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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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啊!”朱旧赞道。

姨婆笑说:“美什么啊,用我大外孙女的话来说就是,天呐,怎么那么土啊!”老太太模仿着小女孩儿的腔调,逗得朱旧与傅云深都笑起来。

朱旧却是真的觉得很美,那是岁月深处,淳朴、天然、天真的一种美。她凝视着照片里奶奶年轻的笑脸,这是她的奶奶啊,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亲的人,她曾那么风华正茂,那么美。她在心里轻轻地打了个招呼,嗨,我亲爱的小小姑娘。

姨婆做了很丰富的晚餐,都是可口的农家菜,这边的特色。朱旧吃到了儿时记忆里美味的风干香肠,姨婆的手艺一如既往,她还记得那时候朱旧因为爱吃这种香肠还说过要跟她回家的话,当作笑话讲出来。

傅云深听得很认真,对奶奶与姨婆讲起她小时候的事情非常感兴趣。那是他没有参与过的她的世界啊,他想去那里看一看。

吃完饭,奶奶就把朱旧与傅云深赶了出去。她说要跟姨婆说说话,让他们出去散步,夜晚的林场可比白天更美,因为星空。

考虑到傅云深腿脚不便,姨妈拿了个手电筒给朱旧。其实夜空莹白明亮,用不到手电筒。

他们沿着田野边的窄小公路慢慢地往前走,夜色宁静,风是温柔的,头顶是漫天的星辰,田野里不时传来虫豸蛙鸣声,他手中的拐杖轻轻敲击地面的声音,就混淆在那些声音里面,她侧耳听了一会,忽觉得有趣,拐杖敲击声与那些虫豸蛙鸣,像是一首奇妙的乐章。

“你在笑什么?”他察觉到她的异样,侧头看她。

她摇摇头,说:“你看,这里的星空,并不比蒂卡波的逊色。”

在她心里,没有“最美的星空”排名,爱人陪伴在身边并肩看到的,都是最美的。

他一愣。

那一年,蒂卡波的星空啊,他们的蜜月。

如此遥远的记忆了。这些年,他一直克制自己去想那些过去,太美好了,只要想一想,都觉得难过,显得现实是那么的冰冷。可其实,在他心里,那些记忆,所有的一切,都是清晰如昨。

她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让他听田野里的虫豸声,问他:“能辨别出来是什么昆虫吗?”

他说:“除了青蛙,什么都分辨不出来。”

她侧耳凝神听了一会,忽然说:“这是蝈蝈。”

“这是蟋蟀。”

“这……应该是夜蝉。”

……

他惊讶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还学了昆虫学了?”

她笑说:“我小时候的暑假,常常跟奶奶去乡下收取中药材,会在村子里过夜,奶奶喜欢带我在田野里散步,教我认星星,听虫子的声音。”

她的奶奶,真的特别特别棒。没有父母在身边,她的童年,依旧过得丰盛。

“我很喜欢看萤火虫,可惜现在生态破坏得太厉害,在乡下也很少见到萤火虫了。”她感叹。

他们没有走太远,就原路返回了。回到家,朱旧看到姨婆正在抹眼泪,奶奶拍着她的手,在轻声劝慰她。

奶奶生病的事情一直没有告诉姨婆,她这会儿忽然听到,如晴天霹雳。那么爽朗的一个人,哭成了个泪人。朱旧看得心里难过,却一句劝慰的话也说不出,她自己何尝不是一样的感受呢。

车马劳顿,也没有别的娱乐活动,这晚大家都睡得很早。朱旧伺候奶奶洗漱,又倒了温开水,将药送到床边给奶奶服用。

老太太吞了药片,忽然说:“你们两个,不能复合吗?”

在奶奶提出让傅云深同行时,朱旧就知道,她是存了这份心思的。

朱旧沉默了一会,把他们之间的事情简单讲了一遍。

“他也真是个固执的人。”奶奶握住她的手,叹息着说:“丫头啊,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你从小就没有父母照顾,如果连我也不在了,在这世上,你连个亲人都没有了。你又不愿意跟别人结婚,那这辈子,该有多孤独啊。”

她用力地回握着奶奶的手,轻咬着唇,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她们彼此心里都知道,也许,离别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第二天早晨,村子里就被一阵喧闹声打破了宁静。

姨婆的家正好在一条小道旁,村民们来来往往都从这里路过,朱旧看着一拨又一拨的穿着民族服饰的男人,骑着马,马上放着绑了红绸的礼箱,从屋子前热热闹闹地走过去。

她跑到厨房去问姨婆,这是不是有人办喜事儿?

姨婆点头,笑着说:“你们运气可真好呀,正赶巧碰上鄂伦春人的传统婚礼呢!”

朱旧眼睛一亮,立即来了兴趣。她曾听奶奶提及过这个民族,这是一个自古以狩猎为生的民族,以前居住在深山密林中,后来迁徙下山,散居在大兴安岭地区。这个民族,一直就有着神秘色彩,据说还会占卜术。而他们的婚俗,也是很独特的,男女方的迎、送亲队伍之间会开展对歌、赛马等活动,婚礼上要拜太阳神、拜老人,还要鸣枪庆贺,晚上还有篝火舞会。

可随着时代变迁,这种传统婚礼仪式基本上快要消失了,没想到他们运气这么好,竟然碰上了。

朱旧心痒痒的,问:“姨婆,您可以带我们去观礼吗?”

“当然可以,鄂伦春人十分好客。”

因为鄂伦春人的传统婚礼仪式流程多,时间特别漫长,从早到晚,姨婆考虑到朱旧奶奶的身体,所以在午后直接带他们去了男方家里观礼,新郎家住在村庄另一头,离得不是很远。

一路上奶奶与姨婆都在说起她们年轻时参加过的鄂伦春人的婚礼,说特别热闹,很有意思。

去了现场,朱旧与傅云深才真切感受到那种热闹,所有人都穿着民族服饰,戴着头饰,十分隆重。姨婆说,其实鄂伦春人现在很多习俗都汉化了,只有在重要节日时,才会换上他们的传统民族服装。

他们被主人家热情接待,安排入座。朱旧发现,来参加婚礼的,都是本族人,只有寥寥几个外族。

迎亲、对歌、拜天地、拜太阳神、拜老人、敬酒、鸣枪,一系列的仪式后,新郎将新娘背入新房,之后,就是篝火舞会了,他们是要喝酒、跳舞到天亮的。

姨婆与奶奶待了一会就回去了,朱旧与傅云深留下来看篝火舞会。

大家围着篝火席地而坐,围绕成一个很大的圆圈,有人吹奏起一种古老的乐器。年轻的男孩女孩们牵着手,开始载歌载舞。很快有人跳到他们面前,笑着朝他们伸出了双手,傅云深摇摇头,朱旧笑着说谢谢,也摇头。

很快,围坐在篝火旁的人全跑了过去,跟着音乐起舞,小孩子们根本不会跳,就胡乱挥舞着手,扭着屁股,惹得旁人哄笑,气氛热烈极了。

只有傅云深与朱旧坐在那里。总有人上前热情朝他们伸出手,后来傅云深扬了扬自己的拐杖,他们才作罢,而朱旧,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他推了推她:“你去跟他们一起玩,不用管我。”

他当然看得出她对这场难遇的传统民族婚礼多么有兴致。

她摇头:“我更喜欢看他们跳舞,多快乐啊。”

他在心里轻声说,朱旧,对不起,不能陪你跳舞。抱歉的事情太多了,当他看见新郎背着新娘,跨过火塘,迈入新房时,所有人都在欢笑着叫好,他心里却涌起难过。他,从来没有背过她,从未抱起过她。

他们在九点多就离开了篝火舞会,走在路上,傅云深发现朱旧不停地用手去抓脖子、背脊,之前在篝火边时她似乎就开始了。

他问:“怎么了?”

“皮肤有点痒。”

“我看看。”

他就着月色,凑近她的脖子,发现那里已经被她挠红了,凸起一些小包。

“蚊子咬的吧?你别抓了,越抓越痒,回去问姨婆有没有蚊虫叮咬的药膏。”

她说:“我自己带了。”

她知道自己逗蚊虫,容易皮肤过敏,以前在村庄山区地方,有过前车之鉴,所以每次去这种地方,她都会随身带上防蚊虫与皮肤过敏的药膏。

可是痒是多么难以忍受啊,朱旧忍了一会,实在忍不住,又开始抓。

傅云深叹口气,忽然停下来,将拐杖递给她。朱旧虽讶异,还是接了过去。然后,他将她另一只空闲的手,握在了手里。

她一愣,抬眸去看他。

“忍一忍,很快就到家了,去抹药。”他没有看她,语调也如常。

他就那样牵着她的手,她拄着他的拐杖,慢慢地朝姨婆家走去。

他掌心微凉,熟悉的温度,熟悉的触感,熟悉的牵手姿势。

久违了。

她忽然觉得,好像身上的痒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她的嘴角慢慢牵出一抹上扬的弧度。

回到家,在灯光下一看,才发现她整个脖颈上都布满了小红包与细细的抓痕,她撩起衬衣袖子,手臂上也是,看起来有点可怕。他的目光移向她的后背,只怕身上也一样遭了秧。

他走出去,去厨房倒了热水洗干净手,再进来时,发现她正在抹药膏,衬衣下摆微微撩起,正反着手,努力去抹后背。

没想到他离开又返回,忽然将她手中的药膏抢了过去,他在床边缘坐下来,说:“后背我帮你抹。”

她没有回头,也没有表示异议,她将衬衣脱了下来,连里面的内衣也脱掉了。

他们曾是夫妻,又不是第一次坦诚相见,她这下心里是坦然的,反倒是他,见她光裸着背脊,微微一怔。

走神只短暂一会,很快,他开始给她抹药。

药膏抹在发痒的背脊上,凉凉的,他的手指也凉凉的,很舒服。她却不知道,这样亲密的身体碰触,对他来讲,是极大的诱惑。

他的呼吸微乱,眼神也是,手指仿佛快着火。他咬了咬唇,垂下眼,凭借着之前的记忆,将药膏抹在她的身体上。

他站起来,别开眼,努力压抑着呼吸,声音有点沙哑:“好了,是会有点难受,但你别再去抓它,也许明早这些包就褪了。”

说完,他就走了出去。

朱旧转身,看见他稍显急促的步伐,轻轻叹了口气。她俯身趴在床上,将头埋进枕头里,又忍不住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在心里调侃自己,朱旧啊朱旧,作为女人,你是不是太失败了点?都到了这份上了,他都不为所动!

万幸,第二天一早,朱旧身上的小红包就全褪了。

他们在姨婆家里住了四天,便启程返回莲城。姨婆很不舍,可奶奶毕竟重病在身,不宜在外耽搁太久。当日送他们过来的车又来接他们去机场。送别时,姨婆又忍不住掉眼泪,奶奶也抹着泪,她们都知道,也许这将是这辈子的最后一面了。

生命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不断遇见,不断告别,重逢,再告别,直至终结。

同来时一样,他们到哈尔滨转机,依旧在这座城市住了一晚。

吃过晚饭,奶奶让朱旧去帮她买一些当地特产,她带回去送给病友们。其实也是让朱旧与傅云深出去逛逛,难得来这个城市,朱旧也很难得有时间休个假,应当四处走走看看,而不是陪她窝在酒店的房间里,所以让他们不用急着赶回来。

酒店附近就有一些特产店,他们步行过去,朱旧挑了家人少的走了进去,她没有做攻略,便让店员小姑娘帮忙推荐几样适合老人吃的东西。

朱旧不放心奶奶一个人在酒店房间里,选购好特产就往回走,她手中提了整整两大包,傅云深手里也提了一包。

朱旧笑说:“我奶奶只怕帮整层楼的病友都带了礼物。”

“她人缘好。”

“是啊,左邻右舍的关系她都处得很好,她生病后,巷子里几乎每家都来探望过她。”

傅云深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朱旧拿过他手中的购物袋。他接起电话,不知那端说了什么,他忽然停下脚步,站到路边去,眉毛微微皱起,似乎是碰到了什么难题。

朱旧走到他身边,将购物袋放在脚边,等他打完电话。

两人本来靠得比较近,傅云深却讲着讲着,慢慢地往旁边走了走。

朱旧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没有跟过去。也许,他是有什么话,不想让自己听到。

那通电话打了蛮久,朱旧等着,无所事事,索性从购物袋里拿出一盒糕点,就着路灯看成分表。

当她看到第五盒时,忽然听到“哧”的一声响,那声音她太熟悉,立即抬头,便看见傅云深被人撞得踉跄着往后倒,拐杖狠狠地擦过地面,幸好他身后有一棵大树,支撑着他没有摔倒。

有个男人从她身边跑走。

朱旧跑过去扶住他:“没事吧?刚刚怎么了?”

“手机被抢了。”他微喘着气,有点愣怔。

朱旧抬头,看见那个男人还在前面不远处,大概是察觉到没有人追他,也看准了傅云深行动不便,他放慢了速度,还回头往朝他们看了眼。这条路长而直,此刻又没有什么车辆行人,那人的神情因此被她看得很清晰,他很得意,一点害怕也没有!

怒意涌上来,她朝那人疯跑过去。

“朱旧!”傅云深反应过来她在做什么,急喊她,“回来!”

然而她却没有回头,用更快的速度朝那个人追过去,本来放慢了速度快步走着的男人,终于察觉到了异样,他往后看,才发现朱旧已经快要追上来,他咒骂了声,撒腿就跑。

如果换做别的女人,他应该很轻易就可以甩掉,然而他碰上的是朱旧。她穿着帆布鞋,跑起来毫无阻力,又常年跑步、登山、攀岩,体力完全不输给一个男人。他们的距离拉得很近,男人一边骂一边回头看,一个没注意,竟然踢到了路边的小台阶上,“扑通”一下,整个人都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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