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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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小湖是我网络上的ID,它下面有曾经在网络文学上全部梦想。它就像一个强大而短小的咒语,束缚了我很长时间。

哦,我终于明白了安培晴明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名字,是世界上最短小,却最强大的咒。

从今天开始,我要彻底逃离这个咒术。

我要改邪归正。

我不再是姬小湖了。

死掉一遍再重生,大致和被车撞了再失忆差不多,我还记得一些事情,却不记得所有的事情。

苏离是我前世的真正姓名,它的下面是另外一种轨迹。

平静、安逸、幸福、和顺还有平凡。

非常完美的人生!

但是,它究竟是怎样结束的呢?

我不记得了。

不过,无论我记得还是不记得,苏离这个名字已经不能归我使用,它现在被刻在一个墓碑上,光荣的标示着‘她是一个作者,她死于理想。’

从现在开始,我的名字是艾丽丝。

我要吃饭!

我翻遍了她所有的东西,能找到一个身份证,一个钱包,一张麦当劳的打折卡,一个超市优惠券,就是找不到一张毕业证。

我在51job上对着那些曾经被我拒了offer的名企一个劲儿的咬牙切齿;在人山人海的招聘会上被染着掉色绵羊头,穿着降价ONLY服,在小木桌上吃盒饭的HR丢卫生球眼;等我终于挤到一个招聘Hygiene的公司面前,看到他们的大海报上写着,我们只要本科生的时候,我彻底死挺了。

为毛环卫工人也需要本科学历?

难道工科学士比非大学生更明白怎么使用扫把才能最大限度的节省地球资源吗?

另外一个绵羊头的HR扶了扶她的眼睛,先是从头到脚打量我一顿,确定了我一身淘宝买的衣服,她这才说,“你说你特长是英语,考过了几级?什么四级都没过?我们这里连翻译征婚启事的都是外国语学院的专八,你……”她又看了看我全身淘宝装,“你还是找别的机会吧。”

我甚至连一张高中毕业证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211,泛亚太名校了!!

上辈子我认得字,有一纸文凭,最后疑似被饿死了。这辈子我认得字,没有文凭,就不知道能不能免除穿越吃人参的悲剧了。

中午的时候我在招聘会现场外面吃兰州拉面。

这是我的最爱。

当年我还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曾经无比想念这个东西,为了它,我专门买了赵薇的垃圾片《炮制女朋友》的碟片,无数次循环播放,就是为了看到开头,满面尘灰的赵薇捧着一个大海湾吃拉面的场景,美妙无穷,回味无限。

如今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梦想。

我坐在人山人海的招聘会路边的小摊上,吃着一碗牛肉面,里面还有一个茶叶蛋。

“小姑娘,我们公司的工作,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我们看您外形很好,非常适合做这项工作,小姐有没有兴趣看看我们公司的介绍?”

我正在努力把一筷子面条捅到嘴巴里面,旁边过来一个穿着藏蓝色西装的消瘦男,细声细语的,我端着面碗转脸,嘴巴里面塞着的面条,好像我的胡须。

——月薪3万,XX公司公关。

我瞄了瞄那张纸,我再瞄了瞄他那张寡淡的脸。

我咬断了面条吞下肚子,口吃不清的说,“谢谢,我对鸡鸭广告没有兴趣。”

靠!

老娘前世怎么着也是好人家的闺女,我爷爷经商,给我留了一份嫁妆,我爹我娘都是大学老师,我家也算是半个书香门第,还没有沦落到去做白斩鸡的地步。

不过……

我又看了看眼前满坑满谷的人群,看样子这阵势我是捞不到什么好处了。

当时我毕业的时候,我未婚夫萧商到英国参加我的毕业典礼。他看着我小心翼翼的吧学校给我发的那个学位证放进相框里面,恭敬的供在书桌上,虔诚程度不亚于供着一座关二爷。

文凭那就是一张纸,上面签着副校长的大名——威廉姆斯爵士,他狂笑,一纸文凭呀,一纸文凭。就这么个玩意,值那么多钱吗?现在看来,那玩意还真挺值钱的。

我寻思着,是自动卖\身不要被饿死了,还是饿死了再被动卖\身呢,这是伟大的选题,我要慎重。

我把面条彻底吞了下去,再塞入茶叶蛋的间歇,我把那个人的名片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我,“谢了,这么大的事,我得跟我妈商量一下。”

那个寡淡男一看我接了名片,连忙坐在我旁边的小板凳上,“小姑娘,我们公司的名额有限,现在有很多申请人都在抢这个职位,我怕你一商量,时间上就错过去了,挺遗憾的。”

我把茶叶蛋塞进去嘴巴里面去了。

他继续游说,“小姑娘,你要是拿钱回家,你妈妈只能很高兴,不会说什么的,你也是大人了,这事情你自己就能做主,要不,你跟我到公司现看看再说?”

砰!!

哎呦!!——

寡淡男忽然捧着脑壳苦着脸叫唤,“谁打我?谁在打我?”

我一抬头,看见卖牛肉面的大妈手中一把擀面杖,那阵势颇有当年梁山好汉孙二娘的范儿!

“额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驴粪球球,看人家小妹年纪轻,就骗人家!你那个什么公司哪里是好人去的地方,你就是一个不要脸的混蛋,额打死你,额打死你!”

诶呀妈呀!

寡淡男抱头鼠窜了。

我吞下鸡蛋目瞪口呆的看着大妈,大妈一脸厚道的笑,“小姑娘,面够不够吃,再给你来块肉!”

砰!

一块烧的香喷喷的牛肉丢到我的面碗里面,激起来的酸汤辣椒油飞溅到我的裙子上,星星点点的一大片,不过,这些辣椒油居然烫的我心底热乎乎的。

我当即一拍桌子,“老板娘,再来一碗内牛满面!”

我吃饱了面条,一看手机,才下午1点半,这个时候回去就要浪费半天的时间寻找工作和金钱,我在路边转了转,恰巧碰到一个发传单的,他发的很不耐烦,把所有纸张扔到流动着的人群,或者直接塞入垃圾堆,他的上司正好过来游街,于是他被炒了,我接过了这个活儿,微笑着向路人发放带着草莓口味洗头水的传单,我一直站到下午7点,赚了70块钱。

我买了一斤包子回家。

回家的征途遥远而艰辛。

这个城市是现代化暴虐扩张的结果,臃肿庞大,交通线四通八达,却效率不高。它没有伦敦那蛛网、迷宫一般的地下交通系统,却拥有中国如意结一般的立交桥,还有汹涌澎湃永不停息的人流。

中午和傍晚,它诞生了第八大奇迹——世界最大的停车场!

我挤上公车,晃悠,换另外一路公交车,在晃悠,最后,我可以步行30分钟,穿过鳞次栉比的小饭馆,超市,美容院,还有一排排的夜店,我才能回到我租住的小区。

在我途径夜店区的时候,在那边的陋巷里,有几个人围着一个坐在地上的颓废青年,那摸样就好像非洲的鬣狗围攻一只藏羚羊。

我本来不打算多事的,只想安静的走开,可是月光却让我看到了藏羚羊那张上帝精心打造的艺术品一般的俊美的脸……

我想,人的命运一定由神明(我本来不信神鬼的,是异常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是经过了阎王特助让我起死回生的奇妙经历,我对它敬畏有加)注定的,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那只藏羚羊,就是小暮,他的全名是勋暮生,我上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个好到什么程度呢?

他说过,他结婚的时候,我会穿着淡灰色的晨礼服站在他旁边,做他的伴郎,而我嫁给萧商的时候,他会做我的伴娘。

我们之间的孽缘始于我的好心,就和现在的情景一模一样。

勋小暮被他哥哥流放在英国读书,可他和我不一样,我可是好人家的女儿,每天就是读书,上网,打工,睡觉,周而复始;而他是豪门的寄生虫,他每天喝酒打牌,周旋于不同的俊男美女之间,活脱一个21st Century 12.1版本的道林?格雷。

很多年前的一天晚上,我还是一个fresh girl,我刚进帝国大学读书,那天我打工完了回家,在拐过科摩湖、路过醋栗林的时候,我看到几个男人围住了已经喝茫了的小暮,正要预图不轨,我正义感突发,拉响了手中的鬼叫警报器。

鬼叫警报器是学校Security部门贩卖的一种以气体作为能源的一次性报警器,1胖子一个,像一个胭脂盒,方便携带,遇到危险只要一拉响这玩意,鬼一般的叫声冲破云霄,震动大地,叫声波及方圆十里,凡是听到它的声音的人都可以拿起电话报警,5分钟之内,警车会从四面八方赶来,颇有‘八方风雨会中州’的王八之气。

小流氓被吓跑了,我拖着勋小暮回家。

从那之后,我们就成了好伙计。

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我甩了甩头,把那些思绪都甩走。

陋巷中,勋小暮的钱包已经被人抢了过来,他们正在撸他的手表,而喝茫了外加有使用轻型迷幻剂嫌疑的小暮无力挣扎,样子活像一只等待被塞进果木炉子的北京烤鸭,我正义感又爆发,我把头发抓乱了,然后用土混着手中的饮料和成泥,摸在自己脸上,然后我抄起来一个路边摆摊卖栗子的大叔的一个扁担,冲到巷子口大叫,“放开俺男人!”

我就戳在巷子口,没有进去。

旁边的路人受到了我的惊吓。

……

“呀,打人了,打人了……快来看……”

“咦,打谁了?死人了吗?”

“打死宁了,打死宁了……”

“快看,快看,小姑娘救小情人了……”

“里面好像有人抢劫!”

“啊!!抢劫!!”

“快走,快走,没沾惹这是非!”

“报警!报警,快来报警!”

“有抢劫的啦!!——”

……

事实证明,一切恶徒在人民群众面前,都是纸老虎!

巷子里的小流氓一看外面人群以几何级数的速度迅速围拢,他们连骂晦气,抢了小暮的手表和钱包,又把他揍了一拳,就从巷子的另外一边逃窜了。

我连忙对大家抱拳,“大家都散了吧,都散了吧。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我可不想进派出所。

可是国人对看热闹的兴趣根深蒂固,从鲁镇时代就流传了下来,经过百年的沉淀,愈发浓厚了。

人越来越多,在麻烦缠住我之前,我要赶紧离开。

我探头进箱子看了看,确定他们已经逃窜了,这才扔下扁担,走进巷子里面,一把拽起来小暮,所幸他喝的不是太茫,还有一点行为能力,只是我现在可是美少女,没那么大的力气,仅仅是借出一个肩膀让他靠着就差点耗尽了我中午吃的两碗牛肉拉面。

我带着小暮挤出人群,抢到一辆出租车,拉上车门娇喘吁吁的说,“大哥,快,开车,后面有人追我们。”

司机见多了我们这种打完架就逃命的苦命鸳鸯,他甚至没有问我们目的地在哪里,在我人都还没有坐稳,他的车子就一溜烟的跑掉了,把所有人群,还有远处隐约而来的警察抛在后脑勺后面。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警报解除。

我用面巾纸把脸蛋子上的泥土都抹了下去,忽然觉得饿了,于是我啃了一口肉包子,补充补充能力,再拧开我手中的水晶葡萄正好喝,忽然感觉到什么,我扭头,看见勋暮生的那双黑夜一般幽黑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我。

我的心怦怦乱跳,那感觉就好像你家养了多年的狗狗,它忽然对你表白,它是多么爱你,它爱你比爱狗粮肉骨头还要深刻的时候,你的心头划过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触动。

勋暮生抿了一下嘴唇,樱色的嘴唇有些干裂,良久,他嘶哑的声音低沉的说,“水,给我喝口水。”

我,“我的口水不给你喝,我们接吻是错误的。我可以给你喝我的水晶葡萄。”

对,他就像是我的兄弟姐妹,和他接吻有一种乱\伦的微妙错觉。

然后,我看到了小暮眼睛中的鄙视。

他老羞成怒,“谁要吃你的口水!谁要和你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接吻!你想的美!”

随后,一把夺过我的水晶葡萄,咕咚咕咚灌了个底朝天,随即对出租车司机吩咐道,“Ritz府邸。”

虽然他说话的样子让人很有犯罪的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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