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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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谣传,说他和付淼夫人莫娟有点暧昧。

不过秦红颜对公司内的谣传并不太相信——因为谣传同时还说秦红颜与沈昂也有暧昧。

虽然沈昂是有名的工作狂,可是再热爱工作,也需要解决生理需求吧。秦红颜认为,既然他身边没有女人解决,那么便是男人帮他解决了。

换言之,他就是个没有出柜的gay。

当然,他是否出柜秦红颜并不太关心,她关心的只是如何完成奚欢交代给她的任务。

现如今她无法再进入沈昂家做些小动作,也只能尽量在公事上努力。幸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昂也逐渐让她负责一些管理工作。但秦红颜感觉得到,沈昂始终没有将自己当成心腹过。

不过比起之前那些被沈昂逼走的助理,她的处境算是好了许多。

至于她与奚欢的关系,倒还是没什么改变。

那夜他究竟去了何处,与何人见面,秦红颜始终没有问过,而奚欢也从没有提及。

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秦红颜想,自己是没有资格过问他私生活的,于是她选择默默地遵从他的命令,继续待在沈昂身边。

每周一四给沈盛年的补课其实对她接近沈昂已经没有裨益,她只是习惯了每周那两天晚上有人陪伴。

而当这天晚上,沈盛年告诉她父母要求他一同移民加拿大的事时,秦红颜想,自己又要开始另一种习惯了。

沈盛年其实是想从她脸上看出些许的挽留与不舍,然而他失望了。

“秦姐,你觉得我应该去吗?”沈盛年试探着问,一双眼睛牢牢盯住秦红颜。

“你父母都去了,你跟着去不是顺理成章的事?”秦红颜反问。

沈盛年身子略微向着秦红颜的方向偏移,神态很认真:“秦姐,只要你说一句,我就留下。”

这句话让秦红颜不禁皱了眉头:“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她的人生已经够沉重了,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与心思去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沈盛年仍旧不死心,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秦姐,我只想要你一句实话,不需要你负任何责任的实话——从你内心而言,是希望我走,还是留下?”

秦红颜的神态平静至冷漠:“实话就是,你走还是不走,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

沈盛年的身体微微抖了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中般,随即嘴角露出了异样的弧度:“秦姐,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连蚂蚁都不如。”

沈盛年的表情印在秦红颜的眼里,牵扯得她太阳穴突突地疼。

她是真的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无谓的感情,于是边站起身边下了逐客令:“晚了,你应该回去了。”

可她的手却被他按住,贴在冰冷的玻璃茶几上。玻璃茶几光滑洁净的表面清晰地照出了沈盛年的脸,秀美而扭曲:“秦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他的力气很大,秦红颜暗中用了全力也无法将手抽&出。

这几个月来,沈盛年收敛起了周身的乖戾,表现得规矩而乖巧,从没触碰过秦红颜。这让她逐渐放下戒心,甚至遗忘了刚认识时沈盛年表现出的危险。

此刻回忆涌来,让秦红颜从神经到皮肤都起了戒备,又恢复了当初清冷敌视的模样:“我最后再说一遍,你应该回去了,不要逼我报警。”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眼里情绪几番变化。最终他放开她的手,眼内恢复成了盈盈星光:“秦姐,对不起,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我要休息了。”

秦红颜没有再给他时间解释,起身来到冰箱前,取出矿泉水想要拧开。可刚被他覆盖住的手却像是遭无声吸去了力气,试了几下都拧不开,最终只能挫败地放弃。

沈盛年的手,掌心干燥光洁,并不让人烦心,但她每次被碰触时都会无端端地生出抗拒,而且他碰触自己的感觉会停留在她身体上许久许久。

再次走回客厅时,秦红颜发现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她想,这个少年是个意外,本来就不应该在自己生命中&出现的,离开也好。

也好。

二外是市内第一贵族中学,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都属家境显赫之流。所以根本不用跟着普通高三学生去挤高考的独木桥,基本到高三便开始准备出国。

冷眼看着班上其余同学热火朝天地选择着国外的大学,沈盛年却一直没有准备的动作。事实上,他这几天都阴沉着脸,周遭没人敢惹他。

沈盛年在二外算是个很低调的风云人物,外表出众,成绩优异,但却经常装病逃课,遇到集体活动也从不参加。

刚入学时,有男生觉得他性格太拽,便集聚了几个人在天台上教训了他。沈盛年任由他们打了几拳,也没还手,大家都以为他不过是只软柿子。

但几天后,那几个教训他的男生接二连三出事——运动意外,车祸,摔伤。

伤到的都是手臂——而且是动手打沈盛年的那只手。

任谁都看得出这并不是意外,但任谁都找不出沈盛年下手的证据。

从那之后,再没有人敢惹沈盛年——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明目张胆的暴力,而是悄无声息的阴毒。

在学校里,沈盛年基本没有朋友,也很少有人敢与他对话。

除了付玲子。

付玲子是二外的校花级人物,长发黑直顺,白裙长飘美,基本上校花长什么样,她就长什么样。只见她飘飘扬扬走到沈盛年座位前,一路吸引了不少男生目光。

然而她对那些目光不屑一顾,她想要的只是沈盛年的注意。

“听说你们家要移民加拿大?”她笑吟吟问道:“那你想好要报考加拿大哪所大学了吗?”

沈盛年头也不抬,语气冷漠:“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八卦,我家要不要移民关他们什么事?狗拿耗子吗?”

他此话算是指桑骂槐,但付玲子似乎对他恶劣的态度习以为常,不甚在意地转换了个话题:“不去加拿大也没事,美国,澳大利亚,欧洲都可以,只要你一句话,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走。”

这番话在年少的人说来算是荡气回肠了,可沈盛年却丝毫没有被感动到:“你的人生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要给出意见?”

话一出口,他忽地想起了秦红颜对自己说的那句话——“你的人生,和我无关,我没有必要给出意见。”

果然,不被爱的人怎么做都是错的。

想起那晚的事,沈盛年便是气不打一处来,这秦红颜果真是铁石心肠。即使是宠物狗待一起久了要分离时也有感情吧,可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她心中估计连只狗都不如!

想到这,沈盛年便气得够呛,没管正因自己的话而受伤的付玲子,跨上书包便步出教室。

付玲子赶紧追上去:“外面下雨了,我让我家司机送你吧。”

“不用。”

“哎呀,下这么大的雨,你会感冒的。”

“我感我的冒,关你什么事?”

两人正在校门前拉扯着,忽然一辆低调的大众辉腾开来,在付玲子面前停下。驾驶室车窗打开,一个清朗的男声随着淡淡的檀香味逸出。

“玲子,你姐让我来接你。”

在嗅到檀香味的瞬间,沈盛年便改变了主意,也不再拒绝,跟着付玲子上了车。

付玲子见沈盛年肯上车,兴奋得很,根本不疑有他,拉着沈盛年不断地问东问西。沈盛年却连她的一句话都没听进耳里,捡了个空隙便问道:“玲子,这位是你哥哥?”

沈盛年之所以上车,便是想探听驾驶室那个男人的身份。

他不会闻错的,那男人身上的檀香味能让他瞬间起敌意,这个男人,正是在秦红颜生日那晚拥抱过她的男人。

付玲子这时才想起要介绍:“没,他叫奚欢,是我们家的律师,也是我堂姐的男朋友。”

付玲子对待奚欢的态度毫无尊敬可言,她悄声对沈盛年道:“其实他们俩的关系我大伯根本不同意,奚欢的家世不值一提,压根配不上我们付家,你不用对他太客气的。”

沈盛年终于明白那夜为什么秦红颜脸上会有挥之不去的哀愁与失落,看来全与这个叫奚欢的男人以及付玲子的姐姐有关。

“奚律师手上的佛珠挺有意思的,我最近正想要这么一串呢。”沈盛年转动着手腕,轻声道。

“你想要佛珠?那我明天送你一串更好的。”付玲子忙献殷勤。

沈盛年盯着奚欢的侧脸,一字一句地道:“可我就想要奚律师那串。”

付玲子犹豫片刻,转而对奚欢道:“奚欢,你把手上那串给我,我明天买串新的还你。”

她并不是在询问,而是在命令。

沈盛年以为奚欢会拒绝,然而奚欢却完全没有思考一般,直接褪&下佛珠,递给了沈盛年。

天知道他是如何边开车边将佛珠一气呵成地取下的,沈盛年只觉得那动作好看得令他妒忌。

“送你倒没什么,只是佛珠是有灵性的,永远臣服于原主人,旁人拿了它的形去,也是没用的。”奚欢的话从驾驶室传来,润润的,带点雨的潮意。

沈盛年握着那佛珠,一颗颗摩挲着:“万物只要有形便有灵,和它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会忘记原主人的。”

此后,两人没再说话,只是目光在后视镜中胶着,进行无声的对话。

第二章(2)

她又做了那个梦。

梦里,一具沉重的身子压住她,一双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她的大&腿,还有男人混合着酒味汗味的恶臭,以及粗浊的喘息。

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想要呕吐。

她吐出了鲜血,满地都是,干涸成了褐色的花,贴在她皮肤上,迅速地吸取着她的血液。只消片刻,她的皮肤便干枯成块,爆裂开来!

秦红颜猛地醒来,冷汗将枕头都浸&湿。

隔天是周末,秦红颜直接来到了位于半山上的枫林别墅前。

枫林别墅在几年前开售时,因为价格高昂还曾被誉为本市第一天价别墅。当时众多商界政界的有名人士想要入手,最终却被一神秘人拍下。买主的身份成迷,即使是消息灵通的记者也没查出。

只有秦红颜知道,事物之所以隐秘,不过是见不得光罢了。

枫林别墅是现代化建筑,所有墙面都是落地玻璃铸成,远远望去,有种高昂的冰冷。据说站在二楼主卧室,可以一览山下整座城市的夜景,以及瞭望环城江水潮起潮落。

也就是说,住在这里,能拥有帝王俯视众生之感。

可是在秦红颜看来,这里不过是乔悄的黄金囚笼。

她被折断翅膀,日日哀伤泣血。

在佣人的通报下,乔悄很快便从楼上卧室跑到会客厅。她穿着白色保守的两截纯棉睡衣,整个人像是棉花,像是云朵,温暖而柔软。

“红颜,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忽然跑来?”乔悄急问。

秦红颜瞥了眼乔悄颈脖上不慎露出的斑斑吻痕,叹气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和你聊会天,但是又怕姓孔的不放你出门,所以干脆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到底是怎么了?”虽然秦红颜的语气是轻描淡写,可乔悄明白,她性子坚韧,平常的些许小事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她来找自己,肯定是出了很严重的事。

秦红颜起身,站在会客厅大&片落地窗玻璃前,望着前方私人花园里盛放的樱花树。那些樱花,柔软,小巧,粉红,似乎一阵风便能吹落,做不得自己的主。

“我又梦到那件事了。”她低声道,语气里似乎也染上了夜色。

乔悄的身子微微抖动下,她紧&咬嘴唇:“怎么了?你不是很久都没做过噩梦了?”

是的,那件事发生后,秦红颜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但自从奚欢夜夜到她房间陪伴后,她便安下心来,从此一睡至天明。

因为她知道,奚欢会护住她。那么现在这个噩梦重新缠上她,难道是她潜意识里觉得奚欢已经远离了自己?

秦红颜将最近发生的事告诉了乔悄,乔悄还是安静地听着,于安静里逐渐地吸去了秦红颜周身那属于黑色的不安。

听完诉说后,乔悄水润的唇动了动,终于下定决心般说出了隐藏在心中许久的话:“其实红颜,奚欢并不是你的良人。你需要的,是一个能给你实实在在安全感的人,而不是他这样若即若离时隐时现的男人。”

“我知道。”秦红颜垂下眸子,她的睫毛是天生的浓翘,晃眼望去,竟有些异域的艳&丽。

她当然知道。

可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打算,一辈子都替他卖命吗?”乔悄问,她的声音软柔,即使铁面人听了也会不由得放下心防,甘愿倾吐内心。

秦红颜望着窗外的美景,仿佛望着这些年的往事:“他救了我,养了我这么多年,单单就因为这,就足够我报答一生。再加上……”

她没有再往下说,可是乔悄在心头为她补上了未完的话——再加上她对他的感情是那样深。

乔悄想,自己的身体虽然被囚禁在这里,但是精神是自由的。而红颜的身体虽然是自由的,可精神却永远被奚欢囚禁着。

她们的命运,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两人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气氛逐渐沉闷起来。

这时,乔悄忽然想到什么,调侃地笑出了声来:“那个叫做沈盛年的男孩,好像是挺喜欢你的吧。我们红颜连十七八岁的小孩都能吸引,看来以后得叫你少男杀手才是。”

想到沈盛年,秦红颜便觉得头疼:“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早熟吗?我们那个时候只知道读书,哪里会想到这些?不过还好他就要出国了,不然我不知要烦成什么样。”

乔悄惋惜地道:“哎,那个沈盛年要是和你一般大就好了,他还是挺粘人的,绝对能给你足够安全感,指不定你们俩还挺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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