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两处别离 番外 枪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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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下午,天公放晴,雷再晖将雷暖容点名要的镇纸带来。那镇纸有小孩头颅大小,晶莹剔透,这并不算难得,难得的是,内里锁着红色丝缕,状若火纹,缠绕成貔貅的模样。这种技术失传已久,雷暖容倒是好眼力,挑中了藏品中最有价值的一件。

艾玉棠看着那琉璃镇纸,不由得苦笑道:“这就是你们父亲的命根子。他一生的寄托,全在这上面。”

她装作不知雨中发生的事情,只说昨天雨太大,两人怎么都不小心染上风寒,转身去厨房煮了姜汤出来:“趁热喝。”

雷再晖将一本存折交给养母。艾玉棠知道帛金收了不少,但并不知竟有七位数。雷暖容更是大喜:“妈妈,我们又有钱了!”

艾玉棠只觉得那存折有千斤重。她本来与丈夫的亲戚同事便没有什么来往,丈夫的一场病更是看透了人情冷暖,如今却承了这么大的情:“你不懂,这都是人情债,将来要加倍还。”

雷暖容立刻沉下脸来:“什么?加倍还?凭什么!”

钟有初觉得她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倒还像个正常人,于是搭了一句:“因为通货膨胀一直在发生呀。”

虽然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但雷暖容还是瞪了她一眼。

钟有初不以为然地托着腮,微笑地望着她,微微的斜视让她的眼神平添了一份戏谑和娇憨。

之前在葬礼上钟有初恪守礼仪,一丝笑容也没有露过。电光火石间雷暖容猛想起钟晴曾饰演过的一个讨喜角色,无论顺境,逆境,富贵,贫穷,便是这样笑,笑得如同天光初霁,如同大地回春。

就连一贯以挑剔目光审视钟有初的艾玉棠也不得不承认,她才当得起“暖容”两个字。

这“暖容”竟开始融解雷暖容对钟有初的敌意,甚至情不自禁地随她而笑——但她立刻将那笑容压制下去,板起脸来。

“我来还。吊唁名单在我这里。 ”雷再晖道,“这笔钱你们留着自己用。”

“你?”

艾玉棠不是不相信雷再晖的经济能力。雷志恒生前与雷再晖闲聊时她也听懂了一鳞半爪。知道这位十八岁离家的养子甚是出息,三十出头便已成为声名遐迩的专业人士,收入颇丰。

只是雷志恒已逝,她和女儿凭什么一再承受他的恩惠?即使是雷志恒托孤,她并不会忘记当年将他赶出去的事实。难道他是要感谢她们的恶举,反而成就了今天的事业?

艾玉棠想拒绝,可又不舍得拒绝。她愧对养子,但心底又渴望他能代替她们母女俩承担这一切——要知道雷暖容更是深恨与人应酬,她和大多数人都谈不来。

“这些人不是老雷的亲戚,就是同事。虽然和他们不常来往,但我和暖容既然在,还是免不了要交际。”

钟有初并没有专心听他们说话。她来之前喝了感冒药,坐在雷再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气息,有些渴睡。

“那就离开格陵,出去散散心。”雷再晖对艾玉棠道。

艾玉棠其实从来都非常介意雷再晖的鸳鸯眼,蓝色的那只,好像海水灌了进去一样。雷再晖小的时候,她便总觉得那眼睛虽然清澈却看不见底,倒是把你一看,便看穿了,太冷静太透彻,令她焦虑。

他一走,家中再也没有那双奇异的鸳鸯眼,她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这次他回来照顾病重的父亲,母子总免不了会正面遇到,但从艾玉棠心虚的眼角瞄过去,虽然还是同样一双鸳鸯眼,雷再晖的眼神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情绪。她以为是丈夫的病令他忧心,又或者他已经变成了一名凡人。

直到钟有初出现,她才在雷再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温柔,每次两人一起出现在病房里,他的眼神总是温柔地荡漾在钟有初周围。那是恋人常有的眼神,她也并不在意。

而现在雷再晖的眼神中挟裹着雷霆万钧的力量,压倒一切的气势,朝她和雷暖容射来。

从始至终,局面都在他掌控中。她坐在这里,根本不是在与他讨论,而是在听他安排。她不懂他的职业,不懂什么叫做企业咨询师。此时她明白了,能让一家企业起死回生的人,眼神怎么可能没有力量,没有情绪。

钟有初也打了个激灵,睡意全散。她没有想到雷再晖能这样毅然决然地将雷家母女送出国去。

昨天明明两个人都淋了雨,回到宾馆一直发烧的却只有她。她在客床上翻来覆去,脑袋昏昏沉沉,就是睡不着。

恍惚间叶月宾簌簌爬上床来,对她说:“好女儿,你放在我骨灰中的那片衣角已经朽了。”

又阴恻恻地问:“我们的秘密,朽了没有?”

钟有初眉头打结,满脸冷汗,大声呻吟;前尘往事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在她脑中不断搅动。咔哒一声,门外的光亮直透进眼皮里来,一只手搁在她的额头上:“有初,你在发烧。”

是雷再晖。她听见他拿起床头电话,叫总务送体温计,退烧药和冰袋上来。

她撑开眼皮,看见雷再晖已经将外套拿来:“有初,穿上衣服。我们去医院。”

他是惯了发号施令的人,那语气不容拒绝。但钟有初内心矛盾,柔肠百结:“不去行不行?去医院总会死人。我只要出出汗就好了。”

病人眼神惊惧,脸色潮红,语气可怜。雷再晖明知道不该惯着她,却又不忍迫她,于是拿了枕头来替她垫高脑袋,探了探她的颈窝,将洇湿的发缕拨开:“闭上眼睛,养养神。”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他靠近的脸还是熟悉的模样,但一双眼底是同色的黑沉,大概是灯光问题。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发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溜溜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同事们总是连名带姓喊她;利永贞和何蓉总是中气十足地叫她;钟汝意根本不和她说话。

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用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

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她的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雷再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纹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的,和纹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陷至脚踝的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伸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那扇门,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去。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眩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朦胧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只吃半个。”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来给钟有初,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地说了一句:“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但是即使她在生病,在思乡,他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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