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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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舒娴收养温怡的时候,就给四位老人报备过。

老人们非常同情温怡,初始好感很高,过年一番接触后,好感更是爆棚。

沈家的小孩,大概是家庭教育的关系,小小年纪就有不符合年龄的成熟气息。

小时候觉得小孩子早熟装大人十分有意思,但孩子们真的长大后,老人们未免觉得自家娃娃实在是过于成熟,少了一些孩子气。

和沈家的小孩相比,温怡就显得乖巧多了,小姑娘几乎满足了四位老人对孙女的一切幻想。

老人们都很喜欢温怡,知道阿笙这次五一,要带着温怡过来,老人们开心之余,又有些伤感。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阿笙出国前,他们与阿笙的最后一次见面了。

以后再想见到孩子本人,就没那么容易了。

哪怕是沈家有钱,也不可能单独为阿笙开辟一条随时起飞的航线。

让他们既骄傲又疼爱的笙宝,终究是长大了。

就这样,两个年轻的姑娘住进了老人家中。

对于温怡难得的黄金周,沈沐笙还有别的安排。

沈沐笙想带着温怡到处转转,去周边的景点玩一下。

沈沐笙的老家,周边有几个国内知名的旅游景点,虽然五一黄金周不是出去玩的好时候,但作为高中生的温怡,似乎也没有别的时间可以出行。

和上一次到来的拘谨不同,或许因为招待她们的只有四位老人,所以温怡显得比较放松。

和老人聊天的内容,也不仅仅限于功课这一类的话题。

温怡给老人分享了她和沈沐笙合拍的写真,讲了沈沐笙公司的情况。

老人听得津津有味。

四位老人见多识广,他们并不是真的对孩子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年初青果还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

年后便因在各大电视台黄金档播放的一则广告,火速蹿红。

就连他们这个城市的手机卖场,也有青果专柜。

柜姐会非常热情地告诉每一个消费者,青果是一个知名度非常高的品牌,他们的研发团队是国内最顶尖的水平,老板野心勃勃,广告小天后孙宁,就是因拍摄青果广告一炮走红。

无论青果是不是高端,至少在柜姐的口中,青果非常高端。

沈沐笙接手青果之前,四位老人最喜欢用的,是十年前的蓝屏手机。

他们不习惯如今手机日益繁多的功能,对于手机的概念,他们还停留在打电话的阶段。

自从沈沐笙成为青果的老板后,老人们的通讯工具,就换成了青果手机。

沈老爷子不仅有青果的手机,还有青果的蓝牙耳机和手表,和老友钓鱼的时候,时不时会拿出来炫一下。

——“这是我孙女公司新上市的的蓝牙手表,年纪大了,孩子也不放心我,说这里面按了什么一键求助的高科技,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 ̄︶ ̄)︿。

说这话的时候,沈老爷子的眼神不要太得意。

温怡的手机也是青果的。

学生的手机,是个消耗品。

你永远想象不到,有些孩子的手机换的多频繁,他们总能在意想不到的场合,丢!手!机!

温怡都不记得究竟是哪个同学,发现自己手机拍照特别好看。

结果在未来的一个月后,班里有三个同学换了手机,都是青果的。

得知青果是沈家的企业,班里的同学还央求温怡和他们一起去专卖店买手机,要一个内部价。

温怡很了解老人的心情,四位老人对自己是喜欢的,但他们更想要了解孙女的情况,温怡也挺喜欢和别人聊阿笙的。

但她没有地方说。

阿笙不是明星也不是偶像,她和别人聊阿笙,一会会还可以,时间长了,别人也觉得腻歪。

更何况,温怡不太想和别人聊阿笙。

阿笙是她的瑰宝,小姑娘不想让别人知道,但阿笙的家人就不一样了。

尤其是同样想要了解自己孩子,却苦于没有途径了解自己孩子的四位老人。

温怡有了一个倾泻口,她兴奋极了。

与阿笙有关的话题,她可以聊上三天三夜也不重样呢。

温怡对笙宝的喜欢,只要有眼睛的就能看出来。

令四位老人心惊的是,笙宝对于温怡的喜欢。

过年时温怡和笙宝来家中做客,家里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老人们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孩子。

他们只能看出来,笙宝和小姑娘关系不错。

但俩人好到什么程度,老人却不太清楚。

这一次黄金周,家里来得笙宝和温怡,老人们一下子便看出两人的相处模式。

两个女孩,关系不是普通的好。

他们的孙女笙宝对小姑娘,几乎谈得上是呵护备至。

老人们什么时候见过笙宝如此殷勤的照顾一个小姑娘?

丁老夫人忍不住对沈老夫人感慨道:

“笙宝真是变了,笙宝以前都没有什么同龄朋友。”

沈老夫人点头,“我一直担心笙宝交不到什么同龄的朋友,上了大学被人欺负,现在看来咱们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你看,她和温怡玩得多好。”

“咱们笙宝眼光好,温怡那孩子我看了,眼神正,是个好孩子,笙宝和这样的姑娘在一起玩,挺好的。”

两位老夫人一点也没觉得两个女孩的关系过分亲密,也没有觉得两人氛围有丝毫不对。

小姑娘嘛,亲亲蜜蜜的很正常。

她们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和同龄的小姐妹凑在一起,互相之间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两个年轻姑娘凑在一起说说话又怎么了?

谁没有青春的时候呢?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章

沈沐笙带着温怡去隔壁市转了一圈。

五一“黄金周”随便一个景点都是人山人海。

温怡在景点附近吃了很多价格不菲、分量不足, 看起来美味, 吃嘴里非常不可的“当地特色”。

路上,沈沐笙和温怡还遇到两个拿着纸条,比比划划的外国人。

在沈沐笙的鼓励下,温怡鼓起勇气主动和对方攀谈。

不仅帮着对方找到了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还与对方交换了“脸书”账号。

温怡开心极了。

英才有自己的外教, 每星期至少有一堂英语课来自外教。

但因为是与隔壁班合上的大课,温怡并不敢主动和外教对话, 她怕隔壁班的同学笑话自己的口语。

这是温怡目前来说, 为数不多与外国人交流的经历。

还是她主动的!

小姑娘高兴的不得了,一直很兴奋。

她的英语可是老外亲自盖章,纯正!

(*^_^*)!

沈沐笙颇为好笑, “至于么, 你英语不是很不错吗,我听小高老师说了,你现在的英语水平相当可以,词汇量也很不错,已经可以看英文著作了。”

“还不够呢, 我……”

温怡反驳说道,她似想起什么,将自己原本想要说的话咽下去。

她可是有大计划的人,决不能露馅。

沈沐笙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真是可爱死了,“好吧, 好吧,有上进心是好事儿,反正五一之后,你们就要期中考试了,到时候看你成绩。”

阿笙真是好讨厌哦,人家都忘记期中考试的事情了,还要提醒人家,好扫兴哦~

小姑娘被沈沐笙的一句话,打击的垂头丧气。

哎,学生党的人生,真是好艰难呀。

温怡黄金周玩了三天半,宣布在家休息。

她玩不动了。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景点和景点的距离,也格外遥远。

他们这次旅行,没有开车,所有的景点都需要两条腿跑着去。

温怡觉得自己走不动了。

她就要在家里窝着打游戏,哪里也不去。

老人们很高兴,孩子们不出门,就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陪伴他们。

他们喜欢孩子们在身边的感觉。

黄金周的第五天。

沈沐笙的外婆,丁老夫人散步的时候,捡到一只刚满月的小猫。

说刚满月,也是宠物医院的大夫说的,小猫又瘦又小,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看起来真不像是已经满月了的小猫。

丁家养着猫狗鸟,丁老夫人并没有那么多精力照顾小猫,便将小猫送到了隔壁亲家,托沈老夫人代养。

沈老夫人是很喜欢小猫的,可沈老爷子对猫毛过敏,本人对小猫也不太感冒。

小猫绕了一圈,又绕到了丁家。

小猫实在是可怜,它似乎饿了很久,身上还长着藓,骨瘦嶙峋。

要不是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只猫。

丁老夫人倒是不介意家里多一只猫,丁家的金毛也不是很在意。

金毛饶有兴致地围着小猫嗅来嗅去,看上去还挺欢迎的。

唯一不开心的,似乎是丁家的“原住民”。

丁老夫人有一只漂亮的英短。

原住民是年后刚搬到丁家的,短短几个月赢得了丁家全家上下的喜欢。

沈老夫人也喜欢这只猫,时不时到丁家串门,逗弄一下小猫。

英短平时脾气不错,活泼粘人还可爱。

但看到小猫后,却露出攻击的姿态,不欢迎的姿态显而易见。

丁老夫人有些为难,她并不算是爱猫之人,英短也是家中小辈送来陪她解闷的。

家里有猫有狗有鸟还有鱼,都是别人送的。

家里小动物已经足够多,已经相处了几个月的英短猫肯定比刚刚捡来的小野猫分量重。

可小猫这样小,要是现在将它丢掉,肯定活不了了。

送走短时间又不可能有人接手,要知道小猫看起来并不健康,也不像是品种猫的样子。

当然了,丁家要送出去的小猫,肯定有人愿意接手。

丁家背靠长舒集团,丁老夫人是长舒集团丁总的母亲,沈董的丈母娘,为了利益,也会有许多人抢着收养这只小猫。

可丁老夫人不想给别人借题发挥的机会,谁知道收养小猫的人,是真的喜欢小猫,还是想借着小猫从女儿女婿那谋得好处?

说来也巧,正在丁老夫人不知拿小猫如何是好时,温怡和沈沐笙回来了。

温怡是喜欢小动物的。

农村养猫养狗的不少,温怡小时候家里也有一只猫,但那猫很老了,温怡六七岁的时候,老猫便不在了。

温怡从保姆口中知道她们走后“丁家猫主子暴怒始末”,动了恻隐之心,主动提出让保姆将小猫放到她的房间,由她来照顾。

保姆犹豫着,不敢答应。

小猫身上有猫藓,万一传染了温怡小姐怎么办?

事实上,温怡见到的小猫,情况已经比刚捡来的时候有所好转。

丁老夫人虽然犹豫着要不要将小猫送走,但该做的事情,一样不少。

温怡见到小猫时,小猫已经做过一轮检查,上过药,驱了虫,精神也比前两天好上百倍。

只是仍然瘦瘦柴柴的,像埃塞俄比亚的难民,大大的脑袋,支撑着孱弱的身体。

沈沐笙一直以为,自己不算特别有爱心的人,但见到这只小猫后,也忍不住蹙眉头。

这猫看起来太可怜了。

它本来就因为枯瘦看起来有些诡异,又起了猫藓,身上的毛被剪得一块一块的。

斑驳的毛发加上消瘦的身形,让猫可怜又诡异。

也怪不得姥姥如此犹豫,在精力有限家里也不缺小动物的前提下,还在斟酌要不要留下小猫。

“阿笙,我听保姆说,等小猫养好了可能要送走,那……我可以照顾它吗?”

温怡小声问道。

沈沐笙想了想,说道,“我倒不反对,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沐筝哥,还有张姨的看法。”

“那阿姨叔叔呢?”

温怡犹豫着,又问道。

“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会反对,不过你确定你要养它?养猫很麻烦的,尤其是这种病歪歪的小家伙,你得铲猫屎,还得给它定期驱虫,等它大一些,你还要带它去做绝育手术,它不是品种猫,性格怎么样不好说,你马上就要会考了,确定自己可以在养它的同时,兼顾课业吗?”

沈沐笙平静地看着小姑娘,没有盲目地鼓励小姑娘收养这个小生命,而是劝温怡慎重。

其实依照沈家的财力,别说一只猫,就是一百只猫也是养得起的。

可保姆来养和自己养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沐笙猜想,温怡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可爱。

可野猫的性格不稳定,谁知道它长大是个什么性格?

沈沐笙有不少同学也养猫,有些猫小时候软乎乎的,长大了简直就是“夜叉转世”,对人又抓又咬又挠,脾气坏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养不熟”的“小白眼狼”。

谁能保证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未来不是一只“小夜叉”?

果然,沈沐笙一说,温怡便犹豫了。

她并不是退缩了,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养好这个小家伙,胜任“铲屎官”一职。

毕竟她从来没有养过这么小的猫咪。

想了想,温怡说道:

“那可以先让它在我屋里待两天,让我适应适应吗,我要是养得好,就留下它,我要是养不好,就让姥姥送它走。”

小姑娘提出了自己的折中方案。

沈沐笙笑了,“可以啊,我想大王应该会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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