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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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陆哥,你走了么?”

陆凛自顾自喝了口水,润着嗓子:“没。”

“今晚你别走,陪陪我,行么。”她恳求。

陪,怎么陪?他又不是坐台三陪。

“你要是想,我去把那俩男的叫过来。”陆凛冷声:“陪你尽兴。”

姜妍挑眉一笑:“你还要给我拉皮条?”

陆凛沉默不言。

“就想和你。”

陆凛依旧不说话,又想伸手摸烟。

姜妍翻个身将自己埋在松软的被子里:“别抽烟,你不想就算了。”

“我想。”

“嘿。”

“但我偏不。”

“…”

姜妍嘴角抽了抽。

陆凛转身要走,她连忙叫住他:“至少你帮我收拾收拾,谢谢你。”

收拾,怎么收拾?

陆凛回头,看着床上半梦半醒的她,宛如一只软绵绵的猫咪,用眼神恳求他。

磨人。

陆凛深呼吸,定心,先把她的高跟鞋脱了下来,却见脚后跟有一块擦伤的痕迹。

姜妍感觉到陆凛的手在擦伤那处停顿了几秒,听他说:“这双鞋别穿了。”

这就心疼了?

“偏要穿。”

“随你。”

他丢开她的脚,她却偏偏不听话地抬起来,刮蹭陆凛的肩膀和颈项。

陆凛一把握住姜妍纤细柔软的脚,说道:“够了。”

再闹,就真的要生气了。

姜妍乖乖地不动,不再撩拨他。

陆凛又将她的丝袜剥下来,放在边上,还规规整整地叠好。

衣服就算了。

“我包里有卸妆的湿巾。”姜妍提醒。

陆凛抓起她的包,翻找了一下,拿出一包卸妆湿巾,却不曾想,湿巾的下方,还垫着东西。

是一枚弹壳。

在那堆化妆品里,画风独树一帜。

这是他大学的时候拿射击比赛第一名,硬要把奖杯送给她,奖杯可以加学分拿奖学金,姜妍不要,捡了地上一枚弹壳对他说,这个好,便携,我一辈子带身边。

他以为她早弄丢了,没想到还真带在身边这么多年。

陆凛回头,姜妍已经呼呼大睡,静谧的夜,还能听见她咕咕咕的小呼噜。

他神情缓和了许多,走过去捧起她的脸,用湿纸巾一点点擦掉脸上的妆粉。

褪尽浮华,方显本质。

其实哪里需要这些东西作饰,她本就清丽动人。

姜妍被湿纸巾的冰凉质感浸醒,她说:“我皮肤是不是没以前好了?”

“二十六七的人,能跟十七八岁的时候比么。”

陆凛没忘从她包里翻找出乳液,挤了些许,手掌撮合之后,全部捂在她脸上,给她均匀地涂抹开来。

跟她相处久了,也要知道女人之所以为女人,多出来的步骤都是什么。

尤其是像她这样的精致女人。

陆凛将她放进被窝里,捻好了被单,裹成了小棕熊。

“我为你回来的。”

在陆凛收拾妥当即将离开的时候,姜妍突然开口:“哪怕只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亿万分之一的可能,我应该要回来。”

他站在门口,走廊明亮的灯光勾勒着他的侧脸的剪影。

停顿了半分钟之久。

只听“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姜妍睁开眼睛,深长地呼吸。

抬头,暖黄灯光下,床头柜上,放着一杯袅着烟的温开水。

第8章 傲娇

周末,姜妍带着米诺回家见父母。

车刚停到家门口别墅前,一道人影闪电似的从门口飞出来。

“姐,听说你从中东回来,还给我带回来一个小外甥!再不怕妈催你相亲结婚生小孩,这招可以说相当牛掰!”

说话的是姜妍的弟弟,姜仲晨,他模样生得俊逸清秀,只是这些年因为在警校风吹日晒,小白脸没了,肌肉出来了,皮肤也镀上了一层健康的麦色。

姜妍回想起自家老弟高中的时候,那苍白颓废杀马特王子形象,真是恍若隔世。

她拍拍的后脑勺:“以后妈不催我,就该催你了。”

“本人不才,还是儿童。”姜仲晨迫不及待跑到车边,朝车窗里探头:“我小外甥呢,快出来给我揉揉!”

“你当是大黄呢,揉什么揉。”

大黄是家里的金毛大狗子,远远拴坐在庭院里,吐着舌头,兴奋地看着他们。

车门打开,米诺探出小脑袋,像猫咪似的,目光带了点畏惧,又充满好奇。

姜仲晨呆了,大喊道:“哎呀这小孩太漂亮了!姐,你拣了多大的便宜啊,小孩长这样,老爸不知道多好看,难怪姐会把持不住,连小陆哥都不要了,跑到中东三年乐不思蜀哈哈哈!”

“胡扯什么。”

一道严厉而略带克制的中年女性声音自屋内传出来。

姜妍的母亲孟茹走出房间,嗔怪姜仲晨:“多大的人了,还这样口无遮拦。”

虽然两个孩子都已经成年,不过典雅的气质让母亲孟茹看上去并不显老态,端庄持重,睨着一双秋水似的丹凤眼,打量着面前的羞怯的小男孩。

姜妍将孩子领到孟茹面前,心里还带着一丝忐忑,当初母亲其实并不赞成她把孩子带回来。

“米诺,叫外婆。”

“外婆。”米诺乖乖地喊了人。

孟茹原本板着一张佛爷脸,听到这一声糯糯的外婆,神色竟然缓和了几分,仍旧没好气说道:“外面热,带孩子进屋吹空调吧。”

姜仲晨低声对姜妍说:“妈已经不生气了,早上吩咐佣人买了好多零食,都是给诺诺准备的。”

“多亏你。”姜妍拍拍姜仲晨的肩膀:“待会儿给你礼物。”

姜仲晨冲她眨眼:“小事一桩。”

孟茹不赞同姜妍领养这个孩子,也是有道理的。姜妍今年都二十六了,没结婚,连男友都没谈,这就带这么个孩子了,终身大事只怕更加让人焦头烂额。

所以电话里,听到姜妍说要领养一个战地的小孩回来,孟茹气得好几个晚上都没睡觉,一开始是坚决反对,但是禁不住姜妍隔三差五的电话,软磨硬泡,再加上姜仲晨耳边吹风,告诉她要不是这小孩母亲救了姜妍,只怕她真的没命回来。

孟茹听到这话,态度就松动了。

毕竟救命之恩大如天,她不把这小孩带回来,孩子将来怎么办呢,孤零零留在战地,那多危险啊。

如此一来,她明着不说赞同,但是也没有再反对。

姜妍了解自己的母亲,虽是刀子嘴,心比豆腐还软。

客厅里,孟茹一双眸子总忍不住落孩子身上,还真是白糯糯的可爱啊,尤其一双湛蓝的的大眼睛宛如宝石。

她想孙孙可想了好久了,抱着米诺便不肯撒手。

“诺诺,吃不吃虾条啊?还是吃小蛋糕?”

“以后啊就住在外婆家里,好不好呀!”

“外婆家大着呢,院子里还有大狗。”

米诺见到孟茹也觉得很亲切,一声外婆,叫得她心花怒放。

中午,母亲去厨房帮着保姆一块儿做饭,姜仲晨带着米诺在客厅里玩游戏,这时候,只听咔嚓一声,楼上书房的门打开了。

姜妍的父亲,姜平青缓缓走出来,居高临下,颇具威严地看了姜妍一眼:“来书房。”

姜仲晨同情地看她一眼。

姜妍放下手里削了一半的苹果,忐忑地走上二楼。

既来之则安之。

她轻轻将书房门打开,扑面而来一股淡淡的檀香木的味道。

书房是全木质的装修,给人很严肃的感觉,红木的书桌和书柜,桌上物品摆放相当整齐,边上搁着一坛青翠的古柏。

父亲姜平青沉着脸坐在椅子上,他在商界半生风云,常年保持着严肃且不苟言笑的状态,对自己,对子女,都是如此。

“爸。”

姜妍轻手轻脚走到姜平青身边,跟老爸撒娇:“爸,好想你和妈妈呢。”

姜平青哼了声:“你就嘴巴上想想。”

听到姜平青调子降下来,姜妍也就放心了,对他道:“诺诺的事,我事先应该征求您的意见,但是因为战况危机,我必须马上把他带回来,迟了恐生变故。”

“跟孩子没有关系。”姜平青将烟斗灰磕进烟杠里:“我不反对你领养他。”

父亲的态度倒是让姜妍惊讶。

“您不反对?”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恩人的孩子。”

姜妍彻底放下心来,有父亲这句话,她就有底气了。

“我生气的,是另外一件事。”姜平青调子又拔高了几分。

“什,什么事?”

他将皱巴巴的烟叶装入黑色的烟斗中,严肃问道:“你回来,和那个姓陆的警察,怎么回事?”

姜妍的心提了提,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姓陆的警察千千万,不知爸说的是…”

“少贫。”姜平青威严地看她一眼:“你回来前后两周了,跟他见过多少次,还进了酒店,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去!

她不动声色走到姜平青身边,扶着他的肩膀:“爸,要不我怎么从小到大,只服您一人呢,您真是料事如神,耳目遍天下啊!我干什么都在您的眼皮子底下,你说,我还敢胡来么?”

“你少跟我说好听的话。”姜平青怒声道:“这三年在战地,我看你是一点长进都没有,算算你在他身上跌了多少跟头,还不够?”

姜妍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道:“这三年,还是学会很多。”

“说说看。”姜平青脸色缓和一些。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命更珍贵。”姜妍诚挚说:“真的,没了命,什么都没了。”

姜平青抽了口烟,点头:“这倒是一句实在话。”

能体会到生命的珍贵,下半辈子,好好过,不要浪费青春和人生,的确是长进。

然而,姜妍转而却道:“但是,却有比命更重要的东西。”

“别跟我说是那个小警察。”姜平青闷哼。

姜妍抬眸,认真说:“是家人。”

隔了很久,姜平青才缓缓起身。

路过姜妍身边,他用宽厚的手掌重重拍了拍她的肩膀。

“平安回来就好。”

孟茹实在太喜欢米诺,让姜妍把孩子留在家里跟她做个伴,姜妍考虑到,孩子在家里,有父母陪伴,还是姜仲晨带着他玩,兴许真的比呆在忙碌的她身边,对孩子的成长更好,所以征询了米诺的意见之后,把他留在了父母家。

外公外婆对米诺很好,家里有大房子,还有金毛狗,在姜妍带着他适应几天之后,米诺欣然同意留下来。

两天后的周末,陆凛难得睡了个自然醒。

飘忽的窗帘被微风卷起层层涟漪,阳光顺着缝隙偷溜进来。

他赤着半身,翻了翻,平躺,阳光落在他性感的胸膛。

他在枕头下摸出手机,长睫毛掩映着榛色的瞳眸,明亮的光线中,越发温柔起来。

手机屏幕上,好几条短信,分别姜妍是一个小时前,半个小时前,以及十五分钟前发的。

“早安,周末愉快。”

“我带儿子去买几件新衣服,但是我不知道男孩子喜欢什么样的,儿子害羞,喜欢也不会说,你能不能帮忙参考参考?”

最后一条短信配了三个表情图:“biu~biubiu~【飞机】【飞机】【飞机】”

陆凛揉了揉刺头短发,迅速清醒过来。

抬头,一屋子阳光,暖意融融。

他翻身起床,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情难自禁哼起了小曲儿。

第9章 相亲

陆凛洗完澡出来,刮了胡茬,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

警校出身,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训练上,很少拾掇自己。

他是家里的兄长,父母离婚后,他跟着干刑警的父亲一起生活,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家里没个女人,就更是将日子过得毛毛糙糙。

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精雕玉琢的小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

他琢磨着,是不是应该要把头发再蓄长一点,弄个造型出来,警队里刚毕业那几个实习生,头发都挺有造型,他又不老,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

打了啫哩,侍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恍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急感。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喷不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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