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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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这首歌,并且很熟悉。

这个歌曲当年在我老家燕城红极一时,比当年的《泰坦尼克》里面的 My Heart will go on还要红火!

因为国企整改而一片一片工人下岗,燕城满大街小巷播放的都是这首歌。

那个时候,巨大的、一片连着一片的厂区里面,一家老小,几代人,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这个圈子里面,一说下岗,谁都跑不掉。

那些人一个月200块的生活费,家人几乎都要没有饭吃,饿肚子的时候,看着自己满墙的奖状,听到的全是: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

再后来,据谭酒桶说,李德才一听徐樱桃给的CD,当场吐血。

他的女秘书赶紧把他送进医院。他破产之后,这个女秘书一直对他不离不弃,对他细心呵护,活像《天龙八部》中最后陪着慕容复的阿碧。她说,李德才太优秀了,这么优秀的男人,太稀少了,他得势的时候,身边觊觎他的女人太多,她不够优秀,不够美丽,不够吸引,可是,他走背字的时候,身边却只有她。她愿意陪伴他,直到他再度辉煌,一切,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也许,我们成就了一对好姻缘呢!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股价崩盘的时候进场最合适,她想要抄底。”

徐樱桃大公子打过电话这么说。

“只是,呵呵,不过呀,李德才是ST股了,他这辈子,也只能唱着‘这不过是从头再来’的歌词,慢慢幻象吧。到死都在梦想中,多么幸福!”

93

Chapter 15

这个世界,是让我们用来敬畏的。

我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命运,就如同廖安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恋爱一样。我的命运就好像一个缠来缠去,作茧自缚的毛线团。

而廖安的恋爱,——,姑且称之为恋爱吧,虽然每次听说她的事,总让人瞬间开始毛骨悚然,不过,这是另外类型的恋爱,——她的恋爱,就如同深夜在雪地上小便,看着某片雪融化,你明明知道有些不一样了,可就是不能告诉别人,这个不同究竟在什么地方,是什么。

这一次,廖安被追求了。

追求她的男人,是一个上海人——一个商人,一点都不小气,他刚与第二任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他不闻一名的时候把他甩了,第二任妻子陪着他从无到有,然后分道扬镳,他送了前妻一个工厂,分了不少现金,又把前妻的孩子送到英国读Boarding school,一切处置清爽,在一次酒会上,他看到了廖安在花园中吸烟的侧影,就被她吸引了。别人都说廖安是个荡\\\\妇,是一个可以为了投资而出卖自己的女人,可是那个上海商人只是看着廖安的侧影,说了一句,“很有味道。”

我上廖安办公室的时候,廖安正在对着一大盒子水果味道的香烟发呆,这种香烟就是她常抽的牌子,只在日本贩卖,是一种并不名贵,却买起来相当麻烦的东西,看样子是上海商人送的。送礼要送心头好,这方面,这个上海人同谭酒桶一样的鬼精灵。

我从包包中掏出廖安剧本的最后一部分,我说,“我帮你看了,关于里面男主给女主送礼的事情,我建议你还是改一下吧。

你写的是,女主原先的男人是为了替她捡起来滚落在地的钻戒而被车撞死的,我个人的意思,这不太符合我们的主流价值观。

我们的社会讲究是谈感情不谈钱的。

你这个偶像剧的女主之前的男人居然为了一枚钻戒而送了性命,太无耻了。

小姑娘们不喜欢。

你还是让他为了搀扶老奶奶过马路而被车撞死吧。就是,中国式的过马路,明明主车道上已经绿灯了,可是老奶奶非要过马路,这个男人心软,没辙,就从了她,搀着她过去了,然后,被飞快开了一辆大公共给撞飞了,老奶奶没事,他那个啥了,多悲壮!这样至少死的比较高尚,符合三一五晚会的精髓。”

廖安斜了我一眼,“三一五晚会是黑苹果的,不是提倡大家做好人好事的。”

我,“那是啥来着?”

廖安,“三一二!”

我,“Anyway,反正这样的情节很有寓意,并且还含着一种民间的古谚语。”

廖安,“神马?”

我,“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还有,你琢磨一下,闯红灯能被车撞死,无论是不是搀扶老奶奶过马路都救不了他,这样是不是再加上一层伟大的背景含义在里面?就是号召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我的想法是不是很好。”

廖安有些干呕。

我担心的看着她,“你,是不是怀孕了?”

廖安颤抖着手指看着我,“是我的错,让你帮我看偶像剧,是我的错。你是一个毫无浪漫细细胞,并且无聊到令人发指的雌性动物!不,你都不配拥有雌性激素!”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说,“那个,也许我的构思并不好,不过,你真的别让男人因为捡起一枚钻戒而送命了,那样也不好,真的,你还是让他为了一些更崇高的目标吧,比如……爱情!

一个象征爱情的小道具,就好像……让我想想,嗯,鲜花?不好,那个东西太较娇弱,而且哪里都有,要不就是,一盒哈根达斯?也不好,容易脏,也容易化,……哦!我想明白了,就为了一盒心形薯片吧!这样,心形可以作为爱情的象征物,而薯片,又不像钻戒那么物欲,多完美!”

于是,我被廖安扫地出门。

砰!

她办公室的玻璃门在我面前关闭。

我看到上面用毛纹玻璃花刻着侯孝贤导演的一句名言:——背对观众,开始创作。

ET和谭酒桶联合投资的电影《乱世佳人》后期制作完毕,开始宣传。

记者会上天王乔深一如既往的好像中子星爆炸一般引爆全场,他就是所有的媒体的唯一聚光点,而站立他身边,本来应该成为娇点的美人谢逸然却显得朴素多了,即使她脸上带着浓妆,脖子上是戴比尔斯刚从南非挖出来的巨钻石,也几乎被乔深的光环压的喘不过气来。

有些人甚至说,乔深暗自用了一种小乘佛法的秘术,可能还涉及到养小鬼,这些的禁术可以把他身边的所有人的精魂吸进自己的身体,成就他自己一个人的辉煌,因为他在聚光灯下表现,完美的令人惊魂动魄。任何人,只要站在天王乔深身边,就会立刻马上成为暗淡的背影,面容惨淡不堪。

据说,乔深身边就是深渊,这是娱乐圈的诅咒。

人们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无论是美好,还是优秀,只要无法理解的东西,大家都充满了敌意的。连乔深养小鬼、使用小乘佛法禁术这种只应该存活在《鬼吹灯》中的情节搬到现实中,非但不觉得的荒谬,反而理直气壮。

我无语啊,很无语。

作为给ET站台的,我就出场一下。

我穿着一件黑色小礼服,戴了一条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这个设计异常璀璨,那层层叠叠的设计,好像一层一层的海浪,聚光灯一打,跟我脖子上圈了一片电灯泡,闪人的眼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贵货。

又因为只是站台,所以我不用回答记者的问题,不然我作为现代社会的‘陈圆圆’,是最近这些泼天盖地的八卦——勋七少冲冠一怒为红颜中的女主角,我会被它们激荡而起的吐沫星子给淹死的。

发布会用不着我。

只要拍完照,我就可以开溜了,不过,我从酒店出来,就接到勋暮生的电话,他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过去。

我开车去到他说的地方。

一个小四合院。

车子停在门外,有人接过我的钥匙,为我park车,我走进去,发现,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院子,照壁墙后,是一层桂花树,再向后面走,则是玉带芍药,很典型的古代官家私邸。

北屋正堂,一群人在吃吃喝喝,外加唱歌。

我站在门外,看着里面这群人,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还是那句话,——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他们是我和勋暮生在英国的同学,确切的说,是勋暮生的狐朋狗友。

这些人,有的人读书还可以,反正危危险险的最后毕了业;而有的人就是混日子,混到被学校开除学籍,就转入当地别的学校继续读语言,然后,再进入同一个地区的别的学校,继续混。混到实在不想再混了,或者被他们爹妈切断了信用卡,就开始新的人生,不是跟着家里做生意,就是找个人结婚,继续混。

北京土着向梓修豪(据说当时他们家给他起名字的时候争论不休,于是他妈把所有能用的字都用上了)一看见我,就叫起来,“啊!啊!Lance,你的妞来了!快,喝酒!”

他身边坐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姑娘,其实,在英国的时候,我身边的姑娘,我就从来没有认识过。

我只是记得:刚开始,他喜欢的姑娘都挎着LV的包;后来,随着他爸的生意做的越来越大,他身边的姑娘就开始背小香了;再后来,我亲眼看着一个身材火辣如同名模、亲切的称呼他为傻B的姑娘把他新送的爱马仕铂金包扔在地板上,跟我斗酒,最后被我喝的冲着自己的新包一直吐……

然后,今天,他身边的姑娘安静端庄的如同一个处\\\\女,而她的手中,则是专门定制的镶钻的鳄鱼皮爱马仕铂金包。

他爸肯定发大发了。

勋暮生扭头,招呼我过去,坐在他身边。

向梓修豪冲着我摇头说,“还是Lance出手不同凡响,身边的姑娘可是最近风头狠劲的大明星啊!我辈敬仰!我自我介绍一下啊,我是Lance的死党,好哥儿们,好兄弟,我们是英国的同学,我是Ken,姑娘,咱们遇见就是缘分,哥哥陪你喝一杯!”

他从桌面上递过来一杯鸡尾酒。

向梓修豪,“这是甜的,小女孩儿都喜欢喝。”

我又把酒杯推了过去,“我不喝酒。”

向梓修豪开始笑,笑的有些痞,不过在我与他们在拜占庭BBQ店吃饭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这个笑容,其实很招人喜欢,尤其招惹小姑娘喜欢。

他,“别这么不给面子,不看我的面子,看在Lance的面子上还不成吗?”

我,“……”

正想着,要不要用饮料代替这个东西,跟他喝一杯久别重逢感动酒,勋暮生就把我面前的东西拿过去了,一口灌入,冲着向梓修豪说,“我帮她喝了!”

哦!噢噢噢噢!啊啊啊啊啊!!!!

身边都是起哄的,连我原先只见过,不熟悉的什么Larry,Justin,Leo,Mars,还有Sam,他们都开始嚎叫。

向梓修豪也喝干了自己的酒水,大笑着,“老七,你也有今天?!哈哈,好吧,哥哥看你也栽在女人手里一回,不为难这个妞了,不过,按照老规矩,不喝酒可以,当众亲一个,就是将功赎罪!”

我也不说话。

他们都是狗肉朋友,平时也能打架,也能闹,每次闹起来都很high,根本没有界限,他们同事也敢扯,就是,不知道,当众亲吻,这么无聊诡异的事情,勋暮生是什么意思。

正想着,勋暮生的手指扣住我的肩膀,有些突然,把我扯了过去,然后,我就看见他的嘴唇慢慢靠近,他身上的气息越来越重……

他离我那样接近,就像一纸书页,贴着另外一纸书页,我的嘴唇几乎能感觉到他同他哥一样,薄的像刀锋一般的嘴唇,虽然喝了一些酒,可是呼吸仍然是冷的。他似乎并不着急亲过来,反而像一只抓住耗子的猫,在逗弄猎物一般,开始清清淡淡,像是有意识的开始带有耳鬓厮磨的暧昧……

他终究还是没有亲下来。

众人起哄更暴烈了。

勋暮生开始疯狂的喝酒,别人灌他,他喝,别人不灌他,他也喝,直到喝到吐,这些旧朋友又不是谈生意,并不想把他灌成这个样子,于是,在他去卫生间吐了两次之后,就同意我把他带走了。

坐在车上,我以为他醉了之后就睡着了,可是,他却问我,“刚才你怎么不反抗?你可以打我耳光,我不会还手。”

从我这边的车窗玻璃上,我看到了他模糊的倒影。

只是那双眼睛……异常漂亮,深黑色的,好像无月无星的夜空,带着一种火焚般的烈和痛苦。

他忽然说,“Alice,嫁给我。如果不行,就滚远一些,别再让我看到你。”

……

他并不知道。

我的手机上有两个未接来电。

当电话震动的时候,我看着打来电话的人,似乎手指都有些发软,几乎拿不住震动着的手机,总以为下一秒钟,我会划开手机,接起电话,可是……一直到对方挂断,我这里显示‘未接来电’,我也没有划开手机。

那个人,打来电话的人,就是 ……

Arthur Hsun.

我开始开车。

车子中的两个人都很沉默,似乎遗忘了方才的言语。

我下意识的把车子开到的RITZ府邸,可是,一到这个花园的入口,我就知道,我走错路了。勋暮生已经搬家,而这期间,勋暮生一直坐着,一言不发,似乎想要把回家的时间拖久一些。

我去过那里。

于是,调转车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向外开。

已经很晚了,即使喧嚣无限的北京城,也有清淡的时候,走过一个广场,不在需要从地球到月球的距离,我看到城市的边缘,有一片杨树林。

放慢车速,进入岔路。

打开大灯,漆黑的夜晚,看上去似乎有些诡秘的遮天蔽日的红松,只有我车前两道刀一般刺目的射灯,照着前行的路。

转过弯路,上了一个山坡,又下了一个山坡,然后,道路两盘的树木豁然分开。

我看到那个遥远的,雄浑的石头建筑。

终于,开到了我眼前这个几乎高耸入云的黑色雕花门。

停车。

我下去,冲着对讲机,让里面的安保人员打开大门,结果,一道红色的细光线扫了一下,大门自动滑开,我上车,车子缓慢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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