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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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了,痛苦对于她来说早已变成了奢侈品,她连嘶吼谩骂的力气都没有,她真的累了,只想要简单的生活。

27岁的她,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会误以为她已经72岁了,原来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已经这么老了。

......

回到风景别墅,客厅里传来电视声,陆子初坐在沙发上看夜间新闻,面前放着一杯早已凉却的浓茶。

屏幕光亮照在他的脸上,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她忽然意识到过了年,他即将32岁了,可他们的人生似乎还没怎么开始过。

她回来,陆子初是知道的,能说他松了一口气吗?不是不知道她在韩家,不是不知道顾城来了,但他想她总会回来的,于是就这么耐着性子等吧!

等她回来,陆子初可以做很多事,亲自下厨做饭,饭菜凉了,这才发现没吃几口;看电视,一个接一个的换台,她不在,他很难心事安定。

“等我?”她淡淡的笑。

“浓茶喝的太多,睡不着。”

陆子初也笑,靠在沙发里看她,似乎在窥探她的情绪,若好,他看着也欢喜,若是不好,怕是该想办法安慰她了。

他把谎言说的太蹩脚,也不在乎她是否会揭穿。

平静的语气,没有怨气,没有不悦,就连抬眸望着她的眼睛也是一片温润。

他朝她招手。

在他身旁坐下,她把小提琴放在茶几上,他没有问她小提琴的由来,抬手先是摸了摸她的发,察觉有些湿,又摸了摸她的衣服,泛着潮气。

这才后知后觉外面在下雨。

他问:“吃饭了吗?”

“没有。”

陆子初拉她起身,催促她回房间洗澡换衣服,阿笙弯腰拿起小提琴,回到卧室,坐了良久,这才走进了浴室。

......

阿笙下楼,陆子初还在厨房里忙碌着,靠着吧台,专心致志的研究着食谱,等他意识到有人在看他,还没抬眸看到阿笙,就率先笑了:“有什么心得吗?”

想了想,阿笙问:“如果我今天晚上不回来,你会一直等我吗?”

陆子初抬眸看了她一眼,放下食谱,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料酒,打开瓶塞,半真半假道:“我可能会洗洗睡了吧!”

阿笙垂眸笑了,坐在吧台上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今天晚上,哥哥对我说,简的亲生母亲是依依。”

陆子初皱了眉,明显很意外:“依依的孩子?”

“嗯。”她伸长手臂,趴在吧台上,声音很轻:“依依死了之后,我真的很难过,但得知简是依依的孩子,我从心里面为她感到高兴。”

陆子初倒了料酒,放下瓶子,擦了擦手,这才隔着吧台,轻拍她的肩:“那个孩子,我也很喜欢,她不是跟你哥哥一起来T市了吗?明天邀他们过来做客,如果他们不介意的话,不妨在这里多住几天。”

阿笙有些不给面子:“我哥哥怕是不会来。”

“怎么说?”他耐心询问。

她静静的看着他:“非亲非故,他带简来这里算什么呢?”

“嗯。”尾音拉长,陆子初靠着吧台,双臂环胸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孩子究竟想说什么。

沉默几秒,阿笙才缓缓开口:“三月份,你出车祸,我当时还在T市,我曾跟韩愈提出过离婚。”

陆子初屏住呼吸:“后来呢?”

“他没同意,那天晚上见到你,我说和你在一起很痛苦,希望我们可以陌路一生。”说这话时,她的眸光很温柔。

陆子初看着她不说话,眸子仿佛能够滴出水来。

她说:“我不再担忧韩愈是否会跟我离婚,我想就这么拖下去,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彼此就这么折磨一辈子。”

他喊:“阿笙。”

她抬眸看他,嘴角却有着浅浅的笑,“可你来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为难,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我都是残缺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能再爱一个人,现在的我还能给你什么?”

陆子初从厨房走出来,轻轻环住她的背,她把脸贴在他的衬衫上,上面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烫温了她的脸颊。

阿笙说:“曾经以为相爱并不代表相守,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毫无保留的爱着你,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那么余生能不能陪你一起走过,其实并不重要。但12月的今天,等过完年,你32岁,我28岁,我忽然发现我们都老了。或许我可以自私一次,不怕自己会连累你,不去理会世俗舆~论,不去理会家人反对,眼中只有一个陆子初,和你谈一场久违的恋爱,每天柴米油盐,在家看书、看电影、一起散步,忘记过去发生的一切,试图重新来过。”

很难得,一向泰山崩于前面色不变的他,竟是好半天没有说话,语言能力似乎全都消失了,耳边响起她的声音:“多年前看到这么一句话:人生本无定数,回首已是天涯。这话用在我哥和依依身上适用,用在你我身上同样适用,但我不想在还是咫尺的时候,将你我生生隔成了天涯。以前觉得这世上最美的情话是我爱你,历经世事方才得知,最美的情话其实是我把我所有的爱情全都给了你。”

他低头,额头抵上她的,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眼睛上,声音低哑:“你这是在向我表白吗?”

“我不想变成第二个依依,在我们还好好活着的时候,我愿意为了爱一次,在漫长的离婚诉讼案中,将自己的不堪和伤疤曝光在大众面前......”看到他眼中隐忍的雾气,她心中一阵不舍,抬手插进他浓密的发间,柔和的声音,似是一阵微风拂过,无奈笑道:“04年夏天,不遇见你就好了。”

起诉,他只有十分钟

更新时间:2014-7-28 21:05:32 本章字数:5024

相爱其实很简单,笑在一起,就连哭也在一起。

很多人都会碰到这种情况,一道爱吃的菜,反复吃了很多年,忽然在某一个时刻腻了;还有那些曾经让你无比欢喜和自信的衣服,忽然间你看到它会觉得很俗,根本就穿不出去,却忘了当初你是怎么无比骄傲的穿着它展示着你的青春和美丽。

有些感觉会发生改变,但有些情注定会随着时间融进尘世男女的骨血里。

阿笙说过,起诉离婚是下下选,一旦公诸于众,媒体抽丝剥茧威力惊人,曝光的不仅仅是她的婚史,也许还有她和陆子初之前的一段情,她父亲入狱也不能幸免于难,若是媒体本事大,他们会在师生的基础上,更深层次窥探陆子初当年为什么弃刑从商......

所以,若不是逼不得己,她是不愿意走这一步的,总想着不把陆子初牵连进来钡。

她已经没什么可伤害的了,但陆子初不一样了,有很多事她不得不想的更深远一些。

早餐的时候,她问陆子初:“如果私闯民宅这件事曝光的话,怎么办?铩”

“不是什么大事。”陆子初握着她的手,于是指尖触摸到了他的掌心,他笑着安抚她:“为你私闯民宅,也不丢人。”

她听了,心里多少有些酸。

......

再见顾笙,是真正意义上的恍如隔世。

雨过天晴,太阳有着迟来的羞涩,偶尔出来见见世人,但是很快就又隐身在云层后面。

晨起,给许晓打电话的那个人是陆子初,话语简短:“阿笙想见见你。”

这通电话对于许晓来说,无疑很惊喜,但奇怪的是,眼眶却是热的。下楼的时候,孩子问她:“妈妈,你眼睛怎么红了?”

她忽然说不出话来。

七年未见,许晓一方面担心再见顾笙会觉得生疏,一方面却又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踩着茶馆木楼梯,步伐急促。

她在二楼楼梯口停止了脚步,对着镜子理了理刘海,想让自己看起来多上几分郑重。

耳边响起“老板”的叮嘱语:“不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面露惊讶。”

起先不明白老板的意思,待她见到顾笙,方才明白,这世上残酷事情原来可以那么多。

阿笙已经到了,许晓最先看到的是她的背影,静静的坐着,看着窗外,似是在想什么心事。

许晓的心思全都飞到了阿笙的身上,连她自己也没注意到,她的步伐很轻,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阳光停在顾笙的脸上,会让人觉得缘分很美好,就连时光也可以那么饱经厚待。

此刻,顾笙坐在灯光下,还是如常清丽脱俗,白皙的面孔上表情安静,诸多云淡风轻。

“阿笙——”许晓站在桌旁,轻轻唤她的名字。

阿笙转头,眼神冷清,仿佛冬末春初绵绵流淌的细雨,眼睛里没有雾气,但却湿漉漉的,她有一双潮湿的眼睛,不似楚楚等人惊艳,但不知怎么了,每次看到顾笙,总会让许晓想到“风情万种”这个词,她比任何女人都有魅力。

阿笙起身,笑着伸手:“好久不见。”

这是最俗的见面问候语,但用在两人身上,多么贴切。确实是好久不见了。

许晓回握,在她对面坐下,透明水壶正在桌上加热,阿笙提起水壶往许晓杯中倒了茶,便不再说话。

许晓也没有,她在等待。

那天两人之间没有寒暄,很多时候都是阿笙在说,许晓在听。

虽然陆子初事先告诫过,但许晓还是震惊不已,耳边反复回响着阿笙的话。

——07年我在美国结婚了,几个月后,我在美国出了一场车祸,浑浑噩噩了五年,这期间一直和......我先生生活在一起,2012年我被家人接到西雅图,开始有了长时间分居。

许晓觉得身体发凉,失声道:“你先生是谁?”

“韩愈。”阿笙低头端着水杯,似乎很冷。

“鑫耀总裁韩愈?”许晓更想说的是,陆子初的表哥?她觉得自己都快呼吸衰竭了。

阿笙点头。

——我知道你有美国律师资格证,我和韩愈都是美国公民,当初是在美国结的婚,所以这事我只能找你了。

她是信任许晓的,许晓看不出她眼睛里的情绪,只知道她在微笑,一如往昔。

——我只要离婚,其他的我什么也不要。

顾笙看着愣忡的许晓,笑容里有着沧海后的温暖:“许晓,这一刻跟你说这些,我很清醒。”

许晓看出了她的孤注一掷,要不然那些潮湿的话语不会这么平淡的说给她听。起诉离婚普通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特殊情况还会延长,上诉二审通常三个月,有关于起诉书,顾笙早已拟定好,许晓只需递交给美国当地法院,待法院接受原告文件和材料之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反之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告知不予受理的缘由。

顾笙是法学系出身,再加上在杭州接触过章嘉办理的好几起离婚案,国内和国外其实大同小异,若是法院受理,会在立案五日内将顾笙起诉副本送达给韩愈,并告知韩愈在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辩,若不出面,法院将会照常审理案件。

这起离婚案无疑很难,许晓和韩愈打过交道,她知道那个男人有着太多的不可挑战和不可妥协。

去洗手间的时候,许晓偷偷给陆子初打电话:“怎么会是离婚案?”

“接不了,我找别人。”陆子初很忙,电话那端文件被他翻得哗啦啦直响,许晓听了心里直打鼓。

许晓被陆子初这么一激,语气也硬了起来:“接,怎么接不了?”

离开茶馆的时候,收到了陆子初的短信:“接下来去哪儿?”

“酒店。”

有一句话堵在陆子初喉里,说不出口,陆氏原本就是做房产的,最不缺的就是房子,总不能一直让顾城和流沙住在酒店里吧?

但就像她说的,顾城自有顾城的坚持,确实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上午,阿笙去酒店找顾城,把这事给他说了,顾城问她,为什么不找他打这场离婚官司。

阿笙坐在地上陪流沙玩拼图,话音淡淡的:“避嫌。”

她是陆子初恋人,同时又是韩愈妻子,这件事爆光的话,夺人眼球不在话下,到时候哥哥替妹妹打离婚官司,又是一大新闻......能把事情简单化,何必复杂?

这时接到了陆子初的电话,话语很简洁,带着温柔的笑语:“下来。”

阿笙有些吃惊:“......你在哪儿?”

顾城和流沙好奇的看着她。

“酒店门口,我只有十分钟。”声线柔和,带着催促,仿佛近在耳畔,足以融化冬日酷寒。

没想到他就那么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靠着车身,不在乎是否有人认出他,看到她下楼,笑了笑,伸出了手臂。

早晨离开时,他说过他今天会很忙,他出现在这里,对于阿笙来说,很意外。

兴许这人太放肆了,阿笙领教过他的狂傲,沉溺在他嘴角的那抹微笑里,一步步走近,刚靠在他怀里,就被他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闻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阿笙问他:“怎么突然过来了?”

“路过。”多么轻描淡写,没告诉她,为了这么路过,他愣是把宽绰的时间挤压的很紧,只为片刻相聚。

外面天冷,陈煜早已打开了车门,待她上车,陈煜却在外面候着,她正觉得这样太不厚道,就听他开口说道:“晚上约你哥和流沙一起吃饭?”

多么绅士,他在征询她的意见,这事她做不了主,“我问问看。”

“我到时候来接你们。”这算不算步步紧逼,陆子初直接做了决定,阿笙多少有些哭笑不得,刚刚才说他绅士......说的太早了。

陆子初口中的十分钟,可以用来干什么呢?去掉阿笙下楼和外面的拥抱谈话时间,还剩下六分钟不到。

这六分钟,是在接吻中度过的,他把她抱在怀里,缠绵的吻上她的唇,探索描绘着她的唇线,微凉的手指抚摸着她的脸,那么不着痕迹的亲吻,像是在对待一件珍宝。

灼热的呼吸里,她避开他的唇,因为缺氧,趴在他肩上喘息着:“你是不是该走了?”话音里有着不易察觉的讨好。

闻言,他低低的笑,把脸埋在她的脖颈间,该怎么告诉她呢?他不过是个最普通的男人,离开她,会心存眷恋。

拜祭,两年和五年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4-7-29 13:28:28 本章字数:4704

中午在酒店吃了饭,下午的时候阿笙和顾城带着流沙一起去了墓园,时隔多年后拜祭顾清欢。

墓园不是在乐山,而是在城郊山坡处,兄妹两人一路上都很沉默,姑姑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亲人送葬,走的孤单。

出租车里,流沙坐在阿笙和顾城中间,她对顾清欢充满了想象,童言无忌,话语中多了几分早熟孩子应有的狡黠。

她仰脸望着阿笙,笑眯眯道:“爸爸说顾家出美女,五官都长得很好看,我是小美女,姑姑是大美女,姑奶奶一定是大大美女了。”

那声“姑奶奶”,冲淡了伤怀,顾城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就连阿笙也忍不住笑了。那笑映着窗外冬景,清新自然,唇角有着迷惑的美丽钡。

顾家确实出美女,但最奇妙的是,很多时候她们并没有身为美女的自知,所以少了诸多条条框框,最纯真美丽的是流沙,就像当初的依依,还没有被世界过早污染。

城郊山坡下是等候拆迁的民宅,也许再过几年,这里将会被高楼大厦重新覆盖。三人上山的时候,有一条狗也不知道从哪窜了出来,先是站在路边望着他们,起先他们也没在意,走了几步,流沙回头望去,见小狗竟跟在了他们身后铩。

“它怎么一直跟着我们?”流沙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

阿笙看着那条狗,也许是太过感性了,竟隐隐觉得小狗眼神似曾相识,仿佛前世熟知。

顾城回头看了她一眼,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继续往前走,问她:“相信宿命?”

沉默几秒,阿笙说:“我不信命,我只信我自己。”

一束非洲菊,寄予着顾清欢能够永远快乐,流沙抱着花,阿笙双手搭放在她的肩上,陪她一起走到墓碑前。

一块墓碑,荒芜的枯草,周围长着几棵不算太高的松树,有些凄凉。流沙双膝跪在地上,把花朵放在墓碑前,阿笙跪坐在她身后,将她搂在怀里,同她一起看向顾清欢的墓碑。

似是一种生命的传承和延续,顾清欢不得善终,阿笙历经坎坷沧桑,惟愿流沙可以快乐一生。

“我想把姑姑的骨灰迁回老家,过段时间......”顾城原本想说沈雅过段时间会回来,但看了阿笙一眼,最终止了口,她并不见得想听到这些。

阿笙说:“1984年,一群大学好友前来这里踏春游玩,其中也包括了苏澜和姑姑。苏澜对姑姑第一次说‘我爱你’就是在这里。她是喜欢这里的。”

韩永信死了之后,顾清欢就立下了遗嘱,死后葬在这里,她说这里空气好,能够让人获取平静和安宁。

顾城没有再说话,走到墓碑前,摸了摸墓碑壁,再然后轻轻的拍了拍,男人有男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一切言语尽在简单的手势里。

黄泉之下,顾清欢若知,就一定会懂埋藏在他们内心难以开启的情。

阿笙起身,弯腰拉起流沙,同她一起走向山坡一端,很难得竟然看到了一列大雁飞过。

秋末冬初,大雁会迁徙南方过冬,此刻已是冬末,看到它们人字阵飞过是极为难得的,流沙有些激动,拉着阿笙的手,欢喜道:“姑姑,你快看,有大雁。”

顾城和阿笙仰脸看着,大雁掠过,生动了天空,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不管看到任何一景一物,多年后再想起,都会觉得那景很美。

下山路陡,顾城一手拉着阿笙,一手拉着流沙,走了一段路,对阿笙说:“任洋你还记得吗?”

“......嗯。”

“上午你来找我之前,任洋来酒店找过我,他给了我这个。”顾城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

阿笙看了一眼,没吭声。

“姑姑去世之前曾经立下遗嘱,她在心宿路有一处私人房产,是她自己出钱购买的,她把这套房子送给了你。”顾城说着,松开了阿笙的手:“是退是留,你自己做决定吧!”

顾城把钥匙递给阿笙,她没有接,步伐却放慢了许多,似是笑了:“既然是姑姑自己出钱买的房子,那就留着吧!”似是想到了什么,问顾城:“你和简打算在这里逗留多久?”

“不确定。”母亲十几天之后会回国,总要逗留一段时间,所以时间上不太好说。

阿笙说:“毕竟是顾家的房子,住起来也安心,一会儿我陪你们一起过去,把房子简单收拾一下,你和简总不能一直住在酒店里。”

“你......要不要一起过来?”顾城有自己的想法,阿笙起诉离婚后,如果有媒体爆出她和陆子初住在一起,婚内出轨虽说有利于离婚,但她和陆子初担上这样的恶名,后续影响将会跟随他们很久,总归是有些不值。

确实是有些不值,每个人对婚内出轨的界定不同,顾笙不认为自己婚内出轨,没影的事,有谁愿意往自己身上泼脏水,简直就是一场闹剧。

自毁名节,太蠢。

有些事她需要和陆子初商量一下,好在风景别墅和心宿路并不远,十几分钟车程,还是很快的。

乘坐出租车离开时,阿笙看到那条小狗追着车迷茫的奔跑着,触景生情,想起那些数不清的梦境片段,她赤脚在公路上同样被迷茫无情的追赶过......

开始明白,世间万物其实都是一样的。

......

复式楼,空置太久,但家具齐全。顾清欢死后,有专门的人定期前来清扫,所以并不是很脏,顾城把门窗敞开,流沙也没闲着,帮忙把家具表面擦拭干净。

顾笙去超市买日常用品的时候,遇到了任洋。

她相信这不是偶遇。

收银台结账,任洋递了一张卡过去,她没看,兀自掏出现金,递给了收银员。

收银员有些为难,但最终还是把卡还给了任洋。

走出超市,任洋又拦在了她身前:“太太,我开车送您。”

停下脚步,阿笙看着他,语气心平气和:“韩愈让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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