高中那会儿每天骑脚踏车去上学。”其实她是想起了依依,两人形影不离太多年,有关于脚踏车的回忆太多太多了,不愿心情受扰,阿笙回头问他:“怎么只有一辆。”

陆子初拿出口罩递给阿笙:“我载你。”

“我不能自己骑吗?”

抬手揉了揉她的头:“会累。”

陆子初推车时,发现阿笙鞋带松散,只得把车停好,蹲下身体帮她重新系鞋带。

这样一个上午,清高孤傲的人屈膝帮她把鞋带拽紧,专注绑好,温暖妥帖的举动给了阿笙感动,也让客栈老板和住客颇感意外。

有些画面,无关阳光,只消一眼,就会让人头晕目眩。此景,就是其一。

阿笙低头看着陆子初的手指,骨节修长干净,腕表散发出淡淡的微光。

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阿笙想。

空气

tang带着凉气,但阳光却打在了地上,陆子初骑着脚踏车载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坐在后座伸出手臂抱住他,迎着风,沿途看到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比幸福和美好。

有游人在照相,纳西族老太太手拉着手,脚下踩着节奏,跳的很卖力;有外国游客背着包推着山地车,和周围行人或认识或不认识打着招呼;还有眼神漠然的都市女人躺在客栈门口的摇椅上冷漠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人,大部分人都在这种慢节奏中舔舐着伤口,伤口好的人继续回到最初的地方为了生活拼搏,伤口未曾恢复的人,继续逗留。

宁静安定融进空气里,令人有闭眼的冲动。

阿笙央着要骑车,陆子初在想,她虽有腿伤,但骑上几分钟还是可以的,也就放行了。

把车交给她,她弯起了嘴角,他看了只觉得好笑,叫住已经上车的她,温声道:“别骑太快,五分钟后回来。”

他在原地等她,于是这一等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原本早在二十分钟前就去找她的,但又怕她从别处跑回来,只得按着性子等。

半个小时是极限,陆子初沿着大街小巷找阿笙的时候,焦虑、后悔、不安、恐惧…最后悲哀的念叨着:“顾笙,你真是我的死穴。”

这话出口,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和咬牙切齿。

这一路,他心里想着,如果她是故意害他担心,见到她之后决不饶她,想法总会发生改变的,整整找了二十多分钟之后,他又在想,只要找到她就好,她兴许忘记他在哪了,说不定此刻也急坏了,这么一想,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返回原地,那里也有人正焦急的等着他,不是阿笙,而是邰铭。

他说,他在外面办事,是梁茉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跟陆子初说一声,阿笙在客栈,让他直接回去。

隆冬天,陆子初回客栈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罪魁祸首正背对着他拿着刷子给藤椅刷漆,悬着的心忽然落了地,气却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人没人,上前一把扛起阿笙就往楼上大步走去,声音又急又气:“顾笙,有你这么折磨人的吗?”

阿笙在短暂受惊之后也很可怜,倒挂在他的肩上,头晕的很。

梁茉担心出事,紧追几步,接了阿笙手中的刷子,跟陆子初解释道:“陆先生,您别怪顾小姐,她是在外面骑车摔倒了,脚踏车也出了故障,那里离客栈比较近,所以她才会先回到了客栈。这不担心您四处找她吗?所以才会央着我捎信给您。”

陆子初步伐僵了,在楼梯转角处放下阿笙,好看的眉皱了起来,“有没有受伤?”

梁茉听他语气焦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以为这么好看的人会把阿笙扛进房间暴打一顿。看来,人不可貌相,再好看的人发起火来也是很吓人的。

“衣服穿得厚,不碍事。”阿笙见他眉皱的更紧了,以为他不相信,就又说道:“腿刚开始有些疼,不过现在好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相信她的话,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火气却没那么快消下去,他说:“顾笙,骑车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他是真的急坏了,要不然不会连名带姓的训她。

“别恼。”

“哪有那么容易就消火?”

他别扭起来的时候像个大男孩,阿笙踮起脚尖,捧着陆子初的脸亲了亲他的唇,笑了:“还气吗?”

陆子初眼睛有光划过,嘴角却禁不住上扬,内心是无奈的,这小女人…

楼梯亲吻照被客栈游客用相机拍了下来:台阶上下,周遭盆栽鲜花点缀,身影和笑颜开始变得影影绰绰。光影中,女子亲吻男子薄唇时,嘴角微笑含蓄,宛如藏匿酒窖被温情厚待的红酒,甘醇沉郁,有着时间沉淀后的淡然。

照片送给了陆子初,男子拿在手里,眼里光彩灼灼,一下子就点亮了俊雅的颜。

来到束河不过数日,却忽然想放下一切就此永远生活下去。

楼下藤椅早已刷好了漆,等待风干。

恬淡的午后,阿笙兑现了诺言,趁陆子初午睡的时候,下楼细致刷漆。无法回馈给顾行远的那份孝心,阿笙悉数给了陆昌平。

死去的人,亏欠太多;活着的人,此生不愿再见;亲人一场,有时候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是良缘,还是孽缘。

她不曾知道,那天午后,她在廊檐下刷漆,同样有一个人早已察觉她起床,站在阳台上,双手撑着原木栏杆静静的看着她,眸光如水。

陆子初望着束河上空,这里太过安宁,以至于他快遗忘了t市纷扰。他和阿笙的过去只怕早已被神通广大的记者扒了出来,此刻让她离开那里是对的,否则两面夹击,不管如何规避,被世俗言语所伤是逃不掉的。

陆子初没有猜错,此刻的t市,早已因为“顾笙”变了天。

这天中午,韩愈宴请t市媒体巨头袁洛克吃饭,可谓大手笔,包下了整个餐厅,袁洛克下车,就被欧阳浨请到了包间。

这顿饭,袁洛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怕是难以下咽。

袁洛克亲自推的门,抬眸望去韩愈站在落地窗前,周身仿佛被阳光沐浴了一层金光,负手而立,背影霸气凛然摹。

袁洛克原以为韩愈此刻怕是难露笑脸,不曾想韩愈转身,嘴角不仅有笑容,就连眉眼间也沾染了几许柔和。

“袁总,请您吃顿饭可真不易。”韩愈跟袁洛克握手,手势略重。

袁洛克回握,笑容满面:“韩总是大忙人,平时倒想约着一起出来聚聚,就怕您不得空。”

韩愈邀袁洛克落座,不需要服务生,饭菜早已上桌,就连茶也是韩愈亲手沏的,倒在杯子里,亲自端到了袁洛克面前。

袁洛克除了有些受宠若惊,更多的是无奈,韩愈宴请缘由,他知。只可惜,他不能应。

“韩总,有什么话您就直说吧!”袁洛克开门见山。

韩愈抖了抖餐巾,“还是先吃饭吧,也不急于一时。”

袁洛克也不想拐弯抹角,干脆直言道:“相关新闻播出,我无能为力。”

袁洛克既然这么说了,韩愈反倒是扯了扯嘴角,靠着椅背,慢条斯理道:“不能播。”

“韩总,您也是商人,应该很清楚,一旦停播,我的损失将会很大。”他和韩愈没少打交道,知道他是一个多厉害的角色,不管怎样,都不想因为这件事撕破脸。

韩愈说:“所有损失,我赔。”

袁洛克为难道:“韩总,就算我们不报道这件事,也会有其他媒体争相报道。”

“你不带头,没人敢。”韩愈笑着摇头。

“您知道您、顾总裁侄女,再加上一个陆总,三位加在一起,话题性究竟有多惊人吗?没有人会放弃这么大好的新闻线索。”袁洛克深吸一口气,叹声道:”这么说吧!您知道陆家一大早给我打电话出了多少钱吗?条件跟您一样,也是让我压下这条新闻…”

他越是这么说,韩愈就越是笑容冷淡:“不管陆家出多少,我愿意出双倍。”

袁洛克垂眸似在思量,过了一会儿才抬眸看着韩愈,倒有些像是破釜沉舟:“抱歉,已经迟了。”

韩愈心里一咯噔:“什么意思?”

“电视台中午十二点准时播出。”

韩愈脸色变了,眸子狠狠缩了一下,紧盯着袁洛克,声音里带着莫名的寒气:“先前不是说黄昏六点播出吗?”

“旗下部门在时间段上做了相应调整,播出时间段改到了中午十二点,以午间新闻形式播出。”袁洛克没告诉韩愈,陆昌平出价太高,他怕自己会心动,再加上韩愈又紧接着给他打电话,他怕自己会动摇,所以才会临时改了时间段。

韩愈似是气极了,反倒抬手摸着额头不怒反笑,接连点头,幅度很大,笑眯眯问袁洛克:“所以你答应跟我共进午餐,只是为了松懈我的警觉度,有意拖延?”

若说袁洛克对韩愈没有畏惧是假的,但毕竟在商界游走半辈子,袁洛克又哪能沉不住气?犹豫了片刻,袁洛克说:“为了这条新闻,相关工作职员忙碌了很久,有些事情我也是无可奈何。”

“苦情牌可以稍后再打。”韩愈没时间跟他周~旋,看着腕表,终于面色阴寒下来:“还有五分钟,你现在打电话取消还来得及。”

“抱歉。”袁洛克心想着,只要顶着压力坚持到12点,一旦新闻播出,不管是陆氏,还是鑫耀都将无计可施,不接受也要接

tang受。

韩愈就那么冷冷的看了袁洛克一会儿,直看得袁洛克眼神闪烁,不停喝水,方才开口道:“袁总,鑫耀最近有意进军媒体业,我和我旗下收购团队对贵公司很有兴趣,你觉得鑫耀收购贵公司方案可行吗?”

袁洛克被韩愈这么一威胁,先是一惊,但很快就怒火中烧,“砰”的一声放下杯子,“am公司也不是韩总您想收购就能收购得了的。”

“是么?”韩愈近乎蔑视的看着袁洛克,慢吞吞道:“am树大招风,其他媒体行业可是一个个眼红多时,如果鑫耀和其他媒体行业瓜分am呢?况且袁总刚才也说了,你之前不是拒绝了陆氏吗?你以为新闻播出后,陆氏自此以后就不会对am怀恨在心吗?”

仿佛一盆冷水沿头脚下,袁洛克想的却是,如果鑫耀和陆氏联合,就算am底子再厚,无疑也是蝼蚁挡车,只有自毁灭亡的命。

这么一想,心中难免生寒。

韩愈从他脸上移开目光,拿起筷子镇定用餐,话语冷漠:“看来,袁总这一路走的太顺,截止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教过你,有时候拒绝别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袁洛克心中天人交战,决定难以取舍,矛盾着呢!

韩愈用餐间隙提醒他:“你还有三分钟。”

一语惊醒梦中人,袁洛克苦笑一声,拿起手机,给电视台相关领导打电话,活该袁洛克倒霉,新闻正在送去播出阶段,直播间人来人往,下属跟袁洛克说话的时候,有人不小心蹭到了下属的手臂,于是手机砸落在地,电池当时就脱离了机身。

待下属电池归位,开机,就连电话这端的袁洛克也听到了电视那边的声音,当即狠狠挂断电话,也不顾韩愈是什么反应,连忙打开了包间电视。

t市午间新闻,画面中首先出现的是韩愈和顾笙在顾家楼下的拥抱照,紧接着是陆子初和顾笙的合影。

早就说过媒体神通广大,背景是超市收银台附近,陆子初把阿笙揽在怀里,手指按住她的头,大概是不想让她面对周围顾客的异样目光,表情无温。

就连陆子初出车祸,阿笙跪在他身边的照片也被再次挖了出来…

韩愈扫了一眼电视画面,薄唇抿得很紧。

袁洛克盯着画面,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电视上出现了t大名校,出现了法学系,甚至出现了一张张罕见的截取照片,饱含旧时光,连韩愈自己都有些遗忘了。

那是韩永信生辰宴的时候,满堂宾客,记者在场也很正常。韩家大厅里,他提着阿笙的背包穿梭在宾客人群里,阿笙低头亦步亦循的跟在他身后,那时候他的嘴角带着笑;陆子初和人交谈时,面带微笑取走了她手中的橙汁…

韩愈有些失神,他从不知道,命运从那时候起,其实就已经跟他们开起了玩笑。

在这样一场新闻报道中,不管是他、顾笙还是陆子初,全都是被围观非议的对象,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者。

“韩总…”袁洛克开始寄希望韩愈只是怒极了开玩笑,欲言又止的话语中,韩愈终于淡淡的看向他,薄唇微启,话语冰冷:“袁总,或许你真的该好好歇歇了。”

袁洛克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竟是陆昌平,犹豫是否接听之际,只听韩愈说道:“把餐厅地址告诉陆昌平,就说我也在这里,如果他还没用餐的话,正好可以一起用餐。”

这趟午餐之约,陆昌平拒绝了,称不上是婉拒,之前好言相劝,给足am公司,只可惜袁洛克不听劝,闹到如今这份田地,早已是覆水难收。

韩愈和袁洛克在一起,陆昌平并不意外,新闻曝光折伤面子的,岂是只有一个陆氏?

韩愈借用袁洛克的手机,微哑的声音从餐厅那端传过来,他说:“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约您和姑姑一起外出喝茶。”说到这里,韩愈又添加了一句:“有关于我父母。”

这次陆昌平并没有马上回绝,沉默几秒,方才道:“这事抽时间我知会阿慧一声,到时候给你电话。”

陆昌平很忙,韩愈是知道的。不仅仅是陆氏,就连鑫耀也在这样一个中午时间段里被围的水泄不通。

伴随着陆子初的离开,陆昌平坐镇陆氏总部,把手头一份文件撂到桌面上,挂断电话的时候,眉头深锁。

点燃一支烟,起身走到落地窗前,不过短短时间,已有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了陆氏楼下,翘首以望,大有长久驻足的架势。

陆昌平面无表情的看着,吸了一会儿烟,终于拿出手机,并没有急着拨通电话,而是凝神摩擦着上面的名字。

儿子在他手机里备注的名字不是“儿子”,也不是“子初”,而是“陆子初”。

他这人跟慈父、严父不挂钩,介于中间,但对唯一的儿子,却是寄予了无限厚望。

拨打号码,机械熟悉的女声一遍遍提示陆昌平,儿子的手机仍是关机状态。

楼下记者越聚越多,陆昌平拧了眉,这次的烂摊子不好收拾摹。

拨不通电话的那个人还有顾笙。

韩愈有一支手机,手机号码多年来从未更换过,那个手机号只有阿笙知道。

有一次佣人看管不力,她险些走丢,为了让她记下他的号码颇下功夫。

韩愈每天对她念叨号码数字,她看起来那么不上心,睡觉、神游、发呆,对此他是无奈的,但某次吃饭的时候,她忽然不经意的把手机号码念了出来,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心躁动,心跳竟因为一串数字失了以往分寸。

她从未给他打过电话,因为五年间她几乎没有再走失过,那支手机常年放在他的西装口袋里,就像他脖子里的结婚戒指,早已变成了习惯。

t市太阳明晃晃的,照在后车座,韩愈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翻飞着,手机那端传来女人的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手指伸向窗外,阳光穿梭在他的手指隙缝间,似被温柔相待。

束河大街,兴许是到了冬季,街道上显得很冷清,行人寥寥,步伐悠闲,随处可见闲着的店家坐在门口晒太阳聊天,慵懒之景,和大城市的喧嚣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牵手走在青石板路上,她说:“如果可以这么一直走下去就好了。”

陆子初笑,毕竟是比她大了几岁,“一直走难免会很累,如果你觉得累了,不妨告诉我,我们可以一起坐下来好好歇一歇。”

步行几条街,浅浅的讲着话,也确实是累了,于是告诉他,两人找了一家咖啡屋消磨时间。

咖啡屋临街,有着大大的落地窗,室内播放着温软的音乐,外面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心境平和。

要了一壶茶,周围墙壁上悬挂着厚厚的留言本,阿笙摘下一本和陆子初一起慢慢的翻看着,有人在讲述自己的伤心家事,困守死胡同的恋情…满满的倾诉,隔着数不清的年月,有远有近,却因为这些生涩的文字猜测着未曾谋面的“他”和“她”。

桌案上的圆筒里插着几只圆珠笔,阿笙已经很久没有握笔了,也没有提笔的兴致。

“怎么?”

彼时阿笙已经不再看留言本,转动着茶杯,只余一双眼眸盈盈脉脉,陆子初看着她眼睛时,她将头靠在了他的肩上。

她只是忽然间想起了在“如果·爱”餐厅里,他和她也曾写下对于未来的期许,所谓“如花美眷”,所谓“细水深流”,时不应景,心情难免郁郁的。

陆子初没有多问,伸手揽住她的肩,她又靠过来一点。

这些年来,有关于他的绯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难缠的女人无需温软相待和甜言蜜语,“利”为源头,以“钱”结束;费心讨好一个女人,他没做过,也没那个闲工夫,但总有例外。

简陋有着简陋的乐趣,陆子初把桌子拼贴在一起,改造成了乒乓桌,和阿笙仿佛倒退了时光,在室内打起了乒乓球。

阿笙说:“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请你跳支舞。”他们好像从未在一起跳过舞,就连正儿八经的烛光晚餐也没一起经历过,她说太表面,也太假,像是在做给别人看一样。

她喜欢平平淡淡,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其他女人少了太多对于浪漫的遐想。所以有时候想要讨她欢喜,真的很难。

“我不会跳。”

tang

“我教你。”

“如果我赢了呢?”她想起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陆子初眸色深不见底,勉为其难道:“那你请我跳支舞。”

阿笙:“…”

房间里煨了木炭,很暖和,肉团蹲在火炉旁,眯着猫眼打量着他们,似乎因为见多识广,所以才会这么漫不经心。

阿笙赢了,赢人者皱了眉:“你是故意的。”

“技术不佳。”某人笑容无害。

柔和的音乐,陆子初搂着阿笙,她赤脚踩在陆子初的脚上,在地毯上轻轻的移动着,目光对视间,似乎所有的情全都落在了眼底的暮色中,陶罐里的邹菊因为被木炭热气蒸发,开始有清香漂浮在空气里。

她轻轻开口,语气温软:“我是你第一个女性舞伴吗?”

“…”有笑容在陆子初脸上融融荡开。

她换了一种询问方式:“除了我,你还和谁跳过舞?”

话音刚落,他就偏首亲了过来,腰间的手臂紧了紧,加深吮吻,良久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她的唇,“我不跳舞,今天是例外。”

“谁信啊?”被他吻红,添了颜色的嘴角却有着笑意,若他这般对待女人,有谁能受得了他的蛊惑?

真心话被质疑,注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唇被陆子初再次封住,声音含含糊糊的:“信不信?”

她说不出话来,片刻后搂着他的脖子,伏在他肩上轻轻顺着气,刚才呼吸差点要被他吸没了。

“除了顾大胆,有谁敢把脚长时间放在我的脚背上?”热热的气息贴近她的耳廓,声音磁哑。

她笑意微微,就那么搂着他不放,仿佛最居家的人,随着音乐缓缓移动着身体,放任身心的去信任他,温暖浓浓。

藤椅寄往t市了,阿笙最近嗜睡,回去的路上,眼睛半阖,似乎随时都能睡过去。

离客栈还有段距离,他弯下腰背她回去,还要不时的跟她说着话,太阳虽好,但风还是很大的。

他跟她说话:“想去丽江吗?”

“不去了。”她勉强睁开眼睛,手臂圈着他的脖子,轻声道:“这里挺好的。”束河开发晚,比丽江要清净许多,她是喜欢这里的。

那天客栈房间里,她蜷曲在他的怀里睡着了,他在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竟然梦见怀里的她,身体僵硬,没有了呼吸,当即吓得一身都是汗,忽然从床上惊起,近乎仓惶的看着她。

她一动也不动的躺在那里,像个婴儿,室内除了他的呼吸声,几乎听不到她的,兴许是对于噩梦心有余悸,他竟一时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抬手轻轻放在了她的鼻息处,心跳如雷。

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手指上,他笑着笑着,眼睛竟有些莫名的湿润。

曾几何时起,他竟变成了胆小的人。

束河傍晚,天色微暗,阿笙陪梁茉外出买菜时,看到了许多卖报人,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厚厚一撂报纸,吆喝着当天热门新闻。

来到束河后,阿笙没有再看过电视,就连手机也是持续关机,通过报纸她得知:泰国曼谷**示威局势越演越烈;美国底特律破产保护获批,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城市;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因病逝世,享年95岁;中非首都班吉暴力冲突事件至少造成300人丧生;朝鲜判处张成泽死刑,称其谋图政变;韩国全国铁路工会罢工…

国际新闻永远都透着紧绷和灰暗,梁茉说:“还是看娱乐报吧!国际新闻看多了太压抑。”随手抽出一张报纸,还未看图片,目睹标题就忍不住笑了,把报纸递给阿笙:“你看看,豪门情变,兄弟争一女,多有话题性。”

阿笙看着报纸,嘴角沉了下来。

阿笙小时候,街坊邻居最常跟顾家人说的一句话就是:“顾笙乖巧,将来不管是谁娶了她,定是那家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倘若有人知晓顾笙近几年的现状,估计没人会说她是一个福星,怕是唏嘘感叹之余,都会敬而远之。

阿笙看着报纸上面的内容,开始有了长时间的沉默。

各路媒体围绕着“豪门情变”展开了报道,头版头条全都是顾笙、陆子初和韩愈郎。

韩愈:美国当地知名华商,鑫耀负责人,当年韩永信和常静一前一后离世,在商界造成了轰动,其子韩愈和后妈顾清欢之间有关于遗产分配,鑫耀归属更是备受关注。

顾笙:曾经备受业界瞩目的t大高材生,法律界黑马,销声匿迹多年之后,再次回归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韩愈妻子。

有关于韩愈和顾笙的新闻足以支撑媒体界捱过隆冬,实在有太多料可以争相报道。先不说别的,顾笙和顾清欢关系匪浅,韩愈娶了后妈的侄女,这本身就极具争议性,偏偏这时候又挖出来了一个陆子初。

陆子初:被誉为天才神童,在学业上一路顺风顺水,投身律师界,若是君尚屈居第二,绝对没人敢当着他的面充当第一。这个男人拥有令人惊艳的容貌,高学历,高品味,高不可攀的家世,“t大教授”、“君尚boss”、“陆氏王国负责人”,诸多名誉叠加在一起,成为了他独一无二的标志锎。

在t市,业界女性对于他的喜欢超出了外界想象,每年他生日,那么在他生日半个月之前,就会有人专门进入庆祝状态,各种生日惊喜设计络绎不绝,把他当家人和最亲的人一样来关心着。

有人说,陆子初都快赶上娱乐明星待遇了。

未曾结婚的钻石王老五,长得又好,被人倒追自发组成后援会喜欢支持他,是在所难免的。

这三个人若是分开放,都是业界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放在一起就十分诡异了。顾笙曾经是陆子初的学生,大学恋人;是韩愈结婚几年的妻子;更何况跟她同时有关系的这两个男人还有着血缘之亲,这事换成任何一个人听了,都淡定不到哪里去。

媒体笔下无情,“婚内出轨”、“豪门闺怨”、“旧情复燃”诸如此类的话语造就出顾笙的“水性杨花”和“心机叵测”。

她不曾知道,此事曝光后,韩愈被人同情,非议陆子初的人占据一拨,执着挺他的人又是一拨,既然挺人,势必要拉黑人,拖人下水。顾笙成了这场新闻曝光的牺牲品。

韩愈拥护者在网上指责顾笙不忠于婚姻;陆子初拥护者斥责顾笙当年抛弃陆子初,脚踩两只船无耻,婚后引诱陆子初,更是下贱到了极点。

连“下贱”都出来了,顾流沙看到这样的词汇,直接关了电脑,对顾城愤愤说:“我以后再也不要学习中文了。”

她觉得“下贱”两个字太难看,也太难听,这让她觉得很难过。

七岁的孩子,比顾城他们小时候早熟的太多,注册小号,用陌生人的身份在评论区好言好语试图为阿笙说话,得到的却是更加尖酸刻薄的言语对骂,这让她气的脸色通红,坐在电脑桌前委屈的直落泪。

“我姑姑不是贱人。”她趴在桌子上面失声痛哭。

顾城抱起女儿,在房间里一步步的走着路,安抚的拍着她的背,这是成人的世界,言语伤人于无形,口泄私愤,至于话语有多伤人,现在未及懂,待年岁渐长,回头看看,方才察觉那时年轻,说话太不给人留余地了。

有很多东西都是需要与日成长的,一如年龄,一如言语厚待他人。

好在阿笙并不知这些,她在束河看到的报纸内容,下笔温和多了,她找了最近几天的报纸,知道了来束河前,“韩太太”早已见报,开始明白陆子初带她来束河,怕是为了避开这些纷扰。

他在商界游走多年,有着太多的新闻可供媒体消遣。豪门子弟,集团老总,不管是他还是韩愈,但凡和他们沾边的女人都会被媒体放大上百倍,更何况他们和她是真的有关系,并非空穴来风。

她和陆子初在t市太久,03级学生几乎都知道他们之间的过往,所谓旧情,爆料层出不穷,风头高涨,完全压过了“韩太太”带给众人的冲击。

与此同时,陆子初和韩愈的情感历程分别占据了各大新闻版面,阿笙的照片和陆子初的绯闻女友,还有韩愈以前交往过的几位女朋友全都摆放在一起,给人最直接的视觉评价。

报纸已然如此,更何况是电视和网络了。阿笙是无法和那些美艳的女人争相斗艳的,所谓pk照片,别人都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晚礼服,自信满满,光彩照人,再看她…因为之前未有照片被媒体拍到,抓拍的照片正面照多是不清晰,只能从学校那里下功夫。

也不知是哪位学生贡献出来的学生照,应该是下课时间,春日校园,她抱着几本书,踩着帆布鞋,迎风赶往下个教室。

素颜照,那时候的她身上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和媒体笔下的“水性杨花”形成了强而有力的反差,难怪有记者说她外表清纯,内有乾坤了。

比起那些扰人心情的内容,其实她更关注的是pk照片,如果她知道她会见报,也许她会穿上漂亮的衣服,化着妩媚的妆容。否则,其她人那么正式,唯有她那么随便,倒显得太不正式了,也对不起这场如火如荼的pk赛。

暮色落下,大街上有两条狗在风中玩耍追逐着,远处有一条狗看起来威风凛凛,但却孤零零地拴在了家门口,远远看着两只狗嬉戏,像极了荒野里的狼。

梁茉没有看报的习惯,跟阿笙说着话。梁茉那么兴奋,她那么寡淡,梁茉好奇看她:“你今天似乎很沉默。”

那些报纸早已被阿笙丢弃了,她帮梁茉提着菜,嘴角带着笑:“我平时话语很多吗?”

梁茉一愣,随后笑道:“也不多,其实仔细想想,你还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

阿笙垂眸笑了,她不是话少,是很多时候身边没有可以说话的人,所以习惯了把话讲给自己听,或是不说话。

用罢晚餐,阿笙帮梁茉洗碗,从厨房走出来,见陆子初正在院子一角踱步通电话,虽然只是背影,况且还是穿着家居服,但威仪不减。

阿笙倚着廊柱看了他一会儿,随后上楼回房间去了。

陆子初回屋的时候,阿笙正在收拾衣服,她的,或他的,叠放整齐,旁边放着一只空空的行李箱。

他靠着门口,静静的看着她不说话。

阿笙说:“我看了报纸,束河不能留了。”

陆子初短暂沉默,面色沉郁。

“好,你选地方,我们明天就走。”陆子初终于说话了,但却没有走近,反而走到了阳台上,伸手从裤袋里抽出了一支烟,含在嘴里,背对着她低头点燃了。

她竟不知他最近背着她在吸烟,手头动作没停,她说:“我们来到束河好几日了,时间少,但我却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就这么清清静静的生活着,无人打扰,你说该有多好。但今天外出,新闻报道给了我当头一棒,我是韩愈的妻子,却一心念着你,如今媒体曝光,说我水性杨花,我倒也不觉得难堪。”

“流言蜚语,理会它们做什么?”他看着窗外,指间烟燃烧着,烟灰砸落,却没有被他送进唇间。

阿笙垂眸把衣服放进箱子里,“你看,你让我不要理会,却带我避世束河。我知道你担心我的病,其实那也没什么,如果我发病,大不了吃药打针,病好后继续面对,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流言蜚语可以伤害我,但绝对击垮不了我,你别为我担心。”

阿笙声音平和软软的,陆子初听了,心也开始柔软起来,不由转身看她,眸子光影流转。

她放下手头动作,起身走到他身边,就那么抽出他手中的烟,当着他的面放在了自己的唇齿间,这边刚吸了一口,就被他一把夺走扔在地上,抬脚捻灭,那人扬高了声音:“胡闹。”

她像是恶作剧得逞的孩子,无声微笑,主动吻上了他的唇。

香烟味夹杂着果香,是属于她的。

陆子初身体一僵,下一秒把她牢牢抱紧。

“我是顾笙,打不死的小强。”

“对,你是…顾笙。”

回到t市已是深夜,天色阴沉,陈煜开车接他们:“天气预报说了,明天或是后天,t市会下雪。”

陈煜这话是对阿笙说得,顾忌陆子初在讲电话,声音压得很低。

这一路,陆子初的电话就没断过,陆昌平虽说近几日坐镇陆氏,但公司大小事疏于管理,疲于应对。向露做了相应安排,所有应急文件会最先送给陆昌平签字,其它的就暂时放在一旁,多日下来累积量惊人,不少工作安排因此停滞下来,陆子初虽说不再多管陆氏事务,但陆昌平近两天气色很差,家庭医生几乎住进了陆家老宅,所谓较真也要分时间洽。

有关于他和阿笙旧情曝光,在顶受舆~论的负面报道下,不可避免的对陆氏造成了影响,陆氏股价短期内大幅度下跌。相较于公司高层的忧心忡忡,陆子初还是很沉得住气的。他看待难题跟他人视角不一样,如果是其他公司遭遇这种负面报道,无疑是致命一击,雪上加霜,但陆氏毕竟根基很深,短暂的股价大跌之后,很有可能正是买进的良机。

视频会议那端已有人焦虑不安,截止陆子初回来之前,陆氏股价连跌几个停板,难免人心惶惶。

陆子初靠着椅背,也不见生气,倒是“啪”一声轻响合上了电脑,没有回应,也没有下文,如此一看,他是真的有些不胜其烦了。

察觉阿笙在看他,陆子初嘴角有了温软的微笑,伸手覆住她的手:“小事。”

短短两个字,是安抚。

灯光下,阿笙脸部轮廓柔和,越发衬得双眸漆黑,她只点点头没说话,也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商场上面的事情她不懂,就算想帮陆子初也无能为力钤。

陆氏现在深受舆~论困扰,诸多事情很棘手,她是知道的。

又一通电话打过来,通话少说也有二十分钟左右,直到抵达目的地,他才收了线,牵着阿笙的手下车。

不是风景别墅,也不是望江苑,更不是心宿路顾家,而是陆子初名下一处私人别墅,位于t市北环,靠近海边。

独栋海景别墅,拥有白色的篱笆,原木秋千,洁白的墙壁,蓝色的屋顶,明亮的透明落地窗,如果晚上有月亮,怕是月亮和星星会铺满整个客厅。

欧式建筑,穿过鹅卵石小路,大海触目在即。

阿笙打量着花园摆设,摸了摸秋千架,陆子初走近,从身后抱住她:“这几天,不管是心宿路那边还是我那边,每天都有记者在盯着,这里还算清净。”

这话也算是解释了。

阿笙在他怀里微微侧身看他,男子幽深的眸熠熠生辉,阿笙视线微偏,暗沉的夜幕下,灯光照亮了整个院子,海景别墅周围随处可见守夜的保镖人员和高压射灯。

阿笙知道,陆子初防的是记者***扰,但那么多人守在这里,若是旁人见了,难免引人入目。

陆子初做事毕竟是有分寸的,回到t市需要两到三天缓冲期:处理累积公事、回一趟陆家探望父亲、召开记者会对此事作出回应。

不管如何,他并不希望冒然把阿笙带进是非窝里,有些事情是需要他先出面的,伤害若是能减到最低最好,若是不能那也无妨,他爱她并不是可耻的事情,也并非那般见不得光。

陆子初带她进了卧室,先去浴室放了热水,这才擦着手从浴室走出来,阿笙这时候正把衣服一件件从行李箱里拿出来。

他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发:“衣服放着吧,回头我收拾。寒气重,你先去洗个澡。”

“好。”阿笙应了,拿了睡衣去了浴室。

水温宜人,她在里面泡的时间有些久。过去和现在,在那些时而清醒时而模糊的细碎画面里,她在浴缸里似是睡着了,睁开眼睛刹那撞进一双暗沉的黑眸。

那人把手伸进浴缸里,嗓音沙哑:“水凉了。”

门口忽然传来敲门声,阿笙一愣,下一秒睁开眸子,突然从浴缸里站起身,心跳很快。

陆子初在门外唤她名字,“水该凉了,别泡得太久。”

“哦。”阿笙扬声应,干毛巾汲取着身上的水分,阿笙眸光微垂,不期然看到了右胸上那颗朱砂痣。

使劲擦了擦,那颗朱砂痣早已长在了她的身体里,仅靠擦拭,又怎能消除它的存在?

陆子初回到书房,见陈煜翻看文件时,眉头打结,回到办公桌后坐下,随口问道:“担心?”

陈煜沉默片刻,这才开口道:“就拿国内某著名食品来说吧!2011年食品公司出现“瘦肉精”事故,股价也像现如今的陆氏一样连跌几个停板,不过后来股价大幅反弹。瘦肉精事故只在短时期内对公司不利,诸如此类的社会舆~论,通过时间完全可以克服和消除。但这次舆~论越炒越大,陆氏想要短时间内挽救企业形象,怕是很难。”

陆子初安静了一下,再开口,声音平静无波:“舆~论再大,也总有一天会销声匿迹,最近陆氏确实很被动,咬咬牙,捱过去,这事也就过去了。”

陈煜低头不吭声了。

陆子初坐在那里,就那么定定的看着陈煜好一会儿,问他:“从未问过你,有喜欢的人吗?”

对于老板的问话,陈煜还是比较吃惊的,但还是老老实实道:“没有。”

“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念念不忘的人,一定要记住,不要承诺茫茫无期的未来,把握现在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未来,未来充满了变故,而过去,早已是一片黄沙。

门口传来敲门声,陈煜走过去开门,阿笙站在门口对陆子初说:“外卖送过来了。”

“我这就出去。”陆子初放下文件,语气温软低暖。

晚餐很丰盛,但早已过了饭点,阿笙并不觉得饿,这顿饭虽说还有陆子初陪着她,但他几乎没动过筷子,一直在跟人通电话,阿笙担心等他吃的时候饭菜会凉,起先把菜夹到他面前的碗里,见他很久没动,倒也不说什么,在陆子初倾听别人说话时,把菜送到了陆子初嘴边。

陆子初抬眼,笑了。

倒是配合的吃着菜,他很少吃辣,偏偏被她夹了辣椒送到嘴边,而他不察,就那么无意识吃进了嘴里,顿时就呛住了。

卧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再加上室温很高,所以阿笙从浴室出来后就一直赤着脚,她走路的时候无声无息,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的时候,抬手轻抚他的背:“好些了吗?”

声音软软的,倒像是居家的小妻子,陆子初原本因为一茬接一茬的工作,心情烦躁,经她这么一忙乎,心都柔软了。

不多时,向露也来了,陆子初进书房前对阿笙说:“吃完饭早点睡觉,不用等我。”

阿笙点头,一个人吃着晚餐,慢条斯理的咀嚼着,饭菜早已凉了。

吃完饭,把桌面擦干净,她朝书房看了一眼,回床上躺下了。

在束河,阿笙整个人都懒懒的,每次躺在床上都能很快入睡,但今夜,兴许是刚回t市,好像失眠了。

手机就在床头放着,伸手就能触摸。开了机,未读短信一条接一条,其中有一条是欧阳浨发过来的:“我想找你谈谈。”

看了一眼日期,已经是几日前了,应该是她离开t市那日发给她的。

阿笙算了算日子,离婚起诉书副本怕是早就到了韩愈手中,开弓没有回头箭,捱过最难的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这么想着,竟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耳旁响起一阵手机震动声。

还没完全醒过来,阿笙没有缓过神,睁着惺忪的眸,这才想起来是手机在响。

电话接通,那端却是沉默。阿笙移开手机,陌生号码,重新把手机贴近耳边,若不是手机那端传来浅浅的呼吸声,她会以为对方已经挂断了。

她好像知道那人是谁了。

这一晚,韩愈喝了酒,醉得很沉,拨打着熟悉的电话号码,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通电话是否有被他打通过。

他一遍遍呢喃着她的名字:“顾笙…”

阿笙躺在床上,静静的听着,很多时候他咬牙切齿的叫她“顾笙”,她漠然的叫他“韩愈”,怎能说不是孽缘一场?

陆子初凌晨回到卧室,阿笙已经熟睡,手机滑落一侧,还在通话中,陆子初俯身捡起,迟疑着放在耳边,几秒后嘴角下沉,直接挂断了电话。

这夜,有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陆子初似乎长在了沙发上。

一支烟未曾点燃,在他手心里狠狠捻碎。他不是什么好人,如果他是良善的人,当年逼人走投无路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他在美国见到了千疮百孔的顾笙,目睹了周边人加诸在她身上的残酷。韩愈回国,做客陆家,他隐忍动手的冲动,但心里却充满着愤恨和蔑视。

为什么要在乐山墓园大打出手?他冷笑着问自己,当一个男人把他珍之爱之的女人伤害到如此田地,他那些所谓的克制究竟是否还有意义?

一纸婚约,隔断了经年时光洽。

大半年来,他总是在梦里重复做着一个梦,是关于顾笙的。

梦里她沉默的坐在那里,孤单、寂寞,好像心里忽然有了溃烂的伤口,他从黑暗中惊醒。那时候他的想法很简单,把他的顾笙找回来,至于其他的,他根本就无暇顾及钤。

曾经看到韩愈,恨不得亲手杀了韩愈,但他近来变得很惜命,眼里是她的影子,嘴角沾染了她的笑意,多少年了,从未这么欢欣过,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可以随着时间尘埃落定。

“顾笙…顾笙…”手机那端破碎的声音里是另一个陆子初不曾认识的韩愈,终于摘下冷漠的面具,流露出不轻易示人的脆弱。

陆子初狠狠咬了牙,没有心存芥蒂是假的,就那么靠着沙发,一夜未眠,直到天光大亮,这才回到了床上。

这天早晨,阿笙比陆子初早起,所以陆子初睁开眼睛时就看到朦胧的床头灯,室内窗帘闭合着,光线昏暗,他有些头疼,伸手朝一旁摸了摸,身旁空位早已凉了,忽然没了睡意。

陆子初走到阳台上,天已经亮了,但因为天气实在是阴沉到了极点,所以整个天幕给人的感觉沉甸甸的,近在头顶,仿佛伸手就能触摸。

海滩上有一道人影,穿着厚厚的毛呢风衣慢吞吞的走着路,一头长发随风肆意飞扬,在天地大海面前,她显得很渺小,好像随时都能被大自然覆灭。

陆子初皱了眉。

阿笙很少来海边,上一次来海边,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了,虽然到了隆冬季节,天气阴沉,但大海是真的美。

整个天地仿佛只有她一个人,沙滩上散落着贝壳,不过很多都是破损的,她时不时的会把贝壳捡起来,吹干净上面的细沙,装进自己的风衣口袋里,步行一段距离,似是心有所触,回头望去,果真看到了不知何时起床的陆子初。

他离她并不近,只远远的跟着,目光一直看着她,似乎担心她会掉进海里一般。

阿笙觉得自己不能再走了,也不知道他昨晚什么时候回到了卧室,原想让他早晨多睡一会儿,没想到他反倒不放心跟了过来。

这边阿笙正返身朝他走去,却忽然看到陆子初大步朝另一端走去,阿笙心一紧,就见不远处有人拿着相机往反方向跑。

那人注定逃不掉的,与此同时已有几名保镖朝他围了过去。

阿笙愣愣的站在那里,忽然明白了,那人是狗仔记者。

记者被保镖反扣手臂,手中的相机更是被一名保镖夺了下来,见陆子初走过来,唤了一声“陆先生”,把相机递给了他。

陆子初没说话,低着头翻看着相机上拍摄到的画面,问那名记者:“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他被追踪并不惊讶,陆子初只是没想到,他和阿笙昨夜才来这里,这么快就被盯上了。

记者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挫,竟然会被当场逮到,也不敢隐瞒:“但凡您名下房产,几乎都有人盯着,我在这里守了几天。”后面的话,记者没有继续说下去,其实昨天半夜他睡过了,凌晨起床,再透过望远镜,竟然看到海景别墅亮着灯,一时又惊又喜,本想拍几张照片就先撤,谁曾想刚拍没几张,就暴露了行踪。

陆子初删除照片时,抬眸看了记者一眼,手头动作却没停,对下属说道:“放开他。”

语气确实有些冷,但还不至于怒气森森,记者撞进陆子初的眼睛,似是有些惊讶他那么好说话,但很快便又垂下眸子,一颗心也紧跟着吊了起来。

陆子初说:“知道曝光我的行踪,对于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记者下意识看向陆子初,只见男子面沉如水,一双眸子仿佛敛收了无尽夜色,有着别样的深邃。

记者很清楚,陆子初这句话说出来,看似平静如常,好比家常询问,但听在心里,却偏偏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阴气。

“…知道。”记者声音有些虚浮不稳,可能是被风刮得。

这时,有保镖把记者证件送到了陆子初面前,陆子初没接,仅仅是扫了一眼,相机扔给了记者。

“赵朝阳,名字不错,我这人恩仇喜欢加倍,最恨别人在我背后穿小鞋,但愿你并不是其中之一。”说这话时,陆子初又恢复了往常姿态,淡漠疏离的令人难以亲近,这种人纵使什么也不说,也不做,足以让人觉得身心发凉。

“陆先生,我什么也不会说的。”记者这话却是发自肺腑的,陆子初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又不是活腻了,哪还敢继续招惹陆子初?

“你是个聪明人。”记者只觉得肩膀一沉,陆子初拍拍他的肩,笑容温和,似乎还带着几分纵容:“去吧,别再让我看到你。”

天气阴沉的要命,不知是要下雨还是要下雪,那么压抑的乌云,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指迫压着呼吸。

陆子初那话,其实哪里是纵容,分明充满了轻蔑,却令人无法忽视。

阿笙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她并不知道陆子初都说了什么,只知道记者离开了,而他朝她笑了笑,慢步走近,有人在他身后小声请示道:“陆先生,需要重新换地方吗?”

陆子初说:“不用理会,不要让人接近顾小姐。”

“是。”那人应了一声,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阿笙问:“我被跟拍了吗?”

“不碍事,已经删了。”他搂着她的肩,往别墅方向走。

她半开玩笑道:“看来下次我出门,应该事先化好妆,要不然不上镜。”

陆子初低低一笑,亲了亲她的脸:“怎么样都是好看的。”

察觉她的脸有些凉,他用大衣包住她的身体,裹着她继续走。

阿笙偎在他怀里,问他:“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担心你被风给吹走了。”很难得,他竟也开起玩笑来。

“我哪有那么轻。”

“我抱抱。”他说着,竟停了下来,真的把她拦腰抱了起来,“很轻。”似是为了验证她很轻,还抱着她转了一圈,惹来她笑声一片。

海浪声中,她笑意不减:“我今天想看看我哥和流沙。”

“他们回到了心宿路,那里有记者在,今天我比较忙…”陆子初略略沉吟,对阿笙说:“明天吧!明天我陪你过去。”

这样的话跟拒绝没两样,阿笙不说话了。

吃早餐的时候,陆子初以手支脸,看着阿笙笑,见她把脸别到一边继续吃粥,只觉得有趣。

在她身边坐下,她要起身,被他拉住了,那人笑出声来:“好,去。我让司机送你去彼岸酒吧,不过你要听话,不要偷偷跑到心宿路。”

陆子初这么一松口,阿笙一下子就忘了先前不快,扯着他的衣袖,皱眉道:“我去彼岸酒吧干什么啊?我哥又没在那里。”

白皙的手指攀附着他的西装衣料,这举动多少有些孩子气,陆子初就连微笑也沾染了宠溺,抬手轻刮她的鼻子:“我想办法让他们来见你。”

这天阿笙在彼岸酒吧最先见到的人不是顾城和流沙,而是昨夜来酒吧消遣,钱包遗落在包间里,前来寻找钱包的方欣。

原本可以支撑到相安无事的,但谁能想到气质千金竟会在经过阿笙的时候,讥讽冷笑:“婊~子。”

阿笙听到,止步回头,先是唤了一声“方小姐”,方欣皱眉转身,眼神怒火妒火交织,看向阿笙的目光是无比厌弃的。

“方小姐,你知道子初有什么睡眠姿势吗?”阿笙眸色深深,忽然笑了:“不管我在或不在,他都会习惯伸出右手臂横放在身旁一侧,那个位置是为我留的。”

方欣妒火中烧:“无耻。”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无耻呢?他叫我阿笙,可曾亲密叫过你阿欣?”阿笙嘴角含笑,眼神却极冷地看着她:“方小姐,你嘴巴该好好洗洗了。”

顾笙并不是一个言语苛刻的人,尤其是对同性。“婊~子”两个字出口,拉低的不是被骂者,而是骂人者。

方欣心存羞恼,若不是有保镖在,她怕是不会善罢甘休,阿笙面色漠然,转身在侍者带领下进了包房,只留方欣在保镖阻挡下愤声大骂。

石涛站在对面,适才那一幕,他都看到了,不走近是因为有保镖在,阿笙话语浅淡,不动怒,不疾言厉色,但出口话语全都扎在了别人的心窝上,好像曾经的顾笙,站在法庭上,话语简短却直击人心。

顾笙今日穿着黑色女款中长风衣,似乎前不久这款衣服还登过国际时装周,再加上她拥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整个人可谓简约到了极点,甚至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但石涛又怎会看不出,顾笙从头到脚的穿着快要抵上公司白领一年的年收入了洽。

陆子初给她的自是最好的,低调又不能让她觉得铺张浪费,仅在穿着上就能看出某人有多谨慎细微,更何况现如今有人当面辱骂阿笙,那人若是知道,怎依?

“我很乐意把刚才的事情转告给子初。”石涛靠着一侧吧台,含笑看着阿笙。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阿笙走近,见石涛伸出了手臂,笑了笑,终是上前抱住了他钤。

“你对她良善,但她呢?”石涛看向她背后的方欣:“你听,她正在诅咒你。”

“女人,罪恶把你剥得赤~裸,诅咒把你洗净,你升华成完善的生命。”

石涛松开她,轻声笑了:“顾笙语录?”

“不,泰戈尔说的。”

石涛觉得有趣:“泰戈尔还说了什么?”

“泰戈尔说:最好的东西都不是独来的,它伴了所有的东西同来。”

她要接收美好的事物,同时也要接受谩骂、挑衅和诅咒…

骂吧!无非是爱而不得的失败者,对此阿笙不便评价。每个人可以通过外表在很短的时间里评价一朵花,或是一块手表,却无法来评价一个人。人类心有千千结,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了解自己,更何况是别人呢?

这事石涛不说,保镖哪能不说,阿笙还没在包间里捂热沙发,电话就开始频繁响起,是陈煜打来的,催她离开彼岸。

陈煜的意思,阿笙又怎会不明白,方欣这么一出门,若是把她的行踪透露给记者,到时候媒体围堵彼岸,她怕是寸步难行。

陈煜说:“您先回海景别墅,我稍后会安排人过去接顾先生。”

陆子初此时正在跟公司高层开会,陈煜的意思,其实也代表了陆子初的意思,阿笙挂断电话,起身跟石涛告辞。

这天上午,好几辆车尾随阿笙座驾,有人竟然并排而行,相机探出窗外偷~拍,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拍电视剧。

保镖先是把这事告诉给了陈煜,陈煜当时正开车前往心宿路,闻言掉头回去,打电话给向露,让她前去开会酒店,把这事转告给陆总。

记者大概觉得距离有些远,拍出来的画面不太清晰,车身靠近,那样的车距是很危险的,保镖出于安全考量,暂时先找地方把车停了下来。

保镖下车找记者理论,双方不可避免发生了冲突。

陆子初给阿笙打电话时,现场一片兵荒马乱,保镖护着她,但奈何现场记者太多,挤挤搡搡往前走,阿笙感觉手机在口袋里震动着,估摸着是陆子初闻讯打过来的,伸手去摸手机时,脚下一绊,膝盖重重的磕在了水泥地面上。

她这么一摔,陆子初也不用再打电话过去了,因为向露已经打开了电视,阿笙被保镖扶起来的时候寸步难行。

一众高管寒蝉若惊,画面中的女子他们怎会不知,就是近日跟自家老板爆出丑闻的韩太太,更是害得陆氏股价连跌停板的罪魁祸首,再看老板气色,是真的中了此女的魔。

陆子初满脸都是风暴,脸色更是阴沉到了极点,陈煜此时已经抵达现场,十几名保镖开道,这才带着阿笙离开现场。

陈煜现身镜头前,公司管理层全都绝望了,若不是忌惮陆子初,怕是都想狠狠的叹声气。谁不知陈煜是陆子初心腹跟班,陈煜现身维护顾笙,这代表了什么?这下子,陆氏难题未解,又要增添新的难题了。

画面里,陈煜护着阿笙,记者频繁发问:“陈特助,请问您出面是陆先生的意思吗?”

“陆先生和韩太太已经公开同居了吗?”

“方便透露韩总私底下和陆总见过面吗?”

“砰——”陈煜直接关上了车门,在保镖的制止下,车辆驶离媒体视野。

陆子初回到海边别墅时,身后跟着专业医生,提着医药箱,想必在专业领域是极出名的人。

陆子初大步走进来,坐在阿笙身边,此时她已换了睡裙,陆子初这么一掀,只见阿笙膝盖骨那一片颜色泛着青紫,她的腿原本就有问题,尤其是到了阴雨天就会很难受,更何况还是磕在了致命伤那里。

“如果疼,不要忍着。”陆子初起身,坐到阿笙身后抱住她,脸色难看。

阿笙点头,她是疼的说不出话来。

医生给她检查膝盖,陆子初问他:“需要去医院吗?”

“顾小姐以前遭遇过骨骼损伤,里面植入了生物支架,膝盖着地,疼是一定的,休养两天症状才会好转。”医生取出药膏,正要涂在阿笙膝盖上时,陆子初叮嘱道:“手要轻。”

医生被质疑经验,也不生气,点头应了,那般神情专注,只怕刚从医那会也没现在这样认真。

药膏还是很凉的,虽然减轻了疼痛,但腿却觉得很酸,这话她是不敢跟陆子初说的,怕他会紧张。

纱布包扎,陆子初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医生,看得对方很拘谨,阿笙看出来了,对陆子初说:“我想喝水。”

陆子初这才起身离开,走出卧室,看了眼走过来的陈煜,问道:“谁泄露了行踪?”

“方欣。”

陆子初有些意外:“她还有这本事?”

陈煜说:“她在彼岸偶遇顾小姐,发生了言语冲突,这事跟她脱不了关系。”

“哦?她说了什么?”陆子初迈步下楼,走得并不快,似乎是为了配合说话。

“呃…”陈煜摸了摸鼻子,迟疑道:“婊~子。”

陆子初静了静:“说谁呢?”

“顾小姐。”

陆子初沉默几秒,居然笑了:“可惜。”

陈煜怔了怔:“可惜什么?”

天阴,虽然是白天,但室内却开着灯,灯光照在陆子初脸上时,显得侧脸轮廓异常紧绷。

这话应该让他母亲听到,她曾经那么心仪方欣,所谓有教养,原来也不过如此。

陆子初取出杯子,低头冲洗杯子时,薄唇轻启,声音轻飘,却带着十足的硬气:“清高女人分两种,一种是表面清高,另外一种是骨子里很清高。表面清高的女人,仗着家世和学业背景自命不凡,生活中虚荣作祟,得不到一个人就会大冒酸水;骨子里清高的女人,物质很难收买她的感情,厌恶虚情假意,防卫心太强,男人想要走进她的内心,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陈煜好奇道:“方欣属于第一种?”

“你想做什么?”陆子初抬眸看他,眼中却是笑意深深。

“随口问问。”还有人比陆子初更能装吗?明明骨子里弥漫着阴气,却偏偏不表露而出,他从不说无用的话,既然说出刚才那番言辞,必定是起了报复之心。

陈煜紧接着问道:“这种女人最怕什么?”

“当众丢人。”陆子初声音沉稳,许是因为水流的缘故,竟夹杂着逼慑。

陈煜想了想,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陆子初走到一旁倒水,听了陈煜的话,嘴角带着笑,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对女人善良一点。”

“我明白。”陈煜说着,看着陆子初,清了清嗓子,惹来他抬眸凝视:“怎么?”

陈煜鼓足勇气问:“顾小姐是第二种女人吗?”

陆子初笑容迷人,抬手示意陈煜近前,却在陈煜走近时,拍了一下他的头,“淘气。”

陈煜看着陆子初上楼的背影,其实最黑的人,一直都是陆子初,他若坏起来,是真的坏。

“是我的错。”

陆子初的声音是充满魔力的,字正腔圆,拥有一口比标准广播员更有魅力的普通话,也难怪会有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为他着了迷。

“因为你让方小姐念念不忘?”阿笙收敛笑意,温声道:“我也没损失什么,不要为难方小姐。”

陆子初只笑不语。他若应答,必定不会欺骗她,不应,这事也就敷衍过去了。

他并不是一个遇事瑕疵必报的人,尤其还是对女人,但这次是真的触及到了底线钤。

卧室静谧,陆子初掌心贴合在阿笙的膝盖下方,侧脸完美,如果可以忽略他紧绷下颚的话。

阿笙腿肿了起来,他坐在床上,伸手帮她按摩,阿笙知他今天很忙,原想催他回公司,但想来他并不会顺了他的心思洽。

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事,有他按摩着,倒也不觉得难受,不知不觉间竟睡着了。

他从未问过她,那一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车祸又是怎么来的,有些伤疤纵使过了多年,每每触及,依然会痛彻心扉。

怎么告诉他?她是看到他归还的银戒,所以在去找他的路上出的车祸?又怎么告诉他?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绝望,觉得天大地大,所有人都抛弃了她,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弃儿…

朦胧中,有人握住了她的手,修长微温,整只手都被他包裹在掌心里,竟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就这么好好睡一觉吧!不理会外界喧嚣,把问题暂时交给他…

这天下午,陆子初兑现诺言,把顾城和流沙接到了海边别墅,顾城看到阿笙,悬着的心松了下来,那个面带微笑,灿若莲花的孩子似乎又回来了。

她在束河买了许多纪念品,很大一部分都是给流沙买的,孩子看了很喜欢。

顾城走到阳台上抽出一支烟,慢慢的点了火。

阿笙透过落地玻璃看他,顾城是天生的衣架子,背影挺拔,但趴在阳台栏杆上时却透着孤寂和沧桑。

束河勾起了他的回忆,那些回忆里曾经有一个依依,而现在故人已不在。

他的心境,她是理解的,所以并未上前。

昔日兄妹无话不说,多年过去,他和她早已习惯向彼此隐藏悲伤,所以展现给对方看到的永远都是欢喜,不知这是不是一种悲哀?

流沙摆弄束河特色礼品时,对阿笙说:“姑姑,爸爸说今年有可能会在老家过年,到时候奶奶也回来。”

阿笙脸色变了,那声“奶奶”让阿笙一颗心使劲往下沉,往下沉.

她愤怒了,那份怒气没有宣泄在孩子面前,她把顾城叫到了书房,似是觉得冷,只有抱着双臂才能给自己带来些许温暖。

“她要回来?”阿笙声音淡不可闻,目光里只剩下最深沉的噩梦。她仿佛看到自己当初是怎么被她关在了房间里,她是怎么被她折磨的精疲力尽。

“谁?”顾城皱了眉,阿笙看上去很焦躁。

“她,她…”阿笙一声重过一声,到最后近乎吼道:“她——”

顾城心里似是堵了一块巨石,他忽然明白阿笙口中的那个她是谁了,眸色转瞬变得复杂,“阿笙,不管怎么说,她毕竟生养我们一场,你回国后,她每天都在念叨你…”

“她可以给我打电话。”清冷的声音,带着不冷不热的讥嘲,好像另一个陌生的自己。

“她不敢。”

“怕刺激我?”阿笙嗓音陡然一变,像是平静的湖水乍现汹涌,“在她眼里心里,我还是她女儿吗?西雅图全家福里为什么你们都在,唯独没有一个我?我在哪儿?你知道我看了之后,是什么感受吗?我就像是一个多余的人,就连徐秋也可以出现在上面,为什么我不能?”

在此之前,顾笙从未宣泄过愤怒,或沈雅,或韩愈,但这次,她的逼问宛如密密匝匝的冰雹,直击人心。

她是那么极力克制情绪,以至于手指还在微微颤抖着,顾城见了,一颗心犹如压了千斤巨石,动弹不得。

顾城轻声叹道:“阿笙,就那么恨吗?”

阿笙眼底浮现曾经一幕幕。那日,母亲剁掉手指,她仓惶捡起:“妈,我们去医院。”

断指却被母亲一把抓起无情丢弃,那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她却可以说不要就不要。

阿笙直到现在还能清楚记得母亲的表情,满脸苍白,死死攥着血流不止的伤口,咬着苍白的唇,眸色沉沉的盯着她。

阿笙当时头脑发懵,后来才意识到那双眼眸里是满满的恨。

想到这里,阿笙眼眸一热,自嘲道:“不是我恨她,是她恨我。因为肖恩在韩愈手里,她可以因为韩愈一句话,不询问我的想法,不顾及我的感受,狠心的把我关起来,砍掉自己的手指指责我有多无情,我对她不敢有恨,只有畏惧。”

顾城心里一阵接一阵的紧,那是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痛;最痛的那个人是顾笙,她压抑的太久,因为那个人是母亲,所以她不能恨,表面上的平静,看似静默,但私底下却早已是波澜暗涌。

去美国之前,阿笙对母亲只有爱。

母亲拥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阿笙这一点跟她最像,但阿笙看过母亲年轻时的照片,觉得母亲比她长的好看,尤其是站在父亲身边时,一双眸子娇羞如水,嘴角那抹笑可谓动人到了极点,难怪当年父亲会对她一见钟情。

在阿笙的记忆里,父亲跟人谈话时,她会静静的坐在一旁,听到专业术词,偶尔会出神发呆,若是父亲在这个时候叫她的名字,她微笑浅应的同时,会让人觉得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父亲是个沉稳的人,有担当,母亲脆软娇弱,习惯大事小事依靠父亲,那份依赖,阿笙从未深想过,直到她前往美国,她才体会到那样的依赖究竟有多浓郁。

她们本是这世上最亲密的母女,母亲了解她的性情,软磨硬泡不成,也会有绝望的时候,没完没了的哭。

老人说,今生母女是上辈子的仇人,她以前不信,现在…她已经很少会想起“母亲”这个词汇了,每次想起,捎带上自己,身心全是满满的伤。

仿佛听见顾城在跟她说话,所有的情绪,或好或坏,宛如潮水消逝,于是顾城的话开始变得清晰起来:“阿笙,当年她也是走投无路了,在丈夫和女儿之间,她选择了丈夫,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比谁都难受。”

“我理解她,谁又来理解我呢?”阿笙表情冷淡,她和母亲之间的沟沟壑壑早已间隔太远,远得只有窒息。

阿笙说:“我在杭州盛景上班时,一天晚上加班,有一位同事母亲担心她饿着,冒雨前来送饭,那位母亲叫我同事‘宝贝’,周围同事们听了,全都忍不住笑她。你看她们都在笑,我如果不跟着一起笑的话,会显得我很不幸福,所以那天我差点笑出了眼泪…”

她这话不像是在说给顾城听,倒像是在自言自语,顾城只觉有刀子从心头剐过,就连出口的话也是紧窒无比。

顾城说:“阿笙,你别说了,我心里难受。”

阿笙觉得难受的人真幸福,不像她,有些话说出口,内心却是麻木成灾。

顾城黄昏下楼,脚步落在楼梯木板上,声息空荡,还剩下最后几层台阶,“哗啦——”一***的海浪声切切传进耳里,仿似敲打在了心里。

“晚上留在这里吃饭吧!”

客厅里陆子初冷静从容的声音缓缓响起,顾城抬眸,陆子初不知何时回来了,站在开放式吧台一角,煮着咖啡,难怪香气四溢。

“不了。”

顾流沙原本坐在高脚椅上,这时从上面滑了下来,朝顾城身后看了一眼:“姑姑呢?”

“还在楼上。”顾城摸了摸女儿的头:“上去跟姑姑打声招呼,就说改天来看她。”

陆子初端了一杯咖啡放在吧台上,顾城走过去,却没坐下,声音卷在海浪里,似乎带着湿润气息:“现在外面十个人有九个人都在骂阿笙,你预备怎么做?”

陆子初笑了笑,漆黑的眸仿佛浸了水,看似水光潋滟,温和静默,但说出口的话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阴寒:“怎么做都好,至少不会关着她,剁根手指逼迫她。”

顾城心里狠狠一瑟,他果真全都听到了。

卧室果真如预期所想,漆黑一片,阿笙没有开灯。

陆子初站在门口,静默了几秒,这才摸索着走到床边,摸到了躺在床上背对着他的阿笙:“怎么睡了?”

阿笙情绪不好,不太想说话,怕心思通透的人会听出她的坏情绪。

陆子初怎会不知她在装睡,若是往常也便罢了,但今日…

“吃了晚餐再睡。洽”

阿笙终于打破了沉默:“不想吃。”语气是生硬的,她知道这样不好,但却没能控制住,那样的愤和怨让她无法冷静的面对任何一个人。

陆子初缓缓直起身,站在床边没有吭声钤。

此刻,阿笙只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等她把伤口舔好了,就没人能够伤害她,就算那个人是她母亲也不能。

母亲说:“为了你所谓的爱情,放任你父亲生死不管不顾,你怎么对得起他?你想想这些年他都是怎么对待你的?顾笙,做人不能忘恩负义。”

阿笙躲在被窝里狠狠的咬着牙。

母亲剁掉手指,看着她的眼神恨极了:“顾笙,只当我生了一个白眼狼,你滚——”

阿笙口腔里开始有了血腥味,她怎么会是“白眼狼”呢?她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顾家除名了,从母亲剁掉手指,说出“你滚”的那刻起,她早已被母亲排斥在顾家成员之外。

陆子初离开了卧室,在客厅里处理了几份文件,没有任何工作效率,将手中刚刚签了字的文件撂到一旁,有人走过来对他说:“陆先生,饭菜该凉了。”

“倒了吧!”

再次走进卧室,陆子初开了灯,看了一眼似是睡着的阿笙,解开衬衫纽扣,走进了更衣室。

换了睡衣后,陆子初靠着床头,沉默片刻,他说话了:“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你宁愿我们从未相识?”

静谧许久,阿笙开口道:“07年,你因为私闯民宅出事,我很难过,那时候是真的走投无路了,一边是我父亲,一边是你,我好像夹板上的烤肉,被两块烙铁灼烧着,我很疼,任何的挣扎都是无用的。我那时候有在想,如果不遇见你就好了,你不会因为前来美国找我背负污点;我宁愿被警察带走的那个人是我,也不愿是你…”

这话听了,方才觉得有些情绪生来敏感,阿笙刻意掩饰低落的情绪,但陆子初又怎会听不出?

在楼上无意中听到她和顾城对话,陆子初听出了她积压多年的愤怨,那些话不能诉说,所以只能任由自己在残缺和晦暗中下陷沉沦,绝望滋长。

陆子初说:“我把07年归结成噩梦,回到国内,迎来的是外婆冰冷的尸体,有一段时间里我得了厌食症,汤很鲜,菜很香,但吃进嘴里却怎么也咽不下。阿笙,这样的自责和愧疚我也有过,把外婆出车祸的原因归咎在了我身上。七年来,我从来不敢一个人去乐山,每年6月28日,都会让我变得很焦躁,仿佛有人卡着我的脖子喘不过气来,让一个老人为了找我遭遇车祸,这都是我的错。”

仿佛有什么东西从阿笙喉咙里狠狠剔除而去,深思却不知飞到了何处。同样是6月28日,阿笙双眼里泛着水意,思绪却是一片清明。

有些事情是断断不能说给他听的,一个韩老太太已让他这般记挂多年,有关孩子的事,她怎敢再多说一个字。

“阿笙。”陆子初顿了顿,“我和你认识快十年了,早已是这世上最亲密的人,如果我是风筝,那你就是牵引风筝的线,无论我飞多高,其实我和你一直都在一起,从未分开过。”

他不抛弃她,还是那句话:西雅图顾家没有她的位置,他心里有。

过了一会儿,阿笙说:“是啊,我要和你一辈子。”

陆子初听出她语气中透露出的温软,眼眸变得异常柔和。

陆子初伸手把床头灯调暗,不再说话,她的坏情绪只是暂时的,正在自我寻找调节的方式,他该让她好好静一静。

这一夜,陆子初没有搂她入睡。一张床,他和她中间隔着不远的距离,却感觉心是近的。

阿笙第二天看到报纸,这才得知方欣在昨夜演奏会上出了丑。

演奏会上,方欣迟到不说,大提琴更是在演奏中出现问题,琴音戛然而止,一直在业界斩获掌声荣誉的方欣,竟在起身致歉音乐台上被观众丢鞋子,险些砸到脸不说,还被此起彼伏的声音谩骂轰下台,方欣满脸通红,受了惊,只得在保安护送下尴尬离场。

经此事,方欣荣获副刊大篇报道,至于头版头条无疑是阿笙,陈煜现身护她离开,无疑给媒体增添了***。

阿笙没有过多关注她自己的新闻,反倒看着方欣的新闻报道若有所思。

这事透着蹊跷。

陆子初正在摆早餐,见她拿着报纸站在客厅一角看着他不说话,仅仅是笑了笑,抬手示意她近前。

早餐是从外面买回来的,海景别墅没开火,陆子初也没打算在这里久住,所以也懒得收拾厨房。

落地窗外,天空阴暗,清晨七点左右,看上去却像是阴天黄昏,风很大,潮水汹涌。

“我不想恨任何人,堵心。”阿笙在餐桌前坐下。

“嗯?”陆子初挑眉,似是不明白阿笙这话是什么意思。

阿笙抬眸看着他:“好端端的,方欣怎么就出丑了呢?”

陆子初拧了眉,眼神是疑惑的,阿笙把报纸递给他,他扫了一眼,随后“哗啦——”一声合上了报纸,似是动了气,朝外喊道:“陈煜——”

陈煜匆匆忙忙的跑了进来,不解发生了什么事。

陆子初把报纸直接拍在了陈煜胸前,面无表情道:“说说看,怎么回事?”

“呃…”陈煜摸不着头脑,看了一眼报纸内容,这才恍然大悟,正想找借口搪塞过去,就见陆子初坐在了餐桌前,慢吞吞开了口:“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不要为难方欣?”

“您说过。”陈煜多精明一个人,看了一眼低头吃饭不好糊弄的顾笙,再看了一眼摆明拿他当炮灰的陆子初,很显然陆子初是打算置身事外了。

典型的过河拆桥。

陆子初说:“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陆先生,我是看顾小姐受伤了,所以就…”陈煜语气一顿,不再多说,为难道:“我很抱歉。”

“这声抱歉该对方家千金说,出了这样的丑,以后登台演奏难保不会有阴影。”

陆子初说话并不客气,眼神倒是挺冷锐的,阿笙坐不住了,试着劝他:“算了,陈煜也是关心我…”

陆子初握住她的手:“这事你别管,陆氏上下现在忙的不可开交,有公事他不忙,为难一个女人做什么?”

这话丢出来,听似淡漠,但说话的人周身傲气凛然,在场的人,包括保镖在内,没人敢多说一句话。

沉默的还有阿笙,她原以为这事跟陆子初脱不了关系,但他看起来似乎很意外也很生气,况且…陈煜低着头,看着倒像是自以为做了好事,没想到却一大早受了委屈。

阿笙心里开始对陈煜有了颇多抱歉。

吃完早餐,陈煜已经忘了先前不快,忙前忙后,从阿笙手中接过陆子初的大衣外套时,甚至还对阿笙笑了笑。

阿笙垂眸浅浅笑了,难怪外界有人说陈煜是陆子初的影子,多年来有他陪伴在陆子初左右,这令她宽慰不少。

陆子初拿着文件下楼,步履匆匆,出门前对阿笙说:“今天有可能会下雪,你不要出门,晚上陪你一起吃饭。”

“好。”听到下雪,内心竟有着小小的雀跃。

陆子初窥探到她的小情绪:“喜欢下雪天?”

“不讨厌。”

他抿唇笑笑,走了几步,又返身回来搂着阿笙的腰,亲了亲阿笙的唇。

有保镖别开了脸。

只是浅吻,但陆子初并没有急着离开,贴着她的唇,声音含糊:“据说,经常晨吻的人可以多活五年。”

“你信?”

“我信。”他相信是因为浅吻对象是她。

不得不走了,今天很忙,上午要去趟公司,下午还要抽空回一趟陆家,记者会敲定在明天上午,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出面,若非事物缠身,他是很想陪她呆上一整天的。

车行半路,陆子初接到了母亲的电话:“中午约了韩愈吃饭,你也来。”

阴天,整个天幕仿佛压在了头顶,阿笙送走陆子初就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没有开电视,看了也是堵心。

手机响起的时候,刚好外面有雷声划破天际,阿笙倒没有吓着,但心却狠狠缩了一下。

欧阳浨打来的电话,话音简短,一如既往:“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跟您见一面。洽”

阿笙没忽略欧阳浨的称谓,她说得是“您”,而不是“你”,这一趟怕是跟韩愈有关。

欧阳浨已经不是第一次跟她打电话要见面了,说起执念,欧阳浨比韩愈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阿笙拒绝,决计不会半途而废。

既然想见,那便见见吧!挂断电话,阿笙出了门,身后远远跟着几名保镖,她看了,也没什么情绪波动,移开视线,继续往前慢悠悠的走着。

她从未见过这么暗沉的天,又是一道雷声响起,她仰脸望天,有白光划过天际,刺眼的同时,震人心扉。

欧阳浨抵达海边,正是海风最大的时候,宛如最锋利的刀子,刮得脸颊生疼,她把围巾拉高,掩住口鼻,慢慢的朝女子走去。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不愿在风中自虐,若是回头感冒,受苦的还将是自己,这天她感受到了:阴,但不可怖钤。

也不跟欧阳浨打招呼,阿笙转身朝别墅走去,有保镖正欲拦下欧阳浨时,被阿笙制止了:“熟人。”

说完,自己都忍不住想笑了,熟?该有多熟?那些被她有意无意遗忘的五年,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欧阳浨和她见面的机会险些多过508舍友。

客厅里,欧阳浨打量着别墅内景,沉默半晌,终于开口:“看得出来,陆总很保护您。”

阿笙看了欧阳浨一眼,没接话,转身找吧台走去:“喝水还是咖啡?”

“不用麻烦了,我说完该说的话,就会离开。”欧阳浨在她身后说。

那话阿笙听在了耳里,可还是去了吧台,倒了一杯热水端过来,当然那水是给自己喝的。

欧阳浨在她对面坐下:“我收到了离婚起诉书副本,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拿给韩总。”

阿笙倒是很能沉得住气,欧阳浨今天来分明是兴师问罪的,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似乎每个人都可以肆意谴责她,先是任洋,紧接着是欧阳浨。

她该问欧阳浨为什么,但说出口的话却是:“那也没什么,再过几天离婚会走正常程序,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

欧阳浨轻轻的笑了下,随即收敛笑意,一双美丽的眸子突然变得深不见底:“我以前觉得你是一个冷漠的人,似乎任何东西都可以被你轻易舍弃,任何的惊喜浪漫都不足以打动你,你看你那么漠然,以至于我一直觉得你的心是冷的,但我后来发现,你的心是灼热的。陆子初和韩愈之于你最大的不同,一个是被你记起,一个被你忘记。连我也觉得上帝对陆子初太偏心,他和韩愈全都出自豪门,但在感情方面,韩愈被父母所弃;紧接着又被你避之如蛇蝎;现如今,你和陆子初住在一起,这还没离婚呢?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太太,做人怎能不为他人留下丝毫余地?”

欧阳浨质问可谓掷地有声,阿笙沉了眸,拿刀杀人,难不成还是刀的错?

顾笙说话了:“你这话斥责的很好,07年有谁顾虑过我的感受,把我当人尊重过?限制自由,囚禁,断绝与外界一切联系,那时候有没有人为我留下一丝余地?别奢望我做任何事情都要为他人着想,我在07年没享受过这种待遇,现如今凭什么要把宽容恩赐给别人?”

欧阳浨一瞬不瞬的盯着顾笙,表情郑重:“人心都是肉长的,这些年他都是怎么对你的,你难道从未有过触动吗?”

“你喜欢韩愈吧?”

欧阳浨没想到顾笙会这么问她,愣了一下,情绪已归于平静:“对,我喜欢他,那样一个男人,他可以为了所爱的人不择手段,就算众叛亲离也在所不惜,虽然手段狠绝,但他是韩愈,年少便混迹商场,包括现在的陆子初,你以为他就干净到哪里去吗?不一样为了达到目的殚精竭虑?”

“欧阳小姐,你把话题扯远了,我们谈的是韩愈,把陆子初扯进来算什么呢?”顾笙这话多少有些沉戾,话音比平时还要重,为爱狠绝不算什么,但她的意愿,欧阳浨可曾念及过?

窗外雷声不断,耀得室内也是白光闪烁,阿笙看着欧阳浨,语气平稳:“你也是万事美好的人,但凡追求过你的人,你对他们无不避而远之;后来你遇到了韩愈,觉得他是你看过最美丽的风景,你那么爱他,但他呢?无论你是怎样的好,他偏偏无法爱上你。没有竞争者,也不是你学识、容貌、年纪悬殊太大,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你。人就是这样,就算你再差,也有人会爱上你;就算你再好,也会有人不喜欢你。”

一个人的心太小,她无非是中国传统女性,给了一个人,便再也没办法再给予另外一个人。

顾笙的话看似随和,但委实太狠,欧阳浨脸色煞白,“他喜不喜欢我无所谓,我今天只想坐下来跟你好好谈谈韩愈。我以前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么不择手段的去爱,如果知道有一天你会因此浑浑噩噩多年,他是否还会走上同样的路?我想更多时候,他是别无选择。韩永信和常静离婚后,他就再也没有获取过家庭的温暖,美国求学,虽说和常静住在一起,但常静嗜酒,带不同的人回来开夜间派对,他从学校回家,每次看到的都是醉醺醺一群人糜烂的窝在客厅里,他连从母亲那里获取温暖的希望也变成了奢念。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恨顾清欢,为什么不恨呢?但你出现了,我相信他爱上你是始料未及的。韩永信和常静双双离世后,他颓废了很久,看不到生存的希望,他不爱惜别人,更不爱他自己。但你是不同的,你是他的救命稻草,偏生你爱的是陆子初,难免会勾起他的争斗妄念,当他得知你怀孕后,相信任何一个丈夫都无法忍受。他失手害死你女儿之后,我看的是病房里,一对可怜的男女面对残酷的现实失声痛哭。你在流泪,他也不好受。你出事后,他不知道痛哭过多少次,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韩愈,究竟要如何绝望,才会那么悲痛?五年来,你们或许不像别的夫妻那样幸福,但你一定是习惯他的。你喜欢的,变成了他喜欢的,你排斥的,变成了他极力清除的。远近揣摩你的喜悲,试图通过对你的好,来弥补他曾经犯下的错。我以为,这种好总会有尽头的,但谁知你就像是一个洞,掉进去只会越陷越深。他就像是一个追爱少年,为了一个意识不清醒的人执迷不悟,跟周围所有人都在斗,以至于遍体鳞伤,就连想跟你通电话,都会迟疑不定,犹豫不决…”

欧阳浨说到这里,眼里有了可疑的水光,抬眸看着阿笙,声音无温:“太太,别人怎么对待他都无所谓,因为他不在乎,但你起诉离婚,无视韩总五年倾心对待,这么狠心对待他,实在是太残忍了。”

停顿几秒,阿笙说:“你看,言语果真是最伤人的刀。你提起那五年,好比云烟暮霭,一晃就过去了,你能清楚记起每一天,可我呢?流年成劫,那五年好像和我没有任何关联。我能清醒记得最近发生的很多事,这让我一度觉得很欢喜,不想恨任何人,也不想抓住过去不放,不愿让自己在还清醒的时候变成了一个满腹愤怨的人,这样一个自己是极其可悲的。谁爱我,谁不爱我,对我来说,早已不重要。我只想脱离身上的枷锁束缚,简简单单的遵从喜好,为自己活一次。这个愿望很过分吗?”

欧阳浨没想到顾笙的反应会那么平静,以至于嘴角的笑容怎么看都有些刺眼:“不过分,只不过你重新活过的生命里,有一个陆子初,却唯独没有一个韩愈。”

轰隆一声,闪电带来的光束造成了视线错觉,仿佛在瞬间穿过了玻璃,就那么照耀在阿笙白皙的脸庞上,“那你教教我,我该怎么做?左右逢源,脚踏两只船?或是掏空我的记忆,无视我曾经生下一个死婴,和韩愈从头来过?”阿笙明明说着冷冷的话,但嘴角却带着较之欧阳浨更深的讥嘲:“如果我害死了你家人,事后跟你说对不起,你会原谅我吗?”

欧阳浨抿唇看着阿笙,久久没说话。

阿笙说:“你看,我们都不是圣母玛利亚。”

欧阳浨离开前对阿笙说:“我来找你,只是想让你知道,如果你是水,韩愈是冰,至少他被你融化过。甚至在某个时间段里,你和他之间曾经有过相同的体温。”

一只u盘,经过粗糙剪辑,压缩了五年时光,那些在阿笙看来宛如水月镜花的婚姻生活开始一点点在屏幕上铺陈开来洽。

长达五年的生活里,顾笙每天的一举一动都被监控在摄像头里,不是监视,而是之前有家佣私底下伤害阿笙,有些安全措施是避免不了的。

阿笙坐在沙发上,歪头看着落地窗外的大海,这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下。

她仿佛在一***的海浪声中看到了自己的命运,或进或退,一步步,透着小心翼翼,对周遭的人饱含善意,无奈的是她的所有,包括爱情,在众人非善的目光里,也在众人尖酸苛刻的言语里。

她不可能顾虑所有人的感受,就像她之前跟欧阳浨说的,她不是圣母玛利亚。就算是,圣母玛利亚也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更何况是凡夫俗子的她。

五年来,韩愈待她如何,阿笙细节不知,但隐约可以猜到。

阿笙一双手伸出手,十根手指头全都啃的不能看,韩愈会拿出五彩的布包住她的手,对她说:“你看,手害羞了。”

他把她当成了孩子,其实那时候阿笙确实跟孩子没两样,会有烦躁、情绪崩溃的时候,韩愈会把她搂在怀里,带她外出散步,轻声说话哄她情绪安定。

五年,阿笙在另外一个自闭的时期内,她和韩愈之间确实存在过默契钤。

沙发上,阿笙看电视,韩愈抱着电脑工作间隙,若是眼神移开电视,他就已经把杯子推到了她的面前。

下雨天,他和她静静的坐在一起,韩愈说所有天气里,他最厌弃的是暴风雪天气,天地素裹,白茫茫一大片,他站在雪地里会辨不清方向,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惶惶然不知所措。韩愈说这是雪盲。

他侧脸看她,温声笑道:“所幸洛杉矶气候温和,几乎不下雪。”

阿笙太过安静,一张脸很多时候不会有任何情绪,能够平和情绪待之的人实在是太少。五年间,韩愈是其中之最。

阿笙也曾多次拿着韩愈的限量版衬衫擦拭地板,他见了,多是会站在她身后会无奈微笑,有佣人要上前,被他阻止了:“随她。”

也曾闯过祸,把韩愈辛苦完成的文件当成纸飞机,一只只扔的满院都是。任洋和欧阳浨焦头烂额,唯有他找了新彩纸,陪她心平气和的折着纸飞机,他说:“重做。”

韩愈似乎在婚后变成了一个性情平和的人,很少动怒,不再是那个被名利贪欲熏染,缺乏温暖的小孩。

韩愈帮阿笙刷牙,阿笙会把刷牙水直接喝下去,韩愈可以因为此事反复念叨:“刷牙水不能喝。”

下次刷牙,在他不厌其烦的念叨数声后,阿笙会乖乖的把漱口水吐出来。

满院盈绿,阿笙坐在秋千上睡着了,他把她抱起来往客厅方向走,萨摩犬会乖顺的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屋。

他变成了一个居家男人,厨房做菜,葱姜蒜下锅,伴随炒菜声,增添了太多的尘世烟火。她帮忙洗菜,菜掉到地上,她捡起来,直接放在了菜篮子里,他不知,下锅炒好后,她开始笑。韩愈看了心情舒畅,会陪她一同笑,问她:“笑什么?”

她若不答,他会轻轻叫她一声“阿笙”,眼神里往往会进驻情潮…

阿笙抬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韩家主卧室天花板上,花色是七彩云彩,那些云彩可以随着天气、早晨、白天和夜晚呈现出不同的色彩。

阿笙看到了躺在床上睡着的她,还有醉酒回来的韩愈。他把脸埋在她的脖子里,轻声道:“阿笙,我们好好的。”

韩家客厅,大年三十,阿笙看到自己抚摸着韩愈的脸,主动吻他的唇,“子初,你带我走,好不好?”

韩愈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神色复杂,带着痛楚,搂着阿笙,激烈的吻她。

阿笙看着他把她抱进卧室,阻挡了走廊监控视线,她忽然间觉得自己有些冷,她站起身,视线离开屏幕,环抱着自己的身体,就连痛苦也是无声无息的。

所谓爱,分布在铁钉床上,不管以什么样的姿势站在上面,都会有细密的针扎在心头,生活带着甜,却也夹杂着咸腥。

阿笙站在玻璃窗前,疲倦的闭上了眼睛。

屏幕里阿笙发病,像是一个陷入崩溃边缘的囚徒,撕心裂肺的哭着,她能听到自己的哭声究竟有多惨烈,但她的眼睛却是干涸的,她已无法平静,注射镇定剂,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床上,韩愈的眼泪无声的渗入她的发丝里。

客厅里响起韩愈的呢喃声。

我想对你说出我要说的最深的话语;

我不敢,我怕你嘲笑。

因此我嘲笑自己,把我的秘密在玩笑中打碎。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轻松,因为怕你会这样做。

我想对你说出最真的话语;

我不敢,我怕你不信。

因此我弄真成假,说出和我的真心相反的话,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可笑,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我想用最宝贵的词语来形容你,

我不敢,我怕得不到相当的酬报。

因此我给你安上苛刻的名字,而显示我的硬骨。

我伤害你,因为怕你永远不知道我的痛苦。

我想静默地坐在你的身旁;

我不敢,怕我的心会跳到我的唇上。

因此我轻松地说东道西,把我的心藏在语言的后面。

我粗暴的对待我的痛苦,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我想从你身后走开;

我不敢,怕你看出我的怯懦。

因此我随意地昂着头走到你的面前。

从你眼里频频掷來的刺激,使我的痛苦永远新鮮。

泰戈尔园丁集第41章,从韩愈口中流泻而出,宛如暗夜泉水,阿笙额头抵着玻璃,感觉到了来自身体最深处的疲倦,不想说话,闭眼就是天黑,她听到了自己浅浅的呼吸。

没有看到最后,一个男人把你折磨的遍体鳞伤,有意也好,无意也罢,事后抱着你,一遍遍对你说着我爱你,这时候的你,内心最深处浮起的触动究竟是幸福,还是心寒呢?

她福祉浅薄。

欧阳浨没想到任洋也跟来了,高大的男人站在汽车旁,不甚认同的看着她,她见了,假装没看到,裹紧风衣,一句话不冷不热的丢了过来:“跟踪我?”

“你究竟是怎么想的?”前些时候,欧阳回了一趟洛杉矶,他私底下询问过,得知她剪辑过韩家多年来的监控录像,当时就觉得可能跟顾笙有关,没想到还真是。

欧阳浨沉默片刻,刚才开口道:“顾笙起诉离婚副本,前些时候被我收到了。”

有些事,她不想瞒着任洋。

“…”任洋皱眉,他没想到顾笙竟真走到了这一步,“所以你想通过那五年帮韩总挽回顾笙?”

“总要试试。”外面冷,欧阳浨示意任洋上车。

车里,任洋面色凝重:“欧阳,别白费功夫了,顾笙破釜沉舟要离婚,就算你哭着哀求她,她也不会被你打动的,那五年我们看的是感动,顾笙看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丝毫触动,因为她觉得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过。”

欧阳浨扯了扯唇:“你不了解女人,顾笙是一个精神贵族,说句难听话,就是她有精神洁癖,在爱情上是个极端完美主义者,她不允许自己犯下任何道德错误,她原本就觉得自己婚后负了陆子初,如果她看完u盘内容,绝对不会再接受陆子初。”

“顾笙不接受陆子初,难道就会接受韩总吗?”任洋虽然不清楚u盘最后是什么,但欧阳浨说的那么笃定,难免心神紧缩。

欧阳浨嗤笑:“不是学长,又怎能是陆子初?”

“你…”任洋复杂的看着她,近乎咬牙道:“真是疯了。”

欧阳浨看着窗外,苦笑道:“我想守护的东西不多,我这辈子从未见学长那么绝望过。你我应该很清楚,失去顾笙,对于学长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顾笙和学长离婚,到时候和陆子初在一起,外界会怎样耻笑他?这顶绿帽子谁都戴不起。”

“你这样会毁了顾笙的。”任洋有些气急败坏,他好像知道欧阳浨在u盘后面究竟放了什么爆炸“新闻”。

就连韩愈对此也是忌讳莫深,欧阳怎能…

“如果她不是学长的,毁了也就毁了。”明明是阴狠无情的话,欧阳浨却说得平静无波,从窗外收回视线,似是早已忘了先前的不愉快,对任洋说:“去陆家外面等着吧!学长有雪盲症,迷路就不好了。”

任洋不说话了,女人若狠毒,远胜男人千倍万倍。

陆氏总部,陆子初签完最后一份文件,拿起电话拨给了向露:“下午一切工作安排全都推了。”

向露在电话那端翻看着工作记录:“陆先生,下午您要和明基重建签约,推掉的话会很麻烦。”

陆子初疲惫的揉着眉心:“推到明天上午。”

“明天上午您要召开记者会。”

陆子初皱了眉,“啪嗒”一声把笔丢在桌面上,直接挂了电话洽。

向露只知道老板今天心情似乎不太好,至于原因,尚不明确。

陈煜进办公室之前,向露提醒他,老板情绪不太好,让他进去说话注意一点钤。

陆子初今日状态确实有别于以往,原因陈煜是知道的。

am公司在曝光陆子初和顾笙旧情之后,不见获利,反而被广告商停止撤资赞助,此事跟陆氏和鑫耀有着必然的联系。

上午九点左右,袁洛克收到了最新爆料,是关于陆子初的,若是平常,袁洛克必定大喜过望,但经一茬长一智,袁洛克很清楚,若想保住公司,势必不敢再得罪陆氏和鑫耀。

有心求好,袁洛克亲自来见陆子初,态度诚恳:“陆先生,am公司我维持下来是真的不容易,眼下广告商频频停止赞助,是真的经不起折腾了。我向您保证,am旗下电视、媒体、网络、报纸和杂志绝对不报道任何有关于顾家和韩家的新闻。”

至于袁洛克收到的***被当做求好重礼,直接送到了陆子初面前。

所谓***,无关顾笙,却有关陆子初07年私闯民宅被捕。

陆子初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差,陆家当年绝口不提这事,甚至花费重金压下他吊销律师资格证的惊爆新闻,所以知道此事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陈煜敲门时多少有些迟疑,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要进去,随着新闻愈演愈烈,韩愈父母和顾清欢这些死去的人再次被挖了出来;顾家更是不能幸免,顾行远入狱多年,其子顾城偿还巨额债务,更被曝出顾笙精神可能疑似有问题;紧接着就是今日的陆子初,07年污点也被挖掘而出,是谁放的料?陆子初心里多少有些苗头。

陈煜走进办公室,陆子初抬眸看了他一眼,靠进椅里,眸子清寒:“查出来了?”

陈煜点头,对陆子初说:“邮箱地址是一组乱码,破译后发现是从鑫耀发到am的。”

陆子初压下唇角,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陈煜手机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若是往常必定不会当着陆子初的面随便接电话,但那通电话是海景别墅打来的,心想跟顾笙有关,也就接了。

果真是。

陈煜听了几秒,手机移开耳边,低声对陆子初说:“有人找顾小姐。”

“谁?”陆子初蹙了眉。

“韩总特助欧阳浨。”

陆子初眉皱的更深了,钢笔在指尖熟稔的转着圈,他思考事情时通常会出现这样的表情。

陈煜对那端的人吩咐道:“离得近一些。”

话语三分明了,七分隐晦,意思其实很清楚,离的近,避免顾笙受伤。

陈煜又听了一会儿,挂了电话,对陆子初道:“先生,欧阳浨似是有话想单独跟顾小姐说。”顿了一下,陈煜迟疑道:“所以顾小姐没让人跟进去。”

陆子初手中的钢笔直接“啪”的一声,再次倒霉的砸落在地面上。

一把抓起办公桌上的手机,直接给韩愈打电话。

韩愈号码,陆子初不用记,全都在脑子里,这边还未接通,他就已经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陈煜见了,连忙取下陆子初的外套,跟了上去。

“在哪儿?”

“正在去陆家的路上。”

“等着。”

韩愈挂断电话,陆子初的话还在耳边回响,很难得,他还有让陆子初咬牙切齿的时候。

街道上风很大,行人裹着大衣,顶着风艰难的行走着,t市对他来说早已是陌生的城,公交、火车站全都改的面目全非,站在那种场合里时常会觉得不知归处。

它变美了,在一个个富人的手里肆意涂抹着七彩色,宛如海市蜃楼,越美轮美奂就越是看不清它的真面目。

所有城市都是一样的,你面对它或哭或笑,久而久之,喜悲也开始变得麻木起来。

齐烈前不久对他说:“天气预报说了,今天会迎来t市第一场雪。”

已经很久没有再接触雪花了。韩愈幼时随母亲前往美国,后来在美国求学,节假日回国数月或少许几日,三十多年来满世界跑,经历过太多风浪,在商界做过太多不能为,来来往往见过不少女人,也有过几任女朋友。

人生圆满吗?韩愈不知道,如果问别人,别人一定会说韩愈这一生是圆满的,因为他太有钱了。

有钱,不就代表了圆满吗?

他在洛杉矶的办公室很大,不管是工作场合还是家里,铺的地毯价值不菲,一套沙发少说也有好几十万,顾笙在家里用的纸巾全都是特别定制的,上面印有她的名字和向日葵,摆在家里价值好几百万的古董被顾笙打碎了,他连眉都不皱一下。

有关于舍和得,值得和不值得,他从未认真的衡量过,无非是有着自己的坚持,不肯放开顾笙。

他已习惯身边有一个她,像女儿,亲人亲自照拂多年,怎能轻易舍弃?

街头,有小伙子慢步行走,路边被人扔了一只空空如也的咖啡杯,他抬脚踢去,咖啡杯飞了,弹跳到街道上,最后落在了下水道上方。

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韩愈很想回到这个年纪,如果可以回去,一定会在母亲自杀前拉住她的手,问上一句:“为什么?”

繁华背后,处处寂寞。

那些淫秽的画面,在长达好几日的时间里反复在他脑海中盘旋,他需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忽然明白了母亲的恨而不能,她恨家庭瓦解,但又自知负疚婚姻。

痛苦,一直都是留给最矛盾的人。

陆家到了,沿途看到聚集在陆家门外的媒体记者,这样的阵势不知道还要维持多久,齐烈把车直接开到了里面。

韩愈没有急着下车,齐烈也不敢催,静静的等着,待韩愈再下车,冷漠依然是他最完美的面目。

如果不这样,他无法承受即将开启的隐晦,如果不这样,怎么面对母亲的过去?如果不这样,他怕做错的自己会丢掉保护,被现实生吞活剥。

上次来陆家怎会没有看到呢?其实他的照片一直都在,那时他正值少年,他和陆子初穿着登山服,利落的短发,眉目中带着点点笑意。

此刻才发现,时光未曾厚待过他们,少年之后他们开始长大,阅历不同,经历不同,心境迥异。

04年,他对顾笙惊鸿一瞥,还没来得及摆正爱情,她就爱上了陆子初。于是,他们疯过、笑过、哭过,彼此伤害过,耗尽了青春。

客厅一侧阳台上摆放着一把做工独特的藤椅,刷着温暖的漆,那么暖的色调,很容易就联想到顾笙。

那个人,一笑可倾城,只是她在时光里却忘了该怎么微笑。

陆昌平坐在客厅里泡茶,他气色看上去很不好,眼见韩愈来了,从头到尾也没说几句话,但神情还是跟以往一样,平和稳重。

韩淑慧嘴角不再有浅浅的微笑,那些笑意仿佛都被她收敛殆尽,就连说话也是妥妥帖帖的:“子初今天中午也会回来。”

“我之前跟他通过话。”

韩淑慧没有问他们都谈了什么,不是没有好奇,而是控制住了。

陆昌平把泡好的茶推到韩愈面前,他见了,道了声:“谢谢。”

韩淑慧只觉得鼻子一酸,生分了,是真的生分的回不去了。

就在这份沉默中,天际雷声翻滚,门口传来脚步声,薛阿姨声音很有穿透力:“少爷回来了。”

走过来那人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穿着黑大衣,一双漆黑的眸子静静的盯着韩愈,室内灯光投落在他的脸上,留下晦暗不明的阴影。

随着他一步步走近,又是一道雷声响起,雷电明灭,照在陆子初和韩愈的脸上,均都透着彻骨的寒。

韩淑慧从他们身上移开视线,只觉得这雷声搅得人心思不宁,起身跟家佣说话时,提高了嗓音,多少带着火气:“这都还愣着干什么,人都到齐了,饭菜怎么还不摆上来?”

***

ps:还有一更。

这顿饭,吃得下,咽不下。

多少年了,商界同道谁不想看陆家和韩家走进事业低谷,但却没有人敢当面挑战,只能呆在一旁看笑话。

先是韩愈和顾笙夫妻关系曝光,紧接着曝光陆子初和顾笙大学旧情;这年代有太多人无所事事,专门喜欢看别人闹笑话,平时不见踪影,一旦出事,全都一拥而上,煽风点火,评论不休,那般义愤填膺,不知情的人会误以为他们才是当事者或当事者亲朋好友,其实所有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跟他们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陆子初回陆氏当天,跟陆昌平通过电话,父子对话简短。

“我回来了。洽”

“嗯。”陆昌平当时看了一眼那把前不久邮寄过来的藤椅,不知怎么的,心里竟是暖酸加倍,明明是窝心,却觉得有些说不出来的酸楚。

陆昌平问:“藤椅是你做的?钤”

“请人教我一起做的。”

“有心了。”

陆子初不说话,过了几秒,才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漆是阿笙亲自刷的。”

“…”陆昌平愣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道:“代我谢谢她。”

陆子初听了他的话,竟是很久没说话,若不是呼吸声还在,陆昌平会以为他已经挂断了电话。

陆子初那时候内心充满了感激,陆昌平对此是不知道的,他在挂电话前对陆昌平说:“公司事情处理完,我回家看你。”

“不急,先忙工作吧!”

自此陆昌平和韩淑慧便没有再出过门,有记者守在门口,出行不便,也实在不想出去。

前一日,在家里看到顾笙现身媒体镜头前,陈煜护她离开,陆昌平心境平和,问一旁帮他系衬衫扣子的韩淑慧:“如果顾笙离婚,你愿意接受她吗?”

韩淑慧听见了,却没回话,系纽扣手势稳得很。

良久,陆昌平说:“我身体最近时好时坏,没准哪一日就卧床不起了…”

他这边还没说完,韩淑慧只觉得这话听着很刺耳,当即红了眼:“好端端的,说这丧气话干什么?”

陆昌平无奈笑了:“我是说假设。”

“假设,如果,都不行,我不喜欢听。”韩淑慧闹起情绪来,竟像个孩子。

陆昌平只得跨过这句话,轻声叹道:“说起来,活到你我这把岁数,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不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我现在没别的愿望,只盼着子初能够早点结婚,让我在有生之年可以帮他照顾几年孩子。”

当父母的,对子女只能做到这份上了。

韩淑慧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手中活计停了下来,任由沉默一直蔓延下去。

如今依然是沉默,陆子初这次回陆家,夹藏着火气,来的路上一度以为没办法克制,但回到陆家,看到父亲气色不好的脸,心想着,还是需要克制的,他发火倒是宣泄了,但老人却经不起折腾。

那些饭菜戳戳捣捣,最先放下筷子的竟是两位长辈,再然后是韩愈,以至于到最后只有陆子初一个人在用餐。

不吃饭,那就喝水吧!薛阿姨往几人的杯子里倒了热水,杯口冒出的热气,就像隆冬天有人正在浅浅呼吸一般。

韩愈终于开口了:“我母亲和徐启光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爸爸当初究竟是被谁害死的?”

他这么直接问出口,韩淑慧念及胞兄,再看了一眼势如水火的陆子初和韩愈,只觉得从身到心都是冷的。

韩淑慧说:“昌平,还是你说吧!”

于是,有关于过往被陆昌平道出,韩愈听的时候,脸色也慢慢的变了,望着玻璃杯口飘出来的稀薄白烟,从未觉得室内空气会那么冷。

那样的冷,并不是这个季节该有的温度,就连指尖也带着冰冷的气息,但韩愈的心却恰恰相反,身心仿佛被火炙烤一般,灼热烫人。

韩愈艰涩开口:“所以,我父亲是被徐启光害死的?而我母亲之所以会自杀,是因为顾清欢告诉了她事情始末?”

这次陆昌平没有再开口说话,而是看向了韩淑慧。

韩淑慧说:“常静那般爱你父亲,得知你父亲常年收到录像带,并为她买单那么多年,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但她之所以自杀,并非是因为一盘录像带。”

韩愈表情如常,但喉咙却不听话,出口的声音带着异样:“为了什么?”

还有什么事会比录像带更让她觉得难堪?

韩淑慧并没马上回答韩愈的话,而是看向了沉默不语的陆子初:“子初,你还记得06年吗?其实一开始我并不赞成你和顾笙在一起,但后来我默认了,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

陆子初听罢放下了筷子,盯着母亲,眸瞳漆黑,逼慑的眼眸里掺带着疑惑,摇了摇头。

韩淑慧说:“顾清欢找过我,她请求我接受顾笙。”

“所以你同意了?”这话其实质疑意味深浓。

“我怎么可能同意?我对她一直都存着心结,先是介入你舅舅家庭,后是间接逼死我朋友,有些恩怨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化解的。我也始终认为,女人有着敏感的直觉,当她觉得家庭被陌生人侵入时会坐立难安,常静当初酒后做下糊涂事,就算不是顾清欢直接造成的,却也是她间接害的,但我后来明白了,其实常静出轨和顾清欢没有任何关系。”韩淑慧说着看向韩愈,“你母亲出轨之前,顾清欢和你父亲见面次数十根手指头都能查的过来,每次见面大都是点头之交,你母亲之所以会疑神疑鬼,是因为你父亲车祸后便不曾…”

话到了这里,有了片刻终止,韩淑慧眼神复杂,那样的复杂不仅让韩愈皱了眉,就连陆子初也沉了眸。

“不曾什么?”韩愈声音一改平常沉稳,许是天气缘故,声音竟比外面的雷声还要紧迫。

韩淑慧咬了唇,终是沉声道:“不曾和你母亲有过夫妻生活。”

她这么一说,餐厅可谓寂静到了极点。

韩淑慧压低了声音:“韩愈,如果我告诉你,顾清欢一直到死都是黄花大闺女,你相信吗?”

“…”韩愈的脸色一下惨白如纸。

那一瞬,陆子初同样静默如石。

韩淑慧眼眶红了:“那场车祸夺走了你父亲的腿,也让他丧失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能力…”

“别说了。”

阴沉的嗓音从韩愈牙根蹦出来,就连眼神也带着一股子煞气,他身体更是微微颤抖着。

有些话既然说了,就没有回头功,韩淑慧很快又说道:“他和你母亲离婚的时候,内心深处依然爱着你的母亲,录像带是你母亲的伤,也是他的伤,他看到了自己的残缺,除了面对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是一个骄傲的男人,无法对妻子开这个口,在和你母亲疏远的年月里配合医生治疗,可迎接他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关男人的尊严和隐晦,他能说给谁听呢?妻子?他如果说,你母亲还会离开他吗?岂非是害了你母亲一生?说给你听吗?他身为父亲,怎能说得出口?所以他选择了离婚…”

说到这里,韩淑慧看向韩愈:“他是没办法和顾清欢成为夫妻的,顾清欢嫁给你父亲的时候,其实已经知道了你父亲隐藏多年的秘密,可他们还是结婚了,顾清欢说你父亲太苦,她想光明正大的陪着他,那些不能与人诉说的,可以在无人时说给她听,不再一个人憋在心里;这样两个人,与其说他们是夫妻,还不如说他们是亲人。”

“轰隆——”

一道惊雷,震得人心神俱裂。

韩愈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出来:“奶奶知道吗?”

“知道。”

“你看你们都知道,独独我不知。”韩愈近乎咬牙道:“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呢?”

韩淑慧忍不住说道:“如果一早就告诉你,你会怎么做?你这样的脾性,断不会轻饶徐启光,如果你找到他,你会怎么做?”

“…”韩愈不说话,牙齿咬在唇上,瞬间鲜血刺目,抬眸看着韩淑慧,厉声道:“所以你们就瞒着我?”

韩淑慧正色道:“韩愈,你是我们亲人,我们能为亲人做的实在不多,但真正为你做的最多的其实是顾清欢。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真正替你了结祸端的那个人是她。”

宛如迷雾,刷的一声被人揭开,有的不是释然,只觉得刺目。

韩愈脸色苍白如纸。

无人知道的时间里,顾清欢临死前几日曾和韩老太太短暂见过面,她穿着职业套装,提着一篮水果前去看望韩老太太。

老太太说:“躺在床上久了,你扶我去花园走走。”

两人前去花园,从未有那么平和的时候。

那天,老太太说顾清欢是一个太固执的人。

像是最听话的儿媳,顾清欢说:“对,固执的不肯放过自己。”

韩老太太说:“从未问过你,你和永信在一起的这几年,幸福吗?”

“妈,什么叫幸福呢?我和他都是受过伤的人,我是可以和他就这么度过一辈子的。永信离开后,我有时候躺在床上,总觉得他还在。窗外的雨下上一整夜,我们就并排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跟所有正常夫妻都是一样的。到了第二天,继续衣着光鲜的上班,所有的不快和悲伤,都会融化在雨过天晴里。”

顾清欢看着不远处一对亲密搀扶的情侣,浅浅笑了:“你看,可以活着真好。”

梦里面她和苏澜有着太多重逢画面,所以有时候可以很幸福的醒过来,但她很快就明白,有些人早已不存在现实生活里。

前天她又做了一个有关于苏澜的梦,梦里面她走到了冰冷的湖边,苏澜用力的拉住她的手,呼吸是那么的急。

她忽然流泪了,苏澜终于有呼吸了。但她的苏澜却含笑松开了手,“小姐,下次不要来湖边,太危险了。”

她的苏澜安静离开了,仿佛跟她从不相识。

顾清欢想,这样也是很好的,不想不念的人才幸福。

老太太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那对情侣,拍了拍顾清欢的手臂:“这世上得到幸福的,大多是笨女人。”

顾清欢笑,下一世,下一世吧!她不涉情爱,断不会这般伤人伤己了。

离开医院前,老太太问她:“公司最近怎么样?”

“好。”

老太太没多想,想起阿笙,忍不住笑了:“等我身体好些,也该见见阿笙父母,她和子初早点结婚毕竟是好的。”

“阿笙嫁到陆家,有您疼爱,我为她感到高兴。”顾清欢说。

那天离开医院,顾清欢看着疾驰而过的车辆,路过巷口,看到有老人被撞倒在地,却没人敢扶,展鹏皱眉道:“这世上温暖的人越来越少了。”

“还是有很多的。”顾清欢推门下车,在众目睽睽之下,扶起了老人。

多年后,展鹏有一次醉酒经过那个路口,仿佛看到了顾清欢的背影,竟当着客户的面蹲在那里嚎啕大哭。

有人给他递了纸巾,她说的对,这世上温暖的人其实有很多。

韩愈觉得头是晕的,他奋力的撑着桌面,才不至于倒下去,

他觉得人啊,命运啊!就像是小丑的红鼻子,惹人发笑,而他是真的笑了,笑的连眼泪也出来了。

有一种痛,往深处说,它的名字叫:无以复加。

被欺骗的人,一直想拼命寻找真相,但所谓真相竟是这般不堪。

这顿饭韩愈几乎没动筷,更是滴酒未沾,却像是醉酒之人,起身瞬间,头是晕的,脑子一片空白,就连脚下也是软绵绵的。

大概是觉得太冷,或是想要寻求镇定,他拿起面前的水杯,也不管那水是温是凉,一口气喝完,但还是觉得冷。

他觉得自己该走了,至少不能继续留在陆家,他这么一转身,竟绊到了椅子,椅子没有侧翻倒地,但“呲啦”一声太响,包括韩愈在内,所有人都是心头一颤洽。

韩愈要走,没人拦着,也没人说话,他仿佛走在了云端,进入花园,寒风刮在脸上,就连神智也清醒了许多,他忽然觉得人还是混混沌沌比较好,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受得起清醒。

“止步。钤”

寒风送来了陆子初的声音,被风刮得有些变形,就那么突兀的在韩愈身后响起。

其实也不突兀,从陆子初给他打电话那刻起,韩愈就隐约猜到,这一趟来陆家,陆子初是有话要对他说的。

“你让谁止步?”韩愈转身抿了抿唇,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你舅舅的儿子?鑫耀总裁?还是顾笙的丈夫?”

“决定你是谁的那个人是你,不是我。如果连你自己也决定不了,只能说你把人生过的很糟糕。”

这段话,陆子初说的无比平静,但听在耳里却又凛冽澈寒。

“糟糕?是啊,还不够糟糕吗?这些年你看我是不是像小丑一样,我母亲所有的不堪全都被你们尽收眼底,我为了报复顾清欢,陷害你私闯民宅,牵制你父母回国替鑫耀解围,从你身边夺走顾笙,我在你们眼里是不是早已十恶不赦?如果我龌龊,那么陆家眼睁睁看着我一错再错,是不是要比我龌龊上千倍,上万倍。”

陆子初先是一言不发,只用漆黑的眸子默默地看着韩愈,过了一会儿才道:“抱歉,我没听懂,你说谁龌龊?”

“你父母,还有你。”

陆子初大幅度点头,连声道:“好,好,我告诉你什么才叫龌龊?2011年得知罪魁祸首是你,我那时候公布你母亲淫秽录像带,这叫龌龊。趁你不在国内,不理会顾清欢遗嘱,借机吞并鑫耀,这叫龌龊。带阿笙回国,不顾及所谓的道德底线,偷窃享受她的肉~体,给你坐实绿帽子,这叫龌龊。”说到这里,陆子初话锋一转,直击韩愈:“再来看看你,07年不顾及兄弟情,联合他人陷害我私闯民宅,执意起诉,导致我律师资格证被吊销,这叫龌龊。明知我和阿笙是恋人,却利用亲情和爱情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导致她疯癫数年,这叫龌龊。阿笙不认人,在她混沌不明的状态下,你碰她,这叫龌龊。为了你的一己私欲,宁愿把阿笙再次逼疯,也不愿放开她的手让她平安度日,这叫龌龊。还有今日,曝光我当年私闯民宅,试图让我和陆氏名声扫地,这也叫龌龊。韩愈,你就是全世界最自私的男人,拿爱当幌子,把顾笙绑在身边,耗尽她七年的青春来陪葬。一个女人从21岁到28岁,最美好的年华全都在绝望和黑暗中度过,这才是最大的龌龊。”

陆子初话音还在耳边回旋,却宛如最锋利的刀剑,愣是在心口上划出长长的血痕,韩愈一时倒也分不清楚究竟是哪里在痛。

痛意袭来,以至于“曝光私闯民宅”只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未曾细问就被一丝恶意给吞没了。

“是,我龌龊,有谁规定龌龊的人就不配得到爱?为什么你可以爱顾笙,我不可以?我照顾了她五年,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帮她洗澡刷牙,尿床清洗床单,但凡下雨天,你去洛杉矶问问,我什么时候让她下地走过路…”

“够了——”

伴随着一道忍无可忍的厉呵,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戾气被陆子初彻底的发泄而出,凶戾的话语被他一股脑全都兜了出来:“收起你的歌功颂德,你想让我对你的痴情说些什么?感动还是鼓掌?你看看你身边的欧阳浨,她和阿笙年纪相仿,欧阳浨是早晨的太阳,顾笙是什么呢?她连站在阳光底下都会浑身发抖。28岁的女人,身心残缺,除了一身绝望,只剩下疲倦。看到这样一个她,你凭什么大言不惭说很爱她?”

韩愈指甲嵌进掌心,有尖锐的疼痛从那里传递而出:“所以,你是要听我的忏悔吗?”

他的声音尖锐而又冷漠,细听的话还夹杂着憔悴。

陆子初看着他目光凛冽,嘲讽道:“你不该忏悔吗?”

两人声音似乎还在花园里回响,敲打在心间,却最终在隐晦的天气里石沉大海。

良久后,韩愈反问道:“忏悔之后呢?获知真相,我惊骇的发现,原来我07年大费周章,其实只是上演了一出娱乐自己的舞台剧,赶紧全盘否定自己吧!做不了顾笙心上人,只能选择放手,然后任由一颗心无处安放?”

陆子初冷冷的看着他:“韩愈,对沈雅宽容,是因为她是阿笙母亲;如果说以前我对你还心存期待的话,那么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将无法救赎。”

仿佛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

救赎?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该怎么救赎?这一路跌跌撞撞,耗尽半生,回头望去,竟已遭遇人生隆冬。

这是t市最寒冷的一天,就连他和陆子初呼出的热气也是白雾缭绕,以至于陆子初的脸庞在他看来是极其模糊的。

他和陆子初做不成兄弟,单凭顾笙喜欢上比他小三岁的陆子初,对他来说就是致命的打击。

这么一想,心仿佛被人攥在手心里把玩着,有着说不出的难过。

盯着陆子初的背影,他说:“我和阿笙在一起五年,你有没有想过,或许她也曾爱过我。”

一句话,狠狠的击打在心口,陆子初脚步蓦然一沉,回头看他时脸色很难看,被韩愈这么一激,坏情绪蹭蹭蹭的往上冒:“你和她之间有没有发生过爱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爱的是我。”

那样的执念,让陆子初的眼瞳里增添了莫名的火光。

寒冷的空气里,陆子初人已走远,风刮在韩愈身上,窜进脖颈里,似乎就连血液也快要被冻僵了。

他走了几步,平时步伐稳定的人,此刻竟不察路况,脚步跄踉间,险些跌倒在地,脖子里挂着的结婚戒指跑到衣领外面,他握紧了,竟是万箭钻心。

离得很远,他看到了齐烈、任洋和欧阳浨,面前似乎有什么白白的东西徐徐飘落,伸开手掌,竟是一片雪花。

t市终究还是下雪了。

“下雪了。”

陈煜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雪花,轻声呢喃。

陆子初按下车窗,雪花刮打在脸上,他轻轻闭上了眼睛,呼啸的风仿佛是呼啸而过的年幼岁月。

陆子初缓缓说道:“他有雪盲症,但骄傲的不肯告诉任何人。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外出,走远了,发现他还没跟上,在雪地里迷了路。”

“然后呢?”陈煜声音很轻,陆子初虽然没说那个“他”是谁,除了韩愈,不会是别人了。

过往汹涌的窜进脑海,陆子初说:“我伸手扶他,他拂开我的手,他说自己可以,于是他跌倒了一次又一次,他那么要强,却在我转身要走时,抓住了我的手,他在那一刻终于妥协了,他说:‘子初,你别走。’于是,我真的就不走了。”

严冬裹着薄雪,白花花的很耀目。

陈煜沉默了一会儿,问他:“陆先生,您现在打算停下来,还是继续往前走?”

“你看,你只有把他逼到了绝境,他才会妥协。知道这座城为什么有公司会在一夜间倒闭,被敌对公司吞并吗?”陆子初这样问着陈煜,却对陈煜的回答不甚感兴趣,因为他直接说道:“私欲太浓,在无休止的利益驱使下,丧失了价值评判标准,渐渐的也就迷失了方向。”

陆子初说着,伸手搓了搓发凉的脸:“告诉翟总,我要的不是鑫耀倒闭,而是韩氏覆灭。”

“先生。”

陆子初话音平静,却葬送了无数旧时光,陈煜听出来了,更听出了这个男人内心所有的痛。

车内响起陆子初轻淡的自语声:“我曾经很爱我这个哥哥,但2011年,我不爱了。如果百年之后,遇到我外婆,所有的罪,我来扛。”

那声音化作一团雾气,转瞬间再不见任何踪迹。

下雪的时候,阿笙还在藤椅上坐着,明明是下午,天黑的却分外早,好在雪花来了,似乎在刹那间照亮了整个世界。

她在这天上午送走了欧阳浨,同样在这天下午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洽。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她会直接挂断那通电话,但她在茫然间接了,然后在听到对方的声音时,直接抡起手机狠狠摔在了墙上。

那声音是从大洋彼岸传过来的,她说:“阿笙吗?我是…妈妈。”

手机四分五裂,她看着那些破裂的手机碎片,像是在看最凶猛的怪兽。

陆子初是下午四点左右回海景别墅的,回去之前询问过向露,“通常你和你男朋友会在初雪那天准备一些什么庆祝活动?”

向露抱着文件站在办公桌前,闻言竟是笑了,她这般心思细腻,又怎会不知陆子初是想送惊喜给顾笙,但这问题还真是把她难住了,因为男友是个木讷的人,没什么浪漫细胞,所以只能从自己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了。

“送花总是没错的。”虽然送花俗气,其实想想也是挺好的主意,外面雪花纷飞,室内群花簇拥,所谓惊喜,不就是要反差大吗?

向露原是说说,谁知陆子初竟点点头,“那你去准备吧!钤”

陆子初想的是,阿笙也确实是喜欢花草,海景别墅里面倒是空荡,摆上一些花草看着也会很喜人。

向露办事效率高,陆子初尚未离开公司,她就回来了,陆子初随口问她:“顾小姐有说什么吗?”

“我去的时候,顾小姐在洗澡,没见到她人。”

陆子初没说什么,上车后却皱了眉,抬起腕表看了看时间,不过下午四点而已,这个点怎又是洗澡时间。

顾笙确实在洗澡,只不过这个澡洗的时间比较长,足足两个多小时,直到水凉了,还在里面浸泡着。

凉点好,心里有一把火汹涌的燃烧着,水凉一点,才能把火苗给彻底熄灭了。

陆子初回到卧室,心想着阿笙这澡怕是早就洗完了,可卧室没人。陆子初先把手中的向日葵找花瓶插好,走到更衣室门口时,又折返回来,浴室里亮着灯,偶尔还能听到浅浅的音乐声。

脸色这次是真的沉了下来,还在洗?莫不是睡着了?

浴室没有反锁,阿笙听到开门声时,终于睁开了眼睛,一双漆黑的眸一下子就栽进了陆子初的眼眸里。

他的眼睛竟是深如大海,皱起的眉昭显着他的不悦。

“这澡你泡了多久?”

他一心记挂泡澡的水是否凉了,倒也无暇顾及眼前美色。

白瓷浴缸里,阿笙靠在那里,水流沫过胸口,长长的湿发犹如最缠绵的海藻亲密的攀附在她的胸前和白皙的肩头,就那么静静看着陆子初时,她哪怕不动,也是十分性感的。

修长的手指探进浴缸,果不其然,水早就凉了,他这边还来不及生气,谁曾想她竟在浴水中精准的抓住他的手。

掌心下是一片柔软和难以忽视的凸起,陆子初心头一颤,指尖缩了缩,却被她握得很牢,没有男人能抵得住这般诱惑,灯光投射在陆子初俊雅的脸庞上,喉结竟是微微颤动。

“阿笙…”声音虚弱而沙哑。

被点名,顾笙缓缓直起身,水流顺着胸前缓缓滑落在他的指缝里,宛如这世上最磨人的妖精,一双水光淋漓的眸子柔情似水,她把手伸到他颈后,指尖滑入他的发间。

“子初,你想不想要我?”

这话若是放在往常,她是断断不会当着他的面说的,但今日却说了,以为很难,但出口竟是容易的很。

也不容易,阿笙胸口起伏不定,陆子初呢?陆子初掌心覆盖着她的柔软,鼻息间是她吐气如兰的话,触目所望是她诱人的水眸,此时的顾笙挑战着陆子初的视觉神经和心理防线。

“告诉我,怎么了?”他伸出另一只没有遭她束缚的手,抚摸她湿湿的发,嗓音磁哑。

阿笙抬手抚摸他的眉眼,鼻梁,然后是凉薄的唇,不再动了,就那么轻轻临摹着他好看的唇线,笑了笑:“你对我就没有一丁点的***吗?”

陆子初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了,明明笑不出来,可还是嘴角带着微笑:“有的。”

阿笙靠着浴缸,半躺姿势看着他,明明是挑~逗的姿势,语气却饱含叹息:“你拒绝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或许我对你也是有***的。”

陆子初呼吸一窒,紧接着胸口起伏,看着她只觉得口干舌燥。

良久后,他轻唤她的名字:“阿笙…”

“嗯?”

陆子初把手从她胸前抽出来,掌心都是水,衣袖也是湿的,他撑着浴缸站起身:“水凉了,先从浴缸里出来。”

阿笙从浴室出来,陆子初已脱了被水浸湿的外套,只穿着白衬衫倚靠在床上闭目养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那样慵懒的姿态倒是挺有优越感的,纵使出神想事情也是优雅的很,室内铺着地毯,阿笙赤脚走进卧室时,还是被他听出了细微的声息,缓缓睁开眸子看她,就连自己都想叹气了,抬手按住额头,这丫头…

她是铁了心要勾~引他,不穿睡衣,也不穿浴袍,不知何时取了他的黑衬衫穿在身上,她个子不算太高,但也不矮,但跟他一米八几的身高站在一起,难免是娇小的人儿,如今穿着他的衬衫,也仅仅是遮住了大腿,再加上胸前两颗纽扣子未系,怎不引人遐想?

他甚至怀疑她里面究竟有没有穿衣服,这么一想,倒是真的渴了,拿起旁边的水喝了大半,还是不解渴,却没继续喝下去,她已朝他走了过来。

靠近他,作势要吻他的脖子,被他捧住了脸,陆子初含笑看她:“你想干什么?”

她想吻他,也确实在吻他,半靠在他的怀里,凑近清俊的脸庞,揽着他的脖子缠着他吻。

有过心理预期,陆子初倒没有很惊讶,但也没有拒绝,在床笫上向来主动的他,事到如今第一次本末倒置,被动的任由她亲吻他的唇,甚至在她想要加深热吻时,配合的开启了唇。

那是一个缺氧的吻,就连阿笙也是一半意识不知飘散到了哪里,陆子初心思更是悸动莫名,被她磨得险些失控。

“我是你的。”她伸手解他的衣扣,越是想解,越是状况百出。

不稳的话语和急躁的动作泄露了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过去对她来说是魔障,他这般迟迟不碰她,她知道原因,但难保不会多想。

陆子初伸手抚摸她修长匀称的大腿,手有些凉,摸在阿笙腿上,难免有些痒。

“不然呢?”陆子初温声开口,掌心扣着她的腰身,贪恋的把脸埋在阿笙脖颈间,“你不是我的,还能是谁的?”

“你也是我的。”像个傻气的孩子,还在跟衬衫较劲。

他看了,眼眸中有着最温情的笑意:“这么多年了,能上~床坐在我身上主动解我衬衫纽扣的人,你是唯一一个。”

最重要的是,他没抗拒,反而对施予着饱含纵容。她这般情绪不佳,跟那个欧阳浨是脱不了关系的。

那衬衫纽扣竟是怎么解也解不开,陆子初倒是配合到底,手从她腰间和腿上撤离,抬手解纽扣,露出结实的胸肌,灯光下竟散发着灼灼光华。

这般主动引诱,阿笙已是破釜沉舟,只敢盯着他胸前看,却是再也不敢抬眸跟他眼神对接。

“后悔了?”陆子初停止解纽扣,含笑问她。

“没有。”似是为了验证自己没有后悔的念头,灼热的唇已经落在了他的唇上,当唇下移,落在陆子初滑动的喉结上时,他忍不住低低的笑了起来:“其实我是挺喜欢你主动的,但很痒。”

阿笙笑了,他越是这么说,那舌就越是磨人的很,渐渐的吻得他呼吸不稳,到最后竟是陆子初自己受不了了,眼眸中满是***,略显凌乱的喘息着,就连额头也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察觉阿笙温热的手指探进了他的下腹,陆子初呻吟的叹息一声,抱着她,才发现她紧张的有些发抖。

陆子初笑着说:“不是顾大胆吗?怎么在发抖?”

“…有点尴尬。”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

隆冬天,室外雪花翻飞,室内温情流转。

***之兽潜伏体内太久,一点点火光,足以燃烧成燎原大火。

暧昧让人动情,理智尽退,他是陆子初,她是顾笙,床笫之上顾及的少,似乎一切复杂都可以被轻易丢下。

起伏的胸口泄露了陆子初最真实地情绪,那双沾染***的眸带着吞噬一切的力量,略带温度的唇擦过她的肌肤,阿笙仿佛人在云端,飘来荡去。

私下相处,他不喜她挽发,于是手指划过,阿笙松散浓密的发丝乱了,凌乱的铺陈在松软的枕头间。她在陆子初的眼瞳里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双眸迷离,隐隐熟悉,被葬送在时空里洽。

阿笙再如何主动,但对于床笫之事毕竟存有几分惶恐,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但又怎能瞒得了陆子初?

并不急躁,陆子初轻啃她的脖子,那么痒,把***发挥到了极致,过往感觉似乎又回来了,她蛰伏在他的怀里,气息轻轻,软而无骨钤。

阿笙对情事生疏笨拙,陆子初是喜欢的,那衬衫穿在她身上,成为了最魔人的累赘,也没见他怎么解扣子,衬衫已被他娴熟的扒了下来。

怀里的人颤抖的更厉害了,他感受到,掌心抚摸着她姣好的背部曲线,轻声呢喃:“是你先招惹我的。”

白玉般的身体贴在他的身上,滚烫莫名,真好,两个畏寒的人,在这一刻终于有了相同的体温。

她把唇移到了他的耳廓处,宛如匍匐在他怀里的小猫:“对,是我先招惹你的。”

前戏做足,阿笙更是铁了心的要和他缱绻交缠,却最终败在了一通电话上。

那电话,陆子初起先不接,倒是阿笙找回了理智,“万一是公事呢?”

不是公事,陆子初接电话的时候,还贪恋的亲吻阿笙的发顶,不过短短几秒而已,却已然失神,但他毕竟是成熟理智的男人,很快就回过神来。

他松开阿笙,坐起身的同时,重新系起衬衫纽扣,看那阵势是有事需要外出。

阿笙见他这样,也有些急,找到被他脱掉的黑衬衫穿在了身上,问他:“出什么事了吗?”

他已经下床穿鞋了:“不是大事,但需要我现在过去一趟。”

这话多是在安抚阿笙,阿笙听出来了,他此刻的语速跟往常相比有些急,怕是真的出了什么事。

阿笙不便问,他既然不说,那就代表这事他并不想她知道。

“下雪了,你让陈煜开车慢一些。”阿笙不放心,叮嘱了一句。

“好。”陆子初回头看她,灯光投射在阿笙的睫毛上,留下柔和的阴影,他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心里是怜惜的:“找人晚上过来陪你好吗?”

阿笙心里一咯噔,看来是真的出事了,控制询问的冲动,她伸手拍了拍他的背:“你去忙吧!我一个人可以。”

初雪来临第一天,t市黑的特别早,陆子初离开不久,阿笙换了一身家居服下楼,这才发现天已经黑了,黑的浓重,不过地上却是雪白一片。

客厅里都是花草,仿佛置身暖春,问过保镖,这才得知下午向露来过,想来是陆子初的意思,刹那感动。

食欲不太好,晚餐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想给陆子初打电话,但又转念一想,或许他正忙着呢!

晚上浑浑噩噩做了梦,半夜醒来,下意识往床侧摸去,一片冰凉。

陆子初这夜没有打回来电话,阿笙半睡半醒到天亮,起了个大早,原以为陆子初还没回来,谁曾想刚走进客厅,就看到陆子初端着餐盘从厨房走了出来。

他已换了身衣服,这衣服阿笙之前没整理过,应该是来海边之前,他回了一趟之前的风景别墅。

“起这么早?”

“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和她的话几乎同时响起,也算是默契,停了一秒,都忍不住笑了。

他把餐盘放在餐桌上,率先开了口:“刚回来半小时不到,见你还在睡,就没吵醒你。”说着,示意阿笙坐下来用早餐。

早餐应该是他从外面打包带回来的,陆子初把一碗粥端给阿笙时,把汤匙放在了碗边,催她趁热吃。

阿笙早已不希冀能从他脸上看出端倪,反倒是拿着汤匙搅着碗里的粥,心想着该怎么问他。她这边正思量着,陆子初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那粥他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皱了眉踱步到一边接电话去了。

阿笙回头看了一眼陆子初,离得远,听不清他的声音,但神情却是十分冷峻。

移开眸子,阿笙吃了小半碗粥,眼见陆子初还没结束通话,就伸手摸了摸他的粥,已经放温了,便丢下汤匙,端起他的那份早餐进了厨房重新加热。

出来时,已有人送来了早报,其实报纸内容对于阿笙来说,不管是不是关于自己的,都跟她没多大的关系,但这次早报内容不一样,主角终于换了。

陆昌平昨天下午,临近黄昏,睡觉起床后因为脑血管闭塞,导致脑组织坏死,从而出现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

昨天黄昏,那通打给陆子初的电话是韩淑慧打的,陆昌平下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不能随意活动,失语,下半身麻痹…

好在之前因为陆昌平就有高血压、动脉硬化等病史,所以韩淑慧平时很注意他的健康问题,虽说送医及时,但住院是跑不掉的。

陆子初一直在医院里,本来要给阿笙打电话,又因为各种原因不得空。

刚才那通让陆子初脸色发寒的电话,阿笙想,或许她知道是因为什么事了。

似乎什么事都能牵扯到她的身上,报纸大意,阿笙明白了,好像是在说,陆子初和韩愈同时出现在陆家,下午陆昌平就出事了,十有八~九是跟她有关,于是她再度成为了罪魁祸首。

“兄弟反目结情仇,父子结怨再升级。”

阿笙摇摇头,把报纸放在一旁,继续吃粥,随他们说吧!不在意,那么于她便不存在任何损失。

陆子初这时候终于结束了通话,阿笙见他朝这边走过来,起身去了厨房,把加热的早餐重新端出来。

彼时,陆子初已经站在了桌旁,也在看那份报纸,抬眸看了阿笙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道:“病情控制住了,昨天没跟你说,是怕你担心。”

阿笙点点头,把饭摆好,嘱他趁热吃。

陆子初叠起报纸,随手扔在一旁,吃了几口粥,随口说道:“捕风捉影,不用理会。”

“嗯。”听出来了,他是怕她多想。

过了一会儿,阿笙说:“我想去医院看望一下你父亲,你觉得合适吗?”

陆子初正吃着粥,闻言皱了眉。

这天上午,似乎每个人都在忙,陆子初有一场记者会要召开,阿笙在去医院的路上接到了许晓的电话。

是关于离婚案的,许晓今天想找韩愈当面谈谈,她觉得有必要事先征询一下阿笙的意思。

许晓说:“美国离婚调解案逐年上升,截至目前为止,至少13个州同意孩子介入,24个州要求法官在任何他们觉得合适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当然家庭暴力除外。你和韩先生如果按正常程序离婚,他不放手的话,时间只会越耗越久,所以我建议合作离婚,离异双方互相尊重对方,不进入法庭解决纠纷。”

“那你应该先找韩愈,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吧!”阿笙下意识看向窗外,地铁站人群熙攘,加上隆冬大雪,有一种百无聊赖的萧索感,但这座城一如既往的充满了魅惑,似乎多看一眼,就会沦陷。

阿笙轻声叹道:“许晓,你应该明白,子初和韩愈都是公众人物,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明白。”

“代我转告韩愈,五年悉心照拂,不足以支撑我可以和他度完下半生。”最后,阿笙说了这么一句话。

上午八点半,许晓提着公文包,站在鑫耀大厦外面,旋转玻璃大门内一派华贵之象,工作人员延绵不绝。

她深吸一口气,推门入内,迎面暖气袭人,开门关门间,冬天已被她抛在了身后。

欧阳浨看到许晓时,已然明白她是因何而来,暂时把欧阳浨安排在会客室里,欧阳浨回到办公室里取了文件,这才敲响了总裁办公室的房门,

韩愈要务缠身,还没缓过神来,就被欧阳浨呈上一份文件来:“韩总,这是太太的离婚起诉书。”

正签署文件的韩愈猛然间抬眸,呼吸有了片刻凝滞。

阿笙来医院之前,陆子初跟韩淑慧通过电话:“阿笙要来,如果你不喜,但请不要为难她。”

韩淑慧站在窗前,儿子用了“请”这样的字眼,怎不隔隙渐生?

看着卧病在床的丈夫,韩淑慧只觉得生命无常,到了她这般岁数,难免有着太多执拗和不可动摇,但一梦醒来,就连自己也茫然了。

待人去楼空,曲终尽散,那些所谓的执拗是否还有意义洽。

七年不足以让陆子初忘记顾笙,而她和陆昌平还会有另一个七年等待奇迹吗?

挂断电话,陆昌平吃力问她:“子初打来的?”

“嗯。”

韩淑慧没有告诉他,顾笙要来,陆昌平已能简单说话,但听来多是含糊不清,自己也觉得累,索性就不说了。易累嗜睡,韩淑慧早晨喂他吃了流食,就又睡着了钤。

阿笙去的时候,陆昌平已经睡了,韩淑慧昨晚一夜未眠,此刻正坐在沙发上打盹。

阿笙步伐放的轻,把花束插在花瓶里,还是惊动了韩淑慧。

转眸,四目相撞,韩淑慧无意识抿了唇,眼底那份不喜输在了挣扎上。

韩淑慧不说话,阿笙也选择了沉默,最重要的是怕惊醒了陆昌平,终是收敛了眼神,朝韩淑慧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韩淑慧起身时,整理了一下衣服,朝一旁书房走去,阿笙咬了一下唇,跟了上去。

与其说这里是病房,还不如说这里是一处家庭套间,还有**的厨房,复建室,隔音很好。

韩淑慧斟了一杯茶递给阿笙,阿笙连忙站起接了,韩淑慧看了她一眼,这才走到她对面坐下。

此女处事妥帖有礼,韩淑慧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每次接触还是免不了会心存触动。

“来得不巧,昌平这一睡,怕是要等到中午才醒。”

韩淑慧说这话还有另外一重意思,顾笙最好能够在陆昌平醒来之前离开医院。阿笙不傻,怎会听不出来?

放下杯子,阿笙思量片刻,方才抬眸看着韩淑慧:“阿姨,我知道此刻跟您说这些,时间段很不恰当,但有些话,我还是想讲给您听。”

韩淑慧单臂搁置在沙发上,支撑着额头,表情淡漠,但没人会怀疑她是否正在倾听。

阿笙淡淡道:“您说的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无法容忍自己的儿子和我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七年后的我有多糟糕,我懂。换身处地,如果我是您,想来我会跟您做出一样的决定。我已不能给子初带来温暖,那么我似乎只能放弃他。”

韩淑慧愣了一下,挑眉看她:“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打算放弃子初?”

阿笙转动着水杯,热气流转在她的眼眸里。

许久,她才开口,似乎讲给韩淑慧听,又似在讲给她自己听:“我试着放弃他,爱情对于我来说早已是奢侈品,我已没有能力再去支撑它的重量。我在杭州生活的大半年里,每当午夜梦回,总会告诉自己,幸好离开了,如果我和他继续纠缠下去的话,可能连以往的情分也会消耗殆尽,但我再次遇到了他,我才忽然间发现,原来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喜欢到我疯癫数年,还能记起有关于他的所有,他让我在最绝望的时候依然坚信我是被爱的。”

韩淑慧揉着额角,拿话反问阿笙:“有些人,走着走着就陌路了,这世上最不可靠的就是时间,你又怎能保证,时间不会模糊子初的脸,到那时你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还怎么爱他?”

阿笙说:“这世上最无情的是时间,但很多时候让人割舍不下的同样是时间。我以前不喜欢吃胡萝卜,他总说我这么挑食不好,但每次外出吃饭,他都会把胡萝卜从我碗里挑出来。后来我在西雅图,春节家人带我下楼吃饭,我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夹起了胡萝卜,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哭的很伤心。阿姨,时间或许会模糊他的脸,但我绝对不会像爱他一样再爱上别人。”

阿笙不想让韩淑慧看见自己眼角的泪,垂了头,声音里有着淡淡的沙哑,她说:“您看,他爱我,我爱他,但想要在一起,却是那么的难。”

这话出口,竟是很长时间的沉寂,没有人再开口说话。

韩淑慧只觉得心下茫然,酸楚、无奈、到最后也只剩下五味杂陈了,留下的竟是复杂。

后来还是韩淑慧打开了电视,似是为了缓解这份沉窒,其实她只是忽然想起今天儿子似乎要召开记者会。

阿笙没想到,电视主角会是陆子初。

陆氏总部会议大厅里,至少几百台摄像机摆的密密麻麻,韩淑慧打开电视的时候,就被一阵炫光刺痛了眼睛,那是闪光灯,“噼里啪啦”拍着照,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镜头停止在发言台位置,早晨还跟阿笙一起吃早餐的男人,此刻正静如止水的站在那里,阿笙透过电视看着陆子初。

这样一个陆子初之于她是陌生的,锐利的双眸犹如山泉寒涧,在灯光下显得尤为沉静幽冷,记忆中容貌惊艳的男人,隔着电视,透着神秘和疏远。

纵使不说话,只消那么抬眸扫视一眼,足以让现场安静下来。

记者先象征性的问了陆子初一些陆氏金融问题和有关管理的深层次经营理念,再然后提到了陆昌平,如此一来就不能不提及顾笙了。

“陆先生,听说您父亲昨夜脑血栓住院,起源于您和韩太太先前绯闻,不知这事是否还有其他隐情。”

陆子初淡淡道:“我父亲原本就有高血压,动脉硬化,这一切都是诱发脑血栓的潜在病因,把这一切归咎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公平的。”

记者问:“陆先生是在为韩太太开脱吗?”

陆子初扯唇笑了,“顾笙有做错什么事,需要我专门帮她开脱吗?”

那记者当场噎住了。

又有记者问道:“前不久am爆出您和韩太太私交过甚,在韩太太尚未离婚的前提下,处于同居状态,不知陆先生对此事有什么解释吗?”

“解释?”陆子初点点头,似是沉吟,过了几秒,抬眸看那记者:“我爱顾笙,你觉得这个解释还可以吗?”

此话一出,满厅哗然。

记者趁势追击:“陆先生,您和顾小姐以前就是恋人,听说感情很好,后来顾小姐却在回到美国之后嫁给了韩总,其中不知道有什么隐情吗?”

陆子初不紧不慢道:“稍后如果韩总也愿意召开记者会的话,这个问题可以留给他。”

问题就这么被陆子初四两拨千斤,记者遗憾之余,又开口问道:“为了顾小姐,您和韩总兄弟反目,陆先生觉得值得吗?”

陆子初并未直接回答记者,而是半含微笑:“我认识顾笙那年,她18岁,我对她一见钟情,再然后主动追求她。所以网上谩骂她是心机女的人可以暂时停止了。不是她纠缠我,是我舍不得她。她和韩总分居两年,婚姻早已名存实亡,诸如此类的理由我可以找出一个又一个来为自己辩解,但这些都是毫无必要的。没错,她是别人的妻子,这么看来我似乎只能放手,但我很快就想到了人生路上极有可能遭遇的各大痛苦,却发现没有任何一种痛可以敌过放开她的手。我和她认识十年,却有七年时间活在想念里,面对长得像她的人,我有时候会想,这个人怎么就不是她呢?不敢再打她曾经的电话号码,因为无人接听;不敢再去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怕自己会变成一个心存幻想的人;想忘记她,却害怕忘记她。积蓄太久的话,我还没有全部说给她听;余下人生路,我还没牵着她的手一起走过。她是谁?是谁的妻子,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和她在一起,我可以滋生出很多温暖,我想把这些温暖,一天送给她一点,一直送到我和她都老了,这时候如果没有温暖的话也无妨,她回头看上一眼,我还在她身后,这…也是温暖。”

陆子初这么一出口,陆氏管理层面面相觑,冷汗直流,陆总倒是痴情了一把,可陆氏接下来怕是要大受影响了。

大厅一时安静下来,镁光灯倒是闪的更厉害了,直到有记者找回神智,这才重新发问:“陆先生,韩太太是有夫之妇。如果韩总起诉您的话,是要追究同居者法律责任的,同时韩太太也是过错方…”

“所以,韩总不起诉,你急什么?”

陆子初声音轻描淡写,仿佛不是事,待话音消失唇齿,彻底没了后文,这次不仅仅是记者集体缄默,就连阿笙也是抿了唇,眸子里染上了淡淡的氤氲,这人…

韩淑慧半阖目,靠着沙发,觉得头很疼,就知道会这样。

“都是傻孩子。”

这句话,声音轻不可闻,就算是阿笙,也没有听清楚。

阿笙想的是,他怎么也不跟她事先说一声啊?

这场记者会,陆子初高调发言,必是明日各大新闻版面头条。

记者入场前,原本以为陆子初首当其冲会找尽借口为自己开脱,却不曾想“辩解”转变成了“宣告”。

自从顾笙曝光后,有关于秦芸和陆氏旗下模特纷纷被拿出来和顾笙做比较,于是有关于之前“神似秦芸”之说悉数无声瓦解,原来“神似顾笙”才是正解。

人人都道陆子初心中住着一个女人,媒体追逐多年不得其果,如今坦言承认,倒让人慨叹不已。

记者举着相机,对着陆子初好一阵猛拍,唯恐遗漏点滴表情洽。

鑫耀会客室沉寂,韩愈目光转向窗外,许晓轻咳了一声,目光却是只盯着不急着发言的韩愈钤。

韩愈今日连做戏都懒得伪装了,就那么面无表情的靠着沙发,脸色是真的不太好。

这时,门外有人叩门,欧阳浨进来了,送来了两杯咖啡,看了一眼冷漠严肃的韩愈,又沉默着走了出去。

她把离婚起诉副本拿给韩愈的时候,从不对她和任洋轻易发火的男人发了好大一通火,直接把文件甩在了她的身上:“怎么不藏一辈子?”

他是恨极了欺瞒,尤其是在这件事情上,太显被动。

欧阳浨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咬着唇,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许晓来了,她在会客室想见您一面。”

所以,藏不住了。

会客室里,最终还是许晓打破了沉默,她说:“韩总,您和顾小姐毕竟夫妻一场,一旦闹到法庭上水火不容,于您于她都是一种伤害。现在美国有37个州可以通过私下调解,在和平的情况下离婚,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婚姻问题。美国离婚率很高,世界知名。各州法律不尽相同,我在美国代理过多起离婚案件,关于离婚诉讼大概有以下几种:低冲突离婚;有限争议离婚;争议离婚;严重争议离婚。这几方面多是在财产上有分歧,顾小姐立场很明确,她不要您任何财产,所以如果在其他细节上没有争议的话,我把您和顾小姐的离婚案件归纳为低冲突离婚。”

不要任何财产,无异于净身出户,韩愈心里泛起说不出的苦,一种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几欲把他击垮。

许晓静静的看着他:“韩总,法庭办理离婚程序很麻烦,诉讼律师费高昂是一个问题,富翁离婚更是耗资巨大,一旦拉拉扯扯,无法在六个月等候期内解决所有和离婚相关的问题,只会让离婚程序变得复杂而漫长。”

许晓说完这话,有了短暂的沉默,她能说的都说了,无非是想听听韩愈是怎么想的,但他不开口…

韩愈还是开口了,绷着嗓音,问许晓:“接下来许小姐是不是还打算劝我网上自助离婚,这么一来无需你们律师插手,只要我和顾笙各自填好相应表格,就算完成离婚了?”

许晓一愣,虽说韩愈这话透着讽刺,但这趟过来,各种心理预期都被她预设过,所以情绪上并未有太大的波动,简单沉吟之后,她说:“其实这种方法最适合您和顾小姐,网上离婚,双方不用见面,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法庭对峙,对于耗时耗财的传统离婚来说,可以说是最便捷的方法。”

便捷吗?省时又省力,怎不便捷?

其实在见到许晓之前,顾城曾跟韩愈私下见过,目的和许晓一致,劝他离婚而来,说到最后,话题自然就绕到了网上离婚。

他当时未作答,现在更是不会作答了。

所谓网上离婚,只要轻轻点一下鼠标,就能完成离婚程序,简单的像是订了一张返程车票,如此随意结婚,离婚,那么婚姻期待长久的话,又该如何维持呢?

婚姻长久?他这么一想,连自己都想笑了,闭上眼,只觉得乏意袭来,只想安然睡去。

“当初结婚,我盼的是一辈子,这才七年,太短了…”

“我已习惯把她放在心里,你现在让我把她掏出来,余生我该怎么办?”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做,你都不会再原谅我?”

那声音竟是越来越轻,第一句话是说给他自己听,第二句话是说给许晓听,第三句是说给他和阿笙听的。

许晓看着韩愈,他还是金融封面上意气风发的财阀负责人,眼眸冷漠和阴霾汇集在一起,初看是不安,往深处看却透着脆弱。

许晓不再说话,似乎只要许晓再多说一句“离婚”,脆弱就会在瞬间将他淹没。

许晓离开了,韩愈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看着这座城。

长街繁华,但却难抵春寒之意。

办公室内,气氛凝滞,任洋和欧阳浨都不敢再说话,只静静的站在他身后,他不开口,他们是不可能说话的。

像韩愈这样的人,似乎只能绝情,否则爱而不能,爱而不得,阴戾的情绪便会吞噬他的所有。

顾笙是支撑他活下去的精神支柱,若是放开她…就算是韩愈这么看来无坚不摧的人,怕也会被现实无情击垮。

终于,韩愈涩然一笑:“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宁愿从未见过她。”

他…不该对一个叫顾笙的女人有情有欲,但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如愿。

欧阳浨说:“如果您不离婚,耗个一年半载,太太也没办法。”

“耗尽了青春,然后呢?”似乎只是韩愈的呢喃自语,任洋和欧阳浨不说话,只是垂首站着。

许久之后,韩愈才缓声开口:“她那天流了很多血,我真想让那些血重新回到她的身体里。如果孩子还在,就算她忘不掉陆子初,也会和我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时间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会有温暖的家,但是没有如果,从我把她推倒的那一刻起,我和她的婚姻就彻彻底底的演变成了一场灾难。”

说完这话,韩愈沉默了,室内尤其的静,他摆了摆手:“你们出去吧!让我自己待一会儿。”

欧阳浨被任洋扯着出去,走了几步,回头看韩愈,只看到他挺拔的背影,显得越发萧瑟,那种一碰即碎的脆弱,之前他从陆家出来后,就曾出现过。

明明已经被现实打击深痛,却佯装无谓,那天初雪回去,半途改道,他去了墓园,跪在韩太太墓碑前,覆面无声哭泣。

她跟随他多年,人生来自私,想到的多是在乎人的喜悲和伤痛,何曾有心思理会他人。那是圣人该有的宽大和包容,她只是俗世女子,一颗包容的心也只容得下一人。

她看不到他的神色,但她知道,那样的神色不看也好,看了怕是会跟着痛。

陆子初走出会议大厅,保安簇拥着他,避免被记者撞伤,行至安全领域,陆子初步伐微停,乌黑的眸扫过窗外。

外面还在下雪,触目所望白茫茫一大片,这雪似乎憋了太久,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

担心母亲会为难阿笙,给阿笙打电话,电话正在通话中,暂时作罢。

回到办公室,留下了向露,让她给陆氏旗下大小副总下通告,手头全部项目暂停运营…他这么指示当口,有电话转了进来,翟总来电。

向露默契站在一旁不吭声了,陆子初拿起了电话。

金融界,高风险高收益,陆子初深谙其道,翟总也不傻。

医院书房里,阿笙手机响了,一组电话号码,那组电话号码她是熟悉的,抿唇间,已经站起身来,跟韩淑慧礼貌道别。

“顾笙…”韩淑慧起身的同时,唤住了阿笙的脚步。

阿笙转身看她。

韩淑慧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这一生可曾恨过任何人?”

“阿姨。”阿笙笑了,眸子里闪烁着淡淡荧光:“如果可以,我不想恨任何人。”

阿笙离开,韩淑慧站在原地竟是良久未动。

那通电话,阿笙接了,但他和她均是寂静无声。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里传来了韩愈淡淡的沙哑声:“下雪了。”

“…嗯。”

“09年,我出差带你同往瑞士,除了公事,每日都会和你宅在酒店里不出来,有一日你要出门,我带你一起出去,可后来我在大雪中迷了路,到最后竟是你把我带离了雪地。”停顿了一会儿,韩愈声音轻的微不可闻:“如果现在我在大雪中迷了路,你会选择袖手旁观,还是牵手帮我?”

阿笙握紧手机,然后缓缓松开,她说:“帮你。”

韩愈眼中浮起雾气,声音低到了极致:“韩太太,有些话,我只敢说一次,怕自己会后悔。”

“…”阿笙呼吸忽然停了下来。

良久,韩愈说:“我们离婚吧!”

这句话似是韩愈把自己逼进了死角,一行泪,顺着眼眶缓缓滑落…

离婚,是韩愈最后的妥协。他说:“一起回洛杉矶吧!离婚协议书,我会签字。”

那一刻,他终止了呼吸,盈满周身的痛,让他只愿记起那些沾了泪的温暖。

阿笙给陆子初打来了电话,他很忙,但那声“阿笙”唤出来,却没让她听出一丝一毫的疲惫。

“刚才有跟你打过电话,正在通话中。”

陆子初原本也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并不见得非要阿笙据实回答,但听到她的回应后,脸色却是沉了下来钤。

阿笙说:“是韩愈。”

向露只看到老板蹙起的眉,稳了情绪,这才重新找回平和的声音,“去医院,我母亲有没有说些什么?”

陆子初不是逃避提起韩愈,而是无法容忍韩愈两个字从她嘴里道出,提及医院,摆明是在转移话题。

“她待我很和善。”阿笙沉默了几秒,终是对陆子初开口说道:“关于离婚,韩愈同意了。”

“…”陆子初片刻恍惚,回过神,问阿笙:“条件呢?”

阿笙说:“不算条件,下午的飞机,我和他一起回洛杉矶办理离婚手续。”

阿笙说到这里顿住了,陆子初更是在电话那端不出声。

那人执意不肯放手,为何现在…似是明白了,那日在陆家得知所有过往真相,那人看似毫无触动,现在想来,不过是伪装罢了。

纵使如此,他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陆子初是意外的。

电话里很静,除了彼此呼吸声,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这样的寂静,只会让人觉得紧张,似是陆子初正在酝酿着什么话。

果然,他说:“我可以同行吗?”

阿笙一时说不出话来,轻声问他:“子初,你在担心什么?”

“…”陆子初苦涩一笑,他在担心什么,她怎会不知?

“我会回来。”

“07年你离开的时候,也说你会回来。”

一句话,就这么冲口而出,陆子初说完后开始后悔,从她说要和韩愈一起回美国的那刻起,他就一直压着脾气。

洛杉矶有着他不曾涉足的过去,那些过去不属于他,是属于韩愈和顾笙的。昔日韩愈挑衅话语徘徊在脑海中,那个所谓的韩家,有着太多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他可以包容大度,但心里没有丝毫芥蒂和不安,是假的。

她若记起,怎能保证不会有丝毫触动?

火气,终究还是没能压得住。

刚才的话听起来不像是自己,最怕她听了心里委屈。

“抱歉,我…”

“我懂…”她猝然打断他的话,不让他继续说出道歉的话,语气包容平和:“我都懂。”

又是短暂沉默,陆子初说:“我送你去机场。”

“别——”阿笙这话说的急,心想着他和韩愈还是不见面比较好,倘若在机场闹出事端来,又是一场风暴。

陆子初没听出她的担忧,拿离电话,深吸一口气,向露只看到老板嘴角陪着笑,声音也缓和了许多:“好,好吧!”

陈煜这时候走进办公室,手里抱着几份急需他签字的文件,陆子初扫了一眼,问阿笙:“什么时候回来?”

“尽快。”

“尽快是多久?”

陆子初声音有了起伏,阿笙咬了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得开口道:“我没办法给你确切时间。”

陈煜把文件打开,送到陆子初面前,陆子初单手翻看了几页,在尾页签字时,问阿笙:“除去往返航程,三天可以吗?”

三天已是极限,也只能是三天了。

“可以。”阿笙察觉出他有心缓和气氛,声音也软了下来:“你有什么话要叮嘱我吗?”

叮嘱的话,阿笙等了大概有几十秒,直到陆子初开口,她才松了一口气。

他说:“别再让我找不到你。”

阿笙在手机这端,看不到他的表情,却可以想象他说这话时,心里怕是跟她一样酸酸楚楚的。

挂断电话前,她说:“能不能不要派保镖跟着我?”

陆子初点头,“好,好。”

陈煜在一旁目睹老板表情,再听他的语气,已知老板动了气。果然,挂断电话后,手机被他丢到一边,签署文件时,下笔力道是极重的,甚至把文件页面毛边也勾了出来。

陈煜和向露相视一眼,都没敢吭声,室内一时只有陆子初翻阅文件的纸页声和落笔签字声。

陆子初终究还是发话了:“把之前每天跟着顾小姐的保镖撤了,另换几个新面孔,不要扎推出现在她周围。”

陈煜一愣,先前因为离得近,所以顾笙跟老板说的话,他也听到了,如今老板打算出尔反尔,陈煜倒也不敢多说什么。

“我马上去办。”

“告诉他们,寸步不离的跟着顾小姐,不要跟丢了。”

“是。”

在陈煜看来,老板出尔反尔,明明允诺顾笙,却没应诺;但在陆子初看来,有些事错一次可以被原谅,但若是继续犯错,就接近愚蠢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韩愈若是离婚还好,倘若一切只是幌子,他总不能任由对方宰割。

信任?他和他之间哪还有什么信任?

隆冬t市,冷的放肆,寒气逼退了所有的温暖,整座城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

韩愈在年关最忙的时候,放下手头所有工作,跟顾笙有了这次同班航行。

明明是夫妻,却像是分割在两个世界的人,囚禁在密封的玻璃容器里,感触最深的就是窒息。

放手,说着容易,张张嘴的事,但做起来却很难。

从一纸婚约,到现如今的离婚收场,他用了整整七年。

日子,不知不觉间就这么从他指缝间溜走了。他在人前有多高傲,在她面前就有多谦卑,收起所有自信,每一步都走得谨谨慎慎,唯恐失去她。

他以为他会一生待她好,情爱藏匿的深,盘桓的也就越深,但再多的好,最终抵不过人命相隔。

当飞机驶离t市的那一刻,似乎完成了最伟大的飞跃。一个韩愈,一个顾笙,该是怎样的百感交集。

顾笙曾以为她在清醒的情况下,不会和韩愈有这么和平共处的时候,但真当坐在一起时,却是心平如水,过往种种宛如水月镜花。

离婚,她决然,他有情。

不是她不懂他,是她开始懂他的时候,她和陆子初已经牵手走了很远。

在阿笙那些未曾开启的言语里,何尝没有最后一丝良善?这样很好,不要竭力挽留,有情一方总要把尊严留给自己,转过身痛苦也只是自己的,她能表达良善的方法只有一种,在他转身的时候,帮他完善潇洒。

前座有一对恋人,或许他们已是夫妻,话语缓缓响起。

女人:“我有时候会想到我们的未来,不是只有我自己,也不是只有你,而是我们两个人。”

男人:“远离国内,从此以后定居美国,面对周围陌生的一切,会感到害怕吗?”

女人:“不是还有你吗?住在中国或是住在美国,其实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家里有一个你;至于工作和朋友,总要慢慢适应,无非是时间问题。”

男人:“对你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女人:“未来,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那一句“未来,我们一定要在一起”让韩愈泪凝于眶。

“曾经的韩愈,你还记得吗?”他忽然开口问阿笙。

阿笙说:“有点酷,有点拽;走路的时候习惯两只手插在口袋里;面对不想应酬的人,会撇嘴离开,装作没看见对方。”

“我那时候是不是常欺负你?”

“偶尔欺负,却会心怀恻隐之心。”

似是想起过往事,他笑了:“记忆最深的,是你画圈圈诅咒我。”

“…”

泪,不知因何,忽然流了下来。时间啊时间,怎么会让记忆中的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

他撇了脸不看她,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以后不要跑步,容易跌倒;走路的时候要看路…”喉咙里忽然有了哽咽。

不说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伤。

***

ps:明天加更。

像是一场等待被救赎的罪。

抵达洛杉矶已是隔天中午,从出口通道走出来,空间被玻璃包围起来,宛如深海。

开机,只有一条短信,陆子初发来的:“照顾好自己。”

阿笙手指紧了紧,回了一条信息过去,同样只有寥寥数字:“勿念。”

从下飞机的那刻起,韩愈就知道有人在跟着他和顾笙,打电话做了安排,这时阿笙从洗手间里洗了脸出来,脸上还是湿湿的钤。

韩愈看着她,眼眸里有着最深沉的情绪,过了很久,他轻声问道:“先去那儿?”

“墓园。洽”

再回洛杉矶,阿笙恍然如梦。

难以想象,她竟在这里生活了五年之久,而她对这座城却是陌生的很。

阳光从车窗投射进来,落在她的手指上,她感觉不到温暖,只有扎手的疼。

日子就像沙子,她虽努力想要记住每一天,但总是一边记一边忘,某天回头看去,才发现她的身后竟是一地黄沙。

如果可以,她宁愿一辈子都不来这座城。

这座城带给她的记忆是空前绝后的毁灭,最初的最初,她怀着孩子躺在主卧室大床上,感觉自己像是躺在冰窖上,浑身冷的都快麻木了,却不敢舒展自己的身体。蜷缩着吧!挨过灵魂带来的冰冷,很快也就天亮了。于是到了天亮,暗夜似乎真的就随风而去了。

她要离婚,无关陆子初,无关外力,她已不能放任痛苦和韩愈继续生活在一起。

这个男人有意也好,无意也罢,他让她看到了母亲的绝情;看到了死亡究竟是多么的脆弱;看到了吃喝拉撒毫无尊严曝光人前的顾笙…

愤恨吗?怎能不恨?但她之前对陆子初说过,对韩淑慧说过,她已不想再恨任何人。

她已活在地狱里多年,万万不能再让自己陷入阴暗的挣扎里伤人伤己。

他问她,如果他在雪地里迷路了,她是否会出手帮他?

帮他,换成任何一个人,她都会出手相帮的。

他问她,曾经的韩愈,她还记得吗?

她记得,只记美好。

压抑许久的泪,最终还是在飞机上宣泄而出,那句“画圈圈诅咒我”让阿笙刹那间潸然泪下。

事实上,她跟陆子初通话的时候,几度想流出眼泪来,但最终还是忍下了。

她不知道,她的孩子此刻是否也在另外一个时空里画圈圈诅咒她。

三万英尺高空,她的泪,韩愈不是不知,于是便有了这一路的沉默,他也想寻找一个契机,彻底的嚎啕大哭,但他哭不出来。

司机娴熟的在大街小巷里绕着圈子,避开谁不言而喻。

韩愈侧眸望向窗外,阳光温暖,似是对日子恍然间清晰起来,距离2014年没剩下几天了。

一起回洛杉矶,签字离婚是其一,前来墓园是其二。

没有买花,不买了,真的不买了,她只是想看看“她”。

决定来洛杉矶之前,韩愈说:“07年,我把孩子下葬了。”

站在医院门口,阿笙的泪忽然间就流了下来:“土葬还是火葬?”

“土葬。”

青草地上,一小块一小块的墓碑耸立在那里,在老树映衬下,墓园显得很宁静。

墓地安息,给了一个孩子应有的尊严。

孩子墓碑是淡粉色,没有生卒年,没有照片,只有一个名字:angel。

洛杉矶12月还是比较温和的,顾笙在三万英尺高空沉沉睡足了将近九个小时,下飞机接触阳光不觉得刺目,但来到墓园,看到孩子淡红色的墓碑,却为之目眩。

淡灰毛呢大衣,只看背影,伫立的姿势却道是僵硬到了极点,怎么也迈不开一步,偏偏她垂眸看着墓碑时,目光专注,神态更是温柔到了极致。

这里前不久似乎刮了一次大风,墓园里有一些树枝被折断了,凌乱的铺陈在墓碑周围,她弯腰去捡,韩愈蹲下身体帮忙时,她挥开了他的手。

韩愈缩了缩手,终是缩手回去,站在一旁不动了。

那些树枝被顾笙捡起,她明明看起来很平静,但却抖得很厉害。

手指触摸到冰凉的石碑,顾笙内心窜起一股平静到近乎死绝般的崩溃。

她很想哭,抱着墓碑,久久哽咽,但哭意落在嘴角却被挤压成了最难看的笑意。

“你知道我现在为什么会发抖吗?我甚至连回忆她的勇气都没有。”

丧女之痛,堪比剜骨碎心。

不敢想,不敢念,不敢追忆,就连时隔七年后,她偶尔午夜梦回,总会感觉自己身下湿湿的,明明没有流血,却总感觉腥味扑鼻而来,牵动肺叶,道不尽的窒息。

韩愈心里发苦:“她被医生从手术室抱出来的时候,我见过她。”自此不敢再看。

阿笙笑笑:“吓人吗?”

“…”

韩愈没回应,胸腔刺痛,里面想必早已千疮百孔。

“她每次用力踢我的时候都很活泼,力量很大,在我身体里依赖我存活着,可却胎死腹中,她长得皱巴巴的,满脸皱纹,那么小的孩子却跟沧桑的老人没两样。我从没见过那么吓人残缺的死胎,而且还是从我身体里出来的…”

“阿笙——”韩愈齿间忽然迸出顾笙的名字来,眼神陷入死寂之中,缓缓捏紧了拳,抿了抿有些苍白的唇,声音弱了许多:“别说了。”

顾笙说:“你本是出色的人,那么多女人爱你,但你偏偏要在我身上耗尽心血。到头来,我遍体鳞伤,你黯然神伤,婚后七年,你可曾问过自己,你究竟得到了什么?”

韩愈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她的眼神宛如潮水一般,似乎转瞬间就能将他覆没。

韩愈问自己,他得到了什么?

顾笙不会知道,她就像是生命里渴望已久的阳光,忽然在某一天闯进他的生活,带给了他最美好的希望。

在窒息的生活里,唯有在她身边,他才能获取短暂平静,让他继续坚信他还是可以继续爱一个人的。

有一句话险些冒失出口:婚后七年,他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平静。

但有这种念头的时候,内心却是痛彻心扉,这话若出口,想必也会被她视作罪恶。

他平静,她茫然徘徊。他和她的灵魂在那几年间似乎从未在相同的时空里交汇过。

顾笙声音再次响起:“一个女人,如果对人生失去期待的话,她就会迅速苍老。你抱着我的时候,可曾感受过我的悲凉?我半夜醒来的时候,你是否会看到一个绝望痛苦的女人,她的灵魂无处安放,孤零零的在房间里游荡?这时候,你幸福吗?韩愈。”

好像变成了一个言语迟钝的人,她问的,他答不出。

韩愈看着顾笙,眼神冷漠的女人,漆黑的发,衬得她愈发寂静无言,他宁愿她报复他,打他骂他,也不愿她这么平静的说着伤心事。

但她是顾笙,不愿竭嘶底里,不愿再和所有的伤心事过分纠缠。

他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人,顾笙看似温情,但冷情。能让她发怒的只会是亲人,至于别人,哪怕伤她再深,在她看来无非都像是跳梁小丑。

他呢?若是有人得罪他,他会想方设法把那人拉进地狱里,陆家了解他的脾性,所以隐瞒了徐启光…

如果一早就知道徐启光的事…还是不要想“如果”了,就连“如果”也在笑话他。

手中树枝被顾笙“咔嚓”一声折断,然后无情丢弃在地上,扶着墓碑缓缓站起身,声音沙哑:“韩愈,所有人都可以原谅你,唯独我不能。”

她的话,似寒针狠狠扎在韩愈心上:“我知道。”

良久之后,顾笙说:“离婚后,你我此生不要再见了。”

宛如雷声劈下,韩愈脑海中仿佛有根弦彻底的断了,呼吸凝滞,借着疼痛,仿佛有洪水淹没了口鼻,以至于双泪盈眶。

目光里,顾笙拍了拍墓碑壁,一步步走远。

她知道,在她身后伫立着一个男人,那男人曾在她浑噩不明的年月里为她做了很多事,旁观者只道她无情冷血,清醒后连个温情的微笑都不愿意施舍给对方…

是的,别人都知道痛,就她顾笙百炼成钢,无关痛痒。

雾气浮起,眼前墓碑在她眼里开始渐渐模糊,她终于意识到,人生道路上的所有坎坷其实都是为了还债,还完了,天涯永断,各自过简单的生活。

再见女儿,她不痛,一颗心早已在洛杉矶被掏空了。

t市雾气弥漫,大雪终于停了,整座城仿佛笼罩在冰雪之中,朦胧冷清。

跟阿笙同往洛杉矶的人前不久打来了电话:跟丢了。

陈煜说:“先生,我已经让他们改道去韩家了。”

医院里,陆子初怕惊动父亲,拿着电话走出病房,一阵静默洽。

半晌,语调轻淡响起:“就这样吧!”

哪样?他没说个明白,陈煜也没问,时间刚及凌晨,陈煜一通电话打来,虽说没惊动陆昌平,却惊醒了韩淑慧。

韩淑慧夜间睡着,原以为陆子初已经回去了,没想到一睁眼还在病房里,待他重新回到病房,忍不住开口道:“你爸爸有我照顾,没什么不放心的,快回去休息吧!”

陆子初站在床前,看了父亲一会儿,这才拍拍母亲的肩,转身朝外走,路过一旁的家具桌案时,脚步微顿,那里放着两个玻璃瓶,其中一只装着黑巧克力,另外一只装着五颜六色的小星星钤。

谁送来了的?回头看了一眼韩淑慧,她正帮陆昌平擦汗,也便收回目光离开了。

驱车回去的途中,陆子初给阿笙打电话,听到她的声音,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阿笙言语异常,陆子初没听出来,因为前方传来一阵哭声,陆子初思维片刻停滞,凝神望去,凌晨送丧,快赶上拍鬼片了。

每个人的手臂上都缠着黑纱,还有人在腰间扎了麻布腰带,烟火齐鸣时,陆子初把车停下来,揉了揉眉心。

果真是生死无常。

阿笙在电话那端也听到了这边的哭声,只不过很微弱,问陆子初:“谁在哭?”

生死这种事太隐晦,陆子初找了借口,好在隆冬风声呜咽和哭声差不多,就这么敷衍过去了,又浅聊了数句,不问归期,不问她在哪儿。

他说了,只要她回来就行。

没有回到海边,记者会结束后,已经让薛阿姨亲自去海边把他和阿笙的东西全都带到了风景别墅。

回去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惊动了家里的佣人,陆子初眼见他们穿着睡衣,打着哈欠站在家门口迎接他,蹙了眉:“都去睡吧!”

佣人大都散去了,薛阿姨接过陆子初外套的时候,给他倒了一杯水,简单询问了陆昌平是什么情况,听说没事,宽了心之余,薛阿姨转身上楼帮他放洗澡水去了。

薛阿姨放好洗澡水出来,见陆子初已经喝完水上楼,薛阿姨叮嘱了几句,原本要转身离开的,但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一事来,又转身走到了床头柜旁,拉开抽屉取出一件东西来。

“下午我收拾顾小姐衣服的时候,在她外套口袋里发现了这个。”薛阿姨把一只u盘递给了陆子初。

陆子初接过来,举到眼前看了看,u盘这种东西出现在任何人身上都不奇怪,但阿笙随身携带…奇怪。

这趟洛杉矶之行,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全都输的彻底。

“韩愈”这两个名字曾经签署在各大文件尾页,每一次都是沉稳利落,唯独这次,签署落定,换来的不是名利喜悦,而是撕心裂肺的痛。

有东西破胸而出,疼的喘不过气来,过往岁月,曾经近在咫尺的幸福刹那跌落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除了把情绪掩藏在苍白的脸色间,韩愈似乎再也找不到可以宣泄的方式。

缘尽缘散,有些事,错了一瞬间,也便错了一生。

这次是真的缘尽缘散了,斩情断爱,仿佛早就设定好的结局,婚姻起步洛杉矶,止步洛杉矶,沧海桑田之后,谁也没能全身而退。

太害怕把她再次逼进死胡同,孩子因他间接早夭;顾清欢因他间接死亡;奶奶因他间接去世…这些人里面太怕有一个她。

他用最惨烈的方式逼她走进阴霾,此去经年,物是人非,方才醒悟,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控制一切,凡事收敛小心,锐不可挡,殊不知唯一摆不平的就是:爱。

爱,可以给,但不能要。

洛杉矶黄昏阳光散去,有一种干干的冷,一同走出来,明明很近,灵魂之间却已离得那般远。

近距离呼吸,千言万语哽在喉间,韩愈出口竟是艰涩无比:“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没有。”

大街上人来人往,冷暖喜悲,兀自体会。于他人,无关痛痒。

“我有。”韩愈沉默一阵,只默默道:“这辈子没机会在一起,下辈子只盼最先给你温情的那个人是我,可以让我成为你身边的谁。”

“…”阿笙静静的看着他,不说话。

那双眸子散去了阴霾,尘埃褪尽,所有的隐晦全都纷纷化开,这一天,她似乎等了太久太久…

韩愈移开眸子,深吸一口气:“在洛杉矶逗留一夜吧!一起吃顿饭,明天我送你回国。”

语气小心翼翼,深怕她会拒绝一般。

街道上,顾笙眼眸漆黑冷寂,乌润润地仿佛浸润在温开水里,透着说不出的沉静清媚。

“天总会亮的。”

阿笙嗓子哑了,但落入风中别有一番从容随性。

他和她和平坐下来吃顿饭,又算什么呢?她面对他只有痛,他面对她又何尝不是伤?

何必。

风吹乱了她的长发,阿笙裹紧大衣,朝街头走去。

韩愈看着她的背影,仿佛所有喜悲全都成为了过往云烟,那些痴缠不休的过往,那些无法诉说的血泪,转瞬间在洛杉矶上空灰飞烟灭。

那天黄昏,颀长挺拔的男人,大步追上女子,在对方愕然的神情下紧紧抱着她,右手扶着她的后脑贴向他的胸口。

他说:“顾笙,韩愈这一生虚虚假假,连他自己也看不清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他爱你是真的。”

时间停止了,空间凝结了,蛊惑人的话语从他嘴里道出,男子面具彻底撕裂,液体滑出眼眶,滚烫的泪就那么砸落在了阿笙的脖颈处。

他说:“我不会再伤你,但此生不见…我做不到。”

他曾经伸出手,把她安放在掌心里,后来某一天她变成了一只鸟,长出了翅膀,忽然就这么飞走了…他受不了。

就这么被他搂在怀里,这个男人有着英俊冷漠的脸庞,为人处事不留余地,却在面对前妻时眼神深痛。

路上有情侣撞见,笑笑走远了。

这对情侣大概以为他们很恩爱,殊不知此生都不会再在一起。

被他环抱的女子,灵魂颠沛流离太久,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再带给她丝毫悸动,内心寂静。

三楼媒体室,陆子初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这才弯腰把u盘插好,待他走到沙发前坐下,巨大的媒体屏幕上缓缓展现出最清晰的画面。

——年轻女子,精神恍惚,穿着长裙和帆布鞋坐在轮椅上,斜斜的靠着门框,闭上眼睛时,没有眼泪。

那水最终没有送到陆子初的嘴边,被他放下了。

她腿疼的睡不着觉,她轻声唤:“子初,子初…”

韩愈从书房走出来,伸手摸向她的膝盖,帮她把腿一点点拉直。

她在床上慢慢入睡,姿态平静。

月光照在床上,他从背后抱着她,把脸贴在她的背上:“我是韩愈,不是他。”

他送给了她一束花,她把花别到漆黑的发丝边,对着镜头无声微笑。

单薄的身体,警惕的眼神,但很美。

那天,他在厨房里做菜,也不知道她在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急着叫了一声:“阿笙——”

韩愈手被菜刀割伤了,血顿时流了出来,画面切换,她把他的手指含在了嘴里,看着他的目光疼痛而温暖。

陆子初的眼神,仿佛海洋中漂浮的孤舟,似乎随时都能沉没海底。

不看了。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眼神却僵在了屏幕上。

沙发上,韩愈办公的时候,她蜷缩着身体,枕在韩愈腿上,宛如孩子般,他把毛毯盖在她身上,俯身亲吻她的唇时,她抬手环住了他的脖子…

陆子初定定的看着,血流涌上脑海,以至于满目猩红,体内有一股戾气似乎挤压到了极限…

那夜,顺手便可拿在手里的水杯“砰”的一声狠狠砸在了媒体屏幕上,回避的过往那般真实,让人喘不过气来。

拔掉播放一半的u盘,扬手一挥,吞没在了漆黑的夜色间。

那u盘,几日前阿笙没勇气看完,到了他这里,更是不愿多看上一眼。

独自走到阳台上,天空泛着浓浓的白,陆子初全身的力气竟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

他看着白茫茫的树林,寒风吹打在他的脸庞上,一片生疼,心里更是酸涩煎熬,忽然意识到这座庞大的城市现如今还在沉睡之中。

脑海中出现了她的脸,她说:“子初,我是你的。”

陆子初忽然清醒了,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不管再如何聪明,行为举止有时候都会变得尤为简单。

他在前一秒扔掉了u盘,却在后一秒拿着手电筒,凌晨时分艰难的寻找着。

她那么极力隐藏,不愿他知道,若是回国后发现u盘不见了,难保不会多想。

这一找足足找了两个多小时,甚至惊动了保安也过来帮忙找,人人都以为那u盘里面有着陆氏公司最重要的文件,谁能想到不过是满满的心伤。

是什么力量支撑一个男人在爱情面前一再卑微退步,陆子初寻找u盘的时候,把所有的血泪全都重新吞到身体里,耳边反复回响的不过是她的缱绻之语。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这词果真有疗伤功效,念得多了,心也就平静了。

“先生,您看这是不是您要找的u盘?”

不远处传来保安的声音,u盘落入他的手中,他无声握紧,似是累了,扶着双膝缓缓蹲在了地上,却是良久都没有再站起来。

躺在雪地上,看着灰蒙蒙的天,陆子初嘴角有了最浅淡的微笑。

“过去不重要,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要永远在一起。”

一句话,比雪花飘落还轻,裹进寒风里,然后彻底消失不见。

韩淑慧没想到陆子初会那么早就来医院。

“回去没睡觉吗?怎么气色这么差?”韩淑慧关心问。

金融界压力大,更何况陆子初还要掌管陆氏那么大一个公司,连续好几年都不曾出国散过心,就像被事业麻痹的人一样,常年无休假。

有人说他是劳碌命,只有亲者方知,他这么近乎自虐的工作,跟耗损生命没什么区别。

“睡了几小时。”他不愿多说,目光无意中落在一旁的桌案上。

比起巧克力,陆子初更感兴趣的是另外一只玻璃瓶。

折叠的小星星塞满了玻璃瓶,五颜六色,很漂亮,当然…多少有点幼稚。

成年人是不会花费心力做这种事情的,但对方很有心,不仅是陆子初,就连韩淑慧也感觉到了。

韩淑慧给陆子初倒了一杯水,见他在看那两只玻璃罐,就解释道:“放在门口,都是护士拿进来的,也不知道是谁送的。”

韩淑慧起先疑惑,拿给陆昌平的时候,陆昌平也觉得有趣,就搁在了房间里。

吴奈这时走了进来,刚好听到这句话,拿着病历夹,好奇的瞄了一眼那罐小星星,忍不住笑了,打趣道:“依我看,送这些东西的人,可能是陆叔的爱慕者。”言罢,同情的看着韩淑慧,“慧姨,虽说我陆叔人到中年,但魅力不减,出去一趟,依然可以把小姑娘迷得神魂颠倒,你可要小心了。”

韩淑慧笑出声,拍了一下吴奈的头,算是惩戒了。

虽然如此,韩淑慧还是看向那两罐玻璃瓶,对陆子初说:“要不,你去查查医院里面的监控录像。”

此时,陆子初已经打开了玻璃罐,取出一颗星星,打开之后,果然看到里面写着字,字迹生嫩可爱,一看就是出自孩子之手。

——希望爷爷能够早日康复。

陆子初又拆开几颗,有些是用中文写的,有些是用英文写的,有些汉字不会写,那孩子干脆用了拼音。

吴奈看到,哈哈笑了,直呼陆叔叔老少通吃。

陆昌平原本还有些发困,躺在床上不应和,经吴奈这么一闹,倒是心情很好,也不睡觉了,对陆子初说:“把玻璃罐抱过来,我看看都写了什么?”

陆昌平和韩淑慧看纸条的时候,吴奈凑近陆子初,问他:“知道是谁送的吗?”

“有眉目。”

这天上午,一共发生了两件事。

韩愈此次没有同顾笙一起回国,韩氏总部出了问题,被绊住了行程步伐,同时国内鑫耀公司大户开始高价抛售股票,欧阳浨获知消息第一时间,拨通了远在美国韩愈的电话。

陆子初正要离开医院动身前往公司的时候,在一楼大厅看到了一道小小的身影。

果然没猜错,真的是顾流沙。

“简——”

流沙回头,怀里抱着一只玻璃罐,不过这次里面装的却是糖果。

“陆叔叔。”顾流沙看到陆子初很开心,孩子笑容总归是纯洁无暇。

陆子初朝周围扫了一眼:“一个人来医院的?”

“我爸爸在外面等我。”顾流沙抱着玻璃罐,神情期待:“我只是想送一些糖果给陆爷爷,他喜欢吗?”

“喜欢。”陆子初没有触动是假的,这孩子很有心。

犹豫了几秒,顾流沙问:“如果陆爷爷喜欢我的话,是不是也会喜欢我姑姑?”

陆子初摸了摸她的头:“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

“陆叔叔。”顾流沙有些欲言又止,过了好一会儿,这才低声说道:“前两天,爸爸和奶奶视频对话,我好像听我奶奶说,我姑姑孩子没了,身体又不好,陆家是不会接受她的。”

陆子初先是头脑发懵,紧接着身体忽然有些发冷起来,以为自己听错了,似乎是想要确定什么,一把按住顾流沙的肩膀,疾声道:“你刚才说什么?”

***

ps:今天八千字完毕。

基于航班原因,阿笙原本打算在洛杉矶逗留一夜,翌日返回中国。

陈煜给她打来了电话,倒也不明说,但意思阿笙还是听出来了,希望她能够尽快回国。

这般催她回去,陈煜的意思,也就是陆子初的意思,想必那个人是抹不开面子说出催促的话语来。

窗外霓虹灯如水流转,寂静的广场,宽阔干净的街道上,树桠光秃,横冲天际,出租车飞快疾驰着。

这座城是美丽的,凡事不敢往深处想,繁华背后尽是落寞洽。

阿笙给陆子初打电话,关机。

“奇怪,这车跟了一路,难道也是去机场的吗?”中年司机在前座轻声嘟囔着,阿笙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刺目的车灯闪烁着…钤…

阿笙移回视线,心下了然,这车十有八~九是韩愈派来的。

拒绝他的派送,但那人又岂是听话的主儿。

深夜,洛杉矶国际机场乘客较之白日削减了近乎一半,看起来空荡荡的。乘坐美国航空,凌晨1点的飞机,中转沃斯国际机场,要在那里停留四个多小时,真正抵达t市要到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了,行程总时长19小时左右。

又给陆子初打了电话,这次还是关机,阿笙把航班信息发到了他的手机上,倒不是说让他接机。

这趟来洛杉矶,他原本就心怀芥蒂,虽然未曾面对面,但阿笙能从电话里听出他的诸多不悦,只是压下来了而已。

她曾说过,有时候陆子初的涵养好的出奇。有些事,她不说,他便不问;对她包容高于一切,唯一一次说过她重话,那也是字句斟酌。

他说:“阿笙,你知道你有多任性吗?”

阿笙现在还能记起陆子初说这话时的语气,气恼之余何尝没有纵容?

来洛杉矶之前,韩淑慧在医院书房里问她:“你爱的是陆子初这个人,还是那个陪你毕业,陪你进入社会,陪你从18岁走向21岁的男人?”

她并没有回避韩淑慧的问题:“我只能说,幸好这个人是陆子初。多年过去,我还能记起他最初的电话号码,他喜欢看谁的书,他倒车的时候会有什么习惯。我想,如果我不曾回国,纵使五年过去,十年过去,二十年过去,只要我还能记起陆子初这个人,我就一定不会停止爱他,哪怕耗尽我所有的年华,我也是甘愿的。

说这话时,顾笙在想,任何一种经过岁月打磨的感情,都是千疮百孔的。

候机室里,她的心境有着从未有过的平和,似是放下了一段陈年旧事。所以在她眼里,所有女孩都是漂亮的,有着高挑的身材,精致的妆容,时尚的穿着,一举一动都会让人觉得很惊艳。

有小孩手里拿着一包零食,骑在了父亲肩头,天真的笑容里带着沁人的暖意。

阿笙头有些晕,女儿的事压在心头太久,不敢触及,对她已然这般残忍,倘若说出来,他怕是要比她还要痛上千百倍。

看着机场里被大人牵着手东张西望的小孩子,阿笙对家庭有了阔别已久的渴求。

陆子初很喜欢孩子,她从不怀疑他会成为一个好父亲。她告诉自己,忘了女儿吧!把她遗忘在洛杉矶,以后她和陆子初还会有孩子的,到时候她一定加倍爱他/她,没有来得及给姐姐的那一份,全部都留给他们。

这么一想,心里竟开始难受起来。这种难受跟以往不同,一***的击打在心上,不凶猛,温润而缠绵…

夜色一片黑暗,飞机宛如巨大夜鸟盘旋在天际,飞过洛杉矶在夜色中略显疲惫沧桑的容颜,留下了所有的是是非非。

像是一场做了许久,突然醒来有些无所适从的梦。

阿笙透过舷窗看向外面的世界,如果她余生幸福,她愿意原谅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人生无常。

商场,强者为王。

要说当地投资公司,实力最雄厚的当属韩氏,经营范围涉及多种行业,每天放款和结息的人络绎不绝,韩氏在2004年小范围融资,2006年公开向各州融资,到了2008年,事业达到了第一次高峰。

韩氏信誉最佳,多年来经过上线向下线融资,大笔的资金像流水账一样不断汇入韩氏。

然而,似乎是在一夜之间,不仅仅是韩氏,就连国内鑫耀投资公司接连被爆出了问题。

韩氏总部,因为部分债权人出面闹事,导致韩氏在银行征信险些丧失,一时无法正常贷款。再说国内鑫耀,接近年关,之前要上的项目审批拖到现在还没下来,鑫耀投入的钱一时拿不出来,有些项目只能暂时处于停业状态,其中房产项目居多。

基于大众对房价不满,为了维稳,短时期内打压房地产发展,导致了很多项目不能立刻上马。商户不能在合同期限时间内赚钱,公司的钱回不来,长此以往只会导致公司资金链断缺。

这些都还不是最大的问题,鑫耀股东接近一半暗地里将股权转让给了陆氏,这是最让欧阳浨和任洋意外的。

欧阳浨为此事跟韩愈通过电话,韩愈站在洛杉矶办公室里,看着灯光闪烁的站牌,良久无声。

欧阳浨连唤了好几声“韩总”,他才回过神来,说了这么一句话:“年初新项目开始上马,挺过这几天,资金周转会重新流动,难关总会过去的。”

有些话堵在欧阳浨口中,却最终没有说出口,挂断电话,她对任洋说:“一趟洛杉矶之行,感觉韩总似乎很累。”

难怪欧阳浨会这么说了,韩愈是个工作狂,提起工作精力惊人,但这次…情绪太平静了。

“我有点担心。”欧阳浨说。

任洋误会了欧阳浨的意思:“公司的事,稍后我会向陆氏预约,韩总不在国内,陆氏联合基金公司搞出这么大的阵势,怕是有收购或并购意向,总要出面见一见才行。”

“我说的不是公司,是韩总。许晓因为离婚的事前脚刚离开公司,下午韩总就和顾笙一起回到了洛杉矶,你说…”说到这里,欧阳浨欲言又止,迟疑道:“这趟洛杉矶之行,该不会是韩总打算离婚吧?”

任洋竟是好一阵没说话,欧阳浨也陷入思绪中,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在此刻又能说些什么。

终于,任洋轻声唤她:“欧阳。”

“嗯?”她似是忽然回过神来,神情竟有些恍惚。

稳了情绪,任洋表情严肃:“如果韩总打算离婚,那你之前把u盘交给顾笙,无疑是闯了大祸。”

前去陆氏面见陆子初的那个人不是任洋,而是欧阳浨。

欧阳浨毕业于美国著名商学院,硕士学位,跟韩愈游走多年,自是谈吐不凡。

记者这两日疯狂围堵陆氏总部,有评论家说陆子初是商界典型的老狐狸,介入他人婚姻,集团业务频频受创,却因记者会高调发言,力缆狂澜。

虽然谴责人数尚有,但感佩陆子初痴情的人却在逐时剧增。再加上有媒体爆出陆氏旗下模特一张张脸庞酷似顾笙,一时间陆氏公司可谓水涨船高。

而am公司在最先曝光“韩太太”绯闻之后,为了挽救公司命运,攀上了陆氏这棵大树,曾在报道前征询过陆子初的意思,见他没点头,也没拒绝,便把之前顾笙参与的法律案件悉数播报而出。

分别把不同的剪辑片段送到各大电视台和报社,以不同形式播放,每个都是卖点,薛明珠在大街上看到,无声笑了。

看来已经有人按捺不住,要为顾笙洗罪名,锦上添花了。

陆子初很忙,见面时间更是压缩到了十分钟。

向露问欧阳浨:“陆先生两天后会有一个小时的空白时间,或许您可以约在那个时候。”

“十分钟可以了。”哪能真的等到两天后。

办公室里,有副总在工作上出了纰漏,挨训之余,频频认错道歉。

陆子初骨子里清贵霸气,明明挨训的人比他还要年长,但挨训方却像做错事的孩子垂眸站着,说不出的可怜。

欧阳浨被向露引进入室时,陆子初抬眸扫了她一眼,那双眸子除了微露血丝之外,一如既往,但欧阳浨却觉得今日的陆子初跟往日是不同的,眸瞳深幽,慑人着呢!

终于意识到,今天面见陆子初,时机不对。

这人火气很旺。

毕竟是成熟男人,陆子初的目光在欧阳浨身上停伫一秒,调离了视线。

之前的火气和凛冽,似乎转瞬间消隐无踪。

出现的又将是一张淡漠无温的脸,俊雅的五官上能够清晰看到一个理智男人的内心世界,所有的坏情绪来来去去只用了几秒钟不到。

“没有下次。”

陆子初把文件丢给副总,那名副总在转身时,欧阳浨刚好跟他面对面,见他虚虚的擦了一把汗,显然紧张坏了洽。

待副总离开,欧阳浨近前:“陆先生这么忙,看来我今天来的真是不巧。”

“鑫耀来人,再忙也应该抽空见一见。钤”

陆子初并未起身离座,指向一旁的沙发,示意欧阳浨入座。

十分钟不到,但向露还是基于礼貌送来了热茶。

“你先说,还是我先说。”最先开口的是陆子初。

欧阳浨没想到陆子初会这么开门见山,抿了抿唇:“陆先生知道我此行是为了什么?”

“鑫耀是陆氏收购计划一部分。”陆子初嘴角有笑,不过眼底却是没有丝毫笑意。

欧阳浨皱了眉:“陆先生,我不知道您对鑫耀会这么感兴趣。”

“商人利益为大,只要能赚钱,我对任何企业和公司都感兴趣。”说话的人,表情冷漠,话语更添冰冷。

这话,欧阳浨无从反驳,因为陆子初说的是事实。陆氏几年来风险投资领域宽广:软件、电信通讯、信息电子、网络设施等等。

包括陆昌平在内,父子两人共投资超过400家公司,187家成功上市,另外陆子初在业界保持着150个收购兼并案例,并且每次都能全身而退。

韩氏投资领域多是生物科技、医药化工、新媒体、新能源等企业,若论实力,韩氏和陆氏不相上下,但近几年房地产发展迅速,陆氏在资产上要远胜于韩氏。

陆子初有意收购鑫耀,韩氏搏一搏的实力还是有的,但前不久,泰康基金和陆氏联手收购兴源基金,具体事宜已经谈妥,并在明天下午三方人马共同签约原则协议。

t市的天早就变了,陆氏就像是根结盘桓的百年大树,屹立不倒之余,疯狂并购周围中小型公司,成为感兴趣的潜在买家。

这里的天下是陆子初的,纵使韩愈在过去大半年间疯狂开展事业版图,接二连三开始往鑫耀注资,又怎能抵得过大树根基。

再没有人比陆子初还要了解鑫耀,他暗中高价接收鑫耀股权,绝非是一朝一夕,那些人竟跟他配合这么久,可见报复之心由来已久。

欧阳浨心里存了气,但声音还算温软,情绪更是把握尚佳:“目前韩总不在国内,您试图架空鑫耀,这招似乎并不高明。”

陆子初轻轻一笑,冰冷的眼神凝视着欧阳浨,语气刻薄:“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能抓住耗子的,才是好猫。韩总若是不高兴,大可倾尽一切收购陆氏。”

“陆先生,您跟韩总之间原本没有私怨,所谓千千结无非是因为太太…”

“太太?”这时候的陆子初怎么看都有些气势凌人,眸子深不见底,令人猜不透也摸不着,冷笑着眯起了眼睛:“这话,我怎么就这么不爱听呢?你们韩总已经跟顾笙离婚了,他没告诉你们吗?”

“…”宛如雷击,欧阳浨只觉得头脑昏涨,韩总去洛杉矶真的是为了离婚?

欧阳浨强自镇定,动了动唇,半晌才缓缓道:“那您为什么还要咄咄相逼?”

这话她或许不该问,因为陆子初眼神讳莫如深,纵使欧阳浨之前和陆子初打过交道,此番见了,竟也忍不住害怕起来。

“佛说: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做人不要总埋怨自己多病,灾祸横生,没事多看看横死在你刀下的亡魂又有多少。《出曜经》里有这么一句话:害人得害;行怨得怨;骂人得骂;击人得击。”说到这里,陆子初的表情终于变了变,淡漠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他说:“生活就像是一面镜子,你做什么,就会返还什么,把伤害给予他人,那么对方一定会在某一天同等相报。”

“陆先生信佛?”欧阳浨似乎丧失了说话的底气,只觉得语气虚弱。

“不信佛,但敬佛。”陆子初已经在看腕表时间了,很明显此次谈话在他看来,说到这里,早已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了。

欧阳浨硬着头皮道:“佛说:人与人相处,在于无限容忍。”

“人问佛:我明明不想生气,但总是控制不住发脾气,该怎么做才能不生气呢?佛说:不要生气,仅此而已。人又说了:如果遇到令人忿怒的人或事,又该怎么办呢?佛说:我们的心,应如一座有裂缝的钟,不管受到任何攻击,我们都不会发出怒吼。”陆子初靠着松软的椅背,缓缓道:“我没佛的心胸,你没有,韩愈同样没有,所以我们只是俗人一个。”

“究竟要怎样,您才肯收手?”终于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陆子初笑了起来,那一笑极其阴鸷,“把我失去的七年安宁幸福原封不动的还给我,我永远收手。”

在欧阳浨听来,陆子初语气较之平日还要冷然,但不知怎了,沙哑中却透着悲凉。

她终于意识到,陆子初若要报复,没人能拦得住,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韩愈,那个人似乎…被冰水浇灭了心中最后的火焰。

起身离开时,欧阳浨说:“陆先生,人有七苦,我一直认为,得不到最刻骨。说起来韩总也是一个可怜人。”

陆子初脸色沉了下来:“霸占顾笙五年,婚姻名义禁锢七年,我满世界找了顾笙六年。若说他可怜,被他拖入泥潭的人,哪一个没有他可怜?”

“…”欧阳浨嘴角僵硬。

陆子初眸瞳深沉,忽然开口问道:“欧阳小姐,那些监控u盘是你剪辑制作的吧?”

欧阳浨一时脑袋发晕,愣愣的看着陆子初,他看了…难怪,难怪会这么恨韩总。

陆子初往后一靠,眼神仿佛藏着冰:“你倒是忠心。”

欧阳浨走出陆子初办公室的时候,步伐虚软,向露出于礼貌扶了她一把,心想着,能让韩愈特助手脚发软走出来,老板火气看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阿笙回国已经是隔天下午三点多了,陈煜接的机,说陆总正在和兴源签订协议,一时半刻走不开。

工作重要,阿笙也没给陆子初打电话,回到风景别墅,先是洗了澡,接连几日几乎一直在飞机上度过,哪能安然入睡?也确实是困了,薛阿姨端来了饭菜,她不吃的话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就草草的扒了两口,睡觉前叮嘱她们晚餐之前不要进来叫她。

若不是薛阿姨叫醒她,阿笙怕是还会继续睡下去。

“顾小姐,向秘书来了。”薛阿姨弯腰扶阿笙从床上坐起来。

阿笙这边还没醒过神,只见向秘书身后跟着一群人,有人拿着衣服,有人提着首饰箱,依次跟在身后走了进来。

只能说向露办事效率很高,还没等阿笙问话,就已经掏出手机拨通了一组号码,然后递到了阿笙面前:“顾小姐,陆先生有话要对你说。”

“睡了一下午?”陆子初的声音还跟以前一样,没什么区别,从电话那端传过来,一如既往的清冽好听。

“嗯。”几天没见,方才得知,她是十分想念他的。

他问:“还困吗?”

“…半睡半醒。”

电话那端原本还很嘈杂,在他做了噤声手势后,终于沉寂下来,语气温软:“陪我参加晚宴,回来后我陪你继续倒时差。”

“…”阿笙看着向露正在往更衣室里摆放着晚礼服,拿着手机有了片刻沉默。

阿笙不说话,陆子初只能猜测她的意思:“不想参加?”

“我去了怕是会给你添麻烦。”还是不想去,她不愿出现在公众面前给他增添负面新闻,偏偏他是想方设要把她带到公众视野里。

停了几秒,陆子初轻叹一声,惋惜道:“那我只能找其她女伴了。”

别人听到这话会有什么反应呢?生气还是耍脾气,阿笙却是笑了。

“笑什么?”声音里终于有了几分笑意。

阿笙学他叹了一口气:“我去。”

黄昏,暮色天空有着淡淡的云朵,阿笙听向露提及,这才获知,宴会远比她想象中还要盛大。

与其说是晚宴,还不如说是庆功宴和陆氏年会,再加上陆子初是t市房地产协会会长,t市总商会副会长,诸如此类的头衔加诸在身上,记者媒体到场是难免的…

这次,她是真的叹气出声了。

向露说:“这世上最累的是名人,享受掌声的同时,还要随时接受别人唾骂。”

向露是聪明的,看出阿笙抗拒出席宴会,于是便有了这么一句话,不突兀,点到为止。

这位向秘书和欧阳浨有的一拼,都是名校金融系毕业,平日里左右逢源,嘴皮子自是厉害的很。

阿笙不说话,告诫自己,早晚都要面对公众,顺其自然就好。她这么一想,果真松懈了紧绷的情绪,倒是配合的很,耐着性子任由化妆师和造型师折腾了个把小时。

再下楼,陆家佣人一个个盯着阿笙,均是目瞪口呆洽。

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但目光却道尽了一切,顾笙原本就气质很好,这么稍加打扮,无疑很惊艳。

向露扶着阿笙下楼,察觉众人目光,忍不住又打量了一眼阿笙:裸色长裙,越发衬得阿笙肤色白皙,沉静娴雅,很传统的东方佳丽钤。

确实很美。

汽车停在会场外面,阿笙尚未下车,早已成为镁光灯追逐焦点,待她被向露请下车,那些炫目的灯光只差没有直接打在她的脸上,一口一个“韩太”或是“顾小姐”,仿佛有上千只蜜蜂在耳边嗡嗡作响。

阿笙面前都是人,怎么看都有些寸步难行。

向露在她耳边小声叮嘱:“顾小姐,您别紧张。”

不紧张是假的,不过没人能够看得出来,因为阿笙笑意浅淡,只不过那笑有多牵强,大概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女人直觉向来很敏锐,明明那么多人都在看她,想方设法询问她的私人感情,但她还是能从众人目光中一眼就捕捉到了他。

酒店阳台上,陆子初穿着黑色修身西装,淡漠沉稳,清贵的气质在周身流转翻飞,并不在意手中的酒杯,隔着冷空气看着阿笙,眼神宛如暗夜大海,似乎可以延伸到很远,很远…

这个男人,目之所及,足以秒杀万物。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阿笙心跳一时间跳得很快。

阳台上,陆子初把酒杯放在转角桌面上,隐没了身影。

几天不见,当陆子初出现在门口时,也许是错觉,阿笙竟觉得他脸部线条消瘦了许多,面前人来人往,镁光灯闪烁,但在他出现的那一瞬间,似乎失去了原有的颜色,以至于周遭一切都是黯淡无光的,唯有陆子初身上那份沉稳与淡定显得格外耀眼。

阿笙袅袅而立,并没有众人想象中那般无所适从,右手手指轻轻握着垂放在身侧的左臂手腕,姿态妥帖恬静。

他走到了她面前,目光冷峻又似有牵挂。

这个在商界习惯做戏,长袖善舞之余游刃有余的男人,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在看着他和她,伸手把阿笙搂在了怀里。

看似轻松,手臂却很紧窒。

阿笙埋首在他胸前,能够闻到他身上干净的气息和清新的薄荷香气,这样的味道是很多男人都没有的。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不管有人没人,喜欢一下子把她抱起来。

“生怕你不来。”似是等了许久,略带埋怨的语气冲淡了之前阿笙前往洛杉矶和电话中所有的不愉快。

“没想到化妆会那么麻烦。”这话也算是解释了。

陆子初笑了,看着阿笙:“好看。”专注的凝视,有着难以抗拒的魅力。

阿笙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盯着他胸口看,脸红了。

在媒体眼中,陆子初的眼眸是深情的,这个狂肆的男人,就那么和顾笙站在一起时,哪怕专注于自己的心思,将眼光落在了远处,依然没人能够把眼光从他身上移开。

“宴会结束,我们一起回去。”外面冷,陆子初掌心贴着阿笙后背,搂着她往会场走去。

阿笙这样和陆子初公开露面还是第一次,明星模特随处可见,一个个蜂腰似杨柳婆娑,美艳绝伦。

阿笙收回视线,她在看她们,她们也在看她,还是不看了,岂止是眼花缭乱就能形容的。

会场密密麻麻都是人,目光不时的停留在她的身上,她是知道的,也只能装作不知。

不管是韩愈,还是陆子初,但凡出现在他们身边的女人每一个都能引起众人的好奇心,更何况她的身份确实比较特殊。

陆子初带她到主位落座,旁边坐着的应该都是陆氏高层,见阿笙来了,纷纷起身点头,弄得阿笙很不好意思,她原本已经坐下了,不能失了礼,站起身朝他们点了点头,这才重新入座。

席间看到了翟总和他的妻子,阿笙起先没认出来,直到翟总妻子对她友善微笑,阿笙才想起他们是谁。

有了认识的人,虽然在此之前只见过一面,却让阿笙轻松了许多。

在翟妻看来,这个顾笙不容小觑,最早认识她的时候,只以为她是陆子初的女朋友,谁曾想还是韩愈的妻子。一个女人搅得两兄弟反目成仇,别人或许会觉得顾笙是个心机女,典型的狐狸精,但翟妻却不这么认为,陆子初和韩愈都是商界老狐狸,什么女人没见过,若是心机女,也不会前后中招了。

跟翟妻浅声说着话,却难抵他人目光探究,阿笙告诉自己,总要习惯的,如果她要和陆子初在一起,有些东西虽说不喜,却不能一味逃避。

落在膝上的手指被人握紧,那人指尖冰凉,却让人无比心安。

阿笙侧眸望去,翟总正在跟陆子初说话,陆子初沉默的时候多,说话的时候少,但他每一次的沉默,都像是在思考,不会让人觉得他有多么心不在焉,只会认为他正在细酌对方的话。

阿笙从翟妻口中得知,就在今天下午陆氏和泰康联手收购了兴源…翟妻话语间难抵喜色,握着阿笙的手,倒是商场人最擅长的利益来时一家亲。

翟妻说:“顾小姐,改天如果您有空,我们可以约着一起去打球。”

阿笙笑笑,不应也不拒绝。她腿不好,不管是任何运动项目,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阿笙和翟妻确实没有太多共同话题,但人前表面功夫总要做到位,陆家是大门大户,人人关注她和陆子初,总不能丢了陆子初的人。

人前大气端庄,虽然有些假,但应酬场合是避不掉的。

商界上面的事情说多了,阿笙难免会跑神,陆子初察觉到,和翟总谈话之余,会不时的和她说着话。

后来翟总也有眼色,找了借口止了话锋,跟别人对谈去了。

阿笙问:“陆叔叔身体还好吗?”

“好。”

想了想,她说:“今天时间已经晚了,明天我去看看他。”

陆子初点头,伸手端起面前的水杯,问她:“喝吗?”

她接在手里,喝的慢,陆子初见了,情绪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拿走她手中的杯子:“不想喝,就不要勉强自己。”

阿笙愣愣的看着他,发现了,他今日情绪不太对。

“这几天太累了吗?”阿笙抿抿唇,伸手悄悄握住了他的手,翟妻刚才不是说了吗?他今天下午刚收购了兴源,想必忙了很久,再加上陆昌平住院,他难免会有情绪不好的时候。这么一想,阿笙内心竟是温软一片。

陆子初看着她,灯光下,她的面容越发姣好,眼眸波光流转,里面流露着担心。

她在心疼他。

心里开始有了波动。

“不累。”陆子初伸手抚上阿笙浓密的长发,吻落在她的发顶,像是另外一个自己。

这场宴会,陆子初让阿笙参加,毕竟是存了几分私心,该说的话他在记者会上都已经说明白了。他和阿笙如果想有以后,就势必要站在镜头前,更要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之下。

韩愈妻子见不得光,但陆子初的女人可以。

在一众员工眼里,顾笙温淡安静,就连微笑也是妥帖的很,而陆子初眉目清隽,魄力十足。两人喁喁私语,感慨之余,女职员心中难免黯然神伤。

既然是年会,陆子初上台发言是避不掉的,离座起身前,陆子初紧了紧阿笙的手,方才松开。

从坐席到发言台,距离并不远,阿笙看到了另外一个陆子初,但凡他经过的地方,必定会有职员争相鼓掌,再加上镁光灯一路跟随,阿笙只觉得这世间所有的光芒似乎全都凝聚在了他的身上。

灯光之下,陆子初站在台上,发言前点头向他的下属致意,阿笙心里升起了一股空茫感,她的子初看起来离她很远…

这天晚上陆子初喝了不少酒,阿笙在一旁劝她,他只握着她的手,轻笑道:“只是几杯,不会醉。”

他还是醉了,脚步虚浮,胃里不舒服。

半路上,阿笙让陈煜赶紧停车,陆子初在路上吐了一次,回到家里,阿笙让陈煜先扶陆子初上楼,她这边还没走进厨房,就听到一楼洗手间里传来了他呕吐的声音洽。

陈煜蹲在地上,轻拍陆子初的背,见阿笙站在门口,想要笑,但嘴角却牵强的很:“能够看到陆总这么狼狈,机会还真是不多。”

阿笙扯了扯唇,笑容对她来说也是难事一件,对陈煜说:“你帮陆总倒杯水,这里有我就好。”

陈煜把毛巾交给了阿笙,阿笙用水杯接了一杯温水,见陆子初吐的差不多了,蹲下身,把水杯送到了他的唇边:“来,漱漱口。”

别人喝醉会闹,陆子初喝醉还是很听话的,漱了口,在阿笙的搀扶下站起身,一步步往楼上走。

阿笙给他脱衣服的时候,他眼眸迷离的看着她,握着她的手,笑容轻轻:“我的小女孩长大了,都懂的照顾我了。”

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听了这话只觉得无比酸楚,眼睛里有了水意。一直以来都是他照顾她,她能做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钤…

这天晚上,陆子初做了一个梦:触目歌舞升平,周围越是热闹,他越是孤寂莫名。仿佛回到了07年,外婆去世了,律师资格证被吊销了,阿笙不见了,他在房间里彻夜失眠,看到他和她的合影照,疯狂的思念那个人。暗夜像是一只凶残的黑手,不由分说掏空了他的心脏,留下一个黑漆漆的大洞…

“疼…”

半夜,阿笙听到陆子初痛苦的呻吟出声,连忙坐起身,打开了床头灯,只见他额头上都是汗,俊雅的五官扭曲在一起,有眼泪顺着他的眼眶缓缓滑落…

阿笙瞌睡顿消,一时急了,想要摇醒他:“子初,你哪里不舒服?”

他睁开眸子,灯光刺眼,半眯着眼看了她一眼,也不确定酒到底醒了没有,只道是重新闭上了眼睛,眼角泪痕未干,在灯光下光亮浅淡。

阿笙拿了毛巾帮他擦汗,他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却是久久不肯松开。

阿笙只得腾开另外一只手帮他把汗擦干,他抓住她不放,毛巾都没办法放到浴室里,只得躺在了他的臂弯里。

阿笙这时候才确定,陆子初还有些醉,但酒怕是醒了大半。

“我很想念你。”陆子初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没头没尾。

阿笙侧眸看他,他静静的躺在床上,因为灯光闭上了眼睛。

“你看这房间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很冷,灵魂更是缩在角落里冻得瑟瑟发抖。”他摸着臂弯里阿笙的脸庞:“七年了,多怕有下一个七年。”

阿笙不期然想到了自己,缩在阴暗里,何尝不是痛苦经年?感同身受,他一直宽容她,纵容她,唯恐对她不好,她在七年前忽然间消失不见,一切温存戛然而止,这七年他并不好过。

眼眶湿了,阿笙克制情绪,柔声道:“不会有下一个七年,我回来了。”

很突兀,陆子初说:“阿笙,你说你爱陆子初。”

阿笙怔了怔,但还是开口说道:“我爱陆子初。”

伸手安抚的拍着他的背。

下一秒,陆子初搂着她,手臂圈紧,叹息道:“谢谢。”

谢谢时光把你还给我,谢谢你爱的那个人是我。

阿笙第二天醒来,陆子初已经不在了,身旁的枕头上放着一张纸条:吃完早餐再去医院,司机在外面等着。

放下纸条,阿笙下床来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了厚厚的窗帘,迷离的天空漂浮着淡淡的云朵,这座城第一次让她有了归属感。

吃完早餐,乘车前去医院,红绿灯路口,阿笙透过车窗朝外望去,商场外面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刚好播到了昨夜会场画面。

阿笙移开眸子,曾几何时,她竟成了名人。

阿笙这次见陆昌平还是很顺利的,韩淑慧态度还跟以前一样,不过见她来了,总算是有了客套以外的话:“子初说你回洛杉矶了。”

这话,听似生冷,但多少夹杂着几分试探。

阿笙笑着点头,见韩淑慧起身要倒水,便上前接过了她手中的水杯:“我来。”

韩淑慧也就由着她了,阿笙倒水的时候,见韩淑慧正在找花瓶把她带来的鲜花插起来,忍不住笑了。

她这么一笑,倒是被陆昌平看到了,那个虽然生病,依然气质沉稳的中年男人嘴角微微扬起,在阿笙走近时,压低声音道:“阿慧就这脾气,时间久了,也就好了。”

阿笙只觉得心里百感交集,仿佛时间退回了最初,这个性情温润的长辈对陆子初说:“这孩子,我是很喜欢的。”

她一直以为陆昌平断然不会再接受她,没想到最包容她的那个人却也是他。

心里的触动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阿笙点头,把水杯递给陆昌平:“叔叔喝茶。”

这时,韩淑慧走了过来,示意阿笙坐下。这一坐摆明了是有话要对阿笙说,果然…

韩淑慧看着阿笙:“我问过子初,他只说你去了洛杉矶,我打听过,韩愈这几日也没在鑫耀,你是和他一起回去的吗?”

“对。”

“离婚?”外界舆~论正凶,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催使顾笙和韩愈一同前往洛杉矶的原因只能有一个了,除了离婚,还能是什么?

阿笙点头。

“真离了?”虽说猜到了结果,但韩淑慧听了,难免有些意外。

“离了。”

这话出口,韩淑慧沉默了,陆昌平也沉默了,阿笙觉得就这么任由气氛沉默下去并不好,就拿起水壶,泡了一杯花茶端给了韩淑慧。

茶香氤氲,以至于整个病房都是花朵香气。

最终还是韩淑慧先开了口:“离婚固然很好,但一定要处理妥当,免得落人话柄,被人说闲话。”

“我明白。”

陆昌平对阿笙说:“得空你帮我劝劝子初,既然韩愈和你已经离婚了,过往之事就都算了吧!韩愈这次同意离婚,想必是想开了,也知道自己错了,陆家和韩家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亲人,赶尽杀绝的话,老太太泉下有知怕是要寒心了。”

阿笙皱了眉,因为陆昌平那句“赶尽杀绝”,好奇道:“子初怎么了?”

这天离开医院,陆昌平指着桌案上几罐玻璃瓶,对阿笙说:“代我谢谢流沙,有心了。”

阿笙给顾城打电话,提起了顾流沙,顾城片刻沉默,说了声:“你等一下。”

阿笙也听出来了,他那边声音很嘈杂。

阿笙挂了电话,知道他会打过来,走出医院,坐上车,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阿笙问:“你在什么地方,怎么那么吵?”

“老家。”

“什么时候回去的?”

“昨天一大早到家的。”顾城顿了一下,方才开口:“阿笙,妈回国了。”

阿笙不自觉攥紧手:“挂了吧!”

大概担心阿笙挂电话,顾城声音又快又急:“爸爸骨灰移回老家了,这几日就会入葬。”

“…”阿笙轻轻阖了眼,似是在忍耐着坏情绪。

静默片刻,顾城迟疑道:“有一件事情,你有必要知道。我和母亲视频通话的时候,提起了你之前…怀孕的事,简或许听到了我们的对话,把这事告诉给了陆子初。”

这样的话,毫无任何征兆,阿笙徒然一惊,紧攥的手心一片冰凉,像是刚从冷水里浸泡过一样,心中忽然泛起一种说不出的茫然。

所以,这就是他“赶尽杀绝”的原因?

那天,陆子初带顾流沙去找顾城,只有寥寥数语。

陆子初一字一顿,平静道:“阿笙怀过孕?”

话音不大,却炸响阴空。

顾城看向女儿,顾流沙似是知道自己闯祸了,揪着顾城的衣袖,咬着唇不说话。

陆子初经不起这沉默,继续问:“孩子呢?”

“…没了。”

“好,很好。”陆子初在笑,甘腥冲上嗓子眼,似在嘲笑什么,又似在悲悯什么,浑身竟是说不出的寒凉。

那天,顾城问女儿:“你都对你陆叔叔说了什么?”

小小孩童深怕闯了大祸,却是什么也不敢说,把脸埋在顾城怀里嚎啕大哭…

这通电话,阿笙一直犹豫着是否要打给陆子初。

t市虽说没有继续下雪,但天气依然很阴,能见度很低,离远看前路茫茫,令人辨不清方向。

手机已经握在掌心很久了,还是把电话打过去吧!探探口风也是很好的。

此时陆子初刚刚结束了两个会议,再加上昨晚宿醉,精神困怠是难免的,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吩咐向露端咖啡进来了,室内尽是咖啡香气,纵使如此,语气中多多少少还是增添了不少倦意。

那电话原本没心思接的,手头工作太忙,响了十几声,这才皱眉看了一眼,“阿笙”两个字跃入眼眸,已经伸手拿起了电话。

“阿笙。”他唤她的名字,声音温和钤。

阿笙有了错觉,回国见面后,他的态度一如既往,那般不动声色,骗过了身边所有人,也险些骗过了她,在他看似冷淡的外表下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怒火,大概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吧?

这就是陆子初,所有的怒火只在私底下开放给他自己,其他人想要观看,注定是白费力气。

她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极力维持平静表象,她是否要打破这份平静?

陆子初在电话那端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眉头一皱,丢下笔,倒是耐性极好的起身走到视野宽广处接听电话。

陆子初问:“见过爸爸了?”

“刚从医院出来。”

“早餐吃了吗?”

“吃了。”

一问一答,阿笙沉默许久,这才迟疑开口:“陆叔叔让我劝劝你。”

“劝什么?”

“鑫耀和韩氏最近频频出事,你…”

陆子初脸色沉了下来:“他跟你提这些做什么?”

阿笙听了他的话,心知陆昌平没说错,他是真的对韩愈动手了…

陆子初大概意识到自己语气生硬了,轻声道:“商场上面的事,你不懂。小孩子别搀和。”

他这话听似温柔,却夹杂着浅浅的冷淡。

阿笙手机缓缓下滑,她听明白了,他不希望她介入其中。

他那边电话还没挂,阿笙舒了一口气,这才对他说:“你忙吧,我先回去了。”

“晚上下班我早点回去陪你。”

“好。”

陆子初挂断电话没多久,吴奈就打来了电话,从小一起长大,没有所谓的名利忌惮,说话可谓直接明了。

“昨天就想问你,医院一忙就忘了这事,鑫耀是怎么一回事,毕竟是兄弟一场,真的要走到这一步吗?”吴奈大概猜到了几分缘由,毕竟相处多年,虽然吴奈对韩愈心存失望,但若说没有情分,那是假的。

陆子初敛眉,“你懂什么?”

“商场上面的事情,我确实不懂,但你想过没有,前不久你、韩愈和阿笙绯闻满天飞,这还没过去呢!你就开始对鑫耀开刀放血,别人会怎么想你,他们会不会说阿笙是红颜祸水呢?”

陆子初顿了一下,“话说完了?”

吴奈连续叹了好几声:“这通电话打错了,我应该先给阿笙打过去才对,让她劝你,这事只怕也就过去了。”

陆子初签字力道失偏,不小心碰到了咖啡杯,从杯子里溅出来几滴咖啡,就那么落在了手背上。

放下钢笔,陆子初从一旁抽出几张纸巾来,慢条斯理的擦拭掉溅落在手背上的咖啡。

吴奈又怎知,就在他给他打这通电话之前,阿笙也打过,不管谁来劝,结果都是一样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可触碰的痛。

韩愈可怜?跟那些死去的人相比,他至少还活着。

阿笙回到风景别墅,已经是中午了,用了午餐,薛阿姨端来了茶具:“顾小姐,要喝茶吗?”

“不了。”

上楼睡觉前,接到了一条短信,竟是韩愈发来的。

“你留在家里大大小小物件不少,还有衣服…需要帮你邮寄回去吗?”

阿笙看着短信好一会儿,回了三个字:“不要了。”

午休起床后给许晓打了一通电话,因为离婚这件事,阿笙有必要专门宴请许晓,并约好改天一起吃饭。

下午总要找些事情做,去了书房,看着满墙壁泰戈尔和四大名著,心里滋味难辨的很,仿佛看到几年来,他一个人站在书架前徘徊。

他说,房间空荡荡的,也确实是太空了。

一本书看了大半,临近黄昏,欧阳浨给阿笙打来了电话。

阿笙接电话之前没看号码,接通了,才远远拿开,看了看来电显示,彼时挂断已经迟了。

欧阳浨在电话里也不拐弯抹角,“太太…不,顾小姐,你前脚刚和韩总离婚,后脚就和陆总高调秀恩爱,这时候可有顾虑过韩总的感受?”

新闻报道是早晨出来的,欧阳浨这时候打过来是不是太迟了一些。若是兴师问罪,立场是什么?

阿笙合上书,“指责完了?”

欧阳浨被噎了一下,继而冷笑道:“顾小姐,陆总带你出席晚宴,故意给韩总难堪,现如今人人背后议论韩总,你让韩总面子往哪搁?”

阿笙起身倒水,心平气和的喝着,谴责她的人一大堆,不差欧阳浨一个,她想骂,随意。

“你以为陆子初比韩总高明到哪里去?从韩总归国的那一天起,陆子初就处心积虑的织了一张大网,几乎跟鑫耀有过往来的公司,私底下都跟他有过利益牵扯,这张网盘根错综,难为他耐着性子,演了这么久的戏,就在刚刚不久前,鑫耀公司被牵扯到违规贷款的事儿里去,搞不好还要追究韩总法律责任,这一切全都是你的陆子初做的。”

欧阳浨还记得,这事视频会议传递给韩愈时,韩愈的震怒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原以为只是被陆子初双方夹击摆了两道而已,谁曾想更大的爆点在后面。

韩愈看着传真过去的文件,还没看完,手中资料直接砸在了视频画面上。

电话里传来欧阳浨愤怒的咬牙声:“顾笙,你们太狠了。”

说这话的人,因为恼恨,身体微微颤抖;听这话的人抿唇听着,眉头却是越皱越紧。

陆氏羽翼太过丰满,很多人的命运全在陆子初一念之间,她很清楚他的性子,他原本就是冷情寡淡的人,若是有人因为他待她宽容,就以为他是好说话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人对伤害过他的人苛刻的很,外表所有的完美,无非是为了掩饰内心深处的残缺。

阿笙意识到,陆子初报复心起,不知道要掀起多大的乱子来。

心下一突,阿笙听到了窗外响起的汽车声。

他回来了。

陆子初走进书房时,没注意到阿笙的异常,动手解外套纽扣,“晚上我做饭,想吃什么?”

阿笙抬眸看着他,陆子初只在心情特别好或是心情特别差的时候亲自做饭,今天晚上他心情是好还是坏?

“没有特别想吃的吗?”他终于把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

“都可以。”室内没有开灯,但光线还不错,以至于陆子初的投影淡淡的投落在书房内的地毯上,阿笙紧了紧刚刚挂断的手机。

“听说鑫耀涉嫌违规贷款?”这话,阿笙最终还是问了。

“听说?”陆子初的眉倏地聚拢起来,盯着阿笙:“你听谁说的?”

“你先告诉我,这事是不是真的?”

陆子初不回应,锐利的眸光锁视在阿笙手中紧握的手机上,眼底掠过一丝阴戾,一步步走向她,耐着性子道:“听话,手机给我。”

阿笙咬着唇,攥着手机不动,只觉得眼前昏天蔽日,陆子初的表情隐藏在阴影里,那是最厚积的黑暗之色。

他伸手去拿手机,她不给,但又怎能抵得过他的气力,手机落入他的手中,陆子初先是翻看了一下通话记录,最后一通是欧阳浨的,这通电话还不至于让陆子初恼恨交加,真正让他愤恨的是韩愈之前发给阿笙的手机短信。

家,家…

陆子初彻底被激怒了,隐忍多时的怒气,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手机狠狠摔在了地上,力道极大,手机碎片甚至弹到了他的手背上。

阿笙心跳加速,呆呆的望着陆子初,他从未在她面前发过火,以至于她眼中的陆子初永远都可以淡定如初,但此刻,他终于把他的坏情绪曝光在她的面前,暗黑的眸进驻了阴霾,就连话语也是冷冰冰的。

寂静中,陆子初说:“以后欧阳浨电话不许接,韩愈电话更不许你接。”

知情人都道韩愈抢走了顾笙,所以才造就出陆子初的绝情狠戾。

谁又知道,他在拘留所呆了两日,父亲前往美国砸下重金这才保释出狱。进去第一日亲眼目睹有年轻人脾气暴躁,被关起来后用头撞玻璃,走廊里“哐哐”声不绝于耳。

要怎样绝望,才能如此自虐?

陆子初一直觉得法律维护的是人的尊严和**的人格,纵使入狱失去自由,但尊严永远都不会失去,他在最不设防,信任沈雅的情况下,栽了大跟头,被韩愈紧咬不放,倘若不是开庭前一日韩愈撤诉,他只怕难脱牢狱之灾。

最阴暗的岁月里,外婆去世,顾笙提出分手,律师事业终结,他大病一场后开始明白,人比野兽更加凶狠。

2005年11月,韩愈说曾经的韩愈死了,他再不信血缘之亲;2011年年末,陆子初再不信所谓的兄弟情深钤。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步步为营才能屹立巅峰;足够凶狠,人人都能成为魔鬼。

2007年到2013年年末,每当噩梦惊醒,他都会想起那段最隐晦的岁月,若非是心存一口气,他怎能撑了这么多年?

关于过往,阿笙能忍下,他不能忍。一念起,势必要拔刀见血,那般狠绝早已融进七年爱憎间。

被人一步步逼到绝境,霸占顾笙多年,恨意在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疯狂叫嚣着,他若掀,必定是惊涛骇浪。

怎会没有坏情绪的时候,在她面前一点点的挤压,然后…压不住了。

陈厨走进书房时,书房漆黑一片,陆子初没有开灯,陈厨犹豫着是否要开灯,想想还是作罢了,陆子初就是一只笑面虎,没人敢轻易招惹。

待眼睛适应黑暗,陈厨很快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抽烟的陆子初,烟雾缭绕,站在门口都能闻到一股浓浓的烟味。

清了清嗓子,陈厨说:“陆先生,晚餐做好了,您看是端上来,还是到楼下餐厅用餐。”

“楼下吧!”

陆子初摁灭烟,打开门窗,散了烟气,又在阳台上站了好一会儿,这才朝卧室走去。

他的举动让她受了惊吓,阿笙什么也没说,转身回房去了,这一回房,良久都没有再出来。

卧室没锁,陆子初摸黑走进去,只看到阿笙躺在床上似是睡着了。

他走到床前,轻声叫她下楼吃晚餐,他等了良久,她没应,也就没有再继续叫她,转身离开了。

阿笙在恼他,但这股恼意跟他们之间的感情没关系,谁心里还没有存气的时候。

阿笙半夜从卧室走出来,书房亮着灯,她站在外面靠着墙停留了几分钟,这才走了进去。

陆子初靠着沙发睡着了,手里拿着一本书,她看出来,是她白日翻看一半的书,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洗掉了黄昏时的冷锐,显得格外柔和。

阿笙蹲在沙发旁看着他,伸手环住肩膀。她以为,只要她离婚的话,他们就能得到幸福,却忘了她可以不报复,但他…不能。

第二天起床很晚,已经是上午九点左右了,阿笙精神有些欠佳,拉开窗帘,太阳终于出来了,积雪开始融化。

想来今天上午不会出门,她换了身家居装,看着那些摆放整齐的衣服,总觉得似是忘了什么事,但沉思去想,却是毫无头绪,摇摇头,干脆不想了。

漱洗完毕,拿着梳子坐在藤椅上编头发,有人进来,她是知道的,起先以为是薛阿姨,直到一双手落在她的双肩上,她才意识到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立身在她的身后,垂眸看着她编发。

阿笙不去看镜面,免得和他视线触碰在一起,昨夜虽说没有吵架,但那样的情景却是比吵架还让人受不了。

该怎么面对他,又该说些什么话…唉。

她不说话,陆子初也是陷入了沉默,立在她身后,半晌无声,看着她的编发动作,阿笙自己都觉得编不下去了。

正想开口问他这个时候怎么还不去公司,陆子初却开口了:“我做了早餐。”

向来只有别人讨好他,如今他放下架子,阿笙总不能端着架着,“嗯”了一声,一手攥住发尾,腾出一手往首饰盒里翻找皮筋。

一只手伸了过来,陆子初打开首饰盒,先是拿了一只玫瑰花布艺发绳,似是觉得不好看,放下后又选了一只水钻米色发绳,满意了递给阿笙。

他眼光一向很好,阿笙今日侧编发,松散的麻花辫垂落在胸前一侧,米色水钻衬托着漆黑的头发很扎眼。

他又看了她几眼,眸光柔和,起身朝外走去,不多时再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盒子放在了梳妆台上。

阿笙疑惑的看着他,却只看到他深幽如潭的眸。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说:“我先下楼。”

眼见他离开,阿笙这才打开了盒子,其实已经猜到了,里面放着一支手机:跟他现在用的手机同款,一支女式手机。阿笙靠着椅背,直到卧室传来敲门声,她才醒过神来。

早餐沉默,他和她用餐鲜少有这么沉寂的时候,他起身倒水,走了几步,回头问她:“要喝水吗?”

阿笙摇了摇头。

陆子初进了茶水间就没有再出来,应是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不断听到什么“盘活存量”,什么“票据贴现”,诸如此类金融术语,阿笙是听不懂的。

那碗粥被阿笙搅了十几分钟,胃口全都没了,放下勺子,起身的时候挪动椅子,声音多少有些刺耳,他大概听到了,拿着手机走了出来。

“不吃了?”

“嗯。”上楼去了,阿笙只觉得累,她想劝陆子初收手,他们还有以后,冤冤相报何时了?

但昨夜发生的那一幕让她开始明白,她是劝不了他的。

这般无能为力,只觉得发困,她这边刚躺下不久,薛阿姨拿着收衣篮走了进来,虽说是在清理阿笙和陆子初换下的脏衣服,但目光却多次往床上瞅去。

终于把需要清洗的衣服全都放进篮子之后,轻声问阿笙:“顾小姐,您是不是不舒服啊?”

阿笙睁开眼睛看着薛阿姨:“没有,昨夜没睡好,现在有些犯困。”

“哦。”薛阿姨似是松了一口气,转身离开,关上卧室门,陆子初正站在门外等着她。

薛阿姨说:“顾小姐应该是困了。”

“睡下了吗?”陆子初压低声音。

“嗯。”

陆子初舒了一口气:“让她睡吧!如果中午没醒,不要叫她,午餐可以适当往后挪挪。”

“好。”

薛阿姨完全可以肯定,这两人是闹别扭了,要不然陆子初何至于这般小心翼翼。

阿笙这一睡,直到下午三点才睡醒,薛阿姨期间已经进出好几次,她睡得沉,竟没察觉到。

下楼,薛阿姨看到她,忍不住笑了:“终于醒了,我还在想要不要上去叫您,免得晚上睡不着。”

阿笙笑了笑,不作声,扫了一眼客厅,似是在找什么人。

薛阿姨眼尖,温声道:“陆先生去公司了,走之前告诉我,他晚上会回来和你一起吃饭。”

阿笙收回目光,还是先吃完午餐,再想晚餐的事情吧!

她一个人吃饭,午餐倒是丰盛的很,她胃口又小,往往吃几口就停了筷子,浪费的很。

“猫一样的食量。”薛阿姨在一旁无奈轻笑。

阿笙有些恍惚,这时候倒是记起陆子初所有的好来,她吃饭挑剔,忌海鲜,他便跟着她一起忌食,每次做饭可谓煞费苦心,尽管如此,她的胃口并不见增长,每次她放下筷子的时候,他都会挑眉来上一句:“打算成仙?”

“好,你跟我一起成仙。”她趴在他肩头笑,他是很吃这一套的,不管再如何不快,听到她傻傻的笑,眼角的笑纹绝对会一***荡漾开来。

饭后,薛阿姨收衣服,阿笙跟她一起回到了卧室,把衣服放进衣柜时,看到之前穿过的毛呢风衣,阿笙终于知道先前看到摆放整齐的衣服,为什么会觉得像是少了什么。

她伸手探进口袋,摸到想要找到的东西,松了一口气。

薛阿姨看到,也没往心里去,把衣服一件件挂在衣柜里,对阿笙说道:“上次我帮您收拾衣服的时候,发现了这只u盘,我记得我把它交给了陆先生,怎么又被他放了回来?”

薛阿姨似是不理解,摇了摇头。

阿笙却觉得手中的u盘像是火炭一样,扔掉的同时,颓然的跌坐在地毯上。

他那么愤怒韩愈给她发短信,打电话,定是看了u盘。

耳边似是浮起了韩淑慧之前对她说的话:“没有男人会不在乎。”

***

ps:还有三更,每三个小时过来看一看。

一只u盘,阿笙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坦然面对,唯独不敢在陆子初面前无动于衷。

虽然没看完,但u盘画面中,她和韩愈有着太多的亲密举动,拥抱、亲吻…每个画面对于清醒后的她来说,都是难堪和羞愧的。

那份难堪和羞愧是针对陆子初,但这一切全都曝光在他的面前,这对于他来说,该是怎样的刺目煎熬?

换身处地,若是她看到陆子初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她怕是早就震怒了。

怎不怒火中烧洽?

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那些画面岂止是伤人伤己?

酒醉,他抱着她说:“阿笙,你说你爱陆子初。钤”

他摔碎她的手机,不许她接韩愈电话。

人生中唯一一次对她发火,是因为这个男人在乎,好比一巴掌狠狠甩在了他的脸上,他动怒也是应该的。

他在嫉妒,还是芥蒂丛生?

阿笙不敢想,也不能想,u盘里的她,连她自己也感觉很陌生,她甚至不知道那几年她都是怎么一天天走过来的,即便面对陆子初,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阿笙痛苦的闭上眼睛,看着天花板,就那么躺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从床上跳起来,跑进了浴室。

画面里,她和韩愈接过吻,一双手摸过韩愈的脸,还有主卧室那张看来太过艳丽的大床…

她在浴室里一遍遍洗澡,水流沿头浇下,伴随着“哗啦啦”的水流声,分不清从眼角滑落的液体究竟是热水,还是眼泪。

等阿笙从浴室出来,天已经黑了,跟昨日一样。昨天晚上他回来,说要做饭给她吃,结果晚餐告吹,他和她都没用餐。

今天临走时,他再次让薛阿姨转告她,今天晚上一起吃晚餐,想必是吃不成了。

若不是薛阿姨敲门,她怕是还在浴室里不出来,冲澡时间长,觉得头都是晕的,薛阿姨背对着光,阿笙一时也看不清她是什么表情,也不想看,扶着墙,一步步走到床边。

只想好好睡一觉,如果能在梦中得见佛祖,她一定要好好问一问,她上辈子究竟是得罪了谁,要不然怎会活的这般难?

薛阿姨跟了过来:“顾小姐,晚餐好了。”

“不吃了。”声音竟是虚弱无力的很。

停了一会儿,薛阿姨说:“是先生的意思。”

“…”此时阿笙已经回到了床边,愣了几秒,这才缓缓坐下,声音轻的不能再轻了:“他回来了?”

“下午五点就回来了。”

那一刻,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是要笑,还是想哭。发现这么简单的表情,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难得很。

是的,他回来了,回来了却不进来,是真的对她和韩愈的那五年心里蒙了尘。之前说不在乎,是因为没有画面作证,一切不过想象。既然想象,免不了会自欺欺人,但前几日看到过往画面,怕是心寒了。

这么一想,却是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薛阿姨似是又站了一会儿,终究还是转身离开了,阿笙觉得她和陆子初仿佛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这让她觉得无比难过。

薛阿姨回到客厅,陆子初正站在窗前抽烟,背影竟是孤寂无比。

薛阿姨站在陆子初身后,自责道:“下午我告诉顾小姐,之前把u盘拿给你,她就有些不对劲,是我的错。”

“跟你没关系。”陆子初没问阿笙怎么没下来,转身拍了拍薛阿姨的肩,径直朝餐厅走去:“不等了,饿了。”

那晚,陈厨和薛阿姨站在餐桌旁,看着陆子初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任由面前饭菜一点点放凉,明明之前还说自己饿了的人,却始终没有动过面前的筷子。

陈厨轻声道:“我把饭菜热一热。”

“算了。”

漆黑的卧室,传来细微的开门声,陆子初没有开灯,拿了睡衣走进了浴室,洗漱完回到床上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打开床头灯,调好光线,他没有躺下睡觉,而是靠着床头看了一会儿杂志,如此又过了大半个小时,这才把杂志放在一旁的桌案上,随手关了床头灯,躺了下来。

时间一分分过去,阿笙听他呼吸均匀,以为他已经睡了,这才翻过身,这一看不打紧,竟看到理应熟睡的人正静静的看着她,一双眸子深不见底。

失神之际,他已经靠过来,把她搂在了怀里,“怎么不下楼吃饭?”

“不饿。”

第一次,她在他怀里是全身僵硬的。

“昨晚对你发脾气,别怪我。”他说着,把脸埋在了她的颈窝里。

这次,阿笙很久没说话,感受他的手指沿着她的脊背缓缓抚下,身体终于在他怀里有了松软的迹象。

“我哥说你知道了我怀孕这件事。”意识到耳际气息忽然停了,阿笙倒是放开了隐晦,缓缓道:“你怎么不问我?”

“嘘——”那是噤声手势,陆子初冰凉的指尖落在阿笙的唇上,轻轻摩擦着,声音竟是沙哑的很:“不谈这事。”

黑暗,仿佛某种压抑下的禁忌,死守一角,不敢轻易撕破。

他将嘴唇贴上她的:“睡吧。”

阿笙靠在他的胸前,周遭都是他的气息,是属于陆子初的味道,纵使是现在,她依然觉得靠着他内心一片安宁。

他不愿她提起,必定是不愿再痛上一次,他不让她说,那便不说了。

阿笙原以为自己会彻夜难眠,但想来自己还是没出息,最终还是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隔天醒来,室内窗帘闭合着,阿笙一时分不清时间转换,似是想起了什么,忽然从床上坐起,床侧是空的,那一刻自己也说不清内心的感受是什么。

身旁放着一束向日葵,黄黄的颜色很耀眼夺目,仿佛看的久了,就会觉得很温暖。

花束里插着一张卡片,陆子初亲笔手写的字迹。

【阿笙,我们好好的,晚上一起吃饭。】

阿笙把花束插起来,在盥洗室漱洗时还在想,有关于晚上一起吃饭,他已经说了两次,每次都未能如愿,今天晚上…事不过三,就算没有胃口,也要遂了他的愿。

吃了早餐,薛阿姨见阿笙气色比昨日好,多少减轻了负疚感,见阿笙拿了外套,似要出门,跟在她身后道:“顾小姐,您这是要去哪儿?”

“昨天没去医院,我去看看陆叔叔。”阿笙把围巾系在脖子上,气温下降,化雪天比下雪天还要冷。

薛阿姨笑了,连声说好,把阿笙一直送到了门口。

在薛阿姨看来,阿笙主动提出去医院看望陆昌平,好比是她和陆子初之间雨过天晴,心里怎不高兴?

阿笙这边出了门,竟看到了陈煜。

“顾小姐,我送您去医院。”陈煜下车,绕过车头打开了车门。

阿笙并没马上上车,而是问陈煜:“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医院?”

莫不是未卜先知。

陈煜笑道:“陆先生一早说的,您昨天没去医院,想必今天一定会过去,让我留下来亲自送您过去。”

阿笙抿了抿唇,明白了,未卜先知的那个人不是陈煜,而是了解她至深的陆子初。

坐上车的时候,阿笙忍不住在想,他把她看的那么透彻,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想必是好的吧!若不是把她放在心上,又怎会这般了解她?

陆昌平肢体麻痹,虽说病情稳定,但腿部功能还没完全恢复过来。按摩双腿原本是韩淑慧的工作,阿笙去了之后,接手过来,伺候长辈,自是尽心尽力。

阿笙和陆昌平浅声说着话,长辈说话的时候不管话题是不是她感兴趣的,都会认真倾听。

韩淑慧坐在一旁削着水果,偶尔看向阿笙,这丫头韧劲倒是挺足,任劳任怨,饱受白眼和冷落也能泰然处之,倒是难得。

让阿笙感到意外的是,韩淑慧见她气色不好,丢了一句话过来:“说话有鼻音,莫不是感冒了。”

她这么说着,见阿笙含笑看着她,脸上有些过不去了,羞恼道:“找医生看看去,可别到时候传染给我们。”

阿笙笑着应下了,竟不觉韩淑慧也有这么可亲的时候。

确实有些小感冒,简单抓了几包药,阿笙返身回来,房门没关,依稀有声音传了出来。

“陆叔叔,您要好好保重身体。”

阿笙脚步顿住了,那声音是楚楚的,还真是…冤家路窄。

有点倒霉,阿笙打开病房门准备入内时,和里面端着托盘要出来的小护士撞到了一起,于是护士手中的托盘在身形倾倒时“呼啦啦”的掉了一地。

一时间,病房所有人都看向门口,阿笙没有心思理会众人的视线,道了声“对不起”,蹲下身帮护士捡药品。

“也怨我,忽然就这么走出来,不撞到才怪。”那护士倒是讨喜的很,说话时还朝阿笙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阿笙笑了笑,将手中捡到的东西交给她洽。

借韩愈和陆子初的光,阿笙成为了t市名人,但凡出去,想必没人会不认识她,护士也是认识的。

之前对顾笙的印象全都来自于网络和新闻报道,但顾笙来医院,护士也跟她打过几次交道,原以为顾笙会很傲气,或是行事作风很假,但接触下来,却是喜欢的很,这人真实,毫不做作,比屋里那位冷美人强多了。

不过说起来,楚楚之前和方欣为了争抢陆家儿媳之位,较量了那么久,现如今陆子初恋人曝光,在医院里齐聚一堂,若非还有工作,小护士倒是很想八卦一次,留在里面看个够。

“阿笙——”陆昌平坐在床上,抬手招呼阿笙进来钤。

阿笙这才发现除了楚楚在场,楚培华和妻子也都在,纵使再如何不在意,但当三双眸子全都投落在她的身上,难免会让人觉得如芒在身。

楚培华沉下脸,是因为陆昌平对顾笙的称呼,似是抛开世俗,把她当晚辈一样来爱护。

“这是你楚伯伯,楚伯母。”陆昌平介绍阿笙认识的同时,又看了一眼立在病床一旁的楚楚,倒是温和的笑了:“楚楚就不用介绍了,我记得你们好像是同学。”

楚楚脸上有些难看,嘴角笑容是僵的,尽管如此,至少还保持着微笑,在陆昌平面前,倒是谨守有礼:“陆叔叔记性很好,我和顾笙确实是同班同学。”

阿笙也笑,倒是妥帖的很。

韩淑慧在一旁倒水,看了看楚楚和阿笙,垂眸间掩去了眼里深藏的笑意,有时候看年轻人戴上面具斗法,倒是有趣。

也不是说楚楚有多不好,问题的关键是,就算她再如何好,陆子初不喜欢也是没办法的。

“咳咳——”陆昌平咳嗽起来,阿笙和楚楚离得最近,几乎同时弯腰,若不是楚母及时拉住了女儿,只怕楚楚还敢继续和阿笙争下去。

阿笙伸手轻拍陆昌平的背,顺手接过了韩淑慧手中的水杯,送到了陆昌平唇边。

她做这一切,想必不是初次,因为动作很熟稔,和韩淑慧配合起来也是默契的很。

楚楚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要拉住她了,面上一团死气,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家人。

楚培华嘴角扯了一抹笑,“说起来,顾笙倒是一个好孩子,韩愈忙,没时间来医院照顾姑父,身为妻子,顾笙倒是很尽职。”

这话堪比讽刺,更是在间接提醒陆昌平和韩淑慧。

韩淑慧皱了眉,见陆昌平推开面前的杯子,知道丈夫有话要说,就暂时止了话。

阿笙拿着杯子站在一旁,虽说主角是她,但并不参与对话。不过,那声“姑父”倒是刺耳的很…终于明白楚楚的性情大半是传承谁了。

陆昌平皱眉道:“培华,这话也就只能在病房里说说,可不能当着旁人面乱说,否则指不定要捅出多大的乌龙来。”

楚培华看了一眼垂首静立的阿笙,没什么表情的笑了笑:“眼前这位是韩太太,所有人都知道,怎么就乌龙了?”

陆昌平慢条斯理的反驳道:“你只知阿笙和韩愈结过婚,却不知他们已经离婚了,传扬出去,怎么不是乌龙?”

陆昌平的话无疑是闷响地雷,引爆后只见硝烟缭绕,后劲十足。

楚培华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噎了话,看向女儿,楚楚更是脸色煞白,似是被人粉碎了最后的希冀,彻底绝望了。

顾笙是有夫之妇的时候,陆子初就不肯放手,现如今离婚了,又怎会给别人机会?该是死心的时候了。

楚楚早放弃多好,偏偏不听,浪费了这么多年青春,到头来却是铸就了一场笑话。

楚母心里毕竟是存了几分气,不明白自己女儿跟顾笙相比究竟差在哪里,看着陆昌平和韩淑慧,似笑非笑道:“我说你们倒也心宽,也只有陆家才有这样的心胸,换做是我和培华,就算顾笙这孩子再好,也不敢顶受舆~论,让儿子和自家表嫂在一起。”

阿笙闭上眼睛,告诉自己,忍一忍吧!楚家如此愤愤不平,无非是失利者,想要在最后关头赢足无谓脸面,占一下口头便宜,没什么的。

她唯一担心的是陆昌平身体不好,受不了这个气,还有韩淑慧…好不容易修复的关系,若是因为楚家冷嘲热讽再起变化,以后想修复,只怕会变得很难。

韩淑慧确实是动了气,像她这样的女强人,哪是任由人欺负的主儿?

看向楚母,韩淑慧温善的笑笑,看起来倒是一个老好人,但出口话语却是苛刻的很:“谁让子初喜欢呢?你和培华幸好只生了女儿,没生儿子,你看女儿多听话啊!教养起来可比我们省心多了。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和昌平也要学一学你们楚家,只生女不生男,省得有操不完的心。”

这话在阿笙听来,其实也没什么,但楚家反应却是极大的,尤其是楚培华,整张脸都黑了,笑容更是维持不下去了,再看楚母,被韩淑慧一句话甩过来,竟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楚培华毕竟交际多年,虽说已经濒临愤怒边缘,但面上功夫却做的很到位,轻轻笑了两声,对陆昌平说道:“看到你没事,我们也就放心了,我还有事,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陆昌平也不能失了礼节,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温温含笑的韩淑慧,缓缓道:“阿慧,我下床不方便,你代我送送培华他们。”

“不用,留步。”楚培华似是恨不得早点离开,直接拒绝,拒绝的时候难免带着几分没有来得及藏好的坏情绪。

楚母更是气的连招呼也没打,提着名牌包包,踩着高跟鞋离开了。

楚楚在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一眼顾笙,那一眼怎么看都有些不甘心。

“那我就不送了,改天一起出来喝茶啊…”人已走远,韩淑慧还靠在门口,笑的好一个虚伪。

陆昌平摇头道:“毕竟是几十年的交情,你明知道楚培华一直想要个儿子,把女儿当儿子养,你还故意刺激他,你看看,以后见面多尴尬。”

“他们说的话可比我狠多了,嘲笑的一直是陆家,我身为韩家人帮你,怎么着?你还不高兴了?”虽然语气不悦,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夫妻俩在拌嘴呢!倒没有一丝一毫吵架的迹象,反倒有着说不出来的家常无奈。

阿笙把茶杯放在一旁的桌上,看着韩淑慧歉疚道:“我很抱歉,如果不是因为我,您和陆叔叔也不会被人耻笑。”

现在看来,讥笑陆家的人似乎只有楚家,其实楚家只是缩影,外面指不定有多少人在看陆家的笑话。

陆昌平笑了:“就知道你会往心里去,你陆叔叔我在商场游走那么多年,什么挫折没经历过,被人笑话的次数多了。这世界很公平,今天你笑话我,明天我笑话你,不是什么大事。”说着,温和的拍了拍阿笙的手:“我和你慧姨活到这把岁数,没什么指望,就盼你们这些晚辈有朝一日都能收获幸福。”

阿笙触动很深,只觉得内心一阵温热,韩淑慧这时候走过来,淡淡的说了一句话:“自责的话,干脆离开子初好了。”

“阿慧。”陆昌平皱了眉,先是瞪了妻子一眼,这才看向阿笙:“说着玩呢!别往心里去。”

韩淑慧的脾气,阿笙摸熟了,当然知道她在开玩笑,只低头笑。

“让你离开子初,就那么好笑?”这话是韩淑慧说的,自己倒是没好气的笑了起来,似是无奈的很,摆手道:“算了,一个个傻得可怜,到饭点了,这里有我照应着,回去好好养着,感冒没好之前,别出来瞎晃悠了。”

阿笙嘴角笑意未退,眼眶却湿了,来自长辈的温情,她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了。

陆家的接受和包容,以及对峙楚家言词间对她的保护,让阿笙不期然想起了父亲。

哥哥说父亲骨灰这几日就会下葬,若不是赶在2013年年末,就要赶在2014年年初了。

出神想着事,却有人在门口叫住了阿笙,回头竟是楚楚。

她还没走?

“顾笙,你这辈子是狐狸精转世吧?”女子脸庞姣好,眉眼间更是顾盼生辉,但言语…

阿笙没能忍住,因为楚楚这话,笑了。

有女人当面找茬,对于阿笙来说,并不是第一次,楚楚是其中之最。

如今,医院门口拦截,很显然,多少存着几分不甘心。

远远看到陈煜,要上前时,被阿笙无视,打开车门上了楚楚的车:“跟我去个地方。”

阿笙带楚楚去的地方是望江苑,这一趟楚楚应该是抱着“情爱必死”之心来的,阿笙不能不成全洽。

楚楚自然可以发泄怒火,但发泄总要承受一些代价。她和她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撕破脸全当是恩怨终结。

望江苑下车,阿笙推开栅栏,看着花园里冬季灌木和一些应季花朵,问楚楚:“你闻到了吗?”

“闻到什么?”楚楚站在一旁,皱眉看着顾笙。

阿笙淡淡道:“还没入室,这座房子便处处都是我的气息,这里的花草,几乎都是我喜欢的,纵使他不住在这里,也会派人定期照看,因为这是我的花。钤”

楚楚险些一口气背不上来,冷笑几声,算是回应了。

阿笙已经走到了房门前,弯腰挪开一盆灌木,比较吃力,但挪开后,手里已经多了一把钥匙。

楚楚脸色变了。

“我以前来望江苑,总会忘记带钥匙,他就放了一把钥匙在花盆底下,让我忘带钥匙的时候,可以拿备份钥匙进屋,这把钥匙放置的地点,只有他和我知道。”阿笙说到这里,笑了笑:“当然,现在你也知道了。”

楚楚只觉得这话有着说不出来的讽刺,唇咬的生疼。

还不够,这些还不够让她放弃,她不甘心。但不甘心又能怎样?楚楚有些茫然。

房门打开,阿笙打开鞋柜,拿出一双拖鞋,低头换上,走了几步,看着身后站着不动的楚楚,阿笙说:“你还是穿着鞋进来吧!”

楚楚说:“我看到了,里面还有好几双拖鞋。”

阿笙抿了抿唇,轻轻一笑:“那些拖鞋都是我的。”

“你的,我不能穿?”楚楚深吸一口气,冷笑道:“借穿一下也不行?”

阿笙眼神微微上挑,更显双眸漂亮,在光线下光华灼灼,若不是这人是顾笙,楚楚或许还会觉得此刻的顾笙身上有一种坏到极致的美。

阿笙双臂环胸:“借穿之后呢?这双鞋还是我的,你还没发现吗?不仅仅是这间房子,但凡是陆子初带我去过的房子,必定会有我一双拖鞋,十几双拖鞋,但你呢?有你的吗?你一双鞋从外面穿到室内,周遭一切对于你来说,都是陌生的,像是一个尘外来客,那么冒失,那么没有眼力劲,这里没有你的位置,尽管如此还想在我和陆子初之间占据一席之地,你知道你有多可怜吗?”

顾笙揶揄讽刺的话语落在楚楚耳中,只会更加激起楚楚的愤慨,不怒反笑道:“把人生过的如此失败的那个人是你,不是我,若说可怜,你和我究竟是谁最可怜?”

“我没你那么重的事业心,就是一个依赖男人生存的人,就像你之前说的,谁让我是一个狐狸精呢?你说我人生可怜,我不否认,跟你相比,我确实把人生过得很糟糕,但在情感上,我是人生赢家,因为你放在心里喜欢二十多年的男人,到了我这里,不过数月而已,他就已然是我的。”阿笙直挺挺的来到客厅一角,那里悬挂着一幅偌大的照片:陆子初和阿笙的合影照,对于阿笙来说是无比熟悉的,还记得那日,两人学校散步,有女生大着胆子怂恿两人拍张照片…

果真是恍如隔世。

她指着那幅照片对楚楚说:“你看,他笑的多开心,他有没有对你这么微笑过?”

楚楚只觉得扎眼,阿笙也不理会她的反应,往餐厅方向走:“家具是我喜欢的颜色,桌布灯罩是我亲自选的布料花色。”

停在餐桌旁,阿笙似是陷入过往回忆里,手指落在楚楚肩上,笑的妩媚:“就在这张餐桌上,他啃咬我的脖子,说我是他的开心果。”

楚楚脸色煞白,火大的甩开了阿笙的手指。

阿笙也不以为意,甩甩手,边走边对楚楚揶揄道:“你总说你比我了解他,好吧!你了解他什么呢?你看到的东西,别人也能看得到,私下生活中的陆子初,你也见识过吗?”

阿笙上了二楼,走了几步,回头看着站在楼下不动的楚楚,扯唇笑笑,继续上楼。

楚楚在下面犹豫了片刻,咬牙跟了上去。

阿笙先是打开了主卧室房门,紧接着推开了洗手间的门:“他洗澡的时候,喜欢淋浴还是泡澡,你知道吗?他入厕看书喜欢用什么书签隔开页面,你知道吗?他身上的敏感带是什么,你知道吗?”

楚楚怒声道:“顾笙,你怎么可以这么厚颜无耻?”

顾笙话语间是满满的讽刺,每一句都问的楚楚哑口无言,心内仿佛被人扎了尖锥一般,以至于连呼吸都是痛的。

“无耻好听多了,至少比可怜好听。”阿笙用极其冰冷的眼神凝视着楚楚,语气不是一般的尖酸刻薄:“老实说,你刚才说我可怜,其实我很不认同,真正可怜的那个人是你,是秦芸,是方欣,更是任何一个在他身边游走的女人。我给了你们那么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陆子初情感处于空白期,任何一个女人都有可能取代我,但你们呢?一个个空有美貌,到头来却连一个男人的心也抓不住。不可怜吗?”

楚楚冷笑的眯起眼睛:“你是不是觉得你很了不起,别人辛苦多年,却始终不能近身侧,但你呢?成为别人的妻子,一个残花败柳竟然还能被他放在心里记挂多年?”

顾笙和楚楚距离并不远,甚至可以说很近,阿笙语气轻漫,但眼神却是盛气凌人:“我确实了不起。陆子初是谁?房地产巨擘,年轻,长得又好,像他这样的人,若说七年间,他圈养一群女人,我不稀奇;说有女人不计较名分,死心塌地跟随他多年,也不稀奇;随便一个拉出来,都比我顾笙漂亮,健康,就拿你楚楚来说吧!你三番两次来找我晦气,无非是底气不足,陆子初但凡给你一个好,你也不至于跑到我跟前给我添堵,可你来了,送了我一声残花败柳,我个人欣然接受。你说你好好一个黄花大闺女,在感情面前却连一个残花败柳都不如,究竟该感到自惭形秽的那个人是你,还是我呢?”

听了顾笙的话,楚楚只觉得头昏脑涨,她极其不善的看着阿笙,气的说不出话来。

阿笙一步步走向床榻位置,对身后的楚楚说道:“知道我为什么不愿跟你们一般见识吗?因为你们在他眼中连个女人也不是,他对我至少有***,对你们有吗?他跟你们上过床吗?跟你们接过吻吗?有没有在高~潮来临那一刻,对你说:恨不得死在你身上…”

宛如一盆冷水淋下,于是血液冷了,心也冷了。

楚楚胸腔剧痛,死死地咬着牙关,一字一字道:“顾笙,你怎么会这么毒?”

哽在喉间的话终是愤极出口。

阿笙指了指自己,似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我毒吗?别人如果上门挑衅,我笑笑也就算了,但基于你我同学一场,有些话不说狠一些,不刺激深一些,怕你一时半刻没办法清醒。”

楚楚讽刺道:“这么说来,我还要谢谢你了?”

“你如果敢说谢谢,我就敢说不客气。”

“不要脸。”

话音咬的那么重,阿笙怀疑楚楚是否牙龈出血了。

“楚楚,你也就只敢在我面前逞凶斗狠了。这不算本事,你若是真心爱陆子初,就应该当着他的面找我麻烦,你如果敢这么做,我顾笙第一个带头给你鼓掌。”第一次,阿笙发现,她若想作贱一个人,完全可以不费丝毫力气。

就像现在,楚楚被她惹怒了,却又无可奈何,原来她也有本事让人这般绝望。

“顾笙,你怎么可以这么坏?你这样,陆子初知道吗?”她紧紧的抓住阿笙的手腕,力道自是不轻。

阿笙顺手甩了过去,楚楚刚好站在床侧,阿笙力道袭来,楚楚竟直接跌倒在了床上。

挣扎想要坐起,阿笙轻声叹道:“你现在倒下的位置,是我曾经的位置,我给你机会,好好躺下来自我遐想,只当陆子初在你身边…也只能想想了,难不成你还真想躺在他怀里?”

这一趟楚楚不该来,完全是自取其辱,顾笙若是狠毒,言语便可化作伤人的刀,不刺的别人浑身窟窿,她就不是顾笙。

她已经输了,却不能低头,唯独顾笙不行。

耳边传来阿笙的声音,声息缠绵:“就好比是这张床,你的位置在哪里呢?我顾笙就算是人人眼中的残花败柳,我在陆子初心里的位置也是无人可以替代的。”

楚楚咬着唇,心中翻涌的情绪怎么也压不下来,于是顺手拿起手肘下的枕头朝阿笙扔去。

阿笙接住了,却不曾想枕头下竟然还安放着一个相框。

相框里应该装着一块白布,最耀眼的当属白布中间那块血红,竟是刺目的很。

楚楚拿着相框,忽然间心跳加速,失声道:“这是什么?”

“…”阿笙皱了眉,这是她第一次见,她是回答不出来的。

阿笙回答不出来,有人却帮她答了:“处——女——血。”

阿笙心口一颤,和门口的陆子初目光刹那相撞。

顾笙是爱陆子初的,用整个灵魂在爱,所以即便生病多年,依然记得生命中有一个男人叫陆子初。

陆子初是爱顾笙的,没有理智的去爱,所以面对韩愈和顾笙五年婚后相处,他气愤、嫉妒,像少年一样冲动。

很长一段时间里,跟她一起生活的人是韩愈,那里面有着太多他不知道的残缺和隐晦,因为无法参与,所以痛苦无力,这对丧失七年安全感的他来说,冲击力是非常大的。

u盘,流掉的孩子…每一件都足以让他嘴角弧线僵硬,就连办公时手握钢笔也会微微颤动。摔碎的手机,何尝不是一种压抑经年的发泄洽。

他只是一贯溺爱纵容她,不愿把坏情绪带到她面前罢了。那么恨,那么愤,无非是因为他们的世界理应只有彼此,他见不得任何人强行挤进来。

这世上不识好歹的人总是喜欢扎堆,一个个前仆后继,不撞得你死我活,难以一朝觉醒。

陈煜给他打电话,抛下工作来到望江苑,无非是担心她,来了之后,悬着的心忽然尘埃落定。

仔细想想,挑衅她的女人不少,但真正能占尽便宜的人可谓凤毛麟角钤。

对话传进耳中,陈煜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大概是认同了楚楚的话,她说阿笙很坏。是啊,怎么能这么坏呢?

其实,最让陈煜尴尬的并不是顾笙的话,而是陆子初那句:处——女——血。

呃…怎么说呢?陈煜震惊之余,没能忍住,低头笑了起来,当然是无声的。

“很好笑?”陆子初走进房间时,甩给了陈煜这么一句话。

陈煜止笑摇头,“不好笑。”

且不说,陆子初说的是不是真的,仅凭这三个字,足以让楚楚大脑充血,死心绝望了。

不期然想到了阿笙初回国不久,那时候她还病着,超市偷东西这件事传进吴奈耳中,吴奈随口说了一句:“偷东西毕竟不对。”

陆子初敷衍的应了一句:“我的超市,她想拿就拿,谁敢多说一个字。”

“如果超市不是陆氏的呢?”不是陆氏,还敢偷,弄不好会被警察带走。

“收购,买下,总会变成我的。”

吴奈好半天不说话,“是啊,是啊,谁让你喜欢她。”

那不是喜欢,是溺爱,这样的溺爱会让人心向往之,但却夹杂着是非对错,吴奈说的对,陆子初喜欢顾笙,所以可以纵容她犯错,并且心甘情愿的为她善后。

“处——女——血。”三个字说出来,楚楚面如死灰,像拿着烫手山芋,惊怒的把相框扔到了床榻一角,人也火急火燎的站了起来,没站稳,脚步踉跄几步,后背直接贴在了一旁的墙壁上。

阿笙脸瞬间红了,眼神落在相框上…想找洞钻进去的心都有了。

她以前住在望江苑,衣服几乎都是他洗的,就连初~夜床单…唉,这人啊!

这里面最该尴尬的那个人是陆子初,但偏偏这人神情最自然,漆黑的眸子和光线融合在一起,令人猜不透也摸不着,走进卧室时,整个人看上去从容闲淡到了极点。

楚楚先是被阿笙气的不轻,现如今被陆子初狠狠捅了一刀,忽然间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就像是尖刀一寸寸扎进了心脏最深处,疼的血肉模糊。

她死心了,一趟望江苑之行,亲手打破了营建多年的坚实城堡,自以为华丽无比,轻轻一推,才发现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楚楚看着顾笙,又看了一眼陆子初,那一眼感情太凝重,有怨有恼有恨,也许还有那么一层死寂包裹在里面。

眼前渐渐模糊,但终究还是涌上了淡淡的不甘心,她说:“你们都有病。”

顾笙有病;陆子初有病;韩愈有病,那她呢?

陆子初不回话,阿笙不回话,陈煜更是沉默的很,说别人有病的话,通常自己都病的不轻。

陆子初静静掠了楚楚一眼,那眸光比冰块还冷,开口说话了:“陈煜,把楚小姐请出去。”

这次,楚楚是真的面无血色了。

心漏掉了好几拍,整个人都麻木了,离开望江苑的时候,风吹在脸上,下意识伸手摸去,竟是满脸泪痕。

坐上车,双手握着方向盘,楚楚像是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女孩,仿佛丢失了最心爱的东西,之前压抑的泪,终于在这一刻扑簌簌的砸落下来。

痴迷多年,到头来却发现,有些人有些事,哪怕她拼尽一切,注定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爱可以给,但不能要,顾笙说的对,在她和陆子初的感情世界里,任何人其实都是尘外来客。

他们是这世上最自私的人,自私到只爱自己所爱的,至于其他人,就像他们手中的情感傀儡,仗着别人喜欢,便可以肆意践踏。

顾笙就是一个小偷,专偷她在乎的人和事;陆子初呢?陆子初他不是坏,他是太狠。

陆子初的狠,从来都是针对别人的,即将32岁的男人,性情就像海洋一般深沉,初见顾笙,开始品尝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甜,于是一颗心便系在了她的身上,也只为她柔软。

他甘愿被她眼神捕捉,满足她一切不合理的要求,只要她是快乐的。

楚楚毕竟幼时像个小尾巴一样跟随他多年,但他却可以在言辞间不给对方丝毫面子,这个男人早已不能用“好”、“坏”来界定,不管是哪一个陆子初,都是不容人小觑的。

此刻他走到阿笙身边,轻声唤她的名字:“阿笙…”

阿笙没有看他,盯着相框发呆,这张床让她脸红,相框里经过岁月变暗的颜色让她脸红,他的举动更是让她无颜以对…

她不说话,他就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握住了才发现阿笙手指冰凉的很,于是紧抓不放,骨节间缠绵入骨。

“你怎么能这样?”阿笙挣开手,弯腰把相框反过来压在床褥上,就是不想看。

“怎样?”

他偏偏笑意融融,拿起相框,放在了床头柜上,摆放好位置,单手插在裤袋里,盯着相框看,阿笙看着他,觉得那眼神太灼热,看的她头都是晕的。

陆子初这时转脸看着阿笙的眼睛,知道她尴尬,干脆止了笑:“初~夜不该留作纪念吗?”

他这么一打趣,之前不快和芥蒂忽然间全都消失了,但阿笙面上却是羞恼的,陈煜还算有眼力劲,下楼后就一直没有再上来,阿笙觉得卧室里温度似乎也太高了一些,明明没有开暖气,但却蒸的脸颊发烫,这房间是万万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看到床,就想到了初~夜情事,还有那相框,似乎太艳情了一些。

阿笙转身朝外走去,陆子初在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在外面用完午餐,我送你回去。”

“你也挺忙的,陈煜还是留给你吧!我自己一个人打车回去。”语气中夹杂着冷淡。

阿笙语气中的情绪化,陆子初不是没有听出来,不理会,一前一后下了楼,她弯腰取鞋子,陆子初已经蹲下身体握住了她的脚踝。

阿笙抿了抿唇,任由他帮她换,陈煜摸了摸鼻子,还是先在外面等着吧。能让老板这么屈尊降贵,唯有顾笙了。

偏偏某人似乎并不识趣。

换完鞋,陆子初打开了门,问阿笙:“午餐想吃什么?”

他说这话时,阿笙已经走到了花园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他的话,总之没有回答,陆子初也就不问了,关上门,跟了过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陈煜开着车跟在后面,看样子两人还在闹别扭。

陆子初走在后面,看着前方的背影,抬手无奈的揉了揉额角,昨晚她虽在他怀里睡着了,也没推开他,但想来心里还是有怨气的。

像这样追着女人跑,陆子初还是第一次,阿笙赌气走得快,出了望江苑就没心没肺的往前走,陆子初倒是拧了眉,她腿不好,原想扬声让她走慢一些,但声音一旦扬高,她怕是会觉得他在凶她。

真是让人无措,走近一些,她干脆撇开了脸,脸色比他先前还难看,看出来了,这是在学他呢!

陆子初心下明了,稍微跟她拉开距离,免得她越走越快,倒是觉得有趣,若不是她还恼着,真想捏一捏她的脸。

掏出手机,给向露去了电话,取消了下午的行程安排,向露有些为难,说有些事拖到明天的话,怕是不妥。

陆子初蹙了眉:“我说明天就明天。”

向露不敢吭声了。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城府,尬尴的交通瘫痪

??正值中午,大街上熙熙攘攘,隆冬天,陆子初不可能任由阿笙一直在大街上游荡,在她身后喊她,早该猜到,她不应瑚。ai緷赟騋

??傻丫头,彼时已经有人觉得阿笙眼熟,走了几步再看到陆子初,却是真的觉得眼熟了。

??最难的是陈煜,车速还真是不好掌控,在他眼里,陆子初不管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就算是和顾笙闹出了绯闻,依然有大把女人提到他的时候会脸红,多年来爱慕他的人很多,但因为他的冷淡不敢靠近的人同样也有很多。

??一个人越是出类拔萃,越是会让人觉得高攀不起,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地位,但凡所到之处,人人对他毕恭毕敬,向来都是别人讨好他,哪有他讨好别人的道理。

??但人活一世,总会有软肋存在,陈煜庆幸现在是21世纪,若是古时候,顾笙怕是要真的称得上是红颜祸水了。

??车流汹涌,她踩着人行道横穿马路时,他几个大步追了上来,握住了她的手,这次,她没挣开。

??“走那么快,腿不疼吗?”

??阿笙脸色比之前有所好转,情绪有些低落:“我和楚楚的对话,你听到了多少?”

??“不多。”其实听的也不算太少。

??停了几秒,阿笙开口道:“我是不是很坏?”那么不好的一面,他怕是不喜吧!

??闻言,陆子初竟然笑了:“还好。铄”

??真的还好,总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

??阿笙笑不出来,问话有些突兀:“你听到了?”

??“听到什么?”这次是真的不解了。

??阿笙侧眸看了他一眼,隔了许久,才慢慢道:“顾笙是残花败柳…”

??她终究还是没能把话继续说下去,因为陆子初拧了眉,忽然握紧了她的手,那么用力,以至于她的手都是疼得。

??人行道上,他和她就那么停了下来,周围是人来人往,哄闹一片,陆子初眼眸沉沉,阿笙思维凝滞。

??冷风吹过,阿笙眼角莫名沾了些许湿意,少顷便觉得脸上冰凉一片,陆子初手指拂过,却觉得指尖烫人的很。

??“傻气,哭什么呢?”

??他帮她擦泪,眼见她越哭越委屈,只觉得女人还真是水做的。

??阿笙呢?阿笙连日来怕他忌惮,怕他在意,怕他觉得她不堪…终于在这一刻悉数转化成了泪水。

??那眼泪,陆子初擦不完,也不愿再擦了,不顾那里是十字路口人行道,不顾周遭有多少人会认出他和她,一手贴放在阿笙后背,一手勾住她的头,深深的吻住了她的唇。

??那一吻,夹带着隐忍下的需索,阿笙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早就知道眼前这位男人向来不把他人放在眼里,但这里毕竟是人行道…

??他在她唇上辗转浅吻,她想说话,这边刚开口,倒像是邀请一般,属于陆子初湿润的舌强势探入,于是所有的言语变得格外苍白。

??阿笙头发懵,这个吻她有些一心两用,只觉得胆颤心惊,周遭经过的行人有人暧昧轻笑,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所有的感知都不及陆子初这个来势汹汹的吻,气息滚烫灼热,缠着她的舌执拗的纠缠着,阿笙觉得自己是受了惊吓,快要喘不过气了。

??阿笙被他禁锢在怀里只能任由他予求予取,陈煜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听到周遭传来的汽笛声,连续叹了好几声气,额头一次次的敲着方向盘:他的老板啊,等着上头条吧!

??阿笙感觉自己是真的变坏了,起先抗拒,但在陆子初的辗转引诱下,心软了,多少有些不管不顾,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气息交融,仿佛刹那间又回到了那些相濡以沫的旧时光。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放开过,但那天,从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到车里,再到风景别墅,似乎忘了陈煜的存在,他们一路缠绵到了家里。

??仿佛有温暖的海浪包裹着阿笙,她从不知道他们可以吻的那么难分难舍,陈煜在前座咳嗽,被陆子初直接拿着抱枕扔在了他的后背上,于是不敢吭声了,专注开车,双眸朝前看,音乐声更是逐倍加大。

??脸红的是薛阿姨等人,这边刚听说陆先生要回来了,连忙和家佣站在门口迎着,谁曾想…

??看来这两人已经和好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好。

??薛阿姨一张老脸红的不能再红了,连忙对一旁的佣人道:“散了吧,散了吧…”再留着不走,怕是要集体脸红了。

??倒也不是说两人亲吻举动有多出格,毕竟是有些尴尬的,陈煜这边刚下车,想哭的心都有了,这要是多来几次,他怕是会患上心脏病。

??老板高人啊,吻的细密,不急迫,他这个吻法,也就只有顾笙还能保持点理智,若是旁人,怕是早已被他在路上吃干抹净了。

??下车,阿笙浮浮沉沉,二十分钟车程,被陆子初吻的晕晕乎乎,好像要把多年来欠缺的亲吻全都弥补回来一般,直到下车,他才离开她的唇。

??“肿了。”沙哑的声音,生出了无尽的暧昧。

??这人…

??阿笙是没脸看人了,脸埋在他的脖颈间,殊不知气息撩人,对看似镇定的某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煎熬?

??自己家,怎么着都是可以的,虽说薛阿姨红着脸尴尬的站在一旁,对于陆子初来说,那也没什么,反倒是怀里的人,纵使他一路抱着她,也没能挡住她的难堪。

??他贴着她的耳廓,说了这么一句话:“深呼吸,心脏都快蹦出来了。”

??毕竟是女孩子,阿笙又气又恼,可不是嘛,心脏跳动速度完全失了应有的规律,乱着呢!

??他只觉得好笑,之前还在楚楚面前伶牙俐齿,言语刁钻的人,此刻乖顺的窝在他的怀里,不期然让他想到了家猫,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爱怜。

??“午餐做好了,需要先吃饭吗?”薛阿姨清了清嗓子,问了这么一句话。

??陆子初含笑问阿笙:“你要吃吗?”

??阿笙半眯着眼,紧紧的盯着他的喉结,真想一口咬上去,要不然这人坏着呢,有事没事就喜欢戏弄她。

??她不接话,他就耐着性子站在楼梯底下,“嗯?”了一声,等着她回答。

??阿笙哪是陆子初的对手,气的她当真朝陆子初脖颈咬去,薛阿姨惊呼一声,毕竟是看着陆子初长大的,担心道:“顾小姐,那个…您轻一点。”

??薛阿姨没想到,文文气气一个人,下口倒是挺重的。

??阿笙忽然醒了神,松了口,因为他,她都快在人前变成泼妇了。

??陆子初大概被顾笙虐惯了,似是觉得可惜:“不咬了?我还以为比起午餐,你更想吃我。”

??“陆子初——”阿笙重重的唤他。

??陆子初埋首在她颈间,笑了:“嗯,听到了。”

??薛阿姨没能控制住,咳嗽了好几声,“那个,我先去忙了。”

??想来是不用她担心的,她家少爷游走商界多年,若说没有城府,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想偷笑了,没人能在他面前占便宜,照目前这种情况,摆明了吃亏的那个人是顾笙。

??…

??顾笙能不吃亏吗?

??回到卧室,陆子初直接把阿笙放在了床上,开始站在床边脱外套,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她,这就是陆子初,明明这种举动会让人觉得不正经,但经他演绎出来,却让人觉得雅痞的很。

??“还是先吃饭吧!”

??阿笙想下床,被他按了回去:“不急,我们先把上次没做完的事情做完了,再下楼吃饭。”

??他说话,故意一顿一顿的,搅得阿笙一颗心七上八下。

??阿笙觉得不妥,不下楼,别人会怎么想。

??“还是先吃饭吧!饭都做好了。”阿笙这次往床侧挪去,陆子初却顺势把她压在了身下,抬手理了理散落在她脸颊旁的发丝,沉沉的笑了:“很饿?”

??“不吃,多可惜。”这话说的虚弱,因为那张俊雅的脸正在向她慢慢逼近,眼眸光华灼灼,在离她的唇咫尺之距时,眼神里盈满了***,话语也是沉哑的很:“不吃我,才是真的可惜。”

??跟她上次的诱惑异曲同工,陆子初功力深,如果想要诱惑阿笙,阿笙注定无力逃脱。

??陆子初低下头,吻她的眼睑:“上次被打断多可惜,今天我把手机关了,好不好?”

??“…”阿笙说不出话。

??陆子初手指滑入她的里衣,阿笙只觉得一凉,难免瑟缩了一下,耳边传来他的声音:“我们试一试,看高~潮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说:恨不得死在你身上。”

??“陆子初——”今天第二次连名带姓的叫他了。

??他额头抵着她,低低的笑,声音磁哑迷人。

??阿笙听了只觉得上火,气急败坏的推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那天中午,时隔七年后,她把自己重新交给了他。

窒息的亲吻中,陆子初一声声叫着她的名字,字字扣在了心弦上。

亲吻是温柔的,激狂的是身体。衣服成了最大的阻碍,床笫之间无需煽情,所有的举动带着原始下的迫压。

陆子初的吻起先痴缠在阿笙的唇齿间,一路扫荡,潮润的舌尖更是顶到了阿笙上颚,于是遗留出来的声音转变成了嘤嘤呻~吟,陆子初是经不起这种声音的,退出她口腔时,咬了咬她的下唇。

周遭都是他的气息,阿笙意识浑浑噩噩,不知不觉间早已被他褪掉了身上的衣物,陆子初就像是一个耐心十足的猎手,薄唇向下游走,在她身上制造出一***热潮洽。

“子初…”

身体上的欢愉带来更多的是空茫无助,阿笙宛如迷路的人,想呼救,但唤出来的名字却是他钤。

此刻,陆子初的吻,已经落在了阿笙的小腹上,阿笙注意到他的吻有片刻迟疑,抬手抚摸他的头发。

于是,绵长的吻落在了阿笙耳廓处,陆子初喘息之余声音暗哑:“我在这里。”

阿笙浑身没劲,她知道自己身上衣服被他褪的一干二净,当他褪掉衣物,覆身而上时,阿笙只觉得那样的亲密恍若隔世。

手指落在了她白皙的腿上,缓缓下移,牵引她环上了他的腰身,他已满头都是汗,却含笑问她:“要不要吻我?”

其实阿笙答或不答,结果都是一样的,陆子初吻上她的唇,与她合二为一时,顺带吞噬掉了阿笙忽然出口的呻~吟。

阿笙是疼的,咬着唇,眸光波光潋滟,那是水汽。

毕竟是心疼的,陆子初隐忍不动,声音沙哑的很:“疼?”

“…不疼。”阿笙明明脸色发白,却缓缓摇着头,陆子初也很难受,不敢继续,煎熬中,额头上的汗砸落在阿笙的脸上。

他抬手去擦,见她水光润润的看着她,自制力险些瓦解。

手指落在她紧咬的唇上,轻斥声微不可闻:“松口,别咬自己。”

他俯身去吻,耐着性子轻轻吻她,直到她在他怀里放松,身下才开始动作起来。

这场性~爱,陆子初积蓄已久,痴缠着彼此,恨不得此生都这么亲密交融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

阿笙觉得自己就像是海洋中的水草,在呻~吟声中,唯有颤栗的抱住陆子初,才能获取安定。

一切似乎水到渠成,第一次高~潮抵达时,他果真坏的很,咬着她耳朵,在喘息中低笑:“还真是恨不得死在你身上。”

室内温度很高,阿笙脸也很烫,脑子一片空白,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想来还是有些气恼,要不然也不会咬他了。

他吻她汗湿的额头:“小野猫。”

身上都是汗,他把她抱坐起来,阿笙环着他,枕在他的肩膀上,累的不想动。

许久之后,他抱着她下床去洗澡,如果阿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说什么也不会跟他共浴,这边还没调整过来,就再次被食髓知味的他吃干抹净,。

不记得是第几次了,那样的欢爱,虽然淋漓尽致,但一次还好,两次三次,阿笙扛不住那样的激情,被他折腾的够呛。

最后一次攀至***巅峰时,她毕竟是耍了几分小计谋,依偎在他怀里,蹭了蹭:“你让我休息一下。”

说是求饶,但多少有些可怜兮兮。

看她这样,毕竟是不忍心的,陆子初抱着她,掌心落在她的颈后,轻轻厮磨着,温存的享受着余韵,低沉的嗓音里带着浑然天成的安定:“你睡吧,我不吵你。”

这天下午,鑫耀股权被媒体爆出,声称陆氏收购了鑫耀一半股权,另外一半还在韩愈手中,但鑫耀之前涉嫌违规贷款,很有可能会在韩愈回国后追究其法律责任。

韩淑慧看到新闻,给陆子初打电话的时候,关机。

后来把电话打给了陈煜,“陆总现在很忙吗?”

陈煜当时正在车库洗车,接听电话的时候放下了手头工作,拿着手机走到了花园里。

对于韩淑慧的问话,他个人比较纠结,斟酌字句,终究还是清了清嗓子:“是有点忙。”

韩淑慧似是沉吟片刻,对陈煜说道:“我有事情找他,陆总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吗?”

“…不太方便吧!”

这话还真是模棱两可,韩淑慧最后丢了一句话过来:“陆总忙完,你让他回个电话给我。”

“好。”陈煜嗓子发痒,很想咳嗽。

此忙非彼忙啊!

韩淑慧为什么打这通电话,陈煜想他是知道的。

中午在望江苑送楚楚下楼的时候,楚楚说陆子初和顾笙都是全世界最自私的人。

自私吗?陈煜认真想了想,确实是自私的。

就拿陆子初来说吧!其实这世上心肠最狠的那个人不是韩愈,而是他。这两人最大的区别在于,韩愈不伪装,但陆子初儒商名声在外,所有的暗和黑全都是不动声色的,伤人于无形。

对陆子初而言,只要沾上顾笙,再简单的事情也会变得很复杂。

他对顾笙的好,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种藏匿在深情下的监视。

陆子初杜绝顾笙昔日同学接近她,他可以提拔508舍友,却禁止她们随意打电话给顾笙,因为他觉得她们在外界游走太久,身上带着太多七年现实陋习,过去回忆美好,但同时也很伤人,谁也不能保证,哪些话会让阿笙情绪崩溃。

顾笙从杭州回来后,他曾交给顾笙一张卡,那是他的附属卡。

陈煜曾问过这么一句话:“需要给顾小姐准备一些现金吗?”有时候在外面买东西,现金是避之不掉的。

还记得陆子初是这么回答他的:“她不需要这个。”

陈煜起先不解,后来他明白了陆子初不给顾笙现金的原因,只有顾笙使用副卡,陆子初才能知道顾笙的行踪,她的每一笔开销,吃的食物是否健康,通过买东西心情如何。

另外,陆子初安排司机,安排保镖守着顾笙,看似是爱护,又何尝不是一种孤立,孤立别人亲近她。他把顾笙放在一座华丽温暖的城堡里,那里面只有他和她,并让他成为她的一切,眼中也只有他。

所以,楚楚说陆子初自私,陈煜并不否认。事实上在爱情的世界里,但凡深入泥潭,任何人都是自私的,陆子初自私,顾笙同样自私。

她的自私在于,她明明知道陆子初操控着她的一切,明明知道陆子初斩断了她和508舍友的交集,她的一切都暴露在他的眼线之内,但她甘之如饴,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是外人无法理解的,同样那份默契也是别人永远也挤不进去的。就像顾笙说的,就算她是残花败柳,她也是陆子初眼里心里的独一无二和不可替代。

这话明明说的很嚣张,但陈煜却在门外看到了陆子初眉眼间的笑意。陈煜在那时候不知怎么了,忽然有些心惊,这样的纵容早已丧失了所有的是非和理智。

从2012年开始,陆子初便开始步步算计,韩愈是商场老狐狸,若不是陆子初之前地基铺的太完美,怎会让韩愈一时不察,踩在上面后,一朝坠落?

这名利圈里面的人啊!没有人是善茬,好与坏,难辨的很。

鑫耀这次是真的在劫难逃了,他们手中握有鑫耀违规贷款的好几份相关文件,任何一份都足以让韩愈落马。

继续,还是止步,全在陆子初一念之间。

没人能够劝得了陆子初,之前吴奈跟陈煜通过电话:“你有机会把这事给顾小姐说说,让她找机会劝劝陆总,她的话,陆总或许会听。”

陈煜说:“吴先生,任何人都可以出面劝陆总,唯有顾小姐不行。她若出面,只会让韩总处境更加艰难。”

这就是爱,面对情敌,陆子初在顾笙前往洛杉矶之后,坏情绪一触即发,他开始嫉妒、痛苦、暴躁,行事尖锐,顾笙回国,他的情绪这才有了下缓迹象。

让顾笙提“韩愈”,这不是往枪口上面撞吗?

时间过得真快,还有10天就要到年末了,此刻如此平静,却无法抵挡商场变动引来的一触即发。

男女体力有别,下午好一阵折腾,阿笙倒是先睡着了,但比陆子初醒的晚。

醒来,天已经有了昏暗迹象,身体疲惫,阿笙躺在床上不想动,侧眸看了一眼身侧床位,陆子初已经不在了。

她便收回目光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由于午餐没吃,不多时肚子也开始饿了起来。

看了一眼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液晶闹钟,上面显示着时间:18点23分洽。

只能起床了,换了一身家居装,衣服都是他为她准备的,多是松软棉质衣料,遵从她的喜好,穿在身上有着说不出的舒服。

阿笙抚了抚衣摆,心里其实很清楚,这衣服不在乎舒服不舒服,最重要的是,都是经由他一手操办的。

漱洗完毕,阿笙拿起梳子走到了阳台上,谁知外面风有些大,把刚梳好的头发又重新吹乱了,阿笙便把长发拨到一边,朝庭院里望去,积雪还没消融,堆放在花园灌木周围,绿与白,倒是清新的很。

庭院大,但想找到陆子初并不难,那么大的风,但他并没有穿外套,灰色羊毛衫,黑色长裤,一双休闲皮鞋钤。

阿笙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戴着手套,手里拿着梅花开口扳手,蹲在地上修理一辆全黑色越野车。

车身倒是挺大,看着挺霸气,但阿笙之前并未见他开过,想来在车库里雪藏了许久。

别墅车库,阿笙倒是进去过一次,少说也有十辆车,阿笙没有细查过,只知道每一辆价钱都是百万计。

跟有些商贾名流相比,陆子初已经很低调了,但阿笙看到之后心生感慨也是难免的。

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从阿笙这个角度望过去,只看到陆子初侧影模糊难辨,但姿态却别有一番优雅。

阿笙像是回到少女时期,依依对她说:“陆子初虽出色,但你也不差,这世上没有配不配,只有爱不爱。”

若不是陆子初,她不会在想起依依的时候,还能保持平静,这个男人给她的东西,远比她看到的,接收到的还要多。

“阿笙——”

似是幻听,很快就被风给吹散了。

“阳台风大,要么进屋,要么下来。”清冽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比之前扬高了许多。

不是幻听,陆子初这时候站起了身,虽然看不清五官,但他在看她,也许说这话时,眉还皱着。

阿笙先是进屋,梳头发生锈,被风吹乱之后好一会儿才梳通,拿了发夹把头发慵懒的别在脑后,临出门的时候又返身走进了更衣间,找了一件陆子初的外套,挂在臂弯间,这才离开卧室。

下楼在客厅里遇到了薛阿姨,那目光竟比她还要不好意思,但笑容总归是亲切的很:“饿了吧?”

“还好。”有时候想想,人还真是虚伪,明明很饿,却出于面子,偶尔说谎。

薛阿姨说:“饭菜还没好,不过汤已经煮好了,要不要先给您盛一碗?”

“还是再等等吧!”阿笙去盥洗室取了一条毛巾,在热水中浸烫过,过了一会儿拧干,只觉得热气熏得她指尖发烫。

把毛巾折叠好,阿笙拿着外套朝外走去,见陆子初还在忙,就站在一旁看着,“车怎么了?”

“发动机内部生锈。”陆子初说着,拿着梅花开口扳手敲了敲车体一角,“密封件老化变形。”

他说着,似是后知后觉阿笙距离他有些远,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这一看不打紧,两人之间距离似乎也太远了一些。

“来,你过来。”他站起身,把扳手扔在一旁的工具箱里。

阿笙也没多想,朝他走近时,开口问他:“你好像不怎么开这辆越野车,今天怎么想起来修车了?”

“这两天天气放晴,抽时间我开车带你四处转转。”陆子初低头摘下沾染油污的手套,并在阿笙走近时,倾身凑近,冰凉的唇落在了她的唇上。

“很凉。”阿笙侧头移开,凉是一点,周围还有佣人在,他可真是…

他笑:“很暖。”

话落,再次吻住了她的唇,因为手上有油污,所以陆子初吻她的时候,并未抱她,阿笙身体下意识往后仰,他干脆用手臂圈住她的腰身,因为吻得太深,阿笙甚至能够听到喉咙里传来的呻~吟声。

好吧,这么一吻,其他人可都是很有眼力劲,该忙的忙,反正没人有勇气往这边看。

阿笙也该习惯了,被某人偷吻成功,平稳呼吸,担心毛巾放凉了,就那么靠在他怀里,低头帮他擦手。

热量传递到陆子初的手指间,再看她的动作,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暖。

身高悬殊,再加上两人离的很近,陆子初稍加低头,就看到了阿笙脖颈处白皙的皮肤,那里似乎还留着被他吮吻的痕迹…

心里不期然浮起前不久才压下的蠢蠢欲动,陆子初不动声色的移开眸子:“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早晨起床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束花,还有一张卡片,有人约我晚上共进午餐。”陆子初手上油污不多,稍加擦拭就掉了,他的手原本就极好看,骨节匀称,只是…

阿笙忽然想起午后,就是这双手在她身上制造出怎样的热潮,脸上开始有些发烫,松手不过一秒,他已牢牢握住了她的手,眼神温柔:“所以呢?”

阿笙笑了一下:“我已经失约两次,这次再失约的话,是不是不太好?”

陆子初学她的样子,嘴角上扬,弧度迷人:“确实不太好。”

无言微笑,阿笙没接话,把臂弯间的外套递给他,陆子初接过穿在身上,问她:“饿了吗?”

“还好。”

陆子初看了她一眼,语气却是认真的:“吃我,还没吃饱吗?”

“…”

阿笙原本要帮陆子初整理衣服的,他这么一问,阿笙直接收回手,转身准备进屋,被他笑着拉住了。

像是变魔术一样,他从裤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剥了锡纸,送到了她唇边:“张嘴。”

阿笙吃下的时候,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你怎么随身带着巧克力?”

陆子初站在她身边,因为背对着光,表情不明,但声音却很温柔:“家里有小朋友,身上多装几块糖或是巧克力总没错。”

明显带着戏谑的温柔语,阿笙只觉得黑巧克力中的甜味完全压下了淡淡的苦味。

似乎不管过去多少年,她对于他来说,都会是一个孩子。

陆子初拉她的手进屋:“甜吗?”

“不苦。”故意答非所问,但意思却是一样的。

陆子初闻言一笑,握着她的手紧了紧,眼角笑意清晰深刻,有加深的脉络。

天黑了,庭院里散发着微光,今日陈厨做饭似乎有些慢,陆子初去厨房催促之前,给阿笙放了影片。

她向来对电视、电影不感兴趣,若是观看,必定是为了打发时间,目光闲散游移间,看到了地面上掉落的钢笔。

阿笙捡起来,拉开茶几下方的抽屉,准备放进去时,看到了几份文件。

若不是写着“鑫耀”两个字,她怕是不会多看一眼。

阿笙拿起最上面的文件,随手翻看了几页,下午的时候,陆子初应该就坐在这里办公,日期是今天的,内容…

她是学法律的,自然明白这几份文件对于鑫耀和韩愈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陆子初再次回到客厅,见阿笙正在摆弄新手机,遂站在她身后静静的看着她。

手机给她之后,她一直都没用,放在梳妆台抽屉里,想来是存了气,他昨天晚上见了,只当没看见,重新合上了抽屉,不曾想现在竟被她拿了出来。

她正在设置手机铃声,反反复复一种铃声传来,偏偏就是设置不成功,他只觉得好笑,直到她无意中泄气回头看到他,先是吓一跳,然后便开始嘟囔道:“这手机怎么这么麻烦啊?”

陆子初笑出声,坐在她身旁,教她怎么用。

翻找电话薄,陆子初先输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随即问阿笙:“还要输谁的号码?”

“我哥。”阿笙很快又开口说道:“你把许晓、吴奈、唐汐还有石涛的名字都输进来。”

他很快输好,再抬眸,若有所思的看着她:“还有谁?”

“等我想到了再说。”

阿笙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安全的,因为他们从未伤害过她,至于其他人,因为他本身不深交,所以也禁止她过多接触。

“走吧,去吃饭。”手机被他放在了客厅茶几上,站起身,手伸向了她。

早晨,阿笙要起床,被陆子初搂了回来。

“还早,再睡一会儿。”

所谓再睡一会儿,迎来的是陆子初的吻,一寸寸点燃了阿笙的身体。

“你还要上班。”阿笙抓住残留的理智提醒他。

“不急。洽”

话落,他已堵住了她的唇,不去管外面有多冷,肢体交缠,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他并不掩饰对她的***,床笫之事还算节制,但那天却纠缠了她一早晨钤。

若非陆子初工作缠身,无法继续拖下去,阿笙早上怕是别想下床了。

陆子初从浴室走出来,拿着毛巾擦着湿湿的发,问阿笙:“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阿笙正在整理被子,想了想说:“先去医院看望陆叔叔,然后打电话给许晓,如果她有空的话,想约她一起外出吃饭。”

“去医院时间调整一下,晚上我们一起。”彼时,陆子初已经走进了更衣室。

阿笙放下被子一角,缓缓直起了腰,走到更衣室门口,“为什么?”

“今天冬至。”陆子初看了阿笙一眼,这才移开眸子继续系衬衫纽扣:“既然是过节,一家人呆在一起会比较好。”

这话,陆子初说的不紧不慢,宛如诉说家常,但阿笙却是一怔。

一家人…

想来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阿笙转身进了盥洗室。

陆子初系完纽扣,回头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门口,微微抿唇,不是一家人,还是什么呢?

吃早餐的时候,阿笙特意翻阅了一下娱乐报,意料之中的事,人行道接吻照曝光,标题更是显目的很。

【陆少顾笙街头拥吻,韩少失意落寞回国。】

一组照片是顾笙和陆子初的接吻照,还有一组照片是韩愈戴着墨镜凌晨现身机场的照片。

韩愈回国了?也该回国了,鑫耀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势必要现身给个说法,阿笙有些晃神,不期然想到了昨天晚上看到了那几份文件…

一条短信已让陆子初发那么大的火,闹别扭两日之久,她若再次提起韩愈…韩愈是禁忌,提不得,也劝不得。

阿笙放下报纸,适逢薛阿姨端着牛奶走了过来,“顾小姐,要喝牛奶吗?”

“半杯。”杯子移了过去。

饭后,阿笙收拾妥当,已经是上午11点左右了,跟许晓约好了时间,中午一起吃饭。

担心路上堵车,阿笙去的比较早,纵使如此,抵达指定餐厅已是11:40分,许晓还没到,阿笙向侍者要了一杯水,那侍者似是认出了阿笙,端水给阿笙时,抬眸多看了她一眼。

阿笙只当不知了,手中的水温度刚刚好,不知不觉间喝了大半杯,许晓电话是在12点差几分打过来的。

言词抱歉,许晓儿子不知吃坏了什么东西,上吐下泻,前不久刚被家里的老人送到了医院。

阿笙闻言皱了眉:“严重吗?”

“还不清楚,正在去医院的路上。”顿了一下,许晓说:“阿笙,下次吧!下次我请。”

阿笙打断了许晓的话,轻声道:“吃饭的事以后再说,孩子要紧。”

许晓虽说没来,但阿笙既然来了,总要吃了午饭再走才行。

因为是冬至,上午的时候发了一条短信给顾城,没有所谓的“冬至快乐”,这话太表面化,说出来也会让人觉得不走心,开心的时候纵使不是节日依然可以每天过的欢喜无比,若是不开心,就算有天大的喜事摆在你面前,你也会无动于衷。

短信内容是:爸爸骨灰什么时候下葬?

顾城电话打过来,询问阿笙冬至怎么过,要不要回来?

他是希望她回去的,冬至团聚只是借口,无非是希望父亲下葬的时候,一家人都在。

阿笙有了长时间沉默,等待点菜的侍者站在一旁,垂首默立,一时也没再搭腔。

手机落在了流沙的手里,她在电话那端说:“姑姑,你回来吧!爷爷后天就要下葬了。”

后天,后天是平安夜。

阿笙忽然觉得,一个人成就再大,哪怕步伐踏遍三山五岳,早晚有一天还是要落脚一处。选择老家,落叶归根,熟悉的山,熟悉的空气,熟悉的人…阿笙是念旧的人,她知道她和父亲一样,对那里是极富感情的。

门口有异动,似是好几个人走了过来,侍者声音缓缓传来:“韩总,这边请。”

韩总?阿笙抬眸望去。

阿笙坐的地方离餐厅门口并不远,在此之前也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那么凑巧的事。

难得在外吃顿饭,竟然也能遇见,阿笙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应该是长途飞行回国,韩愈尚未来得及好好休息,所以看上去,精神并不太好,但有些气质是与生俱有的。

休闲装束,因为私下聚餐,所以黑发并未经过打理,略显闲散,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冷漠之余跟人生生拉出了距离感。

餐厅那么多人用餐,原本韩愈并不会注意到阿笙,但侍者应该之前把她在这里用餐的事情告诉给了餐厅经理,所以经理在迎韩愈走进餐厅时,似是对他说了些什么。

一定是说了些什么,要不然韩愈不会那么精准的看向她。

仅仅只有短短的两秒钟,韩愈已经移开眸子,神色如常,在侍者的带领下,和身后几人一同走进了包间。

阿笙端起面前的水杯,看着窗外,喝了一口杯中水,凉了。

“顾小姐,请问您要吃些什么?”侍者在一旁轻声询问。

外面有人举起手虚放在头顶上方,步履也变得急匆匆起来,阿笙放下杯子,有些答非所问:“下雨了。”

侍者一愣,转眸望去,谁说不是呢!外面不知何时竟下起了小雨。

雨水没有停歇趋势,阿笙饭后再看窗外,那雨竟是越下越大。她觉得有点麻烦,聚餐前,她让司机回去了,因为不确定和许晓吃饭到几点,司机大概请示过陆子初的意思,那人应该是放行了,要不然司机也不可能开车离去。

现如今,阿笙想叹气了。

坐了一会儿,唤来侍者结账,却被告知,韩愈已经替她买单了。

阿笙觉得这餐厅不能继续待下去了,起身离开,在餐厅里面不觉得,出去了方才察觉那雨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雨水砸落在地面上,竟是水花四溅。

冬天雨水阴湿,将街道渲染的湿漉漉的,阿笙一边围围巾,一边查看着来往出租车与餐厅之间的距离。

一把伞举到了她的头顶,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没有侧眸看他,但这人是谁,她是知道的。

“需要我送你回去吗?”语气很平淡。

阿笙拒绝:“不用。”

他站的位置正是风口,他没来之前,阿笙只觉得冷,他站在那里之后,反倒暖和了许多。倒像是在特意为她挡风。

他没说话,招手示意下属走近,似是让他叫一辆出租车开过来。

“不用。”

阿笙这次声音比较大,于是下属疑惑止了步,韩愈更是抿紧了唇:“夫妻一场,外面又下着雨,你觉得我会眼睁睁看着你冒雨离开吗?”

阿笙开口:“韩愈,我们已经离婚了。”

“离婚,难道就不能存有半点以往情分吗?”他把伞递向她:“伞你拿着。”

阿笙没接,平静道:“听说你涉嫌违规贷款。”

韩愈看着她,眼眸中闪过一抹光影:“我以为你会很希望我出事。”

阿笙终于看向他,撞见他那双深邃的眼眸里:“兄弟残杀,何必。”

韩愈笑了一下:“我没把他当弟弟,他也没把我当哥哥,哪里称得上是兄弟残杀?他这么陷害我,其实跟我当年陷害他没什么不同,你来我往,很公平。”

过了一会儿,阿笙忽然道:“子初手上有几份文件,每一份都足以让你身败名裂。”

那些文件韩愈是知道的,陆子初也从未向他隐瞒过文件的存在,但听她出口,韩愈眸子是柔和的:“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阿笙轻描淡写道:“这本不是什么秘密,一切已成定局。我要说的是,他在文件尾页签字后,又拿钢笔划花了名字,他有过挣扎,有过焦躁,对你心存怨愤的同时,毕竟是存了几分以往情谊。所以你说,他没把你当哥哥,我不认同。”

她把伞推向他:“这伞,我不能拿。我不帮你说话,你也无需为我遮风挡雨。”

“阿笙——”韩愈忽然握住了她的手,一起包住伞柄,眸光沉寂:“这场局,他计划已久,走到今时今日这步田地,我无话可说。这次回国,我自己也知道凶多吉少,就算以后等待我的是牢狱之灾,能看你一眼也是很好的。”

阿笙几欲挣开手,却被韩愈握的很紧,阿笙不动了,话语冷淡:“我只想要简单的生活,而你,给不了我简单。”

韩愈问:“你要的简单是什么?”

“子初和孩子。”

韩愈手指一颤,松手了,伞从他们手中滑落,被风一刮,连续翻飞到了台阶之下…

这天上午,韩淑慧前往陆氏公司,有些话当着陆昌平的面说着不合适,也只能私底下找儿子说个明白了。

这一趟,韩淑慧存着什么心思,陆子初是知道的。放下工作,浅淡聊了两句,还没提及正题,副总拿着文件来了,于是陆子初处理完公事,还不容易副总离开,韩淑慧这边正待开口,向露又端着茶进来了。

向露称得上是陆子初心腹,韩淑慧说话并不避讳向露听到。

韩淑慧搬出了韩老太太,苦口婆心道:“没错,韩愈做了很多错事,但惩罚的方式有很多,一旦因为违规贷款入狱,这个污点将会跟随他一辈子。”说到最后,似是当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儿子了,语气是无奈的:“子初,他毕竟是你哥,你为妈妈多想想,如果韩愈出事,你让我今后怎么面对你外婆和舅舅?洽”

韩淑慧说的时候,眼里已有雾气,似乎打算用亲情打动陆子初,然而陆子初态度如常:“你想让我怎么做?”

韩淑慧抬眸看了他一眼:“韩愈不能坐牢。”

“说完了?”陆子初拿起茶杯,掀开茶盖,在热雾缭绕间,跟韩淑慧表态,他说:“我的观点很明确,韩愈必须坐牢。”

伴随“吧嗒”一声脆响,韩淑慧手边的茶杯在茶几上滚动着,至于杯中的热水,更是哗啦啦的顺着桌沿往下落钤。

向露一惊,站在一旁不动了,耳边传来陆子初轻淡的声音:“还愣着干什么?重新沏杯茶端过来。”

韩淑慧为韩愈求情还不足以让陆子初动怒,真正让他动怒的是手中一组组照片。

韩愈回国后,媒体一直跟着他,餐厅外面视野倒是挺好,人物远景近景都照的很美,如梦似幻。

【一把伞,韩愈握着顾笙的手,一同握着伞柄,他目光灼灼,她垂眸抿唇。】

照片是am公司拦截的,若是再晚一些,怕是要上电视了。

陈煜说:“媒体擅长断章取义,故意截取暧昧图片,怕是有隐情。”

隐情,陆子初当然知道有隐情,但看到这样的照片,陆子初眉心难免窜起了一股怒火。他对顾笙的***和占有欲,有时候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

七年前,他嫉妒她思念陶然,排斥她和吴奈石涛等人走得亲近;七年后,每次看到她和韩愈在一起,他就有一种濒临爆发的冲动,尤其是该死的身体接触…

陆子初沉了脸:“打电话给许晓,不是跟她一起外出吃饭呢?这时候她人呢?”

陈煜效率是很快的,挂断电话,对陆子初说许晓儿子生病,没能赴约,和韩愈相遇,应该是偶遇。

他这么一说,陆子初的情绪也没缓和到哪里去,相机被他丢到了桌面上,陈煜站在一旁,心里复杂的很,只觉得老板最近情绪太不对了,在顾笙面前还正常一点,回到公司,火气不是一般的大。

陈煜轻声问他:“陆先生,您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陆子初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该怎么告诉陈煜呢?他不是累,他是嫉妒,嫉妒的快要发疯了。

冬至,很多人都歇着,陆子初却是最忙的一天,以至于黄昏回别墅接阿笙去医院时,几乎没有和阿笙说话的时间。

空间宽阔的商务车里,文件堆的到处都是,阿笙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坐,把文件整理好交给向露,这才自寻一隅。

陈煜今天没开车,也坐在了后座,一份份文件送到陆子初面前,他在审阅之后逐一批复,忙得很。

阿笙没事做,干脆闭眼小憩,只可惜不过两分钟,就被某个专心工作的人斥醒了:“别睡着,容易感冒。”

阿笙睁开眼睛,看向陆子初,只见那人身边都是文件,那么忙竟然还能分心查看她是否入睡,能耐。

只能说,这天的路不是一般的堵,阿笙虽说不觉得闷,但暖气袭人,再看了一眼窗外,五彩霓虹灯笼罩了这座城,此时雨已停,坐在车里只觉得温暖,不多时竟忘了先前某人的叮嘱,靠着椅背,昏昏欲睡起来。

想来自己还真是有些没心没肺,车里的人都在忙,但她却睡着了。

毕竟是存了几分敏感,几乎是抵达医院没多久,阿笙就醒了,这才发现,原本坐在她对面办公的陆子初,不知何时坐在了她身旁,而她更是蜷缩在了他的怀里,身上盖着他的厚大衣。

光线幽暗的车内,已经不见陈煜和向露的身影,只有前座司机还留在这里。

陆子初手臂还在她腰间垂放着,阿笙躺在他怀里姿势怪异的抬眸看他,他靠着椅背似是睡着了,呼吸匀称,难得如此不设防。

那些文件,阿笙看着都觉得累,年关事情多,再加上平安夜圣诞节在即,有些工作难免挤压在了前后几天时间里。

阿笙拿开他的手,从他怀里起身时,已经格外放轻动作了,但还是惊醒了他。

他先是半眯着眼看了她一眼,然后又闭上了眼睛,收紧了双臂,抱着她不放,声音是沙哑的:“晚上还能睡得着吗?”

“能。”

陆子初可真佩服她的睡眠功力,不过睡眠似乎也有传染功效,原本是想让她多睡一会儿,不曾想把自己也带进去了。

“几点了?”陆子初问前座司机。

“七点半。”

阿笙一听,没想到这么晚了,挣扎着要坐起来,心想着陆昌平和韩淑慧跟着他们一起饿肚子怎么说都不太好。

“急什么?”陆子初把她抱起来,取过她的外套,帮她穿在身上,又拿了围巾帮她系上,裹了好几道,只剩下一双漆黑清冽的眼镜暴露在视野之内,这才拍拍她的背,示意她下车。

倒像是在打发孩子。

病房里,阿笙看出了异常,母子两人似乎心生隔隙,陆子初进门的时候倒是叫了一声“妈”,偏偏韩淑慧像是没听到一般,不予理会。

阿笙不明现况,想调解气氛也无计可施,陆子初在厨房做汤圆,阿笙陪韩淑慧和陆昌平说了一会儿话,也跟着走了进去。

阿笙之前进去过一次,那时陆子初正用温水和汤圆粉合成面,面团做成剂子,阿笙这次再进去,已经有汤圆下锅。

陆子初抬眸看她,扬眉道:“怎么进来了?”

“我帮你。”阿笙洗了手,擦手近前,发现陆子初正将巧克力掰成小块碾碎,心下明了:“巧克力汤圆?”

“锅里不是巧克力汤圆。”陆子初见她拿着勺子去捞汤圆,伸手拍了她一下,“家里四口人,口味不一,老两口不喜欢吃巧克力汤圆,只能另做。”

那声“四口人”,还有早上他说“一家人”,似乎是一种隐晦的暗示,阿笙心里一颤,他这是在暗指什么吗?

这人说话向来不显山不露水,若是话里藏话,这还好说,若是猜错了,就尬尴了。

阿笙这边还在胡思乱想着,陆子初倒是笑了:“不是说要帮我吗?怎么站着不动了?”

阿笙只得暂停想法,把注意力凝聚在包汤圆上。

将剂子压扁,中间包上巧克力碎块和坚果果仁,少许白糖,揉成圆球,放在了一旁,动作倒是熟稔的很。

“包汤圆是跟谁学的?”

陆子初这话也只是随口问问,谁知问出口,阿笙竟是好一会儿没说话,正疑惑间,阿笙说话了:“我妈。”

语气还算平静,心里是怎么想的,难以窥探。

陆子初没吭声,沉默包了几个汤圆之后,面对她叫了声:“阿笙。”

阿笙抬眸看他,于是被他深深吻住了唇。

这晚吃汤圆的时候,毕竟是过节,又是母子,韩淑慧纵使心里有气,好在态度上还过得去,阿笙看向陆昌平,陆昌平朝她使眼色,让她别管,母子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

阿笙觉得,陆昌平还真不是一般的心境开阔。

陆昌平心境开阔吗?也不尽然,趁着阿笙去厨房洗碗,陆昌平叫住了陆子初,压低声音道:“接下来,你和阿笙有什么计划吗?”

“什么计划?”陆子初坐下来,拿起水果刀削苹果。

陆昌平皱眉:“结婚,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结婚?”

“等你出院,我再跟她提这事。”陆子初削水果手法极稳,鲜少有削断的时候,于是水果皮在他手指间一圈圈垂下来,倒是好看的很。

很难得,陆昌平竟严肃道:“我明天就出院。”

“…”陆子初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陆昌平看着儿子,轻声叹道:“我是这么想的,过完年,你和阿笙早点把婚事给办了,到时候生个孩子,我和你妈也能多帮你们带几年。”

这话本不算什么,陆子初表情也如常,但水果皮却断了。

***

ps:明天大更。

晚上在医院呆的时间比较久,临近十一点左右才启程回去。

阿笙困的很,几乎沾床就睡,陆子初上~床的时候,似乎把什么东西戴在了她的手上,实在是困得不行,也就懒得再多看一眼。

第二天起床,陆子初已经离开了卧室,阿笙这时候才看清手腕上的物件,也不知道是什么木材制成的佛珠,木丝在光线下呈金色,光泽耀目。

阿笙心知,这串佛珠怕是不便宜,他给她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就拿珠宝首饰来说吧,明知她不戴,但新款发布,却从来没有少过她。

他知她心头好,佛珠倒是很受用。

陆子初已经开始吃早餐了,手里拿着报纸,见阿笙走过来的时候朝他扬了扬手腕,笑了:“喜欢吗?钤”

阿笙点头,坐在了他身旁,手指摩擦着腕间佛珠,问他:“什么木材制成的?”

“就简单木材,你喜欢就好。”陆子初从报纸上移开眸子,示意陈厨先端杯牛奶给阿笙。

刚才的对话,陈厨都听在耳里,把牛奶端给阿笙时,专门留意了一下她腕间戴着的佛珠。

这一看,彻底无语了。

这哪是什么简单木材制成的佛珠,分明是上乘的千年金丝楠阴沉木。

古有:“宁得财宝一箱,不如乌木半方”一说,因为不能再生,想加工也加工不出来,所以说它是稀世珍宝也不为过。

这块金丝楠阴沉木确实不便宜,是陆子初从一位金丝楠收藏家那里高价买来的,后又经过加工方才制成了这串佛珠。

不过这话,还是不告诉阿笙比较好,曾经送给她一只翡翠手镯,因为太贵,她怕摔碎了,平时都不敢戴,以至于在望江苑被搁置了七年之久…

想到七年,陆子初合上了报纸,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经济报头刊标题距离阿笙很近,稍微移下眸子就能看到。

【鑫耀涉嫌违规贷款,韩氏融资款遭挪用】

阿笙皱了眉,陆子初看到了,无视。

接下来的早餐,两人几乎没说过什么话,陆子初用完早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让薛阿姨唤陈煜备车。

“你慢慢吃。”

陆子初起身时摸了摸阿笙的头,上楼拿外套去了。

走到二楼,陆子初步伐缓了几步,站在二楼栏杆处,一楼餐厅尽收眼底,楼下阿笙已停止用餐,双臂搁在桌面上,然后慢慢撑起,抬手覆住了脸…

陆子初下楼,阿笙早已站在了门口。

对了,这才有家的感觉,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她都在。那样的触动,远远盖过了之前一切不快。

阿笙问:“你今天什么时候回来?”

“怎么?”他手臂上挂着大衣,另一只手牵着她往外面走。

犹豫片刻,她说:“我今天想回趟老家。”

“好。”

“…”就这样?阿笙没想到他连问都没问一声,就这么答应了。

陆子初止了步,静静的看着她:“我和你哥通过电话,你父亲明天下葬吧?”

点点头,阿笙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两人有这么熟吗?

陆子初说话了:“下午两点我回来,到时候陪你一起回去。”

阿笙一愣,起初只是想到了他的工作,“我一个人可以…”

“一起。”

阿笙的话语被他打断了,不再说话,陆子初抬手抚了抚她的肩,触手冰冷,语气温和:“外面冷,进去吧!”

人已经走了,阿笙还在外面站着,她只是忽然想起了母亲,陆子初见到她,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

阿笙上午去了医院,中午陪陆昌平和韩淑慧一起用餐。

这次住院,陆昌平的饮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韩淑慧也把控的非常严格,吃什么,不该吃什么,记了好几大页,难得陆昌平配合的很,吃着清淡的饭菜,没了脾气。

原本陆昌平还担心年轻人吃不惯这么清淡的食物,但看来还是很符合阿笙口味的。

饭后,阿笙说了父亲下葬的事,最后言语抱歉,说平安夜那天怕是赶不回来。

无疑陆昌平是通情理的人,浅声聊了几句,倒像是父辈一般,叮嘱阿笙照顾好身体。

韩淑慧送阿笙离开时,随口问道:“你母亲也回国了吗?”

阿笙点头,有些事情避不掉,父亲骨灰下葬这么大的事,母亲不回国怎么也说不过去。

韩淑慧毕竟顾虑着阿笙的感受,闻言倒也没多说什么,但那天却问了一个比较私密的问题。

“你和子初现在有没有避孕?”

这话太突然,阿笙只觉得脸红,再看韩淑慧,倒是比她平静多了,于是稳了心神,“没有。”

“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没避孕是再好不过了,抽个时间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婚事,尽早要个孩子…”

韩淑慧还说了什么,阿笙已经听不清了,脸发烫,抬手摸着脸:孩子,是啊!多想要一个属于他和她的孩子。

这几天,鑫耀有些兵荒马乱,每一天都是煎熬。也许煎熬的只是任洋和欧阳浨,反倒是韩愈本人,倒是平静多了。

临近中午,任洋给美国那边去了电话:“查出是谁把韩氏内部信息透露给债权人的吗?”

“查出来了,我把资料给你发过来。”

任洋挂断电话,守在电脑前,等着新邮件,待资料发过来,任洋扫了几页,脸色寒了。

几分钟后,任洋把打印好的资料,拿到了韩愈办公室,“韩总,您看看这个。”

欧阳浨见任洋忍着怒气,走到韩愈身旁,这边刚看了一眼,就被韩愈反扣了资料,竟是看都没看一眼。

“都道陆子初无情,心狠手辣,依我看最无情的那个人是顾城,我早说过顾行远死后,他接近我们没好心,之前也跟您提过,可您…”

闻言,欧阳浨皱了眉,也顾不上是不是会惹怒韩愈,忽然拿起刚才被韩愈反扣的文件,低头扫视几页之后,忍不住咬牙切齿道:“顾城良心让狗吃了吗?他忘了您当初是怎么帮助他父亲的?又是怎么帮顾家还债的?现在倒好,表面和和气气的,私底下却联合陆子初一起整韩氏…”

韩愈眸色沉沉,慢慢道:“我若清白,别人又哪能害得了我?”

“您早就知道了?”任洋听出了端倪,眉皱的更深了:“知道了,您还…”

韩愈笑了一下,不知是自嘲,还是在讥讽世事:“你看,每个人心里都有怒火要发泄,纵使我娶了他妹妹,他也依然没放弃还款;他把顾笙接回西雅图之后,我寄给顾笙的生活费,他一分钱都没要。这是顾家人的傲气,顾城对我虽说没有恨,但愤怨是有的。”

2012年,顾城跟他第一次撕破脸,执意要带阿笙回西雅图。

阿笙趁家佣不在,浑浑噩噩的跑到了外面,他一连找了两天,顾城闻讯也赶了过来。最后,他们在精神病院找到了她。

找到她的时候,她穿着白色的病号服,孤零零的坐在墙角边…

那天,顾城浑身发抖,“我要带她走,必须要带她走。”

有时候想想血缘还真是神奇,顾行远、顾笙、顾城,从不接受天外飞财;顾清欢顶受骂名一辈子,占据鑫耀副总裁好几年,总裁一年之久,到头来却只要了名下一栋地段不算太好的双层复式楼…

“顾清欢死了,顾笙疯了,他做出这种事并不奇怪。”

“信贷丢失,韩氏在洛杉矶怕是撑不了多久,这些我和任洋都不怕,大不了我们跟着您重头再来,但是学长…”欧阳浨眼眶湿了:“您怎么办?违规贷款是要坐牢的。”

欧阳浨说着,眼泪开始顺着眼眶缓缓砸落。

韩愈抿唇沉默。

耳边传来欧阳浨的愤怒声:“如果不是你先前闻听风声,察觉韩氏和鑫耀出事,你会和顾笙离婚吗?你事事为她着想,就连离婚也是为了不连累她,她知道吗?”

任洋要制止欧阳浨,被她甩开了。

“这事顾笙完全可以帮你,只要她去找陆子初,你也不至于处境这么艰难,她和顾城一样,都是无情无义的人。”

韩愈脸色终于变了,“任洋,带欧阳出去。”

欧阳浨失控了:“先是顾清欢,再是顾笙和顾城,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你也不会落入今天这种田地。”

任洋搂欧阳浨出去时,她终于嚎啕大哭起来,泪眼朦胧的看着韩愈:“学长,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坐牢,不能…”

欧阳浨从任洋怀里跌坐在地上,捂脸痛哭起来,任洋没有再劝她出去,把脸转到一旁,也在瞬间湿了眼眶。

随他们闹吧!该哭的哭,该难受的难受,韩愈最近总会想起以前,有时候连自己也恍惚不知所以。

随手扯过文件,盘算着旗下未曾涉及的产业该怎么安全转移…

忙着呢!

此行回老家,陆子初亲自开的车,同时还有两辆车尾随。

出行在外,小心一点总没错,有钱人安全永远占据着第一位。

待阿笙上车,她终于明白陆子初之前为什么要修越野车了,因为路途不太好,好在越野车走这样的道路却是再好不过了,少了诸多颠簸。于是心下明了,陆子初一定是之前查看过路况。

阿笙没有感动是假的,私底下他把很多事情都安排的很妥帖,反倒是她…似乎什么也没做。

好像也不尽然洽。

在陆子初看来,在他最忙碌的时候,阿笙帮他照顾父亲,帮他尽孝膝前,这已经是莫大的感激了。

唐汐上午给他打电话,“真的不能收手吗?钤”

又是一个说客。

他们不懂,没有触及“死心塌地”的人,就永远不会明白一个男人长达七年孤独的内心世界。

商场之地,同时也是欢场之地,人人都道他有洁癖,若不是绯闻满天飞,只怕还会传出他有同性恋之嫌。

他身边都是一些什么人呢?商界名流,大部分人顶着财富和良好的出身,亵渎爱情,将女人比作易穿易脱的华丽衣服。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便可以买来爱情,买来任何想要得到的女人。

但那样的爱情,早已失去了一个纯,一个真。

一个接一个模特,相似的气质和眉眼,都说陆子初心里住了一个女人,有人说是秦芸,有人只是玩笑说说。

最初的最初,姑且让他们认为是秦芸吧!

“顾笙”两个字是他心头的禁忌,既然是禁忌,容不得他人肆意打扰,争相猜测也不行。

他是陆子初,如果顶着陆氏负责人的身份,跟那些人谈“真爱”,他们怕是会觉得他病了。

是真的病了,如果没有生病,怎么会对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念念不忘,割舍不下。

七年都不能让他放开她的手,以后就更加不可能了。但问题来了,她回到了他身边,他却不能放下一切和她过简单的生活。

他们劝他抛掉仇恨?以为他还残留着良善,殊不知良善跌进泥潭里,早已洗不清了。

他的阿笙…他的阿笙和韩愈朝夕相处五年,他早已不奢望韩愈和她之间洁白无瑕。韩愈既然娶她,又怎会不碰她?令他无法容忍的是,他喜欢的女人,肚子里曾经孕育过孩子…

他控制不住灵魂最深处涌现而出的残暴,就像失去控制的汽车,哪怕他再如何拼命踩刹车,依然轰然而至。

说到底,他只是一介男人,那天晚上他不停的想曾经的阿笙,想她一颦一笑,她的自信淡漠,她偶尔的撒娇和小迷糊…想的眼睛都湿了。

“还记得上一次你开车走这条路,已经是八年前了,那时候依依还在…”耳边突然传来她的声音,突兀响起,突兀结束。

提起是因为过去画面美好,结束是因为伊人已逝。

车里一时很静,陆子初侧眸看她,见她把脸移向窗外,似是隐去了情绪,单手握住了她的手指。

不说话,只因未曾开启的话,她都懂。

是个大晴天,可以看到山峦间隐隐白雪,阳光无法驱散阴冷的空气,偶尔有车辆从旁边驶过,阿笙只觉得手指被他暖热了。

其实,阿笙是有话要对陆子初说的,但那些话到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就像之前孩子的事,他不许她说;这次母亲的事情,想必也是一样的,他不希望她提,所以一路上他也未曾多说一个字。

他们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平,都在珍藏着隐晦,只因有些话讲出都将是满满的伤。每个人都有回避伤口的本能。

已经是深夜了。

顾笙老家,曾经给过陆子初最美好的回忆,但多年后的今天,他看着记忆中已经有些模糊的收费站,只觉得喉咙紧绷。

尽力不去想旧金山那张跟顾笙相似,温婉痛苦的脸庞,不去想在美国禁锢自由数月,外婆在国内惨死的面容…

这夜没有回大院,一行人入宿酒店,陆子初停了车,转头看阿笙,她在路上陪他说了几个小时的话,然后就睡着了。

能睡固然很好,明天指不定怎么忙,怕是想休息也没时间。

如今把车停在了酒店门口,不得不叫醒她,床上总比坐着睡觉舒服。

叫了她一声没有响应,陆子初暂时不叫了,手指敲着方向盘,似是觉得好笑,再转眸看她,竟是动了情,俯身吻上了她的唇。

阿笙起先没反应,似是睡得太沉,梦中被人占便宜都不知,但陆子初要离开她的时候,她却迟疑回吻,暖暖的双手更是牢牢的圈住了他的腰身。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无心之举,都极有可能在瞬间点燃对方的激情。

陆子初原本没想夜间压榨阿笙,但谁曾想她来了这么一出…

陌生酒店房间内,所有的话语全都成为了累赘,***是原始的,就连探索彼此也是趋于本能。

陆子初吻的高明,一点点的挑~逗她,直到她在他怀里软弱无力,这才开始慢条斯理的攻城掠地。

阿笙觉得自己一定是堕落了,她在高~潮时咬他的肩,他喘息着低笑:“大概前生是吸血猫。”

阿笙不想做吸血猫,如果他是树,那她就是攀附他而生的藤,树藤相聚,注定是要纠缠一辈子的。

辗转缠绵,阿笙浑身无力,激情盛放,倒是很容易就遗忘了即将迎来的恐慌,陆子初知道,但却不讲明,他们确实需要做些事情来压下某些不快的坏情绪。

凌晨五点,外面还没大亮,雾气泛滥,陆子初没有开灯,待适应黑暗,起床穿衣服。

站在床边拿起外套,见她睡得正熟,于是收回了手,那手本要摸向她脸庞的,但怕吵醒她,也就作罢了。

阿笙醒来,只觉得浑身酸软,陆子初彼时已经把早餐端了进来,平时从不催促她起床的人,今日因为时间紧迫,倒是催了起来:“别赖床,赶紧起来。”

阿笙撑着身体坐起身,陆子初已经拿了衣服过来,虽说是在帮她穿衣服,但怀里的人就那么睡眼惺忪的看着他,若不是反复告诫自己,不能耽搁下去,陆子初怕是会朝她狠狠吻上去。

时间确实有些急迫,他先前忙着葬礼的事,难免疏忽了时间,忙完了这才想起正主还在睡觉。

其实阿笙睡觉之前定了闹钟,响了一声,抬手按了之后,谁知又睡过了头。

上午开车回大院,无论陆子初说什么,阿笙都恹恹的不愿回应,他说了几句,也就不说了,看得出来,对于即将面临的人和事,她是烦躁的。

阿笙额头贴着冰凉的车窗,被陆子初在十字路口扳了回来,出口只有短短一个字:“凉。”

凉的是心,热的是眸子。

在大院外面停车,处处可见人来人往,虽说父亲已经去世多年,但毕竟在老家也是有影响的人,如今骨灰下葬,前来送葬的人又岂是少数。

近家情怯,阿笙反倒不愿下车了。

陆子初侧转身体看着她:“送葬,不是为了昭显女儿有多孝顺,只因为那人是你父亲。”

他明知道阿笙是因为沈雅才会如此,偏偏装作不知,故意说出这番话来。

其实,她若真的不想进去,他断然不会勉强她,开车走人就是了,就怕阿笙前脚刚离开,后脚就开始后悔起来。

阿笙终究还是下车了,是啊!她回来送葬,看的不是母亲,而是父亲,容不得她逃避。

衣服是之前就选好的,他和她皆是一身黑衣,那么凝重的黑色,看的人心情沉甸甸的。

陆子初今日这身黑色休闲装束,看似闲雅,却透着贵胄和霸气,尤其还戴着银框眼镜,表面看来儒雅的很,实际上却疏冷的让人难以接近。

若不是场合需要,阿笙这身衣服和陆子初倒是很像情侣装,再加上前些时候两人绯闻满天飞,在县城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两人走进大院的那一刻开始,原本喧闹的大院,似乎忽然间被人抽走了所有的声音。

大院里都是人,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把目光凝聚在陆子初和顾笙身上,然后落在了他们交握的手指上…

平安夜这天,出席葬礼的人,有些人阿笙认识,有些人不认识,还有一些人是介于认识和不认识之间。瞙苤璨午

常年过去,在不来往的岁月里,很多人在她的印象中已经有了模糊的迹象,比如说她的授业老师,她的昔日高中同学…

阿笙看到他们是意外的,就算心怀感动,也在看到母亲时,悉数分崩离析瑚。

阿笙脚步停滞了一下,别人没感觉到,牵着她走路的陆子初察觉到了,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不知何时他竟抿了唇。

家里人进人出,沈雅一身黑衣,坐在屋里擦着眼泪。

后来,阿笙一直都想不明白,明明站在门口的那个人是许飞和徐秋,可她为什么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屋子里的她呢?

“回来了。”说话的是许飞,仍然是温和的眉眼,但却夹杂着血丝,阿笙见了,想对他笑,却发现笑容在此刻是多么的牵强。

许飞能放下和顾城的恩怨,在这种场合出面张罗,阿笙是心存感激的。

有手指搭放在了她另一条手臂上,阿笙侧眸看去,是徐秋铄。

“进去吧,妈一直在等你回来。”

阿笙眼睛湿了,等她回来?她在顾家连个位置都没有,还回来做什么?

徐秋还不待说些什么,手臂已然垂落,只因顾笙被她身旁俊雅的男人搂在怀里,而他适才…似乎不愿让她接触顾笙。

错觉吗?

“莫不是要哭了?”陆子初声音很小,小的只有阿笙自己能听到。

“我不想哭。”

他轻拍她的背:“如果你哭,今天这种场合,我不劝你。”

阿笙知道,今日她和陆子初就像是活在舞台聚光灯之下,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们。他原是低调的人,但在情事方面向来直接明了,从不在乎别人会怎么看待他,若是无法克制,那便随心就好。就像今天此时此刻,他搂她入怀,只是下意识的举动,那般自然而然,但落入别人眼里,瞬间就变了味。

对县城里的人来说,陆子初很有钱,具体有多少钱,总之数字说出来是很吓人的。像这种人,张嘴闭嘴提起都觉得如梦似幻,跟他们的生活相差甚远,更何况是现身眼前了。

前些时候,顾笙嫁给富商韩愈已让县城动荡了好一番,若是有人给外市朋友通电话,大都会来上这么一句话:“那个叫顾笙的,出国前是我们这里的人。”

有的父母长辈,初看新闻时,还会对自家女儿发牢***:“看到没,多学学这个叫顾笙的,将来嫁个有钱人,一辈子不愁吃喝。”

紧跟着,顾笙和陆子初新闻曝光,县城沸腾了好几天,这下子就算之前不认识顾笙的人,也都认识了。

有人觉得顾笙丢了县城的人,有人觉得这女孩挺有本事…一件事情,一个人,落入一百个人的眼里,嘴里,就会有一百种看法和说法。

最震惊的是阿笙母校,有记者为了制造话题,甚至采访过阿笙的老师,问话五花八门。

老师们的回答大都是一致的:“怕是有误会吧!顾同学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哪种事情?自然是婚内出轨了。

像今天这种场合,有些老师也出席了,为什么老师会出席呢?源于之前陆子初借用阿笙名义给学校捐了不少钱。

虽说之前陆子初召开记者会直言不讳他喜欢顾笙,也曾爆出他和顾笙街头拥吻,但再多的爆点都不及亲眼所见。

若说在场的人没有触动是假的,这里的人都跟顾家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虽然不会对顾笙口出不善,但都在最初的时候存了一份疑惑:有钱固然很好,但多是不长情,陆子初、顾笙和韩愈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以后的事还真是难说。

如今,本该陪顾笙回来的韩愈没有现身,倒是陆子初来了,再看两人互动…一切已然尘埃落定。

对于阿笙来说,所谓的尘埃落定是父亲骨灰下葬,远离县城。

步伐生滞,但还是走了进去。

沈雅不用抬头,其实早已知道阿笙来了,她缓缓闭上泪湿的眼,尽管如此,还是有成串的眼泪缓缓溢出眼眶。

人人都以为陆子初之所以陪阿笙回来送葬,是因为爱屋及乌,其实并不尽然,对待顾行远,陆子初极为尊敬这位长辈。

顾行远曾给陆子初写了一个“粥”字,可谓受益匪浅,虽然只有数面之缘,但有些记忆却会跟随陆子初一辈子。

当然,他也并不否认,这次陪阿笙回来,是跟之前绯闻多少有一些关系。阿笙回来送葬,忍受他人目光探究,这是肯定的,有些事他不能让她一个人去面对。

这一路,他陪她走来,护犊一旁,至少要让别人明白,顾笙说不得,也骂不得。

顾行远灵位前,陆子初松开了顾笙的手,她走到顾城身边,同他一起跪下,同样跪在他们身边的还有流沙。

顾城小声道:“你起来吧!跪久了,腿受不了。”

阿笙眼睛潮了:“你就让我跪跪吧!爸爸去世的时候,我没能送他离开,也只能今天尽孝了…”

顾城不再说话,阿笙就抿着唇,抬手环住了流沙的肩膀。

流沙抬眸朝陆子初望去,在陆子初走近时,沈雅把脸痛苦的偏向了一旁。

他似是没看见,朝顾行远骨灰行了礼,然后站定在沈雅身旁,眼神却看向了顾城。

“节哀。”仍然是冷漫的语调,但细听的话,却有着一丝压抑下的紧绷。

顾笙和沈雅之间没有对谈,陆子初更加没有,最后走出顾家,他这么一出来,于是院子里齐刷刷的眼睛再次落在了他的身上,不理不顾也就过去了。刑事辩护也好,陆氏负责人也罢,这样的目光“关怀”,他遭遇的还少吗?

从小就目睹,不习惯也习惯了。

他站在大院里,之前随从下属也都过来了,少说也有六人,一个个西装革履站在一旁,倒是让人心生怵意,就算有人为了前程想上前寻机巴结讨好,也近不了身。

身处喧嚣,却能独立一隅,唯有陆子初了。

姑且先等着吧!陆子初站在外面,那个角度刚刚好,可以看到阿笙的情形,下属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还有些漫不经心,目光一直注视在阿笙身上。

此刻的他是无奈的,等父亲出院后,他和阿笙的婚事拖不得了,否则像这样的场合,她跪着尽孝,他又有什么理由和身份陪在她身边呢?

丈夫就不一样了…

不期然想起了父亲的话:“沈雅的事情,我跟你母亲提过,她毕竟是阿笙的母亲,恨她,阿笙心里怎么想?凡事能克制,就多克制。”

是啊!要克制,可若是无法克制呢?

手插在裤袋里,一点点攥紧,陆子初终于移开了眼眸。

这个家曾经给阿笙带来了很多最美好的记忆,小时候,她想吃菜,便会缠着父亲来做。

父亲工作比较忙,总觉得亏欠了她和哥哥,所以但凡他们要求合理,便会由着他们。

如今,父亲虽说人不在了,却在房间里遗留了很多旧作书法。那般洒脱随性,看多了,墨渍生香,心终于归于平静。

阿笙开始有勇气粘贴生命的碎片,纵使很多记忆都变得很模糊,但满墙的书法却记录了那时的欢乐。虽然藏羞在时光的隙缝里,但最温暖的,莫过于最初的一家人在一起相处的点滴。

顾城抱着父亲骨灰走出客厅时,阿笙手臂被人拉住了,她不看,语气却是漠然的:“松手。”

她不想闹僵,至少不该在此刻闹僵,今天父亲下葬,来了那么多人,顾家私事关上门怎么闹都行,但在人前闹,她不准。

“阿笙,等你父亲下葬后,我们谈谈,好不好?”沈雅眼泪又出来了,怎能不落泪,女儿如此恨她,恨她…

沈雅没有等到阿笙的回应,因为阿笙已然挣开了手。泪眼望去,阿笙直奔大院中某人而去,那人大步迎上的同时,没人看的清,究竟是顾笙先抱住了陆子初,还是陆子初先抱住了顾笙。

那样的默契和依赖,让人惊讶的同时,感慨万千。

顾笙在大庭广众之下失常奔入陆子初的怀里,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因为父亲伤心,又有谁知,真正伤她心的那个人是沈雅。

阿笙在陆子初怀里发抖,沈雅抓住她的手臂,甩开她的时候,阿笙看到了,小拇指是残缺的…

她受不了这样的视觉冲击,那一刻阿笙想到了旧金山带给她的痛苦和囚禁,想到了沈雅剁掉手指的狠绝…

她觉得冷,宛如少时,陆子初把她圈在怀里,似乎希望能够把自身的热量传递给她。

沈雅捂着嘴哭,嗓子早就哭哑了,回国之后,看着熟悉的家,看着顾家曾经的合影照,她擦着上面的灰尘,却禁不住泪流满面。

顾家三代合影照,照相的时候,阿笙刚刚出生不久,顾家老爷子和老太太坐在前面,三岁的顾城坐在老爷子怀里,老太太抱着尚在襁褓中的阿笙,她和顾行远,顾清欢站在老人身后,每个人都在笑,就连小小的阿笙也在笑…

现在呢?老爷子、老太太都走了,顾行远和顾清欢两兄妹也走了,照片上的人,只剩下她和一双儿女。

儿子变成了一个对生活麻木的人,女儿一身的伤…

这天上午,沈雅看着女儿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内心的伤痛,蹲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那哭声传进阿笙耳中,阿笙也跟着哭,无声。

恨怨难消。

徐秋扶沈雅起身时,穿过人群,有那么一瞬间她好像看到了陆子初的眼神。

他抱着顾笙,漆黑的目光透过镜片直直的盯着沈雅,阴鸷之余,充满了冷漠。

待徐秋下一秒想看清楚时,陆子初已经移开了眸子,帮阿笙擦干眼泪,搂着她往外走去。

耳边传来沈雅失神的呢喃声:“07年美国旧金山,他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也是这么看我的。”

“妈——”徐秋轻声道:“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吗?没有,她每天活在痛苦里,怎么会就过去了呢?

“报应,真的是报应。”沈雅的话被淹没在一阵鞭炮声里,再也难觅踪迹。

顾城没想到,顾笙没想到,就连参加葬礼的人全都没想到,陆子初用钱砸出了一场最气派的葬礼。

触目望去,顾行远墓地周围竖满了花圈,顾行远信佛,于是葬礼现场甚至出现了将近一百名僧人,有很多是从外地请来的。

陆子初毕竟心思细密,太过铺张,会引来仇富心理的人心生不平,恶语中伤;再来国家号召节俭,排场不宜过大,但也不能太寒暄,适可而止之余,他以顾行远的名义给一所贫困小学捐款…

这事,阿笙并不知道,她只知道,最初的最初,当所有人进入墓园时,几乎人人都止了步。

偌大的墓园烟雾缭绕,触目所望,每座墓碑前都点过香,烧着冥币,似是之前被人拜祭过。

“以后顾叔在此常住,免不了要打理好邻里关系。如果真有阴司,希望拿了我的好,能对顾叔好些。”

那人语调平平,但阿笙却红了眼,她竟不知,凌晨五点,万物俱籁,这个男人带着随从曾背着她做过这种事。

此生,得遇陆子初,所有的苦都不再是苦,而是一种经历。

***

ps:更新完毕。

一杯茶热了凉,凉了热,反反复复,早已失了原味,就像人。

忙碌一天,天色渐暗,白天前来吊唁的人也开始一***散去。

阿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有些旧物她想带走,却不知从何下手,触目所望,她对每个物件都有很深的感情洽。

在她的房间里放着一把圆形藤椅,坐在里面很温暖,像是被人拥抱在怀。

徐秋说:“今天都累了,明天一早起床,我帮你收拾,到时候你再回来一趟。”

阿笙回头看着徐秋,对这个嫂子,很多话说不出,那便不说了。

姑且不说她年轻时怎样任性,但婚后确实跟顾家捱过了一次次难关,视流沙如亲生女儿,和顾城相敬如宾,孝顺婆婆…经过阿笙这么一想,母亲不肯把她的照片放在顾家,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她对顾家来说,不成助力反是累赘。

她想一个人静静,徐秋离开了,外面传来吊唁者和兄长的谈话声,声浪沸腾,有脚步声穿过喧嚣,再次入室。

这次阿笙知道,进来者不是去而复返的徐秋,而是母亲钤。

一次突发性脑梗塞,沈雅虽抢救回来一条命,但却行动迟缓,右手功能还没完全恢复,因为无力,吃饭需要用左手辅助才能进餐。

阿笙清醒后,这样的单独相处,母女两人是第一次。

一室沉寂,有关于“母亲”的语言被阿笙荒废太久,早已挤不进去丝毫阳光,她没办法对沈雅说出温暖的话语,过往隐晦助长了沉默,任由野草凄然。

沈雅忽然想起07年,距离现在快有七年光景了。那时发生的一切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场场噩梦,多年来极力忘却,到头来却发现它清晰的像是一场逃脱不得的原罪。

她回到了老家,看着熟悉的景,熟悉的照片,早已忘了这几年她都是怎么一步步走过来的,她能看到时间从皮肤上划过的痕迹,如何肆虐着她的健康,吞噬着她的内心,但她却开始不认识自己。

世界在变,人也在发生着改变,从外到内,先是穿衣品味,再是人情世故处理是否尖锐,是都圆滑…忏悔最多的无非是亲情,可就是亲情,早已在07年徒增了一份陌生。

“我知道,你心里是恨我的。”已经是尽力克制情绪了,但沈雅出声,仍是难抵喉间哽塞。

阿笙沉默许久,看着窗外,那里陆子初正在跟许飞说话,除了两道修长的人影,什么也看不清。

阿笙说:“七年了,我辗转各大城市,从美国到中国,夜晚失眠的时候看了无数星星,却总是觉得不管是哪里的星星都不及家里明亮。小时候,不管我放学多晚,你都会亮着一盏灯等我回家;变天了,你过来叫我起床,总会把当天驱寒的衣服整齐的放在我床头边;邻里街坊串门,夸我时,你比我还欢喜;爸爸出差回来,不管我那时候已经上初中了,还是会把我当孩子一样抱起来,说在外面很挂念我;在我眼里家是什么样子的呢?爷爷身体不好,哥哥放学回来,会帮爷爷洗脚,按摩双腿;爸爸在书房办公,明天要出庭辩护,禁令我和哥哥进去打扰她;你和奶奶坐在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择菜;我在房间里一边写作业,一边听你们闲话家常…日子不就应该这样一步步走过来吗?那时候我觉得我们是大院里最幸福的一家人,但后来一切开始变得面目全非。我开始害怕回来,害怕看见你。在旧金山的时候,你被现实击垮,可我没有彻底绝望,虽说张嘴问喜欢的男人借钱,而且还是几百亿人民币,会让我难以启齿,但为了救父亲,我还是愿意试一试的。为什么不再等一等呢?我已经连续找了乔治好几日,只要说服他接受还款,父亲虽说避免不了被判刑的命运,但至少会减轻刑罚。坐牢也没什么可怕的,我们是一家人,我甚至想好了,我不回中国了,以后住在监狱附近,隔一段时间就去看他,我守着他出来。但你怕了,在你眼里,爱情是可以培养的,只要别人对我好,那就是爱,我嫁韩愈,父亲减刑,皆大欢喜,我现在不理解你,但以后就会知道你是为我好。如果你知道我后来疯了,你还会觉得你是在对我好吗?07年之前,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母亲会那么对待我。你让我在夜晚的时候看到了天堂,却在天亮之后看到了地狱。我已经不想再说些什么了,你看我是28岁的面容,但心里却长满了皱纹。清醒后,六年瞬间划过,我突然很想放下所有,恨别人,无疑是在折磨自己,我已经被你们折磨了那么多年,实在不愿意你们再掌控我的人生。你知道吗?被你关起来之前,我见过父亲,那是我清醒的时候,父亲讲给我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以后你和你哥哥要好好照顾你母亲…”

听顾笙提起顾行远,沈雅的泪多少有些不受控制。

阿笙终于转身看着她,眸光如水:“刚才你说我恨你,谁让你是我妈呢?你看,我见到你没有愤怒,没有言词失控,我心平气和的跟你讲话,只因我不再恨你,但却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阿笙…”沈雅痛苦的看着女儿,目光凄楚,只因她知道,破镜难圆。

似是自嘲,又似是一种无言的讥讽,阿笙道:“你用冷漠伤害我,现如今却被自己的冷漠刺伤。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出舞台反转剧,我信。”

房间已经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阿笙走出顾家,踏上大院的青石板路,忽然觉得呼吸又回来了。

眼睛被风吹得有些干涩,抬手去揉,已有一张纸巾出现在她面前,阿笙抬眸,是个年轻男人,隐隐熟悉,想了许久,实在想不起这人是谁,但见过是一定的。

那人做了一个看书和撑伞姿势,阿笙忽然想起来了,眼前这位是曾经借给她一把伞的书店老板。

浅聊,才知道他们以前还是同学,阿笙赧颜,她竟认不出来。

“你未婚妻呢?”这话,也算是转移尴尬了。

男同学闻言失笑:“现在已经是老婆了,她怀孕月份大,今天没来。”

“恭喜你。”这世上还是温暖的事情多,孩子总归是美好的存在。

男同学笑着道谢,过了几秒,问阿笙:“你和陆先生好事也该近了吧?”

阿笙只笑不语,这话不好回答。

这时有人在远处叫男同学的名字,他回头应了一声,然后看着阿笙,眸光里有着几分复杂,迟疑道:“我走了。”

阿笙笑着点头。

男同学走了几步,忽然步伐慢了下来,然后止步回头,看着顾笙,将近三十岁的男人,在这一刻却像个孩子一样,高高的挥着手,似是对年少暗恋正在做着最虔诚的道别。

他大声道:“顾笙——再见——”

阿笙愣了一下,随后学他一样挥了挥手,声音近似呢喃:“再见,老同学。”

目光里,男同学笑的开朗洒脱,迈开步伐,那么坚定,却不再回头。

阿笙知道,自此以后,他们怕是不会再见了。

“人都走远了,就那么依依不舍吗?”

阿笙回眸,只见陆子初站在她身后,双手背在后面,脸色不悦的看着她。

阿笙忍不住笑了,他虽不悦,但往外走的时候,原本背在身后的手却是手心朝上。什么意思,阿笙懂。

追上去,把手放在他掌心里,然后被他温柔握紧。

“又是一个追求者?”某人还对刚才的事念念不忘。

聋子也能听出来,那人是喜欢阿笙的,只是当事人并没多想:“他是我同学,老婆都怀孕好几个月了,我和他八字没一撇的事儿。”

“八字没一撇,有一捺吗?”

“没有。”

阿笙带笑的声音传进徐秋耳中,她看着陆子初和顾笙远去的背影,心想着这阴雨天也总算是过去了,转眸回头时,不经意间看到了立身一侧的顾城,同样是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但眸子却是深沉复杂的。

徐秋心一颤,步伐已上前,有个问题困扰多时,总算是问了:“韩氏在洛杉矶出事,是你和陆子初联手做的?”

顾城看了徐秋一眼,未曾隐瞒:“我和他没有联手,我只是赶在他下手之前,先把消息放出去而已。”

徐秋沉默片刻:“鑫耀违规贷款,我不明白,就算是要报复,陆子初怎么会把这么大的罪名扣在韩愈头上。”

“流沙以为阿笙怀了韩愈的孩子,把这事告诉给了陆子初,我和他通过几次电话,有意误导…”

徐秋惊讶的看着丈夫:“你要让两兄弟自相残杀?”

“我没能力替阿笙和姑姑报仇,但陆子初可以。”手中燃烧大半的烟被顾城踩碾在地,那么冷的眸子,让徐秋心里徒然一寒。

“阿城,你怎么可以这样?”

顾城脸色终于变了,虽是愤怒,但出口之声却是极尽压抑:“徐秋,我妹妹疯了那么多年,再也不能生孩子了,我心里憋着一口气,不发泄怎么成?”

静,周遭出奇的静,许久之后,徐秋轻声叹道:“陆子初知道这件事吗?”

“…知道。”

阿笙去洛杉矶期间,在一通电话里,顾城说:“阿笙不能生孩子了。”

陆子初一阵静默。

很久之后,语调沉寂,也算是回应了:“那又怎样?”

“…”顾城不说话了。

那个男人说的那么无所谓,若真的无所谓,又怎会出手报复韩愈洽?

2012年年末,阿笙坐在西雅图院子里,看着满天烟花,心心念念着陆子初,顾城悲悯的看着病中的妹妹。

他说:“他不可能再爱你,你若清醒也绝对不会再爱他。钤”

顾城一直认为,陆子初在经历母亲背叛,顾笙提出分手之后,在绯闻缠身的情况下,断然不会再接受阿笙,更何况阿笙还和韩愈夫妻共处五年。至于阿笙,她被时光折磨到如斯田地,又怎会再有勇气和陆子初在一起?

他以为陆子初带阿笙回国,势必会怀恨报复,但他错了,多年后陆子初依然握住了阿笙的手,顾城看到了不离不弃,而阿笙呢?顾城尚且不知道,阿笙是否知道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阿笙怎会知道?

她一心盼着有朝一日可以有一个属于她和陆子初的孩子,在大院里男同学说他妻子怀孕好几个月,让她心怀艳羡。

酒店客厅里办公的男人已经三十二岁了,陆昌平和韩淑慧也希望她能尽快怀孕,这一切都是她盼之已久的幸福,不容丢失。

这天晚上,陆子初回到床上,阿笙在床事上破天荒的很主动,缠着他。

被她磨得受不了,陆子初声音暗沉:“是不是做错事了?”

他这么问,却动情的俯下身,一寸寸吻她,似是添加了惩罚的意味,停留在她锁骨上方时,有力的吮吻着。

阿笙心神混乱,双手抓着床单,低低道:“子初,给我一个孩子,我想要一个属于你和我的孩子。”

情潮瞬间冰冻,陆子初漆黑的眸直直的注视着阿笙,他觉得冷。

他忽然明白,那只u盘她并未看完,或是根本就没有看,如果她看完了,又怎会说出这种话来。

他曾在得知阿笙怀过孕之后,又开车回去找出了那只u盘,直觉欧阳浨不会只拿阿笙和韩愈五年日常相处来刺激阿笙,直到耐着性子看完了,方才明白,那只u盘的最后究竟藏加了什么秘密。

洛杉矶,韩家。

夜晚阳台,韩愈下巴搁在阿笙头发上,她靠在他肩上睡着了。

夜风中送来了韩愈呢喃叹息声。

——你不知道,我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你我的孩子,我一定会好好爱他,疼他。之前那个孩子没了,我当时站在手术室外,难过痛心之余,总想着还有以后。

——阿笙,以后是个梦,我对不起你,就当是报应了,不能生也没关系,我们可以不要孩子,你就是我的孩子…

所以事后顾城跟他说,阿笙不能生孩子,其实他早从u盘中就已然获知了。他一直以为阿笙看过u盘,或是早就知晓自己的身体状况,但如今看来,她怕是至今还蒙在鼓里。

说不上来是为什么,陆子初觉得从身到心都是冷的,忽然莫名恐惧起来,他这边想着,u盘在哪放着呢?是断然不能被她看到的,阿笙已在这时候不满他的失神,温热的唇贴了上来,极尽温柔。

陆子初眼睛潮了,怕极了她会多想,终于化被动为主动,强势掠夺之下,汗水在交缠的皮肤里消融蒸腾。

因为混乱,所以索求强烈,在性~爱的快感中,陆子初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他的影子,表情欢愉之下带着翻天地覆的隐压。

他别开了脸,也是在那一刻,终于将自己释放在了她体内。

她颤栗的说不出话来。

陆子初将她拥抱入怀,脸庞埋在她的肩颈处厮磨着。

只拥有彼此也没什么不好,等他们结婚了,他找时间跟父母说,是他有问题,这事长此以往也就过去了,总会过去的。

怀里的人睡着了,陆子初起身下床,见她白皙的身躯上布满了性~爱的痕迹,拉过被子盖在了她的身上。

客厅里,他打了一通电话回去,指名让薛阿姨接听,“你去主卧室,把上次那只u盘找出来。”

“不知道顾小姐放在什么地方了。”

陆子初声音开始焦躁了:“就算把家里拆了,也要找到那只u盘。”

薛阿姨说:“今天已经晚了,我明天找,可以吗?”

“现在就去,我等你电话。”陆子初撂了电话。

这天晚上,他在客厅和书房里变换着姿势等,有时站着,有时坐着,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手机这才响了起来。

接起,挂断,他终于心安了,起身去卧室重新睡觉。

阳光穿过稀薄的窗帘落入室内,一片静谧,阿笙起床时只觉得头是疼的,身下竟有些湿。

掀开被子,触目就是床单上刺目的红,阿笙皱了眉。

上次在束河来了月经,虽说量多,但好在几天就过去了,这日子怎么算都不该现在来月经,也不知道是不是跟***频繁有关。

不想了,回去后还是找医生看看吧!阿笙穿上睡裙下床,把床单扯了下来,丢进洗衣篮之后,她在卧室门口止步,隐约可以听到陆子初在讲电话,应该是和工作有关。

转身去了盥洗室,刷牙时,她还在想,今天是圣诞节,按照行程,今日也该回去了。

离开之前,势必要再回去一次,昨日说好的,有些东西要带走,就算别的东西不带,顾家曾经的合影照势必要带一张离开。

还有许飞,怎么着也该见一次…

这么一想,似乎有许多事情还等着她去做,刷完牙,掬水洗脸,再睁开眼,已有毛巾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和陆子初的目光在镜子里相遇,竟都忍不住笑了。

他从身后抱着她,下巴支在她的肩上,温声道:“我还有些事要处理,让司机送你去顾家,十一点之前能赶回来吗?”

“能。”

这天在酒店吃完早餐,离开前,她大概是被他带坏了,也不顾是不是有下属在,环上了他的脖子,吻上了他的唇。

他淡淡一笑,搂紧她,加深了这个吻。

阿笙记得,陆子初曾跟她说过:晨间接吻,可以多活几年。

多活几年毕竟是好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她变成了一个贪生怕死的人。

徐秋给阿笙收拾旧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年代久远的蜡笔画,沈雅也看到了,一个个卡通人物分布在画纸上:顾行远和沈雅,一人牵着一个孩子,不管五官再如何抽象,但上扬的嘴角却是显而易见的。

沈雅这几年其实一直都活在负罪感里,对女儿有着满满的抱歉,但再多的忏悔注定为时已晚。

看到这张画,沈雅的眼泪一发不可收拾,徐秋担心她身体劝说不住,叫来了顾城。

“都是我的错,我害惨了你妹妹。”沈雅抱着儿子的腰,失声痛哭起来。

是啊,她害惨了阿笙,顾行远当初就是接受不了刺激,病情加重去世的。阿笙从未招谁惹谁,但那些看似待她好的人,却往往是伤她最深的。

阿笙来大院时,远远看到一群孩子在玩,其中就有顾流沙,没有叫她,径直朝顾家走去。

看到房门开着,忍不住笑了,流沙再如何早熟,毕竟还是孩子,进出间不关门是常有的事。

她的卧室门虚掩着,有哭声传递出来,怎会听不出来,是母亲。

她犹豫着是否要在外面等,却因房间里的声音止住了步伐。

司机没想到顾笙会那么快就出来,打开车门,又往她空空如也的手里看了一眼,疑惑道:“顾小姐,您的东西呢?”

“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

她打开车门,坐进后车座,关车门,动作可谓一气呵成。

“快走。”顾笙只说了这么两个字,便不再说话。

窗外阳光刺目,但在阿笙看来,那阳光投射在车窗上,晃成了一个个五彩斑斓的圆圈,但那圆圈怎么看都像是十二月份的冰雹。

不设防间狠狠的砸在了她的心里,于是心跳开始加速,思维凝滞了。

坐上车,她才知道所有的异常,只是因为身体内部涌出来的痛楚。

她只觉得似乎有鲜血从私~处涌出来,那么来势汹汹,这就是希望。

她是个女人,她终于来月经了,她怎么就无法生孩子呢?

谁也休想摧毁她?

车厢后座,女子眼神冰冷,执拗的令人心惊胆颤。

她,还是顾笙。没有那么浓郁的悲伤,没有任何人看出她的不对劲,包括陆子初。

陆子初正在接听电话,见她回来,在讲了几句话之后结束通话,拿着手机走过来:“不是回去拿东西了吗?”漆黑的眸落在她身上,眸色微闪:“东西呢?”

阿笙一下子也找不到理由,顿了顿才道:“都是一些旧物,思来想去,还是放在家里会比较好。”

若说这理由倒也不算牵强,陆子初并未多想,见阿笙去了卧室,便跟了上去洽。

阿笙在洗手间门口止步,回头看他,嘴角带笑:“我要去洗手间呢!”

话音间带着南方女子特有的温软,阿笙说话别有一番风味,尾音上扬,仿佛丝线缠心,说不出的挠人心扉。

陆子初先是笑了一下,眼睛很深,但很快似是想起了什么,笑容隐淡下来:“怎么这么快又来月经了?”

阿笙心里也很乱,语气还算镇定,想必他之前看到了床单上的经血,并不瞒他:“不知道,月经不规律有很多原因的。钤”

陆子初短暂沉默,女人经期异常,是否会对身体造成不好的影响,诸如此类的问题,他并不了解。他在想,回去后是否应该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医生?

今日的顾笙比平时愈发显得沉默,陆子初不说话的时候,她就靠着洗手间的门,默默含笑看着他,那笑很淡。

陆子初问她:“卫生棉买了吗?”

微愣,阿笙道:“…没有。”

阿笙有些尴尬,她一路心神焦躁,竟忘了这事。早晨来月经的时候,垫了厚厚一层卫生纸,原想着出去买的,谁曾想…

他无奈的摇摇头,似是早就知道她会忘了这事,越过她走进洗手间,拿起台面上的一包卫生棉递给她:“换上吧!如果肚子不舒服,要记得告诉我。”

厚厚一包卫生棉落入阿笙手中,明明很轻,却觉得那卫生棉很重,很重。

离开县城之前,顾城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在响了很久之后,若不是陆子初移眸看她,这通电话阿笙怕是不会接的。

顾城问她怎么还没回去?

阿笙说她们正在回t市的路上,至于那些旧物,让他们看着处理。说这些话时,语气是平淡的,挂断电话前,顾城问她春节是否还会回来?

阿笙这次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道:“不回来了。”若是再回,必定是为了拜祭爷爷奶奶、父亲和依依,至于大院,却是再也不会回去了。

忽然发现,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居多,她最想逗留的地方是老家,也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个地方灯火万家,却唯独没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点的,既然这样,还回来做什么?

“舍得?”陆子初开口问了这么一句话,阿笙知道,他说的是那些被她惦念却又抛弃在这里的旧物。

阿笙把玩着手机,慢慢道:“以前觉得有些事舍不得,但却忽然间发现有时候舍得只是一瞬间。”

陆子初扬眉:“没有舍不得的人和事?”

“有啊!”阿笙笑了笑,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她是知道的,总归是心里话,也不惧说出来是否会被身后下属取笑,言语倒是很直接:“舍不得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

“嗯。”陆子初镇定点头,嘴角笑意却一***扩散开来:“你可以说的再大声一些。”

回去的路上,阿笙忽然想到了那次束河“私奔”,若不是还有另外两辆车尾随,很容易就让人产生错觉感。

快到年末,广播频道专门做了一档节目,陆子初打开广播的时候,没想到广播员说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阿笙和韩愈。

【2013年12月中旬,顾笙和结婚将近7年的丈夫韩愈正式离婚。2013年12月下旬,顾笙与自己的初恋男友陆子初首次在晚宴上公开露面。最近韩氏和鑫耀接连出事,韩愈在举步维艰之际提出离婚,网上说法五花八门,有人说韩愈离婚,来自于陆氏施压,也有人分析,可能是韩愈不想连累妻子…】

广播声戛然而止,陆子初手指重新搭放在方向盘上,表情如初,过了几秒,似是觉得车内太静,又打开了音乐。

钢琴声响起,舒缓柔和,阿笙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转眸看着陆子初,稳了情绪:“子初,当年我怀孕…”

“想为韩愈求情?”陆子初打断了她的话。

阿笙因为陆子初的话愣住了,她不是…

“不,我不帮他求情。”她说。

他看着前方路况,表情平静,“你若求情,我或许会真的放了他。”

“…”阿笙本来鼓足勇气要跟他说孩子的,却再一次被他的话卡在了喉咙里。他若不想她说,有的是口才驳的她张不开口。

陆子初似是并不介意阿笙是否会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慢条斯理的讲着话:“他照顾你五年,有些话只要你开口,我买你的帐。”

阿笙抿着唇,她可悲的发现,陆子初竟在试探她,甚至为了逼出她内心想法循循善诱,她在他的言语攻势下张不了口,也不能开口。

他现在巴不得她不说话。

“阿笙,你知道的,我无法拒绝你。”话到这里,陆子初语气终于柔和了一些,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松开,前后不过两秒而已,快得很。

阿笙都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

为韩愈求情的试探似乎被陆子初掀翻过去,耳边再次响起他的声音:“孩子的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我说不提,你就不要再提了,彼此一身伤,何必。”

陆子初的话甚至还带着轻微的叹息,但阿笙却觉得那些话仿佛会咬人一样。看似温善,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告诫。

好,好,不提了,阿笙鼻子是酸的。

他停了几秒,接着说:“孩子,你和韩愈五年婚后相处,全都忘了吧!既然现在我们在一起,还是不要提起那些过往比较好。”

阿笙心开始往下沉,她点头,想来陆子初看不到,她又后知后觉的道了声“好”,她那么乖顺,但紧咬的唇却泛着淡淡的白。

陆子初知道自己言语太硬,会伤了她,但实在恨透了从她嘴里说出怀孕两个字来,原以为可以无视她的情绪,终究还是…

车速渐缓,陆子初伸手包住了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她陷在自己的思绪里,似是受了惊,手刚颤动了一下,被他察觉到,不动声色的松开了。

于是这一路上,两人便再也不曾开**谈过。

中途收费站,阿笙前去洗手间换卫生棉,陆子初下车抽了一支烟,忽然觉得今年冬天似乎太冷了一些。

女厕里,阿笙撕下被鲜血浸湿沉甸甸的卫生棉,扔进纸篓时,忍不住又朝它多看了一眼。

那么多的血,藏匿着她看不懂的东西。

她握紧自己的手,想要给自己一些温暖。

回到t市,已经是晚上了,陆子初把她送到家里,让陈厨给她准备一些吃的,就离开了。

阿笙知道,他去了公司。在路上他接了好几通电话,全都是工作上面的事。

虽说两人并不怎么看重节日,但今天毕竟是圣诞节,陆子初离开时,阿笙很想说一声:“我等你回来。”

这话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不能说,说出来倒像是在催他回来一样。阿笙心里比谁都清楚,陆子初这次陪她回老家,把公事推到一旁,已经积压了不少工作。

就像他说的,有些话说不得。

这天晚上,阿笙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吃饭,目光偶尔会望向客厅,陆子初忙,她无心,但幸好家里有薛阿姨在,很早就置办了圣诞树,放在客厅一角,上面悬挂着很多小彩球和小礼物盒子,彩灯闪耀,多少给空荡荡的客厅增添了些许节日气氛。

阿笙吃饭的时候还在想:明天,一定要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身体。

薛阿姨端来一盘新炒好的菜,忍不住代阿笙抱怨道:“什么工作那么忙,非要今天晚上加班,就不能拖到明天吗?”

“工作忙起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阿笙放下筷子,抬眸时,笑了:“薛姨,你能坐下来陪我一起吃饭吗?”

她不想一个人吃饭,尤其是今天。

这个圣诞节,有人欢喜,有人兀自挣扎徘徊,总之每个人都很忙。

鑫耀总裁办公室里,韩愈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恍如在看一场前尘旧事。

白日已经有人开始彻查鑫耀,事关韩愈未来,欧阳浨和任洋多少有些沉不住气,反倒是正主,该工作工作,该吃饭吃饭,下午去了一趟乐山,拜祭了奶奶,随后又去看望了父亲,后来便让齐烈开着车在郊区茫无目的的游荡着,齐烈问他去哪儿,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来目的地。

直到齐烈开口说话,韩愈才回过神来。

“韩总,您这是要去探望顾总裁吗?”

韩愈惊出一身汗,这才发现,再行几里,那里便是顾清欢的墓地所在。

“…掉头回去。”他沉沉的闭上了眼睛。

“去哪儿?”

“公司。”

来到公司,四周空寂,他一层层上楼,打开灯,在刺眼的光线下看着员工工作区,只觉得周身有着说不出的乏倦。

一梦35年,惶惶不可终日。

有些公事拖不得。2013年9月份开始,陆子初以商业信托形式和实行股份订制,拆售旗下连锁大型超市,市场估计集资额在30亿到40亿美元之间。

此举被业界称之为“撤资”,向露曾代表陆子初发表过声明,此举不能归类到撤资,只是公司内部一致做出的商业决定。

陆氏最近主力全都放在了这件事情上,陆子初在圣诞夜当晚先是在办公室里接受了媒体采访,因为时间关系,只有寥寥数语。

“拆售,从某一层面来说,是为了变相提高陆氏现有价值,所得款项将会提高公司财政实力,以便接下来物色更适合收购和投资的目标。”

有人猜测,收购目标会不会是韩氏和鑫耀。对此,陆子初并未回应。

晚上商务聚餐,陆子初态度很明确,年初敲定此事,这么一算,人人都觉得压力很大,只剩下几天时间了。

陆子初不贪杯,但应酬场地,再加上过节,难免多喝了几杯。

看着一张张在商界圆滑的面孔,陆子初内心是有情绪的,什么情绪,说不上来,总归是不好的。

这时候格外想念阿笙,她这时候若是对他笑一笑就好了,定是眼角眉梢都舒展开来,让人由衷觉得欢喜舒适。

陆子初想起车途中引起的不快,却是再也坐不住了,起身时动作太突然,惊得一桌人都不敢再说话。

“你们继续。”短短四个字抛给下属,人已拿着外套走远了。

陈煜也顾不上吃饭了,连忙拿了外套跟了上去:“陆先生,您接下来要去哪儿?”

“回家。”陆子初走得快,一边走一边穿外套,声音里开始加了几分急切:“把车开过来,立刻回家。”

饭店外面适逢天际烟花绽放,陆子初抬眸望去时,只觉得年少没做过太多浪漫的事,都说女人表面不说什么,但心里都是喜欢浪漫的人,若是买上烟花,回家拉着阿笙一起放,也不知道她会不会露齿浅笑?

他这么一想,仿佛她真的笑了,于是也分不清是不是酒精作祟,总觉得一颗心热乎乎的。

陈煜把车开了过来,打开车门,陆子初上车之前,扶着车顶,对陈煜说:“打电话,让人多送一些烟花回去。”

“好。”

陆子初上车时,又想起一事:“对了,还有花,阿笙喜欢向日葵,一起送回去。”

“好。”若是往常,陈煜绝对会觉得老板这种举动倒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打趣也说不定,但今天…

饭店一侧光线偏暗,在一辆汽车旁,有一位衣着时尚的女人,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看样子似是醉酒了。

陈煜终是迟疑道:“陆先生,您看那个人是不是楚小姐?”说着,手朝那边指了过去。

那个所谓的楚小姐,无非是楚楚了。

倒真的像是喝醉了,有男人趁她酒醉,正对她上下其手。

陈煜这边还在看,陆子初却已移开了眸子:“不用理会。”言罢,人已上车。

对于陆子初的反应,陈煜其实有些发愣,楚楚确实毛病很多,但毕竟相识一场…

“走不走?”陆子初声音开始不耐烦了。

有男人朝楚楚脸上亲去,楚楚伸手去推,但怎奈是没有任何力气的…陈煜叹了一口气,绕过车头,打开车门上了车。

系安全带的时候,从车镜里看到楚楚正被那两个男人带向一旁的私家车,忍不住又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陆子初是不是被他的叹气声扰烦了,丢了一句话过来:“你去把她带过来。”

后来,陈煜本人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发善心了,楚楚自打上车见到陆子初,就跟八百年没开过荤腥,直往陆子初身上靠;仗着酒醉,言词多少有些肆无忌惮,哭的更是梨花带雨。

——我喜欢你那么多年,你但凡多看我一眼,就会发现我比顾笙不知要好多少倍。

——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为了能够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我有多努力。

——子初,陆子初,你看看我,你看看我啊!我长得没有顾笙漂亮吗?还是身材没她好,她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陈煜起先也没在意楚楚的话,只当是女人发酒疯了,直到陆子初在后座咬牙唤了一声“自重”,陈煜这才朝后座望去。

这一看不打紧,楚楚竟扯开了自己胸前衣服,虽说没有露点,但白皙的胸露出来却是真的。这还不算什么,她一把拉住陆子初的手就要往她身上摸:“你摸摸看,她不就是能在床上满足你吗?我也可以。”

陈煜直觉某人踢到了铁板,果然…

陆子初火大的抽出手:“信不信我把你踢出去?”

楚楚被他这么一吼,脑子多少清醒了一些,但很快就被羞愧和痛苦覆盖,醉酒脑子不听使唤,话语完全不经大脑。

她抱着陆子初的手臂,任陆子初怎么挣脱就是不放,脸庞贴着他肩膀哭的嘤嘤凄凄。

“一个残花败柳,有什么好的?你别骗自己了,你能保留着她的初~夜印记,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你骨子里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你忍受不了丝毫瑕疵,你每天晚上和她睡在一起的时候,难道真的可以忘记她曾躺在韩愈的身下…”

“闭嘴,我让你闭嘴。”

来自陆子初阴嗖嗖的声音,陈煜手指一颤,生怕老板会在盛怒下把手指放在楚楚的脖子上。

反倒是楚楚,若不是醉酒,哪敢这么胆大包天,这世上能惹怒老板的人不多,楚楚当属一个。

似是激起陆子初的怒气,让楚楚很得意,仿佛证实了自己刚才的话,楚楚再出口语气轻快了许多:“你生气了,你嫉妒了,你还说你不在乎,啊——”

伴随着楚楚一声尖叫,陈煜还没看清楚后座发生了什么事,就听老板声线阴戾,只差没有吼出声了。

“停车——”

陈煜吓得赶紧找位置刹车,车还没停稳,只听后车门啪嗒一声开了锁,陆子初一脚踹过去,车门大开的同时,他已抓着楚楚的长发,把她直接拖了出去。

陈煜赶紧下车,谁能想到,一向冷静自持的陆子初,有朝一日会对一个女子这般暴戾?他手劲大,楚楚被他扯着头发,疼的眼泪直流,但更疼的是后面…

陆子初把楚楚拖出车门后,楚楚几乎是在瞬间就栽倒在了地面上,周围是车来车往的大街,寒风吹在陆子初的身上。这次不仅仅是陈煜了,就连楚楚本人也注意到了,陆子初那么容颜惊艳的人,此刻浑身却透着浓浓的煞气。

这样的人,怎么看都像是一只在暗夜里撕扯猎物的凶狼,人见人怕,怎么会有人觉得他是心怀温情的良人呢?

但他毕竟是陆子初,在短暂怒火中烧后,终究还是平复了怒气,话语冷,但至少不再戾气尽现,或许在他看来,区区一个楚楚,还不足以让他大动肝火。

“这种天气倒是很适合醒酒。”陆子初原本要转身上车的,横竖也没那个绅士风度把车让给她,却在转身时止步,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几张人民币,蹲下身体的时候,把钱塞在了楚楚胸口:“拿去坐车吧!不用还了。”

多么温柔,但这样的举动却是最伤人的,她说顾笙下贱,他就通过这种举动让她连下贱也不如。

夜风中,她看到陆子初起身,感觉自己的睫毛扎眼的很,不设防间竟是一滴泪砸落了下来,然后在汽车驶离瞬间,她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圣诞夜,楚楚在沿途车主的眼光中看到了另一个醉酒后的自己:她说顾笙下贱,其实某一程度上,执拗的喜欢一个人,好像离了他,她和别人在一起都只是最委屈的将就。

这么看来,最贱的那个人是她。

车内,陈煜小心翼翼道:“陆先生,我很抱歉。”

“明天不要再让我看到这辆车。”黑暗中,陆子初说了这么一句话。

***

ps:今天更新完毕,明天或是后天正文大结局。

圣诞节放烟花注定成为了一场泡影,还未吹起,便已破碎。

陆子初回去的时候,薛姨告诉他:“顾小姐已经睡了。”

她是真的睡了,卧室里富有年代气息的留声机轻轻转动着,从里面发出老上海的颓靡之音,厚厚的纱幔遮住了透光窗户,以至于就连床头灯也是昏暗无比。

她躺在床上,睡姿不好,蜷缩在一起,似是一个丧失了安全感的孩子。

这天晚上,阿笙在睡梦中,察觉有人将她的身体搂在怀里,然后耐心的一点点扳直,月经来了之后,她一直头晕不舒服,起先没想那么多,还以为陆子初想着床事,也没睁眼,摸索到他的手:“还来着月经。洽”

“我知道。”他拍着她的背,轻声道:“睡吧!”

于是,气氛归于沉寂,很久之后,陆子初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阿笙听到他说:“圣诞节快乐。钤”

阿笙没有回应,有时候快乐看似细微,但融进尘世,却是那么的身不由己。

她明明就在他怀里,但空气里却漂浮着让她觉得难受的坏因素,是什么?她不确定。

陆子初晨起通常比阿笙早,更何况快到年关工作也确实很忙,阿笙早上醒来不见陆子初,也很正常。

薛阿姨进来收衣服:“陆先生一大早就去公司了,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不过叮嘱过我,到了饭点一定要来房间唤您起床用餐。”

阿笙笑笑,拿着梳子,静静的梳理着长发,目光落在室内,昨天那里还没有花束,但今天却早已插上了一束小太阳。

“呃…”这声发自喉咙间的疑惑和好奇声,虽然轻微,但还是被阿笙听到了。

她已移开眸子,走了过来,薛阿姨听到阿笙脚步声,也不知道想要遮挡什么,连忙把陆子初的衬衫柔成了一团,往衣服下压了压。

阿笙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扒出陆子初昨天穿的白衬衫,在薛阿姨欲言又止的表情下,反复看了看,终于在胸口处发现了端倪。

那里赫然印着淡淡的口红印。

阿笙微微抿唇,她是不涂口红的。看那口红位置,若不是挨的太近,是不可能印在上面的。

“顾小姐…”薛阿姨是很想说些什么的,在她眼里,陆子初不是那样的人。

阿笙把衬衫重新放在洗衣篮里,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可能不小心蹭到的,洗了吧!”

薛阿姨见顾笙放下梳子,走进盥洗室,担心顾笙会多想,跟了过去,“可能只是误会,回头我帮您好好问一问陆先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用问了。”阿笙掬了一把温水,并未急着洗脸,而是看着掌心中的清水,近似轻叹:“算起来,我和他认识快十年了,子初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清楚,我清楚。”

她没误会,看到口红印,只想着他怎么会这般不小心,走过风风雨雨,对他最起码的信任,她是有的。

没有吃早餐,临走时,阿笙只对薛阿姨说,她要去医院一趟,薛阿姨还以为阿笙是去看望陆昌平和韩淑慧。

医院走廊,处处可见女人顶着肚子,在亲人或是丈夫的陪同下前来医院孕检,周遭嘈杂,阿笙轻轻闭上了眼睛,似乎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孩子或哭或笑,对于阿笙来说,无疑是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这天上午,阿笙做了全身检查,等待结果的时候,她走出医院。

适才司机送她来医院,她好像看到中心医院正门口有人正推着车在卖烤红薯,已经不记得多少年不曾吃过烤红薯了,忽然记起,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一只烤红薯。”她低头拿出钱包,手指却僵了,她是没有现金零钱的,只有一张数额无限度的金卡。

“两块八。”老人用一张事先剪裁好的报纸包着那只烤红薯,递给了阿笙。

阿笙收起钱包,歉声笑笑:“抱歉,不要了。”

两块八,她拿不出来。

老人似是看出了她的窘迫,犹豫了几秒,终是把那只烤红薯塞给了阿笙:“我就在门口,等你下次来了把钱还我也是一样的。”

那只烤红薯很松软,阿笙握着,心里有朵花是从尘埃里开出来的。

找了一处还算安静的台阶,只有几层,在最上面坐下,静静吃着烤红薯,终于记起那样的记忆是来自于谁了。

顾城、她、许飞和依依。小时候一个个手里拿着烤红薯并排坐在台阶上,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浅聊着有趣的话题…

她笑了笑,眼里蒸发的不是水雾,而是红薯热气。

阿笙检查的比较早,所有结果全部出来,是在中午前。

她不是来月经,是子宫出血,医生说月经和子宫出血其实是两个概念,虽说都是在子宫出血的,但一个是正常月经,是有排卵的,而另一个是异常出血,属于无排卵性功血。

阿笙当年子宫受损,子宫壁很薄,不适合受孕,再加上受刺激后,又吃了太久的药,导致卵巢内卵泡耗竭,闭经多年,想要孩子确实很难。

阿笙听着,她很平静,因为戴着棒球帽,所以长发散落下来时,遮住了她的脸,同时也遮住了她的无助。

她反复拨弄着手腕上的佛珠,发黄的光线扎眼的很。

此刻,她很想念陆子初,她有很多理由去想念他,但再多的想念却在现实面前变得很空洞。

最后医生说出了千篇一律的话,“您也不要泄气,像您这种情况受孕虽说很难,但经过针对性调理,或许还是有一定几率的。”

因为那个“或许”,阿笙眼睛热了。

潮热的眼神只是一瞬间,快的让阿笙一度以为医生说的只是别人。

这天中午,人人赶着吃饭下班,医院台阶上却坐着一个女人,她看着面前人来人往,看着温暖的阳光。

手指从口袋里抽出,试图触摸阳光的暖。

她没有泪水,静静的坐在那里,平静的眼神漆黑的仿佛一片深渊,又像是压抑在冰层底下的万年岩浆。

手机铃声响了,是陆子初发来的短信:“中午一起吃饭?”

阿笙打出几个字:“晚上吧!中午我陪陆叔叔和慧姨一起吃顿饭。”

已经是中午了,不能再继续逗留了,阿笙收起手机,起身的时候,头有些晕。这该死的身体啊!

妇婴分院离陆昌平住院部还要走上五分钟路程,阿笙去的时候,陆昌平正准备吃饭,于是韩淑慧又多拿了一副碗筷给阿笙。

阿笙笑:“蹭饭赶的很及时。”

这天吃完午饭,阿笙扶着陆昌平外出散步,花园里有夫妻抱着孩子,亲密贴脸,低吟浅笑。

陆昌平是真的喜欢小孩子,每每看到此景,就会忍不住停步凝望,嘴角带着暖暖的笑,和陆子初有着相似的轮廓。

陆昌平走十分钟还好,若是走得时间长了,就会觉得不舒服,阿笙搀扶着他往回走,陆昌平笑了:“像是我女儿。”

阿笙心里竟是酸酸的。

下午韩淑慧帮陆昌平洗衣服,陆昌平的衣服,韩淑慧很少会交给旁人,通常都是自己洗的,手洗。

阿笙蹲下来要帮忙,韩淑慧起初不让:“子初提过,说你腿不好。”

“没事。”

韩淑慧拗不过阿笙,只得把衣服交给她,于是不再说话,一个人手洗衣服,一个人脱干晾晒。偶尔韩淑慧会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蹲在地上的女人,吃力的拧着衣服,会在不知不觉间湿了眼眶,情绪莫名。

洗完衣服,韩淑慧倒了一杯水给阿笙,浅淡聊天时,韩淑慧看了一眼熟睡的丈夫,对阿笙笑道:“昨天晚上我和你陆叔叔闲来无事,给你和子初的孩子取了好几个名字,有男孩的名字,也有女孩的,不管是男是女,我和你陆叔叔都喜欢。”

阿笙微笑,低头喝水,医院的水似乎很苦。她皱着眉,端着水杯停了几秒,然后把嘴里的水一点点咽下。

离开医院前,阿笙端了一盆水要给陆昌平洗脚,陆昌平多少有些不好意思,看着韩淑慧笑:“这孩子,子初还没给我洗过脚呢!”

韩淑慧白了丈夫一眼,对阿笙开玩笑道:“你也倒是给我洗洗脚啊,总不能厚此薄彼。”

“好。”阿笙柔柔的应。

脱掉陆昌平的袜子,阿笙握着陆昌平的脚放在热水里,给他洗脚的时候,这个曾经叱咤商界的男人眼眶中竟蓄满了泪水。

阿笙说:“陆叔叔,我此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在我父亲生病住院时,给他洗次脚,失了孝道。在我心里,您和我父亲是一样,今天给您洗脚,我要感谢您,因为您让我圆梦了。”

陆昌平竟觉得有液体滑出了眼眶,他将脸别到一旁,拭着泪,这孩子…

离开医院,韩淑慧送阿笙出门,时隔多年后,韩淑慧依然记得那天阿笙究竟对她说了些什么,她说:“您虽然口口声声说不喜欢我,但作为一个母亲,这一路上,妥协包容我最多的那个人却也是您。能够做您儿媳妇的人,一定是幸福的。”

韩淑慧心里是有触动的,却故意板着脸:“还没跟子初结婚呢!是不是巴结我太早了一些?”催促她回去,韩淑慧走了几步,回头望去,阿笙还站在她身后含笑看着她,于是又折返身回来,无奈的笑了:“你这孩子怎么…”

韩淑慧话音止了,怎能想到,有朝一日,医院门口,顾笙会轻轻抱住了她,像是回到母亲怀抱一般。

韩淑慧愣了一下,拥抱太温情,以至于她的眼睛也在瞬间就湿了,原本垂放在阿笙身侧的手臂,缓缓抬起,先是贴合着阿笙的背,然后轻轻拍着。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韩淑慧起了疑心。

“没有,您之前说您和陆叔叔给孩子起了名字,我想知道如果是女儿的话,她的名字叫什么?”

“陆青青。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好,好。”她把头靠在韩淑慧的肩上,微不可闻的笑了:“很好听的名字,我和子初的女儿叫…陆青青。”

司机来医院接阿笙,她说:“我想一个人走走。”

这样的话无法击退司机,阿笙在走了几步之后,又返身回来,司机还以为阿笙是要上车,谁知她敲了敲车窗,面对司机疑惑的眸光,轻声说了句:“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陆子初的女人向他借钱?司机收起惊讶,终究还是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递给了顾笙,还生怕不够:“顾小姐,不够的话,您再来问我要。”

于是开车跟在顾笙身后,看她把钱还给了卖红薯的那位老人,又买了一只红薯,边走边吃,似乎所有的欢喜全都凝定在了那只红薯上。

凉凉的风迎面扑来,阿笙长发、围巾和风衣衣摆在身后自在翻飞,那些风像是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大型超市外面,阿笙站在广场前,和其他迎着寒风的人一样,仰头看着诺大的媒体屏。

鑫耀公司门前,记者齐聚,韩愈率领公司高层站在门口,表情冷漠,在他对面,成排黑色座驾有序停车,镜头转换,向露已经打开车门,陆子初从车里走了下来,身后跟着十几位陆氏高层老总,迈步朝韩愈走去。

镜头下打着字幕:陆氏高层今日正式入驻鑫耀董事会。

阿笙移开目光,逆风离开,在她身后,媒体屏幕被她远远的抛之脑后:陆子初和韩愈握手,看似面露微笑,但那笑太冷。

这天晚上,陆子初是带着鲜花回去的,回去前没跟阿笙打过招呼,但车进家门,远远便看到她站在家门口等他,仍是如常站立姿势,右手握着垂放在身侧的左臂手腕。

“怎么出来了?”说话间,他已拿起手臂上挂着的大衣,披在了她的肩上。

“反正也没事。”看到他手中的鲜花,阿笙眼眸闪亮:“送给我的?”

陆子初笑着把花递给她,见她接过花之后,低头闻了闻,姣好的面容上被灯光薄洒了一层陶瓷光润。

陆子初看着她,突然想起初见,她站在电话亭里,安静的靠着亭壁,通话的时候,眼神仿佛越过了千山万水,迷蒙一片。

可她现在没有烟雨迷蒙,嘴角的笑,宛如初春芳菲。

“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她说。

“没有。”他吻了吻她有些冰冷的脸,回来前还有些担心她因为昨天的事对他使性子,但回来看见她笑脸相迎,自己也说不出是为什么,竟有些失落。

这种失落感并未维持太久,因为满桌的菜都是她亲手做的,她已很久没有下厨做过这么多的菜了。

“昨天晚上没能一起吃饭,只能今天补上了。”她说着,把他爱吃的菜夹到了他的碗里,手腕被他握住,歉声道:“昨天比较忙。”

“我知道。”她收回手,见他看着她却停止了进餐,笑了:“快吃,别凉了。”

她做的菜,不管好吃还是不好吃,陆子初一向是给足了面子,直到实在吃不了了,这才放下了筷子。

他起身,朝她伸出手:“走,陪我出去转转。”只当是消食了。

花园里,灯光穿过灌木叶片,透过树杈洒落光辉,投落在他和她的身上,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光影。

阿笙看着地上的影子,她行走在他的身侧,那般小鸟依人,她仿佛看到了爱情。

“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阿笙微愣之后,方才道:“我下午借了司机一百元钱,你帮我还了吧!”

“…嗯。”陆子初皱了眉,他大概疏忽了她没钱的时候会向司机借钱吧?

牵着她的手走了一会儿,陆子初终是开口道:“薛姨跟我提过,说你早晨看到我衬衫上有口红印。”陆子初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停下脚步,问阿笙:“为什么不问我?”

阿笙看着他,表情温善柔软:“我相信你。”

陆子初只觉得喉咙堵住了,她说她相信他,但他呢?每次在她面前流露出坏情绪,都是因为他的内心在不安…

“嘭啪——”声音响起,惊蛰了陆子初的思绪,阿笙转眸望去,就见陈煜等人不知何时点燃了昨天晚上就买好的烟花,一朵朵绽放在夜空里,五彩斑斓。

陆子初搂着她,同她一起看向夜空,阿笙看了看他,他的侧脸轮廓冷峻之余又夹杂着柔软,靠在他的怀里,她的心是平静的。

仿佛第一次看到他,像是看到了晴空,当他在课堂上偶尔含笑看着她时,似乎有微妙的情愫缠绕着她的心。

下巴支在她的肩上,他轻声道:“昨天晚上原本想拉着你一起放烟花的,今天晚上迟了吗?”

她轻轻闭上眼睛,语气平和:“不迟,只要它绽放,就算最后消失了,也依然是最美的。”

这样的景,一生一次足矣。…

隔天陆子初离开前,果真给阿笙留了现金,似是刚从银行取出来,数目不多,但两万是有的。

他可以不给她现金,但绝对容忍不了她向其他人要钱。

她说过,她是了解他的。

送他出门,他把她搂在怀里,深深吻她:“今天还要去医院吗?”

“对。”

他看着她,眼眸很深:“晚上我去医院接你回家。”

“好。”她摸着他的脸,眼眶有些湿。

阿笙站在外面看着陆子初乘车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了,这才回了一趟房间,拿着自己的外套出门。

薛阿姨把阿笙送到门口,见阿笙走出很远,又停下脚步,朝她挥手再见。薛阿姨笑了,现在的年轻人,礼数怎么就这么多呢!

阿笙这样,好像去了医院,就不回来一样。薛阿姨因为自己这种想法皱了眉,果真是老了,越来越爱胡思乱想了。

晚上,陆子初去医院接阿笙,却被告知,阿笙今天并没有到医院,再问司机,司机只说把阿笙送到医院门口就离开了,所以阿笙去了哪里,他并不清楚。

陆子初这才开始慌了,在医院里电话打给薛阿姨,问她阿笙是否在家。

薛阿姨吃惊道:“顾小姐不是在医院吗?”

陆子初大脑忽然空白一片,只觉得呼吸被人给掐断了,韩淑慧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见儿子就那么头脑发懵的站在那里,一时也急了,从他手里夺过电话,对薛阿姨道:“你去卧室看看,说不定顾小姐什么时候回来了?”

薛阿姨的电话很快就拨打了过来:“太太,顾小姐不在卧室里,但我发现她留了一盘录像带给少爷。”

话还未落,陆子初已经拿着外套冲出了病房。

韩淑慧和陆昌平都有些懵,最后还是陆昌平率先反应了过来,看着还站在病房里的妻子,急道:“你倒是跟着一起过去看看啊!我这里有人照应着,不用理会我。”

薛阿姨愣愣的站在卧室床头边,她手里拿着录像机,里面传来顾笙的声音。

录像机从薛阿姨手中脱落,直接砸落在了松软的床铺上。

回去的路上,陆子初对韩淑慧说:“她可能还在生我的气,没关系,她可能躲在某个地方不想让我找到,等我找到她了,我跟她道歉,再也不冲她发脾气了…”他那么强作镇定,但终究还是眼眶红了,话语哽塞,似是在说给韩淑慧听,又似在说给他自己听:“我不想对她发脾气的…”

韩淑慧也是忧心忡忡,握住儿子的手,竟发现那手凉的很,心里更急了:“好了,子初,你别自己吓自己,先回去看看录像带,说不定她只是去找朋友了。”

这句话,忽然间逼出了陆子初的泪,她哪还有朋友?她只有他了,可他…

再多的自责和后悔,都阻挡不了这一刻的恐慌和害怕。

韩淑慧搂着儿子,早就看出来了,牵扯到顾笙,儿子方寸大乱了。

在他们不知道的时间里,阿笙坐上了出租车,她给顾城去了一通电话。

顾城说:“回美国之前,我去t市看你。”

“好。”阿笙看着窗外,适逢经过游乐场,五彩氢气球缓缓飘上天际,她隔着车窗看着,看的眼睛发烫。

阿笙开口问他:“还记得小时候我们最喜欢唱哪首歌吗?”

手机那端停顿了好几秒才传来顾城的声音:“卢前先生的《本事》。”

“你能给我再唱唱那首歌吗?”

顾城笑:“怎么忽然要我唱歌了?”

“只是忽然间很想听,想起了我们小时候…”

这次,顾城有了长时间的沉默,阿笙知道他在,因为她听到了顾城上天台的声音,阿笙咬住了唇,犹记得那时候,她、顾城、依依和许飞,盛夏天坐在天台上,晃悠着双腿,起先依依轻轻的唱,再然后是她,许飞,顾城…

顾城唱了,他从未拒绝过她的要求,尽管觉得三十多岁的男人对着手机唱歌很幼稚,但他还是唱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困觉了,梦里花儿知多少…”

那歌声明明在手机里声音很小,但阿笙却觉得声音飘荡在大街小巷,飘荡在t市上空,和儿时稚嫩的嗓音交融在一起,有童年、少时、成年,像是几人坐在桃树下做了一场冗长的梦境。

后来,歌是旧识的暖,风是记忆中的冷,手机被阿笙丢弃在车窗外,她的嘴角带着笑,那是释然放下的微笑,她终于在这一刻原谅出现在她生命里的一切无常,她记住的只是他们最美好的模样,至于不好的,她记忆力不好,都记不清了。

靠着出租车后座,往事纷纷沉淀,阿笙终于可以对自己说:我爱过…

书房里,阿笙的面容出现在屏幕上,面色清冷,但嘴角却带着温润的浅笑,一如旧识模样。

陆子初盯着屏幕,似乎看的久了,画面中的人就会忽然出现在他面前一样。

画面依然只是画面,永远也变不成真人。

子初,我爱你。

子初,子初…

这样的发声,我练了很多年,不常说爱,因为你懂;不能言说的话语,我以为你也是懂的。

你是除了我家人之外,第一个牵起我的手,而我没有拒绝的男人。05年,我把手放在了你的手心,原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分开,但人生有很多变故注定要一个人去承担,去面对。我和你在一起的欢乐时光是那么少,那么少…少到我不敢拿出来回忆,怕回忆次数多了,就会像看花的碟片,寿命缩短。

我知道,孩子的事情,一直是你的心头伤,你因此报复韩愈,我不能多说什么,也不敢多说什么,怕我的言语会让你失望,怕我会让你更加不清醒。你不希望我提起孩子,可是在怪我?怪我为什么怀着孩子却嫁给了韩愈?怪我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我们的女儿?

【这句话仿佛是诅咒,不仅仅是陆子初了,就连韩淑慧也大吃一惊,陆子初不敢置信的看着屏幕里的顾笙,只觉得脑海中有一根弦狠狠的崩断了,仿佛有汹涌的大水淹没了口鼻,他唯有掐住掌心,才能提醒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子初,我当时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孩子已经七个多月,早就已经成型了,我可以在美国依仗谁,又可以信任谁?我被囚禁在房间里,瞒过了母亲,瞒过了韩愈,我每天都很害怕,晚上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不敢想东窗事发后带来的一切可怕后果,不去想孩子未来怎样,我只想着,那是你的孩子,我一定要把她生下来。我吃不下东西,但每天都会强迫着自己去吃,怕孩子没营养;我不敢下楼,怕被人看出端倪;怕韩愈接近我,怕他看出我怀孕了…

【韩淑慧眼眶湿热,再看儿子,她从未见过陆子初的脸那么苍白过,挺拔的身体摇摇欲坠,似是忘了呼吸。不,他只是忘了他还会呼吸。】

我一直以为韩愈早就撤诉了,所以那天得知你隔天就要被起诉出庭时,我冲进了书房,于是祸事发生了。

孩子没了,是个女儿,她长得一点也不像你和我,太黑,从我体内生下来时,有些器官还不成熟…你不是一直都好奇,我是怎么疯的吗?我是看了孩子之后疯的,我不能接受我生了一个那么残缺的孩子…

【这一次,韩淑慧脚步倒退两步,跌坐在了沙发上。陆子初只觉得顾笙的话仿佛锤子砸向他的脑子,血色涌上脑海,撕碎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呼吸不得,听不得,看不得…】

我和韩愈在一起的那五年,我无法抹杀。你不知道,清醒后的我,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走过自己的心理障碍,回到你的身边。我知道,你不是有意对我发火。我心里很难过,让你那么痛苦,我该是怎样的残忍?

我去看过医生,怎么办呢?我没来月经,我是异常子宫出血,医生说我怀孕几率很低…我真怕你父母会对我失望,陆叔叔和薛阿姨那么想要一个内孙,连名字都取好了,如果是女孩,就叫陆青青。我把这个名字给我们女儿了,她那么可怜,即便是死了,连个名字也没有。

【韩淑慧摇着头,泪水却早已湿了满面,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子初,我一直以为我们在一起就能收获幸福,但我错了,现实远比美梦还要残酷。一切的祸端皆因我和我姑姑而起,你看电视和电影里,那么多人从一开始就想着要报复别人,到最后呢?报复成功,但心里却是满满的伤,他们仍是不快乐。

我不想再看你们斗了,这场局,我先撤,因为我已然清醒。忽然明白张爱玲笔下的女子,每一个都拥有玲珑心智,却在喜欢的男人面前日渐卑微,并在卑微里怀揣着少女般的欢喜。

我不想变成这样的人,相爱十年,到头来,我能给你的东西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一个孩子,夭折了;一份美好,失信了;不祝你幸福了,想来这话说出来连我自己也觉得矫情。这只玉佛从小就戴在我身上,只可惜没能保我无忧,看遍我全身上下,最值钱,唯一能留给你的,也只有它了…

屏幕里,顾笙把脖子上的玉佛摘下来,放在了床头柜抽屉里。

陆子初似是忽然惊醒般,平时迅捷的脚步却被地毯绊了一下,险些跌倒,他动作极快的拉开床头柜,果然在里面发现了那只玉佛。

玉佛落在陆子初手心,他的手指是颤抖的,连忙用另一只手稳住,还没看清玉佛呢!已有眼泪“啪嗒”一声砸落在了玉佛上。

身后屏幕里响起阿笙的声音,他缓缓转身,阿笙自嘲般笑笑:“子初,我为什么要醒呢?有时候疯癫度日,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她在屏幕里笑中带泪,陆子初在屏幕前泪中带笑,直到韩淑慧走近,搂着他的肩,他才忽然抱着韩淑慧,似是终于有了呼吸,这个在商场一向冷硬强势的男人,忽然无助大哭起来。

“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要她回来。”

惶惶的话音里带着从灵魂最深处涌出来的悲痛和恐惧。

韩淑慧拍着儿子的背,目光望向屏幕,画面中顾笙眸光温柔,但她却察觉出了无尽的悲和痛,因为无人诉说,所以孤苦沉淀。

韩淑慧闭上眼睛:只要你回来,有没有孩子,无所谓的,真的无所谓的,如果早知道,不会给你这么大的压力,让你一个人承受这些,不会…

()顾笙说的对,有时候懵懂无知和疯癫度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她的笑,她的话,宛如锤子砸脑,以至于陆子初之前的多疑和反复无常,悉数被砸得粉碎。

韩淑慧说:“你不允许她在你面前提起韩愈,但她根本就抹杀不掉和韩愈的五年过往,你说她心里会怎么想?不敢劝,不敢说,为了和你在一起,一辈子都要对那段婚姻忌讳莫深,心里充满了负罪和自卑感,为了爱你,她要变成一个小心翼翼的人,这样的人连她自己也不认识。她离开并不代表她不再爱你,而是太爱,怕有一天你们会因为那段过往把残缺的美好折腾的支离破碎,现如今你是忌讳、介意,以后呢?你是不是会因此厌弃她呢?”

陆子初很想笑,但笑声卡在喉咙里,眼底一片猩红。

…韧…

曾经,他摔碎她的手机:“以后欧阳浨电话不许接,韩愈电话更不许你接。”

她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他,眼底水光浮动奋。

曾经,他言词紧迫,逼她张不开口。

他说:“他照顾你五年,有些话只要你开口,我买你的帐。”

他说:“孩子的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我说不提,你就不要再提了,彼此一身伤,何必。”

她说好,茫然看着窗外,缓缓闭上了眼睛。

她晚上睡觉,身体蜷缩在一起,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

这一切都是他的错,她已经失去了那么多,唯一能带给她温暖的也只有他了,但他却因为该死的嫉妒和不安,让她从身到心都是冷的。

昨天晚上,她用温暖的微笑伪装了自己的痛苦,而他因为太过贪恋,松懈了猜忌,直到今天晚上方才得知,他自以为很了解阿笙,其实从未了解过…若了解,还选择伤害,那他便是咎由自取。

录像带里,她连一声“再见”都不愿意说,吃过“再见”的苦,所谓“再见”展现给她的只有面目全非。

母亲说的对,现如今阿笙能给他的东西只有她自己和那份爱了,若不是爱,以她那样的性子,怎会在母亲三番两次挑刺的时候,依然温软相待?

可他却心心念念u盘里的画面,忌惮着她和韩愈有个孩子,今后难以生育…他一次次在她面前失控,活该她连他也要放弃了。

陆子初从未那么痛过,他握着手中的玉佛,眼神失焦。

“阿笙…阿笙…”

似乎名字也有疗伤的功效,一旦唤的次数多了,便会减轻疼痛。

陆子初在害怕什么,韩淑慧是知道的,顾笙把从小就佩戴在身上的玉佛留给了陆子初,这代表了什么?

没有人敢往深处想。

“子初,你好好想想,谁最有可能知道阿笙去了哪里?”其实韩淑慧最想说的是,顾笙手机不通,她如果是离开了t市,那么在离开前,最有可能打电话给谁告别?

一语惊醒梦中人,陆子初攥紧玉佛,脸上覆了一层寒霜。

他用了两年时间一步步引韩愈入圈,没想到临了却被顾城摆了一道,陆子初给顾城打电话的时候,恨不得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电话接通,所有质问的言词悉数如潮水般消退。

“阿笙白天有没有给你打过电话?”

陆子初的声音有些哑,有些冷,唯独没有愤怒,如果不是太紧窒,怕是还会给人一种平静过头的错觉感。

“打过。”此时,顾城还不知道阿笙远离t市,昨日依依父母听说他们回来,也赶回了县城,今天下午带流沙外出,直到现在还没回来。

陆子初给他打这通电话的时候,沈雅和徐秋正站在外面等依依父母把流沙送回来。

兴是在外吹了冷风,顾城头有些疼,并未在陆子初的话语中听出异常来,直到进屋,耳边传来陆子初的问话,他才警觉起来。

陆子初问:“她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顾城那边静了一时,皱眉道:“阿笙怎么了?”

“…”陆子初原本还心存期待,没想到迎来的却是失望,顾城这么问,摆明了对阿笙行踪不知。

这时,陈煜拿着刚刚挂断的手机,连敲门礼数都省了,大步冲了进来。

陆子初屏住呼吸,回来之前,他就已经让陈煜带人去查,如果阿笙要离开t市,沿着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一路查下去绝对没有错。

是找到她行踪了吗?

果然。

陈煜神情激动:“陆先生,查到顾小姐行踪了,今天下午13:00的飞机,目的地洛杉矶,航程约12个小时,于当地时间10:05分抵达洛杉矶机场。”

陆子初一时间忘了呼吸,然后手松了,紧攥玉佛的手忽然间就那么松了,从没那么喜欢过洛杉矶,只要有她的消息就是好的。

真好,她现在还在飞机上。

陆子初太兴奋,就连动作幅

tang度也是大极了,大手一挥:“查,我最快可以预订几小时后的航班?”

眼见陈煜弯腰在电脑前忙碌,韩淑慧也跟着松了一口气,这一松气,只觉得全身无力,扶着沙发,终于可以坐下来缓缓神了。

电话还没挂断,顾城在手机那端也听到了这边的声音,急声道:“阿笙好端端的怎么忽然间回洛杉矶了?”

陆子初在房间里踱着步,不时的看向陈煜,他告诉自己要平静,现在最重要的是阿笙,找到她的话,其他的事都不是事儿。

他是这么告诫自己的,声音也很清冷,但话语却夹杂着恶意。

“阿笙离开了,离开前把佩戴多年的玉佛留给了我。”他对顾城说了这么一句话,只因他知道,没有人比顾城更清楚了,那只玉佛对于阿笙来说意味着什么,而他这句话又隐喻了什么?

果不其然,顾城忽然沉默了,但短暂沉默之后,顾城声音冰冷,近乎吼道:“陆子初,我把我妹妹交给你,你都是怎么照顾她的?”

“你想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我吗?”顿了一下,陆子初冷冷的笑:“因为我被你误导,以为孩子是她和韩愈的,以为她不能生育也是因为那个孩子,所以我的态度伤了她的心。对了,现如今她还知道自己很难受孕…”

电话那头,顾城忽然胸口揪成一团,陆子初话宛如银针贯穿了顾城的心口,恍惚中,连疼痛也察觉不到了。

顾城这边沉默的时候,陈煜已经从电脑前抬起了头,对陆子初道:“两个小时之后有航班将要飞往洛杉矶,不过航程大概要17个小时。”

“订。”

一字敲定,陆子初拿着手机快步去了洗手间,韩淑慧知道,他这是洗脸去了,他刚才哭的那么伤心,是时候洗把脸振作起来了。

顾笙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击垮陆子初,但同时…也能因为一条行踪消息,就让他重新活过来,韩淑慧只盼不要再横生枝节了。

手机开了免提,顾城除了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之外,陆子初的声音也传递了过来。

“如果你不是她哥哥,我真想送你一拳。但事到如今,我觉得没必要了,阿笙如果出事,你只怕会生不如死吧?”这话陆子初说的很轻,似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水流声消失,陆子初似是深吸了一口气,方才重声道:“你告诉我,她如果回洛杉矶的话,最有可能去哪儿?”

徐秋这时候也走了进来,见顾城脸色奇差,担忧的握住他的手,却发现那手竟是凉的很。

她紧紧攥住他的手,这样的痛苦神色,多年来徐秋很少目睹。依依死后,他担负一家生计,偿还巨款,变成了一个麻木无温的人,但表情这么绝望的顾城,她却是从未见过。

顾城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停了一会儿,他说:“孩子出事后,韩愈好像把孩子下葬了,具体葬在哪里,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去找韩愈,你…”一定要把阿笙带回来。

电话在那端被陆子初挂断了,可顾城还维持着紧握手机的姿势,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徐秋吓坏了:“阿城,你怎么了?”

顾城心里说不出的难过,握着手机,缓缓蹲下身体,把脸埋在膝盖里,压抑的痛哭出声。

“阿笙,阿笙…哥哥没想过要伤害你,我是太心疼你了…” 0:>_()韩家。

陆子初要来,就没人敢挡着。再说保安也不敢拦,陆子初来之前,就曾和韩愈通过电话。

韩愈得知阿笙离开,良久不语,最后终于出声:“我在家里。”

韩家客厅里,至今还悬挂着韩愈和顾笙的亲密合影照,陆子初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然后看着闻声走下搂的韩愈,嗓音淡漠:“婚都离了,这照片还挂着,看着不觉得难受吗?”

韩愈笑了笑,看着那幅几乎占据一面墙壁的合影照,目光是温柔的:“人都给你了,照片留下来纯属念想,不为过吧?钤”

“你留,你留。”陆子初似是无奈妥协,接连说了两声,开始脱外套:“半个小时,说好的,除了脸,其他地方随便打。”

“好啊!洽”

场面俨然失控了,这样的拳头相送,曾经在乐山发生过一次,而这次上演地点却是韩家。

果真像最初说好的,拳头夹杂着愤恨,仇怒悉数发泄在了身上,回避脸部。

韩愈对陆子初有恨,恨陆子初不费吹灰之力夺了他的心头好,却不知珍惜。

陆子初对韩愈有恨,恨韩愈煞费苦心霸占阿笙多年,亲手毁了他的孩子,也间接毁了阿笙一生。

谈什么兄弟情?

得知阿笙逼疯内幕,他恨不得掐断韩愈的脖子,就像如今,他真的掐住了韩愈的脖子,却松了手,他忽然间觉得冷,因为那个眼眸无望的男人,其实和他是一样的,假装无谓的内心里早已是千疮百孔。

陆子初流泪了,一滴泪滑落,抬手接住,那么透明,好像所有人内心都是良善的,不曾被世俗和仇恨倾轧过。

韩愈不怕死,事实上他早已对未来无望,但此刻他在家里看到了陆子初眼角的那抹光亮,一点点的顺着脸庞滑落,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眼前花了,低眸间,伴随着“啪嗒”一声响,泪水砸落在了地板上。

陈煜没想到,任洋没想到,他们各自的老板前一刻还打的你死我活,后一刻却都哭了。

那种哭没有压抑,不再隐忍,似是一种宣泄,仿佛回到了最无忧岁月:累了,伤了,痛了,都没关系,哭出来吧!总会过去的。

眼泪顺着陆子初瘦削的脸颊,蔓延进了唇角,他悲痛道:“她还怀着孕,你怎么忍心推她?”

韩愈一边哭,一边说:“我不是故意的,她当时为你求情,我气糊涂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推她,我那么喜欢她,怎么会忍心伤害她?”

“你哭给谁看呢?”这话原是愤恨无比,但出口却是虚弱的很。

韩愈泪落得更凶了,伸出手,愣愣的看着:“我抱着她,那么多的血好像怎么擦都擦不干净一样,她很痛,但却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韩愈,我答应你,我以后和你好好过日子,我再也不想他,不念他,你放了他…”

有哭声从陆子初喉咙最深处发出来,挤压七年的爱恨痴缠,终于在这一瞬间突破了承受度,悉数爆发而出。

他捂着脸,那么悲痛的哭着,眼泪顺着指缝缓缓流淌下来,只余韩愈带着哭腔的嗓音在室内缓缓响起。

“我那时候其实已经后悔了,我多怕她会出事。”韩愈闭着眼睛,泪水砸落在手背上,竟是烫人的很,“孩子死了,她精神恍惚,一日不如一日;你知道她的腿是怎么断的吗?是看到了你归还给她的戒指,她跑出去找你出事的…”

“韩愈,韩愈…”陆子初忽然擒住了韩愈的衣领,他因为浑身发抖,以至于手指也在隐隐发颤:“多少年的兄弟啊!你怎么忍心这么对待我和她?”他说这话,大有再次打架前兆,但手指却缓缓松了,似是被人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艰难的呼吸着,似是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这才自嘲的扯了扯唇:“早知道,早知道,我绝对不会和她在一起,让她伤成这样,都是我的错。”

韩愈不想哭,但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流:“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她,和她结婚的时候,我有多高兴;和她离婚的时候,我有多难过;我知道,那五年是我偷来的,我一直活在愧疚里,我不敢想那个孩子,不敢深想她为什么会发疯。我自私的不想让她恢复正常,她发病,我就给她吃药…”因为痛到了极点,于是就连呼吸的勇气也丧失了,韩愈笑了,但那笑却比哭还难看:“我在暗夜里谴责着自己,在白天完善着我的冷漠。我告诉自己,我没做错,她会叫我阿愈,我受伤的时候,她会对我说:不疼,不疼…我怎么能不爱她?从一开始我就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里,除了爱她,我还能做什么?又可以做些什么?”

陆子初说:“因为你,所有人都病了。”

“是,病入膏肓的那个人是我,是我毁了她。贪恋她的温暖,贪恋我和她可以组建成一个家。但清醒后的她,一心记挂的人只有你,我把她还给你,但你却把她弄丢了。”

话语从陆子初牙缝中蹦出:“那是因为我害怕,怕她在五年生活中对你生出了感情,怕她内心深处会对你心怀情愫,怕她不再像曾经那么爱我,我不让她提起你,不是介意你们五年朝夕相处,是怕她提起你的时候,眼神会游移,我受不了…”

韩愈近乎悲哀的看着陆子初,同样悲哀的那个人还有他,同样陷进情爱,被嫉妒掩去了所有的感官认知,一如曾经的他,一如现在的陆子初。

韩愈说:“你果真是被伤怕了,她和你现如今悬殊那么大,你身边任何一个女人都比她出色优秀,如果她不爱你,怎么会顶受压力回到你身边?人人都道你为她付出最多,她回馈的很少,但她这样的状况,又能回馈你什么,她从一开始就爱你,这难道不是付出吗?”

陆子初脑袋狠狠一震,只觉得心脏仿佛被灌进了铅水,说不出的沉和痛。

韩愈从裤袋里取出早就写好的地址,递给了陆子初,无视满脸的泪,哑声道:“你把她找回来,我现在什么也不求了,只盼你们都好好的。”

陆子初低头看着那张纸,睫毛上沾着泪,一滴滴往下落。

那天,韩愈在陆子初拾起外套离开时,忽然出声叫住了他的名字。

“子初——”

陆子初步伐停了,这声“子初”狠狠割破了陆子初的心口。小时候,他也是这么叫他的:“子初,子初…”

身后片刻沉默,然后陆子初听到了韩愈泣不成声道:“对不起。”

他们没有看到,但陈煜看到了,陆子初原本停止的眼泪,忽然就那么下来了,他紧紧的抿着唇,就是不想让自己哭出声来…

陈煜低头,这场局,所有人都伤了。

前往机场的路上,陆子初收到了韩淑慧发来的短信:“一定要带阿笙回来,人能回来就好。”

已是深夜,窗外是万家灯火,这座城之于陆子初来说,如果没有阿笙,再美也不过只是一座城而已。

看着手中的墓园地址,陆子初说:“找到阿笙后,我要向董事局宣布休假,休长假。”

陈煜一愣:“董事局怕是有意见,还有很多工作…”

“我要休假。”声音竟是严厉无比。

“是。”

听到陈煜的回应,陆子初身上的气势方才纷纷退散,收起纸条,他说:“婚礼该备上了,你和向露好好想想,不,发动全公司的人都去想,女人都喜欢什么样的婚礼,点子好的,赏。我要向阿笙求婚,我要娶她。”

“是。”陈煜额头都是汗,老板话音激动亢奋,好像已经找到了顾笙。

陆子初紧接着开口:“请帖该印了,阿笙同学和老师也都请了,你再去一趟杭州,把她之前的同事也都请过来,住宿饮食我都包了…”

陆子初说着,忽然看向陈煜,嘴角带着历尽千帆的微笑:“陈煜,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只有她了。我07年失去她,痛不欲生了将近七年,可老天待我不薄,又把她送回了我身边,这一次我一定要牢牢握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离开我身边半步。”

陈煜点头,由衷的笑了。

“阿笙喜欢向日葵,你多咨询几位园艺师,我要开辟一处向日葵庄园给她;把鑫耀股权归还给韩愈,韩氏也给他,违规贷款证据全都毁了;翟总如果问起,随便他开价,把钱砸给他,总能止了他的贪欲。事业算什么,名利算什么?到头来都是一场空,只有我的阿笙才是最重要的。”

陈煜再次点头,陆子初语速快,他怀疑自己是否全都听清楚了。

窗外灯光闪烁,陆子初的声音忽然温柔下来:“没有孩子也没关系,你不知道她以前多有趣,我也一直把她当孩子,她就是我的孩子,一辈子的。”

对于陈煜来说,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陆子初,言语失了往常镇定,对未来带点期待,带点憧憬,只因为所有的美好都是顾笙能够给予他的。

他忽然不敢想象,如果顾笙出事的话,老板会怎样?

陈煜苦笑道:“陆先生,我以后都不敢谈恋爱了。”

若是控制不住自己,像陆子初爱的这般深,韩愈那般破釜沉舟,顾笙那般绝望,他怕是无力承受这样的爱。

“还是要谈的,爱情是一场最美丽的遇见。”陆子初拍了拍陈煜的肩:“等你遇到了喜欢的女人,一定要告诉我,但凡你需要的,我都会尽力满足你。”

“谢谢陆先生。”

陈煜想,如果他是女人,想必也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吧?

韩愈这天晚上终于去了顾清欢墓园,周围树林密布,在夜色中宛如吃人的魔兽,但他的心里却再也没有丝毫愤怒和仇恨,有的只是平静。

韩愈问:“联系到苏澜家人了吗?”

欧阳浨站在他身后道:“已经转达过您的意愿,苏澜家人同意了,他们会在春节过后回来,答应把苏澜的骨灰和顾总合葬在一起。”

“有心了。”

欧阳浨抿唇不再说话,知道韩愈有话要对顾清欢说,转身走远了。

寒风里送来了韩愈的声音,“阿笙曾经对我说过,她说她不恨我,但无法原谅我。我开始明白,那五年对于她来说,并非是毫无触动的,或许不是爱情,但她心里是对我有感情的。”韩愈眼眶湿了,抬手摸着墓碑,缓缓蹲下身体,声音微不可闻,近乎耳语:“老师,我再自私一次,我让苏澜过来陪你,你如果在天堂遇见了我父亲,请帮我劝劝他,我想让他和母亲葬在一起…”

风声呜咽,似乎夹杂着顾清欢的哭声,但那风吹在韩愈发丝上,却仿佛一双温柔的手正在无声抚慰着他。

泪,砸落而下。

陆子初登机8小时,来自洛杉矶的消息频频传递过来,他们没有在机场找到阿笙,更没有在墓园看到她。

他这边刚放下电话,欧阳浨忽然激动的冲了进来,一扫之前不安和焦虑,竟忘了身份,一把抱住韩愈,大喊道:“学长,没事了,你没事了,向露刚刚发了文件过来,把之前收购的股权全都还给了我们,还有违规贷款的事,也都解决了…”

兴是太高兴,欧阳浨竟抱着韩愈哭了起来:“学长,我多怕你有事。”

韩愈抬手拍了拍她的背,眼睛是湿的:“没事了。”

陆子初登机10小时,韩愈去了医院,韩淑慧当时刚倒了一杯水,正要递给床上的陆昌平,因为看见韩愈,那水杯“啪嗒”一声砸落在地,杯子碎了,水流缓缓向四处漫溢。

“姑姑。”

一声呼唤,埋藏经年。

韩淑慧把脸别到一旁,转瞬间已是泪流满面

韩愈跪在地上,抱住韩淑慧的腿,失声痛哭,韩淑慧抬手打他,但手劲却是越来越轻,终究还是抱着他,把所有的感情全都融进了眼泪里。

陆昌平抬手揉了揉眉心,止了眼里的雾气,目光重新落在了电视画面上,阿笙失踪后,他一直关注着洛杉矶当地新闻。

只盼着晚辈都能好好的。

陆子初登机12小时。

【洛杉矶当地时间深夜八点左右,在x墓园附近的旅馆里,有人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据了解死前吞食大量安眠片自杀。年龄在三十岁左右,据报道该女性系亚洲人…】

鑫耀公司,欧阳浨想关电视已来不及了,韩愈已箭步离开办公桌,快步奔了过来,他死死的盯着电视屏幕。

警方正抬着担架从旅馆里走出来,死者身上蒙着白布,只有一条手臂垂了下来,韩愈看着那条手臂,看的满眼猩红,以至于血液里仿佛被冰渣子过滤了一遍。

他之前听人说过,陆子初花费高价从一位收藏家那里买了一块木材,似乎做了一串佛珠给阿笙。

韩愈声音恍若未闻,颤抖的很:“你看看,她手上戴着什么?”

欧阳浨咬着唇:“…佛珠。”

乌沉色佛珠。

韩愈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死去了,他觉得冷,拿了外套穿在身上,还是觉得冷,他因为害怕全身都在颤抖着。

他像是一个陷入绝境的困兽,拿起了手机,又放下,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想要拿的是什么东西。

“学长…”

欧阳浨从未见过这么六神无主的韩愈,同样因为害怕,心脏险些跳出了嗓子眼。

韩愈乱了:“我…我要去洛杉矶,都是我的错,她不能连个改错的机会都不给我,我要尽快找到子初…他们不能…”

欧阳浨抓着韩愈的手臂:“你不要吓我,那个人并不一定是顾笙,你别急。”

“顾笙,顾笙…”

似是忽然回神,韩愈突兀的甩开欧阳浨,因为动作太快,欧阳浨步伐踉跄,就是这么短短功夫间,韩愈已经拿了车钥匙朝外面奔去。

“学长——”

公司的人都惊呆了,眼泪顺着韩愈的眼眶一滴滴的滑落下来,因为走得急,又不看路,他甚至从台阶上险些栽下来。

2013年12月28日,韩愈情绪崩溃,似是疯了一般,开车连闯红灯,以最高时速向机场奔去,泪水湿了擦,擦了重新流淌而下。

车祸发生时,紧随在后的欧阳浨和任洋,忽然间觉得世界上的声音全都消失了,看不见,也听不见。

欧阳浨努力的睁大眼睛,她知道任洋忽然刹车冲向了前方冒着浓烟的车辆,知道有很多人朝那辆车聚拢而去。

她能做什么呢?她摇摇晃晃下车,面前人影虚浮,她走了几步,只觉得头晕目眩,忽然双膝一软,跌跪在地。

“啊——”

凄厉的尖叫声划破t市上空,有一种痛在身体内争相逃窜,似要把她撕碎一般。

——都是我的错,我错了,错了…

三万英尺高空,有眼泪从陆子初闭合的双眸间缓缓滑落。

他做了一场梦,仿佛将32岁之前的人生重新走了一遭,莫名的痛从t市直冲天际,他看到了梦里的自己,不知为何忽然间哭的撕心裂肺。

梦回04年12月韩家老宅花园。

少女仰望梅花树:“梅花开的很漂亮。”

年轻的自己微微含笑:“把手伸出来。”

一枝梅花落在了她白皙的手掌间,花影照人,一眼也是一生。

同样年轻的韩愈穿着睡袍,站在阳台上双臂环胸,看着他们微微含笑。

楼上楼下,三人目光相撞,仿若最美好的年少青春。

他问韩愈:“你很喜欢顾笙吗?”

“嗯。”

他有些为难:“我也喜欢她。”

韩愈笑了,想了想说:“这样好了,我们都追她,不管她选择谁,另外一个人都要给予祝福,不能心生怨憎。”

“好。”

交握的双手,是男儿的誓言,不能轻易毁诺。

梦里,命运被改写,他们依稀还是旧模样。年轻的时候,他们幻想着自己能够展翅高飞,带着所亲所爱的人飞到无忧之城,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哪怕一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

陆子初在黑暗里看到了自己的心,有着苍老的年轮,融掉了眼泪和过往,余留下的只有平静。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睡梦中,陆子初笑了,因为他梦见他们都是幸福的。

【正文结束】

***

ps:作者的话,其实正文和番外是串联在一起的,韩愈独自一章番外,陆子初和阿笙婚后番外。正文只能这么虐,后期主要是生活篇章。关于韩愈,我明天更新完,再说吧!

整个城市沉默了下来,就连副驾驶座上振动的手机也是无声的,车窗大开,韩愈试着让自己冷静,因为那风足够的冷。

是啊,风那么冷,但他从身到心却是冰火交加,额头后背甚至沁出了黏腻的虚汗。

有一种恐惧,来自于灵魂,他就像是被人丢进了漆黑的无底洞,那么黑的沉郁之色,仿佛在转瞬间就能将他逼疯禾。

他努力的睁着眼睛,试图在泪眼中看清前方的路。

前方的路,他看不清,仿佛瞬间失忆,来错了时空。

在他的错觉里,出现了一张张熟识的面孔,在脑海中疯狂的盘旋游走着,声潮漫漫。

“阿愈。”

“哥。”

“韩总。妲”

那些被埋藏的过往宛如刹车失灵的汽车,在疯狂行驶中跌跌撞撞的奔赴到了旧时光之中。

如果有人问韩愈,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哪里度过的?他或许会说是在韩家老宅。

很小的年纪里,他叫陆子初:子初或是弟弟;陆子初叫他:哥。

他们是性格迥异的人,但骨子里却都有着冷漠的本质。温书之余,他喜欢去老宅后院的池塘边,捡起几块小石子,变换着姿势打水漂。

奶奶为此总会揪着他耳朵:“把鱼惊着了,你就不能学学子初吗?”

每次听到这话,他就会下意识撇嘴,奶奶见了,挑了眉:“呦,你还不服气呢?”

“我就是不服气。”

在他眼里他这个弟弟就像是一个小呆瓜,每次来老宅,有事没事就喜欢蹲在地上研究蚂蚁,有时候傻得很,下雨天的时候,竟会撑着伞,站在大院里看蚂蚁搬家,这种举动一直从陆子初三岁持续到了六岁。

他对姑姑说:“坏了,坏了,你家儿子该不会是魔怔了吧?”

姑姑哭笑不得,子初走进屋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笑道:“你如果耐着性子好好观察一下蚂蚁,就会发现,人和蚂蚁有共通性,比如说都好斗,但是要我说,人不如蚁。”

他那时候很不屑陆子初的话,时隔多年后,方才意识到,蚂蚁远远比人还要精明。蚂蚁知进退,分工明确。越是弱小的群体,越是明白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越是力量强,智慧高的人,越是喜欢离群独居。

钢筋水泥城里面的人,奔波生计,在无尽的伤害和被伤害之中辗转着命运年脉,到头来伤人又伤己,说到底又怎么比得上蚂蚁呢?

尽管如此,幼年时期,他和陆子初、吴奈还是有很多美好回忆的,躺在草地上聊学业,聊梦想,不想说话的时候,拿着书盖着脸睡觉;也曾幼稚的想要数清楚天空中有多少颗星星;也都有过恶作剧,譬如大人在前面走路的时候,他们就一脚一脚的踩着家长的影子,自己在身后偷偷的乐。

后来长大了,父母感情破裂。母亲带他去了美国,再后陆子初也去了英国,偶尔电话,偶尔视频,每个人都很忙,能够聚在一起的时间真的不算太多。

伴随着母亲嗜酒如命,他在无尽的失望中开始了自我放逐。

都市灯红酒绿,繁华喧嚣,一旦到了夜间,更是权欲之地。他对感情早已麻木,有过几个女朋友,逢场作戏,各取所需,彼此心知肚明,他不承诺任何未来,她们也无需向他奢求感情,若是有朝一日厌倦了,无非是转身离开。

那样绝情的离开,他早已熟稔的没有任何触动,曾经有女人在他身后大声哭喊道:“韩愈,你会遭报应的。”

是的,他遭报应了。04年夏,回国之前他刚刚踢走了一个相处几月的女人,不耻感情,更不屑人人眼中的所谓爱情,但命运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转折。

初见顾笙,不过少女模样,穿着背带裤,帆布鞋,素颜走进韩家大门,跟在顾清欢身后表情乖顺。

出于礼貌,她对他微笑,那笑不会让人觉得虚伪和敷衍,就像是阳光暖暖的照在了身上,于是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温热了少女嘴角上扬的弧度。

他当时觉得刺眼,后来才明白,其实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然动了心。

有很多事情,韩愈都已经记不清了,但04年夏天却像是铭刻在了骨子里。

他在最有可能和顾笙发生爱情的盛夏里,蹉跎了时光,于是铸就了一生的爱而不得。

他总以为她还小,有的是时间可以等她慢慢长大,也确实太小了一些,他比她整整大了七岁,但…她那样的年纪早已懂得了什么是爱。

让她体验到这种感觉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陆子初。

望江苑,他去过几次,但每一次都没有那次要来的煎熬,他害怕自己会在陆子初家门口看到她。

消耗等待时间里,他想起顾笙说话时表情沉静,语气温软;想她坐在藤椅上,认真看书;想她蹲在牧羊犬身边,专注的看它吃食…

那么多,那么多,让他忽然意识到,究竟什么人,什么东西,

韩愈有一支手机,常年开启,从未响过,却在2013年12月29日那天响了。 .binhuo.

铃声刺耳,欧阳浨接听的时候,头放低,然后再低,手指落在手机屏幕上,颤抖的厉害。

没人知道这个号码,除了那个她。

接通,却是无声洽。

欧阳浨的泪“啪嗒”一声砸落在了屏幕上,很久之后手机里传来了那人的声音:“韩愈?”

“不,我不是他…”

静默一瞬,又似乎这种沉默早已维持了很多年,那人终于说话了,却只有短短一个字:“哦。”

尾音拉长,余音空荡,仿佛所有的过往全都褪了色,变成了最简单的曾经钤。

“你回来送送他。”是请求,是希冀。

“…”

后来,电话断了。

事后,欧阳浨查了那通电话归属地,来自于韩国首尔仁川国际机场。

2014年1月1日,韩愈在t市下葬。

这一天,遥远**拉萨,在大昭寺附近,出现了一群磕长头的藏族人,年龄有老有少,性别有男有女,有人衣着华服,有人穿着破旧,但神情却都虔诚专注。

有女子加入**拜佛仪式,她围着厚厚的火红色毛毯式披肩,长发在身后凌乱的翻飞着,在一群磕长头的藏族男女里面格外显眼。

她不戴护膝,手上没有任何护具,随着人群,三步一磕,俯身趴地叩拜,不似他人口中念念有词,也未曾祈祷过什么,那般旁若无人,每一次跪拜都是五体投地,每一次俯身再起,都代表着悲伤被掀去一页,令人心下悲壮。

旁边跪拜的老人出于善心想劝她戴护膝时,她转眸看向老人,目光相撞。

那是一双盈满水光的眸子,但看向老人时嘴角却带着最温暖的微笑。

t市乐山墓园,记者围堵,长枪短炮夹击,场面一度陷入混乱,后来出动保全维持场面,拉出隔离线,媒体这才分散站在道路两旁。

记者跟拍镜头里,四人抬棺,分别是:陆子初、吴奈、石涛、任洋。

寒风中,漆黑的棺木一步步运往乐山,全程陆子初抿着唇,一言不发。

**拉萨,阿笙双手合十,虔诚的朝佛像转圈叩头跪拜:“请佛祖赐我亲人灵魂安泰。”

葬礼庄严肃穆,遗照里,韩愈穿着白衬衫,嘴角上扬,那是他的招牌笑容,似笑非笑。

遗照由小向日葵装饰,典雅素净。

陆子初抬棺踏上乐山石阶第一层。

顾笙触摸佛像的手:“请佛祖驱走寒冷,赐我亲人温暖。”

耳边依稀传来韩愈的声音:“阿笙,你对我可曾有情,哪怕一时,或是一瞬。”

那五年,她在u盘里看到了她对他的依赖,对于疯癫阿笙来说,纵使不是爱情,却也是亲情。所以抛开是是非非,只谈那五年,不是亲人,又是什么呢?

韩愈爱她,陆子初爱她,有谁能说他们待她不是真心的呢?但人就是这样,会比万物更懂得权衡,究竟哪个才是她的“非你不可”,哪个才是最适合和她牵手走一辈子的人。

人世间所有的无奈,皆都源于她爱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于是钻不进来,就只能淹没深海。

诵经声传进耳畔,顾笙跪在佛殿里,久久凝视佛像,佛祖面容慈爱,那双狭长微微上挑的眼睛,仿佛看透了世间所有的悲欢和是是非非。

她的心平静了。

过去所有的苦难全都被她丢在了朝拜路上,转经筒旋转着,念珠也在旋转着,就连尘世也在旋转着。

传说,转经之路,也是轮回之路。穿过阴霾悲伤,走过日暮黄昏,只要步伐坚定,心存温暖,便能跨越光阴流转,在轮回路上获取一个最美好的未来。

新年第一天,太阳躲在阴霾的云层里,阿笙张开了手指,有风无声吹过,仿佛那些消失的人其实一直都在。

春天来了,天很蓝,空气温柔清新,就连盆栽植物也是喜人的很。

阿笙喜欢现在的自己,偶尔把日子洗一洗,放在阳光下暴晒,感受到的只有温暖和平和。

粱茉打趣道:“避世隐居,都快成世外高人了。”

是的,这里是束河,她从拉萨直接来到了这里,见到粱茉,拥抱住下,帮其打理客栈,换取一日三餐,倒也自得成趣。

最初的时候,邰铭和粱茉先后问过阿笙,“陆先生这次怎么没有陪你一起过来?”

闻言,阿笙但笑不语,夫妻两人也是有眼色的人,自此不再多问。

庭院的火炉子里煎着中草药,原本是阿笙自己的事,但粱茉热心惯了,见她拿着书隔几分钟就下楼,忍不住笑了:“煎药这事我在行,你在屋歇着,药煎好了我叫你。”

这药是必须要吃的,子宫出血大半个月,她每日只觉得头晕犯困,从**来到束河一连睡了两天,后来还是被粱茉强拉着,这才去看诊。

最初,粱茉说阿笙来的不是时候,因为2013年12月末,丽江和束河下雪了,很难得。

邰铭插话道:“那雪不看也罢,冷的出不了门。”

夫妻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斗着嘴,阿笙觉得,这才是生活。

她最终没有去成洛杉矶,人如果背着阳光,那么看到的就只能是阴影,忘掉曾经的自己,才能活出平和的未来。

这天阿笙下楼吃早餐的时候,邰铭忽然对粱茉说了这么一句话:“有没有注意到,客栈附近停了一辆黑车,好几天了。”

“是么?我吃完饭出去看看。”说着,粱茉夹了一根油条放在了阿笙碗里。

阿笙低头吃着,那车她之前出门看到过,车里有两个年轻男人,她也见过,因为不管她走到哪儿,其中一人,或是两人都会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她当然不会异想天开,觉得他们是想劫财或是劫色,况且几日下来,他们也没伤害过她,似是只想知道她的行踪,并不打扰她的日常生活。

于是她知道,她的踪迹还是很好寻找的,这两人怕是那个人安排的。

他知道她在束河,但却从未现身;派人守着她,每次她出行也是光明正大的跟在她身后,似是不惧她知道。

心空了,可以拿温情去填补;心痛了,可以拿时间来遗忘。她要时间,他也要时间,于是分开,并非是放弃,而是暂时妥协。

邰铭和粱茉是不会为难那两人的,他们只消说:“是陆先生的意思。”邰铭和粱茉便不会再为难他们,甚至还会以礼相待。

束河春天很突兀,较之t市要温暖多了,但1月中旬却接连下了好几天阴雨,束河整日被雾气笼罩着。

阿笙久不看电视,没想到这天调到熟悉的台,却得知吴奈出事了。

早在2013年11月初,t市中心医院接受福利院委托,对其中一名智障少女进行切除子宫的手术。

2014年年初,一名护士和朋友聊天时说漏了嘴,那朋友当天回去就发了一条微博提及这事,顿时舆~论哗然,激烈的谴责声不绝于耳。

阿笙并不是一个太过良善的人,看到这类案件顶多唏嘘感叹一声,但此案涉及主刀医生吴奈,就不得不引起她的关注了。

找来所有的新闻和相关报纸,阿笙这才意识到短短几日不管是网络还是报纸,全都充斥着民愤。

2014年1月22日,中心医院当时参与主刀的相关人员和责任人均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监视居住。

阿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窗外飞来一只鸟,浑身**的缩在窗台上,看上去有些瑟瑟发抖。

心里有些乱了,也不知那个像兄长的人,此刻是否也像这只小鸟一样,在无助中挣扎徘徊?那个人呢?是否正在为吴奈焦急奔波,因为担心彻夜彻夜的睡不着觉?

医院,原就是是非窝,只是吴奈怎会惹上这么棘手的案件?

陆子初确实睡不着觉,因为吴奈就是一犟脾气,监视居住的日子里,他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不应了那句正主不急朋友急吗?

吴家客厅,石涛看着坐在沙发上热衷玩游戏的吴奈,只差没有横眉竖眼了:“这是第几个被你赶走的律师了?你究竟想怎样?难道真想坐牢吗?”

“知道佛语六字箴言是什么吗?看破、放下、自在。”因为专注玩游戏,吴奈的话语怎么听都有些敷衍。

石涛是真的急坏了,禁不住爆粗口道:“真他妈看破红尘的话,你出家当和尚啊!少他妈在我面前拽经文。子初让我过来问问,他之前为你找的律师,为什么全都被你赶走了?”

“我在那些律师的眼神和话语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你觉得我能放心把自己交给他们吗?”

石涛深吸一口气,这才道:“你见哪个律师出庭辩护之前,会承诺自己的当事人,这次案件一定会赢,他们只会告诉你,有可能会赢或是赢得几率很大。许晓是最适合你的人选,一会儿我请她再过来一趟…”

吴奈不出声,继续玩游戏。

石涛上前踢了踢吴奈的腿:“你听到了没有?”

游戏中,吴奈一拳将对方击倒,后知后觉问:“听到什么?”

“玩,玩,我让你玩游戏。”石涛大步上前,直接把屏幕关了。

吴奈拿着游戏手柄,靠着沙发面无表情的看着石涛:“你这举动不好,像个娘们。”

石涛理应生气,但换身处地想想,现在吴奈满心满腹的委屈和不平,再加上饱受舆~论压力,心里指不定怎么难呢!

石涛心软了,坐在吴奈身边,“要不,我帮你辩护?”

吴奈看了他一眼,并不领他的情:“算了,我还想多活几年。”

石涛若是这方面的人才,又怎会做起了酒吧老板。

晚上,陆子初来见吴奈,跟他一起过来的人还有唐汐。

陆子初说:“我来见你之前,许晓找过我,说你拒绝她为你辩护?”

“你听听外界的声音,人人声称要严惩我,谁为我辩护,谁就是大众公敌,况且许晓…”吴奈摇头道:“我问过她,她说事情棘手,无罪辩护胜算不大。”

“她说的是实情。”

吴奈抬眸看着陆子初,那是一双清冷的双眸,似要穿过隆冬,但通常这种人都是藏得最深的那个人。

吴奈问:“如果是你为我辩护,你也会这么说吗?”

沉吟片刻,陆子初慢慢道:“忘了吗?我早已不是律师。”

嗓音略显沙哑,这段日子陆子初比吴奈还要过得艰难。

“我只想听听,你会怎么说。”

想了想,陆子初说:“你这事确实棘手,不属于医疗事故。再加上智障人士属于弱势群体,摘除子宫揭露人前,激起大众谴责也很正常。”

吴奈心绪不平了:“你的意思是我错了?”

“你错了吗?”陆子初倒也不生气,静静的看着他。

吴奈别开了脸,心下激愤:“我不后悔。”

陆子初伸手拍了拍他的肩:“那就接受律师为你辩护,你在许晓那里找不到胜诉信心,就去找其他人,总会有人能够称了你的心。”

“…那就阿笙吧!”吴奈唤出这个名字,原以为会很迟疑,但没想到出口竟是这般自然。

倏地一下,陆子初心口狠狠一揪,手指更是缩了回来,“胡闹。”

“我怎么就胡闹了?07年之前,阿笙一共接手三起案件,无挑战不接,每次接受案件,外界都会投以质疑态度,没人看好,但最后总是能枯木逢春。”吴奈指着外面的天气,冷笑道:“你看看现在,虽然t市该死的冷,但好歹也算是迎来了春天,说不定能让我枯木逢春的那个人正是阿笙呢?”

陆子初就那么静默的看着吴奈,稳了情绪,眉头却渐渐皱紧:“我再给你找律师。”

“我只要顾笙为我辩护。”吴奈态度很坚定。

“除了她。”

吴奈终于沉了眸:“为什么?你是不愿阿笙淌这趟浑水,还是你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你…”陆子初吞下坏情绪,似是无可奈何了,低声道了句:“你随便。”

唐汐看着陆子初的背影,又转头看着吴奈,皱眉道:“原来你之前拒绝律师,只是为了让阿笙回来。”

吴奈回避她的目光,把玩着手中的飞镖,“你错了,故人已逝,活着的人却要好好的活着,我虽然希望阿笙回来,但我不会拿自己未来的自由做赌注。我对律师界的人不感冒,但惟独信任两个人,一个是子初,另一个就是顾笙。”

唐汐本人也是律师出身,被吴奈无视,倒也不气,淡淡提醒道:“阿笙已经阔别律师行业很多年了,你不怕…”

“在我看来,顾笙只要站在法庭上,就能给人一种危机的力量。”吴奈说着,拿起飞镖,瞄准靶心,飞镖射出,竟是命中红心。

吴奈笑了:“我信她。”

明天就是大年除夕了,阿笙这天下午撑伞外出,脚步落在青石板路上,溅起了一朵朵细小的花朵。

“砰”的一声来自对面,声音不算太大,有人下车,并且关上了车门。

阿笙缓缓抬眸,来人她无法忽视,脚步停了下来,故人相见,仿佛隔了千山万水,石涛撑着一把黑伞为他和唐汐挡雨。熟识人见面应该怎么做呢?最起码应该拥抱彼此,但他们没有,施施然走向对方时,唐汐眼眸湿了,阿笙笑了。

走近,阿笙把伞撑在唐汐头顶,石涛深深的看了阿笙一眼,对唐汐说:“我先进去办理住宿。”

阿笙垂眸不语,再抬眸和唐汐对视了几秒,这才开口:“过年不在t市呆着,来这里做什么?”

声音温和平静,唐汐察觉到了,连起落都没有。她倒是心静如水。

“想你了。”

唐汐笑了一下,搂着阿笙的肩,同她一起原路返回。

阿笙看着客栈门槛,唉,那门槛她刚刚才跨出来,却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跨进去。

石涛和唐汐办理住宿的时候,阿笙回房间煮茶,这边水刚烧上不久,唐汐就进来了。

唐汐打量着阿笙房间,把玩着花瓶里的花束,好像来这里,真是为了旅游。也许吧!除夕前跑过来旅游。

阿笙倚着长桌,双臂环胸,静静的看着唐汐。在她眼里,唐汐是平静的,但那样的平静可以维持一分两分,却无法在阿笙目光注视下长时保持镇定。

果然,唐汐笑容收敛,坐在一旁的沙发上,肉团跳到了唐汐的腿上,骄傲的走着猫步,阿笙摇头,这只肥猫又开始欺负新住客了。

阿笙上前,弯腰抱起肉团,它现在跟阿笙已经很熟了,就算阿笙抱它起来,也不会抗议大叫,反倒是在阿笙的臂弯里舒服的闭上眼睛,看起来很享受。

“见面的时候,我说我很想念你,这话是真的。”唐汐目光深邃,看似在看那只猫,但目光却难以企及。

阿笙温声道:“我知道。”

停了几秒,唐汐接着道:“子初也很想念你。”

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这时水壶里的水开了,阿笙朝唐汐笑笑,把肉团放下来,转身去斟茶了。

“吴奈出事了。”唐汐坐在沙发上,声音凝重。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阿笙也只能这么说了。

唐汐问:“如果这件案子交给你辩护的话,你有把握胜诉吗?”

阿笙忽然洞悉了石涛和唐汐的来意,她语气温婉,但意思却很直接:“我不会给我的当事人空头希望。”

“吴奈希望你能帮他。”

阿笙把一杯茶递给唐汐,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也是律师。”

唐汐没心思喝茶,直言不讳道:“我从来没有进行过刑事辩护。”

阿笙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把问题丢给了唐汐:“你觉得这起案件有胜诉的把握吗?”

唐汐微愣,略显迟疑道:“几乎没有。”

阿笙摇头道:“既然没有胜诉的可能,到了我这里,又怎么会出现奇迹呢?”

唐汐忽然无言以对。

阿笙也不说话,端着自己的茶杯站在了窗前,粱茉今天上午还在对她说,说这雨到了今天晚上也就停了,明天会有太阳,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唐汐盯着阿笙的侧影看了几秒,她想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吴奈会选顾笙了。因为她不浮不躁,不管对于任何突发状况,都能平淡相待,就是这份沉静,任谁见了,心都会安定下来。

“阿笙…”

“唐汐。”阿笙拦住了她的话,总之拦住就对了,转身看她,语气如常:“吴奈这次把赌注全都押在我身上,太冒险了。”

唐汐抿唇不说话了,确实很冒险。

这天黄昏,雨终于停了,石涛站在庭院里接电话,见阿笙吃完饭要上楼,匆匆叫了她一声。

阿笙止步等他近前。

“子初有话要对你说。”石涛把手机递给了阿笙。

阿笙低眸看着,没办法视而不见,舒了一口气,接过了手机。

那天,陆子初只有短短一句话,他在手机那端说:“吴奈信你,我也信你。”

阿笙眼睛猝然潮了。

***

s:最近有人问我,这书出版吗?在这里说一下吧!这书之前签了出版,部分内容和结局或许会变更。等上市,我再另行通知。男女主明天见面,因为要接正文情节,所以只能这个节奏。

2014年1月30日,中国除夕夜,下过一次雪的束河。

石涛和唐汐留下来陪阿笙一起过年,饭后观看春节联欢晚会,一通通电话打给了至亲好友。

粱茉对阿笙说:“客栈里的电话你随便用,打一个吧!”

阿笙笑,温温淡淡的,节目单里有一首歌播出来的时候,触动心扉的不是歌,而是最朴实的背景画面,想起那些逝去的人,眼睛是湿的。

那首歌的名字,她记下了:《时间都去哪儿了》洽。

最终还是拿起了电话,等待接听的时候,她把话筒贴在了自己的脸上,仰头看夜空中盛开的烟花。

电话接通,对方没有说话,客栈号码他是知道的,石涛和唐汐如果打电话给他,会用手机,能用电话的,唯有她了钤。

“新年快乐。”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夜风中飘散,温暖的,平静的。

陆子初闭上眼睛,嘴角有着浅浅的微笑,额头抵着落地玻璃窗,仿佛难过的心正被她的声音无言抚慰。

除夕夜,他回到了陆家,在他身后,父母正在看电视,黄渤还在电视上潇洒的唱着《我的要求不算高》。

他的要求也不算高,看到束河电话号码的时候,内心是惊喜的,再听她的声音,心是从未有过的安宁。

落地窗外是明明灭灭的烟花,他没有回应阿笙的新年快乐,没有问她是否过的安好,他的声音一如往常,就连语气也是一样的,“年夜饭吃饺子了吗?”

“吃了。”唐汐和她一起帮着粱茉,浅浅聊着家常,于是那些饺子似乎也能在手指间包捏成最温暖的形状。

“好吃吗?”语气纵容。

她把话筒抵在自己的下巴处,伸手去揉眼睛:“好吃。”

过了一会儿,他说:“中草药吃多了也不好,勤去医生那里看看。”

“好。”短暂沉默,阿笙聆听着他的呼吸,终是闭眼笑了:“吴奈的案子,我接了。”

陆子初低低的“嗯”了一声,声音比之前又低了许多。

“我明天回去。”

她说这话时,只听天际“噼啪”一声,阿笙下意识抬眸望去,只见天际烟花璀璨大朵,宛如熊熊燃烧的烈火,美丽的令人睁不开眼睛。

烟花盖过了她的声音,她以为陆子初没听到,其实他听到了,而他也在烟花盛开的声音里回应了。

他说:“好。”

t市大年除夕夜,称得上是最冷的一天,陆子初胸膛里燃烧着火苗,推开窗,站在阳台上,有朦胧的水汽迎面扑来。

眼前高楼层叠,霓虹灯温柔交融,夜色中的都市较之白日良善了许多。

1月末某天,一个青年男人,在恶劣的天气下,**阳台,造就出这世上最坚韧的背影。

“阿笙打来的电话?”是韩淑慧的声音,陆子初接听电话的时候,她把电视声音调小了,他那般的语气,除了对阿笙,不会是别人了。

陆子初回头看着站在他身后的母亲,身上有着浓浓的潮气。

“她要回来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有着最平和的微笑,但眼角却湿了。

韩淑慧眼睛酸痛,上前抱住儿子:“好,回来就好。”

都是执拗的人,子初如此,阿笙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阿笙做事向来喜欢简单,正因为简单,遇事分明,所以会给人无情的假象;陆子初在无情中辨别简单,开始明白,等待是最好的坚守;他不再占有她的自由,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幸福。

他和她灵魂相守,纵使有朝一日剪断了情愫,也会有比情愫更热烈的情感流走在血液之中。

她不是他“血脉至亲”,又能是什么呢?

这天晚上,一群年轻人坐在一起边看电视边玩游戏,粱茉拉着阿笙参与其中,不巧输了,粱茉便笑着问她:“18的时候,你有什么梦想吗?”

阿笙沉吟片刻,语气温软:“18岁,我以为我以后要嫁的人一定是子初。那个走路的时候喜欢一下子把我抱起来的男人,但我嫁给了我前夫,无数个黑夜里,他握着我的手,试图给他温暖,也试图给我温暖;于是我们三个就像是一只只受伤脆弱的兽,在各自的阴暗角落里生存了长达七年之久。07年以后,我不敢再有梦想,但2014年,我希望吴奈转危为安,想化蝶成飞,把曾经的顾笙重新交给那个男人。他认识我的时候22岁,今年却已经是32岁了,他教会了我爱和被爱,以至于爱的太浓,掏空了自己的灵魂,但我不悔。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幸福如果来的太慢,没有关系,停下脚步,等一等,也就来了。”

众人全都沉默了,一个个看着阿笙,目光温暖,盈盈水光,他们都听出来了,阿笙说这话的时候,是真的放下了。历经沧桑,终于在岁月中破茧成蝶。

唐汐听到那句“转危为安”,原本想笑,但泪水却落了下来。

阿笙搂着她的肩膀,抵着她的头,温声道:“你放心,我会尽我全力帮助吴奈,因为他不仅仅是你的亲人,也是我的亲人。”

石涛转身倒水,捏了捏眉心,这种场合眼红的话,很丢份。

阿笙等人回到t市那天,正是大年初一下午,陈煜接机,陆子初有一个高层会议走不开。

此时《时间都去哪儿了》早已在一夜之间传唱中国各地,歌声轻轻响起,却又缓缓的坠落在t市寒风里。

先去了吴家,吴奈之前跟他们通过电话,早早就站在门口迎接他们,穿着布料松软的家居服,倚着门口,笑的云淡风轻。

阿笙放心了,这才是她印象中的吴奈。他们可以在生活中遭受命运捉弄,却绝对不能在命运面前俯首称臣。

这天下午,几位年轻人聚集在吴奈家中商量着案件始末和发展动向,这次被告方除了吴奈代表的中心医院,还有主张切除子宫的福利院院方,福利院已经找了辩护律师,阿笙需要找时间接洽交换意见,期间阿笙询问吴奈:“公诉方律师是谁?”

“楚楚。”

阿笙不说话了。

同样是这天下午,陆氏高层开会,年关项目运营,加班费是之前3倍,很多员工都自发留在公司加班。

阿笙去陆氏公司,陆子初是不知道的,会议结束,他在一群公司元老簇拥下,气场独特,所以很显眼。

她能从一群人里面一眼就认出他,那人目光不经意的望过来,然后刹那愣住,在原地停留了好几秒。

陆子初原本正在和下属讲话,吩咐着工作细节,但看到她之后,虽然还在讲,但声音却有了起伏波动。

于是,公司大厅一众人诧异互望,然后顺着陆子初的视线,纷纷朝大厅沙发一侧望去。

有女子衣着素雅,从沙发区域站起身,白皙的面容,温淡的微笑,原来是她。

她和他在陆氏大厅里对望着。

他瘦了,英俊的面容,再配上一身黑色西装,可能是在公司的缘故,较之往日又多了几分气势迫人,但此刻眼神灼灼,看到她现身,他是激动的。

这个男人只是习惯隐藏他的情绪,他们相识十年,十年了…

——阿笙,我的爱不盛大,你要的起。

——阿笙,我想要你,不是一年两年,而是一辈子。

——阿笙,不管我们之间隔了多少年,我只想见到你的时候,再次抱抱你。

——阿笙,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我们回到了过去,我们说好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你答应了,我很开心。

——阿笙,阿笙…

过往话语历历在耳,阿笙曾经是感动,现在是颤动,对面陆子初已稳定情绪,迈步朝她走来,不理会身后环视的目光,眼里月辉烁烁,“以为你今天下午会很忙。”

“我来给你拜年。”

手被他牵起,然后一寸寸紧握:“好,我给你备压岁钱。”

外面风很冷,但交握的手指是温暖的,他话少,她沉默;他嘴角线条美好,她笑容柔和。

众人望去,陆氏王国门口,他和她衣摆缠绵交错翻飞,但背影却都孤傲坚韧,他像一棵树,因为信念屹立不倒,她在他身边,时间倒回,变成了最不经世事的小女孩…

t市下雪了。

雪粒击打在车窗上,叮叮作响,陈煜一边开车,一边对阿笙说:“它这是在欢迎您回来。”

阿笙笑笑不说话,窗外是春寒陡峭,车内温暖宁静。此景正好。

开到目的地,陈煜把车停好,回头正要提醒后座两人,却见阿笙侧身抱住了老板…

陈煜移开眸子,像这种画面,他如果睁着眼盯着看,就太不厚道了钤。

冰凉的手指从陆子初衣摆下探进去,属于彼此间最亲密的温暖方式,陆子初眼底有着最温和的笑意,抬手抚着她的背,再相见不谈过往,不谈是是非非,所有的言语融进了交融的眼神和灵魂里,有些话不说,彼此都懂。

他轻声道:“我在下面等你,就不上去了。洽”

“好。”她松开他,整理起自己的衣服。

陆子初帮她把围巾围上,摸摸她的脸,“去吧!”

他看着她抱着一束向日葵绕过车尾,在雪花中一步步踩上乐山石阶,数百级石阶,层叠而上,渐渐看不见了,似乎还能闻见向日葵的香气。

陆子初靠着椅背,车内正在播放着一首轻音乐《知道不知道》,他听了一会儿,觉得太悲,没睁眼,道了句:“换一首。”

“好。”陈煜在驾驶座上动了动,后又转头问陆子初:“您想听哪首?”

这次陆子初很久都没有再说话,再开口,隐有叹息:“不换了,就这首吧!”

悲伤的是被牵引的情绪,不在音乐本身。

后来,前座的陈煜又出声了:“陆先生,有人来了。”

陈煜之所以说了这么一句话,是因为有车辆靠近,从上面下来的两人似是认出了陆子初的车,又认出了陈煜,所以女子留在车身旁,男子迈步走了过来。

是欧阳浨和任洋。

陆子初隔着车窗看了任洋一眼,然后按下了车窗。

“陆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见见太…顾小姐。”

陆子初脸上没有任何变化,沉默片刻方才开口道:“她在上面。”

乐山墓园,不是阴森之地,静谧、安宁,每隔几层石阶便会有小径直通墓碑,设有木椅,耐寒松柏,在深浅绿色中装点着亡者之魂。

这里的墓碑没有雷同的,韩永信的墓碑阿笙知道,从左到右,韩永信、韩愈、常静。

他终于回到了双亲怀抱之中。

艺术家在墓碑上雕刻了生动的场景,用来叙说长眠者的生前事。

墓碑画面里:夕阳西下,女子坐在花园里看书,牧羊犬栖息一侧,男子站在阳台上嘴角含笑…

雪花飘落,阿笙伸手拂掉,然后手指微颤,落在那熟悉的字体上,指尖冰凉:对不起,我爱你。

“陆总亲手刻上去的碑文。”

身后传来欧阳浨的声音,阿笙没有意外,但眼眶却热了,这话深意悠远,藏不住的释然和血缘深浓。

这句“对不起,我爱你”指的是陆子初对韩愈的爱恨过往,指的是韩愈对陆子初和阿笙的悲欢交织。

一切似乎真的都已经过去了,她把手中的向日葵放在了墓碑前,拍了拍墓碑,缓缓站起了身。

欧阳浨手里同样拿着一束向日葵,蹲在墓碑前,和阿笙的并排放在了一起。

起身,欧阳浨专注看着墓碑,但却开口问阿笙:“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下午。”

欧阳浨仰脸望着天空,雪花小朵,但却很干净,在寒风中随意飞舞着。

“他不喜欢下雪天。”

韩愈不喜欢下雪天,阿笙是知道的,所以她来了,在他不喜欢的天气里,来看看他。

“是我害死了他。”欧阳浨镇定被打破,转瞬间已是泪水滑落,“如果我不给你u盘的话,也许一切祸事都可幸免。”

“爱能伤人,也能害人。不全是你的错。”阿笙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看着欧阳,语气温和:“欧阳,你常说我心狠,但人心都是肉长的,那五年对我来说并非毫无触动,我对韩愈是有感情的,所以对他,我恨不起来,却不能不怨。陆子初是我深爱的人,他们厮杀,我夹在中间,劝不得,心里的痛是无法言喻的。一切只道是阴差阳错,我当初离开t市,只盼着灵魂能够救赎,只盼着一切感情都能在时光中自寻出路,只盼着兄弟两人不要再为我反目成仇,谁能想到…”

谁能想到,一条新闻报道,却让人生死永隔,只道命运无常。

欧阳浨不理会脸上的眼泪,哽咽道:“他以为你出事了。”

沉默了一会儿,阿笙声音清润:“他临死的时候痛苦吗?”

“他是幸福的。”

“那就好,那就好。”阿笙一连说了两遍,声音也越来越细软,“百年之后,我和子初葬在他身旁,生前恩仇太多,死后便做最亲的人。”

任洋和欧阳浨愣愣的看着顾笙,过了几秒,欧阳浨才反应过来,看着韩愈的墓碑,又哭又笑道:“学长,你听到了吗?百年之后,顾笙说她会来陪你。”

“太…”任洋眼圈红了,出口方觉不合适,连忙改了口:“顾小姐。”

阿笙说:“你想叫我什么,便叫我什么吧!无非是个称谓,人活一世,自在便好,其他的不过是过往云烟。”

“太太。”称呼出口,任洋眼泪却是真的流出来了,好像只要顾笙是他们的韩太太,他们便能找到重新开始的勇气。

阿笙开始明白,他们是把信仰从韩愈身上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任洋抬手擦了擦眼泪,“韩总得知他父母离婚真相之后,痛苦了很久,曾经瞒着我和欧阳立下了遗嘱,说是如果有万一的话,他要把韩氏和鑫耀都留给您…”

阿笙抿唇不说话,那时候起他就已然对人生绝望了吗?

阿笙沉默,只会让任洋心绪不安:“您就应了韩总吧!我和欧阳给您当牛做马一辈子,这是他的心血,不能丢。”

任洋哭了,阿笙看着他的泪,在她的印象里,任洋是很少流泪的,像他的老板。

终于,阿笙松口了。

“任洋,我把韩氏交给你打理,至于鑫耀…”阿笙看着泪流满面的欧阳,眼目中是最真实的信任,抬手搭上欧阳的肩,语调温柔:“鑫耀公司,最先坐镇的人是韩老先生,然后是韩永信、顾清欢、陆昌平、陆子初、韩愈,它凝聚着几辈人的心血,把它交给你代为管理,我放心。”

因为欧阳是出于爱。小爱升华大爱,再也没有磨难能够击垮一个企业屹立不倒。

欧阳浨情绪失控了,在这一刻忘了身份,摒弃了过往种种,紧紧抱住顾笙,哭道:“谢谢,谢谢,我会替学长好好守住鑫耀,守他一辈子,再不让他孤单一个人了。”

阿笙轻轻拍着她的背,留恋一座城,只因这里有着念念不舍的人。

原来,都是痴情种。

当恨意消散,余留下的人伴随着看淡和放下,他们不是一家人,又能是什么呢?

乐山脚下,陆子初坐在车里,石阶方向,欧阳浨偶尔扶着阿笙下来,任洋在一旁浅声说着话…

风从车窗里灌进来,空气冷冽而清新,陆子初眼神掠过雪景,这场雪过去,也该雨过天晴了。

阿笙走近时,他下车,关上车门。

四目相对,阿笙往他这边走,他就那么眼眸如水的看着她,摸着她的头,声音呢喃不清:“阿笙,一切都过去了。”

阿笙点头:“我刚才跟欧阳,任洋谈过,我打算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我负责管理,你觉得可行吗?”

“可行。”

“你甚至什么都没有问过我。”

他低了头,凑近阿笙,近乎耳语道:“韩愈慈善基金会。”

“你…”阿笙吃惊看他。

竟是不谋而合。

他的手环住她的腰,眉眼里是浅浅的温柔:“你想说的,想做的,我心里明了。去做吧!不懂没关系,不是还有我吗?”

阿笙眼睛红了,被他拉在怀里,他说:“阿笙,我一直都在。”

是的,这一路上,他一直都在,或前方不远处等着她,或身后默默跟随,或身旁无声守护,或远方牵挂。

良久,他迟疑开口,“这次回来,一直不敢问你,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阿笙在他怀里闭上了眼睛,气息里是属于他的味道,她问:“等吴奈案子结了,你愿意娶我吗?”

“…嗯。”喉音发颤,似有凝噎。

她刚要抬头就被他按住了,“就这样,别抬头…”

好,不抬头了,她只管絮絮的说着话:“我好好调养身体,就算不能生孩子,至少我也要把身体养的好好的,陪你走完人生中剩下的2/3。”

“好。”

陈煜看到了,陆子初抬起手背擦着泪。不过,这泪是欢喜的泪。

大年初一那场雪,仅仅维持到了黄昏。

那日,阿笙离开乐山,和陆子初一起回到了陆家,不管是过年,还是这次回来免不了要前来拜见一下陆昌平和韩淑慧。

韩淑慧早早便站在了门口,风吹乱了她的头发,见陆子初和阿笙双双下车,便再也站不住了,迈步朝他们走了过来。

道路两旁雪花堆积,韩淑慧裹着毛毯式披肩走出来时,阿笙快步上前。

拥抱,没有言语,韩淑慧抱着阿笙,目光和阿笙身后的陆子初相撞,儿子手里还拿着顾笙的围巾,关上车门,看着她们,目光柔和。

韩淑慧说:“回来就好。钤”

就像今天这场雪,看似冷,但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因为是吉兆,所以就连心也被捂得很暖。现在又添加了暖心的筹码,就是怀里的人。

一同进屋,韩淑慧打量着阿笙,说她瘦了,回头应该让薛阿姨帮她好好补补,这个强势的女人,再次相见只字不提过往种种,有的只是放下和平和,还有陆家大家长…

陆昌平现在行走不便,走远了会累,所以呆在家里,每日看书喝茶居多,将日子过得平淡如水,却也妙趣横生。

有时候乐趣是靠自己发掘的,与周遭给予无关。

阿笙走进客厅时,陆昌平放下书,站起身的时候,只温温的笑,目光里盛装着一个长辈对晚辈的包容和怜爱。

陆昌平没有说话,只摸了摸阿笙的头,一切言语尽在这个最简单不过的动作里。子如父,阿笙有些晃神了,陆子初也是常常喜欢摸她的头,也许在陆家人眼里,不管岁月如何变迁,她都是一个孩子。

“年前有人给我送了几罐茶叶,喝着不错,泡给你尝尝。”也算是茶道中人了,阿笙泡茶技术好,陆昌平是知道的,所以谈及茶艺,总归是有很多话题。

阿笙从陆昌平手中接过茶具:“我来。”

初一晚上,韩淑慧在厨房里帮佣人做菜,偶尔出来送上水果和瓜子,念叨着陆昌平和阿笙别喝太多茶,否则晚餐怕是没有胃口。

阿笙只默默的笑,洗茶时,眸光不经意抬起,茶室镂花高架那里,陆子初领口两颗纽扣解开,斜靠在那里,微笑的看着她和陆昌平。

生活中很多感动大多来自于细节,如果有人觉得阿笙温暖,那是因为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感恩的心。

晚餐丰盛,照顾每个人的口味,不见海鲜,韩淑慧和陆昌平给她夹菜,到最后吃不完,于是剩菜陆子初不动声色的接收了。

感念真情意不曾走失,当房门紧闭,其实也无需恐慌,打开一扇窗,便能看到与众不同的好风光。

饭后,陆子初扶着陆昌平到花园里散步,阿笙在厨房里帮韩淑慧擦碗,韩淑慧说:“你和子初还是搬回来住吧!他平时应酬比较多,多是不在家吃饭,你一个人也挺冷清的。你们搬过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彼此也方便照应。”

阿笙并不排斥和长辈住在一起,但近段时间确实不合适。阿笙提及了吴奈的事,说最近怕是会很忙,等吴奈案子结束再说。

吴奈的案子,韩淑慧有所耳闻。被摘除子宫的少女天生智障,目前外界喧哗不平,早已演变成了民愤,阿笙接手案件,怕是会引发新一波恶名。

“别人接案子,都是往自己身上添彩的,你怎么净往身上招黑啊!”韩淑慧说这话倒不是斥责,反倒是有些无奈。

阿笙把最后一只餐盘递给韩淑慧,温声道:“司法不该屈从舆~论。表面看来我是出于人情帮助吴奈,但又何尝不是在帮助那名被摘除子宫的少女。神智不清醒,每日需要面临怎样的痛苦,我深有体会…”

韩淑慧心有触动,放好餐盘,把厨房剩下的工作交给佣人打理,示意阿笙去客厅说话。

待两人坐下,韩淑慧倒了一杯水给阿笙:“有胜诉把握吗?”

“我尽力。”下午和许晓通过电话,就连她也不看好这件案子,无罪基本不可能,业界律师几乎人人率先做了评判,吴奈怕是逃脱不了管制的命运,而福利院极有可能会被判刑。

一旦管制,虽说吴奈还可以继续游走医院上班,但毕竟摊上了污点,这完全违背了阿笙的初衷。

韩淑慧忧心忡忡道:“吴奈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真不希望他出事。”

“我明白。”

接下来的话,韩淑慧有所迟疑,但终究还是开了口:“回来后,有没有去看过阿愈?”

阿笙点点头:“看过。”

韩淑慧敛首摸着茶盏,慢慢道:“阿笙,其实造物主对每个人都很公平,让世人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上,到最后再赤~裸裸的离开。至于人生过得怎样,靠的是个人努力,靠的是机遇和命运。有人生下来要什么有什么,到头来却身败名裂;有人家境清贫,到最后却成为亿万首富;这都是命,怨不得人。我和你陆叔叔以前很避讳生死,但最近却时常提及这个话题,有些东西,不是你回避,它就会消失不见的。”说到这里韩淑慧顿了一下,抬眸问阿笙:“你觉得一个人最美好的结局是什么?”

阿笙没想到韩淑慧会在初一夜晚涉及这么隐晦的话题,但既然问了,也便顺口答了:“迈克尔杰克逊最好的结局,应该是在舞台上,在落幕前,享受粉丝最热烈的掌声;张国荣最美好的结局,应该是在拍片杀青现场,圆满完成他一生中最骄傲的演出;三毛最美好的结局,应该是在书房伏案写作间隙,忽然倦了,于是靠在藤椅上安眠,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见到了最心爱的荷西。”

韩淑慧说:“曾经看到有百岁老人是在睡梦中离世的,这样的离别方式让我一度觉得很羡慕。韩愈这一生,做过错事,被伤害过,也曾狠狠的爱过,悔过,他走得时候,没有牵绊,没有遗憾,他是用微笑离开这个世界的。我为他感到庆幸。”

最后那句话是说给阿笙听得,这话她也劝过子初,遇到这种事,长辈若不豁达释然,晚辈就只能痛苦了。

阿笙看着水烟,若有所思道:“如果没有我,他和子初或许都会快乐许多。”

“如果没有你,他们的人生不起丝毫波澜,那这样的人生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韩淑慧轻轻叹了一口气:“阿笙,每段痛苦,都有它的保质期。我们这一生无非是活一日少一日,每日都在倒着走,既然如此,又何须每日陷在生活中挣扎不休呢?”

一席话,是长辈在宽慰晚辈,但却夹杂着平实和包容,阿笙眸色溶溶,带着歉意:“还是会有遗憾的,若是不能给子初一个孩子,我…”

韩淑慧握住了阿笙的手,“不想以后。专心致志做一件事,那就是好好享受生活,我和你陆叔叔生了子初,把他养大成人,尽到了我们应有的责任,这就够了。至于你们,你们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将来和以后,我们还能活多少年,再没心力负责下一代了。要我说,2013年,不尽然发生的都是坏事,至少它让周围的人看明白了许多事。”说到这里,韩淑慧紧了紧阿笙的手:“阿笙,你看明白了什么?”

这话是试探,带着一位商界女性最后的精明和温柔,矛盾的融合在一起,却和谐的令人眼眸酸涩。

想了想,阿笙说:“生活丢给了我们太多难题,实在没必要自己再跟自己进行着拔河比赛,若是在自己身上耗干了全部力气,又怎么去享受生活呢?”

闻言,韩淑慧由衷的笑了:“好孩子。”

沙发上,年轻女子在灯光下很美,言语妥帖,柔和的像是一阵沁人心扉的风。

韩淑慧没能把控好内心的情感,侧身抱住阿笙,轻声道:“早该知道,喜欢花的人,大多都是热爱生活的。靠近你,慧姨感受到的只有温暖。”

客厅外,陆昌平止了步伐,觉得里面的气氛还是很好的,他们若是就这么冒冒失失的闯进去,怕是不太好。

陆昌平转身时对儿子说:“我们还是再出去转转吧!”

陆子初站在陆昌平身后,声音低沉:“爸,我欠你和妈一声谢谢。”

陆昌平摆手,姿势洒脱,嘴角却笑了。

这场雪下得好,家和万事兴。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奈的案子可谓是愈演愈烈。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期是20天,阿笙接手案件后,时间很紧凑,每日和唐汐或是石涛,为了吴奈的案子奔走忙碌,陆子初想要见到她确实很难,有时电话打过去,若是没人接,便不会继续拨打,她若忙完,自会回电话。

2013年,t市最出名的人不是陆子初,也不是韩愈,而是顾笙。2014年,伴随着年假结束,顾笙的名字再次被众人提起,网络搜索排名靠前,在业界尚未出战,便已刮起了一股旋速大风。

有人质疑,有人期待,有人谴责,有人唾骂…但不管是哪一种,人人都在关注着案件最新动向。

其实,有关于顾笙的行踪,陆子初无需电话查询,时常能够从电视中看到。面对镜头,她向来沉默,不知情的人会道她冷血寡情,殊不知这孩子性情向来如此。

向露进来看到,关注的焦点不是记者手中的长枪短炮,而是顾笙本人,她说:“顾小姐挺上镜。钤”

话落,再看老板,坐在办公桌后,批阅着文件,嘴角却缓慢的笑了笑。

这次律界高飞,陆子初选择了不管不问,顾笙住在了吴家,可以。大半个月和他只见过两三面,可以。通话次数不高于十通,可以…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曾经的顾笙这次是真的回来了。

人人都道楚楚占了先机,从她得知顾笙是吴奈的辩护律师之后,她就告诉自己,这次法庭对峙,她必须要赢。

法院在开庭前三日送达了开庭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楚楚拿着传票单,放在办公桌上,看了许久许久…

楚楚约阿笙见面那天,对于t市来说,罕见阴冷。

阿笙步行,马路两旁的梧桐树早已掉光了叶子,风刮得很大,似乎要下雨。

t市下雨了,楚楚坐在咖啡厅里,透过落地窗看向外面的世界。

她看到了顾笙,不打伞,站在马路对面,看着来往车辆,然后跑了过来,明明身上带着湿气,但奇怪的是,在顾笙的脸上却出现了最闲适的表情。

这完全出乎楚楚的意料之外。开庭在即,顾笙倒是从容淡定的很。这对于一个阔别律师行业长达七年的人来说,并不常见。

昔日同学,即将在法庭上成为死对头,感想如何?阿笙暂时保留。

这日,阿笙穿过长长的走廊,因为淋了雨,抽出纸巾擦脸的时候,难免觉得冷,所以侍者走过来,问她要喝茶还是咖啡时,她叫了一杯热咖啡。

“地方难找吗?”率先说话的那个人是楚楚,阿笙也因为她的话,草草扫了一眼咖啡厅,多是古典屏风隔断,形成**的私密空间。

阿笙收回目光,实话实说:“不太好找,从地铁1号线换乘4号线,又走了很久,这才找到这里来。”

楚楚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声息漫漫:“陆总没给你配司机吗?”

“很久不在市里走动,没事多看看四处环境,也挺好的。”阿笙取面纸的时候,有一张纸缓缓飘落在地面上,她弯腰去捡,然后一眼就看到了楚楚的高跟鞋。

具备时尚气息的女人,喝咖啡的时候,双腿优雅交叠,地面泛着微光,尤其是她脚上那双红色高跟鞋,可谓妖娆妩媚到了极点。

阿笙抿了抿唇,手指触摸到了那张面纸,台面上再次传来了楚楚的声音:“那韩总呢?听说韩愈把遗产全都给了你,你现在怕是t市最富有的女人吧?”

这话似讽似嘲。

阿笙睫毛颤动了一下,然后捡起那张纸巾,坐起身的时候,面色平静,唇角甚至还牵出一抹笑,并不答话,因为侍者送来了热咖啡。

待侍者离去,楚楚开口说话了:“放着富太太你不当,非要上法庭出丑,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吗?”话音竟是隐隐叹息。

空气里漂浮着咖啡香气,阿笙把勺子拿出来时,勺子和杯壁发生了轻微的声响。

就是这道响声,楚楚抬眸定定的看着阿笙,阿笙笑了笑:“日子过得太顺也不好,偶尔站在公众场合被人辱一辱也挺好的,否则不会知道自己心理究竟有多强大。”

这就是顾笙,浅浅的说着话,却能激起好斗者脑海中一片火光。

“后天开庭,学校领导也会关注这件事,你一直是他们的骄傲,也真应该让他们看看你败诉的时候,会有多凄惨。”

阿笙轻声叹道:“凄惨这词严重了,每个律师走上法庭,顾全的都不应该是自己的面子和输赢,重要的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时,你是否尽力。倘若我尽力,纵使败了,我也是虽败犹荣。”

楚楚冷笑道:“你口才真好。”

“上学那会,你口才也不差。”

楚楚开始穿外套了:“你明天必输。”

阿笙慢慢道:“当你把案件焦点转移到你我输赢时,其实你已经输了。”

仿佛有火光在体内炸开了,楚楚死死的抓着沙发边缘,深深呼吸:“这一天我等了很久,我不会输得,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楚楚比你强。”

阿笙没说话,墙壁上的时钟有规律的走动着,声音清晰,耳畔的高跟鞋声也是渐行渐远。

其实,很想问楚楚,她这样不累吗?就算她赢了又能怎样?这世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她能强过所有人吗?就算她是最强的,当有一天她独自一人站在山峰顶端,难道就不会觉得寂寞吗?

这个问题注定不能再问了,因为那人已经离开,这次咖啡厅之约,楚楚想在开庭前试探她的状态,只不过是白费功夫了。

咖啡厅里重复播放着轻音乐,细听好像是《theturethatyouleave》。

阿笙听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给陆子初发了一条短信:“找到一家不错的咖啡厅,有好听的音乐,好喝的咖啡,改天我们一起。”

他大概在忙,没有马上回过来,温暖的灯光照在桌面上,阿笙收好手机,转眸望向玻璃窗,她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眼睛,明亮漆黑,隐有光亮闪动。

喝完咖啡,阿笙拿起外套离开了。

陆子初电话打过来的时候,阿笙正在地铁上,她把脸贴在玻璃窗上,聆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忽然发现这座城也是有生命的。

“在忙。”清冽的声音,也算是解释了。

“嗯。”

她笑,原是无声,但他却是真的笑了:“你刚才说的咖啡厅,下次一起。”

“好。”她靠着窗户,闭上了眼睛。

陆子初不问她和谁一起喝的咖啡,因为这个人涵养好的出奇;他也不问她为什么谢绝司机送她,因为他知道,顾笙骨子里是个很**的人,尤其是性格里有着太多淡漠和疏离。

阿笙聆听着他的呼吸,手机那端的男人很多时候只是微笑的看着她,少言谈,但沉静的表情下却隐藏着宽容。

只有经历看淡的人,方能对他人平和,正是这份豁达和从容,所以成就了阿笙记忆中所有的光明。

地铁站里,她说:“子初,我看到了阳光。”

手机那端沉默了几秒,然后阿笙听到了他拉开窗户的声音,想必那人因为她的话,正在查探她口中的“怪天气”。

她轻轻的笑,他一定蹙了眉。

那端传来他的迟疑声:“哪来的阳光?外面在下雨。”

车窗里,女子笑容明媚,并不打算告诉他,他就是她的阳光。

开庭前一日,吴奈对阿笙说:“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我信你。”

虽是在安抚阿笙,但他看起来比阿笙还要紧张,在此之前她已经连续三日没有见到陆子初了,她对那人说:“开庭之前,我们不要见面了。”

“嗯?”

她说:“你一来,我就乱。”在老~江湖面前,她只会越发没底,跟能力和自信无关。

“嗯。”

开庭前一夜,阿笙在下午的时候,给他打电话:“我要好好睡一觉,你别给我打电话。”

“嗯。”

不守诺言的那个人是她,还是有压力的,七年不上法庭,再加上这件案子外界关注度极高,又事关吴奈,阿笙大半宿都没睡着觉,自我催眠也没用,后来急了,给陆子初打电话,也不管那个时间段他是否已经睡了,总之就那么打了过去。

没响两声,电话就接通了,她叫了一声:“子初…”

声音很轻,隐隐焦躁。

他听出来了,似是从床上坐了起来:“睡不着?”

阿笙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语气不善:“对于这件案子,你是不是也太置身事外了?”

他笑了:“你的意思是?”

“鼓励我,或是引导我怎么做?”

他低低的“嗯”了一声,然后说:“你不需要。”

阿笙:“…”

陆子初开口,声音很低:“阿笙,开庭之前我们少见面挺好的,我不希望你的成败和陆子初这个名字挂钩,毕竟我什么都没有帮你,你靠的是你自己。”

过了许久,阿笙问道:“如果吴奈胜诉呢?”

他轻笑,柔声道:“我娶你。”

“如果败诉呢?”

“那么…你嫁我。”

这天早晨,t市主干街道媒体屏幕上,几乎都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所谓现场直播,法院门口,记者和市民围得水泄不通,顾笙和楚楚先后抵达,在各自朋友或是工作人员的护送下,回避记者此起彼伏的刁难和询问,踩上石阶,并最终隐身不见。

开庭之前,阿笙去了一趟洗手间,并在里面用冷水洗了脸,随后抽出一张吸水纸对着镜子细细的把手擦干净。

有女人走进洗手间的时候,多看了阿笙一眼,阿笙在镜子里与对方目光相撞,那女子尴尬的笑笑,关上了**卫生间的门。

阿笙轻轻闭上眼睛,再睁开,原本还有些不稳的情绪,忽然间就那么消失不见了。

这是一场很棘手的辩护案,吴奈涉案原本就很有话题性,再加上涉及智障少女子宫摘除,案件严肃性可想而知,后来楚楚和顾笙先后加入,更让这场辩护案增加了爆点钤。

这里所说的爆点,是指楚楚、顾笙都和陆子初有关系,两人在绯闻中不仅是情敌,还是大学同学,听说在学校都是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如今法庭对峙,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了。

话虽如此,有关于这起案件,几乎没人看好顾笙,正确的说案件情节恶劣,想要说服公诉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洽。

此案公开审理,受害人月月并不出庭,再加上记者都涌了进来,现场一度很乱。

警卫维持秩序时,也不算太意外,江宁她们竟然都在,多是律师界的人,似乎还有…陈钧。

初看,似曾相识,转眸的时候终于想起他是谁了,重新望了过去。这次确定了,陈钧当年甚至还追过自己,她是有印象的。

这么一看,阿笙看到了楚培华…没想到,这件案子竟也惊动了他。

这时,吴奈对阿笙小声说:“尽力就好。”

阿笙笑了,微一低头,开口问吴奈:“你已经放弃自己了吗?”

“不,我很喜欢我自己。”

吴奈说这话,一方面是想驱散阿笙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驱走自己的紧张。事关是与非,事关院方,吴奈是当事人,说不在乎是假的。

阿笙还是很喜欢吴奈这句话的,于是借用了,整理着手中文件:“正好,我也喜欢我自己。”

吴奈只笑不语,过了一会儿也不知道看到了谁,手背碰了碰阿笙的手臂:“你看,谁来了?”

阿笙心里一咯噔,没有马上抬头,她想的是那人不可能是陆子初,说好的今天他不出现,但也难保…

不是他,但那两人却跟陆子初有着最亲密的关系,是陆昌平和韩淑慧。

他们竟然也来了,似是觉察到阿笙的目光,韩淑慧扶陆昌平坐下时,双双看向阿笙,目光里有着最平和的笑意。

陆昌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阿笙除了笑,还能做什么。

单手撑额,好不容易压下的紧张,忽然间又都冒了出来,压都压不住。

对面,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不时的杀过来,阿笙垂眸只装作没看见。她曾对陆子初说过,如果以后她有情敌的话,希望他能够找一个最出色的情敌给她,她从不避讳楚楚的出色,抛开一切,楚楚能在法律界占有一席之地并非是家庭背景,花瓶作秀,实力是肯定的,但楚楚再出色,都不足以成为她的情敌。因为两人世界,第三人是挤不进去的,既然没挤进去过,又怎么能称得上是情敌呢?但阿笙在这一刻,愿意把楚楚当成最出色的对手。

仿佛回到了上学期间校方举办的观点辩论赛,各方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立场,那么谁是谁非,似乎全都取决于嘴皮子,但法庭是个讲证据的地方,局面很不利,福利院院方作为第一被告人,吴奈作为第二被告人,一开庭就被公诉方代表律师楚楚杀了个回马枪。

楚楚起身道:“众所周知,儿童福利院是我市专门收留孤残儿童的公益机构,月月(化名)患有智力障碍,因为生活不能自理,福利院工作人员在嫌麻烦的情况下,经过福利院院长同意,后又致电中心医院副院长吴奈,希望能够给月月做子宫摘除手术。基于以上所述,我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伤害残疾人的恶***件,希望法律能够惩处相关责任人。”

福利院第一被告辩护律师姓张,在楚楚话落瞬间,不甘示弱道:“月月是痴呆少女,来月经后会弄的到处都是,况且每次来月经都会很痛苦,所以我的当事人才会作出决定帮月月摘除子宫,这么做虽说很无奈,却是最文明的做法。”

楚楚挑了眉,熟悉她的人都知道,一旦她出现这样的表情,出口话语绝对会变得很犀利。

果然。

楚楚冷笑道:“文明?请问被告律师,如果您的女儿是痴呆儿,仅仅因为她来月经无法自理,这个时候您会效法您的当事人,帮您的孩子摘除子宫吗?”

这话讲出口,在这里可以被称之为类比,若是放在生活中,怕是跟诅咒没什么差别了。

张律师怎能不动怒,但毕竟从事这方面工作那么多年,顶多就是报以同样冷笑,“第一,我没有女儿;第二,如果我女儿是痴呆儿的话,她来月经很痛苦,我会这么做。事实上,有很多家庭也是这么做的。”

楚楚扯了扯唇,那样的弧度仿佛是在嘲讽浅笑,但笑出声的那个人不是她,而是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阿笙。

就在两人斗嘴间隙,楚楚不经意间看到了阿笙嘴角上扬,不过那笑跟平时看到的笑容并不一样,越来越轻,也越来越淡。

就像是被人无声讥嘲了,楚楚心里窜起了一股怒火,瞥了一眼阿笙,回到原位坐下:“第二被告律师笑什么?”

话落,不仅仅是记者了,就连陪审团也都纷纷朝阿笙望了过去。

灯光下,女子坐在被告辩护位置上,声音清越,但出口话音却淡淡的:“法庭如果只是一个讲‘如果’和‘假设’的游乐场,我想这起案子审判或许还可以再往后拖上一段时间,等到哪一天双方不再提及‘如果’或是‘假设’,我们再出庭辩护好了。”

陡然一静,气氛凝住了,空气也凝住了,之前很多人都在猜测,顾笙律界开场第一句话会是什么,但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么一句话。

无意识的,楚楚皱了眉;张律师看了顾笙一眼,毕竟都属于被告律师,能忍也就忍了。

况且顾笙也没说错,直接批到了脸上,多少有些下不了台。

楚楚脸色不太好看,江宁等人却在台下笑了,倒也不是幸灾乐祸,反倒像是回到了大学。508舍友都知道,阿笙是一个对专业有着完美把控度的人,今天就算不是楚楚,换成旁人,她也会毫不客气的说出这番话。

有些性情是融进骨血的。

这时,法官抬手伸向阿笙,请她作为被告辩护律师进行询问陈述。

阿笙缓缓起身,双手背在身后,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吴奈这时候倒有心情分析起顾笙来。

看出来了,微动作里,她希望借由圆珠笔,让自己心绪平缓,进入一个不被打扰的世界。

阿笙面对楚楚,就那么定定的看着楚楚,直到楚楚在她的目光下眉头紧皱,她才笑了。

楚楚忽然觉得这人坏得很,方才那么看着她,根本就不具备任何意义,反倒像是故意逗她,看她会出现什么表情一般。

顾笙成功了,因为她看到了楚楚在皱眉。

沉寂的审判庭里,一切都显得静悄悄的,就连机器运作也比平时“温柔”了许多,阿笙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口说话了,她看着楚楚:“我曾去看望过月月,经检查,她患有重度精神障碍,完全没有自理能力,有关于这一点,公诉方律师可有异议?”

“没有。”

阿笙点头,看向陪审团,又看向法官:“在场所有人,都不是医学专家,但我的当事人是,只不过很可惜,我的当事人正因为太了解,所以现如今成为了被告。这不是大众的悲哀,是一位医者做了应该做的事却不被理解的悲哀。月经,正常女人有时候都难以忍受,更何况还是月月…”

楚楚打断了阿笙的话:“治疗痛经有很多方法,就一定要切除子宫吗?”

阿笙转身,重新看向楚楚:“月月是患有重度精神障碍的孩子,我认为一切手术的宗旨其实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手术做完后,是否会为患者带来更大的福利。”

楚楚无声笑了一下,不过却是冷笑,似讽似嘲道:“看来,月月得到的福利就是被人摘走了子宫。”

陪审团似乎有人是认同楚楚的,楚培华嘴角有了笑意,楚楚驳得好。

陈钧目光落在阿笙身上,似乎淡定的那个人只有她,不慌不乱,嘴角带着笑。她已不是当年的少女顾笙,只因现在的顾笙比那时候的她更添从容。

众目睽睽之下,阿笙走到投影面前,向众人展示着一个密封的塑料袋,“这里面下载了福利院提供的视频片段,里面记录着月月玩月经和月经期间的一举一动。”

当蓝屏消散,脸部被打了马赛克的月月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人都把目光凝定在了画面中的“受害人”身上。

随着画面播出,人群里有了小小的***动。

阿笙站在屏幕旁,笑容散了:“大家看到了,月月每次来月经的时候,都会很害怕,她害怕那些从她身体里流出来的鲜血,她捂着肚子,哭着喊疼…”阿笙拿着调控器,切换了一张画面,然后固定放大,画面中月月手指上有经血,应该是伸到了嘴边舔舐。

这次,人群里不仅仅是***动了,开始有了细小的谈论声,楚楚开始明白,顾笙是故意的,故意放了这么一张照片引人触动,但…

楚楚态度强硬:“子宫切除手术,在法医的鉴定里,是属于重度损伤,中心医院院方和主刀人员已触犯法律规定,和福利院属共同犯罪,理应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轮到阿笙皱眉了:“公诉律师这话有语病,任何外科手术,都称的上是重度损伤,不仅仅是子宫切除手术,你这么讲出来,会在瞬间为这起事件添加标识性,在我看来,倒像是混淆视听。”

楚楚冷静下来,缓缓道:“既然被告律师说我混淆视听,那就专注谈谈子宫吧!子宫是女性身体重要组成部分,但子宫摘除,意味着月月身体完整性被破坏,这对她本身来说,就是一次伤害。福利院和中心医院的做法更是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危害性。具备犯罪特征。”

阿笙沉吟片刻,这才开口:“我不认同这是一起犯罪事件。在我的当事人面前,月月只有两种选择。第一,每月经受几天痛苦,承担怀孕风险;第二手术过后,获取真正的平静。我的当事人选择了第二种。此次手术没有对月月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更不曾危害社会,请问犯罪两个字从何而来?适才公诉方律师提及这是一起严重伤害残疾人的恶***件,但我看到的却是,医院主刀后,月月的生活质量得到了翻倍提高,不再为来月经痛苦,不会再因为满手月经惹人笑话,不会把月经放进嘴里丧失最基本的人格尊严,所以我的当事人选择摘除月月子宫,我觉得是道德行为。”

楚楚沉了眸:“每个女子都享有生育权。”

阿笙静静反问道:“婚姻法有规定,严重智障是禁止生育人群,应行绝育。月月从一开始就没有生育权,谈何剥夺?”

楚楚被阿笙这么一堵,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吴奈内心忽然尘埃落定了,就那么含笑看着顾笙。是的,她是顾笙,纵使阔别法律界多年,讲起话来依然逻辑缜密,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就像现在,看似落入下风,被楚楚咄咄相逼,却能在转瞬间就力缆狂澜,每一步,她都知道该怎么走。

这场官司,他是无需紧张的,因为顾笙把所有的紧张和压力全都自己承担了。

她是一位真正的辩护高手。

属于阿笙的清冷嗓音在法庭里缓缓响起:“在国外,均有司法机关批准切除智障女子子宫。也有非自愿切除子宫的先例,但却从未有判刑报道出现。曾经,有知名人士做过相关问卷,大多数拥有智障子女的父母都曾考虑,也将要打算为他们的孩子进行绝育手术…”

作为业界名律师,楚楚怎么可能被阿笙的话驳倒?

她很快就让顾笙领教了她的言词尖锐:“请被告律师搞清楚,这里是国内,不是国外。”

阿笙说:“国内虽然目前还没有相似问卷,但我相信人性是共通的,西方国家有这种需求,并不代表中国父母就没有这样的需求。”

楚楚在笑,但眼神却是冷的:“被告律师大概在国外住久了,这里是中国,需要我再提醒你一遍吗?这里是中国。”

阿笙看着楚楚,微笑点头:“公诉方律师提的很好,这里的确是中国。不过我很奇怪一个现象,还请在中国生活多年的楚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楚楚抿唇不吭声,直觉不是什么好问题,众人也都好奇的看着顾笙,想听听她究竟打算说些什么。

阿笙眉心清寒,宛如前一段刚刚下过的雪色,淡淡道:“多年前,甘、辽几个省份颁布了相关地方立法,规定对重度智商人群进行婚前绝育手术。我很难想象,在其他省份被认同的人道主义,为什么一旦到了其他省份,就变成了犯罪和舆~论谴责呢?”

尾音落地,鸦雀无声,罕见的寂静,楚楚答不出来,楚培华答不出来,江宁等人也答不出来,于是就只能任由沉默蔓延。

但阿笙却在这个时候说话了,“这只能说明法律在相关统一面有所缺失,还需进一步完善。”

宛如蒙了布的古剑,阿笙随手掀开粗布一角,霎时光芒乍现。

陆昌平笑了,韩淑慧握住了丈夫的手,多么奇妙的心理:这一刻,引以为荣。

在江宁等人眼里,阿笙站在那里,眼眸好比秋光剪水,一举一动都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沉寂中,阿笙再次开口说话了。

“第一,外界舆~论不足以掌控法律。”阿笙把证据递给工作人员:“这是医院给月月手术前作出的检查,月月非正常盆腔。”

阿笙目光落在吴奈身上,沾染水光的唇微微开阖:“第二,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无罪。”她拿出另外一件证据展示给众人:“这是手术前,福利院院长签署的手术同意书,上面有提到,相关法律责任应该由福利院承担。”

吴奈闭上了眼睛,不在乎了,真的不在乎了。就算他最终被管制,在他心中,这次法庭对峙,因为顾笙,也将会变成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一场经历。

“第三,我想为我的当事人和月月说句话。”

阿笙面对记者,语气开始变得温软:“当摘除子宫和保留子宫都成为一种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想一想,究竟哪一种选择才会对月月最适合,最受益。当我们眼光不再局限一方小天地,不再只关注‘子宫摘除’四个字,把更多的关注度投放在月月摘除子宫后的无忧安宁,是否能够改变之前的心态,站在另外一个全新的角度上来看待这起手术事件。此时此刻,月月在福利院里无忧欢笑,这里的正常人却在为了她恐之怕之,被摘除的子宫据理力争。公诉方坚持的信念没有错,被告方做手术为月月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没有错,外界争论不休的舆~论也没错,月月觉得做错的那个人是她,面对最近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她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她恐惧,她痛苦,幼小的灵魂在她一天天长大的身体里仓惶哭泣。”

众人全都屏住呼吸,只因被阿笙的话触动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纷纷朝她看去,站在法庭上的女人淡如青莲,她的声息缠绵温和:“是时候适可而止了。”

声音微不可闻,却扎在了众人胸口。

楚楚还能说些什么,对于顾笙的言词和出示的证据,她无招应对,只能抿唇看着她。

别人没注意到,楚培华看到了,女儿不知何时垂下了眼睑,脚步更是微不可闻的倒退了几步…

顾笙,顾笙…当年业界黑马,能够写出那么出色论文的人,卷土重来时又岂是泛泛之辈?

是他们一开始就太轻敌了,而楚楚是彻底的认输了。

这天中午,伴随着开庭结束,法庭外早已是人声鼎沸,没有进去的市民通过先前的画面观摩了整场辩护审理。

“顾小姐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大呼了一声,顿时惊醒了蛰伏在外没有入内的部分记者,纷纷扛着机器跑了过去。

人潮外围,停放着一排排车辆,其中有一辆座驾内,男子透过车窗,顺着奔窜的人群朝台阶上方的女子遥遥望了过去。

那里,女子浅浅一笑,仿似春暖花开。

“陈煜,她做到了。”

那天,所有光影从眼前快速消散,最后徘徊在楚楚眼前,是众人簇拥的顾笙。

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寒,眼里只剩下站在法院门口的顾笙。

明明很近,她就在顾笙身后不远处,却觉得很远,第一次觉得法院大厅竟是那么空旷。

父亲离开前什么也话也没有对她说,但起身临别一眼,她看到了,那是失望洽。

心口传来一股尖锐的疼痛,痛的弯下腰也难消痛意。

除了她的工作人员,几乎人人避之,逃之。也许不是避,也不是逃,而是众人暂且忘了她的存在。

一场辩护案,她在自信笃定间仓惶落败,成就了顾笙眉眼间的繁花似锦。

也许真的是她错了,她把原本胜券在握的子宫案当成了一场游戏,只管输赢,生生斩断了自己前方求生路钤。

后悔了吗?痛了吗?可为什么心里还会有着小小的不甘呢?

走出法院,不远处是万千奉承音,以前主角是她,不过现如今却变成了顾笙…楚楚在声潮中低头麻木离开,只想世界彻底的清静下来。

她不是经受不起失败,她只是无法甘心让她经受失败的那个人是顾笙。

似乎不管她如何努力,一旦碰到顾笙,就势必会成为她的手头败将。或学业,或人缘,或爱情,或事业…

有记者争相询问顾笙,几乎压盖了顾笙本人的声音,楚楚步子快了,只当没有听见。

气象台说今天天气很好,但为什么照在她身上,却让她觉得很冷,此刻萦绕身心的分明是筋疲力尽。

身旁有几位律师都是之前跟她打过交道的人,以前被楚楚打败也就罢了,关键是法庭对峙时,楚楚言词太狠,常常弄得对方律师下不了台。如今眼睁睁看着楚楚败诉,怎会放过这么好的奚落机会?

“同样是t大毕业,差别倒是挺大。”

“再怎么说那位也是06年业界黑马,现在的花瓶又怎么比得上?”

“是情敌,又是同学,现如今败下阵来,还真是丢人丢大了。”

楚楚指甲掐在掌心,讥嘲幸灾乐祸声传递入耳,若是往常她或许早就反驳回去了,但现在…由着他们吧!她如果真的反驳回去,无非是将自己推向更悲哀的境地,何必?

人在风光的时候,哪怕鸟屎落在额头上,也觉得那是吉运当头;反之,那便是出门没看黄历,以至于步步是劫。

脚下一滑,伴随脚踝处传来疼痛,楚楚摔倒了,而且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

楚楚的头当时就有些懵,这对于一向重视面子的人来说,可谓无地自容。

她那么狼狈,工作人员弯腰扶她,被她甩开了手,掌心撑地要起身,那时候还没觉察到脚踝受伤了,于是脚踝使力要站起的时候,她闷哼一声,再次跌坐在了地上。

江宁等人复杂的看着楚楚,毕竟同学多年,感慨万千。

楚楚呆呆的垂眸看着地面,那些镁光灯终于开始光顾她了,不过记下的却是她的狼狈,楚楚是很想不管不顾的大哭一场,但不能哭。

忍着吧,适才讥嘲她的手下败将,此刻大概正靠着车身看着她大笑,她若哭,岂非助长了他们的欢愉?

所以,她该笑才对,但周遭窃窃私语传递入耳,楚楚眼中最后的光彩开始消退了。镁光灯太刺目,落在她的视线前方,就连地板也是光亮烁烁。

她就那么看着,然后地板上,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精致的平底鞋,楚楚心头一跳,慢慢抬眸,然后就那么撞上了顾笙漆黑沉静的眼眸。

楚楚的表情这时候有些木然,顾笙这是在嘲笑她吗?还是专门来落井下石的?

顾笙没有。

她的目光很温柔,就那么静静的看着楚楚,不同于在法庭上的暗芒四射,此刻美目流转间,水光缱绻,她没说话,但那样的眼神却比任何话语都还要柔软和暖。

柔软和暖?楚楚又垂下眸子,眼睛湿了,忽然觉得她在顾笙面前就像是一个小丑,也许连小丑的命运也不如。

可就是这个将她变成小丑的女人,缓缓蹲下身,握住她撑着地面的手指,细细拂去楚楚手心里沾染的灰尘。

楚楚因为她的动作愣住了。

顾笙声音响起,因为吐字很轻,几乎听不出任何情绪,她说:“你我认识九年,认识你之后,并不尽然都是坏回忆,至少我在专业方面成长了许多。”

这话很有代入感,楚楚听了,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却因为顾笙的话,想到了这几年的拼搏。若不是对顾笙存了一口气,她也不会拥有现如今的名气和成就。所以顾笙说:认识、竞争、挑衅,也是一种成长,她信。

阿笙扶她起来,语气平和:“还是先去医院看看脚伤吧!回头我们一起去咖啡厅,上次咖啡没喝完,你就走了,或许下次我们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喝完手头咖啡。”

楚楚眼前人影层层叠叠,看不真切,奇异的是却看清楚了顾笙。若是旁人,逃不开作秀的嫌疑,但顾笙…她知道,顾笙说这话是认真的。

楚楚复杂的看着顾笙,虽然什么话也不说,但她知道,已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是什么东西不一样,她回去后需要好好想想。

也许,收起傲气,偶尔接受别人的好意,就是改变的开始,所以阿笙把她交给她的助理时,她这次并没有甩开助理的手。

手指搭放在助理的手背上,助理又是惊,又是紧张,也让楚楚看到了过去的她究竟有多强势。

离开前,楚楚抬眸看向顾笙,顾笙正用一双清眸,含笑看着她。

有些话堵在楚楚喉咙里,欲说,却不知从何说起,终是犹豫了许久,出了口:“今天辩护案很精彩。”

阿笙笑了一下:“有你这么出色的同学,我很荣幸。”

楚楚没想到顾笙会这么说,先是微讶,随即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了。

顾笙,顾笙…你怎么就这么讨人厌呢?

这话窜进脑海的那一瞬间,楚楚背对众人,却因为身后那个女子,眼睛湿了。

那天,女子静静的伫立着,沉静的眼眸在暖阳照耀下生生增添了琉璃之光,她原本就是一个简单的人,生性淡然,因为成长阅历和过往种种,太多沧海桑田,早已让她变成了一个平心静气的人。

很少有人能够再让她动怒,她是真的在享受现有的生活,宽容对待自己,甚至是身边的每一个人。

可她这么沉静,却热花了周遭众人的眼,对顾笙的关注度宛如抵达沸点的热水,燃烧正旺。

韩淑慧扶着陆昌平在保全护送下停住了脚步,朝阿笙远远望去。

顾笙站在那里,记者提问的时候,只见她融融一笑,回答的时候也是不急不缓。

韩淑慧忽然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也像阿笙这般宠辱不惊…

韩淑慧笑了,只因为眸子里的孩子宛如九月素菊,清雅淡然的让人心思温润。

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是陆昌平。

“你儿子来了。”语气带着笑音。

韩淑慧顺着陆昌平的目光望了过去,一辆座驾旁,有男子默然伫立,静静的睇着不远处的顾笙。

韩淑慧和陆昌平先前还说儿子很淡定,不曾想在今天这种场合还是来了,守在法院外面大概许久了吧?

人群里传来一阵***动,也不知是谁率先发现了陆子初,阿笙闻声抬眸掠过去,就那么对上了他的眼眸。

他迈步走来,面容在影影绰绰的人群里渐渐清晰,清隽惊艳,尤其是那双眸子,漆黑深邃中似乎藏着浓浓的烟雨,触人心扉。

那天,镜头里,众人织就的眼神里,陆子初和阿笙面对面站立,陆子初负手看她,面色如昔,但眼里却有着淡淡的笑意;阿笙却在他的目光下真的笑了,那笑太过明媚,闪了镜头前的镁光灯。

这两人并没有过多的亲密举动,陆子初只是在走近时,伸出了手,适才面对镜头还从容淡定的女子,已把手默契的伸了过去。

他牵着她,慢慢朝座驾走去:“气色不太好。”

“昨晚没睡好。”

“吃过午饭,回去好好睡一觉。”

“好。”她看着等在外面的陈煜,问他:“等很久了吗?”

“不久。”将近三个小时而已。

阿笙笑了笑,这个不久怕是很久。

记者转移焦点,围堵陆昌平和韩淑慧。

“陆先生,您和妻子现身法院,这是不是代表陆总和顾小姐好事近了?”

陆昌平扬了唇,这个问题交给儿子自己去解答吧!

那天,阿笙跟随陆子初回到了风景别墅,把吴奈的午宴邀请推到了晚上。

车子驶进镂花大铁门,阿笙说:“下车走走吧!”

她今天说不出为什么,有点小激动,感觉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太阳明晃晃的,就那么肆无忌惮的穿过车窗照在她的手背上,她忽然觉得,还犹豫什么呢?莫要辜负这么美好的阳光。

陆子初一向纵容她,尽管大门离住宅还有偏长一段路,但还是应了。

那是一条林荫大道,种植着数不清的灌木和绿草植物,再过有些时日,等天气彻底回暖了,届时鲜花点缀,就真的是繁花似锦了刀。

前方的路看似漫长,不知要通往何处,阿笙想起2013年3月份,那天她一个人从这里跑出去,只觉得这条路是真的很长,但现在…手心里传来的温暖,让她开始觉得这条路其实还可以再长一些。

阿笙看着沿途路景,浅声笑道:“仿佛回到了学校,那时候你还是我老师,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担心你会忽然回头,心里有点紧张,有点不安。恍”

陆子初笑:“怕我误会你对我有意思?”

阿笙抿着唇,柔柔一笑,并不接话。

“阶梯教室,你对陈钧说,你不会喜欢我。其实从那时候开始起,我就在你心里了吧?”

陆子初笑意融融的问阿笙,阿笙低头走路的同时,抬手摸了摸额头,开始反思这个话题是怎么引起来的呢?

陆子初转脸看着她:“阿笙?”

看得出,陆子初兴致很好,就连“阿笙”两字叫出口也比往日温情了许多。

在陆子初眼里,阿笙眼波流转,那里面流露出来的是淡淡的情意,于是继续背手走路,身影从容,但话语却泄露了笑音:“不答就是默认了。”

阿笙失笑,虽说他喜欢逗她,但说的却都是大实话,反驳不得,应不得,不接话总没错。

午饭陈厨很闲,因为陆子初去厨房走了一遭再出来,对正在喝水的阿笙说:“今天中午我下厨,想吃什么?”

“什么都可以吗?”阿笙把喝了一半的水杯送到他唇边。

陆子初喝了几口,半开玩笑道:“满汉全席的话,还是改天吧!费时间。”

想了想,阿笙说:“那就两碗面吧!”

“等着。”陆子初把水杯交给她,转身离开了。

阿笙靠着家具一角,含笑看着他的背影。家,大抵如此吧?

吃罢饭,阿笙想到晚上的饭局就头疼,是真的上楼睡觉去了,陆子初此时已经让陈煜备车,准备去公司。

临走前,陆子初回到卧室,帮阿笙把室温调好,又把窗帘拉上,走到门口叮嘱道:“把手机关了吧!”

阿笙也觉得应该把手机给关了,否则一个个电话打过来,怕是别想睡觉了,于是听话关机,紧绷多时的神经一旦松懈下来,是真的困极了,很快就睡着了。

这天午后,从陆家雕花大门里驶出三辆全黑座驾,附近一带住户,几乎人人都知道,像这种名车护送阵势,除了是陆子初,不会是旁人了。

其实这天下午陆子初并没有什么要紧公事,但出行一趟是必须的。

车窗外,媒体墙上循环播放着来自法院的新闻报道,果真是一战成名。

阳光温暖和煦,陆子初移开眸子,看着前方冗长的车阵,微不可闻的笑了,他的阿笙终究还是破茧成蝶了。

“陆先生,我们先去哪儿?”

“陆家。”

黄昏,阿笙醒了,并非自然睡醒,薛阿姨上楼叫她,说是吴奈来电。

阿笙这才想起手机关机了,便让薛阿姨把电话转进来。

“晚上一起在t大聚聚吧!很久没有吃食堂里面的饭菜了。”

阿笙觉得挺好的,年轻的时候期待长大,终于长大了,却又开始感慨怀旧。

t大食堂,她跟吴奈一样,想念的很。

阿笙挂了电话,又把电话拨给陆子初,向露接的,那边很吵:“顾小姐,陆先生现在比较忙。”

阿笙迟疑道:“那…方便接电话吗?”

斟酌了几秒,向露道:“您稍等。”

那边确实很吵,乱糟糟的,阿笙猜测,他现在或许正在建筑工地里。

“阿笙。”手机那端响起他的声音,低沉,但却奇异的压过了周遭声音。

阿笙坐在床边:“吴奈刚才给我打电话,说今天晚上一起回t大聚聚,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现在比较忙。”他沉吟了片刻,这才对阿笙说:“这样吧,让司机先送你去学校,等我这边忙完,我就过去。”

“好。”也只能这样了。

阿笙洗漱完毕,又回书房查探了夜间气温。

夜间虽然不再是寒风,但夜风刮起来,还是

tang很凉的。阿笙去更衣室里换了一件灰色毛呢中长风衣和小腿裤,短靴,就那么出门了。

下楼,薛阿姨早已备好了车,目送阿笙乘车而去,只觉得女子那头漆黑浓密的长发是真的很漂亮。

有家佣在薛阿姨身旁,小声说道:“薛姨,t市明天要热闹起来了。”

家佣说的热闹是指庭审案件,但这话却也没说错,t市第二日确实热闹了起来,不过却不是因为庭审。

很安静的黄昏,霞光照在周遭远逝的高楼大厦上,墙壁沾染了浅黄~色,看上去很暖。

一座城市,或大或小,或一线,或三线,其实都是一样的,当阳光出没,它们便会安然苏醒,包容着所有人的喜怒哀乐,岁月在城市边缘留下了斑驳的痕迹,却在它的身体里刻下了最动人心扉的故事。

历经世事,阿笙方才明白,每一种遇见都是上天给予的厚赠,每个生命不管生死,都将在各自的世界里沉静无恙。

大街上,有年轻男女拥抱亲吻,阿笙笑了。

如果这时候有人问她,什么才叫幸福?她或许会说,幸福通常都是最简单,最琐碎的日常小事。

再回t大,阿笙怀念起旧时光,只觉青春竟已走了这么远,这么远…

司机打开车门,阿笙下车,大学正门紧闭,透过一墙高的大门,可以看到广场一角,正有一面五星红旗在风中缓缓飞扬着。

今日学校似乎太寂静了一些,尤其是学校正门附近,几乎没有学生走动,更何况在阿笙的记忆里,学校正门很少有关闭的时候,但今天却关闭了。

阿笙走到门卫处,那门卫探出头看了她一眼,竟认出她来,笑容满面,按下开门按钮,对阿笙道:“快进去吧!”

那笑容说不出的可亲和蔼,阿笙倒也没多想什么,直到…

阿笙没想到,在紧闭的校门背后竟是别有洞天。

那是一条望不到边际的道路,校道上铺满了玫瑰花瓣,阿笙一度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再看向四周,静悄悄的,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心思正诧异间,有女孩也不知道从哪儿走了出来,依稀有着阿笙旧模样。

那女孩的衣着打扮,是阿笙上学期间常穿的,就连编发也是…

女孩手里拿着一束向日葵,送给阿笙的时候,因为年轻,所以笑容尤显灿烂,无声指了指那条花瓣路,示意阿笙走上去。

阿笙踩上去之前,又看了一眼少女,那眼神好像是在进行着最后的确认:你确定?

女孩笑容加深,频频点头。

阿笙心情怎么说呢?就像回到了高考时,紧张之余,她预感到了今夜势必要发生点什么。是什么?她已有所料。

那一刻,倒是笑了。

手伸进风衣口袋里,那里安放着一支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蜷缩了一下,她在犹豫是否应该在此刻给那个人打个电话,想必纵使她打了,他也不会接。

不打了,手从口袋里抽出,别人是怎么拿向日葵的呢?抱在怀里或是胸前?

那束向日葵安静的躺在阿笙手指间,却被她背在了身后,黄昏余霞中,女子站在花瓣道路正中间,看似孤立人群,但在步伐迈动间,洒脱从容,美的不可方物。

*****

ps:明天一万五大更啊!大学花瓣路,这是什么节奏呢?(*__*)亲们懂得。

那条玫瑰花路直通t大法学院阶梯教室,步行费时20分钟,除了最初见到的那名少女,这一路上阿笙再也没看到其他人。

整个t大空旷无比,一首《一生有你》通过广播萦绕在林荫大道上空,久久徘徊,缠绵不散。

水木年华唱:“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熟悉的旋律,平和的歌词,阿笙心中所有未开启的话语,在这么一路上纷纷如雪飘落。往事沉淀了,所以眼眸也开始变得柔软起来刀。

法学系阶梯教室,台阶上玫瑰花点缀,阿笙走过台阶,走过走廊,最后站定在教室门前。

门上贴着一张书法字条,上写:人“笙”若只如“初”见。

抬手抚过字迹,有一股暖流冲上心头,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阿笙的心头被融化了。

这扇门之后,是他和她第一次正式相见恍。

推门入内,阶梯教室空无一人,厚厚的窗帘遮住了窗外的黄昏风景,触目所望,座椅整齐,一束灯光早已投落在了室内一角。

那个位置,阿笙都有些记忆模糊了,直到迈步走过去,方才记得,那是她以前最常坐的位置。

于是走过去,坐下,教室里的灯忽然间全部关闭,曾经辅助教学的媒体屏幕由漆黑渐渐变白,背景音乐《你是我心里的一首歌》。

被向日葵点缀的素雅屏幕上缓缓出现了一行字迹。

【初见,你18岁,我22岁。】

字迹消散,有动画浮现眼帘,阿笙吃惊的发现竟是依照她和陆子初的原型制作的,甚至就连阿笙的同学也都在列。

动画把阿笙的记忆拉回了2004年。

画面里,“陆子初”穿着亚麻衬衫,黑西裤,休闲式皮鞋,右手插在裤袋里,就那么垂眸看着名单表。

阳光照射入室,动画男子抬眸看着台下的一众学生,声音清冽:“顾笙?”

动画阿笙被念及名字,站起身,目光和台上的“他”撞在了一起,“对,我是顾笙。”

“请坐。”

“…谢谢。”

“他”站在台上垂眸间,眼底带着淡淡的笑意;“她”坐在位子上,微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

——阿笙双手放在桌面上,撑着脸静静的看着视频画面,忍不住笑了。那声音,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竟跟她音色很相像。

【现在,你28岁,我32岁。】

陆氏公司门口,记者长枪短炮夹击,司机打开车门,“陆子初”在警卫护送下朝陆氏大厅走去。

记者分散两旁,争相提问:“陆先生,请问您和顾小姐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陆先生,对于未来人生,您有什么计划吗?”

“陆子初”抬起食指摸了摸鼻子,掩饰了嘴角的笑意,那笑有些尴尬和无奈。

待走进大厅,“陆子初”拿出手机轻声询问:“阿笙,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呢?”

法院门口,“顾笙”站在台阶上方,长发在风中拂动着,在她的面前是簇拥而上的媒体记者。

“顾小姐,请问您打算什么时候嫁给陆先生?”

“顾小姐,方便透露一下,陆先生私底下是否有跟您求过婚呢?”

“顾笙”垂眸微笑,心内有声音响起:是啊,什么时候嫁呢?

——阶梯教室里,阿笙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笑出了声,这人又在故意逗她了。

【22岁,阳光洒满这座城,我遇到了温暖的你,从此在你身上失了阵地。】

办公室,他和她面对面站立,他抬手摸她的头。

“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蓝钻ktv女洗手间里,她想起陶然,撑着盥洗台醉酒了,他搂着她的腰,唇霸道的吻了上去。

“不管你爱不爱他,都别告诉我,我不喜,也永远不想知道。”

508宿舍里,她淋雨发高烧,他抱她看医生,把她放在一楼大厅沙发上,他去开车,再回来,看到蜷缩躺在沙发上的她,他蹲在她面前,伸手把她搂在怀里,眼睛湿了。

“别怕,我们去医院。”

望江苑,司法考试前她压力大,夜半时分,他背着她在小区里散步,她伏在他背上睡着了。

“阿笙,我爱你。”

——不知怎了,阿笙笑容不知何时消失了,盯着画面,眼眶也开始湿润了起来。

【25岁,“我”字丢了一撇,成了名副其实的“找”,为了找到失去的那一撇,我愿跋山涉水,只为有朝一日可以抵达你的眼眸最深处。】

这次不再是动画,是陆子初不曾示人的隐晦。

美国街头,他的身影隐没其中,茫然却又坚韧。

陆氏办公室,他靠着办公椅椅背

tang,疲惫的闭上眼睛。

陌生酒店套房,他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万家灯火,眼神落寞,指间烟袅袅的散发着烟雾。

模特t台走秀,他坐在席位上,看着台上妆容精致的女人,嘴角含着淡淡的微笑,但眼神却空旷寂缪。

心理治疗室内,他躺在椅子里,闭合的眼睛里,有泪水滑落…

——有雾气在阿笙眼眸里浮起,七年岁月,他终究还是捱过来了,所有的能说和不能说,又岂是几个片段就能囊括的?

【2011年,我受邀回学校金融系讲课。】

会堂截取画面里,有学生站起身,看着台上的俊雅男子,挑衅提问:“陆先生,您还记得顾笙吗?”

他站在讲台上良久没说话,直到下面学生秩序乱了,开始响起了喧哗声,他试着开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于是只能朝那学生点了点头。

被陆氏事后勒令剪断的画面里,陆子初在讲台上背对着众人,眼睛湿了。

【我记得你,一直都记得。有时候不念起,是因为不用想,不用念,只因你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阿笙单手抚额,眼眶湿漉漉的。

【2013年3月,我的阿笙回来了。】

她在超市偷东西,被他护在怀里,她害怕,他可以为她不分是非,愤怒的指责超市工作人员。

她等待他回家,坐在台阶上,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眼神执拗的望着门口,殷切期待。

他出车祸,她跪在他身旁,失控痛哭。

手术室外面,她满脸泪水,额头抵着门,轻声吔语:“我爱你。”

【爱有多暖人,就有多伤人,阿笙离开了。关于“我”走失一撇,以前看过很多答案,那一撇究竟代表了什么?商人说代表的是金钱,明星说是名气…对陆子初来说,那一撇代表了顾笙。此生不爱,我做不到。】

杭州断桥,他和她站在桥头合影。

寺庙求签,下下签。

小区楼下,他站在车身旁,依依不舍的跟站在阳台上的她挥手再见…

【束河,最无忧时光。】

她和少数民族老太太合影,笑容淡然。

街头吃着烤串,不理会来回路人眼光,吃的欢喜随性。

她站在客栈楼梯上,嘴角带笑,在花团锦簇中,亲吻他的唇;他的眼眸在那一瞬间光彩灼灼。

【阿笙,我是那么贪恋你。如果我做的不好,做错了,你要对我说,我改;但请不要离开我…2014年1月上旬,我把女儿带回国了,我把她葬在了外婆身边,春暖花开,青青天堂无忧了。】

乐山墓园,有一块小小的墓碑紧挨韩老太太,墓碑上刻着:陆青青之墓。

父亲:陆子初。

母亲:顾笙。

生卒年:2007年6月28日。

——阿笙忽然落泪了,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温暖、心酸、感动、释然…青青,青青…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我见到了青青。她问我:“爸爸,你什么时候娶妈妈?”今天,就在此刻。】

宛如祝福纪录片,最先出现在屏幕上的是陆昌平和韩淑慧。

陆家书房,陆昌平展开一张宣纸,韩淑慧站在一旁帮他磨墨。

陆昌平手握毛笔蘸了墨色,在宣纸上缓缓写道:“佳偶天成。”

旁白:二老有没有什么话,是想对陆先生和顾小姐说的?

陆昌平笑,指了指妻子,韩淑慧想了想,这才含笑道:“享受当下。”

言简意赅,但该说的,不该说的,二老全都表达在了字间和简单的话语里,那是浓浓的关爱和包容。

吴奈穿着白大褂走在医院走廊里,脖子里挂着听诊器,手里拿着病历表,旁白声再次响起:“吴先生,听说陆先生要向顾小姐求婚了,您有什么话要送给好朋友吗?”

吴奈面对镜头,唉声叹气道:“羡煞老吴。”

话落,自己倒是笑了,这次认真多了:“子初,阿笙,幸福。”

石涛在酒吧里,听人提起这事,起先因为周遭声音太大,没有听清楚,就再次询问了一遍,待听清楚,方才笑了:“早该结婚了,胡子都快等白了。”

似是有些迟钝,过了几秒,石涛终于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掏出手机给那边的人打电话:“子初,真的要求婚了?”

唐汐站在花园里浇花,轻轻的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最后对着镜头无奈的耸耸肩:“这倒是奇了,我怎么比他们还激动呢?”

待插腰踱了几步,平复下情绪,唐汐眼睛里有了氤氲之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未来生活或平淡,或坎坷,都不要放开彼此的手,一定要牢牢的握在一起,走完漫漫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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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是508舍友,关童童说:“阿笙,嫁给他。”

薛明珠说:“阿笙,嫁给他。”

江宁说:“阿笙,嫁给他。”

最后,三人扯着嗓子冲着镜头笑着喊:“阿笙,嫁给他。”

——祝福消散了之前的难过,有笑容在阿笙唇角泛滥,这群可爱的人啊…

画面中出现了这么一段话:【曾经,是现在,也是未来。我,不管是22岁,还是32岁,不管岁月如何变迁,就像歌词里唱的,你都是我心里的一首歌,提起“顾笙”这个名字,心里瞬间就能开启花一朵。】

屏幕上出现了一张他和她的大学合影照,她依偎在他怀里,笑的明媚,他笑的清雅。

照片定格。

这时,阶梯教室灯光乍现,刺眼的很。陆子初本人声音也通过音响传了过来:“阿笙,你是否肯接受我的求婚?”

阿笙笑而不语。

陆子初轻笑道:“老规矩,不答就是同意了。”

阿笙抬眸看了看天花板,这里怕是被陆子初事先装了监控器,从她走进校园的那一刻起,怕是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控之内。

所以,她有什么表情,他都是知道的。

“阿笙。”陆子初嗓音温柔:“你要不要出来看看我?”

那就看看吧!阿笙嘴角笑意未退,起身,离开阶梯教室。

走出阶梯教室,就算阿笙再如何镇定,也禁不住有些发愣。

夜幕早已落下,先前还空无一人的大学校园,忽然间出现了无数学生,穿梭忙碌,有人进教室,有人在走廊里跟阿笙遇见,还善意潇洒的抬手打招呼。

“嗨,学姐。”

“嗨。”阿笙声音都是虚的。

待阿笙走出法学系,只见夜灯下,周围树木暗淡,但有很多学生出没在学校各处,有人看书,有人坐在藤椅上睡觉,有人边走边说话…之前阿笙走过的花瓣路,早已消失不见了,似乎一切只是自己的幻觉。

这一幕完全出乎阿笙的意料之外,正在阿笙犹豫是否该给陆子初打电话时,学生往来走动的林荫大道上,忽然响起了一阵吉他声,很快就有几个吉他手出现在阿笙的面前。

他们唱《爱你在心口难开》,潇洒声音响起:“噢噢耶耶,爱你在心口难开,我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噢噢,爱你在心口难开。噢噢耶耶,一天见不到你来,就好像身边少了什么,噢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笑意是控制不住的,阿笙绕开吉他手,打算往前走,却被他们坏坏拦住,有一位吉他手负责搞怪,愁苦唱道:“你可知道我在爱你,怎么对我不理睬,请你轻轻告诉我哦,不要叫我多疑猜哎…”

阿笙是有些尴尬的,实在是那几个吉他手太调皮,阿笙走,他们就退着弹吉他,一边唱,一边跟着她往前走。

周围学生纷纷驻足回望,微笑间窃窃私语。

令阿笙想不到的是,当吉他手最后音符落定,忽然音符一转,紧接着一首《marryyou》不仅仅是从吉他处响起,甚至从广播处大音量响起,仿佛整个世界都坠进了《marryyou》的音乐世界。

吉他手举起双手,热情的击掌拍动着,与此同时,适才还自由散漫,各司其事的学生,仿佛被人点燃了激情,全都站在道路两旁手臂伸到头顶上方热情的合着节拍。

学生被点燃了,整所t大校园被点燃了,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也在瞬间点燃了,伴随着音乐声起,竟一棵棵变成了火树银花。

阿笙额头都是汗,仿佛坠入一个热情的世界,兴奋,惊喜…

她的兴奋和惊喜,远远不止于此,顺着众人视线望去,就在她的身后,刚刚才离开的法学系,整面外墙忽然亮了起来,红红的灯光汇成了几个字正方圆的大字:初初恋上你。

阿笙失笑,这一次眼角眉梢都笑了,怕是有人给他想的点子,当那个人听到“初初”这个名字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脸黑的很难看。

总之,阿笙笑了,从未觉得“初初”两个字是那么的温暖美好。

音乐声里,之前佯装上课的学生,一群群跑了出来,朝林荫大道尽头延伸而去,待阿笙顺着他们的背影转身,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响。

瞧瞧她都看到了谁?

在几位t大舞蹈系学生簇拥下,粱茉和邰铭生疏笨拙的跳着舞,做着爱心姿势,在舞步里一步步走近她,然后拉起阿笙的手,迈步朝林大道跑去。

路途上,几乎被t大学生霸占了,触目所望都是人,疯狂的拍着节奏,随着舞曲舞动着。

美术楼,阿笙竟看到了章嘉、章小贝和乐乐,三人跳着同样的动作,然后在笑声中,接手粱茉的工作,章小贝拉着阿笙的手往下一站跑去。

但凡所到之处,均是火树银花,一棵棵点亮,众人尖叫声不绝于耳。

信息学院,唐汐、石涛、吴奈、许晓做着爱心姿

势,一看都是不认真的主儿,完全是赶鸭子上架,边跳边笑的直不起腰。

吴奈和石涛在舞曲里相视一眼,草草了事,跟土匪抢媳妇没什么区别,石涛忽然抱起阿笙往前方跑,吴奈在后面喊:“半路,我接手啊!”

阿笙失笑,搂着石涛脖子看着他在风中奔跑着,石涛哈哈大笑:“阿笙,你快乐吗?”

“快乐。”阿笙听到她是这么说的,声音被喜色晕染。

t大当天夜晚变成了沸腾夜,当吴奈抱着阿笙抵达学校操场时,黑压压的操场之外,阿笙的03级同班同学都来了,穿着当年的校服,江宁、关童童和薛明珠打头阵,集体跳着搞笑温馨的舞步。

对于阿笙来说,虽然有所预料,但面对这种场面还是被震撼了,以为陆子初会俗气的拿着鲜花单膝下跪向她求婚,但他没有。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瞒着她组织了这么一场大规模求婚,砸了多少钱包装火树银花,如何费心思请粱茉、章小贝等人前来见证,又是怎样和学生们密谋了这么一出温情大戏…她只知道,这一刻,她被感动了。

她明白了许多不明白,譬如说,她以前不明白求婚时女子为什么要哭,但现在她知道,因为她的眼睛再一次潮湿了。

当《marryyou》音乐终止,兴奋的03级同学开始簇拥阿笙往操场方向走。

操场上,灯光“啪啪”开启,田径场正中间的喷泉和烟花忽然间喷涌而出,宛如大型演唱会,数不清的校友手中拿着荧光棒,欢呼雀跃的高声喊着:“顾笙,顾笙…”

聚光灯落在阿笙身上,阿笙的目光却落在了一座用向日葵点缀的求婚舞台上,她终于看到了将这个夜晚闹得如此不平静的男人。

他站在舞台上,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咖啡色休闲皮鞋,戴着眼镜,原就是修长挺拔的人,一代儒商,却因为袖扣挽起,领口解开三颗纽扣,看上去除了俊雅之外,只觉得性感迷人的很。

阿笙注意到了,他的身旁站着乐队,难免再一次惊呆了,这人…该不会是打算当众献唱吧!

她竟不知他会唱歌,更不知道他唱歌竟是那么好听。

一首英文歌曲《can’tstoplove》从舞台上响起的第一声,下面就轰动了,尖叫声响彻上空,彻底点燃了t大校园。

westandheretoday,togetherasone

今日,我们一同站在这里,

youbrightenmydaysjustlikethesun

你仿佛太阳般照耀了我的生活。

wheneverythingaroundislikestormyweather

当周遭的一切如同暴风骤雨时

wealwayssurvivecausewereinthistogether

我们总是能好好地活下来,因为我们在一起。

whoeversaidthatwecouldneverholdon

谁曾说过我们不能持久

doesn‘tknowifoundmystar

他是不知道我找到了我的明星

(babyyouaremystar)

宝贝,你就是那颗耀眼的明星。

andnowi‘mhappyistoodupforsolong

此时,我高兴地久久站立

babythisiswhereourstorystarts

宝贝,我们的故事由此开始

ican‘tstop,can‘tstopthislove

我无法停下对你的这份爱,没有办法

nomatterwhattheysayiloveyou

无论旁人如何闲言碎语,我爱你。

ican‘tstop,can‘tstop,iloveyounomatterwhattheysay

我停不下来,停不下来,我爱你,无论他们说些什么

iloveyou

我都爱你

theysaidthislovewastheimpossiblekind

他们说,我们的爱完全不可能

butwewerestrongenoughtofightforthislife

但是我们已经很足够强壮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磨难。

ican‘tstop,can‘tstopthislove

我无法停止对你的这份爱,

nomatterwhattheysayiloveyou

无论旁人说什么,我依旧爱你。

nowi‘mcarriedawaybecausei‘veopenedarms

此刻,我张开双臂激动无比

you‘reheretostay,deepinmyheart

你就在这里,在我内心深处

theysaidthatwecouldn‘t,butwedidmakeitwork

他们说过我们不可能,可是我们的确做到了

andnothingcouldstopus,noteventwodifferentworlds

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连我们身处两个全然不同的世界也不行。

ican‘tstop,stop

noican‘tstop

ican‘tstop,stop

noican‘tstop...

仿佛见证了一场最盛大的演唱会,起先是陆子初一人在唱,然后是乐队和声一起唱,到了最后,竟带动了大众,数不清的荧光棒挥舞着,每个人用尽全身力量大声唱着,似乎所有的热情都可以在音乐声里找到全新的信仰,亦或是得到释放。

尾音里,陆子初取下话筒,朝操场一角的顾笙大声喊道:“顾笙,嫁给我。”

此话一落,学生不约而同,齐声喊道:“顾笙,陆子初请你嫁给他。”

阿笙觉得今夜心脏可以停止跳动了,她在众人的呐喊声中迈步朝舞台走去。

“嫁给他,嫁给他…”

此起彼伏的声音不绝于耳,在阿笙的正前方,乐队继续歌唱,背景屏幕上,是求婚幕后环节,还显示着求婚倒计时。

陆子初在现场指挥若定,从音响到出场顺序,全都可以看到他在幕后操控的画面。

阿笙在阶梯教室看视频画面的时候,殊不知外面一团乱,每个人都忙的不可开交,怕人潮拥挤踩在上面会滑倒,于是花瓣全部清理干净,处处可见工作人员忙碌不休。

关于戒指环节,陆子初原计划飞机遥控,打算让飞机带着戒指直接飞到阿笙面前,但因为是夜晚,为了保险起见,只得临时取消了。

原本还布置了气球,一下午一屋子的人都在打氢气,但最后终究还是取消了…

幕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陈煜说,春节过后不久,陆先生就在筹备求婚事宜,好在两人都有事情忙,所以可以有空做很多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保密,几乎t大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校园树木全都换上“新装”,要做到保密真的很难。

画面最后定格在那张束河亲吻照上。

阿笙捧着陆子初的脸,含笑吻他,他轻轻微笑,只看着,似乎心里就能开出最明媚的花朵来。

陆子初已顺着红毯,在道路两旁的欢呼声里快步朝阿笙走来。

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距离缩短,当陆子初和阿笙同时伸手握住彼此时,人潮再一次沸腾了。

凉风吹来,虽然无法平复激动喜悦的心,却让人感觉格外心旷神怡。

阿笙满脸绯红,眼眸如水,陆子初低头亲吻她的眼角:“哭了?”

“感动。”她抬手抚摸他的脖子,声音温润的很。

陆子初笑了,问她:“那你要不要嫁给我?”

“没戒指。”

陆子初从裤袋里掏出一只盒子,打开,里面静静的安放着一枚戒指,他知道她不喜欢张扬,也不喜欢太贵重的东西,所以那枚戒指纯白金,贵在用心,女戒外面刻着陆子初的名字,男戒刻的是顾笙的名字。

阿笙笑了:“没下跪。”

话是她说的,但她却在陆子初准备下跪时,伸手制止了他。

“我愿意,我愿意…”

她接连说了好几声,周遭人听了,大笑的同时,齐声道:“顾笙说她愿意…”

耳畔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天际上空是耀眼的烟花,阿笙在人影绰绰中望向陆子初,见他眼睛红了,心思触动,捧着他的脸,众目睽睽之下吻了他。

陆子初再多的冷静此刻全都如烟而散,几乎在阿笙吻向他的瞬间,他已缠吻而上。

因为她的这声“愿意”,属于陆子初的人生,彻底圆满了。

亲密拥抱里,手臂收紧,恋人深吻被赋予了最浓烈的热度,风在周围奔走嬉戏,刻意放慢了脚步,不忍心打扰此景,此人。

今夜t大,处处火树银花,烟花响彻校园上空,乐队激情献唱,伴随着狂欢呐喊的人群,注定将是一个不夜城。

操场外围,高高的台阶之上,陆昌平和韩淑慧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将这场求婚盛况尽收眼底。

韩淑慧心有所触,感慨道:“看看,你儿子可比你浪漫多了。”

陆昌平那时候跟她结婚,根本就谈不上求婚。饭

桌上,陆昌平说:“我们结婚吧!”

年轻的韩淑慧在沉默几秒后,点头道:“好。”

如今…不能比。

陆昌平瞥了妻子一眼:“别抱怨了,其实你应该庆幸嫁给我。”

“这话可真稀奇。”

陆昌平笑道:“陆家专出痴情种,你看我对你多一往情深。”

韩淑慧被丈夫惹笑了,挽住他的手臂,无奈道:“你啊——”

尾音拉长,说不出的温情缱绻。

良久,夜风送来了韩淑慧的声音,若有所思道:“你儿子求婚这么大阵势,结婚如果没有求婚隆重的话,你说他该怎么下台啊?”

陆昌平看向人潮中拥吻的晚辈,轻轻笑了。

其实,他是很期待的。

2014年2月下旬,有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在t市造就出一种怪现象,逢“顾笙”销量必好。

这里所说的销量,指的是杂志和报纸,一旦涉及顾笙,必定刚发行就被洗劫一空。

陆子初t大求婚时间发生在2月18日夜晚,当夜记者闻听消息,只差没把t大围个水泄不通,甚至有电视台做起了现场直播。

向露原想询问陆子初是什么意思,被陈煜阻止了:“老板现在哪有心思管这个,大喜事,不惧报道。洽”

向露作罢的同时,倒是忍不住笑了,陈煜跟随陆子初久了,性情倒是相似的很,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是一样的。

当夜,陆子初大手笔宴请求婚参与人员,因为人太多,宴请场地分散,这可苦了记者,每一家都分了好几批人捕捉新闻。

陆子初也有应接不暇的时候,阿笙被江宁等人起哄,酒难免喝多了,只记得最后是被陆子初抱着回去的。

一路上倒是挺乖,觉得自己可能回到床上就能入睡,可真当陆子初把她放到床上,帮她脱衣服的时候,她却捂着脸轻轻的笑钤。

他俯身好笑的看着她:“笑什么?”

“你笑什么?”她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脸。

陆子初不是第一次看阿笙醉酒憨态了,但每一次心里都会觉得很温暖,这次更甚。

他也学她,伸手点了点她绯红的脸:“你在笑。”

“那我是因为你在笑。”

陆子初笑着摇头,知道跟她现在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抬起她身体,帮她脱掉外套,她倒是很配合。

陆子初看着躺在床上的人,叫来了薛阿姨:“煮一些醒酒汤。”

总要劝她喝一点,否则宿醉醒来,她怕是会头疼。

准备了几条热毛巾,陆子初坐在床上,帮她擦脸的时候,她握住了他的手,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子初,我们结婚吧!”

“好。”她还能跑得掉吗?不过,很自觉,这点挺好的。

不过,她现在说的话,怕是明天就会忘了吧?

这时,阿笙抓住他的手,累极了闭上眼睛:“别擦了,你陪我躺会儿。”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不要招惹醉酒人,她说什么,那便是什么。陆子初把热毛巾放到一旁的盆子里,脱鞋上~床,伸出手臂把她揽在了怀里。

她把脸埋在他的怀里,聆听着他的心跳声,跟着节奏轻轻数着,却注定没办法长久保持注意力,很快就跑了神。

陆子初这一天都没闲着,也确实是累了,别说阿笙了,他自己都想倒头大睡,不过听她呼吸均匀,顿时清醒了,轻声问阿笙:“要睡了吗?”

“嗯。”

陆子初开始阻止阿笙入睡了,拍着她的背:“喝了醒酒汤再睡。”

“…”

阿笙没反应,陆子初只得叫她的名字:“阿笙?”

“嗯。”阿笙强打精神,睁了眼,但很快就又闭上了。

陆子初说:“我们说说话。”

“不想说。”

陆子初无奈之极,她竟然还嫌弃他?

“那我给你讲故事。”总之她不能就这么睡了。

“好。”

陆子初起身去书房,找了一本诗歌文集,回到床上,查看了一下目录,然后问阿笙:“《致凯恩》可以吗?”

“嗯。”

于是,陆子初调亮床头灯,缓缓念道:“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有如纯洁之美的天仙…”

阿笙迷迷糊糊的听着他朗诵着,声音清冽好听,但问题的关键是,她听得舒服,然后在晕晕的睡着了。

陆子初念完,看着靠在他怀里,额头抵着他肩膀熟睡的人儿,又试探叫了她两声,见她不应,这才确定,她是真的睡着了。

放下书,似是真的无奈了,帮她把被子盖好,地毯上传来细微的脚步声,陆子初抬眸望去,就见薛阿姨端着一碗醒酒汤走了进来。

陆子初下床的时候,又看了一眼床上的人,纠结着是否应该狠心叫醒她。

阿笙第二天一大早就醒了,因为头疼的厉害,床上当时只有她一人,于是去盥洗室洗漱,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戒指是专门定制的,属于陆子初的名字经过艺术加工,宛如精美的花枝镶刻其上。

阿笙发现自己最近似乎很爱笑,那种喜悦是从眼角眉梢流露而出的。

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家居装下楼,因为怕陆子初说她,所以见到他之前,阿笙一直在自我催眠。

陆子初当时正拿着一份报纸从外面走进来,见她下了楼,迎了上来。

“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阿笙识趣不说话,就跟小时候做错事见家长一样,怕训斥,怕责骂。

陆子初多精一人啊,见她乖顺不吭声,扬扬眉,示意陈厨把早餐端上来的时候,又添加了一句话:“倒杯果酒过来。”

阿笙好奇道:“你早上喝酒?”

“给你的。”陆子初揽着她的肩往餐桌方向带。

阿笙:“…”

陈厨倒是很快就端了一杯果酒过来,陆子初落座前,把酒杯移到了阿笙面前,道了声“喝了吧”,就气定神闲的抖开了报纸。

阿笙纠结的看着那杯酒,心想着,这酒是万万不能喝的,他怕是还在生气。

“我以后少喝酒。”阿笙说。

“嗯。”陆子初没抬头,倒是很坚持:“先把这杯果酒喝了。”

阿笙握住他的手,表情认真的很:“我真的错了。”

陆子初目光终于从报纸上移开,扫了眼阿笙白皙的手指,那枚戒指热了他的眼,笑意竟在瞬间就掠上了眼角眉梢。

于是放下报纸,反握住阿笙的手,笑了:“我没怪你。”

见阿笙满眼质疑,于是笑容加深,陆子初说:“我以前也酩酊大醉过,最怕第二天宿醉醒过来。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导致你宿醉的是饮酒,但它也能很有效的解决宿醉。”

“谁说的?”阿笙第一次听说,难免有些半信半疑。

“亚当?罗杰斯。”

“我没听说过这个人。”

“他写了一本《论证:畅饮的学问》,改天你看看。”陆子初端起那杯果酒喝了一口,其实很清甜,可以当饮料了,递给阿笙。

阿笙接过,“有科学依据吗?”

“说起科学依据,就不得不说说劳伦?欧文了。”陆子初说这话时,松开她的手,站起身找碗盛浓汤,对阿笙解说道:“她是一位著名的精神药理学家,也是宿醉研究成员之一。她认为用喝酒的方法来解酒还是很有科学依据的。”

“有什么说法吗?”虽然这么问,但阿笙已经开始尝试把果酒喝完了。

“酒精会使大脑产生化学反应,从而增加愉悦感,这时候通过饮酒减轻宿醉,会降低之前酒精对脑神经元的刺激。”

这时阿笙已经喝了一半果酒,陆子初见了,取走她手中的酒杯放到一旁,然后把刚盛好的浓汤放在了她面前。

吃饭的时候,阿笙问陆子初:“昨夜我醉酒,有没有失态?”

“你自己好好想想。”陆子初说着,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

就是那一眼,让阿笙一顿饭下来都心不在焉的。

饭后,陆子初上午留在家里办公,向露亲自把文件带了过来,今天不去公司决策很对,求婚一事曝光,陆氏外面乱着呢!就连家外也是记者围堵。

陆子初批阅文件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还在想着该怎么引导阿笙想起昨夜她都说了什么,谁知…

上午九点,阿笙倚着书房门,象征性的敲了敲房门,于是陆子初抬眸间,入目是顾笙镇定自若的表情,入耳是顾笙出乎意料的话语。

她问:“我昨天晚上是不是对你说,我们结婚吧?”

陆子初先是愣了几秒,然后笑了,点头,靠着椅背时,又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阿笙若有所思的看着地面,过了一会儿,抬眸静静的看着陆子初,慢条斯理道:“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和我结婚?”

她这么直白的问出口,陈煜把水呛了出来,向露狠狠的咽了咽口水,这是主动逼婚的阵势啊!

陆子初还是很佩服自己的,因为此刻的他看起来比顾笙还镇定:“你想什么时候结婚?”

想了想,顾笙说:“你定个时间吧!”

陆子初敲了敲桌面,向露马上有眼色的扒出日历递给陆子初。

他低头扫了一眼,二月最好的日子就是2月14日,只可惜日期过了,就只能往后拖了,但拖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今天?”陆子初试探询问,他在想,如果她不同意,就一点点往后挪日期。

“那就今天吧!”

这次是陆子初本人惊着了,直到陈煜叫他,他才回过神,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陈煜:“阿笙刚才说了什么?”

难得老板还有迷糊的时候,陈煜忍不住笑道:“顾小姐让您暂停手头工作,说20分钟后和您一起离家办理结婚手续。”

陆子初眼里的光是什么呢?应该不敢置信的,但眼眸里却流露出了关不住的笑意,他先是“嗯”了一声,把手中钢笔丢到了桌面上,起身的时候,单手插腰走了几步,又回头不放心的问了陈煜一句:“今天结婚?”

“对,今天结婚。”陈煜笑容加深,老板这是惊,还是喜呢?

很多年后,陈煜每当提起陆子初和顾笙的婚姻,都会这么告诉别人:“率性而为。”

事先没有任何计划,也不在乎日期是好是坏,是否有什么忌讳,陆子初说:“今天结婚?”

阿笙说“好”,于是结婚也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起先,除了当事人、陈煜和向露,几乎没人知道陆子初和顾笙已经结婚这件事,至于后来…那已经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

阿笙是美籍华人,和陆子初的结婚证真正送到手里,已经是几天之后了,这次笑容覆面的那个人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洽。

拿到结婚证那天,陆子初反复看着,第一个分享的人,自是妻子。

妻子,陆太太,那种喜悦是一种心满意足的暖钤。

陆子初驱车回来的时候,阿笙正在花园里和园艺师学习养育花草,自得其乐,面容在阳光下沉静白皙,闪烁着陶瓷般的光芒。

他渐渐走近,只觉得心驰荡漾。

阿笙见他这时候回来,丢下手头工作,摘下手套,迎了上来:“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他应该刚参加完商界正式场合,一身修身西装只衬得身形格外挺拔,就连俊雅的脸庞也散发着独有的魅力。

陆子初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手指下滑,手臂顺势搂住了她的肩,将她往怀里带:“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阿笙“哦?”了一声,跟着他的步伐往屋里走,还真被他激起了好奇心,什么东西值得他大老远跑回来?

当回到卧室,阿笙看到了属于她和陆子初的结婚证,终是忍不住笑了。

她就那么温柔的看着躺在床上,微微含笑的陆子初…发现了,最近他的笑容真的很多,似乎随时都能笑出声来。

就连薛阿姨也说陆子初最近很爱笑,看到顾笙,总是笑意融融的。

面对喜欢的人,那种喜悦是发自内心的,所有是否微笑,有时候连自己也控制不住,不过那天的陆子初,如果阿笙不理会的话,他大概会笑上许久。

所以当向露给陆子初打电话的时候,阿笙接通了电话。

“顾…”那个顾小姐还没出口,向露忽然想起前不久的结婚证,连忙笑着改口了:“太太,请问先生在您身边吗?”

其实这话真的是废话,倘若不在阿笙身边,这电话阿笙又是怎么接的呢?

“在。”

见阿笙接听电话,似是猜到了什么,对她摆了摆手,意思很明显,老板下午撂挑子不回公司了。

向露为难道:“先生下午有两个活动要出席,您能不能劝他先回公司一趟…”

阿笙觉得向露也确实不容易,陆氏若论功臣的话,向露绝对位列其中,相比向秘书,陆子初就显得不负责任多了。

阿笙不便对此多说什么,对陆子初做了爱莫能助的表情,把手机递给他,他躺着不接,她便俯身半趴在他身上,把手机送到了陆子初的耳边。

阿笙投怀送抱,陆子初哪有不抱的道理,于是搂着她的腰,再见她秋眸盈盈,心中一动,情不自禁的吻了吻她的眼睑。

阿笙心里却在想,这人脑子里都在乱七八糟的想些什么呢?向露还在手机那端等着他回话呢!

陆子初说话了,低沉的嗓音带着淡淡的哑,声音很好听,但语意却带着逼压:“向秘书,如果有一天我暂离陆氏,陆氏是不是会像一盘散沙,树倒猢狲散呢?”

这次不仅向露听出来了,阿笙也听出来了,这人已经开始不悦了。

阿笙抬眸看他,却见他眸光定定的看着她,光华太熟悉,阿笙脸当时就红了,干脆趴在他的怀里,那么安静,宛如栖息的蝶。

脸庞下的胸膛微微震动着,那人在笑。

挂电话前,陆子初对向露交代道:“交给袁东去办。”

对于袁东,阿笙还是有印象的,好像是陆子初的得力下属,在陆氏担任副总要职。

“阿笙。”

“嗯?”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我们结婚了。”

阿笙笑了:“嗯。”他要说几遍呢?

过了一会儿,他说:“要不要庆祝一下?”

阿笙心有所触,已知他在打什么主意,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轻声道:“好啊,我让陈厨晚上多做几个你爱吃的菜。”

他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指的不是晚餐。”

阿笙原本想装傻到底的,但此时身体却被他抱高,于是不看着他的眼睛都不行了。

阿笙眼眸因为之前笑意沾染了水光,陆子初并不掩饰对她的渴望,吻住了她的。

动作很轻,她的唇也软软的,阿笙试着找回理智:“现在还没天黑。”

“天黑了。”话落瞬间,陆子初已经顺手捞起一旁的薄被盖在了两人身上,于是薄被下,他抱紧她,身体缠了过来,用力的吻住了她。

阿笙无奈轻笑,张开唇,放任他的舌探进来,温柔触碰间,夹带着克制下的缠绵。

对待情事,就像罂粟一般,一旦开启,就很难收尾。

***的火苗,就像久旱之地,燃起便是熊熊火焰,恨不得吞噬彼此。紧贴的身体带着男女间最原始的渴望,一切都趋于本能。

当他托着她的腰,进入她的身体时,阿笙在意乱情迷中抱紧了他。

“如果痛,告诉我。”他亲吻她汗湿的额头。

他隐忍,他克制,他在床事上温柔,无非是因为她身体不好,前些时候,她子宫出血太长时间,他看着又急又懊悔。

他大概觉得可能是他在床事上伤到了她,最近同床都不敢再碰她,今日也实在是太兴奋了,到了这一步就算担心阿笙,也停不下来了。

他就那么磨着不动,她也难受,果真有当妖精的本钱,身体像蛇一样主动缠了上去,无疑她惹火了,陆子初呻~吟一声,克制尽散,深邃的眼眸如火如荼,本能的动作着。

伴随着一***快~感,缠绵了将近一下午,直到最后,高~潮余韵中,他缓缓退出她身体,她才觉得浑身酸软的厉害。

却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到最后就连她被他擦拭身体,也由着他了。

阿笙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房间昏暗,阿笙下意识往旁边看去,陆子初睡得正熟,一手搂着她,另外一条手臂曲起搭放在额头上,一扫之前千般性情,熟睡的时候像个不设防的大男孩。

阿笙躺在床上不想动,身体懒懒的,她伸手朝身下摸了摸,还好…

殊不知她这么浅浅的动作间,陆子初却在睡梦中觉察到了,下意识搂紧她,好在没醒。

阿笙又躺了一会儿,都这个时候了,也是时候起床到花园里走走了,否则晚上怕是睡不着觉了。

于是坐起身,却发现衣服被他丢到了一旁的衣篓里。阿笙去了更衣间,换了针织v领毛衣和松软的灰色长裤,一边把头发编起来,一边往楼下走。

阿笙看到客厅里坐着的人时,刚刚编好头发,但步子却停滞了一下。

呃…阿笙没想到会在客厅里看到陆昌平和韩淑慧。这两位长辈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也没人......

想到这里,阿笙反倒是有些尴尬了,没人就对了,下午若是有人闯进卧室,指不定怎么尴尬呢!

“醒了?”韩淑慧倒是笑意深深,抬手示意阿笙过来坐。

阿笙稳了情绪,笑着走过去,看了眼韩淑慧,又看了看正在看报纸的陆昌平,礼貌道:“您和陆叔叔什么时候过来的?”

陆昌平看着阿笙笑了笑,韩淑慧倒了一杯水给阿笙:“刚来不久,想着晚上一起吃顿饭,所以也没打招呼就来了。”说着,韩淑慧抬头看了看楼梯方向,问阿笙:“子初还在睡?”

“是,还在睡。”阿笙紧跟着开口:“我上楼叫子初起床。”

韩淑慧拉住了她的手:“不急,反正离晚饭还有段时间,让他多睡一会儿。”

阿笙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点头。

这天闲话家常,阿笙终于弄明白了两位长辈跑来的真正用意是什么了。

陆昌平发话了:“你和子初找时间把婚事给办了吧!”

阿笙迟疑道:“婚礼还是算了吧!”

“嫌麻烦?”韩淑慧看出了阿笙的心思,温声道:“你和子初什么都不用做,婚事交给我和你陆叔叔就行。”

阿笙想,还是私下跟子初谈谈比较好,她是真的嫌麻烦。

这天晚上,阿笙在饭桌上刚提起“陆叔叔”三个字,陆子初只管夹了菜放在她的碗里,然后拿起餐巾擦着手,漫不经心道:“还叫陆叔叔,该改口叫爸爸了。”

这么说话,可真是不负责任,事先毫不知情的陆昌平和韩淑慧“啪——啪——”两声,双双掉了刀叉。

阿笙原计划是这样的,扯证登记结婚,这事也就过去了,婚礼繁琐当然是能省就省,可问题的关键是,婚礼环节没办法省。

对于是否办婚礼,阿笙尚未征询陆子初的意见,就被陆昌平和韩淑慧提上了日程洽。

那句“该改口叫爸爸了”,陆子初绝对是故意的,于是原本气氛融洽的晚餐瞬间变成了斥责大会。

训斥方是陆昌平和韩淑慧,被斥责的自然是陆子初了。

韩淑慧不悦了:“你这孩子,登记结婚怎么也不事先跟我们知会一声?至少要选个好日子,讨个吉利。”

陆昌平也难得皱眉道:“如果我们今天不过来,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们这事?”

阿笙这时候没办法幸灾乐祸,再说也不合适,于是找借口准备起身倒水,陆子初却握住了她的手:“干什么去?”

“渴了。”有多远,她就避多远。

“不是夫妻吗?”他说这话时,搂着她的肩,把她揽在了怀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挨训,你坐下来陪着。”

于是,阿笙委屈的坐在他身旁,陆昌平和韩淑慧训斥陆子初的时候,她总要找些事情做,那就吃饭吧钤。

陆子初心情好,所以不管二老说什么,他都好脾气的笑着,偶尔帮父母夹菜,他是这么说的:“吃饱了接着训。”

阿笙吃着菜,忍不住笑了。

后来,阿笙笑不出来了,一顿晚餐下来,她和陆子初的婚礼就那么被二老敲定了,阿笙听的晕晕乎乎的,围绕婚礼,二老拖着陆子初和阿笙从餐桌回到了三楼媒体室。

媒体屏幕上,2014年3月日历尽数暴露眼前,陆昌平说:“现在离2月末没剩几天了,准备婚礼别说仓促了,肯定是来不及,还是看看3月吧!”

从3月1日开始看起,月初倒是宜嫁娶,但二老觉得时间太赶,只得继续往下看,但2号、4号、5号忌婚嫁…

陆昌平锁定在3月8日:“其实3月8日挺好的,国际劳动妇女节,挺有意义的。”

韩淑慧点开了那天的日历,叹了一口气:“日历上说了,这天忌婚嫁。”

“这东西不能全信,也有不做准的时候。还是问问孩子们的意见吧!”陆昌平看向陆子初和阿笙:“你们觉得3月8日这天怎么样?”

阿笙只喝茶不吭声,心情复杂的很,这天是母亲沈雅的生日,在场所有人,除了她知道,怕是没人知道了,包括陆子初。

果然,陆子初伸手覆住了她的手:“阿笙,你怎么看?”

阿笙还能说什么呢?此刻提及母亲怕是不合适,大家兴头正高,一旦念起,几人难免会想起过往事…

“慧姨…”阿笙原本想征询韩淑慧是否有意见,但称呼刚出口,就被陆子初紧了紧手上力道,于是瞬间意识到自己该改称呼了,再看韩淑慧,嘴角带着笑,但目光却带着殷切和一丝期待。

第一次改称呼,对于阿笙来说,有些难为情,事先练习一下就好了。

“妈。”终究还是出了口,心竟提着,谁能想到有一天叫声“妈”竟能让她这么紧张?

韩淑慧笑得合不拢嘴,低低的应了一声,为了掩饰激动,打趣道:“这声妈还真是听的百感交集。”

陆子初莞尔,揶揄母亲:“比慧姨好听多了。”

“那是。”

陆昌平平静的看着妻子,挑眉道:“心情怎么样?”

韩淑慧毕竟是了解丈夫的,没好气道:“想让阿笙叫你一声爸,直说好了,瞧这语气酸的。”

这话说出口,陆昌平笑了,阿笙也忍不住笑了,于是看向陆昌平,唤了一声:“爸。”

因为有了经验,这声“爸”唤出口,倒是自然了许多。

陆昌平私底下其实是个感性的人,应声的时候,跟妻子的感受差不多。

“感觉怎么样?”这次轮到韩淑慧打趣陆昌平了。

陆昌平老气横秋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表面看来是陆昌平和韩淑慧夫妻二人在相互打趣,但始作俑者阿笙却有些脸红,殊不知落入陆子初眼中,阿笙只觉有唇飞快的落在她的脸上,慌得她像是做错事的孩子,来不及瞪向那人,就先看了一眼陆昌平和韩淑慧,好在夫妻两人都没看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阿笙再看向陆子初,却是真的在瞪他了,陆子初忍不住笑了,凑到她耳边:“情难自禁。”

“…”阿笙暂时不理他,看向陆昌平和韩淑慧,语气是认真的:“其实我和子初现在这样挺好的,办不办婚礼真的不重要。”

陆子初不发表意见,其实早就看出来了,阿笙对婚礼事宜并不热衷,提不起丝毫热情,他之前没表态,是因为他知道有关于不办婚礼这件事,父母那关绝对过不去,所以他不能承诺阿笙什么,况且…他是很想给阿笙一场婚礼的,不在乎大小隆重,总不想以后想起会留下遗憾。

果然。

韩淑慧说:“还是很重要的,中国传统历来如此,不办婚礼就好像没结婚一样。这事不用你和子初管,只需配合婚礼安排就行了。”

早就知道会这样,阿笙只得另想折衷方法:“那低调一点…”最好是家人能够坐在一起吃顿饭。

陆昌平也插话了:“低调不了。”

依陆家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地位,就算再如何低调,怕还真是低调不到哪里去。

“那…”阿笙无奈了,陆昌平都发话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那就这样吧!”婚礼这还没有开始,阿笙就已经开始头疼了。

事情似乎就这么敲定了,最后韩淑慧问阿笙:“3月8日那天举行婚礼,你觉得可以吗?”

“可以。”

这天晚上坐车回去,陆昌平对妻子说:“结婚毕竟不是小事,3月8日在t市举行婚礼,顾家不出面,宾客会怎么想,怎么也说不过去。”

韩淑慧心情顿时不好了,“你让我心平气和面对沈雅,我做不到。”

“你能原谅韩愈,为什么就不能…”陆昌平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韩淑慧的脸色变了,于是拍了拍韩淑慧的手背,不说了,不说了,但…

韩淑慧望着车窗外的夜景,说了这么一句话:“阿愈已经离开了,活人还跟死人计较什么呢?”

陆昌平皱了眉:“所以是否原谅一个人,要跟那人是生是死有关?”

“昌平,我不想跟你吵架。”韩淑慧看向丈夫。

沉默了几秒,陆昌平轻声叹道:“阿慧,子初和阿笙都已经放下了,我们做长辈的,又何必揪着过去执着不放呢?”

韩淑慧好一会儿没说话,良久之后,开口道:“前几天,我去乐山看望妈和青青,我看着青青的小墓碑,心里很难受,毕竟是一条小生命。黄土之下埋的不是别人,是你儿子的女儿,是我和你盼之已久的小孙女,但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就那么没了。我如果这时候迁怒别人,不喜别人,也是很正常的,有些情绪连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

陆昌平看着妻子潮湿的双眸,心有触动,搂着她道:“我了解。”

韩淑慧道:“我是心疼阿笙,也心疼我们儿子。”

陆昌平点头,沉吟片刻:“这事我出面,这两天我去一趟西雅图,抛开是是非非,儿子要娶顾家女儿,见一面是必须的,这是礼数。”

韩淑慧这次没吭声,有一点丈夫说对了,不管她喜不喜,这是婚嫁礼数。

二老离开后,陆子初又让陈厨煮了汤,后来把汤端给阿笙:“你晚餐都没吃什么饭,喝点汤,免得后半夜肚子饿。”

阿笙原本有心事,但喝了半碗汤,却被莫名的情愫填的满满的。

客厅里放着电视,阿笙喝汤的时候,陆子初就坐在一旁削水果,手法稳健,阿笙之前见识过陆子初削水果功夫有多深,削完苹果,那些连续不断的苹果皮还可以还原回去,攀附在苹果上,就跟削之前是一样的。

阿笙端着碗,饶有兴致的看着,坏心道:“有时候真希望苹果皮忽然断了。”

陆子初笑道:“听说在最早期的上海,岳父和岳母考核女婿是否合适,通常会让对方先削水果。”

这话其实别有深意,父母当时在这里没办法说出口,但婚礼细节方面他还是知道的,娘家人不出席,宾客会怎么看待阿笙。

阿笙听明白了,放下碗。

“我不想瞒你,3月8日那天是我母亲的生日。”

他看了她一眼,方才继续把手头苹果削完,然后放下苹果,走到她面前站定,伸手抱住她,抚摸着她的发,温声道:“阿笙,没关系的。”

2月末,陆昌平抵达西雅图,具体和顾家谈了什么,阿笙是不知道的,也没过问,那段时间其实她和陆子初都挺忙的。

伴随2月下旬子宫辩护案落幕,阿笙在声名大震之后,麻烦也开始随之而来洽。

各种新闻采访预约,有时候会打到陆氏公司,有时候是鑫耀,后来找寻不到门路,也不知道从哪儿获知了别墅座机电话。

深受其扰的并不是阿笙,而是薛阿姨等人,每天接电话,找借口拒绝,忙得不可开交。

陆子初回来听说这事,便让人重新换了号码,这才清净下来。

这边终于没有采访邀约,却有人托阿笙昔日同学穿针引线,希望阿笙能够帮他们打官司。

她把这事说给陆子初听,陆子初想了想说:“最近暂时不要接案子,婚礼前后很忙,你也抽不开空。”

阿笙习惯听他的话,于是全推了。阿笙不知道的是,就在2月下旬,许晓专门找过陆子初,有意把君尚归还给陆子初。

“那么,你觉得谁适合管理君尚?”陆子初目光停伫在许晓的眼睛处,似是只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想是否正确。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许晓都没办法正视陆子初这样的目光,原本来的时候还很笃定,但那一刻就连说话的话都是虚的钤。

“阿笙。”她说。

陆子初眸子平静,但唇角却扬起了:“她不适合。”

许晓不明白了:“老板,阿笙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最近她声势正旺,由她接手是再适合不过了。”

君尚是陆子初一手创建的,虽说他早已不再涉足律师界,但阿笙却在里面游走,事务所不交给家人打理,哪有交给外人一直打理的道理。

陆子初睇眼看她:“今天这话只当我没听到,回去好好管理君尚,这才是最重要的。”

“为什么?”许晓垂死挣扎,给陆子初做事的人都知道,他并不是一个温和的人,不管从事什么行业,压力都是难免的。

不仅是许晓了,业界所有人都相信如果君尚交给阿笙管理的话,绝对会带动君尚再创台阶,但…老板不愿。

陆子初给出了答案,只有两个字,他说:“会累。”

管理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就算阿笙愿意,他也不会同意的,陆子初的妻子没必要过得那么累。

“…”许晓彻底无语了,问题的关键是她也累,也想好好歇歇,近两年常说这事,但都被陆子初四两拨千斤回绝了,原以为这次可以卸任轻松度日,不曾想…

她是很想再说些什么的,但那天下午陆子初有一个财务会议。

向秘书走进来的时候,手里像往常一样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很显然是准备做会议记录了,于是许晓被陆子初请了出去:“实在累的话休两天假,想去哪儿都行,回来后收心工作,君尚离不开你。”

许晓只得把泪逼回眼眶,回去后跟自己的徒弟薛明珠说起这事,薛明珠忍不住笑了:“预料中的结果,那人别说现在不让阿笙出来工作,以后是否同意她工作,恐怕还是一回事。”

“那也不见得,如果阿笙坚持出来工作呢?”

想了想,薛明珠说:“可能会妥协吧!”

仔细想想,陆子初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但每次妥协和退步,似乎都和阿笙有关系,所以阿笙是否继续律师行业,还真是说不准。

顾城打来电话那天,t市已经很暖和了。

“已经订了机票,我和妈3月7日那天抵达t市。”

顾城声音不大,但阿笙还是听清楚了,窗外阳光明晃晃的,阿笙抬手遮住眼睛,她说:“知道了。”

那天下午,唐汐登门造访,事先打过电话:“如果没事的话,我来串串门。”

阿笙早早便站在大铁门处迎接唐汐,她和唐汐并不深交,每次见面言语也不太多,就像现在偶尔联系,但说也奇怪,情谊却很重,仿佛深交多年。

拥抱,并肩走在林荫大道上,这次真的是林荫大道了,伴随着春天来临,树叶葱翠,触目所望尽是盈盈绿色,很喜人。

家里的树木跟别处不一样,效法t大校园树木,全都穿上了“新衣”,每当到了晚上,满树都是彩灯,一条路都是这样,场景是很壮观的。

陆子初搂着她问:“灯亮了代表什么?”

“代表什么?”

“代表我在等晚归的你回家。”

阿笙笑,觉得这人还真会倒打一耙,她在家里是最闲的那个人,每天都是她等他回家,何曾让他等过她?

阿笙由着他张罗吩咐,看着他忙前忙后,感觉周遭一切都开始变得温馨暖人。

唐汐背着手在花园里转着,说她收到了结婚请柬,里面有句话说的好:在日常琐碎中,挖掘最美丽的惊喜。

阿笙说,这话可不是她说的,是陆子初负责设计请柬的。唐汐看着满园花草,打趣道:“老实说,我和子初从小一起长大,可从来都不知道他是那么浪漫的一个人。”

谁说不是呢!有时候和他在一起,就算是日常小事,也会心里开出喜悦的花…

“这里都快变成世外桃源了。”唐汐绕了花园一大圈,最后总结了这么一句话。

薛阿姨在一旁听了,笑道:“您应该去后院小树林看看,那里比这里更美。”

“不去了,走路挺累。”唐汐握着阿笙的手:“很久没喝你煮的茶了。”

那语气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阿笙笑着带她进了茶室。

煮好茶,端给唐汐,唐汐浅浅喝了一口,对阿笙说:“这几天你在家里呆着,外面乱成什么样,估计你是不知道的。”

阿笙问:“怎么了?”

“t大求婚曝光,一夜之间轰动了t市,现在市民有事没事就在议论你和子初的婚礼,猜测婚礼会有多隆重。”

婚礼是否隆重,阿笙并不知道,只说陆昌平和韩淑慧在管这事,她越说越觉得心虚,好像这才意识到她这个新娘似乎也做的太不称职了。

唐汐摇头失笑:“有一样东西是长辈没办法帮你和子初的,比如说婚纱照。”说到这里,唐汐转口问阿笙:“你和子初还没拍婚纱照吧?”

阿笙愕然,忘了。

陆家长辈太忙,很明显也把这事给忘了。

这天黄昏,陆子初回来,听薛姨说阿笙在茶室,于是推门入内,阿笙正在收拾茶具,陆子初挽起袖子帮她:“下午谁来过?”

“唐汐。”

阿笙打开水龙头,清洗茶具,对陆子初说道:“我们需要拍结婚照吗?”

“我最近比较忙。”陆子初把剩余茶具端过来,放在台面上,看着阿笙在水流中穿梭的白皙手指,站在她身后把她拥在身前的同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阿笙不知他又想出了什么幺蛾子,便任由他握着:“其实我觉得没什么可拍的,摄影师说什么,姿势就怎么拍,想想都觉得累人。”

“婚礼流程其中一项就是婚纱照,不拍的话,以后不遗憾吗?”水流中,他温存的抚摸着她的手指,就连在她耳边的呢喃声都是轻轻的。

她拿他适才说过的话堵他:“你不是很忙吗?”

“可以另想办法。”他笑,抽出一旁的干毛巾,把她的手从水里拿出来,慢慢擦拭着上面的水珠。

阿笙低头看了一会儿,不知想起了什么,在他怀里转身:“以前看过这么一个笑话,说是准新郎在拍婚纱照的过程里很苦恼的跟朋友诉苦,说是拍婚纱照很遭罪,你猜朋友是怎么回话的?”

陆子初见怀里的人眉眼间笑意萦绕,宠溺问她:“怎么回话的?”

“朋友说,你一个道具,有什么资格诉苦嫌累。”

阿笙想想都觉得好笑,陆子初也笑了,揽住她的后颈,贴上了她的唇,浅浅的吻,并不急躁,只在唇上厮磨着。

阿笙困在他怀里,抬手抚摸他有些冰凉的头发,温声道:“我以为你也不会喜欢拍婚纱照。”

“是不喜欢。”他并不掩饰自己的喜恶,只因在她面前,如果还要凡事收敛的话,岂非是太累了。

他们是夫妻,彼此间是不应该有任何秘密的。

“其实可以不拍的。”最重要的是,她也不是很感兴趣。

陆子初是知道她想法的,听了她的话,无奈笑笑,把她抱在怀里,低低道:“阿笙,我想给你最好的,少一样都不行。”

***

ps:还有一更,大概十点左右。

陆子初很忙,但他说拍婚纱照可以另外想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带阿笙一起上下班。

早晨起床,阿笙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你工作的时候,我会打扰你。”跟在他身后,像什么呢?

陆子初帮她从更衣间里取来了衣服,道了声“不会”,催促她起床。

早饭过后,阿笙开始找借口,先是说很困,想回卧室睡觉,陆子初说他办公室有休息间,可以到那里休息。

“不隔音。你讲话,我能听见。”反正就是不去洽。

“隔音。”

她开始换招了:“我肚子不舒服。钤”

陆子初道行比她深,直接吩咐陈煜备车先去医院,阿笙不可能装病去医院瞎折腾,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跟陆子初上了车。

前往公司的路途中,阿笙说:“我不想被人当猴看。”

公司那么多人,她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跟在陆子初身后,阿笙想想都觉得可怕。

“我看看。”陆子初抬起她的下颚,像模像样的打量了好一会儿,然后评价了这么一句话:“你可比猴好看多了。”

阿笙:“…”

这天上午,阿笙被陆子初带进了陆氏集团,好在是从停车场乘直达电梯直接进了陆子初办公室,所以这一路上阿笙几乎没见到什么人,就连外面忙碌工作的秘书成员都没见到她。

来的路上,阿笙怎么看都有些不情愿,但走进陆子初办公室,怎么说呢?感觉很奇妙。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的办公室,接触第一眼就充满了新奇。

陆子初背着手跟在她身后,看着她新奇的东摸摸,西看看,便走到一旁去倒水。

“我喜欢这里的落地窗。”似乎整个t市都纳入眼中。

“嗯。”他端着水走过来,递给她:“喝水。”

她喝了几口又把水杯放到他手里,双手摸着玻璃往外看:“你说望江苑在哪里?”

陆子初笑了,朝外看了一会儿,这么看着,又怎么能看到望江苑,只能大概指出一个反向来,于是故意指着某一处对阿笙说:“那里吧!”

阿笙观察了几秒,似是在研究附近著名的标志,终究还是发现了端倪,转身不悦道:“你胡说,明明是那里。”

手指指向另一处,牵引陆子初去看,陆子初只觉得这丫头认真起来的时候,是很可爱的,握住她的手指,轻轻咬了一口,纵容道:“对,是那里。”

阿笙手指倒也不疼,却发烫的很,好在办公室没什么人,要不然指不定怎么被人取笑呢!

陆子初牵着她的手往休息室走去:“我带你看看休息室。”

最初,阿笙以为休息室只是一间房,毕竟陆子初办完公是要回家的,但休息室比她想象中还要大。

装修风格沿用黑白色,简约大气,是套房,还有厨房可供做饭。

阿笙大致参观了一遍,感慨道:“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是你在外布置的另外一个家。”

陆子初倚在一旁,笑道:“接手陆氏初期,我确实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工作忙不回去,是常有的事。”

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阿笙想到她不曾参与的那几年,他每天从办公室回到这里,面对空旷无人的大厦和房间,心里该有多落寞和绝望。

知道不该继续往下深想了,阿笙有心转移情绪,半开玩笑道:“如果现在工作很忙的话,其实你可以继续不回家,我没意见。”

“我有意见。”陆子初走近她,额头抵着她,抿嘴一笑:“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恋家。”

恋家也是恋她。

此情此景是很美好的,只可惜有人大煞风景,在门口咳了咳:“先生,摄影师来了。”

是向露。

与其说婚纱照,还不如说是日常照,陆子初为阿笙定制的婚纱已经催了好几次,因为时间紧凑,做工繁琐,说是这两天就会送过来,于是在婚纱照寄来之前,陆子初让摄影师随意就好。

陆子初这声“随意”说的可真是好极了,阿笙看书的时候一直有镜头在追踪着,喝水也一样,就连去厕所…

阿笙站在洗手间门口,对身后亦步亦循的摄影师做了个邀请入内的姿势,摄影师这才后知后觉的摸了摸鼻子,歉然的摊摊手离开了。

当然这只是很小的困扰,不算什么,阿笙走进陆子初工作场合,这才知道他有多忙。

虽说一上午都在办公室里,但几乎一直都在忙。

办公室和休息室之间,有一扇窗户,若是拉着窗帘,那便是两个天地,什么也看不见。阿笙看书累了,窝在沙发上,会抬手掀开窗帘看一眼陆子初。

他坐在办公桌后,穿着一件黑衬衫,戴着眼镜,桌上厚厚一摞文件刚被向露抱走,如今只有一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并排摆放在桌面上,一个显示的是股票走势,另外一个电脑显示的是最前端的金融快讯。

副总正站在办公桌前跟他汇报工作,他在聆听之余,抬手在触摸板电脑上慢慢移动着。

陆子初听下属汇报工作的时候,竟觉得阿笙在看他,下意识朝休息室那边望去,窗帘却是闭合不动的,于是摇头失笑。

副总看到陆子初摇头,心里一突,止了话,迟疑道:“陆总,是不是有不妥的地方?”

陆子初摘下眼镜,拿起眼镜布擦拭着镜片,他动作那么慢,一边擦一边还慢条斯理的看着之前副总送过来的文件。

副总整个人在等待的煎熬里,宛如浸润在冰火里,只盼这股逼慑感快快过去。

待审阅完文件,陆子初重新戴上眼镜,终于说话了:“回报利益大概有多少,你和下属估算过吗?”

副总想了想,说:“大概会获得收益9千万左右。”

“很划算。”陆子初把文件丢给了副总,这话说的并不直白,但副总已然明白,这个案子陆子初这里过了,代表着可以施行了。

害他刚才担心不已,老板都摇头了,不是吗?

这天上午,虽然频繁有人出没办公室,但却没有人见到阿笙,中午向露叫餐直接送到了休息室。

陆子初终于抽开空陪阿笙一起进餐,见饭菜里有胡萝卜,习惯使然,他拿着筷子帮阿笙把胡萝卜挑到自己的碗里。

“我现在能吃胡萝卜。”似是担心陆子初不信,阿笙夹了胡萝卜放进嘴里,不管怎么说,吞下去的时候看起来并不反感。

陆子初看着她:“我记得你以前并不喜欢吃胡萝卜。”

“你不是喜欢吃吗?”

陆子初笑了:“那是因为你不吃。”每次把胡萝卜挑出来放到他碗里,他又有什么办法呢?吃了吧!

“…”阿笙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又夹了一块胡萝卜放进嘴里,浅声道:“我在西雅图想起你的时候,每次吃起胡萝卜,并不怎么难以下咽。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可以吃胡萝卜的。”

陆子初眸光温润,怜爱的看着她,面部轮廓比他办公的时候柔和了许多,伸手探过桌面摸了摸她的脸,用玩笑冲刷隐晦:“看来,在饮食方面,我把你宠坏了。”

阿笙淡笑,伸手覆在陆子初手背上,一同放在她的脸上:“谁说不是呢?”

有一种情感拥有这世间最炙热的温度,身处其中若是沉迷沦陷,将会在瞬间休克,阿笙从早晨排斥来陆氏,到现在的安然处之,不因别的,只因陆子初和她咫尺之近。

这天午后阿笙起床,是被陆子初吻醒的,那吻很轻,有一种撩拨心扉的痒,阿笙起先没觉得是他,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避开,直到他坐在床上笑出声,她才警觉醒来,再看他脸上未退的笑意,满脸通红:“正睡觉呢!”

似是被午睡扰乱娇嗔的小女孩给逗笑了,陆子初笑着道歉,帮她把鞋子拿到了床边:“乖,要出去了。”

陆子初下午和合作方有约,他原本想让阿笙继续午睡,但又担心她醒来见不到他会急,所以只能叫醒她了。

她从不知,她讲话的时候每次话尾带着“呢”,势必吴侬软语,温温软软,款款风情,萦绕心田。

陆子初是很喜欢的,也受不得她这么对他说上一言半句,三十多岁的人了,再怎么在外冷静自持,到了她这里却是毫无招架之力。

若不是念及接下来有行程,怕是会按捺不住内心情潮,先把她吃干抹净再说。

阿笙怎知陆子初是什么心思,跟着他直接乘电梯前往停车场,然后坐车就那么一路到了高尔夫球场。

她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换衣服之前还在尝试挣扎:“我在休息室等你好不好?”

“不好。”陆子初指了指女宾换衣室,示意向露带她进去,见她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他,倒是忍不住抚额笑了。

于是上前,抱了抱她:“不在一起怎么拍照?后期ps吗?”

阿笙问:“你不嫌我跟着你麻烦吗?”

“你是嫌走路累吧?”

“…”被陆子初一语道中,阿笙觉得自己还是沉默比较好。

那天下午,跟陆氏合作的商界老董和几位下属远远看到陆子初带着一名女子走来,皆是一身白运动装,只觉得很出色,也很登对。

陆子初搂着那女子往这边走,偶尔附耳说着悄悄话,女子眉目舒展,笑容清浅。

尚未走近,直觉那名女子是顾笙,也只能是顾笙了,且不说陆子初以前有多不近女色,单是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t大求婚,那么盛大的场面,可见陆子初用情至深,最近两人频传婚讯,又怎么可能背着顾笙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如此亲近呢?

那女子果真是顾笙,都是在商界游走多年的人,见面先说恭喜,叫阿笙也不叫顾小姐,虽说不知两人已是夫妻,但还是有眼色的称呼她“陆太太”。

阿笙只淡淡的笑,跟在一群商人身边,看他们一边打球,一边聊着公事,有时候听似漫不经心一句话却都藏着暗门暗道,阿笙觉得有个词汇用在他们身上还是很合适的:笑面虎。

虽然对于他们的谈话内容不怎么感兴趣,但面对绿莹莹的草地,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再加上陆子初不时跟她说着话,所以这场高尔夫之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

如果陆子初以为,阿笙是真的心情无恙,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阿笙没有忽略初来时,那几位商人和身边一群穿着运动服美女下沉的眼神,看来打高尔夫球,平时陆子初身边没少众女环绕,她今天这是来了,如果没来的话,此刻站在一旁“含笑”看着陆子初打球的那个人怕要换成其他人了。

虽说阿笙没有耷拉个脸,但她笑容淡淡,陆子初还是发现了,待众人往下一处进球点迈动时,他放慢脚步和她走到人群最后,“累了?”

伸手牵她的手,却被她避开了,直接双手环胸,陆子初只当她是在耍小孩子脾气,倒也没往心里去。

“累的话,我带你回去休息。”她不说,他就只能自个猜测她的想法。

阿笙道:“哪敢休息啊?我这前脚刚走,只怕你后脚就要被一群豺狼虎豹给瓜分了。”

陆子初好笑道:“哪来的豺狼虎豹?”

“你看你的合作方今天多失落,碍着我在场,生生剥夺了他们跟身旁的美女打情骂俏。”她说着,见身旁男子笑意撩人,不悦了:“说正事呢!你笑什么?”

“我只听出来,你在吃醋。”

“我哪有…”阿笙只觉眼前一暗,已有温热的唇落在了她的唇上。

他吻得那么深情和不管不顾,阿笙只觉得浑身无力,定定的看他,那双眸子也在看她,不过里面却是闪烁着火焰和笑意。

他说:“为什么我觉得你就连吃醋也这么可爱。”

阿笙:“…”

也实在是没办法说话,因为他再次吞没了她的呼吸,就那么在高尔夫草坪上缠吻着她,忘了摄影机,也忘了前方的男男女女。

前方众人大概觉得两人没跟上,不知何时回头望去,于是这一看都不淡定了,有人避开视线,有人专心的研究着草坪有多绿,有人和身旁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但也有老董感叹了这么一句话:“刺激人啊!”

众人心内附议:是啊,是啊!

隔天上午,陆氏几位高管来陆子初办公室开会,这才发现顾笙也在。

错愕并没有维持太久,坐下来商谈公事很快就恢复了如常冷静。偶尔看向坐在一旁沙发上看书的女子,心里却都在想,仿佛是上天注定,这两人虽是初恋,却想不到兜兜转转一大圈,陆子初到头来还是栽到了顾笙身上。

婚礼在即,顾笙成为陆氏当家主母是板上钉钉的事,难怪有人说,与其巴结陆子初,还不如多想法子讨好顾笙。

历年来法学系学霸均被陆氏安排出国,承担学业期间一切费用,田径长跑49名,被陆子初亲自提拔,一路攀升总经理要职,厚待顾笙室友......太多事情曝光,这都说明了什么?说明在陆子初那里有时行不通的公事,或许通过顾笙,就能水到渠成。

顾笙怎知他们的想法,起初阿笙听说办公室有会议,原本收起书本准备去休息室,却被陆子初出言制止了:“不碍事。俨”

他说不碍事,那就坐着吧!

几位高管倒是庆幸顾笙在这里坐着,工作出了连环纰漏,陆子初明显在隐忍着坏情绪,皱眉翻阅着文件,“哗啦啦”直响,偶尔从文件上移开眸子看向那几位高管,人人心中一凛,呼吸都僵了,只觉得那目光锐意如刀稔。

若不是顾笙在这里坐着,陆子初这火气怕是早就发了,察觉阿笙在看他,陆子初展了眉,放下了手头文件,拍了拍阿笙的背:“去厨房帮我泡杯柠檬茶。”

语气很温和,嘴角甚至还带着笑。

阿笙倒是很听话,放下书,去了休息室,里面有厨房,各种水果都有,泡杯柠檬水不过几分钟时间,但阿笙走进休息室后却不急着出来。

他并不是想喝柠檬水,是准备要发火了,但因为她在场,所以才按捺着,隐忍着…

工作上面的事她没办法帮他,以前不进陆氏不知,来了之后方才意识到他有多忙,大小会议不断,电话一通接一通,跟各地高层视频会议…当然这是在公司,在家里睡前和早起,必定回复好相关邮件,连她看了都要皱眉,更何况是他了。

等阿笙走出休息室的时候,刚被训斥一番的高管表情皆是战战兢兢,前不久茶几桌面还整洁的很,此刻却被一摞摞文件铺满了,向露半蹲在一旁不时的递文件给陆子初过目。

阿笙把水杯放到一旁,想着总这么呆着也不好,陆子初看完的文件,会随手扔到一旁的沙发上,凌乱的很。

阿笙走过去,弯腰捡起文件夹,慢慢的整理着,分类好再放到一旁的沙发上。

陆子初发现阿笙,是因为手里的文件刚看完,就有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指伸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眸光淡淡的落在阿笙脸上,倒也不算诧异,但陆子初笑了却是真的,文件递给阿笙,向露再递给他文件再审时,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那人笑意一***扩散开来,文件审完,却是再也不丢了,配合交给一旁的阿笙,似乎一场风暴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远走了。

这天上午,高管松气离开,临近中午陆子初端起那杯已经放凉的柠檬水欲喝,被阿笙拿走了:“凉了,我再泡一杯。”

“不用了。”他从办公桌上拿起手机,“我带你去吃饭。”

陆子初要带阿笙体验陆氏员工餐厅伙食,刚听他说这话,阿笙还以为他在开玩笑,直到向露和陈煜跟在一旁给阿笙介绍,她才知道是真的。

陆氏集团内部职员太多,员工餐厅有六个,高管分职称,餐厅另外算,每个餐厅都很独立,以楼层区分。

别说陆子初平时很少出没高管餐厅,员工餐厅更是从未见他现身过,但这天陆子初却现身职员餐厅,甚至还带着顾笙,给用餐职员造成的影响可谓是轰动性的。

之前听过太多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绯闻,但那仅限于听说,就算陆子初开记者会公开承认喜欢顾笙10年,t大求婚现场直播,都不及现场目睹要来的冲击力十足。

“看到没有,老板亲自为她试菜。”

“试菜?”

“听说顾笙对海鲜类食物过敏。”

“命挺好,就是没福气。”

“吃不得海鲜就没福气了?我看你就是瞎嫉妒。”

“我嫉妒她什么?”职员声音压低:“听说顾笙以前精神有问题,还是二婚…”

“那是以前,现在你出门问问,谁不知顾笙是谁,她再不好,老板也是铁了心的喜欢她,秦芸、方欣和楚楚,哪一个不是上流名媛,到最后还不是抵不过旧爱初恋,10年感情在那里摆着,谁能动摇?”

诸如此类的私下讨论或是好奇打量眼神,陆子初和阿笙都不会太过在意,对于他们来说,随心就好,至于外界种种其实都是走马观花,或好或坏,稍纵即逝。

很少再提起过往的人和过往的事,谈及多是伤心难过居多,那便放在内心最深处缅怀,人总不能对着伤逝的人和事每天提醒自己记起,每日点燃一支香,隔一段时间伤秋悲月缅怀故人,多愁善感这就叫惦念有情?

那么,她宁愿自己是无情的,掀开的那一页,偶尔想起,也只是想起而已,活着的人要做些活人应该做的事,束缚身心长达七年,现如今她只盼每天身心自由,不被他人左右,感恩身边所有人。

员工餐厅用餐,让阿笙重温大学时光,仿佛进错了时空,以至于胃口很好。

向露在一旁用餐,笑道:“如果下次先生忙,不得空,我可以再陪您一起过来。”

阿笙却道:“一次就好。”

“为什么?”这次问话的是陈煜。

“第一次是美好,怕来的次数多了,会破坏那份美好。”

陆子初低头笑了一下,阿笙清了清嗓子,“怎么?”

“喜新厌旧。”

阿笙:“…”

这罪名似乎有点大。

吃完午饭,陆家二老打来了电话,说是让两人回去一趟,无非是商量婚礼的事,陆子初虽忙,但推拖不得。

阿笙有午睡习惯,再加上天气好,在车上就有些昏昏欲睡,陆子初见她强打着精神很可怜,干脆拉她在腿上坐好,搂她入怀,“睡吧,到家了我叫你。”

阿笙心头烫烫的。

回到陆家,韩淑慧早早就迎了过来,打量着阿笙:“气色不太好,下午我带你一起泡泡温泉,婚前好好调理一下。”

阿笙转眸看向陆子初,让她和婆婆一起洗澡,尴尬外加害羞啊!

陆子初是懂她的,于是他是这么回绝母亲的:“还是算了,改天我带阿笙一起去。”

闻言,阿笙“唉”了一声,他还不如不说。

“那也挺好。”韩淑慧比不上儿子脸皮厚,清了清嗓子:“我先进屋了,你们也赶紧进来。”

这婚礼还真是麻烦的很,阿笙听着都觉得累,更何况是韩淑慧了。

话说韩淑慧最近忙着婚礼的事,虽然累,但任谁都能看出来她的兴致很高。

“结婚蛋糕到时候会请法国蛋糕师傅过来,9米怎么样?太小,我担心不够吃。”

陆子初试图保持镇定:“妈,9米结婚蛋糕,你让我和阿笙到时候怎么切?”

“有办法啊!乘坐特制的启动机,然后抵达上层切蛋糕。”

“老天。”陆子初不敢置信的看着母亲。

阿笙笑的瞌睡全无,从不知道婆婆原来也可以这么…逗。

陆昌平似是早就无奈接受现实了,同情的拍了拍陆子初的肩:“你先别老天了,更惊悚的在后面。”

陆昌平说的对,相对而言,那个9米蛋糕真的不算什么,韩淑慧让佣人拿来了钻石皇冠,阿笙这次是真的笑不出来了,看了只想躲开。

她又不是白雪公主,戴着皇冠干嘛啊?

“你打算把这么重的东西戴在阿笙头上?”陆子初激动起来,短短一句话竟飙出了好几个英文单词。

“不重啊!”韩淑慧掂了掂皇冠重量,方才语重心长道:“你们不要钻戒,但其他钻石首饰总要有吧!到时候还会有项链、耳环…”

“妈啊妈。”陆子初是彻底无语了。

“你先别急着感动。”

顾笙再次被逗笑了,看着捂脸不忍直视皇冠的丈夫,很难得还能看到他有这么挫败无力的时候。

于是有接连两小时的时间里,韩淑慧谈起了婚礼场地少不了玫瑰花;喜宴场地所用桌椅要全部重新购买;宴席菜单要顾虑到每个宾客的口味;是请歌手过来献唱,还是邀请乐团演奏…

陆子初听不下去,也确实忙,找借口走了,阿笙逃不掉,只得欲哭无泪的听着,笑着…她是这么想的,如果婚礼那天真的让她顶着皇冠出场,她怕是会当场哭出来,这话是发自真心的。

(四库书.sikushu.)

????欧阳克眼睛一亮,心神震荡,不再理会拖雷,笑语吟吟:“我欧阳公子是何等人,一言既出,又岂有反悔之理?只不过,他可以走,华筝姑娘你还是留下来…”

????“好。”

????程灵素早料到他没那么容易善罢甘休,只不过这样也好,只她一人还能和欧阳克周旋一下,寻找脱身之机,多了个拖雷,难免心里还有顾忌,因此不等他再胡说出什么来,就直接截口答应下来。

????欧阳克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快,哈哈一笑:“这样才对嘛,少了个碍事惹眼的,我们才能好好聊一聊。”

????程灵素不理他,背过身去,从怀里取出包着蓝花的巾帕,稍稍在空中抖了抖,扎在拖雷迸裂的虎口处,又将那两朵蓝花放回怀中。然后简单将情况和拖雷一说,要他先行回去。

????拖雷脸色铁青,退后了两步,霍地一下拔起插在脚边的单刀,双眼盯着欧阳克的方向手起刀落,在自己身前虚空狠狠一劈:“你武功高明,我不是你对手。但我今日以铁木真汗之子的名义向草原天神立誓,待我诛尽暗害我父之徒,定要与你一决胜负!为我妹子报仇,也叫你看看什么才是草原上的英雄儿女!”

????同是蒙古部落首领的儿子,拖雷待人谦和,义气极重,不似都史那般一味的目中无人,然而他内心的骄傲却一点也不比都史少。他是铁木真最喜爱的儿子,深知铁木真的心胸的抱负,他要帮助父亲将青天所有覆盖的地方,都变作蒙古人的牧场!

????为了这个目标,他自幼就在军中历练,从未耽搁一天,岂知多年的苦练,落入敌手不说,今日却无法将前来相救的妹子平安带回去!拖雷心知程灵素说得不错,自己此时应以铁木真的安危为重,应尽快回去调动兵马接应被暗算的父亲,可是一想到自家妹子被人要被人强行扣留在这里,心头的耻辱噎得他连呼吸都几乎要滞住。

????蒙古人最讲信诺,更何况是对草原上人人信奉的天神所立下的誓言。拖雷明知自己武艺不敌还斩钉截铁地立下此誓,神色虔诚凛然,一番话说得豪情冲天,虽不是武道高手,久历兵营的一副肩骨上却自有一股和铁木真一模一样的王者之气,纵横睥睨,连没听懂具体内容的欧阳克也不禁暗暗心惊。

????程灵素心头一暖,身体里那独属于铁木真女儿的热血仿佛也感受到了拖雷的不甘和决心,激流般的涌上来,激得她眼眶也跟着隐隐发热。不动声色的侧过身,拦在欧阳克可能出手的方向,轻声道:“快走罢,快回去,我自有办法脱身。”

????拖雷点点头,又走上两步,展开双臂将她抱了一抱,再不看欧阳克一眼,转身往营门的方向跑去。

????路上遇到几个留守的兵士见到他从营内跑了出来,想要上前阻拦,都被他一刀一个,砍翻在地。

????直到亲眼看到拖雷在营地边上夺了马匹,一路奔出远去,程灵素才放下心来,轻声叹了口气。

????上一世,她师父毒手药王用毒做药,治病救人,可偏偏深信报应轮回之说,以至晚年皈依佛门,修性养心,终达无嗔无喜之境。程灵素是他晚年时收得的小弟子,深受熏陶,这一番世道轮回,明明已经身死,却还是将她送来此处,她不得不相信,或许冥冥之中,还有其他用意。

????她原本不愈与这个世上的人和事过多牵扯,甚至一直想着寻个机缘远远地逃开,回到洞庭湖畔,去看看数百年后的白马寺,如今是个什么模样?再开个小小的医馆,治病救人,守着前一世对那个人的思念和深情以渡一生爱我无需承诺全文阅读。却没想到自己此生借了铁木真女儿的身份,又怎可能不卷入蒙古部落的斗争之中?铁木真现在就是她的父亲,无论这个父亲是否将她视作拉拢其他部落的手段,他都是她在草原上最大的屏障。

????更何况,一旦铁木真有难,那她生活了十年的蒙古部落也会跟着蒙难,真心照顾她,抚养她长大的母亲和兄长,还有那些日日所见所处的族人都会跟着蒙难,十年相处,她又岂能袖手旁观?

????想到这里,程灵素又是幽幽一叹。

????见程灵素一直望着拖雷离开的方向出神,还不断叹息,欧阳克下巴微抬,不禁冷笑:“怎么,就那么舍不得?”

????听出了他的话外之意,程灵素皱了皱眉,拉回神思,冲口而出:“我担心我哥哥,难道不应该么?”

????“哦?他是你哥哥?”欧阳克眉一抬,眼角的喜意一闪而逝,“那…再先前那个小子才是你的情郎?”

????“你胡说什…”程灵素猛然一顿,反应过来,“你说郭靖?你之前就在…我们才来你就知道了?”

????“不是你们,是你!你一来,我就知道了。”欧阳克颇为得意,显然很乐意见到她这个反应。

????程灵素虽然远远地就下了马,但他内力精深,耳力又岂是那些寻常的蒙古兵士能比?几乎是在程灵素潜入大营的同时就发现了她,正要露面之时,却见到马钰出手将她和郭靖都带了出去。

????当年他的叔父欧阳峰曾在全真教手中吃过个大亏,因此西毒一脉对于全真教的道士心里总存着几分愤恨和忌惮。欧阳克认出了马钰一身道袍,想到叔父往日的告诫,便打消了现身的注意。反而隐在暗处,看着他们一来一回地几番对答。

????本以为程灵素会劝说马钰一起闯营救人,他不知马钰是全真教的掌教,只想着到时候营中除了千万兵马之外,还有完颜洪烈带着的数名武林好手,足以能将马钰缠住,没准还能趁机将他除去,让全真教少一个坐镇的高手。却没想到这道士非但没有闯营,居然还带着郭靖一同离开了,却将程灵素一人留在此处。

????程灵素此时渐渐理出头绪来:“完颜洪烈秘密来到这里,应该就是想趁机挑拨桑昆和我爹爹为难,让蒙古部落互相争斗不休,他大金国才能没有北方的祸患。”

????欧阳克对于这种争斗全无兴趣,只是见程灵素说得认真,便顺势点头,又赞了一句:“举一反三,当真是聪明得紧。”

????伸手捋了一下被风吹散的发丝,程灵素目光犹如草原上清冽的斡难河水:“你是完颜洪烈的人,却放走郭靖回去向报讯示警,现在又放走拖雷回去调兵,就不怕坏了他的大计么?”

????欧阳克哈哈一笑,手一探,轻轻点在她的下颚上:“怕?他的计谋与我何干?若能博得美人一笑,这又算得什么?”

????程灵素非但没笑,反而眉头微蹙,脚下退了半步,避开那柄轻薄地勾向她下巴的折扇,伸手一探,“啪”的一下正好将那玄黑色的扇头握在手心里。只觉得一阵冰凉透过手心的肌肤直刺入骨,激得她几乎立刻就要放脱手,这才发觉他这把扇子的扇骨竟是玄铁所铸,寒冷似冰。

????“怎么?喜欢这把扇子么?”欧阳克状似无意地手腕一抖,拨开程灵素的手,收回折扇。又刷的一下抖开,在身前轻摇,“你若看上了别的,送你也无妨,只这把扇子…”他略一沉吟,忽的又轻笑,“你要是喜欢,只要你从此寸步不离地跟着我,自然也就能时时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我说克克童鞋,人灵素妹子不就是看上你把扇子么,这都舍不得送人~好小气咩~

????欧阳克【抱着扇子跳脚】:那可是我爹…咳咳…叔父送我的…?0:>_<:0

(四库书.sikushu.)

3月4日,陆子初和顾笙的婚纱照曝光,虽然只曝光了其中一张照片,却因画面唯美,获得一致好评。

其实就是婚纱日常照,背景是陆氏负责人办公室,偌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陆子初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一身商务成功男士穿着,低调俊雅帅气,顾笙素颜亮相,气质原本就很好,穿着白色婚纱,增添了不少仙气,尤其是那头漆黑浓密的黑发,微弯的弧度未经任何打理,就那么随意的披散着,简约而又大方。

照片里,陆子初双手背后站在顾笙身后,似是在叫顾笙,或是顾笙想到了什么事,站在落地窗前回头跟陆子初说话微笑时,就那么被摄影师捕捉到了画面洽。

伴随婚纱照横空出世,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名字接连被炒作了好些时日。

有关于婚礼场地,陆昌平和韩淑慧之前和阿笙商量过,国外有马尔代夫、大溪地和夏威夷,国内有海南、云南等地。

韩淑慧比较倾向大溪地,所有宾客五天四夜的酒店食宿全包了。在韩淑慧的认知里,陆家娶媳妇,马虎不得,砸重金置办婚礼,并非因为陆家面子,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活着的时候,花出去的钱叫钱;去世之后,花不出去的钱不叫钱,叫纸。

阿笙做不得主,等陆子初回来,阿笙把这事跟他说了,陆子初先是应了一声,算是知道这件事了,等他从盥洗室洗完手出来,接过阿笙递给他的清茶,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们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地盘上结婚?”

阿笙一愣,是啊,为什么呢?

陆子初见阿笙也迷糊了,嘴角笑容加深钤。

“国内国外都不作数。”陆子初环住妻子的腰,慢慢的喝着水:“这事你让我好好想想。”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陆家二老说的,阿笙只知道3月6号一大早,她就被窗外异响吵醒,睁开眼看了时间,才知道已经是上午八点半了。

阿笙去盥洗室洗了脸出来,跟平时一样拿着梳子往阳台上梳理头发时,终于知道外面为什么会这么吵了。

花园倒是繁花似锦,藤萝垂柳,周遭喷泉山石林立,寻常这个时候只有几个佣人会穿梭其中,但今日别提多热闹了,穿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或男或女,有人搬家具桌椅,有人手捧餐具穿梭其中…

陆子初今天还没去公司,正站在花园里吩咐搬运盆栽的工作人员怎么摆,示意家佣哪些东西该撤换了。

阿笙也不梳发了,拿着梳子就那么看着楼下的动静,瞧这阵势,那人该不会是把婚礼场地搬到了家里吧?

她觉得这场婚礼怎么看都有些失控了,越是想要低调,就越是不得她愿,也不知道其她新娘是什么感受,她只知道现在倒盼着婚礼赶快过去,然后继续过她的平静日子。

陆子初抬眸望向二楼主卧室方向,刚好目睹阿笙离开了阳台,于是跟身旁的人简单交代了几句,转身进屋了。

走进卧室,陆子初手里已经多了一杯柠檬蜂蜜水,阿笙靠着梳妆台正在编发,见他进来,抿嘴一笑,袅袅于立,说不出的清新雅致。

陆子初把柠檬水放到了梳妆台桌面上:“以为你还要睡上许久。”他这么说倒是语气自然的很,但阿笙听了却有些脸红。

昨夜两人原本坐在楼下客厅里看电视,后来她被那人吻得晕晕乎乎,再然后被他抱着上楼…他要她,想要她,从来不会掩饰***,也许一个眼神,一抹微笑,简单的言语,就足以激情燃烧大半夜。

正好编完发,阿笙借住找头绳低头,遮住了脸上刚浮起的那抹红。

“外面太吵了。”

“要不回望江苑或是爸妈那里补补眠,等这里忙完了,我过去接你。”其实陆子初之前提醒过他们放轻脚步小点声,但人多事情杂,楼下的人一忙起来,难免就忘了这事。

“醒都醒了,哪还能再睡着?”阿笙接了他递过来的柠檬水,没忘了正事:“你打算把婚礼场地定在家里吗?”

“你觉得怎么样?”陆子初上前拉开了窗帘。

阿笙喝了半杯水,在他回头看她时嫣然一笑,“挺好。”

这种“挺好”并没有维持太久,顾城登机前给阿笙打来了电话,说了航班时间,顺带提了提彩礼这事。

顾城说:“今天临出门取钱才发现账户里多出来一笔钱,应该是陆家给出的礼金,私下跟妈商量过,这钱退不得,横竖都是留给你的,到了国内,我再转给你。”

阿笙了解顾城,他这么说,礼金必定不少,便开口问他:“多少礼金?”

“1亿。”顾城补充道:“1亿美元。”

挂断电话,阿笙也说不上来是怎么了,心里直冒酸气,瞥了一眼陆子初,他正站在楼下跟陈煜讲话。

交谈主题十有八~九围绕着金融术词,金钱兑换成数字,蹭蹭的往上累加。

最先发现阿笙情绪不对的是陆子初,他知道阿笙睡眠不好,偶尔会有坏情绪,也没多想,适逢爸妈打来了电话,让两人晚上回去吃饭。陆子初在想,吃完饭也该早点回来了,今晚说什么也要让阿笙好好睡一觉。

这天晚上在陆家吃饭,陆子初跟父亲说话时,阿笙夹了陆子初爱吃的菜放在他碗里,韩淑慧在一旁看了,只笑不语。

韩淑慧微笑,是因为她觉得小夫妻两人感情深,但陆子初却在回家途中没了微笑,在叫了阿笙两次没有任何回应之后,他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妻子心里有事,一定有事,而且这股坏情绪从黄昏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为什么没发现呢?因为阿笙世故妥帖,她若不想表现出来,就没人能够轻易窥探。

“阿笙?”第三次出口,陆子初打破了事不过三,说不出的好脾气,但等待他的依然是阿笙的沉默。

她从上车的那刻起就别脸看着窗外,这是在甩脸色给他看呢!

陆子初倒也不是有情绪,但皱眉是难免的,告诉自己要心平气和,尤其还要控制好自己的语气,阿笙很少发脾气,若是真的有了坏情绪,就一定是他哪里做的不对了。

这时候,陆子初反倒开始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从早上一直想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除了…

“是不是困了?一会儿到家洗完澡就睡觉,好不好?”他说着,伸手搂阿笙的肩,却在看到她眼睛里隐忍的水光时愣了愣。

陆子初心里狠狠一揪,放柔了声音:“怎么了?”

阿笙红了眼:“有时候真是恨透了金钱。如果不是因为钱,我爸爸不会坐牢;如果不是因为钱,顾家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陆子初不明白好端端的,她怎么忽然间说起这个,但既然说了就不能不重视,怕是真的出了什么事。

阿笙问他:“如果07年,我向你借几百亿人民币的话,你会想方设法为我筹备这笔巨款吗?”

“会的。”陆子初出奇冷静,但却一把握住了妻子的手。

“可我一开始却张不开那个口,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所以太介意你家人会怎么看待我,看待顾家。但我那时候想,不向你借钱,我又能找谁,又能依靠谁呢?”阿笙说着,目光殷殷的望着陆子初:“我是这么想的,纵使厚着脸皮跟你、跟陆家张这个口,也要先说服债权人顾家还债抵刑再说,否则就算钱都还了,我父亲还是逃脱不了罪责,我把以后的路全都设想好了,也都做了最坏的打算,但谁能想到现实比我现象中还要坏…”

阿笙嘴唇发白,胸口起伏,妻子的状态让陆子初不安起来,急着安抚:“我明白。”

阿笙甩开他的手,受伤道:“你明白,为什么还要给顾家那么多的彩礼?”

陆子初脸色也不太好,先是不说话,良久后叹了一口气,扳住阿笙的双肩,专注的盯着她的眸:“因为顾家有个女人生了你,养了你…”

“所以1亿美元是我的赎身钱?”

陆子初心惊她会这么说,满脸满眼都是怜惜和内疚,痛声咬重字音:“阿笙,阿笙…”

他知道,沈雅多年前“买卖”女儿,严重伤害了亲情至上的她,她可以原谅很多人,很多事,却唯独不能彻底原谅沈雅。

因为那个人,她爱了太多年。

是怎么回归到了现实?是陆子初一声声的呼唤,这个男人是死心塌地的对她好,但此刻他因她的话痛了。

像是受伤的孩子,阿笙把脸埋在了大人的怀里,说好不提过往事的,但母亲明天就要抵达国内了,她…没办法不焦躁。

陆子初一手抱住她,一手轻轻抚着她的背:“明天我让陈煜接机,这事你别管了。”

陆子初对沈雅不是没有恨,没有怨,但再多的心有不甘又有什么用?仅凭沈雅是阿笙的母亲,他就不能出手太狠。

比起愤怨,他更顾全的是阿笙,所以怨愤这个度要克制,要把控适宜。阿笙敏感,也太聪明,他不予追究,她已然郁郁难舒,若是再透露出一丁点的坏情绪,妻子指不定怎么难过呢!

这天晚上回去,车行一路,陆子初只拥着妻子,抚摸着她的背,一点点平息她的情绪;阿笙就那么窝在他的怀里,不想说话也懒得动,明天陈煜去接机是再好不过了,说什么她都不会去的,不去…

回到家,家里摆设焕然一新,也添置了很多家具,阿笙是没心思看的,薛阿姨跟陆子初说话时,阿笙就自己先上了楼洽。

薛阿姨看着阿笙的背影,好奇道:“太太这是怎么了?”

“困了。”陆子初说:“你去准备一杯牛奶,一会儿端到楼上去。”

陆子初回到卧室,先往床上看了一眼,卧室内没人,便走到更衣室门口,打开了门,阿笙正在换衣服,便又关上房门,直接去了浴室。

他坐在浴池台上,一边放水,一边拿出手机,原本想拨电话给陈煜,又担心妻子会听到,那就发短信吧钤!

于是,水温调好,短信也是写了删,删了继续编写。

【明天你亲自去机场…】

陆子初删了,又觉得自己去比较好,那群记者消息灵通的很,早就开始关注美国那边的动静,顾家因为婚礼特意从美国回来,他不出面的话,不管怎么说都不合适。媒体怎么写他其实都无所谓,但问题的关键是,怕是会被人疑指慢待女方家人。

室内水流哗哗作响,陆子初虽然在发短信,却一直都关注着门口,见阿笙穿着浴袍进来,于是收起了手机。

阿笙见水没放好,就先挤了牙膏刷牙,等她刷完牙,水池里的热水也蓄的差不多了,陆子初关了水流走过来,也实在是有意逗妻子开心,笑道:“一起洗?”

阿笙心情好了许多,她知道婚礼那天见到母亲是避不掉的,那就再说吧!要不然还能怎样?陆子初说这话是什么用意,她又怎会不知?

“你今天别碰我。”阿笙说着推他出去,陆子初倒也配合,笑着离开了,妻子心情回暖,他感受到了。

阿笙从浴室出来,陆子初没在卧室,她是真的困了,直接上~床,刚拢好薄被躺下,陆子初就推门走了进来。

阿笙洗澡每次少说也要半小时左右,薛阿姨早就送来了热牛奶,陆子初眼看放凉了,只好算着时间段,下楼加热端上来。

“把牛奶喝了再睡。”陆子初坐在床上,摸阿笙的脸,她刚洗完澡,脸有些红,也有些烫,于是陆子初的指尖也开始变得温软起来。

“不喝了。”阿笙好不容易躺下,实在是不愿意再起来。

“半杯。”

阿笙只得坐起身,接过杯子,还真是喝了半杯,把杯子递到他手里:“好了。”

陆子初倒是想笑了,敷衍了事,孩子气倒是挺浓。

把杯子放在桌上,陆子初帮阿笙掖好被子,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轻声道:“你睡吧!我今天晚上不碰你。”

阿笙“唉”了一声,拿这人没办法,翻了个身,不理他了。

3月7日这天上午,阿笙迎来了章小贝、章嘉和乐乐。

这次婚宴,陆氏出动一百多辆名车专门为了接送嘉宾前往婚礼现场,陆子初之前吩咐过,司机直接把他们送到了家里,见过阿笙之后再去酒店入宿。

乐乐穿着白裙子在前面欢快的跑着,章嘉无奈的很,不时扯着嗓子提醒女儿跑慢一些。

“早知道你这么快就结婚,2月19日我不回杭州就好了。”话虽如此,任谁都能听出章小贝话语间的喜悦有多浓。

阿笙笑笑,看向章嘉:“前几天跟小贝通电话,说你好像有女朋友了。”

“小贝——”章嘉直接瞪向妹妹,摆明了是在兴师问罪。

章小贝不服气了:“怎么了?交女朋友又不丢人,还不能说了?”

别看章小贝说的那么理直气壮,她顶嘴的时候可是藏在阿笙的身后,完全是把阿笙当成了挡箭牌。

阿笙不期然想起了顾城,兄妹一场,长大了,不曾生疏,却…远了。

章嘉摆明了是拿自己妹妹没办法,看向顾笙时,眸子温润:“相亲认识的,八字还没一撇,你可别听小贝瞎说。”

阿笙笑了:“毕竟是喜事,如果有一天你和她感情交笃,我们约着一起吃顿饭。”

章嘉看向阿笙,她站在阳光光影里,表情神采格外美好。

章嘉移开了眸子,停了几秒,笑道:“那也要你去杭州才行。”

“不远,得空会去的。”阿笙说。

乐乐很喜欢这里,看到新奇的树木和花草就会停下脚步问阿笙,“顾阿姨,这是什么?”

与其说这里是别墅,还不如说这里是一处庄园,庞大精致,顾笙被乐乐拉到一旁看花草时,章小贝感慨道:“我看到了,这就是陆子初为他妻子打造的家,每一砖每一瓦,就连这里面的花花草草,都可见用心极深。”

章嘉不说话了,看着前方牵着乐乐走路的纤细女子,失神片刻,再低头时,释然笑了。

用心极深,也是用情至深。听出来了,小贝这是用心良苦,规劝他莫贪,莫念。

其实,早就不念了,因为他知道,那个人对她是真的好。

同样是这天中午,阿笙在火车站迎来了许飞。许飞来之前给她打过电话:“你别来接我,等我安排妥当,再给你打电话。”

阿笙当时应了,但到了那个时间点却准时出现在了出口。

她给他打电话,他又是无奈又是欢喜,阿笙就那么拿着手机,听着那端的脚步声急促凌乱响起,大批的乘客往来其中,阿笙就在想,这些脚步声里,其中一道脚步声就是她小哥的,很长时间没有再见,她开始想象他的样子,是瘦了还是胖了?

“阿笙——”

阿笙循声望去,脚步往出口方向又走近了一些,她今天出来,陆子初是知道的,那人很好说话,似乎只要妻子高兴,有很多事情其实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无限度妥协。

来之前,陆子初派了两个人陪阿笙一起过来,她现在曝光率高,婚礼在即,有人护着她,毕竟会安全许多。

话说,阿笙还没看到许飞,额头就被人弹了一下:“笨,我在这呢!”

阿笙也不觉得疼,反倒觉得可亲,再看许飞,还是记忆中的少年,只不过少年长大了,但却一点也不稳重,笑容却是阳光灿烂的很。

阿笙要替他拿手中的行李,许飞不给:“重。”

“许先生,行李交给我吧!”

保护阿笙的人倒是有眼力劲,知道眼前这位男子和自家太太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无比,哪敢轻易怠慢。

对方已经伸手握住了行李提手,许飞也就没有拒绝,干脆松了手,握住阿笙的手往门口走:“这里吵得很,出去再说。”

走出火车站,周围安静了,空气清新了,许飞反倒是看着阿笙边走边笑。

阿笙也不问他笑什么,那种喜悦是从心里窜出来的,无法抵挡,她是一个幸运的人,幸运到青梅没了,至少竹马还在。

只要还在,那她便是幸福的。

许飞笑着说:“阿笙,我接到请柬之后,失眠兴奋了好几天,我妹妹要结婚了。”

“嗯。”阿笙眼红了。

已经很克制了,但许飞的声音还是很激动:“在火车上,我一遍遍的看着时间,总想着见到你之后,一定要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

阿笙停下了脚步,在许飞抱住她的瞬间,她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小哥不会说话,但我们四个永远在一起,我爱你阿笙。”许飞摸着阿笙的头,轻轻道:“明天,小哥送你出嫁。”

阿笙在他怀里点头,有些话不用多说,只因青梅竹马是一辈子的事,它有个名字叫:永远。

就在许飞抵达火车站前一刻,沈雅和顾城也抵达了机场,陆子初在机场外面的座驾里等着,但陈煜却扑了个空,只因有人提前几分钟把顾家人接走了。

“谁?”陆子初皱了眉。

那个人是韩淑慧。

陆昌平说:“做人应该适时聪明,适时糊涂。”

韩淑慧觉得“糊涂”这个度很难掌握。婚礼在即,家里琐事繁多,总要有人坐镇,于是陆昌平留在家里,韩淑慧亲自前去机场接机。

临走前,陆昌平似是对妻子放心不下,开始拿名人说事了:“郑板桥说,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凡事放一放,退一步,当下心安。”

3月,尚且有些春寒,但因为阳光好,沿途梨花早已开的不管不顾,韩淑慧期待这份温暖在见到沈雅之后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机场见到韩淑慧,沈雅将意外压在了内心最深处,简单寒暄,于是在记者镜头记录之下,两家是和睦的。

返程回去,车内静寂无声宫。

韩淑慧不说话,是因为有些话说了,就会变成一种伤害;不说,陆昌平说那是宽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劣质根,把所有的聪明劲全都用在了别人身上,别人做错了什么,或是有什么缺点,总能一眼看出,然后无形放大,那么不可原谅,却总是在自己身上犯糊涂,觉得自己很多时候都是对的。

最初的时候,她真的很想和沈雅深谈一次,指责沈雅之余,或许她还会按捺不住愤怒,一巴掌甩过去,但经过这么多事,几位晚辈告诉她:包容和放下究竟有多珍贵。

车行半路,有些话韩淑慧终究还是说了,此生只一次,她问沈雅:“阿笙疯了之后,你后悔过吗?”

韩淑慧的话拉回了沈雅恍惚的心神,再多的悔恨又怎么抵得过内心疼痛十万分之一?

“从07年到2012年,我只在她最初神志不清的时候看过她,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她,不是不想不念,是不敢想也不敢念。顾家没有她的照片,是因为照片里的她笑的有多甜,现实就有多残酷…”沈雅说话时,微微低着头,声音很轻,仿佛有些话积压了太多年,所以早已失了那份应有的力道,只余疲惫和无力。

“你后悔吗?”韩淑慧重复着先前的问题。

沈雅嘴角扯开一抹讽笑,隐带沙哑:“身为母亲,看着自己的女儿像个迷路的孤鸟,孤零零的蜷缩在一方世界里,我是后悔的。这种悔恨在她回到西雅图之后愈演愈烈,她每次发病的时候习惯依赖药物,那药已经完全毁了她的身体。我把她关在房间里,不再给她吃药,听着她在里面撕心裂肺的叫着我妈,我知道我很残忍,我对她…一直都很残忍。”

沈雅喉咙里有了莫名的哭意,忍住了。

韩淑慧原本手中握着纸巾,听了沈雅的话,下意识将纸巾攥进了手心里,她就那么红着眼看着窗外,直到纸巾被手心湿汗浸湿,这才随手丢在一旁的纸篓里。

似是稳了情绪,韩淑慧方才开口说话,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沈雅,她说:“有些痛苦是阿笙专属的,在她的世界里,任何人都不曾参与其中,所以她再如何痛,也只是她自己的。我不指责你,也不评价你,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用自己的感受来衡量他人承受的痛苦和磨难,我能代表的只是我自己。我只想告诉你,阿笙不仅是顾家一份子,她更是陆家人。你间接毁了我儿子,但我现在不恼,不怨,因为你失去了一个女儿,我得到了一个好儿媳。”

沈雅脸白如纸,闭上眼睛,是因为眼睛足够潮湿…

顾城坐在前座,所有的言语全都滚落在了身体里,能说什么?又该说些什么呢?尝尽酸甜苦辣,这人间百态他尝了太多,太多,不说了…

汽车下了高速,韩淑慧靠着椅背,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淡漠:“阿笙以前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委屈,今后陆家只会百倍千倍的对她好,你身为母亲不稀罕她,我稀罕…”

一句话,生生逼出了沈雅的眼泪。7年煎熬,无时无刻,她总是陷在过往的梦境里走不出来,也无法苏醒。

韩淑慧言语看似客气,却一针见血,牵出了她内心最深处的内疚和痛苦。她愿意去赎罪,但这样的赎罪,女儿不要。

“谢谢。”这是3月7日那天,沈雅对韩淑慧在车里说的最后一句话。

有人替顾家待阿笙好,她唯有感谢。

2月末西雅图,陆昌平来访,他和沈雅曾经有过这样的交谈。

沈雅说:“阿笙怀孕几率微乎其微,陆家真的不在乎吗?”

陆昌平并没有马上回答沈雅的问题,简单沉默过后,他才开口道:“阿笙是在地狱里挣扎绝望无数次的人,我从她身上看到了信念和坚守,即使人生过得很卑微,依然没有轻生的念头,执拗的活着,她让我意识到,子初对她来说,不仅仅是救命稻草,更是精神信仰。子初呢?不疯魔不成活,除了顾笙,他已没有爱人的能力。我最近常常都在想,对于父母来说,幸福应该是什么呢?子初和阿笙都是经历过苦痛的孩子,最向往的无非是触摸温暖。身为父母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子女提供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

最后,陆昌平说:“陆家不是没有内孙,青青永远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tang”

宽容,有时远比言语、拳脚报复更让人自惭形秽。

其实,陆昌平前去美国之前,阿笙有一日陪陆昌平散步,两人提起了日子,阿笙笑意浅浅:“想要过舒心日子其实很简单,不深究前尘旧事。都说傻人有傻福,通常越活越痛苦的,大都是聪明人。”

陆昌平问她:“你觉得自己是聪明人,还是傻人?”

“不知道。”想了想,阿笙说:“我上大学模拟庭审那会儿,您猜同学们私底下都是怎么说我的?说我骂人不带脏字,一刀刀专往对方心口上面插。”

陆昌平不以为意:“专业苛刻,凡事精益求精,聪明一点没什么不好。”

语气倒是很陆子初一模一样,护短的很,但话语暖心,何尝不是纵容。

阿笙笑道:“爸,很多时候能让女人变傻的,通常都是爱情。认识子初之后,我开始变笨,同学说我能言善辩,但到了他面前却变成了只会笑的傻瓜。我做了错事,他数落我,训斥我,我还是笑…”

她说的那么无奈,陆昌平轻笑不已,只记得那天阿笙说了一句话让陆昌平记忆犹新,女子有女子独有的思维模式,她说:“爱情之所以会让人犯傻,是因为夏娃只爱亚当。”

陆昌平当时就在想,仅凭那句“爱让人变傻”、“夏娃只爱亚当”,他就该放下过往,倾尽全力维护这份美好。

外面传来刹车声,陆昌平放下手中茶杯,缓缓站起身,是时候迎顾家人进屋了。

婚礼前一天,陆子初和阿笙都很忙,有太多人要见,各种应酬不断。

下午,顾城和许飞一起拜祭姑姑,阿笙没有同往,乐乐身体不舒服,准备前往酒店时,陆子初回来了。

见妻子急匆匆往外走,陆子初叫住了她:“怎么了?”

“乐乐上吐下泻,刚被章嘉送到了医院。”

陆子初皱了眉:“我陪你一起过去看看。”

所幸不是大问题,章嘉说这季节乐乐非要吃冰淇淋,早知道就不让她吃了,挂完点滴应该就没事了。

这意思是在催促两人赶紧回去,今天两人有多忙,章嘉可以预见,眼看他们跑过来,章嘉难免有些歉疚。

也实在是事情多,阿笙离开前对章嘉道:“乐乐输完液,给我打电话,晚上一起吃饭。”

“好。”

这天离开医院时,陆子初吩咐下属留在医院里帮忙照看乐乐,阿笙就站在一旁的休息区等着,谁曾想竟遇到了方欣。

阿笙移开了眸,这下好了,她不招惹方欣,对方却朝她走了过来。

方欣先是叫了一声“顾小姐”,然后上下打量阿笙一眼,嘲讽一笑:“婚礼前一天来医院,莫不是奉子成婚?”

那语气可是酸得很,阿笙这边还不待说话,就听身后传来了一道声音:“一定要有孩子,才能结婚吗?”

方欣回头,等她看到出声人,当即一愣,她大概没想到陆子初也在。

陆子初走近,面无表情道:“方小姐,不要求你喜欢我太太,但一再挑衅只会拉低你的智商,我太太不愿深究理会,是我们陆家修养好,但修养好,并不代表可以随意被人冒犯。”

方欣脸白了,语塞了。这两人已经领结婚证了?心…沉了。

阿笙清了清嗓子,已有人搂着她朝外走去,声音远远传来。

“下次再有人当面挑衅,直接回击。”某人眼看妻子被人欺负,明显不悦了。

阿笙受训点头:“嗯,该出口就出口,我要让对方下不了台。”

陆子初失笑,低头吻了吻她的发:“你知道就好。”

3月8日,陆子初和顾笙大婚,观礼嘉宾私底下议论:“这场婚礼怕是2014年最豪华的婚礼之一了。”

据am公司媒体现场报道称,陆子初开放了风景别墅内部全景,用来宴席宾客,同时也作为了婚礼场地。

听说婚礼现场原本打算用几千朵红玫瑰布置装饰,但因为顾笙喜欢向日葵,于是红玫瑰临时更换成了向日葵,空运上千束,分别在场地各处,从高空望去,俨然变成了向日葵专属世界,排场十足。

婚宴膳食请来了国外知名厨师和国内厨师,为了顾全各位宾客口味需求,中西餐应有尽有。对于餐单目录,之前有记者联系到餐厅主厨,希望能够获知一二,却被对方告知,陆氏公关部要求主厨对菜单保密,甚至还签订了保密协议,一旦泄露,就要面临高额赔偿,所以无可奉告。

所以有美食记者当天进入婚宴,看到那些终于曝光的菜色时,当时就懵了朗。

婚宴佳肴是韩淑慧亲自敲定的,全部是山珍海味,看看都觉得口水直流。

当天晚上,商界名流接受邀请,参加了这场婚礼,所有到会嘉宾,除了商界人士,律师界人士居多,其中不乏顾笙知名恩师教授,昔日同学舍友宫。

车辆云集,陆氏仅在警卫安全这方面,就花费了高达520万。

同样是这样一个夜晚,著名歌手婚礼献唱,另外还有交响乐团伴奏,知情人士透露组成乐团的,全都是一流的音乐家,完全是一场最大规模的视听盛宴。

关于陆氏究竟在这场婚礼里投入了多少金钱,有人专门做了统计:仅是结婚蛋糕动辄就是几十万;陆家给顾家的彩礼1亿美元;所有宾客在t市五星级酒店花销住宿高达千万;这还不算什么,但凡邀请宾客,都将获得刻有“初笙”字母的白金项链;陆氏旗下员工众多,每人派送红包3800元,合计人民币惊人。

婚礼当夜,陆子初和顾笙的婚纱照伫立在林荫大道上,甚至在偌大的室外媒体墙壁上循环播放着。

简单的生活照让人新奇不已,由顾笙所穿的婚纱和简约造型,在第二天就被很多准新娘敲定成了结婚款。

有人认出来,顾笙的新娘礼服是由著名婚纱设计师亲自设计完工的,虽说顾笙没有佩戴任何价值连城的首饰,却让人觉得新娘本身比珠宝还要耀眼夺目。

3月8日那天晚上,天上星星耀目,陆家附近车河流动,随处可见泊车人员和佣人殷勤带领宾客入内。

潘宇就是临时打工一员,场地需要服务人员太多,他之前经过挑选,这才被挑中留了下来。这里宛如白昼,触目所望全是西装革履的成功男士和婀娜多姿的女郎,在他看来有钱人砸钱置办婚礼,也不见得婚姻就能固若金汤,就像那时候的戴安娜王妃…...

当然这话,他是不敢说的,纵使说出来,也会被领班理解成他在仇富。

新娘叫顾笙,t市无人不知,一个女人先后嫁过两个男人,兄弟两人为了她好几次撕破脸皮,最初有人说她是狐狸精,有人说她深谙男人心理。

这样一个女人,前夫把遗产全都给了她,现任丈夫更是把她宠上了天…他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呢?

听说这栋别墅里,仅仅是一把椅子,也是从芬兰采购回来的木材制造的,潘宇轻声问领班:“像这样一把椅子需要多少钱?”

领班道:“好几千美元。”

“一把?”潘宇受惊了。

“可不是嘛。”

有宾客走过来,领班连忙按住潘宇的脑袋向下一弯,鞠躬问好。

潘宇还在大学就读,心性傲,头被按着,心里是不舒服的,却不能恼,家里条件不好,他很希望能够做好今天这份工作。

等他再抬头,目光刚好落在了对面的媒体屏幕上,那里是一组组婚纱照。

看到顾笙眼睛时,潘宇有些入神,那眼神清清冷冷,但眼角却带着笑意,他想能够拥有这么一双眼睛的人,必定心如月华。

他从来不觉得她是一个狐狸精,也从来不觉得她不是一个正派的女人。法庭子宫案,女子逻辑缜密,言语迫压,却又温软适宜,说不出的暖,和令人敬佩。

那一刻,撼动人心的那个人岂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现如今端着酒杯,抬眸凝望屏幕的众多宾客。

看到婚纱照,所有人忽然明白了,有些爱渗进了日常点滴中,深入到了骨髓里。

——沙发一角,顾笙拿着看了一半的书,掀开窗帘一角,看到了正在办公桌后工作的陆子初,嘴角带着柔和的浅笑。

——餐桌上,陆子初伸手摸着阿笙的脸,阿笙抬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相视一笑间,侧脸轮廓安静美好。

——高尔夫球场,陆子初打球间隙,站立一旁的阿笙适时的送上了温水,男子接了,低头看她,眼眸流转剔透。

——绿色的草坪上,两人一身白色运动装,或牵手走路笑谈,或拥抱深吻,似乎周遭世界都变成了虚无。tang/p>

——陆家林荫大道,陆子初背着顾笙走路,男子清贵雅致,女子秋眸剪水,搭配着两旁的火树银花,只觉得岁月静好,只待云淡风轻。

最让大家饱受关注的是陆子初和顾笙一系列美轮美奂的婚纱照,也只有陆子初和顾笙敢这么拍了,再简单不过的穿着,却穿出了唯美。

顾笙一袭白色婚纱,裙摆飞扬拖地,仙气外露,陆子初站在一旁笑意融融的看着妻子。

但凡认识顾笙的人都知道,她那双美丽的眸子,唯有在见到陆子初时,才会灼灼含情。

潘宇觉得,这场婚礼岂是用钱就能估算的;婚纱照中的男女又岂是“幸福”两个字就能形容的。

不似传统婚礼,陆家省去了很多环节,比如说“你愿意”,“我愿意”的环节,后来陈煜代表陆子初接受采访,说了这么一段话,让潘宇记忆犹新。

陈煜说:“其实先生和太太之间很简单:她嫁,他娶;他娶,她嫁。”

那天,潘宇见到了那位在商界被传得神乎其神的陆子初。

其实不管是商业聚会,还是婚礼现场,所有人的焦点,包括媒体的焦点,一直以来都是陆子初。

32岁的男人,过早在商界拥有了不可替代,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人人讨好奉承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潘宇看着举手投足间,沉稳内敛的男人,心中信念越烧越旺。他计划毕业之后进入陆氏,然后有朝一日可以成为陆氏高层一员,改变自己的命运和家人的命运。

乐声优美,飘荡在别墅上空,众多宾客只待陆子初和顾笙现场,便会开桌,但陆子初到了场地外,表面看来是在和宾客寒暄应酬,目光却寻觅的望向四周。

后来韩淑慧来了,也同他一样隐带焦灼:“见到阿笙了吗?”

“正在找。”陆子初刚才上楼找阿笙时,发现妻子消失了。嗯,什么心情呢?总之见不到妻子,心情好不到哪儿去。

韩淑慧是真的急了:“马上就要开席了,你说她跑到哪去了?”

“t大来了不少人,阿笙说不定聊天忘了时间。”有宾客走近,陆子初没忘了男主人的身份,上前应酬。

韩淑慧气恼的看了儿子一眼,妻子不见了,他怎么一点也不着急啊?不过韩淑慧气归气,面上却强撑着微笑跟宾客打招呼。

其实众人也是好奇不已,陆子初上台讲了话,也感谢在座宾客拨冗前来,甚至示意晚宴开席,却始终不见顾笙露面,你说奇不奇?

潘宇这边也正纳着闷,就听领班在身旁小声道:“怕是出事了。”

潘宇疑惑道:“出什么事了?”

“我猜新娘该不会是不见了吧?被人绑架了吗?”

潘宇觉得领班可真能想,不过…抬眸朝陆子初那边望去,陆子初面前站着好几名警卫,男子脸色确实有些凝重,不知说了什么,那些警卫就都四散离开了。

估计真去找人了。

潘宇心一紧,难道顾笙真的不见了?他刚有这种念头的时候,忽然听到宾客发出一道道惊呼声,这次不仅是他了,就连按捺不住派人找妻子的陆子初也朝宾客群那里望去。

正确的说是望向交响乐团舞台中间,那里站着的人不是顾笙还能是谁。

她今夜穿着素白雪纺长裙,腿部开叉设计,腿部肌肤若隐若现,微露性感的同时,却也流露出不可抵挡的仙气,柔美中尽显高贵气质。

此刻,她站在台上手里拿着一把小提琴,淡然如菊。

光束里,女子很美。

众人移不开视线,纷纷停止了进餐。

潘宇下意识望向陆子初,男子笑容柔软和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妻子。

那一刻,陆子初如此骄傲,如此幸福。

()这次婚礼,没有结婚程序;身为新娘,顾笙也没有婚纱现身,宾客齐聚,一场婚宴足矣。对此,韩淑慧很遗憾,私底下她安排了很多婚礼环节,全都被陆子初给删除了,只因阿笙喜欢简单。

但婚礼弄出这么大的阵势来,又能简单到哪里去?

陆子初在最后两天终于担起准新郎的职责,放下公务,投入到婚宴环节中,完全接手了韩淑慧的工作,于是织就了宾客眼中最美的风景。

倒也新奇,阿笙喜欢向日葵,虽然几千朵红玫瑰全部撤换下来让韩淑慧觉得遗憾,但向日葵布置满园,黄黄的颜色倒是给人一种沁人心扉的暖,很别致。

宾客发出惊呼声的时候,适逢烟花绽放天际,伴随着一道道脆响在别墅上空灿如星辰。

有记者观望,韩淑慧当时正举杯和沈雅碰杯;吴奈跟着陆昌平身后招待宾客;石涛和唐汐帮陆子初款待昔日同学;许飞和03级学生还算熟,组织508另外三名舍友跟同学们敬酒;顾城和律师界来宾浅声慢聊着…

宾客看到烟花,反应惊喜,这些都在韩淑慧的预期之内,但宾客随之爆发而出的惊呼声却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交响乐戛然而止,韩淑慧心头一跳,还以为音乐家们在演奏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倏然转头…那一刻,相信不仅仅是她,所有的宾客全都屏住了呼吸。

交响乐圆形舞台上,周遭向日葵环绕,流光盈盈,上空是七彩绚烂的烟花,顾笙就那么站在花丛里,烟花之下,一袭修身白色长裙,手里拿着一把小提琴,迎风而站时,微微的风吹动她的发丝和裙摆,再加上灯光打在她身上,越发衬得她身形稀薄,周身散发出一层刺眼的光晕,美轮美奂的仿佛仙女下凡。

像是做了一场虚幻的美梦。

陆子初听到喧哗声,朝舞台上望去,潘宇该怎么形容呢?那位时年32岁的商界巨擘,就那么双手背后静静的看着妻子。

陆子初原就是长相很好看的人,尤其是此刻,贵如皎月,周围宾客搭腔攀谈,但他的注意力全都凝聚在了妻子身上,也只能看着她了。

小提琴独奏,伴有大型弦乐和钢琴,一首泰坦尼克号《我心永恒》缓缓响起,顾城握着酒杯愣了,眼睛红了…稔…

许飞开始觉得酒气上涌,冲的鼻子酸酸的。

舞台上,女子闭着眼睛,手指翻急,奏一首儿时约。

阿笙仿佛回到了老家,绿水包裹南方县城,前方少女走路,身姿玲珑窈窕,悄然无声,宛如最美丽的风景。

少女含笑回头:“阿笙——”

一道呼唤,纤纤细细,软糯到了心坎上。

婚礼筹备期间,韩淑慧问阿笙:“伴娘有人选吗?”

“有。”

她的伴娘自始至终都是依依,不管生死,她们都是亲密无间,生死依偎的。

这把小提琴是依依买来送她的,说好的要奏曲子给依依听。新婚大喜,同喜共庆,依依生平最爱泰坦尼克号,一首《我心永恒》,告知依依:妹妹,姐姐结婚了。

在宾客眼里,舞台上女子极美,那样的白皙肤色,不管配上怎样的衣服,都会直逼人眼,万千风情。

那样的神韵是很多人都临摹不出来的,顾城想起依依。她离世两年后,有一日幼小的女儿折飞机玩,不知怎的扒出了依依的书信,扔的满客厅都是,他一张张去捡,然后伸平。其中一张打开时,上面只有四个字:你来,我等。

流沙已经忘了,那天顾城是如何蹲在地上,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流,他知道他会把依依说过的话全都带进棺材里。

小提琴声音仿佛从天际袅袅传来,直沁人心。

许飞昨天和顾城一起看望顾清欢,在那片寂静孤独的小树林里,许飞问顾城:“徐秋对流沙好吗?”

“好。”

过了一会儿,许飞问:“你爱徐秋吗?”

顾城说:“她是我家人。”

“你爱她吗?阿城。”许飞执拗的问着答案。

顾城静静的反问道:“你爱俞夏吗?”

“…”许飞不说话了。

顾城拔掉顾清欢坟墓上新长出的杂草,慢慢道:“依依死后,我一直都在想,我是否还有能力再去爱别人。真想追随她走了,但不能…这世上除了爱情,一个男人需要担负的责任实在是太多太多。顾家垮了,需要我来扛;07年之后,世界一片黑暗,父亲入狱欠了巨债,阿笙疯了,母亲病了,流沙年幼,我每天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最长睡眠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痛一点挺好的,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清醒。有一次流沙病了,高烧不退,我当时正在出庭辩护,母亲联系不上我,后来是徐秋…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院那天人满为患,徐秋抱着流沙站在走廊里打点滴,流沙趴在她肩头睡着了…”

那些杂草攥在顾城的手心里,他就那么蹲在坟墓前低头不语,许飞抿唇拍了拍他的肩,他了解了,真的了解了。

许久,顾城抬手拍拍许飞的手背,方才抬眸继续拔草,声音平和:“我对徐秋没有爱,但感激是有的。有时候命运和人生能够击败很多坚持,就像我最初以为阿笙不会和陆子初在一起,以陆子初那样的身份和地位,也断然不会再接受阿笙,但是许飞,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坚持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是陆子初。”

他们被生活和压力给打败了,但陆子初没有。顾城相信,如果顾笙一直不出现,陆子初可能会一辈子不娶。

真正的疯子,是顾笙,是韩愈,更是陆子初。

春天到了,顾清欢坟墓上长了太多草,一根根拔掉,同时也把各自心里的杂草全都拔干净了。

其实一直以来,许飞恨的都不是顾城,而是自己。

如果一开始没有拿兄弟情绑架顾城,及早放手,看出依依怀孕异常,也许一切祸事都将幸免。依依尸体运回来那天,依依父母哭的死去活来,他麻木的站在庭院里,顾城抱着依依的尸体,他唱《本事》,那眼泪好像永远也流不完似得。

“等你醒了,我留在国内不走了,我们在一起好好的,再也不分开了。”顾城说。

舞台上,顾笙仿佛看到了依依就站在她对面,她含笑看着阿笙,眼眸含雾,水润轻柔,散发着朦胧的光。

于是,光影缭绕间,似乎就连阿笙的影子也能摇曳生辉,她在笑,宛如河岸桃花,湿润的眸子却是风韵撩人,妩媚到了极致。

《我心永恒》尾音尚未落定,钢琴家手指一转,竟和中国传统音乐融合在了一起,众人都听出来了,那是:《梁祝》。

阿笙手执小提琴,就那么优雅的站立在舞台中间,侧眸看着钢琴家演奏,宛如最别致的青莲,在融音处,深情的演绎了小提琴协奏曲《梁祝》。

就是这首中国家喻户晓的古典音乐,让宾客全都激动起来,没有人能够把目光从顾笙身上移开,今天晚上她用了这样的出场方式,出尽了风头,也夺走了媒体的全部焦点。

以前都知顾笙有气质,殊不知最美丽最动人的时刻就是在此时。

女子长裙修身,迎风伫立,一举一动宛如临水照花,若是有女人先前艳羡顾笙嫁了陆子初,那么现如今享受视觉听觉盛宴的宾客们,倒开始艳羡起陆子初了。

小提琴曲调婉转低吟,深情含蓄、迷蒙中隐隐伤感,像极了女子正在诉说着情话,萦绕心田。

台下宾客随着乐曲起伏,有人闭着眼睛聆听,有人陶醉其中,有人痴痴的看着,有人有韵律的摆动着身体,或闭眼摇头晃脑,或手指打着节拍附和着…

顾笙和身后的音乐家们把梁祝化蝶的坚贞爱情尽善尽美的传递给了在场每一个人,现场震撼。

记者镜头记录下,陆子初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都说他商界心狠无情,但在记者眼里,陆子初就算心肠再硬,但若碰上这世上至情至柔之人,强硬的心也会一击即碎。

一首《我心永恒》,代表了男女情意。一首《梁祝》,代表了相守情深,代表了她对丈夫的情。

顾笙用清婉化成了如诗如梦的温软缠绵,有多少男人不为之意乱神迷?

陆子初合上温氲的黑眸,薄毅的唇缓缓勾起,脑海中仿佛出现了那么一幅画面:弯弯的石拱桥上,他和阿笙站在上面,影在河水中,涟漪荡漾,妻子唇边一抹笑,攻克出他的柔情万千…l3l4

()中外名曲融合,经过演奏家巧手编织,慢慢织就了一场烟雨蒙蒙的美梦。

众人想,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如此才情的女子?清丽的面容,清新的气质,伫立一站,拉一首曲子,眼神深情,她在演奏曲子的时候,在想些什么?是在想一路沧海桑田?青梅依依?前夫韩愈?还是那个惊艳绝伦的他?

顾笙所思所想,众人不知,只知道女子脸上有晚霞晕染,举手投足道不尽的优雅,唇角一抹笑,是缠绵,是依恋。

宾客商友携妻同行,有太太见丈夫盯着台上女子失神发愣,面上带笑,心中却已然羞恼,暗地里掐了掐丈夫后腰处。

丈夫不解,皱眉看去,太太凑近低语,怎么听都有些咬牙切齿:“悠着点,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洽”

男人心理和女人心理不一样,女人敏感,是因台上女子婉约,感受到了威胁,男子想的却是,终于知道两兄弟为什么会为了顾笙撕破脸了。

女子长发散落胸前,低头浅笑间,宛如柳条拂水,足以激起男人内心情意万千钤。

那天,婚宴之上,在《梁祝》背景音乐之下,顾笙手执小提琴开口说话了。

“婚礼忙碌,昨天晚上商谈今天婚礼细节,一直熬到了深夜十二点,子初见我瞌睡犯困,让我回房休息。于是上楼,听着他们商谈喜宴安排,忽然觉得时光如此美好。”

那声音宛如雨点敲打,身处红尘,却不沾染半分,那般剔透。

顾笙就那么宛立人前,软言轻语:“今天早晨起床,八点钟的阳光足够温暖,照进室内,烫热了眼睛,也烫热了一颗隐隐躁动的心。这么好的天气,我为自己温了一壶茶,等待茶水凉却,似乎还可以在花园里散散步。草坪还有些潮湿,淡淡的青草味在空气中蔓延着,周围是忙碌的工作人员,我的丈夫在远处看到我,示意我吃完早餐再出来。那一瞬间,我认为幸福就应该是这样的。”

宾客有人露出会心的微笑,陆子初垂眸微笑,果真应了那句:花开明媚。

阿笙说:“2003年,那一年我17岁,第一次走进了t市。喜欢坐在有阳光洒落的地方,喜欢美好的人和事,追求简单安静。18岁盛夏光年,我遇到了韩愈和子初;与时光同在,三人彼此安好。后来,我爱上了子初。我爱上他并不奇怪,t大学生人人爱他,但我何德何能可以让子初于万千人中独爱我一人呢?”

此话一出,石涛低声笑语:“是啊,为什么?”

陆子初不理会好友打趣,微微一笑,顾笙的脸在灯下白皙温润,他看着,心是柔软的。

“我是一个对感情很被动的人,从小到大或亲情,或爱情,或友情,都曾被人倾心相待。大学期间,也曾被人追求过,我可以回绝掉百分之九十九,却不能回绝掉那个百分之一。于是,在一个人身上中了魔障,只一眼便念念不忘。”

顾笙说着,目光竟穿越人海,一眼就看到了陆子初。

看到了,于是眼波流转,道不完的情意绵绵。

“他在我骨子里,剔除不掉。”

任谁都想不到,当着满堂宾客和记者的面,顾笙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有人下意识望向陆子初,他只笑不语,和宾客碰杯,但嘴角笑容任谁都能看的出来,格外撩人。

如此大胆表白,别人若说这话,大概会让人觉得俗艳,但气质有时候真的很重要,再加上女子声音清润,所以话语出口,听似简单却又不失优雅。

明明语意平淡,却是高贵到了骨子里,宾客谁人不羡?

“后来,生活教会了我什么叫疼痛,什么叫遗忘。我从不回避我神志不清,那是我的历史,不丢人,我以前觉得脑袋坏掉的自己是不能暴露在阳光底下的,就像向日葵背阴那一面,但多年后我朝阳站立,忽然发现生活即便充满了苦痛,但它毕竟有着不可或缺的美好。不辨方向多年,早已忘了回家的路,让自己开始变得那般无情无义,负了身边所有关怀自己的人。有关于我、韩愈、子初之间的情感问题,劳烦记者和大家不要再过问猜测了,我和子初不愿意答,不愿理会,是因为这些问题固执而又让人难过。他们倾心相待,都曾在我最痛苦的的时候给过我温暖,我记住的只有满满的爱。不再眷恋过往事,不去想未来会有怎样的无可奈何。不要让他人左右现时温暖,快乐需要自己大方给予。”

在座宾客还有记者,是第一次听顾笙提起三人过往,话语那么平静随和,却宛如最清冽的泉水,溅落在了众人心里。不觉凉心,有的只是感慨。

若是没有历尽千帆,若是没有放下和释然,又怎会有如此豁达包容心境?

阿笙脚步微动,裙摆轻盈,有着款步移动的风情:“前几天,有记者问我,对未来生活有什么计划吗?对未来,我是没有任何计划的,随遇而安,顺其自然。有时候觉得亏欠丈夫很多,想待他好;对我的公公和婆婆,我心存感恩。变天了,二老会打电话淳淳叮嘱添衣防寒;回去吃饭,必定门口殷殷等待,似是担心我忘了回家的路。昨天晚上,婆婆对我说:‘阿笙,明天宴席上有海鲜,你要多注意。’目光包容,这话听在耳中,心里暖暖的。”

最日常的话语,却最能在不经意间就打动人心。韩淑慧只觉得眼睛一酸,似有泪花浮动,陆昌平已在一旁搂住了她的肩膀。

沈雅放下杯子,走到人少处,只因脸上早已湿了。

顾笙温声道:“当着宾客的面,若说感激谁的话,想来我是说不出口的。很庆幸,在我最艰难,最痛苦,最阴暗的岁月里,一直有那么多人把我放在心里惦记着,关怀着。2014年,我听歌,会听出感动,做饭会品尝出喜悦,不再惧怕岁月变迁,从容淡定的过好每一天,不说幸福,更不轻言悲伤。那么,生活交付给我的,都将全部是馈赠。”

轻描淡写一句话,值得所有人细心咀嚼,宾客鼓掌,人声鼎沸,不是因为她是陆太太,所谓赞美和欣赏,只因为台上女子从容淡定,心思平和。

她是一个美好的人,于是宾客内心感动都是有迹可循的。

光影中,有男子走来,阿笙看到了,是她的丈夫。

他看着她微微含笑,有人说那是对妻子的纵容,有人说那是溺爱…其实不管是什么,都摆脱不掉一个“情”字。

阿笙手里的小提琴被陆子初拿在了手里,她看到了,丈夫手指修长干净,在他的无名指上,一枚简约的男款白金戒指在灯光下光华毕露。

上面刻着顾笙的名字,像是最精致的藤蔓构成了最妖娆的花纹,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无名指,那里也佩戴着一枚同款女式婚戒。

对,就是这样,婚宴、戒指。所谓婚姻似乎理应如此。

陆子初伸出空着的手,阿笙把手放上去,于是被他一点点握紧,跟在他身后慢慢走着,梁祝音乐声里天际焰火绽放,台下觥筹交错。

“子初…”

“嗯?”男子眼里是藏不住的笑意:“刚才一度担心你逃婚了。”

阿笙也笑了:“或许有人趁乱溜进来把我绑架了。”

“一般没人敢招惹我。”眼里的柔意温暖了他清冷的脸部线条。

“…”阿笙觉得,这人自我感觉太好了。

陆子初说:“你还有什么情话,可以留着私底下告诉我,总不想被人听了去。”

“…”

见她不说话,陆子初笑着回头,平日淡漠寡淡的人,眼神却是烫人的很:“怎么?”

“饿了。”不说饿的话,他指不定还要说出什么羞人话呢!

那天说来也巧,潘宇在内厅忙碌,领班急着叫他送晚餐过去,于是就看到了陆子初和顾笙,并在一旁伺候着饮食。

陆子初单手撑脸,静静的看着正在吃糕点的妻子:“对未来真的没有任何计划吗?”

“没有。”顾笙想了想说:“愿望倒是有一个。”

“说说看。”

顾笙摇头道:“还是不说了,有些强人所难。”

“不碍事,说说。”陆子初不放弃,循循善诱。

顾笙说:“天亮,你在。”

这话扎在陆子初心口,隐隐作痛,以至于心里柔情万千,他因为工作疏忽她了,让他再好好想想,不会一直这样的…

见妻子吃东西,额前发丝垂落,陆子初伸手过去,看了一眼吃了一半的蛋糕,淡淡道:“别吃太多甜点。”

“很好吃,你尝尝。”阿笙叉起一小块蛋糕送到陆子初嘴边,他笑笑吃了,觉得有点甜腻。

“倒杯水。”这话是吩咐潘宇的。

于是几分钟之后,一杯菊花茶出现在陆子初面前,他看着黄黄的花瓣漂浮在水面上,下意识看了一名那个少年。

注意到他胸前识别牌上写着“潘宇”两个字。

这少年,倒是有心。

阿笙喝了一口菊花茶,笑了:“很爽口。”

潘宇没想到,这句话竟会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

ps:亲们,中秋节快乐。此文后续是婚后文,就是平淡白开水文,没有丝毫波澜,还是男女主,关于日常琐碎,亲们可以斟酌是否继续看啊。

2014年3月8日夜晚,陆氏负责人大婚,盛大的焰火晚会,听说照亮了大半个t市。

同样是3月中旬,陆子初召开集团高层会议,下午发布记者会,调休半年,暂时离开陆氏经营层。

陆氏经营权暂时回归到陆昌平手里,陈煜、向露留任辅助,这让外界纷纷猜测陆子初调休原因,一致认为怕是跟顾笙有关。

“网上有人说我是红颜祸水。洽”

阿笙说这话的时候,她和陆子初正站在一家机场内部书店里。为了应对长时飞行旅途,不管是她,还是陆子初都有必要挑选几本适合阅读的书籍

“很高的评价。”陆子初从书架上抽中一本书走了过来,见阿笙拿着法律类书籍看的津津有味,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这书没什么内涵,换一本吧!”

阿笙倒是很听话,把书放回原位,“那你给我推荐一本有内涵的书。”

于是,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出现在阿笙面前,她一时没反应过来,盯着陆子初,大概眉都皱了起来钤。

陆子初薄唇弯起:“这书没有内涵?”

阿笙点头,使劲点头,太有内涵了。

长途飞行,对于阿笙和陆子初来说,这是第二次,心境却是完全不同的。

飞机扎入柔软的云层里,被温情和阳光包裹,那本《十万个为什么》在翻阅一半之后,安放在阿笙胸前,只因女主人睡着了。

陆子初看书间隙,侧眸看她,见她靠在他肩头睡着了,于是抽走她手中的书,拿毛毯盖在了阿笙身上。

阿笙在睡梦中将手搭放在了他的手臂上,小小的举动却让陆子初飞行疲惫忽然间就那么消失了,他看着妻子,眼神温柔的仿佛一池湖水。

此次飞往英国,他要带妻子重走他的求学路,阿笙很有兴趣:“顺便让我重温一下你在大学里的情感史。”

陆子初只笑不语,他在国外哪有什么情感史,一门心思扑在学业和事业上,反而对感情并不怎么上心。倒也不是没有恋爱细胞,而是太挑剔,那时候又怎么知道,04年回国代教,自此以后交付出了所有。伴随着岁月拉长,爱意未曾消退,反而与日俱增,那般在意,宁愿抵死纠缠也不愿放开她的手,倒真的像是中了魔怔。

已经忘了,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那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一方或是双方用情太深的话,感情往往不能走得长久。”

还是可以走成永远的,套用阿笙一句话:流年不是劫,是馈赠。

陆子初在国外都曾干过什么“坏事”,阿笙从未问过,也没往这方面想过。现在想想,她的大学生涯,几乎全都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这么看来,似乎有些不公平。

难怪07年之前,唐汐对友人说,如果陆子初不进法律界的话,他在商界绝对会声名大噪。想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看来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日常熏陶真的很重要,在这一点上陆昌平和韩淑慧功不可没。

陆子初刚到英国的第2年,源于周遭同学大都是典型的英国人,所以他对当时的房地产买卖有了极深的兴趣。

在英国,租房比买房还要贵,再加上贷款方便,利息低,很多人都倾向于买房。鉴于新建房子比较少,一般情况下大部分英国人都会选购二手房,陆子初便打起了二手房的主意。

选地段很重要,行走在英国街道上,陆子初对阿笙说:“英国房价和小区好坏有着直接对应的关系,如果小区治安好,以后升值空间也会很大。”

最早的时候,陆子初初试牛刀,发挥其语言天赋,说服当地一同学以现有房子做抵押,紧接着贷款买新房子。

这位同学随后贷款十几万英镑,买下了一栋陆子初看中的二手房。

阿笙听了,了悟点头:“这同学是女生吧?”

陆子初失笑:“胡说什么呢?男生。”

阿笙好半天不说话,那位英国同学凭什么信了陆子初的话,阿笙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人长了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她自己都不相信。

当年,男同学也有和阿笙一样的顾虑,问陆子初:“我凭什么相信你呢?”

陆子初回道:“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于是,男同学头脑晕晕的相信了陆子初,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陆子初花费两万英镑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同学觉得厨房面积小,陆子初就把厨房变成了开放式厨房,客厅玻璃悉数变成了落地窗,视野开阔,出门就是花园草地…待一切装修完毕,连同学也惊呆了,直道这房子买值了。

房子租给了一位在银行工作的区域经理,一月租金是2000英镑,在这笔开支里扣除还银行的1000镑,还能净赚1000镑。

每月1000镑,陆子初留给了同学,直到一年后,遇到合适机会,有人前来买房,房子从最初购买的23万英镑,卖到了42万英镑。

一年时间,赚了差不多20万英镑,同学连连称奇,分钱的时候把自己的那份全都给陆子初了:“我们再干一笔大的,太神了。”

不是陆子初太神,而是英国地产和中国房地产区别太大,中国买房讲求地段,越是人多交通便利的大旺之地,就越是房价哄抬,但英国却觉得人多的地方治安容易出问题,性格中的严谨让他们购买房子的时候,更倾向于周围治安,所以治安好,什么都好说。

阿笙原本想发表一下内心震动的,比如说陆子初应该感谢父母悉心栽培之类的话,对方却摸了摸她的头,来了句:“不要太佩服我。”

阿笙觉得自己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善于投资的人,不可能在这里没有房子,阿笙看着出现在面前的别墅,实在不该感到惊讶。难怪来之前,她问他有没有预订酒店,他含笑告知:“我们不住那里。”

住宅前,车道选用大理石,阿笙最先看到的是房子,然后便是庞大的花园和0.5英亩异常幽静的绿草地。

“什么时候买的?”阿笙新奇的打量着,问身后的人。

“好多年了。”陆子初走过来,从身后抱住她:“喜欢吗?”

阿笙想了想,说出了心里话:“异国土地,没有家的归属感。”

“我的想法跟你不一样。”陆子初温柔的吻着她的唇角,“有你在的地方,哪儿都可以成为家。”

阿笙笑了,这人又在给她灌**汤了。

其实游泳池、多媒体放映室、游戏室、酒窖、宴会厅,由电脑控制家用科技产品都不算什么,毕竟这里有的,国内的家里都有,真正让阿笙感到无语的是卧室。

从她走进卧室的那一瞬间,真想羞恼逃离,太…奢华香艳了。

先不说那张床了,就先说说洗澡浴缸吧!几个人在里面洗澡绰绰有余了,浴室甚至完全透明化,面向露台处的巨大游泳池…

“换间卧室。”阿笙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了。

陆子初很认真:“主卧室只此一间。”

“我们住客房。”

“客房没有这里大,视野也没这里好。”

阿笙还在试图劝阻,却在看到陆子初的举动时,无意识张着嘴,几秒后清了清嗓子,“你干什么?”

陆子初没干什么,他只是在脱衬衫,深幽漆黑的眸就那么邪肆的看着她,凉薄的唇微微上扬…春末衣服可真是好脱啊!三五下就被他丢到了一旁,于是半裸上身,肌理健美,看上去舒展而又放松。

这一切都不算什么,最可恶的是他的神情,俊雅的面容上弧度迷人…

阿笙头晕了,还是先出去比较保险,只可惜这边还没碰到门把,就被一双手臂牢牢的扣住了腰际。

“阿笙…”面前的人轻声呼唤,埋首在她发间,似是有些委屈,呢喃低语:“我们正值新婚。”

“我需要调时差。”阿笙声音发颤,他在乱摸什么呢?

笑意流泻而出,某人很愉悦:“缓缓。”

修长的手指已经开始解她的衣服了,阿笙护住自己的衣扣:“别,我累的没力气。”

他很好商量:“你躺着,我来。”

“…”

陆子初是最有耐心的猎手,猎物没有到手之前,他绅士到了极点,此刻他沿着阿笙的后腰曲线,耐心的往下轻抚,凉薄的唇也开始攻城掠地了,啃咬着她的脖颈,耳边呼吸沉沉,阿笙听出来,那是浓浓的***。

“阿笙,我爱你。”声音过分沙哑了。

阿笙呻~吟一声:“天啊,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

他竟然笑了:“那是什么问题?”

好吧!还是因为爱,当唇被他堵住,内~衣被他娴熟解下,她忽然开始可怜自己了,在他面前,她似乎只有投降的命。

最初两天,阿笙真没感觉到她在英国度假旅游,几乎没出过屋子,被陆子初一天24小时霸占着。

韩淑慧打来电话的时候,陆子初睡的正沉,阿笙担心吵醒他,摸索到手机,进了更衣室。

“怎么也不见你和阿笙打电话回来,至少也该打电话报个平安啊!”电话一接通,韩淑慧就开始教训起儿子来。

阿笙有些汗颜,不是不打,是那人很忙,而她很累,但这话是万万说不出口的,于是阿笙歉声道:“是我和子初疏忽了。俨”

韩淑慧没想到接电话的人会是阿笙,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温声道:“在那里玩的开心吗?”

阿笙下意识揉了揉眉心:“开心。”

她是有苦没处诉。

韩淑慧叮嘱道:“闲暇时不要在一个地方呆着,没事去周边城市或是国家多走走。稔”

“好。”

阿笙又跟韩淑慧闲聊了十几分钟,记挂陆昌平身体,其实公司有陈煜、向露在,陆子初调休前之所以搬出陆昌平坐镇,无非是为了稳住陆氏高层,若是真有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有陆昌平在,公司一众高层在,再不济还有陈煜,是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结束通话,阿笙换了一身家居装,再回到卧室,触目就是火红色,类似中国传统婚床颜色,就连垂落的纱帐也是红的。

犹记得,欢爱漩涡中,有低哑的声音在耳边盘旋:“当初让人置办的时候就在想,你躺在上面一定很好看。”

阿笙觉得,这个男人生来就是燃烧她生命的。

当初一句戏言,没想到竟被他当了真,她说:“天亮,你在。”

再然后,他竟真的放下工作,带着她来到了英国。

他睡得很沉,睡颜平和安静,发丝略显凌乱,却显得性感而又慵懒。正值下午时分,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映照出浅浅的光晕。

换成任何一个人看他,都会觉得他是一个漂亮的人,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偶尔是很恶劣的。

床笫之欢,那双眸子有时漆黑明亮,有时暗沉深幽,注视着她,层面多样,或魅惑,或放肆,或致命…

庆幸的是,拥有这么一双眼眸的人此刻正熟睡着,眼帘闭合,俊雅的面容透露出柔和的弧度,鼻息沉稳均匀,生性警觉灵敏的人,似乎卸下了所有的负担,睡得那么沉,连她下床离开都不知道。

阿笙必须要犒劳一番自己的肚子了,实在是太饿,经不起他再三折腾。

两人来之前,房子有专人看护清扫,自从他们来了之后,有人会每隔两天过来打扫一次卫生,所以阿笙打开冰箱查看食材的时候,冰箱里食材很满。

熬粥间隙,她去花园里走了走,附近也有几栋类似这样的房子,但因为每一家都地域宽广,所以间隔比较远,倒也不存在什么邻里关系。

也算是意外惊喜了,没想到花园一角竟种植了几棵樱花树。三月下旬,粉红色的花瓣还不到满天飞舞的时候,但偶尔一阵风吹来,难免会有几瓣樱花缓缓飞落。

一直都是知道的,那个人对生活很有情趣,纵使购买房产不常居住,但视觉上总会让人觉得冲击力很大。

饭做好了,陆子初却不在卧室内,当然也不在那间透明的浴室内,那他在哪里呢?浴室正对面的露天游泳池里传来水流声。

阿笙微微拢眉,虽然知道那水是常温,但还是…受凉了怎么办?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倒是想笑了,现在这般心理,倒像是最无奈的母亲。

走近,是想唤他下楼吃饭的,但看到那样一番男色,虽然有预期,却疏于防范,毕竟几个小时前他们才刚刚…

“饭做好了。”

阿笙尽量让自己保持微笑,尽管她是很想叹气的,那人半靠在池沿边,闭眼似是睡着了,黄昏晚霞太好,所以就连他的表情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他似是没听到,于是她蹲在台沿上,伸手摸他湿湿的发:“子初…”

不学乖啊!直到阿笙蹲在池沿上,被某人缠着脖颈唇齿交缠了好几分钟,她才醒过神来,装耳聋的人就那么低低的笑了。

“晚餐有番茄酱?”他舔了一下唇,眼里是深深的笑意,阿笙开始感到尴尬了,直到炙热的呼吸再次席卷她,阿笙的唇终于开始疼了。

伸手推他,只因松软的家居服早已被他身上沾染的水珠打湿了,就那么浸贴在她的身上,起先是冰凉,很快就滚烫的很。

推搡的举动,怎么看都有些欲迎还拒;那声“子初”,怎么听都像是无言的邀请。

阿笙对情事生涩,但两人身体却是极度契合敏感的,陆子初眼神中分明暗涌着什么波光,压不下就只能悉数逃窜而出。

连阿笙自己也不明白,她怎么又被狼给吃了,神智由清醒转化成了糊涂,大概是被他吻得太有心机,以至于脑部缺氧,所以才会手脚跟不上大脑节奏。

陆子初把她抱进池水里,她还是知道的。

那一秒,阿笙是清醒的,惊呼一声,像是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紧张道:“我不会游泳。”

“这水不深。”话是他说的,却没放她下来,直到他克制了一会儿,笑道:“你这是在引~诱我吗?”

阿笙也不计较这人是不是在恶人先告状了,倒是急着从他身上下来,水确实不深,却隐没在胸口上方,触手便是他的胸口,她缩手回来:“水凉,你赶紧洗洗上来。”

声音急促慌乱的很,男女体力有别,她真的不是他对手,认输还不行吗?

他却抓住了她的手,细细抚摸着:“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水变热,你要不要试试?”

阿笙想都没想:“不试。”

容不得阿笙不试,强势如他,阿笙偶有抗拒,会比迎合更让陆子初受不了。

那人开始脱她被水打湿的衣服:“既然下来了,一起洗洗再上去。”

阿笙是欲哭无泪,那只修长的手指划过她最柔软的私密带,先是胸部,后是家居裤…

他在她胸部煽风点火的时候,阿笙就已经开始气息不稳了,知道此劫难逃,无力道:“回房间,别在这里。”

“这里没人看到。”他抱高她身体,声音在她胸前含糊不清。

是没人看到,但好歹也算是户外了,他似是吃准了她每次都会乖乖就范。是谁说女子没有逆反心理的,至少这一刻阿笙的逆反心理被激起了。

“我再也不相信你的话了。”阿笙双臂环上陆子初的肩,话虽如此,隐没在水流中的身体却像是最妖娆的蛇缠绕着他的身体,知道他最受不了什么,偏偏还眼眸迷蒙的看着他,就那么贴着他的身体,笑容浅浅。

“嗯?”陆子初眼眸深了。

“度假度到床上去了。”

他笑:“不喜欢?”

“最喜欢的是你。”她是恶意的,说话的时候,唇在他薄唇一寸处停滞,有意无意的吻着。

陆子初经不起她稍加撩拨,也确实是按耐不住,吻阿笙唇的时候,却被她不经意间避开,于是某人眯了眸,眼眸更沉,欲火更旺了。

“刚才看樱花了?”热气拂面,陆子初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笑的很无害。

他从她发丝上摘下一瓣樱花送到她眼前,阿笙怎会不知道这人在松懈她的注意力,干脆摸着他的脸,却在即将吻上他的唇时,推开他欲离开。

这时候陆子初会放她离开才怪。

阿笙身体被他困在了池角和他之间,那人伏在她耳边,近乎咬牙启齿道:“做人要有责任心,放完火之后,是不是应该及时把火给灭了?”

呼吸竟是热得很,尤其是听到阿笙在笑,陆子初眼睛都红了,咬她的唇:“你这个小妖精。”语气无奈纵容。

阿笙不是没有听出陆子初纵容的语气,还不忘垂死挣扎:“你一个星期都不许碰我。”

他抬起她一条腿,就那么环在了他的腰身上:“一天。”

她还纠结着天数,讨价还价道:“三天。”

“一天。”

“…”

阿笙完全没想到,他就那么在池水里要了她。

“你狠。”抓住欢愉漂浮的神智,阿笙记得她好像在他制造的情潮里说了这么两个字。

结果呢?结果再次被陆子初吃干抹净。

来英国之前,陆子初还在担心,阿笙是否能适应英国的生活。连续两天没出门,到了第三天,看着从起床后就一直和他保持安全距离的妻子,陆子初失笑不已。

吃完早餐,阿笙决定外出,两人一时半刻怕是不会回国,虽说是度假,但少说也要逗留一些时日,对于附近路况,是否有商场,阿笙有必要外出逛逛洽。

陆子初没有随行,说家里有家具需要置办,送阿笙出门,帮她戴上棒球帽,叮嘱道:“别跑太远,附近走走就回来。”

虽说陆子初并不担心阿笙会走丢,但妻子出门不久,还是开着车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房子离商业中心不远,陆子初见她进了一家书店,这才放心离开。

开车回去,某人抚额轻叹,倒像是女儿第一次出行,当父亲的不能坏了她的好兴致,但又担心她是否会迷路,在路上发生什么小状况,于是悄无声息的跟在她身后,默默的送上一程…有时候放手那个度,还真是不好拿捏。

陆子初跟在阿笙身后,她是不知道的,从住所走进商业中心大概需要20分钟左右,沿途路景很美,倒也不觉得路程很远。

商厦附近有一家书店,阿笙走进去,感觉自己进对地方了,里面有很多旧书正在打折,还有一些英文的原版小说,看的时候总归很喜人。

于是看书逗留,时间难免久了一些,期间还有不少少男少女结伴走进来选书。

他们穿着简单的衬衫、t恤、牛仔裤和球鞋,少女背着大大的斜挎包,很有青春朝气。

阿笙不远处站着一对男女,女孩选书的时候,指着放在高处的书籍,身旁高大的男孩这时候会搂着女孩,把书取下来,含笑交给她钤。

很自然的日常举动,却让阿笙看到了最为明媚的爱情。

跟国度没关系,因为心情是共通的,看到这样的情景,阿笙仿佛回到了t大,那时候读书和恋爱两者比较的话,似乎读书占了很大的份量,难得的是那个人一直以来都很包容她。

临近中午,陆子初打电话催她回家吃饭,原本要接她回去的,她不让,说很近。

的确很近,但问题的关键是,走出书店的时候,她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都是书,实在是太沉了,就这么走路回去实在是吃不消,于是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去。

陆子初听到汽笛声,关掉厨房水龙头,探头朝窗外望去,阿笙把钱交给司机师傅,提着大袋子下车了。

“书?”

阿笙抬头,在她正前方几十米的地方,修长挺拔的人影迈步走近,因为赋闲度假,没有工作缠身,所以一扫之前商务装扮,一身家居休闲装更添魅力。

阿笙看着一步步向她走近的人,笑问:“你怎么知道?”

装书的袋子没有任何英文注释,所以陆子初知道她买的是书,阿笙还是很惊讶的。

“猜的。”对于阿笙在书店呆这么久,陆子初有预感,以前也是这样,这孩子看书废寝忘食,又不是一日两日了,这也是她进书店后,他开车离开的原因。

大袋子在草地上放着,陆子初微弯了腰提起地上的袋子,为手中的重量微讶:“怎么买这么多?”

“因为那里在打折。”

陆子初觉得妻子这点挺好,倒是很会为他省钱。厨房里还有菜等着下锅,他低头随手翻了翻那些书,看到一本很厚的法学书,薄薄的唇微微扬起:还真是经年不变的老喜好。

知道阿笙不爱热闹,也不爱应酬,所以这次来英国,陆子初几乎没有联系昔日同学,倒是有一个叫jerry的男同学,陆子初说应该见一见。

倒也不是说陆子初和jerry关系有多铁,但毕竟是私交不错的,最重要的是jerry在当地一家著名的飞行俱乐部上班,还有一架私人飞机。

阿笙见到jerry的第一面,有些小狼狈,当时正是清晨,她站在花园里还没呼吸到新鲜空气,就见上方一架小型飞机盘旋着,带动的风流刮得阿笙站立不稳。

“阿笙,先进屋。”陆子初靠着门边喝水,朝阿笙喊道。

阿笙几步一回头,看着那辆缓缓降落的私人飞机,走到陆子初身旁时,问他:“他就是jerry?”

对,他就是jerry,英俊的青年男子,金发碧眼,尤其是那头金发,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十分刺眼夺目。

见面问好,共进早餐的时候,阿笙发现jerry是一个羞涩的男人,偶尔看向阿笙会不好意思,以他的职业和阅历来说,jerry出现这样的神情是极为难得的。

后来,阿笙对陆子初说:“你同学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呢?男人不能当着女人的面夸奖其他女人美;男女其实都有一样的心理,女人也绝对不能当着男人的面,夸奖其他男人很有魅力,阿笙这话说出口不算什么,问题的关键是从那天之后,阿笙就一直没有再见过jerry。她说过,这人有时候占有欲极浓,**霸道的很。

当然这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那天早晨jerry和阿笙聊天,他先是说中文,带着很浓重的外国腔调,阿笙见他说的难受,有时候他一句话说完,她还要反复猜测他的意思,自己也觉得累,于是用英语道:“没关系,我们可以说英文。”

“太好了,你不知道我刚才有多痛苦。”jerry似是解脱了一般,可怜兮兮的看着阿笙。

阿笙被逗笑了,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一旁的陆子初身上,男子俊雅,很有待客之道,给阿笙端了一杯牛奶,给jerry端了一杯咖啡,并在阿笙微笑的时候,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

于是,阿笙喝了口牛奶…其实吧,也不怎么好笑。

这天早晨,吃完早餐后,jerry说:“走,我们一起兜风去。”

所谓兜风,其实就是jerry驾驶私人飞机,带着阿笙和陆子初在空中兜一圈。

jerry问阿笙心情怎么样?

心情很难形容,仿佛向往自由的雄鹰,洒脱的翱翔天际,高空俯瞰苍穹,万物匍匐脚下,心情应该是很奇妙的吧?

“jerry问你话,发什么愣呢?”陆子初见妻子没回应,就知道她跑神了。

果然,阿笙回神后,对陆子初说道:“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够像鸟一样在天上飞。”

“嗯。”小女孩的美梦,值得保护。

过了一会儿,阿笙说:“今天看到jerry驾驶技术那么好,我忽然有一个念头,抽时间我是不是应该学习开飞机了?”

陆子初抿了抿唇,分明是在忍着笑,干脆不出声了,jerry没有陆子初稳重,听说阿笙想学开飞机,顿时兴奋道:“想学开飞机其实很简单,可以报名参加飞行学校,再不然我教你好了。”

阿笙和jerry围绕学开飞机谈兴正高,却见丈夫笑了。

陆子初不笑则已,若笑必定稳重的很,但今天…愉悦。

阿笙有点懵,“笑什么呢?”

闻言,陆子初斜瞥了她一眼,阿笙心里想着,这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我是这么想的,跑完陆地,你再飞空吧!”

“…”陆子初这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你连车都不会开,还想开飞机?

阿笙自是听明白了,脸有些红,“我回去就学开车,一定会在最短时间内拿到驾照。”

陆子初这次也不避讳妻子不高兴了,轻笑出声,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好,回去就学。”

阿笙心里想着,人争一口气,哪能因为不会开车就让陆子初瞧不起她?

这天回去,她就央着陆子初教她开车,于是在英国家里练手,陆子初先示范一遍,然后坐在副驾驶座上,指点阿笙怎么开。

第一天还可以,因为陆子初为了阿笙安全,压根就没敢离开副驾驶座,她倒是也上心,学的认真,悟性也挺高。

如此过了两天,陆子初开始感慨自己夸得太早,这天吃完早餐,眼看附近道路上没有什么车和人,于是就外出慢慢遛遛吧!

陆子初坐车没多久,就发现了问题,诧异的看着妻子:“后视镜合着干什么?”

阿笙看了一眼,平静道:“昨天我把反光镜合上,今天忘打开了。”

“没开反光镜,你都敢开车?”很难得,陆子初皱了眉。

“没什么大碍,我不是开的很好嘛!”

陆子初头疼了,直呼停车,他不淡定了,说什么也不能让妻子开车了。以前倒是碰见很多人开车不看后视镜,但妻子连反光镜都不看…这不是马路杀手吗?

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顾大胆啊!

英国度假期间,阿笙再也没有碰过车,陆子初看的严,她每次还没走进车库,就会被他叫回来。

陆子初开车算高手了吧!但他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着想,从来不会视后车镜如无物,照阿笙这种开法,到时候拿上驾照,怕是还会收起反光镜,左右抢道,那样的“车技”,不开赛车都会让人觉得屈才。

阿笙用一句话直接驳了回来:“你要做到心中有后视镜。洽”

陆子初做不到,他对妻子说:“我没那个本事。”

“我有。”只可惜,陆子初不让她接近车库。

陆子初点头:“很好,从今天开始忘了你有这项‘天赋’。”

他用了天赋,阿笙差点没吐血。

当天晚上,阿笙把枕头塞给陆子初,示意他睡书房或是客房:“女人生气后,偶尔和丈夫分床睡,这也是女人的天赋。”

陆子初倒是挺配合,这天晚上和远在国内的吴奈视频聊天,聊得时间久了,吴奈见他窝在藤椅里镇定自若的又是看书,又是喝茶,当即挑了眉:“英国那边是深夜了吧!你怎么还不睡?钤”

“还早。”

陆子初说着,抬眸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确实很晚了,这个点儿,他如果回卧室,她大概已经睡着了吧?

吴奈有些明白了,笑道:“该不会是和阿笙吵架了吧?”

陆子初笑笑,吵架?不,他们不吵架,偶尔闹点小别扭,那也是夫妻间的小情趣…...

这天晚上,陆子初没能成功进入卧室,因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房门被阿笙给反锁了,于是某人在客房睡了一夜,第二天起床做早餐,终于看到妻子面无表情的下楼了。

“喝杯水。”阿笙有晨起喝水的习惯,她这边刚走近,一杯水就已经出现在了吧台上。

别指望一大早阿笙会给陆子初什么好脸色,虽然看都没看丈夫一眼,却也没有拒绝那杯水,端起来一口气喝完,然后放下水杯去花园散步了。

她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陆子初就靠着厨台,双臂环胸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倒是看出了趣味,眼里是满满的笑意,没有忽视阿笙放下水杯时,嗔怒的瞪了他一眼。

可爱着呢!

两人吃早餐,总不能任由气氛沉默下去,于是陆子初开始寻找话题了,谈完天气,谈旅游,问阿笙:“今天我们出去走走。”

“开车?”阿笙终于说话了,不过语气中却溢满了挑衅。

陆子初温温一笑:“不开车,就随便走走,累的话可以打车。”

“不让我开车,你也不开了?”敢情这人动真格了。

陆子初柔声道:“妇唱夫随。”

阿笙落败,她自诩言语尖锐,到了陆子初这里,完全是小巫见大巫,每次都是惨败收场。跟他斗,她确实太嫩了一些。

“我觉得我开车挺稳的。”还是有些不服气。

陆子初不置可否,她还好意思夸自己?断不能助长这股“歪风”,有必要及时掐断,于是斟酌再斟酌,语重心长道:“老实说你开车没方向感,没速度感,不管是谁坐你车,恐怕都会没有安全感。”还不算太毒舌,陆子初没忘给阿笙顾全脸面:“我说的是现在,以后有待观察。”

纵使如此,阿笙还是恼了,手中刀叉“啪嗒”往盘中一放,气愤当口,已有餐巾送到了她面前,她接了,直接往陆子初身上一扔。

陆子初低低的笑,接住餐巾,然后起身,抬脚勾动椅子,拉近了他和阿笙之间的距离。

阿笙起身要走,哪能如愿,只觉得手臂一紧,眨眼间功夫就坐在了陆子初腿上,整个人更是被他抱在了怀里。

“你故意气我。”阿笙伸手推他,这人生来就是折磨她的。

陆子初只管抱着她不放,勾起好看的唇,笑得极为迷人:“哪是在气你?你不知道自己开车有多危险。”

是无奈,是担忧,是后怕…

阿笙抿唇不说话,这时候倒也开始反思了,以至于话语再出口时,声音弱了好几分:“再危险,你不也在上面坐着吗?”

陆子初又怎会不懂阿笙知错了,伸手抚平她皱起的眉,柔声道:“是啊,你看我多勇敢,车开成那样,我都敢坐。”

阿笙哭也不是,笑也不是,鼻息间满满的都是他的气息,就那么像个孩子一样被他抱在怀里,除了放任对方温热的指尖划过她的眉眼,她还能做什么?

“回到国内,我总要学习开车的。”到了这时候,很显然阿笙还没放下自己的执念。

陆子初笑笑,淡淡的说:“现在老板大都不会自己开车,他们习惯坐车。”

“我又不是老板。”

陆子初静静的凝视着她:“你是老板夫人。”

“…”阿笙问他:“有时候我想外出,找不到司机怎么办?”

陆子初俯身在她耳边轻声道:“怎么会没有司机呢?你想去哪儿,知会我一声,我当你司机。”

这话多温情,换成别人,怕是早就感动了吧?

阿笙听出来,他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不希望她学开车,心里是挺呕的,她开车就那么危险吗?她以前自行车就骑得很有天赋…好吧,两者区别挺大,似乎并不是一回事。

呼吸缠绕,陆子初抬高她上半身,唇贴着她的:“昨晚我失眠了大半宿。”仿似呢喃。

所以呢?

“你要补偿我。”离得太近,以至于他的眼里都是她。

凭什么?

凭他的妻子此刻在他怀里双眸似水,脸露红晕,他想吻她,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陆子初低头吻阿笙的时候,阿笙完全没有丝毫抵抗力,在他的缠吻中,只能任由他予取予求。

4月初,花香从窗外飘进来,和着淡淡的风,沁人心扉之余,心思安定。

餐桌旁,一把藤椅之上,阿笙窝在陆子初的怀里,仿佛找到了最坚实的避风港,在他给予的柔情里,阿笙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抚摸着他的发,凉凉的,像是水藻一样裹着她的身心…

如果这时候有人问她生活是什么,她会说:生活其实就是打打闹闹中发掘出的小幸福。

来到英国之后,周遭是陌生的人群,这对陆子初和阿笙来说,无疑会显得十分轻松自在。

陆子初在大街上还是很安分的,不似在家里或是行人稀少的时候,会忽然抱起她,或是蹲下,让她坐在他肩头。

有谁坐在他肩膀上还敢嫌东嫌西?阿笙说太高。

“那你下来。”陆子初失笑。

“不下。”

阿笙不肯下来,肩头这个位置让她想起了父亲。小时候她也曾坐在父亲肩头,从唇齿间溜走的笑声那般欢喜,只不过两者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丈夫。前者是高兴,后者是羞涩,宛如杨柳拂耳,笑意融融。

额前刘海长了,路过一家美发店,陆子初拉她进去了,“你有没有觉得我头发很长?”

“还好。”若不是妻子刘海确实长了,他怕是不会迈进来一步。

阿笙想把头发剪了:“剪短的话,会不会方便打理?”

“只剪刘海。”眸光淡淡的看向她,阿笙从里面看出了端倪,那眼神分明是在说:你敢剪短,我就敢用万能胶帮你一根根粘回去。

多么可怕,不剪了。

要知道,陆子初很喜欢阿笙这头漆黑浓密的长卷发,他宁愿多花时间帮她吹头发,也不愿意被人“咔嚓”一剪刀剪没了。

陆子初坐在一旁看报纸的时候,阿笙乖乖坐着剪发,不期然想起小时候,那时候理发师给她剪发,也不知道父亲是怎么交代理发师的,只知道头发剪完了,她伸手往后一摸,眼泪忽然就下来了。

父亲当时急了,问她:“好端端的,哭什么呢?”

“剪短了,我的头发没了。”瞧瞧,她那时候多么伤感,但没人理解她的不舍。

为此,她觉得头很轻,晚上做了一夜噩梦,全都是泪,哀悼自己失去的头发回不来了。

父亲为此笑了许久:“又不是剃成光头,还会长出来的。”

现在想想多大一点事啊,头发短了,还会长得;快乐没了,还会有的…

刘海剪短了,露出她漆黑的眼睛,陆子初弯腰往她脸上亲亲:“多好,看你终于不再隔着一帘幽梦了。”

“…”阿笙呻~吟一声,这次是真的哭笑不得了,看着镜子里的他,心里却是满满的触动。

他是她丈夫,但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父亲一样照顾她,只是…父亲可不会像他一样,寻到机会就逗她开心。

陆子初朋友不多,但每一个都是挚友之交,比如说吴奈。

几年前,吴奈接受采访,半开玩笑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如果陆子初是女人的话,我一定娶他。”

好事之人拿这句“友情说”,炒作了很久,说陆子初就算不是女人,两人也是可以在一起的…

韩老太太刚去世那会儿,顾笙失踪,陆子初事业受创,长时厌食,身体状况很差,吴奈也不去医院了,天天陪着他。

一起吃饭,开车兜风,组织朋友聚会…外界把两人关系传的那般难听,吴奈也不予理会,但吴奈家人不了解内情,跟韩淑慧忧心忡忡说起这事,对此韩淑慧对吴奈是很抱歉的洽。

吴奈对韩淑慧说:“慧姨,我和子初一起长大,就算是为他赴汤蹈火又算什么呢?”

谣言也仅仅只是谣言而已钤。

吴奈信任陆子初。媒体拍到陆子初和某个明星出入酒店,于是各大杂志乱写什么“共度八小时”,这事惊动了陆昌平,陆父给吴奈打电话:“你和子初关系好,他跟谁在交往,之前就没跟你提过这事吗?”

吴奈只有一句话:“子初不是这样的人。”

陆子初信任吴奈。子宫案曝光那会儿,几乎每个朋友给吴奈打电话,都会询问他是怎么一回事。只有陆子初,直接请律师上门为吴奈辩护。

陆子初从头到尾都没问过吴奈事情经过,只因他信任老友做事有分寸,对专业那般严谨的人,又怎会犯下大错呢?

子宫案舆~论最凶的时候,一向在记者面前惜字如金的陆子初,面对记者询问,说出的话语是:“我以他为傲。”

那天,陆子初也成为舆~论被黑一员,吴奈却在家里看到这条新闻时,笑得温暖动人。三十多年的交情了,怎不通心?

陆子初求婚那天,子宫案刚刚结束,还有一些后续环节需要吴奈滞留,陆子初给他打电话:“我要跟阿笙求婚了,你不帮我,这事难圆。”

吴奈看着面前穿梭的工作人员,把迟疑和为难暂时压下,对那端的陆子初道:“怕是去不了,但跟阿笙打电话,请她去t大还是可以的。”

对此,陆子初也很理解,但那天黄昏,当陆子初在学生里看到吴奈的身影时,吴奈眉开眼笑,t大学生再看陆子初,笑容已经不仅仅是惊艳了,而是很美。

为什么会忽然间提起吴奈呢?倒也不是阿笙有感而发,而是国内媒体日前采访吴奈,对于吴奈一直不结婚,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因为唐汐,有人说是因为其她女人,更有人说:女人只是幌子,吴奈真爱其实一直都是陆子初。

阿笙在网页上看到这条内容时,水没有及时咽下,呛得不轻,这边正咳嗽着,陆子初已经闻声走了进来。

“喝水也能呛到,就不能慢点喝吗?”训斥归训斥,但抚向阿笙的背,动作却很轻。

阿笙稳了气息,这才似笑非笑的看着陆子初,指着先前打开的网页,“看看这个。”

站起身,把位置让给了陆子初。

陆子初弯腰握着鼠标,看了一会儿,好看的眉终于有了蹙起的迹象。

阿笙重新把水倒满:“老实说,你的真爱是吴奈吧!”

陆子初抬头看她,面对妻子故意打趣也不恼,但多少有些不予置评,目光再次挪向网页,不过这次看的很快,还不到十秒,就直接关了网页,站起了身。

那水还没送到阿笙唇边,就被陆子初半路拦截,某人喝了几口,然后放下,握住了她的手:“跟我来。”

“去哪儿?”

“回卧室,我慢慢告诉你,我的真爱是谁。”这一次,陆子初深邃的眼睛里终于带着浅浅的笑意。

阿笙抱着他的手臂不肯回卧室,他们站在花园或是草地上“君子长谈”不可以吗?回到床上,能讲得清吗?

还是能讲清的,不过一切都要归朔到交颈缠绵之后了。

欢爱过后,陆子初并不吝啬跟阿笙讲情话。

他说:“世界这么大,大到没人知道英国某个角落里,有一个叫陆子初的男人,正在绞尽脑汁的给妻子说着情话。”

似是很无奈。

臂弯里妻子在笑,于是陆子初的眸子一寸寸温热起来,另一只手抚摸着她有些汗湿的身体:“情话该怎么说呢?嗯,你让我好好想想。其实我很庆幸04年前往t大任教,否则不会遇见你,更不会有一个叫顾笙的少女给我讲了一个叫‘爱情’的小故事。”

“你可真幸运。”察觉修长的手指,不安分的在她大腿内侧轻轻游走,阿笙一把抓住他的手,惹来他轻笑不止。

是的,他是一个幸运的人,

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是在女人怀抱里长大的,或母亲,或女性家眷,或女友,或妻子…

物有相克,人也一样。他的淡漠、清傲、无情,总会在某一日,或是某个时刻,被某个人轻易收服。

顾笙在他心里住了十年,从遇见到最后的磨合改变,这期间经历了太多太多…所以他的天空里无晴无雨,只有暖阳悬空,这是什么心理呢?十年,爱情激情虽说不退,但伴随着时光流逝,情感升华加重,被赋予了更多的灵魂和血肉,于是日常朝夕相处,更多的是感恩。

他不会莫名其妙的对一个人好,或男人,或女人。他若对顾笙好,那只能说明顾笙也曾在面对他的时候毫无保留的敞开过心扉。

于万千人中,他一眼选中顾笙,必定是他被顾笙给迷住了。现在想来,那句“为什么不能喜欢我”,当时泄露出来的是他的心事,更像是一场表白。

刚把阿笙从美国带回来的时候,石涛问他:“你现在最怕的是什么?”

“变故。”不单是他,身边所有人都在害怕“变故”不分白天黑夜的来敲门。

但现在,他不怕了。

曾经爱在岁月里找不到出路,从泡沫虚幻到现如今的长相守,他们在平淡的流年里,愣是走出了一条现时路。

中国也好,英国也罢,生活原本就是一日一日的过,也一直坚信着一句话:细水长流。

夫妻相处,贵在尊重和包容,她就在他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

4月天气多变,上午阳光温暖,下午天空开始闹起了小脾气,到了黄昏终于发怒了,雨滴往下扑簌簌的砸落,下得很突然。

那天幸亏陆子初有先见之明,两人出行开着车,路过一个卖饼的大摊位,看到一家人都在帮忙收摊。

中年父母,儿子儿媳,还有小孙子,在雨水中忙着不可开交。

阿笙感慨道:“我们现在都没工作,要不改天我们也摆个摊卖烧饼吧!”

陆子初点头:“怎么分工?”

“我擀面,你负责在油锅里翻饼…”

陆子初沉吟片刻,问阿笙:“烧饼名字,你选好了吗?”

“我想想。”车行几分钟,两人都没有说话,阿笙想的认真,陆子初倒是耐心的等着,打着方向盘,偶尔看她一眼,这丫头还当真了?

“西施烧饼。”

陆子初笑:“谁是西施?”

阿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要不然叫帅哥烧饼?”

“还是叫西施烧饼吧!”陆子初很认真的回答妻子:“我不跟你抢,也实在是丢不起那人。”

阿笙:“…”

摆摊卖烧饼无非是玩笑之语,但阿笙觉得过日子还是勤俭一些比较好,外出前对陆子初说:“现在流行穷游。”

“嗯。”

大街上,阿笙走过一家商店橱窗,又返身回来,看着模特身上穿着的亚麻衬衫,对站在前方等她的陆子初说道:“给我钱。”

“没钱。”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表情无奈。

骗人,他钱包里就算没现金,再怎么说也有银行卡,怎么就没钱呢?

阿笙走到陆子初面前,犹不死心,“这衬衫是给你买的。”

陆子初无动于衷,搂着她往前走:“穷游,我们要节俭。”

陆子初拿她之前的话堵她,阿笙连回嘴的机会都没有,走了几步,还回头看着橱窗里的衬衫,真的很适合他。

中午回到家,吃完午餐,阿笙趁陆子初午休的时候,打车去了那家商店。

午后阳光温煦,商店对面停着一辆车,车里放着轻柔的音乐,陆子初靠着椅背,看着妻子拿着衣服袋子,推门走了出来,他看着她跑过街道,阳光照耀下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那一刻,车里的男人心里被温暖灌满,百般贪恋。

英国之行,陆子初和阿笙在那里逗留大半个月,无所事事一身轻。

他和她找了一家面馆,对胃口,所以不想做饭的时候,经常会开车过去。

店里有一个店员,吃的很胖,每次走路身上的肉就会一颠一颠的,有时候怎么说呢?真的会影响食欲,但这只是第一印象,她是一个很热情的人,顾客在她面前好像稍微表现出冷淡的神情来,都像是一种罪过。

去的次数多了,阿笙已经和她成为了朋友,也很乐意跟她一起聊天。

但那家面店,阿笙却在之后不再出入,甚至也不让陆子初过去洽。

那里新招了一个年轻女店员,长得很漂亮,陆子初每次过去的时候,女孩都会看着他,目光中流露出的情愫,让阿笙在选择食物和丈夫的问题上,一度很头疼。

提起面食,阿笙想起之前江宁的美食推荐,她说t大附近有一家姐弟俩土豆粉很好吃,但几年间价钱也是涨的很快,从最初的三四块,涨到了现如今的七八块,害的她也想开家连锁店了钤。

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于是午后阳光微醺,夫妻两人散步时,展开了一场有关于过往的怀旧谈话。

陆子初讲小时候,河水里小鱼比金鱼好养,他在8岁盛夏那年和吴奈下河抓了几条小鱼,带回家去养,到了第二年,六条小鱼只剩下最后一条,他忙于各种考试,疏于照看,一日被母亲提及这事,这才想起鱼缸里还有一条小鱼活着。

他说那条鱼在无人照看的时间里,竟撑过了最冷的冬天,只是很可惜,某一日家佣喂食过量,隔天醒来,他看到小鱼鱼腹朝上,心里很不好受。

他对阿笙说:“不管养什么,都要学会负责,这点我做的不好。”

阿笙开始明白,他为什么从来都不养宠物,虽然养了几只韩老太太喂养过的家猫,却一直交给专业人士,他是很少过问的。

他说神童也有迷茫,走错路的时候。在国内上学,他和石涛玩网络游戏,沉迷几月,后来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忽然醒悟了,彼此心照不宣把那些游戏全都从电脑里删除了。

他去英国之前,请所有朋友吃了顿饭,有一个同学收集到了每个老师的照片,集合在一起送给了他。那些照片,直到现在他还保留着。

刚到英国第一年,韩愈从美国飞来看望他,他带韩愈穿过教学楼,走过体育场和图书馆,踩上高高的台阶,路过篮球场,两人半路加入篮球队,从上午玩到午后,最后饿的实在受不了,韩愈拿起外套搂着他的肩往外走:“饿死了,去吃饭。”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天他们分别吃了一碗意大利面,黑胡椒放的太多,呛得眼泪直流。

隔年春天,他接受同学邀请,前去参加同学父亲的摄影展,不曾想和同学父亲相谈甚欢,长辈邀请他参观暗房。

在那些成排的细线上,垂挂着一排小夹子,夹着一张张照片,从那时候开始起,他对摄影有了兴致,为自己找到了新爱好。

同年,他有同学开始私底下吸~毒;有人公开把女友带进宿舍做~爱;有学长创建公司,后来倒闭自杀未遂,自此以后一蹶不振,颓废半生。

冬末,吴奈母亲去世了,朋友瞒着他,不愿让他来回奔波,他悄悄回国。

吴奈送葬回来看到他,试着微笑:“怎么回来了?”

“怎么不告诉我?”

“都过去了。”吴奈说着,低头间开始掉眼泪。

那天晚上,吴奈蹲在灯光昏暗处,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他坐在一旁陪着吴奈,起身离开,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吴奈:“要不要吸烟?”

那是他吸的第一支烟。

英国第三年,他搬离学校宿舍,住进了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睡眠很重要,置办了厚厚的窗帘,每次睡前窗帘一拉,世界一片安静。

也就是那一年,有一次他外出办事,回到住处就看到了唐汐。

唐汐坐在台阶上,把头埋在膝盖里,见他回来,原本想笑得,但那天他只看到了她的眼泪。

她说:“子初,我和吴奈分手了。”

唐汐睡着后,他给吴奈打电话,吴奈在电话那端同样哽咽的哭:“这事你别管。”

他带阿笙去学校,指着一栋被爬山虎覆盖的老楼对阿笙说:“我在这里住过。”

在学校里度过的一切,不管是好是坏,都会让以后想起它的人印象深刻。

他说,如果有人在楼下唤谁的名字,一定会有很多人站在阳台上朝下看,彼此认识的,说不定还会聊一聊近况,声音大的,整栋楼都能听得到。

他说07年,t市变化很大,有一次他去t大,看到宿舍楼翻新,只觉得面目全非。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正在和人签合同,地板在震动,他当时还有些懵,陈煜拉着他就往外面走,他只感觉脚下的路左右摇晃着,眩晕中周围是从大厦里疯狂跑出来的工作人员,t市余震很大,路灯杆左右晃动着。

他说他当时心里空落落的,想到“顾笙”这个名字时,心里揪着疼。

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眼泪忽然就下来了,陆子初眼睛也有些红,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取笑道:“哭什么呢!”

他说都过去了。男女相守,不仅要讲情爱,更要讲志同道合,最重要的是富贵坎坷,依然能够执子之手。

他说,他买了一块地,04年1月,他亲自翻过,泥土潮湿新鲜,就在他们来英国之前,他应季撒下了向日葵的种子,再过些时候就能看到数不完的向日葵。七月份,等向日葵长熟了,还可以嗑瓜子。

这就是陆子初,前一秒可以把她弄哭,后一秒却可以赐她温情和感动。

走累了,他背她回家,沿途有人看到,她和他都是不在乎的,她跟他讲小时候的事,说老家河岸上有一排迎春花,每年到了三四月份,是不可多得的美景。

陆子初微笑:“这里可没有迎春花,不过有格桑花。”

谁说不是呢!道路两旁有着大片的格桑花,现在还不是季节,到了秋天,花朵绽放高枝,定会灿烂夺目。

“我和依依小时候偷过东西。”阿笙看着那些格桑花,心有感慨,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再次提及依依,阿笙心里是温暖,是最深的挂念。

“偷?”陆子初大概没想到妻子会选用这个词。

阿笙笑,她说很小的时候,有人在路面的花园里栽了几株一丈红。她和依依流连多次,第一次做了“偷鸡摸狗”的小坏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她们偷偷移了一株回去,栽在了大院里,后来那花长到了一人高,满杆子都是大红花。

“后来呢?”

“后来,我和依依主动认错,那位老奶奶跟我们说没关系,每次有什么好看的花,都会给我和依依留着。”

陆子初笑了,偷花还偷出交情来了。

阳光照耀下,男子背着女子慢行,在沿途邂逅出最美丽的风景。阿笙穿着一双深蓝色帆布鞋,陆子初背她走路时,鞋子轻轻摩擦着他的裤子,在上面留下淡淡的灰尘痕迹。

陆子初低头看见,忍不住笑了。

“裤子脏了。”阿笙说。

“回家后,你要负责把我裤子洗干净。”

阿笙趴在他的背上,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声音是很温柔的。

阿笙应了,但心里比谁都清楚,两人平时的换洗衣服都是他负责清洗的,有他在,他是不可能让她动手的。

这裤子到头来,怕是还要他自己动手清洗。

有时候,阿笙会觉得她这个妻子做的很失败,家里什么事都是他一手操办的,两者比较,她似是太闲了一些。

“怎么会觉得自己失败呢?”陆子初有的是话安抚妻子,伸手顺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温声道:“你看你把老公训练的多勤快。”

阿笙眉眼间都是笑,看来她在这个家里功不可没。

***

ps:还有更,每三个小时来一次。

4月上旬,阿笙接到了流沙的电话,简单问候,小丫头问阿笙:“姑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一直到电话结束,阿笙都没说出个准确数字,没有忽略流沙语气中流露而出的失落,阿笙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

这天午后,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关于她和依依的洽。

2002年11月到2003年3月,**疫情蔓延全国。正值高三最艰难的时候,于是封校,隔离,每天测体温,记录在案。

她和依依不再走读,在学校宿舍住了一段时间,热水供应不及时,依依见同学们买了“热得快”,就偷偷买了一个,每次烧好水,冲杯板蓝根端给她:“他们说喝板蓝根防感冒。”

她笑,觉得她妹妹有时候傻的可爱,但还是喝了,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没有依依,她该是怎样的孤独?

后来热得快被宿管阿姨发现没收了,责问是谁买的,她和依依都站了出来,再后两人都被宿管阿姨责令罚写检查。

依依那份检查是她帮忙写的,傻丫头咬着笔头纠结了很久:“写不出来,我把校规抄在上面交上去,你觉得怎么样?”

她觉得不好,写完自己那份,又趴在床头把依依那份给写了:“我说热得快是我买的,你瞎凑什么热闹呢!钤”

依依蹲在她身旁,笑眯眯道:“你护我,我又哪能不心疼你?有我跟着你一起受罚,不丢人。”

小女孩听说这世上有个词汇叫“面膜”的那刻起,基于爱美心理,就开始绞尽脑汁的捯饬着。

暑假里,依依用蛋清做了一碗面膜,就那么糊在两人脸上,阿笙体质不好,受不得腥味,当时顶着满脸蛋清,吐得天昏地暗。

依依后悔的不得了,连忙端了水让阿笙先把脸洗了。

洗了跟没洗其实没多大的区别,阿笙还是觉得自己能闻到腥味,恶心的中午饭都没吃,很长一段时间里看到鸡蛋就恶心。

依依虽说没吐,但因此过敏,脸和脖子红红的,比她还可怜。

事后,刘家父母取笑依依:“该,长教训了吧?”

“长教训了。”依依说:“下次抹东西之前,我会先抹,如果我没事,再让阿笙抹。”

那个傻丫头,发短信的时候会忽然撞上灯柱;会在午后拿出纸页和圆珠笔把那些美好的词句写在纸页上,乐呵呵的说:文字也需要晒晒太阳。

2007年年初,她和傻丫头在电话里道了声“再见”,于是真的成为了再见。

她是被陆子初唤醒的,醒来有些茫然,直到陆子初帮她擦眼泪,她才意识到她哭了。

哭,不是难过,是…怀念。

“跟我说说,怎么了?”对妻子,他一向有耐心,坐起身把她圈在怀里,轻轻拍着她,温柔安抚。

她很久之后才说话,她说她在梦里见到了依依,有一年初中校庆,她们吹气球,气球掉颜色,嘴唇上五颜六色,但她们笑的很开心。

她说小时候她很坏,深夜拿着手电筒捉蝉,然后扣在玻璃瓶里,只是为了第二天能够看到褪掉蝉壳后,带翅膀的蝉是什么样子的。

“带翅膀的蝉是什么样子的?”陆子初低头亲吻她泪湿的眼睑,她睫毛颤动了一下,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

认真想了想,阿笙说:“努力蜕变,白白嫩嫩的。”

陆子初轻声道:“一定很好看。”

“蝉死了,依依见了,她说那蝉很可怜。”阿笙轻声叹道:“依依心善,每年到了采莲季节,但凡路过湖边,一定会有人送她几个莲蓬,让她带回家。”

“没人送过你莲蓬吗?”陆子初嗓音沉稳,淡淡一笑。

“没有,那块湖被一位阿姨承包了,她喜欢依依,想让依依当她儿媳妇,对别人都不怎么待见。”

陆子初知道这时候笑出声的话,很不合适,但他终究还是没能忍住,亲吻她的唇,带着浓浓的眷恋。

“没关系,以后到了采莲季节,我送你莲蓬。”

虽是安抚,但也并非是玩笑话,她想要什么,以前缺失过什么,怀念什么,他都会帮她一一置办到眼前。

所谓心上人,不是证明给谁看的,是在给自己的心进行着最温暖的松绑。

这天下午没出门,阿笙在花园里散步。花园里铺着一条鹅卵石小路,凸显在路面上的鹅卵石外表光滑圆润,脱掉鞋子在上面走一遍,脚底虽然疼,但按摩过后很舒服。

做这些事情,阿笙通常都会背着陆子初,还记得第一次赤脚踩在上面,被他发现后,直接抱到了客厅里。

“不疼?”他蹲下身体,漆黑的眸静静的睇着她。

“不疼。”

他握住了她的脚,阿笙觉得痒,缩了一下,他察觉到,笑了。

并没有放开她的脚,也不嫌上面是否有污泥,伸手拂掉:“怎么会不疼呢?你看脚心都红了。”

阿笙失笑,以前不觉自己有多娇贵,怎么到了他身边,反而金贵着呢!

她这边思绪乱飞,楼上已有人看到了她的小举动。

“阿笙——”

“嗳。”她应了一声,连忙拿着鞋子站在了草地上,习惯听他的话,那人若是生气,倒霉的只会是她。

“进来,我们一会儿要出去。”阳台上那人转身进屋了。

陆子初是开车出去的,阿笙以为他们这次出去主要是为了解决晚餐,怪只怪她太信任陆子初,以至于目的地偏离,她都不知道。

机场停车,陆子初转头看向阿笙,见她睡着了,帮她解安全带的时候,终是情动的吻了吻她的唇。

阿笙也没想那么多,伸手抱住他回吻,若不是场合不对,陆子初怕是会险些失控,唇离开她的时候,陆子初双手撑着椅子两边,把阿笙哭困在了他和椅子之间,他在犹豫,现在是否应该返程回家。

那张俊颜离阿笙很近,眼神太慑人,阿笙原本迷糊的神智终于清醒了一些。

“天黑了。”她没忽略外面暗沉的夜色。

陆子初目光放柔,帮她解开安全带,在她耳边柔声道:“我们现在在机场。”

“…”阿笙不回答,是因为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那低醇的嗓音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梦,是真的。

“还有40分钟,我们将飞往美国西雅图。”

“…”阿笙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看着丈夫,竟是说不出话来。

“我没办法把依依带到你面前,但带你去看看流沙还是可以的。”陆子初修长的手指摩擦着她的脸颊:“我查看了一下你手机,发现流沙给你打过电话,不想去看看她吗?”

阿笙瞅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开始轻轻叹气了,这人把她看的太透彻了。

“看完流沙,我们就回来。”陆子初含笑推开车门,拍拍阿笙的肩,示意她下车。

下车,关上车门,阿笙道:“想法怎么说来就来,之前毫无征兆。”

“人活一世,高兴就好。”

那声音是极其魅惑感性的,陆子初牵着她的手,阿笙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什么,对他说:“只见流沙。”

“好,只见流沙。”

坐上飞机,阿笙还是觉得不真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般随心所欲,还真是且惊且喜。

飞机上的餐点,阿笙吃的少,多是睡觉。

到了西雅图,坐得久了,腿难免有些不舒服,于是机场大厅里,陆子初抱着她往外走。

他那样的貌,又是这样张扬的作为,路过乘客都要往他们身上看上一眼。

“还是放我下来吧!”他觉得没什么,她倒是不好意思了。

他轻声道:“别动,到了酒店,我帮你好好按摩一下。”

酒店离顾家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太近,陆子初进了酒店大厅,填写资料的时候才把阿笙放下来。

工作人员是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有着饱满的胸,精致的妆容,来回看着陆子初和阿笙,笑的好一个暧昧。

乘电梯上楼的时候,阿笙问陆子初:“那名工作人员笑什么呢?”

陆子初笑容无害:“我叫了送餐服务,不过让她们晚点再进来,因为我要给我太太按摩。”

“…”阿笙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来美国是陆子初一手安排的,和流沙见面更是陆子初一手促成的。

阿笙的任务其实很简单,陪流沙四处走走逛逛,累的话就找地方坐下来休息,顺便吃吃东西。

四月西雅图,虽说那日没有下雨,但天气很阴,带流沙来酒店的人是顾城,他开车过来的时候,陆子初已经和阿笙在酒店外等候多时了。

流沙下车,唤了一声“姑姑”,阿笙笑着弯腰抱她,小女孩个子长得很快,转眼间已经快抵达她腰际了。

阿笙抱她起来,实在是太重,惹得流沙呵呵直笑,阿笙表情无奈:“怎么办?抱不动。”

“没关系,等我长大了,我抱姑姑。”流沙很欣喜见到阿笙,之前打电话还以为她不会来了,没想到…只觉得惊喜钤。

阿笙呢?她蹲在地上,轻轻抱着流沙,那笑是发自内心的欢喜。这次来西雅图,是对的。

顾城从阿笙和女儿身上移开眸子,问陆子初:“一定要住酒店吗?家里有房间。”

“我和阿笙住酒店比较合适。”顾家,阿笙不愿回去,他也不愿过去,不敢正视她生活居住过的地方,那里是满满的伤。

过了一会儿,顾城说:“你和阿笙这次来西雅图,我没告诉妈。”

“不说,对谁都好。”陆子初走到妻子身边,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弯腰看着流沙:“我抱抱,看是不是吃胖了?”

“我最近饭量大增,一定是胖了。”流沙调皮的笑,被陆子初抱起来的时候,却有些腼腆。看到帅哥,没办法淡定。

“确实胖了。”陆子初淡漠的眉眼间有着难得的柔和。

顾流沙被那样的眼神闪了眼,脸有些红了:“我计划减肥。”

阿笙从顾城手里接过流沙的外套,听到流沙的话,皱了眉:“小孩子减什么肥?这样刚好。”

“是啊,刚好。不要学你姑姑,那么瘦,每次刮风,站都站不稳。”话虽如此,陆子初看向阿笙的眼神里,却是遮挡不住的温柔:“你应该多跟流沙学学,什么时候饭量大增,我就阿弥陀佛了。”

那句“阿弥陀佛”听在耳里,总归是情深浓郁。

阿笙不爱逛街,更别提陆子初了,但那日在西雅图,他却是耐心十足。

童装店,但凡被流沙穿过的衣服,他都买了,工作人员自是高兴的很。

在工作人员眼里,陆子初无疑是成熟帅气的男人,身材挺拔,戴着眼镜,岂是一个俊雅迷人就能形容的。

但流沙却觉得不好意思了:“太多了。”

这话是对阿笙说的,阿笙帮流沙把衣服穿好:“我家简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7岁的孩子,听了阿笙的夸奖,脸开始红了。

流沙走进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有工作人员感慨道:“两位女儿真漂亮。”

“不是女儿,是侄女。”陆子初笑笑,伸手握住了阿笙。

工作人员愣了一下,歉笑道:“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您们是一家三口,您和您太太都是好看的人,以后孩子一定会很漂亮。”

“我去看看简。”阿笙抽出手,没有看丈夫,已经朝更衣室走了过去。

工作人员察觉出了异常,尴尬道:“先生,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没有。”

陆子初望着窗外,西雅图天气不好,连带他太太情绪也不太好了。

中午吃过午餐,小孩子通常比较喜欢吃甜点蛋糕,陆子初给流沙叫餐的时候,阿笙道:“我也来一份。”

陆子初笑笑,叫了两份蛋糕,然后放在了她们面前,“吃吧!”

孩子吃的欢喜,阿笙胃口大概是被流沙给带动了,那蛋糕在陆子初看来,阿笙能吃一小半就不错了,但眼看她吃了一半有余,终于忍不住出声了:“很好吃?”

“还不错。”

见妻子说着,又吃了一口,陆子初皱了眉:“甜品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流沙听了陆子初的话,好奇道:“真的吗?我怎么之前没听说过?”

流沙这么开口问着,嘴上却沾了奶油蛋糕,陆子初抽出一张纸巾隔着桌子帮她擦掉,小女孩脸红了,接过纸巾:“姑父,我自己来。”

陆子初收回手,看向妻子,见她不知何时放下了叉子,含笑看着吃蛋糕的流沙,于是开口问她:“不是说很好吃吗?”

“吃不下了。”她说着,把吃了一半的蛋糕送到丈夫面前:“你帮我吃完,不要浪费了。”

陆子初想说他对蛋糕没什么兴趣,但难得妻子高兴,那就吃了吧!

“怎么样?”阿笙撑着脸问他。

“就像你说的,还不错。”他伸出手,阿笙笑笑把手放上去,然后被他握紧。

顾流沙吃蛋糕的时候就发现了,姑父握着姑姑的手,纵使是吃着蛋糕,也没有松开过。唉,学校那些追她的男生里,如果有人像姑父一半好,她也不至于这么惆怅了。

黄昏,顾城接流沙回去,陆子初是很想跟妻子谈谈的,但母亲来了电话,跟他讲了没两句,就指名阿笙接听。

于是电话给了妻子,竟聊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直到手机快没电,这才结束了通话。

阿笙走进客厅,坐在了陆子初身旁,靠着沙发确实有些累。

电视上正播放着转播球赛,陆子初起身倒了一杯水重新坐下,杯沿凑到妻子嘴边,她摇摇头:“不渴。”

“累了?”陆子初把杯子放在桌上。

“嗯。”头顺势靠在他的肩上,察觉陆子初把她搂在怀里,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陆子初看着电视,慢慢道:“后天离开西雅图,明天你还有精力陪流沙出去玩吗?”

“养小孩太累了。”她说。

球赛赛程愈演愈烈,客厅里却很静,过了一会儿,陆子初把她从沙发上抱起来,俯首耳畔:“回房间睡觉。”

卧室蓝白为主,浪漫神秘,这一路,她都静静的看着他,然后在卧室门口,吻上了他的唇。

他纵容她的主动,却在她喘息离开时,张嘴含住了她的耳垂:“阿笙,我们有孩子。”

“嗯。”她搂着他肩膀,柔顺的攀附着他。

室内灯光柔和,花束妖艳,阿笙长发被他拢到一旁,露出她光滑的颈,温热的吻细细碎碎的落在了上面。

“只有我和你,不好吗?”舌是磨人的舌,在她耳畔和颈窝处打转,双手解开了她的衣扣,阿笙身体被他翻转过来,衬衫半褪,磨人的吻开始游移在她白皙的背部。

修长的手指伸到她身下,温热的掌心包裹着属于她的柔软,阿笙喘息着,他的指尖在她胸部游走,力道不轻不重,阿笙很难发出声音来,怕出口就是呻~吟。

终于确定,他是有预谋的,如此磨人,如此撩人心扉,无非是想瓦解她的不快,拉着她一起沉沦。

“阿笙,只有我和你。”俊颜贴着她,她趴在床上侧眸看他,接触到他深幽的眸,她把吻落在他的唇角,低声道:“好,只有我和你。”

他是温存的,是强势的,进入她身体的时候,阿笙身体下意识向上弓起,长长的黑发散在床铺上,她就像是风中柳絮,交叠的身体在粗重的呼吸里有着最原始的律动。

阿笙咬着唇,身上的男人眼神是专注的,额头上的汗顺着完美的下巴一滴滴的砸落在她的胸口上,身下动作有力而缓慢。

“松口。”他吻她的唇,于是细碎的呻~吟含糊而出,被他卷入气息里,阿笙精神恍惚,眼神迷离。

当***抵达顶峰,他紧紧的抱着她,她的身体原本已是汗水,贴着他同样汗湿的胸膛,精神还好,但阿笙体力却是真的吃不消了。

腰都快被他折腾断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道:“如果你想要孩子,我们可以收养…”

“不要。”她很快就打断了他的话,沙哑的嗓音里甚至还夹杂着未退的激情,意识到语气太生硬,她放软身体,脸往他怀里蹭了蹭:“不是我生的,我宁可不要。”

陆子初吻着她的额头,抱紧:“或许,我们可以在西雅图多逗留几天。”让她和流沙呆在一起固然很好,就怕她会想到青青。

“后天我们就走。”顿了一下,似是解释:“阴雨天,我不喜欢。”

隔天顾城直接把顾流沙送到了酒店,陆子初开的门,跟顾城浅聊几句,就见顾流沙的身影隐没在了卧室门口。

阿笙还在睡,室内光线有些暗,顾流沙小声喊了一声“姑姑”,还不待喊出第二声,就有人揉了揉她的头,弯腰小声道:“姑姑还在睡,我们不要吵醒她。”

顾流沙乖乖走出卧室,这才小声问陆子初:“姑姑昨晚没睡好吗?”

“是不是阿笙腿不舒服?”顾城走过来,问了这么一句话洽。

“她只是有些困,别多想。”

阿笙醒来已经是九点多了,穿着睡袍走出卧室,有声音从客厅里传过来。

流沙说:“您和姑姑不能在西雅图多呆几天吗?”

“还会再来的。”对待孩子,陆子初一向很温和钤。

阿笙靠着卧室门口,不期然想起了t市,在那座恢宏的大厦建筑里,固守着陆氏金融业将近一百年的历史。

陆子初在几年间,造就了陆氏传奇,当其他公司被金融风波祸及时,他总能赚的盆满钵满,陆氏能成为商界房产龙头,不是毫无根据的。

他是强势的人,看似在工作上掌控一切,却在家族传承上存了遗憾。他说不在乎,她身为妻子,就算心性洒脱,毕竟是存了几分愧疚。

客厅地毯上,他和顾流沙正盘腿玩着拼图,三十几岁的成熟男人,对孩子倒是很纵容。

“姑姑——”流沙抬头看到阿笙,高兴的站了起来。

陆子初转眸看向她,于是眸子对视,他的眸光一如往昔,反倒是她避开了。

阿笙对流沙笑笑,转身进了卧室,也该洗漱出门了,明天就要回去了,总要好好陪陪流沙才行。

陆子初起身,习惯性摸摸流沙的头:“继续玩,我去看看你姑姑。”

“哦。”小女孩是很听话的。

阿笙洗脸的时候,陆子初走了进来,她在镜子里抬眸看了他一眼,抿嘴笑笑,低头不说话了。

“睡得好吗?”陆子初从身后抱住她。

“嗯。”她伸手去取洗面奶,他已拿在了手里,拧开盖子,递给了她。

她挤好洗面奶,问他:“流沙什么时候来的?”

“有两个小时了吧!”松开她,陆子初靠在一旁看着她洗脸。

“怎么不叫醒我呢?”一大一小坐在客厅里等她,她还睡的那么熟,好在是自己人,否则可真是难为情。

“你睡得熟。”说着,陆子初眸光柔和,笑道:“不忍心。”

“…”

阿笙倒是不说话了,待洗好脸,他把毛巾递给她:“饿不饿?”

“还好。”

“先吃点东西,然后我们一起出去。”他拍拍她的肩,离开了盥洗室,应该是叫餐去了。

客厅用餐,流沙玩拼图正起劲,阿笙叫她坐下来吃早餐,也是心不在焉的,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继续坐在地毯上玩了起来。

“让她玩吧!”陆子初把菜夹到阿笙碗里,“现在知道你以前有多不听话了吧!有时候吃东西比流沙还难伺候。”

“我哪有。”阿笙不看他,想起昨天晚上,不管是坏情绪,还是那场床笫之欢,都是尴尬的,纵使眼前这个人是她的丈夫。

下巴却被人抬起,于是阿笙只得看向那人,陆子初眸子里带着笑意,柔声道:“看我一眼怎么了?”

阿笙清了清嗓子,推开了他的手,找借口:“是你让我趁热吃饭的。”

声音竟是无力的,没有丝毫抵抗力,只盼陆子初能放了她,最起码不要再逗她,但…

“阿笙——”他轻声唤她。

“嗯。”她应了,但没有看他,继续吃着培根。

“阿笙——”这次声音提高了一些。

阿笙不得不抬头看着他,她是万万想不到的,顾流沙就坐在一旁玩拼图,这个邪肆的男人却忽然倾身含住了她的唇。

更甚者,嘴里的培根…天啊!被他给卷走吃掉了。

看着对面好比正人君子的某人,阿笙脸是真的红了。

出门时,流沙问她:“姑姑,你脸这么红,是不是不舒服啊?”

身旁有笑声传来,阿笙揉着眉角想叹气了。

这天出门不利,陆子初带两人去了农场,他跟农场主谈话的时候,阿笙和流沙便呆在一旁看牛。

那天的场面是很壮观的,几十头牛离开栅栏后,跟在阿笙和流沙的身后,两人起先觉得有趣,不紧不慢的走着,但牛眼瞪得太大,牛步也越来越快,毕竟是个孩子,流沙很快就急了。

“姑姑,它们怎么一直跟着我们啊?”哭腔都快出来了。

阿笙很想回答流沙的话,但问题的关键是,当时的她也有点懵,只是下意识拉着流沙加快步伐,这么一来,彻底把牛群刺激了起来,阿笙还强装淡定,劝流沙别怕,慢慢走,只可惜劝慰的话语还没说完,流沙就撒腿跑走了:“我讨厌牛,一点也不和善。”

在她看来,她又没招惹牛群,甚至刚才还给牛群喂草,但它们却一点也不感恩,这让流沙很失望。

再说流沙这么一跑,牛群也开始跑了,阿笙这时候才开始急了,快步奔向流沙,嘴里更是大喊着陆子初的名字。

很快就有了回应,陆子初看到这边的状况,似是有些气急败坏了,一边往这边跑,一边冲妻子喊:“阿笙,站着别动。”

他是怕牛群伤到妻子和流沙,更担心妻子腿不好,摔伤事情就严重了。

阿笙站着不动,耳边再次传来丈夫的话:“把流沙外套脱了。”声音气喘吁吁,快跑到这边来了。

牛群近在咫尺,阿笙起先不解陆子初的话,看了一眼流沙的外套,这才如梦初醒。

这丫头今日穿了一件红色外套,满场跑的时候,跟斗牛士没什么两样。

阿笙那天手头动作异常迅速,几秒钟就脱掉了流沙的外套,然后用尽全力扔到了远处,于是牛群看了看那外套,又看了看抱在一起的顾笙和流沙,大概连它们也茫然了。

敢情是耍着玩呢!

这时候,陆子初和农场主一前一后跑了过来,农场主赶牛群,陆子初搂住姑侄两人,倒是很想训她的,但看到她白着一张脸,又开始心疼了。

“好了,没事了。”陆子初伸手把妻子搂在怀里,另一只手放在流沙的脑后,小女孩也是吓坏了,抱着姑父的腿,委屈的很。

早知道就不穿红外套了。

“子初…”

“嗯?”

“我从不知道牛也可以这么吓人。”虽说声音没发抖,但却虚弱无力。

陆子初又开始想笑了,他说过,妻子有时候真的很可爱。

放下心,陆子初倒是有心思跟妻子开玩笑了:“你不是叫顾大胆吗?”

阿笙靠在他怀里,垂眸看了一眼流沙:“我自己倒也算了,流沙还在我身边,就怕孩子出什么事。”

这话陆子初不爱听了,扬眉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出事的话,我怎么办?”

“…”阿笙轻咳一声,识趣的松开丈夫,站在了一旁,她有自知之明,怕是要挨训了。

陆子初双臂环胸,静静的看着阿笙:“没想过?”

斟酌字词,阿笙小声道:“小孩不比大人,大人被撞一下,没事的。”

陆子初哼了一声,也不表态,算是回应了。

顾流沙害怕劲头缓过去,仰脸看着两位长辈,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陆子初低头,含笑问她。

顾流沙很认真的想了想,问陆子初:“您和姑姑是不是在打情骂俏?”

童言无忌,此话出口,阿笙羞愤的甩给了两人一道背影,陆子初倒是笑的很开怀。

“姑父,我是不是说错话了?”顾流沙看着姑姑的背影,似是生气了。

陆子初说:“没有,成语用的很贴切。”

那天在农场虽有不快,比如说牛群追赶,但也有美好的瞬间。

流沙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她远远看着,后来陆子初也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趁她不注意,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先是搂在怀里转圈,听到她笑出声,眉眼明媚的看着她。

西雅图虽然天气阴沉,但草地很绿,她被他抱在怀里,沉浸在他的眼神里,那双眼睛仿佛可以随时把她溺毙其中。

众多风景,都不及他眼眸最醉人。

启程回英国那天,西雅图终于下雨了,阴雨绵绵,路面潮湿。

阿笙这次是真的腿伤犯了,半夜醒来不愿吵醒陆子初,在床上躺了两小时,后来下床用热毛巾敷腿,早上才重新回到床上休息。

早餐后,顾城带着流沙前来送别,流沙是舍不得阿笙的,搂着她脖子,小女孩已懂得掩饰悲伤,尝试用微笑来装饰离别。

她对阿笙说:“到了夏天,我回国看你。洽”

阿笙应了,心里念着陆子初在国内播种的那片向日葵,流沙到时候去了,正是吃瓜子的季节,想想都觉得美好。

阿笙和顾城没有说再见,她在机场大厅里安静的看着兄长,最后笑了。他们长大了,而长大也意味着离别,都有各自的生活和人生需要支撑和担负,所以有些情只能在心里挂着,念着。

安检排队,阿笙回头,然后脚步滞了一下,陆子初察觉到,紧了紧妻子的手:“怎么了?”

她笑着摇头,陆子初回头望去,看到了顾城和流沙,然后看到了站在机场人潮一侧的沈雅…钤…

明白了。

陆子初收回视线,候机室见妻子神情如常,心情一般,也就安了心。

飞机上阿笙拿了薄毯盖在身上,临睡前对他说:“我要睡觉,你不许闹我。”

陆子初翻看杂志:“放心,飞机上我不乱来。”

邻座是一位金发中年太太,目光望过来,嘴角弧度弯弯。

“她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阿笙嘀咕道。

陆子初顺着阿笙目光看到了,善心安抚妻子:“我说的是中文,不见得她就能听得懂。”

阿笙不信他:“现在很多外国人都在学中国话。”

事实证明那名金发中年太太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跟身旁年轻女同伴浅声交谈着,其实这也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那两人一边交谈,一边还不时的望向她和陆子初。

“她们怎么一直在看着我们?”阿笙发现自己很难入睡。

陆子初淡定惯了,翻了一页杂志,继续看:“不是看着我们,是在看我。”

“…”阿笙意识到了什么,问他:“你会法语吗?”

“略懂。”

“那你说说,她们都在说什么?”阿笙调整了一下睡姿,对陆子初做了邀请解说的手势。

陆子初合上杂志,侧眸看着妻子,“中年太太对年轻女孩说:‘这位亚洲男人长得真漂亮。’年轻女孩对中年太太说:‘妈妈,称赞男人不能用漂亮这个词,用英俊比较合适。’然后中年太太开始跟女儿谈起了未来女婿标准。”

“…”阿笙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发困了。

陆子初忍着笑,轻声问:“睡了?”

“嗯。”

陆子初似是有些遗憾:“如果你好奇的话,其实我很乐意继续为你翻译。”

阿笙戴上眼罩不理他,早就说过这人有时候真的很坏。

英国是大晴天,树木郁郁葱葱,走出机场抬头就能看到明晃晃的大太阳。回到家里,午后蝉声作祟,在树杈间叫个不停。

陆子初为此找人赶走过,虽说没办法清理干净,但听到那样的声音,似乎也是在告诉他们,春天正在远去。

陆子初半靠在沙发上,看着专注看书的她:“哪一年夏天,对于你来说印象最深刻?”

“高考那年。”她不能忘怀有关于那一年的记忆,圆珠笔在她的手指间飞快的游走着,所有的答案一旦落在纸页上,定格的将会是她17岁之前所有的夏天。

“看来有关于心有灵犀,我们还有待磨合。”陆先生说完这句话,起身倒水去了。

陆先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他的认知里,最美好的夏天发生在2014年之后…

2014年春末,阿笙一日单独外出,吃了饭急着赶车,坐在车里才忽然意识到走得太急,竟然忘了付账,于是返车回去,付账时再三道歉。在国外不求给国人争光,最起码不能让国人因为她的小失误蒙羞。

一日在英国街道闲逛,阿笙遇到有人在卖烤红薯,那种心情是难以言说的,买了一只,沿街吃了大半,剩下一小半被陆子初解决了,他说:“没有国内烤红薯好吃。”

赋闲在家,陆子初研究食谱,她反倒是迷恋上了水果装盘,于是每天早上外出挑选水果,找了一家小摊位,虽然贵,但水果真的很新鲜。

有关于怎样安排假期,阿笙先前跟陆子初谈过,原本没计划在英国久待,就像韩淑慧说的,难得休假,多往临近城市或是其他国家走走,她和陆子初应了,但骨子里都是冷清的人,在某个地方若是呆出了感情,便不想再来回折腾。

那就好好装扮英国的家吧!

家里的窗帘和地毯是陆子初一手置办的,但桌布和茶室选用布料都是阿笙挑选的,清一色粗布,颜色多样,看着就觉得五彩斑斓。两人一起选购了盆栽和花草,窗台上摆着盈满的绿,每天清晨热烈的生长着;阿笙隔三差五就会光顾书店,买了很多书,在书房里凌乱的放置着,陆子初买了书架,说这些书也需要有家可归。

他纵容她的想法,纵使有时候听起来有些天马行空,也会好脾气的采纳和接受,他说现在时间多,有些想法不应该被搁置,若是存放时间久了,想法会改变,以后想起会后悔。

石涛和他们视频聊天,“也许我们这些人已经被你们给遗忘了。”

陆子初笑着不语。婚后,生活中的任何小事,似乎都能被他温和相待,听了石涛的话,搂着妻子的肩,“石涛真正的意思听出来了吗?”

“听出来了。”阿笙很认真道:“他是在损你见色忘友。”

陆子初薄唇贴近她的耳:“瞧,我们多有夫妻默契。”

石涛在视频那边唉声叹气,直到陆子初离开了,他才对阿笙说:“其实,挺想你和子初的。”

石涛很少说这么温情的话语,但那天隔着千山万水,隔着视频,他的话语那么柔,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阿笙心里融化了。

她说:“我和子初一直挂念着大家。”

那日,石涛对阿笙说:“他很宠你。”

阿笙温温的笑,眼里尽是风情。是的,他很宠她,百般心思为她好,她喜欢的东西,他都喜欢;外出看到好吃的,会想着要带一份给她,她若吃了,必定会很欢喜,央着下次一起出来买…

遇到一个懂她,时刻惦念她的人,并能倾心交谈,她觉得这是福气。

8岁有8岁的天真无邪,18岁有18岁的少女心事,28岁有着28岁的心思通透,很多事情到了一定程度想的最多的是顺其自然,不再勉强自己去改变,也不试图改变身边的人和事,只做最简单的自己。

她喜欢自己。

英国滞留的时间里,他们散步,登山,逛街,寻找美食,坐观光车游览大街小巷,春暖的日子里,她和他在家里的草坪上铺上一块大毛毯,他看书,她躺着晒太阳。

枕着他的腿,看着蓝蓝的天,阿笙忽然觉得来这里之后,似乎每一天都是好天气。

这样慵懒闲适的时光,陆子初是极为贪恋的。

抚着她的发,他说:“干脆不工作了,以后我把公司交给别人,天天陪着你晒太阳,你说好不好?”

陆子初说这话时,起先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并未多想,至于后来想法改变,他并不否认跟妻子的欢喜是有很大关系的。

她笑:“如果真的可以这样,那是再好不过了。”

其实她心里知道,他这话怕是玩笑意味居多。

陆子初心里很软,像吃了棉花糖。小时候倒是吃过一次这么松软黏腻的食品,后来虽然没再接触过,但那种甜甜的感觉却一直留在了心里。妻子讲这话时,他看到了她眼中的体谅和柔情,于是放下书,低头亲吻着她的额头,心里却在想着,名利都是虚幻泡影,若是阿笙喜欢这样的生活,有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重新打算的。

跟事业心没关系,更多的是心态使然。

陆氏若离了他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的话,那不是公司有问题,而是他这个管理者在人才调度安排上出现了重大纰漏。

让他再好好琢磨琢磨…

某日,陆先生外出回来,在路上买了一束向日葵,进门换了鞋,把鲜花插在花瓶里,然后在厨房里抱住了正在切水果的妻子。

“晚饭后,我泡茶给你喝。”他亲吻她的耳垂洽。

阿笙气息不稳:“茶喝多了也不好,我榨果汁给你喝。”

在此之前,陆子初已经接连喝了好几日果汁,阿笙买水果没有计划和打算,看到颜色鲜艳的就会买回家,只有他们两个,又怎会吃得完,于是每天的茶水悄无声息的就换成了各种各样的果汁。

陆先生倒也不是说不喜欢喝果汁,可若是顿顿都喝,多少有些受不了。

他能说,他现在听到“果汁”两个字就想吐吗?

虽是这个理,但毕竟还是顾虑着妻子的颜面,陆子初话语也比较中肯:“喝了这么多天果汁,我怕你受不了。”

“我还好。”阿笙拿着水果刀转身看他,似是忽然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喝?”

“不想喝”三个字在陆子初喉间滚动了一次,终究还是沉了下去。罢了,果汁毕竟还是很有营养的…

目光下移,指了指她手中的水果刀:“收起来,挺吓人的。钤”

阿笙继续切水果,郑重道:“我没想谋杀亲夫。”

陆子初点头:“嗯,你没这个胆儿。”

她说要榨果汁给他喝,但这天晚上却泡了茶,分明是心疼他的,端茶给他,她的眼里满满的都是他的笑。

2014年夏初,苏澜骨灰迁移t市,韩淑慧给陆子初打来了电话:“这事需要阿笙出面。”

正值黄昏,陆子初挂了电话,走进花园,阿笙挽了裤管,穿着凉鞋正拿着水管给花草浇水,他在她不远处站着,就那么静静的看了她一会儿,在她回头看他时,笑了一下:“该吃饭了。”

晚餐桌上,陆子初盛了一碗汤给阿笙,见她喝了大半,这才开口:“明天我们回国,或是后天。”

她愣了一下,有些突然,问他:“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她最先想到的是陆昌平,再然后是陆氏…

陆子初摇头,把苏澜骨灰这事给阿笙说了,“是他生前意思,希望顾清欢和苏澜合葬在一起,苏澜父母同意了,年后诸事耽搁,这才挪到了现在。”

那个“他”,是不能言说的伤,或他,或她。

阿笙默默喝汤,喝了两口却放下了勺子:“那就回去吧!总要见见苏澜父母,顾家人应该对苏澜父母道声谢。”

“阿笙,你不开心。”陆子初隔着桌子握住了阿笙的手。

她伸出另外一只手,把丈夫的手包裹在手心里,“别多想,好不容易在新家里住出了感情,突然要走,难免有些舍不得。”

陆子初放柔了声音:“办完这事,我们再过来。”

阿笙笑着点头,她知道这次回去,两人一时半刻是不会再来英国了,她就是这么笃定着,没有原因和理由。

其实仔细想想,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缘由的,比如说她喜欢穿深蓝色球鞋,流沙也喜欢。

流沙说:“姑姑,爸爸说你穿球鞋或帆布鞋走路的时候,就像个孩子。”

阿笙初听不觉得有什么触动,但后来越想越难过,儿时她总是摔跤,顾城说:“阿笙,你就不能好好走路吗?”

若干年后,他的女儿对她说:“我也喜欢深蓝色球鞋,没有原因,就是喜欢。”

阿笙一直坚信,顾家女人有着相似的眉目和温情,不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如果笑了,那就是真的很开心,藏不得半分虚伪。

顾家老太太曾经对阿笙说过:“你姑姑当初离家上学,我想的是,走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她是一个有才情的孩子,我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走上一条弯路,路上无人相帮,苦处无人倾诉,于是走进了死胡同,变成了现如今人人口中的坏女人。但她是我女儿,我没觉得我女儿坏,我只是觉得我这个母亲做的不称职,对她关心不够。”

苏澜和姑姑合葬在一起,阿笙觉得挺好,真的挺好。

回去之前,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公公婆婆的礼物挑选的时候格外尽心了许多,刷的是…陆先生的卡。

阿笙问:“我这么花你的钱,你会心疼吗?”

“心疼。”他握着她的手,轻轻摩擦着:“这么软的手,还要拿着卡,该有多累。”

阿笙原本想调戏他的,到头来不曾想却被他给调戏了,所以说,惹谁都不要招惹陆子初。

虽然在国外,但国内隔三差五有什么传闻,阿笙还是知道的。媒体神通广大,前不久不知怎么竟找到了别墅地址,某日陆子初和阿笙外出,路遇一位英国帅哥,无非是多看了几眼,陆先生的醋坛子彻底被打翻了,一路上寒着脸,走在阿笙前面,喊他都不应。

最后,阿笙追上去:“我就看了一眼。”陆先生送了阿笙一抹冷笑。

“好吧,合起来就看了两次。”想来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的,小声嘟囔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多看几眼怎么了?”

“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可没盯着哪个姑娘看了一次又一次。”他说着不解恨,除了刻意咬重那个“又”字之外,末了又加了一句:“做人要讲良心。”

阿笙觉得这罪名不轻,他连“良心”都能搬出来,她若再不示好,指不定还要被他怎么套罪名呢!于是好言好语道:“我以后不看了。”

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顾笙,你还想以后呢?”

“下不为例。”她连忙安抚丈夫,只差没陪笑脸了。

阿笙知道,丈夫那天生气是在乎她,醋意大发,但跟到英国的记者不知道。远远拍了几组照片传到国内,于是媒体播出后,各种版本都出来了,有人说他们新婚不和;有人说看似恩爱,实则问题重重;甚至有报纸传出两人英国婚变…

这事阿笙知道的晚,若不是陆昌平打来了“慰问”电话,说不定这事就被陆子初无视掩埋下去了。

回国,已有记者闻听风讯守在了机场,陆子初和顾笙十指相扣走出机场,无声却粉碎了婚变传言。

隔天有媒体说,陆子初用最实际的行动对流言做出了最有力的回击;当然也有媒体说,两人这是在公共场合高调秀恩爱…

陆子初看到报纸后,抚额无语,他若是高调秀恩爱,应该会抱着阿笙在人前上演吻戏…究竟是他们把自己想象的太保守,还是他骨子里就是这么…坏的一个人。

坏,这是阿笙对他的评价,听起来还不错。

当然,这些都是隔天发生的事情了。那天陈煜接机,跟陆子初说着公司里面的事,阿笙早就知道,这两人若是处在一起,绝对会大聊工作,标准的工作狂。

t市阳光很好,道路两旁花树烂漫绽放,沿途行人走过,就连喜怒哀乐也变得愈发纯粹。陆子初是很尊重妻子的:“先回家,还是先去看望爸妈?”

“先去看望爸妈。”心里竟有了几分迫切。是的,他们已经是家人了。

二老看到两人回来,笑容就没从脸上消散过。

韩淑慧笑着说阿笙吃胖了,陆子初刚好在阿笙身边,听了母亲的话,显然是不予置评的。

阿笙催促丈夫把二老礼物拿出来,给韩淑慧买的是手工建筑模型,因为太大,带回来颇费周折,韩淑慧喜欢的很,像她这样的人,金银珠宝和衣服首饰又怎会欢喜,唯有建筑才能激起她的兴趣。

给陆昌平买了新茶具,陆昌平笑道:“泡壶茶我尝尝。”

一壶茶汤,取了茶杯倒入其中,颜色温暖,陆子初站在一旁看着妻子,关注焦点不一样,茶桌上摆设简洁,古旧青花,一盆绿竹,都不及阿笙沉静安然。

陆昌平闻着茶香,抿了一口,感慨道:“还是你煮的茶好喝。”

阿笙笑,抬眸看着陆子初,不是在夸他,但他眉眼间的自豪,又跟夸他自己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天晚上,二老跟阿笙聊天,忘了时间,后来见天色晚了,自是不肯放行,让佣人收拾了房间。

隔天,阿笙醒来,是因为自己察觉出了身体异样,伸手朝身下床单摸去,指尖上隐有血迹。

她微微皱眉:是经血,还是子宫出血?

太阳刚出来,光和热还没来得及在清晨苏醒,显得有些低迷。

陆子初起床穿衣服,发现阿笙在找换洗床单,回头看了她一眼,原本想说一大早换什么床单,只不过那些话到了嘴边,似是意思到了什么,最终偃旗息鼓。

床单确实需要换洗,入目是鲜血的颜色,那血…

“什么时候来的?”陆子初问,不敢表现的太在意,于是话语出口,显得那般平静。

阿笙把床单扯下来团成一团放在了一旁:“应该是后半夜。洽”

“有没有不舒服?”这才是他关心的重点。

“还好。”这个“还好”有时候还真是一个好说辞,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坏,也许连阿笙自己也说不明白钤。

头晕,觉得累,这倒是目前的现况,这种感觉是很熟悉的。

见妻子忙着把干净床单换上去,陆子初走过去,接手阿笙工作:“我来。”

其实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佣人来做,但对阿笙来说,将这样的事暴露在他人面前,是需要心理预期的。

血迹弄到床单上,多是她自己动手洗了,或是他帮她分担了。这样的隐晦,也唯有在他面前,她是不需要掩饰的。

“不吃早餐了,等一会儿我们去医院。”陆子初忙着整理床单时,阿笙也没闲着,一边应着丈夫的话,一边帮他把床单铺好。

床单铺好,陆子初下楼泡了一杯红糖水,回到卧室,见阿笙正把床单浸泡在池水里,双手撑着盥洗台看着上面的血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陆子初微微皱了眉。

也只能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皱眉了,对于她的身体状况,他是不安的。

唤阿笙离开盥洗室,把红糖水放到她手里,陆子初拿起了车钥匙,看情形是要出门了。

果然。

“我出去一趟。”他走了几步,似是想起什么,又回头看着阿笙,叮嘱道:“床单留着我回来洗,喝完水可以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他这么说,就表示他会很快回来。一大早,他出去干什么,想来阿笙已经猜到了。

深知他的脾气,他不让她洗床单,如果回来发现床单洗好了,阿笙免不了又要被训了。

陆子初回来确实很快,不过二十分钟左右,离开的时候父母还没起床,等他回来就看到了在花园里散步的父亲。

陆昌平看着陆子初,问:“出去了?”

“嗯。”

陆昌平注意到儿子手里提着一个超市袋子,也没多问,继续背着手去看他的花花草草了。

虽说儿子“不负责任”的把陆氏大权重新交给了他,但陆昌平却过得很清闲,任人唯用,陈煜很有悟性,再加上跟随陆子初多年,就像他的影子一样,所以在很多公司提案决议上,陈煜的想法和陆子初是极为相近的。

陆子初3月份离开t市前,曾对陆昌平说过:“虽说商界往来,形形色色看似有很多朋友,但我真正能相信的人不多。陈煜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对他,我是信任。”

不是相信,是信任。在相信的基础上,增加了理性和情感带来的深度和重量。

袋子里装的是卫生巾,卧室里的洗手间和盥洗室之间就隔着一道磨砂玻璃门,阿笙在里面换卫生巾的时候,听着外面的水流声,知道陆子初正在搓洗床单,心里是什么感受呢?

最近总觉得日子走得太快了,不知不觉间一天就没了。

生活似乎原本就该这样,再简单不过的日常琐碎,比如不久前,比如此刻:她把“经血”弄到了床单上,他帮她换床单,帮她的颜面粉饰太平,一杯红糖水,一声叮嘱,一包卫生巾,还有外面传来的哗啦啦水流声…

“量多吗?”他在外面关小了水流,开口问她。

阿笙就那么无声笑了,幸好有他,所以才能面对生活带来的难题那般无所畏惧。

t市清晨还有些冷,离开卧室前,陆子初帮妻子找了一条大大的披肩,颜色素净,很衬妻子的气质。

一前一后下楼,韩淑慧也起床了,她对那栋建筑模型很感兴趣,坐在客厅沙发上,戴着眼镜凑近研究着。

佣人最先看到了陆子初和阿笙,礼貌问好,韩淑慧回头看着两人,站起了身:“怎么起这么早?以为你们倒时差,至少也要睡到中午才能醒过来。”

韩淑慧说着,在他们的穿着上看出了端倪:“一大早你们打算去哪儿?”

阿笙笑了一下,温声道:“外出走走。”也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还是暂时不要告诉二老比较好,免得他们担心。

韩淑慧说:“吃完早餐再出去。”

陆子初搂着阿笙往外走:“我们在外面吃。”

中心医院,没有惊动吴奈,挂号,检查,听诊。

医生和陆子初熟识,是个老者,中医在本市赫赫有名。

阿笙曾经受过重大精神刺激,经大脑一边缘系统影响下丘脑功能,激发分泌异常,导致了闭经。

这次仍然不是经血。

“我怎么样才能来月经?”不管是什么事都要慢慢来,来月经才意味着排卵,有机会受孕,她不可能不在乎。

医生说:“重要的是心态,吃药的同时,生活中要保持身心愉悦,舒缓精神压力,避免不良情绪影响,说不定过段时间月经也就可以慢慢恢复了。”

陆子初关心的不是阿笙来不来月经,他现在最担心的是无排卵性功血会不会给妻子带来什么隐晦伤害。

“像陆太太这种情况,血量时多时少,完全失去了规律,跟她以往服药是有很大关系的。”医生低头看了一眼检查结果,“陆太太现在贫血有些严重,头晕、惊慌、乏力…”

“头晕乏力?”陆子初偏头看着阿笙,被医生的话挑起了不少坏情绪。

阿笙先前敷衍过他,如今在专家面前,也不敢再说话,面上始终带着笑,但诊桌下的手却适时的揉着他的手。

他还有些气,任她示好,手落在她的手里怎么看都显得有些“无动于衷”。

耳边是医生的叮嘱和平时注意事项,他听得认真,桌子下是她不能放在台面上的小动作,再多的气和恼,终究还是没能抵得了她的柔情安抚,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一点点握紧她的手。

他这么妥协本不算什么,但侧眸看去,阿笙竟然笑容加深,于是手指稍加用力,紧了紧她的手,也算是略加惩戒了。

她也知道自己不对,医生低头写药单的时候,飞快的亲了亲他的脸,并在他耳边小声说:“下次不这样了。”

他败了,摊上这么一个马后炮的妻子,他还能说什么呢?

再说这天上午,佣人进卧室整理房间时,发现了晾在阳台上的床单,下楼时把这事告诉给了韩淑慧。

韩淑慧先把电话打给了陆子初,陆子初听到了,但医生在讲话,于是挂断了,只不过他这边消停了,阿笙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婆婆来电话,总不能不接吧!阿笙正要起身,陆子初却握着她的手不放

“我就在外面,接完电话就进来。”

他这才松开她的手,阿笙站在走廊里接电话,先是叫了一声“妈”,韩淑慧问话是比较迟疑的,“你和子初在哪儿?”

“医院。”有些事情瞒着也不好。

韩淑慧听到医院两个字,声音难免有些急:“怎么一大早就去医院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阿笙只得告诉韩淑慧,自己只是子宫出血,检查一下比较安心,不是大事。

韩淑慧想来还是不放心的,原本要来医院,被阿笙劝住了:“输完液,我和子初就回去。”

挂断电话前,韩淑慧叮嘱道:“别开西药,吃中药,回家慢慢调。”

“好。”阿笙眼眶忽然热了。

韩淑慧挂断电话,陆昌平在一旁听了一会儿,多少也听出了端倪,开口问道:“阿笙身体不舒服?”

“嗯。”韩淑慧摘掉眼镜,看着丈夫:“子初和阿笙从医院回来后,我想跟他们好好商量一下,还是回来跟我们一起住比较好。”

沉吟片刻,陆昌平道:“这事还是不要提了,他们正值新婚,跟长辈住在一起,毕竟有着诸多不方便。以后再说吧!”

妻子是想就近照顾阿笙,但现在…不妥。

已经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

阿笙血管细,于是中心医院孙护士成了她的“专属”护士,但凡阿笙需要打针输液,孙护士必定会赶来救场。

2014年,阿笙早已忘了孙护士这个名字,丈夫随口一问却牵引出了那些过往回忆。

原本给阿笙扎针输液的是别人,但陆子初却皱了眉:“孙护士呢?”

小护士愣了一下,面对陆子初多少有些紧张:“孙护士长现在比较忙。钤”

“等她不忙了,把她请过来。”言下之意,孙护士不来,输液就可以无限期拖下去。

小护士站在原地有些为难洽。

阿笙刚听陆子初提起孙护士时,一时还没醒过神来,直到几秒后,才想起孙护士是谁,再看那小护士,多少有些可怜,于是心软了。

“不用那么麻烦。”血管细,多扎几次好了,没什么的。

陆子初揉了揉她的头:“会疼。”

小护士在一旁见了,只道内心百感交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清丽女子坐在床上,俊雅男子立在床边,手臂环着妻子的肩,轻轻的抚摸着,道不尽的缠绵温情。

这种画面看多了,只会逼得小护士今后找不到合适心仪的男朋友,所以还是心静如水比较好。

孙护士长最终还是被小护士给叫来了,听说是给陆太太扎针输液,走廊里孙护士长竟笑了。

小护士不解,孙护士长说:“顾小姐血管确实很细,所以每次扎针会比较麻烦。有八~九年了吧!我记得那时候,顾小姐明明被扎疼了,但却笑着安抚护士没关系。是个笑起来很温暖的人,也难怪陆先生会喜欢她了。”

小护士想,那个商业巨擘岂止是喜欢自己的太太,简直是把妻子当女儿来宠了。

中心医院来来去去那么多医生和护士,除了极少数的权威专家和吴院长被陆子初温和相待,恐怕只剩下一个孙护士了。

从07年到2013年,但凡陆子初来医院,若是遇到孙护士,必定会送上一抹微笑,虽然浅淡,却让周遭人诧异,孙护士感怀备至。

曾经有人私下戏言:“陆子初该不会是喜欢大姐姐类型的女人吧?”

孙护士很清楚,陆子初那抹笑,是因为她曾在扎针技术上“善待”顾笙。那个男人看重有关于顾笙的一切,并善待所有善待过顾笙的人。

2014年,阿笙再次病房相遇孙护士,觉得孙护士老了,原本乌黑的头发已有花白的迹象,但她的笑依然有一种温柔的亲和力。

没有太多言语,进屋,孙护士长叫了一声“陆太太”,阿笙含笑点头,这样就算是打招呼了。

没有时光阻隔,遇见重逢了,笑笑,一切皆是云淡风轻,心思安定。

孙护士长扎针前,先帮阿笙消毒,陆子初适时转身:“我帮你倒杯水。”

“陆先生这是心疼你呢!”

孙护士长含笑看着阿笙,见阿笙温温的笑,清润的眸子里竟是柔柔水光,心思晃神,有时候想想这两人感情怎能这么好呢?亲厚的仿佛一个人,不曾随着时间消退,反而与日俱增,怕是真的深爱到骨子里了。

陆先生把时间拿捏的刚刚好,他这边端着水走过来,孙护士刚刚调好点滴,对陆子初笑了笑:“输完液让人叫我一声,我帮陆太太拔针。”

陆子初放下杯子,雅然一笑,伸出了修长的手指:“谢谢。”

“应该的。”孙护士伸手回握,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么认真的男人,她忽然被感动了。

其实,她真的什么也没做,无非是帮顾笙扎针输液,就算是他点名叫过来的,也是她的职责所在,只是没想到,简单小举动,却被这人珍之,重之…

孙护士长离开后,陆子初站在床边,俯身看了看阿笙手背上的白绷带,她笑着伸手盖住,明知故问:“看什么?”

笑容很容易就感染人,陆子初笑了笑,问阿笙:“孙护士扎针疼吗?”

陆先生是个聪明的人,但每次遇到她出现什么小病小痛,绝对冷静不到哪里去,就像现在…

阿笙说:“扎针哪有不疼的?下次不要再找孙护士了,多难为情。”

陆子初没说话,还是要找的,阿笙不怕痛,但他心里却需要安慰。帮她把袖子捋下来,陆子初拿水送到了阿笙嘴边:“如果困的话,可以先躺下来睡一觉,等你睡醒了,我们回家。”

阿笙喝着水,还是不睡了,他一人呆着也无聊,陪他说说话总归是好的。

陆子初来医院,虽然低调,但还是被一些医生看到了,既然看到了,就难免会有溜须拍马之辈把这事告诉给吴奈。

吴奈穿着白大褂就来了,比其他医生可悠闲多了,先是“没礼貌”的打开门,然后又像模像样的敲了敲房门,这才双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啧啧”的看着陆子初和阿笙。

吴奈虽说笑的并不暧昧,但眼神传递出来的却是这个意思,也难怪他如此了,阿笙不睡觉,陆子初和她总不能在病房里大眼瞪小眼吧!

妻子有些贫血,于是他也坐在了病床上,将她抱在胸前,让她靠着他,手里拿着报纸,吴奈进来时,他正在给阿笙念新闻。当然那些新闻,都是有选择性的。

吴奈见陆子初,嘴里“啧啧”不停;陆子初见吴奈,抬眸掠了一眼,直接无视,继续翻报纸。

阿笙笑道:“医院今天忙吗?”

“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吴奈关门走近,医院里的事说不准,忙或不忙,很难界定。

收起了之前的懒散神情,吴奈抬眸看了看输液瓶身,再低头看阿笙时,眸光温柔了许多:“身体怎么样?”

“你看到了,我很好。”她说着,侧眸看了丈夫一眼,陆子初抿了抿唇,算是笑了。

吴奈无视他们之间的小互动:“气色不太好。”

“是不太好。”她一时忘了自己在输液,下意识抬手摸脸时,看报纸的男人已经眼明手快的按住了她的手,“别乱动。”

他这么握着妻子的手腕,却是没有马上松开,指腹轻轻的揉捻着,看得吴奈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瞟了。

最后终于瞟到了陆子初身上,但人家不看他,于是吴奈对阿笙使了个眼色,阿笙可不想搀和进去,她这么放手不管,吴奈也真够可以的,坐在床上,伸手握住了陆子初另外一只手:“回来了,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好无情。”

阿笙没能忍住,直接笑出声,那声“好无情”道不尽的哀怨委屈…

陆子初任由吴奈握着手,就那么皱眉看着他,两秒后,终于开口说话了:“空虚太久,饥渴到男女不分了?”

此话出口,阿笙差点被口水给呛住,这人嘴巴忒毒了;吴奈更是“羞愤”的甩开了陆子初的手,补了两个字:“讨厌。”

阿笙额头直冒黑线,这两人…她彻底拜服了。

这天上午,吴奈找来了五子棋,盘腿坐在沙发上和陆子初对弈,彼此聊着最近生活近况,末了陆子初对吴奈轻描淡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听说唐汐要离婚了。”

“你刚回来,听谁说的?”吴奈神情不变,笑容挂在嘴边,似乎对这事并不怎么上心。

陆子初拿了一枚黑棋落定,这才说:“听谁说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打算怎么办?”

“…”吴奈沉默,似乎所有的关注度都凝定在了棋盘上。

尽管如此,还是败了。

“你输了。”陆子初开始把黑棋子一颗颗的捡到棋盒里。

“对,我输了。”吴奈靠着沙发,牵唇笑了,看着陆子初把棋盘上的棋子收拾干净,这才慢声道:“你问我今后怎么办?如果是以前,我可能会告诉你,她如果离婚,我就会娶她,但现在…其实娶不娶,嫁不嫁,真的不重要。对于唐汐而言,她自己比谁都明白,其实我一直都在这里。”

阿笙坐在床上,静静的看着吴奈,她认识的人,都是一群固执的人,在情感上偶尔会像个孩子一样,在时光中等待被救赎,只是她分不清楚,等待被救赎的那个人究竟是唐汐,还是吴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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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明天万字更。

一直坚信,无论男女,若是对一座城有了好感,必定是因为这座城有了你喜欢的人。

奔波的人每天关注焦点不一样,喜悲分明,周围一切尽收眼底,比如说:这座城市有了新规划,哪条街道计划拆迁重建,最近有什么流行语和新鲜事物…

生活节奏快,很多人和很多事很容易就能被人淡忘在岁月长河里,铭记这些人和这些事的,通常都是身边人。

顾清欢生前曾经在金融界名声赫赫,但2014年5月上旬,却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那座小山坡上,顾清欢和苏澜合葬了项。

时间会带走很多东西。

苏澜父母站在一旁垂泪,阿笙相信那些泪并非是伤心泪,是心疼,是不舍,是安慰…

生者需要安慰,死者也需要安慰。

墓碑上的照片是阿笙和苏澜母亲一起挑选的,苏澜旧物一直被苏母悉心保管着,一张张照片看过去,悉数是苏澜和顾清欢年轻温暖的微笑瘙。

苏母受不了,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把相册交给阿笙:“你看吧,怎么样都是好的。”

那日酒店阳台上,一杯白开水,一份水果拼盘,一本能够看出岁月痕迹的相册,阿笙静静的翻看着,竟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选了一张苏澜和姑姑的合影照:两人挨在一起,盘腿坐在草地上,笑容太灿烂,初看心里是暖,再多看几秒,只觉得心里酸酸的。

不看了,阿笙把照片抽出来交给了苏母:“就这张吧!”

苏澜父母并未在t市久待,他们说:“若不是送苏澜回来,我们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回这个伤心地。”

阿笙了解,没有挽留,道了声“多谢”。是应该说声谢谢的,生前没能在一起,死后…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离开前,苏母拉着阿笙的手说:“你姑姑是个傻孩子。”

“我以前不懂,现在懂了,苏澜死后,她一直在惩罚自己,长此以往就变成了不好的模样,自欺欺人的活着,为自己寻找借口好好活着。”阿笙稳了情绪,方才道:“其实韩永信死后,我就知道我姑姑信仰没了,她很努力,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生寻找出路。”

一个失去信仰的人,若不是鑫耀支撑,怕是早就垮了。

阿笙想,她和子初毕竟是幸运的,回到t市这几天,他偶尔会外出,但很多时候都会留在家里陪她。

药是他亲自熬得,一日三次送到她面前,喝完药,已有漱口水送到了她面前。

她喝药不急,一口一口慢吞吞的往下喝,他在一旁看得直皱眉:“一口气喝完多好,这么喝不受罪吗?”

“你闻闻。”她把药碗送到他面前:“药的味道很特别,虽然苦,但闻惯了,反而觉得很香。”

药味毕竟冲鼻,他似是有些无奈,接过碗送到她嘴边:“知道了,傻气。”

是有些傻气,听从医生的话,每天按时服药,保持身心愉悦,不让坏情绪影响到自己,尽量做到日日幸福,她这么努力,无非是想给人生寻觅到一丝希望。

哪怕渺茫,也要试一试。

关于在哪儿住的问题,韩淑慧简单提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跟二老说好了,每天晚上回来吃饭。大概这话也算是意外之喜了,二老当时面面相觑,竟都笑得合不拢嘴。

对于阿笙来说,每天晚上回来吃饭本不算什么,因为操心事都让陆子初给一手承包了。

阿笙饭后半小时服药,所以每次回陆家之前,陆子初都要提前熬药,装进保温杯里,这些事明明可以交给家佣去做,他偏偏要自己亲自动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是他的原话,阿笙有时候看到他站在厨房里,趁着熬药间隙,翻看着女性生理方面之类的书籍,眼睛里总会浸润出湿气。

有一次他看书,抬眸不经意间看到她,于是笑笑,伸手示意她过去。

走进厨房,药味萦绕鼻端,被他拥在怀里,药味甚至淹没了他脸上清凉的刮胡水味道,阿笙心思触动,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不觉得枯燥吗?”

她指的是书,他只是拥着她,并不说话。

枯燥一点也没什么,多了解毕竟是好的,只要他妻子身体能够好好的。

休假期间,陆子初对陆氏运营彻底放手,一次陈煜找他,刚谈及公事,就被他转移了话题。应该是真的遇到了棘手难题,要不然陈煜不会来找阿笙:“太太,您跟陆先生说说,他应该会听您的。”

陈煜高看她了,陆子初虽然宠她,但做事有自己的原则,他说不插手,那必定是连意见都不愿意给,纵使那公司是陆氏的。

陆昌平倒也跟儿子是一个脾性的,他把控大局,发号指令,下属遇到什么难题,该怎么攻克,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似乎从来都不是他该担心的事。

韩淑慧对阿笙说:“他们有分寸,公司一帆风顺也不好,偶尔走进死胡同,对于职员来说是难题,但对于管理者来说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经此一事,哪怕赔点钱,至少也能看出来每个人究竟有几斤几两,人才选拔,指望以后为公司卖命,公司在此之前总要率先学会放手。”

公司的事,阿笙不懂,家里三个人都是经商高手,既然他们不担心,阿笙似乎也没有担心的必要。

陆子初外出会友的时候,阿笙开始有大把的时间陪着陆昌平和韩淑慧,有时看着陆昌平去公司,阿笙会给丈夫打电话:“父亲在公司里奔波忙碌,儿子每天悠闲度日,你会不会觉得于心不忍?”

“不会。”他在电话那端说:“最近庆元路新开了一家茶馆,环境不错,改天我带你一起过来。”

“怕是没时间。”她最近比较忙。

他很快就明白阿笙那句“没时间”是什么意思了,声音里开始有了笑意:“晚上我回去接你,顺便让我观摩一下你的陶泥大作。”

阿笙羞恼的挂了电话,他这分明是在取笑她。

陆昌平若去公司,阿笙便和韩淑慧相处的时间多了起来,有时候会被韩淑慧带着外出吃饭,有时候会跟她一起去公司。

还记得阿笙第一次跟韩淑慧去公司,职员目光跟随了一路,大概从没见过,跟着婆婆一起来公司上班的儿媳妇吧?

阿笙事后想起,倒是觉得有些好笑。偶尔不做丈夫身后的小尾巴,却也难逃小尾巴的命运。

相处久了,阿笙才发现,韩淑慧的爱好兴趣不仅仅只有建筑设计,还有陶泥制作。

阿笙第一次跟随韩淑慧走进陶泥室,因为没有经验,就用泥搓成长长的细条,盘几圈,加了固定,到最后便完成了一个笔筒,干了后,上过釉,再经过高温烧制,属于顾笙第一件陶泥作品诞生了,尽管很不美观。

陆子初那天接她回家看到,基于耳濡目染,不客气的评价道:“陶泥作品是有生命的,你做的这是什么?金蛇狂舞?”

阿笙羞红了脸。可不是吗?一根根细条盘旋而上,“杯身”越来越弯,摆明了做到后期,自己都没信心能做好了,心绪一乱,难免有些烦躁。

丈夫虽然说得是实话,但那声“金蛇狂舞”着实恼人,一点也不给面子,她第一次做陶泥,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他还挑剔?

韩淑慧看出来了,暗地里瞪了儿子一眼,晚上哪敢让这两人回家睡,当即发了话:“晚上住在家里吧!”

韩淑慧是担心这两人路上可别吵架了,若是在她和昌平面前,多少还能控制脾气,夫妻没有隔夜仇,天一亮也就过去了。

那天晚上入宿陆家,阿笙洗完澡就睡觉了,陆子初回卧室之前刚被母亲好一番说,他听得只想叹气,没有人会比他更了解阿笙的性格了,一旦对某件事情有兴致,她可以长时保持热切度,若是她迷上陶泥,每天呆在陶泥室,他是不喜的,总希望她出去多走走,每天跟一堆泥巴玩,有什么乐趣。

他觉得妻子被母亲给带偏道了。

陆子初说那话,原本是想打消阿笙的兴趣,但话音重,晚上吃到了苦果,任他百般示好,全都被阿笙忽视。

冷战两天,阿笙一日去他书房,发现之前被他不看好的陶泥作品静静的摆放在了办公桌上,她记得那陶泥作品被她随手扔在了陶泥室里面的垃圾桶里…

那天陆子初在客厅里削水果,见阿笙下楼,笑道:“要不要吃水果?”

预期之内,阿笙没回他的话,他觉得这样下去可不好,她若真的喜欢学陶泥,其实…

“喝水吗?”一杯水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陆子初愣了一下,抬眸看着妻子。

阿笙笑得浅淡,陆子初只觉得受宠若惊,他做了什么?竟被原谅了。

春末彻底离开时,阿笙觉得这个春天留给她的只有温暖。

陆昌平偶尔会唠叨几句:“再找其他医生看看,吃了这么久的药,怎么有时候还会头晕呢?”

陆子初有次外出,阿笙陪韩淑慧在花园里说话,兴是在太阳底下坐久了,起身时竟差点晕倒。

韩淑慧也不敢放任阿笙在外面呆着,扶她进屋,刚倒杯水给她,喝了没几口,就跑到洗手间里吐了起来。

韩淑慧吓坏了,毕竟还是有理智的,先是给家庭医生打电话,又连忙通知儿子回来。

陆子初赶回来的时候,医生刚走,说是贫血钤。

卧室床上,听从韩淑慧的意思,阿笙一直躺着没动,陆子初先是在卧室门口站了几秒,挺拔的身体这才一步步走近。

阿笙对他笑:“不碍事。”

他点头,坐在床边,把妻子的手指包在手心里,却是良久不说话。

他这一路,是开快车回来的,直到握着阿笙的手,才发现自己的手指究竟有多凉。

“我想回家。”阿笙轻声道。

他扶妻子起身,蹲在地上帮她穿好鞋子,抱着她下楼。

楼下,韩淑慧和家佣看到了,她们看到阿笙窝在他怀里闭着眼睛,陆子初的眼睛却红了…

韩淑慧忽然明白了,儿子在害怕。

陆子初出门的时间明显减少了,有时候纵使吴奈、石涛约着出去,也被他推掉了:“可以来家里。”

石涛说:“看来,一个家,一个顾笙,就能让你无欲无求过一辈子了。”

人人都道陆子初恋家,殊不知他只是想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妻子,有些外出会友应酬场合,阿笙不喜,去了也无聊,若是如此,推掉便好。

她身体不舒服,是他没照顾好,那样的晕倒和呕吐,他见不得发生第二次。

两人这般不爱外出,倒是有很多朋友前来看他们,家里也热闹了起来。

薛明珠来家里看望阿笙,反复打量着:“家里布置的很温馨。”

阿笙顺着老同学目光望过去,兴许是阳光很暖的缘故,所以就连未曾打开的灯光也是暖暖的。

“看得出来,他很用心。”薛明珠喝茶,说了这么一句话。

确实用心,家里的一草一木,大小物件,都是他亲自过问置办的,换成她的喜好,似乎只要她开心,那他也便是开心的。

薛明珠回去后对许晓说:“人生能遇几个陆子初?”

关童童感慨万千。陆子初给阿笙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在一起的时候倾心相待,不在一起的时候,铭记挂怀经年。换成任何一个女子,纵使饱经苦痛,想必也是值得的。

五月中旬,薛明珠打来了电话:“江宁和丈夫闹矛盾,她还比较听你的话,如果方便的话,你能不能出面劝劝她。”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阿笙没办法规劝,但是陪江宁坐坐说说话,还是可以的。

她去书房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陆子初笑着打趣:“什么时候成婚姻调解专家了?”

阿笙笑,专家称不上,能不能劝江宁还是一回事呢!

“走吧,我送你过去。”他已拿了车钥匙,走过来牵着她的手。

“每次我外出不是你送我,就是司机送,太麻烦了。”

“我不嫌麻烦。”听出来了,在学开车这个问题上,她还没死心。

果然,过了一会儿,阿笙似是随口提起:“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报名考驾照?”

“…”

陆子初不理她。

薛明珠在电话里讲的比较隐晦,出门前阿笙跟江宁通电话询问地址,这才得知江宁住院了。

江宁性格仗义直爽,曾在大学期间给予阿笙最美好的回忆,感情毕竟是很深厚的。

妇婴医院,许久不见,江宁躺在床上消瘦了许多,曾经的大学校花,现如今却是满脸的疲惫和憔悴。

江宁流产,这事瞒着所有朋友,她说这也不是什么好事,没必要惊动大家都知道。薛明珠知道的时候,江宁已经住了好几天的院。

阿笙进来没多久,就有护士进来测体温,待护士离开,阿笙搬了一把椅子到床边,拿了一只苹果问江宁:“吃吗?”

“吃一口。”声音是沙哑虚弱的。

阿笙笑笑,低头削水果,流产这事,阿笙不方便问,怕触动江宁的伤心事,但坐了一会儿,始终没见到江宁老公,阿笙难免有了情绪:“他呢?”

妻子出了这种事,身为丈夫人到哪儿去了?

短短两个字,却让江宁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我刚认识袁励的时候,他在电视台还不怎么出名,但对我很好,人也很温柔,一次朋友聚会他看到我,就拜托那朋友把我介绍给他认识。恋爱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人也格外殷勤。早晨醒来,短信提醒我吃早餐;上班提醒我注意安全;下雨提醒我带伞;出太阳提醒我注意防晒,睡觉前必定要通话两小时以上,那时候什么话都说,就算是废话,也觉得心里甜甜的。”

后来呢?江宁说婚后恋爱激情消散,他们开始有冷战,后来有了孩子,更是频繁吵架,吵架内容还都不是什么大事,全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江宁开始胡思乱想了,偷偷翻看丈夫手机,发现女助理发给丈夫的暧昧短信,于是一场争吵愈演愈烈,恼羞成怒之下,江宁说离婚。

而一直对她千依百顺的丈夫竟然同意了。

江宁说,“听到他同意离婚,我觉得空气忽然间都被抽走了,差点被憋死。”

孩子就是在袁励离家后流掉的,胎不稳,江宁又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她说:“阿笙,孩子没了之后,我忽然觉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原谅他了。”

毕竟是夫妻之间的事,阿笙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站在女性角度,似乎袁励是过错方。但陆子初接她回家,想法却跟她不一样,他曾出资赞助过袁励,后来也曾见过数面,跟电视上不同,是个私下腼腆的人,关于和女助理有私情这事,或许有什么隐情。

这事阿笙没想过要管,但见见袁励还是应该的,毕竟江宁虽然口口声声说不原谅袁励,但心里却是在乎的很。

袁励接到阿笙电话是很意外的,也有些拘谨,茶室见面,唤了一声“陆太太”,是个做事很谨慎的人。

两人谈话不多,但大意阿笙还是听出来了,无非是江宁性格太任性,生活中太强势,袁励有些受不了。

阿笙看着他,“袁先生,江宁任性,江宁强势,这些婚前你不都已经知道了吗?婚前能忍受,为什么婚后就没办法忍受呢?”

“我以为她会改变的。”袁励皱眉道:“我和女助理真的什么事情也没有,这事已经跟她解释过了,但她不相信,她不信任我,我有什么办法?”

袁励说着,习惯掏出一支烟,在点燃前,又因为顾笙坐在对面,及时醒神,重新放了回去。

阿笙笑了笑:“袁先生,江宁好像不喜欢男人当着她的面吸烟。”

“对,她不喜欢。”袁励不懂顾笙是什么意思。

阿笙问:“你们结婚后,她是不是也曾劝你把烟戒了?”

袁励微愣,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戒了吗?”

袁励良久不说话,最后道:“我虽然答应她戒烟,但戒烟真的很难。”

“袁先生,我觉得你既然已经做了戒烟承诺,却没有兑现诺言,江宁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会义无反顾的相信你的话呢?最先破坏这份信任的那个人不是你的妻子,而是你。至于你说江宁任性,我承认,但所有的感情都应该建立在对等的关系上,你希望她不计回报的去改变,那么在此之前你是否为对方付出过?”阿笙起身,离开前对袁励说道:“你看,你连戒烟的承诺都可以这么敷衍。”

袁励呆了,也沉默了。

下午阿笙又去了一次医院,看到袁励握着江宁的手,帮妻子擦着眼泪,她悄悄退了出去。

回家,陆先生正在讲电话,她便含笑在一旁等着。

待丈夫打完电话,阿笙并不走近,双臂环胸,静静的看着丈夫:“最近怎么没见你抽烟?”

陆先生很无奈:“你不喜欢。”

想了想,阿笙说:“其实就算你抽烟,我也不会说什么。”

某人不上当:“答应你戒烟,如果我做不到,又凭什么让你今后相信我的话呢?”

阿笙笑了,看吧!她家陆先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人,至少不敷衍承诺。

从白天到黑夜,日子走得很安静,偶尔跟韩淑慧学习制作陶泥,偶尔喝茶看书,这日子就跟做梦一样,偷懒之余还不用多费心思。

阿笙并未迷恋上陶泥制作,但每次做好的成品或是半成品都会被陆子初悉心放在家里,一排排摆放整齐,虽然粗糙,但贵在用心洽。

无论是她,还是陆子初,若是在外发现了好去处,一定会告知对方,敲定好时间,隔天一起外出消磨时光,内心安宁平和。

江宁和袁励事情发生后,阿笙问陆子初:“如果有一天我的优点在你眼中变成了缺点,你说我们两个人的日子会不会过着过着也没了激情?”

陆子初失笑,怎么会没有激情呢?他怕的是激情越烧越旺,若是有一天变成了滚烫的炭,怕是会烧身还烧心。

不过妻子这话倒是提醒了陆子初,于是两人私底下达成了婚姻承诺,也算是约法三章了。

第一:不隐瞒,不敷衍,不欺骗。

第二:不背叛,不出轨,不暧昧。

第三:不吵架,不攻击,不离婚。

阿笙看着“不离婚”那三个字,倒是真的想笑了,他大费周折,前面加了那么多铺垫,无非是为了平和的搬出这三个字钤。

这三项,不是协议,而是誓约,说好的要一辈子都遵守。

这三条婚姻誓约被陆子初裱了起来,装在了相框里,后来被媒体曝光,成为一时热门话题,当然这已经是后来发生的事情了。

再说江宁这事虽然过去了,但也给阿笙带来了小困扰。

阿笙出入妇婴医院,被狗仔拍到,于是最新劲爆新闻又出来了,各大新闻版面谣传阿笙疑似怀孕,陆氏接~班人有望。

阿笙这边正游览着新闻,陆子初已经在楼下叫她了:“阿笙——”

于是应了一声,关电脑下楼了。

客厅里来了不少工作人员,并排摆着金银首饰,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低头看首饰的同时,抬手示意阿笙过来。

“过几天是妈的生日,挑一件送过去,你也顺便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对于首饰,阿笙是不感兴趣的,反倒是陆子初为母亲选好礼物,又为阿笙留了几套首饰。

“人前我可戴不出去。”太贵重,自己每次外出都要小心翼翼,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

“那你私底下只戴给我看。”陆子初让佣人把首饰放到楼上去,问她:“刚才在楼上做什么?”

阿笙想敷衍过去的,但想到婚姻誓约第一条就是“不敷衍”,于是老实交代道:“看新闻。”

那新闻内容,陆子初必定是知道的,点点头,“你继续。”

于是继续看新闻,偶尔找几部好看的电影,窝在媒体室里,只有他和她。往往一部电影看完,她会发现时间其实很好打发,一天还没怎么过,忽然间就那么没了。这么看来,一辈子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漫长。

江宁给阿笙打电话,为新闻事件道歉,为她找袁励道谢,最后问阿笙,她和陆子初怎会如此和睦?

阿笙说:“在彼此情绪最糟糕的时候,暂时停止发火,多想想最初的美好。”

阴天或是下雨天、下雪天,世人大多喜欢睡一觉,有时候坏情绪也是一样的,爆发前适时沉睡,不是懦弱和退缩,而是成熟下的包容。

韩淑慧生日前曾说过,到了那天一家人吃顿饭,不愿高调弄得人尽皆知,但她过生日,圈里圈外知道的人太多,打电话邀约各种饭局,询问在哪儿办生日宴,所谓盛情难却,于是便有了生日宴会这一说。

如此一来,难免会惊动记者了。

阿笙在婆婆生日前一天,还没决定要穿什么衣服,到了隔天晚上,服装造型师都急了,偏偏她一点表示也没有。

服装师问她喜欢什么风格,阿笙回答是很简洁的:“合适就好。”

四个字,险些把服装师逼疯,“合适”实在是太抽象了。

求救陆子初,最后还是男主人出马,亲自选了一件黑白晚礼服。

服装师看了,有些小纠结:“会不会太保守了?”

保守吗?

这套晚礼服,除了露锁骨和手臂外,几乎把全身上下都包的严严实实。不保守了,毕竟在陆子初的眼里,妻子从发尖到脚尖,都是他的。

有些美不是露多少才能博性感,美丽应该是来自本身气质。

后来证实,陆子初的眼光确实是对的,韩淑慧生日宴,宾客云集,场面宏大;像这种场合,陆子初和阿笙的焦点必定要压过韩淑慧。

一袭黑白长裙,很少有人能够压得下这两种颜色,再加上阿笙皮肤白皙,穿在她的身上,凸显优雅和高贵。

男人穿着比女人要简单多了,陆子初还是如常穿着,黑衬衫,米色休闲裤,深咖色休闲皮鞋,一身装扮倒真的很符合儒商气质,又因为最近赋闲在家,少了正规场合应有的严谨,多了几份随性和闲适,牵着妻子的手走进会场时,嘴角挂着一抹笑,倒是性感迷人的很。

他们这么一进来,吸引了全场宾客的注意力,怎么看都是好看的。

阿笙来之前就猜到了,生日宴上必定少不了应酬,阿笙跟在陆子初身边,丈夫跟人寒暄时,她就静静的笑着。

笑,总归是没错的,只要看起来不傻气就行。也没人会觉得顾笙傻气,她本就是温婉的人,这么柔情似水的立身一侧,沉静不说,还让人觉得舒心无比。

后来,韩淑慧把阿笙带走了,介绍一些商人太太给阿笙认识,再后韩淑慧被人叫走,离开前便让阿笙跟她们先聊着。

实在是没什么可聊的,但毕竟还是要应酬着。

“抱歉。”陆子初上前解了围,阿笙还不忘对几人歉然一笑,将礼数做足了。

陆子初忍着笑:“知道自己笑得有多假吗?”

“可不是嘛,脸都快笑僵了。”她把全身重量都交给了陆子初,让他带着她走:“我们以后过生日,就一家人简单吃顿饭好不好?”

“好。”也不管是不是有人会看到,陆子初低头吻了吻妻子的额头,眼眸深处是心疼,她怕是累了。

晚上吃饭,阿笙坐在陆子初身边,看向邻桌,只见唐汐和吴奈也不知道在低头说些什么,阿笙只看到唐汐嘴角带着笑,那笑倒是让阿笙好一番感慨。

晚宴中途,阿笙去了一趟洗手间,见宴会厅正是热闹的时候,也不急着进去了,她记得走廊尽头拐角处,有个与阳台连接的露天花园,这么晚了,怕是不会有人出现才对。

阿笙错了,阳台没人,但小露天花园却有人,阿笙起先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又仔细看了看,好吧!两位主人公她是认识的。

一个是吴奈,一个是唐汐。

大晚上跑到这种地方,画面不会纯洁到哪里去,阿笙看到接吻的那两个人,下意识就要转身,却被人搂在怀里的同时,捂住了她的嘴。

阿笙还算很镇定的,熟悉的怀抱,熟悉的气息,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

“有好戏,为什么不看?”声音很低,轻飘飘的回旋在阿笙的耳际,带着笑意。

阿笙觉得此人太恶劣,看好友…他就不会尬尴或是不好意思吗?

陆子初不会,抱着妻子,气息吹在她的脖颈上,撩人的很,阿笙觉得这样不好,再看花园里,吴奈和唐汐缠吻的难舍难弃…阿笙就跟自己做了坏事一样,在丈夫怀里转过身,直接捂住了他的眼睛,低声道:“别看了,我们快走,被他们看到,以后见面多尴尬啊!”

纵使发现,陆子初倒也不会觉得尴尬,该尴尬的倒像是吴奈和唐汐。

任由妻子拉着他离开,直到走出阳台范围,阿笙才举高他的手,轻轻咬了一口:“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哪样?”陆子初无声微笑,把阿笙拉到怀里,搂着她的腰,慢慢靠近:“是不是像这样?”

薄唇已经落在了她的唇上,“最近一直想这么吻你。”

最近,她不让他吻,喝了太久的药,时常会觉得有股苦味压都压不住,他这么一吻,她反倒醒神了,避开他的唇:“不觉得苦吗?”

陆子初笑,她这是喝药喝出阴影了,哪来的苦味,“很甜。”

渐渐加深这个吻。

两人这么一吻倒好,吴奈和唐汐没曝光,反倒是楚太太看到了缠吻在一起的夫妻两人。

像这种场合,楚培华不可能不露面,虽说不愿现身,但若不出面,指不定会被外人怎么说三道四了。

见妻子这么快就回来,脸色也不太好,楚培华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楚太太不说话,难不成告诉丈夫,让两人一起受气吗?

楚楚去了国外,虽然什么也没说,但身为家人又怎会不明白,女儿受了情伤,又在顾笙那里跌了大跤,说好听点是去国外读书,难听点还不是疗情伤。

自己女儿,自己心疼。楚太太虽然已经死心,但心里有气也是在所难免的,这天晚宴过后,楚太太跟韩淑慧告别,看到一旁的顾笙,眼光往她肚子上瞟了一眼,笑道:“前几天看了报纸,都说陆家喜事近了,该不会是真的怀孕了吧?”

阿笙笑着不语,看来这位楚太太是来找茬的。

“报纸乱写,先前还说楚楚跟哪个金融才子酒店开~房,难道这也是真的?”韩淑慧跟人斗法,贵在道高一尺,笑容满面,言语无辜,眼见楚太太脸色变了,韩淑慧笑容不变,却是话锋一转:“楚楚那孩子我还不了解吗?你说说看,现在的狗仔连事实都没摸清,写的就跟真的一样…”

楚太太原本在谈顾笙,可被韩淑慧这么一说,瞬间就把话题移到了楚楚身上。楚太太觉得,韩淑慧这招可真高。

都是场面高手,楚太太遗憾道:“我还以为是真的怀孕了,不过小两口这么恩爱,怀孕生子是早晚的事,到时候免不了要道一声恭喜。”

韩淑慧眉没有皱起来,却已经有些不悦了,握住了阿笙的手,阿生笑笑,拍拍婆婆的手背,其实没什么,真的。

“这声恭喜怕是有得等了。”几人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是陆子初。

嘴角带着笑,站在那里,双手背后倒是闲适的很。

“哦?”楚太太转身看陆子初,似笑非笑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暂时还没有要孩子的打算,新婚不久,应该和我太太多享受几年二人世界。”陆子初说的纹风不动,看向阿笙,眼眸温柔清润。

楚太太看了一眼韩淑慧,这才对陆子初说道:“你这种想法可要不得,年轻人不能只为自己考虑,你也应该多为你父母想想,他们可一直都盼着…”

韩淑慧笑道:“想法总会改变的,我听孩子们的,这事还真是不急。”

楚太太大概没想到韩淑慧会这么说,又看向阿笙。

阿笙唇角扬起:“我听我先生的。”

陆子初的眼神无疑是撩拨心神的,阿笙见他松开背着的双手,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在腿侧拍了拍,阿笙笑容加深,迈步走近。

陆子初笑,轻轻握住了阿笙的手,越来越有默契了。

远处传来陆子初的声音:“宴会结束,我们去石涛酒吧坐坐?”

“好。”

楚太太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耳边响起韩淑慧的声音:“你看,给孩子适当空间和尊重,会让他们轻松许多。”

楚太太抿唇,话语迟钝了。

5月下旬,频繁有人联系阿笙,通过各种渠道,有人甚至守在了家门口,无非是希望能够见阿笙一面。

警卫很为难,电话打进内宅,“太太,外面有人找您,守了两天了,您要不要见见?”

阿笙没表态,走进厨房,做菜间隙,陆子初正拿着菜单跟陈厨研究食谱。最近陆先生又开始亲自下厨了,往往能在厨房里消磨大半时间,尝试各种美食,做好了请陈厨和阿笙品尝,若说好,那便记录下来,若说不好,那便倒了,重新制作,他在美食方面完美的近乎挑剔,阿笙胃口也刁的很,所以评价起来自是毫不客气洽。

阿笙觉得这样挺好的,都不是黏在一起的人,彼此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房子虽大,但都在家里,若想看到对方,上楼或下楼,一眼就能看到。

陈厨见阿笙进来,唤了声“太太”,低头继续准备食材。知名大厨给陆子初打下手,秉着志同道合的意向,倒是心甘情愿,欢喜的很。

阿笙看着陆先生:“警卫刚才打电话,说外面有人想见我。”

陆子初微扬眉:“请你打官司?”

“嗯。”

“你是怎么想的?”陆子初正在做菜,示意阿笙走远一些,免得溅到她身上钤。

阿笙往一旁挪了挪:“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推了吧!”陆子初顿了一下,似是解释:“不是说休假吗?难得都闲着,不管接什么案子,每天奔波忙碌,我想见你一面都难。”

阿笙想想也是,他休假在家就是为了陪她,好不容易两人在一起了,总不能她出去工作,把他一个人晾在家里,但…

阿笙说:“总不能一直在家闲着。”

“觉得无聊?”

这时,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只听妻子答道:“倒也不是,以后总要外出工作的。”说到这里,微一低头,轻声道:“全职太太我可做不来。”

陆子初看着她,唇角勾起,她想做全职太太,他也不让,哪舍得?

“工作的事情以后再说。”陆子初想了想,做出了妥协:“你不是想学开车吗?趁现在有时间,可以报名把驾照给考了。”

阿笙有些意外:“你不是不同意我学开车吗?”

陆子初这时笑了:“是谁每隔几天就在我耳边念叨?都快赶得上唐僧了。”

他这么一说,陈厨在一旁无声微笑,阿笙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红了脸,就算她再如何唠叨,又哪能真的赛过唐僧啊?

陆子初这话没说全,他只同意阿笙考驾照。有个技术在身毕竟是好的,现在女孩子大都会开车,有关于她要学开车,06年就曾对他提过,原以为07年回国便可如愿,没想到一拖再拖,如今7年过去,学学也是好的。至于阿笙开车出门,还是以后再说吧!总要看看妻子是什么技术才敢放行。

洗了手,拿了干毛巾把手擦干净,陆子初端了一盘新做好的玫瑰松露巧克力放到阿笙面前:“慢慢吃,我出去一趟。”

“去哪儿?”她看着丈夫的背影。

陆子初:“把人打发了,总不能一直守在门口。”

阿笙不知道陆子初都是怎么跟外面的人说的,只知道再出门,外面却是清净的很,

子宫出血调养好,阿笙又开始持续吃中药调养身体,午后通常都是陆子初比她起的早,醒来了,先是按下内线,让薛阿姨把先前熬好的药端上来,临了还不忘嘱托放上一些点心。

中药很苦,最有意见的那个人不是阿笙,而是陆子初。

“不喝了。”他说这话,是有一次阿笙慢慢喝药,被他在一旁催着一口气喝完,阿笙好笑之余,把药碗送到他嘴边,“你尝一口。”

不再像之前推开药碗,陆子初那天倒也真的想体验一下那药究竟有多苦,喝完后,果然觉得嘴里都是苦味,去盥洗室漱口前对妻子道:“不喝了。”

他知道她想恢复月经,但一连喝了这么长时间,每天看着黑漆漆的中药被妻子皱着眉喝下去,确实是有些不忍。

那药还是要喝的,阿笙一日都没断过。

陆子初有时候坐在藤椅上,妻子就坐在对面慢慢喝药,他静静看着,总是会低低的叹息一声。

他说:“阿笙,只有我们两个,我觉得挺好的。”

“哪里好呢?”

阿笙尾音很软,轻轻问着,却像是最柔和的月光在盛夏夜洒落在了陆子初的心头。

陆子初拿着早已放好的白开水走到阿笙面前,单臂撑着她身后的椅背,微微弯腰,待她喝完药,把杯子送到了她的嘴边:“你现在眼里只有我,但如果有了孩子,你是不是要把爱分给孩子…”

那水阿笙没喝完,推开起身:“不一样。”

陆子初一把把她拉回来,搂在怀里,下巴搁在她的肩上,轻声道:“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孩子,而是你。”

阿笙叹气,他总说她傻,其实最傻的那个人是他。似乎只要她好好的,他就不会再有任何遗憾。

阿笙报名考驾照,周一报名,周三就可以约考,她觉得问题不大,有一天时间可以读书,但周二又被韩淑慧叫了去,于是晚上回来,科一内容看了四个多小时,在电脑上做了几次模拟试题,若不是陆子初见不得她熬夜,唤她上~床睡觉,还不知道会临阵磨枪到几点。

科目一错了一道题,不管怎么说,总归是过了。

陆子初原本要亲自教阿笙开车的,但被阿笙拒绝了:“你总训我。”

“…”好像确实训斥过,陆子初硬不起心肠了:“不训。”

阿笙态度很坚决:“那也不行,动不动就瞪我,我能换人吗?”

“…”可怜陆先生被嫌弃,只得让家里司机来教阿笙学开车。

周二上午,唐汐约阿笙外出吃饭。阿笙学开车耽搁了时间,等她赶到餐厅时,唐汐已经逛了一条街,喝了两杯咖啡,吃了一小块蛋糕。

唐汐选的餐厅很有特色,面积不大,但装潢素雅别致,从桌面铺设的桌布和上面摆放的小物件就能看得出来,店主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唐汐把菜单递给阿笙,问她:“觉得这家餐厅怎么样?”

“很舒服。”

唐汐笑,她觉得真正让人舒服的人是顾笙:安静,从容。

只有两个人过来用餐,没有点太多东西,唐汐开玩笑:“就这么唤你出来,陆先生是不是很有意见?”

“没有。”其实阿笙出来前,陆子初就已经出门了,他今天也有事,好像t大那边有事找他。

午餐上来的很快,味道还可以,阿笙不知道自己的口味是不是被陆子初给养刁了,总觉得外面饭菜再好,都不及他做的好吃。

唐汐说,以前一直梦想着能够开一家像这样的小餐厅,悠闲自在,好吃的食物,饭后喝茶看书,可以有很多小心思来装扮这里,只可惜一直都停不下来。

阿笙倒也一针见血:“***停不下来。”

唐汐看着阿笙笑:“对,其实这世上最为难自己的,通常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阿笙笑而不语,适时不说话了。

她想起那夜小花园里看到的情景,看来唐汐已经决定给自己松绑,彻底放过自己了。

陆子初不问吴奈和唐汐,她也选择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隐晦,只要自己觉得无悔,于他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家餐厅,阿笙后来和唐汐又去了一次,但因为离家比较远,再加上阿笙犯懒,所以偶尔外出吃饭多是选择附近。

闲暇时,阿笙也会主动约唐汐外出走走,推荐好去处,一起吃饭,或是坐下来喝杯茶,再然后各自有事,也便散了。

一日,陆子初和阿笙夜间途经望江苑,她说:“进去看看。”

于是开车入内,阿笙楼上楼下走了一遍,赖皮的坐在沙发上不走了:“晚上住在这里好了。”

陆子初有什么办法呢?给阿笙放好洗澡水,然后下楼给薛阿姨打电话,让她把洗漱用品送过来。

阿笙从浴室出来,陆子初已经在邻间浴室洗了澡,一身黑色睡衣,气质经过岁月沉淀,一张冷峻的脸在灯光下灼灼风华。

陆子初在阿笙眼里是最美的风景,殊不知自己在他眼中却也是最动人的。

同款黑色睡衣,因为刚洗完澡,白皙的脸上开始有了血色,倒像是被胭脂施加了薄媚。

眸子暮色加深,陆子初拿着一条干毛巾帮妻子擦拭着头发:“头发不擦干,第二天起床容易头疼。”

吻着她的发,磨人的亲吻着脖颈,却一直不肯碰她。

其实自从阿笙子宫出血后,陆子初就一直没有再碰过她,阿笙能够察觉到他在隐忍,其实她没关系的,但他…

他的手伸进阿笙睡衣下摆,在她的腹部轻轻揉动着:“不是不碰,是不敢碰。”

怕失控,怕伤了她。

陆子初有时外出,他在外都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阿笙是不知道的。

江宁说:“你这妻子做得可真是不称职。”

确实不称职,自从两人婚后,不管是英国,还是在国内,家门口就一直有狗仔守在那里,无非是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爆炸性新闻。

但究竟什么新闻才算得上是爆炸新闻呢?连续蹲守这么长时间,狗仔有时会拍到两人一前一后外出散步,或是开车出门就餐,镜头前多是最平淡的生活相处,没有任何爆点,于是只能从个人身上寻找暧昧点了洽。

五月底,在绯闻方面销声匿迹多时的陆先生再次有新闻爆出,和知名女影星共进午餐;和名主持茶楼约会…

江宁私底下给关童童打电话:“若说陆子初变心,我是绝不相信的,但这么报道下去,难保阿笙不会多想。”

阿笙并未多想,事实上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先前江宁跟她说过这事,她上网看了,但也仅仅只有一眼就关了网页,下楼练车去了。

陆子初也没觉得这是什么事,和妻子保持着不解释,不过问的默契,外界众说纷纭,两人倒是继续过着小日子钤。

家里东西都有佣人不时置办着,阿笙有时候也会外出逛逛超市,没有叫司机,自己研究好附近路线,坐公车外出。

一次提着一大袋采购品回来,旁边坐着一个小姑娘,很小的年纪,但是吃的很胖,她母亲在后座坐着。t市那天车堵得厉害,小女孩起先挺有精神的,但自己玩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孩子入睡很有趣,阿笙偶尔偏头看着,小女孩摇晃着脑袋,偶尔因为刹车惊醒,但很快就耷拉着头继续入睡。

阿笙在一旁看得很忧心,每次刹车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看向小女孩,随时做好防止她跌出椅座的准备。

后来那小女孩竟靠在阿笙肩头睡着了,阿笙无奈的笑了,那就睡吧,一路上都没敢动,直到抵达目的地,小女孩母亲走过来唤小女孩下车,阿笙这才发现肩膀上都是小女孩流下的口水。

小女孩母亲看到了,歉然一笑,连句抱歉也没说,拉着小女孩就下车了。

阿笙还能说什么呢?回家洗澡,换了一身家居服之后开始洗衣服。

也就是这天下午,陆子初终于暂停休假,代替陆昌平出差,陆氏此次收购案,关系股票飙涨,再加上之前陆昌平在收购和谈判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所以签约这事必须陆氏负责人亲自出面才行。外地出差,陆子初担心父亲是否能够身体吃得消,权衡之下,唯有亲自走一遭了。

临走前,阿笙帮他简单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送到家门口,陆子初亲吻阿笙的脸颊:“尽快回来。”

“尽快是多快?”阿笙笑着问。

陆子初也笑:“很快。”

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陆子初在楼上书房或是厨房忙碌,阿笙窝在藤椅里看书,一天纵使不见面,也不觉得有什么,但自打陆子初离开t市后,这日子似乎开始变得越发缓慢起来,每日说不出的烦躁。

那几天,有关于陆子初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阿笙晨起有看报的习惯,薛阿姨看到那些标题都会下意识藏起报纸,但又怎能瞒得了阿笙。

——房产巨擘婚外迷情白骨精英,商业聚餐互动甚密…

一杯水出现在阿笙的面前:“太太,这些新闻空穴来风,看了也是自扰心情。”

是薛阿姨。

阿笙笑了笑,称不上自扰心情,只是最近他的绯闻是越来越多了,若是她单独外出,会见女性友人倒好,若是会见男性,指不定会怎么肆意编排呢?

无疑韩淑慧也看到了这类新闻报道,偶尔会喊阿笙回去吃饭,从未提及,但心里毕竟是有阴影的,担心阿笙多想,但看她过得悠然自在,跟以往一样,倒也安心了。

韩淑慧对于这类新闻报道,虽不在媒体面前多说什么,却用行动证实了陆家家庭和睦,没有丝毫起伏变动。

寻到好天气,韩淑慧约阿笙一起外出喝茶,街头散步,隔日阿笙便发现自己和婆婆上了报纸,图片中婆媳二人浅声交谈,笑容覆面,说不出的温暖平和。

阿笙明白,这一切怕是婆婆的意思,以新闻压绯闻,明里暗里护着她,阿笙心里感动,但对于陆子初的绯闻,着实没有太过介意。

别人不知,那人走后,一日三餐都会算好时间把电话打回来,询问她是否吃了药,问她这一日都去了什么地方,明明电话那头很忙,却好脾气的听她说着话。

陆子初出差第四天,阿笙手被家猫抓伤了。

韩老太太的猫。当初只有几只,但经年累月,猫的数量越来越多,那么多只,看着其实就很瘆人。

阿笙带着猫食去看望它们,没想到一只老猫攻击性很强,出其不意就窜起来抓伤了阿笙的手背。

阿笙叫了一声,声音不大,手背上传来一阵疼痛。

那只老猫在抓伤阿笙之后,就跟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的走了,阿笙却是再也不敢在猫窝里呆着了。

猫爪尖利,阿笙手背破了皮,起先只是出红,并未见血,平时饲养这些家猫的工作人员听说这件事跑了过来,连忙对阿笙说,最好先用肥皂水清洗伤口,再用酒精消毒。

阿笙这边还没来得及用肥皂水洗手,就见适才出红的地方开始有血丝沁出,对此她是毫无经验的,听从工作人员的话,先不急着止血,让血适当流掉一些。所幸伤口不深,工作人员拿酒精和碘酊涂擦在阿笙的手背上,消毒了好几次,一直停止自然出血才停止。

经过这么一折腾,阿笙浑身竟出了一层虚汗,对猫也有了阴影,下次若不是陆子初陪着她一起过来,说什么她也不会单独过来了。

她这边出了这事,工作人员大概也觉得自己有责任,不知道陆子初的手机号码,但内宅电话却是知道的。

薛阿姨刚挂断电话,正在犹豫是否给陆子初去电话时,阿笙已经回来了。

也顾不上其他,先上前查看阿笙手背,皱眉道:“我先陪您一起去防疫站。”伤口不深,但毕竟是被猫抓伤了,瘆人的慌。

“应该没事。”

薛阿姨一听哪能得了,“这可不行,被猫抓伤,有些潜伏期10天左右就发病,不注射疫苗怎么行?”

阿笙想想也是,看了看时间,对薛阿姨道:“不急,已经到中午了,吃完饭我再去。”

若不是注射疫苗期限是24小时之内,薛阿姨大概真的会立马带阿笙出门。

大概是被吓住了,阿笙吃完饭说躺一会儿再去医院,如此一来出门已是下午三点多了。

外面天气太毒,阿笙出门前戴着棒球帽,薛阿姨陪着她一起过来的,前面有几个人正在排队等着,悉数坐在侯医室的椅子上跟陪同来的朋友浅聊着八卦。

阿笙坐在后面,薛阿姨拿着出门前准备好的温水送到了她面前,阿笙接了过来,慢慢喝着。

女病号:“听说陆子初在外有新欢了,而且还不止一个。”

女同伴:“那些女人长得也就那样,老实说还没我长的好看。”说着大概觉得自己太自恋了,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女病号跟着她一起笑:“可不是嘛!如果陆子初在外有新欢,你和我其实都可以试一试。”

原本听她们谈话,阿笙还是很淡定的,但听到这句话时,一口水当真是卡在喉咙里呛住了,低头咳嗽着,前面交谈二人回头望去,只见一女子戴着棒球帽,看不见面容,旁边坐着一位中年女人,关切的拍着她的背,将纸巾送到了女子嘴边。

两人收回目光,继续交谈着。

女同伴:“说归说,我怎么觉得新闻报道都是假的,不是说陆子初和他太太感情很好吗?当初校园求婚,顾笙可真是出足了风头。”

女病号:“依我看,越高调,婚姻死的就越快,你看看娱乐圈,有多少人当初爱的死去活来,到头来还不是分道扬镳,夫妻反目成仇。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家花不如野花香,陆子初…”

“陆子初——”女同伴忽然压低声音,打断了女病号的长篇阔论。

女病号还没反应过来:“是啊,我是在说陆子初啊,他…”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前方一男人身上,女病号这次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一道挺拔修长的身影就那么逆着光站在了候医室门口,明明风尘仆仆,却一点也看不出奔波痕迹。

他穿着白衬衫,黑色长裤,衬衫袖子挽起,露出手臂,手腕间戴着一只机械表,指间婚戒平实耀眼,在门口看了一眼就医患者,最后目光锁定在后排位置,焦急的目光这才有了缓和的迹象。

步伐迈动间,女病号和女同伴都屏住了呼吸:天啊!陆子初竟然向她们走了过来…

***

ps:明天一万五大更。

阿笙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防疫站里看到陆子初。

适才女病号和女同伴口中的男主角就这么大驾光临,阿笙承认自己有些惊讶。

几日不见陆子初,道不尽的牵挂和想念,之前通过话,陆子初要到周末才回来,如今提前两三日,又这么突然现身防疫站,是为了什么,不言而喻。

阿笙下意识看了一眼薛阿姨,薛阿姨抱歉一笑,她家太太手被家猫抓伤,瞒着陆子初毕竟不好,就算现在不说,等他回来看到,免不了又要发火生气。说到底,她也难办。

这时候阿笙又能说什么呢?陆子初寻来,想必自己是真的大祸临头了,还是先顾好自己要紧,刚才看了一眼,那人眸子睇向她,深沉的很。

阿笙低下头,心里却想着,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防疫站的,如果来的早,刚才那两个女子之间的对话,他怕是听了一些,毕竟声音还是挺大的,但他很平静,倒像是什么也没听到钤。

最惊愣的当属那两个女人,僵硬的看着陆子初,这世上还真有这么奇妙的事情存在着,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说曹操,曹操到。

陆子初确实朝她们走了过来,却从过道穿过,直接到了后排,于是两女出于好奇,连忙回头眼巴巴的看着。

再说陆子初这边刚走到阿笙面前,就听到斜前方有一道急促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是防疫站值班负责人,跟陆子初虽然不熟,却因为时常协调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参与过陆氏旗下相关机构资质考核认证,有过数面之缘,陆子初刚进防疫站就被保安认了出来,于是打电话告诉他,总要见上一面。

负责人走近了,礼貌打招呼,陆子初应该是乘最快班机回来的,再加上这几日奔波忙碌,阿笙离远看还不觉得有什么,近了才发现他眼眸深处藏匿着疲倦。

陆子初和负责人还有他身后的工作人员一一握手,总归是有些漫不经心,看了一眼低头不吭声的阿笙,漆黑的眸子已然恢复成最初的淡然无波:“你们忙吧,家猫淘气,抓伤了我太太,我过来看看。”

他这么一说,场面顿时变得热闹起来,负责人叫了声“陆太太”,阿笙不能再像没事人一样坐着不动,于是起身跟几人握手。

握手的是右手,被猫抓伤的是左手,垂放在身侧,似是不愿陆子初看到,手往身后背了背。

这举动怎么看都有些孩子气,她大概以为这么一遮掩,陆子初当真是看不到了。

手背上的伤口不深,但毕竟是一条显眼红痕,落入一直关注妻子的陆子初眼中,当即皱了眉。

阿笙握手的时候也注意到,虽没敢看陆子初的表情,想必那人脸色难看着呢!

几人浅声交谈,阿笙被薛阿姨重新扶着坐下来时,只听到陆子初低声说了这么一句话:“不急,注射疫苗的人不多,我们可以慢慢等。”

他们交谈的时候,阿笙眸子不经意间对上了前面二女,那两人愣愣的看着阿笙,表情倒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这样的目光对视,注定无法维持两秒以上,仅仅一眼,那两人就尴尬的移开了视线,怕是为了之前的话,脸都要羞红了。

谈话结束,人群都散了,周遭也清净了下来,等待注射疫苗的人虽说不多,但八~九个还是有的,陆子初来之前,各自低声说着话,或是埋首玩着手机,他这么一来,瞬间聚集了众人的视线,一双双眸子虽然不至于齐刷刷的看着他,但总会有意无意的瞟上几眼。

薛阿姨原本坐在阿笙旁边,见陆子初应酬完,站起身把位子让了出来,阿笙还在犹豫该怎么让他消气,就感觉他坐在了她身旁。

“手伸出来让我看看。”

“不疼。”

前者声音低沉,后者声音很轻。

沉默几秒,陆子初说:“我没问你疼不疼。”

这话他说的平静,别人听不出来,但他声音离阿笙近,阿笙听出来了,似乎带着股愠恼之气。

陆子初没办法欢喜到哪里去,中午饭前还在跟阿笙通话,她那么平静,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如果不是薛阿姨给他打电话,怕是会被她一直瞒着。

之前是怎么说的?不隐瞒,不敷衍,她倒是遵守的很好。

阿笙抬眸,只见陆子初双腿交叠坐在椅子上,侧身看着她,那目光倒像是无形中把她禁锢在了他的臂弯里。

阿笙吸了一口气,乖乖的伸出左手,陆子初脸色黑沉,伸手过去,却又想起不能碰,万一疼了呢?于是那手僵在那里:“有专人喂养家猫,你凑什么热闹?”

阿笙开始找借口了:“上次喂它不是没事吗?”

“上次有我陪着。”语气怎么听都有些冷淡。

阿笙握着他的手,有意讨好,“所以下次我们一起去。”

陆子初抿紧唇,就那么定定的看着妻子,过了几秒,这才几不可闻的舒了一口气,问她:“下次还敢去吗?”

阿笙听到了,那声音柔和了许多,至少没有先前那般生硬了。

“不敢。”是真的不敢了,估计以后看到猫就会下意识躲开。

阿笙声音太多糯软,陆子初在此之前所有的情绪化悉数消退,经此一事,受惊是难免的,怕是也长教训了。

这么一想,陆子初却是再也硬不下心肠训她不小心,抬手抚上阿笙的背,“疼吗?”

阿笙觉得,陆先生有时候是个很矛盾的人,先前还说不关心她疼不疼,如今又问起,想来是真得生气了。

阿笙说:“只是一道小伤口。”

“不好好处理,小事也能变大事。”确实是一道小伤口,但就是这点伤足以让他紧张不安,甚至于一个控制不好,就能在人前失态。

阿笙自知理亏,不吭声了。

女病号打完疫苗出来,下意识看向陆子初,他已起身握住妻子的手,将她拉起来后,搂着她往前走,跟她们擦肩而过时,隐隐听到陆子初轻声道:“是不是应该把孙护士长请过来?”

陆太太似是笑了:“千万别兴师动众,太尴尬了。”

“被猫抓伤就不尴尬了?”浑厚的声音里夹杂着无奈。

“…”陆太太很识趣,沉默不语。

女病号看着两人的背影,过了好一会儿,才感慨道:“报道果然都是假的,陆子初和他太太感情很好,那些上报新欢怕都是空学来风,故意炒作。”

女同伴小声道:“太丢人了,我们刚才那么说,顾笙估计都听到了。”拉着好友往外走:“赶紧走吧!如果知道顾笙今天会出现在防疫站,那些话打死我也不会说出口。”

原本阿笙只注射疫苗就可以了,但陆子初为了安全起见,除了让工作人员给阿笙注射疫苗之外,还添加了抗病毒血清。

工作人员说,抗病毒血清很有可能会发生过敏,所以阿笙很遭罪,先试针,没过敏反应,这才注射了抗病毒血清。

陆子初在医院还算和善,如果阿笙以为她平安无事的话,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陆先生有洁癖,每次出入医院,回家第一件事必定是洗澡,这天下午回来也是,抱着妻子上楼,佣人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其实阿笙很想说,她只是被抓伤了手背,不是双腿受伤,自己还是能走路的,但不敢说。

把阿笙放到床上,陆子初找了睡衣递给她,意思很明显,去洗澡。

“别碰到伤口。”那人走进更衣室的时候,还不忘叮嘱她洗澡注意。

等阿笙磨磨蹭蹭的从浴室出来,陆子初已经穿着睡袍半坐在床上闭目养神,似是真的累了。

迟疑走过去,那人警觉,睁开眸子后,双臂环胸沉沉的看着她。

阿笙被那目光看的心里直发毛,咬了咬嘴唇:“其实这事也不能怪我,之前都好好的,这次纯属是意外。动物虽说有灵性,但跟人类比还是少了自控能力,我好心好意喂它吃食,反而被它抓伤,如果说有错,那也是猫的错,跟我没关系…”

她这边正洋洋洒洒的说着辩解话,却突然被他搂在怀里,瞬间压在了身下,修长的手指更是熟练撩起她的睡裙,在她身上到处点火。

那人啃咬着她的脖子:“你还有理了?”

在被家猫抓伤这件事情上,阿笙确实有理,但她自己也知道,欺瞒敷衍陆子初,毕竟是不对的,这么看来自己似乎真的是没理。

被他撩拨的气喘吁吁,阿笙脸红不说,更觉得喘不过气来,别开脸,难耐道:“知道我被猫抓伤,你…不安慰我就算了,从见面到现在…一直在训我,你一点也不…关心我…糌”

短短一句话,她竟说的断断续续,全都是他害得。

陆子初要吻她的唇,却被她避开了,于是低笑一声:“不关心你,我会放下工作,大老远飞回来见你吗?”

这话足以让阿笙心里一甜,看着丈夫:“你是不是很想我?”

他在她耳边轻声道:“对,很想。”那吻落在她的脸上,颈项,锁骨上,阿笙浑身没有力气,再开口声音里竟带着沙哑下的低吟:“最怕你训我。”

“训你,还是正在爱你?”他笑,似是觉得睡裙碍事,三两下就把睡裙从阿笙身上剥了下来。

趁他解浴袍的时候,阿笙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来:“你急匆匆回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和我上~床吗?”

阿笙说这话还真是不过脑,后果却是很严重的,陆先生在“轻蔑”的看了她一眼之后,把她从床上拉起来,抱在了怀里,那样的姿势之前未曾体验过,也确实是羞人。

“我说错话了吗?”就像是盘树而生的藤萝,阿笙无力的攀附着他,喘息说着话楮。

“你说呢?”话语柔和,却在她身上制造出一***热潮。

还是感觉到了,顾虑她身体,所以就连失控也有了隐忍的迹象,纵使如此,一遍遍被某人“虐待”着,阿笙只觉得浑身酸痛,累的睁不开眼睛。

在防疫站看到他的时候,这人似乎还很疲惫,但到了床上却精神的没话说。

欢爱结果是,累的不想动的她被陆子初抱到了浴室,重新又洗了一次澡。

她靠在他怀里,想起了正事:“我刚打过疫苗,我们这样没事吧?”

“有什么事?”手不安分的落在她的大腿外侧,轻轻抚摸着。

浴池中阿笙行动受制,偏头看他,却有轻柔的吻落在了她的唇上,阿笙累的经不起折腾,干脆抬手搂着他,陆子初倒也体谅妻子,抚摸着她的背,眸子也温热了许多。

阿笙问:“你要不要一会儿也去打一针疫苗?”

“嗯?”回应的有些漫不经心。

“怕你变成猫王。”

陆子初:“…”

相安无事了几秒,阿笙觉察到了危险,准备起身了:“我洗好了,要不我先回卧室?”

陆子初点点头:“一起吧!”

这次无话可说的是阿笙。

阿笙醒来,已是晚上,室内亮着香薰灯,加湿器在床头无声运作着,阿笙只觉得身体麻痹,但下午跟她欢爱的人却不在卧室里。

坐起身,这才发现身上不知何时被他重新穿上了睡裙,在床上并不觉得怎样,等她下了床,只觉得四肢都是酸的。

洗了脸,换了一身衣服,还没下楼,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了陆子初的声音:“后续合作事项有陈煜在那里盯着,不会有问题。”

“怎么突然就回来了?”陆昌平大概觉得阿笙不在,迟疑道:“是不是阿笙身体不舒服?”

也只有这个原因了,否则事情没彻底落定,儿子何至于火急火燎的赶回来。

阿笙倒是有先见之明,止了步,没有往楼下走。

“跟阿笙确实有那么点关系。”陆子初似是笑了:“多日不见,心里很挂念她。”

陆昌平清了清嗓子,“没事就好,我先回去了。”

阿笙靠着墙,微不可闻的笑了:谦谦君子,其实私底下恶劣的很。

这次出差回来,陆子初倒是不再外出,但是各大院校却频频发出邀请,希望陆子初能够前往商学院讲课。

其他院校都被陆先生给推了,但t大讲课是之前就商谈好的,只讲三天,也只能三天了,否则妻子该有意见了。

其实阿笙倒是没什么意见,送他出门前,陆子初问她:“你会不会去学校听我讲课?”

“可能不会。”阿笙毕竟没把话说的太死。

陆子初“嗯”了一声,抬手示意司机把车开过来:“你不去也好,到时候如果有女学生仰慕我,做出不适宜的举动,你在的话,毕竟不太好。”

“…”

“进屋吧,站在外面不热吗?”

“没事,等你离开,我再进去。”

这天晚上回来,陆先生进家门没多久,想起手机遗落在了座驾里。

“阿笙,去一趟车库,帮我把手机拿过来。”他正在给阿笙煎药,阿笙倒是在客厅里闲着,于是放下书,去了车库。

阿笙打开车门,找到

tang了陆先生的手机,倒也不是阿笙眼尖,而是有几盒巧克力就那么静静的搁置在副驾驶座上,也太显眼了,不看见都难。

阿笙随后打开了后车门,后座比副驾驶座更壮观,放着好几束鲜花,阿笙抽出一张卡片看了看。嗯,挺好的,一看就是爱慕者送的。

阿笙撇了撇嘴,她家先生魅力大,纵使结婚了,依然追求者络绎不绝。

陆先生熬好药,把药放到餐厅,等待凉却时,随手拿了一份报纸看了起来,偶尔目光落在家里的花瓶上。

里面插着一束束鲜花,陆子初收回目光,抖了抖手里的报纸,他记得家里之前都是向日葵,如今看到其他的花,还真是新鲜…

药温了,陆子初喊阿笙过来喝药,好一会儿妻子慢吞吞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

阿笙问:“有没有觉得餐厅有什么变化?”

“有吗?”陆子初明知故问,像模像样的扫了一眼餐厅,意兴阑珊道:“还跟以前一样。”

阿笙决定先喝药,喝完后喝水压药味,一手拿着杯子,一手扣了扣花瓶瓶身,再次问道:“这花好看吗?”

陆子初抬眸看了一眼:“挺别致。”

阿笙笑道:“在你车里发现的,我觉得好看就拿了回来,你不介意吧?”

“怎么会?”陆子初嘴角愉悦上扬:“你喜欢的话,我明天多带几束回来。”

“好啊,省了不少鲜花钱。”瞧瞧,她太节俭了。

第二天陆先生回来,阿笙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的看着丈夫,他果真兑现了承诺,家里佣人全都帮忙拿花束,后车座放置的花束挤压变形,这还不打紧,就连后车厢也是…

陆子初征求妻子意见:“家里花瓶够插吗?”

“恐怕不够。”

陆子初权衡一番,看着那些花,惋惜道:“那扔了吧!”

“多可惜。”女主人双手背后进屋了,陆子初离得很远都能听到她的声音:“薛姨,你让人去附近买几个花瓶回来,先生带回来的花,怎么说也该好好养着才合适。”

到了第三天早晨,陆子初醒的比较早,倒也不是说他不困,而是脸上有些痒,睁开眸子,就见妻子不睡觉,撑着头,手指饶有趣味的在他眉眼间游走。

见他醒了,阿笙倒也不内疚,“吵醒你了?”

他握着她的手放在胸前,闭眼笑道:“一大早不睡觉,做什么?”平时都是他比她起的早,今天还真是天下红雨了。

不过,外面下雨了吗?

阿笙主动靠近他,轻声问:“今天能不能在家陪我?”

“今天要去学校。”

半天,阿笙低低道:“不能推了吗?”

“之前说好的。”他侧头打量她,温声道:“明天我留在家里陪你。”

还真是无情的主儿,讨好他的时候,温柔的很,一旦目的受阻,阿笙立马放开他,更是将被子裹在了身上,看样子是打算重新入睡了。

陆子初觉得好笑,将她连同被子一起抱在了怀里,淡淡道:“今天还让我带花回来吗?”

阿笙手臂从被子里伸出来,搂住了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脸不说话。

“最后一天,送花的人应该有很多。”见妻子不答腔,陆子初轻唤:“阿笙?”

阿笙主动吻他的唇,陆子初看了看闹钟时间,小丫头吃醋了,只盼上午去学校别迟到才好。

在陆子初看来,想让妻子主动做出亲密之举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早晨纵使主动引诱他,却也像是一只刚刚破茧而出,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蝶,推掉讲课的想法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最终抵不过承诺和理智,答应过别人的事情,临时反悔,毕竟有些不妥。

这天早晨,阿笙缠着他不放他下床,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倒是很享受的,随她怎么闹,就算在床上贪恋一天也不打紧,但这天…他有些哭笑不得。

“我身体不舒服。”她腻在他怀里开始编谎话骗人了。

他用下巴摩擦着她的额头:“哪儿不舒服?钤”

她抱怨道:“浑身不舒服。”

陆子初不是不知道她在说谎,但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管她有理没理,也不存在什么是非对错,只要她开口,必定会全都满足她。

她说身体不舒服,他就配合她演戏,佯装不知她的小心思,惯着,哄着,疼着。

石涛曾经问过他:“在你眼里,阿笙最大的缺点是什么?洽”

这话很正常,是人就有缺点,这世上看似有完美的人,也只是看似而已,就连造物主也不能说自己是完美无缺的,更何况是凡夫俗子。

但石涛这么一问,陆子初倒是反问道:“她有缺点吗?”

就算他之前说阿笙任性,但对于他来讲,那不是缺点,而是真实的情感外露,阿笙原本就是一个很理性的人,所以在理性的驱使下,不管她做什么,就都是好的,这种好没有对错在里面。

石涛泄气道:“每个人都有缺点。”

那么,阿笙在他面前不需要什么优缺点,只要她是顾笙,就什么都是好的。

陆先生生平最厌女人纠缠不休,可换了人,那种感受却是与众不同的,婚后变成了一个温暖的人,有时候洗脸会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嘴角上扬,眼里是暖暖的情意。

这边好不容易哄得阿笙不说话,起床穿衣服时,回头见她闹情绪的趴在床上不理他,只得吻了吻她的颈后:“听话,我晚上早点回来。”

阿笙是不可能理他的,他低头看了看腕表时间,这次是真的要走了,早饭怕是都没时间吃了。

“我走了。”

见阿笙把被子拉高蒙着头,陆子初适时不吭声了,心里却觉得好笑,她大概觉得赔了夫人又折兵,到头来还是没能留他在家,心里指不定有多羞愤。

下楼嘱托薛阿姨:“再过半个小时,记得上楼叫阿笙下楼吃饭。”

“如果太太不吃呢?”薛阿姨竟开起了玩笑,不过看着陆子初,不知为何,倒是尴尬的别开了眼。

陆子初急着走,没有留意薛阿姨的眼色,却因为她的话止了步,回头看着薛阿姨:“还要吃药,不吃早餐怎么行?”想了想,又对薛阿姨道:“她如果闹情绪不吃饭,给我打电话。”

薛阿姨笑了,倒真是把妻子当孩子来养了。

送陆子初上车的时候,薛阿姨红着一张老脸,压低声音提示陆子初:“脖子…”

陆子初疑惑,对着车镜,眸光落在脖子那里,嗯…

颈侧吻痕,犹记得早晨性~爱点燃,她似乎在叫出声的瞬间咬住了他的脖颈,那时并未多想,如今…怎么看都像是故意的。

陆子初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无奈的笑了,这个小麻烦啊!

上午,阿笙帮薛阿姨打扫卫生,在书房里发现了一些陈年旧物,还真是感慨颇多。

她看书有写写画画的习惯,大学期间的记事本经过这么多年,纸张早已泛黄。她写东西多是没有规律性,所以笔记,大都只有自己才能看得懂,翻开几页,全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其中有一本是跟司法考试有关的笔记,字迹都淡了,但陆子初还保存着。

这些在她看来等同废纸的东西,没想到竟被他珍藏多年。

那段时间,从七月到九月,他陪她温书背题每一夜,帮她勾划学习重点,谢绝案件辩护,每天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笙,如果累,我陪你出去走走。”

所有的焦头烂额,所有的忙碌疲惫,全都因为这句话阴转晴,小雨转多云。

只不过这天上午,t市却是晴转暴雨。

薛阿姨忙着收衣服,嘴里更是碎碎念个不停:“还真是越来越不敢相信天气预报了。”

阿笙也觉得特别郁闷,暴雨天气,明明是上午时分,但下起雨来,云朵密集而下,倒像是到了黄昏一样。

暴雨下得正欢,阿笙竟收到了陆子初发来的短信:“下雨,今天不要出门。”

阿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边讲课,一边给她发短信的,见外面风大,雨也大,于是回了一条短信给他:“外面冷,我让人给你送件外套过去。”

她记得早晨出门,他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浅青色镶边,一条黑色贴身棉麻长裤,因为没想到今日会下雨,穿的确实有些薄。“不用。”很简洁的两个字。

“可别回头感冒了。”她想的是,陆子初下午还有课。

这次等待回复时间长了一些,很久之后,就在阿笙进更衣室帮他找外套时,终于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只有短短五个字:“你顾好自己。”

看着这条短信,阿笙可以想象陆子初的表情,怕是似笑非笑成分多一些。他总觉得她是麻烦制造者。

10点半左右,薛阿姨见阿笙下楼,手里提着一个袋子,上前疑惑道:“下雨天,您这是要去哪儿?”

阿笙说:“帮子初送件衣服。”

“让老王开车送您过去。”薛阿姨招手让家佣唤老王过来,随后又拿了一把伞给阿笙,其实很想说让老王送过去就行,但想来夫妻情趣贵在于此,也就没吭声了。

这一路,即便车内隔音,依然能够听到下雨的声音,雨滴溅落在车窗上,密密麻麻蜿蜒滑落,也不知这雨什么时候才会终止。

抵达学校已是11点了,阿笙让司机在外面等着,就这般开着豪车出入学校,难免很招摇。

下雨天,沿途学生并不多,即便有几个学生经过,也是低着头快步的往前走,阿笙撑伞慢行,想要找到商学院其实并不难,离教师办公楼其实挺近的。

到了商学院,离得很远就看到了有关于陆子初来商学院讲课的宣传语,站牌并立,男子肖像伫立,西装革履,眉眼冷峻优雅,贵气浑然天成。

只可惜,雨水太大,那站牌虽然防水,但宣传站牌上面却全都是雨水,他的五官在雨水中有了朦胧的迹象,想来阿笙从未做过这么幼稚的事情,竟撑着雨伞为一只站牌遮风挡雨。

这样的站牌并不仅仅只有一个,少说也有20个左右,分立两旁,因为底盘固定的很死,所以并未在大风里刮走,怎么看都很壮观。

阿笙抬手帮“他”擦干脸上的水渍,眼眸是温柔的。

这次怕是真的冷了。

听课的人都在阶梯教室里面,阿笙站在门口,外面是雨声,里面是他清冽的声音,不知为何,心里竟隐隐有些激动。

空旷的讲台上,男子沉稳内敛,对着话筒有条不紊的说着话,气质出众。

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候他在台上讲课,她在台下静静的听着,也像这些学生一样,似乎只要他讲出来的东西,就都是这世上最美好的财富。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不似其他老师在台上口沫横飞,偶尔讲课间隙,单手插在裤袋里,怎么看都有些漫不经心。

教室里一片鸦雀无声,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话筒更是将他的声音传送到了每个人的耳畔。

“永远不要高估你自己,人可以有自信,但不能自信过度,进入一个企业,在公司还未承认你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怀才蛰伏,永远不要停止学习…”

“不管是朋友,还是合作伙伴,永远不要轻易许下承诺,一旦许下,就一定要尽力做到,若是不能做到,许下承诺的人会比没许下承诺的人更加可恨。你们还很年轻,有很多路需要自己去闯,去体验,失败了没关系,但你们要记住,在商界纵使输掉一切,也不能失去最基本的原则,更不能输掉洒脱者的微笑…”

这话刚落,阶梯教室里便是好一阵掌声不断,阿笙觉得身体里是满满的热情和暖意,差一点她也要鼓掌了…

那天,阶梯教室里座无虚席,就连过道里也站着许多同学,有时候情绪是很奇妙的,一幕场景而已,不经意间就能勾起那些过往回忆。

他23岁的时候,课堂上有意疏离她,她太迟钝,后来每每回忆,若是仔细观察,必定会发现很少皱眉的他,偶尔会在她漠然看书时,紧着眉头,就连低头微笑,笑容里也夹杂着自嘲之色洽。

他31岁的时候,在西雅图庭院中,将一朵花别在了她的鬓旁,呢喃声里夹杂着怅然:“阿笙,我已不再年轻。”他相信宿命,更笃定这一生都无法再放开她的手。

他32岁的时候,t大阶梯教室,男子成熟雅致,站在台上有着说不出的隽秀挺拔,磨掉所有的棱棱角角,语气里有着熟悉的温暖。

这一路,竟这么风里雨里走了过来,阿笙靠着门口,却觉得听他讲课,叫他一声“陆老师”已是前生过往。

风雨里,阶梯教室外面,有男子从教学楼走出来,撑伞看着站在门口的女子,触电般的静立多时,就那么看了她一会儿,女子敏感,似是察觉有人在看她,回头望去,时间仿佛停止了。

阿笙眸子是平静无波的,男子苦笑了一下,或许她已经忘了他是谁。

同样是大学校园,只不过曾经是法学院。男子那时还是少年模样,喝醉了,守在阿笙教室外面,伸手拦住她:“顾笙,我是真的喜欢你。”

那时年轻,为爱可以不成熟,可以冲动和莽撞,但长大了,开始学习思量,为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反思,说话不再那么“赶尽杀绝”,为别人,也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这世上人人都想当强者,但没有人是真正的强者。要明白这个道理,彻底顿悟,必须披荆斩棘,历经沧桑,要不然也只是虚懂。

雨天,果真是伤感,当年不过少年少女模样,如今都快奔三了钤。

“顾笙…”男子声音很低,近似呢喃,但却若有似无的飘进了阿笙的耳畔。

阿笙撑伞离开阶梯教室,离开两秒,台上讲课男子不经意的看向阶梯教室门口,那里空无一人。

他竟出现了幻听,刚才似乎有人在叫“顾笙”…淳淳善诱好几日,她都不曾过来,今天又怎会来呢?

雨幕中,阿笙慢慢走到男子面前,眼眸被雨水浸润,光华灼灼。

“好久不见。”阿笙声音平和。

陈钧不敢置信的看着阿笙,惊喜道:“你还认得我?”

“不会忘。”阿笙扬了嘴角,缓缓念道:“陈钧。”

短短两个字,却一下子点亮了陈钧潜伏已久的热情,原本暗淡的眼睛也在瞬间亮了起来,喜悦过后,眼眶却有些湿了,他说:“谢谢。”

这声谢谢有些突然,也有些莫名,阿笙没有问,陈钧也没有答。

谢谢她还记得他。

陈钧要请阿笙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喝茶,阿笙看了看时间,记挂着丈夫出来后没有外套穿,陈钧似是看出了端倪,对她说:“陆先生讲课要到12点,还有四十多分钟,我们不走远,就在外面坐坐,总不能一直守在这里吧?”

陈钧还是很和善的,阿笙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撑伞并排离开,陈钧讲起自己的事,阿笙这才知道在学校碰到陈钧并不是偶然,他现在回学校任教,说刚才看到她,只看背影,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茶餐厅环境很好,陈钧稳重了许多,通过点茶能够看得出来,岁月凸显了这个男人身上很多美好的品质。

有很多话,以前不敢说,不能说,也没机会说,但现在陈钧却开了口,兴许是释然了许多,他问阿笙:“如果是以前,我如果约你出来喝茶,你会出来吗?”

“估计不会。”阿笙这个回答还是很老实的,但多少有些伤人。

答案在陈钧的意料之内,所以并未怎么失落,反而笑了一下,“那你现在为什么会同意和我一起出来喝茶?”

“我和你都长大了,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陌生人要好。”这话可以说很温情,也可以说很无情,温情在“朋友”,无情在“陌生人”,可这就是顾笙,话里藏话,对待亲人温软求和,对待他人永远犀利直白。但纵使话语再冷,却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她是一个心思良善的人。

陈钧帮阿笙倒了茶,轻声叹道:“你离开t市多年,虽然他们都说你辜负了陆子初,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

阿笙不语,只因她知道,陈钧必定是有话要说的。

“我一度为你不值,也曾想过,顾笙07年离开后,为什么一直不回国呢?有朋友说,顾笙可能…”接下来的话有些隐晦,陈钧说不出口。

阿笙却是一点也不介意,笑着帮他说完了:“离开人世了?”

陈钧听她这么一说,倒是笑了:“听到这样的传闻,我还跟那人打了一架,我觉得平时开什么玩笑都可以,怎么能平白无故诅咒一个人呢?”

阿笙心生触动,温声道:“陈钧,你为我做的,我感激,但何必?”她,从来都不是他的。

“是啊,何必?2011年,也跟今天你看到的一样,陆子初受邀给大学生讲课,我请现场一位朋友当着所有人的面询问陆子初,是否还记得顾笙?”

阿笙看着陈钧,愣住了。

“…是你?”这件事陆子初跟她提过,2月份t大求婚,他也曾说过,阿笙只以为是昔日校友,却不曾想确实是校友,不过熟知度又深厚了一些,竟是陈钧。

陈钧倒是很坦然:“是我,我朋友问完,陆子初好半天不说话,我当时也在现场,竟觉得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痛快。”

阿笙坐着好一会没说话,音乐声传递入耳,叹口气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大庭广众之下,陆子初被人质问是否还记得她,那个人该有多难过…

陈钧低头看着茶水:“他那时候绯闻很多,身边围绕的女人每一年都层出不穷,早已没人记得顾笙是谁。大家遗忘了你,但我一直觉得陆子初不该遗忘你。我是气不过,但那天演讲人潮散去,在安全通道里,我看见陆子初一个人坐在楼梯间泪流满面,我忽然意识到了,我错了。”

“…”就跟这雨水一样,落在阿笙心里,浸湿了心情。她难过,是因为那个人在难过。原来有些喜悲真的是共通的,他们可以为同样的事情欢笑,同样也可以因为一件事暗自揪心伤神。

陈钧自嘲道:“跟你说这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坏?”

想了想,阿笙说:“没你上学那时候坏。”

陈钧笑道:“其实那时候也不是坏,就是喜欢你,以为缠着你时间久了,你就会感动跟我在一起,却没想到我越是这样,你越是厌烦。”

阿笙笑容淡淡:“虽不厌烦,但确实给我造成了困扰。”

“我欠你一声道歉。”陈钧说这话表情很认真。

“因为年轻,所以允许犯错。”

她说的那么宽容平静,陈钧看着她,目光复杂:“顾笙,其实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你的。”

“…该放下了。”阿笙只能这么说了。

陈钧摆摆手:“早已放下了,很多男人心里都会有一个梦,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成为了永恒,我把这份喜欢转变成了祝福和欣赏,相信不管历经多少年,提起顾笙,我都会觉得那是我在t大最美好的回忆。”

陈钧说过往相处是回忆,阿笙却觉得汗颜,大学期间,陈钧追求她,她言语太狠,现在想来,当初为什么不温软一些呢?但那时候彼此年幼,纵使温软相待,又怎会让陈钧死心?

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在做着各自年龄段的事,事后觉得不成熟,但对当时的他们来说,却已然是最成熟的表现了。

成长,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每个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11点50分,阿笙正打算起身离开时,茶餐厅竟走进来一群人,阿笙起先不在意,倒是坐在她对面的陈钧,直对门口,所以在看到进来的人群时,表情微愕:“陆子初。”

听到这个名字,阿笙难免心里一咯噔,回头看去,不是陆子初还能是谁?

“不是说12点下课吗?”

“今天提前了。”

阿笙只能说她出师不利,有些倒霉。

这家茶餐厅内部装修高档,若说图方便,校方邀请陆子初就近解决午餐,还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若说她家陆先生是心机男,先前千方百计诱导她来学校,故意拿些花束回来刺激她,有意看她吃醋,但今天…确实是碰巧遇到。

阿笙没忽略掉陆子初的眼神,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先是皱眉,但很快眉头舒展,眸光落在她对面的陈钧身上,面部表情不变,但态度却是一如既往的冷淡疏离。

阿笙正在犹豫该不该起身时,毕竟他身旁环绕着好几位校领导,但陈钧已经站起了身洽。

起身吧!她再坐一会儿,反正又没做什么亏心事,比起他在外“暧昧”连篇的报道,她和陈钧也仅仅是喝茶说话而已。

不回头,身后却响起了陈钧和校领导的寒暄声。

“陆先生,您还记得我是谁吗?”

阿笙听到这话,只静静的喝茶,陆子初记性很好,这个叫陈钧的男人,曾经疯狂的追过她,他怎么会不知道陈钧是谁钤?

果然,陆先生平静道:“陈钧吧?”

语声在人前还算平和,至少没有冷到哪里去?他只会在没人时,似笑非笑的看着顾笙:“又在招蜂引蝶了?”

“好巧,我刚才在商学院看到顾…”陈钧意识到阿笙现如今身份变了,很快就改了口:“前不久,陆太太去学校找你,外面还下着雨,所以我邀她过来喝茶等您。”

阿笙叹了一口气,陈钧这么说话,明显是在帮她跟陆子初解释,但问题的关键是,不解释还好,陆子初最见不得除了他以外的男人维护她,这人占有欲不是一般的重。

好在这里是公众场合,他就算不高兴,也不会表现在面上去,再说陈钧这么一番话出口,校方也吃了一惊。

“陆太太也在?”有人笑道:“正好,中午一起吃饭,陆太太人呢?”

若说法学院大多老师都认识阿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那么对于商学院领导,阿笙对他们不熟,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对方这么一说,阿笙哪能继续坐着,装聋也不是这么个聋法儿,先在座上回头,似是后知后觉发现了陆子初等人,这是她刹那间想好的巧遇桥段,却没想到回头间就对上了陆子初的视线,那人单手插在裤袋里,另外一手拿着一串车钥匙把玩着,见她目光望过来,嘴角扬了一下。

阿笙心中恶寒,他每次这么笑,都不会有好事。

再说,既然看到了妻子,在不在一起吃饭是一回事,陆子初总要过来说句话,只是他这么走过来,身后几位校领导也走了过来。

几个人,场面还真是…

阿笙站起身,再不站起来,自己都觉得有些失礼了。

陆子初在她身旁站定,垂眸大概扫了眼桌上的点心和茶水,后眼神看着阿笙,问道:“什么时候来的?”

“11点左右。”阿笙对几位领导点了下头,当然没忘记带着微笑,也算是打招呼了。

陆子初伸出了手:“来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你在讲课。”伸手握上他的手,真是凉,不似她的手,好歹温热。

刚有这样的想法,那人也真是会享受,将她的手拉到身后,倒像是环住了他的腰身,而他更是搂着她,半圈在怀里,亲密的往前走:“既然来了,一起吃饭。”

目睹陆先生和阿笙私下相处的,看到这一幕并不会多想,但对他相知不深的人,若是被人见了,多是会受惊,以为看错了。

几位校领导明显受了惊,就连早有心理预期的陈钧也是隐隐不自然。推辞有事,说中午就不在一起吃饭了。

“能有什么事,既然都认识,一起聚聚,人多也热闹。”校方又怎会知道陈钧和阿笙那点芝麻小事,还以为他们都认识,这么开口,陈钧骑虎难下,为难极了。

“一起吧!”话是陆子初说的,却搂着阿笙往包间方向走。

陈钧没办法,只得苦笑着跟几人一起进了包间,其实他对陆子初有点怵。

阿笙在陆子初身边坐下,只可惜坐了没几秒,却又马上站了起来,引得一屋子的人都看向她。

陆子初问:“怎么?”

“有东西落在座位上了,你等我一下。”之前给陆子初拿的外套…还真是丢三落四。

阿笙拿着袋子进屋,菜单在“跑”了一圈之后,回归到了陆子初的手里,有人说:“还是您点吧!”

陆子初点餐,一向很快,出于礼貌,简单询问他人意见,若是不反对,很快就敲定下来,阿笙在他身旁落座时,他一边交代侍者菜名,一边把面前的茶水放在了阿笙面前,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但动作自然,若不是私底下时常这么做,又怎会这般熟稔成习惯。

点完餐,陆子初和几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来趁着别人交谈时,跟阿笙说着悄悄话:“下雨天,出来做什么?”

“给你送外套。”阿笙把袋子从扶手上拿过来,直接放在了腿上,从里面拿出一件男士外套:“气温下降好几度,在屋内还好,但外面真的冷。”

那是一件黑色中厚开襟衫,是她之前给他买的,陆先生穿衣适合黑白两色,黑色穿上去英气逼人,隐隐清冷。

陆子初眼中的神采光辉浮动,桌下的手指握着阿笙,拇指温存摩擦着,若不是有人在这里,倒是很想把妻子紧紧抱在怀里。

再厚的衣服,也不及阿笙怀抱温暖。

“不是说我不冷吗?”声音是很轻柔的。

她伸出另外一只手包着他手背,“手都是凉的。”

陆子初笑了,那语气倒像是身份倒置,变成了他是孩子,而她身为长者,有着操不完的心思。

穿着吧,别说是外套了,就算她拿的是棉袄,冲着这份心思,他也会穿在身上。

阿笙帮他整理衣服的时候,周遭人却都是百感交集,有人觉得不好意思,有人笑眯眯的看着,倒像是在看一幅画,或是有关于自己家庭生活的温暖小片段。

在那些被忽略的家庭生活里,千篇一律的日常琐碎,早已消磨了最初的美好和感动。但这样的场景却觉得很熟悉,妻子担心丈夫在外受冻感冒,临出门反复唠叨会变天,不是叮嘱拿伞,就是叮嘱多穿外套;也曾照顾完孩子之后,又忙着帮丈夫整理衣服…

这些都是每个人经历过的,今天一大早临出门还在经历着,这些事在自己看来平淡的连白开水也不如,但换成别人,感觉却全都不一样了。

兴许是这两人都是气质出众的人,所以才会觉得,就算是小举动也是极美好的,心里竟有着说不出的艳羡。

每个人都在渴望着新鲜,却遗忘了这样的新鲜其实自己早已拥有。

陈钧在一旁默默看着,都说顾笙清冷,殊不知心里却有着一把火,只可惜那把火是为陆子初燃烧的。

t大学霸也好,律师界黑马也罢,其实一直以来,都不及她在陆子初身边要来的开心。如果有一天顾笙在律师界销声匿迹,只为陆子初洗手作羹汤,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天中午,阿笙外出去了一趟洗手间,再后校领导结账,却被告知“陆太太把账结了”。

那边校领导过意不去,后悔没有早点过去结账;这边陆子初在无人走廊,动情的吻着阿笙的唇,很温柔。

“做得好。”

“反正花得也是你的钱。”怕他在这种地方乱来,拉着他往外走。

陆子初笑,这个傻丫头,他的钱不也是她的钱吗?她若败家倒也好了,至少该享受的都享受的,但阿笙简单惯了,似乎守着一个家,一个他,便能安然余生。

饭后,暴雨早已停了,一行人往学校走,陆子初牵着阿笙走在人群后面,后来陈钧在原地等他们,似是有话要说。

陆子初抬眸望过去:“你的追求者还真是长情。”

阿笙笑,这话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陈钧说他7月7日结婚,如果阿笙有时间,希望她能够参加。

“不尴尬吗?”这话是陆子初说的,嗓音有着窒冷下的平和。

顾笙对她家先生只能沉吟叹息,倒是陈钧恭谨道:“我和您太太是朋友。”

“是么?”陆子初看向妻子,语气冷漫,但嘴角却有着笑意。

“嗯。”

那天有人不明白,为什么陆子初、顾笙和陈钧会笑的那么洒脱释然。

生活,温软稀释了年幼时的固执和偏执,于是留下的就都是平淡安和。

***

ps:明天有时间的话,新文暂开坑,名字估计叫《唐门新娘,女财阀的危险婚姻》。

t大邀请陆子初商学院开讲,第三天结束,已有女生送上了各种小礼物,虽不名贵但重在用心,鲜花自然少不了。

花香扑鼻,已有老师帮其开道,有女生胆子大,跟着“大部队”行走,语气很急:“陆先生,我很钦佩您,但凡有关于您和陆氏的新闻,我都剪辑下来制成了纪念册,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您能跟我合张影吗?”

秩序有些混乱,陆子初彼时已经出了阶梯教室,漆黑的眸落在某处,唇角开始有了笑意,那女孩犹不死心:“陆先生,能合张影吗?嶂”

很难得,一贯淡漠示人的陆先生,此刻竟然笑了,虽然浅淡,但毕竟是很吸引人的:“抱歉,在外我不单独和女人合影。”

女生愣了,周围的人也愣了。

仔细想来,陆子初在外确实不曾单独和女人合过影,那些看似暧昧的绯闻男女照,多是狗仔偷~拍,他肯站在镜头前,单独和女人合照的经历几乎为零。

当然只是几乎。

“您和您太太就曾…”这话是另外一个女生问出口的,但很快就意识到了身份的特别,因为…

陆子初嘴角微扬:“你也说了,那是我太太。冯”

他在外谨言慎行,依然会被媒体大肆渲染暗结新欢,若是出于各种善心和人拍照,指不定会生出怎样的事端来?没和阿笙重逢之前,媒体怎么写都无所谓,但婚后,对自己言行负责,也是对婚姻负责。

有女生不死心:“陆先生,请您收下我的花。”

一束漂亮的百合花,不合影,花总能收下吧?但陆子初对周遭鲜花视而不见,朝众人做了止步手势,走下台阶,朝树下一女子走去。

众人顺着他的背影望过去,竟是顾笙,站在树下,衣着素净,离远看,只觉得那头长发漆黑浓密的很。

陆子初身后有人起哄喧闹不止,“顾笙”之类的话语不断被人念出,听到了并不多加理会,在学校阿笙其实比他还要出名。

被那么多双眸子看着,阿笙神情倒也如常,现在的学生比他们那时候勇敢多了,一直以为送花多是女人送给男人,不曾想一群女生送花给陆子初,画面看上去倒也和谐。

陆子初看着她,上前牵着她的手:“无聊吗?”

“不会,你讲课的时候,我去见了几个老师,有很多话可以聊。”语气开始有了停顿,阿笙问:“有人送你花,你为什么不收?”

“手里拿满了鲜花,还怎么牵着你走路?”紧了紧她的手,陆先生眼睛里却是遮掩不住的笑意。

雨停了,但风还有些凉,因为是夏初,所以吹在脸上清凉之余,还是很舒服的。

许久之后,阿笙说:“刚才看到那么多人簇拥着你走出来,小女孩手里捧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玫瑰,有百合,有薰衣草,有向日葵,唯独没有狗尾巴草。”

陆子初脸上的笑挂不住了,怪异的看了妻子一眼,她这是在借机讽刺他“好人缘”吧?

“我以为有人会送你狗尾巴草。”说这话时,阿笙眼里有着莫名的光辉。

“…”陆子初应该问妻子,为什么偏偏是狗尾巴草,这个名字…怎么说呢?还是不问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听话。

大学校道上,学生路过,看到两人,多是会回首观望,目光追缠,陆子初从来都不会在乎这些,阿笙兴许是跟他在一起久了,倒也开始习惯了。

浅浅聊着天,阿笙另外一只手伸进了外套口袋里,问他:“你知道狗尾巴草的花语是什么吗?”

“什么?”

阿笙缓缓道:“狗尾巴草象征着不被人了解的爱,可纵使不了解,依然可以为那个人默默付出。

陆子初点头,“嗯,说直白一些就是暗恋。”

阿笙笑,瞧瞧,陆先生是很聪明的。

“我和你之间不需要…”陆子初舒了口气,清了清嗓子才道:“狗尾巴草。”这个名字还真是叫不惯。

另外,有关于送狗尾巴草,反正他没见过。

察觉手指上一凉,陆子初松开妻子的手,把手抬高,然后一愣,他的无名指上原本戴着一枚婚戒,现如今竟又多了一枚“戒指”,正确的说,是草编戒指。

陆子初看了好一会儿才回神:“什么?”

“狗尾巴草。”

陆子初短暂无语,试图把焦点从“狗尾巴草”四个字上移开,或许他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个草编戒指戴在他无名指上竟刚刚好。

若不是了解他至深,又怎会这般“刚好”?这么一想,竟觉得那“狗尾巴草”还是很好听的。

阿笙跟他并排走着,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陆子初伸手搂住她,像任何一对普通夫妻散步一样,悠闲平淡。

我听说,把三支狗尾巴草编成一条,然后根据手指大小,弯个圈打成结带到手指上,就代表着私定终身。”

陆子初没想到狗尾巴草还有这种说法,其实更应该

tang佩服人类的想象力,一根杂草,都能编出这么浪漫的情节来。

这些话若是别人讲出,他大概会笑笑,过耳即忘,这不是哄小孩子的吗?但妻子说出来,心酥了,眼眸柔了,就连语气也开始软了。

“结婚了,还需要私定终身吗?”他不确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眸是否光华流转,只知道被草编戒指圈住的手指肌肤纹路,开始有了灼烫感。

阿笙半开玩笑道:“还是需要的,你看你身边年轻女孩那么多,我如果不每天讨好你,有一天你把我休了,可该怎么办?”

陆子初未曾开启的心里话全都交付给了一个吻,在学校克制了,却没能在车上继续保持理智。

他的手紧紧的按在阿笙颈后,将她更亲近的压向他的唇,炙热的呼吸,吻得急躁,不是没见过私底下热情的陆子初,但这般情动失控却很少见。

阿笙问自己,她做了什么吗?她只不过说了一两句情话而已,竟能让他这般快乐…

5月下旬,关童童要结婚了。

婚前几天相聚,电话联系阿笙外出坐坐,不能推拒,陆子初开车送她,抵达目的地,阿笙下车,隔着车窗对那人说:“散场后,我给你打电话。”

陆子初手握方向盘,叮嘱道:“我就在附近,不要吃凉饮。”

天已经热了,薛明珠点了一杯冰冻果汁给阿笙,被阿笙拒绝了。

薛明珠倒是心思明了:“你家那位不让你接触冷饮?”

阿笙笑笑,不说话。

关童童说:“他现在又不在这里,就算你喝了,他也不知道。”

阿笙摇头:“但我知道。”说好的,不欺骗,不敷衍。

“陆先生这么管着你,你从来都没想过要反抗吗?”这话关童童自己都觉得很虚,与其说管,还不如说是宠。

一日三餐惦记着,大到主食配菜,小到茶水点心,有时候单看着不觉得有什么,但比较起来差距就出来了。

阿笙想的却是,为什么要反抗呢?

她对薛明珠和关童童说:“人最怕的,不是有人管,而是最怕有一天没人管。”

那天江宁不在,因为流产还在家里休养着,不宜会客,关童童最近失眠,担心自己会得婚前忧郁症,薛明珠说她饱汉不知饿汉饥。

两人这么唇枪舌战,阿笙在一旁静静听着,仿佛回到了508,那时候也是像现在这样,仿佛风一吹,蒲公英便飞到了天际,散落的都是简单和快乐。

薛明珠不快乐,说508舍友四人,如今只剩下她孤家寡人一个,她抱着阿笙的手臂:“阿笙,我也想婚嫁。”

关童童笑,让阿笙回去跟陆子初说说,让他找几个高富帅给薛明珠。

阿笙这事还未跟陆子初提过,关童童婚礼那天,薛明珠就说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虽说称不上是一见钟情,但也算得上是相谈甚欢。

只可惜,真命天子接触后化身成了假命天子,都是性格要强的人,热恋一星期,最终分道扬镳了。

薛明珠给阿笙打电话:“虽说他一点也不体贴,但我真的很喜欢他,如果我当初挽留他,也许结局又会不一样了。”说着,把问题丢给了阿笙:“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阿笙把书放在秋千上:“我和陆先生之间不存在挽留。如果他爱我,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何须挽留?”

良久,薛明珠说:“所以,他不是陆子初。”

没人是陆子初,阿笙挂断电话没多久,陆子初就提着钓鱼袋从后山回来了。

哦,最近陆先生闲着没事,有时会去后山小树林的池塘里钓鱼,自得其乐,一壶茶,一本书,就能消磨上大半天时间。

阿笙有时候会散步过去,树林幽静,倒像是世外桃源。

见陆子初回来,阿笙起身走近。

“今天收获不错。”鱼篓里倒是有好几条大鱼,在里面闹腾的很。

“下午我们把鱼给爸妈送去。”他抬手示意家里佣人接下鱼篓,朝花房相连的盥洗室走去,那里方便洗手。

“留一条吧!”阿笙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我不能吃鱼,你怎么也不吃了?”

陆子初走了几步,回头看着妻子笑:“谁说我不吃鱼,我只是不当着你的面吃,避免刺激你。”

“…”

6月初,媒体声称陆子初已经提前结束休假,回归陆氏集团。事实上,陆氏有几个项目累积在一起,陆子初过去帮忙一星期,因为不想警的人尽皆知,所以每日出入公司很低调。

纵使如此,办公室外面早已是花篮堆积,向露收拾起来觉得既费时又费力。

某日中午,陆先生很忙,刚开完一个会议回到办公室,陈煜请示老板在哪儿用餐时,这时有人敲门进来,是向露。

手里提着一个食盒。

陆子初挑眉看着不说话,在一日三餐

上,向露什么时候竟也学会了自作主张?就连陈煜也觉得向露太冒失了,但…

向露只笑不语,将食盒放在一旁的茶几上,然后打开了食盒盖子,“先生,有人交代了,让您趁热吃。”

“谁?”虽然问着,但已经迈步朝沙发区域走去。

弯腰往食盒里看了看,陆子初却是再也不需要向露多说什么话了,那是一份茄汁字母意面,上面淋了茄汁,是一张卡通笑脸。

他一愣,似是意识到了什么,抬手往身上的口袋里摸了摸,陈煜已知他在找什么,倒也眼尖,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把手机递给了陆子初。

就在他开会的时候,收到了一条短信,是阿笙发来的。

——第一次做茄汁字母意面,要吃干净啊!如果送去凉的话,让向秘书热热再吃。

说不清是怎么了,顾笙每次短短一句话,小小一个举动,就足以让他心潮涌动,似乎看见她靠在门口,是如何手指飞快的给他输打着短信。

陆子初低头看着短信,弯了嘴角,关闭短信的时候,又看了一眼发短信的人:阿笙。

见老板笑得撩人,陈煜低头也笑,并不难猜。

向露见老板心情好,便佯装为难道:“先生,您如果不喜欢吃意面的话,我可以另外再为您点餐。”

陆子初没理她,这意面哪能不吃?阿笙不是说了吗?第一次做茄汁字母意面,并且希望他能够吃干净,所以…哪能不吃?

同样是这天中午,阿笙吃完自己做的茄汁意面,窝在藤椅里晒太阳,看书正觉得有些发困,陆子初发来了一条短信:“茄汁太多。”

阿笙笑着回短信:“我做饭那么辛苦,有得吃就不错了,你还嫌弃什么?”

对方回道:“你画的卡通笑脸是小男生,还是小女生?”

“画的是小女生。”阿笙怀疑陆先生是故意的,那笑脸分明有着长头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女人。

难道是她画工太差了?

这次等待的时间比较长,等他再回复过来,阿笙已经快要在阳光下睡着了:“嗯,我懂你的意思了。”

他懂了,阿笙却没懂,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也就是这天晚上,陆子初下班回家,把她搂在怀里,亲吻她的脖子:“小女生代表的是你?”

确实是她,送个笑脸给他,她的想法很纯洁,不纯洁的那个人是陆子初。

那天中午他吃着茄汁字母意面,仿佛“吃”的是阿笙,不是一个意思吗?其实就是一个意思。妻子不承认,没关系,她只是有些害羞而已。

夏夜,纠缠的身体,冗长的深吻,被汗水打湿的发,男女融为一体时,于夜色,便都是最深浓的诱惑。

6月走掉大半的时候,阿笙用时两个月左右终于拿到了驾照,相较她的欢喜,陆先生倒是很应景,得知“喜讯”当天,回了两个字给妻子:“奇迹。”

既然考了驾照,那就势必要有自己一辆座驾吧!家里车库倒是存放着好几辆车,闲置不用,但阿笙开,陆子初觉得心里没底。

为了安全起见,秉着负责任的心态,陆子初坐在副驾驶座上,陪练了几天,这才同意给她提车。

只是陆子初没想到,他这边认可了妻子,家人和周遭朋友却是抱怨多多。

最先身受其害的是薛明珠。

那天许晓约阿笙见面,薛明珠也在,后来许晓有事先走,散场后,阿笙下午也没事,就顺道送薛明珠回去。

后来,薛明珠想,她怎么就那么勇敢呢?忘了那次是怎么晕里糊涂的上了阿笙的车,总之就是坐上了,后来造就了半生噩梦,看到顾笙开车绝对会退避三舍,太吓人了。

车行几分钟之后,薛明珠听到了一阵怪异声,咔嚓咔嚓响,就问阿笙:“什么声音?”

阿笙也有些犯糊涂了:“今天开车回来,我也听到了这种声音,可能车出问题了吧?”

薛明珠觉得不对劲,陆子初会选一辆有问题的车给阿笙开?笑话。

于是一个驾驶员,一个坐车乘客全都凝神听了起来,阿笙似是想起了什么,尴尬的问薛明珠:“你说如果发动机车盖没盖实的话,会不会…”

薛明珠只觉得脑袋里有根弦瞬间绷断了,浑身险些吓出一身冷汗来,大喊着停车。

下了车,薛明珠绝望了,果然是车盖没盖紧,她火急火燎的拿着包就跑,步伐跌跌撞撞。

别人是蹭车,她这是蹭命啊!

薛明珠当天找到江宁,握着水杯,手指发抖:“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说老天爷偏心了,阿笙是很出色,但她开车…我的妈啊!你是没看,都快赶得上好莱坞惊险大片了。”

江宁觉得薛明珠也太夸张了,很快第二个吐槽对象就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却是韩淑慧。

听说那次韩淑慧受了惊吓,险些吃急效救心丸。

一日韩

淑慧带阿笙出席慈善晚会,喝了酒之后不宜开车,阿笙有驾照在手:“妈,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那就开吧!韩淑慧起先很放心,自己儿媳多聪明一个人啊,平时性子沉稳,纵使那天晚上下雨,对于阿笙来说也是小事一桩。

韩淑慧安心的太早,车行十几秒,就发现了不对劲,大晚上阿笙不开车灯就算了,竟然连雨刮器也不打开。

韩淑慧坐不住了,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来,有意试探阿笙的高超车技,“把近光灯打开。”

黑漆漆的,只会助长韩淑慧的恐惧。

于是,阿笙打开了远光灯,韩淑慧下意识捂着胸口绝望了,犹豫了片刻,虽说雨很小,老天爷好半天才挤出来那么一两滴,但毕竟外面在下着雨,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不伤害儿媳的驾车自信,韩淑慧很果断的说:“阿笙啊!我这样醉酒回去不太好,你陪我去隔壁茶楼坐坐,回头让子初来接我们回去。”

“哦。”

几杯茶下肚,拐弯抹角的问了几句话,韩淑慧才知道,阿笙拿到驾照后,她和陆子初都是居家人,几乎从未在夜间外出过,只有一次她开车回来,沿途路灯那么亮,所以也不用她开车灯。

至于雨刮器,阿笙运气好极了,每次外出都不下雨,下雨不外出,所以理论知识一级棒,但用到实际操作…韩淑慧不忍心再回忆了。

韩淑慧为这事给陆子初通了电话:“别让你老婆开车了,没心脏病也快吓出心脏病了。”

陆子初想,多大一点事啊!但毕竟事关妻子安全,于是下雨天拉她出门,“开车送我去个地方。”

这么说无非是找借口试试妻子车技,夫妻俩就跟玩家庭无间道一样,那天雨刮器摇摆欢喜,车行很稳,不管是远光灯,还是近光灯,他太太操作的可都是好极了。

于是陆先生放心了,继续开吧!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那时候,陆子初又怎会知道,经过韩淑慧那事,阿笙上了心,抱着理论知识,又在车里研究摸索了很久,这才对得上号没有在陆子初面前掉链子穿帮。

说句大多数女人不爱听的话,大部分女人在刚拿到驾照,试车这件事情上比男人要欠缺了那么一点天分。姑且称之为天分吧!

男女开车调查,女性开车遭遇的糗事,相对来说要比男性频繁。

当韩淑慧诉说阿笙开车吓人时,陆子初却看出了趣味性。

比如:有一次,两人开车去郊外拜祭顾清欢,原本是陆子初开车,那时候阿笙还没拿到驾照,但自诩车技还凑合,到了郊外,因为沿途车辆少,于是便对陆子初说:“我试试。”

陆子初倒也纵容了,“靠边开,只给你十分钟。磐”

顾大胆连驾照都没拿到手里,开起车来却是一点也不含糊,就跟赛车手一样,至少像模像样,装的挺像的,那车速也是越来越快。

陆子初这时候才有些后悔,需要不断提醒她“慢点开”,前方有车,阿笙停了下来,他起先还不知道原因,问她:“怎么停了?啮”

“手臂有点酸。”她说着甩了甩手臂。

陆子初没说话,看来是真的酸了,“我开吧!”

“不用。”一辆车从旁边呼啸驶过,她手臂这时候倒也好了,继续开车,不过速度却是慢了许多。

几分钟后,等前面再有汽车时,预期之内座驾再次停了下来,陆子初这次倒是看出了端倪来,双臂环胸靠着椅背,好整以暇的问她:“手臂又酸了?”

“才不是手臂酸了。”阿笙听出丈夫话语间的揶揄,脸有些红,声音软软的:“我就是有点累,想歇歇。”

“嗯,你慢慢歇。”他也要好好歇歇,不是没坐过女人的车,但从没见过,有人怕错车,只能选择停车,让迎面车辆先通行。

这些倒也罢了,开车技术那么烂,借口还一大堆,典型的小骗子。

陆子初倒是不拆穿她的小把戏,帮她把面子维护的很完美。

再比如:阿笙拿到驾照后,开车第一次去商场,面对窄窄的停车位,阿笙很纠结,也曾求助过陆子初,但他却做个了爱莫能助的神情,开门下车,顶着大太阳,站在车后指挥着。

那次停车费时五分钟左右,陆子初嗓子都快喊哑了,沿途有人经过,好在没认出两人来,但看到这种行径,倒是都抿嘴笑了。

这些都不算什么,陆子初觉得时间还好,阿笙至少把车安稳停好,如果停车时间延长到10分钟,他怕是要中暑了。

纵使如此,阿笙下车后大概是为了挽回面子,于是有了接下来的话:“你知道的,车跟车不一样,就跟搬家一样,忽然换了新家,总要慢慢适应,车也一样…”

陆子初怕妻子说多了会口渴,于是打断她的话,低头笑道:“我知道,真的知道。”

走了几步,似是不甘心,阿笙又添加了一句:“谁还没有开车无助的时候。”

“是啊!”陆子初感慨点头。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母亲忧心忡忡劝他不让阿笙碰车,陆子初也觉得没什么,直到有次商业聚餐,向露跟陈煜说起她刚开车那会,差点出事,她开车太快,源于她看的一直是发动机转速表。

陈煜好半天不说话,随后问她:“路段限速多少?”

“60,我刚开到40,一直觉得自己开的很保守。”

陈煜认真点头:“是很保守,等你开到60,估计可以起飞了。”

向露笑出声:“可不是嘛。”

陆子初笑不出来,就连含在嘴里的一口水也不知道是怎么咽下去的。

隔天阿笙要开车出门,却是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驾照,去书房找陆先生:“你有没有看见我的驾照?”

“没有。”陆子初走过来,关切道:“驾照不见了?”

“嗯。”阿笙眉都皱了起来:“驾照就在钱包里,怎么会不见了呢?”

想了想,陆子初问:“会不会是掏钱买东西的时候弄丢了?”

“不可能,我回来的时候驾照还在。”

“这样啊!”陆子初叹了一口气,安慰阿笙:“你知道的,人生总有各种各样的意外,驾照丢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阿笙也跟着叹气,不死心道:“兴许是掉到了院子里,我去找找看。”

“嗯。”陆子初送她出书房:“多叫几个人帮你找,刚拿到驾照,还没过足车瘾,驾照就这么丢了,是怪可惜的。”

“谁说不是呢?”

阿笙和几位佣人快把家里翻了个遍,就连昨天没去过的洗手间都找过了,到头来还是没找到。

陆先生在这天上午回复了几十封邮件,等他下楼就看到了异常沮丧的陆太太。

“还没找到吗?”

阿笙有气无力的看了他一眼:“没有。”

陆子初点头,没找到就对了,如果找到…那就是活见鬼。

去了茶水室,陆子初倒了一杯水,觉得到了这时候,妻子驾照丢了,身为丈夫,

tang怎么着也该安慰几句,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只是他这边还不待开口,阿笙就说话了:“丢了就丢了吧!我明天就去补办驾照。”

陆子初慢条斯理的喝着水,补办驾照其实也没什么,只可惜那驾照的命运会跟之前驾照命运一样,永不见天日。

有他在,她这辈子别想再碰车。

公园邂逅程岩,是偶然。

那天阳光温和,一扫之前炙热,t市甚至还刮起了小风,午后醒来,因为季节,人也变得很懒,阿笙就那么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似乎就能度过整个下午时光。

可问题的关键是,家里有一个陆先生,他太过了解她,深知她的所有喜好,她在他面前是没有任何秘密的,就连偶尔泛起的小情绪都能被他及时洞悉,所以在阿笙看来,再没有人会比陆子初更难缠了。

“天气不错,你陪我出去走走。”陆子初拉她起床。

阿笙只能说,陆子初太会说话了,他如果说“我们出去走走”,她绝对会来上一句“我不想出去”,但他用了“你陪我”,于是位置倒换,也只能乖乖起床洗漱外出了。

去公园看湖,散步,若是累了就停下来坐一坐,广场喂鸽子,阿笙就是在这里看到程岩的。

起初,阿笙只是有些不确定,陆先生正蹲在她身旁喂鸽子,她抬手碰了他一下:“你看那人是不是程岩?”

阿笙之前和程岩有过一面之缘,不似陆子初,两人游走商界,碰到是常有的事。听到阿笙的话,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笑容在陆子初唇角开始一点点收敛。

阿笙不用等答案,那人必定是程岩,唐汐老公。

也难怪陆子初不悦了,别说吴奈和唐汐是否破镜重圆,但那毕竟是个把月的事。不管怎么说,公园里程岩陪女子散步,却是不该。

那女子面容美丽,挺着大肚子,少说也有八~九个月。

陆子初很少过问唐汐和程岩之间的事,毕竟夫妻问题,外人还是少搀和比较好,但看到这一幕,很难保持平静。

陆子初要起身,阿笙拉住了他:“算了,我们回家先找唐汐好好谈谈。”

阿笙在担心,担心陆子初和程岩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她说出这番话,察觉丈夫靠近了她一些。

陆子初伸手搂着她,怀抱熨帖着阿笙的不安,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他看见我们了,不上前打声招呼不合适。”

阿笙朝那边看,程岩还有那位孕妇确实在看他们,显然是认出了他们。

陆子初和程岩就那么隔着一群白鸽相互对视了几秒,然后陆子初笑了笑,搂着阿笙起身,朝路旁休闲白椅走去:“我说几句话就回来。”

“好好说。”阿笙不放心,拉着他的手不放。

妻子这般孩子气,倒是让陆子初眼眸柔软起来,摸了摸她的头:“放心,人前我还不至于做出失礼的举动来,丢不起那人。”

阿笙点点头,这才松了手。

她不能不有这样的顾虑,陆子初和唐汐之间的感情好比她和许飞,那名孕妇会是唐汐和程岩离婚的导火索吗?

其实不用陆子初过去,程岩已经和那名孕妇一前一后走了过来,如此一来,阿笙也不便坐着了,站在陆子初身边,笑容浅淡。

阿笙小声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什么?”陆先生单手插在裤袋里,眯着眼打量着迎面走来的人,道不尽的冷傲。

“如果孕妇肚子里的孩子是程岩的,这只能说明大部分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回去我再好好收拾你。”

陆先生皮笑肉不笑的说完这句话,上前握住了程岩的手。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坏情绪,画面隐隐熟悉

??看小说“ ”??美丽的女人,纵使挺着大肚子,那她也是美丽的。ai瘧锕曄

??她叫胡蝶。

??“我姓胡,母亲很喜欢电影皇后胡蝶,所以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胡蝶简单介绍名字由来时,两手交叠,微笑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很妩媚。

??孕妇还有这么大的魔力,倒是很难得。

??“你好,顾笙。”阿笙伸手过去,陆先生说过了,这是礼貌,在外面她不好意思给他丢人磐。

??此时,陆子初和程岩在远处说话,说的什么,当然不可能让阿笙听到,于是她只能和这位叫胡蝶的女人坐在长椅上,因为不熟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启话题。

??不管是谁,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偏向自己熟识的朋友,比如说唐汐啮。

??如果此刻跟阿笙坐在这里的人是唐汐,她们会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都是律师身份,所以哪怕是最琐碎的话题都可以谈论很久。

??胡蝶也没说话,嘴角始终挂着笑,伸手摸向凸起的腹部,眉眼中一片慈爱温柔,那是为母者的骄傲。

??阿笙一直提醒自己,忽视胡蝶肚子就好,公园那么大,眼神总能避开,该看的人,该欣赏的花花草草也实在是太多了。

??在夏初季节,能够邂逅这么安静的阳光,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几个孩子从眼前跑过,很可爱,稚嫩的脸庞带着欢喜无忧的光芒,生活在他们身上被赋予了难以言说的美好。

??花圃里有花草在阳光下耷拉着“脑袋”,失了精神,阿笙闭上眼睛,觉得她就跟这些花草一样,恹恹的,忽然间就没了精气神。

??胡蝶看向身旁的女人:顾笙。谁人不识顾笙,陆、韩二人为了她搅得媒体界天翻地覆,连带“顾笙”一夜间声名大噪,再加上她在法律界很少涉及案件,但每次接手案件必定会成为代表案件,是个聪明的女人,懂得适时隐藏锋芒,在最火的时候退居人后,留有余温,成功保留辉煌和成就,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更深刻的记住她。

??听说现在有人想请顾笙辩护,开价惊人,创造t市律师界之最,就连陆子初当初也没拿过这么高的辩护费。

??胡蝶倒是一直想面对面看一看顾笙,看看这个众人眼里口中的“宠儿”,究竟是如何一番气质和姿容。

??就近观察,胡蝶看到了,所谓顾笙,看似笑容温暖,实则淡漠疏离,这一点倒是跟她丈夫很像,如今更是坐在一旁沉默寡言。

??但顾笙不说话,并不会让胡蝶觉得顾笙在轻慢她,反而会觉得顾笙就是这么一个人,因为太过安静,反而有些我行我素。

??在胡蝶看来,顾笙是超越美丽的人,淡雅沉静,合上的眼睑有着余留下的阴影,却像是光影荡漾,恍若云烟。

??不设防间撞进一双清冷的眼眸里,胡蝶眼眸一闪,原本还闭眼享受阳光的人,忽然间睁开了双眸。

??胡蝶倒也不觉得尴尬,但却出于本能脊背贴向了椅座,见阿笙朝她笑了笑,于是笑着点点头:“今天在公园看到你和陆先生,我和阿岩都很意外。”

??阿笙没忽略胡蝶口中的那声“阿岩”,太过亲密了。

??“我和我先生偶尔会出来走走。”阿笙尽可能不让自己表现的那么意兴阑珊,但有些话,她不说,并不代表胡蝶不会率先开口。

??“陆太太似乎不喜欢我。”这话也算是开门见山了。

??阿笙于是强撑精神,看着胡蝶道:“多虑了,你我初次见面,彼此不了解,无所谓喜欢或是不喜欢。”

??“陆先生和唐汐是好朋友,我以为你和唐汐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胡蝶唇角笑意加深,伸手抚摸着肚子,阿笙别开了脸。

??“确实不差。”心头涌起的坏情绪被阿笙压了下去,她察觉有些隐晦正在悄无声息的滋长着。

??奈何胡蝶没察觉到,兀自道:“既然如此,你看到我和阿岩在一起,如果因此不喜欢我,或是对我心生成见,似乎很正常。”

??许久之后,阿笙道:“胡小姐,该说的,你都说了,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原来,这个叫胡蝶的女人也是个明白人。

??胡蝶笑笑,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孩子不是程岩的。”

??阿笙没意外,也没有所谓的松了一口气,低头把玩着手腕间佩戴的佛珠,淡淡道:“这话你不该对我说,毕竟我和程岩没有任何关系。”

??胡蝶扯了扯唇:“倒是应该讲给唐汐听,但她没反应,为了另外一个男人,竟然要和阿岩离婚。”

??阿笙心内烦躁渐深:“胡小姐,你和程岩是什么关系呢?”

??胡蝶一愣,迟疑片刻,这才道:“阿岩和唐汐结婚前,我们是恋人。”

??阿笙有些了然了,慢慢道:“虽然我对你们之间的事一点也不了解,但我是这么想的,没有女人会拿自己的青春开玩笑,在唐汐和程岩的几年婚姻里,唐汐必定认真对待过这段婚姻,有时候离婚并不单单是个人问题,双方都应该相互检讨,唐汐若有错,程岩就没有错吗?

??tang还有你胡小姐,你在唐汐面前也是这样一口一个阿岩吗?别说是唐汐了,换成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成见。”

??胡蝶是什么表情,阿笙没有看,只知道身旁女子没有马上说话,再开口竟是:“陆太太,我有一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

??“询问是你的权利,但回不回答也是我的权利。”可以预见,不是什么好问题。

??胡蝶苦笑道:“不愧是名律师,我说不过你。”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自己也察觉到了,她今天有些不太礼貌,被坏情绪给逼的。

??胡蝶不以为意道:“你有两任丈夫,对你来说,韩先生和陆先生谁让你最刻骨铭心?”

??“…”阿笙笑容深了一些,但拨弄佛珠的手指却是停止不动了。

??有些恼。

??胡蝶缓缓说道:“程岩好比是你,我就好比是陆先生,唐汐是韩先生,在这世上,就算程岩忘了胡蝶这个人,但初恋的感觉却是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胡小姐,我想你搞错了,程岩不是我,你也永远不能跟我先生放在一起比,唐汐也不愿意有人拿我前夫出来开玩笑,这三者之间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可比性。”阿笙话语到了这里有了短暂的停歇,待稳了情绪,这才道:“你把话题岔远了。”

??顾笙话语间的生硬,胡蝶不是没有听出来,但有些话逼压到了嗓子眼,说或不说似乎早已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人人都道你和陆先生感情深厚,彼此信任,不过我很好奇,如果有一天你看到有女人挺着大肚子和你先生在一起,你会如何做?”

??“不闻不问。”她和陆子初之间最基本的信任,还是有的。

??胡蝶说:“那是因为你爱你丈夫。”

??阿笙不搭腔,她爱不爱她丈夫,没必要告诉别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一个只跟她见了一面的陌生人。

??“有关于我的问题,程岩跟唐汐专门解释过,但唐汐始终无动于衷。”

??“胡小姐。”阿笙低头抿着唇,再抬头时,目光却是定定的看着胡蝶:“一个女人如果在面对丈夫的解释,还能那般无动于衷,这说明了什么?”

??胡蝶没想到阿笙会这么问,沉吟片刻胡蝶说:“唐汐根本就不爱程岩。”

??阿笙笑了,在胡蝶皱起的眉头里摇了摇头:“不,是这个男人已然让她失望,所以这个人无论做了什么,对于她来说,解释或是不解释都是无关紧要的。”

??胡蝶大概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答案,呆呆的看着阿笙,再然后眸子微移,却是讶异的张着嘴,扶着木椅缓缓站起了身。

??“阿岩…”

??阿笙睫毛一颤,没有回头望过去,但却闭上了眼睛。

??那天午后公园,白色木椅前胡蝶和阿笙面对面站立,在阿笙斜后方,分别伫立着两个男人,陆子初双手背后很平静的看风景,反而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程岩脸色十分难看。

??只有胡蝶看到了,其实顾笙脸色也不好,额头上沁出了一层汗…她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记忆有关联性,顾笙看到胡蝶挺着大肚子,难免会有回忆代入感…

??***

??ps:新文开坑显示了,页面可看,暂定名《唐门新娘,女财阀的危险婚姻》,第一章只有人物介绍,独宠完结后调整一月开始更文,阿笙子初番外结束后,作为故事完整性,唐汐故事会短篇叙述,独宠九月底正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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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两人都很沉默,或许陆子初在等阿笙率先开口,比如说:“你和程岩都说了什么?”

但阿笙没有开口,窗外阳光正暖,前去公园散步,心情也是极好的,但经过胡蝶那么一闹,阿笙的情绪仿佛在初夏天忽然间得了伤寒。

“在陌生人面前气势压人,怎么到我面前就没话说了?”

陆子初把车内音乐关了,任由寂静弥漫,阿笙倒是因为他的话忍不住笑了糌。

“傻笑什么?”他虽这么问着,嘴角却是弧度加深。

阿笙笑着摇头,怎么告诉他呢?他语气中的纵容消弭了她所有的不快,就那么神奇的被安抚了。

似乎,不管她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在他看来,都是值得被原谅,被维护的。

开车途中,陆子初伸出手,握住了阿笙的手楮。

掌心是温热的,阿笙反手握住,另一只手也覆在了他的手上,将他的手严密的包裹在手心里。

默许她的小举动,陆子初单手开车,专注的看着前方路况,嘴角却笑开了:“变着法子考验我车技?”

婚后,陆先生偶尔小幽默,每每惹得阿笙轻笑不止。

公园偶遇程岩和胡蝶,似乎也只是偶遇而已,未曾提起,两人也没有私下有过任何交谈,唐汐和陆子初关系亲近,私底下他们是约是谈,那也是他们之间的事。

陆子初提及程岩,唐汐或许不会感到难堪,但她就不同了,所以有些事还是不要介入比较好。阿笙相信有些事会在她不知道的时间和地点里有所安抚和释然,而她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在简单的生活中发掘乐趣和欢喜。

有些欢喜靠外界获取,但有时候也需自己才能够营造。

上次把鱼送给陆昌平和韩淑慧,二老吃了之后,说熬汤后,汤很鲜。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陆子初再去湖边钓鱼时,阿笙会放下手头工作陪他一起去。

“拿几本书过去。”陆子初叮嘱阿笙,怕她无聊。

于是选了几本书出门,他已经在外面等她了,一前一后走了几步,他似是想到了什么,“等我一下。”

突然折身返回去,薛阿姨原本站在门口,见他又回来,以为遗落了什么东西,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屋:“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阿笙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等陆子初再出来,手里已多了一把遮掩伞,阿笙见了,竟是胸口一热。

他一言不发的撑开伞,递给她的时候,笑着打趣:“我家丫头这么白,可别回头晒黑了。”

那声“我家丫头”让薛阿姨笑容满面,转身进屋了。

“如果晒黑了呢?”阿笙把伞接在手里,心里已是感动莫名。

“如果晒黑了”他状似认真的想了想,边走边回头看她:“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我们刚从非洲度假回来。”

阿笙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其实生活中的幸福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是由无数小事件引发而来的。温暖不要求花俏浪漫,重在实惠生活

听说大学老教授生病了,在家卧床休养,阿笙和薛明珠等人前去探望,临近中午,江宁说:“中午都别回去了,一起吃顿饭吧!”

好在阿笙没有及时答应,这时手机响了,陆子初的电话打了过来。

早晨她出门,很难得陆子初还在睡觉,所以她就没有吵醒他,倒是给他留了一张字条,说她和江宁等人回趟学校,心想着这电话到了12点左右,也该打来了,还真被她猜对了。

听到手机铃声,江宁等人了然了,关童童泄气道:“你那位?”

她们大概觉得,中午吃饭怕是没希望了。

“12点了。”平静的叙述,语气很温和,但意思阿笙听出来了,这是在催她回家呢!

“我刚从学校出来。”

他在手机那端“嗯”了一声,似是在忙,问阿笙:“中午吃饺子怎么样?回来正好可以下锅。”

阿笙犹豫了一下,“江宁她们和我在一起,本来打算中午在外面吃饭的。”

“”似是听出了妻子有些为难,于是陆子初对阿笙道:“电话给她们。”

阿笙把手机递给江宁,她连忙摆了摆手,表示不敢接,关童童也一样,阿笙就不明白了,她们怎么就那么怕陆子初呢?

最后阿笙干脆把手机抛给了薛明珠,薛明珠这才迫于无奈接住了手机,尚未说话,假笑声倒是不绝于耳:“陆总那多麻烦啊好的,好的那一会儿见。”

江宁听出端倪,问薛明珠:“麻烦解释一下,一会儿见是什么意思?”

“陆总请我们去家里吃饺子。”

陆子初发了话,再怎么说,面子是必须要给的。

一路上,几人很同情的看着阿笙,阿笙被她们看的莫名其妙:“怎么了?”

tang

“早就知道陆子初管你很严,只是没想到”关童童“啧”了一下舌,这才道:“小时候,我爸爸怕我学坏,不管我去哪儿,都要跟他事先报备,他同意了,我才能出去,你现在就跟我那时候一样,说不出的可怜。”

此番话,获得了江宁和薛明珠一致认同,当事人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怜的,他不让她和别人外出吃饭,倒也不是**,而是有缘由的。

上次她和许晓、薛明珠在外吃点心,后来不听他之前的叮嘱喝了半杯冷饮,回去后就不舒服,当时他并未多说什么,直到隔天她好了,这才一人一杯茶,就跟上学那会,老师教训学生,训了足足二十几分钟,说的她羞愧自责不已,频频低头认错。

陆先生邀请江宁她们去家里做客,无疑跟她之前背着他乱吃东西有关。

回到家,陆子初和陈厨,还有两名助手正在包饺子,江宁等人不好意思坐着干等,于是几人洗手全都进了厨房,气氛有些微妙,几人跟陆子初说话也是客客气气的。

阿笙站在他身旁,一边包饺子,一边道:“吃速冻饺子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我亲手包饺子给你吃,你还嫌弃?”陆子初声音里带着笑意。

阿笙口是心非:“嫌弃。”

陆子初低低的笑了,他的笑声很好听,磁性撩人,看着江宁等人道:“你们说,如果阿笙吃了我包的饺子,该怎么罚?”

有些人就是有这种魔力,笑声外加话语足以挑起气氛,于是几人围绕着怎么惩罚顾笙,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气氛瞬间变得热闹起来,但阿笙却是无语的很,这几人很会出卖她,围绕阿笙大学期间做过的糗事,竟然跟陆子初说上了瘾。

江宁她们越说越兴奋,阿笙是越听越想叹息,谈论声里,阿笙拿饺子皮的时候,手指和陆子初的手指碰到了一起,睫毛颤动,侧眸看他。

男子眼眸仿佛凝聚了一泓月光清辉,浅浅光华浮动,似乎在荡漾间就能沁出耀眼水光来。

阿笙垂下了眸子,看到这样一个他,似乎不管历经多少年,她都会为他心跳不止。

那句“嫌弃”是玩笑之语,不能当真,所以当阿笙吃着手包饺子时,她对陆子初悄声说:“仿佛吃到了年味。”

陆子初看着她,笑着不说话。

薛明珠正在埋头吃饺子,江宁碰了碰她的手臂,薛明珠抬头,就见江宁无声朝对面努了努嘴。

唉,越看越绝望。

当一个男人笑而不语,目光专注的看着妻子吃饭时,想必很多女人都会心仪不已,那是一种致命的磁场吸引力。

这天吃完午饭,阿笙和江宁几人一起去花园和后山小树林转了转,午后懒洋洋的,几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原路返回来,几人都还有事情要做,于是跟阿笙告辞。

阿笙送几人离开,返身回来,直接上楼去了书房,陆子初踩着书梯正在取高处一本书籍,阿笙倒了一杯水放在桌上,窝在了沙发里。

“不午睡吗?”他拿着书走过来,把她搂在怀里,让她靠着他。

“我陪陪你。”滑下身体,头枕在了他的腿上。

“如果想睡觉,不要硬撑。”他拿了一条毛毯盖在她身上,这才把目光重新移回到书上。

阿笙闭上了眼睛,在他身边,她的内心才能获取最简单的平静。

婚后,阿笙恋家,不过陆子初却是恋妻子。

看书若是累了,感受着彼此身体传递而来的温暖,很快就会睡着。

赋闲在家,陆子初倒是为妻子订了很多书,列下长长的书单,事情直接交给了向露。

书到家那天,阿笙在楼上吹头发,薛阿姨上来叫她。

好几大箱子,有些是英文小说,有些是食谱药膳,有些是旅游指南,总之是五花八门糌。

阿笙让人把书搬到二楼,整理了整整一下午,晚上陆子初回来,她对他说:“订购这么多书,什么时候才能看完?”

“闲在家里,不愁没书看了。”他掀开被子上~床楮。

阿笙放下手中的杂志,把床头灯调亮一些:“问题的关键是,再这么订购下去,怕是要重新添置书架了。”

想了想,他说:“实在不行就再打通一个房间。”

被窝里,他长臂一伸,把她搂在怀里,低头亲吻着她的脖子,一下又一下,磨人的很:“有没有想我?”

“你才外出一下午。”

他声音含糊:“外出一下午就不想我吗?”

阿笙颇有些不好意思:“什么叫想,在我看来,字体拆开,意思就是在说,你要相信我的心。”

陆子初轻轻的笑,翻身把她压在身下的同时,拉起薄被蒙在了两人头顶。

“陆太太,带你先生感受一下你的心。”喘息里,他说了这么一句呢喃轻语

爱能让人变得很温暖,谢绝很多人的好意,很少外出,变成了一个很宅的人。

有媒体甚至开始报道,说陆子初和阿笙婚后深居简出,大隐隐于市,安稳度日。

陆子初称这种生活叫:休养生息。

夜晚,孤单的影子会落在玻璃窗上;白日,在阳光下行走会看到流转偏移的身影;在那些被拉长的隐晦里,却不再绝望无助,纵使回忆过往,内心也是淡淡的。很少会计划明天以后该怎么生活,一切顺着心意走。

韩淑慧对阿笙说:“多走走,这样的日子过得不单一吗?”

怎会单一呢?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有一个他在身边作陪着,所以纵使安于一室,也能欢愉无双。

商界太太们有时聚在一起,会跟韩淑慧说起阿笙,“你家儿媳似乎不爱交际应酬,也很少见陆先生带她出来。”

“那孩子性子淡,平时喜欢安静,多是在家里。”提起阿笙,韩淑慧眼角笑纹浅露,那是真的喜爱。

有人想不通:“每天在家里呆着,不闷吗?”

韩淑慧想,那孩子是不会闷的,和她接触深了,家里的人都迷上了她的茶艺,韩淑慧也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走进她的世界呢?

若是阿笙在外看到韩淑慧设计的建筑作品,那孩子会给她打来电话,声音欣喜,有着身为家人的同喜共荣。

韩淑慧偶尔会带阿笙外出,不是舞会和宴会,而是她感兴趣的慈善晚会,韩愈慈善基金会真正运作是在六月份,彼时陆子初播种的向日葵全都开了,她采了一大束让欧阳浨带给韩愈。

欧阳浨问她:“您不去吗?”

“不去了。”她温温的笑,说好了,死了相见。

在欧阳浨看来,顾笙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不管是韩愈,还是陆青青,她只拜祭一次,事后再也不肯登上乐山,纵使拜祭他人,也是绕开了走,看似无情,但又不能让人说她无情,因为她撑起了韩愈慈善基金会,将所有的慈善款项有计划的服务给需要救助的儿童。

慈善会启动那天,阿笙话语很少,站在台上,用淡淡的微笑感谢莅临现场的人,可也正是因为浅淡,所以才深刻。

这样一个她,很容易就能让人感受到她笑容里的温度,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悉她的人,都会在近距离的接触中感受到她的纯粹和真实。

那晚灯光琉璃,任洋从美国匆匆赶回来,答谢慈善喝酒,第二日醒来,欧阳敲门送来了醒酒汤。

“太太送来的。”

任洋笑着流泪,那个人总能给人很多温暖,那些汤他一滴不剩的喝完了,于是就连心也是暖的。

再回美国,阿笙送机,他叫了声“太太”,未开启的话语竟是哽咽的。

阿笙拍拍他的肩,话语清浅:“不要稀里糊涂的过日子,也不该像往日那般随心所欲了。工作要紧,但身体也该注意,那个人也希望你好好的。”

任洋站着开始有流泪的冲动,她移开眸子,垂头间似是笑了:“如果欧阳再向我告状,说你不爱惜身体,下次你回来,就不要再见我了。”

可怜一米八几的男人,听了阿笙的话,竟像个孩子般,点头之后再点头。

“太太,我听您的。”

过安检,他走了几步,又回头看阿笙,竟大步跑了过来,狠狠的抱着顾笙,一句话也不说,但脸上早已是泪流满面。tang/p>

松开阿笙时,他狠狠的擦了擦眼睛,这次却是再也没有回头。

步伐生风,但却送来了他的声音:“太太,您照顾身体,春节我回国看您。”

“好。”

这声“好”也不确定任洋是否能够听到,因为他已走远。

欧阳不喜离别,那天坐在车里,看着顾笙走出机场,眼睛上戴着墨镜,明明有眼泪滑落,但她嘴角却挂着最恬淡的微笑。

车内垂挂的小木牌,上面是扎西拉姆·多多的那首《班扎古鲁白玛的沉默》,又名《见或不见》,她伸手抚摸被冷气浸凉的字迹,终于明白了顾笙的心境。

经历过大喜大悲,经历过岁月洗礼,所以在生活中,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在生活中找到了最原始的宁静和平和。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缓速行驶,车内开始缓缓响起阿笙的声音。

——交出去,把一切你攥得紧紧的,你看得牢牢的,你执得死死的,都交出去。做个赤~裸的孩子,在莲花的柔瓣中,盘坐也好,躺卧也好,沉默也好,微笑也好,慈悲也好,智慧也好

声音那般平淡,倒像是娓娓道来,舒缓安静。

句子来自于扎西拉姆·多多的《放手便是皈依》,欧阳浨先是愣了一下,疑惑的看了阿笙几秒,在看到女子嘴角那抹微笑时,也忍不住笑了:“我以为您只喜欢泰戈尔。”

“我很博学。”

欧阳浨呵呵笑了,对于她来说,这样自信搞笑的太太,纵使在私底下也是很难邂逅的。

后视镜里,阿笙看着窗外,眉眼间荡漾着最平和的浅笑。

这一年,这一天,所有故人之于阿笙来说,都是最真诚的老友

有人托关系找到吴奈,希望他能够帮忙说服陆子初,或是说服顾笙,让她出面帮忙辩护。

水涨船高,阿笙越是宅家不出,她的身价和辩护能力就越被外界传的神乎其神。

吴奈找了借口打发了:“陆太太最近在忙慈善的事,怕是没时间。”

那人苦着一张脸:“我现在就是可怜人,你跟陆太太说一声,帮我也是在做慈善。”

吴奈:“”

晚上见到石涛,吴奈说起这事,石涛之前也遭遇过这事,倒是感同身受。

石涛说:“子初是什么想的,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

吴奈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才会暗地里帮他们回绝了那么多人。陆子初保护阿笙,也确实对她很好,但他同时却把她护在身边,让她活在他的世界和生活圈里。

石涛说:“他可以给阿笙最好的一切,却不愿意让她真正意义上接触这个世界。我敢打赌,上次子宫案辩护,将会是阿笙最后一次出庭。”

吴奈没问为什么,因为所有的刑事案件,无疑都会涉及最隐晦的一面,纵使阿笙看淡,但走进案情,走进犯罪和被犯罪的人物内心最深处,于阿笙来说,情绪势必会受到影响。

陆子初想给她的,是向日葵向阳一面,而不是背阴一面。

吴奈和石涛并不知道,陆子初不**,顾笙也不可怜。

他和她之间没有所谓的经济控制,他可以纵容她的一切不好,却找遍借口不让她外出工作,人人看到的是她的被动,但若是她想外出工作,他又怎能不放手?

美国六年,她早已消磨了对事业成功的所有向往,唯一铭刻在骨子里的是陆子初的对她的影响力。

他希望她的生命里只有他一人,殊不知对他的依恋,早已盖过了事业对她的诱惑力。

他不是对她**,他只是对她占有欲太强烈。

所谓商业派对,陆子初并非没有带阿笙出席过,但也仅此一次。

阿笙陪他应酬不到十分钟,就避开人群,独自一人坐在安静角落里翻看着相关金融手册,倒也能看得进去,认真翻看的时候,甚至会忘了身处什么场合。

“陆太太?”“怎么一个人坐在了这里?”

有人认出了阿笙,上前打招呼,阿笙在微微抿唇之后,从手册里抬起头,嘴角适时挂上了微笑。

“陆太太,很少看到陆先生带您出来,今天能够遇见,还真是难得。”“是啊,是啊,改天我们一起出去喝茶。糌”

阿笙忍住想揉太阳穴的冲动,点头说“好”,尽管她知道,私下相约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但有时候场面总要撑足了。

她坐在沙发上,但这时却有人站在了沙发后,伸出双手搭放在了她的肩膀上,笑容很淡:“抱歉,我和我太太还有事,先失陪了。楮”

几位商太太看到陆子初,眼光里有了不一样的光芒,阿笙深刻的意识到,男色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刚才还笑脸面对阿笙的商太太,竟有人在看到陆子初之后,不敢眼神对视,脸色虽然佯装不在乎,但眼睛里却流露出了羞涩的光。

阿笙不做评价。

场面人做场面事,说场面话,对这些商太太,陆子初态度不算冷淡,但也温善不到哪里去,却没人质疑他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几人浅淡聊了几句,这才纷纷散了。

“走吧,回家。”他弯腰吻了吻她的脸,然后站直了身,绕过沙发牵她离开。

“这么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回去,他们才刚来不到半小时而已,沙发还没坐热呢!

陆子初带着她往外走,淡淡的笑:“要不再坐一会儿?”这话也算是戏谑了,沿途看到有商人跟他打招呼,他会点头致意。

之前推了不少商业活动,但这次派对主办方跟他有交情,既然张了口,不答应并不好,人情难推,带阿笙出来,没想太多,只想着一起出来走走。

无疑,阿笙对这种场合并没有太大的兴致,虽然在跟他人交谈,但他一直在关注着妻子,她和别人对谈,并非不高兴,但难免有些应付了事。别人看不出来,他又怎会不知。

出了会所,夏季夜晚难免有些闷热,阿笙问:“陪你应酬不上心,我是不是很失败?”

陆子初莞尔:“陆子初的妻子不需要应酬,每天在家看书,照看花花草草,偶尔外出走走,悠闲度日就好。”

“”阿笙低头微笑。

陆子初看了看阿笙,她这才淡淡道:“像这种应酬场合,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彼此间不熟稔,也没有话题性,好像除了微笑,什么也做不了。”

有些泄气,有些无奈。

陆子初笑出来,轻声说:“你只需要在我面前有话说,在别人面前说或不说,一点儿也不重要。”

司机已经把车开了过来,阿笙透过车灯和路灯看向身旁的男子,脸庞刚毅冷峻,低头看她时,眼里有着动人的光。

没告诉他,他眼睛里所有的内容,是她看到过最美丽的风景。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周看过的那片向日葵,一朵朵在阳光下绽放出最明媚的笑脸,她一直觉得向日葵是最像人类品性的花朵。

背阴象征着生活带来的艰辛和磨难,向阳代表着隐忍和坚韧。

世事无常,世人把所有的难过和伤悲全都埋藏在隐晦和私底下,面向众人时,只有微笑和豁达在脸上展露。

像交际应酬之类的工作,阿笙自知没办法帮陆子初,此生注定没办法成为一名贤内助,那便安安静静的守在他身边。

这种相守,经得起磨难洗礼,在他最苦最难的时候,哪怕她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要让他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人,她一直都在。

男女在一起,所谓的轰轰烈烈大都发生在追求前期、恋爱过程和分手前后,所谓婚姻其实就是平淡如水的过,婚后生活若是跟婚前一样历经波折,怕是人人都要得心脏病了。

一次家话闲聊,薛阿姨问阿笙:“先生对您做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懂我。”

再简单不过的两个字,却让人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似乎所有的经历全都融进其中。

唐汐一次来家里做客,和陆子初提及阿笙。

唐汐说:“就这么把阿笙圈养在家,会不会太屈才了?”

“圈养?”陆子初戴着眼镜,双手正在笔记本上熟练的敲打着,听了唐汐的话,并没抬头看她,但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小汐,我这辈子没什么奢望,只要她在我身边,有很多在你们看来不可理喻的执念,其实我都可以无条件妥协。”

阿笙端着茶水站在房间外面,止了步。

送唐汐离开,阿笙和她慢慢的走着路,低垂的睫毛在阳光下黑的发亮。

那天,阿笙对唐汐说:“

tang如果没遇到子初,我可能会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上班,每月为了生活奔波忙碌,就那么平淡度日。可谁让我遇到了子初呢?当初进入法学系,后来成为一名律师,再后获取他人信任,笨拙的做了几个案件辩护,对我来说都是自然而然的事,至于后来名利来敲门,这些都是之前未曾想过的,也算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了。对事业,我确实没那么重的心思,我和子初分分合合10年了,能够再在一起,看淡了许多,也看透了许多,生命看似遥遥无期,但一辈子实在是不长。我这人,我自己了解,一旦专注做某件事情的话,一定会忘了时间,忘了家庭。他自己本身又很忙,在他休假之前,纵使我什么都不做,每天在家守着他,也只有在夜晚和早晨才能够跟他短暂相处。如果我和他都各自忙着事业,回家后彼此劳累,怕是躺床就睡,哪还有时间聊天说话?这种日子不是我想要的,我也没本事完美的区分好事业和家庭,我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有家,有他,平平淡淡的过好每一天,只有心里踏实了,婚姻之于他,之于我,那就是温暖的。”

唐汐眸光温柔的看着阿笙,“这样的话,你有没有对子初说过?”

阿笙笑着摇头,有些话是注定没办法在那人面前说出口的,总觉得难为情

陆先生虽然热爱美食,但有时也有不想动手的时候,偶尔不让陈厨,也不让阿笙动手做饭,这时候他会在一通电话挂完之后,带阿笙出门蹭饭吃。

去石涛家蹭饭吃,不是一次两次了,还记得陆子初第一次带阿笙过去的时候,阿笙还有些迟疑。

“如果真要过去,干脆叫外卖,或是我们在外面买点熟食带过去。”阿笙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想起04年,石涛和吴奈是如何摧毁厨房的,两人都是厨房杀手,别人是切菜,他们是剁菜。

阿笙是什么想法,陆子初倒是了然于胸,“石涛厨艺现在很好,最近正在筹划开一家:老石家私房菜馆。”

阿笙虽然对丈夫的话半信半疑,但不知怎么的,听到那个“老石家私房菜馆”,倒是忍不住笑了。

还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t市在变,人也在变,就连视厨房如洪水猛兽的石涛,都要开菜馆了,能不神奇吗?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石涛家养了一只大白熊犬,陆子初每次过去,都会弯腰轻抚一下它的身体。

大白熊犬全身都是白色,摸上去很舒服,也很聪明,跟石涛互动亲密。

石涛在家里“辛苦”做饭时,陆子初和阿笙两位前来蹭饭的不速之客倒是休闲自在的很,陆子初坐在院子老槐树下的躺椅里,在等待开饭的过程中,含笑看着妻子蹲在狗屋旁喂狗食。

“我们能不能也养一只狗?”阿笙转头看向陆子初,有必要询问一番,丈夫在英国说过,他不喂养宠物。

“喜欢?”陆子初看着她,抬手示意她过来。

阿笙起身走近:“无聊的时候,可以带狗出去散散步。”

他先是不说话,拿出纸巾帮她擦着双手,等双手擦干净,这才问她:“我每天陪着你,还觉得无聊吗?”

“不一样,等休假结束,你又要忙了,我总要找些事情做。”

她声音很轻,但陆子初字字听得很清楚。

他把纸巾丢到一旁的圆木桌上,将她往身前又拉近一些,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脸埋在她的怀里。

她怎知,结婚后,属于陆子初的事业心早已是大打折扣。

第一次去石涛家做客,阿笙看到那只大白熊犬,在关于是否喂养宠物的问题上,她只提过一次,陆子初当时并未正面回答,她便没有再问。

第二次去石涛家,饭桌浅谈,她饭量小,吃饱后就放下了筷子,“你们慢慢吃。”起身,端着剩饭出门了洽。

“阿笙看起来似乎很喜欢宠物。”石涛看着阿笙的背影,她把适才吃剩的饭菜喂给了大白熊犬,蹲在狗屋旁,静静的看着它大快朵颐。

陆子初淡淡道:“养宠物很麻烦。”

“如果你真的不愿意阿笙养狗,我觉得你们还是赶紧生个孩子比较好,这女人啊,一旦有了孩子,谁还有那个精力在养狗上面下功夫。”

石涛并不知阿笙身体状况,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说者无意,听者却上了心,陆子初停止进餐,抬眸看着石涛,眸子深沉。

“怎么了?”石涛奇怪地看着他,怀疑自己脸上是否有了脏东西,要不然怎会这么奇怪的看着他。

陆子初收回目光,继续进餐:“再不吃,饭菜该凉了。”

他说这番话,意思很明显,有些话题可以终止了。

.....钤.

关于买狗,是陆子初亲自购买的,他起先心仪边境牧羊犬,不在乎外表,重要的是在宠物狗排名里,它的智商排名第一,天性聪慧,也善于察言观色,但石涛却建议选购一只萨摩耶犬,美丽可爱,外表吸引人,并且还有微笑天使的称号,很适合女性喂养。

“阿笙喜欢笑,萨摩耶犬也喜欢笑,一人一狗多适合。”

陆子初挑起嘴角笑了笑,“这个比喻可真好。”

“呃......”石涛有些后知后觉,笑着改口:“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把萨摩耶犬牵回家,阿笙一定会很喜欢。”

最终还是选了一只纯白色萨摩耶犬,石涛在路上好奇问他:“不是不愿阿笙养宠物吗?怎么忽然间又改变心意了?”

有些事情没必要告知石涛,或是其他人,阿笙若是想养狗,那就买一只回家,凡事她高兴就好。

他总以为她有他就好了,却没想过他忙碌的时候,她的生活是很单调的。

带狗回家,薛阿姨还以为眼花看错了,她家少爷可是从来都不养宠物的。

阿笙听到消息从家里走出来,就见花园里有一只萨摩耶犬正在悠闲的散着步,陆子初蹲在花园一角摆弄着狗屋......

原本阿笙该新奇的打量家庭新成员才对,但她的眸子却无法从丈夫身上移开。

走近,阿笙问:“买给我的?”

“嗯。”看来这狗还真是买对了,没看见妻子眉眼间都快笑开了吗?

就这么高兴吗?

阿笙小声道:“之前我说要养狗,你不是没答应吗?”

“没答应,但也没拒绝。”陆子初捡起地上的狗玩具起身,将它远远的抛给那只白色大狗,抬眸看了一眼阿笙,再低头擦手的时候,似是笑了一下:”仔细想想,家里养条狗也不错,萨摩耶犬是跑走型动物,天性使然,喜欢运动,正好可以治治你这身懒病,没事多带它出去走走,对你也有好处。”

陆子初说辞很完美,但阿笙又怎会不知他的心思,原以为养狗无望,没想到临了他竟然妥协了。

阿笙心里一瞬间似是被什么东西涨得满满的。

也不顾是否有家佣在外面看着,阿笙伸手抱住他,脸更是埋在了他的脖子里,淡淡的薄荷香从他身上传递入鼻,萦绕在心的只有感动。

对妻子的举动并没有感到很意外,陆子初视线看向某一角,温声笑道:“薛姨在笑你。”

“......”阿笙紧紧的抱着他,就是不为所动。

这时候,陆子初倒是低低的笑了一下,手指滑过她的发,凑到她耳边说:“陈厨也在笑你。”

“......”跟闹了情绪贪恋温暖的孩子没两样,阿笙抱着他,手臂不松,反而又紧了紧,总之就是不放手。

那是属于陆子初的味道,相拥中,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缘故,就连气息也是烫人的。

陆子初倒是很享受妻子如此主动,但外面实在是太热,站的久了,难免会眩晕,于是问她:“进屋?”

“嗯。”虽然答了,却始终不见她松手。

陆子初失笑,很少见阿笙有这么缠人的时候,不舍得分开,那就不分开好了,手臂顺着她的脊背下滑,然后就那么托着她,面对面把她抱了起来。

他这么一抱可不得了,阿笙只得出于本能,双腿缠在他腰间,像个无尾熊一样攀在他的身上,白皙的脸庞在这个时候倒是有些红了。

他抱着她往前走,倒像是小时候父亲抱女儿走路一般,可问题的关键是,她都这么大了......是的,这么大,刚才却像个小孩子一样缠着丈夫不松手。

“你让我下来。”她搂着他脖子,额头抵着他,声音很小。

“刚抱出感觉来。”他笑,却在看到她眼中的媚媚柔光时,停了步伐,微微侧脸,薄唇贴上了她的唇。

阳光下,尚未因为天气产生眩晕,阿笙脑部却有了缺氧现象,唇舌交缠,似乎可以吻上许久。

他在退出来的时候,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唇,以至于阿笙下唇都是麻的。

有呼吸在阿笙耳畔轻拂,陆子初轻声道:“要不要继续?”

他一定要故意这么问吗?阿笙想叹气了,眸子里一片朦胧水雾:“没脸见人了。”

“他们都进屋了。”他又往她唇上吻了吻,她之前抱他不放,是因为感动他妥协,知道他不喜欢她对他说“谢谢”,于是拥抱表示,想来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吻她吧?

可情动亲吻这种事,谁又能说得准呢?谁让她那么秀色可餐呢?但妻子毕竟是害羞了,陆子初笑笑,抱着她朝客厅方向走,同时转移了话题:“石涛说,你或许会喜欢萨摩耶犬。”

“它叫什么名字?”品种并不重要,只要是他带回来的,就都是好的。

“名字还没有取。”陆子初看着阿笙:“你给它取一个。”

阿笙问:“公狗还是母狗?”

“母狗。”

敢情被陆子初抱着,影响了思路发挥,阿笙拍拍他的背,于是放她下来,微不可闻的抿抿嘴,他倒想听听她要取什么名字。

看得出来,阿笙也确实是认真思考了一番,挽着陆子初的手臂,边走边说:“今天是星期三......叫它星期三,怎么样?”

陆子初:“......”

“子初?”阿笙看着他,名字不好吗?

“我不发表意见。”此话落,见阿笙有皱眉迹象,陆先生又不慌不忙的改了口,“我的意思是,你喜欢就好。”

唐汐果真没说错,他妻子还真是一个人才。在给萨摩犬取名字这件事情上,还能再敷衍一些吗?

隔天,韩淑慧过来,听说这件事,直夸阿笙取名独特,薛阿姨不甚认同,小声问韩淑慧:“您不觉得这个名字太随便了吗?”

“不会啊,星期三,名字多个性。”

星期三入住陆家不到一星期,一次跑到陆子初书房里“兴风作浪”,阿笙寻来,地面上文件散落,阿笙急着让薛阿姨把星期三带出去,陆子初在三楼跟国外合作方有一个视频会议,若是等一会儿他下楼,看到书房这么乱,怕是会冲星期三发火。

阿笙把文件整理好,又帮丈夫把桌面清理干净,打开办公桌抽屉时,竟然发现了她之前不见的驾照。

......

陆子初是在书房找到阿笙的,她坐在他的办公椅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那笑有着说不出的古怪,再说陆子初是多眼尖的一个人啊!很快就发现了之前帮妻子“贴心收藏”的驾照,就那么措手不及的重见天日......

夫妻约法三章里,不能欺骗对方,陆子初也不辩解了,但总要给自己找台阶下:“驾照下来了?”

“不,这是我之前的驾照。”装吧,看他还能装到什么时候。

闻言,陆子初皱了眉:“之前不是丢了吗?”

“丢是丢了,不过又被我找到了。”

陆子初上前,原本要摸她的头,却被她避开了,于是某人摸了摸鼻子,顺便又清了清嗓子:“在哪儿找到的?”

阿笙老老实实的答:“你抽屉里。”

陆先生很诧异:“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可不是嘛。”她家陆先生可真是太会演戏了。

阿笙也不是没脾气的,因为驾照事件,两人分床整三天。

爱情,它在日子里沉淀成了不经意。

每天早晨醒来,阳光没有窗帘遮掩,就那么肆无忌惮的照射入室,内心一片柔和。下楼,餐厅里已有饭菜香,长桌那头必定会坐着一位男人,专注的翻阅着手头报纸。

花园里,星期三趴伏在草地一角,慵懒的闭着眼睛打瞌睡,只有在食物的香气里才肯勉为其难的睁开眼睛.....

电视台余笑笑因为慈善基金的事预约阿笙接受访谈,地点选在了家里,后来随行记者在杂志里写了这么一段话:“陆宅身处闹市,却依山傍水,天蓝如洗,春夏秋冬林间溪水潺潺,花草如画,无人叨扰,犹如世外桃源。”

身处大都市,却能置身简单生活中,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一个家,两个人,在用生活和柴米油盐编织的世界里,若不贪心,便没有那么多的遗憾,偶尔回头望去,萦绕在心的只会是沉醉钤。

走过的每一程,看过的每一景,就都是最美丽的梦。

余笑笑问阿笙:“陆太太,您觉得慈善是什么?”

问出这番话的时候,余笑笑已经有过心理预期,这样的问题她问过太多人,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麻木的几乎都能倒背如流了,所以在余笑笑看来,顾笙的答案怕也在这些答案之中。

余笑笑承认,对于顾笙的回答,她和她的工作团队一开始并未怀有别样的期待,但......

顾笙说:“慈善是救助者和被救助者嘴角最温暖的笑纹。”

余笑笑等人不说话了,她们看着坐在藤椅上的女子,阳光暖暖的洒在她的身上,被救助者的微笑,她们尚且没有看到,却已经看到阳光温热了女子嘴角。

一样的意思,但因为说法不同,却让人心怀触动。

......

盛夏来临,仰脸望去,树叶淡青素雅,t市6月情绪多变,雷阵雨说来就来,前一刻阳光还在,后一刻却会莫名其妙的砸下雨滴来。

那雨起先不小,细雨霏霏,陆子初刚给阿笙端了一杯果汁出来,看了一眼天色,便不再往花园里继续走。

“下雨了,快进来。”他在门口喊阿笙。

6月的雨不下则已,下起来必定很大,阿笙站在落地窗前,一边喝果汁,一边看着外面的雨水,天地间雾蒙蒙的,就连天色也是阴暗无比。

这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

阿笙说:“慈善基金启动,后天我要见一见第一批救助儿童,你要陪我一起去吗?”

身后,陆子初“嗯”了一声,阿笙转身看他,因为在家里,他穿着很随意,休闲家居装,坐在沙发上看书,星期三卧在他脚边,身体长长的伸展着,眼珠子盯着陆子初,不时的摇着尾巴,似乎正在研究男主人的心情好坏。

他察觉到,把书放在一旁,弯腰抚摸它耳朵后面的毛,星期三倒也享受,乖乖的闭上了眼睛。

“它很听你的话。”隐隐泄气。

陆子初侧目看了她一眼,面上无恙,心里倒是笑了:“过来。”

阿笙走近,他已握住她的手,牵引她摸着星期三耳朵后的毛:“你这样摸,它也会听你的话。”

星期三的毛有些硬,阿笙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摸了一会儿,星期三果然晃悠着尾巴,看得出来它很舒服。

“为什么会这样?”阿笙小小惊喜了一下。

“动物和人一样,都有属于自己的敏感带,像这样抚摸它,其实跟爱抚差不多......”陆子初讲解这话本不算什么,但说这话时,呼吸贴在了她的耳畔,多少含着几分恶意,所以不等他这边说完,阿笙就警觉的缩回了手。

“我去洗手。”

阿笙离开活动室,直接去了盥洗室,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不错,脸虽发烫,但好在并不明显。

“下雨天困在家里,我们要不要找些事情做?”低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阿笙抬头,在镜子里撞上陆子初的目光,他就那么站在她身后,天气原因,盥洗室比较暗,所以阿笙进来时开着灯,于是镜子里的那人慢慢走向她的时候,仿佛踩着月光。

他口中的事情,还能是什么事?阿笙想叹气了,是谁说她家陆先生冷淡克制的,私底下他可不是这样。

他的眼睛很黑,阿笙反倒有些不敢正视了。

陆子初却哪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阿笙,手指轻拂她的长发:“我跟你讲解动物身上敏感带,你逃什么?”

他这么问,手指却是极不安分,缠绕着她的长发,指尖和指腹却很有规律的按摩着她的头皮,阿笙脊椎神经甚至在微微颤抖着。

“阿笙,你逃什么?”他将脸埋在她的发丝间,呼吸着她的味道,话语间却带着笑意。

“我没有。”声音竟有些无力,他能不诱惑她吗?

他自是不信她的话,声音沉哑:“你见我爱抚星期三,是不是吃醋了?”

阿笙哑然,这人......是在颠倒黑白吗?好口才,就连亲近借口都找的这么冠冕堂皇。

陆子初凑到她耳边情意绵绵的低语道:“阿笙,你身上的敏感带在哪里?”

阿笙欲哭无泪,陆先生要使坏的话,绝对没人比他更坏,亲吻她的耳朵,温柔轻舔着,阿笙恨恨的抓紧一旁架子上的毛巾,面上羞恼,心底却涌起了一股颤抖,被他舔吻过的地方,迅速变得***起来。

只能说,他对她身体太熟悉了,阿笙耳畔终于免遭苦难之后,陆子初潮润的唇开始向下延伸,从颈项到阿笙的锁骨。

他若是亲吻倒也罢了,偏偏那人用鼻子摩擦轻抚着,不是一般的磨人。

阿笙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请自重”,陆子初竟低低的笑了,终于换了一种折磨人的方式,改用牙齿轻咬着。

这人欺人太甚了。

陆子初一双眼眸弯了起来:“别恼,看来敏感带我找错地方了。别急,我慢慢找。”

阿笙不回应,于是陆先生就只能“乱猜”了,头发和耳后“无效”,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接吻。

见妻子闭着唇,于是落在阿笙唇上的吻带着几分试探,也只是轻轻接触着,他坏就坏在,拥吻她的时候,修长的手指钻进她的上衣下摆处,流连于此,轻轻抚摸着。

察觉阿笙颤抖了一下,他状似认真道:“这里是你的敏感带?”

阿笙都想哭了,情绪外露,唇竟然无意识开启,于是浅吻变成了法式深吻,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他虽温柔,但力气却很大,把她箍在怀里,阿笙根本就动弹不得。

想来就这么被他吃的死死的,阿笙心里毕竟有着几分不甘心,所以等他离开她的唇时,阿笙张嘴咬上了他的鼻尖。

很轻,眸子亮晶晶的,陆子初这边已经决定放过她了,可见她这样,终究没能忍住,手指按在她的脑后,又是一阵热吻。

腰间一紧,等阿笙反应过来,陆子初已经把她抱坐在了盥洗台上,他就那么站在她面前,双臂撑着盥洗台,把她圈在怀里,微微皱眉:“你是不是对我没性趣了?”

阿笙微愣,是兴趣?还是性趣?

“为什么要这么说?”

陆子初轻声叹了一口气:“你看,我这么辛苦的取悦你,你好歹给点反应啊!”

“......”阿笙有点不自在了,小声嘟囔道:“家里不是只有你和我,还有佣人在。”

二楼盥洗室虽说这个点没佣人上来,但谁能保证......

陆子初看着她,眼里有着浅浅的笑意,“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放心什么?

陆子初柔声道:“我懂,你只是面子抹不开,其实你对我还是很有性趣的。”

阿笙这才反应过来,她中了他的语言圈套,这人是故意的。

他确实是故意的,眼眸波光流转,但光芒太炙热,静静的注视阿笙时,阿笙再也无法保持如常镇定,纵使移开视线,也无法制止他的亲近。

唇落在了她的胸口,隔着衣服恶意的啃咬着,阿笙最受不了这些,夏天衣服薄,湿气黏附在胸口上,身体里仿佛被人不负责任的点了一把火。

“阿笙,想要我吗?”陆子初手指探入她的裙摆,隔着内~裤触摸到了一片湿热,于是闷闷笑了,妻子情动已久,却不承认......

陆子初嘴角的那抹笑并没有维持太久,待他手指撤出,抬手褪掉阿笙内~裤时,却停住了动作。

阿笙被他撩拨的气喘吁吁,还没意识到怎么了,就忽然间被他搂在了怀里。

“怎么了?”声音还有些不稳。

陆子初把脸埋在了她的肩窝里,压抑情潮:“我们什么也不做,就这么抱一抱。”

内~裤上沾染着血迹,宛如一盆冷水沿头浇下,陆子初觉得有点冷。

阿笙不清楚,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却被他抱得更紧了:“听话,别乱动。”

阿笙只得乖乖的坐在盥洗台上,任由他抱着。这人在床事方面,一旦起了热情,什么时候半途终止过?这样的情形并不多见,但就这么静静的抱着,心内却是松了一口气。

这几天情绪有些烦躁,尤其是今天,腰酸不说,身体更是有些不舒服。所以这时候能够有一个拥抱,对她来说是很珍贵的,不含***,处处透着温暖。

阿笙看不到的地方,阿笙之前被陆子初褪掉的内~裤被他揉成一团,然后就那么一点点的攥在了掌心,修长的手指上是此前在阿笙私~处沾染到的血迹,他看着只觉得刺眼糌。

阿笙从年前吃药,一直到今年6月份,半年多过去了,之前断断续续子宫会出血,原以为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这次子宫出血还没好呢?

这种事情,陆子初没办法瞒下去,沉吟了半晌,在紧密的拥抱中,陆子初紧了紧力道,这才慢慢松开阿笙,短暂迟疑,终是把这事给阿笙说了楮。

陆子初抬起干净的手指揉了揉阿笙的脑袋:“吃了那么久的药都不见好,一会儿我们出门另外找医生看看。”

“跟医生没关系。”阿笙尽可能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情绪毕竟有些不好,半年了她一直配合医生的叮嘱,按时吃药。上次子宫出血遏止,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她以为她已经好了。

医生也说,恢复的很好。

她下意识想并紧双腿,却因为陆子初站在她的双腿中间,于是睫毛颤动了一下,抬手推他:“我下来收拾一下。”

陆子初却不放,唇落在她的唇角,温柔舔吻着,阿笙心里有点乱,避开时,陆子初咬住了她的下唇:“如果你不高兴,我该怎么哄你?”

阿笙不吭声。

“阿笙”他叫她的名字,声音低哑。

这次,阿笙“嗯”了一声,却因为情绪低落,再也没有多余的话。

陆子初抬手搂住她的腰,默默拥抱,脸摩擦着她的发:“你开心,我要知道;你不开心,我也要知道。”说到这里,他沉默了很久,再开口竟是微不可闻的叹息道:“阿笙,我们是夫妻。”

阿笙攀着他的肩膀,这一刻竟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灯光照在盥洗室内的白色地板上,原本该是最明媚的颜色,但却因为外面哗啦啦的雨声,衍生出了最潮湿的温度。

雨水攀附着窗户,仿佛是最冰凉的眼泪,因为在外受了委屈,忽然间就那么一颗颗无声无息的溢出了眼眶

上帝成全了陆子初和阿笙的相伴,却没有把最深刻的温暖赐予给他们。

2014年6月,伴随着一场大雨密集而下,鲜血铸就了隐晦,阿笙洗完澡出来,陆子初帮她吹干长发,担忧妻子多想,他坐在沙发上寻找着话题,她兴趣不高,懒懒的应着。

头发吹干时,她回头对陆子初说:“我睡一觉。”

“嗯。”

陆子初坐在床边,眼见妻子是真的睡着了,这才起身离开。

这天下午,陆子初远没有表面看来那般镇定,回到书房,妻子不在身边,这才焦躁的掐了掐眉心。

他先是给医院那边去了电话,等待接通的时候,好看的眸子微微眯起,面上表情怎么看都有些不耐烦。

“陆先生?”是阿笙主治医生的声音,从电话那端清晰的传了过来。

陆子初眼眸这才缓缓张开,“张医生,我记得你上次好像告诉我,我太太身体康复的很好?”

张医生听出了端倪,也听出了火药味,反应倒是很快,迟疑道:“陆太太子宫又出血了吗?”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糊弄?”陆子初的声音不是说出来的,几乎是从唇齿间迸出来的。

张医生没有胆颤心惊是假的,连忙应声道:“陆先生,您先消消气,要不然您带陆太太来一趟医院,我再为她仔细检查一下?”

陆子初蹙眉,一字一字道:“我就问你一句话,我太太的身体,你究竟能不能调养好?”

“”张医生没敢下保证吭声,之前还有些把握,但现在顾笙如果又是子宫出血,他不敢保证了。

“张医生?”

就是这短短三个字,险些震聋张医生的耳膜,心里更加紧张不安了,心想着顾笙出血量怕是很多,要不然何至于让陆子初如此暴怒?

张医生话语带着颤音:“陆先生,我在听,在听您放心,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治好陆太太,如果您和陆太太不方便来医院的话,我可以和我的助手现在过去”

张医生没把话说完,只听电话那端传来“啪”的一声响,伴随着嘟嘟声,很显然陆子初早已挂断

tang了他的电话。

张医生挂断电话,哪还敢再耽搁,连忙打电话给助手,必须要去一趟陆家,先不说陆子初待不待见他,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干巴巴的得罪陆子初吧?

那个人,是真得得罪不起。之前可以为了他太太赞助医学实验室,同样的,也很有可能因为一时不高兴,中途撤资

陆子初这边挂断了张医生的电话,紧接着又狠狠的按键拨号给陈煜:“把你几个月前调查的妇科权威专家名单,现在给我发过来。”

“啊?”陈煜那边正在忙,初听一时没反应过来,也无需他反应了,老板火气太大,听到他那边稀里糊涂的“啊”了一声,整个人都怒了:“啊什么啊?马上把名单发到我邮箱里。”

陈煜办事效率很快,邮件很快就传了过来,陆子初翻看医生资料时,心里的怒气尚未消退。

怎能不怒?他太太连续喝了那么久的药,一日三顿,黑漆漆的中草药,苦不拉几,每天不落。

他看着都觉得苦,每每不忍心,偏偏她还心怀期待,“不吃药怎么好?”

软软的声音,软软的人,心思却异常坚定,喝起药来可一点也不含糊。

她的失望,他看在眼里,无力之余,恨不得全都帮她受了

薛阿姨送了茶进来,过了半小时再进书房,终于好奇的看了一眼陆子初。

半个小时前,他就站在落地窗前,半个小时后,他还维持着原姿势不动,就那么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薛阿姨站在身后,轻轻唤了他两声,陆子初这才回神,转头看着薛阿姨时,虽说表情如旧,但眸子却是深沉的很。

“门口警卫打电话,说是有一位张医生想见您。”

陆子初静声不语,薛阿姨也不敢再说话,照顾陆子初多年,这位小主人情绪是好是坏,她还是能够察觉出端倪的,此刻情绪似乎很差。

陆子初没回应薛阿姨,离开书房后,回了一趟卧室,阿笙还在睡,室温适宜,因为裹着薄被,脸颊上有着淡淡的红晕。

他伸手摸了摸,动作很轻,但她却懒懒的睁开了眼睛:“什么时间了?”

“下午五点左右。”顿了顿,陆子初温声询问:“张医生来了,你要不要”

话音终止,只因阿笙握住了他的手,陆子初看着她,目光对视,他的眼睛里有着太多的情绪,而阿笙的眼眸深处也埋藏着沉甸甸的东西,彼此情感交织,激烈而又矛盾。

“我今天没心情,改天吧!”她说着,又闭上了眼睛,脸色很白。

“又要睡了?”他轻声问。

“困。”

“睡吧!等你醒了,我们再开饭。”他低头吻着她额头,指尖滑入她的发丝间,慢慢的梳理着,无声安抚

陆家门外,警卫接到了内宅打来的电话,挂断后撑伞走到张医生座驾旁,弯腰敲了敲车窗玻璃。

“张医生,我家先生让你先回去。对了,先生说之前通话,他脾气不太好,让你不要放在心上去。”

张医生没想到陆子初会这么说,呆呆的看着警卫,直到助手碰了碰他,他才回过神来,问警卫:“陆先生还说了什么?”

警卫奇怪的看了张医生一眼:“没了。”

没了?那这么一来,是不是说明医学实验研究,陆子初并不会中途撤资?

雨停了,路边树木葱翠,叶片密集饱满,就连天空也是蓝的很透彻,似乎经过之前轰轰烈烈大哭一场,终于触摸到了海阔天空。

不久前,阿笙对陆子初说:“我刚梦见了青青,你最近是不是没去看她?洽”

“嗯。”陆子初喉结颤动了一下,说得很慢:“我一会儿就去看她。”

沿途站牌林立,伫立着陆氏大大小小旗下广告,面对事业上获取的成就,陆子初却没有丝毫喜悦,满心满脑都是青青。

2013年年末,他第一次听说青青的存在,却不曾想竟是在那么痛心的情形下。

2014年年初,他把青青接回国,在墓碑上写下“陆青青”三个字的时候,眼睛忽然间潮湿了。

那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一个孩子的存亡关系着阿笙多年来精神喜悲无常,关系着阿笙所有的爱而不能。

她看似洒脱无谓,看似无情冰冷,但心里却比任何人都脆软。

不来乐山见青青,是因为她还在乎,实在不能太苛求她,毕竟是她珍之护之的孩子,纵使看淡,但那毕竟是一道伤。

陆子初总以为他能很好的控制情绪,但青青下葬的时候,情绪终究还是有了失控的苗头,雾气聚拢眼眶,压都压不下去钤。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脆弱的时候,若是假装无谓,那只是不愿意眼泪泛滥。

有时候他会恨自己,如果自己一开始就克制,如果他每次都做好防护措施,也许一切祸事终将幸免,至少他的阿笙会无忧许多。

乐山之上,陆子初把一束向日葵放在女儿的墓碑前,蹲在墓碑前低头呆了一会儿,似是想到了什么,又从裤袋里掏出两块巧克力放在了墓碑前。

“尝尝,这次来的突然,等下次爸爸来看你,多给你带一些。”修长的手指贴在了冰凉的墓碑上,陆子初语气柔和,沉默的时候,嘴角带着笑,但眼睛却是潮湿的:“其实,你母亲很想念你。”

陆子初呆到了黄昏,这才摸了摸墓碑顶部,似乎是在抚摸着女儿的小脑袋,蹲在那里时间太久,起身的时候,双腿都是酸的。

从乐山下来,沿途风声轻缓,吹动着周遭灌木,仿佛从天堂里传递下来的歌声。

那天陆子初从乐山回来,有心是一方面,逗妻子开心是另一方面,在乐山脚下拔了好几根狗尾巴草。

司机在前面开着车,他就在后车座练习着怎么编戒指。

司机还真是有些受惊,没想到他家先生还有这种兴趣嗜好。

最后,倒是编了一只,虽然不如阿笙之前在t大编得好看,但毕竟是用了心思,拿回家,竟有了几分期待。

也不知道阿笙喜不喜欢?

那天,阿笙醒来看到右手无名指上面的草编戒指,愣了很久,最后却是笑了。

下楼吃晚餐,荤素饭菜搭配在精致的碟子里,再加上白粥软滑糯糥,阿笙原本没有什么胃口,但兴许是心情不错,竟小口的喝着粥,不知不觉间就吃了大半碗。

陆子初安静的看着,笑笑。能说松了一口气吗?

薛阿姨走过来上菜,看到阿笙手指上佩戴的草编戒指,笑道:“听老王说,先生从乐山回来,编了一路,我还以为编的有多好看,哪知道......”余下的话,薛阿姨没有说下去,笑着离开了。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陆子初编得戒指真心难看。

“很难看?”陆子初被长辈打趣,倒也不觉得尴尬,握着妻子的手指,打量着那枚草编戒指,嘴角含着一抹笑。

“不难看。”这话是真心的。

周遭人一直都说他掌控着她的人生,但只有她知道,他有多宠她,用他自己的方式疼她,维护着她。

她那般情绪化,那般心思脆软,就连偶尔流露出的难过,唯有在他面前才肯展露。

也只有面对他,她才是无所顾忌的。

抚摸草编戒指,暖如花火。

......

兴是对就医无望,阿笙在是否去看医生这件事情上空前的意兴阑珊。

陆子初念叨过几次,都被她打岔转移了话题,于是只能作罢,怕说久了,妻子会烦。再加上她一直在忙碌慈善救助,陆子初只能把日期往后拖了拖。

待好不容易抽开空,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她似是忘了应该去医院看医生这件事,就连陆子初替她安排的医生都被她事先回绝了:“张医生医术很好,没必要换人。”

陆子初有自己的坚持:“不换人可以,我陪你去一趟医院。”

跟往常一样,她装作没听见,走到花园里找星期三去了。

就跟打仗一样,对她,陆子初有得是耐心,阿笙跟星期三互动的时候,他就坐在摇椅上,静静的看着她。

被女主人带坏了,星期三一扫之前羞怯,混熟之后,仗着女主人宠爱,行径却是越来越猖狂。到了饭点,稍微延迟喂食,星期三就会大张着嘴,声嘶力竭的惨叫着,阳光下雪白的牙齿比它那身狗毛还亮。

阿笙掌握带狗诀窍后,闲着没事就会拿着一大袋饼干,那狗倒也聪明,流着哈达子,狂跑着过来。

陆子初望过去,阿笙正把一块饼干扔向半空中,只见星期三窜高了身体,精准的咬住了饼干,跟吃了肉骨头一样,在阳光下欢快的奔跑着。

倒也是乐趣。

但偶尔,陆子初也有看不顺眼的时候,比如说星期三一遍遍的舔着阿笙的手背......

“不脏吗?”

阿笙温柔的抚摸着星期三:“过一会儿,洗洗手就好了。”

某人送给了她一道背影:“不消毒干净,别碰我。”

至于吗?不就是星期三舔了舔她的手背吗?

......

对自己的身体,阿笙毕竟还是上心的,这天陆子初回来,刚进客厅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中草药味。

陆子初皱了眉:“怎么又吃上了?”

“有病总要治。”

薛阿姨把药端了过来,被陆子初夺走了,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陆子初拉阿笙上楼,把她直接按坐在了卧室床上。

“你今天是怎么了?”阿笙笑。

陆子初双臂抱胸,站在她面前看了她一会儿,方才在她面前屈身蹲下,双手握着她的手。

他说:“不吃了。”顿了顿,又加重语气,似是重申:“阿笙,我们不吃了。”

阿笙先是笑着不说话,过了片刻,眸子定定的看着陆子初:“子初,我喜欢孩子,每次看到小孩,那种欢喜都是发自内心的。你和爸妈知道我介意什么,于是每次看到孩子,都会笑笑离开,怕的就是我会为难。你们嘴上说没关系,但心里又怎么会没有遗憾呢?”

陆子初蹙眉:“我不遗憾。”

阿笙轻声叹道:“但我遗憾,前两天听说童童也怀孕了,周围认识的人相继有了孩子,我也想要......”

陆子初是无力的,她要什么,他都可以帮她办到,但一个孩子,却让他无力极了。

阿笙柔声道:“以前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怀孕的时候会那么幸福。可等我怀孕了,我才慢慢发现,对于小生命的诞生,我是充满期待的。我在美国最喜欢夜晚,因为睡梦中能遇到你。我跟你说我身体有什么不适反应,跟你说孩子在我肚子里是如何调皮,我那么跟你发着牢***,但脸上却都是笑容。”

陆子初眼眶热热的:“你有我,我有你,还不够吗?”

她把手从他手心里抽出来,抬高了,轻轻捏他的脸,“你总有看够我的时候。”

寻常人谁敢捏陆子初的脸,也只有顾笙了,如此大胆包天,如此......被他纵容。

“嫌弃你的话,又怎么会一天到晚都呆在家里,每天守着你?”陆子初说的很慢,也很郑重:“有你在我身边,纵使今后沿途风景再美,在我眼里全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实在是不容易,把所有的不可能愣是一步步踩出可能来,如果到头来仅仅因为孩子,就质疑婚姻,岂不是辜负了10年相知?”

阿笙眼睛湿了,语气柔软:“子初,对你,我有爱,但也有抱歉。”

陆子初笑道:“你如果怪上了你自己,那我这个始作俑者岂不是罪恶滔天了?”

“你有什么错?”

“没有我,你会怀孕吗?”

“......”阿笙没说话,但神情却有些委屈。

陆子初吻上了她的唇,先是浅浅,温柔的吻,似乎觉得不够,方才探舌进去,牵引着她软软的舌,留下克制下的火花。

他没忘了她身体不舒服。

顺了呼吸,阿笙说:“你很喜欢孩子,我知道你虽然什么也不说,但内心深处是有遗憾的。”

陆子初眼光灼热,嗓音微微暗哑:“我不是没有遗憾,但这样的遗憾跟你相比,太微乎其微了。”

这话,怎不令人心生感动?

陆子初直起身,坐在了她身旁,手指揉捻着阿笙的手:“阿笙,你觉得婚姻是什么?”

“是什么?”

沉吟片刻,陆子初柔声道:“每个人对婚姻的理解不同,在我看来,所谓婚姻,就是要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孩子。”

“你一直都把我当成孩子。”阿笙偏头看着陆子初的侧脸,这话说完,握着她的手指紧了紧力道,那人笑了。

“所以不管有没有孩子,你都是我心里最珍贵的一块宝。”

那日,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的铭刻在了阿笙的脑海里,难以磨灭。

陆子初是天生的情场高手,虽然一辈子只有她一个女人,但情商无人能敌......

......

谈话隔天,趁着陆子初外出,阿笙瞒着丈夫去了一趟医院。

等待检查结果的时候,时间宽绰,她在医院附近逛起街来,路过一家音乐店,那里摆放着很多音乐碟,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看得出来店主是一位真正的音痴。

进店纯粹是打发时间,阿笙是被音乐吸引进去的,曲子空幽,宛如天籁,总之很纯粹,也很干净。

阿笙原本打算只看,只听,不买,但老板笑的太阳光,被那样的笑容温暖接待,如果不买碟片的话,似乎跟吃霸王餐没什么区别。

“有没有《can’tstoplove》这首歌?”如果真要买碟子的话,唯有这首歌让阿笙印象最深刻,毕竟是丈夫跟自己求婚时唱的曲子。

后来,只有两人的时候,她有让他再唱过,他听了只佯装没听到,摆明了是不愿再唱给她听。

一生一次,足矣。

“有。”年轻店主从厚厚的cd册里,找到那张碟片,问阿笙:“需要试听吗?”

那就听听吧!

曲声响了,男歌手的嗓音在不大的店面里徘徊萦绕,音乐配器震撼,宛如冰柱砸落,却在落地时水波潺潺。

这首歌,因为之前被陆子初演绎,所以再听,只觉得有一种温柔流淌在了盛夏阳光里。

阿笙进门戴着棒球帽,所以年轻店主只在女子付账时,匆匆看了一眼她的正面,只觉得面熟,直到女子离开,店主想了半天,这才认出她是顾笙。

这天上午,年轻店主没想到会和顾笙在音乐里邂逅,仿佛情节怎样安排,都在之前被命运书写好了,那般顺其自然,那般浑然天成。

同样是这天上午,阿笙从医院走出来,仰脸望天,她似乎感受到了蓝天的流动,女子在阳光下低低的笑,眼眸潮湿。

在t市这个地方,从来都不缺惊喜和意外。

比起阿笙的含蓄,张医生倒是急于讨好陆子初,这天上午一通电话打过去,电话那头的男子呼吸凝滞了。

“陆先生,陆太太终于来月经了。”

因为那句“终于”,陆子初眼睛刺痛了,开始迁怒于盛夏烈阳,谁让它白辣辣的蜇人。

6月末,陆子初以半休假模式回归陆氏,工作量比之前锐减了许多,每天仅在午饭后出门,赶在黄昏前回来。

薛阿姨有时候会念叨着:“晃晃悠悠几小时,如果不是看报纸,还真不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些什么?”

阿笙也不知道,对于陆子初在外的行踪,她很少过问,饭后他若出门,有时候她会送他上车离开,有时会轻轻应一声,继续埋头吃饭洽。

薛阿姨见惯了事业狂陆子初,却从未见过“无事一身轻”的集团负责人,所以才会在某日看到陆子初和某女星茶餐厅喝茶上报后,敲响了书房门。

“先生,虽说很多新闻报道都是捕风捉影,但您上报次数多了,太太难免会多想。”

稍倾,陆子初问:“阿笙多想了吗?”

薛阿姨被问住了,眉头却是紧皱不松:“太太倒没提过这事。”那么沉静的性子,就算心里受了委屈,又怎会告诉别人?

陆子初批阅着文件,敬重薛阿姨,所以对她说话还是很客气的:“阿笙对娱乐报和商业周刊通常没什么兴致,看到了也会一笑置之。”

薛阿姨还是觉得有些不妥:“看到丈夫和其他女人接二连三的上报,再宽容的女人也会心里不舒服。钤”

光线下,男子终于抬眸看了一眼薛阿姨,眼光里晕出淡淡华光,语气平和:“在外应酬,难免会遇到女性,媒体怎么切换角度,怎么报道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阿笙信我。”

彼此信任,这就是婚姻现状,当然这话陆子初没说。

他妻子又岂是小心小眼的人?

这句话在他唇齿间,细细的滑过一遍,却道是心思柔软,他太太确实是小小的人......

薛阿姨离开时,陆子初问她:“阿笙在做什么?”

“遮阳伞底下喝茶看书。”

陆子初打开落地玻璃窗,还未走到阳台上,就有一股微风夹杂着热气扑面而来,盛夏酷热,也难得花园里的人还有那份闲情雅致看景,喝茶,看书。

她已不在花园里,遮阳伞下空无一人,只有茶具静静的摆放在那里,想来自己也知道热了。

离开阳台,重新走进书房,打开家里安装的监控设备,媒体墙上房间很多,但想找到阿笙并不难。

倒是自得其乐,阿笙趴在活动室的沙发上,兴是看书累了,低头看着地上游走的阳光,长发顺着脸颊垂落在地面上.....

陆子初笑笑,放大了局部视频,走到了办公桌后继续办公,偶尔会抬眸看着他妻子究竟有多无聊。

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入室,家里开着冷气,所以阳光热度消褪,只余光束摇曳。

白花花的光打在她的脸上,于是清丽的五官在阳光的抚摸下格外润泽生动,陆子初甚至能看到妻子浓密的睫毛有多长。

陆子初也算是一心两用,笔在文件上签着字,目光却看着媒体屏幕:阿笙摆弄着手指,左右两只手,各自伸出食指和中指指尖在地板上游走着,宛如小人走路一般,朝前走相遇,退着走相撞,或是歪歪扭扭的走,一方跌倒,一方蹦蹦跳跳幸灾乐祸,最重要的是阿笙头也跟着一点一点的,敢情“小人”走路还被她哼唱着旋律节奏......

陆子初把文件丢到一旁,握着钢笔,先是无声笑,终究还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拿起手机拨出去,画面中阿笙趴着没动,手机在茶几上震动着,这丫头可真有本事,脚尖一勾,于是手机稳稳当当的滑到了茶几一角,被她接在了手中。

陆子初靠着椅背,都说懒病难治,他开始担心了,若是家里只有他们两人,没有佣人在,估摸着他出差,挂块饼戴在她脖子上,回头还能把她饿着,怕是连张嘴都觉得费力。

陆子初说:“改天教教我手指舞怎么跳?”

阿笙没反应过来,顺着他的话道:“什么手指舞?”

“手指,小人走路。”陆子初说了几个关键词提醒阿笙,冷不丁的又开口问道:“陆太太,我竟不知道你兴趣这么广泛。”

闻言,阿笙连忙朝活动室四周扫了一眼,似乎是在找监控器在哪里,这边还没看到,脸却是红了。

陆子初看着妻子表情羞窘,笑声从手机那端传了过来。

“不许笑。”语气听起来有些凶,但配上表情,却没有丝毫杀伤力。

陆子初止了笑,柔柔润润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很可爱。”

那么认真,轻柔的语气,很容易就蛊惑人心,偏偏阿笙太了解陆子初了,摆明了不上当,认定这人是在戏虐她,干脆不吱声了。

反正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会笑话她。

“阿笙......”陆子初在手机那端,柔声道:“你上来。”

“干什么?”

陆子初微微笑道:“让我亲亲你。”

“......流氓。”

画面里手机被阿笙挂断了,跳下沙发,赤脚倒了一杯水,靠着橱柜心不在焉的喝着水,眼睛却不时的打量着室内天花板,摆明了是在寻找监控器。

书房里,被妻子低斥“流氓”的男人,倒是很镇定,其实......这个称呼听起来还不错。至少从妻子嘴里说出来,他还是很能欣然接受的。

......

流沙给阿笙打电话:“西雅图一直在下雨,每天阴着一张脸,国内天气怎么样?”

“还不错。”

阿笙说这话的时候,正值黄昏,太阳正要落山,天际燃烧着橙色的光芒,照亮了视野内小半个天空,再加上有飞鸟从天空掠过,生动了整个夕阳黄昏。

“有阳光吗?”流沙开始有些期待了。

阿笙微笑:“我正在看夕阳。”

流沙在电话那头欢呼着:“太好了,我喜欢。”

流沙决定回国内找阿笙,阿笙跟顾城通过话:“你会带简回国吗?”

顾城说:“她自己可以坐飞机回来。”

航空公司有“无人陪伴儿童”独自乘机服务,专门服务年龄在5周岁到12周岁单独乘机的儿童,简生活能力和交际能力都很好,没有大碍。

阿笙再三确认,似乎只等着简乘机过来了。

但t市天气多变,就在阿笙刚跟顾城结束电话不到一小时,原本还让人无法呼吸的夕阳美景忽然间就那么被轻易抹去了。

暴雨密集而下,阿笙叹气不已,她查看了最近一星期天气预报,几乎每天都有雨:阴转小雨;阴转雷阵雨,局部有大到暴雨;多云转阴......

阿笙没忘记,流沙就是不喜西雅图天气,这才会回国,可如今......

陆子初回来的时候,薛阿姨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跟他说,这几日可能会有小客人来家里做客。

“流沙什么时候过来?”陆子初走进书房。

“不过来了。”阿笙原本正坐在电脑前查看网页讯息,见丈夫回来,于是起身道:“你回来正好,有件事我想询问一下你的意见。”

陆子初挑眉看了她一眼,她说的那么认真,他是不是也应该严肃起来。

沉吟片刻,阿笙说:“我想带流沙出去走走。”

“去哪儿?”毕竟是了解妻子的,若只是在附近城市走走,她没必要跟他这么郑重,可她这么说了,想必......很远。

“我现在还没确定,流沙之前说想去新西兰。”或许可以先去新西兰,然后回一趟英国,有些东西当时走得急,留在那边没有带回来。

陆子初顿时皱了眉:“一大一小丢了怎么办?”

“只有你把我当孩子看,我在别人眼里可不是这样的。”阿笙觉得她和陆子初商谈事情的时候,倒像是家长和孩子,她有什么请求,需要他批准才行。

“......”陆子初没说话,单手插在裤袋里,静静看着妻子,考量着放任她出国,是否放心安全。

阿笙怕他拒绝,重申道:“我不会走丢的。”

陆子初轻声叹了一口气:“怎么不早说要去新西兰,至少休假期间,我可以陪你们一起过去。”

“我们得空,也要流沙得空啊!”

看着妻子抿嘴笑,陆子初似是妥协了:“可真是事儿精。”

阿笙很少要求什么,他是很想拒绝的,毕竟婚后第一次分开......怎舍得?

“你答应了?”阿笙笑着挽住他的手臂,他垂眸看了,只笑不语,走到办公桌前,拿起电话拨了一组号码出去:“向露,订三张前往新西兰的机票。”

陆子初收了线,阿笙好奇道:“还有谁要跟我一起过去?”

“阿笙,我最近比较忙,没时间陪你过去,但也不放心你和流沙两个人外出。你我各自退一步,你去新西兰,我派人跟着你......”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柔和的嗓音打破了夜的安谧:“我纠正一下,不是跟踪,是保护。”

“我不需保护。”

“我只图安心。”

阿笙抵达新西兰那日,给陆子初打电话报平安,“飞机上补眠了吗?”

像是做了坏事,阿笙尴尬的很。

乘机前一夜,他缠了她一晚上,闺房秘事,果真是有苦难言,阿笙在飞机上睡得昏天暗地,连他事先给她准备的旅游手册都没时间看。

此行,他安排了两个人跟着阿笙,一个叫徐源,一个叫贺蒙,到了饭点叫醒阿笙用餐,说是陆先生的意思。

被人盯着,可怜着呢!阿笙只得吃饭,餐食还可以,勉强吃了几口,饭后喝了几杯水,看着介绍新西兰旅游咨询的节目,如此过了半个多小时,这才开始努力睡觉洽。

因为天气原因,流沙乘坐的航班延误,在机场获得消息,班机抵达机场怕是要等到晚上了。

陆子初说:“可以先回酒店休息。钤”

“反正回酒店我也没事,还是等等吧!”

晚上,机场工作人员给阿笙打电话,飞机抵达,告知阿笙接机。

流沙被机场工作人员带过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一件漂亮的背心,所有的证件全都在背心口袋里装着,有一点倒是和阿笙很相像,都是轻装上阵,拿着几件换洗衣服,再无其他。

流沙背着超过她年龄段的背包,看到阿笙,跑步冲了过来,一口流利的英文:“姑姑,我好想你!”

阿笙蹲下身体抱住她,直接收获了两个热情的亲吻,湿哒哒的,分别落在了左右脸颊上,阿笙无奈轻笑。

真是拿她没办法。

新西兰第一站是奥克兰,这座海港城市,安静的沉睡在山水中,处处可见排列整齐的帆船。

流沙双手贴着车窗,看着沿途风景:“我喜欢海。”

阿笙透过车窗朝外看,夜色下这座城如梦似幻,美丽的像是一幅山水画。

她安静的看着,这样的夜,一如少时某天晚上,学校组织假期旅游,也是像这样的夜,这样的海港城市,依依和她外出散步,沿着陌生的道路一直走,一直走......

一切仿佛都在记忆中,却又好像近在眼前。

其实都是一样的,若干年前,依依身为妹妹陪在她身边;若干年后,依依女儿就坐在她身旁,这是亲情羁绊,更是生命的传承和延续。

阿笙一直觉得,她和流沙之间的感情很微妙,其一流沙是她侄女,其二她是依依女儿,其三,如果青青还在,想必也会像她一样,喜欢看美好的事,美好的人,微笑的时候,嘴角有着最美好的弧度。

对这个孩子,她的感情浓郁而又激烈,每一次相处,都是震撼人心的。

......

晚上入睡,小丫头是个典型的话唠子,从机场就喋喋不休的说着话,吃饭的时候还在说,睡觉的时候更是讲个不停。

阿笙闭眼睡了一会儿,晃神醒来,发现她还在说,于是低低的笑了。

流沙问:“姑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新西兰吗?”

阿笙侧身看着她:“因为新西兰是《魔戒》的外景地。”

“你怎么知道?”小家伙双眸在黑暗里有神的很,漆黑明亮。

“你之前跟我说过。”流沙是魔戒迷。

流沙恍然大悟,呵呵笑:“我忘了。”

阿笙抬手抚摸着流沙的头,夜色掩盖了阿笙嘴角关不住的春色满园,若是床头灯打开,必定能看到她双眸间的波光流转。

照顾孩子,阿笙没什么经验,但好在流沙是不需要阿笙多加照顾的,到头来反倒是流沙照顾阿笙多一些,难免有些汗颜。

阿笙早晨醒来,流沙已经穿戴整齐,洗漱完毕,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相邻客厅里看电视,甚至叫好了早餐。

陆子初应是之前为了配合阿笙这边的时间段,专门订好了时间,这边早晨,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吃早餐了吗?”

阿笙应声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意,小姑娘很会过日子,早餐吃了一个三文鱼寿司便当,临走的时候,又把芥末包和酱油等调料装了起来。

“富豪都是抠出来的。”这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越是富豪,越是抠门。

阿笙不知道她这话是从哪儿听到的,所以不予置评。但小小年纪,就有成为富豪的豪云壮志,阿笙还是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的。

用餐结束,流沙说:“姑姑,我们散步去海边,路程我查过,不远,走路就能过去。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看看海豚。”

阿笙觉得这主意不错,虽说她在家里比较懒,但在新西兰旅游这件事情上,却是一个行动派,每天路线早已安排好,但偶尔听从孩子的意见是很重要的。

阿笙对海洋,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尤其是那些深潜在海底的鱼类。

但那天,站在游船二楼甲板上,海洋蓝的透彻,远处飞翔着新西兰有名的塘鹅,这些鸟类享受着阳光,自由翱翔在海面上,飞累了会跟海水有着最亲密的接触,漂浮在上面,倒有些“上善若水”的意味。

这时,流沙摇着阿笙手臂,惊喜道:“姑姑快看,是海豚。”

是的,是海豚,成群海豚跃出海面,壮观非凡,它们在游船附近嬉闹、跳跃着,那般自由自在,溅起的每一朵浪花,都是最欢乐的水彩画。

阿笙用相机拍了下来,后来传到陆子初的邮箱里,她在照片下面引用了古人一句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他不再是泰戈尔笔下翱翔天际的飞鸟,她也不再是深潜海底的鱼。阿笙在新西兰目睹了这世界有一种鸟类,它的名字叫塘鹅,会在海豚忽然跳跃出来戏耍它时,仓惶逃窜......

如此亲密,如此融洽和谐。当地人说:海豚和塘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阿笙笑了,这边心境越发通透,远在国内的陆先生,却在看到照片后,关注焦点和别人不一样,“拍照角度不太对。”

接下来花费了十几分钟专门教阿笙怎么拍照才好看。

挂断电话前,阿笙还在愤愤的想,以后绝对不会发照片给那人了,但她不发,每日跟在她身后的徐源和贺蒙,也会把照片按时发给陆子初。

国内陆氏,一张张照片安放在桌面上。

(1)船行碧波,她倚靠着栏杆,风吹乱了头发,但嘴角却是笑意深浓,手里拿着一瓶饮料,凭栏远眺,悠闲的很。

(2)海边,当地人和游客正在冲浪,沙滩看上去很柔软,她牵着流沙的手走在上面,戴着大大的蝴蝶帽,一袭波西米亚长裙,阳光照在身上,低头走路时,气质静谧,每多看一眼,心灵便能获取莫名的平静。

(3)草莓庄园,美丽的上午,流沙摘了一颗草莓送到阿笙唇边,她弯腰咬住,眸子里的光比叶子下一串串的草莓更加吸引人。

(4)原始森林,顾大胆遇到了顾小胆,那两人在凌晨五点左右,用徐源和贺蒙的话来说,是为了看日出,于是穿梭在伸手不见天日的森林里,迈步慢行。

(5)日出了,她把手放在流沙的头上,阳光散发而出的光线是最神奇的画笔,将她们虔诚专注的身影镶刻成了最静止的光影。

(6)她们坐直升机去看冰川,流沙不敢朝下看,阿笙捂住她的眼睛,嘴角笑容在阳光抚摸下,映照着冰川雪山,有一种清冽的美。

......

7月6日,陆子初接到了阿笙的电话:“我和简下一站打算去新西兰罗托鲁瓦。”

“罗托鲁瓦?”陆子初在那边翻阅文件,纸页哗啦啦直响,虽是询问,却是笑了。

阿笙没好气道:“笑什么?”

“只是好奇你为什么会想要去罗托鲁瓦。”陆子初笑道:“难道我太太喜欢闻硫磺?喜欢看毛利人跳舞?喜欢泡泥浆浴?总之就要去那座臭烘烘的城市?嗯?”

“我就喜欢那里。”语气固执。

“是啊,谁让我太太喜欢呢?”陆子初笑容加深:“喜欢就去,身上如果不臭烘烘的话,就别回来。”

阿笙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呢?”

阿笙觉得这人可真是坏极了,故意模仿她的语气说话,尾音旋转拉长,阿笙挂断电话后还乐了很久......

短暂离开,每次只是听听他的声音,心里竟是满满的欢喜。

阿笙和流沙都是俗世凡人,前往罗托鲁瓦,泡泥浆浴似乎是很顺理成章的一件事,泥浆敷满全身,就连发丝上也是,流沙玩疯了,在里面仰躺着,笑得像是一朵娇艳的花儿。

人生在世,应该给自己多寻觅一些美好的回忆,亲人旅行,带孩子感受世界异国奇妙,沿途所见的人和事,都在悄然绽放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而在这些故事里,从来都不缺乏爱和感动。

从6月25日到7月8日,接近半个月时间里,阿笙和流沙在奥克兰停留两天,游船和海豚共游;南岛基~督城闲逛一天,再后穿过坎特伯雷平原,探访千层崖。原始森林看日出;沿西海岸前行,参加过直升机冰川徒步;皇后镇呆了3天,在农场喂过动物,罗托鲁瓦停留两日,参观了魔戒和指环王的外景地,看羊驼,看火山......

偶尔新西兰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一日四季,前一秒还艳阳高照,后一秒就会滴两滴泪,以为要下雨,但太阳很快就会羞涩的探出头来,那么俏皮,似乎之前仅仅是它的恶作剧,跟世人开了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

流沙撅嘴使劲呼吸着,她说她在闻阳光。

阿笙被她的说辞激起了兴致,问她有什么感受?流沙眉开眼笑道:“阳光有香气,闻起来似乎很好吃。”

阿笙眼里的光一***荡漾开来,有了最柔和的舒展,果真是个孩子。

流沙说她舍不得新西兰,真想留在这里不走了。

她说这话时,阿笙已经在打包行李了,下一站是英国。

还记得她跟陆子初打电话,说要推迟回国时,陆子初在电话那端沉默了许久,阿笙知道他心里是有些不高兴的,在此之前他已在电话里暗示过很多次:是否该回国了?

他从不说想念之类的话语,倒是阿笙在新西兰旅行期间,发给了她一张照片:星期三趴在遮阳伞下,无精打采的发着呆。

阿笙问:“星期三生病了吗?钤”

“大概女主人不在,难免会有一些坏情绪。”陆子初声音在电话那端很清晰,似乎近在阿笙身旁。

阿笙意识到,他这是话里藏话,透过星期三告诉她,他是想让她回来的,但又不忍催她。

英国是必须要过去的,之前买了那么多的书,整理一番,总要带回国。

他明白,所以未有阻拦,“早看开了,在你眼里,书比老公还要重要。”

阿笙笑了,他有心思打趣她,这就说明,对于她的行程安排,他没什么意见。

......

陆子初还是有意见的,双休没事,寻常这个时候,若是阿笙在,纵使各有事情忙碌,但再焦躁的性子也会沉淀下来。

陆子初一大早起床,习惯朝一旁摸去,空空如也,这才想起,那人此刻正在新西兰乐不思蜀。

当初养狗是阿笙的主意,但训练星期三的工作却都落在了陆子初的身上,吃罢早饭,陪它玩了一会儿,母亲给他打电话,让他中午回去吃饭。

t市连续多日情绪低迷,那日又是一个大阴天,云层很低,颜色灰暗,那样的天气,看得人心情也是惘惘的。

难怪流沙喜欢好天气。

把车停在了门口,陆子初步行进去,院子里种满了树木,高大的盆景也不甘示弱,无言的静立在院落沿途各处,长成了千奇百怪的姿态,非常漂亮,配上仔细挑选的陶罐,更是美不胜收。

有时候越是粗糙古朴的陶罐,越是有一种最直入人心的美感。

陆昌平正在院子里拿着花洒浇水,看到陆子初过来,放下花洒,朝客厅方向喊了一声韩淑慧的名字,意思很明显,子初回来了。

两人一同进屋,韩淑慧已笑着迎了过来,开口第一句就是:“中午想吃什么?”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吃什么都是好的,饭后,二老跟陆子初聊天,提起阿笙,询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再说阿笙前往新西兰之后,是很有礼貌的,身为晚辈也格外用心,每到一处都会买明信片寄给二老,不可谓不贴心。

陆子初在父母面前,倒是没流露出太多思念,他最近时常会想起2013年:她没有穿鞋子,赤脚走了那么远的路,只是为了买一盒黑巧克力让他开心;她去杭州后,他想找到她,却又害怕找到她,若是在她眼里,他已然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他倒宁愿空留想念,此生不再见她......

有多想念她,打电话给向露,让向露订机票的那刻起,蛰伏在身体内的灵魂,已经开始舍不得,开始提前思念了。

但终究还是不忍心唤她回来,那些来自于新西兰的照片里,他看到那样一个简单的她,他甚至能闻到阳光的味道,软软的,是他妻子专属的味道。

工作的时候思念她,就连深夜,她也会不时的钻进他的睡梦中。交缠的身体,激情深处颤抖的呢喃诉说,总让他夜半醒来,面对一室空寂时,无奈失笑。

这并不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他对阿笙有***,很有***。爱和性相辅相成,是构建生活的一部分,他无需掩饰他对她的想念和渴望,同时也不会掩饰她对他的影响力究竟有多深。

私心里,他想让妻子过这样的生活,每天醒来什么也不用想,高兴的时候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或出去玩,或跟朋友谈天说地,或是策划一场别样的旅行;若是心情一般,那也没关系,她可以不说话,可以只看风景,任由心思放空,空的踏实。

韩淑慧开玩笑道:“虽说距离产生美感,但阿笙在外时间久了,若是不愿回来,看你怎么收场?”

陆子初一直觉得,他和妻子可以畅所欲言,也可以寡言沉默,不管是哪一种相处方式,其实都是无所谓的,因为懂得彼此,所以浓淡相宜,远近相安。偶尔分开距离拉远,但灵魂却会更加默契。

开车回去,石涛给他打电话:“晚上约着几个朋友,一起出来聚聚?”

“你们聚吧,我就算了。”实在是提不起兴致。

星期三见他回来,跑着冲了过来,待他下车,便跟着他一起进屋。

回书房工作吧,总要找些事情做,但目光却移到了一旁的相框里,那是暖暖的午后,她窝在新西兰一座小镇的客栈藤椅里,安静怡然。

还记得那日,她跟他打电话:“找错路了,这座小镇还没有开发起来,所以游人很少,外出吃饭很不容易,终于找到了一家,但桌子上到处都是油渍,还有很多苍蝇。我当时在想,幸亏你没看到这一幕,否则你那么洁癖一人,怕是会掉头就走。”

她说着,却在电话那端笑了,于是他也笑了。

星期三在他腿边无聊的打着转,陆子初靠着椅背,低头静静的看着脚下徘徊的家庭成员,抚额轻叹。

阿笙不在他身边,这日子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打发。

原本还有三分心思工作,此刻......没心思了。

......

启程去英国那天,阿笙和流沙在当地餐厅里,分别点了一份意大利面和三文鱼熏肉。

流沙知道阿笙不能吃鱼,故意道:“这鱼可真好吃,粉嫩粉嫩的,看着就很有食欲。”

阿笙喝着饮料,含笑看着她,餐厅音乐低缓,午后时光美食相伴,孩童笑语稚嫩,于她来说,都是上天对她毫无保留的馈赠。

抵达英国是临近中午,阿笙带着流沙吃了饭,小丫困的睁不开眼睛,说要倒时差,想睡觉。

阿笙把床铺好,任由她昏天暗地的睡。

整理两人行李,阿笙也是强打精神,将两人衣服都整理好,又去浴室洗了澡,回主卧室补眠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了。

沉沉入睡,阿笙却做了一个梦,呃......春~梦。

她和陆先生缠绵深吻着,感觉很真实,她甚至能够品尝到他唇齿间薄薄的酒香气,他喝了红酒?

酒香渗进呼吸里,微醺怡然,她似乎也跟着有些醉了。

温热的手指探进她的睡衣里,手指徘徊在她的胸前,直到胸前柔软被湿热含住,阿笙呻~吟出声的同时,昏沉的意识和感官神经终于达成了同步,阿笙心里一咯噔,忽然间睁开了眸子。

夜色已黑,室内一片昏暗,阿笙看不到人,却有人在床上......

“你是谁?”

似是受了惊吓,阿笙挣扎着推那人,想要坐起身来,那人在愣了一下后,紧紧抱着情绪激动的阿笙,安抚着:“别怕,是我。”

话路,似是也察觉到妻子受了惊,自责不已的某人开了床头灯,阿笙看到面前那双晕着脉脉清辉的眸,这才眼眶一热。

英国看到丈夫,为什么她没有惊喜,只想大哭一场呢?

有这么吓人的吗?

似是最出人意料的幻影,在暗夜里披着月色,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阿笙面前,凝眸相望,阿笙眼中水光浮动,俊雅的人眉眼间却都是笑意。

她埋在他的怀里,察觉修长的手指触摸到了她的脸,他低头,鼻梁摩擦着她的唇,声音呢喃,安抚,道歉妲。

他说:“阿笙,我很想念你。”

这句话,从6月底一直被他忍到了7月上旬,终于在英国见到她的那一刻,悉数眷恋而出。

接近半个月没在一起,对她,他明显有些冲动和急躁。

进入她身体的时候,阿笙最初感受到的不是欢愉,而是疼痛,面对他忘情的律动,阿笙只得忍着疼,轻声安抚他:“你慢一点......”

“疼?”他很及时的停了下来,漆黑的眸看着她,是隐忍,是懊恼。

她没回应他的话,因为是真的疼,放松神经适应他的存在,“你刚说想念我,是想念顾笙,还是想念顾笙的身体?”

“你说呢?”他埋首在她颈窝里,因为她说疼,于是就真的不动了,压抑着情潮,只余灼热的呼吸在她颈旁吹拂着。

酒香醉人,阿笙道:“怎么喝酒了?窀”

“在飞机上要了一杯红酒。”他忍得也很辛苦,一边按耐着回复她的话,一边为了让她适应他,温柔的舔咬着她的脖颈。

“你什么时候回国?”

“刚见到你。”手抚上她的胸部,指尖抚慰着她的身体。

阿笙手指穿过他的发,呼吸失了往常节奏,有些急了:“总要回去的。”

“明天一大早就走。”声音因为压抑,岂止是暗哑就能咬牙切齿的,好像还夹杂着些许咬牙切齿。

偏偏她说疼,于是只能无可奈何着。

阿笙躺在他身下,轻轻一笑:“所以你大老远飞到英国来,只是为了侵占我身体?”

很难得,陆先生竟然俊颜微赧,阿笙伸手摸去,看不出来,但却感受到了,脸有些热。

阿笙忍不住笑出声,陆先生有些恼了,不悦的看着她:“还疼吗?”

阿笙眉眼漆黑的看着他,然后点了点头。

他耐着性子抚摸了她一会儿,似是忍得实在是难受:“要不我轻点,不弄疼你。”

“会疼。”她说着,甚至还皱了眉。

陆子初最见不得她在床事上皱眉,若是她不欢喜,怎忍心勉强她?

“算了,不做了。”他泄气了,要离开她身体的时候,阿笙却抬腿缠住了他的腰:“好不容易来一趟,哪能让你抱着遗憾离开?”

她这般戏谑他,又是这般恶作剧,微笑的时候,眼里光华氤氲,就那么水雾蒙蒙的看着他,陆子初就算察觉到她的坏心眼想生气,一颗心却早已被水草缠绕的软软的......

缠在他腰间的双腿,是最热情的邀请,而他没有抵抗的自制力。

他很慢的动作着,倒是顾虑她的感受,不时问她疼不疼,阿笙见了,听了,哪还忍心继续折腾他?

水波流转的眸,轻颤的身体,愉悦的轻吟,都是最有效的催情剂,于是他在激烈的***里,又添合了几分小心。

略微急促的心跳,失控的喘息,强而有力的侵占,这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在这场夜晚织就的的***里,一切言语都显得多余,唇边流溢而出的粗喘和轻吟都是最动听的语言。

偌大的卧室里,所有的脸红心跳,交织成了最原始的旋律。

气氛很好,偏偏主卧室外响起了敲门声,流沙的声音起先微不可闻,到最后应该是扯着嗓子在说话,这才很浅很浅的传了进来。

“姑姑,你电话怎么关机了,我肚子饿,你快起床,给我做点吃的......”

阿笙没想到这个点流沙会在卧室门外,其实几乎是敲门声响起的瞬间就无意识夹紧了陆子初,与此同时,陆子初在耳畔用英文低咒一声,措手不及的和她一同达到了高~潮。

外面,流沙撕心裂肺的喊着,听那声音应该是嘶喊很久了;室内,陆子初把阿笙带到了身上,温存的抚摸着她汗湿的背,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平复呼吸。

过烈的激情让阿笙浑身轻颤着,虽趴在丈夫的身上,却没忽略流沙的话:“我记得我睡前手机没关机。”

“可能是我关机了。”声音含糊。

可能?阿笙侧转脸看着他,身下的男子额头上有着汗水,但深邃的眼眸却热如烈火,吻着她的唇角:“饿不饿?”

阿笙主动吻着他的唇,不深入,只温柔摩擦着:“你起床做饭。”

“好。”

他低低的笑,带着沙哑的磁性。

......

说实话,主卧室没反应,顾流沙绝望坐在客厅里的时候,没想到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不是姑姑,而是陆子初。

小女孩“你你你......”了半天,这才觉得伸出的手指头太不礼貌,那声“你”更是不礼貌的很,于是糯糥的叫了一声“姑父”。

流沙正试着从之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眼巴巴的看着陆子初:“姑父,你什么时候来的?”

“嗯,黄昏。”陆子初含笑上前,摸了摸流沙的头,问她:“晚上想吃什么?”

“随便,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毕竟是孩子,再加上肚子饿,吸引力很快就被食物给吸引过去了。

陆子初扯了扯唇,“这点比你姑姑好,她有时候比较挑食。”顿了一下,笑道:“怎么说呢?在做饭这件事情上,你姑姑有时候很难伺候。”

显然流沙并不认同姑父的话:“不会啊!我姑姑以前在西雅图,或是在新西兰,从没见她挑食过。”

“嗯。”陆子初点头,“她只是喜欢折腾我。”

流沙清了清嗓子,怎么觉得这话浓情无限呢?

“我姑姑呢?”眼睛朝楼上瞄去,尽管她知道什么也看不到。

“一会儿就下来。”总不能告诉孩子,她姑姑在楼上洗澡吧?

陆子初没有去厨房,也没有打开冰箱,如果冰箱里有吃的,流沙也不至于这般绝望。打电话让徐源和贺蒙外出买菜,顾虑孩子不经饿,让两人别忘了买一些熟食,可以即时加热的食物拿回来让流沙先充饥。

......

餐厅吃饭,陆子初夹菜给流沙,阿笙在一旁看了,难免会心生感慨,若是外人看到这一幕,不知情的人怕是会以为他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

饭桌上,陆子初对阿笙说:“明天一大早,你和流沙跟我一起回国。”

阿笙还不待说话,流沙边吃饭,边模糊不清道:“国内天气怎么样?”

“最近天气不太好。”毕竟是个孩子,陆子初连说谎都觉得是一种残忍。

流沙皱眉道:“那我不想回去,我不喜欢阴天和下雨天。”

这次,陆子初没说话,静静的看着妻子,他在征询她的意见。

阿笙无奈的耸耸肩:“你看到了,我现在没办法陪你一起回去。”

陆子初暂时沉默,刷碗的时候,顾笙进来帮忙,他这才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眸光怎么看都有些危险。

阿笙欲接他手中的餐盘,他不给,倒像是正在跟妻子赌气。

“顾笙,你是不是跑野了?”

阿笙很无辜:“你有本事让天气阴转晴,我就跟你回去。”

陆子初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低头洗碗不理她,他没那个本事,根本就是强人所难。

阿笙抿唇忍笑,偶尔陆先生恼起来,也是很可爱的。

夫妻之间偶尔有些不愉快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再说陆子初来英国太突然,倒像是心血来潮,确实不能不顾阿笙和流沙的感受,拉着她们来回跑,结束新西兰之旅,在英国休息一段时间也是应该的。

饭后,陆子初给流沙泡了杯热巧克力,又给她找了几本漫画书,流沙坐在地毯上,看的倒是兴致勃勃,看完一小本,似乎这才意识到客厅里太过安静,便朝一旁的沙发上看去。

姑父在看书,姑姑躺在姑父的腿上似是睡着了......

太幸福,流沙担心幼小的自己会受刺激,于是重新把目光挪到了漫画上。

不期然想起新西兰旅行,姑父把星期三的照片发给姑姑,姑姑当时像是一只猫,就那么慵懒的蜷缩在吊椅里,看着手机里的照片,眸色生动。

她走向姑姑,看到姑姑在笑,嘴角的笑容像是一朵花。

爱和平淡的日子,让姑姑和姑父都变成了最爱笑的人。

一夜相处,陆子初的怀抱和呼吸带给阿笙前所未有的心安,原以为很难入梦,事实上睡得比任何时候都还要香甜。

翌日早晨,晨光被阻挡在窗帘之后,似乎随时都在等待着破茧而出。

陆子初起床动作很小心,但还是扰醒了阿笙。

拥着被子坐在床上,睡眼惺忪的看着陆子初,他坐在床边穿鞋,室内光线不算太明亮,以至于俊雅的容颜上带着浅浅的阴影洽。

“几点的飞机?”他今天要回国。

“九点。”陆子初回头看她,黑眸温和:“你继续睡。”

阿笙靠在床头,细心叮嘱道:“回国后给我打电话。”

他点头,又去盥洗室洗漱完毕,出来时,见阿笙还维持着先前的姿势,于是凉薄的唇微微勾起,俯身吻她,薄荷带来的清凉气息笼罩着阿笙的神经,缠绵的亲吻虽然狂热,但又不至于失了分寸钤。

他没忘记等一会还要去机场。

陆子初依依不舍的离开她的唇,压下不稳的呼吸,深幽的眉眼间带着些许春意,再不舍,也该离开了:“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过一段时间我再来看你。”

“是看我,还是吃我?”

阿笙话语里带着浅淡的戏谑和笑意,陆子初听了,站在床边轻轻的笑,声音很有磁性,也很好听。

阿笙抿了抿唇,就那么含笑看着他,早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管穿什么都很好看,衬衫西裤,身材修长挺拔,此刻房间里只有他和她,纵使身处人海,她也能一眼就认出他来。

在这世上确实有这种人,不分时间和四季变迁,不管什么时候看他,足够的气质迷人。

陆子初离开后,阿笙并没有马上睡着,她知道那个人怕是还会给她打电话,果不其然......

“你往我钱包里塞钱了?”陆子初问。

“嗯。”

短暂沉默,陆子初方才接着说:“无功不受禄,能给我说说塞钱原因吗?”

“你昨晚把我伺候的很好。”阿笙坐在床上,屈起双腿,掌心撑着下颔,目光抛向窗外,有阳光正透过窗帘隙缝一缕缕的渗透入室,果真是好天气。

“......”陆子初大概没想到阿笙会这么说,清了清嗓子,“所以,这是服务费?”

“嗯。”

“太少了。”陆子初嘴角开始有弧度上扬。

阿笙很受教,不是一般的出手阔绰:“下次多给你准备几张。”

手机那端陆子初像是被恶作剧的孩子给逗笑了,看着钱包里多出来的现金,原本浓墨色的眼眸,似是被笑意冲淡了冷清。

在这样一个天气里,天空铺满了白云,温暖的光洒在英国大街小巷,空气中弥漫着眷恋的味道,只因这里有一个人让他时刻牵挂着,虽然没有因为离别带来什么伤感,但心中却是涟漪动荡。有时候,最平凡的挂念也会在被拉长的时光里长上最深刻的皱纹。

......

在英国,阿笙和流沙把日子过得很安静,所有的夜生活和年轻人的疯玩世界都跟阿笙无关。每到夜晚,流沙除了看漫画,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阿笙原是不爱看电视的人,受小姑娘感染,多是会走过去和她坐在一起,泡上一壶花茶,看电视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如果可以忽略时间和生活环境,倒是很像小时候,家人饭后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偶尔点评议论,那样的家居快乐,是用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的。

阿笙不得不说,顾城把流沙教育的很好,小丫头很健谈,但这样的健谈并非生涩空洞,她能和大人坐在一起海阔天空的聊天,吸收知识很快,也懂得学以致用,偶尔沉下性子,把孩子当成人来看待,听她说话,倒也是一种享受。

流沙这么能说,倒显得阿笙太过寡言了,面对阿笙的一言不发,流沙咬着大苹果的同时,会看着阿笙的眼睛:“姑姑,什么时候我能像你这么安静就好了。”

阿笙笑,像她这么安静也不好,就像叶子落进湖水里,如果连一丝水波都没有,旁观者岂不怅然?

她不是安静,只是习惯天亮后尽量忘记前一发生的所有不悦,给心腾出最宽敞的空间,以便接受更美好的事物。

跟她母亲一样,依依喜欢晨晚间散步,沿着街道慢吞吞的走着路,毫无目的,走到哪儿算哪儿,若是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歇一歇,或是原路返回,或是打车回去。

流沙每天早晨起床,都会迷迷糊糊的下楼,然后站在院子里晒一会儿太阳,待吃完早饭精气神回归,便会兴致勃勃的陪阿笙出门。

家里有做饭的佣人,陆子初安排的,但阿笙很少有用到她的时候,兴是佣人跟陆子初报备过这事,要不然陆子初也不会打电话给她。

陆子初问:“怎么把佣人给辞了?”

“流沙喜欢吃中国菜,我下厨会比较好。”

“好办,找华人过去......”

“还是算了,跟陌生人相处太费心力。”

阿笙不愿找陌生人,那就找熟人照应着。陆子初有意让陈厨暂时先过去,若不是被阿笙拒绝了,陈厨怕是真的会飞过来。

在英国家里住了这么长时间,阿笙和周围邻居倒是从未见过面,别墅与别墅间隐蔽性很高,家家户户注重**,恐怕拿着望远镜也偷窥不到任何情形。

流沙比阿笙有本事,若是早晨她外出散步,会有徐源或是贺蒙跟在她身后,所以阿笙倒也不怕她跑丢了。这日早晨回来,她先去厨房帮阿笙把早餐一一端出来,摆放在餐桌上,这才走到厨房里对阿笙说:“隔壁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瘦瘦的,个子不算太高,好像是一个过了气的歌手。”

阿笙倒是在两天后的黄昏见到了那个流沙口中的过气歌手,别墅门前都有长长的青石板路,男子坐在花圃台阶上,正低头摆弄着相机。

夕阳映着他的脸,流沙在这时候用英文叫了他一声“叔叔”,男子抬头,温和的笑着。

他叫马丁,看外貌以为这人会很难相处,但就在当晚,马丁亲自登门造访,他是来送酒的,说是新邻居见面礼。

马丁家里珍藏了很多的红酒,他不爱喝酒,但很爱品酒,他说这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就像他开了一家咖啡屋,总是赔的时候多,赚钱的时候少,但他从未放在心上,他说开咖啡屋是为了兴趣爱好,是为了开心。

阿笙作为回礼,邀请马丁入屋一起共进晚餐,许是兴致高,马丁和流沙各自碰杯喝了半杯红酒。

阿笙没喝,她戒酒很长时间了。

席间,马丁看着阿笙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笑道:“我见过你先生,只不过离得远,看得不是很清楚。”

阿笙笑笑,没把马丁的话放在心上。

“他对你很好。”马丁嘴里忽然间又迸出来这么一句话。

阿笙这才愣了愣,不解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有时候外出,他会开车跟在你身后,好像担心你会走失一样,当然这一切你都是不知道的。”

阿笙:“......”

这些事情,若不是马丁说起,她怕是一生都不会知道。

饭后,马丁让家里的佣人取来了吉他,在欢快的旋律中,和流沙跟随着节奏晃动着身体,纵使不再是歌手,却依然会为音乐痴迷,灯光下生动的表情,让四十多岁的马丁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像个开心的大男孩。

阿笙走到沙发前坐下,沙发上的靠垫很素雅,都是陆子初先前置办的,她靠上去,非常舒服。

再接到陆子初的电话,阿笙声音较之平时还要温软,陆先生不淡定了:“是不是闯祸了?”

“没有。”

陆先生放心了,他只是有些受宠若惊。

关于马丁来家里做客,纵使阿笙不说,贺蒙也会告诉他的,妻子能够和邻里多相处,自然是好事一桩,陆子初促狭道:“听说,流沙为你牵线认识了很多新朋友?”

可不是嘛,邻居的邻居,一位叫朱莉的金融界富太太就是在流沙的外交下和阿笙认识的。

朱莉倒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美人,但丈夫......给阿笙的第一感觉就是胖得很,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很和善。

朱莉是个热情的人,闲时一人在家,难免会有很多自己的小乐趣,邀请阿笙日光浴,阿笙谢绝了,她宁愿坐在遮阳伞下睡一觉,也不愿意跑到太阳底下活受罪。

但偶尔也有破例的时候,比如说朱莉邀请阿笙逛酒吧,但也仅此一次。

阿笙在二楼靠窗位置坐下,要了一杯水,看着朱莉在舞台上热情的跳着舞,在她周围有几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孩子,真的是孩子。十几岁的年龄,但却打扮的很妖艳,衣着暴露,脸上的表情有些满不在乎,跟人讲话猖狂,傲气。

她们闭着眼睛,随着音乐疯狂的扭动着臀部,抖着胸部,摇头晃脑,做出诱惑表情的时候,一定觉得她们是这世上最有魅力的女人,或是她们觉得飚几句粗话,鄙视的看着某个人,这就代表了她们很酷,很有个性。

朱莉和一个小丫头起了争执,因为那丫头踩到了朱莉的脚,却没道歉,翻个白眼,继续跟一位男子跳起了贴面舞。

阿笙赶在朱莉和小丫头冲突激烈之前,把朱莉带出了酒吧。

外面天气闷热,朱莉脸上的妆有些花,阿笙掏出一包纸巾给她,朱莉道了声谢,拿着纸巾开始擦拭着精致的五官。

她说:“我十几岁的时候,也是不知天高地厚,本该天真无邪的年纪,却因为各种各样的环境,变得面目全非。白纸放在脏水里,再捞出来,能不脏吗?”

朱莉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坏女人,尽管贺蒙调查朱莉,说她有时候会背着丈夫寻求新刺激,带男人回家过夜,但这只能说明她是一个精神空虚的人。

对于朱莉带阿笙去酒吧,朱莉为人等等,陆子初并未跟阿笙交谈过,他尊重妻子,想要的无非是一个保证,而这样的保证阿笙给了,比如说:不会再去酒吧等等。

阿笙跟陆子初通话的时候,朱莉偶尔会在一旁看着,听不懂中文,但能从阿笙通话表情变化里窥探到她的婚姻。

朱莉感慨道:“你丈夫一定是个很出色的人。”

阿笙笑,陆子初出色或是不出色,她身为家人,讲出来不太妥当。

“他长得帅吗?”朱莉关注男人,帅气占第一位。

“一般。”

阿笙讲完这话不到两天,某日她和流沙在朱莉家用餐,朱莉家佣人走了过来,说是外面有人找顾笙。

朱莉跟阿笙一起出来,阿笙在前,刚走出大门,手臂一紧,已被那人搂在怀里,她抬头一看,阳光刻画出那人冷峻的轮廓,却在看向她的时候,温和了脸部所有的冷硬线条。

“不是说这周不过来吗?”看到他,阿笙是很惊喜的。

陆子初伸手抚摸着她的发,笑容撩人:“来讨债,谁让某人上次给我的服务费太少了。”

阿笙抿嘴一笑,不搭理他。

“这位是?”朱莉在问阿笙,眸光却定定的看着陆子初。

也难怪朱莉如此了,亚洲男人有这般容貌和气质,真的很少见,身材修长,外表清俊帅气,气质优雅,最重要的是骨子里有一种让人难以接近的冷冽和贵气,举手投足,或是言语浅谈中有着说不出来的成熟和性感。

通常男人越是这样,就越是吸引女人。

阿笙在丈夫怀里转身,跟朱莉介绍陆先生,她说:“他是我先生。”

朱莉好半天没说话,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这样的身材,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气质,竟然被顾笙说成“一般”,那极品是什么呢?

上帝果真不公平,她如果有这样的老公,绝对不找小白脸。

毕竟是邻居,面对朱莉太过热情的双眸,陆先生还是很有礼貌的,点了一下头,连笑容也没有,算是打招呼了。

陆先生倒是低头朝流沙笑了笑,弯腰牵起她的手,然后对阿笙说:“回家了。”

阿笙跟朱莉道别,朱莉兴致很高:“我明天可以去你家做客吗?”

阿笙忍着笑,朱莉这话是不是也太明显了一些,去家里做客,目标是谁,不言而喻。

这姑娘似乎也太明目张胆了。

......

趁着他和流沙在客厅里讲话,阿笙去厨房2里洗菜做饭,谁让陆先生没吃饭呢!

后来,流沙在客厅里看电视,陆子初进厨房帮阿笙,这人有些不安分,从身后抱着她,双手圈上她的腰侧:“你说说,为什么每次看到你,我都会变得很冲动。”

阿笙摇头,努力排除脑海中少儿不宜的镜头画面,她家陆先生不该总是有这种坏念头。

饭做好,流沙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有午睡的习惯,睡得很沉,一时半刻很难醒过来。

陆子初把她抱到了楼上房间,这才下楼吃饭。

虽说陆子初来这里看望阿笙,但却是带着工作来的,吃完饭他翻看资料,阿笙收拾家务,待忙完,端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坐在他身边发呆。

他把她抱在怀里继续忙着,偶尔低头望着她,也是嘴角带着笑。

那笑,平淡而又安定。

32岁的男人,任他在外勾心斗角,但回归家庭,却是那般心思简单,似乎很容易就能获得满足。

阿笙说:“朱莉明天想来家里做客。”

“她来家里,我怕是凶多吉少。”他低头轻轻咬着她的耳朵。

“所以我找借口打发了。”哪能任由他人肖想陆子初。

他放下手中的资料,抱紧她,明知故问,“为什么?”

“你是我的。”

闻言,陆先生心生愉悦,一边吻她,一边撩起了她的裙摆。

她按住他的手:“在这里?”

“回卧室浪费时间。”

“流沙在楼上。”阿笙找回理智。

“她在睡觉。”

“如果醒了呢?”夏天衣服太薄,早已被他利落的脱了下来。

“所以速战速决。”沙哑的声音,带着渴求下的呢喃:“乖,我们不说话。”

只能不说话,他根本就没给阿笙说话的机会,还真应了阿笙之前的话:“你是想念我,还是想念我的身体?”

问陆先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若她不是阿笙,陆子初又怎么这般贪恋她的身体?床笫之欢,恨不得将她揉进身体里,自此以后不管去哪儿都带着她,身心永世纠缠在一起。

从中国到英国,路遥万里,千山万水阻隔其中,但地球却带着与生俱来的魅力,吸引着他来回奔波其中。

每一次心念触及,定会一言不发放下工作,潇洒出发洽。

吴奈一次来家里吃饭,围着狗屋来回走了两圈,开口戏谑道:“不得了,你们家星期三都快得道成仙了。”

星期三趴在狗屋旁,每天眼神悠远的望着花园尽头,石涛曾问过他:“星期三都在想些什么?”

这个问题真是好极了,人类又怎知动物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就算是动物学家,了解的也只是它们的行为模式,至于内心,偶尔简单,偶尔复杂,注定无人知晓。

一次,他下班回来,带着星期三在树林里散步,回来后,薛阿姨笑道:“可能跟接触的人不一样,星期三似乎很喜欢听音乐,闻到茶香味,就会叫个不停。”

那样的语气,只差没说星期三气质与众不同了。

吴奈问陆子初是否想念阿笙钤。

想念,很想念。

“那就带她回来。”

她会回来,但不该让他主动张这个口,每个人的精神都是**的,阿笙不能被他束缚在自己的世界里,英国生活恬淡安静,没有人认识她,那样的生活是她想要的,可以自由呼吸,每次外出不用担心媒体尾随,她的心解脱了,步伐也轻快了,就连笑容也明媚无忧了许多。

这些是她在t市追寻不到的,每天生活在别人的目光和焦点之下,她虽平静漠视,但毕竟行踪受制。

英国生活期间,她的眼睛满满的都是故事,脸上满满的都是阳光,就连笑容也变得懒懒的,那般无拘无束,似乎随时可以酥软在温暖的光阴里。

若是她喜欢,陆子初真的可以做到无条件纵容,只要她是开心的。

别说是中国到英国,就算身处地球最遥远的两端,他也甘之如饴。

一切的包容,在他人眼里,是陆子初对顾笙空前绝后的宠溺和眷爱,是爱到深处,握在手里怕伤,含在嘴里怕化的无奈,其实那只是经年养成的习惯。

他已然习惯如此。

但陆子初偶尔也会有迟疑和心生犹豫的时候,比如说她吃饭不注重营养搭配,因为缺少维生素,指甲旁长出了很多倒刺。

她在他身旁沉沉的睡着,连他握着她的手也不知道,昨夜是真的累坏她了。

“活该。”他看着她微笑,谁让她不回国呢?这次是真的乐不思蜀了。

起床出门跑步,路上遇到马丁,贺蒙传给他的资料显示,应该叫马丁没错,路上跑步遇到,彼此打了声招呼,浅淡,然后擦肩而过,但彼此间却自然的像是认识经年的朋友。

在英国,邂逅温暖偶尔是很理所应当的一件事。

跑到市中心,先去超市买了富含维生素的水果,交给尾随他外出的徐源,又走进附近一家早餐店里,买了几份早餐,这才慢悠悠的散步回去。

饭后橘子剥开,陆子初送到阿笙唇边,她吃了,说一点也不酸,推开不吃了。

流沙走过来,拿起一瓣放进嘴里,刚咬了一口,“呸”的一声吐了出来,五官皱在一起,受骗般看着阿笙:“哪里不酸了,酸死了,酸死了......”

阿笙连忙拿着自己面前放凉的白开水送到流沙嘴边,小丫头喝了大半杯,这才捂着腮帮子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发着小牢***:“牙都软了。”

阿笙这般挑剔,陆子初倒也没多说什么,很有耐心地说:“再吃一个。”

又剥开了一个橘子,阿笙吃了,味道其实跟之前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也不忍心来回折腾陆子初,于是说:“味道不错。”

她这么一说,一小时后徐源进门,竟提了一袋子橘子回来。

“买这么多橘子做什么?我和流沙又吃不完。”估计流沙压根就不吃。

陆子初接过徐源顺便买回来的物件,走到阿笙身边坐下,回应很简洁:“难得喜欢。”

他这么说,好像她之前有多挑剔一样,但心里却没有丝毫的不乐意,反倒是满满的感动。

手被他握在手里,阿笙这才看清,陆子初手里拿着指甲剪,一边低头帮她修着倒刺,一边念叨着:“饮食要注意,你不想找佣人,我不勉强,但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才行。”

耳边是他温和的责备声,窗外是温暖的阳光,流沙早晨开玻璃窗的时候,忘了关窗户,于是晨间微风拂面,那是最动人的生活乐章。

熏熏入睡。

察觉到了她的沉默,他抬眸问她:“怎么了?”

“困。”

他没吭声,每次来看她,总是缠着她不放,她缺觉也是应该的,是该好好反思一下,但......也要他能忍住才好。

陆子初低头继续帮她修倒刺,修完后,又把指甲帮她修了,这才放下指甲剪,环住她的腰,“我陪你睡一觉?”

“流沙呢?”

他轻轻抚着她的背:“你睡着后,我下楼陪她。”

“好。”

躺在床上,不管是拥抱,还是亲吻,有时候是可以不含任何***的。

陆子初亲她的额头,眼睛,脸颊......他给她营造的睡眠环境太好,也太柔和,阿笙抵着他的胸口就那么睡着了。

......

阿笙再次醒来,卧室内已经没有陆子初的身影,正午阳光灼热,窗外知了声不绝于耳,松软的枕头上放着一张卡片。

他和她不知何时竟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每次离开,都不会用短信方式或是他人口述告知,早已习惯用卡片和文字代替,这次也不例外。

——我回去了,照顾好自己和流沙。

楼下有饭菜香飘来,流沙已经在用餐了,见阿笙下楼,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水放在桌面上:“姑父回去了,临走前把午餐给我们做好了。”

阿笙吃着饭菜,眼睛热了。

当一个男人甘心系着围裙围着锅台打转,空气中流动的菜香气,就像置身寒冬天,有人端给自己一杯热奶,喝进口中,说不出的暖和。

他就像是一个最完美的生活魔术师,没有带给她太多惊心动魄的惊喜,却总是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轻而易举的改变她的心情。

等流沙回美国了,她就回去,算起来也是下个月的事情了。

陆子初回国后,总是会不时的给阿笙打电话,一日三餐很上心,就怕她应付自己的胃。

她笑:“我不吃,流沙也要吃饭,你上次训我之后,我哪还敢不放在心上。”

她最近胃口确实不太好,天气太热,在外走走都觉得头晕的厉害,每次做好饭,更是没有丝毫食欲,于是一天里,多是一杯接一杯的喝水。

“阿笙。”陆子初说:“虽说小别胜新婚,但你又哪是懂得照顾自己的人?你这样,我哪放心得下?别人娶得是媳妇,到了我这里,既是丈夫,又是父亲,苦着呢!”

阿笙还真是拿他没辙,他又在模仿她语气了,嘟囔道:“说好休假半年的,谁让你提前结束假期了?”

这番埋怨的调子,引来陆子初笑声不断:“所以你折腾我中国、英国两边跑,看我这么辛苦,是不是解气了?”

阿笙脸红了:“休想给我扣罪名,我才没有闲功夫折腾你。”

“不怕你折腾,就怕你不折腾。”若是有一天她不再折腾他,他该是不习惯了。

阿笙想象陆子初说这话时的表情,当他拿着手机给远在英国的她打电话,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许微风袭面,他眯着眼微笑,那姿态必定是很迷人的吧?

8月,阿笙食欲一日比一日差,不让流沙讲,徐源和贺蒙更是不知,吃饭吐,吃水果也会干呕。

流沙急了:“总不能一直喝水吧?”

别说喝水了,有时候若是水里有香气,也会让她反胃不已,比晕车还难受。

一天犯头晕,险些晕倒,流沙用足吃奶的力气扶姑姑躺下,可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拨了一通电话回国,当时陆子初正在开会,听到流沙的话,一脚踢开椅子站起身,急躁的扯着领口,大步离去。

会议室里,余下高层人员一个个寒颤若噤。

他们老板这是怎么了?

8月的英国,满城繁花。

日子流水,一天悄然流逝,新的一天又悄无声息的来了,不知从何时起,阿笙开始习惯每日的干呕和苦不堪言。

陆子初抵达英国那天,英国天气好得不像话。

阿笙在这天上午窝在客厅藤椅里做了一个梦,很久都没有再梦见父亲了,但那天却梦见了。她一时没认出他来,时光模糊了他的面容,他去世的时候临近五十岁,可她梦见他的时候,他还很年轻,也很英俊。

梦里不知是怎么认识的,也不知是怎么相约旅行的,初见,他伸手,笑容阳光温暖,他说:“你好,我是顾行远。”

泪,一下子就那么流出来了,她的父亲看起来比她还年轻,不过二十几岁的年纪,她忽然有些茫然,不知是她进错了时空,还是他偏离了命运施加的轨道钤。

心里竟是欢喜的。

面对她的沉默和眼泪,他站在她身前,始终都笑的很平和,伸出的手指就那么凝固在了空气里,那样执着,似乎再相见,只是为了和她再亲密触摸一次。

她伸手回握,手指竟在微微颤抖着,但嘴角却偏执的上扬着:“您好,我是顾笙。”

大巴车远走旅行道路上,他和她坐在车里,隔着过道,距离不远不近,浅淡交谈着......

他说话的时候,她脉脉的看着他,默默的听着,他察觉到,又笑了,他很喜欢笑。

他问:“怎么一直看着我?”

“没什么。”她低头用微笑掩饰眼中的酸涩,说跟他虽然只是初见,但却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她在梦境里那般欢喜,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也不管年轻的他是否爱听,她说:“你跟我父亲很像,他是一个温和善良的人,都说他是慈父,从小到大,不记得我任何缺点,却能牢牢记住我所有的优点,我的性格有一大半是承袭了他......”

说着竟然又想哭了,他便隔着过道,关切的看着她,平和的声音一如经年:“你知道哪个季节里尘埃最多吗?”

“四季都是一样的。”

他温温的笑:“可很多人都觉得夏天尘埃最多,因为阳光太热烈,漂浮在空气中的尘埃注定在光线里无所遁形。其实有尘埃也没关系,四季随时会有大风袭来,随便一刮,尘埃也就没了。你相信吗?时间会冲淡一切。”

她点头,只要是他说的,就都是好的。

她太贪恋这个梦境,想一直和她的父亲在一起,但却醒了,明媚的阳光刺痛了双眼,她重新闭上眼睛,想接上适才突然中断的梦,却泄气的发现:时不待她;就连梦,亦不脆软相待。

天很蓝,云很白,开始明白,不管是爱或被爱,牢记或遗忘,在乎或不在乎,最终都将被生活和解,温柔以待。

这天午后,不宜上~床立马睡觉,总要留些时间消食才好,恍惚中看到了前不久还在想念的人。

是谁说的:你若在想念那人,那人或许也正在想念你。

伴随时间沉淀,感情在婚姻里逐日成长,很多时候陆子初和阿笙无需言语,四目对望,多是相对微笑。

笑什么?是无需理由的,只因那一刻,笑容不自觉就爬上了眼角眉梢。

他步伐疾快而又坚定,心心念念的都是前方的女子,她坐在遮阳伞下面,见他回来,早已站起了身,静然伫立,像是一个深情款款的家居小女子,嘴角那抹淡笑,藏匿着道不尽说不清的玲珑心事。

在这样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仿佛微风吹动时光日记某一页,看着走向她的男子,阿笙忽然就那么想起了过去岁月。

是的,看着她成长,帮助她成长的人,除了父亲顾行远,还有她的丈夫陆子初。

流沙在电话里说:“姑姑最近胃口很差,吃什么吐什么,刚才差点晕倒。”

此行回来,生怕会看到妻子病恹恹的躺在床上,中国到英国,像是被一条看不见的红绳系住了彼此,她在这端轻轻一扯,他的地球那端心也会跟着一扯,于是步伐和言行开始变得身不由己,就那么焦躁不安的围着她打转。

烈烈日光,热不过她眼眸里温柔的光;路途再长,长不过她眉眼纤长......

三步,两步......一步之差,他已强有力的把她拉进了怀里,霸道的行径却因为举止温暖,以至于淋漓尽致,不容置疑的发挥出来时,没有人怀疑那是最克制的本能,纠缠不清的欢情,让世界瞬间明亮了起来。

他要带她去医院,阿笙安抚他:“别听流沙瞎说,我就是天气热,这几天没胃口。”

“身体不舒服,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扶她走到客厅沙发前坐下。

“什么事情都告诉你,也太娇气了一些。”

陆子初蹲在她面前,看她脸色苍白,气色不是一般的差,想说些什么,终究一字未言,起身去了一趟厨房,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杯水:“喝点水。”

她喝水的时候,能够察觉到他落在她身上的眼神究竟有多灼热,只喝水是没事的,还有陆子初身上淡淡的薄荷香,夏日闻到只觉得舒服清爽宜人,但混着温水,阿笙却有些受不了了,杯子往陆子初手里一送,也不管那水是不是溅到了他的身上,捂着嘴起身就往洗手间跑去。

似是一种循环,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干呕,刚喝进去的温水也似乎吐了出来。

“必须去医院,这不是胡闹吗?”陆子初跑进来,胸前的衬衫上果真被温水浸湿了,但哪有闲功夫清理,扯了一条毛巾,就蹲在妻子身旁,抬手抚着她的背。

阿笙难受的很,没时间回应他的话。

流沙重新倒了一杯漱口温水,端进来站在了一旁:“前几天我问姑姑,是不是胃不舒服,姑姑去医院检查了,回来后说不是。我看就是胃有什么问题,可能是医生误诊了,最好还是去医院好好看一看,总不能一直这么吐下去。”

陆子初面色严肃:“你去医院检查过?”

“嗯。”阿笙在他的搀扶下站起身。

陆子初接过流沙手中的水杯,递给阿笙,不放心道:“医生怎么说?”

阿笙走到漱洗台,静静的漱着口,经过刚才干呕,声音怎么听都有些虚弱:“让我平时多注意,没事多卧床休息,最好不要外出。”

陆子初眉头打结了,平时多注意,在家多休息都可以解释的通,怎么还限制起自由来?

“药开了吗?”他没忘记正事,这么个吐法儿,既然看了医生,药总该有吧?

“嗯。”

陆子初拿毛巾帮阿笙擦了嘴,扶着她往外走:“中午吃药了吗?”

“还没有。”隐隐迟疑。

“在哪儿放着?”

“卧室。”

一起上楼,她也该午休了,扶她上~床,阿笙伸手指了指床头抽屉,陆子初了然,想必药放在抽屉里。

他先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柜上,这才拉开抽屉取药,没注意到他拿药瓶的时候,阿笙就那么目光柔柔的看着他。

月经恢复正常,前不久到了经期却没来,再加上最近容易困,吃东西又总是干呕不止,她不是第一次这样了,也不是在这方面毫无经验,是怎么回事?内心隐隐期待,隐隐惴惴不安,隐隐彷徨焦虑,隐隐......欢喜。

瓶子上的药名逃不过陆子初的眼睛,他盯着瓶身看了很久,眼睛就像是长在了上面,似是以为眼花看错了,所以短短药品说明,用药指示,竟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实在是看得时间太久了,这才移开眸子,缓慢转头看着阿笙,一贯冷静的他,竟也有不敢置信的瞬间。

想说话,喉间却像是被什么给堵住了一般,他看到了妻子眼眸中辗转反侧的温柔,空寂的主卧室一时间只余留下他眼眶涌起的温热和潮湿。

冰凉的瓶身,黑漆漆的英文,却在瞬间悉数变成了温暖色。

午后细碎的阳光斜斜的照射进来,烫热了他冷峻的面容,阿笙清晰看到他抿紧的唇,缓慢的呼吸挤走了室内所有的空气。

他握着瓶身的手指倏然用力,好看的手指关节,就那么一寸寸的攀附在白瓶子上,青白交加。

良久,低沉紧绷的声音这才响起:“恶作剧?”

声音那么慢,那么沉,那么......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这次是真的。”

主卧室内,阿笙靠着床头,身上盖着薄被,两只手交叠放在被子外面,被子之下覆盖着她尚且平坦的腹部。

那双手泛着莹白的光,就那么安静的栖息着,却足够慑人心神。

2014年8月,阿笙在医院里邂逅了此生最美好的时刻洽。

同样是这一年8月,陆子初原本心忧而来,一路焦躁不安,终究在这一刻化为了须臾。

阿笙手背一热,手指已被他握在了掌心,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情感在内心最深处激烈的翻涌着,以至于陆子初热血沸腾,眼热鼻酸。

在这世上,能让他开怀大笑的人很少,能让他眼热鼻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但顾笙却是其中之最。

他至亲至爱的人啊!握着她的手不足以宣示内心的激动,于是将她两只手都牢牢的握在手掌里,深深的凝视着她。

那般执手相望,历经四季变迁,看淡了花开花落,却看不淡一次幸福意外。

越是在惊喜面前,陆子初就越是觉得自己究竟有多无能为力,他想做的事情那么多,比如说拥抱着妻子再也不肯松手,比如说把她紧锁怀里牢牢的缠吻他,但她身体不适,那就只剩下最保守的珍惜了钤。

一切来得太快,来得那般措手不及,他那般毫无心理反应,那般不知所措,以至于这个男人眼睛猝然间潮湿了。

别以为他会动情或是因为激动流动,他没有,情绪上面临大起大落,在大喜之下,他忽然间笑了。

他这么一笑,比群花还要鲜艳绚丽,宛如梨花树下等待太久,岁月沉淀了故事和浮躁,只余下睿智和沉静,那般温润如玉,说不出的似水流年,明媚晴朗。

这样的笑容很少出现在陆子初的脸上,一次是西雅图重逢,他蹲在她面前叫她的名字,笑中带泪。

一次是求婚,他踩着月光,在满操场荧光闪闪中,快步走到她面前,沿途人潮,是他邂逅的风景,而他眼中最美丽的风景是朝他走来的她。拥抱,彼此呼吸轻柔细腻,他眼神水光浮动,却是温暖无双。

最近一次,就是现在了。

笑中带泪,足以让阿笙心甘情愿沉溺其中,永远都不愿再苏醒。

“天荒地老”、“举案齐眉”、“白头偕老”......千百年来,太多人歌颂爱情,有人在情感世界里欢喜,有人挣扎哭泣,所想所要的其实都是一样的,惟愿此情温柔相待,那么为家,为他,为孩子,为父母操劳余生,也是心甘情愿的。

原来,不管是淡淡微笑的陆子初,还是欢喜大笑的他,都是让人怦然心动的。

怦然心跳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心跳速度是那么的快,笑容从浮上嘴角的那刻起,就没停下来放松过。

“为什么吃保胎药?不舒服吗?”所幸,他还没有被惊喜冲昏了头脑,把药送到妻子嘴边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吃完药,阿笙才说:“本来我身体就不好,不宜马上怀孕,医生说间隔1年以上最好,这样的话,子宫也能获得修整和休息。”

夫妻夜生活,他从未避孕,她也没有避孕的意识,一切秉持着水到渠成,自然而然,所以那日得知怀孕,怎不意外?

陆子初原本松松的心思,在听了妻子的话之后,忽然就那么提了起来,“医生怎么说?”

“检查过,说是最近比较危险,孩子能不能保得住,还不知道,所以就暂时没对你说。”阿笙原想等他来英国再说,他最近很忙,每次通话,有时他在开会,有时在外应酬,若是提前说了,他在那边指不定怎么急呢?

“我们再去医院全面检查一下。”这次,他是真的不放心了。

“困了,等睡醒了再去。”她是真的累了,他来之前,就已经吐了两次,如今浑身无力,只想好好睡一觉。

身体下滑,就那么钻进了被窝里,漆黑的发丝落在松软的枕头上,露出白皙的脖颈,若是寻常,陆子初必定情难自制,说不定还会吻上去,但今日......

“好,你睡,你睡......”他理着她鬓旁头发,她那么疲惫,必定是接连很久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这么一想,倒是自责的很,他每日都和她通话,竟没听出任何端倪来,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由着她一个人难受着。

怨他。

他起身把窗帘给拉上了,那么亮的光线,妻子还怎么睡?但没忘记她的习惯,隔光窗帘闭合,室内也太昏暗了一些,于是他又走到床边,把灯调暗,床头灯晕晕朦胧,温柔的洒落在阿笙的脸上,眼见阿笙苍白的脸色,终于有了些许颜色,他这才软了心肠。

睡吧,等睡醒了,一定要拉着她去一趟医院,仔细听听医生是怎么说的。到了这种时刻,不管她说什么,哪怕一字一字复述着医生的话,对于他来说,也是草木皆兵,若不亲自去听,去看,去询问,他又怎么能安心呢?

是真的有些草木皆兵了。他甚至不让她下地走路,从家里出发,抱着她上车,再到医院,抱着她检查就医。

沿途路过的医生病患,都要怜悯感慨的多看上一眼,他们大概以为阿笙双腿怎么怎么,不宜下地走路吧?

阿笙只垂眸盯着丈夫的胸口,柔柔的笑,她几时这么娇贵了?这样的待遇,怕是今后要跟随她很长一段时间了。

其实检查后的对话和之前医生对阿笙说的话是一样的,“按时服用保胎药,注意卧床休息,避免体力劳动,暂停夫妻性生活。”

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他妻子和孩子好好的,不碰妻子,他是可以做到的。

没有忽略阿笙听到“暂停夫妻性生活”的时候,耳朵似乎都红了。

若是以前,他倒是很喜欢看到妻子这么羞涩,但那日却是满心满眼的怜爱。

回去的途中,他把唇落在了阿笙白皙的脖颈上,她今天出门时,把长发随手挽了一个松松的髻,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垂眸不语的时候,就连寂寞的颈部也是最为美丽的。

想到她的肚子里,此刻孕育着他们的孩子,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他的心情。

“阿笙......”他把妻子圈在怀里:“你怎会这般招人喜欢?”

阿笙愣了一下,起先觉得陆先生这话说的没头没尾,有些不知所谓了,但随后才理解了他的感动。

谁能想到,这个睥睨商界,遥控整个陆氏集团的男人,这个曾经在法律界声名赫赫的男人,有一天竟也有词穷的时候,被欢喜挤走了所有的言语,于是余留下的只有对妻子满满的爱。

窗外,夜幕已下,起风了。

流沙总说英国的夏天很短暂,西雅图的夏天很漫长。前者温暖,后者多雨。

其实夏天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观景者的心境。

阿笙在8月黄昏看英国,靠在丈夫的怀里,忽然不愿盛夏就这么离她而去,只盼这日子能够感化季节,让它再多眷恋尘世一些时日,一点点的拉长,不紧迫,不急躁.....

......

怀孕这事,流沙不知,国内家人朋友不知,唯一知晓此事的只有阿笙和陆子初。

凡事都往好的方面想,她想留住这一胎,陆子初也想,保住了固然很好,若是保不住呢?岂不是让家人空欢喜一场?

所以暂时保密吧?若是告知亲朋好友,若是不小心泄露出去,到时候媒体尾随而至,这日子怕是真的要不消停了。

扰了妻子的静养,毕竟是不好的,陆子初也不允许。

阿笙妊娠反应厉害的很,吃什么吐什么,若是偶尔不吐,陆子初都想放鞭炮宣泄欢喜了,但他也说了,阿笙只是偶尔不吐。

前去英国的第二天晚上,陆子初终于爆发了,也确实是急坏了:“别都吐了,好不容易吃进去,你倒是留一点啊......”

他这么一说,似是故意跟他找事一样,阿笙吐得昏天暗地,胃里的东西更是被折腾的干干净净。

流沙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对陆子初说:“姑父,姑姑正吐着,你还说让她留一点在胃里,如果是我,我也恶心的想吐出来。”

没人理解陆子初有多急,有多担心,又有多少无可奈何。

恨不得全都帮她受了,但......又有什么法子呢?

阿笙说:这个夏天过得真是艰辛。

陆子初说:生活有着温柔的性子,但偶尔也会有情绪化的时候,不过没关系,只要无伤大雅,终将会被世人原谅。

他在英国逗留了三天,国内不断有电话催他回去,明面上不说,但意思是差不多的。在此之前,陆子初不是没来英国看过妻子,但在时间上很有分寸,如今......有些失控了。

国内不知情,只道是陆先生贪恋陆太太,所以才会行程一拖再拖,但时间上真的不能再拖了。

陆子初情绪不好,几乎所有给他打电话的人都听出来了,但只能硬着头皮提醒着,劝着......就连陆昌平也打来了电话,“你把电话给阿笙,我劝她跟你一起回来。钤”

现在场面有些复杂,就算阿笙愿意跟他一起回去,陆子初也不会同意,长途飞行,若是阿笙身体不适,又该如何是好?

电话那头说着话,他只揉着眉心听着,少说也有好几分钟,然后道了声“我明白”,这才挂断了电话洽。

拿着电话转身望去,阿笙正坐在餐桌前吃饭,她原本就吃饭很慢,如今吃起饭来更慢了,小口小口的吃着,不急不缓,看出来了,她是没食欲。

一勺营养粥送到了嘴边,她忽然抿紧唇,他站在不远处也跟着抿了抿唇,根据这几日观察得到的经验,她怕是想吐了。

若是往常,她早已放下了勺子,往前病恹恹一推,“不吃了。”

但今日,她忍着,强忍着,把粥一勺勺的送到嘴边,然后就那么含在了嘴里。

太了解她了,陆子初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不吃了。”这话几乎快成为了她的口头禅,只不过今日却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说出口的时候,一颗心柔软的像水草。

他走到阿笙身边坐下,伸手去夺她手中的勺子,却被她避开了:“是真的饿了。”

她对他微笑,那般清浅柔和,令人搞不清楚在吃粥这件事情上,她究竟秉持了几分真假。

一碗粥,竟被她吃了大半,陆子初一旁看着,异常的沉默,倒是流沙孩子心性流露,很是欢喜:“姑姑,你今天很棒。”

阿笙垂眸抿嘴笑,被流沙这么一夸奖,自己倒像是回归到了童年,这几天折腾干呕,兴许在流沙眼里,她早已变成了一个孩子。

不好好吃饭的坏孩子,所以才会在偶然吃了半碗浓粥后,就连流沙也替她欢喜不已。

流沙那么高兴,倒是凸显了陆子初的沉默。

阿笙没办法跟他目光对视,那双眼睛太毒,太敏锐,四目对视,很容易就泄露出她所有的小心思,于是只能避着,若无其事着。

“你今天就回国吧!我没事。”那边着急催他回去,他虽不说,但她又怎能不知道?想来是自己拖住了他的行程,她这么一直吐下去,他注定走不得,离不得。

“好。”她这么强撑着,就是不愿他为难,殊不知他看的却是百感交集,更不愿戳穿。

知道他是一个重诺的人,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再反悔,再说那剩下的半碗粥,却是怎么也吃不下去了,放下勺子起了身。

餐厅里菜香味闻久了,难免会反胃。

“想喝水。”他搂她往客厅走的时候,她说了这么一句话。

陆子初去倒水,足足来回倒了两次,第一杯水阿笙喝的有些急,似是想压下恶心感,到了第二杯,这才慢慢的喝着。

陆子初竟眼潮了。

“我就不送你了,回国后给我打电话。”她说着,顿了一下,这才抬眸看着丈夫,笑着说:“你忙工作,不要总是记挂我。”

“好。”他站在她身边,摸着她的头,生病的她惹人怜爱,这般体贴,倒是让他好一阵心疼。

离开英国,陆子初走得急了,不忍她强撑着,怕是前一秒他刚出家门,后一秒她就会跑进洗手间......

果真,行车途中,流沙给他打来了电话,说是阿笙又吐了。

他看着窗外,出乎意料的沉静了下来。从来没那么期待着,她能够吐出来,一颗心还真是纠结矛盾。

英国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只有短短一小时,今天早晨起床不期然竟邂逅了好天气。

时间进入八月,生活中所有的好或是不好,似乎都能在明晃晃的阳光下蒸发殆尽。

......

陆子初回国那日,他在机场给阿笙打电话,说他下飞机了。声音那么近,就好像他还在她身边。

叮嘱她按时吃饭,每日不要外出,有什么事记得跟徐源和贺蒙说,最后似是叹了一口气:“多少吃一点儿。”

她应着,听话的很。

挂断电话,流沙说:“姑父如果关心你,这时候就不应该回国。”

小丫头看似是在发牢***,又怎会不是关心呢?

阿笙摸着她的头,她还小,等以后长大了就会明白,生活原本就会存在着很多问题,旗下几万员工,人人指望着他,他有自己的责任和无可奈何。

身为妻子,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减少他的内疚和自责,只要她在这里,他终将会回来。

陆子初离开第三日,阿笙终于适应了他不在身边的生活节奏,心境和日常也平静了许多,每天心平气和的过着日子,看温暖的书,听淡淡的音乐,似乎可以就这么日复一日的过下去,越是波澜不惊,就越是萦绕于心。

茶已经戒了,不管是花茶,还是浓茶、淡茶,一律清除她的生活,那些阿笙珍爱的茶具早在陆子初还在英国的时候,就被他收拾妥帖。

这对嗜茶经年的她来说,是很难容忍的一件事,那些喝进身体里的白开水,淡而无味,偶尔会做梦,梦见自己在梦里一杯接一杯的喝茶,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无心把这事给他说了,他短暂沉默,是真的内疚了。

阿笙也开始内疚了,这不是她的本意。

陆子初离开第四日,日暮黄昏,月亮已经率先挂在了天际,外面不热,阿笙这才和流沙一前一后的走出家门,倒也没有走远,就在家里的花园和草坪上慢悠悠的走着路。

待夜幕真正降临,月下树影斑驳,婆娑映照,陈厨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阿笙面前。

遥遥相望,阿笙笑了,陈厨也是一脸笑意,这位中年男人在走近阿笙时,开玩笑道:“太太,您可要跟先生好好说说,我从中国飞到英国来做饭,怎么说也该加薪。”

玩笑话,却温热了阿笙的眉眼。

陈厨的到来确实是改善了伙食,但阿笙见什么都没胃口,只有面对白开水不恶心,但也总不能就这么一直喝水吧!

陆子初在国内收到英国那边传过来的照片,妻子明显消瘦了。

找医生咨询,尝试了很多法子,在公司看到挺着大肚的孕妇,陆子初有时候甚至会在众人吃惊的目光里关怀询问工作量是否能吃得消?

都说他们老板结婚后没以前那么冷漠了,却不知看到孕妇,陆子初总能想起远在英国的妻子,眼神自是柔软一片。

听说妻子在那边早上念叨着想吃柚子,虽说英国超市也有卖,但陆子初却觉得不全,若是口味不合妻子心意呢?

于是询问过医生,短短时间内柚子装箱,种类很多,有蜜柚、葡萄柚、沙田柚等等空运到了英国。

阿笙收到,简直有些哭笑不得,给陆子初回电话:“吃不了这么多。”

“总有喜欢吃的。”他在那端笑,慢慢的跟妻子说着话:“袖子含有很多营养成份,比如说钙、磷、铁、维生素c......说不定还能开胃,多好。”

最重要的是,她有胃口了,她说她想吃,有想吃的东西,毕竟是好的。

他说:“我问过医生,柚子跟你服用的药物不相冲,保胎期间可以吃,但不宜多吃。”

他说:“若是想吃什么,记得给我打电话,或是跟陈厨说,英国没有,我在这边给你置办好了送过去。”

其实那时候,陆子初已有隐退之心,真正让他下决定是在八月某一日。

开会之前,他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阴雨天,当时雨下得不大,等他进入几百位高层组建的会议室时,雨水终于顺着玻璃疾速滑落,他有片刻晃神,好在英国天气还是很好的。

会议室里,没有人敢开机,唯有大老板的手机一天24小时开启着,所以短信声响起,整个会议室都静悄悄的。

他手指滑向屏幕解锁,短信内容只有一句话:“看了国内天气预报,说是t市这几天都有雨,你穿厚一些,别感冒了。”

看到这句话,陆先生沦陷了,手机支着额头,眼眶热了。

2014年8月中旬,陆子初召开高层内部会议,正式宣布暂时隐退陆氏集团,隐退期一年,很有可能会在1年到期后无限加长。

决定公布,集团内部高层人尽哗然,纷纷震惊的看着陆子初。

他在会议上,生平第一次拉低身份,像朋友一般跟他的下属们淡淡交谈着洽。

他说:“作为集团高层管理者,你们的职责是要代我,代陆氏培养新人;作为集团决策者,我要做的是确定公司方向,监督任务达成现状,赏罚分明。陆氏经过我祖父,我父亲,再到我这一辈,规模迅速扩张,资金、专业化和管理经营日渐突出,在泡沫经济时代,它就已然发展到了一个高点。08年,我父亲有意将公司交给我打理,逐渐放权给我,更多的决策权一点点的落在了我的手里。09年,我开始意识到,伴随经济推进,集团若想屹立不倒,在现时代里有所成长,就必须注入新的事物。我称这种新事物叫新玩法。09年走过大半,在这大半年时间里,我和各大公司首席执行官私下会面,商谈最多的就是风险投资。有别于之前传统模式保守投资和吞并,更大的意义在于风险,投别人所看不好,捡他人弃之不要,并能从中最大限额获利。其实最初的最初,我哪里懂的这一类型风险投资,对细节把控更是一无所知,有的只是一腔热情。我还记得,那日开会提出创建分公司投身风险投资,在我说出我的想法之后,众位都惊呆了,连我父亲也惊呆了,陆氏从未涉足这一块,是否该冒险,是否能够承担余下后果,我是否具备了危机处理能力?我父亲担心,众位担心,其实我也在迟疑着,但人生重在冒险,投身商界,不畅快淋漓的大玩一场,我遗憾,陆氏也会感到遗憾。感谢众位胆颤心惊的陪我玩了整整七个月,细节操控,策略合作,一环接一环,2010年陆氏终于正式踏上风险投资这一块。外人看陆氏尽是风光,因为它成功完成了最华丽的转身,上市公司每年利益可观,上封面的永远都是我,但我心里很清楚,我背后站着万千人,每当我疲惫要倒下的时候,一定会有你们在身后默默的撑着我。陆氏真正的功臣从来都不是我,是众位,是众位手下的职员们。所以我相信陆氏集团能够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是跟众位的努力和能力息息相关的。它不会因为我的离开,一步步走向病态,你们信我,同样的,我也信你们。”

一席话,勾起众人内心旧情怀,均是触动不已。

对陆氏,陆子初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而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交给了陈煜,大事情还是需要他在幕后亲自定夺的,只不过办公地点不一样了,近年来他怕是不会再进出陆氏。

8月15日,经陆氏公关部授意,am媒体旗下报纸纷纷刊印着陆子初隐居幕后,暂别众人视野的新闻报道,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热议不息。

很多人的焦点全都凝聚在了顾笙身上,古时候君王不爱江山爱美人,没想到搬到现实中竟被陆子初诠释的那么洒脱纯粹。

熟识的朋友们,老师们,商界合作方们,下属职员们,看到报纸,或是放下报纸,都会有片刻的失神和感慨钤。

地产界叱咤经年的风云人物,创造风险投资佳绩神话的男人,竟然在陆氏最鼎盛时期默默隐退了。

那般云淡风轻,那般平静,却让周遭旁人唏嘘不已。

陆昌平是从报纸上获知此事的,可见陆氏之前保密工作做得有多严密,打电话给儿子:“陆氏没有你坐镇,难保不会变成一盘散沙。”

“我把我的眼睛留在了陆氏,没人敢松懈。”这个眼睛指的无非是陈煜了,他是陆子初特助,身份在公司举足轻重,有他在公司看管着,好比是陆子初的影子,有谁敢不尊不敬。

陆昌平拿着电话,沉思着,考量着,却无法出口辩驳。

“怎么会忽然间宣布隐退一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虽然陆氏对外宣称,陆子初之所以暂时隐退,是打算各国游走,寻找新的商机,不愿墨守成规,但......陆昌平有自己的担心,莫不是子初身体不适,或是阿笙身体不适?

“别乱想,只是有些累了,盼着无事一身轻,能够好好歇歇。”那天,陆子初说了这么一句话。

同样是那天上午,跟陆昌平相比,韩淑慧的反应倒是淡定多了,“别人不了解子初,身为父母又怎会不了解呢?长情如他,选择婚后隐退陪伴阿笙,不是一朝一夕的想法,怕是由来已久,这样的浪漫情怀,是必然,跟偶然和心血来潮无关。”

陆子初隐退风波,并未对陆氏造成任何影响,反而承前一日上涨趋势继续攀高,一度突破数条均线压制。

有人说:“这是陆子初带来的名人效应。”

又有人点评:“陆子初隐退风波,很有可能是在为陆氏新品上市添加卖点,造势而为。”

阿笙是在8月16日看到陆子初隐退新闻的,给他打电话,当时正占线,于是挂了,想必此刻是他最忙的时候。

流沙坐在地毯上玩拼图,问对面拿着拼图碎片,陪她一起打发时间的阿笙:“网上有人说你是苏妲己。”说到这里,小丫头认真了,抬眸定定的看着阿笙:“我查过了,苏妲己迷惑商纣王,是个名副其实的狐狸精。所以说你是苏妲己的人,是在骂你对不对?”

这样的言论,阿笙并未看到,所以即使是听到了,也是无关痛痒的笑笑,嘴在别人脸上,耳朵在她脸上,上帝是很公平的。

阿笙研究着地毯上放置的拼图,温声道:“你可以换位思考一下,你姑姑不是狐狸精,平时也没施展什么妖术,却能把你姑父迷得神魂颠倒,这说明了什么?”

流沙还真是认真的想了想,然后给出了阿笙自己的结论,小丫头说:“说明我姑姑魅力大。”

童言无忌,阿笙笑了,流沙呵呵笑了,就连一旁站着的陈厨、徐源和贺蒙也都笑了。

阿笙打给陆子初的那通占线电话,其实比吴奈延后了几秒而已,吴奈问陆子初:“你现在在英国吗?”

陆子初没在英国,但也没在中国,媒体太精,他这边一出国,目的地一目了然,若是一路尾随跟到了英国,受扰的只会是妻子了。

去了一趟美国,见了几位当地投资公司负责人,扰人眼线是一方面,也确实是商业会谈。与此同时有关于陆子初婚前在新加坡购买豪宅消息传出,再加上又被人多次拍到豪宅有女子朦胧身影,穿着家居服,不时的走动着,一直被人标识成了顾笙,于是狗仔开始有了长时间蹲点。

吴奈说:“何必这么麻烦,若是担心狗仔守着英国住宅,重新换个地方好了。”

陆子初缺什么,还能缺房子不成?

“不能换。”谁让妻子喜欢那里呢?花草和家里摆设,都是她亲自布置的,就那么突然换地方,纵使环境再好,她怕是也会舍不得。

“你隐退倒也不奇怪,怪就怪在,为什么内部宣布是一年呢?”只能说吴奈想象力也是很好的,迟疑道:“这个一年,有什么说法吗?”

陆子初没搭理他。

“一年12个月,四季变迁,可以发生很多事,比如说瓜熟蒂落......”他说到这里有了莫名的停顿,其实只是在试探老友的反应,似是觉察到那边的人呼吸太过异常轻快,吴奈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惊喜道:“莫不是,莫不是......”

那样的喜,以至于吴奈连续说了两遍,却在出口时悉数压了下来,耳边传来陆子初清润的声音:“我有说什么吗?”

他什么都没说,也无需多说了,因为吴奈瞬间懂了。

8月19日,英国上午,陆子初给阿笙打来了电话,听到那边有风声,关切道:“不要站在风口接电话。”

阿笙浅浅的笑,前世他一定是半仙,否则怎知她正站在风口呢?

同样是这天午后,睡梦中的她被熟悉的气息轻柔吻醒,视线里一张俊雅的脸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她以为是幻觉,伸手摸他的脸,他抬手握着她的掌心亲密的贴放在他的脸上,深情厮磨着:“我回来了,再也不离开你和孩子了。”

陆先生退隐后很闲,若是在古代,必定会被称之为“闲云野鹤”,但挪用到2014年的今天,他变成了一个居家男人,在英国住宅里,过着最平凡和简单的生活,似乎可以就这么日复一日到永远。

8月走过大半,天气不再酷热难当,消退了热度,偶有微风袭面,道不尽的舒适惬意。

饮食不好,阿笙情绪难免有不好的时候,尽力压制着,但某一天,终究还是莫名其妙的发起火来,像个任性的孩子,仅仅因为午睡的时候,外面蝉声扰耳,烦躁醒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偏偏要吐不吐,就那么不上不下,莫名委屈。

她睡不着,也不让陆子初睡,推醒他:“知了吵个不停,我睡不着。”

陆先生起床,叫了陈厨、徐源和贺蒙拿着长杆子,大中午因为阿笙一句话,折腾了大半个小时,回到卧室,陆先生额头都是汗。

他那声“知了没了”刚出口,知了就不合时宜的再次唱起了歌,太猖狂了,阿笙觉得就连知了也在跟她作对,岂止是一个心烦气躁。

“哪里没了?”手里抓着枕头,就那么朝窗口位置扔去,似是想驱散绵绵不断的知了声:“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陆子初抿唇站着,见发完火之后,阿笙垂头看着被子,委屈的抠着手指头,陆先生心疼了。

她只是想睡个安稳觉而已,怪他没处理好。

怀孕后,她食欲不好,一天要吐好几次,但为了孩子,总是强忍着恶心,往嘴里强塞着食物,生怕营养缺失。他在一旁看着都觉得难受,更何况是她呢?

她不是有心发火的,想必发完火之后也觉得不像是往常的自己,心里指不定怎么难过着,这般通晓她的心理,以至于32岁的他在弯腰捡枕头的时候,心被无声撞疼了。

拍了拍枕头,俯身揽着她上半身,把枕头放在她身后,轻声安抚着:“别恼,我这就出去把知了都赶走。钤”

阿笙愣了一时,抬眸看着陆子初,他已离开了卧室,忽然意识到自己适才太过无理取闹了。

别墅一带树木众多,那些知了根本就没办法全都驱除,外面还那么大的太阳......阿笙起床下楼,先是倒了一杯水,没有先前那么恶心了,这才站在窗户前朝外看。

林荫大道上,陆子初正站在烈日下,吩咐贺蒙几人往哪边驱赶知了,阿笙眼睛模糊了。

8月盛夏,流沙说她很喜欢,因为雨水很温柔,来得快,去得也很快,阳光看似炙热,晒在身上却不会像7月那般令人心有余悸。

但在阿笙看来,8月气候反复无常,就跟她的情绪,熟悉的怀孕经历,不同的孕吐反应,总能在某个瞬间牵起那些提心吊胆的不堪时光。

她知道这样不好。有时候她会摸着腹部,轻声呢喃:“怎能这么调皮,你姐姐可比你听话多了。”

那个孩子心疼她,似是知道她母亲有多难,所以青青在她身体里的那几个月时间里,一直都很安分温顺,迁就着她的喜悲,迁就着她的饮食作息。

“她”那么好,越发衬得她这个当母亲的人,究竟有多失败。

有一条花径鹅卵石小道直通林荫大道,阿笙尚未走近,陆子初就看到了她,皱眉上前:“怎么出来了?”

他揽着她的肩,夏天衣服单薄,许是他在阳光下站久了,手心里一片滚烫,那样的热度轻易间就渗透阿笙衣服,蕴热了她的肌肤,就连血液似乎也在身体里游走的更欢,更快了。

“进屋吧!这知了你哪能赶得完?”声音柔和,带着诸多抱歉。

陆子初听出来了,眸色温润,掌心贴着她的腹部,欢喜着,咬牙切齿着,无可奈何着:“小家伙太磨人了。”

阿笙下意识沉吟出声:“大概是随了母亲的性子,你以前常说我很磨人。”

“随你好。”他说过,只要是她的,就什么都是最好的。

阿笙微微一笑,这太阳虽不毒,但晒久了,脸会发烫,会发红。

......

第二天一大早,阿笙就被流沙叫醒了,小丫头趴在床头:“姑姑,你快下楼看看,昨天晚上你睡着后,姑父带着我,还有贺蒙他们抓到了好几只知了,可有趣了。”

就在昨晚,陆子初在妻子睡着后,在别墅附近,终于抓到了几只知了,阿笙下楼,就看到那些知了正在客厅茶几上爬来爬去。

流沙很兴奋,在此之前从未见过知了蜕皮,她所说的有趣,就是看着那些知了,身体正中间裂出一条缝,一点点的等待着蜕皮。

阿笙站在客厅里,耳边是流沙新奇的惊呼声,脑海中运作的却是初来英国不久,大概是3月份的事情了,她曾跟陆子初提起过童年趣事,当中有一件就是捉知了,隔天看它是如何长出新翅膀来的。

当时只是说说,没想到他竟一直都记得。

他在准备早餐,刚端着一盘餐点走进餐厅,阿笙望向他的时候,他笑笑,转身进厨房进去端菜去了。

男子笑容清俊雅致,有着感染人的魔力,阿笙情绪似乎一大早就被治愈了。

这就是陆子初,为她做事情,哪怕只是小小一件,也是无声无息,但却余香袅袅。

这天早晨,阿笙破天荒的吃了一小碗浓粥,害得陈厨本人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反胃吗?”陆子初看了也是心情大好,这话问的含蓄,只怕是空欢喜一场。

“还好。”是真的还好。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语气略带宠溺:“早知道捉些小孩子的玩意儿就能让你食欲好转,也不至于让我瞎忙活那么久了。”

知道他在打趣她,阿笙抿嘴笑着不搭理他,碗交给他和陈厨,起身牵着流沙的手,一起去客厅看知了去了。

吃饭用时半个多小时,知了还没蜕皮成功,流沙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无聊之极,开始跟阿笙告状了。

“姑父说你小时候很调皮,喜欢捉知了。”

“捉知了是童趣,跟调皮无关。”阿笙极力挽救形象。

流沙点头,过了一会儿忽然问阿笙:“我妈妈也喜欢捉知了吗?”

“......”阿笙沉默了,流沙口中的那个妈妈指的是谁不言可喻。

见阿笙不说话,流沙从茶几上移开视线,又轻轻的唤了她一声:“姑姑。”

阿笙牵唇笑了笑,“嗳”了一声,这才说:“小时候,大院里有好几棵老树,我和你母亲晚上的时候,常常会拿着手电筒和罐头玻璃罐合伙捉知了,你大概还不知道,我和你母亲小时候还吃过炒知了。”

“咦......”流沙张着嘴,她还不曾听说过可以吃知了,难免有些惊讶,似是没办法接受,“有翅膀,看着都觉得恶心。”

“没蜕皮之前,知了炒着吃,味道真是好极了。”阿笙想起过去,倒是笑了:“其实知了好不好吃,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吃知了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找到对的那个人,那么你吃什么,就都是美味的。”

那时候,她和依依就那么站在厨房里,围着顾老太太打转,你一只,我一只,香香脆脆,吃的很欢喜。

流沙认真的看着阿笙:“姑姑,以前有妈妈陪着你,以后等我长大了,我也陪着你,其实都是一样的。爸爸说,妈妈一直都在,她的灵魂会跟着我一起成长,所以我要变成一个快乐的人,这样的话,妈妈也会变得很快乐。”

谁能想到这个小丫头有一天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来,阿笙被感动了。

孩子需要大人来教导,只是阿笙没想到,身为人妻的她,在这天早晨竟然被她的丈夫给无声教育了。

知了尾部难以蜕皮,陆子初从厨房出来,喝了半杯水,便带着一大一小,又带着那几只知了,一起走到了花园里的大树旁,那些知了被放在树身上,它们在向上爬的时候,因为使用力气,这才把尾部的皮给蜕掉了。

蜕了皮的知了慢慢的向上爬着,流沙仰着脸看着:“姑姑,你说它们跟我们相处了一夜,会不会以后每天都唱歌给我们听呢?”

“会吗?”阿笙转眸看着立在身旁的男子。

手指安放在她的肩上,那人声音清幽:“再等等。”

晨间暖阳,大树底下,一男一女,一个孩子,就那么仰脸望着攀树奋力向上爬走的知了,画面似乎隽刻成了永远。

就在这时,树上忽然传来了一阵知了叫声,声音不大,却带着迟来的惊喜。

流沙欢喜的拍着手:“它唱歌了,唱歌了......”

陆子初突然笑了,搂着妻子,将她圈在怀里,故意道:“你听,它们又在乱叫了。”

不,它们在唱歌。阿笙心口是这么说的。

被丈夫拿昨天的事情打趣,阿笙这次没有脸红,却是真得被触动了,在他怀里转身,双臂圈住他腰身,把脸埋在他胸口的同时,道了声“谢谢”。

“我做了什么吗?”他在笑。

“谢谢你带我回到了童年,谢谢你让我发现知了声还是很动听的,谢谢你包容我的一切不好。”

其实,她要说的谢谢是那么的多,但出口方才发现言语的匮乏和贫瘠,于是那些藏匿心中的话语,只能埋藏在心,相信纵使她不说,他也是知道的。

无事一身轻,陆子初有大把的时间研究妻子的口味和怀孕期间所有的饮食喜好。而阿笙在这样的闲暇时光里,坐在阳台上看书,偶尔家里家外走走,只要家里有他,即便孕吐反应强烈了一些,也是无关紧要的。

他们偶尔会外出吃饭,指不定哪一家饭菜会合阿笙口味,陆子初问阿笙和流沙想吃什么,流沙倒是很爽快的给了答案,偏偏阿笙不让人省心,“随便。”

阿笙说随便,是不想让他们迁就她的饮食,到头来他们吃的不好,她又没动几筷子,何必呢?

陆子初却想得和她不一样,那个“随便”,还真是不好拿捏。

一次走进一条华人小巷,正是黄昏,巷子非常宁静老旧,阿笙就那么一步步走着,竟走出了岁月静好的感觉来。

以为妻子喜欢那里,陆子初之后又带她去了一次,害得阿笙等待上菜的时候问他:“怎么又选了这一家?”

“不喜欢?”他是有些意外的。

“我还以为你看上了店里哪个小姑娘。”那家店做的饭菜勉强凑合,但年轻服务员们却是一个比一个好看,食色不能双全,但好歹是占了一头。

她这么一说,流沙低头轻笑,陆子初也勾了唇,不过那笑多少有些无奈,吃饭这事他失策了。没有等菜上来,结了账,带着妻子和小侄女离开了。

再不走,指不定又要被妻子冠上什么罪名呢!

8月即将走进尾声,陆子初带阿笙去了一趟医院,孩子没事,就是阿笙不好好吃饭,脸白不说,还泛着青色。

陆子初不说,她就没怎么主意,医生说她脸色不好,她这才认真对待起来,从医院出来,坐进车里,就开始找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她,不像是她想象中的她。

陆子初坐在车里,看着自怨自艾,拿镜自照的妻子,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再不吃饭,别说你不认识你自己,我怕是也要认不清你了。”

阿笙收起镜子:“你是嫌弃我难看?”

她这么说着,颈项已被某人轻轻咬了一下,烫人的呼吸近在肌肤上吹拂:“傻,我这是心疼你呢!”咬人不够,陆先生又抓着妻子的手往身上游走着:“你摸摸看,我是不是也快跟你一样瘦了?”

“流氓。”最近发现这个词用的太勤了一些,私底下都快成为陆先生的专属标签了,偏偏某人很受用。

驾驶座传来了受惊般的咳嗽声,是贺蒙。

阿笙也实在是佩服极了陆先生,若是“兽欲”大发,从来都不会顾及场合,想亲就亲,想抱就抱,这话得幸陆先生不知道,否则怕是会憋屈死,最近已经很克制了,盛夏天气燥,人在夜间也很燥,尤其妻子就睡在他身边,无疑是燥上加燥。妻子睡裙清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靠在他怀里,身体相贴,看她睡的那么熟,陆先生偶尔摸摸她,都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阿笙是不知道这些的,纵使知道了......翻个身,只当不知道。

......

阿笙每天早晨醒来,敞开的窗帘无法关住阳光,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调皮入室,睁眼间尚未完全清醒,便又昏昏欲睡起来。

窗帘是陆子初拉开的,不愿她每天大半时间都躺在床上,总是在晨起时唤她起床:“我陪你去花园散散步。”

运动过后,若是累了,或许也就有食欲了。

其实阿笙胃口已经没之前那般挑剔了,倒是偏爱酸食,于是陆先生每天都会花费好几小时呆在厨房里,琢磨着新菜色。

流沙有时候会开玩笑,守在厨房里,围着陆子初和陈厨直打转:“姑父,你以后当厨师好了,那些星级厨师都不及你做菜好吃。”

这倒是真心话,陆子初做菜色香味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装盘很有档次,堪比大厨手艺,孩子吃菜,如果好吃,外加花样好看,捧场是必然。

一桌菜,往往大快朵颐的那个人是流沙,反观阿笙,动筷次数可谓是少之又少。

对于陆子初来说,阿笙吃多吃少并不重要,只要不频繁呕吐就好。一桌菜,她能动筷吃几口,就不枉他绞尽脑汁想菜色,千方百计勾起她食欲了。

流沙有时候看不惯,说阿笙快赶上太皇太后了,别人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了她姑姑这里,完全待遇升级。

阿笙贪床嗜睡,衣服或脱或穿,可都是陆子初一手伺候的。这可是一件苦差事,陆子初面对妻子千娇百媚的身体,需要呼吸再呼吸,克制再克制,不是一般的折磨人。

当然闺房秘事,流沙是不知道的,她要说的是吃饭这件事。

阿笙若是早餐没胃口,不想吃,拿着报纸坐在藤椅上消磨时间,陆子初就会端着碗,拉着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一勺一勺哄着喂。

阿笙忙着看报纸,见勺子到了嘴边,才会心不在焉的就着陆子初的手,尝上那么一小口。

“不吃了。”吃了几口,她推推碗,陆子初也就见好就收,端着碗重新走到餐厅里吃自己的。

流沙吧嗒着嘴,不甚认同道:“姑父,你不用管我姑姑,她饿的话,自己就会过来吃饭了。这女人啊,可不能太宠,否则可真该上房子揭瓦了。”

被小丫头这么苦口婆心一劝,陆子初倒是笑了,眸光柔和,心也柔软,到明年春末季节,陆家该有新成员降生了。

生命,该是怎样的神奇。

对孩子,他没有过多的期望,不求聪明伶俐,惟愿健康无忧。

孩子有没有营养,陆子初是不知道的,但阿笙是否有营养,他却是一目了然,请了营养师来家里,专门给阿笙调理身体。说来也奇怪,阿笙胃口开始好转起来,再次闻到菜香味,也不至于会恶心了。

不过是小小的改变而已,却让陆子初一整天心情大好,嘴角一直带着笑。

开车从超市采购回来,把食材交给陈厨,便去书房找妻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剥了糖纸,送到了她嘴边。

像是她多吃了几口饭,所以格外对她的奖励。

流沙也叼着一根棒棒糖走了进来,含糊不清道:“姑姑,我的是草莓味。你的是什么味?”

像是孩子间的对话,阿笙咬住棒棒糖的时候,含笑看了丈夫一眼......唉,还是把她当孩子一样来对待,她都28岁了。

如果说怀孕后,阿笙和陆子初的生活有什么变化的话,他们可能会说最大的改变是,在阅读书籍这一方面,两人变化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所有的胎教音乐,包括一系列相关书籍,都是陆子初亲自挑选的。

看书最多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孕妇书籍和母婴之类的书籍,摆满了桌面,阿笙有时候看书累了,抬眸寻找丈夫,会看到他坐在办公椅上,边看边摘出注意重点,记录在电脑里,随后打印出来。

光线洒在他的身上,清俊的眉眼,柔软和暖。

她靠在沙发上温温的笑着,都快赶上司法考试了。

***

ps:忽然很舍不得,为婚后营造的温情和平淡,温暖了自己,也感动了自己,和人物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如此频繁互动,却真的是接近尾声了,忽然有着说不出的失落。

英国最近的天气时好时坏,前几天还是暖阳高照,这几日却是阴着一张脸,流沙站在花园里,仰脸看着天,“憋了好几天,也该下了。沪”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临近中午下了一场很大的雨,不过很快就止住了雨势,否则陆子初怕是要真的担心了。

每次阴雨天,若是一个小心照顾不到,让妻子沾染了湿气,腿伤怕是又要复发了。

8月中下旬,顾城打来了电话,学业在身,希望流沙能够尽快回西雅图。

姑侄相处将近两月,只觉日子流水仓促,自欺盛夏还没走完,却在不知不觉间迎来了天高云淡的初秋。

“这个夏天过得很快,回头望去,一眨眼就没了。”阿笙帮流沙整理衣服时,小丫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若不是真的该回去了,流沙还想着该去哪里转转好呢?夏末她还想抽时间回趟t市,或是去杭州,或是回母亲老家看看,前年离开老家,她和父亲在母亲的坟墓周围种了两棵木棉花树,此刻怕是枝叶繁茂,该是如何的美呢?

注定今年是看不到了,在英国逗留时间太久,小小年纪的她,已然开始明白,不管是哪里,住久了再离开,只会平添出些许落寞和不舍,但人生若是没有离别,又怎会有重逢的喜悦呢?

姑父说,她的性子很像姑姑。流沙觉得这样挺好的,她喜欢姑姑,也喜欢这样的自己。

流沙离开前一日,阿笙带她外出,2014年盛夏最后一次游走成行。

世界上每个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虽说文化氛围不同,但处处可见温暖的生活气息,各种各样的特色小吃腹。

坐公车出行,二层露天公交,沿途路过大街小巷,闭着眼睛,能够闻到树木和阳光散发出来的清香味,轻淡而又含蓄。

“我喜欢这座城市。”流沙说。

阿笙揽着她的肩,温暖的掌心更是轻柔的落在她的脑后,宛如慈母安抚着离别在即,心头泛起小委屈的女儿。

英国和美国,同处8月,却是截然不同的景色,就像英国的盛夏,除了阳光还算热情之外,其实早已将夏天的尾巴牢牢的攥在了手掌心。

跟流沙约定隆冬再见,猜想到那时,流沙定是长高了,而阿笙......哪怕挺着肚子,也要前往机场迎她。

徐源亲自送流沙回美国,小丫头每走几步就会回头看阿笙,她站在安检通道,大声对阿笙说:“姑姑,你要好好照顾身体。”

在某个瞬间里,能够触动心扉的,从来都不是惊天动地的大悲大喜,而是最平凡朴实的话语。

流沙离开后,阿笙情绪低迷了好几日,陆子初觉得这种现象很正常,不过没关系,等到来年他们的孩子降生了,生活中骤然出现的空白将会被新的感动和温暖重新填补,到那时四季都会是相同色,每时每刻都是春暖花开。

8月25日,天空终于彻底放晴,温度回升,阿笙出门去院子里散步的时候,陆子初还担心她会冷,专门找了毛毯式披肩裹在她身上,但阿笙在外面走了一会儿,开始觉得热了,这才撤下了披肩。

好天气来得无声无息,阳光淡淡的洒在别墅和花园各处,美轮美奂,看的喜人,但真正让阿笙感到惊喜的并不是触目风景,而是星期三。

贺蒙牵着星期三从林荫大道尽头一步步走来,也确实是有感情了,星期三远远看到阿笙站在空地上发呆,竟一路向前奔跑着,害得贺蒙也跟着它一起跑。

陆子初站在不远处看着,眼见妻子蹲下身体抱着星期三,那么激动,那么欢喜,他这才确定此番辛苦没有白费。

其实为了带星期三来英国,期间费了不少周折,得幸好事多磨,总算是把星期三带到了妻子面前。

很多事情,陆子初不愿对阿笙说,阿笙又怎会不知道?丈夫大老远把星期三带过来,无非是希望她能够开心,冲淡流沙离开带给她的失落。

这个男人一向对她用心,很多时候宁愿把事情不动声色的办好,也不愿在她面前过多的说些什么。

8月进入尾声,天气又开始闷热无比,白天阳光惨淡无比,但到了晚上却是蒸汽扑面。

自从朱莉某日得知阿笙帅老公赋闲在家,几乎每天都会过来做客,打扮的花枝招展,夏季衣服单薄,朱莉打扮起来更是衣着性感,身上的衣服一日比一日清凉,害得阿笙有时会产生错觉感,难过她过错了季节。

来者是客,陆子初出于邻里考量,不便出言拒客,那就只能应酬着,陪聊着。这人面冷,虽然偶有假笑,虚伪敷衍的很,却能让朱莉笑颜逐开。

其实朱莉也没来几次,总共加起来大概只有四次而已,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陈厨准备水果的时候,对阿笙说:“太太,您也该上点心了,您刚才是没看见,那女人都快贴在先生身上了。”

阿笙想的却是,那也要陆先生让她贴啊!

端着水果走进客厅,纵使阿笙心性再如何大度和淡定,在看到朱莉的举动后,

tang也有些不淡定了。

似是故意的,朱莉穿着大v领连衣短裙,正儿八经的坐着都能看到饱满的胸部和挤压......也不能称之为挤压,或许真的有那么大,乳沟诱人。所以当朱莉俯身拿水果的时候,胸部视觉让阿笙一下子就红了脸,她竟比朱莉还要尴尬。

再看陆先生,嘴角带着笑,就那么淡淡的看着朱莉,别看他这样,心里却在想着,就这么看上几秒,怕是某人要恼了。

阿笙还真是不高兴了,趁朱莉在阳台上接电话,轻飘飘的甩给了陆先生一句话:“朱莉胸大吗?”

“有可能是假胸。”嗓音不是一般的凉。

“如果是真胸呢?”更恼了,他看的有多仔细,竟然联想到了假胸这个问题上。

陆先生似是很苦恼:“大小我不敢确定,毕竟没摸过。”

一句话,彻底激怒了阿笙。

“你摸去。”

带着怒火起身之际,手腕一紧,阿笙身体一晃,瞬间就倒在了丈夫的怀里,几乎半坐在了他的怀里,就像是父亲抱着女儿一般。

相较于阿笙的不悦,陆子初却是很满意妻子的反应,笑纹荡漾在脸上,其实有关于朱莉来访,他已烦厌多日,偏偏妻子什么也不说,每次朱莉来,也由着对方缠着他,但如今妻子恼了,怒了,却瞬间扫去了他所有的坏情绪。

“小暴君。”咬牙切齿的呢喃声,却因为他的微笑,带着熟悉的沙哑磁性,“我还以为你不在乎,每天由着别人登门入室勾~引你老公,你跟我说说,你是相信我,还是不在乎我?”

他说话就说话,好看的唇却逐一亲吻着她的额头,眼睛,鼻梁......

“懒得理你。”本是杀伤力极大的话语,但阿笙说出口却是柔柔的,倒像是娇嗔一般。

陆子初笑,就喜欢她这么轻声细语的说着话,仿佛杨柳轻拂水面,撩人心波。

“你让我起来,朱莉该进来了。”阿笙没忘记朱莉的存在,攀住他肩膀,想借力起身,却被他伸手扣住了身体。

“不急,让我亲亲你。”

阿笙在“唔”的一声后,被陆子初封住了唇,意识最初还算清晰,直到他把舌头伸了进来,阿笙终于开始浑浑噩噩了......

朱莉拿着手机离开阳台,走进客厅的时候,嘴角尚且还带着笑容,但在见到沙发上拥吻的夫妻时,心碎了一地。

阿笙头脑是真的晕了,鼻息间全都是丈夫的气息,以至于朱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都不知道。

事后,阿笙有些失落,身为主人,似乎有失礼数。

陆子初好心道:“其实朱莉离开,我是知道的。”

“她说了什么?”阿笙微微皱眉,怀疑丈夫在说谎骗她。

“她咳嗽了两声,说她就不打扰我们夫妻恩爱了,改日再聚,然后就走了。”

阿笙无语几秒,“为什么我没听见?”

“她确实是这么说的。”陆子初眼中是不容错过的笑意,朱莉确实说了这么一句话,而他也相信,她是不会再来了。

还真是可喜可贺。

“......”阿笙却没丈夫的好心情,眉心不自觉拢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孕傻三年?

有关于一孕傻三年,阿笙没少跟陆先生念叨:“我好像变笨了。”

陆先生语重心长的安慰她:“放心吧,或傻或聪明,我都不嫌弃你。”话虽如此,私底下陆先生却翻阅了书籍,询问了医生,怀孕是门大学问,孕妇在“晕傻”方面,有两个时期尤为明显突出:一个是孕早期(怀孕头三个月),一个是孕晚期(怀孕后三个月)。

确实有孕妇怀孕后反应变迟钝,记忆力减退,但陆子初觉得妻子还好,孕傻只是她的心理作用,他反倒觉得妻子比以前长心多了。譬如说,现在看到星期三,她只会远远的看着它,若是星期三情绪高涨,她还会绕着走,避免他突然蹿出来受惊伤了肚子里的孩子。

他问妻子:“这说明了什么?”

“什么?”

他温柔地揽住她的腰:“说明你比怀孕前更有责任心了。腹”

阿笙没好气的笑了笑,说得好像她怀孕前很没责任心一样。她说不过陆先生,孕傻交谈一直延伸到了饭桌上,阿笙原本还有食欲的,听了陆先生的话,食欲更好了。

感谢陆先生在餐桌上提起了老鼠怀孕。他说科学家做过实验,发现怀孕后的鼠妈妈比还在做姑娘的老鼠聪明多了,它们更容易找到食物和走出迷宫。

阿笙无语了好半天,敢情人不如鼠,鼠妈妈比孕妇更有责任心,为了保护孩子更懂得如何生存?问题的关键是,人跟老鼠相比,真的合适吗?

好吧,她明白陆先生的良苦用心了,她找回自信了,她不傻,因为打死她也不承认,她还不如一只怀孕的鼠妈妈。

见妻子气急败坏又有些无可奈何的吃着饭,陆先生低头笑了一下,明知故问:“今天食欲很好。”

“被你刺激的。”竟是脱口而出。

陆先生挑了眉:“嗯?”

阿笙很没志气,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你的解说很动听。”

“嗯。”

灯光下,男子俊雅的脸庞上,笑容只露尖尖角,却昭显着男色无双

九月初,陆子初发现妻子手机铃声换成了《can’tstoplove》,她也是真的喜欢这首歌,每次听都会萌生出心动。

为此,陆先生抿嘴笑,心照不宣的微笑着,阿笙见了却有些羞恼,他怎么这么坏,有事没事就喜欢逗她玩。

不理他,转身进屋去了,陆子初单手站在裤袋里,远远的看着,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陈煜跨国而来,怎么也没想到老板会笑脸相迎,还真是受宠若惊。

这么远跑过来,陈煜只是来送几份需要陆子初签字的重要文件,必须亲自送过来才行,细节方面需要当面阐述。

陈煜由衷道:“先生,您气色很好。”

陆子初拍了拍陈煜的肩,示意他跟他一起去书房,气色好,是因为生活中的快乐是与时间一起共同成长的

许飞和阿笙视频聊天,阿笙现在被陆子初管得严,出门散步有时间安排,看书和听音乐也有时间限制,她看似每天在家里享福,被丈夫伺候着,其实一天到晚比谁都忙,就连视频聊天,丈夫也放了话过来:“不能超过半小时。”

她觉得,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暴君。

许飞说阿笙瘦了,多么神奇,隔着冰冷的屏幕,隔着万水千山,她在打开视频之前,刻意找好了角度,让自己看起来显胖了一些,才敢上镜,但没想到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

许飞说她比以前更漂亮了,阿笙笑,有意为难他:“难道我以前很难看?”

许飞温温的笑:“你从小就漂亮。”

阿笙感慨不已,为了那声“从小”,截止现在,再随日子增长,怕是跟她说“从小”的人会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弥足珍贵。

她这边感念着发小,没想到在9月上旬,陆子初的“发小”竟给他打来了电话,姑且称之为发小吧!来电话的人是楚楚,说有金融问题咨询陆子初,在阿笙不知道的情况下,双方更是定好了时间,说是在家里见面。

阿笙问:“为什么不在外面见面?”

“不放心你。”

借口。约在家里见面,倒像是为了避嫌,陆先生的小心思,她还是知道的,两人当着她的面交谈,这说明了什么?两人很清白,不许她胡思乱想。

问题的关键是,她几时胡思乱想了?还没萌生这种念头,就被他事先砍断了。

这天楚楚来访,故人异国相见,阿笙倒是很体贴,浅淡交谈,给两人各自倒了一杯茶,便把时间留给了他们,让他们慢慢谈事情。

阿笙在厨房里准备水果,磨蹭再磨蹭,只觉得那两人似乎谈话时间也太长了一些,但又不便出去,若是就那么出去了,倒显得小家子气了,不像她。

但总归还是要出去的,陈厨提醒她:“太太,水果该送过去了。”

于是阿笙端着

tang水果走进客厅,陆子初看到,已经起身迎了上来,在接过水果盘的时候,陆先生状似不经意的在她耳边说了句:“我爱你。”

简简单单三个字,被陆先生如此微笑吐出,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而她从未觉得这三个字会有那么惊艳的魔力。

那天送楚楚离开,通过交谈,得知楚楚放下过往后,开始对投资感兴趣,甚至还小赚了一笔,她笑着对阿笙说:“律界比不过你,为了谋生,总要自寻求财路。”

这是玩笑话,阿笙却由衷道:“这么多年了,其实你在我心中,一直都是很优秀的人,若是有朝一日你在金融界闯出一片天,也是当之无愧。”

楚楚被感动了,“别人若说这话,我会认为很伪善,但我知道,你是真心的。”

楚楚已经离开了,阿笙还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像是在看一场属于她和她的过去。日暮黄昏,阿笙终于转身原路返回,却在朦胧的灯光下,看到了那个他,就那么依靠在客厅门前,漆黑的眼眸深深的望着她。

幸好,他在,不管是英国还是中国,他一直都陪着她

9月中旬,韩淑慧打来了电话,虽没明说希望两人回国,但意思很明显,9月20日是陆子初的生日,二老希望他能带着阿笙一起回来。

其实阿笙完全可以坐飞机回去,但长途飞行,回国后还要调时差,陆子初顾虑妻子的身体状况,只得拂了母亲的意,说阿笙最近不宜劳累奔波。

韩淑慧却误会了他的意思,一下子就急了:“阿笙怎么了?生病了吗?”

“没有。”

韩淑慧信陆子初的话才有鬼,再想起前段时间儿子忽然隐退,莫不是阿笙真的越想越吓人,韩淑慧把这事跟陆昌平说了,于是连声招呼也没打,就一起飞到了英国。

二老抵达英国那天,阿笙正蜷缩在一张藤椅上看书,穿着长长的裙子,上面绣着淡淡的花纹,远远看到二老,还以为出现了幻觉。

待阿笙意识到不是幻觉,连忙喊一旁的徐源:“快叫先生出来,就说爸妈来了。”而她实在是太高兴了,放下书,便快步朝二老走去。

拥抱,欢喜交谈,韩淑慧握着阿笙的手,一直没舍得松开,心里装着隐忧,上下打量着阿笙,在儿子出门迎接时,开始责备起儿子来:“你都是怎么照顾阿笙的,这孩子一段时间没见,怎么会这么瘦?”

陆子初只笑不语,韩淑慧不高兴了:“我跟你说正经话,你认真一点儿。”

“进屋再说。”外面天气闷热,太阳底下站久了别说妻子受不了,二老也受不了。

于是这一路,陆昌平和韩淑慧看着抿嘴微笑的小两口,越看越蹊跷,太不寻常了。

也确实是不寻常,其实一切都无需言明了,客厅茶几上还摆放着好几本保胎和母婴方面的书籍,是之前陆子初看的,尚未来得及收起来,不曾想进屋就被韩淑慧眼尖看到了,谁能想到建筑界女强人在那一刻竟“啊”了一声,俯身看着书籍名字,再抬眸看着陆子初和阿笙嘴角的那抹笑,忽然什么都明白了,真的是什么都明白了

韩淑慧忽然捂脸笑了起来,陆昌平还算淡定,招手示意阿笙近前,温声问她:“几个月了?”

老人眼眸中竟有了欢喜的水光,且惊且喜。

韩淑慧却是真的流泪了,她在客厅里抱着阿笙,抚摸着她的头发:“不走了,不走了,我要留下来好好照顾你。”

阿笙第一个孩子,她没能照顾,第二个孩子说什么也要照顾到底。

阿笙也跟着落泪,陆子初单手放在母亲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抬起,轻轻擦去妻子脸上的泪,并不顾忌父母在场,淡淡的笑:“再哭该变成小花猫了。”

他是坏人,也只有他才有这样的魔力,让她在最触动心扉的时候破涕而笑。

流沙说得对,在陆家,阿笙真的堪比太皇太后,陆昌平对她嘘寒问暖,韩淑慧照顾她无微不至,陆先生更是千方百计的讨阿笙欢喜。

9月19日,t市好友集体而至,譬如说石涛、吴奈和唐汐9月20日的生日宴更是从中国搬到了英国,表面看来他是在给自己庆生,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做这一切,只为博妻子一时欢笑。

9月走到28日,似乎真的到了秋天。

天那么晴,云朵那么白,这日陆子初开车带着妻子去超市购物,阿笙嫌累,就坐在外面的白色休闲木椅上等他。

也不知怎么了,她在这一天对着晴朗的天惆怅不已,莫名伤怀。

路对面,似乎有视线盯着她看了很久,闪烁游离,阿笙抬眸,然后就看到了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她。

间隔在她和她之间的是车,是人,是过去所有的喜与悲。

西雅图家里,流沙一次无意中说起,“姑姑总是吐,姑父买了好些保胎之类的书。”

沈雅听了,只低头吧嗒吧嗒的落着泪,那泪是救赎和欢喜的泪。

来英国多日,不敢上门,不敢现身,只远远看着,已不求阿笙原谅,只盼安好。

阿笙目光沉静如水她母亲老了。

“阿笙”不远处,陆先生在叫她,手里提着购买的食材,正在往后车厢里面一件件放置着。

阿笙缓慢起身,缓慢转身,将那道视线遗落在了身后。后面是她的母亲,前面是她的丈夫,她生命中最爱的人啊!

眼睛湿了,但她的嘴角却流溢出最璀璨的花,其实她已经不恨了,因为她是幸福的,被人暖暖的爱着,护着,温暖着

沈雅站在英国街头,看到那个从容清俊的男人,在放好手中购物袋之后,连几步路也舍不得阿笙一人独走,也不知道跟她说了什么,恋恋不舍的亲吻着阿笙的唇,然后满脸笑意搂着她往座驾走去,替她开了车门,又替她系了安全带

那般温柔,那般妥帖。

车离开了,消失在沈雅的视线之内,她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站了多久,直到

手机短信声响起,沈雅心跳速度忽然莫名加快。

【等孩子出生了,你依然是孩子的外婆。】

那个心如邹菊的女子,放下自己所有的悲喜和恩恩怨怨,不阻隔后辈和长辈亲近,已经是最大程度的退让了,沈雅笑中带泪,仅仅因为一条短信,她在大街上竟哭的像个孩子。

没遗憾了,再也没遗憾了

汽车内,阿笙抚摸着刚刚收到的手机短信,只有短短两个字:“谢谢。”

黄昏,前面有一群学生走过,陆子初把车停下来,让对方先过,妻子调皮,伸手紧紧的抱着他:“子初,我爱你。”

“嗯。”陆先生唇角勾起,好心情再次升级。

阿笙不满他如此敷衍,提醒他:“你也要说我爱你。”

陆子初轻轻的笑,吻着妻子的额头,好脾气道:“我爱你。”

她想:这一世,幸好有他。

他想:这一世,幸好有她

***

ps:属于陆子初和阿笙的婚后番外正式结束,作为故事人物完整性,明天开始写唐汐和吴奈,日记自述方式,月底30号尽量结束,只有两天时间,亲们可斟酌订阅,若是不喜,可以就此不看了,至于婚后生子问题,现在是不会写的。若按出版流程,大概六月来算的话,这本书预计明年夏天上市,到时候再通知,先出上半部,出版方估计要看销量再决定下部是否继续出,所以亲们到时候多支持啊。书若是不出全部,内容不全,多少有些替人物遗憾。上市信息到时候会在新文和陆少评论区说明,或是微博里提起。有些话等30日正式大结局,我再说吧!

2007年12月22日,t市多云。

这一天,我结婚了。

我丈夫叫程岩,他年轻、精明、自信,父亲说他若是放在古代,必定是大将之才,只可惜家境不好。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父亲对他的评价,当时他对我来说还只是一个陌生人,但我却记住了他的名字。只因这世上,能让父亲夸奖得人真的不多。

对于父亲来说,他欣赏程岩,但这种欣赏是建立在上下属关系上,无论如何也攀升不到岳父和女婿的关系层面上去。

但2006年5月份,父亲国外出差洽淡合同,程岩一路陪同,父亲连续工作多日,旧疾发作,住院期间,因为担心我和母亲担心,便将此事一直瞒着,那时候陪伴在他身侧,照顾他的那个人是程岩。

回国后,程岩出没唐家愈加频繁,父亲私底下曾对母亲说过:“谁家女儿若是嫁了程岩,定是前世修来的福。钤”

母亲扯了扯唇,算是笑了:“谁嫁都行,就我女儿不可以。”

母亲那么聪明一个人,定是听出了父亲言语中透露而出的深意,我是法学系出身,又是家中独身女,而唐氏......总要有人来担负,若不是我,就只能寄期望于我丈夫了。

我相信那天我父亲说话不是有心的,他也绝对没想到原本计划要出门的我,那天竟然会在家里呆着。

“若不是你惯着,宠着,小汐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你出去打听打听,外面的人都是怎么讲她的。说她轻浮,朝三暮四,骨子里是个放浪形骸的人,难怪别人会这么说了,三天两头换男朋友,若不是我压着,到时候别说她丢人了,我跟你这两张老脸又该往哪里搁?她不见人,我们还要见人呢!”

我没敢下楼,端着手中的空杯子就那么站在楼梯转角,背靠着墙,静静的听着,也只能听着了。

楼下是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怒气声:“千百年来,都说男女平等,哪里平等了?男人在外频换女朋友,这叫风流,有人还引以为傲,但女人呢?女人若是在外频换男朋友,这叫下贱。”

原以为我早已百毒不侵,但“下贱”两个字还是刺痛了我,谁说我下贱,都没关系,但那个人不该是父亲,哪怕他心里是爱我的。

他是一位慈父,从不在我面前爆发脾气,但2007年11月末,有女人忽然冲进唐家,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生生甩开了前来劝阻的保安,愤怒的嘶吼着我的名字,我闻声下楼时,保安已经抓住了她。

这女人我不认识,但她丈夫我是认识的,外出打过几次高尔夫球,再然后他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小汐,我喜欢你。”

所以呢?因为他喜欢我,我就要为他的人生买单吗?我忽然觉得有些冷,喜欢,最可笑的就是单相思。

男人傻气,回去跟他妻子说要离婚,于是妻子直接找到了唐家,她认定我是勾~引有妇之夫的狐狸精,不仅是她了,就连父亲也是这么认为的。

怪我,之前声名狼藉,也难怪无人信我。

那天真的是糟糕透了,在女人来找事之前,父亲正和公司几位股东坐在客厅里谈公事,经女人这么一闹,父亲也觉得颜面无光了,更是在股东面前闹了一次家丑。

“啪——”的一巴掌狠狠的扇在我脸上,吓坏了股东,也吓坏了父亲,他大概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会出手打我吧?

“唐总,这事怕是有误会。”

谁能想到,在气氛凝滞的那一刻,竟会出现这么一道声音。

是程岩。

脸火辣辣的疼,我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第一次正眼看他,他也在看我,目光冷漠,隐隐透着精明,隐有鄙夷,但却开口说着违心的话。

我突然觉得好笑,也确实是笑了,虽然无声,但所有人都看到了,他们大概觉得我疯了,就连程岩也是,我没忽略他皱起的眉。

我笑,是笑人性贪婪,却在无形中激怒了父亲,众目睽睽之下,手指伸向了门口,没有暴怒,但平静的语气比暴怒更让人无法忍受,他说:“滚,赶紧滚出去。”

我没办法滚出去,但走出去还是可以的。

t市11月末很冷,但我却坐在商场台阶上旁若无人的吃着冰淇淋,来往行人裹着衣服,缩着脖子好奇的打量我,我不以为意。

我从小就爱吃冰淇淋,尤其是冬天,冷的麻木了,心也就舒坦了,我自己舒坦了。

“唐小姐,我送你回家。”

我记忆力可真好,只闻其声,便知来人是谁,除了程岩,不会是别人了。

我抬眸看他,刚吃完冰淇淋不久,估摸着别人呼出来的是热气,唯有我呼出来的是凉气,说话的时候,甚至看不到漂浮在空气中的薄烟。

我问他:“是你自己来的,还是我父亲让你来的?”

“有什么区别吗?”他站在我面前,脸上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微笑。

“如果是后者,倒也算了,为人做事,受人之命,你也是无可奈何,但若是前者......”我慢慢起身,迎视他的目光:“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

“......”他又皱眉了,他大概觉得我这种女人太不讨喜,不管问什么都是一一针见血,还真是一针见血,他的沉默说明了一切。

他要唐氏。

这就是程岩,从不掩饰他的野心和在事业上的权欲追求,他说:“唐总虽没明说,但我能感觉出来,他有心撮合你我。如果你不讨厌我的话,或许我们可以试试看。”

决定嫁给程岩,不是因为唐家的责任,他“帮”着扛,也不是因为那句婚后各自逍遥,他要他的事业,我可以继续之前的轻浮人生,而是他的***太疯狂,想要尘埃落定的我,于是做了一次圣母玛利亚,成全了他,也放逐了我自己。

中途停车,是我的意思。

临近河岸大路边,有一处偌大的冰湖,湖中间是t市游乐场,长桥横跨连接,依稀可以听到孩童欢快嬉闹的稚嫩声。

我对程岩说:“我名声不太好,接收了这么一个大麻烦,不委屈吗?”

“物有所值。”

我被“物有所值”四个字给逗笑了,打开车窗,迎着窗外的冷风,听到自己的声音飘散在风声里,吹得近乎变形:“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我嫁你,也不是不可以,你如果现在就跳进冰湖里,我明天就嫁给你。”

附和我声音的是“砰”的一道关门声,我坐在后车座,看着男子没有丝毫犹豫的走向冰湖边,然后......纵身一跃。

越来越多的人往冰湖边聚集着,我没看,无需看了,关上车门,戴着墨镜,站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

那天,他在浑身湿透上岸后不见我,给我打来了电话,用的是电话亭号码,他的手机随着他跳入冰湖,早已不能用了。

“说话还算话吗?”声音还带着颤音,应该是冻坏了。

“明天民政局见。”

我看着后车镜里的自己,嘴角明明带着笑,但眼角却湿了,庆幸戴着墨镜,庆幸......

第二天,程岩比我早到,他感冒了,穿的很厚,见我出现,明显松了一口气,他大概担心我会临阵反悔。

其实,没什么可反悔的,我确实需要一个丈夫,对感情也早已过了期待的年纪,和谁凑合着过都是一样的,难得程岩这个人,父亲还比较满意。

登记结婚这件事,父母都不知道,所以当我把结婚证放在父亲面前时,他是真的受惊了。

“为什么?”

“皆大欢喜。”

短短四个字,父亲似乎一下子被人抽走了全部的力气,他虽希望我和程岩在一起,但从未想过我会如此草率,完全视婚姻如儿戏。

打发我出门,父亲该高兴的,但好像最难过的那个人却是他。

我和程岩没有婚礼,在是否举办婚宴这个问题上,父亲异常的消极,“你们商量吧,怎么样都是好的。”

那就谁也不通知了,一家人坐下来吃顿饭就好了。程岩家人在偏远的山区老家,所以婚宴上只有我父母,我和程岩。

一席沉默,唯有程岩不时的给我们夹着菜,我坐在我母亲旁边,分明看到我母亲低头吃饭的时候,忽然间落泪了。

她私底下对我说:“爸妈委屈你了。”

“是我自己做的决定,和你们,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此后婚姻是幸或是不幸,都跟他人无关。”

之前虽然领了结婚证,但我和程岩一直没有住在一起,直到婚宴结束,这才驱车回到新家。

是父亲为他们新添置的别墅,像任何一对夫妻一样,夫妻***似乎水到渠成,程岩没想到,很多人都没想到,声名狼藉的我,竟是个处~女。

他愣在那里不动了,我忍着痛问他:“如果不做,就从我身上下来。”

程岩看了我好一会儿,这才慢慢动了起来,跟他之前的冲动和莽撞温柔了许多,谁都没有说话,气氛如此压抑,压抑到他喘息趴在我身上时,我已一把推开他,冲进了洗手间。

我把水龙头开得很大,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跟水龙头不知死活的较量着输赢。

后来,程岩来敲门,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开门出来,他似是没看到我红红的眼睛,只对我说:“有人找你。”

属于我的新婚夜,吴奈不期而至,也不知消息是怎么传递到了他的耳里,他站在楼下,紧紧的盯着楼梯方向,见我下楼,眼睛花了,他握着拳头,移不动步伐,一遍遍的叫着我的名字,咬牙切齿。

“唐汐,唐汐.......”唤出来的名字一声比一声高。

他那么怒,那么恨,可他却五官痛苦的挤压在一起,在佣人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苦起来。

他已说不出话来,我在之前男朋友再多,他也没说些什么,但此刻,他忽然崩溃了,长久以来编织的自欺欺人,在刹那间被人拿着锋利的大剪刀剪得支离破碎。

我穿着睡袍静静的看着他,看着我曾经深爱的男人。

很小的年纪里,我就认识了他,在还不知道情滋味的时候,就爱上了他,依赖着他。看到有女孩向他示好,我会不知天高地厚的对别人说:“他是我的人。”

别人都笑话我,只说我是孩子心性,可我知道我不是,谁让我喜欢吴奈呢!

这样的话,我再也没有跟别人说过,因为我发现吴奈听了会皱眉,会尴尬,那就埋藏在心里吧。

吴奈是我的初恋,但我却不是他的初恋。

大一那年暑假,我和家人前往夏威夷度假,等我再回来,一切都变了天。

我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礼物前往医学院,火辣辣的太阳照得人头脑直发晕,我站在一棵风景树下,远远就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她。

后来我知道,那女孩叫俞霏霏,同是医学院在读本科生,家境不好,暑假在实验室勤工俭学认识了吴奈。

俞霏霏不是太漂亮的人,衣着朴素,但眉清目秀,看上去很舒服。吴奈刚从实验室走出来,穿着白大褂,看到俞霏霏,笑了笑,然后牵着她的手往附近教学楼走去。

沿途不少学生张望,是该张望的,两人站在一起很和谐。

我只想到和谐这个词。

我靠着树干,看着手中精挑细选的礼物,回去的时候一直都想不通,我怎么就从女主角沦落到女二号了呢?

故事里,身为女二号下场通常都会很凄惨,我是否要把自己变得那么卑微和可怜?

整整半年时间,我彻底离开他的生活,就算偶尔和朋友相聚,也是尽量避开他。但有关于他和俞霏霏的情爱之事却会不时的传递入耳。

说他如何疼俞霏霏,如何讨女友欢心,如何笨手笨脚的做了一锅面,却被女友嫌弃。

朋友笑,我也笑,他是一个不会做饭的人,想必做饭的时候定是好一阵手忙脚乱了。我这么笑着,倒像是他在给我做饭一样。

我想,如果那锅面是他做给我吃的,就算糊成一团,我也会吃的干干净净......

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有人说你好,有人说你坏,有人夸俞霏霏清秀纯净,也有人说俞霏霏是心机女。

医学院选送出国交换生名单,为期一年,其中一人就是俞霏霏。

石涛对吴奈说:“这姑娘若不是跟你在一起,校方也不会因为你父母的原因,考虑让她出国,查十八也查不上她。”

俞霏霏对吴奈说:“我家境不好,这样的机会也许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我来说却是弥足珍贵的,我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她确实有着过人之处,别人说她是心机女,她就在出国前主动跟吴奈提出分手,摆明了不是为了吴家的钱才跟吴奈在一起的。

一句“若我回国你还愿意要我,我们就在一起”瞬间成全了她的无私和伟大。只是俞霏霏失算了,她认定了吴奈喜欢她,就一定会挽留她,说出等她回国的话,只能说她不了解吴奈。

这个男人经不起女人最先跟他说分手,你说分手,好,不问原因,分就分了。

听说俞霏霏离开那天,一次次回头寻找吴奈身影,她还期许着吴奈能够过来送她,到最后不见良人,竟哭得跟个泪人似得。

不无私,不伟大的那个人是我,从小父母就教导我,若是喜欢,就应该通过正规途径,通过努力,一点点获取自己最喜欢的人或事。

俞霏霏走后,我和吴奈大概三个月后就在一起了,有些莫名,又有些理所应当。因为我死缠烂打,因为我对周边朋友介绍:“他是我男朋友。”

他纠正一次又一次,后来见纠正不过来,也就随我了,再然后便成为了名副其实。

我想,我不在乎一分播种一分收获,只要我付出十分,吴奈肯回馈我一分,我就不枉爱他一场。

我不是生来轻浮,朝三暮四的人,也曾专一待人,将那人放在心里护着,爱着,我也曾以为我和吴奈就像是公主和王子一样,一定能在现实中走出个春暖花开......

这个男人融入我的生活轨迹太深,我清楚他的一切喜好,他在做菜方面没天赋,但对饭菜却很挑剔,我开始学习做菜。

那么难以下咽,他有时候会批评两句,有时候会说:“何必那么麻烦,叫外卖不是更简单。”

他不懂我做菜的喜悦,看着他吃菜时的感动。出生唐家,我生来衣食无忧,但凡事有利也有弊,我父母平时很忙,鲜少有机会可以坐下来陪我一起用餐,很多时候在家里,都是佣人把饭菜端到餐厅,只余我一人面对冰冷的墙壁默默的吃着饭。

我没有埋怨过父母,反而很感谢他们,人有时候不能太贪心,一方面享受着优越的生活,一方面却埋怨父母疏忽自己成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可奈何。

吴奈和我有着相同的际遇,他父亲是t市大型私立医院院长,母亲是著名医学博士,从事药物研发,陪伴吴奈的时间自是很少。吴奈和子初关系最好,子初出国后,他便愈发亏待自己的身体,忙起来的话,时常会忘了三餐时间。

我便买了食补药膳,每天研究着新菜色,闲来无事就弄给他吃,做好饭了,就在家里等着他回来。

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却为了心爱的男人,长此以往练就出了一手好手艺,石涛说这是爱情的魔力。

我也知道我着了魔,我大学一年级开学,父亲就给我买了一辆汽车,说是我的大学礼物,一直闲置在车库里,一次朋友有约,开车前去,那天在门口竟遇到了吴奈和俞霏霏。

俞霏霏看着我从车里下来,羡慕的看着我,她那样的眼神加深了吴奈对我的不满,似乎我开车过来纯粹是为了刺激人。

人还真是可笑,俞霏霏羡慕我的家世,我却羡慕他们亲密交织的双手。

“真巧,没想到你们也在。”我还真是不适合当招呼,明明我和他熟识已久,再见却偏生尴尬的很。

“嗯。”吴奈的态度有些冷淡,扫了一眼我身后那辆车:“挺配你。”

我立在原地竟是久久未动,那辆车开回家之后,我再也没开过,他语气中的坏情绪,我还是能够听出来的。

在一起后,有一次他问我:“你那辆车怎么不开了?”

我便笑着答他:“散散步,坐坐公交其实挺好的。”

他就奇怪的看着我,然后说我自己找苦吃。

我有些晃神了,俞霏霏散散步,坐公交就很正常,怎么我就是找苦吃呢?但我却不敢在他面前提起俞霏霏,那是他的禁忌,也是我的。

仔细想来,那段时间还真是我偷来的,他查看医学书籍的时候,我就在一旁看书陪他;他睡着了,我就坐在床边看着他傻傻的笑。

我在家没拖过地,没洗过衣服,但那一年他家的地板和所有的换洗衣服都是我一手包办的。

医学系忙起来不吃饭是常有的事,我叮嘱他一天三餐按时吃,叮嘱他注意休息,有时候他也会有烦的时候:“怎么比我妈管的还严?”

我听了只温温的笑,当时止了口,但下次还会重蹈覆辙。傻气的吴奈,若不是关心他,哪个愿意唠叨个没完,惹他烦呢?

我不愿意成为一个卑微的人,但最终还是因为爱情变得日渐卑微,所以后来所受的伤,都是我自作自受。

***

ps:明天大更。

有人说:最先爱上的那个人,总是输得最惨痛。

20岁出头的年纪里,纵使我相信这句话是真的,想来也不会放在心上。一次聚会,石涛无意中问起:“你们两个究竟是谁先追得谁?”

我和吴奈认识那么多年,某种熟知度还是有的,比如说他不爱跟女孩子争辩对错和是非,若是我说是他追求的我,想来他也没辙。

“他先追的我,看他那么可怜,我这才勉为其难答应了。”我的话介于玩笑话和真实之间,不是一般的模棱两可。

别人可以认为是假的,也可以认为......是真的。

吴奈果真没反驳我的话,抬眸看了我一眼,笑笑,选择了沉默钤。

其实,我倒希望我说得是真的。听说,是吴奈先追俞霏霏的......

我没打算和俞霏霏比较什么,生命生来平等,她有的,我没有,我有的,她同样没有,所以无需艳羡,但在感情上,我不得不承认,我输给了俞霏霏。因为她在吴奈心里,我在他眼里。

每次去看吴奈,若是他在家,我会事先在超市里买好食材,周转两次公交才能抵达他的住处,唐家离他住处太远了,每次过去需要跨越大半个城,而我生来懒散,自己能够坚持一年多,还真是不可思议。

一步步入侵他的生活和朋友圈,将自己幻化成最温软的人,一点点的渗入他需要呼吸的空气里,还是有效果的,他从最初的抗拒,到最后的接受,我一直觉得,这也是一种改变,而我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我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选择的对一个人好,不因他冷漠退缩,却会在他需要独处时悄然离开,给他时间和空间,不至于为这段感情招来反感。

周围的人都说我是一个理智的人,唯有子初说我偶尔像个委屈的孩子。我比子初大两岁,他是家长老师同学眼中的天才,被比我小的天才称作孩子,我却没办法笑出声,那一刻我明白,身为朋友,我在子初的心里。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在吴奈的心里。我们的生活轨迹和家庭背景太接近,很多时候,他看到的只是微微含笑的我,那么这样一个我应该是无忧快乐的人吧!

石涛说:“你不要介意俞霏霏,大多男人都有英雄情结,看惯了红玫瑰,偶尔看到像俞霏霏那样清淡柔弱的山茶花,难免会心驰荡漾,若论感情长久,又有谁比得过你和吴奈那么多年的交情?”

石涛说这话是有迹可循的,因为俞霏霏回国了,我知道消息比较晚。那天吴奈在厨房刷碗,手机短信响起,我正坐在沙发上,无心一看,然后就看到了“霏霏”两个字。

霏霏?俞霏霏。我没想到在他们分手后,吴奈还保留着俞霏霏的昵称。

我扯了扯唇,没有动那支手机,又怕他出来看到尴尬......若是尴尬呢?于是走远了,装作在忙其他的事,然后就看到他弯腰拿起手机后,下意识皱了眉,再然后抬眸看了我一眼,我似是不经意间对上他的视线,笑道:“怎么?”

他笑了一下:“我去实验室。”

“嗯。”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是带着手机进实验室的,平时多是会把手机留在客厅里,有那么一秒,真的只有一秒,我的心紧缩了一下。

对于一个心有所属的男人,怒不得,恼不得,怨不得,似乎只能选择无视,以此来粉饰太平。

我还是不学乖,也许是我心里的不甘示弱这时候又跑出来作祟了:唐汐,你怕什么,你爱的并不比那个俞霏霏少,也许吴奈心里是有你的。

俞霏霏回来一个多月后,有一天夜晚我去找吴奈,人来人往的林荫大道遮住了路灯的光线,显得有些隐晦,他和浅浅微笑的俞霏霏走过我身边,但他却没有看到我。

离开法学院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你刚才来法学院找过我吗?”

“没有啊。”我有些明知故问了:“怎么了?”

“有个女孩的背影和你很像。”

“是么......”

一句“很像”惊动了我悄然沉睡的痛觉,我开始同情自己了,为自己的沦陷。若我在他心里,灵魂里,骨子里,他不会说那个背影和我很像,以前还觉得我有可能在他眼里,现在连眼里也不是了。

几天没见,相约一起外出吃晚餐,他姗姗来迟,坐下的时候一直说抱歉,我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我已习惯等他。

“有件事想问你。”我在晚餐进行一半时,开启了话题。

“嗯。”他停止了进餐,良好的家教让他没办法在别人跟他讲话的时候,还闷头吃个不停。

我犹豫了几秒,这才开口:“听说俞霏霏回来了。”

我明知道说出这句话,他或许会不高兴,但我还是说了,也许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女人是否已被他放下。

他却放下了刀叉,端起玻璃杯喝了半杯水,这才放下,抬眸看我:“提她做什么,跟你没关系。”也许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他放玻璃杯的手劲失了力道,有些重了。一个时常拿着手术刀,下刀极稳的人,竟然失去了力道......

果真还没放下,在乎的很。

我收起情绪,继续进餐,慢吞吞的咀嚼着食物:“我只是随口问问,今天听说你前女友回来了,就想着......”我说着,自己倒是笑了,放下叉子,手指抚摸着额头,遮住了他的视线,也遮住了我的,话语却是没有继续说下去。

“想什么?”他问我,追究着我未开启的话语。

我终于抬眸看他,第一次没有微笑和他说话,我还算认真:“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你厌烦了我,一定要提前告诉我,我不缠着你,我们......好聚好散。”

“乱说什么。”他看起来有些恼。

我笑笑,低头吃饭,不吭声,他也异常的沉默,是他在我面前原本就很沉默。

再然后是接连一星期没有见面,他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我那段时间很忙,这么跟他说了,他反倒是更加沉默了,最后一次挂电话前,他说:“冰箱里没食材了。”

我真是没出息,抱着一堆考前作业,就那么提着大袋小袋食材再次登门入室,那天他回来看着满桌子的菜和我,眼里的光,我不知道是不是柔软,也许只是灯光太柔软了。

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上次在餐厅里,你是不是生气了?”

“为什么要生气?”

兴许是我笑的太真,他也当了真,于是笑笑,夹了菜放到我碗里,那菜其实没炒好,但他吃的认真,我吃的缓慢,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至于感情是可以在柴米油盐中慢慢培养的。

我和吴奈在一起这事,父母不知道,很多时候一段感情开启,往往最后知道的是父母。决定把吴奈带回家那天,我事先跟他打过招呼,但那天我在家门口却等来了他的电话,他应该是在路上,声音有些急:“小汐,我今天有事,改天见,好不好?”

他什么时候那么急过?我预感是出了什么事,也跟着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我随后再给你打电话。”

后来我知道,那天俞霏霏做实验的时候,忽然贫血晕倒,他在来我家的路上听说这事,掉头去了医院。

我在家里为他提心吊胆,殊不知他在医院里正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提心吊胆。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知道这件事,我在酒吧里喝醉了。

他接到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开车接我回去,车速很慢,大概是担心我会不舒服。

若不是恋人,其实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朋友。

我打开了车窗,他伸出手臂阻止:“吹风容易感冒。”

“不怕,我男朋友是医生。”

他似是被我的话给逗笑了,任由我抱着他的手臂没有抽开。

夜风吹进来,我清醒了一些,车行几分钟,我这才松开了他的手臂,他偏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把手探出窗外,皱了眉:“危险。”

我觉得幸福,原来他也是关心我的,姑且认为这份关心和朋友无关,纯粹是因为他们之间的恋人身份。

“你有没有想过,像我这种人也有寂寞的时候?”我看着流逝的暗夜街景,跟身旁的他说话,话语很轻。

他把车停了下来,单臂搭放在我身后的椅座上,静静的看着我。

“有时候寂寞和贫富无关,和家境容貌无关。寂寞,我也可以有。情绪不好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冷,盖再多的被子,开再高的暖气也没用,这时候很想有那么一个人能够伸出手臂把我抱在怀里,给我些许温暖......”

我没把话说完,因为他抱住了我,很轻的力道,然后一点点收紧,我顺势靠在他肩上,双手环着他的腰身,似乎想要汲取他身上的温暖。

“为什么喝酒?”他终究还是问了,我还以为他不会问的。

“谁还没有烦心事的时候?”

他给了我冷,但在今天又给了我温暖,所以我决定原谅他。

从小到大,我要什么有什么,也从未在任何事情上跌过大跟头,二十几年来,走得何止是顺风顺水,唯独在吴奈身上跌了个大跟头。

他生日那天,我买了蛋糕,做了一桌子的菜,还布置了整整一面照片墙,很多照片都是我半耍赖强迫他跟我一起照的。

但那天,我从下午到他家,晚上开始正式等他,从六点等到了八点,期间把菜重新热了,九点的时候,重新摆上桌。

手机就在餐桌上,我心里存着一口气,我是不可能给他打电话的,因为我的电话一直都没响起过。之前说好的,今天在家过生日,如果他忙,打一通电话给我,我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但他没有。

12点之前,是我第三次热那些饭菜了,那么偏执,那么......

凌晨了,饭菜早已凉了,我这才打开蛋糕盒子,切了一小块蛋糕,当成了自己的晚餐,也许该称之为宵夜。

吃饱了,我又开始觉得寂寞了,仿佛潮湿角落里肆意蔓延的青苔,覆盖了我绝望冰冷的心。

吴奈是午夜时分回来的,我之所以醒来,是因为客厅光亮太刺眼,而他回来时,我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身上盖着薄被。

吴奈坐在餐厅里吃着那些冰凉的饭菜,脸色很难看。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这才起身近前,夺过他手里的筷子,弯腰夹了菜放进嘴里,凉的。

“我端去厨房热一热。”

他却握住了我的手:“不用,我觉得挺好。”

他说话的时候,有酒气窜来,我皱了眉:“喝酒了?”

“实验室的人拉着我为我庆生,以为还能赶回来,没想到......”他说着拉我靠近,伸手抱住了我的腰,把脸埋在我的怀里,声音沙哑:“小汐,我让你失望了。”

我伸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说朋友拉着,闹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说的那么体贴,但心里却溢满了酸楚,一颗心更是由热到冷,但我没有质问他,没有冲他发火,没有诉说着委屈,原以为我的努力,他视而不见,不曾想他都看在眼里。应该是愧疚了,我花了那么多的心思来布置房间,来为他做菜,等他回来庆生,等来的却是一世沉寂。

我还是把饭菜全都端到了厨房里,凉菜吃了,他的胃应该会不舒服。

他过来帮我的忙,看到我手指上的伤口,他紧张的握着我的手,低头看着:“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笑笑,抽出手,说没事,只是小伤口,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但我当时不觉得疼,因为心里很暖。

现在倒开始疼了起来。

他却在这时候把我搂在怀里,深深的吻着我,有些急了,倒像是想通过一个吻弥补些什么。

我在气喘吁吁中推开了他,他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但很快又俯身要吻我,这一次我把手指落在他的唇上,柔声道:“到此为止,我拒绝。”

因为那个吻里,我感觉不出任何的温柔,如果仅仅是因为愧疚和自责,我无力奉陪。

生日失约,那天晚上的事,我和他都没有再提起,之后的日子似乎跟之前一样,至少看起来是一样的,也许还是有不同的,比如说若有约,我已不再报以任何期望,但他却再也没有迟到过。

我以为我们可以走出个柳暗花明,我也以为他迟早会爱上我,直到那天我去找他,客厅无人,但书房里却传来了他和一个女人的声音。

那女人是俞霏霏。

“我只想跟你在一起。”俞霏霏的声音里竟有着小委屈。

吴奈声音有些冷了:“除了这个,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俞霏霏颤声道:“你已经不爱我了吗?”

吴奈沉默了一会儿,这才轻声叹道:“我最近总是在想,我究竟有没有爱过你,也许一开始我是喜欢你的,但这种喜欢或许跟爱是无关的......”

俞霏霏接受不了,紧声道:“你会跟一个你不爱的人上~床吗?”

“......我醉了,事实上根本就不知道你是谁。”

俞霏霏不相信他的话:“借口,若不是我当年出国伤了你的心,你也不会将就你的感情跟唐汐在一起......”

“将就?不......”吴奈的话被开门声淹没,那道忽然开启的房门,冲散了书房的僵滞,也让吴奈和俞霏霏看到了我苍白的脸。

“小汐——”吴奈吃惊的看着我,俞霏霏甚至还抱着他的手臂。

他甩开了,我没看见,已经不重要了。

我没走进书房,靠着门框,静静的看着地面,不让眼里的泪水滴落下来,我可以卑微,但我的感情不该被人那般无视践踏。

“你和她上~床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秒想起我,想到在这个房间里,有个傻女人正守着满桌子的饭菜等着你回来?”我很平静的说着,问着,他平时几乎不喝酒,唯一喝醉那次,应该就是他生日那天了。

一切都有了解答,他失约,是因为俞霏霏,他最近对我的好,是因为他在弥补。

以为自己不会哭的,但我还是哭了,他上前忽然抱着我,我不看他的表情,但他的声音里却夹杂着慌乱和难过:“小汐,我错了,我们重新开始......”

他说不下去了,我不让他说下去,我任由他抱着,认识了自己的可悲,反倒是平静了:“从未开始过,又哪来的重新开始?结束了,我说过,若分手,我必定不缠着你,你自由了,不用再将就你的感情了,我祝你和你心爱的女人......”

他的身体在发抖:“不,你给我一次机会,我现在才发现我是爱你的......”

他不说“爱”还好,他一说“爱”,我全身都在疼,心肝脾肺肾绞着疼,我再也无法欺骗我的容忍度,我一刻也没办法呆在他的怀里,他让我觉得肮脏无比,我挣扎着推他,我先是冷声让他放开我,他不放,抱得更紧了,我便使劲抽出我的右手,朝着他的脸,狠狠一巴掌扇了过去。

那一巴掌很重,他脸上有着清晰的巴掌印。

他愣了,俞霏霏愣了,我却笑了,脸上挂着泪,冷冷的笑:“吴奈,我若再喜欢你,不得好死。”

当时他是什么表情呢?脸色苍白的看着我,身体摇摇欲坠,他哭了......

2010年1月,他在我新家客厅里,再次哭得像个孩子,他用了将近八年时间守在我身边,不交女朋友,和女人保持距离,远远看着我和其他男人旁若无人的谈着恋爱,拥抱着,亲吻着,却也只能远远的看着,只因有错在先的那个人是他。

他一定以为,总有一天我会原谅他,但8年了,我始终避谈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他不会不明白,有些事,有些人回不去了。

我会结婚,他有过这样的心理预期,但现实来临时,他只觉得残忍,我也觉得残忍。

心里跳动,不安息的火花,在今夜被我亲手葬身在了程岩身下,永远的熄灭了。

他看着我身后的程岩,看着我,他在悲痛中,一字字哽咽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

他说:“小汐,子初和阿笙已经离散了,我们不能。我错了,你打我,骂我,随便你怎么对我都可以,但不要这么对待我。”

他说:“我们忘了过去,离开这里好不好?”

他拉着我的手,我从未见他这么哭过,脸上都是泪,我看了,心里酸酸的,但我丈夫却搂住了我的肩,程岩什么都没说,但我忽然清醒了,我已嫁了,嫁给了这个男人。

开弓没有回头箭。

“已经迟了。”2010年1月22日深夜,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吴奈手松了。

我在30岁那年,匆匆把自己给嫁了,也确实是累了。

什么是爱?我所看到的爱尽是伤痛,子初和阿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不愿再重蹈覆辙。

婚后,我也确实是定了心性,想好好经营我的家,我和程岩之间可以没有爱情,但奔着利益而来,纵使有朝一日双亲不在,想必他也会忌惮我手中持有的股权,不敢轻易抛弃我。

谁能想到,新婚还没过去,我就已经开始为将来打算,为程岩有可能提出离婚未雨绸缪了。

程岩是穷小子,我是千金大小姐,人人都说他攀高枝,但我们每次外出,他对我的体贴,我回敬给他的微笑,都会让人疑惑不已洽。

或许,这一切都是因为真爱的力量吧?

我看到“真爱”之类的新闻,总会忍不住发笑,但我们外出亲密却并非是全然作假钤。

婚后生活不像电视狗血剧,程岩没有外出鬼混,没有把我晾在家里,和其她女人逢场作戏,没有事情的时候,会邀上我一起外出散步,聚餐,打球......

最初,石涛听说我已结婚,说了这样一番话:“你如果不是唐家千金,程岩何至于娶你?”

我觉得这话有问题了,笑着对石涛说:“我若不是唐家女儿,又怎么能在30岁这一年,前一秒想结婚了,后一秒就有人愿意娶我呢?”

“吴奈就愿意。”

这话石涛说的快,说完后,石涛自己都后悔了,我情绪不受影响,婚后似乎看淡了许多事情,我不是傻子,再加上程岩说的那么明白,我嫁的也明白。我要一场没有负担的婚姻,程岩要唐氏,一个能带出去的妻子,互取所需,这并不冲突。

在这世上,并非每对夫妻结合都是因为爱情,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夫妻,也并非能够牵手到老,诱惑太多,每个人都有着属于的***,真实一点并没有错,至少在我看来,不是大错。

“对你来说,什么才是大错?”程岩问我。

我笑着不答,因为我想到了吴奈和俞霏霏。

我从未否认,程岩是一个好丈夫,至少婚后四年是这样的,床笫之欢,他吻我必定是饱含温柔,我对他的身体从抗拒,到最后的熟悉,其实完全是遵循了人性使然。

任何一件东西用久了,总会顺手熟悉的。

吃早餐,程岩看报纸的时候,顺口对我说:“你有时候就是太理智了。”

我问他:“理智不好吗?”

“很难界定,我可不希望我妻子有一天会看破红尘。”真难得,这个人竟然会开玩笑。

当然,不苟言笑的程岩偶尔也有高兴的时候,下班回来抱着我在客厅里转圈。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他又为唐氏签下一笔大合同。

我也不是生性冷漠的人,既然嫁了,就要尽好妻子的义务和职责,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我为了吴奈练就的一手好厨艺,却尽数为了另外一个男人消磨在厨房里四年之久。

我一直希望有个家,有个可以等我回家的男人,吴奈没有给我,但程岩给了。

他把丈夫的角色扮演的无微不至,我把妻子的角色发挥的淋漓尽致。2013年,我和他结婚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们没要过孩子,起初是他不要,说不急。

挺好的,因为我也不急。但若他喜欢孩子,想来我是不会拒绝的。

书房有一个保险柜是专门属于程岩的,他以为我不知,其实很多事情我都是知道的,保险柜里被他安放着一块摔碎的女式手表,便宜货,不值钱。

我在暖人的春天里,坐在花园的遮阳伞下,偶尔会想到这块女式手表,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嫁的这个男人心里住着一个女人,可这并不影响我嫁给他。

精神世界太飘渺,我没办法掌控程岩的爱恨喜悲,同样他也没有办法掌控我的,但他却极贪恋我的身体。

那天他喝了酒,欢爱睡去,梦里呢喃着“胡蝶”这个名字,我静静的看着他,然后起床,把床留给了他。

我去了子初家,我记忆中惊才绝艳的男人自从阿笙离开后,他已很少笑了,听说我要来,大半夜在门口等着,地上散落着烟蒂,见我下车,一句话也不说,只默默地朝前走着,不问我为什么过来,不问我是否发生了什么事?

他对周围很多事都丧失了好奇心和求知欲,真正变成了一只集团机器,没日没夜的工作着,不知疲倦。

我在他家客厅里放了很多碟片,每次过来,或哭或笑,我也只能跟随着剧情哭一哭了,生活中我已很少哭泣。

我若哭,子初会在我哭完之后,随口问我一句:“要喝酒吗?”

我和子初也有喝醉的时候,一次我靠着他的肩,轻声问他:“听说男人喝了酒,有时候意识和身体不同步,他可能爱着你,却可以跟别的女人上~床,你也会这样吗?”

男子笑了,但眸子却宛如一片死寂的深海,把问题丢给我:“你会酒后乱性吗?”

我忽然不说话了,我没醉,却可以在还念着吴奈的情况下,把身体给了程岩,其实我跟那些酒后乱性的人有什么区别?

子初说:“小汐,很多时候快乐不是别人给予的,需要自己去寻找,去释怀。”

“现下你这么劝我,那你呢?你的快乐又在哪里呢?”

这一次,他连笑容都没有了,很久之后,他说:“你相信吗?只要一日没找到她,我就会茫茫无期的一直等下去。”

“我信。”

但他却扯了扯唇,似是自嘲:“可我现在已经开始不相信自己了,马上就要2013年了,多怕还要再等上另外一个六年。”

我忽然明白,子初也好,我也好,外表再如何的衣着光鲜,但精神世界却是无比空虚。

天亮,回家。

程岩还在睡,我做好了早餐,在他下楼时,变成了一个健忘的人,微微含笑:“早。”

“早。”

程岩喜欢和我相处,他虽然什么都不说,但我能感觉到,因为和我在一起没压力,我也不会唠叨个没玩,更不会对他的行踪管东管西。

我知道,若我不提出离婚,他会一直和我在一起,哪怕他心中还惦记着他的初恋。

是的,那个叫胡蝶的女人是他的初恋,这些是父亲告诉我的,在我和他结婚第三天回门,父亲把我叫到了书房,交给我一份资料:“有些事情你有必要知道,我之所以欣赏程岩,是觉得他值得你托付终身,他只谈过一次恋爱,后来女朋友选择了别人,他就一直没谈,把心思全都投注在了事业上,私生活干净的很。”

我表面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想叹气,只谈过一次,后面再也没谈,这才是最可怕的,比花心的人还可怕,比如说子初,一场爱情耗干了所有的力气,所以只闻爱,便觉累。

是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对初恋念念不忘?程岩照顾胡蝶饮食起居长达一年,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件事,彼时觉察到程岩的心在荡漾,回到家也是疲惫的时候居多。也对,把热情都给了另外一个女人,也难怪。

对***,我却是愈发冷淡起来,他觉察到,有时候会抱着我:“怎么了?”

我是一个生性有洁癖的人,我可以容许他精神出轨,却绝不允许他从胡蝶那里带着一副淡香扑鼻的身体回来跟我做~爱。

我从不擦香水,先是吴奈,后是程岩,似是一场劫。

有一次我和程岩出席商业聚餐,在那里竟遇到了俞霏霏,真是意外,我更意外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竟然还记得我,但我......已不记得她。

她的丈夫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家里小有资产,但还称不上是大公司,吃的略胖。盯着人看不礼貌,我收回了目光。

俞霏霏跟我没说几句话,程岩见我有些意兴阑珊,看出了端倪,轻声问我:“怎么了?”

我笑笑不说话,懒得说。

那天总共加起来,也没和俞霏霏说过几句话,可她却在几天后给我打来了电话:“能出来见一面吗?”

我在家里磨磨蹭蹭,离家前还在叹气,询问自己是否应该把约会给推了。

还是去了。

我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听着俞霏霏坐在我对面讲述过往,有些秘密被她隐藏了那么多年,瞒过了吴奈,也瞒过了我。

吴奈说他喝醉了,对***一无所知,是真的,不是借口,也不是酒后乱性找的推诿之词。

他是真的被灌醉了,那天俞霏霏也在,自动接下送他回家的“重任”。俞霏霏没有送他回家,而是坐出租车,在司机的搀扶下,把吴奈带到了她的住处。

“一个烂醉如泥的男人,能做什么事情呢?我就算再怎么挑~逗他,他也没有任何反应,道了声‘小汐,别闹’,就又睡着了。”俞霏霏平静的叙述着,岁月掏空了当年的执着和偏执,但这并不妨碍她说这话时的歉疚。

俞霏霏说:“其实我回国不久,想要和他重归就好,他对我说他不吃回头草,但朋友是可以的。有一次我在实验室晕倒了,醒来后看到他,原以为复合有望,他对我还有感情,但他说,实验室这一块是他在负责,下面的人出了事,他不出现不合适。”

吴奈为什么会误会俞霏霏和他发生关系了呢?因为俞霏霏和他衣衫尽褪,因为他们睡在一起,因为俞霏霏刚好来了月经。

那个刚好,铸就了吴奈半夜醒来的脸色惨白,而她看到吴奈的眼神,一时鬼迷心窍,于是便有了后来的一错再错。

我和吴奈分手后,吴奈自是没跟俞霏霏在一起,给了她一笔钱,昔日他眼中的白莲花,不能用金钱亵渎的白莲花,却在分手没感情之际,用金钱正式跟过去告了别,似是讽刺。

俞霏霏瞒着这事,一方面是怨,一方面也着实张不开那个口让吴奈恨她,于是只能强撑着。

少时为爱,若是自己得不到,总不想别人平白得了去。

俞霏霏说:“我知道,我很卑鄙。”

半年前,俞霏霏和吴奈见过一次,他心平气和跟她说着话,俞霏霏提起了我,我和程岩结婚一事人尽皆知,俞霏霏当时愣了很久,她一直以为我会和吴奈重新走到一起的,但没有......她已过了说出勇气的年纪。

俞霏霏为什么要把这些说给我听呢?

俞霏霏说:“我前几天看到你,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你和你丈夫出双入对,可他还在为着莫须有的罪名买单,34岁的年纪,却还是一个人......”

她哭了,一个做错事的人竟然还有脸在我面前哭,我看着俞霏霏,仿佛在听着别人之间的前尘旧事。

我没对俞霏霏怎么样,都已经过去了,我走得太远,早已回不去了。

那一年是2012年,即将走进年末,我走在大街上,不知为何,脸上竟然都是泪,后知后觉,痛觉延缓时流出来的眼泪。

我少时喜欢的男人,他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渐渐变成了一个在人前没心没肺的人,却会在私底下拉着我的手:“小汐,我等你,多久我都等。”

我蹲在大街上,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我的鼻子越来越敏感了,程岩身上但凡有香水味,哪怕回来前专门洗过澡,我也能察觉到。一次他要碰我,被我推开了,我说脏。

我不知道是在说他,还是在说我,他却强行进入我身体:“我脏?你在乎过我吗?唐汐,除了丈夫这个身份,你究竟有没有在乎过我?”

我狠狠的推他,逼他从我身体里退出来,他似是受了惊,皱眉看着我,在他眼里,我从来都会淡淡的笑着,即便是在最愤怒的时候,也是似笑非笑。

我是有脾气的,我唐汐也是有痛觉的。

我裸身下床,不避不忌,火大的冲进书房,冲进保险柜旁,打开了他的保险柜,拿出那块表之后,直接当着他的面甩到了他的身上:“抱着你的旧爱一起下地狱吧!”

那是我和程岩婚后的第一次争吵,不能不说我在闹情绪,以前可以无视,但现在......我有了痛觉,所以我开始闹情绪了。

我开始有了长时旅行,不联系任何人,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一直在外游荡,每到一个城,万家灯火,却没有我。

2013年,长途火车上,有人在旁边说起了年龄,我细细一算,疲惫的靠着椅背,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33岁了,可我却把自己的人生和别人的人生弄得一团糟。

再回t市,听说阿笙回来了。

失踪6年的人,忽然回来了。那天模特走秀现场,子初现身带阿笙离开,在回去的路途中,我看着后座被时光摧残的子初和阿笙,眼睛湿了。

惟愿几人中,能有一对是幸福的。

2013年3月,程岩抱着我,轻声说:“小汐,我跟她断了,我不再找她,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他和胡蝶很多年的感情了,就像我和吴奈,很多年前,吴奈拉着我的手失声痛哭:“小汐,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当时对吴奈说不可能,但我却对程岩说了声“好”。

我开始喝酒,虽不至于醉生梦死,但每天都醉醺醺的,连我父母也开始对我有意见起来:“你这样,也就只有程岩才能受得了,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是的,我是一个有福气的人,我喝酒的时候,程岩就会一言不发的看着我,偶尔会说:“小汐,少喝一点。”

程岩说不再跟胡蝶联系,就真的不再联系,主动联系的那个人是胡蝶。

有时候正睡着觉,程岩的电话就会准时响起,是谁,不言而喻。

他不接,脸埋在我的脖颈里,他说他要守诺。

我要我丈夫身体守诺做什么?心是否还在这个家里?

2013年6月份,我流产了。程岩当时在外地出差,这事没告诉他,从3月份和好,他已不再避孕,他说:“小汐,我想和你生个孩子。”

无先兆性流产,我在外面买东西,肚子一痛,还没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血就从下身流了出来......

多么讽刺,我被人送往手术室,站在手术室外的那个人不是程岩,而是吴奈。

痛苦,难过,心疼的眼神,不忍直视。

我哭的时候,眼泪是没有任何声音的,但吴奈却发出了声音,他蹲在病房外,在走廊里,眼泪哗啦哗啦的掉。

门里门外,他在哭过之后,擦干了所有的眼泪,他红着眼睛,强撑着微笑,他握着我的手:“小汐,你还很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我心酸不止,这个一根筋的男人啊!虽然私下相处很没风度,感情中被动的时候多,却在这一刻开启了我所有的眼泪。

那些泪,好像怎么流都流不完一样,他以为我是因为孩子,我知道我是因为什么。

2013年9月,我在一家餐厅里和程岩、胡蝶不期而遇,程岩看到我,脸色一变,再然后走了过来,看的出来,他想解释。

“回家再说吧!”我还没把自己的家事带到人前上演的癖好。

那天回家,我在沙发上坐着看电视,程岩回来已经很晚了,进门坐在我身边,他正在斟酌字词,或许他在想着该怎么解释。

我却比他先开了口:“从4月到9月,像这样的私下相处,有几次了?”

程岩没有回答我准确数字,因为他知道,我根本就不在乎那个数字,他看着我嘴角的笑,很久很久,然后问我:“你在乎吗?”

“程岩,如果你真的喜欢她,我可以和你离婚,我爸妈那边你也不必担心,这些年你为唐氏......”

“离婚?”程岩笑了,像是自嘲,又像是讥嘲:“小汐,你不能对我这么坎坷,这些年你和吴奈私下见面,我说过什么吗?如果你和吴奈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我盯着电视看,那天是9月18日,我反复告诫自己,不能顶嘴,一出口就要吵架了,我和吴奈,他和胡蝶私底下见面又岂是一个概念?

一样吗?我分不清楚了。

那是我第一次提及离婚这个字眼,晚上分床睡,第二天程岩亲自下厨,我默默的吃着,吃完饭,程岩收拾餐具去厨房,他对我说了这么四个字:“我不离婚。”

日子似乎可以继续被我虚耗,死撑下去,我对他和胡蝶开始了长达好几个月的充耳不闻,随他吧!

他和胡蝶过往甚密,是迟早要出事的。

一次,父亲拿着几张照片甩到我面前,照片中程岩护着胡蝶走着路,腹部凸起,父亲怒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放下照片,静静的看着我父亲:“爸,有时候长情比花心更让人难以忍受。”

父亲似是忽然间老了,靠着椅背,愣愣的看着我不说话。

父亲一定是找过程岩问过话,要不然程岩不会在回家时对我解释:“孩子不是我的。”

我点头。

他以为我不信,声音提高了一些:“你信我,孩子真的不是我的。我承认婚后在她那里住过几次,但我后来只把她当亲人来照顾,胡蝶遇人不淑,那人跑了,她在这里无依无靠,我不能不管她。”

“程岩。”我是真的心平气和:“我信。”

我如此云淡风轻,倒叫程岩面如死灰,他的一腔解释无从宣泄,想来心里很堵吧!

胡蝶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接,也没见她,也没必要见,我自有我的日子见,那是程岩旧爱,可不是我的。

我和程岩成了住在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夫妻还有交流,却早已分房睡了。

2014年,吴奈出事,子宫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被监管后,我去看他,他当时就那么坐在花园白椅上看书,医药书,他是个没情趣的人,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了,这么多年来,一直专心医疗和药品研究开发,日子过得比谁都忙。

看到我来,他笑了笑,迎我进屋,泡了咖啡给我。对,他很喜欢喝咖啡,因为他在医院,晚上时常需要咖啡提神。

他似乎对于他即将面临的处境一点也不担心,笑着安慰我:“其实也没什么,我自认问心无愧,若是真的出了事,也没什么,我爸妈都不在了,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是好的”

我鼻子却是酸得厉害。岁月已让他变成了一个越发平和的人,似乎很多发生在他身上的不好,都能被他轻易原谅。

我把阿笙从束河带了回来,很多人的命运都等待着被救赎,我的,吴奈的,阿笙的,子初的......

开庭前一日,我问吴奈:“如果判刑的话,我是说如果,你会有什么遗憾吗?”

“还是有的。”他目光柔和的看着我,放慢了速度,有些小心道:“你一定不知道,我现在厨艺还不错,从来都没有给你做过饭,反倒是你,给我做了那么久的饭......如果你愿意,我给你做顿饭可好?”

我在厨房里帮他,为什么每次面对他,我都变成了一个爱哭的人?他背对着我做菜,轻声说:“有一次做菜,手指被菜刀切伤了,我看着伤口,忽然就想到了你......”

我站在那里,眼泪哗啦啦的掉,他先是笨拙的搂着我,安抚我,再后见我哭个不停,终于狠狠的亲吻着我。

那天我在彼此的唇齿间,分明尝到了泪水的味道,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我的。

2014年4月份,我再次跟程岩提出离婚,他先是愤恨的看着我,最后绝望了,他大概看出了我的坚定,神色不明道:“就因为吴奈?”

我摇头,夫妻四年,是真的到了缘尽于此的时候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白皙的手指:“结婚四年,我没有见过你父母,你不说,但我知道,你骨子里是自卑的,我顺着你的意,不往你老家寄钱,怕你说我瞧不起你,不关怀老人,这样你就不会脸面过不去。你从不邀请我朋友来家里做客,你不喜欢他们这些公子哥,觉得每个人都靠父母风光无限,从不尝试了解他们。但你有没有深入了解过你的妻子,我会和一群瞧不起人的公子哥有那么深的感情吗?亲爱的,我们是夫妻,是要生活一辈子的人,至少结婚的时候,我打算就这么和你一直生活下去,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有错,但你又何尝没有错呢?”

程岩抿着唇,目光沉沉:“小汐,你有没有想过,我是爱你的?”

我笑了:“我相信你爱过我,我也相信某个瞬间里我为你动过心,四年夫妻,朝夕相伴,我对你没有感情是假的。”

程岩又有了希望,握着我的手,急声道:“那我们在一起,等胡蝶孩子生了,我把她安置好,再也不管她了,这次是真的不管了。”他说着,痛苦道:“小汐,我和她初中就认识了,我......”

我明白,真的明白,抬手抚摸着他的头发,他僵了一下,深深的看着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英雄?小时候做着拯救世界的美梦?长大了对柔弱的人会心存怜惜?

他在我的温柔里预感到了潮涨潮落,缓缓松开了我的手,挺直了腰板,他问我:“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微微侧了一下头,并不避讳我的内心:“曾经某个时刻,我是爱你的。但不是最爱,就像胡蝶,她长在了你的心里,而吴奈......他长在了我的灵魂和意识里。”

程岩看着我,恨不得把我死死的镶嵌在他的眼睛里。

我缓缓扬起了笑容:“别这么看着我,至少我曾改变过,至少我曾为这个家努力过,夫妻一场,纵使到头来劳燕分飞,但在我和你之间的这段感情里,我无愧于你,可是程岩,你亏欠我。”两人精神出轨,但我守住了我的身体,而程岩没有。

程岩这次是真的面如死寂了,良久他问:“一定要离婚吗?”

我平和的看着他,嘴角带着笑,解脱,释然的微笑。

“亲爱的,我们好聚好散。”

程岩在一个月之后签了字,我把唐氏一半股权留给了他,婚姻四年,数不尽的日日夜夜,我守着家,每天做好饭菜等他回家,为他怀过一次孩子,流掉了,他不知,也无需知道了。

程岩给我发来了短信,“一直怕自己会爱上你,但爱总是身不由己,对你,我是不敢大爱,所以只敢小小爱,这样的话,就没人笑我。如此小心翼翼,可最终还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这四年,你相信吗?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四年。”

这一次,我的答案依旧:我信他爱我,只是爱情发生的时候,彼此错过了开花的季节。

唐氏股权,程岩在8月份还给了我,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程岩,听说他带着胡蝶离开了,去了哪里?不知。

我没有跟吴奈复合,走了太多的国家,毫无目的,父母只以为我受了委屈,这才离婚,父亲整日唉声叹气,直说我开心就好。

我是真的放下了,从婚姻牢笼里挣脱出来,有时候坐在异国草坪上,看到沿途亚洲人,我不说话,却会张开眼睛,对他们微笑。

9月20日,我在英国,子初生日,听说阿笙怀孕,我很高兴,为她,为子初高兴。

在那个初秋午后,我在花园里带着星期三散步,沿途树枝垂落,吴奈站在不远处看着我,星期三倒是跟他很亲,见他吹了声口哨,竟挣脱我跑了过去。

吴奈蹲下身体,抚摸着星期三,温温的笑。

他认真的梳理着狗毛,在我走近时,轻声道:“我每天都会跟你说一声我爱你,出门回家给你一个吻,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他说的那么认真,但那样的眼神却没有对着我,而是对着星期三,这个男人在脸红。

既然不是跟我说的,我没道理继续听下去,转身离开,身后脚步声很急,他一把拉住我,原本有些恼羞成怒的,但在看到我嘴角的笑容时,自己倒是笑了起来,撩拨心弦。

“小汐,我娶你可好?”

也许最有心机的那个人是我,我没把俞霏霏的事情说给吴奈听,让他觉得亏欠我,没什么不好的,我之前为他受了那么多的苦,他说:“我心甘情愿被你奴役一辈子。”

他从未正式对我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知道,周围人都知道: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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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那么,此书是真的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感谢众位伴陆少走过春,走过夏,包容着我的一切不好和不成熟,长久以来,宽容相待。

亲们询问阿笙和子初孩子细节,若是下部上市,可能会在书版加上宝宝番外,或是上部上市,我会在红袖发布几章孩子番外。到时候会通知各位。其实不管怎么写,都是要道一声再见的。

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该说的,都在书里,人物里,生活里......这几天写稿子一直在听《想把我唱给你听》,有些未开启的话,全都在歌词里。

各位,10月1日来临之际,用一首歌词正式和大家告别吧!新书见。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花儿尽情地开吧,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桠。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的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我把我唱给你听,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害羞的红色脸庞。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的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祝大家幸福,快乐。2014年9月30日,云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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