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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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泪,不觉砸落在掌心里,和上面残留的鲜血不知不觉间融合在了一起…

浅笑,一朵温暖的小花

更新时间:2014-7-11 13:16:02 本章字数:5098

6月28日,对于韩愈来说,那一天是灾难日。

韩老太太在国内闻听陆子初在美国出事,乘车前往机场时,发生意外,当场死亡。

噩耗传来的时候,顾笙还在动手术…

同样是6月28日,顾笙躺在手术室里,昏昏沉沉,一度以为自己接近死亡地带,多么奇妙的体验,她甚至能感觉到冰冷的器械是如何一点点进入她的体内。周围只有机器声在响,她在风里海里漂浮着,随时面临从高空坠落的危险和恐惧,那种感觉可怕到了极点。

她躺在那里,黏腻冰凉的汗水打湿了她的发,就那么黏附在了脖子上,她什么也做不了,血腥蒙住了她的双眼,如果是黑色就好了,她可以当成现在是黑夜,永远的沉睡下去,再也不要醒来瑚。

她仿佛看到了曾经的她和她。

陆子初说:“阿笙,以后我们要个孩子吧!铄”

陆子初说:“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有一天我不幸走在你前面,至少还有孩子陪着你,女儿最好,不是说女儿贴心吗…”

那天,她感觉孩子离开了她的身体,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竟然撑到了最后,抬起手臂紧紧抓着医生,用英文问她:“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她觉得挺好,他一直想要一个女儿的。

喜悦未曾进驻她的眼眸,因为她看到了医生眼中的遗憾和怜悯。

“让我看看。”她分不清是悲伤,还是什么,声音仿佛水滴砸落地面,因为太轻,转瞬即散。

医生有些动容,身为人母,有权利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只不过实在是有些残忍。

那个孩子早已成形,医生把她从母体取出来的时候,她的小手还紧紧的攥着,她是那么想要活下去…

阿笙看着医生手中的孩子,稚嫩的身体上都是鲜血,就那么蜷缩着,似乎只是睡着了。

“她怎么不哭呢?”她轻轻的说,泪水沿着眼角一滴滴滑落,就算跟陆子初分手,她的心也没这么痛过,口鼻间都是腥气。

“你凑近一点,让我好好看看她。”她双眼模糊,看着凑到她面前的女儿。

离得近了,她才发现孩子身上颜色诡异,那是死亡色,仿佛充满怨气的亡婴…

“啊——”

那声尖啸,悲恸入骨。

这世上最大的丧痛,莫过于血亲离世。

她受不了这样的刺激,那不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还好好的活在她的身体里…

“你把她装回去,你们把她放回去…”她感受不到来自于身体上面的痛,看不到下~体缓缓流淌的鲜血,只想把孩子抢过来,重新来过。

这就是她的人生,她一步步往后退,直到退到了悬崖边,这才发现,她已无路可退。

医生过来劝她,她死死的盯着被医生带走的死婴,婴儿头部是致命伤…

阿笙胸口窒息,竟是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死神带走了孩子,却留下了顾笙。

病房里,阿笙躺在床上,脸色宛如这世上最洁白的纸,韩愈坐在一旁守着她,她的手指上夹着监测血压的小夹子,和仪器连接在一起,检测结果令人心惊胆颤。

手术室下来,她几乎丢了半条命。

顾笙变了,醒来后,她把望江苑的地址告诉给医生,她让他们去找陆子初,她说这世上她已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依靠谁,她只有他了。

她说她的孩子还活着,还在她的肚子里,有时候她会忽然抓住医生的手:“你摸摸,她在动。”

她每天说很多很多的话,沙哑虚弱的声音都不像是她自己的,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都在说些什么。

那天韩愈听到护士小声议论:“该不会是疯了吧?”

韩愈仿佛掉进了冰窖里,一种尖锐的痛直达心脏,轰然倒塌。

上学的时候,他参观过医学实验室,看到那些泡在容器里的死婴,心脏会莫名紧缩,不忍直视。那个孩子从手术室里送出来时,他看了一眼,心里有什么东西忽然间死去了。

他不敢离开她,错过了韩老太太的葬礼。

夜里,她被梦魇惊醒,她和他均是一脸眼泪,他抱着她,那么紧的力道,似乎能够挤走她胸腔里所有的空气。

有泪流进她的脖子里,他为外婆,为那个错手害死的孩子而哭,那是他从不轻易示人的良善;而她在那一刻竟是清醒的:“别碰我,恶心。”

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时常一个人呆坐着,认不清人,眼里雾蒙蒙的。

任洋问他:“你还爱她吗?”

“爱。”他把汤吹凉了送到她唇边,她麻木的吃着,她混淆了时间概念,却记住了韩愈的话。她只有好好活着,他才会撤诉,放了陆子初。

他有时候会握着她的手。手很冷,仿佛结了冰,暖的久了才会有着正常人的体温。

她并不见得就认出他是谁,偶尔她会自言自语:“手脚容易冰冷,说明没人疼。”

他听了,心里只觉得难过,把她当成了一个孩子,揽在臂弯里,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她的头发,言语丧失了阴戾,被温和取代:“阿笙,过去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们还年轻,人生还很长,我会好好照顾你,好好疼你…”

她没说话,只呆呆的望着室内一角,她有着自己的专属世界,至于外界红尘万千,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8月初,韩愈扶着阿笙去花园散步,洛杉矶接连下了好几日大雨,花园空气很好,但一阵阵风吹过来却很凉,他把外套脱下来穿在了她身上。

嘴角终于流露出久违的笑意,她就那么穿着他的衣服,看起来很小,就像是一个孩子。

欧阳浨来找韩愈,远远就看到了顾笙坐在椅子上,韩愈蹲在她面前,正在喂她吃饼干。欧阳浨分不清,他究竟是在赎罪,还是只想竭力疼爱她?

后来,欧阳浨恍然顿悟,她对任洋说:“先生入了魔。”

任洋沉默,韩愈和顾笙认识彼此,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任洋和韩愈认识多年,从不曾见他如此为一个女人费尽心机,不惜和兄弟决裂,他是那么想要把她放在心尖上,依偎过一辈子,也许连韩愈自己也没想到,时至今日伤她最深的那个人竟然也是他。

那天,她有公事找韩愈,他快把医院当家了,就连对顾清欢的迫压也失去了最初的兴趣,现如今他一门心思都在顾笙身上,她和任洋只得每天频频出没医院。

欧阳浨在一旁站着,眼见韩愈取出纸巾帮阿笙擦了擦嘴角沾上的饼干屑,这才站起身,朝她走来。

顾笙安安静静的坐着,欧阳浨是知道的,她可以就这么坐上很久,有时候会跟人说话,她似乎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根本不去理会有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在讲些什么。

但她也是有清醒的时候,那天她在韩愈口袋里发现了那两枚银戒。一枚是她的戒指,一枚是陆子初的。

她不知道陆子初的戒指怎么会在韩愈手里,但那天她看着“执子之手”四个字上面干涸的血迹,眼睛里忽然涌起了一片水光。

那天,阿笙拔腿跑出医院,她在陌生的城市里寻找着陆子初,车祸发生的时候,手中的两枚戒指被汽车撞飞了,她倒在血泊中,往前爬着去捡…

2013年春末夏初,顾笙从凌晨走到了晨曦乍现。公路上,有私家车停在了她面前。

那是幸福的三口之家,来T市探亲,一早开车返家。

男主人隔着车窗问阿笙去哪儿。

她站在那里,隔了会说:“杭州。”

“我们回去正好要经过杭州,送你一程吧!”男主人打开了副驾驶车门。

风很凉,阿笙靠着窗户,几欲入梦。

后座,小女孩问她母亲:“妈妈,人人都想要快乐,但快乐是什么呢?”

女主人被问住了,说了许多答案,小女孩都不满意。

“阿姨,你知道快乐是什么吗?”小女孩攀着副驾驶座,偏头看着顾笙。

阿笙转头看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扬起淡淡的微笑:“快乐就是嘴角上扬,把牙齿露出来晒晒太阳。”

“是不是像我这样啊?”小女孩咧嘴笑了,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明媚无忧。

阿笙眸色温润,孩子微笑落入她的眼中,宛如一朵温暖的小花…

***

PS:明天万字更。

自食其力,找回曾经的自己

更新时间:2014-7-12 17:45:53 本章字数:4932

像是做了一场久远的梦,梦里前世今生,偶然邂逅了一些人,他们来过她生命,只可惜又都离开了。

这里是杭州,是依依居住过的地方,多年前她曾邀请阿笙来这里,她说这里很美。

依依说的话,阿笙一直都记得瑚。

半年前,阿笙来到这座城,是为了最初的承诺,更是为了跟故人告别。

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除了一张身份证,身无分文。

杭州第一天,她做小时工。饭店后厨一角,她坐在那里刷洗餐盘,周围人声鼎沸,她看着浸泡在泡沫里的双手,似乎正在被莫名的柔软轻轻抚慰着。

华灯初上,她买了四个小笼包,坐在台阶上一口一口的吃着,她觉得很美味。2007年到2013年,她再也不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过食物,生活和病痛让她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在饭店里接到钱的那一刻,手心竟是一片黏腻。

晚上风很大,她走在大街上,寻找廉价旅馆,晚上隔音不太好,躺在床上能够听到隔壁传来隐隐约约的鼾声。

她散着头发坐在床上发呆,后半夜下床推开窗户,趴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街道。空荡荡的,除了偶来驶来的车辆,几乎看不到行人出没,透着荒凉铄。

凌晨入睡,梦见了依依,依依问:“阿笙,你还好吗?”

阿笙沉默片刻:“好,我只是有些累。如果有一天我找回了曾经的自己,你会为我感到高兴吗?依依。”

“会的。”依依轻轻的笑,眼睛里有着细碎的水晶,有安慰,有心疼。

阿笙睡的很沉,这座城如此静默,如此温暖,以至于她在睡梦中和依依忘记了生离死别,忘记了长大。

时间像丝绸,因为太过光滑,所以什么也留不住。

阿笙起初没想过会久待杭州,随着日子拉远,也便在这里安定了下来。这一待,没想到就是半年。

闹钟响起,阿笙从床上爬起,脱下睡衣,取了一件职业套装穿在身上,黑白色,不张扬,挺好。

她的房间很小,单人房间,洗漱和洗手间都在外面,租户公用,平时还好,到了夏天,下班回来想要洗澡的话会觉得很不方便。

阿笙刚开始不习惯,时间久了也便习以为常了,现如今她可以在公共澡堂里,在一群女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的洗澡,有时候想想习惯还真是可怕。

阿笙拿起杯子,在牙刷上挤好牙膏,拿了一条干毛巾挂在手臂上,开门后沿着窄窄的走道,来到了院子里的大水池旁边。那里已有上班族在洗脸刷牙,有人跟她问好,她笑了笑算是应了,刷完牙回到家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沉静,眼下有着疲惫的阴影,看起来精神欠佳。

阿笙觉得这样上班不太好,就在布柜里扒了扒,终于找到一支变色唇膏,涂了薄薄一层,苍白的嘴唇上终于沾染了些许艳丽。

早晨七点半,阿笙跨过雕着花纹的门槛,看着门口熟睡的老猫,把手里吃了几口的面包撕下一半放在了它面前。

她知道,它醒来势必会大快朵颐,没有人会拒绝食物,包括动物。

刚出门手机就响了,章嘉在电话那头说:“老地方,别误了时间。”

章嘉是阿笙直属上司,同时也是她的老板之一。

三个月前,阿笙结束打杂工作,前去一家很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应聘,做了一名律师助理,平时工作多是帮事务所几位律师准备材料打打下手,直到月前章嘉把她调到了身边,没有理由,只有短短几个字:“以后你跟着我。”

章嘉四十岁左右,丧妻,独自抚养女儿。章嘉女儿,阿笙见过,小名叫乐乐,是个很讨喜的孩子。

章嘉这个人高冷狂妄,很少会把别人放在眼里,破格亲自带职员更是前所未有的事,事务所上下说实话并不羡慕顾笙,反而有些同情她。

章嘉不是一般的难处,对于这点,阿笙深有体会。

章嘉最近接了一宗离婚案,女主人向章嘉透露,男主人在外包~养情人,于是这几日章嘉有事没事就带阿笙窝在这里,希望能够搜集到有利证据。

阿笙抵达小区的时候,章嘉还没到,她便拿出刚刚在外购买的报纸,坐在一旁等待着。

......

其实章嘉早到了,靠着一棵风景树,双脚悠闲交叉,看着不远处安然静坐的女子,抖了抖手里的烟灰。

她叫顾笙,三个月前来嘉誉律师事务所应聘,当时他就觉得她跟别人不太一样,皮肤很白,倒像是常年不见阳光,没有丝毫血色。没有花哨的简历,更别提曾经获取过什么荣誉,不过毕业学校倒是挺吸引人的:T大法学系硕士。

“顾笙,07年T大法学系硕士毕业。”章嘉默念了一遍,这简历还真是简单的一目了然。

章嘉问她:“有律师执照吗?”

“有。”她低着头,声音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

合伙人樊誉已经在一旁摇头了,不管是工作经历,还是应聘者的专业自信,无疑顾笙都不合格。

章嘉似是没看到樊誉在对他使眼色,双臂交握,搁置在桌面上,微微探身:“毕业后一直没工作?”

章嘉很好奇,2007年到2013年,中间有这么长时间,顾笙竟然连任何工作经历都没有,多少有些诧异。

“赋闲在家。”说这话时,顾笙抬眸看了他一眼,就是那一眼,让章嘉注意到了她的眼神,漆黑平静,不卑不亢。

那天,章嘉录用了顾笙,樊誉很不高兴:“能不能告诉我,你录取她的理由是什么?”

“名校毕业,最重要的是,她是我学妹。”章嘉没告诉樊誉,一个女子眼神能够如此沉静不卑不亢,又怎会是池中之物?

章嘉一个月前回了一趟T大,竟然在法学院出色学生栏看到了顾笙。照片有些年代了,那时候的顾笙应该只有20岁左右,素颜示人,笑容明媚。

也是在那天,他才知道,顾笙学习成绩很出色,稳居第一,年年独揽年级奖学金,当年在T市法律界引起热议的学术论文,也是出自顾笙之手。

回来把这事给樊誉说了,那家伙态度立马就变了,先是觉得事务所捡到了宝物,紧接着又疑心章嘉在骗他,“确定了吗?会不会是同名同姓?”

“懒得理你。”章嘉直接把背影甩给了樊誉。

顾笙当年打过三场官司,全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樊誉觉得顾笙当律师助理可谓屈才,跟章嘉商量过,想让她独挡一面,被章嘉回绝了。

“还是再等等吧!至少要询问一下她是怎么想的。”

......

小区里,有一位中年女人提着一袋垃圾扔进了垃圾桶,章嘉微微眯起眸子,认出来了,那人是“小三”聘请的保姆。

这边章嘉正打算过去,就见一直安然静坐的顾笙合上了报纸,待保姆离去,迈步朝垃圾桶走去。

章嘉倒不急着过去了,顾笙从裤袋里慢条斯理的取出一双白手套,戴在手上后探手往垃圾桶里翻找了一下,顺利找出了刚被弃之不久的垃圾袋。

僻静角落,顾笙把垃圾袋打开,耐心的翻找着垃圾。章嘉笑了,那笑愉悦明朗,又掺杂着几分怅然若失。

......

顾笙接到章嘉电话,刚走出小区就看到了他的车,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靠着车身,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刚才我见你在翻垃圾,你在找什么?”他明知故问。

阿笙取出一个密封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几团卫生纸,上面......

章嘉年纪比顾笙大,他见了都觉得尴尬,但拿着密封袋的人却是一脸漠然,把袋子递给章嘉,卫生纸上面是被告和小三欢爱后擦拭的爱液罪证,章嘉没接,转身打开车门:“我嫌脏。”

阿笙低头看了看,重新收好塑料袋,上了车。

章嘉开车的时候,不动声色的看着顾笙,她望着窗外,双手安分的搭放在膝盖上,是个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无声无息的人。

开了一会儿车,章嘉取出一封推荐信递给了顾笙:“这家上市公司在招法务,条件很好,或许你可以过去试一试。”

阿笙转眸看他,她这是......被解雇了吗?

章嘉似是看出了她的想法,“嘉誉事务所平时专门接离婚案,你在这里只会埋没你的才华。”说到这里章嘉叹了一口气:“你还很年轻,应该站在高处看看不一样的风景。”

阿笙掏出那封推荐信,公司名字跃之眼前:陆氏·盛景。

他记得,她快忘了

更新时间:2014-7-12 20:56:53 本章字数:4818

章嘉推荐阿笙去陆氏上班,完全是无心插柳,他不曾知道阿笙和陆子初之间有过那么一段情。

章嘉也没说错,陆氏工资待遇确实很好,阿笙的工作也很清闲,给公司审合同,处理日常法律纠纷。

她需要这份工作,正确的说,她需要钱。

她现在居住的地方很偏,住户也很杂,时常会有窃贼撬开门锁偷走钱物,尤其是晚上,隔壁住着一对夫妻,房子不隔音,夫妻夜间生活但凡激烈一些,声音绕耳,难以成眠。隔天见了面,她又不好多说什么,总不能让他们过夜生活的时候小点声吧?怕是会引起对方恼羞成怒。

进入陆氏上班不久,章嘉开车帮她搬家,阿笙行李少的可怜,章嘉皱了眉,大概觉得这姑娘怎么能混的这么惨呢?开始后悔当初她在嘉誉上班时,一个月给她开的工资太低了瑚。

二室一厅,很小的房子,只有八十平方左右,她自己住,足够了。

中午请章嘉和乐乐吃饭,买了一个泰迪熊送给了乐乐,乐乐高兴的抱着,爱不释手铄。

章嘉拿起水壶倒了一杯水送到阿笙面前,“小孩子不能宠。”

阿笙看着乐乐,她在想什么呢?她在想,如果她女儿还活着,应该也像乐乐一样大了吧?这么一想,坏情绪又来了,她觉得不好,端起水杯,冰凉的指尖这才有了少许温热。

章嘉说:“阿笙,你在杭州无亲无故,有事情的话,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好。”时光让她变成了一个言简意赅的人。

那天饭后,乐乐吵着要吃冰淇淋,章嘉从冷饮店回来,一共买了两支,其中一支递给阿笙,阿笙接过的时候,低头笑了,他这是把她也当成了孩子。

忽然就那么想起了陆子初,他若在,是绝对不允许她吃冷饮的。

初恋总归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不怕距离,不怕时间,但面对遥遥无期的未来,爱情注定没能捱过等待。

再见,早已物是人非,就连说声爱都丧失了勇气,生分的宛如陌生人。爱情蒙了尘,褪了色,只会在某个凝固的瞬间转化成苍白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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