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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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撇嘴,心想让我学哲学,那真是见鬼。不过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意思变本加厉,见他桌上摆着写满字的笔记本,问:“你怎么不直接打进电脑呀,还要手写一遍,多麻烦。”

“唉,没办法,谁叫我长了一双肉包手,扒在键盘上一按就是两三个字母。”他说话的表情和语气好像陈小春在歌里唱的:我没那种命啦——字都不会打呀。

“我打字很快,帮你呀,当作报答。”我脱口而出。

“是不是啊?”他作怀疑状,见我在键盘上一阵运指如飞,大喜,翻出几本笔记本,递给我其中两本说:“你先帮我打一部分,出书后请你吃饭。”

“这……这么多?”我用几乎颤抖的手接过两本沉甸甸的译稿,心想糟了糟了,海口夸大了。

事后两个月,我用全部的课余时间在电脑上打字,挂着QQ,陆北一星期才两节课,成天挂在网上。

春天,很快初夏。我用语言把自己装扮成烟视媚行的女子,在QQ上轻轻巧巧地勾搭:“亲爱的,陪我说说话吧?”几秒钟后,陆北的大胡子头像闪了闪,回复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说:“亲爱的,辛苦了。”平常QQ上也有很多人对我说这样的话,可都没有他说得让我心里浮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而现实里我多乖顺,即使遇见同班的男生,也是抿嘴一笑然后低着头走过去。“

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陆北特别幽默,因为学哲学的缘故非常善于狡辩,我以为自己算是聪明伶俐的女孩,却常常被他堵得没话说,赶紧作小学生状:“大哥,放过我吧。”他哈哈大笑:“你不要这么可爱?小心我会爱上你,要你做我女朋友!”我的双手搁在键盘上,感觉有一种东西像樱花飘落心底,清香美丽。我低头暗自笑了,脸上红红的,但立刻回复给他:“哼,才不要跟大叔谈恋爱。”他发过来一连串愤怒的图标,说:“我受伤了。”他竟然真的下线,我追悔莫及,整个下午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可又拉不下面子打电话去问他。

第二天他却打电话给我,说姐姐要在大学附近开间酒吧,想听听我这个时尚小姑娘的意见。我满口答应,把所有的衣服铺在床上一件一件地试,紧张得像要去见未来公婆。

他很大气地揽着我的肩膀向他姐姐介绍:“这丫头漂亮又聪明,简直是个小精怪。”随意却字字透着赞美和溺宠的语气,给任何一个女孩听见都是非常受用的。当时我的脑袋瓜子飞快地转起来,与他姐姐说了很多我对酒吧的想法,甚至细致到一盏灯该用什么颜色。不知不觉聊了很久,我累了停下来喝水,坐在对面的他说:“亲爱的,辛苦了,我唱歌给你解乏吧。”正准备叽讽他,姐姐突然拉了我的手说:“我们陆北唱歌可好听了。”是吗?我很少听到有男生唱歌唱得很好的。这时他开始唱了,第一句就显出了水平,简直比张学友还张学友,而且,他唱的还是那首非常怀旧非常缠绵的《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一瞬间,我被击中,隐隐地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了。那是六月,连串的考试正如火如荼,我坐在自习室看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常常会有异于常人的动作和表情。旁边的同学问我,是不是疯了,我说,嗯,疯了。

没办法,我喜欢他,喜欢的心情就是肉在砧板上。把这种心情跟好友说了,她说,你们不合适。

她说的不合适无非是指年龄,我们相差整整七岁,可七岁算什么,王菲和谢霆锋相差十一岁,梁锦松和伏明霞又相差几岁?而且他在网上说过喜欢我,两个喜欢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明确自己的心后,就常常往W大跑,仗着为他打了那么多字,提前请我在食堂吃饭应该是可以的。

见面了还是跟网上一样,嘻嘻哈哈地斗嘴。他总是笑话我的普通话不标准,前后鼻音不分,还一本正经地说:“来,跟着老师念——‘奶奶来拿牛奶’。”我说这有什么难的,结果海口又夸大了,他大笑,奔三十的人,竟然笑得蹲到桌子底下,整个餐厅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我巨糗,在桌子底下踢他,反被抓住脚,动弹不得。那时我好开心,觉得恋爱大概就是我们这样子。

走在路上,我开始拉他的袖子,他回过头一副假道学的样子说:“小妹,男女授授不亲。”我回敬他:“亲你个头啦,姑娘我走累了。”顺势挽上他的手臂。因此他有了一句口头禅——不要占我便宜,后来觉得不过瘾似的,就改成不要吃我豆腐,我反讽他一身排骨哪来豆腐,于是他又改成——不要吃我排骨!

我们已经很熟很熟,好友的网友,与我成了好朋友,也许还会成为男朋友。我美滋滋地想着,常常独自微笑。

要做好一个年长七岁的男人的女朋友应该做哪些事情呢?我首先想到做饭,可是不会,恰好他寝室条件也不允许。又想到洗衣服,收拾房间什么的,这是贤良女子的必备品质。有一天我在QQ上如平常一样问他:“干嘛呢?”答曰:“洗衣服。”我说:“真可怜,一个大男人自己洗衣服。”他立刻借梯子上架说:“你来帮我洗吧!”我回复一句:“想得美!”然后下线,仔细梳了头发直奔W大。

十月的天气,我光脚穿他的拖鞋,袖子和裤腿都挽得高高地,站在水房的洗漱台旁洗床单,哗啦哗啦的水从桶里漫到我的脚背上,有点冰凉,一双手也浸得嫩白嫩白的,真是好看。我想待会儿要让他看看我的手,他一定会欢喜又心疼地握住它们。那时他正一手扶着门框,一只脚很悠闲地交叉在另一只脚前面足尖点地,用很哲学的目光看着我说:“真不懂,是你洗衣服,还是衣服洗你。”我哼了一声,捧水泼他,他居然没闪,浅咖啡色的外套胸前湿成大片的深咖啡色。我有些愕然地看他,他抿着嘴唇,那么忧伤地表情,半晌,他说:“其实,我有一个女朋友,在英国。”

什么?我没听懂。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哗啦哗啦的水依旧从桶里漫出来,落到脚背上,却没什么感觉。任他走过来拉我,让我坐在床沿上,他取了干毛巾给我擦脚,温柔的帮我穿好袜子、鞋子,并放下裤腿整理折痕。做完这一切他便蹲在原地看我,轻轻叫我的名字,我顿时泪流满面,心疼得犹如撕裂一般,但不问他有女朋友的事,而是伸出一双手说:“你看我的手,好看吗?”他果真握住我的一双手,并把它们放在胸口说:“好看,好看。”“你喜欢吗?”我继续问。“喜欢,喜欢。”他还是连声说着。我再追问:“那你喜欢我吗?”说完就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嘘,别回答,别解释,这样就好了。现实里我不是我,我是因为你才成为我的。

第一次,他送我回学校,在大门口说:“你会有更好更年轻的男孩来爱你。”我点头,我已经是菠萝,即将失去做水果的资格。后来我们两个月没见,远远的各自生活,竟也平淡。

接着就是圣诞,阳光出奇的好,我坐在寝室的窗户边晒太阳,看到镜子里自己新染的头发闪着真正炫目的光芒。室友们都忙着打扮,电话在不停地响,突然一个人问:“喂,你那个哲学博士呢?”

这句话像黑夜里不知从哪里飞过来的石头,准确地砸中我的心脏。终于知道难过了,一声痛哭让室友停止了所有动作,面面相觑。她们哪里知道,我完全没有做好离开他的准备,而离开来得这样突然,我简直傻了一样。

旧历年,他发来短信问候,说女朋友从英国回来了。我回复了四个字:祝你幸福。然后将他的电话号码,在我的手机里永远删除了。

我被帅哥撞了一下腰

晚上,我以一身绝对淑女的打扮与柯宇一起出场了。

我被帅哥撞了一下腰

作者:萧天若

那天中午,无所事事的和白菜在寝室里玩算命的游戏。她说:你三天之内会遇到一个白马王子般的超级帅哥级人物。我不屑,呸了她两口。反正这妮子向来是那种爱信口开河胡诌八扯的主儿,相信她?哈!我还不如去相信一头小母猪。

可是,事实证明,英明神武伟大的我在这件事上犯了严重错误。而且老天报应我报应的相当不爽——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就很不幸,欧,不,是有幸,遇见了一位超超超超超帅的大、帅、哥。虽然,我和他相遇的方式不怎么符合童话中公主王子般的优雅浪漫。

当时,我正迈着悠然闲适的步子路过操场径直走向食堂。满脑子里想的都是今天加菜的红烧小排,直想的我春风满面目露精光。就在这时,半路杀出程咬金——忽然间,斜刺里冲出一人。还没等我看清其乃何方神圣,那厮就以重力加速度的绝对优势将我撞翻在地。而且,在倒下的过程中,相当老实不客气的将我美丽修长的大腿当作了肉垫......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迅速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说着对不起,一面伸出手来要扶我起来。

老实说,本来,我是准备好了目光的匕首要将他刺死的。但是,在我抬起头来瞪向他的时候——哎呀我的妈妈呀!A大啥时候有这般帅哥了?我的口水怕已流了一地了...忙不迭的收起杀人的目光花痴的表情,压下骂人的冲动顺便把已到嘴边的脏话咽了回去。换上最最温柔可爱的小女人形象,捏着嗓子细细的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相信你也不是故意的。”然后轻轻的拉了他的手,站将起来,姿势优雅的拍打着身上的尘土.“真抱歉。我没撞伤你吧?”帅哥发话了。

“还好,没有。”我微笑,并打心底里庆幸自己没有表现出野蛮的悍妇本性来。不然,十个帅哥也给吓跑了,哪里还轮得到我在这儿欣赏啊?

“没伤到就好。嗯…”帅哥想了一下又说“要不,去医务室看看吧?”吆,蛮细心的嘛,OK!我在心里又暗暗给他加了10分。

“不必了。我想应该没事儿。”我说着,完全表现出一副淑女应有的风范。“看你急急忙忙的,有事是吧?”我问道。没等他回答,我又说“去忙你的吧!不必顾及我。”嗯……我记得书上说,这叫做欲擒故纵。

果然,帅哥上钩了。

“那真是不好意思。我明天请你吃饭,算是赔罪,好么?”看着他那一脸真诚的笑容,我眼都快直了。不过,客套还是要客套一下的。刚要开口,却听见帅哥说:“我叫柯宇。”

“我叫玉米。很高兴认识你。”我说。

“那,明天下午,我们就餐厅见吧!”

“那好吧。”

“那我先走了。”

“再见。”

“明天见。”说完,帅哥柯宇转身匆匆而去。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的嘴角抿起一抹诡异兮兮的笑容。老师教育我们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柯大帅哥,你完了。呵呵……

“拜托你正常一点好么,玉米。别那么一脸花痴兮兮的,很影响我食欲耶。”白菜一面抱怨,一面攻击着我饭盒里的红烧小排。而我则把清淡如水的菜汤喝得津津有味儿。“女人。”我对白菜说。“不是我花痴。毕竟,你要知道,现在,像柯宇这样的帅哥不好找了。”我笑笑,说。

“是,我知道。这年头优质的男人越来越少。”白菜叹了口气,又说“可是你知道么?那个柯宇,篮球队队长。长的帅,人又聪明。身后倒追他的女孩子一把一把的。简直就是A大女生的偶像嘛。那群女人喊的口号都是‘柯宇柯宇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说玉米,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原来是篮球队的,难怪没见过。”没办法,我承认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运动白痴。要不然,如此帅哥怎能逃出我的法眼?不过……“有什么了不起的?想本姑娘我,双十年华貌美如花。别说一个小小的柯宇,十个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哼哼~~~”我可是自信满满势在必得。“

顺便问一句,”我看她“打篮球,要几个人上场?”“你!”白菜翻了个白眼给我,收了饭盒转身离去,扔下一句“别告诉别人说我认识你。”

第二天下午,当我掐着秒表很准时的赶在四点五十九分来到餐厅大门口时。柯宇已经在那里等了。见到我,他说:“你很准时。”我笑笑,沉默。

看来他还是很有诚意的,拉拉杂杂各种菜色要了一堆。不过因为我们学校的大厨水平实在太高,那些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基本没有什么区别。细看之下发现桌子上摆了一堆青菜白菜油菜以及不削皮的土豆连根煮的菠菜……凡此种种。不过这已不重要了,美男当前,秀色可餐,谁还会去在意吃些什么?!

这顿饭吃下来,因为投缘,当然了,更多的是因为我提前作了准备,和他聊的很投机。简直可以说是大有相见恨晚之势。对于他,我已经了解的相当详细了。包括诸如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个性、爱好等等等等。哈哈,我在心里佩服起自己来——本姑娘出马,帅哥那里逃?!

周末,柯宇打电话来约我去参加学校的舞会。稍稍矜持了一下,我就答应了他。

晚上,我以一身绝对淑女的打扮与柯宇一起出场了。听着身边窃窃的议论声以及许多倒抽冷气的声音,看看那些接受不了现实而心碎倒地的女孩子们。我知道,我成功了。呵呵......

可是,很杀风景的是,我并不怎么会跳舞。所以整个晚上几乎都是在踩柯宇的脚。他不说什么,只是嘿嘿的笑。不知为什么,恍惚中,我总觉得他笑的贼兮兮的。

后来,我实在不忍心再继续虐待他的脚丫子了,就找了个借口打发他去买些饮料。而我就一个人坐在那里东张西望无所事事。然后就在人群里发现了白菜和阿酷。阿酷,男。20岁。柯宇

的铁哥们。篮球队的二号人物。我在心里飞快的把这些天打探到的资料想了一遍,很是疑惑:白菜干嘛和他在一块儿?莫非......

越想越觉得不对,于是悄悄蹭到他们身后,藏在灯影暗处听他俩说啥。

“酷,你说柯宇这家伙是不是很没人性?”白菜忿忿然,一脸的不满“我冥思苦想处心积虑的帮他出主意想办法,他不知感激不说,还不许我再插手这件事。没良心的家伙!”“还有,那么帮他,就请我吃个麦当劳就算完啦?哼!”

“好啦好啦。他也有他的难处嘛!事成之后,咱叫他请吃大餐。”阿酷说。

“大餐?哈。不敢指望。就算他真的肯请,我也未必有福气吃得到。”白菜撇了撇嘴,接着说:“要是玉米知道我敢在背后算计她,还吃大餐呢,恐怕我就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啦!”

“你不说我不说柯宇不说,谁会知道?放心,你不是说过,玉米她不会想到咱们三个联手,撮合她和柯宇的吗?”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他们......

“但愿吧。可是我也说过,玉米要是知道了,我们都会死的极为凄惨。”

“我靠!知道还敢算计我?白菜你不想活了!”我冲出来对她大吼。

“玉米。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阿酷话没说完,就已被我的九阴白骨掌打翻在地。然后就看见站在他后面,端了两杯饮料的柯宇。

白菜一看大势已去,只好把一切都向我和盘托出。原来,柯宇那家伙早就对我心怀不轨,于是就伙同阿酷,又辗转找上白菜。仨人合谋设计了那次“极为偶然”的相撞事件。借机......听到这里,我已是怒火冲天,白菜却还在那里不怕死的继续说:“玉米,别人不知道我还不了解你是啥人么?要是柯宇他从一开始就直接追你的话,恐怕早就被你踢出门外了。要知道...”话没说完,她就在我的怒视下落荒而逃,而阿酷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我回过头看看柯宇,冷笑一声,说:“你知道我不是淑女?”

“从一开始就知道。”呵,他居然还脸不红来心不跳。

“那就好。”我冲他笑笑。据他后来告诉我说,那个笑容非常的不怀好意,看了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然后我就让他见识到了我的悍妇本性。

当我的花拳绣腿打过去时,他吃痛的连连哀号。不过挨打的同时,我听见他还说了句人话。

“玉米,我喜欢你!”

忧伤蓝色的爱情拼图

阳光温暖而炽烈。窗外的树叶在秋风里打着转儿。我望着离我不过一米远的他,很久都没说一句话。

忧伤蓝色的爱情拼图

作者:萧天若

我站在教室外面的阳台上晒太阳。

整个校园里一片寂静,我甚至能听到麻雀在头顶欢快的叽喳声。心里不禁羡慕起我那些同学们了——原来,回家吃个中饭也可以是这么幸福的事情啊!心里清楚,爸妈是为我好。他们之所以把我送到离家如此之远的学校来借读,就是看上了这里严谨的校风和每年令人惊叹不已的升学率。毕竟,以我之前在原来学校的成绩,考重点高中,还是很危险的。

但我很寂寞。离开了熟悉的环境亲密的朋友,在这里重新开始,对我来说,也算不小的考验了。不过还好,两个月下来,我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只是中午这段时间不好打发——看书吧,精力不济;出去转转玩玩吧,时间不够。睡觉又睡不着。哎!真不知道可以干些什么来熬过这寂寞的时光。

阳光打在身上,整个人越发的懒洋洋了。不行,再这样下午的课上非睡过去不可。于是我溜达到了校门口,在卖零食的小店里东看西瞧。

很不经意的,看见角落里堆了一摞方方的大盒子。我问老板:“那是什么?”老板看了一眼我指的方向,“拼图啦!你要买我给你算便宜点。”

拼图?我脑子里顿时灵光一现:那不是打发无聊时光的最好工具吗?一番还价之后,我抱了一盒卡通画拼图离开了小店。

之后的每个中午,都在和一堆碎片的斗智斗勇中消磨了过去。

直到那天看见他。

他是班里最奇怪的孩子。每每总是会在上课铃响了很久之后,才跻拉着双拖鞋慢悠悠的晃进

教室,老师也不说他什么。起初我以为他是个成绩很烂坏孩子——后来才知道,他就是这个学校有史以来最“人才”的那个传奇人物——乔奇。

那天中午,我正很无聊但无比认真的拼凑着史努比的可爱大头,教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

开了。抬眼一看,把我吓了一跳。乔奇站在门口,白色的T恤上染上了一片殷殷的血红色。我

看他的脸。没有表情,见我看他,努力的扯了个笑容,“能给我张纸巾么?”

“噢。”我忙不迭的从书包里翻出一包“心相印”。“喏,给你。”

阳光温暖而炽烈。窗外的树叶在秋风里打着转儿。我望着离我不过一米远的他,很久都没说一句话。他很沉默,但非常冷静的擦干净了脸上身上的血迹。过了不知多久,听见他说:“谢谢。”

我不知该说什么,轻轻的低下头。等再抬起头来,却已不见了他的身影。

他没来上下午的课。

整个下午,我都在那里呆呆的望着他空空的座位。恍恍惚惚的,中午发生的事情,好像只是我的一个幻觉。

第二天他来上课的时候,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静静的走过我的身边,仿佛昨天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到了中午,放学的人流散尽之后,我端了一碗热腾腾的泡面回到教室,却赫然看见他坐在我的位子上,手里玩着我的拼图——史努比的身子已经快拼完了。见我进来,他也不说话,只淡淡的笑笑,然后拿了拼图坐到一边,静静的看着我。

在他的目光注视下,我有点不大自然。终于沉不住气,开了口:“乔奇,你有什么事吗?”

“没有。”他笑笑,牙齿在阳光下白亮亮的,看上去真健康。“你每天都自己泡面吃?”

“嗯。”突然想起什么,我问:“你…还没吃饭吧,要不……”

“要不什么?”他挑挑眉毛,笑的揶揄。“想把你的中饭让给我?”

“我……”

没等我想出该说什么来,他就又哈哈笑着,说:“行了。不逗你了。为了‘报答’你昨天的

‘救命之恩’,我决定请你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说着站起来,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愣在那里的我,“走啦!”说着就拉了我的手离开了教室。

“哎!我的面……”

“管他!没营养的东西。”

笑声洒满静谧的校园。

我没想到他竟然是请我去他家吃饭。更没想到的是,家里就只有他一个人,而且是他亲自下厨——不过说实话,他的手艺还真的很不错,着实让除了泡面就不会弄别的了的我汗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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