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惊蛰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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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有初哑口无言。

确实是她打电话给雷再晖宣告她要来格陵,把琉璃地球还给他,大家一刀两断——并没有给他询问辩解的机会。

来格陵前钟有初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想好大把说辞,所有可能状况都考虑过,就是没有想过雷再晖会不在。

“对不起,按照规定,我们不可以替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大堂领班拒绝保存她留下给雷再晖的琉璃,“不过雷先生交代过,如果有一位钟小姐找他,就请她到房间里去等。”

她大可以把琉璃放下就走,但她没有。她想着是否要给他解释一下为什么只剩下琉璃了。

这一等就不知时日过。她在那间熟悉无比的商务套房里呆得越久,心就越柔软。

他们曾经在这里同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看到主床,她想起重逢时雷再晖那么累,竟和衣睡着。看到洗手池,想起他叹气,他弹她水珠;看到沙发,想起他贴着额头,紧紧抱着自己,不许离开;看到客床,想起发烧时他照顾她,喂她吃橘子。

钟有初甚至对着送来的午饭——姜汁通心粉发了半天呆。

在这个充满了回忆的房间里,她脑海中一遍一遍地放映着相处时的一点一滴——他是伴着她成长,独一无二的无脸人,他说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八个小时,是因为他,她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失去了爱的本领。她从未这样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地爱恋着一个人,只是她的爱早就失去了自由……

等她发现墙上挂钟竟已不知不觉走过了八个小时,开始满腹疑虑,继而惊觉自己上当时,已经晚矣——这个雷再晖,不过是以逸待劳,让她坚决的态度先行软化!

头一次钟有初发觉雷再晖竟然还有这样攻心的一面,如此可怕,却又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在这样强大的雷再晖面前,她只能成为最真实的自己。

她想起在“一席之地”看到的那对小情侣,她只想对雷再晖撒娇,对他任性,她想气急败坏地耍无赖……

“午饭还满意吗?”雷再晖又柔声问她,“再等半个小时,我真的就回来了。等我一起吃晚饭,好吗?”

她可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下去,她就要不战而退:“你接了哪里的工作?”

“格陵国际俱乐部。”

电话那头霎时失去了一切声音。

这是一份更强烈更久远的回忆,蛰伏在钟有初心底,如今临近惊蛰,它开始蠢蠢欲动。

这份回忆之强大,可以摧毁一切。

“你在那里等着吧。我过来。”

说完,钟有初就挂了电话。

不过离开了短短几天,雷再晖也十分想念钟有初。在这种想念中,她并不真实,但她的那双眼睛,那把声音又真真切切,满满蕴着令他心动的所有。

他并不觉得钟有初真的会离开他,她命中注定要成为他的另一半,令他不再苍白,不再残缺。一个执着的男人,分不出心思来患得患失。他相信不论是父母还是人言,他都能带着她战胜那份畏惧。

但是这一次他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听到“格陵国际俱乐部”这个名字时那么大反应,是否在雷暖容对他絮絮抹黑钟有初的过去时,也应该听两句呢?他毕竟对钟有初的过去了解的太少,而那才是她心结所在……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位于俱乐部南面的老停车场上。

停车场黑黢黢地,只有寥寥几盏路灯亮着,零零散散停着几辆旅游大巴,处于半废置状态。

就在雷再晖沉思之际,前方黑影中突然闪出来一名精瘦男子:“雷先生,好兴致。”

雷再晖猛然抬头,他只是想在钟有初来之前散散心,没想到这样恍惚,竟不曾注意到身边环境,还被人盯了梢:“什么事?”

那精瘦男子十分得体:“有人视雷先生为知己,所以想从您身上拿一样东西回去做纪念。”

雷再晖不由得皱了皱眉。他知道刘副经理是破砖瓦,用《辨奸论》借古喻今,已经抬举他抬举的很够,不知为何还是躲不过他放冷箭,可见此人心胸实在狭小。

“在这里?”他还没有离开格陵国际俱乐部的范围,胆子也真够大了。

“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的地盘。”况且他又正在陪最后一名贵客娱乐,大可以撇得一干二净。望着雷再晖,精瘦男子突然赞道,“听说雷先生建议将这里扩建出五层高的独立新翼专门用于接待政界人士,这才是艺高人胆大。”

雷再晖没有接话,直接问道:“他想要什么?”

精瘦男子带着一点惭愧,仿佛说出来的并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截小指。”

雷再晖心内一沉,面上仍笑着:“那就不好办了。”

“好办。在这里出点意外很正常。”

“不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十分爱惜。”

雷再晖一边说,一边缓缓将外套脱下来,猛地朝精瘦男子扔去,转身立奔。

精瘦男子见雷再晖风度翩翩,听他口气坚决,兼之脱下外套,料要和他单打独斗一场。

自己手上有刀,但不知道对方实力,所以已经做好恶斗准备。哪想到他真是太爱惜身体发肤,走为上计——就这么几个念头跳跃之间,雷再晖的身影已消失在转角处。

他顿时郁闷之极,一言不发追了上去。

格陵国际俱乐部由保守的包氏家族主持。

包氏家族素以作风稳健闻名商场,即使曾两次受到股市狙击,也一直保持俱乐部的风格与布置不变,与格陵建市之初一模一样。

就连为钟有初拉开玻璃大门的门僮,他们身上仍穿着十年前的全白制服。

她以为自己绝不会再有胆量走进这里。可是她不由自主地,踏出了那一步,走进了大堂。

罗马式的雕花柱错落地立在大堂中,巧妙的布局使得视线并没有受到一丝阻挡,一眼便望得见足有二十尺长的前台,及高挂其上的各地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一走便是十年。

不,她并没有窒息,恐惧等等一系列可怕的反应。十年的时间足以在在她心上锻出厚厚一层保护壳,若要伤害它,必须自内而外。

在休息区里,她再打电话给雷再晖,他却连续按掉了两次。

也许他正在忙,忙着分发大信封。

然后她也要发一个大信封给他。

钟有初呆坐了一会儿,走进洗手间去狠狠地洗了一个脸,在见面前把今天怀念的难舍的都洗掉。

她抬起水淋淋的脸来,却意外地在镜子里看到两张有三分相似的鹅蛋脸。

那鹅蛋脸上也是一对眼角上掠的丹凤眼,额头饱满,鼻管挺直,瞳仁乌黑,嘴唇鲜红。

那个女孩子拿着一管唇彩正要对镜补妆,显然也是惊着了,转过脸来——她戴着一副黑色美瞳,更显得眼睛很大很亮。

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两人都以为自己在看着一面穿越了时空的镜子。这边是正当青春,穿着一件俏皮兔毛短镂,过膝长靴,少女时期的钟晴;那边是年岁渐长,穿着墨绿色大衣,麂皮运动鞋,返璞归真的钟有初。

那个女孩子迅速眯起了眼睛:“哎呀,你长得也很像钟晴呢——我是不是在某个节目中见过你?你也模仿钟晴,第一轮就被淘汰了!是了是了,就是你!还记得我吗?我得了一等奖!我们还说过话呢,你最近好吗?”

钟有初处在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中,没想费力反驳——她何时去模仿过自己——顺着她的话接下去:“我还好……”

她把手中的唇膏递过来:“我试了很多种口红,只有这种最接近钟晴的嘴唇颜色。你要不要试一下?”

钟有初谢绝了;迟疑一下,她问:“你是演员?”

“嗯。”她有点讶异,“你不太看电视吧?现在大家都封我做‘小钟晴’呢。”

钟有初真是离开这个圈子太久了:“其实你长得也有自己的特点,不需要模仿她。”

“现在没有噱头怎么能抓人眼球呢?”“小钟晴”撅了撅嘴,“现在模仿杭相宜的更多。走我这路线的很少。”

不知为何钟有初渐渐有了一股不由自主的亲切感:“你今年多大了?”

“小钟晴”叫她猜,钟有初哪里猜得到她那张抹了太多化妆品的脸到底是多大年纪,最后她才自己揭晓:“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工作多吗?累吗?”

“小钟晴”得意道:“多呀!累死了!天天都有通告,马上电视台还要筹拍电视剧——他们打算重拍钟晴的巅峰之作《荒野孤雏》。”她问钟有初,“你说,女主角舍我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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