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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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只说,人老了,不用浪费钱了。我想你不会知道,我愿意拿出我毕生所得,只要上天愿意把那个在镜子前涂得一脸雪白的妈妈还给我。

我总是在想,当年你逃离你的母亲,后来我又逃离你,将来如果我有孩子,是不是他也会逃离我。

我总是在想,那些自你的血液里遗传给我的东西,将来会不会我也遗传给我的孩子。

但如果未来真的如我所预料的这样,我也会和你一样,目送着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走进一个我所无法了解的世界。

我也会和你一样,深深地理解并且接受,这就是自己的命运。

那种赤诚,也是爱情

三年后我故地重游,住的还是老朋友的客栈。刚进客栈,就看到一个染着黄色短发的姑娘从我面前走过,我连忙喊住她,请问那谁在吗?姑娘冲里面仰了仰脸,大声喊了一句那谁的名字,然后我的老朋友从里面走出来,欣喜地看着我说,哎哟,舟舟姐来了。我也很激动地说,哎,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跟我认识你的时候一个样子。然后,再贱兮兮地补一句,你看我就不一样,我比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漂亮多了。

当时,我根本没把那个短发姑娘跟三年前联系起来。

三年前,我在客栈住了半个月也没有发现这个女孩子的踪迹,直到某天晚上,我因为情绪波动太大,发了条短信给老朋友说,我能不能过来找你聊聊天?

他干脆地说,来。为了避嫌,我特意把房门打开以证实我们的确是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那时候,我满心的忧虑,全是关于感情。老朋友缄口不言,我也沉默不语,很明显,我并不需要安慰,甚至不需要人倾听,我只是不能一个人待着,否则就会不能自抑地哭起来。夜越来越深,我打算再抽一根烟就回房,就在此时,一个姑娘闷声不吭地走了进来。

我真是震惊了,没绷住,连续“啊”了三声,深深地为老朋友金屋藏娇的本事感到折服。

老朋友的反应很淡定,只问了一句,输了赢了?

年份久远,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她回答了什么。只是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这个人的存在,知道了她早出晚归,奋战在牌桌上。

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问我的老朋友,你到底是真的爱人家,还是为了打发寂寞?

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偶尔打电话联络感情的时候,他会告诉我,我跟家乡那个女孩分手了…舍不得,当然舍不得,但有什么办法?她跟我要Minicooper,对了,我正好想问你,Minicooper是什么东西?

我说,是宝马的一款车,有钱人家的女儿都开那个。他又问我,多少钱?

我说,三十多万吧。他说,我靠,还真贵,去他妈的。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榨干了自己的血也未必买得起那辆车。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打电话跟我说,我可能要结婚啦。我知道对方就是那时候藏在他房间里的那个姑娘。其实在我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他娶那个女孩子,有点可惜,我觉得,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这一次见面,她已经是能干的老板娘了,会接待客人,会指导阿姨打扫客房,会算账,会处理人际关系,在闲谈时,义愤填膺地告诉我,谁谁谁还欠客栈多少钱,谁谁谁每次带人来住了又不给钱。

她在跟我诉苦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是真的爱着我那位老朋友,没错,她没念多少书,只喜欢打牌,不懂生意场上那些明的暗的规则,你可以说她眼界低,没见识,但是她是真真正正地为老朋友考虑所有事情,谁欠她老公钱,就是欠她,谁欺负她老公,就是欺负她。

她那份毫不迂回的赤诚,让我心生敬意。谁都听过猴子掰玉米的故事,很多人都觉得再走一段路,会遇到更大的玉米。

正如当年我觉得他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生,现在我只觉得,他也许无法再找到一个比她更爱他的人。

搬家记

6月的一个清早,我在睡梦中收到丛丛发来的一条语音微信:家妹啊!晴天霹雳啊!要搬家啦!

连续熬了三四个通宵写《一粒红尘》的我,在听到最后那个“搬家”的词语时,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恢复了理智。

理性的我只维持了几秒钟的镇定之后,便爆发出一声哀号:天哪,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啊!

一个电话打过去,丛丛三言两语就把我们面对的困境总结完了:“房东要把房子收回去,只给我们一个礼拜的时间,你现在马上起床订机票,一分钟都别耽误。”

于是我在两只眼睛都无法对焦的情况下打开了订机票的网站,一边流泪一边火速付款,转眼间一千多块钱就从我的网银账户里易主去了航空公司,呜呜呜,我好想要私人飞机!深夜11点,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升空的时候我无意中往舷窗外看了一眼,那灯火辉煌不夜城的画面再一次震撼了我。毕竟是北京啊,夜航过这么多次,我还是觉得首都的夜景最瑰丽最壮观。

壮观归壮观,但论亲切和归属感,在我心里,世界上再没有哪一座城市比得上烟火气息的长沙。

一下飞机,我就被南方城市特有的那种潮湿空气所包裹住,皮肤上立刻有了一种黏稠的感觉,鼻腔里所呼吸到的也是植物的气息。

两三年前,我还是一个特别纯正的文艺青年的时候,经常会很矫情地在深夜里,坐在窗台上一遍一遍地听彭坦的《南方》,开头他一唱“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我就开始哭,委屈得像是自己被人绑架到北京来的似的。

后来我终于丢掉了那股子矫情劲,长沙北京两头跑,在南方的时候尽情享受闲散轻松,在北方时认真努力工作,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回到小区,熟悉的餐馆还没打烊,老板娘一见到我就很惊喜,哎呀呀,好久没看到你了,吃点什么?

招牌过桥牛肉,酱汁芬芳鲜辣,只要一动筷子就停不下来,我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差点就忘了这次回来的重大目的。

啊啊啊,我是回来搬家的!第二天清早下楼嗦一碗粉,然后直奔中介。我把要求对中介大妈一讲,她眼珠子一转,行了,妹子,我知道你要什么样的房子了,交10块钱看房费,我带你看房子去。

不得不佩服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干,爽快,干脆,都活成人精了。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不仅比从前的楼层低,而且距离菜市场才几十米,楼下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消夜摊子,让我含泪说一句—人间的天堂!

搬家最伤感的环节并不是找新居,而是整理行李,这也是我这几年到处辗转漂泊的一件痛心之事。

很多东西,带走的话,很麻烦,不带走,情感来说实在是舍不得。旧杂志,旧书籍,发黄的被褥,旅行时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读者写给我的信,朋友买给我的水杯,从大学开始一直用的漱口杯,穿得底都薄了几厘米的塑料拖鞋,还有练过书法的毛边纸…朋友在旁边说,有些东西拿不了的话,就丢了吧。我说,你不懂。

当年离开家乡来长沙读书,我妈把一沓厚厚的学费用一个肥皂盒装着,藏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小心,这一幕仿佛还发生在昨天,实际上,四年的时间里我在长沙已经前前后后搬了五六次家。

三搬如一烧,很多旧物件,就这样被遗留在时光洪荒里。我望着墙上的长颈鹿贴纸,突然之间,很想好好哭上一场。晚上跟惜非在网上聊天,谈起《一粒红尘》开篇,叶昭觉和简晨烨搬家的那一段,我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叶昭觉那么穷凶极恶地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外乎,是来自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她说,那么,你有什么新想法吗?我说,搬完家之后,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叶昭觉已经住进我心里来了。

命运太深奥

某天一个朋友问我,能给我看看你写的那本“深海”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写的作品了,太青涩也太稚嫩,不好意思拿给你看。他说,行,我不看,那你给我讲一下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吧。我想了一下说,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讲得完。

两部“深海”历时三年才终于画上句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三十万字,还不算那些被毙掉的部分。程落薰那轰轰烈烈而最终又归于平凡的青春往事,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也曾真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过往…当我将这个故事口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忘记。

任何细枝末节,哪怕一个打酱油的小角色,我都没有忽略。

并且,在重新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当年很多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的东西,从故事里跳脱出来,在我心里有了明确的答案。

朋友问我,程落薰到底爱没爱过许至君呢?如果没有爱过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

我沉默了很久,说,大概她自己也没弄懂,或许爱过,但不及爱林逸舟,或许只是另外一种不那么激烈的爱,但总而言之,自始至终,她都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人毫无保留地、真切地爱她吧。

朋友又问,那她和陆知遥的关系呢?我想了想,陆知遥对程落薰来说,是超越爱情之上的存在,他的身份像一个导师多过像一个爱人。在遇到他之前,程落薰几乎是一个没什么追求的女孩子,除了爱情之外她的生活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而陆知遥将她带去了一个她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世界,她忽然明白,原来生命可以很辽阔,原来人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

除却爱情的部分,还有程落薰跟康婕之间起起落落的友情。多年前我自己也是性情刚烈的姑娘,凡事一定要表明立场,世界在我眼中非黑即白,非友即敌,没有中间地带。那时候我很容易为了一些小事情跟朋友闹别扭,接着便是漫长的冷战,我把决绝当美德,从不肯主动示弱,我把内心真正的歉意和愧疚藏起来,为了所谓的尊严和许许多多其他的愚蠢的理由。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岁月像是滴水穿石,尖刻如我竟然也生出了些柔软来。

再想起当时写康婕对程落薰的背叛,我对她也有了悲悯,说到底,谁一生中没有爱过不该爱的人呢?谁没有过那么一瞬间,想挣脱一切束缚,只为了遵从于来自内心最真切的渴求呢?

程落薰只是更幸运一些罢了,她爱过的人,刚刚好也都多多少少地爱过她。

康婕比起她来,少了一些运气,所以才多了一些代价。

在写《一粒红尘》的人物设定时,我给女主角叶昭觉也配了一个特别要好的闺密邵清羽。

在最初的设定中,邵清羽是整个故事里所有女生当中最单纯、最无害的一个角色,她家世优渥,从来没尝过物质匮乏的滋味,一心一意只想跟相爱的人组建一个小家庭,逃离继母的刁难。

然而故事越写下去,之前的人设就越站不住脚,一个从小就跟后妈钩心斗角,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的女孩子,她如何可能长成一个单纯无害的成年人?

于是,故事越写到后面,邵清羽跟叶昭觉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加激烈,这是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料到的。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这或许就是一个原因。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你笔下的人物能够帮助你挖掘自己的内心,挖掘出更多的人性,当你意识到你虽是一个创作者,也是一个执行者的时候,这些人物便都已经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把每个人生阶段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对生命和人性的领悟,用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

年纪越大,我越明白一件事,生而为人,力量实在很渺小,而命运本身,又太过于深奥。

那么唯一可以做的,便是真实地写下他们,若干年后回头看这些字,我希望我能够说,即使再来一次,我也无法做得更好了。

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见你

在《一粒红尘》中,齐唐问叶昭觉,你很喜欢钱吗?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提问的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时,更是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但是叶昭觉小姐,她毫不掩饰地说,是的,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叶昭觉不同于之前我写过的任何一个女主,那些姑娘当然很美好,她们倾尽所有,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和爱,而叶昭觉,与她们相比,她未免显得太过于庸俗。

但我仍要说,我爱叶昭觉。我爱她的独立和坚韧,爱她从不粉饰自己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我爱她表里如一,也爱她脚踏实地,从来没有一个女主角,在灵魂上与我如此亲密。

我从十六岁开始写字,十七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距今已经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时间。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我必须诚实地承认,一个写作者能够写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读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经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挚,才是一篇文字、一本书,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写得最深入人心的永远是那些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那些把伤口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的青春,还有那些荒芜和赤贫的岁月。

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向别人索取什么,别人愿意给我,我就接受,别人不愿意给我,我也只会眼巴巴地看着,如果要我撒个娇,卖个乖,对我来说简直比死还难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欢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虚荣心啊,我也想买偶像的专辑,想买喜欢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开口向妈妈要钱,所以我必须自己想办法。在高中时期,我的确做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下课之后去每个班收集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还有同学们的草稿纸和废试卷,放学之后我会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卖掉,赚零花钱。

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价格,矿泉水瓶五分钱一个,易拉罐一毛钱一个,废纸四毛钱一斤。

这样的特立独行当然也为我招来过一些流言蜚语,直到我来到长沙读大学。

有一天上网,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问我,你认识谁谁谁吗?我说,知道这个人,怎么了?七七说,她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捡垃圾的。很难形容出我当时的感受,有一点无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种一个好大的穷字刻在脑门上的屈辱。好半天的时间,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接话,但是还没有等我做出回应,七七又发过来一段话:我跟她说,葛婉仪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卖废品的事情,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她靠自己的双手赚干干净净的钱,我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七七已经不记得当年这点小事,但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天我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对着那句话哭成了傻×。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以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从前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还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会再让我受那样的委屈。

不不不,我没有丝毫想要炫耀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即使我拥有了这么多,那个拖着塑胶袋去废品站的女孩,那个后来在我的作品里,以叶昭觉的面目出现的女孩,直到现在,我一回头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她的背影。

若不是爱过最终又失去

有一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我在看书,一个失恋的朋友发短信来问我,睡了吗?我想跟你说说话。

那是深夜三点的春天,电话里都能听见大风呼啸的声音,我那个朋友坐在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路边,声音听起来前所未有的沮丧。他反复地问我,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握着手机,艰难地遣词,希望自己说的话能够稍微减轻—哪怕是一点点他的痛苦。

只要爱过的人,都会明白,别人说再多劝解和安慰的话,都不过是隔靴搔痒。

纵然故事的细节不同,但我们对痛苦的感知是一样的。它还是在那里,还是很痛。

挂掉电话之后,我站在窗口看着外面漆黑的夜。所有的窗口都黑了,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那样的时刻,我也有过。

隔着时光看回去,我似乎一直是个不懂得如何去爱的姑娘,彼时彼刻,我看到自己不那么美丽的面孔,带着一些笨拙和青涩,带着对爱情的向往也带着对爱情的质疑。

如果能穿越到过去,我想找到那个不得章法、爱恨都太过于用力的自己,告诉她,没有人生来就会爱,没有人生来就懂得如何玩弄辗转腾挪的技巧,没有人生来就知道在面对爱情时,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因为那些不够温馨,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经验,我们才会在某一个时刻,绝望地说,我再也不会相信爱情了。

将近半年的长途旅行结束后,我回到长沙,农历新年的那天晚上,我跟闺密坐在一起,一边剥着一个橙子一边说,我遭遇到了人生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危机。

她看着我,静静地等着我把话说完。这么多年来,颠沛流离的童年,孤独隔绝的青春期,成年之后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冲击,这些都没有真正击溃过我,然而,我终于要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信仰的危机。

十八岁那一年,大学第一次团体活动,在去公园的大巴车上,我当时喜欢的男生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知道他指的是宗教信仰,可是当时,我说出了一句非常矫情的话:爱情就是我的信仰。

过去,是我不明白,以为把生命的重量全压在爱情上才是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直到所有的幻想破灭,直到所有爱过的人都成为云烟。或许爱情也觉得无辜,它并不能够承担这么沉重的期许。在我沉默很久之后,我闺密看着我,笃定地说,那个人应该就在路上了,不要灰心。

我还能再相信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但如果不相信的话,就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了吧。

诚如我在电话里对我朋友说的,我们不可能得到人生中每一个喜欢的人,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事情。

若不是我们曾爱过,又失去过,怎会懂得最终的来之不易。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在谈起自己女朋友的时候,曾对我说,我是那种每一次恋爱都会全部投入的人,虽然至今为止只有两次,但我确信以后还是这样。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还很不以为然,不过是小孩子意气般的宣誓,然后,他顿了顿,接着说,但我希望,没有以后了。

那是我迄今为止所知道的对爱情最美好的诠释,足以让我们这些爱过几次就叫嚣着“我绝望了”的人汗颜。

神会奖赏那些一直坚定的人,只要你依然相信爱,依然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桃花依旧笑春风

时隔三年之后,我又来到了丽江。比起三年前声势浩大的两箱行李,这次我很随意也很简单,总共也就带了三四身换洗的衣服,两本厚重的书,其他一些零散的东西装在一个洗漱包里,加上一贯必带的笔记本和相机,总共,就这么多。

去往机场的时候,晨光熹微,北京刚刚显出它的轮廓。我一路上都很沉默,比起二十出头时出行难以掩饰的兴奋和雀跃,如今,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离开、迁徙、搬离之后,我终于有了一张所谓的成年人应该有的淡然面孔。

我唯一感到担忧的是寄养在朋友家中的那十几盆多肉植物。

在丽江落地时,我给阿牛哥打电话说,我到了。

他的普通话仍然带着很严重的口音,与我当初刚刚认识他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坐在去往古城的车上,往昔的一幕幕从记忆深处争先涌出,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了,或者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

忘记曾经走过的每一条石板路、大同小异的店铺,忘记鲜艳的植物、蓝天白云,忘记某一个路口和曾经坐在那个路口等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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