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弦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水心沙作品宝珠鬼话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凤凰弦 第一章 第二章
有一种琴,据说它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可以把龙给引来。
那段旋律,名字叫做《引龙调》。
而那把能将龙引来的琴,他们叫它叫凤凰弦。
很多古琴爱好者都听说过这把琴,但只限于那些神怪故事的小说里,以及古琴爱好者的传言里,真正的凤凰弦谁都没见过,因为据说它是用龙皮制成的。
你见过龙么?
当然役有见过。
那怎么可能会见到用龙皮制的琴?
由此可见,凤凰弦,纯粹只是个被古琴爱好者们编造出来的美丽传说而己,现实里,它根本不可能存在。

只是我要说,这把琴,我是真的见到过的。
真的。
但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它的真实名字,也没见到传说里的一曲引龙。只知道,它外表看起来和普通的古琴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它有个非常特别的弹奏者,那位弹奏者是个“鸟人”。
“鸟人”是个很不尊重的称谓。只是孩提时,我们都习惯了这么称呼他,常常在他小心翼翼出现在弄堂里时,我们一班小孩跟进跟出的,前前后后围着他转悠,然后大声念:“鸟人鸟人,嘴巴尖尖!鸟人鸟人,身上没毛!鸟人鸟人,满地撒尿!鸟人鸟人,媳妇跟人飞跑了!”每到那个时候,只要姥姥听见我混在那群小孩子里跟着凑热闹的声音,必然会跑出来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拎回去,甚至有时候还会拿起竹片在我屁股上抽一顿,大声骂我没有出息。
为此,也算是我童年时留下的一点点小小的阴影。
“鸟人”是个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岁的男人。
因为从他的长相来看,实在很难判断他的年龄。只知道他很高,两条腿细长细长的,背还有点驼,这让他的影子看起来真的很像只鸵鸟。只是同鸟最近似的地方,应该是他那张脸。他的脸真的很奇怪,很长,也很窄,于是眼睛也就同我们不一样,不完全是一平面的了,而是分在两侧,就像是条鱼。而他的鼻子亦是非同寻常,异常的尖,又尖又长,还带着倒钩…种种,令他远看过去真和鸟没什么区别。

听说从小到大他都是这副样子。
也因此,纵然他妈妈省吃俭用存了大笔钱好容易给他娶回来一个媳妇,最终没过多久还是无法忍受,于是跟人私奔了吧。说实话,无论谁,每天不得不面对这样一张脸,说不害怕,那真是假的。
只是“鸟人”自己对此,倒也并不太介意。

无论是人们对他长相的讽刺,还是自己媳妇的离家出走。他自有他关心的东西,譬如那把琴。每次我被姥姥拎去他家赔礼道歉的时候,总能见到他在用棉花沾着些油似的东西,仔细擦拭一把漆黑得发亮的古琴。我迫于姥姥的威严背书一样跟他道歉时,他还在擦着它,一边微微地笑,笑起来更像一只鸟,叫人不免觉得害怕。
而每当他出门后被我们这班小孩一路嘲笑了,每当他妈妈在厨房里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又在破口大骂那个逃跑的媳妇,那时候,弄堂里总能听见他房间的窗户口传出来的琴声。
水一般的琴声,在嘈杂骚乱的弄堂里静静流淌,平滑地穿过那些各种各样的浮躁所折腾出来的凌乱,在充满了油烟和下水道气味的空气中一点一涌四散开来。于是常会听到大人们有些遗憾的叹息:真可惜,如果长得正常点,也许早进音乐学院了吧,现在也早就出息了。可惜啊…真是可惜…
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鸟人”的妈妈去世了,得的是癌症,死去前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
从此“鸟人”的生活变得更加窘迫起来,为了生活他四处寻找工作,但很少有单位肯用他,因为他的长相。就是好不容易迫于街道的压力给了他一份活干,很快又会被这样那样的原因辞退。
他倒也不在意,一有了点钱,就会去买那种油似的东西,来保养他那口琴。却很少看到他为自己买过什么,身上终年是他妈妈死去前给他买的那几件衣服,头发很长了,也从未没见他剪过,所以身上总是有股若隐若现的怪味,令旁人越发的觉得反感。
我姥姥却总是很照应他。总是隔三岔五的会叫我送些吃的过去给他,即使我一百个不情愿。我真是很不情愿去“鸟人”的家里,他家很大,也很空,几乎没什么家具,真真像只鸟巢一般。而且因为靠西,终日不见阳光,所以房子里总是又冷又湿,连地板都是滑腻的,一块块粘着黑色的斑,不知道多久没有打扫过。

每次进门,“鸟人”总是在弹琴。或许他周围唯一干净的东西,就是那把古琴了,通常他都背对着门坐在窗边拨弄着琴弦,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是有些优雅的,因为琴声和弹奏的姿势都很优雅,只要他不把脸转过来。
但偏偏每次去他家,他总会停一停手里的动作,然后回过头,用他自认为的得体朝我笑一笑。而我立刻放下东西就跑出去了,虽然听见他在对我说谢谢。那张脸在那样的光线里真的是比鬼还可怕,就如一只褪光了毛的鸟,一边睁着双直愣愣的眼睛看着你,一边露出丝奇怪的笑。
你说可怕不可怕…
那简直是种深入骨髓的毛骨悚然。
而这种毛骨悚然,我几乎每周都要经受一次。
每个礼拜不是我被姥姥吆喝着赶去他家,就是他抱着热水瓶来我家倒水,他似乎是从不会烧水的,因为从没见他用过煤气。有一次我发觉自己在给他倒热水的时候,他那双直愣愣的眼睛一动不动看着我,发现到我在看他,他也不回避,依然那么直直地朝我望着,这叫我慌了一下。因此手一抖,热水壶里的开水全浇在了他的手上,可奇怪的是他好像对此没有任何感觉,依旧稳稳拿着瓶子等我倒,依旧直愣愣看着我,甚至还朝我微笑,在我连声跟他道歉的时候。

于是忍不住跟邻居伙伴偷偷抱怨,他们对此义惯填膺,因此有好一阵子,他们会在篮子里装满从工地里弄来的石子,躲在“鸟人”家窗外朝里丢,一半是为了替我出气,一半为了寻个乐子。
而通常,他对此是从不理会的。
任由人对他恶意的捉弄,自顾自弹着琴。但有时候刚好石子丢在了他身上,或者琴上,那琴声就嘎然而止了。而这时候我们立刻扭头就逃,因为他必然会走到窗前,朝外探望。有那么一两次,逃跑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下,刚好看到乌人那双黑洞洞的眼睛正朝我这里看着,同每次我送食物过去时的表情一样,他在朝我微笑。
让我毛骨悚然的微笑…
于是回到家,少不得会做上几夜的噩梦,梦见那双直愣愣黑洞洞对着人看的眼睛,梦见那双眼睛下,那道让年少的我实在无法梢受的很奇特的笑。
而这样近乎劫难般的日子一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结束。
因为“鸟人”死了。


他是在工人体育馆表演的时候,被那把突然而起的大火活活烧死的。
至今对于那场火,我还都印象深刻,当时如果不是因为出了点事耽搁了一下,我可能也会成为那葬身在里面的三百多个亡魂中的一员。记得当时赶到体育馆的时候,整半边天都被火给烧红了,偏那天风势特别大,大得仿佛要把地都给掀起未了,于是纵然出动了所有的消防车,硬是无法将这场大火控制住。
直到第二天早上火把整个体育馆烧得一点不剩,它才熄灭了,当时那片广场上只剩下一团黑糊糊的废墟,还有一大团一大团吹不散的飞灰。
那是“鸟人”第一次在这样的公开场所表演,也是最后一次。
很多人说,火是在“鸟人”演奏的时候才突然开始燃烧的,至今查不出火势的起因,只知道来得极突然,也来得莫名其妙。突然间的烈火将疏散人群变成了一场灾难,无秩序的混乱硬把几百个人活活堵死在了体育馆里,所以后来挖掘出未的那些尸体,很多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活活踩死的。
而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体育馆里的人因为那场火而乱作一团的时候,就在火将整个体育馆团团围住的时候,“鸟人”始终没有停止过演奏。仿佛那一切都同他无关似的,一直到烈火将体育馆完全包围,我们依旧能听见那水似的音乐声,混杂在咆哮的火焰和狂风间,丝一般地流淌缠绵。
这真是一场可怕的记忆。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会梦见那场火,梦见火里悠扬的琴声,还有“鸟人”奇怪的脸上那种奇怪的微笑。他总爱微笑,笑起来就像只没毛的鹦鹉…


一晃十年就那么过去了。
如果不是忽然想起来整理一下姥姥的遗物,我几乎己经快忘了那张脸,以及它所带给我的一切不愉快的记忆。它们随着鸟人所住的房子一并被时间给拆除了。只是再一次将那把古老的琴碰到手里,闻着它上面似有若无的桐油的味道的时候,那张消失了很久的脸又重新在我脑海里深刻了起未。
那把凤凰弦现在就在我的家里,是姥姥从火场里把它带回来的。


第二章
关于这把琴,姥姥从没有跟我说起过什么,自从将它带回来后姥姥一直将它收在自己那口巨大的皮箱里,用一块丝绸小心包裹着。尽管如此,我倒一直都没有彻底将它忘记,因为它的存在就如同它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有种特别的怪异。
始终都不明白当年那把火将整个体育馆都烧成了焦炭,为什么唯独这把琴,却是几乎毫发无伤地被人从废墟里找了出来,当真奇怪得很,除了弦丝不见了,它甚至一点都没有被破坏,仿佛它整个质材都是防火似的。
但它就是那么安安稳稳地被姥姥捧回来了,带着火场里焦糊的昧道,还有“

鸟人”终年累月一遍遍在它身上擦出来的桐油香。
这么一把古老得几乎连纹理都快看不清楚了的古琴。
每次摸着上面粗糙的表皮,总给我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它并不像现在那些普遍的古琴那样光滑细腻,虽然它上面总闪着层釉般的光泽。这把琴的表面和一般的古琴不太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质材并不单纯是木头。
它是用木头做的胆,外面再裹上一层皮,压平了制成的。皮质颇为坚硬,可能时间放得太久,上面的纹理很多已经同琴身融成了一体,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了。只依稀有着蟒蛇般的花纹,一棱一棱烙在这样的一把琴上,无论是摸起未还是看起来,总有种妖冶的诡异。

狐狸说那层度是龙皮。
说的时候他表情看起来像是认真又不怎么认真,所以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的话当真。谁能把龙皮剥下来制琴呢,况且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龙这种生物,也还尚待探讨。不过既然有狐狸这种妖精的存在,我想,一切应该皆有可能的吧。

他告诉我这把琴的名字叫凤凰弦,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被某个特定的人弹奏出一段特定的旋律,它可以把龙给引来。
他说着那些话的时候轻轻掸着琴的肚子,琴因此会发出一种空洞但好听的声音:嘣,嘣嘣嘣…
然后他对我说,瞧,只有印度产的琉璃红木才能发出这种声音,那种木头三百年才算成材,现在,它们已经绝种了,生长率低又过度采伐的后果。
这么说来,凤凰弦是属于极珍贵的琴中极品了,但为什么“鸟人”会拥有它呢,他家并不富裕,祖上三代也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当官的,没有富豪,甚至连从商也不过是裁缝之类的小本经营。
那这么把珍贵的古琴是怎么到“鸟人”手里呢…
这问题恐怕只有问过“鸟人”才能知道了。


林绢打电话约我出去那天,店里生意正清淡。
下午连个客人的影子都役有,杰杰在柜台上打着盹,我在用药水驱着苍蝇。立秋过后虽然气温低了很多,这些烦人的东西始终还在不屈不挠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趋之不离。正收拾得差不多,接到了林绢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兴奋,她说要请我吃饭。
自从她出院以后我们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学校她也不来,我一直在担心她没能从周家那件事里缓过来,虽然很多事情她都记不起来了,但毕竟她曾在那里曾经经历过一段不为人所知的时间段,所以很怕她会因此有什么不好的后遗症。
所幸这次电话里她声音听起来是颇为精神的,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要请客吃饭,只是一刻不停地催我去。
没办法,我只能去了,临走把店、懒猫,以及赶苍蝇的活儿丢给狐狸。这让狐狸很不平衡,他始终认为男人是不可以干这种拿着药水和苍蝇拍到处跑的事情的,况且杀虫药水的味道让他鼻子过敏。
‘那你可以用你的甜心小姐啊,狐狸。’因此我这么建议他,并且无视他充满了鄙夷的眼神。他总说我不懂香水, ‘不懂香水的女人不是真正的女人’,这句话不知道被他重复了多少次,听多了也就无视了。随便他说吧…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己,那香水的味道的确是足以和杀虫药水匹敌了,就算他再不承认,至少杰杰跟我是同一阵营的。

和林绢约在市中心最大那家商场的茶餐厅见面,到的时候比约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她已经在餐厅里点好了菜等我了,但说实话,如果当时她没有朝我挥手,我还真没能认出她未。因为她整个人风格变了不少。
没有化妆,头发也没像过去那样波浪似的披散着,而是像写字楼那些优雅的

女秘书那样,很整齐地在脑后绾了个髻。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不少。不过风格变化最大的是着装,以往她总是很出挑的,什么样的衣服抢人眼球,她就穿什么,就算颜色看起未很突兀也不怕,这点和我家那只臭美而自信的狐狸很像。而这次却相当低调,低调地一件白衬衣,一条紧身的黑短裙,特别朴素的样子,不过因为标着夏奈尔的牌子,以及开得低低的领子,于是低调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带出了点奢侈和性感。
真的很像写字楼里刚跑出来的,就差一副漂壳的无框眼镜,她就御姐了…

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拍拍椅子让我坐下,一边翻着她的手机。
“碰上什么好事了今天想到请客吃饭。”坐下来后我忍不住问她。
她笑笑,关上手机盖:“我有男朋友了。”
这让我愣了愣。
林绢有新男朋友,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身边从来就没缺过男人,并且还是不同款式以及不同特别称谓的男人。但今次一说,倒是让我或多或少有点惊讶的,因为自从周家的事过去之后,她很是安静上了一阵,甚至给人种几乎足不出户的感觉,所以我很意外她的这名新男友是什么时候交上的。
“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庙里碰上的。”听我问起,林绢咬着筷子回答。这回答让我再次感到了惊讶。
林绢居然会去庙里,她去庙里干什么…

“前阵子,也就是从医院回来以后吧,我一直都失眠,你知道失眠有多痛苦的吧。”上菜后林绢对我说。
我点点头。
“老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又醒了。人一塌糊涂,宝珠,你是没看到,我整张脸都是浮肿的。”
“这么严重?”我吃着菜,看了看林绢的脸。她的脸没化妆但气色很好,看不出一点她所抱怨的,那种一塌糊涂的浮肿的样子。“你都不告诉裁。去看医生了没”
“看了,没什么用。吃了很多种药,还靠安眠药撑了几天,都没什么用。那阵子心情很差的,老发脾气,所以没和你联系,也没去学校。”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有人跟我建议,别说撞了什么那吧,所以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所以你就去了?”
“是啊。”
这回答让我不由得停了停筷子。“你不是不信这些的。”世界上最现实的女人是谁?就算排不上前三,林绢这个女人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现实的女人除了钞票什么都是可以不认的,更不要说那些神神佛佛的东西。如果哪天你要看到她手腕上挂串佛珠,绝对不要以为她信佛了,那佛珠不是玉的必然是价值不非的翡翠。就是这么个人,居然会因为一句正常人看来都觉得迷信的话跑去庙里,这女人貌似当真是转了性…
我若有所思的目光让林绢脸微微一红, “咋了,干嘛这样看我。”
“我以前也找你去烧香的,你从来没那么积极过。”
“…我知道是有点荒唐啦,可是失眠这种罪如果你没有尝过,是真的很难理解的,宝珠。”
我觉得她解释的时候似乎有些紧张,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么说你就在庙里和他碰上了。是什么样一个人?”
听我这么问起,林绢的目光闪了闪,略思索了下,她道:“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很,宝珠,你该听听他弹得琴,他古琴弹得可好了…”

这么一连串的“很”让我不由得再次朝她瞥了一眼。
很有教养,很体贴,很有品位并且古琴弹得很好。那么多的“很”,但似乎少了一样。
一样对于林绢来说是择偶条列上最重要的一个选项一一
很有钱。
偏偏林绢一个字也没提到。
她真的转性了…
诧异间,我点点头:“那不错啊,什么时候带出来看看?”
谁知这句话却让她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呃…可能不太方便。”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和尚。”
噗…一口汤从我嘴里直喷出未,“和尚?”
“是的和尚…”


未完待续

蝴蝶的话:

凤凰弦在JJ上更新了,我刚刚知道,工作比较忙,没时间常去网上逛,所以我转得不够及时。有人看到更新的,请留言给我,我就会知道什么时候更新了。

作者把故事改了些,跟之前的写的不一样了,所以我就直接重新发帖子了,以前的那些也不删除了。大家从这里开始看吧。我看到每节更新不会马上转过来,因为段落太少了,打算作者每更新两到三章我转一次。着急的读者到别处先转转,抢先看吧。


凤凰弦 第三章 2010.02.05 更新20100209 10:09 笫三章
和尚叫清慈,十五岁时出家,在市北那座香火很旺盛的庙里已经待了好几年了。
林绢说他不是本地人,老家是北方的,因为从小对古琴就有种特别的悟性,所以早早入了音乐学院进修,在没出家前是个很受期待的音乐神童。
十五岁的时候忽然就出家了,并且选的是离家很远的南方城市的寺庙,这让他父母很难接受,以至至今都没有释怀。但清慈本人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从来到这座寺庙后他就开始安安心心地当起了他的和尚,就好像过去安心专注于他的古琴,也极少同人能说起他的家人,仿佛他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一般。
也是,和尚本就是无家之人。

但林绢从没有把人带出来见过,这同她以往的习惯很不相符。
以前只要一结识了新的男友,林绢就会迫不及待带出来给我看,就好像买了双新鞋,或者换了只新包。这是属于她的炫耀的乐趣,而我亦乐此不疲,因为每见一次她的新男朋友,就意味着一顿比较奢侈的晚饭,有时候甚至会得到点小便宜,比如送林绢一些东西的时候也顺便搭给我一样小礼物,那就双收了…
这次说什么她也不肯把新男朋友带出来,尽管看起来她对那男人比以前历任(除了周家两兄弟外)都在乎。她甚至可以在吃一顿饭的时候因为担心饭店信号接收不好,而反复拿着手机看上好几遍,就为了等那个男人的电话。这样的患得患失,所以我想林绢这次是认真的,尽管那人是个除了寺庙和佛祖外一无所有的和尚。
而那天之后,我没再和林绢出去约会过,她忙着她的约会,我忙着店里的活儿和夜里的课。偶尔会想起林绢和她的和尚男朋友,一晃眼半个来月也就那么过去了。

这天又是个生意清淡的一天。
不冷不热的季节小店生意总是比较难做的,更多的人在这种温度里宁愿走得更远些,去比较高级的场所里享受一番,而不愿意在小店简陋的环境里将就。有时候忍不住祷告老天爷降场雨,丫还就是一滴也不下,每天都风和日丽的,所谓秋高气爽,所以每次开收银机数钞票的时候,难免让人沮丧。
更让我沮丧的是最近收到一封信,以前初中时候的同学写来的,她说她孩子满月了,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这真叫人惆怅。同是一届的同学,人家孩子都满月了,而我连个固定的男朋友都役有。哦当然了,也别说固定的男朋友,就连一个人类的男性朋友都没有,甚至连相亲这条路也走不通。自从靛的事情之后,我就对相亲产生了一种非自然的抵触心,此后无论林绢怎么卖力给我制造相亲机会,没一次能坚持到下一次。
眼瞅着,再过那么两三年,我也就要被划进剩女的圈子了,这能不叫人感到惆怅么。
当然这惆怅是不能让狐狸知道的,被他知道往往只有一个结果,他会嘻嘻哈哈地说,哦呀小白,既然命犯孤星就不要再想着去祸害别人了,见一个死一个,见一双死一双哈…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他什么了,这辈子要受他这种精神虐待…
正托着腮帮一个人在收银台前胡思乱想着,门铃一响,有客人进来了。

进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中等身高,人很瘦,穿着很普通。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也许我只是晃一眼,根本不会再继续留意他
他头发是绿颜色的。墨绿,在灯光下尤其明显,好像孔雀脖子上那层毛。
这让我忍不住想笑。男人不都很忌讳头上顶绿的么,不管绿帽子还是绿毛乌龟,这些称谓都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可这人怎么就能那么若无其事地顶着头绿头发坦然地出门呢…只能说,现在的时尚越来越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吧…
男孩似乎在想着心事,所以并没有留意到我和店里那几个客人闪烁在他头发上的视线,低着头进门后径自走到最角落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个小玻璃瓶,拧开了朝嘴里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

“先生要些什么。”我带了份菜单过去招呼他。
他没理我,依旧朝嘴里灌着那瓶东西一一琥珀色的液体。应该是种很烈的酒,隔老远我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这令我不自禁皱了皱眉。
我担心会不会是个醉酒闹事的,虽然他长相看起来很文静并且漂亮,但有种病态的苍白和憔悴。况且谁会在大白天这样喝酒呢,必然是个心里有颇多不痛快的,而这种人常常会把别人也搞得不痛快。
“先生,要些什么?”于是我提高声音又问了他一句。
刚好这时最后一口酒喝完,所以听见我这么问,他终于抬头朝我看了一眼。
似乎是因为头顶光线对他来说有些刺眼,他迅速用手遮了遮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半响,哑着声问我:“有些什么酒。”
“我们这里是卖点心的,没有酒。”我答,并且给他倒了杯冷水。他看起来真的喝多了,以致分不清什么是酒吧,什么是点心店。
他听完有些茫然地朝周围扫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酒精令他反应迟钝,所以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在我放到他面前的那份菜单上随手点了几下:“这几样。”
“一份奶黄包,一份蒸饺,一份驴打滚是么。”
他没吭声,手依旧遮着眼睛,灯光似乎令他颇为不舒服。
“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再问。
他摇摇头,然后又点头:“啤酒。”
我轻叹了口气:“先生,点心店里没有酒。”

把点心送上桌的时候,那个喝多了的男人已经匐在桌子上睡着了,打着轻轻的酣,睡得很香的样子。店里客人未了又去,去了又未,始终没有谁能吵醒他,包括杰杰这只蹲在桌子上觊觎了半天点心的猫。
一直到天黑他仍然睡着。那时候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了,换了往常,我早已经可以提前打烊,然后捧着零食看看电视,今次碰到这样的人,实在不能不说是种无奈。只好先管自己搞卫生,好几次在收桌子和拖地的时候我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但都不起什么作用,酒精让这男孩子睡得死沉死沉。
可就在最后一张凳子翻上桌面的时候,那男孩突然问从凳子上直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似的,这突兀的举动把我给吓了一跳。
他看起来好像被什么给惊到了,紧绷着身体对着厨房的方向大口吸着气,一手用力按着自己的胸口。我以为他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循着他视线望过去,却只看到铘掀开门市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他突然惊醒是因为铘么?
我思忖,然后发觉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在看清走出来的铘的身影之后,男孩的呼吸声变缓了,手也从胸口上挪了下来,嘴里似乎轻轻说了句什么,然后重新坐了下来。
似乎是习惯性地摸了下口袋,从里头摸出来那只装酒的瓶子,发觉是空的,有些失望地将它塞了回去。随后端起边上的冷水一饮而尽,渴了很久的样子。“能不能再给我一杯。”之后他回头问我。
而还没等我回答,我身后的门咔啷声被推开了,一个人匆匆跑了进未:
“宝珠,借个电话打打,我手机没电了。”

“绢’”很意外那个人是林绢。
正要向她迎过去,她脚步却顿住了,似乎有点诧异,她两只眼大大地瞪了起来,对着角落那个绿头发男孩的方向惊叫了声: “清慈?”
我一愣。
清慈,这不是她新的和尚男朋友的法号么?
再看向那个绿发男孩,他似乎对于林绢的叫声无动于衷,细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玩弄着手里的杯子,一双眼始终是低垂着的,深陷在发青的眼眶里,看起来没精打采。
“清慈!”又叫了一声,林绢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我找你很久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不是让你回庙里去么,你…你又喝酒了是不是?!”
一叠声的话语,透着股紧张的关切,好似一个担心的母亲。
我很诧异林绢的这副样子,她从来没对谁这么紧张过。
但清慈并不领这个情。任凭林绢说了那么多的话,他始终一言不发,手指在玻璃杯上轻轻弹着,没有一点打算同她交流的样子。
那么僵持了半响,似乎这才意识到我和铘的在场,林绢脸色微微有些尴尬。片刻走到他身边,放低了声音,“回庙里去吧。”
“我想喝酒。”清慈抬头看了她一眼。
“好吧,喝完了回庙里去。”
“不,我要在这里。”
“这不行。”
“除了这里找哪儿也不去。”
“为什么…”
“因为所有地方都不干净。”
“你!”
漫不经心却又似乎认真的话语,有时候确实是比争执更令人不快的。因此一时语塞,林绢有些恼怒地站了起来,似乎是想丢下他走了,但她只是低头从包里掏出钱包,然后取出一叠钞票:“我们去喝酒,你想喝多少。”
清慈再次看了她一眼,目光依旧是无精打采的,喉结上下微微动了动。“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是的。”林绢点头。
于是他站了起来,有点摇摇晃晃的。林绢立刻扶住了他,转身一起离开,临走她抽了两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我们走了宝珠。”
“绢…”我觉得我似乎有点看不明白,关于她,关于他俩的关系,关于他俩今晚的对话。
但林绢只是对我笑了笑,然后就扶着那满身酒气的男孩出门了。
“那是个和尚,是么。”目送两人背影直至消失,我听见铘在身后问我。
我怔了怔:“是的,你怎么知道?”
“他身上有和尚的味道。”淡淡说了句,铘走到窗前朝外面看了看:“有句话他说得不错,最近
外面不太干净。”
“不干净?”我跟着走了过去,也朝外看了看,但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未。只看到对门术士家的灯幽幽地亮着,里面人影晃动,貌似他家最近刚进了一批新的棺材!

 

 

 


… 未完待续


凤凰弦 第四章 (作者2010.02.10更新)20100214 18:34第四章
那之后一连好些天我都没能联系上林绢。
打了不少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内,留言没人回,去她家三次,没有一次碰上她在家,也不知道她到底跑去了哪里。眼看着课程就那么给荒废了,我所能做的只有把所有笔记复印一份,以备她到时候临时抱佛脚。
说真的,很有些担心她,虽然她做事向来都是凭着性子喜好来的,但这次她的男朋友实在是和以前太不一样了。不仅是因为身份,而是整个人都让人感觉有点怪怪的。一个染了绿头发的酗酒的和尚,连说话都颠三倒四仿佛神志不清,我真不明白像林绢这样现实的女人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
不管怎样,不要沾染上什么不好的事情才好,那男孩虽然样貌是不错的,但看起来实在不怎么靠谱。
真是很不放心她。
而同时店里的生意也依旧持续清淡中。
一天难得有几拨客人,所以手头变得紧紧巴巴,连着两个月的样子,基本上赚的钱只够抵消水电煤和材料费,役什么剩余,真不知道这倒霉的淡季什么时候才能熬过去…狐狸倒是无所谓的,反正多少钱到他手里都是眨眼就没,生意不好反给了他拖欠房租的借口。闲了用夏天卖剩下的冰激凌装满一大杯,在靠窗的桌子前一坐,切水果,搅拌,不一会儿弄得整个店里浓香四溢,他就能自得其乐地眉开眼笑。然后一边挖着那些喷香的冰激凌放在嘴边诱惑我:“小白,要吃不?”一边不紧不慢地打击我:“唉,馋得那样儿,难怪闹减肥。”
好吧,就冲着他这德行,以后不想办法加点利息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


转眼又是个晴朗而生意寡淡的一天。
眼看着过了晚饭时间,依旧没客人上门,看样子到打烊也是不会再有客人的了。琢磨着,打开收银机翻了翻,不出所料一天的数额仍然没有达到预算。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月得入不敷出。想到这个不禁让人有点心烦,我关了收银机打开电视。
电视的嗡嗡声让安静的店内有了点人气。杰杰跳上收银台把我放在上面的冰激凌舔了个精光,我懒得理它,电视里正在介绍某家颇有情调的咖啡屋。橙色的灯光,巧克力色和奶油色混合的布置基调,让人有种很窝心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向往自己的店也是这样充满了奶油和巧克力的颜色,但没人会把一家点心店布置成那样。这叫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恰在这时门铃响了,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
难得的客人叫我精神一振,可是在看清楚那客人是谁的时候,却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来的那个人是清慈。

好些天没见,他身上依旧离开那天穿的那身衣服,只是把外套上的帽子套在了头上,帽檐压得很低,似乎怕被人看到他那张脸似的。尽管如此,还是不难让人辨认出他的样子,他看起来比上回见到时更加苍白,并且有些急促地喘着气,似乎是一路跑过来的。
“清慈?”
见状我叫了他一声,但他没有理睬我,低头径自走到上次他坐的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未,胸脯一起一伏,高挺的鼻梁里发出一阵阵细微的嘶嘶声。我留意到他身后背着只长长的皮袋子。袋子蛮大,看起来也颇有点分量,因为他把那只袋子放到地上后有些如释重负般地吐了口气。直到呼吸慢慢平稳,他从口袋里掏出只装满了浅黄色液体的瓶子放到桌上,抬头道:“给我点吃的,随便什么都可以。”
“我们无权替客人做决定点单的。”走到他边上,我把菜单放到清慈面前:“不过晚上了有些点心缺货,我推荐你试试看奶酪梅鲜焗饭或者蛋包色拉。”
“就这两样好了。”他似乎并不关心菜单上有什么,或者我推荐了什么,只管要了这两样我推荐的东西,随后拧开瓶子,将里头的液体倒进嘴里。
扑鼻一股浓烈的酒昧,不禁叫人皱了皱眉。
那么年轻的一个人,对酒的嗜好就好像电影里那些被酒精浸泡了大半辈子的老酒鬼,而这恰恰是男人最要不得的缺点之一。于是不再多话,我抽了菜单朝厨房走去。


刚走没两步,却不由得又停了下来,我回头朝他看了一眼。
果然没有看错,就在清慈扬起的下巴上,我看到一圈青青的胡渣,真的是青青的,或者说,绿!
这人居然把自己的胡子也染成了绿色…
“你看什么。”忽然意识到了我的视线,清慈放下瓶子倏地将目光转向我。这目光是警惕的,像只突然警觉起来的猎狗。
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碰到胡渣,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再看我,只低下头又朝嘴里灌了口酒。“请快点。”
把点心端出厨房的时候,清慈背对着我正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看得非常专注,身体紧贴着玻璃,几乎像随时要跨了出去。
听见声音他立刻回过身,可是目光依旧没离开窗户,并且带着丝颇为古怪的神色。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样的神态看起未有点紧张,而窗外除了偶尔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基本上空荡荡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这样关注。
我把两样食物放到他桌子上,他随即走了过来。
桌子上那瓶酒只剩下一小半,他拿起来想喝,想了想又放回到了桌子上。“林绢没和你在一起?”等他坐下,我问他。
他只顾着狼吞虎咽地朝嘴里扒了几口奶酪饭,似乎没听见我的问话。
“林绢没和你在一起?”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他这才抬起头看向我,反问:“林绢是谁?”
他眼睛里满是血丝,看上去好像很长时间没有睡过觉似的,因此一碰到头顶的灯光,眼睛立刻眯了起来。闷哼了声,他又道:“哦,林绢,她回去了。”
“什么时候。”
“不知道。”丢下这三个字,他低头继续快速地朝嘴里扒饭,刚出炉的奶酪煽饭是很烫的,但他吃得那么快,仿佛嘴巴没有知觉似的。
“我是她朋友,最近一直都联系不上她,如果你知道她在哪里,请告诉我。”
“我说了我不知道。”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一整盆饭,他开始挖边上的蛋包色拉,这两样东西都是荤腥的,而他吃起来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和尚。
又喝酒,又食荤腥,还把自己的头发胡子染成那么奇怪的颜色,也难怪身为和尚却会同林绢纠缠不清。
我想我开始讨厌这个人了,或者其实一开始就没对他有任何好印象过。
又在他身边站了会儿,看他吃得那么专注,我转身回到收银台,拿起电话往林绢家里拨了过去。但无论响多少次依旧没人接。
“林绢没在家。”挂了电话我对清慈道。
他面前的两份东西都已经都被他吃完了,吃得很干净,可以用风卷残云未形容。吃完了东西脸色不再像刚进门时那样苍白,但两眼依旧是无神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在问他,他只是低头用叉轻轻敲打着那只还剩下小半瓶酒的瓶子。
我改拨林绢的手机,但回答我的是手机己停机,于是忍不住再问:“你和林绢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他朝我看看,抿着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然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需要多少思考半响,他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又不是分开了一年半载,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皱紧眉头看着这个浑身酒气,憔悴得似乎很久役有好好休息过的人,原先对于林绢的隐隐的不安这一瞬间膨胀了起来。
他不会对林绢做了什么吧…
这念头一出,又被我很快否决。不太可能,如果真的做了什么,他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上我这里来吃东西,他应该是知道我和林绢的关系的。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怪,一种说不出的怪。
正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是因为他盯着我看的时间太久了,沉默又持久,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我好像见过你,老板娘。”然后他忽然很莫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这让我愣了愣,半天反应过来:“…对,上次你也来过我的店。”
“不是上次。”微皱了下眉,他侧头继续直直望着我:“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
“…”我一时无语。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好像三流电视剧里某段用滥了的情节似的,什么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多拙劣的攀谈方式,他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那句话后他似乎朝我笑了笑,或者说是匆忙地牵了牵嘴角。我没有理会,伸手把杰杰抓起来丢到一边,拿起被它压热了的抹布转身去洗水槽里的杯子。哗哗的水声让我的情绪略微平静了些,我开始琢磨该怎么从这怪人嘴里问出更多关于林绢的消息。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对这事情压根漠不关心。
林绢到底是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现在的我真的一点也想不通,他甚至看起来有点精神问题,原谅我这么不客气地形容。而现今我甚至都无法知道林绢的行踪。
如此一想,问话似乎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继续沉默。沉默里我感觉清慈那双没精打采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有时候我回过头,他就把头低下了,这种被人刻意打量的感觉让我很反感,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却反而在被他观察,这对于一个试图套话的人来说很不利,也许是因为我肢体语言太情绪化,所以很容易让人看穿了我的心思。
而时间就在这久久的沉默里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打烊的时间,清慈却似乎没有一点准备结账的意思。我手头待洗刷的碗碟倒是不多了,洗完后做什么,我却还是没有一点准备。直白的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我就是这样。想问别人些什么,很直接的就问了,可显然这个人并不会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说他忘了,鬼才相信,可是怎么样的问法才能让一个“忘”了的人重新把记忆“找”回来呢,这真的难住我了。

“老板娘,”最后一只碟子洗干净后,我听见清慈叫我。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也许是吃饱了东西,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这个一脸憔悴的男孩终于连身体也显示出了疲倦。他背靠着墙壁懒散地坐着,伸长了腿,用一种最舒缓的方式。手里的玻璃瓶己经空掉了,他拈着那只空瓶朝我指了指,用一种似乎快要睡着了的声音对我道:“卖给你一样东西,好么。”
我再次无语。
这人的头脑一定有问题,不是因为喝多了,就是本身存在些什么病症。上次是把我的点心店当成酒吧,这回又突然问要卖给我东西。这次在他睡意朦胧的被酒精泡烂了的脑袋里以为我这里做什么的,开当铺的?
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脱口而出:“你要卖什么给我。”我想我这人真的逆反心很重。
擦了擦手转过身,见他低头将地上那只黑色的长包提了起未,横放到腿上,颇为谨慎的样子。然后将边缘的拉链拉开,里头一件漆黑的东西随即在灯光里幽幽划出道乌亮的光来。
直到整圈拉链全部扯开,我看到一把古朴的,做工相当精致的黑色古琴。
“这个。”手在琴身上轻摸了一把,清慈对我道。
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居然在点心店里要卖一把古琴给点心店的老板娘,有哪个正常人可以理解他的思维么?起码我理解不了。
“做什么要把它卖给找。”半响,找这么问了句。
“因为我身边一分钱也没有。”他回答。那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所以?”
“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你,因为它是我身上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说完,不等我开口他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那把琴放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上。“鹤鸣秋月式,羊脂玉的琴轸,象牙的琴轸。雁足损毁过,补的珐琅质,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买来的时候二十五万,这里的话,你估摸个价钱看着合适给就行了。”

他一定是醉得厉害了,我想。
可是他在洋洋洒洒说出那大段话的时候我真的从他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醉意来。他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似乎只有在面对这把琴时是闪亮的,炯炯有神。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林绢认识了一个月就变成她男朋友的和尚,居然在我店里白吃完了东西以后,要将一把据称值二十五万的古琴卖给我这个开点心店的…我想,这会儿不是他醉,那就是我醉了。
而面对这样一种局面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头朝一旁安静蹲着的杰杰看了一眼,它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嘴角扬着,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我买不起…”最后我只能有点挫败地这么对他道。
而他似乎并没有留意到我眼里的无奈,低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了一下,琴上那根看起来并非是金属的粗大弦丝随即发出阵清脆沉缓的音调:当…
“买得起的。”然后他抬头对我道:“如果包括房租在内的话。”
“房租?”于是我觉得我的头脑更加混乱了。“什么房租??”
“我想在这里住上一阵。所有生活费和房租就包括在内了,所以你一定是买得起的。”


待续…

 


凤凰弦 第五章 (作者2010.02.27晋江更新)20100308 13:08出差回来恢复更新。

PS:文里大概有错别字,蝴蝶较忙,没仔细较正,大家别介意。

第五章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开店总不兔碰上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或多或少有点古怪,所以作为开店的,通常不大容易大惊小怪。但点心店毕竟不同于酒吧,这样自说自话的人,我似乎还是头一次碰到,于是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在说那些话的时候,清慈看起来并不像醉着,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们这里不是旅馆。”半天,我呐呐说了一句。也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因为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闪了闪神,朝身后那扇门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知道他在看什么,门口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门上的铃铛。
似乎因为门缝钻进的风,它轻轻荡了荡,发出了些细微的声响,除此,并役有什么特别能引人注意的东西。于是我继续道:
“所以我觉得你不如去旅馆问问看比较好,离这里不远就有一家,还挺干净的,你…”
“干净?”话还没说完,清慈忽然再次看向我,那眼神仿佛我说了句多奇怪的话似的:“如果有干净的地方,我为什么还要到这里来。”
我怎么知道?撇了撇嘴,想这么反问,但没有说出口。
而在说完那句话之后,似乎一瞬有些懊悔,清慈将帽檐往下扯了扯,一边将手重新搭到那把琴身上,将它轻轻抱了起来:“算了,当我什么也没说,好么。”说着转身回到角落那张桌子前把琴放下,然后在自己衣袋里仔细掏了一遍,每个衣袋都掏过了,掏出一只打火机放到桌子上,“这个,够还点心钱么7”
打火机是zIPP0的,我见过林绢有一支差不多样子的。“算了。”于是我冲他摆摆手。见状他没再吭声,只将那把琴重新套上,站起来朝窗外看了一眼。
窗外除了过往的车辆,什么都没有。可他眼里分明有点犹豫。真不知道他到底在担心些什么,从之前到现在,他朝外面看了不下四五次,每一次都有点忧心忡忡的样子,似乎真的是在担心着什么。
在担心什么呢?
我忍住了没问。
这么些年来一些经历告诉我,麻烦通常是被问出来的,既然他不肯告诉我林绢的状况,那么其它的多问也没有任何意义,不是么。
“叮铃…”门上的铃铛不知道怎的又轻轻响了下,本是极普通的一个瞬间,那男孩却突然朝后退了一步。仿佛被那细小的声音给惊到了,直到铃声消失,他才深吸了口气,将那把琴用力抱了抱紧,头一低朝门口走了过去。
“卖琴的么?”没等他走到门前,我身恬忽然响起道声音。
这叫我和他同时愣了愣。
回过头,看到狐狸在厨房门口站着,手抹着围兜,两只眼睛似乎饶有兴味地看着门口那男孩。见他不吭声,狐狸笑笑,朝他耶把琴努了努嘴:“什么价钱。”

“…二十五万。”好一会儿,清慈才回答。神情有些犹疑,似乎面对狐狸的时候,他说话的方式远没有对我那么自在。
“二十五万。”重复了一遍,狐狸慢慢踱到他跟前:“能不能看看。”
犹豫了下,清慈将包放到了一边的桌子上。拉开拉链,却一边又仿佛担心狐狸会随时从他手里将那把琴抽走似的,伸手在琴身上按了按。
狐狸果然把手伸了过去,手指上的油腻还没有完全擦干净,所以我很清楚地看到清慈蹙紧的眉头里挤出一丝不悦。

狐狸却根本视而不见。油腻腻的手指在光滑黑壳的琴身上滑出三根油腻腻的指印,他却一点也没觉得自己把别人的心爱之物给弄脏了,沿着琴身手指继续往下滑,直到系在琴尾那根穗子,他提了起来,将穗子上那块半透明的小玉佩捏在手里掂了掂:“不错,有些年头了吧。”
清慈瞥了他一眼,没回答。
狐狸也不介惹,继续摸了摸那把琴,点点头:“流水断啊,少说也是明代的东西了,二十五万,倒也值。”
听他这么一说,清慈总算正眼朝他看了一眼,原先的犹疑和不悦稍许褪了褪,他道:“你也懂琴?”
“稍微那么一点点。”似乎为了强调那个“稍微”,狐狸一边说,一边提起根小指头,又掐掉半截,朝清慈伸了伸。随后一收手,他舔了舔嘴唇:“这么说,你是想把它卖给咱老板娘当房租?”
清慈朝我看了看,点点头。
“哦呀。”眉头一挑,狐狸再次摸了摸那把琴。“琴,倒是好琴。不过…你知道咱店的房租是多少么。”

“多少。”听他这么一说,清慈重新将目光转向他。
我也是。
狐狸朝他展开一只巴掌:“每晚这个价。”
“五十?”
“哧…”狐狸笑了,摇头。
“五百?”
“五十万。”
“五十万?!”听见这个数,我几乎和清慈一起叫出声来。
五十万一晚上,就是棕榈岛七星级饭店,收费也不带这么吓人的吧。
我瞅着狐狸,不清楚他这会儿突然出来,又突然对清慈提出这个价钱,到底安了什么心思。
清慈苍白的脸微微泛出丝红晕,看得出来是被狐狸那个价钱弄得有些恼了。下意识把手伸进衣兜,才意识到自己带来的酒已经喝完了,他咽了咽唾袜,哑着声道:“别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狐狸的神色同清慈之前说要用那把琴兑换住在我店的权利时一样的认真。
“真的?”清慈将目光转向我。
“当然是真的。”没等我开口,狐狸替我回答。
清慈一声冷笑: “五十万,我从没见过有哪家旅馆的房租要那么贵。”
“那么你见过这么干净的地方么?”
一句话,将清慈问住了嘴。
他沉默了,手再次伸向衣袋,又悻悻然伸了出来。这失神的样子让我觉得有些奇怪。
他为什么回答不上来了。比我这里干净的地方多了去了,换了谁都能理直气壮地这么对狐狸说。可是他却没有,为什么?
我这里对他来说就那么干净?
琢磨着,我朝周围看了看,看到角落里的积灰,看到桌子上还没擦干净的油腻,于是更加不解。
就在这时砰的声响,把我给吓了一跳。
回过神就看到清慈一脸的铁青,他抓着狐狸的衣领将他按到了身后的玻璃门上。
狐狸却依旧笑嘻嘻的,在我试图跑过去分开他俩的时候朝我摆了摆手。
“你,不是人,对吧。”然后我听见清慈紧咬着的牙关里挤出这几个字。
这叫我吃了一惊。
狐狸却笑得越发开心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两道快乐的月牙儿。“哦呀…”
“所以你才这样敲诈我,是不是。你已经都知道了,是不是?!”
狐狸摊了摊手。
“难怪神佛都不能容你们,卑劣的妖怪{I”怒冲冲丢出这句话,清慈松手将狐狸推到一边,涨红了脸抱起桌上的琴就朝外冲了出去。我甚至都还没搞明白他们之间到底互相认知了些什么。
可是脚刚刚踏出那扇玻璃门,他却突然问像踩到了电缆似的浑身一阵颤。
惊叫一声连着几步迅速朝里退了回来。一进门随即跌坐到地上大口喘着气,面如死灰,好像碰到了什么极可怕的东西似的。


“怎么啦?I”见状我忙问。
他却没有回答,只是直愣愣望着门外空荡荡的大街,身体一个劲地发着抖。
这让我忍不住再次朝外面仔细看了看。
外面真的什么异样的东西也没有,除了偶尔开过的一两辆汽车,或者走过的三两个说笑着的路人。
这清慈他到底是怎么了…
想不通,我疑惑着望向一旁的狐狸,却在这时眼角似乎扫到了什么。
我发觉街上的确有一些不大一样的东西。但如果不是非常仔细地留意,我想我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现,那是一层浅浅的,薄霉似的东西,很安静地在马路靠人行道的那片台阶下面流淌着,因为天色的关系,几乎看不见。
是因为这个么?我想。可是我看不出来这种薄薄的霉气一样的东西对于清慈来说到底有什么威胁性,一点也看不出未…
“喂,你会弹这东西吧。”正百思不得其解,狐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清慈的身边。低头看着他,轻轻问了这么一句。
清慈完全没有留意到狐狸的到来,以致即使这么轻一句话,都让他惊跳了下。然后抬头看向狐狸,犹豫了阵,点点头。
狐狸蹲下身:“那行,我可以给你个不用花五十万,也不用卖了这把琴,就可以再这里住上一阵的法子。”

这句话一出口,清慈的眼睛里登时一闪:“什么法子。”
“咱店里刚好也有一把琴,你说你会弹,那么不如你用那把琴给我们弹上一曲。弹好了,你就留在这里,爱住多久住多久。弹不出,那门就在这里,除非你付得出一夜五十万的价,不然请走人。”
“好,我弹。”
一来一去,这两人算是把交易定完了,而我这一店之主,房子的所有人,却对这一切一句话都插不上。
这算什么…

我朝狐狸看了一眼,他却头也不抬,只抬手朝我打了个响指:“小白,把咱那把琴拿来。”
“…什么琴。”下意识问了甸,我还粳从他俩的话里回过神来。
“咱家除了那把琴,还有别的不?”
这么一说,我总算明白了过来,原来狐狸要裁去拿那把凤凰弦。

但…要那把琴做什么?给清慈弹?
可是没有琴弦的琴让人怎么弹?
这不是摆明了仍然在刁难他么…琢磨着,狐狸再次朝我打了个响指。
我瞪着他,皱眉。他却冲我笑笑,一笑那两只眼就像两个好玩的月牙儿,你耍对他发脾气都难。
于是暗地呸了他一口,我噔噔噔跑上楼去翻那把琴。好歹刚整理过箱子,被我藏的不深,不一会儿就翻了出来。解开一层层布,露出里头所谓包着龙皮的陈旧的琴身,真是同清慈拿一把没法比的陈旧,并且没有弦,我摇摇头将它抱下楼,心想着,不知道狐狸到底心里在打着什么样的小算盘。
就这么一边走一边想,远远的清慈看到我进店,眼神已经壳了起来。他两只眼睛一眨不眨望着我手里这把琴,几乎比之前谈到琴学时的神情更加精神。这让我差点忘了他刚才退进店时脸上的惊恐。
“就是它?”然后听见清慈问狐狸。
狐狸点点头。
“包的蛇皮么…很稀罕呐…”随着琴被摆放到自己面前,清慈那张败如死灰般的脸再次泛出层红晕未,他低头小心在琴身上摸了摸,一边轻轻叹着气:“这是梅花断么…那该是唐宋之前的东西了吧…”

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
唐宋之前,那该是多老的老古董了。原来鸟人这把琴这么古老…
“可能是商朝时的东西了吧。”狐狸道,一边在琴身上拍了拍:“来,弹一首让找们听听。”
“什么…”听狐狸这么一说,清慈从最初的热切里回过了神。有些迟疑,他朝狐狸看了看:
“弹…它?”
“对。”狐狸点头。
清慈一怔。
目光从狐狸脸上移到了琴上,再从琴上移到了狐狸的脸上,有些费解,又似乎是为了确定狐狸没在同他开玩笑。
半响,他呐呐道:“没弦的琴,怎么弹…”
听他这句话一出口,狐狸二话不说将琴从地上拿了起来,然后朝门口指了指。
“没弦的琴,你让我怎么弹々?”不甘心狐狸这一举动,清慈站起身提高了声音对他道。
“为什么不能弹?”狐狸反问,似乎他这话问得外行又奇匿。
“没弦的琴要人怎么弹?!”
“没弦的琴,为什么不能弹。”
“当然不能!”
“所以,”没再继续往下说,狐狸朝门的方向再次一指。
清慈的嘴张了张。
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看了眼那把琴,又看了看狐狸,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沉默着抱起自己的琴推门走了出去,这次没再回未,而外面那些霉气似的东西也不见了,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它们已经消退得干干净净。
“狐狸,为什么要耍他。”直到清慈的身影捎失不见,我问狐狸。
他抱着椅背在看着外头几个穿得很凉快的小美女。
听我这么问,他回头看看我,眼神很茫然的样子。“我耍谁了?”
“刚才那个人。”
“那个和尚么。”微微一笑。
有意思,似乎全世界都知道那是个和尚,虽然他从头到脚没一点像个和尚样。
“是啊,什么五十万,什么没弦的琴为什么不能弹。你真要赶人走直说就好了,何必呢。况且人家真的有什么不妥。”
一个能看出来狐狸是妖怪的人,必然不是寻常人。这样的人被我店外的某些东西吓的不轻,虽然我不知道,也看不出未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想来,不会是什么很好打发的东西。
狐狸这么对人家,不厚道。
“怎么,你想收留他?”似乎看出我心里在想什么,狐狸再笑。眼神很荡漾,让人很不爽。
“没有,本来以为是你要帮他的。”
“帮他?没好处的忙,有什么好帮的。”说着,从桌子上拿起之前清慈留下的那只打火机,轻轻一摁,随即窜出道淡蓝色的火苗:“啧,好东西。”
“你又不抽烟,再好也没用。”
“卖钱。”


一边说一边眯着眼笑,我瞪了他一眼。正准备提醒他快到交房租的时间了,这当口一旁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未,把边上蹲着打盹的杰杰吓得一声尖叫。
我拍开它,顺手按起电话:“你好,狸宝专卖。”
“宝珠'”
声音竟然是林绢,这让我又惊又喜。
没想到好些天联系不上,这会儿她会夹然打电话给我。忙问她在哪里,她说她刚到家。声听起来很疲乏,再问她这几天跑哪里去了,她道,一直在东奔西走地找清慈。
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于是令我突然间有些恼了起来。
一声不响失踪那么些天,我在这里乱担心着,原来她正在外头到处找着这个绿头发和尚。
林绢她这是怎么了,衣着品味变得不像从前不去说,就连对待男人的态度都变了。
是谁说过男人如衣服,朋友如手足。
是谁说过,一个不会赚钱给你花的男人,长成一枝花,也是个白搭。
况且这还不是一枝花,而是一个头发染得很非主流的和尚。

而她居然为了这么一个酗酒成性,并且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的男人东奔西走,这还哪里是以前那个把男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
莫非周家的事情之后让她变得那么多了? 简直像换了个人一样。虽然她说过,很多事情她都已经记不得了,可是这种变化真叫我感到不安。
你最近有没有见到过清慈?之后听见林绢这么问栽。
我当然说没有。
那么一个奇怪的和尚,直觉让我不希望林绢继续同他再有任何纠葛。他很显然不是一个普通人。
只是好奇她究竟是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个人的,并且对他如此在意,毕竟从头到脚,他都不符合林绢以前的择偶标准。于是忍不住问她,绢,你是怎么认识清慈这个人的,就他还和尚?你怎么会看上一个酗酒的还把头发染成那种奇怪颜色的和尚??

听我这么问,林绢沉默了一阵。然后对我道,其实刚认识清慈时他并不是这样的。
那他本来什么样?我校好气地问。
神一样。林绢回答。


未完待续…

 


第六章


神一样。
这是个很抽象的形容,也是个很高大全的形容。我很意外会从林绢嘴里听到这三个字,因为她从
未没这么夸张地赞美一个男人。
林绢说那是因为清慈治好了她的病。
这让我再次意外了一下。和尚也会治病么?治的什么病?


林绢的病是失眠。
记得那天林绢请我出去吃饭的时候,她曾对我说起过,但那时候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当时她
看起来精神挺不错的,况且,关于她新男朋友的事情占据了我俩几乎全部的谈话内容。
而她亦一直都没有对我说起过她这症状的严重性。
直到这次打电话过来,从她略带沙哑的话里我才渐渐了解,原来这曾被她轻描淡写说起过的失眠症状竟然有那么严重,严重到一度连精神科大夫和高效安眠药都没办法控制,严重到一度她以为自己得了某种精神障碍,以致不得不靠去寺庙寻找精神慰藉。

这真让人困惑。要知道,林绢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给她一只枕头,她可以随地随地睡给你看,我想这同她性格有关。她向未都是很现实的一个人,而这样的人通常睡眠质量都是不错的,因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和能被困扰到的东西实在很单一。
钱,生活品质,数不尽的漂亮衣裳和名牌物品…诸如感情等非理性的索求退而求其次。于是这样的她,到底是怎么会被这种症状给缠上的呢…
这事还得从她出院后开始说起。


那时候,距离周家大宅所发生的事差不多也算是过去了挺久一段时间,但里面的遭遇始终让活着的人记忆犹新。那座不断延伸变化着的宅子,那口井,那些装着死狗的棺材,那些形状各异的翡翠小人…很多人丧命于此,我也几乎命悬一线。
而这些事情在林绢的记忆里却几乎都被磨灭了。因为就在我同住在宅子里那些人疲于奔命的时候,她失踪了,不知道一个人跑去了哪里。直到后来被狐狸找出来,进了医院后被救醒,我们发现,那段无比可怕的经历在她脑海里竟然已经荡然无存。
当然这对她而言是件好事。
程舫是同我一样极少数的幸存者之一,带着宅子里那段可怕的记忆,她侥幸活了下来。与死去的那些人相比,她是幸运的,但很长时间里,她不得不靠心理治疗来重新鼓起面对现实世界的勇气。即便如此,停止治疗后她依旧义无反顾地远走他乡,所以我想,那应该不是心理治疗治好了她的心理,而是到了最后,迫于心理压力始终无法得到释放的她,不得不选择了最简单的一条路一一逃避。
又是杀戮,又是厉鬼,甚至包括狐狸精和麒麟。一个人一口气遇到了这么多可怕又复杂的经历,若非以往我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只怕也会同她一样陷在记忆里逃不出来。这根本是无法单纯靠做做心理治疗就能简单治愈的。
而林绢索性将它们全部忘记了,这真好。她永远不用在离开周家之后为那些恐怖的回忆担惊受怕,如同程舫那样。也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在易园里同她说话、被她怄着气的周林,实际上是个鬼。
原本我以为,一切从林绢康复出院后,就彻底结束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找暗地庆幸着她的丧失记的时候,林绢却在出院后没多久,被另一样东西给困扰住了,并且困扰得相当厉害。
那东西是失眠。
失眠的原因,来自于她的梦。
林绢说,自从出院后没多久,她就开始经常在夜里做到一个奇怪的梦。
但最初她并没意识到这是梦,因为一切都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那是出院后的第一个夜晚,她记得自己躺在她那张花了几万块钱买来的进口大床上,床很软,边上安静飘散着乳白色的空气加湿器的气体。一切是那么的舒适,比医院僵硬的木板床和永远强烈的消毒药水味舒适得太多,所以她很快就睡着了。
但睡着的时间并不太久。就在她处于一种似睡非醒,迷迷蒙蒙的大脑最放松最惬意的状态的时候,忽然问,她被一阵细碎的声音给剌了一下。
那是一种好像是谁拿着样尖锐的东西在戳着地板的声音,并不响,如果短的话听听也就过去了。可是却偏偏持续了很久,仿佛存心跟林绢松弛的大脑与疲惫的身体过不去,那细碎的声音始终断断续续在天花板上头响着,吱吱叽叽,在寂静的深夜里持续不断,并且越来越清晰…
直到林绢突然问一下子从迷蒙的状态里清醒了过来,那声音戛然而止,四周一片寂静,除了偶尔从楼下驶过的车声。
于是林绢闭上眼睛再次入睡。
可是就在她处于半梦半醒状态的时候,那细碎的声音又开始了,吱吱叽叽,阴魂不散地在林绢充满了睡意的大脑里一个劲地敲啊敲…钻啊钻…硬生生将她再次钻醒,可一睁开眼,那声音又没了,安静的房间里除了她的呼吸声什么都没有。
这叫她开始烦躁了起未。抬头盯着天花板,琢磨着这声音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可是等了半天,那声音始终都没再出现,四周静悄悄的,令被噪音打断的睡意再次悄然涌进了她的大脑。于是重新倒回床上,林娟再次闭上了眼睛。
但这一晚上她是怎样也睡不着了,虽然睡意很重,尚未完全恢复的身体也很累。但似乎只要一合眼,林绢的耳朵边就会想起那种钻东西的声音,吱吱叽叽,一刻不停,叫人好不心烦。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她跑上楼,跑到她楼上那家住户房门前用力敲。
但是敲了半天,里头一直都役人应。直到手敲得有点发疼,隔壁那户门一开,探出个头:“602人不在吧,好几天没看到有人进去了。”
说完话,那人关上了门,而林娟只好悻悻然下楼。一路寻思,既然里面没人,那天花板上的声音哪儿来的,难道是做梦?想到这一点,忽然有些顿悟:是啊,每次听见那声音都是在自己半睡半醒的时候,一清醒过来声音马上就没了,这不是做梦是什么呢。
得到这个解释,她太平了,所以这天睡觉前她特意冲了杯牛奶喝下去,据说牛奶有安神的作用,而这一晚,她倒是真的没再听见那种戳地板的烦人声音。
那么过去了三五天的样子,算算时间,夜校里的课差不多己经走了三分之一,林绢觉得自己的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所以决定之后开始要恢复正常,不再病怏怏地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都关得有点神经衰弱了。她这么理解自己前不久出现的幻听。可是没想到就在当天夜里,那种幻听又出现了,而这一次,是直接造成她日后严重失眠的起因。
那时候她正坐在床边喝牛奶。
刚喝了两三口,头顶上突然问细琐一阵响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天花板上划了过去似的。这令她本能地把头一抬。
却真的看到天花板上有东西!


细细的,长长的,像是某种软体的虫子。林绢吃了一惊,赶紧从床上跳起来想去找东西掸,可是站稳后朝天花板上再次的一瞥,令她又一下子重新跌回到了床上。
因为她看清楚那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虫子。
这根在天花板上轻轻蠕动着的,并且发出一些细微却又剌耳的噪音的东西,它细长,周身布满皱褶,看起来就像根腌得恰到火候的酱瓜。“酱瓜”顶端有一片狭长的指甲,指甲在天花板雪白的墙面上慢慢滑动,并且往下探伸,仿佛在空气里寻找着什么…
分明是人的手指!
林绢一下子尖叫了起来。
可是声音刚从喉咙里宣泄而出,那根手指倏地就不见了,确切的说,是周围的光线让她根本无法可见。
她发觉自己躺在一片黑暗里。虽然街上的路灯将一些模糊的光线射进房间的窗户,但那点点光亮是完全不足以让她清晰看清楚天花板上任何小于灯饰的东西的。
那么刚才她是怎么看清楚天花板上那根手指的?
一边心神不定地拧开台灯,林绢一边匆忙地看着天花板。那上面确实什么都没有,即使有,在没开灯的情形下,她也不可能看见。
于是她明白自己又做梦了,一个很有真实感的噩梦。但这个认知并没有令她定下心来。太过真实的场景,那些声音,那根细长的手指,令她整整一晚上没再敢关灯,而躺在床上再次面对着那片天花板,虽然身体很乏,林绢却是半点睡意都无,虽然天花板上很安静,也没有出现任何可以的东西,她仍是睁着眼直到天亮。
而从这天晚上开始,拿林绢的话来说,她开始陷入一个虚无,可怕,而无法自拔的地狱。
每天晚上,只要一躺到床上,她就会听见那种声音,然后看到那根手指,有时候在左侧,有时候在右侧,缓缓地在天花板上移动,好像在寻找或者试探着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手指从一根变成两根,然后三根,四根…
后来是一整只手掌,穿过天花板的砖面和石灰粉,在上面爬来爬去,好像一只体型怪异的蜘蛛。手掌有时候会朝林绢的方向抓探,仿佛隔着那层天花板,上面有个人一边看着她,一边在朝她伸着…
然后林绢会醒过来。
清醒后的她很累很累,像是刚刚跑完了马拉松,而比累更让她无法忍受的是之后无可救药的清醒以及恐惧。即便连天花板上的吊灯都开得通亮,她也无法屏退噩梦清醒后的惊恐感,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去医院看医生,让人失望的是那些医生除了说些模棱两可的医学术语,就是开一堆吃了让她头昏脑涨的瞌睡药。而那些药带给她的唯一效用就是令她每晚的噩梦时问变得更加持久,醒来后人更加难受。
日复一日。就在我一心以为她在家里舒舒服服地疗养着的那段时间,我一直都不知道,这个睡眠一贯很好的女人,每个晚上都在一个个近乎真实的噩梦里重复着她地狱般的煎熬。
而她一直都役有告诉过我,因为她认为说了也无济于事,她说她不需要朋友的同情,她需要的是能够摆脱这一切的速效药。
但她始终都没有能找到这种药。
那段时间里她跑遍了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医院,西药,中药,针灸,推拿…什么方式都试过了,却都无济于事。而梦却每天都在恶化,以及起着变化。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绢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我道:我确信我看到天花板上有人,宝珠,在我清醒着的时候。
我愣了愣,然后问她:怎么回事?
她迟疑了一下,道:说出来,你大概会觉得我疯了。
我说不会。
她说,真的,宝珠,那时候连我自己都以为我己经疯了,有些东西,我连医生都不敢说,就怕他们认为我不是单纯的失眠、神经衰弱,而是神智出现问题了。
说说看吧。我对林绢道,一边看着坐在我边上的狐狸。他依旧在玩着那只打火机,一会儿点亮,一会儿熄灭。而目光就在这明灭的光斑里闪烁着,这令我不由自主想起那天他将昏迷不醒的林绢带回来时的情形。
那时候他的神情也是这样的,似乎知道些什么,却又什么也不让我知道。
莫非除了周林的事情,那时候在林绢身上还发生了些什么,他没有告诉我…
绢…于是我再道:说吧,我想知道。


未完待续…
宝珠鬼话 凤凰弦 第七章 (作者2010.08.31晋江更新)20100902 10:27那是林绢出院后的第四周,连续的噩梦令她头痛难忍,那阵子她的体重一度急剧下降。

似乎那些来自天花板上的声音和那只手已经在她的梦里入了户,只要闭上眼睛,她就会看见一只布满皱褶的手从天花板某处看不见的缝隙里钻出未,试探,移动,伴着一种碎裂般的声响,一点点朝下抓探。然后她会醒来,之后再也无法入睡。安眠药和脑神经之间通宵的抗衡把她折磨得头痛欲裂,但令她费解的是,即便这样,她仍然会每天听到和看到那些东西,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是夜里,然后突然清醒过来,那一切便又突兀消失,似乎不经意间她做了一个短暂的梦。


随着这样状况的持续发生,她开始感觉自己己经快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常常在做着什么事情的时候,她就入梦了,醒来后身体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通体疲惫不勘,耳朵边嗡嗡响着梦里那些持续不断的声音,难受得让她想戳聋自己的耳朵。


后未有一天,趁自己精神状况还算可以的时候,林绢出门到外面转了一天。可能是太久没有同外界接触,外面嘈杂的车来车往声和喋喋不休的人声反令她脑子的疼痛好了很多,所以直到很晚,身体很累,她才回到家里。


谁知门开的一刹那,她再一次听见了那种熟悉的,细微却又清晰的刮擦声。
这次声音意外的离得很近,近到似乎一抬头就能碰到似的,所以她不由自主抬头朝上看了一眼。
这一眼把她吓得几乎投有真魂出窍。


说到这里林绢的声音抖了起来,她说,你知道么宝珠,从小到大我都没这么害怕过,可是这次真把我吓坏了,你猜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一个老太婆I她半个身子倒吊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还有半边身体在天花板另一头。那些细微的刮擦声就是这老太婆搞出来的,她两只手不停地在天花板上爬,那样子…那样子就好像是在地板上爬一样,一边爬还一边叹气,嘴里不停地嚷嚷,救命哎救命哎…


“那你怎么确信她是真的存在的呢?”林绢学那老太婆说话的样子令我背心一阵发毛,我打断了她的话,问她。
“因为我打倒她了啊l!我真的打到她了啊I!”
原来,就在林绢看到天花板上那个倒挂着在爬行的老太婆的瞬间,她立刻抓起边上的台灯朝那个老太婆扔了过去。


但没有扔中。老太婆那颗毛发稀疏的头颅反而因此突然朝她转了过来,一伸脖子看到林绢,立刻张大了嘴,伸长了手,朝林绢咿咿啊啊抓探了过未。可是距离太远,她半个身子拉得老长了,仍只能远远地朝林绢空抓着,突然她干瘪的嘴一咧,哇的声哭了起来,然后一遍遍叫,救命哎…救命哎…


林绢这下真是被她搞疯了,疯狂地跑进阳台,疯狂地抓了根晾衣杆到手里,疯狂地冲回房间对着墙壁上那个倒挂着的苍老身体一阵乱捅。也不知道到底捅了有多少下,也不知道那老太婆后未到底被她捅成什么样了,林绢什么也不敢听,什么也不敢看。只一口气把力道全部用空,手一松丢掉晾衣杆撒腿就朝家门外跑。


说到这里,林绢停了停,用力吸了口气:“那时候我真希望这是场梦。可是那种每次惊吓后突然醒来,然后发觉自己安全地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床上,之前一切可怕的事情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样的循环却没有再发生。所以我真的怕极了。宝珠,你说,既然不是梦,那我看到的那个老太婆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又立刻’快速地阻止了我:“你别说,宝珠,就是想到了也别说,那不会是真的,不会。”


“不会是真的。”我用肯定的语气重复了一遍,希望能以此安慰到她。
打那以后,林绢再也不敢回自己家了。有整整两天她一直都在街上游荡,甚至连酒店都不敢去住,因为她不敢想象自己一个人待着的话还会发生些什么。直到后来在街上无意中遇到了以前一个朋友,她被林绢的状态吓了一大跳,在反复逼问了她整个事情经过后,好说歹说把她带到了自己家里。


林绢总算在那个朋友家睡了两天安稳觉,拿她的话未说,那两天她真是幸福得想哭。从没这样珍惜过睡眠,她可谓是睡得昏天黑地,连吃饭都舍不得起来,从未校有这样贪恋过一张床。
可是仅仅只是两天。到了第三天晚上,意外再次降临在了可怜的,身心疲惫至极了的林绢身上。
那天晚上朋友出去给林绢买夜宵,而林绢因为睡足了两天两夜,所以精神好了很多,一时也无法继续再睡,于是就开始帮她朋友打扫房间。


朋友是信佛的,家里有个小小的佛堂,里面有口缸放在佛龛边上长期供着,不知多久没有打扫过,积了很厚一层灰。林绢用洗洁精刷了整整七遍才让那口缸恢复了原貌,那是一只很陈旧的,在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天井里经常能见的那种养鱼的石缸。


林绢不明白为什么她朋友会把这么一口缸放在佛堂里,它看起来好像和佛学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琢磨了会儿真准备收拾干净了洗把澡继续上床睡去,这时突然听见隔壁厨房里涌滴答答传出一阵淌水的声音。
她想是不是自己没把水龙头关牢,于是出了佛堂,她拐进了厨房,一眼看向水龙头,可水龙头明明是拧紧的,一滴水也没有漏过。


但滴水声仍然持续不断地在厨房里响着,涌涌答答,一刻不问断。林绢奇了,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在厨房找了一遍,半天,仍然找不到漏水的地方,于是只能放弃,转身准备离开厨房,把那折腾人的涌水声丢到脑后,谁知才走到门口,她的脚却一步也挪不动了。
她看到厨房门口中间有一滩水,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这滩水她没注意,此时此刻,她却刚好一只脚踩在了这滩水中问,水因着她的脚步而晃动了一下,很快恢复平静,她看到水里有个影子。
却不是她自己的影子。
影子看上去是个小孩,头很大,身体很小,四肢软软地蜷缩成一团,就在她脚底下,眨巴着一双只剩两个眼眶的眼睛直愣愣朝她看。


看着看着,嘴一瘪,哇的一声哭了,哭声很细很长,好像一只受惊了的野猫。
林绢也同时哇的一声尖叫了出来,一边叫一边死死闭住自己的眼睛,直到脸上突然问火辣辣一阵疼,她才重新睁开了眼。
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在厨房门口,所以也就根本不存在踩到一滩里头有个大头小孩的水滩子。她好端端地躺在自己朋友的大床上,气管里还在因着刚才的尖叫而一抽一抽地疼,脸上火烫火烫的,她朋友一手抓着她的衣服,一边摇晃着她,满头大汗。


那之后,她朋友把她带去了清慈所在的那家寺院,连同被她擦得干干净净的那口石头缸。问起为什么要把缸也带去寺庙,朋友看了一眼她,想说什么后来又没说出口,只在后未随口说了旬,那口缸太干净了,所以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而也就是在把那口缸供进寺庙的第二天,她结识了清慈。


20100921 09:54第八章
林绢说,刚认识清慈那会儿,他和现在是不一样的。
清慈弹得一手好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寺庙里教授古琴的缘故,他在庙里有专门一间堂室作为会客间和课堂。那是间不大的佛堂,相对正儿八经的大雄宝殿,它大概只有其偏殿一半的大小,纵深很浅,正中央一尊安放在玻璃罩里的金身韦陀像,面前摆着琴桌。
林绢同清慈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间堂室里。
那天她整个人是萎靡不振的,也许是睡眠太少,所以寺庙里的香火味令她头疼得很厉害,又被朋友拉着到处给菩萨磕头,磕得她几乎快要呕吐。
她说她活到现在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说病不是病,可是难受起来真的要命。后来,总算磕完了,她朋友把带进了那间屋子,说要带林绢见一个人,一位大师。她让林绢见到之后要叫人家老师。
之后她看到了一个很年轻,年轻得让她无法将他同“大师”、“老师”之类的词联系到一起的男孩。他坐在那间堂室里,穿着件淡灰色的僧衣,手指很长,面目很秀气,和女人说话脸会微徽发红,并且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因此林绢多叫了他几声老师,清慈老师。
她说她很喜欢看这男孩子脸红的样子。

这番描述令我无法将之与我所见到的那个清慈联系到一起。
那个清慈一头墨绿色头发,满脸胡渣,充满血丝的眼睛因为长时间的酗酒而总是半寐半醒睁不开来…同林绢所形容的就好象是两个人。
究竟会是什么缘故让他变成现在这副样子的?我按捺着好奇没有问,听林绢继续说下去。

林绢的朋友把林绢带到那间堂室后就离开了,她说她要去看看她的那口缸,但那个地方不能带林绢去。林绢只好一个人留了下未,同那个年轻的和尚坐在一间屋子里。
刚开始很不自在,因为说来也怪,虽然林绢一直是个在男人堆里游刃有余的人,无论什么样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总能攀谈到一块儿,唯独和尚,林绢从来没有交往过,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同他交流,或者说,在她当时的心眼里,她还从没把和尚当成一个男人过。

清慈同样无话,虽然朋友早就说过这是个不擅攀谈的人,但沉默至此林绢还是始料未及的。他在琴台前静静坐着,眼睛看着外头院子里的树,手摸着琴弦。似乎当林绢从未存在过似的,只在小沙弥送茶进来的时候才如梦方醒地对她道:请喝茶。
寺庙里的茶是从庙里那口古井中打上来的,水很清,有一种被岩石长期浸泡出来的芳香味道。茶水里没有茶叶,只有几颗桂圆大小的莲心。林绢从没见过那么大的莲心,所以喝了一大口,结果被她一口又都吐了出未,因为那味道苦得堪比黄连。
见状清慈巧妙地避开了她的尴尬,走出去同小沙弥说了一会儿话,这很自然地给了林绢充足的时间去从容地整理好自己被弄湿的衣服。而林绢也是因此而开始对他产生好感的,她说能体贴人的男人不少,但在恰当的时间给人以最恰当自然的体贴的男人却不多,因此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很难不对他产生好感的,况且他还长得这样可爱。
之后清慈走了回来,在她边上坐下,问她,“茶是不是太苦了。”
林绢点点头。
他笑了笑,道:“但很多人觉得它很甜。”
“这怎么可能?明明比药还苦。”
清慈没有回答,只是站起身走到琴案边拨弄了几下琴弦,然后开始弹起一首林绢以前从来没听到过的曲子。


林绢说,那曲子并不好听。很慢,很单调,听得人不由自主想打盹。所以后来她真的在庙里睡着了,这是她认识清慈那天所发生的第二件令她很尴尬的事。
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这一觉睡了差不多有三四个小时之久,令她诧异的是她睡了那么久居然一点噩梦都没有做,脑子里连日的失眠所导致的疼痛减轻了很多,人登时也就神清气爽了起来。看到边上还有之前没喝完的茶,她就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发觉,这水呆然是甜的,一丝丝,清爽得让人舒坦。


那之后,隔三岔五的林绢开始往那座寺庙跑,最初是拖着朋友一起,后来是自己一个人。因为自从去过那座寺庙以后,林绢的状况好了很多,不再会做那种循环般的噩梦,也没再看到过那种可怕的、不知道是真实还是幻觉的诡异东西。
似乎很不可思议。朋友说,因为过去她也曾经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后来去了庙里之后得到了治疗,所以这次一听林绢说起自己的遭遇,她就已经存了这念头要带林绢去那里走走了。只是因为林绢一向不信神佛,怕贸然带她过去会惹她不高兴,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才马上没采取行动,直到亲眼看到林绢的症状,才促使她下的决心。
只是当林绢问起她,她以前究竟碰到过什么样的事要去庙里才得到治疗时,朋友却缄默了下来。林绢也识趣,知道人家不愿意开口,于是几次之后就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不过渐渐倒把去寺庙走走养成了一种习惯。
 

  如果觉得宝珠鬼话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水心沙小说全集妖王天狼之眼尼罗河之鹰木乃伊冥公子龙骨传(七界之诗小说系列)狐说魃道梵天异事录法老王宝珠鬼话,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