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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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是在意她的,所以才压抑情绪。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可她觉得他表现出的一切拒绝都是故意为之的。

不知从哪里听过一句,好男人是不会轻易冒犯女人的,越是喜欢的,开始时,他越不会太热烈。她离开大陆前,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贴近了,可才一个月时间,他又变得疏远,显得太过刻意。

他不是容易改变心意的人,所以这番冷淡一定是假装的,如果不在意她,也不会费这些心思了。这就叫欲盖弥彰吧,反而证明他心里有她,只是,他的心让什么东西绊住了。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想通了困扰了她一夜的事,立即情绪大好,笑眯眯的看着阿德斯,“如果可以的话,明天就出发吧,早办完那件事,我心里就踏实了。到时候我们的合约期至少还有半年,我们可以到塔撒大陆的平原地带去旅行,你不会不遵守约定,扔下我就走吧?”

阿德斯不知怎么回答她,总觉得她问的每句话都很刁钻,有很多陷阱在里面似的,但这话表面上又没有问题,只得勉强点点头。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这一次要怎么走。收集齐魔法石,还要送到不破之城去呢。”孤儿故意坐在阿德斯身边,假装无意间碰他一下,感觉他的身体立即就紧张起来。

死奴隶,可恶的佣兵头子,还装!明明就是对她很感觉嘛。不理他,让他自己折腾吧,她该怎样对他就还怎样对他,看他能忍到多久。比耐心是吧?盈禄伯爵小姐从来不缺。

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好奇怪

“我们走中间的平原地带好了,可以缩减商队人数,增加军团成员,让我的人扮成你的随从,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被袭掠。”阿德斯想了一下,终于把心神放在了正事上,“你已经搜集到的魔法石,有五块了吧?最好都带在身上,这样等我们回程时可以直接到不破之城,免得来回走冤枉路,也可以减少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因为孤儿需要他贴身保护,所以魔法石之事,他是早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出了盈禄家,取道中央平原,先到尊贵家,再到文曲家,然后到驿马家,最后从另一侧平原直接进入不破之城,不再从环绕大陆的各大家族穿行?”孤儿站起身,伸出一根白嫩的手指,在一张大陆地图上比比划划,发觉这确实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而且把魔法石带在身边,也能提防觊觎这些石头的人攻击盈禄家。

阿德斯点点头,在一边看着她,感觉那根手指像划在自己心上一样,痒痒的,让他想捉住,放到唇边。

“就这么办了!”孤儿想了一下,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因为出行一趟,还要有掩护,所要准备的事非常多。然后第二天早上,盈禄商队、实际上是寻找魔法石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飞轮海灰堡出发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盈禄家地护卫队已经和阿德斯军团的人学习了不少防御体系的战斗方法。训练了自己的族兵,还在他们的帮助下修建了防御工事,因为有飞轮海这种天堑,所以主要是针对空中袭击和登陆的。在这种情况下,盈禄家自身武力增长不少,再加上孤儿上次旅行结下了盟友。几百年来,盈禄家第一次这么安全和强盛,此次掉走大部分佣兵也没关系。

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地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也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的所谓“盈禄商队”中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个人,算一个庞大的商队。

当然。还有一个指挥,一个伯爵小姐和一个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地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的多,就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做礼物,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但在上面铺些普通货物而已。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地,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最近又比较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银币和铜钱都是他们家打造,所以领主地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地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苍凉。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都布下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有够尴尬;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过小小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地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地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得她过了头,那么小心翼翼,连迟钝地艾丽都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那是这位佣兵大人是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即感到又窝心又很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的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有很多人正在进城,还有很多人就从他们身后赶过来。而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兵全副武装的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的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来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的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者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上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涌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第三卷 第三十三章 有美人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跑回来了,也是一脸喜滋滋。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和文曲家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临近的文曲家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和文曲家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最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二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了有聊的节目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哪,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阿德斯简单的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地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的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其他另三人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地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斯身上贴,又玩那种身子都快扭成两半的招数。

阿德斯吓了一跳。真被孤儿打败了。

这可是公众场合,不仅自己的手下都在。而且周围有络绎不绝的人,这女人就敢直接贴上他地身体,实在让他——让他——算了,随她吧。“我们可以进城,但你做什么事都得向我报告。不然你死你活与我无关。”他连忙说。

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嘛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给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的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叹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到了城内,孤儿发现黄金城里地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就张罗着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搭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地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忌不要太招摇,也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地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地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地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的多点,咱们就亏了。而低等客栈条件太差,所以要找中等客栈。在这种客栈中,高级房间一般是富有的商旅或者没落的贵族封臣们订的,你照我说的做,他们十之八九会换,而且中等客栈的高级房间,条件很不错的,性价比很高。”

她说得头头是道,詹姆听得津津有味,才知道换个房间也那么多学问,之后和小三三带着钱去了,不长时间就高兴的返回,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

那是一家离黄金城的中心广场比较近的客栈,虽然不是最高级的,但客栈够大,视野也好,盈禄商队出钱多,所以成功的换了两间上房和十几间普通房间。

“城里实在太挤了,换不了太多。”詹姆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人一人一间上房,我们平均三个人挤一间普通房间就可以了。”他笑眯眯的,“最合意的是,晚上站在窗口就可以看到美女。”

“别废话了,快走吧,伯爵小姐累了。”小三三道,看了一眼阿德斯。

后者一点头,一行人向客栈走去。

可是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阿德斯!”那声音娇嫩甜美,叫起人来,让人感觉骨酥肉麻,饱含着无限春情似的。

大家全体回头望去,就见一个女人娉娉婷婷走了过来,穿着一套黑纱的裙装,身体都被包裹着,连脸上也蒙着面纱,打扮得就像个阿拉伯妇女。但是她的纱衣有些透明,隐约露出衣服下动人的肉体,一把火一样红的长发一直垂直到小腿,脸上的面纱也是透明的,更衬得她肤色白腻,一双红眼睛像两颗宝石般美丽诱人。

总之,这是个绝代佳人,身上散发着致命的性感气息,吸引了街上所有男人的注目。

而且,孤儿从来没见过女人可以这样走路的,柔若无骨似的,却又笔直的朝阿德斯走来。说………………

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不许叙旧

这女人一直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用跑的,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了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断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像着那肉体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期却一直挺直着身体。但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是驿马家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挤进了两人中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地一队健壮女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欲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的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地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她的眼神流露出的信息是知道孤儿的身份地。孤儿面貌特殊,只要是大陆上的人,看她一眼都会认出她来。

所以,她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拼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做为保镖。其实以您地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欲望,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微笑,“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风流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太。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却都被这两个女人间地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地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发丧失理智的。

“爱西小姐,这话你得问我。”孤儿拦过话来,“你刚才也说了,我雇佣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他的时间属于我,就算你们是旧识,他要离开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现在我累了,需要阿德斯大人送我回客栈,如果你要叙旧,麻烦另找时间。”说着,干脆往阿德斯胸膛上一倚,似乎自己站不住似地。

一瞬间,孤儿感到无数火箭射到她和阿德斯地身上。

周围的男人,除了商队地人,无不想用眼中之火烧死阿德斯,因为四大美人之二都和这个男人有瓜葛,还争风吃醋来着。多少人想上来宰了他啊,可他看来那么有杀气,让人都不敢靠近,所以也只有用眼神了。

而爱西眼中的怒火则都洒在了孤儿身上。她早就听说阿德斯被盈禄伯爵小姐雇佣,还听说过他们一起旅行的事情,心中一直被妒忌的毒牙咬着。

那个男人,即使对她最热情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旅行过,而且现在,他让她倚着他,身体如此自然,不像刚才她抱他时那么僵硬。

难道这两个人有情了吗?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她没有得到的,别人也休想!

“阿德斯。”她轻叫了一声,眼泪汪汪。以前这一招最管用,不管他多暴躁,也会容忍她一下,这样钢铁般的男人却最怕女人的泪水。

可是——为什么,他无动于衷。

“我想回客栈。”她听到孤儿说。

可恨的是,阿德斯居然一声不吭的照办了,而且虽然假装无意,但手臂却体贴的围在那女人的纤细腰肢上,小心翼翼的护着她,有人迎面走来,都被他的目光逼了回去,以免挤到他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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