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Berjhen·Wi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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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推开了镌有“Investment Banking Division”字样的橡木大门。

虽然公司在投资市场的占有率在上升,但办公环境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拥挤的办公桌之间形成了一条条狭长而复杂的甬道,从日光灯的位置望下去,好像一张庞大的蛛网,裹住所有人的金钱欲望。

刚到上班时间,各桌上的电话已经响个不停。

“Hi,Berjhen。”

当他走向自己的办公室时,一路上有不少下属与他打招呼。在这样的一间欧洲员工占75%以上的大公司里,一位东方人能够获得尊重实难可贵。

“Hi。”

他淡淡地点一点头。大家都知道这位东方人素来沉默而内敛,于是又用脖子夹着电话话筒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从他的办公室的玻璃窗一眼望出去,整个部门全是歪脖子,景象奇怪。虽说是主管办公室,面积亦很逼迫,只有九坪,一张四尺长的橡木桌上没有电脑,只有满满敦敦地放着所有今天要批阅的文件和合同。烫金的铭牌,亦是橡木质地,手工制作。

铭牌上第一排是头衔,Senior Director,第二排是姓名,Berjhen·Win。

女秘书是一位英裔的美国人,发音饱满圆润,有一种贵族的气质:“Berjhen,line 2。”

Berjhen·Win接起电话:“Hello。”

“闻先生,是我。楚求是。”

电话里楚求是的声音非常清晰,一点也听不出来是越洋电话。他的声线一向是充满活力而快活的,这次也不例外。

“是你。”闻柏桢看了一眼壁钟。墙上挂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壁钟,一个走着纽约时间,一个走着北京时间,“在看这边的大盘?”

“听你的话,昨天已经估清。”楚求是笑道,“这不,一开市就来感恩了!”

“求是科技的融资计划我已经看过,写的很不错。”闻柏桢道,“不过我这边明年不预备做一百万以下的项目。所以我会帮你写一封推荐信到另一家公司,他们做中小型企业融资金融链非常成熟。”

他说了一个名字,楚求是很高兴:“谢谢你,闻先生。我对自己的计划书非常有信心,不过也还是要感谢你是我命中的贵人。”

“和我就不用客气了。谢来谢去浪费时间。格陵那边一切还好吧。”

“好也不好。”

“怎么讲?”

“百家信今天裁掉了六十多名员工。老臣子,新鲜人,五花八门。”顿了一顿,楚求是道,“我想请她到我这边来做事。发了好几封信,她从来没有回过。我想说采取迂回战术,先将她的徒弟何蓉挖过来,哈,那臭丫头反倒把我骂了一顿。”

闻柏桢平静道:“她确是一员猛将,蒙金超降不住。”

又寒暄了几句,两人便结束了对话。放下电话,闻柏桢走到了壁钟前面。

房间里常年是二十度。他穿着一件竖条纹彩虹色的马海毛针织衫,时间似乎格外地眷顾他,依然是清秀窄脸,眼睛细长,猿臂蜂腰的模样。

他望着壁钟,现在的格陵是晚上十点三十二分。

时间回到八年前,闻柏祯和蒙金超交接的时候。

新千年伊始,解除了千年虫魔咒的各位IT人士,工作劲头格外足。在顺利过渡中起到绝对带头作用的闻柏祯,顺理成章得到了董家的青睐,决定将他发展入董事局,不日将前往纽约总部任职。

“恭喜恭喜!”

在闻柏桢的办公室里,蒙金超笑得比闻柏祯更开心。他虽然年纪大,但是入行晚,严格来讲算是闻柏祯的徒弟。所谓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情况并没有在他们身上出现,相反闻柏祯一直很提携蒙金超。

“谢谢。”

闻柏祯的狐狸外号绝非浪得虚名。蒙金超一开始还相当谨慎,觉得闻柏桢的倾囊相授是陷阱。但随着闻柏桢的归期越来越近,他的心也越来越安,只等着师父一走,自己便要扛起大旗。

“我羡慕你有这机会入董事局呀。不是董家人能入董事局,这可是头一遭。”

闻柏桢笑笑,喝了一口水,丁时英敲门进来。

“闻总,这是今年新进员工的名单。所有新人现在都在第一会议室,请您训示。”

每年招新的计划由各子公司拟定,上报总部批准后再自行招人,所有新进人员照例先去上海分部培训三个月然后分流入各子公司。

今年的招新事务已经交给蒙金超,但每次丁时英还是会象征性地征求闻柏祯的意见。

闻柏桢看也不看那名单,对蒙金超道:“训示就不必了,先带他们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其他的事情你拿主意。”

他拿起椅背上外套:“我先走了。万一有什么事情,可以在百丽湾找到我。”

蒙金超将他一直送到大门口,两人又在门口絮絮地聊了几句,闻柏桢走之前是想将泊在百丽湾的一艘小游艇卖掉,因为船上的设备才都更新过,全是最新货色,所以开价较高。蒙金超想买,杀价又太狠。

闻柏桢不觉得应该要卖这个人情给蒙金超。两人正在交谈时,丁时英已经带着那群十来个的新进员工走了过来。

“先来认识一下老板。这位是我们百家信的总经理,闻柏祯先生。这位是副总经理,蒙金超先生。”

“闻总好,蒙总好。”

一群挂着员工证的男女员工齐声喊道。

他们脸孔稚嫩,女员工都互相挽着,好像九连环;而男员工则恭恭敬敬地保持着站立的姿势,但仔细一看,又都是将手交叉护在小腹前,还带着缩肩,好像足球场上罚任意球时筑起人墙的姿态。

不知那个不长脑袋喊的却是蒙副总好,丁时英原是微笑着望向闻柏桢,听见了,便去看那声音的来源,实在是找不到,便来看蒙金超的脸色——她知道他一定在意得很。

闻柏桢只是淡淡地点了个头,蒙金超笑得很开心:“很好!很好!这些都是我们百家信的新鲜血液呀!丁秘书,带他们到处参观参观,熟悉熟悉工作环境。训示嘛,就不用了!”

他只是将闻柏桢的主意变了个花样,自己还是一点主意也没有。

但是闻柏桢突然加了一句:“每个人做个半分钟自我介绍。”

他们十分熟悉这个面试流程,于是便很快地按照工号自我介绍起来。

“我叫,格陵人,毕业于南开大学……”

“我叫……”

“我叫……”

“我叫钟有初,云泽人……”

闻柏桢看着她的头顶道:“你的声音可以大一点。”

那鹅蛋脸的小姑娘留着齐肩的短发,斜斜的刘海,有些斜视的眼睛盯着地面,稍稍提高了声音。

“我叫钟有初,云泽人。毕业于格陵第二专科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请大家多多指教。”

Berjhen·Win(下)

丁时英觉得钟有初的外形在这一批新进员工中并不算起眼,不过是胜在年轻。但大家不都很年轻么?

剪裁合体的墨绿色职业套装包裹着她青春的身躯,穿着OL的五公分高跟鞋,目测有一百七十公分。新人中她唯一的优点是做事也很勤力,领悟力强,让丁时英很是省心。

只是不太合群。

所以当闻柏桢突然又开始频繁地出现在百家信,并且参与了新进员工的每周评议时,即使是心细如发的丁时英,也只是将目光锁定在最漂亮的那位女员工身上。

但很快,那位漂亮但没有大脑,在第一次见面时贸贸然喊了“蒙副总好”的女员工没有捱过两个星期就被炒掉了。即使如此,闻柏桢依然频频出现在百家信。

午休时,他看见钟有初在茶水间里,靠着桌子,一边吃饼干一边轻轻捶腰。

“钟有初。”

她赶紧站直:“闻总,中午好。”

闻柏桢看也没有看她,拔腿就走。

“给我冲一杯咖啡送进房。”

“好的。”

丁时英实在猜不懂闻柏桢的心思。离他的归期越来越近,可他无动于衷。有人要买他的小游艇,他竟然也不卖了。蒙金超心乱如麻,让丁时英去探探口风。

“这批有个女孩子,我总觉得以前见过,像是拍过电视。”闻柏桢好似无意地问了丁时英一句。

丁时英恍然大悟,笑着说:“闻总是指那个钟有初吧?她刚来的时候,大家都说像钟晴!她自己也说上学时常被认错,亏得又是一个祖宗。”

闻柏桢点点头:“确实。仔细看,又不是很像。”

丁时英试探地问道:“闻总,我们预备办一个派对,您看什么时间比较合适呢?”

“要赶我走了吗?”闻柏桢似笑非笑地反问她,“蒙金超忍不住了,推你出来。”

全公司都知道丁时英是蒙金超的人,但全公司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有才有貌的丁时英竟然是蒙金超的人。

丁时英觉得心里满满地都是苦涩,苦得她一张脸都僵掉了:“闻总,我觉得钟有初是可造之材,我会一直亲自带她。”

闻柏桢将一支笔丢在桌上。

“这个周末吧。把场订好,叫新来的那些孩子们也参加。”

政府重修后的风后路是清一色的独栋建筑风格,多为两层或三层的简朴小楼。

“灯光真暗。”利永贞从车窗里往外面看,看见了一张房地产广告,“这里靠海的,房价竟然只有长寿山的十分之一!”

“风水不吉利呗。”出租车司机道,“我载乘客上长寿山,那房子盖的,啧啧啧!真像明信片上的欧式古堡。那儿比这儿还是高了一大截呀。”

出租车停在了A72号前面。

这是一栋年久失修的两层小楼,没有灯光,没有人烟,门窗紧闭,脸上贴着一张纸。

钟有初先下车:“……和我老家的房子有点像呢。”

她站了一会儿,并没有无脸人打开门迎向她,便稍稍放下心来。

“这房子也有些岁数了,看来在台风中没有垮。”利永贞靠前去念门上贴着的告示:“此屋整体出租或转让。有意者请联系张先生,电话……十位数的手机号!坑爹么!”

两人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得很是畅快。出租车司机探头出来问道:“这里好像没人住呢!”

“没人住,有鬼住呀!”利永贞大声道,终于引得邻居开了门出来泼洗脚水:“阿弥陀佛!小姑娘乱说什么!”

利永贞吐了吐舌头,拍了两下手:“好了!没有无脸人!世界和平!鼓掌鼓掌。”

“还有一个电话号码。”钟有初说。

利永贞探头看了看她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那个固机号码:“这是格陵能源集团转型前的内部固机号码,前四位数都是一样的。现在早就废掉了。”

果然是空号。

钟有初舒了一口气,但感觉更加空虚了。

两个人慢慢走到路口去等公交车。

“钟有初,我们这边要招行政人员,你想不想来?”

“你们单位不是那么容易进得去的吧。”

“很多职工家属都霸着行政位,屁事儿也不会做!”利永贞将胸脯拍得山响,“何况还有我罩着你!我就说你是我亲姐,难道还叫我一个高级电力工程师拿户口本给他们看不成!”

“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钟有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不?高一放暑假那次。我妈说,考到全年级第一就带我去见你。当时我都不知道她这样神通广大,以前的学生居然做了你的家庭教师。就是蔡娓娓呀,你记得不?她后来居然学吉普赛人跑去流浪了,真奇怪。”

“……记得。”

“其实我知道我妈存的什么心。以为我近距离接触到你,就会发现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你所有在我心中的美好角色就会像肥皂泡似地噗噗都破掉。然后我就会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开玩笑,我利永贞才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呢!我要喜欢你呀,就一辈子喜欢!”

她张开双臂,画了一个很大的圆圈,大声道:“一直到今天,你在我心里还是super star!”

作为行政大秘书,丁时英组织过不少的派对,迎来送往,纸醉金迷,而她对八年前那场欢送派对的全部印象只剩兴奋异常的蒙金超,冠冕堂皇的祝词——所有这一切和后来的天翻地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以至于她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吧?那派对从未开始过吧?

她还记得钟有初在喝了三杯红酒后说的那句话。

“时英姐,人人都说你和蒙金超有一腿……依我看,不见得呢。你的困境,只怕比做小三更惨。为什么说到职场女人可怜,总觉得是被一个情字套牢?真浅薄。”

自觉失言,钟有初就去了外面透气,直到有人在她背后问她。

“最近梦见无脸人了吗?钟晴小姐。”

钟有初当然是装傻:“闻总?”

闻柏桢道:“除了你,没人能将黑说成白,真说成假。打定主意要装作不认识我吗?得了吧。你知道我不吃这一套。”

“闻总。我很难才找到这份工作。现在的公司,一听说你是大专生,没有工作经验,看都不看你。”她躲闪着他的目光,“况且我真不知道你在这里。”

看着她由以前的趾高气昂变成了唯唯诺诺,闻柏桢竟然感到了一种撕裂般的快意。

“你没做以前那份工作了?”

“脸变大了,上镜不好看。”她这样解释,而这解释在光怪陆离的演艺圈倒算得上是颇有道理。

“你父母身体还好吗?”

他问中她的痛处。她踌躇了很久,终是不可以撒谎,怕天谴。

“我父亲身体很好。母亲去世了。”

闻柏桢惊得半分钟没有说出一个字来。钟有初无法承受他所表现出来的惊愕和怜悯,毅然决然地走掉。

叶月宾怎么会去世?她是端庄,不老的中年美妇。

那天晚上闻柏桢坐在自己的小游艇上,喝掉了一支红酒。

他想起第一次与钟晴,啊不,是钟有初见面的情景。红里透白的苹果脸,小小的身体好像一只鹌鹑。

这只唇红齿白的小鹌鹑送着秋波问他:“闻柏桢,一见钟情英语怎么讲?是不是love at the first sight?我不玩暗恋的。暗恋有鬼用!”

“你可以叫我钟有初。”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迷恋,“钟晴这个名字是给不相干的人叫的。”

后来发生过太多可怕而难缠的场景。他们之间真的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吗?

从她的作业本下抽出一张写满闻柏祯三个字的草稿纸。

她当着蔡娓娓的面直截了当地说,闻柏祯衬我最完美,你不配做他的女朋友。

连蔡娓娓都被洗脑,闻柏桢,我要去流浪了。我厌倦了一直一直配合你。做你的女朋友可以满足我所有的虚荣心,但我要的不是这些,我要的是自由——钟晴说的,我要的是自由。

所有这些,决定了他不能轻易被一个斜眼的,谎话连篇的少女给虏获。

他觉得钟有初比钟晴好听。现在整个百家信都叫她钟有初。她再也不是那个特别的钟有初,他的钟有初。

茶几上放着他去美国的机票。

叶月宾是自杀,从格陵俱乐部顶楼跳下,当场毙命。这件事情被严密封锁消息,未见报端,但他总还查得出来。

他将机票撕碎,扔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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