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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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敢想如果执意去找孩子会看见什么。夏洛特的新郎不见踪影,但夏洛特戴着厚厚的红色面纱,为婚礼做好了准备。

  “别去找他,很难看的,”夏洛特冷冷地说,推开他,独自离开祭坛,顺着甬道朝远处的门洞走去,“你不能碰他,”她扭头大声说道。

  “我不想让你碰他。你最后总会看见他。肯定会公布的,”她用渐渐隐去的声音说道,身影在门洞透进的亮光中变成一道舞动的红色细条,“在报纸上……”

  斯特莱克在昏暗的晨光中突然醒来,嘴里发干,虽然休息了一夜,膝盖却不祥地抽痛着。

  夜里,严寒像冰河一样偷偷在伦敦漫延。阁楼玻璃窗的外面结了一层硬硬的冰,屋里气温急剧下降,因为门窗关不严,而且屋顶下面没铺任何保温材料。

  斯特莱克起床,伸手去拿放在床脚的毛衣。他装假肢时,发现在去了一趟格林威治之后,膝盖肿得特别严重。淋浴的水热得比平常慢,他把恒温器调高,心里担心热水管爆炸,排水管冻裂,住处降到零度以下,最后要花大价钱请管子工上门维修。他擦干身子,从楼梯平台上的箱子里翻出以前的运动绷带,绑在膝盖上。

  斯特莱克知道海丽·安斯蒂斯是如何获悉夏洛特婚礼计划的了,他知道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整夜都在琢磨这件事。真是愚蠢,竟然没有早点想到。其实他的潜意识里已经知道了。

  洗漱干净,穿好衣服,吃过早饭,他便下了楼。看了一眼书桌后面的窗户,他发现刺骨的严寒已经逼走昨天徒劳地等他回来的那一小簇记者。雨夹雪拍打着窗户,他回到外间办公室,在罗宾的电脑前坐下,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夏洛特·坎贝尔和杰戈·罗斯婚礼。

  搜索结果立刻无情地跳了出来。

  《尚流Tatler》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期:封面女郎夏洛特与未来的克洛伊子爵的婚礼……“《尚流Tatler》。”斯特莱克在办公室里大声说。

  他知道这本杂志的存在,只是因为其社交专栏里充斥着夏洛特的那些朋友。夏洛特有时会买回来,当着他的面炫耀地翻看,评论那些她曾睡过,或曾在其豪宅参加过派对的男人。

  现在她成了圣诞专刊的封面女郎。

  他虽然绑了绷带,但走下金属楼梯,走到外面的雨夹雪中时,膝盖还是发出抗议。报亭那儿大清早就有人排队。他平静地扫视着架子上的杂志:廉价杂志上是肥皂剧明星,高档杂志上是电影明星。虽然十一月还没过完,但十二月份的杂志已经差不多卖完了。《Vogue》

  (“巨星特刊”)封面上是一袭白衣的艾玛·沃森,《嘉人》(“魅力特刊”)上是粉红打扮的蕾哈娜b,而《尚流Tatler》的封面上……白皙、完美的肌肤,黑色的发丝拂过高高的颧骨和栗褐色的大眼睛,脸上像粗皮苹果一样雀斑点点。两颗硕大的钻石挂在她的耳朵上,第三颗戴在那只轻贴面颊的手上。斯特莱克心脏受到一记钝击,深深地痛,表面上却不露丝毫痕迹。他拿过架子上的最后一本杂志,付了钱,返回丹麦街。

  九点二十分。他走进办公室,关上门,坐在桌旁,把杂志放在自己面前。

  嫁入克洛伊豪门!从前的“坏孩子”摇身变为未来的子爵夫人,夏洛特·坎贝尔。

  这条简介顺着夏洛特天鹅般的脖颈排列。

  自从夏洛特在这间办公室里挠伤他的脸,从他身边跑开,径直投入尊贵的杰戈·罗斯的怀抱之后,这是斯特莱克第一次看见她。他猜想这些照片都经过电脑修饰。她的皮肤不可能这样毫无瑕疵,她的眼白不可能这样纯净,但除此之外并无夸张的成分,她的骨骼就是这样精致,她手指上的钻石(他相信)就是这么大。

  艾玛·沃森(1990—),英国女演员和模特,因扮演《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的赫敏·格兰杰而成名。蕾哈娜(1988—),巴巴多斯女歌手,为环球唱片公司旗下艺人。二〇〇五年以专辑《太阳之歌》开始走红,二〇〇八年荣获第五十届格莱美奖,是首位获格莱美奖的巴巴多斯女歌手。

  他慢慢地翻开杂志,找到那篇文章。夏洛特的一幅跨页照片,穿着银光闪闪的曳地长裙,站在一条挂满壁画的长长的走廊中央,显得非常纤瘦;在她旁边,靠在一张牌桌上,看上去像一只放荡的北极狐的,正是杰戈·罗斯。这一页上还有几张别的照片:夏洛特坐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四柱床上,扬起脑袋大笑,纯乳白色衬衫里露出那样白皙修长的脖颈;夏洛特和杰戈穿着牛仔服和防水长筒靴,手拉手走在他们未来的家宅前的开阔草地上,脚边是两只杰克罗素梗犬;夏洛特迎风站在城堡主楼上,穿着子爵格子呢衣服,回眸张望。

  

第二十四章(2)

  毫无疑问,海丽·安斯蒂斯认为买这杂志的四英镑十便士花得很值。

  今年十二月四日,克洛伊的城堡(不是“克洛伊城堡”——这家人对此极为恼怒)将要收拾一新,迎接一个多世纪来的第一场婚礼。夏洛特·坎贝尔,六十年代女明星图拉·克莱蒙特和著名学者及播音员安东尼·坎贝尔的美貌惊人的女儿,将要嫁给尊贵的杰戈·罗斯,新郎将继承这座城堡和父亲的爵位,成为克洛伊子爵。

  对于这位未来的子爵夫人,克洛伊的罗斯一家并非毫无争议,然而杰戈对这种说法一笑置之,认为家人都非常欢迎这个从前的坏孩子进入他那古老的、地位显赫的苏格兰家族。

  “实际上,我母亲一直希望我们结婚,”他说,“我们在牛津的时候就是男女朋友,但我猜想当时我们只是太年轻了……后来在伦敦又找到彼此……正好两人都是空窗期……”

  “是吗?”斯特莱克想,“是你们俩都是空窗期?还是你跟我同时在和她上床,所以她不知道谁是她担心可能怀上的那个孩子的父亲?为了掩盖各种可能性而不停地改怀孕时间,保留选择权……”

  年轻时就上过报纸头条,当时她从比黛尔学院失踪七天,导致了一次全国性搜寻……二十五岁时被送去戒毒所……“都是过时新闻,没什么可看的,”夏洛特语气轻快地说,“瞧,我年轻时玩得很开心,现在该安定下来了,说实在的,我都等不及了呢。”

  “开心?是吗?”斯特莱克对着她惊艳的照片发问,“开心?站在屋顶,威胁着要往下跳?开心?从精神病院里给我打电话,求我把你弄出来?”

  罗斯,刚从一场非常棘手的、让街头小报忙乎不已的离婚案中脱身……“真希望当初不请律师就能把事情搞定。”他叹着气说……“我已经等不及当继母了!”夏洛特激动得声音发颤。

  (“如果还要再跟安斯蒂斯家那两个讨厌的孩子待一晚上,科米,我敢发誓我会打爆其中一个的脑袋。”后来在郊区露西家的后花园里,看着斯特莱克的外甥们踢足球,夏洛特又说,“这些孩子为什么这么垃圾?”露西不经意间听到这话,圆脸庞上的表情……)他自己的名字从杂志上跳了出来。

  ……包括跟乔尼·罗克比的长子科莫兰·斯特莱克的一段令人意外的短暂恋情,此人去年曾名噪一时……“……跟乔尼·罗克比的长子的一段短暂恋情…”

  “……乔尼·罗克比的长子……他以一个突然的、条件反射般的动作,把杂志扔进垃圾桶。”

  断断续续十六年。十六年的折磨、疯狂和偶尔的欢欣。然后——经过这么多次的分分合合,夏洛特离开了他,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就如同别的女人投身铁轨一样——他抽身离去。面对不可原谅的错误,他终于痛下决心,要知道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被认为应该坚如磐石,一次次被抛弃,又一次次接纳对方的回归,从不退缩,从不放弃。可是那天晚上,他面对夏洛特关于腹中胎儿的那些纠缠不清的谎言,眼看她变得歇斯底里、暴跳如雷,大山终于挪开:他出门而去,后面砸来一个烟灰缸。

  他的黑眼圈还没有痊愈,夏洛特就宣布跟罗斯订婚了。仅用了三个星期,因为她只知道用一个办法来回应痛苦:去伤害那个罪魁祸首,伤得越深越好,根本不考虑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虽然朋友们说斯特莱克多么多么倨傲,其实他深深地知道,夏洛特在《尚流Tatler》上刊登这些照片,用最能伤害他的方式谈论他们的关系(他可以想象她怎样给社交杂志介绍:“他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还有该死的克洛伊的城堡……所有这些,所有这些,都只是为了伤害他,想让他目睹,让他看到,让他后悔和遗憾。夏洛特知道罗斯是什么货色,曾经跟斯特莱克讲过罗斯暴露无遗的酗酒和暴力倾向,因为上流社会的八卦传言使她这么多年来一直知道罗斯的消息。她曾经为自己的侥幸逃脱而大笑。大笑。

  身穿礼服的自我牺牲。看我燃烧吧,流浪汉。还有十天就是婚礼了,如果斯特莱克这辈子对什么事坚信不疑,那就是如果他此刻给夏洛特打电话,说“跟我一起逃跑吧”,她肯定会一口答应,尽管他们吵得那样不可开交,她骂了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还有最终导致他们关系破裂的那么多的谎言、混乱,和重达几吨的行李。逃跑是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而斯特莱克是她最喜欢的目的地,集自由和安全于一身。如果感情的创伤会流血,他们早就失血而死了,而在一次次吵架之后,她总是对斯特莱克说:“我需要你。你是我的一切,你知道的。只有在你这里,我才感到安全,流浪汉……”

  他听见通向楼梯平台的玻璃门开了又关上,接着是罗宾进入办公室、脱大衣和灌水壶的熟悉声音。

  工作一直是他的救赎。夏洛特最讨厌的就是两人刚刚疯狂地大吵一架,他就能不顾她的眼泪、乞求和威胁,立刻全身心地投入一个案子。她从没能制止他换上制服,没能阻拦他回去工作,也没能成功地强迫他放弃一次调查。夏洛特谴责他的专注,他对军队的效忠,他把她关闭在外的能力,认为这是一种背叛,一种抛弃。

  此刻,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早晨,斯特莱克坐在办公室里,身边的垃圾桶里扔着夏洛特的照片。他发现自己渴望得到命令,渴望开始调查案子,渴望被迫在另一片陆地停留。他不想去跟踪出轨的丈夫或女友,也不愿介入奸商们的无聊争端。只有一个任务能跟夏洛特对他的诱惑相匹配:非正常死亡。

  “早上好,”他说,一瘸一拐地走进外间办公室,罗宾正在沏两杯茶,“我们得抓紧时间。要出去呢。”

  “去哪儿?”罗宾惊讶地问。

  雨夹雪顺着玻璃窗往下流淌。罗宾仍能感觉到刚才走在湿滑的人行道上、急于进入室内时雨雪打在脸上的阴冷。

  “关于奎因的案子,有些事情要做。”

  这是一句谎话。警察拥有全部的权力,不管他做什么,警察都会做得比他更好。然而他深深地知道,安斯蒂斯缺乏那种感知异常和乖谬之处的敏锐,而要找到这位凶手,这点是不可缺少的。

  “你十点钟还要接待卡洛琳·英格尔斯呢。”

  “见鬼。好吧,我把她推掉。是这样的,法医们认为奎因是在失踪后不久就死亡的。”

  他喝了一口滚烫的浓茶。罗宾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他这样目标明确、干劲十足了。

  “这就需要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很早就读到书稿的人身上。我想弄清他们都住在哪里,是否独自生活。然后我们去侦察他们的家,弄清扛着一袋内脏在那里进进出出有多大难度,有没有地方可以掩埋或焚烧证据。”

  都是小事,但今天只能做这些,而他急不可耐地想做点事情。

  “你也一起来,”他又说道,“你做这些事总是很拿手的。”

  “怎么,做你的华生?”她说,似乎有点无动于衷。前一天她离开剑桥时的那股怒气并未完全消失,“我们可以在网上查找他们住在哪里,就在谷歌地球上找。”

  “嗯,好主意,”斯特莱克反驳道,“看看那些过时的照片就行了,何必还去踩点呢?”

  罗宾顿时恼了,说道:

  “我愿意奉陪——”

  “很好。我去把英格尔斯推掉。你上网查查克里斯蒂安·费舍尔、伊丽莎白·塔塞尔、丹尼尔·查德、杰瑞·瓦德格拉夫和迈克尔·范克特的地址。我们赶紧去克莱曼·艾德礼府,从隐藏证据的角度再仔细看看。根据我那天晚上看到的情况,那儿有许多垃圾桶和灌木丛……哦,再给帕特尼的布里德灵顿书店打个电话,我们可以找声称八号那天看见奎因的那个老头谈谈。”

  他大步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罗宾在电脑前坐下。刚挂起的那条围巾往地板上滴着冰冷的水珠,她并不在意。奎因残缺不全的尸体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但是她怀有一种冲动(像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隐藏着不让马修知道),想要弄清更多的真相,弄清一切。

  令她恼怒的是斯特莱克,他本来应该最理解她,却看不到她心里藏着与他同样的渴望。

  

第二十五章(1)

  因此,当一个男人无端地管闲事、献殷勤,却不知道为什么……——本·琼生,《阴阳人,又名沉默的女人》

  在突然飘起的鹅毛般的雪片中,他们离开办公室,罗宾手机里存着她从网上姓名地址录里查到的各种地址。斯特莱克想先重访塔尔加斯路,罗宾便把从网上搜到的结果告诉了他,此时他们正站在地铁车厢里,高峰期快要过去了,车厢里人不少,但已不那么拥挤。湿羊毛、污泥和雨衣混合的气味扑鼻而来,他们跟三个狼狈不堪的意大利背包客抓着同一根杆子,站在那里交谈着。

  “在书店工作的那个老头休假了,”罗宾对斯特莱克说,“要下星期一才能回来。”

  “好吧,那就到时候再找他。我们的嫌疑人是什么情况?”

  罗宾听了这话,惊讶地扬起一根眉毛,但紧接着说:

  “克里斯蒂安·费舍尔跟一个女人住在卡姆登,女人三十二岁——大概是女友吧,你说呢?”

  “有可能,”斯特莱克赞同道,“那就不方便了……我们的凶手需要安静和独处的环境,才能处理血衣——更不用说还有好几磅重的人体内脏。我在寻找某个进出不会被人看见的地方。”

  “嗯,我在谷歌街景上看了那房子的照片,”罗宾带着一丝不服气说,“他们家跟另外三家共用一个入口。”

  “而且离塔尔加斯路好几公里。”

  “但你并不真的认为是克里斯蒂安·费舍尔干的,对吗?”罗宾问。

  “确实有点夸张了,”斯特莱克承认道,“他几乎不认识奎因,也没被写进书里——至少我没看出来。”

  他们在霍尔本下车,罗宾巧妙地放慢脚步,迁就斯特莱克的速度,看到他用上半身推动自己一瘸一拐地往前,她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伊丽莎白·塔塞尔怎么样呢?”斯特莱克边走边问。

  “独自住在富勒姆宫路。”

  “很好,”斯特莱克说,“我们去侦察侦察,看她的花圃有没有新翻过土。”

  “难道警察不会这么做吗?”罗宾问。

  斯特莱克皱起眉头。他完全清楚自己是一只徘徊在案子外围的土狼,指望着狮子们会在一根小骨头上留下一丝残肉。

  “也许会,”他说,“也许不会。安斯蒂斯认为是利奥诺拉干的,他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看法。这我知道,我跟他在阿富汗一起办过一桩案子。说到利奥诺拉,”他不经意地加了一句,“安斯蒂斯发现她曾在一家肉店打过工。”

  “哦,妈哎。”罗宾说。

  斯特莱克咧嘴笑了。偶尔紧张的时候,罗宾的约克郡口音就会变得更明显一些:他还听她说过“娘哎”。

  他们搭乘皮卡迪利线去往男爵府。地铁里人少多了,斯特莱克松了口气,坐在座位上。

  “杰瑞·瓦德格拉夫和他妻子一同生活,是吗?”他问罗宾。

  “是的,如果他妻子叫菲奈拉的话。他们住在肯辛顿的黑兹利特路。还有一个乔安娜·瓦德格拉夫住在地下室——”

  “是他们的女儿,”斯特莱克说,“刚出道的小说家,罗珀·查德的晚会她也去了。丹尼尔·查德呢?”

  “皮姆利科的沙瑟街,合住的还有一对名为内妮塔和曼尼·拉莫斯的男女——”

  “听上去像是仆人。”

  “——他在德文郡还有一处房产:泰邦府。”

  “大概就是他目前养他那条断腿的地方。”

  “范克特不在姓名地址录上,”罗宾最后说,“不过网上有许多关于他生平的材料。他在丘马格纳外面有一座伊丽莎白时期的房产,名叫恩泽府。”

  “丘马格纳?”

  “在萨摩赛特。他跟他的第三任妻子住在那里。”

  “有点远,今天去不成了,”斯特莱克遗憾地说,“塔尔加斯路附近有没有单身公寓,可以让他把内脏藏在冰箱里的?”

  “我没找到。”

  “那么他跑去盯着犯罪现场时,住在什么地方呢?或者,他那天只是过去怀旧一下?”

  “如果真的是他。”

  “是啊,如果真的是他……另外还有凯瑟琳·肯特。我们知道肯特住在哪里,知道她是一个人。安斯蒂斯说,奎因五号那天夜里在她家附近下车,但她不在家。也许奎因忘记肯特去陪她姐姐了,”斯特莱克沉思地说,“也许奎因发现她不在家,就转而去了塔尔加斯路?肯特从临终关怀医院回来可能去那儿跟他碰头。我们接下来在肯特家周围仔细看看。”

  地铁往西行驶时,斯特莱克告诉罗宾,有几个证人声称在十一月六号那天,看见一个穿罩袍的女人进入那座房子,还看见奎因本人在六号凌晨从房子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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