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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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格蕾丝。”

“晚安,格蕾丝,听着:万事如意。”

最后,格蕾丝终于摆脱了她们,出了电梯,出了大厦,穿过人群,急急赶往地铁。

回到家,玛莎站在厨房门口,穿着一套素雅的新衣服,看上去很苗条。

“嗨,格蕾丝。我打赌她们今天几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还好,”格蕾丝说。“每个人都——非常好。”她坐下来,筋疲力尽,把花、包起来的果盘扔在桌上。这时,她发现整个房间打扫擦拭过了,厨房里正做着饭。“哟,一切都这么好,”她叫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噢,好了。我要早点回家,”玛莎说着笑了,格营丝很少看到她像今天这般腼腆。“我只是想让房间在拉尔夫过来时看上去像样点。”

“哦,”格蕾丝说,“你真是太好了。”

玛莎现在的样子有点让人吃惊:她看上去很不好意思,于上转动着一把油腻腻的锅铲,小心翼翼地与她的新衣服保持一定距离,还仔细盯着它看,好像有什么话难以启齿。“你看,格蕾丝,”她开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参加你的婚礼,对吧?”

“噢,当然,”格蕾丝说,实际上她不知道,压根不知道。似乎是她得赶在哥哥参军之前,去哈佛见他一面,但打一开始这听上去就像个谎言。

“我只是讨厌让你觉得——嗯,不管怎样,我很高兴你Ⅲ】白我为什么去不了。还有件事我更想说说。”

“什么?”

“嗯,我对以前说过的那些关于拉尔夫的坏话感到很抱歉。我没有权利对你那样说。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伙子,我——嗯,我很抱歉,就这些。”

格蕾丝一阵感激与欣慰,想掩饰都掩饰不住,她说:“喔,没什么,玛莎,我…”

“肉排烧糊了!”玛莎返身冲回厨房。“还好,”她叫道。“还可以吃。”当她出来摆好饭菜时,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我得赶快吃,吃完就得跑。”她们坐下时她说。“我的火车四十分钟后开。”

“我以为你明天才走。”

“嗯,原打算明天的,”玛莎说,“但我决定今晚就走。因为你看,格蕾丝,还有件事——如果你能再接受一个道歉——我感到抱歉的是我从没给你和拉尔夫单独相处的机会。因此,今天晚上我打算消失。”她犹豫着说。“就把这当作我的结婚礼物吧,好吗?”她笑了,这次并不是害羞的笑,而是笑得更符合她的本性——眼睛在饱含深意的一眨之后微妙地移开了。格蕾丝在历经怀疑、迷惑、敬畏、实际模仿种种阶段后,早就将这种微笑与“老于世故”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了。

“噢,你真是太可爱r,”格蕾丝说,但她并不真的明白玛莎所指为何。直到吃过饭,洗了碗,直到玛莎飞也似的化妆,拎着行李飞快道别,去赶火车后,她才有点明白。

她放了一大缸水,意乱情迷地洗了个泡泡浴,又花很长时间擦干身体,还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心中慢慢萌生出奇怪的兴奋。在卧室里,她从昂贵的白色礼盒中,从那堆为结婚准备的薄纱衣衫中抽出最心爱的透明白尼龙睡衣和配套吊带睡裙,穿上后,她又走到镜子前。她以前从没这样穿过,也从没有这样的感觉,想到待会儿拉尔夫将看到她这副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厨房,喝了杯干雪利酒,那是玛莎留着开鸡尾酒派对时用的。然后她留下一盏灯,把其余的全关掉,端着杯子,走到沙发前,窝在沙发里等他来。过了会儿,她又站起来,把雪利酒瓶拿过来放到茶几上,还在那里摆了个托盘和一只杯子。

拉尔夫离开办公室时,隐隐觉得有点失望。不管怎么说,他对婚礼前的这个星期五还是充满期盼的。奖金支票还好(虽然他私底下希望奖金数额多一倍),吃中饭时,办公室的小伙子们请他喝了瓶酒,开着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难过,拉尔夫——更糟的还在后面”),但实在应该有个真正的派对才好。不光是办公室里的小伙子们,还有埃迪,所有朋友都应该有所表示才对。而现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见埃迪,就像一年中随便哪个晚上一样,然后坐车回埃迪家取他的旅行包,然后吃饭,然后一路坐车回曼哈顿,去见格蕾丝,在她那里呆上一两个小时。他到酒吧时,埃迪还没来,这更让他觉得孤独,心头隐隐作痛。他郁闷地喝着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为起初想追求格蕾丝的是他。就是在这间酒吧里,拉尔夫跟他说了他们去年的第一次约会:“喔,埃迪——好大一对波啊!”

而埃迪咧开嘴笑了,“是吗?她那个室友长什么样?”

“啊,你不会喜欢那个室友的,埃迪。那个室友是个小人,还势利,我想没错。可是这个,这个小格蕾西——伙计,我是说,魔鬼身材啊!”

每次约会有一半的乐趣——甚至更多,都来自于事后找埃迪倾诉,还有不时的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但从今往后,这以及许多其他的快乐,都将被抛在身后了。格蕾丝答应过他,结婚后,至少每星期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帮朋友玩。但即使这样,一切也全变了。姑娘们是无法理解友谊这种东西的。

酒吧里的电视在播一场棒球赛,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失落的感伤痛苦让喉咙都有点肿痛。他几乎将一生都投入了男人间的友谊,努力做一个好伙伴,而现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结束了。

终于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干吗,伙计?”

拉尔夫心中渐生厌恶,眯起眼睛,慢慢转过身来。“你怎么啦,滑头?走错路了?”“你干吗——急什么?”埃迪说话时嘴唇几乎不动。“你不能等两分钟吗?”他懒懒地坐在高脚凳上,身子转了半个圈,对侍应生说,“杰克,给我来一杯。”

他们喝着酒,盯着电视,一声不吭。“今天发了一点奖金,”拉尔夫说。“五十块。”

“是吗?”埃迪说。“不错啊。”

电视上三击不中出局;一局结束,广告开始了。“那么?”埃迪说,摇着杯子里的啤酒。“还是打算结婚?”

“为什么不?”拉尔夫耸了耸肩。“听着,快点喝好吗?喝完这杯,我想走了。”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么?”

“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折返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我那该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伤你心或什么…”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别那么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的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去搭地铁都要路过的那家皮包专卖店橱窗里就摆着一个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注,两边还各有一层拉链,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了。“我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我想娶那个姑娘”)。埃迪的两次反应都一样:“你…疯了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么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了,我需要这样的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的崭新而阔绰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一样,但埃迪的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么花这五十块钱吗?我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了吗?四十大元买个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疯了,拉尔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的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的。”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我想你是对的。”他追上埃迪,朝地铁走去。他生活中的事情总是这样;只有他领上更像样的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的包,他认了——就像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一样,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一次低声叹了口气。

地铁吞没了他们,经过半小时的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将他们吐出在皇后区清凉的黄昏里。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走路汗湿的衬衣。“那么我们怎么办?”埃迪问。“明天我们什么时候在宾夕法尼亚的小乡村露面好?”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么时候都行。”

“我们到那里后做什么呢?在那见鬼的小村庄里你能做什么,啊?”

“我不知道,”拉尔夫辩解地说。“我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的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么;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的。”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的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蒂或乔治,随便你们哪个。我把话说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们赏脸,懂吗?”

“你怎么啦?”埃迪问道。“你怎么啦?难道不能开个玩笑?”

“玩笑,”拉尔夫说。“你有开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后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气,觉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泪了。

他们拐进那个住了多年的街区,街边两排整齐划一、一模一样的房子,他们在那里打架、游逛、玩棍球,一起长大。埃迪推开他家前门,催拉尔夫快点,门廊里花椰菜、套鞋散发出的家庭气息迎面扑来。“进来吧,”他边说边用大拇指朝关着门的客厅指了指,然后侧身,示意拉尔夫先进去。

拉尔夫打开门,往里走了三步,顿时惊呆了,好像下巴上遭人重击一拳。房间里一片寂静,挤着一堆咧嘴而笑的红脸男人——马蒂、乔治、这个街区的所有小伙子、办公室的小伙子——每个人,所有朋友,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瘦子马奎尔弓着腰站在竖式钢琴前,十指张开悬在琴键上方,当他敲下第一个欢快的和弦时,歌声脱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着拍子,一张张嘴咧得老大,歌声都走调了:“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啊没有人能否认!”

拉尔夫几乎站不稳,他往后退了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咽了口唾沫,手里还拿着外套。“没有人能否认!”他们还在唱,“没有人能否认!”正当大家要开始第二段时,埃迪秃了顶的父亲喜洋洋地从厨房门帘后走出来,嘴里唱着歌,两手各端着一壶啤酒。终于,瘦子在琴键上砸出最后一句:

“没一有一人一能一否一认!”

然后他们都欢呼着涌向拉尔夫,抓着他的手,用力拍着他的胳膊他的背,拉尔夫站在那里浑身颤抖,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喧哗声中。“噢,伙计们…谢谢。我…不知道说什么…谢谢,伙计们…”

这时人群分成两半,埃迪慢慢走到中间,眼里闪着爱的笑意,一只手拎着个旅行包,有点局促——那不是他的包,而是只崭新的: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两边都有层拉链。

“说几句!”他们喊道。“说几句!说几句!”

但是拉尔夫什么也说不出,怎么也笑不出。他甚至什么都看不见。

十点了,格蕾丝开始咬着嘴唇,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如果拉尔夫不来怎么办?不过,他当然会来的。她又坐下来,仔细抚平大腿周围尼龙裙上的折痕,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如果她太紧张,整件事就会给毁了。

门铃声响起来,她惊得像触了电似的。去开门时走到一半,又停下来,深深吸口气,镇静后她按下门锁,门打开一道缝,看着他上楼。

她看见拉尔夫拎着旅行包在上楼,也看见他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她一开始还以为他知道了;他已经做好准备进门就把门锁上,一把将她搂进怀内。“嗨,亲爱的,”她温柔地说,把门开大了一点。

“嗨,宝贝。”他一阵风似的扫过她身边,走进屋。“我来迟了,啊?你睡了吗?”

“没有。”她关上门,腰靠在门上,两手反抄在身后,握着门把手,这是电影里女主角惯用的关门姿势。“我只是…在等你。”

他没朝她看,径直走到沙发边,坐下来,把旅行包放在他膝下,手还不停地抚摸着它。“格蕾西,”他说,几乎是在耳语。“看看这个。”她看着它,接着又看看他忧伤的双眼。

“还记得吗,”他说,“我跟你说过我想买个这样的包?四十块?”他停下来,四处看看。“嘿,玛莎呢?她睡了吗?”

“她走了,亲爱的,”格蕾丝说,慢慢移到沙发前。“她走了,整个周末都不在。”她坐在他身边,靠近他,给他一个玛莎式的特别笑容。

“噢,是吗?”他说。“那好啊,听着。我说过我不买了,向埃迪借,记得吗?”

“嗯。”

“所以,今晚,在白玫瑰酒吧那儿,我说,‘快点,埃迪,我们走,去你家拿你的旅行包。’他说,‘啊,不就是个包嘛。’我说,‘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没说,懂吗?所以我们就去他家,他家的客厅门关着,知道吗?”

她身子蜷得更紧,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把头靠在他胸膛上。他很自然抬起一只手,搂过她的肩,接着说道。“他说,‘走啊,拉尔夫,开门啊。’我说,‘搞什么鬼?’他说,‘没什么,拉尔夫,开门啊。’所以我就推开了门,噢,天啊。”他的手指紧紧抓住她的肩膀,那么用力,她害怕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们全在那里,格蕾西,”他说。“所有的家伙。弹钢琴、唱歌、欢呼——”他的声音有点飘忽,眼睛紧闭,看得出睫毛润湿了。“一个意外的大派对,”他说,尽量想笑笑。“为我举行的。真想不到啊,格蕾西!这时——这时,埃迪走过来——埃迪走过来,递给我这个包,和我这段时间看中的那个包一模一样。他用自己的钱买下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想给我个惊喜。‘给你,拉尔夫,’他说。‘我只想让你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家伙。…他的手又捏紧了,还在哆嗦。“我哭了,格蕾丝,”他低声说。“我实在忍不住。我想他们这群家伙没有看到,可实际上我哭了。”他扭过脸去,极力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你想喝点什么吗,亲爱的?”她温柔地问道。

“嗯,没什么,格蕾西,我很好。”他轻轻地把旅行包放在地毯上,“不过,给我根烟吧,好吗?”

她从茶几上拿了根烟,放进他嘴里,帮他点着。“我给你倒杯酒吧,”她说。

烟雾中他皱了皱眉。“你有什么酒,雪利酒?不,我不想喝那东西。再说,我满肚子啤酒。”他仰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接着埃迪的妈妈给我们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他接着说,声音差不多正常了。“我们吃了牛排、炸薯条”——他的头靠在沙发上,每说一道菜名就转动一下,“生菜西红柿沙拉、泡菜、面包、黄油…应有尽有。”

“好啊,”她说。“那不是很美嘛。”

“接下来,我们还吃了冰淇淋,喝了咖啡。”他说,“我们敞开肚子,能喝多少就喝了多少啤酒。我是说,好丰盛的一顿啊。”

格蕾丝双手抚摸着大腿,一半是为抚平尼龙上的褶皱,一半是为了擦干手掌上的汗。“哦,他们可真是太好了,”她说。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好像过了很久。

“我只能呆一会儿,格蕾丝。”拉尔夫最后说。“我答应他们我还回去的。”

她的心在尼龙睡裙下跳得扑通直响。“拉尔夫,你——你喜欢这个吗?”

“什么,宝贝?”

“我的睡裙啊。我本来打算在婚礼后才穿给你看的,但是我想我——”

“好看,”他像个商人似的,用拇指与食指捻了捻那轻纱样的东西。“很好。你花了多少钱,宝贝?”

“哦——我不知道。可是你喜欢它吗?”

他吻了吻她,终于开始用手抚摸她。“很好,”他接着说。“很好。嘿,我喜欢这衣服。”他的手在领口那里犹豫了一下,滑进睡衣里,握着她的乳房。

“我真的爱你,拉尔夫,”她低声说。“你知道的,是吗?”

他的手指揉捏着她的乳头,一次而已,马上又飞快地滑出来。数月以来的禁令,这习惯太强了,他没法打破。“当然,”他说。“我也爱你,宝贝。现在做个乖女孩,睡个好觉,我们明天早上见。好吗?”

“哦,拉尔夫。别走,留下来。”

“啊,我答应过那帮家伙,格蕾西。”他站起来,理理衣服。“他们在等着我呢,都没回家。”

她腾地站起来,迸发出一声大叫,这声音从她紧闭的双唇中发出来,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哀怨的呼喊:“他们不能等等吗?”

“你——疯了吗?”他退后几步,双目圆睁,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她该理解才是,该死的,如果结婚前她就这样,结婚后还得了?“你还有没有良心,啊?今天晚上让他们等着?在他们为我做了这许多之后?”

那一两秒钟,她的脸似乎没有他以前觉得的那么美了。但她脸上旋即又露出一丝微笑,“当然不能。亲爱的,你是对的。”

他走上前来,手温柔地抚过她的下巴,微笑着做出一个丈夫的保证。“这样才对,”他说。“明天早上九点,我在宾州火车站等你。好吗,格蕾西?只是我走之前——”他眨眨眼,拍着肚子。“我满肚子啤酒。不介意我用用你的卫星间吧?”

当他从洗手间出来时,她站在门口等着道晚安,双手抱在胸前,好像是为了取暖。他可爱地拎起新旅行包,晃了晃,也站到门口来。“好了,那么,宝贝,”他吻了吻她说,“九点。别忘了。”

她疲惫地笑了,为他开门。“别担心,拉尔夫,”她说。“我会在那里的。”

乔迪撞大运

瑞斯军士,田纳西人,身材修长,沉默寡言,身穿迷彩服也显得整洁干练,跟我们期待中的步兵排长完全不同。不久我们就了解到,他是那种典型——几乎可以说是某种样板——三十年代时卷入正规军,然后留在军中,成了战时训练中心的骨干,可是当时他让我们很吃惊。我们很天真,我以为我们会遇上更像维克多·麦克拉格伦注那样的军士——身体结实、爱吼叫,并且十分严厉,然而可爱,像好莱坞老电影里的那种人。瑞斯确实很严厉,可他从不咆哮,而我们也不爱他。

第一天点名时,他叫不出我们的名字,就此跟我们有了距离。我们全都来自纽约州,大部分名字确实需要点努力才叫得出来,可是瑞斯被它们难倒了,简直大大出了场儿。对着花名册,他单薄的五官皱成一团,每说一个不熟悉的音节,唇上的小胡子就猛地一抽。“蒂——蒂——爱丽丝——”他结结巴巴巴地叫道。“蒂·爱丽丝——”“到,”达利山德罗说,几乎每个名字都像这样。当他与沙赫特、斯科吉利奥、西兹科维奇这些名字搏斗完毕,他遇到了史密斯。“嘿,史密斯,”他说,抬起头,慢慢咧嘴而笑,可笑容一点都不迷人。“见鬼,你跟这帮大猩猩搅和在一起干什么?”没人觉得这好笑。最后他点完名,把点名簿夹在腋下。“好啦,”他对我们说。“我是瑞斯军士,你们的排长。那就是说我说做什么,你们就得做什么。”他瞪着我们看了好长时间,上下打量评价着。“全排!”他突然吼道,胸腔都跟着往上跳。“解——散!”他的暴政开始了。到这天结束时,以及从此后的许多天里,他的形象,用达利山德罗的话说,就是蠢货瑞贝尔(译注:指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部联盟的士兵)杂种,在我们心里牢牢树立起来。

在此我最好说明一下,我们大概也不怎么可爱。我们都才十八岁年纪,全排都是帮混沌糊涂的城市小孩,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基本训练缺乏热情。那个年纪的小伙子这般冷漠可能不太正常——肯定也不讨人欢喜——可这是1944年,战争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苦涩是种时髦的情绪。满腔热情的投军只意味着你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没人愿意这样。私下里我们可能向往战斗,至少渴望勋章。可是表面上,我们是帮无耻的、自以为是的家伙。要把我们训练成军人,一定是件棘手的活,瑞斯首当其冲,承受着最大的压力。

可是,当然,一开始我们没想到这层原因,只知道他管得太严,我们恨透了他的毅力。我们很少见到中尉,一个胖胖的、年轻的军校毕业生,他隔很长时间才露一次面,总是说如果我们跟他合作,他也会跟我们合作;我们也很少见到连长(除了他戴眼镜外,我连他长什么样也不记得了)。可是瑞斯总在那里,沉着而不屑,除了发命令,从来不说话,只有冷酷,没有笑容。我们观察其他排就知道他对我们特别严厉;比如,在定量用水上,他有自己的管理方式。

那时正好是夏天,营地被得克萨斯酷热的阳光晒蔫了。大量供应的食盐片剂让我们在夜幕降临前勉强保持清醒;盐分随着汗水流失,在我们的工作服上留下一道道白色印渍,我们总是渴得要命,可是营区的饮用水是从数英里远的泉水处运过来的,因此长期以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省着点用。许多军士自己也渴得要命,因此对这个规矩要求不是那么严,可是瑞斯却把它记在了心里。“如果你们这帮人对什么是军人一无所知,”他说,“你们可以从饮水纪律中开始学习。”装水的军用帆布袋胖胖的像牛、羊这类动物的乳房,沿路每隔一段距离就挂一个,尽管水给晒得烫烫的,喝上去还有股化学物质的苦味,但每天上午和下午我们最盼望的时刻便是命令我们把军用水壶装满的那刻。大部分排会你推我挤地抢一个军用水袋,让它的小小钢乳头工作到袋子瘪了,缩了,下面的地上留下一条湿印。可我们不是这样。瑞斯觉得每人每次装半壶水就足够了,他会站在帆布水袋旁边严密监视,让我们排成两行,按秩序接水。如果谁在水袋下举着水壶的时间长了点,瑞斯会让大家全停下,把那人揪出队伍,说:“把它们倒出来。全倒出来。”

“如果我这样干,我就不是人!”有一天,达利山德罗把他给顶了回去,我们全都站在那里,呆住了,看他们在毒日头下相互瞪眼。达利山德罗是个壮实的小伙子,眼神凶狠,才几周就成了我们的发言人;我猜他是唯一够胆,敢于来上这么一出的人。“你以为我是谁,”他叫道,“跟你一样,是头该死的骆驼?”我们哈哈笑了。

瑞斯命令我们其余的人保持安静,等大家止住笑声后,他转身对着达利山德罗,眯缝着眼,舔着干嘴唇。“好吧,”他平静地说,“喝了它。全都喝了。你们其余的人往后退,离水袋远点,手从水壶上放下。你们给我看着。来吧,喝。”

达利山德罗咧嘴冲我们一笑,虽然赢了,却有些紧张。他开始喝起来,只在换气时才停下,水从他胸前滴下。“给我接着喝,”他每次停下来,瑞斯都会大叫一声。我们绝望地看着,渴得要命,不过我们有点明白了。水壶空了后,瑞斯又叫他装满。达利山德罗照做了,还在笑,但看起来开始不安了。“现在把它给喝了,”瑞斯说。“快点,快点。”达利山德罗喝完后,喘着粗气,手里举着空水壶。瑞斯说:“现在戴上你的头盔,拿着步枪。看到那边的兵营了吗?”一栋白色的建筑在远处微微闪光,几百码远。“跑步去兵营,绕过它,然后跑步折返回来。你的兄弟们在这里等你,你回来后,他们才有水喝。好了,现在,走。走。跑步走。”

出于对达利山德罗的忠诚,我们谁也没笑,但是他费力地小跑着穿过训练场,头盔晃荡着,那样子真可笑。还没到兵营,我们看到他停住,蹲下来,大口呕着水。接着,他摇摇晃晃站起来,我们看到远处尘土中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兵营后,终于又出现在兵营的另一边,开始漫长的回程。最后他回来了,倒在地t:,精疲力竭。“现在,”瑞斯温和地说。“喝够了吗?”直到这时,他才允许我们其余的人用水壶接水,一次两人。我们全接完后,瑞斯敏捷地蹲下,自己接了半壶水,一滴也没洒出来。

他就做这种事,每天如此。如果有人说他只是在做自己分内的工作而已,我们的反应绝对是一阵长长的、完全一致的布朗克斯嘘声(译注:Bronx cheer.纽约棒球迷对裁判表示不满时发出的嘘声)。

我想我们对他的敌意有所松动,是在训练期开始不久。一天早上,有个指导员,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尉,教我们如何使用刺刀。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在我们即将参加的大规模现代战争中,可能没人会命令我们用刺刀搏斗(而且也想当然地觉得,即使要求我们拼刺刀,我们有没有掌握更好的挡、刺部位,其实真没什么太大差别),所以那天上午我们甚至比平时更懒散,任指导员对我们讲述一通,然后站起来,照他描述的要点,笨手笨脚地做着不同的姿势。

其他排看起来比我们更糟,看着全连都这么沉闷、无能,指导员摩挲着嘴唇。“不对,”他说。“不,不,你们根本没领会。你们往后退回原地,坐下。瑞斯军士,请上前到中间来。”

瑞斯一直和其他排长坐在一边,通常是个无聊的小圈子,离训练地很远,可他立即起身,走上前来。

“军士,我要你给这帮人演示一下如何使用刺刀,”指导员说。从瑞斯举起手中上了刺刀的步枪起,我们知道,不管愿不愿意,我们有好戏看了。那种感觉是在棒球比赛中,一名大力击球手在挑选球棒时你才会有的感觉。在指导员的命令下,他干净利落地做好每一个动作,修长的身材保持不动,指导员蹲下来,绕着他来来回回地讲解,指出他身体重心的分配、四肢的角度,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接着j示范的最高潮到了,指导员让瑞斯单独做完全套刺刀课程。他动作很快,但从不会失去平衡,更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用步枪枪托砸碎木头垒成的肩膀,把刺刀深深插入一捆树枝做成的、颤抖着的人体躯干,再拔出来,又插入另一个之中。他看上去很棒。说他燃起了我们的敬佩之情也许有点过了,可是看到他把活干得如此漂亮,真让人心旷神怡,明显给其他排的士兵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我们排谁也没说什么,可我想因为他,我们有点得意。

当天第二节课是密集队形操练,这种课排长有绝对控制权,半小时内,瑞斯的呵斥又让我们公然憎恨起他来。“该死的,他在想什么,”沙赫特在队伍里嘀咕着,“现在他可成了大人物,就因为他是个愚蠢的刺刀高手?”大家都有种说不清的惭愧,仿佛差一点就上当了。

我们最后改变了对他的态度。但要特别指出的是,不是因为他的行为,而是由于我们对整个军队,对我们自己态度的转变。步枪射击,是我们唯一完全喜欢的训练内容。经过无数小时的队形操练和软体操,日头下单调地听了无数小时的讲课.在令人中暑的板房里看了无数小时的训练影片后,实地走出去,打靶射击,很是令人期待。待到真的射击时,你发现的确很有意思。你趴在射击地线地基上,步枪支撑架紧贴着你的脸颊,油光闪闪的子弹匣就在手边,真的让你十分畅快;你眯起眼望出去,隔着一大段地面,看到靶子,同时等着扬声器里标准声音发布开火信号。“右边准备。左边准备。射击地线准备…示风旗升起。示风旗飘动。示风旗降下。开始——射击!”你耳朵里一阵步枪的巨响,你紧扣扳机,开火时强烈的后坐力,都让你激动得透不过气来。然后你放松下来,看着远处的靶子滑下去,下面坑里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片刻后,它再次出现时,有个彩色圆盘跟着冒上来,摇晃着,落下,显示你的得分。跪在你身后的记分人员会嘟囔着“打得不错”或“马马虎虎”,于是,你又在沙地里蠕动着,再次瞄准目标。与兵营里我们碰到的其他任何事都不同,射击能激起我们的竞争本性,我们想让我们排比其他排做得更好,没什么比这更能激发起我们真正的团队精神。

我们在射击场上待了大约一周,每天很早就去,在那里待上一整天,在野外炊事班吃中饭,与以前在闹哄哄的大食堂里吃饭相比,这是让人精神为之振奋的改变。还有个好处——看来也是最大的好处——射击场让我们能暂时躲开瑞斯军士。他带领我们行军到射击场,然后回去。他在兵营里监督我们把步枪擦干净,可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问他把我们交给射击场的那帮人,他们客观、和善,不会过于注重细枝末节的纪律,而是更在乎你的枪法。然而,在瑞斯管我们的时候,他还是有很多机会欺负我们。不过,我们发现在射击场上待了几天后,他对我们不那么严厉了。比如,当我们喊着口令走在路上时,他不会像以前那样,让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喊,一次要比一次大声,直到我们干巴巴的嗓子喊“哈,活,厄,吼!”喊到冒烟为止。现在,他会像其他排的军士一样,喊过一两次口令后就算了。起初我们不明白怎么会这样。“怎么回事?”我们互相问道,迷惑不解。我猜原因其实很简单,只因为我们总算开始做对了,声音足够宏亮,而且非常整齐。我们齐步走也走得很好,瑞斯用他的方式让我们明白了这点。

去射击场的路有几里远,经过营地的那段路很长,那里要求正步走——以前,在彻底走过连队道路和兵营之后,他才同意我们便步走注。可是由于我们行军的新成效,我们获准便步走,我们几乎很享受这种走法,甚至热烈地回应着瑞斯的行军歌。这已成了他的习惯:待我们喊完行军口令后,他会喊上一段传统而单调的说唱式行军歌,我们再喊上一句口号应答,以前我们讨厌这个。可现在,行军歌似乎无与伦比地激动人心,这是从旧时战争旧时军队里传下来的地道的民谣,深深根植于我们正要开始理解的生活中。当他把一贯鼻音很重的“离......开......了”扩展成悲伤的小调时,这就开始了:“噢,你们有个好家,你们离开了…”我们就回答,“对!”同时右脚落下注。在这一主题之下我们会有不同的形式:

“噢,你们有个好工作,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

“噢,你们有个好女孩,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

然后他会稍稍变点调:“噢,乔迪撞大运,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我们军人般齐声吼道,没有谁想过这些话的意思。乔迪是你背信弃义的朋友、软弱的市民,命运之神把你珍爱的一切给了他;接下来一组歌词,全是嘲弄的对句,很显然乔迪总会笑在最后。你可以把行军、射击做到尽善尽美,你可以彻底学会信仰纪律严明的部队,可乔迪是股无法控制的力量,一代又一代骄傲、孤独的人,就像太阳下挥动着手臂、走在我们队伍旁边这位优秀士兵一样,他们面对的就是这种事实。他歪着嘴吼道:“回家也没有用——乔迪抢走你的女人,走了。报数——”

“哈,活!”

“报数!”

“厄,吼!”

“每次你们原地休息的时候,乔迪又得到一个好处。报数!”

“哈,活!”

“报数!”

“厄,吼!快到营地时,他让我们便步走,我们又成了单个的人,头盔向后扣在后脑勺上,懒懒散散,一路走得没有步调,整齐一致的行军歌落在身后,我们几乎有些失望。从灰尘漫天的射击场回来时,我们的耳朵给射击噪音震聋了,在行军的最后一程里,如果喊起正式的行军口令,头高高昂起,背挺得笔直,用我们大声的应答劈开清凉的空气,不知何故,会令我们精神振奋。

吃过饭后,晚上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按瑞斯的要求,极其细心地擦拭我们的步枪。我们擦枪时,整个兵营里都弥漫着炮膛清洁剂和机油的味道,浓烈但好闻。当枪擦到瑞斯满意后,我们通常会踱到前面台阶上抽会儿烟,轮流等着冲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在台阶上消磨时间,比平时安静得多,我想,我们突然发现,以前常有的牢骚扯淡少了,再说也与这些天来我们刚觉察到的奇怪的安宁不协调。最后,福格蒂把这种情绪说了出来。他人很正经,只是个头小,是排里的矮子,少不了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我猜他放松些,别那么端着,于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啊,我搞不懂,”他倚在门框上叹了口气说,“我搞不懂你们这些家伙,可我喜欢这样——走出去,到射击场上,还有行军什么的。让你觉得你真的像个军人,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样说是极其幼稚的——因为“像个军人”是瑞斯最爱说的话——我们满腹狐疑地看着福格蒂有一两秒钟。可是达利山德罗面无表情,挨个扫我们一眼,看谁敢笑,结果我们放松下来.不紧张了。像个军人的想法值得尊敬,因为在我们脑子里,这想法连同这个词与瑞斯军士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他也成了我们尊敬的人。不久,整个排都变了。我们现在很配合瑞斯,不再跟他作对,我们尽量配合他,而不是假装尽量。我们想做个军人。有时我们努力到可笑的地步,可能会惹得那些小人怀疑我们是在开玩笑——我记得,无论何时,只要他发布命令,我们会非常严肃整齐地回答“遵命,军士”——可是瑞斯板起面孔听着,无比的自信,这是优秀领导者的首要条件。他也非常公平,跟他的严厉如出一辙,毋庸置疑,这是优秀领导者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比如,在指派临时班长时,他头脑清晰地否决掉几个为了得到他的赏识一味奉承他的人,而是挑了几个他知道我们会服的人——达利山德罗就是一个,其余几个被选中的也差不多。他的其他准则简单且经典:以自己为表率,凡事追求卓越,从擦拭步枪到卷袜子莫不如此。我们追随他,尽量模仿他。

可是,钦佩卓越容易,喜爱却难,而瑞斯还拒绝让自己讨人喜欢。这是他唯一的缺点,却是个大缺点,因为光有敬佩没有爱,敬佩之情难以持久——至少,在多愁善感的青少年脑袋里是如此。瑞斯像定量分配饮水一样定量分配他的友善:对于每一滴,我们可能备感珍惜,可是我们得到的从来不够多,难以解渴。当点名时他突然正确地叫出我们的名字,当我们发现他批评里的污辱语气日益减少,我们欣喜万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标志着他对我们成长为军人的肯定,可不知怎么地,我们觉得我们有权期待更多。

胖中尉有点怕他,这一发现让我们很高兴;不管中尉何时出现,瑞斯脸上便浮现出高傲的神色,我们很难掩饰我们的快乐,又或者,当中尉说“好吧,军士”时——语调里的不自在,听来几乎像道歉——也让我们十分快乐。它让我们觉得离瑞斯很近,这是军人间骄傲的同盟。有一两次,我们在中尉身后挤眉弄眼,算是他默许了我们对他的恭维,但仅一两次而已。我们可以模仿他走路的姿势、他眯缝着眼凝视远方的样子,把我们的卡其布衬衫改得和他的一样紧身,甚至学他的说话习惯,南方口音什么的,可是我们永远不会认为他是好好乔注。他不是那种人。在训练时间里,他要的只是刻板的服从,还有,我们几乎对他一无所知。

晚上,他极少待在营地,偶尔在的几个晚上,他不是一个人干坐着,就是找上一两个和他同样沉默寡言的干部,上陆军消费合作社喝啤酒,别人难以亲近。大部分晚上,以及所有的周末,他都消失在镇上。我肯定我们没有谁指望他会在空闲时间里和我们待在一起——实际上,我们从来就没这样想过——可是哪怕些微了解点他的私人生活也有用。比如,如果他曾和我们一起回忆他的家,或聊聊他和他消费合作社朋友们的谈话,或告诉我们他喜欢小镇上哪间酒吧,我想我们全会又感动又感激。可他从不这样做。更糟的是,我们跟他不同,我们除了每天老一套的操练外,没有真正的生活。小镇那么小,迷宫般灰蒙蒙的板房、霓虹灯闪烁,镇上挤满了士兵。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那里只出产寂寞,然而,我们曾在它的街道上大摇大摆走过。周围没有多少小镇可供我们闲逛;如果有点什么乐子,那些首先发现的人却想保密,据为己有。如果你年轻、腼腆,还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的话,那地方乏味之极。你可能在劳军联合组织附近徘徊,也许找个姑娘跳舞,可她对乳臭未干的士兵始终冷漠无情;你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在西瓜摊和投币游戏机前找点平淡的快乐,或者,你可以跟一伙人在黑漆漆的后街上无目的地四处瞎逛。照例,在那里你会碰上另一伙也在瞎逛的士兵。“你们打算干什么?”我们彼此会不耐烦地问,唯一的回答是:“啊,不知道。四处走走,我想。”通常,我们会喝很多啤酒,直到喝醉或想吐为止,在同营地的公共汽车上,感激地巴望着按部就班的新一天。

因此说我们的感情生活自给自足,可能就不足为奇了。像沮丧的郊区家庭主妇们一样,大家从彼此无休止的渴望中得到满足;我们慢慢分成几个自私的小圈子,再又形成三两一伙的哥们,就这三两人还因猜忌而不停变换。我们用飞短流长串起无所事事的时光,许多流言蜚语都是我们排内的事情;因为,排之外的消息大部分来自连队文书。文书人很友善,长期伏案工作。在凌乱不堪的食堂里,他喜欢从一张餐桌踱到另一张,一边喝着仔细摇匀后的咖啡,一边散播各种传闻。“这是我从人事部听到的,”他的开场白总是这句话,然后便是有关某个遥不可及的高级将领的一些难以置信的谣言(上校有梅毒啦;军队典狱长逃避一项战斗任务啦;训练任务被削短,一个月内我们就要开赴海外啦)。可是星期六中午他的八卦不那么遥不可及了;这是他从本连队传令兵办公室里听来的,听上去有点像真的。他告诉我们,好几周来,胖中尉一直想把瑞斯调走;现在似乎管用了,下星期很可能就是瑞斯当排长的最后一周。“他的日子数得清了,”文书含糊地说。

“你什么意思,调走?”达利山德罗问。“调到哪儿?”

“你小声点,”文书说,同时不安地朝军士们那桌扫了一眼,瑞斯面目无表情地低头对着他的饭菜。“我不知道。调哪儿去我不知道。不管怎么说,这是极其肮脏的交易。如果你们想知道什么的话,那我告诉你们吧,你们这帮孩子有营地里最好的排长。实际上,他太他妈的优秀了;这就是他的毛病。太好了,那些屁本事都没有的少尉玩不转。在军队里,那么优秀永远没有好处。”

“你说得对,”达利山德罗严肃地说。“永远没有好处。”

“是吗?”沙赫特问道,张开嘴笑了。“那样对吗?班长?跟我们说说,班长。”我们这桌的谈话堕落成俏皮话。文书不声不响地走了。

瑞斯一定在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的同时得知了此事;无论如何,那个周末是他行为突变的开始。他离开营地去小镇时,紧绷着脸,一副要去一醉方休的神情。星期一一大早他差点误了起床号。通常,星期一清晨他都有点余醉未醒,但从不会影响他当天的工作;他总会在那里,用愤怒的腔调把我们叫起来,轰出去。可是,这次,我们穿衣时,兵营里一片怪异的寂静。“嘿,他没在这儿。”有人走到台阶处,从瑞斯房门边叫道,“瑞斯不在这儿。”让人佩服的是,班长们立即采取行动。他们催着、哄着我们,直到大家连滚带爬地来到外面,在黑暗中排好队形,几乎跟在瑞斯监督下一样迅速。可是夜间内务值班军士在巡视时已发现瑞斯不在,他赶紧跑去叫醒了中尉。

一般来说,吹起床号时连级军官们很少起来,特别是星期一的早晨。现在,我们群龙无首地站在连队道路上,胖中尉从兵营那边小跑着过来。在兵营的灯光下,我们看到他衬衫扣子只扣了一半,头发凌乱;睡眼惺忪,气喘吁吁,还迷惑不解。他边跑边喊着:“好吧,你们,呃——”

班长们深深吸了口气,叫我们立正,可是他们只喊了句沙哑的“立——”,瑞斯就出现在薄雾中,站到中尉面前,说:“全排!立正!”他来了,一路跑来,还喘着气,但平静地指挥着。穿的还是昨晚那件卡其布衬衣,皱巴巴的。他按班点名;然后,踢出一条笔直的腿,来了个极其漂亮的陆军式向后转,干净利落,面朝中尉再来了个漂亮的敬礼,“全体到齐,长官,”他说。

中尉吃惊得不知道怎么办,只散漫地回了个礼,嘟囔着:“好的,军士。”我想他觉得他甚至没法说“这种事情以后不得再发生”,因为,毕竟,也没发生什么,除了他在起床号时被叫起床外。我猜他这一天都在琢磨他该不该批评瑞斯衣冠不整;中尉转身回营房时,看来已开始为这个问题烦心了。解散后,我们队伍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与笑声,可瑞斯假装没有听见。

但是,没过多久,瑞斯军士就扫了大家的兴。他甚至没有感谢班长们在紧要关头帮了他的忙。这天余下的时候,他对我们吹毛求疵,我们觉得自己早已做得很好了,他用不着这般挑剔。在训练场上,他找福格蒂的碴子,说:“你上次刮胡子是什么时候?”

跟我们许多人一样,福格蒂的脸上只有一层灰蒙蒙的绒毛,根本用不着刮。“大约一周前,”他说。

“大约一周前,军士,”瑞斯纠正他。

“大约一周前,军士,”福格蒂说。

瑞斯噘着他的薄嘴唇。“你看起来像个肮脏的杂种婊子,”他说。“难道你不知道,你应该每天刮胡子吗?”

“每天我没什么可刮。”

“没什么可刮,军士。”

福格蒂咽了口口水,眨巴着眼睛。“没什么可刮,军士,”他说。

我们全都十分泄气。“他妈的,以为我们是什么?”沙赫特那天中午问道,“一群新兵蛋子?”达利山德罗发着牢骚,反叛地附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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