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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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儿

只花时间给三类人:

好看的人,

好玩的人,

又好看又好玩的人。

毫无意义的一天

小学和初中作文,记人、记事、记活动,常见的题目是:“特别有意义的一天”。我远离了小学和初中作文,但是想写写今天,题目就反着来,叫“毫无意义的一天”。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我四十五岁生日,这是毫无意义的一天。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衡量,我人生的上半段都在今天告一段落,明天就要开始下半段了,而且很可能是比较差的半段。

同样吃一串葡萄,有人先从最好的一颗吃起,好处是每次都吃到可得的最好的一颗;有人先从最差的一颗吃起,好处是每次都能吃到比之前更好的一颗。这两种人,无所谓好坏,不同的人生态度而已。一段日子和一串葡萄不一样,人过一生,没什么可以选择,日子一天一天过,无从挑拣好坏的顺序。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能从一个少年长到四十五岁的高龄大叔,今天,四十五岁的生日无可置疑地到来。

昨晚有好几个好朋友问我:四十五岁也算一个大生日了,如何过?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实在想不出如何过这特别无意义的一天。临睡前想到了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不上闹钟,四十五岁生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

结果像往常一样,早上七点就醒了。想了想,上午还是有两件推不开的事儿,尽管睡了一个小的回笼觉儿,还是上了九点的闹钟。

在这毫无意义的一天,在浴室的马桶上、镜子前,在出租车的轮子上,我对比如今和记忆里浓缩的青春,心头还有诸多窃喜:

之一,眼睛似乎还是和两三岁照片里的一样,淡定、好奇、干净。

之二,身体还能挤进二十岁时穿的牛仔裤。

之三,在街上看见一个穿紧身皮裤的漂亮女生背影,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

之四,少年时跑三公里总骂体育老师的娘三万次,跑完总想死。从去年五月开始长跑,去年九月跑完全马,今年年底的目标是十公里跑进五十分钟。四月初在东京,浑身发紧,逼着自己早起跑步,跑到皇居,一圈,再跑回,一点不累,越来越快,十公里不到四十九分钟跑完,提前完成今年目标。

之五,前半生认识的朋友来看我,是因为想看我而来看我,而不是因为我在某大机构任职或者刚得了一个世界第一、宇宙无敌的文艺大奖。

之六,还有后半辈子都做不完的正经事儿。比如,我还是想坚忍耐烦地推动建成几个甚至十几个有旧时风骨的协和医院,让更多的医疗工作者体面地工作,让更多的病人得到像人一样的救治。比如,我还想再多读几遍甚至十几遍《资治通鉴》,结合麦肯锡的十年锻炼和之后的十年商业经验,多写写如何修炼商业见识,再带出十来个没风都能低空飞行的青年才俊。

之七,在后半辈子都做不完的正经事儿之外,还有几辈子都做不完的不正经的闲事儿。比如,四部长篇小说都打好了大致的腹稿,其中两个都开了两三万字的头儿,等着时间完成。比如,《搜神记》十三集全录完、播完了,我要写十来篇短篇小说。比如,尽管我一定不当导演或者演员,但是我乐得变成文字发动机,乐得看到我的文字在各位影视大神的手上变为声光电梦幻泡影。比如,我想学门冷僻的语言,从梵文、甲骨文、拉丁文、希腊文中挑一种。比如,我想把过去收集来的高古玉和高古瓷好好整理整理,给每件东西都做一个简素的盒子,写一篇小传,用小号毛笔写品类名字。比如,养好手腕,给答应过的几个人刻印章。比如,尽管我知道,在我死前,我想读的书已经读不完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多读一点,谁知道下辈子还有没有或者变成什么,还能不能享受读书的乐趣?

之八,父母尚在,都还没痴呆。中午请二老吃饭,我问老爸,您想再活多少年?老爸想了想,说,这个不好说。我问老妈,您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老操心这么多闲事?老妈想都没想,说,你高中早就毕业了,怎么到了后半生还关心国家大事呢?“你今天生日,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不要太累了。”

之九,北京今天的天儿可真蓝。

既然岁月留不住,就让我带着这些小窃喜,坦然面对后半生吧。

补记:我小时候听说,三十岁之前睡不醒,三十岁之后睡不着,我都四十五岁了,为什么还是总睡不够呢?

真正的故乡

我的生日是五月十三日,和王小波一样。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差一个月就四十五岁了。王小波差一个月四十五岁那天,在北京郊区心脏病发作,去世了。

我固执地认为,一个人在二十岁之前待过十年的地方,就是他真正的故乡。之后无论他活多久,去过多少地方,故乡都在骨头和血液里,挥之不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广渠门外垂杨柳就是我真正的故乡。

这里原来是北京城的近郊。所谓北京城里,原来就是城墙以里。北京城本来宜居,城墙一圈二十四公里,城里多数两点之间的地方走路不超过一个小时。广渠门附近的确多水,有大大小小很多湖、沟、池塘,有挺宽、挺深的护城河。多水的一个证据是,二〇一二年夏天的一个夜晚,下大雨,广渠门桥底下淹了好些车,还淹死了一个人。在北京这种缺水的北方城市,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水多,杨柳就多,长得似乎比别处快、比别处水灵。草木多,动物就多,原来还有公共汽车站叫马圈、鹿圈的,估计清朝时是养马、养鹿的地方。在附近,我还见过四五个巨大的赑屃,汉白玉,头像龙,身子像王八,石碑碎成几块,散在周围。我想,附近应该埋葬过王侯级别的男人和他的老婆们,一直纳闷他们随葬了一些什么东西。

这里曾是我身心发育的地方。一个窗外有成排的垂杨柳、窗内有小床的家,家门外三百五十四步之外的小学,沿途一二十个小摊和三四十棵杨柳,杨柳上的知了,护城河边的灌木,护城河里的鱼。我的肉身在这里从半米长成了一米八,我的心智在这里形成了世界观和人生观,肉身和心智一起在这里爱上姑娘,在这里反复失身、反复伤神。

在多个别处住了很久之后,我又回到了自己定义的我的故乡。我曾经在世界各地研究过很多养老院,专家一致意见,人脑难免萎缩,人难免老年痴呆,就像眼睛老花一样不能避免,一个最简单有效延迟老年痴呆的方法就是和小时候常待的东西待在一起,比如书和围棋、象棋,和小时候常待的人待在一起,比如父母和损友。

在王小波走完了一生的年纪,在常人至少过完了上半生的年纪,我把近二十年散落在各处的个人物品都搬回了我的出生地北京,更确切地说,搬回了北京广渠门外垂杨柳。从昆明的办公室、住处,北京的办公室、父母家,深圳的办公室、住处,香港的办公室、住处,加州伯克利山上的住处,各种箱子被陆续运回北京,堆在垂杨柳的房子里。我又开始了到处跑的生活,三餐一半是在机场和飞机上吃,实在忙不过来,安排别人开箱,书为主,不管顺序,先摆上书架再说,还有点衣服,先挂在衣柜里再说,其他箱子暂时不动,等我有空,慢慢收拾。

有一天晚上,应酬回来,喝过一点点酒,微醺,进了屋门,放下公文包,没开灯,在黑暗中,街上的灯光和天上的月光涌入房间,依稀看到满架、满墙的一本本买来的书,闻见一些书微微的霉味、老茶饼的味儿、衣服的樟脑味儿,当时愣住,似乎进入了一座坟墓,坟墓的主人似乎是自己,又似乎是另一个和自己关系密切的人,似乎走进了一块冻住了的时间,硬硬的,冰一样,没有方向和前后,几年、几十年,没头没尾地停滞在一处,又似乎比冰柔软,手放上去,放久一点,不融化,但是变得如同透明软糖一样,捏一捏,变形。心里一紧,缓一缓神儿,吸一口气,心里又一紧。

四十不惑,筋骨渐涩,我又开始跑步,让肉身和心智还能有能量反复失身、反复伤神。小时候跑过的路又重新跑了又跑,护城河、龙潭湖、夕照寺、天坛,和读老书一样、见老友一样、喝老酒一样,熟悉的陌生,陌生的熟悉,一阵阵恍惚。我小时候多病,老师说多跑治病,所以常常以跑代走。从小学门口到家门口,跑十分钟,书包叮当作响,我跑上三楼,跑进家,我爸的炒菜就上桌了。我爸说,他一听到我书包的响声就葱姜下锅,我跑进家门,菜就刚熟,有锅气。

无常是常,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常是无常,过去的人、过去的河流、过去的酒、过去的城市,似乎一直还在,在另一个时空里长生不老。

每到这种时候,“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这两句诗总是冒出来,总是吸一口气,再跑一会儿,逼自己忍住不要去想所谓生命的意义。

我爸认识所有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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