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心法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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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高飞的眼里除了儿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正是喂儿子哄得愉快之时,忽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没看见人,视线向下一扫,他和来人打了照面。对方是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头顶竖着一溜鸡冠子似的冲天红头发,两鬓的头皮却是剃得发青,越发显得一张国字脸硕大无朋。又因为他脸大,所以修饰的余地也足,眉钉鼻环唇环一应俱全。仰头对着史高飞嘻嘻一笑,他虽然形象不羁,言谈倒是客气:“飞哥,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听说你搬到村里住去了?”

史高飞认出了他:“李光明。”

原来李光明乃是他幼年时的邻居,少年时的学弟。此人初中辍学,横行于火星镇的中小学校,企图在校园之内发家致富。史一彪是他的人生偶像,连带着他对史高飞也高看了一眼。虽然史高飞常年不说人话,但他坚持着维护住了二人的友谊,隔三差五的必定和史高飞见一面,顺便向对方借个三百五百的零花钱。自从史高飞进了村,李光明对他是遍寻不着,导致手头十分拮据。如今终于又见了面,他喜气洋洋,恨不能当街载歌载舞:“你有新朋友了?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

史高飞一本正经的把无心揽到了怀里:“光明,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儿子,已经六个月大了。等他满周岁了,我想给他摆桌酒庆祝一下,到时候请你一个,你要来哟!”

话音落下,他低头在无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无心麻木不仁的咀嚼着嘴里的蛋卷,又抬手舔了舔手指上的奶油。

李光明直了眼睛,感觉自己今天是开了眼界:“哦……飞哥,我说你不找女朋友呢,原来是……你说他是你儿子?”

史高飞一点头:“对啊!”

李光明讪讪的笑:“好,好,你俩还挺有情趣。飞哥你说你真是的,原来还总跟我装性冷淡,说你一辈子不找地球人,没想到其实你口味比谁都重。”

史高飞没听明白,微微低头看他:“什么意思?”

李光明退了一步:“没、没什么,我是说你俩感情好。”

史高飞把无心搂到了身前,带着他左右的摇晃:“我们当然感情好。父子你知道吗?他是我生的,我和他是天下第一亲。”

李光明一抖朋克头:“肯定的呀!”

李光明虽然名叫光明,其实一贯向往黑暗,还在后脖颈上刺了个蝙蝠精似的撒旦纹身,自以为酷得要死。和史高飞分别了半年多,没有一见面就开口借钱的道理,于是他决定先和对方培养培养感情。真没想到他的飞哥不但精神病,而且同性恋,堪称双料的变态。不过看在钱的面子上,李光明决定伏低做小,如果史高飞出手够大方,自己也可以捏着鼻子硬着头皮让他占点便宜。

把史高飞和无心带进了地下电玩城,他热情洋溢的要请史高飞父子的客。火星镇的电玩城是个藏污纳垢之所,里面黑灯瞎火乌烟瘴气,良家的少男少女从来不会光顾。李光明给史高飞买了一小口袋游戏币,然后化身为尾巴,亦步亦趋的跟着他想要搭话。哪知史高飞如今是做父亲的人了,视野变得极其狭窄,除了儿子再无其它。无心则是大开了眼界,抬腿跨坐上电脑屏幕前的摩托车,他抬手去拽史高飞的前襟,在震耳欲聋的游戏声中问道:“爸,怎么玩?”

李光明听在耳中,心想叫爸叫得这么痛快,不知道史高飞给这小白脸花了多少钱。精神病的钱都要骗,真是没人性啊!

然后等到史高飞为无心投了游戏币后,他拽了拽对方的后襟:“飞哥,跟你商量个事,最近你手里方便吗?”

史高飞疯归疯,但不是白痴。很警惕的扭头看着李光明,他大声反问:“干什么?又想和我要钱?”

李光明扯着嗓子否认:“哪是要哇?是借!”

史高飞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卷子钞票。李光明看得眼都直了,心想这回精神病可能是要大放血,不料史高飞慢条斯理的把钞票整理了一遍,然后只抽出了一百块钱:“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手里也不宽裕。喏,给你一百,不用还了。”

李光明接过一百块钱,心中无比失落。悻悻的向后退了一步,他感觉脚下有异,脚跟用力碾了几碾,他莫名其妙的转了身,发现自己方才竟是踩上了大人物的脚面!此人物横行于火星镇长途汽车站一带,乃是李光明前途道路上的劲敌。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片刻,大人物心平气和的开了口:“找死啊?”

李光明攥着一百块钱反问:“操!你对谁说话呢?”

大人物当即伸手搡了他一下:“我对你说话,有问题吗?”

李光明冷笑一声:“我看你人话说的不怎么样啊!用不用我重教你一遍?”

话音落下,双方动了手。李光明满以为史高飞看到自己挨揍,即便不大呼小叫的出面阻拦,也该跑出电玩城,到街对面的网吧里召集自己的小弟前来对战。哪知他这边人脑袋都要打成狗脑袋了,史高飞那边却是岿然不动。和无心并肩坐稳当了,他们两个拿着鼓槌,正在梆梆梆的玩太鼓达人。无心听后面叫得如同屠宰场一样,忍不住的回头要瞧。然而史高飞接二连三的把他的脑袋扳向前方,又撅嘴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不看不看,宝宝看了要害怕的。”

无心听了这话,倒是心有所感——好些年没听过这么充满爱意的话了,乖乖的把脸转向电脑屏幕,他又问史高飞:“爸,姑姑怎么连着好几天都不来了?”

史高飞一边挥着鼓槌敲敲打打,一边不以为然的答道:“宝宝,我看你是特别的喜欢姑姑。其实姑姑不怎么好,她总对我唠唠叨叨,说你吃得太多,还说你是个怪物。哈哈,在她们地球人的眼中,我们当然是怪物了。”

一只臭球鞋飞过了两人的头顶,惊叫声在电玩城中此起彼伏,一群花枝招展的小女生蹦蹦跳跳的逃向了通往地面的大门。电玩城乱成了一锅粥,唯有史高飞和无心无比的淡定。警察都来了,他们还在跟着节奏敲鼓。

警察是几个新警察,没见过派头这么大的大哥,于是决定给这二位来个下马威。史高飞和无心被警察吆喝着押出电玩城,先人一步的上警车了。

留守在派出所里的老警察认出了史高飞,当即为难的开始搓手。一个精神病,而且经过调查,还是个无辜的精神病,抓了没用,随便放了又怕担干系,非得把他亲手交回史家才妥当。抛下史高飞再去审问无心,无心睁着两只奇大的黑眼睛,一言不发的四处乱看。老警察长叹一声——又是一个精神病。

下午时分,老警察联系到了史一彪。十分钟后,史一彪驾到。

史一彪身为火星镇以及周边五村三屯的首席大哥,自然气度不凡。坐着一辆道上大哥专用的丰田霸道,大吉普鸣着喇叭停在了派出所门前。车门一开,史一彪闪亮登场,颠着一身肥肉喘下了车。他发福发得早,十几年中积累了一身的脂肪,热得夏天永远光着膀子,身上肥肉一圈一圈,人送外号米其林。戴着墨镜仰头看了看前方,他脖子上的金链子立刻被后脖颈的肥肉掩埋了一半。双手抓住裤腰向上提了提,他迈动着两只穿着白皮鞋的大胖脚,开始向派出所的正门行进,一边走一边又喊:“小飞,爸来了!”

所长和老警察守着两个精神病,正是度日如年,如今忽然听到了史一彪豪气干云的大叫,立刻松了一口长气。恭而敬之的把史高飞和无心全送出了门,他们感觉自己算是过了一关。

史一彪对于史高飞一直是感情复杂,爱是爱的,可是养他养得毫无指望,自己简直像是在家里供了个高达一米九的大花瓶。看儿子安然无恙,他放了心,随即再看儿子一手领着个白脸青年,他傻了眼,一颗肥腻的心又提到了喉咙口:“小飞,这是谁啊?”

史高飞对他很宽容的笑了一下,决定忘记他曾经把自己强送进了精神病院:“爸,他是我的儿子,血统和我一样,很纯粹。”

史一彪目瞪口呆,而所长走上前去对他使了个眼色,随即小声说道:“什么证件都没有,来历不明,好像精神上也有点问题。有人说他和小飞是同性恋关系,不知道是真是假。”

史一彪听得血压升高,压低声音问道:“谁说的?”

所长答道:“李光明。”

史一彪不想在派出所门前丢人现眼,于是把史高飞和无心一起带上了车。一路疾驰回到了家,他把家里的史丹凤和赵秀芬一起痛骂了一顿,说她们是吃闲饭的货,小飞往家里藏了个陌生人,而且藏了好几个月,她们竟然腆着大脸一无所知,真是欠揍。

然后他把史丹凤单拎出来,说自己“一看见你就愁得慌”,“挺大姑娘没人要”,“一脸倒霉模样”,“和你妈一模一样”。

史丹凤和赵秀芬一声不敢吭,老老实实的挨骂。而史一彪颇有计策,并不肯和儿子正面交锋,只对家中两位女性发威:“我今天晚上要去县里,一个礼拜之后回来。到时候小飞如果还是这样,你们还是干吃饭不管事,你们等着,老子把你们全轰出去!”

眼神凌厉的又横了无心一眼,他闭了嘴,肉山一样大踏步的冲向门外,走得太有速度了,迎面都起了风,导致乳头上的几根毫毛风中凌乱。一堆麻烦扔给老婆女儿,他预备着一个礼拜之后再回家,到时家里恢复原样,自己还可以在儿子面前做个好人。

赵秀芬被丈夫恐吓了一顿,一时间忘了打嗝,只是逼问无心:“你是哪儿来的人呀?你怎么还赖上我家小飞了呢?你走吧,你没听见小飞他爸刚才的话吗?唉,你说你可真是的,这不是给我们家添乱吗?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不是想要钱?”

史高飞旁听至此,终于怒不可遏了:“妈!你别说了!他是我的儿子,千真万确是我儿子!谁敢撵他,我就和谁没完!”

赵秀芬吓得一哆嗦:“小飞啊,不是我撵他,是你爸撵他。”

史高飞把无心拽到自己身后,然后对着他妈他姐做狮子吼:“谁撵也不行!你们再敢提这话,我就和他一起走!”

史丹凤是知道内情的,但是又不能实话实说,因为怕被人也当成精神病。眼看弟弟气得青筋迸出,她见缝插针的开了口,说要先送弟弟和无心回村。有话可以慢慢说,横竖还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呢。

带着给他们买的新内裤出了门,三个人乘坐长途汽车出镇进村。史高飞一直是不发一语,及至进了家门,无心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先拧开一瓶给了史丹凤:“姐,喝水。”

史丹凤愁容满面的看了他一眼,不知拿他如何是好。本来她那长相就是个林黛玉的风格,如今眉毛一蹙脸一沉,更好看了。

她不喝水,把一口袋新内裤交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向内一看,见内裤连个塑料包装带都没有,就抬头说道:“姐,你又给我买便宜货!这大裤衩,老头子都不爱穿。你再来摸摸,料子又粗又硬的,非把我儿子的屁股磨破了不可。”

史丹凤叹了一声,暂时无计可施,只好去赶末班车回家。等到她走远了,史高飞关了层层房门,却是把无心拽到了自己面前:“宝宝,我们有危险了!”

无心仰头喝了一口矿泉水,忽然想起史高飞进门之后还滴水未沾,便连忙把瓶子递给了他。然而史高飞心事沉重,无意喝水:“现在我有了你,我们的人数多了,力量也大了,所以地球人一定起了警惕心,又要迫害我们了!去年他们曾经干过一次这样的事情——他们把我骗进医院里,故意让我讲明自己的身份,然后大剂量的逼我吃药,想要拿我做实验。幸好我够聪明,装成合作的样子,哄他们放我出了院。宝宝,医院实在是太恐怖了,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你再去受我受过的罪。既然他们已经露出了凶恶的真面目,我们也必须行动、不能坐以待毙了!”

无心观察着他的表情,看他一脸杀气,不是个好惹的势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小声问道:“爸,你要干什么?”

史高飞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一字一句的告诉他:“爸爸要带着你逃!”

第211章 新房客

无心如今已经成长发育完全,既能见人,也能远行。对于外面光怪陆离的新人间,他真是太有兴趣出去大开眼界了。

他极力赞同了史高飞的逃跑计划,虽然史高飞根本没打算征求他的意见。对于没满岁的外星儿子,史高飞认为自己作为父亲,很有资格为他做主。打开电视调到动画片频道,他让无心看电视,自己则是楼上楼下的四处乱转,想要开始收拾行囊。行囊的内容是有的,然而行囊的躯壳却是缺乏。空荡荡的小楼里先前没人过日子,什么存货都没有。史高飞忙了一晚上,只翻出一个破了洞的蛇皮袋子。把蛇皮袋子往地上一掼,他抬手抓了抓头发,然后出门奔向了村口超市。

无心一直留意倾听着他的动静。听他真是出大门了,无心溜下床去打开了电脑。双手抓着鼠标,他左调右试的移动屏幕上的箭头,根据记忆找到了史高飞多年积攒的精神食粮。随便挑选了一部片子打开,他先是直着眼睛看,看着看着张了嘴,及至史高飞拎着两只小书包回家时,他已经流了口水。史高飞没想到儿子如此早熟,把他从电脑屏幕前扯开之时,裤裆里竟然都支了帐篷。三下五除二的关了电脑,他不耐烦的训斥无心:“地球人有什么好看的?你和我一样没出息!”

无心坐在床上,面红耳赤的仰头看他,眼睛睁得又圆又大,是自知羞愧,所以下意识的模仿了大猫头鹰。和大猫头鹰过了四十年,他学会了不少装模作样的把戏。

史高飞老气横秋的又叹一声,然后继续收拾行装。

如此过了一夜,翌日凌晨天刚刚亮,史家小楼就有了动静。史高飞穿着一身长衣长裤,一手扯着同样装扮的无心。仔仔细细的锁好大门之后,他们蹑手蹑脚的出了巷子踏上柏油路,肩并肩的走向了朝阳升起的地方。两人的背影一高一矮,各自背着村口超市出售的小学生书包。书包是粉红色的,印着美羊羊。

出了村子继续往东,走出不远便是火星镇长途汽车总站,终点是唯一的,除了县城哪儿也不去。史高飞和无心上了首班车,车是空调大巴。无心占据了靠窗的座位,因为过于兴奋,所以坐立不安东张西望。抬手拨弄着头顶上方的空调出风口,他想起了蹲在山里的白琉璃和大猫头鹰,心中别有一种幸灾乐祸式的喜悦,同时又得意的对他们做出了新评价:“两只卑鄙的土鳖。”

时间一到,大巴发动,沿途随叫随停,一路捡客上车。史高飞心跳如擂鼓,生怕下一位拦车人会是史一彪或者史丹凤。双臂横撂在前方座位的靠背上,他向前俯身做睡觉状,把一张脸藏了个严严实实。

大巴一旦驶出了繁华的火星镇地界,因为沿途荒凉,速度自然加快,一路黄烟滚滚,跑了个无影无踪。两个小时之后到了站,史高飞带着无心下了大巴,心中依旧不安,因为史一彪如果昨天没撒谎的话,此刻应该也在县里。他爸是位不显山不露水的高手,虽然一身五花三层的好膘,然而是高人大隐隐于肉,一旦出手,必定打出严重后果。史高飞高得飘飘摇摇,无论如何不敢和他爸单练。一手死死的攥着无心,他鬼鬼祟祟的带着儿子走小路,直接奔了火车站。

史高飞没有真正出过远门,一时间也是茫然无目的。看到最近的一班列车正好能到三百里外的江口市,而江口市他已经去过好几次,于是他没犹豫,当即买下两张车票,带着无心再次出发了。

史高飞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导致他都走了三天了,史丹凤才发现弟弟和侄子一起没了。

她敲不开史家小楼的院门,给弟弟打电话,弟弟又是一直关机。亲自翻墙进入院内,她连拍窗户带踢门的叫了一气,一边叫一边预感不妙。等到确定了弟弟的失踪之后,她吓出了一身冷汗,连滚带爬的骑上电动车回了家,又连哭带嚎的告诉赵秀芬:“妈!小飞跑了!”

赵秀芬一口气没上来,在胸口憋成了一个极大的嗝。哆哆嗦嗦的给史一彪打了电话,她没敢哭,只说:“你把小飞给吓跑了!”

史一彪事业缠身,百忙之中回了家,先把母女二人大骂一顿,然后愁得满地乱走,因为近来正要办大事,无暇去找儿子。待到他走出家门了,史丹凤灵机一动,却是追上了他:“爸,你别急,我闲着没事,我去找小飞。”

史一彪扭头看她:“你上哪儿找去?”

史丹凤答道:“我先去县里,县里没有再去市里。小飞也没出过远门,他可能只是一时害怕,想找地方躲一躲。”

史一彪皱起眉头:“行啊,去吧。”

史丹凤紧紧跟着他:“爸,我下午就出发,你给我点儿路费。”

史一彪问道:“你要多少?”

史丹凤不假思索的答道:“有个三万五万也就够了。”

史一彪一瞪眼睛:“你要包机啊?”

史丹凤平心静气:“爸,我不知道我得在外面住多少天啊,穷家富路嘛。”

史一彪被她说的发懵,糊里糊涂的点了头。史丹凤平白无故的得了四万块钱,把钱尽数存入自己的账户里,她因为嫌长途大巴太贵,所以下午走长路去了镇火车站,花三块五毛钱买了一张硬座火车票,往县城去了。

在史丹凤成本低廉的浪迹天涯之时,史高飞已经和无心在江口市安了身。史高飞活了二十五年,第一次品尝到了拮据的滋味——离家出走时手里只有万把块钱,到了江口市之后连吃带住的玩了几天,他也没感觉自己如何挥霍,但是已经连间像样的房子都租不起了。

租不起像样的,只好租不大像样的。市内有一条百年风情老街,老街两边都是奇巧的老店,而老店之间偶尔会有幽深的胡同,狭窄细长,不像是给人走的,倒像是给蛇走的。小胡同两边开着大大小小的院门,有的院子洁净点,有的院子污秽点,无论形象如何,房屋本身是统一的老旧残破。这样的位置,民工不肯来;这样的环境,白领也不肯来。所以老房子的房租很便宜,想要租,随时都能找到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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