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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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贝发动引擎的时候问阿笙:“我是不是应该下车跟领导们打声招呼?”她还没看够大BOSS呢!

阿笙没接话,章小贝在开玩笑,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章小贝故意把车开的很慢,透过后车镜,看到几位盛景高层恭恭敬敬的把陆子初送上车,目送两辆豪车座驾离开,这才各自散场。

收回目光,章小贝似是想起一事来,好奇道:“你和陆先生之前认识吗?”

“为什么这么问?”

“开会的时候,好几次我都看到他在看你。”章小贝开始臆测了,难道陆子初对顾笙一见钟情?

“......”车厢里似乎有莫名的情绪无形中吞噬着阿笙。

......

这天晚上,阿笙回到家已是深夜十点半了,洗了手,换了一身家居服,冰箱里放着速冻饺子,正好可以煮一煮充饥。

煮水的时候,门铃响了,她靠着橱柜,看着袅袅热气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开门。

没有很意外,她在门口看到了陆子初,挺拔的身体背对着光,俊雅的容颜上没有丝毫笑意,就连那双眸子也是沉静无比,宛如夕阳落山,却在见到她的那一秒眼眸深处隐有流光浮动。

还不待阿笙说话,他已紧紧抓住她的手,自嘲道:“陌路不识,我做不到。”

......

隔天醒来,阿笙发现自己开始有了黑眼圈,昨晚失眠大半宿,到了公司,汤总难得亲自出来训话,“陆先生将在杭州逗留数日,希望大家工作的时候能够打起精神。要明白,你们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盛景......”

上午的时候,章小贝玩转滑椅,精准的滑到了阿笙身边,对她小声道:“你猜我刚才看到了谁?”

“谁。”之所以这么说,并不代表阿笙好奇,她只是想要赶紧结束对话。今天工作很忙,整个法务部可能只有章小贝才有闲情雅致畅聊八卦。

“陆先生来了,刚刚进了汤总办公室。”章小贝见胡主任眼神杀过来,不敢偷懒,脚往后一蹬,再次带动滑椅回到了工作区。

阿笙正往电脑上敲打着文字,听了章小贝的话,打字速度越来越慢。

昨天晚上,他抓着她的手,对她说:“陌路不识,我做不到。”

她靠着门框,微微垂着眸,过了许久才缓缓开口:“这半年,我过的很平静。”

她很久没有这么平静过了,在韩愈身边,她会焦躁;在他身边,她会愧疚、会觉得痛苦......每次看到他,她都会想起母亲,想起那个死去的孩子......

阿笙低敛的眼眸中开始有了潮湿的情绪,他没看到,却在听了她的话之后,一点点松开了她的手腕。

孤傲如他,有一日竟然选择了妥协,他说:“做朋友,可好?”

没想到汤总会主动来法务部找她,“阿笙,有关于善后细节,你跟我去趟办公室,亲自讲跟陆先生听。”

章小贝在一旁撅了撅嘴,这都阿笙了,她之前怎么不知道汤总和顾笙这么“熟”?

胡主任走过来:“汤总,顾笙对这事参与不多,怕是说不明白,还是我去吧!毕竟这事我最清楚。”

倒不是说胡主任好心解围,陆子初来盛景,人人都想在他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胡主任难免存了几分小心思,但最重要的还是担心顾笙阐述不明,如果到时候引起陆子初不悦,只怕整个法务部都要遭殃。

阿笙原本就没想过要当出头鸟,胡主任这么一说,她便顺了胡主任的意,“汤总,我能力尚浅,由胡主任亲自阐述,可能会更好一些。”

言罢,也不理会汤总阴沉的脸,拿着手头文件出门影印去了。

汤总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早已把愠怒的情绪压了下去,让顾笙来办公室,是他自己的意思,以为陆子初看上了顾笙,难免想看到她,但胡主任敲门进来时,汤总偷偷瞄了一眼陆子初,见他面色如常,并没有失落的迹象,这才松了一口气。

......

洗手间是很多公司职员偷懒,畅聊八卦的地方。

盥洗台传来“哗哗”的水流声,职员甲:“听说楚律师和方大才女,这半年来为了争当陆家儿媳,一直在明争暗斗。你觉得这两人斗法,谁的胜算更大一些?”

职员乙:“说句比较理智的话,楚楚和方欣或许会为了嫁入豪门私底下有所冲突,但绝对不会像媒体写的那么夸张。你想啊!一个是知名律师,一个是大提琴演奏家,最基本的素养还是有的,哪能公开闹笑话让媒体捕风捉影?”

“说的倒也是。”职员甲:“那你说说陆先生最喜欢谁?”

职员乙清了清嗓子,咯咯笑道:“喜欢我吧!”

“臭美。”

......

待嬉笑声消失,有人打开门,从独立卫生间里走出来。

盥洗台,阿笙洗手,抽出纸巾擦干手指,离去前,手中纸团被她精准的投落在了垃圾桶里。

这天中午下班,章小贝有约外出,阿笙一人外出吃饭,刚走出公司,就看到了迈步向她走来的陈煜。

“顾小姐,先生在车里等您。”说着,指了指公司对面的汽车。

正值中午,天色微凉,马路对面的商务车,低调霸气。为了不给她带来困扰,这样的距离无疑很安全。

陈煜松了一口气,真害怕顾笙会拒绝,见她一言不发的跟在他身后,倒有些感激顾笙了。

陈煜打开后车门,阿笙坐进去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子初,他正在低头翻看文件,侧脸轮廓清晰,就是有些情绪不明。

阿笙说:“下午两点,我还要上班。”

他的目光划破十月空气,就那么毫无遮拦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吃完饭,我送你回来。”

藏心,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更新时间:2014-7-13 17:22:41 本章字数:5134

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瑚。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情神话。一路走来,爱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铄。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将近半小时,一顿饭下来,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好像还不到十句。

黄昏回去,阿笙在小区超市里买了一袋干面条,几只番茄,外加几颗鸡蛋,她的晚餐一向简单,有时候会煮面,有时候会熬简单的稀饭。

一个人生活,吃住不讲究,很好打发。

小区里不时有人朝一棵梧桐树望去,阿笙走近才发现中午才见过的人,此刻竟出现在了梧桐树下。

单手插在裤袋里,似是等了许久,见她回来,笑容撩人。

这还是杭州见面后,他第一次对她笑。

她没说话,收回目光径直上楼,陆子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跟了上去,到了三楼门口,见防盗门开着,刚收敛不久的笑意不其然浮上了唇角。

房子很小,二室一厅,老房。

客厅里放着旧冰箱,房东遗留下来的沙发......陆子初心里是什么滋味呢?总归是不好受的,眼睛刺痛,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委屈过她?

好在茶几上摆放着茶具,应该是她自己购买的,她一向喜欢煮茶,不管在哪里生活,煮茶是少不了的。

几本法学方面的书籍杂乱的堆放在茶几上,页面中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小标签,客厅阳台上摆放着一盆盆绿色小植物......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他迈步走过去,最先入目的是一个小餐桌,上面铺着亚麻粗布,颜色素雅,上面放着一个白色陶瓷杯。

厨房虽然小,但是很干净,他进来时,她正在洗菜,见他进来,轻声问他:“吃饭了吗?”

“还没有。”原想带她一起出去吃的。

她在橱柜里摸索了一会儿,找出几根葱和蒜,蹲在地上有条不紊的择着:“番茄鸡蛋捞面,可以吗?”

“好。”

他要帮忙,她却开口说道:“你去客厅坐着吧,我一个人可以。”

陆子初没有离开,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切着西红柿,熟练的打着鸡蛋,眼眶竟是一片湿润,仿佛回到了旧时,他有很多年没有吃过她做的饭菜了。

偶尔品尝,也是在梦中。

阿笙正在炒菜,忽然有手臂搂住了她的腰,紧接着有下巴搁在了她的肩上,阿笙抿了抿唇,可能是被烟气熏得,声音有些哑:“还在炒菜。”

他抱得更紧了,把脸埋在她的肩窝处,轻声道:“再抱一会儿。”

阿笙心里一紧,站着不动了。

菜糊了,他却把一碗面吃的干干净净,她看着,眸光如水,傻气。

饭后他去厨房洗碗,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放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花茶,不是她之前用过的瓷杯,应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多年过去,她话语越来越少,但很多话不说,他都明白。

这天晚上,她送他离开,门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就这两天。”

他不让她下楼送他,道了声晚安,转身走远了。除了那个拥抱,似乎真的谨守朋友本分,绅士有礼到了极致。

......

隔天晚上,抛开施工地血案不谈,盛景几年来成绩斐然,陆子初难得来一次杭州,宴请盛景员工聚餐是难免的。

盛景员工自是不能跟陆氏总部相比,但人员也不少,足有百来位,当晚场面很热闹。

陆子初和盛景几位老总坐在一起,偶尔谈话应酬,有些意兴阑珊,目光偶尔会不动声色的望向一方角落。

她平时就不太爱和别人聊天,这种场合她无法回避,静静的吃着水果,旁边有人谈话,也不插嘴,偶尔看似歪头倾听,怕是左耳进,右耳出。

那个叫章小贝的女孩子,看起来应该和她关系还不错,至少阿笙不排斥她。

她在这里交了新朋友,他觉得挺好。

汤总等人喝了几杯,借着酒胆一一起身跟陆子初敬酒,陆子初如此一推拒,再朝那边望去,却是再也寻不见阿笙的踪影。

抬手示意向露过来,悄声吩咐了几句,向露沿着饭店找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顾笙,回来俯身凑近陆子初,把这事给他说了,陆子初却是再也坐不住了。

找了借口,有向露在,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陈煜开着车,陆子初在车上给顾笙打电话,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你好,我是顾笙。”

清清淡淡的嗓音,陆子初好笑之余又有些无奈。

这才记起,他的手机号码,她是不知道的。

“是我。”

手机那端沉默了,过了几秒,大概以为他在等她回复,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回家了?”

“嗯。”

这时,陈煜小声说道:“先生,您看那是不是顾小姐?”

路边,有人一边接电话,一边正慢吞吞的走着路,陆子初靠着椅背,笑了笑,抬手扯开领口,打开了车窗,有夜风吹进来,似乎被夜风包裹的人,正被暗夜无声厚待。

他在路口下了车,跟在顾笙身后,饭店离她住的小区并不远,隔了两条街,他看到她在回家前去了一家小超市,买了一瓶水,拎在手里也不急着喝。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见她上了楼,身影渐渐吞噬在黑暗中,又开始觉得烦躁了。

那天晚上,他敲响了顾笙的房门,在她开门的瞬间,身体逼近,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么一进一退,阿笙的背早已贴在了墙壁之上。

陆子初双臂撑在了她的身体两侧,看着她苍白的唇,俯首欲吻,被她避开了,他紧追而上,这一次直接吻上了她的唇。

阿笙没反抗,默默承受着他的急切。

饱经思念的吻,他怕吓坏她,压抑克制。

她问:“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

竟开始学会了谎言,她以为他醉了,扶他回卧室休息,他干脆借着酒劲紧紧抱着她,不肯撒手。

她只得趴在他身上,不敢乱动,过了一会儿,她轻声问道:“你在装醉,对不对?”

他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不让她看他嘴角流露的微笑。她若见了,怕是要生气了。

这夜,顾笙虽质疑他是否在装醉,但他在席间喝酒,她是知道的,见他似是睡着了,方才离开卧室。

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女子裹着夜风出了小区,不多时回来,手里似是提着一个袋子,他知道,袋子里一定装着醒酒药。

靠着窗户,他笑中带泪。

——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回头看看,你的身后有阳光

更新时间:2014-7-14 17:13:08 本章字数:4865

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瑚。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铄”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看书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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