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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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娘日日随着玉瀚玩得开心,却也有一样烦恼,她原打算在年底前织出五百块帕子——当时她觉得在三个多月的时间只织不到五匹纱一定非常容易,已经将成亲后有了家事不能专门织锦的情况都考虑到里面,但是却没想到到了十一月中,她竟然连一匹也没织完。

家里虽然并不缺银子用,可是自己多赚些有什么不好的,何况织机和那些丝线都是用许多银子买的。

于是这一天从吴江县回来,她一面拆了头发一面向玉瀚笑道:“过几日天祥班的戏我不去看了,一心在家里织锦,五百块帕子不可能了,但总要织出三百块才好。”

汤玉瀚正帮她摘首饰,却笑道:“你只织出几块自己用的就够了。”

“不成,买那织机和丝线要多少银子?我现在连本钱的一半都没赚回来呢!”

“那织机本就是给你买了玩的,又不是要你赚银子。”汤玉瀚笑道:“你若是觉得我养不起你,便说还要多少银子,我去弄。”

“你胡说什么?”云娘去握他的嘴,“自从嫁了你,日子过得实在太好了,好和我都不敢相信,每天都像作梦一般。可我原本就是织娘,总要织些锦的。”

“那你看钱太太她们谁做些什么了?”汤玉瀚便道:“没成亲的时候,我看着你每日早出晚归地到丁家织锦就十分心疼,原想买了妆花织机便不会太辛苦了,想了些办法才买来这织机,可是买了回来第一日你就织到半夜,我气得差一点把织机打碎了。现在你嫁了我,我再不许你再日日辛苦织锦!”

玉瀚一直纵着自己玩乐,云娘也早有感觉,现在听了他的话,十分动情,抱着他的脖子舍不得松手,“你知道吗?只你这份情谊,不用说我现在日日玩乐,哪怕就是让我每天织上十个时辰的锦累死也是心甘情愿的!”

“我自然明白你的心,可是你心即是我心,你的这份情谊,我也愿意为你心甘情愿地累死呀!”说着将云娘抱到床上,又笑道:“只是我才不肯织锦累死呢,我宁愿在床上累死!”

云娘听他在自己怀中得意地笑,本想回他两句,可是一阵阵地战栗袭来,让她先咬住唇,然后又失声叫了起来,几乎忘记了一切,根本说不出别的话来。直到事毕,半晌方伏在他胸前吃吃笑道:“你这般能干,就是再娶几房小妾都累不着的。”

成亲后,云娘的纱之所以织得少了许多,虽然是因为时常出门玩乐,但玉瀚上船巡查将她留在家里时,她也没有织上许多,便是因为夜里被他闹得腰酸腿软,就是成亲这么久了,有时还受不住。

汤玉瀚便也笑,“那我就再娶几房?”

“不许!绝对不许!”

“这就对了嘛,只我们俩个在一起,日子过得有多好!”汤玉瀚便道:“天祥班的戏还是要去看,那可是京城有名的班子呢。你这次去就穿新做的狐皮领的披风,那雪白的毛最衬你的脸了。”

做披风的狐皮是玉瀚亲手猎来的,正镶在大红缎子披风的领子上,云娘披上格外漂亮。玉瀚还说最近再去打猎,专门打狐狸,再给她做一件全毛的厚披风,等以后回京城时穿。

云娘想想钱夫人对天祥班的夸赞,便也动了心,“好,那我就去,正好也要给那些太太们带些土物,”又想起了刚刚说了一半的话,便用小手轻轻地在他胸前抚着,知道这样的时候玉瀚最开心,然后轻声道:“虽然钱太太唐太太等人每日只是尽情地找开心的事情玩乐,不过我并不羡慕她们,而且我还觉得她们的日子过得没有我好呢。”

时间久了,云娘对这班官夫人也了解多了,她们表面上看着富贵光鲜,全其实也各有各自苦恼的事情:钱夫人虽然大度,但那刘氏却不是省心的,生出事来总要烦恼,唐夫人有不讲理的公公婆婆,吕夫人的儿子是个不懂事的纨绔,另外几位亦是一样,虽然富贵,但却与寻常百姓家相同,总有不足之处。

“还有,我不只喜欢跟你一起出去玩,也喜欢织锦。”

“我也知道的,你每次织锦的时候眼睛都是亮的,嘴角一直含着笑,”汤玉瀚说起来,便也笑了,他最初就是看到她织锦的小模样才将人记在了心底,于是就允了,“我也许你织锦,只是不许为了赚钱织得太累,明白了吗?”

云娘便赶紧答应,“明白了,我是最听话的。”却又提了个条件,“你要教我识字。”

“好!”

“还有写字!”

“也好!”

第二日玉瀚白天有事,等到晚上回了家,手里却拿了一本《西厢记》,“刚去卜家铺子买了教你认字的。”

云娘接到手里,便想起了那天的唱词,随口哼道:“兰麝香仍在,佩环声渐远。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珠帘掩映芙蓉面。”

“你倒聪明,只听一回戏,便背下许多词,”汤玉瀚便笑道:“那我就教你识这些字吧,”说着将书打开,一个个地指与她认。

云娘读了几遍,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先吃饭,等饭后你再教我写。”

瞧着玉瀚放下筷子,果然立即就拉了他进西屋,在笔筒里挑了一支湖笔道:“这支如何?”原来她常帮三弟买纸笔,倒也认得这是一支极好的笔。

汤玉瀚向来宠她,闻言便笑道:“挑得好,”又告诉她,“想学写字,先要学会研墨。”说着将放在桌上的那块墨拿了起来,“用你送我的好墨吧,我一直没舍得用呢。”

“别,还是你写字时用吧,”云娘赶紧按住那墨,“我刚学写字,哪里用得到这样好的东西?”

“我的字好,用什么墨都一样,你这样的才要用好墨呢,”汤玉瀚说着,便握了她的手将那墨一点点研开,“就这样,浓淡适宜才好。”

拿了笔写时却没有写刚学的字,“还是先写‘永’字吧,你听过永字八法吗?”

云娘早就羡慕能读会写的人,更是羡慕那些能读会写的小姐们,现在玉瀚肯教自己,便十分地用心学,可是初一下笔,还是写得一点也不成样子,玉瀚写的那样漂亮的字,到她笔下简直就是一个黑团,觉得实在丢人。

拿了笔转过来看,又用手摸了一下,“这毛太软了,我平日用炭笔描花样子习惯了。”其实她用炭描花样时是很厉害的,又有很多人求她帮忙画呢。

只是不料那徽墨漆黑乌亮,又极易洇开,立即就粘到了云娘白皙的手指上,她便举了手指为难了,“炭笔却不会这样掉色。”拿了纸想擦又放下,免得白白费了一张纸,转身要去洗手。

汤玉瀚便冷不防地将那根手指按在她的脸上,然后便大笑起来,“这样才好看!”

云娘不知自己被弄成什么样子,顺手将那根手指按在汤玉瀚的脸上,“你也一样才好。”可手上沾上的墨原并不多,又在她的脸上按过,现在只有一个极浅的印迹,她哪里甘心,正好手里有笔,遂在他脸上一边一个画了两个圆圈,然后也拍手大笑起来,“你比我还黑呢!”

汤玉瀚也笑,又将她抱在怀里,将脸贴上脸一阵乱蹭,云娘哪里躲得开,便听他开心地大笑着,“哈哈哈!”

等两人分开了,云娘才发现方才没来得及将笔放在桌上,正压在两人中间,所以不只脸上,就是身上都沾了许多墨渍,急道:“衣服都污了!”

“这有什么?过去家里常用一种弹墨的绸做衣棠呢,你就当这两件衣服是弹墨的。”

云娘早领教足了他的无赖,便道:“那也要起来洗脸洗手。”

“写字的时候难免不弄到手脸上,索性写完再洗。”

“偏你歪理多,”云娘说了,只得先拿了帕子将二人脸上的墨都擦净了,衣裳却没换,遂坐在他怀里拿了笔又慢慢写了个“永”“字”,自己端祥了半晌,“还是丑得很。”

“但是比刚刚那个好多了。”玉瀚扶了她的手,“我带你再写几个,注意点要如高峰坠石,横戈要如长空之新月……”

云娘聪慧,又天生对美的东西有一种出奇的领悟力,很快便写得有些模样,“横如千里之阵云,可是这个意思?”

“不错,你倒是明白了,只是这字却不同别的,就是再明白,也是要练,唯有勤练不啜,方能写出漂亮好看的字来。”

云娘却道:“其实织锦也是一样的。”

汤玉瀚便笑道:“倒底三句话不离本行,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又看她的笔锋,“明天去给你买王右军的《兰亭序》做字贴,你的字倒是走他的路子,飘逸俊秀,洒脱灵动。”

“王右军是谁?”

“他名叫王羲之,是东晋人,大家都称他为‘书圣’,他曾经被封为右军将军,所以大家都称他为王右军。“《兰亭序》是他最得意的作品,听说是酒醉时写的,醒了之后再也写不出来了。”

云娘最喜欢听玉瀚讲这些典故,又追问了半晌,复又提笔写,正是初学兴致最高之时,每写一笔必扭身来问:“如何?”

汤玉瀚被她在怀里扭了几回,便道:“明天买了字帖再练吧。”

“不,我要把这一页纸写完。”

“可是你这样扭来扭去的,不等写完这一页纸,我先受不了!”说着双手便移到了她的腰上。

云娘一心写字,原没有察觉,现在脸上一红,“人家习字呢,偏你却能升出这坏心思,现在不许!”

话虽这样说,可是被他在旁边捣乱,哪里还能写得下去,终还是放下笔道:“我们洗洗睡吧。”

“先睡后洗。”

“什么?在这里?不行,不行!”

“怎么不行?依我说很行!”

最后生生地毁了一本书,好多页纸、两套衣裳。

可是那人却满意得紧,到了睡前还在赞叹,“你读书识字还真好,我也能得些好处。”想想又问:“想学骑马吗?”

“不学!”

“等有了机会我还是教你吧,骑马很有趣的。你想想,春风吹过,花香袭来,我们骑上马上,一路疾行,心里有多畅快?有一句诗,已经不知是谁作的了,但我一直喜欢得很——‘踏花归去马蹄香’,你听着怎么样?。”

云娘原本坚决不想的,但却在听了“踏花归去马蹄香”后,心里却动了几分,“那你不许像今天一样,我便学。”

“当然不了。”不了才怪呢,汤玉瀚已经想到了如果两人并坐马上,那又会是什么样的旖旎风光,便又意动了。

偏云娘竟信了,“那好,等有了机会我便向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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