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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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小姐

作者:关就

第一朵

我盯上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精确点来说,从落叶纷飞的秋天到樱花飞舞的春天,我盯上他半年了。

半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其实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每个人对时间的评价不一而足。就比如我那文学教授老爸,他会晃着脑袋说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半年有余。叹哉叹哉。”又比如我那刚上初三的妹妹,有次我偷看她日记见到这么一段话,“今天万里无云,云朵在蓝天里优美得游动着,好像万圣节波士顿街道上穿着白衣服的鬼魂,啊,我回到尊敬的祖国已经半年了,时间怎么好像麦当劳里的橙汁,一吸就精光了呢…”

鉴于我已经是一个高三女生,按辈分来说,基本上已经摘掉了文盲的帽子,迈入了底层知识分子的行列,我决定用我尚未发育完全的数学大脑,好好算一算。我昂着下巴仔细想了又想,一年有365天,运用除法,那么半年略等于183天。而我早上见他一回,放学见他一回,每天中间时段他大概去三到四次厕所,分别是上午一次,中午一到两次,下午一次,那么用183乘以三和四,结论是:我见他的次数大于549,小于732。

此刻暖风徐徐,中午课间休息,黑板上写着醒目的“离高考还有90天”,我得意得写下549和732这两个数字,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皱着眉思考我完美的运算究竟是哪个部分出了岔子,哦对,我忘了有周末,这183天需要减去周末的时间。我的眉皱得更深,用笔尖戳着自己的下巴,有点烦恼,因为这样就涉及到减法,这种叫做四则混运算的方法真是折磨我,所以我放下笔,懒得再算了。

正暗暗诅咒我那被美式教学毒害的大脑,以及我天生携带的可怕基因时,他悄悄经过我的窗前,脚步轻轻,眉宇间冷淡,腰间的钥匙却悉索响。我低落的心因为他的出现,腾云驾雾了。

那一瞬间,我醒悟过来了,这半年时间就是一场慢性自杀,丘比特他杀害了我。

大热天里如一盆凉水当头泼来,我正震惊于这件凶杀案时,我的同桌庄子然推了推我,“桃花桃花你怎么了,盯着窗干嘛啊?都盯了快几分钟了,你是不是傻了?你不能更傻呀。”

我清醒过来,佯装无事得看了看她那麻子脸,说道,“没事,我欣赏风景呢。”见她仍然一脸狐疑,我补充道,“我爸常说,许多诗人在欣赏风景中产生了冲动,就比如说梵高,他从自然景观中获得创作灵感…”

庄子然眨了眨眼睛,看上去很困惑,“桃花,那个梵高…他写过什么诗?”

我有些语塞,猛然发现我还尚未从凶杀案里挣脱出来,脑子有些混沌,逻辑上出现了类似于“张冠李戴”的情况,真是有些糟糕。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连忙糊弄道,“噢,我在美国好像看到小报上登过他的诗,据说纽约哪个博物馆还有手稿,是哪个博物馆来着?哪个来着?我记不起来了,真记不起来了。”

庄子然困惑的眼睛闪现着懵懂崇拜的星光,拍拍我的肩膀道,“哎呀,桃花,不愧是喝过美国自来水的人啊,我跟你在一起太长见识了。”

作为一个纯真的高三女生,在听到此类的褒奖后,我一如既往得流露出纯真羞涩的笑。事实上,我不得不说,我真的很擅长羞涩。我知道美丽的女孩泛着羞涩的笑时,多半旁人在默默欣赏的同时,心中也会大方赞美一声,“真是个愚蠢的花瓶啊。”

经过半年与庄子然连体婴般的生活,我逐渐得了解了庄子然。比如她的名字。因这个名字三分之二部分笼罩着“庄子”的光环,所以庄子然她日日念叨自己是庄子的后人,与他老人家在不同的时空惺惺相惜,时常在梦中与他老人家擦出思想的火花。最后她更是让我不要客气,唤她“庄子”就行,于是我从此不得不“客气”得叫她“庄子”。

我是知道点她的心思的,与我这个愚蠢的花瓶成为同桌后,她大概苦恼于我浸淫美帝资本主义思潮那么几年,基本上已经忘却了祖上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她出于挽救我的心态,希望我做一个稍微有涵养的花瓶,日日唠叨她家祖宗是多么多么举世无双,他老人家的《逍遥游》是多么的令人深思,她每每阅读都有哭泣的欲望,屡屡自豪到无语凝咽。

庄子然毕竟还是个高三女生,和我一样,顶多算是数学比我出色的底层知识分子。当她唾沫飞溅得又向我袒露她与老祖宗的梦中火花时,我直觉这是场火灾。于是某一晚,我把老爸书房里有关庄子的书籍全部翻阅了一遍,做了个大致的概括,决心扑灭这场离离原上火。

第二天清早,我心满意足得看着他拎着一袋“刘记包子”经过我的窗子,也心满意足得咬了一口手里同样的“刘记包子”,感觉这个清晨美好绚烂,这时身边的庄子然捅捅我说道,“桃花桃花,快早读了。”

我转过头来,睁大眼睛看她继续说话,她不屑得敲了敲了语文课本,“为什么我们要学老子的古文,太没劲了,哼,把我们老庄家的东西拿出来溜一下,还不把老子给比下去…”

我用强大的意志咽下了最后一口包子,并努力使我已咽进肚子的包子不反向冲出我的食道,努力的过程有些艰辛。我笑了笑,云淡风轻得对她说,“当然不能让我们学你祖宗的东西了,庄子提倡‘无为’,摒弃一切文化知识,真让我们学了,会带坏我们的。”

我状似沉思得想了想说道,“其实学老子也没错,老庄老庄嘛,庄子思想从根本上还是来源于老子的,没老子,哪来庄子啊。”说完,我慢悠悠得打开散发着墨香的课本,心情舒畅得开始早读。

我的余光完美得告诉我庄子然的嘴巴微张,尚未从呆滞中缓冲过来,此时周遭响起了纷杂的朗读声,我听到她翻开语文书,恍然大悟道,“噢,原来老子和我家庄子是师徒关系啊,怪不得我最近对老子特别有好感…”

话音刚落,我肚内的包子又翻江倒海得欲逆向冲出我的食道,我努力再努力,终于平复了欲污染环境的冲动。

坦白说,跟这位庄子后人相处,真的需要一些战略。因我确确实实是在洋人中混迹了那么几年,虽然最初有些无助,好在我天生具有羞涩无害的笑,所以他们就这样被我征服。但如今我又回到了我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并且我的同伴们扎根在祖国,是彻彻底底的土著,智慧胆识远在那些胸口长毛的洋人之上,所以我思考再三,决定不光要卖笑,我还得智慧得卖。

在庄子然终于不再把我当成美帝培养的白痴,并转而开始崇拜我过去丰富的留学生活后,我的自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可怕的数学重重得伤害了我。

这是个快放学的下午,已经进入4月,春风吹来暖意洋洋。而我桌上“40”分的卷子烧伤了我的心和我的眼睛,我却感觉不到太多的绞痛,渐渐学会麻木了。

我趴在书桌上,双手压着这40分的卷子,眼睛模糊着,像老电影回放似的回忆这半年来的一点一滴。我想我前世必定是个瞎子,在湍急的河水中摸黑前行,内心焦灼彷徨。而今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找到了他。

我还记得我刚回国时,甫进入这家一等一的重点高中,数学不出所料得考了“25”分。那时我还有点高兴,因为我还没有完全从美式教育过渡到中式教育,傻乎乎得偷着乐。在美国时,我的外国老师喜欢用ABCF来评价学生的成绩,F代表着70分以下,那么25分自然毫无悬念得归入F系列。事实上我在美国偶尔会拿个F,所以我自己告诉自己,桃花啊桃花,100分的卷子至少你拿到了四分之一的成绩,F就F吧,至少说明你在中美教育体系里都游刃有余,你的水平非常稳定。

我一直忽略了一个现实,还是庄子然提醒我的。她嘴里嘟嘟囔囔,对着自己的卷子自言自语道,“唉,150分的卷子我才考了120,隔壁的叶知秋考了满分呢,差距啊差距,我跟他隔着一座山的距离呢。”

庄子然的话如当头一棒,彻底粉碎了我的自我肯定。许多年后我才了解我这种逻辑是阿Q式的,底层人民特别爱用那种逻辑。据说底层人民特别怕得抑郁症,因为治疗抑郁症的药特别贵嘛,他们买不起,于是就发明了“阿Q式逻辑”这种偏方,当然药房里不销售这种偏方,人脑可以免费分泌,所以特别受欢迎。

但当时的我初踏入底层人民的行列,阿Q偏方运用得还不是特别的自如,自然而然,我在听到庄子然的话后,差点休克过去。我的手有些发抖,不动声色得用语文书盖住了卷子上那血红的“25”,轻轻得问道,“庄子,这个卷子总分是150分吗?”

庄子然大惊小怪得看了我一眼,“是啊,我们的卷子都是150分的,小学生才考100分的卷子呢。”说完,她的视线回到自己的卷子上,嘴里唠叨不休,“怎么才120分呢,太差了,唉,最后道题叶知秋花了五分钟就做完了,我可是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拿到一半分数啊,唉唉唉,人比人气死人的。”

我想起我在美国做的那些卷子,才发觉自己做小学生那么多年,而现在我送上门让命运玩弄,残酷的命运于是摩肩擦掌,要把我拔苗助长,我就这么从小学生直接跳级成了高考生。我的呼吸有些困难,于是我挺直腰板顺了顺气,确定自己还活着。之后,我拿出笔认真计算25除以150等于多少,好在我的除法学得还不错,我算出等于0.1666666,略等于0.17。

目视这个悲哀的数字良久,我想起那个考满分的叫什么叶知秋的神人,我问上苍我跟这位神人的距离有多远,上苍告诉我:孩子,你跟他之间隔着一个伤心太平洋。

突然间我很想知道这位神人长得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因为在我的认知里,美的人必定是笨的,聪明的人必定是奇丑的,于是我转过头去小声问庄子然,“那个叶知秋是什么人?”

庄子然那被雀斑云围绕的眼球突然绽放出无比灿烂的星光,好似有火星子蹦了出来,她兴奋起来,“叶知秋啊,那可是我们年级响当当的叶大公子啊。”她凑近我,手掩着嘴,“桃花,认识熊猫不?在我们校长苏司令的眼里,叶公子就是熊猫啊,我听说有一回叶公子在数学课上打了个盹,打完盹后咳嗽了两声,唉哟,可把我们苏司令急坏了,下了课就搂着叶公子到医务室量体温去了,还让医生量了三次呢,哎哟,可把医生吓坏了,以为校长送了个非典病人过来…”

于是在甫进入这家重点中学的第十天,我,陶花源,认识了传说中隔壁的他,叶知秋。

第二朵

庄子然是这么描述叶知秋的:聪明绝顶,好在还算年轻,柔顺黑发犹在。成绩绝顶,已经蝉联年级第一三年,并数次代表我们高中参加全国的数学物理比赛,一等奖拿到手软。低调绝顶,从不仗着自己的威名强抢民女,绅士沉默,不像年级第一帅哥尹瑞,喜欢在丑女面前卖拽,在美女面前卖笑,看到丑女什么事都不愿意做,看到美女什么事都愿意做。年纪轻轻,就把双重标准执行得如火纯青,真是十分的有前途。

庄子然显然对于年级第一帅哥也很感兴趣,说到后来,已经把两个在不同领域各领风-骚的男人穿插介绍,我听得入了神,却不得不在两个男生中来回切换,听得有些累。但我显然低估了庄子然的品味,她毅然决然得更欣赏智慧型男人些,所以重点依然围绕在叶知秋上。

不过庄子然的描述有时过于抽象,情绪化色彩较重,最后甚至强烈暗示我这个刚从美帝老窝回来的假洋鬼子,别呆美国几年就以为见识了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其实真正的人才是扎根于社-会主义嫩绿的藤条上,喝着社-会主义的奶水,被社-会主义女生呵护长大的。叶公子就是这么被一群女生细心呵护并长成如今的规模。

听完了庄子然一气呵成的描述,我开始好奇为什么一群女生要呵护叶知秋。在我的逻辑里,一个如此优秀的男人是该骄傲如王子的,可他竟落到要让女生呵护的地步,我想他一定有一些致命的缺点使他非常脆弱不堪一击,比如他十分的丑。

想到此,我作为一个花瓶,深深得开始同情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我也愿意用我的一点绵薄之力呵护一下他。真挺不容易的。

我对叶知秋的好奇心膨胀如气球,于是对庄子然说,“这个人好厉害,你下次见到指点我看看吧。”

终于在我进入这所中学的第十一天,我见到了他。

那个瑟瑟寒冷的早晨,我在庄子然的提醒下守株待兔,透过窗口翘首期待他出现在走廊上,眼睛眨也不眨,无比雀跃得等待一个丑陋却聪慧的神人出现,用他丑陋的光芒从此照亮我一生的道路。

在我的脖子偏离正前方90度超过五分钟后,在庄子然粗重的喘气声中,他终于出现了,却令我有些失望。我失望于他其实不丑,斯文白净,不算特别高大,鼻梁还十分的挺直。我如夜间的猫头鹰般盯着他评价他,尽管他不是肌肉帅哥,好在儒雅清秀,他与丑是搭不上边的。令我欣慰的是,他厚厚的黑框眼镜挺丑的,穿一件普通的黑色羽绒服,腰间甚至别着串钥匙,悉悉索索得发出金属的碰撞声。

早晨寒流来袭,我看到他呼出的白汽消散在空中,真实却又遥远。那一刻,我蓦然发现,原来高高在上的神人喜爱裤子上挂着串钥匙…

我无言得看着他拎着散发热气的包子,翩翩走过我的窗前,脑海中又浮现三个字,书呆子。

“什么?桃花,你居然叫叶公子‘书呆子’?”庄子然大叫,本吵闹不休的全班顿时鸦雀无声。

我的眼皮跳了跳,愣愣转过头,眼睛圆睁着,丝毫未料到我竟然与庄子然心灵相通到这种地步,我脑子里想什么,她已同步知道,我有些心慌。

我怯怯得开口,“啊?你说什么?”

庄子然用谴责的眼神瞪着我,气鼓鼓的,这时坐我前面的林北北转过身来,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桃花,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叶知秋呢,他才不是书呆子,才不是呢。”说着说着,她已经有了哭腔了。

我有些发懵,如梦初醒,“我…我没说他是啊…”

庄子然用粗壮的食指狠狠得戳了戳我的肩膀,“你还抵赖还抵赖,明明就说了,我跟北北都听到你说他了,你就是说他了。”

我的嘴巴泄露了我大脑的机密,并且还是在我未授权的情况下惹出烂摊子。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摊手卖笑,“他确实…比较像嘛。”

其实我说的是事实,自从我13岁踏入美国国土后,我发挥了中国人出色的概括能力,最后总结出来,洋书呆们普遍都是白净邋遢,没发育似的瘦弱如竹竿,不像传统审美里的帅哥,普遍都是健壮小麦色。在我看来,书呆和帅哥是成反比的,比如帅哥胸肌发达,那么书呆必然胸肌萎缩;比如书呆必然聪明,那么帅哥必然愚蠢;比如帅哥在床上夜夜用下-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那么书呆必然是夜夜用上-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都很敬业。

这时林北北微嘟着嘴生气了,嗔怪我的轻蔑,“桃花你不懂别乱说,叶公子数学好物理好化学好英语好,他还很喜欢篮球,他运球技术虽然不太好,但他的姿势特别好看,最厉害的是,叶公子还会打网球,他虽然瘦,但是他有黄金比例,他特有曲线的。他还不骄傲,我在路上跟他打招呼,他都会笑笑,笑得可好看了。桃花你怎么去了趟美国,审美就这么往下掉呢,我不要跟你好了。”

我惊愕于林北北连珠炮似的反驳,由于我确实是个愚蠢的花瓶,尚不能迅速整理出叶北北话里的重点,于是只能楞楞得问道,“那…那他打篮球的时候还挂着钥匙吗?”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冒金星,原来身边的庄子然已把厚重的英汉字典砸在了我脑袋上,我痛苦得哀嚎了一声,认同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身后必定有一群疯狂的粉丝。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后的七年,我成为了那群疯狂粉丝中最疯狂的那个。

在进入这所重点中学的第十二天,我作为一个草根,突然一夜之间成了全校性的名人,因为叶知秋。

在这个被明星称霸的娱乐世界,作为草根,想要省时省力的得到大众关注,有条捷径就是使劲踩着巨星的肩膀上位,把他踩出肩周炎了,那么草根也就是“著名的草根”了。我成名的方法挺简单,只因为我前一天一早在巨星叶知秋经过我窗子时,脱口而出三个字,“书呆子”,又无比幸运得让全班同学听到,再加上爱嚼舌根的女同学们体贴得帮忙传播,于是我一夜之间蹿红了。

我感叹这个八卦年代想红竟然可以如此简单,好比一个疯狂的影迷,激动无比得冲到偶像面前脱口而出一句“我爱你爱到想跟你同归于尽”,那么只消十分钟,他就可以红到警察局了。我虽然不至于红到那种程度,不过也差不多了。

那段时间,整个年级的男生女生疯狂得组团参观我,大声小声得打听,“哎,那个骂叶知秋书呆子的转学生是哪个啊?叫桃花是吧?大冷天的她得桃花癫了吧?”

我倒是不确定自己有没癫上,我确定一些女同学是癫上了。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对帅哥的赞美与对书呆的赞美是一样的,我觉得他们都是独领风-骚的人,我简称“骚人”。骚人大多不同凡响,比如比尔盖茨,生着一张书呆的脸,却创造了财富奇迹。又比如贝克汉姆,同样很骚,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繁殖力很强,年纪轻轻就播了三次种,还不包括地下的,真是很好得解决了发达国家头痛的人口衰退问题。

但是很遗憾,女同学们并不领会我对叶知秋的赞美,她们认为我侮辱了他。于是那些女同学开始挖我的老底,比如我在美国呆了几年,我的家庭背景,我的入学成绩,甚至我开学考了25分这样的私密之事也被她们挖个彻底。在我以为她们终于要窥探我内-裤的颜色时,我的女同学们已经更进一步,她们一致认为我是因为在美国桃花癫发作过多,美国人实在受不了我出现这种极具中国乡村特色的病症,一怒之下把我赶回了中国。

甫一回国,就成了谣言的中心,我苦不堪言。但是巨星叶知秋显然并没有我这类草根的困扰,可能他感觉还不错,一个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的叫做桃花的女生,极度心里不平衡得骂了他这个正数第一的男生,更能凸显他的知名度和宽仁本色,真是两全其美啊。

我听庄子然说,隔壁的叶知秋终日沉迷于学术问题,丝毫未对我这个“著名的草根”表现出了解的欲望,只是一笑置之,颇有现代书呆子的风范。

我听了有些失望。我怎么能不失望呢,他那么优秀高不可攀,我多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哪怕是擦肩一个眼神,我也会觉得灰暗的人生有了彩色。

出乎意料的是,我走红的第十天就与叶知秋就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第三朵

那是个夕阳落下的黄昏,枫叶映红我迷茫的脸颊,我很想写诗纪念它,考虑到昨晚我妈正在第六次收看那部就做“新白娘子传奇”的电视剧,所以我诗的题目就叫“新为了忘却的纪念”。

那个秋天的黄昏,我低耸着肩膀跟在数学老师秦老师身后,落寞到极致。大概秦老师钟爱环保,她特喜欢穿长及地的保守长裙,走起路来裙摆扫荡着路面的尘埃,一路扬起风尘无数。我闷闷得想,如果日后有人要求我写一篇回忆数学老师的作文,就干脆取名为,“那风尘中的师太”。

我默默跟着秦老师走进她的办公室,已经预料到此番进了鬼门关,攥着拳头提醒自己,好歹要留个全尸出来。数学老师办公室只坐着一位背对着我们的中年男老师,秦老师走到那男老师前面一张办公桌坐下,我怏怏得站在她桌旁,等候师太掀起暴风雨。

自古以来师太的形象都不太正面,要么就是李莫愁这般出了家,还放不下初恋男友的多情师太。要么就是峨嵋派灭绝师太这般出了家,还每天惦念倚天剑的贪财师太。秦老师的师太脸也是意料之中的寒霜逼人,我预感到她第一句话会是,“陶花源,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果不其然。

“陶花源,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这样的成绩怎么参加高考,连最基本的不等式都不会做,你看看这道,我头一次见到有学生犯这样低级的错误,还有这道,辅助线画七条,你画素描呢…”

我可怜兮兮得耷拉着头,做出无限忏悔的表情,希望尽量唤起师太的怜悯之情,但师太之所以为师太,最大的特点是在遁入空门剃头发时,顺便也把怜悯心一起剃度了。师太仍然喋喋不休,此时门嘎吱响起,我耳尖得感觉到有几个人进来,走到中年男老师桌边。

本来正常情况下,我的本能应该是转过头看看究竟是谁进来了,可是我的处境是如此险恶,我的本能也被扼杀在师太的斥责中,任何多余的动作怕都会引起师太的反攻,于是我只能更加低得垂下头,心想反正全年级都知道我陶花源很擅长考低分,出丑就出丑吧。

“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陶花源。高三的人,连初三的数学水平都不到,你在美国的时候怎么学的?啊?你说说,你在美国学了点什么?”

师太细长的单眼皮射出寒光利剑,凌厉的血唇甚至不允许我沉默。我猜测到可能师太是爱国人士,从她那身清代长袍般的非主流长裙可以看出,她非常排外,我决定顺她的心。

我可怜兮兮得抬头看了眼师太,小兔子般开口,“老…老师,美国的课本都挺简单,我不太适应这里…美国老师说要在轻松中学习…”

“什么?”师太圆睁小眼大吼,“学习怎么能轻松,开玩笑。”

我内心窃喜,明白自己轻松两句话就挑起了中美战争,我不是“不行”,我是“行”在其他领域。

小小办公室里,余光告诉我,旁边几个人没有离去,背对着门的师太的咆哮轻松得盖过了他们的小声轻谈。

“美国怎么搞的?还超级大国呢,这样的教育质量太让人揪心了,我们好好的聪明的中国孩子被教成这样…”师太念叨着气愤着,突然想什么来,严肃的脸庞突然再度朝向我,我心一寒,大叫不好。

“还有陶花源,美国人把你教成这样,秦老师不怪你。但是这个你学习态度要端正过来,我听说你前两天当着大家的面说12班的叶知秋是书呆子,有没有这事?叶知秋可是我们学校最优秀最努力的学生,你好好检讨下,你要知道我们学校的品牌,就是靠叶知秋这样的同学树立起来的。”

我完全没有料到师太居然把话题扯到叶知秋上,当时有点发懵,只能诚惶诚恐得点头道,“是,秦老师我错了,我不了解叶同学,我真的错了…我现在很尊敬他的。”

我的知错就改总算让师太的脸有了点人气,她没好气得横了我一眼,抽了张卷子给我,“去,拿去做了,我还特地到高一组老师那里拿来的高一卷子,认真做,实在做不出让你爸给你请个家教,”最后她语重心长得说道,“陶花源,你这样不行的。”

经师太几次三番得强调“我不行了”,我霎时觉得自己真的不行了。我克制住自己要给师太跪下的欲望,朝她礼貌得道别后,就拽着卷子如行尸走肉般要离开。经过师太后面的那群人时,我的本能终于恢复正常工作,抬头扫了眼那几个男女,在目光锁定一张侧脸时,我晕眩了一下,真想昏死过去。

那是叶知秋。我哆嗦着腿走出办公室,浑浑噩噩得往前走,觉得自己骄傲的人生,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那个优秀的人面前,彻彻底底得毁了。而更可怕的是,我甚至不明白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如此在意他,心里只是一遍遍重复着:是他是他,为什么是他?

我回忆起星期天陪我妈看的那部清代古装片,里面那个白面阿哥深情得对女主人公倾述道,“我不在乎天下人怎么看我,我只在乎你,不要说大理,就是天涯海角,我也陪你。”

我懵懂得认识到,我差不多也走上了那白面阿哥的情路。那个阿哥为了深爱的女人放弃紫禁城,死心塌地得要陪着她下乡落户。而我呢,我明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的低能,我却十分在意在叶知秋面前丢脸,前几天眼睛更是不听话的四处寻找他的身影,见到了他就如爬上上山坡般想喘粗气。

我总结了我和那阿哥的情况,真的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上山下乡。”

我魂不守色得走着,觉得自己要飘了起来。此时微凉的风吹拂我的脸颊,我听到风中一声好听的男声在身后响起,“同学,卷子掉了。”

我转过身来,痴痴得望着身后五步以外的叶知秋,我想那时我的眼神一定是迷蒙,因为他的光彩模糊了我的视线。轻风中,金子般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柔顺的黑发被风吹乱,黑框眼镜下的眼睛晶亮自然,真诚到令人想哭泣。我笃定他必然是好人家的孩子。

他走了过来,递过我不知何时掉落的卷子,对我说道,“你的卷子掉了。”

我抿着唇接过卷子,羞愧于三天前居然这般形容好人家的孩子,又蓦然回忆起刚才师太羞辱我智商的一幕,我堂堂一个高三女生,却在做高一的卷子,但其实我的数学水平还只停留在初三水平,而天才如他想必此刻正在感叹我是个多么愚蠢的笨蛋,那一霎那,我全身的血液涌进了花瓶大脑,加剧了我晕眩的症状。

我甚至不敢抬头看叶知秋的表情,于是很没骨气得,跑了。

日后我回忆起自己逃跑的举动,而错过了于叶知秋的处-女谈,常常会悔得掐一把自己的小腿作为惩罚,痛在身上,却觉得心里的某个部分也隐隐牵扯着。

那次逃跑后,我更加无颜面对叶知秋。但我俩总算也是隔壁的同学,常常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时我偶然抬起头,会不小心与他的视线撞上,这时我会状似坦然得低下头,一副在路上找钱的模样,就这样若无其事得与他擦肩而过。

我本来也希望像北北那般幸运,在路上遇见他,朝他露出羞涩美丽的笑,他也朝我笑笑,眉来眼去的,从此我俩开始一场神人与蠢人的跨种族联姻。再意淫下去,好像黑白电影似的,我俩的家长突然发现彼此是20年前的仇人,可我俩已在蜡烛台前私定终生,终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私奔变蝴蝶了。多么美好的爱情故事啊,可是因我的无能,我跟他突然就势不两立了,我气得那段时间吃了很多饭。

我已经18岁了,在美国的时候,我的美国朋友Richard和jessica已经用掉了很多盒condom,有一回jessica甚至神色慌张得拉着我往洗手间跑,从书包里掏出一盒验-孕-棒,我俩就这么躲在小隔间里小声讨论使用方法,最后我甚至强烈建议jessica到我们中国去堕-胎,因为有一年回国时,我在电台里听到一个女人特别欢快得告诉丈夫,她终于可以到xx医院去做无痛人流了。

可惜jessica不能到中国体会无痛人流,因为她压根没怀孕。那天从洗手间出来后,jessica愉快得扔下我找richard去了,她说他俩今晚要用掉一打condom来庆祝这桩美事。那时,我看着她小鸟般得依偎在高大的richard身边,心里真是嫉妒不已啊。

我对爱情的渴望终于在来到这所高中之后,认识叶知秋开始,变得势不可挡。对我来说,那是一种爱如潮水的感觉,他就是那潮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一天升级成为海啸,但他打来的浪花,确实有把我拍死在海滩上的趋势。

他总是在上课前几分钟到,像是个压轴人物般出场,让我等到心焦。每天我听着他腰间清脆的钥匙声远去,好似天籁,偶尔我似乎能感觉到他把视线投射到我身上,我的心跳砰砰直跳,因此我给我的心跳起了浪漫的名字:跳动的小花。

好在中国不像美国,每次上课都在不同的教室,但是尽管教室固定,座位却是不固定的。为了能一直坐在窗口边,我不得不动了点心思。

我求助了我老爸。我老爸叫陶渊,在波士顿大学研究了五年的东亚文化,最后因为终于在我爷爷奶奶无病装病的呻吟中,携着我们一大家子踏上返乡之旅,目前在赫赫有名的A大任教。由于我爸爸在该领域也算有头有脸,经由他的安排,我就读了这所挤破头都挤不进去的重点中学,班主任姓方,方老师的老师的老师就是家父陶渊,论辈分来说,我想她还得叫我一声师叔。

我向家父转达了我希望坐在窗边听鸟声的愿望,学习实在太累了嘛。家父心领神会,体谅自己好不容易生了个如此文艺的女儿,欣慰得摸了摸我的头。后来我只知道方老师认为两个星期轮换一次座位不方便各科老师们教学,遂取消了这个惯例。

我的同学倒是对这个决定无异议,苍白的脸继续埋首于繁重的作业中。于是我就这么长期霸占这窗边一角,日日等我心醉的金属声响起,偷望他专注温和的侧脸,滋润我苦不堪言的高考生活。

第四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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