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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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看的就是信件了。食字小僧都很聪明,聪明得有些过分,对跟文字有关的一切都兴趣盎然,学起来也很快,不对,那也不该说是学吧,我想,那是一种本能。

它们跟文字有共鸣。

即使是同样的一句话,经由不同的人握着笔写在不同的纸上,怀着不同的情绪和不同的思念,那在小僧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子,它们能感知到这种差异。所以,它们才是从根本上体会到了文字的生命力的人。啊,不对啦,当然不是人。

它每天都这样读啊读的,也不会觉得烦,接触到的更多是有感情的文字,妈妈劝儿子注意身体,妻子让丈夫记得早点回来,同乡给同乡讲述这段时间家里的变化,家长里短,不外如是。有时候会有写来催钱的信,被它故意咬坏四五个字,也有邀请去参加婚礼的请柬,会被它整个儿吃掉……好在它也不那么无恶不作,知道有些信息耽误不得,虽然闹出过不大不小的风波,也不能说是坏事。

日子久了,从不同地方来的信件慢慢多起来。

有一天,它拆出来这么一封信。

信封和以前看过的不一样,笔迹不熟悉,纸也不是平常见惯的普通人家惯用的纸张,而是十分规整地印着粉色花瓣图案的信笺,嗅一嗅还有香气呢。也不知道是寄给谁的,就被这小子冒冒失失地拆了,调皮小僧就坐在柜子上读了起来。

文字有种很淡雅的感觉,端正大方,又有些犹犹豫豫的试探,像是正努力跨过初相见的陌生,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朋友的那种犹豫。一眼扫过去,什么“展信佳”“上次见面很愉快”“不知道地址是否正确”“期待下次来信”,人类之间才会这么谨慎小心地把真正想传达的意思用一层一层的礼貌用语盖起来。食字小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信,它想了又想,头一次没做什么坏事,小心翼翼地舔了舔那些娟秀的字,把信装了回去。

隔了很长时间,倒是没有再寄来印着粉色花瓣的信,不过从鹳泽村寄来了一封回信。小僧不会记名字啊、地址啊、到底谁写给谁的,但是打开一嗅就全明白了,哼,这可不就是给上次那封的回信吗?字里行间全是掩不住的欣喜若狂呢,诸如“没想到”“非常感谢”“可以继续写信给你吗”什么的,隐隐约约还有些更大胆一些的热情。食字小僧又嗅了嗅,怀着一点儿恶作剧的心态,随便挑了两行吃掉了。

无所谓啦,就让那边写信的人觉得这边的人不认真好了!

但是还是有点犹豫,觉得,该不会那粉色的信,就不寄过来了吧?

想了想又丢到脑后了。

第三封信还是到了,这次的粉色信笺要平静得多,字里行间也更熟络自然起来,成为朋友了吗?大概就是这样吧。比起第一封的用字要流畅自然了许多,开始顺着上次回信的意思讲了讲自己的事情。啊,感觉信里的文字很开心,似乎还蛮中意上次回的信。小僧这时候都忘了自己上次对回信做恶作剧的事情了,只觉得也很愉快,像是被那种明媚的情绪感染了,在柜子前后来回翻跟头。

信嘛也完完整整寄过去了。

鹳泽村的回信非常迅捷,有点急不可待的兴奋劲儿。蠢死啦,小僧尝了尝一看就是不经事的青年人的字,一面心里暗暗嘲笑。

小僧不懂人类的那些小心思,也不会满腹曲里拐弯地猜来猜去。有什么可猜的,文字不会骗人,温度和热情都明明白白的,就只有人类才苦思冥想到底要怎么把自己的心情包装成别的样子再传递过去,又生怕对方看不出真实的想法。其实写出的文字早就泄露了,他们还浑然不觉。

一封一封又一封,不知不觉,食字小僧觉得就像是自己参与了一场了不起的事业,眼看着有那么一种情感在慢慢地成长,而它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在欣喜什么。

来来回回不知不觉经手了好几次这样的信,食字小僧有一天看到了粉色信笺寄过来一封特别的信,有些郑重,又有些纠结和迷惘,又把那些情绪通通藏在了文字下面,最后装作不经意似的,允诺了什么。

每个字都很重,像浸湿了水的海绵,挤压一下就能获得满满的深重的情感,小僧读着,全身都开始发抖。允诺对人类是什么意义呢,食字小僧不明白,可是突然有些莫名的情绪在作祟,就像是嫉妒或者不满。人类这种生物就不能坦率点儿?总是这样拖延着试探来试探去,才肯稍微释出来一点儿真心。啊啊啊真是的,怎么突然写这样的信来。

如果它更细心一点儿,或许能发现这次的信里除了那竭力压抑的感情潮水之外,还有和以往的信微小的差别,非常细微,是不适和病痛的痕迹,它本该发现。但它太在意,也太想知道另外那种情感的所在,它忽略了这个。

这次小僧没有再把信塞回去,而是一口气把整封信都吃掉了。

当然是故意的。

刚咬掉第一个字就开始后悔,怎么做这种事情!可是那封信真的很好吃,像烘烤出的摩卡蛋糕,苦甜糅杂,味道绵厚深长,不知不觉就全部塞进了嘴巴。它立刻流下了眼泪,滴答滴答停不下来。女孩子的笔迹又清瘦又端正,如同刚从冰柜里挖出来的冰激凌,甜美的小小颗粒感刺激着口腔,然后整个融化了。

它觉得自己做错了。

等久了,鹳泽村那边就着急了,过了一周就寄了一封,信里有那么点着急,末尾还稍微带了些不信任的怀疑,小僧就有些生气,怎么这样!只不过是信没到啊!这么一想又有些心虚,怀着点愤懑破罐子破摔地也吃掉了这封,像烤焦了的饼干渣。

不想第二天又紧急送了一封信过来,这封就全然是歉意和温柔,像是要追回之前那封满满的不客气。

小僧读啊读啊,像是要把这些文字全在心里品一遍,最后晃了晃脑袋,一个字也没动,放行了。

是被感动了。写得真好。那些小心翼翼的道歉和压在耐心下的关心和着急,都在文字里晃动着,念出一个字就会顺着淌下来。太好了,它把信折好,这个人终于学会在文字里把自己的那份感情表达出来。太好了。

食字小僧希望,自己吃掉的那封信不会造成什么特别的影响。

这样的两个人,就算错过了一次告白,也不会怎么样吧。

它甚至想再把那封粉色的信复写一份出来,可是食字小僧只是食字小僧而已。

这次它忧虑的时间稍微久一点儿,久到粉色信笺的回信也寄了回来。

它展开读了读,心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放下了什么,感觉,似乎上次那封信没寄到的事情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这边的文字都还是跟平常一样。

纤细,清瘦,亲切,热情,但是对丢失的那封信绝口不提。

是有什么不同了?

文字里开始有一种淡淡的涩意,仿佛那次失踪的信是她最后的勇气,一旦不见,就无力再探询。

食字小僧怅怅地把那封信装好寄了回去。它不明白,但是自此不再轻易动手脚,只是沉默地把彼此的信件看一看,不再试着去吃掉他们的信。连尝一尝都不敢,因为它知道会是苦苦的味道,虽然有阳光晒过的温柔和煦,但是仍然是苦苦的味道。

食字小僧觉得,自己喜欢这两个人,自己做错了,可是,不该这样。

难道相交过的线错过了结点就一定要渐行渐远吗,不该是这样。

粉色信笺来得越来越慢,每一次,文字都更虚弱一些,而鹳泽村的信也有点淡淡的疏离,就像最早那封被吃掉的信变成了女孩的负担,上次口不择言的信也变成了少年的负担。食字小僧知道这一切的根底,却只是在旁边着急。人类啊为什么这么笨!快察觉到啊,察觉到彼此的心意。

它这样想着,然后磨着自己的牙齿,就像小孩子做了错事会不停地搓手。

最后一次拆到粉色信笺的信,小僧拆开的瞬间就感觉到,这封信里装的不是让人开心的东西。

信里有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衰微气息,有重病之人才会有的看破和感慨,有努力让自己阳光下去,却终于还是做不到的纠结。你问我那封信到底写了什么。啊,大概就是,自己身染重病,快要死了,幸福美好的未来什么的,谈不上,碰不到,所以,以后就请别继续联络了。

这样的内容吧。

食字小僧很害怕,似乎没有要害怕的理由,但是就是心里那块堵住,没有办法释怀。

要是一开始不吃掉那封信的话,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想也没用,不该是这样结束一切。

它吃掉了这封信。

大颗大颗的泪水流下来,无法停止,比那次吃掉的告白还要痛、还要强烈的冲击感,不是单纯的甜味,也不是苦味,是咸的,像海水一样,不对,是泪水的咸。厚重的挣扎,所有的字背后都在渴求帮助和依靠,然而字面上又强硬、又疏离。人类真的是蠢透了。再说一次就可以得到幸福,却那么固执不肯再试一次。

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

吃掉的这封信,好痛苦。

但是这次做的是对的,它一边咀嚼着文字,一边笑了起来。

然后它消失了。

我要讲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了。

嗯?你说这样的话故事没有完结?啊,的确是啦。不过后续什么的无所谓的吧。不是吊人胃口啦,只不过我觉得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而已。

非要知道的话,其实后续很简单,鹳泽村的年轻人很久没有收到回信,终于按捺不住自己,亲自按着信件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姑娘,姑娘的病虽然很重,可后来奇迹般好转了。两个人感叹着自己因为信件而结下的缘分,后来顺利地交往,恋爱,结婚,生子,幸福地度过了后来的人生。彼此都觉得,没有错过真是太好了。

就是这样而已。

他们的人生幸福就像是上天注定的,即使没有食字小僧也注定要在一起。

食字小僧在这份幸福里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

不要摇头嘛,事实上就是这样的,如果把故事里的小僧去掉,这个故事也毫无疑问会成立,它并没有为了他们的幸福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不要哭啊,真是,只是个故事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还真容易动感情啊。

哦,闻到香味了,午饭已经做好了。

现在一起来吃饭吧,下午就要开工啦。

整理档案什么的,拜托你了。

胭脂墨

文/菩提子

今天我赶到李叔铺子前的时候,已经是日照当空了。古董店的生意不多,所以李叔也没给我限制时间,但今天还真是来得太迟了些。

我有些担心地从巷子里走出,看着对面的古董铺,本打算等李叔不在正堂时溜进去,不想竟看到一个男子在古董铺子旁边的面摊前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还向铺子里偷瞄几眼。

莫不是小偷?青天白日的,竟有人想入户行窃?

这世道真是变了,难不成欺李叔年老体弱?我想着便急急走进铺子。不赶巧,李叔正坐在柜台前翻看报纸,听见有人进门,也不抬头,道:“你小子昨儿个哪儿挥霍去了?今儿来得这么迟?”我硬着头皮说道:“叔,我昨天晚上赶暑期论文呢。”说完心虚地挠挠头。“小心我告诉你爹。”李叔说完,这才抬头瞥我一眼。我看他也没再生气,便凑上去道:“叔,刚才我看到咱们铺子门口有个人,贼头贼脑的,不像个正经人。”李叔推了推眼镜:“咱们铺子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他要想偷,就是给他顺走几个也不打紧。”

这我也清楚,李叔正堂里没什么好货,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个放在左侧架子上的民国仿粉彩瓷瓶。那些个贵重的东西都在里屋和地下室放着,若碰不到大主顾或行家,李叔是不会拿出来见人的。而对架子上这些摆设,李叔正眼也不会瞧。

我看李叔这么个态度,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走到里屋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回到正堂,便见那个刚才还在门口犹豫的男人走了进来。只见他眼神涣散,面容憔悴,一脸倦容,似乎几宿没睡觉了。我走到李叔旁边,小声道:“就是他。”李叔没理我,看了眼来人,道:“先生是要出货还是看东西?”我定睛一看,那男子的衣着细看竟也是不凡的,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小偷了。

那男子顿了顿,环顾了铺子一圈,道:“您是李景河,李爷?”李叔放下手里的报纸,看着他道:“爷是不敢当,李景河倒是老朽。”那人似乎立马松了一口气:“我是从江西来的,我姓郑。”李叔不语,只看着他。这人愣了一下,赶紧说,“哦哦哦,我是想找您看个东西。”他深吸一口气,从身后的行李中拿出了一个锦囊。李叔这才眯起眼,盯着那东西看。

只见那男子从锦囊中拿出来一条墨,上有鎏金龙缠纹饰,墨侧有阴文楷书“徽州休城胡开文造”。是胡开文的墨?那便是清朝的东西了。那这家伙刚才在门口犹豫什么?我侧头看了眼李叔,竟发现他眉头紧锁,抬头道:“这锭墨,你从何处得来?”那男子说:“是前不久,家人在徽州市场上淘的。”李叔顿了一下,问:“多少淘的?”“不多,不过五百块。”李叔摘下眼镜说:“那倒是恭喜你了,捡了个大便宜。这东西的确是胡天柱所制,并且价格远远高于五百。”

我小时曾学过几年国画书法,所以对墨倒是略知皮毛。清朝有四大墨工,胡天柱便是其中之一,他开的胡开文墨店也是名声赫赫,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残墨百年可比黄金”。

李叔突然道:“但其中有些蹊跷。”我看见男子点了点头,“我闻过胡开文的墨,以熊胆、蛇胆、青鱼胆、牛胆等名贵药材入墨,但方才我嗅过气味,你这锭墨有些不寻常,它还有一种气味。”我听闻,也好奇地凑上前奋力吸气。即便是我,这时也发现了这墨的确有不凡之处。“胭脂的香气。”男子突然说。李叔抬头看着他,笑起来:“先生自己也发现了?那其中必定有事,还劳烦先生一道说来。”那人点头,李叔便知会我去沏茶。

“这事有些奇异,还请李爷务必相信我,不然我也不会不远千里来此处找您。我家在江西南昌,住的是一户大院,还是祖上做官留下来的宅子,但家里的人倒不是特别多。前日,我与妻儿去徽州探亲,恰巧便买下了这锭墨,将它供在我的书房中。自家里有了这墨,奇怪的事就连连发生。每逢半夜,宅子里便传来若有若无的女子抽泣的声音,悲凄至极,十分瘆人。头几日还当是隔壁院子,后来才发现,这声音竟是从自家书房里传来的。”听到这儿,我已是一头冷汗,吓得不轻。难不成这墨里住了个女鬼?

那男子抿了一口茶,继续道:“这还是轻的,毕竟家里人也没出事。一日,我在书房写字,我妻子为我研墨,我没注意她用了这墨,不管她如何加水、如何用力,那墨就是不化。我虽奇怪,却心疼这好墨,当时便换了一锭用。可怕的是,次日,我妻子便毫无征兆地病倒了,请了中医西医都没法子,至今还在床上躺着。”说完那男子便开始拭泪,我看了眼那锭墨,头上冷汗都下来了。

“我听说您是高人,必定可以帮助我,价钱绝不是问题。”李叔抬头看了那男子一眼,道:“真是巧得很,我的确可以帮你。”说完站起来,冲我挥了挥手,“奕臣,跟我去地下室。”我一听去地下室,便兴奋起来,那里面可放满了宝贝,平时李叔轻易不许我下去的。

地下室的东西李叔整理得十分整齐,听老爹说,李叔地下室的宝贝,每一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哪天必定要缠着叔,叫他给我一个一个吐出来。想着,我们便在一个砚台前停住了。“拿上这个,上楼。”说完李叔自己先走了。那砚台有四个巴掌那么大,我一掂量,果真重得很,难怪李叔自己不拿,破天荒地喊我来地下室。

我将砚放在柜台上。李叔又道:“去把隔壁面摊的丫头喊来。”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是照办了,喊来了那姑娘。

李叔道:“黄丫,不瞒你说,你去世的娘的遗物一直在我这儿。今天当着大伙的面,我将这个东西交给你,你且好好收着。”

我愣在那里,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有遗物了?我看黄丫,她也是一脸震惊,但眼泪已是呼之欲出。当李叔拿出一根簪子递给她的时候,她的泪便如冲垮堤坝的河水一般涌出来了。

“接着她的眼泪。”李叔对我说,我傻愣了片刻,才赶紧随手拿过身边一个酒盅上前,去接黄丫的眼泪。

啧,女人的眼泪还真是多,这么几分钟,竟有半盅了。李叔又好说歹说,哄走了黄丫,那丫头居然还想认李叔做干爹。

那位郑先生也看得古怪,待到李叔回来,将黄丫的眼泪滴在砚台之上,再拿出那锭墨,慢慢研磨。果然,墨化开了。那男子看着啧啧称奇,李叔集了半盅墨汁递给他:“你回去,喂你妻子喝下这墨水,不出三日必定痊愈。”

那男子立马拿了瓶子收下墨汁,兴奋道:“多谢大师!多谢大师!”说着便急匆匆想赶回去。临到门口,突然回头问,“大师,报酬怎么说?”李叔笑道:“你先救你妻子,若是痊愈,你便把这锭墨给我寄来便好。”那男子一愣,忙说:“好!要不现在我就把它留在您这里?我还嫌这东西夜里瘆人呢。”李叔摇头:“你先拿回去,若是药不够,也好留着备用。”语毕,那男子点头便离去了。

我见那男子走远,便道:“叔,这是怎么回事?”李叔笑起来:“我就知道你要问。”我知道又有故事听了,立马沏了杯上好的铁观音恭敬地奉上。

“这锭墨还有个名字叫‘胭脂墨’,方才你也嗅见了那胭脂香,对吧?它的确是胡开文所制,但后期还加入了一种料,胭脂。这个胭脂,便是住在这墨里的那位夫人身上的气味。”我一愣,莫不是这墨是个神仙?

“你闺怨诗可读过?”李叔问道。

“嗯,都是些女人在深闺思念在外征战的丈夫这类的吧?”

“是了,这锭墨便与闺怨有关。传说前朝有位才女,能诗会画,嫁给一位将军。将军长年征战在外,这位夫人思念丈夫,常常边流泪边研墨,写家书和诗文。泪水滑过夫人的面颊,带着胭脂滴落到砚台中,便成了墨汁。写出的文字也就有了胭脂的香味,深受人们喜爱。胡天柱因此把胭脂粉作为一种制墨的材料,也就有了‘胭脂墨’。”

我连连点头,李叔接着道:“可这块墨另有玄机。说是这位夫人因为思念太过,终于香消玉殒,她的精魄化入了墨里,成了一块神奇的‘胭脂墨’。我刚才听他述说,就猜是那块传说中的‘胭脂墨’。据说它必须用女人的泪水才能磨化,一试,还真不假。看来不是江湖传闻,而是确有其事的。也许是天意吧,他们夫妻终于可以团聚了。”

“黄丫的眼泪,原来是这墨必须用女子的泪水才可以研磨。难怪那位郑先生的妻子用水化不开。叔,什么是夫妻团聚?”

“这说来话长,就是这台砚。”李叔看着柜台上的砚道。

“怎么?这不是普通的砚吗?我看也没什么特别啊,最多就是年代久些吧。”我说。

李叔喝了口茶:“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前朝有位大将军,带兵打仗屡战屡胜。皇帝野心膨胀,要他带兵攻打西域一个以尚武闻名的部落。天子之令,将军无力违抗,只得出击,而将军夫人则在家中日夜翘首等待,听闻前线战事不好,便日日以泪洗面。夫人每日都用这锭墨,书写承载她所有希冀与思念的家书,但都没有回应。一日,她正在书房写家书,不想一位士兵突然带回消息,大战胜了,将军却客死他乡,带回的只有一块砚石,说是将军死时手中一直紧握着。夫人哀伤过度病倒,却总觉得丈夫仍在她身边,她请人将那块砚石制成了砚台,日日拿着那块砚台,睹物思人,竟哭瞎了双眼,最后伤心过度而死。”

“那这个砚台是将军的魂魄所化?那夫人的精魄也住在这墨中了?”

李叔隔了半晌,道:“方才那郑先生的妻子,应该便是被这墨中所含的怨气所伤。而家中半夜的啼哭声,也该是那位闺怨夫人在抽泣。”我愣了一下,惊道:“那您还用那墨研磨的墨水给那妻子喝,不就会害死她了?!”李叔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样子,道:“我用这个砚台磨那锭墨,他们夫妻又在一起了,怨气都散了,将军的阴魂自然会保护那郑家夫人,何况胡开文的墨本就有凉血的功效。”

“那您又怎么得来这么一个宝贝砚台?”李叔站起来,边往里屋走,边摆手道:“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半个月之后,那位郑先生亲自把墨送过来,说:“我妻子喝下那墨汁很快就好了,实在神奇!多谢大师!”他拿了很多钱要重谢李叔,李叔只淡淡地说:“钱你收起来,把墨留下就行了。”

“那当然!只是,大师,近几天这墨晚上吵得更厉害,我看定是不祥之物,还是毁了吧?”郑家那男子一脸惶恐。“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李叔似乎不想解释。

那人走后,李叔将墨与砚台放在一起,我却从未听到半夜啼哭之声,倒是地下室从此多了一股淡淡的胭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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