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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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自习课间。后排同学叫我:“LX,有人找!”正和好友聊天的我习惯性地往门外看。竟然是他,那个叫G的大男生,脸上挂满那种我熟悉的笑容,我一时没回过神。他朝我挥了挥手,我才想起,哦,部长!于是我,也尽量自然地笑了笑,往门外走去。那天他穿得不错,很会利用自己身高的优势。

G叫我这周放假到学校办板报。

我答应了,他又笑笑,走了。

我站在那儿,看他上了楼,上课铃响了。

好友上课的时候说到:“刚才那个男生挺不错的!”

我笑了。也许我们的相识真的是命中注定吧,但是后来,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我们命中也许注定,但是有缘却没分。

(三)

星期六。放假。

下午,电话响了。是G。他竟然已经到我家楼下了,没想到只有我们两个人。

“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儿啊?”

“哦,你不是每天都走这儿吗?”G笑着说。

那天任务很重,一直忙到晚上八点。我们聊得也很投机。晚上,去了快餐店,那里很有气氛,和G像是久违的老友,说不完的话。他的笑容总是很好看,我想。

后来有一个小女孩来卖玫瑰,一大捧火红的玫瑰里夹了一朵黄玫瑰,淡淡的一抹嫩黄,很显眼。我和G同时选择了那支黄玫瑰。

晚上我把它插进了心爱的小花瓶,那抹沁人的幽香陪伴了我一个星期。下一个周末来临的时候,我取出了那支绽放的黄玫瑰,它总有谢的一天,但我要留住它的芬芳。我小心翼翼地摘下每一片花瓣,一瓣一瓣地压进日记本了,把它的幽香上了锁,永远锁进我的心里。

(四)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G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和他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

可我几乎忘记他当时已经高三了。

尽管我知道高考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但我真的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毕竟,那里我的感动。

高考?也许是一个转折,一个命中注定的转折。我不敢再想了。和G还是自然地做着朋友。

一转眼,他的生日。他生在夏季,火热的季节,所以给他的礼物我选择了紫色,一捧紫色的鲜花和套着紫色包装纸的木笔筒。不知道为什么,酷爱蓝色的我竟然选择了紫色。后来听人说,紫色代表深情。吗?我不置可否地笑。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漂亮,很圆,朦朦胧胧的样子。

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很晚都没有睡觉。

往事终要随风飘逝,就像他的十八岁生日一样慢慢远去。明年,他的下一个生日时,还能想起那个曾经为他牵挂,给他的十八岁送去紫色祝福的女孩,还能想起他曾经是她的部长么?会记得在大学里捎来他的讯息么?

也许,只要他记住那抹紫色,记住那个女孩,就很好了。

当时,我很悲观。想到高考,几乎是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绝望了。

(五)

后来,网络风靡全球的时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成了很抢手的网络小说。

那天中午,照例和G一道回家。他说到《第》,说他很喜欢。我没有在意,对于网络小说,我向来没有好感,印象中总是脱不了俗套和搞笑的风格。可后来有好几次G都饶有兴致地聊到《第》。他说他看过四遍,每遍总有不同的感觉。我不知道怎么说,心里有些震撼。

《第一次的密接触》?《Diyicideqinmijiechu》?!

最后,我终于还是决定攒钱买一本。G知道了,要借给我,带着那中熟悉的笑容说:“好好看,等我考完了在还给我!”

封面很简单。红色的书皮,红得有点触目惊心,有两张椅子,并排着,稍显黯然。夜深人静,坐在睡意朦胧的灯下,我翻开了第一章。

想了些什么,忘了。

夜很静,清清的,有些幽。总之是被感动了。轻舞飞扬,她就那么舞着,舞着,轻轻地飞走了。她去了天堂吗?我哭了。原来,一切就这么简单地感动着我。一种似曾相识的心情,没有轰轰烈烈的结束,却有一种很真切的震撼。

合上书,红色的书皮,比先前更触目惊心,眼前一片红色。我想到了G。他的感动。我的泪水——于《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后来,我那本《第》锁进了抽屉,也把轻舞飞扬埋在了心底。

(六)

七月。

那年的高考,竟灰蒙蒙地飘了雨。

一个人在阳台上坐着,看着,听着,想着,属于我的一切东西。看楼下人来人往,看街上伞来伞去。雨洒进一丝清凉,还带着倦倦的夏意。

那年的高考三天,过得出奇的快。心情和天空的冷雨一样冰凉。我突然才明白,以后再也不能和G在同一个季节的同一个城市里,向着同一个方向去了;再也不能坐在一起开会,更不能在那样的傍晚,一起在夕阳里涂抹板报了。

高考完后的那个星期,每天就翻来覆去地听刘若英唱《很爱很爱你》。“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望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整整一个星期,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一遍又一遍地感动;整整一个星期,看着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听着偶尔洒落的雨滴,心里很沉。

一切的一切,终于就这么过去了。

(七)

炎热的暑假。

又是几个星期,没有G的讯息。一个电话也没有。也许这个暑假再没有风吹过,也许他就这么走过。

后来心血来潮地买了一大堆彩带回家,开始每天死心塌地地叠幸运星。一共999颗,我数了三遍,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我的心情,便和那一大堆幸运星一起装进了玻璃罐子。盖上瓶盖,心里突然有石头落地的感觉。只是后来手指头一直痛得厉害。

八月刚开始的时候,我接到G的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手里还抱着幸运星的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哭了。

不记得他又说了些什么。然后我们一起骑车出去,一路沉默,在那条来来回回了无数次的路上,静静地骑。让我感动的默契。

晚上,去了西河畔。我们一直走了好远好远,在最远的水边,坐了下来。看着浪花,听着水声,后来下雨了。雨滴飘扬,衬着水里溅起的浪花,轻轻地,清清的。我们坐了很久,聊了很多。

那样的雨夜,那样的水边,那样的星光灿烂,那样的白浪滔滔。

夜很静。和G骑着车默默地走完那段曾经熟悉的路,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一切都似乎在悄悄中变得陌生起来。

那天晚上,家里停电,我点上蜡烛,一直坐到深夜。

(八)

再见G也又是几个星期后的事了。

8月的尽头。暑假快结束了,G也该走了。他要去北京念大学、。

那几天,心里很乱。每晚夜很深了还坐在灯下写日记,每天都把那罐幸运星拿出来看看,但从不打开瓶盖。

有一天,突然想起来《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高考,完了,也该还给G了。

抽屉里有一张小纸片,是G写给我的电话号码,我从没拿出来过。那天,打了电话给G,只平静地说还书给他。

挂断电话,取出那本红色的书,依然红的触目惊心,我看了好久。打开日记本的锁,黄黄的玫瑰花瓣滑了出来,轻轻地飘落,像蝴蝶。我选了一瓣最好的,摊在手心,一纸枯黄的平整,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我的心颤了一下,把它压进了,轻舞飞扬消失的那一页。于是,一片浓浓的红色里溶进了一抹淡淡的枯黄。

合上书,我愣了很。

第一次觉得那罐幸运星很沉,它们也许就这样走了,和G一样,离开这座我们相识的城市,离开这里曾经的美丽。

G来了。在那个以前我们常常相约的路口。我跑下楼去。

G冲我笑了笑,很灿烂,有些象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大男生,那个G。我把书还给了他,又把抱在怀里的罐子塞给他。

G很吃惊地看着我。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明天,你来送我好吗?”G伸出手,想拍拍我。

明天?明天?我的心分明地抖了一下。

“不!”我使劲地摇头。

G伸出手停在半空,又收了回去。脸上的表情也有些不大自然。

“为什么?”

“你带上它们吧!”

我指了指被他握着的那罐幸运星。终于,还是笑了。

“我走了,好好学,别忘了去竞选部长!”

“记住,我在北京等着你!”G也笑了笑。

我没有说话。

“LX,做我妹妹好吗?”

我愣了,抬头看了看那张脸,它总是叫我想起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很高的G。

“怎么了,要什么好东西,哥哥从北京寄给你!”

“不,你永远是我的部长。不是哥哥。”

说完我转身就跑。那个路口离我家很近,但是那天我却觉得和800米长跑一样,遥远得没有尽头。但我没有回头。我听见G在后面大声地叫我的名字,可他的话我一句也没有听清楚,只是一个劲儿地跑。

就这样了,一切就这样了。

部长?哥哥?我想着想着就想哭。

第二天是个阴天,没有风。我站在阳台上,很迟都没有睡,就像G的十八岁生日的晚上一样。G走了以后,窗外的那条路,那个路口,一切如故。可是,明年的今天,你还是我的部长吗?

(九)

生命的河流,在岁月中流失。

后来,我放弃了去竞选宣传部部长,离开了学校团委。

那几块宣传部的板报栏,换了一茬又一茬,像是在翻看着日历数着两年来的改变与不同。我和G的笔迹也早被刷得无影无踪。也许,它们早化作尘土了。

再后来,我参加了高考。

两年后的七月没有飘雨。我如愿以偿地走进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但它没有在北京。

我还是会坐在阳台上,想那份遥远的过去。往事如烟,只要有梦,就会觉得天很蓝。

口哨声声

我不敢回头看。而已泪落满裳。

口哨声声

作者:青木月

坐公汽上班。

忽然车后部传来轻轻悠扬的口哨声,非常熟悉的曲子,却猜不出是什么名字,只觉得肯定是好多年前曾风靡一时的情歌,单纯而飘逸。我禁不住一阵感动,打心眼里漾起明媚欢乐的泉水,嘴巴情不自禁地跟他一同哼起来,也不想回头,回头看那是谁?只任无碍的思绪悠然上朔,想起我的初中,初中时那个脸膛黑黑、口哨吹得相当漂亮的小男孩——他曾给过我一段多么快活而忧伤的时光呵!

在我们那初中,乡下孩子很少,他就是很少中的一个。他脸上有最代表乡下的黑白两色:黑的是常在野外玩耍与干活而日积月累下的古铜皮肤,黝黑亮泽,他后来说很具欧洲健康标准呐;白的自然是牙齿。他从来没刷过牙,牙齿却出奇地整齐雪白,直追现在的牙齿广告模特。

论及此事,他总大声发表由衷的疑惑:“真不懂人为什么发明‘刷牙’!看我的牙,从来不刷,一样好!”其实,只是他家乡泉水太美太纯了,他那时却坚决不承认。我多么好奇,真想去他老家玩玩,见识一番,而迫于女孩子刚出萌的害羞,终于没能开口。

他说他出生时正好风雨交加雷鸣电闪,于是起名雷生。

记忆里,雷生总在不停地和我争论问题。年少的他面红耳赤,脖筋暴立,我也激动地满面绯红,唾沫四飞。不过是学习上的事,以数学、物理问题居多。其实,我自己演题时感觉很一般,而把它拿出来两人或几人争论一场,就变得极有滋味。尤其与他争论,那斗智斗勇的刺激与痛快,夹杂些连自己也不一定意识到的暗暗喜欢,晚上睡觉时我两眼盯着天花板,愈琢磨愈香,几乎不忍睡去。

升了初三,他被指定坐我同桌,我们的接触才正式升级。我考试总名列前茅,他呢

虽也有一般男孩共有的调皮顽劣,学习的上进心却极强,能与我同桌他开心极了!

口哨声就欢快地响起来。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听他的口哨,惊异地注意到这口哨原来如此清亮脆响,调子也准确圆满,抑扬顿挫极有韵致,哪里像这么小的初中生吹出来的啊,简直可用古文里的“绕梁三日”形容!惊诧极了,扭头看他,乱哄哄的教室里,他自顾自地一边嘟个嘴吹,随节奏点头晃脑的,一边整理桌上的散乱书本,神情怡然自得,恰入无人之境。他发现我看他,灿然一笑,雪白牙齿露出来:“以后少不了要多请教你这位高才生啦!”“呵呵,这客气,别总跟我争得要掀房子就行啦!”我还是由衷夸一句,“哎,你口哨吹得真棒!”竖竖大拇指。他没说话,可爱地,更起劲地吹将起来。

其实他比我聪明,对学习、生活,甚至国家大事上都有入木三分的见地。拿起随便什么话题他都可以侃侃而谈,且巴不得谁有异议,又可以你死我活地争论一番。我说“争论”,就决不是“争吵”,他从不乱发奇谈或耍赖,而是声音洪亮响当当,旁征博引思路清晰,论点论述论据齐全得很。在他,这简直是一种享受,似乎比来一顿美餐还要过瘾!我常常忍不住盯着他那大大圆圆的脑袋,困惑这里有玩什么奇异魔术?

而每次只要获胜,他的口哨又得意洋洋地高响起来,我即使争输了,竟又会莫名其妙怔住,听得如醉如痴。他的口哨、脑瓜、个性都如此迷人啊!我,才十六岁的少女,就这样怦然心动了。

校运会时,他报了400米长跑。我心怀鬼胎地献殷勤:“嗨!到时我给你加油啊!”他顽皮一笑:“你加油嘛,我准得第一,不敢第二!”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是他的白牙齿。

他知道我总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可并不清楚,一种甩也甩不脱躲也躲不掉的,对他深深依恋与疼爱的情愫已在我小小心眼里暗暗疯长,甚至自己也不很清楚,却是每晚做梦都有他矫健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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