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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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身上受了伤,在云雁回怀里发出可怜的叫声,一双黑眼睛湿润乌黑,看上去柔顺极了,叫云雁回很是不忍心。

三毛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背叛,对云雁回叫了一声,然后跳上了屋顶。

云雁回抬头看它,“三毛,三毛?”

三毛深深看了云雁回一眼,头也不回地蹿到另一边去了。

云雁回:“……”

众人都笑了起来。

“完了,雁哥儿,这事儿没有五条鱼解决不了……”

云雁回:= =!

小狗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云雁回怀里试图去舔自己后腿上的伤口,胖嘟嘟的身体还团起来。

差不多也到了下班的时间,云雁回看小狗应该是有主人的样子,而且受了伤,但是他很熟悉周围,没人家里养这样的小狗,干脆先带回家,明日再探听一下。

要是放任不管,这么小一只狗,不说别的,开封府里的几只猫恐怕就不会放过它……

云雁回抱着小狗回家,正巧看到小宝回来,“哎,你给它看一下……”

小宝一看云雁回怀里抱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动物,先是喊了一声“这什么玩意儿我认都不认识”,然后想起什么来,认真地说:“我不会治牲畜啊。”

“差不多吧,看看呗。”云雁回逼小宝看了一下伤口,小宝还真弄了点草药来,捣碎了给它敷上,说这是止血的。

小宝还扒开小狗的毛看了一下,“这毛似乎是染的,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而且这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

小老虎也凑了过来,认真地说:“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

“……”且不说小老虎的话,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厉害了,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

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有一段时间很流行,在街上总被围观,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

没想到,宋朝就有这业务了,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

果然流行是个圈,转来转去,都是在复古啊。

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就一起冲了过来。

“这是什么!!”

云雁回都吓了一跳,“一,一只狗……”

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享受地蹭了蹭毛,“哎呀,咱们家有狗了。”

郑苹也笑盈盈地说:“我去缝个垫子……”

云雁回:“……”

云雁回:“不是,这是捡来的,好像是别人家的,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

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

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还是染了色的缘故。

“可惜了,挺有意思的小狗。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

云雁回:“……您就放过贝贝吧。”

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那还能看吗?

小狗在云雁回家受到了女性的一致喜爱,恨不得搂着它睡觉,而这只小狗不愧是宠物,十分会撒娇,哼哼唧唧,就让人举手投降了。就是战斗力弱了点,被三毛揍得屁滚尿流。

……

到了第二日,云雁回便去打听。

还真被他打听到了,有客商告诉他,这可能是大食商人的女眷养的狗。

大食就是日后的阿拉伯人,早在唐代,中国就有阿拉伯人留居了,还在中国修建了清真寺,他们还将中国文化带到欧洲等地。

宋代,阿拉伯人就更喜欢往中国跑了,来这里做生意。中国人也记载着,大食女性都皮肤白皙,容止闲丽。

云雁回便抱着小狗去大食人的聚居地打听,果然有人为他指了路,这只小狗,是一户常年居住在大宋的大食商人家女眷养的,但是他们之前并不住在东京,而是住在福建泉州一带。

这个大食商人家里养了好些小动物,而且全都染着各种各样的颜色,商人的小女儿是小狗的主人,她出来抱起小狗亲了几口时,云雁回就看到了,她的手上也被染上了各种颜色,不止是红色。

云雁回盯着小女孩的手看,那个商人看到了,就笑呵呵地说:“她们就喜欢弄这些,用各种植物染指甲和猫狗的毛,这只狗就是用凤仙花汁染出来的。”

云雁回恍然,他知道中国古代的女性有用凤仙花汁液染指甲的习惯,但他一时真没反应过来,大食女人会用在猫狗身上。而且,她们似乎还发现了能染出别的颜色的植物,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搞美甲……

云雁回一下想到郑苹对这些的喜爱,于是对大食商人说:“请问,我可以购买你妻子女儿们的配方吗?顺便购买一些现成的染指甲原料。”

大食商人吃吃笑了几声,“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吗?当然可以了,你救了我女儿最宠爱的小狗,我相信她会愿意免费提供给你这些东西的。”

而且,实际上这些配方在泉州一文不值,那里的大食女人和宋国女人都知道,而这个实诚的宋国小伙子却想用钱来买,让他觉得笨笨的,有些好笑。

小女孩抱着小狗,点了点头,她基本是在大宋长大的,所以汉话很流利,“是的,哥哥,我让人把配方写给你。”

“您太慷慨了,”云雁回想了想,对小女孩说,“如果用比较硬的材质,镂刻出各种花纹,盖在指甲再进行染色,这样就能有更多花样了,还可以叠加。”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哥哥,你真聪明!”

大食商人的嘴也微微张开了,突然间意识到,这个宋国小伙子绝对不是笨笨的,相反,像他女儿说的,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果这个小伙子愿意,完全可以用这个方法在宋国的贵妇中赚一笔钱!

或者——千万别告诉他,东京的人都这么会玩儿!

早在来东京之前,就有同行告诉过他,作为大宋的国都,那个城市的人很聪明,在玩乐上有很深的研究,很多流行事物都是从那里发源传播到全国的。而且他们对各种商品也很挑剔,所以,在那里做生意会很赚,可是必须要保障你的质量。

刚才发生的事,似乎在印证他同行所说的话,甚至更为夸张,那个小伙子眼也不眨,就把一个能够赚上一笔的点子给公布了出来。所以他觉得很害怕,万一这是东京人的平均水平……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云雁回笑嘻嘻地接受了小女孩的褒奖,“哥哥是妇女之友。”

第144章 世无良猫

云雁回从大食商人那里带了一堆天然染料回去, 没想到他和郑苹、双宜倒是有点心有灵犀,她们两个因为粉红色的小狗,竟然也起了兴致要染指甲,弄来了一些凤仙花,正在捣汁。

云雁回一看, 乐了, 把自己带回来的东西往桌上一放, “别捣啦,看看这个是什么。”

郑苹把那袋子打开一看,里面一堆瓶瓶罐罐,拧开了, 里面都是各种植物或者矿物的染料,她诧异地道:“这是什么?染布的?”

“不是,染指甲的呀。”云雁回说道,“我去找那狗的主人, 发现那是一户大食人, 他们家的猫狗都是各种颜色的, 指甲也是。所以,我就求了配方,和一些染料回来给你们玩儿。”

郑苹顿时欣喜非常,“没想到那些大食人还有这样的巧思。”

双宜也高兴得很,把罐子挨个打开,“竟然有这么多颜色?那该染什么颜色好啊,或者我每个指甲染一种颜色?”

云雁回鄙视地看着她,“你还有没有一点品味啊,只有小孩才那么涂呢。”

双宜:“……”

云雁回拿出一把小刀,得意地道:“阿娘,你画一些花样在纸上,我给你镂刻一下,然后就用这个盖上指甲,再来染色,如此一来,就能得到花纹了。”

双宜嘴巴都要长大了,“还,还可以这样吗?”

原本她是很不开心的,但是听到云雁回的话后,又觉得惭愧了——雁哥儿说得真对啊!她真是没一点品味,还是雁哥儿厉害,这样的方法也能想出来。

郑苹却露出了忧愁的神情,“我怎么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错了。”

云雁回:“……”

双宜:“……”

云雁回的表情瞬间就变了,一下青一下白的,甚是好看,半晌,才说道:“也不至于这么娘吧……”

双宜也拉了拉自己身上的衣服,她今日穿的是裙裳,“我觉得还好啊。”

“算了,”郑苹懒洋洋地道,“先给我染指甲吧。”

云雁回顿时有种,儿子还不如染指甲重要的感觉,郁闷地找了纸来,给郑苹画花样。

郑苹在纸上描写了些祥云和莲花的花样,“先试试简单的吧。”

双宜却不喜欢这样的花纹,云雁回想了想,“我给你画贝贝……”

双宜眼睛一亮,“可以吗?”

“黑白两色,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这两种覆盖力很强,云雁回觉得应该没问题。

先将祥云和莲花纹刻出来,盖在郑苹的指甲上,刷上浅蓝色和红色的染料,然后裹好了。这种天然染料,须得覆盖相当一段时间,才好着色。染一次能保持三五天,还算不错了。

接着,云雁回再抓着双宜的手,在她指甲前段按上乳白色的染料,这是圆形的,可以作为熊猫的脑袋,等待着色之后,再用黑色勾画出耳朵、眼圈就行了,非常的简约可爱。

而且和其他指甲不一样,这是只有一半染上了花纹,以前还真没有过,双宜觉得非常新奇,一直在看自己的手,想早点看到效果。

云雁回给她们两个裹好指甲后,小老虎从屋子里揉着眼睛出来了。

云雁回就抱住小老虎,“宝贝儿,睡饱了?”

小老虎把脑袋在他肩头蹭了蹭,睡眼惺忪,“雁肥……”

他冷不丁看到了支棱着双手的郑苹和双宜,一下子吓醒了一般,“姨姨和姐姐的手受伤了?”

“没有,裹起来染指甲呢,就是把指甲弄成其他好看的颜色。”云雁回给小老虎解释了一下。

小老虎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那今晚是雁肥做饭吗?”

云雁回:“……”

……靠,怎么突然感觉小老虎说到了重点,对哦,她们两个都裹着指甲,今晚岂不是就他来做饭了?

而且云雁回有种不祥的预感。

——事实上,当这晚郑苹和双宜把布揭开,看到染好的指甲后,非但兴奋地握着对方的手不停欣赏、讨论以后该染什么样子,她们还当场宣布,明日、后日、大后日……恐怕都需要云雁回来做饭了,因为老是沾水会影响指甲染色的持久度。

云雁回一口血喷出来,虽然他很喜欢研究菜色,但是不代表他想在正忙着拆迁的时候,每天还要做饭菜啊!

但是看着郑苹和双宜兴奋的样子,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自己要是敢推辞,一定会被暴力碾压。

云雁回赶紧严肃地说傅云沣说:“傅叔,是这样的,最近拆迁办特别忙,我们都要在府里是工作餐,没有时间回来。所以,要麻烦您做一下饭了。”

“…………”傅云沣曾经一个人光棍很久,所以他也会下厨,虽然会的菜色不是很多,这会儿一脸愕然,“啊?”

他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最后倒霉的是他啊!

傅云沣一脸郁闷,“所以你干嘛要弄这个。”

云雁回汗了,他实在是没想到这茬。

“傅叔,安心,等她们这波兴趣过去了……”

……

第二日,云雁回起来的时候,就看到郑苹靠着窗欣赏自己的美甲,顿时又无语了一下,洗漱完赶紧遛了,“阿娘,我去府衙了。”

郑苹懒懒一挥手,“去吧。”

云雁回进了府衙,今日来得有些迟了,因此脚下不停,走得挺快。

只是他走了几步,就觉得有点异样,仿佛是谁在跟着他,于是猛然回头一看,但是什么也没有,于是郁闷地继续往前走。

可往前走着,又觉得那种感觉出现了。

然而连脚步声也听不到呢……

云雁回纳闷,走到转角处就不动声色地停下,扶着墙突然把头探出去,直接对上了正蹑手蹑脚的三毛——

它猛然一僵,凝固了。

云雁回:“……”

“三毛……”云雁回走了出来。

三毛立刻原地蹿起来老高,往旁边一跳,几步就到了房梁上,回头对着云雁回哈气。

云雁回仰着头说:“下来。”

他手上还拍了拍,这是他以前喊捕鼠官们吃东西时的动作,只要他一拍掌,它们就知道有东西吃了,后来养成习惯,没有吃的也会过来。

但是现在三毛却还趴在房梁上,脸被遮了一半,两只竖瞳幽幽地看下来,一点动作也没有,显然是还在生气上次云雁回维护那只小狗。

云雁回无奈了,又想起三毛还跟踪自己,不禁更加黑线,三毛不肯下来,他也没有办法,撸毛都撸不着,“我赶着工作,回头再说啊。”

云雁回跑开了。

到了拆迁办,晕头晕脑地工作了半天,云雁回才有时间喘口气,端起茶杯想喝口茶。

一掀开杯盖,刚准备喝,云雁回就看到里面飘着一只小蜘蛛。

“……”当时云雁回就头皮发麻了,一扬手把杯子给摔了。

“怎么了,雁哥儿?”同事都看过来。

“没,没什么,手滑……”云雁回都不敢去收拾茶杯,捂着额头,大家都以为他是累坏了,于是让他好好休息一下。

云雁回自然不好意思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竟然怕虫子,只是在后怕,看来以后吃茶也要注意一点,更讲究一点,他刚才若是性急一些,岂不是直接喝下去了?

云雁回不经意一瞟,却看到树丛中一对幽幽的眼睛,仔细一看,又没有了。

云雁回不寒而栗,霍然站起来,“原来是它!”

其他人都奇怪地看着他,觉得雁哥儿突然间怎么怪怪的。

“……我去吹吹风。”云雁回故作镇定地走开了。

可恶,三毛真是太狡诈了,它们都见过他躲着虫子的样子,那虫子一定它弄进去的!

云雁回非常后悔,为什么他要得罪三毛呢?猫咪们太记仇了!

思及自己的遭遇,还有随时等待“复仇”的三毛,云雁回不禁垂泪感慨。

可是,再垂泪也没用了,只能赶紧跑到厨房去,“有鱼吗?”

厨房的人:“噫,今日没有呢,雁哥儿今日想吃鱼?”

“居然没有?”云雁回只好在厨房又寻觅了一下,幸好,天无绝人之路,让他看到了虾,拿了些虾肉和鸡肉,洗干净切碎了,蒸熟,搅拌均匀,然后装在一片翠绿的白菜叶子里。

放凉了之后,便捧着出去,左张右望。

“三毛——三毛大大——”

云雁回唤了几声,还真看到三毛的身影在房顶出现了,于是更加努力地呼唤它下来。

可惜三毛站在房顶,一定要下来的意思也没有,连美食也没办法诱惑了。

难道是这个虾肉和鸡肉不够好吃吗?

一瞬间,云雁回脑海中突然闪过赵允初知道他自称是展昭的粉时悲愤的样子。

云雁回试探着换了个切入点:“三毛大大,你长得最好看了,你最可爱了,你和那些粉红小妖精不一样,你的毛就像黄金一样漂亮,我最喜欢你了,喜欢你的毛你的爪垫你的胡须你抓老鼠的英姿……”

云雁回一口气把三毛从头夸到脚,中间夹杂若干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和小狗来往了。

半天,三毛才矜持地从房顶跳下来。

云雁回:“……”

三毛接受了云雁回的撸毛,并小口小口地吃着云雁回特制的“翡翠虾鸡块”,又在云雁回的手上舔了舔,似乎在说:既然是这样,那就原谅你,以后我会继续罩着你,不让虫子靠近你。

“这才是真成精了……”云雁回心想。

云雁回想着便走神了,三毛用脑袋抵了抵他,云雁回赶紧继续在它下巴上挠了挠,三毛的头便再次扬起来了,两只耳朵压平,眼睛也眯上,喉咙中发出咕噜咕噜的代表享受的声音,俨然一副大爷样。

这时,三毛的几个兄弟姐妹也不知从何处围了过来,一副不给按摩不罢休的态度。

云雁回被猫淹没,暗自叹道:世无良猫也!

……

云雁回为捕鼠官们挨个做了大保健,方才回家。

才走到院门口,就震惊了,因为他家出现了好多妇女,什么三姑六婆全都来了,正在他家染!指!甲!

而他傅叔,正在吭哧吭哧地一边注意着灶上的饭,一边晾衣服……

郑苹作为头一个吃螃蟹的先驱者,正挽着袖子指点大家描花纹、染指甲,“哎呀,卢娘子,你可莫动了,否则染到指甲外面了,也莫碰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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