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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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定在想:“这个女孩一定是不正常了,刚到冬天就把皮肤特意搞成这种颜色。”

她无暇顾及许多,加快脚步继续走着。

走过三条街道,转左,有一家很小的店。从外面看是用铁门锁着的,但是如果敲两下门,然后停顿三秒,再敲一次的话,就会有人过来开门,把客人请进去。

小小的屋子里,挂满了各式的枪支、军用品。猎枪、信号枪、手枪、步枪、狙击枪、冲锋枪……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爸爸介绍给她这家军品店时,说是老友开的。

“我这里有的枪,种类之多连英国皇家卫兵都没见全过!”莫迪埃特侯爵的旧识,这家店的店主——帕里森自豪地说道。那比飞机起飞时的噪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嗓门,把艾薇的耳朵震得嗡嗡作响,“你要什么枪?小姑娘?”

艾薇小声地说:“我没有持枪许可证。”

“什么?!”帕里森大声地问。

“我没有持枪许可证!”

“什么?小姑娘,我在当雇佣兵的时候,炮弹从耳朵旁边飞过去,所以你说话得大声点儿!”

艾薇鼓足力气,大声地喊:“我没有持枪许可证!!!”

沉默了一分钟,帕里森突然豪爽地大笑起来,震飞了窗边寻食的小鸟,“如果你有持枪许可证,还需要来我这里干吗?”

“刷”的一声把窗帘拉上,帕里森拧开了一盏昏暗的吊灯。

“做什么用,要去那里?”

“去北非,战乱国家,要……”

“Okay,你这个样子,也不像雇佣兵,可能是商业或者政治间谍之类的,不对不对,感觉不像,记者?学者?旅行者?Okay,Okay,不用跟我解释,防身用的!”帕里森完全不理会艾薇想说什么,一头扎进混乱的仓库里面,快速地翻找着,硕大的身体背冲着艾薇,弯着腰,只能看到庞大的臀部和腿部将上半身完全挡住。

“给!”帕里森扔给艾薇一个银白色的金属棒。艾薇仔细端详了一番,棒头有三组精致的小灯泡。

“手电筒?”

“Surefire战术电筒,锂电池,可水底使用,48小时连续照射。”帕里森在仓库里继续翻着,“黑暗中直接照射对方双眼可导致其暂时失明,你应该知道的吧?”

艾薇看了看小巧的电筒,Surefire,是知道的,但是没想到有这么厉害。

“Eagle Key喷雾,接着!”随着帕里森的高声喧叫,又是一支小巧的签字笔大小的金属管飞到了她手里,“对人体无害,但是喷到眼睛鼻子里,可以导致昏厥。”

艾薇接过来,摆弄了一下。真不错。

“很结实,抓住它反手过来打别人的鼻子和脸,会很有效果。”

“我还想要一把手枪。”

“枪?手枪?”帕里森转过头来,脑门子上挂着因刚才的活动而流渗出的细密的汗珠,“要什么型号?自动连发?复古左轮?”

“呃……”

“我推荐你几款?”

“不,不用了。我只是要一把Smith & Wesson 38……”

帕里森脸上的兴奋立刻转变为了一丝失望,“这么没有个性的手枪,功能方面,我有更好的可以推荐给你啊。”

“不……不用那么好的……”

“Okay,这种枪很常见。”帕里森从仓库里出来,走到柜台前拉出一个抽屉,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手枪及零件,他从中抽取一把,换了几个零件,咔嚓一下上了子弹,递给艾薇。“S&W 38,上了子弹,开了保险就可以用,你会开保险吧?”

艾薇点点头。

“附带赠送你一夹子弹。”帕里森抓了一把子弹,装到一个小盒子里,一并交给艾薇。

艾薇小心地把子弹和枪装进书包里。

“需不需要通信窃听装置?一般的手机信号都可以截查。”

“呃……应该用不到。”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金属探测仪?微型定时炸弹?”

“都……都用不到吧……”

“夜视望远镜?怎么样?美军军用。”帕里森拿出一个小巧的望远镜,镜片是红色。艾薇犹豫了一下,帕里森就趁这个空当将望远镜塞进了她的书包,“拿着吧,你会用到它的。还有信号弹,小巧玲珑,一共四种颜色,朝天打,可以持续约5分钟,半径四公里内可视,随弹赠送你一个小型信号枪,我买单。”

“唔……可以刷卡吗?”

帕里森又轰鸣一般地笑了起来,“现金,我们雇佣兵只收现金。”

艾薇花光了身上的现金,抱着装满道具的书包,叫了一辆计程车,往家赶去。

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只等戴上手镯,等待合适的机会了。

或许不能完全回到比非图的那个时代,或许回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但是她要试,一定要试一下,不然她无法摆脱内心的愧疚以及惧怕。

“如果不能拯救那个粗暴的王子,恐怕我的提前入学计划也泡汤了。”艾薇自言自语地说着,喃喃地说服自己,“而且,我也不能让他白白减少七十几年寿命吧,太不人道了。还有,得让真正的奈菲尔塔利和他相识、成婚才行……”

艾薇抓紧了手中的书包。

人的一生中,或许会犯很多错误,有些错误,犯了也无所谓;有些错误,犯得是心甘情愿;而有些错误,看似轻如鸿毛,实则重如泰山,不仅不可以犯,更是在铸成大错之后,承担不起那份沉重的责任。

艾薇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在伦敦十分常见的阴霾天空,那是与埃及截然不同的情景。记忆中的埃及,天空永远艳阳高照,晴空万里,金色的土地孕育了太阳的子民,气势磅礴的宏伟建筑见证了讲述不尽的辉煌。

是的,她应该维护这个辉煌,让那位举世闻名的法老走回原本应该走的路,拥有原本应该拥有的繁盛王朝、长治久安、铭心之爱。

这次,就作为一个旁观者,轻轻地将历史改变回去吧。

可是,这件正确的事情,为什么会让她感到一丝丝难过呢?

第七章 吉萨之乱

布卡吹了一声口哨,尖锐的声音响彻云霄,不远处一只鹰慢慢地飞了过来,在他头顶上盘旋了几圈,轻轻地落在他结实的左臂上。

“做得好,路!给你肉吃。”布卡从随身的布袋里拿出一块带有血丝的鲜肉,递给手臂上威风凛凛的鹰。路低下头,把布卡递给它的肉叼到嘴里。

少年布卡今年十七岁,有着结实的身体、麦色的皮肤,鲜红的短发好像要燃烧起来的火焰一样,与天空金灿灿的太阳遥相呼应。路是一只十八个月大的鹰,丰厚亮丽的棕色翎毛,深邃漆黑的炯炯双目,在湛蓝的天空,张开双翅,就好像一只高高飘起的风筝,但却气势昂扬。路是布卡最好的朋友,由他亲手驯服,亲自养大。他们的关系就好像兄弟。

路从布卡的左臂飞落到地面上,慢条斯理地享用着布卡递给它的美味午餐,布卡则把身后的背袋扔到脚下金色的沙漠之上,坐在上面,把左手的布带解开,重新缠绕了一次。突然,他身边的路停止了进餐,充满警觉地抬起头,望向了另一个方向。

“怎么了,路?”

路没有理会自己的主人,叼着肉,冲着一个方向死死地看着。

布卡也随着它把头转了过去。突然,那片沙漠的尽头,亮起了耀眼的金光,那是几乎比太阳还要强烈的光辉。布卡反射性地闭起双眼,用手臂快速地挡住那刺眼的光芒。路则好像受到了惊吓,松开了口中的肉,警戒地向主人前面飞了一点。

过了片刻,布卡感到周围的光线恢复到了正常水平,他才慢慢地将手臂放了下来,睁开双眼。沙漠平静得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路,我们去看看。”布卡站起来,从背袋里拿出一把弯刀,“不要怕,我们一起过去。”

路轻轻地飞起来,飞到主人的前面去了。

布卡笑了,“好样的,路!”他也加快脚步,往刚才那光芒的起源地跑过去。

大约往前行进了五分钟,布卡远远地看到了沙地上伏着一个什么东西,路在那个东西上方的不远处,缓缓地盘旋着。再往前靠近一些,布卡看出那好像是一个人。迷路的旅人吗?布卡匆匆地往前赶了几步,走到了那个昏迷中的人的身边。

是一个长相俊美的少年!年龄恐怕要比自己还小,小麦色的肌肤,黑亮的短发,瘦弱的臂膀,但是看这面目轮廓,很像是个外国人。

“搞不好他是赫梯人呢。”布卡把弯刀放到身旁,拿出了水袋。他轻轻地扶起少年,将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臂膀上,“哦,真轻啊,这么瘦弱,在这种地方很容易死掉呢。”他将水袋拧开,打开少年的嘴,缓缓地往里面倒水。

突然少年咳了一下,布卡没有注意到,还继续地往他嘴里灌水。

少年剧烈地咳了起来,身体猛烈地抖动着,倏地张开了双眼。布卡看到了,那是一双水蓝色的美丽眼睛,就好像天空一般透彻的颜色。

“呼……差点被呛死。”好容易停止了抽搐,少年大力地吸了一口气,美丽的双眼对上了布卡的眼睛。那一刻,少年条件反射一般突然坐起来,额头一下子撞上了布卡的下巴,差点把布卡的眼泪撞下来,头顶上的路警戒地叫了一声,布卡慌忙冲天上摆摆手。

“你干什么?靠这么近!”少年捂着自己的额头,凶巴巴地说。布卡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是他撞了自己的下巴,反而恶人先告状。少年却并不理会布卡的心思,反而左顾右盼地寻找着什么东西。

“路!”布卡站起来,呼唤着自己的亲密伙伴。路滑翔下来,停到了布卡的肩膀上。布卡把弯刀插到背后,沿来路往回走去,不再理会身后的少年。

“喂,你等等!”

身后传来不客气的叫声,布卡无奈地转过身去,看到俊美的少年抱着形状奇特的背袋向他跑过来。他这才仔细打量了少年一下,奇怪的不仅是他的背袋,还有他的穿着!那种浅蓝泛白的裤子,边上都磨破出现了白线的痕迹,还有鞋,怎么看起来那么重,上面还绑着好多带子,能穿得舒服吗?

“拜托你,你等等,我有事情想请教你。”少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布卡不禁有些鄙视地笑了,跑这么两步路,就这样气喘吁吁。

“什么事啊?”布卡不由得摆起了一丝架子,连路都更加昂首挺胸了起来。

“请问你知不知道比非图现在怎么样?他现在是王子还是已经当上了法老?”

什么什么什么?布卡愣了一下,完全不知道这个少年在说什么。

“比非图啊!你不知道?……哦,对了,”少年思忖了一下,“我说错了,我是说拉美西斯,拉美西斯二世,他继位了吗?”

还以为什么大事,疯疯癫癫的,在沙漠里迷路了一点都不着急,爬起来第一件事就问这种没水平的问题。布卡白了少年一眼。

“拜托你,快告诉我啊!还是他已经……已经死……”

“呸呸呸!”布卡大声地打断少年的话,“你才死了呢,新王三天前刚继位!你到底是从什么鸟不生蛋的小国家来的啊,这种事你都不知道?”

“呼……太好了!”艾薇松了一口气,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赶上了!上天真是待她不薄。本以为胡乱地戴上手镯,不知道又会把她送去哪里呢!看来赌这样一次是对的!

布卡看着他一会儿着急一会儿开心的样子,觉得很有趣,于是没有立刻转身走开,反而面对着他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说:“我叫布卡,是西塔特村村长的儿子。你是谁?”

“西塔特村?”

“问你呢,叫什么名字?”

“噢,”艾薇想了一想,“我叫艾……艾微,艾草的艾,微笑的微。”

其实读起来都是一样的,艾薇却下意识觉得“微”这个字看起来更像个男孩子一点吧。

“嗯?艾微?这么古怪的名字,你是哪国人啊?”

“英国人啊,西塔特村在哪里?在埃及吗?”

英国是什么鬼地方?布卡感觉自己完全没法与艾微交流,连西塔特村都不知道,看来真是个乡巴佬!

“你快告诉我啊!西塔特村是不是在埃及,这里离底比斯还有多远?我要去底比斯,我要去拉美西斯二世所在的城市!”艾薇拉住布卡的手臂,语气焦急而迫切地说着。快!她要快些见到比非图,她这次回来的目的是让他逃离死亡的劫数,不能耽误一分一秒啊!

“别晃我的手臂啊!”布卡把手抽回来,却不知为何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大男孩感觉和女人一样!这里呢,是埃及和利比亚接壤的地方,吉萨附近,吉萨你总知道吧?”

很耳熟的地名,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是想不起来了。艾薇没有说话,布卡就继续说了下去。

“西塔特村是吉萨自治区最大的也是最繁华的村落。”布卡骄傲地说道,“你要去的底比斯离这里很远,就你这体格,徒步走怎样也要数月。但是如果你想拜见法老,你就太幸运了,他恰好在孟斐斯的宫殿,十几天的行程就到了。不过估计法老才不会见你这种乡巴佬。”

“十几天的行程?要,要怎样走才能走到呢?”艾薇连忙问。蓝色的眼睛热切地看着布卡。布卡长叹一口气,这真是个麻烦的人,可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干脆地把他丢下不管呢?

“算了,就当我日行一善吧。”布卡说,“反正我也要去孟斐斯看我的哥哥,你就跟着我吧。”

吉萨是利比亚与埃及交界处的一个边境城市,与其周边的西塔特村、穆莱村以及其他十几个小村落组成了相对自治的区域。这些村镇的人,都会自豪地称这块领域为吉萨自治区。当然,这种称呼只是私下的,法老对埃及的领土拥有绝对的权利,所以是绝不容忍所谓“自治”的。

吉萨地区的领主,由数月前刚刚驾崩的前法老塞提一世亲自指派的第二王子——希担任。由于塞提一世的第一个王子早逝,希成了最年长的王子,也理应继承王位,但是塞提却把“年长国王之子”的位置,大手一指,送给了第七王子拉美西斯。以祖父的名字命名的年轻王子,将国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在担任摄政王子期间就充分显示了其过人的战争、外交、内政等方面的天赋。因此,现在的法老就是原来的第七王子,拉美西斯。

“法老是否有个王妃叫马特浩倪洁茹?”

“嗬,你这个土人知道的还不少。没错,法老只有两个名正言顺的妃子,一个是马特浩倪洁茹王妃,还有一个是亚曼拉公主,不过传言都说法老立这两个妃子纯粹是出于政治考虑啦。法老可是花名在外,从不封妃……”

“什么意思?”

“就是传闻法老有很多情人,但是他从不立妃,而且据说也从不宠幸已经立下的两个妃子。噢,当然,我想奈菲尔塔利是例外吧,但是她早就死了。”

“奈菲尔塔利早就……死了?有多早?”

布卡和艾薇一前一后地走在荒凉的沙地上,前方飞着不知疲倦的路。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艾薇发现,其实布卡是一个很热心而且很能聊的人,虽然言语中总是带着一些类似“土人、乡巴佬”这样的讽刺之词,但是艾薇的问题,布卡都会耐心或不耐心地一一回答。

“噢……有多早呢?忘记了,至少也有个四五年了吧。”布卡冲着天空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路盘旋着飞了下来,稳稳地落在布卡的左臂上,昂首看着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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