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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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词是之前勘察地形后商量好的:查水表、煤气表之类的借口被电视剧用得太多,容易引起毒贩警觉,所以不能用。不过这一代居民区房旧、路窄、流动人口多,毒贩刚刚租住此地,辨不清谁是真住户,倒不会很清楚被他的车挡住的那辆灰色夏利的真实车主是谁。且,杨谦长得白白嫩嫩活像小唐僧,穿得又够质朴,从“猫眼”里看出去,给人的印象就是一棵鲜亮的无公害小油菜。

果然,毒贩没耽误时间,进里屋拿上车钥匙就开了房间门。然而就是开门的一瞬间,杨谦已经注意到,毒贩居然大夏天的还穿一件夹克衫,手抄在口袋里,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但最坏的打算不过是——他有枪!

也只是那一瞬间,杨谦来不及按原定计划闪身躲开,因为任何一点突然变故都会让老谋深算的毒贩警觉。他没有选择,只能拼尽全力猛地扑上前去,就在毒贩还没看见门外的特警时,狠狠将毒贩压倒在地!

那一刻,那鼓鼓囊囊的一处,刚好抵在杨谦的小腹上。

他连害怕都来不及,只能用尽力气死死掐住毒贩的脖子,困住他的四肢,用两秒钟的时间给身后的大部队一个反应的机会——或许,也是活命的机会。

当身后的特警们冲进来,果断地将毒贩制服后,杨谦才知道,刚才的自己,是真正的命悬一线:只要再晚几秒钟,或是松一点力气,毒贩一定会开枪!

庆功宴上,方队笑着对杨谦说:“你小子真是命大。”

杨谦笑一笑,仰头喝了一杯足有三两的白酒。众人喝彩,杨谦想的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毕竟,说不好哪一天,也就没有“明朝”了。

这些,他都没有告诉穆忻。

他只告诉她,方队离婚了。穆忻惊讶。他说有什么好惊讶的,公安队伍离婚率居高不下,毕竟不是所有女人都受得了这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日子。当然,也不否认有人因为这个职业而面临形形□的诱惑,最终抛妻弃子,找个漂亮小媳妇儿过新生活去了。但方队不是那种人。杨谦说:穆忻,这你得信,我也不是那种人。

穆忻愣愣的,过很久才答:我知道。

杨谦也知道穆忻在想什么,其实他们想的一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在象牙塔中思想单纯的学生眼里,警察就是权力,是威风,是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是巨大就业压力面前的香饽饽。没人知道,这世上的确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力的背后是危险,威风的反面是枯燥,铁饭碗、旱涝保收,都是拿命在换。

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裸的真相:枯燥如刑警或是片儿警,除了日复一日处理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就是为了案件一户户摸底排队,四十度的高温下,在村子里一户户走访,汗流浃背是常事。且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和死神面对面,比如不知谁家的藏獒疯了,满街咬人的时候,也只有张乐站在疯狗面前,以袖子被撕裂、胳膊被咬烂的代价,用七发子弹送疯狗上了路;再比如去搜查犯罪嫌疑人家的时候,嫌疑人的儿子是个精神病患者,门一开还没等说话已经举着菜刀见人就砍,赵旭辉就是那次被砍了手掌,皮肉翻出来,血淌了一路,去医院缝了一条黑色的蜈蚣在手心,至今仍有一道蜿蜒的疤;方队就更不用说了,他是资深刑警,那双被穆忻称为“充满睿智与犀利目光”的眼睛,曾经险些永远闭上——那是一枚自制土手榴弹,犯罪嫌疑人想要扯些垫背的同归于尽,当时还是新警的方队在对方拉开引信前及时扑上去,救了两个同事的命。

然而这些,不过是本地报纸边角处一枚不起眼的小消息,其视觉效果还不如占了报纸半个版的治疗白癜风广告。除非牺牲,会有声势浩大的追悼会,或许还有素不相识的市民来献花,可是五年过去、十年过去,少有人记得你曾经怎样倒下。更少有人知道,你的亲人,在此后的每一年,怎样的思念,以及哭泣。

杨谦想,仅仅为了父母和媳妇儿,他得好好活着。

以后还会有孩子。如果是男孩,做个工程师、医生,都很好,只是不要当警察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以后,应该都是新内容了……无论是半年前第一次连载的时候,还是前阵子在博客上的连载,旧内容终于都倒腾完了……

当然在前六七万字里新旧本就交杂,因为这本书从《别离歌》之后就开始列提纲,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其中出版了一套《纸婚》,这本书却仍在不断地推翻重来,废掉的字数都不止十几二十万。

而今终于有了进展,快要看见纸书了,心情很复杂。

既激动又忐忑:激动的是仅眼前这稿都写了两年整,可算是要写完了;忐忑的是,似乎永远都有遗憾,永远都无法真正弥补遗憾……

所以,恳请大家赐教,谈感想,谈意见,尽量让遗憾再减少一点吧。

再次谢谢大家~

☆、第五章:存在即合理(3)

穆忻不知道其实杨谦和她一样想离开这里。他不说,反倒一头扎在案子里,她当然不会知道。

她知道的杨谦,平日里已经不怎么说普通话了,本地方言比她掌握得快得多,说话粗声大嗓,带着一副江湖气;酒局越来越多,还都以白酒为主,回家时经常带着浓郁的酒气,让人退避三舍;不看书,也没时间看书,《申论》辅导资料被遗忘在角落里,覆了厚厚的灰;有时候没案子,难得准点下班,常常一上网就是几个小时,不做家务,连吃饭都叫不动。

穆忻不止一次疑惑过,这样粗俗的生活,可是她最初设想过的爱情以及婚姻?

这样想着已经进了指挥中心大门,孟悦悦也刚到,正在整理前一晚的报警记录,看见她进门先甜甜地笑一笑,打声招呼。穆忻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就听见面前的电话响起来,她接起,里面是个男人的声音:“公安局吗?这里有人打架,你们管不管?”

“什么位置。”穆忻抓过记录本和笔,准备记录。

“四丁派出所门口,离得不远,也就五十米,路边,两辆车刮擦了,车主大呼小叫的,你们得来管管。”

“好的,我们马上派警,稍后有民警去处理。”电话挂断,穆忻拨四丁镇电话,真巧,接电话的是张乐。

“咦,今儿你值班?正好有事找你呢。”张乐笑呵呵的。

“先说正事儿啊,你们派出所门口五十米有人快打起来了,热心市民报警,找个人去看看吧。”

“稍等,我掀开窗帘就能看见……”过了十几秒,张乐转回来,“没事儿,两人还在那儿争执呢,估计找了保险公司了,双闪都打上了。不就是刮擦嘛,定损了修车就好了。他们自己又不是不会打交通肇事的电话,怎么什么事儿都找110?”

“有路过的热心市民嘛,维护社会稳定,人人有责,”平安无事,是个好消息,穆忻便也笑了,“找我有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张乐委屈得什么似的,“就是我挺喜欢你同学,可是你同学压根看不上我呗!哎你说她为什么看不上我?”

“呃,这个嘛……我也不知道。”穆忻是真不知道,按说张乐身高一米七六不算矮,模样也挺帅,对同事朋友都很仗义,又有份正当稳定职业,父母亦是机关退休,有小房小车无家庭压力,不知为什么会不招郝慧楠待见。

“如果有机会,帮我说几句好话,”张乐叹口气,“其实我不该这么没气节,可是都在一个镇上工作,她原来的办公室跟我们所就隔着一堵墙,常常吃饭也能遇见,都挺熟,觉得人挺好的……”

难为张乐肯说这么多感性的话,穆忻觉得不答应都显得自己不人道,也干脆爽快同意了。只是到挂上电话才发现孟悦悦正眼睛不眨地看着她,还挺纳闷:“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

“师兄……有喜欢的人了?”孟悦悦咬着嘴唇看穆忻,一副受挫的样子。

穆忻惊讶地端详一下孟悦悦,半晌才说:“不会吧……你喜欢张乐?我怎么不知道……”

“师兄很讨人喜欢的!”孟悦悦看着穆忻,认真地答,“在学校里的时候就听区队长说起过他。他全家都很有名气的。后来又分在他们所实习,他带过我。师兄那种人,粗中有细,长得又帅,谁不喜欢?”

还真有不喜欢的……穆忻苦笑,心想,你师兄喜欢的人偏偏看不上他,这算不算一物降一物?

可这话不能直说,只好解释:“他跟我一同学走得有点近,不过还八字没一撇呢。”

“这样啊……”孟悦悦咬咬嘴唇,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似的,“穆姐,你跟师兄很熟吗?能不能帮我……”

小姑娘说不下去了,穆忻哭笑不得——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自己就长了张媒婆脸?

“你先告诉我,为什么说他全家都很有名气?”穆忻转移话题。

“你不知道?他爸是咱局退休的老预审,号称‘三句半’,意思是不超过四句话,就能让犯罪嫌疑人乖乖地说漏嘴。子承父业,师兄也不差,上次公安部通缉犯就是他找的线索,跟人家丈母娘聊了一下午,老太太还挺警觉呢,都被他问了个底儿掉。”孟悦悦眼里都是崇拜。

“真没想到……”穆忻感叹,话没说完看见门开了,一转头,段修才刚好推门进来。

“段科。”孟悦悦规规矩矩地打招呼,穆忻笑一下表示捧场。

“晚上聚餐,庆祝谷科长毕业,陈局也会来参加,”段修才也笑一笑,穆忻看不出来这笑容是敷衍、掩饰,还是真心为一顿由副局长签单的晚饭表示愉快,“除了值夜班的,所有人不准请假。”

两人点点头,穆忻张嘴想说什么,还没来得及说,面前的电话又响起来。只好转身先接电话,结果没想到还是刚才那个报案人的声音:“我说公安局啊,你们怎么还不派警察来?都十分钟了!”

“您好,我们刚才已经给派出所说过了,派出所也去看过了,目前还没有打架的征兆,可能已经在等保险公司来定损……”

“别扯没用的,什么叫征兆啊?你能看出来征兆啊?还非得出了人命才派警啊?实话跟你说吧,我就是一过路的,我打电话就是想看看你们公安的出警速度。结果离着不过五十米,等了十几分钟都没看见人在哪儿。你们这种效率,怎么能让我们老百姓放心?”电话里的男人似乎很气愤,很大声,语调尖锐。

穆忻只好耐心解释:“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是拨打122,会有交警去处理……”

结果再次被打断:“我不管,我就是看着快打起来了,我就是报警了,我就得看见警察!你们不是承诺‘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吗?那你现在接警了,我就等着你们出警呢!你们快点,我再等十分钟,再看不见人我就投诉你们玩忽职守!”

穆忻哭笑不得:“可是——”

话没说完,电话听筒里已经传来“嘟嘟”声。

穆忻无奈,只能再次拨电话给张乐:“出门看看吧,刚才热心市民又打电话了,说是报警就是为了考察出警速度,再不出警就投诉咱们玩忽职守。”

“这人有病吗?”张乐怒了,“行了,你甭管了,我处理去,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家吃饱了撑的打110涮人玩儿。不知道我们这里有物流基地吗?这从早晨到现在就没停过报警的,我们所里现在就剩我自己了,别人都派出去了。就这点警力,还得陪他们玩,哪个伺候不好都喊着要曝光……成!都是大爷,就我是孙子!”

电话再次挂断,穆忻叹口气回身,发现段修才已经离开了。

孟悦悦在旁边担忧地看着她:“师兄撞枪口上了?”

“是啊。越是无警可派,越是什么稀罕事儿都有。热心市民非要检查警察出警速度,不然就投诉。所里除了内勤就剩他自己,也不知道单人出警会不会那么倒霉遇见督查。”

孟悦悦也叹口气:“无论警力怎么下沉,基层还是警力不足。其实倒不是因为案件多,而是因为很多事儿本来不该警察管,可转来转去,最后都变成不管不行。这下倒好,你管好了最多弄个锦旗回来,万一管不好,全社会都恨警察恨得牙痒痒。”

“孟悦悦你挺犀利啊!”穆忻惊讶地看着孟悦悦。

“其实我虽然参加工作晚,但好歹也在警察学院读了四年书,论工龄不长,可职业道路就这么一条,耳濡目染也观察了四年,”孟悦悦轻轻笑一笑,“当然,咱自己也承认,总有些败类丢人现眼,可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那样儿的。远了不说,你家杨哥是那种人吗?”

“你杨哥眼前虽然不是那种人,但将来可不好说,”穆忻笑了,“花花世界,我可不知道他能不能扛得住。”

听到这个,孟悦悦挺乐:“你知道陆大队吗?”

穆忻很迷茫地摇摇头。

孟悦悦叹口气:“陆炳堂,原来刑警二队大队长,就是杨哥的老前辈。后来升到咱局做管治安的副局长,然后提拔去了市局,现在是市局督察大队的大队长。”

穆忻倒抽一口冷气:“你比我来分局还晚吧?怎么你什么都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我毕竟是公安院校毕业,有师兄师姐在,一不小心就会听到,”孟悦悦迟疑一下,还是说出来,“听说……这个陆大队是个着名的采花大盗!”

穆忻正在喝水,被这个词儿呛得猛烈咳嗽了一阵,半晌才抬起头问:“你说什么?”

“没听错,就是采花大盗……”孟悦悦很犯愁,“好像,今晚的聚餐,陆大队也会来。”

“市局的人来掺和什么?”穆忻拧着眉头。

“陆大队年轻时和咱们陈局是搭档,现在还整天约着一起去游泳呢,又都跟谷科长和她老公很熟,这种场合一起来倒是再正常不过。我也是今天早晨去陈局办公室送密文的时候听他在打电话才知道的,”孟悦悦苦着脸,五官皱成一团,“咱科没结婚的就剩我自己了,我得怎么说才能让他觉得我有个特彪悍的、不能招惹的男朋友呢……”

“别担心,说不定他懒得来招惹未婚少女了,”穆忻安慰她,“他今年也快五十了吧?人老了,或许就没那么多激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啊我对不起读者xubingya,想把你的留言加精来着,结果一不留神点了“删除评论”,我真不是故意的啊,很抱歉呜呜……后来想恢复评论,但JJ一直在抽,全都是乱码,我恢复不了……如下,其实我还回复了一句话的,就是想说下面的更立体更好看一点,还请继续关注,谢谢:)

网友:xubingya 评论:《逆旅》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1 -28 10:51:10 所评章节:16

觉得写的很好,现在很多人写警察这一行业,但是往往只是借助一个背景去恋爱,这篇文不一样,作者是真正去了解了这一行业的情况才下笔的,很生动,但是,如此来下来,这个故事里面的警察都是如此光辉,赞美是好事情,但是当代警察是多面性的,单面会显得有些不够丰满。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1-28 10:59:33

不会的,这个故事里所有的警察都有双面性,勇敢与懦弱,正义与邪恶,劳模与特权……没有人是被完全赞美的,具体内容在未来三天内会陆续展开~

☆、第五章:存在即合理(4)

好像是要印证穆忻的说法一样,当晚的晚宴,陆炳堂果然就没有难为孟悦悦。

但是谁也没想到,他难为的,居然是“已婚妇女”穆忻。

“小穆,喝了这杯酒,咱们就算认识了!”陆炳堂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迎面把一杯干红放在穆忻面前。

穆忻看看酒杯,恨得牙痒痒,嘴上还得客气地婉拒:“陆大队,我真的不会喝酒。”

“不会喝酒就学嘛,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喝酒的,”陆炳堂略微压低一点声音道,“我看你是个好苗子,锻炼一下,酒量不成问题!”

“我上次才喝了一瓶啤酒就醉了,您这干红……度数得是啤酒的好多倍吧?我哪敢挑战……”穆忻还是微笑。

“能有多少倍?啤酒3。7度,干红不过12度。”陆炳堂论外貌真是器宇轩昂,虽然是五十岁的人了,但没有白发,反倒是身姿挺拔、目光锐利、反应灵敏。穆忻想,这样的一个人,年轻时一定足以迷倒许多小姑娘。那一瞬间她甚至有点走神,她想,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会有一个怎样的妻子,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到今天?

无论是仕途,还是人品,想必都不是一朝一夕。

“小穆,快喝呀!”穆忻清醒过来,看陆炳堂还在微笑着盯着她的酒杯。她一咬牙,硬是笑道:“我真的不会喝。”

“你这也太不给面子了,”陆炳堂一边说话,一边干脆举起杯子,再抓过穆忻的手,硬是帮她握住酒杯,“你不是学艺术的吗?学艺术的还有不能喝酒的?”

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她——穆忻终于恍然大悟,似乎到这时才明白为什么整晚的酒局陆大队认定了似的一定要拿她开刀,原来如此。

因为你是学艺术的,所以一定有丰富的应酬经验;因为你是学艺术的,所以一定很开放;因为你是学艺术的,所以许多本来复杂的事情完全可以变成一场欲拒还迎、欲擒故纵……原来在这世界上,有色眼镜无处不在。

陆炳堂并没有打算给穆忻任何一点反应时间,还是笑着劝酒:“快,小穆,喝了。公安的规矩,入乡随俗。”

他一边说,一边用自己的酒杯和穆忻的酒杯轻轻碰一下,略一示意,端起喝一口。

穆忻在心里叹口气,只好也举杯喝一口,唇从酒面掠过,飞速抬起头来。

“这哪儿行?”陆炳堂似乎有一点点薄怒上脸,“就喝这么点,是不给我面子?”

“我是真的不能喝,喝了酒会失态,辱没了公安的身份。”穆忻一退再退,并不知道最后的悬崖在哪里。但既然已经退到这一步,便不能往前走了。因为只要往前走,必然功亏一篑。因为谁都知道,一杯喝进去,还有第二杯,随后一定会一杯又一杯无穷尽焉。一次失态事小,怕只怕从此以后逢酒局必须到,到了就得喝,喝了必然醉……形象、健康姑且都不论,谁能知道醉酒后还会发生什么事?

想到这里,穆忻觉得自己必须保持主动,便笑着解释:“我丈夫,刑警二队的杨谦,早就给我说起过您?”

“哦?说我什么?”陆炳堂是聪明人,知道这时候继续劝酒不如顺着话题走,便索性做出礼贤下士的表情,侧耳倾听。

“说您目光如炬,当初曾是秀山全区的功臣。连续扫黄打非的结果是G市的小姐只要听说要到秀山来接活,宁愿放弃这份收入,也要绕路走。”穆忻抿嘴笑。这段典故的确是来自杨谦,但也是今天听孟悦悦介绍完陆炳堂其人后才和当初这个典故对上了号。她没法梳理清楚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些困惑和迷茫——到底,这是英雄还是恶棍?是崇高还是邪佞?

“哈哈哈!”陆炳堂爽朗地笑几声,摆摆手,“不提当年,不提当年。先喝酒,小穆你这样不好啊!我们做大哥的都喝了,你就抿一抿,不像那么回事儿。你得喝了这一杯,喝了才好说话。”

大哥——穆忻差点呛着自己,心想你这年纪,才不过比我爸小三四岁,我们兄妹相称,是不是有点乱?再抬头看看周围,在座的人们已经三五成群开始“自由搏击”。恭敬的、谦逊的、热情的,每一张脸上都是同样的笑容,分不清是应景还是习惯性面具。她看向孟悦悦的方向,却只见孟悦悦躲在敬酒的人群后,一边把酒把毛巾里倒,一边兔死狐悲地看她一眼。只是那一眼,穆忻突然觉得心酸。

“杨谦是吧?”正僵持的时候,陈局突然转过头来看着穆忻,眼睛是笑着的,目光里却没有笑容,“小伙子不错,好好干,有前途。穆忻你就算替杨谦,也得把这杯酒喝了,是不是?这一桌坐的,大部分都是你们小年轻儿的前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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