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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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闪亮的圆球一样的物件,上面带着繁复的无法描述的花纹,最奇怪的是,它好像是由很多个圆球套了起来,一层里面还有一层,每一层好像都在闪烁着不同的光辉,下面还坠着长长的穗子,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摇的,让人想要伸手摸一摸。我全部的精神都被它吸引住了。

他看到了我的目光,也低头看去,然后他对着我得意地笑了起来:“这个叫做九转玲珑球,是外国进贡来的,是母后给我的,羡慕吧?这个可是很稀有、很好玩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那个圆球举到了我的面前。

我想我的眼中一定射出了狂热的光芒,以致于他被我这样的眼神吓得向后退了一步,但是,之后他就再也没法后退了。

因为我已经一把拽住了那根在我的面前不停晃动摇曳,不停诱惑着我的长长流苏。然后狠狠地向着自己这边拽过来。

但是他紧紧地抱着球不松手,结果,没有防备之下,被我一起拽地向前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我只是想要这个光彩闪烁的圆球,可不是想要你。

看着他的身体跟着球一起向我扑倒过来,我抬手推了他一把,想要把他推得远远地。

他却还是固执地不肯放手。

然后我想起以前从窗子缝隙里看到的种种……

自然而然地,我扬起手,狠狠地挥下。

番外2 锦瑟五十弦(二)

估计那时候的大齐四皇子,后来的大齐帝王一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吧。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扬起,紧接着,那张粉嫩的脸孔上面浮现出一个红红的印子。

我满是成就感地看着他的脸,紧接着一用力,就将圆球从他的怀里猛地抽来出了。

他像是被这样突如其来的变故打击惊呆了,愣了一会儿,然后,明亮的大眼睛里面开始浮现出腾腾的雾气,紧接着“呜哇”一声哭了起来。

真是没有用!记得以前彩珠被那些尖嗓子的人打地更响的时候也没有这样掉眼泪的。

我就要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转身离开,不去理会这个无聊的家伙,他却从后面紧紧拉住我的袖子。

我厌烦起来,转身推了他一下,把他推倒在地上,但是却忘记了他正紧紧抓着我的衣袖不放,于是我被他带着一起摔倒在地上,正压在他的身上。

似乎是被我的重量压痛了,他呜咽着挣扎着想要起来。结果没有防备的我被他掀到了地上。

衣服被弄脏了,我更加的生气了。这表示会让彩珠在深夜的时候还要拿着我的衣服去水井边,无法及时地回屋子里抱着我睡觉。

“我……”他想要说话。

同时,远处隐约传来有人接近的声音,还在喊叫着什么。

“放开我!”我心急起来,冲着他喊道。一边竭力挣扎着推开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衣袖还是牢牢地被他抓在手里。

看到他没有松手的意思,我狠狠地踹了他两脚,在他亮的刺眼的衣服上面留下了两个黑黑的脚印。

终于他松开了我的衣袖。

之后我揣着这难得一见的战利品,兴冲冲地沿着旧路向着园子外面飞快地跑去,留下他一个人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在这个迷茫的宫廷里,我寻觅徘徊了很长时间,才终于辨认出来时的道路,然后满心喜悦地向着居住的屋子跑去。

踏着夕阳的余晖,我回到了家门,也看到了紧张地徘徊在门前的彩珠。

她的容颜因为焦躁和担忧而变得苍白,正在心急火燎地看向四周。看到了我的身影,脸上现出狂喜的神色,扑上来紧紧地抱住我。

我从她的怀中挣开,迫不及待地想要向她展示我一天奔波的成果。

然而,在我将怀里闪亮亮的玲珑球掏出来得意地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却好像是看见了世间最恐怖的东西,脸色变得苍白如纸。

像是生命被从她的体内抽离,巨大的恐惧和绝望让她的眼眸瞬间黯淡了下去。

我拉住她的衣襟,瞪大了眼睛问道:“彩珠,彩珠,你怎么了?这个不好玩吗?”

她失魂落魄地低下头,用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望着我,让我从心底里开始发凉,直觉性地升起不祥的预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忽然传来骚动的声音,由远及尽,彩珠恍如梦醒一般,她立刻行动起来,急促地看向四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比起刚刚寻找我的时候更加惊惶失措。

我只能够站在那里,疑惑不解地看着她。

然后她终于决定了什么似的,回过身来,将我抱起,然后托着我,将我托上了房顶,在那里,有一处凹下的坑洞,虽然不大,但是正好可以容纳我小小的身体。

“不要出来,不要出来……”她在我耳边反复地叮嘱着,然后她从房顶上爬下去。

这时候,远处的声音已经传进了我的耳朵里,虽然那时的我还听不懂这些话语的意思,但是它们依然牢牢地刻印在我的心里,就好像是那一天的所发生的所有一切,让我时刻无法忘记。

“……就是她有一个孩子,年龄也对的上……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就在前面……”

我把头低伏在房顶上,不敢出声,这些逐渐靠近的身影让我感觉到本能的恐惧。

然后我听到下面传来的声音。

……

“……是有一个女儿,可是已经病死了。就在前几天……”

“尸首呢?”

“已经放到了东头的乱葬岗了。”

……

紧接着,屋里传来的翻箱倒柜的声音,还有彩珠的声音间或响起:“真的不敢隐瞒诸位大人……”

……

“……乱葬岗?带我们去看看……”

……

然后是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想抬起头来,向下看去,但是习惯于听从彩珠吩咐的我还是抵住了这个诱惑。直到他们的声音渐渐远了,我才大着胆子将头稍微抬起,远远地看到彩珠被夹在一群人里面的身影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身影。

我继续趴在房顶上等待着,直到夜已经很深了,星星探出头来,彩珠还是没有回来,回到这里将我抱下来。

看着天际清幽的月亮,又冷又饿的我终于忍耐不住,从房顶上爬了下来。

我犹豫了片刻,顺着他们白天所远去的那个方向追寻而去。

沿着道路不知道奔跑了多久,我几乎快要昏倒,终于到了道路的尽头,然后,我看到了一片荒芜的平地,里面有很多的白布,下面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黑暗之中有风吹过树木的沙沙声响起,寒冷和恐惧交织入骨,让我禁不住直打哆嗦,但是彩珠的身影徘徊在我的心里,支撑着我不断地向前走下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他。

他是个干瘦干瘦的老人,头发和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他眼角带着的精光,使得他看起来就像年轻人一般意态飞扬。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师父。

而他的脚下,就是我熟悉的彩珠。

那一夜,他正在搜集配置易容面具的材料,寻到了这个乱葬岗里。这里其实不是乱葬岗子,而是收拢死去的宫人的地方,每隔一天,都会有专职的内监将这些尸骸送出宫外,因为停留在这里的尸首最后的下场也不过是被扔进乱葬岗子草草地埋葬,所以这片广场也就被称作乱葬岗了。

我只记得当时,我的眼中没有了他,没有了一切,只有躺在地上的彩珠。

我扑上去,推开他,然后扑倒在彩珠的身上。

他像是个影子一样闪到一边,好笑地看着我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趴在彩珠的身上哭得伤心欲绝,他忽然扑上来,紧紧地抱住我,一双鹰爪子一样干枯的手在我的身上捏来捏去,然后惊叫着,“天赋异禀,绝世良材啊!老夫找了三十年,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

……

之后的过程自然顺理成章,我拜托他将彩珠的尸首埋葬,而我跟随着他出了宫。他带着我飞过重重的宫阙,是我第一次从上空俯视这延绵不绝的九重宫阙。高高飞翔在空中的晕眩感之中,那深远的宫阙也变得迷蒙起来,像是一个已经离我远去的噩梦……

我的童年也终结在这一天。

……

正在沉思之中,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似乎是辽军士兵巡逻经过的响动。被这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转过头去,淡淡的青光从窗外透了进来,使得笼罩在我身上的黑暗朦胧摇曳,我叹了口气,转身推开半掩的房门走出这里,走出这倾注着我童年记忆的房间。

走出低矮的房间,我纵身掠上房檐,沿着记忆里的方向,向着西边奔去。

不久,那座熟悉的宫室就映入眼帘。

我的唇角忍不住扬起笑容。在那个低矮的小屋子里,我居住了整整七年,而在这个繁华精致的宫殿里,我只居住了七天。

但是这七天的记忆对我来说,却与这七年一样的重要和深远,甚至更加的让我沉醉其中。

我推开熟悉的殿门,走进了里间暖阁。

也许是因为位置太过于偏僻,所以这里并没有辽人将领居住,否则,我很难遵守葛先生再三的叮嘱,在行动之前不要杀人,以免引起辽人的警惕。

入目处却不再是昔日雅致整洁的模样了。地面上一片狼藉。

我叹了口气,只好放下剑,动手将乌木宝隔的折角屏风翻过来,将墙角的柜子摆正。将绣着银色玉兰花纹的淡绿色丝绸幔帐重新挂起,然后整理好灰尘遍布的被褥。

如果她知道我现在正在她的宫里干着那个小宫女负责的活计,会不会轻笑一声,然后娇俏地说道:“什么时候,我又添了一个这么伶俐的小丫鬟了。”

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让她知道的机会了。

我躺倒这张曾经熟悉无比的床榻上,将我的剑放在床边,等待着动手的时刻的到来,也继续沉浸在漫漫的回忆之中。空气中散发着袅袅的桂花香气,萦绕在我的鼻端……

番外3 锦瑟五十弦(三)

我的师父,他一生有两大爱好,武功和易容,这也是让整个江湖都无比垂涎的两项绝技。

他对武功的痴迷只能够用狂热来形容,他会费尽心机殚精竭虑去改良简单的一招一式。而对于易容,也是如此,他会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地去研究改进易容面具的制作材料,从最直接的人皮,到南疆的秘胶,无所不试。

同时,据说,他是个江湖之上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干过无数骇人听闻的恶行。

当那些言之凿凿的恶行传入我的耳中的时候,我时常会吃惊,因为根据江湖中人所说的师父在屠杀某一家忠良的时候,我明明看见他在不眠不休地钻研着他新近想到的材料,如痴如狂。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办法了解师父是如何拥有了分身术,去万里之遥的地方完成这些恶行的。

后来我亲自踏上江湖,终于发现,最神奇的法术就是人们口中的舌头,它可以使一切的不可能变成现实。

师父死在我十七岁的那一年,是被那些莫明其妙扣到头上的仇家围攻至死的。

那时候我已经练武十年了,在这十年里面,师父说我的成就已经快要接近他,并且很快就要超过他了。

可惜他永远没有看到这一天的机会了。

我持着剑杀到那些无聊的人的家里,将他们杀了个精光,从那时候开始,我发现,原来杀人并不是困难的事情。甚是可以说是容易的出奇。

我在江湖上的名声迅速传开,他们似乎有我把当作新一代的魔头来宣扬的倾向。于是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明码标价,挂出牌子来,收钱替人杀人和制作面具。

结果,生意简直好的出奇,我都有些不敢置信。

而最让我吃惊的是,让我明码标价之后,那些议论我的罪行,把我当作新的师父一样的魔头的言论竟然自然而然地停止了,虽然我杀的人远远地比他多得多。

江湖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或者说,不可思议的其实是人心。

我的剑叫做秋水,因为它美丽明澈就像是一泓秋水。

我喜欢在清晨第一道曙光出现在天际的时候动身,踏着第一线阳光,看着目标的鲜血在我冰冷的三尺青锋之上绽放出最艳丽的花朵。

葛先生对于我的这个习惯曾经捻须笑道,“……天亮的那一刻,是人的意志最薄弱,防卫最松懈的一刻,所以兵家使诈偷袭,最好的时机就是平旦之末……”

智者总是过于迷恋智慧。其实他不了解我,我并不是他眼中那样精于谋略布局的人,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在这个朝阳初升的时刻,看到鲜血飞溅到我的剑上,顺着光洁如水面的剑刃流下去,在瞬间的璀璨闪烁之后不留一丝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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