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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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那惊诧道:“是吗?你怎么知道这典故?”

  我得意扬扬地对他吐了吐舌头:“我好歹比你多活了300年。”

  接下来是舞龙。几十名壮汉子光着膀子举着巨龙在云灯里上下穿行,游走飞动,时而腾起,时而俯冲,跟随着前方的锦球作抢球状。鞭炮烟火齐声鸣放,锣鼓齐鸣,游龙似在腾云驾雾,好不热闹。

  节日气氛完全被点燃,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叫好声,连灯楼上的忽必烈也笑得合不拢嘴。我的目光又落到了忽必烈身后那翩然出尘的身影上。他嘴角噙着温润的笑,俊逸的面容平静若水,如墨般深邃的眼眸波光流动,纯净清亮。

  我正痴痴地望着,突然手被拉着往外退。扭头看见身畔的恰那脸色微沉,我急忙问:“去哪儿呀?这里这么热闹,怎么突然就走了?”

  恰那脚步不停,护着我避开拥挤的人群,闷闷地解释:“大哥就在灯楼上,我怕被认出。”声音顿了顿,又恢复了活力,“我们去东市吧,听说那里有灯谜会,也很热闹的。”

  一路上他紧紧拉着我的手,生怕我跟他走散了。寒冷的夜,他的手却热得发烫,掌心有些濡湿。人流中看到不少青年男女,神态或亲昵,或含羞,一对对地依偎着赏灯。

  看着这般情形,我的心思有些萌动。若是,若是能跟他牵手赏灯,那该是怎样甜蜜的风景。我望着一对对恋人,不由得感叹:“记得北宋有首词云:”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恰那握着我的手紧了一紧,闷闷地摇摇头:“这首词不好。”

  我有些诧异。他虽也学过些汉文,但看得更多的是些儒家经典和史书,没想到居然也看过这首词。我问:“怎么不好?”

  “你不知道后四句吗?‘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他停下脚步,扭头看向我,“明年的元夜,我可是还要与你再赏灯的。”

  路边酒肆挂着长串的大红灯笼,红色的光芒照亮了他的侧脸。面容略显瘦削,下巴如被高明的雕塑师精心削切过,留下堪称完美的弧度。恰那清亮的目光格外柔和纯净,正万分期待地看着我。

  被这样的眼神注视着,我的心突然莫名其妙地怦怦直跳,低下头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好啊,我答应你。”看他正要说什么,我已先开口,“用人身。”

  他笑了。长眉朗目,眸若寒星,深深的酒窝灵动地跳跃着。很多年后,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灯火辉煌的上元佳节,恰那眉目间满足的笑意温暖了周遭寒冷的空气。

  他拉着我往路边走,欢快地说:“走,我们猜灯谜去。”

  形态各异的花灯高悬,有各种动物造型,也有各色花卉形状。花灯下挂着一张张红纸,上面写着谜语。任何人都可摘下纸条到主办人处说出答案。若是对了,便能得到诸如粉盒、纸扇、绢花、香囊等不值几个钱的小奖品。若是说错了,便得在主办人身旁的盒子里扔五文钱。惩罚不多,重在参与。所以这有趣的活动赢得了众多人参与,主办台处不时爆出笑声。

  “小篮,我已看中了一件奖品,今晚定为你赢来。”恰那自信满满,大踏步走入灯谜阵中。一张张纸随风飞舞,恰那一张张细读,凝眉沉思的模样煞是动人。人潮涌动,恰那的身影很快便淹没不见。太多的人掩住了他的气息与脚步,我吓了一跳,不顾恰那的叮嘱急忙跑进灯谜阵寻他。

  瑰丽缤纷的花灯如梦似幻,氤氲的烛花蒸腾出薄薄的轻雾。人影憧憧,我在一盏盏迷梦般的灯火里寻找那纤长隽永的身影。我惶惶然不知过了几许,突然听到清泉般的声音:“小篮,我在这儿呢。”

  蓦地回头,他站在我身后不远处。寒风撩起他蓝色锦袍的衣角,清亮的双眸深深望着我的眼睛。那一刻,我竟莫名有些泪湿。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原来,是这般滋味。

  他手里执着一张纸。我怕他看出我这不知由头的伤感,急忙走到他身边看谜面,却是吃了一惊——只是一张白纸,什么字也没有。另一面的角落里写了一行小字:打一草药名。

  恰那走到主办台,摊开白纸,微笑着用汉文清晰地说出谜底:“白芷。”

  主办人皆鼓掌,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白芷”与“白纸”同音!鉴于这个灯谜颇有难度,主办人让恰那自己挑选奖品。毫不犹豫地,恰那选了一条湖蓝色的长丝带。

  “小篮,送给你。”他浅笑盈盈,目露期望,“这条丝带与你头发颜色相近,缚上一定好看。”

  我接过丝带,心里说不出的欢喜。在花灯绚丽的光晕下,丝带泛着亮泽的光芒,甚是漂亮。后来的漫长岁月里,我一直用这条丝带缚头发。它是牵引回忆的绳,丝丝缕缕牵出恰那那晚的纯真笑容。从此,再贵重的金簪银簪珠宝首饰,都无法与这条简简单单的蓝色丝带媲美。恰那心情极好,拉着我往一家颇为豪华的酒肆走:“来,我请你吃好吃的。”“客官,来一碗本店的特色小吃——乳糖圆子吧。您看着不像汉人,肯定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糖点。”店老板看恰那考究的穿着,直接将我们引入二楼的临街雅间,殷勤地打招呼,“这可是南边的宋国人在元宵节必吃的。吃后一家子一整年都热热火火,团团圆圆。”恰那被店老板逗笑了:“行,那就来两碗尝尝,多少钱一碗?”“半吊钱。”我惊呼:“这么贵!”店老板转头对着我道:“我说这位小娘子,贵可是有贵的理由啊。我们这乳糖圆子可是用糯米细面做的,内用核桃仁、白糖、玫瑰为馅,酒水滚成,一个个都大如核桃呢。”店老板夸张地比画着乳糖圆子的大小。我急忙低头,免得在灯下被他看到我的蓝眸。“您可以打听一下,整个燕京城也就本店有乳糖圆子卖。这东西金贵着呢,小的可是冒着危险到南边的大宋偷学的做法。诺,客官请看这柱子上的题词,这是一位有名的诗人写的。”店老板摇头晃脑,抑扬顿挫的咏道:“贵客钩帘看御街,市中真品一时来。帘前花架无路行,不得金钱不得回。”恰那不在意地掏出钱袋,打断了老板的诗性:“好了,就来两碗吧。”当两碗香气扑鼻的乳糖圆子放在我们面前时,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它入口即化。香甜软糯,怪不得那么贵,单单是糯米细面在哪个动乱的年代便不是寻常百姓能吃上的。这乳糖圆子便是后世的汤圆,元宵节人们必吃的一道甜汤。只是,随着生活的富裕,它再也不像那时那么稀少贵重了。在巧舌如簧的店老板殷勤推荐下,我们那晚还吃了燕京的许多特色小食。豌豆黄、枣泥糕、驴打滚、豆汁儿就着焦圈儿,甜甜腻腻,让喜欢吃甜食的我爱不释手。恰那与我对坐,时不时瞅着我笑。他破天荒地没有喝酒,一直劝我多吃,自己反而吃的不多。直到我揉着肚子再也吃不下,他才笑着去楼下为我拿一碗消食茶。我坐在雅间窗口伸头往外看去。已是亥时,接近三更时分了。寻常这个时辰早已夜深人静,此刻街上却还是一派热闹景象,酒肆茶坊生意都出奇的好。有熟悉的脚步声,却不是恰那。雅间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位高大魁梧的年轻男子站在门口,浓眉大眼天庭开阔,身上一件普普通通的蒙古袍裹不住浑身散发的贵族气。我诧异地叫了一声“真——”,急忙捂住嘴。我虽与他很熟,但他不会认识此刻的我。真金大张着嘴,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连眼珠子都没转动过,似被魔障魇住了。店老板在他身后点头哈腰:“这位小爷,您走错房间了。克烈公子的包间在隔壁。”真金没有理睬店老板,还是直愣愣地瞧着我。我突然意识到,估计我现在的模样吓到他了。因为雅间里只有我和恰那,我便脱了斗篷。现在灯火通明,真金将我的蓝眸蓝发看得一清二楚。我急忙将搁置在凳子上的斗篷拿起,飞速套上,低着头打算逃离。“等等!”真金迈开大步,高大的身躯将门紧紧堵上。他低头看着我。声音微颤,“这位姑娘,可否告知在下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不会吧?我平常虽烦他,也好歹算是他小时的玩伴哪,他还真打算把我绳之以法啊。我更不敢抬头了,可怜巴巴的哀求道:“小女子只是得了怪病,头发眼睛变成这般模样,非是妖孽。”“谁说你是妖孽了?”他扑哧笑出声,身形魁梧却声音温柔,“本王——本公子只是觉得你长的漂亮又可爱,尤其这蓝眸蓝发独特有趣。本公子想,想要……”他绞着手,不知该怎么说下去,方阔的脸上飞过两片可疑的红云:“我,我家世不错,对了,我的武艺是名师指点,骑马射箭都算精熟。”我眉头挑了两下。他这是干什么?我警觉地退后两步,盘算好实在不行就从窗子跳下去:“这些,好像跟我没关系啊。”他愣了一下,脸色更红,低头嗫嚅道:“嗯,如今,如今我还未娶妻……”我恍然大悟,难道是对我一见钟情?他的燕王府里满是漂亮丫鬟,只需他真金皇子一言,满京城的待嫁女子任他挑选。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怎么偏偏对我这有残疾的怪异长相看上了眼。而对我来说最糟糕的是:跟真金纠缠上,察必肯定会劈死我的。眼见得恰那快要回来了,我不想让恰那跟真金撞上,毕竟恰那明日要做新郎官,可不能在这种时候闹出绯闻。我拉低风帽,遮住眉眼,低声喝道:“请让开,我要回去了。”“那你告诉我名字好不好?”他还是把着门,语气极真切,“我非是那种孟浪之人,只是,只是实在喜欢——”听到恰那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响起,我急了。目光瞥到墙角放了把油纸伞,我一个箭步蹿到窗边,撑开伞飞身而下。真金吓得大呼一声,疾步奔到窗边。只是不高的二楼,我轻巧落地。可不能被他追上,我趁人不备以最快的速度狂奔。我跑入一条无人的小巷子,变回原形,念个诀将衣物隐去,再飞快跑回那家酒肆。门口,真金正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举头四顾,看见穿斗篷的女子便上去掀开风帽,招来一片骂声。我顾不得真金,急忙跑进酒肆。恰那端着消食茶刚要往楼梯上走,我上前咬住他的裤腿,蹿进他怀里悄声说了声原委。恰那脸色一变,急匆匆拉住一个小二塞钱让他带往后门。幸亏我通知的早,恰那没跟真金碰上。那晚回去后,恰那躺在床上,嘴上一直噙着满足的笑,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脊背:“小蓝,我今天很开心,许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谢谢你。”他睡着后,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为何灯谜会上,我对恰那有了那种莫名其妙的感伤。不忍,不舍,心痛,或者还有些什么我未知的情愫?我翻来覆去地想,直到天边泛白才得出结论:我在怜悯他。

  ……“蒙古灭金,燕京落入蒙古人手中。彼时城池落败,百业凋零,偌大的繁华都城如颓败的落叶。直到忽必烈从更北的开平府迁到此处。”我在书架上翻,找到一本介绍北京的历史书递给年轻人,“忽必烈很快发现了这座城市更合适作为都城。燕京正处于蒙古高原和中原交界处。北上不久便能进入蒙古大草原,向南更是居高临下控制河北、山东这些物产丰饶的平原地区,温和的气候环境也适宜游牧惯了的蒙古人。”“北京到了现在还留有元朝遗迹呢。我记得有元代的城墙遗址,还有——北海铁塔。”“这座白塔也与八思巴有关,以后我会讲到。”我笑着继续说道,“忽必烈命汉臣刘秉忠以都城的规模重修燕京,设立六部中书令等行政官署。这座城市从此成了中国之都,历经元明清直到现代。”

  第二十四章 第二场婚礼

  学者不经过考问,怎能了解学问的深浅;乐鼓不经过敲击,怎能区别音质的好坏。

  《萨迦格言》

  “新郎来迎亲喽!”燕京城外一处坡地上扎着好几座白色帐篷。虽然冬日草木凋零,铺天盖地的五彩锦旗倒是将萧瑟的寒冬装点出几分暖意来。婚礼在燕京举行,次仁嘉便在城外临时搭了几座帐篷,充当迎亲时的女家。大队人马朝着帐篷走来,最显眼的当然是手牵一匹怀孕母马走在队列中心的恰那。他身穿金丝镶嵌的大红锦袍,胸前挂着极少离身的金佛盒,腰插宝石佩刀,脚上是绣工精致的彩靴。他的相貌本就抢眼,今日的打扮更是让一众女子芳心碎地。他的左耳垂一串长长的绿松石耳坠,浓黑的长发编成发辫,点缀着珊瑚和琥珀珠串侧垂在胸前。衬着高高的个子,挺拔的身材,英俊至极也性感至极。只是,他神情木然,目光沉郁,全然看不到一路上女性追随倾慕的目光。到了帐篷门口,女方正在举行敬神仪式。丹察曲本身戳满珠宝的锦绣喜服,头顶戴着沉重的“巴珠”,由侍女搀扶着走出。“巴珠”是以假发扎成三角架子盘在头顶,上面挂满珍珠、珊瑚、松耳石。满头满身叮叮当当的珠宝首饰压得她走路蹒跚,脖子也似乎矮了一截。她的脸被胭脂水粉涂抹得吓人,恰那只瞥了她一眼便急忙移开眼光。丹察曲本却是对英俊的新郎越看越顺眼,不顾礼节地死劲儿盯着他,惹来旁人偷笑。恰那在媒人指引下将一支彩箭插在她背上,表示她从此属于男方家的人。媒人再把一块璁玉放入恰那手中,他却犹豫了。在媒人的再三敦促和八思巴的眼神示意下,他才极不情愿地将璁玉搁在新娘的头顶上。后来我才知道,在藏人婚俗中,这块璁玉被称为灵魂玉。将璁玉放在新娘头顶,表示男方的灵魂从此托付于女方。新娘由充当哥哥的次仁嘉贴身侍卫背出帐篷,放在了那匹有恰那牵来的怀孕母马上。这时,阵阵莽筒省、唢呐声响起,新娘和她的侍女们齐声大哭。这只是仪式,丹察曲本根本没有眼泪,只是干号,一边号还一边从指缝间瞟着恰那。马队启程,向着燕京城内走去。每隔一段路便有男方亲随等候在路旁,一见到马队便敬酒、献哈达。根据藏族传统,男方在路上侍候的次数越多,越显得敬重女方。八思巴共安排了八次,这可是破天荒了,给足了女方面子。丹察曲本脸上厚厚的脂粉也掩不住她的洋洋得意。恰那的白兰王府早已焕然一新,到处装点着炫目的旌旗彩带。大门前方的地上以白石灰画着海螺、莲花等吉祥八宝。新娘被搀扶下马后,身穿僧袍的仁钦坚赞一边念诵吉祥祝词与经文,一边以一支蘸过水的柏枝将水轻轻洒在新娘头上。新娘脚踩在撒有青稞和茶叶的地上,被隆重地迎进府中。恰那和丹察曲本盘腿并坐在正堂的大坑上,次仁嘉和八思巴分坐两旁。最受忽必烈器重的汉臣姚枢被请来当证人,由他打开婚书宣读。前面无非是说些互敬互爱、互相体谅、孝敬长辈等等,后面则是今后财产继承事宜,这才是这份婚书中最终要的内容。按照婚书所定,女方当在父母亡后继承拉孜的所有田地、庄园、差巴和堆穷。而相对应的,男方则要在女方生下儿子后保证儿子的继承权。这是两大家族的利益交换。念完后,姚枢将两家的家印当众盖在婚书上,郑重地交予女方父亲次仁嘉与男方家长八思巴。次仁嘉与八思巴对证人献哈达表示谢意。随着忽必烈带着皇室成员驾到,婚宴正式开始。天色渐暗,夜幕降临。白兰王府里灯火通明,热闹非凡。院中的篝火上烤着全羊油亮焦黄,空气中飘着美酒的醇香。欢快的音乐声不绝于耳。忽必烈的莅临给这场婚礼带来了无上荣耀,却也带来了拘谨的气氛。他的几个儿子便主动战起调节气氛,与能歌善舞者围着篝火一边高歌一边跳锅庄。筹光交错中欢笑声不绝于耳。许多受邀的王公贵族都知道忽必烈一家会来,便将自家待嫁的女儿打扮的花枝招展带来婚礼现场,期盼着能得到皇子们的青睐。其中,最受女孩们欢迎的便是真金。真金虽远不及恰那英俊,却胜在高大魁梧器宇轩昂,开阔的眉眼间尽显非凡气度。何况他是忽必烈最喜欢的嫡子,母亲又久享后宫专宠。虽然蒙古人没有立太子的传统,下一位君主都是由忽里勒台选举出来,但忽必烈那么喜欢汗文化,难保他不会依照汉人习惯传位,那真金便是太子的不二人选。所以,想攀上真金这颗大树的人多得简直挤破脑袋。可真金却以偶感风寒为由一直枯坐在忽必烈身旁,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周围一众敬酒之人,更是对莺莺燕燕全然不睬。他的整张脸上写得明明白白:“我有心事,甭搭理我。

  我没空多注意真金,恰那才是让我最担心。他作为婚礼的主角,自然是被围着敬酒的对象。只见他来者不拒,昂头喝下不知多少酒。很快,他便脸颊浮起红晕,脚步有些飘忽,木然的神情终于在酒精的刺激下现出几分活泼来,嘴角渐渐有了笑意,酒也一杯接一杯地灌得更快。

  我有些焦争,想劝他几句,却苦于无法逮到与他独处的机会。正在犯愁时,突然收到察必的气味信号。

  “察必,你找我?”

  溜进为皇后休息专门准备的房间,我看到周围无人,便知察必有话要对我说。谁知察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抓住我脖子的皮毛,将我悬空拎起。

  “我不是告诉过你,别去招惹真金吗?”她蹙着秀眉,一脸不快的瞪着我,“他昨晚发疯一般,派所有手下挨家挨户的搜寻一位蓝眸蓝发腿有些微瘸的绝美女子。若不是我听到消息派人阻止,他会将整个燕京城全翻个遍,连棵草也不放过!他本来最喜欢热闹的,可你看他现在全然变了个人似的,对谁都不搭理。天底下只有我知道,你就是他要找的人,可除非你肯变身,否则他永远都找不到!”

  我脖子被拧得极紧,挣扎着说:“我没招惹他呀,是他自己在酒肆里走错房间撞上我的。你先放下我再说,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你虽不是故意的,可这小子却上了心!他今日瞒着我又在城里偷偷找了一天,还把那家酒肆的店老板押着到处找一位长相俊俏的年轻男子。”察必愤愤然将我扔下,手叉在腰间凶神恶煞般地问罪,“元宵节那晚八思巴一直跟着我们在灯楼,那个俊俏男子是恰那吧?”

  我点点头,有些紧张:“你可千万别让那店老板碰见恰那。”虽说恰那那晚贴了假胡须,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能让两人碰上。

  察必哼了一声:“我当然知道。我已训斥了真金,命他将店老板放回去。明日我便派人送些钱财给那店老板,打发他离开燕京。

  我知道察必爱子心切,急忙安慰:“你也别太担忧。他最多再找一些时日,找不到我,自然会死了心。”

  “唉,若你对他有心,我倒也不介意你做我儿媳。可我知道你满心思都是那个红衣喇嘛,再怎样不可能你都冥顽不化死钻牛角尖。”察必气急,语气又尖锐又刻薄,“我早说过真金禁不起你这样的狐媚子撩拨,你惹得他情窦乍开却又不收拾这烂摊子,你叫我这做母亲的怎么办?”

  我被她激出了气性,扭头便走:“我怎么撩拨他了?我也没想到会被他撞见,话都没说几句怎会想到他起了那种心思?都已经说了再也不让他见到我的人身,你还要怎样?”

  我脖子上的皮肉再次被拎起,她将已经走到门边的人拉了回来:“小蓝,我知道这事不怪你,我只是一时气糊涂了。”

  她平静下来,恢复了一贯的雍容:“忽必烈已经为他订下弘吉剌部公主阔阔真。弘吉剌部是漠北蒙古最大部落之一,忽必烈想联合弘吉剌部共同对抗阿里不哥。真金跟弘吉剌部联姻,对他日后极有帮助。忽必烈还打算让他大婚后便去中书省历练。中书省可是忽必烈新建的行政中枢,这是摆明了要真金日后担当大任,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想他因为你而拒绝这门对他极有利的婚事。”她说得激动起来,眼望虚空,嘴角扬起美丽的弧度,神情温柔慈爱,“你知道吗,我最大的心愿便是有朝一日看到真金披上黄袍,坐上那个九五至尊的位子。”

  我叹了口气,用小爪子挠了挠她的青葱玉指:“你放心,这些年我跟着你们已经学到了很多。正因为真金是最受宠的皇子,他的婚事绝不会依他自己的好恶而定。日后,为了平衡拉拢各方势力,他还要陆续娶进更多女人。”

  我停顿了一下,感伤地看着她眉宇间多年尊贵威仪养成的气势,微微吧息:“察必,你可以为了权势荣耀忍受忽必烈拥有其他女人,可我成人时间还太短,我无法眼睁睁看着自己爱的人去其他女人那里。所以,我绝不会选择真金。”

  察必挑了挑细眉,眉眼间有些惆怅:“小蓝,在这点上,你始终比我更决绝。我也不知道你这般坚持是好是坏,只能说,真金的确不适合你。”

  从察必房里出来,我想去找八思巴,由他去劝恰那才能有效。往正堂跑了几步,突然听到八思巴的声音从另一处厢房内传来。

  “三弟,你借着发酒疯当众说出这般丑陋不堪的话,就不怕丢了萨迦的脸面吗?”他的声音含着怒气,我吃了一惊,急忙蹿到那间房下,捻了个隐身诀进去。

  意希迥乃头发凌乱,浑身酒气熏天,胸口的袍子上沾着呕吐过的污物,一手指向八思巴:“我说错了吗?若不是你从中作梗,今晚穿上喜袍的人就该是我!恰那娶了蒙古公主还不够,什么好处都要让他得。我算什么?没有权势没有财产,只是萨迦一条可有可无的狗!”

  仁钦坚赞拉住意希迥乃的胳膊,不停劝解:“三弟,别再胡说了!你喝醉了,二哥送你回去!”

  意希迥乃扭头瞪着仁钦坚赞:“你们所有人都巴结他!他做萨迦法王不过是靠嫡长子的身份。二哥,你还得靠着他过日子,你心里就没有一点不平吗?”

  仁钦坚赞尴尬地看向八思巴:“大哥,这是三弟酒后胡言,我从未这么想过。”

  八思巴点点头:“大哥知道你心地善良,赶紧派几个人送他回国师府吧,大汗还在这里,别让他看了笑话。”

  仁钦坚赞依言要将意希迥乃拖走,不料意希迥乃的身子强壮,难以拉动。他扯着仁钦坚赞的僧袍哈哈大笑:“你说,你母亲当年要是毒死的是他母亲,恰那就不会出世。那我就是萨迦幼子,今日娶公主和万户侯女儿的就是我意希迥乃了,哈哈!”

  八思巴被彻底激怒了。恰那出生之前,仁钦坚赞的母亲想要毒死八思巴的母亲,却误害了八思巴的父亲。这在萨迦是不可提及的家族隐私,意希迥乃居然就这么嚷嚷出来。八思巴上前一步,突然出手狠狠甩了意希迥乃一巴掌:“那你母亲呢?当年是不是就打着这个主意,将不足四岁的恰那推下楼梯,想让你做萨迦幼子!若我母亲没有以命换恰那一命,你和你母亲今日不就奸计得逞了吗?”

  我惊呆了,从未见八思巴如此失态过。他胸膛急遽起伏着,紧握的拳头上青筋暴出,两眼内隐隐出现血丝。向来清淡平和宽以待人的谦谦君子被激怒,那种绝不容侵犯的威严简直令人难以喘气。

  意希迥乃的脸上清晰地显出五个手指印,半边脸立刻肿胀起来。他的酒劲儿被打醒了几分,一丝暴戾迅速在眼里闪过。他紧了紧拳头,捂着脸恨恨地反驳道:“这事情根本没有证据,你别诬陷我母亲!”

  八思巴冷冷地睥睨着他:“我没有诬陷,五姨娘心里最清楚。佛祖在看着一切,一切恶行皆会结出恶果。她即便活着逃脱了惩罚,也自有无间地狱等着她。”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恰那惨白着脸走入:“大哥,我正到处找你。大汗打算回宫了,你赶紧去送他吧。”

  八思巴朝恰那点点头,转身看着意希迥乃,冰冷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然:“明日你便回萨迦。”

  意希迥乃拼命摇头,眼里全是慌乱,发了疯似的狂叫:“我不回去!凭什么我就该像块抹布一般被你们随手丢弃?”

  八思巴不再理睬他,抬脚走出了厢房。恰那跟着一起走,刚跨过门槛时停住了脚步,哀伤地回头看着意希迥乃:“三哥,如果可以,我宁愿与你交换位置,由你娶墨卡顿和丹察曲本。没有幼子必须承担的责任,我可以自由自在地过向往的日子,而不是在这锦衣玉食的牢笼中度日如年!”

  * * *“忽必烈做了皇帝后,八思巴开始利用他对忽必烈的影响力参与政事。于是,他在政治舞台上渐渐活跃起来。”我细细回想了一下,“公元1261年,尽管那一年忽必烈还在跟阿里不哥作战,但八思巴借忽必烈之手做了一件对藏地来说至关重要的事情:恢复吐蕃王朝时期的驿站制度。”

  “不知道这么说,你是否认同。”年轻人犹豫着斟酌字眼,“八思巴无可否认是位伟大的宗教领袖,可在我印象中,有时他给我的感觉更像是政客。”

  我笑了笑:“的确。八思巴对很多事情的考虑,更多是站在政务的角度,而非出于单纯的宗教目的。就拿恢复驿站制度来说,他是为了统一西藏而做的。”

  青藏高原地域辽阔人烟稀少,气候条件恶劣,交通极其不便。无论藏族本身建立的王朝,还是中原王朝要控制西藏,都必须设立一个严密而高效的驿站系统来保证传递消息,维持交通,接待过往人员,保证军队的后勤供给。吐蕃王朝时期便有这样一个严密的驿站系统,东北可与唐朝的驿站相接,西北可延伸至敦煌和安西四镇。可惜随着吐蕃王朝的土崩瓦解,这些驿站也随之废弃。

  年轻人赞同地拍掌:“八思巴极具行政才能啊。他看到了若要统一西藏,就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这一年,一位名叫达门的官员带着忽必烈的诏书和八思巴的法旨入藏设置驿站。他一路上在各地召集民众,颁发赏赐物品,宣读诏书和法旨,根据道路和物产状况在青海、甘肃、西藏设立了7个驿站,在川西藏区和昌都设立了9个驿站,在西藏内设置了11个驿站。驿站一直铺到了后藏偏远的萨迦。

  我笑着总结:“驿站建好之后,中央政府对西藏控制得更紧密了。有些驿站一直到清代末期还在继续发挥着作用。”

  第二十五章

  妒妇相争两个学者一起商量,就会有更好的主张;姜黄和硼砂配合好,会变成更美的颜色。

  ——《萨迦格言》

  夜已深沉,夜凉如洗。一轮寒月孤清寂寥,热闹的婚礼终于曲终人散。八思巴将恰那送到内院内口,为弟弟整了整衣裳,轻轻拍去衣服下摆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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