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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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幕,爱西要气疯了。多少次,她想来找阿德斯,但因为不敢违背列斯达,只好忍耐着。她从没想过会这么巧在黄金城遇到他,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那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那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的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所以她习惯性的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说………………

第三卷 第三十五章 可怕的魔法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一了阿德斯一声,然后把房门重重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可以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的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做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和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件事的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坐了一会,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刚才孤儿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地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是从十岁就跟着大人的,也是出身于驿马家的大封臣贵族,可是因为是三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地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一秒后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的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地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孤儿如果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的冶艳,虽然见到他后。她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嘛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乎乎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可却只是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嘛?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地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的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性感以及她的淫荡作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地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地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她无意识的跑到门边去,又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的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第二次。

“是地,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地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嘛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地钮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而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的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的解释,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的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的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两大公爵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了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最有权势却上了年纪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是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存在,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人太多,秘密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本来没有任何继续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来报告,这样说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自欺欺人。

而他地身世。他能对她坦白,就是互相信任,并允许她走进他内心的开始。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地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了衣服了,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一个人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差点再度闯进来。而两人一起下楼地时候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而孤儿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上的天空。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都为一举能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啦、模特大赛啦,因为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驾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地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了。

叫她到楼下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他甚至来到了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现在看来这是个失策,那么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可能不可能当街就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打起来。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看看,但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捉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嘛?”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还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地,但是刚才他显然生了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开了句玩笑。“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地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来。”

你是不愿意我接触其他男人吧,还真是喜欢妒忌呀。孤儿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作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地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地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的标志。那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地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点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个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和和蔼,但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的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的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是从一南一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没有半点互相问候的样子,到后来就那么擦肩而过,连个照面也没打,更别提交流几句了。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做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保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的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诶,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因为追风家有路易。说………………

第三卷 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地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地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地。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干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孤儿很想问。肉体很重要。那心灵呢?性爱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的眼睛里,孤儿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耻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地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的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私密话地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奸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身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黄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地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地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的,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孤儿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着同色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孤儿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孤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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